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行處滅
[佛光大辭典]心行之處滅絕,謂不及思慮分別之境地。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大四四‧二五二上):「離心緣者,非意言分別故;心行處滅,非思慧境。」此即法性真如之理,不可以語言說明,亦非分別思慧可知。〔法華經玄義卷一下、大日經疏卷十九、宗鏡錄卷九十二〕 p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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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三諦
(名數)不思議之三諦,雖以無決定性之故,不可說之,然為機緣說之則不出三意:一、隨情說,此為大悲方便,或約於有門,或約於空門,而明之。此三諦在圓教十行已前也。二、隨情智說,即隨自他意語也。就情而說有空之二,就智而說中之一,此三諦當於圓教十信位。三、隨智說,即隨自意語也。是初住已去,非徒中絕視聽,真假亦然。三諦玄微,唯智所照,不可示,不可思,聞者驚怪。唯佛與佛乃能窮盡,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以凡情圖想也。
四種涅槃
(名數)法相宗所立,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雖有客塵煩惱,而自性清淨,湛如虛空,離一切分別之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原為寂靜,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斷盡煩惱障所顯之真如也。有餘依者,有漏之依身,對於所斷之煩惱而謂為餘。雖餘此有漏之依身,而煩惱之障,永為寂滅,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出生死之苦之真如也。是亦與有餘依涅槃共斷煩惱障所得之真理,而顯於生死苦果斷謝之時即後時也。故卻無苦果之依身,謂為無障依,眾苦永為寂滅,謂為涅槃。四無住處涅槃,是斷所知障所顯之真如也。所知障為智之障。二乘之人為有所知障,不了生死涅槃無差別之理,固執生死為可厭,涅盤為可欣。佛斷所知障得菩提之真智時,於生死涅槃離厭欣之情,但有大智,故住於生死,為有大悲,故不住於涅槃,以利樂盡未來際有情,故謂之為無住處。利樂之用雖常起,而亦常寂,故謂為涅槃。此中一切之有情,有前之一,二乘之極聖,有前自證有餘無餘之三,菩薩在初地已上有第一與第四之二,惟世尊具四也。問依大乘所說,則如來色身,總為無漏清淨,非生死之苦果,何有有餘涅槃?既無有餘涅槃,無餘亦宜無之?答曰:就佛身論有餘無餘,有二義:一如來之身,雖無實之苦果,然就示現似於苦果之依身而論有餘無餘也。如八相成道是。二就無漏色身之隱顯而論有餘無餘也。見唯識論十,百法問答鈔八。
(名數)見涅槃條。
無分別法
(術語)諸法實相之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云無分別法。法華經方便品曰:「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術語)又云心行處滅言語道斷。究竟之真理,言語之道斷而不可言說。心念之處滅而不可思念也。心行者心念之異名,心者遷流於剎那,皆云心行。瓔珞經下曰:「一切言語斷道心行處滅。」維摩經阿閦佛品曰:「一切言語道斷。」止觀五上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名不可思議境。」仁王經中曰:「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同真際,等法性。」俗作「同斷」者誤。
諸法寂滅相
(術語)諸法之實相,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謂之寂滅。法華經方便品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又曰:「諸法從本來,常示寂滅相。」
[佛光大辭典]
五種一乘
華嚴宗隨始、終、頓、圓四教而各立一乘之名,即:(一)別教一乘,(二)同教一乘。此二者皆隨圓教而立。說「一乘無盡」之法門,與諸乘迥異,故稱別教一乘。又說「三一共同」之法門,即說一乘同於三乘,三乘亦同一乘,故稱同教一乘。(三)絕想一乘,隨頓教而立。此說相想俱絕而無能乘所乘之「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法門,故稱絕想一乘。(四)佛性一乘,隨終教而立。說「統收佛性中道真妄」之法門,故稱佛性一乘,又稱佛性平等一乘。(五)密意一乘,隨始教而立。說「三乘顯了真實,一乘隱密方便」之法門,故稱密意一乘,又作密義意一乘。〔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探玄記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十六〕 p1172
心行
梵語 citta-carya。(一)心內之作用、活動、狀態、變化。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指既無法用語言表達,亦不能以心思加以計度。有關心之活動,如自心之喜愛、喜好;大乘起信論說眾生之心行不等,專為喜好文簡義豐之文語者著起信論。
(二)心之對象。心作用所及之範圍。〔中論卷三觀法品〕
(三)心之志向、心願、性向、決心等。〔無量壽經卷上〕
(四)於心所起之分別意識、妄想、計較分別。〔景德傳燈錄卷十九、碧巖錄第四十六則〕
(五)心、行之合稱。淨土教中,安心與起行,稱為他力之心行;菩提心與眾多之善行(發心修行),稱為自力之心行。〔安樂集卷上〕 p1400
功德斷
密教以煩惱本無而直下觀達淨菩提心之功德,稱為功德斷。係顯教「過患斷」之對稱。顯教以斷除煩惱過患為證佛果之說,屬遮情之斷。密教則談「煩惱即菩提」,謂煩惱之當體乃佛果之功德相,若棄捨則無煩惱。此為理無之斷惑,故釋摩訶衍論卷三(大三二‧六一五中):「清淨本覺,從本已來,不生不滅;非建立有,非誹謗無,或非過患,或非功德。言語道絕,心行處滅。」〔釋摩訶衍論疏卷上末、釋摩訶衍論開解鈔卷十一、卷二十一〕 p1569
言亡慮絕
言語亡、思慮絕之意。為表現絕對悟境之語。意謂該境界無法以言語或思慮加以分別。言詮不及意路不到、心言路絕、絕言絕思、名言道斷、離言絕慮、絕言離念、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等,皆與此同義,即表示第一義諦之境,非言說思慮所能及。〔成唯識論卷七、三論玄義卷上、中觀論疏卷一末、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 p3005
言語道斷
梵語 sarva-vāda-caryoccheda。讚歎真理深妙不可說之用語。又作語言道斷、言語道過、名言道斷。常與「心行處滅」一語連用。
六十華嚴經卷五(大九‧四二四下):「遠離取相真實觀,得自在力決定見,言語道斷行處滅。」大智度論卷五(大二五‧九六下):「言語已息,心行亦滅。」即多於表示第一義實相斷絕言語、思慮時用之。〔六十華嚴經卷十一、成唯識論卷十、法華玄義卷二〕 p3007
真言八種義
乃慈氏菩薩儀軌(善無畏譯)卷上所揭示者,即:(一)真如性一體之義,所謂無生無滅,無來無去,非一非異,離言離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本來性淨。(二)隨想流出相成之義,以本性淨故,乃得應化相應。(三)加被護念之義,以業力、佛力、真言力、藥力等四種不可思議之力護念成熟。(四)隨諸眾生所求不同之義,諸佛本願猶如神藥,隨服應念,即得成就。(五)慈悲義,謂以慈悲而證之故。(六)以佛願度有情之義。(七)以諸菩薩度有情之義。(八)一切諸佛不思議之義,由是真言不思議力亦成無上不思議之果。 p4202
無分別法
諸法實相之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無分別法。法華經方便品(大九‧一○上):「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p5074
理在絕言
謂真理超越言語思慮。或謂道理之存在,無法用言語說明。理,為相對於「事」者,指宇宙森羅差別之現象事法的本體,乃平等一相之理性真如。以其超越凡夫相對性知識,故無法以言語、文字表達。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同於此意。然離言語便無法說示,故假言說,以闡明其德性,故有所謂「依言真如」,乃相對於「離言真如」而稱。 p4718
第一義悉檀
大智度論卷一所說四悉檀之第四。又作入理悉檀。佛以善巧,依第一義來詮明一實中道之理,令眾生斷惑證理,稱為第一義悉檀。即諸佛化導眾生之法,計有四種範疇,各成就其義,互不違背。其中第一義悉檀,即一切論議語言悉可破散,諸佛及辟支佛、阿羅漢等所行之法則真實而不可破散,超過語言之道,心行處滅。第一義悉檀又分為可說、不可說二種:(一)以諸佛等所得之法為不可說。(二)以「一切實、一切非實、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等四句闡說諸法實相,是為可說。若配天台宗化法四教之四諦,第一義悉檀可配於圓教之無作四諦。〔法華經玄義卷一下〕(參閱「四悉檀」1758) p4760
諸法實相
諸法,世間與出世間之一切萬法,乃差別之現象、隨緣之事;實相,其真實之體相,乃平等之實在、不變之理。為大乘佛教之表記,相對於小乘之三法印而稱大乘一法印。根據大品般若經卷十七深奧品與法華經卷一方便品所說,諸法實相唯佛所自證究盡,非名字、語言所能顯示。蓋外道、聲聞等亦皆期望就諸法究明其真實相,然般若等經則以彼等所說未達究盡,而以不可得空為第一義真實諦。
