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釋菩提心論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書名)四卷,宋施護譯。引諸經明大悲為本,又明聞思修之三慧。
[佛光大辭典]
佛教入傳
佛陀之教法,經僧眾及阿育王、迦膩色迦王等護法者之大力宣揚,漸及全印度,並擴展至其他區域;向南傳至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稱為南傳佛教,以巴利語結集佛典,側重自我徹悟;向北經中亞諸國傳至我國、韓國、日本等地,稱為北傳佛教,依準由梵語轉譯之漢語佛典為主,強調自度度人。惟佛教傳入我國之確實年代,至今尚無定論。傳統上則相信係於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傳入,如牟子理惑論、四十二章經序等皆載有當時佛教入傳之事。
茲略舉佛教入傳之傳說如下:(一)謂海內經、山海經所載三皇五帝時之伯益已知有佛。(二)列子卷四仲尼篇,孔子嘗言西方有聖人,此聖人即指佛陀,故謂佛教於先秦時代已傳入;更有竄改周穆王篇,而謂西周穆王時佛教已傳入。(三)漢法本內傳、周書異記,均謂佛法於周代已傳入。(四)歷代三寶紀卷一載,周代已於各地建立阿育王佛塔,然佛塔與經典皆為秦始皇所毀;又謂秦始皇四年(243 B.C.),西域沙門釋利房等十八人攜佛典入華。(五)北齊魏收所撰之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載,漢武帝元狩二年(121 B.C.)霍去病伐匈奴,得休屠王所祀之金人,安置於甘泉宮;或謂此金人即佛像,亦即佛教東傳之證據。然史記卷一一○匈奴列傳、漢書卷五十五霍去病傳等,僅言及得金人之事,並未言及佛教,此金人或為西域之天神。(六)釋老志又載,張騫出使西域歸國後,謂大夏之鄰有身毒國,嘗聞浮屠之教;然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漢書卷六張騫傳等,雖言及身毒國,卻無浮屠之記載。(七)劉宋宗炳所撰之明佛論載,東方朔嘗與漢武帝論對劫燒說,此為漢代接觸佛教之據。(八)明佛論又載,劉向所撰之列仙傳中,有七十四人為佛經中之人物;然列仙傳之真偽已屬可疑,更遑論其內容。
以上諸種傳說雖難以與史實相符,然由其內容及所列之時間可推知,佛教傳入我國時,或許未及時受到重視,以致未留下詳盡之記錄。又佛教為外來宗教,在其教團逐漸擴展之時,勢必與道教,甚至儒家學派爭衡,或為提高佛教之權威性而逐步上溯其東傳之年代。
至於一般所承認之說法,則有三種:(一)後漢書卷七十二楚王英傳、卷一一八西域傳,及後漢紀卷十等載,東漢明帝夜夢金人,太史傅毅以為或即西方之佛,明帝遂遣使往西域求法。途中遇梵僧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歸至洛陽,明帝建白馬寺,梵僧即於此譯出四十二章經。是為我國有佛僧、佛寺、佛教之始。
(二)楚王英傳載,楚王英崇尚黃老與浮屠。一般公認,東漢之上層階級多信奉儒家、黃老,及外來之佛教。楚王英封於彭城,可知由西域來華之外國沙門,其活動範圍自北方長安、洛陽,已延展向南方各地。其後楚王英因故左遷丹陽涇縣(位於安徽),佛教得以再向南地拓展。
(三)曹魏魚豢所撰之魏略西戎傳,引三國志魏志卷三裴松之(372~451)注,謂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博士弟子景盧(秦景憲)從大月氏王之使者伊存口授浮屠經。浮屠即佛陀之音譯。是為佛教入傳之最早、最可靠之記載。魏書釋老志對此事件之評述則謂,我國雖已聽聞佛教之說,卻尚未信受其義。故可確知佛教在西漢末年已傳入我國,惟尚未產生有力之影響。
此外,東漢時代處於佛教初傳階段,信徒多以現世的、功利的道教信仰形式來接受佛教,視佛陀為具有禳災招福、不老長壽等靈力之神祇,視大力傳道之西域沙門為巫祝、神仙修行者等。而我國固有之儒家、道教等,難免對此一外來宗教產生極大之排斥作用。
東漢末年牟子作理惑論,一方面揭示佛教之真正面目,將其自方士、神仙家中析出;一方面調和儒、釋、道三家,闡論佛教思想非但不與儒、道相互抵觸,且有相輔相成之效。其後隨著時代之變遷,排佛論與容佛論互有消長,此後此一論諍亦成為歷來知識分子間重要論題之一;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等時,更有實際迫害佛教之舉動,至宋代理學崛起,始漸融合三教之爭。
我國素有著書立說之教化傳統,故佛教信徒亦重視佛典之翻譯編纂,以為傳教之基礎。佛典來源有二,一由外國沙門自印度、西域攜帶來華;一由我國信徒、高僧親往西域、印度求法、求經所攜回。佛典又分梵本與胡本二種,梵本成書於印度,以梵文書寫;胡本則係西域諸國譯自梵文之經典,如龜茲語、于闐語、粟特語等之經文。又外國譯經沙門中,法號之上若有「安、康、支、帛」等字者,皆為西域人,均非以梵語為國語者,而於翻譯佛典之工作具有極大之貢獻。
初時我國為方便理解佛教,常擷取儒、道二家精義與佛學互作解訓,形成格義佛教。東晉道安(312~385)則倡言,須以佛教立場來理解佛學精義,其否定格義之論廣受矚目,更促進中國式佛教之發展;因隋朝以前之佛教飽受儒、道之影響,至唐朝始因政治安定、民生富足,培養出開闊之世界主義胸襟,能視佛教為印度文化思想之結晶,而以求取新知之態度從事譯經工作。
以下即以各代西行求法及翻譯佛經之概況,略窺佛教入傳之過程:
東漢明帝時,四十二章經首先為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譯出。迦葉為中天竺人,後示寂於洛陽;法蘭亦中天竺人,精於漢語,受明帝供奉於清涼臺,後亦示寂於洛陽。迦葉、法蘭二人另譯有十地斷結、佛本生、佛本行、法海藏等經,惜皆佚失。惟四十二章經之譯者、版本等問題,至今尚有爭議。東漢末年桓、靈二帝時,西域沙門相繼來華,積極從事譯經工作。
安世高(安清)係安息(伊朗東南)人,質帝時(145~146)入洛陽,譯有安般守意、陰持入、大小十二門、修行道地、人本欲生、阿毘曇王法、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五陰喻、轉法輪、九十八結等經。支婁迦讖(支讖)係月氏人,精勤法戒,靈帝時至洛陽,受支亮之襄助,譯有般若道行品、首楞嚴、般舟三昧經,及兜沙、阿閦佛國、寶積經等大乘系之般若、方廣、華嚴等諸部經,至此大乘佛教始漸受重視。竺佛朔係天竺人,亦協助支讖譯經,譯有般舟三昧經等。支曜,譯有成具光明定意經、小道地經等。
三國時代,曇摩迦羅(法時、曇柯迦羅)係中天竺人,魏嘉平二年(250)譯出僧祇戒心,此戒本又作僧祇律,屬部派佛教大眾部系之戒本,首立羯磨法授戒,奠定我國佛教戒律基礎。曇諦(帝)係安息人,譯有曇無德羯磨(又作四分律)、摩訶僧祇律之戒本等。康僧鎧(僧伽跋摩、僧伽婆羅)為康居人,於白馬寺譯出郁伽長者等四部經,或謂亦譯有無量壽經。康僧會祖籍係康居人,後移至交阯,譯有六度集、雜譬喻等經,並為安般守意、法鏡等經作序、注釋。
支謙(恭明)係月支人,靈帝時來華,後避亂於孫吳,譯有維摩詰、大明度無極、瑞應本起、大般泥洹等經。另譯有本業、首楞嚴、大阿彌陀等經,然今已佚失。此外又撰有了本生死經注。其時,曹魏沙門朱士行因感般若道行品經文詞晦澀,難解其義,乃於魏甘露五年(260)出塞,至于闐,得大品般若經之梵本。幾經波折,至西晉太康三年(282)始達洛陽。元康元年(291),由于闐沙門無叉羅及優婆塞竺叔蘭等人譯出,稱為放光般若經。竺叔蘭另譯有維摩、首楞嚴等經。
西晉之時,以竺法護(曇摩羅剎)為當代譯經家之代表,世稱月氏菩薩或敦煌菩薩。竺法護原係月氏人,世居敦煌,因隨竺高座出家而易姓,嘗隨師遊西域,攜回賢劫、正法華、光讚等一百六十餘部經,譯出維摩詰子問、正法華、大哀、般泥洹後灌臘等經,共計一百五十餘部,其所依版本中亦雜有胡本,如罽賓之修行道地經、龜茲之阿惟越致遮經、于闐之光讚般若經等。帛遠(法祖)係河內人,譯有惟逮菩薩、佛般泥洹等經。
帛尸梨密多羅(吉友)係西域人,於東晉都城建康譯出大灌頂神咒、大孔雀王神咒、孔雀王雜神咒等經;竺曇無蘭亦為西域人,於揚都譯出咒齒、玄師陀所說神咒等經,是為密教經典東傳我國之始。僧伽跋澄(眾現)係罽賓人,苻堅建元十七年(381)入關中,與佛圖羅剎、沙門智敏等人譯出阿毘曇毘婆沙;又與曇摩難提、僧伽提婆、惠嵩等人譯出婆須蜜經。曇摩耶舍(法明)係罽賓人,東晉隆安年間(397~401)至廣州,譯出差摩經;又至關中,與曇摩掘多譯出舍利弗阿毘曇。
