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說果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於因上說果之論法。涅槃經三十七曰:「如來或時,因中說果,果中說因。如世間人,說泥即是瓶,縷即是衣,是名因中說果。果中說因者,牛即水草,人即是食。」智度論四十三曰:「知人日食數匹布,不可食,從布因緣得食,是名因中說果。如見好畫而言好手,是為果中說因。」
梵語 sat-kārya-vāda。即於「因」之中說「果」之意。亦即在原因上假立結果之名。為「果中說因」之對稱。以纖維(因)和衣服(果)之關係為例,若言「纖維即是衣服」,則屬因中說果;若言「衣服即是纖維」,則屬果中說因。
另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七載,如來或時於因中說果,或時於果中說因。如世間之人言「泥即是瓶」、「縷即是衣」等,皆稱為因中說果;若言「牛即是水草」、「人即是食」等,則稱為果中說因。〔大智度論卷十八、卷三十一、卷四十三、成實論卷十五〕(參閱「果中說因」3322) p2272
(術語)生死比海,涅槃比彼岸,超生死而到涅槃云度。謂得渡生死之海也。無量壽經下曰:「隨意所願,皆可得度。」增一阿含經十四曰:「佛在菩提樹下初得佛,作是念:羅勒迦藍,諸根純熟,應先得度。」遺教經曰:「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又(儀式)落髮為沙彌云得度,是為得度之因緣,故因中說果而云得度。
(術語)女人者為戒垢法之原因,故於因中說果,稱女人為戒垢。智度論三曰:「佛言:女人為戒垢。女人非戒垢,是戒垢因故,女人為戒垢。」
(佛名)在金剛界或以名果上之大日如來,或以名因位之普賢菩薩。名大日者,依於大日普賢證成善願行之義。名為普賢如來又名普賢法身。若依主伴互具之義,則三十七尊總稱為普賢如來也。日本安然之瑜祇經疏,依於此義而總稱三十七尊為普賢如來。瑜祇經曰:「金剛界普賢如來。」同疏曰:「三十七尊,皆名普賢。」略出經四曰:「普賢法身。徧一切無始無終無生滅。」菩提心論曰:「其圓明則普賢身也,亦是普賢心也,與十方諸佛同之。亦乃三世修行,證有前後,及達悟已,無去來今。」同初心鈔下曰:「普賢身心者,約之可指大日身心,大日名大普賢故。」又名普賢者,為示大日如來久已成道,為諸眾生今始成道,又因中有果,故因中說果,稱普賢之身為如來。金剛頂經疏一曰:「婆伽梵大菩提心,普賢大菩薩。」同疏三曰:「婆伽梵者果號也。大菩提心大菩薩者是即因號,今以果號號因種者,為顯毘盧遮那雖久成道為諸眾生示適今證,故號因位,又云因必有果故以為名。」
(術語)見因中說果條。
(術語)華嚴宗之語。如來果地之分際,為法性之妙理,非有言說之限也。見因中說果條。並參照果分條。
(物名)真言宗之說,謂旛具無量之佛德,以頂觸之。則先受輪王之灌頂,終受佛位之灌頂。故因中說果,名旛為灌頂云。此名為菩薩形旛。秘藏記末曰:「世人皆以旛號灌頂,是以旛功德先為輪王,終成佛以致佛,果名為灌頂,是故知以果名因也。」參照灌頂條。
梵語 kārane kāryopacāra。即於「果」之中說「因」之意。為「因中說果」之對稱。如見一幅「好畫」(果),即言該畫家必為此中「好手」(因);又如言「諸佛即是眾生」、「牛即是水草」等,諸如此類,皆稱為果中說因。蓋一幅好畫,必出自好手之筆,故言「好手」;證得果位之諸佛,乃由眾生精進修行而成果者,故言「諸佛即是眾生」,其中「諸佛」為「果」,「眾生」為「因」;而牛雖非水草,然食水草以活命,故言「牛即是水草」,其中「牛」為「果」,「水草」為「因」。凡此種種,皆係於結果之上假立原因之名,故稱果中說因。〔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七、大智度論卷三、卷三十、卷四十三、俱舍論卷四、往生論註卷上〕(參閱「因中說果」2272) p3322
略稱三脫門或三門。謂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即空、無相、無願,此三者又稱為三三昧。茲分釋如下︰
(1)空門(śūnyatā)︰謂觀無我、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不常、恒空。
(2)無相門(animitta)︰又作無想。謂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3)無願門(apraṇihita)︰又作無作或無欲。謂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將三解脫門作為實踐原理,是大小乘佛典所共通的。空、無相、無願三者,雖然又可稱為三三昧,但是三三昧是有漏、無漏共通的,而三解脫門則唯通無漏。故《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c)︰「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顯揚聖教論》卷二云(大正31‧490b)︰「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印度瑜伽行派以為,三解脫門係由遍計所執等三性所建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大正30‧705a)︰「三種解脫門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
◎附︰《大智度論》卷二十(摘錄)
三解脫門,佛說名為三昧。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世間有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空、無相、無作,是定性,是定相應心心數法,隨行身業、口業,此中起心不相應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譬如王來,必有大臣營從。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餘法如營從。餘法名雖不說,必應有,何以故﹖定力不獨生,不能獨有所作故。是諸法共生、共住、共滅、共成事,互相利益。
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觀五受眾,一相、異相無故空;二者,觀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我。
無相三昧四行︰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為盡,三毒等諸煩惱火滅故名為滅,一切法中第一故名為妙,離世間故名為出。
無作三昧十行︰觀五受眾因緣生故無常;身心惱故苦。觀五受眾因四行︰煩惱、有漏業和合能生苦果,故名為集;以六因生苦果,故名為因;四緣生苦果,故名為緣;不多不少等因緣生果,故名為生。觀五不受眾四行︰是八聖道分,能到涅槃故道;不顛倒故正;一切聖人去處故迹;愛見煩惱不遮故必到。
