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無記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名數)就無覆無記之一而更分別為四種:一異熟無記,依一切前世業因而感之身心果報也,異熟為果報之異名。二威儀無記,起行住坐臥取捨屈伸等威儀時之心無記者。三工巧無記,作圖畫彫刻等種種工巧時之心無記者。四變化無記,以通力作種種變化時之心無記者。其中威儀工巧之二者,雖亦通於善惡二性及有覆無記,而今只取無覆無記之一邊耳。見百法問答鈔三。
[佛光大辭典]
無記,為善性、惡性、無記性等三性之一;三性,係對諸法道德性質之分類;無記,則係非善非惡之性質。(一)為無覆無記心之四種分類。此說通於大小乘。據雜阿毘曇心論卷十、俱舍論卷七等載,就善、不善,乃至學、無學心等十二心中,於欲界之無覆無記心,開立下列四種:(一)異熟生心(梵 vipāka-ja),又作異熟無記、報生心,指業力所感的異熟生之心,亦即對十二處任運而緣之心。(二)威儀路心(梵 airyāpathaka),又作威儀無記、威儀心,謂行住坐臥、取捨屈伸等諸威儀動作,皆為此心所緣。(三)工巧處心(梵 śailpasthānika),又作工巧無記、工巧心,謂依身語之工巧所造作之圖畫、歌詠等,皆為此心所緣。(四)能變化心(梵 nairmānika),又作能變無記、變化心,謂能於定中變化宮殿等之心。變化心又稱通果心,然二者有寬狹之異,據俱舍論光記卷七載,若言變化心則義狹,若言通果心則義寬。
異熟生心以十二處為所緣,其餘三心,以色、香、味、觸四塵為所緣。然工巧及通果二心,有時亦緣聲。威儀、工巧、通果三心,僅為意識。若就加行而言,工巧心通於眼、耳等前五識,威儀心則通於耳識以外之其餘四識。若就後起而言,則威儀心及工巧心所引之意識,以十二處為所緣。又威儀及工巧二心,雖亦通於有覆無記心,然異熟生與通果二心則僅屬無覆無記心。蓋於欲界方具四無記心;色界以能變化之心強勝,故無工巧處心;無色界僅具異熟生心,以無行、住等事,且無攝受三摩地之支,故無其餘三心。然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則認為欲界之變化心,僅屬色界心之影像。
此外,威儀路心之加行心,稱為威儀路加行心;正發威儀之心,稱為起威儀路心、發威儀路心;緣威儀之心,稱為緣威儀路心;威儀路心所引之心,稱為似威儀路心。工巧處心亦如上述。又異熟生心為生而具有者,故其性羸劣,不能發身語業,威儀、工巧二心僅於自類作加行,無法於無間生起加行善等。〔攝大乘論釋卷三(無性)、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八、俱舍論卷三、佛地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上〕(參閱「無記」5107)
(二)係法相宗對色、心等五位法中之無記所作之四種分類。成唯識論卷三末舉出四種無記,即:(一)能變無記,指無記之心、心所法。(二)所變無記,又作所緣無記。指無記之色法及種子。(三)分位無記,指名、句、文等無記性之不相應法。(四)勝義無記,指虛空及非擇滅,即揀別真如、擇滅等之含攝勝義善。
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舉出三無記之說,即:(一)相應無記,與上述之能變無記同。(二)不相應無記,指所變、分位二無記。(三)真實無記,與勝義無記同。〔成唯識論演祕卷三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四上〕 p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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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所變無記
(術語)四無記之一。
能變無記
(術語)四無記之一。見四無記條。
變化無記
(術語)四無記之一。見無記條附錄。
[佛光阿含藏]
世間常、世間無常……非有非無後死
即十四種所不予記說之事,所謂十四無記。
生死眾行已盡
巴利本(A. vol. 5, p.31)作:「諸比丘!此處有比丘、種種沙門、婆羅門其種種分別之諦,謂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有邊、世間無邊……如來死後非有非無,此一切已除、遣除、捨、吐、離、斷、棄捨。」種種分別之諦,指外道以十四無記為唯一之真理,起顛倒之見,又作十四不可記。參閱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九經~九五五經(大正‧卷三四‧九五七~九六三經)。
如來死後有耶
如來死後有耶(Hoti Tathāgato Parammaranā)(巴),如來死後如有(存在),即是常見;死後沒有,又屬斷見。世尊對這些常斷有邊,無邊等皆為十四無記中,俱作默然不對。
出意語
「出意語」(adhivutti pada)(巴),外道之「六十二見」與真實不相應,以及「十四無記」,佛皆謂之「出意語」。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世有底
另譯為「世間有邊」(anantavā loka),世間是有限的,有範圍的,「十四無記」之一。(反義詞「世間無邊」)
世間無常
1.世間是無常的(正見)。2.世間不是常恆的(斷見),「十四無記」之一。
命即是身
Taṃ jīvaṃ taṃ sarīranti vā,另譯為「命則是身、彼命彼身、命即身、是命是身」,即「命(jīva,靈魂)即是身(sarīra,肉體),兩者不可以分離」,為「十四無記」之一。
如來死後有無
另譯為「如來有後生死、有無後死、如來終不終」,南傳作「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hoti ca na ca hoti tathāgato paraṃ maraṇ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死後如來既存在也不存在」(The Tathāgata both exists and does not exist after death)。按:南傳經文明確地指「如來」為「最高的人、無上的人、已證得無上成就」,顯然就是指佛陀,這與漢譯《大智度論》譯的「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去亦無神去,死後亦非有神去亦非無神去後世」明顯不同,《大智度論》譯的「神」指的是一般認為生死流轉中的「主體我」,如來死後有:另作「如來終、如來有終、有如是他死、有他世死」,「十四無記」之一,《大智度論》譯作「死後有神去後世」,南傳的註解解解說此處「如來」指「有情」,不指佛陀,即有情死後,有「如來」(從前生到後世的不變主體,參看「如來」)的存在。(相關詞「如來死後無;如來不終;無如是他死;無他世死」「如來死後無;如來不終;無如是他死;無他世死」「非有他世死」「如來死後非有非無」「非有無他世死」)
異身見異命見
命(靈魂)是一,身(肉體)是另一個,兩者可以分離,另譯作「命異身異、非命非身」,「十四無記」之一。(同義詞「異身見.異命見」)
[佛光大辭典]
十四無記
又作十四不可記、十四難。乃十四種之不記答,為佛四記答中之捨置記答。即對於外道以顛倒之見來問難之十四種事,而佛則捨置不答。十四種,即:(一)世間常,(二)世間無常,(三)世間亦常亦無常,(四)世間非常非無常,(五)世間有邊,(六)世間無邊,(七)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八)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九)如來死後有,(十)如來死後無,(十一)如來死後亦有亦非有,(十二)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十三)命身一,(十四)命身異。又大智度論卷二載有十四難不答(大二五‧七四下):「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無常?世界及我亦有常亦無常?世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無常?世界及我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亦非有邊亦非無邊?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去亦無神去?死後亦非有神去亦非無神去後世?是身是神?身異神異?」上述乃係總舉外道由「斷常一異」等妄見生起之邪執,前十二句係針對「有無」等而發之問句,後二則針對「一異」而發。對於此類問題,佛陀一概置而不答。歸納原因,凡有三種:(一)此等之事,皆為虛妄無實之事。(二)諸法既非「有常」,亦非「斷滅」。(三)此十四無記乃鬥諍法、無益之戲論,對修行無有用處,故不予置答。〔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新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品般若經卷十四、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俱舍論卷十九、大乘義章卷六〕 p414
四記答
梵語 catvāri praśna-vyākaranāni,巴利語 cattāri pañha-vyākaranāni。謂解答諸質問時,依問題之性質而將回答方式分為四種。又作四記、四答、四種答、四種問答、四種記論、四記論、四種記答。據長阿含卷八眾集經、順正理論卷四十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載,即:
(一)一向記(梵 ekājśa-vyākarana,巴 ekajsa-vyākarana),又作直答、一定答、定答、決定答、決了答、必定論、一向論、一向記論、決定記論、應一向記。即對於所問,直接以肯定方式回答。
(二)分別記(梵 vibhajya-vyākarana,巴 vibhajja-vyākarana),又作解答、分別答、解義答、分別論、分別義答、分別記論、應分別記。即對於所問一一分析解剖後,始作肯定或否定之回答。
(三)反詰記(梵 pariprcchā-vyākarana,巴 patipuccā-vyākarana),又作詰答、詰論、反問記、反問答、反問論、反質答、返問記、隨問答、詰問論、詰問記論、應反詰記。即不直接作答,先反問對方,於反問中令其悟解,或以反問顯明問意後,始給與回答。
(四)捨置記(梵 sthāpanīya-vyākarana,巴 thapanīya-vyākarana),又作置答、置論、止論、默置記、默然記、止記論、止住記論、應捨置記。即對於所問,若屬於不應答、不值得答者,則捨置不答,或告知對方此為不應答者。
集異門足論卷八、俱舍論卷十九、大毘婆沙論卷十五等列舉四記之例:(一)若問世尊是否為如來、應供、正等覺,所說法要是否為善說,一切有情是否皆當死等屬一向記。(二)若問是否一切死者皆當生,或何者為法等屬分別記。以有煩惱者得生,其餘則否;次以法有過去、現在、未來、善、不善、無記等多種,須予以分別。(三)若問人為勝或劣,或請說法等屬反詰記。首先反問居於何處之人,以對天而言人為劣者,對惡趣而言則為勝者;其次反問所問之法係諸法中之何種法。(四)若問蘊與有情為一、為異,或世界有邊、無邊等屬捨置記。以有情非實法,故無一、異性;次以捨棄此類問題能引利義、能引善法等。相對於上述四種解答之方式,而將所問之問題分類為四種,依次為應一向記問、應分別記問、應反詰記問、應捨置記問四者,稱為四記問。
此外,瑜伽論記卷五上舉出二種四記,即:(一)人四記,即於法實相,解答質問者有關法身之真覺性、人果勝劣、有情、作者、受者等問題時,以四記回答者。(二)法四記,即於法實相,解答質問者之真如、有漏、五蘊等問題時,以四記回答者。同書並將捨置記分為有言說、無言說二種。前者乃以言說遮止質問者;後者則以默然而於理得勝。〔中阿含卷二十九說處經、大集法門經卷上、入楞伽經卷四、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十二、佛地經論卷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二十一〕(參閱「十四無記」414) p1753
無覆無記
梵語 anivrtāvyākrta。為「有覆無記」之對稱。又作無覆、淨無記。若以道德之性質為準則,一切諸法可大別為善、惡、無記等三大類。其中,無記係指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為善業或惡業之法,又可分為有覆與無覆兩種。無覆無記,即指不覆障聖道的非善非惡之法。據俱舍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七、法宗源卷本等所載,無覆無記可分為有為與無為兩類:(一)有為無記,即由因緣造作所生之無記法,更分為五種,即:(1)異熟無記,又作異熟生,為由過去善、不善之因所生之異熟果體;以其不覆障聖道,故為無覆無記。(2)威儀無記,又作威儀路心,指行、住、坐、臥等四威儀;因其以色、香、味、觸等四處為體,故其性無記。(3)工巧無記,又作工巧處心,有身工巧、語工巧二種。刻鏤等之身工巧,以色、香、味、觸等四處為體;歌詠等之語工巧,以色、聲、香、味、觸等五處為體,其性皆為無記。(4)通果無記,又作變化無記,指天眼、天耳二種神通自在及其變化;以色、香、味、觸等四處為體,其性亦為無記。(5)自性無記,即前四種以外其餘一切無記性之有為法皆稱為自性無記。(二)無為無記,即非由因緣造作所生之無記法,亦稱勝義無記,例如三無為中之非擇滅無為及虛空等,皆屬於無為無記。
俱舍論光記卷二,就「十八界」所包含之法加以分別其中之無覆無記法,先就無記之眼等五根及香、味、觸等共計八界而言,異熟無記遍通於此八界,威儀、工巧、通果等三種無記通於香、味、觸等三界,自性無記通於長養之五根及內外之香、味、觸等八界。復就色、聲二界而言,異熟無記僅通於色界,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等四無記通於色、聲二界。又就眼識等「七心界」而言,異熟、威儀、工巧等三無記遍通於七心界,通果無記通於眼識、耳識、意界、意識界。且於此六種無記中,勝義無記為無為法,自性無記為長養之五根及得與非得等法,皆不通於七心界,故若就「唯心」與否而區別此六種無記法,則僅有異熟、威儀、工巧、通果等四項屬之,稱為「四無記心」。
於欲、色、無色等三界中,欲界之無覆無記具有四無記心,色界具有除工巧無記以外之其餘三項,無色界則僅有異熟無記一種。又於四無記心中,異熟無記能攀緣六根、六境等十二處而起作用,威儀、工巧、通果等三無記能攀緣色、香、味、觸等四處而起作用,而工巧無記中之語工巧無記及通果無記亦能攀緣聲處而起作用,故亦遍通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境。〔品類足論卷二、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七、卷九十五、卷一二六、卷一四四、俱舍論卷二、卷三、卷六、卷十三、順正理論卷十一、卷三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 p5139
無記
梵語 avyā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為善、不善、無記等三性,無記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記為善或惡,故稱無記。或謂無記者因不能招感異熟果(善惡之果報),不能記異熟果,是故稱為無記;但此種解釋僅適用於有漏法,並非一般通說。成為無記之法,稱「無記法」;對此,成為善或不善之法,稱「有記法」。無記分為有覆無記與無覆無記二種。(一)有覆無記,以其無記,故不引生異熟果,但能覆聖道、蔽心性,故為不淨者,例如上二界之煩惱,及欲界之煩惱如身見、邊見俱屬此。(二)無覆無記,又作淨無記,即純粹之無記,絕不覆聖道,蔽心性,故不屬不淨。欲界之無覆無記心分為四:(1)異熟無記,即指異熟生心、報生心。依前世業因招感果報之心。(2)威儀無記,又作威儀路無記。即威儀心、威儀路心。引起行住坐臥之威儀動作或緣此動作之心。(3)工巧無記,又作工巧處無記。即指工巧心、工巧處心。為身語工巧(工作、繪畫、詩歌等)或緣此之心。(4)通果無記,又作變化無記。即指能變化心、變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無記更加自性無記(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觸)與勝義無記(虛空及非擇滅之二無為法),並有覆無記,合謂七無記。同時,唯識宗將所有之無記法分為如下四無記:能變無記(心、心所)、所變無記(色法與種子)、分位無記(不相應行法)與勝義無記等。成實論卷八稱隱沒無記性煩惱為無記。
此外,對於外道之十四難(即問難),釋尊認為無回答之意義,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謂十四無記、十四不可記;相當於四記答中之捨置記。十四問難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時間之無限)?(二)無常(時間之有限)?(三)亦常亦無常?(四)非常非無常?(五)有邊(空間之有限)?(六)無邊(空間之無限)?(七)亦有邊亦無邊?(八)非有邊非無邊?(九)如來(此際意指眾生)死後有?(十)無?(十一)亦有亦無?(十二)非有非無?(十三)命與身為同一?(十四)異?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稱作四類十問。〔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論卷二、卷七、成唯識論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義章卷七〕(參閱「十四無記」414、「三性」563、「四無記」1775、「有覆無記」2460、「無覆無記」5139) p5107
