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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行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ㄒㄩㄝˊ ㄒㄧㄥˋ
學問和品行。《三國志.卷二四.魏書.高柔傳》:「道之淵藪,六藝所宗,宜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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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六種住

(名數)持地經立六住以攝菩薩之行位,此六入所證之位,皆不退失,故名為住:一種性住,種即能生之義,性即自分不改之義,謂菩薩於十住之位成就佛道之種性也。二解行住,於十行十迴向之位,積解行之功,不退失也。三淨心住,於初地見道之位破一切見惑,使心得一分清淨也。四行道住,者足也,自二地至七地修習真觀,漸次斷思惑,即有行道證入之也。五決定住,於八九兩地不借道力功用,增進任運,決定不退失也。六究竟住,於第十地學行滿足究竟等覺之位也。非妙覺之究竟者。見菩薩持地經二。


學人

(雜語)學道之人也。菩薩瓔珞經曰:「佛子莊嚴二種法身,是人名學行人。」


密學

(雜語)密教之學行也。


真言十心

(名數)一、種子心,從久遠世間展轉相承,有善法之名,然以違理之心,推求種種而不能得,後忽自有念生,我今節食持齋,是善法也。然猶未是佛法中之八關戒。彼以節食自戒,故即覺緣務減少,使我飲食易足不生馳求勞苦,爾時生少分不意之心,歡喜而得安穩,亦數數修有此利益。此是最初微識善惡之因果,故名種子心。

二、芽種,於每月六齋日八關戒也。六齋日,即是智度論中所說上代五通仙人勸於此日斷食,順善法,又免鬼神災橫之論。由於止息貪求常見利樂之故,欲修有此法使得增長,於持齋日捨財物以與六親,自己不食,則我無守護之憂,使他人愛敬,獲孝養之譽,見此因果,故轉生歡喜,生歡喜故,善心稍增。如由種生芽也。

三、種,欲成此守齋之善心,修有無貪慧捨之心,由於修有。故善心漸漸增長,復能施與非親識之人。爾時善萌益見增長。猶如芽莖滋盛尚未生葉之時,故名種。

四、葉種,已能習行慧捨,藉此為因,漸能甄釋所觀之境,如此之人德行高勝,我今應親近而供養之,即是慧性漸開,遇善知識之由漸也。

五、敷華,慧性漸開,甄別所施之境,見其利他之益,如世間伎樂之人,能化大眾而使歡喜,故施與之。又以尊宿耆舊,見聞較多,及學行高尚,為世師範,推誠歡喜,而施與之。使我施時之心益形歡喜,此即花種也。

六、成果,所習純熟,不特歡喜,復能以親愛之心施與學行之人。又由前施之因緣,得聞法之利,知彼懷出離內欲等勝德,狎習親附而供養之。即是成果也。

七、受用種子,已能作齋施,見其利益,即知三業不善,皆以是為哀惱之因緣,我當捨之,護戒而住。由於護戒,故現世獲諸善利,有大名聞,身心安樂,益復增廣賢善,命終得生天。譬如種果已成,受用其實也。故曰受用種子。

八、嬰童心,既知尊行之人,宜親近供養,又見持戒能生善利,即是漸識因果。今復聞善知識言此大天能與一切之樂,若虔誠供養,則所願皆滿,即能生歸依之心。所謂自在天,梵天,那羅延天,乃至大圍陀論師等也。時彼聞如是等世間之三寶(自在天,四韋陀為傳法者),歡喜歸依隨順修行,即是第八嬰童心之無畏依也。

九、殊勝心,即於此第八無畏依中復有殊勝心也,既聞世間諸薄伽梵宜供養歸依,遂生心此諸三寶中何物為勝,我當擇其善者,隨順修行,由於前之善根力故,於彼所說法中,隨得殊勝住,有求解脫之智(即求空智之心)生也。

十、決定心,已於解脫之空法作證也(此心即第四唯蘊無我乘之初種子心也)。

已上十心中,前六心就愚童齋心而說之,後四心就第三嬰童無畏而明之。然三乘一一之地,皆具此十心也。十心中前八心,對於外道違理之心,而名為順理之心,又對於後二心為違世之心,而名為順世之八心。若以十住心分別之,則第三嬰童無畏心為後二心,是違世,第四唯蘊無我心已上,總為違世之十心。出大日經疏三。


談林

(術語)談議之林,謂僧徒之學場也。猶言學林。續高僧傳十三曰:「釋志念頻弘二論,三十餘年,學觀霞開談林霧結。」宋書列傳五十七曰:「又有慧嚴慈議道人,並住東安寺,學行精整,為道俗所推。時鬥場寺多禪僧,京師為之語曰:鬥場禪師窟,東安談議林。」


[佛光阿含藏]
羅雲

羅雲(Rāhula)(巴),又作羅睺羅,譯為覆障。佛陀之子,為母胎覆障六年始生,又因生於羅睺羅阿修羅王障蝕月時,故名羅睺羅。以學行第一見稱。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下):「復有聲聞善持戒律,清淨無缺,羅睺羅苾芻是。」參閱增一阿含安般品第一三○經(佛光一‧二六二)。「雲」,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云」。

羅雲(Rāhula)(巴),又作羅睺羅,為釋尊未出家前與耶輸陀羅所生之子,十五歲出家為沙彌,為佛陀弟子中密行第一。「雲」,宋、元、明三本與聖本均作「云」。


[佛光大辭典]
十八契印

為通用於諸種修法之十八種印相。又作十八道契印、十八道。乃印相之基本形,為密教修行者於觀法時所用之主要合掌形相。大別為以下六法,其次第係依準印度接待貴賓之軌式。

(一)護身法:又作莊嚴行者法,即除穢淨身之法。計有五印,首先清淨行者自身之三業,結淨三業印;次令身得佛、蓮華、金剛三部之加被,身、口、意三業各各堅固,即結佛、蓮華、金剛三部三昧耶印;再結被如來甲冑莊嚴行者身之被甲護身印。

(二)結界法:結界即定道場之區域,於其四方設牆之意。有二印,即堅固所住地之地結印與四方設柵以防他人侵入之四方結印。

(三)道場法:其地區既已結界,正應建立道場莊嚴之。有二印:(1)道場觀,有廣中略三種,廣即指順次觀器界、寶樓閣、蓮華、月輪、種(子)三(形)尊(形),中乃略其中器界觀,略則更略樓閣觀,直接觀蓮、月、種三尊。(2)大虛空藏印,依此印言之加持力,道場觀所觀之身土並所想之供養供具等真實無異。

(四)勸請法:道場建已,正請入本尊聖眾。其中,為迎接本尊海會,故送七寶莊嚴之車輅,即結寶車輅印;請其乘車至道場之請車輅印;並迎出車輅降至壇上之迎請本尊印。

(五)結護法:本尊聖眾既已臨道場,故結修法所屬三部部主明王之印,以驅除常隨魔,堅固道場,即結部主印;並在虛空張網以堅固之金剛網覆道場上,令入其中者無障難,即結虛空網印;又在道場四方設柵,周圍繞以火焰護衛之,即結火院印。

(六)供養法:初結閼伽印,以香水洗浴聖眾之雙足乃至身體;又結華座印,為聖眾設圓滿開敷之蓮華座;復結廣修諸種供養之普供養印。

以上六法合為十八契印(如後圖所示),其法係根據十八契印之所記,此儀軌之作者,相傳為惠果或日僧空海。

古來對「十八」之表意有諸說。或以十八表示般若之十八空,十八界表示如來法身之德,或表示金剛界之五佛四菩薩及胎藏界中臺八葉院之九尊,或為金剛界十八會之總行等種種意義。另外契印之數古來亦有異說。

結十八契印供養本尊之修法,稱為十八道法,簡稱為十八道。又四度加行最初所行之十八道念誦次第法,亦簡稱為十八道,為初學行者所必先修者;其本尊一般乃依投花得佛而定。又十八道法為日本台密蘇悉地法之細行,在東密則攝於金剛界法。

十八契印之印相及真言如下:(一)淨三業印,即蓮華合掌,豎左右十指,而指掌共合。真言為「唵薩嚩婆嚩輸馱薩嚩達磨薩嚩婆嚩輸度唅」,意即「歸命自性清淨一切法自性清淨我」。(二)佛部三昧耶印,即「虛心合掌」,屈二食指,著二中指之上節,二拇指著二食指之下節。真言為「唵怛他蘗都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如來發生成就圓滿」。(三)蓮華部三昧耶印,又作八葉印。即「虛心合掌」,立二食、二中、二無名等指開。真言為「唵跛娜謨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蓮華發生成就圓滿」。(四)金剛部三昧耶印,即左手覆,右手仰,兩手背相合,以兩手之大小指相鉤,中間之三指如三股杵。真言為「唵嚩日盧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金剛發生成就圓滿」。(五)被甲護身印,又作被甲印、護身三昧耶。即二手內縛,豎二中指相捻,屈二食指如鉤形,二拇指並豎,捻著於二無名指。真言為「唵嚩日羅儗爾鉢羅捻跛跢野娑婆賀」,意即「歸命金剛火極威耀成就」。(六)地結印,又作金剛橛。即以左之無名指、中指押入右之無名指、中指,餘之小指、食指、拇指相交。真言為「唵枳里枳里縛日羅縛日里部律滿馱滿馱吽發吒」,意即「歸命禁罰極禁罰金剛金剛定堅固結縛極結縛摧破恐怖」。(七)四方結印,又作金剛墻印。印相同前之地結印,但開二拇指。真言為「唵薩羅薩羅縛日羅鉢羅迦羅吽發吒」,意即「歸命堅固極堅固金剛墻恐怖」。(八)道場觀,印相即如來拳印,六種拳之一。即以右拳握左拳之拇指。真言為「唵步欠」,轉有相還變之穢土為寂靜無為之淨土,有遍滿法界之義。(九)大虛空藏印,即二手合掌,二中指外相叉,二食指相交如寶形。真言為「唵哦哦曩三婆嚩日囉[角*牛]」,意即「歸命虛空生金剛歡喜」。(十)寶車輅印,又作送車輅印。即二手內相叉仰掌,二食指之側相交,二拇指各著食指之根下。真言為「唵都嚕都嚕吽」,都嚕都嚕(turu turu),乃車之轉聲;吽為金剛使者之種子,又為輪之種子。(十一)請車輅印,印相同寶車輅印,但拇指可不著食指。真言為「娜麼悉底羅野地尾迦喃怛他蘗多南唵嚩日朗銀儞野羯利沙也娑嚩訶」,意即「歸命三世諸如來,歸命金剛身召請成就」。(十二)迎請印,又作迎請本尊印、召請印。即內縛,立右拇指如鉤。真言為「唵爾曩爾迦曀[酉*盖]呬娑嚩訶」,意即「歸命仁者召請」。(十三)部主印,又作部主結界印、辟除結界印。即二手合掌,屈二食指、二無名指入掌內,其指頭之背相著,二拇指豎開。真言為「唵阿蜜里都納皤嚩吽發吒娑嚩訶」,意即「歸命甘露發生摧破恐怖」。(十四)虛空網印,又作金剛網印。印相同前之地結印,但二拇指捻二食指。真言為「唵尾娑普羅捺落乞叉嚩日羅半惹羅吽發吒」,意即「歸命廣普擁護金剛網摧破恐怖」。(十五)火院印,全稱金剛火院印。即以左手掩右手之背。真言為「唵阿三莽擬儞吽發吒」,意即「歸命無等火摧破恐怖」。(十六)閼伽印,即以二手捧持閼伽器。真言為「曩莫三滿多沒馱南誐誐曩娑莽娑莽娑嚩訶」,意即「歸命普遍諸佛虛空等無等成就」。(十七)華座印,印相同前之蓮華部三昧耶印。真言為「唵迦麼攞娑嚩訶」,意即「歸命蓮華成就」。(十八)普供養印,即二手金剛合掌,二食指尖相著如寶形,二拇指並立。真言為「唵阿謨迦布惹麼尼跛納麼縛部日隸怛他蘗多尾路枳帝三滿多鉢羅薩羅吽」,意即「歸命不空供養寶珠蓮華金剛如來勝觀普遍舒展能滿願」。〔無量壽如來修觀行供養儀軌、如意輪軌、寶冊鈔卷三、十八契印義釋生起〕(參閱「四度加行」1730) p354


太虛大師全書

凡六十四冊,印順主編。乃民國佛教主要推動者太虛大師之著述全集。內分佛法總學、五乘共學、三乘共學、大乘通學、法性空慧學、法相唯識學、法界圓覺學、律釋、制議、學行、真現實論宗依論、真現實論宗體論、真現實論宗用論、支論、時論、書評、酬對、講演、文叢、詩存等二十編。附冊為印順主編之太虛大師年譜上下冊。 p1375


世間八心

為「違世八心」之對稱。密宗將聲聞見道之前,世間凡夫之善心,依其漸次生起之次第,以植物成長之階段為譬喻而分為八種,稱為世間八心。又作順世八心。據大日經住心品、一行之大日經疏卷二載,八心即:(一)種子心,即世間最初之善心。謂凡夫突然生起節食持齋(然非佛法中之八關齋戒)之念,因持齋之故,少欲知足,乃心生歡喜,並時時修習之;即初識善惡因果之心,猶如植物之種子,故稱種子心。(二)芽種心,由前一階段,進而於持齋日施捨財物於六親,由是既免守護財物之憂,又獲他人敬愛之譽,故轉生歡喜,善心稍增;猶如植物之芽,自種子中逐漸萌生,故稱芽種心。(三)種心,謂欲成就前一階段之守齋善法,經常修習無貪慧捨之心,擴大施捨範圍,乃至非親識之人,由此平等施心之功德利益,善心倍增;猶如植物芽莖之滋長,故稱種心。(四)葉種心,於上一階段廣施慧捨中,漸能揀擇所施之對象,親近供養德行高勝之人;猶如芽莖既長,枝葉漸生,故稱葉種心。(五)敷華心,即慧性漸開,復揀擇所施之對象,歡喜施與伎樂人及諸尊宿,因伎樂人能化大眾,令其歡喜,而諸尊宿學行高尚,為世人之師範,故施與之時,心倍歡喜;猶如枝葉豐茂後,其花自然開敷,故稱敷華心。(六)成果心,指對於所習醇熟,非但歡喜,復能以親愛心施與學德崇高之人,由此因緣得聞法利,遂生起信賴歸依與出離欲望煩惱之心;猶如花葉綻放,果實漸成,故稱成果心。(七)受用種子心,即了知三業之不善皆為各種煩惱之因,故護持戒法,遂於現世獲善利、得大名聞,並於命終後生天;猶如種果已成,受用其實,故稱受用種子心。(八)無畏依心,指世間最上之善心,即於生死流轉中求得無畏依之心。謂已知學德崇高之人應親近供養,又見持戒能生善利而漸識因果,復聞善知識言,有大天能與一切樂,若虔誠供養,所願皆滿,即能起歸依之心,雖未聞佛法,然知此諸天因修善行得此善報,復聞佛法,必能歸依信受,而得無畏之心。

另於善無畏之大日經疏中,將第八之無畏依心又分為殊勝心、決定心,而共成十心。即:若企求解脫而生起觀空智之心,稱為殊勝心;行因成就而證得空理之心,稱為決定心。 p1525


印光

(一)佛陀之心印所發之光明。大日經疏卷六(大三九‧六四七上):「心蓮花眼遇菩提印光。」

(二)(1862~1940)我國當代淨土宗高僧,蓮宗第十三祖。陝西郃陽人,俗姓趙。名聖量,字印光。別號常慚愧僧。少治儒學,喜讀程、朱之書。曾排佛,遭目失明,繼而猛省,轉研佛典,以至誠所感,目疾獲癒。年二十一,至終南山南五臺,歸依蓮華洞道純長老出家。光緒八年(1882),掛搭湖北竹溪蓮華寺。未久,受具足戒於陝西興安雙溪寺。二十六歲,赴淨土道場紅螺山資福寺念佛,自號「繼廬山行者」以明其志。其後,往浙江居普陀山法雨寺二十餘年,朝夕唯閱藏念佛,不求聞達。曾兩度閉關,空諸色相。民國元年(1912),以文稿刊於佛學叢報,署名「常慚愧僧」,名震遐邇。民國七年,為募印「安士全書」而常至上海,遂駐錫太平寺,各方投函請益者甚眾,師皆慈悲攝受。

師畢生弘揚淨土,其行事堅守「不當住持,不收徒眾,不登大座」之三大原則;且淡泊名利,刻苦儉樸,恆示人以老實修持之道。年七十,閉關於吳縣報恩寺,初不欲見客,後始對大眾開示。曾修輯普陀、清涼、峨眉、九華等四大名山之志書。又於吳縣復建靈巖山寺,由真達和尚主其事,為我國淨土宗第一道場。民國二十九年,示寂於靈巖山寺,世壽七十九。荼毘後,得五色舍利花及舍利珠無數。師一生操守弘毅,學行俱優,感化甚廣,被譽為民國以來淨土第一尊宿。坊間有印光大師文鈔及印光大師全集行世。 p2206


多跢婆和

又作多跢嘙啝。多跢,謂幼兒學習步行之形態;婆和,謂幼兒習語之聲。即以幼兒之習行、習語比喻極為初步之問題而實不成問題者。法華玄義釋籤卷二(大三三‧八二二下):「多跢是學行之相,嘙啝是習語之聲,示為三藏始行初教,而三藏實行者謂之為實,故云不識。」〔法華玄義卷一上〕 p2329


李炳南

(1889~1986)山東濟南人。名艷,字炳南,號雪廬。為衍聖公孔奉祀官府祕書長。初學唯識於梅光羲,於禪、淨、密等,皆曾修習,後歸依印光大師,專修淨土。此外,亦精中醫。抗日期間,氏隨孔奉祀官德成於重慶,並助太虛大師弘法。大陸淪陷後,卜居臺中。除仍任職孔奉祀官府外,並兼任中國醫藥學院及中興大學教授,業餘則致力於佛法之弘揚。於臺中講經說法數十年,以「李老師」之名著稱於臺灣佛教界。先後創辦臺中佛教蓮社、菩提樹雜誌社、慈光圖書館、慈光育幼院、菩提醫院、菩提救濟院等弘法及慈善機構。此外,所辦大專佛學講座亦接引甚多大專學生進入佛門。氏為人方正嚴謹,學行兼攝儒佛二家之精義,故為時人所敬重。民國七十五年四月十三日逝世,享年九十八。著有雪廬詩文集、佛學問答、阿彌陀經義蘊、佛學常識課本等行世。並作佛教歌曲數十首。 p2959


俱舍論疏

(一)唐代神泰撰。今收於卍續藏第八十三冊。略稱泰疏。原本已不存,而原本之卷數有三十卷之說,有二十卷之說,今僅殘存七卷,即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十七等七卷。神泰之傳記不明,僅知其為玄奘之高徒,普光之先輩。其文詞舒述簡潔,所說穩健,普光之俱舍論記(略稱光記)承神泰之說頗多,如俱舍論一部大科完全繼承神泰之說。世稱神泰疏及光、寶(普光、法寶)二記為俱舍論三大註釋之書。〔阿毘達磨俱舍論法義卷一、東域傳燈目錄〕

(二)凡三十卷。唐代法寶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一冊。略稱寶疏。此書與光記皆為俱舍論學者所必修。共分五門:第一初轉法輪時,第二學行之次第,第三教起之因緣,第四部執之先後,第五依文解釋。日本十八世紀學僧快道評本疏之特點,謂法寶多以一解為決,並常斥泰疏、光記之非。蓋法寶宗涅槃,信一性皆成佛,忌憚法相之五性各別義,而此常為講新譯者所譏嫌。法寶因感光記解釋之繁瑣,大加排斥,自創獨特之解釋,後世亦有崇寶疏者,故今有光、寶二學派之諍論。〔宋高僧傳卷四、智證大師請來目錄、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 p4031


神煥

南宋僧。安吉(浙江杭縣)人。字堯文。幼學於慧覺,學行超群。紹興年間(1131~1162)至思溪(安徽婺源縣北)覺悟寺,於講訓之暇從事著述,對大部難解之文悉明辨之,出先賢未盡之義,凡一百章,世稱煥百章。時諸方天供位次未定,乃參究大藏經,編諸天傳。又著安樂記一卷、圓覺疏二卷等行世。寂年、享壽均不詳。〔釋門正統卷七、佛祖統紀卷十五〕 p4259



梵語 kuśala,巴利語 kusala。指其性安穩,能於現在世、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其中,善為白法(清淨之意),不善為黑法(汙濁之意)。廣義言之,「善」指與善心相應之一切思想行為,凡契合佛教教理者均屬之;狹義則指法相宗心所法之一,包括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據經論之記載,善有多種,以下臚舉數說。(一)二善:(一)指有漏善與無漏善。前者為白法,後者為淨法。依俱舍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十、大乘玄論卷二等載,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有漏善與法性無相之理相異,為取自他之差別相所修之有相善,故亦稱相善。無漏善則為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依此並不招感未來之果報。此無漏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二)指止善、行善。據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意,止息惡行,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反之,積極修行勝德,稱為行善。前者如不殺生、不偷盜,後者如放生、布施等。(三)指定善、散善。據觀無量壽經疏卷本、善導之觀經疏玄義分等載,心志集中而止住妄念,依此定心所修之善根,稱為定善;反之,以散亂之平常心,廢惡所修之善根,稱為散善。善導以日觀等十三觀為定善,而以三福、九品之行為散善。

(二)三善:(一)指世福、戒福、行福等三福。又作世善(世俗善),戒善、行善。依善導觀經疏序分義載,世福指忠信孝悌之道,戒福指戒法,行福指大乘自行化他之行。(二)指初善、中善、後善。有各種解釋,大方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之三善,以身、口、意三善行為初善,戒、定、慧等三學行為中善,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後善。另如法華經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分(三段)亦為三善。

(三)四種善。據俱舍論卷十三載,四種善即:(一)勝義善,指涅槃。(二)自性善,謂本質之自體善,即指無貪、無瞋、無癡之三善根及慚、愧。(三)相應善,指與自性善相應之善心、心所。(四)等起善,指與自性善相應所引起而成為身、語二業之善,及四相、得、二無心定。與四種善相反者,則為四種不善,即勝義不善、自性不善,相應不善、等起不善。

(四)七種善。(一)據俱舍論光記卷二載,七種善即:(1)生得善,指先天之善。(2)聞善,指由聞法所得之善。(3)思善,指由思惟所得之善。(4)修善,指由禪定所得之善。以上之善均屬加行得善。(5)學善,指有學位所起之善。(6)無學善,指無學位所起之善。(7)勝義善,即指涅槃。此中,前四者乃見道(初生無漏智之位)前凡夫所起之善,即有漏善;後三者為見道以後之聖者所起之善,即無漏善。(二)法華文句(會本)卷七舉出頓教之七種善,即:(1)時善,又作時節善。指頓教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之善。(2)義善,指頓教了義之理,具有意義深遠之善。(3)語善,指頓教之說法,具有言語巧妙之善。(4)獨一善,指頓教為純一無雜而不共二乘之教。(5)圓滿善,指頓教總含界內、界外之法,為完全圓滿之教。(6)調柔善,指頓教不極端而偏頗於一方之善。(7)無緣慈善,指頓教具有清淨、無緣之慈悲相。

(五)十一善。為大乘唯識宗所立十一種善之心所。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六)十三善。據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所舉,十三善即:(一)自性善,指前述信、慚、愧等十一善。(二)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之其他心所法。(三)隨逐善,指善法之習氣。(四)發起善,指身語二業之善。(五)第一義善,指真如。(六)生得善,指由思惟加行而起之善。(七)方便善,指聞正法而生如理作意之善。(八)現前供養善,指供養如來之善。(九)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之善。(十)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來引攝生天之異熟,或得涅槃之因之善。(十一)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等各種對治。(十二)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得涅槃寂靜之無漏善。(十三)等流善,指由寂靜之增上力,而發起神通等之功德法。

此外,凡夫所修得之善根,雜有貪、瞋、癡等煩惱之毒,故稱為雜毒善。又淨土宗對於他力念佛以外,凡自力之善根,均稱之為雜善。〔雜阿含經卷二十九、法華經卷一序品,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成唯識論卷五、卷十、品類足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七、阿毘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毘曇心論卷三、俱舍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三十六、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菩薩戒義疏卷上、大乘義章卷七〕 p4873


袾宏

(1532~1612)明代僧。杭州人,俗姓沈。字佛慧,號蓮池。幼習儒學,十七歲舉諸生,以學行稱著。受鄰人影響,寄心淨土,書「生死事大」四字於案頭,以自警策。中年皈依佛教,投西山之無門性天剃髮,就昭慶之無塵受具足戒。尋參四方,以遊方為務。隆慶五年(1571),入杭州雲棲山,居山中廢寺。師常精修念佛三昧,教化遠近,衲子雲集,遂成叢林。萬曆十二年(1584)著往生集三卷;三十年,撰楞嚴經摸象記一卷。當時戒壇久禁不行,師令求戒者具足三衣,而於佛前授戒,以為證明;又制定水陸儀文及瑜伽焰口法,以濟幽冥之苦;於城之內外開放生池,撰「戒殺放生文」,以誡害物。

師主張淨土,痛斥狂禪,力闡禪淨兼修,道風益盛,一時士大夫如宋應昌、陸光祖、馮夢禎等皆為所化。晚年,疾發,益勤淨業,作三十二條不祥以警自他,又書三可惜、十可歎以督徒眾。萬曆四十年(一說四十三年)示寂,世壽八十一。世稱雲棲和尚、蓮池大師;與紫柏、憨山、蕅益並稱為明代四大高僧。所著除上記之外,有禪關策進、梵網戒疏發隱、阿彌陀經疏鈔、華嚴經感應略記等三十餘種。後由王宇春集其著作為雲棲法彙三十四卷。〔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淨土聖賢錄卷五、補續高僧傳卷五、續燈存稾卷十二、五燈嚴統卷十六〕 p4789


通教

天台四教之一。即五時八教中化法四教之第二,以方等及般若二時所宣說之因緣即空、無生四諦為教旨。智顗於四教義卷一、法華玄義卷三下、四念處卷二等書中,對通教之「通」有不同之詮釋。據四教義卷一載,通教之「通」有八義,即:(一)教通,此教為三乘同稟。(二)理通,三乘同見偏真之理。(三)智通,三乘同得巧度之一切智。(四)斷通,三乘同斷界內見思之惑。(五)行通,三乘同修見思無漏之行。(六)位通,三乘同經歷乾慧乃至辟支佛等位次。(七)因通,三乘同以九無礙為因。(八)果通,三乘同得九解脫二種涅槃。又此教稱為通教,而不稱共教,乃其教意不僅近共二乘,亦遠通別教、圓教。

法華經玄義卷三下載,通教之「通」有二義,即:(一)三乘共學之義,即藏教之三乘於四諦、十二因緣、六度所學各異;通教三乘共學諦、緣、度,皆見「當體即空」之理,故稱通。(二)單就菩薩有通前通後之義,通教之菩薩有利、鈍二種,鈍根之菩薩與前之藏教同證但空之涅槃,稱為通前藏教、鈍同二乘;利根菩薩聞當體即空之說而知不但空之義,通於其後之別、圓二教所詮中道實相之理,稱為通後別圓。如此唯就菩薩有通前通後之義,故稱通教。

據四念處卷二載,通有三義,稱為三通,即:(一)因果皆通,指共學行因、得果皆同之三乘。(二)因通果不通,指初三乘共學,其後分別接入別教、圓教之利根菩薩。(三)通別通圓,指藉通開導之人,雖本為別、圓之根機,以通教之當體即空為方便,而開導別、圓中道之智解。

於化法四教中,藏通二教不同:藏教以三乘為各別之教,觀修不同,以聲聞觀四諦,緣覺觀十二因緣,菩薩修六度行等,其行位亦各有異,且正教二乘,傍化菩薩;而通教則以三乘同修般若,共觀因緣即空之理,所斷之惑、所證之智與行位亦皆同,正化菩薩,傍化二乘,故藏通二教不同。然天台以藏通二教皆為界內之教,皆斷除見思之惑,見偏真之空理,僅出離三界之分段生死;其中,藏教之機為鈍根,即析色見空,故稱為界內之拙度;相對於藏教之鈍根,通教之機為利根,即觀當體即空,故稱為界內之巧度。又通教雖說空,其中自含中道之理,故利根菩薩見之,得以接入其後之別教、圓教,稱之為別接通、圓接通;此即通教被視為大乘初門之原因。

又若配上菩薩之修行階位,則乾慧等十地乃三乘所共之十地,聲聞及鈍根之菩薩於第七地,緣覺於第八地各灰身滅智,利根菩薩之中,其上根者於第四地,中根者於第五或第六地,下根者於第七或第八地「被接」於通教之後的別、圓二教,故第九菩薩地及第十佛地,無有實在之佛菩薩,稱為有教無人、果頭無人。〔三論玄義、法華玄論卷三〕(參閱「十地」419、「化法四教」1325) p4803


野巫

指僅知一種法術之鄉野巫師。轉為比喻學行不足之修禪者。據摩訶止觀卷七下載,野巫唯解一術,能救一人;大醫師遍覽眾治,廣療諸疾,能救眾多病者。學禪者亦如是,專一法以治惑,僅得微益,終非大用,不能破除煩惱、入無生忍。〔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四〕 p4817


雲遊

指行者至諸方參學行腳,有如浮雲隨風飄遊,不定止於一處。又有以「雲遊萍寄」比喻求道者之居無定所,有若浮雲及漂流之浮萍。〔禪苑清規卷四延壽堂主淨頭〕 p5348


劉

(437~495)南齊南陽涅陽(河南鎮平縣南)人。字靈預,一字德明。世居江陵。父祖皆以學行聞名。性高潔而好學,聰慧過人,嫻於經史,尤善佛典。劉宋泰始年中(465~471),徵召為晉王記室,未久即請辭。建武(494~497)初年累召不赴官,居家學佛,長齋禮誦,博通經藏,並明了禪法,恆掩齋獨處,寂然若虛。因愛江陵西沙洲之遠離塵俗,遂徙居之。每登座講涅槃、大小品,四眾拱聽,咸皆讚歎。所著「注法華經」已失傳,僅於智顗之法華經文句及吉藏之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書中載有該書之引文。又大乘義章卷一及三論遊意義中載有劉創立之五時七階說。於現存之無量義經序中,首敘七階判教,明示施教依根器不同。次辨頓悟義,謂入空則其慧不二。評定頓漸之得失,以漸為虛教,以頓為實說,頗具調和之意。齊明帝建武二年冬逝世,享年五十九。〔續高僧傳卷九法安傳、南史列傳第四十〕 p5960


曇一

(692~771)唐代僧。山陰人,俗姓張。景龍年間出家,精通內外之學。初從曇勝學行事鈔,後遊長安,師事相部宗太亮,著有發正義記十卷,闡說南山、相部二宗之別。後住會稽開元寺,前後講四分律三十五遍、行事鈔二十餘遍,度眾達十萬人,時稱人中師子。大曆六年示寂,世壽八十。弟子有朗然、神皓、辨秀、道昂等。〔宋高僧傳卷十四、唐文粹卷六十二〕 p6229


關內四聖

又稱關中四傑。後秦時,譯經大家鳩摩羅什(344~413)門下約有三千弟子,其中道融、僧叡、僧肇、道生、曇影、慧觀、道恆、慧嚴等八人,學行俱佳,世稱什門八俊,或什門八宿。其中道融、僧叡、僧肇、道生等四人尤受推崇,特稱關內四聖。 p6711


寶雲

(一)(376~449)東晉時西行求法譯經僧。涼州人(一說河北人)。弱年出家,精勤而有學行。立志欲躬睹靈蹟,廣尋經要。遂於晉安帝隆安(397~401)初年,與法顯、智嚴等先後遊西域,跋涉流沙,翻越雪嶺,歷經于闐、天竺諸國,得遍禮聖蹟;又廣學梵書,研鑽音字訓詁。後與慧達、僧景等,共還長安,師事佛馱跋陀羅,修學禪法。

劉宋時住於建康道場寺,譯出新無量壽經。未久移住枳園寺,與智嚴共譯出普耀經、廣博嚴淨經、四天王經等。其後,於長干寺,與僧伽跋摩譯出雜阿毘曇心論;於祇洹寺、東安寺等處,與求那跋陀羅譯出雜阿含經、楞伽阿跋多羅寶經、法鼓經、勝鬘經等;又於六合山寺譯出佛所行讚。師華梵兼通,音訓允正,翻譯之妙,獨步晉宋,沙門慧觀等皆與師友善。

另據法經錄、歷代三寶紀卷十等所載,師之譯作除上記諸經論外、尚有淨度三昧經、佛本行經、付法藏經、毘羅三昧經等。元嘉二十六年示寂,世壽七十四(一說七十八)。〔名僧傳抄卷二十六、梁高僧傳卷二佛陀跋陀羅傳、卷三智嚴傳、僧伽跋摩傳、求那跋陀羅傳、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四僧伽跋摩傳、求那跛陀羅傳、卷十五智嚴傳、法勇傳、法經錄卷一、卷三、卷五〕

(二)中唐時代禪僧。生卒年不詳。為馬祖道一之法嗣。以池州魯祖山(安徽貴池)為開山演法之地,故又稱魯祖寶雲。師接化學人,向以面壁不語之方式,傳為禪林奇事。另有若干機緣語句等傳世,其餘生平行蹟則不詳。〔五燈會元卷三、景德傳燈錄卷七、祖堂集卷十四〕 p675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了凡四訓

書名。為明末至今,流行於中國民間的勸善書,並非佛典。一卷。明‧袁了凡撰。收於《大藏經補編》第二十八冊。又名《陰騭錄》。

袁了凡,明代江南吳江人,名黃,字坤儀。年輕時,因相士孔某之說,誤信命運之不可避免,而淡漠一切。直到隆慶三年(1569),受教於雲谷禪師,接受「功過格」思想後,發現宿命論之錯誤,自此堅守立命之說,力積善行,親驗命運須靠自己開拓。

基於這樣的體驗,袁了凡乃將自己的經歷、體悟,以及生活態度寫成此四篇「訓子之文」,用以訓誡其子嗣。所謂「四訓」是指「立命之學」、「改過之法」、「積善之方」、「謙德之效」四篇。因此此書通稱為《了凡四訓》。

本書近代之重刻本,有淨土宗大德印光撰序。序文稱許此書云︰「袁了凡先生訓子四篇,文理俱暢,豁人心目,讀之自有欣欣向榮、亟欲取法之勢。洵淑世良謨也。」

◎附︰尤惜陰〈重刻了凡四訓跋〉(摘錄)

袁了凡先生誡子文四篇,乃奉行感應篇功過格之骨髓,其首曰立命之學。蓋數雖前定,命可轉移,勉人奮發,毌甘暴棄(不受善言曰自暴,不能有為曰自棄)故首之以立命先開其端緒。凡人之不肯遷善(回心向善)者,皆自以為無過也。夫不止惡而行善,如注水於漏器,但見其損,不見其增,遂以為無效者,乃自誤也。故先曰諸惡莫作,次曰眾善奉行。若諸惡仍作,眾善奉行,則剛剛扯直。若諸惡仍作,數善略行,則自然見禍不見福。故其二曰改過之法。夫改過乃立命之下手第一著工夫也。世人未嘗無起信行善者,而往往局(拘也)於常見,不合古人者多。故其三曰積善之方。積善一篇,論行善有真假、端曲、陰陽、是非、偏正、半滿、大小、難易之辨,可謂推闡盡致矣(闡,昌善切。層層開示更無剩義。)故積善篇乃立命之正軌也(猶言必由之路也。)夫初學行善,如貧子驟穿華服,不免有驕矜之意(驕,自滿意;矜,誇張意)貢高我慢(倨傲無禮)薄視一切,錙銖天下(錙銖,輕微也。六銖曰錙,合二十四銖成一兩。錙銖天下猶言目空一世也。)滿招損,謙受益,故終之以謙德之效。夫謙虛則為善惟日不足,故謙德篇乃立命之克保有終也。文雖四大段,其實一篇也。從前善本如慈谿(縣名。屬浙江寧波府)葉思敬之省心集,東魯(山東)三槐堂(王氏)重刊陰騭文注證,卷末附梓文皆全刊四訓。逮(及也)後坊(書坊)刻善書不達(不明白也)立言本旨(本意也),專刻立命一篇,又復刪節其原文,貽(傳也)誤後學非淺鮮(少也)也。公此文如精金美玉,為明代鉅文,非僅泛常(通常)勸世文可比。

