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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等大集經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經名)大集經之具名。見大集經條。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大方等大集經(梵Mahā-saṃnipāta-sūtra,藏Ḥdus-pa chan-po)

三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另有廣本作六十卷,係隋‧僧就於原經外加那連提耶舍等譯的《日藏經》等合集而成)。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之一(見《開元錄》),即大集部經典的總集。

「大集」經名含有二義︰(1)「大眾會集」義,如本經云「諸大菩薩悉來大集」(〈瓔珞品〉)。(2)「諸法聚集」義,又如經云「此經名為真實法義(中略)無量寶聚」(〈寶女品〉)等。這大概由於表示當時聽聞此經的人數眾多,所說的內容法義也很多,因此名《大集經》。

《大集經》的漢譯本,據《歷代三寶紀》說前後有三譯︰(1)後漢‧支婁迦讖譯《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2)姚秦‧鳩摩羅什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四十卷。(3)北涼‧曇無讖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二十七卷,或二十九卷,或三十一卷,或四十卷。其中一、二兩譯均佚,第三譯存。但據《出三藏記集》卷九、《大集虛空藏無盡意三經記》說︰「祐尋舊錄︰大集經是晉安帝世,天竺沙門曇摩讖於西涼州譯出,(中略)更不見異人別譯。」又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也以曇無讖譯本列為一譯經。因之此經曇無讖譯本以外,是否還有支讖或羅什譯本,還有疑問。

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據《僧祐錄》說,見諸舊錄,有二十九卷,首尾有十二段︰(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12)〈無盡意菩薩品〉。此外還有一種二十四卷本,以其中〈寶幢分〉列在〈不可說菩薩品〉前,而缺第八〈虛空藏品〉(五卷)和最後的〈無盡意品〉(四卷)二品九卷,所餘經文二十卷則分為二十四卷。以後此經的流傳未有一定的卷數,由分二十七卷乃至四十卷不等,而以分作三十卷本的為大多數。據《開元錄》卷十一說(大正55‧588a)︰
「今檢經本(即三十卷本)與祐記不同︰第一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合瓔珞品為一品,但同時也有另分出為二品的經本),第二寶女品,第三不眴菩薩品,第四海慧菩薩品,第五虛空藏菩薩品,第六無言菩薩品,第七不可說菩薩品,第八寶幢分,第九虛空目分,第十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日密分。」

《開元錄》即依此寫為六百二十一紙,分作三十卷,裝為三帙入藏。此後北宋《福州藏》,及南宋、元、明、清各代藏經,均依《開元錄》的內容次第,作十二品三十卷刊刻入藏。近世南京坊刻也是採用此本。這就是古來所傳的三十卷本。

在傳稱曇無讖譯的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又有經隋沙門僧就添加那連提耶舍等所譯《日藏》、《月藏》等經而合成的六十卷本。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說(大正49‧103a)︰
「新合大集經六十卷。右一部六十卷,招提寺沙門釋僧就開皇六年(586)新合。就少出家,專寶坊學。依如梵本,此大集經凡十萬偈,(中略)致來梵本,部夾弗全,略至略翻,廣來廣譯。緣是前哲支、曇所翻及羅什出,或二十七,或復三十,或三十一,卷軸匪定。就既宣揚,每恒嗟嘆;及睹耶舍高齊之世出月藏經一十二卷,至今開皇復屬耶舍譯日藏經一十五卷,既並大集廣本舊品,內誠欣躍,即依合之成六十軸。」

僧就新合的這一《大集經》六十卷本,在當時即已被編纂入藏(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入藏目),可見隋時這一經本已經流行。其後,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九,也載有(大正55‧313b)︰「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或五十八卷,一千一百五十紙,北涼曇無讖譯前三十卷,北齊隋時耶舍譯後三十卷」云云。至智昇編《開元錄》時也曾見過此本,但認為「既無憑準,故不依彼」。惟事實上此本和三十卷本實已並行。乃至宋初官版《開寶藏》亦係採用六十卷本,而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和《金藏》也都用這一合集本,近世日本《弘教藏》和《大正藏》也同樣沿用。這就是古來所傳的六十卷本。

以下,先述此土流通較廣的三十卷本的內容。此經廣說大乘法義,分十二品。

(1)〈瓔珞品〉︰一作〈序品〉,半卷,敘說佛成道後第十六年,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許多比丘菩薩僧眾都來大集,佛為講說菩薩所行的一些法門。

(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卷半,佛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講說菩薩戒、三昧、智慧、陀羅尼等菩薩行法,及菩薩修大悲等十六事,善業能破三十二種不善業,如來大悲與無上菩提,眾生心性空性無二,菩提無生滅、去來、如虛空、不可得,乃至佛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業。

(3)〈寶女品〉︰二卷,佛為廣說實語、法語、菩薩義、毗尼等義,乃至佛三十二相成就的業因,及分別三十二障礙大乘事、三十二成就大乘事等。

(4)〈不眴菩薩品〉︰一卷,佛為東方不眴菩薩講說一切法自在三昧以及種種行法。

(5)〈海慧菩薩品〉︰四卷,佛為海慧等菩薩廣說淨印三昧,即發菩提心,大悲安忍,具足六度;次說發菩提心,令心寂靜;次說三昧的根本十淨三十法、八不共法等;乃至種種一法、二法、三法、四法,及解門句、法句、金剛句等義。

(6)〈虛空藏菩薩品〉︰五卷,佛為虛空藏菩薩講說六波羅蜜,一一成就四法、八法與虛空等,以及廣說三十項修行法門,乃至二十種大誓莊嚴及道莊嚴法等。

(7)〈無言菩薩品〉︰一卷,佛為無言菩薩說聞聲及善思惟生於正見等義,又為廣說信、進、念、慧四力。無言也分別為舍利弗、蓮華菩薩乃至他的父親講說佛的教法等。

(8)〈不可說菩薩品〉︰一卷,佛為不可說菩薩講說發菩提心的十六法、增長菩提心的三十二法及六波羅蜜等義。

(9)〈寶幢分〉︰三卷,有十三品,敘述佛初成道時,王舍城優波提舍及拘律陀聞法歸佛,魔王想要加害,佛為魔說法,又為地意等菩薩講說聖智,乃至和弟子共說破魔等陀羅尼。

(10)〈虛空目分〉︰三卷,有十品,敘述佛為憍陳如說四諦、三解脫門等,為波斯匿王說因緣故事,為彌勒說惑、業、苦三道並十二因緣觀法。為頻婆娑羅王等說菩薩四無量心的修行等。

(11)〈寶髻菩薩品〉︰二卷,敘述佛為寶髻菩薩說六波羅蜜行三十七助菩提行等四淨行。

(12)〈日密分〉︰三卷,有六品,敘述佛為蓮華光、日密等菩薩說三寶護持、諸陀羅尼等。

以上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大體係依《開元錄》所記。但梁《僧祐錄》載此經原有〈無盡意品〉而未有〈日密分〉,此中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也許非曇無讖原譯,而是梁、隋之間人編入。大概隋代通行本中即已編有此分,因而僧就遂以與此相類的〈日藏分〉等合成廣本。又高麗藏本以〈日密分〉三卷初二卷題作曇無讖譯,後一卷題作那連提耶舍譯,或許是由於對〈日密分〉譯者不明的原因。又《僧祐錄》卷九說〈虛空藏品〉當時已經缺失,同錄卷二另載有宋‧聖堅出《虛空藏經》八卷,隨後又有此經的〈虛空藏品〉即是聖堅譯出之說,因而《開元錄》卷十四針對此說云(大正55‧628a)︰「虛空藏品,無讖所翻,非異譯者,或即此經是無讖譯,非聖堅出。」可見〈虛空藏品〉是否為曇無讖原譯,古來已有疑問。

關於此經(三十卷本)的異譯別行本,現存有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與第一〈瓔珞品〉及第二〈陀羅尼自在王品〉合四卷同本),和《寶女所問經》四卷(與第三〈寶女品〉二卷同本),《無言童子經》二卷(與第六〈無言童子品〉一卷同本),《寶髻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二卷(與第十一〈寶髻菩薩品〉二卷同本),以及唐‧波羅頗蜜多羅譯的《寶星陀羅尼經》十卷(與第九〈寶幢分〉三卷同本),不空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與第八〈虛空藏菩薩品〉五卷同本),宋‧惟淨譯的《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八卷(與第五〈海慧菩薩品〉四卷同本)等。又此經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似為廣本所收那連提耶舍譯的《大方等日藏經》的抄譯本。

現行僧就合編的《大集經》六十卷本,係在曇無讖譯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加了據傳為宋‧智嚴共寶雲譯的《無盡意菩薩經》六卷、隋‧那連提耶舍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又耶舍於高齊時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大乘大集須彌藏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今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本(《大正藏》即依用此本)述其內容次第如下︰

(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亦即三十卷本第七、八、六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13)〈日密分〉(即三十卷本的第十二品)。

其新添加的,(12)〈無盡意菩薩品〉(即劉宋譯《無盡意菩薩經》改作六卷),敘述無盡意菩薩來並和舍利弗問答,廣說發心、淨心、六種四行、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五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三十七品、定慧、總持辯才、撰集四法等八十無盡法門。(14)〈日藏分〉(即隋譯《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作十二卷),有十三品,敘述佛說護持三寶等事以及有關日行藏等菩薩諸陀羅尼乃至龍王歸佛等事。(15)〈月藏分〉(即高齊譯《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作十一卷)有二十品,敘述月藏菩薩來到,佛說他的禪功德,乃至佛為月藏菩薩說修第一義諦成就六波羅蜜,及聲聞、緣覺、大乘、第一義諦三昧禪法等。(16)〈須彌藏分〉(即高齊譯《大集須彌藏經》,二卷),有四品,敘述佛為功德天說菩薩共不共聲聞、辟支佛的禪波羅蜜法,乃至為諸菩薩說諸陀羅尼等。(17)〈十方菩薩品〉(即《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敘述佛為十方菩薩分別解說癡、疑、顛倒等五十種校計法。

僧就用以上五經合成《大集》廣本的次第,當是由於〈無盡意品〉在《僧祐錄》中已列為第十二品,因而就置在〈日密分〉前。〈日密〉、〈日藏〉,略廣相殊,但同是一類,遂以〈日藏分〉接在〈日密分〉後。《月藏》經文開始,有「說日藏經已」句,證明〈日藏〉說後續說〈月藏〉。又《月藏經》中說到法滅,因而以〈須彌藏分〉相續。最後更加入了同類型的廣說法數的《明度五十校計經》,合成大部。

據《開元錄》批判僧就所合的六十卷本編次失當,而認為如欲合成廣本,須刪去〈日密分〉和〈十方菩薩品〉,而於《月藏經》後加《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又於〈須彌藏分〉後加《虛空光等菩薩經》(二卷)、《菩薩念佛三昧經》(六卷)、《大集賢護法》(五卷)、《大集譬喻王經》(二卷),最後殿以〈無盡意品〉成八十卷。其後,《麗藏》本《大集經》校正後序,也以《開元錄》所列的三十卷本為正,並謂若合成廣本,則《開元錄》所說的八十卷本為完備,而承認所用的六十卷本不夠理想。

這是由於《大集經》是具有「大集」意義的經典的纂集,在曇無讖初譯時即以包含十幾部經的面貌出現,其後闍那崛多所云梵本有十萬偈,也只是一項傳說,內容極不明確,致使此土學人以意推測,構成了多種廣略不同的本子。其實它的梵文原文是否即是眾經纂集的本子,也有問題。

此經在藏文譯本中,即未有整部的《大集》部經,而只有〈瓔珞〉合〈陀羅尼自在王〉、〈寶女〉、〈海慧〉、〈虛空藏〉、〈無盡意〉各品,及〈日藏分〉、〈須彌藏分〉的別行譯本。又近世新疆地方也發現有相當於此經〈寶幢分‧往古品〉的一部分梵文斷片。

此經的內容,廣說大乘法義,而以中觀實相為其宗旨。經中重重地講說了許多大乘修行法門,而均以般若性空的思想加以貫串,一方面並演說禪法,又敘述了一些故事因緣,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方廣部經的匯集。中國天台宗的著述中,採用了此經的不少名相和教義。

此經的另一特點是有相當多的密教色彩,如〈陀羅尼自在王品〉、〈寶幢分‧陀羅尼品〉、〈日密分‧陀羅尼品〉、〈日藏分‧陀羅尼品〉、〈月藏分‧月幢神咒品〉、〈咒輪護持品〉、〈須彌藏分‧陀羅尼品〉,以及經中隨處散見的陀羅尼咒等,顯見此經在中觀論的基礎上,羼入有初期密部的行法。又此經中表現的所謂末法思想也非常突出,如〈月藏分‧分布閻浮品〉和〈法滅盡品〉所說,即為隋‧信行建立三階教的張本。同時道綽〈安樂集〉中也因此宣傳淨土思想,予中國佛教界以相當影響。

又此經中還反映了古代印巴次大陸有關醫學方面胎兒次第成長的知識,如〈虛空目分‧聖目品〉述十二緣起中,敘說胎兒生長發育的逐步詳細過程,以及它的各種名稱及形象。又古代印巴次大陸的星宿學和曆日法在此經中也多所述載,如〈寶幢分‧三昧神足品〉、〈日藏分‧星宿品〉、〈月藏分‧星宿攝受品〉等中廣述二十八宿、七曜、十二辰等,和中國古代傳說也相近似,於此可以證明兩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此中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敘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中國的地名甚多,如〈日藏分‧護塔品〉、〈月藏分‧分布閻浮品〉、〈星宿攝受品〉、〈建立塔寺品〉,廣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于闐、龜茲、沙勒、遮居迦、鄯善、震旦等地名。因而近世學者頗有懷疑於此經一部分的纂集地點,或即是在中國新疆境內所編出。

此經的註疏很少,據傳古來曾有佚名撰的《大集經疏》十六卷,又憬法師集的《經疏》五卷,信行撰的《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等,今均不存。 (高觀如)

〔參考資料〕 《文殊大藏經》〈大集部解說〉;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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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星

(名數)又名五執。歲星,熒惑星,鎮星,太白星,辰星也。大方等大集經四十曰:「見虛空中諸列宿日月五星,晝夜運行,各守常度,為於天下作照明。」宿曜經上曰:「五星以速至遲,即辰星、太白、熒惑、歲、鎮、排為次第,行度緩急於斯彰。」歲星者木曜。即五行中木之精,東方蒼帝之子也。熒惑星者火曜,即火之精,南方赤帝之子也。鎮星者土曜,即土之精,中方黃帝之子也。太白者金曜,即金之精,西方白帝之子也。辰星者水曜,即水之精,北方黑帝之子也。此五星,一周天,遲速不同,鎮星二十九年半,歲星十二年,熒惑星二年,太白及辰星各一年,人每至命星,吉凶不等,七曜攘災決一一明其攘災法。彼真言行者,有欲建立曼荼羅修行法,先定良辰,與此等曜宿諸尊之本誓相契,以期能為吉祥而離諸障,圓滿成就其法者。


大集經

(經名)具名大方等大集經。大方等為大乘經之通名。佛在欲色二界中間廣集十方之佛菩薩,說大乘之法,謂之大集經。前後諸師,各譯一部分,無全本。高麗藏本收諸師譯本為一部,有六十卷。其中前二十六卷及三十一卷至三十三卷之日密分三卷,北涼曇無讖譯,為諸譯中之大本。他藏本稱之為大方等大集經而別行之。其第二十七卷至三十卷之無盡意菩薩品四卷,為智嚴寶雲譯,別行本題曰:無盡意菩薩經。其三十四卷至四十五之日藏分十二卷,隋那連耶舍譯,別行本十卷稱為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其四十六卷至五十六卷之月藏分為十一卷,高齊那連提耶舍譯,別行本十卷,稱為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其五十七五十八兩卷之須彌分二卷,同譯,別行本題曰大乘大集經。其五十九六十兩卷之十方菩薩品,後漢安世高譯,別行本題曰:佛說明度五十校計經。止觀輔行五曰:「彼經廣集十方諸佛諸大菩薩於欲色二界大空亭中,故云大集。」但大集之經名有二種:一以名於欲色二界中間集大眾而說之經,上所舉之諸經是也。一以名於隨處集大眾而說之經,大集經賢護分,大集經念佛三昧分等是也。梵Mahāsaghāta。


大集經菩薩念佛三昧分

(經名)具名大方等大集經菩薩念佛三昧分,十卷,隋達磨笈多譯。與菩薩念佛三昧經同本。說念佛三昧之法。


大集經賢護分

(經名)具名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五卷,隋闍那崛多譯。佛在王舍城竹園放光集眾。以賢護菩薩為對場而說法。與般舟三昧經同本後譯。


大集賢護經

(經名)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異名。


寶女所問經

(經名)四卷,西晉竺法護譯。大方等大集經寶女品第三之別譯,分為十三品,有寶女為舍利弗說大乘之深義,佛明其往因。


寶星陀羅尼經

(經名)八卷,唐波羅頗蜜多羅譯,即大方等大集經中寶幢分之同本別譯也。說調伏魔王護持國土。寶星者三昧之名,舊經謂之寶幢三昧。得此三昧,則觀見一切法如寶星,猶如在高幢而下觀,故云寶星,寶幢。經四曰:「時光味仙人,即得菩薩三昧,名曰寶星。所得三昧於菩薩三昧一切觀見,如在高幢。」


寶髻經四法優婆提舍

(書名)一卷,天親造,元魏毘目智仙譯。釋大方等大集經之第十分。


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

(經名)九卷,宋維淨與法護共譯。與大方等大集經海慧菩薩品第五同本。


育抵華

(植物)育抵Yuktā者梵名。譯言相應。大方等大集經三所謂「復散諸華,謂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乃至須曼那華,育抵華」是也。


賢護經

(經名)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略稱。


[佛光大辭典]
二語

意為「兩舌」,乃指前後矛盾之語,或作誹謗之語。〔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參閱「兩舌」3070)p241


八十無盡

指無盡意菩薩所說之八十種無盡之法門。觀音義疏卷上(大三四‧九二一下):「八十無盡,悉能含受一切佛法,從是得名,名無盡意也。」〔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七無盡意菩薩品、阿差末菩薩經〕 p268


八不正見

八種違悖正理之見解。即:我見、眾生見、壽命見、士夫見、常見、斷見、有見與無見。依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三之釋:(一)我見,即眾生妄計五陰法中有我與我所。(二)眾生見,即妄計五陰和合能生定實之眾生。(三)壽命見,即妄計五陰法中有一期之果報或長短壽命。(四)士夫見,即妄計我有士夫之用,能行商工農等事。(五)常見,即妄計五陰之身今世後世能相續不斷。(六)斷見,即妄計五陰之身今世滅後更不再生。(七)有見,即妄計諸法因緣所生者為定有。(八)無見,即妄計諸法自性定無。〔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五〕 p276


十二宮

天文占星之法。密教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列其名目及形像,與宿曜經中之名大同小異。為月天之眷屬,即太陽分有獅子宮、女宮、秤宮、蝎宮、弓宮、摩羯宮等六宮;太陰分有寶瓶宮、魚宮、白羊宮、金牛宮、男女宮、蟹宮等六宮。十二宮各有分掌之事物以判吉凶,如太陽分之六宮,次第分掌軍旅、宮房、庫藏、病患,將相、刑殺之事;太陰分之六宮,掌學事、吏職、廚膳、馬厩、戶鑰、獄訟之事。又如男女宮、秤宮、寶瓶宮等三者,東行則大吉;弓宮、獅子宮西行大吉,白羊宮西行則大凶;蟹宮、女宮、蝎宮、魚宮南行大吉,摩羯宮南行則大凶;金牛宮北行亦大凶。十二宮配以方位,分屬四方,即東方為男女宮、白羊宮、金牛宮等;西方為秤宮、蝎宮、弓宮;南方為寶瓶宮、魚宮、摩羯宮;北方為蟹宮、獅子宮、女宮。〔宿曜經卷上、卷下、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二〕 p342


十二獸

又稱十二時獸。即指每十二日交替司時辰,常於閻浮提內遊行教化之十二獸。彼為:鼠、牛、獅(虎)、兔、龍、蛇、馬、羊、猿、雞、犬、豬。此皆係菩薩為化度眾生之所變現,一日一夜常有一獸遍歷人間天上,教化眾生,餘十一獸則安住修慈,如是周而復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淨目品、經律異相卷四十七、法苑珠林卷三十菩薩部〕 p347


