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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書名)十四卷。則天武后天冊萬歲元年,明佺等作。外附大周刊定偽經目錄一卷。


[佛光大辭典]

凡十五卷。唐代明佺等撰。又作武周刊定眾經目錄、大周錄、武周錄。為東漢至武周有關翻譯經論之目錄。共收經典三六一六部,八六四一卷。今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五冊。唐則天武后天冊萬歲元年(695),由佛授記寺沙門明佺等七十名高僧奉敕撰集而成,菩提流志、義淨等諸師亦皆參與編纂。內容包括:(一)眾經目錄,即第一卷至第十四卷,屬於正篇;此正篇又分為前十二之別錄與十三、十四卷之見定入藏流行目。(二)偽經目錄,即最後第十五卷。本錄係採自新、舊正目與大小乘經律論、賢聖集傳等三件而成。舊目指前人所撰之一切經目錄、開皇三寶錄、內典錄等正目;新目指唐初至武周所譯之經論,凡錯注、疑偽皆校正而後入目。合三六一六部八六四一卷,然不包括卷十三、十四之見定入藏流行部卷。各卷(第十五卷除外)之末皆列有譯者、譯時、典據。〔開元釋教錄卷十、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序、真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八、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十〕 p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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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偽經目錄

(書名)出三藏記集五揭道安之疑經錄及僧祐之疑經錄。大唐內典錄十揭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四十有偽經目錄。開元釋教錄十八揭疑惑錄。其他歷代之眾經目錄各有偽經一科。


像法決疑經

(經名)一卷,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列之於偽經目錄中。然天台以之為涅槃經之結經,往往引用之。法華文句九下曰:「像法決疑經結成涅槃。」釋籤十曰:「彼像法決疑結涅槃。」


[佛光大辭典]
十往生阿彌陀佛國經

全一卷。譯者佚名。收於卍續藏第八十七冊。又稱觀阿彌陀佛色身正念解脫三昧經、度諸有流生死八難有緣眾生經、十往生經。乃說明往生阿彌陀佛淨土之十種正念法。即:(一)觀身正念,常懷歡喜,以飲食、衣服施佛及僧。(二)正念以甘妙良藥施一病比丘及一切。(三)正念不害一生命,慈悲於一切。(四)正念從師所受戒淨慧,修梵行,常懷歡喜。(五)正念孝順於父母,敬奉於師長,不起憍慢心。(六)正念往詣於僧坊,恭敬於塔寺,聞法解一義。(七)正念一日一夜中受持八齋戒,而不破一。(八)正念若能齋月、齋日中遠離於房舍,常詣於善師。(九)正念常能持淨戒,勤修於禪定,護法不惡口。(十)正念若於無上道不起誹謗心,精進持淨戒,復教無智者,流布是經法,教化無量眾生。信奉此經者常受二十五菩薩護持。然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開元釋教錄卷十八視之為偽經。 p445


大方等無想經

梵名 Mahāmegha-sūtra。凡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作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略稱無相經、大雲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敘述佛依大雲菩薩之請問,開示通達陀羅尼門、大海三昧、諸佛實語、如來常住、如來寶藏等之修行。凡三十七品。關於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隋代法經錄卷一、彥琮錄卷一則載為前秦竺佛念。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出大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出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曇無讖譯為第二譯本,初譯本為缺本。近年敦煌發現有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不載於今六卷經中,而專說陀羅尼門。又本經之別生經極多,如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此外,本經歷來有偽造、重譯二說,主張偽造者以為本經係唐武則天敕令沙門偽撰,頒於天下,以鞏固其「天后」之君權。〔開元釋教錄卷十九、大唐內典錄卷六、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卷二十一、舊唐書卷六〕 p757


大比丘三千威儀

凡二卷。後漢安世高譯。今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又作大比丘三千威儀經、大比丘威儀經、大僧威儀經、僧威儀經或三千威儀。揭示捨離煩惱、處於閑靜之大比丘,日常應守之威儀規矩。三千但云其多,實則總數不過一千三百八十餘條。〔眾經目錄卷五、歷代三寶紀卷十四、開元釋教錄卷一安世高條、大唐內典錄卷七、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開元釋教錄略出卷四〕 p770


大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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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鼓經

梵名 Mahā-bherī-hāraka-parivarta。凡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今收於大正藏第九冊。內容講說如來常住一乘真實之理,兼述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於佛陀入滅後傳正法之事。主旨類似法華、涅槃諸經,經題具有「擊大法門之鼓,宣說深妙之義趣」之涵義。〔出三藏記集卷二、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大唐內典錄卷六、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 p801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全一卷。又稱法界無差別論。印度堅慧菩薩造,唐代提雲般若譯。今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內容闡明菩提心之義,並論述法界之無差別平等。初舉歸敬頌,次列菩提心之十二義(果、因、自性、異名、無差別、分位、無染、常恆、相應、不作義利、作義利、一性),計分十二段。每段之初,先以五言頌總明大要,其次則一一詳解其義。全書之五言四句頌共有二十四則,七言四句頌一則。其譯出年代為武后大周天授二年(691)。本書另有一同名異譯本,又稱「如來藏論」,亦為提雲般若所譯,然其譯出年代則在開元(713~741)之後,亦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注疏有法藏之法界無差別論疏一卷(現行二卷)、法界無差別論大意一卷(調雲)、法界無差別論講錄三卷(撰者不詳)、法界無差別論示珠鈔一卷(德門)等。〔開元釋教錄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華嚴宗章疏、東域傳燈目錄卷下〕 p817


大乘律

又作大乘毘尼、菩薩毘尼、菩薩律藏、菩薩調伏藏。指大乘菩薩受持之戒律。為「小乘律」之對稱。梵網經卷下(大二四‧一○○七中):「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三寶,願得好師同學善友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

歷代各種譯經目錄所載大乘律之分類與部數各異:(一)法經之眾經目錄卷五,立有「大乘毘尼藏」一則,內分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種,共有五十部八十二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分成有譯、失譯兩種,共有三十一部五十四卷。(三)大唐內典錄卷八之入藏錄,別立「大乘律」之部門,分為一譯、重譯兩種。(四)開元釋教錄卷十九之入藏錄,共收二十六部五十四卷。(五)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八舉出大乘律經典二十八部五十六卷。(六)日本縮刷大藏經則收載三十部四十八卷。〔大唐內典錄卷六、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四、卷二十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二〕 p819


大乘起信論

全一卷。又稱起信論。相傳為印度馬鳴(梵 Aśvaghosa)菩薩所造,南朝梁代真諦(499~569)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本書闡明如來藏緣起之旨,及菩薩、凡夫等發心修行之相,係從理論、實踐兩方面歸結大乘佛教之中心思想,為佛教思想之重要入門書。

全書共分五篇,第一因緣分,舉出八分以敘述造立本論之因緣,是為「序分」;第二立義分、第三解釋分、第四修行信心分,此三分為本論之「正宗分」。立義與解釋二分闡明「一心」、「二門」、「三大」之理論,修行信心分則說明「四信」、「五行」之實踐法門。所謂「一心」,即指絕對之一心,此一心即為眾生心,亦為如來藏(真如)心;蓋世界萬有皆為真如之顯現,一切眾生本來亦常住於涅槃之中。所謂「二門」,即指「心真如門」與「心生滅門」。真如門即為絕對之真如,即闡說眾生心性之「本體」不生不滅,遠離言說之相,畢竟平等而常恆不變。又包含「依言」、「離言」二種。於生滅門中則揭示眾生心性之「現象」即為真如緣起。生滅門又分流轉門、還滅門二種,流轉門中揭出「阿賴耶識」一詞,說明此識乃「生滅」與「不生不滅」所和合的非一非異之識,並由此所謂真妄和合之阿賴耶識生起三細(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六粗(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五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六染(根本業不相應染、能見心不相應染、現色不相應染、分別智相應染、不斷相應染、執相應染)而流轉於迷界;還滅門則係自迷界之中,依十信、十住、十行、十迥向、十地等階次之修行,而還至涅槃真如界。所謂「三大」,即指體、相、用三者。所謂「四信」,指虔信真如與佛、法、僧三寶。所謂「五行」,指篤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止觀。第五勸修利益分,舉示受持本論者可得廣大利益,是為本論之「流通分」。

自「歷代三寶紀」以降,諸經錄大多以本論為「馬鳴造,真諦譯」,而廣為各宗派所習用,然隋代之眾經目錄卷五(大五五‧一四二上)則謂:「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而將本論置於「疑惑部」。惠均之四論玄義卷十、卷十二則謂本論係地論宗之論師所偽造,蓋本論所謂之「如來藏心能生起一切生滅諸法」之說,與諸地論師之宗說,實乃兩相契符。開元釋教錄卷八亦表存疑之看法。此外,又因本論之梵本,今已不存,而西藏藏經中亦未收錄本論,遂增加「偽作」之可能性。然持「平反」之立場者亦蔚然紛起,迄今不絕,遂成為歷來學界爭辯的懸案之一。歸納紛紜之眾說,本論來源有三:(一)龍樹以前之馬鳴所作,(二)龍樹之後某一同名異人之馬鳴所作,(三)國人所偽作。以上諸說,迄無定論,而於現代佛學研究中,由日本學者望月信亨再度引發一場筆墨波浪,望月信亨從考證入手,著「大乘起信論之研究」一書,否認本論為馬鳴所造。我國梁啟超繼之發難,並進一步否認本論為印度之撰述,其後歐陽漸、呂澂、王恩洋等亦相繼批判本論之真實性。與之針鋒相對而為本論辯護者,則有太虛、章太炎、唐大圓、印順等人。此外,歐洲著名佛教學者戴密薇(P. Demieville)著有「大乘起信論研究」之論文,廣蒐博證,肯定本論確係馬鳴之著作,為辯護者增加一大力量,惜其論文未譯成中文,而罕為國人所知。此正反兩方之說,雖可謂旗鼓相當,然對本論之價值甽同表一致,皆視之為嚴密精湛的大乘佛教思想之偉大著作。

本論為歷來各宗所依用重要經論之一,大乘佛教之主要宗派如華嚴、天台、禪、淨土、密宗等皆深受其影響,隋代之曇延、慧遠曾撰書以宏闡本論之旨,道綽於其「安樂集」中屢屢引用本論,三論宗之吉藏、天台宗之智顗亦對本論推崇備至;唐代時,元曉、法藏、澄觀、宗密等華嚴家爭相為本論作注疏;至湛然作「金錍論」,本論漸成為天台家造章疏時所必依用之經論;此外,宋代延壽之宗鏡錄、四明知禮之十不二門指要鈔、教行錄等亦每每依準本論之旨意。密宗所奉為重要論書之「釋摩訶衍論」,相傳即龍樹菩薩為闡釋本論而作者。

本論除真諦譯本外,另有唐朝于闐沙門實叉難陀重譯之二卷本,兩種譯本大同小異,然以真諦譯本流行較廣,且歷代之注疏皆採用真諦本,新譯本僅有明代智旭一人為之作注(起信論裂網疏)。除漢譯本外,本論亦有兩種英譯本,一為一九○○年在美國刊行之 Asvaghosa's discour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係日本鈴木大拙所譯;另一為一九○七年於上海發行之 The awakening of faith。

本論注疏之繁富不勝枚舉,較著名者有隋代慧遠之起信論義疏、新羅元曉之起信論疏、唐代法藏之起信論義記,三書合稱為「起信論三疏」,其中又以法藏之義記為最重要。上記之外,另有起信論疏(真諦)、一心二門大意(智愷)、起信論疏(智儼)、起信論同異略集(新羅見登)、起信論疏註(宗密)、起信論筆削記(子璿)、起信論纂註(真界)、起信論直解(德清)、起信論續疏(通潤)等,亦為歷來學者所重。〔大唐內典錄卷五、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古今譯經圖紀卷四、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大乘起信論考證(梁啟超)、大乘起信論真偽辯(建康書局)、大乘起信論講記(印順)、大乘起信論與楞嚴經考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三十五冊)、大乘起信論開題(今津洪嶽,佛教大系)〕 p820


大乘造像功德經

梵名 Tathāgata-pratibimba-pratisthānuśajsā。凡二卷。唐代提雲般若譯。今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內容敘述優陀延王造立佛像之因緣及其功德。本經譯於武周天授二年(691)之大周東寺,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五以本經與東晉所譯(譯者不詳)之「造立形像福報經」為同本異譯,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卷上則謂此說謬誤。〔續古今譯經圖紀、開元釋教錄卷九、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五〕(參閱「優填王」6411) p826


大唐內典錄

凡十卷。略稱內典錄。唐代律僧道宣(596~667)編。今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五冊。收錄東漢至唐初譯者二二○人,經典二四八七部八四七六卷。係參考歷代三寶紀、法經錄、仁壽錄等,擷長補短,檢討一切經之內容與目錄而成。麟德元年(664)成書。共分十錄。卷八(歷代眾經見入藏錄)乃根據西明寺現藏入藏目錄所著,為本書最具特色之部分。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則根據出三藏記集、歷代三寶紀、法經錄之記載,另加上若干道宣所查定之經典,共舉出疑偽經一六二部。此外,本書另有靈驗談等。又繼本書之後,有續大唐內典錄一卷,亦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五冊,或謂亦道宣所作,或謂智昇撰,迄無定論。〔法苑珠林卷一○○、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序、唐書藝文志第四十九〕 p832


大般涅槃經後分

凡二卷。唐代若那跋陀羅譯。又作大般涅槃經荼毘分、大涅槃經後譯荼毘分、涅槃經後分、闍維分、後分。敘述佛入滅前後之事蹟。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西藏藏經則將本經附於大般涅槃經末尾。係自漢譯本中轉譯者。分為四品半,即憍陳如品餘、遺教品、應盡還源品、機感荼毘品、聖軀廓潤品。

關於本經之傳譯,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二載,本經乃唐麟德年中(664~665),南天竺僧若那跋陀羅與唐僧會寧於南海波陵國所共譯,於儀鳳年初送至長安。本經世稱為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後分。憍陳如品餘即補續大般涅槃經之憍陳如品,然本經所記,多同於長阿含遊行經等之說,即小乘涅槃之文,與曇無讖所譯大乘涅槃之意不同,故義淨認為本經與大乘涅槃頗不相涉;然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以經中所說(大五五‧五九一上):「常樂我淨,佛菩薩境界,非二乘所知。」及經初所題之「憍陳如品末」,而認為本經與大涅槃義理相涉、文勢相接。

據灌頂之大般涅槃經疏卷三十三引居士請僧經,可知在唐代以前,大般涅槃經即有燒身品、起塔品、囑累品等三品後分經之說。然出三藏記集卷五之疑經偽撰雜錄,將居士請僧經編入疑錄。又宋代智圓之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二十,謂本經之遺教、還源二品相當於囑累品,荼毘、廓潤二品相當於燒身品,起塔品則尚未傳至中土。另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三載,涅槃後分本在偽目,至大唐刊定始入正經。依此推之,居士請僧經若屬偽經,則本經或為會寧等人偽撰亦未可知。〔宋高僧傳卷二智賢傳、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大藏綱目指要錄卷三、閱藏知津卷二十五〕 p846


大通方廣懺悔滅罪莊嚴成佛經

凡三卷。又作方廣滅罪成佛經、大通方廣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上卷敘述佛向娑羅涅槃之途中,為十方菩薩宣說三乘一乘義,諸鬼神王等立誓護持此經,又為信相菩薩廣說三世諸佛、十二部經及諸大菩薩之名號及其功德;中卷講說無憍慢等種種四法,並敘述付此法予虛空藏菩薩,並為之授記之情形;下卷秉上卷之說,為師子吼菩薩宣講三寶一相之意,並為文殊師利舉示滅罪之法、墮阿鼻地獄之果報。本書傳譯事實不詳,隋代法經之眾經目錄卷二以本書與像法決疑經等同收入「眾經疑惑」,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則附之於「疑惑再詳錄」。歷代之經錄多疑其真偽,或係曇無讖以後,隋以前之偽作。〔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歷代三寶紀卷十三、鳴沙餘韻解說(矢吹慶輝)〕 p854


大悲經

梵名 Mahā-karunā-pundarīka。凡五卷。北齊那連提耶舍譯。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記載佛陀臨涅槃時,以正法付囑迦葉、阿難等,宣示供養舍利之功德及結集之法。計十四品:梵天品、商主品、帝釋品、羅睺羅品、迦葉品、持正法品、舍利品、禮拜品、善根品、布施福德品、殖善根品、以諸譬喻付囑正法品、殖善根品、教品。本經係於北齊天保九年(570),於鄴都天平寺譯出。宋、元、明三本與西藏本皆僅有十三品(係將本經之第十二、十三品合為一品),高麗本則有十四品。〔歷代三寶紀卷九、法經錄卷一、大唐內典錄卷六、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六、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二〕 p862


大藏經目錄

即歷來各種漢文大藏經之書目。又稱眾經目錄、一切經目錄、藏經目錄、經錄。在我國,經典之翻譯自後漢至元代,凡千餘年間,所出之經律論等多達數千卷。初時譯出之部數較少,且散於各處譯出,故尚無一定之目錄,前秦以後逐漸搜集編成,其後又次第增補,遂有數十種之多。歷代三寶紀卷十五列舉出二十四家錄,然此等諸錄至隋代皆已佚失,其中東晉道安所編綜理眾經目錄(又稱釋道安錄),出三藏記集收載其要目。歷代三寶紀卷十五除二十四家錄外,另舉出六家之經錄,然此六家經錄中,僅存出三藏記集及大隋眾經目錄。此外,梁高僧傳卷七舉出劉宋曇宗之經目,廣弘明集卷三舉出梁代阮孝緒之佛法錄三卷等,然此等經錄均已佚失。

