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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ㄕㄠˇ ㄌㄧㄤˋ
分量、數量較少。如:「少量多餐」、「這湯再加少量鹽,就會變得更美味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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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食時五觀

(名數)行事鈔下二曰:「今故約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明了論如此分之:初計功多少量他來處,二自忖己身德行,三防心離過,四正事良藥,五為成業道。」資持記下二之三曰:「境雖有五,總束為三:初即觀食,二是觀身,三並觀心,從疏至親觀法次第。」


[佛光阿含藏]
受人益食,不過七益

乞食時,向每一家乞得少量食物而收集起來,然所收集食物之來源不可超過七家。


少無色

巴利本作 arūpin pāritta(少量的、無色者)。


少色

巴利本作 rūpin paritta(少量的、有色者)。


[阿含辭典(莊春江)]
牛跡水

牛蹄印在泥土中的凹痕所蓄積的極少量水。


[佛光大辭典]
六十心

指凡夫妄心(煩惱染污心)之六十種差別相。大日經疏卷二記載,大日如來將瑜伽行者之心相分為六十種,並詳釋其一一心相。然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僅舉出前五十九心,即:(一)貪心(藏hdod-chags-kyisems)。(二)無貪心(藏 hdod-chags-dav bral-bahi sems)。(三)瞋心(藏 she-sdav-gi sems)。(四)慈心(藏 byams-pahi sems)。(五)癡心(藏 gti-mug-gi sems),謂不能以慧心甄別法之是非善惡,凡有所遇,即便信受。(六)智心(藏 śes-rab-kyi sems),即順修殊勝增上法,凡事以智簡擇勝劣而行之心。(七)決定心(藏 gtan la phab-pahi sems),指遵循教命而如說奉行之心;行者若執持此心,對經軌教法所說示者,常易陷於執著僵化,不知因應內外諸法,乃致自我障蔽,故亦屬煩惱染污之心。(八)疑心(藏 the-tsom-gyi sems),隨有所聞即起疑惑而猶豫不決之心。(九)闇心(藏 mun-par-gyur-pahi sems),指對於本無疑慮之法而生疑慮臆度之心。(十)明心(藏 snav-bar-gyur-bahi sems),指對於不疑慮之法,能一無疑慮、如實修行之心。(十一)積聚心(藏 sdud-pahi sems),指以無量為一之心;即行者於一事既生信解更聞其他種種殊異之法,皆能合集為一,故稱積聚心。(十二)鬥心(藏 hthab-pahi sems),指對於從他人所聞之言教,常好反覆思量設想並論其是非之心。(十三)諍心(藏 rtsod-pahi sems),指對於自己之言語行止,乃至思想觀感,常好反覆思惟推求,內懷是非之心。(十四)無諍心(藏 mi-rtsod-pah sems),指情無所執,而能是非俱捨之心。(十五)天心(藏 lhahi sems),指凡有所思,得以隨念成就之心;如諸天因先世果報之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即能隨心而生。(十六)阿修羅心(藏 lha-ma-yin-gyi sems),指樂處生死之心;以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當知其有解脫之利,然卻深樂生死果報快樂,而不能進趣。對治之道,當觀無常苦。(十七)龍心(藏 kluhi sems),指具多貪無厭之想,思念廣大資財之心。對治之道,應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十八)人心(藏 mihi sems),指好作種種利物之計,思念利他,而無法自觀心行,早求法利之心。(十九)女心(藏 bud-med-kyi sems),指隨順欲情之心。以女人之多欲百倍於男子,故常念所經歷之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修行者障蔽淨心。(二十)自在心(藏 dhav-phyug-gi sems),指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之心。「自在」為佛教所指外道崇奉之天神,其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修此法者常願隨念成就,故稱自在心。對治之道,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而無有自在。(廿一)商人心(藏 thsov-pahi sems),謂行者欲待學問蓄聚周備,方求其適用之處;猶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用於何處可得大利,故稱商人心。(廿二)農夫心(藏 shiv-pah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行之;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費時諮求有關耕耘、收穫之知識,一一了知之後始行耕耘。(廿三)河心(藏 thu-bohi sems),謂行者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其心性雙依於二邊,有如河水雙依於兩岸。專心於一境是所對治。(廿四)陂池心(藏 ltev-kahi sems),指渴無厭足之心;猶如陂池,眾水流入終無厭足。對治之道,為少欲知足。(廿五)井心(藏 khron-pahi sems),即指好作深遠思惟之心;有如俯視井水,其深無法測量。(廿六)守護心(藏 kun-tu-sruv-bahi sems),謂計度此心實,餘心不實;即以自己之見解為實,旁人之見解皆不實。其守護己心,有如世人之守護財物,故稱守護心。對治之道,應兼護他人。(廿七)慳心(藏 sor-snahi sems),指諸種作為皆悉為自身之心,故凡有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吝於惠人。對治之道,應常念施、無常等。(廿八)狸心(藏 byi-lahi sems),謂初遇聞種種法要,僅於內心領受,持而不進行,直待良緣會合,始勇猛勵行之;猶如貓狸伺捕禽鳥,初時屏息靜住,不務速進,至終則全速取之。又人若受他人之慈惠善言,而不念報,猶如貓狸蒙種種慈育,而不識恩惠,亦稱為狸心。對治之道,應隨聞即行。(廿九)狗心(藏 khyihi sems),謂行者聞少許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有若狗之得少量粗鄙之食,便生喜足之心。應以增上意樂對治之。(三十)迦樓羅心(藏 namkhahi-ldiv-gi sems),指隨順朋黨羽翼之心;即行者常因見他人行善,而後發心。以其不能獨進,故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事業;猶如迦樓羅鳥之需恃兩翅挾輔其身,始能隨意所往,若缺一羽則無所能為。當念勇健菩提心,如獅子王不藉助伴,為其對治之法。(卅一)鼠心(藏 byi-bahi sems),指思惟斷諸繫縛,然不能持久無輟之心;猶如鼠見箱篋上之繩索等,輒好咬齧損壞,然時齧時輟而畢竟無功。(卅二)歌詠心(藏 gluhi sems),謂行者欲從他處聽聞正法,後對他人莊嚴演說,傳弘法音;猶如世人由旁人之處學得樂曲,復轉為他人奏之。此為聲聞之宿習,亦能障蔽淨心。對治此心,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後普現色身而演說之。(卅三)舞心(藏gar-gyi sems),指欲求種種神通之心;行者修法而欲求得種種神通,將障蔽淨心;蓋以神通所現種種未曾有之事相,猶如世人以搖動四肢為舞蹈,惑人眼目而障己淨心,故稱為舞心。(卅四)擊鼓心(藏 sil-sñan-gi sems),指欲擊法鼓以令他人覺悟之心;謂行者修法,而念學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誡眾生,此將妨礙淨心。若欲對治之,應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生。(卅五)室宅心(藏 khyim-gyi sems),指一意自護其身之心;謂行者持戒修善惟求防護自身,遠離惡道眾苦;猶如世人造立舍宅庇衛其身。對治之道,當念救護一切眾生,非獨一身。(卅六)師子心(藏 sev-gehi sems),師子,即獅子。指欲令自己對於一切無所怯怖之心;謂行者欲於一切事中,心不怯弱,勝一切人,有如獅子於諸獸中,所至之處皆勝。此心能妨礙淨心,對治之道,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而無人我優劣之別。(卅七)鵂鶹心(藏 hug-pahi sems),即善能暗夜思憶籌量之心;謂行者晝日有所聞,雖經誦習而仍昏憒不得善巧,至黑夜重複思憶所為之事,則便明了;猶如鵂鶹鳥之晝間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對治之法,乃令所作意無有晝夜之別。(卅八)烏心(藏 bya-rog-gi sems),即於一切處常懷生死驚怖之心,有若烏鳥之於周圍一切俱懷猜疑畏懼之心。對治之法,乃修安定無畏心。(卅九)羅剎心(藏 srin-pohi sems),指對諸善事皆視為不善事之心;如見人為善事,皆將之作不善意解。(四十)刺心(藏 tsher-mahi sems),指常懷惡作動慮不安之心;謂其人若作善事亦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慚愧畏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棘叢,於一切處多所損妨。對治之法,若作惡事應速懺除,為善則應思惟,生慶幸心。(四一)窟心(藏 sa-hog-gi sems),以諸龍、阿修羅等,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仙藥、美女,於彼中可得長壽自在;以是之故,行者遂欲修法以入窟中,謂之窟心。對治之道,當念如法修行,以見法明道,乃至成佛。(四二)風心(藏 rluv-gi sems),指以散亂之根性遍種善根而難以止定之心;謂行者無論於世間外道種種天尊或三乘諸行中,悉皆尊崇;猶如將諸多種子遍植一切處,其散亂不住之狀,與風性同。對治之道,須念石田不毛之地,惟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專意耕耘,所獲必多。(四三)水心(藏 chuhi sems),即常欲發露垢惡懺洗三業眾罪之心;猶如以水洗除垢穢。以此心常存垢淨之見,故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觀心實相,了達垢法本來不生之理,自能消除一切蓋障。(四四)火心(藏 mehi sems),指猛暴如火之心。具此心性,則造善時,須臾間能成就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即成極重惡業。其對治之道,應思猛暴之心多所敗傷,宜以柔和慈善之水令滅,惟令熾燃善事長久不息。(四五)泥心(藏 hdam-gyi sems),指不能分別記憶的無知無明之心;猶如泥團一般。對治之道,揀擇善友,令方便開發。(四六)顯色心(藏 tshon-rtsihi sems),指易隨外境事緣而翻轉志趣行止之心。謂凡夫無論見聞善法、惡法,乃至無記,皆依隨修學;猶如俗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治之道,當念專求自證之法。(四七)板心(藏 śiv-leb-kyi sems),即隨緣隨量簡擇善法而捨棄餘善餘法之心;猶如水中木板,隨其分量載物,過限則不能勝,終傾棄之。對治之道,應發廣大心學菩提行。(四八)迷心(藏 nor-pahi sems),指易於顛倒所執、所思之心;謂行人之心顛倒散亂,欲學不淨觀,而反取淨相;猶如迷路者一般。對治之法,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有顛倒。(四九)毒樂心(藏 dug-gi sems),凡夫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皆不能生起,但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猶如中毒之人悶絕,轉趣死地,無生存之機。應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此心之甘露妙藥。(五十)羂索心(藏 shags-pahi sems),指墮於斷見之心。斷見能束縛行者之心;猶如人之肢體受繩繫縛而不得動彈。對治之道,應速以緣起正慧之刀決除障蓋。(五一)械心(藏 lcags-sgrog-gi sems),指常好端坐,寂然住立之心;謂行者以此心修定及觀察法義;猶如人之二足受械所拘執,不得前進。對治之道,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五二)雲心(藏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謂行者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五三)田心(藏 shiv-gi sems),指常好以香花滋味等,灌塗奉養,修事自身,務令光潔嚴好之心;猶如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耘除雜草,令其清淨。對治此心之法,應以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五四)鹽心(藏 lan-tshvahi sems),指反復無窮推求臆度思念之心;謂凡夫於所思事復加思念;猶如鹽之性鹹,凡有所入之處皆增鹽味。如憶想欲色之時,更作思念:此心由何而起、作何相貌、有何因緣;如是反復推求,則無窮無盡。對治之道,當安心諦理,務使透徹。(五五)剃刀心(藏 spu-grihi sems),指以剃除鬚髮等之出家相為滿足之心。此心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念一切聖賢所應斷者乃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此,令妄想不生,始為真出家。(五六)彌盧等心(藏 ri-rab-lta-buhi sems),又作須彌等心,指自視高絕一如須彌山睥視群峰之心;謂行者常思惟如須彌山之高絕,無有能出其上者,乃至對師僧父母等所應尊敬處,猶不可屈撓。對治之道,應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皆作大師想。(五七)海等心(藏 rgya-mtsho lta-buhi sems),指自視深遠廣博一如大海吞納百川之心;謂行者於一切勝事,常歸之於己;猶如大海,百川歸之,吞納無限。對治之道,應常念三賢十聖等之大功德海。(五八)穴等心(藏 phug-lta-buhi sems),指易於隨緣動亂、改變初衷之心;謂行者初發心受戒時皆具足無缺,未久漸生漏法;猶如穿漏之器,無所堪任。故對治之道,應了知性之多變,而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有終。(五九)受生心(藏 skye-bar-hgyur-bahi sems),行者欲其所修諸行皆迴向於將來「受生」之心,稱為受生心。然以此心修法行事,得果亦兼善惡,故欲對治受生心,行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而純修善法。依大日經疏卷二記載,梵本缺第六十心猨猴心。猨猴心,指行者之心散亂,猶如猨猴之性躁動不安。故對治之道,應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猶如將猨猴繫之於柱,則不復肆情騰躍。另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泥心之下,加上濁心(藏 rñog-pahi sems)而成六十心。

上記之六十心皆係由我執所生起之分別妄心;行者於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時,即可斷除此世間之六十心,遠離我倒所生之三毒,此稱「越三妄執」。於佛教所說一切煩惱迷執中,此六十心相當於小乘聲聞所斷除之見惑。又大日經疏卷二(大三九‧六○○中):「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上引之中,「本性偏多」係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或多貪、多瞋等之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歌詠心、農夫心、舞心、室宅心等之分別妄執;「一時雜起」等語,則謂六十心或同時生起,或前後次第而生。同書又謂,真言行者若能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而斷除此等妄心,即可自然得順淨菩提心。〔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 p1242


少水魚

指棲於少量水中之魚。又作小水魚。譬喻人生之無常迅速。法句經卷上無常品(大四‧五五九上)云:「是日已過,命則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出曜經卷三、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章〕 p1379


生飯

於食前為眾生出少許食物而供養之。因散食施予曠野鬼神,故又稱散飯。供養之對象,通常為大鵬金翅鳥、曠野鬼神眾、羅剎鬼子母。若供養三寶、不動明王與鬼子母神,則稱三飯(或三把)。又含有拿出食物施予眾生之意,故又稱出食、出生、生食、眾生食。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梵行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一等所載,佛陀曾向弟子制定此法,雖然施食以飯七粒為限,但鬼神能變,能以少量成為多量而致飽食。復次,在人煙稀少安靜之所設臺,上置所供養之飯,以供鳥、獸、蟲食,此臺稱為生臺或生盤。又用以撒飯之器亦稱生盤。

出食之法,念供養咒時,侍者將食筷持於手中,挾於拇指中間合掌,復以雙手持起食筷,將食筷頭架成斜角形。先念偈,後持咒。所念之供養偈,早齋為(大八二‧七七一上):「法力不思議,大悲無障礙,七粒遍十方,普施周沙界。」咒為:「唵度利益莎訶。」午齋之偈為:「大鵬金翅鳥,曠野鬼神眾,羅剎鬼子母,甘露悉充滿。」咒為:「唵穆帝莎訶。」以上供養咒之持法,為侍者心中默念,偈各一遍,咒各七遍。〔寶雲經卷五、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之三、敕修百丈清規卷下大眾章、禪林象器箋祭供門〕 p2071


印法灌頂

又作祕印灌頂、手印灌頂、離作業灌頂。乃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所說三種灌頂之一。指未辦備支具作業,僅以少量供物供養三寶,而由阿闍黎授與弟子傳法印真言之灌頂。印,指傳法灌頂之印;法,指灌頂之規持儀則。蓋對機性具足之弟子,當行傳法灌頂,然弟子資力乏少,未能辦備事業灌頂所需之支具時,阿闍黎則特許行此印法灌頂。又為恐弟子生怠慢心有損眾德,故對機性、資力具足者,必以事業灌頂傳法,而不行印法灌頂。〔大日經疏卷十五、大日經疏鈔卷三、大日經見聞記卷七〕 p2209


耽餔羅

梵語 tāmbūla 之音譯。又作擔步羅、贍步羅。學名 Piper betle。屬胡椒科之一種爬藤類常綠植物。原產於印度、錫蘭、緬甸等熱帶地區。葉有香氣,略具麻醉性,和以少量檳榔子、生石灰,咀嚼之,可健胃消化,復能避免饑餓之苦。比丘於飯後多放耽餔羅葉入口中咀嚼,作為消化劑之用。慧琳音義卷六十六(大五四‧七四五中):「耽餔羅(中略),西國藥果名也,俗土女人多含此藥。」〔集異門足論卷四〕 p4289


慧毒門

智慧如毒;即以毒之損人,喻指以有漏、無漏之智慧來斷除煩惱,稱為慧毒。蓋菩薩之造論,為眾生開啟慧門,學者依之研究,必能達大悟之境界,猶如由傷口注入少量毒藥,瞬間毒氣遍滿全身,此毒氣乃由毒門而深入者,故以毒門之作用比喻慧門,即稱為慧毒門。俱舍論卷三十(大二九‧一五九中):「於此方隅已略說,為開智者慧毒門。」〔俱舍論光記卷三十〕 p6033


離作業灌頂

指離事業作法之灌頂。即三種灌頂中之印法、以心等二灌頂。與之相對之修法,則稱作業灌頂,或事業灌頂、具支灌頂。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共舉出具支、印法、以心等三灌頂,其中,具支灌頂係擇土地行七日造壇之作法,亦即行造壇、畫曼荼羅、投花得佛等之事業作法;印法灌頂係對誠心慇重而資力不足成辦各種事業作法之弟子,授以手印、真言之灌頂;以心灌頂乃對通達之行者,以心傳心,不須一切形式之作法;後二者均屬無形式無作法之修法。

或謂行印法灌頂時,弟子仍須備辦少量供物以供養三寶。又印法灌頂雖屬離作業灌頂,然依經典,皆載有阿闍棃引導弟子入壇投花、授秘密道具等之事,故知所謂離作業灌頂未必指無作法,而宜解為不舉行如具支灌頂之完全儀式。〔大日經疏卷十五〕 p671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色量

「色」指物質。「色量」即物質之份量。即泛指印度之容量及長度之計算單位。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解釋,色法之極少,稱為「極微」(paramānu),由此依七進法,漸次稱「微塵」、「金塵」、「水塵」等。其文謂(大正29‧62b)︰
「七極微為一微量,積微至七為一金塵,積七金塵為水塵量,水塵積至七為一兔毛塵,積七兔毛塵為一羊毛塵量,積羊毛塵七為一牛毛塵,積七牛毛塵為隙遊塵量,隙塵七為蟣,七蟣為一虱,七虱為穬麥,七麥為指節。」

以上所述,主要乃論其容積之份量;在長度方面,則以指節作基本,以定長度之單位,文云(大正29‧62b)︰
「三節為一指。(中略)二十四指橫布為肘,豎積四肘為弓,謂尋;豎積五百弓為一俱盧舍,一俱盧舍許是從村至阿練若中間道量,說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

真諦譯本則稱極微為隣虛,微稱阿羺,金塵稱鐵塵,兔毛塵以下稱兔塵、羊塵、牛塵;又將隙遊塵譯為隙光中塵,十二指譯為一磔手(vitasti),踰善那譯為由旬。《雜心論》卷二所說悉同於《俱舍論》,唯以阿羺為阿耨,金塵為銅上塵,水塵等以下為︰水上塵、兔毫上塵、羊毛上塵、牛毛塵、向遊塵等。

關於拘屢舍之說明,《雜心論》卷二謂以五百弓為一拘屢舍,此乃摩竭提國之算法。至其北方則名半拘屢舍。《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所述與此相同。且解釋摩揭陀國與其北方相異之原由。謂前者土地平正,去村雖近而不聞聲;後者地高低,遠猶聲及之故。

《大毗婆沙論》卷二謂阿耨塵乃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此惟三種眼能見,(1)天眼,(2)轉輪王眼,(3)後有菩薩眼。《方廣大莊嚴經》卷四,亦謂極微塵為波羅摩呶羅闍,乃一切眾生皆不能知,唯如來及最後身菩薩方能解。又謂凡七極微塵成一阿耨塵,七阿耨塵成一都致塵(truṭiraja),七都致塵成一牖中眼所見塵,七眼所見塵成一兔毛上塵。其下依七進法,順次為羊毛上塵、牛毛上塵、蟣、芥子(sarsapa)、麥、指節。十二指節成一搩手,兩搩手成一肘,四肘成一弓,千弓成一拘盧舍,四拘盧舍成一由旬。