十六大國

即佛世時古代印度之十六大國。據長阿含卷五闍尼沙經所列,十六大國即:(一)鴦伽(梵 Avga),(二)摩竭陀(梵 Magadha),(三)迦尸(梵 Kāśi),(四)居薩羅(梵 Kośala 或 Kosala),(五)拔祇(梵 Vrji),(六)末羅(梵 Malla),(七)支提(梵 Cedi),(八)拔沙(梵 Vatsa),(九)居樓(梵 Kuru),(十)般闍羅(梵 Pañcāla),(十一)阿濕波(梵 Aśvaka),(十二)阿般提(梵 Avanti),(十三)婆蹉(梵 Matsya),(十四)蘇羅娑(梵 Śūrasena),(十五)乾陀羅(梵 Gandhāra),(十六)劍洴沙(梵 Kamboja)。鴦伽位於摩竭陀之東,佛世時隸屬於摩竭陀,其首都為贍波(梵 Campā)。摩竭陀為當時中印之強國,首都為王舍城(梵 Rājagrha)。迦尸位於摩竭陀之西、居薩羅東南,正當現今之貝那拉斯,具有大勢力。居薩羅位於中印北部,與摩竭陀共為當時之強國,釋迦族隸屬之。拔祇隔恒河在摩竭陀之北,與離車、毘提訶諸族同盟,成立共和國。末羅在拔祇之北,以拘尸那揭羅城為首都。支提位於迦尸之西,以憍賞彌為首都。拔沙在迦尸之西、支提之南,時或視同支提。居樓位於恒河上流西岸,正當現今德里之地。般闍羅隔恒河在居樓之東,分成南北二部。婆蹉位居樓之南,鹽牟那河(梵 Yamunā)西岸。蘇羅娑亦在鹽牟那河西岸,北鄰婆蹉,末土羅為其都城。阿濕波位於蘇羅娑之南,補多勒迦為其首都。阿般提位於阿濕波之南,以鄔闍衍那為都邑。乾陀羅占五河地方旁遮普之西北,首都為呾叉始羅。劍洴沙位印度河西岸,正當乾陀羅之西南,墮羅鉢底為其首府。

據近世之研究,在釋尊當時,十六國並非依地理性或政治性加以區分,其區分法應係採錄歷來有關種族勢力分布之說法。附十六國略圖如上頁。

有關十六大國之國名,異稱頗多。如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出曜經卷二十二廣演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受持品等,皆列有不同名稱之十六國。 p379


十種性

一切眾生之種性分為十種。即:(一)凡夫性,指尚未求佛道之單純凡夫,乃起種種異見,受五趣別異之性,故新譯作異生。(二)信行性,指聞信善知識之教,如其教隨順修行者。此相當於三慧中聞、思二慧之位,七方便中五停心、別相念住、總相念住之位。(三)法行性,指不待善知識教,依佛所說之法而修行者。相當於三慧中之修慧,七方便中之後四善根位。(四)八忍性,即相當於見道十六心中前十五心之位者。因具八忍、七智,故稱八忍性。即起無漏智觀四諦,而空觀無間更無所凝滯。因觀四諦理,空四諦之相,又稱無相行。(五)須陀洹性,即為預流果,正當第十六心。以之初預入聖道之法流,故稱初果之聖者為預流。(六)斯陀含性,為一來果,指第二果之聖者。乃斷除欲界第六品修惑之位。因九品修惑中尚殘存三品,須來欲界受生一次,方得涅槃,故稱一來。(七)阿那含性,即不還果,第三果之聖者。已斷九品之修惑,不再返欲界,故稱不還。(八)阿羅漢性,斷盡一切思惑,一世之果報盡,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故又稱不生。(九)辟支佛性,即緣覺,斷盡習氣之聖者。以上為自調孤度之人,為缺乏利他之大悲者。(十)佛種性,可成二利圓滿佛果之種性。捨離與無上菩提心相違之前九性,入順應大菩提之佛種性,即得淨印三昧,以其淨故,勝一切之聲聞緣覺,而施光明與一切眾生,故以淨寶珠喻之。〔大方等大集經卷八、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二、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俱舍論卷二十三分別賢聖品〕 p489


三念願力

又作三念力、三力、三事。指阿彌陀佛念持眾生,而令眾生得以見佛之三種力用。即:(一)大誓願力,即佛因位之願力、佛威神力,亦即果上之力用;以此力用加於眾生,眾生乃得見佛。(二)三昧定力,佛常在三昧定中,心意不散亂,能現大力用;以此力用加於眾生,眾生乃得見佛。(三)本功德力,即行者本有之功德力。又分性本、宿本二義。性本,指本有之佛性;宿本,指宿世之善根力。善導將此三力悉歸為佛力,而稱之為彌陀三念願力;摩訶止觀卷二上則以前二力為佛力,本功德力則屬行者之力。〔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一、觀無量壽經義疏正觀記卷中、往生要集卷中末〕 p563


三歸依

梵語 tri-śarana-gamana,巴利語 ti-saranagamana。又作三皈依、三歸、三自歸、三歸戒、趣三歸依。歸依一詞,含有救護、趣向之義。三歸依即歸投、依靠三寶,並請求救護,以永解脫一切苦。即指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係成為佛教徒所必經之儀式。釋迦牟尼成道後,尚未有僧寶之時,則僅授佛、法二歸戒。據五分律卷十五載,最早受三歸戒者為耶舍比丘之父。

三歸依可分二種:(一)翻邪三歸,翻邪道而入正道時,所受之三歸。(二)受戒三歸,有五戒三歸(在家信徒受五戒前,必先受三歸)、八戒三歸(受八齋戒前,必先受三歸)、十戒三歸(受十戒成為沙彌、沙彌尼前,必先受三歸)、具足戒三歸(受具足戒成為比丘、比丘尼前,必先受三歸)等四種。若謂五種三歸時,則是此四種三歸加上翻邪三歸。

關於歸依三寶之旨趣,俱舍論卷十四謂,歸依三寶能永遠解脫一切之苦。大乘義章卷十舉出三義:(一)為遠離生死之惡不善,(二)為求出世涅槃,(三)為利益眾生。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謂,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而佛法以此三歸為本,通一切戒品及諸出世之善法。

於大智度論卷一、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大乘起信論、佛地經論卷一、阿毘曇心論等之文前皆列舉出三寶歸敬之文,用表對三寶之敬禮稽首。此外,受三歸儀式時,須隨戒師之教,唱唸「三歸三竟」之文。毘尼討要卷五(卍續七○‧一七六下):「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三說);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湛然之授菩薩戒儀(卍續一○五‧五下):「弟子某甲願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三說);弟子某甲願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日僧源信於其選擇本願念佛集謂,三歸依可分為大小二乘之別,「盡形壽」者為小乘之三歸,「盡未來際」者為大乘之歸依。

另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本載,「歸依」與「敬禮」有七種之別:(一)歸依唯局於身語二業,敬禮賅通身語意三業。(二)歸依具歸三寶,其境較廣;敬禮唯敬一尊,其境未廣。(三)歸依有其限齊,故必云「盡未來際」;敬禮但舉心虔仰即可,故或久或暫,不為所限。(四)歸依情懇,必有表業與無表業;敬禮但有善表業即成。(五)歸依必合身語二業,其義較重;敬禮僅具一者即成。(六)歸依帶相,故唯在欲、色二界;敬禮可通欲、色、無色等三界。(七)歸依觀真理而成,其義較勝;敬禮重賢善即成,其義較次。〔長阿含經卷十一、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五、勝鬘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二、十誦律卷五十六、有部毘奈耶卷四十四、大智度論卷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四、卷一二四、十住毘婆沙論卷七〕(參閱「三寶」700) p688


三覺

(一)指三種惡覺。又作三不善覺、三惡覺、三界。乃凡夫所具三種障礙禪定之惡覺。即:(一)欲覺,又作貪覺,對世間可貪之事思量而起欲心。(二)瞋覺,又作恚覺,對世間怨憎之事思量而起瞋心。(三)害覺,又作惱覺,生憎嫉之心,起惱害他人之念。〔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七、品類足論卷五〕(參閱「三想」636)

(二)指三種善覺。又作三善覺。即:(一)離欲覺,又作出覺,可用以對治欲覺。(二)無恚覺,又作無瞋覺,可用以對治瞋覺。(三)無害覺,可用以對治害覺。〔長阿含經卷八、品類足論卷五、成實論卷十四善覺品〕

(三)為妙覺果佛所具足之三覺,即:(一)自覺,謂覺知三世一切諸法常、無常等,悟性真空,了惑虛妄,功成妙智,道證圓覺,故稱自覺。(二)覺他,謂運無緣之慈,度諸眾生,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三)覺行圓滿,又作覺滿,謂三惑淨盡,眾德悉備,位登妙覺,行滿果圓。阿羅漢具自覺,菩薩具自覺、覺他二覺,佛具三覺。〔品類足論卷五、觀經玄義分卷一、無量壽經義疏卷上〕

(四)大乘起信論所說之本覺、始覺、究竟覺。(一)本覺,指一切眾生本來固有之自性清淨心。(二)始覺,依本覺內薰與教法外薰而妄心漸起契於本覺之知覺者。(三)究竟覺,始覺中與本覺極其一致者。 p705


乞灑

悉曇字 (ksa)。悉曇五十字門之一,四十二字門之一。又作乞叉、吃灑、葛叉、剎、差、荼、羅、矩。大品般若經卷五取梵語 ksaya(音譯乞叉耶,意譯盡)之義,解為「諸法盡不可得」;大方等大集經卷四、方廣大莊嚴經卷四解為「忍」(梵 ksānti),出生無邊門陀羅尼經解為「剎那」(梵 ksanika)、「無盡」(梵 aksaya),二者均採聯想法,即聞 ksa 之音時,則聯想含有此音之如上三字;文殊問經字母品則謂,稱乞灑(二合)字時,是一切文字究竟無言聲之義,此係梵語 aksara(音譯惡剎羅)之轉釋。〔金剛頂經釋字母品、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智度論卷四十八、悉曇字記〕 p726


大方等日藏經

凡十卷。隋代那連提耶舍譯。為大方等大集經日密分之同本異譯。內分十三品,敘述佛陀在王舍城宣說不淨之因緣與舍摩他之觀法等,並警戒破戒之比丘。後四方諸佛遣諸菩薩持咒至說法之會座,佛遂就此等諸咒,宣說大法。復次,光味大仙於佉羅抵山,為諸龍王舉示經盧虱吒大仙之事蹟與星宿之法,其後並讚歎佛之功德,佛乃自須彌山頂至佉羅抵山,教化龍王,並以二十八大支提付囑諸龍王、夜叉,令其永遠守護。〔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卷六、卷七、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 p757


大乘經典

大乘經,梵語 mahāyāna-sūtra。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經典。又作大乘修多羅、菩薩契經、方等經、大方等經。即大智度論所謂「聲聞藏、菩薩藏」中之「菩薩藏」。大體而言,小乘經典即指阿含經或南傳之尼柯耶(巴 nikāya),為部派佛教及今之南傳佛教徒所信奉。此類經典以外,尚有數量甚多之經典則為大乘經典。以大正大藏經為例,其中所收之經(律、論除外),阿含部及本緣部內之一部分為小乘經典,其餘之般若部、法華部、華嚴部、寶積部、涅槃部、大集部、經集部、密教部等所含之經書,皆為大乘經典。大乘經所說之主要內容,為成佛之途徑、菩薩道之內涵,及六波羅蜜、佛性等教義,凡此皆非小乘佛教之義理所側重者。而北傳中日韓等國之佛教徒,雖不排斥阿含經,然所信大體以大乘經典為主。

關於大乘經典之經卷部帙,茲列舉如下: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舉,宋世眾經別錄立大乘錄、小乘錄、大小乘不判錄等之別,其中,大乘錄總計四三八部九一四卷;李廓之魏世眾經目錄則立大小乘之經、律、論等之別,其中,大乘經目錄二一四部;寶唱之梁世眾經目錄立有大乘經、小乘經、異譯經等之別,大乘經二六二部六七四卷;隋代法經之眾經目錄將大小乘之經、律、論各分為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種,其中,大乘修多羅總計七八四部一七一八卷。同書卷十三大乘錄入藏目,將大乘經典分為有譯、失譯二種,合計四六九部一二八七卷。此外,開元釋教錄卷十九入藏錄,則舉出大乘經典有五一五部二一七三卷。

蓋大乘經典出現於世之年代雖不詳,然就東漢桓帝、靈帝時,竺佛朔、支婁迦讖等人傳譯道行經、般舟三昧經、首楞嚴經等,及龍樹菩薩於大智度論中援引六波羅蜜經、法華經、十地經、網明菩薩經、禪經、菩薩本起經等而論,則恐係從佛陀入滅後五百年頃,漸次出現於世,而至龍樹時代,已成重要之經典行世。此等大乘經典,雖經古來諸多論師主張並非佛陀所直接宣說者,然皆不外根據佛陀所說之教理而來,並進一步發揮佛法之微言大義,闡明其一一之實義,復深入印證考察而加以整理記述,故大乘經典可謂集佛陀教法之大成者。〔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大寶積經卷九十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大智度論卷四十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參閱「小乘經典」937、「修多羅藏」4040、「經」5548) p828


大聖

梵語 mahā-muni,巴利語同。為對佛、菩薩及大聲聞等之尊稱;有別於世俗之聖人。如大聖普賢菩薩、大聖文殊師利菩薩、大聖觀自在菩薩、大聖不動明王、大聖歡喜天等,概皆出於尊敬之意。〔佛本行集經卷十七剃髮染衣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三送使品、持心梵天所問經卷一明網菩薩品〕 p874


大集月藏經

凡十卷。隋代那連提耶舍譯。即大方等大集月藏經。略稱月藏分、月藏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為大方等大集經之後分。本經雖為大集經之一部分,然以其首尾完全,故可視為獨立之一經。其內記載佛於佉羅帝山初化比丘菩薩,並度化眾多魔王、波旬、阿修羅、天、龍、鬼神等歸佛之事蹟。本經與會之會眾有不同種類(菩薩、諸天、鬼神),數量甚多(如有學無學六百萬、諸眷屬八十億那由他百千菩薩摩訶薩),混有世俗之星宿占法等怪異記述,羅列印度十六國及西域諸國之史地,對佛法滅盡之思想並有詳細之描述。〔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唐內典錄卷六、開元釋教錄略出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參閱「大集經」868) p867


大集部

大乘經五大部之一。乃藏經之分類名。指大方等大集經及其別出之各支派經典而言。有關其部帙,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列出大方等大集經以下凡二十四部一四二卷;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則加不空所譯之地藏菩薩問法身讚、大虛空藏菩薩念誦法等三部十卷,而舉出二十七部一五二卷;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三總舉二十二部一五二卷。又於現藏之中,宋本收錄二十四部一四一卷,元本收錄二十四部一三九卷,麗本收錄二十七部一五二卷,卍正藏經收錄二十五部一五一卷,大正新脩大藏經收錄二十八部一八四卷。「大集部」之名,係開元釋教錄所定者,明代智旭於閱藏知津中改為方等部,並收寶積、大集二部。〔大明三藏聖教(北藏)目錄卷一、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二、緣山三大藏總目錄〕 p867


大集經

凡六十卷。北涼曇無讖等譯。全稱大方等大集經(梵 Mahā-sajnipāta-sūtra,藏 Hdus-pa chan-po)。乃大集部諸經之匯編。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係佛陀於成道後第十六年,集合十方佛剎諸菩薩及天龍鬼神等,為彼宣說十六大悲、三十二業等甚深法藏;以大乘六波羅蜜法與諸法性空為主要內容,兼含密教說法及陀羅尼與梵天等諸天護法之事。除「空」之思想以外,尚富濃厚之密教色彩。

全經計分十七品,其品名與內容概述如下:(一)瓔珞品,即卷一前半。敘述佛陀成道後第十六年,昇獅子寶座,為諸菩薩等宣說菩薩所行之無礙法門。(二)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即卷一後半至卷四。佛陀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宣說應修戒定慧三學及陀羅尼之四種瓔珞莊嚴法等。(三)寶女品,即卷五、卷六。敘述寶女童女所成就之三十二種寶心等。(四)不眴菩薩品,為卷七。佛陀為不眴菩薩闡說八陀羅尼門、八精進、八法、八莊嚴、八發心等之要旨。(五)海慧菩薩品,即卷八至卷十一。佛陀對海慧菩薩說示淨印三昧、菩薩之發願、魔業、四天王咒、大乘之意義等。(六)無言菩薩品,即卷十二。佛陀依無言菩薩所說之無言、無聲、空等,一一解說其法性。(七)不可說菩薩品,即卷十三。敘述不可說菩薩所說發無上菩提心之十六法、增長菩提心之三十二法等。(八)虛空藏菩薩品,即卷十四至卷十八。佛陀為虛空藏菩薩說六波羅蜜及菩薩之種種德業。(九)寶幢分,即卷十九至卷二十一。分為魔苦品、往古品、魔調伏品等十三品。(十)虛空目分,即卷二十二至卷二十四。復分為聲聞品、世間目品、彌勒品等十品。(十一)寶髻菩薩品,即卷二十五、卷二十六。佛陀為寶髻菩薩等宣說菩薩之波羅蜜行、助菩提行、神通行及調眾生行等。(十二)無盡意菩薩品,即卷二十七至卷三十。闡說六波羅蜜、四無量心、六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等之不可盡。(十三)日密分,即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包括護法品、四方菩薩集品等六品。(十四)日藏分,即卷三十四至卷四十五。包括護持正法品、陀羅尼品等十三品。(十五)月藏分,即卷四十六至卷五十六。包括月幢神咒品、魔王波旬詣佛所品等二十品。(十六)須彌藏分,即卷五十七、卷五十八。包括聲聞品、菩薩禪本業品等四品。(十七)十方菩薩分,即卷五十九、卷六十。闡說五十種校計罪。

上述十七品中,(一)~(十一)係曇無讖譯。(十二)為南朝劉宋之智嚴、寶雲合譯,有別行本「無盡意菩薩經」。(十三)曇無讖譯。(十四)(十五)(十六)為那連提耶舍譯,其別行本分別為大乘大方等大集日藏經、大乘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大乘須彌藏經。(十七)係纂輯東漢安世高所譯之明度五十校計經而成。又(一)(二)與西晉竺法護所譯之大哀經八卷為同本異譯,(三)與竺法護之寶女所問經四卷為同本異譯,(五)與北宋惟淨所譯之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十八卷為同本異譯,(六)與竺法護之無言童子經二卷為同本異譯,(八)與唐代不空之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為同本異譯,(九)與唐代波羅頗蜜多羅之寶星陀羅尼經十卷為同本異譯,(十)與竺法護之寶髻菩薩所問經二卷為同本異譯,(十一)與竺法護之阿差末菩薩經七卷為同本異譯。

西藏藏經中,別無大集部,僅於其他經典中散見上記所舉諸經之內容,然「月藏分」則全缺。近時,自新疆發掘之梵本斷片,內有相當於本經寶幢分往古品之部分,後由英國學者多瑪斯(F.W. Thomas)校訂出版。本經之注疏本有大集經疏十六卷(佚名)、大集經疏五卷(憬法師集)、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信行)等,然今皆不傳。〔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卷七、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 p868


大藏經

又作一切經、一代藏經、大藏、藏經、三藏聖教。指包含三藏等之諸藏聖典。亦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之佛教典籍之總集。「大藏經」一詞,不見於印度或我國最早期之記載,於我國南北朝時代僅有「一切眾藏經典」、「一切經藏」等稱呼,直至隋唐之後,始有「大藏經」之稱,當時係指由朝廷敕命(欽定)纂集之一切經。早期之佛教經典,有九部經或十二部經之分類,此外,類編佛所說之四阿含、五部,而稱為經藏;纂輯有關諸弟子之戒儀等,稱為律藏;諸論師之撰述則稱論藏。

原始佛典如阿含及諸律等,皆以口誦相傳,經過結集、訂正、確認後,成為聖典之權威,方以文字記錄下來。大乘經典則反之,多以書寫方式流通,如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一載用筆墨陀羅葉,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載用紙墨,持心梵天所問經卷四、寶女所問經卷四、普曜經卷八歎佛品等載用竹帛;亦有於壁上書寫經文者。此外,正法念處經卷四十、卷四十六、大般涅槃經卷十四、梵網經卷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等,亦舉出葉紙、樺皮、貝葉、紙、素白疊等名稱。