由撰述目的之不同,經錄內容亦有各種特色,有將各時代之譯經依朝代先後記錄者(代錄之目錄),有以大小乘、經律論、單譯、重譯之分類為主者(標準入藏錄、分類整理之目錄),有將特定寺院所收經藏之現存經予以目錄化者(現藏入藏目錄),復有將上述各類加以組合,或全體總合者(總合之目錄)。現存之主要經錄如下:(一)出三藏記集,十五卷,梁代僧祐撰輯。本錄分十七篇,其中撰出經律論錄、安公古異經錄、安公失譯經錄、安公涼土異經錄、安公關中異經錄、續撰失譯雜經錄、抄經錄、安公疑經錄、疑經偽撰雜錄、安公注經及雜經志錄等十篇,計列二二一一部,四二五一卷。本錄為現存最古之經錄,可信度頗高,係繼東晉道安錄之後所撰者,故凡有關後漢、三國、西晉、東晉時代之譯經,皆以本錄為首要之參照經錄。(二)眾經目錄,七卷,又稱法經錄,隋開皇十四年(594)法經等奉詔撰輯。收二二五七部,五三一○卷。本錄不分經典之存缺,而將當時已翻譯及記載於各經錄之所有經典,全數目錄化,即所謂標準入藏錄。所載有關北朝之譯經資料,為出三藏記集所欠缺者。(三)歷代三寶紀,十五卷,隋開皇十七年費長房奉詔撰輯。入藏錄收一○七六部,三二九二卷。本錄關於北朝及隋代之譯經,有其資料價值,然對古代之譯經而言,則多混亂。(四)眾經目錄,五卷,又稱隋仁壽年內典錄、仁壽錄,仁壽二年(602)彥琮等奉詔撰輯。收二一○九部,五○五八卷。本錄係依法經錄分類整理之方法為基準,蒐羅隋代現存之經典所成,並附載缺本目錄,為現藏入藏錄中之較優者。(五)大唐內典錄,十卷,唐麟德元年(664)道宣撰。入藏錄收八○○部,三三六一卷。本錄之入藏錄為唐代之現藏入藏錄,承仁壽錄之形式,係根據長安西明寺之大藏經而作成。又本錄在「代錄」與「分類整理目錄」兩種性質之間,缺乏統籌連貫之處理,故尚非統一之總合目錄。(六)續大唐內典錄,一卷,唐麟德元年道宣撰輯。本錄僅記載後漢之譯經部分。(七)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錄,五卷,又稱眾經目錄、靜泰錄,唐麟德年中(664~665)靜泰奉詔撰輯。收二二一九部,六九九四卷。本錄為唐代之現藏入藏錄,沿用仁壽錄之形式,係根據洛陽大敬愛寺之大藏經而作成。(八)古今譯經圖紀,四卷,唐代靖邁撰輯。內無入藏錄,而於「譯人別」中,列出二○二○餘部,六一八○餘卷。本錄之「古代譯經」部分頗受歷代三寶紀之混亂所影響。(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明佺等奉詔撰輯。入藏錄收八六○部,三九二九卷。本錄不含代錄,係由刊定入藏錄(標準入藏錄)與現定入藏錄(現藏入藏錄)所成之分類整理目錄。以其廣泛採用歷代三寶紀之記載,故資料價值不高。(十)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唐開元十八年(730)智昇撰輯。本錄追補古今譯經圖紀以後譯出之經典一六○餘部,六四○餘卷。(十一)開元釋教錄,二十卷,唐開元十八年智昇撰輯。入藏錄收一○七六部,五○四八卷。本錄總合統一古來所有之目錄,代錄與分類整理目錄之間有嚴密之連貫性,其分類整理目錄包含標準入藏錄與現藏入藏錄。大體而言,本錄目錄完備,記載正確,分類合宜,為歷來大部分藏經所沿用,並首將中國之撰述正式入藏。又昔時常以「一切經五千餘卷」作為大藏經之代稱,亦由本錄而來。(十二)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唐開元十八年智昇撰輯。收一○七六部,五○四八卷。本錄乃將開元釋教錄入藏錄別出而成者。(十三)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唐貞元十年(794)圓照撰輯。入藏錄續補開元釋教錄之遺漏者,及其後新譯之經論、古今制令碑表記等三四三卷。(十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三十卷,唐貞元十六年圓照奉詔撰輯。入藏錄收一二五八部,五三九○卷。本錄除追加開元錄以後七十年間之譯經外,其餘皆承襲開元錄之記載。(十五)大唐保大乙巳歲續貞元釋教錄,一卷,南唐保大三年(945)恆安撰輯。本錄追補開元、貞元二錄之遺漏及其後新譯等一三七部,三四三卷。(十六)大中祥符法寶錄,二十二卷,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楊億等奉詔撰輯。本錄收宋太平興國七年(982)至大中祥符四年等二十九年間之新譯經典二○○部,三八四卷。(十七)天聖釋教錄,三冊,北宋天聖五年(1027)惟淨等撰輯,收六一九七卷。(十八)景祐新修法寶錄,二十一卷,北宋景祐三年(1036)呂夷簡等奉詔撰輯。本錄追加由大中祥符四年至景祐四年等二十七年間所譯之經典十九部,一五○卷。(十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即元版弘法藏之目錄),十卷,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慶吉祥等奉詔撰輯。收一六四四部。本錄對照漢譯及西藏譯經典,此一特點為歷來各種經錄中所無者。本錄為宋代以後所撰經錄中之重要者。

上記十九種經錄中,前十五種分別為大正藏第四十九及五十五冊所收。其次三種,「宋藏遺珍」中收之,均為殘本。最後之至元法寶勘同總錄,亦收於大正藏「法寶總目錄」第二卷。又宋代以後開版之各種大藏經頗多,均附有目錄,此等目錄皆屬現藏入藏錄。〔歷代三寶紀卷七、卷九、法苑珠林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卷三、卷四、卷六、隋書經籍志第三十、唐書藝文志第四十九〕 p900


占察經

凡二卷。又稱占察善惡業報經、地藏菩薩業報經、地藏菩薩經、大乘實義經、漸剎經。隋代菩提燈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係地藏菩薩為生於末世之求善法者,應佛命而說之法。上卷詳說占察善惡業報之法,下卷闡述大乘實義。即用木輪相以占察此人在宿世善惡之業及現世之苦樂吉凶等事。其作法,乃將十善十惡分別刻在一小木片上,並寫上身口意之名,畫上長短深淺粗細之畫,以及一至十八等數字,投於淨物上,以其所現文字占卜吉凶。下卷所述大乘實義之觀法,謂欲向大乘者,須先知所行根本之一實境界,學習之方法有唯心識觀及真如實觀二種觀道。若能依此信解進趣者,應修淨土往生法。自隋代以來,依據本經而行滅罪之法者甚多,足知我國民俗與佛教思想相結合之一斑。惟歷來此經被視為出處不明之偽經,至唐代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與開元釋教錄始視為真經而收錄之,傳佈頗廣。明代之智旭著有占察經玄義一卷、占察義疏二卷、占察行法一卷,皆為本經之注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大乘起信論之研究〕 p1601


失譯經典

指佚失翻譯者名之經典。即無記錄翻譯者之經典。又稱無譯經典、闕譯經典。蓋中國佛教至苻秦道安(314~385)撰述「綜理眾經目錄」(今已不存)為止,一般流傳之經典大抵未記載經題、翻譯者之名,如現存初唐以前之古寫經,即無一部於卷首署有譯號者,故至道安時,雖校定諸經之題名、譯者,然難以判明譯者之經典為數仍多。

失譯經典多數為傳譯初期之作。據南朝梁代僧祐所調查,我國自東漢至南北朝中期三百年間,傳譯之經典已有二千餘部,其中失譯經典之數目約達已知譯人之經典數的三倍。至隋初費長房編修歷代三寶紀時、卻依據漢代佛經目錄、朱士行漢錄、道祖錄、始興錄等偽目錄,將一三○八部失譯經典分配予安世高、法炬等前代譯經家之名下。後世如大唐內典錄、開元釋教錄等經錄,雖曾略加刪補訂正,然大體仍引用三寶紀之不實目錄,遂造成我國傳譯史糾雜紛亂之局面。

關於失譯經典之數目,歷代所編經錄皆有記載,然所舉之目錄則有出入,僧祐之出三藏記集卷三記載道安勘定之失譯經錄,共列記一四二部;僧祐又作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列記一三○六部;梁代寶唱作眾經目錄,列記三二一部;隋代法經等作眾經目錄,列記四三一部;隋代費長房作歷代三寶紀,列記三○九部;大唐內典錄及古今譯經圖紀,則準照歷代三寶紀所載之數,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列記四二四部;唐代智昇作開元釋教錄,列記七四一部;現行之日本大正新脩大藏經則列記一四三部。上舉之中,內典錄、開元錄等,皆已受三寶紀之影響,故所列出之失譯經典較之出三藏記集所引,皆大量銳減;又法經錄、武周錄等,則僅收失譯經典中之現存本,故所列經目亦較出三藏記集為少。大正藏一方面採開元錄之記載,另又僅收現存經本,故所列最少。〔佛書解說大辭典佛典總論第二部第二章(小野玄妙)〕 p1881


如來祕密藏經

凡二卷。譯於南北朝初期(350~431),譯者佚名。又作大方廣如來祕密藏經、祕藏經、秘密藏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本經敘述佛陀對來自常出大音國之無量志莊嚴王菩薩宣說祕密藏法。菩薩歡喜而以身供養佛,且變現稀有廣大之神通。佛更就大德迦葉之啟問而敷演祕密藏法。〔歷代三寶紀卷六、大唐內典錄卷二、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四〕 p2353


佛本行集經

梵名 Abhiniskramanasūtra。凡六十卷。略稱本行集經。隋代闍那崛多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冊。敘述世尊誕生、出家、成道等事蹟,及佛弟子歸化之因緣。係集佛傳之大成者。其內容分三部六十章。第一部敘述佛陀之本生譚,即發菩提心生於兜率天,託胎於摩耶夫人,計有五章。第二部言佛陀誕生、學習、結婚生子,至懷抱出世思想之在俗期;出家後,訪仙苦行之出家修行期;以及成道後初轉法輪之成道期。以上三期計有三十二章。第三部則是記傳道、教化生活,即記弟子列傳之傳道期,計有十五章。

本經原典至今尚未發現,而漢譯本之修辭文飾甚少,足見其翻譯極其鄭重,且為逐字直譯,往往句節之位置倒裝,閱者須特加注意。關於經名,據跋記載有五者,自摩訶僧祇師以下五部互異,疑係律藏傳持之五部派悉有佛傳,故其題名互異。本經為佛傳中最詳盡者,其異於其他佛傳文學之特色有四:初揭佛統譜、次出王統譜、含有多數本生譚、雜糅各種異傳。為研究印度古代社會與佛教史之重要資料。〔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唐內典錄卷五、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七、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七〕 p2618


佛所行讚

梵名 Buddhacarita,西藏名 Savs-rgyas-kyi spyod-pa shes-bya-bahi sñan-vag chen-po。凡五卷,二十八品。印度馬鳴菩薩造,北涼曇無讖譯。又稱佛本行讚、佛所行讚經、佛所行讚傳、佛所行讚經傳、馬鳴菩薩讚、馬鳴讚。收於大正藏第四冊。係以五言偈頌讚述佛陀一生由誕生至八分舍利之事蹟。劉宋寶雲所譯之佛本行經,共七卷,三十一品,其第四至第三十一品,順序略同本書,二者或係同本異譯。

本書為馬鳴之代表作,其內容取材自吠陀、奧義書及敘事詩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羅摩耶那(梵 Rāmāyana)者頗多,乃古典梵文學美文體之先驅,佛傳文學無出其右者,曾廣泛流傳於古印度。在思想上,本書並無大乘佛教思想之成分,而頗受說一切有部之影響。

現存梵本共十七章,僅述釋尊誕生至歸國等事,其中第十四章後半至第十七章,為後世尼波羅國(今尼泊爾)阿姆利達難陀(梵 Amrtānanda)所附加者。西元一八九三年,英人喀畏爾(E.B. Cowell)校訂梵本,題為 The Buddha-Carita of Aśvaghosha,次年出版其英譯本 The Buddhacarita of Aśvaghosha(S.B.E. XLII)。

西藏譯本與漢譯本相同,亦分二十八品,偈數則稍異,為八世紀前期薩溫贊孛(藏 Sa-dbav bzav-po)、洛得卡兒孛(藏 Bol-gros rgyal-po)二人共同譯出,有日人寺本婉雅於大正十三年(1924)之日譯本,其後亦有韋勒(F. Weller)前十七品之德譯本刊行。此外,一八八三年英人比爾(S. Beal)將漢譯本英譯出版,題為 The Fo-sho-hing-tsan-king(S.B.E. XIX)。〔出三藏記集卷二、法經錄卷六、歷代三寶紀卷九、卷十、開元釋教錄卷四、大唐內典錄卷七、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馬鳴菩薩論、梵文佛傳文學の研究、M. Winternitz: Geschichte der indische Literatur, Bd. II〕 p2635


佛授記寺

位於河南洛陽。唐代則天武后時,白馬寺主懷義所建,來華之三藏多住於此譯經。長壽二年(693),菩提流志於本寺翻譯寶雨等經。證聖元年(695)五月,實叉難陀來華,時義淨自西域歸,帶回梵本經文四百餘部及金剛座真容、舍利三百粒,受命奉入本寺;難陀本入大遍空寺譯華嚴經,後移入本寺從事譯經。太后嘗親幸於此,躬任筆削,並施供食饌。聖曆二年(699)十月,完成新譯華嚴經八十卷,法藏遂奉命於此講八十華嚴。明佺等亦於此寺撰錄武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乃當時洛陽最負盛名之寺。〔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華嚴經傳記卷一、大方廣佛華嚴經感應傳、開元釋教錄卷七、卷九、宋高僧傳卷一至卷六、舊唐書列傳第一三三懷義傳〕 p2658


決定藏論

梵名 Vinirnīta-pitaka-śāstra。凡三卷。陳‧真諦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本論唯有心地品一品,屬大乘論部,係瑜伽師地論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品之異譯,相當其第五十一卷以下四卷,二者譯語相異處不少。本論並無注疏,若將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三(乃瑜伽師地論意地品之注疏)方便視為本論之解說,依之,本論上中二卷分十門揭明陰、入、界、四諦、因緣、二十二根等六種勝智,下卷廣釋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六、瑜伽論記卷二十五〕 p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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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入藏

隋唐時代,朝廷設有專門收集佛典,名為「大藏」的寶庫,並將佛典收入此寶庫,名為「入藏」,從而佛典之收集編纂成一叢書,亦名之「入藏」。按漢譯佛典之整理編纂,相傳始於西晉‧竺法護。其《眾經目錄》所載,即其所譯諸經。其後東晉‧道安綜合整理後漢、三國、西晉期間所譯佛典,作成《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南齊‧僧祐《出三藏記集》所收則是東晉、劉宋、南齊三代之所譯經。

梁武帝天監十七年(518),莊嚴寺寶唱等人奉敕所撰集的《梁世眾經目錄》四卷,計收大、小乘典籍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魏‧永熙年間(532~534),舍人李廓奉敕所撰之《魏世眾經目錄》一卷,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佛典。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統法上奉後主敕所撰《齊世眾經目錄》一卷,收有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凡此皆係入藏之實例。

隋‧開皇十七年(597),費長房所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其中「入藏錄」所載之入藏佛典有一○七六部、三二九六卷。仁壽二年(602),彥琮等人奉敕 所撰的《仁壽眾經目錄》,收入藏佛典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唐‧麟德元年(664),道宣所撰之《大唐內典錄》計收大小乘經律論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實際數目為八○一部、三三六七卷);龍朔三年(663),靜泰在東都大敬愛寺奉敕所撰之《眾經目錄》,則就《內典錄》的入藏錄,追加顯慶以後玄奘所譯十五部、六六四卷佛典。

則天武后天冊萬歲元年(695),佛授記寺明佺等奉敕所撰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收當時流行於世之佛典八六○部、三九二九卷三九三帙(此依高麗藏所計;若依宋元本,則是八五九部、三九一○卷、三九一帙)。開元十八年(730),西崇福寺智昇私撰之《開元釋教錄》,其中第十九、二十兩卷收有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四八○帙。貞元十年(794),西明寺圓照奉敕所撰之《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其下卷入藏錄收有開元十八年至貞元十年間的新譯經典三四三卷。貞元十六年(800,一說貞元十五年),圓照再奉敕 所撰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其入藏錄所收,除《開元錄》外,更加上玄、肅、代、德宗四朝七十年間所譯經律儀軌等。南唐‧保大三年(945)西都右街報恩禪院恆安奉敕所撰之《續貞元釋教錄》,則追加《貞元錄》以後的入藏經典。

上列所載之入藏佛典都是寫本,並非刊印之典籍。一直到趙宋以後,才開始刊行刻本藏經。宋太祖開寶四年(971),敕造官版大藏經,計刊十三萬版。該藏今名《開寶藏》或稱蜀版。其後大藏經之編集刊行,皆本於此。此刊本所收,乃《開元錄》中之入藏錄所載之五○四八卷及其後新譯的二五九卷。太平興國七年(982)至咸平二年(999)間,以蜀版為基礎,加上新譯經所成者,共計一八八部、二七九卷(依高麗本)。咸平三年以後的經典,雖然沒有編入正規卷帙中,但仍予以入藏流通。

從宋到清,中國歷代之官版及民間私刻的藏經有十餘部之多。每一部藏經之入藏佛典,大體以《開寶藏》所收者為基礎而另有增刪。其中,官版藏經之新入藏典籍必須得到帝王之許可,而民間私刻藏經之新入藏佛典,似不必嚴格遵守敕准之規定。在中國各版藏經之中,獨家入藏典藉之較多者,當推《金藏》與《嘉興藏》。而在日韓所編之中文大藏經中,則以近世日本所發行之《卍正續藏》及《大正藏》,所收之佛典為數較多。

◎附︰常盤大定〈入藏的意義〉

現在我們所看到的經典,大都是宋初出版過的刻本大藏經(刻藏)。在這刻藏出版之前,只有書寫大藏經(寫藏)。每一部經典想要在神聖的叢書之中,佔有各自的位置,就必須依據皇帝敕令的允許。如果是從印度傳譯到中國的書,不用說經、律、論,即連彼土聖賢們所著的集、傳等,都不會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被編入藏經之中。至於中國人的撰述,則決不是這麼容易。首先須由編者製作目錄,奉上朝廷,獲得皇帝的裁可之後始得入藏。這獲得敕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什麼緣故呢﹖