是三解脫門,在九地中︰四禪、未到地、禪中間、三無色,無漏性故。或有說者︰三解脫門一向無漏,三三昧或有漏或無漏;以是故,三昧解脫有二名。如是說者︰在十一地︰六地、三無色、欲界及有頂地。若有漏者,繫在十一地;無漏者不繫。喜根、樂根、捨根相應。初學在欲界中,成就在色、無色界中。如是等成就不成就,修不修,如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有二種空義,觀一切法空︰所謂眾生空、法空。眾生空,如上說。法空者,諸法自相空。如佛告須菩提︰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問曰︰眾生空,法不空,是可信;法自相空,是不可信。何以故﹖若法自相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何用學道﹖答曰︰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待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無罪福故,何用學道﹖若眾生有真性者,則無能害,無能利,自性定故。如是等人,則不知恩義,破業果報。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復次,諸法實相能滅諸苦,是諸聖人真實行處。若是法空有性者,說一切法空時,云何亦自空﹖若無法空性,汝何所難﹖以是二空,能觀諸法空,心得離諸法,知世間虛誑如幻。如是觀空,若取是諸法空相,從是因緣生憍慢等諸結使,言我能知諸法實相,是時應學無相門,以滅乳相故。若於無相中生戲論,欲分別有所作,著是無相。是時復自思惟︰我為謬錯,諸法空無相中云何得相、取相作戲論﹖是時應隨空、無相行,身口意不應有所作,應觀無作相,滅三毒,不應起身口意業,不應求三界中生身。如是思惟時,還入無作解脫門。
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若人入空門,不得是空,亦不取相,是人直入,事辦故,不須二門。若入是空門,取相得是空,於是人不得為門,通塗更塞。若除空相,是時從無相門入。若於無相相心著,生戲論,是時除取無相相,入無作門。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
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問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先已說,法雖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者有三種︰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解脫門︰見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心厭離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佛或一時說二門,或一時說三門。菩薩應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更欲說餘事故,三解脫門義略說。
〔參考資料〕 《聖法印經》;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止觀輔行》卷七之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仁王經疏法衡鈔》卷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法印經》;《佛地經論》卷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章。
又作般若波羅蜜多、般羅若波羅蜜、鉢羅腎攘波羅蜜;意譯慧到彼岸、智度、明度、普智度無極、明度無極。或稱慧波羅蜜多、勝慧波羅蜜多、慧波羅蜜、智慧波羅蜜。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指照了諸法實相、窮盡其極之菩薩大慧。如《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云(大正8‧376a)︰
「佛言︰得第一義,度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分別籌量破壞一切法,乃至微塵,是中不得堅實,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法如法性實際,皆入般若波羅蜜中,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1a)︰「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同書卷八十五亦云(大正25‧655c)︰「一切菩薩道名菩薩行,悉遍知諸法實相智慧,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根本,一切善法之淵源,又稱諸佛之母。如《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云(大正8‧323b)︰
「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又以般若波羅蜜能生禪那波羅蜜乃至檀那波羅蜜,能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能生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能生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如是般若波羅蜜能生須陀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諸佛。須菩提!所有諸佛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得、當得,皆因深般若波羅蜜因緣故得。」
「般若」即指慧,聲聞緣覺等亦得般若,然聲聞緣覺等唯求儘速趣向涅槃,不求智之邊際,故未能得波羅蜜。唯菩薩求一切智,遂到彼岸,故名之為具足般若波羅蜜。《大智度論》卷四十三云(大正25‧371a)︰
「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優婆塞戒經》卷七〈般若波羅蜜品〉亦云(大正24‧1075b)︰
「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行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
關於「般若不屬佛,唯屬菩薩」之論題,《大智度論》卷十八曾有申論,其文云(大正25‧190a)︰
「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問曰︰若爾者不應名為波羅蜜,何以故﹖未到智慧邊故。答曰︰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依此可知佛所得智慧亦為波羅蜜,然在佛心者,特稱為一切種智而不名波羅蜜。菩薩求一切種智,期度彼岸,故獨名其慧為般若波羅蜜。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大智度論》卷十一舉出多說。一說般若波羅蜜為無漏慧根,菩薩未斷結,其行相似無漏般若波羅蜜,故得名行般若波羅蜜。一說般若波羅蜜為有漏慧,菩薩先有大智慧及無量功德,然諸煩惱未斷,至道樹下乃斷結,故其慧即有漏。一說初發意至道樹之間所有智慧名般若波羅蜜,至成佛時,轉名此慧為薩波若。一說菩薩有漏無漏智慧總名般若波羅蜜,以菩薩觀涅槃、行佛道,故其智慧為無漏,以未斷結使,事未成辦,故亦名有漏。一說菩薩般若波羅蜜為無漏無為不可見無對。一說般若波羅蜜為不可得相,非陰入界所攝,非有為、非無為、非法、非非法,無取無捨,不生不滅,出有無四句,適無所著。此中,前二說及第四說,恐為阿毗曇人等所立;末說或為龍樹依經所按。