又,《大唐西域記》卷二云(大正51‧875c)︰
「夫數量之稱謂踰繕那(舊曰由旬,又曰踰闍那,又曰由延,皆譌略)。踰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行也。舊傳一踰繕那,四十里矣,印度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載惟十六里。窮微之數分一踰繕那為八拘盧舍。拘盧舍者,謂大牛鳴聲所極,聞稱拘盧舍。分一拘盧舍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蝨、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銅、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

此上諸說中,稱極微為隣虛者,乃因極微係隣近空無之微少量之故;波羅摩呶羅闍即其音譯。「微」作「阿羺」或「阿耨」,乃出於意譯或音譯之相異。金塵、鐵塵、銅塵則為同一梵語之異譯,如《俱舍論光記》卷十二釋云(大正41‧192c)︰「金、銀、銅、鐵總名為金。雜心云︰銅塵。舊俱舍云︰鐵塵。皆局一偏。塵於金中往來不障,故名金塵;又解積微至七方於金上住,故名金塵。水塵兩釋亦爾。」

此外,《俱舍論光記》又釋兔毛塵等。謂兔毛塵量等兔毛端,故名兔毛塵;解積水塵至七方於兔毛端上住,故名兔毛塵。《俱舍論頌疏》卷十二亦全依之。

《俱舍論法義》卷十二謂此七進法,云(大正64‧192c)︰
「瞿曇家依算數法,寄觀門以說之,謂以有方必有六方,中間七分,故簡擇惠分析之,從麁至細,漸漸去七分,方至阿拏,不能更析,若析之,則成空,不成色。由此理,故集成時,亦七七積集,是即但算數之法,約觀門,非實事成也。」


格薩爾王傳

西藏民間文學名著。藏語稱「格薩爾鍾」,意為「格薩爾故事」。係採用說唱體裁,描述格薩爾傳奇一生的長篇詩歌。全傳係長時間逐漸演化而成,並非一時一人之作。

西元十一世紀前後,西藏出現分裂割據的局面,統治者互相爭戰殺伐,黎民飽受剝削壓迫之苦,更罹兵火之災。因而迫切渴望和平、安定、統一的社會環境。此即本書產生的時代背景。基於此,本書內容以抑強扶弱、除暴安良思想為主軸,並摻入大量佛教的因果報應、人生無常及輪迴苦海等思想。

至於本書主角格薩爾王與歷史人物的關係,則眾說紛紜。一說其為三國時代的關公或蒙古的成吉思汗、古羅馬的凱撒大帝。一說其為吐蕃時期的赤松德贊贊普或松贊干布贊普。或謂其為宋初在甘青交界地帶建立地方政權的唃廝羅。然據書中所反映的真實歷史事件看來,上述說法皆有待斟酌。蓋所述的歷史事件並非全發生於同一時代,所牽涉的人物也不止一人,亦非同一時代之人,據此可知,格薩爾王係集合歷史上若干英雄人物的共性,並賦予鮮明個性,充分代表西藏人民的願望及古代英雄的典型形象,絕不可視其為某時代的特定歷史人物。

本書主要以民間藝人「鍾懇」(意為說唱格薩爾故事者)的口頭說唱形式在人群中流傳。最初產生、流傳時,僅有〈天嶺卜筮〉、〈英雄誕生〉、〈降魔〉、〈霍與嶺國之戰〉、〈保衛鹽海〉等少數幾部份。發展至今,已累積至三十餘部份。在本書長期流傳的過程中,出現為數不少的手抄本及少量的木刻本,然彼等來源不一,流傳各異。直至目前,尚未有一全套由民間藝人直接說唱的完整《格薩爾王傳》發行問世。然其流傳頗廣,不僅流行於尼泊爾、不丹、拉達克等鄰近地區,同時,俄、法等國的學者專家亦紛紛對此書進行研究,並翻譯出版。

綜言之,本書選取西藏發展史上的重大時代及題材,並汲取古代神話、傳說、民間詩歌、諺語等民間文學精髓加以表現,遂成為一部文學巨著。不僅在西藏及中國文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同時又是研究西藏社會歷史、經濟情況、道德觀念、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語言文字以及民族關係等方面的珍貴文獻。

在西藏佛教史的流傳過程中,格薩爾也成為藏傳佛教的護法神。以此護法神為本尊的修法,謂之「嶺‧格薩爾法」,屬於岩傳法門。據傳此一護法係文殊、觀音、金剛手等三位菩薩的化身,具足悲、智、勇之大神力。有忿怒相及寂靜相,皆手持弓箭。此法之儀軌,稱為《嶺‧格薩爾儀軌》。

〔參考資料〕 馮蒸《國外西藏研究概況》;《藏族文學史》第二章〈英雄史詩〉。



指有情之行為。梵語karman,音譯羯磨,為「造作」、「行為」之義。此「業」之思想,原是印度獨特的思想,在印度人中相當普及,並以之為招致輪迴轉生之一種動力。佛教沿用此語,謂以此「業」為因,能招感苦樂染淨之果。而得眾生與器界之報;若於迷界而言,由煩惱起業,由業招感苦果,現出迷界之依正二報。佛教認為一切萬法無不基於因果之法,不僅眾生之種種苦樂果報,其依報──世界之淨穢等,亦悉由業所感。

業之種別甚多,大別之,不出身業、語業、意業三種。此身語等業又可依表、無表之標準加以區分。能表示自心之善等以令他人知曉之業,稱為表業;不能表示自心之業,稱為無表業。依《俱舍論》卷十三所載,表業、無表業俱以色性為體,故身語二業各有之。意業非色,不能表示,故不稱為表;無表故亦無無表。依此說,業總有五門,即身表業、語表業、身無表業、語無表業、意業。然若依《成實論》卷七所說,意業亦有無表。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載,大乘亦有人謂意有表、無表二種。又,《成實論》卷八分別作業、無作業、非作非無作業,謂業有此三種,其中非作非無作即是意業。

此外,諸經論中將業分別為思業、思已業二種。「思業」是所謂心所之思,即意業;「思已業」又稱思所起業,謂思之所作,即身語二業。此中,說一切有部說身語二業係以色聲為體,故思已業即為色業,然而經量部及大乘謂三業皆以思為體,故思惟思(即「審慮思」、「決定思」二思)為思業,作事思(即動發勝思)為思已業。

此外,又可約三性,而將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三種。或約界之上下及感果之可愛、非可愛,分為福業、非福業、不動業。或約苦、樂、捨三受,分為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業三種;又,此三受業各有定、不定之異,故可再分為決定業、不定業二種;又,決定業中由於受報之時限不同,故可分為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三種,此三種與不定業合併為四業;又有將不定業分為時分不定異熟定、時分不定異熟不定二種,合併前三種決定業而稱五業;又可將三種決定業各分「時分異熟定」與「時分異熟不定」二種,加上前述二種不定業,總計為八業。此外,又有多種分類法,文繁不具。

關於業之感果,亦有多說。綜言之,斷道之有漏業具有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斷道之無漏業唯有四果,即除去異熟果。其餘非斷道之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即除去離繫果。其餘非斷道之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即除去異熟與離繫二果。一一諸業準之可分別其果。

此外,業為感果之因,故稱業因;牽引業之力,稱為業力;業之作用,稱為業用;繫縛有情,令不自在,稱為業縛、業繫或業繩;其所感之果報,稱為業果或業報。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有報必由業,微小轉廣大,能引或能滿,決定或不定,現生或後報,諸業不失壞。」

解說︰正見有業有報,有善有惡,這除少數的邪見而外,一般人都是信認的。可是,善與惡,約行為的價值而說,自有他應得的果報。如不能對此有定見,那在某種環境下,善惡的信解,就會動搖了。從前,有位忠君愛國的大臣,被帝王處了死刑。臨死時,他對兒子說︰「我要教你作惡,可是惡是做不得的。我要教你行善,我可沒有作惡呀!」他自己行善而沒有好報,於是對善惡就發生了疑惑。所以不但要正見善惡,還要正見善惡的業報。

一切眾生所「有」的一切果「報」,「必」然是「由」於「業」力所招感。有業然後有報,有種種不同的業,所以有各各不同的報;業是非常多,非常複雜的,所以果報也是極多而又是極複雜的。什麼是業﹖什麼是報呢﹖業是事業,是動作。我們的內心、身體與語言的動作,凡由於思力──意志力所推動的,都是業。但現在所要說的,指從我們身口意業的活動、或善或惡的活動,而引起的一種動力;這是道德與不道德的價值。行善作惡等事業,如農工的工作勞動。業力,如勞動所得的工價──貨幣。憑工作所得的貨幣──(代表)勞動價值,就能拿來換取適當的用品;所以有某種業力,就能感得某類的果報。說到報,嚴密的意義是異熟──異類而熟;這在因果系中,屬於因果不同類的因果。如為善而得天國的福樂,作惡而墮受地獄的苦痛。依所作的業力,感受苦或樂的報,這是正見的重要項目。惟有這樣,善惡才有一定的價值。

關於業報的意義,應該略說幾項重要的。

(1)「微小」的業力,是可以「轉」化為「廣大」的。這是說,小小的善業或惡業,如不斷的造作,就會積集而成重大的業力。如《法句》說︰「勿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善業也如此。這與古人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意義一樣。還有,如造作害人的惡業,本來算不得重大,可是自己對於這一惡業,時時覺得害得巧妙,害得滿意。這樣的不斷隨喜惡業,小惡的力用會廣大起來,與大惡一樣。同樣的,雖只是小小的善業,如自己能時時生歡喜心,小善也就漸漸的成為大善了。所以,我們不應該忽略輕業,不可隨喜惡業,而應該隨喜善業才好。

(2)在種種業中,有一類特強的業力,「能引」我們感到五趣中的一趣報體,或生天上,或墮地獄,或墮傍生。其中又有種種類別,如傍生中或虎或魚等。凡由強業而感得一趣的總報體(「得蘊,得處,得界」),成為某趣的眾生,叫引業。還有一類業,並不能引我們感得生死的總報體,卻「能」使我們對於這一報身的種種方面,得到圓「滿」的決定,叫滿業。如生而為人,儘管萬別千差,而同樣是人,人是引業所感的總報。餘如六根有具足與不具足,相貌有莊嚴與醜陋,容色有黑白,目睛有威光或無威光,音聲有優美或粗俗,嘹亮或低滯……這種人各不同的差別,都由不同的滿業而感得。不過,其中還有業報與現生功力(長養)的差別︰如人類的目光望遠,有一定的限度(也是人各不同的),這是業力。經藥物、營養、保護、訓練,使達到限度中的極限,或老年而目力很好,這就有賴現生功力的長養了!

(3)業又有「決定或不定」二類;其中又有時與報的不同。有的業,要感什麼報,是決定了;而在什麼時候受報,現生或來生,是不決定的。有受報的時間是決定了;而所感的什麼報,還沒有決定。有所感的果報,受報的時間都定了;這如造作五無間業──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來生一定要墮落地獄。也有時與報都不決定的,這大致是輕業。依古德說︰一切業,都是不決定的。換言之,一切業都有改善可能性的。所以只要能痛下決心,什麼惡業,都有化重為輕,或不定受的希望。《鹽喻經》說︰犯了重大惡業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如老死迫近,就難了。但依《觀無量壽佛經》,還有念阿彌陀佛的一法),痛下決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業是可以輕受或不定受的。這如大量的鹽,投入長江大河中,水是不會鹹的。反之,雖造作較小的罪,卻不知道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還是要招苦報的。這等於少量的鹽,放在小杯裏,水還是鹹苦的。這是業不決定的有力教證。大乘法中,觀業性本空,能轉移懺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義。所以,犯了重惡業的,不必灰心,應深切懺悔,修學佛法。

(4)從造業與受報的時間來說,可分為三時業︰「現」報業,是這一生造業,現生就會感果的。「生」報業,要等身死以後,來生就要感報的。「後報」業,是造業以後,要隔一生、二生,或經千百生才受報的。所以造業受報,不能專在現生著想,如說︰「行惡見樂,為惡未熟,至其惡熟,自見受苦。行善見苦,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見受樂。」在這三時業中的現報,可能是輕業報,也可能是重業的「華報」。因為現生的果報,是以前善惡業力所招感決定了的;沒有死,是不能有根本或重大改變的。輕業為什麼可以受現報呢﹖因為輕業不致改變這一生的重要報果。例如政府現由某黨主政,自有其根本政策,不能作相反的重要變革。在野黨如有不重要的意見,現政權是樂意採用的。重業為什麼現受華報(對將來的果報而說)呢﹖因為業力太重,對現有報體,起著重大的影響。這等於在野黨的勢力太強大了,現政權不能不接受多少意見,只要不危及政權的存在,與該黨的主要政策就好。至於生報業及後報業,都是有輕有重的。

總之,業是有種種不同的,但有一點是絕對相同的,就是「諸業」在沒有受報以前,如不是修證解脫,那是怎麼也「不」會「失壞」的。有業,就會有果報;今生不受報,來生不受報,就是千千萬萬生,業力照樣存在,只要因緣和合,還是要受報的。三昧水懺的緣起中說︰西漢時,因袁盎的中傷,而殺害了鼂錯。袁盎所作的殺業(教他殺),一直沒有受報。直到後身為悟達國師時,那已是晚唐了。悟達國師因貪染沈香座,惡業才感報而患人面瘡。這傳說,也就表示著業力不失壞的意義。

◎附二︰印順《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三節(摘錄)

業力是佛法中最主要的論題。眾生種種的差別,獲得自身行為應得的結果,都建立在業力上。初期的佛教,因業力已普遍的受人信仰,所以多說明業力的必然受果與業用的差別;對於業力的體性與怎樣存在,反而很少解說。佛弟子在自行化他的要求上,不能不討論業的體性與怎樣的存在;業力也就理論化,展開了各家各派的解說。一直到現在,業力還需要深刻的研究。它的因果(異熟)必然性,還需要再確立。

業,雖剎那間過去,而招感後果的力用還是存在。這「業力的存在」,是身口行為所引起的,是生起後果的功能。業力的存在,就是動力的存在。在這些上,它與種子或熏習,比細煩惱與種習的關係更密切。可以說,業力生來就含有種子的意味。我們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各派關於業力存在的說明,就很容易看出它是怎樣的向種子說前進。像《楞伽經》的「業相」與「心能積集業」的業,簡直就是種子的異名。要研究種習,是不能忽略業力的。(中略)

關於「業力存在」的體性,有部是「無見無對」的色法;經部是思上的功能;成實、正量、大眾它們是心不相應行,但又有有別體、無別體的二派。有部把潛在的業力,看成色法,確有極大的困難。色的定義,是變壞或變礙,無表色對這兩個定義,都不見得適合。色法的定義,本是依據常識的色法而建立的,把這定義應用到能力化的細色,自然要感到困難。這正像一般哲學家的唯心唯物的心、物定義,往往不是常識的心、物一樣。經部說業力是思心所的種子,雖說它「此無別體」,「此不可說異於彼心」,到底業力沒有能緣覺了的心用,不能適合心法的定義。這樣,還是放在心不相應行裏,但非色非心的又是什麼呢﹖

我以為,潛在的業力,是因內心的發動,通過身語而表現出來;又因這身語的動作,影響內心,而生起的動能。它是心色為緣而起的東西,它是心色渾融的能力。最適當的名稱,是業。身表、語表是色法,因身語而引起的潛在的動能,也就不妨叫它無表色;至少,它是不能離卻色法而出現的。不過,有部把它看成四大種所造的實色,把它局限在色法的圈子裏,是多少可以批評的。潛在的業力,本因思心所的引發而成為身口顯著的行為;又因表色的活動,引起善不善的心心所法,再轉化為潛在的能力。叫它做思種子,或心上的功能,確也無妨。不過,像經部那樣把業從身、語上分離出來,使它成為純心理的活動,規定為心上的功能。唯識思想,誠然是急轉直下的接近了,但問題是值得考慮的。

◎附三︰William M. Mcgovern著‧江紹原譯《佛家哲學通論》第三分〈宇宙轉動論〉(摘錄)

十二緣起說以及用來解釋個體之因果程序全部,其意義都含在「業力」一名詞之內。故我們可以預料佛教哲學家必定對於「業力」一名,辨之甚詳。東洋人對於無論什麼東西若是十分注意,就會把他分成許多類;果然,佛家的業力也有許多分部。我們若要把這些零零碎碎的部屬仔仔細細寫下來,未免是件無益的事;特別是因為其中有許多都只有道德的意味,與哲學卻無關。但是也未嘗不有幾個一般的類名是值得講講的。

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為業力分部之時,所最留心的是怎樣纔能把佛教的各種sila(「尸羅,正譯清涼,傍譯戒」)或曰「律儀」一概網羅進去,而且使他們各得到相當的位置。但是他們也很費了事把業力分為「有表」和「無表」兩類,與「有表色」和「無表色」相應。此外講業力所用的方法很無系統,然我們把《阿毗達磨俱舍論》取來略讀,即見其中(第四分)列有以下諸術語,其中有幾個頗能令我們想見北宗的因果程序論,關於解釋個體的那一部份是怎樣的。

最重要的幾個術語是︰

(1)順現法受業︰即此生即須受果報之業。

(2)順次生受業︰即來生始受果報,否則即無果報之業。

(3)順後次受業︰即第二生以後某生始受果報之業。

(4)定業︰即受果時分有定之業,與下一種業相敵對。

(5)不定業︰機緣成熟即能受果,然無定時之業。

(6)自受業(﹖)︰即果報純須作業者自受之業,與下一種業相敵對。

(7)異受業(﹖)︰即果報由自他共受之業。

(8)本地業(﹖)︰即果報在來生受生地(譬如富人家或窮人家,為人或為天人等等)之業。

(9)環境業(﹖)︰即果報來自來生環境之業。

新上座部人,即佛鳴及他的私淑者,對於業的分類更能注意,他們從各方面下手把各種業的關係詳細開明。

他們首先把業就時間、功用和果報輕重該三點上區分。每一種業又再分成四部,故新上座部的分類共有十二單位。

(1)就時間上區分,業有以下幾類︰

{1}急效業︰即果報不出今生之業。此種業如被他力所制不能生果,即不復有效。「獵者發矢擊鹿,如不中,則於鹿無傷。」

{2}緩效業︰即來生始受果報之業。此業如因他因牽制不在來生生效,亦不能再有效。易言之,此種業之果報如來生不現,即永不能現。

{3}無定期效業︰即將來某一生必受果報之業。此種業之有效期限長於前兩種業的,故無論何時皆可生果,除非造業者在果報出現之前,已證涅槃,此業因而變成不效業。

{4}不效業(直譯則為「已有業」)︰此包括前面三種業中因自身力量薄弱不能生果者,或與更強盛的業力相抵銷者。

(2)就行相上區分,業有以下諸分部︰

{1}能生業︰此種業能令「想」起,隨即退隱於密。他將來是否繼續活動,全看他是得助或被抵銷(看以下兩種業)。此處所謂「想」,是指「有」支的動作,即照時間區分,應該算緩效業的在今生所生之果報。

{2}能持業︰此業能助前一種業(能生業),使所生現象得到穩固的地盤。

{3}能消業︰此業能使前兩種業無效。善業惡業,此業均有力取消。

{4}能毀業︰此種業較能抗業更強,故能將正在活動著的業,以及待發的業連根拔去,使之不能生果。

(3)就果報的輕重區分業,則得以下諸分部︰

{1}極重業︰此種業能駕馭其他各種業,故得極重之名。牠有時是屬於善業一類的,有時是屬於惡業一類的。但牠無論是善或是不善,皆可以或為能生業,或為能持業,或為能消業,或為能毀業。不善的極重業在自家的果報沒造成以前,能障善的重業,使不動作。