置答
即置棄而不答。如外道問佛:「神魂是斷?是常?」或問:「如來死後是有?是無?」等問題時,佛皆置而不答。(參閱「十四無記」414、「四記答」1753) p556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四無記
「無記」是梵語avyākṛta的漢譯,指無法敘述或說明的見解。「十四無記」,即指十四個超越經驗認知層次的問題,無法加以敘述或說明,因此佛陀捨置不答。此詞又名十四不可記、十四難。即(1)世間常,(2)世間無常,(3)世間常亦無常,(4)世間非常非無常,(5)世間有邊,(6)世間無邊,(7)世間亦有邊亦無邊,(8)世間非有邊非無邊,(9)如來死後有,(10)如來死後無,(11)如來死後亦有亦非有,(1)2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13)命身一,(14)命身異。
依《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所述,佛陀對外道以顛倒之見問難的十四個問題,皆不置可否,不予明確的答覆。《大智度論》卷二稱之為「十四難」,該卷曾解釋佛陀不回答的理由,是因「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無此理,諸法斷亦無此理,(中略)故佛不答」。
總之,這十四種問題是外道由於斷常一異等妄見而產生的邪執。其中前十二項是就有無等四句而言,後二項是就一異而言。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更將前十二項就世間與我加以區分,而成十六種。
◎附︰《大智度論》卷二(摘錄)
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無此理,諸法斷亦無此理,以是故佛不答。譬如人問搆牛角得幾升乳,是為非問,不應答。復次世界無窮如車輪,無初無後。復次答此,無利有失墮惡邪中,佛知十四難常覆四諦諸法實相,如渡處有惡蟲,不應將人渡,安隱無患處可示人令渡。復次有人言,是事非一切智人不能解,以人不能知,故佛不答。
復次若人無言有,有言無,是名非一切智人。一切智人,有言有,無言無。佛有不言無,無不言有,但說諸法實相。云何不名一切智人,譬如日不作高下,亦不作平地等一而照,佛亦如是,非令有作無,非令無作有,常說實智慧光照諸法如一道。人問佛言,大德十二因緣佛作耶﹖他作耶﹖佛言,我不作十二因緣,餘人亦不作。有佛無佛生因緣老死,是法常定住,佛能說是生因緣老死乃至無明因緣諸行。復次十四難中若答有過罪,若人問,石女黃門兒長短好醜何類﹖此不應答,以無兒故。復次此十四難是邪見非真實,佛常以真實,以是故置不答。復次置不答,是為答。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大品般若經》卷十四;《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六;《俱舍論》卷十九;《大乘義章》卷六〈十四難義〉;石上善應〈釋尊の對話と經典の對論の形式〉(《佛教思想史》第三卷)。
不染污無知
又稱不染無知,或不染愚。與「染污無知」合稱二無知。即以其性非染污,故稱不染污,而於佛法等諸義類差別未能了知,故稱無知。亦即雖有此無知,但內心不為煩惱所染,故云。《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云(大正27‧511b)︰「諸無知略有二種︰一者染污,阿羅漢已無;二者不染污,阿羅漢猶有。」
關於不染污無知之體,大乘係以無明為其體,如《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上)云(大正44‧189c)︰「雜心云︰如來斷除二種無知。一者斷染污,二者斷不染污。染污無知即是五住性結煩惱,不染污無知即是事中無明之心。準驗斯等當知,以彼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俱舍論光記》卷一論不染污無知之體時,先將《婆沙》等諸論所說判分為十一種,即︰(1)以未成佛以來鈍異熟無記心心所法為體,(2)以未成佛以來鈍四無記心心所法為體,(3)以未成佛以來自性無記心心所法為體,(4)以未成佛以來鈍眾同分為體,(5)以不自在為體,(6)以非得為體,(7)以不勤求不聽聞不數息等心心所法為體,(8)以智無為體,(9)以心心所法所有之習氣為體,(10)以令心心所法不自在轉之習氣為體,(11)以一切煩惱習氣為體。
書中對此十一種體,加以一一難破,並出自義,謂不染污無知係以未成佛已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之劣慧為體。在三性中,通於善及無覆無記。菩薩於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時盡斷之。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異部宗輪論述記》;《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寶疏》卷一。
世友
音譯為婆蘇蜜多羅、和須蜜等,譯為世友,舊譯天友。依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所載,在印度佛教史上,共有十四位名為「世友」的人。其中︰
(1)論師有八位︰{1}編纂《大毗婆沙論》時的上首。{2}婆沙四大論師之一。{3}《品類足論》的作者。{4}《界身足論》的作者。{5}《問論》的作者。{6}《五事論》的作者。{7}《俱舍論註》所提之人。{8}玄奘旅印時之人。
(2)菩薩世友有三位︰即{1}《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的世友。{2}《異部宗輪論》的作者。{3}《薩婆多部記目錄》中的世友。
(3)與譬喻文學有關的有三位︰{1}《達摩多羅禪經》中所載之世友。{2}《惟日雜難經》中之世友。{3}《師子月佛本生經》中之世友。
雖然無法確定這些人是否為同一位世友,但可確知說一切有部、經量部有位卓越的世友論師。以下略述十四位中之重要人物。
(1)婆沙四大論師之一的世友︰這位世友是在說一切有部教理之集大成的著述《大毗婆沙論》中,占有重要地位之論師。尤其是「婆沙四評家」對「三世實有說」之主張中,此一世友的主張被認為是有部之正說。他主張諸法之作用依未發生作用時、發生作用時、發生作用後的不同而有不同狀態。而謂之為「未來」、「現在」、「過去」。即所謂的「位不同說」。由於「三世實有說」與主張一切法實有的有部之存在理由有關,因此,其主張被有部視為正統的世友,在有部中是占有極重要地位的人物。
(2)《品類足論》的作者︰他在該論中提出的「五位」法,及心所法的詳細分類與有部核心教理有深切的關係。由此看來,可知他是重要人物。依《大智度論》卷二載,《品類足論》並非由世友一人所著,而是由許多論書編輯成書的。但是,該論特別重要的〈辯五事品〉有單行本流通,而且其成立與世友有密切關係。
(3)《五事論》的著者︰被認為與〈辯五事品〉同源的《五事論》,其著者也被推定為世友。而同樣是有部「六足論」之一的《界身足論》,是提倡「十大地法」、「十大煩惱地法」、「十小煩惱地法」等心所法之獨創性分類的重要論書。中國傳承均視此論作者為世友。但是,依稱友(Yaśomitra)《俱舍論註》所載,《界身足論》的著者是富樓那(Pūrṇa)。
(4)撰《俱舍論》註釋書的世友︰該註釋書今已佚失。
(5)《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及《異部宗輪論》之作者世友︰此二論書具有史料價值。但世友是否確為這二部論書的作者,仍是問題。
若依較寬鬆的看法,或許論師八位中的前六位世友,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的世友,可視為同一人。但是此世友與《俱舍論註》中的世友及玄奘訪印時的世友、《異部宗輪論》的作者,絕不是同一人。又若依嚴格的說法,則前述的十四人,都應該是不同的人。進一步說,也可以認為後世成立的一些論書,都被歸為部派佛教初期的世友論師所撰。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三節(摘錄)
世友著有《五事論》、《問論》,兩書都編入《品類論》內,即玄奘所譯《品類足論》。他還著有釋經的一般毗曇,叫《解經論》,漢譯題名《婆須蜜所集論》(婆須蜜即世友)。世友的著作相當多,漢譯還有一部《異部宗輪論》。他的年代,傳說不一,有人認為《品類足論》、《婆須蜜所集論》、《宗輪論》的作者不是一個人,只是同名而已。現在看來,可能還是一個人。玄奘說他與迦王同時,實際上怕要早一點。
◎附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第三節(摘錄)
世友的思想,與專宗《發智論》的毗婆沙師,最為契合。在《大毗婆沙論》引述的諸家中,世友說是多受尊重,少受評責的第一人。世友依作用而立三世,為毗婆沙師──說一切有部正統所稟承。因此,世友被誤傳為「四大評家」之一,誤傳為《毗婆沙論》結集法會的上座。佛教的故事,是有模倣性的。王舍城(Rājagṛha)第一結集時,阿難(Ānanda)還沒有證阿羅漢果,五百比丘少一人。等阿難證得羅漢,才來參加法會,集出經藏。毗舍離(Vaiśālī)第二結集時,也就有一位級闍蘇彌羅(Kubjaśobhita),見七百人少一人,以神通來參加,被推為代表之一。《大毗婆沙論》的編集,被渲染而傳說為第三結集,那也就應該有這麼一位。《大毗婆沙論》所重的大論師,是世友;恰好有一位未證羅漢,要證並不難的菩薩,也叫世友。於是乎被牽合於《大毗婆沙論》的結集,推為上座了。總之,世友的被稱為菩薩,為一項古老的傳說,其實是別有其人的。至於《品類論》作者世友,被傳說為婆沙法會的上座,那只是王舍城結集時阿難故事的翻版,與世友是毫無關係的。
世友(Vasumitra)為西方的發智學者。他的論義,大都為迦溼彌羅(Kaśmīra)東方學者所採用。舉最重要的論義來說,如依作用而安立三世,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正宗。又如說︰「我不定說諸法皆空,定說一切法皆無我」,為西北印學者「他空說」的定論。世友思想的卓越,是非常難得的。
然而,世友的論義風格,多少與迦溼彌羅系不同。舉例來說︰
(1)傾向於組織化︰如《發智論》,雖含有五法的分類,但沒有綜合的統攝一切法。《大毗婆沙論》,體裁為註釋的,雖極其嚴密深細,終不免有雜亂的感覺。世友《品類論》〈辯五事品〉,就以五法為分類,統攝一切法,條理分明。色、心、心不相應行、無為,都達到完成的階段。
(2)代表性的重點研究︰阿毗達磨曾經過「隨類纂集」工作,所以在說明上,不免重複。《品類論》開始了一種新的方向──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法門,作重點論究。如〈處品〉,以十二處為代表,攝一切法,作法門分別︰不再列舉蘊、處、界了。〈智品〉,以十智為代表,不如《發智論》那樣,廣辯見、智、慧、明,三三摩地,三無漏根,七覺支,八正道支。〈隨眠品〉,以九十八隨眠為代表,不像《發智論》那樣的廣列十五章。這樣的論究,阿毗達磨論才會遠離古典的重複,進入更精嚴的領域。
(3)著重於名義的確定︰每一法的名義,是需要明確論定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世友說,對名義非常的重視。如阿毗達磨,以六復次來解說;自性不知自性,以十復次來解說;等無間緣,以七復次解釋等。每一定義,世友總是從多方面去說。一一的分別起來,每一解說都不夠圓滿;如總和起來,卻與實際相近。這也可說是《發智論》精神──從彼此關係中去了解的表現。
(4)好簡要︰對佛說的法數,或三或四而不增不減,世友總是以隨機所宜──有餘說、略說等去解說。如三不善根、四果、四食、九有情居、七識住等。世友是阿毗達磨論者,然不作不必要的推論。這種好簡要的學風,到脇尊者(Pārśva)而到達極點。
世友論師的論義特色──重組織,重扼要,重簡明,重定義,對後來的阿毗達磨,給予深遠的影響,引起阿毗達磨西方系的新發展。這裏有不容忽略的,世友《品類論》的立義,每被毗婆沙師稱為西方師、外國師說。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五六說(大正27‧795b)︰「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
四無記根說,出於《品類論》的〈辯五事品〉。這也就是大乘唯識學者,末那四惑相應說的淵源。又如《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說(大正27‧257b)︰「外國諸師作如是說︰由四種義,故名隨眠。謂微細義,隨入義,隨增義,隨縛義,是隨眠義。」
隨眠四義說,是出於《品類論》〈辯隨眠品〉的。世友為摩盧(Mara)的大論師,是西方學者。他的思想,並非與迦溼彌羅──毗婆沙師相對立;他的論義,大都為毗婆沙師所採用。由於世友的生長西方,論義的風格,為阿毗達磨西方學者所推重。這才與迦溼彌羅系形成對立的情態,世友說才被傳說為西方別系了。
四不定
唯識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悔、眠、尋、伺四心所。與前五位心所相異,乃隨應善、染等而不定。語出《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本)等。
(1)悔︰亦名惡作(「惡」為嫌惡,「作」為所作之業),其性為嫌惡原先所作之業而後追悔,或追悔原先之未作。即不論善事、惡事都生追悔的心所。其心不定,故障礙止。
(2)眠︰睡眠之意,其性為使身不得自在、心識惛沈;其智不明,故障礙觀。關於悔、眠之體有多說,然以二者與其餘心所的行相有別,故以其體各別為正義。
(3)尋︰尋求之意。其性為令心怱遽(倉促)。於外境粗略推求。
(4)伺︰伺察之意。其性為令心怱遽,第六識對於外境深細推求。尋、伺二者推求外境其若與心相違背則身心不安,若順益,或既不違背又不順益則身心安穩。故以住於安或不安之身心狀況為所依。又,二者之體為思與慧之一部份。
此四者之名為不定,乃因(1)四者非定為善,(2)非定為染污,(3)非遍一切心,(4)非遍三界諸地。關於四者的性能,依《成唯識論》卷七所述,略述於下︰
(1)假實門︰尋、伺定為假有。悔、眠或說假有、或說實有。其中,當以後說為正。
(2)自相應門︰尋、伺定不相應。尋伺與悔眠俱相應。但四者無一時並起之義。
(3)識相應門︰四者皆不與第七識、第八識俱。悔、眠唯與第六識俱,或說尋、伺亦與第五識俱。其中,以前說為正。
(4)五受俱不俱門︰或說悔與憂、捨俱。眠與喜、憂、捨俱。尋、伺與憂、喜、捨、樂俱。或說四者皆與苦受俱。其中,以後說為正。
(5)別境相應門︰四者皆與五別境俱。
(6)善俱門︰悔、眠與輕安除外之餘十善俱,唯在欲界。尋、伺與十一善俱,通上界。
(7)十煩惱俱門︰悔與無明相應。眠、尋、伺與十煩惱俱。
(8)隨惑俱門︰悔與中、大隨惑俱。眠、尋、伺與隨煩惱二十俱。
(9)三性門︰四者皆通善等三性。其中,或說悔、眠唯攝於生得善。尋、伺亦通於加行善。或說悔、眠亦為加行善,眠、尋、伺通染、淨、無記。在四無記中,悔通威儀、工巧。眠通異熟、威儀、工巧。尋、伺通威儀、工巧、變化。其中,以後說為正。
(10)界繫門︰悔、眠唯在欲界。尋、伺在欲界初禪。
(11)三學門︰悔非無學。眠、尋、伺通三學。
(12)三斷門︰悔、眠唯見修所斷。無學之眠為非所斷所攝。尋、伺攝見、修、非所斷。就其非所斷而言,或說五法中唯分別所攝,唯有漏。或說五法中亦正智所攝,通無漏。其中,以後說為正。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本);《百法問答鈔》卷一;《法相宗名目》卷三。
甘露味論
印度部派佛教之說一切有部教義的入門書。二卷。印度‧瞿沙造。又作《阿毗曇甘露味論》、《甘露味阿毗曇》、《甘露味經》。依論中所使用的譯語看來,本論可能為苻秦時代(351~394)所譯。譯者佚名。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全書分為布施持戒品、界道品、住食生品等十六品。內容論述說一切有部之基本教義。
關於本論的作者,一般多以瞿沙為婆沙四大論師之一的妙音。然據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所述,自時代先後而言,妙音生於《大毗婆沙論》以前。故造本論的瞿沙,與《大毗婆沙論》的妙音,決非同一人。又,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二所列,富樓那以前有瞿沙菩薩,而其後又有瞿沙或巨沙羅漢。依此推論,造本論的瞿沙當為瞿沙(或作巨松)羅漢。
◎附︰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六章第一節(摘錄)
《甘露味論》引用了《發智論》、《品類論》、《大毗婆沙論》,對《品類論》的關係極深。如〈行品〉的相應行與不相應行、四無記根,同於《品類論》的〈辯五事品〉。〈智品〉的十智,出於《品類論》的〈辯諸智品〉。又如〈業品〉的身、口、意行,……樂、苦、不樂不苦報三行,次第與文句,都與《品類論》的〈辯攝等品〉相合。作者重《品類論》,論義每不合毗婆沙師的正義;或引用「西方師說」、「外國師說」、「妙音說」、「有說」,作者是一位西方系的論師。是西方系,卻又有綜合東西與發展性。如不相應行,是依《品類論》的,卻又取《大毗婆沙論》的異生性。如經說七隨眠;《發智論》立九十八隨眠;《品類論》又別立十二隨眠;《甘露味論》以為︰如不分界與部,隨眠應該只有十種,所以說︰「實十使。」這一隨眠的分類,成為以後阿毗達磨論師的正義。擇取要義,作有組織的著作,為一部阿毗達磨良好的入門書!
