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古買反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ㄏㄜˊ ㄐㄧㄝˇ, 1.雙方停止爭執,歸於和平。《三國演義.第七回》:「見在磐河廝殺,宜假天子之詔,差人往和解之。」
2.法律上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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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和解曰講褒。美曰讚故講讚者和解其義理,褒美其利益也。
[佛光大辭典]
佛學
即佛法之學。自其探討方向而言,通常側重於思想體系、源流、發展之闡述等;自其內容範圍而言,除佛陀所宣說之教法外,亦包括其以後之弟子、後世宗師、歷代學者,以佛陀之教法為依據,加以解說、抉擇、闡論之佛教各種宗要學說。又若就教法內容之類別而言,佛學統括理論與實踐二方面,包攝教、理、行、證四法。至於現代所稱之佛學,則是為將佛法流行人間,化度新學根器眾生,或為因應時代學術潮流,而強調以新方法加以整理,並作有條理、有系統之說明,而使之學術化者。
佛陀將教法授予弟子,弟子們輾轉傳至後世,所結集之經、律、論三藏內容,不外剖釋宇宙現象、人生真相,示導如何解脫以達究竟安樂之法門。故佛學所探討之主題,係以人生解脫為中心,兼論及宇宙之問題二大部分。
印度佛學體系之發展,按印順法師歷史法則之進展而分,可分為五期:
(一)聲聞為本之解脫同歸期:從佛陀立教至佛陀入滅之期間,此係佛陀住世說法時期,此期教法之重點,以宣示個人解脫為主。(1)緣起觀,此乃佛教之根本立場,亦為佛陀正覺之內容。即以十二因緣為具體形式,來超脫決斷一切苦惱。(2)八正道,此乃遠離快樂與苦行兩邊之中道思想。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3)四聖諦,此乃有關社會人生之四項真理。即:苦諦(說明社會人生生活之真相是充滿苦惱不安)、集諦(說明引起苦之理由與煩惱根源和渴愛之真相)、滅諦(說明滅卻煩惱去除苦惱不安,方能達於絕對安穩涅槃境地之真相)、道諦(說明有關到達涅槃之方法)。
(二)傾向菩薩之聲聞分流期:從上座、大眾兩大根本部派之分裂開始,至初期大乘佛教之興起,亦即佛陀入滅後至四百年(約當西元前四世紀至前一世紀),此期相當於部派佛教時期。自兩大部派之根本思想與根本精神觀之,此期呈現實行主義(保守派)和理想主義(理想派)對立之狀態。佛陀入滅百年頃,其所說之法已集成雜(相應)、中、長、增一(增支)等四阿含經(於南傳,另加雜部而為五部)。約於西元前一百年,根本二部已分裂成二十部派,亦即小乘二十部。各部派為強調、證明自派之權威、正統,乃由各種立場重新編纂聖典,由是而逐漸成立經藏與律藏。由於各部派所傳承、整編的經典內容之出入,致使彼此間生起爭執,部分有心學僧乃致力於教法之說明注釋,整理分類,而出現許多論書(梵 abhidharma,巴 abhidhamma,音譯阿毘達磨)。於二十部派中,上座部系統以說一切有部、經量部、犢子部等較為重要。其中,說一切有部主張一切法為實有(梵 dravyatahsat),都在「自相上存在」(梵 svalaksanatā),諸法可不依存任何事物而獨立存在,眾生依有執受之蘊、處、界和合相續,施設有情,以之建立業果前後之移轉,此稱「法體恆有」或「三世實有」,認為自然界係由原子(極微)所構成。經量部則認為色法僅有四大和心之實有,同時主張「現在實有」、「過未無體」,否認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以及無為法之實有, 雖不承認人格主體補特伽羅(梵 pudgala)之實在性,卻設定五蘊為輪迴之假有主體。犢子部以補特伽羅為輪迴之主體,與五蘊不一不異。另於大眾部系統,一方面強調佛之超越性、絕對性以及菩薩之美德,認為「菩薩為了饒益有情,志願往生惡趣」,又主張「心性本淨」、「過去未來是無,現在是有」、「十二處非實」等思想。
(三)菩薩為本之大小兼暢期:此乃大乘佛教開始公開流行之時期。時在佛曆四百年至七百年間(約當西元前一世紀至西元三世紀),此時期之佛法雖以菩薩思想為主流,然並未輕視小乘,或否定小乘。此期之代表人物為龍樹,於其所揭示「中論」思想中,一一批判所有設定實體法有之哲學思想,而認為現實經驗世界皆有生滅去來之變化,故強調諸法應非實有,而是空、無自性。觀諸法本性為空之絕對立場,稱為「真諦」;承認世人所執著之相對立場,稱為「俗諦」。此種空之理法,即為「緣起」;不執於任何一端之概念,故稱中道。其佛身論乃「以觀緣起即觀法,觀法則見如來」之大乘實相妙諦、緣起妙有之學說。
(四)傾向如來之菩薩分流期:時在佛陀入滅七百年至一千年間(約當西元三世紀至六世紀),此為大乘佛教分裂並行之時期。此時期對「成佛問題」分衍為二說:(1)佛種從緣起,係於無漏聞薰中逐漸薰習而成者。(2)佛性本有,即一切眾生本具如來德性,故人人皆可成佛。佛陀入滅後八百年左右,印度佛教出現兩大思想家,即無著和世親兄弟二人,反對前期龍樹中觀派對於「空」之觀點,依唯識說而構成現實人間之一切存在並非實有之觀念論,立幻想虛妄之「遍計所執性」、相對真實之「依他起性」,和絕對真實之「圓成實性」三種,主張萬有皆由吾人之識體所顯現。此種識體之轉變有三種:即阿賴耶識、末那識、六識(眼、耳、鼻、舌、身、意)。
(五)如來為本之梵佛一體期:此一時期亦為佛教漸趨滅亡之時期。傾向如來本具之學者由於融攝世俗之神祕咒術,思想漸與婆羅門教之梵我論相結合,遂進入「如來為本,梵佛一體」之時代。復因大乘佛教之興盛,仰望聖者功德之崇高,及佛力無量、菩薩願大、他力加持等各種思想勃興,導致大乘佛教演化為密教。此期學者偏重追求即心即身成佛,偏失於大乘之利他精神。佛曆八世紀以來之佛教,外以婆羅門教之復興,內以唯心、真常、圓融、他力、神祕、欲樂、頓證等思想之泛濫,日與梵神同化,至佛曆十六世紀,佛教終滅於印度。
佛學自漢朝傳入中國,即有許多不同之派別,不一致之說法,為了消弭衝突、避免矛盾,中國佛學家即以判教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合消化。中國之派別有八宗、十宗、十三宗之說,若依大乘舊傳八宗之說而言,其中禪、淨、律、密屬於行持,三論、天台、華嚴、唯識則以義學見長,此四宗學說略述如下:
(一)三論宗: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之中觀一系,北齊(550~577)末年,由遼東僧朗傳入江南,至唐初嘉祥吉藏集其大成。此宗所依之基本典籍為:(1)中論,駁斥婆羅門教、小乘佛教,和其他大乘諸宗派之錯誤見解,而皈依中道教義。(2)十二門論,矯正大乘佛教徒自身之錯誤見解。(3)百論,駁斥婆羅門教之外道思想。其學說主要有三方面:(1)破邪顯正。即總破一切有所得、有所見:破斥外道對於「實我」之邪見、遮遣毘曇宗「實有」之執見、駁斥成實宗「偏空」之情見、摧破大乘之一切有所得、有所見。如是內外盡破,大小遍斥,而以「都無所得」為旨歸。(2)真諦和俗諦之差別,即以俗諦之故,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以真諦之故,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故依此二諦之說,有是空之有,空是有之空,由是乃顯無得之正觀。(3)八不中道,即揭示諸法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之理,來破除生滅、斷常、一異、去來等「四雙八計」之偏頗,而說明宇宙萬事萬物皆無固定不變之自性。要之,此宗以「破而不立」來遣除一切偏執情見;以「無所得」為本旨,認為一切諸法本來無相,本自寂滅;故所謂之迷悟及成佛不成佛皆為假名,惟以「覺」為本體,染淨諸法本來寂滅,而以「無得正觀」為至極妙道。 (二)天台宗:陳宣帝建德七年(575),智顗大師入天台山而初創此宗。追溯傳承,上承龍樹,經過北齊慧文禪師之閱讀中論、大智度論,得一心三觀之妙旨後,傳南嶽慧思禪師因悟證法華三昧,著述大乘止觀,再授智顗大師而修得法華三昧前方便,盛弘教觀,並依法華經融攝性空論義,而大成天台宗學。其著作有法華玄義、法華文句、摩訶止觀,世稱天台三大部。此宗之教義說一心具十法界,靜觀此心,可悟「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道理。其綱義要旨有三:即一念三千之世界觀、一心三觀、三諦圓融之哲理。指出諸法之相互融攝,整個宇宙之究竟合一,每一現象(物或心)所表現之原理是圓融三諦(空、假、中),意指事物或生命本身即是實相,即是如如;主張一切法平等,此乃天台止觀之中心思想。要之,天台一宗以法華經為典據,直顯諸法實相之哲理,自「理」方面而言,以即空、即假、即中之圓融三諦彰顯諸法之當體;自「事」方面言之,則揭示百界千如、一念三千之「性具」思想(性德本具);而所謂理事之互相融即,即是諸法之實相、法界之本然(法爾自然)。
(三)華嚴宗:又稱賢首宗、法界宗,依華嚴經而得名。杜順(557~640)為華嚴宗之開祖。此宗創始之前,中國已有地論宗,地論宗奠基於世親之「十地經論」,華嚴宗一方面吸收地論宗之教義,而進入中國佛教之繁盛期;另一方面則統一當時各宗派新舊異說,立足於唯識緣起之理論基礎。而在構成判教、觀行理論方面,表面上雖批評天台、唯識之學說,實際又擷取兩家之說。然大抵而言,華嚴宗依照華嚴經建立宗義,其無礙緣起之義理,乃從「般若」思想展開來,根據「般若」之「法性本空」,進一步闡明法界諸法由於「性空」而形成平等,乃至等同一體,而得入於一與多「相即相入」之無盡無礙概念,此即所謂「法界之普遍緣起」。此宗重要教義另有:因門六義、六相、十玄門等,以顯示其圓融無礙之法界緣起思想。
(四)唯識宗:此宗遠尊印度彌勒菩薩為宗主,彌勒出世說瑜伽師地論,無著稟承教法而著莊嚴論、攝大乘論。世親繼而著唯識二十論、三十論頌等。玄奘於唐貞觀年間,至印度求法,從戒賢、智光諸論師習受瑜伽、唯識等論。歸國後其弟子窺基依玄奘大師口述,撰成唯識論述記,發暢奧義,又撰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以釋之,而蔚成唯識宗學。此宗之名相繁眾,義理深邃,側重分析,立有五位百法(八心法、五十一心所法、十一色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六無為法)、三自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五種性(聲聞種性、緣覺種性、菩薩種性、不定種性、無性有情)。以「阿賴耶識」為基礎,闡明「萬法唯識、識外無物」之理。其根源是在於阿賴耶識有含藏種子。種子又稱「習氣」,分為名言種子與業種子二種。在實證上以識為中心,轉變有漏之心識,而成為無漏之實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最後將能觀之識亦歸諸於空,證入「能所一體」之世界。
佛學研究之分類,可由幾個不同角度加以觀察。從歷史之觀點看,可分原始佛教和發展佛教之佛教思想;從地理之觀點看,分為南傳和北傳佛教思想兩系;從教義之內容看,則有大小二乘、權實二教、聖淨二門、顯密二教、教禪二宗等各種之二分法。而於現代之佛學發展,中外學者亦皆致力於佛學之重新分類,作為新研究之先決條件,成為一股現代佛教學術思潮。例如日本學者高楠順次郎所歸納之研究體系為:(一)研究之佛教,如俱舍、成實、唯識等各宗之教義。(二)思索之佛教,如般若、華嚴、天台等宗之教義。(三)觀想之佛教,如禪宗、真言宗之教義。(四)信念之佛教,如淨土宗之教義。(五)實行之佛教,如律宗之教義。美國學者邁格文博士(Megovorn)則把佛學分為超越哲學(本體論)與相對哲學(宇宙論)二門。
近代學者多把全部佛學分為以說明萬法真相為目的,以理論為中心之「宇宙論」,與詮示解脫之真義、方法,以實踐為旨趣之「解脫論」二大門。佛學之宇宙論包容廣闊,有就現象事物之因果連續來說明萬有由多元生起之學派;有主張物質現象為精神原理所開展之唯心一元論之學派;有肯定超越現象之實在本體論之學派;有不辨本體與現象,以現象歸於本體活動,提倡現象即本體之學派。
概括而言,宇宙論可分為二大系統,即緣起論和實相論。(一)緣起論乃解釋宇宙萬法之生起,根據萬法自身間之因果律,及各學派考察和說明之不同,遂產生種種之緣起說:(1)把萬法生起之因由歸諸於吾人之作業力,稱為業感緣起論(俱舍學說)。(2)從主觀方面考察,認為一切萬有皆由吾人之第八阿賴耶識所變現,稱為賴耶緣起論(唯識學說)。(3)建立實在之本體,以之說明一切現象由此顯現,稱為真如緣起論(真常學說)。(4)從本體即現象,現象即本體之理論出發,稱為法界緣起論(華嚴學說)。(5)舉出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以宇宙萬法為一大日法身之靈動,稱為六大緣起論(真言學說)。緣起論係從縱之時間方面,說明萬法之生滅變化情形,是為「宇宙現象論」;實相論則從橫之空間方面,來說明萬法本身之究極真理,是為「宇宙本體論」。(二)實相論,在佛教各學派中,亦有多種實相論之教系學說:(1)否定主觀我體之存在,但對於現象諸法卻肯定其法體實有者,稱為法有論。(2)倡說我體、法體俱空者,稱為法空論(小乘二十部及成實學說)。(3)基於實體之見地,主張現象屬空或假有,但實體是真有者,稱為有空中道論(唯識學說)。(4)否斥相對的有空之考察,以絕對不可得為究竟理想者,稱為無相皆空論(中觀學說)。(5)積極之寫象實體,觀作為本體即現象,舉宇宙萬有為一如之實在者,稱為諸法實相論(天台學說)。
解脫論乃是將解脫之原理應用於實踐上,循向上之路徑,以達究竟之目的。此解脫部門可分為解脫實質論、解脫形式論和解脫次第論三大系統。(一)解脫實質論,即解脫之真境,故涅槃、如來、佛土、佛身,皆為解脫實質之表明。(二)解脫形式論,係為開顯實質之各類實踐,如律宗之持戒求解脫(戒律論)、各宗之修觀求解脫(修觀論)、各宗之斷惑求解脫(斷惑論)、淨土宗之往生求解脫(往生論),皆屬解脫之形式。(三)解脫次第論,凡夫欲藉修行功力,自凡至聖,達至理想之彼岸,其修行因功力深淺,而有逐漸進升之次第,乃至究竟成佛;此類修行證果之次第論(行位論)、一切眾生是否平等、超凡入聖之成佛可能性之解脫問題(種姓論)等,皆屬解脫次第論。 p2749
直歲
直,當值之義。禪宗寺院中,稱一年之間擔任幹事之職務者為直歲。乃禪宗六知事之一。本為負責接待客僧之職稱,但在禪林中則為掌管一切雜事者之稱,為一重要職務。原值一年之務,故稱直歲。後演變為一月、半月或一日任其職,乃至不定其期限。
敕修百丈清規卷四東序知事條載,直歲之職掌範圍,舉凡殿堂寮舍損漏之修葺、雜物之管理、役作人力之編派、工程之稽察,乃至田園莊舍、碾磨碓坊、頭匹舟車、火燭盜賊、巡護防警等之差撥使令及賞罰等均屬之。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謂,直歲有十德,即:(一)為三法盡力。(二)若有比丘從遠方來,當迎接令其安穩。(三)當給與床席或燈火,三日至七日。(四)若房皆住滿,應以己之住處與之。(五)當常往問訊占視。(六)當為彼說國土習俗。(七)當憂所不具足。(八)若中有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得安穩。(九)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呼人使共作。(十)不得與摩波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釋氏要覽卷下、五燈會元卷九、卷十七、禪苑清規卷三〕(參閱「知事」3461) p3459
斷和
有仲裁、和事佬之意。即雙方爭執不下時,由第三者居中調解,使雙方和解。〔碧巖錄種電鈔四十二〕 p656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不空
唐代來華的譯經名師,真言宗付法第六祖。具名不空金剛,是他受灌頂的號,他名智藏,或稱不空智。是師子國(今斯里蘭卡)人,或說為北印度人。生於西元705年(唐‧神龍元年),幼年出家,十四歲在闍婆國(今印度尼西亞爪哇)遇見金剛智三藏,隨來中國,720年(開元八年)到洛陽(此據《貞元釋教錄》卷十五。另據趙遷《不空三藏行狀》說,他是西域人,幼隨舅父來中國,十歲周遊武威、太原,十三歲遇金剛智云)。開元十二年,年二十歲,他在洛陽廣福寺說一切有部石戒壇受比丘戒。此後十八年中學習律儀和唐梵經論,並隨金剛智譯語。
開元二十九年,唐玄宗詔許金剛智和弟子回國。但金剛智從長安到洛陽時就生病,於同年八月三十日圓寂,不空奉金剛智遺命,仍想前往天竺。這時他又奉朝廷的命令,教他齎送國書往師子國(斯里蘭卡)。他先到廣州,率弟子含光、惠辯等僧俗三十七人,攜 帶國書,於十二月附昆侖舶,經訶陵國(在今爪哇中部),未滿一年到師子國。當時師子國王因不空是大唐來使,殊禮接待,把他安置在佛牙寺。不空遂依止普賢阿闍黎,請求開壇重受灌頂。他和他的弟子含光、惠辯同時入壇受學密法,前後三年。他並廣事搜求密藏和各種經論,獲得陀羅尼教《金剛頂瑜伽經》等八十部,大小乘經論二十部,共計一千二百卷(依不空於774年奏表)。後來,不空要回中國,師子國王尸羅迷伽(戒雲,719~759)請附表,並托獻方物。不空遂同使者彌陀攜帶獻物和梵夾等回唐,於天寶五年(746)到達長安。
最初,他奉敕在淨影寺從事翻譯和開壇灌頂。天寶九年又奉旨放回本國,但不空到韶州時得病不能前進。天寶十二年因西平郡王哥舒翰的奏請,玄宗又降敕將不空追回。他到長安保壽寺休息月餘後,即又奉詔令往河西。不空遂到武威,住開元寺從事灌頂譯經。天寶十三年,又徵安西法月的弟子利言(一稱禮言,有《梵語雜名》一書傳世)來參加譯事。肅宗至德元年(756)徵召不空入朝,住興善寺開壇灌頂。後來長安被安祿山的軍隊攻陷,不空仍然祕密派人和肅宗通消息。因此,至德二年肅宗還都以後,不空備受皇帝的禮遇。乾元元年(758),不空上表請搜訪梵文經夾加以修補,並翻譯傳授,得敕許將中京(長安)慈恩、薦福等寺,東京聖善、長壽等寺,以及各縣的寺舍、村坊,凡有舊日大遍覺(玄奘)、義淨、善無畏、流支、寶勝等三藏所帶來的梵夾,都集中起來,交給不空陸續翻譯奏聞。這是唐代梵夾一次大規模的集中(在興善寺)。後來會昌五年(845)唐武宗滅法,大興善寺被毀,大批的梵夾也就損失了。在肅宗還都以後十七年中,不空得到朝野的傾心崇奉,廣譯顯密經教,灌頂傳法,教化頗盛。晚年使弟子含光到五台山造金閣寺,繼又造玉華寺,並奏請於金閣寺等五寺,各置定額僧二十一人,自後遂成為密教重心。大曆九年(774)示寂,世壽七十,僧臘五十。唐代宗敕贈「司空」,更加「大辯正」的諡號。建中二年(781),德宗敕准不空弟子慧朗在大興善寺為不空立碑。
不空
不空的弟子很多,在他赴師子國以前已有弟子含光、惠辯等人。諸弟子中,不空認為能盡傳五部之法的除早亡二人外,僅餘六人(時稱六哲),即金閣寺含光、新羅惠超、青龍寺惠果、崇福寺惠朗、保壽寺元皎和覺超。其中惠朗年最長,不空歿後,繼他的法位,教授後學。又疏勒人慧琳也是不空弟子,撰有《一切經音義》一百卷,廣引內外典籍,詳釋梵漢名義,對於經論的解詁、正字乃至外典的考據、輯佚都有很大的貢獻。又當時大德如良賁、潛真、法崇等也都參與不空譯場,承受法義,造作註疏。中唐諸帝如玄宗、肅宗、代宗、德宗(時為太子)都曾依他受法灌頂或參加譯事,其餘王公大臣都對不空的譯經傳法盡力護持。翰林待詔趙遷撰有《不空三藏行狀》,說他居灌頂師位四十餘年,受法門人約萬計,由他授比丘戒的弟子也有二千人,因此他也是說一切有部的一代戒師。
關於不空的思想和學說,可以注意的是,他自幼來華能夠通曉中國的語文和文化,這個優越條件是歷代來華的譯師所少有的。當時佛教中各宗競立,密法漸行,有一種要求抉擇統一的趨勢。不空長期住在中國,對於這種情況有很深的認識,所以從他的譯述中可以看出他正是以畢生的精力從事這種努力並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雖然他在後代人的心目中是一位密宗的祖師,但他的譯述並沒有獨尊密法抵抑顯教的意思,不過認為真言門的修行證果比顯教為速而已。
不空的譯籍可以分為五類︰
(1)顯教類︰《般若》、《華嚴》、《大集》三部大經包含了大乘佛教的主要內容,其「譯漢」工作在不空以前基本上已經完畢。不空特改譯《仁王般若經》二卷以發拘若餘蘊;又重譯《密嚴經》三卷以溝通《華嚴》、《勝鬘》等經;又重譯《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以抉擇大集法門。又佛教的顯密經典以及歷代中印傳說,都認為中國漢地是文殊菩薩應化之域,不空因此重譯《文殊師利佛剎功德莊嚴經》三卷,以加強這一信仰。此外,還譯有《慈氏菩薩所說大乘緣生稻芉喻經》一卷、聖者郁楞伽造《大乘緣生論》一卷、《佛為優填王說王法正論經》一卷、《大方廣如來藏經》一卷、《大聖文殊師利讚佛法身禮》一卷、《百千頌大集經地藏菩薩請問法身讚》一卷。這幾部經論的譯出對於當時佛教中流行的幾個重要句義(範疇),像緣生、正法正理、如來藏、法身等,都提供了經典性的根據和解釋。
(2)雜密類︰所謂雜密一般是指金剛界和胎藏界兩法以外的密部經軌,但這是在金、胎兩部法特別受到推崇以後所立的名稱,不空時代還沒有確定這一說法。對於雜密法門,不空不但非常重視,而且為提高它們的位置作了很大的努力。他在返唐之初(754),曾特別提出《金剛大道場經》一系裡「一字佛頂法」的各種經軌加以譯述。其中觀想由日輪出生本尊,這和胎藏界的觀想蓮華上月輪以及金剛界的觀想月輪中蓮華的意義都有不同。事實上,日輪觀在佛教顯密經典中是一個比較古老的傳統,而月輪觀則是在金、胎兩部法興起後才普遍的。不空在《三十七尊出生義》中,以為從釋迦(能仁)的普賢金剛性海中流出三十七尊,而以頂輪法為「勝絕唯一法」,可見他對於這一系法的推崇。另外,可以歸入本類法的文殊咒藏各法,不空也廣事翻譯,如焰鬘德迦法、金翅鳥法、摩利支法等
(3)金剛界類︰金剛界法是不空早歲從金剛智研學的重心,也是他後來發展所學的基礎。據不空所譯《金剛頂十八會指歸》,金剛界法只是初會中一部分的內容。不空曾選譯初會一分為《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三卷,其全經四千頌到宋代施護才完全譯出為三十卷。不空另有《三十七尊出生義》、《不空心要》和《金剛頂經義訣》(殘)等述作,都屬這一類。從印度佛教密宗發展的經過看,金剛界法的觀想組織是後來流行的各種祕密瑜伽法門的重要依據。但自金剛智於西元701年學得本法起,以後百餘年間其內容一再的變化。如不空所譯經文就和金剛智所傳不同,而西元774年前後到烏荼國王寺從灌頂師達摩枳栗底(法稱)受瑜伽教法的罽賓人般若,來華後所譯的《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又和不空所傳有別。
(4)大樂類︰以《般若理趣經》為本源的大樂系密法,在不空的譯述中也特別值得注意。他所譯關於本類的經、釋、儀軌共有十多種。當時代宗也從不空受學此法,其受到重視可想而知。《般若理趣經》的翻譯雖從玄奘開始,但經末咒文早由波頗密多羅(626年來華)傳與玄模(見《法苑珠林》〈咒術篇〉)。又《理趣經》末的咒也已收入阿地瞿多的《金剛大道場經》抄譯本《陀羅尼集經》中。《金剛大道場經》十萬頌本在西元535年以前成立,所以〈理趣經〉咒的傳世是很早的。《理趣經》的義理是《大般若經》中實相般若一分的略要,所以菩提流支的重譯本即題名《實相般若波羅蜜多經》,般若實相就是法界,所以本系法中以表示周遍於器世間和有情世間的法界身普賢金剛薩埵為本尊,同以他受用身的毗盧遮那或持金剛和自受用身(智法身)的四面毗盧遮那或金輪佛頂為本尊的法門相比,意義上更深入一層。大樂系的法門和西元八世紀中到我國西藏地區的蓮華生、無垢友等所傳授的大圓滿,以及印度超巖寺後出的大手印法門在理論和修法上都一脈相通。而且大圓滿和大手印都別稱實相般若,而大樂金剛薩埵的修法也別稱大印法門,足見它們在義理上有共同的淵源。
(5)雜撰類︰不空譯述一一○部共一四三卷(依《貞元錄》)的顯密經軌中,有他和當時天文家楊景風共譯的《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二卷,為後代密宗所常用,其中具見印度當時的一般天文星曆的知識。此外還有《金剛頂經義訣》一種(殘),據說是他赴印以前的著述,也為後世密教所誦習,他還遺有奏表若干篇,由圓照集為《表制集》六卷(兼收不空弟子表文)。從這些遺表中可以看出他對中國文學的修養也達到很高的水平。圓照並稱讚他「冠絕古今,首出僧倫」。(郭元興)
〔參考資料〕 《兩部大法相承師資付法記》卷上、卷下;《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上;《宋高僧傳》卷一;《佛祖統紀》卷四十、卷四十一;《不空三藏和上表制集》;《密教發達志》卷四(《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4})。
五部大論
(一)西藏格魯派僧人學習顯宗所必修的五部論書︰即《釋量論》、《現觀莊嚴論》、《入中論》、《戒律本論》、《俱舍論》。
(1)《釋量論》︰法稱著。此書為佛教因明學要典,內容主要是評論和解釋陳那所著的《集量論》。學習此書約需兩年時間;同時,學僧尚須學習賈曹傑和克主傑為此書所寫的註釋評論等相關參考書。
(2)《現觀莊嚴論》︰慈氏著。此書乃依成佛之次第講述「般若」教義。學僧學習此書,尚須讀宗喀巴和賈曹傑等人對此書的註疏。研習此課程,亦需時二年。
(3)《入中論》︰月稱撰。本書主要是解釋和闡明龍樹的《中觀論》。全書共分十品,從發菩提心講到佛果功德。其中第六品解釋般若波羅蜜多,是全書主要部分。另外,亦以宗喀巴的相關著述作為輔助教材。學習此書也需時二年。
(4)《戒律本論》︰功德光著。此書為一戒律通論,包括佛教各部的戒律在內。其中分為十七事三科,即未得戒者應如何得戒之法,既得戒後如何守護之法,若有違犯如何遵律還淨之法,共三部分。輔助讀物有根敦主為此書所寫的註解。學習此書,需時五年。
(5)《俱舍論》︰世親著。此書內容為佛教徒的世界觀與人生觀。輔助教材為根敦主為本書所寫的註釋。學習此書,並無規定具體的時間。
(二)指無著承彌勒菩薩教旨所撰之五部大論︰即(1)《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唐‧玄奘譯。(2)《分別瑜伽論》,缺譯。(3)《大乘莊嚴經論》,十三卷。唐‧波羅頗蜜多羅譯。(4)《辯中邊論頌》,一卷。唐‧玄奘譯。(5)《金剛般若論》,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
〔參考資料〕 (一)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呂澂《西藏佛學原論》。(二)《瑜伽論記》卷一(上)。
元亨釋書
日本佛教史書。三十卷。日本虎關師鍊撰。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三十二冊。元亨二年(1322)成書,貞治三年(1364)至永和三年(1377)刊行。集錄推古朝至元亨時期七百年間的高僧傳記而成,以編年體方式敘述佛教史事。是日本第一部系統性的僧傳,也是日本紀傳體史書的濫觴。
全書分傳(僧傳)、表(資治表=佛教通史)、志(佛教文化誌)三部份。卷一至卷十九僧傳部份,是參考中國的高僧傳編輯而成,分為傳智、慧解、淨禪、感進、忍行、明戒、檀興、方應、力遊、願雜等十科。正傳收有四一六人,附傳有二十六人。資治表、志是受司馬遷《史記》一書的影響;志又分學修、度受、諸宗、會儀、封職、寺像、音藝、拾異、黜爭、序說十類,末附略例、智通論二文。
本書卷首附元亨二年虎關自請敕許入藏的上表文。虎關滅後,法嗣無比單況刊刻本書,明德二年(1391)再刊。此外,又有慶長四年(1599)、十年(1605)、元和三年(1617)所刊行的古活字版、寬永元年(1624)版等。註疏書有《元亨釋書微考》三十卷、《元亨釋書便蒙》三十卷、《元亨釋書和解》二十三卷等;而《元亨釋書王臣傳論》、《元亨釋書源空上人別傳私註》也有本書的部份註解。
〔參考資料〕 《海藏和尚紀年錄》;《濟北集》卷十;《續史愚抄》卷十七。
出離
指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云(大正1‧9a)︰「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護國經》云︰「我若在家永處輪迴,佛難值遇,以信出家,為求出離。」《發菩提心破諸魔經》卷上云(大正17‧897a)︰「若有眾生樂出離,應當發起菩提心。」以上所述,乃以出三界牢獄,離脫惑業之繫縛,名為出離。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所述,出離有二因緣,一為出離三惡趣,往人天善趣;一為出離輪迴生死,趣三菩提。此外,《華嚴五教章》卷三謂聲聞修道者有漸出離、頓出離之別,其文云(大正45‧492c)︰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此外,在經論中,「出離」一詞常與「出要」混用。如《十地經》卷二〈菩薩離垢地〉云(大正10‧543c)︰「是諸有情隨貪瞋癡因緣而轉,常以種種煩惱火焰之所燒爇,不復訪求出要方便。」又,《長阿含經》卷十六〈三明經〉云(大正1‧105b)︰「時婆悉咤白佛言︰此道彼道皆稱真正,皆得出要,至於梵天。」《摩訶止觀》卷七亦云(大正46‧94a)︰「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頭然,(中略)以求出要。」
◎附︰呂澂〈正覺與出離──佛學基本問題之一〉(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我們在這裏提出了「正覺與出離」的一個題目來,是要分析、說明佛家對於人生趨向有怎樣的看法和主張。概括地講︰在全人類的社會問題未得徹底解決之前,人生的需求會時常跟環境不合而發生種種痛苦。一般人不能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因,只在表面求解決,結果是陷溺日深,痛苦亦絡繹不絕;其間即使偶然好轉,也不會長久。這樣下去,只是隨波逐流,一聽環境的安排。一個人如此,大多數人也如此;一時如此,乃至整個時代也如此。這種始終迴旋、起伏、不得著落的人生,佛家謂之「流轉」(佛家對於流轉的解釋,有時比較寬泛,這裏祇就人的本位而言)。要是人們真正找到了人生欠缺的原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這在形式上看來,對流轉的生活是取相反的趨勢,並還有破壞它、變革它的意義,所以謂之「還滅」。由此,佛家區別人生趨向為兩途︰一是流轉的,不合理的,不應當的;一是還滅的,合理的,應當的。所有人生行事,都可用這種標準來分為兩個系列。它的名目有種種︰流轉一系或名有漏,或名有垢等等;還滅一系或名無漏,或名無垢等等。從有漏等說,是染污的、不善的,繫屬於世間的(「世間」一詞是取它「應可破壞」的意義);從和它相對的無漏等說,是清淨的,純善的,出離世間的。佛家對於人生趨向的看法,著重無漏,所以歸結於出世。但它所出離的並不是整個的現實世界,而祇是屬於世間即所應破壞、變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人生要走向這個趨向,有待於一種自覺,即所謂「發心」,明白了這趨向的合理、當為,有了覺悟之後,一切行為才可以歸向這一目的,成就這一目的。這就始終在覺悟的狀態中,最後到達最完善的地步──正覺。如此佛家講人生趨向以正覺為究竟,而成就正覺的則在於出離,因而我們便構成「正覺與出離」一命題來表示這樣的意義。
在佛家的學說裏,有兩個迥異的系統︰一是聲聞乘(小乘),一是菩薩乘(大乘)。聲聞乘著重他們所依據的「佛的言教」,言教由聞而得,所以重教即是重聞。他們絕對相信佛教,視為神聖,不可改動一毫。另一系統菩薩乘則著重行為。菩薩本是成就正覺的準備階段,所以他們主張以菩薩行為行,而對於佛說並不像聲聞乘那樣拘泥,卻帶有自由解釋的色彩。這兩個系統都由根本佛說開展出來,只是解釋的方式不同,因而影響到實踐的規範也不同。它們的流行雖有先後,聲聞乘學說且比較佔先,卻不是純由聲聞乘演變或發展而成菩薩乘。到後世來,聲聞菩薩兩乘的人曾發生過激烈爭論,互相是非,但仍共同承認兩乘的原來並存。
對於「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聲聞乘的解釋不大正確,應該加以簡別。他們以為人生欠缺、痛苦的原因,即在人生的本質上。分析人生,因的方面是「業」「惑」,果的方面即是「苦」。要去掉苦果,應該斷業,滅惑,不使再生。但業是種種行為,惑是種種煩惱,業惑之生起,在人事上隨時隨地幾乎無法避免,要斷滅它們,很容易走向禁欲一途,企圖由隱遁的方式擺脫糾纏,而此種消極辦法又必然遠離社會而變成自私、自利。其結果雖不能說完全落空,但終非究竟解決。因為他們的出離世間竟是捨棄世間,本來要對人生有所改善,反而取消了人生,所以說它是不徹底、不究竟的。在印度,佛家以外的學派也很多帶著這樣傾向,一般人受著熏陶,對於聲聞乘的說法就很易予以接受,因而使它流行了很久。後來佛學傳到中國,儘管那時菩薩乘的勢力已極發展,主要的義學也都以菩薩乘為依據,但實際上仍離不掉聲聞乘的作風。這給與佛學的流行以很不好的影響,向來中國佛學受到外來的批評、攻擊,即是集中在這方面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明白佛學對人生趨向的真正看法和主張,必須先揀除了聲聞乘的說法。
菩薩乘的學說,從佛滅度後六百年(西元第一世紀)開始抬頭,一直發展到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西元第八世紀),在這七百年裏,雖也有些曲折變化,但對照聲聞乘來看,精神上仍是前後一貫的。這可舉幾點說︰第一,他們看人生問題,常就全面去解決,不像聲聞乘那樣但從自己或一小部分人出發。因此,他們也著重「業」,卻由自業推究到共業,以為即使業力不可轉,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也可以增減、變化,這樣人們對於未來的境遇,就能有切實的把握。其次,他們也注意折伏煩惱,但以為煩惱從對他的關係而生,人生不能避開所對的一切而獨存,就得由煩惱中發生作用,終至於轉化煩惱為無煩惱。再次,對於苦,菩薩乘也一樣的厭棄,不過用全體的看法,由厭棄更進一層,產生了「悲心」。他們瞭解到自己感覺是苦而別人不覺,自己能解除痛苦而別人不能,即會有一種不忍的心情,以至有不容自己的感受,這就是悲心的開端。又次,菩薩乘對於現實世界並不逃避,而要從各方面去理解它的實際,以求踐行的實在。因此,他們對佛所說純由「依義不依語」的路子,活用語言文字所構成的概念(想),契合實際而發生真正的智慧,這樣得著概念與實際的統一認識。最後,菩薩乘的悲、智,都不是抽象的、廣泛的毫無區別,而是隨處和種姓思想聯繫著的。假使從社會的關係上看,這思想與階級制度是有交涉的。印度社會原有四種階級,佛家立說之始,便要打破這不平等的制度,而另外提出一種理想的種姓主張來。佛家以為真能破除階級的人生,一定要依靠佛說的那樣生活,構成那一類的群眾,才做得到。所以佛徒並不限於某一階級,而四姓(即階級)歸佛,如同四河入海,成為一味;他們都可稱沙門釋子,即是表示同屬於釋迦這一種姓的。菩薩乘因有這些特點──也可以說是和原來佛說極相符合的精神,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就能追究到深處。像「常」「樂」「我」「淨」這些人生的基本要求,聲聞乘不能得其著落,便一概予以否定,而走上消極以至於斷滅的道路。菩薩乘則不然,硬要找到人生真正的常樂我淨,並從那上面見出由染趨淨的向上發展,而為人生另開闢一條新途徑出來。
菩薩乘裏的重要學說,起初有龍樹──提婆一系。他們依據《般若》、《寶積》等經典,由「法性本寂」這是從諸法實相不為煩惑所囂動變化而言,也可謂之「法性本淨」的看法立言,以為人們對於一切事物現象,如沒有真正智慧,就不會得其實在,由此發生顛倒分別、無益戲論(執著),而招致人生的無窮痛苦。但這種迷執可以從根本上解除,最重要的是體會一切事物現象實際和那些執著無干,並不像分別戲論那一回事,也就是沒有分別戲論所構畫的那樣實體,這謂之「無自性」,謂之「空」。在形式上,這無異把分別戲論給現象的染污去掉了,而見著它原來的寂靜面目,所以謂之「法性本寂」。他們用這樣的看法解釋一切,到了「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上,也把世間和出世(涅槃)統一起來,以為不是離開世間而有出世,卻是得著世間的實際,依著世間實際而踐行,謂之出世。這樣地看得世間和出世為一,我們曾經說它是「即世而出世」。
