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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實心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梵語汗栗馱Hdaya,譯曰堅實心。真如之實體也。即起信論之一心。三藏法數十八曰:「堅實心者,堅固真實,乃眾生本有之性,諸佛所證之理,即第一義心也。」四心之一。見紇哩陀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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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乾栗陀耶

(術語)Hdaya,譯曰堅實心。見紇哩陀耶條。


乾栗馱

(術語)譯曰堅實心。見紇哩陀耶條。


寧尾拏

(術語)十二合掌之一。譯曰堅實心合掌。見大日經疏十三。


干栗馱

(術語)Hd Hdaya,又作汗栗太,乾栗馱。謂曰肉團心。或譯曰堅實心。見訖利多條。



(術語)阿賴耶識之別名。心有積集,集起二義。阿賴耶識為集諸法種子又生起諸法者,故名曰心。唯識論三曰:「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述記三末曰:「梵云質多,此名心也。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說此識以為心。」唯識論三,述記三末,了義燈四本,揭數多之異名也。

(術語)Citta,四卷楞伽經注舉汗栗太Hd Hdaya(自性清淨心)、質多心(慮知心)之二心。止觀舉質多心、汗栗馱心(草木心)、矣栗馱心(精集精要心)之三心。大日經疏舉質多心與干栗馱心之二心。干栗馱心附肉團心與真實心之二義。法相宗於唯識述記與唯識樞要舉質多(心)、末那(意)、毘若底(識)之三心。宗鏡錄舉紇利陀心(肉團心)、緣慮心、質多心、乾栗馱心(堅實心)之四心。三藏法數十九舉肉團心、緣慮心、積聚精要心、堅實心之四心,今總證之為六種心:

一肉團心,梵語舊曰千栗馱,新曰紀哩馱耶。肉團心即吾人之心臟,密家所謂八葉之心合蓮華也。又草木之心也,此為物之中心,故又曰處中心。是止觀之第二心,大日經疏干栗馱心之第一義,宗鏡錄,三藏法數之第一心也。大日經疏三曰:「阿闍梨云:凡人汗栗馱心是古譯梵語訛也。正梵音云紀哩馱耶,此云心,狀如蓮華合而未敷之像,有筋脈約之以成八分。男子上向,女子下向。」大日經義釋三曰:「汗栗馱心者,此是古譯梵語訛也。正梵音云紇哩乃耶,此云心,狀如蓮華合而未敷之像。」大日疏十一曰:「行者於此處(指肉團心),思蓮華形。(中略)汗栗陀,訖栗陀,一名轉耳。」同十二曰:「干栗馱者,是處中心也。」又曰:「此心之處即是凡夫肉心,最在於中,是汗栗馱心也。將學觀者亦於是處思蓮華形。」止觀一曰:「汗(本文作汙誤)栗馱,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宗鏡錄四曰:「一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身中五藏心也,如黃庭經所明。」

二集起心,為第八阿賴耶識。以集諸種子,又能生諸現行法故也。梵曰質多。法相宗之萬法唯識,依此而定。是唯識述記之第一心,宗鏡錄之第三心也。唯識論三曰:「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中略)彼心即是此第八識。」唯識述記三末曰:「梵云質多,此云心也。(中略)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或能薰種,此識中既積果已後起諸法故說此心名為心。」宗鏡錄四曰:「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唯第八識積聚種子生起現行。」法相宗心意識三者,有通別二門,其通門雖許三名互通,而其別門則其體各別,故以此質多心唯為第八識之特名也。

三思量心,梵名末那。譯言意。為思慮之義,第七識之特名也。是亦限於法相宗。唯識論四曰:「是識(第七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同述記四末曰:「末那是意。」

四緣慮心,又曰慮知心,了別心。梵語與上集起心同。此為通於八識之能緣作用也。但常就意識而言。台家所謂介爾陰妄之心者,一心三觀之一心是也。止觀一曰:「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同二曰:「對境量知,異乎木石名為心。」大日經疏十二曰:「梵云只多,是慮知心也。」大乘義章二曰:「慮知曰心。」宗鏡錄四曰:「二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白分境界。」是楞伽經註之第二心,止觀,大日經疏之第一心,宗鏡錄之第三心,三藏法數之第一心也。但法相宗以此梵語毘若底,譯為識,為了別之義,唯為意等六識之特稱。唯識述要上本曰:「梵云毘若底(丁反,識也)。」

堅實心,堅固真實之不生不滅心。即自性清淨心,如來藏心,真如之異名也。華嚴所謂總該萬有之一,起信論一心二門之一心,楞伽經註之第二心,宗鏡錄,三藏法數之第四心也。但宗鏡錄以其梵語乾栗馱為紇栗馱,干栗馱之同一轉聲。楞伽經一曰:「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註:「此心,梵音汗栗馱,汗栗太宋言心。謂如樹木心,非念慮心,念慮心梵音云質多也。」宗鏡錄四曰:「四乾栗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此是真心也。」

六積聚精要心。積聚諸經中一切之要義者。言如般若心經積聚大般若六百卷之精要。是止觀之第三心,大日經疏干栗馱之第二義也。但止觀以其梵語為矣栗馱,與彼干栗馱之肉團心殊別。大日經疏十七曰:「此中真言心者,此心梵音汗栗馱之心,即是真實心也。」止觀二曰:「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集精要者為心也。」心經幽贊上曰:「心者堅實妙寂之稱。」

顯教於肉團心與質多心之外,建立自性清淨心之堅實心。而密教於其胎藏界直觀凡夫之干栗馱即肉團心之八分為八葉之蓮華。上開九佛,是名自性清淨心,又於金剛界約於干栗馱處中心之義,名質多心為干栗馱,故於此二心外,不安立別之堅實心也。秘藏記鈔十曰:「汗栗馱,肉團心也。是凡夫所見可破壞法也,於此處開佛心,是名自性清淨心也。(中略)以自性清淨心直名汗栗馱,從所說處立名也。(中略)約處中邊質多心名汗栗馱名也。不空心要云:夫修行者初發信心,即大圓鏡智紇哩娜耶心。(中略)而大圓鏡智發菩提心真言名冒地質多,以知大圓鏡智紇俚娜耶心者,質多名紇哩娜野也。」


牟呼栗多

(雜語)Muhūrta,時名。又心之異名。俱舍論十二曰:「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同光記十二曰:「牟呼栗多,此云須臾。」名義集六曰:「乾栗陀耶,或名牟呼栗多,此云堅實心。」