首先,因為有佛、道兩教間之論爭;還有,為了要擴張各自宗派的勢力,乃連翻譯經典以外的書也告出現;有時,連用神祕不可思議力量誦出來的經,也出現了。因為有此類情事,所以,簡別經典的真假,便被視為很重要的問題。早在道安的經錄之中,已有「偽疑」部門,所以,這些偽疑經典之出現,恐怕是早在西晉之時。中國佛教學者的著述,早在後漢時已有。在當時的情勢下,因為這些著述,被編入大藏,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沒有什麼問題。是問題的,就是那些由偽裝經典樣態而出現於世的經典。換句話,即沒有梵文原典、由國內製作卻偽充為翻譯型式的經典。

歷代高僧、學者們,傾注心力,來從事經錄製作的理由,就是︰為了要整理繁雜多歧的翻譯經典,另外就是要辨別那些偽經。佛典之被編入大藏之中的,略稱為「入藏」。如前所述,這所謂入藏決定的手續,一定要經由敕許,亦即「欽定」。這由敕許的入藏,到後來,也包含中國人的著述(論疏之類)。

從古以來,根據欽定而入藏的事例,共有多少次,我們並不清楚。可是,按照現存的文獻來看,我們可以知道,奉敕撰之經錄中的入藏典籍,就是當時的欽定大藏經。依照隋朝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載︰

(1)梁‧天監十七年(518),敕沙門寶唱撰的《梁世眾經目錄》裏,收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其中疑偽經六十二部、六十七卷;可見這些疑偽經是藏外的,而其他則是真正的大藏經。

(2)魏‧永熙年間(532~534),敕舍人李廓所撰的《魏世眾經錄》,共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其中含有非真經六十二部,非真論四部,全非經愚人妄稱十一部;可知除了這些疑偽經之外,其他都是入藏經。

(3)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法上所撰的《齊世眾經目錄》,含有真偽經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其中含有後人所作的五十一部、一○六卷,當然這些都是不能入藏的。

(4)隋‧開皇十四年(594),敕沙門法經等所撰的《大隋眾經目錄》,共收二二五七部、五三一一卷。其中也含有大小乘經、律、論的疑妄部,合計一四一部、三一○卷,另有疑惑部五十五部、六十八卷,這些都不應入藏。

(5)隋‧開皇十七年(597),翻經學士費長房所奉上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及卷十四的入藏目,共有一○七六部、三二九二卷;這是最精密的入藏目錄。

(6)仁壽二年(602),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所撰的《眾經目錄》,收有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的經目。

(7)麟德元年(664),西明寺道宣所撰的《大唐內典錄》卷八,「歷代眾經見入藏錄」記錄有八百部、三三六一卷。

(8)麟德元年(664),靜泰所撰的《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序中,錄有八一六部、四○六六卷。

(9)天冊萬歲元年(695)敕明佺所撰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三,有「見定流行入藏錄」,其中著錄八六○部、三九二九卷。

(10)開元十八年(730)智昇所撰的《開元釋教錄》卷十「入藏錄」裏,載有一○七六部、五○四八卷;而在卷二十末尾的「興元元年新寫入藏」部內,錄有一○四卷。

(11)唐‧貞元十五年(799),圓照所撰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入藏錄」裏,著錄有一二五八部、五三九○卷。

(12)南唐‧保大三年(945),恒安所集的《續貞元釋教錄》裏,含有新譯、新撰在內,合計錄有一二一四部、五四三一卷。

上述的解說,全是關於寫藏(寫本大藏經)部份。因為寫藏早已將經典加以妥善的整理,所以,依之雕印,就會成為各時代的大藏經。而首先刊印的,如前所述,是按照《開元錄》印成的「宋本」五○四八卷。這就是大藏經的本體。

這樣,關於入藏經論的選定,在傳譯的印度經論方面,雖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關於此土(中國)撰述的論疏,則頗有問題。在此土撰著之中,下列諸書是輕易即獲得入藏殊榮的。(a)「音義」類;(b)《釋迦譜》、《釋迦方志》、《大唐西域記》等有關印度的典籍;(c)《高僧傳》、《三寶感通錄》等中國撰述之傳記類;(d)《出三藏記集》、《歷代三寶紀》等目錄類;(e)《弘明集》、《廣弘明集》、《佛道論衡》等護法類;(f)《經律異相》、《法苑珠林》、《諸經要集》等編纂類。

有關各宗宗義的典籍,其入藏則並不容易。雖然像《宗鏡錄》、《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禪宗著述,入藏似乎不甚困難。但是有關天台、華嚴、律、唯識等各宗,其入藏之許可卻甚不容易。關於入藏敕裁之次序如下︰首先是研究佛法的基礎──字典類、傳記類或類書類。可是有關宗派之教義類,其入藏之決定,則甚為緩慢。這大概含有一般性的道理。亦即宗義類典籍之入藏,每易引起諍論。諍論之起因,固然是為維持入藏的嚴格水準,但是如果常起諍論,則每易使原有的宗教精神淪亡。

至於如天台大師智顗所著的三大部(《法華玄義》、《摩訶止觀》、《法華文句》),與賢首大師法藏的代表作(《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五教章》、《華嚴經旨歸》),到現在,猶被認為是中國佛學上的雙璧。以現代的常識來判斷,這些就是應該首先入藏的典籍。然而天台之三大部,卻在距他的寂年(597)四二七年之後,到天聖二年(1024),才告入藏。而賢首大師的教典,也在距他的寂年(712)四三三年之後,在紹興十五年(1145)才入藏。至於道宣律師的三大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戒疏》、《業疏》)與元照律師之疏(《四分律行事抄資持記》),也距他的寂年(667)五七九年之後,到淳祐六年(1246),才告入藏。

有關天台典籍之入藏,因為該宗較其餘諸宗皆早,為宗義類入藏之始,因此獲得敕許,便顯得頗不容易。有關入藏的故事,頗有能使懦夫奮起的美談,下述便是其中一例︰
「遵天竺寺的慈雲遵式,請求天台教籍(三大部)入藏,而得文穆王公奏聞于朝。其侍者思悟,以此為非常之事,乃畫下一幅大悲(觀世音)聖像,精進誦咒,以專心仰求加護。結果,終於得到入藏的敕許。聽到這事他立刻焚身以報大恩。」

這一事件,說咄入藏這事是如何地稀有難得。在當時,入藏之事,不但對著者自身,而且對宗教或佛教界全體,也都有極高的聲譽。因為一旦入藏,則該等著作,就能傳到千載之下,而永垂不朽。在《開元錄》裏,包括在「入藏見行」之典籍,現在幾乎都還存在;反之,如未能入藏,則不論任何大著、名著,也往往都有陷入散失逸亡命運的可能。

〔參考資料〕 蔡念生《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方廣錩《佛教大藏經史》;《昭和法寶總目錄》;小野玄妙《佛書解說大辭典》第十二卷;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卷三;境野黃洋《支那佛教精史講話》;松本文三郎《佛教史の研究》。


大丈夫論

二卷。提婆羅菩薩造,北涼‧道泰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今僅存漢譯本。梵本及藏譯本均未發現。全書分成二十九品,旨在讚歎勸說由悲心而起的布施,是大丈夫行,是佛果的最勝因;尤其排斥只求一己解脫的阿羅漢道,強調以救渡一切眾生為念的菩薩道之價值,以及徹底發揮利他主義的大乘精神。所謂大丈夫,依本論〈大丈夫品〉載(大正30‧265b)︰「唯能作福無智無悲,名為丈夫;有福有智名善丈夫;若修福修悲修智,名大丈夫。」

關於本論之撰者,依經錄記載,有二異說。其一,隋‧開皇十四年(594)法經等所撰的《眾經目錄》卷五,隋‧仁壽年間(600~603)編輯的《眾經目錄》卷一,唐代編的《大唐內典錄》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與元代編纂的《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六,皆記載為「提婆菩薩造」。其二,唐代編輯的《開元釋教錄》卷四及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及元代編纂的《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等書,則載為「提婆羅菩薩造」。後三種經錄,皆標示係依《翻經圖》所記。高麗本所載與後說相同。

另據《開元釋教錄》卷四載(大正55‧522a)︰「沙門釋道泰,才敏自天,冲氣疎朗,博聞奇趣,遠參異言。往以漢土方等既備,幽宗粗暢,其所未練唯三藏九部,故杖策冒嶮,爰至蔥西,綜覽梵文,義承高旨,並獲婆沙梵本十萬餘偈及諸經論,東歸於涼,遂遇浮陀跋摩,共翻毗婆沙論。泰後自譯大丈夫論等二部。」這是現存有關本論譯者之有限記載中,較為詳實者。

〔參考資料〕 《高僧傳》卷三〈浮陀跋摩傳〉。


大乘律

大乘佛教的律典。又稱大乘毗尼、菩薩毗尼,或稱菩薩律藏、菩薩調伏藏。小乘律之對稱。即指大乘菩薩行者所當受持的戒律。《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24‧1077c)︰「云何名為菩薩毗尼﹖云何名為聲聞毗尼﹖文殊師利言︰天子!怖畏三界毗尼是聲聞毗尼。受無量生死,欲化一切諸眾生等生於三界毗尼,是菩薩毗尼。」《開元釋教錄》卷十二亦云(大正55‧605c)︰
「夫戒者,防患之總名也。菩薩淨戒唯禁於心,聲聞律儀則防身、語。故有託緣興過,聚徒訶結,菩薩大人都無此事,佛直為說,令使遵行。既無犯制之由,故闕訶結之事。諸大乘經明學處者摭之,於此為菩薩調伏藏。」

關於現存的大乘律,依《大正藏》所收,計如下列︰


(1)《梵網經》 二卷
(2)《菩薩瓔珞本業經》 二卷
(3)《受十善戒經》 一卷
(4)《佛說菩薩內戒經》 一卷
(5)《優婆塞戒經》 七卷
(6)《清淨毗尼方廣經》 一卷
(7)《寂調音所問經》 一卷
(8)《菩薩藏經》 一卷
(9)《佛說舍利弗悔過經》 一卷
(10)《大乘三聚懺悔經》 一卷
(11)《佛說淨業障經》 一卷
(12)《善恭敬經》 一卷
(13)《佛說正恭敬經》 一卷
(14)《佛說大乘戒經》 一卷
(15)《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 一卷
(16)《菩薩戒羯磨文》 一卷
(17)《菩薩戒本》 一卷(北涼‧曇無讖譯)
(18)《菩薩戒本》 一卷(唐‧玄奘譯)
(19)《菩薩受齋經》 一卷
(20)《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一卷
(21)《菩薩五法懺悔文》 一卷


此等大乘律典中,《梵網經》及《菩薩戒本經》、《菩薩戒本》等,均為大乘律中之重要律典。而《優婆塞戒經》和《受十善戒經》等,則是在家信眾所持的律典。七世紀密教盛行後,譯傳至漢地又流行於日本真言宗的三昧耶戒,以及傳到西藏佛教中的金剛乘十四根本墮等,亦屬大乘律部。關於各種禁戒的規定,大乘律比小乘律簡略,僅分輕重兩種。《梵網經》立為十重戒、四十八輕戒,《菩薩戒本》立四重四十三輕,《優婆塞戒經》則立六重二十八輕。

◎附︰印順《勝鬘經講記》正宗分(摘錄)

大乘戒與聲聞戒不同︰
(一)通戒與別戒︰釋尊適應時宜而制的戒是別戒,如在家者受五戒,沙彌、沙彌尼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不但有淺深層次,而且是男女別受的。七眾弟子,就是約所受戒的不同而分。菩薩戒是通戒,信佛的七眾弟子都可以受。如先受五戒,再受菩薩戒,即名菩薩優婆塞,或菩薩優婆夷;沙彌受菩薩戒,名菩薩沙彌;比丘受菩薩戒,即名菩薩比丘。菩薩戒,是不問在家出家,男女老小,為一切發菩提心者所通受。

(二)攝律儀戒與三聚戒︰聲聞七眾所受的,是攝律儀戒,著重在防非止惡。此上,雖還有定共與道共戒,但不是由受得的,也還是著重於離惡的。菩薩戒,除攝律儀戒外,還有攝眾生戒、攝正法戒。菩薩以化度眾生為主,所以以攝化眾生為願行,受持不犯。學菩薩法而成佛,不是離染不作就算了,如園地中,不但是拔掉莠草,還要種植有用的植物。所以,菩薩應廣學一切佛法,圓成一切功德,非常的積極。菩薩戒的內容,有這三方面,即顯出大乘的特色。

(三)受戒儀式︰聲聞七眾戒,都要從師受,特別是受具足戒,要有三師七證等,是極重儀式的。菩薩戒即不重儀式。《菩薩本業瓔珞經》說有三品受戒︰上品從佛受,這是頂難得的。中品從佛弟子受。下品,如佛不出世,或佛過去了,千里內無佛弟子可師,即在佛像前受。甚而沒有佛像,依《普賢觀經》說,可觀想釋迦佛為和尚,文殊為阿闍黎,彌勒為教授,即可受戒的。無佛無佛弟子時,雖可在佛像前或觀想佛受戒,但如有佛弟子時,仍應從佛弟子受戒為宜。

(四)新得與熏發︰聲聞戒可說是外鑠的,大乘戒可說是本有而熏發的。如受七眾戒,經受戒儀式而得戒,犯了根本重戒,戒就失了。同時,聲聞戒是盡形壽的,一期的生命結束了,戒也隨之失去。所以聲聞學者,或以戒體為無表色,或以為不相應行。接近大乘的經部師,以為是心相續中的思功能,也還是新熏的。菩薩戒是自心本具的,所以《本業瓔珞經》說︰「一切菩薩凡聖戒,盡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梵網經》也說︰「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身,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這可見,眾生本具如來藏心中,本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有慈悲益物的功能,有定慧等無邊淨功德法的功能。受戒,不過熏發,使內心本有戒德的長養、發達而已。所以,心為戒體,一受以後,即不會再失。死了,戒還是存在。犯了重戒,或者也說失了,但不妨再受。菩薩初發心以來,自心的戒德,日漸熏長。現在再受戒,也不過以外緣熏發,使他熏長成熟而已。

(五)關於戒條︰比丘戒,通常說有二五○戒,其實,如僧祇律本僅二一八;而舊傳有部律,凡二六○戒;仍可說大體相近。菩薩戒,如《梵網經》為十重四十八輕戒;《瑜伽論》為四重五十一輕戒,出入很大;但重戒也還是大致相近的。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四、卷二十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二。


大乘掌珍論

二卷。印度‧清辯造,唐‧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簡稱《掌珍論》。內容主要在以因明論法,破斥外道、小乘、大乘有宗等謬見,以確立中觀自立論證派之空義。首先敘述造論緣起,次以著名的掌珍比量,即「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此一論式,提出全論的綱要,再舉諸師之謬,並加以論破。最後以「諸心慧境現,智者由不取,慧行無分別,無所行而行」之頌,勸勉行者觀有為無為所破能破法性空之理,以證得無分別慧;修六波羅蜜等聖行,以趣入菩提。

本論梵本已佚,近人夏斯托利(I. Shastri)曾將本論還原為梵語,並以《Ka -ra-ta-la-rat-na》之名稱發表刊行。註書有《疏》一卷(撰者不詳,內容殘缺)、《料簡》一卷(元曉)、《疏》一卷(神泰)、《疏》二卷(靖邁)、《發揮》三卷等。

〔參考資料〕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三;《三論宗章疏》;《古今譯經圖紀》卷四;《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


大方等無想經

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稱《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大方等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或單稱《無相經》或《大雲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闡述三昧等諸法門及如來常住不滅之義。

全經分大雲初分大眾犍度第一至增長犍度第三十七等三十七品。其中,大眾犍度第一敘述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梨車童子、天龍、夜叉及四天王、十六大國王等無量大眾俱。爾時會中的大雲密藏菩薩從座起,向如來發一百問,佛即列舉三昧等種種法門,並陳述受持此經之功德。

三昧犍度第二至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初等三十五犍度,乃順次應一百個問題,略說四百三昧、三十六種陀羅尼、二十三種密語、十神通行入有生行藏微妙光王法門、十生死煩惱業田得心定願藏法門、十種智狂不可思議神通王所入法門、十智甚深入無畏行法王法門,乃至十種真實神通安樂樂王所入法門等,並於其下列舉五言四句或八句的攝頌。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大梵大乘教義以下,更說深進淨水大海所入三昧。

增長犍度第三十七則先說明本經有大雲、大般涅槃、無想三名︰謂本經乃大雲密藏菩薩所問,故名大雲;如來常住無有畢竟入涅槃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故名大般涅槃;受持讀誦如是經典斷一切想,故名無想。然後就本經的流布時代、世相等予以詳說,謂佛滅後千二百年,有南天竺國王名娑多婆呵那及須賴吒國中的婆羅門子名眾生樂見,不惜身命護法,並自造《大雲經》。其次說信受本經之功德及常樂我淨之德。最後舉淨光天女於佛滅七百年後,出生於南天竺無明國,為等乘王之女,名增長,繼王位,崇佛敬法,尊信本經,壽盡往生無量壽佛國,復蒙授記為淨實增長佛。

關於本經之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於北涼‧玄始六年(417)譯出,《法經錄》卷一及《彥琮錄》卷一則載是前秦‧竺佛念於長安譯出,又《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本經初譯本闕,曇無讖所譯為第二譯。而近來在敦煌發現的《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則專說陀羅尼。又據《舊唐書》〈本紀〉卷六及〈列傳〉卷一三三所載,本經係唐則天武后為鞏固其君權,特勅令沙門十人所偽撰。

本經之別行本有《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及《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六部。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六;《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錄》卷六、卷二十一;《大宋僧史略》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三階教之研究》。


大法鼓經

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收在《大正藏》第九冊。內容記述如來常住一乘真實之理,以及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於佛滅後傳持正法之事。

內容載︰佛於舍衛國給孤獨園,說有、非有二法門時,波斯匿王擊鼓吹貝往詣佛所,佛因此自說此《大法鼓經》。後依阿難之請問,宣說此經世間希有,如優曇 鉢華,是諸如來祕密法藏,甚深微妙,難解難信。如擊戰鼓時,非一切聞聲者皆喜,有怯弱者聞而恐怖,是故此《大法鼓經》唯為利根者說,非二乘之人所能信解。

