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其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ㄉㄚˋ ㄒㄧㄥˊ ㄑㄧˊ ㄉㄠˋ
某種道術正在盛行。如:「股票炒作大行其道,助長社會投機的歪風。」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子孫廟
中國近世佛教寺院之一種,為有別於十方叢林的寺院。一般而言,十方叢林是大型寺院,住眾較多,日常生活有嚴格的規約限制,寺產公有,住持之推選較合乎住眾公推的原則。而子孫廟則與此不同,是小型寺院(偶亦有例外),住眾較少,規約的限制力較小,寺產私有,住持之傳承多由該寺院之擁有者所決定。
除了子孫廟與十方叢林之外,另有一種由這兩類寺院型態混合而成的子孫十方叢林。有關此種寺院的特質,請參閱附錄。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
第一章 寺院的人事
出家人中的優秀份子與卑下之輩之差別,是基於統計之實證。約當民國十九年,約有五十萬僧眾,居住於大約十萬個寺院。其中,大多數寺廟都不大,平均每一寺廟有五人。這些被稱為「小廟」或「子孫廟」者,在宗旨和工作方面,都與「十方叢林」不同。有些「十方叢林」經常住有四五百僧眾。在這兩者之間,寺院之大小、性質、各有等級。「子孫廟」之主要性質為私有,屬於一僧,或一系僧眾私人所有,可任由彼等之意願處置。而在另一方面,則十方叢林乃被認為是佛教僧伽(僧尼共為一體)之公共資財,即或僅有十餘人居住其中,仍須依公認之佛寺清規為處理準則。其中所住,則為優秀份子。
我曾搜集約有一百個十方叢林之或多或少的詳細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約有一三○個住眾。有二百個十方叢林,則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報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計,所估若確,則中國在民國時代約有三百個十方叢林,其住僧為兩萬至兩萬五千人,約當僧伽總數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孫廟」裡的所謂卑下之輩。不必說,這樣將他們區分為優秀份子與所謂卑下之輩,實在太簡單化了。(中略)
第五章第一節 子孫廟
如果說各十方叢林有性質上的差異,子孫廟之間的差異就更大了,前者網羅了大部分的優異份子──大約僧團的百分之五,後者則遠為平凡。中國的在家眾有事要跟和尚打交道時,通常不到十方叢林,因為即使最近的叢林也可能遠在好幾公里外,他往往到可能「就在轉角」的子孫廟。在家眾到子孫廟去請人做佛事,祈求神明幫助,或抽籤卜運。自己想出家,或要讓孩子當和尚時,他也是到子孫廟。在中國,子孫廟一般是進入僧團的唯一途徑。由於它們是私人的──通常是一「家」和尚擁有的──僧團不能視之為公有財產。雲水僧頂多只能在那裡住三天。