紇哩陀耶

(術語)梵音Hdaya,又作紇哩娜耶,紇哩乃耶,訖利耶,紇哩娜野,紇利陀耶,釳利陀,又作汗栗。譯曰真實心,堅實心。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第一曰:「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註曰:「此心梵音肝栗大。肝栗大者,宋言心。謂如樹木心,非念慮心。念慮心者,梵音質多。」菩提心義曰:「一切眾生,本有真如淨心,名干栗耶。是心為真實之義,諸經論中名此心為真如法性。」宗密以紇利陀耶為肉團心,乾栗陀耶為堅實心。似誤。秘藏記曰:「干栗多以處中名,非常等之心也。」其指真實之心性,即如來藏心明矣。解為人之肉團心者,乃由真言所謂即身成佛,即事而真之說而出者,不過欲觀肉團心即法身毘盧遮那身也。故雖曰肉團心,其實即指真實心。由其形配於未敷蓮華。


[佛光大辭典]
十二合掌

十二種合掌之形式,與六種拳印同為諸印契之基礎,稱為印母。乃合兩掌所作之十二種印相。下列地、水、火、風、空依次為小指、無名指、中指、食指、拇指之異稱。十二合掌即:(一)堅實心合掌,即堅合二掌,兩掌間無空虛。(二)虛心合掌,又稱空心合掌,即如堅實心合掌,惟兩掌間存少許空虛。(三)未敷蓮(華)合掌,又稱未開蓮合掌、如來開蓮合掌,其形虛心合掌,而內空稍呈穹隆,似蓮華未開形。(四)初割蓮(華)合掌,即二地、二空相著,水、火、風三指稍離,如蓮花初開狀。(五)顯露合掌,即兩手並排,二地相著,掌心向上。(六)持水合掌,即兩掌並仰,指頭稍屈相著,僅二空各拄於二風側,如掬水狀。(七)歸命合掌,又稱金剛合掌,即十指頭相互交叉,右手之五指置於左手五指之上。(八)反叉合掌,即兩手背相合,十指相叉。(九)反脊(背)互相著合掌,即仰右手,俯左手,兩手背相著。(十)橫柱指合掌,即二手仰掌,僅二火相著仰之,餘之指頭稍開散。(十一)覆手向下合掌,即覆兩掌,並二空,僅兩火相著。(十二)覆手合掌,即覆兩掌,二空並接,十指頭皆向外。以上十二種合掌,各皆具有深祕之意義。〔大日經疏卷十三〕 p336



(一)梵語 citta 之意譯。音譯作質多。又作心法、心事。指執取具有思量(緣慮)之作用者。(一)指心王及心所法之總稱。係相對於色(物質)、身(肉體)而言。相當於五蘊中之受、想、行、識等四蘊。(二)指心王,屬五位之一,相當於五蘊中之識蘊。指統一心之主體─六識或八識而言。(三)對心、意、識三者,小乘有部等主張三者為同物之異名,然在大乘唯識宗,「心」則指第八阿賴耶識,含有積集之義,乃諸法產生之根本體,故亦稱集起心,即阿賴耶識蓄積種子而能生起現行之意。對此,前六識稱為「識」,即了別、認識作用;第七末那識稱為「意」,即思惟作用。將心之主體與從屬作用分開時,前者稱心王,後者稱為心所。上記之六識或八識即為心王,心所乃指隨之而生起者,亦即細微之精神作用。此外,佛教對於心與物之存在,乃主張心與物為相輔相成之關係,不論任何一方皆不能單獨存在,故佛教既非唯心論,亦非唯物論,而係一種空無自性論,稱為色心不二。然自實踐之方法而言,則佛教特別強調心之主體性,故每被視為唯心論。(參閱「心意識」1407)

(二)梵語 hrd 或 hrdaya 之意譯。音譯作汗栗馱、肝栗大、干栗多、乾栗陀多、訖利馱耶、紇哩陀耶、紇哩娜耶、紇伐耶。或譯作肉團心、真實心、堅實心。原語乃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凡物具有之本質,為中心之(即處中者)心;又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而非具有思考作用之心(緣慮心)。據四卷楞伽經卷一舉出,此心係指自性第一義之心。另據大日經疏卷四之說,則指肉團心(心臟)而言。般若心經所說之「心」即意謂般若皆空之心髓精要。於密教,觀想凡夫之汗栗馱(肉團心)為八葉蓮華(即心蓮),而教人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參閱「汗栗馱」2471)

(三)從各種情形所作有關心之分類有:真心(本來清淨之心,即自性清淨心)與妄心(煩惱污染之心);相應心(與煩惱相應之心)與不相應心;定心(靜止妄念雜想之統一心、修定善之心)與散心(散亂心、修散善之心)等二心。或貪、瞋、癡等三心。或貪心、瞋心、癡心、等心(三毒之心並起)等四心;及肉團心(心臟)、緣慮心(取對象加以思考之心;共通於八識)、集起心(阿賴耶識)、堅實心等四心。或卒爾心(始對外境所起之心)、尋求心(欲知之心)、決定心(決斷之心)、染淨心(生染污、清淨念之心)、等流心(持續念念相續而前後無異之心)等五心。即意識觸對外境時,順次而起之五心。此外,據瑜伽師地論卷一載,所謂八心(善心次第成熟過程之八心),即:種子心、芽種心、疱種心、葉種心、敷華心、成果心、受用種子心與嬰童心等。又據大日經卷一之分類,瑜伽行者之心相可分成貪心等六十心。〔入楞伽經卷九、解深密經卷一、舊華嚴經卷十、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十六、攝大乘論本卷上、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上〕(參閱「五心」1067) p1395


四心

(一)指肉團心、緣慮心、集起心、堅實心等四種心。此說初見於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其後子璿之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一、師會之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卷上等皆承其說,至華嚴宗則人人多沿用此說。即:(一)肉團心,指肉體中之心臟。(二)緣慮心,即眼、耳等八識,具有緣慮之作用。(三)集起心,指第八識;以其能積集種子而生起現行,故稱之為集起心。(四)堅實心,指真如心。〔華嚴經疏鈔卷五十七(澄觀)〕(參閱「四種心」1796、「汗栗馱」2471)

(二)淨土門中認為往生彌陀淨土之菩薩菩提心有智慧心、方便心、無障心、勝真心四種。即:(一)智慧心,指權實二智中之實智之心。(二)方便心,指權智之心。(三)無障心,指無障菩提之心。(四)勝真心,全名為妙樂勝真心,謂增進上述之三清淨心而成此一心。淨土門並主張,由上記四心能生清淨佛國土。〔淨土論(天親)〕

(三)指菩薩為度化眾生而起之廣大心、第一心、常心、不顛倒心四種。即:(一)廣大心,謂一切眾生,普皆攝化濟度而盡眾生界之心。(二)第一心,謂度脫眾生悉皆令入無餘涅槃之心。(三)常心,了知眾生之性本來空寂而實無滅度,然仍常懷滅度無量無邊眾生之心。(四)不顛倒心,謂不起眾生相、人相、壽者相之心。〔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天親)〕

