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靜慮建立五支四支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六十三卷五頁云:問:何因緣故,於四靜慮,建立如是五支四支?答:住所依故;住饒益故;住自性故。復有差別。謂思惟所緣故;受用所緣故;於緣不散故。復有差別。謂饒益所依故;增上心所依故;增上慧所依故。復有差別。謂為對治三雜染住,所對治故。云何名為三雜染住所對治耶?一、染污住。二、苦惱住。三、愚癡住。復有差別。謂受欲者,相似法故。諸受欲者,略有三種正所作事,能顯彼是受用欲者。一、正求財寶。二、求財寶已,能正受用。三、於彼自在隨意所為。如是修習諸靜慮者,亦有三種正所作事。當知依彼建立支分,如其所應。復有差別。謂為對治自苦惱行,應知建立諸靜慮支。如是略有三種對治。一、對治缺減對治。二、身心逼惱對治。三、於外境界其心流散不寂靜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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