大智度論卷十八認為諸法實相即般若波羅蜜。謂世俗所說之諸法實相,僅為安國保家,並非真實;外道所說之諸法實相,皆墮於邪見法中,心有愛著,故非真實;聲聞法中雖以無常、苦、空、無我等觀諸法之實相,然彼等僅自求解脫老、病、死苦,不為一切眾生,不具足智慧,故未能究盡實相;唯有菩薩於初發心即發大弘誓,起大慈悲,供養一切諸佛,以大利智捨棄淨觀不淨觀、樂觀苦觀等妄見心力之諸觀,而觀諸法之非淨非不淨,乃至非我非無我;復捨如上諸觀,達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乃究竟之諸法實相。
中論卷三觀法品、大智度論卷十五、思惟略要法等,亦以遠離不生、不滅、不斷、不常等諸戲論,心行處滅,即諸法實相。三論宗嘉祥大師於大乘玄論卷四謂,實相乃般若實智之所照。天台宗智顗於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實相乃圓頓止觀所觀之境。蓋中論與大智度論皆說「畢竟空」為諸法實相,而智顗卻以中道為實相,並於法華經玄義卷八下、卷九上舉出十二種實相之異名,例如妙有、如如、虛空佛性、非有非無中道等。故各宗對諸法實相之解釋紛紜,另如淨土宗以阿彌陀佛之名號為諸法實相,真言宗以阿字本不生為諸法實相,華嚴宗以一真法界為諸法實相,法相宗以圓成實性為諸法實相,成實宗以皆空為諸法實相,有部宗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
諸大乘思想中,最能獨立表現諸法實相說者,首推龍樹系之教義,其下又分立中論與大智度論兩派。茲列舉承襲此二思潮之三論宗與天台宗以說明之:
(一)三論宗,依般若經說,特重中論(大三○‧一中)「: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之八不頌文。認為不可得空為諸法實相,此乃超越肯定、否定的絕對否定之不思議之理;亦即以為破盡一切迷妄時,即見不可得之真理。
(二)天台宗對諸法實相有三重解釋:(1)初重,認為依因緣所生之一切現象(諸法),係依因緣假現而無實體者;因諸法之本質為空理(實相),故稱諸法實相。(2)第二重,空與有之一切稱為諸法,另立超越空與有,而絕對肯定之中道之理(實相),此即為諸法實相。(三)第三重,現象世界之一切事事物物契合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之實相之理,此乃諸法即實相,而謂諸法實相。以上前二重係大乘偏教(偏於一邊之教,指小乘及大乘中之權教)之說法;後一重乃大乘圓教之說法。
此外,禪宗認為,諸法實相指諸佛或歷代祖師悟道表現之本來面目。〔大寶積經卷七十八具善根品、諸法無行經、佛藏經卷上諸法實相品、坐禪三昧經卷下、大日經疏卷一、大乘大義章卷中、注維摩經卷二、法華義記卷二、四念處卷三、三論玄義、宗鏡錄卷四十〕 p630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八不中道
三論宗理論與觀行的中心。三論宗的根本聖典是龍樹論師所造的《中論》(也叫做《中觀論》)。但是龍樹論師自己所造只是《中論》的頌文,現存梵本,叫作《根本中頌》。所謂八不,即龍樹論師於《中論》的篇首所說。
龍樹論師的思想,淵源於《般若》等經。《般若》立說有為無為一切諸法(即宇宙萬有)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龍樹論師的立說更發揚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妙理。依他緣起的諸法,當體空無自性不可得,然而「空」並非「無」的異名,「空」的意義是「不」,「不」是泯義、破義,並非對於「有」的「無」,而是超越有無的「中道」。他為彰顯此無所得中道實相的妙體,把《般若》等經中散說的不生不滅等,歸納作八不一頌,而在《中論》的篇首說(大正30‧1b)︰「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種概念,是就緣起諸法的假相立名,都和離一切妄見戲論不可得的中道實相不相應,而眾生把它執著作實在,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諸見中。所以龍樹論師對於緣起諸法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否定這些實在論的見解。但是《中論頌》在八不中只解釋了「不生」一種,這或者是因為所謂無生(藏譯《中論》八不作八無,「不生」即「無生」)是一切佛法的中心,所以用「不生」來代表八不。如《中觀論疏》就說(大正42‧43a)︰「佛雖說八不,則束歸一無生。」《中論頌》用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推檢諸法,以證明諸法的無生不可得,所謂「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即於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中,覓生不可得,所以說諸法無生。
八不,依梵志青目的《中論釋》,生是說諸法實有生,滅是說諸法實有滅,常是說諸法常存,斷是說諸法終歸斷滅,一是說千差萬別的諸法實在渾然為一,異是說諸法的差別醃,來是說諸法從自在天世性(通常叫做自性,在數論學派這是物質的根本質料或者根本原因)微塵(和原子相當,後世譯作極微)等來,出是還去至本處。然而因緣和合而諸法生叫作生,此生相假如實有,就應當不憑藉因緣;既然憑藉因緣而生,即非實有,所以說不生。因緣離散而諸法滅叫作滅,先已無生,何得有滅,所以說不滅。假如先有自性(自體),是即為常,既然憑藉因緣,即無自性,所以說不常。先有今無,是即為斷;即非先有,何得有斷,所以說不斷。因果假如是一,就不由因有果,也不由果有因;或者但有於果,更無別因,所以說不一。因果假如是異,因時未有果,就有所續無能續;果時無復有因,就有能續無所續,所以說不異。來無所從,所以說不來;去無所至,所以說不出。此外青目還舉了世間現見的穀芽等以顯釋八不。然而青目對於八不的解釋,其說理及舉喻,有時不夠謹嚴,所以在吉藏以前,講者多出異解。
八不義到了開創三論宗的吉藏(世稱嘉祥大師)而圓備,吉藏於八不十門義中以八不正二諦。現在依他所撰述的《中觀論疏》及《大乘玄論》等略述於下︰
(1)不生不滅︰世諦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生而假名生,因緣滅而假名滅。因緣生雖生而不起,因緣滅雖滅而不失,所以生滅宛然而不生不滅。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世諦中道。其次,和世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所以此不生滅非自不生滅。世諦生滅既是假名,真諦不生滅亦是假名。世諦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名不生滅亦非不生滅。所以不生不滅宛然而非不生非不滅,這是真諦中道。其次,不生滅而生滅為世諦,生滅而不生滅為真諦。不生滅而生滅即非生滅,生滅而不生滅即非不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岸道。如此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世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名生滅即不生不滅看為世諦中道(三句),從假名不生不滅即非不生非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岸道(五句)。以上怛滅二句,餘句例此。
(2)不斷不常︰雖於上不生不滅,說世諦因果相生,是假生滅非性實生滅,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失。如僧佉(數論學派)計自性是常,從自性生大,從大生意(我慢)等,此即執於常義。衛世師(勝論派)執因中無果說一切法因滅果生,此即執於斷義。佛法內薩婆多(說一切有)部固世常有,亦是常義。大眾部執三世無,亦是斷義。今明因果依因緣而起,只是假名,不可說定有因緣和合先後等,亦不可說定無因緣和合先後等。即雖世諦假名說有常斷,而假常不可名常,假斷不可名斷,不常不斷,名為中道。
(3)不一不異︰世諦雖離性實生滅及決定斷常,然而如僧佉說一切法一,大眾部說因果一體如轉種子為芽等,衛世師說一切法異,又上座部說因果異體如種子芽各一物等,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因果不同,能所二義,所以非一;因是果的因,果是因的果,所以非異,不一不異名為中道。
(4)不來不出︰雖聞以上六不,然而終究說決定有果,如塗炭外道等計眾生的苦樂、萬物的生滅,都從自在天來,這是外來義。又尼健陀若提子(耆那教的開祖)等計苦樂的果報都是我的自作、我的自受,這是內出義。又如毗曇(有部宗的論書)計木有火性,從於性火以成事火,是內出義。僧佉計自性是常,也和此執相同。成實(《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假緣生,是外來義。衛世師計二微和合,也和此執相同。如此來出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果不偏在因,所以不從內出;亦不偏在緣,所以不從外來,不來不出名為中道。
諸法實相的妙體,由「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不而顯。橫破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迷,竪窮生滅、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五句(因為求生滅不得,所以說不生不滅。生滅既去,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諸句自崩。如就生滅,對一異等六迷亦如此),洗顛倒之病,令畢竟無遺,即是中道實相。如此就八不即是無依無得無所有中道正觀,亦即諸法實相,所以八不是二諦法門的極致。由此八不開顯正觀,了因緣性空而生二慧。二慧是實慧、方便慧,方便慧是鑒有不取,實慧是觀空不證。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0b)︰「二慧由二諦而發,二諦因八不而正(中略),以不悟八不即不識二諦,不識二諦即二慧不生。」又說(大正42‧20a)︰「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即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a)︰「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也。(中略)竪貫眾經,橫通諸論也。」