(四)於維摩經菩薩品中,維摩對光嚴童子解釋何為真道場時,亦論及直心、發行、深心、菩提心等四種心。即:(一)直心,即指內心真直,外無虛假之心,為萬行之本,進道場之路。(二)發行,又作發行心,謂心既真直,則能發迹造行,成辦事業,眾行俱舉。(三)深心,謂既能發行,則所植之心彌深,益增功德。(四)菩提心,謂直心本行轉深而變為菩提心,即此心直正,所見不錯謬。〔注維摩詰經卷四(僧肇)、維摩義記卷一末、維摩經略疏卷二〕

(五)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參閱「四無量」1777)

(六)於密教中,指與息災、增益、鉤召、降伏等四種修法相應之行者之心。於大日經卷七持誦法則品中,即憺怕心、悅樂心、喜怒心、忿怒心等四者;於不空羂索經卷九中,則舉出憺怕心、愉悅心、愉喜心、[女*(扁-戶+合)]懠心等四者;另於千手千眼儀軌經卷下,舉出慈心、喜悅心、喜怒心、忿怒心等四者。其名相雖略異,然意義全同。 p1670


四種心

諸經典對於心作各種分類,其中關於四種心,各經典中復有諸多異說,或指紇利陀心(肉團心)、緣慮心、質多心(集起心)、乾栗馱心(堅實心)。或指真實心、緣慮心、積集心、積聚最勝心。或指肉團心、緣慮心、積聚精要心、堅實心。翻譯名義集卷六舉出四種心,即:(一)肉團心,即父母所生血肉之團,狀似蓮華開合,乃意識所依之處。(二)緣慮心,即緣持思慮之心,此通八識而言;謂眼識緣色,乃至第八識緣根身、種子、器世間。(三)積聚精要心,謂諸經中積集一切要義,稱為文心;如般若心經為大品六百卷中之精要。(四)堅實心,謂堅固真實之心,乃眾生本有之性,諸佛所證之理,亦即第一義心。〔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之末、宗鏡錄卷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參閱「」1395、「汗栗馱」2471) p1796


合掌

梵語 añjali,巴利語同。又作合十。即合併兩掌,集中心思,而恭敬禮拜之意。本為印度自古所行之禮法,佛教沿用之。印度人認為右手為神聖之手,左手為不淨之手,故有分別使用兩手之習慣;然若兩手合而為一,則為人類神聖面與不淨面之合一,故藉合掌來表現人類最真實之面目。般若心經中之「不垢不淨」即為此意。關於恭敬合掌禮佛之文,廣見於諸經論中,如法華經方便品所舉之(大九‧九下)「恭敬合掌禮」,觀無量壽經所舉之(大一二‧三四五上)「合掌叉手,讚歎諸佛」等。又觀音義疏卷上載,我國以拱手為恭,印度以合掌為敬。合掌除表示衷心敬意外,亦表示返本還源,入於非權非實,事理契合之意。又大唐西域記卷二載,印度之禮法共有九等,合掌為其中之第四位。

關於合掌之形式,以密教而言,將左右兩手配於金剛界與胎藏界,或理與智、定與慧等,並將十指配於五大、十波羅蜜等。此外,大日經疏卷十三,舉出十二合掌之說,即:(一)堅實心合掌。(二)虛心合掌,又稱空心合掌。(三)未敷(開)蓮合掌。(四)初割蓮合掌。(五)顯露合掌。(六)持水合掌。(七)歸命合掌,又稱金剛合掌。(八)反叉合掌。(九)反脊(背)互相著合掌。(十)橫柱指合掌。(十一)覆手向下合掌。(十二)覆手合掌。此十二合掌,皆具有深奧之意義。〔法華經譬喻品、法苑珠林卷二十、禪林象器箋卷十〕(參閱「十二合掌」336) p2267


汗栗馱

梵語 hrd 之音譯。又作肝栗大、干栗多、訶栗多、乾栗太、矣栗馱、污栗馱、乾栗陀多。或為 hrdaya 之音譯,又作訖利馱耶、紇利陀耶、紇哩陀耶、乾栗馱耶、紇哩娜耶、紇哩娜野、紇利陀、紇伐耶。意譯作肉團心、真實心、堅實心。據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載,肝栗大為自性第一義之心;猶如樹木之心,而非為念慮之心(念慮心之梵語為 citta,即質多)。又據法藏之入楞伽心玄義、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大日經疏卷十七、菩提心義等所舉,皆以汗栗馱為自性真實心。

然據摩訶止觀卷一上載(大四六‧四上):「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天竺又稱污栗馱,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聚精要者為心也。今簡非者,簡積聚、草木等心,專在慮知心也。」上述中以污栗馱指草木之心,或係誤解前述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之說;且又別視矣栗馱為積聚之心,其說有誤,蓋污栗馱與矣栗馱二者為一。

另據大日經疏卷四、卷十二舉出,汗栗馱指肉團心,即是眾生之心臟。在密教中,以觀此肉團心為八葉蓮華,而成毘盧遮那身為本旨;故或謂不應將汗栗馱解釋為眾生之自性真實心。

此外,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將心分為四種,即:(一)紇利陀耶(梵 hrdaya),即肉團心,指身體中之心臟。(二)緣慮心,即眼、耳等八識。具有緣慮(思考)之作用。(三)質多耶(梵 cetaya),即集起心。指第八阿賴耶識積集種子而能生起現行。(四)乾栗陀耶(梵 hrdaya),即堅實心、真實心。指真如之心,亦即如來藏心。故知宗密將紇利陀耶與乾栗陀耶視為截然不同之二種心,一指肉團心,一指真實心,其後圓覺經略疏鈔卷一、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一等皆引用其說。

然日本近代之學者認為,前述之紇利陀耶(梵 hrdaya)係乾栗陀(梵 hrd)之語尾加上 aya,二者實一,其原語有心、精神之義,為中性名詞。若將二者視為別種之語,且將紇利陀耶、乾栗陀耶分開而論,或為誤謬之說。蓋汗栗馱非緣慮心,將之喻為樹木之心,或係因此語為中性名詞而起之解釋。又據大日經疏卷十二、祕藏記等轉釋,汗栗馱為真實之心性,即如來藏心,而非為緣慮心之義。〔大日經義釋卷三、卷九、卷十二、翻譯名義集卷十六、般若心經祕鍵、寶篋印陀羅尼經祕略釋卷上、祕藏記私末鈔卷四〕(參閱「」1395) p247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即具有緣慮作用的心王、心所等。又稱心法、心事。在佛典中,依派別或經論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指謂。略如下述︰