〔參考資料〕 吉岡義豐《中國民間宗教概說》第三章。


十八契印

密宗用語,指通用於各種修法的十八種印相。由於這是修四度加行中之十八道法時所用的手印,因此又稱為十八道契印,或單稱十八道。據說其中進行的方式,是依據印度人招待最尊敬的賓客所用的規矩演化而來的。通常依序分為下列六類


┌淨三業印
│佛部三昧耶印
護身法─┤蓮華部三昧耶印
│金剛部三昧耶印
└被甲印
結界法─┬地結印
└金剛墻印
道場法─┬道場觀
└大虛空藏印
┌寶車輅印
勸請法─┤請車輅印
└迎請本尊印
┌部主印
結護法─┤金剛網印
└金剛火院印
┌閼伽印
供養法─┤華座印
└普供養印


(1)護身法︰又作行者莊嚴法,為除穢淨身之法。首先結淨三業印,清淨三業。次結佛部三昧耶印、蓮華部三昧耶印、金剛部三昧耶印,以得佛、蓮華、金剛三部之加被,清淨身、口、意三業。再結被甲護身印,被如來之甲胄以莊嚴行者之身。

(2)結界法︰即先結地結印,堅固所住地。次結金剛墻印,四方設柵以防他人侵入。

(3)道場法︰謂於所結界處,建立道場並莊嚴之。有二印,即︰道場觀、大虛空藏印。

(4)勸請法︰謂迎請本尊入道場。即結寶車輅印,送七寶莊嚴的車輅迎請本尊。次結請車輅印,請本尊乘車至道場。再結迎請本尊印,迎請本尊至壇上。

(5)結護法︰即本尊既臨道場,故結部主印以驅除常隨魔。次結虛空網印,以堅固之金剛網覆道場上空。再結火院印,令金剛墻外有火焰繞之,使外魔不得入侵。

(6)供養法︰即結閼伽印,以水供本尊。次結華座印,為聖眾設蓮華座。再結普供養印,作種種供養,使本尊隨意受用之。

這六種修法所包含的十八契印印相及真言如下所列︰

(1)淨三業印︰即結蓮華合掌,口誦「唵(oṃ,歸命)娑縛婆縛(svabhāva,自性)秣馱(śuddhāḥ,清淨)薩縛達磨(sarva dharma,一切法)娑縛婆縛(sbabhāva,自性)秣度憾(śuddhohāṁ,清淨我)」。觀想身口意三業清淨無垢。

(2)佛部三昧耶印︰即結虛心合掌,口誦「唵(oṁ,歸命)怛他誐都(tathāgata,如來)納婆嚩耶(udbhavāya,發生)娑婆訶(svā-hā,成就)」。觀想佛部諸尊加持行者,速得身業清淨,罪障消滅,福慧增長。

(3)蓮華部三昧耶印︰即結八葉印,口誦「唵(oṁ,歸命)跛娜謨納婆嚩耶(padmodb-havāya,蓮華發生)娑嚩賀(svāhā,成就)」。觀想觀自在菩薩及蓮華部諸尊加持行者,得語業清淨,辯才無礙。

(4)金剛部三昧耶印︰覆左手,仰右手,手背相合,拇指與小指結合,中間三指如三股杵。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嚧納婆嚩耶(vajrodbhavāya,金剛發生)娑嚩賀(svahā,圓滿成就)」。觀想金剛藏菩薩及金剛部諸尊加持行者,得意業清淨,證菩提心,速得解脫。

(5)被甲印︰又稱被甲護身印、護身三昧耶。即二手內縛,二中指竪合,屈二食指如鉤形附在二中指指背,二拇指並竪,捻著於二無名指。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羅儗儞(va-jrāgṇī,金剛火)鉢羅捻跛跢野(pradīpatā-ya,極威耀)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身被如來大慈大悲之甲胄,一切天魔皆起慈心,不能障礙。

(6)地結印︰又稱金剛橛。即小指、食指、拇指相拄,左手的無名指、中指壓右手的無名指、中指,向前觸地三次;口誦「唵(oṃ,歸命)枳里枳里(kili kili,禁罰極禁罰)嚩日囉(vajra,金剛慧)嚩日哩(vajri,金剛定)步囉(bhūra,堅固)滿馱滿馱(bandha bandha,結縛極結縛)吽(hūṁ,恐怖、菩提心種子)發吒(phaṭ,摧破)」。觀想下至水際金剛不壞界,大力諸魔不能動,施少功力即成就大果,由加持力故,地中所有穢物皆清淨。

(7)金剛墻印︰一稱四方結印。先結地結印,再開二拇指。口誦「唵(oṃ,歸命)薩囉薩囉(sāra sāra,堅固極堅固)嚩日囉鉢囉迦囉(vajra-prakāra,金剛墻)吽(hūṁ,恐怖)發吒(phaṭ,摧破)」。觀想由印流出熾焰,與前之地結相應,道場變成金剛堅固城,諸魔、惡人、虎狼、毒蟲等皆不能接近。

(8)道場觀︰結六種拳之一的如來拳印,即左手四指作拳,拇指直竪,右手作金剛拳握左手拇指。口誦「唵步欠」。觀想心前「阿」字變為七寶宮殿,壇中央「紇利」字變為八葉蓮華,率都婆變為大日如來。

(9)大虛空藏印︰即二手虛心合掌,二中指外相叉,二食指相交如寶形。口誦「唵(oṃ,三身,即三部)誐誐曩(gagana,虛空)三婆嚩(sambhava,生)縛日羅(vajra,金剛)斛(hoḥ,歡喜)」。觀想由印出現諸供養資具等。

(10)寶車輅印︰又稱送車輅印。即二掌上仰內縛,二食指直竪,指側相拄,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最下面一節。口誦「唵(oṃ)都嚕都嚕(turu turu,車子轉動的聲音)吽(hūṁ,金剛使者的種子,也是輪的種子)」。

(11)請車輅印︰結寶車輅印,口誦「娜莫悉底哩耶地尾迦南(namastryadhvikānāṁ,歸命三世)怛他櫱跢南(tathāgatānāṁ,諸如來)唵(oṁ,三身)縛日朗儗孃迦囉灑耶(vajro-ginyākrṣaya,金剛召請)娑嚩賀(svāhā,成就)」。

(12)迎請本尊印︰又名召請印。即兩手內縛,右手食指屈如鉤形。口誦「唵(oṁ,歸命)爾囊爾迦(jina jika,仁者或聖者)噎醯呬(ehehi,召請)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本尊不捨悲願,來此三摩地所成之淨土。

(13)部主印︰又稱部主結界印、辟除結界印。即馬頭觀音印言,二手虛心合掌,屈二食指,二無名指入掌內。口誦「唵(oṁ)阿蜜哩都納婆嚩(amṛitodbhava,甘露發生)𤙣發吒(hūṁ phat,恐怖破壞)」。觀想辟一切諸魔,成堅固火界。

(14)虛空網印︰又稱金剛網印。即作金剛橛印,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下節側面。口誦「唵(oṁ,歸命)尾娑普羅(visphala,普廣)捺羅乞灑(drakṣa,擁護)縛日羅(vajra,金剛)𠰢惹羅(pañjara,網)吽(huṃ,恐怖)發吒(phaṭ,破壞)」。觀想由此加持力,他化自在諸天亦不能障難,行者身心安樂,成就三摩地。

(15)火院印︰又稱金剛火院印。即以左手掌掩右手手背,二拇指開立。口誦「唵(oṁ,歸命)阿三莽儗寧(asamāgne,無等火)吽(hūm,恐怖)發吒(phaṭ,摧破)」。

(16)閼伽印︰以二手捧閼伽器,口誦「曩莫三滿多沒馱南(namaḥsamanta buddhānām,歸命普遍諸佛)誐誐曩(gagaṇa,虛空)娑莽娑莽(samāsama,等無等)娑嚩訶(svaha,成就)」。觀想獻此閼伽水,行者三業得清淨。

(17)華座印︰印相與前面的蓮華部三昧耶印相同。口誦「唵(oṃ)迦麼攞(kamal,蓮華)娑嚩訶(svāhā,成就)」。觀想由此印流出無量金剛蓮華,一切聖眾坐蓮華上。

(18)普供養印︰結金剛合掌,二食指尖相觸如寶形,二拇指並立。口誦「唵(oṃ,歸命)阿謨迦(amogha,不空)布惹(pūja,供養)摩尼(maṇi,寶珠)跛納摩(padma,蓮華)縛日隸(vajre,金剛)怛他櫱多(tathāga-ta,如來)尾路枳帝(vilokite,觀)三滿多(samanta,普遍)鉢羅薩羅(prasara,舒展)吽(hūṃ,菩提心、能滿願)」。觀想無量無邊的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等皆清淨,廣多普供養。

以上所說印明,係依《十八契印》所載。《十八契印》全書一卷,又稱《十八契印軌》、《十八道契印》。相傳作者為惠果,或說係日僧空海所撰。

關於「十八」之數所代表的意義,頗有異說。或謂表示般若十八空;或謂指十八界,表如來法身之德;或謂表金剛界的五佛四菩薩與胎藏界中台八葉院的九尊;或說是金剛界十八會的總行。

此外,行此十八契印而供養本尊的修法,稱為十八道法,略稱十八道,為日本台密蘇悉地法的細行,在東密則攝於金剛界法。又,四度加行最初所行的十八道念誦次第法,亦略稱為十八道,是初學行者所應學者。

〔參考資料〕 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


大唐西域記

十二卷。簡稱《西域記》,亦稱《西域行傳》,唐‧玄奘編譯,辯機綴文。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成於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是一部記述當時唐朝迤西各國風土國情及佛教事項的史地書志。玄奘於唐‧貞觀三年(629)秋間離高昌西行求法,經歷西域各地,於貞觀十九年初還國。他到洛陽第一次會見唐太宗時,太宗即要他敘述西遊經歷,而編寫一部西域傳。於是玄奘根據自己遊歷見聞,口授他的門下辯機,編撰此書,到次年七月告成。書內所述,很多地方取材於所經各地的古籍,所以經錄家把它列入譯本一類。玄奘在上進本書的表文裡,提到書內的記述包括他親到的和聽到的地方,共一三八國。

本書雖屬地誌性質,而大體上是順著遊歷行程的次序(但與《慈恩傳》所載不盡同)編纂的。全書可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卷順著西行的往程,記述高昌迤西的北道三十四國;從第二卷至第十一卷,順著遊歷印度的行程,記述五印度八十二國;第十二卷順著離印度回國的歸程,記述西域南道二十二國。全書卷首有敬播的序(麗刻大藏本)及于志寧(舊作張說)的序(宋、元、明刻大藏本),卷末附有辯機撰的記贊。各卷內容,大略如次︰

第一卷,前有玄奘自序一小段,次依印度古代的世界構成說,敘述四天下及瞻部洲形狀,四方國土的特徵等。次總序黑嶺以東西域諸國的概況。以下正敘西域阿耆尼、屈支、跋祿迦等以至雪山以南的迦畢試,共三十四國。第二卷,先總敘印度概況,包括名稱、地勢、度量、歲時、都邑、衣食、語文、教育、宗教、族姓、兵制、刑法、禮儀、醫療、喪葬、行政、租稅、物產以及貿易、貨幣等項。以下依次分述北印度濫波、那竭羅喝、健馱邏三國。第三卷,敘述北印度烏仗那等八國。第四卷,敘述北印度磔迦等五國,及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等十國,共十五國。第五卷,敘述中印度羯若鞠闍等六國。第六卷敘述中印度室羅伐悉底等四國。第七卷,敘述中印度婆羅痆斯等五國。第八、第九兩卷,敘述中印度摩揭陀國。第十卷,敘述中印度伊爛拏缽伐多等四國,東印度迦摩縷波等七國,及南印度憍薩羅等六國,共十七國。第十一卷,敘述路次傳聞,先附出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次敘述南印度恭建那補羅等七國。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三國,南印度鄔闍衍那、擲枳陀二國,中印度摩醯濕伐羅補羅國,西印度信度、茂羅三部盧二國,北印度鉢伐多國及西印度阿點婆翅羅等五國,中間記述路次傳聞,附出印度以外的波剌斯國,共二十三國。第十二卷,敘述西域漕矩吒等二十二國。於各卷中附帶提到的還有覩貨邏故國(見第一卷),洛護羅等三國(見第四卷),室利差呾羅等六國(見第十卷),那羅稽羅等四國(見第十一卷),都邏折摩馱那和納伐波故國(見第十二卷),共十六國。

本書記述西域和印度各國,自以玄奘遊墾間(即西元第七世紀的四、五十年代間)的情況為主,但對各國政教興衰,舊史往事以至民間傳說,也有聞必錄,保留了很多古代史料。至於佛教方面,則當時各國佛法的傳播概況,以及過去的史蹟,都記載特詳。或敘述佛滅後諸重大史事(如三次結集等),或上溯佛在世時代(如佛出家、成道、說法等事),或佛出世以前(如過去諸佛等)的重要故事,記述範圍上下涉及千餘年,大部分是印度佛教史上極寶貴的資料。

本書敘述各國,一般都列舉國境山川、疆域大小、國都、氣候、物產、風俗、語文、衣食住以及著名城巿等等,次專述有關佛教事項。對於西域諸國,特別注意記述種族、王統及其建國的傳說,語文的異同,它們相互間的聯繫或隸屬的關係。其間述及生活於跋祿迦和羯霜那兩國之間的窣利族的人種風習,及覩貨邏故地分治的情況,都是其他典籍所未詳的東方民族史料。

本書敘述當時佛教的傳播情況,極為詳盡,這是本書的一大特點。當時五印度以外的西域五十六國中,佛教傳播達二十餘國,以奉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占多數。此外,惟小乘說出世部盛行於梵衍那國,大眾部在安呾羅縛國則僅存三寺、數十僧人。盛行大乘佛教的有漕矩吒、瞿薩旦那、迦畢試等國,都有寺院逾百,僧徒眾多者至萬餘人。大小乘兼學的有活國。在印度方面,當時中印度羯若鞠闍國戒日王統治勢力遍及於殑伽河流域全部的時期,治境包括北、東、南印,政治重心已由摩揭陀北移至羯若鞠闍;本書第二卷總敘印度概況,蓋以這一帶所見聞的為主。在五印度八十二國中,佛教流行達七十三國,其中奉小乘教的約四十五國,奉大乘教的十七國,大小乘兼學的十一國。小乘教以正量部為最盛行,南印摩臘婆特盛,西印信度等國次之。其次為上座部,以南印達羅毗荼為盛(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亦盛行上座部)。其他小乘部派惟說一切有部較盛,餘則寥落無聞。大乘教以北印烏仗那和中印的憍薩羅、東印的烏荼為盛。摩揭陀與羯若鞠闍,都為大小兼學的中心地。就這些記載看,雖個別地方佛教還盛行,而一般實已趨於衰頹了。

關於佛教史蹟,本書於各地見聞所及,都記載無遺,而對摩揭陀方面尤詳。舉凡與佛陀的本生、降誕、成道、說法、入滅以及分舍利、建塔、造像等有關的遺蹟,佛滅年日的傳說,諸大弟子遺事以及佛滅後歷次結集,部派分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建立石柱、造塔等事項,著名的伽藍、勝蹟等,都就各地分別記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歷代諸大論師的記述,從迦多衍那、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清辯、德慧、安慧、護法,以及脇尊者、童受、世友、法救、如意、眾賢、德光,以迄當時的大家戒賢、勝軍等,都備載學行和諸重要論書的製作因緣,對於印度佛學史的研究,提供了極重要的資料。雖於年代記載有僅據傳聞而未加精確考證的地方,但無損其史料的價值。他如在教學上起過很大作用的那爛陀寺的沿革、規模和學風,在藝術上有卓特成就的阿折羅窟寺的宏麗雕刻,都是佛教在印度學藝史的偉迹,後代湮沒無聞,而在本書中都有詳細的記載。佛教以外,如尼乾子教派在各地的傳播,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日天、䅳那天等崇拜,以及著名的天祠等,亦都有記述。

本書內容雖以遊歷見聞為主,但其素材多取自西域和印度古籍,或訪問耆舊,同時也參考中國古師的行傳,像法顯的《歷遊天竺記》等,並間有改訂舊說之處(如第十卷憍薩羅國五層伽藍建立因緣,第十一卷僧伽羅國開國傳說等)。其中附記土俗、博物,豐富多采,尤多前史所未聞。是故本書一出,當時學者都驚為奇製,在著述中競相援用,如唐‧道宣著《釋迦方志》,道世著《法苑珠林》〈感應篇‧聖迹部〉,慧立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都以它為主要典據。官書如《新唐書》等於此亦多採用。又,本書是兼有行記性質的地誌著作,對於各國各地間的途程方向,距離里數,記載很詳備,其間計算雖偶有彼此參差處,但比較推尋,仍可得其實落。如現代印度對那爛陀寺遺址的發掘,以及阿折羅石窟的發現,得本書之力極多,可證其記載之正確性。又本書所譯地名,譯音精確,一無省略,尤為特點。有些地名譯音,經過還原為梵語,還可從名稱的來源上推出那地方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生活的風貌。總之,本書記載全面、精確,已成為現代研究西域和印度史學、古地誌學、考古學的主要參考書,在學術上實有其不朽的價值。

本書記載各國,有親到其地的,也有得之傳聞的,書中並未一一標明,僅僅在記各國方位時,用從何方行至某國,或但說從何方至某國,這樣一種體例來表示區別(見辯機《記贊》)。但因本書撰述時行文偶有疏忽,以致間或脫漏行字(如第一卷記順縛芻河下流到達呾密,從呾密經活國到達縛喝,都脫「行」字)。又或誤書「行」字的(如第十卷的秣羅矩吒國)。這些都可從《慈恩傳》對勘出來。依敬播的序上說,本書所載一三八國中,傳聞的二十八國。現在即從上述體例,並經訂正後,推定那二十八國,應該是㤄悍、彌袜賀、劫布呾那、屈霜儞迦、喝悍、捕喝、伐地、貨利習彌伽、赤鄂衍那、忽露摩、愉慢、鞠和衍那、鑊沙、珂咄羅、拘謎陀、縛伽浪、紇露悉泥健、忽懍、呾剌健(以上見第一卷)、鉢露羅(見第三卷)、尼波羅(見第七卷)、秣羅矩吒(見第十卷)、僧伽羅、波剌斯(以上見第十一卷)、阿利尼、曷羅胡、鉢利曷、尸棄尼(以上見第十二卷)。除此諸國而外,即為所親踐者一一○國。

本書於清代乾隆初年,曾經工布查布譯為藏文(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現藏有此寫本)。近百年內,又有法文譯本,英文譯本,又有小野玄妙的日文譯本。關於本書的研究,以托馬斯‧沃特斯的英譯本所附綜合研究的考證為前導,日本崛謙德曾據此加以補充,著《解說西域記》(東京,1912),繼出的有足立喜六的《大唐西域記的研究》上下兩卷(東京,1942)及高桑駒吉著《大唐西域記所記東南印度諸國的研究》(東京,1926)等。中文註釋本中,以季羡林《大唐西域記校注》為最具規模,後來居上。該書卷首的校注前言──〈玄奘與大唐西域記〉一長文,亦頗值參閱。(游俠)

〔參考資料〕 《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續高僧傳》卷四;《中國佛教史學史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0});S.Beal《Si-Yu-Ki,Buddhist Records of the WesternWorld》;T. Watters《On Yuan Chwang's Travels inIndia》;S. Julien《M'emoires sur les Contr'eesoccidentales》。


大寶法王

(一)元明二代統治者對西藏名僧所賜的尊號︰元世祖忽必烈嘗尊八思巴為大寶法王,並賜玉印,以示尊崇。明成祖永樂四年(1406)冬,召見西藏僧哈立麻,寵賜優渥,並為建普度大齋七日,成祖且躬自行香。由於連日出現瑞相,成祖大悅,乃封哈立麻為大寶法王(全銜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並命其領天下釋教。此哈立麻,即西藏噶瑪噶舉黑帽派的第五世活佛得銀協巴。自此以後,大寶法王乃成為該系活佛的專用稱號。參閱(二)。

(二)指西藏密教噶舉派(白教)噶瑪噶舉系黑帽派的歷任轉世活佛︰4 由於該派的第五世活佛得銀協巴(哈立麻)被明成祖敕封之後,「大寶法王」遂成為黑帽系歷代轉世活佛專有的封號,以迄今日。

大寶法王在歷史上可注意的兩點,一是西藏佛教獨特的活佛轉世制度是他最早採用的。其次是從元朝以來,噶瑪噶舉的實力一直很大,大寶法王在政治上有左右一方的力量,和中央王朝的關係一直很密切,在十七世紀前半期,還曾操縱過西藏的政權。

噶瑪噶舉分成兩個支系──黑帽系與紅帽系,而紅帽系是由黑帽系分支出去的,所以黑帽系實即噶瑪噶舉的主系。

噶瑪噶舉的創始人都松欽巴(1110~1193)被追溯為第一世的大寶法王。他是崗波巴的弟子,而崗波巴則是密勒日巴的傳人、瑪爾巴的徒孫。他修習和傳授的教法以「拙火定」和「大手印」為主。他所創建的粗卜寺一直都是噶瑪噶舉的主寺和大寶法王的駐錫地。

第二世大寶法王噶瑪拔希(1204~1283)是西藏第一位被公認的轉世活佛。由於他被認為是都松欽巴的轉世,從此西藏才有活佛轉世的制度。在西藏的傳說中,他是僅次於蓮華生大士的神通大成就者。蒙古大汗蒙哥曾賜給他一頂金邊黑色僧帽和一顆金印,這就是黑帽派的由來。後來,他被元世祖忽必烈認為有幫助阿里不哥與他爭位之嫌,將他拘禁和放逐,後來又被他感動而恢復其自由之身,並拜為國師。

第三世大寶法王是攘迥多傑(1284~1339),曾為元寧宗和皇后授灌頂。他的弟子札巴僧格就是紅帽系的第一世活佛。

第四世大寶法王是乳必多傑(1340~1383),他曾為年僅三歲的宗喀巴授近事戒,並授記宗喀巴是第二尊佛。他也曾傳法給元順帝父子,特別是一些方便道,這或許與史籍上元順帝的一些醜聞有關。

第五世大寶法王得銀協巴(1383~1415,《明史》〈西域傳〉稱之為哈立麻)他曾被明成祖召往南京為皇考妣薦福,並封為大寶法王。在藏族人士的心目中,這是最尊貴的封號。後來的歷代活佛也都延用這種封號。

第六世大寶法王為湯華當丹(1416~1453)、第七世為佐登甘都(1454~1506)、第八世為明銳多傑(1507~1550)、第九世是旺卓多傑(1556~1603)。他們所處的時期,正當是黃教力量發展成為藏族社會上最具影響力的時期。這幾世的大寶法王雖沒有親自到內地,但他們與明朝的關係一直不斷,粗卜寺到北京的朝貢人員和明朝派到粗卜寺的官員為數都不少。

第十世大寶法王卻英多傑(1604~1674)生於西藏歷史上發生重大變亂的時期,各方勢力爭權角逐。由於他多次被捲入事件中,所以曾四處逃難。但他在逃難中仍致力於噶瑪噶舉教義的傳授,受他教化的人很多。

第十一世大寶法王名叫也協多傑(1676~1702)。他只活了二十七歲,是各世法王中最早圓寂的一位。

第十二世活佛是絳曲多傑(1703~1732),他在雍正九年(1731)被邀往北京,第二年病死於北京,年僅三十。

第十三世活佛為堆督多傑(1733~1797),他是著名的發掘蓮華生大士埋藏的經典與法器的人。在西藏的傳說中,要修行相當有成就的人才能取到「伏藏」的。又傳說他善懂鳥獸語言,並曾以神力平息水災。

第十四世大寶法王赤松多傑(1798~1868)曾得到密宗新舊各派的傳承,將紅、黃、白、花各派融滙貫通,有助於十九世紀藏密的弘揚。

第十五世是加巴多傑(1871~1923)精通教理與禪法,並且是一位良醫、詩人和熱心的教師。

第十六世大寶法王名叫日必多傑(1924~1981),七歲受沙彌戒,十三歲受具足戒。1954年曾隨達賴喇嘛訪問內地,設法與中共和談。1959年,戰事全面爆發,於二月四日率眾逃離西藏,離開了歷代大寶法王駐錫的粗卜寺。後來在錫金王的協助下創立隆德寺,並以該寺作為根據地,向世界各地弘傳噶瑪噶舉的教法,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許多修行機構。他是逃亡國外的西藏佛教界人士中的重要人物之一,1981年十一月五日病逝於美國伊利諾州。

總而言之,歷代的大寶法王多是學行俱優,功德增上的大德。他們都各有著述,對於西藏佛教的發展都有過相當程度的影響。

〔參考資料〕 (一)《元史》卷二○二〈釋老傳〉;《明史》〈西域傳〉;《明書》卷一六七〈西蕃〉。(二)噶瑪聽列著‧孫一譯《西藏十六世噶瑪巴的歷史》;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第六章。


六門教授習定論

一卷。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釋,唐‧義淨譯。又稱《習定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簡要提示瑜伽系禪觀內容之論著。依《開元錄》卷九載,本論乃長安三年(703)十月四日,於西明寺譯出。

全書由無著的三十七頌及世親對三十七頌所作的長行解釋構成。第一頌標舉六門︰ (1)求解脫者,(2)積集勝行之資糧,(3)禪定之內容,(4)三種圓滿,(5)三定,(6)修定之人。其次三十五頌是別釋。最後一頌是總結。世親對第一頌釋云(大正31‧774a)︰「此初一頌總標六門,言求脫者,謂是求解脫人。積集者,謂能積集勝行資糧。於住勤修習者,於所緣處令心善住,名之為定。(中略)圓滿有三︰(一)師資圓滿,(二)所緣圓滿,(三)作意圓滿。有依謂是三定︰(一)有尋有伺定,(二)無尋唯伺定,(三)無尋無伺定。修定人者,謂能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即藉此六門解說最勝禪定之修習,又引證聖言「若欲求出生死海者,離於正定別無方便」之語作為論證後之結束語。

◎附︰《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摘錄)

六門教授習定論
本論分兩門講述︰(一)解題,(二)釋義。

(一)解題︰佛法實踐,通稱瑜伽。《顯揚論》云︰「依止三摩鉢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方便,故名瑜伽。」因知瑜伽為正覺之方便,亦即是般若。而三摩鉢底(意云等至,定之總名,通於有心無心)則其依止也。定既為佛法實踐之所據,其要可不待言矣。

稽之歷史,佛學部派中,上座部最重定學。由上座派分有化地部,乃至旁及大乘瑜伽行系,對於定學之研究,皆稱完備。而大乘談定之書,則以無著所傳《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三摩四多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等為詳,餘如《顯揚》、《莊嚴》亦有談及,但最精粹之作則本論也。論有三十七頌,經世親之詮釋,其義益顯。昔義淨法師留印那爛陀寺,無著之學正盛,所傳定學之書,即無著本論與世親《止觀門論頌本》(此論無釋)二種也。

本論獨到處,在於定學教授之說,悉備其中。舉要而言,如論初頌所舉意樂、依處、本依、正依、修習、得果六門,即概括定學之本末。前四為定之依因,後一為定之效果,第五乃屬正宗,專談定之修習。其於定學,可謂詳備矣。而六門中,特詳定因,反復詮解,具備自他二方面(意樂門就習定者自身言,餘三門通他)。首舉意樂,即頌所謂「求解脫者」,乃定學根本。定由功效分世出世間二種。世間定通於外道,效驗不出生死流轉,佛法中僅調伏煩惱不令暫起者亦為世間定。永斷煩惱乃為出世定,以斷三界惑則永出三界也。

定之目的在求解脫,真正解脫為寂滅之涅槃(寂滅對煩惱而言),故必先有求解脫意樂作依據,期於出世。由此積集資糧,以至正依圓滿,方為定因成就(正依圓滿有三,即師資、所緣、作意,前二有待於外,後一則在於內)。又四門中標舉住義(即本依義),此謂直心專注。如有究竟意樂者,既得內外圓滿,又必直心趣一所緣,然後乃成定因也。復次,通途對於定之次第時有疑難,據教,止觀皆屬於定,此二者先後次第若何耶﹖抑一無次第耶﹖此疑乃由不諳定因而起。本論第三門列舉九住之說,所以明未習止觀之前,須有住為其因,亦即先有專注,始能修習止觀也。此住雖似於止,但以作止觀之準備,並非真正止觀。是義獨詳於本論。若不諳此,直以九住為止,於是止觀先後次第,議論紛紛矣。如藏土宗喀巴大師,由其天資之高,用力之勤,深知當時所習定學與舊義未符(宗師生丁元季,西藏定學雖未中絕,而傳授已失其真,故不信時說也),爰有《菩提道次第廣論》之作,特發揮其先止後觀之說,於教有難決處即以理斷(論中歷評當時藏中傳說及中土禪宗),其成就不謂不高,但未全免於臆測耳。

無著菩薩於本論中,明說止觀生起之前,尚有九種因住一段工夫,絕不可廢,故謂為本依。以其屬於教授之義,餘論所未嘗見(如《大論》、《顯揚》等未顯正教授故,皆隱沒此次第),宗師亦不及詳,所著《菩提道次第》雖依無著之義發揮,而定學次第論斷,但憑理推,先止後觀,終難盡恰也。由是本論教授(教授具四義,謂不顛倒、有次第、據教、實證)定學次第,翔實而談,極為可貴也。

復次,關於定之自性(體性),前人亦有疑義,謂定與止觀有關,止觀又與定慧相涉,定之體性,果何屬耶﹖宗喀巴大師書中,仍據道理,將止觀分成二橛,以配定慧,謂禪度為止,智度為觀。並於其書最後別開二章,取無著《瑜伽》之說以釋止,取龍樹《中觀》之義以釋觀。一體止觀,偏據兩家,意存高下,此實由於有理無教之誤(龍樹、無著之講止觀,各有其一貫之組織,不容割裂)。

若勘以本論,可知定因(九住)雖偏屬止邊,而為定之自體者,則不限於止。如論第五修習門頌云︰「心緣字而住,此是心寂處,說名奢摩他(止);觀彼種種境,名毗鉢奢那(觀)。」可知定之自性實合止觀而說。所以頌又云︰「復是一瑜伽,名一、二分定」定之自性,有一分二分之別,一分或止或觀,二分止觀雙運。蓋令心專注一趣,相續無間,圓滿任運,是即為止。若於行相(心之行相)察其條理,是即為觀。而此止觀相依,則無先後,或由止而觀,從一而趣多;或由觀而止,遍觀而趣一。如是一多無礙,調然自適,即定慧相資,止觀雙運之境。最後由定發慧,其先所重者加行智,其次為根本、後得。至於方便般若之後得智,則由止觀雙運得之,為發慧之極致(方便用在利他,有賴於語言文字得其善巧。瑜伽學系之講瑜伽,特重視此,故彌勒、無著、世親均註《金剛經》,其經即談方便般若者也)。

宗喀巴大師以禪度配止,智度配觀,復劃分龍樹無著之學,則所謂智,僅限於根本智,是亦違於毗曇家定慧相資為用之義也(中土禪學標榜般若禪,此乃果位之事,不能驟得。由本論觀之,定有因修、正修、果修,禪宗所謂不思善惡,無思惟作意之止,僅屬因修工夫,尚未及正修,寧能遽談果修耶。宗喀巴於此亦有評述)。上舉各種疑義,勘之本論,悉得正解。其為定學教授之要籍,又孤傳此土,至足珍貴矣(通常教授口耳相傳,不形諸楮墨,無著悲心著此,實為例外)。上解題竟。

(二)釋義︰本論以六門教授,乃準據《大論》〈修所成地〉組織之。《大論》就聞思修三地通說學行,均謂之修,但第三地獨得修名,乃指定言之。蓋依於散心為聞思,依於定心為修。修雖不出聞思,但心定之後,乃能深入體驗,而有諸己、備於我,所以《大論》獨於修所成地名之為修也。其文分四處七支,詳為闡述。「四處」謂四種區別︰(一)修處所,即修之準據。(二)修因緣,即修所依。(三)修瑜伽,即修之隨順相應。(四)修果,即修之成就,出生大用(局部成就,亦謂之果,不必以完全之義限之)。

「七支」謂七種成分︰第一生圓滿,謂假立有情(即修定人),身心圓滿,六根通利(此一支即修準據)。第二聽正法(須是正法,且如理聞)。第三涅槃為先。第四解脫慧成熟(此三支即修所依因)。第五修習對治(此支即修瑜伽)。第六世間清淨,第七出世清淨(此二支即所修果)。

本論六門,準此建立,意樂圓滿即修處所,依處、本依、正依圓滿三門即修因緣,修習圓滿即修瑜伽,得果圓滿即修果也。組織雖同,而含蘊不無殊異。蓋教授之義,不拘拘於經教,尚須參以無倒解說、方法次第,及證諸己之實驗等,遂與《大論》同中有異矣。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大乘佛典の研究》。


比丘尼

指歸入佛門,受持具足戒的女子。五眾、七眾之一。又作苾蒭尼、煏芻尼、備芻尼、比呼尼等。意譯除饉女、乞士女、沙門尼、除女、薰女等。略稱尼或尼僧。

依《大愛道比丘尼經》所載,比丘尼的出家,始於佛陀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大愛道),她誓守八敬法,而被允許出家受戒。在我國,依《比丘尼傳》卷一所述,西晉‧建興年間(313~317),尼僧淨檢從西域沙門智山剃髮、受十戒。升平元年二月(357),請曇摩羯多立比丘尼戒壇,淨檢等三人共於壇上受具足戒,這是我國比丘尼的開始。在日本,司馬達等之女善信等人從高麗僧惠便出家,後至百濟受具足戒,是其濫觴。

關於比丘尼的戒律,在佛滅後、部派分裂以前,教誡極嚴。至部派分裂再分裂後,對比丘尼較為放寬。然而,因相傳女人障重,故戒條亦多,依《四分律》所載,比丘須守二五0戒,比丘尼則須守三四八戒。

在我國佛教史上,比丘尼之貢獻雖不如比丘之多,然其中亦不乏戒行精嚴、學優行粹之修行者。依《比丘尼傳》書中所載,由晉代迄梁武帝之間,我國佛教界即已有不少傑出之比丘尼。如道容「戒行精峻」(卷一),令宗「學行精懇,開覽經法,深義入神」(卷一),慧果「常行苦節,不衣綿纊,篤好毗尼,戒行清白」(卷二),慧耀甚且燒身以供養三寶(卷三),凡此皆足令人欽仰。

古代世俗女子雖有讀書識字者,然真能登台講說者則極少見。《比丘尼傳》書中所載之比丘尼,則頗有能登台講解經律、著書立說者。晉穆帝時,妙相「每說法度人,常懼聽者不能專志,或涕泣以示之」(卷一)。齊武帝時,曇徹「才堪機務,尤能講說。剖毫析滯,探賾幽隱。諸尼大小,皆請北面」(卷三)。智勝研讀律藏,「自製數十卷義疏,辭約而旨遠,義隱而理妙」(卷三)。由此諸例,可以窺見比丘尼在我國早期佛教史上地位之一斑。

至於二十世紀的後半階段,比丘尼也是台灣佛教的中堅分子。不唯人數遠較比丘為多,且頗多能獨當一面,弘法利生者。如證嚴創辦慈濟功德會,興辦大型醫院及大學,其弘法事業規模之大,為前此之台灣所未有。恆清為美國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學博士,身任台大哲學系教授,且掌理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對台灣佛教高等教育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其他方面之傑出比丘尼,在台灣亦為數甚多。種種迹像皆顯示出,在現代台灣佛教僧團裏,比丘尼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二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四分律》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四;《中本起經》卷下〈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下;《撰集百緣經》卷八;《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五;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奎馬女修士撰‧賴顯邦譯《佛陀時代的女眾》(《諦觀》雜誌第五十九期);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四分律行事鈔

