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行日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雜語)有二說:一,仁王經儀軌曰:「若息災法從月一日至八日。若求增益從月九日至十五日。若求敬愛從十六日至二十二日。若調伏者從二十三日至月盡日。」二,諸部要目曰:「一日分為四時。月生一日至八日應作息災,從九日至十五日應作增益,從十六日至二十三日應作降伏,從二十四日至月盡日應作敬愛法。」息災者除災生德之法也,以月生之一日,背暗向明,故為息災相應之日。增益者福智圓滿之法也,至十五日而月輪滿,以故為增益相應之日。降伏者損減為能,黑月有損減和合之二德,自十六日月輪漸減。仁王儀軌取損減至極之義,故調伏。至月之盡日,要目以為月之盡日者月合宿,故為敬愛相應之日。見秘藏記鈔二。
指密教修息災、增益、敬愛、調伏等四種護摩法之行法日期。其說有二:(一)據仁王護國般若儀軌(唐代不空譯)之說,修息災法應從每月陰曆一日至八日,修增益法從九日至十五日,修敬愛法從十六日至二十二日,修調伏法則從二十三日至月盡之日。(二)據諸部要目(亦為不空所譯)之說,每月月生之日(即一日)至八日應作息災法,從九日至十五日應作增益法,從十六日至二十三日應作降伏法(即調伏法),從二十四日至月盡之日應作敬愛法。
又息災法之目的乃在除災生德,而月生之日具有背暗向明之象徵意義,故以之為與息災法相應之日。增益法旨在祈求福智圓滿,而十五日之月輪圓明飽滿,故以之為增益法相應之日。降伏法以損減障難災厄為能,而黑月具有損減與和合二德,每月自十六日開始,月輪漸減,仁王護國般若儀軌取「損減至極」之義,故以月盡之日為與調伏法相應之日;諸部要目以為月盡之日,日月合宿,故以之為與敬愛法相應之日。 p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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