不門無量,如四句百非都是,然而邪見有種種差別,從總的方面說即一切有所得心,從別的方面說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四雙八計。此生滅等八計是眾生迷失的根本,始末無量無邊的妄執都從這八種主觀的偏見派生。破除生滅等八計即為總破除一切偏執。姑且用這八種該攝一切,而在這些相對差別的八種偏見上一一冠不字而遮遣之,洗淨一切有所得的偏執,以彰顯無所得中道。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7a)︰「以此八事總破一切法。破一切法者,歷破眾生心所行事。眾生心唯行此八事中。故今皆悉不之,令心無所行。無所行故無所得,即是迥悟無生。」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b)︰「以八不洗除,盡淨諸法,故經中具有百非,即還是百不百無等。」所以八不隨根的利鈍有開合的不同,開之為無量不,合之為「不生」。
三論宗破邪之外無顯正,破邪即顯正,姑對破有所得之邪顯無所得之正。如《三論玄義》說(大正45‧1a)︰「一源不究,則戲論不滅;毫理不盡,則至道不彰。以無源不究,群異乃息;無理不盡,玄道始通。是以斯文,遍排眾計。」又說(大正45‧6c)︰「若心存內外,情寄大小,則墮在偏邪,失於正理。既失正理,則正觀不生。若正觀不生,則斷常不滅。若斷常不滅,則苦輪常運。以內外並冥,大小俱寂,始名正理。悟斯正理,則發生正觀。正觀若生,則戲論斯滅。戲論斯滅,則苦輪便壞。」戲論滅,群異息,則無所得的至道彰,即破邪已盡,無有所得。有所得的偏見既無,言慮無寄。此言亡慮絕無所得的境界就是正,所以破邪即顯正。無所得是真理的極致,言亡慮絕,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只是無所得。如此,以無所得為至道為正理,所以八不之外無別中道,八不即中道。(黃懺華)
◎附︰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因緣品〉(摘錄)
「八不」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觀察,綜合這「八不」,可以破一切戲論;就是單說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確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說,一一不中,徧破一切法。現在,不妨作一種解釋。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實在論者,執著自性有與自性的生起。既然以為自性有,不論他說不說生起,他終究是反緣起的,觀察這「自性有」非有,名為無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為無生。無自性有,也就沒有自性無;無生也就無滅。這包含了存在與非存在,存在與現象的問題。這存在與生起的,不理解緣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前後的。如果在一期中,見某種相似相續的存在,就以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變的存在。若在無常變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發覺他前後的相續關聯,就以為是從此斷滅。這是常與變的問題。從自性有的觀念去觀察同時的彼此(也可從時間上說),如以為此法與彼法有同一性,就覺得合而為一,沒有差別可談(有差別,他以為就是非實在的),成為渾一的整體。如發見了差別,就以為一一的獨存而彼此敵對著。這是統一與對立或一體與雜多的問題。從自性見去觀察那存在與生起的,在時空中的運動,覺得不是從此去彼,就是從彼來此。而這樣的來去,在時空的一點,他們只能說不動的,要說動,就發現他的矛盾不通。這是運動問題。這存在與非存在,常與變,統一與對立,是緣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見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態。而這三一無礙緣起相的運動,自性有者,也不能認識。所以他們的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一一給他個不字,開顯了緣起空寂的實相。自性空,才正見了緣起假名的生滅來去。不過八不的意義非常繁廣,這只是一種方言而已。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佛在經中,說這八不的因緣(緣起的異譯,與〈觀因緣品〉的因緣不同),是善能滅除一切戲論的。善滅的滅字,什公譯得非常善巧,這可從兩方面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龍樹菩薩洞達了這緣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而佛卻能善巧的把他宣說出來,這是很難得的。不說在世間的學說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聖教中,緣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這樣的善說緣起的大師,怎能不懇切至誠的敬禮!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參考資料〕 《梵網經》卷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玄論》卷一;《中觀論疏》卷一(末);《中觀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6});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中村元(等)編《空》上(《佛教思想》{6})。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方廣大莊嚴經
十二卷。唐‧地婆訶羅譯。又稱《神通遊戲經》、《大莊嚴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冊。主要敘述釋尊從兜率天宮下,至初轉法輪之間的一些事蹟。亦即本經是依據大乘思想,因應佛身觀之發展而形成的佛傳。
全經十二卷分二十七品,此與現存梵本《Lalitavistara》二十七品,大體上頗為一致,而被視為本經異譯的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則有八卷三十品。兩者之間或存或缺,略有差異,玆對照二漢譯本及梵本等三本之品名如次︰
《普曜經》 《方廣大莊嚴經》 《Lalitavistara》
論降神品第一────序品第一 1.Nadana-parivartah
兜率天宮品第二 2.Samutsaha-pa.
勝族品第三 3.Kulaparisuddhi-pa.
說法門品第二────法門品第四 4.Dharmalokamukha-pa.
所現象品第三────降生品第五 5.Pracala-pa.
降神處胎品第四───處胎品第六 6.Garbhavakranti-pa.
欲生時三十
二瑞品第五─────誕生品第七 7.Janma-pa.
入天祠品第六────入天祠品第八 8.Devakulopanayana-pa.
寶莊嚴具品第九 9.Abharana-pa.
現書品第七─────示書品第十 10.Lipisalasamdarsana-pa.
坐樹下觀犁品第八──觀務農品第十一 11.Krsigrama-pa.
王為太子求妃品第九─現藝品第十二 12.Silpasamdarsana-pa.
試藝品第十
(無) 音樂發悟品第十三 13.Samcodana-pa.
四出觀品第十一───感夢品第十四 14.Svapna-pa.
出家品第十二────出家品第十五 15.Abhiniskramana-pa.
告車匿被馬 頻婆娑羅王勸受
品第十三──────俗利品第十六 16.Bimbisaropasamkramana-pa.
異學三部品第十四──苦行品第十七 17.Duskaracarya-pa.
六年勤苦行
品第十五──────往尼連河品第十八 18.Nairanjana-pa.
迦龍品第十六────詣菩提場品第十九 19.Bodhimandagamana-pa.
召魔品第十七 嚴菩提場品第二十 20.Bodhimandavyuha-pa.
降魔品第十八────降魔品第二十一 21.Maradharsana-pa.
行道禪思品第十九──成正覺品第二十二 22.Abhisambodhana-pa.
諸天賀佛成
道品第二十─────讚歎品第二十三 23.Samstava-pa.
觀樹品第二十一───商人蒙記品第二十四 24.Trapusabhallika-pa.
商人轖奉﹖品 麩尟
第二十二
梵天勸助說法品 大梵天王勸請品
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 25.Adhyesana-pa.
拘鄰等品第二十四──轉法輪品第二十六
之一 26.Dharmacakrapravartana-pa.
十八變品第二十五
佛至摩竭國品
第二十六──────轉法輪品之二 (無)
化舍利弗目連品
第二十七
優陀那品第二十八
歎佛品第二十九───囑累品第二十七 27.Nigama-pa.