{2}近死業︰此指那能決定來生性質之業。一人如有善或不善之極重業,則此人來生的苦樂自然歸極重業決定。然極重業若闕,則生物死時無論何業最先現前者即有此功能,且因而得近死業之名。

{3}習慣業︰「此乃同一言、思、行屢有之後所生之業。習慣業所具之力,僅弱於近死業;而且此業若能戰勝其餘諸業,即自為近死業。」

{4}累積業︰此包括「無始以來所積諸善、不善、非善非不善業。其實他就是每一有情物無量無邊之全部過去所積之業──人稱之為無定期效業之獵犬」。茍無新業能動作,則為近死因者必出自累積業舊業之中。然累積業既非常之多,則其動作之道非全智者絕對不能確知。新上座部人喻之為癡人所投之石。蓋普通人以為他無論如何不至於投石之時,石固已投矣。

◎附四︰和辻哲郎〈業的意義〉(摘錄自《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

「業」(karma,kamma)的本來意義只是單純地意味著「作為」、「行為」。將此「作為」與因果關係結合,認為一種行為必然伴隨某種果報,這就是業的輪迴思想。但是,其中並沒有說為何殺人、邪淫等行為必然會伴隨死後生於地獄的結果。雖然從經驗中,可以歸納出殺人的行為會產生種種苦惱的結果。但是,姑且不論被害者的親友是否陷入於痛苦中,在事實的經驗上,也有殺人者由於其殺人的行為而獲得幸福的例子存在。因此,事實上有殺人──苦惱的因果關係,與殺人──幸福這種因果關係存在。像這樣,前者是無罪者受苦的因果關係,而後者是有罪者受幸福的因果關係。這種經驗性的因果關係顯然不能成為業報思想的基礎。若是如此,則顯然業報思想的產生是由於對實際上存在的不公正之因果關係不滿,而要求應有公正的道德報應所引起。殺人者在現世中,無論有如何幸福的生活,但其終了必定受到與其行為相當的苦惱,也就是說死後必墮於地獄。

將「應會墮入」說成「必然墮入」,不外是業報之思想。因此,它不是本來意義的「因果關係」。亦即承認行為之善惡,並且給予基於此善惡行為而引起的要求加上因果關係的外衣。更因加上了這樣的因果關係之外衣,因此,存於其核心的道德,也就無法不帶有功利主義的色彩了。正確的「業」將帶來生天這種個人性的幸福。若欲獲得生天果報,則必須致力於造作正確的「業」。像這樣,什麼是正確的業,並沒有成為問題,反而是能否帶來個人性的幸福變成主要的問題。若將它與八聖道中的正業相較,則其間的顯著差異無法忽視。在八聖道中,被當作人類應隨從的道路的正見,是要在業中實現。「業」的「正」是因為正見之實現,而正見的實現與個人性的幸福無關,是我們本應努力的。業與果報是分開的,具有本身的意義,因此,可以單純地解釋成「行為」,它與輪迴思想無關。

業,本來只是單純地意味著行為,它與輪迴思想結合之後,其意義才變成死後生天或墮地獄的行為;業的意義如果成為無我緣起思想中,因無明而起的煩惱行為,或是成為實現明的正確行為,則顯然無法將它視為緣起法中的「行」。例如,殺人的行為,這種現實的某種事件是由無明行識等緣起法而成立,但其本身並不是法。

若考慮到這種關係,則不應將業放入於法的體系中。其後,阿毗達磨式的解釋,將緣起說與輪迴思想加以結合,而將緣起系列轉釋為輪迴轉生歷程中時間性的因果關係,於是,被視為與行相同的「業」,其意義不再是指單純的「行為」(亦即擔任了形上學的意義)。而且,如同《識身足論》與《論事》的補特伽羅論者所說,在作為輪迴之主體,承認非即非離蘊我的立場上,此時,業只是單純地指經由補特伽羅(人)所做出的行為,既不能成為「我」之代用,也不能成為Walleser所說的神祕體。

反之,保持無我之傳統,排斥一切我的有部,雖否定輪迴的主體,卻又為了樹立輪迴思想,而給予業附上在輪迴相續的過程中能保持某種同一的意義,於是展開了業的形上學式的解釋。阿毗達磨論書中有很多值得注目的思想發展,但是,無我與輪迴的結合,所顯示的是教團中缺乏批判的精神,不能列為功績。

我們仍可經由經藏以外的證據,而確定以上的解釋。那就是阿育王所留下的碑文。這些碑文被認為可能比現存的阿含經典中的某些經文還要古老。(中略)

我們可以將阿育王碑文認為與業的輪迴思想無關。其中,以完成全世界之幸福為最大的「業」,又稱全世界之幸福為「應被創造的」。若是如此,則完成「應被創造的」,也就是實現理想的努力就是最重要的業。這種業與道諦的業沒有不同。它只是意味著「善行為」,卻不是在輪迴過程中取代「我」而保持人格的同一的神祕體。由於阿育王是在佛滅後百年統理印度,他又是極其虔誠的信奉佛教,因此,如果在他所立的碑文中,輪迴業報思想不顯著的話,正可證明輪迴業報思想並非是佛教的根本立場,從而,佛教本來之道德觀也不是個人性的、功利性的道德。

我們依據經典本身的證據,以及經典以外的證據,闡明了業的輪迴思想與四諦的體系立場相異。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認為業的輪迴思想不屬於「佛教」。如同阿含經典所顯示,它早已被採入於原始佛教之中。我們所主張的是︰這種思想不是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它不屬於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實踐哲學。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三、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順正理論》卷四十~卷四十三;《成唯識論》卷一、卷二、卷八;《大智度論》卷九十四;《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舟橋一哉《業の研究》;上田義文《佛教における業の思想》;佐佐木現順《業と運命》;源哲勝《業思想概說》;深浦正文《業の問題》。


錫蘭佛教

錫蘭現在的維達(Vadda)部落,是錫蘭最古居民的後裔。據錫蘭的歷史學者說︰「相傳於公元前五四三或四八三年,在佛陀涅槃之日,僧伽眾人(Sinhala)從印度大陸遷來錫蘭,(中略)然而形成錫蘭歷史的特點,完全是由於二百五十年以後的佛教傳入錫蘭。」的確,佛教與錫蘭的歷史、文化有著最密切的關係。

錫蘭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主要根據地之一。本島的佛教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直到今天,佛教雖然仍為錫蘭人民主要信仰的宗教,但中間並非一帆風順,而是有著興衰起伏,像波浪一般地前進。錫蘭佛教,大概可以把它分成三個歷史階段︰

第一、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十一世紀,因為國家的政治環境和人民的生活比較安定,人民得以自由崇奉佛教;這一千多年可說是錫蘭佛教的興盛時期。

第二、從第十二世紀至第十八世紀,國勢日衰,常受外國的侵略,國家的政權和經濟都遭到破壞,人民的生活痛苦,也損害了佛教;這七百年可稱為佛教極衰落時期。

第三、從1753年以至於今日,人民又把幾乎絕滅了的佛教漸漸地恢復起來;這一段我們可以稱為佛教復興時期。以下,將概括地敘述這幾個時期佛教的一般情況。

(一)佛教的輸入
錫蘭的佛教,是在公元前第三世紀印度阿輸迦(Asoka)王統治時代,由摩哂陀(Mahinda)長老輸入。相傳佛陀的教法在華氏城受到阿輸迦王大力護持之下舉行了第三次結集;之後,便決定出派遣傳教師到國外去傳播佛教。摩哂陀長老,就是這次被決定派去錫蘭的。在錫蘭這時的國王名天愛帝須(De-vānampiya Tissa,公元前247~207),他的首都在阿㝹羅陀補羅(Anurādhapura)。

摩哂陀是阿輸迦的兒子,他帶了一地臾(Itthiya)、郁帝臾(Uttiya)、參婆樓(Sambala)、拔陀沙羅(Bhaddasāla)四位長老和沙彌須摩那(Sumana)、優婆塞盤頭迦(Bhanbuka)等人,約在公元前246年到達錫蘭。他們在離首都八英里的眉沙迦(Missaka)山(即現在的Mahindatala)遇見了天愛帝須在那裏遊獵。他們經過一番問答之後,國王很歡喜,請他們一同回到王宮。國王聽了摩哂陀的說法,便皈依佛教,成為錫蘭第一個佛教徒。如是從國王開始以至於王室宗親、臣僚、庶民,傳教師們很快地就把佛教傳播開了。據說僅在七天之內,就有八千五百人皈依佛教。大約兩個月時間,則整個王城及附近的人民都成了佛教徒。如是漸漸地遍及全國,傳教的工作很順利。

國王首先把自己的王家花園大眉伽林(Mahāmegha-vana)送給摩哂陀,改造為大寺(Mahā-vihāra)。其次在眉沙迦山建一座支提山寺(Cetiya-Pabbata-vihāra),這是錫蘭有佛寺之始。

第一個在錫蘭出家的是摩哂陀從印度帶來的盤頭迦,而第一批僧伽羅人出家的則是當時錫蘭首相摩訶利多(Maharittha)的那五十五位兄弟們,第二批是以國王的弟弟摩多婆耶(Mattabhaya)為首的一千人。後來摩訶利多也辭去首相之職帶了五百人出家。據說後來比丘的總數很快地發展到三萬人。

摩哂陀在錫蘭傳教時,有許多婦女也請求出家,但是格於比丘不能授比丘尼戒的教規。於是阿輸迦王又派遣他的女兒僧伽密多(Samghamittā)長老尼帶領十一位比丘尼到錫蘭,建立了比丘尼僧團。第一批出家的比丘尼是以王弟之妻阿㝹羅(Anula)為首的一千人;國王曾為僧伽密多等造了兩座比丘尼寺。

僧伽密多還帶來一株從佛陀伽耶那株菩提樹上折下來的幼苗,並栽在大寺的林園內,直至現在還活著。這株樹已有兩千多年的生命,極受錫蘭人民的尊重,認為它是國寶之一,想盡一切辦法來保護它。據說這是世界上一株有歷史可考的最古老的樹。

摩哂陀曾帶來一只佛鉢。後來他們又獲得一塊佛的右鎖骨;為了珍藏佛的鎖骨,天愛帝須王在王城附近特別造了一座多寶羅摩(Thu-pārāma)塔來安置它,這是出現在錫蘭土地上最早的大塔。這座塔的規模很大,建築技術處理上相當奇特。中間是塔,外面有很大的塔蓋。現在雖然只能看到當中的正塔,但從塔基外圍殘留的石柱上,仍能看出一些塔蓋的輪廓,錫蘭的博物館製有全貌的模型,它在建築術上有著珍貴的歷史價值。

天愛帝須在位四十年,熱心護法,造的塔寺很多;其中最著名的寺院是大寺,後來延續一千多年都為上座部佛教的重心;支提山寺也是歷史上重要的一所寺院。多寶羅摩塔的塔寺組群中,有一座寺院是專為他的首相摩訶利多和帶領五百人出家後而建造給他們住的;另一座叫毗舍山寺(Vessa-giri-vihāra),是專門建造給從毗舍階級來出家的五百比丘住的。此事值得我們注意,因為古代錫蘭人的等級區別︰第一是王家貴族的統治者,第二是農民,第三是毗舍。前兩種被認為是高級的,後一種則被視為低級的。直至現在,錫蘭的僧團中仍有所謂高級和低級之分,原是有它的歷史淵源的。

摩哂陀從三十二歲來錫蘭,在錫蘭傳教將近五十年,到八十歲圓寂(公元前199)。僧伽密多也活了七十九歲而寂(公元前198)。正是由於他們長時播教和天愛帝須以及繼承他的王臣們熱心護法,佛教便形成為錫蘭人民普遍信仰的主要宗教。

佛教之所以能夠很容易的為錫蘭人民所接受,據錫蘭史學家們的意見,有下面幾種原因︰第一、摩哂陀等傳教師所說的是一種雅利安語言,與僧伽羅語很接近,容易為人民了解;第二、僧伽羅人從事農業,生活安定,比丘們可能住在鄉村裡向他們傳教;第三、那時候在這個島上並無其他有力的宗教;第四、阿輸迦是當時印度一大帝國的國王,錫蘭與印度僅一海峽之隔,摩哂陀兄妹二人是阿輸迦的子女,又以大帝國的使者身份來傳教,自然容易受小國的統治階級所敬信;第五、由於統治者國王及大臣們的帶頭信仰皈依,對人民也有很大的影響。

(二)佛教的發展
佛教輸入錫蘭,經過一百多年的傳播,已有堅固的基礎,此後則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

(1)在陀多迦摩那(Dutugamunu)王統治時代(公元前101~77)︰錫蘭北部曾受到外敵入侵。他奮起抗戰,打敗敵人。他對於佛教熱心保護。在他所建造的許多塔寺中,有兩座是歷史上很著名的建築︰第一、他為大寺造了一座偉大的銅殿(Lovamahapaya),殿高、廣、長各達一百肘(約一五0英尺),四方形,分為九層。下一層全用花崗石的柱子,分四十行,每行四十根,共一千六百根。屋頂是用銅蓋的,所以叫銅殿。直到現在,這些大石柱幾乎還是完整無缺地保留在這個遺址上,可見那時錫蘭的建築術已是相當進步。第二、建了一座空前的大塔叫羅翁梵利塞耶(Ruanvaliseya)。因為工程太大,畢生經營,尚不能完成;塔頂部分,還是他的弟弟即位之後繼續造成的。據說這座塔在舉行奠基典禮時,不但有全錫蘭的長老來參加,並且有十多個全印各大寺院的長老應邀參加;如鹿野苑、逝多林、靈鷲山、毗舍離、王舍城、迦濕彌羅等處都有長老前來。亦可以想像到當時錫蘭佛教的興盛情況。

(2)在婆羅根跋(Valagam Ba)或婆多伽彌尼阿跋耶(Vatta-Gāmini-abhaya)王時代(公元前44~17)︰第一、國王在王城之北造了一座著名的無畏山寺(Abhayagiri Vihara),獻給他所尊敬的拘比迦羅摩訶帝須(KupikkalaMahātissa)長老。錫蘭佛教創傳自上座部摩哂陀,大寺是正統佛教的中心據點,摩訶帝須長老初住大寺,被大寺一部分僧眾認為是個破戒的人,開會決議把他從大寺擯出去。當時他的一位學生婆訶羅摩蘇帝須(BahalamassuTissa)長老在座,不同意他們的決議,於是連他也被驅逐出去。同時大寺內還有五百比丘站到這位長老方面來,便和他一起離開大寺轉到無畏山去而自成一派。這是從佛法傳入錫蘭之後,第一次分成兩派。同時有一部分從印度巴羅羅寺(Pallarārāma)屬於跋闍子派(Va-jjiputta Nikaya)的達摩羅支阿闍梨(Dhar-maruci Ācariya)的弟子們來到無畏山居住,無畏山的比丘也接受了他們的學說,所以大寺派便叫無畏山派為達摩羅支派。後來無畏山發展成全錫蘭最大的寺院,與大寺派分庭抗禮。第二、約在公元前26年,大寺派的長老五百人,以羅希多(Rakkhita)長老為首,在錫蘭中部摩多羅(Matale)地方的灰寺(Aluvihāra)舉行第四結集。這次除了誦出上座部的三藏及義疏外,更重要的是決定把一向由口口相傳的經典,第一次用巴利文字寫在貝葉上保存。這對於後來上座部長期流傳,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第三、比丘們並開始用巴利文寫了一部《島史》(Dipavaṁsa),對於後人研究錫蘭古代史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材料。

(3)到了公元前第一世紀之末,男女僧眾已經很多︰據說摩訶拘羅摩訶帝須(MahāculaMahātissa)王(公元前17~3)在一次大供養中,有六萬比丘與三萬比丘尼,這個數字與一個小島國的人口比率來說,是相當驚人的。

(4)大乘佛教的輸入和發展︰在哇訶羅迦帝須(Vahārikatissa)王時代(269~291),有吠多利耶(Vetulya或Vaitulya)派的學說輸入錫蘭,為無畏山派的比丘所接受。此派的初期傳播,深受大寺派的打擊,不很順利。數十年後,到了摩訶斯那(Mahāsena)王時代(334~361),從南印來了一位大學者僧伽密多(Saṁghamittā)長老,獲得國王的信任,大力弘傳此派的學說,盛極一時。

據近人考證︰吠多利耶是大乘經典的名字(Vaitulyasūtra或Vaipulya-sutra,方廣經),又名大空宗,所以它是大乘方廣派。而且僧伽密多長老可能是龍樹(Nāgārjuna)學派的學者。因為在南印度的拘斯那(Krishna)河邊而被認為是龍樹道場的龍樹根(Nāgārjani-kanda),經過近代的發掘,發現許多古代的建築遺蹟,並在這裏發現一所從前錫蘭比丘居住過的地方,被命名為錫蘭寺;這便是過去錫蘭佛教與龍樹學派有關係的證明。另一件值得我們聯想的事,即龍樹的入室弟子提婆(第三世紀人)原是錫蘭的比丘,對於錫蘭人接受中觀學派的學說,可能也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而且吠多利耶派的傳入錫蘭恰恰是和他同一時代。

關於大乘的瑜伽宗和密宗,什麼時候傳入錫蘭不得而知,但可肯定是有的。其故如次︰(一)在第七世紀我國玄奘法師在南印度的建志城,曾經和從僧伽羅國(錫蘭)前來的菩提迷祇濕伐羅等三百比丘會晤,並且和他們討論了關於瑜伽的要義。可見那時候錫蘭是有不少人研究瑜伽學說的。(二)第八世紀初,中國密宗的開創人金剛智,是南印度人,他在來中國之前曾將密宗輸入錫蘭。(三)金剛智的弟子不空,曾經從中國帶了弟子二十七人去師子國(錫蘭),受到尸羅迷伽(Silamegha或Agrabodi Ⅵ)王(727~766)熱烈的歡迎,請普賢阿闍梨「開十八會金剛頂瑜伽法門毗盧遮那大悲胎藏建立壇法」,並受「五部灌頂」。可見此時密宗已經在錫蘭盛行了。(四)在錫蘭的阿㝹羅陀補羅城的廢墟中,曾發現同一時期的刻有錫蘭文和梵語真言的銅版,亦可證明。還有在錫蘭也有從各地出土的觀音像,以及在東南方的婆利伽摩(Valigama)地方的一片石壁上,刻有大乘菩薩像。其中有一尊近人認為是觀音像,這塊石壁,錫蘭人叫佛像岩(Buduruwagala)。作者曾參觀過這裏的壁像,有一鋪是三軀石像並列,中間一軀較高,左右二軀較低,右邊的左手上好像是拿著一朵蓮花,左邊的右手上拿著一根金剛杵,中央本尊手中不拿什麼東西。如果這些不是密宗的刻像,則可能與淨土宗有關;但最少我們也可以知道,過去觀音菩薩在錫蘭是曾經受過人崇拜的。(5)第四世紀中葉︰在摩訶斯那王時代(334~361),他除了大力支持住在無畏山的僧伽密多弘傳大乘外,還在大寺附近建立了一座很大的祇陀林寺(Jetavanārāma),獻給他的朋友古吽帝須(Kohontissa)大長老,為薩伽利耶(Sāgaliyā)派的中心道場,形成了錫蘭強有力的三大派之一,與大寺及無畏山長期鼎足而立。