《大乘莊嚴經論》卷八揭示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因、果、業、相應及其品類,文云(大正31‧630a)︰
「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
此謂般若波羅蜜以正擇出世間法為其自性,以定持為其因,於染污法得善解脫為其果,以無上正擇為其命,以正說正法為其業;且謂般若乃一切法中上首,有世間、出世間及大出世間三種品類。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修習,諸經多有宣說。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說五法,文云(大正16‧418c)︰
「一者常於一切諸佛菩薩及明者者供養、親近,不生厭背。二者諸佛如來說甚深法,心常樂聞,無有厭足。三者真俗勝智,樂善分別。四者見修煩惱,咸速斷除。五者世間技術、五明之法皆悉通達。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智慧波羅蜜。」
《大乘寶雲經》卷二說十法,其文云(大正16‧249b)︰
「菩薩摩訶薩具足十法,般若波羅蜜具足。何者為十﹖一者善解無我真理,二者善解諸業果報,三者善解有為之法,四者善解生死相續,五者善解生死不相續,六者善解聲聞辟支佛道,七者善解大乘之道,八者善解遠離魔業,九者智慧不倒,十者智慧無等。」
又《大寶積經》卷五十至卷五十三〈般若波羅蜜多品〉敘述般若波羅蜜之正行、如理正觀、證入、如理句及分別善巧等。《發菩提心經論》卷下〈般若波羅蜜品〉明修習智慧有自利、他利及二俱利三種,並謂當發善欲親近善友心等二十心。
◎附︰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懸論(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般若(梵prajñā,巴paññā,藏śes-rab),華言慧。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何者般若︰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1)實相般若︰《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如經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即指實相而言。(2)觀照般若︰觀照,即觀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名般若。」(3)文字般若︰如經中說︰「般若當於何求﹖當於須菩提所說中求」,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1)實相般若︰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像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心緣相,而無可取相的。《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這即非「空無所得」不可。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於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不空不可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於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所以,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於「空」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餘人作,是般若所證的。有人說︰實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纔能與實相相應。實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像為「所」邊。同時,在定慧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什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2)觀照般若︰再作三節解說︰凡、外、小智之料簡︰{1}世間凡夫也各有智慧,如文學的創造、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於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2}外道也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醜惡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於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的取一捨一,沒有解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3}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大慧,才是般若。
空、般若、菩提之轉化︰《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般若、方便之同異︰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於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於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3)文字般若︰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中的第九分。