其時有不堪聽受此經之會眾離座,佛乃謂迦葉當於佛般涅槃後廣說護持此經;並依其請問而略說地水火風四大及入處五根,乃至十三緣起及善、不善、無記等有為法;並說涅槃第一樂是無為法,是佛之境界。最後佛復告迦葉,法欲滅之前八十年,唯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能堪任護持正法之事。

又,經中載有「開示三乘,現二涅槃,又說一乘」,及「離苦樂有涅槃第一樂」、「般若空」之語,故知本經之要旨類似《法華》、《涅槃》、《般若》諸經。或謂三卷《佛說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為本經之異譯本,然其內容與本經幾乎完全不同。

◎附︰《文殊大藏經》法華部〈大法鼓經導論〉

(一)本經的經名及譯者
本經原名為Mahābherihāraka-parivarta-sūtra。劉宋‧元嘉年間,由印度僧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德賢)翻譯成上下兩卷。或有《佛說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三卷是其異譯的說法,但今檢校比對兩者內容,幾乎完全相異,倒不如說《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是其異譯。本經中,雖指出本經經名為「六字名號」,但是漢譯則僅有四字。所謂大法鼓的經名,是因本經託於波斯匿王的戰鼓說法而來的。這由其內容,即可得知。此外,本經雖屬法華部,但古來幾乎未有人研究,因此也未見其註釋。

(二)說時及地位
有關本經的說時,由經中處處提到涅槃問題,以及屢屢出現「涅槃後」之語,可推知應是在釋尊的晚年。而如經初所云︰「離苦樂,有涅槃第一樂」及「有、非有法門」等,含有類似「般若空」的思想,因此可推定是位於《般若經》之後的經典。此外,由所謂「如來常住不滅」等語所顯現的涅槃思想來看,本經應該是位於《涅槃經》之前的,約與《法華經》同時。不僅如此,由經中隨處散見的「分別說三」或「開示三乘,現二涅槃,又說一乘」等文字,也可知本經的大旨是在「三乘開會」、「開三顯一」。其他像「長者窮子之譬」或「化城之譬」、「父少子老之譬」等,雖與法華有粗密之差,卻也是「開三顯一」的譬喻。其他,由其不乏類似《法華經》的思想或文句的情形看來,可以判定此經是屬於法華部的。甚至可推斷,本經是《法華經》的前驅。即非如此,由其中存在著《涅槃經》的「法身常住」的思想,或「五味之譬」等看來,也未嘗不可推斷其為法華、涅槃兩經未分之前的母經。以此而言,就可推知本經在經典上的地位了。

(三)內容及特色
本經由上下兩卷組成,除了簡單的「序分」,和極短的流通分,大部分是正宗分。不過,幾乎所有的經典形式也都是如此,很少有經典能像《法華經》一樣具有很長的序分和流通分的。

本經最初所謂「如來祕密法藏難解難信」,和我慢自矜者退座之事,和迦葉對佛的「三誡」有「三請」之事,與《法華經》的順序近似。到了正宗分,斷定如來的隱覆之說是指如來的常住不滅,說「未般涅槃示般涅槃,未生示生」,是同於《涅槃經》的法身常住之說。而此法身常住之說是二乘所不能了解的,但佛為了顯此一乘,故開示三乘,便成為法華的「開會思想」。以此為中心,有「因緣和合施設」、「八功德」、「十三緣起支」、「有亦有」之語,述說的方式過程相當煩瑣,但思想背景則比較單純。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大唐內典錄》卷六;《靜泰錄》卷一;《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大乘造像功德經

二卷。唐‧提雲般若譯。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內容敘述優陀延王造像的因緣及其功德。略謂佛上忉利天為摩耶夫人說法三月,閻浮提眾生不得見佛,悲戀不能自主。優陀延王乃命國內巧匠雕造佛像,諸工巧人以如來相好世間無匹,無能敢作。毗首羯磨天遙見其事,即變自身而為匠者,專精匪懈,不日而成七尺跏趺坐像。爾時,諸大國王阿闍世等,聞王造像功已獲成,皆生喜慶,共至王所,各以無量花香音樂供養佛像。

其時,如來在彼天中,所應作事,皆已作訖,遂偕大眾循寶階從天而下僧伽尸城。閻浮提內國王大臣並四部眾,皆以所持種種供養於佛。優陀延王頂戴佛像,並諸上供珍異之物,至如來所而以奉獻。佛身相好,具足端嚴,在諸天中殊特明顯,譬如滿月離眾雲曀。所造之像而對於佛,猶如堆阜比須彌山,不可為喻。故優陀延王以所造像不似於佛,深為過咎。佛乃告之,非為過咎,已作無量利益,更無有人與其相等,進而宣說種種造像功德。

後漢失譯《作佛形像經》一卷、東晉失譯《造立形像福報經》一卷,此二經同說優填(優陀延)王之造像及其功德,唯所述甚為簡略,與本經有別。又,清‧工布查布所譯《造像量度經》一卷,與本經所載亦異。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九。


大周刊定眾經目燈

十五卷。唐‧明佺等撰。又稱《武周刊定眾經目錄》、《大周刊定目錄》,略稱《大周錄》、《武周錄》。收錄在《大正藏》第五十五冊。為東漢至武周之間的譯經目錄。唐‧則天武后於武周改朝初期,為確定輪藏之內容,以為後代之模範,遂於天冊萬歲元年(695)命佛授記寺沙門明佺等七十位高僧,編纂一切經目錄,並題名為《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本錄編纂時間約較《大唐內典錄》晚三十年,較《開元錄》約早三十五年。全書分為眾經目錄及偽經目錄二部分。其中,眾經目錄又分刊定入藏目錄及見定入藏目錄。卷一至卷十二為刊定入藏目錄,將既譯聖典依前代諸經錄加以綜合統一,並於經目之下列出卷數、譯時、譯者及典據,計收錄三六一六部。卷十三至卷十四為見定入藏目錄,列舉當時入藏之經目,其下並標列卷數、譯時、譯者及典據,計八六○部。卷十五為偽經目錄,列舉疑偽經典及三階雜法等,計二二八部。

〔參考資料〕 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宗教目錄〉篇。


天宮寺

創建於唐代。在河南洛陽府。原為太宗舊宅,貞觀六年(632),太宗下詔改為寺宇;十二年敕令法護為寺主。其後名德來住者漸多,遂成為東都名剎。龍朔元年(661)九月,高宗臨幸設齋,翌年敕明導補寺職。長壽二年(693),迦濕彌羅國三藏阿儞真那(寶思惟)抵達洛陽,奉敕入住此寺,譯出《隨求即得自在陀羅尼經》與《不空羂索陀羅尼自在王咒經》等數部。其時,慧秀亦住此,其持戒堅固,尤擅禪定,武后幸東都,每召問法要。不久,神秀來住,弘揚北宗禪,中宗神龍二年(706)二月於寺中示寂。開元年中玄宗幸洛陽時,青龍寺道氤依御史李竫同之請,為帝於此寺講《淨業障經》。

此外,先後有廣濟、從隱入住此寺。前者曾於唐德宗貞元十四年(798),在般若三藏《四十華嚴》譯場中,擔任譯語工作;後者則在五代時,以性相學享有盛名。自此以後,此寺沿革不詳,及至廢絕。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十三、卷二十二;《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續古今譯經圖紀》;《開元釋教目錄》卷九;《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譯場列位》;《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舊唐書》〈高宗本紀〉卷四;《宋高僧傳》卷三、卷五、卷七、卷八、卷十九、卷二十八;《景德傳燈錄》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方廣大莊嚴經

十二卷。唐‧地婆訶羅譯。又稱《神通遊戲經》、《大莊嚴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冊。主要敘述釋尊從兜率天宮下,至初轉法輪之間的一些事蹟。亦即本經是依據大乘思想,因應佛身觀之發展而形成的佛傳。

全經十二卷分二十七品,此與現存梵本《Lalitavistara》二十七品,大體上頗為一致,而被視為本經異譯的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則有八卷三十品。兩者之間或存或缺,略有差異,玆對照二漢譯本及梵本等三本之品名如次︰


《普曜經》 《方廣大莊嚴經》 《Lalitavistara》
論降神品第一────序品第一 1.Nadana-parivartah
兜率天宮品第二 2.Samutsaha-pa.
勝族品第三 3.Kulaparisuddhi-pa.
說法門品第二────法門品第四 4.Dharmalokamukha-pa.
所現象品第三────降生品第五 5.Pracala-pa.
降神處胎品第四───處胎品第六 6.Garbhavakranti-pa.
欲生時三十
二瑞品第五─────誕生品第七 7.Janma-pa.
入天祠品第六────入天祠品第八 8.Devakulopanayana-pa.
寶莊嚴具品第九 9.Abharana-pa.
現書品第七─────示書品第十 10.Lipisalasamdarsana-pa.
坐樹下觀犁品第八──觀務農品第十一 11.Krsigrama-pa.
王為太子求妃品第九─現藝品第十二 12.Silpasamdarsana-pa.
試藝品第十
(無) 音樂發悟品第十三 13.Samcodana-pa.
四出觀品第十一───感夢品第十四 14.Svapna-pa.
出家品第十二────出家品第十五 15.Abhiniskramana-pa.
告車匿被馬 頻婆娑羅王勸受
品第十三──────俗利品第十六 16.Bimbisaropasamkramana-pa.
異學三部品第十四──苦行品第十七 17.Duskaracarya-pa.
六年勤苦行
品第十五──────往尼連河品第十八 18.Nairanjana-pa.
迦龍品第十六────詣菩提場品第十九 19.Bodhimandagamana-pa.
召魔品第十七 嚴菩提場品第二十 20.Bodhimandavyuha-pa.
降魔品第十八────降魔品第二十一 21.Maradharsana-pa.
行道禪思品第十九──成正覺品第二十二 22.Abhisambodhana-pa.
諸天賀佛成
道品第二十─────讚歎品第二十三 23.Samstava-pa.
觀樹品第二十一───商人蒙記品第二十四 24.Trapusabhallika-pa.
商人轖奉﹖品 麩尟
第二十二
梵天勸助說法品 大梵天王勸請品
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 25.Adhyesana-pa.
拘鄰等品第二十四──轉法輪品第二十六
之一 26.Dharmacakrapravartana-pa.
十八變品第二十五
佛至摩竭國品
第二十六──────轉法輪品之二 (無)
化舍利弗目連品
第二十七
優陀那品第二十八
歎佛品第二十九───囑累品第二十七 27.Nigama-pa.
囑累品第三十


關於本經中的大乘思想以及與其他經典的關係,玆分數點,略述如次︰

(1)從本經談到「五十二種善根」、「四十分位」、「十地究竟」等理趣,可以看出本經與華嚴思想有關。又,〈詣菩提場品〉中,謂菩薩東向,結跏趺坐於菩提樹下,入方廣神通遊戲大嚴定時,現身坐於無量菩薩及諸天人眾所供八萬四千獅子座上,一一身上皆具眾妙相好莊嚴。一切菩薩及諸天人皆謂菩薩獨坐其座云云。與此相同的描述,也曾出現在姚秦‧鳩摩羅什譯《首楞嚴三昧經》中,而這正是極其明顯的華嚴色彩。此外,〈成正覺品〉中有「如來藏」、「清淨法界」之語。此中之「如來藏」,雖未必有「真如如來藏」之意,然其與如來藏思想之經典有關,則是可以確知的。

(2)本經的〈大梵天王勸請品〉將上、中、下等三根分為邪定、正定、不定等三聚。亦即佛初成正覺後,作是思惟︰佛所證法甚深,眾生難解,是故應默然而住。時,梵天知如來默然之旨,乃往詣佛所,勸轉法輪。世尊遂以佛眼觀諸眾生,知彼等有邪定、正定、不定等三種根機。邪定聚之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不能畢竟了知法。正定聚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能了知法。至於不定聚眾生,則是佛若說法則能了知,佛若不說法則不能了知。因此,佛為此不定聚眾生起大悲心,接受梵天之請而轉法輪。此三聚思想,亦出現於《大智度論》書中。其後被吸收入瑜伽唯識系統中,成為五性各別思想之根據。

(3)本經〈入天祠品〉中「芥子並須彌,牛跡方溟海,日月對螢火,豈足以為倫」的譬喻,在《維摩經》〈弟子品〉及〈不思議品〉也曾述及。而〈轉法輪品〉中的「一切眾生隨類各解」,則猶如《維摩經》〈佛國品〉中的「眾生隨類各得解」。「會真如,同法性,等實際」相當於《維摩經》〈弟子品〉的「法性」、「如」、「實際」。此外,〈轉法輪品〉中的「性惟是一,入於諸法,是為不二」以及「言語路斷,心行處滅」等,完全是維摩默不二之心境。因此,可以說《維摩經》的思想最接近本經,也給予最多的影響。

關於本經的經名,其所以稱為「大莊嚴」或「神通遊戲」,這是因為梵文「lalita」,即含有「遊戲」與「神通」兩種意思。因此,本經的序品,兼取二意,而稱此為「方廣神通遊戲大莊嚴法門」。至於本經之異譯所以稱為《普曜經》,則應是取其「莊嚴」之意而成的。

本經流傳頗廣。爪哇波羅浮屠(Boro-Budur)的佛傳彫畫、我國南京棲霞寺舍利塔基壇的釋迦八相圖,都是根據本經的內容所繪成。關於本經之傳譯,據《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大乘單譯經目〉所述,本經於唐‧垂拱元年(685)在西京西太原寺歸寧院譯出。然《開元釋教錄》卷九則載永淳二年(683)九月十五日於歸寧院譯訖。該錄且謂此經總有四譯,即(1)《出三藏記集》卷四〈失譯雜經錄〉所載蜀‧〈普耀經〉八卷(闕);(2)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八卷;(3)《出三藏記集》卷二所載,宋‧智嚴、寶雲共譯的《普耀經》六卷(闕);(4)唐‧地婆訶羅譯《方廣大莊嚴經》十二卷。本經的藏譯本,與梵本一樣,有二十七品,章句與本經大抵相同,僅闕〈轉法輪品〉的後半。另有密特拉(RajendralalaMitra)的英譯本,佛庫(P.E. Foucaux)的法譯本。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續古今譯經圖紀》;《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卷四;《Etude sur leLalita Vist-ara》;《Die Buddhalegende in den Skulpturen des Tempels von Bōrō-Budur》。


占察善惡業報經

二卷。隋‧菩提燈(登)譯。又稱《占察經》、《地藏菩薩業報經》、《地藏菩薩經》、《大乘實義經》,或作《漸剎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係地藏菩薩代佛為堅淨信菩薩演說占察善惡業報之法,及大乘實義的典籍。

上卷闡明使用木輪相占察善惡宿世業、現世苦樂吉凶等事的方法。並說若有惡業、苦果、凶事出現,禮懺地藏菩薩,便能滅罪除障。所謂木輪,係由木片雕刻而成。謂若欲占察宿世所作善惡業種的差別,須在十輪上書寫十善十惡之名。若欲占察宿世集業的久近所作,與強弱大小的差別,須在三輪書身口意之名及長短深淺粗細之筆畫。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的差別,則須在六輪書一乃至十八之數。而後敬禮供養三寶,念地藏菩薩,投輪於淨物上。依照木輪上的文字所示,可知其吉凶等差別。

下卷敘說大乘之實義。謂欲歸向大乘者,首先應知所行根本的一實境界。而學習此境界的方法,有唯心識觀及真如實觀二種觀道。若依此信解不能進趣者,則應修淨土往生法。並說明作佛有信滿作佛、解滿作佛、證滿作佛、一切功德行滿足作佛等區別。

關於本經之傳譯,《歷代三寶紀》卷十二云(大正49‧106c)︰「占察經二卷。右一部二卷者,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其下,並記載隋‧開皇年間,廣州及青州等地,有人依此經行塔懺法,男女雜集行自撲法以滅罪云云。開皇十三年(593),有人向官府告狀,謂此乃妖法。官司推問,其人稱塔懺法是依據《占察經》而來。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具狀奏聞,朝廷敕令內史侍郎李元操與郭誼訪法經等諸大德,勘定此經真偽。法經等人以諸經錄無此經名目及譯處,又所行塔懺法不同於其他諸經,遂上奏謂此經不可依行。朝廷乃禁止此經流通。《法經錄》卷二、《彥琮錄》卷四、《大唐內典錄》卷十等亦將此經編入疑惑或疑偽錄。然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七等所載,天冊萬歲元年(695)十月,敕令將此經編入真經。

按上卷所說的木輪占察法,可能是依據《大方廣地藏十輪經》所說而作。下卷所說的大乘實義,可能是取自《大乘起信論》的教義,且引用真諦《十八空論》。由此看來,本經可能是後人偽撰。

明‧智旭著有《占察經玄義》一卷、《占察經義疏》二卷、《占察經行法》一卷等,皆為本經的註釋書。又,在日本,本經與地藏信仰關係密切,隨著地藏信仰的隆盛,本經亦流布於日本各地。

◎附︰張心澄《偽書通考》〈佛藏〉

《占察善惡業報經》二卷,偽。隋‧菩提燈譯。

《法經錄》以此經列入疑惑部。註云︰「前二十一經多以題注參差,眾錄致惑,(中略)真偽未分,事須更詳,且附疑錄。」

《長房錄》卷十二列《占察經》二卷。註云(大正49‧106c)︰
「右一部二卷,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而廣州有一僧行塔懺法,以皮作二枚帖子,一書善字,一書惡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好,得惡者不好。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開皇十三年有人告廣州官司,云其是妖。官司推問,其人引證云︰塔懺法依占察經,自撲法依諸經中五體投地如太山崩。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向岐州具狀奏聞。敕不信占察經道理,令內史侍郎李元操共郭誼就寶昌寺問諸大德法經等,報云︰占察經目錄無名及譯處,塔懺法與眾經復異,不可依行。敕云︰諸如此者,不須流行。」

《仁壽錄》卷四〈五分疑偽〉中列此經。註云︰「名雖似正,義迷人造。」《內典》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第八〉中列《占察經》兩卷。註云︰「上卷一百八十事卜占。」後總註云︰「右諸偽經論,人間經藏往往有之。」