此時期之西行求法者以東晉法顯為代表。法顯於東晉隆安三年(399)由長安出發,至北天竺,求得摩訶僧祇律、薩婆多部律抄、雜阿毘曇心論、綖經、方等般泥洹、摩訶僧祇阿毘曇等;又渡海至師子國(錫蘭),求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雜藏等。歸國後撰有佛國記一卷,記述各國風物。其他尚有:康法朗,西行過流沙,搜尋經論。慧叡,西遊諸國,遠達南天竺邊界。支法領、法淨等,至于闐,攜回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智嚴、寶雲等,共遊罽賓、于闐等地,並請佛陀跋陀羅(覺賢)相偕同歸東土。
其後,智猛、曇纂、竺道嵩等,於後秦姚興弘始六年(404)至中天竺,攜回大泥洹、僧祇律等之梵本。法勇(曇無竭)、僧猛、曇朗等,於劉宋永初元年(420)西行,至中天竺、南天竺等地,法勇經罽賓時得觀世音受記經之梵本。
法獻於劉宋元徽三年(475),經巴蜀、涼州至于闐,得烏纏國佛牙一枚、舍利十五粒,及觀世音滅罪咒經;至高昌,則得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等。北魏之道榮,越過葱嶺至西域。北魏神龜元年(518),胡太后遣惠生往西域取經,宋雲同行,經于闐入天竺,求得大乘經典一七○部。北齊之寶暹、道邃往西域取經,獲得梵本二六○部。
龜茲僧鳩摩羅什於弘始三年入長安,在西明閣、逍遙園設譯場,與僧肇、道生等諸弟子共譯出坐禪三昧、阿彌陀、大品般若、新法華、維摩詰所說、新小品、金剛般若、十住、思益等經,及中論、百論、十二門論、成實論等三十五部經論,為我國經典舊譯家之代表人物。此外羅什又自撰實相論、維摩論、答慧遠大乘深意十八科等。
另如弗若多羅、曇摩流支、卑摩羅叉、佛陀耶舍、佛陀跋陀羅等人,於譯經工作中皆給予羅什極大之助益。居於河西之曇無讖係中天竺人,譯出大涅槃、大方等、大集、大雲、悲華、地持、優婆塞戒、金光明、海龍王、菩薩戒本等經。浮陀跋摩(覺鎧)係西域人,譯出大毘婆沙,此即涼僧道泰少時西行所得者。曇無讖、浮陀跋摩所在之河西,即今河西走廊一帶,為我國通往西域之要道,亦為佛教東傳之門戶,魏晉南北朝時,此地陸續建有前涼、後涼、北涼、西涼等國,敦煌、涼州等皆為弘法、譯經之重鎮,中原有戰亂之時,諸高僧大德亦常避難於此,隨機教化,如竺法護即於晉初在敦煌譯經。
據東晉道安之光讚放光隨略解序、漸備經序等載,光讚經等浸逸涼土;道安之綜理眾經目錄亦載有「涼土異經錄」五十九部七十九卷,可見涼州譯經甚早且數量頗多。又西行求法者如法顯、智嚴、法勇等,均經涼州而至西域、天竺。
法顯歸國後譯出方等般泥洹、雜阿毘曇心論等,並與佛陀跋陀羅共譯出摩訶僧祇律,而觀佛三昧經、修行方便禪經等,則由佛陀跋陀羅譯出。法勇亦譯出觀世音受記經。智嚴於劉宋元嘉四年(427)與寶雲共同譯出普曜、度博嚴淨、四天王等經。
求那跋摩(功德鎧)係罽賓人,元嘉元年來華,譯出四分尼羯磨、優婆塞五戒相、菩薩內戒等。僧伽跋摩(眾鎧)係天竺人,元嘉十一年譯出雜阿毘曇心論,次年譯出薩婆多毘尼摩得勒伽等。求那跋陀羅係中天竺人,元嘉十二年來華,譯有雜阿含、法鼓、勝鬘、楞伽、過去現在因果、無量壽、央掘魔羅、相續解脫、八吉祥等經,計百餘卷。
錫蘭、緬甸、南洋群島一帶之南傳僧眾,常由南方廣州登岸,而傳入巴利文經典,如南齊時僧伽跋陀羅(眾賢)係西域人,輾轉到達廣州,譯出巴利律藏之注疏本善見律毘婆沙;僧伽婆羅係扶南人(今高棉),於楊都譯出解脫道論、阿育王經等,解脫道論為錫蘭佛音論師所著清淨道論之異本;據梁高僧傳卷一載,竺法度倡言專學小乘,其父即為南洋商賈。梁武帝亦嘗遣曇寶(或謂曇雲),隨扶南使節返其國迎奉佛髮。
武帝太清二年(548),西天竺之真諦三藏由廣州進至建康謁見武帝,後雖於侯景之亂、陳霸先滅梁建陳等戰亂中,流徙於南方各省,仍勉力譯出十七地論、決定藏論、大乘起信論、金光明經、彌勒下生經、九識義記等,至陳武帝立國後,又陸續譯出中邊分別論、攝大乘論、俱舍論偈、俱舍釋論等,並撰有攝大乘論疏、俱舍論疏等。
至隋代,文帝虔信佛教,重視譯經,北天竺僧闍那堀多為代表,譯有佛本行集、大法炬陀羅尼、起世等經,與天竺僧達磨笈多(法密)合譯添品妙法蓮華經,其於北周時已譯有十一面觀世音神咒、金仙問等經。達磨笈多另譯有大集念佛三昧經、藥師如來本願經、攝大乘論釋等。北天竺僧那連提耶舍譯有大方等日藏、大莊嚴法門、蓮華面、大集月藏等經,其於北齊時已譯有月燈三昧經。而月藏經內之末法思想,對佛教界之影響極大。
至唐代,玄奘大師西行求法,攜回六五七部梵文經典,譯出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釋、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大毘婆沙論、大般若經等,其所傳入之瑜伽佛教,與集三論教學大成之吉藏所弘揚之中觀思想並稱當時兩大佛教思潮,而於有關經典傳譯過程中,此二大思潮與我國固有之思想、風俗、信仰等產生對立之形勢,從而激起佛教界之反省與再融合。
玄奘設置完備之譯場、羅致精通語言之學者,配合其豐富的學養及實地參學之經驗等優越條件,以忠實原著之態度新譯或重譯梵文佛典,故史稱玄奘為新譯時代之始,此之前則為舊譯時代。
則天武后欲補益晉代所譯之華嚴經,乃遣使至于闐,于闐王遣實叉難陀來洛陽,譯有八十華嚴、大乘入楞伽、文殊授記等經。另有華嚴宗三祖法藏,其先祖係康居人,補譯舊華嚴經之闕文,另譯有密嚴、金光明、最勝王、顯實等經論。般若係北天竺人,譯有大乘本生心地觀、守護國界主陀羅尼、般若心、四十華嚴等經。
菩提流志係南天竺人,譯有廣大寶樓閣、不空羂索神變真言、一字佛頂輪王等經,並繼玄奘完成大寶積經之翻譯。義淨於咸亨二年(671)由南海至天竺,武后證聖元年(695)歸國。初與實叉難陀共譯八十華嚴,其後譯有孔雀王、勝光天子、藥師七佛、浴像功德、稱讚如來功德神咒等經,於律部之譯作尤其重要,有部毘奈耶諸律皆出於其手。
七世紀頃,印度密教思想已發展成完整之體系,適逢我國盛唐時代,故密教隨著頻繁的文化、交通、經濟等交流,迅速傳入當時之國際都市長安;其構圖繁富之曼荼羅繪畫、諸尊之造像、嚴肅之儀式,及儀式中所用莊嚴之法具、佛器等,皆與奢華之貴族文化相配合,而密教所行之禳災、招福、修法、祈願等作法,與唐室所重視之道教作法有類似之處,故廣受歡迎,玄宗即皈依密教,故密教之傳揚在盛唐時達於頂峰。
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人於開元四年至八年(716~720)相繼來華,稱為開元三大士。善無畏係東天竺人,譯出大日經七卷,前六卷為客死那爛陀寺之沙門無行,遣人送回之梵本,第七卷則為善無畏所攜來者,協助譯經者為沙門一行,編有大日經疏,為我國與日本之密教發展奠定良好基礎。金剛智係中天竺人,由海道至廣州(廣東番禺),再至長安,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並在許多寺院設立灌頂道場。
不空與般若共譯出金剛頂經三卷(至宋代施護始全譯完成),本經與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同屬金剛界系,而大日經則屬胎藏界系,此後即形成密教兩部之形態。不空大力弘揚密教,範圍南至廣州,北至太原、五臺山,更在長安、洛陽等地掀起密教風潮。又為密教經典而西行求法,由海路至錫蘭,攜回梵本一千二百卷,與鳩摩羅什、真諦、玄奘同為四大譯經家。
唐末、五代近二百年間,戰亂連年,佛教勢力大受影響,經典翻譯亦告停歇。至宋代,太祖、太宗一方面行重文輕武政策,一方面效法唐代欲宣揚國威於西陲,因而鼓勵西行求法、重振譯經事業。如沙門道圓遊歷五天竺費時十八年,於乾德三年(965)偕同于闐使者歸國,求得佛舍利與貝葉梵經。建盛、繼全等,於開寶四年(971)由西天竺歸國,攜回梵經、佛舍利、菩提樹葉等。乾德二年,沙門繼業等三百人同入天竺,開寶九年進呈貝葉梵經;同行之永光,攜回西天竺王子「沒徒曩」之上表文。
然此時印度因先後受阿富汗、伊朗等回教國家入侵,佛教遭受極大之打擊,勢漸衰微,來到西域、中國的僧侶多屬末流之徒,除初期之法天、天息災(法賢)、施護、日稱之外,別無特殊傳譯人才。又當時西行僧侶多抱持朝禮聖地之心態,歸國後竟無一人參與譯經工作,故咸平六年(1003)頃,開封知事陳恕上表建議,西行者須先予以考核、試經。