擁有子孫廟的那一家和尚由數代師徒組成,他們都是佛法傳承上的法子法孫。子孫的字面意思是「兒子與孫子」,但這一家人之間其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跟日本的情形不同,日本和尚可以結婚,寺廟通常由父親傳給親生兒子。在中國,他們的關係基於「剃度」而來。和尚為在家眾剃度後,後者就變成沙彌、寺院的繼承人,及和尚的義子,中國人稱之為「剃度弟子」。同一家族內的同代剃度弟子就是師兄弟。他們有祭祀「祖師」的責任。例如,師父圓寂後,他們要做法事讓他超生,定期在牌位前上供,清明時上墳掃墓。(中略)但這裡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種體系似乎是中國佛教獨有的。在其他宗教裡,弟子重視師承,也就是他們的師父與過去大師間的關係;在基督教的修道制度裡,修道院裡的修士是一個家庭中的成員(本書用以翻譯「方丈」一詞的abbot,在亞拉姆語(Aramaic)裡其實是「父親」之意);在印度教,共侍一位師父的弟子互稱gurubhai(意思和師兄弟完全相同)。唯獨中國佛教將俗世的家庭制度如此堅實地搬到出家生活中──這證明了中國人的家庭觀念何其濃厚。甚至在傳統法律上,師徒也被視為一家人。
大多數的子孫廟也可稱為「小廟」,即使它們有為數眾多的住眾及廣大的田產。我記得曾經在新加坡遇見過一位老和尚,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那貴族般的容貌、謙和中帶點威嚴的舉止,以及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告訴我,他來自江蘇東部的一座小廟。他十六歲時在那廟裡剃度出家,受過三年訓練後,又入寶華山受戒。他的師父認為出家和尚應該接受更高的教育,才能對他們將來要在其間弘揚佛法的世俗世界有更多的認識。他本人因病中輟學業,但他師弟從清華大學畢業。在北平一座叢林裡擔任方丈。不久,他的師父決定退休。由於唯一的另一位師弟在寧波也很忙,因此我的資料提供者被任命為該寺的新住持(當家)。他的師兄弟不會再回來要求分享他所繼承的財產和權力,整座寺院已完全歸他所有。經過師父的允許,他收了兩位徒弟。四個人在那裡一直住到1948年共產黨鬥死他師父為止。後來,他逃往香港。
他師父所以被處死,原因在他是地主。這是難以否認的。那小廟擁有一百四十畝稻田,每年收入田租稻穀六十七公噸,足以養活兩百人。他們的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來自作佛事,因為那村落只有一百戶人家,不太需要這類服務。另一方面,花費也很少,因為俗家工人為了積功德,很樂意低薪為出家人工作,甚至義務服務。
這位資料提供者謙稱的「實質盈餘」,部分用來莊嚴佛堂,部分送給貧苦的村民,部分繳清華的學費,部分用來購買更多的土地。這些錢來自歷代師父購置的大片土地所生產的盈餘收入。這四位和尚有十個傭人服侍他們,有上好的房子住,又沒什麼可忙的,足可以過著高級、閒適的生活。他們不但很少做佛事,也沒有定期的打坐或念佛課,就像大部分的小廟一樣。與一般叢林不同,那裡沒有眾多的香客及繁重的行政工作,甚至也不做早晚課。子孫廟只在每月兩天的布薩日及每年十二月當中的一天做早晚課。讀者也許要奇怪他們每天怎麼打發時間。據我的資料提供者說,他們大多數時間都在讀書,而我也必須說他似乎是位很有內涵的人。
他說江蘇有很多小廟跟他一樣富有。但我不曾聽說有其他寺院也是由這麼少的和尚來享用這麼多錢。不過大多數的小廟都有一種閒適的氣氛。如果有人犯戒,也不會有僧值罵他或打他。事實上,小廟較少制訂類似金山規約、高旻寺規約的寺規來管束和尚,而且寺規也被看得比較輕。曾經有這麼一段話︰「要住就住十方叢林,因為小廟不好修行。」
小廟和尚吃肉、喝酒、玩女人的故事較常聽說。但它們最大的共通點是悠閒而非敗德。和尚們可以在自己高興的時候就寢或起床,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東西。齒牙動搖、消化力弱的老和尚對後面這點特別激賞。老人家們也很高興不必做早晚課;他們大多呼吸短促。但也有些人學德兼備,足以教導訓練同住的沙彌。