龍樹學系說世間的實際即是涅槃,所以按照實際而行就和道理相應,成為瑜伽行。但從人生全體來看,這種踐行雖趨向涅槃,卻是不住著於世間,也不住著於涅槃的。全體人生有一部分未曾清淨,就不算圓滿,自然不容住著;同時,它既趨向涅槃,和世間流轉相反,也是無由住著的。在這中間,會有逐漸轉變,逐漸將世間染污改向清淨,即是由駁雜而純粹,由部分而全體等等意義。只是這些都還含蓄著未能發揮出來,後來到了無著──世親一學系,方纔特加闡揚,而另創一格。無著世親並還運用了《阿毗達磨經》和《瑜伽師地論》的教典,這些都是「本母」「對法」體裁,並且用批判的態度來解釋佛說的。依據於此,他們便提出了好些新範疇來,像「瑜伽師地」的位次,「無住涅槃」的行、「轉依」的果等等。其中尤以「轉依」一個範疇,用作「解脫」的代替語,更能顯出解脫的積極意義。由此,他們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的解答是採取「轉世而出世」的說法的。但是,宇宙人生的範圍極大,要說轉依,又從何處下手﹖無著學系特別重視認識論,以為宇宙人生在踐行中都是所知的並且是應知的對象,而藉以證知的方便則為種種名想──概念。一切名想都須經過長久的時間,應用於無數次的經驗中,才會成功「世間極成」,即同一社會中人們的共同理解。這些不但是言傳的,並還是意會的;也就是不但表現於語言文字之上,並還存在於心思分別之中,所以在不解語的嬰兒啞子一樣有名想的認識。這樣推究到一切名想慣習究竟依存之處,他們便提出一種與生俱來而且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即「藏識」,稱之為「所知依」。說轉依,就在這上面著眼。這要由於人們認識的轉變,影響到行為,改革了客觀環境,而形成種種向上的、清淨的名想慣習,在所知依的藏識裏逐漸替代了陳腐的、染污的名想慣習。如此不絕地轉換,到了整個的認識、行為、環境都變化了,也就是染盡而淨滿了,那纔是轉依的歸宿。這樣的轉依,原是結合著內外、自他而成,在所知方面並不單限於物象,他人也概括於內的。另外,轉依的學說與種姓思想也有密切關係。無著學系建立五種姓,以三乘差別為骨幹。在聲聞乘,向來有一種僻見,硬想排斥菩薩乘於佛家之外,所以時唱「大乘非佛說」的論調。菩薩乘卻不然,他們取兼收並蓄的辦法,以為三乘雖有優劣,但同出於佛說,本可用大涵小的(這種主張最具體地表現於《瑜伽論》十七地的組織)。由此推究建立種姓的用意,應該是側重於後天的修養,即所謂「新熏」,要由以爭取「不定姓」人們的從小入大,並非將一切種姓都看成固定不變的。在這上面並還有它社會的意義。菩薩乘流行的開頭,便已打破了沙門出家生活的限制,而有種種職業者為其成員,這樣組織了一類社會關係。從另一方面看,也可說他們是對於人生改革最負責任感的一類人。無著學系後來發展到極端,不免帶了唯心的偏向,於是內部分化,一部分學者像陳那、法稱等,擺脫了藏識的說法,要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但是「轉世而出世」的主張未變,這是可以看成佛學上最後又最要的主張的。
從上面的敘述看來,佛家所提出的人生趨向問題,可說是全面的而且是接觸到人生本質的。人們生活在社會裏,應該最好的為自己、為他人而生,這就須明白人生的意義,並能自己掌握著未來的命運。但這在一般人很不易做到,而他們所得的只是種種糾紛、痛苦而已。癥結究何所在﹖又應該怎樣解決﹖這些問題,不拘時代,不拘地點,凡對人生有高度覺悟的人,隨在都能提了出來並想到解決辦法的。要是解決得合理,就會得著多數人的擁護、支持而暢行久遠。但因為時節因緣,他們表現得不一律,當然也不能強求其同的。在佛家,最初提出來解決人生趨向的方式,當時也可算是很適宜的。後來它發展了而有種種分歧、轉變,甚至於歪曲走樣,但從它的本質上說,重要而有進步意義的成分一向都是保留著的。因此,我們對於這一點,要好好地把它從各樣誤解裏區別出來。例如,有些人這樣說︰佛家所提到的人生問題只是種生死問題,著重在人們死後的解決,對於現實生活反而忽略了。此說實在是被惑於佛家後來夾雜了宗教成分(即相信靈魂不滅要求來世的慰藉等等)之談,並不正確。實際上,佛家根本反對靈魂變相的「我」,而對於當時婆羅門、沙門等的遺棄現實、寄託未來也是破斥不遺餘力的。又有些人說︰佛家對人生問題的解答是否定人生價值的;人有生即有苦,要免苦除非不生,他們不是信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彼寂為樂」這一個頌,以為金科玉律的麼﹖這種說法只理會到聲聞乘的見解,仍舊是不正確的。聲聞乘拘牽於文句、以為無常和苦連帶著,要消滅一切無常的有為法才達到涅槃的樂境,殊不知佛說那一個頌文,原意祇離開生滅法中和能生種種惑業的「欲取」相聯繫的「諸行」,並非一切行;即從那一類生滅法的寂靜來構成涅槃境界,也並非舉一切生滅現象皆空之。由此佛家的解決人生問題不能看作否定人生,而是改革人生的。另外還有些人說︰菩薩乘對於世間,表面上好像肯定它,但實際不外擴大追求解脫的範圍,不為一己而為一切人類,所以最後仍舊歸到否定上去的。這種看法,是認為菩薩乘所說人生歸宿的涅槃和聲聞乘完全相同,卻不知菩薩乘中涅槃的意義一開頭便改變了。最顯著之點,即在舉出涅槃的成分為三德──般若、法身和解脫。他們為著涅槃所作的、所行的,不祇是解除一切苦惱,並還要累積一切功德,這樣來構成法身境界。這要打通了自他的界限而就整個的人類社會來說,功德的積集正是為著人類長期間的打算,最後化除私我為大我,乃構成涅槃的法身。也就由於這樣的因緣,它會具足常樂我淨的特徵,符合於人生基本的要求。這豈是聲聞乘拘拘於一己利害的所能理會、所能解說﹖又豈是究竟歸於人生的否定﹖總之,我們要瞭解佛家如何解決人生歸趨的問題,必須撇開以上各種不正確的說法,才能得著它的真意。還可以附帶說幾句︰佛家在這一方面牽涉到世出世的問題,依著菩薩乘的踐行,是要投身於世間,滲透於世間,而求世間本質上的變革,並無脫離世間生活的說法;前面所提到的「轉世而出世」,正是這個意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三、卷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上;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日本佛教
佛教在日本的傳播,和日本有史以來的文明進展有不可分離的關係。據日本已故的學者高楠順次郎在《日本開國五十年史》中敘述︰日本的文物政教制度,最初多由於留學僧(由日本派遣來中國留學的僧人)、往化僧(由中國往日本弘化的僧人)等之力,從中國以及朝鮮輸入。如日本最初造像、造寺、繪畫、鑪盤、瓦、漆、織、繡、紙、墨、色料、坭灰等工藝,當初皆經佛教徒的輸入而漸行發展;醫藥、曆數、音樂,亦為佛教徒所傳入;此外如移植有用的植物,或發現溫泉,或開設學校醫院、救濟事業等,多有賴於佛教徒的首創之力。在日本字母和文學方面,片假名字母是基於梵語而組織,平假名是含有佛教意味的歌謠,日本詩歌謠曲戲劇等文藝,皆因佛教徒的傳播而發展,乃至日本人民的哲學思想以及探求玄理的習性,大率也由於佛教的薰染。又鎌倉時代(1192~1382)以來文學在禪林中甚為風行,足利時代(1383~1592)宋儒理學也傳存於佛教徒間,乃至劍法、鎗法等武藝以及武士道也都受佛教尤其是禪宗的影響。還有所謂寺子教育,在德川時代(1600~1867)即為小學教育的淵源。
佛教幾乎支配了日本所有的文化領域,因而佛教在日本從來就獲得廣大群眾基礎,同時它和中國佛教從來就有非常密切的親緣關係。
(一)從秦漢以來,中日兩國人民往來即非常頻繁。日本佛教自來即以漢文系統的佛教為主。至於佛教傳入日本的明確時期雖不可考,但據諸佛教史籍所載︰西元522年(日本繼體天皇十六年)由中國南梁來日以製鞍為業的漢人司馬達等在大和坂田原設立庵堂崇奉佛教,達等的女兒司馬島並首先出家為尼,稱為善信尼,達等的兒子隨著也出家為僧,稱為德齊,這就是日本僧尼的開始。那時佛教已由中國傳入朝鮮全境,西元552年(日本欽明天皇十三年),朝鮮南部的百濟國王遣使將佛像和漢譯經論送給日本國王,成為佛教正式輸入日本的開始。當時大臣蘇馬氏捨宅為寺,名向原寺,另又建寺造塔,而司馬達等的孫子鞍部鳥即為當時佛教藝術第一名匠。從此各種和佛教有關的建造彫畫等工藝文物,也陸續由大陸傳入於日本,漸至產生日本佛教的新的機運。至於大力倡弘佛教,使佛教在日本得有巨大發展的,那便須歸功於593~628年推古朝攝政的聖德太子。
聖德太子曾師事高麗僧慧慈,並曾用漢文著《勝鬘》、《維摩》、《法華》三經註疏,尊崇儒學和佛教,廣建寺塔,愛好中國文化,曾派遣國使來隋通好,西元608年,又開始派高向玄理等留學生四人和僧旻等學問僧四人入隋學習中國文化和佛教,這是日本歷史上向海外派遣留學生的嚆矢。而以上八人又都是原居日本的漢人子孫或新移入的漢人,這是利用他們原有些漢文漢語的根砥並便於學習之故。他們在中國留學的時期都很長,一般多是由隋末到唐初,學習二、三十年之久然後回國,從此日本派遣僧俗學人來中國留學之事絡繹不絕,因而中國佛教文物制度工藝更廣泛傳播於日本,而漢文在日本也普遍流行。
在聖德太子當時日本佛教雖已盛行,但宗派未分;太子歿後三年,即西元625年,高麗高僧慧灌(隋‧嘉祥大師吉藏的弟子)來日本在元興寺弘講三論,立三論宗,日本佛教的分宗便開始於此。嗣至西元653年,日本高僧道昭入唐,受學於玄奘三藏,歸國後開創法相宗;735年,唐高僧道璿攜帶華嚴宗的典籍到日本傳播華嚴教義,嗣後新羅高僧審祥(唐‧賢首大師法藏的弟子)也來日講《華嚴經》,遂開華嚴宗;754年,唐高僧鑑真率領思託、法進、如寶等十大弟子來到日本,設立戒壇,興建唐招提寺,講戒傳律,遂開律宗;此外法相宗內還附傳有俱舍宗,三論宗內也附傳有成實宗的教義,以上通稱為奈良(古京)六宗,其中以三論、法相二宗為最盛。這時期中入唐留學並回國大弘佛法的高僧,在三論宗還有福亮(645~758)、定慧(630~714)、智藏(625~672)、道慈(670~744),在法相宗還有智通(658~672)、智達(658~﹖)、智鳳(703~706)、智鸞(703~﹖)、智雄(703~﹖)、玄昉(691~746)等人,都是日本佛教界的龍象。在法相宗的傳入系統中,一般通稱道昭為第一傳,智通、智達(並受學於唐‧玄奘和窺基)為第二傳,智鳳、智鸞、智雄(並受學於唐‧智周)為第三傳,以上都在奈良元興寺傳弘,故又稱為南寺傳。又玄昉(受學於唐‧智周)為第四傳,以玄昉在奈良興福寺傳弘,故又稱為北寺傳。
漢文大藏經那時也由中國傳到了日本,在「唐開元藏」編定的後四年,即開元二十二年(西元734,日本‧天平六年),由唐留學歸國的高僧玄昉,曾攜回漢文經論五千餘卷奉進於日廷;之後五年,即日本‧天平十一年(739)便敕依《開元目錄》寫一切經五千零四十八卷。又唐高僧鑒真於西元758年(日本‧天平寶字二年)秋,也在日本率眾書寫大藏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收藏於奈良唐招提寺。日本天平時代是佛教寫經最盛的時期。
由於西元738年(唐‧開元二十六年),唐各州郡奉敕普建開元寺、龍興寺的影響,日本因入唐留學回國的高僧道慈等,也於743年在全國各地建立國分寺和國分尼寺,寺各置僧二十人或尼十人,其中有名的大和國分寺(即東大寺)的奈良大佛,即是這時期中所建造。
(二)西元782年,日本國都由奈良北遷於倣唐京長安而建設的平安新城,仍以派遣僧俗入唐留學,為促進全國文化和佛教的新興運動。其時佛教界特出的新的人物,有比叡山開山大師最澄和高野山開山大師空海;這兩位高僧都於804年(唐‧貞元二十年)入唐留學,最澄曾到浙江,並登天台山,從道邃、行滿、順曉等學習了天台教義和密教,翌年(805)歸國,開創了天台宗。空海到達長安,從青龍寺惠果受學了密教,於806年(唐‧元和元年)回國後開創了真言宗,這又稱為平安二宗。這兩宗在平安時代(782~1191)非常發達,龍象輩出,日本佛教史上有名的入唐八家,即是指最澄和他的法裔圓仁(838年入唐,847年歸國)、圓珍(853年入唐,858年歸國)等屬於天台宗的三家,以及空海和他的法裔常曉(838年入唐,839年歸國)、圓行(838年入唐,839年歸國)、慧運(838年入唐,847年歸國)、宗叡(862年入唐,865年歸國)等屬於真言宗的五家而言。以上八家都由中國求得大量的經軌佛像法器等佛教文物回國,並各編有一部《請來目錄》,對於發展日本的佛教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以上兩宗興盛的結果,漸次又各分衍為若干派別,其中天台宗後來分為山門(圓仁法系)、寺門(圓珍法系)二派,真言宗後來分為廣澤(實慧系)、小野(真雅系)兩流,又廣澤流更開出新義一派(覺鍐系),以及各流派中又下分若干流派。
這一時代古京各宗內出現的高僧,有三論宗的善議(726~812)、安澄(763~814),法相宗的善珠(723~797)、護命(750~834)、明詮(789~868)等,都是一時的優秀學者。
在中日佛教關係史上值得特別提出的,即西元858年(唐‧大中十二年)日本在中國留學的高僧惠蕚,曾朝拜五台山得到了一尊觀音聖像,齎像航海經寧波準備回國,海船行到普陀山不能前進,他便奉像在山結廬供養,從此開創了普陀山的觀音道場。
這時日本佛教界已搜羅並保存了大量的中國佛教文物,而中國則因會昌法難(845)和各種天災人禍摧毀而經像不全;西元906年吳越王錢弘俶曾遣使向日本求抄寫天台章疏,使台宗的典籍復歸還中土,而有助於中國天台宗在宋朝的復興。
(三)日本鎌倉幕府時代(1192~1380),佛教更廣泛深入於民間,禪宗和淨土、日蓮各宗勃然興起。
禪學在日本以往雖曾有道昭、道濬、最澄、圓仁諸師的倡導,但正式的禪宗,卻開始於首創臨濟宗的榮西(1141~1215),榮西於1168年(南宋‧乾道四年)和1187年(南宋‧淳熙十四年)兩次入宋,參學於天台、育王、天童諸山,嗣法於宋‧天童禪僧虛庵懷敞,歸國後開啟禪法,形成為日本臨濟宗。隨後高僧道元(1200~1253)也於1223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入宋,歷訪天童、徑山等處,得到天童高僧長翁如淨的印可,歸國後也大弘禪法,形成為日本曹洞宗。以上兩宗門的禪僧入宋參學以及宋僧往日本弘化的,在這一時代中往來也非常頻繁,其特出的人物,有日本臨濟宗的圓爾辨圓(1235年入宋,嗣法於徑山的無準師範,1241年歸國),無關普門(1251年入宋,得法於淨慈的斷橋妙倫,1262年歸國)、南浦昭明(1259年入宋,得法於徑山的虛堂智愚,1267年歸國)、曹洞宗的寒山義尹(1252年、1264年兩次入宋,參學於無外義遠、虛堂智愚等,1267年歸國)、徹通義介(1259年入宋,參徑山、天童等山,1262年歸國)。而中國禪僧往日行化的有蘭溪道隆(1246年往日,為建長寺開山,1249年回宋)、兀庵普寧(1260年往日,建長寺第二世,1263年回宋)、大休正念(1269年往日,開淨智寺)、無學祖元(1279年往日,為圓覺寺開山)等。由於中日禪宗高僧往來親切繁頻,因而禪學界後來分演為二十四流,即由日本來中國參學回國的禪僧的法派開演出十三流,由中國去日本行化的禪僧在日本的法派開演出十一流。更由於南宋以來日本禪僧到中國各山寺參訪很盛,而中國江南的徑山、靈隱、天童、淨慈、育王等五山,和中天竺、道場、蔣山、萬壽、雪竇、江心、雪峰、雙林、虎邱、國清等十剎,也成為日本禪和子所經常掛錫而最熟的祖庭。乃至於在日本各禪剎中也有五山十剎的仿設。
淨土法門在早期中也已傳入日本,天台宗圓仁曾在五台山學五會念佛,回國後也提倡念佛法門,他的法裔源信(942~1017)曾著有《往生要集》,對淨土法門影響甚為深廣。至於以念佛法門開立宗派的,卻開始於出身於天台的高僧良忍(1072~1132)所開創融通念佛宗。良忍以法華尤其是華嚴圓融無礙的教義,融通念佛,主張一人一切人相互融通,自力他力交相涉入,設融通念佛會,開大念佛寺,良忍即為此宗的初祖。隨後又有出身於天台的高僧法然(1133~1212)確立純粹念佛、他力往生的教義,創立淨土宗,並獲得廣大開展,他的門下後又分鎮西(即淨土本宗)、西山兩派乃至五個流。高僧法然門下又出現有親鸞上人(1173~1262),他是淨土真宗的開山初祖,著有《教行信證文類》,專修念佛,並帶妻弘教,他這一宗在日本發展最盛,後並分為大谷和本願寺兩大派乃至高田專修等派。嗣後淨土宗西山派下又出現了一位高僧一遍(1239~1289)遊行念佛,創立時宗,倡導念佛他力臨終時往生的教義。由於主張念佛各宗的弘傳,佛教在日本更形大眾化。
還有十三世紀間出身於天台宗的高僧日蓮(1222~1282),奉持《法華經》,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為主要而新創了一個日蓮宗,這一宗也得到日本民眾的廣泛信仰,後來並又分出許多流派,成為日本特有的一個佛教宗派。
鎌倉時代是日本佛教普及群眾的禪、淨、日蓮等新宗派興起時期。此外,奈良各宗中也出現了一些著名的佛教學者,如法相宗的貞慶(1155~1213)、良遍(1184~1252),律宗的俊芿(1166~1227),華嚴宗的凝然(1240~1321)、高辨(1173~1232)等人,均是當時特出的龍象。
西元1299年元成宗遣普陀山高僧一山一寧(1247~1306)和西磵子曇(1249~1306)等往日本通好,受到日本朝野的一致歡迎和崇敬,並奉一寧為國師,請住建長、圓覺、淨智、南禪等大禪寺;從此以後,元高僧被請到日本弘化,以及日本禪僧入元參學的也往來不絕。1273年明太祖又特遣禪僧仲猷祖闡,教僧無逸克勤出使日本,而日本也遣僧如瑤、文珪等相繼使明,1402年明建文帝又遣禪僧道彝天倫,教僧一庵一如使日,隨後日本也遣僧堅中圭密、梵雲、怵來明通聘;乃至足利幕府和明通商,也多以該國的禪僧為正使,日本名畫家雪舟等揚即為1468年隨從入明,1469年歸國的一僧。
在足利幕府乃至德川時代(1383~1867),日本禪、淨、真、日蓮、真言各宗都有相當的發展,其中華嚴宗的鳳潭(1657~1738),臨濟宗的白隱慧鶴(1685~1768),真言宗的亮汰(1622~1680)、運敞(1614~1693)、飲光(1718~1804),淨土宗的普寂(1707~1781)等人,都是這一時中著名的大德。到十六世紀間基督教傳到了日本,幕府當局曾招引以抑制新興的日蓮宗,至十七世紀初,德川幕府執行鎮國政策,又排斥基督教,大行保護佛教,並以戶籍權委諸佛寺,令全國人各選一宗派而都歸屬於佛教,並予寺僧以各種特殊優遇。
在這時期中,中國福建黃檗山隱元於1654年被請至日本,在宇治創建黃檗山萬福寺,即為日本黃檗宗開山初祖。而繼隱元法席的黃檗山的歷代禪師,如木庵、慧林、獨湛、高泉、千呆、悅山、悅峰、靈源、旭如、獨文、果堂等人皆是由中國往日弘化的高僧,而黃檗宗的學修清規,比之日本原有的臨濟、曹洞兩宗更富有近世中國禪學風味。
日本德川時代佛教雖受幕府的保護而普及於民眾,各寺僧伽對於各宗義的講習也頗興盛,但一般都只具形式,生活上也多放逸不檢,因而遭到當時儒學者和神道者的批判攻擊,而排佛論遂大為抬頭。
(四)1868年明治新以來,首先就以神道為國教而令神佛分離,當時盛行王政復古思想並滲合歐化維新思想,而一時掀起了排佛毀釋的運動,寺塔遭受破壞和經像被毀的事件也不時發生,於是佛教界感覺到這是一次法難的來臨,又日本國民大多數信仰仍在於佛教,各宗僧侶這時便漸覺醒而力謀振作挽回教勢,這是日本佛教一大轉換時期。當時由於西洋學術的影響,佛教僧侶也銳意圖新,一方面運用新的方法來從事佛教學的整理研究,一方面派遣雋才如南條文雄、竺原研壽等各宗學僧赴海外留學,並齎歸新的知識以復興佛教,一方面採用基督教的傳教方法,舉辦各種社會教育和救濟事業,漸次使佛教在社會上獲得廣大群眾的擁護,而各宗優秀的學者也不斷出現,對於佛教教理研究的成績也日益豐富,為世界宗教界所注目。各宗設立的佛教專科以上的學校也非常發達,對於佛教人才的培育,也起了很大的推進作用。
日本佛教宗派在明治、大正時代是十三宗五十餘派。至第二次大戰末期,合併為十三宗二十八派。現在各宗派又形擴張,據1955年《日本宗教年鑑》記載,日本全國現有的佛教宗派,為十四個宗系(十三宗加無所屬宗)一六九個宗派。(谷響)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總論
佛教傳到日本以後,已經有一千餘年的歷史,雖然它在各個時代有不同的盛衰變化,從而對國家的利害也不盡一致,然而它對國家進步具有偉大的力量,本來是無可爭議的。在古代,朝鮮、中國以及遠如印度的文化傳到了日本,當時許多高僧大德為了弘布佛法,托身萬里波濤而特地來到日本;此外的高僧也很少不是外國移民的子孫。這些人親自承擔社會教化的責任,致力於移植外國的文明,直接地影響到建築、繪畫、雕刻、醫術、曆算等方面,并且間接地影響到政治,從推古朝的制度設施直到「大化革新」,無一不是佛教影響的結果。此外,如建築道路、架設橋樑、開鑿池塘、開闢山嶺,也都由僧侶親自擔當;而且在這些物質效果之外,佛教教理對於人們內心的感化,也是極大的。日本人在過去僅提出如正直、清靜等幾條道德規範,還沒有形成超越祭祖的幽玄思想,然而在佛教傳入以後,也養成頗為形而上的觀念。
遠古時代,日本人民與其他民族相比,是多少有點缺乏宗教思想的。但作為人類發展的道路,各國都是經歷了相同階段,走過相同過程的。因此雖說是日本人,當然也不是完全缺乏宗教思想。在宗教發展還處於初期階段的時期,人們接觸到天地間變化的現象,面對著現實的事物,便會產生敬畏的念頭。或在早晨面對煌煌的旭日,晚上仰望皎皎的明月;或看到狂風折樹,電閃雷鳴,呼雲降雨,洪流滾滾,山巒昏暗;這都會給幼稚蒙昧之民以奇異之感,靈妙之念。因此,日月是神,山川也是神,以致其他一切不可思議的天變地異現象,無一不有神靈存在。想來「神」與「上」是同義詞,人們用以稱呼尊長或偉人;由於他們有令人敬畏的神靈般的威力,以致把他們稱之為神。隨著歲月的變遷,漸漸地把對自然的崇拜和偉人尊長的事蹟混合起來,就成了傳說。把自然界所發生的怪異現象,與所謂「祖先教」結合在一起,形成了「神道」。神道并不是在佛教傳來以前就具有完整的宗教組織,不過是在祖先教之上增加自然崇拜的風氣形成的一種神話,經口頭相承而傳到後代。祖先教的形成中,最主要部分是死後遊魂的觀念。日本古代人民也確實相信,人死之後,其靈魂與肉體分離,在世上漂遊,保衛自己的國土,保祐子孫的幸福。在當時雖然還沒有整套的關於來世的思想,但已多少有些痕跡可見,不過對來世與現世的界限還不清楚,因而有幽明兩界來回交往的傳說。總之,日本人在佛教傳入之前所具有的宗教思想,是自然崇拜與祖先教相結合而成的神話傳說,這個關於天神地祇,祖先遊魂保衛國土子孫的信仰,可以說,也就是一般國民所謂的宗教。佛教是突然來到上述國民中間的。因為佛教教理是由許多方面組成,因此最初傳入日本的佛教,就是適應當時社會狀況的關於現世祈禱的一部分而已。也就是說,佛教的佛陀善神也和神道的神一樣,都是現世和幽界的存在者,保護國土和人民的,其唯一差別,只不過一個是「國神」,一個是「蕃神」罷了。以後又經過了許多歲月,「蕃神」的觀念完全消失了,最後自然而然地走上了「神佛一體」的道路。
從欽明天皇十三年(552)到奈良朝終了,其間有二百三十餘年。當時的佛教,從上面情況看來,按其性質完全可說是現世佛教。作為現世佛教的結果,便是與政治混同,政教不分,因此當時的佛教可稱之為政治佛教。其最興盛時期是在聖武天皇時代,這個時期的兩大事業就是東大寺和國分寺的建立。自此以後,盛極而弊漸生。在奈良朝以前,可以推古天皇的朝代作為一個階段,以後,佛教才有明確的宗派之名,這時最盛行的是三論和法相二宗。此後雖有華嚴和戒律二宗的傳入,但因為這兩宗在本期的勢力為時較短,因此特地把這個時期稱作三論和法相兩宗的時代。儘管如此,當時的宗派決不是如同後代那樣壁壘森嚴,不僅一寺不單布一宗,就是一人不兼二宗、三宗的也很少。因為這些宗派主要是表明在對佛經的學習和解釋上所注重的專門方面的不同,而不是信仰宗派的區別。我們稱之為「學派佛教」,這實際是平安朝以前值得注意的佛教的特證。
奈良的佛教,由於和政治牽連在一起,所以和爭奪政權相糾纏,為此招致了一些挫折。也由於皇室顯貴的崇敬,受到過分優厚的待遇和保護,結果使僧尼的行為日益墮落,制度日益頹廢。此時更由於桓武天皇遷都平安,政治中心遽然北遷,這使奈良佛教更加不利。法相宗因係藤原氏的家寺,隨著藤原氏在朝廷逐漸得勢,反而呈現盛況,但其他諸宗如三論宗、華嚴宗等,則均陷於絕境。然而傳教、弘法兩位大師卻在此時興起,在平安京城獨樹一幟,另創新宗。從這時候起到源賴在鎌倉成立幕府為止,約四百餘年間,奈良佛教各宗也并非完全失勢,後期又有他力念佛門的宗派興起,但是,仍可以把這個時期稱為天台和真言兩宗的時期。奈良朝末年,政教分離的結果,佛教又一次傾向於對現世的祈禱方面,此時在中國恰是密教勢力逐漸擴張的時候,所以其潮流也波及日本。像傳教大師那樣,開始時用天台一乘教和圓頓大戒來與奈良佛教對抗,但其目的仍不外乎是鎮護國家。弘法大師以密教最充分地具備關於現世祈禱的儀式,專門傳播密教而風靡一時;因此,後來睿山也完全密教化,以至分成了台密和東密兩派。所以平安朝的佛教,實際上是密教的事相極盛時代。而且這個時代在政治上是藤原氏得勢的時期,社會風俗頹廢,人情流於柔弱淫猥,地方豪族則逐漸擴張勢力。密教事相的盛行,正與這種貴族風習互成因果。甚至耍弄佛法的功德效驗,形成「僧兵」跋扈,連朝廷也難以制服的局面。到後來藤原氏衰落、平氏滅亡、源氏興起的時候,他們黨同伐異,既穿法衣又披甲胄,以三世諸佛的幢相和袈裟裹著剃除鬚髮的頭頂,攻伐無寧日,慘叫聲不絕,此已屬魔道而非佛教了。然而佛教的一個分期,正劃到這個時候。
平安朝末年,眼看到佛法墮化為魔道,高僧們從四方奮起,企圖挽回這種頹勢。法相宗的解脫上人、華嚴宗的明慧上人、律宗的大悲菩薩和興正菩薩,以及俊嶺等人,還有法然上人、親鸞上人、榮西禪師、道元禪師、日蓮上人等著名高僧,都以正法興隆為己任。從平安朝末年到鎌倉時代初期,他們努力於出世的宣傳,從而震動了整個社會。自佛教傳入日本以來,佛法未有如平安朝末年那樣遭到玷污,而一時的盛觀,實際也未見有像鎌倉初期那樣興旺。不過這時奈良佛教已奄奄一息,以後的聲勢全讓位於淨土、禪、日蓮三宗了。特別是臨濟禪宗,由於中國宋末時社會混亂,這一宗的高僧為避亂而逃到日本的很多,北條氏對此宗深為皈依,因而此宗廣泛傳播於上流社會,經南北朝而到室町幕府,它愈益興盛,其間對日本武士道的形成影響不小。足利氏末期「應仁之亂」後,文化典籍不受重視,使文學命脈得以延續到後代的,可說是「五山」禪僧的功勞。臨濟宗是本期佛教的中心。它所傳布的地方主要在鎌倉、京都及其附近,而曹洞宗卻遠達東北和關東,西到中國、四國以西,教化了各地武士。在這以前,因源氏與平氏之戰久未停止,戰士遠離故鄉,生命朝不保夕,看到空幻如露的人世,并且對自身無怨而殺敵,無故而奪去他人生命,犯下如此罪孽感到悲傷,因而使宣傳往生西方淨土的教義深入人心。淨土宗的良忠以後,專在東部地區傳教,先是淨土真宗的親鸞上人在常陸(茨城縣)成立宗派,日蓮上人後來在相模(神奈川縣)布教。政治權力中心轉到鎌倉以後,佛教在關東地區大為盛行。經過南北朝到了室町幕府時期,將軍在京都追求安樂,禪宗就成為其伴侶,短時期沉醉於五山十剎的虛名,但不久京都再次成為兵馬蹂躪之地,寺院頹廢,僧侶逃散。到了織田、豐臣二氏時代,戰雲蒙蒙迄未平息,佛教各宗雖均衰落,惟淨土、日蓮、真宗卻在此時奠定了基礎。從鎌倉武家執政到德川氏在江戶建立幕府,有四百餘年時間,在政治上形成極複雜的歷史,但南北二京的佛教古宗雖曾留下了一些伽藍名寺,但到織田、豐臣時代巨剎大寺一朝化為灰燼,因此就佛教來講,最後沒有留下值得一顧的東西。總的說來,我們把這個時期稱為淨土宗、禪宗、日蓮宗的時代。真宗本是作為淨土宗的一派興起的。時宗以及天台宗真盛派雖然也是這時候興起的,但仍然不出淨土宗的一派或其餘支的範圍。
從德川氏掌握政權以來到「王政復古」為止,約二百六十餘年間,天下民心厭亂思治,不少僧侶以興隆文教為己志,且有人還俗歸儒、講論治國平天下。更有如天台宗的天海、禪宗的崇傳等直接參與政治,對幕府的幫助很大。由於寺院當時與公家(朝廷)、武家(幕府)處於鼎立的狀態,德川氏對寺院與公家同樣看待,也給以虛位,制定法度,包括寺院、僧侶逐級升進程序在內的各種制度,獎勵學業;褒其名稱,增加寺田和寺領地,俾使其淪於柔弱境地,以利於武家長期統治。而且在織田氏時期,天主教大舉傳入日本,宣傳「天主如來」的功德,教會聲勢逐漸盛大,達到動輒可能違害國家的地步。所以到了德川家光以後,便制定了所謂以「西佛」制「南佛」之法,頒布「改宗」法令,讓僧侶掌管戶籍,國民必須掛籍檀那(施主)寺,嚴格寺院與檀那的隸屬關係,借以防備耶穌教的蔓延。與此同時,神道也很興盛,「唯一神道」採用許多佛教教義附會神典,後來吉川惟足到會津,創立「宗源神道」;轉而形成山崎闇齋的「垂加神道」派,則把神典牽強地附會於朱子學。這雖然顯得偏執可笑,但對於「神國思想」的興起是有很大貢獻的。神國思想興起的結果,也影響到佛教,整個社會上的大儒都排斥佛教,無不崇神,有人指出借寺院與檀那這種關係強迫人家奉佛以興隆佛教,在古代是未曾有過的。特別是會津的保科正之和水戶的德川光國倡導的學風,更成為排佛之源,排佛氣焰日見高揚;但由於僧侶已部分地參與到俗政之中,恣於衣食之享受,而對佛教之盛衰,本不介意。因此這期間雖有不少高僧輩出,如澤庵、白隱、月舟、卍山、慈雲、運敞、普寂、鳳潭、靈空,以及隱元、木庵、鐵牛等,但對這種局面也無可奈何。天台宗、真言宗依靠公家,禪宗依賴武家,淨土宗流行於武家和平民,真宗和日蓮宗得到下層信仰,各在固定的地盤進行割據,長期停留在沉滯的境地。所以我們把這個時期稱為各宗持續的時代,總之,德川幕府時期,神、儒、佛、耶穌各教互相交錯,佛教具有壓制耶穌教的作用,儒教獨自與當時的政治結合,處於培養人才和立言的地位,大儒四方輩出,各自分立學派門戶。幕府與朝廷之間的矛盾由德川初期就已經累積下來,所謂「神國思想」早已在人心內部瀰漫,終於興起了國學習倉派賀茂真淵、本居宣長、平田篤胤的學說接連出現,最後以浩蕩的氣勢提出尊王之大義,是理所當然的。
神國思想的興起,打倒了幕府而使政權得以復歸朝廷。加上採取開國進取的新方針。佛教終於受其餘勢的壓制,一方面遭到「排佛毀釋」之難,另一方面又受到破壞舊勢力的新潮流打擊,以至於一時失卻生氣。而且本來德川時期三百餘年的佛教,在朝廷、幕府支持下,得以恢復勢力并逐漸深入社會,現在一旦遭到這種政治激變,原來的寺院與檀那的關係就完全分離,寺院的維持和僧侶的生活,幾乎陷於絕路。而且像天台、真言等宗,由於接受了「神佛分離」的命令,把佛陀、菩薩的尊像從神社內殿搬出,或加搗毀,或予出賣,甚至讓身披袈裟的僧侶轉入神社去當祠人。由此迄今,明治時代已三十幾年,情況雖不無小變,但僧侶腐敗之聲獨高,大法墬落之悲日深。
現依上述的順序,將日本佛教史的變遷劃分為以下幾個時期。可以說佛教的變遷率竟是經常與政治的變遷互相變遷互相伴隨而發展到現代的。
第一期 三論宗和法相宗時代(從佛教傳入到奈良朝末年,有二百三十年,552~784)。
第二期 天台宗和真言宗時代(從平安時代初期到結束,約四百年左右,784~1192)。
第三期 淨土宗、禪宗、日蓮宗時代(從鎌倉幕府初期到豐臣氏末期四百餘年,1192 ~1603)。
第四期 諸宗持續時代(從德川時代初期到結束,二百六十年左右,1603~1867)。
第五期 明治維新以後的佛教(1868~1898)。
◎附二︰〈近代日本的佛教與佛學〉(編譯組)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為日本帶來全面改革的契機,佛教界也因而大受影響。新制度大量被引入,寺院的運作方式也積極變更。為因應急遽變化的價值觀及社會狀況,教化的方法及理念等也不能再因循不變,因此教團方面在意識及組織上不得不作改革。政府方面也多次修訂法令,如昭和十四年(1939)公佈施行日本宗教團體法,意圖監督、統制宗教。二十年(1945)該法因限制宗教自由而被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明令廢止,而代以宗教法人法。此新法不僅尊重宗教團體的自由和自主性,也關懷其責任與公共性。實施後,宗教法人數保持十八萬餘,佛教各宗派約二七0教團。
由於既有教團的教化活動已不敷需求,在強烈喚起民眾生命力方面,新興宗教的活動頗獲支持。其中如創價學會施行積極性的教化活動,從昭和二十年代(1950左右)起,其信徒人數大量增加。其餘的新興教團大致也在昭和二十至三十年代左右,以各自的教化方法積極弘揚以在家生活為中心的信仰。一時百家爭鳴,蔚成大觀。
既有教團在新興宗教的強勢發展下,不得不以全新的風貌、體制相抗衡,佛教界全體因而在教育、文化、藝術等方面皆有所表現。回顧近代日本佛教界的貢獻,可分為設立各級學校推廣教化,從事學術研究,纂輯經典,編撰辭典,致力大眾傳播事業,發行報紙,出版雜誌,從事佛教文學創作,或遊心於佛教美術、音樂等方面,玆分述如下︰
(1)各宗派所設各級學校為數不少,由小學至研究所皆有,除傳授知識外,其用意也在於推廣宗教情操,培育青少年感恩之心,以及積極的人生態度,並幫助彼等建立自己的世界觀。其中,由佛教各教派所設的大學共有三十一所,其中有十五所設有專作佛教研究的科系與研究所。
(2)各類佛教辭典的刊行也極興盛,其內容甚為廣泛,或解說一般術語、專有名詞,或整理人物、解說佛學典籍,或編巴利語、梵語等各種語言辭典。知名者如《望月佛教大辭典》、《佛教大辭彙》、《佛書解說大辭典》、《梵和大辭典》及《密教大辭典》等。
(3)大眾傳播事業方面,有報紙及各類雜誌的印行。其內容有二大傾向,一是以教化、傳道為中心;另一則是以報導和提供消息為主者。前者以雜誌居多,後者則多為報紙。
(4)佛教的相關團體為數頗多,其創立的目的包羅極廣,有布教、傳道、研究、教育、教團之間及各團體間的連繫、交流,及對特定教團的支援等。
日本近代的佛學界受歐美學風的影響,運用科學性的方法研究佛學,其特徵為史學性的、哲學性的、言語學或文獻學性的,因而能減少漢譯經典的影響及免於宗派教義之偏執。雖然世界佛學研究並非由日本所創始,但其發展之迅速,專門學者之齊整,研究成果之豐碩,在目前已高居領導地位,因而廣受國際學界之重視。玆簡述其發展概況如下。
自明治年代開始,日本佛學界人才輩出,首開學風的是南條文雄、高楠順次郎、村上專精。此三人各擅勝場形成學風,乃使日本的佛學研究邁向新紀元。同時代日本的大學也正式講授東洋哲學、宗教學、梵語的課程,而且各宗派也紛紛創設大學。
大正時期續有生力軍加入,如木村泰賢對印度哲學宗教,及大小乘佛教思想之貢獻卓著,松本文三郎的佛教史學亦甚為學界所推。他並且銳意籌畫京都大學文學部,因而形成著名的京都學派。而佐佐木月樵則上承清澤滿之,下出山口益等弟子,使大谷大學的成就備受矚目。同時此一時期漸漸重新整理漢文典籍和日本祖師大德之撰述,而陸續出版《大日本佛教全書》、《日本大藏經》、《佛教大系》、《大正新修大藏經》等部帙可觀的文獻資料。尤其《大正藏》的刊行使漢譯文獻有可依據的定本,改變西洋學者向來以梵、巴文獻為中心的觀念,而提高漢譯佛教文獻的地位。
昭和時期可二分為前期(1926~1944)及後期(1945年以後)。前期有三大學者,即宇井伯壽、鈴木大拙、和辻哲郎。宇井師承高楠氏,最早確立印度思想的歷史年代,尤其對唯識的文獻研究貢獻極大,其弟子有中村元等人。鈴木大拙將東洋的精神文化傳播到西洋,引發美國人對禪宗的研究探索熱潮。和辻哲郎著《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將緣起解為非時間性的論理關係,在學界曾引起激烈的論戰,但其後則廣受贊同。此外,知名的學者尚有常盤大定、赤沼智善、望月信亨、長井真琴、多田等觀等人。
由於學術界的蓬勃發展,乃有組織學會以保持連繫、共同合作的必要。因此由渡邊海旭等人發起組成「日本佛教學協會」,舉辦學術會議,發行會誌以收錄論文。又,此昭和前期也致力於整理佛教文獻,出版《國譯大藏經》,依《大正藏》的分類,把漢譯大藏經改譯為日文。此外,也由宇井伯壽、長井真琴、荻原雲來等通達巴利文的學者四十七人,聯合將巴利文三藏全譯為日文,完成艱鉅的日譯《南傳大藏經》。
昭和後期領導佛學界的是金倉圓照、山口益和宮本正尊。金倉圓照專研印度哲學及佛教思想史,並編有《西藏撰述目錄》等書。山口益是當代佛教原始文獻學的最高權威,繼荻原雲來之後主持梵本的整理與翻譯。宮本正尊專研大乘佛教的中道思想,並領導「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其餘著名的學者亦為數甚多,有專研日本佛教史的花山信勝,研究唯識的結城令聞,整理出原始佛教體系的當代巴利語權威的水野弘元,研究原始、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的西義雄,研究《婆沙論》和華嚴思想的坂本幸男,研究禪宗史的關口真大,西域佛教權威的羽溪了諦,從哲學立場闡明禪的久松真一,中國佛教專家塚本善隆、常盤大定、道端良秀、柳田聖山、牧田諦亮,專研《俱舍》、《婆沙》的舟橋一哉,及西藏學方面的佐藤長、稻葉正就等人。
太平洋戰爭之後,日本國內的佛學相關科系及學者極多,亟待組織、匯聚力量,以與「日本學術會議」保持聯絡,並與各國學者相互切磋,因此於1951年成立「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發行《印度學佛教學研究》,提供研究成果的發表園地。在此時期,佛學研究日趨精細,因此形成綜合研究的風氣,其具體成果有《佛教的根本真理》、《西域文化研究》等書。
此一時期,愛護佛教文化的各界人士也組織成「鈴木學術財團」,旨在研究、解明東洋思想與世界宗教。此團體除資助學者研究外,並出版北京版《西藏大藏經》、各種佛教原典、學者的研究成果等,又刊行研究年報,極具學術價值。