(一)心王及心所法的總稱︰相對於色、身而言。亦即不分心王、心所,廣指能緣慮知之法,於五蘊中總指受、想、行、識等四蘊。舊譯《華嚴經》卷十載(大正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5c)︰「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二)指心王︰相對於「心所法」而言。為精神作用的根本主體。指六識或八識,此係就有慮知之法中,特將六識或八識稱為心。若就五蘊分別之,心即識蘊,心所法攝受、想、行等三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5a)︰「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又,《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謂心王僅有一種,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乃心王所攝,而不是六個獨立個體。此中,眼等前五識係指與五種感官相應之識,第六識──意識則對於一切事理都有思慮分別之作用。大乘瑜伽行派則謂心王有八,即於眼等六識上加末那、阿賴耶等二識。據瑜伽行派所述,末那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又以第八識為所攀緣之對境,不斷地進行思維度量,執為自內我相。第八識之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現象之種子,並由種子顯現行起(現行)而變現出一切現象。

(三)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相對於此,前六識稱為識,第七識名為意。《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大正30‧651b)︰「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31‧701a)︰「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此乃以心為積集之義,阿賴耶識有積集種子之義,故特以心為其別名。

另外,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末),謂心總有四種之別(大正39‧218b)︰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真實名心,如般若多心,即真如理亦名為心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緣慮心,即通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唯第八。」

此中,第二、第三係以八識名為心,相當於以心王為心之義;第四唯將第八阿賴耶識名為心,即以心為阿賴耶識的別名。

第一之真實心,即指汗栗馱(hṛd)心。梵語hṛd,或譯作肉團心、堅實心,原語係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萬物所具有的本質,為中心之「心」。亦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非為緣慮心。另依《大日經疏》卷四所說,係指肉團心(心臟)而言。密教謂觀想凡夫之汗栗馱(即肉團心、心臟)為八葉蓮華,以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摘錄)

「心」有種種統一的意義,所以在佛法的發展中,學者的解說,傾向於心的統一。

(1)如阿毗達磨論者的「心王」說︰人心有或善或惡,或受或想或思等無數的作用,在分別的論究中,受、想等被分離出來,稱為「從心而有」,「依心而起」的「心所有法」。「心所」以外的,稱為心(王)──六識。分離了「心所有法」的心,近於現代心理學上的統覺作用。從種種心所而論到所依的一心(六識中的一識),也會被誤解為心體與心用。好在阿毗達磨論者不這麼說,認為心與心所是同樣的,只是總相知(是心)與種種別相知(是心所)的差別。

(2)如一心論者︰引用「心遍行獨行」,而以為不同的六識,只是一心的差別。

(3)如心性本淨論者︰經上說︰「心極光淨,客塵所染」,依世俗的譬喻,而解說為「性淨而相染」。心是內在的一心,雜染或離染,而心體是清淨的。佛教界傾於內在的統一,是與世間心境相應的。一般人的見解,總是這樣的︰說到生死相續,就想到有一貫通前死後生者的存在,否則就不能說前後延續。說到從雜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心染而有煩惱,煩惱除了而心還清淨,「心」就是貫通染淨的所依自體,正如洗衣的衣,磨鏡的鏡,鍊金的金一樣。以世俗譬喻而成立的「心性本淨」,確是適合於世間一般的見識,而富有啟發人心向善的作用。

◎附二︰〈五心〉(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所謂「五心」,是心識緣對境時,次第而起的五種作用。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三等。即︰

(1)率爾心︰詳稱率爾墮心,即能緣的心初墮所緣境之意,指心識初緣對境那一剎那的心。此時,心還未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忽然現起能緣的作用而已。

(2)尋求心︰謂率爾心一轉,思尋推求,審細了知所緣境為何。

(3)決定心︰謂尋求心一轉,了知決定所緣境。

(4)染淨心︰謂決定心一轉,根據對境的差別,對有怨者起惡心,對親者生善心,對怨親共無者住捨心。

(5)等流心︰染淨心相續等流。

此五心,率爾心只是一剎那,其餘綿亙多念。五念具生是在因位新接一境的情況,若是舊境,則只有後三心、後二心或一心發生。又,尋求心必有率爾心。在前五識,有率爾心必有尋求心;第八識則不然。八地已上至佛果得任運決定,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若就八識論五心的有無,前六識具五心,七、八二識僅有四心。但前六識中,第六識雖具有五心,前五識的因位無染淨心,因勢力劣弱無可分之故,至果位方有五心。

第七識中,未轉依位缺率爾、尋求二心;初轉依位有可稱為率爾心者,故具四心。第八識不與欲心所俱起,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又有一說認為前五識只有率爾與尋求二心。以上是依《法苑義林章》之意。《宗鏡錄》主張前五識沒有尋求心,唯第六識具有五心,第七、第八二識缺率爾、尋求二心,僅有三心。

此外,《法苑義林章》在自他識上論亂不亂之義,立自他俱不亂、他亂自不亂、自亂心不亂、他亂自亦亂、自亂心亦亂五門。

◎附三︰〈心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心行」一詞,即梵語citta-carya的漢譯。有下列諸義︰

(一)精神作用︰如《大般若經》卷五五五云(大正7‧864b )︰「色蘊心無邊際,色蘊心行生故。受想行識蘊心無邊際,受蘊等心行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建立品〉云(大正30‧574c)︰「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此外,《小品般若經》卷九〈隨知品〉云(大正8‧580a)︰「色心所行故無邊,受想行識心所行故無邊。」《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云(大正9‧50a)︰「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其中,「心所行」或「心之所行」皆同心行之意。

(二)心的行境︰即精神能力之範圍界限。如《中論》卷三〈觀法品〉第七偈云(大正30‧24a)︰「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云(大正14 ‧544c)︰「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三)心之所念︰即「希望」。《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云(大正16‧517b)︰「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先受楞伽羅婆那王所啟 請已念楞伽王,知諸一切大菩薩眾心行之法。」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二云(大正10‧335c)︰「時此如來,即伸右手,而摩我頂,為我演說普眼法門。(中略)能照一切眾生心行,能了一切眾生諸根,隨眾生心,悉令開悟。」此外,《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大般若經》卷五五一云(大正7‧837a)︰「願垂照察我心所念及誠諦言。」其中,「心所念」即是心行。

(四)指意向、意氣等︰如《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9b)︰「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又,《碧巖錄》第六十九則(大正48‧198c)︰「舉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歸宗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歸宗云︰是什麼心行。」皆是此意。

(五)心與行之併稱︰如淨土教以安心與起行為他力之心行,發心與修行為自力之心行。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九;《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十八空論》;《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一百;《攝大乘論本》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勝又俊教《佛教における心識說の研究》;水野弘元《バ─り佛教を中心とした佛教の心識論》;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平川彰編《佛教と心の問題》。


印契

密教用語。俗稱手印。即密教徒在修法時,雙手所作的特殊姿勢。音譯母陀羅、慕捺羅、母捺羅,或稱印相、契印、密印,或單稱「印」。依密教所謂,是指曼荼羅海會諸尊為標示其內證之三昧,或修行之因人為同於諸尊本誓而形成三密涉入之義,而於其手指上所結之密印。屬三密中之身密。

