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行
[國語辭典(教育部)]ㄔㄤˊ ㄒㄧㄥˊ, 1.永久奉行的準則。《晏子春秋.內篇.問上》:「景公問晏子曰:『君子常行曷若?』晏子對曰:『衣冠不中,不敢以入朝。』」《文選.東方朔.答客難》:「天有常度,地有常形,君子有常行。」
2.北平方言。一般的、普通的。如:「那家餐館的菜太貴了,常行人家可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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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音教
(術語)教判名。佛唯以一音說一切教之意。鳩摩羅什並菩提流支所立。華嚴經疏第一,出一音教中。有曰:「然有二師:一、後魏菩提流支云: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並陳。二、姚秦羅什法師云: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思普應,機聞自殊。非謂言音本陳大小。故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上之二師,初則佛音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然並為教本不分之意耳。」是即敘流支立大小並陳之義,羅什唱圓音異解之義者也。流支之說,並出於義林章第一,探玄記第一及五教章卷上等。謂佛於一音中,陳大小二乘之法,故稱大乘之機,聞大乘之法,而解其義,小乘之機,聞小乘之法,而解其義也。又法華玄義第十上,有曰:「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是即指羅什圓音異解之義乎。而謂為北地禪師,則羅什以後,似有敷演其說以唱之者。又一音之義,婆沙論第七十九,頗有其說。
七種禮佛
(名數)勒那三藏Ratnamati,對於北方之俗,不習禮佛,教以七種禮佛。混是非淺深,皆教人心之我慢使歸於正法也。一、我慢禮,身雖設拜,然無敬心,外觀似恭,而內懷我慢也。二、求名禮,欲得修行之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口稱佛名,而心實馳求外境也。三、身心禮,口唱佛名,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而無異念也。四、智淨禮,慧心明利,達於佛之境界,內外清淨,虛通無礙也。禮一佛時,即是禮一切諸佛,諸佛之法身,本來融通,故一拜之禮,徧通法界也。五、徧入法界禮,自己身心等之法,不離本來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原無增減。禮一佛,則通於諸佛也。六、正觀修誠禮,雖攝心正念,對於佛身而自禮自身之佛也。以一切眾生皆有覺性與佛平等也。隨於染緣有迷己性,妄認為惡,明知此理,則得解脫。七、實相平等禮,前正觀中,仍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自無他無,凡聖一如,體用不二也。法苑珠林二十曰:「有西國三藏,厥號勒那,覩此下凡,居在邊鄙,不閑禮儀,情同猴馬,悲心內溢,為翻七種禮法。(中略)從麤至細,對麤為邪,對細為正,故階級有七,意存後三也。」云云。
三倒
(名數)三顛倒之略。釋門歸敬儀中曰:「三倒常行,革凡何日。」
三念處
(名數)處謂法界平等之理不增不減也。佛當說法時念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無減退之相,故眾生雖不一心聽法,亦不以為憂,是為第一念處。又念法界平等之中,增進之相,畢竟不可得,故於眾生雖一心聽法,亦不以為喜,是為第二念處。又念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捨心於一切時利益眾生,而無有利益眾生之念,是為第三念處。見法界次第下之下。
(名數)舊譯曰三念處,新譯曰三念住。見三念住條。
又三種四念處之略稱。見四念處觀條。
三草二木
(譬喻)法華經藥草喻品所說。以譬五乘之機類:「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以此配於通途之五乘(五乘有通別二種),則如圖。然菩薩乘中之大草二木,諸宗各依其字義,解釋不同。天台如其次第配於藏通別三教之菩薩,而攝圓教之菩薩,然則三草二木即五乘,但示方便乘之機之差別耳。見法華文句七。嘉祥以大草二木如其次第配於三僧祇之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為大草,至七地為小樹,八地已上為大樹。見法華義疏。慈恩以大草與二木為總別,大草者,對於人天二乘,總名菩薩為大草。二木者,更分別大草,以地前為小樹,地上為大樹。見法華玄贊七。又慈恩以此配於五性各別之三無二有,三草配於無性與定性聲聞,定性緣覺之三者,二木為不定性菩薩與定性二者。見法華玄贊。
二般若
(名數)一共般若,即台宗之通教也。通聲緣菩三乘說之,三乘共修證之,故曰共般若。二不共般若,台宗之別圓二教也。唯對於別圓之二菩薩說之,不共於聲緣之二眾,故曰不共般若。見智度論百。
又一世間般若,未行寂靜真實之般若,常行有見有相之般若也。二出世間般若,於其中心如虛空,平等寂滅而離諸名相也。見地藏經十。
又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此三般若中之前二者也。見華嚴大疏一。
勤行
(行事)勤行善法也。六波羅蜜中之精進波羅蜜也。法界次第下之上曰:「毘梨耶,秦言精進。欲樂勤行善法,不自放逸,謂之精進。」
又僧家定時於佛前讀經禮拜,稱為勤行。定勤行之時,總有一切時,六時,四時,三時,二時等之別。一切時者,不擇行住坐臥,是菩薩之精進波羅蜜也。六時者,晝三夜三也。晨朝日中黃昏為晝三。初夜中夜後夜為夜三。智度論七曰:「菩薩夜三晝三,六時禮請。」又曰:「菩薩法晝三時夜三時,常行三昧。」同二十六曰:「佛以佛眼一日一夜各三時,觀一切眾生誰可度者。」同九十二曰:「佛常晝三時夜三時,以佛眼徧觀眾生,誰可種善根。」然則六時之勤行,略中之本法也。四時者,晨朝日中黃昏夜半也。三時者晝之三時也。二時者晨昏之二時也。自四時已下,今現行之。
十無盡藏
(名數)功德林菩薩,於華嚴會上為諸菩薩說十無盡藏:一信藏,二戒藏,三慚藏,四愧藏,五聞藏,六施藏,七慧藏,八念藏,九持藏,十辯藏。見華嚴經疏二十一。
(名數)有十種之法,各含藏無盡之法海,故名十無盡藏:一、行藏,菩薩淨信堅固,解諸法空,心不退轉,生於如來之家,增長信解,聞持一切佛法,為眾生使所聞皆信解,故名信藏。二、戒藏,菩薩奉持三世諸佛無盡之淨戒,具足圓滿,無所毀犯,念諸眾生之顛倒破戒,我欲成菩提說真實之法,使離顛倒,同得此戒,是名戒藏。三、慚藏,菩薩憶念過去,不知慚於天,於諸眷屬備造眾惡,今為諸佛所知而生慚,是故發露懺悔,修行梵行,欲證得菩提,為諸眾生說真實之法,使之修慚,是名慚藏。四、愧藏,菩薩自愧往昔及諸眾生於五欲之境具行惡法,感垢穢之身,今為諸佛所知,而生愧,是故發露懺悔,修行梵行,欲速證得菩提,為諸眾生說真實之法,使之知愧,是名愧藏。五、聞藏,菩薩聞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故於諸佛菩薩緣覺聲聞之出現入滅皆能知悉,念諸眾生無有多聞,不知此一切法,我當持多聞藏證得菩提,為眾生說之,是名聞藏。六、施藏,菩薩稟性仁慈,常行十施,無有念悔恨之心,又不求果報,但欲利益法界眾生,是名施藏,七、慧藏,菩薩智慧具足,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皆從業所造,悉是虛偽,無有堅固,欲使眾生知其實性,廣為演說,是名慧藏。八、念藏,菩薩捨離痴惑,得具足念,能憶知一生乃至百千生之成住壞空一劫乃至無數劫,一切諸佛出世說諸佛名號授記修多羅等十二部經及眾會根性悉能記憶,是名念藏。九、持藏,菩薩具大威力,於諸佛所說之修多羅法,文句義理,一生受持,乃至無數生受持,及諸佛之名號劫數授記修多羅等無盡無量,皆悉受持而無忘失,是名持藏。十、辯藏,菩薩具大辯才,廣為眾生演說諸法,一文一句,義理無盡,隨眾生之根皆使滿足,是名辯藏。見華嚴經二十。
右繞
(術語)敬禮之一。在尊者之傍旋繞於右也。無量壽經上曰:「稽首佛足,右繞三匝。」象器箋十曰:「四分律云:客比丘於塔邊,左行過,護塔神瞋。佛言:不應左行過,應右繞塔而過。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云:右繞者順佛法故,所以右繞。」寄歸傳三曰:「言旋右者,梵云鉢喇特崎拏Pradakṣiṇa,鉢喇字緣,乃有多義。此中意趣,事表旋行。特崎拏即是其右,總明尊便之目,故時人名右手為特崎拏。意是從其右邊,為尊為便,方合旋繞之儀。」然解右繞之古義甚多,依南山,義淨之意,則向尊者右手邊而旋,出於其左手邊,是為右繞。反之即為左繞。南山之歸敬儀曰:「右繞者面西北轉,右肩袒侍,向佛而恭。比見有僧,非於此法,便東迴北轉,此為右繞。西竺梵僧,闐聚京邑,經行旋遶,目閱其蹤,並乃西迴而為右繞,以順天道,如日月焉。」是以尊者之左手為東,其右手為西者。義淨之寄歸傳三曰:「但可依其梵本,並須杜塞人情,向右邊為右繞,向左邊為左繞。斯為聖制,勿致疑惑。」是亦以尊者之左手為左邊,尊者之右手為右邊者。然南山之感通傳曰:「戒壇之舉,住持之式相也。眾僧說戒受戒,盡往登之,事訖東迴左轉,南出而返也。」此左旋也。此相違者元照解之,曰歸敬儀示繞佛之儀,感通傳示繞壇之義者也。資持記下三之二曰:「然諸經論,皆令右繞。古今諍論,紛紛不息。都緣不曉繞佛遶壇兩儀自別。(中略)遶佛者本乎致敬,遶壇者便於行事。致敬則必須右遶,表執持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遶,使上下而倫序。」象器箋十曰:「忠按:禪林巡堂者,左遶而准繞壇儀。尋常行道者,右繞而准繞佛儀。」又慧琳音義二十一示萬字形與白毫右旋之圖。右繞左繞由我以尊者之左右為標准也。
大乘別途五逆
(名數)大薩遮尼犍子所說經四曰:「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一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僧物,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若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隱敝覆藏,是名第二根本重罪。若有沙門信心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繫閉牢獄枷鎖打縛,策役驅使責諸發調,或脫袈裟逼令還俗,或斷其命,是為第三根本重罪。於五逆中若作一業是為第四根本重罪。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是為第五根本重罪。」小乘之五逆,與此中第四一逆相當。
天魔
(天名)天子魔之略稱,四魔之一。第六天之魔王也。其名云波旬,有無量之眷屬,常障礙佛道者。玄應音義二十三曰:「梵云魔羅,此譯云障,能為修道作障礙也。亦名殺者,常行放逸而自害身故,即第六天主也。名曰波旬,此云惡愛,即釋迦佛出世魔王名也。諸佛出世,魔各不同。如迦葉佛時魔名頭師,此云惡瞋等也。」
常坐常行
(術語)法華四種三昧中之常坐三昧與常行三昧也。
平等性智
(術語)如來四智之一。凡夫第七識之我見,轉而得此智慧,以證自他平等之理,對於初地以上之菩薩,現他受用之身土,常行大慈大悲之化益也。心地觀經二曰:「平等性智,轉我見識得此智慧,是以能證自他平等二無我性,如是各為平等性智。」佛智論三曰:「平等性智者,謂觀自他一切平等,大慈大悲恒共相應,常無間斷,建立佛地無住涅槃。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種種影像,妙觀察智不共所依,如是名為平等性智。」密教建立五智,以平等性智亦名灌頂智,南方寶生佛之智也。菩提心論曰:「南方寶生佛由成平等性智,亦名灌頂智也。」秘藏記本曰:「平等性智清淨智水,不簡情非情故,彼此同如故,常住不變故,名曰平等性智。」
摩利支
(天名)Marici,又曰摩梨支,摩利支天,摩利支菩薩,摩利支提婆。譯曰陽燄。以其形相不可見不可取,故名。又曰華鬘。以天女之形相名之,常在日前行,有自在通力之天神也,若念之,則離一切之災厄,特為武土之守護神,密家所傳。此天之印咒,以隱形法為其至極。本行集經三十一曰:「摩梨支,隋云陽燄。」不空譯之摩利支天經曰:「有天名摩利支,有大神通自在之法。常行日前,日不見彼,彼能見日。無人能見,無人能知,無人能害,無人欺誑,無人能縛,無人能債其財物,無人能罰,不畏怨家,能得其便。」天息災譯之大摩利支菩薩經一曰:「摩利支菩薩陀羅尼,能令有情在道路中隱身,非道路中隱身,眾身中隱身,王難時隱身,水火盜賊一切諸難皆能隱身,不令得便。」
步步聲聲念念
(雜語)常行三昧之狀也,步行專念彌陀而唱名號也。止觀二曰:「步步聲聲念念唯在阿彌陀佛。」同輔行曰:「步步身業,聲聲口業,念念意業。」
法華常行
(儀式)法華三昧與常行三昧也。常行三昧即念佛三昧。
浴佛
(行事)與灌佛同。西天於平常行之。中日諸宗於四月八日之佛生日行之。禪家更於十二月八日之佛成道日行之。後漢書陶謙傳曰:「每浴佛輒多設飲飯,布席於路。」荊楚歲時記曰:「荊楚以四月八日諸寺各設會,香湯浴佛,共作龍華會。以為彌勒下生之徵也。」吳志劉繇傳曰:「笮融督廣陵彭城,大起浮圖祠。以銅為人,黃金塗身,衣以錦采,垂銅槃九重。下為重樓閣道,可容三千餘人,悉課讀佛經。令界內及旁郡人有好佛者,聽受道,復其他役,以招致之。由此遠近前後至者,五千餘人戶。每浴佛多設酒飯,布席於路,經數十里。民人來觀及就食,且萬人,費以巨億。」宋書劉敬宣傳曰:「八歲喪母。四月八日,敬宣見眾人灌佛,乃下頭上金鏡以為母灌。因悲泣不自勝。」僧史略上曰:「浴佛者,唐義淨三藏躬游西域,見印度每日禺中,維那鳴鐘,寺庭取銅石等像,於盤內磨香或泥,灌水以[(畾/(冗-几+互))*毛]揩之。舉兩指灌水於自頂之上,謂之吉祥之水,冀求勝利焉。問:浴佛表何?通曰:象佛生時龍噴香雨,浴佛身也。然彼日日灌洗,則非生日之意。疑五竺多熱,僧既頻浴,佛亦勤灌耳。東夏尚臘八,或二月四月八日,乃是為佛生日也。」參照灌佛條。
現生十種益
(名數)日本真宗所立。文類三末曰:「獲得金剛信心者,橫超三塗八難道,必獲現生十種益。」一冥眾護持益,梵天,帝釋,四天王,龍神八部等護持行者也。二至德具足益,信之一念發揮名號之至德,盡其功德,圓滿具足於我身也。無量壽經下曰:「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踊躍乃至一念,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淨土論曰:「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三轉惡成善益,獲一念信心之時,既具足至德,則轉三世之重惡,而使盡為菩提之善也。四諸佛護念益,十方恒沙之諸佛護念行者也。選擇集末曰:「十方諸佛,護念念佛行者。」五諸佛稱讚益,諸佛稱讚行者也。無量壽經下曰:「聞法能不忘,見敬得大慶,則我善親友。」觀無量壽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是人中芬陀利華。」如來會下曰:「廣大勝解者。」六心光照護益,由佛之大慈悲心照觸念佛行者之光明,謂之心光。念佛之行者,為此心光所照護也。觀念法門曰:「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七心多歡喜益,念佛之行者,如初歡喜地菩薩於未來成佛,決定無間違,心常歡喜也。八知具報德益,念佛之行者,即具足至德,獲得大利,今可為報謝佛恩之身也。九常行大悲益,他力信心之行者,以自信者勸人,為自行佛之大悲之身也。安樂集曰:「大悲經云:云何名為大悲?。(中略)若能展轉相勸行念佛者,此等悉名行大悲人。」十入正定聚益,定成佛之位謂之正定聚,又云不退位。念佛之行者,以信之一念入於此位,而未來必成佛也。淨土論註上曰:「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
生死即涅槃
(術語)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是大乘之通談也。然諸教各異其即之義。見即條及煩惱即菩提條。大集經九十曰:「常行生死即涅槃,於諸欲中實無染。」
百法明門
(名數)菩薩於初地所得之智慧門也。明者慧也,門者入也,又差別也。慧能通入百法之真性,故曰明門,又百法之慧各有差別,故曰明門,其百法有二解,一菩薩瓔珞經所說十信之百法,一百法明門論所說五位之百法。十信之百法,菩薩於初住之位,修互具之十信,是名百法明門。五位之百法,心心所等之百法也。瓔珞經上曰:「未上住前,有十順名字。菩薩常行十心,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定慧心戒心迴向心護法捨心願心。佛子修行是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心,心心各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門。」觀經妙宗鈔下曰:「三劫遊歷十方,供佛聞法,進入道種。登於初地,此地即得百法明門,言百法者如百法論所出名數。」洞空之觀經會疏曰:「入初地心,明了五位百法明門。(中略)若依瓔珞,初住所得百法明門,別有名數。」瓔珞經所說之初住,為圓位,即別教之初地也。
空相
(術語)諸法皆空之相狀。因緣生之法,無有自性,是空之相狀也。智度論六曰:「因緣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說中道。」同五十三曰:「須菩提常行無諍三昧,與菩薩同事,巧便樂說一種空相法門。」
又真空之體相,名為空相。般若心經曰:「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法藏略疏曰:「辨此空狀,故云空相,或真空體相也。」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煞-(烈-列)+心]者是位處第六天主也論中釋斷慧命故名為魔又常行放逸而自容身故名魔言波旬者訛也正言波卑夜是其名也此云惡者常有惡意成就惡法成就惡惠故名波旬經中作魔波旬者存二音也
天魔梵
梵言魔羅此譯云障能為修道作障礙也亦名煞者論中釋斷慧命故名為魔常行放逸而自害身故名魔魔是位處即第六天主也名曰波旬此名惡愛即釋迦牟尼佛出世時魔王名也諸佛出世魔各不同如迦葉佛時魔名頭師此云惡瞋等者也
律藏
力出反。梵言毘尼。或言鞞泥迦。或言毘那耶。或云鼻那夜。或云毘奈耶。皆由梵音輕重聲之訛轉也。此譯云離行行亦道也謂此行能離惡道因以名焉。或譯云滅惡也。或云化度。言梵經化度眾生也。或云調伏。調伏貪瞋癡也。即文殊淨律經云曉了貪欲名為律是也。案爾疋律法也謂法則也。又云律詮也法律所以銓量輕重也。又云律常也言可常行也。故字從彳。彳即行也。從聿。聿者筆也。定罪正刑非筆不斷也。釋名云律者縲也[网-(ㄨ*ㄨ)+又]人必使不得放肆也。言尸羅者此音止得謂止惡得善也。舊譯云清淨及性善者皆義釋也。縲音力追反縲繫也
[續一切經音義]
典謨
上多殄反爾雅云典常也虞書將遜位於虞舜作堯典孔傳云言堯可為百代常行之道也下莫胡反謨議也虞書臯陶失厥謨大禹成厥功作大禹皐陶謨孔傳云大禹謨九功皐陶謨九德也禹稱大大其功謨謀也
[佛光阿含藏]
須達
須達(Sudatta)(巴),譯為善授,波斯匿王之大臣,性仁慈,常憐恤孤獨者,施與衣食,時人稱之為阿那邠邸(Anāthapindika)(巴),譯為給孤獨。為請佛說法,以重金購買祇陀太子之園地,建立祇樹給孤獨園施贈世尊。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四上):「而於眾僧常行布施,給孤獨長者是,……曩修聖因具大福德,善授長者是。」
頭陀
頭陀(Dhuta)(巴),譯為苦行,共有十二法,名十二頭陀。
頭陀(dhūta)(巴),譯為抖擻、修治、棄除,謂修治身心,棄捨貪欲,即抖擻衣服、飲食、住處三種貪著之行法。修頭陀行者,應守十二項規條,名十二頭陀行:(一)在阿蘭若處,(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日唯一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得飲漿,(七)著弊納衣,(八)但持三衣,(九)冢間住,(十)樹下坐,(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臥。但增一阿含放牛品第四三五經僅作十一法,而無「但坐不臥」一項。
須菩提
須菩提(Subhūti)(巴),譯為空生、善現、善業。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下):「復有聲聞常行布施而能不滅,解空第一,須菩提是。」本文錄偈作「善業」。
難陀迦
難陀迦(Nandaka)(巴),又作難那哥。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下):「復有聲聞常行警誡諸苾芻尼,難那哥苾芻是。」
泯兔
泯兔(Mendaka)(巴),又作旻茶、民大,鴦伽國之長者。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四上):「能於信中常行慈悲行,蜜茶哥長者是。」「兔」,宋、元、明三本均作「逸」。
[阿含辭典(莊春江)]
忍者
1.忍耐;忍耐的,如「常行忍辱,亦復讚歎行忍者」。2.接受;接受的,如「一切見不忍者」。
[佛光大辭典]
一上神通
(一)指一回、一度之神通。
(二)指最優越殊勝之神通。相對於小乘佛教所說之六神通。指佛神通、大神通、最上神通等。在小乘佛教中,神通表不可思議之神變;在禪宗則表日常行住坐臥之間,悠遊自得,不為任何事務所繫縛之意。 p2
一音教
佛陀以一種語言演說一切法之意。又作一圓音教、一音說法。謂佛唯以一音說法,然眾生隨其根性之別,而有大小、空有、頓漸等教義之異解,故又稱一音異解。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九(大二七‧四一○上):「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獨為我說種種義。」印度部派佛教中之大眾部即採用此說。我國佛教則以此說作為判教之依據,謂佛教之所以有眾多分派,即由此而來。例如後魏菩提流支認為佛陀一音教中,包含大、小二乘之教法;姚秦鳩摩羅什則以為大、小二乘之分別,乃眾生於聽聞佛法時,由理解上之差異而產生,故華嚴五教章卷一(大三三‧八○一中):「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維摩經卷上佛國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法華玄義卷十上〕 p58
一期
(一)謂制定一修行期限。例如常行三昧之修行,其期限為七日至九十日。中國禪宗叢林,以元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為一期,再由七月十五日至元月十五日又為一期。尤以七月十五日前後數日為調換各序職事之期限。每一職事任職時間必以一年兩期為限。律宗道場,每年必傳戒兩次,春季傳戒為春期,冬季傳戒,稱冬期。
(二)即指一個人的一生。與一生、一世、一代、一形等同義。(參閱「一形」46) p69
九種差別
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六隨修品第十四載,菩薩修行有九種差別,即:(一)善行生死,指菩薩成就道業,為化導有情,雖出沒於生死中,而不為生死所染著。(二)善行眾生,指菩薩於諸眾生,起大悲心,若有病苦,常行救濟,不生疲怠。(三)善行自心,指菩薩能調伏自心,破除煩惱,增長菩提。(四)善行欲塵,指菩薩雖處欲塵而不染著,精修梵行,增長法財。(五)善行三業,指菩薩精修於身、口、意三業,思惟策勵,皆令清淨。(六)善行不惱眾生,指菩薩於諸眾生,常起憐憫之心,雖有加惡於我,亦不生瞋惱。(七)善行修習,指菩薩修習菩提之道,勇猛精勤,心無間斷。(八)善行三昧,指菩薩修習正定,不亂不昏,遂使功德資長。(九)善行般若,指菩薩以清淨智,照了世間一切諸法,心無疑惑。 p155
二十諸天
天台宗寺院供奉之諸神。據南宋行霆所撰「諸天傳」記載,天台宗之伽藍自古奉列十六天像,後增日、月、娑竭羅龍王、閻摩羅王四天,總為二十天。即:(一)梵天王,統領梵眾,主大千世界。(二)帝釋天主,居須彌山頂,即忉利天主。(三)毘沙門天王,即多聞天,為北方天王。(四)提頭賴吒天王,即持國天,為東方天王。(五)毘留勒叉天王,即增長天,為南方天王。(六)毘留博叉天王,即廣目天,為西方天王。(七)金剛密迹天,此天手執金剛寶杵,識達如來一切祕密事跡。(八)摩醯首羅天,為三界尊極之主。(九)散脂大將,乃鬼子母之次子,能護持正法,消滅諸惡。(十)大辯天,具無礙辯,護世利生,流通佛法。(十一)功德天,能令眾生福德成就,常居金幢最勝園。(十二)韋馱天將軍,南方天王八將之一臣,外護佛法,統護三洲。(十三)堅固地神,主大地之神。(十四)菩提樹神,守護如來成道處之菩提樹。(十五)鬼子母天,為一切鬼之母,與人子息。(十六)摩利支天,常行於日月之前,救護兵戈等難。(十七)日宮天子,此天除冥破暗,成熟萬物。(十八)月宮天子,此天夜發光明,功次於日。(十九)娑竭羅,即鹹海中一百七十七龍王中之第七龍王,為大權菩薩。(廿)閻摩羅王,為地獄之主。 p186
二般若
(一)共般若與不共般若。(一)共般若,即天台宗之通教,通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三乘共修證,故稱共般若。(二)不共般若,天台宗之別、圓二教,唯對別、圓二菩薩說,而不共於聲聞、緣覺二乘,故稱不共般若。
(二)菩薩般若有二,即世間般若與出世間般若。(一)世間般若為不行寂靜真實之般若,常行有見有相之般若,此等般若,有取有著。與聲聞、緣覺二乘共。(二)至於出世間般若則是無取無著、平等寂滅而離諸名相者。此等般若,超勝一切聲聞、緣覺,故又稱菩薩出世般若大甲冑輪。〔地藏十輪經卷十〕
(三)指實相般若與觀照般若。〔華嚴大疏鈔卷一〕 p210
人天
指人界及天界,係六道、十界中之二界,皆為迷妄之界。六十華嚴卷五(大九‧四二四上)謂:「離諸人天樂,常行大慈心。」法華經從地踊出品(大九‧四一中)亦謂:「常樂靜處,懃行精進未曾休息,亦不依止人天而住。」〔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 p254
八邪行
「八正道」之對稱。即身、語、意等所犯之八種誤謬。又作八邪支、八邪法。略稱八邪。即:(一)邪見,指不信因果、功德、父母、聖人等之見解。(二)邪志,又作邪思惟,指欲、恚、害等之思惟。(三)邪語,指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等。(四)邪業,指殺生、不與取、邪淫等。(五)邪命,指不如法之生活。(六)邪方便,又作邪精進,指為惡事所作之方便精勤。(七)邪念,指不如法之觀念。(八)邪定,指非正定之定。以上八者,乃凡夫外道所常行,求涅槃者悉皆捨離。〔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經卷四十九、八正道經、維摩經弟子品〕(參閱「八正道」280) p283
十二頭陀行