又,昭和時期日本佛學界的知名人物有中村元、平川彰、長尾雅人、山田龍城、前田惠學、梶山雄一、玉城康四郎、服部正明、早島鏡正、高崎直道、山口瑞鳳、鎌田茂雄等人。其中,中村師承宇井伯壽及和辻哲郎,乃當代最負盛名的佛學家,其涉獵之廣度與深度皆稱翹楚,撰有《東洋人的思惟方法》等重要著作。而長尾雅人是印度大乘及西藏學專家,曾主持編譯《大乘佛典》;山田龍城則就經典成立史觀察思想之發展,著《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等書;前田惠學則依巴利原典及印度思想史解說巴利三藏的成立史,著《原始佛教聖典的成立史研究》。至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領域方面,則以鎌田茂雄之成績最為卓著。
日本佛學界研究風氣如此熱烈,因此各種相關學會、研究會、研究所林立,數量之多,為世界之冠。
自明治時代以來,佛學家因研究成果貢獻卓著而頻受肯定,有獲授文化勳章者,有蒙推選擔任日本學士院會員者,亦有獲頒學士院賞、恩賜賞者,誠可謂成績輝煌。
◎附三︰高觀如《中外佛教關係史略》〈中日佛教關係〉
西元593~628年日本推古朝,攝政的聖德太子大力倡弘佛教,使佛教在日本得到巨大的開展。其時聖德太子曾師事高麗僧慧慈,崇尚漢文化,並曾用漢文撰《勝鬘》、《維摩》、《法華》三經註疏,廣建寺塔。又曾於隋‧大業三年(607)派遣國使小野妹子等來和中國通好,翌年(608)又開始派高向玄理等留學生四人和僧旻、清安、惠隱、廣齊等學問僧四人入隋,學習中國學術和佛教(《日本書記》卷二十二),這是日本歷史上向海外派遣留學生的嚆矢。以上八人又都是原來在日本的漢人子孫或新移入的漢人。隨後又有學僧靈雲、惠雲等來隋求學佛法。以上諸人在中國留學的時期都很長,一般多是由隋末到唐初,學習二三十年之後才回國,從此日本派遣僧俗學人來中國留學,絡繹不絕,因而中國佛教文物制度工藝等更廣泛傳播於日本,而漢文在日本也普遍流行。
當時日本佛教雖已興起,而宗派未分,隨著來隋唐留學的僧人次第返日,以及中國僧人赴日弘化,遂漸次形成了各個宗派。首先是隋‧嘉祥寺吉藏的弟子高麗僧慧灌,於西元625年去到日本,在飛鳥元興寺弘講三論,開始建立三論宗。隨後是慧灌的大弟子福亮,他原是中國江南人,在日從慧灌出家,後又入唐,謁嘉祥吉藏,重研三論。返日住元興寺宏化,盛演空宗。福亮在俗的兒子也出家,名智藏,後來入唐遊學,歸住法隆寺,弘傳三論。智藏門下英才甚眾,其中道慈以大足元年(701)入唐,從吉藏的再傳弟子元康研習三論。他在唐十八年,廣學多聞,其間曾預選入宮,講《仁王般若經》,於開元六年(718)返國,闡揚三論,兼傳真言律學。並模仿長安西明寺,在日本奈良建造大安寺,為日本古代最宏壯的寺宇。道慈的弟子善議也渡海入唐,遍尋名德,深求義蘊,歸國住大安寺,盛傳一宗的教旨。日本史家通稱︰「三論一宗從唐土傳入有三代傳︰(一)慧灌僧正傳,(二)智藏僧正傳,(三)道慈律師傳。」(《三國佛教傳通緣起》)三論宗入唐的學者中即以以上三師為正傳。
其次在法相宗方面,有日本沙門道昭,於永徽四年(653)與沙門道嚴等人隨國使入唐,詣慈恩寺,受教於玄奘門下,蒙奘師親切提掖,並授以觀門,兼及《俱舍》,後攜新譯經論歸還本國,住元興寺,盛弘慈恩的學說,是為日本法相宗初傳。又顯慶三年(658),日本沙門智通、智達也渡海入唐,謁玄奘、窺基師弟,即從受學,又隨入玉華宮寺,業成返國,弘傳所學,為日本法相宗第二傳。嗣至長安三年(703),新羅沙門智鳳、智鸞、智雄相偕入唐,受學於濮陽智周門下,後返日本大弘宗義,為第三傳。以上均在飛鳥的元興本寺傳習,又稱元興寺傳,或南寺傳。至開元四年(716),智鳳的再傳弟子玄昉也渡海入唐,仍就濮陽智周學習慈恩宗義,在唐蒙賜紫衣,於開元二十三年(735)齎同所得佛像及經論章疏五千餘卷返國,在奈良興福寺大弘所學,為第四傳,又稱為興福寺傳,或北寺傳。
在華嚴宗方面,有唐東都大福先寺道璿,因日本學僧榮睿、普照至唐邀請,於開元二十四年(736)齎同《華嚴》章疏渡日,弘闡此宗,兼傳戒律,教人不倦,化導甚廣,為日本華嚴宗第一傳。同時有唐‧賢首法藏的弟子新羅國審祥,住日本大安寺,於 740年應請在金鐘道場開講《華嚴經》。為日本華嚴宗初祖。從那時以來,《華嚴經》的講習漸次弘盛。
在律宗方面,七世紀後期有日本沙門道光入唐學律而歸,但戒學未弘。嗣至開元二十一年(733)日本沙門榮睿、普照等相偕入唐,求學戒律,奉敕在東都大福先寺依定賓律師受學。這時唐地諸寺的三藏大德特重戒律,榮睿等以本國傳戒無人,欲為本國尋求律匠,時榮睿、普照更聞揚州大明寺鑒真為當代律學名德,弘導甚盛;遂於天寶元年(742)至揚州懇請鑒真東渡弘化,當蒙允許,即於天寶二年(743)和他的徒眾齎同經論法物等啟舟東行,前後五回,並為風浪等逆緣所阻,歷經十年的艱苦行程,終於第六回(即天寶十二年,753),受到日本國朝野僧俗的盛大歡迎。翌年,在奈良東大寺興築戒壇,日皇、皇后、公卿等四百餘人皆從受菩薩戒;又日僧靈裕、賢戒、志忠等八十餘人皆捨舊戒重受新戒。為日本登壇授戒的開始。西元759年又於奈良興建唐招提寺,並設戒壇,前後受度的達四萬人以上。由於鑒真的盛化,遂開日本戒律一宗,而鑒真即為日本律宗初祖。
此外,《成實論》也於隋代由高麗‧慧灌傳入日本,在日講習,漸至形成了宗派。《俱舍論》也由道昭、智通、智達入唐‧玄奘門下受學,並傳至日本盛行講述,也形成一宗。但以上兩宗並未開創寺院,獨立弘傳,只是成實宗附在三論宗內,俱舍宗附於法相宗內傳通講習而已。
以上是日本奈良時代由隋唐傳入的六個宗派。
由於唐地佛教的盛行東傳,日本‧養老四年(720)十二月,曾敕令佛教轉經唱禮須依漢沙門道榮和日本入唐返國的學問僧勝曉等的音調轉唱,並停止餘音,免污法門(《續日本紀》卷三)。又當時日僧多學漢語,唐‧道叡、鑒真等渡日,都以漢語從事講授。道叡並曾令他自己的能懂漢語的弟子忍基、善俊、忠惠、真法等人,從鑒真的門人思托學法礪等《疏記》於大安寺唐院,隨後這些日本學人也都能在各寺轉相講授(《唐大和上東征傳》)。又因唐‧開元十六年(728)頒行「大衍曆」的影響。日本也於天平寶字七年(763)八月廢去原用的儀鳳曆,而採用唐‧一行所作的「大衍曆」,實行日本曆法的改革(《續日本紀》卷二十四)。此外如佛教儀禮、經像、文物、建築式樣、工藝等也大量由唐輸入日本。
漢文大藏經也於奈良時代由中國傳入日本。當「唐開元藏」編定的後五年,即開元二十三年(735),由唐留學歸國的玄昉曾攜回漢文經論五千餘卷,奉進於日廷(《元亨釋書》卷十六);之後四年,即日本‧天平十一年(739)敕依《開元目錄》寫一切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東大寺要錄》卷一)。又鑒真於西元758 年(日本‧天平寶字二年)秋,也在日本率眾開寫大藏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收藏於奈良唐招提寺。因而日本天平時代是佛教寫經的最盛時期。
又由唐‧神龍三年(707)及開元二十六年(738)中國各州郡奉敕普建龍興寺、開元寺(見《佛祖統紀》卷四十)的影響,日本也由道慈等的建議,於天平十三年( 741)在全國各地安立國分寺和國分尼寺,寺各置僧二十人或尼十人(《續日本紀》卷十四)。其中有名的大和國分寺(即東大寺)的盧舍那佛像,也是仿唐‧神龍初年(705)興造的白司馬坂大銅佛像而鑄造的。
西元794年日本國都由奈良北遷於仿唐京長安而建設的平安新城,為促進全國宗教文化的新興運動,仍派遣僧俗入唐留學,於是復有天台、真言兩宗的開創。其時佛教界突出的人物,有比叡山天台宗開宗大師最澄和高野山真言宗開宗大師空海。這兩位大師都於唐‧貞元二十年(804)泛海入唐求法。最澄和他的弟子義真乘日本遣唐使第二舶於當年九月到達明州,並轉赴台州,從天台山修禪寺道邃、佛隴寺行滿學習了天台教義,並從道邃受菩薩戒,又從禪林寺翛然受學牛頭禪法。翌年(805)三月更轉赴越州龍興寺,從泰岳靈岩寺順曉學習密教,並受祕密灌頂。於同年五月攜同在唐所得的經論疏記二百三十餘部,乘遣唐舶歸國,大弘教化,在比叡山開創天台一宗,兼傳密教和大乘戒法,所著有《唐決集》、《守護國界章》等書二百八十餘部,歿後諡稱「傳教大師」。與最澄同時入唐的空海係乘遣唐使第一舶,於當年(804)九月到達福州,旋入唐京。翌年奉敕居西明寺,歷訪長安諸剎名德,蒙青龍寺惠果阿闍黎授以金、胎兩部真言祕藏,盡諸蘊奧,並授以阿闍黎位灌頂。惠果又令畫工、經主、鑄工李真等圖繪所有祕密曼荼羅及書寫《金剛頂》等最上乘密經、新造各莊嚴具并佛舍利等相贈。空海於元和元年(806)八月齎同在唐所得經軌章疏二百十六部及諸圖具等乘遣唐舶返國,盛弘密教,朝野尊崇,並於高野山創建根本道場,開啟真言一宗的規模。所著有《祕密曼荼羅教付法傳》、《辯顯密二教論》等書一百五十餘部,歿後諡稱為「弘法大師」。
從那以後,天台、真言兩宗在日本平安時代(782~1191)非常發達;日本佛教史上有名的「入唐八家」,即是指最澄和他的法裔圓仁、圓珍等屬於天台宗的三家,以及空海和他的法裔常曉、圓行、慧運、宗睿等屬於真言宗的五家而言。
其中圓仁出於最澄門下,於開成三年(838)與圓行等共乘遣唐舶抵揚州海陵,在當地開元寺從沙門宗睿學梵書,又從全雅受灌頂及兩部曼荼羅、諸尊儀軌、佛舍利等。嗣轉經青州,登五台山,從沙門志遠受學天台教義。更到長安,奉敕居資聖寺,又從大興善寺元政阿闍黎學金剛界大法,會昌元年(841)從青龍寺義真受學胎藏界法並灌頂,又從元法寺法全受傳儀軌,從醴泉寺宗穎習止觀,在長安六年,然後齎同在各地求得的經論章疏五百八十五部及諸圖像道具等,於大中元年(847)由登州乘新羅舶返國,仍登叡山,盛弘台、密二教。所著有《金剛頂經疏》等十餘部。又他在唐時曾將他求法巡禮的見聞經歷,寫成《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四卷(現存),不僅為中日佛教關係的珍貴史料,而且也是敘述當時唐代佛教和社會狀況的重要史料。嗣後有沙門圓珍,是最澄弟子義真的門下,於大中七年(853)隨唐人欽良暉的商舶入唐,經福、溫、台、越各州,歷訪諸寺,受學於存式、物外、良諝等門下。後至長安,從青龍寺法全受瑜伽密教,又在龍興寺和大興善寺受金、胎等曼荼羅及新譯經法。仍南登天台山訪國清寺,以後攜同所得經卷四百四十一部及諸寶物道具於大中十二年(858)仍由台州乘唐人李延孝的商舶返國弘化。
常曉與圓行於開成三年(838)同乘遣唐舶抵達揚州,常曉入栖靈寺,從文璨(一作文㻮)阿闍黎受金剛灌頂和太元密法,翌年(839)又謁華林寺大德問學三論宗義,後攜所得經籍文物於同年八月仍乘遣唐舶歸國,傳弘密教。和常曉同行入唐的圓行,則入長安受教於青龍寺義真,因慧解明達,奉敕為內供奉大德,仍於翌年和常曉同舶返國。慧運也於開成三年(838),一說是會昌二年(842),乘唐人李樹人的商舶來抵溫州,即入長安,禮青龍寺義真入灌頂壇,受諸密印,後於大中元年(847)乘唐人張支信的商舶歸國弘化,並興建安祥寺,形成真言宗安祥寺流的一派。宗睿則於咸通三年(862)乘唐人張支信的商舶入唐,初至汴州,謁玄慶阿闍黎受金剛部法;更至長安,從青龍寺法全學胎藏法,重受灌頂;又隨造玄、智慧輪諸德學諸祕賾。並朝天台、五台諸山,隨處訪寫經籍。於咸通七年(866)攜同所得經書一百三十四部及諸文物等,由明州登唐人李延孝舶返國,傳衍密教。以上入唐八家都由中國求得大量的經書文物回國,並各編有一部《請來目錄》,這對於日本佛教的發展起了推進的作用。
以上日本天台、真言二宗是這一時期最占優勢的兩個宗派,即日本歷史上所謂「平安二宗」。
在這一時期,中日佛教關係史上還值得特別提出的,是中國普陀山的觀音道場係因日本高僧惠萼而開創。惠萼曾於會昌元年(841)、四年(844)迭次來中國求學,並曾謁請杭州靈池寺齊安國師(馬祖道一的法嗣)派遣上首義空禪師去到日本弘傳禪法。惠萼又於大中十二年(858)齎同他在朝拜五台山時得到的觀音聖像一尊,由明州航海準備回國,船行到普陀山不能前進,他便下船奉像在山結廬供養,漸漸興建補陀山寺(後改名普濟寺),遂開創了普陀山的觀音道場。
這時日本佛教界已搜羅並保存了大量的中國佛教典籍,而中國則因會昌的法難(845 )和五代的戰亂摧毀而經像不全;時中國吳越商舶航行日本往來頻繁,西元960年吳越王錢弘俶曾遣使備金向日本和高麗求寫天台教籍,使台宗的章疏復還歸中土,而有利於中國天台宗在宋朝的復興。
五代、北宋間,日本沙門來中國參學及朝禮名山佛蹟的還不少;而較著名的則有然,寂昭、紹良、成尋等。其中奝然和他的徒眾成算、嘉因等六人於太平興國八年(983)乘宋人陳仁爽等的商舶來抵台州,翌年(984)入京見太宗帝,進獻方物,蒙存撫甚厚,並賜紫衣及「法濟大師」號,館於太平興國寺;又巡禮五台及洛陽龍門等勝蹟,并 蒙敕贈新印的摺本藏五千餘卷。與他同來的沙門成算,曾在洛陽太平興國寺從中、印高僧學習悉曇梵書;奝然的弟子嘉因並受了五部祕灌頂。雍熙元年(984)他們一行仍由台州乘宋人鄭仁德的商舶返國。奝然曾將在宋遊學參訪的經過寫成《入宋日記》四卷(今佚)。至端拱元年(988),奝然又遣弟子嘉因和宋僧祚乾等來宋進表稱謝,並獻佛經及諸方物,兼訪求宋朝新譯的經典。嗣至咸平六年(1003)日本天台宗源信以有關天台教義的疑問二十七條遣弟子寂昭等來明州,投問於宋‧四明傳教沙門知禮,知禮隨就所問一一答釋。翌年(景德元年,1004),寂昭等入朝,進佛像及金字《法華經》等,宋真宗因他書寫精妙,詔號「圓通大師」,賜紫方袍,又敕為蘇州僧錄司,住吳門寺,後即在宋遷化。隨後又有日本沙門紹良,於天聖六年(1028)奉師命以有關天台宗旨的疑問十條致問於知禮的嗣席廣智,並齎金字《法華經》為贄見之禮,蒙廣智詳為解答並留受學,三年學成歸國,弘演台教(《四明教行錄》卷四)。嗣至熙寧五年(1072),日本台宗大雲寺沙門成尋和徒眾賴緣、快宗等七人乘商舶入宋朝禮天台、五台及南北佛教名蹟,歷訪諸方尊宿,並進獻方物,宋神宗因他們遠來而有戒業,並賜紫衣,又賜成尋以「善慧大師」號。成尋留住中國九年,著有《參天台五臺山記》八卷及《善財童子知識集》等書,以元豐四年(1081)在宋京開寶寺圓寂,敕葬於天台山國清寺,並為建塔題稱「日本善慧國師之塔」。此後日本沙門入宋參學並進獻方物的仍絡繹不絕。
中國南宋時期適當日本鎌倉幕府時代,佛教在日本趨向於大眾化,由中國傳入的禪宗和依唐‧善導的念佛法門而形成的淨土等宗以及由天台法華教義而開演的日蓮各宗,於是勃然興起。
禪學在日本,以往雖有道昭、道璿、最澄、圓仁和唐僧義安等由唐傳入,但禪宗正式的弘傳,卻開始於入宋參學歸國而首創臨濟宗的榮西(1141~1215)。榮西於南宋‧乾道四年(1168)和淳熙十四年(1187)兩次入宋,參學於天台、廬山、育王、天童諸山,時虛庵懷敞住天台萬年寺,榮西再度往謁,受傳臨濟心印;後懷敞移住天童,榮西也隨侍研學;於紹熙二年(1191),又蒙付與衣具印信,歸國後大興禪學,學徒雲集,朝野尊尚,在建仁寺開山,並著有《興禪護國論》等七部九卷,成為日本臨濟的新宗派。榮西的再傳弟子道元(1200~1253)也於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入宋,歷訪天童、徑山、天台等山,參謁無際了派、浙翁如琰諸禪宿,終於得到天童長翁如淨的啟發而豁然開悟,並蒙印可,受傳祕蘊及衣、具、頂相,於寶慶三年(1227)歸國,也盛弘禪學,在永平寺開山,撰有《正法眼藏》、《永平清規》、《永平廣錄》、《普勸坐禪儀》等九部一百十八卷,成為日本的曹洞一宗。
由於船舶交通的便利,日本的禪僧入宋參學以及宋僧往日本弘傳禪學的,在這一時期中非常頻繁,其突出的人物,有日本臨濟宗的圓爾辨圓(榮西的法孫,1255年入宋,受天台教於柏庭善月,歷參癡絕道沖、笑翁妙堪、石田法熏諸禪宿,後登徑山,嗣法於無準師範,1241年歸國,開創東福寺,宣唱教禪一致之學,門庭很盛)、無關普門(圓爾辨圓的弟子,1251年入宋,在宋參學十二年,得法於無準師範的弟子淨慈寺斷橋妙倫,1262年歸國,開創南禪寺)、無象靜照(1252年入宋,登徑山,嗣法於石谿心月,又遍訪育王、天童、天台、淨慈諸山剎,歷參虛堂智愚等禪宿,於1262年歸國,後開創佛心寺,并著有《興禪記》一卷)、南浦紹明(在日宋僧蘭溪道隆的弟子,1259年入宋,至淨慈參虛堂智愚,後又隨智愚往徑山,並嗣其法,於1267年回國,重謁道隆,為嘉元寺開山)、曹洞宗的寒山義尹(道元的弟子,1253年、1264年兩次入宋,參學於天童、淨慈的義遠、智愚等,1267年歸國,開創大慈寺)、徹通義介(道元的弟子,1259年入宋,參徑山、天童等山,歷訪禪德,於1262年歸國,為永平寺第三祖)等人。
這一期間中國禪僧去日本行化的,有宋‧陽山無明慧性的法嗣蘭溪道隆,因日本入宋禪僧坤智鏡等的勸請,於淳祐六年(1246)攜同弟子義翁紹仁、龍江等乘舶渡日遊化,依宋地清規宣揚禪風,受到當時幕府和衲眾的歸依,創建長禪寺,有《語錄》三卷,於祥興元年(1278)在日圓寂,諡號「大覺禪師」。日籍徒眾嗣法的有南浦紹明等二十四人,其中渡海再入宋參學的有十一人之多。隨後又有徑山無準師範的法嗣南禪福聖寺兀庵普寧,因道隆由日來書勸請,於景定元年(1260)乘舶赴日,繼道隆住建長寺,接引學人;得法的有東海惠安、南洲宏海等人,在日弘化五年,仍於咸淳元年(1265)留偈返宋。至咸淳五年(1269),徑山石谿心月的法嗣大休正念也乘商舶赴日弘化,被請主持禪興寺,又歷住諸大名剎,有《語錄》六卷,後即在日圓寂,諡號「佛源禪師」。隨後又有天童石帆惟衍的法嗣西磵子曇,於咸淳七年(1271)渡日,不肯主持一剎,在京都、鎌倉間遊化七年,仍於祥興元年(1278)返宋。同年七月,宋高僧道隆在日圓寂,日幕府即遣禪僧德詮、宗英二人入宋,迎請無準師範門下的高德無學祖元蒞日,主持建長寺。祖元即和他的禪友境堂覺圓、弟子梵光一鏡等渡日行化,在建長寺大揚禪風,受日朝野和僧俗的一致歡迎,並為圓覺寺開山初祖。後於1286年圓寂,諡號「佛光國師」。
南宋以後中日禪僧往來密切,因而禪學在日本當時甚為繁榮。日本禪僧到中國各山寺參訪的人數眾多,而中國江南的徑山、靈隱、天童、淨慈、育王等五山,和中天竺、道場、蔣山、萬壽、雪竇、江心、雪峰、雙林、虎邱、國清等十剎,也成為日本禪和子所經常掛錫的祖庭。乃至日本各禪剎中,也有所謂五山十剎的仿設。其各禪寺的構造、禪堂的設備乃至日常生活,也多模擬宋地禪剎式樣,甚至開示語錄中雜有宋語,而中國禪門詩偈在日本禪林中也非常流行,這自然是受中國叢林的影響。
在律宗方面,南宋的律學也引起了日本律宗的復興。慶元五年(1199)春,日本律學沙門俊芿「以大小律範,未盡其要,須入中華抉擇所疑」,即偕弟子安秀、長賀二人乘舶入宋,歷訪天台、雪竇、徑山等兩浙名藍,諮詢禪教,翌年(1200)春,入四征福寺,隨侍如庵了宏律師學習毗尼六年,開遮持犯,渙然通解。又和宋地教、禪、律學名僧廣泛交遊,最後仍就溫州廣德律師學「七滅諍」。於嘉定四年(1211)攜同所得的經律章疏二千餘卷和佛舍利等由明州乘舶返國,重興律學,日皇和幕府都奉他為戒師,為泉涌寺開山初祖。隨後,又有律學沙門曇照淨業,於嘉定七年(1214)及紹定四年(1231)兩次入宋,從中峰鐵翁守一重受具戒,深探篇聚,又至諸山廣學教律,並攜同所求得的宋版一切經及佛像梵筴等回國,開創戒光寺,和泉涌寺並稱為二大律剎,教化很廣。又泉涌寺俊芿的門弟子湛海、智鏡、道玄等也先後入宋訪問戒德、尋求律籍回國。對於日本律宗的發展作了有力的貢獻。
日本沙門在兩宋時代曾多次求得宋版大藏經如蜀藏、福州藏等回國,並時在奈良、京都、鎌倉各大寺中舉行一切經供養會,典儀很盛。對於中日佛教文化的傳通具有重要意義。
原由唐宋傳入的淨土念佛法門,在當時日本也逐漸流播。至十二世紀初,出身於天台的高僧良忍(1072~1132)以《華嚴》、《法華》圓融無礙的教義融通念佛,開創了圓通念佛宗。隨後又有出身於天台的高僧法然(1133~1212)確立純粹念佛、他力往生的教義,創立淨土宗。法然門下又有親鸞(1173~1262),著有《教行信證文類》,專修念佛,並帶妻弘教,開創淨土真宗。他這一宗在日本發展最盛,後並分為大谷和本願寺等派。嗣後淨土宗下又出現了一位高僧一遍(1239~1289)遊行念佛,創立時宗。另一方面,又有出身於天台宗的高僧日蓮(1222~1282),奉持漢譯的《法華經》,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為主,而新創了一個日蓮宗,後並分出若干流派。由於以上弘揚淨土念佛各宗和日蓮宗的興起,使佛教在日本更形大眾化,這是日本鎌倉時代(1193~1380)佛教的一大特色。當然這也是基於中國佛教的傳衍而形成的宗派。
十三世紀間,日本因元兵往侵而曾經和中國國交中斷,至大德三年(1299),元成宗遣江浙釋教總統普陀山高僧一山一寧和弟子石梁仁恭及曾到日遊化過的平山萬壽寺禪僧西磵子曇等往日本通好,受到日本朝野的歡迎和崇敬。他們並請一寧住建長、圓覺、淨智、南禪等大禪寺,後來一寧於1317年在日圓寂,被諡為國師。子曇也被請住圓覺、建長,1306年在日圓寂,諡號「大通禪師」。一寧在鎌倉、京都盛揚禪風,前後近二十年,門下造就的英才甚眾,其中如龍山德見、雪村友梅、無著良緣、嵩山居中、東林友丘等,都曾入元朝禮祖庭,重事參究。從此以後,元高僧被請到日弘化的,先後有東明惠日(原在明州白雲寺開法,因日本書聘,於1309年渡日,歷住建長、萬壽、東勝、壽福等寺,行化三十年,朝野崇敬,於1340年在日圓寂)、清拙正澄(原住松江真淨寺,日本入元禪僧多數從他參學,於1326年應請東渡,歷主建長、淨智、圓覺、建仁、南禪等寺,實行中國禪林清規制度,並為開善寺開山初祖,1339年在日圓寂,諡號「大鑒禪師」。有《語錄》九卷、《大鑒清規》等若干卷)、明極楚俊(歷任雙林、徑山、靈隱、天童第一座,1329年日廷聘請東渡,歷主諸大名剎,化導甚廣,於1336年在日圓寂,諡號「佛日焰慧禪師」)、竺僊楚仙(與楚俊同時東渡,歷主建長、南禪、建仁諸寺,1347年在日圓寂,有《語錄》若干卷),此外又有東里弘會(1308年赴日弘化,受請住禪興、建長等寺,各方禪衲參請不絕,1318年在日圓寂)、靈山道隱(1319年赴日行化,主建長寺,寺規嚴整,七眾崇敬,1325年在日圓寂,諡號「佛慧禪師」)、東陵永璵(1351年東渡弘化,歷主天龍、南禪、圓覺、建長諸寺,1365年在日圓寂,諡號「慧海慈濟禪師」)等也相繼赴日弘化,接引彼邦學人。據師蠻的《本朝高僧傳》卷二十五說︰「東渡宗師十有餘人,皆是法中獅也。」可以想見我國古德在日本傳弘的盛況。
另一方面,日本禪師來元參學的也絡繹不絕,其中特出的有龍山德見(元僧一寧的弟子,1305年入元參東岩會,後又歷參諸方,復應請住隆興兜率寺,在元四十五年,1349年歸國,受足利幕府歸依,歷住南禪、天龍等寺)、遠溪祖雄(1306年入元,登天目山,師事中峰七年,並嗣其法,1316年歸國,開高清寺)、雪村友梅(1307年入元,歷訪名宿,曾被請住長安翠微寺,元文宗賜號「寶境真空禪師」,1329年回國,歷主諸大禪剎,有《岷峨詩集》)、嵩山居中(1309年及1318年兩次入元參學,曾為蔣山曇方忠會下的第一座,最後於1323年歸國,歷主名剎)、復庵宗巳(1310年入元,師事天目中峰明本九年,明本寂後於1322年歸國,開創諸寺,門下的禪眾常二千人)、無隱元晦(和宗巳一同入元,嗣法於中峰明本,1326年歸國,歷主聖福、圓覺、建長等名剎)、古先印元(1318年入元,歷事無見睹、中峰明本、古林茂等,1326年邀同清拙正澄赴日弘化,本人也歷主諸大名剎)、寂室元光(1320年入元,歷參中峰、元叟、吉林、清拙、靈石、絕華、無目、斷崖諸德,1326年歸國,後開永源寺)、物外可什(1320年入元,遍遊江浙禪林,1329年邀同元僧明極楚俊到日弘化,本人也被請歷住崇福、建長等寺)、東洲至道(圓爾辨圓的法嗣,入元在大都創大覺寺,迄未回國)、月林道皎(1322年入元,師事古林清茂八年,並嗣其法,元文宗賜號「佛惠智鑒大師」,1330年歸國,開長福寺)、中岩圓月(1325年入元,歷訪雪竇、天寧、鳳台謁靈石芝、古林茂等,1332年歸國,創吉祥寺,並歷住諸名剎,有語錄、詩集等)、不聞契聞(1326年入元,遊歷天台、靈隱、淨慈等山,參見諸老,1333年歸國後,主持圓覺寺)、古源邵元(1327年入元,謁華頂、天目、龍山、五台諸山,又久居嵩山少林,在大都時曾預選入宮轉大藏經,1347年歸國,住大聖、等持、東福等寺)、無文元選(1339年入元,參福州古梅友、天寧楚石琦、大覺了庵欲、天目千岩長,於1350年歸國,開方廣寺)、愚中周及(1341年入元,師年曹源月江印、金山即休了等,於1351年歸國,開創佛通寺)、大拙祖能(1343年入元,到福州參無言宣、東陽輝,後嗣天目千岩長,1358年歸國,風化九州,又移關東,開楞嚴寺,四方從學的達三萬人)、無我省吾(1348年和1363年兩次入元,歷參諸德,後在中國圓寂)等。當時中國禪學風範受到日本禪僧的非常崇慕,元僧清拙正澄在日圓寂後,他的徒眾二十五人曾同時入元參學;又大拙祖能於1343年入元遊學時,他的同參一行數十人也相偕入元參習。其時日僧登天目山參叩中峰明本的人數很多,其中著名的即有遠溪祖雄、可翁宗然、嵩山居中、大樸玄素、復庵宗巳、孤峰覺明、別源圓旨、明叟齊哲、平田慈均、無礙妙謙、古先印元、業海本淨、祖繼大智等人,可見兩國禪學的親緣關係。
一直到元末尚留在中國的日禪僧還不少,其中日沙門椿庭海壽,曾任淨慈第二座,又曾住應天府(南京)天界寺,明太祖選名僧校藏經時,他也被選參加,並蒙召見,詢問國情。洪武五年(1372)更住鄞縣福昌寺。又日沙門權中巽,曾於明初(1368)任杭州中天竺寺藏主。又日沙門無我省吾在牛頭山,曾受明太祖召見,賜以紫衣,後來即在明地圓寂。至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又特遣禪僧仲猷祖闡(寧波天寧禪寺住持)、教僧無逸克勤(金陵瓦官教寺住持)等出使日本,並遣在明的日僧椿庭海壽、權中巽二人為通事隨往;隨後日本也遣僧文珪、如瑤相繼使明。建文四年(1402)明惠帝又遣禪僧道彝天倫、教僧一庵一如等使日,嗣後日本也遣僧堅中圭密及祥庵梵雲、明空等來明通聘。乃至日足利幕府和怏通商,也多以該國的禪僧為使節,而展開了中日海上的交通貿易。因而明代日僧來華的也還不少,其中值得敘述的則有絕海中津(1368年入明,參中天竺、道場、靈隱、天童的季潭泐、清遠渭、良用貞、了道一諸德,曾蒙明太祖接見並賦詩,於1376年回國,開創寶冠寺,後又被請住等持、相國等寺)、龍室道淵(明‧寧波人,後赴日本嗣法於聖福寺宏書記,1432年為遣明使入明,宣宗授以僧錄司右覺義之職,1434年返日,住天龍寺)、雪舟等揚(1468年從遣明使入明,他的畫法受到明憲宗欣賞,命為天童第一座,1469年返國)、了庵桂悟(原為東福寺僧,1511年八十三歲為遣明使,受明武宗崇敬,令住育王山廣利寺,賜金襴袈裟,1513年歸國,後住南禪寺)、策彥周良(天龍寺僧,曾於1539及1547年先後為遣明使入明。明世宗以詩和他唱和,他撰有《入唐(明)記初度集》、《再度集》共五卷,歸國仍住天龍寺,為朝野所尊敬)等數人而已。
至十七世紀,由於中日商舶往來頻繁,明僧真圓、覺海、超然先後被請往長崎,開創東明山興福寺和紫山福濟寺、聖壽山崇福寺,即所謂三唐寺。當時中國沙門多往遊住。至明‧永曆八年(1654),福州黃檗山高僧隱元隆琦,因長崎崇福寺僧超然的再四邀請,於同年七月和他的門弟子泛舶到日弘化,又受江戶德川幕府的皈依,在宇治開創黃檗山萬福寺,舉揚黃檗的宗風,並設壇傳授禪門大戒,當時日本曹洞、臨濟兩宗的禪僧,紛紛投入他的會下,日朝廷並尊他為「大光普照國師」,1673年在日圓寂,年八十二;有語錄、法語各若干卷,《松堂集》、《太和集》各二卷等,被奉為日本黃檗宗的初祖。隨從隱元渡日的弟子,如大眉性善、慧林性機、獨湛性瑩、獨吼性獅、南源性派等都是一時的禪門英傑。嗣又有隱元的法嗣木庵性瑫、即非如一,分別於永曆九年(1655)、十年(1656)赴日,輔翼隱元的法化,時人稱為二甘露門。嗣後繼承日本黃檗山法席的列代禪師,如木庵、慧林、獨湛、高泉、千呆、悅山、悅峰、靈源、旭如、獨文、杲堂等人,皆是由中國前往弘化的高僧。而黃檗山的學修清規,如參禪兼念佛,平常用漢語,誦經用漢音,乃至飲食生活也都是中國式樣;比之日本原來的臨濟、曹洞兩宗,更富有中國禪學風味。直至第十四世以後,才有日人繼任法席;日本黃檗宗所屬各寺,至今仍保持有中國近代禪林的風範。
十九世紀以來,中日佛教間仍頗有接觸,而值得特別提出的是晚清楊文會在南京刊印經典、復興佛教,得到日本南條文雄氏的協助,代為搜求到許多我國已經佚失的古德著述,特別是法相唯識方面的章疏逸籍,有益於中國經典的重刻和佛學的研究。
〔參考資料〕 《現代日本的佛教教育與文化》(《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4});《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世界的佛教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85});《栂尾祥雲全集》別卷〈喇嘛教と日本佛教〉;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講座‧佛教》第五冊〈日本の佛教〉;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日本)〉;《佛教思想史》第二冊、第五冊;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木村泰賢
日本佛教學者。岩手縣人。曾任曹洞宗東慈寺住持。後入東京帝國大學從學於井上哲次郎、村上專精、高楠順次郎、姉崎正治等人。明治四十二年(1909)畢業於東京大學印度哲學科。大正元年(1912)擔任東京大學講師。三年十月完成《印度哲學宗教史》,翌年以《印度六派哲學》一書得到學士院獎。其後,留學英國。大正十二年提出《阿毗達磨論の研究》一書,獲得東京大學文學博士學位,並陞任教授。昭和五年死於心臟病,葬於神奈川縣鶴見的總持寺。
其著作除上述者外,另有《原始佛教思想論》、《小乘佛教思想論》、《大乘佛教思想論》等書,均收在《木村泰賢全集》之中。氏為近代日本阿毗達磨佛教研究之泰斗,對巴利語佛教文獻與漢譯佛典的比較研究也有很大的貢獻。
◎附︰林傳芳《日本的佛學研究》(摘錄)
木村泰賢(1881~1930)是高楠順次郎的弟子,頗受高楠氏的賞識,東大畢業後的第三年(1912)就被推薦擔任印度哲學的講師。他才氣橫溢,著作很多,1914年與高楠氏共著《印度哲學宗教史》,這是第一部有系統的整理出印度哲學宗教的良書。第二年單獨出版《印度六派哲學》,此書的刊行,使木村一躍而成日本學壇的聞人,同時也使木村名垂不朽。這時他才三十六歲。越一年的1916年,帝國學士院對於其《印度六派哲學》的著作授予恩賜賞(這是對於有獨創性的學術著作或研究成果,由學士院推選以天皇名義賜予的,原則上一年只賜給一位成績最優的,第二位以下則賜學士院賞),這是佛學界人士獲此榮譽的第一人。1917年升任副教授,越二年往英、德留學。1922年陸續刊行《原始佛教思想論》、《阿毗達磨論的研究》,次年獲文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即《阿毗達磨論的研究》),同年升教授,擔任印度哲學第一講座,此時可說是木村氏的黃金時代。說到他的學風,「博士效近代史學的方法,對於經典亦不忘卻原文的批判,依確實的文獻,試行合理的立論。雖然這樣,但不拘執於實證的論理,而能正確地直觀和解明宗教思想的本質。這一點,特別在近代佛教學開拓期的那個時候,作了重要的貢獻。」(見《木村泰賢全集》刊行委員會代表宮本正尊等人的刊行序言)木村氏不但在學術界,就是在文化界也是當時最活躍的人物之一。惜天不假年,於1930年逝世,年方五十。他逝世後門人將他的遺稿整理出版,有《小乘佛教思想論》、《大乘佛教思想論》。(以上多據《木村泰賢博士年譜略》。《木村泰賢全集》已由大法輪閣重版。又,除了《阿毗達磨論的研究》以外均有中譯本)
〔參考資料〕 《木村泰賢年譜》;《木村泰賢教授追悼號》(宗教研究新七之四)。
西藏佛教
指西藏及其周圍地區所信奉的佛教。又稱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成立於西元七世紀左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西藏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皆自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有關其歷史,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分為前弘期(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前半)與後弘期(十世紀至現在)二階段。
(1)前弘期︰西藏在未傳入佛教之前,原本盛行苯教。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娶尼泊爾尺尊(Bhṛkuti)公主與唐朝文成公主。因而傳來印度、尼泊爾系佛教及中國佛教,乃使苯教勢力受挫。當時松贊干布王以拉薩為中心,建立布達拉宮,並為二妃各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ṅ-lde-btsan)時,分別自尼泊爾、印度請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ṁ-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āyā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ṅ-dar-ma)王繼位,鎮壓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2)後弘期︰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īś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ḥ-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ñiṅ-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ḥ-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祕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西藏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宗派。
(1)寧瑪派︰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巿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2)噶當派︰為仲敦巴(Ḥ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係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3)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4)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Ḥ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5)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正在尋覓中。
此外,另有黑教,原為苯教外道。以詛咒禳祓為事。崇尚巫術,以降神為大祭。二十世紀末期二、三十年間,在台灣與美國亦偶有人弘揚此派教法。
近年來,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干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本期佛教發展的情形,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1)松贊干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干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干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西藏沒有統一文字。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神教,名為苯教,專作祈禳等法。松贊干布時,有了統一的藏文,才開始翻譯佛經,建立佛教。