未受戒的沙彌不能在叢林裡受訓,甚至不能在那裡過夜。前面也曾說過,知客不會允許他們留宿。有些模範寺院認真執行這規條,其他寺院則較寬容。我的幾位受訪者曾舉出隨侍師父的沙彌獲准在雲水堂過夜的數樁例子。在江蘇光孝寺及寧波觀宗寺,沙彌一般進入佛學院,因為他們是學生而非住眾或雲水僧。這兩寺覺得沙彌既然不是在寺裡剃度的,也就不危害主要原則。
一般最擔心的是,基於剃度而來的世襲制會損及寺院的公有性格。子孫廟代代相傳給剃度家族內的成員。如任何叢林聽任這種剃度關係大行其道,它最後可能也會採同樣的方式相傳,而淪為子孫廟。這就是為什麼要訂立規條禁止剃度、訓練沙彌、不准沙彌留宿的主要原因。另一個原因在於未受過訓練的沙彌難免會破壞叢林裡行進、用膳,及儀式進行時的井然秩序。大叢林雖有數百位和尚生活其間,但每個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與地位。(中略)
附錄五 子孫十方叢林
「子孫十方叢林」(通常簡稱為子孫叢林)一詞,涵蓋了諸多混合式的寺院行政體系。中國出家人一向喜歡說中國寺院制度大同小異,但是對想嘗試作一歸納的任何人而言,此一說法未免過於樂觀。
要針對混合體製作出歸納誠屬難事,不如提供三個具體的例子作為代表──每一例由個別一位受訪者提供。這樣至少能暗示種類多寡的可能範圍。
第一位受訪者在四川開江金山寺(與江蘇金山的江天寺無關)受戒,且度過五個年頭。金山寺的三、四百位和尚,大部分是十方人。只有大約一百人是子孫,所謂子孫也就是擁有該寺的剃度家成員。掛頭的住持及監院兩職,保留給子孫。其他執事,甚至座元一職,全開放給十方人,而且許多職務真是由十方人擔任。職位的選派,一如江蘇寺院,由住持、知客與維那決定。
金山寺每天作早晚課各一次,每月讀誦波羅提木叉兩次。到了冬天,便在禪堂舉行禪七。該寺委員屬於臨濟宗──控制該寺的剃度家所屬的宗派。寺內同時也有念佛堂與佛學院。由於設有佛學院的關係,金山寺被視為「教院」,僧值被稱為「糾察」。該寺田產擴大,收入足敷所需,僧眾不需作佛事。除了保留首要職位給剃度家成員外,金山寺在任何方面,都具有叢林而非子孫廟的特質。
第二個例子是湖南郴縣普濟寺。這位受訪者曾任住持,領導該寺達十九年之久(1930 ~1949)。他顯然對整個運作情形瞭如指掌,只是他的湖南口音難倒了我所求助的幾位中國朋友──包括他的同參。儘管他資料廣博,而且樂於提供;然而在我有幸造訪的令人滿頭霧水的師父中,他可說是最嚴重的。我們談了十多個小時,他的耐性比我好,但是我一直無法確定自己已經深入事實的內層部份。
普濟寺位於湖南東南的郴縣。原先座落在三哩外的蘇仙嶺上,約兩百年前,僧眾及信徒人數過於膨脹,因此一分為二︰一者遷到鎮上,取名普濟寺;一者留在山上,以蘇仙觀為名。觀是道家寺廟的專稱。郴縣及其周緣的寺廟,有許多原先屬於道教,後來才由佛教僧侶接管。蘇仙觀是子孫廟,僚屬由自家子孫充任。蘇仙寺是它的下院,但屬於十方叢林,執事開放給十方人。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十方叢林隸屬子孫廟分支的特例。該子孫廟的住持大和尚一般都同意兼任十方叢林的方丈。他指定一位副方丈負責管理叢林。我這位受訪者在擔任住持方丈期間,同時也任郴縣佛教會理事,佛教會總部就設在普濟寺。因此他口中說的寺院,指的經常是佛教會。他說該區七百座寺廟,包括蘇仙觀,「全在普濟寺統轄之下」。其實他的意思是在郴縣佛教會的管轄之下。更令人迷糊的,是他總把蘇仙觀說成蘇仙嶺,有時又以「普濟寺」併指兩寺。