〔參考資料〕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原始佛教
印度佛教的第一階段。指從釋尊開始弘法,到釋尊滅後約百年間,部派分裂之前的初期佛教。主要傳播於印度恒河中游一帶。在當時婆羅門教、耆那教等各宗教之間,具有獨特的教義及組織。教團由在家信徒與出家教團所構成。在家信徒遵守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在家眾受出家教團的指導,並對出家眾作衣、食、住方面的供給(布施)。出家僧團是佛教的核心。他們平素不從事生產事業,但戮力於修行及弘法。
這一時期的佛教教義,以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等理論為核心。並弘闡戒定慧三學、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四正斷、四神足、五分法身、五根、五力、七覺支等教義。
原始佛教的聖典包括集錄釋尊說法的《經藏》(Sutta-piṭaka ,即《阿含》或《尼柯耶》),以及集錄出家教團之生活規則的《律藏》(Vinaya-piṭaka)。現存有南傳佛教所用的巴利語本與漢譯本。另外在梵語斷片及藏譯中有一部分,其中,巴利語本多被譯成近代歐洲語文和日文。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一講第一、第二節(摘錄)
佛學史的分期,我們是從佛學產生的西元前六世紀到西元後十一世紀的一千五百年左右,區分為六個階段︰(1)原始佛學,(2)部派佛學,(3)初期大乘佛學,(4)小乘佛學,(5)中期大乘佛學,(6)晚期大乘佛學。
原始佛學時期,是指佛本人及其三、四代後所傳承的學說歷史時期。這期間,內部尚未分化,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年代的算法是︰佛滅於西元前486年,年齡八十歲,故生年為西元前565年。三十五歲成道,即為西元前530年。佛學分成部派是在佛滅後的一百多年間。因此,我們確定第一時期是西元前530至370年。
原始佛學學說的主要出處為「經」與「律」。「經」有兩大類,北傳的叫「阿含」,南傳的叫「尼柯耶」。前者除四大部外,還有一個「雜藏部」,後者除與北傳相對之四部外,還有一個「小部」。南北共同的四部是《長部》、《中部》、《雜部》、《增一部》。「律」的基本內容是戒條,後來附上緣起故事的廣釋、諸事及附註,共有三部分。現在流傳的經與律,是經過各部派的增減,帶有部派色彩,要於其中尋出原始佛說,必須進行一番細緻的研究分析工作,不能簡單從事。西方學者曾經下過不少功夫,可是他們不能運用漢譯資料(北傳資料多保存於漢譯中),又偏信巴利文,甚至以為那即是釋迦本人所說,就不免產生偏見了。德人奧登堡、英人利斯‧大衛,在研究巴利文所用的方法是︰從經律中找出新舊的差異,然後從中尋出原始佛說來。這已是四十年前的老方法了,迄今卻還有影響。日人的分析方法是︰最初是把南北兩傳的經律作比較,認為二者共同的部分即為原始佛說,如姉崎正治就是採用這一方法。後來宇井伯壽等人,除了把兩類資料作比較以外,還從學說體系的邏輯結構和邏輯發展方面進行具體分析,用以確定哪些內容是早有的和由此引伸的。這比姉崎的方法進了一層,但也難於恢復原始佛說的面目。因為部派經過幾次分裂,資料是幾次分裂後留下的,彼此影響,相互模仿,不斷補充,即使有共同之處,也不一定即為最初之說。而且標準是活的。現在看來,要從現存經律中,尋出原始佛說來,仍然是件相當困難的工作。(中略)
原始佛學的結構,有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後世佛徒一般都相信保存下來的經、律,在釋迦時代就有了。那麼,它的形式是怎樣的﹖釋迦宣揚其說,前後達四十五年,傳播的地區又相當廣,他還允許弟子們用地方方言進行傳習,宣揚時應該有一定的表述的形式。按照當時的習慣是口傳,憑著記憶互相授受,採用偈頌形式最合適的了。因為偈頌形式,簡短有韻,既便於口誦,又易記牢。在各派的律中保存有佛弟子誦經的資料(參看萊維著《佛經原始誦讀法》),這些經,例如《義足經》(漢譯有單行本,巴利文收在《經集》中)、《波羅延經》(漢譯《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中都有引用,巴利文收在《經集》中)、《法句經》(漢、巴都有單行本)等,就全是偈頌形式。這些偈頌,有些是不問自說,有些是相互問答。另外,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向什麼對象說的等等,都有記述,謂之「緣起」,也隨同偈頌一道傳了下來。
可以設想,以偈頌為中心,其義理一定會經過解釋而繼續有所發展,這種解釋謂之「阿毗達磨」,意為「對法」;佛經是規範性的「法」,解釋「法」的就叫「對法」。對法的形式有下列幾類︰
(1)優波提舍(議論),它單純對佛說作解釋,由簡而詳,逐步深入。佛本人也做過這種解釋,如《長阿含》中〈大緣方便經〉,就是釋迦對緣起理論的解釋。
(2)摩呾理迦(本母),這是提示全文要點的解釋方式。謂之「本母」,意取由簡單的要點可以生發出許多道理來,如母生子一般。這類有佛本人的,也有佛弟子的。
(3)抉擇,即在各種不同說法中抉擇出其中種來,這主要是對名相採用的方式。因為許多名相意義相似,為了決定它們的含義,就分設若干門類,加以區分。一般是按數字順序排列,從一法到十法,所以叫「十上」法或「增一」法。十以上也有,如「十二因緣」等,不過較少。這樣做,既方便宣揚,也方便記憶。
由上述情況,可見佛說的組織形式,是以偈頌為中心,附帶著有了「緣起」,隨之又發展為「阿毗達磨」。佛滅之後,這些形式就被固定下來。傳說佛滅不久,在王舍城外的七葉窟,有一次五百人的結集。這次結集各派的律中都有記載,儘管記載有出入,基本部分是相同的。參加的是佛的大弟子,主持人是迦葉,方式是會誦,即指定一人背誦佛說,大家審定後,公認是佛說的就把它固定下來。這一方式是以後幾次結集一直採用的。結集的內容,傳說有經、有律,甚至還有阿毗達磨。有經律是可能的,有阿毗達磨,就根本不可信。佛滅後是否馬上就有結集,也很難說,按理則應有這樣一次舉動。特別是佛說的戒,必須有一致承認的條文。從各部所傳的律中看出有一個原始的共同的東西,或即為最初結集時所產生的。最初結集的經典是否就是阿含呢﹖似乎不是。因為在阿含中提到佛說法是九分的形式((1)經──散文,簡短的;(2)應頌──重頌,重複散文;(3)記別──對道理反覆解釋;(4)偈頌──單獨的頌;(5)自說頌;(6)如是語──過去的事情;(7)本生;(8)未曾有;(9)方廣),據後來如覺音曾經解釋說,現存九分教是經的一部分(巴利文置於小部,漢譯置於雜藏中)。所以很有可能首先結集的經典是九分教形式,後來方重新編輯為阿含。
阿含編輯的標準︰第一是依篇幅長短分類,如一類經很長,則編入《長阿含》;篇幅短的則編入《相應》(把相應的事放在一類,漢文叫《雜阿含》,巴利文稱《相應部》);篇幅適中,則編入《中阿含》;另有一類可按數目排列的法,則編入《增一阿含》。第二是根據應用來分類︰《長阿含》多半是對外的,如《沙門果經》即是對六師外道的駁斥;其次,便於深入學習的,則編入《中阿含》;指示止觀(禪定)道理的,編為《雜阿含》;為了廣為宣傳,則編成《增一阿含》。阿含的編輯,大約在佛滅後百年間形成的。從後世傳下來的看,阿含有不同的說法,律也不一樣,可見是與師承有關係。據傳說,經是阿難誦出的,律是優婆離誦出的,當然各有系統。傳說中還講到富樓那對結集有異議,可見他也有個系統。二次結集,阿那律(也是佛的大弟子)又有一個系統。這些都會影響到以後的分歧。
關於原始佛說的內容,在釋迦傳記中有些記載。他從出家到得道乃至宣傳,都與他出身的那個剎帝利背景分不開的。他要替剎帝利解決當時思想界出現的混亂而不能解決的問題,他的哲學理論特別是實踐哲學(人生哲學)壓倒了當時的婆羅門哲學,這就替他的祖國迦毗羅衛爭得了地位,因而獲得釋迦牟尼(釋迦族聖人)的稱號。這一點,對他的祖國前途有極大的幫助。例如,他晚年在憍薩羅宣道的時間特別多,從而緩和了憍薩羅對迦毗羅衛的威脅。
在這種階級的、社會的根源下,釋迦學說帶有反唯物主義的傾向是很自然的。他對當時的六師都加以反對。不過,他的思想帶著對各方面都不走極端的濃厚的中和色彩。在這點上他是相當成功的,因而受到當時各種種姓的支持,甚至一些婆羅門思想家也跟著他走。例如,他一方面不贊成婆羅門所維護的種姓制(不是根本反對),但另方面又相當地支持了種姓制。拿當時的道德「五戒」來說,是婆羅門、耆那教共同奉行的,釋迦也奉行,又不完全同意,就把其中離欲一戒刪去,而代以戒酒。又如,他主張出世,對器世界給予了正面價值的否定──空,而宣講涅槃,這是相當形上的了,另方面,他對群眾又講施、戒,認為只要樂善好施,即可獲致幸福。這比婆羅門的苦行、祭禮等苛刻條件,要簡便易行多了,所以能受到群眾特別是商人們的歡迎。
釋迦訪問過當時有名的學者,跟他們學習過,所以他的學說能對所有的理論加以鑒別、取捨,內容與當時的學說緊密聯繫。當時學說有兩個系統;一是婆羅門思想,認為宇宙是從一個根本「因」轉變而來,即所謂因中有果說。用以指導實踐,即以修定為主。通過修定去認識了那個根本因,便可達到解脫境界。二是非婆羅門思想,認為事物是多因積累而成,即所謂因中無果說。這一學說用以指導實踐,形成了兩派,一派走苦行道路,一派則尋求快樂。釋迦對以上兩大系統的思想都不相信,另立「緣起論」,認為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既非一因生多果,也非多因生一果,而是互為因果。這一理論,一方面打破了婆羅門的第一因論,含有無神論的傾向,再方面它本身對婆羅門思想的否定並未全部,而相信「業力」說,認為業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
上述的兩個系統都是以本體論為依據的,釋迦學說沒有接觸到本體論,如他提出的「十四無記」(記是分別,即對十四個問題不加分別),即宇宙是常還是無常﹖宇宙有邊還是無邊﹖生命死後是有還是無﹖生命與身是一還是異﹖等等(前三類每一類又分為四個問題,如常、無常、有常無常、非有常非無常等,後一類又分二個問題,總共是十四個問題。),對當時學術界共同討論的這些問題,一概避而不談。理由是這些問題與人生實際無關,即使討論,也得不到解決。所以在因果論中,他就迴避了誰是第一因的問題。
釋迦學說也有他的特點,那就是自始至終採取分析的、分別對待的態度。在兩個極端中加以抉擇,然後得出中道的看法。這樣,他的觀點就有些接近辯證法。他的中道,著重於實際行動方面,如他認為當時具有唯物觀點者把快樂作為人生的目的是不合理的,認為尼乾子主張苦行也是不合理的,只有不苦不樂的「中道」才是對的。後來他把這一思想發展到理論方面去,不著一邊,不作一往之談。他自己說,我是分別論者,非一向(一邊)論者。成立較早的《法句經》〈泥洹品〉有這樣的話︰「法歸分別,真人歸滅。」這表明原始佛說的內容是分別論者。
釋迦的學說有無師承呢﹖有人講佛以前還有佛,如迦葉佛就是,《法句經》即是迦葉佛流傳下來的。還有人講,不止一佛,而是四佛,阿育王就以四佛作為崇拜對象。
〔參考資料〕 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印順《佛法概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成立》、《原始佛教の思想》、《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
涅槃
〔涅槃的語義及其內容〕 涅槃原是印度語,具稱涅槃那,也被譯做泥洹或抳縛南。它的意義,是包括了滅、寂、寂滅、寂靜、滅度,而玄奘譯為圓寂。在印度的原語應用上,是指火的息滅或風的吹散,如燈火息滅了稱為「燈燄涅槃」(見《俱舍論》卷六)。但印度其他宗教很早就採用此詞做為最高的理想境界,如《大毗婆沙論》列舉異教五種現法涅槃論,即以現世五欲的快樂與得四禪定為涅槃;此外也見於婆羅門教以修持達到梵我合一或死後生到梵天,稱為「梵涅槃」;可知「涅槃」不是佛教專有的名詞。唯「涅槃」這名詞一出現在佛教經典上來,便給它以新的內容,到現在差不多變成佛教特有而莊嚴的名詞了。
涅槃也同般若一樣,它的內容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在《大般涅槃經》中舉二十五種、《四諦論》舉六十六種的異名,一般經論中所常見到的無為、真諦、彼岸、無壞、無動、無憂、無垢、不生、解脫、無畏、安穩、無上、吉祥、無戲論、無諍,以至真如、實相、如來藏、法身等等,都是涅槃的異名。
有人以為死即是涅槃,這是錯誤的。《勝鬘經》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是涅槃」;如果死就是涅槃的話,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成道、證涅槃應是死在成道的時候了,可是菩提樹下證涅槃時與死是無關的。菩提之與涅槃,原如光之照物,是同時而沒有先後,故涅槃不應指為死;在嚴格的譯師稱聖者之死是譯做「般涅槃」,般是「全無殘餘」的意思,故般涅槃的意義是近於阿羅漢最後身心俱滅的無餘涅槃,顯然是和佛陀在菩提樹下或聲聞人現生所證得的「現法涅槃」有所區別。把死叫做涅槃,是有傷害這個莊嚴的名稱的。
涅槃具有「滅」義,指的是消滅煩惱災患,《雜阿含經》卷十八說(大正2‧126b)︰「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以「無苦義」名涅槃。這說明滅是以消滅煩惱與苦為義;煩惱與苦消滅,就會出現寂靜、安穩、快樂的境界。小乘的、大乘的兩種涅槃經,都非常重視「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這一首偈,寂滅的法喜充滿的生活,不僅是小乘聲聞也是大乘菩薩精神生活營養上所必需的東西。唯小乘聲聞與大乘菩薩的智力有所不同,在寂滅的含義上也有很大的差別,也即是涅槃的內容上劃分消極的與積極的鮮明昇線。如《俱舍論》卷六引燈焰涅槃,喻佛陀所證的涅槃「心解脫亦爾」,並說(大正29‧35a)︰「如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別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蘊滅,更無所有」;但在大乘《涅槃經》卷六則否定這種說法,謂(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卷四並說(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因為小乘聲聞唯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相,體達我空得我空智,滅苦滅煩惱滅業,體現了緣生法上的我空理,但執緣生法的法體是實有,畏懼生死,厭離眾生,耽寂滅理為涅槃,結果是灰身滅智墮入頑空中去,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精神。大乘菩薩是根據佛陀的菩提涅槃,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性;體達我法皆空得我空法空的二空智,了苦即法身,煩惱即菩提,業即解脫,無苦無煩惱無業可滅,體現緣生法的中道實相,故能不厭生死,不欣涅槃,但為饒益眾生,廣作佛事,故於人生社會是發揮了積極的精神。以談涅槃為中心的大乘《般涅槃經》,說涅槃具足法身、般若、解脫的三德,具足常、樂、我、淨的四德,具足常、恒、安、清涼、不老、不死、無垢、快樂如甜酥之具八味的八德;於是涅槃之體已不落於寂滅的頑空,而涅槃是以實相或法身為體,起有生命的無窮盡的作用了。清涼釋涅槃──圓寂之義曰(卍續11‧157下)︰「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理,妙絕相累曰寂」(《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五十二)。表達出涅槃是具有多麼豐富的內容。