太平興國七年(982),太宗敕令內侍鄭守均於太平興國寺設立國立譯經院,稱為傳法院,由天息災、法天等主持。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院內置九種譯經職位:(一)譯主,宣讀梵文。(二)證義,評量譯主所宣讀之梵文。(三)證文,查驗譯主之朗誦有無錯誤。(四)書字梵學僧,聽受梵語,寫出同音之華語。(五)筆受,將梵音改譯為華語。(六)綴文,將梵語連綴為通順之華語。(七)參譯,考慮梵華文句之異同,避免產生矛盾。(八)刊定,校訂經文。(九)潤文官,潤飾經文,由善於文詞之官吏任之。所譯之經典,或受西域、天竺之影響,半數以上屬於大乘密教系統。
法天係中天竺人,開寶六年攜梵本至汴京,譯有大乘聖無量壽決定光明王如來陀羅尼、最勝佛頂陀羅尼、大方廣總持寶光明、七佛、金剛手菩薩降伏一切部多大教王等經。天息災係迦溼彌羅國人,太平興國五年至汴京,譯有聖佛母小字般若波羅蜜多、大乘莊嚴寶王、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妙吉祥最勝根本大教王等經。
施護與天息災相偕至汴京,譯有廣釋菩提心論、大乘二十頌論,及守護大千國土、遍照般若波羅蜜等經,又其所譯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三十卷,即係唐代不空所譯三卷金剛頂經之補譯本。日稱係天竺人,仁宗慶曆六年(1046)至汴京,譯有大乘集菩薩學論,及十不善業道、諸法集要、尼乾子問無我義等經。
傳法院於神宗元豐五年(1082)廢止,計譯出佛典七二七卷。其後佛教界多致力於刻印藏經,翻譯之梵典數量極微,僅係零星、個別之譯述,與隋唐興盛時代之佛教勢力相較,宋代之佛教僅止於守成而已。(參閱「取經」3094) p2661
西藏名 Chos-mvon-pa theg-pa-chen-pohi mdo。又作阿毘達磨經(梵 Abhidharma-sūtra)、大乘阿毘達磨。本經之梵本、藏譯本、漢譯本俱不存,僅於瑜伽派之論書中,曾被援引或述說。曾引用本書之佛典,梵本有安慧之唯識三十頌釋(梵 Trijśikā-bhāsya)引用一處,中邊分別論疏(梵 Madhyāntavibhāga-tīkā)引用二處。漢譯則有攝大乘論本引用八處,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六、無性之攝大乘論釋卷一、唯識二十論述記等各有一處援引,又廣釋菩提心論所引之無盡意經亦見阿毘達磨經之名。
本經與攝大乘論之關係,依攝大乘論本之開頭與結尾經文而知,無著造攝大乘論係以暢達義理而略釋本經之攝大乘品,然南朝陳‧真諦譯之攝大乘論謂(大三一‧一一三中):「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由此可推測非指特定之阿毘達磨大乘一經。然一般認為,攝大乘論本是根據阿毘達磨大乘經敘述之十勝相,以概說大乘一般之要義。〔漢譯四本對照攝大乘論(佐佐木月樵)、心意識論より見たる唯識思想史(結城令聞)、攝大乘論研究(宇井伯壽)、根本中と空(宮本正尊)〕 p3642
梵名 Dānapāla。宋代譯經僧。北印度烏填曩國(梵 Udyāna)人。世稱顯教大師。生卒年不詳。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與北印度迦濕彌羅國之天息災三藏同抵汴京(開封),駐錫於太平興國寺之譯經院(官立翻譯機構),致力於經典翻譯。共譯有大乘莊嚴寶王經四卷、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三卷、廣釋菩提心論四卷、大乘二十頌論一卷、六十頌如理論一卷、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三十卷、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經七卷、守護大千國土經三卷、遍照般若波羅蜜經一卷等,凡一一五部二五五卷。〔宋高僧傳卷三、宋史太宗本紀第四〕 p3832
指偏離中道的兩種極端。亦即相對立的兩種立場而與佛法之中道立場相違者。例如︰苦樂二邊、有無二邊、斷常二邊、增損二邊等。茲略述如次︰
(1)苦樂二邊︰指苦行與樂行二種立場。《四分律》卷三十二云(大正22‧788a)︰「比丘出家者,不得親近二邊,樂習愛欲,或自苦行,非賢聖法,勞疲形神不能有所辦,比丘除此二邊已,更有中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云(大正2‧228c)︰「爾時,世尊告王頂聚落主︰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1c)︰「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毗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
(2)有無二邊︰指主張絕對有與絕對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十云(大正2‧66c)︰「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中略)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般若燈論》卷九根據《寶積經》所說,云(大正30‧94b)︰「釋曰︰云何教授﹖如佛告迦旃延,世間多有依止二邊,謂若有若無,有深智者不著有無,(中略)是故佛教迦旃延中,若有若無,二邊俱遮是正道理。」更引用《月燈三昧經》中的偈頌,而說有見、無見二邊。《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云(大正30‧487a)︰「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
(3)常見斷見二邊︰指主張恒常有、斷滅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正2‧245b)︰「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別譯《雜阿含經》卷十(大正2‧444c)︰「復次,阿難,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如來說法,捨離二邊,會於中道。」《成實論》卷十(大正32‧317b)︰「問曰︰此見云何斷﹖答曰︰正修習空則無我見,我見無故則無二邊,(中略)又見諸法從眾緣生,則無二邊,(中略)又行中道故則滅二邊,所以者何,見諸法相續生則滅斷見,見念念滅則滅常見。」
(4)增益損減二邊︰將本來沒有的誤認為有,謂之增益;將本來有的誤認為無,謂之損減。這二種立場都不合乎中道,故云二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3c)︰「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中略)謂實無有遍計所執,定執為有名為增益;增益無故,損減實有圓成實性。遠離如是二邊過失,故名善巧。」《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大正30‧345b)︰「復有遠離二邊處中觀行,謂離增益邊,離損減邊。」
除上列之外,另有《般若燈論》卷九所說一異二邊,《大乘掌珍論》卷下所說常、無常二邊,《瑜伽師地論》卷十四與《隨相論》等說斷常二邊,但依《中邊分別論》卷下所說,有色等諸陰和我一異的二邊、以色等為常住的外道邊和以為無常的聲聞邊二邊、主張有我的增益邊和主張無我的損減邊二邊、主張心實有的增益法邊和主張心不實有的損減法邊二邊、所治邊和對治邊二邊、主張人法有的常邊和主張無的斷邊二邊、所取和能取二邊,以及七種分別的二邊。此外,《佛性論》卷四說六種執的二邊,即執的可滅與滅、執的可畏與畏、執的可執與執、執的正與邪、執的有作與無作、執的不生與同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辯中邊論》卷下;《寶性論》卷四;《大乘寶要義論》卷七;《集諸法寶最上義論》卷上;《大乘緣生論》;《廣釋菩提心論》卷二;《菩薩地持經》卷一;《中論》卷四。