密教以為,凡夫雖未斷除煩惱,但若能持本尊之密印,且其餘口意二密亦能相應,則可依三密加持而與本尊相涉入以成就瑜伽。《大日經》卷六〈本尊三昧品〉有深入的引申,謂印契可分成有形、無形二種,《大日經疏》卷二十釋云(大正39‧783b)︰
「印形亦有二種,謂有形、無形也。形即是青黃赤白等色,方圓三角等形,屈伸坐立及所住處之類也。印謂所執印,即刀、輪、羂索、金剛杵之類也。初心別緣而觀,謂先觀畫尊等。約此而觀名為有形。後漸淳純,又以加持力故自然而現,與心相應。爾時此本尊但從心現,不別外緣,故云無形也。」

此所謂有形、無形,即有相、無相之義。住於一相即名「有相」;具一切相,不只偏於一相,所謂舉手動足皆成密印之境界即名「無相」。


關於印契與手印之異同問題,有人認為「手印」為諸尊所持之印,如所謂金剛界大日智拳印、胎藏界大日法界定印。「契印」為諸尊所執之器物,如觀音之蓮華、文殊之利劍等。智拳印標示此尊非定曼荼羅之尊,而為智界之主尊;利劍表摧破煩惱之德,象徵文殊之本誓。

關於行者修法時,對手印應注意的事項,《大日經疏》卷十三引述善無畏三藏之說云(大正39‧715b)︰「西方尤祕印法,作時又極恭敬。要在尊室之中及空靜清潔之處,當澡浴嚴身,若不能一一浴者,必須洗淨手,嗽口,以塗香塗手等方得作也。又作時須正威儀,跏趺等坐。不爾得罪,令法不得速成。」此外,《青龍寺儀軌》亦謂,結印之際祈念諸佛加被,則可得悉地。

又,結契印時,不應於顯露處,此如《陀羅尼集經》卷一云(大正18‧795a)︰「露處作印咒法者,為惡鬼神之所得便。」又謂,於像前作印,則應以袈裟或淨巾覆蓋。故日本東密通常在袈裟下或法衣袖中結印,然台密則不然。惟印契原屬威儀行事之姿勢,如「說法印」即以手勢幫助說明,「定印」則源自將兩手共置於趺座上以便利安定心境;古時對此並無定制。然其後密教興起,乃擷取印度教之行事,而有印相之理論出現。

此外,密教為結印之雙手或十指,曾附加上特殊名稱,如兩手稱二羽、日月掌、二掌。十指稱十度、十輪、十蓮、十法界、十真如、十峰等。而每一手指,又各有專名,且諸經用法並不統一。茲表列如次︰


┌─┬───┬──┬───┬──┬──┬──┬─────┬─────┬──┐
│右│ 大指 │ 識 │ 輪 │ 慧 │ 智 │ 禪 │欠(kham)│佉( kha)│ 空 │
│ ├───┼──┼───┼──┼──┼──┼─────┼─────┼──┤
│ │ 頭指 │ 行 │ 蓋 │ 定 │ 力 │ 進 │吽( hum)│訶(ha) │ 風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願 │ 忍 │羅(ra) │羅(ra) │ 火 │
│ ├───┼──┼───┼──┼──┼──┼─────┼─────┼──┤
│ │無名指│ 受 │ 光 │ 進 │ 方 │ 戒 │尾(vi) │喲(va) │ 水 │
│ ├───┼──┼───┼──┼──┼──┼─────┼─────┼──┤
│手│ 小指 │ 色 │ 勝 │ 信 │ 慧 │ 檀 │阿( a) │阿( a) │ 地 │
├─┴───┼──┼───┼──┼──┼──┼─────┼─────┼──┤
│ │五蘊│五佛頂│五根│十度│十度│五 字│五 大│五大│
├─┬───┼──┼───┼──┼──┼──┼─────┼─────┼──┤
│左│ 小指 │ 色 │ 勝 │ 信 │ 檀 │ 慧 │阿( a) │阿( a) │ 地 │
│ ├───┼──┼───┼──┼──┼──┼─────┼─────┼──┤
│ │無名指│ 受 │ 光 │ 進 │ 戒 │ 方 │尾(vi) │喲(va) │ 水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忍 │ 願 │羅(ra) │羅(ra) │ 火 │
│ ├───┼──┼───┼──┼──┼──┼─────┼─────┼──┤
│ │ 頭指 │ 行 │ 蓋 │ 定 │ 進 │ 力 │吽( hum)│訶(ha) │ 風 │
│ ├───┼──┼───┼──┼──┼──┼─────┼─────┼──┤
│手│ 大指 │ 識 │ 輪 │ 慧 │ 禪 │ 智 │欠(kham)│佉( kha)│ 空 │
└─┴───┴──┴───┴──┴──┴──┴─────┴─────┴──┘


此表中,以五大配於五指,乃依據《大日經》之所說。如《大日經》卷四〈密印品〉云(大正18‧24b)︰「當用定慧手,作空心合掌,以定慧二虛空輪並合而建立之。」

◎附︰栂尾祥雲〈印契概說〉(摘譯自《祕密事相の研究》)

關於印契,《金剛頂經》說有大印、三昧耶、法印、羯磨印等四類;《大日經疏》列舉契印、手印等二種,但此處所欲加以解說的,是以手指作種種象徵的印契(手印),《金剛頂經》中所說的三昧耶印、羯磨印即屬於這類。這些手印中,如較自然的定印、與願印,其成立的歷史極早;但如技藝式的,以手指表示開敷蓮華的形狀,或表示五股金剛杵的手印,則是後代才成立的。亦即在梁代不知譯者的《牟梨曼拏羅咒經》中,才開始宣說這種技藝式的手印。

出現在《牟梨曼拏羅咒經》中的技藝式的手印,只有十九印;但在經過一世紀的逐漸發展之後,在七世紀阿地瞿多(Atikūta)譯出的《陀羅尼集經》中,這類手印已有三百多種。隨著手印的逐漸發展,綜括手印原理的印母也告成立。善無畏三藏的《大日經疏》卷十三,曾給這些印母以總括性的、組織性的說明,亦即將它列為四拳與十二合掌。

所謂「四拳」,即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其中,蓮華拳又稱為胎拳。常被用為胎藏部的印母。其印相是握頭指以下之四指,以大指壓頭指中節側方。亦即如《大日經疏》卷十三所說︰「如常作拳法,大指豎之。」關於此蓮華拳的代表意義,雖然淨嚴在《別行次第祕記》中,曾列舉種種;但若就其形式而言,應是表未敷之蓮華。

其次的金剛拳,主要是被用於金剛頂部。《金剛頂經》中所說的羯磨印,都是以此金剛拳為其基本。《大日經疏》說其印相為︰「以空指在於掌中而拳之」,《金輪時處軌》說為︰「以中指、無名指、小指握大指,以頭指拄大指之背。」雖然因流派之不同,金剛拳的結法因而有異,但大多以《金輪時處軌》所說為準。