大藏經之原典,原本有梵語、巴利語二種,梵語原典今已殘缺不全,巴利語藏經及譯自梵語之漢譯、西藏譯、自西藏譯本轉譯之蒙古語譯、滿洲語譯、西夏語譯等大藏經,大體上仍完整地留存至今。現今流傳之佛典,從語文上可分為:巴利文、梵文、藏文、漢文、日文、蒙古文、滿文、西夏文、西洋文等數種;前二種為原始型佛典,後面數種則由前二種轉譯者。

(一)巴利文:巴利文三藏又稱南傳大藏經,為南方佛教所依據之聖典。其成立年代被推定為西元前二至一世紀。另據錫蘭島史(巴 Dīpavajsa)記載,西元第一世紀末,錫蘭王婆他伽馬尼王(巴 Vattagāmani)於無畏山(巴 Abhayagiri)精舍邀集五百聖者,書寫口傳的巴利三藏,此即今日巴利文大藏經之原型。後經多次變遷,至西元五世紀,佛音(巴 Buddhaghosa,又稱佛陀瞿沙)前往錫蘭,將當時用土語所傳之佛典全部改為印度本土之巴利文,並徹底整理有關之注釋書,巴利文三藏至此乃見完璧。其後,佛音曾至緬甸等地傳道,巴利文三藏亦隨之傳布於緬甸、泰國、越南、高棉等地,故知巴利文三藏係以錫蘭為重心,漸次流布緬甸等處。今日巴利文系三藏有錫蘭字、緬甸字、暹羅字,及柬埔寨字等之各種版本。十九世紀末期,泰王秋羅隆高五世(Chula Longkorn V)曾發起彙輯、校勘流傳南方佛典,並以暹羅字官本刊行全部藏經,裨益學界至鉅。此外,西洋佛教學者自十九世紀開始巴利文佛典之研究,故巴利文三藏之出版與傳譯情形頗有與日俱進之勢。(參閱「南傳大藏經」3748)

(二)梵文:印度貴族本有一種流行之雅語,然佛陀在世時,由於主張四姓平等,故不採用雅語。佛陀入滅後百年頃,文法學家波爾尼將雅語詳為釐訂,便於通行,佛教徒亦採用之,以記錄佛典,此即梵文佛典。梵文佛典與巴利佛典,孰先孰後,已不可考,惟其流布區域有涇渭之別。據傳,於迦膩色迦王時,曾勘定三藏,凡無傳本者皆書寫之,已有傳本者則校勘之,梵文佛典乃稱完備。然現存之梵文佛典大多僅餘片斷,內容亦籠統而雜亂,不若巴利文三藏之完整分明。就教理而言,巴利三藏可說全屬小乘教義,梵文佛典則大部分屬大乘教義,其中多數早已有漢譯本,然亦有不少尚未漢譯之珍貴文獻。近代在尼泊爾、西藏、中亞等地均有梵文佛典之發現,而以尼泊爾發現者為數最多。一八二二年,英人荷吉森(B.H. Hodgson)於尼泊爾蒐集梵文聖典,共得三八○部新舊寫本。一八七三年至一八七六年間,英人萊特(D. Wright)繼續搜集,共得三百二十餘部。

梵文佛典之所以多存於尼泊爾,據學者研究,佛陀入滅後三世紀初,中印度佛教遭到空前之教難,印度佛教徒多逃入尼泊爾。又於十三世紀,回教徒侵入印度,印度佛教徒再避入尼泊爾。其地氣候苦寒,極適於梵篋之保存。除尼泊爾外,于闐、敦煌、高昌、龜茲等處,均發掘大量梵文佛典,對學界之貢獻及影響極大。現存之梵文三藏原典雖僅吉光片羽,寥寥可數,然在西元一世紀頃即流入西藏、中國,早已翻成部帙浩瀚的藏文及漢文三藏,而於全部佛教經籍中,佔著重要位置。

(三)漢文:佛教各系之傳譯經典中,以漢譯大藏經翻傳最早,部帙亦最龐大,起自後漢,迄於元代,係由梵語、巴利語、胡語等譯出。最早期之經典翻譯,以東漢桓帝建和二年(148)至洛陽之安世高為代表,主要翻譯小乘經典。桓帝末年之時,大月氏國之支婁迦讖亦至洛陽,主要翻譯大乘經典。經典翻譯之初,僅是各自書寫傳持,至苻秦道安(314?~385),始將譯經加以蒐集分類,編成目錄,此即「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內分:撰出經律論錄、異出經錄、古異經錄、失譯經錄、涼土異經錄、關中異經錄、疑經錄、注經及雜經志錄等八部分,共收經典六三九部八八六卷,為我國第一部之佛典目錄。其後,僧祐、寶唱等亦撰各經錄以增補之。當時並書寫全部譯出之經安置宮室、諸大寺。迄隋唐,譯經事業更盛,而有單譯、重譯、別生、疑惑、偽妄等之分,我國撰述之抄集、傳記及著述等亦相繼入藏。總計歷代所編藏經目錄,多達六、七十部,現存者有二十餘部,其中以僧祐之出三藏記集、法經等之眾經目錄、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道宣之大唐內典錄、智昇之開元釋教錄、慶吉祥之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等為最著。又於上舉各種經錄之中,開元釋教錄以收錄完備、記述正確、分類合宜,而受到各時代學者之重視,其分類法亦為開寶藏以降大多數之藏經所沿用。

齊梁以後,抄集諸經要旨之風亦盛,計有梁朝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梁朝簡文帝令學士撰之法寶集二百卷、後魏曇顯等之眾經要集二十卷、梁朝虞孝敬等之內典博要三十卷、梁朝賢明之真言要集十卷、梁朝僧旻等之眾經要抄八十八卷、義林八十卷、梁朝淨靄之三寶集十一卷、作者不詳之法苑經一八九卷、唐代道世之諸經要集二十卷、法苑珠林百卷、唐代玄則等之禪林鈔記三十卷、明代陳實之大藏一覽集十卷等。

隋唐以後,就藏經中之梵語及難解字句附以音義之風亦行,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百卷、遼‧希麟之一切經音義十卷、後晉可洪之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宋代處觀之紹興重雕大藏音三卷等。此外,解題大藏經亦不少,如唐代玄逸之大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十三卷、宋代王古撰、元代管主八續之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十卷、明代寂曉之大明釋教彙目義門四十一卷、標目四卷、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四十四卷、日本淨土宗僧隨天之緣山三大藏目錄三卷等均是。

漢文大藏經,在隋唐之世即有纂集,然其時未有印刷術,凡有編集,皆賴書寫,直至宋代,始有刊本。而漢文大藏經之刊印,以宋太祖於蜀之成都雕刻(木版印刷)全部大藏經為嚆矢,此即官版蜀版開寶藏。此後,藏經印刻之事業陸續興起。宋朝計有:遼版之契丹藏、金版之金藏、福州版之萬壽藏、毘盧藏、湖州版(浙版)之圓覺藏、資福藏、磧砂藏等。元代根據宋本印行藏經,有普寧藏與弘法藏兩種,然元末天下大亂,藏經燒失殆盡。明太祖洪武年間,集碩德於蔣山,點校藏經,刊刻南藏,然校勘不精,時有脫誤。南藏之外,另有北藏、楞嚴寺版、報恩寺版等。清世宗雍正十三年至高宗乾隆三年(1735~1738),以北藏為底本,復加新籍,刊刻龍藏。此外尚有頻伽藏、百衲藏,及民國四十五年(1956)開始編行的中華大藏經、民國七十二年陸續出刊的佛光大藏經等。

高麗藏亦屬漢文系統,始刻於宋真宗時代(高麗顯宗二年,1011),以宋代開寶藏為底本,加入貞元錄所收各本,此即高麗大藏初雕本。另於高麗宣宗時又開雕續藏本。高宗二十三年(1236)開雕高麗大藏再雕本,即今所傳之麗本藏經。文宗十三年(1059),倣契丹本而刊刻高麗契丹藏仿刻本,然今已全部佚矢。(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四)日本:日本刻印之佛典本屬漢文系統,然因日本藏經刊印事業極盛,且至近世,大藏經之編輯愈趨完整,形成後來居上而一枝獨秀之局面。日本印行大藏經,始於德川初期之天海藏,係參照宋本與元本翻刻成者。其次有德川後期之黃檗藏,為明代楞嚴寺版之翻刻。明治時代,有弘教書院刊行之縮刷藏經,係依照麗、宋、元、明四藏校對,並加入若干的日本撰述。明治三十五年至三十八年(1902~1905),藏經書院刊行卍字正藏,係以黃檗本與麗本為底本,另參照明本而成者。明治三十八年至大正元年(1912),日本藏經院蒐羅卍字藏中未收之佚本,集成卍字續藏。明治四十四年至大正十一年,東京佛書刊行會陸續印行一套以日本撰述為主之佛教全書,即大日本佛教全書。大正八年至十年,由中野達慧主編,日本大藏經編纂會刊行,稱為日本大藏經。大正十三年,高楠順次郎等人發起刊行大正新修大藏經,至昭和七年(1932)完成,內容集古來漢文藏經之大成,共收經律論萬餘卷,網羅印度、中國、日本、朝鮮一切佛教名著,為舉世佛學界最完整之一部大藏經。校勘方面,除麗、宋、元、明四藏外,並對照日本聖語藏本、宮本、敦煌寫本及各種古佚本、流通本而成。昭和十三年,影印、校訂弘教本,而有昭和再訂縮刷藏之刊行。此外,另有南傳大藏經與國譯一切經之編譯,兩者均以日文刊行,前者係南傳系統之巴利三藏與藏外佛教典籍之整編,後者則為各種藏經中唯一包含解題、注解之藏經。(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五)西藏:七世紀頃,西藏國王棄宗弄讚(藏 Srov-btsan-sgam-po)派大臣端美三菩提(藏 Thon-mi-sam bhota)留學印度,端美留印七年,攜回許多梵文經典,遂以梵字為基礎,創造西藏文字,並開始梵經之翻譯工作。八、九世紀之間,西藏譯經事業極發達。西藏僧伽於翻譯之外,並留下大量有關佛學之注釋、宗義、歷史著作等。至十四世紀,布頓(藏 Bu Ston)將一切經典分為甘珠爾(藏 Bkah-hgyur,內含經、律)、丹珠爾(藏 Bstan-hgyur,內含論典)兩大類。藏文藏經歷代之版本甚多,最早有十三世紀初開雕之舊奈塘藏,其後有里塘藏、德格藏、新奈塘藏、卓尼藏、布那克藏、傑昆彭藏、卻姆陀藏、永樂藏、萬曆藏、北京藏、拉薩藏等十二種,其中以德格藏、新奈塘藏、北京藏等三種最具代表性,尤以德格藏為現存藏文大藏經中最完整之一部。(參閱「西藏大藏經」2588)

(六)其他:西藏三藏流行於中亞細亞,至十三世紀頃,元世祖忽必烈侵入西藏,信仰喇嘛教,以八思巴為國師,八思巴受命創製蒙古文字,並從西藏佛典譯成蒙古文。至十四世紀初,薩迦派之喇嘛僧齊喬世魯(藏 Chos-kyi hod-zer),至珠泯比丘等,及無數藏、蒙、回鶻、我國學者陸續完成蒙古大藏經之傳譯。

滿洲大藏經始於十八世紀,先譯出藏、蒙大藏經之佛部,最早係清世宗時代之京城黃教領袖土觀呼圖克圖一世奉敕翻譯開版滿、蒙、藏三體對照之甘珠爾,而全藏係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成,其間亦曾嘗試自漢文大藏經譯成滿洲文。據聞世界現存之滿文藏經唯有一部,保存於日本。

西夏譯大藏經始自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西夏王趙元昊自宋請得大藏經,後置蕃漢二字院,創製西夏文字,並請回鶻僧翻譯佛典,至元大德六年(1302)全藏完備,約有三千六百餘卷。後世所發現之西夏文字刻本僅有數百部。

此外,近世西洋學者研究東方學之風氣日盛,佛學亦在歐美學術界漸露曙光,佛典之翻譯愈受重視。早期多譯自巴利文佛典,及至梵文原典被發現後,則漸有取自梵典譯成歐美文字,然迄目前為止,歐美佛典之翻譯多屬一經一典之單行本,於質於量皆遠不如東方各國;但若以現代佛學在歐美一日千里之發展觀之,則歐美文字大藏經之編譯應屬指日可待之事。〔佛祖統紀卷四十七、英文大明三藏聖教目錄、大藏經の成立と傳播(禿氏祐祥,龍谷大學論叢第二八七)、大藏經に就て(高楠順次郎,大崎學報第四十二)、中國大藏經翻譯刻印史、中國大藏經雕刻史話(釋道安)〕(參閱「西夏文大藏經」2579) p893                          


小乘二十部

指小乘教之二十部派。有關小乘諸部分裂之年代、部數,及分派之原因等,歷來異說甚多,迄今未有定論。據異部宗輪論之記載,佛陀入滅後百餘年,阿育王君臨摩竭陀國,其時有龍象等四眾議論大天五事,因所議不合,遂分成上座、大眾二部。後大眾部又分成九部,上座部分成十一部,合其本末,總共二十部。又除去根本之上座、大眾二部外,末派十八部,稱為十八異部,其論主稱為十八部主。

大眾九部即:(一)大眾部(梵 Mahāsajghikāh),音譯為摩訶僧祇部,又稱莫訶僧祇尼迦耶(梵 Mahāsajghika-nikāya),乃大眾根本部,以大天為開祖。以緣起觀立論,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其特點為對佛陀觀念之理想化,與對現實生活之人間化。(二)一說部(梵 Ekavyāvahārikah),文殊問經中稱之為「執一語言部」,主張「世、出世法,皆無實體,但有假名」,近似大乘般若之「無相皆空」論。(三)說出世部(梵 Lokottaravādinah),又稱出世間說部、出世間言語部,主張世間法從顛倒而生煩惱,煩惱生業,業生果報,果報是苦。出世間法是由道而生,修道所生之道果,即為涅槃。(四)雞胤部(梵 Kaukkutikāh),又稱灰山住部、窟居部、高拘梨訶部,主張「隨宜覆生,隨宜飲食,隨宜住處」,但求速斷煩惱,即是佛意。(五)多聞部(梵Bahuśrutīyāh),部執異論稱之為「得多聞部」,此部思想摻有奧義書之哲學形態。(六)說假部(梵 Prajñaptīvādināh),又稱施設論部、分別說部、分別部,此部對於「現在」之「法」,以為現實世界一面為假,一面為真,而演成大乘起信論真妄兩面之大乘世界觀。(七)制多山部(梵 Caityaśailāh)。(八)西山住部(梵 Aparaśailāh)。(九)北山住部(梵 Uttaraśailāh)。(七)(八)(九)三部以重論大天五事而分裂為贊成、反對二派,大眾部中居於制多山者即制多山部,遷於山之西者,即西山住部,居於山之北者,即北山住部。

上座十一部,即:(一)雪山部(梵 Haimavatāh),又稱本上座部、先上座部、上座弟子部,主張無「中有」。(二)說一切有部(梵 Sarvāstivādāh),以「無常無我」為基礎而立論,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其特徵為佛陀觀念之人間化,現實生活之學究化。(三)犢子部(梵 Vātsīputrīyāh),又稱可住弟子部、皤雌子部,以本體論為核心,亦即以「非即非離蘊我」之不可說藏,破斥凡夫之「即蘊我」及外道之「離蘊我」。(四)法上部(梵 Dharmottarīyāh),又稱達摩鬱多梨部、法勝部。(五)賢冑部(梵 Bhadrayānīyāh),又稱賢乘部、賢部、跋多羅耶尼部。(六)正量部(梵 Sajmitīyāh),又稱一切所貴部、三彌底部、正量弟子部,主張「有我論」,為一現實之實證論或經驗論。(七)密林山部(梵 Sannāgarikāh),又稱山部、六城部、密林住部。(四)(五)(六)(七)四部,據異部宗輪論載,係因對「已解脫更墮,墮由貪復還,獲安喜所樂,隨樂行至樂」一偈之說法不同而自犢子部分出,惟此偈不見於其他記載。(八)化地部(梵 Mahīśāsakāh),又稱大不可棄部、彌沙部、正地部、教地,其本體論立九無為說,主張「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揭示真智本體實無差別,富於「吾人即是佛」之大乘先驅思想。(九)法藏部(梵 Dharmaguptāh),又稱法護部、曇無德部,有經、律、對法(阿毘達磨)、明咒、菩薩本行事等五藏說,特重明咒藏及菩薩藏,開後來大乘密教之端緒。又漢譯之四分律即出於此部。(十)飲光部(梵 Kāśyapīyāh),又稱迦葉比部、優梨沙部、善歲部、飲光弟子部、迦葉惟、迦葉遺部,此部所傳之經典,其或融入吠陀而尊為佛說,或仰推目連之神通以證實明咒之可信,或以破外及對內之論爭而別為撰集。(十一)經量部(梵 Sautrāntika),又稱說度部、經部、說經部、僧迦蘭多、修多羅論、師長部,此部鳩摩羅多論師之思想為大乘唯識「道理三世」之先聲;又此部之「細意識」,亦即根本識第八阿賴耶識之先驅思想。

此外,有關各部派間分裂之情形、派別名稱等,於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南方所傳之大史(巴 Mahāvajsa)、島史(巴 Dīpavajsa)、西藏所傳清辨(梵 Bhavya)之教團分裂詳說(藏 Sde-pa tha-dad-par-byed-pa dav rnam-par-bśad-pa)、多羅那他之印度佛教史、今人印順之印度之佛教、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師與論書之研究等,均有所記載,然各說互有出入,茲列表於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摩訶僧祇律卷四十、大智度論卷六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九、部執異論、十八部論、大乘玄論卷五、四分律開宗記卷一、法華經玄贊要集卷五、出三藏記集卷三、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S. Dutt: Early Buddhist monaticism; W.W. Rockhill: Life of the Buddha〕(參閱「小乘」925、「部派佛教」4814) p928


不可說

梵語 an-abhilāpya。又作不可言說、不說。謂真理乃可證知而非言語所能詮釋者。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八虛空藏菩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七深奧品等,均以第一義畢竟空故不可說。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則就諸法之生與不生,說六句之不可說,即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天台智顗取前四句分別配釋藏、通、別、圓四教,而以前二者明界內之事理,後二者明界外之事理。此外,大乘玄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十六等亦各舉數種不可說。又讚歎佛之功德非言語所能窮盡者亦用此語,多與不可稱、不可思議等語連用。〔大品般若經卷十二、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七十四、四念處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五〕(參閱「四不可說」1660) p964


五大龍王

又作五類龍王。即:(一)善住龍王(梵 Susajsthita-nāga-rājā),(二)難陀婆難陀龍王(梵 Nandopananda-nāga-rājā),(三)阿耨達龍王(梵 Anavatapta-nāga-rājā),(四)婆樓那龍王(梵 Varuna-nāga-rājā),(五)摩那蘇婆帝龍王(梵 Manasvī-nāga-rājā)。此五大龍王依次為一切象龍、蛇龍、馬龍、魚龍及蝦龍之主,歸依佛之威神力,行大乘之法,精進修行,約率眷屬,不於眾生作種種嬈害。〔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八、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九〕 p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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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時

(一)謂佛教教法的流通有三期之變遷︰即正法時、像法時、末法時三時期。具稱正像末三時。

根據吉藏《十二門論疏》卷上(本)、窺基《法苑義林章》卷六(本)所說,所謂正法時之「正」即是「證」,指具足教行證三法的時期。所謂像法時,「像」是相似之義,指無證果者,但教行二法尚存,即指與正法時類似的時期。末法時則指唯有教而無行證的末代微劣時期。過此三時,教法皆無,是為法滅。

此三時不僅單指釋迦佛的教法,他佛之教法亦然。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六〈月藏分‧法滅盡品〉謂(大正13‧379c)︰「過去諸如來,依壽而滅度。彼於七日後,正法皆隱沒。」《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說拘留孫佛的正法住世八萬歲,拘那含牟尼佛的正法存立千歲等,皆是其例。有關釋迦佛的三時之說,末法是在正像之後一萬年,諸說大概一致;但關於正、像二時的時限則有四說︰