又作大圓鑑智。謂可如實映現一切法之佛智。法相宗所說的四智之一,由轉第八識(阿賴耶識)而得。亦即在證入佛果之時,阿賴耶識捨斷一切煩惱習氣,轉依而成純粹的無漏智。此智能明察三世一切諸法,萬德圓滿,無所欠缺,猶如大圓鏡之能顯現一切色像,故稱為大圓鏡智。《廣釋菩提心論》卷四云(大正32‧572a)︰「大圓鏡智,是智遠離我、我所相,及離能取、所取分別,不雜一切煩惱垢染,於一切所緣、所行、所知相中,不忘不愚,智影相生現種依持,彼一切智所依清淨,是即真如所緣無分別智。」
真言密宗以此智為五智之一,配列於東方阿閦如來與金剛部,又稱金剛智。
◎附一︰《佛地經論》卷三(摘錄)
大圓鏡智者,謂離一切我我所執,一切所取能取分別。所緣,行相,不可了知。不愚不忘一切境界。不分別知境相差別。一切時方,無間無斷。永離一切煩惱障垢有漏種子。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種子圓滿。能現能生一切境界諸智影像。一切身土影像所依。任持一切佛地功德。窮未來際,無有斷盡。如是名為大圓鏡智。
◎附二︰《成唯識論》卷十(摘錄)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相。(中略)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淨種識故。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失故。(中略)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境,諸處境識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阿賴耶,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准此應知。
〔參考資料〕 吳汝鈞《佛教的概念與方法》。
書名。印度後期中觀派學者蓮華戒的著作。蓮華戒在西藏桑耶寺宗論(794)時,破斥中國的禪僧摩訶衍,本書即為其對摩訶衍之說所作的強力的批判。是研究桑耶寺宗論思想的資料。全書分為三編,主要論述慈悲心、菩提心與實踐(方便、知)。西藏是以手抄的方式傳承本書,其中,初編曾由施護漢譯為《廣釋菩提心論》。初編與後編的梵本曾刊行出版。敦煌文獻中的初編,與《西藏大藏經》所收者不同,是舊譯寫本。戴密微(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的《吐蕃僧諍記》附錄,有《修習次第》第一部與第三部的翻譯。其中之第三部,為歐洲著名佛教學者拉莫特(É.Lamotte)神父自藏文譯為法文,我國學者耿昇再依法文譯為中文。此下所摘錄之譯文,即為其中之一部份。
◎附︰《修習次第》第三部(摘錄)
第一部分︰止和觀
(1)止和觀之性質
對接受大乘佛教經典的信徒來說,修習次第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世尊說,菩薩的靜心之道是無邊無際的;然而,因為止和觀二者包含了一切靜心之法,所以這裏提出的將是和止觀相關聯的入門之道。世尊說︰當某一生靈信奉止觀之論時,他將可以擺脫其心理上煩惱之鐐銬,擺脫其本身特點之束縛。同樣,當某一生靈為了衝破一切障礙,就必須信奉止觀。借助止之力,觀念就如同避風處之明燈永不離其體;借助觀之力,再考慮到符合事物客觀之現實,真正的智慧之光芒就如同旭日東升,而一切障礙亦將隨之一掃而光。
(2)止觀之實體
正因為這樣,世尊才通過瑜伽行者提出四個觀點要考慮︰{1}無想念之反映,{2}加雜心想之反映,{3}終點,{4}事業之成功(參看《解深密經》第八卷。止和觀是菩薩加行的兩個主要特徵。獲得終點本身便是來自止觀的途徑︰菩薩直觀所感覺到的終點,是個體之不存在和外界之不存在。菩薩之觀要經歷十洲之地,自始至終把精力集中於終點之上,其止觀也就進一步潔淨,而每潔淨一步,又標誌自身的一次激變。當止觀之念完央瑙現,菩薩便到達終點,此終點並非別的而是佛陀之狀。具體內容可參看E. 奧貝米萊《般若波羅蜜多經教義》)。
①無想念之反映︰這是說被止發覺時一切法之反映,佛陀之顏色等。這些反映說的是「無想念」,因為關係到本身真實價值之精神概念是貧乏的;然而這又是一些「反映」,因為止承認並發現了法的反映,就如同已經看到並抓住了這些反映一樣。
②當瑜伽行者試圖懂得這些反映之真實價值時,便開始用觀解釋這些反映,這樣,出於臆想,發現實體的觀之幻相就出現了,也就具有了「加雜心想」之反映。
③認識了這些反映的性質,瑜伽行者便根據各自的性質得到了所有法。當瑜伽行者知道,這些反映自身獨立產生時,關係到「我」的不純潔之處及其他特徵則表現於「他」身。當瑜伽行者認識到具有終點特徵之真正性質時,他便達到了這個終點,而且在第一塊地上,他感覺到了這個終點。
④隨後,如同服用了仙草妙丹,酒效漸發一樣,在觀道中的其他地方,在不斷潔淨(罪過)的過程中,瑜伽行者的個性也就逐漸得到革新。而當他排除各式各樣障礙,大功告成時,他得到的唯一之物是認識了佛陀。
這一切說明了什麼呢﹖這一切說明︰瑜伽行者信奉止觀,懂得了終點,成功地完成了以排除各種障礙為特徵的事業。這就是佛陀之狀況。所以說,欲得到佛陀之狀況者,就必須信奉止觀之說,不信奉止觀之說者,就不懂得終點,也就不會有其事業之成功。
世尊在《聖寶雲經》等著作中確定了止觀之特徵,他說︰「若住無記即勤觀察惟記正念。」
第二部分︰修習次第
(1)修習的前序
為了把純潔之品德用於止觀,給眾生以慈悲之情,為菩薩作出決斷,瑜伽行者必須修習聽、修習心、修習觀。
在修習觀之前,瑜伽行者做完大解小淨,完成一切所要做的事情,隨後便置身於一個安靜舒適之處,無聲無擾,決定讓眾生置於其道場之中。他對一切有罪之徒均表現出極大的慈悲,用其五體向位於十域之佛陀和菩薩深表敬仰,將佛陀和菩薩之身軀畫卷供養於身前或身旁,對佛陀和菩薩之功德深表頌揚;他懺悔自身之過錯,頌揚一切造世主之功德;他以優雅舒適之姿態端坐,(中略)雙腿交叉或半交叉;雙目注視鼻尖,既不圓睜也不緊閉;身軀直坐,既不歪斜也不過於硬直;精力集中,全神貫注。然後,他放平雙肩,頭部一動不動,既不高抬也不低垂;他固定鼻之位置,兩眼凝視;穩住唇齒,舌尖緊抵;呼吸均勻,不停止、不加速、不衝動,而是保持其自然節奏。
(2)止的第一道修習
從開始起,瑜伽行者便信奉止,把自己之心集中於如來佛之形體,如同他已看到或感覺到一樣。隨著觀之深入,如來佛之形體似金水閃光,加以各式各樣之裝飾,正在輪咒之中,千方百計造福於眾生。想到如來佛的如此之美德,瑜伽行者便排除其分心和雜念,靜坐養心,任憑如來佛軀體之光輝照耀,就好像如來佛之軀體就在眼前。
(3)觀的第一道修習
隨後,瑜伽行者思念如來佛的來臨和離去,進行觀的修習。他這樣推斷︰如來佛的軀體來去無踪,乃本性之虛幻,是無「我」之反映。同樣,一切法也是本性之虛幻,如同感官之反映,來去無踪,亦無實體之存在。
(4)止的第二道修習
如此推斷之後,瑜伽行者便端坐在那裏,既無概念,也無推理,以獨特之神態,將實體進入觀道之中。這一修習方法局限於《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中,其本性的具體細節,亦包括在同一經卷之內。不論法之外觀有多少種,瑜伽行者總是把自己之心集中在同一外觀,消除分心,平息呼吸,以達到止。
(5)觀的第二道修習
同樣,法可細分為兩種︰有形法和無形法。有形法包括在物質體中而無形法則是感覺中之結合體,即來自意識、變幻和感官之形體。然而,某些愚蠢之徒,只信仰存在,思想混亂,迷誤在轉生途中。為了消除這些蠢人之謬誤,瑜伽行者對他們寄予極大的慈悲之情。當止實現之後,瑜伽行者便開始進行觀,以理解實體。觀是一種正確之分解方法,因為觀不相信個體之存在,也不相信法之存在。人之個體所以是存在的,主要是因為一切結合體是「無我」的;法之不存在則表明,一切法就如同妖術一樣。
(a)補特伽羅的產生
首先,瑜伽行者必須用如下方法體察一切問題︰除去色和其他結合體之外,人體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物質等的自身表現,而「我」的觀念產生於該物質之中。同樣,人體也不享有物質結合體之本性。因為當人體孕於他人而成為不息的並具有特性時,這種色則是無常的、多性的。而且也不能說,人體是結合體的同一物,或者說是和結合體不同的,因為實際存在之狀況是不能分離的。