蘇仙嶺有四哩長,山上滿佈寺院。其中三座屬蘇仙觀的下院。三寺各住了一些和尚,住持由方丈指派。方丈只要覺得時機恰當,可以隨時插手下院的行政。不過,他一般只在發生嚴重違規情事時出面干涉。蘇仙觀沒有自創的規約,而以百丈清規與金山、高旻規約為憑。
下院大都擁有自己的土地,獲自土地的收入若不敷所需,差額由蘇仙觀補足。蘇仙觀的穀租六、七倍於住眾的消耗量。普濟寺由於位處城巿,專以作佛事營生,一個和尚工作一天索酬兩元(中國貨幣),院方收其中半數。佛事使得寺內七、八十位和尚忙進忙出,無暇從事禪坐等修行。蘇仙觀的六、七十位和尚同樣也是無暇打坐,投宿與上大殿求籤問卜(一次兩分錢)的香客,讓他們終日馬不停蹄。不過每年他們總會舉辦兩三次佛七。
蘇仙觀具有許多十方叢林的特質。雲水僧可無限期留住。常住眾不限於子孫。高位全保留給子孫,低職則容許十方人擔任。如同其他十方叢林,蘇仙觀也有一整套服勤名冊,執事的任期以「期」計算。住持和尚也是三、五年一任,並非終生職,而且不由上任住持私下選定,反倒是經由公開投票「選賢」產生的,不過只有子孫才具有候選人的資格。選出的住持,權勢比十方叢林的方丈高,因為寺裡的子孫收弟子前必須先徵得他同意。弟子為求取得更高的特權,一般都希望由住持和尚親自剃度,這是一大特點。年積月累,這位住持就變成底下數房大部分沙彌與受戒和尚的剃度師父。
一整系列的寺廟全在同一剃度家的手中。此一家族的領域並不限於郴縣一地。據這位受訪者說,成千上萬的子孫住在散佈華中、華南的小廟中,甚至還有遙住上海、香港的。這家族已經綿延數代。選舉蘇仙觀住持前,只有方圓五十哩或一百哩內的子孫獲得通知,不過各地的子孫都有權利投票,或提名候選人,只要有另外三人擔保,甚至也能成為候選人,參加角逐。
職是之故,這「小廟」變成我在中國僅聞的最大僧伽團體。就某方面說,它只是有名無實的團體。除了同屬臨濟宗外,內部再無其他凝聚力。但我的受訪者堅稱,成千上萬的成員都意識到自己是蘇仙觀的子孫,並且視蘇仙觀為母寺,儘管事實上他們不是在觀裡剃度出家,又不受本觀的行政機關控制。這點在這位受訪者身上倒是事實。他和他的師父都不是在蘇仙觀剃度出家的,然而兩人卻都屬於蘇仙觀系。他偶爾稱自己的師父為「老師尊」,這是道家的用詞。他師父的廟全採用道家名字,而且像蘇仙觀一樣,最後也變成佛寺。
這種連鎖寺廟,湖南蘇仙觀並非我僅知的一例。華西峨眉山腳有座伏虎寺,與普濟有諸多共同之處。共同點包括只有一人逃出大陸,得以提供資料給我們。他是個粗枝大葉的人,聲稱受過小學教育,卻不能也不願動筆寫下自己提到的一些簡單辭彙。戰爭期間,他開著貨車,行駛在緬甸的公路上;之後,生活的艱困促使他覺悟繼而出家。這位受訪者並不是很好的消息提供者,因為他不曾在伏虎寺任職,所提供有關該寺的運作情形只是道聽途說或未見全貌;另一個原因是他性癖言過其實。
他說伏虎寺是座子孫廟,有五、六十座分院位於三天行程內,相距更遠者,還有兩百座分院。朝山旺季(五月到九月)有上千名和尚住在寺裡。每天要上早晚殿各一次,禪坐兩支香。年紀尚淺的和尚不能參加,因為他們忙著招待在寺裡食宿的三、五千人在家朝山客,以及雲水僧──雲水僧最多只能住子孫廟三天。一到冬天,朝山人數遽減;近半數的和尚移至分院,母寺視分院住有多少子孫與沙彌調整津貼。一些和尚遠赴他地,收取朝山客發願捐獻的錢,或是應後者之請,前往作佛事。留在峨眉山的餘眾,這時才有閒暇加入兩、三百位資深和尚的行列,從事修行。資深和尚坐在西禪堂,年淺的和尚與沙彌坐在東禪堂。東、西禪堂是分別獨立的建築,各有一套完整的序職與執事。參加者一天坐三枝香。堂外也許積雪兩尺餘,但是炭火盆卻為寂靜的禪堂帶來溫暖。