三卷。唐‧道宣(596~667)撰。具稱《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略稱《行事鈔》。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冊。作者為律學南山宗的創始人,本書鈔集比丘依律行事的教典根據,主要以《四分律》為基礎,以三藏文字、聖賢撰述、古師章疏為補充,分三十篇說明律藏所攝的自修攝僧的各種事相行法。此與作者所著的《四分律比丘戒本疏》和《四分律羯磨疏》同稱為南山三大部,為律宗的權威著作。

道宣十六歲從智顗出家,二十歲時從智首受具。二十一歲從智首習律,曾聽律至二十遍以上。他在從智首聽律的時候就打下了著本書的基礎。他原住長安崇義寺,以武德七年(624)入終南山,武德九年六月於終南山豐德寺撰成本書初稿。貞觀四年(630,一作貞觀八年)重加修定。

本書卷首有作者自序,序文先總明著本書的動機,作者認為古來釋律的著作,撰疏的只論廢立,作鈔的只逞問難,都不足以為新學實際行事的指導。因此「統教意之廢興,考諸說之虛實」,以「辟重疑,遣通累,括部執,詮行相」為宗旨,著重會通諸律,解決疑難,便利行事,故題名行事鈔。把律文內同類的加以歸納,內容是「始終交映,隱顯互出」。儘量求文字的簡約,提示綱領,以應需用。

次以十門提綱,說明撰述本書的義例︰

(1)序教興意︰說明佛制戒的意義,四分宗與他宗的優劣,並以遮性等五例分別顯教興意。

(2)制教輕重意︰以漸頓等七門說明制有輕重的理由。

(3)對事約教判處意︰以昔人臨事不據所受律文判斷,或依他部律來處理本宗(四分)的持犯,為了糾正這些錯誤,而建立劃一正確的標準。

(4)用諸部文意︰說明本書主要取《四分律》為依據,其間也引用他部律,主要是因為《四分律》文不明了,或事在廢前(如律許食魚肉,後在《涅槃經》中制止食肉),或有義無文,有事無文的,皆取他部之文來補充。所引的律文,必取與四分義勢相順。其與《四分律》文不同不相通的,只能用他部之文行他部事。至於兩律文義不同又都明了,不好取捨,就兩說併存,隨人採用。又列舉諸持律者有以下幾種︰(1)只用四分一部,全不參考他部。(2)遇有四分缺文就引他部來補充。(3)四分應有的意義而文字不明顯,引他文證明。(4)四分文義部明顯,雖是他部所廢,而仍然沿用。(5)兼取五藏文字會通律宗。(6)最後以大乘為歸趣。作者說本文所宗屬於(3)、(6)兩種,其餘的方法則參酌採用。

(5)文義決通意︰作者從《四分律》中發現了許多須抉擇會通的問題。其原因不外是律文年久殘缺,部主取捨不同,翻譯失實,抄寫錯漏,相承雜濫。解決辦法是︰(1)文義俱闕的事,以他事為例,或就理之所有來處理。(2)文具義闕的事以義定之。(3)義雖應有而《四分律》無明文的事,以他部文為證而成其事。

(6)教所詮意︰總以持犯二事為律教所詮。

(7)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分化行二教,化教泛明因果,識達邪正,通於道俗;行教(即制教)定取捨,顯持犯,局於內眾。

(8)僧尼二部行事通塞意︰二部同戒同制的,尼戒以比丘戒為准。其餘輕重不同,有無互缺,犯同緣異,及尼與比丘不同的行法,另立尼眾別行法篇。

(9)下三眾隨行異同意︰即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不同的行法,別列一篇。

(10)明鈔者引用真文去濫傳真科酌意︰作者列舉本書引用的書目,有諸部律藏及釋律諸論(《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當時尚未傳來,作者未及見故不列),和梁時所集《出要律儀》等(所引大乘三藏及小乘經論,則未列書目)。所引有關《四分律》古師註釋,有法聰、道復《疏》六卷,洪理《抄》二卷等十餘種,以及江表、關內、河南、蜀郡流傳的著作。最後作者說明作鈔意在撮略正文,包括諸意,只存可為根據的文字,其餘都刪略(諸家解釋不適合於新學行事的,另收入《拾毗尼義鈔》中)。目的是專供行事上披檢之用。

最後以三行統攝全書的內容。上卷十二篇屬於攝僧統眾的事,名為眾行;中卷四篇屬於自修持犯的事,名為自行;下卷十四篇通於僧眾及個人,名為共行。自行屬於止持,眾行、共行屬於作持。故本書所詮,總歸於依戒行十六事,成此三行,故名行事。

正文分三十篇(宋‧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將本書分攝為十六篇),其主要內容如下︰

(1)標宗顯德篇︰本書以依戒行持為宗,本篇標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並廣行諸教,讚持戒功德,為以下諸篇的發起(即總勸行事)。

(2)集僧通局篇︰明羯磨作法前作相(打犍椎等)集僧的方法,界(集僧處所)的差別和體相,及集僧的人數範圍。

(3)足數眾相篇︰明足僧數的人所具的條件,文中多說不足數的相,反顯能足數的相。後附別眾法。

(4)受欲是非篇︰明制與欲的制意,開遮,與欲因緣,與欲法,失欲,及成不成與欲。

(5)通辨羯磨篇︰明羯磨的條件、種類和成不成的分別。

(6)結界方法篇︰明攝僧界,內容包含自然界、作法界、結果作用的有無和失不失的差別(以上五篇為眾法緣成事)。

(7)僧網大綱篇︰主要明滅惡。以五門為綱,明住持攝眾的方法,包含七種治罪法(加惡馬、默擯為九種),僧食制度的如法與否,作法的條件和方法(此篇為匡眾住持事)。

(8)受戒緣集篇︰明受戒的事,附捨戒法和六念法。

(9)師資相攝篇︰怫子依止法和和尚阿闍黎攝受弟子法(以上二篇為接物提誘事)。

(10)說戒正儀篇︰明半月說戒的儀軌(謂據普照、道安二人舊定的儀軌,引律藏加以刪補而成。此篇與自恣篇為檢察清心事)。

(11)安居策修篇︰明安居處所、時間、分房舍法、四種安居、遇緣失不失安居、迦提五利、解界如不如法等,附受日法(此篇為靜緣策修事)。

(12)自恣宗要篇︰明自恣的時間、人、自恣作法等,附迦絺那衣法。

(13)篇聚名報篇︰先依六聚釋篇聚名相,次明犯戒所感果報。

(14)隨戒釋相篇︰釋比丘二百五十戒的戒相,初廣明戒法功能、戒體業性,並略示戒行攝修,後依戒本逐條解釋。除少數特殊條文外,僅列舉犯緣和略釋(廣解見《戒本疏》及《拾毗尼義鈔》中)。

(15)持犯方軌篇︰以名字、體狀、處所、通塞、漸頓、優劣、雜料簡等七門釋持犯差別(以上三篇為專精不犯事)。

(16)懺六聚法篇︰初依三宗明理懺,次依六聚明事懺(此篇為犯已能悔事)。

(17)二衣總別篇︰二衣謂制三衣六物及聽百一衣財。於制門中明衣的作法、受法、攝衣界坐具法、漉水囊法。於聽門中明百一諸長、糞掃衣、檀越施衣,及亡僧物的處理。

(18)四藥受淨篇︰明四藥的體,結淨地法,護淨法的差別,受的差別。19鉢器制聽篇︰初明鉢的制意、體、色、量、受法、失受相及受用行護法,次明其他養生眾具。附房舍眾具等法(以上三篇為內外資緣事)。

(20)對施興治篇︰明受施時作觀對治自心的方法。

(21)頭陀行儀篇︰明十二頭陀行(以上二篇為節身離染事)。

(22)僧像致敬篇︰明敬三寶法及僧眾大小相禮法,附造經像塔寺法(此篇為卑己謙恭事)。

(23)訃請設則篇︰包含受請、往訃、至請家、就座、觀食淨污、行香咒願、受食、食竟、噠嚫、出請家等法。

(24)導俗化方篇︰明說法儀軌,授三皈、五戒、八戒法,生起俗人敬信的方便,及白衣入寺法(以上兩篇為外化生善事)。

(25)主客相待篇︰明客比丘入寺、受房、相敬、問受利等法。

(26)瞻病送終篇︰初明簡看病人法、供養法、安置病人處所及為病人說法,次明出尸及埋葬的法則(以上兩篇為待遇同法事)。

(27)諸雜要行篇︰明佛法僧事乃至雜治病法等十門雜事(此篇為雜行要業事)。

(28)沙彌別行篇︰初明出家緣起、勸出家的功德、障出家的過失等,次明出家和授沙彌戒的儀軌與沙彌戒相等。

(29)尼眾別行篇︰初明比丘尼受戒、懺罪、說戒、安居、自恣等與比丘不同的行法,次明式叉摩那法及沙彌尼法(以上二篇為訓導下眾事)。

(30)諸部別行篇︰明他部與四分不同的少數事相(此篇為旁通異宗事)。

本書標題冠以「刪繁補闕」四字,如自序中所說︰刪繁主要是刪過去諸註家繁廣的情見,補闕是補充諸註家,也補充《四分律》未解決的問題。所以本書對《四分律》,沒有增減聖言的過失。

本書於諸部律中特以四分為宗,其理由是中國受戒既依四分,隨行也必須依四分才合理。所以根據的文字,以及判斷問題都以《四分律》為標準。但道宣與其他宗四分的學者不同處,在於他敢於旁徵博引,用他部的文字來補充《四分律》,而又不害《四分律》的本意。《四分律》在三乘中的地位,作者在《羯磨疏》中稱為「過分小乘教」,在本書中則稱為「小菩薩」(見《沙彌別行》篇),而「義當大乘」(見《受戒緣集》篇)。本書對於戒體,雖說應依《成實論》許無作非色非心,而又說「今就正顯,直陳能領之心相」,仍傾向以心法為無作戒體。本書引大乘三藏文字甚多,且多偏重大乘,如依《涅槃經》廢魚肉正食,即是其例。作者判四分律宗分通大乘,此書可說是以分通大乘的面貌出現的。

本書將《四分律》的二部戒和二十犍度的內容,以事類為提綱,歸納排列,與其他註《四分律》隨文解釋的體例完全不同。它僅以三卷的文字,該攝了六十卷《四分律》的事相行法,其餘三藏教典、東土著述有關的文義,也收羅得不少。不但全面,而且細密,如尺量短長,由旬大小等,皆有精細的考訂。並補充了很多闕漏(如狂人前捨戒不成,有義無文,三衣應受持及非時殘宿不受,有事無文等,引十誦等證補),糾正了很多錯誤,發現並解決了很多前人未注意未解決的問題。唐‧澄觀稱其「文簡理詣,義圓事彰」。宋代元照說本書是「攝僧護法之儀,橫提綱要,日用時須之務,曲盡規猷」。都不是過分的評語。它是在法礪以前諸律師研習成就的基礎上,捨短取長,而集其大成的。道宣以前諸家的鈔,現在多已失傳,蓋自本書出世後,他們就漸次被淘汰了。

本書成後就為當時律匠所共傳誦。法礪見此書,寫一本常閱,誤以為智首作。懷素也曾學此書。但因為它文簡義豐,後世學者不免仍感覺它很深。志鴻作《搜玄錄》時已嘆息「當時傳授,機利洞明;自爾學之,情昏莫曉」。元照也說它「理致淵奧,討論者鮮得其門」。後人為本書作註釋的極多,見於《行事鈔諸家記標目》的有六十二家,現存的有以下幾種︰(1)《四分律鈔批》十四卷,唐‧大覺撰。(2)《四分律行事鈔搜玄錄》二十卷,唐‧志鴻撰,澄觀序。引大慈、靈萼以下四十餘家的要義。今僅存集僧通局篇以上及安居、自恣二篇文,餘佚。(3)《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二十卷,後唐‧景霄撰。(4)《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十二卷,宋‧元照撰。(5)《四分律行事鈔科》三卷,元照撰。(6)《四分律行事鈔評集記》十四卷,澄淵撰。以上諸家註釋,以元照《資持記》最為精詳,為《四分律》學者所共推重。釋《資持記》的著作有《資持記序解並五例講義》一卷(宋‧則安撰),《資持記立移注題拾義》一卷(宋‧道標撰)。1686年日本僧慈光、瑞芳二人將《資持記》編於《行事鈔》文下,將元照《科》文繫於其上,題名《三籍合觀》。分為四十二卷。

道宣著成此書後,即親為弟子講授。他的弟子中,有人在聽講時記錄所聞,就成為本書的註釋。六十二家中的大慈、融濟、靈萼、玄儼,都是道宣的弟子。此外,除極少數異宗的人(如相部宗的曇一等),對本書有不同意見外,其餘多是南山宗學人,對本書皆盡力弘傳。慧則一生講此書至七十遍之多。本書初出即盛行於長安及其附近。道宣傳法弟子文綱和文綱弟子道岸到了南方,本書的傳播就自北而南。道岸又請中宗墨敕執行南山律宗,本書的流行遂遍於中國南北漢族佛教界,言行事者皆奉為司南。直到現在仍為《四分律》宗人所宗奉。(隆蓮)

〔參考資料〕 《東域傳燈目錄》;《律宗瓊鑑章》;《諸宗章疏錄》;《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二;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


式叉摩那

七眾之一。指受具足戒以前仍在學法階段的女性出家人。意譯為學法女、正學女、學戒女。即指從沙彌尼至比丘尼的二年間,令先修練四根本、六法等行法,試其是否堪受具足戒,且驗懷胎之有無。據《四分律》卷四十八〈比丘尼犍度〉所述,十八歲童女應學二歲戒。又年十歲曾出嫁者,皆與六法。《行事鈔》卷下四云(大正40‧155a)︰「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謂四重是,二學六法即羯磨所為,謂染心相觸,盜人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中略)學行法,謂一切大尼戒行並須學之,若學法中犯者更與二年羯磨。」

《大智度論》卷十三曾敘述在比丘尼法內特立此二年之式叉摩那的由來。據其所述,佛在世時有一長者之婦,不知有孕而出家受具足戒。其後身重,諸長者譏嫌比丘。佛由於此事乃制定此二年間的六法學戒。《十誦律》等亦載有此事。《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說,因女人煩惱多,故令其如此逐漸受持。又,《比丘尼鈔》卷一等對此亦有詳說。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式叉摩那,義譯為學法女,是在二年內,受持六法戒的一類。這實在還是沙彌尼(女眾出家的預修),不過仰修比丘尼戒的一分而已。佛制女眾出家,起初當然也只是比丘尼;其後增立沙彌尼;後來又增列式叉摩那;成為出家女眾的三級制。起因是︰有曾經結婚的婦女來出家,他早已懷了孕。受比丘尼戒後,胎相顯現,生了兒子,這是會被俗人誤會譏嫌的,有辱清淨僧團的名譽。因此,佛制定式叉摩那︰凡曾經結過婚的,年在十歲以上(印度人早熟早婚);沒有結婚的童女,年在十八歲以上,在受沙彌尼戒後,進受六法戒二年。起初雖為了試驗有沒有胎孕,但後來已成為嚴格考驗的階段。如在二年中,犯六法的,就不能進受比丘尼戒,要再受六法二年。二年內嚴持六法不犯,才許進受比丘尼戒,這是比沙彌尼戒嚴格得多了。女眾的心性不定,容易退失,所以在完成僧格(比丘尼)以前,要經這嚴格的考驗。天主教中,修女出家,也要經三次考問,比男眾嚴格得多。不過這一制度,我國也許從沒有實行,也許印度也不受尊重。因為沙彌及尼戒,比丘及尼戒,雖各部多少不同,而大致都還算一致。惟獨這二年的六法戒,各部的說法不同。舊有部的《十誦律》,法藏部的《四分律》,都說六法,而不完全一樣。新有部的《苾蒭尼毗奈耶》,「二年學六法六隨行」,這是二種六法。大眾部的《僧祇律》,「二歲隨行十八事」,這是三種六法。二年六法的古說是一致的,而六法的內容不同,這可以想見,這一學法女的古制,早就不曾嚴格遵行,這才傳說紛紜了。

◎附二︰續明《戒學述要》〈正學女律儀〉(摘錄)

(一)名義及緣起
出家律儀中,於沙彌律儀上,有式叉摩那。梵語式叉,此云學;摩那,此云法女;新譯正學女。以式叉應學大尼諸行,故得學名。佛初為大愛道尼說八敬法,其中有「式叉摩那學戒已,從比丘僧乞受大戒,此法應尊重恭敬讚歎,盡形壽不得過。」(見《四分律比丘尼犍度》第十七)《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之二曰︰「式叉摩那,此云學法女。由尼報弱,就小(按︰小指勤策十戒)學中(中指正學律儀,以於十戒上,更加六法,故名中。),別提六行,為具(具,指比丘尼戒)方便。二年則驗胎有無,六法則顯行貞固;十誦所謂練身、練心,即是義也。」律中男子出家,受沙彌戒,年滿二十,與比丘戒。女子出家,受沙彌尼戒,待年滿十八,應二歲學戒,加受六法,得名式叉摩那,至年滿二十,方與比丘尼戒。佛制出家,男二眾,女三眾。女眾所以必須別立式叉摩那位者,略由二緣︰(1)由度已妊婦女出家受具,後胎滿生子,世人譏嫌,謂出家釋子行不淨行,佛因此緣,故制女子出家先與二歲羯磨,用驗胎之有無。知其必無,然後受具,以免世人之譏呵。(2)比丘尼戒深廣無邊,不易受行,而女性報弱,志意不堅,深恐頓受難行,中途退悔,故制令漸學漸受,方不致於中途變悔,貽世深譏,故於沙彌上,更加六法,以便習學大尼諸戒威儀;待其心志堅定,再與比丘尼戒。《瑜伽》五十三云︰「問︰何故世尊於比丘律儀中制立比丘、勤策二眾律儀;於比丘尼律儀中制立比丘尼、正學、勤策女三眾律儀﹖答︰由彼母邑多煩惱故,令漸受學比丘尼律儀。若於勤策女少分學處(十戒),深生喜樂,次應授彼正學所有學處。若於正學多分學處(加受六法),深生愛樂,不應率爾授彼具足,必更二年久處習學,若深愛樂,然後當授彼具足戒。如是長時於少學處積修學已,次方有力能受廣大眾多學處,然後於比丘尼律儀,能具修學。」以正學女,必須法練,故更受六法;而身假時知,故須經兩歲。由此二緣,故佛制立正學律儀。

(二)式叉應學之戒行
正學律儀,以六法為其學宗。十誦以大尼八波羅夷法之前六為六法。《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十八云︰「二年內學六法、六隨法」,《僧祇律》謂「二歲隨順學十八事」(名見下列),皆與《四分律》名事有異,今且依《四分》列式叉摩那應學之法,餘部異說,附於諸隨行中。《四分》式叉六法;詳而言之,應具學三法︰

(1)學根本︰即淫、盜、殺、妄之四重戒,一一不得犯,犯者滅擯,不許出家。其相如勤策等律儀中說。

(2)學六法︰即正學律儀羯磨所為。六法者︰{1}與染污心男子身相觸,{2}取減五錢,{3}殺畜生,{4}小妄語,{5}非時食,{6}不飲酒。六中前四,即勤策律儀前四重戒之輕犯;第五在勤策律儀中為第十;第六即其第五。言與染污心男子身相觸者︰謂明知彼男子以淫欲意──染污心來,而與之膝以上、髮以下相摩觸者,是式叉摩那名為缺戒。此在大尼,犯波羅夷。以是淫戒之近分,欲心重者易犯,故制。取減五錢者︰謂取滿五錢,犯根本盜戒,應滅擯;取五錢以下若四若三,乃至一針一草,是名式叉摩那缺戒。以開重盜之始,故制。殺畜生者︰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此在大尼犯墮,式叉犯者缺戒。違教傷慈,故制。小妄語者︰謂八非聖言;即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聞言聞;覺言不覺,不覺言覺;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大尼犯墮,式叉缺戒。心行諂曲,正違聖道,故制。非時食,飲酒︰相如近事、近住律儀中說。大尼墮罪,式叉缺戒。此正學六法皆是勤策律儀所已有者,不過擇其喜犯,重加約勒而已。《行事鈔》卷上一云︰「式叉摩那,六法是其學宗,戒體更不重發;自餘隨行對治,同諸三眾(按︰大僧、大尼、沙彌,謂為三眾)學之。」正學律儀,雖具學三法──學根本,學六法,學諸行威儀──然以六法為其行本。六法既不出沙彌十戒,故式叉摩那,體同沙彌。六法戒體,於受沙彌尼戒時早已具發,更作羯磨,意在重囑。故《業疏》云︰「此學法女,無戒體也;但受別教,位過沙彌。」以式叉摩那若轉根為男子時,即入沙彌數,不須重受沙彌戒。由此可證,式叉摩那,雖加受六法,而體同沙彌,故別無戒體。犯此學法,是名缺戒,應作突吉羅罪懺悔,並重與二年羯磨。若二年將滿或已滿,犯六法者,亦應重與二年羯磨,更從始學。

(3)學諸行︰式叉摩那,於一切大尼諸戒及威儀,皆應隨學。唯除自手取食授食與大尼。若犯此諸學行,令作突吉羅罪懺悔,還復清淨。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四;《俱舍光記》卷十四;《慧琳音義》卷六十;《式叉摩尼戒本》;《翻譯名義集》卷三。


有緣

意指有因緣關係。為「無緣」之對稱。一般皆特指有聞法得脫之機緣者而言。佛、菩薩度化眾生時,於有因緣之眾生較可能成功;眾生依憑佛時,依於有緣之佛較易得益;又眾生修行時,不依有緣之法,其功則少。故《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4a)︰「有緣眾生皆悉得見。」《讚阿彌陀偈》云(大正47‧421c)︰「觀世音、大勢至(中略)度諸有緣,不暫息,如大海潮,不失時。」《觀無量壽佛經疏》〈散善義〉亦云(大正37‧272c)︰「若欲學行者,必藉有緣之法,少用功勞,多得益也。」反之,無此因緣者,稱為無緣,成功較難,如佛之「三不能」中,有「不能度無緣」之句即指此。

又,此因緣有順緣、逆緣二種。順緣指順境,是隨順行為之因緣;逆緣指逆境,是違逆行為之因緣。如新譯《華嚴經》卷七十五〈入法界品〉云(大正10‧412c)︰「若有見菩薩修行種種行,起善不善心,菩薩皆攝取。」親鸞《教行信證》末有云(大正83‧643a)︰「若見聞斯書者,信順為因,疑謗為緣,信樂彰於願力,妙果顯於安養矣!」

〔參考資料〕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七;《往生禮讚》;《淨土十疑論》;《安樂集》卷下;《西方要決釋疑通規》。


正理滴論

研究因明學的古典著作。又稱《正理一滴》、《正理一滴論》、《邏輯一滴》。全論分三品,係古代印度之佛學家法稱所著。譯本有二種,分別由王森據梵文本、楊化群依藏文本所譯出。1982年發表於大陸版之《世界宗教研究》中,後被收入《大藏經補編》第九冊。

作者法稱繼承並發展陳那的因明和認識論的學說而著有因明七論。《正理一滴論》即是其中的一部。全論簡明顯要地論述因明的推理法則,故為各國學術界所重視,並有不少專著論述其在邏輯學領域的地位和價值。此外,本論在對現量和比量的思維活動層次所作的精闢分析,對心理學的研究也有其一定的價值。

◎附一︰楊化群譯《正理滴論》譯者跋

《正理滴論》,是西元七世紀,印度的因明學家法稱所著七部量理論典中的一部。七部量論,又叫七部因明論著︰(1)《釋量論》,(2)《定量論》,(3)《正理滴論》,(4)《因滴論》,(5)《觀相屬論》,(6)《成他相續論》,(7)《諍理論》。

七部量論是法稱繼承和發展陳那因明學的重要著作。七部原著加上印度十五家學者的注釋,共有五十九種(根據德格版《丹珠爾》),形成因明學從原理到論證比較系統的思想體系。這些寶貴文獻,目前還完整地保存於藏文佛教典籍《丹珠爾》,即《論藏》之中。

從這些書目裡,我們可以看到印度解釋《正理滴論》的註疏有︰

(1)《正理滴論廣註》,作者律天。

(2)《正理滴論廣釋》,作者法勝。

(3)《正理滴論前宗略》,作者蓮花戒。

(4)《正理滴論攝義》,作者勝友。

這些論著先後譯成藏文後,使法稱的因明學說得以逐步傳播並應用於西藏等地區的佛學研究。西元十世紀以來,由於政治、經濟等錯綜發展的原因,西藏產生了若干佛教教派,各教派出了不少學行都有成就的學者,其中有些人曾為法稱的因明著作寫過註釋,而專為解釋《正理滴論》的,有賈曹‧達爾瑪人欽作的《正理滴論善說心藏註》。

近代,東西方各國研究因明的人也多取材於法稱的著作,特別是《正理滴論》一書,由於精簡扼要地對法稱自己的因明學體系作了概括的敘述,表現了在邏輯上的價值,受到東西方學者的重視,並給予一定的評價。

《正理滴論》開宗明義就說︰「士夫成辦諸事,正智必須先行。」其中「正智」,即「正確的認識」,「士夫」即「有志之士」。這句話的整個含意,可以理解為立志做成一番事業的人們,要使自己的行動適應預期的目的,就必須具備正確的認識。換句話說,對有關問題必須有正確的了解。而闡述獲得這種認識的途徑和進行推理論證的法則,正是因明學的旨趣。

原書分三部分,即〈現量品〉、〈自利比量品〉(有譯為〈為自比量品〉、〈自義比量品〉)、〈利他比量品〉(有譯為〈為他比量品〉、〈他義比量品〉)。這裡所提到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量」,它有三方面的含意︰

(1)因明論式叫量,成立論式叫立量。

(2)量是有關知識性質的,故把《因明論》叫做《量論》,即帶有認識論的意味。

(3)量的作用和它的結果,即對事物得到正確的認識,如像用尺子量布,一尺一尺地量下去是量的作用,而所了解到的長度乃是量的結果。

佛家因明,其先也承認有現量,比量,聖教量三種,到西元六世紀,印度傑出的因明學家陳那集量理之大成,寫了一部巨著名《集量論》否定了聖教量。他分析量的對象即所謂「所量」,不超出自相和共相兩大類。自相,即事物自具的特性,共相,即事物間的共性。因此,認識它們的量,也只有了解自相的「現量」和了解共相的「比量」兩種。法稱遵其說,以現量和比量(分為自利比量,利他比量兩部分)來概括了因明的全部內容。

什麼叫做現量呢﹖如《正理滴論》說︰「自利比量者,謂由三相之因所生諸認識。……具三相之因者,謂於所推論比度之事上必須具備,於同品上定有,於異品上遍無。」即列出具因三相的論式以正確的理由為根據,作出符合實際的判斷。

什麼叫做利他比量呢﹖如《正理滴論》說︰「利他比量,說為三相因者,謂於因安立果(即將真能立語說為比量──譯註)故。由於立量之別,此分二種,謂具同品法及具異品法。無論何種論式,皆具此二義,無有差別。」意謂能成立因須具三相,在自立立他上並無差別。但自利係就個人進行思維而言,利他則就對他人以語言建立為論式所收效果而言。

具備三相之因方為正因,只有三種。如《正理滴論》說︰「三相所在之處,唯有三種因,謂未緣到因(有譯為「不可得因」)、自性因、果因(有譯為「果性因」)。」據此是以成立比量,不得多亦不得少。

法稱在他〈利他比量品〉中,認為利他比量的語言結構,為了運用方便起見,可以用兩種不同的格式去表達。一種是帶著同品法性質表示因與同品相結合的,叫做隨因後遍,又叫做隨因後行。一種是帶著異品法性質表示因與異品相離的,叫做隨因遣遍,又叫做隨因後遣。聯合起來,構成隨因遍行遍遣,這兩種格式,只是在正面和反面的形態上有所不同,其實質卻都能夠表明因有三相,屬於完全的比量,法稱認為可以把同法式與異法式分開單獨運用,再同未緣到因、自性因、果因的論式分別結合起來,便可以構成各種不同的量式,以進行廣泛的推理論證。

佛教因明,原來是為了探求真理,而同印度當時的別種宗派學說進行辯論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法稱在《正理滴論》這一書中,既繼承了陳那的因明學思想又有了新的創見和發展,試舉幾點略加說明。

(1)法稱改革了利他比量三支格式,主張合因喻為一體,不必再沿用喻支的名目,如《正理滴論》說︰「以上所略述因三相之義,獲領悟已,所謂喻者,雖為能立之支分,但離之別無有體,故未另立其相,蓋隨能立已了解其義故。」

(2)法稱不用「相違決定」,如《正理滴論》說︰「相違決定,亦說為猶豫之因,何故於此處不敘述之﹖以其不成比量推理之對象故,於敘述果因、自相因、未緣到因之性相時,既然無相違決定,於他處更無相違決定可言。因此,由於未見物體,乃依言教而比度之,對此等義進行辨析所構成之相違決定,乃說為宗之過。」

(3)法稱重視事物的關係,為因明理論奠定了較穩固的基礎,例如在比量方面,因和所立法的「不相離性」,乃以事物之間的相屬關係為依據,如《正理滴論》說︰「所成立之義,與因相繫屬,復分為二種,即直接為所成立義之自性及所成立義出生。凡非彼之自性及非從彼出生者,乃為與彼無相繫屬之自性。自性及從生二者,唯有自性因及果因,唯有此二因,成立事物故。」這裡所說的自性因,是就事物自具的一種特性,或概念的本質加以分析所得;果因則由一般事物中的因果關係而建立。有了這樣的相屬關係,因明本身就有了客觀的保證,用不著去對它猶豫不決了。

(4)至於未緣到因,如《正理滴論》說︰「雖亦成立否定,唯就未緣到而言,謂物若有,不致未緣到彼故。若於他處,因域、時、性原因隱祕之物,未被緣慮之所明瞭者,雖因自之現量識錯覺,而彼物亦不定為無。」這兒所講的未緣到因,主要是以否定的形式反成某種難見的事物。所謂「緣」,是「緣慮」的意思,作為「見到」理解,凡未見到的東西,當然沒有。但由於地域空間,過現未的時間,事物的特性等原因,所未見到的東西,從主觀認識上講是沒有的,但並不能因為自身的認識受到限制,即肯定那種未見到的東西絕對沒有。這是法稱的一個創見,在漢譯因明論典中,未見「未緣到因」之說。所以我對這個專用詞,採取了按藏文字義的對譯法。

(5)書名我譯為《正理滴論》,考慮到「滴」字的藏文為「thigs pa」,是滴的泛說詞,並無數量的限制,如果用「一」來限制它,即成為「一滴」,還原為藏文,就該為「thigspa gcig」,但原書並無「gcig」字。藏文中有「滴水積成大海」之說,可見這個泛說的「滴」字,沒有必要用數字去限制它。法稱用「滴」字冠以書名,可見其有妙用。

◎附二︰威提布薩那著‧虞愚譯〈法稱「邏輯一滴」的分析〉(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1})

(一)知覺(現量)
第一章談到人類運用完全或有效的知識而達到一切對象有兩種︰(一)知覺,(二)推理。知覺這種知識它是通過感覺等等,它據說超越了預想並避免錯誤。預想是指似是而非的幻象的經驗,這種幻象看過去好像已能夠應對和接觸到的那樣真實。譬如一棵樹的影子會現出樹的本身,或者一條繩子會現出蛇形。錯誤,是由黑暗、迅速的動作、乘船旅行、搖動等等這些原因所引起的。例如對乘船旅行的人說,兩岸的樹木看來好像是動的。知覺分四種︰(1)五官的知覺(五根現量),(2)心的知覺(意識現量),(3)自己意識(自證現量),(4)沉思者知覺(瑜伽現量)。知覺對象就像它的本身,而推理對象就像它的同類。例如我看的一條牛是特別的一條牛,牠具有某些和其他的牛不同的特性,而我推論的一條牛是一般的牛,牠具有一些其他的牛所共有的特性。這就是說︰知覺是個別的知識,而推理則是一般的知識。隨著一個對象的遠近,知覺因之而不同。這就是說︰知覺一個對象的特殊性格,這種性格證明對象是絕對真實的。因為它指出對象具有某種實際功效,而這種性格也指出知覺是真實知識的源泉,因為它真實地和所接觸的事物相適應的。

(二)自身推理(為自比量)
第二章「自身推理」的定義是︰經由理由或中詞帶有三個形式或特徵而得到的推理知識。例如︰此山有火,因為它有煙,此山有火知識之得到是通過煙推演而來,而 煙就是理由或中詞。

理由或中詞具有三個形式或特徵,有如下述︰

(1)中詞必須寓於小詞,例如︰


此山有火,
因為它有煙,
像一個廚房,但不像一個湖。


在這個推論必須「山」上有「煙」。

(2)中詞必須只寓於大詞同類的事物,例如上面推論「煙」寓於「一個廚房」,這就是同類的事物它包含「有火」。

(3)中詞必不寓於與大詞異類的事物,例如上面推論「煙」必不寓於「一個湖」,它是含有火的異類事物。

中詞對於大詞的關係共有三種︰

(1)同一性,例如︰

這是一棵樹,因為它是醒莎帕(simsapa,樹名)。

(2)結果,例如︰

這裏有火,因為有煙。

(3)非知覺(非現量)分析有十一種︰

a.未見其同一性,例如︰

這裏沒有煙,因為沒有見到(固然,煙是具有這種性質,如果它是存在,它就可以被人看見)。

b.未見其果,例如︰這裏不存在不受阻礙性能煙的原因,因為這裏沒有煙。

c.未見其遍或總,例如︰這裏沒有醒莎帕,因為根本沒有樹。

d.已見的與同一性相反,例如︰這裏沒有冷的感覺,因為有火。

e.已見異果,例如︰這裏沒有冷的感覺,因為有煙。

f.已見的與聯繫相反,例如︰即使過去實體的毀滅並不確定,因為它依存於其他原因。

g.已見的與結果相反,例如︰這裏不存在不受阻礙性能冷的原因,因為有火。

h.已見的與總的相反,例如︰這裏沒有寒冷的感覺,因為有火。

i.未見其因,例如︰沒有煙,因為沒有火。

j.已見的與因相反,例如︰他身上毛髮並沒有竦然,因為他坐在火旁。

k.已見的果與因相反,例如︰這裏沒有任何人身上毛髮竦然,因為這裏有煙。

(三)為人推理(為他比量)

第三章,「為人推理」被定義做三種形式的語言上中詞的說明,這就是當推理用語言文字展開,目的在產生使他人信服,那就是被看做對他人的推理。

推理是一種知識,語言文字這裏被叫做將結果歸於原因的推理。雖然語言文字本身不是知識,但是會產生知識。為人推理有兩種︰

a.正的或同類;及b.負的或異類,如下例︰


 a.聲音不是永恆,
 因為它是一種產物,
 凡是產物都不是永恆,像一個盆子。
(正)
 b.聲音不是永恆,
 因為它是一種產物,
 不是不是永恆一定不是一種產物,像
虛空。(負)


〔論題〕 小詞與大詞的關係有待證明,如此山有火,因為它有煙。在這推論「山」是小詞它有待證屆蔔「火」,火就是大詞。小詞和大詞連在一起,構成一個命題。一個命題有待證征,就是一個論題。