初學般若,應先於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至於文字,約他的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言以化導眾生。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採用「般若」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於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1)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鉢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2)導萬行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般若屬誰︰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於三乘聖者。約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於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於菩薩。如本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但為發趣大乘者說」。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熏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從前,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裏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正中!這所以般若於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般若屬於菩薩,為什麼不屬於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梵語波羅蜜,譯為到彼岸,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蜜,唯是般若,其他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有「事究竟」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參考資料〕 《六度集經》卷八;《放光般若經》卷四〈摩訶衍品〉、卷七〈遣異道士品〉、卷十六〈漚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一〈照明品〉;《大般若經》卷七十一、卷五九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十;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七;《中觀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4});Ge ngun H. Sa-saki《Lingn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西元三世紀左右之印度初期中觀派論師,禪宗付法藏第十五祖(或十四祖)。又稱聖天、聖提婆(Arya-deva)、迦那提婆(Kana-deva,意即獨眼提婆),屬南印度婆羅門族。或謂係執師子國(今斯里蘭卡)王子。學識淵博,辯才絕倫,夙有名聲,嘗挖鑿大自在天像之眼,後復自剜一眼予大自在天,故時人號迦那提婆。爾後至憍薩羅國(Kośala)訪龍樹,求論議。龍樹命弟子將鉢盛滿水,置於師前。師默然投針入水中,二人遂欣然契合。師乃剃髮出家,成為龍樹弟子,習中觀哲學。
其後,師遊歷印度各地,宣揚大乘佛教,並以破邪顯正之立場,主張一切皆空。因常挫小乘及外道論師,故遭外道之徒所刺殺。享年不詳。嗣法弟子為羅睺羅跋陀羅(Ra-hu-lab-had-ra)。著有《百論》、《四百論》、《百字論》、《廣百論本》等書。
◎附︰呂澂〈提婆及其後的傳承〉(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
繼承龍樹而使大乘學說深入一步發展的,乃是提婆。龍樹的門人按理講是不少的,但現在知名的就只提婆了。
提婆,也叫聖天,因他只有一隻眼睛,又名迦那提婆。從羅什編譯的《提婆菩薩傳》和後來的傳說,他是斯里蘭卡人(月稱《四百論釋》、玄奘《西域記》等都如此說),是一個王子。開始學婆羅門學說,能言善辯。這時,龍樹已屆晚年,住憍薩羅的吉祥山,名聲遠播。提婆在斯里蘭卡,與東南印僅一水之隔,就想找龍樹辯論。龍樹也久聞其名,聽說他來了,叫學生端一滿鉢水給他,沒說一句話,提婆見到一鉢水,即從身上取針一枚投入,也沒說話。龍樹看了深為驚訝,認為是個聰明人,即請他進去。這是甚麼意思呢﹖一滿鉢水,是龍樹表示自己絕頂聰明,如水一般,無器不滿,無往不在;提婆投針則表示自己如針沉水,可以一探到底。因而龍樹覺得他很聰明。提婆的來意是想找龍樹辯論,但是一接觸龍樹,深為折服,就跟他當學生了。
此時中印,特別是摩揭陀的波吒厘子(華氏城舊都)原是佛教盛行之地,卻被其他學派勢力侵入,壓制佛徒,禁止在寺廟擊犍椎集眾,實際就是禁止佛徒的活動,達十二年之久。龍樹在南印聞此情況就想去找外道辯論,挽回頹局。於是提婆自告奮勇,願意前去。龍樹恐其不能勝任,即在家裏自扮外道與他辯難數日,卒不能屈,就同意他去了。提婆一去,果然破了外道,重興佛學。當地人特為此建立一個「重建犍椎塔」來紀念他。這個塔,玄奘去印時尚見到。由此開始,提婆連續在中、北印一帶做破外的工作。在窣祿勤那、鉢羅耶伽兩地,還流傳許多關於他破外的故事。說他的《廣破論》就是在鉢羅耶伽寫的。當然他去過的地方絕不止此兩處,不過兩地流行他的故事較多。不久,他又回到南印,這大概是龍樹死了以後的事。那時南印一個皇帝不信佛,提婆去教化了他,同時還使許多外道也信佛了。最後,他隱居森林著書立說,就在此時被外道暗殺了。
傳說提婆的著述很多,但流傳下來的卻比較少。他的主要著作都以「百論」作為總題。「百」的梵文為Śataka,含有雙關義,全字是把一百個東西集攏來(舉成數)的意思,字根Śat又有破壞之義,所以就著作形式言,他用的頌體(或其他體裁)都與一百個數目有關的;就內容言,完全是對不同學說進行破斥的。現存百論書分量最大也是主要的是《四百論》,共計四百頌,十六品。此論實際可分前後兩篇,前八品自成一篇,後來稱作「說法百義」,後八品則稱為「論議百義」。因為前八品是直接敘述其教理的,後八品則著重放在批駁異說上。此論梵文尚存有一些片斷,1914年,印度人曾連同月稱的註釋一併印行,後來法國人又重新校訂,把裏面的殘缺部分根據藏文還原成梵文。西藏有此書的全譯本。後八品也獨立流通,漢文有玄奘的譯本,名《廣百論》(「廣」是相對於分量更小的《百論》言,不是對《四百論》說的),並有護法的釋。《四百論》原來就分作兩部分流通,所以護法只註了後八品,玄奘也只譯了後八品。
另外一部著作《百論》,分量小,只有一百頌,原文不存了。羅什的譯本,共計十品,是一種修多羅體裁。修多羅有二義,一指三藏中的經,一指簡而又簡的略詮文體。羅什譯時,連同婆藪開士的釋也譯了。為甚麼叫《百論》呢﹖就是把其中修多羅所構成的頌(三十二字為一頌)湊起來,恰成一百頌。據僧肇〈序〉文說︰「論凡二十品,品各五偈,後十卷,其人以為無益此土,故闕而不傳。」那麼,漢譯的《百論》就不是全本了,原文二十品一百頌,如果略去十品就只有五十頌了,可是拿譯本《百論》與《四百論》對照,僧肇的說法,恐怕弄錯了。《百論》第一品名〈捨罪福品〉,譯文分量相當大,內容則概括了《四百論》前八品的要義。另外九品,則相當於《四百論》的後八品。這樣看,《百論》的內容,並未刪略,更無後十品之可言。提婆的《百論》為《四百論》入門之作,猶龍樹《十二門論》為《中論》入門之作一樣,如果二者內容一致,就談不上刪節,僧肇的傳說值得懷疑。