囑累品第三十
關於本經中的大乘思想以及與其他經典的關係,玆分數點,略述如次︰
(1)從本經談到「五十二種善根」、「四十分位」、「十地究竟」等理趣,可以看出本經與華嚴思想有關。又,〈詣菩提場品〉中,謂菩薩東向,結跏趺坐於菩提樹下,入方廣神通遊戲大嚴定時,現身坐於無量菩薩及諸天人眾所供八萬四千獅子座上,一一身上皆具眾妙相好莊嚴。一切菩薩及諸天人皆謂菩薩獨坐其座云云。與此相同的描述,也曾出現在姚秦‧鳩摩羅什譯《首楞嚴三昧經》中,而這正是極其明顯的華嚴色彩。此外,〈成正覺品〉中有「如來藏」、「清淨法界」之語。此中之「如來藏」,雖未必有「真如如來藏」之意,然其與如來藏思想之經典有關,則是可以確知的。
(2)本經的〈大梵天王勸請品〉將上、中、下等三根分為邪定、正定、不定等三聚。亦即佛初成正覺後,作是思惟︰佛所證法甚深,眾生難解,是故應默然而住。時,梵天知如來默然之旨,乃往詣佛所,勸轉法輪。世尊遂以佛眼觀諸眾生,知彼等有邪定、正定、不定等三種根機。邪定聚之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不能畢竟了知法。正定聚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能了知法。至於不定聚眾生,則是佛若說法則能了知,佛若不說法則不能了知。因此,佛為此不定聚眾生起大悲心,接受梵天之請而轉法輪。此三聚思想,亦出現於《大智度論》書中。其後被吸收入瑜伽唯識系統中,成為五性各別思想之根據。
(3)本經〈入天祠品〉中「芥子並須彌,牛跡方溟海,日月對螢火,豈足以為倫」的譬喻,在《維摩經》〈弟子品〉及〈不思議品〉也曾述及。而〈轉法輪品〉中的「一切眾生隨類各解」,則猶如《維摩經》〈佛國品〉中的「眾生隨類各得解」。「會真如,同法性,等實際」相當於《維摩經》〈弟子品〉的「法性」、「如」、「實際」。此外,〈轉法輪品〉中的「性惟是一,入於諸法,是為不二」以及「言語路斷,心行處滅」等,完全是維摩默不二之心境。因此,可以說《維摩經》的思想最接近本經,也給予最多的影響。
關於本經的經名,其所以稱為「大莊嚴」或「神通遊戲」,這是因為梵文「lalita」,即含有「遊戲」與「神通」兩種意思。因此,本經的序品,兼取二意,而稱此為「方廣神通遊戲大莊嚴法門」。至於本經之異譯所以稱為《普曜經》,則應是取其「莊嚴」之意而成的。
本經流傳頗廣。爪哇波羅浮屠(Boro-Budur)的佛傳彫畫、我國南京棲霞寺舍利塔基壇的釋迦八相圖,都是根據本經的內容所繪成。關於本經之傳譯,據《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大乘單譯經目〉所述,本經於唐‧垂拱元年(685)在西京西太原寺歸寧院譯出。然《開元釋教錄》卷九則載永淳二年(683)九月十五日於歸寧院譯訖。該錄且謂此經總有四譯,即(1)《出三藏記集》卷四〈失譯雜經錄〉所載蜀‧〈普耀經〉八卷(闕);(2)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八卷;(3)《出三藏記集》卷二所載,宋‧智嚴、寶雲共譯的《普耀經》六卷(闕);(4)唐‧地婆訶羅譯《方廣大莊嚴經》十二卷。本經的藏譯本,與梵本一樣,有二十七品,章句與本經大抵相同,僅闕〈轉法輪品〉的後半。另有密特拉(RajendralalaMitra)的英譯本,佛庫(P.E. Foucaux)的法譯本。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續古今譯經圖紀》;《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卷四;《Etude sur leLalita Vist-ara》;《Die Buddhalegende in den Skulpturen des Tempels von Bōrō-Budur》。
四悉檀
四悉檀,是佛說法的四種範疇,也是佛度生的四種方法︰(1)世界悉檀,(2)各各為人悉檀,(3)對治悉檀,(4)第一義悉檀。
悉檀,古釋為「宗」,即對法或對教辨明宗要;有時也解作「成」,即所說義理無有乖反;有時也解作「理」,即諸法的理趣(見隋‧慧遠《大乘義章》卷二〈四悉檀義〉)。嗣後天台宗依陳‧慧思所說,以「悉檀」二字為楚漢總稱,「悉」的意義是「遍」,檀的義譯是「施」,四悉檀是(大正33‧686c)︰「佛以四法遍施眾生」(見《法華經玄義》卷一(下)等)。此意與該詞梵語原意不符。
四悉檀義出於龍樹《大智度論》卷一(大正25‧59b)。它的大意是︰
(1)世界悉檀︰「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又「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
(2)各各為人悉檀︰「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更有破群邪經中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前者不信罪福,墮斷滅見;欲撥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後者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
(3)對治悉檀︰「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譬如重、熱病、膩、酢、鹹、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中略)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4)第一義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明帝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論中並闡釋了第一義悉檀與其餘三悉檀的相互關係︰
(1)諸餘論議、諸餘悉檀都可以破,第一義悉檀則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因此,其餘三悉檀中所不能通的,第一義悉檀中都能通。
(2)不僅第一義悉檀是真實,四悉檀各各有實。如如法性實際,世界悉檀故無,第一義悉檀故有;人等亦如是,世界悉檀故有,第一義悉檀故無。
(3)四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佛法中實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有。
中土佛教中廣用四悉檀義闡釋經義和觀法的,莫過於天台宗。如隋代智顗《法華經玄義》卷一(下)、《維摩經玄疏》卷一,並曾對四悉檀作系統的論述,舉其要點如下︰
(1)世界悉檀是在於隨順眾生所欲樂聞,分別為說眾生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各各不同的正因緣法,令得世間正見。因此,世界悉檀重在隨眾生樂欲。至於各各為人悉檀,是重在生善,對治悉檀是重在破惡,第一義悉檀是重在悟理。
(2)第一義悉檀有兩種︰{1}不可說,是內證的一面,即是諸佛、辟支佛、羅漢明帝得真實法;{2}可說,是教法的一面,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不實、一切非實非不實四句,次第以對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門,都令入實。
(3)一悉檀通有四悉檀義。例如陰、入、界隔別,原是世界悉檀;但因緣和合故有人,即是為人悉檀;正世界破邪世界,即是對治悉檀,聞正世界得悟入,即是第一義悉檀。其餘三悉檀也同樣具有四悉檀義。又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檀;四悉檀遍化眾生,又通是各各為人悉檀;四悉檀皆破邪,又通是對治悉檀;隨聞一種皆能悟道,又通是第一義悉檀。
(4)四悉檀是龍樹所說,與《禪經》中佛所說四隨義相符合。四隨是︰{1}隨樂欲,{2}隨便宜,{3}隨對治,{4}隨第一義。隨樂欲舉修因之相,從因得名;世界悉檀明得果之相,從果立稱。隨便宜是隨行人所宜之法;各各為人悉檀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其餘兩種,名義相同。
(5)四悉檀可對四諦。{1}直對一番四諦︰約苦集諦明世界悉檀,約道諦能治明為人悉檀,約道諦所治明對治悉檀,約滅諦明第一義悉檀。{2}廣對生滅(藏教)、無生(通教)、無量(別教)、無作(圓教)四種四諦,一一四諦都可對以四種悉檀。{3}總對四種四諦︰生滅四諦對世界悉檀,無生四諦對為人悉檀,無量四諦對對治悉檀,無作四諦對第一義悉檀。
(6)用四悉檀起觀。如從假入空觀時,先觀正因緣法,殷勤樂欲;並用為人悉檀,令發善根;巧用對治悉檀,令斷結使;由此研修,觀慧分明,見第一義。如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觀以及一心三觀,也都同樣要巧用四種悉檀。