《金剛頂經》謂此金剛拳為︰「一切如來身語心金剛縛智印。」不空的《般若理趣釋》謂為︰「身口意金剛合成名為拳。」兩者都認為此金剛拳是表示一切如來身語意之三密活動的統持與縛持。

第三種是外縛拳,在《大日經疏》卷十三中,謂此為「指在外拳」,但一般只稱為外縛。其印相是合叉二手成拳,十指外現。《金剛頂經》稱它為金剛縛,並謂此金剛縛是「二手如月形」,這是以外縛的掌中圓形表月輪。《金剛頂經》中的三昧耶印等,都是以此外縛拳為其印母。權田雷斧所著的《密教奧義》謂此為︰「外縛是胎藏界的印母,蓮華上面有月輪形,外現的八指表示八葉蓮。」但此說與外縛為金剛部之印母的事實相反,且將外縛八指視為八葉蓮,尤屬臆斷,毫無經軌根據。依《金剛頂經略出念誦經》所載,為觀出纏月輪而修菩提心觀時,須結此外縛印,由此推知,此外縛的十指應是表示月輪向外發出光明才對。

第四種是內縛拳,《大日經疏》謂之為第二拳,但一般只稱為內縛。其印相是十指交叉,十指均屈向掌中。關於其印義,權田和尚在《密教奧義》中謂︰此內縛為月輪中有蓮華形,是金剛部之印母。但實際上,以此內縛為印母的,大多是胎藏部,金剛部較為少見。因此,《密教奧義》之說,恰與事實相反。而且,從外縛的印義可以推知內縛拳的掌中圓形是表示月輪;因此,以內叉的十指中之八指表示八葉蓮華之說,毫無經軌根據,無法令人完全首肯。不如認為這是以輕霧中的月輪,表示通達菩提心的階位,還較為合理。果其如此,則叉在掌內的十指,即是表示潛在輕霧中之月輪的光明。

前述的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等四類,若再加上忿怒拳、如來拳則成六拳。所謂的忿怒拳,是以無名指、中指握大指,豎頭指與小指並稍屈如牙。所謂如來拳,是左手作蓮華拳,右手作金剛拳,並以右手金剛拳握左手的大指。

其次,就印母的十二合拳加以說明。第一,寧尾拏(nivida)合掌,亦作堅實心合掌。兩掌緊合,十指尖端稍為分離。第二,三補吒(sampuṭa)合掌,亦作虛心合掌。十指齊合,掌心略成虛圓。第三,屈滿羅(kuḍmala)合掌,亦作未敷蓮華合掌。掌心比前之虛心合掌更屈,呈穹隆狀。第四,僕拏(bhagna)合掌,亦云初割蓮華合掌。十指相合,頭指、中指、無名指等三指稍許張開。第五,嗢多那惹(uttānaja)合掌,亦作顯露合掌。兩掌側合上仰。第六,阿陀羅(ādhāra)合掌,亦作持水合掌。顯露合掌的諸指稍屈,恰如掬水之勢。第七,鉢羅拏摩(praṇāma)合掌,即歸命合掌。十指交叉,右手指叉於左指之上,相當於《金剛頂經》的金剛合掌。第八,微鉢哩哆(viparīta)合掌,也稱為反叉合掌。左右兩手背合,十指相交。第九,毗鉢囉曳薩哆(vīparyasta)合掌,此云反背互相著合掌。兩掌背合,仰右掌覆左掌。第十,啼哩曳(tiryak)合掌,亦作橫柱指合掌。二掌仰立,二中指互觸。第十一,阿馱囉(adhara)合掌,此云覆手向下合掌。二掌俱覆,二中指頭端互觸。第十二,覆手合掌,梵文同於第十一。覆二手,二大指互觸。

以此等印母為基本而結種種印契之時,若將兩手或各手指配列以標幟,則依之附加有特殊的印義。在此,首先將經軌中將兩手稱為二羽、二翼的主要標幟排列如下︰


┌───┬───┬────────────────┐
│左 手│右 手│經 軌│
├───┼───┼────────────────┤
│ 定 │ 慧 │《大日經》、《大日經疏》、《胎藏│
│ │ │四部儀軌》、善無畏譯《尊勝軌》 │
├───┼───┼────────────────┤
│ 止 │ 觀 │《略出經》、《大日經》卷七、《廣│
│ │ │大軌》、《攝大軌》 │
├───┼───┼────────────────┤
│ 福 │ 智 │金剛智譯《准提陀羅尼經》 │
├───┼───┼────────────────┤
│ 理 │ 智 │《補陀落海會軌》 │
├───┼───┼────────────────┤
│ 權 │ 智 │善無畏譯《尊勝軌》 │
├───┼───┼────────────────┤
│胎藏海│金剛海│《補陀落海會軌》 │
└───┴───┴────────────────┘


另外,又將兩手的五指稱為五輪與五智,將小指、無名指、中指、頭指、大指等五指,分配於五字、五大、五根、五蘊等。茲列表如下︰


┌───────────────────────────────────┐
│二手共通 │
├───┬────┬────┬────┬────┬───────────┤
│小 指│無 名 指│中 指│頭 指│大 指│經 軌│
├───┼────┼────┼────┼────┼───────────┤
│ 阿 │ 尾 │ 羅 │ 吽 │ 欠 │《攝大軌》、《蓮華部心│
│( a)│ (vi) │ (ra) │( hum)│(kham)│軌》 │
├───┼────┼────┼────┼────┼───────────┤
│ 阿 │ 鍐 │ 覽 │ 唅 │ 欠 │《胎藏梵字次第》、《胎│
│( a)│( vam)│( ram)│( ham)│(kham)│藏備在次第》 │
├───┼────┼────┼────┼────┼───────────┤
│ 地 │ 水 │ 火 │ 風 │ 空 │《大日經》、《大日經疏│
│ │ │ │ │ │、《胎藏四部軌》、《蘇│
│ │ │ │ │ │地經》、善無畏譯《尊勝│
│ │ │ │ │ │》、《吽迦陀野軌》等 │
├───┼────┼────┼────┼────┼───────────┤
│ 信 │ 進 │ 念 │ 定 │ 慧 │《阿門軌》 │
├───┼────┼────┼────┼────┼───────────┤
│ 色 │ 受 │ 想 │ 行 │ 識 │金剛智譯《毗沙天門王軌│
│ │ │ │ │ │》 │
├───┼────┼────┼────┼────┼───────────┤
│ 勝 │ 高 │ 光 │ 蓋 │ 輪 │不空譯《一字頂輪王軌》│
│ │ │ │ │ │、《奇特佛頂軌》、《藥│
│ │ │ │ │ │師消災軌》 │
└───┴────┴────┴────┴────┴───────────┘