(b)法之產生
當瑜伽行者清楚地懂得,「我」和「我的」等世俗觀念只不過是一些謊言和錯覺時,他便盡力要弄明白法之不存在,並自問有形法是否存在,是否是除了思想之外以勝義的方式存在,還是思想本身表現為物質,這些法和夢乃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當觀進入物質之極細塵,並一部分一部分地作了最終解析時,瑜伽行者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從而消除了存在與不存在的概念。三界不存在於別處,而只存在於生靈的臆想之中。《楞伽經》說︰一有形物化為細塵不能被認為是物質;但是由於錯覺,唯有思想之實體不包括在其中。(中略)
瑜伽行者自言自語道︰由於對不存在物質之錯誤信念,在無限的時間裏,對蠢人來說,思想就如同一個外界物質,而事實上這一物質完全是夢中之物,因此,三界只能是思想本身。
(c)臆想
這樣一來,瑜伽行者開始如此認識問題︰一切被稱之為法的東西只不過是思想而已。對一切法的性質作了這種解析之後,瑜伽行者便認識到,應該解析觀念的性質了。他這樣推斷︰從勝義之觀看,觀念也如同妖幻,自己不能產生。一旦錯誤地抓住色的各方面時,而實際上觀念本身又是以各種形式自我表現,那末除去迷誤的本性之外,觀念則不復存在,難道這個觀念比這個物質會有更大的價值嗎﹖同樣,不同性的物質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所以,除了物質之外,不存在的觀念之性質也同樣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在觀念產生之際,不是來自某一地方,而在觀念消失之際,也無消失之處。從勝義觀點來看,觀念不可能產生於自身,也不可能產生於他身,更不可能同時產生於自身和他身之中(見《雜阿含》第二卷;《經部》註釋)。所以說,觀念本身就是一個幻覺。和觀念一樣,所有的法同樣是一個幻覺,因此結論只能是︰法是不會產生的。
(d)無特徵之物
當瑜伽行者作觀念解析時,看不到自身之性質,同樣也看不到一切有形體的性質,觀念出現於這些有形體上,而這些有形體的本性又是世俗臆想出來的。也許,當瑜伽行者習慣地看見這些有形體的本性時,而他又理解為一切有形體均是臆想之物,就如同香蕉樹幹都是空心之體一樣。這樣,瑜伽行者就迴避了自己的臆想。從得到存在的概念時起,他便擁有了無發展、無特徵之瑜伽。《聖寶雲經》中說︰從前進中解脫出來,便盡其力對虛幻進行其觀。透過對虛幻之觀,尋找一切依據之本性,在那裏,思想既存在而又互為補充,然而瑜伽行者卻發現一切均為空無。隨後,瑜伽行者想到思想本身,亦是空幻。從思維而來的這樣那樣的感想,瑜伽行者也尋其本性,而且也是空幻之感。這樣明理一切之後,瑜伽行者便進入無任何特徵之由迦。如此說來,無論是誰,只要不是這樣看見的一切,就不能進入無特徵之由迦。當用這樣的方法看見法的本性時,就不會認為所看不到的東西是「存在的」。但又不能認為是「不存在的」,因為不存在的觀念也不總是出現在思維之中的。如果看到一個這樣那樣的有形體,為了拔除它,就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最後,當判斷由迦的智慧時,再沒有任何有形體出現,為了再次拔除這一烏有之感,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瑜伽行者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看見還是沒有看見什麼東西;他用勝義觀否定其相對觀所見之物,他肯定萬物之存在,但又不能把虛無之物實體化,並把虛無之物化為實物。眾所周知,虛無之物在其被使用之後將被拋棄,就如同過河後被拋棄一木筏,病癒後一藥品,取其寶後的一條蛇,佛陀聲稱曲解虛無之物者,即勝義論者是不可救藥的。)如同一切概念均包括存在與不存在雙重概念一樣,任何其它的概念再不會產生,因為如果外境不存在,內心亦不存在。
在這樣的條件下,瑜伽行者進入不動不想之境,再不依附於物質等;而因為具有了般若,一切有形體之本性則是不存在的,他處於最高智慧之禪定之中。這樣,瑜伽行者便進入我法二空之境,因為所見之物和所妄想之物之間並無差異,通過自生精神之自然進程,不需要做什麼努力,瑜伽行者便明澈這一實體,並身居其中。
(6)達到「止觀」之分心、衝動及其他障礙
這樣坐定之後,思維過程便再也不應被攪擾。
如果沉思偶遇外界某物之干擾而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考慮此物之本性,並制止其分心,重新聚其神。當沉思中遇到某種不順心之事,瑜伽行者就要考慮這一沉思之好處,盡力對其有喜愛之心,並想到分心之害處,盡其力而鎮靜平息之。
一旦由於自身的頹唐和麻木之痛苦在其行動中造成意識朦朧,沉思出現分心或將要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想一些愜意之物,比如佛之顏色或觀珊若等,從而使分心平息,全神貫注依附於實體。
當瑜伽行者生來為一盲人,一個落入黑暗之深淵的人,或者是一個雙目緊閉的人,無法清晰地掌握實體,則是由於分心和無「觀」所致。在某些情況下,當瑜伽行者對其過去曾享受某實物有所懷念,而沉思出現衝動或即將出現衝動時,他就要想某一非持續之物,以抵銷衝動,使之平息,並讓其沉思毫不費力地回到實體上來。
當其思維如同翻騰之火焰或如同好動之頑猴一樣難以平靜,是因為衝動和止的原因。
但是,當排除了一切分心和衝動,思維以發自內心的協調方式而進行,則心底明亮,瑜伽行者停止其克制的努力,不動聲色地端坐,因為這時他已達到進入止觀之途徑。
在觀的進程中,當般若占據優勢,止的力量消減,思維衝動,猶如大風中之燈光,實體則無法看清,正是在這個時候信奉止。如果止占據優勢,好似進入沉睡之狀,而實體也不能很好地感覺到,那麼就要行使般若之力。但是,止觀兩者,猶如套在一起的兩頭公牛,步調一致,並駕齊驅時,瑜伽行者則要在其身軀和思維沒有痛苦的情況下,盡量長久地靜止端坐,紋絲不動。
同時,聚神時經常出現六毒︰{1}懶惰,{2}忘記實體,{3}分心,{4}衝動,{5}無力,{6}盡力。為了沖消這六大欠缺,應該採取八種相反的行︰{1}信念,{2}熱情,{3}盡心,{4}滿意,{5}記憶,{6}注意力,{7}思考,{8}無動於衷。
前四種「行」可抵銷懶惰。事實上,通過聚精會神中的信念或堅信,瑜伽行者便可以得到聚精會神的願望。有了這一願望,他便可以增長毅力。以毅力為基礎,他便在「行」上具有了肉體的和精神的才幹。隨後,因為肉體上和精神上得到滿足,懶惰便隨之被排除。這樣一來,懶惰被信念所拔除。因此,應該進行這四種「行」。
記憶可以沖消對實體的忘記。
注意力可以抵銷分心和衝動。
當衝動和分心處於平息的時候,無力便成了一大欠缺,應通過思考而抵銷之。
然而,當衝動和分心平息之後,沉思進展平靜,盡力便成為欠缺,而應該用無動於衷去抵銷。
當沉思已經集中,如果再盡力做這樣那樣的努力,沉思將會受到分心的影響;但是當沉思不集中,而又不盡力做出努力,沉思如同盲人一樣受到分心,因為觀沒有成功。從此刻起,排除萎靡不振之情緒,平息衝動之心情,當觀穩定之後,應做到無動於衷。這樣一來,如果瑜伽行者樂意,便可以不做任何行,而對實體進入觀道之中。
(7)聚精會神之中的精神休息
當其肉體和心感到疲倦,瑜伽行者不時地想到整個世界,並覺得整個世界如同「幻」,如同夢境,如同水中之月,如同眼花撩亂之狀。《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中說︰透過出世間之知識,宇宙間一切法均是相似的,而後來的知識則認為一切法就猶如虛幻之物或猶如陽焰樓。把一切創世之物看做一種虛幻,瑜伽行者對眾生產生極大的慈悲之心,自語道︰庸才之民,不懂深奧之法,將自始安靜之法歸因於存在等,在其謬誤之中,夾雜各種業和嗜好,其結果是,迷誤在輪迴途中;因此,我應該千方百計把迷誤之眾生引導到深奧之法中。同樣,休息之後,瑜伽行者重新進入到沉思之中,這時再沒有任何法出現,而如果其精神仍有厭倦,他可以重新休息,以達到再次進入觀道之目的。瑜伽行者進行這一系列修習,按其所能,可長達一個時辰,一個半時辰或三個時辰。
(8)脫離沉思