松贊干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干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干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干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慼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尸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干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1)敬信三寶,(2)修行正法,(3)孝敬父母,(4)恭敬有德,(5)敬重尊長,(6)交友以信,(7)利益國人,(8)心性正直,(9)景慕賢哲,(10)善用資財,(11)以德報恩,(12)秤斗無欺,(13)不相嫉妒,(14)不聽婦言,(15)和婉善語,(16)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干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2)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干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干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祕室中,松贊干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曆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膽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蔑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佈。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苯教。松贊干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敬信三寶,學習佛經;苯教徒有暗改佛經為苯經的,也被禁止,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赤松德贊時代反對佛教的這些權臣,大概就是苯教信徒。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現在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樸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蹟,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又有大臣名賽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作芒域守。他在芒域建立了兩座佛寺。後來往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寺聖蹟,在尼泊爾遇見靜命(也有譯為寂護的)。他請靜命到藏弘法,得到許可,自己先回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的功德,可以請來建立佛法。藏王詔諸信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用計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扎路恭等,頒布勒諭,令一切臣民奉行佛法。先將釋迦佛像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隨即派人迎接靜命論師。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的,又使阿難陀等和他們辯論。苯教徒辯失敗,苯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都被廢毀,不許傳播。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墻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樸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樸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現在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祕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樸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3)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滙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製。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干布時代創制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1)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羂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讚》等十八種。
{7}願文︰有《迴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註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註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註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2)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係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1)聲聞乘,(2)獨覺乘,(3)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4)事部,(5)行部,(6)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7)大瑜伽部,(8)阿耨瑜伽部,(9)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現在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附二︰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
自從藏王朗達瑪於西元841年滅法以後,經過一百多年,衛藏等地都沒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盧梅等往西康學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揚佛教。此後直到現在約一千年,西藏佛教從未中斷。這一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
朗達瑪滅法以後,佛教什麼時候才由西康復傳到西藏,各書記載互相不同。布頓《佛教史》上說︰衛藏佛教毀滅經七十年,後有盧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時,有一七十六歲老婦說,她六歲時曾見過僧人。就依這個傳說,布頓說西藏佛教中斷了七十年。《布頓史》又說︰有人說中斷了一0八年(似即指內巴班智達所說)。
《青史》引內巴班智達名稱願戒說︰從841年後一0八年沒有佛教,至一0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說︰841年滅法後一0九年,是指盧梅等在西藏初建小昭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復傳到西藏的一年。並且引盧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說,大善知識盧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隴穴金比隴建寺沒有成功,後來在 841年才建小昭寺,證明盧梅等由康返藏在建小昭寺之前。又引仲敦巴說,841年滅法後七十八年佛法復興,其後六十五年阿底峽到藏,並且以此說為正確。阿底峽到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六十五年應是978年。《青史》以滅法之年為901年,所以說相距七十八年(901年滅法之說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說)。又《青史》記賈拉康的歷史時說,拏曩金剛自在,(中略)976年生,三歲時(978)律教由西康傳到西藏。(中略)三十七歲(1012年)建賈魯雷寺。拏曩金剛建賈寺後,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六五年,代代相承,記載詳明,最為可信,所以後弘期的開始,可定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距唐武宗會昌元年朗達瑪滅法,為一三七年)。盧梅等回藏建立僧團時,正值額達赤巴在位。由朗達瑪的兒子母堅到額達赤巴,一共經歷了七個王,時間僅僅一三七年,並不算長。因西藏滅法後,地方混亂,沒有正確的歷史記載可以依憑,所以對於這一段時期的長短,各種史書有不同的說法。但以滅法的841年,復興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當朗達瑪滅法時,有藏饒賽、約格瓊、瑪‧釋迦牟尼三人,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又有迦勝光稱、絨敦獅子幢、拉壟吉祥金剛等,也各自攜帶所有經典,先後逃往西康。當時西康地區也還有其他佛教徒,如喇欽所親近的濃妙吉祥、寶金剛、吉勝頂、曩具喜菩提等。
藏饒賽在西康時,穆蘇賽拔從他出家,以約格瓊為阿闍黎,受沙彌戒,法名格瓦饒賽,後因智慧廣大稱貢巴饒賽。後期佛教復興,多半由於他的弘傳之功,所以又稱喇欽。喇欽年滿將受比丘戒時,邀請西康壟塘吉祥金剛等三比丘湊足僧數。吉祥金剛自言曾殺藏王,不能入僧數,因此替他們在西寧附近邀漢僧兩人參加。仍以藏饒賽為親教師,於五眾僧團受比丘戒。
據《倫主史》說︰「就依靠這個僧團,又有仲智幢、魯菩提幢等西康的一些人出家受戒,學習戒律和對法。」《藏王紀》說︰「喇欽之後,西康有跋金剛自在、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眾多大德。」另據《青史》說︰「喇欽西康的弟子,有粗勝慧等。」
喇欽在西康弘法,西藏漸漸知道了,藏王智幢先派衛藏七人︰盧梅慧戒、枳智德、聰格慧獅子、羅敦金剛自在、松巴智慧、賈羅卓協饒、雲本法勝,往西康受戒學法。後來又派遣塔乙勝聖、惹希戒生、跋尊慧自在、結雷仰診法救、仲馨慧願等五個人赴西康,先後都依止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受戒。
又《布頓史》說︰「衛藏十人,赴西康學法︰衛地五人,盧梅戒慧、診智德、惹希戒生、跋戒慧、松巴智慧;藏地五人,羅敦金剛自在、聰尊慧獅子、阿里巴痾解尼怴B和博東巴鄔波得迦。那時藏饒賽年老不收徒眾,使他們從喇欽求戒。盧梅留在西康從仲智幢學戒,其餘的人先回。後來惹希戒生和跋戒慧的弟弟來迎他們的哥哥,在壟塘相遇,也出家受戒。」又《青史》說︰「盧梅等為粗勝慧戒弟子,也親近喇欽,並從仲智幢學律。」
盧梅等回西藏(《倫主史》說是971年),起先不敢逕回拉薩,暫時到桑耶,盧梅住持迦曲,跋氏兄弟住持鄔剎和鄔則,惹希兄弟住持格結,診智德住持桑康,羅敦等回到後藏。又經過一段時間,佛法漸漸傳播出去。已經度了很多的僧人,民間信仰也建立起來了。為進一步弘傳佛教,才商議各建寺廟,重立僧團。
盧梅和四大弟子建立的僧團有十八處,惹希戒生和他弟弟的傳派有六處,跋戒慧和他的弟子有七處,診智德有五處,羅敦金剛自在和他的弟子有十七處,聰尊慧獅子有九部十六處。衛藏十人中,前藏的松巴,後藏的痾解兄弟和博東巴,沒有單獨弘傳,所以史書所載,只有六人傳派的寺廟。
又有阿霞智堅往西康從喇欽弟子枳窩卻喇受戒,這和他的弟子竭鄔聶曩巴等,所傳名叫「阿眾」。又有積童戒,往西康從喇欽弟子雅洗本敦受戒,回藏後住持寺廟,發展結地的八處名「枳眾」。以上見於記載的,共有寺廟七十五處。
西藏佛教復興時,前藏有盧梅等,後藏有羅敦等,弘傳戒律,重建僧團。不久佛教遍布全藏,僧伽之眾多,人才之湧現,都遠非前弘期所能比擬。後來阿底峽在阿里聽見仲敦巴談到此事,急忙合掌讚嘆認為「如此興盛,必然是聖僧所建樹,絕不是凡夫所能作到的。」
朗達瑪滅法後不久就遇害,他的大妃的兒子名叫母堅據有前藏布茹,次妃的兒子名叫光護據有鑰茹,光護的兒子吉祥輪有兩個兒子。長子吉祥枳繼父位。次子日怙西據阿里︰他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名叫得祖滾住漾絨。得祖滾有兩個兒子︰闊惹、松內。闊惹後傳位松內,出家名智光,後迎請達摩波羅法護與慧護等到阿里傳比丘戒,從學比丘律儀。
那時有漾絨巴勝慧,從法護受戒後,又往尼泊爾從枳達迦學律,並且在尼泊爾和迦濕彌羅等地,親近各持律大師,對於律藏的解釋,和守戒的行持,都通達精到。後來傳給他的弟弟跋覺和菩提獅子等,廣事弘揚。這是阿里地區復興律學的大概。
智光到阿里弘揚佛法,覺得前弘期留下的教法多不完整,尤其一般咒師沒有通達真空法性,妄行誅法等邪行,嚴重違反了佛的意旨。為挽救這種弊害和弘揚純正的佛教,必須派人往外留學。因此選了阿里三區的青年二十一個人,先使他們學聲明和佛教基本知識,以後厚給資斧,遣往印度,臨行付托給他們的使命是︰(1)迎請迦濕彌羅國寶金剛,東印達摩波羅,西方迦魯國摩尼洲。(2)從中印般若縛黎學二部攝續(《集密》、《攝真實經》)和《攝真實經慶喜藏攝論》。從摩尼洲與達摩波羅學《斷除業障續》及註釋,並學《曼陀羅三百四十尊》(勝天造),集密曼陀羅儀軌(佛智足及龍猛菩薩造)。從寶金剛學時論及四金剛座續釋論。(3)比札瑪尸羅寺有名論師一0八位,大論師七十二位,無可比者三十七位,如頂珠一位,如瞻部莊嚴者八位,如三界眼目者二位;這些論師,上者當迎請,其次的當從學,最下的也應當訪知他通達善巧什麼法,從而求得他的傳承,請他的經書。
二十一人中只有寶賢和善慧學成返藏,其餘都病歿於印度。
寶賢(958~1055),十三歲依智賢出家,曾往印度及迦濕彌羅留學三次,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又迎請作信鎧、作蓮密、佛祥靜、佛護蓮花密等到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注重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弘傳戒法。後弘期密法之盛,多半由於寶賢的力量。寶賢八十五歲時,阿底峽到藏,又得到阿底峽教授,閉關專修。他弟子很多,以瑪善慧為上首。
藏王光讀齯l吉祥積據有拉朵,和他的三個兒子都信仰佛法,致函後藏羅敦金剛自在,請派弟子來拉朵建立佛教。羅敦派弟子釋迦童和智精進兩人前往(《青史》、《倫主史》說是十人)。兩師在拉朵二百多僧眾中,選拔有智慧的青年卓彌釋迦智(994~1078)和達羅童精進兩人(《倫主史》說有陵雲努共三人),給以大量金錢,遣赴印度學法,囑以善學戒律、般若(指《現觀莊嚴論》教授)與密咒。兩人初到尼泊爾從靜賢(寂靜弟子)學聲明,以後往比扎瑪尸羅寺,從六大論師(東門寂靜、南門語自在稱、西門般若生慧、北門拏熱巴、中央寶金剛和智吉祥)學法。達羅多朝禮聖蹟,學法很少。卓彌親近寂靜八年,也兼從其他論師學法,成為大論師。後來又到東印度,從慧王明論師廣受灌頂和解經修行的教授,並且得到道果教授。回藏後翻譯《二觀察》等三續(母部歡喜金剛法),和寂靜的《二萬般若釋》,還譯了很多其他密法。五十一歲時(1044年),迦耶達羅來藏,又從學五年,完全得到他的教授。卓彌在印度和尼泊爾共留學十三年,回藏後,六十三歲以前講說修學攝益徒眾,以後閉關專修,八十五歲去世。弟子很多,馬爾巴、廓枯拉巴則都曾從他求學。繼承卓彌道果承傳的為貢卻傑布,從此發展成薩迦派。
馬爾巴(1012~1097)名法慧,十五歲從卓彌學聲明,以後往尼泊爾住三年學四座等法。後來到印度三次,親近拏熱巴、彌勒巴、靜賢、龐廷巴等諸大論師,廣學集密、勝樂、歡喜金剛、摩訶摩耶、四座等教授。弟子很多,密勒日巴繼承弘傳,成噶舉派。
廓枯巴拉則最初也親近卓彌,以後三往印度,親近七十二位得成就的大論師,特別長期依止靜賢,學集密龍猛派教授,並且翻譯《勝樂金剛空行續》、《四座續》、《摩訶摩耶續》、《歡喜金剛續》等。主要所弘的教授,就是龍猛派的集密。
這四大譯師之中,寶賢講《二萬般若釋》、《八千頌般若》和獅子賢《八千頌大疏》等。西藏般若的盛行,全仗著他的提倡。在密法方面,寶賢總弘四部密法,特別弘傳瑜伽部諸經的廣釋、儀軌、修法等。卓彌釋迦智,主要弘傳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馬爾巴主要傳拏熱巴、彌勒巴所傳集密等瑜伽續,佛頂等瑜伽母續;廓枯巴拉則主要傳龍猛派集密教授。經此四大譯師弘傳,西藏後弘期的密法,講說修行,都已很完備。
此外,還有與寶賢同伴的俄善慧,弘傳戒學的漾絨巴勝慧,請阿底峽的精進獅子、拏措戒勝,寶賢的弟子扎覺協饒、噶法賢、釋迦光、瑪善慧,都是當時著名的譯師。
後來有俄善慧的侄子俄羅丹喜饒(1059~1109),幼年從伯父求學,十七歲往迦濕彌羅求學。經十七年,從利他賢、善根王學因明,從薩𱒤那、廓彌其梅等學慈氏五論等顯密諸法。回藏後翻譯《因昆嚴疏》等,廣弘因明、般若、入行論等,並曾協助綳茶松巴等翻經。弟子二萬三千多人,以卓壟巴慧生和枳慧然為上首。
跋曹日稱往迦濕彌羅留學二十三年,並迎請迦那嚩瑪到藏,翻譯中觀宗月稱派諸論,廣事弘揚,應成派學說因此大盛。
吉覺月光翻譯時輪、佛頂、金剛甘露、勝樂等法。
還有桑迦聖慧、寧盛稱、克鄔格巴輪稱、綳鑰明稱、𱒤彌佛稱、跋日寶稱、羅甲慧積、梅覺慧稱、卓慧稱等,所譯經論現存於大藏中,數量甚多。
以上是往外留學諸師返藏弘化的情形。
西藏佛法復興時,各大譯師各個弘揚於一方,弟子傳承修行方式,因此也各有不同。從1042年阿底峽到阿里以後,百餘年中,成立了多數的教派。
噶當派︰這一派起自阿底峽。「噶」是佛語,「當」是教授,這派說一切佛語(經論)都是修行的教授,所以名為「噶當派」。自從朗達瑪滅法以後,西藏一般學佛的人,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輕經論,也有人重戒律毀謗密法,致使顯密形同水火。最大的弊病,是修行沒有次第,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基本修證,就妄趨高深密法,沒有通達法空真理,只依密法文義,作誅戮仇敵等事。不但違背佛意,也造成罪因。阿里王智光與菩提光(松內之孫),為挽救此等流弊,不惜身命資財,至誠迎請阿底峽來藏弘法。阿底峽到阿里後,為菩提光等廣傳甚深法輪。為整治當時西藏佛教混亂現象,特造《菩提道炬論》,說明修行次第和顯密教義全不相違的道理。後由仲敦巴迎請,到衛藏各處弘傳佛法。針對當時邪行密法、輕視因果的流弊,特重視因果,宣說皈依,所以有業果喇嘛、皈依喇嘛的稱號。
阿底峽的一切顯密教授,都傳給了仲敦巴。圓寂後,門人都依止仲敦巴修學。1056年建熱振寺,為噶當派的根本道場。仲敦巴弟子有樸穹瓦、博朵瓦、僅哦瓦、康壟巴等,繼承阿底峽的教授,成為噶當派。其後廣事弘揚,傳承很久,到宗喀巴建立格魯派後,就形成新噶當派,與黃教為一家。
噶舉派︰「噶」指師長的言教,「舉」為傳承,「噶舉」義指所修一切法門,都由師長親語教授傳來。這一派起自馬爾巴。馬爾巴晚年,赴東印親近彌勒巴,依大印教授,親證無生法性,又得薩惹哈加持,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攝益門徒很多,上首弟子有四個人︰(1)梅村伯福幢,(2)俄法金剛,(3)粗自在,(4)密勒日巴。前三人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密勒日巴專重修行的教授,四人中以密勒日巴為嫡傳。
密勒日巴(1040~1123),幼年孤苦,備受伯父姑母欺侮,因為學舊派誅法,殺死伯父親友三十五人,打算學法懺罪,於是到羅札親近馬爾巴。馬爾巴用多種苦役折磨他,而他不生惱怒,才傳給圓滿的教授。密勒日巴返回阿里,先在帕比日靜修六月,成猛利火,能抗饑寒。以後登吉絨山頂靜修九年,對於「風」得到自在,證大印法性。於是漸次說法教化,八十四歲去世。繼承教法的是岡波巴,發展遍於全藏,稱噶舉派。
岡波巴,將噶當派修菩提心教授與「噶舉派」大印教授結合,名為俱生大印,傳授門徒,成為塔布噶舉系。
岡波巴的弟子噶瑪都松欽巴(1110~1193),建噶瑪寺(1159)和粗樸寺,弘傳教法,成噶瑪噶舉系。
岡波巴又一弟子帕木竹巴金剛王(1110~1170),建帕竹寺(1158),成帕竹噶舉系。
帕竹弟子凌惹(1128~1188)傳藏巴賈惹(1161~1211),廣弘大印教授於康藏各地,為主巴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止貢寶祥(1143~1217),三十七歲(1179)住止貢寺廣弘噶舉教授,成止貢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達壟吉祥德(1142~1210),三十九歲(1180)到達壟建寺弘法,成達壟噶舉系。
此外,還有蔡巴、拔戎、雅桑、綽浦等諸系,不能列舉。總之噶舉派中,系統最多,傳播也最廣,握地方政權的也很多。起初和薩迦派抗衡爭權的有止貢系,其後由帕竹系大悉都,盡奪薩迦政權,治理八十七年,稱為盛世。到明‧宣德十年(1435),後藏仁綳巴善財在桑主則獨立,前後藏政權分裂一五0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噶瑪璀敦多杰又推翻仁綳巴而獨立。這些都屬於噶舉派。到崇禎十三年(1640),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才失掉政治勢力。其各系教派的傳承,到現在未曾斷絕。
薩迦派︰「薩迦」是地名,因在此地建寺弘法。所以稱為「薩迦派」。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卓彌釋迦智,特別崇尚的教授是道果教授。卓彌攝受弟子雖多,得圓滿教授的不過幾個人。貢卻傑布得其講釋經論的教授,繼承其道果承傳。
貢卻傑布(1034~1101)四十歲時建薩迦寺,弘法三十年,六十九歲去世。他的兒子薩欽慶喜藏(1092~1158,即貢噶寧布),先從他的父親得卓彌所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後來從法然等學得卓彌所傳的道果教授,成為卓彌教授的集大成者。薩欽住持薩迦寺四十八年,是薩迦五祖之首。稱為「薩欽」,即薩迦五大喇嘛之意。其後法派相承,成薩迦派。
薩欽以後一百五十多年,世代相承,弘揚道果教授等顯密教法。到八思巴(1235~1280)十九歲時,元‧忽必烈從受歡喜金剛灌頂,進帝師號,以西藏十三萬戶為謝禮,西藏的教政全權,都為薩迦所有。管理政事的大臣,以後有童自在、菩提金剛、阿伽倫三個人,在這三人的時代,常與噶舉派中的止貢寺眾爭議。阿伽倫時並且曾邀元兵進藏,焚毀止貢全寺。此後內亂漸多,至正元年(1341)前藏諸區都被噶舉派帕木竹巴系的大悉都菩提幢所佔。又六年(1346),後藏地區,也都隸屬悉都。薩迦的政權雖然失去,但其教法傳承,到現在不見衰落。傳授顯密教法的大德,也遍佈全藏。
覺囊派︰「覺囊」是地名,因悲精進在其地建寺弘揚他空見,所以稱為覺囊派。這派的創始人名叫不動金剛,起初是在家瑜伽師,出家後名叫信王,從迦濕彌羅國卓敦曩拉則學時輪和集密的經論教授。由修時輪金剛法,見色空的天身從內顯現,又依《如來藏經》等說「一切眾生皆本具相好莊嚴的佛身名如來藏」等,於是生起「他空見」。信王將這種見和時輪教授等傳給他的兒子法自在,法自在傳虛空光,虛空光傳虛空幢,幢傳慧光,都對於時輪教法十分珍祕。慧光以下,弘傳漸廣。慧光傳法身光,法身光傳悲精進。悲精進建覺囊寺,傳勝者智,勝者智傳功德海,功德海傳慧幢,慧幢著《了義海論》等,廣弘他空見,於是形成覺囊派。
悲精進是八思巴的弟子,所以覺囊寺也是薩迦的屬寺,住持大德也都是由薩迦學成後轉入覺囊派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名叫多羅那他的出家人,以當時執政權的噶瑪敦迥旺薄為施主,建達敦彭磋陵寺,弘宣他空見,盛極一時,很敵視黃教。不久,噶瑪失位,該寺勢力也逐漸衰微。五世達賴時,將該寺改為黃教屬寺,易名嘎登彭磋陵。其他如卻隴降則等覺囊派寺院,也都改屬黃教。現在西康藏塘地區,還有慧幢弟子寶祥所建的寺院,講覺囊派的他空見。衛藏地區,早已沒有弘傳覺囊派他空見的寺院了。
其他各派︰
(1)希解派︰「希解」是能息滅的意思,就是說依據這個教授,能息滅業力或非人損惱所致的身心眾苦,所以名叫「希解」。其教授內容,就是依般若空義對治我執煩惱,加上密法的觀想,和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力,來息滅惑業苦等。這個教授由印度帕當巴桑結傳來,初期傳喀伽若那姑赫拉,由翁薄翻成藏文的有「息滅燈」和「大威德」等教授。中期傳瑪法慧、梭穹僧然、崗智幢等。其教授通括顯密法門,數量很大。後期傳蕩巴卡勤、卡穹、班𱒤卓達、蕩巴滾嘎等,其內容為「大印無垢點行持」。從此三期所傳的般若波羅蜜多教授,名希解派。
(2)覺宇派︰「覺」是「能斷」義,就是說修這派教授,以慈悲菩提心能斷自利心,以般若空見能斷我執。此二種和合,能斷四魔。又作「決」,是行義,指修菩薩方便般若行。這一派也從帕當巴桑結傳來。帕當巴中期傳法時,在後藏傳與覺敦梭曩喇嘛和雅隴瑪惹賽薄兩人。瑪惹傳寧巴賽絨,寧傳則敦、松敦,從此傳下的名男系。由覺敦傳勞準,以下多女眾,名女系。這種修「覺」的教授,遍於全藏各宗派,到現在沒有斷絕。
(3)郭札派︰「郭札」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福幢(1182~1261,即郭札巴‧索南堅贊),起初從釋迦室利學修菩提心法,又從金剛祥學舊派密法,後來在貢摩山靜修,證得大印甚深義,又從寶鎧受勝樂灌頂。在底斯山專修五年,現證如理如量智,如實見金剛身真理。後在仰垛建郭札寺,因此又稱郭札巴。他遍學新舊各派所傳一切法門,所以當時前後藏的大德,沒有一個人不從他參學。他的學說不一定屬於那一派。
(4)香巴噶舉派︰「香」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是瓊波,曾七度赴印度學法,親近大善知識一五0人,以大金剛座、彌勒巴、鞠多瑜伽、羅睺羅鞠多、尼古空行母、樂成就空行母等六人為主。歸藏後在香地建一0八寺,弘法三十年,攝受弟子八萬餘人,壽一百五十歲。他的教授都從印度學來,因此別成一派。
(5)夏魯派︰又名布頓派。創始人布頓寶成(1290~1364),原是中興律學的嫡派,後來又遍學噶當、噶舉、薩迦所傳的因明、對法、中觀和各部密法,成為一代教主。三十一歲時住持夏魯寺,興建七十餘種大曼陀羅儀軌,廣弘四部密法教授,並且校訂西藏所翻譯的大藏經,編有《大藏目錄》,著述三十多函流傳於世。晚年建夏魯山谷茅蓬,住著一六0位修行者,夏魯寺常住僧三千八百人,講說修行極一時之盛。弟子有法祥、童福、寶勝等,從此流傳的教授,名夏魯派。
這些派別中,希解、覺宇,時代稍久,兩者的教授和修法,已經融入其他各派中,沒有獨立的系統可尋。郭札和布頓兩派教授,都普遍攝入薩迦、噶舉、格登等派中,尤其是宗喀巴,盡承兩派遺軌。這兩派現在也沒有單獨流傳。
(6)寧瑪派︰這一派就是前弘期中蓮華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的密法教授。在前弘期和滅法的期間,由娘智童、梭薄吉祥智、努佛智、功德海等繼續傳承,未曾斷絕。到後弘期由功德海傳仰慧勝,仰慧勝傳仰智生,仰智生傳素薄伽釋迦生,再傳素穹慧稱。素穹的兒子卓樸巴釋迦獅子廣弘寧瑪派各種教授於全藏。元朝末年有隴勤饒絳巴廣學顯密一切教法,後來傳寧瑪派寧提教授,並且造「勝乘藏」等七大藏論,廣弘寧瑪派。明末清初,有吉祥力勝在前藏建金剛崖寺,又有得達陵巴不變金剛建鄔僅民卓陵寺,五世達賴也在尊勝利樂善說洲寺興建寧瑪派修法。是為寧瑪派極盛時代。這些寺院後來雖然經準噶爾王一度摧毀,但不久就修復起來,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至今未衰。西康的迦陀寺、佐勤寺等處,也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弘傳,因此寧瑪派教授也遍弘於全藏。
西藏因薩迦、噶舉兩派互爭權勢,真學實行的人日漸減少,到元末明初,顯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數大德以外,幾乎不知戒律為何事。雖然還有研究教理的人,僅僅能啟發知識,而沒有實義可修。尤其對於因明,誤認為一種辯論方式,全不了解其中有證解脫與成佛的道果。對於密法,只知道亂受灌頂,偏修一部分教授,至於如何親近師長,如何守護律儀和三昧耶等,全不講求。此時具有卓絕見解整理弘揚佛教的,就是宗喀巴(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於青海宗喀地區(即現在塔爾寺),十六歲進藏,先在極樂寺依吉祥獅子學《現觀莊嚴論》。後來到後藏從寶勝、末底班禪等受學深法。後來到覺摩曩寺,從尊勝大師學六加行法(時輪法)。以後回那塘,從慶喜祥復習《現觀莊嚴論》,從仁達哇童慧學習《中觀》、《現觀莊嚴》等。後來回前藏,在覺摩隴寺從慧明學戒律,從措勤寺住持戒寶受比丘戒,從布頓高足法勝(或譯法祥)受學《時輪金剛大疏》,從童福學布頓所傳一切密法。後來遇到喇嘛中觀師請問中觀正見,閉關專修,獲得中觀甚深空見。又從住持噶當派教授的法依賢和虛空幢,受學阿底峽傳來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見行圓滿之後,就作化他事。為整治當時戒行廢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鉢持杖,少欲知足,清淨自活。又鑒於大乘願行根本,在於發菩提心和持菩薩戒,因此廣弘修菩提心教授,並著《菩薩戒品釋》,率領徒眾切實履行菩薩學處。又因修行密法必須如法依止善知識,嚴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因此廣釋《事師五十頌論》和《密宗戒》,為學密法的徒眾,講授修學。又為抉擇始從凡夫直至聖果的修行次第,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五十三歲時(1409),在拉薩大昭寺興建廣大供養法會,此後每年舉行,流傳至今。又在這年建立甘丹寺。六十三歲在甘丹寺示寂,大弟子賈曹傑繼位十三年,以後由克主傑繼位八年,流傳到現在,每代都有大德繼承法席。
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依其囑咐,在1415年建立哲蚌寺,第二年落成;大慈法王在1418年建立色拉寺,也在第二年落成;和甘丹寺通稱為拉薩三大寺,是宗喀巴在世時所建黃教根本道場。後來根敦主巴,在1447年建立後藏札什倫布寺,廣弘教法。又有阿里的慧賢,於芒城建達摩寺,他的侄子又建立敕色寺,宗喀巴的教法因之弘布於西藏極西。又昌都的慧賢,在昌都建慈氏洲寺,更有許多大德,分別在西康南北各處建寺弘法,不勝枚舉。
安東(即甘青等處)方面,起初有義成寶在妙翅鳥崖建寺,後來在宗喀巴降生處建立塔爾寺。第四世達賴時,又派人建滾隴寺,講弘教法。妙音笑金剛在甘肅夏河地方建拉卜楞寺,廣弘顯密教法。乃至蒙古地區,都有宗喀巴廣布教法。
這一派因為宗喀巴常住甘丹寺弘法,所以稱為甘丹派,又名格魯派。又因宗喀巴弘揚戒律,著黃色衣帽,於是稱為黃帽派,或簡稱黃教。
朗達瑪滅法時,有一部分佛典被焚,後來不可復得;有一部分由藏饒薩等攜到西康;又有一部分由當時在家信徒保存,沒被毀壞。後弘期即在這些餘存佛典的基礎上,又經諸大譯師盡量翻譯補充,而成為現在的圓滿大藏。其中顯教經典,幾乎都是前弘期所譯。如︰初法輪攝的小乘經目中,除寶賢等所譯的幾種以外,在前弘期都已譯出。第二法輪的《般若》、《寶積》等,也完全是前弘期所譯。大乘經集中,除寶賢譯的《小涅槃經》、《問無我經》,善慧譯的《觀音問七法經》、《菩薩別解脫四法經》,日幢譯的數種小品經外,其餘都是前弘期譯出。後弘期新譯的很少。
論藏中,瑜伽方面無大變化,唯獨慈氏五論之學,尤其《現觀莊嚴論》,經俄羅丹喜饒極力弘揚,到現在還盛行。龍猛學方面,前弘期有《中觀論》、《無畏疏》、《佛護釋》、清辯《般若燈》和大疏、《七十空性論》、《六十正理論》、《迴諍論》及註、月稱《六十正理論釋》、靜命《中觀莊嚴論》、蓮華戒《中觀明論》、智藏《二諦論》等。其餘中觀諸論和月稱的大部著作,都是後弘期中所譯。因明學在前弘期有法稱的《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這幾部論的註釋。像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決定量論》和所屬的註釋,都是後弘期所翻譯宏傳。大小乘對法和律學方面,多承前弘期所傳,發展很少。至於密宗經論,後期所弘,遠非前期所可比擬。尤其是無上瑜伽部密法,前弘期禁止翻譯的,後弘期盡量譯傳,幾乎占大藏經份量的一半。
本期的戒學,在宗喀巴出世以前,曾經一度廢弛,經宗喀巴的倡導,才糾正了當時的流弊。關於定學方面,由各派密典的譯傳,修證的法門也是豐富多采的,尤其在慧學方面,各宗見解很多分歧。因所研教理淺深和各人根智的利鈍有關,因此屬於顯教的正見,有大小、性相之分。前弘期所弘傳的正見是中觀宗順瑜伽行的見解,也兼有清辯順經部行的中觀見。後弘期中,百家爭鳴,見解有多樣。如寶賢初弘般若學,所傳當屬中觀見。卓彌所親近的寂靜是唯識見,卓彌或者也是唯識見。馬爾巴親近的拏熱巴和彌勒巴,都是應成派中觀見,所以馬爾巴師徒就是月稱派的中觀見。阿底峽所傳的也是月稱派見。俄羅丹喜饒所弘是清辯派中觀見。到跋曹大量翻譯月稱的著述,廣事弘講,應成派中觀見因之大盛。後來黃教復興佛法,也是應成派中觀見。薩迦派中見解最紛歧,如薩迦派四祖慶喜藏是自續派中觀見,仁達哇是應成派中觀見。後來的釋迦勝等,有的是中觀見,有的是唯識見,也有的是他空見的。
在密宗方面,噶舉派的大印,是以應成派中觀見為基礎而修密宗的各種法門。薩迦派道果教授,有「空明無別」和「生死涅槃無別」之見。覺囊派是依他空見,修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其餘各派所傳父續母續諸密法,就依各派的見解而修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以期證得佛果。(編按︰本文中之譯名曾作若干改動)
◎附三︰彭英全編《西藏宗教概說》附錄後弘期興起的佛教派系示意表
┌寧瑪派(紅教)
│薩迦派(花教)
│噶馬派(白教)┌香巴噶舉┌噶瑪噶舉
西藏佛教┤ │ └達波噶舉┤蔡巴噶舉┌止貢巴
│ │ │拔戎噶舉│達巴
│ │ └帕竹噶舉┤主巴
│格魯派(黃教) │雅桑巴
│希解派 │卓浦巴
│覺宇派 │修色巴
│覺朗派 │耶巴
└霞魯派 └瑪倉巴
薩迦寺寺主表
(1)貢卻傑波(1034~1102),1073年建薩迦寺。
(2)衮噶寧布(1092~1158),1111~1158任寺主。
(3)索南孜摩(1142~1182),1158~1172任寺主。
(4)扎巴堅贊(1147~1216),1172~1216任寺主。
(5)薩班貢噶堅贊(1182~1251),1216~1251任寺主。
(6)八思巴(1235~1280),1252~1279任寺主。
(7)達磨波羅(1268~1287),1280~1286任寺主。
(8)霞巴絳央仁欽堅贊,1287~1304代理攝政。
(9)達欽桑波貝(1262~1322),1304~1322任寺主。後,1323~1325 三年寺主空位。
(10)南噶雷必堅贊,1325~1343任寺主。
(11)喇嘛當巴索南堅贊(1312~1375),1344~1346任寺主。
(12)達文羅卓堅贊(1332~1364),1347~1349任寺主。1354在薩迦派失去衛藏地區統治地位。
元代歷任帝師表