《周錄》以此經列入真經,《開元錄》因之,謂︰「翻譯有源,編載疑偽將為未可。」元‧沙門慶吉祥集《至元法寶勘同總錄》(下簡稱《至元錄》)未收此經。

梁啟超謂︰日本‧望月信亨以《占察經》與《起信論》兩文對校,列出十餘條,兩書相類之點甚多,可見兩書實有密切之關係。如《占察》果屬佛說,而為馬鳴所依,則馬鳴直剿經文,改頭換面,冒為己作,甯有是理。《占察》之為偽經,隋時已有定讞。以絕不知名之外國譯師菩提登,其蹤跡一無可考,此外更無他譯,舊經錄中亦未見,其偽無疑。其旨歸在禮懺地藏菩薩,明屬就中國俗間迷信附會出來。望月氏以《起信》襲《占察》,梁氏則以為《占察》襲《起信》。以「起信初出,傳習尚希,作偽者偶獲之,輒勦以實己書,故於論中言三細粗等文悉刪去,惟撏撦其泛言心性者敷衍之,故文冗漫不可讀。」(《大乘起信論考證》)

李翊灼曰︰「勘此經譯人,傳錄無考。而經末云︰『如是所說六根聚修多羅中名何法門』,題下注云︰『出六根聚經中』,此《六根聚經》亦不可考。又勘此經上卷說占輪相,下卷義同《起信論》,而文亦相類,顯係與《起信論》有相互證明,相為表裏之用意。又勘諸錄多入此經於疑偽類,《至元錄》則不收。據此諸端,此經誠可疑,極應辨也。」(《佛家典籍校勘記》卷七稿本待梓)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緣山三大藏目錄》卷上;《大乘起信論之研究》;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失譯經

指佚失譯者名字的經典。又稱無譯或闕譯。蓋早期漢譯佛典往往未記載譯者之名,到苻秦‧道安編《綜理眾經目錄》,始校定諸經題名及譯者名。此可由《出三藏記集》卷十五〈道安法師傳〉所說得知。其文云(大正55‧108a)︰「又自漢暨晉,經來稍多,而傳經之人名字弗記,後人追尋莫插羯代,安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銓品新舊,撰為經錄。」雖然如此,當時譯人名字不詳者仍多。玆列舉著名經錄所載之失譯數如次︰

(1)《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中,列出一四二部。

(2)梁‧僧祐更製〈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出三藏記集》卷四),認為失譯經有一三○六部之多(其中當時猶存的有八四六部)。

(3)梁‧寶唱在其《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引)中,揭舉失譯經三二一部。

(4)隋‧法經等的《眾經目錄》舉出四三一部。

(5)隋‧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譯經錄列舉後漢失譯經一二五部、吳魏一一○部、西晉八部、東晉五十三部、西秦八部、北涼五部,合有三○九部。

(6)《大唐內典錄》及《古今譯經圖紀》與《歷代三寶紀》所載相同。

(7)《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一列大小乘失譯經計四二四部。

(8)《開元釋教錄》列後漢失譯經名一四一部,吳魏八十七部,西晉五十八部,東晉四十部,三秦時代四十一部,北涼五十三部,宋代三○七部,梁十四部,合七四一部。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一、二章(摘錄)

第一類所謂失譯經,即指經本確由某人從梵夾翻譯而成,但好不容易譯成,卻不知其譯人之名。失譯一語,亦具謂失譯人名,即逸失譯人之名之意。直言之,失譯經即指譯者不明之經典而言。其經典既已有譯本,卻不知譯者之名,很令人不解。此乃因古時在所譯經本中,並未恭署譯者之名之故;另一方面,有關譯經之記載亦付闕如,故後人無由得知經典之譯者,於是乃有許多失譯經出現。至六朝中期之統計,不知譯人之名之失譯經,其數量竟比知譯人之經典多達二倍以上,故亦就無從著手查尋。(中略)

失譯經之調查研究,在中國佛教經典傳譯史上,實須作最慎重之考索。因為逸失譯人名之經典為數甚多,且多數屬於傳譯初期之作;又據六朝中期梁代僧祐法師所作實際調查,顯示失譯經之數目已達知譯人之經典總數之三倍;至六朝末期,編修《歷代三寶紀》等經錄時,乃作出令人難以想像之大膽裁斷,將大部分失譯經,分配予著名,甚至名不見經傳之譯人,作成欺人不實之目錄,而因受此偽目錄之累,造成中國傳譯史糾雜紛亂之局面,實已達無可救藥之地步。有關此事,於前章譯經史中已反覆言及。(中略)

自後漢,經三國、晉,至南北朝中期之三百年間,傳譯之經典有二千餘部。其中知譯人之名者,僅有四五○部左右,而不知譯人,列屬失譯部者,達一千六百部以上。如此懸殊差數,似乎難以交代,然既為事實,則不可更改,而問題即由此發生。

據筆者之研討,斯學始祖彌天道安法師最初之查定,實強而有力。而其後僧祐律師之集補,雖並未十分充實,然其記載較其他經錄近於事實,則是確實之事。因此,欲尋訪中國前代佛教經典傳譯之歷史,必須以二師之語錄作為衡量之基準。然二師調查所得失譯經之數量,即如上述統計所述之多,對於此事應作何想法,即為第一個問題。

已如前述,除於卷末特書識語者,乃當別論外,古代之譯經多未署記譯人名而書寫流傳。如現存之初唐以前之古寫經,無一於卷首署有譯號者。此類自最初即不署記譯人名而寫傳之經本,若別無其他確實記錄,即造成逸失譯人名之失譯經,乃勢所必然。道安將其收集而纂修綜理《眾經目錄》時,花費多大苦心,亦可推察而知,而僧祐更蒐集經本,為完成目錄而努力,其功績者實厥偉。二法師俱為蒐集並勘定經本,而費萬全研備之力,其結果不明者終究依然不明,故而多數經典悉列入失譯經中。不可因數字龐大,而責其調查不充分,因為事實即為如此。道安之調查可謂已相當徹底,乃由爾後僧祐重作檢討,卻並無多少新發現可資追補一事,得以證明。大凡類此學問之查究,一人進行所得,自不能盡得其實而未有一點遺漏。若干年後始發現某地有某人祕密寫傳經本之事,並非不可能,然自應有一限度,一時之間發現許多,則萬無此理。

在此希望讀者冷靜地以常識判斷者,亦即此點。前已曾屢次提醒注意,《歷代三寶紀》以下諸經錄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列,實無責任已極。無論如何,費長房等纂集之《歷代三寶紀》,開欺人目錄之例,自是罪無可逭,然後人卻依然蹈襲前誤,則更為不可,因為蹈襲實質上罪同初犯。《歷代三寶紀》所作之譎詐事情,即將梁‧僧祐傾力查索,而斷為譯者不明之失譯經一千六百餘部,乃以不確實之偽目錄為證據,而將其中之千幾百部分配予安世高等前代之譯經家。如此手筆,非尋常人所敢作,而費長房等人卻行之毫不以為意,且假想為經目鉅著,構劃製作,此種胡思妄為,實令人瞪目結舌。

無論其人如何精心製作目錄,而虛偽之事實終不可改,原形終將畢露。若經嚴謹之研查,真相必會大白於世,屆時,其費盡心機,大事分配之歷代譯經目,仍須還原為道安、僧祐所調查確記之目錄。如若任其貽誤,勢必不得善果,此乃情勢所然,難憑私意而為。今即將此要領重覆申述,一言以見之!

第一,據統計所得之《出三藏記集》與《歷代三寶紀》所載失譯經數目之差,為一六一七對三○九之比,即有一三○八部失譯經經重新分配於每位譯人名下,自後漢至劉宋初期之譯家皆有。失譯經之譯人,爾後於別寫本之後語,或其他證據中得知其名,少數五部、十部自不無可能,然一時發現上百部千部,即使魔術幻影,亦不可變得。而竟全然漠視常識,如此膽大妄行者,唯有《歷代三寶紀》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載。其所作胡行,實令人驚痛。

第二,其人大膽進行大事分配所憑藉之證據為何﹖即漢時佛經目錄、朱士行漢錄、道祖錄、始興錄等偽目錄。此等目錄,不會重現於隋代,而編者自身又怎可謂︰「所載目錄雖可見於傳記中,然早已佚失,並未親睹其書。」真令人啼笑皆非。如此未曾親見,有名無實之目錄,卻依然任意援引,而謂某人有幾十部譯經,或某人譯出某經等等,更甚者為,當援引偽目錄時,多數均明載某帝某歲何年何月何日譯出之類清楚肯定之譯經年月,實令人不可思議。外行人矇於言辭,或可欺瞞一時,然不實之記錄終難掩飾其闕漏,只要稍加詮索,虛假立可揭穿。

第三,如此將大量失譯經分配予各譯人之偽目錄雖已完成,然本即為偽託之說,一經實際研查經本,則誣妄立可呈現而消弭。將三倍於知譯人名經典之失譯經,透過各時代,記入譯人名下,而在分配之時,舊譯之經分予古人,新舊之經分予近人,如此按時代配當,一時間令人信以為真者確實不少。經由道安編為失譯經者,十九為西晉以前之古譯,而僧祐新集之失譯經,則大部分為東晉至劉宋初年之物。因此,將古譯之失譯經作為安世高、法炬等之作品,由內容而言,因經本本身即是古作,故難以遽下論斷,卒然否定,而令人猶疑不決。不過,於當時仍不難辨別,因其任意選定於譯人名下之經本數目太多,易將古譯之經列入舊譯時代之人,而舊譯之經則列入古譯時代之人,其間錯誤,一經研查實物,結果立可顯出,而馬腳亦隨之暴露。如此煞費苦心之安排,見於吾人眼中,不啻為藏頭露尾,由虛偽之中,何能生出真實﹖要之,攀附之竹終必離樹,唯有將失譯之經還原於失譯經部中,始能了解傳譯史之真相。

第四,將失譯經以時代別分配於後漢、魏、吳、西晉,乃至北涼,實為愚不可及之舉措。既已不知譯人之名,自無確知時代之理由。若分析其相異之特點,而就古譯時代、舊譯時代,籠統加以區別,非為不可,然若欲精確鑑查判定為後漢、三國、晉或涼等之譯作,則不可能。道安與僧祐僅將之歸納為失譯,並未作成時代之識別,因為按而不斷方為正確。而費長房卻敢於劃分時代別,雖看是偉構創舉,而實際為全然未經鑑查,妄自分配,遽下文字論斷,如孩童遊戲之行為。舉一例言之,《大方便佛報恩經》與《分別功德論》等,擬之為後漢時之失譯經,其實無論由那方面索查,結果均為東晉之作品,而作為後漢譯本,實屬子虛烏有。若此輕率作下之時代別,自無任何權威性可言。

第五,證據重於議論。費長房等分配予各譯人之失譯經,事實上並未得當,其理於前章傳譯史中,已適時在在言明。今乃精審失譯經目,而追究其隨意摘出失譯經目中適宜之本,分配予各譯人之真相。若將後節所揭載之表目熟覽,即可領會其間原委。海巿蜃樓並非實物,而歷史史實則不可更易。失譯經終究為失譯經,豈是憑筆尖即可輕易置換之事﹖

費長房編修《歷代三寶紀》之際,為失譯經作下如此輕率之處理,而《大唐內典錄》以下諸經錄,雖曾多少加以刪補增除,試作幾分訂正,然大體上仍蹈襲其說。即以《三寶紀》之分配為基礎,由彼附以新譯名之失譯經,乃出人意外地署以安世高或其他譯人之名現行;而以時代別區分之剩餘之失譯經,則各按上後漢失譯、西晉失譯等,行世至今。然則其為根本錯誤之目錄,筆者明白指摘。為將此問題轉為未來之實際問題,必須將由此種不純之動機,而於隋唐以後新附以虛偽譯人之失譯經,及加以無稽之時代別之失譯經之譯號,作慎重地再檢討,為歷史之傳真,重編入原來之失譯經部。若仍將現行大藏經之譯號,照章全收,據以為中國佛教作歷史性之說明,姑不論以往,而今後學術上研討,則將如癡人夢語,毫無真實性。


佛授記寺

位於河南省洛陽。係唐‧則天武后垂拱年間(685~688),白馬寺主懷義所創。東來中土的三藏法師,多在此從事譯經。如長壽二年(693)七月,寶思惟、菩提流志相繼於此寺譯出《不空羂索陀羅尼自在王咒經》三卷、《寶雨經》等諸經。證聖元年(695)五月,實叉難陀入唐,適逢義淨自印度帶回梵本經律論四百餘部、金剛座真容一鋪、舍利三百粒,奉命置於此寺。而難陀原在大遍空寺譯《華嚴經》,後亦遷入本寺。又,武后曾親臨本寺躬任「筆削」,施供食饌。天冊萬歲元年(695)十月,明佺等人奉敕在本寺撰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聖曆二年(699)十月,新譯《華嚴經》八十卷譯竣,武后命法藏在此開講。三年,李無諂應新羅僧明曉之請,亦於本寺翻譯《不空羂索陀羅尼經》一卷。故本寺實為當時洛陽最負盛名之寺宇。可惜澄觀之後漸告衰廢。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七、卷九;《華嚴經略策》;《宋高僧傳》卷一~卷六;《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四。


決定藏論

三卷。梁‧真諦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僅有一品,題名為心地品。乃《瑜伽師地論》〈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品〉之異譯,與該論卷五十一以下四卷相當;然本書說阿摩羅識,該論則無此名稱,且兩者譯語相異之處亦不少。

本書上、中兩卷略明陰、入、界、四諦、因緣、二十二根等六種勝智(善巧),分為十門︰(1)心意識門,以八種因緣,證明阿賴耶識之存在,再依五種義趣以詳加分別。(2)識身遍知,闡明以修行而令心清淨的多種相狀。(3)二善巧之差別,闡明證真如的心善巧,及隨因緣轉的心轉善巧。(4)證成道理,說諸行生異等相,明過未無體;又說四緣。(5)不相應法,廣說生、住、老、滅(無常)(上卷終於此),(以下為中卷之始)次辨至(得)、命根等。(6)種子,述種子之相、善種子之斷壞、種子之安立。(7)業之義,說明三性三業、不律儀。(8)二無心定,述無想定、滅盡定。(9)說虛空與非擇滅。(10)述不相應法之義。(至此中卷結束)

下卷初以相、義、分別、次第、攝受、依等六種法,了知陰入等;次略說色等五蘊,更明五蘊之差別,而細說色蘊。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六;《瑜伽論記》卷二十五;《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


那提

中印度人(一說北天竺)。梵名應為「布如烏代邪」(Punaudaya)或「布如烏伐邪」(Punpāya),意譯福生。自幼出家,善達聲明,通諸訓詁。既志弘道,遂歷遊諸國。不憚遠夷,曾往錫蘭、楞伽山,隨緣遊化南海諸國。適聞中國佛法興盛,乃搜集大小乘經律論一千五百餘部,於唐高宗永徽六年(655)抵達長安,敕住大慈恩寺。顯慶元年(656),奉敕赴崑崙諸國求異藥,既至南海,諸王歸敬,為其立寺,遂於該地度人授法。龍朔三年(663)返大慈恩寺,譯出《師子莊嚴王菩薩請問經》、《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以上二經現存)、《阿吒那智咒經》等三部三卷。禪林寺沙門慧澤譯語,豐德寺6 門道宣綴文及製序。同年,應南海真臘之請,遂自長安出發,後不知所終。相傳師為龍樹之傳人,著有《大乘集義論》四十餘卷。

據《續高僧傳》卷四〈那提傳〉、《開元釋教錄》等諸錄載,那提曾受玄奘排斥,故譯經宏願未遂云云,就此熊十力、張建木均曾撰文質疑。熊氏在〈唐世佛學舊派反對玄奘之暗潮〉一文中謂︰「蓋當時舊派反對奘師新譯,借那提之事,以造作謠言,誣陷奘師,群情如風波,轉相傳播,而奘師遂受千古不白之寃。」並列舉數疑點,以駁斥諸錄所記。張氏亦條舉數疑點以駁斥之,且謂〈那提傳〉是一篇有問題的傳記。

◎附︰張建木〈讀「續高僧傳‧那提傳」質疑〉(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

道宣《續高僧傳》第四卷中的〈那提傳〉,我認為是一篇有問題的傳記。傳中提到那提是一位親傳龍樹大師衣鉢的了不起的大法師,唐‧永徽年間來到中國長安,隨身帶著很多梵本經論,想在中國翻譯弘通,但受到玄奘法師的阻力,志願未遂。若果真有這件事,當然是玄奘法師的盛德之累。可是如果把這篇傳記仔細讀一下,就不難發現不少可疑之點。現在把我認為有疑問的傳文徵引如下,並分別加以論列︰

(1)「那提三藏,唐曰福生,具依梵言,則云布如烏代邪。以言煩多故,此但訛略而云那提也。」按布如烏代邪原文當是Punaudaya。《南條目錄》根據別本作布如烏伐耶,因此還原為Punpāya(Puna+tupāya)。按upāya,此云方便(漚和),意譯不當作「生」。而且「伐」字古代是個有舌音收尾的入聲字,通常用以作為bat、bad、bar或vat、vad、var的音譯字,不當以之作pā的對音。

這一層且不多談,問題是布如烏代邪如何竟「訛略」為那提﹖根據何種音理來說明這種「訛略」﹖道宣也參加過譯場,縱然一時鬧不清,也可以問問別人,糊里糊塗地就說布如烏代邪訛略為那提;未免令人不解。因此,首先這個人的名字就有問題。

(2)「以永徽六年(655)創達京師,有敕令於慈恩安置,所司供給。時玄奘法師當途翻譯,聲華騰蔚,(中略)既不蒙引,返充給使。」那提既蒙敕令住在慈恩寺,何以必須玄奘牽引﹖如永徽三年阿地瞿多來長安,也是奉敕安置於慈恩寺,然而他在翻譯《陀羅尼集經》時就得到當時權貴英國公、鄂國公的支持(參看《開元釋教錄》卷八)。那提若是如傳中所述那樣有學問,何以當時顯貴竟沒有任何人作他的護法!

而且,今本那提所譯《師子莊嚴王請問經》的卷首,有一篇題為道宣所撰的序文裏說︰「皇上重法,降禮真人,厚供駢羅,祈誠甘露。」同樣,在那提所譯《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的道宣序文說︰「來儀帝里,頻謁天庭,降厚禮於慈恩,將歸飛於海表。」當時皇帝既是對他那樣「降禮」,給了他那麼多的「厚供」,並且向他祈求「甘露」,他也「頻謁天庭」,那末,玄奘這一關,何必一定要過﹖還落得「返充給使」﹖可疑,可疑!