(7)用四悉檀起教。{1}起四教、十二部經和頓漸經教︰佛於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小乘根性人說三藏教;於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三乘根性人說通教;於不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別教根緣說別教;於不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圓機說圓教。又用四悉檀起三藏教十二部經、通教十二部經、別教十二部經、圓教十二部經,用四悉檀起華嚴教、三藏教、方等教、般若教、法華教。{2}起大小乘論,例如天親用別圓兩番四悉檀造《十地論》通《華嚴經》等。又五通神仙種種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也都是用初番悉檀所作的方便利益。
(8)用四悉檀起聖默然。四種四諦都是三乘聖人所證法,非是凡夫所能知見,由不能見而稱其不可說,由不可說而名為聖默然。如《華嚴經》中約無量、無作兩番四諦,以及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可說、不可說,名為聖默然等等。聖默然即是不可說相,天台一家明義,有六種不可說相︰{1}世間禪定二禪以上無覺無觀不可說相,{2}外人見心所明絕言之理不可說相,{3}三藏教不可說相,{4}通教不可說相,{5}別教不可說相,{6}圓教不可說相。不可說雖同,解其義趣,實不相混。聖默然正為自樂,傍亦益他,都是由四悉檀而起,利益一切眾生。
(9)四悉檀的得和用。得是自證,用是利他。四悉檀獨有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或不得不用,或得而不用,或不得而用,或亦得亦用。稱機才算是能用,差機就是不能用。如果不知人根,就不應當說法。
(10)四悉檀的權實。三藏教和通教,教道證道都是權;別教教道權,證道實;圓教教道證道都是實。用此權實約五味教,乳教等有權有實,酪教只有權,法華只有實。法華開權顯實,決諸權世界悉檀為妙世界悉檀,乃至決諸權第一義悉檀為妙第一義悉檀;妙第一義不隔於三,也就是決諸權悉檀,同成妙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的主要意義,在於稱機說法,如智顗《摩訶止觀》卷三(下)說(大正46‧34a)︰「佛知眾生種種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這樣,佛說法就有了種種差別,如《摩訶止觀》卷一(上)說(大正46‧5a)︰「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或不具說;或雜說,或不雜說。眾生稟益不同,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雜益,不雜益。」而需要從四悉檀去了解佛說法意。智顗在《維摩經玄疏》卷二裡,曾經評論地論師計真如法性生一切法,攝大乘師計黎耶識生一切法,認為(大正38‧528b)︰「理無二是,二大乘論師俱稟天親,何得諍同水火。」他說(大正38‧528a)︰「佛有四種之說,皆是悉檀方便入假利物,而諸眾生顛倒不了,或執外人邪說四邊,或執佛法經論四邊,而生見著。(中略)若解四悉檀意,如前異說,皆大利益眾生,興顯佛法也。」
唐‧湛然繼續闡揚了智的論點,他認為廣用四悉檀義是天台一家消釋諸經的特點之一,如他在《止觀大意》中說(大正46‧459a)︰「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諍,連代不休。今用四悉檀意,無滯不融,撥擲自在。」
四悉檀義不僅為天台一宗所重視,其他各宗也曾注意到。如隋代慧遠《大乘義章》曾經提出下列說法︰
(1)法中有性有相;生死涅槃因緣法相,名為世界悉檀;如實法性,說為第一義悉檀。一切二諦諸法無不是為人和治病,只就一切為人法中,當其門別,隨物所宜,應病授藥,即名對治悉檀。在一切對治門中,異門相望,互反不同,由此表現了為人的差別,即名各各為人悉檀。
(2)世界悉檀通於為人和對治,而不通於第一義諦;即說世界差別法門以為對治和為人,不說世界為第一義。第一義悉檀也得通於為人和對治,不通世界;即以宣說第一義諦治物心患,並彰其為人各各不同,而以深淺別異,不通世界。
(3)四悉檀攝末從本,要唯二諦;通說對治、為人,判屬世諦,非是第一義諦。但是就第一義所明對治、為人,即是第一義諦,不屬世諦。
唐代法藏曾以四悉檀作為「經論解釋分齊生解方便」之一。如《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說(大正35‧147c)︰「或約世界說有,勝義為無,如第一(世界悉檀)說;或勝義為有,世界為無,如第四(第一義悉檀)說;或對異機說有,對餘機說無,如第二(各各為人悉檀)說;或治此病為要,於餘病為非,如第三(對治悉檀)說。皆須得其本意,法悉有用;隨言混取,失意成謗。」(禹振聲)
〔參考資料〕 《維摩經玄疏》卷一;《華嚴經孔目章》卷三;《法華玄義》卷一(下);《法華玄義私記》卷一(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四重二諦
佛教哲學用語。是將真俗二諦開顯為四重,在中土各宗中,三論宗和慈恩宗都有四重二諦說。三論宗的四重二諦,是就真俗二諦所含有空、二不二、非二非不二等意義互相對比而立論,從粗到細,立為四重。慈恩宗的四重二諦,則是於勝義(真)、世俗(俗)二諦各分四種,從淺到深,合為八諦。此外,天台宗對真俗二諦,依藏、通、別、圓四教來說,也可以說是四重二諦。
(一)三論宗的四重二諦︰三論宗僧詮、法朗一系所說二諦,是就能說的言教建立。真、俗二諦只是言教上的差別,完全屬於說法化導的方法形式,為破空見俗諦說有,為破有見用真諦說空。隨後嘉祥大師吉藏(549~623)為把這個意義闡明得更徹底,在《大乘玄論》卷一及《中觀論疏》卷二(末)等中將二諦開作四重︰
第一重︰有是俗諦、空是真諦。這一重是對毗曇師的事、理二諦所立。毗曇師立實有實空的二諦,即空之外實有有,有之外實有空;今為顯示俗諦之有由於真諦之空,真諦之空由於俗諦之有,以對破他。既然有是由空之有,就不是實有,而是不有之有;空是由有之空,就不是實空,而是不空之空。
第二重︰有、空都是俗諦,非空非有才叫作真諦。這一重是對成論師所立。成論師以有、空為真、俗二諦,今為對治他,闡明把有、空分作兩種來看還是俗諦。既然是不有之有,同時是不空之空,那就有、空原來不二無別,所以非有非空,叫它作真諦。
第三重︰空、有是二、非空非有是不二,二和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才叫作真諦。這一重是對地論師、攝論師等以依他(依他起性)、分別(遍計所執性)二為俗諦,以依他無生分別無相不二真實性(圓成實性)為真諦所立。今闡抽二和不二分作兩種來看還是俗諦,非二非不二,即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才是真諦。
第四重︰前三重的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三種二諦都是教門,從而都是俗諦,亡慮絕言才是真諦。這一重是對地論師、攝論師以三性為俗諦,以三無性非安立諦為真諦所立。即前三重都是言語上的戲論,都是從凡夫相對的心念所發,還是俗諦。所以地論師、攝論師雖然說依他、分別二真實不二是安立諦,非二非不二、三無性非安立諦,然而都是俗諦。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才是真諦。
《中論疏》卷二說為破四病所以說這四重︰第一重明於凡夫是有,叫作世(俗)諦;於聖人是空,叫作第一義(真)諦。第二重明為破有,所以說空;諸法不曾是有,也不曾是空,空有都出於世俗的情慮,所以都是世諦;了知不曾是空,也不曾是有,叫作真諦。第三重明為破空有所以說非空非有,即不曾是空是有,又何曾是非空非有,所以空有非空非有、二不二都是世諦;非空非有、非不空非不有,才是真諦。第四重明說四句是俗諦,非四句才是真諦。
(二)慈恩宗的四重二諦︰慈恩宗窺基(632~682)綜合《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所說四種世俗及《成唯識論》卷九所說四種勝義的義理,在所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二諦義」中,依世俗、勝義二諦有無、事理、淺深、詮旨等義的分別,把它各開作四重,其中世俗諦四重是︰(1)世間世俗諦,(2)道理世俗諦,(3)證得世俗諦,(4)勝義世俗諦。勝義諦四重是︰(1)世間勝義諦,(2)道理勝義諦,(3)證得勝義諦,(4)勝義勝義諦。
世俗諦,據窺基說應作「隱顯諦」,隱是「隱覆空(真)理」,顯是「有相顯現」,如同把手巾結紮作兔子等物,本來的手巾的相狀掩覆,而兔子的相貌顯現。在這裡,有無不虛,即稱為諦。就中︰
(1)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衣、車乘、舍宅、軍眾等,我、有情等。此等假法,只是迷情上所生的妄相,墮在虛偽之中,所以叫作世間;世人都說是實有,依俗情安立名字,所以叫作世俗。只有假名,無其實體,所以也叫作有名無實諦。
(2)道理世俗諦︰是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依主觀、客觀諸法的義理把它滙類而區別作蘊、處、界等,所以叫作道理;事相差別易知,所以叫作世俗。也叫作隨事差別諦。
(3)證得世俗諦︰是說苦、集、滅、道四聖諦等,佛以方便安立知、斷、證、修的苦等四諦,闡明迷、悟、染淨的因果差別,令行人依此趣入而證得聖果,所以叫作證得。有因果的相狀可知,所以叫作世俗。也叫作方便安立諦。
(4)勝義世俗諦︰是說二空真如,這是聖者的智慧自內所證,為欲隨順引生這種智解,依世俗安立,所以叫作勝義世俗。又二空真如不是作為解脫的方便而施設的法門,所以也叫作假名非安立諦。