〔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的涅槃〕 四諦、十二因緣是佛教緣生論的基本論據,它是闡示出「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時彼無,此滅故彼滅」的辯證的原則性理論,而後來發展為大乘小乘論部的各種緣起論。但佛陀的緣生論也不只是停止在認識的理論上,小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無常、諸行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大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一實相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寂靜,是小乘涅槃之體,大乘的涅槃之體則是實相,然而客觀緣生法的生、異、滅的規律,是法爾如是,平等普遍,唯由小乘人與大乘人的根性上的差別,主觀智力的淺深,使所證之涅槃也有所不同。小乘聲聞,是停留在緣生法的現象生滅無常相上而起畏懼,但求個己的灰身泯智以求寂滅;大乘菩薩透過緣生法的現象掌握到它的真實相,把法爾的生異滅相統一於變者不變的規律性中,了知無生死可出,無涅槃可證,世間與出世間不二,染污與清淨不二,眾生與諸佛不二,同一實相印之所印故。
由於小乘聲聞以滅盡生死為涅槃,在解脫輪迴生死到生死滅盡的涅槃過程中,分涅槃為兩個階段︰一曰有餘依涅槃,二曰無餘依涅槃。前者是以我空智斬斷生死輪迴的牽引鍊索──煩惱與業,心得寂滅曰涅槃,但這個由過去有漏業力所牽引的肉體尚未消滅,殘餘之身依仍在,曰有餘依;到了這個殘餘的軀體也死亡,身心俱歸寂滅,未來的生死永滅,曰無餘依涅槃。在阿含經典中說明聲聞兩種涅槃的頗多,但以《本事經》卷三說得最簡要,現節錄經文如下(大正17‧677b、678a)︰
「涅槃界略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有餘依涅槃界,二者無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有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與比丘同)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宿行為緣,所感諸根,猶相續住。雖成諸根現觸種種好醜境界,而能厭捨,無所執著,(中略)乃至其身相續住世,未般涅槃。常為天人瞻仰禮拜,恭敬供養。是名有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無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彼於今時,一切所受無引因故,不復希望,皆永盡滅,畢竟寂靜,究竟清涼,隱沒不現。惟由清淨無戲論體,(中略)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
經文指出兩種涅槃皆以「諸漏已盡」的寂滅為體。但前者諸根的身依還存在,飢時要吃,寒時要穿,四大不調時也要發生疾病;唯由於煩惱之漏已盡,六根門頭所反映的種種好醜境界,只是可厭棄的法有的擾擾之相,更不會起執著愛憎之心,這正是顯出現證涅槃生活的境界;可是殘餘的身依尚存在,故稱「未般涅槃」,所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曰有餘依涅槃。至於無餘依涅槃與前者所區別的,是在「彼於今時」壽命已盡,肉體消滅,現在的身受心受的牽引因已斷,對於未來更「不復希望,皆永盡滅」,達到了灰身泯智的境界,曰無餘依涅槃。《成實論》卷十三說(大正32‧345b)︰「得有餘泥泹,則垢心滅;得無餘泥洹,則無垢心滅。」這樣的無餘依涅槃,直是身、心、智都滅的境界。雖然《本事經》指示出無餘依涅槃界不是完全歸之於無有,尚有個「清淨無戲體」在,而這個清淨無戲體畢竟是什麼狀態的﹖卻用遮詮的表現法,「不可謂有,(中略)不可謂彼非有非無」,殊令人有難以捉摸之處。在《大般涅槃經》卷四也有形容無餘依涅槃境界說(大正12‧627c)︰「譬如熱鐵,槌打星流,散已尋滅,莫知所在;得正解脫,亦復如是︰己度淫欲,諸有淤泥,得無動處,不知所至。」但是要知道佛教運用的語言是愛用遮詮的表現法,愛用非、無、滅、空等字眼,從否定的反面來肯定它的正面;阿羅漢無餘依涅槃的清淨無戲論體,絕不是等於龜毛兔角畢竟無的東西;因為涅槃的境界不屬於理論的問題,而是唯實證體驗者精神上的生活境界。因為阿羅漢以我空智證入涅槃的境界,一方面解脫了由煩惱、業所招的有漏生命,同時也就是得到非煩惱、業的無漏生命。可是這無漏生命──清淨無戲論體,已超越過煩惱、業的意識所能認識或經驗的境界。《中阿含》二一0經說,苦樂以不苦不樂為對,不苦不樂以無明為對,無明以明對,明對涅槃,涅槃則無對。也即是《俱舍論》卷六說的(大正29‧34c)︰「此極寂靜,此極美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為涅槃。」昔跋迦梨比丘死,佛說他因為已證入無餘依涅槃,惡魔已不能再找到他所往之處了;也是證明這個無對的道理和事實。
在聲聞乘二種涅槃中主要的是現證的有餘依涅槃,而無餘依涅槃不過是到了殘餘的身依灰盡──死,加上一個名稱罷了。所以死,畢竟無關緊要的,「寂滅為樂」的境界是要求在生前證得的,南傳巴利語藏經的《如是語》(即漢譯的《本事經》)上座偈有︰「實極安樂,佛說涅槃;無貪無愁,安隱苦滅。」以及「我依安樂,得此安樂」的飽餐法味的生活境界。
但聲聞人所證的涅槃,畢竟是個人享受的法味與安樂的境界;對詮釋涅槃生活用語方面,也多屬遮詮,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意義。到了大乘佛教,對於詮釋涅槃問題上的用語,遮詮與表詮並用,而表詮的表現法運用更廣。因為大乘佛教的生命源泉的般若智,是從空到不空;空,就是對緣生法上空去有見、無見,空去生死見、涅槃見,空去眾生見、佛陀見,統一於不二的一實相印,「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切眾生本來是佛」,「資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的不空的肯定。於是說涅槃時無一法不是涅槃,涅槃即實相故,生死即涅槃故。覺悟這個道理,就是成佛證涅槃;不覺悟這個道理,就是凡夫落生死,但雖落於生死的凡夫,這個法爾道理並沒有失去。在凡夫不失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性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本有」;在佛陀覺悟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方便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始有」。《成唯識論》說四種涅槃中稱本有的為「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稱始有的為「無住處涅槃」。論文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云(大正31‧55b)︰「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釋無住處涅槃云(大正31‧55b)︰「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依據以上的論典,自性清淨涅槃,是指「佛如、眾生如」的法爾真實如是之理,可是未覺悟的凡夫畢竟不能稱為佛陀,好像地下未被開發的礦藏,雖然是財富,但還不能為人民所享用,天台家稱之為未有莊嚴過的素法身,到了證得無住處涅槃,才能親自受用涅槃的境界,發起無窮的妙用,好像已開發的礦藏,成為人民生活中的實有財富,真正得到享受,天台家稱之為莊嚴了的法身。前者是屬於理論的,是指出實踐的方向;後者是實踐著的生活,充實了證實了涅槃的理論。故涅槃論到了大乘佛教,才有了真實的著落,表現出富有朝氣的積極精神,像「大悲般若常所輔翼」,「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的明確而生動的語句,掃除了小乘佛教關於涅槃遮詮表現法的那種闇昧的氣氛。
〔大乘佛教的涅槃是生活實踐的深刻契證〕
一個人要走遠路時,為保護兩足,是把道路上舖滿皮革呢﹖還是只要兩足穿上革靴呢﹖佛陀教人的方法是叫穿上革靴。證入無住處涅槃的智慧,就是穿上革靴,兩足便能走任何不平的生死道路。《大智度論》卷九十六說(大正25‧729b)︰「一切法不可盡壞,但離其邪憶想,一切法自離。」故涅槃之寂滅,是轉變義,即轉變邪憶想而成為般若智,則一切法皆是實相,生死險道頓成涅槃的坦途,離開這個現實的世界、現實的人生生活,更沒有涅槃可證。故大乘佛教的涅槃,是以生活實踐為中心,離開人間無生可度,離開人間無佛可成。《大乘入楞伽經》卷二說(大正16‧599a)︰「非於生死外有涅槃,非於涅槃外有生死;生相涅槃無相違相。如生死涅槃,一切法亦如是,是名無二相。」《思益梵天問經》說(大正15‧36c)︰「當知佛不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妄想分別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實無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諸法平等,無有往來,無出生死,無入涅槃。」
學佛人應該照顧自己腳跟,從實際生活中體味涅槃境界,於緣生法上烙著實相法印,才能觸處即真,頭頭是道。(慧風)
◎附一︰印順〈佛教之涅槃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涅槃之深究
(一)蘊苦永息之涅槃︰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是迷於「無我」的愚癡,這惟有無我的深慧,才能破除他。有了甚深的空(無我)慧,便能破我見,體驗到人生的真理,獲得大自在。這是現生所能修驗的,也是聖者所確實證明的。等到此生的報體結束後,不再受生死果,這就是入涅槃了。大阿羅漢都是這樣的,釋迦佛八十歲時,也這樣的入了涅槃。如進一層推求,就難於明白。一般人想︰入了涅槃,到那裏去呢﹖證了涅槃,是什麼樣子呢﹖關於這,佛是很少講到的。總是講︰生死怎樣延續,怎樣斷煩惱,怎樣就能證涅槃。入了涅槃的情形,原是不用說的,說了也是不明了的。比方一個生盲的人,到一位著名的眼科醫生處求醫,一定要問個明白,眼明以後,是什麼樣子的,醫生怎麼說也沒有用吧!因為他從來無此經驗,沒法想像。只要接受醫治,眼睛明亮了,自然會知道,何必作無謂的解說。若一定要問明了才肯就醫,那他的眼睛,將永無光征日子。涅槃也是這樣,我們從無始以來,都在生死中轉,未曾證得涅槃,所以入涅槃的境地,怎麼想也想不到,怎麼說也說不到,正如生盲要知的光明情形一樣。佛教是重實證的,只要依著佛的教說──斷煩惱,證真如的方法去修習,自然會達到自覺自證,不再需要說明了。(中略)
小乘的修學者,做到生死解脫了,便算了事。苦痛既已消除,也再不起什麼作用了。這是小乘者的涅槃觀,大乘卻有更進一步的內容。這可分兩點來說︰
(1)約體證的現(相)實(性)一味說︰聲聞者證入法性平等時,離一切相。雖也知道法性是不離一切相的,但在證見時,不見一切相,惟是一味平等法性。所以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聲聞學者的生死涅槃差別論、性相差別論,都是依據古代聖者的這種體驗報告而推論出來。但大乘修學者的深悟,在證入一切法性時,雖也是不見一切相(三乘同入一法性;真見道),但深知道性相的不相離。由此進修,等到證悟極深時,現見法性離相,而一切如幻的事相,宛然呈現。這種空有無礙的等觀,稱為中道;或稱之為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由於體證到此,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依據這種體證的境地,安立教說,所以是性相不二論、生死涅槃無差別論。在修行的過程中,證到了這,名為安住「無住涅槃」,能不厭生死,不著涅槃,這是小乘證悟所不能及的。但大小的涅槃,不是完全不同,而是大乘者在三乘共證的涅槃(法性)中,更進一層,到達法性海的底裏。
(2)約修持的悲願無盡說︰小乘者的證入涅槃,所以(暫時)不起作用,除了但證空性,不見中道而外,也因為他們在修持時,缺乏了深廣的慈悲心。像游泳的人,如發生了危險,那不想救人的,只要自己爬到岸上休息,便覺得沒事,更不關心他人的死活。有些想救人的,自己到了岸,見別人還在危險中,便奮不顧身,再跳進水裏去,把別人拉到岸上來。菩薩在修行的過程中,有大慈悲,有大願力,發心救度一切眾生。所以自己證悟了,還是不斷的救度眾生。在為人利他所受的苦難,菩薩覺得是︰無上的安慰,最大的喜樂,沒有比這更幸福了。由於菩薩悲願力的熏發,到了成佛,雖圓滿的證入涅槃,但度生無盡的悲願,成為不動本際而起妙用的動力,無盡期的救度眾生,這就大大不同於小乘者的見地了。但圓滿成佛以後,救度眾生,不再像眾生一樣,救此就不救彼,在彼就不在此。佛的涅槃,是無在無不在的,是隨眾生的善根力所感而起應化的──現身,說法等。佛涅槃是有感必應,自然起用,不用作意與功力的。佛般涅槃,像日光遍照一切一樣。一個個的眾生,像一所所的房屋。有方窗,光射進來,就有方光;有圓孔,光射進來,就有圓光。光是無所謂方圓的。所以,現一切身,說一切法,都是隨眾生的機感而現的。如釋迦佛的在此土誕生、出家、成佛、說法、入涅槃,都是應化身;圓證涅槃的佛,是早已證法身了。因此,如想像圓證涅槃的佛,是一個個的,在這裏在那裏的,是壽長壽短的,便不能了知大乘涅槃的真義,不知應化身的真義了。必須放棄小我個體的觀念,才有悟解證入涅槃的可能。