(a)最後,當瑜伽行者想脫離三昧,他應該交叉雙腿,自言自語道︰從勝義之觀來看,儘管這些法沒有降生,然而如同在虛幻之中,根據各種複雜的原因和條件,形形色色的愜意之物和非愜意之物實際上已經產生。這樣做,瑜伽行者可避開化為烏有之觀念。但他也不會墬入極端的武斷非難之泥淖,因為當他以般若之光檢驗萬物時,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盡力避開一切極端空虛之念和武斷非難之觀。
某些沒有般若目光之人和某些理智不清之徒,相信「我」之存在,做出各種「業」︰他們迷誤於輪迴之途中。
也有一些人,雖有輪迴之機,但缺乏極大的慈悲之情,沒有把恩賜完善地造福於眾生,而只考慮自己本身之自抑︰因為不具備得救之祕訣,他們只能落入聲聞和緣覺的靈感之中。
最後還有一些人,一方面認為一切本性之不存在,在其極大的慈悲之心中,又決心保證超度一切造世之物。這些人和那些不被自己的魔術表演所欺騙的魔術師一樣,他們的精神絲毫不受普天下虛幻論之擾亂,自信擁有巨大的才幹和知識︰這些人到達如來佛之地,用各種形式求得輪迴,以保證造福於一切世物。這些人用其知識之力,排除一切嗜好,鏟除輪迴;但因為對眾生具有了巨大無限的才能,他們也不會落入涅槃︰他們成為眾生之恩主。況且,因為他們行善造福於眾生,意欲得到無餘涅槃,他們應該永遠致力於實現其具備才幹和知識的條件。《如來不可思議經》說︰「若修智行,能為一切有情善說法要,令生喜悅。世尊,是故諸菩薩摩訶薩,福仿智行二應和合。」《聖如來誕生經》同樣寫道︰如來之降生有千萬條道理。為什麼呢﹖噢,最勝子,眾如來是由於千千萬萬有效之道才得以實現。是哪些呢﹖其中一條有效之道便是他一點也不滿足於自己的淵博知識和無限才幹。最後,《維摩詰所問經》之中也寫道︰如來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過諸世間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數眾行已除。
(b)做完這一切之後,瑜伽行者慢慢抬起交叉之雙腿,向位居十方之佛陀和菩薩致以敬意,向眾佛陀和菩薩上供並頌詩,決心永遠遵循崇高神聖之信念。就這樣,瑜伽行者具備了「空」和慈悲等五體之實體,然後將盡力得到各種才能──恩賜等──從而到達最高之靈感。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第六章;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
指有畜生業因者死後所趣之處。為五道之一、六道之一,又稱畜生趣、傍生趣,與地獄道、餓鬼道合稱三惡道。《廣釋菩提心論》卷一云(大正32‧563c)︰「地獄、餓鬼、畜生諸趣,由起種種煩惱惡業為其因故,彼彼趣中受諸苦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6c)︰「問︰何故彼趣名傍生﹖答︰其形傍故行亦傍,以行傍故形亦傍,是故名傍生。(中略)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長增上愚癡身語意惡行,往彼生彼,令彼生相續,故名傍生趣。」
關於墮畜生道之業因,《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列身、口、意行中惡業,由貪、瞋、癡三煩惱起諸惡業,毀罵眾生,惱害眾生,施不淨物,行於邪淫等十業。《辯意長者子經》亦舉五事,云(大正14‧838b)︰「一者犯戒私竊偷盜;二者負債,觝而不償;三者殺生以身償之;四者不喜聽受經法;五者常以因緣艱難齋戒施會,以俗為緣。」由於此世界苦多樂少,故生在其中的諸有情將受繫縛殺害、驅馳鞭打、互相吞食、心恒不安等苦惱,不得自在。
又據經論所載,此趣畜生兼具胎、卵、濕、化四生,與人相同,雖遍在五趣,然本處在大海中。其種類若依相貌、色類、行食、憎愛之違順、伴行之雙隻、同生共遊等差異區分,則為數頗多。若依住處,可分空行、陸行、水行三種。若依晝夜,則有晝行、夜行及晝夜行三類。其壽命之長,或一日一夜,或如龍王等為一中劫,實無限定。
◎附︰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旁生,或作畜生,實包括了人類以外,近代人所說的一切動物。他們的形態、顏色、住處、生活、壽命,是種種別異的。佛法每分為︰無足的,如蚯蚓等;兩足的,如鳥類;四足的,如獸類;多足的,這又有六足、八足,以及更多的足,都是蟲類。從住處來說,原本住在大海中,後來分移到各處,這才有在水中的、陸上的、空中的差別。其中,也有兩棲的;還有可以飛空,可以著陸,也可以入水的。他們智力的高低、壽命的長短、享受的苦樂,都相差得很遠。如龍與金翅鳥等,有的享受還勝過人類呢!然從一般來說,這是非常苦痛的惡趣。經上說︰鳥等「心種種異,故身種種異」。由於近代的研究,對這已部分的得到證明。如鳥獸的眼睛(引發眼識),能分別認識青、紅、紫等顏色,那他身上的毛羽,就有種種艷麗的顏色;如不能認識紅等,那毛羽就是灰色的、暗黃的。又如昆蟲的保護色,有的形態也還像樹枝、敗葉。這無非因為常住在這一環境,時時認識這些,因而熏習內心,由心理影響生理的組織,以及外表的顏色。
旁生趣的苦迫,主要是互相殘殺、互相吞噉。大魚吃小魚,大蟲吃小蟲,這是到處可見的事。蜘蛛布網在屋角,就為了捕殺飛蟲。青蛙與鳥類的吞食昆蟲,食量都相當驚人。躲在樹心的小蟲,也有啄木鳥來吃他。螞蟻平時好吃別的昆蟲,就有穿山甲,以螞蟻為唯一食品。龍王,也還有被金翅鳥吞食的厄難。人類對於旁生,也有殘殺吞噉的惡習。有的為了他們的皮毛牙角,大量捕殺,還美其名為生產。旁生界,實在是無時無刻都在相互殘殺的屠場!還有,如牛馬等,為人類所繫縛,鞭策他,驅使奴役他,絲毫不得自在。旁生界的苦迫,是僅次於地獄的。從前,釋迦佛為太子時,一天去田裏察看農耕,見農夫辛苦得很。農夫又鞭策犁田的牛,牛身上出血,血流到地上,很快的生出蟲來;犁過了田,地下的蟲類,也被暴露到上面,天上的鳥,就飛來噉食小蟲。太子見到旁生界的殘殺吞噉,因而悲憫眾生,發起出家修行的大願。一般人不但沒有警覺,沒有同情,還吞噉他們,這與旁生有什麼差別呢!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四;《四諦論》卷一;《勸發諸王要偈》;《正法念處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三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二0;《俱舍論》卷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一。
印度後期中觀派的代表性論師。又被尊稱為阿遮利耶菩提薩埵(Ācārya-bodhisattva)。原為東印度查賀(Zāhor)王室的貴族,後依智藏(Jñānagarbha)出家。學德兼備,曾任那爛陀寺的主講。其後,應聘赴西藏弘法,奠定印度中觀學派在西藏的基礎。
西元763年,師應西藏國王赤松德贊的邀請,經由尼泊爾入藏,然因逢政治紛爭而返國。775年再度入藏。為使印度佛教在西藏得以順利成長,師乃建議藏王禮聘深諳法術的蓮華生入藏。又仿印度高翔寺之建築形式興建桑耶寺。桑耶寺因此成為西藏佛教史上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最後又將自己的學生蓮華戒召至西藏。經由他們的努力,終於使印度的中觀佛學思想在西藏奠定堅實的基礎。
師之學說,既承繼清辯之自立論證派系統,同時也深受法稱的認識論及論理學的影響,故將唯識派理論導入中觀教義之中,而形成瑜伽行中觀派思想。其主要著作有︰《中觀莊嚴論》(Madhyamakālaṃkāra)、《攝真實論》(Tattvasaṃgraha)、《二十律儀注》(Saṃvara-vimśaka-vṛtti)、《世尊讚吉祥執金剛歌廣釋》(Śrī-vajradhara-saṃgīti-bha-gavatstotra-ṭikā)、《八如來讚》(Aṣṭa-ta-thāgata-stotra)、《二諦分別難語釋》(Satya-dvaya-vibhaṅga-pañjikā)等多種。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第三節(摘錄)