即修治身心、除淨煩惱塵垢之十二種梵行。頭陀,修治等意。又作十二誓行、十二杜多功德、頭陀十二法行。十二頭陀之行者,稱十二法人。(一)在阿蘭若處,即遠離聚落,住空閑寂靜處。(二)常行乞食,即於所得之食不生好惡念頭。(三)次第乞食,即不擇貧富,次第行步乞食。(四)受一食法,即日僅受一食,以免數食妨礙一心修道。(五)節量食,即於一食中節制其量,若恣意飲啖,腹滿氣漲,妨損道業。(六)中後不得飲漿,即過中食後不飲漿,若飲之心生樂著,不能一心修習善法。(七)著弊納(衲)衣,若貪新好之衣,則多損道行之追求。(八)但三衣,但持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三衣,不多亦不少。(九)塚間住,即住塚間,見死屍臭爛狼藉火燒鳥啄,修無常苦空之觀,以厭離三界。(十)樹下止,效佛所行,至樹下思惟求道。(十一)露地住,即坐露地,使心明利,以入空定。(十二)但坐不臥,若安臥,慮諸煩惱賊常伺其便。關於頭陀行,亦有十三、十六種等說。〔十二頭陀經、大品般若經卷十四兩通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 p346
十六特勝
又作十六勝行。為數息觀中最為殊勝之十六種觀法。數息觀,即以數息來制馭散亂,使精神統一之法。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解釋,諸經論說法不同,據成實論卷十四所載,有下列十六種:(一)念息短,心若粗雜散亂,則呼吸短促,在此短促之呼吸中,集中心念,作意識分明之呼吸。(二)念息長,如(一)所述,觀心微細而呼吸亦長。(三)念息遍身,知肉身是空,而作氣息遍滿全身之觀想。(四)除身行,除去身體之行為,使心安靜,並消滅粗雜之氣息。(五)覺喜,即心得到歡喜。(六)覺樂,即身體得到安樂。(七)覺心行,知從喜心可能引起貪心之禍。(八)除心行,即滅貪心,除粗雜之受。(九)覺心,覺知心之不沈浮。(十)令心喜,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十一)令心攝,心浮則將之攝歸於靜。(十二)令心解脫,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十三)無常行,知心寂靜,一切無常。(十四)斷行,知無常而斷煩惱。(十五)離行,斷煩惱,生厭離心。(十六)滅行,厭離而得一切之滅。
法界次第卷上則載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等十六特勝。〔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 p389
十心
(一)菩薩所安住之十種心,即:(一)大地等心,扶持增長一切眾生之諸善根。(二)大海等心,一切諸佛之大智法水悉流入。(三)須彌山王等心,如須彌山王,能令一切眾生安住出世間最上善根處。(四)摩尼寶心,如摩尼寶王,樂欲清淨而無雜染。(五)金剛心,心如金剛之銳利,能悟入一切法。(六)堅固金剛圍山心,其心堅固,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所壞動。(七)蓮花等心,不為一切世法所污染。(八)優曇鉢花等心,如優曇鉢花之希有,於一切劫中難值遇。(九)淨日等心,心之智光清淨如日,能除一切眾生之愚癡闇障。(十)虛空等心,其心廣大不可量知。〔舊華嚴經卷四十〕
(二)法界性起之心所具之十種德相,即:(一)平等無依心,(二)性無增減心,(三)益生無念心,(四)用興體密心,(五)滅惑成德心,(六)依住無礙心,(七)種性深廣心,(八)知法究盡心,(九)巧便留惑心,(十)性通平等心。〔新華嚴經卷五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
(三)舊華嚴經所說之種種十心。如:(一)十住之菩薩所發之十心,(二)十回向中第一、六、九回向之菩薩各發之十心,(三)初歡喜地菩薩依所發十大願所得之十心,(四)各於第二、三、五、六、九地中所起之十心,(五)菩薩分別十種入法所安住之十種直心,(六)十種發普賢心,(七)十平等心,(八)十種發不動心,(九)十種不捨深心,(十)十種發無懈怠心,(十一)十種須彌山王正直之心,(十二)十種金剛心,(十三)十種發無量無邊廣心。〔舊華嚴經卷十四、卷十六、卷二十、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六、卷三十三、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一、卷五十五、卷六十〕
(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之二種十心。(一)順流十心,謂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即:(1)無明昏闇,謂諸眾生從無始來,闇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2)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迷惑我心,不修善業。(3)善不隨從,謂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復於他人所作善事無隨喜之心。(4)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為。(5)惡心遍布,謂諸眾生為惡之心遍布一切處所,欲惱害於人。(6)惡心相續,謂諸眾生起惡心,晝夜相續不斷。(7)覆諱過失,謂諸眾生不自發露所作惡行,無悔改心。(8)不畏惡道,謂諸眾生不知戒律,無惡不為,於惡道全無畏懼。(9)無慚無愧,謂諸眾生造諸惡業,不知慚愧。(10)捨無因果,謂諸眾生生邪見,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二)逆流十心,謂修行者由此十心,可翻除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1)深信因果,破撥無因果之心。(2)生慚愧心,破無慚無愧之心。(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4)發露懺悔,破覆諱過失之心。(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7)斷惡修善,破三業造罪之心。(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闇之心。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而明知過失,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
(五)念佛之十種心。據大寶積經卷九十二載,眾生發十種心,隨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於命終時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十種心即:(一)無損害心,謂念佛之人於諸眾生常起大慈之心,不加損害,令得快樂。(二)無逼惱心,謂念佛之人身心安靜,於諸眾生常起大悲之心,深加愍傷,令得脫苦。(三)樂守護心,謂念佛之人於佛所說之正法,當須不惜身命,守護愛惜。(四)無執著心,謂念佛之人常以智慧觀察,於一切法不生執著。(五)起淨意心,謂念佛之人能離世間雜染之法,復於利養等事,常生知足之心。(六)無忘失心,謂念佛之人求生淨土,成佛種智,於一切時念念不捨。(七)無下劣心,謂念佛之人常行平等之心,於諸眾生尊重恭敬,不生輕慢。(八)生決定心,謂念佛之人不著於世間言論,於無上菩提,深生正信,畢竟不惑。(九)無雜染心,謂念佛之人修習功行,種諸善根,心常遠離一切煩惱雜染。(十)起隨念心,謂念佛之人雖觀如來相好,而不生愛著之心,於無念之中,常念彼佛。(六、 據大日經疏卷二所載,十心即:種子、牙種、疱種、葉種、敷華、成果、受用種子、 嬰童、殊勝、決定等心。皆得建立於人天二乘菩薩一一地中。(參閱「八心」277) p399
十住
又作十地住、十法住、十解。菩薩修行之過程分為五十二階位,其中第十一至第二十階位,屬於「住位」,稱為十住,即:(一)初發心住,又作波藍耆兜波菩薩法住、發意住,謂上進分善根之人以真方便發起十信之心,信奉三寶,常住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受習一切行、一切法門,常起信心,不作邪見、十重、五逆、八倒,不生難處,常值佛法,廣聞多慧,多求方便,始入空界,住於空性之位;並以空理智心習古佛之法,於心生出一切功德。(二)治地住,又作阿闍浮菩薩法住、持地住,謂常隨空心,淨八萬四千法門,其心明淨,猶如琉璃內現精金;蓋以初發之妙心,履治為地,故稱之。(三)修行住,又作渝阿闍菩薩法住、應行住,謂前之發心、治地二住之智俱已明了,故遊履十方而無障礙。(四)生貴住,又作闍摩期菩薩法住,謂由前之妙行,冥契妙理,將生於佛家為法王子;即行與佛同,受佛之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五)方便具足住,又作波渝三般菩薩法住、修成住,謂習無量之善根,自利利他,方便具足,相貌無缺。(六)正心住,又作阿耆三般菩薩法住、行登住,謂成就第六般若,故非僅相貌,且心亦與佛同。(七)不退住,又作阿惟越致菩薩法住、不退轉住,謂既入於無生畢竟空界,心常行空無相願,身心和合,日日增長。(八)童真住,又作鳩摩羅浮童男菩薩法住,謂自發心起,始終不倒退,不起邪魔破菩提之心,至此,佛之十身靈相乃一時具足。(九)法王子住,又作渝羅闍菩薩法住、了生住,自初發心住至第四之生貴住,稱為入聖胎;自第五之方便具足住至第八之童真住,稱為長養聖胎;而此法王子住則相形具足,於焉出胎;猶如從佛王之教中生解,乃紹隆佛位。(十)灌頂住,又作阿惟顏菩薩法住、補處住,謂菩薩既為佛子,堪行佛事,故佛以智水為之灌頂;猶如剎帝利王子之受權灌頂。已至灌頂住之菩薩即具有三別相:(1)度眾生,謂堪能修行,成就十種智,而能度眾生。(2)得甚深所入之境界,一切眾生乃至第九法王子住之菩薩亦不能測量其境界。(3)廣學十種智,了知一切法。〔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菩薩本業經十地品、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十住斷結經卷一至卷四、大乘義章卷十四〕 p430
十住心
乃指心之十種狀態。略稱十住。日本真言宗對於眾生發菩提心之過程,以宗教意識之發展,分類為十種形式,並以此此對顯密諸教,認為顯教劣,密教勝。此係日僧空海根據大日經、菩提心論所創倡者。即:(一)異生羝羊心,謂凡夫(異生)如羝羊(牡羊),但以食欲及性欲之本能生活終始,多惡少善。(二)愚童持齋心,如愚癡小兒,偶亦發心以人間道德來反省自己,而有謹慎日常行為之心。此相當於人乘。(三)嬰童無畏心,如母懷抱中之嬰兒,無所畏怖,由於死後生天之信仰,而獲得宗教上之安心。此相當於天乘。以上三心乃屬世俗之思想,以下始為佛教思想。(四)唯蘊無我心,雖知一切法由五蘊假合而成,亦知無我之理,但仍固執五蘊存在。此相當於依四諦教法求阿羅漢果之聲聞乘。(五)拔業因種心,乃觀十二因緣,拔除惑業因緣之種子,出離三界。此相當於緣覺乘。(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義,即以絕對之慈悲心救度眾生,法相宗屬此。(七)覺心不生心,覺悟到心性之不生不滅,此為三論宗「八不中道」之境界。(八)一道無為心,又作如實一道心,如實了悟絕對真理之心,此為天台宗一實中道之境界。(九)極無自性心,覺悟到萬有悉無自性,真如隨緣而顯現之境界,華嚴宗屬此。(十)祕密莊嚴心,開顯心地之祕密,一切功德莊嚴圓滿,此指真言宗之境界。
有關十住心之說述,十住心論以其旨在顯示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故古來謂之九顯十密之法相;對此,祕藏寶鑰以其旨在判顯密二教之淺深次第,故謂九顯一密之教相。又宥快之祕藏寶鑰鈔卷上,對於橫豎有二雙四重之四種十住心說,如上表所示。
日本佛教對於此十住心之教判,自天台宗始,至淨土宗、日蓮宗等對之均有非難;而台密安然之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亦舉有五失,指其違大日經及義釋、金剛頂經、守護經、菩提心論、眾師說。〔祕藏寶鑰卷上、卷下、法華真言勝劣事(日蓮)〕 p431
十種修三昧法
據大集賢護經卷五現前三昧中十法品載,十種修三昧法即:(一)摧折我慢,指修行者應先摧滅我見與憍慢之心,於三寶及一切眾生皆起恭敬。(二)知恩念報,指修行者應知所受天地、父母等種種恩德,無時或忘,以報其恩。(三)心無嫉妒,指修行者心無偏倚,於他人不生嫉惡妒忌之心。(四)斷除疑惑,指修行者應以諸佛正知正見,斷除疑惑。(五)深信不壞,指修行者須發深信之心,於正法堅固持守。(六)精勤無倦,指修行者應精進勤敏,而無倦怠。(七)常行乞食,指修行者應行乞食,折我慢心,益彼福德。(八)少欲知足,指修行者應離塵寡欲,常自知足。(九)樂無生法忍,指修行者於不生滅之法,起希樂心,安忍不退。(十)常念三昧,指修行者應事彼能證三昧法者。即作佛想,念念於此三昧,修習而不退。 p491
十種鬼
據楞嚴經卷八載,十種鬼即:(一)怪鬼,此鬼宿因多貪,於物非理而取,故受此報,還託於物,即金銀、草木等精怪。(二)魃鬼,此鬼宿因多婬,為色動亂身心,如風鼓物,故受此報,還託於風,而成魃鬼。(三)魅鬼,此鬼宿因多詐,唯憑詐偽,惑亂於人,故受此報,託附畜類,以成其質,即狐狸等精,能魅惑於人。(四)蠱毒鬼,此鬼宿因多怨,結怨在心,懷惡不捨,故受此報,假託毒類,以成其質,即蛇、虺等毒蟲,能蠱於人。(五)癘鬼,此鬼宿因多瞋,心常忿恚,故受此報,遇人流年不利或體弱命衰者,即入其身,興諸苦惱,如患癘疫、傳屍(肺病)、骨蒸(虛勞內熱之症)等。(六)餓鬼,此鬼宿因多慢,內無實德,空腹高心,凌人傲物,故受此報,寓氣為質,不逢飲食,常困飢虛。(七)魘鬼,此鬼宿因多誑,常懷異謀,詐現有德,欺罔於人,故受此報,憑虛託暗,迷惑昏睡之人。(八)魍魎鬼,此鬼宿因邪見,妄生執著,自謂明悟,故受此報,寓山川以託其形,為木石之怪。(九)役使鬼,此鬼宿因多違法,勞心役思,常行不正,撓害無辜,故受此報,寓明顯境,託以成形,而為擔沙、負石、走使之類。(十)傳送鬼,此鬼宿因爭訟,藏覆己罪,為人所訟,故受此報,託附於人,傳送吉凶福禍之言。 p491
三昧
(一)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巴利語同。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於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又一般俗語形容妙處、極致、蘊奧、訣竅等之時,皆以「三昧」稱之,蓋即套用佛教用語而轉意者,然已與原義迥然有別。
於佛典中,samādhi 譯為等持時,「等」乃指離開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得平等安詳,「持」則指將心專止於一境之意,此即為將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稱為心一境性。俱舍宗視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別境之一,且兩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但經部與成實宗則認為心所並無別體。
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為三昧。達三昧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故以此三昧修行而達到佛之聖境者,則稱三昧發得或發定。舊譯常將三摩地(梵 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底(梵 samāpatti,等至、正受、正定、現前)及三摩呬多(梵 samāhita,等引、勝定)混同,而一概譯為三昧。實際上,三昧應指三摩地而言。
有部認為凡是一切心共同之精神作用(即大地法),共通於定、散及善、惡、無記之三性,而僅限於一切有心位(不通於無心定)不亂心,且對一境地有集中之作用者,即稱三摩地。對此,三摩鉢底與三摩呬多則通於有心、無心,而僅局限於定(包含有心定、無心定而不通於散定)。
俱舍論卷二十八謂,就所依止之定(等至)有四靜慮(四禪)、四無色定、八等至、三等持之別。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乃以善等持(三摩地、三昧)為體;又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之根本等至(三摩鉢底)有八種,故稱八等至;三等持(三三昧)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等三種。此外亦指空、無相、無願,或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三重三昧)而言。
二種三昧之中,第一種係以尋(尋求推度之粗雜的精神作用)與伺(伺察思惟之深細的精神作用)之有無,而分為:(一)初靜慮(初禪)與未至定。此屬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二)中間靜慮(中間定),屬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三)第二靜慮(第二禪)之近分以上屬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第二種則指觀「人、法」皆空之三昧,稱為空三昧。捨離差別相之三昧,稱為無相三昧;捨離願求之思之三昧,則稱為無願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
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三昧乃四禪(四靜慮)、八解脫以外之一切定。又謂唯三解脫門(無漏之空、無相、無願三昧)和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稱為三昧。同論又揭示定之範圍較狹,三昧之範圍則較廣,依此,諸佛菩薩所得之定可視為三昧。大乘義章卷十三舉出雜阿毘曇心論卷六、成實論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五等之說,而述明禪、定、三昧、正受、三摩[足*伐](梵 samāpatti,巴同,等至)、解脫、奢摩他(梵 śamatha,巴 samatha,止)等之差異。依其說法,則狹義之三昧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無量心及其他諸定。
阿含經認為四禪八定之外,另有空、無相、無願等之三三昧(三解脫門)與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而大乘則有數百上千種種三昧之說。大乘經典之名稱,以「三昧」為名者,即有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法華三昧經、念佛三昧經、月燈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多種,這些經典對標題所示之「三昧」均有詳細說明。其中,般舟三昧,亦稱諸佛現前三昧與佛立三昧。此外,法華經卷一曾舉出無量義處三昧之名,舊譯華嚴經卷六與卷四十四,有華嚴三昧、海印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之說。大品般若經卷三、卷五,亦有首楞嚴(健行)、寶印、師子遊戲等百八三昧之說。
天台宗在摩訶止觀卷二上舉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之說;修此四種三昧之道場,稱為四三昧院。此外,成實論卷十二,有一分修三昧(唯修定或慧之一方)、共分修三昧(兼修定、慧之有漏定)、聖正三昧(兼修定、慧之無漏定)等三三昧。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列出菩薩破除「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之名,法華經卷七之十六三昧,即為法華三昧之異名。又身發火焰之三昧,稱為火界三昧、火定、火光三昧,有火葬屍骸之意。最勝之三昧,則稱王三昧或三昧王三昧。日僧法然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中將念佛稱為王三昧,又瑩山紹瑾撰之坐禪用心記亦將坐禪稱為王三昧。
修三昧之堂,稱三昧堂。依修三昧之種類而分,即有法華三昧堂、常行三昧堂、理趣三昧堂等。〔雜阿含經卷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卷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一、卷二十三、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集異門足論卷六、佛地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三、圓覺經略疏註卷上、翻譯名義集卷四上〕(參閱「百八三昧」2480、「定」3171)
(二)在日本,火葬場、墓地,亦稱為三昧。為祈求死者之冥福,大多在墓旁建立法華三昧堂,並延請僧侶修法華三昧。其法華三昧堂,可簡稱為三昧堂或三昧。 p580
三草二木
以草木之大小喻顯根性之不同。三草,即小藥草、中藥草、大藥草;二木,即小樹、大樹。法華經藥草喻品(大九‧二○上):「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
蓋佛之說教雖平等一味,隨眾生根性而所受不同,一如草木之所稟各異。有關三草二木之配釋,異說殊多。智顗以之配七方便,依序喻指人天乘、二乘、藏教菩薩、通教菩薩、別教菩薩,如是五乘各各隨分受潤。窺基則反之,謂三草無成佛種子,分別喻顯無種性、聲聞種性、緣覺種性,二木得以成佛,分別喻顯不定種性、菩薩種性。亦即智顗以三草二木表示十界皆得成佛之真趣,窺基則以之彰顯五性各別之要旨。〔法華經義記卷六、法華經玄義卷四下、法華文句卷七上、法華義疏卷八、法華玄贊卷七〕 p603
三種行儀
乃日僧辨阿依善導、源信之說所立之三種念佛儀則。據辨阿之末代念佛授手印載,所謂尋常行儀,即不拘處所、身體、衣裝、飲食之淨與不淨,亦不論時節之久暫或行住坐臥等諸時,皆可念佛。別時行儀則應注重道場、身體、衣服等之清淨,並應常立常坐,一食常齋,不食酒肉五辛,於一日乃至十日之間一心念佛。臨終行儀與別時行儀相同。
據善導之觀念法門載,欲入三昧道場時,先須莊嚴道場,安置尊像,以香湯掃灑。若無佛堂,亦可以淨房代之,取一佛像安置西壁。行者從月一日至八日,或從八日至十五日,或從十五日至二十三日,或從二十三日至三十日,自量家業輕重,於此時中入淨行道。衣裝、鞋襪盡須清淨,七日之中皆須一食常齋,飯食粗淡而節量,晝夜束心相續,專念阿彌陀佛,心與聲相續,七日之間,或坐或立,惟不得睡眠,此即上記之別時行儀。又載,行者於臨命終時,依念佛三昧法,端正身心,迴面向西,專注觀想阿彌陀佛,心口相應,聲聲不絕,決定作往生想、華臺聖眾來迎接想,此即上記之臨終行儀。往生要集卷中末所載別時念佛之二種儀式,即今之別時行儀與臨終行儀。而觀經疏卷四所載(大三七‧二七二中):「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及往生禮讚所載「長時修」等,即今之尋常行儀。又三種行儀之中,若以傍正別之,則尋常行儀為正行,別時行儀為傍行。 p651
大人八念
中阿含卷十八「八念經」載,阿那律陀在枝提瘦水諸林中宴坐思惟,心作是念:道從無欲,非有欲得,乃至道從智慧,非愚癡得。於是世尊以他心智知彼心中所念,而現其前,為說大人八念。即:(一)道從無欲,非有欲得。又作少欲覺、無欲覺。謂比丘修道,當於一切塵境不生希欲之心,雖自得無欲,而不令他知,所以得道。(二)道從知足,非無厭得。又作知足覺。謂比丘修道,衣但覆形,食但支命,一切所需悉當知足。(三)道從遠離,非聚會得。又作樂寂靜覺、隱處覺、遠離覺。謂比丘修道,於世間諸法及己身心俱當遠離。(四)道從精勤,非懈怠得。又作不疲倦覺、精進覺。謂比丘修道,當常行精進,斷惡、不善,修諸善法,恆自起意,專一堅固,不捨方便。(五)道從正念,非邪念得。又作正念覺、正憶覺、不忘念覺、守正念覺、制心覺。謂比丘修道,當觀察身心內外諸法悉皆空寂,無有邪念。(六)道從定意,非亂意得。又作定意覺、定心覺、正定覺。謂比丘修道,當遠離諸惡,凝心禪定,無有散亂。(七)道從智慧,非愚癡得。又作智慧覺、正慧覺。謂比丘修道,當觀察世間興衰之法,而得智慧明達,悉除惑業,盡生死苦。(八)道從不戲樂,非戲行得。又作無戲論覺、不戲論覺。謂比丘修道,當常寂靜,遠離嬉戲之樂、遊觀之行,安住無為之理,正意而解。
此大人八念與八大人覺經所說覺悟世間無常等八覺,名稍異而意義略同,第一覺無常即今之第六,第二覺多欲苦即今之第一,第三覺知厭足即今之第二,第四覺知懈怠即今之第四,第五覺知愚癡即今之第七,第六覺知貧苦即今之第五,第七覺知五欲過即今之第三,第八覺生死熾然即今之第八。〔阿那律八念經、遺教經論記卷中、八大人覺經略解〕(參閱「八大人覺」270) p750
小乘
梵語 hīna-yāna。又作聲聞乘。二乘之一,乃大乘、菩薩乘之對稱。意譯為狹小之車乘,指運載狹劣之根機以達小果之教法;即於所修之教、理、行、果,與能修之根機均為小劣之法門。小乘之名,原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其後學術界沿用之,並無褒貶意。其教義主要以自求解脫為目標,故為自調自度(即滅除煩惱,證果開悟)之聲聞、緣覺之道,而異於大乘自利利他二者兼顧之菩薩道。大乘諸經論中比較大小二乘之別者頗多。
(一)據大智度論卷四、卷十八等所載,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乘自利自為,佛乘利益一切;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則兼說眾生空與法空;煖、頂、忍、法等四善根位為小乘之初門,菩薩法忍為大乘之初門;聲聞說法中無大慈悲心,大乘法中則在在強調大慈悲心;聲聞法中皆為自身,大乘法中廣為眾生;聲聞法中無欲廣知諸法之心,僅有欲求疾離老病死之心,大乘法中欲了知一切法;聲聞法之功德有所限量,大乘法中欲盡諸功德,無有遺餘。(二)據入大乘論卷上載,聲聞之學,僅斷結障,觀無常行,從他聞法;菩薩則志在斷盡一切微細諸習,乃至觀一切法空,不從他聞,得自然智、無師智。聲聞之解脫,稱為愛盡解脫,而非一切解脫,乃為鈍根少智眾生而權假設說者;大乘之解脫,斷煩惱習,一切都盡,乃為利根菩薩而廣分別說者。(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則舉出聲聞乘與大乘有五種差異:(1)發心異,(2)教授異,(3)方便異,(4)住持異,(5)時節異。
上記皆為大乘經論所說小乘聲聞乘之狹劣。蓋小乘係指四阿含等諸經,四分律、五分律等諸律,發智論、婆沙論等諸論所宣說之法門,故大智論稱之為「三藏教」。其中雖衍生出上座、大眾二十部等之別,主要仍在宣說「我空法有」,觀四諦之理,證阿羅漢果,以期歸於無餘涅槃。