(1)八思巴(1235~1280),1260~127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2)亦憐真(仁欽堅贊,八思巴異母弟,1238~1279),1276~1279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3)答兒麻巴刺乞列(達磨波羅,1268~1287,八思巴同母弟恰那之子),1279~128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4)亦攝思連真(益西仁欽,1248~1294,八思巴弟子),1286~1294 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5)乞刺思巴勿節兒(扎巴悅色,1246~1303,八思巴的侍從,替他供佛的人),1294~1303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6)真堅藏(仁欽堅贊,1257~1305,薩迦派喇嘛),1303~1305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7)相兒加思(桑傑貝,1267~1314,第五任帝師的侄,薩迦寺堪布),1305~1314任元成宗完澤篤、元武宗曲律、元仁宗普顏篤三朝帝師。
(8)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衮噶羅追堅贊貝桑波,1299~1327 ,八思巴侄孫),1315~1327(﹖)任元仁宗普顏篤、元英宗格堅、泰定帝三朝帝師。
(9)旺出兒監藏(旺秋堅贊),任泰定帝帝師(待考)。
(10)公哥列思八沖納思監藏班藏卜(衮噶雷必君乃堅贊貝桑波,1308~1341,八思巴侄孫),1325起任泰定帝帝師。
(11)輦真吃刺失思(仁欽噶希),1329年起任帝師。
(12)公哥兒監藏班藏卜(衮噶堅贊貝桑波,1310~1358,八思巴侄孫),1333~1358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3)喇欽‧南羅追(1332~1362,八思巴侄曾孫),1358~1362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4)喃加巴藏卜,1362年後任攝帝師,入明代後封「熾盛佛寶國師」。
帕竹噶舉地方政權第悉表
(1)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
(2)釋迦堅贊(1340~1373)
(3)扎巴絳曲(1356~1386)
(4)索南扎巴(1359~1408)
(5)闡化王扎巴堅贊(1374~1432)
(6)扎巴君乃(1414~1448)
(7)桑結堅贊
(8)衮噶雷巴(﹖~1457)
(9)仁青多吉(﹖~1513)
(下略)
(帕竹地方政權於1481年為仁蚌巴所敗,1618年完全喪失權勢。)
噶瑪噶舉兩個主要活佛世系表
(一)歷世黑帽活佛
第一世 都松欽巴(1110~1193)
第二世 噶瑪拔希(1204~1283)
第三世 襄君多吉(1284~1339)
第四世 乳必多吉(1340~1383)
第五世 得銀協巴(1384~1415)
第六世 通哇頓丹(1416~1453)
第七世 卻札加措(1454~1506)
第八世 彌覺多吉(1507~1554)
第九世 旺曲多吉(1556~1603)
第十世 卻英多吉(1604~1674)
第十一世 益西多吉(1676~1702)
第十二世 絳曲多吉(1703~1732)
第十三世 堆督多吉(1733~1797)
第十四世 台喬多吉(1798~1845﹖)
第十五世 喀恰多吉(1846﹖~1923)
第十六世 日貝多吉(1924~1959年出走印度,已故)
(二)歷世紅帽活佛
第一世 札巴僧格(1283~1349)
第二世 喀覺旺波(1350~1405)
第三世 卻貝耶歇(1406~1452)
第四世 卻札耶歇(1453~1524)
第五世 衮喬演拉(1525~1583)
第六世 卻吉旺秋(1584~1635)
第七世 耶歇寧波(1639﹖~1694﹖)
第八世 卻吉敦朱(﹖)
第九世 卻吉尼瑪(﹖)
第十世 卻朱加措(﹖~1791)
(卻朱加措是六世班禪貝丹益西的同母異父兄。他勾結廓爾喀軍兩次入侵後藏。1790年乾隆派福康安入藏破廓爾喀,卻朱加措畏罪自殺。乾隆下令以叛國論處,將其骨殖分掛各寺示眾,沒收其寺廟羊八井寺的財產,並特詔不許紅帽活佛轉世。)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9});《青史》(一)、《絲路佛教》、《布頓佛教史》(上)、(下)、《西藏密教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55}、{69}、{70}、{75});山口瑞鳳(等)著‧許明銀譯《西藏學與西藏佛學》;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木文教《西藏文化の新研究》;岩井大慧《西藏‧印度の文化》;橋本光寶譯《西藏の喇嘛教》;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 Tibet》(有耿昇之漢譯本)。
性惡
性惡是天台宗闡釋性德的理論。它主要說明︰惡是性德本具,了達惡即法性,就能妙用無染。
性惡說的明確提出,始見於隋代智顗的《觀音玄義》。其重要論點是︰
(1)善惡都是性德本具︰性德本有,是因果根本。性德了因種子修得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性德緣因種子修得即成解脫,究竟即成斷德涅槃;性德非緣非了即是正因,修得成就即是法身。了是顯發,緣是資助;緣因資助了因,顯發正因法身。緣了二因既具有性德善,也具有性德惡。
(2)修中善惡可斷︰一切法不出善惡,由性中善惡起作修中善惡,然後產生世出世法。修中善惡屬於事用,才可論及染淨逆順。闡提是染逆之極,斷修善盡;佛是淨順之極,斷修惡盡。
(3)性中善惡不斷,只是善惡的法門︰諸佛向門而入,則修善滿足,修惡斷盡;闡提背門而出,則修惡滿足,修善斷盡。人有向背,門終不改。性既不可改,復不可斷壞。
(4)佛和闡提的差異在達與染︰佛雖不斷性惡,而能達於性惡,不為惡所染,因此永無復惡;闡提染而不達,與此為異。
即修惡達性惡,是性惡說的根本理論。智顗對於「性」的解釋是︰性以據內,內性不可改。如竹中火性,雖然不可見,不能說沒有。心也一樣,具一切五陰性,雖然不可見,不能說沒有。如果用智眼觀察,就能知心具一切性。這說明性是本具的理體,性惡雖是修惡的理體,不可改,不可斷,但若能達於性惡,就可不為惡所染。智顗曾經著重指出了「達」的意義︰善與實相相順是佛道,惡與實相相背是非道。如果了達諸惡非惡而是實相,就是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果對於佛道生著,不消甘露,佛道也就成為非道。可見達性惡就是達實相,性惡也就是實相。
智顗曾在闡釋「非行非坐三昧」中詳細說明歷諸惡修止觀的要點,這就是即修惡達性惡的具體方法。善惡是相對的,相對的惡未可盡為觀境,應當以顯著的惡即與事六度相反的六蔽作為修止觀的對象。善法修觀,其蔽不息,當於惡中而修觀慧。若蔽恒起,此觀恒照。當知蔽即法性,蔽起即法性起,蔽息即法性息。常修觀慧與蔽理相應,能於一切惡法皆與實相不相違背,破除作為六蔽根本的無明,顯出法性,乃至諸佛,盡蔽源底。他在闡釋「觀煩惱境」中並曾說到︰「四分煩惱不得隨,隨則使人入惡道,復不得斷,斷則成增上慢。應當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菩提,惑則不來。」觀的方法是三止三觀︰四分煩惱,體之即空,是體真止和入空觀;觀諸煩惱藥病等法,是隨緣止和入假觀;觀諸煩惱同於真際,是息二邊止和入中道觀。如果入惡無觀,放心行不調事,是名大礙,何關無礙;是增長非道,何關佛道。
這樣,如果了達性惡,惡也就成了善。智顗在闡釋「三法妙」中曾經指明了這一點︰凡夫心一念即皆具十法界,一一界悉有煩惱性相和惡業性相等。無明煩惱性相即是智慧觀照性相。因為由迷明才起無明,如果解無明,即是明。又由惡有善,翻惡即善。惡即善性,未即是惡;遇緣成事,即能翻惡。如竹有火,火出還燒竹;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因此即惡性相是善性相。宋代智圓曾經更明白地說︰「性中之惡,惡全是善。理體無差,豈應隔異﹖」
按照智顗以前弘地論師等的見解,佛斷惡種子盡,只作神通現惡化度眾生。智顗認為作神通現惡是作意起惡,不是不可思議理,能任運應惡,這與外道無異。他的意見是︰佛不斷性惡,機緣所激,慈力所熏,還能起惡,同一切惡事化度眾生。但是這種起惡跟一般的起於修惡不同,雖起於惡而是解心無染,通達惡際即是實際。因此他在說明佛「修惡不得起」之後,接著就以「不染故不起」作為它的解釋。這一意義,就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就是不斷煩惱入涅槃。
唐代湛然對性惡說也曾加以闡明,他特別注意到防止性惡與實惡的混淆。他指明以達惡為善也必須離惡。如《華嚴經》中婆須密多得菩薩離欲際法門,能化所化並是因欲而得離欲。對於惡法修觀,是由於惡可改,其意義在於不可恣惡和存惡。例如對於貪欲修觀,即是以觀推究,令欲破壞。既經四句推檢,能使貪欲泯然,但有妙觀,無復貪欲。因此而使欲轉為智,智能進道,運至涅槃。他說明從事來看,六蔽有起息,法性無起息;從理而說,俱無起息。因此六蔽和法性,其體不二,終成絕待,無蔽無性,亦無起息。若得此意,就能但觀貪欲即是法性,而得性空和相空。這明確顯示了修觀能息六蔽,使之轉而為智,因而有破惡和達性的功能。
宋代知禮對性惡說曾力加闡揚,他建立性惡說為天台宗義的特點,認為性中具善,諸師亦知;性中具惡,他皆莫測。他揭示性惡說的要義在於智照和無作,破斥了山外認為性惡無消伏義的說法。這就是說︰眾生本來未曾離惡,初心人創心修觀都從見思發端,由於藏通別三教不談性惡,見思不即理性,既非性惡,定為能障,必須別緣真中二理,別修觀智,才能破此見思惑心,顯出本有常住之體。這樣就有了能緣所緣和能破所破,惑智對待,境觀不忘,因而成為有作之行。圓教既談性惡,見思即是理性,惑既即是性惡,只用此惑而為能觀;惑既為能觀,又復為所觀,一心三觀,圓頓十乘,更非別修,當處絕待,豈非性德之行。這樣還有什麼能緣所緣和能破所破,非但所觀無明是與法性體性不二,而且能觀觀智即是無明。能所一如,境觀不二,才能初心即修中觀,造境無不真實,成為無作之行。
知禮又以此義闡釋煩惱即菩提,反破當時禪者講者以天台所說同於禪宗達摩門下尼總持和道育斷惑證理翻迷就悟的見解。他的主要論點是︰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所以不須斷除和翻轉。天台所明「即」義,直須當體全是。不是二物相合,因此不同於尼總持的斷惑證理;也不是背面相翻,因此不同於道育的翻迷就悟。又既煩惱等全是性惡,也不可以說是一向本無。由即而論斷,就無可滅;由即而論悟,就無可翻。圓教佛法界是十法界互具,所以不須壞九法界或轉九法界。圓教所論斷證迷悟,只從情和理兩方面來看︰情著則十法界俱染,有惑可斷,為惡所迷;理融則十法界俱淨,不斷而證,了迷即悟。
知禮又以性惡理論闡釋懺法中的無生懺。一切罪相無非實相,十惡、五逆、四重、八邪都是理毒的法門和性染的本用,以此為能懺,即此為所觀,惑智本如,理事一際,能障所障皆泯,能懺所懺俱忘,終日加功,終日無作。這樣就是最上第一懺悔,能了我心自空,罪福無主,觀業實相,見罪本源,法界圓融,真如清淨。
知禮詳盡闡發了即修惡達性惡的一家大旨,也同時對性惡和修惡作了嚴格的區分。他曾指明︰性惡跟性善一樣,都是體具微妙法門清淨功德,與《大乘起信論》中所說「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等更無少異。至於一切世間生死煩惱妄染之法,都是修惡,雖全性起而違於性,故須永滅。因此在證會時,修惡雖盡,性惡常存。
元代懷則繼續發揚了知禮的論點。他在《天台傳佛心印記》裡首先談到︰「今家性具之功,功在性惡。」他認為諸宗不知性具惡法,不了性惡即佛性異名,因而必須翻九法界修惡,證佛法界性善。這是獨標清淨法身,都不出於但中之義,從四教說偏屬別教,未可稱為圓頓心印。他舉出《摩訶止觀》所明十乘妙觀觀於十境,一一皆成圓妙三諦,顯示了九法界修惡當體即是性惡法門。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法界性善。用這樣的絕待妙法作為觀體,才是終窮究竟極說,也就是佛祖正傳心印。
他對於即修惡達性惡的見解,也發揮了智顗和知禮的觀點。迷情須破,法不可破。因此用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觀,達此一念修惡之心即是三千妙境或法界,相相宛然,事理本融。既然情消理顯,修惡就不屬所破而屬所顯了。既達性惡,就無修惡可論,可以說修惡斷盡。修惡既即性惡,也可以說修惡何嘗斷。因此,斷與不斷,妙在其中。佛達性惡,廣用諸惡化度眾生,乃是妙用無染,表現為性惡法門。性惡法門無染礙之相,而有性具之用。這種性具的妙用,如君子不器,善惡俱能,體用不二。別教行人不達性中具惡,如淳善人被無明所牽,就會造惡。
他曾論及性善惡和修善惡的劃分界限。善惡相對,可以從十法界次第迭論︰六法界為惡,二乘為善;八法界為惡,菩薩為善;九法界為惡,佛法界為善。九法界為惡乃是惡之際,佛法界為善乃是善之極。上面說九法界修惡當體即是性惡法門,乃是就極而論。
明代傳燈著《性善惡論》,更詳盡地闡釋了天台一家的性惡理論,主要是承繼了知禮和懷則的說法。
他曾論及性和修的區別︰台宗言性則善惡具,言修而後善惡分。性於善惡未形,本來還不應當以善惡論;但是以修而觀於性,修既有善惡,性豈得無善惡﹖既然修中善惡可分,性中善惡無分,性惡就能任運攝得性善,而使性中善惡與修中善惡不同。修中善惡確然有升沉苦樂的差別,性中善惡則體具三德,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並沒有升沉苦樂的差別。
他對於即修惡達性惡的解釋是︰性善性惡乃是真如不變之體,修善修惡則是隨緣差別之用。正因為真如不變體中具有善惡二性,隨緣時才能有善惡之用。世人日用根塵相對,凡起一念,必屬一法界,一法界生起是事造,九法界冥伏是理具。事中九法界是全性惡以起修惡,事中佛法界是全性善以起修善,既全性起,有何一法不即佛法。九法界既從性惡以起修惡,修惡遍處即性惡遍處。而性惡融通,九法界性惡遍處即佛法界性善遍處。如能觀修惡即性惡,就可以任運攝得佛法界性善。這正如同即波見水,即器見空一樣,不須轉側以明此心而見此性。由此了三德性,離三惑染,順理無作,就是圓教的稱理圓修,也就是隨淨緣造成佛法界。這時佛法界現起,九法界冥伏,其實所具九法界毫無所改。因此,即修惡達性惡,乃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妙門,訓人為善的大道。
傳燈對於用惡度生的性惡法門,作了詳細的闡述,並就佛和菩薩分為究竟性惡法門,分真性惡法門、相似性惡法門和觀行性惡法門,分別列舉了降魔等等事蹟。他說到性善法門是常,性惡法門是變,有時善不足以化度,就不得不施於惡。其實這裏的惡只是以「不順」為義,並非是真正的惡。例如降魔時,變魔逆境以為順境,或變魔順境以為逆境,用來惱亂其心,使之於惡得盡。因此,性惡法門乃是佛菩薩大權的能事,是稱性施設的妙用,是慈善根力所現。他提出了建立性惡法門的五大因緣︰(1)理體本來具足善和惡;(2)由惡照性,可以成修;(3)果地圓證了十法界性,一無所改;(4)果地能圓起十法界用,無謀而應;(5)眾生根性不同,菩薩度生必須有性惡法門,才能示現無量,或如《華嚴經》中婆須密多等以三毒而作佛事,把自己由修惡悟入性惡的法門用以利生,眾生入道也必須有性惡法門,才能適應於由惡緣翻邪歸正的情況。
性惡說的依據,從智顗所說佛不斷性惡、闡提不斷性善來看,是出於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二對於佛性有無的四句料簡。懷則《天台傳佛心印記》並曾指出此說通於諸大乘經,不過立名不同。如《華嚴經》中的十法界,迷則俱染,悟則俱淨;《法華經》中的諸法實相,諸法是同體權中善惡緣了,實相是同體實中善惡正因,九法界十如是惡緣因,佛法界十如是善緣因,又如《請觀音經》中的毒害,即是性惡。此外如性淨性穢,理明理暗或常無常雙寂之體,都是一體的異名。
智顗親承陳代慧思,性惡說的淵源可以從慧思的著作裏看到。《大乘止觀法門》卷二曾說,如來藏具足染淨有其二種︰一是性染性淨,二是事染事淨。心體或淨心具足染淨二性而無異相,一味平等。無明梁法實從心體染性而起,由於無明體暗,不知從心而起,不知心性平等。因其不能稱理而知,所以說它是違性。智慧淨法實從心體淨性而起,由於智慧明利,能知悉從心生,能知心性平等,因其稱理而知,所以說它是順性。這樣,眾生遇佛方便教化,隨順淨心,就能證真如。又卷一說,眾生和佛悉具染淨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雖因熏力起用,先後不俱,染熏息而轉凡,淨業起而成聖;然其心體二性實無成壞。因此,就性而說,染淨並具;依熏而論,凡聖不俱。《大乘止觀法門》所用的名相和解釋雖稍有不同,但是對於性惡說的要義都已經具備。(禹振聲)
◎附︰〈性善性惡〉(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又稱性染性淨。天台、華嚴兩宗就性善性惡均有不同的說法。
(1)據天台智顗《觀音玄義》卷上所述,佛界及九界眾生皆各具三千迷悟之法;縱使是一闡提,亦不斷性善,故遇緣則發善;如來亦不斷性惡,故慈善根力所熏,能入阿鼻化導眾生。如來所斷唯修惡,闡提所斷唯修善,非本有之性可改。差別的是,如來了達惡際即實際,故於惡得自在,闡提則不然。
蓋性惡之說,《大乘起信論》也作此說,即(大正32‧576b)︰「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隋‧曇遷的《大乘止觀法門》卷二云(大正46‧647c)︰「所言如來藏具染淨者,有其二種︰一者性染性淨,二者事染事淨。如上已明也。若據性染性淨,即無始以來俱時具有。」趙宋‧四明知禮為詮明天台圓教之意,尤強調性具三千之說,主張性惡之法門為台家之極談。《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云(大正46‧707a)︰
「應知,今家明即永異諸師。以非二物相合,及非背面相翻,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何者﹖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諸家不明性惡,遂須翻惡為善,斷惡證善。故極頓者仍云本無惡元是善。既不能全惡是惡,故皆即義不成。故第七記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若爾,何不云煩惱即煩惱等,而云菩提涅槃邪﹖答︰實非別指,祇由性惡融通寂滅,自受菩提涅槃之名。蓋從勝立也。此則豈同皮肉之見乎。」
《觀音玄義記》卷二(大正34‧905a)︰「只一具字彌顯今宗,以性具善諸師亦知,具惡緣了他皆莫測。故摩訶止觀明性三千,妙玄文句皆示千法。徹乎修性,其文既廣且義難彰,是故此中略談善惡,明性本具不可改易。名言既略,學者易尋;若知善惡皆是性具,性無不融,則十界百界,一千三千。故得意者以此所談,望止觀文不多不少。」
又,處元《止觀義例隨釋》卷三云(卍續99‧880上)︰
「言性惡者,惡即性故,惡不可改,故名性惡。惡若可改,惡若可斷,則界如漸減,乃至成佛唯一佛界,豈有三千成乘自因至果耶﹖(中略)自古人師唯以本淨真如而為理體,則同吾宗別教但中解行緣理斷九,非最上乘,非圓極行也。又復應知,天台謂之性惡,南嶽謂之性染,其說雖異,理趣無殊。(中略)若乃九界即佛界,無惡可斷,佛界即九界,無善可顯,法法圓具,方成三千實相妙境,所以偏語性惡,不言性善者,恐濫別故,是故性惡體即三千,決不可斷;若其斷者,果上大用,歷九界時則無本矣。」
即依三千性具之義,說性惡之不可斷;說自性本淨而惡可斷的,是別教緣理斷九之說,非圓極之行。關於性惡與自性清淨說之異同,《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三云(卍續100‧935下)︰「問︰一切大乘經論皆談一切眾生本性清淨,台宗明性具十界,六既是穢,如何合諸經論耶﹖答︰十法界六穢四淨,台宗既云,性具即是性惡,法門安得不清淨乎﹖」
即謂性具之淨穢,係法體宛然之相,不妨本性之清淨。
(2)華嚴家有性起性惡之論。即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云(大正35‧405b)︰
「問︰一切諸法皆依性立,何故下文性起之法唯約淨法,不取染耶﹖答︰染淨等法雖同依真,但違順異故。染屬無明,淨歸性起。問︰染非性起應離於真。答︰以違真故不得離真,以違真故不屬真用。(中略)以染不離真體,故說眾生即如等也。以不順真用,故非此性起攝。」
即染淨之法雖共依真而立,但染違真故不成真之用,唯淨名為性起。澄觀《華嚴經疏》卷二十一作性惡之說(大正35‧658c)︰「應云心佛與眾生體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真故亦無盡。是以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斷性善。」
宗寶的《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一、《圓覺經略疏》卷二亦承此說,而作性惡之談。雖是如此,然其意係以心為能造,佛及眾生為所造;亦即其說仍有別於天台家之說。
〔參考資料〕 《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慧嶽《天台教學史》;安藤俊雄著‧演培譯《天台性具思想論》。
法相宗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見道
指觀察四諦的階段;或指切斷「見所斷之煩惱」的過程。此外,初見無漏聖道而入聖者位,也稱見諦道。小乘稱預流向為見道,大乘稱初地為見道。依《俱舍論》所述,在世第一法後立刻起無漏正智,依十六心次第觀三界的四諦,其中的前十五心即見道。唯識家則謂五位中第三位的通達位是見道。
◎附一︰楊白衣《俱舍要義》第四篇第四章
修完三賢四善根七方便,於世第一法的無間始入見道的聖者位,而以無漏的真智斷盡八十八使的見惑,這種觀證四諦的修位叫做見道。於見道所起的無漏智有二種,即法智與類智。法智就是觀察欲界四諦法的無漏智,類智是類似法智而觀察上二界的四諦的無漏智,即於苦諦觀非常、苦、空、非我;於集諦觀集、因、生、緣;於滅諦觀滅、靜、妙、離;於道諦觀道、如、行、出等十六行相的。法智和類智又各分「忍」和「智」兩種。忍是信忍四諦理的智慧,有斷惑的作用;智是能證四諦理的智慧,有證理的作用。忍位又叫無間道,智位叫做解脫道。無間道就是於今之一剎那能斷去煩惱之意,解脫道就是已斷煩惱而證得真理的階位。即解脫「惑」得到擇滅之意。因四諦各有法智和類智故,總共為十六心。此中苦法智忍和苦法智,都為觀欲界的苦諦。即於忍位斷十種見惑,於智證苦諦的真理。苦類智忍和苦類智是觀上二界的苦諦,同斷十八種見惑證得上界的苦諦理的。集法智忍和集法智是觀欲界的集諦,斷七種見惑,證集諦理的。集類智忍和集類智是觀上二界的集諦斷十二種見惑,同證集諦理的。滅法智忍和滅法智、滅類智忍和滅類智及道法智忍和道法智、道類智忍和道類智,都同樣的觀欲界和上二界的滅諦和道諦,而各斷滅、道二諦下的見惑,證二諦理的。即以八忍斷三界的見惑,以八智證三界四諦理。十六心中以前的十五心為見道。第十六心的道類智則攝於修道。於見道,雖也僅以十五剎那迅斷迷理的見惑,但修道之迷惑,則不容易斷盡了,因此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漸漸地斷除。這種情形叫做「見惑頓斷如破石」、「修惑漸斷如藕絲」。
◎附二︰楊白衣《唯識讀本》第六篇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一)修行狀況︰我人自無始以來被無明煩惱覆障,致使無法如實了知諸法實相,因此顛倒妄想,起惑造業,沈淪苦海,受諸苦惱。自從發心學佛,經歷多劫修行,一直到達上面的加行位。可惜!仍未能通達真理性。不過,自世第一法,已能通達唯識性故,叫做通達位。此位就是所謂的見道。此位是世第一法的次剎那,為十地中的初地──極喜地。菩薩在此體悟唯識的實性,使以前所修的觀力奏效,而發生無漏真智。菩薩於此捨斷︰以前在加行位時所洩漏的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習氣,以及前六識相應的俱生起的煩惱障的現位。正智的發得,當然是本有的無漏種子,經長時間受熏的現行。真如本為甚深微妙之法,決無法藉言語、思慮、分別等說明。此智與真如平等毫無增減故,叫做無分別智。此智又為諸智的根本故,一名根本智。若以分別的深智,先親證法性,然後再以分別的淺智,了知依他如幻的俗事,即叫後得智。見道的菩薩就是以此二智緣真俗二境的。
(二)二種見道︰見道位是證得根本、後得二智,悟入唯識性相的。因以根本智斷惑故叫做真見道。反之,以後得智修習的,即叫做相見道。真見道是︰以根本無分別智證見二空,伏斷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的。這復有無間道和解脫道的二種分別。無間道是︰於加行位的無間,發「生」、「法」二空的無分別智,並斷除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的階位。就是以生空無分別智,斷分別起的煩惱種子,並以法空無分別智,斷分別起的所知障。解脫道是︰於無間道斷二障的種子所顯的真理。即︰捨二障習氣的階位。此二道雖然分為二剎那,以示別相,但其斷證均等無異故,總名一心真見道。相見道就是︰使觀心熟練,再發後得智,以學習真見道的斷惑證理的學習位。相義共有︰相(狀)義(觀唯識相)、類義(根本智之類)、似義(似實斷證)等三義,故叫相見道。這復有︰三心相見道、十六心相見道的二類。三心相見道就是︰以依他的相分,觀「非安立諦」的真如。安立是施設義,即︰對於真如的道理,施設差別、名言之意。因真如是不能差別故,叫做非安立。三心是︰內遣有情假緣智、內遣諸法假緣智、遍遣一切有情(實我)諸法(實法)假緣智。內遣有情假緣智是︰緣有情內身為假而無體的智慧。即所謂的生空智觀。菩薩可依此斷粗分別的煩惱障。內遣諸法假緣智是︰緣一切諸法為假而有實無的智慧,即所謂的法空智觀。菩薩依此能斷粗分別的所知障。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是︰總緣我法為假的智慧,即所謂的俱空智觀。菩薩依此能斷微細的分別二障。蓋這是倣學之觀故非真實斷證。就是說,於第一心法無間道的生空智的見分,起生空觀,學習斷我執相。於第二心法無間道的法空智的見分,起法空觀,學習斷法執相。於第三心法解脫道的二空智的見分,起二空觀,學習證二空理相。法就是倣似、模倣的意思。為什麼只法見分,而不法自證分呢﹖關於這,《述記》說,因見分的行相與真如境不同故,要倣學,而自證分與真如真境體義不異故,不必倣學。三心中,第一和第二,叫做法智,第三叫做類智。(中略)
十六心相見道是︰觀安立諦的四諦的階位。安立已如上述,為施設義。安立諦就是觀四諦差別的意思。這有二種差別。一名觀所取能取,二名觀上下八諦。所取能取十六心觀是︰於苦、集、滅、道等四諦,各有法智忍、法智、類智忍、類智等四心故,合共為十六心。就中,法智忍和法智是︰緣三界四諦真如的所取觀。類智忍和類智是︰緣前的能緣正智的能取觀。苦法智忍是︰觀三界的苦諦真如,斷除迷執苦諦分別起的煩惱。苦法智是︰重觀前法忍所證的真如,復證其所斷的煩惱的解脫。苦類智忍是︰各別緣證前之法忍和法智。苦類智是︰再印可前之苦類智忍。如此,於集、滅、道三諦亦同樣地緣觀四種忍、智故總共有十六心。
上下八諦十六心觀是︰於三界中,觀︰下界(欲界)的四諦,各有法忍、法智;上界(色界、無色界)四諦,又各有類忍與類智,故共有︰上下八諦十六心。因色界和無色界,為定地故,不再分出。此中,法忍、類忍是法無間道的見分法智,類智則是法解脫道的見分。可見十六心觀是偏緣四諦理,不法自證分了。
◎附三︰〈見所斷〉(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見所斷(梵darśana-prahatavya,藏mthoṅ-bas spaṅ-bar bya-ba),謂在見道所斷者。詳稱為見道所斷,略稱見斷。為三斷之一,相對於「修所斷」、「非所斷」。《俱舍論》卷二云(大正29‧10b)︰「八十八隨眠及彼俱有法,并隨行得,皆見所斷。」《俱舍論光記》卷二釋云(大正41‧47c)︰「見斷隨眠及相應法,迷理起故,四相與得,是彼見惑親發起故,皆見所斷,無修斷相不通修斷,非無漏故不通非斷。」
此謂八十八使的見惑,及其相應俱有的大地法等心所,和四相、隨行之得,總為見所斷。但見道十五心中,隨著依次見四諦之理的差別,所斷亦有不同,故見道的苦諦所斷名見苦所斷,集諦所斷名見集所斷,滅諦所斷名見滅所斷,道諦所斷名見道所斷。《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99b)︰「十隨眠中,薩迦耶見唯在一部,謂見苦所斷,邊執見亦爾,戒禁取通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邪見通四部,謂見苦集滅道所斷,見取疑亦爾,餘貪等四各通五部,謂見四諦及修所斷。」即其意也。
在唯識大乘方面,則將隨眠分為分別起、俱生起二種,以分別起為見道所斷。《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二斷攝。」《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云(大正31‧711a)︰「云何見所斷﹖幾是見所斷,為何義故觀見所斷耶﹖謂分別所起染污見疑,見處疑處、(中略)及見等所發身語意業,并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義。」此外,俱舍家認為見所斷惑是八十八使,唯識宗認為見所斷的分別隨眠有一一二種。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三、卷四、卷五十四、卷七十五、卷九十五;《成實論》卷一、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五;《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卷十三;《成唯識論》卷六、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七(本)。
南傳佛教
又稱南方佛教、南傳上座部。指傳布於南亞的佛教。分布在南亞地區的佛教,可大別為四類︰(1)流布於現在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家的南方上座部佛教。(2)興起於越南,而與儒道二教混融的混成佛教。(3)過去在柬埔寨曾盛極一時的吉蔑民族所信奉的佛教。(4)爪哇、蘇門答臘、馬來半島等地所傳的南海佛教。
上列四類中,第三、四類現今僅存藝術的遺蹟。第二類屬中國佛教系統。第一類又稱為巴利佛教,蓋此系統大部分均依據巴利語聖典。而所謂南方佛教,主要即指此系而言。
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派遣其子摩哂陀長老將印度本土佛教輸入錫蘭島,此為錫蘭佛教之開端。西元前一世紀,錫蘭佛教分裂為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三世紀時,無畏山寺派又分出南寺派。其中,大寺派被視為錫蘭佛教的正統。五世紀時,有覺音、達磨波羅等大註釋家。
在其他國家方面,西元四至五世紀以後,緬甸即有佛教傳入,然採納南方上座部佛教,則始於1058年阿耨樓陀王時代。西元十二世紀以後,泰國開始接受上座部佛教。1361年,錫蘭的僧伽領袖,被迎入泰國,為泰王傳戒。至於柬埔寨、寮國之接納上座部佛教,則始自十四至十五世紀泰民族之征略後。
南方上座部之特質在於嚴守戒律,保持原始佛教傳統。在巴利文獻方面,除了完備的經律論三藏,還有數量極為龐大的註釋書、複註、綱要書、史書、文法書、詩書等。
◎附︰葉均〈南傳上座部佛教源流及其主要文獻略講〉(摘錄)
南傳(一稱南方)上座部,是指現在盛行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及我國雲南省傣族地區等的佛教。它是部派佛教中的一個派系。南傳,是從其源流及地理而說,因為這個派系是由印度南傳到斯里蘭卡而後發展起來的。這一系的佛學,近代發展比較快,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的佛學者用各種文字翻譯和研究他們的典籍。
近代佛學者,為了研究整個佛教學說的方便,按照語文分為三大系,即漢語系、藏語系、巴利語系。南傳上座部屬於巴利語系,因為他們的三藏典籍和許多重要的著作,都是用巴利語寫的。除了巴利語系有一部完整的三藏典籍和各種論著之外,其他北傳佛教的經籍,絕大部分都保存在我國的漢文和藏文的藏經裏。
另外一種分法,是所謂大乘和小乘。稱漢語系和藏語系中的大乘理論為大乘,稱巴利語系的佛教及其他類似的佛教為小乘。但巴利語系的佛教徒則自稱為上座部,不接受小乘這樣的名稱,並且不承認大乘是佛說。原來上座部及其他一些舊部派的比丘們的理想,是遵照佛的弟子或聲聞的行徑,求證涅槃,使個人解脫。大約在西元一世紀左右形成一個佛教派別,宣稱要遵照菩薩的行徑,謀求一切眾生解脫,不求現世證阿羅漢,而求未來成佛。自稱能運載無量眾生從生死大河之此岸達到菩提涅槃之彼岸,故名大乘,而貶稱原始佛教和其他部派佛教為小乘。在《島史》則稱大乘為「戲論派」,《論事》稱為「大空派」,大寺的僧眾稱他們為「方等派」。從大乘和小乘這兩個名詞本身的概念來看,是包含著自褒貶他之意的。但現在的學術界,為了研究佛學而沿用此名,則無褒貶之意,而是對歷史發生發展的事實而作客觀的分析。從歷史上看,過去大乘和小乘之間的互相對立、爭執、排斥的情況是存在而且相當激烈的。內部自相鬥爭的結果,促使佛教在印度的消亡!這個問題,佛陀生前就曾警告他的弟子說︰「彼人不了悟,『我等將毀滅』!若彼等知此,則爭論自息。」(見《法句》第六頌)此頌是佛陀在祇陀林針對爭論比丘而說,其大意是︰那些爭論不休的人完全不知道,我們將為此爭論所困而走上毀滅之途!如果他們懂得這種危險性,就不會爭論了。現在各國佛教徒的情況已經有所變化,大多數佛教徒都認識到,雖然佛教各派的學術思想有所不同,但都是本著釋迦牟尼的言教而各自發展起的,所以大家都願意互相往來,講團結,講友誼。從這方面講,我們就不能不注意,在彼此互相友好訪問之時,不宜採用「大乘」和「小乘」這樣可能引起誤會的言詞,為了加強各國佛教徒和人民的團結和相互尊重,應該稱他們為上座部佛教,這是他們一向自稱的正確的部派名稱。
(一)南傳上座部佛教源流
下面講南傳上座部的源流。所有佛教徒共同尊敬的教主釋迦牟尼,大約為西元前六世紀的人,他的生滅年代有幾十種不同的說法,其確切的年代,無法肯定,這裏略舉幾種比較普通的傳說︰
(1)依照南方上座部佛教各國傳統的說法是︰佛滅於西元前544或543年,在1956年,有許多國家舉行一次盛大的佛滅二千五百周年紀念活動,就是依據這種傳說的。所以這個佛滅年代的說法,現在已經實際為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了。
(2)近代的學者,根據考證印度歷史上最偉大的阿育王年代,有的推論佛滅於西元前483年,有的說前480年,有的說前470年等等,未得一致。
(3)中國的「眾聖點記」說,據傳佛滅之後,比丘僧團在第一個雨季安居完畢,便在戒本末尾上點一點以記佛滅之年,到了蕭齊‧永明七年(489),共得九七五點。據此,則佛滅於西元前486年。
釋迦牟尼本人,原是迦毗羅衛國的一位王子,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說法四十五年,八十歲入滅。他所說教的地區,主要是在古印度恒河流域的中游一帶。他收了很多男女弟子,建立了比丘和比丘尼僧團。在他寂滅之後的第一年,便由他的上首弟子摩訶迦葉主持,召集了五百長老於摩揭陀國的首都王舍城,在阿闍世王的協助之下,誦集了佛陀生前所說的教法。這次集會把當時誦出的教法分為毗奈耶(戒律)和達磨(法)兩大類(律藏和經藏)。達磨被編成五集,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及《小部》。這些經典和戒律編好之後,分別付托一些教師傳授弟子,使其用口授的方式代代保存下去。佛教史上稱這為第一次「結集」。所謂「結集」,是合誦或會誦之意,就是佛的弟子們集合在一起,把佛陀所說而當時只有口頭傳誦並無文字記載的經典,進行一番會誦、審定,系統地把它確定下來。
佛滅之後,約一百年間,比丘僧團仍然按照佛陀所制訂的戒律過著原來最簡單的生活,基本上是以乞食為主,把佛的教義口授給弟子,弟子們輾轉相傳,向各地繼續宣揚四諦、八正道、五蘊、十二因緣等法,嚴持戒律,和合相處,不分派別。佛教史上稱它為「原始佛教」時期,亦稱為「早期佛教」或「初期佛教」。