還有一點應該提到,題為道宣所撰的這兩篇經序,只說那提在龍朔三年(663)來長安,而《續高僧傳》說是永徽六年來長安,顯慶元年(656)奉命赴南海採藥,龍朔三年返回長安。若果然是永徽年間帶著梵本來到長安,同一著者所撰的經序,何以竟隻字不提﹖這也是可疑之點。

(3)「龍朔三年還返舊寺,所齎諸經,並為奘將北出。」「北出」不知何所指(玉華宮在陜北,最可能是指玉華宮)。玄奘自己將來的梵本經論都沒翻完,何必攜出另外的經﹖而且由顯慶元年到龍朔三年,即〈那提傳〉中所稱那提離開長安的幾年間,玄奘到過洛陽,住過西明寺、玉華宮。到洛陽去,不可能隨身攜帶那麼多的梵本。到玉華宮的目的,主要是為譯《大般若經》,其次所譯的幾部卷頭不大的毗曇、唯識諸論,玄奘自己應有梵本,沒有必要把其他眾多梵本帶去。若是曾經把慈恩寺的大部分梵本都搬到玉華宮或新建成的西明寺,那麼,這是一件大事,史傳上應當有記載,如把經像從弘福寺移到慈恩寺,《慈恩傳》就有明文,可是在有關的史傳中找不到從慈恩寺移出梵本的敘述。相反,在《慈恩傳》卷十敘述玄奘身後時說︰「自余未翻者,總付慈恩寺守掌,勿令損失。」冥詳的〈玄奘行狀〉也說「自余未翻本,付慈恩寺好掌,勿令損失」。既然未翻經論交慈恩寺保管,大部分梵本一定始終放在慈恩寺。

而且,當佛陀波利譯完《尊勝陀羅尼經》之後,原本被留在宮內,波利請發還,即蒙允許(《開元錄》卷九)。如果真是屬於那提的梵本被玄奘帶走,他請求皇帝催玄奘發還,想來也不是作不到的。

還有,那提如果真像傳中所述那麼有學問的話,照一般情況應該能夠背誦一些重要經論,似乎不至於沒有梵本就束手無策。

(4)「惟譯八曼荼羅、禮佛法、阿吒那智等三經。」據《開元錄》說,《師子莊嚴王請問經》,一名《八曼荼羅經》。奇怪的是,道宣所撰的《大唐內典錄》中沒有著錄這三部經。《內典錄》有的本子卷首題「麟德元年(664)撰」,有的版本後序作「龍朔四年(即麟德元年)出」,時間在那提譯經之後,如果道宣那麼欽佩那提,何以不著錄那提所譯的經﹖若說《內典錄》主要部分脫稿較早,道宣既然為那提作傳叫屈,寥寥的兩三部經名也似乎應該補入。最早著錄那提所譯經目的是《武周錄》,這部目錄常常註明出處,那提所譯的經並沒說明出於何錄。《開元錄》卷九︰「惟譯八曼荼羅等經三部,(中略)豐德寺沙門道宣綴文並制序。」這話可能也有問題,若是道宣真的作過那提的助手,何以在《續高僧傳》〈那提傳〉中不提﹖道宣曾助譯《大菩薩藏經》,見於《續高僧傳》〈玄奘傳〉。此處似乎也應當同樣加以敘述。

(5)「那提三藏乃龍樹之門人也。」龍樹的生卒年月不可確知,關於龍樹的年齡有一些神話式的傳說,如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五章。按常識來推,龍樹不會到唐朝有弟子。《慈恩傳》卷二也提到玄奘在磔迦國曾遇到一位龍猛的弟子長年婆羅門,他當時已經活了七百歲。當然可能有這類的傳說。但以道宣這樣飽學的出家人,關於此事只敘述這麼一句,似乎也過於簡單輕率。

(6)「大師隱後,斯人第一。」大師當指龍樹。這話更離奇!如果那提的造詣竟然超過了提婆、無著諸師,在印度本國也應該有所表現,何以𨵙然無聞﹖縱然有人說過這類的話,道宣能這樣輕信嗎﹖

在這篇五百三十餘字的小傳中,居然發現這麼多的疑竇。現在這裏姑且不下結論,僅提出一些問題供佛教學者考慮。即︰

(1)《續高僧傳》自序稱「正傳三百四十人(一作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而今本正傳凡四八五人,附見二一九人(據陳援菴先生《中國佛教史籍概論》所統計)。其所增多的部分,是否都出於道宣的手筆﹖(陳先生以為仍是道宣所作,但未提供充分證據。)由此就可以考慮〈那提傳〉是否真是道宣所作。

(2)大藏中所收那提所譯經的序文是否是道宣所作﹖抑或出於他人的依托﹖

(3)玄奘阻礙那提的譯經有無其事﹖

(4)那提在佛教史中的地位如何﹖是否就可以信賴今本《續高僧傳》〈那提傳〉中的敘述﹖

在這些問題未得到澄清以前,〈那提傳〉中的敘述最好不要當作信史來徵引。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續古今譯經圖紀》;W. Pachow《Chinese Buddhism:Aspects of Interation and Reinterpretation》。


唐代佛教

唐代佛教,是指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哀帝天祐四年(907),二八九年間李唐一代的佛教而言。

唐代接著隋代之後,很重視對於佛教的整頓和利用。高祖武德二年(619),就在京師聚集高僧,立十大德,管理一般僧尼。九年(626),因為太史令傅奕的一再疏請,終於命令沙汰佛道二教,只許每州留寺觀各一所,但因皇子們爭位的變故發生而未及實行。太宗即位之後,重興譯經的事業,使波羅頗迦羅蜜多羅主持,又度僧三千人,並在舊戰場各地建造寺院,一共七所,這樣促進了當時佛教的開展。貞觀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入藏,帶去佛像、佛經等,使漢地佛教深入藏地。貞觀十九年(645),玄奘從印度求法回來,朝廷為他組織了大規模的譯場,他以深厚的學養,作精確的譯傳,給予當時佛教界以極大的影響,因而在已有的天台、三論兩宗以外,更有慈恩、律宗等宗派的相繼成立。

稍後,武后(684~704)利用佛教徒懷義等偽造《大雲經》,她將奪取政權說成符合彌勒的授記,隨後在全國各州建造了大雲寺,又造了白司馬參的大銅佛像,並封沙門法朗等為縣公,又授懷義為行軍總管等,這使佛教和政治的關係益加密切。此時新譯《華嚴》告成,由法藏集大成的賢首宗也跟著建立。其後,玄宗時(712~756),雖曾一度沙汰僧尼,但由善無畏、金剛智等傳入密教,有助於鞏固統治政權,得到帝王的信任,又促使密宗的形成。當時佛教發展達於極盛,寺院之數比較唐初幾乎增加一半。不久,安史亂起,佛教在北方受到摧殘,聲勢驟減。禪家的南宗由於神會的努力,漸在北方取得地位。神會又幫助政府徵收度僧稅錢,以為軍費的補助,南宗傳播更多便利,遂成為別開生面的禪宗。

但是當時國家歷經內戰,徭役日重,人民多借寺院為逃避之所,寺院又乘均田制度之破壞,擴充莊園,驅使奴婢,並和貴族勢力相勾結,避免賦稅,另外還放高利貸設立碾磑等多方牟利。這樣在經濟上便和國家的利益衝突日深,故從敬宗、文宗以來,政府漸有毀滅佛教的意圖,到武宗時(841~846)就終於實現了。從會昌二年到五年(842~845),命令拆毀寺宇,敕令僧尼還俗。綜計當時拆毀大寺四千六百餘所,小寺四萬餘,僧尼還俗二十六萬餘人,解放奴婢十五萬人,收回民田數千萬頃。這對以後佛教的發展影響很大。當時佛教典籍的湮滅散失情況也極嚴重,特別是《華嚴》、《法華經》等的章疏,大半都在此時散失,以致影響到天台、賢首等宗派日趨衰落。

唐代的譯經基本上由國家主持,其成績是很可觀的。這從太宗貞觀三年(629)開始,組織譯場,歷朝相沿,直到憲宗元和六年(811)才終止。前後譯師二十六人,即波羅頗迦羅蜜多羅(翻譯年代629~633,以下各人皆附註翻譯年代)、玄奘(645~663)、智通(647~653)、伽梵達摩(約650~655)、阿地瞿多(652~654)、那提(655~663)、地婆訶羅(676~688)、佛陀波利(676)、杜行顗(679)、提雲般若(689~691)、彌陀山(690~704)、慧智(693)、寶思惟(693~706)、菩提流志(693~713)、實叉難陀(695~704)、李無諂(700)、義淨(700~711)、智嚴(707~721)、善無畏(716~735)、金剛智(720~741)、達摩戰濕羅(730~743)、阿質達霰(732)、不空(743~774)、般若(781~811)、勿提提犀魚(約785~﹖)、尸羅達摩(約7 85~﹖)。在這些譯師裏有好幾個中國僧徒、居士。而且在譯籍的數量和質方面,也超過前人。像其中玄奘、義淨、不空等,都是很突出的。玄奘所譯有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義淨譯出六十一部、二六0卷(因當時政變而散失的,不計入),不空譯出一0四部、一三四卷(其中有些是屬於編撰性質的)。他們各有所長。義淨著重律典,不空專於密教,玄奘則瑜伽、般若、大小毗曇,面面俱到。此外,各譯師翻出的經典也多有特色,可說當時印度大乘佛教的精華,基本上已介紹過來了。在李唐一代譯出的佛典,總數達到三七二部、二一五九卷,分量可說是空前的(唐代譯師除上述見於經錄的各家而外,還有些從現存零星譯本和日本學僧「請來錄」記載上見到的譯人,如戒賢、菩提仙、達摩栖那、寶雲、滿月、智慧輪、達摩伽那、法成等)。

將歷代翻譯的佛典編成「一切經」,作為寺院的藏書來繕寫,這在隋代,就已編定了《仁壽眾經目錄》(彥琮等依《法經目錄》重編)。唐初,在這一基礎上增訂而成的目錄有好幾種。先有貞觀初年的德業、延興二寺《寫經目錄》(玄琬編,共收七二0部、二六九0卷,比較《仁壽錄》增加三十一部、一五八卷),次有顯慶三年(658)所編西明寺大藏經的《入藏錄》(共收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再次有龍朔三年(663)所編《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錄》(靜泰編,共收八一六部、四0六六卷)。另外帶有經錄性質的,有麟德元年(664 )編成的《大唐內典錄》(十卷,道宣編)、《古今譯經圖紀》(四卷,靖邁撰),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編成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明佺等撰),開元十八年(730)編成的《續大唐內典錄》(一卷,智昇撰)、《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同上)、《開元釋教錄》(二十卷,同上)、《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同上),貞元十年(794)編成的《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圓照撰),貞元十六年(800)編成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三十卷,同上)。在這些目錄裏,《開元錄》一種實際發生的影響最大。它的入藏目錄共收一0七六部、五0四八卷,成為後來一切寫經、刻經的準據。同時有華嚴寺沙門玄逸對於入藏各經的卷次、品目詳加校定,撰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今殘缺不全),這就更增加了《開元錄》的準確性。

中國佛教中的宗派,最先為隋代集大成的天台宗。此宗於智顗圓寂後即由其弟子灌頂(561~632)繼續弘傳。入唐,有法華寺智威(﹖~681)、天宮寺慧威(634~713)、左溪玄朗(673~754)相次傳承。在這幾代裏,因新興慈恩、賢首各宗勢力所掩,黯然不彰。及至玄朗弟子荊溪湛然(711~782),一宗始有中興之象。湛然初為儒生,二十餘歲時從學玄朗,修習止觀。天寶末(755頃)與大曆初(766頃),曾一再辭謝徵辟,專事授徒著述,宏揚自宗。但其立說,隨著時代思想的開展,也漸改舊觀。後傳行滿,再傳廣修(﹖~843),值會昌毀佛,聲勢驟衰。湛然別傳弟子道邃,以天台學傳給日本最澄,最澄回國後遂在日本開創了天台宗。道邃門人宗穎、宗諝,視《法華經》與《大日經》同等,亦與日本台密以相當的影響。

另外,還有隋代已具雛形的三論宗,其祖師吉藏(549~623)晚年在長安,曾受到唐高祖的優禮,被聘為十大德之一。他迭住於實際、定水諸寺,得以盛弘其說。吉藏諸門人中最傑出的為慧遠,住在蘭田悟真寺,時來長安講說,能傳此宗的教化。另有智拔、烏凱、智凱、智命、碩法師、慧灌等。烏凱(﹖~646)在越州嘉祥寺開講三論。碩法師著《中論疏》。慧灌為高麗學僧,後去日本開三論宗。其與吉藏同門而活動於唐初的還有慧均,著《四論玄義》,今存殘卷。稍後,貞觀年中有元康(或說是碩法師弟子),住安國寺,著《三論疏》,又為《肇論》作註,為日本此宗第三傳道慈之師。唐代此宗後因不敵慈恩、天台諸宗的盛勢,而逐漸不振。其修習禪法的,則因禪宗勃興,也就多與合流,無所區別了。

唐代佛教在發展過程中更成立了好些宗派。這是一方面因為佛教的傳播日廣,要適應各階層信徒的要求,就不能不有各種教理和修持的體系。一方面也因為寺院的經濟基礎,日益龐大,佛教徒採取了用宗派形式加強組織,以維持其既得的利益。最先,有慈恩宗,這是由玄奘(600~664)和其門徒們所建立,而以玄奘曾住過的慈恩寺名宗。他們統一了過去攝論師、地論師、涅槃師等種種分歧的說法,特別是在修持依據和方法的議論上,都用新譯的資料作了糾正。他們宗奉印度大乘教中從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親光的瑜伽一系之說,即以《瑜伽師地論》及其附屬論書(所謂十種支論)為典據,主張眾生種姓各別,改變了過去說「皆有佛性」的見解。又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即從「唯識無境、境無識亦無」的次第來作契會實相的觀行。

玄奘自己的主張只配合著他的翻譯隨時對他門徒們講說,並沒有專篇著作。他門下人物很多,最傑出的是窺基(632~682),對於新譯的經論作了將近百部的註,特別在《成唯識論》、《因明入正理論》等重要典籍方面有極其詳盡的解釋,大大發揚了玄奘譯傳的新說。接著有慧沼(650~714)、智周(668~723),相繼闡揚,遂使此宗達於極盛。但因理論過於繁細,難能通俗,終究歸於衰落。玄奘門下還有一些新羅的學人,像圓測(613~696)、道證、太賢、慧景、遁倫等,也都有成就,但通常不算在此宗傳承之內。又在玄奘譯傳瑜伽系學說的同時,也對說一切有部的毗曇作了有系統的翻譯介紹。特別是《俱舍》一論,以前曾經真諦翻譯講習而有了專門學系,所謂俱舍師,這時又有玄奘重翻本論,並介紹了《順正理論》之說,而豐富了《俱舍》研究的內容。在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都專事講求,相承不絕,這就使俱舍師的傳統一直延續到唐末。

其次,律宗。從南北朝以來,由於國家對佛教僧徒的管理逐漸嚴密,教內也需要統一實行戒律的作法來加強自己的組織。這就有了一群講求律學的律師。其中道宣(59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宏揚。他做了《四分律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鈔》等大部著作,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譯傳的新義,較舊說為長。因為道宣後來居住在終南山豐德寺,所以一般稱呼他這一系傳承的律學宗派為南山宗。同時還有法礪(569~635)的相部宗、懷素(625~689)的東塔宗,對於《四分律》的運用和解釋,各有不同的見解,也各成一派。他們的聲勢雖不及南山宗之盛,但流行經過了較長時期,彼此存著分歧,不得統一。大曆十三年(778),由國家發動來調和異議,也未見效,不過最後還是南山暢行,餘宗逐漸衰落了。另外,義淨(635~713)一家也銳意講求律學。他曾費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歷三十餘國,留心關於實行戒律的各種作法,寫成記錄,從南海地方寄回國內,即稱《南海寄歸傳》。他回國之後,又大量翻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廣律和十七事等,很想原封不動地將印度有部制度移植過來。但這一制度在中國基礎薄弱,顯然和習慣相違,只徒有理想,留下了豐富的文獻而已。

賢首宗。此宗是推尊《華嚴經》為佛說的最高階段,要用它來統攝一切教義的。最初由法順(即杜順,557~640)創立了法界觀門,從《華嚴》所說各種法相歸納條理,作為逐步觀察宇宙萬法達到圓融無礙境地的法門。接著有智儼(602~668)著述《搜玄記》、《孔目章》等,對《華嚴經》文作了綱要性的解釋。到了法藏(643~712),因為參加了《華嚴》的新譯,理解經文更為透徹,他還吸收玄奘新譯的一些理論,這樣完成了教判,並充實了觀法,而建成了宗派。後人即以他的法號賢首作為宗名。他的理論曾一度為其弟子慧苑所修改,以致未能很好地傳播,但不久澄觀(738~838)即糾正了慧苑之說而加以發揚。其後宗密(780~841)融會禪教兩方面,貫徹了華嚴圓融的精神。向後此宗即沿著這樣的趨向而開展。另外,法藏門下有新羅學人義湘(625~702 ),他歸國後即在海東開創了華嚴經宗。

密宗。純粹用陀羅尼(咒語)來作佛教的修習方便,這在當時的印度還是比較新鮮的事,但因中印間交通發達,很快地就傳播過來了。相繼來唐的善無畏(637~735)、金剛智(671~741),本來修學地點不同,分別傳承胎藏界和金剛界的法門,及到達中國之後,互相授受,就融合成更大的組織。接著經過一行(683~727)、不空(705~774)的闡述,更充實了內容,乃於一般的佛教而外,創立密教(從真言祕密得名)一宗。此宗帶著神祕色彩,為統治階級所特別愛好。當時幾代帝王都對不空十分優禮,並以官爵相籠絡,這樣形成了王公貴族普遍信仰密教的風氣。其影響所及,日本也一再派遣學僧來華傳習,歸國開宗。但不空以後,經惠果、義操、義真等數傳,宗勢就逐漸衰頹。到了唐末,雖還有柳本尊那樣的人遠在四川,盛弘密法,但已不是以前的面目了。