該寺下分五房,每房各有一位房頭。房頭是個虛位,只具有通過住持候選人的權利。住持任期不受限制,當他決定退休時,便與前任住持提名五位條件合格的候選人。第一個條件是候選人必為伏虎寺子孫。第二個條件是必須經過各房頭同意。名單一旦通過,便舉行公開投票,所有受過戒的住眾在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名劃上記號。票數最高者當選,新住持從前任受法。
弟子當然投票給自己的師父,因此候選人若曾為許多與會者剃度,情勢必大大有利。只有執事能收弟子,而且只有子孫能當執事(天賦異稟者或朋友例外)。不過執事先得服務三年,待登上高位(如知客等)後,才能收弟子,事先且須徵得住持或都監同意。由於有些限制,寺裡的弟子一般不出五十人。這些弟子分屬五房之下,每人與各自的師父隸屬同一房。弟子入寺並不立刻剃髮,頭先數月或數年住分院,初著俗服,後改穿出家服,並學習寺院生活的例行之事。最後,師父才帶著弟子到母寺,執刀剃髮,並將其名字登入伏虎寺子孫名冊上。之後,大多數弟子仍返回原先的分院,有些則留在母寺讀書或是當侍從,這全視他們的聰明才智而定。再經六年(其他寺院認為見習三年即已足矣),即可前往十方叢林──通常在成都──受戒。1879年發生大火前,伏虎寺原本自己傳戒,當時有住眾多達五千人。到了1940年代,它只訓練沙彌。
上面的敘述完全以這位受訪者所說為憑。最啟人疑竇的是數字。我與去過伏虎寺的在家人及和尚討論過,各人的估量之間有很大的出入,但大多數咸認為夏天只有數十人(而非一千)居住,至於朝山客人數,他們認為伏虎寺能容納數百人以上(而非三、五千人)。然而,他口中描述的該寺主要特徵,本質上可能符實。若無虛構,伏虎寺便是同時結合了十方叢林與子孫廟的諸項特點。
以上數例似乎太偏離常軌,不值得耗費篇幅。然而,我們無法得知究竟什麼才是統計上的例外。我們唯一確知的只是︰最不偏離常軌的寺院,如金山,才是最例外的。在諸多歧異類型中,我們也許好奇每個類型各涵蓋多少寺院。不過要解答此一問題,為時已晚。這或許也證明了不顧各寺的特質,作下一個大而鬆散的歸納以容納它們是不可能的。
南北朝時代北魏弘傳淨土教的高僧。生於今山西大同的雁門(唐‧迦才《淨土論》以之為并州汶水人),因家近五台山,從小就聽了有關文殊菩薩靈異的傳說。十餘歲時,即登山訪尋,備見遺蹟,心裏非常感動,於是出家,廣學內外經典。他對於龍樹一系的《智度論》、《中觀論》、《十二門論》、《百論》等四部論及佛性義的研究特別有心得。
後來,他讀《大集經》,感覺到經中的詞義深奧不易悟解,即著手寫作注釋,寫了一半多,忽然得了氣疾,暫時停筆。於是出門尋醫療治,到了汾州,氣疾忽然好了,又想繼續寫作;但又感到生命短促,如果不獲長年,便難完成一切志願。聽說江南隱士陶弘景(456~536)精研神仙方術,學問淵博,遠近推重,即南遊相訪。當時江南梁朝對於北人入國是不輕易容許的。曇鸞到了梁都建康(今南京)之後,經過官府的勘問並引見梁武帝。武帝知道他並不是北朝的奷細,即請他入重雲殿和他談論佛性的深義,曇鸞的見解很受梁武帝的讚許。
這時陶弘景住在句容的茅山,深受梁武帝的尊敬,時人稱他為山中宰相。曇鸞在建康先寫信給陶弘景說明來意,表示願從他學習仙術。陶弘景也早慕曇鸞的高名,接信後立即回信表示歡迎。曇鸞到茅山後受到陶弘景殷勤的接待,不久即授與《仙經》十卷。曇鸞即攜經辭還北魏,欲往名山如法修煉。