此外也將左右兩手之十指,稱為十度、十波羅密、十地、十峰。茲將諸經軌中之十指標幟誌列表如下:


┌──┬──┬───┬──┬──┬──┬──────────┐
│二手│小指│無名指│中指│頭指│大指│經 軌│
├──┼──┼───┼──┼──┼──┼──────────┤
│ 右 │ 檀 │ 戒 │ 忍 │ 進 │ 禪 │《蓮華部心軌》、《瑜│
├──┼──┼───┼──┼──┼──┤伽護摩軌》、《玄法軌│
│ 左 │ 慧 │ 方 │ 願 │ 方 │ 智 │》、《秘藏記》 │
├──┼──┼───┼──┼──┼──┼──────────┤
│ 右 │ 慧 │ 方 │ 願 │ 方 │ 智 │《略出經》、《補陀落│
├──┼──┼───┼──┼──┼──┤海會軌》、《大疏》卷│
│ 左 │ 檀 │ 戒 │ 忍 │ 進 │ 禪 │三十、《准提經》 │
├──┼──┼───┼──┼──┼──┼──────────┤
│ 右 │ 禪 │ 進 │ 忍 │ 戒 │ 檀 │《補陀落海會軌》 │
├──┼──┼───┼──┼──┼──┤ │
│ 左 │ 智 │ 力 │ 願 │ 方 │ 慧 │ │
└──┴──┴───┴──┴──┴──┴──────────┘


總之,上面所說的印契與真言,都是從印度本有轉而成為密教獨有,從無意義轉而成為有意義;藉著這些有意義的密教獨特手印與真言,來詮示宇宙的祕義與人生祕趣。同時,由於將心專注於祕義祕趣之中,乃能從事定慧俱行之密教獨特修法。

〔參考資料〕 《蘇悉地羯囉經》;《大日經疏》卷十四;《蓮華部心軌》;《攝大儀軌》;《阿閦如來念誦供養法》;《一字奇特佛頂經》。


合掌

印度之禮法。即於胸前合兩掌十指之禮敬方式。《西域記》卷二列舉致敬式九種,其中之一即為合掌平拱;《觀無量壽經》又作合掌叉手。所謂「叉手」乃合掌並十指相互交錯之義。《法苑珠林》卷二十〈致敬篇〉謂(大正53‧434c)︰
「故律云︰當令一心合十指爪掌供養釋師子;或云︰叉手白佛者,皆是斂容呈恭,制心不令馳散,然心使難防,故制掌合而一心也。今禮佛者,多有指合掌不合,或有掌合而指開,良由心慢而情散也。」

此外,密教以左右兩手配金胎、理智、定慧;又以十指配合五大及十波羅蜜,而將合掌之姿勢與佛教之義理相互擬配。此外《大日經疏》又有十二合掌之說。

在密教中,十二合掌與四種拳,共為各種印契(手印)之印母。此十二合掌之名稱與手勢,略如下述︰

(1)堅實心合掌︰兩手掌相合,十指齊等合在一起,指端自然稍離。

(2)虛心合掌︰又稱空心合掌,略如堅實心合掌,惟兩掌內稍成虛圓狀。

(3)未敷蓮合掌︰又稱未敷蓮華合掌。略如虛心合掌,而掌內之空間更大,稍成穹隆狀。

(4)初割蓮合掌︰兩手相合,食指、中指、無名指略為散開。

(5)顯露合掌︰兩手相併向上,掌側面相著。

(6)持水合掌︰兩掌同時上仰,十指指端稍曲相合,如掬水狀。

(7)歸命合掌︰即「金剛合掌」,此亦為通常所說之合掌。即兩掌相合,十指指頭相叉,右手手指在左手之上。

(8)反叉合掌︰兩掌掌背相合,右手在左手之上,十指頭相絞,右手手指在左手之上。

(9)反背互相著合掌︰仰右手,覆左手,右手疊在左手上。

(10)橫拄指合掌︰二手掌相仰,二中指指頭相接仰,餘指散仰。

(11)覆手向下合掌︰二手掌並覆,二中指指頭相接,二拇指相合。

(12)覆手合掌︰兩手掌雙覆,二拇指相並,十指頭皆向外。

嚴格說來,十二合掌中的顯露合掌、反叉合掌實非合掌。然或因兩掌相接,故亦名之為合掌。又,其中最常用的是歸命合掌、虛心合掌、未敷蓮合掌。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觀音義疏》卷上;《翻譯名義大集》;《大日經疏》卷十三。


四種拳

密教的四種拳印。即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大日經疏》卷十三云(大正39‧715c)︰
「作拳法有其四種,第一如常作拳法,大指竪之。此是一也。次以空指在於掌中而拳之,名金剛拳,第二也。叉二手而合作拳,令十指出現於外,此名指在外拳,第三也(並右指加左)。次以十指相叉,皆令十指頭在於掌內,此名二手拳,第四也(亦右指加左上)。」

此中,蓮華拳,又稱胎藏拳、胎拳,或如來拳,為胎藏界曼荼羅所用。即五指作拳,大指豎於頭指外側,表五大法性之理塔。金剛拳,又稱金剛如來拳、忿怒拳,為金剛界曼荼羅所用,即大指入掌中作拳,表識大金剛智。外縛拳,又稱金剛縛印、指在外拳,或向外相叉拳。內縛拳,又稱二手拳、內掌拳,或指向內相叉拳合掌、向內作拳合掌。即叉手作拳,令十指皆相叉於掌內也。內縛及外縛實難稱為拳,但以二手合故而得名。內縛拳是表月輪中有蓮華形,外縛拳是表蓮華上有月輪形。內外縛的圓形表月輪,八指相叉表八葉蓮華。故內縛拳用於金剛界曼荼羅,外縛拳用於胎藏界。

四種拳之說出自《大日經》卷四〈密印品〉所云(大正18‧24c)︰「定慧手五輪,外向為拳。」《大日經疏》解說之,並以四種拳及十二合掌為一切印契的印母。

◎附︰栂尾祥雲〈真言手印概說〉(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0})

關於印契,《金剛頂經》說有大印、三昧耶、法印、羯磨印等四類;《大日經疏》列舉契印、手印等二種,但此處所欲加以解說的,是以手指作種種象徵的印契(手印),《金剛頂經》中所說的三昧耶印、羯磨印即屬於這類。這些手印中,如較自然的定印、與願印,其成立的歷史極早;但如技藝式的,以手指表示開敷蓮華的形狀,或表示五鈷金剛杵的手印,則是後代才成立的。亦即在梁代不知譯者的《牟梨曼拏羅咒經》中,才開始宣說這種技藝式的手印。