〔論題的謬誤〕 論題的謬誤析有四種。即一個論題是謬誤,假如它和以下相矛盾──

(1)知覺,例如說︰聲音是聽不見的。

(2)推理,例如說︰聲音是永恆。

(3)概念,例如說︰月亮不是月亮。

(4)自己的陳述,例如說︰推理非知識的源泉。

〔中詞的謬誤〕 我們已談到中詞須具有三個特徵,如果三個特徵中任何一個特徵有下面三種情況之一即無法證實、不能決定及矛盾的,那就是中詞的謬誤。

(1)無法證實(unproved,asiddha),例如︰

a.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可見的。聲音可見,雙方都不承認。

b.樹木有知覺,因為如果把樹皮剝脫就會枯死。對方不承認這一種樹的特殊死法。

c.此山有火,因為它有霧氣。霧氣為火的事實,還有問題。

d.靈魂是周遍一切,因為它到處可以覺察。靈魂是否處處可以覺察,不能無疑。

(2)不能決定(uncertain,anaikantika),例如︰

a.聲音不是永恆,因為它是可知的。可知的過於廣泛,因為它包含永恆和不是永恆。

b.某人是全知的,因為他是一個演說家。這個理由過狹,因為演說家不一定是全知的或非全知的。

(3)矛盾的(contradictory,viruddha),例如︰

a.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一種產物。這裏「產物」與「永恆」不一致,這就是︰中詞與大詞是反對的。

b.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一種產物。這裏「產物」對「不是永恆」,並非不一致。

〔同類例證的謬誤〕 例證有兩種︰一是同類,二是異類,同類例證的謬誤有如下面︰

(1)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無形的,像動作。「動作」不能充作例證,因為它不是永恆。這就是,因為它排斥了大詞。

(2)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無形的,像原子。「原子」不能充作例證,因為它是有形的,這就是說,因為它排斥了中詞。

(3)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無形的,像一個盆子。「盆子」不能充作例證,因為它既非永恆,也非無形,這就是,因為它排斥了大詞和中詞。

(4)此人是多情的,因為他是一個演說家,像街上的人。「街上的人」不能充作例證,因為他是否多情,還有問題,這就是大詞的真實含有疑問。

(5)此人終有一死,因為他是多情的,像街上的人。這個例證,中詞的真實含有疑問,這就是街上的人是否多情還有問題。

(6)此人非全知者,因為他是多情的,像街上的人。這個譬喻,大詞與中詞的真實都含有疑問。這就是,街上的人是否多情的及非全知者都有問題。

(7)此人是多情的,因為他是一個演說家,像某一個人。

這個例證是沒有聯合,因為是「多情」及是一個「演說家」之間,並沒有不可分割的聯繫。

(8)聲音不是永恆,因為它是一種產物,像一個盆子。

這個例證含有缺乏聯繫的謬誤。本來聯繫應明示︰一切產物不是永恆像一個盆子。

(9)聲音是一種產物,因為它不是永恆,一切不是永恆的事物是產物,像一個盆子。這個例證含有顛倒聯繫的謬誤。真正聯繫必須明示如下︰一切產物都不是永恆,像一個盆子。同樣的,異類例證的謬誤也有九種。

〔駁斥〕 真駁斥在於指出對方推論上有上面所說的任何一種謬誤。假駁斥是貌似或無效而已,在梵文叫做Jāti。

〔結論〕 最後幾行,譯者敘述法稱《邏輯一滴》征服六師外道Jirthiskas,正如釋迦牟尼征服魔軍一樣,又如陽光驅散黑暗一樣。《邏輯一滴》論摧毀了我執理論(atmakatheory,這是指當時六師教義)。這是一個奇蹟。

(四)法稱對於陳那的批判
〔隱義的矛盾〕 中詞與大詞對立是錯誤的一種叫做矛盾,那是陳那和法稱所公認的。中詞與大詞的隱義對立(大詞假若是含糊),列入陳那《因明正理門論》中,做為另一種錯誤,叫做隱義的矛盾,法稱在他所著的《邏輯一滴》論中,否認這種觀點,他主張這第二種矛盾已包含在第一種之中。

第二種矛盾或隱義的矛盾,例子是這樣︰


眼等為他物所用,
因為它是組合物,
像一張床、坐具等。


這裏大詞「他物」是含糊的。由於它可以指組合物(如身體),也可以指非組合物(如靈魂),中詞與大詞之間所以成為矛盾是︰假如「他物」這個字,在發言人(指數論)是以「非組合物」來理解它;但在聽者(指佛家)是以「組合物」的意義上來理解它。這樣推論,就在中詞與大詞的隱義,造成矛盾。

法稱在他的《邏輯一滴》,認為這種情況是屬於第一種或固有的矛盾(中詞與大詞相矛盾)。因為一個字做為命題的大詞,只容有一種意義,假使字面的意義與蘊藏的意義之間有含糊的地方,那麼,真正的意義,從上下文是可以確定下來的。假使蘊藏的意義才是真正的意義的話,中詞與大詞之間,還是固有的矛盾。

〔矛盾並非錯誤〕 陳那且陳述另一謬誤叫做「矛盾並非錯誤」,他把這引入「不能決定謬誤」之中。這種謬誤就是︰論題及其相反論題各有顯然正確的理由支持它。例如︰


一個勝論派哲學家說︰
聲音不是永恆,因為它是一種產物。
一個彌曼差論者,回答︰
聲音是永恆,因為它是可聞的。


根據勝論與彌曼差論二學派各自的教義,用在以上的情況認為都是正確的;但是它們導致矛盾的結論,不能決定,所以結果是錯誤的。

法稱在《邏輯一滴》,否認矛盾並非錯誤的謬妄。理由是︰它既非從推理的聯繫而發生,甚至也不是基於經文。一個正確理由或中詞,必須與大詞有同一性,結果或非知覺的聯繫,也必須導致一正確的結論。

兩個互相矛盾的結論,不可能都有正確的理由來支持。兩套不同的經典也不可能有任何幫助來建立兩個矛盾的結論,由於一個經典不能抹煞知覺和推理;而推理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確定超感官的對象。矛盾並非錯誤的謬誤,所以是不可能的。

〔例證的功用〕 法稱力辯例證不是三段推論式的部分,因為它已經包含在中詞之中。這點他和陳那是相反的。例如︰


此山有火,
因為它有煙,
像一個廚房。


在這個推論,「煙」這個詞已包含一個廚房及其他同類的事物,所以幾乎沒有必要引用廚房來做例證。雖然法稱說過,這種例證所以有更多的價值,在於它能夠把中詞用一般的形式所表示的東西更明確地表現出來︰例如「一切有煙皆有火」的一般表現形式,由於有煙及有火的「廚房」的特殊例證而變得更加使人印入腦際。

〔參考資料〕 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


玄賾

唐代僧。生卒年不詳。太原祁縣(山西汾陽)人,俗姓王。貞觀十九年(645),玄奘自印度歸來,於弘福寺成立譯場,師亦參與翻譯之業。貞觀二十年,玄奘譯出《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時,師任筆受之職。又於玄奘譯《大菩薩藏經》二十卷時,與行友共任綴輯。此外,依《瑜伽師地論》後序所載,師為該書證文。

咸亨元年(670)至雙峰山,親炙五祖弘忍。咸亨五年,奉弘忍之命,運天然方石起塔。迄至弘忍示寂,均隨侍其側。另據《關中創立戒壇圖經》〈戒壇受時儀軌第九〉所列,道宣在乾封二年(667)二月八日設立戒壇。當時受具戒者二十七人中有荊州無量寺玄賾之名。依此,可知玄賾在成為弘忍弟子之前,曾先師事道宣。

其後,住安州壽山時,曾感得五色舍利。久視元年(700),以學行兼備,蒙則天武后召見。景龍二年(708),奉勒至京師,中宗以師禮待之。後於東都弘揚禪法。著有《楞伽人法志》,然已佚失。其弟子淨覺據該書而作《楞伽師資記》,此書後自敦煌出土,為研究禪宗史的珍貴資料。

02〔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八;《景德傳燈錄》卷四;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


佛地經論

七卷。親光等菩薩造,唐‧玄奘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相傳親令護法門人。西藏藏經的《丹珠爾》收有戒賢造的《聖佛地經釋》,全書所述和本論基本部分相同。

玄奘自貞觀十九年(645)正月二十四日到長安以後,五月二日即開始翻譯。初翻《大菩薩藏經》二十卷,七月十五日又譯《佛地經》一卷(辯機筆受),顯然是以這兩部經為菩薩學行的綱領。以後即廣譯《顯揚》、《雜集》、《瑜伽師地》、《攝大乘》、《因明》、菩薩戒》、《唯識三十》、《識身足》等論,到貞觀二十三年(649)八月都已完成,跟著就譯出《佛地經論》(大乘光等受,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十四日),可見玄奘是以此論為瑜伽系學說之總結的。

本論的解釋佛果是闡發三身說的。大乘中三身之說雖早已興起,而自這一部經論問世以後,關於佛果的境界才完全明白了。

本論詳析佛果的境界,用五法攝佛地。所謂佛果,在彌勒和無著的論著中是以斷果和智果攝盡的。本論以清淨法界為斷果,以攝佛地的無為功德,而清淨法界也就是真如的異名。經文以十虛空喻釋難抉擇,論文依之廣釋。又分智果為四,以攝佛地的有為功德。(1)大圓鏡智︰由第八識轉依所成,能任持佛地一切功德,窮未來際無有斷盡,用十圓鏡喻顯示其義。(2)平等性智︰由第七識轉依所成,常與大慈大悲相應,無住涅槃即依此智而建立,受用身土的影像也由此智所示現,是妙觀察智的不共所依,要通過十地的修習才能圓滿成就十相。(3)妙觀察智︰由第六識轉依所成,能任持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在大眾會中說法斷疑,於此列舉有十種因來辨明它的相貌。(4)成所作智︰由前五識轉依所成,能在一切世界隨應示現佛變化事,利樂一切有情,依這一智的業用成立如來化身,於此列舉有十種化以明其相。

本論開始曾解釋大覺是佛,具三種身,即自性身、受用身和變化身,而佛地則是佛身所依、所攝、所行的境界。本論把佛地的一切功德攝入五法加以闡抨,佛的三身的意義也自然確定下來。這比較舊日義學只就佛身來理解,在義理上有很大的發展。本論卷七曾出五法與三身相攝之義有二異解,如下表︰


┌清淨法界。
┌自性身┤
│ └大圓境智。
│ ┌平等性智。
一解┤受用身┤
│ └妙觀察智。
└變化身─成所作智。
┌自性身─清淨法界。
│ ┌自受用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及為地
二解┤受用身┤ │
│ └他受用身┘上菩薩所現一分細相。
└變化身─為地前菩薩所現一分粗相化用。


三身與五法配合之間之有異說,正說明《佛地論》的學說,在印度六世紀或其以前的印度瑜伽系中已發展到了相當的階段,並引起不同的理解。作者親光菩薩更承著這些研究成果而撰成此論,對於佛的果德,作出了比從前更為精密周詳的闡明,這是本論的最大特色。以後關於佛土的問題在玄奘門下窺基的著述中更有圓滿的抉擇。

經末有四頌總攝經義,論文以最末一卷廣釋,頗多精要,如真如義、二障義、斷惑義、化業義、三身差別義、三身形量義、如來三身有別無別義、如來化緣共不共義等等,都足使歷來紛紜隱晦的疑難得到明確的解決。至於四頌頌文也見於《大乘莊嚴經論》〈菩提品〉。

本論的內容,從比較《成唯識論》和藏文譯本《聖佛地經釋》的研究上,可以推定其中的義理是本於護法,成於戒賢,而廣於親光的。從印度佛教的發展過程來說,自龍樹以至陳那數百年間大乘佛教有很大的轉變,本論是總結這一時期關於佛果問題的一部成熟的作品。本論自玄奘譯出後,唐代靖邁著有《注疏》六卷,現存寫本。又有智仁《疏》十四卷,神泰《疏》四卷,均已散佚。(郭元興)

〔參考資料〕 西尾京雄《佛地經論之研究》。


成實師

「成實師」是從南北朝時代到唐代初年約二五○年間弘傳《成實論》一派的學者。其間由於教義、人物、法統、地域的關係,這個學派被稱為「成宗」、「成論宗」、「假名宗」、「成論師」、「成實論師」、「成論大乘師」、「南方成實師」、「訶梨門人」、「彭門」、「莊嚴之部」。這個學派弘傳的範圍遍於長安、壽春、徐州、建業、洛陽、鄴都、平城、荊州、廣州、益州、渤海、蘇州等全國各地,當時的發展情況是很顯著的。

成實學派所弘傳的《成實論》,是中印度的訶梨跋摩所著。它是以接近於大乘的教義批判各部派,特別是批判有部的毗曇而寫成的。《成實論》是鳩摩羅什於後秦‧弘始十三、四年(411~412)所譯;由其弟子曇晷筆受,曇影整理,成為五聚(即五部分)。

羅什門下對於《成實論》的造詣最深的,除長安的曇影、僧睿以外,還有劉宋時代的僧導和北魏時代的僧嵩。導、嵩兩人在南北朝時代建立了成實學派的南北二大系統──壽春系和彭城系。

劉宋時代(420~479)的著名成實師有僧導及其一系的弟子曇濟、道猛、僧鍾、道慧、法寵、慧開、慧勇等。

僧導,曾參加羅什譯場,著有《成實論疏》、《三論義疏》及《空有二諦論》等,成了成實師中壽春系的先導者。宋高祖劉裕西伐長安,早聞其名,即和他相見。劉裕東歸時留兒子義真鎮守關中,臨別託他相護。義真後為赫連勃勃所逼,僧導即率弟子數百人救之。劉裕感他的情誼,因令子侄拜他為師,後來並為他立寺於壽春,即東山寺,亦名石磵寺,受業者多至千餘人。孝建元年(454),應詔到建業,住於中興寺,奉敕於瓦官寺開講《維摩經》。後來又回到壽春,卒於石磵寺,年九十六。

曇濟,河東人,是僧導弟子。他住壽春八公山東山寺,常讀《成實》和《涅槃》。劉宋‧大明二年(458)渡江,住中興寺,著有《七宗論》。

道猛(411~475),西涼州人,在壽春修學,對於《成實》的造詣最深。元嘉二十六年(449)東遊京師,住於東安寺。泰始之初(465)宋明帝創立興皇寺,敕道猛於寺開講《成實論》。他的弟子有道堅、慧鸞、慧敷、僧訓、導明、道慧、法寵等。

僧鍾(430~489),在壽春得到僧導的賞識。他善講《成實》、《三論》、《涅槃》、《十地》等。後南遊京邑,止於中興寺。

道慧(451~481),本是僧遠弟子,後從道猛受業。道猛講《成實》時,張融提出許多問題,他稱病不能多談,即命道慧代答。他的辯才深為道猛所稱道。

法寵(451~524),從道猛、曇濟學《成實論》。梁武帝每有講學集會,常請他出席;因他年齡已高,常居座首,稱他為上座法師。

慧開(469~507),為法寵弟子,從學《阿毗曇》和《成實論》。齊‧建武中(494~498)在上京道林寺開講,為學徒所推重。

慧勇(515~583),從法寵研學《成實》,年三十時自開講席,前後共講十餘遍。

以上所舉《成實》學者,其弘傳影響雖及於江南,但以其學係出於久居壽春的僧導,故通稱為壽春系。其時尚有學統不明的道亮、智林師弟,亦盛弘《成實》之學。

道亮(400~468),原住京師北多寶寺,元嘉末年(453)被貶謫於南越,前往廣州,隨行的有弟子智林等十二人。他在南方六年,教化被於嶺外。至大明中(457~464)回到京師,依舊盛開講席。著有《成實論義疏》八卷。

智林(409~487),高昌人,是道亮的弟子。他主張「二諦義」有三宗不同。這時汝南周顒作《三宗論》和他的主張相符,他高興地寫信給周顒深致佩服。他著有《二諦論》、《毗曇雜心記》,並註解《十二門論》、《中論》等。

北魏時代(386~534)的著名「成實師」有僧嵩及其一系的弟子僧淵、曇度、慧記、道登、慧球等。

僧嵩曾受《成實論》於羅什。後住徐州白塔寺,授僧淵,淵授登、記等師。故僧嵩即是「成實師」彭城系的先導者。

僧淵(414~481),從僧嵩受《成實論》《毗曇》三年。其門下知名的有四人︰

(1)曇度(﹖~489),從僧淵受《成實論》。魏主元宏慕其名,特遣使請到平城(今大同)主持講席。撰有《成實論大義疏》八卷。

(2)慧記(記亦作紀),兼通數論(《僧淵傳》附見)。嘗講經於平城郊外之鹿苑。

(3)道登(412~496),先從徐州僧藥研習《涅槃》、《法華》和《勝鬘》,後從僧淵學究《成實論》。五十歲時和同學法度到洛陽,得到魏國信徒的禮敬。

(4)慧球(431~504),是荊州竹林寺道馨的弟子,後到彭城從僧淵受《成實論》。三十二歲時回到荊州,專門開講經論。從學者甚多。

由於僧嵩、道淵、道登等弘傳《成實》,多在彭城(今徐州),故通稱他們為彭城系。

南齊(479~502)《成實》學派的代表人物是僧柔和慧次。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十一說︰「齊‧永明七年十月……使柔、次等諸論師抄比《成實》,繁簡存要,略為九卷。」這是南齊推崇《成實論》的史實。

僧柔(431~494),為弘稱之弟子(弘稱的師傳不詳),二十歲後使登講席;後東遊會稽,住靈鷲寺講學。自齊太祖蕭道成創業至世祖蕭頤繼位之間,僧柔曾受請至京師。在定林寺主講經論。

慧次(434~490),受學於彭城的法遷。他常講《成實》和三論。弟子有智藏、僧旻、法雲等人。

法申(430~503),是山東青州的《成實》學者,宋‧泰始初(465)渡江住安樂寺,講學多年。同時又有道達、慧命,並以勤學顯名。慧命,揚州人,尤精《成實》。寶亮(444~509),是青州學僧道明的弟子,居中興寺,講《成實論》十四遍,僧俗弟子三千餘人。淨行尼(444~509),從法施尼出家,住竹園寺。就僧宗、寶亮學《成實》、《毗曇》、《涅槃》、《華嚴》等。她很有辯才,極受二師讚賞。後登座講說,聽眾數百人,為先達所推重。慧暉尼( 442~514),住東安寺,從曇斌、旻濟、僧柔、慧次聽《成實論》及《涅槃》諸經。京邑的尼眾都從她受業。袁曇允的事蹟不詳,他在梁‧天監年間撰有《成實論類抄》二十卷。

梁代(502~557)是《成實》學派最隆盛的時代,法雲、僧旻、智藏三人皆極著名。此外烏瓊、白瓊兩僧正也是知名的《成實》學者。

法雲(467~529),初為僧成、玄趣、寶亮弟子。齊‧永明中(483~493)僧柔在道林寺開講,法雲諮決累日,詞旨激揚,為大眾所嘆異。建武四年(497)他初講《法華》、《淨名》二經於妙音寺。梁‧天監二年(503)著《成實論義疏》四十二卷,梁武帝敕就寺開講三遍。後敕為光宅寺主,創立僧制。

法雲的弟子有北周時代蓋州謝鎮西寺的寶海、僧詢、道邃、道標、智方等,而寶海為著名《成實》學者。寶海(492~571),四川閬中人,依法雲聽習《成實》於金陵。僧詢(483~517),為僧辯律師弟子,從法雲諮稟經論。道邃、道標並從法雲受業。智方,四川資中人,早與寶海交遊,後同往揚都法雲座下聽講。此外益州招提寺的慧遠、潼州光興寺的寶彖(512~561),也都於此時弘傳《成實》。

僧旻(467~527),為蘇州虎丘西山寺僧回的弟子。蕭子良曾請僧柔、慧次於普弘寺共講《成實》,他於末席論議,詞旨清新,聽者都非常欽佩。永明十年(492),他二十六歲,始於興福寺講《成實論》,先輩法師都前往聽講。他著有《成實論義疏》若干卷,梁皇太子蕭綱為他作〈莊嚴旻法師成實論義疏序〉。但他的系統主要是在西蜀弘傳。其弟子有慧韶、警韶、道超、寶淵、僧喬等。

慧韶(455~508),初聽僧旻講釋《成實論》,後又聽智藏講學,大為服膺。不久智藏遷化,龍光寺的僧綽繼踵傳業,慧韶又從他受教。後到四川諸寺講論,大受學者的歡迎。那時成都法席頗盛,聽眾之多,以慧韶為第一。

警韶(508~583),初就學於莊嚴寺僧旻,繼從龍光寺僧綽受業,後又成為開善寺智藏的支系。年二十三即講《大品經》。後往豫章,遇見外國三藏真諦法師,為真諦所賞識。入陳以後,他被請還都,在白馬寺弘化十餘年。六十以後便令慧藻代講,自往瓦官寺宴坐。後又受請於王府,略說《維摩》,於龍光寺中廣敷《成實》,前後數年所講《成實論》五十餘遍。

道超(467~502),吳縣人,與同縣慧安同遊上京請業,初共聽法珍講《成實論》,至「滅諦」初,聞「三心滅無先後」,超認為此說不足以為師;見僧旻解冠一方,即日夜精勤受業而博通教典。他和慧安都以盛年早逝,為眾所惜。

寶淵(466~526),於成都出家,居羅天宮寺,欲學《成實論》而不得良師。齊‧建元元年(479)住龍光寺,從僧旻聽講「五聚」數年,又從智藏重聽《成實》。後來自建講筵,廣寫義疏,回川屢開講席。

僧喬(467~502),出家住龍光寺,聞僧旻說前輩立義有諸異同,他極想從而受業。既受薰陶之後,深為讚嘆。隆昌年間(494)與同寺僧整、寶淵、慧濟、慧韶等請僧旻移住龍光。於是一心諮求,三、四年間,通達一切經論。

智藏(458~522),於劉宋‧泰始六年(470)住興皇寺,當時僧柔、慧次名望甚高,即從之受學。不久應會稽慎法師之請前往講學,極受學者的歡迎。梁武帝敕智藏居開善寺,後又敕於彭城寺講《成實論》。著有《成實論大義記》、《成實論義疏》十四卷。

智藏門下最有名的是僧綽。他住龍光寺,和建元寺法寵為當時有名的佛教學者。洪偃和慧勇都曾從他學《成實論》。

彭城寺寶瓊(504~584),幼年出家,為法通弟子。初從光宅寺法雲聽講,又從南澗仙師受業,研精教論。仙師看了他的筆記,大為賞識,即普勸門徒傳寫。梁武帝慕他的學德,請入壽光殿說法。由於他善於講說而富風采,形相奇白,號為「白瓊」。後又為學侶請還梁都講《成實論》。到了陳代,文帝敕為京邑大僧正。他曾講《成實》九十一遍,撰《玄義》二十卷。

另一同名的寶瓊,住建初寺,他的面貌略帶紫相,一般稱他為「烏瓊」。陳文帝器重他的學行,亦奉他為大僧正。

北齊(550~577)著名的《成實》學者有彭城慧嵩、并州靈詢、鄴西道憑、鄴下道紀等。

慧嵩,高昌國人,元魏末年,隨使入朝。這時智遊為魏著名學者,慧嵩便從他聽《毗曇》和《成實》。學成以後即在鄴、洛一帶弘法。高齊‧天保年間(550)移居於徐州,在彭、沛之間大宏法化。隋初《成實》學者志念即出於他的系統。

靈詢(482~550),少年出家,學《成實論》和《涅槃經》都很有成就。曾於《成實論》中輯要兩卷,加以註釋,盛行於世。道憑(488~559),初誦《維摩經》,繼學《涅槃》;後學《成實論》,聽了一半便通達大義。道紀,是高齊初年的學僧,他雖常講說經論,而以《成實》最為知名。

陳代(557~589)的《成實》師比梁代顯然減少。這時著名的《成實》學者只有一個智嚼;但他的門下智脫、智琰、智周、慧稱、慧乘等卻是後來有名的人物。

智嚼,承學的系統不明,住丹陽莊嚴寺。他的《成實》學在當時的江南最為馳名,遠近學人都從他受業,為新成實宗的創始者。他的獨特的學風至被稱為「莊嚴之部」。和智嚼同時的寶梁、明上兩人也是「新實」的學者,常州安國寺慧弼曾從他們聽受「新實」,探究這一學系的淵源。

新舊成實學說的分別,現已不詳。自梁朝以來,一般《成實》學者多精於大乘,而在梁陳之間又與三論系大起爭執,所謂「新實」學說也許是受了三論派攻擊而於舊說有所修正的。

隋代(581~618)著名的「成實師」首推智脫與慧暅;慧暅的門下有慧隆和智琳;同時還有道正、靈裕等。

智脫(581~617),初從江都僧強聽《成實》和《毗曇》,後到金陵從智嚼受業。隋煬帝初建慧日道場時,他應請入住,在那裡編《成實論義疏》四十卷。後來他又刪定梁代琰法師的《成實論義疏》十七卷並加以演暢。他曾講《大品》、《涅槃》、《淨名》、《思益》等經各三十餘遍,《成實論》文句、玄義各五十遍。慧詮和道灌是他的著名弟子。

智脫之外,慧日道場的道莊、法論、敬脫都是成實學者。道莊(525~605),初從彭城寺寶瓊學《成實》,後從興皇寺法朗轉聽四論。法論(528~605),博通內外而特重《成實》,其師承不明,著有《別集》八卷。敬脫(555~617),遍研大小乘教義,而獨明《成實》,他所製的章疏為後學所宗仰。晚年常弘《成實》。

慧暅(515~589),初從龍光寺僧綽聽《成實》。僧綽滅後又從眾師受業,特精《毗曇》。不久又回龍光寺從舒法師重研《成實論》。他曾講《成實玄義》六十三遍,論文十五遍。

慧隆(﹖~610),初從法雲寺確法師聽講《成實論》,後又從慧暅聽講。及慧暅將化,遺旨繼席。他平生講《成實論》三十遍。智琳,從東安寺慧暅受戒,並學《成論》及《毗曇》。他於陳‧太建十年(578)回到故里,開講經論。道正,學無師承,而獨好禪法,他常周遊於兩河之間,隨處講說,獨以《成實》知名於幽冀之地。靈裕(518~605),是一個長於著作的佛教學者。他初就學於道憑,又從靖嵩、智林兩師學《成實論》十餘年,三十以後開始著述,造《十地疏》四卷、《地持疏》、《維摩疏》、《般若疏》各兩卷,《華嚴疏》、《涅槃疏》、《大集疏》等若干卷,《成實抄》、《毗曇抄》、《智論抄》五卷。此外,長安日嚴道場的善權(553~605)、曇瑎(536~618)、大興善寺的曇觀、明璨(﹖~618)、仁覺寺的寶岩等,都是隋代《成實》學派的人物。

唐代(618~907)通《成實論》的學者,北方長安有大莊嚴寺的保恭、慧因和僧定,勝光寺的慧乘和道宗,普光寺的道岳和法常,玄法寺的法琰,崇義寺的慧頵等。南方則有蘇州虎丘山的智琰和法恭,通玄寺的慧旻、慧頵,南武州的智周,常州弘業寺的道慶等。

保恭(542~621),初聽《成實》於開善寺徹法師處,又從鍾山惠曉、高昌僧嵩聽《成實》及《地持》、《十地》等論。後學三論於慧命,成為三論的名家。

慧因(539~627),初於建初寺聽《成實論》,後從長干寺辯法師學三論。常講三論,並製文疏。唐初被舉為十大德之一。

僧定(﹖~624),初以《成實》學知名,後改學禪定。慧乘(555~630)學於莊嚴寺智㬭,善講《成實》。道岳(568~638)、法常(567~645),都是攝論的學者而兼攻《成實》的。

法琰(536~636),從莊嚴寺智嚼受業。慧頵(564~637),初從華林寺解法師聽《成實論》,後轉學三論、般若、唯識。

玄奘(600~664),赴印以前從道深學《成實論》,在留學印度期間又於鉢伐多國從正量部學此論。

智琰(564~634),為蘇州通玄寺玄璩弟子,出都聽報恩寺持法師講《成實論》,後從莊嚴寺智嚼重講「新成實派」的教義。法恭(568~640),為虎丘山智聚弟子,受戒後聽餘杭寵公講《成實》、屺公講《毗曇》。慧旻(573~649),童年即從新羅‧圓光聽講《成實論》,晚年隱居虞山二十餘年,遠方請業者常百餘人。慧頵(564~630),幼年出家,師事舅氏明智。明智是建初寺寶瓊的弟子。後遇餘杭沙門道願、法濟等成實師,又從他們研究《成實論》。智周(556~622),為法滔弟子,受戒後從莊嚴寺智嚼受業,專功十餘年,窮究《成實》精微。道慶(566~626),十七歲時出都,聽彭城寺寶瓊講《成實論》大義。

此外,唐代可舉的《成實》學者,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慈潤寺慧休、汴州安業寺神照、蒲州栖岩寺道傑、神素及蜀都寶園寺玄續等若干人。

法礪(569~635),是律學大師而兼《成實》學者,撰《四分律疏》十卷,自謂「宗依成實」。慧休(548~645),初從渤海明彥聽《成實論》,後從志念再究此學。神照,為明彥律師弟子,受戒後至鄴下聽慧休講《攝大乘論》,後常講《涅槃》、《華嚴》、《成實》、《雜心》諸經論。道傑(573~627),初學《涅槃》等經。隋‧開皇十四年(594)到青州何記論師處聽講《成實》。後又於清河道向、汲郡洪該處聽講本論,始末四年,隨從門侶百有餘人。神素(572~643)少時和道傑同學,大業四年(608)道傑停講,他續講《成實》將二十遍。道傑能以「片言契理,少語釋多」使學者不倦;而神素則以「多陳同異,廣定是非」啟發聽眾見長。玄續,四川成都人,他對《涅槃》和《成實》的造詣很深,為一方學者所崇仰。

自南北朝以來,《成實》學派的教學在三論、《涅槃》、《攝論》、禪學各系統的學者之間有相當廣泛的影響,至隋代始趨於衰退。唐初唯識學興起以後,作為一個學派的「成實師」就逐漸消失了。(林子青)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摘錄)

《成實論》,是羅什在翻譯大乘經論中間譯出的一部小乘論書。他為什麼要譯這部論呢﹖原來《大智度論》在解釋佛說時,往往是先分別法相,而後再歸結於法性空理。《智論》用來分別法相的有好幾種小乘毗曇,如《發智論》、《毗婆沙論》、六足論、《舍利弗毗曇》等,這些毗曇多屬於有部,《智論》對它隨引用,隨批評。當時還沒有大乘毗曇,所以在解釋法相時,儘管對這些材料已經有所取捨,但總感到還有不足之處。到了羅什的時期,即龍樹、提婆之後,小乘毗曇繼續有了發展,例如,源出於上座系的譬喻師,就不拘守一家,對有部提出很多批評,因而出現了新的毗曇,其中的代表作就是《成實論》。這是羅什當時所接觸到了的。因為此論批評有部,對理解《智論》很有啟發和參考的價值,羅什就翻譯了它。據《長房錄》(《歷代三寶紀》)中引二秦(苻、姚)舊錄的記載,《成實論》譯於弘始八年(406),即在譯完《智論》之後譯出的。後來對於這一譯年有不同的說法,如〈論後記〉說,此論出於「大秦‧弘始十三年」,「至來年九月十五日訖」。如果承認羅什死於弘始十一年,那麼,這一記載就有問題,所以還是《長房錄》的說法比較可信。

此論譯出以後,羅什門下的曇影鑒於論的結構散漫(計二○二品,不分篇),就按照文義區分為五篇,即「五聚」──發聚、苦聚、集聚、滅聚、道聚。羅什門下另一大家僧叡,對這部論很有體會,如論中在破除有部處,文字有說不清的,他都能夠辨別出來,並為當時的人講述。但是曇影、僧叡兩人似乎沒有給論作過註解。對論有詳細的註疏並加以弘揚的,乃是羅什門下的僧導與僧嵩。

僧導曾著有《三論義疏》和《成實義疏》,並且還把兩者結合起來講述。他後來從關中到了壽春(今安徽壽縣),門下很盛,參加聽講的過千人。其中著名的有僧鍾、曇濟、道猛等。再傳有道慧、法寵等。這就形成了成實師說的壽春系,流行於南方。此外,道亮與弟子智林也是《成實》的名家,其說與壽春接近,可能是屬於一系的。

僧嵩則從關中到了彭城(今徐州),其門人有僧淵,再傳有曇度、道登、惠紀、惠記等人,既講《三論》,也講《成實》,以後就被看作《成實》大家而稱為彭城系。從當時的地域上看,還是屬於北方的,因而其說流布於北方。

以上兩系時當晉末、劉宋兩代。到了南齊,又出現了一些知名人物,如弘稱(傳承不詳)門下的僧柔,法遷(與彭城系有關)門下的慧次。兩家再傳有法雲、智藏、僧旻(稱為梁代三大家)。三傳有兩個寶瓊(烏瓊與白瓊)。這樣,梁代的成實師說就十分興盛了。三大家之一的智藏,傳給了龍光寺的道綽,以後還有智㬭,再傳智脫、智琰,已是陳代的事了。後來一直繼續到了隋唐。

總之,成實師的勢力是比較強大的。從事《成實》研究的學者們,一般都同時兼通其他經論。因為當時已經知道佛學有大小乘的不同,大小乘又有各種異說與部派。學者們常想把各方面全部搞通,因而研究時也就不拘限於一經一論。不過,各家的研究還是互有短長,從學的人篤守師說,因而成了各別的師說傳承。這種不限於一經一論的研究方法,叫作「通方」,即通達一切。僧傳中對此時有記載,如《續高僧傳》卷五〈慧澄傳〉,說他「從僧旻下帷專攻,且經且律,或數(毗曇)或論(成實),十餘年中,鉤深索引……」。這種學風,與隋唐時期的定於一尊,因而構成了宗派的有所不同,所以只能叫他們作成實師說。

儘管這時期有各家的成實師說,有記載可考的註疏也有若干部(湯用彤著《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列出二十四種),但現在一部也不存在了。只能夠從一些零碎材料中看出他們的研究是有過變遷的。先是研究廣論,其後變為研究略論。前者為《成實》的全本,後者為論的略本。這是一個變遷。另外,研究的人,又曾有過用舊論本到用新論本的轉變。這又是一個變遷。


法句經

(一)集錄諸經中佛之自說偈而成的經典︰係為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的偈頌集。行文概多平易簡潔,間雜巧妙的譬喻,內容更教示以佛教真理觀、社會觀的根本義理,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說一切有部、法藏部中,《法句》又稱《優陀那》(Udāna)。現存的《法句》,有漢譯本四部、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h)傳巴利語本一部、藏譯本二部,以及近代發現的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概因部派而有不同誦本,由於其組織不同,偈頌數亦異。

現存《法句》的不同誦本,完整無缺者,有二十六品本、三十九品本、三十三品本。

(1)二十六品本︰從〈雙要品〉至〈婆羅門品〉,共四二三偈,為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編為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ṭṭhakatha),註本中附有二九九種譬喻。

(2)三十九品本︰從〈無常品〉到〈吉祥品〉,共分二卷,名為《法句經》。吳‧天竺沙門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依《出三藏記集》卷七〈法句經序〉所載,維祇難所傳者原是五百偈本,後從同道竺將炎,補出十三品,成為七五二偈。若比對《小部》的《法句》與此三十九品本,可知二十六品的次第相合,唯插入十三品,可見三十九品本是在二十六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三十九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道利品〉說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

(3)三十三品本︰從〈無常品〉到〈梵志品〉,為說一切有部所傳。據說是法救(Dhar-matrāta)所撰集。法救為西元前一、二世紀間人,是擴編《法句》者,而非創編者。亦即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的編集者。此說一切有部本係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西藏譯本亦屬三十三品本,名《優陀那品》(Ched-dubrjod-paḥi tshoms),為偈頌本;另有名為《Ched-du-brjod-paḥi tshoms-kyirnam-par-ḥgrel-pa》者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長行的譬喻。

此外,又有漢譯二本,亦是三十三品本︰{1}《出曜經》,三十卷,約九三0偈,罽賓‧僧伽跋澄(Sama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係《法句經》之註釋。今《大正藏》第四冊所收者為三十四品,此係誤將〈不放逸品〉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而成。{2}《法集要頌經》(法優陀那的義譯),四卷,九三0點五偈,趙宋天竺三藏明教大師天息災譯出,是純粹的偈頌集。