提婆最後的一部著作《百字論》,更加短小,不是用頌計算,而是一百個字(以梵文音節為單位),也是修多羅體裁。漢譯較晚,是元魏‧菩提流支譯的。有人誤會為漢文的一百個字,翻譯時為了硬湊字數,還略去了原文的幾個字。譯文不頂好。論的原文已不存,印人據藏文還原為梵文,則只有三頌。印度頌的體裁有多種,此頌屬三十二字為一頌的「首盧伽」,是印人極為通用的一種頌體。還原為梵文的《百字論》是用「阿梨耶」頌體,每句字數長短不一,義譯為「聖章」體。傳說《百字論》是提婆被刺以後,未死之前,用自己的血寫下的。這暗示此論是提婆的重要著作,是臨死時忍痛寫出的。事實確也如此,在他的幾部《百論》中,最概括、最扼要的就是《百字論》,懂了它也就懂了其他「百論」的基本精神。西藏說此書是龍樹寫的,這不對。漢文是連同註解譯出的,本文只是後面的一百個字。註者是誰,譯人未說。
提婆著作的漢譯除上述幾種外,還傳有《破楞伽經中外道四宗論》和《涅槃四宗論》,這一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楞伽經》的出現是在提婆以後了。
藏譯保存的比漢譯多些。關於顯教的有八種,其中也有錯誤,如將陳那的《掌中論》同註釋看成是提婆的就錯了。此外,也還有一些是可疑的。藏人還把提婆看做密教的大師,因而也傳譯了他的密教著述十餘種,也大多不足憑信。研究提婆的學說,只能根據可以確信為他的著作的幾部百論。
提婆著作以「百」字命題,就表示著破滅一切之意,所以他對龍樹學說發展之處,也是在破斥的方面。他的破斥原則與破斥方法都比龍樹徹底。
首先,在破執原則上。一上來他就確定了破他執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在龍樹的《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也提到過,只是譯者注意不夠,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那頌文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也主張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否則,人家會反擊︰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先說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就不會給對方以反擊的餘地。原則如此,運用起來卻有困難,因爭論時只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破,而爭論中所涉及的問題總是有限的,不可漫無邊際地甚麼都談到,這就得先聲明,我的立足點是以一概全。我說到的是空,我未說到的(因時間、著述篇幅限制)也是空。龍樹在所著《無畏論》中,特別說明這兩頌是一切空義章中最重要的,但青目釋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這兩個頌按照梵藏文本應作︰「若依空論議,可隨應說難。然一切非難,應同所立故。又依空作釋,可說隨一過,然一切非過,應同所立故。」《無畏論》釋云︰「若以各別空義論諍,可以隨一非空者為難;然此應知與所立宗相似不能成難也。蓋論宗是以一切法解空,而所說為各別法空。或以有餘法疑難別有不空,故今例云同所立也。」《無畏論》又云︰「此二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
上述原則,提婆重新提了出來。在《四百論》有兩個頌,就是表述這個原則的,因它在前八品中,所以從漢譯《廣百論》中找不到,但在其後繼者如堅意作的《入大乘論》中,即引用了它。二頌是︰「一法若有體,諸法亦復然。一切法本無,因緣皆悉空。」
這話的意思是,主張有的(如說一切有部,則一法有,一切皆有;現在講空也是這樣,若說空則一切皆空。這是他的論點,然後接著又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
意思是,如真實地觀一法是空或有,其餘的也不會例外(不二相)。正因為如果真實地瞭解了空,那麼必然一切皆空。《中論》中兩頌雖也是這意思,但說得隱晦,提婆說的就清楚多了。用「空」來破斥異論,是提婆的基本原則,他的《四百論》一直貫徹這一思想。最後一頌還講到一切宗都破,自己也無所保留,因而再有甚麼反駁也都無從下手。這一頌就成了《四百論》的總結。由此看來,他發展到以破為目標,可說是「破而不立」。自己的立也在破之列。龍樹的主張是「破邪即顯正」,在提婆看來,這理論必然不能徹底。為了貫徹破的精神,就需一破到底,「破而不立」。所以提婆提出「不立自宗」的主張,這就遠比龍樹更為徹底,因此也更為極端。
其次,從方法論方面看,提婆也比龍樹徹底,他的著作題目就很顯眼。龍樹的《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字,是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與所破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的偏見有關。提婆的《百論》就不然,各品都以「破」字當頭,一點不客氣,這也與所批判的對象主要是異派有關。特別是當時勢力大的數論,以及與它相連的婆羅門(聲論)、勝論以及與它相連的正理論。龍樹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兩面的,即二分法,就是相待的方法。如破有破無而得中道。實際上這個方法對不同意見還不能完全地概括。提婆的方法是三宗,即三分法,如破有破無,除此而外連亦有亦無也破了。這樣,比二分法更徹底、更全面了。
在破的方式上,《中論》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普通是一面的,而提婆用的常是雙刀論法。即提出的論題是兩面,從兩面來推論,結果得出都不能成立的結論。中國佛教受《中》、《百》論影響,也會使用這方法,名之為「縱奪」、「關並」。「縱奪」是一個一個地破,「關並」是設兩個關口(雙關),推演其或者這一個,或者那一個,二者之中總有一個不對。在《中論》裏,這一方法大致是用在反駁人的論題上,而提婆則用之於論據上,即採取「逐因破」,進行追擊式的破。我們看到提婆在破的方法和運用方面,都比龍樹深入。因為他有此本領,對當時的外道採取無畏的姿態,到處去破,如中印、北印都去過。後人在龍樹山(吉祥山)發現的考古資料,提到斯里蘭卡的長老曾去北印十二個地方弘揚佛法,這可能有些誇張,這個資料證明提婆是斯里蘭卡人,並去過健陀羅等地,也證明提婆在北印與外道辯論過。傳說那時即有「提婆宗」之稱,這個說法後來還影響到中國的禪宗。中國禪師也以龍樹、提婆為祖師,提婆是第十五祖。馬祖即曾講過,在禪宗內部,「凡有言句,皆提婆宗」。意思是說,禪宗主張不立文字、語言,但假如可以說有甚麼語言的話,都要用「提婆宗」去理會。後來對此,轉語很多。可見提婆破而不立的方法,還影響到中國的禪宗。正因為提婆是「破而不立」的,在消極的一面使龍樹學說有一部分又重新墮入了惡取空,「解空不善巧」。
提婆學說也有積極的一方面。首先,他對龍樹的空觀方法,進一步提出了「破想」的正觀。《四百論》梵藏本都有「瑜伽行」的字樣,全名是《瑜伽行四百論》。羅什在《中論》和《成實論》的翻譯中,注意及此,遂譯為《四百觀論》。「觀」字就是與「瑜伽行」對應的。又《四百論》後八品,除最後一品外,品名都是「破……修習」。不是單純的「破」,而且還要「修習」的。但此義在玄奘所譯《廣百論》中沒有表達出來。這些,都說明提婆是以「破」為「觀」,不是空談破甚麼,而且還構成一種觀點,作者對一切有自己的理解,對中觀空的方面有更為具體的看法。