在我國,教判之說極為盛行,諸家亦多判此教為佛教之初門。以下列舉歷來諸家所判小乘之說法:(一)姚秦鳩摩羅什於大乘大義章卷下舉出大小二乘之說,謂小乘僅說眾生空。(二)劉宋慧觀及岌法師等之主張,謂阿含乃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主要宣說「見有得道」之法,故將之攝入漸教五教中之第一「有相教」。(三)梁代寶亮之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載,小乘三藏又稱別相說法輪,而以之配屬涅槃五味中之乳味。(四)法雲之法華義記卷二載,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之阿含經為「有相教」。(五)後魏菩提流支等判立「半、滿」二教之說,以小乘所說不究竟之故,而稱之為「半字教」。(六)陳代真諦提出「轉、照、持」三輪之說,其中以佛陀成道後七年中轉四諦之法輪,故稱「轉法輪」。(七)後魏慧光立四宗之教判,以毘曇之六因四緣判為第一「因緣宗」,以成實之三假判為第二「假名宗」。(八)隋代慧遠根據慧光之說,並進而以阿毘曇主張「諸法各有體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淺教,以成實主張「諸法虛假無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深教。此外,又於其大乘義章卷一,廣就部教三藏、法性實際、四緣、六因、八識有無、三聚淨戒、四陀羅尼、四無量、禪定、十地、三十七道品、六通、十力等之教義而論述大小乘之別。(九)智顗立「五時八教」之說,於五時之中,以小乘為第二「鹿苑時」;於化法四教中,以小乘為「三藏教」。(十)吉藏於三論玄義總分佛之教法為大小二乘,其中小乘復分毘曇有門、成實空門兩種。吉藏又於中觀論疏卷一等,提出「三種法輪」之說,而以小乘為「枝末法輪」中之一者。(十一)唐代波頗三藏創立五教之判,以阿含等經為「四諦教」。(十二)道宣於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揭出「三教」之說,以小乘旨在闡明「性空無我」之理,故判之為「性空教」。(十三)新羅元曉創立「四教」之說,以小乘四諦、緣起等經判之為「三乘別教」。(十四)窺基判立「三教八宗」,於三教之中,以阿含等為「有教」;於八宗之中,前六宗賅攝小乘諸部,即犢子部等配於第一「我法俱有宗」,薩婆多部等配於第二「有法無我宗」,大眾部等配於第三「法無去來宗」,說假部等配於第四「現通假實宗」,說出世部等配於第五「俗妄真實宗」,一說部等配於第六「諸法但名宗」。此外,復判立「四宗」之說,以雜心論等主張五聚之法皆有法性,故稱之為「立性宗」;以成實論破除體性之說,故稱之為「破性宗」。(十五)法藏判立「五教十宗」之說,於五教之中,謂小乘之四諦十二因緣僅說「人空」,不說「法空」,故僅能證得小果,遂判之為「小乘教」;於十宗之中,將小乘諸部攝屬前六宗,其說與窺基之說類同。(十六)法藏之門人慧苑亦判立四教,謂小乘於真如、隨緣二分義之中,僅說「生空所顯」之理,故判之為「真一分半教」。此外,日本方面,空海於十住心論中,以聲聞唯觀「五蘊無我」,故判之為第四「唯蘊無我心」,以緣覺乃拔除煩惱業因及無明之種子,故判之為第五「拔業因種心」。
凡上種種,雖以小乘乃為聲聞而設權門方便之教,而視之為佛教之初門,然隨近世佛教研究法之改變,則稱所謂之「小乘教」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其中多含釋尊直接口授之教說,其後之大乘佛教則為其教義之敷衍。今日東亞諸國中,以錫蘭、緬甸、泰國等專傳小乘佛教;尼泊爾、西藏、蒙古、我國及日本等則主要遵奉大乘佛教,而兼學小乘。〔分別功德論卷一、中邊分別論卷下無上乘品、佛性論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八、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大乘」807、「小乘二十部」928) p925
五事生人中
據辯意長者子問經載,諸眾生若能行此五事,則得於人中受生。五事指:(一)布施,謂人常行仁慈,不吝財寶,賑濟貧窮。(二)持戒,謂人心常念戒,憶持無忘,不作諸惡。(三)忍辱,謂人若遇非理相干,能以情恕,安忍不動。(四)精進,謂人直心向道,勤行眾善,無有懈怠。(五)忠孝,謂人秉心端正,事君能致其身,事親能竭其力。 p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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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音教
謂佛陀以一音演說一切法。又稱一圓音教、一音說法。佛陀說法,而聞者各作異解,故此詞含大小並陳、一音異解之意。《維摩經》卷上〈佛國品〉謂(大正14‧538a)︰「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蓋印度部派佛教中之大眾部等皆有此說,然諸師解說不同。大眾部謂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眾生各隨領解而得益。有部則以一音作一梵音解,謂佛所出梵聲音能應同一切聞法者各地的方言。另外,《注維摩詰經》卷一謂︰佛以一音演法,乃一音適異之意(即殊方異解之意,與有部同);眾生隨類各得解,乃一法適異之意(即法門異解之意,與大眾部同)。
中國方面,菩提流支、鳩摩羅什等人以一音教作為判教之語,用以駁斥佛說法有三時、五時之別。據澄觀《華嚴經疏》卷一所述,菩提流支主張大小並陳,謂佛一音同時說大小二乘;鳩摩羅什主張圓音異解,謂佛以一音演說教法,眾生各隨所解而產生差異。故《法華經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此中,北地禪師或說即鳩摩羅什。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一。
七堂伽藍
原指具備七種堂宇的寺院,引申為堂宇齊備的大寺院。即作為一僧伽藍,應具七種主要堂宇,故有此稱。因此,所謂七堂,未必限於七個堂宇,如依《南海寄歸傳》所載,印度那爛陀精舍有八院、三百房舍;又如中國五臺山竹林寺有六院,大華嚴寺有十二院。可知,七堂伽藍實指寺院的主要堂宇而言。又,古來認為寺院諸堂即表佛面,七堂指頂、鼻、口、兩眼及兩耳,或說相當於人體的頭、心、陰、兩手、兩腳。
日本方面,「七堂伽藍」一語,似是江戶時代用語。七堂的種類與配置,依時代或宗派的不同而有異,其名稱也因用途不同而有別。日本最古的伽藍建築,可以飛鳥時代(七世紀後半)的法隆寺為代表。入其寺,經南大門、中門,至寺中央有金堂與塔並置。北有講堂、北室。東置鼓樓、東室。西建鐘樓、西室。其周圍有迴廊圍繞。此係以金堂與塔為該伽藍之中心,稱為百濟式七堂伽藍。
至奈良時代,則僅以金堂為中心,金堂前面左右各有一塔,此類配置是受唐朝建築影響,稱為唐式七堂伽藍。鎌倉時代,禪宗的七堂伽藍則依據中國宋朝的伽藍配置而建,山門、佛殿、法堂並在一線上,庫院和僧堂設於佛殿之左右,浴室與西淨(東司)設在山門的兩側。此種配置法即為人體的象徵。此外,黃檗宗以本堂、禪堂、齋堂、祖師堂、伽藍堂、鼓樓、鐘樓等七堂為主要堂宇。密教的堂宇,又另設有灌頂堂、相輪橖、鎮守社、多寶塔等特殊堂塔。
有關日本的七堂伽藍,依下列二書所載,其各堂名稱如下︰
(1)《容齋隨筆》卷二十所載
真言──五重塔‧金堂‧講堂‧鐘樓‧經藏‧大門‧中門。
禪宗──佛殿‧法堂‧僧堂‧庫裡‧三門‧西淨‧浴堂。
唐樣──寶塔‧金堂‧鐘樓‧大門‧西方丈‧東方丈‧鼓樓。
(2)《本阿彌行狀記》卷下所載
禪宗──佛殿‧法堂‧禪堂‧食堂‧寢堂‧山門‧廁。
法相──金堂‧講堂‧山門‧塔‧左堂‧右堂‧浴堂。
天台──中堂‧講堂‧戒壇堂‧文殊樓‧法華堂‧常行堂‧相輪橖。
真言──金堂‧講堂‧灌頂堂‧大師堂‧經堂‧大塔‧五重塔。
華嚴──中堂‧金堂‧講堂‧左堂‧右堂‧後堂‧五重塔。
三十二相
指佛及轉輪聖王身所具足的三十二種微妙相。又名三十二大丈夫相、三十二大人相、大丈夫三十二相、大人三十二相、三十二大士相,略稱大丈夫相、大士相、大人相、四八相。茲分釋如下︰
(1)足下安平立相(su-pratiṣṭhita-pāda)︰又稱足下平相、足安立相、安立足相、足安平相、足下平滿相、足下安平相、足安平立相、足下平正相、足下善住相、足下安立相、兩足掌下皆悉平滿相、足善安住等按地相、足下平正周遍案地相、足下平滿蹈地善住相。謂足下平坦而善安住,如香奩底之平正而無高下,設地有高低,隨其高低密觸地上,其間無一針一髮之可容。佛在因位行菩薩行時,常行布施不吝惜,守禁戒而不破,修忍辱而不生忿怒,深入禪定,如大高山安住,因而感得此一妙相。此相表佛之慈悲平等,不論菩薩或逆罪者,皆憐愍引導利益之德。
(2)足下二輪相︰又稱足下輪相、千輻輪相、足下千輻輪相、足下生輪相、足下千輻網輪相、常現千輻輪相、足下千輻輪文輞轂眾相、足下具足千輻輪相、雙足下現千輻輪輞轂眾相等。謂足下千輻輪寶之紋路分明,輞轂等一切妙相悉皆圓滿。係佛在因位時,常以如法之財布施、供給父母師長善友乃至畜生所感得之妙相。猶如輪寶能八方上下頓轉,開山分水,碎石折木,飛天降地,伏怨敵,摧惡魔。此相表佛常愍念一切眾生,開瞋恚之山,分貪愛之水,照破愚癡無明之德。或謂手足均有輪相,又稱為手足輪相(cakraṅkita-hasta-pāda-tala)、手足千輻輪相、手足掌中各有輪相、兩手兩足皆有輪相;或分為二相,稱之足下輪相、手掌輪相。
(3)長指相(dīrghāṅguli)︰又稱纖長指相、十指纖長相、指纖長相、指長好相等。或有單取足指名足指纖長相,或取手指名手指纖長相,或手足並取名手足相、手足長指相、手足指纖長相、手足指皆纖長相、手足諸指圓滿纖長相、兩手兩足皆悉纖長相諸說。乃佛在因位恭敬禮拜諸師長,合掌起立常令生歡喜,不殺不盜,破憍慢而感得的妙相。指之纖長表壽命長遠且為眾生愛樂歸依之德。
(4)足跟廣平相(ayata-pāda-pārṣṇi)︰又稱足跟廣相、足跟滿相、足跟長相、足跟踝後兩邊平滿相、腳跟長相𦟛足跟相、足跟滿好相、足跟圓長相、足跟圓滿相、足跟趺長相、足跟圓正相、足跟廣平相、足跟廣長圓滿相、足跟廣具足圓好相、足跟圓好相等。跟者,足踵之謂,此相指足踵之圓滿廣平。係佛在因位勤修持戒聞法惠施等行業,以及離不予取而感得的妙相;表壽命長遠而化益盡未來際眾生之德。
(5)手足指縵網相(jalāvanaddha-hasta-pāda)︰又稱手足網縵相、手足指鞔相、手足縵網相、手足網相、手足合網縵相、手足網縵猶如雁王相、俱有網鞔相、手足十指網密相、兩手兩足皆有網鞔相、指網縵相、手足指皆網鞔相、指間雁王相、手足指間具足羅網相等。手足之一一指間有網縵猶如雁王之蹼,其色金黃,其紋路如綾羅。係佛在因位常修四攝法,由攝取眾生而感得的妙相,恰如水鳥出沒或陸或水自在無礙,佛常出沒於三界流轉之愛河攝取五道眾生,令離煩惱惡業之浪,至無為彼岸。
(6)手足柔軟相(mṛdu-taruṇa-hasta-pāda-tala)︰又稱手足輭相、手足柔軟勝餘身相、手腳柔輭如天劫貝相、兩手兩足皆悉柔輭相、手足如兜羅綿相、手足細軟相、手足柔軟勝過一切相、柔軟相等。手足極柔軟,猶如兜羅綿,其色赤紅。係佛在因位以上妙衣服、飲食、臥具供養師長,以及父母師長有病時,親自奉事供養而感得的妙相;表佛以慈悲柔軟之手平等攝取親疎之德。
(7)足趺高滿相(ucchaṅkha-pāda)︰又稱足趺高好相、足趺高相、足趺高平相、足趺上隆、足趺端厚相、足趺高平好相、足趺隆起相、足趺脩高充滿相、足趺高隆相等。謂足趺充滿柔軟,其形如龜背甲,行步時現印文。《大智度論》卷四謂(大正25‧90b)︰「足蹈地不廣不狹,足下色如赤蓮華,足指間網及足邊色如真珊瑚,指爪如淨赤銅,足趺上真金色,足趺上毛青毗琉璃色,其足嚴好,譬如雜寶屐種種裝飾。」此是佛在因位修福精進勇猛而感得的妙相,表利益眾生大悲無上之內德。
(8)伊泥延𨄔相(aiṇeya-jaṅgha)︰又稱伊尼延鹿王相、伊尼鹿王腨相、腨如鹿王相、伊尼鹿𨄔相、鹿𨄔相、鹿王腨相、足兩踝𦟛相、兩腨鹿王相、足踝𦟛相、𨄔相嚴好如伊尼鹿王相、膞𦟛長如伊尼鹿王相、翳泥耶𨄔相、𦟛𨄔腸如伊尼延鹿王相、瑿泥耶腨相、伊尼延鹿𨄔相、腨如伊尼鹿王相、伊泥延膊相、瑿泥邪仙鹿王腨相、雙腨如黳泥耶仙鹿王腨相、伊泥延鹿腨纖好相、踹如鹿王相、鹿𨄔脹相等。伊泥延,鹿之一種,謂佛之雙腨(腨,音串,指小腿肚。)纖圓,猶如鹿王之𨄔。係佛在因位專心聞法,及由演說而感得的妙相;表見者歡喜讚嘆,修學速疾,消滅一切罪障之德。
(9)正立手摩膝相(sthitānavanata-pralamba-bāhutā)︰又稱正立不屈二手過膝相、平立手摩膝相、立身摩膝相、手摩膝相、手過膝相、平身端坐垂手過膝相、立手摩膝相、平住手摩膝相、平住手過膝相、垂手過膝相、雙臂脩直𦟛相、平住兩手摩膝相、正立不曲二手過膝相等。謂雙臂脩直,立正時兩手垂膝,譬如白象平立其鼻至膝順。此係佛在因位知飲食足而不貪著,常好惠施而不惜財,有病者則親看與藥,如臣子之事君父,又能離我慢而感得的妙相;表佛引導愚惡凡夫拔苦與樂,降伏一切惡魔而哀愍摩頂眾生之德。
(10)陰藏相(kośopagata-vasti-guhyā)︰又稱陰藏如馬王相、馬陰藏相、陰馬藏相、勢峰藏密相、馬王陰藏相、象馬藏相、象王馬王藏相、勢峰藏匿隱密不現相、陰藏不退相、如象馬王藏相、陰藏隱密相、陰相等。謂陰(男根)相其勢高如峰,而隱不現,如馬王又如象王。係佛在因位修慚愧斷邪淫,覆藏他人過失,見怖畏者救護之,見裸形跣足者施與衣服覆物,由供養而感得的妙相;表壽命長遠,得多弟子之德。
(11)身廣長等相(nyagrodha-parimaṇḍala)︰又稱身圓滿如尼拘律樹相、身縱廣相、身體上下縱橫正等如尼拘樹相、體相縱廣量等周匝圓滿如諾瞿陀相、身縱廣等如尼拘類樹相、身分圓滿如尼拘陀樹相、尼俱盧陀身相、身相圓滿如諾瞿陀相、身圓滿足如尼拘陀樹相、身分圓滿相、身縱廣等如尼拘陀樹相、身相圓滿如尼拘陀樹相、身形妙圓滿如尼拘陀樹相、尼俱樓樹相、圓身相等。謂佛身縱廣左右上下,其量全等,周匝圓滿如尼拘律樹。係佛在因位常勸眾生行三昧,又施以無畏,飲食知足而惠施樂,瞻病給藥而感得的妙相;表永離血肉身,得無礙身、無染身、圓應身、金剛力身、無上智身、淨法力身、安住力身、功德力身、具足法身等,無上法王尊貴自在之德。
(12)毛上向相(ūrdhvaṃ-ga-roma)︰又稱身毛上靡相、毛上旋相、毛上向右旋相、身毛右旋相、身毛上向相、身毛上向靡相、身毛上向而右旋相、身毛右旋上靡相、髮毛端皆上靡右旋宛轉相等。謂佛之髮毛,由頭至手足一切毛端皆上靡,右旋,其色紺青柔潤。或作身毛上靡相與一一毛右旋相之說。此是佛在因位於無量世常化眾生,修布施持戒,行一切善法而感得的妙相,能令瞻仰之眾生心生歡喜,得益無量。
(13)一一孔一毛生相(ekaika-roma-prada-kṣiṇāvarta)︰又稱毛孔一毛相、一孔一毛相、一一毛相、一孔一毛旋生相、毛孔各一毛生相、一一毛孔皆生一毛相、身諸毛孔一一毛生相、孔生一毛相、一毛孔有一毛生相、身一孔一毛生相、一孔一毛不相雜亂、輭身一一孔中一毛生相等。謂身上每一毛孔必生一毛,其毛青琉璃色,一一毛孔出微妙香氣。係佛在因位尊重、供養衛護師長父母兄弟及一切有情,修善,思惟法,誨人不倦,親近無量智者樂問樂論樂修,樂掃治道路,除去棘刺所感得的妙相,蒙其光者,悉滅二十劫罪障。
(14)金色相(suvarṇa-varṇa)︰又稱身金色相、身真金色相、黃金色相、皮如金色、真妙金色相、身皮皆金色相、金色身相、膚體柔軟細滑紫磨金色相、身色勝上金相、身皮金色相、身色微妙勝閻浮金相、身體皮膚皆作金色相、身黃金色如紫磨金相等。謂佛身及手足等悉為真金色,微妙光潔恰如眾寶莊嚴之妙金臺。係佛在因位時,施與令人欣喜的飲食、騎乘、衣服、莊嚴具等資身雜物,離諸忿恚,以慈眼視眾生所感得的妙相;表瞻仰之眾生愛樂而不厭捨,滅罪生善,佛自得淨潔衣服、臥具、房舍樓閣之德。
(15)丈光相︰又稱常光一尋相、圓光一尋相、身光面各一丈相、身光一丈相、常光面各一尋相、身光面一尋相等。謂佛身光任運普照三千世界,若作意時雖照無量無邊世界,但為愍念眾生故,攝光四維上下各為一尋;即通身光明常照之相。係佛在因位時,發大菩提心修無量行願,一切行業悉為利他而作所感得的妙相;表摧伏一切外道惡魔,令眾生破惑除障,滿足一切志願之德。
(16)細薄皮相(sūkṣma-suvarṇa-cchavi) ︰或稱皮膚細滑相、皮膚細軟相、皮膚薄相、皮膚細輭、皮膚細密相、皮薄細滑不受塵垢相、身皮細滑塵垢不著相、皮薄好相、身皮細薄潤滑相、皮膚細軟如兜羅綿相等。謂佛身皮膚細薄潤澤,一切塵垢不染。係佛在因位時,以清淨衣服、臥具、樓閣房舍等施與眾生,親近智者,遠離惡人,好問答,掃治行路而感得的妙相;表佛以平等無垢之大慈悲化益眾生之德。
(17)七處隆滿相(saptotsada)︰又稱七處滿肩相、七處平滿相、七處滿相、七處隆相、身七處滿相、得七處滿相、七處滿足相、七處充滿相、七處皆滿相、七處充滿光淨柔輭相、七處滿好相等。謂佛之兩手、兩足下、兩肩、頸項等七處肉,隆滿清淨,光坩軟。此相是佛在因位時,不惜捨己所愛之物,不論福田與非福田,皆能行施而感得的妙相;表佛斷盡七隨眠具足七聖財,令一切眾生得滅罪生善之德。
(18)兩腋下隆滿相(citāntarāṃsa)︰又稱兩腋滿相、髆間充實相、兩腋下滿如摩尼珠相、髆腋悉皆充實相、兩腋下平好相、肩膊圓滿相、兩腋下滿相、腋下滿相、腋下平滿相等。謂佛兩腋下之骨肉圓滿無虛。係佛在因位時,施與眾生醫藥飯食,復自能看病而感得的妙相。
(19)上身如師子相(siṃha-pūrvārdha-kāya)︰或稱上身相、師子上身相、師子身相、身如師子相、上半如師子相、上身大猶如師子相、前分如師子王臆相、其身上分如師子相、其身上半如師子相等。謂佛上半身廣大,行住坐臥威容端嚴,恰如師子王。此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未曾兩舌,教人善法,行仁和,滿足眾生之願,又作其外護,與眾生共修善業,若財若法,隨其所望令成就滿足,如法而隨順愛語,遠離我慢所感得的妙相;表威容高貴慈悲滿足之德。或謂頷臆并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相。
(20)直身相(ṛjugātratā)︰又稱身端直相、廣洪直相、大人直身相、身高妙滿足七肘相、身廣端正相、身廣洪直相、身分洪直相、身大好端直相、身量七肘相、身相脩廣端嚴相等。謂佛身廣大,端直無比。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為一切眾生施醫藥,看病令得安樂,又勸起善心,令持殺生戒,用所受之財供養師長父母,離一切憍慢,持盜戒極堅固而感得的妙相;表能令見聞之眾生得正念,止苦,修十善行,身心安穩之德。
(21)肩圓好相(su-saṃvṛta-skandha)︰又稱臂頭圓相、肩善圓相、肩圓滿相、肩圓相、肩圓大相、肩圓厚相、兩肩平整相、兩肩圓正無有缺減相、兩肩圓好相、肩善圓滿相、兩肩圓滿相、肩項圓滿妙殊相等。由如法求財而布施,於無量世中能分別善與不善而言說,不說無謬不義之言,造佛像修寺塔,施無畏而常有慚愧所感得的妙相;表能令見聞之輩樂愛而無厭足,滅惑除業功德無量之德。
(22)四十齒相(catvariṃśad-danta)︰又稱四十齒具足相、四十齒齊相、四十齒滿相、具四十齒相、悉具四十齒相、四十齒無有增減相、口四十齒相、具四十齒皆悉齊平相、四十齒齊而光潔相等。謂佛齒數四十,齊等平滿白如雪。《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90c)︰「餘人三十二齒,身三百餘骨,頭骨有九。菩薩四十齒,頭有一骨。菩薩齒骨多頭骨少,餘人齒骨少頭骨多。」此係佛在無量世中遠離兩舌惡口恚心,以十善法化益眾生,以和合語攝取眾生,思惟深義,修習平等慈悲而感得的妙相,能常出清淨妙香制止眾生之惡口業,滅無量罪,令生佛所受無量之樂。
(23)齒齊相(sama-danta)︰又稱齒齊密相、齒方齊平相、齒齊平相、齒白齊密相、齒齊牙密相、齒不疎相、齒齊密無疎缺相、齒齊平密相、齒齊不疎相、齒密齊平相、齒齊密等相、齒齊平淨密相、諸齒齊密相等。謂佛齒齊等,無粗無細,無入無出,齒間密接,無可容一毫。此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以十善法化益眾生,心自生歡喜,常稱揚他人功德而感得的妙相;表清淨和順能得同心眷屬,更無破壞之德。
(24)牙白相(su-śukla-danta)︰又稱四牙白淨相、齒白如雪相、齒牙鮮白相、四牙白相、四牙俱鋒利白類珂雪相、四牙鮮潔相、牙齒鮮白有光明相、四牙白而大相、四牙皎白相、四牙鮮白鋒利相、四牙最白而大相、四牙白淨相等。此相諸經論所說不定,或牙齒合說,或牙齒分說,或有與前之齒齊相合而不另立一相者。四牙,謂四十齒外,上下各有二牙,其色鮮白光潔,銳利如鋒,堅固如金剛。此乃佛於無量世中常修欲果之慈,樂欲思惟善法而感得的妙相;表能摧破一切眾生強盛堅固之三毒。
(25)師子頰相(siṃha-hanu)︰又稱頰車相、獅子王頰相、頰車如師子相、方頰如師子王相、頰車方如師子相、頰方如獅子相、頰如師子相、頰車方正如師子王相等。謂兩頰隆滿如師子王,由常不兩舌,教人無兩舌而感得此妙相;表能令見聞之輩除滅百劫生死之罪,面見諸佛。
(26)味中得上味相(rasa-rasāgratā)︰又稱得味中上味相、咽中津液得上味相、次第得上味相、得上味相、常得上味相、舌得上味相、知味味相、味中最上味相、味中上味相、舌上得上味相、於諸味中而得上味相、味中得上味咽中二處津液流出相、諸味中得最上味相、常得味中上味相、所食之物皆為上味相等。謂佛口常得諸味中之最上味。上味有二義,一謂三千界中第一之上味,二謂縱雖粗味,一入佛口則轉為上味。佛於無量世中施與眾生所須飲食,見眾生如一子,不待他求即以諸善法迴向菩提而感得此妙相;表佛之妙法能令眾生滿足志願之德。
(27)大舌相(prabhūta-tanu-jihvā)︰又稱舌廣博相、舌覆面至髮際相、廣長舌相、舌能覆面相、舌廣長相、舌柔薄廣大紅赤相、舌軟薄覆面至髮際相、舌廣薄普覆面輪及髮邊際相、舌大廣長而薄相、舌軟薄相、舌薄淨廣長相、舌大軟薄能覆面至耳髮際相、舌廣長大柔軟紅薄相等。謂佛舌軟薄廣長,出口可覆其面至髮際。佛於無量世中,自修十善業,見他修亦歡喜讚歎,憐愍眾生而發弘誓心,教導正法大行法德,以大悲迴向法界,施與法味而感得此妙相;表除滅百億八萬四千劫之生死罪,捨身生於他世,值遇八十億諸佛菩薩受記之德。
(28)梵聲相(brahma-svara)︰又稱得梵音相、聲如梵王相、梵音聲相、梵音相、梵音可愛相、得梵音聲其語雷震相、得梵音聲相、得大梵音相、梵音深遠相、梵音詞韻和雅猶如天鼓相、梵音深遠如迦陵頻伽聲相、弘雅梵聲相等。謂佛清淨之梵音,洪聲圓滿如天鼓響,微妙最勝如迦陵頻伽之音,令聞者愛樂得益無量。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自不惡口、說實語美語,令人不惡口、教善語、不謗正法,遠離粗惡語,制守一切惡言而感得此妙相;表聞者隨其器得益、生善無雜亂,大小權實能了解而斷惑消疑,常愛樂欲聞。
(29)真青眼相(abhinīla-netra)︰又稱目紺色相、淨眼明鏡相、目紺青相、紺眼相、紺青眼相、眼色紺青相、目廣青蓮華相、眼如優鉢羅華相、目紺青色相、眼紺青色相、眼睛紺青鮮白紅環間飾皎潔分明相、眼色如金精相、目相鮮明如青蓮華葉相、眼目紺青相等。謂佛眼紺青色,如青蓮華。係生生世世隨乞者之意,以歡喜心施眼而感得的妙相。
(30)眼睫相(go-pakṣmā)︰又稱眼上下瞬如牛王相、牛王睫相、牛王𥇒相、𥇒如牛王相、承淚處滿猶如牛王相、眼睫如牛王相、眼如牛王上下俱瞬相、眼如牛王相、眼睫猶若牛王相、眉眼𥇒如牛王相等。謂佛之睫毛齊整而不雜亂,猶如牛王。係佛在因位時,以善心、無上善根心、敬悲心,觀一切眾生如父母,不起三毒,以思一子之心憐愍愛護而感得的妙相;與真青眼相,共表能令觀佛眼者於未來世中,眼常清淨而眼根無病患,消滅七劫罪障之德。或與真青眼相合說,名為眼色紺青而眼睫如牛王相(abhinīla-netra-go-pakṣmā),或牛王紺色目相、目睫青緻猶如牛王相等。
(31)頂髻相(uṣṇīṣa-śiraskata)︰或稱頂上肉髻相、頂上現烏瑟膩沙相、肉髻相、頂肉髻相、烏瑟膩沙相、頂肉髻成相、鬱尼沙相、肉髻圓好高勝相、頂肉骨成相、頂髮肉骨成相、頂上肉髻高廣平好相等。謂佛之頂上肉隆起,其形如髻。係佛在因位時,自受持十善法,又教人受持而感得的妙相;表應眾生之機而示現其形,演說妙法之德。關於此相與無見頂相之異同,《優婆塞戒經》卷六以為不同,謂肉髻相是受持十善法之報,而無見頂相是尊重讚歎供養賢聖師長父母之報;《無上依經》卷下謂,無見頂相為八十種好的第一種好,與肉髻相有別;《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謂,頂上現烏瑟膩沙及如來無見頂相之大丈夫相。所謂無見頂相,是指即使是十地菩薩也不能見佛頭頂之相,即肉髻正中正位之謂,並非離肉髻相而別有無見頂相。
(32)白毛相(ūrṇā-keśa)︰又稱白毫相、眉間白毫相、白毫莊嚴面相、白毫毛光相、眉間白毫光相、眉間毫相、額上毫相功德滿足相、眉間生毛、潔白右縈相、眉間白毛長好右旋相、眉間白毫軟白兜羅綿相等。謂佛眉間有白毛,柔軟如兜羅綿,其色雪白,光潔清淨,長一丈五尺,右旋捲收。係佛在因位時,見眾生修三學,稱讚其美而不毀訾,有謗者則遮制守護而感得的妙相。觀此相者,可除卻百億那由陀恆河沙劫之生死罪。
關於三十二相的名稱與順序,諸經論所說不一。上述三十二相,係依《大智度論》卷四所載,其他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八一、《菩薩善戒經》卷九等,立足下安平立相為第一,白毛相為第三十二;而《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妙吉祥菩薩所問大乘法螺經》等,立白毛相為第一,足下安平立相為第三十二。此外,或有於某經典列為一相而他經分為二相者,或於某經中為三十二相之第一相而他經則攝於八十種好者等等。
關於得相之因,諸經所說不盡相同,如《優婆塞戒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就各相一一明其別因;《無上依經》卷下,以為係由決定無雜、諦觀微密、常修無間、不顛倒等四種正業所感得;《菩薩地持經》卷十,謂由決定修、專心修、常修、無罪修等四種業所感;《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說是決定修、委悉修、恒常修、無罪修四種善修事業所感;或謂同一因所感,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云(大正30‧568a)︰「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無有差別,當知皆用淨戒為因而能感得。何以故﹖若諸菩薩毀犯淨戒,尚不能得下賤人身,何況能感大丈夫相。」
然而廣論通因有三種,即淨戒、百福、一切諸行。或以一切諸行為總因,六十二因、淨戒、四種善法為別因。所謂六十二因,如上記一一相下所述。淨戒如今所說。所謂四種善法,即善修決業、善巧方便、饒益有情、無倒迴向。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所說。
此三十二相非佛專有,轉輪聖王亦具足之。關於其優劣,《優婆塞戒經》卷一(大正24‧1039a)︰「是三十二相即是大悲之果報也,轉輪聖王雖有是相,相不明了具足成就。」《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大正3‧557a)︰「王之太子必定不作轉輪聖王,何以故﹖三十二大人相極明了故。」《大智度論》卷二十九(大正25‧273b)︰「三十二相有二種︰一者具足,如佛;二者不具足,如轉輪聖王、難陀等。般若波羅蜜與布施和合故,能具足相好如佛,餘人但行布施等,相不具足。」同論卷四(大正25‧91a)︰「菩薩相者有七事勝轉輪聖王相。菩薩相者,(一)淨好、(二)分明、(三)不失處、(四)具足、(五)深入、(六)隨智慧行不隨世間、(七)隨遠離,轉輪聖王相不爾。」