勝義諦,舊名第一義諦,也叫作真諦,勝義有境界和道理兩種意義。前三種勝義,依境界義立,即殊特勝妙的智慧的對境,亦即由殊勝的智慧認識真理的境界。第四種勝義是廢詮談旨的一真法界,是依道理立義。在這裡,理事不謬,即稱為諦。就中︰
(1)世間勝義諦︰即道理世俗諦,亦即三科等法,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所以叫作世間;是聖者後得智所知,超越世間世俗諦,有體有用,不同於那只有名無體無用的假法,所以叫作勝義。也叫作體用顯現諦。
(2)道理勝義諦︰即證得世俗諦,亦即苦集滅道四諦,這是依知、斷、證、修因果差別等義而安立的,所以叫作道理;是殊勝無漏智的境界,超越前二重世俗諦。也叫作因果差別諦。
(3)證得勝義諦︰即勝義世俗諦,亦即二空真如,依詮門顯了二空真如理,所以叫作證得;凡愚不能夠測知,超越前三重世俗諦。也叫作依門顯實諦。
(4)勝義勝義諦︰即一真法界。前面的二空真如,還是由言詮說明的,所以說依門顯實。這裡的勝義勝義諦,即指真如,真如體是超絕言詮的不可安立法,是聖者無分別智自內所證,超越前四重世俗諦,所以重複叫作勝義勝義諦。也叫作廢詮談旨諦。
《法苑義林章》〈三乘深淺門〉中還分別闡明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四重二諦︰
(1)聲聞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三科等法;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四聖諦理;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生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三科等法;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四聖諦理;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生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生空無我一真法界。
(2)緣覺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十二有支等法;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生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十二有支等法;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生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生空無我一真法界。
(3)菩薩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十善巧(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世、諦、乘、有為無為)或大善巧(十善巧中的前六種);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三性、三無性等唯識妙理;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二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十善巧等;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三性三無性等理;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二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二空無我一真法界。
以上的三乘四重二諦中︰四種世俗都是安立諦,四種勝義中前三種是安立勝義諦,第四種是非安立勝義諦。
(三)天台宗的四種二諦︰天台智顗(538~597)說二諦有二種︰(1)理外二諦,(2)理內二諦。如說「真諦非佛性」,即是理外二諦;說「真諦即佛性」,即是理內二諦。理外二諦又有二種︰(1)不即二諦,又稱生滅二諦;(2)相即二諦,又稱無生二諦。理內二諦也有二種︰(1)不即二諦,又稱無量二諦;(2)相即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如說「色滅方空」這是生滅二諦。說︰「即色是空」,這是無生二諦。說「分別世諦有無量相,第一義諦亦有無量相」,這是無量二諦。說「無作苦集滅道名為世諦,即一實諦故名第一義諦」,這是無作二諦。就能詮的四教說,就藏教詮理外不即二諦,通教詮理外相即二諦,別教詮理內不即二諦,圓教詮理內相即二諦。又為闡明這四種二諦的發展關係,還又擴充為七重二諦。(黃懺華)
平常心是道
又稱趙州平常心是道,或平常是道。意謂無思量計較的平常心就是道。據《趙州真際禪師語錄并行狀》卷上所述,趙州從諗問南泉普願︰「如何是道﹖」南泉普願答說︰「平常心是道。」南泉以為此道不屬知與無知。言知,唯是妄覺。言不知,即是無記。擬議即皆乖反。故達不擬之道,寥廓洞然,猶如太虛。《無門關》第十九則,頌云(大正48‧295b)︰「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挂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十八揭舉圜悟克勤之頌云(卍續115‧215上)︰「遇飯喫飯,遇茶喫茶,千里百帀,四海一家,解卻粘去卻縛,言無言作無作,廓然本體等虛空,風從虎兮雲從龍。」
◎附︰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後篇〉本論第一章第七節
禪的真理,一切都是自己所有,故此外更沒有什麼可求,求則益遠;唯照顧自己,也決沒有向他可求。要之︰祇是透徹那不可得底而已。
達磨西來的真意,不外「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罷了。簡言之︰不依一切說教理論,直指在汝之心,一旦抓住了自己所有獨然自性的那個核心,就會在那安住處發生出來。故古人云︰「道本圓成,何假修證!」也有說︰「人人分上,豐富完備。」更有說︰「人人具足,個個圓成。」祇這個圓成底,原不待於外物,唯是充足乎己;更不受任何拘束,具足自由自在;道破了,亦不外是「廓然無聖」非合理的合理而已。南泉說「平常心是道」的公案中云︰
「南泉因趙州問︰『如何是道﹖』泉曰︰『平常心是道。』州曰︰『還可趣向否﹖』泉曰︰『擬向即乖!』州云︰『不擬爭知是道﹖』泉云︰『道不屬知,不屬不知;知是妄覺,不知是無記。若真達不疑之道,如太虛廓然洞豁,豈可強是非也。』州於言下,大悟。」(《傳燈錄》卷八)
平常,是平穩常住的意味,遠離生住異滅等諸相的心境。《說佛境界經》曰︰「文殊言︰『菩提無形相無為。云何無形相﹖不可以六識知故︰云何無為﹖無生住滅故也。』」
無為無形相之道,不可名,不可說,任何語言亦不能表顯故,根本亦非因修而得。如盤山和尚說︰「三界無法,何處求心﹖」因為凡是可求的,必是被限制的。不可得不可說之道,若向之擬議,就在這個剎那裏失卻道的真相。南泉說「道不屬知,不屬不知」者,就是表現出道的超認識性。所知的是妄覺之境,即分別思慮之境;思慮分別,是對立的分裂的;知的世界,是沒有生命的活動,是個無活躍的死體。宗教的真的實在,是超知超不知之境,全不是對立的,所謂「言詮不及,意路不到」。唯立足在直觀的體驗之境的人,可以觸到那種風光,把握著那種妙味。這就是南泉說的「若真達不疑之道,如太虛廓然洞豁,豈可強是非也」的意思;達磨之所以說「廓然無聖」,也著落在這裏。這個境界,是具有無限的廣大和無量深邃的世界,不著一纖毫翳歸於純粹意識之境。這就是意識的超過意識而歸還於意識無意識的本源的境涯。然後,那纔是真的獨然自性自然的容姿這個境涯裏根本無有可師;祇是自己歸還於自己,顯現自己,此外別無他道,這是歸家穩坐之境。首山在「示竹篦公案」中記著︰「首山和尚拈竹篦示眾云︰『汝等諸人,若喚作竹篦則觸,不喚作竹篦則背;汝諸人且道︰喚作甚麼﹖』」(《傳燈錄》卷十三)
「觸」,即是肯定;「背」,就是否定。離卻這否定肯定的兩邊,纔觸著「物自體」,把握得「物自體」。故禪的根本法,是在於第一義的絕對境。這個境,應知道是徵兆未分以前,主客未立以前的物自體,是意識自體的獨自境;故黃檗說之為「無師」,百丈示之為「併卻唇吻」。然而不可忘記了另一面的存在,便是第一義自體的作用,偏陷墮在無師及併卻唇吻的一邊時,卻會失掉法自體的作用;故在翠微禪板公案所指示出的,正恐為欠缺著徵兆未分以前的一機而變成死物,這也應須加以注意。是以香林的「坐久成勞」,以顯出法自體之超越修證;馬祖的「藏頭黑海頭白」,以指示其超越性本然之姿態。三祖的《信心銘》中說的「多言多慮,轉不相應;絕言絕慮,無處不通」,在沉默中見出宗教的根源;在這沉默的神祕中現出永遠,無限光庖對的姿勢。此所謂︰「多言多慮,離真傷神。」「道箇佛字,拖泥帶水,道箇禪字,滿面慚惶」者是也。禪的源底,究非語言可得表現;禪的真實相,不容有閑言語、閑妄想的餘地,除「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外,別無可求之道。不立,即是直示著不容語言文字,原來怎樣就是怎樣地直接啟示著真理。否定,就是不改本相的肯定;併卻唇吻、無師、無聖、西來無意的世界,就是那樣地的藏頭黑海頭白。整個都是「風休花尚落,鳥啼山更幽」的世界,徧界不藏恆時現成的世界,人人具足的世界;這是一字不說的世界,是公開的神祕之境。《起信論》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