涅槃,是沒有人與我等種種分別。所以了解涅槃,非從生死苦果,即小我個體的消散去了解不可。入了涅槃,如說永恆,這即是永恆,因為一切圓滿,不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也就不會變了。說福樂,這便是最幸福,最安樂;永無苦痛,而不是相對的福樂了。要說自由,這是最自由,是毫無牽累與罣礙的。沒有一絲毫的染污,是最清淨了。所以,有的經中,描寫涅槃為「常樂我淨」。這裏的我,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切不可以個體的小我去推想他。否則,永久在我見中打轉,永無解脫的可能。以凡夫心去設想涅槃,原是難以恰當的。所以佛的教說,多用烘雲托月的遮顯法,以否定的詞句去表示他,如說︰不生不滅、空、離、寂、滅等。可是眾生是愚癡的,是執我的,多數是害怕涅槃的(因為無我了);也有不滿意涅槃,以為是消極的。純正而真實的佛法,眾生顛倒,可能會疑謗的,真是沒法的事。好在佛有無量善巧方便,為了這種深深執我的眾生,又作另一說明。
(二)身心轉依之涅槃︰「轉依」,是大乘佛教的特有術語。轉依即涅槃,表示身心(依)起了轉化,轉化為超一般的。這可說是從表顯的方法來說明涅槃。依,有二種︰(1)心是所依止,名為「染淨依」。依心的雜染,所以有生死;依心的清淨,所以得涅槃。心是從染到淨,從生死到涅槃的通一性。在大乘的唯識學中,特重於這一說明。(2)法性(空性)是所依止,名為「迷悟依」。法性是究竟的真性,迷了他,幻現為雜染的生死;如悟了,即顯出法性的清淨德性,就名為涅槃。從心或從法性──依的轉化中,去表顯涅槃的德用,是大乘有宗的特色。
(1)約染淨依說轉︰我們的煩惱、業、苦果,是屬於雜染的;聖者的戒定慧等功德,是屬於清淨的。而染與淨,都以心為依止。這個所依心,唯識學中名為阿賴耶識,即心識活動的最微細部分;最深細的阿賴耶識,成為生死與涅槃的樞紐。眾生的生死苦,由於心識中有不淨種子(功能)。由此不淨的種子,生起煩惱、業、果。如從不淨種,生起貪、瞋等煩惱心行,於是所有的身口行為,都成為不淨業,如殺、盜、淫等。即使是作善,因從自我出發,所作的也是雜染業,要感生死苦果(生人天中)。此報由業感,業從惑起的因果,實在都是從不淨的種子而發現。現起的不淨行,又還熏成種種不淨的種子。雜染種子積集的染心,持種起現,又受熏成種,因果不斷,這才延續流轉於苦海之中。這個雜染種子所積集的雜染心──阿賴耶識,從業感報來說,他是受報的主體,所以叫異熟識。從形成個體的小我來說,他是攝取及執那阿賴耶識,而被我見錯執為自我(因為阿賴耶識,有統一性、延續性,而被錯執為是常是一的自我)的對象。依阿賴耶識而有雜染的種現不斷,那不是永遠不能解脫雜染的生死嗎﹖不!好在心的深處,還有清淨的種子。所以,眾生是既非純善的,也不是純惡的,而是心中含藏著一切染淨功能種子。眾生並不是沒有清淨的功能──無漏種子,而是向來被雜染功能遮蔽了,才成為雜染的一家天下,煩惱業苦現行,不得解脫。要求得解脫,就要設法,把心中深藏的清淨種子,使他發現出來。如信三寶、聽法、誦經、持戒等,即是開始轉化。像走路一樣,向來走錯了,現在要換個方向走,向佛道走去。依佛法而作不斷的熏習,漸使雜染的力能減低,清淨的功能增強,發展為強大的清淨潛力。再進步,把雜染的功能完全壓伏。從無漏的清淨種子,現起清淨的智慧等,煩惱自然被伏斷了。一向為雜染所依的雜染心,現在轉化為清淨法的所依,就叫做轉依(究竟轉依在佛位)。悟證以後,清淨的功德現前,雜染的力能被壓伏,但染法的潛力還在,不時還要起來。這要經過不斷的治伏階段,與煩惱餘力搏鬥,到最後,達到純淨地步,才徹底消除了不淨的種子,而得究竟的清淨解脫,也就是得到究竟的涅槃。修持的方法,不外乎修戒定慧,修六度、四攝。到達轉染成淨,不但消除了一切雜染,而且成就無量的清淨功德,無邊殊勝力量。所以大乘的涅槃,不是什麼都沒有了,也不是毫無作用。
究竟轉依了的清淨心,和現在的雜染阿賴耶識不同。現在是虛妄分別的,與雜染相應的。到那時,轉識成智,是無分別的。圓滿的大智慧,具足種種利生妙用,一切清淨的功德都成就。清淨的功德成就,在《阿含經》中,也透露這一消息。佛的弟子舍利弗尊者,回到自己的家鄉,入了涅槃。他的弟子均提沙彌,如法的火化了以後,把舍利──骨灰帶回去見佛,非常的悲傷。佛就問他︰「均提!你和尚入滅了,他無漏的戒定功德,和深廣的智慧,也都過去而沒有了嗎﹖」「沒有過去。」「既然生死苦滅去了,一切清淨功德都不失,那何必哭呢!」這是同於大乘涅槃,具足功德的見地。約染淨依說,著重戒定慧功德的熏修,轉染成淨,苦果消散了,卻具足一切功德。所以成了佛,能盡未來際度眾生,隨感而應,現身說法。
對於佛果的大般涅槃,切勿作「我」想,我想與涅槃是永不相應的。轉依的佛涅槃,以大菩提(覺)為本,徹證無我法性,所以佛佛平等,相融相入。具足一切功德的佛涅槃,徹證無我,沒有分別,所以從對立矛盾等而來的一切苦痛,成為過去。
(2)約迷悟依說轉︰佛有無量善巧,為了適應眾生,還有另一方便,約迷悟依說轉依。這個依,指法性而說,或名真如。真是非假的,如是不二的,這就是一切法空性,事事物物的實相。眾生為什麼輪迴生死﹖即因不悟法性,顛倒妄執,造業受苦。若修持而悟證了法性,即得解脫。法性是不二的,所以說︰「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心經》所說的︰「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就是這個。諸法空性,雖本來如此,但無始以來,有無明、我見,不淨的因果系,迷蒙此法性,像烏雲的籠蓋了晴空一樣。雖然迷了,雜染了,而一切眾生的本性,還是清淨的,光明的,本來具足一切功德的。一般人都覺得,生死流轉中,有個真常本淨的自我,迷的是我,悟了解脫了,也還是這個我。現在說︰眾生雖然迷了,而常住真性,不變不失。這對於怖畏空無我的,怖畏涅槃的,是能適應他,使人容易信受的。佛在世時,有外道對佛說︰「世尊!你的教法,什麼都好,只有一點,就是『無我』,這是可怕的,是無法信受的。」佛說︰「我亦說有我。」這就是如來藏。外道聽了,便歡喜信受。照《楞伽經》說︰由於「眾生畏無句」;為了「攝引計我外道」,所以方便說有如來藏。眾生迷了如來藏,受無量苦;若悟了如來藏,便得涅槃,一切常住的,本具的清淨功德,圓滿的顯發出來。中國佛教界,特別重視這一方便,大大的弘揚。但是,如忽略了佛說如來藏的意趣,便不免類似外道的神我了。要知道,這是佛為執我外道所說的方便。其實,如來藏不是別的,即是法空性的別名。必須通達「無我如來之藏」,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
約法空性說,凡聖本沒有任何差別,都是本性清淨的,如虛空的性本明淨一樣。在眾生位,為煩惱,為五蘊的報身所蒙蔽,不能現見,等於明淨的虛空,為烏雲所遮一樣。如菩薩發心修行,逐漸轉化,一旦轉迷成悟,就像一陣風,把烏雲吹散,顯露晴朗的青天一樣。雲越散,空越顯,等到浮雲散盡,便顯發純淨的晴空,萬里無雲,一片碧天,這就名為最清淨法界,也就是究竟的涅槃。
結說
生死是個大問題,而問題全由我執而來,所以要了生死,必須空去我見。無我才能不相障礙,達到究竟的涅槃。凡聖的分別,就在執我與無我。聖者通達無我,所以處處無礙,一切自在。凡夫執我,所以觸處成障。入了涅槃,無牽制,無衝突,無迫害,無苦痛,一切是永恒、安樂、自在、清淨。而這一切,都從空無我中來。
涅槃的見地,如苦痛的消散,無分別、無分量、寂靜、平等,這在大小乘中,都是一樣的,都是從無我觀中,消除個我的對立而說明的。而大乘的特色,主要在悲智一如的淨德,隨感而應。
涅槃,不是說明的,不是想像的。要覺證他,實現永恒的平等與自由,必須從實踐中,透過無我的深慧去得來。(慧瑩記)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中觀涅槃觀
佛教一直強調涅槃之境界雖然是不可言詮、無以言表,但卻是真實的。如巴利所傳的《無問自說經》(Udāna)談到︰「涅槃之境界是無生、無轉化、無造作、無和合相……如果不是無生、無轉化等等……涅槃之境界即無異是世間的和合諸法。」又云︰「有一境界,不可思不可議,其中無地、無水、無風……無虛空、無識……我說此即是無來、無去、無住、無生、無滅。此一境界無始、無終、無依持、無所持……此即是空之止息。」有時候佛典則會用一些較積極的、正面的名詞來形容涅槃,如巴利《相應部》(Samyutta Nikāya)說︰「涅槃超越種種無常變化、痛苦憂毀,它是不凋謝、寧靜、不壞、無染、和平、福祉、島洲、依怙、皈依處、目標、彼岸。」佛典說得很明白︰絕不能把涅槃──如來死後的狀態──想像成一種虛無、疏離。如來死後到底是如何﹖這個問題是佛陀之「十四無記」中的一個。中觀學派透過對說一切有部與經量部涅槃觀的批判,把佛教涅槃觀本有的深意發揮得淋漓盡致、彰彰明甚。
談到涅槃,通常分為二種︰(1)有餘依涅槃(upadhiśeṣa)。(2)無餘依涅槃(niru-padhiśeṣa),或云「般涅槃」(pari-nirvaṇa)。前者是無明、激情等皆已止息,但是生理、心理的功能照樣存在,只不過是已經沒有激情的存在。此一境界恰好與吠檀多及數論(Saṅkhyā)的「當生解脫」(jīvamukti)相當,佛陀在其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之後的種種情形便是一個佳例。無餘依涅槃就是究竟解脫,亦即是構成吾人之經驗性存在之諸蘊(skan-dhas)也全部止息。大乘行者則在此二者之外再加上一個「無所住涅槃」(apratiṣṭhita nir-vaṇā),這是一種菩薩的境界,菩薩雖已有能力與資格證得涅槃,但他卻為了救渡所有的眾生而不願證入究竟解脫。
問題的重心在於︰無餘依涅槃──心靈修持的目標,是否為一疏離的,毫無生機的空白﹖說一切有部認為︰現象界的存在乃是由「大種」及「大種所造色」(大種是生命最根本的成素)在「實體見」(或譯薩迦耶見)及其伴隨的激情、煩惱的影響之下構作而成的,這就產生所謂的「條件性的存在」──有取蘊(upādāna skandhas)。有取蘊,就是以「苦」為特性的存在。另一方面,在般若智慧的普照之下,以及戒與定之修持為助緣,各成素被隔離而轉成為一種非和合的狀態(noncooper-ating state),而因為煩惱等污染法的力量已經不再生,所以各成素即是存在於清淨無污(anasrava)的存在。那麼由般若所生的涅槃境界是否為一種「實在」呢﹖
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batsky)堅決主張肯定說,如云︰
「當一切的流轉變現不再繼續,一切的力量也已止息,剩下來只是毫無生機的殘渣。那是一種非人格的永恒的絕滅,亦即是個別的成素的『實在』已經處於無生命的情況之下,這種『實在』與數論派所主張的物質原理(prakrti)非常相似,那是一種永恒的絕滅。……
道德法則經過一連串的進德修業(指修行),使生命世間進入最終的寧靜安和(指得涅槃),在其中已無種種生命,留下來的只是某些無生命、無生氣的存在,就此意義而言,說一切有部思想的外貌與現代科學的唯物主義相似。」
徹爾巴斯基教授這段話實在是言過其實,太誇張了。說一切有部或者是任何佛教學派絕不會把涅槃當作是空無,而是把它當成一種清淨的無為法(asaṃskṛta dharma)──某一種不受任何條件影響的「實在」,超越於現象之外。當然,涅槃並沒有現象界生命之流的多彩多姿與熱絡活現,但它也是一種「法」,是一個存在的「真實」。因為涅槃與如來死後的狀態是合一的,所以從來就沒有佛教徒否定其「實在性」,只不過說它是無法以言語表詮而已。涅槃不是「有」,因為它是無為法,所以絕不會如經驗性事物之落於生住異滅的範疇裏。它也不是「非有」,因為並不全是事物的完全止息而已。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不僅僅是「否定」而已,它也是一種法,在此一「法」中,沒有生住異滅的有為法;而涅槃本身也是一種積極性的個體。龍樹菩薩的批判主要便是針對說一切有部這種「有」的涅槃觀。如云︰「涅槃不名有,有則老死相;終無有有法,離於老死相。若涅槃是有,涅槃即有為;終無有一法,而是無為者。」(《中觀論頌》〈觀涅槃品〉)這是說涅槃不能同時為「有」且是無為的無漏法(anupādāna)──離垢無取相。同理,龍樹又說︰「有尚非涅槃,何況於無耶﹖涅槃無有有,何處當有無。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未曾有不受,而名為無法。」
中觀學派與說一切有部的涅槃觀有兩個重點。分別說部認為︰有漏法是真實的變成無漏法。中觀則認為︰從有漏到無漏根本沒有所謂的「改變」可言;如果煩惱是真實的,則煩惱即不可能化成空無,所以改變的僅是吾人的觀感,而不是「實在」本身。月稱的《顯句論》形容涅槃是「無得無失;非斷非常;無生無滅」。而「般若的功能在於引發吾人改變對『真實』的態度,並不是在轉變『真實』本身。」職是之故,所謂的改變乃是認識論上的(epistemic),所以是主觀的;並不是「存有論」的(ontological),客觀的。「真實」還是依然固我、不因行者之證悟而有所增減得失。這一點是中觀學派在佛教與印度哲學所開創的哥白尼式的重大革命(Copernican re-volution)。
上述的看法引出中觀涅槃觀的另一個重點︰涅槃與世間的「無差異性」、平等性。「本體」與現象並不是兩組各別的個體,也不是同一事物之兩種不同的狀態,如龍樹菩薩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毫無釐差別。」(《中觀論頌》〈觀涅槃品〉)「絕對」是唯一的「實在」,雖然說輪迴世間是依分別妄想而有,但是「絕對」仍是其「實在」。如果我們以妄想分別的模式來看「絕對」,則「絕對」即是經驗性的世界。反之,捐除這些曲解性的思惟媒介,世間即是「真實」,即是「絕對」。如龍樹菩薩說︰「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中觀論頌》〈觀涅槃品〉)此一頌文很明白的表達這一層道理。
涅槃不是「有」,也不是「非有」,而是捨離「有」與「非有」等等惡見。龍樹說︰「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又云︰「如來滅度後,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如來現在時,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均見〈觀涅槃品〉)這就是佛陀被詢及如來之本質──如來死後存在與否等問題時,佛陀所表現的沉默──無記的真義。涅槃超諸思惟定性,而且唯有捨離這些思惟模式的定性,才能證得涅槃。