由此可知,佛與轉輪聖王所具三十二相之差別。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十一〈三十二相經〉;《長阿含經》卷一;《佛本行集經》卷九;《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二;《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三;《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六;《坐禪三昧經》卷上;《大乘百福莊嚴相經》;《觀佛三昧海經》卷一~卷四;高田修《佛像的起源》第六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0});宇井伯壽《佛教思想 1の基礎》。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上廁法
如廁時的規矩。為出家人日常儀規之一。《毗尼母經》卷六云(大正24‧838a)︰
「上廁去時,應先肓草,至戶前三彈指作聲,若人非人令得覺知。戶前安衣處脫衣著上,若值天雨無藏衣處,持衣好自纏身。開戶看廁內,無諸毒蟲不﹖看已,欲便利時,應徐徐次第抄衣而上,不得忽褰令露身體。坐起法,不中倚側,當中而坐,莫令污廁兩邊。欲起時,衣次第漸漸而下,不得忽放。上廁法,一一三摩兜犍度中廣明。(中略)起止已竟,用籌淨刮令淨。」
由於大小便甚為污穢,故在重清淨的出家日常行事中,有十分嚴格的規定,特別是律苑及禪林規定得最為嚴厲。道宣在《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即列舉了上廁法二十條;《敕修百丈清規》卷下〈大眾章〉日用軌範之條中更詳述其規則。此外,密教修法時,亦十分重視除穢,《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云,每上廁應洗浴,即指不可著淨衣如廁。又依烏蒭沙摩明王的除穢本誓之說,有所謂「隱所作法」的特殊作法。
〔參考資料〕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諸經要集》卷二十;《天竺別集》卷下;《禪苑清規》卷七;《輟耕錄》。
二十五方便
天台宗之修行法。天台宗將止觀的修行分為方便與正修兩種。「方便」指正修止觀法門之前的預備功夫。共有二十五項,故云二十五方便。此二十五方便又可大別為五科,內容包含修行前的心理、生理、環境等條件的預備,修習止觀時必須注意的心理狀況及生活規律、心身調適方法,以及修行態度等方面。茲略述如次︰
(1)具五緣︰《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道不孤運,弘之在人,人弘勝法,假緣進道,所以須具五緣。」具五緣者,即{1}持戒清淨︰謂諸禪定及滅苦智慧皆由戒而生,故清淨持戒,不敢有犯。{2}衣食具足︰謂衣法有三,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者,三衣之外許畜百一等物。又,食法有四,即︰常住深山,草果隨時得而資身;在阿蘭若處,受檀越送食;常行頭陀乞食之法;僧中如法結淨食。{3}閒居靜處︰謂依止無憒鬧處。有上中下三等,即︰深山遠谷;頭陀抖擻;蘭若伽藍閑靜之寺。{4}息諸緣務︰謂息治生有為之緣務,絕人事交際之緣務,屏工巧技術之緣務,廢聽學讀誦之緣務。{5}近善知識︰謂親近外護善知識、同行善知識、教授善知識,受其教,蒙其勸發。
(2)呵五欲︰《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呵五欲者,即{1}呵色欲︰謂男女形貌端嚴、修目長眉、朱唇素齒,及世間青黃赤白、紅紫縹綠等種種妙色,能令生愛,造諸惡業,故當呵之。{2}呵聲欲︰謂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聲,及男女歌歌詠誦等,能令生染著,起諸惡業,故當呵之。{3}呵香欲︰謂男女身香、世間飲食馨香、及一切薰香能令生愛著,開結使門,故當呵之。{4}呵味欲︰謂苦酸甘辛鹹淡等種種飲食、肴膳美味等,能令染著,起不善業,故當呵之。{5}呵觸欲者︰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及諸好觸,能令染著,生障道業,故當呵之。
(3)棄五蓋︰《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嗜欲外屏,當內淨其心。」棄五蓋者,即(1)棄貪欲蓋︰謂若心生欲覺,念念相續,則能覆蓋善心,故當除棄。(2)棄瞋恚蓋︰謂瞋恨若起,則能生怨起惱,覆蓋善心,故當除棄。(3)棄睡眠蓋︰謂睡眠因緣能失二世樂,徒生徒死,無一可獲,如入寶山,空手而歸,故當除棄。(4)棄掉悔蓋︰心之躁動謂「掉」,憂惱已作之事謂「悔」,此二者能蓋覆禪定,不得開發,故當除棄。(5)棄疑蓋︰謂障定之疑有三︰疑自、疑師、疑法。此三者皆能覆蓋心性,故當除棄。
(4)調五事︰《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其心若寂,當調適五事。」調五事者,即(1)調食︰謂不食能令增病、增眠、增煩惱之諸食物,僅取食能安身癒疾者,且不令過飢過飽。(2)調睡眠︰眠是眼食,故不可苦節少眠,也不能過分多睡。(3)調身︰謂欲入定時,應調身令不寬不急。(4)調息︰謂調息令不澀不滑。(5)調心︰謂調心令不沈不浮。
(5)行五法︰《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五事調已,行於五法,必至所在。」行五法者,謂行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此中,欲者,謂離世間妄想顛倒,志願好樂諸深法門;精進者,謂堅持禁戒,棄捨五蓋,初夜後夜專精不廢;念者,謂常念世間之欺誑可厭,禪定之可尊可貴;巧慧者,謂等量世間樂與禪定智慧樂之得失輕重;一心者,謂分明徹見世間諸患之可厭,定慧功德之可尊可貴。一心決定,修行止觀。
〔參考資料〕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觀心論》;《觀心論疏》卷二、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三、卷四之四;《止觀大意》;《法苑珠林》卷七十一;《天台四教儀》。
十二頭陀行
修治身心,淘汰煩惱塵垢的十二種梵行。又稱十二頭陀、十二頭陀法、十二誓行、十二杜多功德、頭陀十二法行。
所謂頭陀(dhūta),意指抖擻、淘汰、修治。而十二頭陀是︰
(1)常行乞食︰又單稱乞食。謂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得食無好惡之念,不得亦不生嫌恨之心。
(2)次第乞食︰謂不擇家之貧富,次第行步乞食。
(3)受一食法︰又稱一坐食或一受食。謂日僅受一食。蓋數食有妨一心修道。
(4)節量食︰又稱一揣食、不過食。謂於一食中節其量。蓋恣意飲噉,腹滿氣脹妨損道業。
(5)中後不得飲漿︰又名過中(午)不飲漿、食後不受非時飲食。謂午食後不飲漿。蓋飲之心生樂著,不能一心修習善法。
(6)著弊納衣︰又稱著糞掃衣或持糞衣。謂拾得陳舊廢棄之物,浣濯而作衲衣,以禦寒露。蓋貪新好之衣,則多欲求而損道行。
(7)但三衣︰謂但持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之三衣,不多不少。
(8)在阿蘭若處︰又稱無事處坐、空寂處住。謂遠離聚落住空閑寂靜處,即離憒鬧、欲塵以求道。
(9)塚間住︰又名屍林住或死人間住。謂住塚間見死屍臭爛狼藉,或火燒鳥啄作無常苦空觀,以厭離三界。
(10)樹下止︰謂若於塚間不得道,則如佛之所行至樹下思惟求道。
(11)露地坐︰又名空地住、顯路處居住或常居迴露。謂坐露地令心明利,以入空定。
(12)但坐不臥︰又稱坐常不臥,或單稱常坐。謂常坐不安臥。蓋安臥則諸煩惱賊常伺其便。
以上十二種行法中,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受一食法、節量食及中(午)後不得飲漿,乃有關食事。著弊納衣、但三衣乃有關衣服。在阿蘭若處、塚間住、樹下止及露地坐乃有關住處。但坐不臥乃有關威儀。求道者若於此四者無所貪著,則能棄除身心之惡法,專心佛道。除此十二種頭陀行之外,又有十三及十六種之說。
〔參考資料〕 《十二頭陀經》;《法集名數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卷六十八;《清淨道論》第二〈說頭陀支品〉。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地寄報
指十地菩薩藉往生為王之果報而守護正法、修行佛事。出自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至卷二十七、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至卷三十九。即︰
(1)初地(歡喜地)菩薩往生為閻浮提王,豪貴自在,常護正法,能以大施攝迅生,善除眾生慳貪之垢,常行大施無有窮盡。
(2)二地(離垢地)菩薩往生為轉輪聖王,為大法主,具足七寶,有自在力,能除一切眾生慳貪破戒垢,以善方便令其安住十善道中,為大施主,周給無盡。
(3)三地(發光地)菩薩往生為三十三天王,能以方便令諸眾生捨離貪欲。
(4)四地(焰慧地)菩薩往生為須夜摩天王,以善方便能除眾生身見等惑,令住正見。
(5)五地(難勝地)菩薩往生為兜率陀天王,於諸眾生,所作自在,摧伏一切外道邪見,能令眾生住實諦中。
(6)六地(現前地)菩薩往生為善化天王,所作自在,一切聲聞所有問難,無能退屈,能令眾生除滅我慢,深入緣起。
(7)七地(遠行地)菩薩往生為自在天王,善為眾生說證智法,令其證入。
(8)八地(不動地)菩薩往生為大梵天王,主千世界,最勝自在,善說諸義,能與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波羅蜜道,若有問難世界差別,無能退屈。
(9)九地(善慧地)菩薩往生為二千世界主大梵天王,善能統理,自在饒益,能為一切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分別演說波羅蜜行,隨眾生心,所有問難無能屈者。
(10)十地(法雲地)菩薩往生為摩醯首羅天王,於法自在,能授眾生、聲聞、獨覺、一切菩薩波羅蜜行,於法界中所有問難無能屈者。
此中,謂「九地菩薩往生為大梵天王,為二千世界主」,乃根據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所載。若據舊譯本所述,則是典領三千大千世界。
〔參考資料〕 《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一。
十法行
指受持經典的方法。又稱十種法行。《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七〈付囑品〉謂(大正8‧725a)︰「受持此修多羅有十種法,何等為十﹖一者書寫、二者供養、三者流傳、四者諦聽、五者自讀、六者憶持、七者廣說、八者口誦、九者思惟、十者修行。」
又,《辯中邊論》卷下〈辯無上乘品〉謂修行十法行者,所獲福聚其量無邊。即︰(1)書寫︰謂書寫、流通經律論;(2)供養︰謂對放置佛經之處所或塔寺要有恭敬心;(3)施他︰指為他人演說所聞之法,或施與經卷,不佔為己有;(4)諦聽︰謂專心諦聽他人誦讀;(5)披讀︰謂自己披閱讀誦經典;(6)受持︰謂領受教法,憶持不忘;(7)開演︰指為他人開演經典文義,使起信解;(8)諷誦︰謂諷誦、宣揚經文,令人樂聞;(9)思惟︰謂住於閑寂處,思惟籌量經典文義;(10)修習︰謂常行佛所說教法而不退失。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行住品〉。
大悲懺法
佛教法會儀式之一。又稱大悲懺。係以觀世音菩薩為主尊,以持誦大悲咒為主要內容的懺法。茲依香港東普陀寺所舉行的大悲懺,記其次第如下︰
(1)三稱「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2)唱「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三寶」,再唱願文。
(3)一心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世尊,並一心頂禮阿彌陀世尊、千光王靜住世尊、諸佛世尊、正法明世尊、大悲心大陀羅尼神妙章句、觀音所說諸陀羅尼、千手千眼大慈大悲觀世音自在菩薩、大勢至菩薩、總持王菩薩、日田薩、月田薩、寶王菩薩、藥王菩薩、藥上菩薩、華嚴菩薩、大莊嚴菩薩、寶藏菩薩、德藏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彌勒菩薩、普賢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菩薩,接著頂禮迦葉尊者、天台教觀四明尊者法智大師,最後頂禮善吒梵摩瞿婆伽天子、四王天龍八部、童目天女、虛空神、江海神、泉源神、河沼神、藥草樹林神、舍宅神、水神、火神、風神、土神、山神、地神、宮殿神等一切眷屬。此段係為勸請諸佛、諸菩薩、諸神而唱者。
(4)引用經文。
(5)十稱「南無大悲觀世音」,隨著引磬一擊即唱一字。
(6)唱《大悲心陀羅尼經》之中的「我若向刀山……自得大智慧。」
(7)十聲「南無觀世音菩薩」,十聲「南無阿彌陀佛」。
(8)引用唱念《大悲心陀羅尼經》中有關觀世音菩薩所說最重要的經文︰「世尊!若諸眾生,誦持大悲神咒墮三惡道者,我誓不成正覺。誦持大悲神咒者,若不生諸佛國者,我誓不成正覺。誦持大悲神咒者,若不得無量三昧辯才者,我誓不成正覺。誦持大悲神咒者,於現在生中,一切所求若不果遂者,不得為大悲心陀羅尼也。」
(9)讀大悲咒本咒。
(10)讀本咒後之經文。
(11)唱「南無十方佛、本師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千光王靜住佛、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大陀羅尼、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總持王菩薩」,且繞行。
(12)最後唱三自歸,三稱「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唐‧伽梵達磨所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略稱《大悲心陀羅尼經》,係大悲懺法之核心依據。此經翻譯的年代不詳,據傳,唐高宗永徽、顯慶年間(650~660),伽梵達磨曾譯出《大悲心陀羅尼經》、《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合藥經》。又,金剛智、菩提流支、不空等亦曾譯出大悲咒,但長期被讀誦者係伽梵達磨譯本。
在採用《大悲心陀羅尼經》本咒部分之前,所附加的「南無大悲觀世音」以下,至「我若同畜生自得大智慧」經文,係出自《大正藏》第八十五冊所收錄的《大悲啟請》,此乃以大英博物館藏的敦煌本(S-2560)為底本。此《大悲啟請》題名之下,有文云(大正85‧1295b)︰「准經,凡欲受持,先志心念阿彌陀佛三遍。緣阿彌陀佛是觀音本師矣。」係將阿彌陀佛信仰與觀音信仰合而為一。
此《大悲啟請》完成於何時,已不得而知。但依此可知唐代以降,敦煌地方亦讀誦大悲咒。此外,唐代宗密,也撰有《圓覺經道場修證儀》;活躍於唐末五代的永明延壽,在記述自己日常行持的《百八門》中,也包含有大悲心陀羅尼之讀誦。另外,四明知禮之門人則全所編的《四明法智尊者實錄》(收在《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七)中,有《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及「大悲懺法三七晝夜一十遍」的記錄。由此可知,大悲懺法的組織者係宋代的四明知禮。《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收錄有題為四明沙門知禮所作的《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
此大悲心咒行法係從《大悲心陀羅尼經》取出本咒,再取經文重新組織為本咒前後之文而成。最初之「一心頂禮」以下之諸佛、諸菩薩、諸神名,皆出自《大悲心陀羅尼經》,如此將經文加以組織成懺法,可說是四明知禮的功勞。一般認為,知禮所組織成的懺法,主要是根據天台六祖湛然的《法華三昧行事運想補助儀》。將所謂《大悲心陀羅尼經》未組織的經文,分類組織成(1)嚴道場、(2)淨三業、(3)結界、(4)修供養、(5)請三寶諸天、(6)讚歎伸誠、(7)作禮、(8)發願持咒、(9)懺悔、10修觀行等十科。此由《大悲心陀羅尼經》與《大悲心咒行法》的對照即可得知。
清代寶華山律師讀體(1601~1679),曾摘取若干知禮《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的文字,廢除根據天台懺法而來的十科分類,而重新加以組織。此外,清‧康熙六十年(1795),嘉禾沙門寂暹合刻大悲懺法,至嘉慶二十四年(1819 ),又曾參閱數本,重新編輯。現在《卍續藏》所收錄的大悲懺法,即是寂暹所重輯者。比較此《卍續藏》本大悲懺法與香港流布的大悲懺法(香港佛教流通處出版),內容稍有出入;其中最大的差異是︰香港在「一心頂禮」的佛菩薩名中有「天台教觀四明尊者法智大師」之名。《卍續藏》本的大悲懺法,可能是在寶華山律師讀體刪文重纂時,不取四明知禮的十科分類,而於其時刪除四明之名。
香港妙法精舍出版的《念誦儀規》中,有「觀世音菩薩聖誕祝儀」(農曆二月十九日、六月十九日、九月十九日),為唱念大悲咒的行法。又,從《觀音經咒靈感輯略》之類的書籍來看,其大悲懺法是由《觀音經》、《般若心經》、《白衣大士神咒》、《六字大明咒》、《佛說七俱胝佛母準提大明陀羅尼》、《大悲咒》、《讚觀音菩薩偈》、《回向偈》所構成。
〔參考資料〕 鎌田茂雄《中國の佛教禮儀》。
不斷念佛
日本淨土宗的修習法。相當於四種三昧中的常行三昧。又稱「常念佛」。即於固定時日,不間斷地誦念佛號。《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6a)︰「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日僧圓仁自唐歸國,於承和十五年(848),在比叡山創建常行三昧堂。仁壽元年(851),圓仁於本堂開始修念佛三昧法(習自唐五台山)。此為日本不斷念佛法門之濫觴。此後,西塔、橫川常行堂也相繼落成,並修不斷念佛,於是比叡三塔固定在每年八月中旬的七日內舉行不斷念佛。不久,諸寺院也起而仿傚,如︰多武峰於安和二年(969),規定每年七月至九月的九十日內舉行不斷念佛;治安元年(1021),道長於法成寺修三日三夜的不斷念佛;治曆三年(1067)十月,石清水八幡宮召請比叡山十二眾,在三日三夜間修不斷念佛,爾後皆成為恒例。
〔參考資料〕 《日本往生極樂記》;《相應和尚傳》;《濫觴抄》卷下;《法然上人祕傳》卷下;《法然上人傳繪詞》卷四;《大原談義聞書鈔》;《古事談》卷三。
五十二位
大乘菩薩的階位。即始自發菩提心,終至成就佛果,其間可分成五十二個階位。茲列其階位名如次︰
┌十 信: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
│ 向心、護法心、戒心、願心
├十 住: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
│ 、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十 行: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撓行、無癡亂
│ 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真實行
五十二位┼十迴向: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不壞迴向、等一切諸佛
│ 迴向、至一切處迴向、無盡功德藏迴向、入一切
│ 平等善根迴向、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真如相迴
│ 向、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入法界無量迴向
├十 地: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燄慧地、難勝地、現
│ 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等 覺
└妙 覺
五十二位中若不立等覺,則成五十一位;若又不立十信,即成四十一位。唯識家立四十一位說,以為十信在初住中,等覺是第十地的滿心,不應別立。然而唐‧圓測主張十信有兩種︰(1)位地的十信,此十信在十住之前,是入住前的方便位。(2)行解的十信,指初地已上皆修的十心。此二義中,若取位地的十信,則別立十信之義即可成。慧沼《唯識了義燈》卷七(本)破此說,以為十信雖在初住中,但甚難入,故僅別開而說,不立為位地。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也說如聖教或云地前四十心,別立十信,但這是因為初住中的十信是初發心,難發,所以別開而示,四十心若總別並數,實為三十心。
另外,關於等覺位,《唯識了義燈》認為當屬滿心(十地),而不應在滿心之外。出十地滿心以後,非另有等覺住多劫,因此不另立十信與等覺,僅立四十一位。至於華嚴家所談,茲依《五教章》卷下之二的行位差別下所示,係於始教大乘中的直進教立五十二位,即別立十信位。其說係依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所言(大正31‧229b)︰「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為菩薩聖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探玄記》卷四另外又引《佛性論》、《仁王論》等書以證此義。
關於五十二位中的不退位,有七住得不退、十迴向得不退、初地得不退之三種說法。這是因為根機有上中下之別所致。終教大乘立四十一位,是因十信只是行,而且未得不退,故不立之,如《瓔珞本業經》說「常行十心」,《仁王經》卷下說「略行十心」。這是根據《仁王經》所說的「習忍以前行十善之菩薩,有進有退猶如輕毛」而立。終教教義較高,不須似同小乘教義,是故不別立十信為位地。此教之初住得不退。圓教中,同教一乘攝小乘、三乘等行位,而別教一乘的行布門雖立十信、十住、十迴向、十地、妙覺之順序,然在圓融門中,則一位具一切位,十信位滿即可成佛。
天台家於別教立五十二位,其中《瓔珞本業經》之說最為周遍,廣受採用。《瓔珞本業經》以信、住、行、向、地、等、妙七科收束此五十二位,並合之為凡聖二者。前四為凡,後三為聖。在四凡中,「信」是外凡,「住」、「行」、「向」是內凡,又稱三賢。在三聖中,「地」、「等」是因,「妙覺」是果。圓教借別教的五十二位說,並加上《法華經》的五品弟子位,共為八科,以顯其位次。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六、卷七;《大乘義章》卷十二、卷十七(末);《法華經玄義》卷五(上);《法華玄義釋籤》卷五(下)、卷六(上);《四教義》卷四~卷六;《大乘入道次第》;《華嚴經探玄記》卷五~卷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下二。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
又稱《仁王般若波羅蜜護國經》,簡稱《仁王般若經》、《仁王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現存兩種譯本︰一題《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鳩摩羅什譯;一題《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唐‧不空譯,都分上下兩卷。舊傳本經除現存的兩種譯本外,還有晉‧竺法護及梁‧真諦的譯本,係《歷代三寶紀》錯誤記載,不足信。據現存經錄記載,本經第一譯始見於梁代《出三藏記集》卷四,列入失譯雜經錄內。隋代《法經錄》亦將本經列入疑惑錄內,題《仁王經》二卷,下註云(大正55‧126b)︰「別錄稱此經是竺法護譯,經首又題云是羅什撰集佛語,今按此經始末義理文詞,似非二賢所譯,故入疑錄。」自《歷代三寶紀》以後,始以此譯為羅什譯。其第二譯,據《貞元錄》記載,係唐代宗永泰元年( 765)四月不空奉詔重譯,而在此以前窺基撰《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述玄奘說,謂西方未聞有此經本,是則本經梵本之有無亦成問題。
本經主要內容,係說護佛果、護菩薩十地行法門及守護國土的因緣。全經分為八品︰
(1)〈序品〉︰敘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大比丘眾八百萬億俱(唐譯本作千八百人俱),復有尼眾、大菩薩眾、修七賢行眾及諸梵天子等眾。又有波斯匿王等十六大國王及其眷屬來集。時佛入寂靜妙三摩地,放大光明,波斯匿王次第問諸大眾,佛已二十九年中(唐譯無)為大眾等說《摩訶般若》、《金剛般若》、《天王問般若》、《矛般若》(唐譯作《大品般若》等無量無數般若),今放光明斯為何事,時諸大眾無能答者。
(2)〈觀空品〉︰唐譯作〈觀如來品〉,敘佛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土因緣,而先為諸菩薩說護佛果及護菩薩十地行因緣;本品明蘊、處、界、六大、四諦、十二因緣皆空,以及十八空等義,是為修護佛果因緣。
(3)〈菩薩教化品〉︰唐譯作〈菩薩行品〉,說菩薩護十地行因緣,應依伏、信、順、無生、寂滅五種忍修行。此中前四忍位復各分上中下三忍,第五忍位分上下二忍。初伏忍位中,有習種性菩薩修十住行,發信等十心,是為信忍;性種性菩薩修十波羅蜜,起十對治,是為止忍;道種性菩薩修十回向,起十忍心,是為堅忍。次信忍位中有善覺、離達、明慧三忍(唐譯作歡喜、離垢、發光三地)。次順忍位中有炎慧、勝慧、法現三忍(唐譯作焰慧、難勝、現地三地)。次無生忍中有遠達、等覺、慧光三忍(唐譯作遠行、不動、善慧三地)。次寂滅忍中有灌頂、圓覺二忍。又將以上十四忍配銅、銀、金輪王,欲界六天王,四禪王,三界王,以示菩薩本業及行化眾生之相。
(4)〈二諦品〉︰說第一義諦與世諦的一異,並述過去七佛偈,又分別為空、色、心三諦以攝一切法,附說此經名題及其功德。
(5)〈護國品〉︰說護國土因緣,若國土將擾亂時,諸王應持誦此般若波羅蜜經,請百法師,設百高座,燃百燈,燒百和香,一日二時講誦此經,則諸難消滅。並說普明王依法持誦此經,得免亡國之難,及感化諸王和斑足王的因緣。
(6)〈散華品〉︰唐譯作〈不思議品〉,說十六大國王聞說護國般若之法,散種種花以作供養,願三世諸佛常說般若,比丘、比丘尼眾常行般若,時佛為諸王現五種不思議神變。