(1)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說︰〈月藏分‧法滅盡品〉云(大正13‧379c)︰「今我涅槃後,正法五百年,住在於世間,眾生煩惱盡,精進諸菩薩,得滿於六度,行者速能入,無漏安隱城。像法住於世,限滿一千年,剃頭著袈裟,持戒及毀禁,天人所供養,常令無所乏。」《摩訶摩耶經》卷下的說法亦同,道宣的《釋迦譜》卷九也引用此說。其他《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一、《毗尼母論》卷三等亦屬此說。

(2)正法千年,像法五百年說︰《悲華經》卷七〈諸菩薩受記品〉云(大正3‧211b)︰「般涅槃後,所有正法住世千歲,像法住世滿五百歲。」

(3)正像各五百年說︰《大乘三聚懺悔經》云(大正24‧1094a)︰「我涅槃後正法當住於五百歲,像法亦復住五百歲。」《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亦同。

(4)正像各千年說︰懷感的《淨土群疑論》卷三,依《大悲經》而作此說,即(大正47‧48c)︰「經道滅盡,依大悲經,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萬年之後經道滅盡。」吉藏《中論疏》卷一(末),引用「古涅槃經」之附記,說祇園精舍之銘亦作此說。

此外,有關正法時的增減,依《毗尼母論》卷三、《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等所說,原本是千年,因允許婦人出家,故其數減半;其後,因為制比丘尼八敬戒,故又回復原數。

(二)指初、昔、今三時︰乃法相宗的三時教判,即初時說有教(初),第二時說空教(昔),第三時說中道教(今)。

(三)指過去、現在、未來三時︰在論說一切事法時,均透過過去、現在、未來三時而論,此稱為三時論門。

(四)於晝夜六時中選定三時作為每日修行的時間︰晝夜六時即晝三︰晨朝、日中、日沒,夜三︰初夜、中夜、後夜,合為一日一夜。行者於此六時中或選晨朝、日中、初夜三時,或選初夜、後夜、日中三時,於該三時中或修念佛,或修經行,或修禪坐,或修誦經,或修持咒。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二;《大乘同性經》卷下;《法華玄論》卷十;《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七;《無量壽經義疏》卷下;《安樂集》卷下;《觀彌勒上生經疏》卷上;《往生淨土論註》;《讚阿彌陀佛偈》。


三歸依

又稱三歸、三自歸、三歸戒、趣三歸依。「歸依」又寫作「皈依」。「三歸依」指歸依佛、法、僧三寶。歸依三寶,是成為佛教徒的基本條件。此三寶有多種尊稱,如云︰「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或「歸依佛陀兩足中尊、歸依達磨離欲中尊、歸依僧伽諸眾中尊」。

關於三歸依的起源,《五分律》卷十五載,世尊成道後七日遊化人間,受五百商客中的離謂與波利二人供養,並為彼等授二自歸。不久,度五比丘,三寶具足。時,長者子耶舍為比丘,其父先受三自歸,次受五戒成優婆塞。由此可知,佛成道之初三寶未具足時,僅授佛、法二歸戒;耶舍比丘之父是第一位獲授三歸五戒的佛教徒。

歸依,有救護、趣向之義。三歸依有二種,即(1)受戒三歸︰為受五戒等而先受三歸;(2)翻邪三歸︰非為受戒,僅受三歸者。《毗尼母經》卷一(大正24‧802b)︰
「三歸有二種︰一者為受五戒、十戒、八齋故受三歸,乃至為受二百五十戒故受三歸。二者直受三歸。所以爾者,當爾之時,佛未制二百五十戒乃至八齋,以是義故,直說三歸得受具也。」

受三歸依時,隨戒師三唱「三歸三竟文」,或誦《毗尼討要》卷五之(卍續70‧352下)︰「我某甲(歸依者的姓名)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或誦湛然《授菩薩戒儀》之(卍續105‧10下)︰「弟子某甲願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弟子某甲等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歸依三寶之旨趣,據《俱舍論》卷十四載,以救濟為義,歸依三寶能永遠解脫一切苦。另據《大乘義章》所載,有三義︰(1)為遠離生死之惡不善;(2)為求出世涅槃;(3)為利益眾生。又《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下)謂(大正46‧670b)︰「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歸為本,通發一切戒品及諸出世善法。」此外,如《大智度論》卷一、《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大乘起信論》、《佛地經論》卷一、《阿毗曇心論》卷一等佛典之卷首,往往先列歸敬三寶之文,以表示對三寶之禮敬。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本)載,歸依與敬禮之別有七種,即(大正45‧316c)︰
「(一)歸依據重,但唯身語;敬禮通輕,該心及色,通三業故。(二)歸依境廣,必具歸而成業;敬禮或寬,縱偏依而辯事。具歸三寶方是歸依,但敬一尊即是敬禮。(三)歸依有其限齊,發言必終未來;敬禮但約投誠措想。由其永暫,故歸依言,願從今身盡未來際;諸敬禮者,舉心虔仰即是敬禮。(四)歸依情懇,帶無表以為歸依;敬禮心通,或唯表而為體。歸依必有表與無表;但有善表即成敬禮故。(五)歸依義重,必合身語;敬禮通輕,唯一即是。(六)歸依帶相,唯在欲色;敬禮義通,亦遍無色。(七)歸依義勝,觀真理而亦成;敬禮通微重賢善而兼是。」

日僧源信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曾謂三歸依,有大乘、小乘之別。上列《授菩薩戒儀》之「三歸三竟文」所述,即大乘之三歸依,《毗尼討要》之「三歸三竟文」則為小乘之三歸依。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五章(摘錄)
佛法的中道行,不論淺深,必以歸戒為根基。皈依、受戒,這才成為佛法的信徒──佛弟子。從此投身於佛法,直接間接的開始一種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革新向上的行程。

釋尊開始教化時,即教人皈依三寶。皈依,有依託救濟的意思。如人落在水中,發現救生艇,即投託該船而得到救濟。歸依三寶,即在生死大海中的有情,信受佛法僧三寶,依止三寶而得到度脫。歸依的心情是內在的,但要有形式的歸依,所以學者必自誓說︰「從今日,我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雜含》卷一第三十經)佛是佛法的創覺者,即創立佛教的領導者;法是所行證的常道;僧是如實奉行佛法的大眾。如通俗的說,佛即是領袖,法即是主義,僧即是集團。歸依於三寶,即立願參加這覺濟人類的宗教運動,或作一般的在家眾,或作特殊的出家眾,以堅定的信仰來接受、來服從、來擁護,從事佛法的實行與教化。經上說︰佛如醫師,法如藥方,僧伽如看病者──看護。為了解脫世間的老病死病,貪瞋癡病,非歸依三寶不可。歸依三寶,即確定我們的信仰對象,從世間的一般宗教中,特別專宗佛法,否定一切神教,認為唯有佛法才能解脫自己,才能救拔有情。所以歸依文說︰「歸依佛,永不歸依天魔外道」等。歸依是純一的,不能與一般混雜的。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歸依,決非無可無不可的,像梵佛同化,或三教同源論者所說的那樣。

皈依三寶,不能離卻住持三寶,但從皈依的心情說,應把握皈依三寶的深義。皈依本是一般宗教所共同的,佛法卻自有獨到處。三寶的根本是法,佛與僧是法的創覺者與奉行者,對於佛弟子是模範,是師友,是佛弟子景仰的對象。修學佛法,即為了要實現這樣的正覺解脫。所以皈依佛與僧,是希賢希聖的憧憬,與皈依上帝、梵天不同,也與皈依神的使者不同。因為皈依佛與僧,不是想「因信得救」,只是想從善知識的教導中,增進自己的福德智慧,使自己依人生正道而向上,向解脫。論到法,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道德的規律,是佛弟子的理想界,也是能切實體現的境地,為佛弟子究竟的歸宿。初學者皈依三寶,雖依賴外在的三寶,引導自己,安慰自己,但如到達真──法的體悟,做到了佛與僧那樣的正覺,就會明白︰法是遍一切而徹內徹外的緣起性,本無內外差別而無所不在的。皈依法,即是傾向於自己當下的本來如此。佛與僧,雖說是外在的,實在是自己理想的模範。所以歸依佛與僧,也即是傾向於自己理想的客觀化。從皈依的對象說,法是真理,佛與僧是真理的體現者。但從歸依的心情說,只是敬慕於理想的自己,即悲智和諧而實現真理的自在者。所以學者能自覺自證,三實即從自己身心中實現,自己又成為後學者的歸依處了。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一;《大般涅槃經》卷五;《勝鬘經》;《悲華經》卷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二、卷四十五;《四分律》卷三十二;《十誦律》卷五十六;《有部毗奈耶》卷四十四、卷四十五;《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卷十;《大智度論》卷十三。


了義‧不了義

判定佛法內涵是否究竟之用語。為「了義」(nitartha)與「不了義」(neyārtha)之合稱。在通俗之用法中,「了義」指所說之教法確係如實詮顯全部理趣;而「不了義」則指教法之未能如實詮顯理趣之方便說而言。此二種教法,稱之為「了義教」或「不了義教」。然歷來於此二者之所指,頗有異說。

據《異部宗輪論》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所述,大眾部等以世尊所說無不如義,經中所說之「不依不了義經」,係指不依外道之說;反之,說一切有部等認為如來所說也有密語等不了義,故不應依不了義經,應專依了義經。《自在王菩薩經》卷上、《禪法要解》卷下以為︰凡依義之教法是了義經;不依義者,是不了義經;《成實論》卷二〈四法品〉(大正32‧250b)︰「了義經者,即第三依,謂依於義不依語。若此語義入修多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

此謂如來所說之一切經,皆依於義,故悉是了義;若聞者為語言文字所牽絆而不能依其義蘊,則是不了義。因此,此處之「不了」是根機本身之問題。

《大般涅槃經》卷六以聲聞小乘法為不了義經,菩薩大乘法(尤其是說如來常住之《大涅槃經》)是了義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九及《大寶積經》卷五十二〈菩薩藏會〉以「分別修道,說生死苦惱,讚說種種莊嚴文字者」是不了義經;「不分別果,盡諸煩惱,讚白淨法,說生死涅槃一相無二,說甚深經難持難了者」是了義經。此亦以小乘為不了義,以大乘為了義。

《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揭示如來之三時說法云︰初時,為發趣聲聞者轉四諦法輪;第二時,唯為發趣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法輪;此二者皆是「有上有容」之未了義教;第三時,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顯了之相轉法輪,係「無上無容」之真了義教。此係以初時之有教、第二時之空教為不了義,而以第三時之中道教為真了義教。亦即在大乘經中另分了義與不了義教。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在分別了義不了義時,作四重分別,即︰

(1)法印非印門︰是以不合三法印之外教為不了義,合乎三法印之內教為了義;此係大眾部所說。

(2)詮常非常門︰是以內教中之說如來無常變易者為不了義經,詮如來常住者是了義經;此係依據《涅槃經》所說,以小乘為不了義,大乘為了義。

(3)顯了隱密門︰是以大乘中之隱密言教為不了義,以顯了言教為了義;此是依《解深密經》所說,以《般若》等為不了義,《深密》等為了義。

(4)言略語廣門︰係更就大乘之中,以略說未盡者為不了義,廣說究竟者為了義;此是依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等所說,以契經、應誦、記別等世尊之略說為不了義教,與此相違者為了義教。

又,《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說戒賢、智乎師各立三時教,其中,戒賢依攝生之寬狹、言教之具闕,而分別了義與不了義,以深密中道之教為真正了義;智光依益物之漸次與顯理之增微而分了義與不了義,而以般若性空教為究竟了義經。

〔參考資料〕 《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三十五;《持世經》卷一〈初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九〈般若波羅蜜多品〉;《大智度論》卷九;《成實論》卷十五〈一切緣品〉;《顯揚聖教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佛性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觀無量壽經疏》〈散善義〉;《法苑珠林》卷九十九。


二十八宿

印度與中國的曆學用語。指二十八種星座。「宿」是星座的意思。亦即指太陰所運行的白道上的二十八星座,據《宿曜經》所述,即︰昂、畢、觜、參、井、鬼、柳、星、軫、亢、張、翼、角、氐、女、斗、牛、箕、尾、心、房、虛、危、室、奎、壁、婁、胃。

按二十八宿之說,夙行於印度,《夜柔吠陀》中已具列二十八宿之名。佛典中,如《摩登伽經》、《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大方等大集經》、《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宿曜經》等皆曾言及。此外,密教之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之四方,亦曾載其形象。在中國,《史記》〈天官書〉卷五嘗論述二十八宿與十二個月的關係,《前漢書》〈律曆志〉卷一(下)定二十八宿之分度,算寒暑年紀之別。《史記》一書係成書於西元前一世紀初期,故中土的二十八宿說最遲在西漢初年已經出現。

據日人高楠順次郎所述,印度、中國、波斯、阿拉伯、埃及等地古來已傳二十八宿名。高楠氏又依據德國學者韋伯(Weber)及美國惠特尼(Whitney)所說,指出此星術係起源於巴比倫,大約在西元前八百年左右,傳入印度。此外,根據《宿曜經》卷下所載,唐用二十八宿,西國除牛宿而用二十七宿。而從印度之古籍《竪底沙論》(Jyotiṣa)中不舉二十八宿,唯出二十七宿看來,後世印度係傳二十七宿說。蓋言二十七宿者,係謂太陰所行白道上之星座數有二十七,然而從新月經滿月至黑月之一個月間,計有三十日,就此,《宿曜經》卷上說有前合、隨合、並合等三種合法。奎、婁、胃、昂、畢、觜等六宿係太陰未至宿,亦即宿在太陰之前,故名之為前合;參、井、鬼、柳、星、張、翼、軫、角、亢、氐、房等十二宿在太陰左右並行,故稱之為並合;心、尾、箕、斗、女、虛、危、室、壁等九宿係太陰已過宿,亦即宿在太陰之後,恰如犢之隨母,故名為隨合。

此二十八宿之名,諸經所說有異,茲取其主要者,表列如次︰


二十八宿名稱對照表
┌───┬───┬────┬──────┬─────────┐
│宿曜經│舍頭諫│現 圖│孔 雀 經 │梵 名 │
├───┼───┼────┼──────┼─────────┤
│ 昂 │名稱 │作者 │訖栗底迦 │Kṛittika │
│ 畢 │長養 │木者 │戶盧呬儞 │Rohini │
│ 觜 │鹿首 │烏頭 │篾栗伽尸羅 │Mṛigasiras │
│ 參 │生養 │米濕 │頞達羅 │Ardra │
│ 井 │增財 │服財 │補捺伐蘇 │Punar-vasu │
│ 鬼 │嬂盛 │增益 │布灑 │Pusya │
│ 柳 │不覲 │不染 │阿失麗灑 │Aśleṣa │
│ 星 │土地 │摩伽 │莫伽 │Magha │
│ 張 │前德 │間錯 │前發魯寠拏 │Purva-phalguni │
│ 翼 │北德 │果德 │後發孔底拏 │Uttara-phalguni │
│ 軫 │象 │訶悉多 │訶悉䫂 │Hasta │
│ 角 │彩畫 │質多羅 │質多羅 │Citra │
│ 亢 │善元 │自記 │娑縛底 │Svati │
│ 氐 │善格 │尾舍佉 │毗舍佉 │Viśakha │
│ 房 │悅可 │隨事 │阿奴羅拕 │Anuradha │
│ 心 │尊長 │尊長 │豉瑟佗 │Jyeṣtha │
│ 尾 │根元 │辰 │莫攞 │Mulaṁ │
│ 箕 │前魚 │杏 │前阿沙荼 │Purvaṣaḍha │
│ 斗 │北魚 │大光 │後阿沙荼 │Uttaraṣaḍha │
│ 牛 │無容 │對主 │阿苾哩社 │Abhijit │
│ 女 │耳聰 │寂 │室羅末拏 │Śravana │
│ 虛 │貪財 │愛財 │但儞設佗 │Dhaniṣtha │
│ 危 │百毒 │百藥 │設多婢灑 │Śata-bhiṣa │
│ 室 │前賢迹│賢鉤 │前跋達羅鉢拕│Purva-bhadra-pada │
│ 壁 │北賢迹│百 │後跋達羅鉢拕│Uttara-bhadra-pada│
│ 奎 │流灌 │多羅 │頡婁離伐底 │Revati │
│ 婁 │馬師 │阿濕毗儞│阿說儞 │Aśvini │
│ 胃 │長息 │滿者 │跋𡃤儞 │Bharaṇ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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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闐

西域古王國名。即今新疆省和闐(和田)縣。又作于填、于寘、于殿等。印度人稱之為cKustana(屈丹),玄奘音譯為瞿薩旦那,意譯作地乳。西藏人則稱離余國(Lih-yul)。

依《大唐西域記》所載,此國俗稱渙那,諸胡謂之豁旦,匈奴人謂之于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別出迦羅沙摩之稱。地濱和闐河,南有崑崙山,北接塔克剌麻罕沙漠,是西域南道中最大的綠洲。位當天山南路、西域南道之要道,西經莎車(葉爾羌)、朅盤陀(塔什庫爾安),可通往北印度或覩貨羅(古代大夏)。氣候和暢,植物種類多且繁茂。盛產寶玉,自古即以出產美玉而馳名中外。原住民為雅利安人種的一支,使用屬於印歐語系的方言和闐語。

西元前二世紀(西漢時代),尉遲氏在此建立于闐國,為西域南道中,國勢最強的國家之一。因位居絲路貿易的重要據點而繁榮一時,且為西方貿易商旅的集散地,東西文化之要衝。其後,唐代曾就此地置毗沙都督府(西元七世紀左右)。宋以後仍為于闐國,元、明時猶朝貢。清初屬回部,乾隆時納入版圖,民國改縣。今人口約四十萬,漢人不少,巿區建設日趨現代化,但缺乏民族色彩。

此地自古即盛行佛教,初傳迦濕彌羅(位於印度西北部,即古代的罽賓)的小乘佛教。如《出三藏記集》卷十三〈朱士行傳〉所述,三國時代魏‧甘露五年(260),朱士行在此國得《放光般若經》梵本,當時該國僧侶仍奉小乘佛經為正典。至西元五世紀,此地始傳大乘佛教,並在五至八世紀期間,成為佛教文化的一大中心地,對於佛教的東傳影響頗大。如《法顯傳》記載,法顯於晉‧隆安五年(401)初到于闐,其國豐樂,人民殷盛,盡皆奉法,以法樂相娛,僧眾數萬人,多學大乘。《大唐西域記》卷十二亦述及此國人性溫恭,知禮儀,崇尚佛法,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並習學大乘法教。

東晉時代,廬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於此得舊譯《華嚴》的梵本。北涼‧曇無讖於此得《大般涅槃經》,沮渠京聲依此國沙門佛陀斯那受《禪法要解》、《禪祕要治病經》。蕭齊‧法獻於此處得《觀世音懺悔除罪咒經》。梁‧太清二年(548),此地沙門求那跋陀齎來《勝天王般若經》。武周天后永昌元年(689),于闐僧提雲般若在魏國東寺翻譯《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及華嚴、密教方面的經典。譯出《華嚴經》八十卷的實叉難陀亦來自此地。德宗貞元時(785~804),此地沙門尸羅達摩譯出《十地經》。

十一世紀初(宋代),信奉回教的維吾爾族征服于闐,于闐佛教隨之衰頹。又加上天災人禍的影響,昔日莊嚴盛大的寺院佛塔等,皆埋入沙土之中。

近世因中亞的探險風氣漸盛,此地的佛教遺蹟及許多珍貴資料也陸續被發掘出土。斯坦因與伯希和曾在敦煌千佛洞發現數部由和闐語寫成的佛教經典及文書,其中,佛教經典有《大乘無量壽經》(又名《無量壽宗要經》)、《金剛般若經》、《金光明經》、《一百五十頌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此處也曾發現用印度俗語寫成的古寫本,其文字包括月氏時代的梵書、古代的佉盧虱吒文字。此外,於其東北的沙漠中,發現許多寺院堂塔遺址,以及古代的壁畫、塑像、鑄像、錢貨、什器、日常用具等,對研究古代于闐文化,提供了有力的資料。

于闐的佛寺遺址,以拉瓦克寺址較為重要。該寺蹟乃1900年由斯坦因所發掘,為一座方形建築物,中央構築基座,基座上建圓塔,塔周繞有圓形步廊式禮拜道,禮拜道周壁塑有八十餘軀立佛像,像間又穿插有佛、菩薩、天王像及乘鵝車的月天像。其建造年代,大致被推定為西元五世紀。巨大的塔式建築物和高大的立佛塑像,顯示該寺中存在著佛塔崇拜與造像崇拜並行的現象。

