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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諍因緣經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經名)一卷,趙宋施護譯。中阿含周那經之別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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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
應說前而說後,應說後而說前

息諍因緣經(大一‧九○四下)作:「汝諸所說,前言縱是,後言即非;後言或是,前言即非。」


如棄糞掃止諍律

如棄糞掃止諍律(ukkhepaniya)(巴),息諍因緣經(大一‧九○五下)作:如草覆地(tinavatthāraka)(巴)。


[佛光大辭典]
舍彌村

梵名 Syāmagrāma,巴利名 Sāmagāma。即釋迦族之村。又作舍摩迦子聚落、緬祇優婆塞林。某次,世尊居住於此村中,獲悉裸形外道之師尼乾子(巴 Nigantha Nātaputta)之死訊,乃講說舍彌村經(巴 Sāmagāma-sutta)。上述之事載於巴利文中部經第一○四,長部經第二十九清淨經(Pāsādika-suttanta)中亦有類似記載。〔中阿含卷五十二周那經、息諍因緣經〕 p3505


盡苦

又作盡苦邊、盡苦邊際。乃「涅槃」之同義語。即謂戒、定、慧、解脫行等諸梵行皆圓滿而得滅盡諸苦。息諍因緣經(大一‧九○六下):「又復若見聖智,趣證出離之道,乃至盡苦邊際。」〔雜阿含經卷九〕 p584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摩呾理迦

指經義或戒律之綱目;也是論藏的另一種稱呼。又作摩怛理迦、摩呾履迦、摩帝利加、摩窒里迦、摩得勒伽、摩德勒迦,或摩夷。意譯母、本母、智母、行母、行境界。即指在諸經中循環研覈,或在諸論中正確分析之法義綱目。因而此詞亦可泛稱十二分經中的優婆提舍、三藏中的阿毗達磨藏。《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云(大正30‧773a)︰
「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同論卷八十一云(大正30‧753b)︰
「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覈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云(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我今自說,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此謂諸經中佛陀親自循環研覈分別諸法性相,提綱挈領以令其義明了者稱為摩呾理迦。又,佛弟子證諦理而正確分別諸法性相的阿毗達磨藏等也稱為摩呾理迦。譬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無字母,字義則不明了。譬如世間書算等事都各有一定原理,諸經論中也有被循環研覈的諸法性相,此等基本義理亦稱為摩呾理迦。至於將摩呾理迦稱為論議,可說是依其循環研覈的形式而命名的。

有關摩呾理迦的語義,《玄應音義》卷十六云︰「此譯云母,以生智故也。」又,卷二十三云︰「此云行母,亦云本母,或云行境界,謂起行所能生行故也。」

此謂摩呾理迦是在梵語mātṛ(「母」之義)一詞之後加接尾語kā而成的女性名詞,意即「生智(或生行)之本母」。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摩呾理迦」(本母)是論藏的別稱,但與通常稱作「阿毗達磨」(對法)的論藏稍有不同。首先,「摩呾理迦」出於佛說,也包括有部分佛弟子說,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佛弟子說。其次,內容方面,「摩呾理迦」不但解釋經,也解釋律,範圍廣泛;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解釋經,其解釋律的叫「阿毗毗奈耶」,後來歸在律裏去了。最後,體裁方面,「摩呾理迦」是提綱挈領地解釋佛說宗趣,所以叫作「本母」,有可以作為發揮根據的意思;「阿毗達磨」重在法門分別,把法相分成各式各樣的門類,則有枝末的意思。《菩薩地》之為「本母」,是將散見的關於大乘道(實踐方法)、果(實踐效果)的佛說加以綜合編輯而成,現存《菩薩地》的本子,則是以「持、相、分」等十法來總括大乘道果的。

◎附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一章第三節(摘錄)

摩呾理迦(Mātṛkạ,P. Mātikā),或音譯為摩窒里迦、摩呾履迦、摩得勒迦、目得迦、摩夷等;義譯為母、本母、智母、行母等。此名,從Mat(母)而來,有「根本而從此引生」的意思。《中阿含經》說︰「有比丘知經,持律,持母者。」持母者,就是持摩呾理迦者。與此相當的《中部》,雖缺少同樣的文句,但在《增支部》中,確曾一再說到︰在持法者、持律者以外,別有持母者(Mātika-dhara)。既有持摩呾理迦者,當然有(經、律以外的)摩呾理迦的存在。所以,摩呾理迦有成文(起初都是語言傳誦)的部類,與經、律並稱,是在《增支部》集成以前的。

古典的摩呾理迦,有兩大類︰屬於毗奈耶的、屬於達磨的。屬於毗奈耶的,如《毗尼母經》、《十誦律》的「毗尼誦」等。這都是本於同一的摩呾理迦,各部又多少增減不同。毗奈耶的摩呾理迦,是僧伽規制的綱目。凡受戒、布薩、安居,以及一切日常生活,都隨類編次。每事標舉簡要的名目(總合起來,成為總頌)。僧伽的規制,極為繁廣,如標舉項目,隨標作釋,就能憶持內容,不容易忘失。