在西利迷伽文那(Siri Meghavanna或Kit siri-Mevan)時代(362~389),因為印度的羯𩜁伽(Kalinga)國受到鄰國的侵略,該國王深怕供奉在國內的一顆佛牙被敵人奪去,便藏在他公主的髮髻內,送到錫蘭來,以後便成為錫蘭最尊貴的國寶,同時也成為國內外佛教徒所崇拜的聖物。(6)第五世紀︰{1}約在410年,我國的法顯法師訪問錫蘭,在無畏山住了兩年,他的遊記裏詳細地描繪了當時錫蘭佛教的盛況,為我們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歷史資料。那時的無畏山住有五千、大寺住有三千、支提山寺住有二千比丘,光是這三座寺院就有一萬比丘,全國的僧尼數目也就可想而知了。{2}在摩訶男(Mahānā-ma)王時代(403~431),覺音(Bud-dhaghosa)來到錫蘭,住在大寺,用巴利文為南傳上座部的三藏寫了很多注疏,並造《清淨道論》,這部論是上座部空前絕後的傑作。覺音是上座部最傑出的著述家,也是使上座部發展最有力的功臣。{3}錫蘭有兩批比丘尼先後到中國當時南方的首都南京,傳授比丘尼戒,為中國建立了比丘尼僧團。這裏有個疑問,她們傳的比丘尼戒是有部或是上座部﹖《大宋僧史略》卷上敘「尼得戒由」說(大正54‧238b)︰「《薩婆多師資傳》云︰宋‧元嘉十一年春,師子國尼鐵索羅等十人,於建康南林寺壇上,為景福寺尼慧果、淨音等二眾中受戒法事,十二日度三百餘人。此方尼於二眾受戒,慧果為始也。」從援引《薩婆多師資傳》來看,好像是屬於有部的﹖{4}約從435至460年的二十多年,錫蘭北部深受異教國家入侵破壞塔寺,佛教頗受損失。{5}達多斯那(Dhātusena)王(460~478),於459年請他的叔父摩訶男(Mahānāma)長老撰《大史》(Mahāvaṃsa)。這是用巴利文寫的一部史詩,記載從第一代王毗薩耶(Vijaya)開始到摩訶斯那為止的八百多年的歷史。錫蘭人把這部史詩和菩提樹及佛牙並尊為三大國寶。(7)第六世紀至十二世紀︰在拘摩羅達多斯那(Kumāradbātusena)王時代(513~522),據說舉行過一次正法結集與淨化佛教,內容不明。阿伽菩提二世(Aggabodhi Ⅱ;601~611),建竹林精舍(Veluvana Vihāra)獻給祇陀林派的比丘。在609年,羯𩜁伽的國王厭惡戰爭,前來錫蘭出家。據說伽葉二世(Kassapa Ⅱ;641~650)曾令筆錄祇陀林派的經典及藏外的典籍。

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九世紀初,各代王朝基本上都以阿㝹羅陀補羅為首都。從第九世紀中至第十三世紀,則建都在波羅奈羅梵(Polonaruva),因為那時舊都受到一個強大國家的威脅,從1017至1070年的五十多年間,曾淪為一個強國附庸,人民財產與佛教塔寺受到掠奪與破壞,使舊都阿㝹羅陀補羅成為廢墟。像無畏山寺、祇陀林寺及大寺等都化為灰燼;佛教受到最大的摧殘。到了毗闍耶跋訶第一(Vijayabāhu Ⅰ;1059~1114),在1070年結合了人民的力量趕走了敵人,恢復錫蘭國家主權。當時國王想要恢復佛教,但國內選十個能傳戒的比丘都不足了。他只好遣使去緬甸請緬僧來錫蘭傳戒,重新建立僧團。由於緬甸的比丘同大寺派一樣是屬於上座部的一系,因而這一派得以恢復,但其他殘餘各派雖餘燄未熄而終於漸趨消滅。同時比丘尼僧團曾在錫蘭傳承了一千多年,此後的歷史不再出現,可能也就由此而絕迹。

接著國家又有數十年的擾亂,到波羅羯磨跋訶第一(Parakkamabāhu Ⅰ;1153 ~1186)才得統一。他是一位為錫蘭人民歌頌的國王,對護持佛教也很熱心。他建造了許多塔寺,整理僧伽,令破戒的比丘還俗,召集三大派的比丘會議,要他們團結和合。實際上無畏山派和祇陀林派此時已甚衰落,唯有大寺派重興,盛極一時。這時最重要的事是,在國王的贊助下,約在1165年開始舉行了一次以摩訶迦葉(Mahākassapa)為首的經典結集,搜集了許多過去大德們所著的巴利文三藏注疏,並對注疏再加疏解。編寫的工作是由迦葉的弟子舍利弗(Sāriputta)主持,他們用巴利文寫了很多的書,實為巴利文獻開了一個新紀元。

(三)教派的鬥爭
從佛教輸入錫蘭約二百年間,唯有以大寺為中心的上座部一系。到公元前第一世紀末葉,無畏山寺建成後始與大寺分裂,自成一派,即達摩羅支派。如前面提到的,如果他們是屬於跋闍子派的話,則是屬於大眾部系。新派經二百多年的發展,到了哇訶利迦帝須王時代(269~291),已經相當興盛,但與大寺派尚能和平共處。然而此時又有吠多利耶派(方廣派)的學說在無畏山傳布開來,大寺的長老們認為該派為邪說,不能容忍,說服國王和一位大臣加毗羅(Kapila)採取了行政命令來取締新學派,燒了他們的典籍,並對無畏山那些接受該派學說的比丘加以責備和制止。

大約過了四十年,在俱他婆耶(Gathā-bhaya;309~322)即位的第四年,無畏山的達摩羅支派比丘又提倡吠多利耶的學說。當時寺內有位優舍利耶帝須(Ussiliya-Tissa)長老,害怕可能來自國王的壓迫,便帶了三百比丘離開無畏山到達古那山寺(DakunugiriVihāra)去,推舉該寺的薩迦羅(Sāgala)長老為他們的領袖,另成一派,後來便稱他們為薩迦利耶(Sāgaliyā)派。

大寺派果然又動員了主要的五大寺比丘開大會反對吠多利耶派,並取得國王的支持以行政命令燒了他們的經籍,並從無畏山提出了六十名新派的比丘擯逐出境。從此無畏山派與大寺派的成見更深,益相水火。幾年後,又從南印度迦韋羅(Kavira)城來了一位僧伽密多長老,住在無畏山寺宣揚吠多利耶派學說。事實,錫蘭佛教此時已有四派學說爭鳴,國王也似乎發覺不能專聽大寺派的一面之辭,親自召集舉行一次有各派學者參加的辯論大會。在會上僧伽密多獲得了辯論的勝利,並得國王的尊敬和信仰。後來國王常常請他入宮,並請作為兩位太子的教師。大寺派雖然利用出家的王弟等貴族比丘,想盡辦法勸說國王,也終於失敗。於是大乘佛教在錫蘭獲得合法地位,自由傳播。

俱他婆耶的長子祇他帝須即位後(323~333),非常殘酷,且對大寺有好感,僧伽密多只得暫離錫蘭回印度。過十年後,摩訶斯那即位(334~361),僧伽密多重來無畏山。新國王對僧伽密多很信任而厭惡大寺派,曾命令人民︰「不許支持大寺比丘,如有供以飲食的,罰一百錢!」大寺的比丘全數被迫離開,九年空無人居。史載,大寺建築被破壞,把材料運去修建無畏山,這時無畏山得到國王和親信國王的大臣們的全力支持,擴建成為全國最大的寺院,無畏山派獲得空前的發展。大寺被毀的第十年,由於一擁護大寺而掌握兵權大臣向國王進行兵諫,國王迫不得已才允許大寺的比丘回來。無畏山的僧伽密多長老終於在這種法門互相水火中而獻出了生命。然而此後五、六百年,大寺派未能挽回他們的劣勢。

大寺的比丘回來的第二年,又起另一波折。因為摩訶斯那王在大寺的疆界之內為薩迦利耶派的古吽帝須長老建造祇陀林寺,即遭到大寺比丘的反對,寺建成後,達古那山寺的薩迦利耶派比丘遷入新寺,大寺比丘反對益烈,終於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官以古吽帝須長老侵占大寺疆界的罪名而判處他還俗。

在阿伽菩提一世(Aggabodhi Ⅰ)的時候(568~601),大寺派比丘雀帝波羅(Jati-pāla)與吠多利耶派辯論獲得勝利。據說斯那二世(Sena Ⅱ;851~885)曾一度支持大寺派來壓迫其他異派,並恢復建造了大寺作為傳播上座部佛教的中心道場。

依照上面的史實來看,在十二世紀以前錫蘭所傳播的佛教,有小乘也有大乘。大乘佛教有空宗、瑜伽、密宗,可能還有淨土宗;小乘佛教有上座部、化地部,跋闍子派的達摩羅支部、大法護派,可能還有別的派。在各部派鬥爭中,歷史上常以大寺、無畏山及祇陀林三大派來代表。大寺派為上座部;無畏山則為自由研究大乘、小乘各部派的大學府;祇陀林是薩迦利耶派,是無畏山的支派,他們的思想很接近,是比較友好的。大寺派和其他的小乘部派也是比較友好的。鬥爭得最劇烈的則是大寺的上座部和無畏山的大乘派,因為這兩派的思想體系不同,大寺派老是把無畏山派當作非佛教的外道看待。我們根據一千五百年前法顯的記載,當時的無畏山派是占著優勢的。他們的鬥爭延續到第十一世紀,由於南印古里帝國的入侵,佛教備受摧殘,各派同歸於盡。但是,大寺派的上座部因為過去結集了完整的巴利文三藏,加上自第五世紀起,有覺音等許多學者的努力,寫了許多巴利文的著作,長時期地都流傳在國內外,如緬甸和泰國等都承傳了這一系的佛學,為後來錫蘭上座部佛教復興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佛教的影響
佛教輸入錫蘭,對錫蘭的歷史文化有很大的影響。首先他們從比丘們學會了掌握文字書寫的技術。從古代所遺留下來的字母看,正如阿育王石刻上的字母一樣,是有稜角的。為了書寫的方便,經過一千多年的演變,才形成今天所流行的圓形字母。在中古時代,錫蘭本島上只有比丘們才算是受過最高教育的人,所有用貝葉寫的書也都藏在寺院裏,人民只有到寺院裏去才受到教育。加上每月的初一、十五日,一般人民都集中到寺院去聽比丘們講經。因此,一座寺院在鄉村裏,它不僅是人民集會禮拜的場所,也是文化教育的中心點。

初期佛教用的是巴利語,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找不到一個適當的語詞來表達新的事物和觀念的時候,便往往採用一個巴利語來代替;因之,在僧伽羅語文中攝取了許多的巴利詞彙,他們還用巴利文寫了許多書。像過去的史書,也都是用巴利文寫的。後來大乘佛教輸入錫蘭,同時也帶來了梵文。在僧伽羅的語文中又採用了許多梵文的字,也寫下了不少梵文的作品。

在錫蘭各地,如定婆羅石窟(Dimbula-gala)、大河(Mahavali ganga)的右岸、中北省的多門迦陀梵(Tamankaduva)、波羅奈羅梵(Polonaruva)、西伽利耶(Sigiriya)等處,到現在還保留著從第二至十二世紀的許多非常珍貴優美的壁畫,這些壁畫都是以佛教或與佛教有關的人物故事為題材的。

如果我們去參觀幾個錫蘭的古都,便會看到很多古代偉大的建築和美麗的石刻造型像。建築物主要是佛教的塔寺、石刻的造型像,不是佛像,就必定也是與佛教內容有關的事物。

由於佛教,使錫蘭很早便和其他有佛教傳播的國家接觸,而建立了人民友誼與文化交流;例如與中國、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國家。

(五)佛教的衰落
前面已經說到了在十一世紀,錫蘭國土與佛教曾慘遭異國的入侵和毀滅。在十二世紀波羅羯摩跋呵第一的時代,上座部佛教重興,盛極一時。接著又發生內亂外患,佛教又受到破壞。到十三世紀毗闍耶跋呵第三(1232~1236),才把以梵支薩羅(Vacissara)為首而帶著佛鉢、佛牙避亂到南印去的比丘們請回去,建舍利閣於卑羅斯羅(Billasela)山以安置佛鉢與佛牙,修理佛寺,整理僧伽,並令書寫了許多散失了的經典。波羅羯摩跋呵第二(1236~1271),繼續整理佛教,遣使南印古里國,請三藏法師達摩揭諦(Dhammakitti)等許多大德比丘來錫蘭復興佛教,整理國內的佛典,並從南印取來許多經書,使僧伽研究論理學、文學(因明、聲明)及一切經論,並令兩派(大乘和小乘)的比丘和合起來。又請達摩揭諦用巴利文寫了《大史》續編,即《小史》(Culavamsa)第一部。在菩梵奈迦跋呵第一(Bhuvanekabāhu Ⅰ;1273~1284)在位時,命令把藏經的寫本分藏於國內各寺。這時錫蘭又淪為鄰國的保護國,幸佛牙失而復得。在菩梵奈迦跋呵第四(1346~1353)時造了幾座大寺,形式和南印當時所造的印度教廟一樣,唯在中殿供奉了一尊佛像,其他部分及走廊的牆壁上則雕塑了許多印度教的神像。很明顯,正好說明在這個時期錫蘭佛教受印度教的影響,也間接反映了南印佛教已受到印度教的深刻影響,侵蝕了佛教面貌。

第十四世紀,回教徒侵入南印半地耶國,也侵入了錫蘭。時印度教徒的達米爾族在錫蘭北部已形成了一個獨立王國局面,北部佛教銷聲匿迹,僅在中南部的僧伽羅族人中保持著佛教。此時錫蘭政府的處境非常困難,一方面要對抗國內北部達米爾族,另一方面又要抵抗外來的侵略,常常被迫遷都,等於一個流亡政府,已無能力保護佛教。到了第十五世紀,形勢更壞,把一個錫蘭島分裂為三個小王國,即北方的及弗那(Jaffna)、西南部的哥德(Kot-te)和中部山地的康堤(Kandy)。進行長期內戰,更影響佛教的衰落命運。

在1505年,錫蘭受到更凶惡、更殘酷的來自西方殖民主義者的葡萄牙人侵入。除了高原地帶保留一個小小的堪地王國之外,海濱平原地帶全部成為葡萄內直轄殖民地。殖民主義者從軍事、政治、經濟侵略掠奪外,還利用天主教作文化的侵略。在它的統治區內只許人民信天主教,絕對不許信奉別的宗教,並到處毀滅佛教塔寺。因此,激起當時許多佛教徒的憤怒,便起來反抗葡萄牙人的統治。但沒有成功。葡萄牙殖民主義者懼怕佛教的反抗勢力,更殘酷地進行破壞佛教,大事屠殺境內的比丘和佛教信徒,拆毀所有的佛教寺廟,掠奪寺廟的財產,全部作為擴展天主教的侵略勢力之用。葡人侵占錫蘭一百多年,在它的管區內佛教的宗教信仰形式,便全部被消滅掉。

在1658年,荷蘭人又驅逐了葡萄牙人,把全部從葡人手中奪來的領土作為自己的殖民地。荷蘭殖民帝國主義者的作法和葡萄牙人一樣毒辣,所不同的是︰荷蘭人利用基督教作為政治文化侵略的工具的手段,只有比葡萄牙人更壞;他們把教堂作為殖民統治者組成的部分,通過教堂牧師來監視人民的行動及排擠佛教和其他的宗教,連葡人傳入的天主教亦在嚴格禁止之例。

這兩個西方殖民主義者,先後占領錫蘭的海濱平原近三百年,在他們的沿海占區內,佛教的宗教形式是全部被消滅掉了。只有在高原地帶錫蘭人的小王國內,尚能保留佛教一線生命。可是到了羅迦醒哈第一(Rajasiṅha Ⅰ)統治堪地王國時(1581~1592),由於他的性情殘暴,自己放棄了佛教的信仰而轉為印度教徒,盡力破壞佛教,殺害比丘,焚毀經典,連佛足山(Sripāda)上一座為全錫佛教徒朝禮而認為最神聖的佛殿,也被改作印度教的寺廟。經過這番暴風雨後,錫蘭島上一點僅存的佛教餘輝也被吹滅了!在他後面的幾個保存殘局的國王,也都是對佛教不利的人。到了1687年,唯曼羅達摩索利耶第二(Vimala Dhar-ma Suriya Ⅱ)即位,開始意味到錫蘭佛教與錫蘭民族有著不可分離的共同命運。可是在國內已經找不到五位有資格傳戒的比丘。他曾造了一所佛牙寺,並且遣使到緬甸阿拉干(Ara-kan)請了幾位比丘來傳戒。1707年他的長子即位,也曾造了一所寺院。由於統治面積縮小,加上長期從事抵抗外來的殖民主義者的侵略戰爭與頻頻的內戰,已耗費了無限的人力財力,水利失修,田園荒蕪,經濟破產,人民的生活陷於極端貧困之中。在佛教方面是︰塔寺盡成坵墟,比丘絕迹,無經典可誦。這是錫蘭佛教史上最淒涼的時期!

(六)佛教的復興
到十八世紀,錫蘭的佛教的宗教形式已等於滅亡,連一位正式的比丘也沒有,僅遺下少數沒有受戒,以占卜星相等為業、贍養妻室的非正式沙門。然而由於有二千年的佛教傳統信仰,大部分僧伽羅族的人民還是認為自己為佛教徒,把錫蘭民族自主與佛教復興不自覺地連結在一起。

1739年,在山區裏的康堤國王師利毗闍耶羅迦醒哈(Sri Vijaya Rajasinha)即位後,為滿足境內人民的需要,於1741與1747年先後二次,派使暹羅及緬甸的北古(Pegu)和阿拉干,試探外國僧伽來錫蘭傳授比丘戒法。可惜他在位只八年,雖經一番熱心努力,未得遂願而終。揭諦師利羅迦醒哈(Kiti Siri Ra-jasinha)即位(1747~1780),繼續為恢復佛教努力。1750年再次遣使暹羅,請求派比丘來錫蘭傳戒;這次獲得暹羅國王同情,派遣了以優波離(Upāli)長老比丘為首的十人佛教使節團,還抄寫了經典,於1753年到達錫蘭。從此重建僧團,重修塔寺,佛教文化又漸漸地在山區裏重興起來,然而尚不能下山到殖民統治者所侵占的海濱地帶去。國王熱心護法,拿出很大一部分財產作為進一步展開佛教工作的經濟基礎。他把他所施的財產分成三分︰一分供給僧伽領袖專作培養弘法人材及安定僧伽清修的生活;一分為專供修建塔寺及擴展佛教文化工作;另一分則分施與各寺院作為弘揚佛教事業的永久基金。

促使這次佛教得以重興,是和一位得到國王信任的薩拉能格拉(Saranaṅkara)長老分不開的;慫恿國王遣使去暹羅的就是他。當暹僧來錫時,他和其他數百人首先受比丘戒,數年之後,錫蘭便有比丘三千餘人。國王指定薩拉能格拉為僧王(Saṃgharaja),管理僧伽事宜,成為錫蘭佛教暹羅派的始祖。他全力為佛教事業工作,也寫了不少佛教的書。他的弟子帝菩多梵悉達多佛陀羅揭多(TibbotuvaveSiddh artha Buddharakshita)寫了《大史》續編第二部(即《小史》第二部)。

1796年,錫蘭又換來了另一個西方的殖民主義者英國。先是整個荷蘭人在錫蘭的殖民地都落到英國人的手裏,繼之在1815年又吞併了康堤王國的領土,於是數千年獨立的錫蘭便全部淪為英國的殖民地了。英人起初也曾公開反對佛教,惹起了許多佛教信徒和比丘的反抗,狡猾的英帝國主義者為了更容易統治殖民地的人民,便改變了政策,在1815年與康堤的領袖們簽訂了一個同意保護佛教的所謂「康堤條約」。佛教雖然能在帝國主義者偽裝的「寬大政策」下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但在政治、經濟、文化的領域內,是不能和那些有帝國主義者為背景的天主教及基督教占有平等地位的。由於錫蘭人民反抗殖民主義者不斷的鬥爭,終於1948年二月四日擺脫了殖民地的枷鎖,國家恢復了獨立自主,佛教才獲得更大的自由和發展。