◎附︰金維諾《中國美術史論集》〈新疆的佛教藝術〉(摘錄)

張鶱第一次出使西域十三年,親自到過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回來時就曾談到大宛以東的于闐︰「于闐之西,則水皆西流,注西海。其東,水東流,注鹽澤,鹽澤潛行地下。其南則河源出焉,多玉石,河注中國。」(《史記‧大宛傳》)這是我國史籍中最早關於于闐的記載。後張鶱出使烏孫,曾遣副使去于闐。建武(25~56 )以後,于闐等也「數遣使置質于漢,願請屬都護」。《漢書》〈西域傳》記載︰「于闐國,王治西城。去長安九千六百七十里,戶三千三百,口萬九千三百,勝兵二千四百人。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騎君、東西城長、譯長各一人。東北至都護治所三千九百四十七里,南與婼羌接,北與姑墨接。」這是西漢‧班固所記。到東漢安帝時班勇所記,于闐已「領戶三萬三千,口八萬三千,勝兵三萬餘人」。

關於佛教何時傳入于闐,在我國藏文《于闐國授記》中雖然說到︰于闐王瞿薩旦那(地乳,sa-nu)十九歲時建國,即位為第一代王時,佛涅槃已二百三十四年。建國後一百六十五年,國王尉遲勝(Vijaya Sambhava)即位,治世五年,佛法興起。也就是說大約在西元前76年佛教已傳入于闐。但是根據《後漢書》〈班超傳〉,永平十六年(73)班超作為假司馬被派到于闐的時候,因于闐受匈奴監護,國王待他非常疏慢。並且記載︰「且其俗信巫。巫言︰神怒何故欲向漢﹖漢使有騧馬,急求取以祠我。」說明當時主要流行于闐的是「巫」,巫以馬為犧牲,可能是祅教(拜火教)。

魏‧甘露五年出家的朱士行出塞西至于闐的時候,在當地寫得梵書正本九十章六十萬餘言。太康三年(282)他派遣弟子弗如檀(法饒)送梵本佛經到洛陽。元康元年(291)于闐沙門無叉羅在陳留倉垣水南寺參加了譯述(見《放光經記》)。太康七年(286)于闐沙門祇多羅又持來《矛般若》梵本。而《華嚴經》梵本也是晉‧沙門支法領從于闐傳來的。這些事實卻又說咋晉1以前于闐佛教已廣為流行。

東漢‧永平年間,于闐「其俗信巫」,而到魏晉之際佛教經典和僧徒卻如此之盛。說明佛教即使在東漢初年在于闐尚未興盛,也當在此後不久就逐步得到發展,因此到魏晉時期,于闐能成為向內地傳播佛教的一個中心。這從近年考古發掘所得的實物也可以得到證實。民國四十八年(1959)在新疆民豐縣以北塔克拉瑪干大沙漠南緣一座東漢以後的合葬木棺墓中,出土一件嚨的棉織品,在這一工藝品的下部邊飾上有中原流行的龍紋;中部雖已殘缺,從殘留的人腳、獅爪和獅尾,仍然可以想見原畫上人和獅子的關係;畫右下角是一完整的半身女像。頭有項光,身後有背光,胸裸佩瓔珞。雙手捧著下尖上圓的容器,中滿盛葡萄。這雖然不能說就是佛畫,但是,極為明顯地是接受了佛畫影響的工藝品。白疊布(棉布)是當地的土產,邊飾又有龍紋,畫中有當地盛產的葡萄,所以這一具有佛畫影響的作品毫無疑問的是當地產品。因此畫面上捧著葡萄的婦女像,既是現實信奉佛教的供養人的寫照,也是宗教畫中供養菩薩在民間工藝品上的再現。這張畫為我們提供了東漢晚期在精絕、于闐一帶佛教已逐漸傳播的證據,從它也可以了解到于闐一帶早期宗教藝術的某些側面。

關於這裏最初建立的贊摩寺,不論是《于闐國授記》,還是《惠生行記》、《大唐西域記》等書上,都記載了差不多相同的傳說。惠生在北魏‧神龜二年(519)行經于闐時,是這樣記述這一傳說的︰
「于闐王不信佛法,有商將一比丘名毗盧旃,在城南杏樹下,向王伏罪云︰『今輒將異國沙門來在城南杏樹下。』王聞忽怒,即往看毗盧旃。旃語王曰︰『如來遣我來,令王造覆盆浮圖一軀,使王祚永隆。』王言︰『令我見佛,當即從命。』毗盧旃鳴鐘告佛,即遣羅睺羅變形為佛,從空而現真容,即於杏樹下置立寺舍,畫作羅 (漢字碼2502(1)5)羅像,忽然自滅。于闐王更作精舍籠之,令覆甕之,影恆出屋外。見之者無不回向。其中有辟支佛靴,於今不爛,非皮非繒,莫能審之。」

《大唐西域記》記此贊摩寺在王城南十餘里。並且說毗盧旃來自迦濕彌羅。《水經注》卷二也稱︰城南十五里,有利剎寺。指的是同一個寺院,只是名稱不同。而在《周書》〈于闐傳〉上記載︰「俗重佛法,寺塔僧尼甚眾,王尤信向。每設齋日,必親自灑掃饋食焉。城南五十里有贊摩寺,即昔羅漢比丘毗盧旃為其王造覆盆浮圖之所。石上有辟支佛趺處,雙迹猶存。」以後諸史也沿襲此說作「城南五十里」,當以玄奘實際途經所記道里為準,「五十」蓋為「十五」之誤。

關於贊摩寺佛像,在西元五世紀時,涼州沙門僧表西行停居于闐時,曾請求國王依樣製作了高一丈的金薄像授與供養。此像曾運至蜀龍華寺。

《法顯傳》還記載︰「其城西七八里,有僧伽藍名王新寺,作來八十年,經三王方成,可高二十五丈,雕文刻鏤,金銀覆上,眾寶合成,塔後作佛堂,莊嚴妙好,梁柱戶扇窗牖皆以金薄,別作僧房,亦嚴麗整飾,非言可盡。」法顯是弘始二年(400)到于闐的,八十年前修建的王新寺,開始興建的時間約在東晉‧太興三年(320)。

法顯曾在于闐停留三個月,觀看了「行像」盛況。他對于闐的一些記述,是我們了解此地佛教盛期情況的重要資料︰
「其國豐樂,人民殷盛,盡皆奉法,以法樂相娛。眾僧乃數萬人,多大乘學,皆有眾食。彼國人民星居,家家門前皆起小塔。最小者可高二丈許,作四方僧房,供給客僧及餘所須。國主安堵法顯等於僧伽藍。僧伽藍名瞿摩帝,是大乘寺。三千僧共犍搥食。入食堂時,威儀齊肅,次第而坐,一切寂然,器鉢無聲,淨人益食,不得相喚,但以手指麾。」
「法顯等欲觀行像,停三月日。其國中十四大僧伽藍,不數小者。從四月一日,城裏便掃灑道路,莊嚴巷陌。其城門上張大幃幕,事事嚴飾。王及夫人采女,皆住其中。瞿摩帝僧是大乘學,王所敬重,最先行像。離城三四里,作四輪像車,高三丈餘,狀如行殿,七寶莊校,(中略)皆金銀雕瑩,懸於虛空。像去門百步,王脫天冠,易著新衣,徒跣持花香翼從,出城迎像,頭面禮足,散花燒香。像入城時,門樓上夫人采女遙散眾花,紛紛而下。如是莊嚴供具,車車各異。一僧伽藍則一日行像。四月一日為始,至十四日,行像乃訖。行像訖,王及夫人乃還宮耳。」

西元五世紀,河西王從弟沮渠京聲就曾在于闐瞿摩帝寺從天竺沙門佛陀斯那學禪法。沙門法獻也曾游學到此。《惠生行記》在記述于闐國王在捍𡡉城南十五里所建塔寺時,曾談到︰「後人於像邊造丈六像者及諸像塔乃至數千。懸彩幡蓋亦有萬計,魏國之幡過半矣。幡上隸書云︰太和十九年(495)、景明二年(501)、延昌二年(513)。唯有一幅,觀其年號,是姚秦(384~417)時幡。」這些情況都說咋晉 1南北朝時期,于闐佛事的興盛,以及和內地交往的頻繁。于闐地區出土的銅佛、泥塑以及壁畫殘迹,為我們提供了窺見當時藝術成就的某些線索。

隋唐之際,于闐王族子弟入質中原,其中就有傑出的畫家尉遲跋質那和尉遲乙僧父子。唐‧貞觀年間,尉遲乙僧被于闐國王「以丹青神妙薦之闕下」。他在中原活動的年代,大約是在貞觀十三年到景雲年間(639~711)。

尉遲乙僧繪畫所表現的題材是極為廣泛的。除了佛教題材的作品,人物、花鳥無所不能。歷代的記載上稱他「善畫外國及佛像」、「善攻鬼神、攻改四時花木」、「鳥雀奇變,甚為酷似」。

乙僧的畫有獨特風格,並且在當時獲得極高評價。竇蒙稱他「澄思用筆,雖與中華道殊,然氣正迹高,可與顧陸為友」。僧彥悰稱他畫「外國鬼神,奇形異貌,中華罕繼」。

他在表現技法上的「畫外國及菩薩,小則用筆緊勁,如屈鐵盤絲;大則灑落有氣概。」「用色沉著,堆起絹素,而不隱指。」這種鐵線描、重設色的表現方法,不同於中原畫風,屬於凹凸一派,故有「身若出壁」、「均彩相錯」、「亂目成溝」、「逼之標標然」的評論。

過去斯坦因在新疆盜掘古物時,曾在丹丹──烏曾塔地址發現寺院壁畫。這些佛教遺物約是八世紀的作品。時代雖可能稍晚於尉遲乙僧,但是從這些典型的于闐作品來了解乙僧所代表的于闐繪畫的風格仍然是有意義的。

這一壁畫殘存在破毀的寺院裏。其中美麗的天女像是傑出的藝術品,寺院有泥塑天王像,壁上畫有二梵僧,在梵僧與天王塑像間,畫一天女沐浴在蓮池上,旁有一小兒。這可能是畫天王眷屬吉祥天女。吉祥天女也稱為「功德天」,傳說是北方毗沙門天王的妻子,是司福德的神。《毗沙門天王經》說︰「吉祥天女形,眼目廣長,顏貌寂靜,首戴天冠,瓔珞臂釧,莊嚴其身,右手作施願印,左手執開敷華。」吉祥天女正是以色彩暈染與鐵線勾勒相結合的方法表現的,形象立體感很強,富有感染力,表現了天女嫵媚、含羞的情態。

尉遲乙僧是促進了繪畫藝術技巧發展的重要畫家,他所代表的于闐畫派和閻立本所代表的中原畫派,在相互影響下,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繪畫藝術的發展。

在這裏的寺院遺址裏,還發現在木板上畫有關於一個東國公主嫁到于闐,把蠶種藏在髮中帶來的故事。關於這一不屬於宗教的題材,不僅被記載在藏文的于闐歷史中,而且在貞觀十九年玄奘西行歸國,途經于闐時,也曾詳細記載了這一動人的故事︰
「王城東南五六里有鹿射僧伽藍,此國先王妃所立也。昔者此國未知桑蠶,聞東國有也,命使以求。時東國君祕而不賜,嚴敕關防,無令桑蠶種出也。瞿薩旦那王乃卑辭下禮,求婚東國。國君有懷遠之志,遂允其請。瞿薩旦那王命使迎婦,而誡曰︰爾致辭東國君女,我國素無絲綿,桑蠶之種可以持來,自為裳服。女聞其言,密求其種,以桑蠶之子置帽絮中。既至關防,主者遍索,唯王女帽不敢以檢,遂入瞿薩旦那國。」

藏族古文獻及漢族文獻中都有這一故事,而在于闐當地又發現了記錄這一故事的繪畫。其敘述儘管詳略不一,有的平直,有的曲折,但是二族聯姻,桑禳質傳則是一致的。說明這一傳說有著可信的歷史基礎,是我國古代民族間親密關係與文化交流的歷史見證。同時,木板上歷史故事畫的發現,也說明于闐古代繪畫在反映現實生活,傳播歷史知識方面也有著不可忽視的民間傳統。

〔參考資料〕 《魏書》〈列傳〉卷九十;《于闐國懸記》(藏文本,有英、日文譯本);《于闐教法史》(藏文寫本,有英、日文譯本);《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記》;《洛陽伽藍記》卷五;《慧超往五天竺國傳》;《翻梵語》卷八;《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九、卷十四;《開元釋教錄》卷九;《絲路與佛教》;《西域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0})。


八萬四千法門

佛陀之一代教法的總稱。又稱八萬四千法蘊、八萬四千法聚、八萬四千法藏、八萬四千度門,或八萬法蘊、八萬法藏。為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所施設的法門。八萬四千法是表示法門之多,並非實數。《維摩經》卷下〈菩薩行品〉(大正14‧553c)︰「阿難,有此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勞。」《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云(大正27‧385c)︰「受化有情有八萬行,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為說八萬法蘊,彼諸有情依佛所說八萬法蘊,入佛法中,作所應作各得究竟。」

此外,慧遠《維摩義記》卷七記載,佛答喜王菩薩,有三昧名「了法本」,菩薩行之便速遂致八萬四千諸度門。佛德具有三百五十種門,一一門中皆修六度為因,便有二千一百諸度,以此諸度對治四大六衰之患,便為二萬一千諸度。再以二萬一千諸度對治四種心病,便有八萬四千諸度。其中,治多貪病二萬一千,治多瞋病二萬一千,治多癡病二萬一千,三毒等分二萬一千,合計即為八萬四千。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一;《俱舍論光記》卷一;《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大悲經》卷二;《成實論》卷九;《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賢劫經》卷二、卷六;《佛地經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八。


十二分教

佛典依文體與內容類別為十二種,稱為十二分教,或譯為十二部經、十二分聖教。這十二種分別是︰契經、祇夜、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論議。

十二分教是在經典結集的歷史中逐漸形成的,因此在不同的部派中有不同的排列次序。也有部派主張只有九分教。關於十二分教的形成,據印順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所述,最原始的狀態是三分教(契經、祇夜、記別),後來隨著經典不斷的集出而有九分教的說法,然後又隨著律部與論議的發達,又補充了因緣、譬喻、論議三者而擴充為十二分教。由於十二分教是次第形成而非同時間依同一標準的分類,所以其內涵或有重疊的部分。此下,依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書中所釋,說明如下︰
「十二分教的分類有些是依據經典的表現形式,有些是依據教說的內容,兩種是混合在一起的。同一部經,可以從內容或形式兩方面分別稱呼,這種分類是缺乏嚴密性的。另外,十二分教所分類的教法,依照時代、部派與學派的不同,其範圍也並不確定。

例如原始佛教時代,經、律、論三藏中,只有經可以稱為法,經可分為九種或十二種。可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不再只是經,進而把律也加入其中,後來甚至連論也包含在內。到了大乘佛教時代,不只是小乘三藏,連大乘的經與論也包括在裏面。關於十二分教的項目與列舉順序,由於部派與文獻的不同,也有相當的差異。下面所列舉的是較具有代表性的。茲依序列出,解釋如次︰

(1)契經(sūtra,sutta,修多羅、經、線經)︰廣義來說,契經是指十二分教全體的十二部經而言。另外,所有的漢譯佛典,如一切經或大藏經都以『經』來稱呼它。這是最廣義的經。但是也有指經律論三藏中的經藏全體而言。可是在十二分教裏的經與前面比較起來,範圍較為狹隘。表現的經典。這種意義的經,在佛教以前、以後或外教中都有。婆羅門教有經書(sūtra或kalpa-sūtra)等都是。所謂『經』的文學形式,就是簡潔地將要點敘述下來的散文集。

本來所謂的sūtra是絲或線之意,就像是把長的絲和花串在一起做成花環。經也是如此,把簡單的散文連結而成的一種文學形式。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的經就是這個意思。也就是指佛所說法中之簡單的散文形式。另外在律藏中比丘與比丘尼的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patimokkha)也是由簡潔的散文所組成。因此波羅提木叉(戒本)也稱為戒經(pratimoksa-sutra,patimokkha-sutta),戒經的註釋就是經分別(sutra-vibhanga,sutta-vibhanga)。

(2)祇夜(geya,geyya,應頌、重頌)︰其本意是『可以唱出來的』,但在文學形式裏是指用韻文來重覆散文所敘述的作品。也就是說散文與韻文(偈)兼而有之的佛的說法形式。所謂應頌是『對應著散文的頌(韻文)』,所謂重頌則是『重覆散文內容所說的頌』。

(3)記別(vyākaraṇa,veyyākaraṇa,和伽羅那、記說、受記、懸記)︰這一項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的用法上,內容多少有些變化。vyākaraṇa的本意是『問答體的解說文章』,後來又進一步解為『對簡單的做詳細解說』的意思。這個意思用記說或記別來代表比較妥當。在大乘佛教,則不只是前述這樣的文章形式,而且還指佛對弟子們未來命運的一種預言。也就是『成佛的預言』才稱為受記或授記,在這裏要把握的是其內容的性格。簡言之,這個項目最初的意思就是『記說』而已,後來就變成受記(授記)。也可以把記別(記莂)看做是兩者之間的意思。

(4)諷頌(gāthā,伽陀、偈)︰這是一種只有韻文的文學形式,如法句經、長老偈、長老尼偈等都是其中一例。

(5)自說(udāna,優陀那、無問自說、感興語)︰遇到某種令人感動的事件時,自然由衷而發的言論叫做自說。佛弟子們也可能有自說的情況發生。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主要是指佛的自說。佛陀通常都是應別人的請求而說法,自說是未經他人請求而自己說出來的。自說原本就不是文章形式,本是指『自說教法』的意思,在形式上散文韻文都有。

巴利小部經的自說經(Udana),包含佛自說的有八十部經,各經都有佛在各種場合自說的因緣故事,最後也會把自說的語句揭示出來,在其自說語句前面都一定有下列這種定型句︰Atha kho bhagava etam atthaṁ viditvatāyaṁ velāyaṁ imaṁ udānaṁ udānesi(世尊知道這個意思,於是他唱出如是的自說)。我們可以說,像具有這種定型句的文學形式就可以稱為自說。具有這種定型句的,除了自說經之外,在巴利「尼柯耶」中也多少可以看得出來。

另外在說一切有部雜藏中的Udānavarga(優陀那品、自說品、法集要頌經),有三十三品,約包含九五○偈的韻文集,相當於巴利文的法句經。雖然說一切有部的雜藏中有此,但實際上它是相當於巴利法句經和自說經的偈,再加上其他經的偈而集錄分類而成。

(6)因緣(nidāna,尼陀那)︰這是指說法時,在某種因緣條件下,說出一種序文式的故事。這就是{1}經典一般所說的因緣,{2}有一些偈所說的因緣故事,{3}制定戒律戒條的因緣。在巴利文的九分教中並不包含因緣,如本生故事的序章中載有釋尊從過去世修行直至今生成道的種種因緣故事(Nidāna-kathā),這也可稱為因緣。但這不是佛說的,而是後世註釋書的一部分。

(7)譬喻(avadāna,apadāna,阿婆陀那、阿波陀那)︰這個項目也是依時代或部派的不同,而在意義內容上有所變化。其本意是『英雄行為的故事』,與因果業報說有關係。某些人在現世有傑出的表現,在過去世也曾有過英雄式的善行,像這樣將過去、現在連串起來的故事就是譬喻。這是由因果業報而來的教訓式故事,所以也可稱為『訓誡式故事』。可是佛陀世尊的『英雄式行為的故事』叫做『本生』(ja-taka)。而本生實際上也是譬喻的一種,本生也可以稱為菩薩譬喻(bodhisattva-avadā-na)。普通是把佛弟子前生的故事叫做譬喻。

現在漢文或巴利文之長阿含(長部)的大本經(Mahā-apadāna-suttanta,大譬喻經),及漢譯中阿含長壽王本起經(=長譬喻)等等都還存在著。大本經敘述的是過去佛的因緣。長壽王本起經所敘述的是過去世中長壽王與長生王子的故事。這就是『過去所做的英雄行為式的訓誡故事』。

後世說一切有部等派,製作譬喻經的風氣很盛,在這裏所謂的譬喻是『訓誡式的故事』或簡稱為『故事』,是具有輕鬆的意味。如阿育王譬喻(Aśokāvadāna)、天譬喻(Divyavadā-na)、百喻經(Avadānaśataka)、雜譬喻經等等都有這種性質。

(8)本事(itivṛttaka,itivuttaka,伊帝目多伽、如是語)︰這一項巴利佛教的如是語(itivut-taka)與說一切有部的本事(itivṛttaka)在內容上也不相同。如是語是『這樣說』(itivut-taka);本事是『這樣轉起來』、『以前古代所發生的事』(itivṛttaka),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關於用巴利文來解釋的如是語,在現在巴利文小部的如是語經(Itivuttaka)中可以看出來,在各經的開頭都有「Vuttaṁ hetaṁbhagavata vuttaṁ arahatā ti me sutaṁ」(事實上我所聽到的這個事情是世尊說的,是阿羅漢說的)這樣的定型句。另外在佛說法之後也集有像「etam atthaṁ bhagava avoca,tatth'etam iti vuccati」(這樣的義理是世尊說的,是這樣說的)這麼一句佛所說的韻文附在最後。

「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sutaṁ」(這個義理也是世尊說的,我聽到的)在經典最後都有這樣的句子。從文章形式來看,這也是散文韻文的夾雜使用,如上所述,都具有這樣特別的定型句。大概是由於具有這樣的定型句︰itivuttaka(像這樣說),才稱之為如是語經吧!