(7)〈受持品〉︰唐譯作〈奉持品〉,佛重說菩薩依信等忍,修不淨忍等十三觀門,經一劫乃至百萬阿僧祇劫,入僧伽陀等十三法師位(唐譯作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及歡喜至法雲等十地)。又說講誦此經,國土中七難即滅。若有國王護持三寶,則五大力菩薩當往護其國(唐譯配五方金剛,並有金剛手菩薩等於佛前說陀羅尼等文)。又列舉聽受奉持此經的諸王國土憍薩羅、舍衛、摩竭提、波羅奈等十六國名(唐譯十六國名部分不同)。
(8)〈囑累品〉︰說佛以此經付囑國王及四部弟子,若有國王自恃高貴,制佛弟子不聽出家行道,立統官制眾,統攝僧尼如獄囚兵役之法,橫作法制,不依佛戒,是為破佛破國因緣,則正法不久即滅云云。
本經內容,頗多可疑之處,如〈序品〉說佛先以二十九年說《摩訶》、《金剛》、《天王問》、《光贊》四部般若,此處所謂《摩訶般若》應指羅什所譯的《大品》,這和《光贊經》本但有廣略之差,乃漢譯本之不同,梵本上不應並舉。《出三藏記集》卷八載梁皇帝〈注大品序〉,指摘當時講經者多依本經〈序品〉所舉四部般若復加《仁王》,立般若五時之別,不但次序不合,且因《仁王》在當時已被視為疑經,故不用其說云云,蓋不為無因。又本經內時列舉其他經名,如〈護國品)述頂生王故事,云如《滅罪經》中說,述斑足王故事,云如《十王地》中說,大都隨舉不經見的經名。在法相方面,本經所舉五忍、十四忍、十三法師位、三諦、四諦、八諦等說,以及說般若波羅蜜亦名神符、辟鬼符、護國珠、天地鏡等,都為他經所未見。又本經唐譯本很多地方顯然據舊譯改訂增刪,如〈序品〉內改大比丘眾八百萬億為千八百人,改《光贊般若》為《大品般若》等無量無數般若,及刪佛說般若已歷二十九年一語;〈護國品〉內刪《滅罪》、《十王地》等經名;〈受持品〉內改不經見的僧伽陀等十三法師位為習種性乃至法雲等地,改二十八宿為星辰,並增重頌偈十二行,陀羅尼一則,其中五大力菩薩已成為密教的五方金剛菩薩。這些改訂和增刪,也都足啟人懷疑。又〈囑累品〉對於國王自恃高貴,統攝僧尼等大加非難,很像是針對中土北魏王朝設沙門統等僧官,屢次汰遣僧尼,及禁止民間私造塔寺等法律,加以斥責,此與佛教傳入中土以後的特殊史實有關,如梵本而有此文,尤屬可疑。
本經之出現與流行,反映了中古時代佛教與統治者間的協調、矛盾兩方面情況,它既帶有強烈的護國色彩,同時亦抗議有些統治者過於統制僧尼,可見有其和政教相關的歷史背景。而其主要思想,在於本佛教般若皆空之旨,推廣其義,以為實現國家社會和平的基本條件,當也是大乘教義之應有的發展。本經流行以後,中土歷代王朝常有仁王法會之設,大都依本經〈護國品〉所說儀規建立道場,講誦本經,以圖鎮護國家,祈禳災變。見於記載的,先有陳代武帝於永定三年(559)在內廷設仁王大齋,又後主於至德三年(585)請智顗於太極殿講本經百座,繼續七晝夜燃千燈,唐代太宗於貞觀三年(629)集京城僧尼於龍田寺,每月二七日行道,轉《仁王》等經,以為常例。其後代宗時,不空出本經新譯本,於永泰元年(765)在長安資聖、西明兩寺設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誦此經。此種護國法會,在高麗、日本兩國,亦曾相繼仿行。
據唐大興善寺翻經沙門慧靈所撰〈仁王護國經道場念誦儀規序〉,說不空既重譯經文,復出《仁王念誦儀規》、《念誦法》、《陀羅尼釋》等,授其弟子良賁,詳說五方金剛菩薩身相威德,及有關建立護國法會的擇地設壇、入場、觀想、結印等行法,使得本經與密教儀規發生聯繫,是以本經的唐譯本在入藏錄上常不屬於般若部,而列入祕密部內。
本經註解,現存的有隋代智顗《疏》五卷,吉藏《疏》六卷,唐代圓測《疏》六卷,又敦煌本《疏》及《仁王般若實相論》殘卷,宋代善月依智顗《疏》撰《神寶記》四卷,以上都釋羅什譯本。釋唐譯本的有唐代良賁《疏》七卷,同疏唐‧遇榮《法衡鈔》六卷,又淨源《疏》四卷,明代真貴《疏》五卷。(游俠)
◎附一︰〈仁王經法〉(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仁王經法,依不空譯《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所說,為鎮護國家、增長壽命、天下泰平、除滅七難等目標而修的祕法。與請雨經法、孔雀經法、守護經法共稱為四個大法。
其修法依《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念誦儀軌》所述,應於道場懸仁王經曼荼羅,前置大壇,又設護摩壇、十二天壇、聖天壇等,並於大壇上張青色天蓋,繞壇懸幡二十四面;又於壇上中央置十二輻輪,四隅安放羯磨輪,供養種種香花及飯食汁菓。護摩壇、十二天壇、聖天壇等如常莊嚴。修法以七天為期,阿闍梨於普禮、表白、五悔、勸請、普供養、三力偈、神分、後供養、正念誦、散念誦等之後,轉讀《仁王經》一部,並修四智讚、不動讚。伴僧分上下兩班,交互輪替於護摩、十二天、聖天諸壇修法,其餘伴僧坐在後方,不斷奉讀《仁王經》及《仁王般若陀羅尼》。
關於此法的本尊,曾有異說,或謂係般若菩薩,或謂係不動(即到彼岸菩薩)。
◎附二︰〈仁王經曼荼羅〉(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仁王經曼荼羅是依據不空譯的《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及《仁王護國般若儀軌》所說而畫的曼荼羅。係修仁王經法時所用,有懸曼荼羅及敷曼荼羅二種。
(1)懸曼荼羅︰修法時懸掛於道場上,其上繪護國的五方菩薩等。依《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奉持品〉所說,五方菩薩指東方金剛手菩薩、南方金剛寶菩薩、西方金剛利菩薩、北方金剛藥叉菩薩、中央金剛波羅蜜多菩薩。又,依《仁王護國般若儀軌》所說,此五方菩薩依二種輪現身,一者法輪,現真實身,依序為普賢、虛空藏、文殊、摧一切魔怨、轉法輪等五菩薩;二者教令輪,示威怒身,依序為降三世金剛、甘露軍荼利金剛、大威德明王(六足尊)、淨身金剛明王(烏樞沙摩明王)、不動明王等五大明王。依據上述二說,此曼荼羅繪有金剛手等五菩薩、普賢等法輪身五菩薩,降三世等教令輪身五大明王,及其眷屬之形像。
(2)敷曼荼羅︰修法時敷設於大壇上。其上分別圖繪五方菩薩之正法輪身、內外四供養、四攝菩薩之三昧耶形。依《仁王護國般若儀軌》所說,此壇有三重,第一重中央畫十二輻輪,東方畫五股金剛杵,南方畫金剛寶,西方畫金剛劍,北方畫金剛鈴。第二重東南隅畫三股金剛杵,西南隅畫寶冠,西北隅畫箜篌,東南隅畫羯磨金剛杵,四角上置四賢瓶(金、銀、銅、瓷)。第三重東門畫金剛鉤,南門畫金剛索,西門畫金剛鎖,北門畫金剛鈴,東南角畫香爐,西南角畫荷葉,西北角畫燈,東北角畫塗香器。三重壇外,有一重界道,四面畫門,四角畫三股半金剛杵。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二~卷四;《開元釋教錄》卷二、卷四、卷六;《唯識論同學鈔》卷九之二;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六時
(一)指晝夜六時︰即晨朝、日中、日沒(以上三時為晝)、初夜、中夜、後夜(以上三時為夜),此六時分別又作平旦、日正中、日入、人定、夜半、雞鳴。
依《西域記》卷二所述,在印度,時間的最小單位稱為剎那,一百二十剎那為一呾剎那,六十呾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五牟呼栗多為一時,六時合為一晝夜。佛教即以此種時間區分來行事,故經論之中多有六時之說。如《舍利弗悔過經》云(大正24‧1090a)︰「常以平旦、日中、日入、人定、夜半、雞鳴時,澡漱整衣服,叉手禮拜十方,自在所向當悔過。」《阿彌陀經》云(大正12‧347a)︰「晝夜六時,天雨曼陀羅華。」《普賢觀經》云(大正9‧390b)︰「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行懺悔法。」
《大智度論》卷七亦云(大正25‧110a)︰「復次菩薩法,晝三時,夜三時,常行三事,一者清旦偏袒右肩,合掌禮十方佛言,我某甲,若今世、若過去世無量劫身口意惡業罪,於十方現在佛前懺悔,願令滅除不復更作,中暮夜三亦如是。」即謂晝夜六時當禮十方佛,並作懺悔回向。
此外,有關晝夜之分,另有八時之說,即晝四時、夜四時,每時又分四分。
我國則於黃帝時始製漏水器以分晝夜;成周時,挈壺氏以百刻分晝夜,即冬至時,晝四十刻,夜六十刻,夏至時,晝六十刻,夜四十刻,春分、秋分時,晝夜各五十刻。又,依《高僧傳》所載,淨土教始祖慧遠(334~416)入廬山勸六時念佛時,患山中無漏刻,遂作銅葉蓮華十二葉置於水盆上,以定晝夜十二時,此稱蓮華漏。
(二)印度將一年分為六時︰即漸熱、盛熱、雨時、茂時、漸寒、盛寒。今依《西域記》卷二所載,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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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時│梵 名│月 名 對 配│陰 曆 對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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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熱│縛沙多,vasanta │制呾羅、吠舍佉 │(正月十六日~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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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熱│訖哩史麼,grisma│逝瑟吒、阿沙荼 │(三月十六日~五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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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時│縛哩沙,varsa │室羅伐拏、婆羅缽陀 │(五月十六日~七月十五日) │
├──┼────────┼──────────┼──────────────┤
│茂時│捨囉致,sarada │頞濕縛瘐闍、迦刺底迦│(七月十六日~九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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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寒│呬摩多,hemanta │末伽始羅、報沙 │(九月十六日~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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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寒│始始羅,sisira │麼祛、顏勒寠拏 │(十一月十六日~正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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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解脫阿羅漢要入定及得解脫時所需的六時︰即《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所說的得好衣、得好食、得好臥具、得好處所、得好說法、得好補特伽羅(即同學)等六時。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出離依
「耽嗜依」之對稱。指與善心相應的喜受、憂受、捨受三者。此三者能於六塵境界不生愛著,心湛然安住,為出離三界、證得涅槃之所依,故稱「出離依」。如《俱舍論》卷三云(大正29‧13c)︰「出離依喜及憂、捨。」卷十亦云(大正29‧54b)︰「出離依者,謂諸善受。」
又,此三者約其所對的六塵而言,又稱「六出離依」,以其心恒住妙清淨受(捨),又稱「六恒住」、「六常行」。而喜、憂、捨三受,皆屬心受,依意識而行,故又特稱「意近行」。此「意近行」以意識為近緣,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生十八受,稱「十八意近行」。而所對治的「六耽嗜依」亦有「十八意近行」,二者合為三十六師句(三十六受),若二者亙於三世,則有一百八受。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九;《順正理論》卷九;《顯宗論》卷五。
天人
(一)(梵deva-manuṣya,巴deva-manussa)指天界與人間的併稱。亦指住在天界與人間之有情。又稱人天。如《長阿含》卷二〈遊行經〉云(大正1‧15b)︰「如來可止一劫有餘,為世除冥,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舊譯《華嚴經》卷五云(大正9‧424a)︰「離諸人天樂,常行大慈心。」
(二)(梵apsara)指住在欲界、色界等天界之有情,即諸神。又作天眾。據經典所載,天人歡喜佛事,常奏天樂,散天花,飛行於虛空,故另有飛天之稱。《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雨曼陀羅花,散佛及大眾。」《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69b)︰「斯願若剋果,大千應感動,虛空諸天人,當雨珍妙華。」
天人
關於欲、色二界天處之相狀,散說於諸經論中,但其中有關色界天人之記載則甚少,而欲界六天之身相及娛樂等之記載則稍詳細。據《起世經》卷七〈三十三天品〉等所述,欲界之天人所享歡樂無極,但其壽量欲盡時,有五衰之相。
古來佛教圖畫、雕刻等,常可見以天人展現佛教莊嚴之作品。印度鹿野苑及秣菟羅博物館所藏的石造釋迦說法像,其光背上刻有二飛天。阿富汗巴米揚摩崖中的大佛像龕,其天井有數尊散華的飛天彩繪;敦煌千佛洞的壁畫中,描繪散華奏樂之飛天者亦復不少;日本法隆寺內的四佛淨土變相中、藥師寺三重塔、當麻曼荼羅等,也有天人相的藝術作品。此外,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的金剛藏王及千手觀音,也各配有二尊散華之飛天像。
〔參考資料〕 (一)《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法華經》卷五〈從地踊出品〉;《無門關》;《臨濟錄》。(二)《阿閦佛國經》卷上;《圖像抄》卷三;A.Grünwedel《Alt-Kutscha》。
天台宗
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由於這個宗派是隋朝天台山(今浙江省天台縣境內)智顗所開創,後世就稱它為天台宗。這個宗的教義正依《法華經》,所以也稱為法華宗。本宗的學統是龍樹、慧文、慧思、智顗、灌頂、智威、慧威、玄朗、湛然九祖相承。因為天台宗的教觀要領「三諦圓融」之說的根源,據他們自稱,出自龍樹論師。據《摩訶止觀》卷一(上)說,慧文禪師在高齊之世(550~577),在江淮間力闡禪觀,他的用心一依《釋論》(即《大智度論》),而此論是龍樹所說︰又據《佛祖統紀》卷六指出,慧文因看到《大智度論》卷二十九中有「三智(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實在一心中得」之說,及《中論》卷四「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偈,悟入「一心三觀」的觀行方法,並傳給南嶽慧思,慧思又由《法華經》義旨構成諸法實相論,於是「一心三觀」和「諸法實相論」遂為此宗的主要思想。他日間談義理,夜間禪觀思維,對當時北方偏重禪法,南方偏重義理的學風有所轉變。梁元帝承聖三年(554),慧思入河南光州大蘇山,陳‧光大二年(568),到湖南的南嶽,一直住到宣帝太建九年(577),在那裡圓寂。他的諸法實相論,主要發表在他的《大乘止觀法門》一書中。慧思的弟子很多,其中智顗(538~597)最為傑出。
智顗於陳文帝天嘉元年(560)往大蘇山跟慧思修法華三昧,所有語解,得到慧思的讚許。陳‧光大元年(567)智顗到金陵,這時他三十歲。太建元年(569)受請居瓦官寺開講《法華》經題,並講解《大智度論》,演說禪法(即現存《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並著《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簡稱《小止觀》)及《六妙門》等。他在瓦官寺前後數年,受到陳宣帝和群臣的禮敬。陳‧太建七年(575),他和弟子慧辯等二十餘人入天台山,居住十年。陳‧至德三年(585)應後主之請,重到金陵。這時,他對於佛教的教義和觀行構成了自己一家的教法。他以《法華經》為宗要,以《大智度論》為指針,並參照諸經論,組成他的學說系統。陳後主禎明元年(587),他在金陵光宅寺開講《法華經文句》,隋文帝開皇十三、十四年(593~594)他在荊州玉泉寺演說《法華經玄義》和《摩訶止觀》,都是由他口述,由弟子章安灌頂(561~632)筆錄成書,後世稱這三部書為「天台三大部」。
這裡所說三大部的先後次序,是根據章安從智者聽講筆錄成書說的,如從智者本人講說而言,他最初是陳‧太建元年(569)於瓦官寺講說《法華玄義》。此外,又著有《觀音玄義》、《觀音疏》、《金光明玄義》、《金光明文句》、《觀經疏》等,稱為「天台五小部」。他的學說,除繼承和發展了慧文、慧思的一心三觀之外,在教義上吸取了南朝盛行的三論、涅槃二系的思想,兼批判和攝取了「南三北七」的十家判教之長而倡導圓頓教規。因此,智者實為創立天台宗的宗祖。
灌頂繼承智顗之學,建國清寺,敷講師說,著有《涅槃玄義》、《涅槃經疏》及《天台八教大意》、《觀心論疏》、《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等。灌頂傳智威,智威傳慧威,慧威傳玄朗,相繼傳承。玄朗之下有湛然,以中興本宗自任,著有《法華玄義釋籤》、《法華文句記》、《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天台三大部」的註釋。此外,還著有對抗賢首宗和唯識宗義的《止觀義例》和《金剛錍》,又有《止觀搜玄記》、《始終心要》、《止觀大意》、《五百問論》等,天台宗義至湛然而條理化。
湛然傳道邃、行滿,日僧最澄偕其弟子義真於唐‧真元二十年(804)到天台,從道邃、行滿學台宗教義,並依道邃受菩薩戒,次年(805)攜著中國贈送的佛教經論疏記二百餘部回國,於比叡山開創了日本佛教的天台宗。至十三世紀,日僧日蓮根據此宗所依《法華經》的理論,主張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創立日蓮宗。後來又派生出日蓮正宗和靈友會等,現代又有創價學會和立正佼成會的產生。
道邃之後有廣修,晚年遭逢會昌滅法。經唐末五代之亂,此宗的教典多遭湮滅,僅在觀行方面有物外、元琇、清竦、義寂師弟相承而已。義寂通過當時信奉佛教的吳越王錢俶,遣使到高麗(一說去日本)訪求天台教典,高麗沙門諦觀(《天台四教儀》的作者)送來了若干論疏和著述,因而使天台教典由湮滅而復興。義寂的弟子,有高麗人義通,義通傳知禮與遵式。知禮七歲出家,二十歲從義通習天台教觀,後來就繼承義通的法席。
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日僧寂照攜帶其師源信關於天台教門的疑義二十七條前來問知禮,知禮作了《問目二十七條答釋》。知禮著有《金光明經文句記》、《金光明經文義拾遺記》、《觀音別行玄義記》、《觀音別行疏記》、《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十不二門指要鈔》及《大悲心咒行法》等數十部。當時,天台宗內部因爭論智顗所撰《金光明玄義》廣本的真偽問題而分裂為山家、山外兩派。先是義寂同門志因的弟子晤恩,著《金光明玄義發揮記》,否定廣本是智顗的真作,而主「真心觀」;知禮起而難之,認為廣本是智顗的真作,而主「妄心觀」,於是展開一系列問題的爭論。知禮的弟子梵臻、尚賢、本如稱為四明三家,傳知禮之說,自號為山家。晤恩的弟子源清、洪敏,源清的弟子慶昭、智圓,慶昭的弟子咸潤、繼齊等被貶為山外。山家、山外兩派間,以《金光明玄義》廣本真偽為爭論的起點,以觀境的真心、妄心為中心,兼及事具三千諸法與否等義的論題,彼此往返辯難,前後七年。但山外派的主張,有他宗立說的影響,故被山家斥為不純,其勢力不久即漸衰歇。知禮門下三家,傳承有人,而廣智一系傳承更久。《佛祖統紀》的作者志磐,傳為廣智的十世法孫。
本宗在元代,有杭州下天竺寺蒙潤,作《天台四教儀集注》。其弟子有杭州演福寺必才。又有懷則,作《天台傳佛心印記》。到明代末葉,有傳燈,嘗從百松真覺受天台教觀,後來在幽溪高明寺立天台祖庭,所著有《淨土生無生論》一卷等。嗣又有蕅益智旭,雖不以天台一宗的學者自居,但所著《法華經會義》十六卷、《玄義節要》二卷、《法華經綸貫》一卷、《教觀綱宗》一卷、《教觀綱宗釋義》一卷、《大乘止觀釋要》四卷等書,於天台教義頗有發揮。清初,順治年中(1644~1661),有天竺內衡,弘揚天台教觀。康熙年間(1662~1722),有靈耀撰《四教儀集注節義》一卷、《補定摩訶止觀貫義科》二卷。乾隆年間(1736~1795),有性權撰《四教儀注匯補輔宏記》十卷等。
本宗所依的經論,如湛然在《止觀義例》卷上所說︰「一家教門以法華為宗旨,以智論為指南,以大經(涅槃)為扶疏,以大品(般若)為觀法,引諸經以增信,引諸論以助成。」本宗於《法華》一經的意旨,有其獨特的見解。智顗以五重玄義解釋《法華》經題,即(一)以法喻為經名,(二)以諸法實相為經體, (三)以一乘因果為經宗,(四)以斷疑生信為經用,(五)在分判佛一代教法為五時八教中,而以此經為無上醍醐、純圓獨妙為教相。
本宗的著述,如上列舉智顗、湛然、知禮的著作為一宗教觀的重要宗典外,而灌頂的《八教大意》、諦觀的《天台四教儀》、智旭的《教觀綱宗》,則是此宗入門之籍。
本宗的判教為五時八教。五時,是將釋迦一代說法分為五個時期,即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五時是就說法對象的根機利鈍而建立的。並就上述五個時期所說之法,分作化儀四教和化法四教二類。化儀,是指釋迦說法所用的儀式和方法,有頓、漸、祕密、不定四種。化法,是按釋迦五時說法的教理淺深,有藏、通、別、圓四種。八教穿插在《法華》以前的四時,《法華》為最後時期的說法,被判為化導的終極,純圓獨妙,高出八教之表。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實相論,淵源於南嶽慧思。他說一切諸法當體即是實相,而萬有差別的事相皆是顯示法性真如的本相。此宗所立「圓融三諦」及「一念三千」即為說明此義。
智顗的圓融三諦,在於說即空、即假、即中的統一精神。他認為一切事物都由因緣而生,沒有永恒不變的實體,叫做「空諦」;一切事物其中雖無永恒不變的實體, 卻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諦」;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造作而有,叫做「中道諦」。隨便舉一個事物,他認為既是空,又是假,又是中,所以稱為圓融三諦。換句話說︰「空」離不開「假」和「中」;「假」離不開「中」和「空」;「中」也離不開「假」和「空」。
所謂「一念三千」,此宗認為一心具有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以上稱六凡),聲聞、緣覺、菩薩和佛(以上稱四聖)十法界。但這十法界,不是固定不移的,「六凡」可以向上到達於「佛」的地位,而「佛」也可以現身在「六凡」之中,這樣十法界相互具備,就構成「百法界」。接著,它又分析十法界所依之體,基本不外色、受、想、行、識五蘊,叫做「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動物等)個體叫做「有情世間」。此外,還有所依住的山河大地,叫做「器世間」。十法界各具這三種世間共有三十種世間。依此推算,百法界就具有三千種世間了。在佛教中所謂「六凡」、「四聖」乃至整個宇宙,在智顗來看,都不過是「介爾一念心」的產物。沒有這「介爾一念心」也就沒有一切。
本宗理論還有「三法無差」、「性具善惡」、「無情有性」等說。「三法無差」是佛法、眾生法、心法三種。雖有自他、因果不同,而三法的體性都具足三千,互攝互融,並無差別。「性具善惡」是一切諸法既無一不具三千,所以染淨善惡都可視為天然的性德。如來不斷性惡,但斷修惡;闡提不斷性善,但斷修善。「無情有性」是依據色心不二的道理,說明佛性周遍法界,不因有情無情而間隔,所以一草一木,一礫一塵,都具有佛性。
本宗的觀行,即在實修一心三觀、一念三千的觀法。至於修觀的行儀,如《摩訶止觀》所說,有常坐、常行、半坐半行、非行非坐四種三昧。
觀前加行方便,有具五緣、訶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二十五種。具五緣是︰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得善知識。訶五欲是︰訶色、聲、香、味、觸欲。棄五蓋是︰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調五事是︰調食令不飢不飽,調眠令不節不恣,調身令不緩不急,調息令不澀不滑,調心令不沉不浮。行五法是︰欲、精進、念、慧、一心。
正修的觀法有十種︰(一)觀不思議境,(二)真正發菩提心,(三)善巧安心止觀, (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道品調適,(七)對治助開,(八)知位次,(九)能安忍,(十)離法愛。於所觀行五陰、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禪定、諸見、慢、二乘、菩薩等十境,一一修此十種觀法,所以稱為十乘觀法。
本宗止觀又各有三種。即三止︰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三觀︰從假入空觀、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諦觀。
本宗對於修行的位次,在圓教中,說有六種次第,稱為六即佛︰理即佛、名字即佛、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究竟即佛。以上內容,具如《法華經玄義》、《摩訶止觀》所說。(黃懺華)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
(一)主要思想的來源