(七)目前的佛教徒、寺院與宗派
錫蘭佛教的復興與發展,是和錫蘭人民經過二百多年結合民族獨立運動相始終的。目前全島一千萬的人口中,約有六百多萬是佛教徒。二萬多名佛教比丘,擁有五千多座佛教寺廟,有三百個大小不等的修學佛教經典的佛學院。他們僧俗間有著密切聯繫,寺廟是分布在城巿與鄉村間,構成為佛教徒的宗教活動的中心,定期舉行講經法會,寺廟裏辦有星期學校,為男女青年信徒灌輸佛教的正信思想。佛學院的歷史還不算長,第一座佛學院是創建於1839年。錫蘭獨立後不久,錫蘭政府決定把原有的兩座最大的佛學院改為佛教大學,即智嚴大學(Vidyalyankara university)與智增大學(Vidyodaya university),有意識地要培養出專門住持佛教的比丘知識分子。

在僧侶中分成三大派︰(1)暹羅派(Siam-Nikāya),是1753年由暹羅傳入,創始者為薩拉能格拉。(2)阿曼羅波羅派(Amarapura-Nikāya),是1802年由緬甸傳入,創始者為摩訶格羅瓦匿納唯曼羅帝須(MahākaraweNānawimalatissa)。(3)藍曼匿派(Rāma ña-Nikāya),是1865年由緬甸傳入,創始者名阿般格訶梵多印陀沙婆(Ambagahawatta Indasabha)。

在這三大派之下,現在又分成十多個小派,如下表︰


┌{1}阿斯羯利(Asgiri)
(1)暹羅派─┤{2}曼爾瓦多(Malwatta)
│{3}哥德(Kote)
└{4}頻多羅(Bentara)
┌{1}烏梵(Uva)
│{2}那梵羅菴利耶(Nuwaraeliya)
(2)阿曼羅波羅派─┤{3}般婆羅比帝耶(Bambalapitiya)
│{4}婆格訶比帝耶(Bogahapitiya)
└{5}格羅多羅(Kalutara)
┌{1}阿古勒沙(Akuressa)
(3)藍曼匿派───┤{2}菴爾羯利瓦(Elgiriva)
└{3}哥倫坡(Colombo)


在三大派中,暹羅派最大,約有一萬三千比丘;阿曼羅波羅派約有五千比丘;藍曼匿派約有二千多比丘。每派各有自己的戒堂,本派不能到別派去受戒。他們的根本教理並無差別,都是南傳上座部,只是在生活習慣及社會等級觀念等上有些不同。(葉均)

◎附一︰早島鏡正、伊東照司〈錫蘭佛教史略〉(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常夏之國,常綠之島〕斯里蘭卡(Sri-Lanka),即錫蘭島,過去在英國統治之下,稱為錫蘭(Ceylon);西元1948年獨立之後,遂取名為斯里蘭卡。她位於印度最南端,年均溫攝氏二十六點六度,為常夏之國、常綠之島。從印度的拉美休圭拉撘船,只要二小時便可抵達此島的塔萊曼那。自古以來,斯里蘭卡無論在自然風土或歷史方面,都與印度保持著密切的關係。

這裏除了八百九十萬辛哈里族土著,還有從南印度遷來的二百九十二萬塔米爾族,以及來自阿拉伯的八十九萬摩爾人。他們主要信奉佛教、印度教和回教,過著宗教、風俗、語言各不相同的生活(其中,辛哈里族、塔米爾族大約有九十萬基督教徒)。尤其是土著的辛哈里族及來自印度的塔米爾族,不僅生活習慣不同,由於長久以來的紛爭,至今仍呈敵對關係。若要研究斯里蘭卡,兩族的對立是不可忽視的。

此小島位於北緯六度至十度之間,呈南北走向。六月上旬至九月吹西南季風;十二月開始的東北季風,則為錫蘭島帶來充沛的雨量。也由於此島中央是山岳地帶,全島的氣溫普遍偏低。雖然不降雪,但也有低達零度以下的高地,例如努瓦拉耶利亞即是世界知名的避暑勝地。島上北部、東部是人口密度極低的叢林地帶,屬乾燥區;另外,從中央高地到西海岸、南海岸以及中央的山岳地帶則屬濕潤區。

〔以佛教立國〕 紅茶、橡膠及椰子是支持斯里蘭卡經濟的三大輸出品,這些作物的栽培始自英國統治時代(1796~1948)。在「柯里布魯克」改革(以英國檢閱使柯里布魯克的報告為依據而完成的近代體制改革)之前,斯里蘭卡的村落散落在適種水稻的山谷之間;堪稱為城巿的只有可倫坡、加爾及塔米爾族的中心地查夫納。部落人民分為村長、比丘(修行者)及手工業者三種階級。而為歐洲人統治的西南沿岸,僅種些農作物而已。

英人因栽種咖啡失敗,才極力栽培紅茶、橡膠、椰子。其後又成立交通機構、整頓道路,於是各城巿急速繁榮。隨著城巿的繁榮,西南沿岸辛哈里族的經濟水準普遍提高,中產階級也遍布全國。

西元1948年二月四日,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斯里蘭卡宣告獨立。為了革除葡萄牙、荷蘭、英國等歐人統治時代的惡習,同時也為了驅逐塔米爾族勢力的侵入,斯里蘭卡興起以辛哈里族民族主義為基礎的國家主義,此種國家主義在文化方面與佛教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在這之前,復興佛教運動也已陸續展開。西元1880年五月,美國奧爾科特上校抵達加爾,即致力於此項工作。當時有瞿那難陀、達磨波羅(後來在印度各地創設大菩提會)及斯曼干拉等佛教徒追隨;其後,又有哈里斯千都拉、西里西那等辛哈里族人承續其業,以復興佛教作為恢復傳統的手段。此外,為了改善國民的生活,又以社會主義作為政治方針,這些都是斯里蘭卡力圖振興的基本政策。

〔佛牙祭典和衛塞節〕 斯里蘭卡自西元1956年五月起,較其他南方佛教諸國先舉行佛陀入滅二千五百年的祭典活動。而每年的盛大活動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佛牙祭典和衛塞節。

位於古都坎底的佛牙寺(達拉達‧馬利加圭寺),是供奉佛陀犬齒的寺院,每年八月月圓之日為始的一個星期內,在此盛大地舉行傳統的佛牙祭典。儀式中出動了一百頭象,還有男子舞蹈、古典樂隊等遊行行列。來自全國各地的觀眾,為數至多。佛牙被放在小型的佛塔中,再安置於裝飾華麗的大象背上繞街遊行,當地人稱之為「佩拉黑拉」祭典。首都可倫坡近郊的凱拉尼亞寺,於每年一月也舉行佩拉黑拉祭典,不過規模較佛牙寺略遜一籌。

斯里蘭卡和其他南方的佛教國家,每年都會舉行一些讚揚喬達摩‧佛陀的祭典,於每年五月二十日左右的月圓之日所舉行的即是其中之一。取材自佛陀本生經及生涯傳記的古典劇,是衛塞節中的壓軸好戲;演員都是學過戲劇的城巿青年。同時,街上還陳列著有關佛陀生涯的巨畫,一般民家也撘起免費飲食接待所,以供應旅客糕點、紅茶、果汁等。晚上,則有各種彩飾的花車遊行街道,這是孩童們最感興奮的事。

〔牛的柔和目光〕 牛與水牛之多,是斯里蘭卡最令人吃驚的特點。眾所周知,印度和斯里蘭卡將牛視為印度教眾神的使者,而加以神聖化。在此地,水牛專司耕作,而黃牛的主要用途則在搬運貨物。

晚上在黑暗的馬路上行車,常會碰到大小成列的牛群趴在路中央,即使用強烈的方向燈照射,或猛按喇叭,牠們依然故我,一動也不動。由於這裏的法令規定不許傷害牠們,駕駛者往往無計可施,只得耐心地等待牠們自動離開。

令人不解的是,此地的牛都擁有一對黑而大、澄澈而晶瑩的眼睛,且流露出如同乍見情人般的柔和、無邪的眼神。這使得那些根深蒂固地認為牛角具有殺傷力的人們,感到不可思議。但若想要知道牠們為何擁有如佛般的眼睛,且讓我們先了解一下斯里蘭卡的歷史。

斯里蘭卡的歷史與佛教史是一體的,歷代帝王篤信佛教,實行不殺生的戒律。幾千年來,這種不殺生的戒律已深入民心,成為習俗。牛和人類和平共處,互不傷害;因此不僅人類,連牛也感受了佛的慈悲,而柔和的眼神正是慈悲之心的流露。

〔摩哂陀王子傳布佛教〕 在東南亞佛教國家中,除了越南篤信大乘佛教(近年小乘佛教的比丘也逐漸增多)外,其他國家都信仰小乘佛教,這也就是現在所稱的「南方佛教」或「上座部佛教」。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寮國、印度等,均成為小乘佛教的中心,但惟有斯里蘭卡是這個廣大佛教圈中,最能固守小乘佛教傳統的黃衣佛教國。

在錫蘭史詩《島史》及《大史》裏記載著︰印度拉拉國(印度西北的克加拉特)的王子必闍耶蒞臨此島,為蘭卡島的佛教歷史寫下了第一頁。佛陀入滅之日(據史書的記載為西元前544年,有些人則認為是西元前383年),他從印度被放逐到蘭卡島,並娶了南印度潘多王的女兒為妻而登上王位;下一任的國王則娶北印度釋迦族的公主,其後公主的兄弟也移至此島定居。所以,屬於佛陀的釋迦族和辛哈里諸王具有同一血統,這是錫蘭國民最足以誇示世人的地方。

辛哈里族相信佛陀在世時曾三次造訪蘭卡島,而第三次到達的地點,就是現在的佛足山,他們所採的證據是,佛足山山頂遺留有佛的足跡,因此,此地香火鼎盛,信徒不絕。

至於佛教的正式傳入,則始於印度阿育王時,名僧摩哂陀以國王使節的身分蒞臨錫蘭島。

狄瓦難毗亞提沙王(在位期間西元前250~210年)在米辛塔里山獵鹿時,遇到摩哂陀,並接受勸告皈依佛教。當時的摩哂陀只有三十二歲,他到八十歲去世為止,一直住在米辛塔里山的石窟中,從事傳道工作,為斯里蘭卡的佛教奠下基礎。稍後,其妹僧伽蜜多比丘尼,也帶著佛陀悟道之地的聖菩提樹枝抵達此島,並創立比丘尼教團。

到達王都阿努拉布拉的第二天,摩哂陀收到許多捐獻。利用這些獻金,國王就在此地建造提沙拉瑪精舍,也就是後來「大寺」的前身。此外,國王又在米辛塔里山建造六十八座供坐禪修行用的石窟寺院,並從印度取得佛陀的右鎖骨及佛鉢,而將前者供奉在托帕拉瑪佛塔,後者供奉於王宮中。同時,國王也將僧伽蜜多比丘尼帶來的菩提樹枝分種於各地,並建立伊沙拉沙馬那卡等寺院。

隨著以摩哂陀為中心的佛教團體之擴大,斯里蘭卡的美術、建築、社會生活及思想都有大幅度的革新,與印度的關係也較以往更為密切。

〔大寺和無畏山寺〕 都達加曼尼(在位期間西元前101~77年)建造了魯般瓦利沙亞大塔和九層高的洛哈帕沙達大塔。在奉獻典禮之日,各國均派使節前來參加。每年五月例行的衛塞節,也創始於都達加曼尼王時代。

佛教傳入錫蘭後的二百年間,正值其多事之秋。外有南印度塔米爾族不斷入侵,內又有王位爭奪等紛爭,加上西元前一世紀大饑荒的襲擊,此時的錫蘭,可謂國勢衰頹、土地荒蕪、民不聊生。

目睹此景,各宗教團體的領導者便群集於瑪他列的阿爾‧威哈拉寺院,進行佛教聖典的抄寫工作。過去的佛典均以口相傳,經過商議之後,決定加上辛哈里語的注釋,將三藏的全部內容書寫於貝葉上。

巴達加馬尼‧阿巴亞王(在位期間西元前43~17年)建造了「無畏山寺」。此後二百年間,大寺與無畏山寺形成對峙的局勢。大寺是斯里蘭卡小乘佛教的中心,始終扮演著維護傳統的角色;而無畏山寺則採取與印度各佛教教派交流的進步態度,並且接納大乘佛教。故無畏山寺曾一度擁有五千位僧侶,並有各國的留學生聚集於此,其繁盛情況凌駕於大寺之上。

〔大寺經典的確立〕 由於馬哈西那國王(在位期間334~362年)在大寺境內建造「祇陀林寺」,使得斯里蘭卡的佛教成為大寺、無畏山寺和祇陀林寺三寺鼎立的局面。

西里梅加宛那國王時(在位期間362~409年),從印度取得佛牙,並將其供奉於王宮內,後來佛牙成為王權的象徵,現則供奉在坎底的佛牙寺內。

法顯曾於西元410至412年間造訪蘭卡島;而把印度密宗傳到中國的南印度兩位僧侶(金剛智、不空),也於八世紀前半葉抵達蘭卡島,他們都以無畏山寺為歇息之處。

大寺為維持小乘佛教的權威與傳統,所以和無畏山寺對立,有時甚至與國王起衝突。

十二世紀,由於帕拉庫拉馬巴忽一世(在位期間1153~1186年)致力於佛教團體的淨化工作,二派的爭鬥才告停止。其後,大寺成為小乘佛教的根據地,並領導斯里蘭卡的佛教以至於今;無畏山寺則只剩廢墟一片,祇陀林寺也遭到同樣的命運。

大寺的經典完成於五世紀前葉,這主要歸功於來自印度的名僧覺音(又譯為「佛音」)。他秉持大寺的傳統,致力於經典的注釋工作。尤其與論藏有關的著作──《清淨道論》,更是自成一格,成為研究巴利佛教最重要的資料。和他同時代的大學者,如達摩波羅等,也都群集於大寺;緬甸、泰國甚至把大寺的經典引回國內。

〔波崙納瓦的盛衰〕 西那一世(在位期間831~851年)將王都從擁有千年歷史的阿努拉布拉,遷移到東南方八十公里外的波崙納瓦,其後四百年間,一直定都於此。波崙納瓦的榮枯盛衰,可從巨大的王都遺蹟和荒廢的佛教遺蹟中窺見一斑。

威加耶巴忽一世時(在位期間1059~1113年),錫蘭因塔米爾族的入侵,而導致國土荒廢、寺院蕭條。國王見此慘狀,遂自緬甸延聘高僧,整頓佛教團體,重振佛教聲威。貢獻頗多。此外,帕拉庫拉馬巴忽一世也被譽為中興英主。他不但整頓國家政治體制,並建造堡壘、開鑿千座灌溉湖,又修建佛塔、寺院,振興佛學。除此之外,他還用兵緬甸,迫使緬甸納貢稱臣;又征服對岸的注輦王國,以塔米爾族的俘虜為勞役,修建大塔,不論文治武功,均達於極盛。

布圭涅卡巴忽一世(1272~1284)在位的前十年定都於亞巴忽圭,後因逃避塔米爾族的入侵,曾先後遷至庫魯涅加拉及甘波拉。西元1415年,又遷至古底,成立古底王朝;至西元1480年,再遷到坎底,坎底王朝的歷史隨之展開。而斯里蘭卡的北方,自十三世紀以來,始終為塔米爾族的查夫納王朝所統治。

〔歐洲人的統治及佛教的衰微〕 西元1505年,葡萄牙人登陸錫蘭島,為錫蘭帶來巨大的衝擊。長久接受南印度文化薰陶的錫蘭,從此淪入歐洲統治,並吸收其文化。此段由葡萄牙(1505~1658)、荷蘭(1658~1796)及英國(1796~1948)的統治時期長達四五0年之久。

葡萄牙人統治時代,為了獨占肉桂等香料的貿易,遂以槍砲等武器壓迫錫蘭。印度教徒及佛教徒均被視為異教徒而慘遭殺害。為此緣故,威瑪拉旦‧馬索利亞一世(在位期間1592~1604)特別自拉坎加(緬甸西的阿拉干地區)延請高僧前來振興小乘佛教。

荷蘭統治時代,基督教徒積極地在島上傳教,佛教更加衰微。當時的威瑪拉旦‧馬索利亞二世(在位期間1687~1707年)又從緬甸邀請三十三位高僧前來錫蘭。西利威加耶‧拉加西哈王(在位期間1739~1749年)也自緬甸、泰國引入佛教。

其後,基提西利‧拉加西哈(在位期間1747~1782年)為替佛教振衰起頹,遂派遣使節至泰國。泰國國王旦米卡也送十位高僧及已於錫蘭失傳的聖典、黃金佛像給錫蘭王。接著,又有許多泰國高僧前來錫蘭振興佛教教團,自此,小乘佛教才得以延續。

西利威卡瑪‧拉加西哈(在位期間1798~1815年)是辛哈里族的最後一代國王,英人廢止了王室的延續,將錫蘭完全納入其統治之下。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下,錫蘭逐步邁向現代化;英語教育的普及,更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準;也由於小乘佛教的再興,無論在信仰上或學識研究上,都成為各國矚目的目標。

〔比丘與居士〕 時至今日,斯里蘭卡的佛教團體仍然繼承佛陀時代的傳統,即居士對比丘須表明對佛教絕對皈依,以示崇敬;反之,比丘也須堅持自己的立場,致力於正法的維護。但無論是比丘或一般居士,都須遵守佛陀的五戒,過著禪修生活。因為只有浸淫其中,才能擁有自覺與自信。

在斯里蘭卡,多半只有上流階級才能為死者舉行佛事。他們建造了一個叫做「曼達帕」的八角形小佛堂,並用椰子嫩葉剪成不同花樣作為裝飾,同時,還加上藍色、紅色的燈泡,極其光彩奪目。在「曼達帕」中央,坐著十五位左右身穿黃衣的僧侶,以抑揚頓挫的聲調不斷地誦經。

這時所朗讀的經典多半為一般信徒所熟知的,如「巴利特」等一系列護咒經典。從下午開始,直至翌日上午誦經才告結束。佛事完成之後,喪家必須供給僧侶飲食,同時,還要送他們一塊白布,跟葬禮時所布施的白布相同。

僧侶們平日也常接受住家招待午餐(與泰國、緬甸不同,他們不需托 鉢),叫做「檀那」(布施)。通常需在正午之前完成餐事,過了正午,就犯了「非時食」的戒律。僧侶一天只吃兩頓飯,用過餐後,就得撐到次日早上,因此,午餐是最重要的一餐。

奉獻「檀那」的施主及其家族,均需穿上白色衣服,雖然施主身分很高,但為了表示親自服侍佛陀,必須善待佛陀的化身──僧侶,誠敬地獻上果汁及咖哩飯,並不時對著他們欠身鞠躬。

〔喬達摩‧佛陀的信仰〕 小乘佛教的教徒,以嚴守佛陀戒律,承繼佛陀精神為努力目標。雖然佛陀出生於印度,但要研究小乘佛教,需先熟悉錫蘭及東南亞各國的地理環境。因為在這些國家的自然風土、文化及思想的長期薰陶下,小乘佛教才有今日的成就與光輝。

喜馬拉雅山北方的諸佛教國,信仰的是大乘佛教。他們較為寬容,崇信多佛,不似東南亞諸國,僅以喬達摩‧佛陀為惟一奉祀對象,過著嚴守佛陀戒律的生活。南北佛教圈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差別,主要是受到自然風土及精神、文化的影響。

巡禮錫蘭島上每個寺院時,可以發現寺院內必定有佛塔、菩提樹及供奉涅槃像的正堂,三者成為寺院的構成要素。其中,涅槃像就是佛陀在「拘尸那城」入滅時的姿態;兩眼微閉,柔美有神,面容和藹可親。小乘佛像糅和了錫蘭的風俗民情,予人清新明朗的印象;相較之下,北方的佛像雖然另有風格,卻較為晦暗。