在佛涅槃一百年後,當摩揭陀國迦羅阿輸迦(俗稱黑阿育)王在位時,僧團內部便發生了分裂。其主要原因是對於戒律的見解有分歧。據說當時以吠舍離為根據地的東部比丘,實行了一些與原始教規相違背的事,而西部(摩偷羅)的耶舍比丘對此加以反對,並且邀請東西方的七百位長老,在吠舍離舉行第二次結集,從人數說名為「七百結集」,從地點說又名「吠舍離結集」。這次結集的結果宣布了雙方爭執的十點是違背戒律的,即所謂「十事非法」。而東部大多數的僧人卻不同意這種決議,因為是這些有地位的上座長老們所決定,大家也無可奈何,只好另外集會一處,也用會誦的方法,另外訂正戒律,退出原來教團的主體,自成一派,因為他們人數多,就叫做「大眾部」。這樣,僧團就公開分裂成為「大眾部」和「上座部」兩大派,各行其是。此後,佛教僧團形成了更明顯的分裂,在四五百年間,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佛教史稱這個時期為「部派佛教」。
佛滅後二百多年,在印度史上最著名的阿育王統治時期,由於國王虔誠信仰佛教,因此便有許多非佛教徒,為了分享這些布施而來參加僧團,其行為放逸,則與佛教的教義相反。結果使那些行為純潔而真正信奉佛教的比丘,不願與這些行為不正的人為伍。據說在華氏城的王室寺院中,有七年沒有舉行過「布薩」和「自恣」等宗教儀式。阿育王聞知此事,大為震驚,便邀請目犍連子帝須長老來首都華氏城,幫助淨化了僧團,並召集一千位長老,舉行第三次結集,會誦出比較完整的經律論主要成分。據說今日存在的上座部巴利語三藏,就是這次大會最後編定的。
這次大會,還曾作出另一項重要的決議,派遣傳教師到世界各國去傳播佛教。這些傳教團,都由一位著名傳教師及另外四位長老組成,不但可以傳播佛法,還可以建立新的比丘僧團。被派往僧訶羅(今斯里蘭卡)的使團,是由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率領四位長老和一位沙彌,在提婆南毗耶‧帝沙統治時期(西元前250~前210)到達該國的。他們傳教的工作進行得很順利,在不長的時間內,就使國王以及大臣和人民信仰佛教,建立了比丘僧團,創建塔寺,如著名的大寺等。以後,摩哂陀的妹妹僧伽密多也被派去斯里蘭卡,建立了比丘尼僧團,並從佛陀伽耶佛陀坐在樹下成道的那株菩提樹上折下一枝幼苗帶去栽在大寺園內,至今尚存,被視為國寶之一。從此開始,斯里蘭卡才有佛教。
摩哂陀傳入斯里蘭卡的三藏經典,屬於分別說系的上座部,但當時仍以傳統的記誦方法流傳。因為國內有時也發生內亂,使教團中的長老體會到,只依賴某些人用不可靠的生命對記誦的方法來保存經典,是一件冒險的事。由於這種考慮,使長老們於西元前一世紀,伐多伽摩尼‧阿巴耶王時(西元前101~前77),在斯里蘭卡中部馬特列地區的阿盧寺,舉行一次重要的結集,由羅揭多主持,五百長老參加,誦出上座部的三藏和義疏,並決定把一向口口相傳的三藏經典第一次用巴利文字寫在貝葉上保存。這對後來上座部佛教長期流傳有著決定性的作用。斯里蘭卡的史學家評說︰「保存印度早已失傳的巴利文上座部聖典,是僧訶羅民族對人類文化遺產最偉大的貢獻。」(《錫蘭簡明史》)上座部的史書中認為這是第四次結集。北傳佛教記載,約在一世紀,迦膩色迦王時,在迦濕彌羅第四次結集,但南傳佛教史書無記載。
佛教傳入斯里蘭卡之後,建立了僧團,國王把自己的王家公園布施給比丘,改建成著名的大寺,為比丘僧團的中心。在家佛教信徒,皈依佛法僧三寶,遵守五戒,禮拜佛塔和菩提樹以表示恭敬佛陀,大約在一世紀時,才開始以佛像作為禮拜的對象。
直至西元前一世紀,比丘僧團都是承認大寺的權威。到了伐多伽摩尼‧阿巴耶修建了一座宏大的無畏山寺,獻給大寺中的摩訶帝須,他便帶領五百徒眾脫離大寺去無畏山另立一派。這樣,斯里蘭卡的佛教史上便第一次分裂為大寺與無畏山兩大派。(中略)到了摩訶舍那王建成祇陀林寺,獻給此派的古哄帝須,他們便以該寺為中心而被稱為祇陀林派。這樣,斯里蘭卡的僧團便分成了三派。僧團雖分為三,但都是屬於上座部,他們主要的巴利文三藏經典是相同的。然而無畏山和祇陀林寺的長老們都各自著有解釋經典的註疏,對於經典某些章節的解釋,則與大寺僧人所作的註疏有些不同。後來,這些註疏的原作都不存在了,唯有大寺派的思想體系繼續流傳到現在,這和覺音有著密切聯繫。
覺音是南傳上座部巴利語系佛教的一位傑出的著述家,約為五世紀前半時人,出生於北印度佛陀伽耶附近的婆羅門族,在佛陀伽耶一座僧訶羅人建造的寺院出家,於摩訶那摩王時(410~432)去僧訶羅首都阿努拉達補拉,住在大寺,專研巴利三藏和僧訶羅文的註疏,並用巴利文著述了很多書。原來古代僧伽羅僧人,曾用僧伽羅文寫了不少註疏,因為其他上座部佛教流行的國家不懂僧伽羅文,所以這些註疏──主要是大寺的作品,「都被偉大的註釋家覺音以律藏和經藏中各種典籍的註疏形式譯成了巴利文」(《錫蘭簡明史》)。覺音依據大寺派的傳統思想理論,對巴利三藏聖典都寫了重要的註釋,並寫了一部著名的《清淨道論》,系統地論述三藏和義疏的精要。他對南傳上座部佛教的長期流傳是有很大影響的。
上座部佛教在斯里蘭卡盛行之後,同泰國和緬甸等盛行上座部佛教的國家有著密切的聯繫,教徒之間,互相往來,相互學習,相互補救。在斯里蘭卡的佛教興盛時期,把大寺派上座部的學說傳播到泰國、緬甸去,到了佛教衰落時期,又從泰國及緬甸把上座部佛教傳回來。例如︰1361年,錫蘭僧王被當時的暹羅國王邀請前往其國建立僧團,他所成立的僧訶羅僧團於以後約二百年中,在暹羅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1425年,有緬甸、暹羅和柬埔寨比丘前來錫蘭,學習經教,在迦羅利耶重新受戒。他們回國後,分別在本國仿照錫蘭僧團的形式,建立宗教組織。1476年,有一宗教使團從勃固來訪錫蘭,並有若干緬甸僧人在迦羅利耶受戒。他們回國以後,也建立了名叫僧訶羅僧團的宗教組織(見《錫蘭簡明史》)。在十一世紀和十二世紀,斯里蘭卡經常遭到外國侵略,佛教也跟著衰弱下去,十一世紀末,曾遣使緬甸,請緬甸僧人去錫蘭傳戒,重新建立僧團。到十八世紀時,錫蘭佛教的宗教形式已等於全部滅亡,塔寺盡成丘墟,連一位正式的比丘都沒有了,經典也沒有了,這是錫蘭佛教史上最淒涼的時期!直至1750年,才遣使暹羅請求派比丘來錫蘭傳戒,獲得暹羅國王的同情,派遣以優波離為首的十名比丘佛教使節團,並抄寫了許多上座部的經典,於1753年到達錫蘭,當時便有以薩拉能格拉為首的數百人從暹羅僧人受比丘戒,數年之後,便有比丘三千餘人。從此重建僧團,重修塔寺,佛教文化又漸漸地在山區裏重興起來,同時這也是目前斯里蘭卡暹羅派僧團的開始。1802年,摩訶格羅瓦‧匿納唯曼羅帝須又從緬甸傳入比丘僧團,名為阿曼羅波羅派。1865年,阿般格訶梵多‧即陀沙婆再從緬甸傳來比丘僧團,名為藍曼匿派。目前斯里蘭卡雖有三大派僧團,但他們的根本教理並無差別,都是南傳上座部佛教。泰國和緬甸等國的僧團也是這樣。
錫蘭的南傳上座部佛教和中國的佛教文化交流,很早就有一種特殊關係︰約在410年,我國的法顯訪問了師子國,在無畏山住了兩年,他的遊記裏描繪了當時錫蘭的首都、民情和佛教的盛況,為後人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歷史資料,也為錫蘭的歷史和佛教增了光,很受錫蘭人民崇敬。約在434年,有師子國鐵索羅等兩批比丘尼先後到達中國當時南方宋都建康(南京),為慧果等三百餘人授比丘尼戒,在中國建立比丘尼僧團。中國比丘尼於二眾中受戒,是從慧果開始的。比丘尼僧團在錫蘭傳承了一千多年,約在十一世紀而絕跡,此後,南傳上座部盛行的國家,至今仍未恢復起合格的比丘尼僧團。覺音於五世紀前期在錫蘭用巴利文寫的《善見律毗婆沙》,約在五世紀後期,便傳入中國,並被譯為漢文流通。當時在中國流傳「眾聖點記」的佛滅年代說,也是隨著這部書傳進來的。
前面說過,南傳上座部佛教已有四次重要的結集,但據各種史書記載,還有不少次要的結集,不斷地修訂他們的經典。此外,另有兩次很重要的結集。據緬甸的說法,1871年,敏東(或曼同)國王(1853~1878)在曼德勒召開上座部佛教第五次結集,有二千四百人參加,用三年多時間重新校對巴利文大藏經。同時建立了一片塔林,叫古道陀石經院(一說庫托道藏經塔庫),每座塔裏有一塊石碑,每塊石碑上刻篇佛經,把這次新校對的巴利文大藏經,全部刻在七二0座石經塔上,使佛典得到長期保存。1954至1956年,緬甸政府在首都仰光舉行一次上座部佛教史上規模最大的第六次結集,出席者有緬甸、泰國、斯里蘭卡、柬埔寨、老撾、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的長老比丘二千五百人,根據各國的各種版本,對巴利語的經、律、論三藏典籍,進行了一次非常嚴密的校勘,並且決定把這次校勘的典籍全部陸續地刊印出來,作為現代世界上最有權威的巴利語大藏經新版本。這是南傳上座部佛教各國僧團在現代史上一次通力合作的重大成果。
根據《二千五百年的佛教》第六章所附的一個部派源流表如下︰
┌──────────────┐
上座部 大眾部
┌────┼────┐ ┌────┴────┐
上座部 犢子部 雪山部 雞胤部 一說部
│ │ (高拘梨柯部) (說出世部)
│ │ ├─────┬────┐
│ │ 制多山部 多聞部 說假部
│ │ ┌───┴─┬─────┬────┐
│ │ 東山部 西山部 王山部 義成山部
│ │
│ │ (北山住部)
│ ├────┬────┬────┐
│ 法上部 賢冑部 正量部 密林山部
├─────────────┐ ┌─────┐
分別說部(上座部) 說一切有部 │ 經量部
├─────┬────┐ └───┘ ┌─┐
上座部 飲光部 化地部 │法藏部
│ └────────┘
├──────┬─────┐
大寺部 無畏山部 祇陀林部
因為各部派的傳說不同,所以對部派的源流解說也有不同。這裏只是略講南傳上座部的源流。按照這個表來看,南傳上座部的源流是清楚的。佛教最初被分裂成為上座部和大眾部,後來,由於上座部對佛說採取「分別說」的態度(以為對佛說和解釋佛說要有分別地看待),亦被稱為「分別說部」。這種說法,在阿育王時即已盛行。據說阿育王曾問諸比丘︰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諸比丘如是說已,王更問大德帝須︰佛分別說不﹖答言︰如是大王(《善見律毗婆沙》卷二)。阿育王即根據此說以淨化僧團,並由帝須在分別說者中選擇一千人,舉行第三次結集。由摩哂陀傳入師子國的佛教,就是這一系的學說。所以南傳上座部也自稱為「分別說上座」。這一系的佛教南傳之後,始終是以大寺為正統。現在所說的南傳上座部佛教,實際就是以大寺為正統的佛教。
上座部信徒和其他部派比較,是保守的一派。傳入斯里蘭卡以後,仍稱為上座部,到了分有大寺、無畏山及祇陀林三大派之後,而大寺派仍然代表保守的上座部,並逐漸地傳播於東南亞各處。所謂「保守」,是指他們對於教義的解釋和戒律的行持方面的態度而說。在學說方面保持他們的純潔性,不輕易接受其他部派的理論,在戒律方面則不容許寺院僧規有鬆弛現象,甚至連細節戒條都要嚴格遵守。例如︰在無畏山,雖然他們的基本教義也是上座部的,但在思想上就比較開放,像犢子等部派學者可以在那裏居住和講學,大乘的學者也可以在那裏居住和傳教。而大寺則不然,始終是堅持不合作態度。當然,南傳佛教不一定就是原始佛教,也可能和根本上座部有些區別,但學術界公認它是比較接近於原始佛教的。他們還傳承給人們研究的這樣兩種現實︰第一,經過二千多年的歷史變遷,許多別的部派都已消滅,僅留下一部分經典著作,唯有南傳上座部佛教保留了一部比較完整的巴利語三藏經典和許多重要的論著,引起許多學者們的重視、翻譯和研究,直到今天,仍然盛行於許多國家,不但沒有衰落現象,還在繼續發展,信徒也在繼續增加;第二,在盛行的南傳佛教的國家和地區裏,仍然生存著數以萬計由二千五百年前佛陀親自組織起來的比丘僧團,嚴格地遵守著佛陀所制定的規章戒律,過著佛說最簡單的生活方式,保持以佛陀本人為規範的形狀,身披黃色的佛制三衣,沿門托鉢,過午不食,剃除鬚髮,端正莊嚴,受請應供,修習禪定,講經說法,教誡信徒止惡行善,深受信徒恭敬禮拜。在佛滅二千五百餘年之後的今天,仍使人們能夠看見被稱為三寶之一的原始比丘僧團的面貌,是由上座部佛教徒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淨海《南傳佛教史》;C.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龍山章真《南方佛教の樣態》;干潟龍祥《南方の佛教》;前田惠學編《現代スリランカの上座佛教》。
唐代佛教
唐代佛教,是指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哀帝天祐四年(907),二八九年間李唐一代的佛教而言。
唐代接著隋代之後,很重視對於佛教的整頓和利用。高祖武德二年(619),就在京師聚集高僧,立十大德,管理一般僧尼。九年(626),因為太史令傅奕的一再疏請,終於命令沙汰佛道二教,只許每州留寺觀各一所,但因皇子們爭位的變故發生而未及實行。太宗即位之後,重興譯經的事業,使波羅頗迦羅蜜多羅主持,又度僧三千人,並在舊戰場各地建造寺院,一共七所,這樣促進了當時佛教的開展。貞觀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入藏,帶去佛像、佛經等,使漢地佛教深入藏地。貞觀十九年(645),玄奘從印度求法回來,朝廷為他組織了大規模的譯場,他以深厚的學養,作精確的譯傳,給予當時佛教界以極大的影響,因而在已有的天台、三論兩宗以外,更有慈恩、律宗等宗派的相繼成立。
稍後,武后(684~704)利用佛教徒懷義等偽造《大雲經》,她將奪取政權說成符合彌勒的授記,隨後在全國各州建造了大雲寺,又造了白司馬參的大銅佛像,並封沙門法朗等為縣公,又授懷義為行軍總管等,這使佛教和政治的關係益加密切。此時新譯《華嚴》告成,由法藏集大成的賢首宗也跟著建立。其後,玄宗時(712~756),雖曾一度沙汰僧尼,但由善無畏、金剛智等傳入密教,有助於鞏固統治政權,得到帝王的信任,又促使密宗的形成。當時佛教發展達於極盛,寺院之數比較唐初幾乎增加一半。不久,安史亂起,佛教在北方受到摧殘,聲勢驟減。禪家的南宗由於神會的努力,漸在北方取得地位。神會又幫助政府徵收度僧稅錢,以為軍費的補助,南宗傳播更多便利,遂成為別開生面的禪宗。
但是當時國家歷經內戰,徭役日重,人民多借寺院為逃避之所,寺院又乘均田制度之破壞,擴充莊園,驅使奴婢,並和貴族勢力相勾結,避免賦稅,另外還放高利貸設立碾磑等多方牟利。這樣在經濟上便和國家的利益衝突日深,故從敬宗、文宗以來,政府漸有毀滅佛教的意圖,到武宗時(841~846)就終於實現了。從會昌二年到五年(842~845),命令拆毀寺宇,敕令僧尼還俗。綜計當時拆毀大寺四千六百餘所,小寺四萬餘,僧尼還俗二十六萬餘人,解放奴婢十五萬人,收回民田數千萬頃。這對以後佛教的發展影響很大。當時佛教典籍的湮滅散失情況也極嚴重,特別是《華嚴》、《法華經》等的章疏,大半都在此時散失,以致影響到天台、賢首等宗派日趨衰落。
唐代的譯經基本上由國家主持,其成績是很可觀的。這從太宗貞觀三年(629)開始,組織譯場,歷朝相沿,直到憲宗元和六年(811)才終止。前後譯師二十六人,即波羅頗迦羅蜜多羅(翻譯年代629~633,以下各人皆附註翻譯年代)、玄奘(645~663)、智通(647~653)、伽梵達摩(約650~655)、阿地瞿多(652~654)、那提(655~663)、地婆訶羅(676~688)、佛陀波利(676)、杜行顗(679)、提雲般若(689~691)、彌陀山(690~704)、慧智(693)、寶思惟(693~706)、菩提流志(693~713)、實叉難陀(695~704)、李無諂(700)、義淨(700~711)、智嚴(707~721)、善無畏(716~735)、金剛智(720~741)、達摩戰濕羅(730~743)、阿質達霰(732)、不空(743~774)、般若(781~811)、勿提提犀魚(約785~﹖)、尸羅達摩(約7 85~﹖)。在這些譯師裏有好幾個中國僧徒、居士。而且在譯籍的數量和質方面,也超過前人。像其中玄奘、義淨、不空等,都是很突出的。玄奘所譯有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義淨譯出六十一部、二六0卷(因當時政變而散失的,不計入),不空譯出一0四部、一三四卷(其中有些是屬於編撰性質的)。他們各有所長。義淨著重律典,不空專於密教,玄奘則瑜伽、般若、大小毗曇,面面俱到。此外,各譯師翻出的經典也多有特色,可說當時印度大乘佛教的精華,基本上已介紹過來了。在李唐一代譯出的佛典,總數達到三七二部、二一五九卷,分量可說是空前的(唐代譯師除上述見於經錄的各家而外,還有些從現存零星譯本和日本學僧「請來錄」記載上見到的譯人,如戒賢、菩提仙、達摩栖那、寶雲、滿月、智慧輪、達摩伽那、法成等)。
將歷代翻譯的佛典編成「一切經」,作為寺院的藏書來繕寫,這在隋代,就已編定了《仁壽眾經目錄》(彥琮等依《法經目錄》重編)。唐初,在這一基礎上增訂而成的目錄有好幾種。先有貞觀初年的德業、延興二寺《寫經目錄》(玄琬編,共收七二0部、二六九0卷,比較《仁壽錄》增加三十一部、一五八卷),次有顯慶三年(658)所編西明寺大藏經的《入藏錄》(共收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再次有龍朔三年(663)所編《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錄》(靜泰編,共收八一六部、四0六六卷)。另外帶有經錄性質的,有麟德元年(664 )編成的《大唐內典錄》(十卷,道宣編)、《古今譯經圖紀》(四卷,靖邁撰),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編成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明佺等撰),開元十八年(730)編成的《續大唐內典錄》(一卷,智昇撰)、《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同上)、《開元釋教錄》(二十卷,同上)、《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同上),貞元十年(794)編成的《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圓照撰),貞元十六年(800)編成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三十卷,同上)。在這些目錄裏,《開元錄》一種實際發生的影響最大。它的入藏目錄共收一0七六部、五0四八卷,成為後來一切寫經、刻經的準據。同時有華嚴寺沙門玄逸對於入藏各經的卷次、品目詳加校定,撰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今殘缺不全),這就更增加了《開元錄》的準確性。
中國佛教中的宗派,最先為隋代集大成的天台宗。此宗於智顗圓寂後即由其弟子灌頂(561~632)繼續弘傳。入唐,有法華寺智威(﹖~681)、天宮寺慧威(634~713)、左溪玄朗(673~754)相次傳承。在這幾代裏,因新興慈恩、賢首各宗勢力所掩,黯然不彰。及至玄朗弟子荊溪湛然(711~782),一宗始有中興之象。湛然初為儒生,二十餘歲時從學玄朗,修習止觀。天寶末(755頃)與大曆初(766頃),曾一再辭謝徵辟,專事授徒著述,宏揚自宗。但其立說,隨著時代思想的開展,也漸改舊觀。後傳行滿,再傳廣修(﹖~843),值會昌毀佛,聲勢驟衰。湛然別傳弟子道邃,以天台學傳給日本最澄,最澄回國後遂在日本開創了天台宗。道邃門人宗穎、宗諝,視《法華經》與《大日經》同等,亦與日本台密以相當的影響。
另外,還有隋代已具雛形的三論宗,其祖師吉藏(549~623)晚年在長安,曾受到唐高祖的優禮,被聘為十大德之一。他迭住於實際、定水諸寺,得以盛弘其說。吉藏諸門人中最傑出的為慧遠,住在蘭田悟真寺,時來長安講說,能傳此宗的教化。另有智拔、烏凱、智凱、智命、碩法師、慧灌等。烏凱(﹖~646)在越州嘉祥寺開講三論。碩法師著《中論疏》。慧灌為高麗學僧,後去日本開三論宗。其與吉藏同門而活動於唐初的還有慧均,著《四論玄義》,今存殘卷。稍後,貞觀年中有元康(或說是碩法師弟子),住安國寺,著《三論疏》,又為《肇論》作註,為日本此宗第三傳道慈之師。唐代此宗後因不敵慈恩、天台諸宗的盛勢,而逐漸不振。其修習禪法的,則因禪宗勃興,也就多與合流,無所區別了。
唐代佛教在發展過程中更成立了好些宗派。這是一方面因為佛教的傳播日廣,要適應各階層信徒的要求,就不能不有各種教理和修持的體系。一方面也因為寺院的經濟基礎,日益龐大,佛教徒採取了用宗派形式加強組織,以維持其既得的利益。最先,有慈恩宗,這是由玄奘(600~664)和其門徒們所建立,而以玄奘曾住過的慈恩寺名宗。他們統一了過去攝論師、地論師、涅槃師等種種分歧的說法,特別是在修持依據和方法的議論上,都用新譯的資料作了糾正。他們宗奉印度大乘教中從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親光的瑜伽一系之說,即以《瑜伽師地論》及其附屬論書(所謂十種支論)為典據,主張眾生種姓各別,改變了過去說「皆有佛性」的見解。又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即從「唯識無境、境無識亦無」的次第來作契會實相的觀行。
玄奘自己的主張只配合著他的翻譯隨時對他門徒們講說,並沒有專篇著作。他門下人物很多,最傑出的是窺基(632~682),對於新譯的經論作了將近百部的註,特別在《成唯識論》、《因明入正理論》等重要典籍方面有極其詳盡的解釋,大大發揚了玄奘譯傳的新說。接著有慧沼(650~714)、智周(668~723),相繼闡揚,遂使此宗達於極盛。但因理論過於繁細,難能通俗,終究歸於衰落。玄奘門下還有一些新羅的學人,像圓測(613~696)、道證、太賢、慧景、遁倫等,也都有成就,但通常不算在此宗傳承之內。又在玄奘譯傳瑜伽系學說的同時,也對說一切有部的毗曇作了有系統的翻譯介紹。特別是《俱舍》一論,以前曾經真諦翻譯講習而有了專門學系,所謂俱舍師,這時又有玄奘重翻本論,並介紹了《順正理論》之說,而豐富了《俱舍》研究的內容。在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都專事講求,相承不絕,這就使俱舍師的傳統一直延續到唐末。
其次,律宗。從南北朝以來,由於國家對佛教僧徒的管理逐漸嚴密,教內也需要統一實行戒律的作法來加強自己的組織。這就有了一群講求律學的律師。其中道宣(59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宏揚。他做了《四分律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鈔》等大部著作,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譯傳的新義,較舊說為長。因為道宣後來居住在終南山豐德寺,所以一般稱呼他這一系傳承的律學宗派為南山宗。同時還有法礪(569~635)的相部宗、懷素(625~689)的東塔宗,對於《四分律》的運用和解釋,各有不同的見解,也各成一派。他們的聲勢雖不及南山宗之盛,但流行經過了較長時期,彼此存著分歧,不得統一。大曆十三年(778),由國家發動來調和異議,也未見效,不過最後還是南山暢行,餘宗逐漸衰落了。另外,義淨(635~713)一家也銳意講求律學。他曾費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歷三十餘國,留心關於實行戒律的各種作法,寫成記錄,從南海地方寄回國內,即稱《南海寄歸傳》。他回國之後,又大量翻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廣律和十七事等,很想原封不動地將印度有部制度移植過來。但這一制度在中國基礎薄弱,顯然和習慣相違,只徒有理想,留下了豐富的文獻而已。
賢首宗。此宗是推尊《華嚴經》為佛說的最高階段,要用它來統攝一切教義的。最初由法順(即杜順,557~640)創立了法界觀門,從《華嚴》所說各種法相歸納條理,作為逐步觀察宇宙萬法達到圓融無礙境地的法門。接著有智儼(602~668)著述《搜玄記》、《孔目章》等,對《華嚴經》文作了綱要性的解釋。到了法藏(643~712),因為參加了《華嚴》的新譯,理解經文更為透徹,他還吸收玄奘新譯的一些理論,這樣完成了教判,並充實了觀法,而建成了宗派。後人即以他的法號賢首作為宗名。他的理論曾一度為其弟子慧苑所修改,以致未能很好地傳播,但不久澄觀(738~838)即糾正了慧苑之說而加以發揚。其後宗密(780~841)融會禪教兩方面,貫徹了華嚴圓融的精神。向後此宗即沿著這樣的趨向而開展。另外,法藏門下有新羅學人義湘(625~702 ),他歸國後即在海東開創了華嚴經宗。
密宗。純粹用陀羅尼(咒語)來作佛教的修習方便,這在當時的印度還是比較新鮮的事,但因中印間交通發達,很快地就傳播過來了。相繼來唐的善無畏(637~735)、金剛智(671~741),本來修學地點不同,分別傳承胎藏界和金剛界的法門,及到達中國之後,互相授受,就融合成更大的組織。接著經過一行(683~727)、不空(705~774)的闡述,更充實了內容,乃於一般的佛教而外,創立密教(從真言祕密得名)一宗。此宗帶著神祕色彩,為統治階級所特別愛好。當時幾代帝王都對不空十分優禮,並以官爵相籠絡,這樣形成了王公貴族普遍信仰密教的風氣。其影響所及,日本也一再派遣學僧來華傳習,歸國開宗。但不空以後,經惠果、義操、義真等數傳,宗勢就逐漸衰頹。到了唐末,雖還有柳本尊那樣的人遠在四川,盛弘密法,但已不是以前的面目了。
以上各宗和從前代繼承下來的天台宗、三論宗,都只流行於宮廷或上層知識分子之間,其向民眾傳播並帶著更濃厚的宗教色彩的,則另有淨土宗。這是從彌陀信仰進一步的開展,立宗的端緒可上溯到北魏時代的曇鸞(477~543)。曇鸞在并州石壁山玄中寺提倡淨土念佛法門。唐初道綽(562~645)在寺中見到記載曇鸞事蹟的碑文,得到啟發而歸心,繼續提倡。他的弟子善導(613~681)來長安傳教,使淨土信仰得到很大發展。善導還著了《觀經疏》,在教理上建立根據,這樣淨土宗就形成了。其後懷感、少康(﹖~805)等,相承不絕。唐代宣傳淨土教的人,另外還有慧日(慈愍,680~740)。他從印度遊歷回來,宣傳在健馱羅國得著淨土法門的傳授,由此別成一系,但實際和善導所提倡的相差無幾。此外如迦才、承遠(712~802)、法照(﹖~821﹖)等,也都致力於淨土的宏傳,遂使這一宗信仰得以普遍流行。
最後還有禪宗。北魏時菩提達摩在北方傳授禪法,以《楞伽經》(劉宋譯四卷本)為印證,就有了楞伽師一派。唐初,黃梅雙峰山有道信(580~651),他和三論宗的人有些淵源,故在楞伽禪法而外,還參用般若法門,但後人仍視為繼承達摩的嫡系。同時從三論師昊法師出家的法融(594~667)從事靜坐,據傳說曾得道信的印可,而成為一系牛頭禪(這因法融住在金陵牛頭山而得名),傳承了幾代。但道信直傳的弟子是弘忍(601~674),移住東山,傳法四十餘年,門人多至千數,尊其所說為東山法門。他的門人中著名的有神秀(606~706)、智詵(611~702)、老安(582~709)、法如、慧能(638~713)等十餘人。慧能後還嶺南,提倡頓悟法門,又結合世俗信仰而推重《金剛經》,不專主坐禪,這樣就和神秀一系墨守成規、信奉《楞伽》、主張漸悟的恰恰相反,而逐漸成為南北兩宗的對立。
慧能門下懷讓(677~744)、行思(﹖~740)等都在南方地帶活動。開元以後,由神會(668~780)在河南進行宣傳,並力爭正統,指摘神秀和其門下普寂(651~739)都未得弘忍傳衣,不是正系。這樣造成慧能為達摩以來的直接繼承者的印象,使南宗禪的勢力大增。但神會的一系(後來形成荷澤宗)並不太盛,而擴大傳播的還是南嶽(懷讓)、青原(行思)兩家。南嶽下傳承的有馬祖道一(709~788),再傳百丈懷海(720~814)、南泉普願(748~835)。百丈傳溈山靈祐(771~853)、黃檗希運(﹖~855)等。南泉傳趙州從諗(778~897)等。青原下傳承有石頭希遷(700~790),再傳藥山惟儼(745~828)、天皇道悟(748~807)。天皇傳龍潭崇信,再傳德山宣鑒(780~865)。會昌以後,更從這些傳承形成支派。像溈山傳仰山慧寂(807~883),後成為溈仰宗。又黃檗傳臨濟義玄(﹖~867),後成臨濟宗。再後曹洞宗、雲門宗成立於唐末,法眼宗繼起於五代,合為五宗。又從百丈起,制定清規,使禪院從普通律寺(即依照聲聞戒律規定組成的寺院)分離而獨立,這就更便於集合多數學人共住習禪。它簡化寺院形式,但立法堂而無佛殿等,也更適合當時南方經濟文化新開闢地區的情況,而易於推進佛教的發展。禪宗從慧能以後,本來轉向平民,不重視文字的研習記誦,但是數傳之後,學人兼重知見,依舊不能放棄文字的修養,因而它的影響所及,還只是以知識分子為主。不過比較起一般講義學的宗派來,禪宗總算是流行最普遍的了。
此外,隋代信行禪師(540~594)創立的三階教,在一度被禁後,因其門徒甚多,又受到隋代重臣蕭瑀、高熲等的外護,仍隱然保全實力,延續到唐代,又在長安恢復了相當的盛況。著名的寺院有化度(原為實際寺)、慧日、光明、慈門、弘善五大寺,而以化度為其中樞,無盡藏院就設立於此。到了武后證聖元年(695),才明令判為異端,將該教的典籍歸之偽雜符錄一類。聖曆二年(699),又令限制學三階教的只能乞食、長齋、絕穀、持戒、坐禪,此外所行都視為違法。後至開元元年(713),廢止無盡藏院,斷絕了三階教的經濟來源。開元十三年(725)更對三階教徒作了比較徹底的處分,原來有些寺院裏的三階教徒別院居住的,一律命其拆除隔障,與眾雜居,並還銷毀了三階教所有《集錄》四十餘卷(依《開元錄》所搜集,凡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不許再行誘化。儘管如此,三階教的潛勢力依然存在。如貞元年間編纂《貞元釋教目錄》的圓照,即對三階教有好感。他曾編輯《信行禪師塔碑表集》五卷(著錄於《續開元釋教錄》卷末)。在《貞元釋教錄》內還收載由化度寺僧善才請准入藏的三階《集錄》四十四卷(五帙)的目錄。附載牒文並說到當時長安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住持相續二百餘年,僧尼二眾千人以上。但此教到了以後終歸衰落,大約在唐末就絕跡了。
唐末佛教除了通過上述各宗派的教義宣傳對於群眾發生作用而外,還有直接和群眾生活聯繫以傳教的種種活動。如歲時節日在寺院裏舉行的俗講,用通俗的言詞或結合著故事等來作宣傳,這些資料大都寫成講經文或變文(所講的經有《華嚴》、《法華》、《維摩》、《涅槃》等)。又有化俗法師遊行村落,向民眾說教。有時也由寺院發起組織社邑,定期齋會誦經,而使社僧為大眾說法。至於有些寺院平素培植花木(如長安慈恩、興唐等寺培植牡丹花),遇到節日開放以供群眾遊覽,或更約集廟會,這都間接有傳教之效。當時民間一般佛教徒的崇拜對象有彌勒、彌陀、觀音、文殊等佛、菩薩。特別是因為《華嚴經》中說及文殊常住在清涼山,別號清涼的五台山遂被看作文殊的道場,而成為佛教信仰的一個中心地點,後來又經密教信徒的胼力經營,寺院建築愈加發達。
入唐以來的佛教由於急速的發展,它和道教不但在政治地位上時有高下優劣之爭,並在思想上也加劇了衝突。在道教方面,唐初有教徒傅奕向高祖進言七次,抨擊佛教,慫恿實行佛教的沙汰。沙門法琳和其弟子李師政分別作了《破邪論》和《內德論》,反駁傅奕。接著有道教徒李仲卿著《十異九迷論》,劉進喜著《顯正論》,響應傅奕,貶斥佛教。法琳再度作了《辯正論》,予以反擊。這樣兩教的激烈衝突,結果是法琳受到發配益州的處分。其後,在朝廷的內殿裏時常舉行佛道的對論,其論題涉及道教最高概念的道和佛教所說菩提的同異,又考核到《老子化胡經》的真偽。後來武宗的破佛,雖由於國家與寺院經濟上衝突發展至於不能調和而發生,但表面上仍是以道教徒趙歸真的進言為契機,而結合到佛道之爭的。
另外在儒家方面,本來與佛教的爭論較少。從隋代吉藏以來,佛教徒一貫以人天教看待儒家。像吉藏在所著《三論玄義》裏的判釋,即說儒道都是外道,還比不上佛教的聲聞乘。唐代宗密著《原人論》,也採取同樣的見解,但儒者對於這些議論未見有何種反感。大概他們以為儒佛原是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來區分的,高下的看法倒不必拘泥。直到了中唐,韓愈才奮起對佛教竭力攻擊。他寫了〈原道〉一文,說佛教是教人無為而徒食,是無益於國家的。又說佛教外來,係夷狄之法,和儒教相違。他主張驅使僧尼還俗,焚毀佛經,改寺院為民舍。他又上表論佛骨,以為是枯骨穢餘,應付之水火,永絕迷信的根本。這樣直率的闢佛議論,曾給後世以很大影響。
不過佛教的重要思想依然浸潤於一般思想界。特別是經過天台、賢首兩家組織過而帶著調和中國原有人性說的理論,很容易為儒者所接受。如梁肅服膺天台宗的湛然,寫了〈天台止觀統例〉一文(786年寫成),就是將佛教的修止觀看成和中國舊說窮理盡性一樣,而以止觀法門之所為乃在恢復實際即所謂人性之本。這樣提出了復性之說。其後韓愈的門人李翱更結合禪家的無念法門和天台家的中道觀,寫成《復性書》,即隱隱含著溝通儒佛兩家思想之意。如此傾向也見於佛家。如李通玄用《周易》之意解釋《華嚴》,澄觀也吸取其議論,其門人宗密相繼用《周易》四德以配佛身四德。這些都開了兩家理論轉化的端緒。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對文學、藝術等方面帶來不少影響。首先在文學方面,由於俗講流行,創作了變文等作品。其次藝術方面,促使佛教藝術更有新推進。如在唐代東都洛陽附近的龍門石窟,北魏時代就經營造像,有了相當的規模。唐代從高宗到武后時約五十年間(650~704),又在那裏大加營造。雕造奉先寺大佛(連脇侍菩薩、羅漢、神王、力士,共九尊,俗稱九龕洞),並於西山遍築佛窟,且續開東山各窟。其大佛造像相貌端嚴,表情溫雅,衣褶簡潔,菩薩像裝飾華麗細緻,堪稱傑作。唐代造像在龍門而外,還於山西太原天龍山、甘肅天水麥積山、敦煌莫高窟、山東城千佛崖、四川廣元千佛崖等處開鑿石窟,雕塑佛像。其中敦煌諸窟彩塑各像,表情柔和,接近生人,尤有特色。至於隨著變文的發達,創出多種多樣的經變畫圖,常常在全幅中綜合表現整部經文的重要內容。有時帶連續性,展開畫面以表白故事的次第經過。這在壁畫中別具風格。現今猶存於敦煌石窟的,即有彌陀淨土變、藥師淨土變、彌勒淨土變、《維摩》、《法華》、《報恩》、《天請問》、《華嚴》、《密嚴》等經變。至於唐代佛教的建築,殿堂遺構在五台山有南禪寺、佛光寺之大殿。塔的形式則始創八角形的結構,如玄宗時(745)在嵩山會善寺所建的淨藏禪師墓塔等。另外經幢的製作極多。由於新譯《尊勝陀羅尼》的信仰普遍,刻陀羅尼的尤到處可見。其形式常為八面,後更發展有數層,還雕刻了佛像等。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在國外發生影響。當時新羅和日本的學僧很多來中國得到各宗大師的傳承,歸國開宗,中國高僧也有去日本傳教的,如此相承不絕。新羅在唐初有義湘學法於智儼,太賢、道倫受學於玄奘之門,後來還有惠日從惠果傳胎藏密法,法朗得法於禪師道信,其弟子信行又受北宗禪於志空(普寂門人),道義受南宗禪於智藏(道一門人)。他們分別在國內傳賢首、慈恩、密宗、禪宗之學,禪宗還蔚成禪門九山,極一時之盛。日本學僧入唐求學之風尤盛。唐初,道昭、智達、智通來從玄奘受學,其後又有智鳳、玄昉來從智周受學,歸國後分為南寺、北寺兩傳法相之學,而成立專宗。又先有道璿赴日講《華嚴》等經,繼而新羅‧審詳從賢首學法,授之日僧良辨,而成華嚴宗。又日僧道光先入唐學南山律,後鑒真律師赴日傳戒,成立了律宗。這些宗派都建立在日本奈良時代(710~774),連同先前傳入日本的三論宗、成實宗,又附隨法相學傳入的俱舍宗,並稱為奈良六宗。其後日都由奈良遷去平安,而入平安時代,又有最澄入唐從天台宗道邃、行滿受學,歸國創天台宗。又空海入唐從惠果受兩部祕法,歸創真言宗,於是日本的佛教便備具規模了。(呂澂)
〔參考資料〕 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黃懺華《中國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上(《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中國佛教史論集》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杜繼文主編《佛教史》;滋野井恬《唐代佛教史論》;山崎宏《隋唐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唐代佛教史の研究》;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格魯派
西藏佛教宗派之一。又名甘丹派,俗稱黃教。這是依寺廟立名的。因為宗喀巴創建甘丹寺後,晚年長住這個寺中,所以就稱這一派為甘丹派。在藏文習慣上,「甘丹寺」一詞可略為「迦魯」,一般人習稱之為「格魯」,於是又可稱為「格魯派」了。
西藏後弘期佛教中的盧梅大師,在臨赴西藏時,拉勤貢巴饒塞將自己曾經戴過的黃帽一頂贈送給他,且囑咐說︰「汝戴此帽,可憶念我。」由於這件事情,後來持律的大德們,都戴黃帽。當宗喀巴出世弘化時,藏地戒法久衰,就依古代持律大德的密意,也用黃顏色的帽子,作為戒法重興的象徵,並且成為一家的標幟,所以此派亦稱黃帽派。