反過來說,所謂本事經(itivṛttaka)就是『說過去所發生的事情』、『過去世的故事』。釋尊在菩薩時代的過去世故事稱為本生,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都有本生這樣的體裁。而本生以外的,佛弟子等過去世的故事,就是本事。可是實際上這也相當於十二分教中的譬喻。也就是說沒有包含本生與譬喻的『過去世故事』,而是過去佛的世界所發生的事情,或轉輪王的故事的意思。但這意思相當含混。在這個意義下的本事,應該是巴利語『如是語』的意思吧!

(9)本生(jātaka,闍多伽)︰這是佛陀前生的故事。佛陀在菩薩時代曾做過沙門、婆羅門、國王、大臣、商人等。另外還做過神以及種種動物,在這些不同的角色中,他所做的波羅蜜善行故事就是本生。巴利小部中有約包含五五○個故事的本生經。小部另外還包括有三十四個故事的行藏經(Cariya-pitaka),這也是一種本生。

巴利本生經(Jātaka)的聖典部份是以偈(韻文)組成的,但具體故事則在註釋書中保存下來。巴利本生經註(Jātaka-atthakathā)的各個本生由下列五部分所組成︰{1}現世所做的事(釋尊與弟子們),{2}與前項有關的過去世故事,{3}本生的偈文(只有這個才是聖典),{4}偈文語句的解釋,{5}現在世發生的或所做的事,與過去世故事的結合。這幾個部分組成了註釋書,其中{2}是本生的主體,以菩薩為中心的過去世故事。

中文本的本生經有生經與六度集經等。這只是過去世故事的一部分,偈文也不是現世的故事。另外巴利文的行藏經也是用韻文來說過去的波羅蜜行。

(10)方廣(vaipulya,vedalla,毗佛略、毗陀羅、有明)︰關於方廣,巴利文的巴vedalla與梵文的vaipulya並不相同,因此兩者在內容上也有差異。首先,所謂的vedalla就是為了得到知識上的滿足而有詢問,以及針對這個詢問所作的解答。這種問答體的經典就是方廣。『重層的教理問答』就是vedalla。現在巴利中部之中有Mahāvedalla-sutta(大毗陀羅經、有明大經),及Cullavedalla-s.(小毗陀羅經、有明小經),所列的這些都是重層的教理問答體。

其次,vaipulya譯為方廣,一般而言都是指大乘方廣。它在語義上是這樣的︰『廣說種種甚深的法義』,本來指的是小乘部派中所詳細解說的經典,但大乘佛教出現後,就用這個名稱來稱呼大乘經。如︰華嚴經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另外,方廣又稱為方等(vaitulya,vetulla)。vedalla這個字從語形上來看,無疑的與方等比較接近。也許是vedalla->vetul-la(vaitulya)->vepulla(vaipulya)這樣變化的吧﹖方等也與方廣相同,都是指大乘,例如大方等大集經

(11)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abbhuta-dha-mma,阿佛陀達磨)︰這是指佛所說那一類希有、未曾有、而不可思議的事情。所謂『未曾有』是指{1}與世間一般情形不同的第一義的事,{2}指神通奇蹟類不可思議的事,{3}指自然界一些奇妙壯觀的變異。這幾類都包括在未曾有法裏面。在中部第一二三經有希有未曾有法經(Acchariya-abbhuta-dhamma-sutta),在漢譯本中阿含未曾有品包含有十經。其他,增支部中也有種種未曾有法。這裏面所說的未曾有法多半是上述所列舉的第二項(即神通奇蹟一類)。

(12)論議(upadeśa,優波提舍、論議)︰這是指與略說不同的廣說,是一種詳細註釋的說法。並不一定是佛所說的。後世阿毗達磨論書也可以包含在論議中。所謂註釋,是原始經典中與『略說』不同的『分別』(vibhaṅga),這個意思下的分別經在阿含經中隨處可見。另外與總說(uddesa,法說)不同的義說(niddesa,義釋)也有註釋的意思。

巴利小部經中有所謂的義釋(Niddesa,由大義釋與小義釋所組成),這個是經集的部分註釋。經集(Suttanipāta)也同樣包含在小部經裏面。這種意義下的義釋與論議是類似的。

所謂論議,具體而言是指阿毗達磨論書,而義釋也是阿毗達磨的前驅。到大乘佛教時,像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無量壽經優波提舍、轉法輪經優波提舍等,都是大乘的論議。法華經、無量壽經、轉法輪經等經典的註釋書也都以『優波提舍』稱之。優波提舍一名,在阿毗達磨論的註釋書中似乎不用。

論書的註釋書稱為毗婆沙(vibhāṣa)或釋論(vyākhyā)。也就是說,優波提舍是指對佛所說經典的註釋說明。

以上是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各項目的說明。如前所述,這個分類中有些是依據表現形式來分類(契經、應頌、偈),有些是依據敘述方法與形式來分類(自說、如是語、毗陀羅、方廣、論議),也有些是依據內容性質來分類(因緣、譬喻、本生、未曾有法)。佛所說的法,有時屬於上述中的一項,有時屬於兩項,或是三項,所以三藏聖典要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來加以具體的整理分類應是不大可能的。」

〔參考資料〕 《雜阿含》卷四十一;《大品般若經》卷一;《法華經》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三;《大般涅槃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雜集論》卷七;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十二宮

佛教星相學用語。指太陽於一年內所經過的十二星宿宮。《宿曜經》卷上〈宿直品〉云(大正21‧387a)︰「凡十二宮即七曜之躔次,歷示禍福經緯災祥。又,諸宮各有神形,以彰宮之象也。又,一宮配管列宿九足,而一切庶類相感。」

此十二宮即︰

(1)師子宮︰又稱師子神主,主加官得財之事。屬此宮者,富貴孝順,適軍旅之職。

(2)女宮︰又稱室女宮、少女宮,或天女神主,主妻妾婦人之事。屬此宮者,心腹多,男女錢財足,適宮房之職。

(3)秤宮︰又稱秤量宮、天秤宮、秤量神主,主庫寶之事。屬此宮者,其心平正,得信敬,多財,適掌庫藏之任。

(4)蝎宮︰又稱天竭宮、蝎神主,主多病尅禁之事。屬此宮者,適看病之職。

(5)弓宮︰又稱人馬宮、射神主,主喜慶得財之事。屬此宮者,多計策,足心謀,宜掌將相之任。

(6)摩竭宮︰又作摩蝎宮或摩𩹄宮,主鬥諍之事。屬此宮者,心粗,行五逆,不敬和妻子,適掌刑殺之任。

以上六宮,總屬太陽分。

(7)瓶宮︰又稱寶瓶宮或水器神主,主勝彊之事。屬此宮者,好行忠信,學問足,又富饒,宜掌學館之任。

(8)魚宮︰又稱雙魚宮、二魚宮,或天魚神主,主加官受職之事。屬此宮者,為將相無失脫,有學問,且忠直,宜掌吏相之任。

(9)羊宮︰又稱白羊宮,或持羊神主,主有景行之事。屬此宮者,多福德,長壽,能忍辱,宜掌廚饍之任。

(10)牛宮︰又稱金牛宮、密牛宮,或持牛神主,主四足畜牧之事。屬此宮者,有福德,親友多,長壽,得人敬愛,宜掌馬廐之任。

(11)淫宮︰又稱夫婦宮、夫妻宮、陰陽宮、雙女宮,或雙鳥神主,主胎妊子孫之事。屬此宮者,多妻妾,得人敬愛,宜掌戶鑰之任。

(12)蟹宮︰又稱螃蟹宮、巨蟹宮、蟹神主,主官府口舌之事。屬此宮者,惡性,行欺誑,聰明而短命,宜掌刑獄訟之任。

以上六宮,總屬太陰分。

《宿曜經》卷下又將此十二宮配列一年十二個月,即以蝎宮為正月,弓宮為二月,摩竭宮為三月,瓶宮為四月,魚宮為五月,羊宮為六月,牛宮為七月,淫宮為八月,蟹宮為九月,師子宮為十月,女宮為十一月,秤宮為極月。該經亦說行動禁閉法,揭示各宮所屬之人出行之吉凶。即︰屬羊宮者於胃、昴宿之日西行有大凶;屬淫宮者於參、井宿之日東行則大吉等等。

依近世研究結果顯示,此十二宮之說法並非印度固有思想,而是兩河流域迦勒底(Chaldea)文化,當印度與希臘兩地進行文化交流之後,十二宮思想乃傳入印度。此說之根據,係由於此十二宮之名稱完全與現代天文學中的歐語名稱相符,並且印度目前仍存有由希臘語轉化的十二宮異名。例如希臘語的Kriós(羊宮),梵語謂為kriya;tauros(牛宮),梵語謂為tāvuri。

〔參考資料〕 《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二;《攝大儀軌》卷二;《廣大儀軌》卷中;《北斗七星護摩法》;《七曜攘災法》。

茲列胎藏曼荼羅所出十二宮形像如次︰



十二獸

又稱十二時獸。指交互於閻浮提內遊行教化,司管晝夜十二時辰、十二日、十二月、十二歲的十二種禽獸。即指︰鼠、牛、獅子、兔、龍、蛇、馬、羊、猿、雞、犬、豬。與我國民間流傳的「十二生肖」之說,大體相合,而有小異。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淨目品〉提到此十二獸中,各有三獸住於閻浮提之四方,並各由二羅剎女及其五百眷屬供養。《法苑珠林》卷三十〈菩薩部〉則謂此十二獸是菩薩慈悲化導的示現,故作種種畜生等形住持世界;並認為中國流傳之十二辰獸是由此而產生,事實如何不得而知。但中國之十二支中,是以虎代替獅子,與十二獸略有出入。

此外,有人將此十二獸各分三類,如子分貓、鼠、伏翼,丑分牛、蟹、鼈三類,而成三十六獸,或稱三十六禽;更將三十六各分三,而有百八獸之說。

◎附︰藍吉富〈十二生肖與佛教〉(摘錄)

〔佛經裏的十二獸〕 佛經上的這些記載是出現在北涼‧曇無讖所譯的《大集經》〈淨目品〉裏。依該經所述,在我們這世界(閻浮提)外面四方海上的山中,有十二獸分別在南西北東等方位的山中修行。牠們的排列次序是︰蛇馬羊(南方)、猴雞犬(西方)、豬鼠牛(北方)、獅兔龍(東方)。

這一排列順序。與十二生肖大體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先提出的第一獸是蛇不是鼠,而且用獅子取代老虎。

依《大集經》所說,這十二獸分別由四方的羅剎女(有神通的一種鬼類)及所率眷屬豢養。平常,牠們除了修行之外,並且以輪值方式,「常令一獸遊行教化,餘十一獸安住修慈,周而復始。」佛菩薩教化的對象多半是人,而這十二獸教化的則是與牠們同類的眾生。

譬如七月一日老鼠巡行各處,以佛教的小乘聲聞教法去教化一切鼠身同類。二日就輪到牛,三日就是獅子,依此類推,一直到十二獸輪值完畢,再從老鼠重新開始。

有關十二獸的排列次序,經文在提到輪值教化眾生時,是以老鼠為第一位的。這與前述以蛇為首的排列法不同,而與我國十二生肖的次序則完全一致。不過,在經文裏,還沒有看到與十二時辰、二十八宿相配列的記載。

依《大集經》所述,佛教徒要證驗是否真有這十二獸存在,是有方法可循的。只要「以白土作山,縱廣七尺、高十二尺,種種香塗金薄貼之,……誦如是咒……」,就可以發現到十二獸存在的某些徵象。從這段類似密宗作法儀軌記載,可以看出十二獸的傳說與密教多少有某些關聯。

〔天台宗與十二獸〕 陳隋間的天台宗開祖智者大師智顗,在開講其《摩訶止觀》卷八(下)時,曾經對這十二獸有進一步的說明。他以為《大集經》裏的十二獸,是「精媚之主」,是「在寶山中修法緣慈」的「權應者」。從善惡標準來衡量,這是善的,合乎佛法原則的。但是另外還有一類擾亂修行人的十二獸,則是坐禪修行的人必須要防範的。因為這一類畜生,常常幻化成「少男少女老男老女禽獸之像……或娛樂人,或教詔人」。如果坐禪的人稍一不覺,被附著之後,就會「令人猖狂恍惚,妄說吉凶;不避水火」。這種修行症候,叫做「蕃時媚」,與通常所說的「著魔」、「走火入魔」相似。

智顗以為這種修行人必須防範的禽獸,所出現的種類,依十二時辰而有不同。譬如子時是鼠,丑時是牛,寅時是虎……一直到亥時是豬。並且分屬東方木、南方火……等方位與五行。這是將十二獸與十二支及陰陽五行觀念相配合所做的新解釋,顯然含有濃厚的中國傳統思想。而且,智顗認為每一時辰,並不是祇有一獸,同時是可能有其他獸類出現的。因此獸數乃有三十六獸及一○八獸之多。唐代的天台名僧荊溪湛然,也繼承此說,在其《止觀輔行傳弘決》中曾作較詳細的說明。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智顗或湛然,他們所列的十二獸中,都已用老虎取代獅子了。

〔密宗與十二獸〕 在密宗的藥師法裏,有所謂「十二神將」之說。這是指藥師佛的十二位護法大將而言。他們各個率領七千藥叉(Yakṡa,鬼類的一種)兵卒,去保護那些持誦《藥師本願經》及修藥師法的修行人。「十二神將」之說本來出自《藥師本願經》。依該經所載,這十二神將與十二生肖原本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到唐代,密宗名僧一行在傳授藥師法時,將這十二神將與十二支時辰及四方方位相擬配。一直到日本的真言宗,又將十二神將與十二獸配列在一起,並認為這十二神將是藥師佛的分身,在十二時辰中,分別以十二獸為坐騎(或化為分具十二獸頭形之獸首人身像)去守護修行人。

在日本的密教圖像裏,所畫的十二神將圖,往往與十二生肖相結合。有些是獸形為首而具人身,有些則是人首人身而在頭髮上方分別有十二生肖的圖像。關於日本密教裏的十二獸,有幾點特質似乎值得注意︰

(1)《大集經》十二獸中的獅子,也已不復見,而以老虎取代。

(2)排列在第一位的是虎,而不是鼠。依日本所傳〈淨琉璃淨土標〉一文所載,十二神將所駕的坐騎分別是虎、兔、龍、蛇、馬、羊、猴、金翅鳥、狗、豬、鼠、牛。其中,用佛教護法神金翅鳥代替十二生肖中的雞。

〔結論〕 以上所列,是佛教中有關十二生肖的大略記載。這一記載,初見於《大集經》。《大集經》是一部內容複雜的叢書。關於十二獸的記載出自該經〈淨目品〉。這一部分是南北朝來我國的印度僧人曇無讖(385~433)所譯的。他譯出的年代是西元420年(劉宋‧永初元年,北涼‧玄始九年)。我們如果要研究十二生肖之說是中國影響印度,或印度影響中國,這一出經年代應該是一項重要線索。

本來,不同的民族也有可能分別產生相同的傳說或神話。但是這些相同的傳說,往往是單純的,譬如「卍」這一符號,就分別為印度、小亞細亞、義大利、非洲等地的不同民族所使用。但是如果複雜到十幾種動物的排列次序都完全相同,則該一傳說為兩種民族分別產生的可能性自然甚少。因此,佛典中十二獸的出現,使人隱約窺見中國、印度與日本三國文化交流的一線痕跡。值得關心這類問題的人注意。

〔參考資料〕 《宿曜經》卷下;《摩訶止觀》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八之三;《止觀私記》卷八。


十八不共法

指十八種不共通法。謂不通聲聞、緣覺,唯佛或菩薩所獨有的十八種特殊能力。分述如下︰

(一)佛的十八不共法︰具稱十八不共佛法。又依大乘教與小乘教所說,有不同的內容。

(1)大乘教所說︰據《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界次第》卷下等所述,是指{1}身無失︰謂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等修其身,諸功德圓滿,一切煩惱皆盡。{2}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使皆得證悟。{3}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4}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謂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6}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7}欲無減︰謂佛雖具足一切功德,而於諸法志欲常不息,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8}精進無減︰謂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9}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常念持而無所缺減。{10}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11}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煩惱執著,具得有為、無為之解脫。{12}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者謂佛造作身口意三業,均先觀察得失,伴隨智慧而行,故皆無過失而利益眾生。{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者謂佛之智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事,通達無礙。

關於此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其中身口無失、身口隨智慧行是色蘊之攝,無異想是想蘊之攝,無不定心是識蘊之攝,餘為行蘊之攝,皆在四禪中。

除了上述的十八種不共法,《賢劫經》卷五又另舉「定無失」,合為十九種。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四、《翻譯名義大集》、梵文《法集名數經》等則就前述十八種名目稍作增刪。此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又列舉另一系統的十八不共法(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等等),但龍樹菩薩認為它們並非三藏中之說,且不見於其它經典,推測是諸論師撰集經中讚佛功德而成的,故不予認同。

(2)小乘教所說︰依《大毗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是指佛的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

四無畏,又稱四無所畏,指{1}一切智無畏,{2}漏盡無畏,{3}說障道無畏,{4}說盡苦道無畏。三念住是{1}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2}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3}於恭敬聽聞者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所言,十力、四無畏等原本散見於諸部阿含,至迦旃延尼子才總合為十八不共法。由此可知,此說主要是流傳於說一切有部。

(二)菩薩的十八不共法︰根據《寶雨經》卷四,是指(1)行施不隨他教,(2)持戒不隨他教,(3)修忍不隨他教,(4)精進不隨他教,(5)靜慮不隨他教,(6)般若不隨他教,(7)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8)能解迴向,(9)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最上乘令得出離,(10)不退大乘,(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令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12)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14)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15)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根據《自在王菩薩經》卷下(同本異譯的《奮迅王問經》卷下)及《大乘義章》卷十六所述,菩薩十八不共法的前九法是指六度及身口意業所作殊勝,其後的(10)為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間五明處等;(11)為以大悲心常為眾生廣治諸病,後授涅槃不為利養;(12)為不願世間釋梵諸王而常具受;(13)為於好國土放逸之處能教眾生修習亦念;(14)為種種惡人於菩薩所不能加害,若見菩薩心則清淨;(15)為有諸眾生不信三寶,若見菩薩則生信心;(16)為天龍鬼神人非人等,若見菩薩即生師相禮事供養;(17)為於一切處為尊為導,化諸眾生斷惡修善,生天解脫;(18)為隨所修習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

除上述所謂十八不共法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卷十一〈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又別舉了佛的四十不共法及四十四不共法,而《菩薩善戒經》卷九〈畢竟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品〉,以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持究竟瑜伽處建立品〉更將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合稱為百四十不共佛法。至於菩薩方面,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則有所謂菩薩十不共法,但內容與《寶雨經》所言大同小異。