至於佛塔裏面,奉祀著佛陀的遺骨和遺物。阿努拉布拉的魯般瓦利沙亞大塔是全國最宏偉的大塔,高約九十公尺,白色的塔身象徵斯里蘭卡佛教的榮光。

另外,供奉菩提樹枝,是為紀念釋迦牟尼於佛陀伽耶樹下悟道一事,由僧伽蜜多比丘尼自印度帶來,阿努拉布拉的老菩提樹就是當年攜來的菩提樹分枝。

以上所述的涅槃像、佛塔及菩提樹均是追憶喬達摩‧佛陀八十年生涯所不可或缺的聖物。斯里蘭卡人從小就到寺院膜拜,直接或間接地浸淫於喬達摩‧佛陀的思想及精神之中。

〔永恒的真理〕 翻開斯里蘭卡的歷史,可發現她在阿努拉布拉時代及波崙納瓦時代,即不斷地遭受塔米爾族的侵略,佛教團體也因而時時陷入危機之中。十六世紀初,登陸此島的葡萄牙與荷蘭人,更使用種種壓迫手段,使佛教命脈面臨斷絕的危機。面對這重重的苦難,佛教徒仍不屈不撓,堅忍地將佛陀的精神傳給後世子孫,並保住了小乘佛教的命脈,這在在顯示出他們信仰的虔誠。故後世之人要研究佛教遺蹟及佛教信仰的各種形態,必先了解小乘佛教的內涵所在。

大乘佛教稱上座部佛教為小乘佛教,含有貶低的意味。事實上,不論是斯里蘭卡佛教徒對喬達摩‧佛陀信仰的熱烈,或由此引發出的虔誠實踐和自豪,我們都有重新認識、重新體會的必要。

佛陀曾有這樣的一段法語︰「在此世上,以怨報怨之人,絕不會得到平靜。惟有不存報怨之心,才能平靜,這是永恒的真理。」

經歷二千年的苦難歷史,不管他們所受的傷害有多深,斯里蘭卡的佛教徒始終將佛陀「勿以怨報怨」的教義,當作自己的生活信條,並切實遵行。

◎附二︰呂澂〈略論南方上座部佛學〉(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
通途所說南方佛學,乃指以前由印度傳到斯里蘭卡並逐漸遠播東南亞各處的佛學而言。南方這一名詞雖然不太恰當,但用來表示這一系統的佛學確有它特殊的性質,還是很方便的。這一系佛學原來屬於上座部,在它傳播的漫長歲月中,曾有過一些變化,像攙入了方廣道人的理論或者密教的作法,可是作為它的中心思想的,始終不外乎上座部學說,而且後來仍舊是恢復了它的純粹性的。

現在,就全體佛學看來,南方佛學可說比較接近於原始佛學,值得重視,但它謹守上座系統的舊規模,不免有它的局限性。我們從這樣性質來理解它,可以在部派、典籍、學說、實踐等方面分別舉出些特點來說一說。

第一,就部派說,南方佛學可算是保有著上座系統中和法藏部相類的面目,或者就說它是法藏的南系也無不可。根據律家所傳,上座部在釋迦佛滅度以後百餘年,教團開始破裂時分了出來的,是代表保守的一派。其後還繼續有分裂,所以最初的派別稱為根本上座,南方佛學就曾經被看做是這一類。當然,根本上座部其先曾流傳於印度本土各處,像敘述佛學部派最著名的《異部宗輪論》便說從上座分出說一切有部的時候,本上座轉名雪山部(依清辨的解釋,這因依雪山居住而得名),這說明了印度北方雪山一帶原來是上座部流行的重要地區。不過其後說一切有部在北方的勢力發展了,上座部乃逐漸消失。因此,從無著、世親時代(公元第五世紀)以來,即將斯里蘭卡所傳的佛學看成上座部的代表(像世親的《成業論》裏說到承認「有分識」的上座部,玄奘所譯的一本稱為赤銅牒部,這就是斯里蘭卡的城巿名字用來代表上座部的)。到了律天時代(公元第八世紀)更認為整個上座部都存在於斯里蘭卡(律天所著《異部宗輪論部執略集》說上座部分為大寺、無畏山、祇陀林住三派,完全照斯里蘭卡當時的派別而言),大概那時候散在印度各地的上座部都已式微了。

不過,南方流傳的上座部學說,實際並不純粹是正宗。從來印度的佛教史家都看它做上座部的別傳,常常用「分別說」這一名目加以區別。有如玄奘所譯、無性釋《攝大乘論》說到上座部稱阿賴耶識為有分識的一段(論卷二),結論就作如是等分別說部云云。而清辨敘述當時(公元第七世紀)大眾部和正量部所傳的佛學部派、另用分別說部的名目概括上座系統中除去說一切有部所餘的一些派別(像化地部、飲光部等。詳見清辨所著《異部分別論釋》)。屬於分別說範圍內的南方佛學,算不得是根本上座。現在,我們從南方七部毗曇中《論事》一書的敘述刊定它學說之所宗,特別以各部派爭論得最厲害的十個中心問題(依《成實論》卷二〈十品論〉所舉)說,南方佛學是主張︰(1)過去未來法無體,(2)並非一切法都實有,(3)四諦可以頓得現觀,(4)一定沒有「中有」,(5)阿羅漢不退,(6)沒有真實的「補特伽羅」(詳見《論事》第一品六、七、八章,第二品九章,第八品二章,又第一品一、二章)。這些主張都和從上座部分出來的化地部相同。不過化地最重要的一種主張是佛在僧數,它的涵義說佛和二乘(聲聞、緣覺)同一解脫並同一修道,而南方佛學反對此說,主張佛和二乘修道不同(參照《論事》第八品五章),這倒更接近於化地分出的法藏部。另外,我國蕭齊時僧伽跋陀羅翻譯了南方律論《善見律毗婆沙》,因為論中所譯的戒本很像法藏部的四分戒本,所以一向誤認為四分律論,這也可證明南方佛學和法藏部是有密切關係。我們說,南方佛學不妨看作法藏南系,其理由在此。

第二,明確了南方佛學的部派所屬以後,我們對於南方佛典為何在文字上、內容上都和北方的顯然不同,也可瞭解它的原因。據真諦的《部執異論疏》(吉藏、圓測諸家著述所引)說,化地部分派的原因之一,即在於它變更了佛典所用的語言。晚世西藏佛教史家也傳說著佛家根本四部(上座、大眾、有部、正量)用語各別,上座部用一種中間語,介於梵語和訛略的俗語之間(詳見布頓《善逝教法源流》英譯本《Th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lndiaand Tibet by Buston》,Part Ⅱ),這當然指化地部等上座派別而說。至於從化地再分出法藏部,依照《大集經》卷二十二說,他們受持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以倒解說覆隱法藏,故名達磨(法)毯多(藏)。由此法藏部的經典對於其他部派的特別是化地部的,非但解釋不同,並且各部分的次序亦復歧異。現在我國翻譯的佛典裏就有大眾部系統的《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又有化地部的《長阿含經》、《雜阿含經》,用來作對照的資料看南方的四部(中、增、長、雜)經典,文字上(從音譯的專名說)、次第上都鑿然各別,這應該是和南方佛學屬於法藏系統的一事有關的。就這一點,如果從南方佛典裏的論藏去看,尤覺顯著。南方有七部論書,它的順序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和《發趣》。這裏面除去《論事》一種,其餘的都相傳為佛說。但這些論書的結構很參差,裏面好像沒有一定的聯繫。從前學者間也嘗將它們和北方佛學裏的各種毗曇做過比較研究,大抵認為對於《舍利弗毗曇》最相類似(像日本的學者椎尾辨匡、木村泰賢都作此說)。我們知道,屬於法藏部的《四分律》(卷五十四)以及律論《毗尼母經》(卷三)說到論藏來都列舉有問、無問、攝、相應、處所這五分,實際即係結構《舍利弗毗曇》的五個部門,所以法藏部的毗曇當然為《舍利弗》一類,而南方佛學由於部派的關係,也必在論書方面看到這樣交涉的情形了。這還可以進一層去研究。根據我國譯籍裏的資料(像《分別功德論》、《撰集三藏傳》等所說),最原始的毗曇結構出於佛說,而由大迦旃延結集,呈佛印可。依真諦法師所傳,這就是「九分毗曇」(九分名目,見圓測《解深密經疏》所引,但文字有訛略處,現經考訂,應該是戒、世間、因緣、界、隨眠、慧、定、業和諸蘊,這些都連著「分別說」而立名,如說「分別說戒」等)。最初用毗曇方法解釋「九分毗曇」的至少有兩大派︰隨文分析的是目犍連系統,現在北方所傳《施設足論》還保存它一部分的雛形;另外以義為類的是舍利弗系統,現存《舍利弗毗曇》也可看成它的縮影;但這些原本都不存在了。我們以為,南方論書大體即由《舍利弗毗曇》的各分發展變化而成,這像《法聚論》、《人施設論》出於無問部分,《分別論》出於有問部分,《界說論》出於攝和相應部分,《發趣論》出於處所部分,它們中間的脈絡都比較容易弄得清楚。因此,我們可以說,從論藏方面去看南方佛學和法藏部的關係,它們有密切的聯繫是極其顯著的。

第三,就由於部派的限定,南方佛學在基本理論上突出了兩個特點︰(1)心性本淨說,(2)佛道不共說。心性本淨的典據是南方《增一部》經文。《增一部》〈一法品〉的第六節有對舉體裁的兩段,大意說︰「心性本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如實知,亦無修心。」「心性本淨,離客塵垢,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這樣的解釋心性本淨,在佛家各派用「分別說」方法理解佛說的都相信它,祇是對於自性淨心和客塵煩惱的內在關係看法各有不同。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的心便夾雜著染污,在離染的時候,必須轉變染污部分成為清淨。又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不會影響到心的本質,它依舊是離染的,所以解脫之時祇是使染污不再生起而已。南方佛學同於後一說法,主張從離染得解脫(見《論事》第三品三章)。他們根據這一看法解釋一切,乃至最重要的「滅諦」概念,也以為是後有愛的消滅,使後有不生(見《分別論》第四〈諦分別品〉,梁譯《解脫道論》卷十一〈五方便品〉釋四諦段也用此說)。其次,佛道不共說和法藏部的主張相關。法藏部執,佛和聲聞乘等同一解脫而不同一修道。聲聞系等的共同修道是什麼呢﹖依《長部》、《中部》的經文所說,這以四念住為重點,從一方面看,念住是一行道,也是一乘道,可以貫徹始終而達到究竟的〔由此,化地部系統都相信「道支皆是念住所攝」(見《異部宗輪論》)〕。但佛道在此以外,還有不共的施戒等十波羅蜜。南方經典《小部》(即「雜藏」)的最末一種《本行藏》就集錄了有關各類波羅蜜的本行事蹟,具備了後世所謂「菩薩藏」的雛形,這可以證明南方佛學是怎樣地重視佛道(「雜藏」和「菩薩藏」都是法藏部獨有的經典體裁,見《四分律》卷五十四、《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至於佛道和聲聞等道所以截然兩途,在發端時即已有其根據,聲聞等始於厭離,佛始於悲,所以發展就各各不同了。南方《論事》第十八品三章,特別破斥北道派所主張佛無慈悲的異說(北道誤解悲和貪著為類,所以有那樣主張),用意即在這上面。

第四,南方佛學對於實踐方法有一套組織完備的說法,它的本典大概是種瑜伽類書。其先有優波底沙上座的註解,題名《解脫道論》,這在我國梁代僧伽婆羅便已翻譯了。其後覺音尊者到了錫蘭,重整理那部論書,並作了解說,就是現存的名著《清淨道論》。此論全用當時錫蘭大寺派的正宗學說,對於不同說法駁斥無遺,像上面提到的《解脫道論》,也在他所破之列。他組織的清淨道,大體依著戒定慧三學的次序,而以定學做中心。本來上座一系的學說最有精彩的部分就是定學。此學在北方發展為修行道地,最後組成了《瑜伽師地論》那樣的規模;而在南方呢﹖也由根本瑜伽論典逐漸結構為《解脫道論》、《清淨道論》。從前玄奘去印度求法的時候,就很瞭解這一情況,他以為瑜伽學說有南北兩系是應該全部通達的。這在《慈恩傳》卷四裏曾一再提到。開頭說,是時聞海中有僧伽羅國(即錫蘭),有明上座部三藏及解瑜伽論者。繼而又對著僧伽羅的僧人說,承彼國(即錫蘭)大德等解上座部三藏及瑜伽論,今欲往彼參學。最後,經過玄奘摘引瑜伽要文大節徵問那些瞭解僧伽羅學說的僧人,也不能超出戒賢所解的範圍。這似乎在北方就可得著它的究竟了,但實際上南北瑜伽是有顯著的區別的。南方定學從十通處特別是從地遍處入手,應用到地色的曼荼羅,保存了上座系裏化地立教的宗風(這在《大集經》卷二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都提到)。這樣從十遍處修學,一一都能達到四種禪定的階段。並且在十遍處以外,還有十不淨觀、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合成四十種「業處」。隨著學者性格不同,這些「業處」各有所適(像貪行的人適用十不淨觀和身至念,瞋行的人適用四梵住和四種色遍處等),並對欲界、色界定境也各有配合(像十遍處和安般念通於四禪,而除安般、身至以外的八隨念、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則限於欲界的外定階段等)。如此學法比較北方以遍處等作禪定的功德看待的(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顯揚聖教論》卷四)就更覺具體且切實了。另外,南方佛學關於瑜伽所依的心法生滅作用等解釋得也很透澈。在《解脫道論》和《清淨道論》裏都扼要地將平常心思的起伏經過歸納為十二種作用,而概括為九類。(1)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2)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這叫做轉向心。(3)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這都稱為見心。(4)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這名受持心。(5)由此分別善惡,名為分別心。(6)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做令起心。(7)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叫連行心。(8)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者熏習的作用,這名果報心。(9)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所謂有分心。在唐人的著述裏(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它的周而復始地流轉不息。即以這九類心作基礎,再加以三界、三性、世出世等區分,便有八十九種差別。從這上面判明怎樣由散心到定心,又怎樣由染心到淨心,修道方法都應該順差別心的性類而行,所以詳細的分別是有其必要的。

南方佛學具有比較完備的典據,又經過長時期的發展,義理是十分豐富的。上文祇從它的部派性質上抉擇了一些特徵,不過當作研究的發凡而已。

◎附三︰高觀如〈中斯佛教關係〉(摘錄自《中外佛教關係史略》)
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佛教關係,開始見於文字記載的是公元四世紀間。據《梁書》卷五十四的記載,當時師子國(斯里蘭卡的古稱)王聽到東晉孝武帝(373~396)崇奉佛教,便派遣沙門曇摩航海送來四尺二寸高的玉佛像一尊,路上行了十年,義熙二年(406)才到達晉京(今南京)。這是中斯佛教關係的首次紀錄。

東晉‧義熙六年(410),中國高僧法顯經印度到達斯里蘭卡島,看見有商人用中國產的白絹扇供佛。可見那時中斯兩國間早已通商往來。法顯在斯旅居二年,曾親往島上有名的無畏山、佛牙寺、支提(山)寺、摩訶毗訶羅(大寺)等處參學,並見到非常隆重的佛牙供養法會盛況和摩訶毗訶羅一位阿羅漢入滅火化的情形,還在斯求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經》和雜藏等諸梵本回國。法顯在他所著的《佛國記》中記錄了當時斯國佛教的重要情況。

義熙八年(412)三月,師子國律師僧伽跋彌在廬山般若台東精舍同僧一二0人譯出《彌沙塞律抄》一卷(見《貞元釋教錄》卷八)。又姚秦‧弘始中(409~413)鳩摩羅什在關中大弘佛法,時師子國有一婆羅門來到長安,和羅什門下的僧人比賽辯才(見《高僧傳》卷六〈道融傳〉)。據此可知東晉以來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人員往來已很頻繁。

其次,據《宋書》卷九十七說,劉宋‧元嘉五年(428),師子國王剎利摩訶南(即摩訶那牟)遣四僧人、二白衣送牙台象來宋。又《宋書》卷五,有元嘉七年(430)和元嘉十二年(435)師子國都遣使來宋饋贈方物的記載。

其時印度高僧求那跋摩曾在師子國弘教,後到闍婆(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又由闍婆乘外國商人竺難提的海舶抵達廣州,於元嘉八年(431)到宋都建業(今南京)。在這以前舶主竺難提於元嘉六年(429)從師子國載比丘尼八人到宋都,住影福寺(以前外國尼未有來中國的,原先中國尼眾從大僧受戒)。求那跋摩到宋都後,影福寺尼慧果、淨音等意欲請師子國尼如大愛道之緣(大愛道八敬得戒,五百釋女以愛道為和上)重為受戒;時求那跋摩以為西國尼年臘未足,又十人不滿,只好令先學宋語,另托竺難提更請外國尼來湊滿十數。嗣後元嘉十年(433)舶主竺難提又載師子國尼鐵薩羅等十一人來宋。這時先來的諸尼已通宋語,因請僧伽跋摩在南林寺,為中國尼眾三百餘人次第重受尼戒(見《高僧傳》卷三〈求那跋摩傳〉、《比丘尼傳》卷五〈僧果傳〉)。當時南京緇素並於建業城內(今南京南門外)建寺供養鐵薩羅等師子國尼眾,寺名鐵薩羅寺(見《南朝佛寺志》卷上)。

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交往,劉宋以後還正常地繼續著。《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蕭齊‧永明六年(488),有一位外國三藏法師(不知其名)帶著師子國高僧覺音所注優波離集的律藏──《善見律毗婆沙》梵本來到廣州,臨到登岸又返回去,將梵本付給弟子僧伽跋陀羅,僧伽跋陀羅即在廣州竹林寺和沙門僧猗等共同譯出這部律(即《善見律毗婆沙》),並從「眾聖點記」傳述了佛陀入滅的年代,成為中國佛教史上一件重要的記載。

以後,梁‧大通元年(527),師子國王伽葉伽羅訶梨耶遣使致書於中國,要和梁朝廷共弘三寶(見《梁書》卷五十四)。唐‧貞觀十二年(638),玄奘三藏曾到達了斯里蘭卡對岸的南印度達羅毗荼國,並在他的《大唐西域記》中,記述了他所聞知的關於斯國的佛教情形。當時斯有伽藍數百所,僧伽二萬餘人,遵行大乘和上座部法。佛教分二大部︰(1)摩訶毗訶羅住部(純上座部),(2)阿跋耶祇厘住部(學兼二乘)。佛牙供養,特為殊勝(見《慈恩法師傳》卷四、《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又七世紀中唐僧往師子國瞻禮佛牙佛蹟的,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所載,有義朗、明遠、窺沖、智行、慧琰、大乘燈、智弘、無行、僧哲等。僧哲的弟子玄游,還隨師在師子國出家,因即居住此島。

八世紀初,金剛智從印度來中國的途中,經師子國(時為公元717年),受到師子國王室哩室羅的禮遇(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又金剛智的弟子不空三藏原是師子國人,開元六年(718)十四歲時,在闍婆國見金剛智便禮以為師,隨侍東行,入唐弘法。金剛智入寂後,不空奉唐朝廷令於天寶元年(742)和弟子含光、慧辯從廣州附舶還師子國,重學密教。國王安置他們在佛牙寺,不空得以重學三年。將東返時,國王又以七寶燈樹花鍱、藥草、沉檀、龍腦等贈與唐朝政府。天寶五年(746)回到長安,廣事弘譯(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不空的弟子含光隨師遊學斯國返唐後,曾在五台山金閣寺創建密乘灌頂道場,還譯述了關於毗那夜迦的祕密儀軌兩部。此外另有一位不知其名的師子國三藏,在晚唐時譯出《吒呮羅天女法經》一卷。可見那時斯國的密教傳持相當隆盛。

唐代斯里蘭卡和中國政府間來往也頗親密。其與佛教有關的,如《冊府元龜》所載,天寶五年(746)正月,師子國王尸邏迷伽遣婆羅門僧灌頂三藏阿目伽跋折羅(即不空三藏)送來鈿金寶瓔珞和貝葉梵寫《大般若經》一部,細白㲲四十張。又元和六年(811)北印度般若三藏在醴泉寺譯出《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八卷,此經的梵本據說也是唐高宗時(650~689)師子國送來的。