曇鸞回到洛陽時,遇見北印度三藏法師菩提流支,即向流支敘述自己的願望,並問他佛法中有沒有勝過此土《仙經》的長生不死之法﹖菩提流支告以《仙經》比不上佛法,並且仙術也不能長生,即以《觀無量壽經》授給他說︰這是大仙方,依此修行,便能解脫生死。曇鸞受了這一番教化,即把隨身所帶的《仙經》燒掉,從此精修淨業,自行化他,逐漸得到廣大群眾的皈依。魏主尊號他為「神鸞」,並敕住并州大寺(故址在今太原)。他晚年又移住汾州北山石壁玄中寺。又時常到介山(今介休縣綿山)之陰集眾念佛,後人稱其處為鸞公岩。東魏‧興和四年,曇鸞因疾入滅於平遙的山寺,時年六十七歲。魏主敕葬於汾西泰陵文谷,營造磚塔,並為立碑。
關於曇鸞入滅的年代,在唐朝已有異說。迦才《淨土論》卷下的〈曇鸞傳〉載「魏末高齊之初猶在」,《續高僧傳》卷二十〈道綽傳〉及文諗、少康《往生西方淨土瑞應刪傳》都稱他為「齊時曇鸞法師」。此外,據近人羅振玉所藏拓本北齊‧天保五年二月〈敬造太子像銘〉中的願主題「比丘僧曇鸞」的名字看來,曇鸞入滅似應在北齊‧天保五年(554)以後,但這也還不能作定論。
曇鸞的著述,根據《續高僧傳》卷六及《隋書》卷三十四〈經籍志〉、《新唐書》卷五十九〈藝文志〉等所記,共有十種。其中,《大集經疏》現已不存。《論氣治療方》、《療百病雜丸方》、《調氣方》、《服氣要訣》四種,似乎是同本異名的關於氣功之類的醫書。據《續高僧傳》〈曇鸞本傳〉載,他能調心練氣,對病識緣,名滿魏都。他所著的《調氣論》,隋著作郎王邵曾加以注釋,可見曇鸞在醫學上是有造詣的。他的《大集經注疏》尚未完成,未見行世。但智顗於《法華文句》卷一引用曇鸞的「細科煙颺,雜礪塵飛」的語句,也許是出於他的《大集經注》或其他著作亦未可知。其《禮淨土十二偈》似乎即是現存的《讚阿彌陀佛偈》;又《安樂集》也似乎即是現存的《略論安樂淨土義》。至於《淨土往生論註》、《讚阿彌陀佛偈》、《略論安樂淨土義》現存三種,都可以確認是曇鸞的著述。
其中,《往生論註》二卷,是印度世親的《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的注解,上卷解釋偈頌,下卷專釋長行,其間隨處發表他的見解。其特創的見解,有二道二力、名號為體、往還二向等義。這些都體現出曇鸞淨土教的思想。
《讚阿彌陀佛偈》,有七言偈一九五行。是依《無量壽經》讚詠阿彌陀佛及其淨土的功德,故一稱《無量壽經奉讚》或《大經奉讚》(見迦才《淨土論》卷下)。
《略論安樂淨土義》是用問答的體裁,把有關彌陀安樂淨土的三界攝否、莊嚴多少、往生輩品、邊地胎生、五智疑惑、渡與不渡、十念相續等問題,作總別九番的問答,並一一加以解說。迦才《淨土論》卷下云(大正47‧97c)︰「法師撰集《無量壽經奉讚》七言偈百九十五行並《問答》一卷,流行於世。」可見《略論》即是《問答》,曾附屬於本偈流傳的,但新羅‧元曉的《無量壽經宗要》指出其中「渡河著衣脫衣」的譬喻為鳩摩羅什所說,其他也還有異論。
曇鸞的淨土思想,完全表現於《往生論註》。他在《論註》的卷頭即引龍樹菩薩《十住毗婆沙論》說明菩薩欲求阿毗跋致(即不退轉法)有難行、易行二道。在五濁之世無佛之時求阿毗跋致名為難行道;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由佛力住持入於大乘正定之聚名為易行道。這就是說,在無佛之世「唯是自力,無他力持」,難得阿毗跋致,譬如陸路步行則苦,名為難行道。反之,乘著佛的本願力往生淨土,即依他力而得阿毗跋致,譬如水路乘船則樂,名為易行道。
曇鸞強調依佛本願力,其思想根源於《無量壽經》。他在《往生論註》卷下說明阿彌陀佛本願力的殊勝和修五念門以自利利他,可以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其要點在以彌陀如來為增上緣。以阿彌陀如來四十八願中的第十一、第十八、第二十二,三大本願為中心的他力本願,發揮了彌陀淨土教義的蘊奧。後來唐代善導所發揮的彌陀本願論,就是祖述曇鸞此說的。
