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境心所
- 心王心所
- 五十一心所
- 六位心所
- 心心所
- 十一善心所假實分別
- 十煩惱與別境心所幾互相應
- 十一善心所十遍善心輕安不遍
- 三種自性皆不離心心所法
- 上界心所幾定俱生
- 五遍行心所作業
- 六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
- 心心所品
- 心心所名義差別
- 心心所法由四緣生
- 心與心所必定俱生
- 心王心所了相差別
- 心與心所取相差別
- 心心所法各有三分
- 心心所法應有四分
- 心心所法必有二分
- 心心所法於三事定
- 四清淨瑜伽七十四卷十四頁云:復次有四清淨:一名清淨,二語清淨,三自性清淨,四形相清淨。又此形相有大威德,斷諸疑網,能善記別,難化能化,天人所歸,善能誨導,證出離性,制諸外道。p0426
二解 集論八卷五頁云:清淨者謂四清淨:一依止清淨,二境界清淨,三心清淨,四智清淨。云何依止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依止取住捨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云何境界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境界變化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心清淨?謂依止靜慮,於如所欲三摩地門自在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智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陀羅尼門任持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云:清淨作何業?謂由此勢力,故取生有,隨其樂欲,或住一劫,或復劫餘,或捨壽行,或於諸法自在而轉,或於諸定自在而轉,或復任持諸佛正法。此中顯示由所依清淨、隨其所樂,於所依身取住捨自在,即攝三句。謂故取生有等,由境界清淨,於諸法中得自在轉;由心清淨,於三摩地得自在轉,由智清淨,任持如來無上正法。
- 以四一切辯五位心所
- 末那心所何地所繫
- 末那心所有覆無記所攝
- 別境心所起一或多
- 非心所法
- 阿賴耶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
- 阿賴耶識恆與五遍行心所相應
- 阿賴耶識不與別境等心所相應
- 阿賴耶識與轉識相應善等心所俱轉轉相
- 信等心所何受何應
- 信等心所八識有無
- 信等心所與別境心所皆得相應
- 欲界心所幾定俱生
- 無明別有一心所有法
- 遍行心所
- 善位心所
- 發心所緣
- 煩惱心所
- 意不與善心所相應
- 意不與四不定心所相應
- 意不與五別境心所相應
- 意於未轉依位與十八心所相應
- 意於已轉依位與二十一心所相應
- 增上心所
- 諸心心所有眾多名
- 諸心心所有三所依
- 善心所
- 人心所歸
- 人心所向
- 恣心所欲
- 從心所欲
- 隨心所欲
心所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心所有法之略。為心王之所有,而有貪瞋等別作用之心法也。小乘俱舍有四十四法。大乘唯識有五十一法。見五位條。
[佛光大辭典]
梵語 caitta, caitasika,巴利語 cetasika。又作心數、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數法。從屬於心王。乃五位之一。與心相應而同時存在,為種種複雜之精神作用。以從屬於心,故對心所而言,心謂「心王」。心王與心所之間,有所謂五義平等(所依平等、所緣平等、行相平等、時平等、事平等)之相應關係,故心所又稱相應法、心相應法。離此心王,是否別有心所之體,對此,有部主張別體說,其他諸派另有多種異說。
有關心所之數及其分類之方法,有種種說法。小乘俱舍論立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大地法(相應於一切心之心所);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等十大善地法(相應於一切善心之心所);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大煩惱地法(指一切污染心而言,即與不善心、有覆無記心共通而相應之心所);無慚、無愧等二大不善地法(僅相應於一切不善心之心所);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小煩惱地法(與無明相應,而不能同時起兩種以上之心所);惡作、睡眠、尋、伺、貪、瞋、慢、疑等不定地法(上五類以外之心所);總共六位,計立四十六心所。此外,如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就上述大善地法中,以無癡取代無瞋;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則列舉七類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而列舉四十九心所。
大乘成唯識論中,則將心所分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對此而立四種一切義;即一切性(共通於善、惡、無記三性而起)、一切地(共通於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三地而起)、一切時(無始以來,恆常相續)、一切俱(一切心所同時而生)等四種。大體而言,遍行之心所具足四種一切義;別境之心所具足性、地二種一切義;善僅有地之一切義;不定僅有性之一切義;煩惱、隨煩惱則不具足任何之一切義。
遍行乃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乃欲、勝解、念、定、慧;分別稱為五遍行與五別境,合之則相當於十大地法。善有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煩惱有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隨煩惱有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二十;不定僅有悔(惡作)、睡眠、尋、伺等四不定。以上所立五十一心所之中,隨煩惱復分三種:最初之十者(忿至憍者)乃個別而起,故稱小隨煩惱(小隨惑)。其次之二者(無慚、無愧),乃普遍於一切不善心而起,故稱中隨煩惱(中隨惑)。最後之八者(掉舉至不正知者),普遍於一切不善心與有覆無記心而起,故稱大隨煩惱(大隨惑)。又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上列二十隨煩惱外,別說邪欲、邪勝解,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則將根本煩惱中之惡見,開立為身見等五種,故共立五十五法。〔品類足論卷一、俱舍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界身足論卷上、成實論卷五、成唯識論卷五、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三下〕(參閱「心心所」1397、「心王」1398) p1403
[法相辭典(朱芾煌)]
成唯識論五卷十三頁云: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
二解 辯中邊論上卷四頁云: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心所有法的簡稱,也就是為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共有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心所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茲列表說明如下:
┌遍行(觸、作意、受、想、思)────────────────五┐ │別境(欲、勝解、念、定、慧)────────────────五│ 心 │善心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 │ 所─┤ 行捨、不害)───────────────────十一├五 法 │隨煩惱(貪、瞋、痴、慢、疑、惡見)─────────────六│十 │ (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 │一 │ 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廿│ └不定(睡眠、惡作、尋、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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