趙宋一代,師子國沙門來到中國的,有淳化二年(991)的佛護和他的徒眾五人、淳化四年(993)的覺喜、咸平三年(1000)的覓得囉、大中祥符九年(1016)的妙德等。他們先後帶來了許多梵經和佛舍利、菩提樹、畫像等。都受到當時宋朝政府的隆重禮遇(見《大中祥符法寶錄》卷八、卷十,《佛祖統紀》卷四十四)。

在殖民主義者侵略斯里蘭卡的年月裏,中國和斯國佛教界的往來,幾於中斷,直到斯里蘭卡宣布獨立,中共政權成立以後,兩國人民和佛教徒之間的傳統友誼,才得以繼續發展。1961年五月,斯佛教界派遣代表團到中國奉迎佛牙舍利,供其人民瞻拜。中國的佛牙舍利在斯巡行兩月,受到斯國廣大人民的虔誠瞻拜,促進了中斯兩國人民友誼的進一步發展。1979年八月十四日,斯里蘭卡總理普雷馬達薩在訪問中國大陸期間,把一尊仿製的古代佛像贈送給中國佛教協會,使中斯友誼的發展,增加了新的一頁。

◎附四︰K. Dhammajoti著‧廣興、圓慈合譯〈斯里蘭卡的僧伽教育〉(摘錄自《法音》雜誌)
在斯里蘭卡,古代寺院式的學府叫做「比利維納」。在古代,沙彌和比丘與古代印度的僧侶一樣,或直接從他們自己的師長及寺內博學多聞的長老處獲得知識;或者到其它已成為著名學府的寺院──即古代的「比利維納」求學。這樣環境保持了完全是寺院式的,而教理知識就在培訓中獲得。這樣的體系一直持續到現代。可以說,在這種古代的比利維納中,在學習的過程中師長和學生之間應該有緊密的相互作用;或至少在那些較好的例子中,師生之間應會有更多的相互啟發。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比丘就能較易地保持一種修行辦道的意識。另一方面在戒律及傳統培訓的束縛下,一個在這種體系下培訓出來的比丘,必然無法像一個現代比丘那樣享有種種的便利──如在中學及大學任意講授自己能勝任的科目──把佛理傳播給廣大的民眾,同時也無法期望有必備的方法論或機會去參加涉及多種學科(如佛教哲學及心理學)的研究。最後除了少數的例外,這些在傳統方法下培訓出來的比丘,儘管如何精通三藏,也無法在國際學術界占得一席之地。

斯里蘭卡比丘和在家的現代佛教教育體系,也許可以說是開始於1876年。那時一位皈依佛教的美國人,科魯內‧奧爾科特(ColonelOlcot),在科倫坡創立了第一所佛教學校。這是一所用英語教學的學校,最初有三十七名學生;後來在1886年演變為全島最著名的一所佛教學校「阿難陀學院」。奧爾科特和當時一些有學問的比丘們如摩訶提瓦特‧古納難陀(Mohotti ratle Cūnananda)和希卡都瓦‧蘇門格拉(Hikkaduwa Sumangala)等一起致力於在多方面把佛教徒組織起來,他們在各地建立了佛教會和「佛教青年聯合會」(這些都是仿照基督教的同類組織而建立的)。

隨著對基督教壓迫佛教之覺醒的提高,這些佛教領袖們逐漸在自己及其他青年比丘思想中培養了一種堅強的弘法意識︰他們決意要使佛法發揚光大。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有組織、有系統地在佛教教義上的培訓變得非常急切。因此,奧爾科特和其他長老在全島各地開始了「星期日佛學班」。H‧蘇門格拉長老則在1873年建立了第一所現代比利維納,叫「智增學院」(知識的覺醒),兩年之後又有「智嚴學院」(知識的莊嚴)成立,繼此之後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比利維納相繼宣告成立。隨後「智增」、「智嚴」兩學院都發展成為正規化的國立大學;分別就是現在所知的賈亞瓦德納普拉(Jaya uar dhanapura)大學和克拉尼亞(Kelaniya)大學。根據1987年的統計數據,在政府註冊的比利維納總共有四三一所(還有一些未註冊的小型的比利維納)。在這些比利維納中,有一0九所叫做「大比利維納」,只提供傳統性的佛教課程;有四十九所叫「比利維納智院」,提供通向大學前的「高中文憑」考試的課程(現稱普通文憑考試──高級),其餘的則是小型的比利維納,提供通向比「大比利維納」和「比利維納智院」所需要的較低層次的考試課程。

一般來說,比利維納的教育標準是很高的。在那裏滙集了許多精通巴利語和三藏的「智者」。這些智者們有些甚至吸引了一些知名的國外學者來親近他們,以加深其巴利語和佛學知識。這些學者包括國際知名的「巴利語聖典協會」的創立者,里斯‧戴維斯教授;德國著名巴利語學者蓋格爾教授和印度羅睺羅‧沙士克特亞耶教授等。除了這些博學多聞的比丘之外,比利維納還聘請有學問的居士來授課。一般來說,一個孩子一出家立刻就被送到比利維納受訓。他在那裏要住許多年,有些住十二年或更長,直到完成他的學業為止。有些比利維納不供給學生膳宿條件,或條件不夠,學僧(有時包括在家的孩子)就須每天走讀。在這樣愜意的環境中,隔絕外界的干擾,又有專家的嚴格監督,比利維納內的學生就能夠專心致志地學習。因此斯里蘭卡的沙彌和比丘一般對佛教教義有較高層次的理解。有些較年長的沙彌,甚至在未畢業前就能用巴利語來寫作及交談──這確實是一個值得驕傲的成就。

在比利維納內培訓的最後幾年中,許多學生參加政府舉辦的高中畢業文憑考試(大比利維納的學僧要自己投考),並以優異的成績通過考試。據估計平均每年有三百以上的沙彌和比丘被錄取進國立大學深造。

可是這種比利維納的體系並不是沒有其弊端。當然比利維納體系中環境仍然主要是寺院式的。許多比利維納為從外面來的沙彌和比丘提供膳宿設備。就像在普通寺廟一樣,學僧要集體用齋,而且也要參加早晚課誦。有些地方每天或每星期有習禪課。不過許多比利維納也吸收居士來授課,特別是比利維納智院,也接受在家孩子和青年為學生。雖然說他們在這種現代比利維納裏,完全不關注戒律,然其偏重於「般若」(文字般若)則是毫無疑問的,而這還不是開悟證道的智慧,而是一般理性的知識罷了。因此,所謂「小隨小戒」就常常被忽視了。確實這裏也有一些弘法訓練,主要是說法技巧的培養。但它給人的印象是︰從整體來看比利維納的程序不再是像它開始的那樣,注重於培養有道行的出家眾或弘法師,更非宗教領袖,而是那些「智者」。大體上,這種學府是近於唯智論及重於考試的。

基於此,不僅部分青年學僧,就是部分教師也逐漸喪失了其精神價值。結果,真正在精神上那種深切的師生相互激發已所剩無幾。青年比丘在修行奮鬥的征途上所不可缺乏的那種真誠的啟發也就鮮以見之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學僧或是中途還俗,或者被他們所認為可那體系所吸引,這種現象是不足為奇的,悲傷的是︰一些學僧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出現被推向或任由他人推向左右。

當我們談到進大學的比丘時──這種精神困境更加尖銳。現在越來越多的青年比丘和沙彌都渴望升入大學;其中有許多僅僅是為了在社會上獲得「資格」(或是為了出國)。這個事實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他們已經失去了許多佛教的價值。一方面為了要面對這個問題,另一方面是希望為傳統的僧伽提供現代方法的學習和研究,斯里蘭卡政府終於在1981年建立了第一所佛教大學──「佛教與巴利語大學」,它以四個主要的比利維納為分院。在這個大學裏(此大學同時對在家眾開放),比丘們在寺院式的環境下可直接攻讀佛學一直到博士學位。為了調整這個問題,早期也進行了嘗試,那就是在阿努拉得普拉建立的「佛子佛學院」。它是一所為比丘在半寺院式的環境下建立的高等教育機構(相當於大學)。不過這裏所提供的教育,雖然水平較高,但仍然是傳統式的。

早在「佛教與巴利語大學」建立之前,許多比丘就已經升入了普通大學。大體上,只要他們具有足夠的資格,他們可以選修在普通大學提供的任何課程。有些比丘已取得了法律、數學、社會學、考古學等等學位。在本島許多大學的好幾個系──佛學(或「佛學與巴利語」)、佛教哲學、哲學、梵文──中都可以專攻佛學,直到博士學位為止。另外還有一所屬於克拉尼亞大學的「巴利語與佛學研究院」。由於現任院長Y‧卡魯那大薩教授的努力,此研究院在本島「已逐漸被公認為是卓越的巴利語與佛學研究中心」。

除國立大學外,還有一些私人學會為比丘提供大學程度的學術性培訓。其中兩所這樣的學府是「大眾通信學會」和「佛教社會論壇」;兩者都是以B‧維瑪拉拉塔那法師為院長,並邀請大學教授、講師和其他專家執教。

這些現代比利維納和大學培訓的結果,在斯里蘭卡有很多僧眾具有公認的學術資格。儘管在大學學僧中,特別是在他們獲得第一學位後,還俗的比率很高;但仍然有數以百計的比丘有文學學士學位(有些也有理學士學位或商學士學位)、數十位有碩士學位,欣慰的是︰有十幾位有博士學位。幾乎所有這些具有學術資格的僧眾依舊在教育界服務,在大學、比利維納及中學教授佛學。有許多已還俗的博士現任國內外一些大學的高級教授。

由於對過度偏重於理性和考試的「比利維納」系統的不滿意,和對環境對大學比丘影響問題的關注,一些大長老建立了較接近於傳統和修持的「比丘培訓中心」。其中一個值得提及的是在馬河拉村(Maharagama)的比丘培訓中心,它以般若西哈大長老為導師,學僧在學習三藏外,每日還要堅持坐禪。這樣的中心其著重點是︰樸素、自然和寧靜。但這裏也必須提出,一些所謂的「培訓中心」並非名符其實,而實際上僅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學術機構而已。

比此更激進的是「阿蘭若中心」(森林隱居處,漢譯「閑靜處」)。這種中心完全反對比丘在城巿或村莊中居住而接受培訓的思想。在有助於實踐禪定和簡單生活的環境下,常住的比丘如果願意的話,可以親近博學多聞的長老,在他們指導下研究佛理。但在這樣的場所,智育並不占主要地位。在這些「阿蘭若」當中,最成功的也許是知名的「瑜伽林」的網狀組織,它在全島有一百多個分會。

接下來我們簡要地敘述一下這些受過教育的比丘們所做的弘法貢獻。如果我們把在大學和中學的佛教教育也作為弘法工作一部分的話,儘管不是直接的──也許我們在此重覆一下──大部分畢業出來的比丘以及那些已還了俗的,已經在執行著這樣的任務。不僅如此,他們幾乎全部在積極地從事於弘法利生的工作,並一躍而為「明智長老」,因此弘法更有效,更受賞識(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一般的佛教徒只尊敬那些具有正規學術資格的比丘)。這裏值得特別提出的是,「說法」在斯里蘭卡是極其普遍的,也許比任何我所了解的國家都要普遍。在比利維納講經說法是沙彌培訓的一部分。由於比丘為在家居士說法的傳統在斯里蘭卡是非常強盛,也許甚至不需特別的培訓,沙彌們就可以較輕易地通過觀察其他年長比丘說法而學會說法的技巧。有時在一天中就有不只一次的機會︰當居士把齋飯送到寺廟時,或當他們外出應供時,或在葬禮儀式上,或在初一、十五,或在宗教節日,或在星期日佛學班發獎儀式上,還有電視和電台的弘法節目等等。熏習的機會很多,因此就如同從他受沙彌戒時起,此沙彌就自然地已把對居士說法為義務的種子種在他的意識中了。

在此,我們想順便作一個評論︰有些人不加鑒別地設想,上座部比丘是自私的,說他們不關心他人的苦難,不實行布施。這是武斷的或不完全公平的。許多斯里蘭卡比丘真誠地相信「諸供養中,法供養最」。他們認為,如世尊親自開示的那樣,只有法供養才能真正使人類離苦得樂。

除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講經說法外,其它主要的弘法活動有「星期日佛學班」(幾乎每座寺院都有)、專題討論會、佛法論壇、教授坐禪和流通佛學書籍等。一些較有魄力的比丘還遠涉重洋到國外弘法,在東西方建立弘法中心。但是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有能力這樣做;因為大部分的比丘在接受培訓時,主要或完全是以僧伽羅語為媒介的。這裏就突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儘管他們精通教理,但基於其語言的限制,他們不能夠有效地把佛法傳達到外界。本地人對外語培訓的疏忽,部分是由於在近代極端的民族主義趨向所致。令人鼓舞的是,政府和大學的領導現在都在採取措施矯正這一問題。例如在部分大學,學生可以有選擇地以英語為媒介來攻讀佛學。「佛教與巴利語大學」還規定考生在通過英語考試的條件下,才能授與學士學位。

這裏或許可以提供一些淺見︰這些在海外弘法的比丘對其它佛教宗派應有一種同情心和真誠的了解;這不管對自己,或是為了其他海外佛教徒進行真誠的對話都是有利的。可惜這一直都很難,這在傳統的上座部國家,也許是可以理解的。欣慰的是,最近已出現了好轉的趨勢;主要是由於一些大學機構的領導的遠見。例如在「佛教與巴利語大學」的學士學位課程裏,有一門是「部派佛教」,另一門則完全是大乘教義。「巴利語與佛學研究院」有一個「大乘教學規劃」,在這個規劃下,學生可自由選擇攻讀純粹是大乘佛學的碩士和博士學位(導師部分向海外聘請)。(中略)
在阿蘭若受訓的比丘,他們本來就無意成為通俗的說法法師或弘法家,不過其中有些有時也說法,或接受邀請到阿蘭若外去講授禪法。也有一小部分從事寫作,目的是向外界闡明教義;其中一個傑出的例子就是住在彌特利格拉阿蘭若的惹那難陀長老(《概念與真實》等書的作者)。但以這些「閑靜處」的比丘來說,他們在弘法利生方面最有意義的貢獻就是過著一種作為「無執著」、「知足」和「覺悟」的生活。他們最大的貢獻是給其它修行者一種精神啟發。

在上面,當我們簡單地敘述了那些受過不同形式培訓的比丘所做的弘法貢獻時,我們也就來到了我們在開頭所提到的困境的門檻︰這裏有許多沒有正式(學術)資格為後盾而獻身的弘法家。倘若他們在學術界多少能受承認的話,他們會更受日益西方化的大眾的接受。另有一些具有這種正式資格,而且能夠講經說法的比丘,但卻未必有足夠的宗教信仰。還有一些確實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但已完全失去了他們宗教使命意識,有些甚至在未完成大學學業之前就還俗了。從給與被培訓者精神鼓舞和修持訓練的觀點出發,那些較名符其實的比丘培訓中心及阿蘭若應該是較近於理想的。但除了一些例外,他們通常不具備與現代高級知識分子相互作用的那種學者工具。當然,在少量的西方佛教徒中,其中有一些會有健康的意識︰認為有修持比有學問更有價值。但這決不是世界上能普遍而輕易地找得到的。

斯里蘭卡僧伽教育可以說在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通過現代比利維納系統和大學的培訓,斯里蘭卡有大批具有正規學術資格的比丘,然而,這樣的比丘教育系統也不免有其弊端。現代化的比利維納雖有寺院式的環境,但也幾乎趨向於大學那樣偏重於智育和考試。更甚的是青年比丘在比利維納內很難得到精神啟發,在大學則簡直沒有。結果還俗率很高,特別是大學比丘。阿蘭若的培訓也許至少是對這種種問題的局部的解決辦法。但是它有明顯的局限性──不能培養出具有博學才華的僧伽來正視日益西方化的知識分子的挑戰。

問題──很清楚不只限於斯里蘭卡──仍然存在︰怎樣才能豐富比丘(和其它東方國家的比丘尼)的學識,並使他們獲得在國際上可接受的學術資格;而同時又能給與他們精神上的啟發,及幫助他們保持,甚至加深他們的宗教信仰﹖如何能根據佛陀「智信合一」的開示在實踐中達到目的。

作為對可能的解決辦法的提示,我們也許可以參考某些西方佛教徒所作的努力。比如在美國,有許多獻身佛教事業的佛教徒自己建立了學術機構和大學;他們的建設目標是︰既要具足學術培訓所必要的設備,又不丟失在宗教實踐和信仰方面的重點。這樣就很有希望把普通純粹學術性大學的缺陷減少到最小程度。有些人也嘗試著把某些寺院或半寺院的要素結合到他們的學府當中。在英國有一個運動稱為「西方佛教教團」,它強調在所有階層上都要以真誠皈依三寶為中心重點。這個運動根據佛陀「信、勤、念、定、慧」五根和諧的教導,均衡地強調智性的研習(不是說學術的)、禪定和禮拜。一方面採取細心制訂學習方案、討論會、大學課程(有些成員從事)等等手段來提高智識,另一方面在校外建立了靜修所和禪習中心,以便作不同期限的靜修。他們也強調藝術、詩歌及信仰,以陶冶情操,表示內心的宗教渴求。每一分社的成員都要進行定期的「教團聚會」,以期在「善知識」的精神中能獲得真正的心靈上的溝通。這個教團的領袖僧護長老有一種不可動搖的宗教遠見,他不斷加深自己的智慧和學識,以便給整個運動提供必要的啟發。

參考過這些例子後,東方佛教徒自己也許能夠通過選擇、增減而尋得一種在他們自己的文化和宗教的複雜關係中行得通的解決的辦法。

〔參考資料〕 淨海《南傳佛教史》;龍山章真《南方佛教の樣態》;干潟龍祥《南方の佛教》;藤吉慈海《東南アヅア一セイロン》;早島鏡正《初期佛教と社會生活》;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前田惠學編《現代スリランカの上座佛教》;E. Teunent《AnAccount of the Island of Ceylon》。


[南山律學辭典]
自恣略法

亦名:難事略自恣法、略自恣法

子題:對五德略自恣、不得竊語自恣、一一次第從上座自恣、僧自相對略自恣、三語自恣、卒難直去略自恣、廣略共有六種自恣、自恣六種、六種自恣

行事鈔‧自恣宗要篇:「(初五德略)若僧多、時熱、處所迮狹、明相欲出等。當令五德,於三五上座邊三說。已外眾僧,一說便止。或一人受兩人自恣者,互跪,須在中間,左右取之,並須一說,示令大眾聞知。律云,不得竊語自恣。今或兩五德,雙頭一時,各自恣者,此是非法。律中,一時自恣鬧亂,佛令一一次第,從上座自恣十誦,應從上座自恣。不得逆作次第,及行行置人如益食法,並超越,總唱等。(二﹑僧自相對略)四分,若賊等急難,不可閑緩者。五德至上座前,互跪白言,今有難事,不得一說,當作羯磨,各各三說。文云:『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各各共三語自恣。白如是。』便各各相對,人別三說,文同前法。難事轉近,若欲再說一說,亦須單白。以此自恣,不對五德,進不無由,故須羯磨,令眾同聞。不類前略,不須白告,以親對五德,多少量時,得自在故。(三﹑難直去略)四分,六種略說。第六,難事驚急,開直爾去。」資持記釋云:「直爾去者,由難卒至,不容對說,此據五德和白已後,未白難來,待靜自恣,即五百問通一月也。」(事鈔記卷一三‧一八‧一九)