出現在《牟梨曼拏羅咒經》中的技藝式的手印,只有十九印;但在經過一世紀的逐漸發展之後,在七世紀阿地瞿多(Atikūta)譯出的《陀羅尼集經》中,這類手印已有三百多種。隨著手印的逐漸發展,綜括手印原理的印母也告成立。善無畏三藏的《大日經疏》卷十三,曾給這些印母以總括性的、組織性的說明,亦即將它列為四拳與十二合掌。

所謂「四拳」,即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其中,蓮華拳又稱為胎拳。常被用為胎藏部的印母。其印相是握頭指以下之四指,以大指壓頭指中節側方。亦即如《大日經疏》卷十三所說︰「如常作拳法,大指豎之。」關於此蓮華拳的代表意義,雖然淨嚴在《別行次第祕記》中,曾列舉種種;但若就其形式而言,應是表未敷之蓮華。

其次的金剛拳,主要是被用於金剛頂部。《金剛頂經》中所說的羯磨印,都是以此金剛拳為其基本。《大日經疏》說其印相為︰「以空指在於掌中而拳之。」《金輪時處軌》說為︰「中小名掘梅,頭指柱大背。」雖然因流派之不同,金剛拳的結法因而有異,但大多以《金輪時處軌》所說為準。

《金剛頂經》謂此金剛拳為︰「一切如來身口心金剛印智。」不空的《般若理趣釋》謂為︰「身口意金剛合成名為拳。」兩者都認為此金剛拳是表示一切如來身語意之三密活動的統持與縛持。

第三種是外縛拳,在《大日經疏》卷十三中,謂此為「指在外拳」,但一般只稱為外縛。其印相是合叉二手成拳,十指外現。《金剛頂經》稱它為金剛縛,並謂此金剛縛是「二手如月形」,這是以外縛的掌中圓形表月輪。《金剛頂經》中的三昧耶印等,都是以此外縛拳為其印母。權田雷斧所著的《密教奧義》謂此為︰「外縛是胎藏界的印母,蓮華上面有月輪形,外現的八指表示八葉蓮。」但此說與外縛為金剛部之印母的事實相反,且將外縛八指視為八葉蓮,尤屬臆斷,毫無經軌根據。依《金剛頂經略出念誦經》所載,為觀出纏月輪而修菩提心觀時,須結此外縛印,由此推知,此外縛的十指應是表示月輪向外發出光明才對。

第四種是內縛拳,《大日經疏》謂之為第二拳,但一般只稱為內縛。其印相是十指交叉,十指均屈向掌中。關於其印義,權田和尚在《密教奧義》中謂︰此內縛為月輪外有蓮華形,是金剛部之印母。但實際上,以此內縛為印母的,大多是胎藏部,金剛部較為少見。因此,《密教奧義》之說,恰與事實相反。而且,從外縛的印義可以推知內縛拳的掌中圓形是表示月輪;因此,以內叉的十指中之八指表示八葉蓮華之說,毫無經軌根據,無法令人完全首肯。不如認為這是以輕霧中的月輪,表示通達菩提心的階位,還較為合理。果其如此,則叉在掌內的十指,即是表示潛在輕霧中之月輪的光明。

前述的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等四類,若再加上忿怒拳、如來拳則成六拳。所謂的忿怒拳,是以無名指、中指握大指,豎頭指與小指並稍屈如牙。所謂如來拳,是左手作蓮華拳,右手作金剛拳,並以右手金剛拳握左手的大指。

其次,就印母的十二合掌加以說明。第一,寧尾拏合掌,亦作堅實心合掌。兩掌緊合,十指尖端稍為分離。第二,三補吒合掌,亦作虛心合掌。十指齊合,掌心略成虛圓。第三,屈滿羅合掌,亦作未敷蓮華合掌。掌心比前之虛心合掌更屈,呈穹隆狀。第四,僕拏合掌,亦云初割蓮華合掌。十指相合,頭指、中指、無名指等三指稍許張開。第五,嗢多那惹合掌,亦作顯露合掌。兩掌側合上仰。第六,阿陀羅合掌,亦作持水合掌。顯露合掌的諸指稍屈,恰如掬水之勢。第七,鉢羅拏摩合掌,即歸命合掌。十指交叉,右手指叉於左指之上,相當於《金剛頂經》的金剛合掌。第八,微鉢哩哆合掌,也稱為反叉合掌。左右兩手背合,十指相交。第九,毗鉢囉曳薩哆合掌,此云反背互相著合掌。兩掌背合,仰右掌覆左掌。第十,啼哩曳合掌,亦作橫柱指合掌。二掌仰立,二中指互觸。第十一,阿馱囉合掌,此云覆手向下合掌。二掌俱覆,二中指頭端互觸。第十二,覆手合掌。覆二手,二大指互觸。

〔參考資料〕 《大日經義釋》卷十;《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四十四;《大日經妙印鈔》卷五十三;《大日經密印品諮印祕訣》。


汗栗馱

指心臟。又作肝栗大、干栗多、訶栗多、干栗太、乾栗太、矣栗馱、乾栗陀多、訖利馱耶(hṛdaya)、訖利陀耶、紇哩陀耶、紇哩娜耶、紇哩乃耶、紇哩娜野、紇利陀或紇伐耶。意譯作肉團心、真實心、堅實心

《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3a)︰「阿闍梨言︰凡人汗栗馱心狀,猶如蓮花合而未敷之像,有筋脈約之,以成八分,男子上向,女人下向。」同疏卷十二云(大正39‧705c)︰「此心之處,即是凡夫肉心,最在於中,是汗栗馱心也。」即將眾生之心臟(即肉團心)稱為汗栗馱,然密教係以觀此肉團心為八葉蓮花,成毗盧遮那身為其本旨,故仍須將汗栗馱釋為眾生之自性真實心。

宗密於《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說有四種心,即紇利陀耶、緣慮心、質多耶、乾栗陀耶。其中,紇利陀耶是肉團心,為身中五臟之心臟;乾栗陀耶譯為堅實心或真實心,為真心,亦即如來藏心。此即將紇利陀耶與乾栗陀耶視為不同之語詞。然紇利陀耶(hṛdaya)是以乾栗陀(hṛd)加上語尾aya所成之語詞,此二種語詞皆由hṛ語原演變而成,為具有心或精神之義之中性名詞,故以此二語詞為相異而列為四種心之一,可謂謬誤。

此外,《摩訶止觀》卷一(上)云(大正46‧4a)︰「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天竺又稱汗栗馱,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聚精要者為心也。今簡非者,簡積聚草木等心,專在慮知心也。」

此中,以汗栗馱為草木心,當係誤解。又以矣栗馱為積聚之心而視其異於汗栗馱者,亦屬誤傳。

〔參考資料〕 《大日經義釋》卷三、卷九、卷十二;《翻譯名義集》卷十六;《般若心經祕鍵》;《寶篋印陀羅尼經祕略釋》卷上;《大日經疏演奧鈔》卷二、卷九;《祕藏記私末鈔》卷四;《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卷上;《大乘起信論義記要決》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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