〔參考資料〕 (一)《雜阿毗曇心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五;《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下;《華嚴孔目章》卷二、卷四;《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末)。


十八空

為破種種邪見而說的十八種空。語出《大般若經》卷一〈序品〉。《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解釋此十八空云(大正25‧285b)︰「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

此十八空之內容,略如下列︰

(1)內空︰即內法空,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內處中,無我、我所,及無眼等之法。以六內處中充滿三十六種不淨,九孔常流,淨相不可得,故說內空。

(2)外空︰即外法空,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外處中,無我、我所及色等之法。以凡夫為欲所染,觀所著色,以為淨,求其淨相,猶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故說外空。

(3)內外空︰即總內六根、外六境內外十二入中,無我、我所及內外法。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同等無異,皆不可得淨,故說內外空。

(4)空空︰即內身、外身、內外身俱空,而猶執空成病,故復以空破三空,亦即能觀之心不著前三空。

(5)大空︰指十方世界,無方向、方位等相之自性。即十方世界乃四大造色和合而成,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謂日出處為東方,日沒處為西方。此種方位之施設,以世俗故有,若於第一義中,則一切法不可得,故說大空。

(6)第一義空︰又稱勝義空、真實空。第一義指諸法實相,離諸法之外,別無第一義實相之自性可得,於實相無所著。又,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涅槃之法亦空無有相,故說第一義空。

(7)有為空︰有為法指因緣和合所生者,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此等法中無我、我所,而且因緣法相不可得,故說有為空。

(8)無為空︰無為法即非因緣所生法,常不生不滅,如虛空,無所可著,故說無為空,亦即破取涅槃相。

(9)畢竟空︰又作至竟空。謂以前八空破一切法,更無其他不空法,既無諸法,亦無空可著,故說畢竟空。

(10)無始空︰又稱無限空、無際空,或稱無前後空。指一切法雖生起於無始,而於此法中亦捨離取相。如世間眾生無有始相,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又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始,亦是不可得,故說無始空。

(11)散空︰又稱散無散空、不捨空、不捨離空。指諸法乃和合假有,畢竟是別離散滅之相無所有。如車以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無車存在。

(12)性空︰又稱本性空、佛性空。指諸法自性本空,皆從因緣和合而生,若不和合,則無體性可得。

(13)自相空︰又稱自共相空,或單稱相空。一切諸法有二種相︰一是總相,生滅不住,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皆是無常;二是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等。此二相皆空,故說自相空。

(14)諸法空︰又稱一切法空。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無有實相,一切皆空,無取無捨,能離一切諸見。

(15)不可得空︰又稱無所有空。即一切諸法及因緣畢竟皆空,求我、法不可得。

(16)無法空︰又稱無性空、非有空。諸法若已壞滅,則無自性可得,過去、未來法亦如是,故名無法空。

(17)有法空︰又稱自性空、非有性空。指諸法從因緣而有,因此現在之有非實有。

(18)無法有法空︰又稱無性自性空。總三世一切法之生滅及無為法,一切皆不可得。

此十八空之內容,各經典所列互異,或依廢立不同,而立十一空、十二空、十四空、十六空、二十一空等。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二;《大智度論》卷四十六;《大般若經》卷四一三〈三摩地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四;《放光般若經》卷一〈放光品〉;《仁王般若經》卷上〈觀空品〉;《仁王護國般若經》卷上〈觀如來品〉;《法集名數經》;《顯揚聖教論》卷十五;《中邊分別論》卷上;《十八空論》;游祥洲《龍樹十八空論之研究》;宮本正尊《根本中と空》。


十六大國

謂釋尊在世時,印度的十六大國。即鴦伽(Aṅga)、摩竭(Magadha)、迦尸(Kaśi)、居薩羅(Kośala)、跋祇(Vṛji)、末羅(Malla)、支提(Ceḍi)、跋沙(Vatsa)、居樓(Kuru)、般闍羅(Pañcāla)、阿濕波(Aśvakā)、阿般提(Avanti)、婆磋(Matsya)、蘇羅婆(Śūrasena)、乾陀羅(Gandhāra)、劍洴沙(Kamboja)。語出《長阿含》卷五〈闍尼沙經〉等。

其中,鴦伽又作鴦騎、鴦誐、決伽或鴦伽摩伽陀等,位摩揭陀之東,佛在世時似已隸屬摩揭陀,首都贍波城(Campā)。摩竭又作摩揭陀,或傍伽摩伽陀等,首都王舍城(Rājag-ṛha),佛時代在中印度為最大強國。迦尸又作迦夷,首都波羅捺斯(Bārāṇasī),位摩揭陀之西、居薩羅之東南,於兩強國間沒有大勢力。居薩羅又作憍薩羅,以舍衛城(Śrāvastī)為中心,位中印度北部,與摩揭陀同為當時之大強國,據稱釋迦族亦在其屬下。

跋祇又作拔祇、毗時、越時或佛栗氏等,隔恆河位摩揭陀之北,與離車(Licchavi,都城毗舍離)、毗提訶(Videha,都城蜜稀羅)等諸族組成共和國。末羅又作跋羅、末利、末牢等,位跋祇之北,首都拘尸那揭羅城(Kuśinagara)。支提又作支陀或脂提渝等,位迦尸之西,首府為憍賞彌(Kauśāmbī)。跋沙又作跋蹉、筏蹉或越蹉等,在迦尸之西、支提之南,時或與支提視為同一,首都亦為憍賞彌。

居樓又作拘樓、拘類、句留、俱盧等,位恆河上流西岸,相當現今之德里(Dehli),首都為因陀羅布拉斯達(Indraprastha)。般闍羅又作般闍荼、半時羅、半闍等,隔恆河在居樓之東,由北部般闍羅(Uttara-pañcāla,都於北部的坎毗拉),南部般闍羅(Dakṣiṇā-pañcala,都於南部的羯若鞠闍)組合而成。阿濕波又作阿攝貝、阿說迦或頗漯波等,在蘇羅婆之南,首都補多勒迦(Potalaka)。阿般提又作阿般陀、阿和提、阿雲頭等,在阿濕波之南,此地後稱瑪爾巴(Malva),首都為鄔闍衍那(Ujjayani)。

婆蹉位居樓之南、鹽牟那(Yamunā)河西岸。蘇羅婆又作蘇羅吒、戌洛西那、首羅先那,亦在鹽牟那河西岸,當婆蹉之南鄰,都城末土羅(Madhurā)。乾陀羅又作健馱邏,位五河地方(Panjab)的西北部,首都為呾叉始羅(Takṣaśilā)。劍洴沙又作甘菩遮,位印度河西岸,當乾陀羅之西南,首都為墮羅鉢底(Dvārapati)。

據近世的研究,此十六大國並不是依釋尊當時的地理或政治情況而作的區分,而是歷來種族勢力分布狀況的反映。因為若就政治區分,則應包括當時存在的西維(Sivi)、摩突羅(Madra)、烏仗那(Udyāna)等國才是。此外由此十六大國中含有末羅,支提等小國,以及在當時已隸屬於鄰國的鴦伽、迦尸等國,卻不含蓋東方及鴦伽以東的孟加拉(Bengal)地方,亦可得到印證。

此十六大國的國名,諸經說法不同,然〈闍尼沙經〉之異譯《人仙經》、相當於〈闍尼沙經〉的巴利《長部》〈闍尼沙經〉、《出曜經》卷二十二〈廣演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方等無想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十六國名卻是同種傳說的異傳。至於《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受持品〉、新譯《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奉持品〉則採錄不同的十六大國說,與〈闍尼沙經〉等所列出入較多。

〔參考資料〕 《梵網經》卷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下三;《菩薩戒本疏》卷上;《天台菩薩戒疏》卷上;《翻譯名義集》卷三;T. W. RhysDavids《Buddhist India》;憍桑比〈佛世時印度十六大國的政治形勢〉(《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1})。


十力

(一)指佛所具足的十種智力︰又稱如來十力、十神力。即(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云(大正27‧156c)︰「佛世尊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及與大悲、三念住等不可思議無邊功德,隨用差別,立種種名,且於十種說名意力。」

諸經論所載的十力,其名稱與順序稍有差異,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列第二力為自業智力,第四為根勝劣智;《菩薩地持經》卷十以第三為禪解脫三昧正受智力,第四為諸根利鈍智力,第五為種種解智力,第七為至處道智力,後三力依次是宿命、生死、漏盡智力,餘皆同上。《翻譯名義大集》所載亦異,謂(1)知是處非處力,(2)三世業業報力(知業報力),(3)知他眾生種種欲力(種種勝解智力),(4)知世間種種性力,(5)知他眾生諸根上下力,(6)知一切道智力(知一切道智處相力),(7)知諸禪三昧力,(8)知宿命力,(9)得天眼能觀一切力(知天眼力),(10)得漏盡智力(知漏盡力)。除此之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因果品〉、《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集名數經》等,所出又異。茲略釋處非處智力等十力如次︰

(1)處非處智力︰處,指道理;善因善果、惡因惡果之理稱為是處,反之稱為非處。如來如實了知此等合理、非合理的一切道理,稱為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業報的因果關係。

(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一切靜慮、解脫、等持及等至等禪定的次第淺深。

(4)根上下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根機的勝劣差別。

(5)種種勝解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的樂欲勝解。

(6)種種界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之種姓及其行為等。

(7)遍趣行智力︰如來了知到達人天諸趣之道行因果。

(8)宿住隨念智力︰如來憶念知悉過去世種種事。

(9)死生智力︰如來以天眼而知眾生死生時及未來生的善惡趣,乃至善惡業的成就等。

(10)漏盡智力︰指如來知悉自己諸漏悉盡,不受後有,又如實了知他人斷除煩惱與否。

關於這十力的體性,據《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1)處非處智力廣緣一切法,以世俗智乃至無生智等十智為性。(2)業異熟智力唯緣苦集之法,為有漏緣,十智中,除滅、道二智外,以餘八智為性。(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四者,以緣苦、集、道三諦法,是有為緣,故除滅智,以餘九智為性。(7)遍趣行智力,若緣能趣因,則除滅智而以餘九智為性,若緣所趣果,則總以十智為性。(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二者皆以世俗智為性,其中,前者緣過去五蘊,後者緣色處。(10)漏盡智力,若但緣擇滅,則除道智、苦智、集智、他心智,而以餘六智為性,若緣漏盡身中所得之法,則總以十智為性。

上列《俱舍論》所論乃小乘所立,與大乘所說有異。如依《地持經》等所立十一智,總為如實智攝,於中三分為清淨智(離染清淨的第一義智)、一切智(知悉一切差別境之智,即佛、菩薩的世俗智)、無礙智(於一切智所知之法中自在無礙地了知)。在十力之中,第一力為三智所攝;其次五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七遍趣行智力亦為三智所攝;第八宿住隨念與第九死生二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十力是清淨智所攝,若又知他漏盡,則為後二智所攝。

又,《俱舍論》論此等十力之依身、依地之別,認為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而起,餘通依欲界、四靜慮、未至、中間、四無色等十一地而起;十力皆依南贍部洲男子佛身所成。《地持經》則認為菩薩種性已上隨分得此十力,至佛地窮滿。

如上所述,大小乘對此十力所說並不一致,《大乘義章》卷二十(末)建立七義以辨其異。此即︰(1)體性不同︰謂小乘的十力以妄識為體,大乘則以八識真心為體。(2)智行不同︰小乘以十智為性,大乘以如實智為性。(3)心緣不同︰小乘於法攀緣分別而知,大乘則無緣而能普知。(4)知法不同︰指小乘的十力但能了知十二因緣、四聖諦等,大乘則了知如來藏等一切法。(5)多少不同︰小乘唯宣說十力,大乘則說十力乃至無量力。(6)常無常不同︰小乘主張佛的十力體性無常,趣入無餘,大乘認為力用有興廢,其體則常住。(7)得度不同︰小乘認為十力乃佛於樹下成道時所得,大乘則說種性已上隨分得之,至佛成滿。

其次,有關十力的次第,《地持經》認為,佛成道時頓得十力,後隨化用而次第現前,於其中可分為三。即︰

(1)依世諦智起化的次第︰即先以處非處智力觀察世諦因果的部分;次以業力觀欲界的業報而說法,令去惡修善;再以定力觀上二界禪定業,教諸眾生依世俗道斷離諸欲;最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教眾生依出世道永斷諸欲。

(2)依第一義智起化的次第︰即以第一力觀第一義,以第二力觀在家分所造的種種業而令修淨業,次以定力觀出家分而令修定行,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令諸眾生脫苦證涅槃。

(3)依緣起法界智起化的次第︰先以處非處力觀緣起法界,次以業力觀眾生界起業受報相,再以定力為苦惱眾生作三種示現以教授之,令生信解,後以根力等令眾生依道度脫出離眾苦。

(二)菩薩的十種智力︰即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的菩薩所具有的十種力用。此有多種說法。

(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


佛十力名稱對照表
┌──────────┬─────┬──────┬──────┐
│《大智度論》卷二十四│《法界次第│《俱舍論》卷│《十力經》 │
│ │》卷下之下│二十七 │ │
├──────────┼─────┼──────┼──────┤
│一、是處不是處力 │是處非處力│處非處智力 │處非處智力 │
├──────────┼─────┼──────┼──────┤
│二、知三世造業因緣果│業力 │業異熟智力 │業異熟智力 │
│ 報力 │ │ │ │
├──────────┼─────┼──────┼──────┤
│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定力 │靜慮解脫等持│靜慮解脫等持│
│ 淨分別相力 │ │等至智力 │智力 │
├──────────┼─────┼──────┼──────┤
│四、知眾生諸根上下相│根力 │根上下智力 │根上下智力 │
│ 力 │ │ │ │
├──────────┼─────┼──────┼──────┤
│五、知眾生種種欲力 │欲力 │種種勝解智力│種種樂欲勝解│
│ │ │ │剎別智力 │
├──────────┼─────┼──────┼──────┤
│六、知世間種種性力 │性力 │種種界智力 │種種諸界智力│
├──────────┼─────┼──────┼──────┤
│七、知一切道至處相力│至處道力 │遍趣行智力 │遍趣行智力 │
├──────────┼─────┼──────┼──────┤
│八、知宿命力 │宿命力 │宿住隨念智力│宿住智力 │
├──────────┼─────┼──────┼──────┤
│九、天眼力 │天眼力 │死生智力 │死生智力 │
├──────────┼─────┼──────┼──────┤
│十、漏盡力 │漏盡力 │漏盡智力 │漏盡智力 │
└──────────┴─────┴──────┴──────┘


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所述︰(1)深心力︰又作直心力,指深深寄心於佛法,於一切世界心無染著,又不雜一切世情。(2)增上深心力︰又作深心力,即對一切佛法生增上深心,決不壞捨其法。(3)方便力︰謂菩薩究竟一切行,成就攝化眾生的方便力。(4)智力︰又作智慧力,謂有了知一切眾生心行的智慧力。(5)願力︰令一切眾生所求滿足。(6)行力︰指菩薩之修行盡未來際不斷絕。(7)乘力︰指菩薩能出生普現一切乘而不轉捨大乘。(8)神變力︰又作遊戲神通力,謂菩薩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9)菩提力︰令一切眾生發心成佛,不令菩提斷絕。(10)轉法輪力︰指說一句法,悉稱一切眾生諸根性欲之力。

(2)依《首楞嚴經》卷下等所說︰(1)堅固力︰於菩提心得堅固力,堅守不失。(2)深信力︰對不可思議之佛法深信不疑。(3)不忘力︰於多聞得不忘力,堅持不失。(4)無疲力︰往來生死而得無疲力,常能處之。(5)大悲力︰於諸眾生得堅大悲力,常能攝化。(6)堅捨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恆施不休。(7)不壞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堅持不犯。(8)堅受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常能忍受。(9)智慧力︰得此力而不為魔動亂破壞。(10)信樂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樂求無厭。

(3)《大智度論》卷二十五所載︰(1)發心堅固力︰求一切智而不退轉之力。(2)大慈力︰常能不捨諸眾生之力。(3)大悲力︰不求利養而化益眾生之力。(4)精進力︰深信能出生諸佛的一切佛法而心不疲厭的大精進心。(5)禪定力︰起智慧且不壞威儀行的住禪定力。(6)具足智慧力︰遠離有無二邊,隨十二因緣斷諸邪見,滅戲論之力。(7)不厭力︰常受生死教化眾生、集諸善行而不疲厭之力。(8)無生法忍力︰觀諸法實相,知無我無眾生,安住無生法忍之力。(9)解脫力︰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而知見聲聞、辟支佛得解脫之力。(10)無礙智力︰於法自在,知一切眾生心行所趣之力。

(4)依《法集名數經》所列︰即解脫力、拔苦力、觀力、忍力、智力、斷力、聞力、願力、圓滿力、愛力。

(三)世間的十力︰(1)自在王者力︰指王者有自在的威力;(2)斷事大臣力︰指大臣有裁斷事情之功力;(3)機關工巧力︰指造機關者有其工巧力;(4)刀劍盜賊力︰指盜賊必現有刀劍力;(5)結恨女人力︰指女人必有結恨力;(6)啼泣嬰兒力︰指嬰兒有啼泣之力;(7)毀訾愚人力︰指愚人有觸事毀訾之力;(8)審諦黠慧力︰指有智慧之人常審諦了別事物;(9)忍辱出家力︰指出家人常現忍辱力;(10)計數多聞力︰指多聞之人常有思惟計數力。此十力中,除機關工巧力及刀劍盜賊力,則稱八力。

(四)力波羅蜜的十力︰指十波羅蜜中的力波羅蜜有十種力用。或稱力度十力。即︰(1)深心力︰深寄心於佛法,離諸煩惱之雜染;以此自正,故亦稱正力。(2)深信力︰深信佛法,不為他人摧破;以此矯正他人之非,故又稱正他力。(3)大悲力︰拔眾生之苦而不生疲厭。(4)大慈力︰與樂予眾生,一切平等哀愍。(5)總持力︰善於總持一切法義之力用。(6)辯才力︰有妙辯才,善令一切眾生歡喜滿足。(7)波羅蜜力︰即諸波羅蜜之力用,以莊嚴大乘。(8)大願力︰有弘誓願力而且永不斷。(9)神通力︰即諸神通力,能出生無量功德之法。(10)加持力︰即佛的加持力,善護持一切眾生,令信解領受。

《華嚴經探玄記》卷五云(大正35‧211a)︰「力度中有十義,皆有堪能,不可屈伏,故名力也。」並說及此十力義中,第一屬自行,第二屬利他之力,第三及第四是利他心,第五、第六是利他之德,其餘依次為行、願、因、果之力用。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佛十力經》;《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法界次第》卷下;《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六;《翻譯名義集》卷十一;《法集經》卷三。(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四)新譯《華嚴經》卷十八〈明法品〉;舊譯《華嚴經》卷十;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大乘經

〔總論〕 西元前後,以佛塔為據點的一批包含在家人在內的佛教徒,興起了大乘佛教運動。此一運動的立場完全與重視出家眾的部派佛教不同,係以佛、菩薩的觀念為主。此集團在依據「大乘」而進趣菩提的信條下,產生了不少經典(sūtra)。隨著運動的擴大,彼等與出家教團、其他集團產生接觸,其經典亦逐漸修正與增廣,而逐漸齊備。而隨著歲月的推移,在大乘佛教的標幟下,形成了頗多新思想、新信仰的集團。此一情況,大體持續至西元七、八世紀。其間所成立的大乘經典,僅就現今尚留存者而論,漢譯本約一千二百部,藏譯本約一千九百部。所有經典的原語,是包含普拉克利特語(俗語)在內的廣義梵文,然大部分經典的梵本今已佚失,所存者極少。

大乘經典皆被強調是歷史人物的釋尊所說,亦即標榜為佛說。然根據近代的研究,此事已被視為不是歷史事實。時代上距釋尊時代較近,被大乘佛教徒貶為小乘經典,而由部派佛教視為佛說而傳持的《阿含》,由於其中亦有新古的發展痕跡,故亦不易確認為即是佛說。但是,部派佛教認為比起新成立的大乘經典,其所持之《阿含》為佛說的主張較佔優勢。從他們的立場而言,大乘經典是魔說,而非佛說。雖是如此,但大乘佛教徒仍一再宣稱其經典是佛所說。彼等確信其所持經典更能完成釋尊所證之菩提。彼等認為歷史上的釋尊及其所說的法,超越時空限制,並認為諸佛同時存在,法身說法,佛慈悲無限;只要是真理,皆可視為佛說。此觀念加強了大乘佛教徒自許為直承自佛陀的自信,且豐富了經典的內容。