關於這一點,中國方面傳「關河舊說」(指羅什在關中長安一帶的說法)的「三論宗」,提到《百論》的觀法叫做「破想不破法」。他們根據的出處是《百論》最後〈破空品〉解釋「取相故縛」的地方。解釋是婆藪開士作的。據他的解釋說,既然一切法都是自性空,為什麼還要破呢﹖這是因為未得般若智慧的人,在分別裏執取種種「相」,為相束縛,連帶產生種種煩惱、惑業而引起痛苦,因而要破。這種破實際上並沒有破什麼,即是說,破的是「想」而不是「法」。釋者還打了個比喻,如愚人在熱天看見陽焰(沙漠地帶經常出現的一種現象,由於光線作用,看到遠處像有水一樣)就去追逐,結果一無所獲而疲勞不堪。當智者告訴他,那只是一種假想後,他就不再去追逐了。這比喻的意思很明顯,他們破的正是愚人所執那水相,並非把水也破除了。所以叫「破想不破法。」
三論宗人對提婆的說法,理解不清楚。這一「取相故縛」之意,提婆在《廣百論》裏自己也提到過,原文是︰「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意思是說,證得空見才能破除虛妄分別的相縛。這證明羅什所傳是有根據的。問題是對「想」的解釋。據他們傳說,所謂「想」是指心理上能起構畫作用的想像能力,所謂「破想」就是破除這種想像能力。但是,推究提婆的觀法本意,並非如此。在《廣百論》中,他曾提出他的觀法原理,並專門有一頌作了說明。這頌見於〈破執品第六〉的最後︰「識為諸有種,境是識所行,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諸有」是指生死領域,生死領域就是三有。生死的根本是「識」(在十二因緣也是將識看作生死之本),所以講解脫就要講去識。但分析「識」的來源,在於有思慮,「行」即指思慮而言,如人行路,必有境為行處;「境」即是所思慮的對象,有「境」才能生起「識」來,因此要破識,首先得破境,識無所行之地就自然滅了。由此談到「觀」的問題,對於境要觀其無我;無我就無顛倒,無顛倒就無識,無識也就滅了諸有種。總的說來,關鍵在滅識,方法就是從觀境無我下手。這樣看來,提婆所破的著重點不在「能想」,而在「所想」,即主要是破「境」。這層意思三論宗人是沒有理解到的,實際上提婆講「取相故縛」的「相」字即是「想」字。這可從印度人運用文字方法來說明。梵文「想」字不僅代表「能想」,由想所構成的「境」(所想)也謂之「想」,這就是所謂果中說因,如不說吃飯說吃米也可以(因中說果)。但翻譯時要考慮漢文習慣,因而常把「想」(所想)用「相」來代指,而原文可能不是「相」而是「想」。這樣,有時就會譯錯。我們弄清了提婆的基本觀點,就明白他所破的是「所想」而非「能想」。進而還明白《百論》中所破都是這種意義,如破神(我)、破一異,都指的是執著的對象。當然,執著的方面都是錯誤的概念,不是實在的東西,所以他破的方法也是在概念分析上,找出其內在矛盾加以破斥,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這就是提婆對龍樹空觀方法所作的更具體的解釋。這種解釋也更生動地把《中論》二十五品所破的總的精神顯示了出來。這是提婆學說積極的一面。
提婆學說積極的另一面是對二諦的說法提出了「真假」的問題。二諦,就是俗諦和勝義諦。俗諦也譯作世諦,勝義諦也譯作真諦、第一義諦等。諦,即真實、實在的道理。二諦,就是兩種實在的道理。二諦之說,部派佛學時期就有了,後來大乘《般若經》中提到它,龍樹的《中論》中也提到它。龍樹講二諦,與他用分別說方法解釋佛說有關。他認為,對佛說要分別看待,有時佛以世俗諦說,有時以勝義諦說,所以二諦之說,原來就有的。也許有人要責難,既然以勝義諦為真實,何必還要世諦呢﹖龍樹解釋說,世諦是必要的,「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世諦所理解的道理,就是常識,常識是用語言文字表達的(凡與語言有關的都列在世諦之中),用語言文字講道理,使大家有所瞭解,就是俗諦。第一義諦,按照龍樹說法是要憑「現觀」才能得到,但要別人瞭解它,也離不開語言(俗諦),所以說,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龍樹《中論》所說「亦為是假名」,「假名」就是言說施設,是與俗諦相應的,而「我說即是空」就顯示了第一義諦。因此,他的中道就含有統一二諦的意義,不偏於俗,不偏於真,這才是中道。
提婆對佛說的分別也應用二諦,但他在龍樹的空(法本性)不空(假名)之外,還提出「實有」和「假有」的說法。他的《廣百論》〈教誡弟子品〉中一頌說︰「諸世間可說,皆是假非真,離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即是說,以語言瞭解的法都是假有,離語言所瞭解的法才是真有。《廣百論》的解釋還說,法若是可說的,那末一定是假非真;如果是真的定不可說。這就說明可用世諦來解釋真諦,而且必須用世諦來解釋,否則,真諦是不可說,怎樣使人瞭解﹖但是既然是為了使人瞭解而說,那只不過是假設而已,所以世諦謂之「假有」,離開假有,即離開世諦而進入第一義諦才是「真有」。對二諦這樣解釋,在以後的發展中不但沿用了,而且在中觀形成一派時,還把它當成根本原理。別的學派也把二諦的真假看成中心問題而有種種主張。可見真假的說法,給了他們很大的啟發。這種發展也影響到《中論》、《百論》傳授的人,使他們認為《中論》就是以真假二諦為宗(中心)。事實上,提婆之說是《中論》以後的事。這還影響到翻譯的人也用「假」字於翻譯,例如《中論》的「三是偈」也用了真假等字眼。
就提婆學說總的傾向講,是唯心論的。他以破執的態度立說,所破的又是當時的主要學派數論、勝論等。這些學派有很多是具有唯物思想的,如勝論主張極微說,就與科學有關,數論則是二元論者。提婆對他們破得很徹底,這場鬥爭,實質上也是唯物論與唯心論的鬥爭。
〔參考資料〕 《付法藏因緣傳》卷六;《般若燈論》卷四〈觀六根品〉;《提婆菩薩傳》;《大唐西域記》卷四、卷五、卷八、卷十、卷十二;《瑜伽師地論釋》;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三章;《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一冊;《小野玄妙佛教藝術著作集》第二冊〈佛教之美術及瘺歷史〉;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ana》。
指開悟的智慧。梵語bodhi,係從有「知」或「覺」之義的動詞budh轉化而來的名詞,意譯智慧、知、覺。舊譯又翻為道。《大智度論》卷四十四云(大正25‧380b)︰「天竺語法,眾字和合成語,眾語和合成句,如菩為一字,提為一字,是二不合則無語,若和合名為菩提,秦言無上智慧。」《無量壽經》卷上等,稱無上菩提為無上道;《大乘義章》卷十八依果德圓通之義,將菩提翻為道。然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5c)︰「言正解者,正覺異號。梵云菩提,此翻為覺,覺法性故。末伽言道,遊履義故。古云菩提道者非也。」
菩提為佛教的根本理念。佛教主要即在說明菩提之內容,及證取菩提的實踐修行方法。佛教的禮拜對象,即為獲得菩提的覺者,即佛陀。佛陀所覺悟的菩提,其內容是諸法皆空,即所謂一切萬有皆無實體的真理。然而從覺悟諸法皆空的覺者而言,萬有乃超越有、空之實在本身,故為諸法實相。依佛教的發展階段來說,係從否定的覺到肯定的覺;約略而言,否定的覺即是小乘佛教,肯定的覺為大乘佛教。對此,《大智度論》等書曾揭三種菩提、五種菩提之說。