一達到這種絕對境,是處處無礙,事事通達的大用現前。古人說︰「言語道斷者,是一切言語也;心行處滅者,是一切心行也。」這就是顯然地說︰若徹底地到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沉默的神祕境界,自然地從這裏發出一切言語一切心行無處不通的達於自在境界,成為一切法之光明。
故言語及思慮,並不是完全妨害於禪的,不過禪的本源,言語及思慮是達不到的境地,這境地切勿忘記了是主客未分以前的境地!然而一旦達到本源而歸來見一切,就在一切中,堂堂地顯現其本源;所以若僅僅以否定的片面視為禪,那是大錯特錯。應知道這否定也須予以否定、在否定盡處有大肯定──大用現前不存規則的無礙境。若不明白這點,就落於雪竇禪師所說的︰「龍牙山裏龍無眼,死水何會振古風」中去。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十;《祖庭事苑》卷七;《虛堂和尚語錄》卷九;《聯燈會要》卷六;《五燈會元》卷四;《永平廣錄》卷八;《光明藏三昧》;《延寶傳燈錄》卷七;《禪學思想史》卷上。
玄覺
唐代僧。即「永嘉證道歌」之作者。溫州(浙江省)永嘉人。俗姓戴,字明道,號永嘉玄覺。八歲出家後,遍探三藏,精天台止觀圓妙法門,於四威儀中常行禪觀。與天台宗五祖左溪玄朗道交篤厚。初住溫州龍興寺,尋自構禪庵,獨居研學。曾閱《維摩經》,心地發明,遂與東陽玄策共遊方學道。
旋至韶陽,詣六祖慧能,振錫攜瓶,繞能三匝。能曰︰夫沙門者具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大德自何方而來生大我慢。師答曰︰生死事大,無常迅速。能曰︰何不體取無生了無速乎﹖師曰︰體即無生,了本無速。慧能遂予以印可。師具威儀參禮,須臾告辭。慧能留住一宿,翌日即歸龍興寺。時人因稱之為「一宿覺」。其後,學者輻湊,號「真覺大師」。時,左溪玄朗貽書,邀師棲隱山林。師覆函告以「山世一如、喧靜互用」而辭之。先天二年趺坐而寂。世壽四十九。敕諡「無相」。
法嗣有惠操、惠特、等持、玄寂等人。著作有《禪宗永嘉集》十卷(慶州刺史魏靖輯)、《證道歌》一首、《禪宗悟修圓旨》一卷等。其中,《證道歌》以詩歌形式闡述禪思想,通俗平易,影響後世頗大,如宋儒朱熹在論證其「理一分殊」思想時,所引用的「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即出自此歌。
玄覺
◎附︰玄覺〈觀心十門〉
第一言其法爾︰夫心性虛通,動靜之源莫二;真如絕慮,緣計之念非殊。惑見紛馳,窮之則唯一寂;靈源不狀,鑒之則以千差。千差不同,法眼之名自立;一寂非異,慧眼之號斯存。理量雙銷,佛眼之功圓著。是以三諦一境,法身之理常清;三智一心,般若之明常照。境智冥合,解脫之應隨機。非縱非橫,圓伊之道玄會。故知三德妙性,宛爾無乖一心;深廣難思,何出要而非路﹖是以即心為道者,可謂尋流而得源。
第二出其觀體︰只知一念,既空不空,非空非不空。
第三語其相應︰心與空相應,則譏毀讚譽,何憂何喜﹖身與空相應,則刀割香塗,何苦何樂﹖依報與空相應,則施與劫奪,何得何失﹖心與空不空相應,則愛見都忘,慈悲普救。身與空不空相應,則內同枯木外現威儀。依報與空不空相應,則永絕貪求,資財給濟。心與空不空非空非不空相應,則實相初明,開佛知見。身與空不空非空非不空相應,則一塵入正受,諸塵三昧起。依報與空不空非空非不空相應,則香臺寶閣,嚴土化生。
第四警其上慢︰若不爾者,則未相應也。
第五誡其疎怠︰然渡海應上船,非船何以能渡。修心必須入觀,非觀何以明心。心尚未明,相應何日﹖思之,勿自恃也。
第六重出觀體︰只知一念,即空不空,非有非無。不知即念,即空不空,非非有非非無。
第七明其是非︰心不是有,心不是無,心不非有,心不非無。是有是無,即墮是。非有非無,即墮非。如是,只是是非之非,未是非是非非之是。今之雙非破兩是,是破非是,猶是非。又以雙非破兩非,非破非非即是是。如是,只是非是非非之是,未是不非不不非不是不不是。是非之惑,綿微難見。神清慮靜,細而研之。
第八簡其詮旨︰然而,至理無言,假文言以明其旨,旨宗非觀,藉修觀以會其宗。若旨之未明,則言之未的;若宗之未會,則觀之未深。深觀乃會其宗,的言必明其旨。旨宗既其明會,旨觀何得復存耶﹖
第九觸途成觀︰夫再演言詞,重標觀體。欲明宗旨,無異言觀。有逐方移,方移則言理無差,無差則觀旨不異。不異之旨即理,無差之理即宗。旨一而二名,言觀明其弄胤耳。
第十妙契玄源︰夫悟心之士,寧執觀而迷旨,達教之人,豈滯言而惑理。理明則言語道斷,何言之能議﹖旨會則心行處滅,何觀之能思﹖心言不能思議者,可謂妙契寰中矣。(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五)
〔參考資料〕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宋高僧傳》卷八;《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言語道斷
又作語言道斷、言語道過、名言道斷。謂言語之道斷絕,即「言語思想所不能及」之意。舊譯《華嚴經》卷五云(大正9‧424c)︰「遠離取相真實觀,得自在力決定見,言語道斷行處滅。」《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6c)︰「言語已息,心行亦滅。」
此語常與「心行處滅」一詞連用。心行處滅,意指心行之處滅絕,謂遠離概念思維之情境。《摩訶止觀》卷五(下)云(大正46‧67a)︰「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云(大正44‧252b)︰「離心緣者,非意言分別故,心行處滅,非思慧境。」即謂法性真如之理,不可用言語說明,亦非分別思慧可知。《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七亦云(大正44‧332c)︰「心行處滅者,以相是心之行處,行猶緣也。既離於相,心無所緣。所緣既無,能緣亦絕,無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
按,「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一詞,與佛典中常見之「言亡慮絕」一詞之意亦同。
〔參考資料〕 《維摩經》卷下〈見阿閦佛品〉;《成唯識論》卷十;《法華經文句》卷三(下);《大日經疏》卷十九。
華嚴遊心法界記
一卷。唐‧法藏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根據杜順《五教止觀》,闡明華嚴宗之觀門。但所釋與《五教止觀》略異其趣。即本書雖亦分別法是我非門、緣生無性門、事理混融門、語盡理顯門、法界無礙門等五門,以闡明觀法,揭示五教各門之教判,但於其次之隨門廣釋段中,則改前四門之稱為(1)入三科法門方便,(2)入諸法皆空相無不盡方便,(3)入事理兩門圓融一際方便,(4)入語言道斷心行處滅方便。並以前四門為第五門之方便門。依此意,乃可見同別無礙之一圓教觀。又,雖謂四門為方便,但各門在當位時,為能入之方便,即亦有五教為各自觀門之義,並謂除直入者之外,當用前方便。總言之,本書雖承襲自《五教止觀》,然而亦有其個別的特色。
此書於唐末五代兵亂時即散佚不傳,後由日本‧雅山以其師白老人之正本校訂本,於享保六年(1721)刊行,此即今之流傳本,附有雅山、鳳潭之序文。
註疏有《錄》三卷(芳英)、《義翼》三卷(真徹)、《講辨》三卷(律藏)、《講錄》一卷(熱田靈知)、《備講》一卷(實道)。
實相
原義為本體、實體、真相、本性;引申而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按「實相」一詞,係譯自梵文之「dharmatā」或「bhūta-tatha-tā」,原指「佛之所悟」。但從一如、實性、涅槃、無為等語詞皆為實相之異名看來,此語之含意甚廣。
鳩摩羅什譯典中之「實相」,含有「空」之意義。這是龍樹以來所強調的。而「諸法實相」之說,乃大乘佛教之標幟,亦即相對於小乘佛教立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大乘佛教用「實相印」來指稱一切諸法的真實相狀。各宗派所說之「諸法實相」,其內容雖依各宗而異,然皆以此語詮表諸法之終極理趣。
此實相之相狀,一般認為不能以言語或內心推測,但此一思想發展至天台宗成立時,該宗將最完全的自我發現稱為「實相」。亦即指本質(理)與現實(事)不二、無別,一切諸法完全調合的世界;此即所謂「現象即實在」、「差別即平等」。
在禪宗中,諸法實相乃佛祖之現成、本來之面目;此外,淨土宗以彌陀名號為實相法;日本日蓮宗將實相解釋為本門之題目。各家的解釋雖然不同,然皆以理論方式表明大乘佛教之肯定現實的態度,而將實相拉向現實,並論述二者之相即相融。
◎附一︰紀野一義著‧李世傑譯〈大乘佛教的無我思想〉(摘錄自《佛教思想》第三章第二節)
《法華經》是以說「諸法實相」而聞名的經典,其〈法師品〉中,有所謂的菩薩三軌(菩薩應守之三種規則),那是︰「若人說此經,入如來室,著如來衣,而且坐如來座,處眾無所畏,應廣為分別說。大慈悲為室,柔和忍辱為衣,諸法空為座。處此而為說法!」
這個「諸法空」,其實就是「諸法實相」。
最初提示「諸法實相」之名詞給我們的,是鳩摩羅什(Kumārajīva)。他漢譯《般若經》、《法華經》、《中論》等經論時,把數種原語,譯為「諸法實相」或「實相」。