除此三類完整的誦本外,於1892年,在于闐附近發現以佉盧文(Kharoṣṭhī)寫成的古寫本。此古寫本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ī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的作品,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ī)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6 致,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又,《大事》曾提到《法句經》的名稱,並引用其中之偈文。因此可知,大眾部或許另有一獨立的《法句經》譯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Fausbö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Mü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二)即《佛說法句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全書計分十四品,內容敘述為證得諸法性空、究竟金剛句(即甚深法句)及其法,而親近善知識之法。《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偽妄亂真錄〉,皆載有《法句經》二卷(下卷寶明菩薩),或許即指此一卷《法句經》。本經未曾入藏,係近代於敦煌本中發現,而為《大正藏》所收者。乃以日本東京都台東區書道博物館藏本為底本,再校勘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本而成。本經自唐代以來,似乎頗受禪家的重視,如《頓悟入道要門論》、《禪源諸詮集都序》、《圓覺經大疏》、《歷代法寶記》、《達磨禪師論》等書,皆曾引用。

註釋書有《法句經疏》一卷,撰者不詳,原本是敦煌伯希和本。首部闕近二十行。文中援引《無行經》、《花首經》、《淨名經》、《大智度論》、《大乘起信論》等。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二節(摘錄)
《法句經》是把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各家的集鈔分量不同,品目也有出入。有部集鈔的《法句經》,後經法救改訂整理,並由原來的二十六品,增為三十三品,法救還有因緣解釋的著作,漢譯名《法句譬喻經》。

譬喻師的學說也以四諦為中心組織的,但對四諦的解釋卻與別家不同。例如苦諦︰婆沙師認為是五蘊,分別論者認為是有漏八苦,譬喻師則認為是名色。集諦︰婆沙師認為是有漏因,分別論者認為是招後有愛,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滅諦︰婆沙師認為是擇滅,分別論者認為是愛盡,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盡。道諦︰婆沙師認為是學無學法,分別論者認為是八正道,譬喻師則認為是止觀。可見譬喻師所講的四諦是有重點的,從而也看出它們的學說是從《法句經》來的(《法句經》所講的四諦就是有重點的)。其次,《法句經》講四諦以心法來貫串,譬喻師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見《略述經部學》)他們認識到的心是無間斷的,一般說,心有多方面的功能,眼看、耳聽等都是心的功能,就其每一類來說,總是有間斷的,但若混為一體觀之,從生至死,心則始終沒有間斷。就佛家的實踐講,止觀達到滅盡定期間,意識似乎斷了,有部說,滅盡定是無心無識的。譬喻師認為,滅盡定仍有心活動,不過不是粗心而是細心。這就是所謂細心說。

◎附二︰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法句經講要〉(摘錄)

此經分三番講述︰(1)總辨經體,(2)解析品次,(3)抉擇要義。

(1)總辨經體︰辨經體者,明經之性質。自小乘各家迨大乘龍樹無著以次,僉謂此經為佛說,無有異議。且以為一般經典之稱佛說,類皆佛滅以後弟子輩追述之作;今此《法句》,則佛在世時已具定型,相與傳誦矣。今細玩其文,樸質親切,真所謂布帛菽粟之言。論其幽深,雖不逮大乘諸經;然即樸質親切之中義蘊豐富,其為當年佛說之實錄可無疑也。惟此經綜集成篇,區分章段,則固佛滅後事。且其纂輯,頗有異說︰或謂初結集時出之,屬於雜藏(收三藏不攝之說),此則推為迦葉阿難時所出也。或謂法救上座實集之。今考法救以前,實已有輯本,法救不過補訂之而已。初輯之本,佚在三藏四含之外,攝於雜藏;補訂而後,則以配合十二分教,非復雜含之舊。此種流傳前後變化之跡,徵之事實,亦不誣也。吳譯《法句經》舊序云︰「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是則《法句》原有廣、中、略三本之分。從現存之梵(殘)巴漢藏各本考之,廣、中、略各本俱在。巴利原本四二三頌、二十六篇,即當於略本;吳譯《法句經》,晉譯《法句譬喻經》,七五二頌、三十九篇,即當於中本;秦譯《出曜論》(解法句者,內含經文),北宋譯《法集要頌經》,與西藏譯本,九百餘頌至一千五百頌、三十三篇,即當於廣本。各本中自以巴本為最古,與吳譯內二十六品脗合;惟吳譯首尾增多十三品而已。至秦宋兩譯,章名大同吳晉,次第則出入甚多,可知為完全改作者。巴本不出輯者名氏,吳譯以去皆題法救撰,以知《法句經》,前後確有兩種,即初輯本與增訂本也。增訂之中又疊有改易,不止一次,經之性質即因以改變。如略中本、俱名法句;而廣本以後,則稱鄔柁南聚。法句云者,「法」為佛說究竟道理不可移易之目,「句」乃名身句身詮義周圓之式(如今所謂完全命題);所以一句一義,四句一頌,法義周圓無缺(法義悉宗四諦)。鄔柁南聚云者,十二分教之第五種,義為自說(聚即品類分章之義)。由此立名不同,乃知法句有特殊因緣而說者,則變成一種泛說句義(鄔柁南);但經之重要意義,並不因此消失也。今講折中廣略,而取吳譯。吳譯文字雅馴,不失理味;惟品第不無譯人臆改之處。如《婆沙》、《智論》、《地論》俱云法救所輯《法句》,始〈無常品〉,終〈梵志品〉;今本於〈梵志品〉後,溢出四品,顯非原本之舊。至晉譯品目與此相同者,不過蕭規曹隨,步前譯之定式,不可信為印土所傳即如是也。(中略)

綜合上述觀之,自上座化地以次,至說一切有部,東西各派學說,無一不與《法句》相涉;且皆視《法句》與三藏並重,時或過之。我國道安法師序十四卷《鞞婆沙》亦嘗言之,蓋有聞於當時譯師所述也。又學者每以三藏難能遍讀,不若《法句》之簡約易持,因而重視之特甚。即以傳來漢土之佛學言,自漢魏至南北朝,亦無有不被《法句》之影響者,此一段學術史案,當於《附說四十二章經》中另詳之。

(3)抉擇要義︰此中要義摘舉三門︰一者涅槃,二者聞戒,三者止觀。原夫《法句》之撰,乃供教學所用。學有目的,涅槃是也;學有方便,聞、戒、止觀是也。一經之要,三門盡攝之矣。

初談涅槃義︰此義散見各品。蓋《法句》組織,或取義,或依文,類分不定。若依義求,則〈羅漢〉、〈述佛〉、〈安甯〉等品,皆涉涅槃之說;若依文求,則〈泥洹〉一品,斯其樞要矣。今講涅槃,即就此品撮敘要義;有所不足,乃以《瑜伽論》中釋文補之。〈泥泹品〉共三十六章。略本無此品名,僅於他品中存其四頌而已(初三頌及第二十四受辱心如地頌);廣本自受辱頌下,亦付缺如。故知此三十六章之結構,實為中本所獨有,今特據此闡述焉。涅槃正翻寂滅,旁譯引申有六十六種異名;中以安甯一名,最稱允洽。《中阿含》云︰「諸法以解脫為真實,以涅槃為究竟。」安甯者,實諸法之究竟處也。品初六頌,即廣贊斯義。蓋人生願欲無不以太平安甯為歸宿。如糜鹿避獵,自然走曠;飛鳥避羅,自然趣空;人之求安,趣向涅槃,亦心性之自然也。故云「法歸分別,真人歸滅」(此云分別,乃現觀實證其義)。外而宇宙、內而一身,莫非有為,即莫非遷流變化而無一安甯者(此即是苦)。再從行為之善惡言,趣善者少,趣惡者多;即善趣微樂,亦非真樂。諦知此等是苦,即不得不求歸宿於涅槃之究竟樂處矣。涅槃超於罪福,在善惡外,別有其淨因,絕非由行能得之也(頌云︰「從因生善,從因墮惡,從因泥洹也。」)

次言涅槃三相︰(1)無為相,(2)無著相,(3)無惱相。言無為者(有十一頌,自始無如不至為開為法果)︰謂涅槃非煩惱之所為,此有異於冥頑不靈一無所為。蓋煩惱無量,總以愛欲為本;不染愛欲,苦即淨盡,說為苦際(此即涅槃異名)。頌云「心難見習可睹」者,謂此苦際境(即淨心),諦實不動(不變遷)而難見;惟善觀察而後現觀(即淨習)分別實證之也。若通達愛欲為流轉之本,愛欲由見聞覺知而來,於見聞等不增不染,則愛欲不生,總歸寂靜。是即離煩惱之為涅槃矣。又頌文「比丘有世生」以下,明無為為本之義。此義出於《中阿含經》。頌中以生、有、作、行四者(皆有為事,亦緣起事),與無生、無有、無作、無行(皆無為事,亦還滅事)平等並舉,而特別指出無為是涅槃之相。所以見有為乃因無為而說,亦即緣起正為涅槃而談也。佛如是說,亦有事實可徵。諸法皆以涅槃為自性,學人之趣涅槃,固自然之勢也。由是無為相乃有為法之自然歸宿,佛但如實說之耳。

言無著者(有六頌,起從食因緣有,至此道寂無上)︰「著」指戲論分別無義益之事。凡愚言行,無一與涅槃相順,如稚子之弄沙城,其為戲論不待言。即在外道異學知求安甯處者,亦莫不隨事執著,或於世俗現境中求,或於定境中求(執現境者,為地水火風所礙;執定境者,為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處及日月光明等定境所礙),寄相於此等處以求安樂;不知其亦屬無常而終歸戲論也。真正涅槃,應蠲除此。頌云「斷有之射箭,遘愚無所猗,是為第一快,此道寂無上」是也。有即生死,箭喻惑業之因,因力發動,如箭射之不能中止,隨順因力往來諸趣,遂無止息矣。如欲安甯必斷此因。頌云「寂無上」者,寂即寂此戲而論也。

言無惱者(有十三頌,起受辱心如地,迄夭人莫不禮)︰惱謂苦痛,繫屬於身,身由五取蘊成(取謂愛欲),因既不淨,果成苦痛。欲求出離者,當須離欲。如頌云︰「畢故不造新,厭胎無淫行,種燋不復生,意盡如火滅。」如是轉捨五蘊身而得五分法身(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前四成己,後一利他),獲大安隱,行淨度世。又涅槃無惱,惱歸於身;然非不用此身,乃以此身貿易法身,所謂大安甯身也。《法句》以此三相說涅槃,皆不從斷滅上立論,可知小乘之解佛說,亦有其深微切實處。蓋由各部執展轉立破而得定論,故非泛泛也。

復次,涅槃三相,為證得者身心所體現;已證未證,均此五蘊身心,其間有無差別﹖比中本《法句》並無明文,今謂當於《瑜伽釋》中所引頌中求之(此本〈涅槃品〉頌文,唐秦宋譯皆具)。《瑜伽論》思所成地,於教思擇,略有二門,即思擇契經與伽陀。思擇伽陀處,錄《法句》各品要文二十八頌,所錄〈涅槃品〉頌曰︰「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捨卵生。」此即顯示已證未證之身心關係。於證得之身心分二種解說︰一者不捨餘依,即不捨最後殘餘之身,所謂有餘依涅槃;二者捨餘依,即證得涅槃者並捨最後餘身而為無餘依涅槃。《瑜伽釋》謂佛示現住有餘依時,所證得之色身與前修得之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性質相等;所證得之名身,是勝無漏,則與修得之名身不等。至無餘依位時,最後餘身亦屬有行(有為法),以壽行轉故,仍未滅壞。已證得者,於彼餘身,不定任運方捨,亦可以定力而捨,以其得內寂靜樂及沙門樂故。此所捨之最後證得色身,亦與前得之色身正等;所捨名身,則與前得之名身不相等。喻如孵卵生雞,未破㲉前,所具色身原質,與破㲉後,並無不同;惟未出㲉時,心識矇昧,既出㲉後,心識靈明,前後有異耳(頌文俱舍㲉;梵本俱舍下原有破字,意云破㲉也)。此中意謂已證未證,身相等而心不相等也。至於留此身心至滿壽量而後捨者,重在證得而顯涅槃三相;若不留滿壽量,以定心力隨時棄捨,則重在捨壽而顯涅槃三相。凡此皆略中本未究竟之義,而廣本所獨具者也。其說亦與小乘部執相關。蓋化地本宗,意許色心一期生死,俱有轉變;而有部不許,以執三世實有,法無轉變也。至法藏部,則說羅漢身(概括色身)皆無漏,即主證得前後名色身皆不等(化地雖說身轉而未確定羅漢身是無漏)。大眾部又說色轉變而心不轉變。今勘《瑜伽》之《釋》,與以上各部執皆不同︰色身屬有漏,與前相等;名身由有漏轉變無漏,與前不等。此與有部言不變者異,與法藏大眾言變者亦異,當係化地末宗之說也。《瑜伽釋》文次下更有三頌(十九、二十、二十一),闡發斯義,而以出離煩惱得自在解脫為言,如文可知(《瑜伽》引二十八頌,初至十七多說聞戒事,十八至二十一說涅槃事,二十二至二十八多說止觀事)。

次聞戒義︰聞戒本屬二事,以其內(戒)外(聞)相待;不可偏缺,故合言之。菩薩修三十二相業,有謂先修耳目者,可知為學以聞熏為最切(聞非但耳聞也,亦具有見在)。《法句》於此義尤加重視,蓋所立之宗,在經文之說心淨客染。此經見巴本《增一阿含》,文云︰「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凡愚無聞故,不如實知見,亦無修心。」又云︰「心性本淨,離客塵染,聖智有聞故,能如實知,亦有修心。」(漢譯《增一阿含》無此經,或係部執所傳有異;但《舍利弗毗曇》引此文)合此二經,而性淨客染之義備。前經謂由無聞故,本性淨心,乃為塵染,而不知修。後經謂由有聞故,乃知修心,離染為淨。比而觀之,可知淨不淨之關鍵在於離染不離染,而染之離不離又在於聞不聞也。有聞而後知修,即有聞而後有學也。以此法句言學,並重聞戒︰聞義見於〈教學〉、〈多聞〉、〈闇愚〉、〈明哲〉諸品;戒義見於〈戒慎〉、〈慈仁〉、〈放逸〉諸品;至聞戒無缺義,則見於〈教學品〉。頌云︰「戒聞俱善,二者孰賢﹖方戒稱聞,宜諦學行。」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廣本更有頌云︰「多聞無戒,不稱多聞;少聞具戒,可稱有聞。」

以下分說聞戒之義︰初聞義,舉〈多聞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九頌︰初七明聞之實,次十二讚聞之勝。明聞之實中,首三頌明聞之成三學,即以聞貫通戒定慧也。三學圓具,即「自致得泥洹」。四、五兩頌出聞之體︰所聞不外佛說法(教授)律(教誡),但應辨其正似,而後可以解疑,守正祛邪,至不死處(涅槃)。又辨正似,則能於性淨心上離客塵染,興功德性。如是方謂奉持法藏,得聞之實也。此義參照《瑜伽》,益見完備。《瑜伽》引頌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即吳譯第四頌異譯,吳云︰聞為知法律,解疑亦見正,從聞捨非法,行到不死處。)此出聞有四勝,以示佛說之真俗二義,即《阿含》所謂淺深二義也。如施戒生天等論,順俗施設,皆為淺義;四諦三學涅槃等論,開示出世,乃是深義。於此二義中,由聞俗義無倒故,即得速離惡趣,引發樂因;由聞真義無倒故,非惟不起惡因,更復超越善因,求得涅槃正因而獲漏盡。此中應注意者︰若聞者之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致淨相之心,所謂義識(義者境也,即諸淨相;心能恒住此義,謂之心清淨)。聞之有關於淨心,意在於此。由是遂能現觀諸諦,以至捨諸苦本、煩惱無義,而證得涅槃。其根未熟者,依人天教,亦於勝義得有增上,漸證涅槃。《瑜伽釋》文最要,須細詳之。

復次,聞法一依在佛。見佛不真,則得法不正。是義為中略二本所不見,而於唐本《瑜伽釋》中得之,《瑜伽》引文第十至十四頌,即廣呢義。文云︰「若以色量我,以音聲求我」等,此謂佛有二身︰一、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之身;二、法身,即一切功德法所聚集身(《長阿含》云,佛涅槃後以法為燈明,即法身義)。是故見佛,不可執取賤身,因色身相好,魔亦能幻作故。以是前四頌言,無論肉眼天眼,見佛相好,或聞妙聲,若執著此即如來,此當尊信,則後時見有似佛威儀者,亦必信以為佛,無所抉擇,隨逐於他。於真三寶,反生毀謗。其弊孰甚!此皆由於不知佛之為佛不在音聲形色也(此有以定果心眼,能了知世尊內分法身,而不能見外分色身者;或有內無所知,但由外見者;或有於此內外遍障者)。若諸賢聖,出離惑障,智慧無著,於佛法身,內自證解,於佛相好,外正觀知,而不為他言音所引攝者,是則世之雄矣(秦本〈惡行品〉云︰智者易雕飾,乃名世之雄)。此說涉及制多圖像等色身非是勝義,亦有部執關係。法藏部嘗執供養窣堵波獲大福德,今是化地末宗批評,以為非第一義也。

後戒義,舉〈戒慎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六頌︰初七釋戒之勝,次九明戒之實。初中分別世俗、勝義二種戒︰第二頌云,護戒福,致三報((一)名、(二)利、(三)生天),即世俗戒。第三頌云,護戒得真實見,明了法處,即勝義戒。守戒在得真見,有真見而後得涅槃也。次明戒之實者,又分廣狹︰狹則但指別解脫律儀(即受學學處);廣則兼指根律儀(守護根門)、命清淨(禁為非法生活)、依資具(衣服湯藥資生之具悉有限制)。此中即就廣義說之。頌曰︰「比丘立戒,守攝諸根,食知自節,悟意令淨。」所謂立戒,即依住別解脫戒,住此而後有餘根律儀等三。但此尚非戒之本質。第九頌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第十五頌云︰「持戒清淨,心不自恣,正智已解,不覩邪部。」所謂無忘、不自恣,皆指不放逸,此乃本質之說也。凡戒皆以不放逸而得,本經特有〈放逸〉一品,詳不放逸之可貴;《瑜伽》釋戒標舉〈放逸品〉首頌,亦有深意存焉。彼引頌云︰「無逸不死蹟,放逸為死蹟,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吳譯本初頌)此中不死指涅槃,死指流轉,蹟則塗徑也。云何不放逸耶﹖謂於四所依,立四種護,所謂命、力、心、行。四者總攝人生之全,應善護持,以盡其用。命為生機,務使暢達,勿令戕賊。力為體質,求其強健,勿令羸弱。此二皆心行之所依。心則應使清淨,無有雜染。行則遠離邪僻,直向涅槃。然則戒之所以為戒,不放逸而已矣。又《瑜伽釋》第四頌云︰「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此言圓滿戒學,須備四義︰一者住法,謂依如來所證所說正法正律淨信修行。二具尸羅,謂於五篇七聚學處,無缺(於每聚學處首尾有犯為缺,如衣之缺也)、無穿(犯中間學處為穿)、無斑(於諸學處相續違犯為斑,如衣之污點斑駁也)、無雜(散犯不連續者為雜)、遍能受學。三者有慚,謂於犯戒因緣,能發露求淨。四者諦實,謂依法對治,於智者前,如實自陳,而得出離也。次有三頌,說身口意業,亦有要義,可資參考。

三止觀義︰佛學通軌,三學次第相生,以增上戒學為依,遞生增上心慧學。故聞戒之次,應談定慧。今不云定慧而云止觀者,蓋有二義︰(一)示通貫,(二)明守約。若以定慧言,但見次第,難顯通貫。本經所宗在「心為法本」,又經言「心淨則土淨」,由心染淨,眾生國土隨之染淨。云何能得心淨而不染耶﹖是則不待外求,唯在調心而已。所謂止觀,即調心之道也。止者安心義,梵名奢摩他,義淨譯為寂處(奢摩為寂,他即是處,合此二義為止)。此非常途所言令念不起,或起不令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鉢舍那,義淨譯為眾觀(毗字接頭,有種種眾相之意)。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由是置心妥處,復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心調而後定慧隨之。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此即標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復次守約之道,亦於止觀見之。《法句經》〈沙門品〉云︰「無禪不智,無智不禪,道從禪智,得至泥洹。」《法句譬喻經》〈戒慎品〉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皆是禪(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故道安法師獲覩前偈,即於禪法,深悟其要。今止觀併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而有差別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繫屬於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是則止觀之別也。《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別其義,可資參考。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止觀如是分別,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佛法以種種相歸於一相,謂之共相。《般若》共相即是無相。《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此皆止觀雙運境地。《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別說。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別說為〈惟念品〉。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首三頌釋見《瑜伽》。如云︰「難調伏輕躁,淪墬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捨枝取枝,難以調伏。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於是隨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眾苦亦得永盡。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隨順所得之勝利也。由是次言云何調心。《瑜伽釋》第二十六頌云︰「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於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至於工夫,則賴於有學與見跡。有學者,謂篤志斯學;見跡者,謂慧見諦理。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又云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捨。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捨。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於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隨眠。脫五蓋故,乃於現法得安樂住。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顏樂處。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於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瑜伽釋》第二十八頌云︰「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所云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無始以來,隨諸眾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此就過去相言也。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於化地末系也)。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瞋性、癡性,或餘煩惱隨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心剎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躋聖之機。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若於當下放過,隨眠復結,則於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復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於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智者由上各相,於心三世如實了知,即於當下深生警惕。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此頌意說心於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然染非心之自性(剎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瑜伽》特為抉出註釋非無故矣。

次解別說︰即〈惟念品〉。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念即十隨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但此中特提念息於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隨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隨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內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別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內)。念息者,繫念於息,以為所緣也。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於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於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釐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頌云「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諦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云何圓滿﹖謂具備「數、隨、止、觀、轉、淨」六相。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故頌云「從初竟通利」也。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我國禪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云「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臥不廢忘。」(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謂念息通四念住(於說十六次第中見之),並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於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繫心於光明想。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最後三頌,說餘九念。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是即本經別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號。其後餘部如大眾末宗等,斥為顛倒執著(於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顛倒)。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隨念。本經於十念中復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於前矣。今談止觀法門,於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高僧傳》卷一〈維祇難傳〉;《開元釋教錄》卷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黃懺華〈法句經談概〉(《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鳴沙餘韻解說》。


法相宗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南海寄歸內法傳

四卷。簡稱《南海寄歸傳》。唐‧義淨撰於南海室利佛逝。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義淨(635~713),齊州(今山東濟南地區)山莊人。出家以後,仰慕法顯、玄奘西行求法的高風,十八歲起就立志欲遊印度。後來到唐高宗咸亨二年(671),他方從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巿)泛海西行,經過南海室利佛逝,於咸亨四年到達東印度耽摩栗底,從此前往中印度各地瞻禮聖蹟,留學那爛陀寺達十年之久。武周‧垂拱三年(687)他返國重經室利佛逝,就停留在那裏從事譯述,武周‧天授二年(691),他在室利佛逝遣大津歸國,請求國家在印度造寺,以供去印的中土僧人住宿,順便把自己停留期內新譯經論和撰述交托大津帶回,本書便是其中的一部。書內記述他在印度和南海各地所見聞的僧徒日常行事的法式,用意在針對當時中土僧徒踐行上失當之處,依據內法規則加以糾正。書前有自序,末附結語,敬向國內諸大德,說明身在海外,恐難面敘,故先寄此以供採擇。此書題為「南海寄歸內法傳」,也即由於此故。

本書敘述西方師資現行各事,共四十章,大都依據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傳統,對於日常主要行事,作了明確的介紹。在四卷中,卷一敘破夏非小等九章,卷二敘衣食所需等九章,卷三敘受戒軌則等十二章,卷四敘灌沐尊儀等十章。其中很多和戒律中「作持」部分即《百一羯磨》的作法以及十七事所規定的有關。義淨去西方求法時,本已隨處留心這些。他在那爛陀寺學習,不但獲見完本的《百一羯磨》(中國前此所傳的羯磨都不完備),還翻譯了毗舍佉所作《有部毗奈耶頌》,詳細研究過十七事中重要節目(見頌的下卷)。《寄歸傳》的寫作,就是在這一基礎上針對中土所疏忽或誤傳的地方,更作了重點的敘述,像受戒軌則(卷三),結淨地法、五眾安居、隨意成規、三衣刺葉、著衣方法(卷二),先體病源、進藥方法(卷三)等,很明顯是出於有關的受戒、安居、衣、藥各事,不待詳說;即其餘涉及飲食、用水、受齋(卷一、卷二)、便利、沐浴(卷二、卷三)、敬禮、亡僧財物(卷四)等等,也都散見於各事及羯磨中。至於說破夏與長幼輩分無關(卷一),敬禮不必謙讓(卷三),糞屎等不可作藥物(卷三),以及長髮受具,燒指燃肌,結契勸死等不合律法,則更指斥時弊,不留餘地。凡此敘述,均極翔實切用,可謂與中土通行的南山宗《行事鈔》價值不相上下。本書卷末,附敘他自己的親教、軌範二師的學行、教導,以及辭師泛海西行,巡禮留學,歸途停留佛逝的經過。

本書所述,雖以有關戒律的各節為主要部分,但也連帶述及佛教部派的傳播,寺院的制度和學風,當時著名大德,以及一般社會風俗諸方面,留下不少的印度及南海一帶的古代佛教史料。據本書序上所說觀之,舊傳律分五部,乃是西域的情況,若在印度本土,則當時聲聞乘佛教已並成大眾、上座、說一切有、正量四大部派。有部最盛,流行於中印、北印及南海諸洲,正量部流行於西印羅荼、信度等國,這可謂在印度平分天下,至於上座部只盛行於師子洲,大眾部偶見於北方。東裔諸國(那爛陀東行五百驛一帶)雜行四部,中印摩揭陀亦有四部通習之風。又北印及南海諸洲都奉小乘,南海僅末羅游少有大乘,中印度則大小通習。書中並載東裔大黑山以南,沿海有室利察呾羅郎伐戌、杜和鉢底,以至極東的臨邑諸國,也都奉佛教,尚乞食杜多行法(卷一總序)。又提到小乘四個主要部派各有它的著裙方法,在形式上可以看出他們的所屬部別(卷二〈衣食所需章〉)。關於寺院的制度方面,本書述及東印耽摩立底國寺院及那爛陀寺眾制法則。旁及寺外餘地租給俗人種植,寺僧收所產菜蔬三分之一;每月四齋日晚,寺眾集合聽講寺制等例(卷二〈衣食所需章〉)。而一般寺院,禺中灌像,日晡讚誦,成為常規。那爛陀寺設置唱導師,受特殊供養,每晚巡行寺內,高聲唱讚佛德,八院僧人聲聞各於當處自行禮誦;又五天初出家人,不問大小乘,常先教誦摩咥里制吒所制的〈讚佛四百頌〉或〈一百五十頌〉,及龍樹〈寄密友書〉等(卷四〈灌沐尊儀及讚咏之禮章〉),這都可為中土所取法。

本書對於印度當時的一般教育方法及佛教內教學次第記載極詳,為有關印度文獻和佛學史上極可寶貴的資料。在一般教育方面,本書〈西方學法章〉(卷四)述當時印度社會所共習的聲明要典有五部,即初學《悉曇章》約三百餘頌,波尼儞的根本經《蘇呾囉》一千頌,明字根的《馱覩》章一千頌,明七例、十羅聲、二九韵等的《三荒》章三千頌,及闍耶昳底釋根本經的《苾栗底蘇呾囉》一萬八千頌,並說明各書的主要內容、授學次第和時日,認為這是一切學問的基礎。於此欲求深造,還須進研鉢顛社攞釋《苾栗底蘇呾囉》的《朱儞》、伐㮹呵利釋《朱儞》的《伐㮹呵利論》,又有伐㮹呵利的《萆拏》及護法的《釋》。伐㮹呵利學士與護法論師是同一時代人,學士出家還俗往復七次,深明唯識,善解因明,於時去世已四十年。這些書亦為一部分道俗所共習,要須通達,始為善解聲明,號稱多聞。至於佛教學習方面,則在通達聲明,遵習律儀的基礎上,進修《理門》、《俱舍》,誦習《本生貫》,然後到那爛陀寺或跋臘毗國從師深造。又提到學瑜伽須窮無著、世親的「八支」(《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攝大乘》、《對法》、《辯中邊》、《緣起》、《大莊嚴》、《成業》八部論),習因弧通陳那的「八論」(《觀三世》、《觀總相》、《觀境》、《因門》、《似因門》、《理門》、《取事施設》、《集量》八部論),研《發智》應遍窺「六足」,誦《阿含》必全探四部,從這上面可見當時佛教全部教學的項目、次第和學風。本書附帶舉出撰者在印度所親炙的佛教學者有羝羅荼寺智月法師、那爛陀寺寶師子大德、東印的地婆羯羅密呾羅密、南方的呾他羯多揭婆、南海佛逝的釋迦雞栗底等。又舉稍前的十大德為陳那、護法、法稱、戒賢、師子月、安慧、德慧、慧護、德光、勝光。其中法稱、慧護之重顯因明,德光之再弘律藏均為當時的顯學,而其流派盛行於中國西藏,迄今不衰。漢地所知,僅義淨之簡單介紹而已。至於德慧之於定學,義淨雖一度說及,其實竟湮沒無聞了。本書還述及戒日王愛好文學,曾總集咏佛本生詩讚得五百夾,並取乘雲菩薩以身代龍的故事輯為歌詞,譜之弦管,與當時東印文學家月官大士所作的毗踰安呾囉太子故事詩,並流傳五印、南海,人皆舞咏,這些都是有關印度文學史的好資料。

義淨對梵文音義的漢譯極其認真,本書涉及各項名物時,凡舊譯有不合處,都隨處校正。如云世俗之應作復俗等,都出於舊解之外。他又主張總習梵文,無勞翻譯之重加隔閡;以為骨崙、速利尚能總讀梵經,何以中土反不究其本,故本書對聲明初介紹特詳。又以中土持律,諸部互牽,因而部別之義不明,開遮之理莫分,主張嚴依部執,各守規制。並反對中土治律諸家章疏過於繁雜,以為製作目的在令人易解,豈得故作紛難,重增負擔,不切踐行。以中土尊重大乘,特舉印度所云大乘無過中觀、瑜伽,同契涅槃,理無乖競,不應割裂紛紜,轉晦大本。像這些議論,都可以見他對當時中土佛教有其矯正偏弊的熱誠主張,可惜在實際並未生若何影響,空留著這部堪與顯、奘二師著述媲美的製作,供今人為研究之資而已。

本書註解,只有日人所作的幾部,即欽光撰《解纜鈔》八卷、亡名《私記》四卷及脇谷撝謙撰《講義》四卷等。又日本高‧楠順次郎曾於1896年將本書譯成英文,常為佛教學者所引用。(游俠)


金代佛教

金代佛教是指西元1115至1234年間女真族統治中國北方地區建立完顏王朝時代的佛教。女真族在開國以前,就已有了佛教信仰的流行,這是從它鄰境奉行佛教的高麗、渤海等國傳入的。迨建國後,它以武力滅遼,又繼承了遼代社會盛行佛教的風習。其後南進,占領宋都汴京(今河南開封巿),攻略黃河流域以至淮水以北的地區,更受到了宋地佛教的影響。因此,佛教在金代有所發展。

金代帝室的崇拜和支持佛教,開始於太宗時期(1123~1137)。傳說太宗常於內廷供奉佛像,又迎旃檀像安置於燕京憫忠寺(今北京法源寺),每年設會,飯僧。天會二年(1124),太宗命僧善祥於山西應州建淨土寺。同在天會年間,太宗後為佛覺大師海慧在燕京建寺,至熙宗時,命名大延聖寺(以後金世宗時改名大聖安寺,成為金代燕京的名剎)。當時營建塔寺,偏於河北、山西等地,這是和攻占了宋都而加強黃河以北地區的治理經營有關的。但在天會八年(1130),曾經一度禁止私度僧尼,可知那時佛教範圍已相當擴大。熙宗時期(1138~1149),金的國境已擴展到淮水以北地帶,金王朝的典章制度急速地漢化,對於漢人所信奉的佛教尤其表示尊崇。熙宗巡行燕京,見到名僧海慧(﹖~1145),就邀他到首都上京(今會寧巿),特建大儲慶寺,請他做寺主。著名律師悟銖(﹖~ 1154)也同受優遇,皇統中被任為中都右街僧錄。

到了世宗繼立,是為金代的全盛時期(1161~1189),開始對佛教採取有節制的保護政策,積極整頓教團,防止僧侶逃避課役,並嚴禁民間建寺。其間由於財政困難,曾仿照北宋政策,利用佛教教團對於社會的影響而公賣度牒,以助軍費,但於軍事告一段落之後即行停止,仍持續統制整頓的方針。而世宗自己卻喜歡巡遊名山古剎,營建塔寺,優遇名僧。他為玄冥顗禪師在燕京建大慶壽寺,又在東京創建清安禪寺。他的生母貞懿太后出家為尼,又特別在清安禪寺別建尼院,增大寺塔。他對各大寺都賜田、施金、特許度僧,表示對佛教的好意支持。章宗時期(1190~1208)繼世宗的統制方針,取締宗教教團的法制更臻完備,嚴禁私度僧尼,並積極地規定由國家定期定額試經度僧,並限制各級僧人蓄徒的名額。金代試僧制度大體上承襲遼制,而較為嚴格。對於童僧,一般是以《法華》、《心地觀》、《金光明》、《報恩》、《華嚴》等五部的課誦為試課,童尼分量減半。又規定僧人度蓄弟子的限額,即長老、太師得度弟子三人,大德度二人,戒僧年滿四十以上的度一人,這大概是和一般試經度僧的規定並行的。僧侶的考選規定三年一次,就經律論三部門課試,中選的授為三宗法師,這種考選每次以八十人為限,由朝廷指定官員辦理。法師中學行優異的,更由朝廷敕加種種名德稱號,如佛覺大師、宣祕大師等。國家又制定僧官制度,但不像遼代那樣與聞國政,專事統理管內僧眾的威儀律行,及處理教團內部的訴訟事件。僧官最高的住首都,號稱國師,其餘四京各設僧錄、僧正,列郡設都綱,各縣設維那,都三年一任。此外,如五台等佛教勝地,則別置僧官,負責莊嚴名剎。禁僧尼和朝貴來往,要求僧尼隨俗拜父母及奉行喪禮等,這充分表現了政府對於佛教僧團各方面的安排。但章宗在位末年因財政困難,又採行公賣度牒、紫衣、師號和寺院名額的措施,遂使政策缺乏一貫性。他自己曾召萬松行秀禪師於內廷說法,奉錦綺大僧伽衣,內宮貴戚羅拜,各施珍品,並為建普度法會,以表示對佛教的尊崇。章宗以後,金代面臨著崛起的蒙古族的威脅,為了籌措軍費,空名度牒的發行更濫;到了末期宣宗、哀宗時代,這種傾向更甚,遂使金境佛教教團因濫雜腐化,終於日趨衰退而後已。

總的說來,金代佛教是相當隆盛的。大部分寺院都繼承遼代舊習,擁有廣大的土地和殷富的資財,這些主要出於帝室的布施,如世宗在位期間,於燕京建大慶壽寺,曾賜沃田二十頃,錢二萬貫;重建燕京昊天寺,賜田百頃,特許每年度僧十人;又修建香山寺,改名大永安寺,賜田二千畝,錢二萬貫;他的生母貞懿太后出家後住東京,特為創建清永禪寺,別築尼院,由內府給營建費三十萬,寺成後更施田二百頃,錢百萬,寺內僮僕多至四百餘人,其富饒可想而知。另一部分遼代舊寺還保留著原來的經濟基礎,甚至還有二稅戶制度的遺存(這一制度是遼帝室和權貴將平民戶籍隸屬寺院,使納一半賦稅供寺院之用)。二稅戶中,有的已隨遼代朝貴階層的崩潰而得到解放,有的淪為寺院的附屬民戶,仍為寺院有力的經濟基礎。到了金代中期,二稅戶的殘餘竟成為當時含有政治性的社會問題。經過世宗、章宗兩度詔免二稅戶為民,才全部消滅了這種制度。