瑜伽中觀派的創始人是寂護(藏譯為靜命,其實梵文Śantarakṣita應譯為寂護),他是第八世紀東印人,曾做過那爛陀寺主講。他在中觀學系中,與稍前一點的智藏及寂護自己的門人蓮華戒,並稱為清辯之後的「東方自立量派三大家」。三個人之所以著名,是因為他們都有弘揚中觀學說的專著。智藏的著作是《分別三諦論》,原本不存,祇有題名寂護註釋的藏譯本。但西藏人對它有懷疑。論有頌有釋,可以從中看到智藏的學說。寂護的著作是《中觀莊嚴論》,本文一百頌,註釋六百頌。蓮華戒的著作是《中觀光明論》,二千七百頌,有藏文譯本。三家的思想都與清辯有繼承關係。
但是,明確地把瑜伽行派學說採入中觀的則是寂護。他在《中觀莊嚴論》一開頭,就提出他的中觀無自性的看法,當時各家學說對所謂自性的執著,不外乎是一或多,他則認為應離一離多,方成無自性。他先批評一多的說法都不合理,最後提出他的主張︰應從唯心無境的觀點出發,才能真正理解到法無我(即無自性);並說這也是瑜伽中觀兩家都應該掌握的,因而兩家可以合而為一。從這裏,明顯看出他混合兩家的立場,把唯心說吸收到中觀方面來了。
但是,寂護的吸收唯心說,祇限制在觀行(也叫觀照,即怎樣去看待諸法實相)方面。本來,瑜伽行派的基本理論,唯心說的思想來源也是從觀行開始,爾後才擴大到去解釋宇宙一切現象的緣起,這時才把宇宙現象解釋為心裏顯現的影像。他們首先說唯心無境,肯定了心,否定了境;後來再進一層,心亦不可得,把心也否定了。所以從瑜伽方面來看,在觀行中,唯心說乃是達到說明心亦不可得的橋梁。這一思想,《辯中邊論》中就已明顯地提出。清辯反對瑜伽行派,主要也反對這一點,他說與其這樣轉彎抹角地說,毌寧乾脆就說二者並無。這無須像先在泥潭裏打個滾再去洗澡那樣,先說有,後說無。但在寂護時,仍然吸收了這個說法,說在世俗諦,是唯心無境,在勝義諦,心境俱無。這是寂護學說的要點。
另外,寂護對法稱學說,也有所發展。他曾註釋法稱七書中的最後一部︰《論議正理論》。此註有藏譯本。他還著有《攝真實論》,部頭很大,三千餘頌,三十一品。把佛家以外各派所說的「真實」,都加以駁斥。他的學生蓮華戒對此書作了很詳細的註釋,梵本還存,有藏文、英文譯本。因為它保存了很多佛家以外的資料,可以作為研究印度哲學的很好的參考書。也正是因為他混合中觀、瑜伽學說,再加上他著作的參考價值大,所以寂護在印度佛學歷史上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人物。
寂護與我國的西藏還有一段因緣︰當時西藏墀松得贊王(金城公主的兒子,生於西元730年。按傳統習慣十三歲登位,時間是742年。死於797年),邀請寂護去藏,對西藏佛教的傳播起了很大的作用。原來西藏雖有佛教流行,但與西藏的巫教鬥爭很激烈,在這個鬥爭的背後,還反映了統治階級內部有支持這兩種宗教的政治力量,因而鬥爭十分複雜。寂護去後,大力奠定了純正佛教的基礎,而且建立了佛教大廟「桑耶寺」,寺的規模是模仿印度高翔寺的圖樣(印度除那爛陀、超行等大寺外,還有許多大寺,高翔即是其一),接著,又建立了正式的僧團組織。此外,寂護又把一個有法術的蓮華生邀去,壓服了巫教。再後,又把自己的學生蓮華戒召去西藏。蓮華戒同禪宗經過激烈的辯論,把禪宗趕回到內地。這樣,在西藏就僅剩下印度的中觀派勢力了。蓮華戒著有《修道次第論》,共計三編,初編的梵本還存在,由意大利羅馬東方叢書校印。漢譯題名《廣釋菩提心論》,宋代譯出。書的體裁與寂天著作類似,也是引用各經編纂而成。此書在西藏很有影響,因而也就更加強了寂護在中觀派中的地位。
◎附二︰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第四章(摘錄)
寂護一方面吸決辯的自立論證派系統的養分,一方面又強烈地接受法稱的知識論的影響。他強調推理對中觀派來說,有重要的價值;另外,他又參考清辯的方法,有組織地批判其他多數的學派。不過,清辯只是並列地批判其他學派,寂護則依照一定的次序,把佛教四學派的哲學排列起來,而加以評價;他把排在前面的哲學系統,看作為進昇至最高的中觀哲學的必經的學習階段。復次,寂護一方面學習法稱,另一方面,他又發現一種方法(譯者按︰這當是一原理),把中觀安放到比唯識更高的哲學位置上去。不過,關於這方法,法稱自己亦有暗示過。我們可以這樣說,在這點上,寂護蒙受法稱很多好處;但他自己在哲學上的志願,卻是超過法稱。
寂護著有《攝真實論》(Tattvasaṃgra-ha),這書的主要意圖,是在印度哲學一般中,選取重要的主題,而批判有關的其他學派。按這書有梵文原典,與蓮華戒的詳細註釋併在一起。不過,這書並未有鮮明地突顯出作者自身的中觀哲學。他的另外一本《中觀莊嚴論》(Madhyamakālaṃkāra),則能清晰地突出他的哲學主張。這是一本篇幅不多的作品,由九十七頌組成;作者自身對此書所寫的註解,與蓮華戒的複註,都存於西藏譯本中。在這書中,有一部份批判數論、勝論等其他非佛教的學派;但它的中心課題,卻是對佛教四學派的批判與評價。(中略)
寂護把一切哲學體系,大別為二元論與一元論。前者以心理世界與物質世界,同是實在;後者則否定物質的存在,只承認認識是實在。以佛教的學派來說,說一切有部與經量部屬二元論,唯識派則屬一元論。他又把二元論的體系,區分為有部與經量部;前者強調無形象知識論,後者則是有形象知識論的立場。另外,他亦把唯識派劃分為有形象唯識派與無形象唯識派。
◎附三︰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三章(摘錄)
寂護與蓮華戒二人開創了中觀思想發展的新頁,(中略)他們代表著中觀吸收了唯識的調和思想。
我們這一看法共有二方面的證據︰從他們的作品的性質來看,以及西藏史學家所傳下來的資料。寂護所著之《攝真實論》的整個架構可說是屬於中觀的︰該書的每一章節都致力於「觀」(parikṣā──反省、抉擇、批判之意)。某一特殊的範疇或是針對某一思想系統而提出討論,而駁破論辯的氣息更是充滿在字裏行間。本書開頭的偈頌與龍樹之《中觀論頌》的〈序品〉可說是異曲同工。寂護首先歸敬佛陀──天人師──因為他宣教緣起,而緣起的特色即在於以否定性的述詞來彰顯諸法真實相。有人早已指出寂護不時的表現出他對唯識的偏好,但是他亦闡述無常、自相等理論,何以會這樣呢﹖要解釋此一現象,我們可以假定︰寂護經驗性的立場接受了唯識宗之「唯識無物」的看法。
除了《攝真實論》之外,寂護還寫了《中觀莊嚴論頌》及其釋論(vṛtti),寂護之弟子蓮華戒則據此而寫了一本細疏(pañjika),此外寂護還寫了一些怛特羅祕密佛教及般若波羅蜜方面的論著,很奇怪的,他竟然沒有唯識方面的作品。(中略)
寂護與蓮華戒二人把佛教介紹到西藏,並且到處說法,辛勤度眾,經過他們以及其他諸大師,如阿底峽尊者(Atīśa)的努力使中觀派成為西藏、蒙古佛教的哲學主流,時至今日仍是傳習不絕。
略稱「發心」,是大乘佛教區別於小乘佛教的一個根本出發點。這個概念在初期大乘經如《寶積迦葉會》、《無量壽經》等中已明顯地提出,隨著大乘空宗、有宗、密宗教義的發展,它的含義越來越豐富,而在菩薩行和一切密宗的修法中提高到極重要的地位。
菩提心的意義,據龍樹的解釋是(大正25‧362c)︰「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在《金剛經》中,佛告須菩提,發趣菩薩乘的人應當發起這樣的心,所有一切有情之類我當都使他們在無餘依的妙涅槃界中而證涅槃。這一段話在《金剛經》的最早註釋《無著金剛論》(隋‧達摩笈多譯,西藏亦有譯本)中就判為發心住。
西元411年來華的曇無讖在譯完《涅槃經》以後,續譯有《菩薩地持經》。這一部書即後來所謂《十七地論》(《瑜伽師地論》中的〈菩薩地〉)。其中第二品為〈發菩提心品〉。品裏說,菩薩最初發菩提心是一切正願的正始,能攝受一切正願。這初發心是菩提的根本,是大悲的所依,也是菩薩學的所依。關於發菩提心的性質、種類、緣、因、力、退失、堅固、利益等,這些在書中才開始作了一個系統的說明。
六世紀中行世的《大乘起信論》(據《長房錄》說為西元554年真諦譯,但晚近中外學者多考證它為漢土著述,並非譯本),在中國佛教各宗的理論構成上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它提出三種發心之說︰(1)信成就發心,(2)解行發心,(3)證發心。後代的解釋,以這三種發心配於菩薩的五十二位,即是以信成就發心配於十信、十住,以解行發心配於十行、十迴向,以證發心配於十地;前二發心屬凡位,後一發心屬聖位。就由這一種理論發展出第六識發心和第八識發心的分別,以為凡位的發心是第六識發心,而聖位的發心是第八識發心。