就在陳隋之交,和三論宗的時代相近,思想淵源也相通,又同在江左地帶,另外成立了一個佛學宗派──天台宗。那時期佛學的一般趨勢都帶著折衷意味,天台宗在這一點上表現尤為明顯。這因它從當時流行的大乘經裏舉出《法華經》為中心,而此經所說要義在於開示佛教的究竟處、真實處,就和相傳為佛最後所說的《涅槃經》會溝通。還有《法華》的根本思想是空性說,說明宇宙間一切現象都沒有實在的、可以把握的自體,這樣又和《般若經》相融攝了。至於印度的大家龍樹解釋《般若經》文句的《大智度論》和疏通經義的三論,自然也連帶地會被吸收融化。這麼一來就在學說上構成了龐大而又複雜的規模。它的主要思想雖然有些部分和三論宗同源,卻不盡同。它們的異點何在呢﹖三論宗可說是完全培養於南方,受了偏重玄談的影響很深;天台宗的思想則植根於北方躬行實踐的學風裏,於是兩者便各有特色了。這只要看,天台宗儘管用羅什翻譯的《法華經》為典據,又參合羅什所傳的般若諸論思想,但它追溯傳承,並不說出於羅什系統,而以為上承龍樹,經過北齊‧慧文、慧思兩代講究禪定的禪師,才構成為一派。慧文現無詳細傳記可考,道宣的《續高僧傳》卷十七僅在慧思傳裏附了寥寥地幾句,說他活動的時間是北齊一代,即西元550至577年,而他當時發生的影響是領眾幾百人,並以風格嚴肅著名。他提倡北方學者所注重的佛教實踐法︰禪法。講究鍛煉心思的集中並養成觀察事理的明瞭、正確,從學問功夫方面說,這正是佛家三學的定學和慧學,不過,慧文禪法裏的觀法另有特點。據說他在研究經論時,對《般若經》第二分開始講三種智慧的一段,很有領會。經裏說,若是由「道種智」(即熟悉各種實踐方法的智慧)這一基礎,進一層具備「一切智」能看清一切現象共同平等的通相,更進一層具足「一切種智」能辨別一切現象全部的別相。有了這些智慧,就可以徹底消滅煩惱習氣(即煩惱心思的一切殘餘勢力),而達到佛家理想的究竟地步。在《大智度論》裏,解釋這一段經文並還提出三種智慧存在的時間問題,以為是可以同時兼有的。開始雖說一步步有次第,但到最後會一齊具足,而教人有下手處,說得切實些,仍有個先後次第(參照《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慧文從這些經論就悟出一種禪法,在一心中間可以圓滿觀察多方面的道理。他更聯繫著《中論》的《三是偈》說,「我說即是空」的「空」是真諦,「亦為是假名」的「假」是俗諦,「亦是中道義」的「中」是中道諦。這三諦裏真諦講一切現象的通相,俗諦講各別行法,中道諦講一切現象各別的全部別相,這些恰恰相當於三種智慧的境界。由此構成「一心三觀」的禪法,這真的是慧文無師自悟純從領會得來的。其後,他傳授這方法給慧思,再通過慧思平常對《法華經》深刻的信仰,應用到根據《法華》所修習的圓頓止觀法門即「法華三昧」,並還推廣於一般行事,成功「法華安樂行」(這裏所說安樂含有心思堅定一無沾著的意味),實踐的方法便益見具體了。這一方法又經過當時有名的禪師鑒(一作監)、最等各家的指教,這幾家後來都被天台宗徒列在他們的九祖之內(參照《止觀輔行》卷一之一)。因為各家稱呼簡略,所以人世難詳,惟最師就是當時的曇無最,有現存傳記可考。曇無最曾行化河北,又妙達《華嚴經》,能融會心性和心相兩方面,發明諸法無礙的道理。這不用說,重要的是,解釋具足圓融的意義,對於天台宗的主要思想是很有影響的。那時候,《華嚴》的義理還未明白地闡發出來,只有地論師多少釋通了一部分,因此,在天台宗的學說裏,也可以看出有些受了地論師影響的地方。
(二)慧思的實相說
天台宗的主要思想導源於一心三觀,而歸宿到實相,這是形成於慧思的。慧思得了慧文的傳授以後,很感概當時江南佛學界的偏重理論,蔑視禪觀,於是他雙開定慧兩門,日間談義理,夜間專心思惟,以為要使佛法都有作用,應該走由定發慧的路子。他這樣著重智慧,就很自然地結合到實相上來,因為智慧的究竟境界是不外於實相的。梁代承聖三年(554)他從河北入河南光州的大蘇山,陳代光大二年(568)又轉到湖南南嶽,一直住到太建九年(577),圓寂在那裏。這展轉十幾年的中間,他都提倡獨到的實相說,最後,智顗得著他的真傳。他那學說的要點,出於《法華經》。在經文的〈方便品〉裏,特別提出佛的知見來做一切智慧的標準,以為佛的知見廣大深遠固不待說,又還成就無量未曾有法。為什麼呢﹖就為了它能夠窮盡諸法的實相。這實相又是怎樣的呢﹖分析它的內容,即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一共十項。這些話雖然也曾散見在其他經論裏,但總沒有像《法華經》這樣會攏了而又扼要地提了出來。從前羅什門下通達《法華經》的,對於經文這一點似乎也被注意到,就如道生所作的《法華義疏》說,此處經文是用十一事緣解釋了佛說的一切善法。「相」說法的外貌,「性」說法的內容,合內外為「體」,這一切法中所含有的功能是「力」,有所作為便是「作」,能發生他法為「因」,加以扶助為「緣」,能遂所期的是「果」,窮盡它的歷數的是「報」,善法的開始為「本」,得著佛法的終極為「末」,最後曉了源極為「究竟」。道生這樣逐項解釋,雖然也夠詳細,但只一系列的平鋪直敘而已,並看不出其間重要意義。到了慧思,才注意這些上面的真實性,而予以恰當的評價。他以為,經文所說「相」、「性」等等上面都安了「如是」字樣,並不是泛泛的,它表明了相性等一一實在,而計數只有十種,又見出圓滿完全的意義。因此,他在這裏便決定建立所謂「十如」實相的重要論點。這事,後來智顗的著述裏也有特別聲明說,今經用十法攝一切法,所謂如是相等,南嶽師讀此文皆云如,故呼為「十如」(參照《法華玄義》卷二上)。可見這是慧思的獨到見解。現在看來,這方面和當時地論師的思想多少有些關係,因為《地論》解釋《華嚴經》處處都用十法表示圓滿之意,而在《十地經論》卷三,更有「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靜,如是寂滅,如是空,如是無相,如是無願,如是無染,如是無量,如是上,此諸佛法如是難得」很明白的十如文句,這自然會給予慧思的理解一種啟發,而被應用到《法華經》的解釋上來。另一方面,慧思這樣說法也受了《大智度論》的影響。《大智度論》卷三十二說到諸法的實相即「如」,分作兩類,一類是各各相即別相,一類是共相即通相,像地的堅硬,水的潮濕,是各別的實相,進一步推求堅硬、潮濕等都「實不可得」,是它們的共相。由此,慧思說十如的各個方面可算是別相,十者都謂之如,則是共相。結合這兩類才盡實相的意義,就和《智論》的思想根本相通了。最後,慧思對十如的第十種「本末究竟等」又解作佛和凡夫同樣的具足十法,所以說成究竟平等。從這上面也很好地指出了實踐的根本依據。至於平等的法體是指什麼呢﹖它應該有種總相,這很自然地會聯繫到當時所說「真心」、「如來藏」等概念上去。而這些概念意義都很含糊,還沒有得著很好的辨別,所以慧思這類見解多少和後來流行的《起信論》相近。現存的慧思著述裏有種《大乘止觀法門》,完全依照《起信論》的說法結構而成,從它的文義上看,當然是後人托名的偽作,但是會將慧思的議論和《起信》聯成一起,就思想脈絡說,也並不是沒有來由的。
(三)智顗的實相說
天台宗實際建立於智顗。他於梁‧大同四年(538)生,隋‧開皇十七年(597)圓寂。少年出家以後,曾依止過真諦弟子慧曠律師。後來陳‧天嘉元年(560)到大賢山自己研究《法華》三經(《無量義經》、《法華經》、《普賢觀經》),有了心得,便去大蘇山跟慧思學習法華三昧,得著慧思的印可。到了三十歲(陳‧光大元年,567)學成,去金陵宏開講論,博得一代諸大德的敬服。這時期,智顗對於禪觀方面的學說組織已有了頭緒,著作了《小止觀》、《次第禪門》等。不久,北周破佛(574),當時很多佛徒逃避到金陵,智顗深生感概,遂於陳‧太建七年(575)同門人入天台山,住了十年,所以後人稱呼他為天台大師。到了陳末,他仍舊回到金陵,講《法華經》,大部著作《法華文句》便是這時寫出的。陳亡之後,他游化兩湖,又往廬山,還回到出生地荊州,建立玉泉寺,度他的晚年,《法華玄義》、《摩訶止觀》都著成於這時期。《玄義》、《止觀》,連同《文句》,被看成是天台的「三大部」,《止觀》一種尤有特色,智顗的禪觀成熟思想都發表在裏面,他原擬寫作十章,只完其七,可惜未完全璧。最後,他重回天台山,不到兩年便去世了(以上參照道宣《續高僧傳》〈智顗傳〉)。他的門人得其真傳的有灌頂(561~632),智顗的大部著述都是由他筆記的。以後的傳承,是法華智威(﹖~681)、天宮慧威(634~713)、左溪玄朗(673~754)。在這幾代中間,因為初唐慈恩、華嚴各宗勃興,天台宗勢沒有得到開展,直到中唐,由於荊溪湛然的努力,方才中興起來。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這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果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另外,從一切法存在的意味說,智顗又發展了慧文的「一心三觀」思想成為「圓融三諦」的觀法。這偏重止觀的能觀方面,而它的出處仍舊是《中論》的三是頌。他以為那個頌文裏就含著相即──即空、即假、即中的精神,不過分別說成三諦。因為一切法都由各種條件具備而發生,所謂「緣生」,就不會有「生」的自體,而成了「空」。諸法雖空,卻有顯現的相貌,這成為「假」。這些都超不出法性,不待造作,法爾自然,所以又成為「中」。三層義理在任何境界上都有,由此見得相即。換句話說,隨舉一法,既是空,又是假,又是中。這可用圓融的看法去看。以空為例,說假,說中,都有空的意義。因為如何成假,有它的緣生,成中也屬緣生,緣生即空,所以非但空為空,假和中亦復是空,於是一空一切空。同樣,也可從假,從中來看一切一味。三諦相即的意義說到如此地步,可謂發揮盡致,故稱圓融三諦。這兩層實相說,一念三千和圓融三諦,極端主張一切法平等,都是天台止觀的中心思想,也被稱為止觀所正觀的不思議境。不思議並非神祕,不過表示這是無待的、絕對的而已(以上參照《摩訶止觀》卷五上)。
(四)教判
天台宗主張教觀並重,這彷彿是理論實踐的一致。智顗嘗說,教從觀起,觀還從教起(見《四教義》卷一)。因此在他關於止觀的著作裏有「起教」篇目,而講究教相的著作裏又有「觀心」論題,隨處表現著教觀聯繫的密切;只可惜文記殘缺,還不能使人窮盡它的精義。現在就天台宗談教的一方面說,他們是要在佛說全體統一的基本概念上,對於各部分加以剖析解釋,以求了解真相;這也可說是要明白每一部分的佛說對於全體應有的意義。如此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是判教,當南北朝時代早已流行。因為那時從印度傳來的佛學由龍樹到無著,顯然是一大轉變。非但他們的著書立說不同,就是他們所依據的教典也有些宗旨各別,所以含有不少差異,在用心的學人自然會有從根本上去尋解決的要求。並且當時流行的教典像《法華》、《涅槃》等經經文裏,對於釋迦一代言教怎樣地次第開展也作了說明,就又指示學人解決佛教統一問題的途徑。不過各家見解不一,因此有各種的判教說法。到了天台立宗時,綜計南北各家所說,凡有十種,通稱「南三北七」。南方說的比較單純,大都從頓漸不定三類分別來看。北方之說比較複雜,從主張佛說一音起到六宗止,各各不同。智顗對這些說法都不謂然。他另由佛教裏選一中心來解釋各方面內在的關係,這樣構成一種有重點而又全面的組織。所謂中心即是《法華經》。在他所著《法華玄義》最後釋教相的一章開始就有這樣的話︰「若弘餘經不明教相,於義無傷;若弘《法華》不明教者,文義有缺。」而在另一著作《四教義》卷一也說︰唯有《法華》和《方等》、《大集》具有四教之文,餘經不備。這都說明他以《法華》為中心來判教的理由充分。即由此而有「五時八教」的說法,簡稱為「四教」說。實際上他對當時南北各家異解都有所採取,也可看作是批判異解而得的結論。
現在略為解釋五時八教說的內容。五時,是依《涅槃經》裏佛說開展如同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譬喻中建立的。在佛一代說法中,為著適應機緣的差別,或者施權,或者顯實,可以粗分五個階段︰(一)華嚴時,(二)鹿苑時,(三) 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這就是五時。此外,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各有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譬如醫生的處方;內容方面稱為「化法」,譬如處方中的藥味。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實際後二教即從舊判三分法的「不定教」開了出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乃是顯露的「不定」。以上四教可以和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頓教,因為它一下就說佛成道時的自內所證。次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中間,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是末時法華、涅槃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因它已在收獲階段,如同服藥見效再用不著處方了。化法四教是藏、通、別、圓。最初藏教,依據小乘經律論三藏而立。這三藏在小乘學人看來都是金科玉律,因此成了固定內容,而局限在不究竟範圍內。其次通教,這是大小乘相共而前(藏)後(別圓)相貫的,如同《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再次別教,但說大乘不共法,和前(藏通)後(圓)各教都有區分,如同《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最後圓教,說的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而又無礙圓融,故稱為圓。以上四教再和五時配合,最初華嚴時當然是圓,而說意兼別,所以華嚴會中可有二乘在座如聾如啞。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主要說小乘法。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看它所對而異,並不決定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教。最後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顯圓頓義理,唯一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正如穀物得有早熟晚熟的區別一樣。如此配合五時到了《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假使《法華》還不了,要到《涅槃》為止,就叫後番五時。此說不單推重《法華》,也包括了當時流行的《涅槃》,從這一點,可見天台宗的判教實際豐富,和舊說大大不同。它並還有種特點,一方面說五時和化法四教各各區別,乃至年代先後都鑿然可指,這是所謂別義;另方面又說五時四教並不能以時間乃至經教部類相限制。譬如以華嚴義門為例,不一定《華嚴經》裏才有解說,便在其餘地方也會散見。這樣互相融攝,謂之通義。而從前各家立說有拘牽難通的地方,也就能由此得著相當的解決。另外,天台宗對於化法四教的判位也極其詳細,特別是別圓二教,依據《瓔珞本業經》所說,開出五十二位,圓教更用「六即」(理、名字、觀行、相似、分真、究竟)相貫通,作為區別,於是各教分位從所斷煩惱(這又按照性質分成見思、塵沙、無明三類)的程度不同,見出它們的高下淺深,並可以一一得其對照。這樣的分析解說,煞費苦心,實在是空前的。
◎附二︰慧嶽《天台教學史》第六章(摘錄)
創建道場(大陸之天台宗)
(1)諦閑大師親自創建──觀宗講寺及其他
觀宗講寺是諦閑大師,從延慶寺的觀堂舊址改造而成。所謂延慶寺是宋‧四明法智(960~1028)大師,為中興天台教觀所創建,分前後兩院,於元豐年間(1078~1085),曾由介然法師,按照《觀無量壽佛經》的修觀行法,建立十六觀堂,其周圍得河水環繞,氣魄雄壯,莊嚴威風!更在乾嘉年間(1736~1820),雖曾重修殿宇而獨立門戶,然至清末,卻漸荒蕪,民國元年冬,諦閑大師受沈知縣的懇請而中興,新建大雄寶殿、天王殿、藏經閣、止觀院,且嚴訂規約,規模煥然,為尊仰四明大師的遺意,以三觀為宗,說法為用,遂改稱為觀宗講寺,成為東南名剎。其創設天台弘法研究社,誠是民國研究天台教學的專門學府。
諦閑大師親自創建的道場,除觀宗講寺之外,還有天台山之萬年寺(民國十五年),杭州之梵天寺、永嘉白象寺之寶塔及解脫池、功德林。又修繕重興者,有溫州頭陀寺、紹興戒珠寺、黃岩常寂寺、海門西方寺、雁山靈岩寺等(參照《諦閑大師年譜》)。
(2)諦公大師門下的創建
寶靜老法師,於民國初年,在香港創建弘法精舍。又倓虛老法師,於民國十年,創建營口楞嚴寺。再在民國十一年,於長春創建般若寺。同年,在哈爾濱創建極樂寺,瀋陽復興般若寺。民國二十年,創建青島湛山寺。民國三十一年,在天津復興大悲院。且倓老的法眷們,如慧一、靜空,曾於民國十六年,在綏化創建法華寺。定西、惺如法師,曾於民國十八年,在黑龍江創建大乘寺。如蓮法師,於民國二十七年,復興吉林觀音古剎等,以上是十方叢林。還有支院十七處,即︰民國十年,如蓮法師在吉林創建廣濟寺。民國十一年,倓老親自在德惠縣創設彌陀寺。同年,倓老與慧如法師在瀋陽復興永安寺。民國十三年,慧一法師在巴彥縣,創建皈原寺。民國十五年,繼如法師在舒蘭縣,創建明真寺。民國十七年,蘊虛法師在朝陽縣,創建華嚴寺。民國二十二年,倓老在青島,創建湛山精舍。民國二十三年,定西、乘一法師,在一面坡創建普照寺。民國二十五年,遍虛、能智法師,在通寮縣,創建圓通寺。同年,繼如法師在呼蘭縣,創建淨土寺。民國二十六年,專修法師在松浦縣,創建觀音寺。同年,定西、德一法師,在海倫縣,得金居士喜捨家宅改建為海會寺。民國二十八年,澍培法師在朝陽縣雲培山,創建興福寺。同年,唯一法師在扶餘縣,創建如來寺。還有森桂法師,在三岔河創建高明寺。民國二十九年,定西、顯親法師,在望奎縣創建寂光寺。民國三十四年,善果法師在長春,創建大佛寺等。(中略)
香港之天台宗
對日抗戰勝利後,大陸上的僧眾們,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間,都紛紛向外地去發揮,唯與天台宗有關的,如︰倓虛、海仁、樂果、顯慈、定西、洗塵、覺光、大光大師等,都先後在香港高樹法幢,創設道場,故天台宗之在香港,遂成為佛教空前的興盛!玆敘述其功績於次︰
(1)教育事業
香港佛教的天台宗,先有寶靜老法師,曾於民國初年、創建弘法精舍,至民國三十八年,由倓虛老法師接辦,改稱為華南佛學院。據云︰雖只辦兩屆(六年),竟培育出優秀的僧才不少。
尤其定西老法師所領導的荃灣東林念佛堂之弘法研究社,每日按時授課,內容是天台三大部和五小部,如︰妙淨、淨真、濟濤法師等,都是當時傑出的研究員。
還有海仁老法師,在大嶼山阿彌陀林,經常為學徒們,以天台儀規講解《法華》、《楞嚴經》等。如慧廣、源慧、聖揚、祖印、泉慧,宏量、真常、了知,慈祥、寬榮、寬如、慧光、敏生、文珠、覺岸、賢德法師,及林楞真女居士等,都是海老培育出來的傑出人材,現在都散在各地樹立法幢,闡揚天台教法。上述,寶老、倓老、定老、海老的如是功績,誠是香港佛教史上不可磨滅的。(中略)
台灣之天台宗
台灣之佛教,是傳自明末,由延平郡王世子鄭經為其母創建台南開元寺始。然成為整然的佛教規模,卻是民國初年,由善慧(月眉山靈泉寺)、本圓(觀音山凌雲寺)、覺力(苗栗法雲寺)和尚等之弘揚,始獲遍佈於全省。但其所屬寺院,都是局限於禪宗門下(曹洞、臨濟)。
關於天台宗的弘揚,即是著者的先師──斌宗上人,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曾在觀宗講寺的弘法社,親近過寶靜老法師。二十六年轉至天台山國清講寺,親近靜權老法師。民國二十九年回台,於三十二年間,創建法源講寺於新竹巿古奇峰,同時創辦天台宗高級研究班。三十八年改稱為南天台佛學研究院。民國四十四年,創立南天台弘法院於台北巿中山北路,四十五年創建法濟寺於碧潭涵碧峰上。
還有倓虛老法師的門人──慧峰法師,於民國三十七年來台,三十八年創建湛然精舍於台南巿,四十一年創建法華精舍於高雄縣大崗山。(編按︰慧峰法師逝世後,由其弟子水月法師繼續弘揚天台學,並戮力於因明學之推廣。此外,斌宗上人弟子慧嶽法師,亦弘揚天台甚力,曾先後出版新式分段標點本之天台名著,如《止觀輔行傳弘決》、《法華玄義釋籤》、《釋禪波羅密》等書,對研學天台者裨益甚大。此外,又撰述甚多佛學著作行世,對台灣地區佛教學術之提倡甚有啟發之功。)
民國五十八年,覺光法師創設正覺蓮社於台北巿光復南路。
樂果老法師,於民國五十八年間,由香港來台,在南投縣埔里觀音山創建佛光寺。
至於文化出版事業,民國五十六年間,有演培法師,曾譯出日人──安藤俊雄博士著《天台性具思想論》(由慧日講堂流通)。又香港的曉雲法師(倓老門下),於五十八年間來台,主長中國文化學院的佛教文化研究所,也出版了不少書。(中略)
在台灣天台教學史上,不能忽略的是,倓虛老法師的高足──蔡念生老居士,他雖年邁古稀,還是提倡印經、素食、戒殺、放生等,且其稱道的文章,不下兩百萬字,都是遠承智者大師的思想,近繼諦公、倓公的遺志而貢獻佛教,尤其對於《中華大藏經》的編訂工作,不遺餘力,誠是我們後輩們,當須效法的。
◎附三︰〈天台宗〉(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日本的天台宗以傳教大師最澄為初祖。他曾與弟子義真一起入唐,受法於道邃、行滿。回國後,於京都比叡山弘揚所學,以中國的天台為基礎,再融合禪、真言與菩薩戒法,因此與中國的天台宗頗有差異。其後,圓仁、圓珍先後入唐,除師事宗穎、良諝習台教外,亦從諸師受密法,返日後,致力於天台密教的普遍化。至安然時,日本天台宗已極端密教化,是以稱為台密(睿山系統)。
平安中期,圓仁、圓珍之門徒間產生紛爭,法系分裂為二。圓珍徒眾脫離比叡山而住園城寺(三井寺),稱為寺門。比叡山則稱山門。山門至中興之祖良源時,其弟子源信鼓吹淨土思想,創惠心流;另一弟子覺運則立檀那流,合稱惠檀二流。
台密系統,至後世總計有十三個流派。此一系統對日本佛教影響頗大。如源空(法然)、親鸞、榮西、道元、日蓮等,均曾求學於比叡山。平安末期以後,天台宗各流派逐漸重視口傳,不輕易著述,也不輕易傳授他人,致使天台教學逐漸衰微。此後,因僧兵崛起、政權的爭奪及織田信長的燒討,比叡山一度沒落。至江戶時代,因東叡山與日光山(與比叡山合稱天台三山)的先後開創,得以恢復舊觀。當時,幕府亦獎勵學問,天台教學乃逐漸復興。
二次大戰後,日本各宗大寺紛紛獨立,屬於天台系統的有天台寺門宗(園城寺)、天台真盛宗(西教寺)、和宗(四天王寺)、聖觀音宗(淺草寺)、修驗宗(聖護院)等二十餘宗。本宗主要的法事有每五年一次的法華大會、廣學竪義,及每年一次的圓頓授戒、御修法、叡山講等。宗立學校有大正大學、叡山學院。
朝鮮的天台宗,初傳於新羅時代。高麗肅宗二年(1097),義天在國清寺宣講天台宗義,天台宗乃成為正式宗派。此後,向來的五教九山為五教兩宗所取代。五教指︰戒律、法相、涅槃、法性、圓融;兩宗指曹溪、天台。其中,曹溪、天台兩宗尤為興盛。高麗末年,天台宗分裂成天台法事宗及天台疏字宗二宗。其後,李朝太宗七年(1407)的天台宗,及世宗九年(1427)的曹溪、摠南宗,均再度統合於禪宗之下。
目前,朝鮮的天台宗,乃1946年朴準東於忠清北道丹陽郡救仁寺所立,稱為大韓佛教天台宗。1967年,該宗於文教部完成登記,以《法華經》為所依經典,以完成自我、建設佛國土為宗旨。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五~卷二十二;《天台九祖傳》;《八宗綱要》卷下;《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天台學概論》、《天台宗之判教與發展》、《天台思想論集》、《天台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55}~{58});《天台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0});島地大等《天台教學史》;硲慈弘《天台宗讀本》;福田堯穎《天台學概論》;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Leon Hurvitz《Chih-i-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fe and Ideas of a Chinese BuddhismMonk》;Yamakami Sōgen 《Systems of BuddhisticThought》。
日蓮
日本日蓮宗創始者。有立正大師之稱。幼名藥王丸,安房國(千葉縣)小湊人。十二歲時師事清澄山道善,學真言宗學。十六歲出家,號是聖房蓮長。因對諸宗之中何者方為真實的佛法心存疑惑,故向虛空藏菩薩禱祝,祈願成為日本的第一智者。
後遊學鎌倉、比叡山、園城寺、奈良、高野山、四天王寺等,探究諸宗要旨後,確信《法華經》及天台智顗之教方為佛陀的真實之教。故於建長五年(1253)回清澄寺時,向大眾宣說其意,並批判淨、密、禪、律諸宗。首次提出四條格言︰「念佛是無間地獄之業,禪宗是天魔的作為,真言是亡國的惡行,律宗是國賊的妄說。」但其所說招致反感,故被斥逐出寺。日蓮逃往鎌倉,在松葉谷建庵持誦《法華經》。又時常到街頭弘法、高唱《法華經》之經題,並於此時改名日蓮。日蓮宗也於此年創立。
不久,日昭等來皈依門下,此對日蓮的弘法佈道極有助益。正嘉、正元年間(1257~1259)連年天災地變,日蓮遂在文應元年(1260)向北條時賴進呈《立正安國論》。文中竭力排斥淨土宗的念佛、要求禁止諸宗以及應專崇法華信仰。並預言若置之不理,將遭國內叛逆、外國侵逼之難。此舉引起念佛者不滿,乃聚眾燒燬松葉谷的草庵。日蓮逃至下總。此外,當局者也以誑言惑眾罪,於弘長元年(1261)將他流放至伊豆(靜岡縣)。日蓮在當地撰成《教機時國鈔》。弘長三年獲赦。
文永元年(1264)十一月,日蓮返鄉時在小松原遭東條景信一夥襲擊,乃再回鎌倉。文永五年蒙古國書送達,日蓮自以為《安國論》所言無誤,乃再度致書幕府和諸宗長老。其言頗傲慢不馴。八年幕府再度逮捕日蓮,將其流放至佐渡(新潟縣)。日蓮在此地著述《開目抄》、《觀心本尊抄》等書,說明三大祕法(本門的本尊、戒壇、題目),畫出十界互具的曼荼羅,確立法華信仰的教理之體系化。十一年獲赦,重返鎌倉。後隱退至甲斐國(山梨縣)身延山久遠寺,在山九年期間,日蓮致力教育弟子及著書立說。弘安五年(1282)下山,遷居武藏本門寺,定六老僧人選而囑以後事,同年十月示寂,年六十一。著作除上述諸書外,另有《守護國家論》、《撰時抄》、《報恩抄》等書。
◎附一︰田村芳朗著‧慧嶽譯《天台思想》第一部第一章(摘錄)
社會性的救濟──日蓮
日蓮(1222~1282),十二歲登上天台密教的寺院清澄山(千葉縣安房郡),十六歲出家,後遊學鎌倉,二十一歲至叡山研究佛教達十年之久。三十二歲時獲得初步的結論回歸故鄉,將自己所習得的思想發表後,再至鎌倉,以該處為根據地開始布教。
日蓮與其他祖師們不同的地方是,他的幼少時期父母都健在,對於人生的無常感,或不滿現實的因素都沒有。其他祖師們的出家動機,不離感悟人生無常或不滿現實。但日蓮卻是透過佛教而把學問作為自己的血肉,即以智性的探究為出家的動機。
日蓮從清澄山或叡山所學的是天台本覺思想,故其初期弘法就是以一元論的、肯定現實的世界觀作為自己的依據,而把攻擊之矢指向違反這種世界觀的法然之淨土念佛。
日蓮於鎌倉傳道的第五年,連續的發生天災地變與社會不安。這種狀態使日蓮陷入深刻的懷疑。他所懷疑的是︰佛教已經由種種角度而被信奉盛行,既然如此何故續出災害,增加人民悲慘﹖為此疑問,日蓮不得不重新研究佛教。結果,終於疑問冰釋,得到結論。依其研究的結果他述作了《守護國家論》(三十八歲),及《立正安國論》(三十九歲)。真正的日蓮的佛教,可以說是由此開始。
日蓮得到的結論,就是需要確立社會救濟的佛教。有關個體生命的救濟,用針對於個人必須的教義及方法就可以。然若要救濟整個社會,佛教必須團結成為一個強力體制,否則無法除去社會的不安,只能聽任世間的禍亂變動而已!