小乘佛教的發展,是先有被固定了的《阿含經》,然後才有論書(阿毗達磨)。但是,在大乘佛教中,尤其二、三世紀以來,某些經典的原型先行成立,其次成立根據此經典原型而發展出來的論書之後,此論書又給與經典影響;因此,經典與論書具有相互增補的關係。又,在思想的發展上,將新資料添加於先行成立的經論時,時代上較早的經典與論書,即被較晚出現的經典吸收。因此,經典與論書是交相攙雜的。然而,對於稍後的論書撰述者而言,只有小乘經典是不了義,先行成立的大乘經典則皆具有佛說的權威,其中若有任何不妥的話,問題則在於當如何解釋而已。

在長期間所形成的眾多大乘經典,其時代可分為三期,即(1)初期︰中觀派之祖龍樹(Nagarjuna,150~250間)以前,(2)中期︰龍樹以後到確立瑜伽行派的世親(Vasubandhu;400~480間)之間,(3)後期︰世親之後至七世紀間,此期的密教開始明朗化,並成立經典。

〔初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五類。

(1)最古層的大乘經典︰由於古經典的引用,而被知的最古經典有《六波羅蜜經》、《菩薩藏經》、《三品經》等。其內容大抵是闡述六波羅蜜行及懺悔禮拜等。此外,與《般若經》有關係而提倡阿閦佛信仰的《阿閦佛國經》、以觀想阿彌陀佛的三昧為主的《般舟三昧經》,也被推定屬最古層。其次,以出家菩薩的文殊為主角,或以文殊信仰為主題的《首楞嚴三昧經》等經,也相當古老。該經主要是在闡述以智慧為根據的勇猛果敢(首楞嚴)利他行,以及心雖為煩惱所穢,然本是清淨的心性本淨說。

(2)般若經︰以六波羅蜜中,位列第六的「般若波羅蜜」為基礎,而成立一連串的般若經。主要闡述菩薩的修行,係依特定的修行階梯徐徐漸進,尤以進入三昧狀態為目的,或進入此狀態而觀一切皆空,因而獲得圓滿的智慧。此外,亦著重讀誦、崇拜般若經典。具有如此內容的般若經,隨著弘宣者的增加,內容漸被增廣,亦即由《八千頌般若》,增廣為《二萬五千頌般若》、《十萬頌般若》。或是被濃縮為《金剛般若》、《般若心經》等。這些般若經,形成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七世紀,玄奘譯)此一龐大經典群。

(3)華嚴經︰情形與般若經相似,最後被集成六十卷(或八十卷)的漢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的華嚴經,其大部分原是個別獨立的單行經典。主要闡述在佛的悟界中,一切大小事物皆維持其本有形態,而又包含全體。自此觀點而言,初發心菩薩即等同於佛,但《十地經》等係具體揭示其修行階梯及於其中所得的智慧,《入法界品》則描述善財童子參訪形形色色修行者的過程。

(4)淨土系︰淨土三經︰《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屬於淨土經典群。凡此皆以阿彌陀信仰為內容,然其成立過程頗為複雜。主要闡述由於菩薩利他誓願而有淨土,眾生因其誓願而生淨土,證得菩提。此係淨土思想的一般主題。像阿閦佛、藥師佛的淨土等種種淨土信仰是並存的。其中,認為阿彌陀佛具無限壽命與光明,並願往生其淨土的信仰,在西北印度逐漸形成強盛的集團,並成立淨土系經典。又,《觀無量壽經》主要在闡述觀佛的方法,然其成立未必在印度本土。

(5)法華經︰以「如白蓮般的正法」為題的法華經(漢譯為《正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等),係產生自崇拜佛塔的在家集團,主要闡述︰釋尊之為佛是久遠實成的;一切眾生皆以一佛乘而證得無上菩提;其他聲聞乘等只是方便云云。其中的「三車火宅喻」等比喻,是頗有說服力的譬喻。此經典中,亦有新古層,〈觀音菩薩普門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等,旨在提倡、讚歎觀音信仰、普賢願行,當係後世所增補。

此外,成立於此時期的大乘經典,其後被漢譯並輯錄為《大寶積經》一二○卷、《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此外,也包含有與後代密教經典有關的經典。

〔中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二類。

(1)如來藏系︰如來藏經典係以如來藏思想為主軸,有《大方等如來藏經》、《央掘魔羅經》、《維摩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經。這些經典都是繼承初期的大乘經典而發展的,以佛菩提、法身的永遠,以及佛智之不可思議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根據,勸導眾生覺醒佛性。此中,《維摩經》、《勝鬘經》分別以維摩居士、勝鬘夫人為主角,是明顯的在家主義。《大般涅槃經》(漢譯為四十卷或三十六卷)闡述即使是毫無善根的眾生(一闡提),也有佛性;並舉出雪山童子求法的故事,以及將佛乘比喻為最美味的乳製品醍醐。此經前十卷成立較早,約成立於四世紀。十卷以後,可能是在中亞彙集的。

(2)唯識系︰代表經典是《解深密經》。此經將人心之根源,稱為阿賴耶識,一切認識、行為蓄積於其中,又顯現於其中,而眾生充分瞭解後,藉由不斷的修行,解放其根源,而轉化為佛智。此經又根據對眾生的實際觀察,而反對《法華經》的一佛乘說。其形式雖為經典型態,然論理精緻,帶有論書性質。無著與世親即依據此經及今已不存的《大乘阿毗達磨經》而將唯識說加以體系化。《楞伽經》也說阿賴耶識,大體也被視為唯識系經典,然其中亦含如來藏系思想,而《金光明經》則是體系化的總合。

此一時期,除了將初期經典加以增廣、彙集之外,並成立頗多含陀羅尼(例如顯示地藏信仰原始形態的《地藏十輪經》)的經典。

〔後期大乘經典〕 在中期時,猶如相應於《般若經》的《中論》、相應於如來藏系經典的《寶性論》、相應於唯識系經典的《瑜伽師地論》,從中可看出經典與論書已有平行的現象。其後,由於著重論書,大乘佛教遂傾向閉鎖於僧院中。另一方面,在家者經常與印度咒術性的民間信仰接觸,舉行以陀羅尼、特殊印契、曼荼羅為中心的儀式,採用《華嚴經》等大乘教理,因而逐漸完成密教的體系。《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中的原始部分,六世紀時業已成立,從中可以看出密教性的雜多信仰形態;七世紀成立的密教兩大經典《大日經》與《金剛頂經》,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確立象徵佛之慈悲與智慧的胎、金兩界曼荼羅之構想,並詳述成佛的過程及其儀軌。在修行上,與佛之法身成為一體的瑜伽,頗受重視。《祕密集會》(Guhyasamaja-tantra)一書,即詳述此中之方法。

〔參考資料〕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梵天

漢譯又稱大梵天王、大梵天、梵天、梵王等。有時又名娑婆世界主、尸棄、世主天。是色界初禪天之主,與其侍衛梵輔天、部屬梵眾天,合稱為色界初禪三天。

大梵天在印度婆羅門教中,是這世界的造物主,也是婆羅門教最推尊的主神。但在佛教裏,則視之為佛教的護法神。依《大集經》所載,過去世諸佛,曾經將守護四天下的使命,付囑大梵天與帝釋天。此外,依《大悲經》所載,在釋尊即將入涅槃時,曾經摧破大梵天的邪見,而使他成為佛弟子。釋尊並將三千大千世界守護佛法的重任付囑於彼。因此,在佛教典籍裏,他與帝釋天,是護持佛法與鎮國利民的兩位重要天神。

就佛教的「三界」世界觀來看,帝釋天生活在欲界,而大梵天則在色界。色界諸天的生活,與欲界有顯著的不同,他們沒有淫欲與食欲,但具有淨妙形質,且都在禪定境界中。

相傳大梵天身長一由旬半,壽量一劫半。關於他的圖像,各地佛教界繪製的也並不全同。比較常見的是四面四臂形,各面又有三目。右邊二手臂,各持蓮華與數珠,左邊二手臂,則一手執軍持、一手作唵字印。此外,也傳有一面雙臂、手持蓮華、遍身放光的;也有三面二臂、坐在鵝上的。各地所傳,頗不一致。


大梵天


◎附︰〈大梵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指色界初禪天的第三天主。又稱大梵天王、大梵王、大梵、梵天王、梵天、梵王,或稱娑婆世界主(Brahmā sahāṃpati)、世主天、梵童子(Brahmā sanaṃkumāra)。梵名音譯作摩訶梵。《順正理論》卷二十一解釋其名云(大正29‧456b)︰「廣善所生,故名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歿故、威德等勝故,名為大。」又,據《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十六〈堅固經〉所述,此大梵天乃自然而有,自主獨存,無能勝者,統領大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且能造物,是眾生之父母。

大梵天是《梵書》時代以來的神祇,爾後成為婆羅門教最尊崇的主神。在印度《梨俱吠陀》時代末期,以祈禱主神(cBrahmaṇas-pati)為至上神,且視之為宇宙生成的原理。到《梵書》時代初期,以生主神(Prajapati)為最高神;不久,又興起對「梵」的崇拜,此即由祈禱主神進化而成的神格。初為生主神之子,後漸得勢,遂取代生主神而成為創造世界的原理。

在《奧義書》時代,大梵天成為具有實有(satya)、知(jñana)、妙樂(ananda)等性質,而唯一常住獨存的絕對原理。又與我(atman)結合,產生「梵我一如」之說,此為《奧義書》的中心思想。到《摩訶婆羅多》(Mahābhārata)時代,「一體三分」(tri-mūrti)之說興起,以梵天(Brahma)與毗濕奴(Viṣṇu)、濕婆(Śiva)二神為同體,最初梵天為三神之首,後乃在其他二神之下。

依《外道小乘涅槃論》的記載,摩醯首羅論師認為,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摩醯首羅一體三分,即所謂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大智度論》卷八則謂,韋紐(Viṣṇu)之臍中生出千葉金色妙寶蓮華,華中有人結跏趺坐,名梵天王,此梵天王心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民。

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雜阿毗曇心論》所載,大梵天之身量是一由延半,壽量一劫半。《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謂壽量六十劫。依《阿含》及諸大乘經所載,梵天曾為佛所教化,亦曾勸請佛說法,且常列席佛之會座而聽受法,並以法義與佛問答,又與帝釋同受佛之付囑而護持國土,為佛法的守護神。

後世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在金胎兩部曼荼羅中,皆位列於金剛部中。其中,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的南方安有此天,身是白肉色,有四面四臂,右一手作施無畏印,另一手持杵,左一手把蓮華,另一手持瓶,額上有眼,坐在赤蓮華上。此形像和《大日經疏》卷五所載有異。種子是「鉢羅」(pra)。但金剛界曼荼羅中的梵天形像,為身呈白肉色,左手作拳安腰,右手當腰持蓮華;三昧耶形為蓮華。其真言,《大日經》〈真言藏品〉等記為︰歸命鉢羅闍(prajā)鉢多曳(pataye)娑縛訶。但作為十二天之一,真言則為︰歸命沒羅訶摩寧(brahmane)娑縛訶。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卷四十四;《長阿含》卷一、卷四、卷五;《增一阿含》卷十〈勸請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一、卷五十五;《大日經》卷一〈具緣品〉。


大黑天

梵名Mahākāla,漢譯有嘛哈嘎拉、摩訶迦羅、大黑天、大黑天神等名。東密相傳此尊係大日如來為降伏惡魔所示現的忿怒藥叉形天神,藏密相傳係觀世音菩薩顯化的大護法。這是日本與西藏兩系密教都相當重視的修法對象。

大黑天具有戰鬥神、廚房神、塚間神與福德神之四種性格。其故如次︰其一,由於此神有無量鬼神眷屬,且長於隱形飛行之藥術,因此能在戰爭時加護那些向他祈求的眾生。其二,此神能使食物經常豐足,因此印度寺院與我國江南民間,常有人在廚房祀奉。其三,此神也是佛教徒在墳場中祀奉的神祇之一。其四,相傳此神及其眷屬七母女天,能予貧困者以大福德。

關於此一天神的形像,通常分為二類。一類作忿怒形,依「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所載,其身現黑色,坐在圓座上,火炎髮上竪,三面六臂。右第一手執偃月刀,二執骨念珠,三執小鼓。左第一手執天靈蓋,二執三叉戟,三執金剛繩,左右方之上雙手握住一張展開的象皮。另一類作凡人形,戴圓帽,背負一囊,持小槌,踏米袋。在修法時,忿怒形多用在作降魔法時;凡人形則用在求福德之時。

修習東密與藏密的人,對大黑天法頗為重視,其目標大多在祈禱為行者除魔,修行勝利成就與求福德。依「大黑天神法祕密成就次第」所述,此法至為祕密,非入室弟子不傳,甚至於付予萬金也不輕傳。

◎附︰〈大黑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密教守護神之一。音譯為摩訶迦羅、莫訶哥羅,意譯為大黑或大時,又稱摩訶迦神,或摩訶迦羅神、大黑神、大黑天神。印度教以此神為濕婆神(Śiva)的別名,或為濕婆之后突迦的化身(或侍者),主破壞、戰鬥;佛教則視之為大自在天的化身,或是毗盧遮那佛的化身等,諸說不一,概述如下︰

(1)《大日經疏》等以此天為毗盧遮那佛的化身,即降伏荼吉尼的忿怒神。《大日經疏》卷十謂(大正39‧687b)︰「毗盧遮那以降伏三世法門,欲除彼故化作大黑神。」

(2)以此天為藥叉王,為波羅奈國的守護神。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分布閻浮提品〉所載,大黑天女與善髮乾闥婆等俱護持養育波羅奈國。不空譯《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中謂(大正19‧423a)︰「大黑藥叉王,婆羅拏斯國。」

(3)以此天神為摩醯首羅之化身,亦即塚間神、戰鬥神。《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護國品〉云(大正8‧840b)︰「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唐‧良賁於《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下謂(大正33‧490a)︰「言塚間者,所住處也。言摩訶者,此翻云大。言迦羅者,此云黑天也。(中略)大黑天神,鬥戰神也,若禮彼神增其威德,舉事皆勝,故嚮祀也。」良賁且引不空三藏之說,謂大黑天神係摩醯首羅變化之身,與諸鬼神無量眷屬常於夜間遊行林中,食生人血肉,有大力,所作勇猛,戰鬥等法皆得勝,故大黑天神即戰鬥神。

(4)《玄法寺儀軌》卷二列出暗夜神(即黑闇天)之真言,其下註為大黑天神。此即以大黑天神為黑闇天。

(5)以此天為財福神,司飲食。《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載(大正54‧209b)︰
「又復西方諸大寺處,咸於食廚柱側,或在大庫門前,彫木表形,(中略)黑色為形,號曰莫訶哥羅,即大黑神也。古代相承云︰是大天之部屬,性愛三寶,護持五眾,使無損耗,求者稱情。但至食時,廚家每薦香火,所有飲食隨列於前。(中略)淮北雖復先無,江南多有置處,求者效驗,神道非虛。」

日本諸寺根據《南海寄歸傳》所說,盛行於庫廚安置二臂大黑天像。後世更以之為七福神之一,有時且與大國主命混同,謂其乃授與世間富貴官位之福神,其信仰之風頗盛。

關於其形像,《最勝心明王經》謂,大黑天被象皮,橫把一槍,一端穿人頭,一端穿羊。《大黑天神法》載,青色三面六臂,最前面的左右手橫執劍,左次手提取人之髮髻,右次手執牝羊,次二手於背後張被象皮,以髑髏為瓔珞。《胎藏現圖曼荼羅》之像同此,唯羊與人頭左右相反。《慧琳音義》卷十說是八臂,身青黑雲色,二手於懷中橫把三戟叉,右第二手捉青羖羊,左第二手捉一餓鬼頭髻,右第三手把劍,左第三手執朅吒罔迦(Katabhaṅ-ga,髑髏鐘,此是破壞災禍之標幟),後二手各於肩上共張一白象皮如披勢,以毒蛇貫穿髑髏以為瓔珞,虎牙上出,作大忿怒形,足下有地神女天,以兩手承足。《南海寄歸傳》則說是神王形,把金囊,踞於小床而垂一腳。


大黑天


又,此天神的三昧耶形為劍,種子是「琰」(yaṃ)。《大黑天神法》載其真言為︰唵蜜止蜜止(micch micch,降伏)舍婆隸(śvare,自在)多羅羯帝(taragate,救度)娑婆訶。

此外,藏傳佛教名之為瑪哈嘎拉,為護法之主尊。其形像頗多,性質皆異,茲分述如下︰

(1)薩迦派二臂大黑天,又名刑罰主大黑天,由元代八思巴帝師傳入宮廷。一面二臂,頭戴五骷髏佛冠,鬚髮紅赤上揚,身藍黑色,右手持金剛鉞刀,左手持顱器,兩手捧杖刀,刀內隱有神兵無數。主要在保護喜金剛行者。

(2)四臂大黑天,傳為勝樂金剛之化身,身青藍,持杵、劍、戟及嘎巴拉,有雙身相者。主要護持大手印行者。

(3)六臂大黑天,有黑、白等。黑色為香巴噶舉及格魯派之主護法,手持鉞刀、小鼓、人骨念珠及顱器、三叉、金剛繩。

(4)白色六臂大黑天,為財神之一,手持摩尼寶、鉞刀、小鼓及三叉、顱器等,威神甚大。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七、卷十五、卷二十五、卷二十七;《理趣釋》卷下;《青龍寺儀軌》卷下;《諸說不同記》卷十;《寂照堂谷響集》卷四。


不共法

「不共」一詞有「獨特」、「獨有」之意,此處之不共法,專指佛或菩薩之獨特能力或特性。具稱不共佛法。「共法」之對稱。即謂唯佛或菩薩能成就,凡夫二乘不能有的功德法。

關於佛、菩薩的不共法,諸經論所說互有異同,如《大毗婆沙論》卷十七等以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住為十八不共法。《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囑累品〉則除去此中之三念住,而以慈、喜、捨三者代之。《大品般若經》卷五〈廣乘品〉則以身無失,乃至智慧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等十八種為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一切智,乃至神通波羅蜜為十八不共法。《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不共法品〉列出飛行自在等四十不共法,同書卷十一亦舉出常不離慧等四十四不共法。《大方等大集經》卷六除《大品般若經》〈廣乘品〉所說十八不共法之外,別列出無見頂等三十法,總共有四十八不共法。

此外,《菩薩善戒經》卷九、《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則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等百四十不共法。而《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三身品〉則云(大正16‧409c)︰「依此大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辯、一百八十不共之法、一切希有不可思議法,悉皆顯現。」而《無上依經》卷下〈如來功德品〉則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及六十八法為百八十不共法。

〔參考資料〕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九;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四;《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四;《自在王菩薩經》卷下。


不可說

又稱不可言說,或單稱不說。謂真理可證知,然不可以言說詮示。《大品般若經》卷十七〈深奧品〉與《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八〈虛空藏菩薩品〉均謂第一義畢竟空,故不可以言說詮示。《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云(大正30‧33a)︰「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

吉藏《大乘玄論》卷一更分別此義,謂一般多謂世諦可說,真諦不可說,然世諦與真諦皆非定性,故諸經論作真說、世不說等諸種分別。

《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則剖析諸法之生與不生,云(大正12‧490b)︰「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智顗《四念處》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五等則以其中之生生不可說配釋藏教,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通教,不生生不可說配釋別教,不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圓教諦理,並謂前二者為界內事理,後二者為界外事理。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十六謂不可說總有四種之別,即︰

(1)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

(2)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

(3)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說不說。

(4)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

《異部宗輪論》、《大智度論》卷一等謂犢子部將一切法分為五法藏,立「非即非離蘊補特伽羅」,攝之於第五不可說藏。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等依據《十地經論》卷二所說因分果分之文,而謂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即緣起因分為普賢境界,因人所知所了分齊故可說;性海果分為十佛自內證境界,唯與證相應,遠離說與見,故不可說。

《維摩詰經》〈入不二法門品〉中,維摩詰以「默然無言」詮示「入不二法門」之境界,亦為真實理境不可說之一例。

〔參考資料〕 《大品般若經》卷十二;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卷三十二;《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七十四;《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中邊分別論》卷上;《成實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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