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業‧不定業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即定業與不定業,乃善惡之業所招致的果報。有三種情形,即︰(1)就是否一定招感結果而分定業、不定業,即異熟果定或不定。(2)就招感結果的時定或不定而分。(3)合併前二者,若果與時皆為定,則為定業;不定則為不定業。此外,另有四業、五業、八業差別與三種決定受業等說。茲就各說略述如下︰
(1)果之定與不定︰《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云(大正30‧808a)︰「定受業者謂故思所起重業,不定受業者謂故思所造輕業。」又說由意樂、加行、田等三因緣可令業成重,文云(大正30‧807c)︰
「由意樂者謂由猛利纏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已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是名為由意樂故令業成重。由加行者謂於彼業,無間所作,慇重所作,長時積集,又於其中勸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讚歎,如是名為由加行故令業成重。由田故者謂諸有情於己有恩,若住正行及正行果,於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說名為重。」
若具三因緣之中之任一則必成重業,即為定業;反之,則為輕業即不定業。又,《俱舍論》卷十五頌云(大正29‧82b)︰「由重惑淨心,及是恆所造,於功德田起,害父母業定。」
(2)時之定不定︰時之定有三別,稱為三時業或三時報業、三報業。所謂三時業即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
{1}順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所謂順現即現身;順現業即現身順受果的業,亦即現在世作業、現在世引果。如入慈無量心定、四靜慮或滅盡定,由其功德而出定時,身備無量功德。或如以佛為上首的僧眾所作的善惡業,或以猛利意樂方便而作的善惡業。
{2}順生受業,或稱順次生受業,略稱順生業。謂此生作業而於次生感果,如五無間業乃於其次的無間之生受果。
{3}順後受業,又稱順後次受業或順後業。謂於此生作業而於次生以後感果。
以上三時業中,順現業唯為別報,其他二業包含總報、別報。然就此三時業而言,一切有部不許一業多生,謂順現業於現在感報,順生業於次生,又說順現、順生等乃依受果遠近而非由業力輕重而分;經部許一業多生,謂順現業受果最初在現在,若未盡,次生已後仍繼續感果,順生業感果最初在次生,已後仍繼續,順後業亦然。因此,可知三時業之名乃就受果之初而立,又說受果近者其業重,遠者則輕。又,依《雜集論》卷八所述,可知唯識家之說法與經部相同,謂一業一生感果未盡,多生受之。三時業另加順不定受業,稱為四業。所謂順不定受業,即必受果,然受果之「時」不定。
(3)時與果之定、不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就此分成四業。所謂四業,即{1}異熟定︰受果必定,其時不定。{2}時分定︰時定,受果不定。{3}俱定︰果與時共定。{4}俱不定︰果與時俱不定。《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末)謂,第三為定業,其餘三者為不定業。《百法問答鈔》卷三舉例說明,謂譬如植種於地,種具雨露增長力而生果,其時依春分而定。聞精《法相義註解》亦舉喻釋之,謂果定生於春分,然因雨露外緣之有無,結果亦不定,業亦如是。
(4)四業、五業與八業︰《俱舍論》卷十五就定、不定業而列舉四業、五業、八業三說。所謂四業,即順現、順生、順後、不定。五業,即將四業中之不定業區分為異熟定時不定與異熟不定時不定二種。所謂八業,即就時之定與不定,果之定與不定而作四句分別,其中之時定又有三業之別,故成八業。四業為有部之說法,五業則為有餘師之看法,出自《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俱舍論光記》說此四、五業為開合之異而已,實則同一,蓋果不定,其時不定,故四業合一為不定業,五業開而為二。八業為經部所說,《瑜伽論》卷六十所說之四業分別亦同此。
關於此三說之異,依《俱舍論校註》所述,四業家謂善惡業必有異熟果存在,唯於時有差別,決定者為三時業,不然則為不定業,不定有受果不定、受趣不定、受類不定等。由於其時不定,故須待他緣資助。總而言之,則不出四業。五業家謂時必定指受果之時必定,無所謂果不定,然時不定卻有果定、不定,故有五業。八業家謂時與果各各錯綜,皆有定、不定,故有八業。
(5)三種決定受業︰即作業決定、受異熟決定、分位決定,亦即不同決定業之分別。依《雜集論》卷七所述,所謂作業決定,乃由宿業力而於此生中必作某業,即使以諸佛世尊之大神通力亦不能使之不造。其業受果通定不定業。所謂受異熟決定,即受果決定。所謂分位決定,即順現、順生、順後受果之決定。《顯揚聖教論》卷十九分成現法受決定(順現業)、生受決定(順生業)、後差別受決定(順後業)、受報決定、作業決定五業。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七;《成實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七;《涅槃經義記》卷九(上);《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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