以上各宗和從前代繼承下來的天台宗、三論宗,都只流行於宮廷或上層知識分子之間,其向民眾傳播並帶著更濃厚的宗教色彩的,則另有淨土宗。這是從彌陀信仰進一步的開展,立宗的端緒可上溯到北魏時代的曇鸞(477~543)。曇鸞在并州石壁山玄中寺提倡淨土念佛法門。唐初道綽(562~645)在寺中見到記載曇鸞事蹟的碑文,得到啟發而歸心,繼續提倡。他的弟子善導(613~681)來長安傳教,使淨土信仰得到很大發展。善導還著了《觀經疏》,在教理上建立根據,這樣淨土宗就形成了。其後懷感、少康(﹖~805)等,相承不絕。唐代宣傳淨土教的人,另外還有慧日(慈愍,680~740)。他從印度遊歷回來,宣傳在健馱羅國得著淨土法門的傳授,由此別成一系,但實際和善導所提倡的相差無幾。此外如迦才、承遠(712~802)、法照(﹖~821﹖)等,也都致力於淨土的宏傳,遂使這一宗信仰得以普遍流行。

最後還有禪宗。北魏時菩提達摩在北方傳授禪法,以《楞伽經》(劉宋譯四卷本)為印證,就有了楞伽師一派。唐初,黃梅雙峰山有道信(580~651),他和三論宗的人有些淵源,故在楞伽禪法而外,還參用般若法門,但後人仍視為繼承達摩的嫡系。同時從三論師昊法師出家的法融(594~667)從事靜坐,據傳說曾得道信的印可,而成為一系牛頭禪(這因法融住在金陵牛頭山而得名),傳承了幾代。但道信直傳的弟子是弘忍(601~674),移住東山,傳法四十餘年,門人多至千數,尊其所說為東山法門。他的門人中著名的有神秀(606~706)、智詵(611~702)、老安(582~709)、法如、慧能(638~713)等十餘人。慧能後還嶺南,提倡頓悟法門,又結合世俗信仰而推重《金剛經》,不專主坐禪,這樣就和神秀一系墨守成規、信奉《楞伽》、主張漸悟的恰恰相反,而逐漸成為南北兩宗的對立。

慧能門下懷讓(677~744)、行思(﹖~740)等都在南方地帶活動。開元以後,由神會(668~780)在河南進行宣傳,並力爭正統,指摘神秀和其門下普寂(651~739)都未得弘忍傳衣,不是正系。這樣造成慧能為達摩以來的直接繼承者的印象,使南宗禪的勢力大增。但神會的一系(後來形成荷澤宗)並不太盛,而擴大傳播的還是南嶽(懷讓)、青原(行思)兩家。南嶽下傳承的有馬祖道一(709~788),再傳百丈懷海(720~814)、南泉普願(748~835)。百丈傳溈山靈祐(771~853)、黃檗希運(﹖~855)等。南泉傳趙州從諗(778~897)等。青原下傳承有石頭希遷(700~790),再傳藥山惟儼(745~828)、天皇道悟(748~807)。天皇傳龍潭崇信,再傳德山宣鑒(780~865)。會昌以後,更從這些傳承形成支派。像溈山傳仰山慧寂(807~883),後成為溈仰宗。又黃檗傳臨濟義玄(﹖~867),後成臨濟宗。再後曹洞宗、雲門宗成立於唐末,法眼宗繼起於五代,合為五宗。又從百丈起,制定清規,使禪院從普通律寺(即依照聲聞戒律規定組成的寺院)分離而獨立,這就更便於集合多數學人共住習禪。它簡化寺院形式,但立法堂而無佛殿等,也更適合當時南方經濟文化新開闢地區的情況,而易於推進佛教的發展。禪宗從慧能以後,本來轉向平民,不重視文字的研習記誦,但是數傳之後,學人兼重知見,依舊不能放棄文字的修養,因而它的影響所及,還只是以知識分子為主。不過比較起一般講義學的宗派來,禪宗總算是流行最普遍的了。

此外,隋代信行禪師(540~594)創立的三階教,在一度被禁後,因其門徒甚多,又受到隋代重臣蕭瑀、高熲等的外護,仍隱然保全實力,延續到唐代,又在長安恢復了相當的盛況。著名的寺院有化度(原為實際寺)、慧日、光明、慈門、弘善五大寺,而以化度為其中樞,無盡藏院就設立於此。到了武后證聖元年(695),才明令判為異端,將該教的典籍歸之偽雜符錄一類。聖曆二年(699),又令限制學三階教的只能乞食、長齋、絕穀、持戒、坐禪,此外所行都視為違法。後至開元元年(713),廢止無盡藏院,斷絕了三階教的經濟來源。開元十三年(725)更對三階教徒作了比較徹底的處分,原來有些寺院裏的三階教徒別院居住的,一律命其拆除隔障,與眾雜居,並還銷毀了三階教所有《集錄》四十餘卷(依《開元錄》所搜集,凡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不許再行誘化。儘管如此,三階教的潛勢力依然存在。如貞元年間編纂《貞元釋教目錄》的圓照,即對三階教有好感。他曾編輯《信行禪師塔碑表集》五卷(著錄於《續開元釋教錄》卷末)。在《貞元釋教錄》內還收載由化度寺僧善才請准入藏的三階《集錄》四十四卷(五帙)的目錄。附載牒文並說到當時長安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住持相續二百餘年,僧尼二眾千人以上。但此教到了以後終歸衰落,大約在唐末就絕跡了。

唐末佛教除了通過上述各宗派的教義宣傳對於群眾發生作用而外,還有直接和群眾生活聯繫以傳教的種種活動。如歲時節日在寺院裏舉行的俗講,用通俗的言詞或結合著故事等來作宣傳,這些資料大都寫成講經文或變文(所講的經有《華嚴》、《法華》、《維摩》、《涅槃》等)。又有化俗法師遊行村落,向民眾說教。有時也由寺院發起組織社邑,定期齋會誦經,而使社僧為大眾說法。至於有些寺院平素培植花木(如長安慈恩、興唐等寺培植牡丹花),遇到節日開放以供群眾遊覽,或更約集廟會,這都間接有傳教之效。當時民間一般佛教徒的崇拜對象有彌勒、彌陀、觀音、文殊等佛、菩薩。特別是因為《華嚴經》中說及文殊常住在清涼山,別號清涼的五台山遂被看作文殊的道場,而成為佛教信仰的一個中心地點,後來又經密教信徒的胼力經營,寺院建築愈加發達。

入唐以來的佛教由於急速的發展,它和道教不但在政治地位上時有高下優劣之爭,並在思想上也加劇了衝突。在道教方面,唐初有教徒傅奕向高祖進言七次,抨擊佛教,慫恿實行佛教的沙汰。沙門法琳和其弟子李師政分別作了《破邪論》和《內德論》,反駁傅奕。接著有道教徒李仲卿著《十異九迷論》,劉進喜著《顯正論》,響應傅奕,貶斥佛教。法琳再度作了《辯正論》,予以反擊。這樣兩教的激烈衝突,結果是法琳受到發配益州的處分。其後,在朝廷的內殿裏時常舉行佛道的對論,其論題涉及道教最高概念的道和佛教所說菩提的同異,又考核到《老子化胡經》的真偽。後來武宗的破佛,雖由於國家與寺院經濟上衝突發展至於不能調和而發生,但表面上仍是以道教徒趙歸真的進言為契機,而結合到佛道之爭的。

另外在儒家方面,本來與佛教的爭論較少。從隋代吉藏以來,佛教徒一貫以人天教看待儒家。像吉藏在所著《三論玄義》裏的判釋,即說儒道都是外道,還比不上佛教的聲聞乘。唐代宗密著《原人論》,也採取同樣的見解,但儒者對於這些議論未見有何種反感。大概他們以為儒佛原是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來區分的,高下的看法倒不必拘泥。直到了中唐,韓愈才奮起對佛教竭力攻擊。他寫了〈原道〉一文,說佛教是教人無為而徒食,是無益於國家的。又說佛教外來,係夷狄之法,和儒教相違。他主張驅使僧尼還俗,焚毀佛經,改寺院為民舍。他又上表論佛骨,以為是枯骨穢餘,應付之水火,永絕迷信的根本。這樣直率的闢佛議論,曾給後世以很大影響。

不過佛教的重要思想依然浸潤於一般思想界。特別是經過天台、賢首兩家組織過而帶著調和中國原有人性說的理論,很容易為儒者所接受。如梁肅服膺天台宗的湛然,寫了〈天台止觀統例〉一文(786年寫成),就是將佛教的修止觀看成和中國舊說窮理盡性一樣,而以止觀法門之所為乃在恢復實際即所謂人性之本。這樣提出了復性之說。其後韓愈的門人李翱更結合禪家的無念法門和天台家的中道觀,寫成《復性書》,即隱隱含著溝通儒佛兩家思想之意。如此傾向也見於佛家。如李通玄用《周易》之意解釋《華嚴》,澄觀也吸取其議論,其門人宗密相繼用《周易》四德以配佛身四德。這些都開了兩家理論轉化的端緒。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對文學、藝術等方面帶來不少影響。首先在文學方面,由於俗講流行,創作了變文等作品。其次藝術方面,促使佛教藝術更有新推進。如在唐代東都洛陽附近的龍門石窟,北魏時代就經營造像,有了相當的規模。唐代從高宗到武后時約五十年間(650~704),又在那裏大加營造。雕造奉先寺大佛(連脇侍菩薩、羅漢、神王、力士,共九尊,俗稱九龕洞),並於西山遍築佛窟,且續開東山各窟。其大佛造像相貌端嚴,表情溫雅,衣褶簡潔,菩薩像裝飾華麗細緻,堪稱傑作。唐代造像在龍門而外,還於山西太原天龍山、甘肅天水麥積山、敦煌莫高窟、山東城千佛崖、四川廣元千佛崖等處開鑿石窟,雕塑佛像。其中敦煌諸窟彩塑各像,表情柔和,接近生人,尤有特色。至於隨著變文的發達,創出多種多樣的經變畫圖,常常在全幅中綜合表現整部經文的重要內容。有時帶連續性,展開畫面以表白故事的次第經過。這在壁畫中別具風格。現今猶存於敦煌石窟的,即有彌陀淨土變、藥師淨土變、彌勒淨土變、《維摩》、《法華》、《報恩》、《天請問》、《華嚴》、《密嚴》等經變。至於唐代佛教的建築,殿堂遺構在五台山有南禪寺、佛光寺之大殿。塔的形式則始創八角形的結構,如玄宗時(745)在嵩山會善寺所建的淨藏禪師墓塔等。另外經幢的製作極多。由於新譯《尊勝陀羅尼》的信仰普遍,刻陀羅尼的尤到處可見。其形式常為八面,後更發展有數層,還雕刻了佛像等。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在國外發生影響。當時新羅和日本的學僧很多來中國得到各宗大師的傳承,歸國開宗,中國高僧也有去日本傳教的,如此相承不絕。新羅在唐初有義湘學法於智儼,太賢、道倫受學於玄奘之門,後來還有惠日從惠果傳胎藏密法,法朗得法於禪師道信,其弟子信行又受北宗禪於志空(普寂門人),道義受南宗禪於智藏(道一門人)。他們分別在國內傳賢首、慈恩、密宗、禪宗之學,禪宗還蔚成禪門九山,極一時之盛。日本學僧入唐求學之風尤盛。唐初,道昭、智達、智通來從玄奘受學,其後又有智鳳、玄昉來從智周受學,歸國後分為南寺、北寺兩傳法相之學,而成立專宗。又先有道璿赴日講《華嚴》等經,繼而新羅‧審詳從賢首學法,授之日僧良辨,而成華嚴宗。又日僧道光先入唐學南山律,後鑒真律師赴日傳戒,成立了律宗。這些宗派都建立在日本奈良時代(710~774),連同先前傳入日本的三論宗、成實宗,又附隨法相學傳入的俱舍宗,並稱為奈良六宗。其後日都由奈良遷去平安,而入平安時代,又有最澄入唐從天台宗道邃、行滿受學,歸國創天台宗。又空海入唐從惠果受兩部祕法,歸創真言宗,於是日本的佛教便備具規模了。(呂澂)

〔參考資料〕 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黃懺華《中國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上(《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中國佛教史論集》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杜繼文主編《佛教史》;滋野井恬《唐代佛教史論》;山崎宏《隋唐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唐代佛教史の研究》;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持世經

四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又作《法印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四冊。本經係佛應持世菩薩所問︰「云何菩薩能知諸法實相,亦善分別諸法相﹖云何得念力轉身成就不斷念,乃至得無上菩提﹖」佛隨問開示,答下列法門︰五陰、十八性、十二入、十二因緣、四念處、五根、八聖道分、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法,並說過去諸佛本事。

依《出三藏記集》卷二、《大唐內典錄》卷六等所載,晉‧竺法護譯《持人菩薩所問經》(又作《持人菩薩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四冊)為本經之同本異譯。又《大周刊定眾經目錄》謂本經與《善臂菩薩所問經》為同本異譯,則顯係錯誤。按,《善臂菩薩所問經》專說菩薩之六度行,故不可視為本經之同本異譯。


陀羅尼集經

十二卷。唐‧阿地瞿多譯。收於《大正藏》第十八冊。係《金剛大道場經》〈大明咒藏分〉中的一部分。全書實係各種經軌的集錄。依卷首翻譯序所述,阿地瞿多三藏是中天竺人,永徽二年(651)正月來到中國,三月上旬於慧日寺浮圖院內,自設普集會壇,與大乘琮等十六人及英公、鄂公等十二人,一起舉行壇供。其後,在永徽四年三月至五年四月間,譯出此經。

內容總分佛部、菩薩部、金剛部、天部、普集會壇法五類。卷一、卷二屬佛部,收有《大神力陀羅尼經》、《阿彌陀佛大思惟經》;卷三至卷六屬菩薩部,收有《般若波羅蜜多大心經》、《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毗俱知菩薩三昧法》、《毗俱知菩薩降魔法》、《毗俱知菩薩使者法》、《毗俱知菩薩救病法》、《何耶揭唎婆菩薩法》、《諸大菩薩法會》;卷七至卷九屬金剛部,收有《金剛藏大威神力三昧法》、《金剛藏大威神力眷屬法》、《金剛藏大威神力隨心法》、《金剛藏軍荼利菩薩自在神力法》、《金剛烏樞沙摩法》;卷十、卷十一屬天部,收有《摩利支天經》、《功德天法》、《諸天等獻佛助成三昧法》;卷十二屬普集會壇法,收有《諸佛大陀羅尼都會道場品》。全書內容,大體上是諸尊的印咒,但卷十二內,則係檀供次第之詳述。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三;《開元釋教錄》卷十二、卷十九;《諸阿闍梨真言密教部類總錄》卷上;《阿娑縛抄》卷一九七;《諸儀軌稟承錄》卷十;《大藏經南條目錄補正索引》;《密教發達志》卷二。


提雲般若

唐代譯經僧。又作提雲陀若那,意譯天智。于闐國人。通大小兩乘之學,呪術、禪法悉皆嫻熟。武周天后永昌元年(689)來洛陽,依敕命在魏國東寺(後改為大周東寺)從事譯經。迄天授二年(691),計譯出《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或二卷)、《華嚴經修慈分》一卷、《造像功德經》二卷、《智炬陀羅尼經》一卷、《諸佛集會陀羅尼經》一卷、《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等。時沙門戰陀、慧智等人任譯語,處一等人任筆受,復禮等人任綴文,德感、慧儼、法明、弘景等人任證義。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九;《宋高僧傳》卷二。


菩薩戒本

大乘律藏中記載菩薩戒的條文,並說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薩學習戒律的唯一依據。在漢文、藏文大藏經中,均有《菩薩戒本》的譯本,而漢文有前後所出不同的四種譯本。

(1)《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從《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錄出又加歸敬頌等而成,後人為了區別於唐譯《菩薩戒本》稱它為《地持戒本》。曇無讖在敦煌停留的數年中,譯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於北涼‧玄始十年(421)去至涼都姑臧之前。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2)《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求那跋摩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義等請其譯出《菩薩善戒經》二十八品,後來他的弟子又於定林寺代譯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薩善戒經》,即弟子代譯二品之一,是在繕寫時分出單行的。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

(3)《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卷,譯者不詳。《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係失譯本(見《出三藏記集》卷四),《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中誤以為求那跋摩譯。(《周錄》說依據《寶唱錄》,但此錄早已失傳,而較早的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亦未說此經是求那跋摩所譯,故《周錄》所說不可信。)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4)《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錄出,一般稱它為《菩薩戒本》;又為了區別於涼譯戒本,也稱它為《瑜伽戒本》。玄奘於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在長安弘福寺翻經院譯出《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薩戒本》。玄奘又於貞觀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於大慈恩寺翻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別出《菩薩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筆受。這是《菩薩戒本》的最後定本。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以上四種譯本中失譯與涼譯內容略同,條文對照只少一條。涼譯出自《菩薩地持經》,宋譯出自《菩薩善戒經》,《地持》、《善戒》都是唐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異譯,所以這四種譯本是同本的異譯。

《菩薩戒本》構成的素材,出自佛說諸大乘經中所列的開遮事例,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說(大正24‧1115c)︰「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履迦綜集而說。」這說明《菩薩戒本》是總結了各種大乘經中佛所說的菩薩學處而成的。漢譯題為彌勒菩薩說,藏譯題為無著造,實際乃是彌勒、無著根據佛說及當時佛教界的情況纂集而成。

《菩薩戒本》漢文四種異譯的結構互有出入。但四種譯本主要內容同是說明菩薩戒相,包含四種重戒和四十餘種輕戒。所說菩薩戒相分三大類,稱為菩薩三聚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中攝律儀戒的戒相,同於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攝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饒益有情戒的四攝利他,合成三聚圓滿淨戒。其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已於別處廣說,故《菩薩戒本》中即不詳列。此中所列四種重戒,梵、藏本皆云「似他勝處」,含有擴充聲聞四重戒的意義。次列四十餘種輕罪,即分別屬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在四種譯本中,唐譯《菩薩戒本》不具備布薩時誦戒形式,而直接節錄《瑜伽師地論》〈戒品〉文(〈戒品〉主要解九門淨戒,本書即錄其第二門「辨一切戒」下「廣明修學」的大部份)。其結構可大略分為三段︰總明持戒、廣辨戒相和總結勸學。