隨機羯磨‧諸眾自恣篇:「略自恣法。佛言,若有八難及餘緣,如說戒中事者,略說自恣。但對首有二略,單白已有三略,如鈔所明。若難事可得廣說,便廣說;若再說,若一說;若不者,應如法治。」(隨機羯磨卷下‧一六‧五)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難事略自恣者。僧正作法,難緣忽生。若猶廣說,惱亂僧眾。德人進否,作白告知,一時兩對,彼此陳露。事有三略,謂一說、再說、廣說。無非對白,用顯略緣。有人分為三白。今以說雖有異,緣白不殊,且合為一。」(業疏記卷三‧六‧一九)

羯磨疏‧諸眾自恣篇:「就略恣中,對五德者有二略:二說、一說。親對五德,緩急自知,任時量事,不須和白。不對五德有三略者:則百人為五十對,一時彼此三說、再說、一說。所以須白者,既不對五德,成和在僧;故須先和,後方如作也。」濟緣記釋云:「略法中,八難餘緣,行廣不及,故開略說。初對五德,略有二,本廣三說,緣緩減一,緣急減二;次不對五德有三,先須作白告僧令知。通前五略,廣略共有六種自恣。」業疏記卷二一‧二三‧六)


食存五觀

亦名:正食五觀

子題:四種受用利養、受用利養四種、盜用、負債用、子物用、己物用、食有三種、美食樂受、惡食苦受、中食捨受、四觀、鍉、鍉鍉看、計功多少量他來處、自忖己身德行、施墮、施持戒者果報大、防心離過、食有三種、上食起貪、下食生瞋、中膳起癡、正事良藥觀、為成道業觀、五觀、觀食、觀身、觀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正食五觀。初計功多少,量藥來處;二﹑自知行德,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苦;五、為成道業故。」(隨機羯磨卷下‧五‧七)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一,通標述意)作觀者,略為五門。比丘受用衣食房舍臥具事者,必行觀察。如母論云,利根比丘所得利養,隨口隨著,隨入出時,一一作念;不作念者,為施所墮。若鈍根者,一食作念。如是不能,能施所施,並施所墮。若不行者,腹破食出;由有來報,故不即也。餘引鈔中對施興治明之。(二,牒文別釋)初、計功者。如僧祇云,計此一粒,百功乃成。智論云,初耕下種,耘治刈穫,乃至缽中;計一缽食者,作夫流汗,食少汗多。智者如何不思緣起?二、自量者。如善見云,有四種受用利養:一﹑者盜用,二﹑負債用,三﹑子物用,四﹑己物用。不觀而食,破戒受施,如初人也;持戒第二;七學人者,如第三人;至無學果受利養者,方如己物。智論云,出家比丘受食無觀,嗜美心堅,死入銅橛地獄;丸漿二苦,動經無數。三、防心過者。成論云,現見眾生在不淨中生,不在磐石中者,由貪嗜味過故。然食有三種,謂好、惡及中庸也。因於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後生三行,便結集苦。如美食樂受,後起貪行;食苦受,後起瞋行;中食捨受,後起癡行。便趣三道,地獄餓鬼及畜生也。必要起觀,三惡不生。行業不欺,自感善惡。故俗諺云,禍福無門,惟人所召,誠有由矣。明了論中,應生四觀:一﹑離食醉過,二﹑離喜樂過,三﹑離好過,四﹑離莊嚴身過。多發貪染,故偏舉治之。四、如良藥者。但得支身,以除饑渴;有力無事;令身安穩轉載而已;餘何所求?故經說言,是身猶如車,好惡無所擇,香油及臭脂,等同於調滑是也。五﹑為成道業者。佛立觀意,食為修道。若行凡福,非出世意。何則?輪王十善,福化故也。如持世云,若不為除滅我慢諸煩惱者,不許受人一杯之水,何況餘施?文中廣列,至時引用。(三,結誥行用)(一、對境興治)豈唯口說?必在擎缽前胸(胸),注精觀食。心悶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少時,待定方進;鍉鍉預看,然後內口。何心故內?知貪嗜者,須臾吐之,眼不欲見;何況流瀉,臭穢難堪。此不足貪。但癡不覺。若得惡食,待瞋心歇,然後噉之。此母論解。若不行觀,羅剎奪去。後充飽竟,乃憶前觀;此業已成,徒悔無益。必須預覺,何事迷耶?(二、極言激勵)言略事廣。會在臨食,方知分量是何位也。大丈夫既不能造大過入地獄,豈為一口食而陷沒耶?受苦是因,而所為極弱矣。」濟緣記釋云:「明作觀,通標中,初敘四事。如下,引文示,初明須作。隨口對食,隨著對衣,出入對房,文略臥具。利根念強,故不暫間;鈍人易忘,但制初時。……結誥中,初科,初示法。擎缽前胸,示其儀也。注精觀食,攝心在境也。心悶沸涌者,貪嗜盛也。知叵耐者,治力不加也。合眼待定,漸漸制也。即缽器;鍉鍉看者,別別觀也。內即入也。何心內者?離三心四過也。知貪嗜者,猶未調也。上吐下流,後可惡也。上對美味。若下,對惡食也。此下,引文證。羅剎喻三心。食後方觀,不可追也。次科,初令自省。餘時則高談莫及,對食乃抑制難平;顯是下凡,自可知也。大下,次示激勵。一等造惡,受苦不辭;反為口腹,長劫墮獄。所為極弱者,悲其鄙劣也。」(業疏記卷一九‧五‧一二

行事鈔‧對施興治篇:「今故約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明了論如此分之。初,計功多少量他來處。智論云,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洮沙,炊煮乃成;用功甚多。計一缽之食,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須臾變惡。我若貪心,當墮地獄噉燒鐵丸。從地獄出,作諸畜生,償其宿債;或作豬狗,常噉糞除。故於食中應生厭想。僧祇云,告諸比丘,計此一粒米,用百功乃成,奪其妻子之分,求福故施。云何棄之?二,自忖己身德行。毗尼母云,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為施所墮。若無三業,知故而施,俱為施墮。比丘強飽食施主食,憍慢意或自食己食,強飽過分,為施所墮。以其食亦從施主得故。何以故?佛長夜中常歎最後限食。謂末後減口食。施持戒者,能受能消;施持戒果報大,破戒果報少。如是呵責,如上律文。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故不應無度食。三,防心離過。明了論疏云,律中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得噉。凡食有三種:上食起貪,應離四事:一﹑喜樂過,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故;二﹑離食醉過,食竟身心力強,不計於他故;三﹑離求好顏色過,食畢樂於光悅勝常,不須此心;四﹑離求莊嚴身過,食者樂得充滿肥圓故。二下食便生嫌瞋,多墮餓鬼,永不見食。三者中膳不分心眼,多起癡捨;死墮畜生中,作諸噉糞樂糞等蟲。初貪重故,並入地獄。且略如此。反此三毒,成三善根,生三善道。謂無貪故生諸天中,下二可知。四,正事良藥觀分二:為除故病,飢渴不治,交廢道業;不生新病,食飲減約,宿食消滅。又以二事為譬,初如油膏車,但得轉載,焉問油之美惡;二欲度險道,有子既死,飢窮餓急,便食子肉,必無貪味。五,為成道業觀三種:一、為令身久住故;欲界之身,必假摶食,若無不得久住,道緣無託故。二、為相續壽命;假此報身假命,成法身慧命故。三、為修戒定慧;伏滅煩惱故。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道,不聽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爾。必厭我倒;於納衣麤食,不應生著。」資持記釋云:「欲明觀法,先知大綱。五即所觀之境,觀即能思之心;境事是別,略列五種,心觀該通,無非厭治;以通貫別,能所合稱,故云五觀。然心隨境起,境立心明,故今論觀但分前境。境雖有五,總束為三,初觀食,二是觀身,三並觀心;從疏至親,觀法次第。凡臨供施,歷觀此五,妄情暫伏,可用進口;不然縱毒,即是穢因,殃墜三塗,終因一食。可不慎哉!」(事鈔記卷三五‧三二‧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極少量

俱舍論十二卷一頁云:今應先辯三極少量。頌曰:極微字剎那,色名時極少。論曰:分析諸色,至一極微;故一極微,為色極少。如是分析諸名及時,至一字,剎那,為名時極少。一字名者:如說瞿名。何等名為一剎那量?眾緣和合,法得自體頃。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對法諸師,說如壯士一疾彈指頃,六十五剎那。如是名為一剎那量。



瑜伽三十四卷十九頁云:中忍所攝能緣平等平等智生;是名為頂。

二解 大毗婆沙論六卷一頁云:云何頂?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問:何故名頂?答:如山頂故。謂如山頂,人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過此山,更至餘山。若有諸難;即還退下。如是行者,至頂位中,必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進至忍。若有諸難;還退住煖。有說:此應名為下頂。以在最下順決擇分煖法上故。有說:此頂,應名為中。以在下-煖上-忍中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欲界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彼不應作是說。此四皆是定地修地行聖行相色界法故。應作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可退,二、不可退。可退者,下者,名煖;上者,名頂。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可退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問:何故此信,名小量耶?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欲界名小。以下劣故。此在欲界,故名小量。有說:此信應名異量。量、謂決定。信順印可,故名為量。煖是第一,頂是第二。此異於前,故名異量。有說:此信應名少量。以頂位中,不久住故。如露懸枝,不久停住。應作是說:此頂,但應名小量信。在可退位,樂觀寶故。此中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滅諦信。

三解 發智論一卷四頁云:云何頂?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如世尊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ㄉㄡˋ, [名]

1.古代盛食品的器皿。器淺似盤,圈足,多數有蓋。盛行於商周時期,後亦作為禮器。《說文解字.豆部》:「豆,古食肉器也。」《詩經.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漢.鄭玄.箋:「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

2.雙子葉植物中離瓣植物豆科的泛稱。草本、木本均有。葉多複葉,間或為單葉,互生,通常具托葉。花為蝶形,實皆結莢,種子無胚乳,間或含少量胚乳。種類甚多,遍產世界各地。用途極廣,供食用、藥用或觀賞等。

3.姓。如漢代有豆如意,清代有豆文武。

4.二一四部首之一。



ㄉㄢˋ, [名]

(tantalum,Ta)化學元素。原子序73。金屬元素之一,色白如銀,富延展性,具抗鹼、抗酸性。多存於鈮礦中,鎢礦與某些稀土礦中亦含少量。可用於製造化工器材及真空管、超短波發射器等電工材料。醫療上用來製成薄片或細線,縫補被破壞的組織。碳化鉭熔點高,極堅硬,可製切削工具。



ㄉㄥˇ, [名]

1.品級、次第。如:「上等」、「甲等」、「劣等」、「高人一等」。

2.種、類。如:「何等人物」、「這等事情」。《紅樓夢.第一一五回》:「在弟是庸庸碌碌一等愚人,忝附同名。」

3.表類數之詞:(1) 表複數。如:「我等」、「爾等」、「一干人等」、「紐約、倫敦、東京等世界金融中心。」(2) 表列舉不盡。如 :「我每天單是孩子的事都忙昏了,其他如廚房等等的事就更不用說了。」

4.一種小型的秤。用來稱金、銀、藥物等少量物品的衡器。《警世通言.卷二二.宋小官團圓破氈笠》:「便取出銀子,剛剛一塊,討等來一稱。」《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大等秤進,小等秤出。」俗稱為「等子」、「戥子」。

[動]

1.待、候。如:「等車」、「等一會兒」。《西遊記.第一四回》:「你往那裡去來?教我行又不敢行,動又不敢動,只管在此等你。」

2.相同、相齊。如:「相等」、「等於」、「均等」、「平等」、「高低不等」。



ㄉㄧˋ, [名]

(tellurium,Te)化學元素。原子序52。非金屬元素之一。不易傳熱但可導電,具金屬性質。溶於濃硫酸、硝酸、氫氧化鉀及氰化鉀等溶液,但不溶於水。為銀白色柱狀的結晶體,質脆,具金屬光澤,或為灰棕色的粉末。以二氧化硫還原其氧化物可得碲。金屬和合金中加少量碲,可改進機械性能及增強硬度。鉛含少量的碲,可製電纜及化工設備的保護層。碲和若干碲化合物則可為半導體材料。



(二)ㄊㄚˇ, [名]

(technetium,Tc)化學元素。原子序43。是人工合成的放射性金屬元素。地殼中含有從鈾自發裂變產生的極少量的鎝,由於壽命較短,故不可能存有原生鎝。鎝化合物和合金具有很好的防腐蝕性能。



ㄐㄧㄢ, [動]

1.一種烹飪方法。將食物放入少量油中,加熱至表面成金黃色。如:「煎魚」、「煎蛋」。

2.熬煮。如:「煎藥」。宋.蘇軾〈絕句三首〉之二:「偶為老僧煎茗粥,自攜修綆汲清泉。」

3.鎔煉。《周禮.冬官考工記.栗氏》:「改煎金錫則不耗。」《清史稿.卷一四九.交通志一》:「用西法以煎鎔,礦產日多。」

4.逼迫、折磨。《楚辭.王逸.九思.怨上》:「我心兮煎熬,惟是兮用憂。」《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懷。」



(一)ㄑㄧㄢˇ, [形]

1.水不深。如:「淺海」、「龍困淺灘」。《詩經.邶風.匏有苦葉》:「深則厲,淺則揭。」唐.韋應物〈授衣還田里〉詩:「山明始重疊,川淺更逶迤。」

2.上下、內外的距離小。如:「這院子很淺。」唐.王周〈過武寧縣〉詩:「岸回驚水急,山淺見天多。」

3.時間不長、不久。如:「時日尚淺」、「享國日淺」。唐.祖詠〈家園夜坐寄郭微〉詩:「月出夜方淺,水涼池更深。」

4.不深厚。如:「情深緣淺」、「交淺言深」。

5.簡明容易了解。如:「淺白」、「淺顯易懂」。漢.王充《論衡.自紀》:「何以為辯?喻深以淺。」

6.學識智謀粗陋、程度低。如:「淺薄」、「膚淺」、「才疏學淺」。《後漢書.卷二八上.桓譚傳》:「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

7.顏色淡。如:「淺黃」、「淺綠」。《儒林外史.第四回》:「烏紗帽,淺色員領。」

[副]

少量、稍微。如:「淺嚐」、「淺酌」、「淺笑」、「淺斟低唱」。

[名]

姓。如漢代有淺密。



(一)ㄒㄧㄝ, [副]

1.少量、一點。如:「些微」、「些許」、「些須」。《水滸傳.第四一回》:「城裡並無些動靜。」

2.用於形容詞後面,表示比較下少許的差別。如:「多些」、「簡單些」、「方便些」、「容易些」。

[名]

量詞。計算事物不確定數量的單位。如:「這些人」、「有些事情」、「買些金子」。《水滸傳.第四回》:「老兒和這小廝上街來買了些鮮魚、嫩雞。」



ㄔㄠ, [動]

1.攻擊、掠取。如:「包抄」。《後漢書.卷三一.郭伋傳》:「時匈奴數抄郡界,邊境苦之。」

2.以匙或手拿取東西。唐.杜甫〈與鄠縣源大少府宴渼陂〉詩:「飯抄雲子白,瓜嚼水精寒。」《西遊記.第七四回》:「在那石崖上抄一把水,磨一磨。」

3.從側面或便捷的路過去。如:「抄捷徑」、「抄近路走」。

4.謄寫。如:「抄寫」。《水滸傳.第八五回》:「教把眾頭領的姓名,都抄將來,盡數封他官爵。」

5.襲用、沿用。如:「這件事的情況特殊,處理方法應當不同,豈能照抄!」

6.扣押、沒收。《水滸傳.第二二回》:「那時做押司的,但犯罪責,輕則刺配遠惡軍州,重則抄扎家產結果了殘生性命。」《文明小史.第四回》:「難道大公祖不問皂白,就拿他凌遲碎剮,全門抄斬嗎?」

7.一種烹飪方法。把食物迅速在沸水中白煮一下,隨即撈起。此法北方人稱為「抄」,廣東人稱為「烚」。

[名]

1.古代的容積單位。十撮為一抄。後泛指少量、少許。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一折》:「與你一抄碎金子,與你做酒錢。」

2.姓。如明代有抄思。



ㄔㄠˇ, [動]

1.一種烹飪方法。把食物置鍋內,以少量的油略為翻攪至熟者。如:「炒三鮮」。

2.爭鬧。通「吵」。元.喬吉《金錢記.第一折》:「鬧炒炒嫩綠草聒鳴蛙,輕絲絲淡黃柳帶栖鴉。」


杯水粒粟

ㄅㄟ ㄕㄨㄟˇ ㄌㄧˋ ㄙㄨˋ
少量的食物。宋.洪邁《夷堅丙志.卷一八.張拱遇仙》:「雖逾旬涉月,杯水粒粟無所須。」


皮內反應法

ㄆㄧˊ ㄋㄟˋ ㄈㄢˇ ㄧㄥˋ ㄈㄚˇ
利用某種診斷液或藥品,少量注入人或家畜皮內,以觀察其反應來診斷疾病或過敏症的方法。


莫乃耳合金

ㄇㄛˋ ㄋㄞˇ ㄦˇ ㄏㄜˊ ㄐㄧㄣ
鎳銅合金的通稱,含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鎳,其餘大部分為銅,以及少量的鐵、錳、矽、碳等。具耐蝕性與耐熱性,常用作電子儀器及精密機械的材料。


蒙古語

ㄇㄥˊ ㄍㄨˇ ㄩˇ
蒙古族使用的語言。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主要分布在內蒙古、新疆、遼寧、黑龍江、吉林、青海、甘肅等省。有二十七個輔音,八個基本元音和八個長元音,詞彙中少量的突厥、漢、藏等語言的借詞,使用蒙古文。


蜜棗

ㄇㄧˋ ㄗㄠˇ
用糖浸漬過的棗子。先將棗子表皮縱劃,分次加入少量砂糖,用文火熬煮四至六小時,並加以翻攪。至糖濃度夠時,停火靜置二十四小時,而後撈起置於篩網中,以濾滴多餘的糖液。進行乾燥程序時,初期溫度控制在六十五度左右,六小時後,降為六十度,二十四小時後降為五十度,至表面不沾手的程度為止。


棉纖維

ㄇㄧㄢˊ ㄒㄧㄢ ㄨㄟˊ
生長於棉植物種籽上的纖維。由棉種子表皮細胞延伸而成,呈細長而扁的管狀,組成分子幾乎為純纖維素、少量果膠、蛋白質、蠟質與脂肪,顏色為白色或參雜有棕色、綠色。根據長度及寬度可分為粗絨棉、細絨棉、長絨棉三類,為最重要的紡織原料,可製多種衣著與工業用紡織品。


豆腐腦

ㄉㄡˋ ˙ㄈㄨ ㄋㄠˇ, 1.在豆漿中加入少量的鹽滷或石膏,凝結成比豆腐還嫩的食品。俗稱為「豆花」。

2.罵人沒有思想。如:「別看他長得一副聰明相,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豆腐腦,沒有一點思想。」


豆羹

ㄉㄡˋ ㄍㄥ, 1.以豆器盛羹湯。《孟子.盡心上》:「仲子不義,與之齊國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簞食豆羹之義也。」

2.少量的羹湯。比喻薄物。《孟子.盡心下》:「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苟非其人,簞食豆羹見於色。」


豆花

ㄉㄡˋ ㄏㄨㄚ
在豆漿中加入少量的鹽滷或石膏,凝結成比豆腐嫩的食品。也稱為「豆腐腦」。


儋石

ㄉㄢ ㄉㄢˋ
儋為可容納一石穀物的容器,故稱為「儋石」。也有人以為一石為石,二石為儋,指一人能擔的粟米。用來指少量的糧食。晉.陶淵明〈勸農〉詩六章之五:「儋石不儲,飢寒交至。」明.馬中錫《中山狼傳》:「往年家儲無儋石,今麥收多十斛矣。」


儋石之畜

ㄉㄢ ㄉㄢˋ ㄓ ㄒㄩˋ
僅擁有少量的食物。形容生活窮困。《漢書.卷一○○.敘傳上》:「思有裋褐之褻,儋石之畜,所願不過一金,然終於轉死溝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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