由於聖者可分三類,故菩提亦有三種。(1)聲聞(阿羅漢)所得的聲聞菩提(阿羅漢菩提);(2)獨覺所得的獨覺菩提;(3)佛所得的佛菩提。此中,前二種菩提係唯斷煩惱障而得之菩提;而佛菩提則一併斷除煩惱、所知二障而悟得者,乃究極而無勝之者,又稱之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菩提、無上正等菩提、無上正等覺、無上正真道、正等菩提、等正覺、正覺等、無上菩提、無上道。又,聲聞菩提係依師之指導,經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提係為求自利,無師指導,經百大劫修行而得;佛菩提乃願自利、利他,且不依師,經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而得。
對於此三種菩提,後世曾有種種解釋。如《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五謂以上智觀察緣性稱為佛菩提,若以中智觀察緣性稱為獨覺菩提,以下智觀察緣性稱為聲聞菩提。《顯揚聖教論》卷七則約種性等五種加以分別,其文云(大正31‧516b)︰
「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證覺,(五)解脫。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提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緣起善巧方便,無上正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師證覺。解脫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解脫煩惱障、解脫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依,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脫身攝及法身攝。」
此外,《大智度論》卷五十三又說佛菩提有五種,即︰
(1)發心菩提︰於無量生死中發心,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為菩提。此為因中說果。
(2)伏心菩提︰折諸煩惱,降伏其心,行諸波羅蜜。
(3)明心菩提︰觀三世諸法本末總相別相,分別籌量,得諸法實相畢竟清淨。此即所謂般若波羅蜜之相。
(4)出到菩提︰於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羅蜜,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諸佛,得無生法忍,出三世,到薩婆若。
(5)無上菩提︰坐道場,斷煩惱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法華經論》卷下謂佛菩提有應佛、報佛、法佛三種菩提,伽耶成道名為應佛菩提,十地行滿而得常涅槃證名為報佛菩提,如來藏性淨涅槃名為法佛菩提。《大乘義章》卷十八〈無上菩提義〉中,認為無上菩提有方便菩提、性淨菩提二種。又,有關無上菩提之體性,《菩薩地持經》卷三〈無上菩提品〉謂以二種斷、二種智,及清淨智、一切智、無礙智,並百四十不共佛法等為其體,具七無上,於一切菩提為最上,故名無上菩提。
又,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稱為菩提薩埵,略稱菩薩。求無上菩提之心,稱為無上菩提心、無上道意,或單稱菩提心。順趣菩提之三十七種行品,稱為菩提分法。佛成道之處所,稱為菩提道場或菩提場;其道場樹稱為菩提樹。其他,日本有所謂增上菩提與菩提講。前者指祈祖先成佛而修冥福,後者指結講念佛而廣祈眾生增進佛道。
◎附︰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摘錄自《般若經講記》)
二道,為菩薩從初發心到成佛的過程中,所分的兩個階段。從初發心,修空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徹悟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為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餘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般若為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般若即菩提,約菩提說︰此二道即五種菩提。(1)發心菩提︰凡夫於生死中,初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心,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名為發心菩提。(2)伏心菩提︰發心以後,就依本願去修行,從六度的實行中,漸漸降伏煩惱,漸與性空相應,所以名為伏心菩提。(3)明心菩提︰折伏粗煩惱後,進而切實修習止觀,斷一切煩惱,徹證離相菩提──實相,所以名為明心菩提。這三種菩提即趣向菩提道中由凡入聖的三階,是般若道。這時,雖得聖果,還沒有圓滿,須繼續修行。明心菩提,望前般若道說,是證悟;望後方便道說,是發心。前發心菩提,是發世俗菩提心;而明心菩提是發勝義菩提心。悟到一切法本清淨,本來涅槃,名得真菩提心。(4)出到菩提︰發勝義菩提心,得無生忍,以後即修方便道,莊嚴佛國,成熟眾生;漸漸地出離三界,到達究竟佛果,所以名為出到菩提。(5)究竟菩提︰斷煩惱習氣究竟,自利利他究竟,即圓滿證得究竟的無上正等菩提。二道各有三階,綜合凡五種菩提,總括了菩提道的因果次第。
〔參考資料〕 《解夏經》;《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二、卷二十四、卷二十六;《維摩經》卷上;《大智度論》卷四;《俱舍論》卷二十五;《成唯識論》卷一;《摩訶止觀》卷一(上);Har Dayal《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 terature》。
禪定的一種。指阿羅漢等聖者所修的四禪、四無色、滅盡定等九次第定。《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以下曾述及此一禪法,但未列其名,天台智顗以前之北地禪師修得此禪,始名通明禪。「通明禪」一稱,其義有二,(1)謂修此禪定時,先通觀息、色、心三事,故稱通;此定明淨,開心眼,觀一達三,徹見無礙,故稱明。(2)修此禪定可得神境、天眼、天耳、他心、宿住、漏盡等六通,又得宿命、天眼、漏盡等三明,故稱通明。此中,第二義係因中說果而得名,即餘禪亦發通明,但不及此禪利疾,故唯此禪稱為通明禪。
此禪修證之相,即(1)初禪,斷離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具覺、觀、喜、安、定等五支,視息、色、心三事如泡沫之相。(2)二禪時,離五蓋,具喜、安、定三支,視三事如同浮雲之相。(3)三禪時,離五蓋,具念、捨、慧、安、定五支,視三事如影相。(4)四禪時,離五蓋,具念、捨、不苦不樂、定四支,視三事如鏡像。(5)於空處定,滅盡三事,見皆空。(6)於識處定,滅其空而緣識。(7)於無所有處定,滅其識而緣無所有。(8)於非想非非想定,滅其無所有而緣非想非非想。(9)於滅盡定,滅非想非非想等三種受想,身證滅受想之法。