格魯派的創始人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誕生於青海宗喀地方。三歲受近事戒,八歲受沙彌戒,十六歲到藏,受比丘戒。自此以後,廣參名師,博學多聞,對於性相顯密諸部經典,都能如實通達。他不但通達內明、因明,而且對於聲明、醫方明等亦善了知。
宗喀巴的著述很多,無論申經釋論,提要鈎玄,不但文義顯明,並且抉擇精確。最重要的有《菩提道次第》和《密宗道次第》。另有《辯了不了義論》和《五次第明燈》等。
宗喀巴一生,致力於弘揚佛法,六十三歲示寂於甘丹寺,弟子將遺體建塔供奉。
宗喀巴逝世後,繼承甘丹法席者為賈曹傑盛寶、克主傑善吉祥賢等。此後,次第相承,直至現在,已歷九十餘人。又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吉祥具德建哲蚌寺,大慈法王釋迦智建色拉寺於拉薩,僧成(根敦主巴)在後藏日喀則地方修建札什倫布寺。甘丹、哲蚌、色拉、札什倫布四寺,通常稱為格魯派弘揚顯教的四個根本道場。另外,他的弟子慧獅子創建下密院,慶喜義成建上密院,是格魯派弘揚密宗的根本道場。
宗喀巴所傳的格魯派,成為西藏佛教的正統派,並漸次由西藏傳播到西康、甘肅、青海、蒙古等地。
格魯派的教義,認為釋迦如來的一代正法,不外教、證兩種,而一切「教」的正法,又攝在經、律、論三藏之中;一切「證」的正法,攝在戒、定、慧三學之中。因此,三藏未可偏廢,三學亦須全修。當時西藏有些佛教徒,頗不注重廣學,甚至譏誹三藏多聞者為分別師或戲論者,以為修學一種簡略的法門,便能夠得到解脫。也有的人只學一部經論,就自矜為已經從事聞思了。格魯派力主對於經藏,多聞深思,在大小乘的三學上,認真修習;對於律藏也努力聞思,以成辦戒定二學;對於論藏的聞思修習也不放鬆,在如實通達諸法性相後,成辦慧學。它把大乘三藏中所說的「菩提心」和「六度行」,作為從聞思修,入境行果的綱要。
格魯派認為︰正法是否清淨,在於能否實踐見、修、行三種離垢而定;能否實踐見、修、行三種離垢,又依他們本身是否能夠隨順解脫為尺度。現在略舉見、修、行的要點於後。
(1)關於正見︰西藏古代佛教學者,有執「性空」為「畢竟無」,否定善惡業果等法,認為它的自性本來空故。這是把斷見執為正見,與外道的見解相同,不合佛家的道理。在印度古代有順世外道的分別論者和等入論者,前者承認有業果等,但是不承認有解脫;後者則否定業果和解脫。西藏的性空畢竟無的論師們,執業果完全沒有,又承認有解脫道可修,於內學外學,均屬無據。
又有一些學者,執空性為實有。他們說世俗法空,是究竟實際。
另有些學者︰若計為有,即是取相的執著,因為一切法,既非是有,也不是無。他們主張在修見的時候,全不作意有我無我,是空非空,以「不作意」為修真性,並以「不見為見」。這種說法,亦不合佛理。由於有與無,常及無常,一和異等彼此相矛盾的現象,都是一事物上的表詮、遮詮兩門。心中若存一個「不作意」之念,即此已成作意;又「不見」已成見與不見兩種。因此,他們的說法,都是自相矛盾的。
又有一類自稱修靜慮者說︰凡有分別計度的善行,都未離卻散亂,所以主張只應專修實際之理。並說修實際之理,也不應依著正理去觀察,只要在不尋伺中,勿追過去,不迎未來,於現在心不起造作,唯在明空無執之中,並捨一切分別造作,全不作意,平緩而住其心,即得親見法身。這種說法,亦不應理。如果全不作意,平緩而住,即能得到佛的一切智時,那麼,就是從異因而生異果,則一切非因,皆當生一切果了。
宗喀巴對於當時西藏佛教中的各種異見,在他的《菩提道次第》、《中論釋》、《入中論釋》等著作中,一一加以批判抉擇。
宗喀巴的思想體系,是繼承了由阿底峽所傳述的龍樹師資之旨,認為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都由「名」及「分別」所安立,在勝義中,雖不可得,在世俗中,都能成立。他在闡明緣起的中心時說︰由於一切法自性本空,故業果等緣起之法才能生起;設若自性不空,就不能生起業果等作用。又由於了知緣起之力,才能了知自性本空,因為業果等法待眾緣才能生起,所以它的自性是空。因此,自性空與緣起有,不僅不相違背,並且能相互成立。它的理論方式,可歸於︰由於自性空,才能緣起有;因是緣起有,所以自性空。顯然,這裏所說的緣起有與自性有的含義不同,自性空與畢竟無的含義也有所區別。因而自性有與畢竟無的說法,是錯謬的;緣起有與自性空的義理,是正確的。欲得中觀正見,對於這些詞句的定義與內容,首先要有正確的理解。
宗喀巴對於龍樹的中觀,廣為闡明。但對於唯識宗所說色的體相和遍計,以及安立遍計為無自性的法無我義,認為難於如實說明。
(2)關於真修︰西藏佛教中古代修靜慮者對於修習的方法,有多種說法︰有的說一切分別應斷;有的說分別是法身現相,分別愈多,修證愈廣;有的說分別是大光明;有的說分別即是法身;有的說意未散動,明了安住時,即是佛陀,或名涅槃,若稍散動,即是眾生,或名輪迴;有的說於暗室中,結跏趺坐,瞪目而視,心不作意,安住之時所現煙等各種幻相,都是法身和自性身,並說凡夫異生,也能現見法身;有的說以上諸說,雖非法身,但也是速見法身的前相;有的說這些只是亂心所現迷亂之相,毫無益處,種種異說,舉不勝舉。
對於上述這些誤解修習體相的異說,宗喀巴都一一給以駁斥。例如說一切分別應斷,則通達空性的理智比量,也應斷除,因為它也是分別。可是正觀諸法,若先沒有通達空性的理智比量,就不能生起現證空性的瑜伽現量。所以說一切分別應斷的說法不對。反之,計執分別而是法身也不對,因為眾生的分別多,如果分別即是法身,那麼眾生所證,應比佛高。所以這一說法也不合理。
又有人認為在修習靜慮時,只應止住修,把修見時所起如理觀察,也認為是過失。這種唯以「住分」為主之說,實在是通達實際真理的障礙,甚至誤解「心高舉者,亦令低下」之語,把積聚細沉和陷於惛沉狀態的境界,誤為善修。還有把定心不明利的細沉當作修定的好現象。因此,不懂真正修定的方法,就很難得到修定的實益。
宗喀巴如理破斥唯止修論的異說之後,指出應依蓮華戒所著的《修習次第》等書中所說的方法去修,應觀察修者即觀察修,應止住修者即止住修,應止觀二種輪次修者即輪次修。
(3)關於戒行︰當時西藏有些僧人說︰經中所說「斷酒」和「不非時食」等戒,是為信解小乘者說,大乘人和已見真性者則無須此束縛之法。因此,他們不僅對於出家者所應保持的行法棄而不顧,並且任意脫卸三衣,破壞清淨律儀。宗喀巴認為佛教的基礎是增上戒學。他對於「斷酒」和「不非時食」戒,以及「授食」等微小戒法非常重視,以身作則,依律而行。
(4)關於密乘︰在密部的數量和灌頂、三昧耶戒、近修,以及曼荼羅的事業、次第等方面,宗喀巴都依據密經和印度大德的釋論,闡發入微,使後來修密宗者有所遵循。
宗喀巴對於四部密宗,一切道次,以歷代相承的教授作為依據,加以滙通,認為一切經論,皆是修行證果的教授。
格魯派兼具西藏各派教義之長。西藏向來相傳的「上傳戒律」和「下傳戒律」等所有戒律,迦當派所傳的菩提道次第和菩提心教授等,峨洛扎瓦師徒所傳《俱舍》、《現觀莊嚴》、《中論》、《因明》等大論講傳,麻巴和廓洛扎瓦等所傳集密,惹、卓、雄等所傳時輪;薩迦派師資所傳勝樂和喜金剛;瑪璣等所傳大輪金剛手,惹、覺、當等三人所傳紅黑怖畏等四部曼荼羅灌頂,迦舉派中法義心要的樂空大手印、那若六法、尼古六法等,在格魯派中無不兼具並包。
格魯派還具備五明學處(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內明),以及文法、算術等世間藝術,亦甚豐富。(觀空)
◎附︰丁漢儒(等)著《藏傳佛教源流及社會影響》第四章(摘錄)
格魯派寺廟集團的形成及其對西藏統治的確立
宗喀巴死後,其門徒以拉薩為中心,向東西方向發展,西至阿里,東抵康區,北及安多,格魯派迅速傳播開來,西元十六世紀中葉以後,開始形成為一個具有全藏性的政治、經濟實力雄厚遠遠超過其他教派的黃教寺廟集團,為我國宗教史上一種比較特殊的現象。
這一歷史現象的出現,有著深刻而複雜的經濟和社會政治根源。一開始格魯派也是依附於世俗封建主階級而取得財富,這和其他教派沒有什麼不同。如規模巨大的哲蚌寺是以帕竹政權內鄔宗宗本為施主而修建的,帕竹貴族們還撥給土地、農奴等為寺產。但是所有黃教寺廟的財產包括世俗封建主布施、贈送、封賜給寺廟的土地、農奴等生產資料,卻因這個教派要求僧人嚴守戒律,禁止娶妻生子,把僧與俗嚴格區分開來的規定,而全由寺廟直接支配,這就改變了過去寺廟經濟與世俗封建主經濟緊密結合為一的狀況,年積月累,黃教寺廟便擁有了獨立的強大的經濟基礎。同時,這個教派還和以往各教派不同,不是僅僅單一地依靠某一個地方勢力,而是向各個地方勢力敞開門戶,所有的封建主都可以做它的施主,起到互相牽制的作用,黃教寺廟的獨立經濟因此得到相對穩定的發展。這樣黃教寺廟很快成為全藏性的宗教勢力。
格魯派內部各寺廟之間的關係,是以宗喀巴及其著名弟子所建的四大寺(甘丹、哲蚌、色拉、扎什倫布)為中心,建立層層的隸屬關係,形成母子寺(即主、屬寺)制度,把全藏區的黃教大小寺廟網聯結為一個嚴密的整體。經濟上母子寺均各有其寺屬農奴莊園,彼此有一定聯繫又有相對的獨立性和自主權;在政治上,母寺有權派出僧官擔任子寺的堪布等重要職務,或派常駐子寺的代表,掌握子寺內外大權,通過這些關係組成一個龐大的教團體系,控制著各地區的政治、經濟、宗教和文化。黃教寺廟集團所屬各寺廟內部,都是按照宗喀巴「宗教改革」內容建立了自己的嚴密的組織制度和寺規,又使黃教寺廟的獨立的經濟,在組織上得到保證。這也是黃教能成為最大的新興教派,掌握西藏政教大權的一個重要原因。此外,格魯派還仿效噶瑪噶舉派所創立的「活佛轉世」制,從宗喀巴的再傳弟子根敦嘉錯(即二世達賴)之後,便確立了這個制度。從以後格魯派的發展史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活佛轉世相承的辦法,對黃教寺廟集團的法統繼承問題和鞏固發展寺廟的政治、經濟實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它可以使寺廟領導集團保持相對的穩固,避免內部由於權力之爭而引起分裂。更重要的是活佛轉世制的推行,既使寺廟財產得以合法繼承,又能名正言順地繼承上世宗教領袖的社會關係,使轉世者及其僧侶貴族集團得以承襲和維護既得的特權地位,並擴大影響,增添屬寺,壯大宗教勢力。甚而駕於世俗封建主之上,與世俗貴族抗衡。
宗喀巴創立的格魯派,在帕竹政權的支持下,由於有了獨立的寺廟經濟,勢力日益膨脹起來,便和其他教派、地方勢力發生利益上的矛盾而展開激烈的鬥爭。從西元十五世紀末到十七世紀中期,鬥爭延續了一個半世紀,黃教寺廟集團終於取得對西藏統治的勝利。在此期間,以噶瑪噶舉派和仁蚌巴、藏巴汗(興廈巴)以及漠北蒙古卻圖汗為一方,格魯派和帕木竹巴以及青海蒙古土默特部、和碩特部為一方,教爭與政爭交錯在一起,形成僧侶貴族和世俗貴族互相勾結、互相爭鬥的錯綜複雜的局面。
二世達賴根敦嘉錯(1475~1542)時,黃教開始向拉薩四周的康、青、阿里等地方發展,即遭到噶瑪噶舉派的反對。1481年,噶瑪噶舉在仁蚌巴家族的支持下,在拉薩附近修建了兩個寺院,以圖遏制哲蚌和色拉兩寺的勢力。以後仁蚌巴以武力占領了拉薩,對黃教採取行政的壓制措施,規定黃教僧人途遇噶瑪派僧人時,必須致敬,禁止黃教僧人參加一年一度的祈願(魔難木)大會。噶瑪噶舉又勾結止貢噶舉用武力強使若干較小的黃教屬寺改宗,打擊削弱黃教勢力。直到1581年帕竹統治勢力略有恢復,仁蚌巴勢力退出拉薩,黃教受壓的情況才有所改變,並恢復了色拉、哲蚌兩寺黃教僧人參加並主持祈願大會的權力。為了適應這一鬥爭形式,黃教僧侶上層一方面採用活佛轉世制度來維繫內部的團結,增強對外的鬥爭力量,並以轉世者的名義到處遊說,增加屬寺等辦法,壯大自己的實力,提高黃教聲望;另一方面,向外發展,借助蒙古汗王的武力,與各教派及其封建勢力抗衡,鞏固自己的實力地位。三世達賴鎖南嘉錯(1543~1588)繼續依靠受明朝敕封為「闡化王」的帕竹政權的支持,並前往西康、青海、內蒙古等地傳法講經,取得當地土司和蒙古汗王的信仰和供養,廣建寺院,擴大了勢力影響。西元1580年(明‧萬曆八年)鎖南嘉錯得西康土司贊助,建立了康區第一所黃教寺廟春科耳寺(理塘寺),還得到納西族土司捐送《甘珠爾》和《丹珠爾》。鎖南嘉錯在前往內蒙古,途經甘州時,又與明朝廷建立了直接聯繫。這些活動為以後黃教利用明王朝的政治影響求助蒙古汗王武力統治全藏打下了基礎。
西元十六世紀中葉以後到十七世紀初,即三世達賴遠離西藏和以後四世達賴雲丹嘉錯(1589~1616)在藏期間,西藏局勢發生變化,內部僧俗領主和他們各自引進青海蒙古各部統治者之間互相鬥爭,形成了一個動蕩混亂的局面。西元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仁蚌巴阿旺幾扎的家臣辛霞巴才旦多吉聯合後藏的一些封建主,推翻了仁蚌巴的統治,自稱藏堆杰波(意為後藏上部之王,漢文史料稱「藏巴汗」)。經過藏巴汗祖孫三代的征伐,以武力控制了前藏大部分和後藏全部地方,西元1618年(明‧萬曆四十六年),藏巴汗噶瑪丹迥旺波(1606~1648)推翻了名存實亡的帕竹政權,建立了西藏歷史上又一個較大的地方政權──第悉藏巴(藏史稱「噶瑪王朝」)。
在藏巴汗前後幾代中,噶瑪噶舉依仗其勢力,敵視和壓制黃教。藏巴王崇敬噶瑪派,對於黃教多採取壓抑之勢,幾欲根本滅除。黃教所以還沒有遭到像其他教派那樣的命運,一個根本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獨立的寺院經濟為基礎。但此時黃教面臨著危機,即四世達賴雲丹嘉錯(漠南蒙古土默特部汗王俺答汗之曾孫)死後,藏巴汗疑達賴詛咒,致感多病,下令不准轉生。如讓活佛轉世中斷,勢必造成黃教寺廟集團內部的分裂,這不僅會嚴重削弱黃教的實力,也將切斷黃教與蒙古勢力的聯繫,在此緊要關頭,扎什倫布寺法台羅桑卻吉堅贊(後追認為四世班禪)以其曾醫治藏巴汗重病,出面調解,藏巴汗乃收回成命。在羅桑卻吉堅贊主持下,哲蚌寺的上層喇嘛和蒙古土默特部的「拉尊」(蒙人稱王族子弟的僧者為拉尊,支持黃教的蒙古貴族)共同協商,認定前藏山南窮結巴貴族家中的阿旺羅桑嘉錯(1617~1682)為四世達賴的轉世「靈童」,於西元1623年(明‧天啟三年)迎入哲蚌寺坐床,活佛轉世問題得以解決。
由於五世達賴年幼,黃教寺廟集團的實際領導人是四世班禪羅桑卻吉堅贊。他聯繫青海蒙古土默特部率兵入藏,去拉薩擊敗藏巴汗,收回了被噶瑪噶舉派占去的黃教寺廟土地莊園,使黃教的勢力有所恢復,但是危機並未完全解除。這時漠北蒙古喀爾喀卻圖汗占據青海,征服了青海土默特部,藏巴汗與崇奉噶瑪噶舉的卻圖汗結成反黃教聯盟,1635年卻圖汗派其子阿爾斯蘭入藏,企圖共同滅除黃教,只因羅桑卻吉堅贊和達賴的第巴索南饒丹行賄阿爾斯蘭,才一時未得成舉。此時在康區,信奉苯教的白利土司敦悅多吉也實力雄厚,反對黃教。腹背受敵的黃教為了擺脫困境,便向外求援。恰在這時,信奉黃教的厄魯特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因受准噶爾壓迫,從新疆烏魯木齊遷牧到了青海,1636年在青海湖擒殺了卻圖汗,併其部眾,勢漸強大。這給黃教帶來了強大的支持力量,固始汗則有他自己的政治企圖,彼此的需要把他們聯結到一起了。
西元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固始汗在班禪、達賴的邀請下,率兵入藏,途經康區,征服了白利土司,占據今甘孜一帶地區,對黃教在該地的傳播清除了障礙。在聯絡固始汗的同時,黃教寺廟首領大概已感到風雨飄搖的明朝中央,已不能成為自己的支持者了,便矚目於控制滿蒙廣大地區的新起的滿州統治者。四世班禪與固始汗商議共同派使者繞道塞外,前往盛京(瀋陽)朝見清太宗。清王室了解到黃教的勢力影響,為了給自己進關後對蒙藏地區的統治創造條件,當1642年黃教使者到達盛京時,便給予了優異的待遇。
固始汗統一青、康後,1641年又率兵入藏,推翻了反黃教的第悉藏巴(藏巴汗)地方政權,統一了全藏。至此,西藏兩大僧侶勢力集團的對峙,遂以黃教寺廟集團的全勝而結束。固始汗成了全藏的統治者,派其諸子住牧青海地區,征康區的賦稅以養之。尊五世達賴為全藏宗教領袖,並將前後藏的稅收全部獻給達賴以為「布施」;又贈給羅桑卻吉堅贊以「班禪博克多」稱號,使其主持扎什倫布寺,劃後藏地區歸他管轄。固始汗坐鎮拉薩,建立政權,任命五世達賴的第巴索南饒丹(即索南群培)為自己政權的第巴,用以聯絡達賴,一切藏族高級官吏由他任命,一切行政命令由他簽署發布,常駐達木的蒙古軍由他掌握。由於固始汗的支持,黃教很快取得了對全藏佛教的領導權,一批黃教寺廟紛紛建立起來,反對黃教的寺廟被強收為屬寺,反黃教的貴族莊園、農奴均被沒收分配給黃教寺廟。達賴、班禪兼有宗教領袖和大農奴主階級總代表的雙重身份。前後藏的土地賦稅均為黃教寺廟集團所有,達賴、班禪操著經濟大權,軍政大權仍由固始汗掌握。這一情況表明,當時西藏是由蒙古汗王和黃教領袖進行聯合統治的。
1644年,明朝滅亡。清順治帝為了穩定邊疆,利用黃教的勢力和影響,安撫蒙藏地區,與達賴常有信使往來。西元1652年(清‧順治九年)五世達賴到京,受到順治帝極其隆重的接待,賜金頂黃轎,賞金銀財寶,專修西黃寺一座供達賴居住。次年達賴返藏,清朝封五世達賴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並封固始汗為「遵行文義敏慧固始汗」。清廷對達賴和固始汗的冊封表明,一為蒙藏地區的宗教首領,一為西藏的行政首領,起到互相制約的作用。
五世達賴自正式受清廷的冊封後,聲望勢力在西藏社會愈益抬高,寺廟和僧侶人數激增,在拉薩修建政教統治中心布達拉宮;對佛教各派寺廟,喇嘛人數,經濟情況做了清查,規定了寺廟開支;對屬民也按戶清查,規定每戶向黃教寺廟納租的數目;為黃教寺廟規定了常年居住的僧數(甘丹寺三千三百名,色拉寺五千五百名,哲蚌七千七百名,其他各寺均有定額),按僧數撥給各寺一定數目的莊園、農戶作為財產,派專人管理;還為黃教寺廟規定了僧官任免,喇嘛學經,寺院內部的組織機構、紀律、儀式等一系列制度,這些措施為黃教寺廟集團進一步在政治上掌權奠定了基礎。根據史料記載,1694年,西藏和康區各教派寺廟共1807座,僧人97538人,其中黃教寺廟534座,僧人35087人,四十年後,即1737年,僅黃教寺廟就增至3477座,僧人達到316231人。
固始汗受清廷冊封,表明中央王朝正式承認了固始汗在西藏的政權,他是清廷的屬臣,是藏地的最高行政首領。五世達賴則僅為宗教首領,雖掌握全藏的經濟權,但行政上必須通過固始汗政權的第巴才能執行。這就勢必造成以達賴為首的黃教寺廟集團和以固始汗為首的蒙古汗王之間的矛盾。1654年固始汗死後,矛盾逐漸尖銳起來。到西元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桑結嘉錯(1653~1705)任第巴時,勾結新疆准噶爾部的噶爾丹汗,出兵青海,威脅固始汗的厄魯特部,及其孫達賴汗在藏的統治,以加強自己的權位。西元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五世達賴死,桑結嘉錯祕不發喪,獨攬全藏大權,不僅不按康熙帝之命,規勸噶爾丹,反唆使其內犯,直至1696年康熙親征,消滅了噶爾丹汗,嚴厲斥責桑結嘉錯祕不發喪和唆使噶爾丹叛亂之罪,桑結嘉錯才被迫退位,以避鋒芒。1703年達賴汗子拉藏汗繼承汗位後,雙方爭權鬥爭更加劇烈。黃教寺廟集團大權實際仍由桑結嘉錯幕後掌握。西元1705年(清‧康熙四十四年)桑結嘉錯企圖毒死拉藏汗未遂,欲以兵逐之,導致了雙方武力交戰,結果桑結嘉錯兵敗被殺。拉藏汗向康熙帝奏報經過,請求廢黜六世達賴倉央嘉錯(1683~1706)。康熙帝派侍郎赫壽等進藏處理,封拉藏汗為「翊法恭順汗」,倉央嘉錯被械送北京。1707年拉藏汗立益希嘉錯為六世達賴,但藏人不予承認,康熙帝為安定西藏局勢,於西元1713年(清‧康熙五十二年)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希(1663~1737)為「班禪額爾德尼」(此為班禪封號之始,從此這一封號固定下來),令其協助拉藏汗管理西藏事務。但不久,准噶爾部的策旺阿拉布坦(噶爾丹之侄)進兵西藏,1717年圍攻拉薩,殺死拉藏汗,囚禁六世達賴益希嘉錯,派達仔巴拉杰饒丹為第巴,管理全藏政務。至此,控制西藏七十五年之久的固始汗政權宣告結束。
准噶爾軍占領西藏後,大肆焚掠,西藏陷於混亂,川、滇、青等省安全亦受到威脅。1720年清朝調大軍入藏,平定了准噶爾之亂,清除了寺廟的准噶爾喇嘛,使西藏局勢穩定下來。康熙帝加封七世達賴格桑嘉錯(1708~1757)「宏法覺正」封號,廢除了第巴職位,任命拉藏汗舊臣達欽巴都(康濟鼐)為藏王,管理全藏事務,另設四噶倫,首席噶倫為阿爾布巴,隆布鼐、頗羅鼐、扎爾鼐協助,初步確定了西藏地方職官制度。不久,西藏地方執政貴族之間又爆發了變亂。西元1727年(清‧雍正五年),以噶倫阿爾布巴為首的貴族謀害了藏王康濟鼐,並企圖勾結准噶爾為外援反對中央王朝。在平叛清軍尚未到達時,頗羅鼐率軍從後藏趕到拉薩,平定了叛亂,因功被封為藏王,賞「貝子」銜,總理全藏事務。清雍正鑒於西藏上層迭次變亂,乃改革了西藏地區的行政區劃,並設置了駐藏大臣二人,派駐了重兵。
頗羅鼐死後,其子珠爾默特那木扎勒承襲郡王爵,繼任藏王。他懷有野心,陰謀叛亂,被駐藏大臣發覺,誅殺於拉薩駐藏大臣衙門內,駐藏大臣亦因之為珠爾默特那木扎勒部下所殺,七世達賴隨即消滅了叛亂餘黨,平息了這場未遂的動亂。事後,乾隆帝除下令將藏北三十九族和達木蒙古八旗,劃歸駐藏大臣直接管轄,以削弱統治集團勢力之外,為防止貴族擅權,廢除了藏王制,取消封授郡王制,建立噶廈,直接受達賴和駐藏大臣領導。噶廈設噶倫四人,辦理日常事務,一僧三俗,由僧噶倫領銜,地位平等,僧俗互相牽制,事權不能專於一人,並規定西藏官員任免賞罰等章程,其中噶倫、代本等重要官職,須奏請中央任命。又在達賴下成立譯倉,內設四大仲譯,均為僧官,噶廈之一切政務公文,非經譯倉審核,不得上行下達,以牽制噶廈之權力。又在布達拉設立僧官學校,訓練各寺僧人充任宗本和噶廈各勒空(機關)中的官職,這些措施目的在於提高黃教寺廟上層喇嘛的地位,削弱貴族的實力,建立僧俗統治者之間的均勢,不能為亂,同時加強駐藏大臣的權力,以利中央王朝對西藏地方的權力的實施。
乾隆帝對西藏政治的改革,表明這時中央王朝已正式授權達賴管理西藏行政事務,確立了黃教寺廟集團對西藏的統治,使宗教和政治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典型的僧俗領主聯合專政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
西元十六世紀中葉,格魯派寺院集團的形成是藏族歷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大約從這個時候起,藏傳佛教也就從上升發展,開始進入遲滯衰落的階段。數百年來,格魯派在藏區和蒙古等地有著廣泛的信仰基礎,它給這些少數民族社會的影響是極為明顯而深刻的。
格魯派教義淺釋
藏傳佛教發展到格魯派,在宗喀巴一代宗師的開創及其影響下,在明、清兩朝的扶掖和政教合一制度的推動下,不論是佛學思想理論的發展、佛教學者的輩出、寺院僧人的增加、經法教育和修持實踐的制度化等等方面,都達到了歷史發展的最高峰。
格魯派屬於大乘晚期中觀宗應成派。所謂應成,是源於印度佛學家佛護、月稱的一種佛教辯論方式,「這種方法概括起來就是︰如果按照你的論法,則『應』如何如何。」「是採用『應戰』的方法,即隨著對方的論法加以破斥,所以被稱為『隨應破派』。」在破斥中,只要指摘出敵論的過失,就算成理,達到了目的。格魯派大乘中觀見認為僧人應按經、律、論三藏教法見、行、修,隨順戒、定、慧三學證法行持,具方便智慧雙運之道和空性大悲之心,止修(禪定)和觀修(智慧、對對象觀察思維)並重,離斷見和常見而持中道。所以它規定要聞思經藏,以抉擇大、小乘三學;聞思律藏,以修習戒、定二學;聞思論藏,以修習慧學,親證無我的空性認識,尤其注重要發大菩提心,修十地,行六度,守菩薩戒,由顯入密,以顯為因,以密為果,依此法門,達到成佛境地。
黃教教義是以噶當派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為宗,衍釋為《菩提道次第廣論》,作為中心教法,創顯教修行次第,立三士道,注重出離心、菩提心、空性見三要,最後以密宗為究竟,理論以中觀見為主,即宗奉緣起性空的理論,比其他教派教義更為嚴密系統化了。
宗喀巴在他的〈緣起讚〉中說,人世間一切煩惱皆由無明而起,懂得了「緣起性空」的道理,就能從無明到明。並說「緣起性空」為佛家之「心要」。這就說明「緣起性空」的見地是格魯派的認識論,是他們對宇宙一切事物的根本看法。
格魯巴把「緣起」與「性空」作為觀察事物的兩個相互依存、互有聯繫的範疇。它的主要論點是︰一切事物的產生都是因緣而起,和合所成的,也就是由若干部分(條件)或因素合成的。若不從緣而生,任何事物均為無有。如人為父母因緣配合而生,樹為樹種、日光、水、土等諸因緣和合而成,房子為泥、瓦、草、木而成。但把這些分解開來,或沒有這些因緣,就不成其為人、樹、房子了。可見,「緣起論」是黃教觀察和解釋世界的方法論。黃教所說的「性空」即「自性空」(待緣而生的均為無自性,不待緣而生的則有自性),認為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無自性的。這就是說一切事物均無實體,都不是實有的,是非有非無,空不可得。二者聯繫起來,意思是說一切事物都是待緣而起,凡由緣而生,由緣而滅的一切事物都是無實體,不存在的。從相對意義上說,在時間的一段之內,空間的一點上,事物是存在的;但是從終極意義上看,事物之有,不過是虛有,因為一切事物無時無刻地不在變化,故不能看成實有、永恒的東西。當事物的諸緣沒有齊備,或是分散了,事物就不存在,就是「無」。所以事物本身不能說成實有,而是性空。這就是格魯巴「緣起性空」的基本釋義。這種唯心主義的宗教哲學,認為一切事物不過是由於眾多的關係(因緣)湊合在一起而產生的,雖然它承認事物的聯繫,但把關係擴大化、絕對化,置於存在之上,是關係第一,而不是存在第一。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8});班班多杰《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呂澂《西藏佛學原論》;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
班禪喇嘛
西藏佛教格魯派(黃教)二大活佛轉世系統之一,為執後藏(西藏西部)之政、教二權的領袖。地位僅次於達賴喇嘛。由於常駐札什倫布寺,故一般亦稱札什喇嘛(Bkra-śis bla-ma)。
「班禪」(paṇchen)係梵語paṇdita與藏語chen-po二詞所合成,意為大學者。「喇嘛」,乃「上人」之義。明末,蒙古和碩特部首領固始汗應黃教之請求,入藏除滅紅教的藏巴汗(Gtsaṅpa Khan)。固始汗在統治後藏時,得羅桑曲結之助力甚多。固始汗感其恩,乃於清‧順治二年(1645)贈以「班禪博克多」(「博克多」,蒙語為智、英勇之意)的尊號,是為班禪四世(前三世為後人追認),此即「班禪」一語的由來。後至五世,又獲清聖祖封為「班禪額爾德尼」。其法系若以克主傑為第一代,則至今已有十代,然因源流是始自第四代的羅桑曲結,故正確而言應為七代。茲表列各代班禪的法名、出生地及生卒年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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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次│法 名 │出生地 │生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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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克主傑(Mkhsa-rab-rje) │後藏拉堆│西元1385~14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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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索南曲朗(Bsod-nams phyogs-glan) │後藏萬龍│西元1439~15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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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羅桑敦珠(Blo-bzan don-grub) │後藏達奎│西元1505~15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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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羅桑曲結(Pan-chen blo-bzan chos-kyi │拉柱嘎爾│西元1570~1662年│
│ │rgyal-mishan),又譯善慧法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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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羅桑益喜(Pan-chen blo-bzan ye-ses) │接堆參 │西元1663~17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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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巴丹益西(Pan-chen blo-bzan dpal-lda │問札京策│西元1737~1780年│
│ │ye-ses) │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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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丹白尼馬(Pan-chen bastan-pahi ni-ma)│後藏 │西元1781~18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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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丹白旺修(Pan-chen dpal-ldan chos-kyi│後藏 │西元1853~1882年│
│ │grags-p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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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曲吉尼馬(Pan-chen dge-legs rnam- │瓊科爾結│西元1883~1937年│
│ │rgya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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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卻吉堅贊(Pan-chen blo-bzan phrin-las│青海循化│西元1938~1989年│
│ │lhun-grub chos-kyi rgyal-mtsha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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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一至九世班禪有關歷史情況〉(摘錄自《法音》雜誌第五十六期)
一世班禪克主傑
一世班禪法名克主傑‧格勒巴桑,藏曆第六繞回木牛年(1385)四月初八日,生於後藏拉堆多雄地方的切臥村。他幼年在薩迦寺出家,後拜黃教創始人宗喀巴為師,遂成為宗喀巴的重要助手之一,曾擔任過甘丹寺第三任池巴(住持),撰寫過《宗喀巴傳》。藏曆第七繞回土馬年(1438)二月二十一日,克主傑在甘丹寺池巴任內逝世,享年五十三歲。
二世班禪索南曲朗
二世班禪法名索南曲朗,藏曆第七繞回土羊年(1439)正月初十日(又說為十五日)生於後藏恩薩(今日喀則江當區)地方,逝世於藏曆第八繞回木鼠年(1504)三月二十五日,享年六十五歲。他曾任安貢寺池巴,據說有多種闡述黃教教義的著作。
三世班禪羅桑敦珠
三世班禪法名羅桑敦珠,藏曆第八繞回木牛年(1505)正月初四日,生於後藏恩薩地方,曾任安貢寺池巴,逝世於藏曆第九繞回火虎年(1566)二月二十三日,享年六十一歲。他曾雲遊後藏各地,宣講黃教教義,對黃教在後藏的發展,作了一定貢獻。
四世班禪羅桑曲結
四世班禪法名羅桑曲結,藏曆第十繞回鐵馬年(1570)四月十五日,生於後藏蘭倫熱布谿卡(今日喀則西),十四歲時擔任安貢寺池巴;1586年在札什倫布寺獲得「柔欽」(黃教創立初期對有學問的喇嘛的一種尊稱)學位;1601年就任札什倫布寺第十六任池巴;逝世於藏曆第十一繞回水虎年(1662)二月十三日,享年九十二歲。四世班禪羅桑曲結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宗教領袖,也是一位傑出的政治領袖。他與五世達賴一起領導平息內亂,對確立黃教在全藏的統治地位,起了重要作用;他和達賴派遣代表,主動與初建的清朝中央政權聯繫,對維護祖國統一,作出了重大貢獻。1645年,由新疆入藏的厄魯特蒙古和碩特部的首領固始汗贈送羅桑曲結「班禪博克多」尊號。「班」是「班智達」的簡稱,梵語智慧的意思;「禪」是藏語「欽波」的簡稱,大的意思;「博克多」,是蒙語,是對睿智英武人物的尊稱。從四世班禪起,札什倫布寺僧眾一致承認歷世班禪為該寺當然池巴。
五世班禪羅桑益喜
五世班禪法名羅桑益喜,藏曆第十一繞回水兔年(1663)七月十五日,生於後藏托布加谿卡的出倉村;1668年正月,被確認為四世班禪的轉世靈童。1713年清康熙皇帝冊封五世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是滿語珍寶的意思),並賜金冊、金印,「班禪」名號由此正式確立,此後歷世班禪轉世,必經中央政府冊封,亦成為定制(註︰在此之前,僅固始汗給四世班禪上過「班禪博克多」的尊號,中央政權未曾正式冊封。一至四世班禪都是後人追認的)。1737年七月初五日,五世班禪逝世於札什倫布寺,享年七十四歲。(中略)
六世班禪巴丹益西
六世班禪法名巴丹益西,藏曆第十二繞回土馬年(1738)十一月十一日,生於後藏南木林宗札西則谿卡;1740年,經清乾隆皇帝批准被確認為五世班禪的轉世靈童。次年乾隆派員進藏主持了六世班禪的坐床大典。1780年六世班禪親赴承德為乾隆皇帝祝壽。乾隆特命人仿照札什倫布寺式樣,在承德建造了須彌福壽之廟,讓班禪居住。是年九月,班禪隨乾隆返京,住黃寺,其間多次到雍和宮等處講經說法。十一月二日,六世班禪病逝於北京黃寺,享年四十二歲。次年,乾隆派人護送班禪靈塔回札什倫布寺。(中略)
七世班禪丹白尼瑪
七世班禪法名丹白尼瑪,藏曆第十三繞回水虎年(1782)四月八日,生於後藏白朗宗吉雄谿卡。當年,清乾隆皇帝降旨批准札什倫布寺之奏請,確認丹白尼瑪為六世班禪轉世靈童,並賜哈達一條、寶石念珠一串。1844年八月至1845年三月,他曾奉旨擔任西藏攝政。1853年正月十四日,七世班禪逝世於札什倫布寺,享年七十一歲。(中略)
八世班禪丹白旺修
八世班禪法名丹白旺修,藏曆第十四繞回木兔年(1882)八月八日,生於後藏托布加谿卡竹倉村;1857年九月,經金瓶掣簽,清咸豐皇帝批准,被確認為七世班禪轉世靈童;1882年七月十五日,病逝於故鄉托布加谿卡,時年二十七歲。
九世班禪曲吉尼瑪
九世班禪法名曲吉尼瑪,藏曆第十五繞回水羊年(1883)正月十二日,生於前藏塔布地區噶夏村;1888年正月,經金瓶掣簽,清光緒皇帝批准,被確認為八世班禪轉世靈童;1937年十二月一日,逝世於青海玉樹大寺甲拉頗章宮,享年五十四歲。