一般社會對於寺院佛事的支持,也仍沿遼代遺風,以邑社的組織形式,集資為寺院補充道糧或建置藏經,以及舉行種種法會。如興中府三學寺的千人邑會,就是專為維持寺眾的生活而組織的,規定會員於每年十月向寺院納錢二百,米一斗,這不僅以維持寺院經濟為目的,還兼有推廣佛教信仰的作用。由於寺院的經濟充裕,常以餘力來舉辦各項社會事業,最普遍的是施藥和賑饑二事。施藥大都就寺內設置藥局,以施給貧民,其制創始於清州辨公,後各地寺院相繼仿行,很為普遍。賑饑係昭儀軍觀察判官梁姓倡辦,章宗明昌二年(1191)在祐聖千佛院施粥百天,後各地大寺院亦多採行,以濟饑民。擁有大量資財的寺院更在寺內外設置質坊以貿利,如《松漠紀聞》載延壽院一寺即設有質坊二十八所,這種經營更促進了寺院經濟的不斷發達。

金代國祚雖短,但在佛教教學方面,如華嚴、禪、淨、密教、戒律各宗都有相當的發展。其中禪宗尤為盛行,這可說完全受了北宋佛教的影響。本來黃河流域的中原一帶,在金人未占領以前,禪宗的楊岐、黃龍二派已很興盛。楊岐系克勤(1063~1135)住汴京天寧寺,黃龍系淨如(﹖~1141)住濟南靈巖寺,各弘宗風,為北方禪宗的二重鎮。金人占領中原以後,道詢(1086~1142)繼承淨如在靈巖寺弘法,著有〈示眾廣語〉、〈遊方勘辨〉、〈頌古唱贊〉諸篇。汴梁則有佛日大弘法化,傳法弟子圓性(1104~1175)於大定間應請主持燕京潭柘山寺,大力復興禪學,著有《語錄》三編行世。門弟子中得法的有普照、了奇、圓悟、廣溫、覺本五人。廣溫(﹖~1162)又參學於燕京竹林寺廣慧之門,後住河北薊縣盤山雙峰寺弘化。另有政言(1125)從慈照處得法,著有《頌古》、《拈古》各百篇、《金剛經證道歌》、《金台錄》、《真心說》、《修行十法門》等;相了(1134~1203)從懿州崇福寺超公處得法,他們先後都曾住潭柘山寺弘化。道悟(1151~1205)得法河南熊耳山白雲海,後住鄭州普照寺弘化。教亨(1150~1219)從普照寺寶和尚參學有得,弟子宏相傳其法。此外,更有河朔汶、利州精嚴寺蓋公、五台鐵勤寺慧洪、上京寶勝寺善英諸師,都著名於禪門。這時期的禪學,大抵是看話禪一派。末期的萬松行秀(1166~1246),尤為金代著名禪師。行秀,河內人,初從勝默、雲岩諸德參學,各契深旨,為兩河三晉的佛教徒所欽敬。後住邢州淨土寺,築萬松軒自適,因有萬松之稱。他傳曹洞青原一系之禪,嗣法磁州大明寺雪巖滿,雖治禪學,而平時恒以《華嚴》為業。他曾在從容庵評唱天童的《頌古百則》,撰《從容錄》,為禪學名著。其他著述有《祖燈錄》、《請益錄》、《釋氏新聞》、《辨宗說》、《心經風鳴》、《禪說》、《法喜集》等。他兼有融貫三教的思想,常勸當時重臣耶律楚材以儒治國,以佛治心。極得楚材的稱頌,說他「得曹洞的血脈,具雲門的善巧,備臨濟的機鋒」,一時傳為佳評。行秀的法嗣少室福裕,所弘尤廣;林泉從倫繼事評唱頌古,撰《空谷傳聲》、《虛堂習聽》各六卷。

金代以治華嚴學著名的,有寶嚴、義柔、惠寂和蘇陀室利。寶嚴於天德三年(1151)住上京興正寺,兩度開講《華嚴》,聽受的達五百餘人。義柔精究《華嚴》,有華嚴法師之稱。惠寂從汾州天寧寺寶和尚受《華嚴法界觀》,後弘化於鄂城,轉徙流離,不廢講說。遺憾的是三師著述都已失傳。蘇陀室利傳係印度那爛陀寺高僧,以專精《華嚴》著名。他以八十五歲的高齡,率弟子七人航海來華;弟子中三人中道折返,三人死亡,僅一弟子相隨,歷時六載才到達五台,未及宣譯,即示寂於五台靈鷲寺。

密教在遼代末期已衰落,金代可考者有法沖和知玲。相傳法沖於大定三年(1163)和道士蕭守真角力獲勝,所習教法未詳。知玲從嵩山少林寺英公傳總持法,後於皇統中(1141~1149)住河北盤山感化寺專弘密教。從現存五家子磚塔遺構推測,似金剛界曼荼羅法仍在流行。他如《華梵加句靈驗佛頂尊勝陀羅尼》、《大準提陀羅尼》、《佛頂準提咒》等,在民間亦極流行。又遺留在河北房山雲居寺附近的金代石刻遺物上,發現和密教有關的文獻也占大多數,這主要是承受了遼代佛教的影響。此外,西域密教僧人來華的,有北印呼哈囉悉利和他的從弟三摩耶悉利等七人,巡禮五台、靈巖諸勝地。呼哈囉悉利於大定五年(1165)示寂,其他事蹟不詳。

金代弘淨土教可考的,有祖朗、禪悅、行秀、廣思及居士王子成等。祖朗(1149~1222)於大定年間(1161~1189)歷主燕京崇壽、香林諸寺,日課佛號萬聲,感化甚眾。廣思於河北臨城山建淨土道場,結白蓮華會,謹守廬山慧遠的規模,開北地蓮社念佛的風氣。關於淨土的著述,有萬松行秀的《淨土》、《洪濟》、《萬壽》、《四會》等語錄及王子成的《禮念彌陀道場懺法》。

金代治戒律的以悟銖、智深為最著名,都以律行精嚴而受叢林敬仰。悟銖(﹖~1154)兼通經論,尤為燕京佛教界巨匠。他如法律和廣恩,都以戒師著稱。法律(1099~1166)於天眷三年(1140)住燕京淨垢寺,皇統二年(1142)奉命普度僧尼十萬餘人,後為平州三學律主。廣恩(1195~1243)在邢州(今河北邢台縣)開元寺,度僧千餘,著有《密蓮集》。

金代居士中最著名的李屏山(1185~1231),他是章宗朝的進士,初宗儒學,反對佛教,後讀佛典有得,喜和禪僧交遊,曾師事萬松行秀,撰《鳴道集說》,批判宋儒的排佛論,主張三教調和之說,對於當時人士影響極大。又撰《楞嚴經解》、《金剛經解》、《西方父教》諸篇,其主要思想本於華嚴圓融無礙的教學,以佛教為中心,實踐以禪為主體,這樣很自然地走向三教融會的思想,而成了金代佛教的特徵,並反映於他的著作上。

金代佛教文化方面,值得特別記載的是大藏經的刻印。金代文獻殘缺,關於這一刻藏事業原未見記載,直到1934年,偶於山西趙城廣勝寺發現其印本。據今人考定,全藏凡六八二帙,約七千卷,現存的僅四九五七卷(現收藏於北京圖書館)。發起刻藏的是比丘尼崔法珍,她在山西省南部斷臂發願,募資翻刻北宋官版大藏經,並加以補充。始於熙宗皇統九年(1149),中間歷時三十多年,到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這部藏經才告成,標誌著民間刻藏的巨大成就。金藏既保存了宋刻官版藏經的面目,又補了好些重要的著述,對於藏經版本、校刊乃至義學諸方面的研究都起了極重大的作用。此外,金代對於房山雲居寺的石經,亦曾進行續刻,現在續有發現。至於零本木刻經典可考的,則僅有《華嚴》、《大般若》及《無量壽》等經。

金代佛教藝術之可考的,有建築、雕塑和壁畫等方面。建築現存的有寺院、塔和經幢。金代寺院大都保存著晉唐以來的門樓廊院環布的傳統形式,圍墻四面設門,四隅築角樓,和門殿廊廡相連接。僅其在正殿後殿之間添置柱廊一點,稍異於前代。現存的寺院遺構,有山西大同普恩寺的大雄寶殿、普賢閣、三聖殿和天王殿,係太宗天會六年(1128)僧圓滿重行修建;上華嚴寺的大雄寶殿,係熙宗天眷三年(1140)僧錄通悟大師等就遼代遺構重修的,又同省應梁淨土寺的大殿,係天會二年(1124)建;朔縣崇福寺的阿彌陀殿,係熙宗皇統三年(1143)建。此外,可考的還有大同善化寺的三聖殿和山門,五台善文延慶寺的大殿,曲沃大悲院過殿和河北正定隆興寺山門等。至於現存的金代佛塔,和遼代的相比,形式上大體相似,但細部略有變化︰如各層向上的縮減比例漸小,基壇和初層各方面雕刻不多。立體多層塔有八層、九層的,有平面作六角形的,都於經律無據。塔身多塗飾白色以象徵國號等。塔形有八角五層式的,如沙鍋屯石塔,章宗泰和六年(1206)建;有八角七層式的,如冀東摩天塔,世宗大定十年(1170)建;有八角十三層的,如開原石塔,傳廢帝正隆元年至世宗大定三年(1156~1163)建;有六角八層的,如朝陽五家子磚塔,正隆二年(1157)以前建;有六角五層的,如林東街西塔。此外,雜式的更有舍利塔、雁塔、萬部華嚴經塔以及墓塔諸式。金代經幢大體承唐、遼舊制,更普及於各處。其中梵字幢咒語多用梵書,年月題字用真書,亦有梵書一行和真書一行相間的。經幢中製作優美的頗多,如河北正定龍興寺東方經幢,山東泰安岱廟經幢,大定準提陀羅尼經幢(現藏日本京都藤井郁鄰館內),河北盧龍陀羅尼經幢等,都是有代表性的作品。雕塑以定州圓教院僧人淨璋所造的木雕彌陀像最為著名。關中僧人法誨,以長於繪畫著名,華原延昌寺壁畫即出於他的手筆,其中大殿壁面八明王變相是他個人的作品,法堂華嚴壁則是和山水名家楊澤民合作繪成的。(游俠)

〔參考資料〕 野上俊靜《遼金の佛教》。


菩薩戒本

大乘律藏中記載菩薩戒的條文,並說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薩學習戒律的唯一依據。在漢文、藏文大藏經中,均有《菩薩戒本》的譯本,而漢文有前後所出不同的四種譯本。

(1)《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從《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錄出又加歸敬頌等而成,後人為了區別於唐譯《菩薩戒本》稱它為《地持戒本》。曇無讖在敦煌停留的數年中,譯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於北涼‧玄始十年(421)去至涼都姑臧之前。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2)《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求那跋摩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義等請其譯出《菩薩善戒經》二十八品,後來他的弟子又於定林寺代譯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薩善戒經》,即弟子代譯二品之一,是在繕寫時分出單行的。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

(3)《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卷,譯者不詳。《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係失譯本(見《出三藏記集》卷四),《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中誤以為求那跋摩譯。(《周錄》說依據《寶唱錄》,但此錄早已失傳,而較早的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亦未說此經是求那跋摩所譯,故《周錄》所說不可信。)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4)《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錄出,一般稱它為《菩薩戒本》;又為了區別於涼譯戒本,也稱它為《瑜伽戒本》。玄奘於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在長安弘福寺翻經院譯出《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薩戒本》。玄奘又於貞觀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於大慈恩寺翻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別出《菩薩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筆受。這是《菩薩戒本》的最後定本。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以上四種譯本中失譯與涼譯內容略同,條文對照只少一條。涼譯出自《菩薩地持經》,宋譯出自《菩薩善戒經》,《地持》、《善戒》都是唐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異譯,所以這四種譯本是同本的異譯。

《菩薩戒本》構成的素材,出自佛說諸大乘經中所列的開遮事例,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說(大正24‧1115c)︰「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履迦綜集而說。」這說明《菩薩戒本》是總結了各種大乘經中佛所說的菩薩學處而成的。漢譯題為彌勒菩薩說,藏譯題為無著造,實際乃是彌勒、無著根據佛說及當時佛教界的情況纂集而成。

《菩薩戒本》漢文四種異譯的結構互有出入。但四種譯本主要內容同是說明菩薩戒相,包含四種重戒和四十餘種輕戒。所說菩薩戒相分三大類,稱為菩薩三聚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中攝律儀戒的戒相,同於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攝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饒益有情戒的四攝利他,合成三聚圓滿淨戒。其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已於別處廣說,故《菩薩戒本》中即不詳列。此中所列四種重戒,梵、藏本皆云「似他勝處」,含有擴充聲聞四重戒的意義。次列四十餘種輕罪,即分別屬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在四種譯本中,唐譯《菩薩戒本》不具備布薩時誦戒形式,而直接節錄《瑜伽師地論》〈戒品〉文(〈戒品〉主要解九門淨戒,本書即錄其第二門「辨一切戒」下「廣明修學」的大部份)。其結構可大略分為三段︰總明持戒、廣辨戒相和總結勸學。

在廣辨戒相中,先明重戒,列舉菩薩四種他勝處法︰(1)貪求利養、恭敬(餘三譯只說為利養)、自讚或毀他(宋譯只說自讚);(2)他求財法,慳吝不施;(3)忿惱有情,不受諫謝;(4)謗大乘法、說相似說(失譯只說謗法,宋譯說見他謗法不應讚嘆)。其次釋他勝處罪名任犯隨一重罪,現生就不能攝集菩提資糧,及證初地,故名他勝。再次辨捨不捨戒︰若上品纏(現行煩惱)犯他勝處法即捨戒,軟中品纏犯不捨戒,尚可懺悔清淨。依四種纏分別三品,四種纏是︰(1)屢次現行,(2)全無慚愧,(3)深生愛樂,(4)見為功德。四纏全備為上品,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不全備的為中品,沒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隨具多少的為下品。菩薩犯了重罪捨戒,現生可以重受,這和比丘犯別解脫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

其次明輕戒,先說應了知惡作犯非犯相,次列舉四十三惡作︰(1)不供養、頌讚、信念三寶,(2)貪著利養、恭敬無厭(餘三譯只說貪利養),(3)不敬長老、不答來問,(4)不受他請,(5)不受施物,(6)求法不施,(7)棄捨犯戒有情(餘三譯作不說法教化,以上七輕障施);(8)於諸遮罪不應與聲聞共學而共學(為護他心所制應共學,為少事業所制不應共學),(9)為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餘三譯無),(10)邪命不捨(宋譯作受讚默然),(11)威儀不靜,(12)不樂涅槃,(13)於惡聲譽不護不雪,(14)護他憂惱不作調伏(以上七輕障戒);(15)報復瞋打罵弄,(16)犯他不懺謝,(17)不受他懺謝(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18)於他懷恨堅持不捨(以上四輕障忍);(19)染心畜徒眾,(20)貪睡眠依臥,(21)貪無義語虛度時日(以上三輕障精進),(22)不求教授,(23)不除蓋障,(24)貪世間禪(失譯作著禪功德,宋譯無此條,以上三輕障定);(25)輕棄聲聞乘, 26捨菩薩藏專學聲聞藏,(27)未精佛教研異學、外論,(28)愛樂異、外論(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29)謗菩薩藏甚深法義,(30)懷愛恚心,自讚毀他,(31)不往聽正法,(32)輕慢說法者(失譯無此條,以上八輕障慧,以上三十二輕屬攝善法戒);(33)不為助伴,(34)不瞻病苦(以上二輕障同事);(35)見作非理不為說正理(此一輕障愛語);(36)不報恩惠,(37)不慰憂惱,(38)求財不施,(39)不以財法攝受徒眾(以上四輕障布施);(40)不隨他心轉(宋譯無),(41)他實有德不欲讚揚,(42)不折伏行非法者,(43)不現神通引攝制伏(以上四輕障利行,上共十一輕屬饒益有情戒)。依《瑜伽論記》,第八條可開為二條,又第二十九條也可再開為不信和毀謗二條,共為四十五條。

以上四十三種輕戒,若有違犯,都屬「惡作」所攝。

惡作也分下、中、上三品。這些輕戒分別,如由邪見、愛染、不信、無慚愧、恨、惱、慳、嫉等發起的為有染違犯,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為非染違犯,有正當因緣而開許的為無違犯。至於增上狂亂、重苦逼切及未受淨戒,皆無違犯。又菩薩受戒之後,即應依對三聚戒的意樂護所受戒,若有毀犯,應如法悔除。

四種譯本中的涼譯,開頭有歸敬述意四頌;正文詳列戒相,錄《菩薩地持經》〈戒品〉中四重戒和四十二輕戒;末後說戒法功能、護持心要和護戒利益。這些裏面,除戒相引《地持》文外,餘文皆編輯者所加,而在諸譯中特別具備布薩時誦本的體裁。

其次,劉宋譯本正文出於《菩薩善戒經》,〈戒品〉中明依戒修學以下的半品。開頭廣明受戒法,為其他三譯所無。次廣說戒相,結構略同唐譯,但多出菩薩戒由二緣捨棄及經生不失的說法。至於戒相條文,和其他譯本出入甚大。重戒中還加了別解脫戒的四根本戒於菩薩四重之前,成為八重,這是其他三譯所沒有的。輕戒中與唐譯對勘缺四條,合併二條。又於唐譯第三條後多「為求過聽菩薩戒」。第十八條後多「貪心共比丘尼一道行、未發菩提心從非親里比丘尼受食」二條。第三十五條後多「畜白衣物」、「用金銀器受食」二條。第三十九條後多「坐高床」一條,共加六條。這樣總計輕戒數仍為四十三條。

又次,失譯本開頭有歸敬勸學六頌,正文列四重戒、四十一輕戒(比涼譯少輕慢說法者條),最後述菩薩戒功德,並有迴向發願三頌。它略具布薩誦本的形式,但不如涼譯完備。

在四種譯本中,除唐譯外,其餘都沒有開性罪的一條。這一條是《菩薩戒本》中最能引起疑難和爭論的。唐譯本對於護持遮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在第八條已作了總的解決;至於護持性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則在此條解決。唐譯於七支性罪的開緣各有詳細說明。如開殺生、開不與取、開欲邪行、開妄語,都是在救脫利益多數有情的條件下,以及專對在家菩薩而開的。故唐譯所說開性罪,有的並不犯別解脫的根本戒,如開不與取和妄語條。有的限於在家菩薩,如開欲邪行條。有的輕重相權,雖犯根本戒卻不得不開的,如開殺生條。但能開殺生等的菩薩,依藏文譯本各家註解,有說必須是已登地的菩薩,有說必須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薩。最勝子等註釋中說︰「是無染獲得自在清淨意樂菩薩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駑鈍貪著自利於素怛纜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為開性罪部份有時與國家的法律可能發生衝突,故涼、宋譯人都避忌而不譯。但沒有這一條就不能徹底解決菩薩戒與聲聞戒之間,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間可能發生的抵觸。唐譯為此補譯完全,它在四種譯本中文義最完備明晰,現在一般都採用此本。

至於菩薩戒在中國的傳授,在鳩摩羅什以前,傳來的戒律只限於聲聞乘。自曇無讖以後,大乘戒始盛傳於中國北方,南方傳大乘戒,則以求那跋摩為始。曇無讖在敦煌譯出《菩薩戒本》後,有張掖沙門道進聞風馳往,求受菩薩戒。後涼州名僧道朗,又自減少戒臘,從道進受菩薩戒,一時從受者甚多。玄奘譯出《菩薩戒本》後,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稱號大乘某,如窺基稱大乘基等。窺基並且每日對彌勒像前誦菩薩戒一遍,以為常課,可見當時《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視。慧沼《勸發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傳受菩薩戒法,更可見慈恩後世弟子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雖曾這樣盛行一時,但《梵網經》則更為通行。因為《梵網經》的若干戒條,很符合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習慣,比較《瑜伽戒本》許開性罪的突出之點,更易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傳布不久,即隨著唯識宗的消沈,華嚴等宗的興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時受菩薩戒,都依用《梵網戒本》,而《梵網經》在出家眾中遂占了莫大的優勢,通行範圍大大超過了《瑜伽戒本》。

註釋《菩薩戒本》的書,現在漢文中流傳下來的很少,遠不如《梵網經》註釋的豐富。漢文註釋,現存的僅四種︰

(1)《瑜伽師地論記》卷十,唐‧道倫集撰。

(2)《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唐‧窺基撰。

(3)《地持論義論》卷三(下),隋‧慧遠述。

(4)《菩薩戒本經箋要》一卷,明‧智旭箋。

以上(1)、(2)兩種係解釋《瑜伽師地論》〈戒品〉文,第三種係解釋《菩薩地持經》〈戒品〉文,第四種係解釋涼譯《菩薩戒本》。此外還有日本‧行性述《菩薩戒本箋解》三卷,亦係用漢文註釋唐譯《菩薩戒本》。

另外在藏文論藏中,譯出了好幾種印度關於《瑜伽戒本》的註釋如下︰

(1)《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釋》,海雲造,靜賢、戒勝合譯。

(2)《菩薩戒品疏》,德光造,慧鎧、智軍合譯。

(3)《菩薩戒品大疏》,最勝子造,勝友、慧鎧、智軍合譯。

(4)《菩薩律儀二十頌》,月官造。

(5)《律儀二十頌疏》,靜命造,明師子、文殊鎧合譯。

(6)《菩薩律儀二十頌釋難》,覺賢造,青瑪噶喇、覺慧合譯。

藏文的註釋,有宗喀巴著的《菩薩戒品釋》,係集諸家註釋的大成。此外,從前註釋《梵網經》的古德,如法藏、義寂、法銑、勝莊等,都曾將《瑜伽戒本》各學處加以對照解釋,也可資參考。(隆蓮)

◎附︰呂澂〈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今講先明三事︰一者較量殊勝,二者敘述原委,三者簡別偽似。

先談殊勝,菩薩戒之勝於聲聞戒者有二︰

(1)範圍廣大︰凡志趣大乘者,所有學行,統名戒學;《佛地經論》於稱讚菩薩功德為遊大乘法一句(履行),以修學菩薩戒釋之是也。菩薩戒學凡三類,即三聚戒,所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者,指法度儀表,吾人視聽言動,準繩規則皆屬之,通途談戒,偏就此說,如聲聞戒大數二五0,細則八萬威儀(較儒者曲禮三千之說尤廣),皆律儀所攝。菩薩亦復具此,但與聲聞有共不共。具備根本律儀戒而後,能成熟佛法或無上菩提者,六度萬行,悉皆攝受,無有遺漏,是為攝善法戒。又成熟佛法即成熟有情,凡能於有情作業將導者,亦無一非戒,是為饒益有情戒也。此三聚戒皆菩薩所應學行,即各有學處可循,是即所謂菩薩戒。故其範圍寬廣,不如小乘的然割截三學互不相涉也。

(2)果證深切︰聲聞戒學究竟於聲聞菩提,菩薩戒行極至佛之菩提,二者根源即各各不同。菩薩於佛之菩提所以有深誓切願者,實為內心深處有所感動,故能於佛之所以為佛,發生欣求;而於眾生流轉,深為厭倦。其情殆有同乎倦鳥知還矣。菩薩戒學由此欣厭發源,深知力行,相應隨順,自然動容周旋無不中節;順此一發難已之情勢,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此無他,一本於意樂清淨而已。菩薩戒學之本質(自性),既為心地乾淨,則一切行事,自覺不得不然──行所應行,止所當止,不求人知,不隨他教,自然流露,遵循誓願!宜其直趣無上菩提而無礙也。又意樂清淨,即有慚愧相應而起,不善未嘗不知,知則未嘗復行,如此即為不貳過之儀行,是亦淨心勢所必然者。又意樂清淨則不悔;悔者患得患失,為害最甚。蓋間有一念之失,知而改之,精進不已,不害其直趣菩提。悔則猶豫散亂,瞻前顧後,百無所成。故佛法中以悔為六道之種也。反之無悔則心淨,心淨則輕安,輕安則能定,定則無事不濟矣。由此可知菩薩戒之深切,又非聲聞戒之所能企及也。

次說原委︰此菩薩戒本各條,原來散見於佛說契經中,由彌勒菩薩綜集而成書。卷末謂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云云,即明說非一處,事非一義也。非一義者,謂或依律儀戒,或據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而說,散漫無歸,學者不便;如是於此菩薩藏摩呾理迦綜集而說。摩呾理迦意云本母,乃三藏中論藏之稱,論議中有為餘論所本者即為本母;如《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即彌勒所作之本母也(此說見《顯揚論》)。就佛在菩薩藏(即大乘經典)中所說戒學要義,綜集成此《菩薩戒本》,殊非易事,微彌勒誰復堪任成此巨業耶﹖且此綜集,亦非漫無所據,率爾成篇,實際本於菩薩藏之《十六門教授》(〈寶積迦葉品〉)。以慈氏之聖,依《寶積》之教,故此事極為鄭重,願習行者,深信不惑、住極恭敬、專精修學。蓋菩薩學處,有扼要精約可指者,此戒本外,未嘗有也。以上為戒本撰述之原委。

末辨偽似︰中土從來根據《梵網經》傳授菩薩戒,此經本身即是偽書,復何從談戒,云何見其偽耶﹖曰︰菩薩戒乃佛隨機散說者,自龍樹宏揚大乘以後,二三百年間,並無纂集;至慈氏始編輯成書。此乃明明之事實,何得謂佛說《華嚴》時,即有《梵網經》條舉十重四十八輕之戒本。若信得彌勒語,即不能並受此偽說。又依《梵網》傳授與內容觀之︰翻譯者託名羅什;不知羅什至中土時(東晉),印土彌勒之學猶闇然未彰,何從有《菩薩戒本》。至謂羅什譯出《梵網》,從之受戒者三千餘人;不知什本比丘,入秦為呂光等強迫破戒,其後即深懷慚恥,不以法師自居,《十誦》之譯,亦與另一沙門出之,其鄭重之意如此,何得反無慚愧而傳此菩薩大戒歟﹖復勘《梵網》內容,全盤襲取《菩薩善戒經》,此經是劉宋‧求那跋摩譯,即今講《菩薩戒本》之異譯。《善戒經》說菩薩重戒有八︰四與聲聞共,即殺盜淫妄;四與聲聞不共,即毀慳忿謗。此實傳譯時之誤會,菩薩重戒祇有四種決非八種也。《梵網》不諳《善戒》之所出,更增二種為十種︰於共戒中加不飲酒,此視比丘戒與優婆塞戒不異;於不共中加不說人過失,又與自讚毀他何殊。此等不倫不類,可見作偽者於菩薩戒深義,實昧然未解也。至尋究其偽託之因,可於《梵網》流行時之社會情形想像得之︰魏晉而後,國家政令,時時妨礙僧制,如詔沙門拜王者,立僧統以籍僧等,皆其時最大之秕政。《梵網》於四十八輕中,初出王者應禮拜沙門,末說不能立統編僧籍,即針對時弊病發。於此可得其託偽之故矣。《梵網》偽書,文乖義失;今有此彌勒所集戒本在,即應廢捨彼經。何有智者覺迷途未遠而不改從今是耶﹖以上辨偽。

復次,印土於《菩薩戒本》流行後,亦有異說出現︰一為直接原於彌勒戒本者,如唐高宗時,義淨至印所聞之大師月官,即嘗著有《菩薩律儀二十論》,乃集《菩薩戒本》四重四十三輕之義為二十頌。因月官為大文學家,故其書流行極廣,註者亦多;現存寂護、覺賢二家之釋,皆傳於西藏。其說開合輕戒,增為四十六則,與奘傳有異,但現存梵本極近奘譯,證知奘說之可據,而月官為異說也。二為旁出之異義︰其後寂天菩薩,學說不主一家,著有《集菩薩學論》,內容淵博,廣攝經論,傳入西藏,亦成一系,尊為必讀之籍(我國宋時亦有譯本)。是書糅《虛空藏經》與《瑜伽戒本》,另定菩薩重戒為十四種;次序則依《虛空藏經》,以不許竊用三寶物為首條(亦如今之提寺產事)。是乃針對時勢之用,實乖菩薩戒之本懷,亦為異義之當知者。以上辨似,揀除偽似,而後益見今講戒本之真實可貴也。

次釋本文︰此本從《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中輯出。在奘譯以前,舊有北涼‧曇無讖與劉宋‧求那跋摩二譯。二家譯菩薩地皆開戒本為單行,而組織方式各異︰涼譯仿聲聞戒本格式,有問答語句(聲聞戒本為布薩──長養清淨──每半月說戒之用,故有問答以檢查團體之淨否);宋譯則連受戒羯磨從〈戒品〉大文摘出。今奘本不同二家,而另有剪裁。然梵本原來如何,已難徵攷︰今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梵文《菩薩地》孤本,而戒本不別行;番藏中《菩薩地》全譯,亦無單行戒本。故此戒本原式難明,只有以奘譯為準據耳。

本文初為序說,次為學處,有四十七則,末為結論。序文從菩薩已受戒者說起。戒之正軌,先受後行;然菩薩實有先學後受者。學即學行,未受先行,龍樹《智論》釋戒中曾言之。若真受戒,自以先學為是,學乃知戒之意義,而後易持不易犯也。今序雖為已受者說,但未受先學者亦當攝之,蓋為其同分也。又為戒之本質者,不放逸而已矣。〈聲聞戒本序〉中先提此意,謂無常時至,佛法欲滅,大眾當勤精進,不用放逸,以相警策。真實講求,自應不忘此義。孔子云︰「朝聞道,夕死可矣。」求聞急切,非謂生死無常而至道難知耶﹖君子學道,念茲在茲,必有事焉者,皆不放逸之存心也。但菩薩之不放逸,異乎聲聞,聲聞須待勉勵而後學,菩薩則自內感發,不俟外鑠。無論受戒與否,皆能自內數數專諦思惟,彼正所應作或非應作之事。自覺人禽之分,即勇猛自勵,於正所作業精勤修學而不放捨(勤與不放逸有別,合勤、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乃為不放逸)。菩薩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乘之經藏論藏,以廣菩薩之學處。因菩薩律藏在彌勒以前,尚未獨立,故不說之也。

戒文本身,指陳學處,自成結構,極為扼要,有舉隅三反之妙。結構云者,即賅攝三聚戒是也。律儀為戒之基礎,進而廣攝一切善法,饒益有情。如是三聚精神,後文四十七則學處,發揮殆盡。菩薩戒學由此精神擴充,則其用無窮矣。又學處中初四為重罪,乃菩薩律儀之本,犯此即非菩薩。戒本所以防過,此四為失最重,故列於初。相當於聲聞戒之四波羅夷,所謂為他所勝,不齒於人也。但此四有異於聲聞戒,雖捨律儀,猶可重受。若在聲聞則不許重受,如人斬首,永無自生之路矣。故菩薩戒初四學處,當從原文譯為似他勝處法,更合。


袾宏

明末四大師之一。杭州人,俗姓沈。他十七歲時補諸生。二十七歲以後,在四年之間,連遭喪父、喪母的刺激,即作「七筆勾」而出家受具,自號蓮池。晚年居雲棲寺,所以世稱「蓮池大師」或「雲棲大師」。他提倡念佛風化被於一代,被推為蓮宗第八祖;他又和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並稱為明代四高僧。

隆慶五年(1571)他從外地參訪回到杭州,乞食梵村,見雲棲山水幽寂,就在那裏結茅安居。由於得到梵村居民的隨喜,為他建立禪堂、法堂,不久竟成了著名的叢林。雲棲的宗風以淨土法門為主,冬季坐禪,餘時兼講經論。這時南北戒壇久被禁止,他令受戒者自備三衣於佛前受戒而為作證明。在律學方面著有《沙彌要略》、《具戒便蒙》、《菩薩戒疏發隱》等,建立了律制的範例。他竭力提倡戒殺放生,同時修訂了「瑜伽焰口」、「水陸儀軌」及「朝暮二時課誦」(「諸經日誦」)的儀式。這些儀式,一直流傳到今天。

雲棲的教學是多方面的。他不但是淨土宗的大師,也是華嚴宗的名僧,因此受到兩宗學人的崇奉,清‧守一的《宗教律諸宗演派》以他為華嚴圭峰下第二十二世。清‧道光四年(1824)悟開撰《蓮宗九祖傳略》,列雲棲為蓮宗第八祖。

雲棲對於華嚴和禪學的造詣雖都很深,但其思想的歸趣則在淨土。他認為淨土教並非和各宗對立。他的〈普勸念佛往生淨土〉說︰「若人持律,律是佛制,正好念佛;若人看經,經是佛說,正好念佛;若人參禪,禪是佛心,正好念佛。」(《雲棲遺稿》卷三)但他也同樣重視經教。他說︰「予一生崇尚念佛,然勤勤懇懇勸人看教。何以故,念佛之說何自來乎﹖非金口所宣明載簡冊,今日眾生何由而知十萬億剎之外有阿彌陀也﹖其參禪者藉口教外別傳,不知離教而參是邪因也,離教而悟是邪解也。(中略)是故學佛者必以三藏十二部為模楷。」(《竹窗隨筆》〈經教〉)這都說明他極力要把淨土思想和各宗教義統一起來。

雲棲提倡的淨土法門仍以「持名」為中心。他撰《阿彌陀經疏鈔》卷一說(卍續33‧347上)︰「今此經者,崇簡去繁,舉約該博,更無他說。單指持名,但得一心,便生彼國,可謂愈簡愈約,愈妙愈玄,徑中徑矣。」他以攝心為學佛的要道,念佛為攝心的捷徑,並開「念佛門」、「止觀門」、「參禪門」為方便門,而指出「念佛一門止觀雙備」,從教理上闡明禪淨的一致(《雲棲遺稿》卷三〈答何武峨給諫)。又說︰「念佛一門而分四種︰曰持名念佛、曰觀像念佛、曰觀想念佛、曰實相念佛。雖有四種之殊,究竟歸乎實相而已。」(《雲棲遺稿》卷三〈普示持名念佛三昧〉)他又引古德說明觀想念佛的困難而強調持名的功德說︰「觀法理微,眾生心雜,雜心修觀,觀想難成。大聖悲憐,直勸專持名號。良由稱名易故,相續即生。此闡揚持名念佛之功,最為往生淨土之要。若其持名深達實相,則與妙觀同功。」(同上)

雲棲對《阿彌陀經》的教理判釋,是採用華嚴家的主張。他認為就教相來說,《彌陀經》為頓教所攝,並且兼通前後二教(終與圓)。他說(卍續33‧349上)︰「此經攝於頓者,蓋謂持名即生,疾超速證無迂曲故。」(《彌陀疏鈔》卷一)

雲棲對於儒佛兩家的看法,雖認為兩者根本不同,但卻採取調和的態度。從《竹窗隨筆》的〈儒釋和會〉和《竹窗二筆》的〈儒佛交非〉、〈儒佛配合〉三條看來,可以理解他的思想。他說︰「有聰明人以禪宗與儒典和會,不惟慧解圓融,亦引進諸淺識者不復以儒謗釋,其意固甚美矣(中略)。若按文析理,窮深極微,則翻成戲論,已入門者又不可不知也。」(〈儒釋和會〉)他又說︰「自昔儒者非佛,佛者復非儒,予以為佛法初入中國,崇佛者眾,儒者為世道計,非之未為過。儒既非佛,疑佛者眾,佛者為出世道計反非之,亦未為過。迨夫傅(奕)、韓(愈)非佛之後,後人又仿效而非則過矣。(中略)迨夫明教(契嵩)、空谷(景隆)非儒之後,後人又仿效而非則過矣。」(〈儒佛交非〉)他又說︰「儒佛二教聖人,其設法各有所主,固不必歧而二之,亦不必強而合之。何也﹖儒主治世,佛主出世。(中略)故二之合之,其病均也。」(《儒佛配合〉)他在這裏說明儒佛兩家應該採取的態度。