在廣辨戒相中,先明重戒,列舉菩薩四種他勝處法︰(1)貪求利養、恭敬(餘三譯只說為利養)、自讚或毀他(宋譯只說自讚);(2)他求財法,慳吝不施;(3)忿惱有情,不受諫謝;(4)謗大乘法、說相似說(失譯只說謗法,宋譯說見他謗法不應讚嘆)。其次釋他勝處罪名任犯隨一重罪,現生就不能攝集菩提資糧,及證初地,故名他勝。再次辨捨不捨戒︰若上品纏(現行煩惱)犯他勝處法即捨戒,軟中品纏犯不捨戒,尚可懺悔清淨。依四種纏分別三品,四種纏是︰(1)屢次現行,(2)全無慚愧,(3)深生愛樂,(4)見為功德。四纏全備為上品,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不全備的為中品,沒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隨具多少的為下品。菩薩犯了重罪捨戒,現生可以重受,這和比丘犯別解脫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

其次明輕戒,先說應了知惡作犯非犯相,次列舉四十三惡作︰(1)不供養、頌讚、信念三寶,(2)貪著利養、恭敬無厭(餘三譯只說貪利養),(3)不敬長老、不答來問,(4)不受他請,(5)不受施物,(6)求法不施,(7)棄捨犯戒有情(餘三譯作不說法教化,以上七輕障施);(8)於諸遮罪不應與聲聞共學而共學(為護他心所制應共學,為少事業所制不應共學),(9)為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餘三譯無),(10)邪命不捨(宋譯作受讚默然),(11)威儀不靜,(12)不樂涅槃,(13)於惡聲譽不護不雪,(14)護他憂惱不作調伏(以上七輕障戒);(15)報復瞋打罵弄,(16)犯他不懺謝,(17)不受他懺謝(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18)於他懷恨堅持不捨(以上四輕障忍);(19)染心畜徒眾,(20)貪睡眠依臥,(21)貪無義語虛度時日(以上三輕障精進),(22)不求教授,(23)不除蓋障,(24)貪世間禪(失譯作著禪功德,宋譯無此條,以上三輕障定);(25)輕棄聲聞乘, 26捨菩薩藏專學聲聞藏,(27)未精佛教研異學、外論,(28)愛樂異、外論(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29)謗菩薩藏甚深法義,(30)懷愛恚心,自讚毀他,(31)不往聽正法,(32)輕慢說法者(失譯無此條,以上八輕障慧,以上三十二輕屬攝善法戒);(33)不為助伴,(34)不瞻病苦(以上二輕障同事);(35)見作非理不為說正理(此一輕障愛語);(36)不報恩惠,(37)不慰憂惱,(38)求財不施,(39)不以財法攝受徒眾(以上四輕障布施);(40)不隨他心轉(宋譯無),(41)他實有德不欲讚揚,(42)不折伏行非法者,(43)不現神通引攝制伏(以上四輕障利行,上共十一輕屬饒益有情戒)。依《瑜伽論記》,第八條可開為二條,又第二十九條也可再開為不信和毀謗二條,共為四十五條。

以上四十三種輕戒,若有違犯,都屬「惡作」所攝。

惡作也分下、中、上三品。這些輕戒分別,如由邪見、愛染、不信、無慚愧、恨、惱、慳、嫉等發起的為有染違犯,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為非染違犯,有正當因緣而開許的為無違犯。至於增上狂亂、重苦逼切及未受淨戒,皆無違犯。又菩薩受戒之後,即應依對三聚戒的意樂護所受戒,若有毀犯,應如法悔除。

四種譯本中的涼譯,開頭有歸敬述意四頌;正文詳列戒相,錄《菩薩地持經》〈戒品〉中四重戒和四十二輕戒;末後說戒法功能、護持心要和護戒利益。這些裏面,除戒相引《地持》文外,餘文皆編輯者所加,而在諸譯中特別具備布薩時誦本的體裁。

其次,劉宋譯本正文出於《菩薩善戒經》,〈戒品〉中明依戒修學以下的半品。開頭廣明受戒法,為其他三譯所無。次廣說戒相,結構略同唐譯,但多出菩薩戒由二緣捨棄及經生不失的說法。至於戒相條文,和其他譯本出入甚大。重戒中還加了別解脫戒的四根本戒於菩薩四重之前,成為八重,這是其他三譯所沒有的。輕戒中與唐譯對勘缺四條,合併二條。又於唐譯第三條後多「為求過聽菩薩戒」。第十八條後多「貪心共比丘尼一道行、未發菩提心從非親里比丘尼受食」二條。第三十五條後多「畜白衣物」、「用金銀器受食」二條。第三十九條後多「坐高床」一條,共加六條。這樣總計輕戒數仍為四十三條。

又次,失譯本開頭有歸敬勸學六頌,正文列四重戒、四十一輕戒(比涼譯少輕慢說法者條),最後述菩薩戒功德,並有迴向發願三頌。它略具布薩誦本的形式,但不如涼譯完備。

在四種譯本中,除唐譯外,其餘都沒有開性罪的一條。這一條是《菩薩戒本》中最能引起疑難和爭論的。唐譯本對於護持遮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在第八條已作了總的解決;至於護持性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則在此條解決。唐譯於七支性罪的開緣各有詳細說明。如開殺生、開不與取、開欲邪行、開妄語,都是在救脫利益多數有情的條件下,以及專對在家菩薩而開的。故唐譯所說開性罪,有的並不犯別解脫的根本戒,如開不與取和妄語條。有的限於在家菩薩,如開欲邪行條。有的輕重相權,雖犯根本戒卻不得不開的,如開殺生條。但能開殺生等的菩薩,依藏文譯本各家註解,有說必須是已登地的菩薩,有說必須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薩。最勝子等註釋中說︰「是無染獲得自在清淨意樂菩薩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駑鈍貪著自利於素怛纜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為開性罪部份有時與國家的法律可能發生衝突,故涼、宋譯人都避忌而不譯。但沒有這一條就不能徹底解決菩薩戒與聲聞戒之間,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間可能發生的抵觸。唐譯為此補譯完全,它在四種譯本中文義最完備明晰,現在一般都採用此本。

至於菩薩戒在中國的傳授,在鳩摩羅什以前,傳來的戒律只限於聲聞乘。自曇無讖以後,大乘戒始盛傳於中國北方,南方傳大乘戒,則以求那跋摩為始。曇無讖在敦煌譯出《菩薩戒本》後,有張掖沙門道進聞風馳往,求受菩薩戒。後涼州名僧道朗,又自減少戒臘,從道進受菩薩戒,一時從受者甚多。玄奘譯出《菩薩戒本》後,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稱號大乘某,如窺基稱大乘基等。窺基並且每日對彌勒像前誦菩薩戒一遍,以為常課,可見當時《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視。慧沼《勸發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傳受菩薩戒法,更可見慈恩後世弟子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雖曾這樣盛行一時,但《梵網經》則更為通行。因為《梵網經》的若干戒條,很符合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習慣,比較《瑜伽戒本》許開性罪的突出之點,更易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傳布不久,即隨著唯識宗的消沈,華嚴等宗的興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時受菩薩戒,都依用《梵網戒本》,而《梵網經》在出家眾中遂占了莫大的優勢,通行範圍大大超過了《瑜伽戒本》。

註釋《菩薩戒本》的書,現在漢文中流傳下來的很少,遠不如《梵網經》註釋的豐富。漢文註釋,現存的僅四種︰

(1)《瑜伽師地論記》卷十,唐‧道倫集撰。

(2)《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唐‧窺基撰。

(3)《地持論義論》卷三(下),隋‧慧遠述。

(4)《菩薩戒本經箋要》一卷,明‧智旭箋。

以上(1)、(2)兩種係解釋《瑜伽師地論》〈戒品〉文,第三種係解釋《菩薩地持經》〈戒品〉文,第四種係解釋涼譯《菩薩戒本》。此外還有日本‧行性述《菩薩戒本箋解》三卷,亦係用漢文註釋唐譯《菩薩戒本》。

另外在藏文論藏中,譯出了好幾種印度關於《瑜伽戒本》的註釋如下︰

(1)《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釋》,海雲造,靜賢、戒勝合譯。

(2)《菩薩戒品疏》,德光造,慧鎧、智軍合譯。

(3)《菩薩戒品大疏》,最勝子造,勝友、慧鎧、智軍合譯。

(4)《菩薩律儀二十頌》,月官造。

(5)《律儀二十頌疏》,靜命造,明師子、文殊鎧合譯。

(6)《菩薩律儀二十頌釋難》,覺賢造,青瑪噶喇、覺慧合譯。

藏文的註釋,有宗喀巴著的《菩薩戒品釋》,係集諸家註釋的大成。此外,從前註釋《梵網經》的古德,如法藏、義寂、法銑、勝莊等,都曾將《瑜伽戒本》各學處加以對照解釋,也可資參考。(隆蓮)

◎附︰呂澂〈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今講先明三事︰一者較量殊勝,二者敘述原委,三者簡別偽似。

先談殊勝,菩薩戒之勝於聲聞戒者有二︰

(1)範圍廣大︰凡志趣大乘者,所有學行,統名戒學;《佛地經論》於稱讚菩薩功德為遊大乘法一句(履行),以修學菩薩戒釋之是也。菩薩戒學凡三類,即三聚戒,所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者,指法度儀表,吾人視聽言動,準繩規則皆屬之,通途談戒,偏就此說,如聲聞戒大數二五0,細則八萬威儀(較儒者曲禮三千之說尤廣),皆律儀所攝。菩薩亦復具此,但與聲聞有共不共。具備根本律儀戒而後,能成熟佛法或無上菩提者,六度萬行,悉皆攝受,無有遺漏,是為攝善法戒。又成熟佛法即成熟有情,凡能於有情作業將導者,亦無一非戒,是為饒益有情戒也。此三聚戒皆菩薩所應學行,即各有學處可循,是即所謂菩薩戒。故其範圍寬廣,不如小乘的然割截三學互不相涉也。

(2)果證深切︰聲聞戒學究竟於聲聞菩提,菩薩戒行極至佛之菩提,二者根源即各各不同。菩薩於佛之菩提所以有深誓切願者,實為內心深處有所感動,故能於佛之所以為佛,發生欣求;而於眾生流轉,深為厭倦。其情殆有同乎倦鳥知還矣。菩薩戒學由此欣厭發源,深知力行,相應隨順,自然動容周旋無不中節;順此一發難已之情勢,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此無他,一本於意樂清淨而已。菩薩戒學之本質(自性),既為心地乾淨,則一切行事,自覺不得不然──行所應行,止所當止,不求人知,不隨他教,自然流露,遵循誓願!宜其直趣無上菩提而無礙也。又意樂清淨,即有慚愧相應而起,不善未嘗不知,知則未嘗復行,如此即為不貳過之儀行,是亦淨心勢所必然者。又意樂清淨則不悔;悔者患得患失,為害最甚。蓋間有一念之失,知而改之,精進不已,不害其直趣菩提。悔則猶豫散亂,瞻前顧後,百無所成。故佛法中以悔為六道之種也。反之無悔則心淨,心淨則輕安,輕安則能定,定則無事不濟矣。由此可知菩薩戒之深切,又非聲聞戒之所能企及也。

次說原委︰此菩薩戒本各條,原來散見於佛說契經中,由彌勒菩薩綜集而成書。卷末謂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云云,即明說非一處,事非一義也。非一義者,謂或依律儀戒,或據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而說,散漫無歸,學者不便;如是於此菩薩藏摩呾理迦綜集而說。摩呾理迦意云本母,乃三藏中論藏之稱,論議中有為餘論所本者即為本母;如《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即彌勒所作之本母也(此說見《顯揚論》)。就佛在菩薩藏(即大乘經典)中所說戒學要義,綜集成此《菩薩戒本》,殊非易事,微彌勒誰復堪任成此巨業耶﹖且此綜集,亦非漫無所據,率爾成篇,實際本於菩薩藏之《十六門教授》(〈寶積迦葉品〉)。以慈氏之聖,依《寶積》之教,故此事極為鄭重,願習行者,深信不惑、住極恭敬、專精修學。蓋菩薩學處,有扼要精約可指者,此戒本外,未嘗有也。以上為戒本撰述之原委。

末辨偽似︰中土從來根據《梵網經》傳授菩薩戒,此經本身即是偽書,復何從談戒,云何見其偽耶﹖曰︰菩薩戒乃佛隨機散說者,自龍樹宏揚大乘以後,二三百年間,並無纂集;至慈氏始編輯成書。此乃明明之事實,何得謂佛說《華嚴》時,即有《梵網經》條舉十重四十八輕之戒本。若信得彌勒語,即不能並受此偽說。又依《梵網》傳授與內容觀之︰翻譯者託名羅什;不知羅什至中土時(東晉),印土彌勒之學猶闇然未彰,何從有《菩薩戒本》。至謂羅什譯出《梵網》,從之受戒者三千餘人;不知什本比丘,入秦為呂光等強迫破戒,其後即深懷慚恥,不以法師自居,《十誦》之譯,亦與另一沙門出之,其鄭重之意如此,何得反無慚愧而傳此菩薩大戒歟﹖復勘《梵網》內容,全盤襲取《菩薩善戒經》,此經是劉宋‧求那跋摩譯,即今講《菩薩戒本》之異譯。《善戒經》說菩薩重戒有八︰四與聲聞共,即殺盜淫妄;四與聲聞不共,即毀慳忿謗。此實傳譯時之誤會,菩薩重戒祇有四種決非八種也。《梵網》不諳《善戒》之所出,更增二種為十種︰於共戒中加不飲酒,此視比丘戒與優婆塞戒不異;於不共中加不說人過失,又與自讚毀他何殊。此等不倫不類,可見作偽者於菩薩戒深義,實昧然未解也。至尋究其偽託之因,可於《梵網》流行時之社會情形想像得之︰魏晉而後,國家政令,時時妨礙僧制,如詔沙門拜王者,立僧統以籍僧等,皆其時最大之秕政。《梵網》於四十八輕中,初出王者應禮拜沙門,末說不能立統編僧籍,即針對時弊病發。於此可得其託偽之故矣。《梵網》偽書,文乖義失;今有此彌勒所集戒本在,即應廢捨彼經。何有智者覺迷途未遠而不改從今是耶﹖以上辨偽。

復次,印土於《菩薩戒本》流行後,亦有異說出現︰一為直接原於彌勒戒本者,如唐高宗時,義淨至印所聞之大師月官,即嘗著有《菩薩律儀二十論》,乃集《菩薩戒本》四重四十三輕之義為二十頌。因月官為大文學家,故其書流行極廣,註者亦多;現存寂護、覺賢二家之釋,皆傳於西藏。其說開合輕戒,增為四十六則,與奘傳有異,但現存梵本極近奘譯,證知奘說之可據,而月官為異說也。二為旁出之異義︰其後寂天菩薩,學說不主一家,著有《集菩薩學論》,內容淵博,廣攝經論,傳入西藏,亦成一系,尊為必讀之籍(我國宋時亦有譯本)。是書糅《虛空藏經》與《瑜伽戒本》,另定菩薩重戒為十四種;次序則依《虛空藏經》,以不許竊用三寶物為首條(亦如今之提寺產事)。是乃針對時勢之用,實乖菩薩戒之本懷,亦為異義之當知者。以上辨似,揀除偽似,而後益見今講戒本之真實可貴也。

次釋本文︰此本從《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中輯出。在奘譯以前,舊有北涼‧曇無讖與劉宋‧求那跋摩二譯。二家譯菩薩地皆開戒本為單行,而組織方式各異︰涼譯仿聲聞戒本格式,有問答語句(聲聞戒本為布薩──長養清淨──每半月說戒之用,故有問答以檢查團體之淨否);宋譯則連受戒羯磨從〈戒品〉大文摘出。今奘本不同二家,而另有剪裁。然梵本原來如何,已難徵攷︰今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梵文《菩薩地》孤本,而戒本不別行;番藏中《菩薩地》全譯,亦無單行戒本。故此戒本原式難明,只有以奘譯為準據耳。

本文初為序說,次為學處,有四十七則,末為結論。序文從菩薩已受戒者說起。戒之正軌,先受後行;然菩薩實有先學後受者。學即學行,未受先行,龍樹《智論》釋戒中曾言之。若真受戒,自以先學為是,學乃知戒之意義,而後易持不易犯也。今序雖為已受者說,但未受先學者亦當攝之,蓋為其同分也。又為戒之本質者,不放逸而已矣。〈聲聞戒本序〉中先提此意,謂無常時至,佛法欲滅,大眾當勤精進,不用放逸,以相警策。真實講求,自應不忘此義。孔子云︰「朝聞道,夕死可矣。」求聞急切,非謂生死無常而至道難知耶﹖君子學道,念茲在茲,必有事焉者,皆不放逸之存心也。但菩薩之不放逸,異乎聲聞,聲聞須待勉勵而後學,菩薩則自內感發,不俟外鑠。無論受戒與否,皆能自內數數專諦思惟,彼正所應作或非應作之事。自覺人禽之分,即勇猛自勵,於正所作業精勤修學而不放捨(勤與不放逸有別,合勤、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乃為不放逸)。菩薩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乘之經藏論藏,以廣菩薩之學處。因菩薩律藏在彌勒以前,尚未獨立,故不說之也。

戒文本身,指陳學處,自成結構,極為扼要,有舉隅三反之妙。結構云者,即賅攝三聚戒是也。律儀為戒之基礎,進而廣攝一切善法,饒益有情。如是三聚精神,後文四十七則學處,發揮殆盡。菩薩戒學由此精神擴充,則其用無窮矣。又學處中初四為重罪,乃菩薩律儀之本,犯此即非菩薩。戒本所以防過,此四為失最重,故列於初。相當於聲聞戒之四波羅夷,所謂為他所勝,不齒於人也。但此四有異於聲聞戒,雖捨律儀,猶可重受。若在聲聞則不許重受,如人斬首,永無自生之路矣。故菩薩戒初四學處,當從原文譯為似他勝處法,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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