因此,日蓮為了促使佛教統一,而主張以《法華經》作為統一之柱。至於社會救濟方面,他認為必須端正為政者的行為,故將《立正安國論》進呈於當時有實權的北條時賴。
依日蓮的看法是,社會如不改革,則無法得到安寧;面對社會的改造,必須樹立正確的思想、理念;為達成這個目的,就要靠佛教的力用。佛教要發揮社會改造的力用,必須一致協力成為統一體制,才能得到統一性的行動。
因此,日蓮為了樹立統一佛教的意圖,而高揭作為統一之柱的《法華經》。但是在世界觀方面,他仍然維持不二圓融、開會本覺的思想。因此,他對基於此種世界觀的天台、真言、禪等未加批判,攻擊之矢仍然指向法然的淨土念佛。法然的淨土念佛,在世界觀方面是否定現實之色彩很濃厚的相對性二元論,在形態方面是廢諸行而立念佛一行,這也出於日蓮所意圖的統一佛教形態的範圍之外。於是它在這兩個方面成為日蓮非難的對象。
日蓮《立正安國論》的進言全未被採納,反而由於他在此書中的批評念佛之舉被指為不當而深受彈壓。他四十歲時,曾被流配至伊豆;五十歲時,又被流放至佐渡。其間,屢次受到迫害,充滿著不堪忍受的苦難。也正是由於這些苦難,促使日蓮的世界觀,啟開了一大轉變。
過去的絕對性一元論之下的肯定現實的世界觀,現在則成為對現實採取對決性、變革性的世界觀;就教判而言這就是樹立了歷史主義的、相對主義的範疇。此即在伊豆流罪期的《教機時國鈔》(四十一歲)、《顯謗法鈔》(同)中所見的教、機、時、國、序五綱(五義、五知)之判。就是說,時代、國情或人的根機有種種不同,相應於此而有種種教說出現;而現在假使要選取一個教義或思想來宣揚,則又必須瞭解在此之前流布著什麼思想與教義,然後才能決定。這個就叫做「序」(佛法流布之前後)。
同時他對於《法華經》的著眼點也有改變。〈法師品〉第十至〈囑累品〉第二十二,提出了與苦難戰鬥而邁向真理之具現的菩薩。他十分注意這個部分,經常加以引用;並自覺自己是像菩薩之類的人。他在這種自覺之下,樹立了自己獨特的教義。將此筆之於書的,即佐渡流罪期所作的《開目鈔》(五十一歲)、《觀心本尊鈔》(五十二歲)。
後期的日蓮,瞭解道元禪師同樣的以「絕對之上的相對」為立場。關於「絕對之上的相對」,雖然法然也是同一立場,但法然對現實採灶定、超越的傾向,道元與日蓮對現實則採取具現、改革的路線。又道元是以個體性,而日蓮是以社會性為焦點。即道元側重於個人的主體性實踐、實證,日蓮卻是重視形成歷史、改革現實,趨向未來理想社會的實現。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知道,他們在此成立了強有力的生成力動之觀念。
◎附二︰藍吉富〈日本日蓮系新(興)宗教應用傳統佛法的態度與方式〉(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日蓮宗的主要教義及特質
日蓮(1222~1282)的生存年代,相當於我國宋寧宗嘉定十五年到元世祖至元十九年。在這期間,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宗派已有律宗、天台宗、真言宗、臨濟宗、淨土宗等盛行於世。在日蓮活躍於日本教界的同時,淨土真宗的親鸞、曹洞宗的道元、時宗的一遍,也都是當時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大師。因此,日蓮生存的時代,已有足夠的佛教傳統可以供他批判與承襲,也有相當多不同宗派的佛教同儕可以供他觀摩與切磋。
日蓮是日本千葉縣(當時的安房國)海濱的「賤民之子」。十二歲赴天台宗的清澄寺學佛,十六歲正式為僧。年青期間曾學過天台、真宗、淨土,與禪宗等派教義。後來,他歸心於天台,並從天台教義中提煉出獨特的日蓮式教義,並且一生積極地弘揚他獨特的法門。其一生的著述、書簡等,相傳有五百餘篇。最重要的著述,大體如下所列︰
(1)《立正安國論》(一卷)
(2)《開目抄》(二卷)
(3)《觀心本尊抄》(一卷)︰具云《如來滅後五五百歲始觀心本尊抄》,又稱《本尊抄》。
(4)《撰時抄》(一卷)
(5)《報恩抄》(二卷)
(6)《法華取要抄》(一卷)
(7)《太田禪門許御書》(二卷)
(8)《三大祕法抄》(一卷)︰又名《三大祕法稟承事》。
(9)《四信五品抄》(一卷)
(10)《如說修行抄》(一卷)
(11)《種種御振舞御書》(一卷)
(12)《御義口傳》(二卷)︰日興記。
(13)《御講聞書》(一卷)︰日向記。
上述這十三種都被收在《大正藏》第八十四冊。其中,有些著述之是否真是日蓮的思想,日本教界仍有爭論,如第八、第十一至十三這四種即有人懷疑。但是,被稱為「五大部」的前五種,其為日蓮的核心代表作,則係眾口一詞的說法。
在上列這些著作中,《立正安國論》、《本尊抄》、《法華取要抄》、《太田禪門許御書》、《四信五品抄》等五種是用中文寫的,其餘則都是夾有甚多漢字的日文著作。
綜觀日蓮一生的佛教思想及其實踐過程,可以歸納出下列幾項特質︰
(一)法華至上主義
日蓮的佛教思想體系,是以《法華經》為核心所構成的。他的五大部代表作,都是環繞在「法華經至上」這一理念所作的論述。在《立正安國論》一書中,他建議當時執政者北條時賴要確立正法,以消除當時的天災人禍,進而安定國家。他所要確立的「正法」,就是指《法華經》。《開目抄》所謂的「開目」,就是要開啟眾生的盲目,使能真正見到《法華經》中的真實法。《觀心本尊抄》論述的是「觀心」與「本尊」二種法門。他所謂的「觀心」就是指口唱、心信「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經題,所謂的「本尊」,就是指以「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為中心,並輔以十界別相所繪製而成的大曼荼羅。在此書中,日蓮以為「釋尊因行果德二法,『妙法蓮華經』五字具足。」《撰(選)時抄》講的是弘法、修行的時代問題。他強調在當時是末法時期,所應弘揚的是「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白法」。《報恩抄》中所論述的佛教真實報恩之道,就是弘揚《法華經》的真實妙法。此外,收在縮刷藏中的重要著作︰《教機時國抄》,所論述的也是有關弘傳《法華經》的五個問題。
對《法華經》與其他經典的比較,日蓮也有他獨特的看法。他以為其他經典與《法華經》相比,信仰價值(功德)大有差異。《阿含經》如井、如小河,《阿彌陀經》、《大日經》、《華嚴經》等像大河,而《法華經》則是匯百川、容一切水的大海。其大小、功用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在日蓮的教義體系中,最重要的當推其「五綱」與「三祕」兩種思想。這兩種思想也是環繞著《法華經》所作的教義推演。所謂「五綱」是其所撰《教機時國抄》文中針對《法華經》所提出的五個理念︰
(1)「教」︰日蓮以為,大乘經典之中,以《法華經》的教法最為殊勝。依天台宗的教判,釋尊在《法華經》以前所說的教法是權教,唯有《法華經》才是真實之教。《法華經》全經分為迹門(前十四品)與本門(後十四品)兩部份。其中,本門中所說的教法才是正真之教。
(2)「機」︰在末法時代,最適合眾生根機的教法就是「妙法蓮華經」五字。
(3)「時」︰就時代的適合與否而言,《法華經》是末法時代最適合的「大白法」。
(4)「國」︰日本這一國家,最適合弘揚的佛法就是《法華經》這種大乘佛法。
(5)「教法流布的先後」︰在正法、像法與末法這三階段裡,各有相對應的佛法。正法時代適合小乘與權大乘,像法時代適合《法華經》的迹門(前十四品)教法。而末法時代,則應弘揚《法華經》的本門(後十四品)教法。
此外,所謂「三祕」具云「三大祕法」,也是與《法華經》有關的三個實踐法門︰
(1)本門之本尊︰指包含有「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並輔以十界別相的大曼荼羅。日蓮以之為代表久遠實成的本門釋迦牟尼佛,及三世十方諸佛的慈悲世界。
(2)本門之戒壇︰在「最勝之地」建立戒壇,以懺悔謗法之罪,並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以得到法悅。
(3)本門之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是《法華經》全經的核心。因此,唱念這七字經題,是最好的修行方法。日蓮以為,保持這種強力的唱題信仰,自可以證得佛果。
由上列諸項可以看出,對於《法華經》給予至高無上的評價,是日蓮思想最主要的特色。如果抽離了《法華經》,則日蓮的教義體系勢必支離破碎,內容必然所剩無幾。
(二)實踐性格大於理論性格
日蓮對於「法華」經義的抉擇,有他獨特的取捨標準。在迹門與本門二方面,他比較重視本門。他的思想主要都是從本門十四品所開展出來的。在「理」、「事」二門方面,相對於天台宗在「理」門上的大量發揮,日蓮則比較強調「事門」的開拓。就他的五綱三祕來看,他所構劃出來的是哲學意味甚淡,而宗教意味甚濃的教義體系。他的主要著眼點,是立足於「法華」義趣(教)推演出的弘法對象(機)、時代性(時)、區域性(國)、教法流布的適應性等問題,以及弘揚「法華」教義的方法(三祕)。並且積極地將我國天台宗師智顗的部份理論付諸實踐。因此,與其將日蓮視為宗教理論的構造者,不如視之為宗教運動的推動者。他固然有獨特的宗教見識,但是他並沒有依之建立一套如我國天台、華嚴二宗的宗教哲學體系。他只是依據其獨特的宗教見識,而窮其一生,不屈不撓地實踐。雖然在實踐的過程中,他也曾對佛教教義有過不少看法,但是這些看法比起台、賢二宗的教義體系,是相當簡要的。在《觀心本尊抄》中,日蓮曾指出︰「不識『一念三千』者,佛起大慈悲,妙法(蓮華經)五字袋內裹此珠,令懸末代幼稚頸。」這一段話可以顯現日蓮教法與天台教義體系的差異。其簡易的實踐法門與天台智者大師教觀雙美的佛學體系是相當不同的。
(三)實踐方法的簡易單純──法華易行道
日蓮雖然出身於天台宗的寺院,對天台教義也比對其他宗派更為心儀,但是,在實踐方法方面,他並沒有沿用天台宗的止觀法門。對於天台宗所最重視的四種三昧(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法華懺法等,他並沒有加以承襲。其所受天台的影響,主要是對《法華經》的推崇及詮釋,並依之創出一套簡易的修持法門。從前文所述的「三大祕法」,我們可以看出日蓮之實踐方法,可以歸約為「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個字。日蓮宗的本門本尊──大曼荼羅的中心,寫的是這七個字,在本門戒壇前的懺悔法是唱念這七個字,而信徒平素最主要的修行方法就是唱念這七字經題。從行儀上對這七字經題的虔敬是日蓮開宗之後自始至終所貫徹不二的法門。
日蓮開宗於1253年(建長五年)。這一年他三十二歲。四月二十八日早晨,他在清澄山上的「旭之森」地方,面向朝陽,以宏亮的聲音,朗誦「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前後十遍。這是日蓮宗內有名的「立宗大宣言」。日蓮宗就是在唱題聲中成立的。
日蓮一生的弘法活動,主要宣揚的也是這一「法華經題」。他曾說他自己的使命是︰「只為妙法蓮華經之五字、七字,勵行送入世間一切眾生口中而已。此即如母,努力將乳送入赤子口中之慈悲也。」
至於他本人的修行法門,主要也是唱題及讀誦《法華》,他曾說︰「日蓮之魂魄曰南無妙法蓮華經是也。」
當他被流放到伊豆地方時,他曾說︰「從去年五月十二日至今年正月十六日,二百四十餘日之間,晝夜十二時奉修《法華經》。為《法華經》故,雖為囚禁之身,於行住坐臥讀《法華經》而信行。受生於人間如此喜悅,又有何事能相比乎﹖」
一直到他臨終之時,他也是在眾弟子莊嚴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聲中,安詳地入滅的。
可見日蓮所提倡的實踐法門,是與淨土宗的六字宏名一樣簡易的。雖然後世日蓮宗的實踐儀軌中,也有《法華》經文的唱誦與本尊供養等規定,但是「唱題」仍是一切修行之不變的核心。與淨土系以外的其他宗派相較,日蓮的實踐法其實也是一種易行道。
淨土宗主張仰仗彌陀願力以拯救信徒到西方淨土,這是「他力易行道」。而日蓮的易行道是藉著《法華經》中之本門本尊的佛力,加上《法華經》的法力,信徒個人的信仰與實踐所融合的力量,使自己離苦得樂,趨向解脫。這樣的方式與淨土系之純依阿彌陀佛不同,可以稱之為「法華易行道」。
(四)「法華救國」觀念的提倡──佛教徒對國事的關心與熱情參與
在日蓮一生的傳教活動中,另有一個顯著的特色,此即其人曾熱情地表現出對國家局勢的關心,並企圖以他的「法華崇拜思想」來救濟日本的內外災難。在他三十八歲時,即撰有《守護國家論》一文。文中除批斥淨土思想之外,並主張用《法華經》來救濟眾生,守護國家。其宗教報國的思想,從該文以「守護國家」為名,即清楚地顯現出來。此外,從他一生中對日本執政者的三次「國諫」,也可以看出其國家意識的濃烈。這三次「國諫」依次如下︰
(1)第一次︰西元1260年(龜山天皇文應元年),他撰《立正安國論》,呈給當時執政者北條時賴。建議政府採用《法華經》之正法,來消弭天災人禍,以安定國家。
(2)第二次︰1268年(龜山天皇文永五年),具有威脅意味的蒙古國書送到日本,對幕府政府造成相當大的衝擊。日蓮在這時又向北條家執事──平左衛門尉賴綱的父親──盛時,提出第二次勸諫文︰《安國論御勘由來》,並寫了十一封書信分送幕府要人,勸諫他們儘速捨離對他宗的信仰,而皈依「法華」教法,來消除國家的災難。
(3)第三次︰西元1274年(文永十一年),他晉見幕府要人──平左衛門尉,勸諫幕府要拋棄對真言、禪、念佛等宗的信仰,而一依《法華》,否則國家必有大災難。
雖然日蓮這三次國諫,都沒有被執政者接受,但是,他那種以法華信仰來救國的熱忱,則昭然若揭。在日蓮一生的傳教活動中,對日本社會、國家安危的關心,一直是他所不曾忽略的。他曾在其《開目鈔》中說︰「我將是日本的棟樑,我將是日本的眼目,我將是日本的渡船。」這就是日蓮的三大誓願。從上列三次國諫及這三大誓願中對「日本」的三次強調,不唯可以發現一個宗教徒對國事的關心傾向,也可以看出日蓮思想之具有國家主義的性格。
(五)強烈的排他性與戰鬥意識
由於日蓮認為「法華」教法是末法時代救世的唯一真理,因此,對於與「法華」異趣的其他宗派的佛法,他是強烈地加以排斥的。在所有宗派之中,由於天台宗是日蓮思想的源頭之一,也崇拜「法華」教義,因此,他對天台宗及智顗、最澄這兩位中、日天台大德,還懷有好感。至於對當時流行於日本而與「法華」思想不同步調的宗派,他始終大張撻伐。尤其對淨土、禪、真言、律等四宗,他更視之如邪魔外道,必欲去之而後快。
日蓮對淨土等四宗的破斥態度,激烈地表現在他那著名的「四箇格言」之中。這「四箇格言」的內容是︰「念佛無間、禪天魔、真言亡國、律國賊。」
類似這樣破斥他宗的語句,在日蓮著述中經常出現。其具體意義就像他在1268年(文永五年)給建長寺蘭溪道隆禪師的書狀中所說的︰「念佛者無間地獄之業,禪宗係天魔之所為,真言係亡國之惡法,律宗為國賊之妄說。」
日蓮所破斥的這四個宗派,正是當時勢力較大,而且在教義、實踐方面都與日蓮思想不同的主要宗派。日蓮對佛教界這四大宗派所作的公開的排斥,其激烈、大膽的程度,不祇在中國佛教界所罕見,即使在法諍頻繁的日本佛教史上,也不是其他宗派所能比擬的。
此外,在弘法態度上具有明顯的戰鬥意識,也是日蓮的顯著特徵。以前述「四箇格言」為例,日蓮以「無間地獄之業」、「天魔」、「亡國之惡法」、「國賊之妄說」來批評當時所盛行的四個宗派,其挑戰意味的濃厚,是不言可喻的。由於這種激烈破斥言論的公然宣揚,乃引起淨土等宗對日蓮的不滿。於是,彼此在言論上、行動上的相互攻伐,乃成為後來的日蓮在傳教生活上不斷興起的波浪。
在日蓮的心目中,上述四宗就像日蓮弘法戰場上的敵人一般,必須加以徹底消滅,佛教的發展與日本的國勢才能步入坦途。因此日蓮一生中的言論,乃充滿「除惡破邪」的戰鬥意識。這種戰鬥意識,淵源於他早期對弘法之須具時代性的看法。他認為在末法時代,只有《法華經》才是契理契機之教。其他(正法與像法)時代的法門都無法適應眾生。為了使眾生真正得益,為了不使劣幣驅逐良幣,所有弘揚「法華」教法的人,應該視那些宣揚權教法門的人為「敵」。他說︰
「凡修行佛法者應知攝(受)折(伏)二門,一切經論不出此二也。(中略)小乘流布有得益之時,權大乘流布亦有得益之時,實教流布亦應有得佛果之時也。(中略)末法始五百歲,唯廣宣流布純圓一實之《法華經》之時也。定此時為鬥爭堅固、白法隱沒之時,而權實雜亂之時節也。有敵時可持刀杖弓箭,無敵時弓箭兵杖何用哉。今之時,權教即實教之敵也。於一乘流布之時,有權教成敵而亂真者,實教應責之。是於攝、折二門之中,謂法華折伏也。」
對於弘法時所用的「攝受」與「折伏」二種方式,日蓮以為在末法之世,應用「折伏」門。在攝、折二門之中,「攝受」方式較溫和,「折伏」方式則甚激烈。日蓮在《開目鈔》裏,曾引經據典說明應該用折伏方式的理由,他以為在正法或像法之有利於佛法弘傳的時代,固然應該「持戒」去弘法;但是一到末法時代,則弘法時就應「持杖」。為了折伏「破法之人」,甚至可以「執持刀杖」以斷其首。他引《涅槃經疏》說,這是「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
後世日蓮系宗派之頗多激烈的「折伏」行動,其理論基礎大抵淵源於這種看法。
日蓮本人這種「縱橫沙場」、不惜「馬革裹屍」的性格與傳教態度,雖然不像是一個修證有得的宗教家的氣度,但是這種類似意氣用事的戰鬥風格,確實也有一股懾人的氣勢,也產生出一股相當暴烈的力量。這種氣勢與力量,在現代的「創價學會」教團發展過程中,明顯地表露無遺。
〔參考資料〕 《日本佛教史綱》;北川前肇《日蓮教學研究》;茂田井敬亨《日蓮教學の根本問題》;戶頃重基《日蓮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田村芳朗(等)編《日蓮と法華經》、《日蓮の生涯と思想》、《日蓮信仰の歷史》;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坂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
比丘尼
指歸入佛門,受持具足戒的女子。五眾、七眾之一。又作苾蒭尼、煏芻尼、備芻尼、比呼尼等。意譯除饉女、乞士女、沙門尼、除女、薰女等。略稱尼或尼僧。
依《大愛道比丘尼經》所載,比丘尼的出家,始於佛陀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大愛道),她誓守八敬法,而被允許出家受戒。在我國,依《比丘尼傳》卷一所述,西晉‧建興年間(313~317),尼僧淨檢從西域沙門智山剃髮、受十戒。升平元年二月(357),請曇摩羯多立比丘尼戒壇,淨檢等三人共於壇上受具足戒,這是我國比丘尼的開始。在日本,司馬達等之女善信等人從高麗僧惠便出家,後至百濟受具足戒,是其濫觴。
關於比丘尼的戒律,在佛滅後、部派分裂以前,教誡極嚴。至部派分裂再分裂後,對比丘尼較為放寬。然而,因相傳女人障重,故戒條亦多,依《四分律》所載,比丘須守二五0戒,比丘尼則須守三四八戒。
在我國佛教史上,比丘尼之貢獻雖不如比丘之多,然其中亦不乏戒行精嚴、學優行粹之修行者。依《比丘尼傳》書中所載,由晉代迄梁武帝之間,我國佛教界即已有不少傑出之比丘尼。如道容「戒行精峻」(卷一),令宗「學行精懇,開覽經法,深義入神」(卷一),慧果「常行苦節,不衣綿纊,篤好毗尼,戒行清白」(卷二),慧耀甚且燒身以供養三寶(卷三),凡此皆足令人欽仰。
古代世俗女子雖有讀書識字者,然真能登台講說者則極少見。《比丘尼傳》書中所載之比丘尼,則頗有能登台講解經律、著書立說者。晉穆帝時,妙相「每說法度人,常懼聽者不能專志,或涕泣以示之」(卷一)。齊武帝時,曇徹「才堪機務,尤能講說。剖毫析滯,探賾幽隱。諸尼大小,皆請北面」(卷三)。智勝研讀律藏,「自製數十卷義疏,辭約而旨遠,義隱而理妙」(卷三)。由此諸例,可以窺見比丘尼在我國早期佛教史上地位之一斑。
至於二十世紀的後半階段,比丘尼也是台灣佛教的中堅分子。不唯人數遠較比丘為多,且頗多能獨當一面,弘法利生者。如證嚴創辦慈濟功德會,興辦大型醫院及大學,其弘法事業規模之大,為前此之台灣所未有。恆清為美國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學博士,身任台大哲學系教授,且掌理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對台灣佛教高等教育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其他方面之傑出比丘尼,在台灣亦為數甚多。種種迹像皆顯示出,在現代台灣佛教僧團裏,比丘尼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二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四分律》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四;《中本起經》卷下〈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下;《撰集百緣經》卷八;《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五;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奎馬女修士撰‧賴顯邦譯《佛陀時代的女眾》(《諦觀》雜誌第五十九期);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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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若論事
事懺
羯磨疏‧懺六聚法篇:「( 一﹑敘
境心)事懺。如世常行,或依堂塔,或依繕造。佛名經教禮誦諸業,皆緣事起。依此運心,隨所興起,計功分課。稱情愛戀,違意憎嫌,此不淨心,未足除罪;要先折伏人我貪競銜悲自咎,曲身退跡,推舉於他,以事抑故,由我惑壯,不解思微。屈苦低抑,猶不可伏,何況特懺,用以為功?(二﹑明事業)所以大聖布此良規,正治我等麤重人也,萬五千佛日須一遍,阿彌陀佛日十萬遍。如是讀誦營事諸業,並定頭數,計功自勵。(三﹑示過誡勸)若有不至,此即懈怠,何名畏罪?即地獄人。如是鞭心,如是立志,雖名麤業,世中罕有。縱或行者,多著名利,諂誑自高,復是軟(軟)賊羅剎妻也。」濟緣記釋云:「事懺,敘意中,初科,初示依處。繕造,即經藏。佛下,明所修。佛名經教,即持名讀誦也。依下,明用心,初總示。稱下,別釋又二,初明過。要下,顯正。心善伏惡,故云事抑。但知禮誦,不兼折伏,謂之特懺,特猶獨也。次科,云治我等者,欲使晚學自知分量,生慚恥故。萬五千等,略舉持名,以示功行;限時計課,以事繫心。三中,對前理觀,故名麤業。彼時罕有,方今可知。軟賊則不覺侵盜,鬼妻則終遭食噉。安謂為善,不知成惡。修持之難,斯可知也。」(業疏記卷二二‧九‧五)
事懺伏業
隨機羯磨‧懺六聚法篇:「若作
羯磨疏‧懺六聚法篇:「以恆三
業,晝夜六時,繞旋虔誠,面對儀像,由善伏惡,不隨起故,但是事伏;未息業源,不名滅也。言易奪者,若不行懺禮誦,諸業惡常現前,相續不已,如家犬也;今發善行,依教懺蕩,暫奪惡念,何由全遣,如逐還來也。故須常行常照,方能常遠常明也。良以事有對除,力勝互起,可不然乎?」濟緣記釋云:「初釋伏業。以善伏惡,如石壓草,乍似平伏,根不除故。言下,次釋易奪。以善易惡,如逐家犬,暫得相離,還能歸故。故下,勸修。常行則常遠,常照則常明。良下,示意。事對除者,即懺法也。力勝互起,善惡相敵,強現弱隱,勢相奪也。」(業疏記卷二二‧一七‧一○)
二不定戒罪體
亦名:不定戒罪體
戒本疏‧二不定法:「今云房室
僧法羯磨
亦名:眾法羯磨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言眾法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次明眾
法有三:一﹑者單白。事或輕小,或常所行,或是嚴制;一說告僧,便成法事。二﹑者白二。由事參涉,義須通和;一白牒事告知,一羯磨量處可否,便辦前務;通白及羯磨,故云白二。三﹑者白四。受戒、懺重、治舉、訶諫,事通大小,情容乖舛;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可,焉能辨得?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資持記釋云:「眾法中,單白為二。……總括三十九法事。輕小有十:二十七捨墮受懺、行缽、剃髮、十戒、具戒前三、受德衣、捨德衣、非時和。常行有十一:說戒有四,常和、滅諍、一增、二增;自恣有五,常和、難事略、延日、一增、二增;僧懺悔、僧發露。嚴制有十八:餘語、觸惱;滅諍中五,簡智人、遣不誦戒、不學律人、遣捨正義、草覆地;五百結集中六白;七百結集中五白;行籌白不入數,示不盡故。白二中,總五十七種。如差結等,事非一致,故云參涉。望前為重,對後猶輕。從僧乞得有七:二房為二,離衣、六年臥具、畜眾、受日、杖絡囊。僧制法十一:試外道、狂癡及解、不往學家及解、分僧物、賞看病、分亡物、付德衣、持房與道俗修治二法。差遣十四:分臥具、說麤罪、往教尼五德、守藏、守德衣、懺白衣、行籌人、料理房、告覆缽、分粥食等;尼中求教授、往自恣,遣信受戒。結解十九:大界并解,二同界、一同界、三小、並三解,戒堂並解,攝衣並解,淨地並解,戒場。結食同,結庫藏。懺治有六:二十七還衣,護缽,與覆缽、及解,尼中與僧作不禮及解。白四三十八,通大小者,大如受具懺殘等;小即諫習近住等。情乖舛者,謂治罰滅諍等。諫法十三:僧殘中四諫,九十中惡邪、諫擯沙彌二法,尼中隨舉尼、習近住、勸習近住、嗔捨三寶、發諍、近習居士子。受法有二:具戒及尼式叉。治罰十四:七治並七解。懺法五:僧殘有四,並學悔。滅諍四:憶念不癡罪處所及解。」(事鈔記卷五‧三三‧一六)
凡夫應常雙修理事二懺
羯磨疏‧懺六聚法篇:「底下諸
四依法為行法依
亦名:眾行兩法用攝諸依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約眾行
大乘三學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若據大
大小乘三學相決同異
亦名:大小正行三學為本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大小相
安居但制三月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問:『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問:『
何為但結三月者?』『一﹑生死待形,必假資養;故結前三月,開後一月,為成供身衣服故。二﹑若四月盡結,則四月十六日得成;若有差脫,便不得結。教法太急,用難常準。故如來順物,始從十六日,至後十六日,開其一月,續結令成。』(事鈔記卷一二‧八‧一)
懺僧殘波利婆沙界內見僧法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四分,
戒之名義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略解名
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
戒本疏‧釋皈敬偈:「戒如海已
攝僧大界
亦名:大界
行事鈔‧結界方法篇:「大界者
濟緣記釋云:「避難界,即是大界
。」(業疏記卷二○‧一二‧二)
欲除四棄法及滅僧殘法障三十捨墮眾集聽我說
含註戒本‧皈敬偈:「欲除四棄
戒本疏‧釋皈敬偈:「上歎戒體
無際無厭。愚夫迷旨,非不遲疑;故次第二,列相顯示,就分為三:初一偈,舉列廣教勸信修捨;次一偈半,引佛成證結說有由;後有半偈,顯己承傳勸受聽說。(一,分文)就初文二,前之三句,廣教戒相滅惡之功;下有一句,舉功勸聽。(二,隨釋)(一、三句明廣教之功)(一﹑釋四棄)欲除四棄者,舉此教本能防未非,應起不起,名之為除。非謂已犯而說除擯。假名比丘,方便禁警,使初篇業,冥伏不起,名為欲除;所除是何?即四棄也。而言法者,法義極多,今取能成犯緣,故云法也。若據義收,滅障除遣,隨言皆得;莫非離過而為本也。(二﹑釋僧殘)初篇既離,行本得成;若不淨撿二篇,眾法難立,故名滅〔僧殘法〕也。(三﹑釋捨墮)上具戒行,不顯威儀,則形心不淨,眾法無託,故當靜緣令非不起,是曰障〔三十捨墮〕也。(二、一句舉功勸聽)既已識相,依說須行,故又勸聽也。計初一勸,義則兼通。但以末世鈍機,情多浮濫;聖所制禁,凡所常行,恐未志奉,妄有輕忽,故又重勸。(三,問答)問:『戒行之本,具通輕重,何故但舉三篇?』答:『滅惡之戒,通攝五篇;且列上三,餘蓋存略。又解,初三戒攝,下是威儀;且舉綱領,故不隨事。又云,今列篇相,正存聽說。序中所為凡有二人。專精不犯,非治所科。犯已從滅,法唯三別;初篇非數所攝,雖懺終不成僧;二篇唯是眾除;三篇同對別捨。廣教具含二淨,義須列相示之。』」(戒疏記卷二‧三二‧一七)
止持制門中制作事法
亦名:制作事法
戒本疏‧持犯方軌:「就止持,
比丘之治罰化教通道俗
亦名:治罰比丘化教通道俗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且明化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問:『
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又涅槃是窮累教本,決了正義;縱前不許,依後為定。兩存亦得;廢前又是。』」資持記釋云:「問中,二經相違,故須和會。答中,初兩存釋。又下,廢前釋。窮即訓極,累謂囑累;一代所歸,故云教本。決前不了,故是正義。兩下,雙結。」(事鈔記卷七‧三○‧一七)
沙彌行事法用同僧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沙彌行
清信士女入寺護過要術
亦名:入寺護過要術、白衣入寺
護過要術、俗人入寺護過要術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此入寺
資持記釋云:「初文,前敘道俗相
資。修道緣者,假彼外護故。生善境,福智由生故。出家下,次明互相敬護。初道須攝俗。四輩,即天人龍鬼。幽通三趣,顯則唯人。次科,初敘道眾,志遠行薄。智下,次教俗士,取志舍行。終照,即深識不責目今;遠度,即大量不見小過。略,謂揀略。所下,示幽靈同贊。剋,猶究也。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出家之志。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云,天竺諸國,不及此方;此雖犯戒,大塗慚愧,內雖陵犯,外猶慎護;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若見造過,咸皆流涕,悉加守護,不令魔惱。今下,斥凡俗多譏,初敘其愚迷;自下,彰過失。上句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可謂下,結歎。」(事鈔記卷三九‧三八‧一一)
眾法羯磨三相
亦名:眾法羯磨三品
羯磨疏‧立章懸判:「就眾法中
濟緣記釋云:「離分中,律云,有
三種羯磨,單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據名各立,本無差降。如上廣列,指體相中。上文所明三法優劣,非本律文,故云今據等。」(業疏記卷一‧二五‧一六)
羯磨事分三品
羯磨疏‧立章懸判:「法不孤起
羯磨十緣
亦名:作法具緣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作法具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一,
總標)統明羯磨,必有由漸,且分十門。(二,別列)一、法不孤起,必有所為,謂稱量前事。則有三種,即人、法、事也。人謂受戒、懺悔等,法謂說戒、自恣等,事謂地、衣等。或具或單,乍離乍合。必先早陳,是非須定。二、約處以明。謂自然界中,唯結界一法。餘之羯磨,並作法界。故僧祇云,非羯磨地,不得行僧事。三、集僧方法。謂敷座,打相。量僧多少,觀時制度等。四、僧集差別。須知用僧進止,簡德優劣。五、和合之相。眾中上座略和眾情,告僧云,諸大德僧等莫怪此集。今有某事,須僧同秉。各願齊心,共成遂也。須知默然、訶舉之相,如前說。六、簡眾。云未受具出。即隨次出,如沙彌別法中。餘有住者,須明足數、不足之相,如前說。七、與欲應和。須究緣之是非,成不之相。廣如前列。八、正陳本意。謂作乞辭等。於中有四:一﹑順情為己,多須前乞,如受戒、捨懺等。二﹑違心立治,及無心領者,則無乞辭。應作舉、憶念、證正、知法。三﹑僧創立法,必託界生,則豎標唱相。四﹑僧所常行,謂說戒等,則行籌告令。九、問其事宗。云僧今和合,何所作為。謂上座及秉法者言之。十、答。言作某羯磨。謂必雙牒事法,告僧令知。不得單題,如云布薩說戒也。(三,結指)上來十門,總被一切作羯磨者。若隨事明,或見九緣,如結界無與欲也。又如受日差遣,無有乞辭等。並例準知,廣如別法。」資持記釋云:「具緣中,標云統明者,以此十緣,該眾別故。言由漸者,藉緣構造,非頓施故。……結指中,上三句示通。若下,揀別。結界無第七,受差無第八,此存古解;疏中則標有人言。又云結淨地不唱相,故云等也。疏云,今解並須具之,結界無欲,立緣顯之;受差無乞,豈不須告?結淨不唱,此不尋文,律云應唱房名,其事極顯等。又云對首心念,亦須具十,如受衣法:一﹑五大上色,義加不成;二﹑事通兩界;三﹑口召對人;四﹑約界明集,有則對首,無則心念;五﹑前對相可;六﹑癡鈍非數;七﹑取欲非法;八﹑執衣言議;九﹑敕前審諦,十﹑答問可者。又如眾法心念,且舉說戒:一﹑商度時節;二﹑審諸界相;三﹑作法撾擊;四﹑約處無人;五﹑觀其和別;六﹑自量是非;七﹑獨集非欲;八﹑具理籌水;九﹑激動說緣;十﹑如緣作業。此且略引,廣在彼文。下指別法,應是隨機羯磨。」(事鈔記卷五‧二六‧一)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諸行皆悉是苦
瑜伽四十六卷三頁云:又諸菩薩,觀無常行,相續轉時,能為三種苦所依止。一者、行苦,二者、壞苦,三者、苦苦。如是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悉是苦。
七種隨眠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復次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復建立七種。由未離欲品差別故;由已離欲品差別故;由二俱品差別故。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
二解:俱舍論十九卷一頁云:若諸隨眠,體唯有六;何緣經說有七隨眠?頌曰:六由貪,異七。有貪上二界。於內門轉故。為遮解脫想。論曰:即前所說六隨眠中,分貪為二。故經說七。何等為七?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欲貪隨眠依何義釋?又云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於彼,立有貪名。又由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緣,非真解脫。此中自體,立以有名。彼諸有情,多於等至及所依止,深生味著;故說彼唯味著自體。非味著境。離欲貪故。由此唯彼立有貪名。既說有貪在上二界;義准欲界貪名欲貪。故於頌中不別顯示。
三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十一頁云:隨眠有七種。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此七別相,結中已說。然應依界行相部別,分別如是七種隨眠。謂貪諸欲,故名欲貪。此貪即隨眠,故名欲貪隨眠。此唯欲界五部為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瞋隨眠,亦唯欲界五部為五。有貪隨眠,唯色無色界各五部為十。內門轉故。為遮於靜慮無色解脫想故;說二界貪,名有貪。慢隨眠,通三界各五部為十五。無明隨眠,亦爾。見隨眠、通三界各十二為三十六。謂欲界見苦所斷具五見。見集滅所斷,唯有邪見及見取二。見道所斷,唯有邪見見取戒禁取三。總為十二。上二界亦爾。為三十六。疑隨眠,通三界各四部為十二。謂見苦集滅道所斷。此中欲貪及瞋隨眠,唯有部別,無界行相別。有貪疑慢無明隨眠,有界部別,無行相別。見隨眠,具有界行相部別。行相別者:謂我我所。行相轉者,名有身見。斷常行相轉者,名邊執見。無行相轉者,名邪見。勝行相轉者,名見取。淨行相轉者,名戒禁取。微細義,是隨眠義。彼現起時,難覺知故。或隨縛義是隨眠義。謂隨身心相縛而轉。如空行影,水行隨故。或隨逐義是隨眠義。如油在麻,膩在摶故。或隨增義是隨眠義。謂於五取蘊,由所緣相應而隨增故。言隨增者:謂隨所緣及相應門而增長故。