雲棲一生雖專弘淨土,但也以文字作佛事。他的著述有《菩薩戒疏發隱》五卷、《彌陀疏鈔》四卷、《具戒便蒙》一卷、《禪關策進》一卷、《緇門崇行錄》一卷、《水陸法會儀軌》六卷、《楞嚴摸象記》十卷、《竹窗隨筆》三卷、《山房雜錄》二卷、《雲棲遺稿》三卷等三十餘種。這些著述於雲棲寂後,由他的僧俗弟子大賢、鄒匡岩搜集編次,分為釋經、輯古和手著三類,總稱之為《雲棲法彙》。崇禎十年(1637)比丘智瑛刊為方冊本,現在流行的版本則是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金陵刻經處所重刻。


袾宏


雲棲在明末享有盛名,當時信佛的朝野人士如宋應昌、陸光祖、張元、馮夢禎、陶望齡等都受過 他感化。他的弟子不下數千人(德清的〈蓮池大師塔銘〉)。其中居士多於僧眾,且多為海內知名之士。出家弟子中比較知名的,有廣應、廣心、大真、仲光、廣潤等。(林子青)

◎附︰德清〈古杭雲棲蓮池大師塔銘〉(摘錄自《憨山大師夢遊全集》卷二十七)

慾海橫流,三毒熾然,孰能遏狂瀾以清烈焰,自非應身大士,又何能醒顛暝而朗長夜﹖時當後五百年,尤難其人,是於雲棲大師,深有感焉。

師諱袾宏,字佛慧,別號蓮池,志所歸也。俗姓沈氏,古杭仁和人。世為名族,父德鑑,號明齋先生,母周氏。師生而穎異,世味澹如。年十七,補邑庠,試屢冠諸生,以學行重一時,於科第猶掇之也。顧志在出世,每書「生死事大」四字於案頭,從遊講藝,必折歸佛理,業已棲心淨土矣。家戒殺生,祭必素,居常太息曰︰「人命過隙耳,浮生幾何!吾三十不售,定超然長往,何終身事齷齪哉﹖」前婦張氏,生一子殤,婦亡,即不欲娶,母強之,議婚湯氏。湯貧女齋蔬。有富者,欲得師為佳婿,陰間之,師竟納湯,然意不欲成夫婦禮。

年二十七,父喪。三十一,母喪。因涕泣曰︰親恩罔極,正吾報答時也。至是,長往之志決矣。嘉靖乙丑除日,師命湯點茶,捧至案,盞裂。師笑曰︰「因緣無不散之理。」明年丙寅,訣湯曰︰「恩愛不常,生死莫代,吾往矣,汝自為計。」湯亦灑然曰︰「君先往,吾徐行耳。」師乃作七筆勾詞,竟投性天理和尚祝髮,乞昭慶寺無塵玉律師就壇受具。居頃,即單瓢隻杖遊諸方,遍參知識。北遊五臺,感文殊放光,至伏牛隨眾煉廣,入京師,參遍融、笑巖二大老,皆有開發。過東昌,忽有悟,作偈曰︰「二十年前事可疑,三千里外遇何奇﹖焚香擲戟渾如夢,魔佛空爭是與非。」師以母服未闋,乃懷木主以遊,每食必供,居必奉,其哀慕如此。至金陵瓦官寺,病幾絕,時即欲就荼毗,師微曰︰「吾一息尚存耳。」乃止。病間,歸。越中多禪期,師與會者五,終不知鄰單姓字。

隆慶辛未,師乞食梵村,見雲棲山水幽寂,遂有終焉之志。山故伏虎禪師剎也。楊國柱、陳如玉等為結茅三楹以棲之。師弔影寒巖,曾絕糧七日,倚壁危坐而已。村多虎,環山四十里,歲傷不下數十人,居民最苦之。師發悲懇,為諷經施食,虎患遂寧。歲亢旱,村民乞師禱雨,師笑曰︰「吾但知念佛,無他術也。」眾堅請,師不得已出,乃擊木魚循田念佛,時雨隨注,如足所及。民異之,相與纍纍然,挈材木,荷鋤钁,競發其地,得柱礎而指之曰︰此雲棲寺故物也,師福吾村,吾願鼎新之,以永吾福。不日成蘭若,外無崇門,中無大殿,惟禪堂安僧,法堂奉經像,餘取蔽風雨耳。自此法道大振,海內衲子歸心,遂成叢林。

師悲末法,教網滅裂,禪道不明,眾生業深垢重,以醍醐而貯穢器,吾所懼也。且佛設三學以化群生,戒為基本,基不立,定慧何依﹖思行利導,必固本根。第國制,南北戒壇久禁不行,予即願振頹綱,亦何敢違憲令。因令眾半月誦《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由是遠近皆歸。師以精嚴律制為第一行,著《沙彌要略》、《具戒便蒙》、《梵網經疏發隱》,以發明之。初,師發足參方,從參究念佛得力,至是遂開淨土一門,普攝三根,極力主張,乃著《彌陀疏鈔》十萬餘言,融會事理,指歸唯心。又,憶昔見《高峰語錄》,謂自來參究此事,最極精銳,無逾此師之純鋼鑄就者,向懷之行腳,惟時師意,併匡山永明而一之。更錄古德機緣中喫緊語,編之曰《禪關策進》,併刻之,以示參究之訣。蓋顯禪淨雙修,不出一心,是知師之化權微矣。

萬曆戊子,歲大疫,日斃千人,太守余公良樞請公詣靈芝寺禳之,疾遂止。梵村舊有朱橋,潮汐衝塌,行者病涉,余公請師倡造,師云︰「欲我為者,無論貧富貴賤,人施銀八分而止。」獨用八者,意取坤土以制水也。或言「工大施微恐難竣事。」師云︰「心力多,則功自不朽。」不日累千金,鳩工築基,每下一樁,持咒百遍,潮汐不至者數日,橋竟成。昔錢王以萬弩射潮,師以一心力當之,何術哉﹖

師道價日增,十方衲子如歸,師一以慈接之。弟子日集,居日隘,師意不莊嚴屋宇,取安適,支閣而已。其設清規益肅,眾有通堂,若精進、若老病、若十方,各別有堂;百執事各有寮,一一具鎖鑰,啟閉以時;各有警策語,依期宣說。夜有巡警,擊板念佛,聲傳山谷,即倦者,眠不安,寢不夢。布薩羯磨,舉功過,行賞罰,凜若冰霜。即佛住祇桓尚有六群擾眾,此中無一敢諍而故犯者。不盡局百丈規繩,而適時救弊,古今叢林,未有如今日者,具如僧規約,及諸警語,赫如也。極意戒殺生,崇放生,著文久行於世,海內多奉尊之。曾講《圓覺經》於淨慈,聽者日數萬指,如屏四匝,因贖寺前萬工池為放生池。師八十誕辰,又增拓之。今城中上方、長壽兩池,歲費計百餘金。山中設放生所,救贖飛走諸生物,充牣於中,眾僧減口以養之,歲約費粟二百石。亦有警策守者,依期往宣白。即羽族善鳴噪者,聞木魚聲,悉寂然而聽,宣罷,乃鼓翅喧鳴。非佛性哉﹖噫!佛說孝名為戒,儒呵有養無敬,師於物養而敬,且有禮者也,非達孝哉﹖

師道風日播,海內賢豪,無論朝野,靡不歸心感化。若大司馬宋公應昌、大宰陸公光祖、宮諭張公元忭、司成馮公夢禎、陶公望齡,次第及門問道者,以百計,皆扣關擊節,徵究大事,靡不心折,盡入陶鑄。監司守相,下車伏謁,及賢豪候參者,無加禮,不設饌,皆甘糲飯,臥敗蓆,任蜥緣蚊嘬,無改容,皆忘形屈勢,至則空其所有,非精誠感物,何能至是哉﹖侍郎王公宗沐問︰「夜來老鼠唧唧,說盡一部華嚴經。」師云︰「貓兒突出時如何﹖」王無語。師自代云︰「走卻法師,留下講案。」又書頌曰︰「老鼠唧唧,華嚴歷歷,奇哉王侍郎,卻被畜生惑。貓兒突出畫堂前,床頭說法無消息。無消息,大方佛華嚴經世主妙嚴品第一。」侍御左公宗郢問︰「念佛得悟否﹖」師曰︰「返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又何疑返念念自性耶!」仁和令樊公良樞問︰「心雜亂如何得靜﹖」師曰︰「置之一處,無事不辦。」坐中一士曰︰「專格一物,是置之一處,辦得何事﹖」師曰︰「論格物,只當依朱子豁然貫通去,何事不辦得﹖」或問師︰「何不貴前知﹖」師云︰「譬如兩人觀琵琶記,一人不曾經見,一人曾見而預道之,畢竟同觀,終場能增減一齣否﹖」今上慈聖皇太后,崇重三寶,偶見師放生文,甚嘉歎,遣內侍賚紫袈裟齋資往供,問法要,師拜受,以偈答之。

師極意悲幽冥苦趣,自習焰口,時親設放,嘗有見師座上,現如來相者,蓋觀力然也。師天性樸實簡淡,無緣飾,虛懷應物,貌溫粹,弱不勝衣,而聲若洪鐘,胸無崖岸,而守若嚴城,禦若堅兵,善藏其用,文理密察,經濟洪纖,不遺針芥。即畫叢林日用,量施利,酌厚薄,覈因果,明罪福,養老病,公眾僧,不滲滴水。自有叢林以來,五十年中,未嘗妄用一錢。居常數千指,不設化主,聽其自至,稍有盈餘,輒散施諸山,庫無儲蓄。凡設齋外,別持金銀作供者,隨手散去,施衣藥,救貧病,略無虛日。偶檢私記,近七載中,實用五千餘金,不屬常住,則前此歲歲可知已。

師生平惜福,嘗著三十二條自警,垂老自浣濯,出溺器,亦不勞侍者。終身衣布素,一麻布幃,乃丁母艱時物,今尚存,他可知已。總師之操履,以平等大悲,攝化一切,非佛言不言,非佛行不行,非佛事不作。佛囑末世,護持正法者,依四安樂行,師實以之。歷觀從上諸祖,單提正令,未必盡修萬行。若夫即萬行以彰一心,即塵勞而見佛性者,古今除永明,惟師一人而已。

先儒稱寂音為僧中班、馬,予則謂師為法門之周、孔,以荷法即任道也。惟師之才,足以經世;悟,足以傳心;教,足以契機;戒,足以護法;操,足以勵世;規,足以救弊。至若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廣運六度,何莫而非妙行耶﹖出世始終無一可議者,可謂法門得佛之全體大用者也。非夫應身大士,朗末法之重昏者,何能至此哉﹖

臨終時,預於半月前,入城別諸弟子,及故舊,但曰︰「吾將他往矣。」還山,連下堂,具茶湯設供,與眾話別,云︰「此處吾不住,將他往矣。」中元設盂蘭盆,各薦先宗,師曰︰「今歲我不與會矣。」有簿記,師密題曰︰「雲棲寺直院僧,代為堂上蓮池和尚,追薦沈氏宗親」云。過後始知其懸記也。七月朔晚,入堂坐,囑大眾曰︰「我言眾不聽,我如風中燭,燈盡油乾矣。只待一撞一跌,纔信我也。」明日要遠行,眾留之。師作三可惜,十可嘆,以警眾。淞江居士徐琳等五人在寺,令侍者送遺囑五本。次夜入丈室,示微疾,瞑目無語,城中諸弟子至,圍繞,師復開目云︰「大眾老實念佛,毌捏怪,毌壞我規矩。」眾問誰可主叢林,師曰︰「戒行雙全者。」又問目前,師曰︰「姑依戒次。」言訖面西念佛,端然而逝,萬曆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午時也。師生於嘉靖乙未,世壽八十有一,僧臘五十。師自卜寺左嶺下,遂全身塔於此。其先耦湯氏,後師祝髮,建孝義庵,為女叢林主,先一載而化,亦塔於寺外之右山。

師得度弟子廣孝等,為最初上首,其及門授戒得度者,不下數千計,在家無與焉。縉紳士君子及門者,亦以千計,私淑者無與焉。其所著述,除經疏,餘雜錄如《竹窗三筆》等,二十餘種,行於世,率皆警發語。師素誡弟子,貴真修,勿顯異,故多靈異不具載。嗚呼!我聞世尊,深念末法眾生難度,恐斷慧命,靈山會上,求護正法者,即親蒙授記,亦不敢入,惟地湧之眾力任之,且曰︰我等末世持經,當具大忍力、大精進力,即有現身此中,亦不自言其本,泄佛密因,但臨終陰有以示之耳。觀師之行事,潛神密用,安忍精進之力,豈非地湧之一乎﹖抑自淨土而來乎﹖不然,從凡夫地,求自利尚不足,安能廣行利他,護持正法,始終無缺者乎﹖予有感而來,略拾師之行事,以昭來世,其他具諸別傳。(下略)

〔參考資料〕 《五燈嚴統》卷十六;《續燈存稿》卷十二;郭朋《和佛教》第二章;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第三十六章;塚本善隆《中國近世佛教史の諸問題》;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


維摩詰所說經

大乘佛教之重要經典。據宋‧智圓撰《維摩經略疏垂裕記》說,此經譯本共有六種︰(1)後漢‧嚴佛調譯,一卷,名《古維摩經》;(2)吳‧支謙譯,二卷,名《維摩詰說不思議法門經》;(3)西晉‧竺法護譯,一卷,名《維摩詰所說法門經》;(4)西晉‧竺叔蘭譯,三卷,名《毗摩羅詰經》;(5)姚秦‧鳩摩羅什譯,三卷,名《維摩詰所說經》;(6)唐‧玄奘譯,六卷,名《佛說無垢稱經》。嚴譯本及二竺譯本現已不存。據僧肇〈維摩詰所說經序〉記載,後秦‧姚興弘始八年(406)鳩摩羅什於長安大寺重譯此經。隋、唐以來,講習此經者,大都依據羅什譯本。

羅什譯本,除其著名弟子僧肇為作《注》外,隋時盛弘《地論》的著名學者慧遠,撰有《維摩經義記》八卷,天台宗的創立者智,撰《維摩經玄疏》六卷、《維摩經文疏》二十八卷,三論宗創立者吉藏,撰《維摩經遊意》一卷、《維摩經略疏》五卷、《廣疏》六卷。

玄奘譯本較羅什譯本約晚三百年,其弟子窺基著有《無垢稱經疏》六卷。

僧肇〈維摩詰所說經序〉用下面一段話概括全經內容(大正38‧327a)︰「此經所明,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樹德本則以六度為根,濟蒙惑則以慈悲為首,語宗極則以不二為門。凡此眾說,皆不思議之本也。至若借座燈王,請飯香土,手接大千,室包乾象,不思議之迹也。(中略)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而不思議一也。」全經十四品,依通例區分,第一品為序分,記述法會緣起;第二品至第十二品為正宗分,是一經的主體;末後兩品為流通分,即結束語。各品內容簡介如下︰

(1)〈佛國品〉︰釋迦牟尼佛在毗耶離城外菴羅樹園與眾集會,寶積長者子說偈讚佛,佛告訴他︰「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為不思議解脫的張本。

(2)〈方便品〉︰住在毗耶離城的維摩詰長者,曾於過去劫中承事供養無量諸佛,深聞法要,契入不二;為了方便攝化眾生,他上自軍政,下至酒肆,廣泛地參預了社會生活。後來他患疾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皆來問疾。維摩詰現身說法,要問疾者識身虛幻、危脆、垢穢,為苦為惱,眾病所集,不應心為形役,應常樂佛身。佛身是從無量智慧功德生的,是從慈悲喜捨生的,是從四攝六度生的。應以速朽之身,勤修如是勝行,饒益眾生,獲成佛的清淨莊嚴之身。

(3)〈弟子品〉︰佛遣聲聞乘(小乘)中的大弟子舍利弗前往維摩處問疾,舍利弗辭以不能勝任。遣大迦葉等,皆辭以不能勝任。主要是他們在宴坐習禪,或持鉢乞食,或解說戒律,或為人說法時,維摩詰皆曾向他們提出問難,相與辯析,為維摩詰所挫敗。五百聲聞眾中,沒有一個人敢去的。

(4)〈菩薩品〉︰佛又於菩薩乘(大乘)弟子中,遣彌勒、光嚴、持世、善德前往問疾,他們都有舍利弗等的類似遭遇,辭以不能勝任。

(5)〈文殊師利問疾品〉︰於是佛遣文殊師利前往問疾。時八千菩薩、五百聲聞、百千人天,皆欣然從往。維摩詰空其室內一切所有,唯置一床,以疾而臥。文殊致問,維摩詰告以「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眾生病滅,則我病滅」。

(6)〈不思議品〉︰舍利弗久立思坐,室內無座位,維摩詰因向舍利弗開導︰「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以及「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諸義。隨即向東方距此三十六恒河沙世界的須彌相世界須彌燈王佛那裡,借來了三萬二千個高達八萬四千由旬(註︰一由旬約為六十里)嚴飾第一的師子寶座,宣示小大相容,久暫互攝等諸佛菩薩不可思議解脫的力用。(此即肇序中所說的「借座燈王」,據說,維摩詰室面積的寬度,僅有一平方丈,能容這樣多這樣大的寶座,此即不可思議解脫力。我國佛教寺院住持所住的房舍,稱「方丈」或「丈室」,就是從這兒來的。)

(7)〈觀眾生品〉︰維摩詰與文殊辯析「云何觀於眾生」乃至「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室內出現了天女散花。花散到菩薩身上,隨即下落,散到舍利弗等聲聞身上,即使運用神力,也扯不下來。自言「止此室聽聞菩薩大慈大悲不可思議諸佛之法已十有二年」的天女,在與舍利弗對辯過程中,將舍利弗變成了天女,將自己變成了舍利弗,證實眾生如幻,男女實無定相,破除聲聞人對「法」的執著,得出諸佛菩薩所證得的智慧功德,「實無所得」,「但以世俗文字,假名得耳」的結論。

(8)〈佛道品〉︰即菩薩契入不二妙理為攝化眾生所起的妙行。如文殊問維摩詰「菩薩云何通達佛道」,答以「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這就是示現行於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即名非道;示現行於貪欲道、瞋恚道、愚癡道,即名非道。菩薩若不行於非道,即無法攝化眾生,使之轉入佛道。維摩詰問文殊「何等為如來種」,答以「有身為種」。現有煩惱之身,無實自性,如方便攝化,即可轉煩惱成菩提,轉色身為解脫身。是即空有不二的菩薩行。

(9)〈入不二法門品〉︰行必依理而起,非不二之理則不能有不二之行;非不二之理與行,則不能有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所以,「不二」實為貫串本經的主旨。本品敘述維摩詰向文殊等八千菩薩提出「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問題,法自在等三十位菩薩皆用「言說」表述,維摩詰不置可否,於是這三十人要文殊表示看法。文殊說︰「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文殊說已,又問維摩詰︰「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讚嘆說︰「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10)〈香積佛品〉︰維摩詰以其不可思議解脫的神通力,將上方過四十二恒河沙世界的眾香國景象,普現於大眾之前,隨又化出一菩薩使往上方眾香國乞取香飯。化菩薩取回香飯時,眾香國隨來者有九百萬菩薩,述說其國以「眾香」為佛事──教化眾生的種種妙用。維摩詰告以此土佛以「剛強之語」說明因果有報以及菩薩須以十事善法、四攝、八種無瘡疣法攝化眾生。

(11)〈菩薩行品〉︰維摩詰以神通力,持諸大眾並師子座,置諸右掌,往詣佛所,因阿難問,佛為廣說香飯功德,乃至諸佛國土,有以光明相好、園林台觀、臥具衣服等種種施為,皆無非是攝化眾生的佛事。指出︰因有「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是名入一切諸佛法門」。嗣以眾香國諸菩薩諸佛說法,佛為說了「盡、無盡解脫法門」。這就是︰盡,即有為法;無盡,即無為法。菩薩所行必須「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入生死而無所畏,於諸榮辱心無憂喜」等,是「不盡有為」;「觀世間苦而不惡生死,觀於無我而誨人不倦」等,是「不住無為」。

(12)〈阿閦佛品〉︰阿閦,譯「無動」。佛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謂「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以及「非有相,非無相,同真際,等法性」,非見聞覺知,「離眾結縛,等諸智,同眾生」。次因舍利弗問維摩詰「汝於何沒而來生此」,維摩詰就「沒」和「生」說明「一切法如幻相」,「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惡」。佛向舍利弗介紹維摩詰,原是無動佛的妙喜世界中人。維摩詰說明自己,從清淨的妙喜世界來生此不淨的娑婆國土,「為化眾生故,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耳」。會眾欲見無動如來,維摩詰不起於座,以其右手斷取妙喜世界,把無動佛及其菩薩、聲聞之眾,皆接到菴羅樹園內來了。釋迦佛勉諸大眾︰「若菩薩欲得如是清淨佛土,當學無動如來所行。」(此即肇序中所謂「手接大千」)

(13)〈法供養品〉︰釋迦佛為天帝(釋提桓因)等稱說此經功德,指出「諸佛菩提皆從是生」,若信解受持此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及依之而行的,即是以法供養如來。佛復自述因地為月蓋王子時,從藥王如來秉受「法供養」之教。所謂「依於義不依語,依於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於法不依人」等,「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14)〈囑累品〉︰佛以是法咐囑彌勒,令其流通。四天王表示擁護持經者。末後,佛告訴阿難,此經題名為「維摩詰所說」,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基於「不二」的理和行,表示出來的種種不思議迹象,是大乘佛教理論的形象化,《維摩詰經》對這些迹象的敘述,形象鮮明,富於哲理的文藝價值,故我國遠自隋、唐以來,就有用這些豐富多采的情節,作為繪畫、雕塑、戲劇、詩歌的題材的。維摩詰這一人物,作為長者居士的典型形象,更是在佛教界和社會中,留下了深刻的影響。(明真)

◎附一︰〈維摩詰〉(摘錄自《佛菩薩聖德大觀》)

維摩詰,梵名Vimalakirtī,藏名Dri-ma-med par grags-pa。漢譯有無垢稱、淨名、毗摩羅詰、維摩等名。是《維摩詰所說經》一書的主人翁,也是大乘佛教中,最為重要的居士。

維摩詰是釋尊時代、毗耶離城的大長者。曾經供養無量諸佛,深植善本;得無生忍,入深法門;辯才無礙,遊戲神通。並且具足六波羅蜜,能以種種方便善巧的方法來度化眾生。由於他示現居士身,所以也有妻子、有眷屬,但卻常修梵行、常樂遠離。雖然一切世間的享受或社會上的各種場所,他都不忌諱地擁有,或涉足,甚至於對外道也並不排斥。但是,他的真正心態與目的是「至博奕戲處,輒以度人」、「受諸異道不毀正信」、「遊諸四衢,饒益眾生」。甚至於「入諸淫舍,示欲之過」。他就是這麼一位奇特的在家菩薩,他所行的就是如此不拘常格,隨機設教的法門。

在《維摩詰經》裏,故事的開始是維摩詰生病,釋尊派遣弟子們問疾,然而弟子們大多自承不堪前往。最後則由文殊率領大家前去。該經的精彩處,以及維摩詰的辯才,便在文殊問疾時的問答之間珠玉紛陳地展現出來。

以一位擁有妻子眷屬的在家居士,其學行、境界居然能夠超越羅漢與菩薩,表面上似乎違背常理。其實他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在家長者。相傳他是過去金粟如來的示現,在出現於毗耶離城之前,他本來居住在阿閦佛的妙喜淨土。由此可見他實在是一個境界極高的再來人。處身在凡塵間,只不過是為度化眾生所作的權巧示現而已。

◎附二︰太虛〈維摩經緣起〉(摘錄自《維摩詰經別記》)

所謂法不孤起,仗因托緣而起。此名句文聲,其所由起之因緣,亦名來意。此經緣起,由種種因緣而成,通諸所說之法界法爾如是緣起,諸佛本願力緣起,眾生根熟緣起。茲略作四種,解釋本經緣起︰

甲、為導居士學佛故說此經︰天台宗判教,釋此經為彈偏斥小,歎大褒圓;使二乘之流,恥小慕大,回小向大為正義。然本經要點,尚不在此。因佛初在鹿苑轉四諦法輪,先度五比丘,後出家者,豈唯恆河沙數,皆得悟妙理、證勝果。在小乘,現生不出家行比丘法,不能成阿羅漢果;且文殊、彌勒等為菩薩上首,亦首先出家之眾。於是在家居士唯生歎仰,不敢高攀出世三乘之法,咸懷絕分之想;以為出家方可證三乘果。此尊極果,非在家所能期,是以生退屈心,修人天福。仰瞻出家,不啻霄壤之隔。若果如是,豈釋尊徹底大悲之旨哉!淨名居士,窺破佛意,以大菩薩之本地,現居士之身相,運不思議之神通,說不思議之妙法。使在家善男信女,徹底了解,徹底承當。知佛法圓融,具不思議妙用。不離俗染而得聖智,遂不生退屈之心,起精進之行,時時修習,深入佛慧。是為釋尊大悲心切,導居士學佛,為本經緣起一。

乙、為飭聲聞回心故說此經︰聲聞之人,聞佛名句文聲教理,依教起行,而契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果。在小乘之輩,唯此為足;在釋尊則未到法華,本懷未暢。故首先便假維摩居士呵斥諸大弟子,空其所執,絕其所依,使其向大;知聲聞極果尚非究竟,益勤精進,求大菩提。經中若〈弟子品〉舍利弗等,廣述被呵斥因緣;又室中迦葉等自悲焦芽敗種,深慕大乘。是皆由淨名居士與文殊菩薩說不思議妙法,遂徹發二乘無上菩提之心。故飭聲聞回心,為本經緣起二。

丙、為證唯心淨土之實效故說此經︰修種種行,皆成佛因。所得之果,不外乎正報依報二種︰正報果,即佛身;依報果,即佛土。三藏十二部,皆說從因至果,自凡至聖,無非依得到佛果正報而論。如《彌陀經》說西方依正莊嚴,眾生依佛果土而往生。本經則不然,說佛土依於眾生心。如佛言︰寶積!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所以者何﹖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隨所調伏眾生而取佛土。乃至所以者何﹖菩薩取於淨國,皆為饒益眾生故。總說是心淨則土淨。如云︰寶積!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乃至六波羅密、四無量心、四攝法、三十七道品,皆是菩薩淨土云云。乃至云︰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依此清淨法,修清淨行,證清淨果;復以此清淨,清淨一切眾生。一眾生心清淨,即一眾生國土清淨;一切眾生心清淨,即一切眾生國土清淨︰一清淨一切清淨矣。平常所說唯心淨土、自性彌陀等,今此經正明唯心淨土,始終一貫。菩薩共發菩提心,共修淨佛土,非捨此取彼,有欣有厭者比。能依此清淨之行,必得此清淨之果,於是引起舍利弗之疑念。經云︰「爾時舍利弗,承佛神力作是念︰若菩薩心淨則土淨,我世尊本為菩薩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此﹖佛知其意,即告之言︰『於意云何﹖日月豈不淨耶!而盲者不見。』對曰︰『不也,世尊!是盲者過,非日月咎。』『舍利弗!眾生罪故,不見如來國土嚴淨,非如來咎;我此土淨而汝不見。』」乃至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寶嚴飾。乃至佛告舍利弗︰汝且觀是佛土嚴淨。舍利弗言︰唯然,世尊。證明世尊心淨土淨。我人凡夫妄見,故見娑婆世界為不淨;在佛正見,即此娑婆是華藏界。如一寺然,上至和尚,下至清眾,皆淨修梵行,自淨其意,則一寺淨。乃至推及國家社會皆然,均在人民心上淨穢之分耳。然欲求唯心淨土,心淨土淨之實驗,其唯釋迦與維摩詰、文殊等大悲方便之示現乎!故證唯心淨土之實效,為本經緣起之三。

丁、為在家菩薩模範故說此經︰在家菩薩知佛可學,然學之之法,依何為模範﹖是以維摩居士,現六度身,修六度行,為在家菩薩學佛之模範。故維摩居士,實為居士中王。比年來,海內學佛男女居士,日見繁多,欲求模範,須效維摩因地中行,勤修六度。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乃至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然不可遽學果上,呵斥出家弟子也。以上種種方便,皆在家居士修學唯一之模範。為本經緣起四。

依上四端可悉本經所說之來意矣。

◎附三︰E. Lamotte著‧郭忠生譯〈維摩詰經序論‧原序〉

《維摩詰經》(Vimalakīrtinirdeśa)可能是大乘佛教文獻寶冠之珠。本經充滿著幽默與生命的激盪;既不像其他大乘經典冗長繁複,也沒有佛教論書之深澀專門。但是本經卻也與前二者一樣,含蘊著知識與智慧。

從本經內容看來,維摩詰不願自陷於那抽象、枯冷呆板而非人格化的教理泥沼之中。他示現罹疾,以召請最著名之聲聞弟子(śrāva-kas)暨菩薩來到病榻之前,並依次論證曉示各該聲聞弟子及菩薩他們賴以著稱之專長,其實是無知、空幻不實(第三章及第八章)。維摩詰邀請聲聞弟子等躍入慾望之海,以違犯其道德意識(第七章第三節);維摩詰輕貶聲聞弟子暨菩薩之最高理想,即現證覺悟,因為維摩詰將之視為與六十二種邪見相同(第四章第八節;第七章第二節)。

維摩詰在嘲弄聲聞弟子等聖者後,意猶未盡,一轉而將其矛頭指向如來(Tathāgata)本身。維摩詰才剛認為如來有超越之身、金剛身(第二章第十二節;第三章第四十三節),卻又旋即否認有此(第十一章第一節)。在他看來,菩薩並不是邁向菩提大道之行者,而是具有雙重行止,依違不定,所以菩薩「示行諸煩惱,而心常清淨」(第七章第一節,此為什公譯語)。

維摩詰不僅批評當時流行之各種佛教(思想)系統,甚至攻擊人類社會所賴以建立之物理暨道德前提,所以他所提出之非難毌寧是立足於普遍之價值理念。但為順從當時信眾之偏好,他展現多種最為絕妙不可思議之神通,其唯一的目的在於使其聽眾困擾不決。因之,單一傘蓋即覆蓋一整個宇宙系統(三千大千世界,第一章第八節)。而維摩詰小小斗室中竟能容納三萬二千個師子座(第五章第七節),此乃在證示空間之相對性;對某些人來說,某段時間長達一劫之久,但對其他人而言,同段時間僅有七日(第五章第十三節),此乃在說明時間之相對性;龍女轉化為男身,而在同時,舍利弗長者卻轉化為女相(第六章第十五節),此乃在詮釋性別之兩性並存而無定相。有些人或許會認為此乃是「荒謬的神蹟」,但是,難道人類所賴以規範其活動行止之暫時性、相對性(真理)是否需要有人提出更嚴厲之批判﹖

◎附四︰Paul Demiéille著‧劉楚華譯〈維摩詰在中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

《維摩詰經》除了在印度佛教據重要地位外,也是少數真能融入中國文化本位的一部佛典。它對中國哲學、宗教以至文學、藝術都有莫大影響。不論是僧是俗,不分學派教派,《維摩經》都為人誦讀。這部經曾有過大量的註疏,源自多方面不同流派,今日我們所見的,只是其中一小部份。它向來是中國思想家、詩人、藝術家的靈感泉源。很早以前,這本十足外國的作品,無論形式和內容都已經成功地捉住中國人的感受。

《維摩經》把《大般若經》中若干與古代道家精神相若之處,以完全適合中國人趣味的姿態再現,它比之任何數以萬計的般若偈頌,甚至比其他般若經的縮本,如常為人持誦的《金剛經》、《心經》等,都更容易接受。第一批對《維摩經》感興趣的文士,有東晉的殷浩,他退隱以後常讀佛經渡日,寧讀《維摩》而不讀《般若》,正因為般若經論不是太長即是太簡。

《維摩經》是一部藝術作品,有巧妙的戲劇安排,有精闢的對白,令人聯想起孔、孟或莊子的語錄,有中國人所專愛的小故事以喻最深奧理。〈觀眾生品〉精彩的天女散花一節,佛聲聞弟子舍利弗盡力不能去花,忽而變為女身,真是詼諧詭趣,獨運匠心。這段足以引起衛道之士憤激的故事,在中國和日本帶起了最優雅的禮佛儀式──散花。印度小乘中嚴肅的宗教精神與中國倫理精神距離太遠了,竟變成幽默諷刺的題材。在維摩詰法眼中,問疾者之間只有一個討人歡喜的,就是文殊師利菩薩,這個年輕的王子頭上留著五綹頭髮,相形之下,其他圓頂僧人就顯得可笑了。作者分明在歌頌俗世,令人懷疑他本身就是俗家人﹖維摩詰自己正是十足地世俗,甚至俗得迫人──一個深思熟慮的居士,有財富和地位,是個不為俗務牽累的大富者,又是出污泥而不染的慈善家,甚至能出入淫邪之處宣示佛法而不染任何惡習。

維摩詰毀斥舍利弗宴坐,剛好消解了中國人「動」「靜」對立的兩個觀念。唐代興起的南宗禪,即借維摩來反對靜坐。他參與動而總不離靜,以不動而圓應多方,表現無私的心量,通達無礙的自在,巧妙地攝持自己、攝諸世界,以致一切世俗的道德戒律和常規都不為他而說。維摩以神力一息間把斗室變為世界最宏大的道場,又為眾人變出香飯得以飽食,這就是不思議神通力了。《維摩經》註者僧肇指出「不思議」是全經的中心觀念。一切二分法是虛妄,一切矛盾律為戲法;所有俗情都是真性,所有論諍都無效;解脫之道必由煩惱,佛覺不過是轉變心法軌跡。我們還以為在讀著《莊子》呢!有人說「維摩詰具備儒士的操守,兼道家式貴族的風儀」。儘管這種恭維或許有點誇張,維摩一類型的佛教徒形象,的確吸引了中國知識份子,對他們來說,在哲學討論的終結處否定理性,就是最理性不過的事了。

事實上,維摩詰最先是在東晉深受道家哲學熏陶的知識分子之間成功地建立他的地位。這時,《維摩經》最少已譯過三次,四世紀中葉,支愍度的綜合本《維摩經》,以玄學觀點為般若作新註,並因此而知名。他與南遷江左的貴族交遊,專以玄學談佛理,尤好引《般若》或《維摩》二經。

他的同道支遁(支道林,314~366)也遊學於江左文士之間,尤其與會稽玄士交往,善詩談──有點像西方的馬拉美沙龍對話(Salon de Malharmè),不過氣氛更為開闊,這班玄士的感性,總離不開大自然風光與山川靈氣!支遁讀《維摩經》得啟發而著〈即色論〉──「空即色」,或者可以用當時哲學術語「有即無」論。據說,當時一班玄士中支遁精於道佛,屬儒家的王坦之則排斥道佛,王坦之讀完〈即色論〉默不作語,支遁問,「然則你默識之嗎﹖」王答道︰「除了文殊師利之外,有誰會欣賞呢﹖」一個典型的玄學式的暗示法。「默而識之」出自《論語》,玄學家特別重視這段文字的形而上意味,喜歡渲染其中玄祕色彩。至於文殊,自然是指《維摩經》中一段,諸菩薩問不二法門,文殊說︰「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維摩詰的「緘默」,及經注中所讚的「獅子吼」,深刻地感動了中國人。《世說新語》還載一段關於支遁和許詢在會稽王(即後來的晉簡文帝)府中,有過一次哲學的辯論競賽(日本和西藏仍保存類似的競賽,不過已經儀式化了)。許詢是當時的著名文士詩人,理論亦據《維摩經》。