鳩摩羅什所譯「諸法實相」的原語,到底是什麼呢﹖對這個問題作有體系研究的人,是中村元博士。他舉出「諸法實相」的原語有六種,即︰dharmatā、sarva-dharma-tathatā、bhūta、dharma-svabhāva、prakṛti、tatt-vasya lakṣaṇa。
(1)dharmata的用例最多,鳩摩羅什也把它譯為「法性」、「法相」。意思是「是法」,即是指「法之成立為法之原委」。龍樹(Nāgārjuna)在其《大智度論》中說︰「釋曰,法性者諸法實相也。」
由此可知「法性」與「諸法實相」意義相同。而「法」會成立為「法」,是因為存在的東西以相依相關的關係,在時間上、空間上無限地擴張下去的緣故。這是「緣起」,所以「諸法實相」是「緣起」的別名。
(2)sarva-dharma-tathatā是「一切法如此地成立著」的意思,故與「法性」同義。
(3)bhūta可把它認為是與bhūta-koṭī(實際)同義,據《大智度論》看︰「實際,已如先說,法性名實,入處名際。」故此語亦與「法性」同義。
(4)dharma-svabhāva是「法的自性」的意思,這亦與「法性」同義。
(5)關於prakṛti(自性),「法的自性」,如據月稱(Candrakīrti)的《中論》註釋看,亦謂是與「法性」同義。
(6)其次的tattvasya lakṣaṇa,意謂「是其相」,這也表示著「緣起」理法的意思。
以上六個原語均表示與「緣起」為同義語,但關於第五個原語prakṛti的用例,除了中村博士所舉用例之外,在《法華經》的〈方便品〉中,有如下之有趣事例──「此法的存在狀態是常相續的,法性亦常明。至高的佛,知道這個,會說此一乘。」
這是第一0二偈,鳩摩羅什將之譯為︰「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佛種從緣起」之語稍難了解,但其為「緣起」之思想,則是無可疑的。
還有,在一0三偈云︰「法的相續性、法的不變異性,在世間不動搖的這個(法的)常住性,以及『悟』(覺),在大地的高處所,佛陀們會以方便而說。」
這個漢譯是︰「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
這與《大般若經》的〈實說品〉中所說如下之文意義相同,即︰「應知,一切法皆以無性為其自性。(中略)一切法皆以不變異性為自性,(中略)一切法皆以法住為自性,一切法皆以實際為自性……。」
這都是說「緣起」的。
一般以為,承續原始佛教的「緣起」、「無我」的立場,乃有般若(prajñā,智慧)的「空」的立場,然後再出現《法華》的「諸法實相」立場。其實,《般若》的「空」與《法華》的「諸法實相」是同樣的東西。尤不可忽的是︰所謂「諸法實相」,其實也就是「緣起」。佛教自從原始佛教以來,一貫採取「緣起」之立場,只是有時候表現為「空」,有時候表現為「諸法實相」。
◎附二︰經論中之「實相」義舉例
(1)南本《涅槃經》卷三十六(大正12‧851c)︰
「云何名為實相﹖善男子!無相之相名為實相。世尊,云何名為無相之相﹖善男子!一切法無自相他相及自他相,無無因相,無作相,無受相,無作者相,無受者相,無法非法相,無男女相,無士夫相,無微塵相,無時節相,無為自相,無為他相,無為自他相,無有相,無無相,無生相,無生者相,無因相,無因因相,無果相,無果果相,無晝夜相,無明闇相,無見相,無見者相,無聞相,無聞者相,無覺知相,無覺知者相,無菩提相,無得菩提者相,無業相,無業主相,無煩惱相,無煩惱主相。善男子!如是等相隨所滅處名真實相。善男子!一切諸法皆是虛假,隨其滅處,是名為實,是名實相,是名法界,名畢竟智,名第一義諦,名第一義空。」
(2)《大智度論》卷三十二(大正25‧297b)︰
「諸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各各相者,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如是等分別諸法,各自有相。實相者,於各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無諸過失;如自相空中說,地若實是堅相者,何以故膠蠟等與火會時,捨其自性,有神通人入地如水,又分散木石則失堅相,又破地以為微塵,以方破塵終歸於空,亦失堅相,如是推求地相則不可得,若不可得其實皆空,空則是地之實相,一切別相皆亦如是,是名為如。」
(3)空海《聲字實相義》云(大正77‧401c)︰「聲字分明而實相顯,所謂聲字實相者,即是法佛平等之三密,眾生本有之曼荼也故。(中略)聲發不虛,必表物名,號曰字也,名必招體,名之實相。」
◎附三︰〈諸法實相〉(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諸法實相,指諸法的真實相,即一切諸法的真實、不虛謬相。此諸法實相唯佛自證,非名字、語言所能顯。蓋究明諸法之真實相,雖亦為外道及聲聞等之共同目標,但《般若經》等大乘經典以彼等所說並非了義,而以「不可得空」為第一義真實諦。
依《大智度論》卷十八所述,世俗經書中雖說諸法實相,但只是為安國全家、身命壽樂,故非真實;外道經典中雖說諸法實相,但彼等係墮於邪見法中,故亦非真實;聲聞佛典中,雖以無常、苦、空、無我觀諸法實相,但彼等僅求脫免老、病、死、苦,智慧不具足,故未能究盡實相;唯獨菩薩從初發心發大弘誓,起大慈悲,供養一切諸佛,有大利智故捨妄見心力諸觀,觀諸法非淨、非不淨,乃至非我、非無我,又捨如是一切觀,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為諸法實相。
吉藏在《大乘玄論》卷四謂實相乃般若實智所照,而智顗《摩訶止觀》卷一(上)即以實相為圓頓止觀所觀之境,其文云(大正46‧1c)︰
「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又,《中論》及《大智度論》等書,以畢竟空為諸法實相,但智顗則以中道為實相,《法華經玄義》卷八(下)及卷九(上),揭舉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虛空佛性、如來藏、中實理心、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諦及微妙寂滅,為實相的異名。同書卷八(上)名此諸法實相為大乘之一法印,以相對於小乘所謂的三法印。
此外,一行在註釋《大日經》之「如實知自心」時云(大正39‧589b)︰
「世尊前已廣說淨菩提心如實相,以眾生未能得意懸悟,復作方便,說此頓覺成佛入心實相門;亦為決了十方三世一切佛法故。如一切經中,或說諸蘊和合中我不可得,或說諸法從緣生,都無自性;皆是漸次開實相門。彼言諸法實相者,即是此經心之實相。心實相者,即是菩提,更無別理也。但為薄福眾生,而不能自信作佛,自信作佛者,甚為難得。故世尊且令淨諸垢障,將護其心,要令時義契合,然後為說即心之印,今經則不如是,直約諸法令識其心,所以為祕要之藏也。」
〔參考資料〕 《大寶積經》卷七十八〈具善根品〉;《諸法無行經》;《佛藏經》卷上〈諸法實相品〉;《坐禪三昧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一、卷四十三、卷五十五、卷六十四、卷六十五、卷七十四、卷八十七;《大乘大義章》卷中;《注維摩詰經》卷二、卷三;《法華義記》卷二;《大乘義章》卷四;《法華經文句》卷四(上);《三論玄義》;《宗鏡錄》卷四十;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二真如
又名十二無為,或十二空。一、真如,即諸法的體性真實如常;二、法界,界是所依之義,即諸法所依之所;三、法性,即諸法的體性;四、不虛妄性,即毫無虛妄;五、不變異性,即沒有生滅變異;六、平等性,即沒有差別不同;七、離生性,即離生滅;八、法定,即法性常住;九、法住,即諸法住於真如的法位;十、實際,即諸法性真實到極點;十一、虛空界,喻理體周遍於法界;十二、不思議界,即理體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四種涅槃
法相宗所立。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雖有種種的煩惱,但其自性清淨,湛如虛空,離諸一切分別之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聖者能親證,其性原是寂靜。二、有餘依涅槃,即生死之因與惑業雖盡,但猶餘有漏依身之苦果。三、無餘依涅槃,即不但生死之因與惑業已盡,同時連依身之苦果亦滅,使之畢竟不生。四、無住處涅槃,是斷所知障所顯的真如,所知障為智之障,二乘人因有所知障,不明白生死涅槃無差別的道理,所以固執生死為可厭,涅槃為可欣,佛斷所知障得菩提之真智時,對生死與涅槃無厭欣之情,因有大智,故住於生死,因有大悲,故不住於涅槃,以利樂盡未來際之有情,故謂之為無住處,利樂之用雖常起,而亦常寂,故稱為涅槃。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又叫做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意謂究竟的真理,不是言語所能言說,也不是心思所能思念。
諸法寂滅相
諸法的實相,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叫做寂滅相。
[國語辭典(教育部)]
言語道斷
ㄧㄢˊ ㄩˇ ㄉㄠˋ ㄉㄨㄢˋ
佛教用語。指沒有分別心的境界,非言語所能表達。《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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