曇鸞的淨土學說是傳自菩提流支,已經成為一般通說。但也有人以為是經過慧寵、道場二師師傳於曇鸞的(道綽《安樂集》卷下)。一說慧寵原從廬山慧遠受傳淨土法門,後來又得菩提流支印可,成為兩人的弟子。道場是慧寵的弟子,又是廬山東林寺第三代住持(聖聰《淨土三國佛祖傳集》)。這兩人都是慧遠的後繼者,不知何以又被認為菩提流支的弟子。在曇鸞自己的著作中並沒有提到他們的事蹟,所以他們的關係很疏遠是可想而知的。
在曇鸞以後至道綽之間,《佛祖統紀》卷二十七記載往生高僧有二十二人,這些人和曇鸞無直接關係。道綽《安樂集》卷下所舉的中國淨土教系六大德的名字,提到大海和法上,並未肯定他們和曇鸞的傳承,只有日本‧聖聰《淨土三國佛祖傳集》卷上說大海是玄中寺鸞公的嗣法弟子,法上又是大海的嗣法弟子。這似乎是後來的傳說,真正祖述曇鸞的教學並將淨土宗的發展作出貢獻,成為善導淨土教先驅的當推道綽。(林子青)
◎附︰湯用彤〈曇鸞與阿彌陀淨土〉(摘錄自《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九章)
淨土教可分為二,一淨土崇拜,一淨土念佛。淨土崇拜者,以禮佛建功德為主。凡北朝造像之所表現,或禮彌勒,或禮彌陀,以至崇拜接引諸佛如觀世音等。造像建塔,為父母等發願往生樂土。此世俗一般人之所行,其性質與西洋所謂宗教信仰相同。淨土念佛者,以念佛禪定為主。因禪定力,得見諸佛,得生安樂土。此則以修持為要目,與徒重崇拜者不同。淨土崇拜勢力極為普遍,在歷史及社會上自為一大事件。然淨土念佛,在佛教亦為極可注意之理行。茲之所論,均屬於後者。
彌勒淨土念佛,在釋道安以後,殊少所聞。惟隋唐諸師如吉藏、道綽、迦才常論其與彌陀派之優劣,可見其信仰未絕。梁‧寶亮、北齊‧靈裕均於彌勒經典有研究。至若彌陀淨土,則鬱為淨土之正宗。廬山慧遠以後,南齊‧法琳常誦《無量壽經》及《觀經》。北方之慧光、道憑均發願生西方。靈裕與淨影慧遠曾作經疏。然北方大弘淨土念佛之業者,實為北魏之曇鸞。其影響頗大,故常推為淨土教之初祖。
釋曇鸞,雁門人也。家近五台山,聞其神蹟靈怪,幼即往尋之。便出家,廣讀經籍,尤研四論與佛性。讀《大集經》為之注解,未成而感疾,遂周行醫療。一日忽見天門開,疾頓癒,乃發心求長生不死之法。承江南陶隱居。擅方術,往從之。於大通中達南朝,曾與梁武帝辨難,不屈。見隱居,得《仙方》十卷,辭還魏境。至洛見菩提流支啟曰︰「佛法中頗有長生不死法,勝此土仙經者乎﹖」流支唾地相斥,並授以《觀經》曰︰「此大仙方,依之修行,當得解脫生死也。」鸞尋頂受,燒《仙方》,專宏淨土。住汾州北山石壁玄中寺,聚徒蒸業。以魏‧興和四年(542)卒,年六十七。鸞神宇高遠,機變無方。言晤不思,動與事會。行化郡邑,流靡弘廣。魏主重之,號為神鸞。梁武帝常顧侍臣云︰「北方鸞法師達禪師,肉身菩薩也。」此上均據道宣《續傳》之〈曇鸞傳〉。
按鸞於梁‧大通中(527~528)往江南。北魏‧永安二年(529)菩提流支在洛陽譯《無量壽優波提舍經論》一卷。計鸞北返之時,菩提流支恰譯此論。故其所授者,《觀經》以外,必有此論。茲據各書,列鸞之著作於下︰《往生論注解》、《無量壽經奉讚》、《略論安樂淨土義》、《調氣論》、《療百病雜丸方》、《論氣治療方》、《服氣要訣》。
曇鸞所行之念佛當仍為念佛三昧。如其《往生論註》下曰︰「人畏三塗,故受持禁戒。受持禁戒,故能修禪定。以禪定故,修習神通。」又其《略論淨土義》據《觀經》所言,分生安樂土者為上中下三輩。上中二輩須一向專念無量壽佛。而下輩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此所謂十念者,出於《大阿彌陀經》及《觀經》等。曇鸞之《略論淨土義》解曰︰