此外,大文學家謝靈運的佛教著述和他的山水、詩齊名,他亦好《維摩經》,依經中十喻求身不可得,說身如聚沫、如泡、如幻等,寫成讚語。過了許多年代,還流傳著一段與他有關的趣聞,這故事可能來自廣州的佛教界,據說美鬚公謝靈運,戲劇化地來到廣州祇桓寺,要供奉他的美鬍子以裝飾維摩像。在中國寺院的圖像中,維摩詰自始即以這個姿態出現,總掛著一把中國哲人所有的長鬚,以後人們都依樣去描寫維摩詰。頭一幅維摩詰像就是同代的大畫家顧愷之(345~411)的作品,他與謝靈運家族有點關係,亦常遊於會稽文士間,他是維摩形像的首創者,把維摩畫成形容枯槁的病容,隱機忘言的模樣;隱機忘言源出《莊子》,本指道家逍遙境界。畫家如此想像維摩詰,固然是受家世奉道影響,更可能是從清談之士的風度得靈感而創造出這般典型來。維摩像(364)在東晉金陵瓦官寺壁完成,據說該寺向朝廷顯貴化捐,顧愷之自簽供奉百萬錢,到了要捐奉的時候,他便命人準備二幅牆壁,自閉逾月,專心作畫,點睛之日即請眾僧向大德化緣布施,第一日得十萬錢,隨後兩日各得五十萬錢,很快如數籌得。南朝最大的畫家如陸探微(五世紀)、張僧繇(六世紀)都極力摹仿顧氏作品,卻無法與之比美,他們的摹本保存到唐代,845年滅佛法難,顧畫被送南京下游今日鎮江一寺中,若干年後再遷唐宮中保藏。詩人杜牧,在這幅作品移走之前再命人摹製十幅,可惜這些複本在宋以前已全部散佚了。

由此可見,《維摩經》於公元四世紀中葉始在江南為東晉文士所喜愛,變成必讀之書。四世紀末年,長江中游一帶,尤其以廬山為中心,變成了南方佛教文化中心,我們可以想像《維摩經》的一部譯本,如何在南方牽起強烈的反響。這部譯自梵文的《維摩經》,成於北朝406年的長安,主譯者鳩摩羅什動員了北朝最高水平,也是佛教史上最傑出的翻譯人才,包括一二0名精通義理的僧人,以僧肇(384~414)為首。僧肇是當時重要的哲學家,思想早熟,天才橫溢,幼年已熟讀經史及道家哲理,後因讀《維摩經》出家。他說過,羅什法師所領導的中譯者特別注重這部新譯本的文字風格;它可算是中文佛典中最出色的譯本了。《維摩經》所表現的高度文學品質,在佛典長期的中國化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它的註疏者是鳩摩羅什最好的弟子,除了僧肇,尚有提出「頓義」和「一闡提皆有佛性」的竺道生(434)、寫序的慧叡(僧叡,352~436)、道融,以及其他許多致力於經文口頭解釋的不知名學者。它是經鳩摩羅什口頭教授所培養出來的成果,它在漢文的意義遠高出在印度原典的價值。今日我們所見的《維摩經》署僧肇註,其實是上述鳩摩羅什等集體註釋成果。除了在佛學上的價值,它又是當時思想發展上的重要著述。

自此以後,全國南北出現大量註本。先有南方眾多僧俗從事註釋,自南齊‧蕭子良(460~494),到南齊高帝時,連《昭明文選》的編者蕭統,他的字亦取維摩。可惜他們的註本與大多數其他註本一般,散佚了。齊梁兩代是註《維摩經》的全盛時代。朱子是極端排佛的儒家,他有一種癖好,常將重要佛典列為偽書。他也認為《維摩經》是梁‧蕭子良之徒所偽造。

北朝姚秦是鳩摩羅什的支持者,其後是北魏拓拔氏及其他曇花一現的胡族王朝,期間《維摩經》仍通行不竭,其受歡迎的形式與南方有別,然而程度上毫不遜色。北方與印度、中亞的交通更直接,統治者又非純粹漢人,他們對佛教的反應大異於江左。北魏《維摩經》註為數不多,即使能留存到今日的也是鳳毛麟角。雖然自五世紀以來,佛教寺院的文獻大部份流徙南方,依佛教圖像資料,北魏確有《維摩經》的流行。五世紀中葉開始營造的雲崗石刻,北魏遷都後(494)開的龍門石窟,這兩石窟中,我們常見維摩詰與文殊像並列,有時又與釋迦佛同時出現,兩旁侍立兩名比丘,或者是比丘、菩薩各兩名,看去彷彿是維摩在向二乘演說大乘教義似的。或者大家應把它當作《法華經》說一乘教義一類的圖像來看﹖事實上,同類的雕塑中,《維摩經》中的人物往往與《法華經》的聞法者如釋迦佛和多寶如來佛混同一處。龍門石窟中的釋迦佛與門人,或者兩尊法華佛安坐佛龕中央,文殊、維摩則出現佛龕頂上。賓陽窟很明顯是一個例,此窟傳為宣武帝(500~515)所造,據說509年宣武在洛陽宮中曾為僧人及其他朝臣親說《維摩經》。禮彌勒佛及念阿彌陀佛在北方流行以前,羅什所譯的《法華經》與《維摩經》同受歡迎,兩經的故事往往同時出現在北魏的碑銘和佛像裝飾上。東京‧梅原藏一件銅器,時代約在482年,與雲崗石刻時代相若,銅器背面有釋迦佛和多寶如來佛,外旁是維摩與文殊。現存紐約的河南石碑,時代稍晚,約在六世紀中葉,上刻佛陀說法,中為舍利弗與天女散花故事,兩旁則是維摩與文殊,這種以兩經混同的組合,似乎在南北都很普遍,宋‧釋普明最善於背誦這兩本經,同時代又有出身道教家庭的僧慶(459),在周主簿及廣大群眾之前,面對親造的維摩像自焚。一般來說,只有《法華經》特許自焚。

這種風氣,與早期開崇尚維摩之風的東晉時代截然不同,對俗家聖人的崇拜,已廣泛流行民間。這時已有護持佛典的事例了,七世紀初(618),河北冀州一個信徒,因撕毀經文而得重病,供奉四十卷新經後才痊癒。人們相信誦經能得到神力,可以治病、驅魔、消災。

關於《維摩經》的流傳,又可以在唐五代的敦煌寫卷中得到文字方面的證實。其實早在南北朝已有此經的「浪漫曲」出現了。隋‧吉藏(549~623)的註中提到曾參考過漢造的偽《維摩經》,裏面所說的維摩詰是個小說式的人物,生在結構嚴密的家庭,有祖父、父母、妻兒,而他自己從來不肯確實地答覆有關自己家庭的問題,只說母親是「智慧」(體)、父親是「用」等的話。敦煌卷中還有其他故事。羅什法師的《維摩經》譯文引生起大量的誦讚,稱為變文,是向不識字或認字少的信徒說法用的圖畫,變文後來成為中國小說及口頭通俗文學的起源。它共分許多段落,合三十多卷之多,而序言性質的押座文及聽眾參與的誦讚合唱則不入其數了,無論從它史詩的體裁或印度式的宏博,以致它異常的份量來看,都是史無前例的中國口頭文學巨作。變文的長卷,有時又附繪「變相」,頌讚的人或者他們的助手,會依著讚文的內容,逐一向聽眾展示。今日西藏和日本、義大利,及其他仍繼承口誦藝術的國家,都保存類似的作法。也有人把維摩變繪在寺院牆壁上,敦煌石窟中有十五幅之多的維摩變相,與十多卷經文的種種情節相應──例如維摩臥病床上,或與文殊交談等。文殊手持如意,如意是一種用來搔背的手杖,中國人當作手上把玩的東西,後來更變成佛僧的標誌。至於圖像中的維摩,總是拿著拂塵,一種方士喜用的潔淨工具,這種玩意,還有許多與佛義無關的中文稱號如麈尾、談柄等。維摩變最常見的就是天女散花一幕;一個神碗,四周圍著五個人,代表了故事中毗耶離園的五位有名主人翁。據我所知,沒有一幅比敦煌一四九號唐代石窟中更美的維摩詰了。它會令人想起同時代的名畫家吳道子、孫尚子、劉行臣、楊廷光等的巨作,他們都曾在洛陽長安佛寺壁上畫過維摩,自此之後,維摩詰便成了畫家偏愛的題材了。

詩家也不例外。詩人王維,就是以「維」作他的名,「摩詰」為號。我們可以想像王維之信佛是深受庭訓的影響,他母親正是北宗禪師普寂的虔誠弟子。他又以優美的文筆為南宗六祖慧能撰碑,文中多處引維摩詰為喻。他給友人胡居士的兩首問疾詩。即託維摩病者與經中香積菩薩神力變香飯的典故,並以米相贈。另一位唐代大詩人白居易(772~846),公元826年被召入京,值景宗壽辰之日,代表儒家參與三教議論,他引《維摩經》中須彌山入芥子為論題,他晚年病中曾作詩自比維摩詰。中國詩人對維摩的歌頌真是數之不竭。宋‧蘇東坡(1036~1011)曾居山西長安(1061~1064 間),親眼見過鳳翔寺中的唐‧楊惠之塑造的維摩詰,因而寫此詩︰(《東坡集》卷一〈鳳翔八觀之維摩像唐‧楊惠之塑在天柱寺〉)

「昔者子輿病且死,其友子祀往問之,跰𨇤鑒井自嘆息,造物將要以我為。今觀古塑維摩像,病骨磊鬼如枯龜,乃知至人外生死,此身變化浮雲隨。世人豈不碩且好,身雖未病心已疲,此叟神完中有恃,談笑可卻千熊羆。當其在時或問法,俛首無言心自知。知今遺像兀不語,與昔未死無增虧,田翁俚婦那肯顧,時有野鼠啣其髭,見之使人每自失,誰能與結無言師。」

宋代詩人的態度,與六、七世紀以前欣賞維摩的文人格外相近,對於蘇軾來說,維摩是個具道家智慧的人,不為人理解的狂者。然而,維摩的通俗程度沒有進一步的發展,敦煌文獻中大量的維摩變,都沒有在戲劇和小說中得到發揮,不似其他變文題材都變成日後通俗文學的起源。直到現在,中國當代名伶梅蘭芳才把天女散花搬上舞台,這幕戲一如全經的其他情節,極為適合戲劇的編排,以至叫人猜想在印度可能也曾存在過類似維摩詰「哲學劇」的腳本呢!

〔參考資料〕 演培《維摩詰所說經講記》;長尾雅人、服部正招‧許明銀譯《印度思想史與佛教史述要》第六章;《維摩經‧首楞嚴三昧經》(《大乘佛典》{7})。


道開

明末僧,號密藏。生卒年不詳。原為南昌儒生,出家於補陀。以仰慕紫柏真可之學行,乃投為紫柏之弟子。萬曆(1573~1620)年間,與紫柏等人倡議創刻《嘉興大藏經》,師即為初期之實際主事者。然在《嘉興藏》刊刻不久,師由於憂慮紫柏即將陷入京師之政治漩渦,而紫柏又不聽勸諫,故乃驟然隱遁,而不知所終。遺有《密藏開禪師遺稿》二卷、《密藏禪師定制楞嚴寺規約》一卷、《藏逸經書標目》一卷。

〔參考資料〕 《密藏開禪師遺稿》;藍吉富〈嘉興藏研究〉(《中國佛教泛論》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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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不可學迷與不學無知

子題:不可學迷、隨作犯根本更增無知罪、學人開迷、學具二義、學教、學行

戒本疏‧持犯方軌:「佛立教相,止為奉行,若但讀誦,非本意也。然受戒後,勤學教行,於諸事法,明若指掌;忽於境想,迷忘而造;律制非犯,此不可學迷也。若由來不學,不思過犯,隨所造作,不問事法,但作有違,皆犯根本;緣而不了,結無知。若於二持,雖不違負,望非明決,不名為福;若緣不解,但是無知。是以佛言,隨作犯根本更增無知罪。」行宗記釋云:「初明立教之旨。然下,敘結之所以,初明學人開迷。文中,須具二義:言學教者,謂精窮三藏;學行者,謂專修對治。若此為學,方開迷忘。自餘泛爾,皆不學收。舉世相傳,纔過學肆,便稱學人,自謂無罪;觀其所業,曾未勤勞,求其所行,略無奉慎。豈能全免不學無知?請詳此文,足為龜鏡。律制者,即諸戒後境想中開。若由下,次明不學須結,又三:先明迷犯;若下,次明昧持,故知不學,由不曉教,持亦成犯;是下,引證,即不攝耳聽戒文。」(戒疏記卷四‧五三‧一九)


五師

亦名:異世五師

子題:大迦葉波、無相好佛、摩訶迦葉波、迦葉入涅槃、佛四塔、迦葉法付阿難、阿難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阿難法付商那和修、末田提、商那和修、商那和修法付優波鞠多、優波鞠多、鞠多、鄔波堀多、堀多

戒本疏‧解今題目:「二者,五部。(敘異世五師以明緣本)(一、列緣相)(一﹑第一師)若據緣本,其流上座。何以知耶?大迦葉波初秉宗教,將事集法,簡練通德故。五百無學,智論千人,並是釋門達化之士,故號斯侶名為上座。如律中說,結後召眾重述前法,時大眾曰,佛是智人,立法須定,何得開制?迦葉告曰,由是智人,制已更開,開已還制,自非達化,何以明斯?故得任持三藏御世。如部執解,於佛滅後夏竟涅槃,大悲、智論,咸陳滅相。如付法藏傳說,付法與阿難等。(二﹑第二師)二師阿難,受法化世,如付法藏傳,恆水中流而取滅度,分身四分,廣相如彼。(三﹑三四師)三師末田提、四師商那和修,並是阿難親承資奉。阿難將滅,以法通付二人。田提道洽罽賓,和修化在中國,是則同時分地而王也。(四﹑第五師)五師優波鞠多,和修所度,緣如智度,聲振遐邇,時人號為無相好佛。(二、示不分)前之五師,躡跡傳化,體權通道,故不分教。」行宗記釋云:「次明五部。先敘異世五師者,欲顯派分有所因故。初師中,初二句示本部。何下,明緣相,又四,初敘選眾。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飲光氏。秉即是持。通謂六通,德即學行。智論千人者,示不同故。言達化者,體佛意故。如下,次引緣釋上達化。雖歎迦葉,意通大眾。即五百結集中,迦葉結集三藏畢,有長老富那奢,與五百比丘,至王舍城詰問,迦葉再條所集一一答之,故云結後等。時大眾者,即富那奢問儉開八事,迦葉答以豐時還制,乃發是問。自非等語,結歎智能。任持謂力行正教,御世謂攝化群生。如部執下,三示滅相。即十八部執論。佛滅夏竟涅槃者,準義鈔,五師住世各二十年,此即所見不同也。大悲經彼云,迦葉入涅槃時而作誓曰,願我滅後,以神力加,令身衣不變,諸根亦然,乃至彌勒出世,令我見彼共作三會會九十六億、二會九十四億、三會九十二億,乃至彌勒將所度眾皆到其所,眾念迦葉身卑,遂踊身虛空而作神變,現為大形充滿世界,眾見神力,除去憍慢,成阿羅漢,尊者以己身火闍維其身等。智論大同。如付下,四明傳法。彼明迦葉結集三藏弘持法已,尋禮佛四塔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次入娑伽羅宮禮佛牙塔,忉利天禮佛髮已,往別闍王,遇王晝寢,告閽者畢,向雞足山,王與阿難追之,山自開闢,迦葉在中,全身不散。王哭投地,積香欲焚,阿難曰,迦葉以定力持身,待於彌勒,不可闍維。王遂迴駕,其山復合,先以法付阿難等。第二阿難。指彼傳者,彼明阿難聞竹林比丘誦法句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慘然云,此非佛偈,佛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阿難還聞誦於前偈,歎曰,我於世無用。遂別闍王,亦值王寢,即渡恆河,王覺追之,半河方及,王請住世,阿難默然,復度雪山五百仙人已,河變金地,即於此處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與闍王,二與毗舍離王,三與娑竭龍王,四與帝釋,四處建塔,先以法付商那。三、四二師中,先列示二名。末田提,提或為地,或云摩田底迦,此翻金地,即恆河中度五百仙人,餘皆先入滅,唯末田地被留傳法,往化罽賓國。商那和修,亦云舍那婆斯,此云胎衣,曾施辟支佛衣,五百世與衣俱生故。因至鞠多所,坐其床,弟子不識起慢,乃舉手空中,便下香乳如高山泉流,乃至次現五百法門,鞠多皆不識,自言我得七萬七千本生諸經、八萬毗尼、八萬毗曇,汝皆不識,我若去者,法門隨去。諸弟子始知神異,悉得羅漢,付鞠多。……第五師,優波,或云鄔波鞠 多,或言堀多;此云近護。緣指智論,廣在傳文,所度夫婦得四果者,乃下一籌,籌長四寸,滿丈六石室。人謂化行與佛無殊,但無三十二相,故以為號。示不分中,上二句指前,下二句結歎。師資相承,謂之躡跡。若據末地商那,乃是橫分並化,但由各王一處,且言異世,若取傳法,唯是商那,據理但有二十三師。付法藏傳委釋緣相,須者撿看。體權者,達教所由生也;通道者,知教有所歸也。(戒疏記卷一‧五一‧一)(請參閱附錄二『律學之派別略述』八七頁)


式叉摩那具學三法

子題:學根本、學六法、學行

行事鈔‧尼眾別行篇:「此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謂四重是。二﹑學六法,即羯磨所為,謂染心相觸、盜人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文中列婬盜殺妄者,隨十戒而言,沙彌已學。三﹑學行,謂一切大尼戒行,並須學之。」資持記釋云:「三法,初後二法,即本所行;第二,六法,是今所授。據其體相,沙彌具發;但是重囑,意存二練故也。文下,示列相,以律中先牒四重,隨明四法。如云,不得犯不淨行,行婬欲法,若式叉摩那尼,行婬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此牒根本,下即今授。若與染汙心男子身相觸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餘三並爾。非時、飲酒,當體即法,無別本也。」事鈔記卷四二‧二八‧一五)


式叉摩那應學十八法

行事鈔‧尼眾別行篇:「僧祇云,應學十八法:一﹑在大尼下,沙彌尼上坐。二﹑式叉不淨食,大尼淨;大尼不淨食,彼亦不淨。三﹑大尼得與三宿,自與沙彌尼三宿。四﹑得與大尼授食,除火淨五生種,取金銀錢;自從沙彌尼受食。五﹑尼不得為說七聚名。六﹑得語云,不婬盜殺妄,如是等憶持。七﹑、八﹑至布薩、自恣日,入僧中,互跪合掌云:『阿梨耶僧,我某甲清淨,僧憶持。』三說而退。九﹑、十﹑、十一﹑、十二﹑,後四波羅夷,犯者更從始學。十三﹑十七僧殘已下,若犯,一一作吉羅悔。餘如彼說。」資持記釋云:「十八法。初是坐位。次三種,對尼同異。二﹑即護淨,不淨即宿觸等。下不汙上,故尼淨;上得通下,故彼不淨。三﹑同宿。四﹑授食。五﹑、六﹑二種,並制大尼,顯彼所聞。七﹑、八﹑眾法,餘皆自行。後九﹑至十二﹑,別配後四重戒。犯者更學,重與二年。問:『不云前四夷者?』答:『在根本制,此明學行二法耳。』問:『犯後四夷,障戒不?』答:『犯者更學,而不滅擯,故知非障。業疏云,前四限分,後四枝條故也。』餘如彼者:十四﹑不非時食。十五﹑不停食食。十六﹑不捉錢。十七﹑不飲酒。十八﹑不著華鬘。」事鈔記卷四二‧二九‧一九)


式叉摩那正加受法

亦名:授式叉摩那尼法

子題:學戒羯磨、二歲羯磨、乞學戒法、與學戒法、說戒相法、六法、缺戒、式叉尼一切大尼戒應學、缺學

行事鈔‧尼眾別行篇:「應立離聞處,著見處。白四受法。後召來,與說六法名字,乃至答言,能持。如常說。」資持記釋云:「準羯磨,先具儀教乞;次離僧作法;三召入說相。廣如彼文,不復煩引。」(事鈔記卷四二‧二八‧一一)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律本,諸尼輒度人出家受戒,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應與學戒羯磨。十誦中,輒度妊身女人過起,佛言,與二歲羯磨,可知有無。然六法淨心,二歲淨身。一﹑乞學戒。佛言,聽十歲曾嫁及十八童女欲二歲學戒者,當詣僧中偏露右肩脫革屣,禮尼僧足,兩膝著地合掌,教作乞言:『大姊僧聽。我某甲沙彌尼今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願僧與我二歲學戒。慈愍故。』三乞已,沙彌尼應往離聞處著見處立。二﹑與學戒法。彼尼眾中作羯磨者應言:『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尼今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白如是。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尼從僧乞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僧今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誰諸大姊忍。僧與彼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如是三說,僧已忍與某甲沙彌尼二歲學戒,某甲尼為和尚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三﹑次戒相法。佛言,應喚來入眾與說六法名字。『某甲諦聽,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六法。不得犯不淨行,行婬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婬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與染汙心男子身相觸,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偷盜,乃至草葉,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取減五錢,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故斷眾生命,乃至蟻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斷人命,求刀授與人,教死讚死,若與非藥,若墮胎,若[示*厭]禱咒術,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斷畜生不能變化者命,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實非己有,自稱言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三昧正受,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此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於眾中故作妄語,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不得非時食,若式叉摩那非時食,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言能持。不得飲酒,若式叉摩那飲酒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佛言,叉尼一切大尼戒應學,除自手取食授食與他。此學法女具學三法:一﹑學根本,即四重是;二﹑學六法,謂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三﹑學行法,謂大尼諸戒及威儀,並制學之。若犯根本戒法者應滅擯;若缺學者,更與二年羯磨;若違行法,直犯佛教,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隨機羯磨卷上‧三○‧三)


式叉摩那隨行異同

子題:式叉摩那六法是其學宗、式叉摩那戒體更不重發、二年驗胎有無、六法顯行貞固、練身練心、式叉體同沙彌、式叉行同三眾、式叉六法、六法、式叉學宗、學根本、學法、學行、學法女無戒體

行事鈔‧序:「式叉摩那六法是其學宗戒體更不重發。自餘隨行對治,同諸三眾學之。必有不同,具如尼別法所顯。」資持記釋云:「式叉中,初文,上句標名。此云學法女。由尼報弱,就小學中,別提六行,為具方便。二年則驗胎有無六法則顯行貞固,十誦所謂練身練心,即此義也。六法下,明體同沙彌;自下,明行同三眾六法者:一﹑摩觸,二﹑盜四錢,三﹑殺畜,四﹑小妄,五﹑非時食,六﹑飲酒學宗謂行本也。言學有三:一﹑根本四重也,二﹑學法即六法也,三﹑一切大尼行。不重發者,以式叉尼轉根為男,即入僧沙彌故。業疏云,此學法女無戒體也,但受別教,位過沙彌,以人不解,謂分三眾,有三戒體等。問:『沙彌尼戒,既遍塵沙,何以式叉方行此六?』答:『選其喜犯,重更約勒。無體再發,即其義矣。』同三眾者,指下文也,同大僧則具在諸篇,同大尼、沙彌,則各如別篇。沙彌合一,故言三眾。別行中,如無沙彌尼,得與大尼授食之類,下文具委。」(事鈔記卷二‧三八‧九)


波逸提持犯方軌止持三品

亦名:止持三位、三品持律、持律三品

子題:識法、識犯、上品持律、疑法、不識法、中品持律、下品持律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言止持者,謂佛制教,令學行之。我依修學,於境無犯。然根機利鈍,不可齊準;至於萬境由迷疑網;故以諸九,定品優列,且分三位:上品一句識法識犯。如德衣加受,功用須知,名識法也;如有違越或吉或提,開合衣藥,定罪多少,名識犯。餘相例解,不能具出。由本戒無失,復不愚學,識達皎然,名為上品持律。中位有四:初識法疑犯,二﹑識法不識犯,三﹑疑法識犯,四﹑不識法識犯。識同前解。言疑法者,謂受德衣用法有四,疑一二三,不能通決。言不識法者,迷昏不學,任物牽行,是非由他,自無尺寸。於犯疑闇,例此可知。然於一事由帶一識,故判以為中品持律。下品四句:初疑法疑犯,二﹑疑法不識犯,三﹑不識法疑犯,四﹑法犯俱不識。此全昏學無境有識,故判以為下品持律。」行宗記釋云:「然下,生起品位。言諸九者,據通為言,若法、若事,不出可學、不可學二九句法。就戒別論,雙持犯者,法事兩別,則有四九;單法單事,但有二九;止犯加八,唯收不學教行之罪。言優劣者,持門則識優、疑次、不識最劣,犯門反之。」戒疏記卷一三‧一○‧四)


眾學篇釋名

亦名:突吉羅篇釋名

子題:式叉迦羅尼、應當學、眾突吉羅篇、學行成就

資持記‧釋釋相篇:「眾學篇,罪無限量,故云眾;易犯難持故令學。」(事鈔記卷二五‧三四‧二○)

戒本疏‧百眾學法:「(一﹑引教釋)言式叉迦羅尼者,見云,式沙是學;迦羅尼者,云應當作。語倒故言應學也。多論,問:『何故此篇獨名應當學?』答:『餘戒易持而罪重,犯懺是難;此戒難持而易犯,常須念學。故不列罪名,但言應當學。』(二﹑約義釋)疏者言,若就所防彰名,應云眾突吉羅篇今隱其所防,就能治行以立目,故云學也。論其所學,實通上四,非局此篇。但人情薄淡,重罪多持,輕便不敬。若論成行,非勤攝護,終不可成。所以大聖觀物機緣,特加勸勉,故與學名。又能持此戒,滿足無缺,即名學行成就;行彰學功義顯,故偏於此受於學稱也。」(戒疏記卷一六‧一三‧八)


第六佛略教偈

亦名:迦葉如來略戒經

子題:迦葉佛

含註戒本‧七佛略戒:「一切惡莫作,當奉行諸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此賢劫第三佛,人壽二萬歲,二十年前說此偈,後方廣說。(含註戒本卷下‧二一‧一四)

戒本疏‧七佛略戒:「第六段,明三學行,輕過修善也。偈文為二,初三句明行教,下一句指非濫說也。就初有二句,上明止惡,下明修善。次有一句,明止作二行,本唯心起,當觀志意也。心有所主名意,貞固難拔名志也。……賢劫第三佛,人壽二萬歲時出世,二十年前常說此偈。」行宗記釋云:迦葉,此翻飲光。一會說法,度二萬人。」(戒疏記卷一六‧六四‧七


[法相辭典(朱芾煌)]
成就性是實有非實有

大毗婆沙論九十三卷一頁云:或復有執,無實成就不成就性。如譬喻者。彼說有情不離諸法,說名成就。離諸法時,名不成就。俱假施設;如五指合,假說為拳。離即非拳。此亦如是。問:彼何故作是執?答:彼依契經,故作是執。謂契經說有轉輪王成就七寶。若成就性是實有者;成就輪寶神珠寶故;應法性壞。所以者何?亦是有情,亦非情故。成就象寶及馬寶故;復應趣壞。所以者何?亦是傍生,亦是人故。成就女寶故;復應身壞,所以者何?亦是男身,亦女身故。成就主兵主藏臣故;復應業壞。所以者何?君臣雜故;勿有此失,故成就性,定非實有。為遮彼意,顯成就性,定是實有。若不爾者;便違契經。如說學行跡成就學八支。漏盡阿羅漢成就十無學支。聖者現起有漏心時,應不成就過去未來諸無漏法。云何成就八支十支。復違餘經。如說如是補特伽羅、成就善法及不善法。若彼善法現在前時,應不成就不善法。若不善法現在前時,應不成就善法。若無記法現在前時,應不成就善不善法。云何說成就善不善法耶。復違餘經。如說成就七善法者,彼現法中,多住喜樂。如理勤修,必能盡漏。七善法者,知法,知義,乃至廣說。七中若一現在前時;應不成就餘六善法。若起餘法現在前時;應不成就七。云何成就七善法耶。復違餘經。如說如來成就十力。若起一力現在前時;應不成就九。若起餘法現在前時;應不成就十。云何如來成就十力。復有餘失。謂諸異生、不染汙心現在前住,應成無學。不成就三界一切煩惱故。諸無學者,起有漏心現在前位,應成異生。不成就一切學無學法故。勿有此失,故成就性、決定實有。問:若成就性是實有者;前譬喻者、所引契經,當云何通?答:輪王於彼,有自在力,隨意受用;如成就故,立成就名。若全撥無實成就性;如何於彼立成就名。


學制立

瑜伽六十九卷一頁云:復次略由五處,應知學制立為最甚深。一、自在故,二、不自在故,三、顯現尸羅壞過失故,四、顯現喜樂鄙業過失故,五、彼二過失行不行故。言自在者,若時所化,不隨煩惱勢力而行;非諸煩惱,令不自在;爾時即依如是所化自在學行,隨意自在。不自在者:若時所化,隨諸煩惱自在而行;由諸煩惱,令不自在;爾時即依如是所化不自在學行,制立不自在學處。顯現尸羅壞過失者:觀諸性罪,定不應行;制立隨護尸羅學處。顯現喜樂鄙業過失者:謂觀能障勤修善品,是故制立遮罪學處。彼二過失行不行者:謂佛觀彼自在所化,過失不行,故無制立,觀不自在,過失現行,制立學處。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ㄒㄧㄠˋ, [動]

1.相似、相像。《說文解字.肉部》:「肖,骨肉相似也。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如:「不肖」、「唯妙唯肖」。宋.蘇軾〈影答形〉詩:「我依月燈出,相肖兩奇絕。」

2.比擬、仿效。漢.揚雄《法言.學行》:「七十子之肖仲尼也。」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五.灤陽消夏錄五》:「以牛角作曲管,肖鶉聲吹之。」

[名]

姓。如元朝有肖乃台。


巴黎大學

ㄅㄚ ㄌㄧˊ ㄉㄚˋ ㄒㄩㄝˊ
位於法國巴黎。西元一九七○年改制,為歐洲主要大學之一。由聖母教會學校發展起來,後因羅馬教皇支持,成為阿爾卑斯山北部地區正統的神學教學中心。十三世紀末為基督教世界最著名的教學中心,尤其是神學教學中心,並概分為神學、教會法規、醫學、人文學科四系。一九六八年巴黎大學發起學潮,導致教育改革,促使學校不再集中管理,學生可參與大學行政。現分為十三所大學,以第一、第二、第三等順序命名。


匍匐

ㄆㄨˊ ㄈㄨˊ, 1.手足伏地爬行。《莊子.秋水》:「不聞夫壽陵餘子之學行於邯鄲與?未得國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歸耳。」明.馬中錫《中山狼傳》:「先生伏質就地,匍匐北進。」也作「匍伏」、「蒲伏」、「蒲服」。

2.比喻急遽、盡力。《詩經.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文選.劉琨.答盧諶詩》:「裹糧攜弱,匍匐星奔。」


面朋

ㄇㄧㄢˋ ㄆㄥˊ
不以誠心相交的朋友。漢.揚雄《法言.學行》:「朋而不心,面朋也。」


斧藻

ㄈㄨˇ ㄗㄠˇ
修飾。漢.揚雄《法言.學行》:「吾未見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文選.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斧藻至德,琢磨令範。」


大山小山

ㄉㄚˋ ㄕㄢ ㄒㄧㄠˇ ㄕㄢ, 1.漢淮南王劉安召集文人從事著述,各選辭賦,以類相從,分別稱為「大山」、「小山」,如同《詩經》有〈大雅〉、〈小雅〉之分。

2.南朝梁時,何點、何嗣兄弟二人一起遁世隱居,前者號為「大山」,後者號為「小山」。明周肅王之後,睦?、安&9b41._104_0.gif;俱有學行,人稱睦?為「大山」,安??為「小山」。故後來也用以稱呼同時享盛名的兄弟倆。


推舉

ㄊㄨㄟ ㄐㄩˇ, 1.推選、薦舉賢才。《後漢書.卷三八.度尚傳》:「家貧,不修學行,不為鄉里所推舉。」《初刻拍案驚奇.卷五》:「眾人就推舉他做了,是個尊重的事。」

2.推動而舉起。如比賽舉重時,運動員雙腳固定,而由蹲立的姿勢將槓鈴推舉起來,使舉者呈直立。


年富力強

ㄋㄧㄢˊ ㄈㄨˋ ㄌㄧˋ ㄑㄧㄤˊ
正值壯年,精力旺盛,大有作為。《明史.卷六九.選舉志一》:「務求學行兼優,年富力強,累試優等者,乃以充貢。」《醒世恆言.卷二.三孝廉讓產立高名》:「二弟年富力強,方司民社,宜資莊產,以終廉節。」


鉤黨

ㄍㄡ ㄉㄤˇ
互相牽引結為同黨。《後漢書.卷八.孝靈帝紀》:「制詔州郡大舉鉤黨,於是天下豪桀及儒學行義者,一切結為黨人。」


國能

ㄍㄨㄛˊ ㄋㄥˊ
一國之中最絕妙的技能。《莊子.秋水》:「且子獨不聞夫壽陵餘子之學行於邯鄲與?未得國能,又失其故行矣。」


貢監

ㄍㄨㄥˋ ㄐㄧㄢˋ
明、清科舉制度中,由府州縣學推薦學行俱佳者,到京師國子監讀書的人。


貢生

ㄍㄨㄥˋ ㄕㄥ
科舉時代,選府州縣學生員之學行俱優者,貢諸京師,升入太學,有副貢、拔貢、優貢、歲貢、恩貢等名,統稱為「貢生」。


開濟

ㄎㄞ ㄐㄧˋ
開創基業,匡濟時政。《三國志.卷二七.魏書.徐邈等傳.評曰》:「王昶開濟識度,王基學行堅白。」唐.杜甫〈蜀相〉詩:「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


或人

ㄏㄨㄛˋ ㄖㄣˊ
虛指某人。漢.揚雄《法言.卷一.學行》:「或曰:『書與經同而世不尚,治之可乎?』曰:『可。』或人啞爾笑曰:『須以發策決科。』」


駕說

ㄐㄧㄚˋ ㄕㄨㄛ
傳揚學說。漢.揚雄《法言.學行》:「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駕說者也。」


堅白

ㄐㄧㄢ ㄅㄞˊ, 1.真正堅硬、潔白的東西,是無法磨損、染黑的。語本《論語.陽貨》:「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比喻志節堅貞,卓立不移。《三國志.卷二七.魏書.徐邈等傳.評曰》:「王昶開濟識度,王基學行堅白。」

2.一種戰國時名家的辯論命題。參見「堅白石論」條。


金口木舌

ㄐㄧㄣ ㄎㄡˇ ㄇㄨˋ ㄕㄜˊ
古代施行政教,傳布命令時所用的木鐸。《論語.八佾》「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句下宋.朱熹.注:「木鐸,金口木舌,施政教時所振,以警眾者也。」後以金口木舌比喻為傳道的人。漢.揚雄《法言.學行》:「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駕說者也,不在茲儒乎?如將復駕其所說,則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


遷善

ㄑㄧㄢ ㄕㄢˋ
改過向善。《孟子.盡心上》:「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漢.揚雄《法言.學行》:「君子貴遷善。遷善者,聖人之徒與。」


全人

ㄑㄩㄢˊ ㄖㄣˊ, 1.人格、道德和學行等各方面毫無瑕疵的人。《莊子.庚桑楚》:「夫工乎天而俍乎人者,唯全人能之。」《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殊不知凡為女子,必先婦德、婦言、婦容、婦工,四者兼備,纔算得個全人。」

2.四肢健全的人。《莊子.德充符》:「靈公說之,而視全人,其脰肩肩。」南朝梁.沈約〈與徐勉書〉:「外觀旁覽,尚似全人。」

3.保全人民。《後漢書.卷二九.郅惲傳》:「昔伊尹自鬻輔商,立功全人。」


習非勝是

ㄒㄧˊ ㄈㄟ ㄕㄥˋ ㄕˋ
語本漢.揚雄《法言.學行》:「習乎習,以習非之勝是,況習是之勝非乎?」比喻習慣於某些不合理、錯誤的說法或做法,久而久之就誤以為是正確的。如:「為學的目的貴在探究真理,不可習非勝是。」也作「習非成是」。


徵士

ㄓㄥ ㄕˋ
古人稱讚學行並高,而不出仕的隱士。南朝宋.顏延之〈陶徵士誄〉:「有晉徵士潯陽陶淵明,南岳之幽居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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