四解:品類足論一卷五頁云:隨眠有七種。謂欲貪隨眠、瞋隨眠、有貪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欲貪隨眠有五種。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瞋隨眠有五種。謂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瞋。有貪隨眠有十種。謂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色界繫五者:謂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無色界繫五,亦爾。慢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慢。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無明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無明。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見隨眠有三十六種。謂欲界繫十二,色界繫十二,無色界繫十二。欲界繫十二者: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見苦道所斷邪見見取戒禁取,見集滅所斷邪見見取。色無色界繫各十二,亦爾。疑隨眠有十二種。謂欲界繫四,色界繫四,無色界繫四。欲界繫四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所斷疑。色無色界繫各四,亦爾。
八種施
集異門論十八卷二頁云:八種施者:云何為八?答:一、隨至施。二、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習先施。六、要名施。七、希天施。八、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云何隨至施?答:如有一類,施鄰近者,施親近者,施現至者。謂作是念:云何乞者現來至此而不施耶。是名隨至施。云何怖畏施?答:如有一類,有怖故施有畏故施。由怖畏纏而行惠施。彼作是念:若不行施;勿有如是如是衰損。是名怖畏施。云何報恩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彼既曾施我如是如是物;我亦應施彼如是如是物。豈得彼恩而不酬報。是名報恩施。云何求報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今若施彼如是如是物;彼亦當施我如是如是物。期他反報而行惠施。是名求報施。云何習先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之父祖,常行惠施。我家長夜惠施無斷。我今生在信家施家,我家本來常樂佈施。我若不施;便斷種族。為護種族而行惠施。是名習先施。云何要名施?答:如有一類,為得廣大妙善稱譽聲頌美名,遍諸方域而行惠施。是名要名施。云何希天施?答:如有一類,希求生天勝異熟果,而行惠施。謂我命終,當生天上。由今佈施,受天妙樂。是名希天施。云何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心長夜為貪瞋癡之所雜染。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行惠施;便發起欣。欣故生喜。心喜故身輕安。身輕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生厭。厭故能離。離故得解脫。解脫故證涅槃。如是佈施,漸次增長諸勝妙法,展轉證得菩提涅槃,微妙上義。
二解 俱舍論十八卷十三頁云:八施者何?一、隨至施。二、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習先施。六、希天施。七、要名施。八、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上義而行惠施。隨至施者:宿舊師言:隨近己至,方能施與。怖畏施者:謂見此財,壞相現前,寧施不失。習先施者:謂習先人父祖家法而行惠施。餘施易了,故不別釋。
十想行相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十六卷五頁云:行相者:無常想,作無常行相。無常苦想,作苦行相。苦無我想,作無我行相。不淨想,作不淨行相。厭食想,作厭逆行相。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作不可樂行相。死想、作死行相。斷想、作斷行相。離想、作離行相。滅想、作滅行相。有說:後三、一切皆作滅靜妙離四種行相。
十二種艱難之事
瑜伽四十八卷二十九頁云:菩薩如是於諸有情六種攝受,無倒轉時,當知遭遇略十二種艱難之事。聰叡菩薩,於彼十二艱難之事,當正覺了。何等十二?一者、於多安住違犯有情,若罰若捨。是名菩薩遭艱難事。二者、於惡有情,為調伏故;方便現行辛楚加行,防自意樂,不生煩惱。是名菩薩遭艱難事。三者、現可施物,極為[甚+少]少;現來求者,其數彌多。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四者、唯有一身,眾多有情種種事業,并現在前,同時來請共為助伴。是名菩薩遭艱難事。五者、居放逸處,若住世間可愛妙定,若生天上樂世界中。令心調善。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六者、常求遍作利有情事,而於此事,無力無能。是名菩薩遭艱難事。七者、於其愚癡諂詐剛強諸有情所,若為說法,若復棄捨。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八者、常於生死,見大過失;為度有情,而不棄捨。是名菩薩遭艱難事。九者、未證清淨增上意樂,多分慮恐失念命終。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十者、未證清淨增上意樂,他來求乞第一最勝所可愛物。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十一者、種種異見種種勝解諸有情類,若別教誨,若總棄捨。是名菩薩遭艱難事。十二者、常行最極不放逸行,而不應斷一切煩惱。是名菩薩遭艱難事。若諸菩薩,遭遇如是諸艱難事;或於其中,應觀輕重,如其所應,而作方便。或於其中,應審簡擇補特伽羅。或於其中,攀緣勇猛攝受因轉。若發正願。或於其中,制御其心,不令流散。或於其中,安住其心,猛利思擇;不生厭倦,而自安忍。或於其中,而行放捨。或於其中,發勤精進,熾然無懈。或於其中,善巧方便,而正修行。菩薩如是於正對治方便善巧,雖遭一切諸艱難事,正現在前;而無怯弱,自正能免。
二解 顯揚二十卷八頁云:復次菩薩摩訶薩,有十二種艱難之事。聰叡菩薩,應當了知。一者、於違越法式眾生,若罰若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二者、方便現行苦逼惱事,防護自心,令不起煩惱。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三者、無量眾生,現前求索現在所有非法財物。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四者、菩薩唯有一身;無量眾生諸所作事,同時現前請為助伴。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五者、處放逸處;若處世間可愛妙定,若生天上;令心調順。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六者、常求遍作利眾生事,而於此事,無力無能。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七者、愚鈍諂詐剛強眾生,若為說法,若復棄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八者、常於生死,見大過失,為利眾生,而不應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九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多分失念命終。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他來求索最極第一所珍愛事。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一者、種種意見種種樂欲眾生現前,若教示,若棄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二者、常行最極不放逸行;而不盡斷一切煩惱。是諸菩薩艱難之事。若諸菩薩,遭遇如是艱難之事;或應觀其輕重,如其所應,建立方便。或應簡擇補特伽羅。或應勵力攝受;隨因緣轉;若發正願。或復制心,令不縱逸。或應住心猛利觀察;不生厭倦而自安忍。或慈悲故,心生放捨。或應發起熾然精進。或復思惟善權方便。如是正對治善巧菩薩摩訶薩,雖遇如是諸艱難事正現在前,而無怯怖。自正能免。
十六行與三解脫門相攝
雜集論十一卷七頁云:前說如所有性中,有十六行及三解脫門。如是二種,更互相攝。問:空攝幾行?答:二。謂空行,無我行。問:無願攝幾行?答:六。謂無常行、苦行、苦因行、集行、生行、緣行。由彼於三界無所願求故。問:無相攝幾行?答:八。謂滅道八行。由彼不能行諸相故。
十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理,能正觀察。如彼卷一頁至十五頁廣釋。又云:如是行者,以其十行,攝於四行。復以四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五行所攝。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苦行、三行所攝。一、結縛行。二、不可愛行。三、不安隱行。空行、一行所攝。謂無所得行。無我行,一行所攝。謂不自在行。彼由十行,悟入四行。
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三卷二頁云:云何名為了相作意?謂若作意,能正覺了欲界麤相,初靜慮靜相。如彼卷二頁至八頁廣釋。
二解 此出世間道了相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如彼卷一頁至二十六頁廣釋。
三解 顯揚七卷九頁云:了相作意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云何了達欲界麤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多諸疫癘,多諸災橫。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至多諸災橫,是為麤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內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隨行。如是名為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為尋思諸欲共相。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連鎖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說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增長。五、習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增染無厭,眾所共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增長欲愛,智者捨遠,速疾散壞,依於諸緣,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為空為虛,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為障礙。由如是等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是名為尋思品類。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橫,多諸過患。如是名為尋思於時。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立增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增長成滿;然其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又復內身麤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散壞滅之法。為治飢渴苦故;受諸飯食。為治寒熱苦惱,及為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為治惛睡逼苦,及為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為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為治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麤相。或復內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欲自性,無始時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道理。如是六種了知諸欲麤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麤重相。由離如是欲麤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為了知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思間雜,應知。
入正性離生
如苦法智忍中說。
二解 如能入正性離生中說。又大毗婆沙論三卷十二頁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名為入。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五卷八頁云:云何作意入正性離生?答:或無常,或苦、或空、或無我。由此則止三三摩地,及唯無相,能入正性離生者意。此中無常苦作意,與無願三摩地相應,空無我作意,與空三摩地相應。問:何故唯此行相,入正性離生;非餘耶?答:入正性離生者,有二種。一、愛行。二、見行。愛行者,依無願入。見行者,依空入。菩薩雖是愛行;而能依空入正性離生。愛行者,復有二種。謂我慢增,懈怠增。我慢增者,以無常行相入。懈怠增者,以苦行相入。見行者,亦有二種。謂我見增,我所見增。我見增者,以無我行相入。我所見增者,以空行相入。是故唯作此四行相。問:此四行相,與何位法相應?有說:與世第一法相應。以說入正性離生故。有說:與苦法智忍相應。問:若爾;何故言入?答:此說已入,名入。於近說遠聲。如言大王從何處來。彼於已來名來。此亦如是。問:爾時亦有餘心所法;何故但說作意耶?答:以唯作意,能引發心心所故。有說:作意於入正性離生,最隨順故。
入出有五種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十一卷二頁云:此中入出者:入出有五種。一、地。二、行相。三、所緣。四、異類心。五、剎那。地入出者:謂初靜慮等無間,第二靜慮現在前時,名入第二靜慮,出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等無間,非想非非想處現在前時,名入非想非非想處,出無所有處。如順次入出,如是逆次入出,及順逆超入出,亦爾。行相入出者:謂無常行相等無間,苦行相現在前時,名入苦行相,出無常行相。餘行相,亦爾。所緣入出者:謂緣色定等無間,緣受定現在前時,名入緣受定,出緣色定。緣餘定亦爾。異類心入出者:謂欲界心等無間,色界或不繫心現在前時,名入色界,或不繫心,出欲界心。色界心等,說亦爾。如欲界等心,學等心,亦如是。餘善等心,隨應亦爾。剎那入出者:謂初剎那等無間,第二剎那現在前時,名入第二剎那,出初剎那。餘剎那,亦爾。
入出息念修習差別二種
瑜伽九十八卷十九頁云:復次入出息念修習差別,略有二種。一者、有上。二者、無上。其有上者,謂如有一,獨處空閑;以靜定心,如理觀察命根繫屬入息出息。若我於入息後,無有出息,或出息後,無入息者;如是命根,即應斷滅。而於無常行中,有希奇事。入息滅已,我命根住;乃至得此出息生時。出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至入息生時。彼由攀緣如是事故;深心厭離。於三世境所發愛恚,淨修其心。是名有上。十六行修,當知無上。
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
瑜伽八十八卷二十三頁云: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云何名為三見圓滿?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云何名為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睹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勝;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五成熟解脫想
集異門論十三卷十二頁云:五成熟解脫想者:云何為五?一、無常想。二、無常苦想。三、苦無我想。四、厭逆食想。五、死想。無常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於無常行,由無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想。無常苦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由無常故,有是苦者、於諸苦行,由苦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於無我行,由無我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云何?答:諸苾芻等、應於段食,發起厭逆俱行作意,及起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想,思惟段食。其事云何?答:於諸糜飯,應起脹死尸勝解。於粥羹臛,應起人之稀糞勝解。於生酥乳酪,應起人之髓腦勝解。於熟酥油沙糖及蜜,應起人之肪膏勝解。於,應起骨屑勝解。於餅,應起人皮勝解。於鹽,應起碎齒勝解。於蓮根莖生菜枝葉,應起連髮髑髏勝解。於諸漿飲,應起人之膿血勝解。彼於段食,發起如是厭逆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相,思惟段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厭逆食想。死想云何?答:於自身命,極善作意,思惟無常;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死想。如是五種,名成熟解脫想。問:何緣此五名成熟解脫想耶?答:解脫有三種。一、心解脫。二、慧解脫。三、無為解脫。由此五想,有為解脫、未生令生,生已增長堅固廣大。由斯速證無為解脫。由此因緣,名成熟解脫想。
不住無盡
無性釋八卷五頁云:若諸菩薩、不住無盡者:謂得圓滿無盡增上究竟佛果;而不安住何者起化。為饒益他,常行惠施。
王勤修法行
瑜伽六十一卷十二頁云:云何名王勤修法行?謂有國王、具足淨信戒聞捨慧。云何名王具足淨信?謂有國王、信解他世,信解當來淨不淨業及愛非愛果與異熟。如是名王具足淨信。云何名王具足淨戒?謂有國王,遠離殺生及不與取婬欲邪行妄語飲酒諸放逸處。如是名王具足淨戒。云何名王具足淨聞?謂有國王、於現法義,於後法義,及於現法後法等義眾妙法門,善聽善受,習誦通利,專意研究,善見善達。如是名王具足淨聞。云何名王具足淨捨?謂有國王、雖在慳垢所纏眾中;心恒清淨。遠離慳垢,而處居家。常行棄捨,舒手樂施,好興祠福,惠捨圓滿。於佈施時,常樂平等。如是名王具足淨捨。云何名王具足淨慧?謂有國王、如實了知善不善法,有罪無罪,修與不修,勝劣黑白。於廣分別諸緣生法,亦如實知。縱令失念,生惡貪欲瞋恚忿恨覆惱慳嫉幻誑諂曲無慚無愧惡欲惡見;而心覺悟,并不堅住。如是名王具足淨慧。如是名王勤修法行。由王受行此法行故;能往善趣。如是五種、能引發王可愛之法,能引諸王現法後法所有利益。謂初四種、能引發王現法利益;最後一種,能引發王後法利益
四諦十六行相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如彼卷一頁至十六頁廣釋。
四諦十六行智
顯揚十六卷二十一頁云:論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
四諦下各有四行相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一頁云:復言世尊!於苦諦中有四行相;云何初名無常行相?謂於苦諦生滅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苦行相?謂於苦諦,即以生滅法性為依,於三種苦隨逐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空行相?謂於苦諦離實我性,正觀行相。云何第四無我行相?謂於苦諦非我相性,正觀行相。復言:世尊!於集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因行相?謂於能植眾苦種子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集行相?謂於續起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生行相?謂於五趣差別生起因緣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緣行相?謂於能作餘緣引發因緣愛中,正觀行相。復言:世尊!於滅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滅行相?謂於永斷煩惱滅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靜行相?謂於永斷眾苦靜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妙行相?謂於永斷無罪清淨安樂性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離行相?謂於永斷常住性中,正觀行相。復言:世尊!於道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道行相?謂於聖道與境相應無顛倒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如行相?謂於聖道永出世間,離諸漏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行行相?謂於聖道先聖後聖同所遊履,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出行相?謂於聖道無上性中,正觀行相。
世出世行差別
雜集論十卷十六頁云:問:於諸諦中,有十六行,皆通世間及出世間。世出世行,有何差別?答:於所知境,不善悟入、善悟入、性差別故;有障無障性差別故;有分別無分別性差別故。所以者何?於諸諦中無常苦等十六世間行,於所知境界,不通達真如性故;煩惱所隨眠故;依名言門,起戲論故;如其次第,不善悟入,有障礙,有分別。出世間行,與此相違。善悟入,無障礙,無分別。由此道理,世出世行,互有差別。云何出世行無有分別而善悟入所知境界?由彼諸行現在前時,雖復現證見無常義;然不依名言戲論門,見此是無常義。如無常行於無常義,餘行於餘義,隨其所應,亦如是。
色等皆剎那滅
雜集論六卷八頁云:問:前說無常皆剎那相;此云何知?答:如心心所是剎那相,當知色等亦剎那相。由心執受故;等心安危故;隨心轉變故;是心所依故;心增上生故;心自在轉故;又於最後位,變壞可得故;生已不待緣,自然壞滅故;當觀色等,亦念念滅。諸無常行壞滅等相,心心所剎那相,世間共了,更不重辯。諸色等法剎那滅相,世不共了,故今成立。由心執受者:謂色等身,由剎那心念念執受,故剎那滅。等心安危者:謂色等身,恆與識俱。識若捨離;即便爛壞。由身與心,安危等故;決定如心念念生滅。隨心轉變者:謂世間現見心在苦樂貪瞋等位,身隨轉變。隨剎那心而轉變故;身念念滅。是心所依者:謂世間共知心依止有根身。若法依此生;非此自無壞,能依有可見。如火芽等,依薪種等。是故此身,是剎那心所依止故;亦剎那滅。心增上生者:謂一切內外色,皆心增上所生。能生因剎那滅故;所生果亦剎那滅。如世尊說:諸因諸緣,能生於色,彼亦無常。無常因緣力所生故;色云何常。隨此經句義,身定剎那滅。心自在轉者:謂若證得勝威德心;於一切色,如其所欲,自在轉變。由隨剎那能變勝解轉變生故;色等剎那,道理成就。於最後位變壞可得者:謂諸色等,初離自性念念變壞,於最後位,欻爾變壞,不應道理。然此可得。故知色等從初已來,念念變壞,自類相續漸增為因,能引最後麤相變壞。是故色等,念念生滅。生已不待緣自然壞滅者:謂一切法,從緣生已;不待壞緣,自然壞滅。以不待餘緣自然壞滅故;最初生已,決定壞滅。若言生已初無滅壞,後方有者;不然。無差別故。故知一切可滅壞法,初才生已;即便壞滅。是故諸法剎那義成。
行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一頁云:云何第三名行行相?謂於聖道先聖後聖同所遊履,正觀行相。
二解 瑜伽十三卷三頁云:何等為行?謂如所緣,作種種行,而入於定。謂麤行、靜行、病行、癰行、箭行、無常行等。若於彼彼三摩地中所有諸行。
三解 瑜伽二十四卷十三頁云:謂如有一、於經行處,來往經行;或復往詣同法者所;或涉道路。如是等類,說名為行。
四解 瑜伽三十四卷十六頁云:由於四門隨轉義故;名行。
五解 此是五法攝毗奈耶中行。瑜伽九十九卷五頁云:云何名行?謂略有三行。一者、有犯,二者、無犯,三者、還淨。如是三種、略攝為二。一者、邪行,二者、正行。應知有犯、說名邪行;無犯、還淨、說名正行。
六解 顯揚十九卷十頁云:問:云何為行?答:行所緣境,而入於定;故名為行。謂依三摩地所起麤、靜、病、癰、箭、無常等行。
七解 如戒之異名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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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四種三昧
一、常坐三昧,又名一行三昧,即以九十日為一期,獨居靜室,結跏趺坐,捨諸雜念,專繫念法界,若遇疲倦疾病睡蓋等障,當專稱一佛名,以求加被,而念念不離此三昧。二、常行三昧,又名般舟三昧,亦以三月為期,繞行念阿彌陀佛,無休息時,由佛威力,三昧力,及行者本功德力,能於定中見佛。三、半行半坐三昧,即以七日為期,持咒旋繞,思惟實相,或依法華經,於三七日間,或行讀此經,或坐讀此經皆可。四、非行非坐三昧,亦名隨自意三昧,其法於一切時中,一切事上,隨意作觀,不拘期限,但觀自心,念起則加覺照,而除滅之。
[國語辭典(教育部)]
達
(一)ㄉㄚˊ, [動]
1.通。如:「直達車」、「四通八達」。《呂氏春秋.孟春紀.重己》:「理塞則氣不達,味眾珍則胃充,胃充則中大鞔。」
2.到。《書經.禹貢》:「浮于淮泗、達于河。」唐.杜甫〈月夜憶舍弟〉詩:「寄書長不達,況乃未休兵。」
3.實現、完成。如:「目的已達」。
4.表現。如:「詞不達意」。
5.通曉事理。《論語.雍也》:「賜也達,於從政乎何有?」
6.告訴。如:「傳達」、「轉達」。
[形]
1.顯達、顯貴。如:「達官貴人」。《文選.李密.陳情表》:「本圖宦達,不矜名節。」
2.常行不變。如:「達德」、「達道」。《禮記.三年問》:「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
3.豁達、宏達。如:「達人」、「達見」。
[副]
遍。《書經.召誥》:「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邑營。」
[名]
姓。如春秋時齊國有達子,明代有達云。
稀
ㄒㄧ, [形]
1.疏、不密。如:「地廣人稀」。《文選.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烏鵲南飛。」
2.少、不多。如:「稀罕」、「稀有動物」。唐.杜甫〈曲江〉詩二首之二:「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3.不濃、不稠。如:「稀薄」、「稀飯」、「和稀泥」。宋.蘇軾〈次韻田國博部夫南京見寄二絕〉之二:「火冷餳稀杏粥稠,青裙縞袂餉田頭。」
4.隱約、不清楚。唐.韓愈〈山石〉詩:「僧言古壁佛畫好,以火來照所見稀。」
[副]
很、甚。如:「稀爛」、「稀鬆平常」。《老殘遊記.第八回》:「我這隻腳還是稀軟稀軟,立不起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那稀髒的,人家外國人的輪船肯裝麼?」
屋
ㄨ, [名]
1.房舍。如:「茅屋」、「住屋」、「房屋」。
2.房間。如:「這屋子光線充足。」
3.車蓋。《文選.張衡.東京賦》:「輹弩重旃,朱旄青屋。」《遼史.卷五五.儀衛志一》:「平頭輦,常行用之。制如逍遙,無屋。」
4.帳幕。通「幄」。《詩經.大雅.抑》:「相在爾室,尚不愧于屋漏。」《墨子.節葬下》:「綸組節約,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
白直
ㄅㄞˊ ㄓˊ, 1.爽性、坦率。《朱子語類.卷二二.論語.學而篇下》:「良善之人,自然易直而無險詐,猶俗言白直也。」
2.南北朝時在官府當值而非領固定薪水的人員,常為諸王鎮帥的隨從,諸王出行時則夾車護衛。《宋書.卷一八.禮志五》:「諸鎮常行,車前後不得過六隊,白直夾轂,不在限。」後泛指官府額外的人員。宋.蘇軾〈與蕭朝奉〉:「特為於郡中諸公,醵借白直數十人,送至方口。」
百丈清規
ㄅㄞˇ ㄓㄤˋ ㄑㄧㄥ ㄍㄨㄟ
書名。唐懷海禪師所著。唐代禪宗盛行,禪僧住律寺諸多不便,懷海乃別立禪居之制,成為叢林日常行事章則,世稱為「百丈清規」。百丈清規自北宋以來,歷有增訂。現代的通行本為元順帝時德輝、大訢奉敕重修,頒行全國,雖沿用舊名,但與古規已面目全非。
暴露狂
ㄆㄨˋ ㄌㄨˋ ㄎㄨㄤˊ
一種精神異常行為。患者因精神狀態薄弱,常在有意或不自主間暴露自己的性器,以獲得滿足。一般而言,男性患者比女性多。
達德
ㄉㄚˊ ㄉㄜˊ, 1.常行不變的道德。《禮記.中庸》:「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2.選拔錄用有才德的人。如:「尊賢達德」。
狼狽相倚
ㄌㄤˊ ㄅㄟˋ ㄒㄧㄤ ㄧˇ
狼與狽常相互合作,才能正常行走或做事。比喻互相勾結,為非做歹。《幼學瓊林.卷四.鳥獸類》:「猶豫多疑,喻人之不決;狼狽相倚,比人之顛連。」
格律
ㄍㄜˊ ㄌㄩˋ, 1.法律條令。《舊五代史.卷三七.唐書.明宗本紀三》:「自兵興以來,法制不一,諸道州縣常行枷杖,多不依格律,請以舊制曉諭,改而正之。」
2.詩、詞、曲、賦的平仄、音韻、字數、句數等形式和規律。唐.白居易〈與元九書〉:「至於貫穿古今,?縷格律,盡工盡善,又過於李焉。」宋.許顗《彥周詩話》:「有五句成篇者,盡古今詩之格律,足以資詳博,不可不知也。」
3.個人生活行為在主觀上所遵循法度和規則。唐.竇冀〈懷末上人草書歌〉:「狂僧揮翰狂且逸,獨任天機摧格律。」
綱目
ㄍㄤ ㄇㄨˋ, 1.事物的大綱與細目。《南史.卷七二.文學傳.鍾嶸傳》:「時齊明帝躬親細務,綱目亦密。於是郡縣及六署九府常行職事,莫不爭自啟聞,取決詔敕。」
2.泛指書的大綱與細目,常條列於編首,以備查索。
古稀
ㄍㄨˇ ㄒㄧ
語本唐.杜甫〈曲江〉二首之一:「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指人七十歲。《文明小史.第一回》:「目下年紀雖已古稀,卻是最能順時達變,所有書院裡的學生,無有一個不佩服他的。」
瓜田李下
ㄍㄨㄚ ㄊㄧㄢˊ ㄌㄧˇ ㄒㄧㄚˋ
比喻容易引起懷疑的場合。參見「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條。《北史.卷四七.袁翻傳》:「今日傾過,有異常行;瓜田李下,古人所慎。願得此心,不貽厚責。」
慧思
ㄏㄨㄟˋ ㄙ
南北朝一位高僧的法號。(西元515~577)俗姓李,武津(今河南省上蔡縣東)人。十五歲出家,專誦《法華經》,後從慧文禪師修禪。因北方戰亂,遷移南方,遊化十四年,在陳光大二年(西元568)入住南岳,說法修禪,陳地信眾望風歸附。他將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並推廣應用在日常行事上,倡導法華安樂行。弟子甚多,以智顗最著名,後世尊為「天台宗三祖」。著作多為口授的講義,由弟子筆記整理而成,如《無諍行門》二卷、《安樂行》一卷,自著的有《誓願文》一卷。
濟貧拔苦
ㄐㄧˋ ㄆㄧㄣˊ ㄅㄚˊ ㄎㄨˇ
救助貧苦的人。《敦煌變文集新書.卷二.維摩詰經講經文》:「常行慈悲,濟貧拔苦,歸將有餘救不足者,將安樂施危厄者。」《三國演義.第一一回》:「竺因此廣捨錢財,濟貧拔苦。」
借對
ㄐㄧㄝˋ ㄉㄨㄟˋ
一種詩文中的對仗方式。可分為兩類:一、借音為對。如唐朝孟浩然的〈裴司士員司戶見尋〉詩「廚人具雞黍,稚子摘楊梅」中「楊」借「羊」音與「雞」對;劉禹錫的〈陋室銘〉「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中「鴻」借「紅」音與「白」對。二、借義為對。如唐杜甫的〈曲江〉詩二首之二「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詩中「尋常」義為平常,但古時八尺為尋,倍尋為常,故以其長度單位義與數字「七」、「十」相對。
緊張病
ㄐㄧㄣˇ ㄓㄤ ㄅㄧㄥˋ
緊張型精神分裂症的簡稱。病人出現行為衝動、喃喃自語,或神情恍惚、全身僵硬、沉默無言、無感覺兩種相反的明顯反常行為。
鋸蜂
ㄐㄩˋ ㄈㄥ
動物名。昆蟲綱膜翅目葉蜂科。雌蜂腹端具鋸狀的產卵器,故稱為「鋸蜂」。體圓長、黑色,成蟲頭胸寬大。草食性,通常行單性生殖。產卵時,雌蜂以產卵器鋸開植物的莖、葉或樹幹,再產卵其中。幼蟲為害植物甚烈,尤以松葉為最。
覺知
ㄐㄩㄝˊ ㄓ
知覺。《史記.卷一一八.淮南王傳》:「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下》:「非尋常行道所由之徑,民間皆不覺知。」
嬉笑怒罵
ㄒㄧ ㄒㄧㄠˋ ㄋㄨˋ ㄇㄚˋ, 1.指人取笑嘲諷、怒斥責罵的各種感情及動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六回》:「只能生個恐懼心,生個憂憤心,那裡還有工夫去嬉笑怒罵呢?」
2.比喻寫作不拘定格,能任意表現。《宋史.卷三三八.蘇軾傳》:「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
心理變態
ㄒㄧㄣ ㄌㄧˇ ㄅㄧㄢˋ ㄊㄞˋ
因不健全的心理而導致異常行為的發生。
鄉壁虛造
ㄒㄧㄤˋ ㄅㄧˋ ㄒㄩ ㄗㄠˋ
在牆壁上假造。語出漢.許慎〈說文解字序〉:「而世人大共非訾,以為好奇者也,故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以燿於世。」後用以比喻憑空想像捏造。也作「向壁虛構」、「向壁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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