六世紀中的慧遠(523~592)著《大乘義章》十四卷,分五聚二四九門(今本二十卷,存四聚二二一門)。書中〈淨法聚〉篇有發菩提心義一門,分發心體相為三,即相發、息相發和真發。他以「相發」配《起信論》的「信發」,在種姓位;以「息相發」配「解發」,在解行位;以「真發」配「證發」,在地上位。又廣開為六種發心︰(1)想發,屬外凡;(2)信發,屬十信;(3)解發,屬習種姓;(4)行發,屬種姓位;(5)觀發或道發,屬解行位;(6)證發,屬地上。他認為發心的因起次第是這樣︰菩薩先要親近善友,得聞正法(生死大苦,涅槃至樂之法),因聞法而生信、慧(即信此正法,知此正法),因信、慧而生大悲,欲拔濟眾生於生死大苦;因信、慧而生大慈,欲授眾生以涅槃大樂;但欲度人先需自度,由此發起大菩提心(《大乘義章》卷九)。
西元七世紀中玄奘遊學印度回來,大量翻譯瑜伽系的根本論典,發菩提心的意義在有關論典(如《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等)中得到更詳明的介紹。他門下記述師說加以發揮,也備極精審(參看《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卷四十七、卷五十,以及窺基《瑜伽略纂》、遁倫《瑜伽師地論記》等)。
西元716年來華的善無畏(637~735)在所譯的《大日經》中特別提出關於菩提心的解釋。從此以後,經中關於菩提心的解釋文字就常為後來顯密各家所引用,如蓮華戒(八世紀人)所著《廣釋菩提心論》(宋‧施護譯)和《菩提心觀釋》(據藏譯本為蓮華戒著,宋‧法天譯)等。經中說佛果一切智智的因是菩提心,它的根本是大悲,它的究竟是方便。它解釋說,什麼是菩提呢﹖它就是對於自心的如實地了解,也就是無上正等菩提。這裏,「如實地」就是「按照真實情況」的意思。下文又說,虛空自性就是心的自性,心的自性就是菩提的自性,所以心、虛空界、菩提(三者)無二,也不應為二。因此,想了解菩提的,就了解自己的心性好了。本經關於菩提心的解釋基本上和〈菩薩地〉所說菩提心是大悲等流(卷三十五)和《大智度論》所提出的心相常清淨故如虛空相常清淨(卷四十一)意義相同,但本經認為使菩提心清淨的過程(即證覺的過程)為了解自心的過程。這就使菩薩行由積集福智資糧的外部行修轉變為認識自心從而開顯自心(菩提心)本具功德的過程,這是顯密義理的一個重要分歧之點。發菩提心由此取得了新的意義,「捨離菩提心」成為真言行者四波羅夷之一(《大日經》〈具緣品〉)。
由金剛智(719年來華)和不空所宏揚的金剛頂宗,修法以淨菩提心為圓明月輪,從這個月輪中開顯出佛果的德相、眷屬和佛土。所謂發菩提心也成為月輪觀的一個組成部份。後代密宗特別結合《大乘起信論》的證發心之義而成立了第八識發心一說。
此外,在西藏方面,赤松得贊王時(742~797在位),佛智足的弟子佛密入藏傳大日經法,同時有法稱入藏傳金剛界法,這些法門的經文內容和善無畏、金剛智在漢地所傳的大體相同。但由蓮花生和無垢友在西藏所傳的大圓滿法則對於菩提心的意義有深刻的發揮。這一派關於菩提心的理論,無垢光(1306~1363)曾總結為《法界寶藏論》一書,其中分品論述菩提心具足一切相好,菩提心遠離一切作意修習和因果,菩提心無所不攝,菩提心中一切任運成就,菩提心中無二,一切法於菩提心中本來解脫等等,而這個菩提心是一切眾生所本具的,由此得出不假作意修習亦即是佛的結論。從這一派的理論看來,所謂發菩提心就是本具三身的任運顯發,發心和證果已經無二無別了。
如上所述,發菩提心在大乘初期只是當做一種根本性質的願心,後來教義發展,才賦予菩提心以具體的意義(特別是堅慧著《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說菩提心就是自性清淨心),這一層在密宗的經論中得到更深刻的發揮,一方面豐富了菩提心的內容,同時也使發菩提心的意義起了變化。發菩提心在後代密宗儀軌中成為必須具備的儀式。在普賢阿闍黎(不空之師)所集的《受菩提心戒儀》(不空譯)中舉出的發心次第是︰禮佛,運心供養,懺悔,受三歸依,受菩提心戒。這個發菩提心的內容就是有名的五大願,所謂「有情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集,佛法無邊誓願學,如來無邊誓願事,無上菩提誓願成」。在稱誦這五大願之後再誦受菩提心戒真言,印相用金剛合掌。不空傳承系統中各種修法儀軌開頭一部份差不多都具備這個次第。在西藏的密宗修法中,發菩提心也是每一部儀軌中不可缺少的開端,但多採用自密部經典中選出的頌文。(郭元興)
◎附︰太虛〈菩薩學處講要〉(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發菩提心,即四弘願中的第四句「佛道無上誓願成」。道即菩提,佛道即佛果菩提,更無可比的最高最上佛果菩提。今於信仰的凡夫心中發大誓願,誓必成就,這便是發菩提心,這是強有力精神向上的欲,向上的希望。但推動這種向上欲心希望心期其必達,還須其他的三願來互相推動以輔助之。成佛,是以說法度眾生為目標,不度眾生,根本不能成佛,故首發「眾生無邊誓願度」的第一悲願。成佛,是不唯斷個己的煩惱,度眾生也便是令無邊眾生斷盡煩惱。個己的煩惱易斷,如聲聞涅槃便是斷了個己煩惱為已足,而寂止於涅槃境中。但為教化眾生從眾生分上反映於個己心上的煩惱無量無邊,真實菩薩以眾生心為心,唯有斷盡眾生煩惱個己煩惱方畢竟寂然,於是發「煩惱無盡誓願斷」的第二悲願。要成佛,要度眾生,要斷煩惱,決不是盲目的衝動,是個己須有智慧,有智慧纔能說法教化眾生,有智慧纔能令自若他斷除煩惱。智慧是怎樣生長﹖是在學習的精神。故佛說「三世諸佛皆在學地中來」,不肯學習,便永遠愚癡,如何有成佛之分﹖有度生斷惑的能力﹖學習分兩部份,一是個己精神上的修養,一是向事物大眾磨練個己的能力,實際是整體精神的兩面。這向內向外學習的法門是很多很多,眾生的病是無量無邊,佛說治病的法藥也有無量無邊;要成佛度生須遍學一切法門,故有第三句「法門無量誓願學」的悲願。
古人也有解釋為菩薩依四諦發四弘誓願,見眾生苦的苦諦,發「眾生無邊誓願度」;見煩惱浩浩的集諦,發「煩惱無盡誓願斷」;見應修法門的道諦,發「法門無量誓願學」;見涅槃真理的滅諦,發「佛道無上誓願成」。
凡是發菩提心的菩薩,必發四弘誓願,所以叫做通願。此外更有別願,如阿彌陀佛因中的四十八願,藥師如來的十二大願,釋迦牟尼的誓於五濁惡世成佛的大願等,這是叫做別願。無論通願別願,都是加強推動這菩提心,期其必得成就佛果菩提的一貫精神。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一〈種性品〉、〈發菩提心品〉;《大智度論》卷四十一;《發菩提心經論》卷上〈發心品〉;《大乘義章》卷九;《大乘起信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卷四十七。
西元八世紀中,印度中觀派名僧。出生地及生歿年皆不詳。為寂護(Śāntarakṣita)的弟子,曾在那爛陀寺教授密續。762年寂護逝世後,師應西藏王赤松德贊(Khri-sroṅ lde-brtsan)之請而入藏,並與漢地僧人進行頓漸之論辯(此即「桑耶寺宗論」)。結果,師獲勝,漢僧大乘和尚(摩訶衍)因而離開西藏。自此以後,漢地佛教乃在西藏地區消失,而印度佛教亦正式確立於西藏。
相傳在論辯過後不久,蓮華戒即被四位刺客所暗殺。凶手之身份,有謂係摩訶衍之護持者,有謂係西藏之苯教徒。師逝世後,其思想仍對西藏佛教思想(尤其是顯教方面)有相當大的影響。
依《登噶爾瑪目錄》所載,師之著作有《般若波羅蜜多七百頌廣注》(Saptaśatikāpra-jñāpāramitā-ṭīkā)、《金剛般若廣注》(Prajñāparamitāvajracchedikā-ṭīkā)、《一切法無自性成就》(Sarvadharmāsvabhāva-siddhi)、《修習次第》(Bhāvanākrama,三篇)、《正理滴前品攝》(Nyāyabindu-pūrvapakṣasaṃkṣipta)。其中,《修習次第》乃師之主要著作。宋‧施護所譯之《廣釋菩提心論》,即該書之上篇。
〔參考資料〕 《中觀思想》第六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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