此通明禪與諸餘禪相較時,此禪法與根本禪之法相迥殊,與十六特勝之名目全不相關,與背捨勝處之觀行方法條然有別。即此禪定之觀法深細精巧,較十六特勝殊勝,但未具無漏得解、廣大對治之用,故較九想、八背等為劣。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九(上);《次第禪門》卷八;《法界次第》卷上;《摩訶止觀復真鈔》卷五。
部派佛教之論典。又作鞞勒、錍勒、毗勒、昆勒。意譯篋藏。摩訶迦旃延造。相傳其內容以隨相、對治等門以解說諸法。今其書已佚。《大智度論》卷十八釋蜫勒門云(大正25‧192b)︰
「蜫勒有三百二十萬言,佛在世時大迦旃延之所造。佛滅度後,人壽轉減,憶識力少,不能廣誦,諸得道人撰為三十八萬四千言。若人入蜫勒門,論議則無窮。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
「蜫勒」一語,《玄應音義》卷九云︰「蜫勒,古魂反,譯云篋藏也。」《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卷十載,蜫勒,上音毗,正作𧔆。梵言毗勒,秦言篋藏。日本學者荻原雲來以為「蜫勒」的原語並無篋藏之意;而「毗勒」一詞若還原為梵語應為peḍa或peḍā,即相當於南傳佛教中的《藏論》(Peṭakopadesa)。然現存巴利文的《藏論》雖有隨相、對治等敘述,但又與《大智度論》所引用的範例不同;又其羅馬字刊本為二六0頁,約十二、三萬言,與《大智度論》所言之《蜫勒》,篇幅亦相差太多。因此,《大智度論》所傳的《蜫勒》與現存《藏論》雖屬同一系統的論書,但二者是否為同書則尚難斷定。
◎附一︰呂澂〈𮔢〉(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第五節)
據《大智度論》的記載︰當時在一般阿毗達磨之外,還有一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叫「𮔢勒」(𮔢同毗)。我國《智論》開始流傳的寫刻本誤作「蜫勒」。何以知道「蜫」是「𮔢」之誤呢﹖因為譯者在此詞下註云︰「秦言篋藏」,亦即三藏之藏。近代日人荻原雲來作了考證,說藏字在巴利文是「𮔢勒」Pela,等於梵文的Peṭa,因而「蜫」應是「𮔢」之誤才能對音。同時錫蘭方面也傳有一種叫𮔢勒的優波提舍(藏的解釋),而且作者就是迦旃延,大概即《智論》裏所說之𮔢勒。《論》介紹這一𮔢勒時說,原文三百二十萬言(約十萬頌),後來有所謂「諸得道人」採用此書的略本(約十分之一),在南天竺頗為流行。這一情況,正是大眾系最後發展到多聞部階段時期的情況,所謂「諸得道人」,就是指多聞部人而言,因為多聞部舊譯為「得多聞」。《智論》這一說法,也證明大眾系分裂到多聞部時就有𮔢勒,這與以前所傳如《宗輪論述記》等材料所說,大致相同。
關於𮔢勒的內容,《智論》也曾舉例說明。總的說來,它不似阿毗達磨那樣對法相作機械的分別,而是以種種論門去探求佛說的真意。解釋佛語,不局限於文字的表面,也不是隨便附會,而是採用假設有若干論門,依著分別的論點來談。如「隨相門」這個論門,用來解釋佛叫人受戒時說的一句話︰「自淨其意。」按字面講,淨意就行了,但意是心法,心則有心所,所以也得淨心所。再者,但說「自淨其意」,便知與「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等相關聯的法都包括在內。所謂「隨相門」就是舉一反三的意思。又如「對治門」,這是說了解佛法不要僅從一面去理解,應看到正反兩個方面,如佛常講四顛倒法︰常、樂、我、淨。這是佛從顛倒一面講的,進行解釋時還應看到另一面,那就會得出四念住來︰身、受、心、法。如此,三十七菩提分法都有其顛倒的一面,都可用對治門方法去理解。《智論》舉了這方面的例子後還說,假如用「𮔢勒」方法進行論議,那就會使議論無盡,非常廣泛。這是九分毗曇外的一種獨立的論門,再加上大乘的空門,就成為鼎足之勢。三者(阿毗達磨門、空門、𮔢勒門)各具特點,也各有缺陷︰毗曇走向極端則墮於「有見」,空門走向極端則墮於「無見」,𮔢勒走向極端則墮於「有、無」。
大眾系到多聞部階段,特別提倡𮔢勒」,影響很大。後來從多聞部出家的訶梨跋摩作《成實論》,就採用𮔢勒的方法。書一開頭就是〈論門品〉,即直接受了𮔢勒的影響的。最初講「二諦法門」,是從世俗門、聖賢門講的,佛說法有時候隨世俗,有時候隨聖賢。再如講因果關係,說有時可以因中說果,有時可以果中說因。像這樣,〈論門品〉一共分了十四門類,其中也有隨相門。
◎附二︰印順《𮔢勒》(摘錄自《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一章第二節)
龍樹的時代,南天竺是大眾系的化區。盛行南天竺的《虫昆勒》,是大迦旃延所造,與阿毗曇不同。參照《撰集三藏及雜藏傳》所說,可推定《蜫勒》為大眾系本論。但大迦旃延造的傳說,即使有學說上的傳承,也只是仰推古德而已,其實是後世「諸得道人」所撰述。「蜫勒」,或寫作𮔢勒。自荻原雲來發表〈何謂蜫勒〉以來,一般都信以為︰「蜫勒」是𮔢勒的誤寫;而𮔢勒是比吒迦(Peṭak)的音譯,是篋藏的意思。同時,緬甸傳有《Peṭakopa-desa》,為大迦旃延所造,因此或以為《蜫勒》就是《Peṭakopadesa》。總之,龍樹所傳的《蜫勒》,被設想為分別說部系的論書。
然從龍樹所傳的情形,不能同意荻氏的見解,試略為論列。
(1)蜫勒與𮔢勒的正確與誤寫:以蜫勒為𮔢勒(Peṭak)的誤寫,雖𮔢勒合於篋藏的意義,但對音卻並不恰合。𮔢、鞞、毗,在鳩摩羅什(Kumārajīva)的音譯中,必為V音,而不會是P音的。所以以蜫勒為𮔢勒的誤寫,不應輕率的信受。考梵語Karaṇḍa,不但與蜫勒的音相合,意義也恰好就是篋藏。如「寶篋印陀羅尼」的篋,就是Karaṇḍa。所以「秦言篋藏」的「蜫勒」,完全正確,不必要別解為Peṭak的。
(2)《蜫勒》的內容︰《大智度論》說︰《蜫勒》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論門,論義是重於適應、貫通,正如古人所說︰「牽衣一角而衣來。」所以「若人入蜫勒門,論議則無窮」。《蜫勒》的「廣比諸事,以類相從」,是廣舉世事作比喻,而經義隨類相從,這與毗曇門的分別法相,辨析精嚴,體例是大為不同的。阿毗達磨論者,無論是三世有宗、現在有宗,都重視法的「自相安立」,而形成「實有自性」的觀念。所以「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也與阿毗曇門不同。
(3)《蜫勒》與阿毗曇的同異︰據《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大迦旃延論是稱為阿毗曇(大法)的。《大智度論》也說,阿毗曇有三種︰{1}身義,{2}六分,{3}蜫勒;《蜫勒》是可以說為阿毗曇的。但《大智度論》又說︰{1}毗曇門,{2}蜫勒門,{3}空門;那《蜫勒》又與阿毗曇門不同了。大抵論書以阿毗達磨論為最多;在佛教界,阿毗達磨已成為論書的通稱。所以,《蜫勒》也是三類毗曇之一。但嚴格的說,《蜫勒》的論法,與阿毗曇不同,所以又說《蜫勒》與毗曇,同為三門的一門。
依上面的論列,大迦旃延所造的《蜫勒》,可以推定為大眾部系的根本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略疏》卷七;《維摩經義疏》卷三;《荻原雲來文集》;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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