屬於達磨的摩呾理迦,出於說一切有部(譬喻師)的傳述,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說(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中略)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雜事》所說,與《阿育王傳》、《阿育王經》相合。四念處等,都是定慧修持,有關於聖道的項目。佛的正法,本是以聖道為中心,悟入緣起、寂滅(或說為四諦)而得解脫的。佛法的中心論題,就是四念處等──聖道的實踐。以四念處為例來說︰《四念處經》的解說,四念處的定義,四念處的觀境,四念處的修持方法及次第,四念處與其他道品的關聯等,都在四念處的標目作釋下,得到明確的決了。以聖道為中心的理解,貫通一切契經。達摩──法的摩呾理迦,總持聖道的修持項目,對阿毗達磨論來說,關係最為深切。

摩呾理迦的實質,已如上說明。摩呾理迦的意義,也就可以明了。如《毗尼母經》卷一說(大正24‧801a)︰「母經義者,能決了定義,不違諸經所說,名為母經。」

摩呾理迦的體裁,是標目作釋。標目如母;從標起釋,如母所生。依標作釋,能使意義決定明了。以法──契經來說︰契經是非常眾多的,經義每是應機而出沒不定的。集取佛說的聖道項目,稱為摩呾理迦。給予明確肯定的解說,成為佛法的準繩,修持的定律。有「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就可依此而決了一切經義。在古代經律集成(決了真偽)的過程中,摩呾理迦是重要的南針。法的摩呾理迦,在契經集成後,阿毗達磨發展流行,摩呾理迦的意義與作用,也就失去了重要性。於是,「阿毗達磨者」(Abhidhammika)就代「持母者」而起了。摩呾理迦的本義,也就逐漸嬗變,出現了三類新型的摩呾理迦。

(1)銅鍱部的阿毗達磨論,如《法集論》,首先標示摩呾理迦,又分為二︰論母是三性、三受等一二二門;經母是明分法、無明分法等四十二門。這些,在北傳的阿毗達磨中,是論門,是諸門差別。《法集論》稱之為本母,雖在〈概說品〉中,也牒標而作解說;銅鍱部的摩呾理迦,也有構成論體的根本法的意義。但與聖道為本的古典摩呾理迦,是有距離的。

(2)從說一切有部而分出的經部,不信阿毗達磨為佛說,而別說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是屬於聲聞經部的摩呾理迦。其中契經的摩呾理迦,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說(大正30‧773a)︰「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抉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口旦理迦。」

一切契經是佛所說的,為了要抉擇明了佛法的宗要,所以特說契經的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至卷九十八,共十四卷,就是契經的摩呾理迦。內容為《雜阿含經》(除佛所說佛弟子所說誦、八眾誦)的經說;有關於空及業的部份,兼及《中阿含經》少分。原來《瑜伽師地論》所傳的古說(說一切有部及經部公認),四《阿含經》是以《雜阿含經》為母體的。有了古典的《雜阿含經》的經說──摩呾理迦,就能決了一切經義。這確乎合於「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古義。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所說的,不是依一一道品而決了定義,是依一一經文而決了宗要。所以與摩呾理迦的本義,還是有出入的。

(3)摩呾理迦是標舉而又解釋的。大乘瑜伽學者,應用這一原則,作為造論說法的軌範。如《瑜伽師地論》卷一百說(大正30‧878b)︰「我今復說分別法相摩呾理迦。……若有諸法應為他說,要以餘門先總標舉,復以餘門後別解釋。若如是者,名順正理。」

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如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發菩提心經論》說︰「有大方等最上妙法,摩得勒迦藏,菩薩摩訶薩之所修行。」《論》先標舉「勸樂修集無上菩提……稱讚功德使佛種不斷」──十二義,接著就依次解釋,成十二品。這種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約造論來說,瑜伽學者以為就是優波提舍──論議。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說(大正30‧753b)︰「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中略)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聖弟子)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解釋經義的優波提舍,既然就是摩呾理迦(總標別釋),所以大乘瑜伽者的釋經論,有一定的體裁。如世親所造的《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標舉五門而依次解釋。《轉法輪經優波提舍》,分十四難(問)。《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初品以七句分別等。依此去觀察,如無著(Asamga)所造的《金剛般若經論》,標七種句義。世親所造的《大寶積經論》,標十六種行相。《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作九分。對於每一部契經,都這樣的總標別釋去解說,稱為摩呾理迦,也就是優波提舍。這種總標別釋的論式,也適用於契經文句的解釋。如《攝大乘論》說︰「說語言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如世親的《十地論》,對《十地經》文句的十數,都以第一句為總,餘九句為別去解說。這是大乘瑜伽者所說的摩呾理迦,但不免偏重於形式了!

〔參考資料〕 《息諍因緣經》;《摩訶僧祇律》卷十三;《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卷四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順正理論》卷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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