中觀的涅槃觀與吠檀多把「解脫」(mukti)當成是「梵有」(brahmabhāva)的觀念很相近。但是,中觀學派並不認為涅槃有所謂的「心識」(cit)與「喜樂」(ananda),吠檀多則反是。另一方面,吠檀多學派透過對經驗的批判省察,而認為「梵」是自明的、是自存的存在(sakṣād aparokṣād brahma),因為有它,我們的認知作用才有可能成就。我們由某一客體所獲得的快樂的感受,不過是那「梵」之無限喜樂的不純淨、有限的形式而已。而所謂的解脫則是要除去這一些限度;如喜樂──梵之本質完全顯現。由此以觀之,中觀學派似乎僅止於討論「這個」(thethat)是「絕對」,亦即是單純的肯定「絕對」是現象的「實在」;而吠檀多學派則進一步的討論──「這個是什麼」(the what),亦即是把「梵」定義為喜樂與識。
從形上學來說,中觀所說的涅槃是不可定性的,而且不能把它與喜樂、善等等結合。然而就宗教上而論,涅槃與如來──神是合一的,涅槃乃是心靈之超越性的生命。
◎附三︰〈涅槃〉(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涅槃,指一切煩惱災患永盡的境界。又譯泥洹、泥曰、涅槃那、涅隸槃那、抳縛南、䁥縛■9a39。意譯滅、寂滅、滅度、寂。《雜阿含經》卷十八(大正2‧126b)︰「涅槃者,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大正28‧989a)︰「一切災患煩惱火滅,故名涅槃。」即將貪瞋癡三火滅卻,眾苦永盡,名為涅槃。
涅槃乃阿羅漢永斷煩惱所得之果。此可分有餘依及無餘依兩種。「有餘依涅槃」是指煩惱雖盡,然猶有依身,色心相續;「無餘依涅槃」乃指依身亦滅而無餘。在小乘諸部之中,說一切有部以滅諦涅槃為無為法,係由慧之揀擇力而得之果,故亦名之為「擇滅」(pratisaṃkhyā-nirodha)。即以慧揀擇四聖諦理,斷煩惱時,諸有漏法離繫縛,證得解脫者,稱為擇滅。擇滅以離繫為性,其體實有,且其性善而常住。然經量部謂煩惱及諸苦永滅名為涅槃,非別有自體。即由揀擇力除滅過去及現在之煩惱種子,於未來之煩惱及後有永遠不生的永斷之分位,假立涅槃之名。
又,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乃非學非無學之法,恒自性住,常住不變,且否認餘部的涅槃轉變論、涅槃決定論。此中,所謂涅槃轉變論,係主張涅槃於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是轉變不定的。所謂涅槃決定論,係謂涅槃之體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三種,雖各具此三,然於得有別,故生學無學等之差異。
在大乘經論中,則以涅槃為不生不滅,與如來的法身等同視之,而附予種種積極的意義。《大般涅槃經》卷六(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該經卷四(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法華經》卷五〈壽量品〉(大正9‧43b)︰「爾來無量劫,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即謂釋尊之涅槃,並非如薪盡火滅,而是入法性常住之境地。所謂肉身雖逝,法身常存,以法身為如來大般涅槃之體。
又,《大般涅槃經》卷二〈壽命品〉(大正12‧376c)︰
「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
此即所謂三德祕藏之大涅槃說;此乃綜合《婆沙》等書之離繫擇滅之說,《大智度論》等書之般若即涅槃說及如來法身說,而組成三法一體,不縱不橫之義。
吉藏《大乘玄論》卷三〈涅槃義〉謂以此三德為涅槃,總有四義,即(大正45‧47a)︰
「三德為涅槃者,略有四種義。生死與涅槃相對,生死有三障,謂煩惱、業、苦。對報障故名法身,對業障故辨解脫,對煩惱障說波若。二者欲顯如來三業自在。有法身故,身業自在;具波若故,口業自在;有解脫故,意業自在。三者無境不照,名為波若;無感不應名法身;無累不盡稱解脫。故三德為宗。四者為對二乘三德不圓。有身智,解脫不足;解脫亦圓,則無身智。故名如來三德圓備。」
又,《十地經論》卷二說涅槃有性淨、方便淨二種,《三無性論》卷上謂本來清淨自性寂滅者,為性淨涅槃;由慧之揀擇,除染污苦,得清淨者,名方便淨或無垢清淨涅槃。且謂無垢清淨乃修道所得,即為擇滅;而自性清淨,非慧所得,故非擇滅所攝。慧遠《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明涅槃有性淨涅槃、方便涅槃、應化涅槃等三種;智顗《金光明經玄義》卷上等謂涅槃有性淨涅槃、圓淨涅槃、方便淨涅槃等三種別。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說涅槃有本來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等四種。又,《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謂涅槃之分齊,總有四種不同,即︰(1)事滅,(2)德滅,(3)應滅,(4)理滅。即謂涅槃以如來藏為其體,由空如來藏之義而有事滅,由不空如來藏之義而有德滅,由德滅更示現應滅。
按涅槃之說,印度古來已傳,《薄伽梵歌》名梵我一如之境地為梵涅槃(brahma-nirvāṇa)。《入楞伽經》卷四明外道所執涅槃有自體相涅槃、種種相有無涅槃、自覺體有無涅槃、諸陰自相同相斷相續體涅槃等四種,同經卷六〈涅槃品〉揭二十種外道的涅槃說;《大毗婆沙論》卷二百說外道以現受五欲,及初靜慮乃至第四禪的受樂為涅槃。在佛教中,由於不承認我為實有,故原僅以涅槃為歸於滅,及至大乘興起,說如來法身永存,最後終以真如法身為涅槃之體性。
此外,涅槃或作般涅槃(梵parinirvāṇa,巴parinibbāna,藏yoṅs-su-mya-ṅan-lasḥdas-pa),音譯又作波利抳縛南、波利涅婆南,意譯圓寂。或作摩訶般涅槃(梵mahāparinirvā-ṇa,巴mahānibbāna,藏yeṅs-su mya-ṅan-las ḥdas-pa chen pe)。由於般涅槃譯為圓寂,故古來僧侶逝世,亦稱為圓寂、新圓寂、歸寂、入寂、示寂,或單稱為寂。
〔參考資料〕 張曼濤《涅槃思想研究》;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R. E. A. Johansson《Psychology of Nirvana》。
無記
三性之一。佛典將一切法分為善、不善、無記三性,無記為其中之一,是指事物之性不可判定為善或不善者。《順正理論》卷四云(大正29‧348b)︰
「言無記者,謂不可記說為善不善故。應讚毀法,可記說在黑白品中,名為有記。若於二品皆所不容,體不分明,名無記法。」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c)︰
「復次,佛記善法有可愛果,記不善法有非愛果,若法無彼二果可記,說為無記。復次,由二事故善法可記,(一)由自性,(二)由異熟,不善亦爾。無記雖有自性可記,而無異熟,故名無記。」
此謂善、不善法可招當來之異熟果,故有愛、非愛果可記,而非善不善之法不招異熟果,故無當來之果可記,此法即名為無記。《俱舍論》卷十三亦謂(大正29‧71b)︰「諸有漏法若不能記異熟果者,立無記名。」
無記有「有覆」與「無覆」之別,有覆無記指其性染污,能覆障聖道,或蔽心性,令不淨者;無覆無記指其性不染污,不覆障聖道,亦不蔽心性者。其中,無覆無記有異熟無記、威儀無記、工巧無記、通果無記等四種,加上自性無記及勝義無記而成六種,若再加上有覆無記,則共有七無記。
此外,釋尊對於外道之十四難(問難),不作「是」或「非」之回答,此稱「十四無記」,或「十四不可記」。(參閱附錄二)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摘錄)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答︰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答︰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又四種類各有差別,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云何諸無記差別﹖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又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若依伎樂,以染污心,發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污。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二章(摘錄)
有關「(十四)無記」之解說
某些東方的學者認為佛陀之所以拒絕回答無記的問題,而保持他那著名的沈默,無非是因為佛陀對形上學的無知。或者可以說是佛陀對這些問題沒有興趣,因為佛陀是位有名的修行者,以重行持見稱於世。持這種見解的有力根據源於巴利文藏經《中部》第六十三經《箭喻經》(Cula Malunkya Sutta)。這部經的大意是說︰「釋尊把追求形上問題的人比喻為一被箭所傷的人,而在沒有診治之前,此人卻急於知道他是被何種箭所傷;行兇者來自何處;目的何在等一連串的問題。但在尚未得到滿意的答覆之前,此人必死無疑。」這個寓言在說明形上學的論究是沒有必要的,甚且對精神生活有害無益。不過有的學者從另一個方向思考,而認為佛陀是位不可知論者,雖然佛陀的思想在根本上不是很明顯的不可知論,但把佛陀這種態度解為不可知論,卻頗合於佛陀的教學思想與道德戒律。著名的佛學專家歐登貝格(Oldenberg)便是基於此一假設,而主張︰「無記問題是可以不必回答的,而事實上也不能回答。」歐登貝格也曾作過一些消極性、斷滅性的解說,如說︰佛教乃是以其「無我」的大前提來規避回答「自我」(ego)是否存在等諸問題;「自我」或是不存在的,而任何與之相當的概念與事物都是虛幻不實的。
上述三種解說──不可知論者、斷滅論者與宗教行持者,可說是誤解佛法的典型代表,這些解說都違背了佛陀的教說與佛家哲學。任何生活方式皆免不了隱喻著一種哲學,一種對終極本體的追求與評估的哲學,人類的心靈絕不甘於處在永恒的懸宕不決。生命中如果缺乏一種能為其皈依的基本假設,那將是一個漂泊的心靈。關於佛陀是否為一虛無論者,湯姆士(E. J. Thomas)提出了最妥切的答覆︰
「吾人可以肯定的說︰佛教絕不是虛無論者。任何佛教經典都排斥虛無論的見解,如果認為從佛教的見解,吾人可以作成佛教是虛無論的主張,則這僅意味著對佛法的認識不夠。其實無記問題的重心是佛家哲學對無記所作的結論是什麼﹖如何才是無記的合理解答﹖佛家絕不可能把涅槃當作是一種「業有」(bhava)──通常的存在形態,因為涅槃並非一般的認識作用所能把握的,而涅槃也不是不存在,佛教對涅槃的概念乃是非存在(對一般的認識而言)非不存在(就涅槃本身而言)。」
如果吾人能以最大的虛心,深入佛家討論無記問題的文獻,明其是非,較其不同,則合理的解答並非是不可能的。
(十四)無記本質上之特徵──二律背反
雖然無記的解說各家不同,但一般皆同意無記共有十四個問題。事實上,這十四個問題可分為四大類,其中三大類各有四個不同的問題,而最後一類有關靈魂(jiva,英文soul)的則僅有二個問題,至於為何它會僅有兩個問題,吾人無法明其究竟。十四無記是
A世間在時間上是
1.無限的﹖
2.有限的﹖
3.亦無限亦有限﹖
4.非有限非無限﹖
B世界在空間上是
1.無限的﹖
2.有限的﹖
3.亦無限亦有限﹖
4.非有限非無限﹖
C如來(Tathāgata,即覺悟者)死後
1.還繼續存在﹖
2.不存在﹖
3.亦存在亦不存在﹖
4.非存在非不存在﹖
D命(即靈魂)與身(即肉體)是
1.同一﹖
2.別異﹖
(中略)
佛陀如何解答(十四)無記問題
從這些問題的正反命題相互背反,即可明顯的看出理性的衝突。而佛陀宣稱這些問題無法解答,即意味著佛陀瞭解這些問題並非就一般經驗的層次而論,這些問題無法訴諸經驗事實來解決。當理性試圖超越現象界以追求終極最後的實體,便使其自身陷入糾纏不清的衝突。各種以理性為基礎而建立的「思辨形上學」之間,不僅見解有所不同,甚至彼此對立,如一方說「是」(正命題),另一方則答以「非」(反命題),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從佛陀與弟子間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看出佛陀對這些正反意見瞭解頗深,特別是在佛典中常提及所謂的「六師外道」,而這正是六種對無記問題的典型見解。在巴利文《長部》〈梵網經〉開頭的一段對話,便是在說明佛陀對此問題的看法。佛陀把所有的基於理性思辨而構成的理論概稱之為獨斷的教條主義,而這些不同的教條主義皆自稱能瞭解現象的本來面目,但卻又彼此對立,孰是孰非,難以為斷。佛陀很清楚的看出這些衝突的本質,所以用超越的反省、批判的態度來解決它,佛法的辨證思想於焉誕生。在西洋哲學思想尚未有與此一方式相埒者出現之前,佛陀便已提出此一辨證法。愚意以為︰就純哲學而言,佛陀已經達到很高的哲學心智的層次,而且他確實已經告訴我們對無記問題的答案──而且可能是「經驗之批判」唯一的答案。事實上,如果佛陀提出一「是」或「不是」的答案,無疑他將會陷入與他一再駁斥者相同的誤謬。在「永恒論」(śaśatavāda,即佛典所謂的常見論)與「虛無論」(uccheda-vāda,即佛典所謂的斷見論)的對立之外,佛陀提出了另一更基本的對立──獨斷的教條主義與批判主義的對立(永恒論與虛無論都是屬於獨斷的教條主義,而說到批判主義即是分析、反省教條主義的心智)。批判主義即是將人類的心理從所有的執著與煩惱中解脫出來,而它即是解脫的本身。(中略)我們先看看阿毗達磨學者(指「有部」,Vaibhasika)與「經量部」(Sautrantika)的詮解,或許有助於我們瞭解無記的問題。
阿毗達磨學者對無記之詮解
阿毗達磨佛教可說是一種「半批判主義學派」(semi critical school),它否認有一常恒不變的「真我」(atman,即前文所指的靈魂),而認為「真我」乃是在經驗中一個約定俗成的名詞。但是由於他們對佛陀所開示的「蘊」(skandha)、「處」(ayatana)、「界」(dhatu)的思想瞭解不夠深刻,所以他們本身也提出一種「思辨形上學」──「法」(dharma)的理論。世親菩薩(Vasubandhu)在他的名著《阿毗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śa)的篇尾對「無記」作了原則性的討論,他的詮解可說是一代宗師的高見。他是經量部的學者,卻深受有部的影響,《俱舍論》即是他對有部思想的整理與批判,這部論典代表著部派佛教(即阿毗達磨佛教)思想的顛峰。