「若念佛名字,若念佛相好,若念佛光明,若念佛神力,若念佛功德,若念佛智慧,若念佛本願,無他心間雜,心心相次,乃至十念,名為十念相續。」
此所謂念佛名字、相好等,猶為禪定憶念之念。至若其十念相續,心心相次,則《往生論》注解之如下︰
「問曰︰幾時名為一念﹖答曰︰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
中譯「念」字本有三義,各不相同。(1)禪定憶念,(2)時間之念,(3)口唱之念。注解此文,謂隨所觀緣,心無他想,自為憶念之念,而非口念也。
然以口念為念佛,世人謂早見於羅什譯之《阿彌陀經》,所謂「執持名號」也。然既曰執持,自為持念。佛經中雖言唱佛名號,然非「念佛」,與「執持名號」實有不同。後世俗僧,只知唱號,而不修禪定,實誤解「念」字意義。淨土古師蓋少專重口念之業。惟口念之說,雖不為曇鸞所注重。然實亦得其提倡,而漸至為淨土者之專業。蓋鸞之《淨土義》中又有論下輩人之十念曰︰
「又宜同志,三五共結言要,垂命終時,迭相開曉,為稱『阿彌陀佛』,願生安樂,聲聲相次,使成十念也。」
按晉‧曇戒死時,誦彌勒佛名不輟口。則曇鸞所言,亦中土僧人所已行。後人因此謂聲聲相次之十念為口念佛名十遍。此則「但稱名號」,亦可謂為念佛矣。又《往生論註》中詳論讚嘆佛名,實具不可思議威力。其言有曰︰
「如禁腫辭云︰『日出東方,乍赤乍黃』等句,假使酉亥行禁,不關日出,而腫得差。亦如行師對陳,但一切齒中誦『臨兵鬥者皆陳列前行』,誦此九字,五兵之所不中。《抱朴子》謂之要道者也。又苦轉筋者以木瓜對火慰之,則癒。復有人但呼木瓜名亦癒。吾身得其效也如斯近事,世所共知。況不可思議境界者乎。」
此以宣唱佛號,比之咒語。查菩提流支本善總持,曇鸞或受其影響。但觀上文,鸞實採取道教之說。《續僧傳》謂其本信神仙方術,既得陶弘景之十卷《仙方》,欲往名山,依之修治。又謂其調心練氣,對病識緣,因出《調氣方》。《雲笈七籤》五十九卷,載有〈曇鸞法師服氣法〉,此或即《隋志》著錄之《服氣要訣》。可見鸞即受流支呵斥以後,仍具有濃厚之道教氣味。按北朝釋教本不脫漢世「佛道」色彩。曇鸞之大行其道,與口宣佛號之所以漸盛行,當亦由於世風使之然也。
〔參考資料〕 《淨土往生傳》卷上;《新修往生傳》卷上;《龍舒淨土文》卷五;《樂邦文類》卷三;《廬山蓮宗寶鑑》卷四;《淨土宗史與宗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5});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第七章;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3};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の民俗學的研究》、《中國淨土教史の研究》、《中國佛教と社會との交涉》;《淨土思想》(《講座‧大乘佛教》{5});《不安と欣求》(《佛教の思想》{8})。
ㄅㄠˋ ㄌㄧˋ ㄍㄜˊ ㄇㄧㄥˋ
以暴力為手段的革命運動,通常指所謂的流血革命。如:「現在民主大行其道,暴力革命已經不適合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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