在形式上,回答某一問題可有四種不同的方式︰(1)可以直接回答的問題。(2)在回答之前必須先加以分析的多重性問題。(3)以反問回答的問題。(4)根本無法回答的問題。對於這四種方式,《俱舍論》加以一一論列,而十四無記即是屬於最後一種──無法回答的。《彌蘭陀問經》(Milinda Pañha)亦持相同的見解。
犢子部(Vatsīputrīya)雖然也是佛教的宗派之一,但它的見解卻與佛陀的教法有一些差距。犢子部的「不即蘊不離蘊我」即是世親菩薩在《俱舍論》中批判的對象。在論證的過程中,我們即可看出世親菩薩自己的看法。(中略)
由上引《俱舍論》,吾人可知︰阿毗達磨學者無記的真正答案,相當於佛陀對靈魂、世界的看法,亦即是「靈魂」不過是對某一狀態的描述,根本沒有一個與「靈魂」相應的事物存在。(就好像龜毛兔角一樣,雖然有此一名詞,實際上卻沒有龜毛兔角)。可是愚意以為︰佛陀把每一種「理論」(dṛṣṭi)都看成是一種有所見的教條(有所見即有所不見)。其次,阿毗達磨學者的註解把本質上是理性衝突的無記問題,轉變成語言表達的困難,這似乎沒有抓住問題的重心。不過,這種詮解對中觀學者的解釋──佛陀的真正本懷還是有所啟發的。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十三、卷十五;《成唯識論》卷三、卷五、卷十;《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義章》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
煩惱
指惱亂身心,令不寂靜之諸種心理作用。與隨眠(nuśaya)相同。然有謂潛在的煩惱稱為隨眠,顯在表面的煩惱稱為纏(paryava-sthana)。《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云(大正28‧984a)︰「煩亂逼惱身心相續,故名煩惱,此即隨眠。」《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及《俱舍論》卷二十等,謂一切煩惱係由因力、境界力、加行力等三力而起,隨眠未斷未遍知為因力,順於欲等之境界現前稱為境界力,緣彼之非理作意稱為加行力。《入阿毗達磨論》卷上,謂有唯依境界力而起之煩惱。
煩惱之種類甚多,大別有迷理與迷事二種。迷理即見惑,指迷於四諦之理,為見道所斷之煩惱;迷事即修惑,指迷於物之事相,為境界所逼的煩惱,修道所斷。見惑修惑中又總有貪、瞋、癡、慢、疑、見六種,為諸惑之根本,故稱根本煩惱,或稱六隨眠。此中,又開「見」為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稱為五利使;相對的,「貪」乃至「疑」之五種則稱五鈍使。此十使稱為十根本煩惱、十隨眠。就中,五利使唯屬迷理之惑,五鈍使則通於迷理、迷事二種。
依《俱舍論》等書所載,於見道斷貪等十隨眠時,欲界四諦下生三十二之別,上二界(色界、無色界)四諦下各生二十八之別,故見惑合有八十八使,於此加上修道所斷之十隨眠,名為九十八隨眠,再加十纏,則稱百八煩惱。但是唯識家認為,見道所斷之欲界四諦下有四十,上二界四諦下各有三十六,如此見惑合有百十二使,又於修惑加身、邊二見則三界合有十六,即見修所斷總有百二十八根本煩惱。按,唯識家將煩惱分為分別起、俱生起二種,見惑為分別起,於見道時斷除;修惑是俱生起,於修道時斷除。
又,從此等根本煩惱等流而出的染污心所,稱為隨煩惱,或稱枝末惑、隨惑。《俱舍》等書謂隨煩惱有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無慚、無愧、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睡眠、惡作等十九種,唯識家則除去此中之悔、眠二者,另加失念、散亂、不正知三種而成二十法。又,煩惱有不善、有覆無記二種,欲界之見修二惑其性通不善與有覆無記。不善之煩惱能招引非愛之異熟果,故稱為有異熟煩惱,此於得不還果時斷除。上二界之見修二惑唯屬有覆無記,不招非愛之異熟果,故總稱無異熟煩惱,此於得阿羅漢時斷盡之。
煩惱隨義之差別,而有隨眠、纏之異名,此外,又有結、縛、瀑流、軛、取、繫、蓋、株機、垢、燒害、箭、所有、惡行、火、熾然、漏、稠林、根、拘礙等種種異名。此等皆能惱亂有情之身心,由其增上力而造惡業,令於現在、當來感受憂苦果。據《瑜伽師地論》卷八所載,「結」有愛、恚、慢、癡、疑、見、取、慳、嫉九結;「縛」有貪、瞋、癡等三縛;「隨眠」有欲貪、瞋、有貪、慢、無明、見、疑等七隨眠;「纏」有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等八纏(《大智度論》卷七以瞋替代其中的惡作,再加瞋忿、覆而成十纏);「瀑流」有欲、有、見、無明等四瀑流;「軛」亦分欲、有、見、無明四者;「取」有欲、見、戒禁、我語等四取;「繫」有貪身、瞋身、戒禁取身、實執取身等四繫;「蓋」有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株機」有貪、瞋、癡等三株機;「垢」、「害」、「箭」、「所有」、「惡行」、「火」、「熾然」、「稠林」亦分貪、瞋、癡三種;「根」亦有三不善根;「拘礙」則有顧戀其身、顧念諸欲、樂相雜住、闕隨順教、復微少善便生喜足等五拘礙。
◎附一︰水野弘元〈煩惱論〉(摘錄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八章)
煩惱也譯作惑、塵勞、染等等,它擾亂了有情身心,障礙佛教的理想。由於有煩惱,所以不得開悟,它阻礙了佛教的涅槃理想。
與煩惱同義的語詞是隨眠。煩惱主要並不在表面顯現,而是潛在內心深處的邪惡性格與性癖,一有機會便表面化。因此,所謂隨眠,就是隨時橫在心中睡眠的意思。舊譯為「使」。
〔隨眠與纏〕 煩惱大多是潛在的,但顯現在心的表面的也有。部派佛教也著眼於這點,而將兩者加以區別。潛在的煩惱稱為隨眠,表面的煩惱稱為纏。
〔煩惱與業〕 若將煩惱分為潛在的與顯現的,那顯現的煩惱與邪惡的意業有什麼不同呢﹖因為不善的心全部都是煩惱,它與邪惡的意業同屬於顯現的心,就這點看,煩惱與業有時候是同一的。
又,業也分為顯現的表業與潛在的無表業。說一切有部將潛在的無表業當作色法(物質),也是心法。那就是成為習慣力的邪惡的性格,此邪惡的性格不外就是煩惱。在這點上,業與煩惱可說有相同的地方。
十二緣起分成惑、業、苦三部份。惑是煩惱,十二支中無明與愛與取三支也被當作煩惱。這些煩惱是根本煩惱,產生了行與有之業,而其果報則為識、名色、六處、觸、受與生、老死之苦的產生。這是十二緣起的解釋。
在上述文中,與其將「取」當作煩惱,不如說它和「有」同時屬於「業」,較為適當。將「取」和「有」合在一起,就相當於「行」,「行」的表面作用是「取」。成為其潛在力的,則為「有」。
〔不善與有覆無記〕 總之,在內心深處以我執為中心的錯誤想法,和邪惡的性質,全部可說都是煩惱。說一切有部和瑜伽行派等認為,煩惱包含不善(惡)與有覆無記二者。不善只存在於欲界。色界、無色界存在的是有覆無記的煩惱。
南方佛教(巴利佛教)認為煩惱都是不善,他們不說無記的煩惱。總之,關於煩惱的考察,在說一切有部等北方佛教方面極為發達,有詳細的論述。而南方的巴利佛教對於煩惱論,則沒有深論。
〔關於無記〕 依照說一切有部的說法,無善、無惡謂之無記。分為有覆無記(nivṛta-avyākṛta)與無覆無記(anivṛta-avyākṛta)二種。有覆無記雖然不是不善,卻是覆障聖智隱蔽淨心的煩惱。又︰不善(akuṡala),正如有覆無記所說,它不只妨礙聖道(聖智與淨心),更會得到非福的果(來世之不幸的果報)。不用說,不善當然全部都是煩惱。
無覆無記,是純粹的無記,它與煩惱障礙無關,是由異熟(善惡業的果報)、威儀(行、住、坐、臥四威儀)、工巧(藝術、技能等等)、變化(也叫做通果,神通所變之果)四種組合而成。按︰巴利佛教,他們不說有覆無記,而立異熟(vipāka)與唯作(kiriyā)二種為無記。異熟是善惡業的果報,唯作是「只有作用」,不是善惡,也不是果報。然而其中也含有阿羅漢的慈悲活動,即遊化三界中無我無所得的作用。(中略)
在阿含經中,不但有前述那些煩惱的異名,而且也論及種種有關煩惱的事,直到部派佛教的阿毗達磨,才開始將其加以整理分類。特別是說一切有部曾展開了詳細的煩惱論,茲稍加觀察如下︰
原來,煩惱會障礙聖道,它可說是與聖道相違背的,因此,在修行聖道的過程當中,須一步一步斷盡煩惱。初步的悟,即須陀洹道(預流向),要斷盡身見(有身見)、疑、戒禁取三結。而到達阿那含(不還)的悟境,則要斷絕欲界中一切煩惱,即斷盡五下分結。若要到達阿羅漢的悟境,則要斷絕上二界(色界、無色界)全部的煩惱,也就是斷盡五上分結。
四雙八輩的聖者,分為三個階段,即︰見道位、修道位與究竟位(阿羅漢果)。見道位要斷見惑(見所斷的煩惱),修道位要斷修惑(修所斷的煩惱)。斷了見修一切的煩惱,就到達究竟位。
〔見惑與修惑〕 煩惱大體分為見惑與修惑二種。所謂見惑,是說迷於理論上的知,這主要是後天的,如果能聽到正確的理論而領悟,也可以立即去除這迷惑。所以也稱為利使(犀利的煩惱)。修惑又稱為思惑,是習慣上之情意的迷惑,也可看作是先天的煩惱。對這種煩惱,雖然在理論上可以瞭解它是錯誤的,但很難改過來,這種習癖之類的頑固迷惑,須靠長時間努力修行,才能漸次斷除。故修惑亦稱鈍使(遲鈍的煩惱)。
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五見為五利使。貪欲、瞋恚、無明(愚癡)、慢、疑五者為五鈍使。(中略)
煩惱會障礙聖道,妨礙正確的智慧。而用智慧,則可斷除煩惱。煩惱斷除,就是解脫。心從煩惱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就能自由地從事如法而合乎理想的行動。吹滅全部煩惱之火的狀態,就是涅槃;在涅槃中,做出明顯的或潛在的理想智慧行為就是菩提(悟)。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煩惱貪瞋癡,不善之根本,癡如醉如迷,瞋重貪過深。」
解說︰再說到集諦中的「煩惱」。這是內心的不良因素、壞分子。無論是知識的、感情的、意志的,凡是不正確、不恰當的,使我們因此而煩動惱亂,引生不安定、不和諧、不自在;由此煩惱,造作種種業,更引起未來的苦迫︰這都叫做煩惱。煩惱是非常複雜的,在煩惱中,「貪、瞋、癡」,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所以叫做三不善根。根本,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一切煩惱,可以分為三大類︰(1)貪類;(2)瞋類;(3)癡類。一切煩惱,無非這三煩惱的支派流類。如愛、染、求、著、慳、諂、慢、掉舉等,是貪類。忿、恨、惱、慢等,是瞋類。見、疑、不信、惛沈、忘念、不正知等,是癡類。眾生都是有煩惱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慣習於多起某類煩惱,就會造成不同的個性,如貪行人、瞋行人、癡行人。如三類沒有偏重的,就稱等分行人。更詳細的,有「人情十九輩」的分類。(中略)
頌文︰「佛攝諸煩惱,見愛慢無明。我我所攝故,死生永相續。」
解說︰煩惱的三大分類,可說是專約欲界,尤其是約人類而說。如在色界與無色界,瞋恚就不會生起了。所以,「佛」在統「攝」一切眾生所有的「諸煩惱」中,又另有「見、愛、慢、無明」──四煩惱的分類。這是可從種種意義,作不同解說的。現在略說三義。
(1)古德稱此為「四無記根」。並非嚴重的惡性,而卻是煩惱的,名為有覆無記。研討到微細的煩惱,這四者被發見出來。特別在大乘的唯識學中,這四煩惱,是被看作與第七識相應的煩惱。在沒有證真理,斷煩惱的聖者,這四煩惱是一直沒有離開過的,成為眾生煩惱的內在特性。在這一解說中,稱為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本來沒有我(常住不變自在)的,看作有我,名我癡。由於自我的錯覺,因而執為確有的,名我見。由於執有自我,而對自我有妄自尊大感,名我慢。不但妄自尊大,而且愛戀此自我,名我愛。一切眾生自我中心的活動,就在這種內在的煩惱特性下開展起來。
(2)在阿含經中,常見到這一系列的分類。拿人類來說︰從煩惱而來的錯謬,可以分為二類︰{1}認識上的錯誤,名為見;這只要有正確而堅定的悟解,就可以改正過來的。②行動上的錯誤,稱為愛;這要把握正確的見地,在生活行為中,時時照顧,不斷磨練,才能改正過來。所以有的說︰「知之匪艱,行之維艱。」在從凡入聖時,斷了部份煩惱,但還沒有究竟,稱為「餘慢未盡」。慢是微細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動。如徹底斷盡了,就得到解脫。不過,羅漢們的習氣還沒有淨,習氣就是最微細的無明──不染污無知。如能這也斷盡,那就真正究竟清淨了。
(3)癡──無明,為一切煩惱的總相。如由此而分別起來,屬於知的謬誤,是見;屬於情的謬誤,是愛;屬於意志的謬誤,是慢。一切煩惱,總不外乎這些。
每一煩惱,都有發業與潤生的功能,也就都有集起生死的力量。但最根本的煩惱,是什麼呢﹖在四諦的說明中,以愛為主,因為愛是染著而起苦的根本。其他經論,總是說︰無明為本;我我所見為本。這可以舉一比喻︰如人陷身在棘藤遍佈的深草叢中,眼目又被布蒙蔽了,怎麼也不得出來。眼目被蒙蔽了,如無明。棘藤草叢的障礙,如愛。所以經中,也說無明及愛,為生死的父母(因)。但陷身在棘藤叢草中,想要從中出來,那麼眼目蒙蔽的解脫,是首要的。所以理解到︰無明為生死的根本,而解脫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無明,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是充滿迷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無我我所,而執有自我,執著我所的一切。所以,無明就是「愚於無我」;從執見來說,就是我我所見了。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自己作得主的;宰是由我支配他的。所以我我所見,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使一切從屬於我︰我所有的;我所知的;我所支配的;一切想以自己的意欲來決定。眾生在有意無意中,確是這樣的營為一切的活動。這是以自我為中心而統攝一切的(當然,就是大獨裁者,連西方的上帝在內,都不會完全成功),也是如膠如漆而染著一切的;這是一種凝聚的強大向心力。這樣的活動所成的力量(業),就是招感生死,而造成一個個眾生自體的力量。眾生自體,本沒有不變而獨存的自體,如外道所說的「神我」、「靈性」,而只是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總和活動。由於「我我所」見的執取,才生起自我(常恒自在的)錯覺。由於我我所見「攝」那緣「故」,就會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個個的自體。但這是從業力招感的,而業力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經過多少時間(一期的壽命)就業盡而死亡了。(也有因為福盡及橫死的)。但我我所見為本的煩惱,還在發揮他的統攝凝聚力,這才又引發另一業系,展開一新的生命。眾生就是這樣的「死生」,生死,「永」遠的「相續」下去,成為流轉生死,茫無了期的現象。
◎附三︰印順《勝鬘經講記》(摘錄)
《勝鬘經》︰「煩惱有二種,何等為二﹖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煩惱有四種,何等為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講記》︰煩惱,是煩動擾亂,使現在未來的身心,不得安隱。統而言之,「煩惱」可分為「二種」,二種是︰「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唐譯為習地,習即熏習。地有所依住與能出生的意義。如草木,從地而生,依地而住。起是現起,即顯現於現在的現行。如瘧疾,潛伏期,如住地;冷熱發作的時候,即現起。煩惱也如此,貪心或瞋心現起時,是起煩惱;有時雖不現起貪瞋,如常人的歡喜布施時,如嬰孩及熟睡無夢時,不能說他沒有煩惱,煩惱還是潛在的,這就叫住地。住地即熏習,種子;起即現行。
「住地」煩惱又可分為「四種」,即是︰「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這可約二方面說︰
(1)約修行斷煩惱說︰可分為二種,即見道所斷的,與修道所斷的。見是證見諦理。見諦時所斷的,為迷理的,即迷於真理,障礙正智的煩惱。一旦正見諦理,惑也就息滅了。然見道雖能斷迷理的煩惱,但還有未斷的──修道所斷惑;這是迷事而起的。觸境隨緣,於事相還生起種種的錯亂染著。例如鴉片,嗜好的如以為是有益的,這是顛倒是非;如了解它是毒品,不再以為好的,即顛倒想除。此如見斷的見諦即斷。可是,雖知鴉片是毒品,癮來了仍不免要吸它,這是事的染著;如修道所斷惑,要逐漸的捨除它。所以說︰「理必頓悟,事則漸消。」證見的悟道,不是一切都成就了,還得從現實生活去不斷練磨(修),消除不合理的染著。
(2)約煩惱說,也可分二種,即屬於見的、與屬於愛的。見惑是思想的錯誤,如執我、執常等。愛是事行的染著,如貪瞋等。
今綜此二意,解釋四種住地︰見一處住地,是各式各樣的見,集在見所攝的一處,而是見道時一處頓斷的。見有執著性,堅定的認為如此。《瓔珞經》分為七見,即我見、常見、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疑見,此即見道所斷的屬見的一切。阿含經說︰斷三結,得須陀洹果;三結就是我見、戒禁取、疑──七見的重要者。屬於愛的,又分為三種,這因為修道所斷惑,是三界分斷的︰欲界的修所斷惑、色界的修所斷惑、無色界的修所斷惑。欲愛住地,即欲界的一切修所斷煩惱;色愛住地,是色界的一切修所斷煩惱;有愛住地,是無色界的一切修所斷煩惱。這都是愛所攝的,所以都名為愛。外道誤認無色界為涅槃,不知這仍在生死中,所以名為有──生死的存在愛。修所斷惑,《瓔珞經》中說為六種著,即貪、愛、瞋、癡、欲、慢。貪、愛、欲三,即三界愛的別名。《瓔珞經》所說,與一切有部的見斷八十八隨眠相合,不過開合的不同。
「此四種住地生」起「一切」現「起」的「煩惱」。從見一處住地,生一切見的起煩惱;從欲愛住地,生一切欲愛所攝的起煩惱;從色愛住地,生色愛所攝的一切起煩惱;從有愛住地,生有愛所攝的一切起煩惱。所以起煩惱,從住地煩惱說,也應有四種。
起是什麼意思﹖「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剎那是生而即滅的一念的別名;心是剎那剎那的,名為剎那心。煩惱剎那生起,與剎那心相應,名剎那心剎那相應。煩惱是心所,心是心王,王所是相應的。如眼識了別色境,與之相應的煩惱,也在色境上轉。心與煩惱,所緣同,行相同,同時的相應而合作,名為相應。但住地,是不與心相應的,如心起善時,並無起煩惱相應,而住地煩惱還是潛在的;它不與剎那心同緣同事。這「心不相應」的,為「無始無明住地」。
依上文說,煩惱有二種︰(1)住地,(2)起。住地有四,從四住地生起的是起。起煩惱是心相應,心不相應的,名為無始無明住地。此無始無明住地,與四住地是同還是異﹖四住地,是心相應還是不相應﹖四住地,是住地,當然也是心不相應的。依本經所說,四住地而外,別有無始無明住地。所以一般所說的五住煩惱,實以本經所說為本。在本經譯者──求那跋陀羅所譯的《楞伽經》(卷四)中,每說「四住地無明住地」。雖對校魏唐的《楞伽》譯本,只說四種熏習、四種地,或四種習。但依本經及《瓔珞經》,四住地外,應別有無始無明住地。所以依本經辨析,起煩惱有二︰一是四住地所起的──恆沙上煩惱;二是無始無明住地所起的──過恆沙上煩惱。住地煩惱也有二︰一是四住地,二是無始無明住地。
佛法本源於阿含毗尼,今略為敘述。總攝一切煩惱,為見一處及三界愛──四種,為佛法共義,大乘不共說有五種。然阿含及毗尼說︰阿羅漢斷煩惱,但有不斷的,名為習氣。此習氣,即本經的住地。羅漢不斷習氣,辟支佛稍侵習氣,惟有佛,煩惱習氣一切斷盡。二乘不斷的習氣,在聲聞學派中,稱為不染污無知。無知即無明的別名;習氣,是極微細的無明,這與大乘的無明住地一致。龍樹說︰「小乘習氣,於菩薩為煩惱。」聲聞學者以為習氣是不染污的,無礙於生死的;而在大乘學者看來,習氣是微細的染污,還是要招感變易生死的。二乘不斷,而惟佛斷盡的無明,大乘學者說,菩薩在修行中,已分分漸除;佛究竟斷盡無明。所以,或分無明為十一重、二十二愚等。大乘所說的無明住地,實為根本教典所固有的,不過與聲聞學者解說不同。
又阿含經中說煩惱有纏與隨眠的二類;聲聞學者,大抵以為纏是心相應的,隨眠是心不相應的。心不相應的隨眠,是潛在而沒有現起的,經部師等即解說為種子或熏習。所以見一處與三界愛煩惱,約種習與現起說,即四住煩惱(隨眠),及起煩惱(纏)。這都是二乘所能斷的──四住及起;而不能斷的,是無始無明住地。本經即綜合這些教義而建立。四住的起煩惱,最明顯無諍;而習地的稱為無明,也是一般所公認的,所以本經在說到起煩惱的心相應時,即說心不相應的無明住地。而心不相應的四住地,與無明住地的起煩惱,且略而不論。天台宗說︰煩惱有見思、塵沙、無明的三惑。見思惑即四住地,塵沙惑即從無明起的過恆沙煩惱,無明惑即無明住地,這實依本經而立。然應大分為二,別分為四︰(1)四住地,(2)無明住地。此二類各有它的起煩惱。
《瓔珞經》說見(七)愛(六)的四住地,以見煩惱為生得一住地,愛煩惱為作得三住地。由於無明不了一法界相,無始來即存在,名無始無明住地。依《瓔珞經》意,不了一法界的無明,是無始而有,極難理解。因無明而眾生起一念識,心住於緣(即成為心境相關的存在)時,即生得有見煩惱。因迷理的見惑,又起作得的愛煩惱。生得與作得,都稱為住地,也應都有現起的。所以生得與作得,並非種子與現行,而是本性成與習所成(依現成種,種又生現)。由性成的生得,引生習成的作得。心境的相對存在時,就有生得的煩惱的存在。但此生得以前,昧然不覺而還不可說心說境時,就是無始無明住地。無始的無明,不但凡小不知,十地菩薩也不能知道究竟,唯佛能知。所以,《瓔珞經》的五住地,是可以假說為從無明而生得見,從見而作得愛,分為三階段的。此與本經略不同︰見愛四住地,是沒有說到生得與作得,而是同有住地與現起。但此依煩惱微細根源的無始無明住地,並無不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四不定三性分別
成唯識論七卷三頁云: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麤,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此彼展轉,不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貪等十。各為主故。睡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麤鄙,及昧略故。後二,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麤猛故。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行相麤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尋、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法執及無明等唯在不善無記有漏心品
佛地經論七卷三頁云:有義、法執及無明等,遍在一切善惡無記有漏心品、及與二乘無漏心品。皆不了達法無我故。皆似相分見分起故。有義、唯在不善無記有漏心品。瑜伽師地說諸無明但有二種。一者不善,二者無記。復有二種。一者染汙,二不染汙。不言有善。不可非善善心相應。性相違故。又善心品、必與無癡善根相應。癡即無明。不可一心,癡無癡并。如貪無貪、瞋無瞋等,不相應故。不可法執不與癡俱。若無無明;無倒執故。如執有我,定無明俱;此亦應爾。又諸善心,性無迷執。皆信等俱,順無我解,與二空觀為前方便。不可法執導法空觀。我執未曾見此事故。是故有漏無漏善心,決定不與二執無明愛等相應。違教理故。一切異熟無記心品,亦無法執及無明等。分別力劣,不能執故,若有倒執、成法我見,有無明等;阿賴耶識、不應唯與五法相應。見無明等、慧等攝故。又若此識有法執者;無所熏故。應念念失,不須對治。則成大過。煩惱障中,無此事故。又法空觀初現前時,此識應斷。障治相違,不俱行故。若爾;所餘有漏種子、應無所依。所修功德,應無熏習。無所熏故。不可說言熏習鏡智相應淨識。非無記故。猶未得故。阿賴耶識、既無法執;餘轉識中異熟果者、亦應如是。性類同故。於五識中,亦無法執。無有猛利分別用故。不推求故。攝大乘說:能遍計心,唯是意識。故知五識、不緣遍計所執自性。如無分別無推求見,不能計我,故亦不能計度諸法。然由意識、計我計法,起愛恚等;引五識中非見所攝愛恚等起。雖無有見;而有愛恚無明等法,二障所攝。是故二執分別推求、唯在第六第七意識。若愛恚等、非見所攝,不推求者;亦在五識,諸我執等,煩惱障體,唯在不善有覆無記二心中有。若法執等所知障體,亦在無覆無記心中。二乘無學,亦現行故。無學位中,無有不善有覆無記。此就二乘,名為無覆。若望菩薩,是染汙故;亦名有覆。故所知障,亦名無覆,亦名有覆。一體二名,所望別故。煩惱障中,有所知障。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計我故。體雖無二;而用有別。如一識體,取境用多。由此熏生一種子體,亦有多用。起時雖俱;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分齊故。若所知障,就二乘說,無覆無記;四無記中,何無記攝?異熟生攝。以從異熟識生起故。若爾;何者非異熟生?如增上緣;餘所不攝,皆此攝故。威儀等心,不堅執故;非普遍故;無二障體。若善無覆無記心中,無法執者;云何不能了達法空?亦無我執;云何不能了達生空。此既由與第七識中我執俱故,不達生空,亦應由與第七識中法執俱故,不達法空。既似相分見分而起;云何不名法執所攝?諸佛菩薩無漏智等,亦有二分;云何非執。是故緣生相分見分,依他起攝。若於此上妄計心外或定性有,方名為執。故所知障、在第七者,遍與六識三性心俱;非相應品。
無記根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無記根云何?謂四無記根。即無記愛,無記見,無記慢,無記無明。
無記惑中無記根非無記根分別
俱舍論十九卷十七頁云:於上所說無記惑中,幾是無記根?幾非無記根?頌曰:無記根有三。無記愛癡慧。非餘;二高故。外方立四種。中愛見慢癡,三定皆癡故。論曰:迦濕彌羅國諸毘婆沙師、說無記根、亦有三種。謂諸無記愛癡慧三。下至異熟生、亦無記根攝。何緣疑慢非無記根?疑、二趣轉。慢、高轉故。彼師謂疑、二趣相轉;性動搖故,不應立根。慢於所緣,高舉相轉;異根法故,亦不立根。為根必應堅住下轉,世間共了,故彼非根。外方諸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遮善惡故。何緣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脩上定者、不過依託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力轉。故立此四、為無記根。諸契經中、說十四無記事。彼亦是此無記攝耶?不爾。云何?彼經但約應捨置問,立無記名。
靜盧無色四相差別
集論六卷四頁云:如是靜慮無色,由四種相,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淨故。何等雜染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如是煩惱,恒染其心,令色無色界煩惱隨煩惱,相續流轉。何等清白故?謂淨靜慮無色。由性善故,說名清白。何等建立故?有四種建立。謂支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想建立,云何支分建立?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支故。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云何等至建立?謂由七種作意,證入初靜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云何品類建立?謂初靜慮具軟中上三品熏修。如初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修亦爾。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于初靜慮中,還生三異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三品,亦爾。於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處所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云何名想建立?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了其名;豈能知數。況復證入。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中,亦爾。如是所說皆依靜慮波羅蜜多。何等清淨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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