九世班禪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也是鬥爭的一生。他不僅佛學造詣極深,而且政治上也很成熟。是一位傑出的愛國領袖。由於與西藏地方政府不和,他自1923年離藏到內地,直至1937年圓寂,過了整整十四年離鄉背井的動盪生活。
◎附二︰法尊〈一世班禪︰克主傑〉
克主傑(1385~1438),是宗喀巴的兩位大弟子之一(另一是賈曹傑),被稱為宗喀巴心目中的唯一弟子,是甘丹寺法座第三代。對於宗喀巴的不共教義,弘揚功勞極大。
1385年,他生於後藏拉朵絳,父名吉祥德賢,母名補珍嘉摩。稍長依師子幢為親教師,依功德光為阿闍黎,出家受沙彌戒,法名善利吉祥賢。先從二師學沙彌律儀,後親近仁達瓦童慧,受學七部因明,大小對法,《慈氏五論》、《中觀理聚》和毗奈耶等,通達無礙。復從智祥受歡喜金剛的灌頂,並學道果等教授。再從福幢等廣學顯密教法,獲得辯才,通達宗派深義。
諸部大論學完後,遂往後藏地區各大寺院立宗辯論。1400年冬,克主傑十六歲,到昂仁寺立宗。正巧薄棟班禪無畏尊勝也在該寺立宗。班禪學位很高,名震一時,對薩嘉班智達所著的《因明正理藏論》從頭到尾舉出了好多過失,傳布於昂仁、薩嘉等各大寺院,並說︰薩嘉派格西都不能解答,大家轉請克主傑和薄棟班禪辯論。克主傑允諾,於是在大眾之中,以佛教正理,將薄棟班禪的主張,逐條破斥。薄棟班禪無辭可解,於是推諉說這是經部自宗的過失。薄棟班禪對克主傑之智慧辯才深為折服,曾造文讚頌他。
克主傑很有文學才華,十八歲時造的《說法師子文殊菩薩讚》,就是著名的文學作品。以後的著述更為完好。
1405年克主傑二十一歲,依仁達瓦童慧為親教師,拔覺協饒為羯磨師,無等慧為屏教師受苾芻戒。此後常於仁達瓦座前聽諸法要。1407年,他二十三歲,持著仁達瓦的介紹信到前藏色拉卻頂謁見宗喀巴。他見宗喀巴衣食住行皆如律制,而自己素以大學者自居,所著服裝,都不合律,感覺惶愧。接著,他把仁達瓦的介紹信呈上,行弟子禮。宗喀巴因他原以紅色大威德為本尊,於是給他傳授十三尊能怖金剛大灌頂,並傳授以大威德為根本經典《七觀察續》、《三觀察續》、《四瑜伽次第》等關於大威德的一切教授。自此以後他改修能怖金剛為本尊。又從賈曹傑、持律名稱幢等的弟子聽聞法要。在甘丹寺中,凡經十月,依止宗師日間講授《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觀、對法、因明等顯教經論和集密、歡喜金剛、勝樂、時輪等密教經論,夜間講授生起次第、圓滿次第要義。
他學得一切教授之後返回後藏,作仰朵絳惹住持,廣播教法,因此有絳惹迦巴的稱號。又建日窩覺僅寺,常住寺中淨修宗喀巴所傳的顯密教授。
當時,法王饒敦巴(當地官長)對克主傑深為敬慕,自為施主請克主傑建祥輪大樂寺宣揚宗喀巴的教法。但後來兩人的意見發生不合,克主傑因此離開祥輪寺,仍回日窩覺僅寺靜修。
以後數年常在日窩覺僅寺、倫拔梭寺、結凌寺等處弘法著述。
1431年賈曹傑到後藏內寧寺時,克主傑往見。賈曹傑請他繼承甘丹寺法位,於是同返前藏。到甘丹寺時,上座寶幢率寺內全體僧眾迎接禮敬。賈曹傑退位,請克主傑昇登宗師的師子寶座,依照成規如法教化大眾,每年廣講《菩提道次第論》一遍,並傳授諸尊灌頂、教授,還在宗喀巴肉身殿頂上建造金頂。賈曹傑去世後,將其遺體迎回甘丹寺火化,並在宗喀巴塔右側建造銀塔供養遺骨。此外他又在甘丹寺興建講經扎倉,派釋迦室利等為教經阿闍黎,宣傳五部大論弘揚宗喀巴的教法。1438年二月歿,壽五十四。據說轉世的班禪,以他為第一代。
克主傑的得法弟子很多。其上首有法王慧法護、霞爐善幢、堪勤福勝成、遍智聖光、具法善現、拔梭法幢、寶海慧、僅俄慧幢、剎廓瓦法稱、法王義成祥、漾絨瓦法自在稱、上座法護等。
克主傑的著述,現在流通的有十二函。在顯教方面有︰《宗喀巴大師傳》、《現觀莊嚴論註疏》、《釋量論大疏》、《顯示甚深空真實義論》、《三律儀建立論》等多種,都是現在西藏佛教學者所必須參考的書籍。在密教方面有︰集密的各種修法,能怖金剛、勝樂輪、歡喜金剛、時輪等各種修法和經的註釋。又有總貫諸部密教的《續部總建立論》等。
◎附三︰法尊〈四世班禪︰善慧法幢〉
善慧法幢(1570~1662),是西藏黃教中宗喀巴的大弟子克主傑(1385~1438)轉生的第四世(克主傑是第一世,二世梭囊卻朗1439~1504,三世善慧義成1505~1566,所以叫作第四世班禪)。這一世才作札什倫布寺的主持,大興札什倫布寺,自此以後歷代班禪都成了札什倫布寺的主人。「班禪」的名稱是從他開始的,但班禪額爾德尼的稱號,似乎是到第五世善慧智(1663~1737)五十一歲時(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冊封以後才有的。
善慧法幢於明穆宗隆興四年(1570)生於後藏楞主賈,俗姓拔,父名策仁拔覺,母名措嘉,俗名卻賈拔桑薄。自幼在家常聽誦《文殊菩薩真實名經》。十三歲時(明神宗萬曆十年,1582),在聞寺依佛智大師出家,受沙彌戒,法名善慧法幢。
十四歲時(萬曆十一年),被認為是善慧義成的轉世。自此以後,廣學經教,勤修定慧。年二十二歲(1591),在札什倫布寺以正法增長為親教師,受比丘戒。此後數年間,先後往前藏朝禮大昭寺釋迦佛等,在甘丹寺從智自在和虛空幢等,受得時輪金剛大灌頂及時輪略續、大疏等的傳承。又從僧幢受《集密四疏合本》和僧海(第二世達賴)著述的傳承。又從尊勝吉祥賢聽受《五次第明燈論》的講授傳承。又從嘎登墀巴正法祥然學習多種覺字的法門傳承。同時,他為許多學者講授多種教法,開展弘法事業。
二十三歲至三十歲,住後藏聞寺。應寺中諸大德的請求,宣講《菩提道次第略論》,這時他經常住在山裏,一面修持一面閱讀《現觀莊嚴論》、《寶性論》、《中觀論》、《寶鬘論》、《六十正理論》、《入中論》、《入菩薩行論》、《菩提道燈論》等許多重要典籍。
三十一歲(萬曆二十八年),春季到賽舉寺從佛海學曼殊金剛、紅黑兩種大威德、三派能怖威德等無上瑜伽部法,金剛界、吉祥頂等瑜伽部法,《毗盧遮那成佛》、《金剛手灌頂》等行部法,立三三昧耶、尊勝摧壞、大白傘蓋、光明天女等事部法,總有四部密法的三十多種灌頂及多種修法。
在賽舉寺從佛海受學密法以後,歸途又往布頓的霞爐寺朝禮聖蹟,並到大樂輪寺弘宣佛法,傳授羅伊巴派的勝樂灌頂。夏季回聞寺安居。
這年秋天,札什倫布寺殷誠請為該寺住持,十二月初三日,昇札什倫布寺的法座。三十四歲(萬曆三十一年),這時後藏非常混亂,他密往拉薩,為諸佛像穿金,祈願消除災障。以後回聞寺。
這年秋天,四世達賴功德海(萬曆十七年生於蒙古)經北路來藏。次年七月,善慧法幢仍回札什倫布寺,閉關修時輪金剛承事法。
三十六歲(萬曆三十三年),春季到前藏,建設彩繪曼荼羅為達賴喇嘛傳授時輪金剛大灌頂。這年又應西藏南部諸寺的邀請,往各處弘法。夏天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萬曆三十五年六月,迎達賴喇嘛功德海蒞札什倫布寺。
萬曆三十七年冬,應諸大德的請求,開講《集密經釋》,開啟金剛乘道,成立「密咒院」。
萬曆三十九年,應哲蚌寺的邀請,到前藏為達賴喇嘛和色拉、哲蚌寺諸大格西傳授《金剛鬘論》中的大灌頂法。
萬曆四十一年春,應達賴喇嘛的請求,往拉薩主持傳大招法會,會後並為福善祥活佛和四十多位格西傳比丘戒。
萬曆四十二年,在大招法會中為達賴喇嘛傳授比丘戒。
萬曆四十四年十二月,開始興建札什倫布密咒院的大殿。達賴喇嘛功德海在十二月中入滅。
萬曆四十五年,應色拉寺和哲蚌寺大眾的邀請,就任兩寺的住持。
萬曆四十六年春,受西藏西部古格(即阿里地區)之請,到那裏弘法四個月。九月,從古格起錫,十一月返抵札什倫布寺。
天啟二年(1622),第五世達賴在哲蚌寺升座,班禪為落髮,法名善慧海。以後在天啟四年,為他傳授沙彌戒和長壽灌頂。
天啟三年,止貢派和帕主派互相爭鬥,他從中調解。並將大昭寺中的觀音殿重修一新。
天啟六年,甘丹寺大眾邀請他任絳則法王。於三月初一日到甘丹寺升座講法。
崇禎元年(1628)春,到拉薩主持大招法會,又到甘丹寺講經,夏季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崇禎二年,又到拉薩主持大招法會。會後到甘丹寺,修建宗喀巴大師塔殿的金瓦頂。同時也修建絳則殿上的金頂。七月回札什倫布寺。
崇禎四年三月至十月,書寫大藏經全部。以後應前藏諸大德的邀請,到拉薩傳授金剛鬘大灌頂等,並傳比丘戒。
崇禎五年春,主持大招法會,宣講《本生論》,會後又在哲蚌寺給五世達賴喇嘛等傳授時輪大灌頂等法。
崇禎八年,開始用純金書寫藏經全部。
崇禎十年十月到拉薩,次年四月,給達賴喇嘛傳比丘戒。
崇禎十二年秋,蒙王賽欽法王等到藏請蒞拉薩,傳授大威德灌頂和文殊法類,修法海等許多隨許法。又傳授達賴喇嘛《無垢光大疏》(《時輪經》的大疏)等經論傳承。
崇禎十五年,接受霞爐寺的請求,升霞爐法座。夏季仍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清‧順治元年(1644)十月,清帝派使臣來藏修福,供養達賴、班禪財施甚多。十一月中培修霞爐寺布頓所建石塔。
順治二年,修建聞寺的大殿。四月,又寫金字大藏經全部,並塑諸護法神像。以後歷年到各地弘法、修福。
順治四年秋,清順治帝差官贈送珠寶綢緞甚多,師都用以莊嚴三寶。
順治九年三月,達賴喇嘛臨赴京時,善慧法幢到那迦瑪送行,又傳修《菩提心教授》等多種教法。這時他已八十三歲了,返札什倫布寺後,雖仍時常講經說法,作供養法事,但不常出外。
明末清初之際,西藏地方派系之間多次發生戰爭。例如︰後藏在萬曆三十一年(1603 )時,噶瑪彭措曩賈父子和紅帽語自在法稱,嫉視黃教,到了萬曆三十三年,噶瑪彭措派兵到前藏,拆毀吉穴碉堡,殺害許多藏官,前後藏都很混亂。
萬曆三十八年噶瑪彭措曩賈又派兵占據亞覺。萬曆四十年,又占領後藏各要寨,遂稱藏王。後在萬曆四十六年又領兵到前藏,驅走蒙古兵,毀壞色拉、哲蚌兩寺,驅逐僧眾,並在拉薩和哲蚌寺的後山,殺害一千多人。這是黃教寺院遭噶瑪噶舉派摧毀的一大劫難。
光宗泰昌元年(1620)秋,蒙古大軍重返西藏,將和後藏軍隊大戰,這時地方政府勸請善慧法幢為調停和解。他雖到絨薄覺(地名)進行說和,但未得結果。暫到哲蚌寺居住,並廣行救濟。
熹宗天啟元年(1621)七月,藏軍屯集在絳塘崗,蒙古馬軍突然擁來,殺了幾百人。師聞說匆忙趕來調解,結果藏蒙兩方都以拉薩為共同供養處,由於師的盛名感召,兩方立誓不在大昭寺金頂光輝照臨處打仗。這時,噶瑪噶舉派奪占的黃教寺廟產業,也都紛紛退還寺主。
崇禎十四年(1641),蒙古亂徒劫掠措樸牛群,並侵犯止貢地界,又引起戰爭,師不顧身命危險又往調解,獲得和解,救護了許多人生命。(中略)
順治十四年(1657),對於蒙古軍和康巴達貢等爭執,加以調解,使雙方拘禁的大德等二百多人都得自由釋放,地方也得以平息。
清‧康熙元年(1662)二月十三日,大師示寂於札什倫布寺,壽九十三。
師的學問修證,都極高深,所有著述都是發揮經論深義利益時機的言教,現存四函,可分如下七類︰
(1)傳記類十五種。
(2)上師瑜伽類四種。
(3)顯密教授類十八種。
(4)密法類三十五種。
(5)最密法類十種。
(6)密法附傳類十五種。
(7)雜法類八種。
◎附四︰〈十世班禪︰卻吉堅贊〉(編譯組)
卻吉堅贊(1939~1989),出生於青海省循化縣,幼名宮保慈丹。第九世班禪圓寂後,班禪堪布會議廳於1941年指認宮保慈丹為班禪九世的轉世靈童。1944年,接往青海塔爾寺供養,並施與嚴格的經學教育。1949年,在塔爾寺舉行坐床典禮,卻吉堅贊正式成為班禪十世。
歷任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院長等職。1956年,應印度政府邀請,赴印度參加釋迦牟尼涅槃二千五百周年紀念活動,並在印度各地進行友好訪問。1958年通過札什倫布寺辯經大會,考取「噶欽」學位,並在該寺及塔爾寺開講《菩提道次第廣論》、《時輪金剛灌頂法》等顯密經義。又曾多次在西藏、四川、青海、甘肅等省區視察工作,為信眾摸頂、講經。
1978年,在北京娶李潔為妻,後並生下一女。此為與歷代班禪不同者。1985年以後,歷訪澳大利亞、尼泊爾及南美。1989年一月二十八日病故,享年五十一歲。著作有《菩提道次第廣論簡釋》、《雙身喜金剛生圓次第》等書。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7});妙舟《蒙藏佛教史》;降邊嘉措《班禪大師》;《名僧錄》;蔡志純、黃顥編著《活佛轉世》;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
知事
指負責處理禪剎內外僧事的六種僧職。即︰都寺、監寺、副寺、典座、維那、直歲等六知事。又稱主事、執事、悅眾。「知事」一語,譯自羯磨陀那(karmadāna)。《僧史略》卷中云(卍續150‧302下)︰「按西域知事僧總曰羯磨陀那,譯為知事,亦曰悅眾,謂知其事、悅其眾也。」
關於六知事之職責,分述如下︰
(1)都寺︰掌管早晚的香火、施主的接待、錢穀的收支出納等事。
(2)監寺(監院)︰職責和都寺相同。禪剎原僅設監寺,後因規模擴大、僧眾增多,故增都寺總攬庶務。
(3)副寺︰負責輔佐都、監寺管理常住的金錢麥等之收支,相當於副監寺。
(4)典座︰掌管料理廚房的一切工作。
(5)維那︰掌管內外的僧事,如堂僧的掛搭、舉唱迴向、音聲佛事的舉行等事。
(6)直歲︰掌管殿堂、寮舍的修建等事。
又,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四〈護持正法品〉載,有二種人堪持僧事、守護僧物。此二種人,指的是︰(1)具八解脫之阿羅漢人,(2)須陀洹等三果之學人。
◎附一︰〈都寺〉(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都寺,掌管一寺出納等庶務的職稱。又稱都監寺、都總或都管。《敕修百丈清規》卷下〈兩序章〉東序知事都監寺條下云(大正48‧1132a)︰
「古規惟設監院,後因寺廣眾多,添都寺以總庶務。早暮勤事香火,應接官員施主,會計簿書,出納錢穀,常令歲計有餘,尊主愛眾。凡事必會議,稟住持方行。訓誨行僕不妄鞭捶,設當懲戒擯罰,亦須稟議量情示警。毌縱威暴激變起訟。差設莊庫職務,必須公平。毌用私黨致怨上下。昔叢林盛時,多請西堂首座書記以充此職。而都監寺亦充首座書記。否則必臘高,歷事廉能公謹,素為眾服者充之。既無取於公,而道福殊勝,上下美留,雖連年不易。或數請再充又何傷焉。」
古來在禪林僅設監院一職,以總理山務,後漸隨寺務的繁多,而置都寺及監寺,分掌監院的事務,甚至亦增設副寺。《永平清規》卷下〈知事清規〉條下說,古時監寺近日稱都寺或副寺,二者實與監寺相當,由於近代寺務繁多,遂設置兩三位監寺。又,《禪林象器箋》〈職位門〉都監寺條下云︰
「舊說云天竺無都寺,蓋依要覽主事四員之說而有此言。又云漢土始置都寺者,依敕修清規添都寺之語而有此言。但如曰都寺漢土後置故可在監寺下,則拘事昧義。夫事務繁故增監寺之員,在數員上位者可總下位,總之者名都寺。其名雖後有,豈都總者而可得班所屬之下耶。」
此謂都寺在監寺之上位。
◎附二︰〈監院〉(編譯組)
監院,指禪林中,監督一山,統領寺眾的職稱。創設於唐代。依《禪苑清規》卷三所載,監院總領院門諸事,如應對官吏、參辭慶賀、僧集行香、探訪施主、吉凶慶弔、借貸往還、院門歲計、錢穀有無、支收出入、準備米麥醬醋等,乃至籌辦年度各大齋會等均須負責。爾後其部分職權分予都寺,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四〈兩序章〉都監事條云(大正48‧1132a)︰「古規惟設監院,後因寺廣眾多,添都寺以總庶務。」其名亦改為監寺,成為六知事之一,地位僅次於都寺。昔叢林盛時,多請西堂、首座、書記充此職。否則必舉臘高,歷事廉能公謹,素為眾所信服者任之。擔任監寺之僧,稱為監寺師,所住之寮即為監寺寮。然後世之監寺則指代住持執掌寺務之僧。
◎附三︰〈副寺〉(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副寺,指禪剎中,掌管金錢、穀物等相關事宜之僧職。別稱庫頭、知庫、財帛。古代禪林原只設監院一職,總監山務,後以寺廣眾多,別置都寺及監寺總攬庶務,接著又設副寺,分擔金錢、穀物等事。蓋都寺之下有三位副寺,維那之上有一人稱為上副寺,下有二人稱下副寺。《敕修清規》卷四〈副寺〉條云(大正48‧1132 b)︰
「古規曰庫頭,今諸寺稱櫃頭,北方稱財帛,其實皆此一職。蓋副貳都監寺分勞也,掌常住金穀錢帛米麥出入,隨時上曆收管支用,令庫子每日具收支若干僉定飛單呈方丈,謂之日單,或十日一次結算,謂之旬單,一月一結一年通結有無見管,謂之日黃總簿。外有米麪五味各簿,皆當考算。凡常住財物雖毫末,並是十方眾僧有分。如非寺門外護官員檀越賓客迎送慶吊合行人事,並不可假名支破侵漁。其上下庫子須擇有心力能書算,守己廉謹者為之。病僧合用供給之物,即時應付,如倉庫疏漏雀鼠侵耗米麥,蒸潤一切物色,頓放守護有不如法者,並須及時照管處置。」
◎附四︰〈維那〉(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維那,指管轄、監督僧眾雜事的人。又稱都維那。維那係梵漢兼舉之詞。「維」,係綱維之義;「那」,係梵語karma-dāna(授事)之略譯。《南海寄歸傳》卷四云(大正54‧226b)︰「授事者,梵云羯磨陀那。陀那是授,羯磨是事。意道以眾雜事指授於人。舊云維那者非也。『維』是唐語,意道綱維;『那』是梵音,略去羯磨陀字。」然若據《行事鈔》卷下之二所說,維那可譯為寺護或悅眾。與《寄歸傳》之說有異。又據《行事鈔》卷上所說,此係佛所制定,乃司掌僧眾雜事之職稱。即(大正40‧6b)︰
「十誦中,時僧坊中,無人知時限,唱時至及打犍稚,又無人灑掃、塗治講堂食處,無人相續,鋪床及教人淨果菜食中蟲;飲食時,無人行水;眾亂語時,無人彈指等;佛令立維那。聲論翻為次第也。謂知事之次第。相傳云悅眾也。」
古來之大寺院,設有上座、寺主、都維那三者統御住僧。我國律宗、禪宗等皆有此一職稱。《敕修清規》卷四曾定其職掌云(大正48‧1132b)︰
「維那,綱維眾僧,曲盡調攝,堂僧掛搭,辨度牒真偽。眾有爭競遺失,為辨析和會。戒臘資次、床曆圖帳,凡僧事內外無不掌之,舉唱回向以聲音為佛事。病僧亡僧尤當究心。(中略)或有他緣或暫假出入,將戒臘簿、假簿、堂司須知簿,親送過客司令攝之。」
◎附五︰〈直歲〉(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直歲,禪剎職稱。本為負責接待客僧之職,在我國禪林則主掌一切雜務,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四〈東序知事〉條云(大正48‧1132c)︰「直歲,職掌一切作務。凡殿堂、寮舍之損漏者常加整葺,動用什物常閱其數,役作人力,稽其工程,黜其游墮,毌縱浮食,蠹財害公。田園莊舍、碾磨碓坊、頭匹舟車、火燭盜賊、巡護防警,差撥使令,賞罰惟當,並宜公勤,勞逸必均。如大修造則添人同掌之。」
此外,《大比丘三千威儀經》卷下謂直歲有十德,即(1)為三法盡力。(2)若有比丘自遠方來,當迎接令其安穩。(3)當給與床席或燈火,三日至七日。(4)若房已住滿,當以自己之住處與之。(5)應經常前往問訊占視。(6)當為彼說國土習俗。(7)當憂所不具足。(8)若中有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其安穩。(9)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呼人使共作。(10)不得與摩波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
又依《大宋僧史略》卷中〈雜任職員〉條云(大正54‧245a)︰「或立直歲則直一年,或直月,直半月,直日。皆悅眾也。」《祖庭事苑》卷八〈直歲〉條云(卍續113‧237上)︰「按僧史謂直一年之務故立此職。今禪門雖不止定歲時,立名亦法於古制也。」可知直歲原以一年為限,後演變成一月、半月或一日任其職,甚至不定其期限。
〔參考資料〕 《大寶積經》卷五十六〈入胎藏會〉、卷一一三〈營事比丘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四〈護持正法品〉;《大宋僧史略》卷中;《敕修百丈清規》卷四;《永平清規》卷上;《禪苑清規》卷二;《禪林象器箋》〈職位門〉;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
苯教
西藏的原始宗教。又譯棒教、本波教或黑教等。西藏的喇嘛僧稱佛教為chos (法),稱苯教為nag-chos(黑法、邪教之意)。它是行靈魂崇拜、咒術、供犧供養的薩滿教(Sha-manism)的一種,即採自然崇拜、庶物崇拜的西藏民間信仰。Bon的語義不明,但有認為它是來自藏語的dpon(主宰者、支配者之意),或認為是梵語puṇya的訛語。puṇya是指卍字崇拜者,與梵語tīrthakara(指純行者)同義。
苯教以佛教傳入西藏(西元七世紀中葉)之前後,劃分為新舊兩期,之前的形態稱為原始苯教,其後為組織苯教。前者分佈於西伯利亞、中央亞細亞、東西土耳其斯坦、蒙古、西藏高原、大陸東北等地。而主要發達於西藏西部,特別是象雄(Shaṅ-shuṅ)地方。根據《舊唐書》卷五十九〈吐蕃傳〉的記載,苯教徒行羊、犬、猿等動物供犧,有時也採人身供犧。佛朗克(A.H. Francke)出版的苯教經典《Gzer-mig》(記憶之鑰)也有關於人身供犧的敘述──為祈求王子病癒,以一侍臣作供犧。這種供犧供養在佛教傳入後即被禁止,改以木像、畫像代替動物,但並沒有徹底革除。
此外,喪葬的儀式也是原始苯教的特色之一。根據敦煌史料的記載,他們將屍體安放在岩窟中的石棺中,國王及偉人的屍體則特別用鹽水清洗,再放入奶油中煮沸,作成木乃伊。原始苯教擁有極複雜的儀禮組織,但其神殿或僧院卻極為簡單樸素(現今並無記錄可供參考)。儀禮方面,常有許多巫師或咒師參加,但其職務多不清楚。他們之中,稱為先(Cshen)的巫師掌管最主要的職務,主宰祭祀。
苯教認為宇宙間存在著無數遊靈,由於它們的作用而出現吉凶禍福。這些精靈住在天、空、地三界,人們藉由供犧,以求攘災招福。苯教的巫師是人類與這些精靈的媒介,他們採行特別的修法,具有不可思議的力量,不僅可將人類的意志傳達給精靈,更可鎮伏惡靈。集錄松贊干布遺訓的《十萬寶詔》(Maṇi-bkaḥ-ḥbum)中,即有關於苯教的記載︰「為病者占卜,祭祀供養神,唸咒破除惡靈。」可惜苯教特有的文獻現已不存,故無從知其全貌。
佛教傳入西藏後,苯教明顯地受其影響,起初,兩教徒之間屢有抗爭,甚且引發政爭。後來無論在教理方面、實踐方面,苯教則與佛教間逐漸融合,並摹倣佛教的大藏經而撰著甚多苯教的經律、論疏等。在藏傳佛教四大派中,寧瑪派與苯教較為相似。
◎附︰萬瑪〈從佛教與苯教的比較看佛苯的相互滲透與影響〉(摘錄自《藏族哲學思想史論集》)
苯教自西元785年,遭到第二次迫害直至西元1017年,辛欽露格發現苯教經卷,開始了所謂的苯教後弘期,從此,苯教即以一種完全有組織的宗教形式出現了。在形式上仿照寧瑪巴教理和儀式,把自己整個教義亦劃為九乘,又從寧瑪巴中竊取一些思想來滋補自己。創造經文集(《甘珠爾》,《丹珠爾》),有了內容齊全,並富有思辨哲學的教義。這是個很大的發展。
朗達瑪滅佛是佛教的黑暗時期,許多佛教徒的遭遇與苯教在墀松德贊時的遭遇一樣。此時,佛教的勢力瀕於消亡,僅限於邊遠地區的民間流傳,而苯教的基地也在民間。這在客觀上給苯教帶來很多方便,他們可以有恃無恐地大量抄襲佛教經典,以彌補自己教義理論上的不足,據載他們把佛教的《廣品般若》改為《康勤》,《二萬五千頌》改譯為《康穹》,《瑜伽師地抉擇分》改為《苯經》,另立各種不同名目的詮釋。例如,佛法中所說的正覺,苯教稱之為辛日阿。法身名為苯固(苯身),般若佛母改名為薩智艾桑,報身為衮桑(普賢),菩提薩埵名為雍仲薩,上師名為苯色,空性名為阿其尼,十地名為智靈脅吉(無垢晶地)。誠如佛家作者所說︰「苯教僧侶把佛教經典改頭換面,稍作修改就當作自己的經典了。」
苯教對佛教採取一種和解態度,承認苯教與佛教的教義是相同的,承認釋迦牟尼是苯祖頓巴先饒的化身,傳授達摩,並且默認佛教的基本理論,諸如無常的觀念、四大皆空的教義。
「香巴拉」是佛教時輪金剛乘中的一淨土名,即佛陀講授時輪金剛的地方。由貴種王朝世領其地,該地狀如八瓣蓮花,跟苯教所描繪的俄毛隆仁一模一樣。苯教傳說中的俄毛隆仁占據世界三分之一,也被描繪成一個八瓣蓮花形。
佛教中「卐」原是古代的一種符號,咒護或宗教標誌,被認為是太陽或火的象徵,梵文意為胸部的吉祥標誌,是釋迦牟尼三十二相之一。苯教亦模仿這個符號,但是,他們向相反方向旋寫,遂成「卍」樣,標誌著永生、恒固。因此,苯教徒朝拜聖物時也是按逆時針方向轉行,與佛教完全相反。
藏傳佛教中有一個包羅萬象,比所有其他祈禱語更為流行的「六字真言」,即神咒「嗡嗎呢叭咪吽」。法籍日人藏學家今枝由朗在《敦煌藏文寫本六字真言簡析》的論文中認為,六字真言「嗡嗎呢叭咪吽」這一咒語是最古老的《大乘莊嚴法王經》中所闡述的,而《大乘莊嚴法王經》最晚在六、七世紀間就有了梵文版本。著名的苯教咒語「嗡嗎吱㕰吔薩萊哆」代替了佛教中的「嗡嗎呢叭咪吽」,也許就是這樣一種創造。象雄語在苯教中的地位,正如梵語在佛教中一樣具有權威性和真實性。
總之,佛苯是在相互對立中,彼此相互影響,並吸收對方的有利成分的。佛教為了在西藏站得住腳,竭力收納苯教的神祇為自己的護法神,借用了很多苯教儀式來改變自己的面貌,使自己西藏化,並取得民間的承認。而淵源於阿里象雄的苯教經典又不斷地從佛教中得到補充。這樣,除了擁有專用名詞和術語外,佛苯之間已沒有明顯區別了,界線亦愈加模糊。而後期苯教也建立了一些寺院,供僧侶居住和修習自己的教義。
西藏古代文征主線,是以傳播苯教思想的象雄文明和傳播佛教基本教義的思想而合成的。這兩大文明在以後的發展史上相互滲透、影響,並趨於一致,糅合發展成為豐富多彩的宗教文化,成為廣大藏族人民寶貴的精神財富。了解苯教和佛教在西藏的發生、發展和相互影響、相互滲透過程,將大大有助於我們多方面了解藏族燦爛悠久的文化史。特別是對於研究藏族古代文化、哲學、歷史、民俗、倫理等課題,無疑是一個極好的補充。
〔參考資料〕 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馮蒸《國外西藏研究概況》;李安宅《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土觀‧羅桑卻季尼瑪著‧劉立千譯注《土觀宗派源流》;光島督《ボン教‧ラマ教史料による吐蕃の研究》。
迦梨陀沙
印度詩人、戲曲家。音譯又作迦梨陀娑,或加里陀沙。五世紀前期活躍於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二世之宮廷。乃印度古典梵文文學黃金時代之文豪,有「詩聖」之美譽。
印度古典文學經過吠陀、奧義書、敘事詩時代,至二世紀頃始高度發展的美文體(詩),即完成於迦梨陀沙之手。故其在梵文文學上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而被稱為「印度之莎士比亞」。西洋大文學家歌德曾推崇他為世界文學之瑰寶。相傳歌德的「浮士德」一劇所用的開場白,係受迦梨陀沙之影響。
其作品種類有抒情詩、敘事詩、戲曲等。係以優越之筆調,加上典雅之韻律,再運用梵文獨特之修辭技巧所寫成。主要作品有戲曲《莎昆妲蘿》(Abhijñanaśakuntalam,又譯沙恭達羅)、《天女之戀》(Vikramorvaśīya),敘事詩《羅怙系譜》(Raghuvaṃśa)、《摩羅毗迦與火天友》(Mālavikāgnimitra)、《童子之出生》(Kumārasambhava),抒情詩《時令之環》(Ṛtusaṃhāra)、《雲使》(Meghadūta)等。其中,《莎昆妲蘿》一劇已有中譯本。
◎附︰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三編第七章第一節(摘錄)
迦梨陀娑是印度梵語古典文學中獲得世界聲名的大詩人。最早把他介紹到印度國外的是我國的藏語譯本《雲使》。十八世紀末年起,西方梵語學者介紹和翻譯了他的作品。他的戲劇《沙恭達羅》和抒情詩《雲使》,曾經得到歐洲浪漫主義詩人的欣賞。到了1956年,有些國家還把他作為世界文化名人,舉行過他的一千五百周年紀念。當時北京還上演了他的劇本《沙恭達羅》,很受觀眾歡迎。
在古代印度,迦梨陀娑已經有很高的地位和很大的影響。算在迦梨陀娑這個名字下面的作品竟有二十部甚至四十部之多,不過其中多數都不是這位詩人的作品,真正屬於他的只有幾部。他的這幾部詩和劇,千百年來一直是印度讀書人學習梵語的必讀之書。他的大量的清新的譬喻,歷來為文學評論家和一般讀者所讚賞。他的作品是古今公認的梵語古典文學的高峰。
關於迦梨陀娑的年代至今還沒有最後結論。現在較多的人認為他是西元後三至五世紀的人。他在作品中提到匈奴人被驅逐,稱讚優禪尼城的繁榮和優填王傳說的流行,又舉出了前輩戲劇作家跋娑等三個名字,可見他生活於古典文學興盛起來的時期,也可以說,他生活於印度從奴隸制過渡到封建制後相對的穩定時代中的某一階段。他的作品中的社會背景似乎依然是奴隸制小王國的風光。很可能「跋娑」十三劇中的《驚夢記》第一幕第三詩所說的「用命令變郊區森林為聚落」(聚落這個詞原是指村社組織或鎮巿,此時也可能已轉變為初期的封建莊園)的過程正在進行中。迦梨陀娑的作品中表現的對城鄉的看法是,一方面羡慕城巿的奢華,一方面又讚揚鄉村的寧靜。他所理想的是兩者兼備,於是苦行者兼舞神濕婆和財神俱比羅相鄰而住的仙山成了他所嚮往的勝境。
現在一般認為他的作品共有七部︰三部是戲劇,其中有一部有人以為不是他所作。兩部是長篇敘事詩,其中一部沒有結尾,另一部的後面大部分被認為別人續作。一部是長篇抒情詩。一部是抒情小詩集,這也還有人懷疑,以為不是他的手筆。這些作品的思想和風格大體上是統一的。
迦梨陀娑在作品裏不肯著重描寫現實的社會鬥爭,而大力渲染他的理想境界;不過他並不是逃避現實追求幻想,而仍然反映了重要的社會矛盾,有著進步的傾向。(中略)他喜歡讚揚自己的理想人物而不好批評指責社會或發洩不滿情緒。他一再著重描寫夫婦生離死別的無限哀傷。他既不像《小泥車》作者那樣愛憎分明,直接暴露現實,向統治者挑戰;又不像伐致呵利那樣滿腹牢騷,譏彈時世。他是歌頌多而批評少,抒情多而議論少,想像多而揭露少,因此是很難一下子抓出主導思想的一個詩人。不過,若就當時的階級矛盾作具體分析,看他歌頌的對象、感情的特徵、想像的依據以及所透露的社會矛盾的性質和解決的方向,我們仍然可以發現他的思想特點。
假如關於迦梨陀娑的身世的可信資料能保存下來,能給他的作品排一排時代,我們的分析工作要容易得多。可是古代印度只留下一些後人關於他的傳說。例如說他本是愚人(樵夫或木匠﹖),因拜迦梨女神(時母)而得智慧(所以名叫迦梨陀娑,即迦梨的奴僕),成為健日王宮廷「九寶」之一,最後在國外死於一妓女之手等等。這些都是很晚才有的不可追究的想像之談,不能當做根據。像對待許多印度古典作家一樣,我們唯一的根據只是他的作品。
從他的作品看來,我們可以概括地說︰迦梨陀娑有民主性的進步思想和很高的藝術成就。他在表達思想感情上長於婉轉含蓄,往往留有餘不盡之意。用我國古代文學評論的話來說,他的作品正是用情則「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用意則「溫柔敦厚」,用詞則「清新俊逸」。梵語在他的筆下充分發揮了作為文學語言的表達能力,詞與義結合得很好,音樂性很強,而還沒有陷入形式主義的文字遊戲泥沼。他確是一位語言藝術大師,不愧為梵語古典文學作家的傑出代表。
〔參考資料〕 糜文開《印度文學欣賞》第十六篇;泰戈爾著‧糜文開譯〈莎昆妲蘿的真實意義〉(《莎昆妲蘿》);A. A. Macdonell著‧異史氏譯《印度文化史》。
勝論
音譯吠世史迦、吠世色迦、鞞崽迦、毗世師、毗舍師、衛世師,意譯「最勝」或「異勝論」。印度六派哲學之一;外道四執之一;外道十六宗之一;二十種外道之一;即優樓佉(Ulūka)所創的學派。
有關派祖優樓佉之事蹟,《百論疏》卷上云(大正42‧244b)︰「優樓迦此云鵂鶹仙,亦云鵂角仙,亦云臭胡仙。此人釋迦未興八百年前已出世,而白日造論,夜半遊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云(大正43‧255b)︰「成劫之末,人壽無量,外道出世,名嗢露迦。」又,《大莊嚴論經》卷一云(大正4‧259c)︰
「毗世師論非但今者不可取信,於昔已來善觀察者久不可信。所以然者,昔佛十力未出世時,一切眾生皆為無明之所覆蔽,盲無目故,於毗世師論生於明想。佛日既出,慧明照了,毗世師論無所知曉,都應棄捨。譬如𪅿鵂夜則遊行能有力用,晝則藏竄無有力用。毗世師論亦復如是,佛日既出,彼論無用。」
凡此皆認為此人出世在釋尊以前。然而原始佛典及流行於佛陀時代的諸種外道典籍,皆未載及此派之派名或學說,因此該學派當係興起於佛陀以後。根據近代原典批判研究的結果,認為約在西元前三世紀乃至二世紀左右所成立。
至於優樓佉之後的傳承,史料不足,無法詳知。《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謂,嗢露迦欲傳其法予具七德者。經多劫後,得婆羅痆斯國婆羅門子般遮尸棄(即五頂),傳承所悟之六句義法,以般遮尸棄為第二祖云云。然而事實未必如此。依《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三云(大正27‧587c)︰「如勝論外道說五種業。」卷一四二云(大正27‧729c)︰「勝論者說有五根。」《大莊嚴論經》卷一云(大正4‧259b)︰「如毗世師論不知法相,錯亂因果。」《方便心論》亦謂衛世師有六諦云云。
《十二門論》〈觀相門〉中,曾列舉勝論學派的說法,由此可知,此學派在龍樹以前便已相當興盛。其後與佛教之間曾常發生論爭。提婆之《廣百論本》、《百論》、《百字論》、《外道小乘四宗論》、《外道小乘涅槃論》,青目之《中論釋》,婆藪之《百論釋》及《成唯識論》卷一等處,均載有破斥此學派的文章。
此派與當時的數論學派,皆被佛教界認為是外道的代表學派。其後發生分裂。《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云(大正43‧255b)︰「數論及與勝論各有十八部異執競興。」《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亦云(大正44‧118a)︰「十八部中上首名戰達羅,此云慧月,造十句論。」慧月為西元五、六世紀左右時人,著有《勝宗十句義論》,倡導十句義之說。此論係玄奘所翻譯,爾後在我國及日本,頗有學者研習。然在印度則仍盛行六句義之說,後又興起加上「無說句義」的七句義說。
勝論所立的宗義,在優樓佉之時建立六句義,承認各句義的客觀存在。主張依據此諸句義的集合離散,萬有便有生成壞滅。後來慧月加入「有能、無能、俱分、無說」四句義,而成十句義。要言之,勝論所說是多元論,也可稱為極微說、實我論、三世實有論、因中無果說。又與聲論相對,而主張「聲是無常」之論。
《外道小乘四宗論》云(大正32‧155a)︰「一切法異者,外道毗世師論師說。」《外道小乘涅槃論》云(大正32‧157a)︰
「外道毗世師論師作如是說,謂地、水、火、風、虛空、微塵、物、功德、業、勝等十種法常故,和合而生一切世間知無知物,從二微塵次第生一切法。無彼者無和合者,無和合者即是離散,離散者即是涅槃。是故毗世師論師說,微塵是常能生一切物,是湼槃因。」
《百論》卷上〈破神品〉云(大正30‧170c)︰「迦毗羅、優樓迦等言,神及諸法有。」《百論疏》卷上云(大正42‧244b)︰「所說之經名衞世師,有十萬偈。明於六諦。因中無果,神覺異義,以斯為宗。」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將勝論與計時外道,同攝屬於去來實有論。文云(大正45‧249c)︰「有去來世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十一章(摘錄)
勝論傳說中的開山祖是迦那陀(Kaṇāda),迦那陀又名蹇拏仆(Kanabhuj,有「食米仙人」之意),或名優樓迦(Ulūka,有「休鳥留鳥」或「獯猴」之意)。迦那陀另外還被人解釋為「原子論者」,因為Kaṇāda一字中「Kaṇa」有「原子」的意思。迦那陀的生平在漢譯佛經中有著各種不同的傳說,但其中極大部份是不足為信的。根據印度《風神往世書》(Vāyu-Purāṇa,約四世紀以後編出)記載,他生於普羅訶沙(Prahāsa),是蘇摩沙爾摩(Somaśarma)的弟子。但此說亦不足採信。目前一般推定為西元前二世紀後半頃人。
勝論最早的經典相傳是迦那陀所著的《勝論經》。據很多學者的考證,《勝論經》現在的形式大概是在西元50至150年左右編纂起來的。它共十卷、三七0頌。第一卷陳述研究六個範疇(六句義)的意義;第二、三卷闡述實體範疇(實句義)的內容;第四卷論述性質範疇、原子論和四大的性質;第五卷論述運動範疇(業句義);第六卷闡述宗教觀、倫理觀以及性質範疇(德句義)中的「不可見力規律」(「法」與「非法」);第七卷論述性質範疇以及內屬範疇(和合句義)的內容;第八、九卷論述認識和推理;第十卷論述苦與樂等等。
《勝論經》的釋本為西元400至450年鉢羅奢思多波陀(因贊,Praśastapāda)所寫的《範疇與法的論綱》(舊譯《攝句義法論》或《題法要集》,Padarthadharmasaṃgraha),此書雖稱祖述《勝論經》,但完全自由發揮了勝論的哲學理論,其中對於世界的生滅、運動的程序、性質範疇的分類等等解釋都是和《勝論經》有出入的。《範疇與法的論綱》最重要的注疏是西元991年室利訶羅(Śrīhara)所寫的《正理的芭蕉樹》(Nyāyakandalī),以及十世紀末鄔陀衍那(顯現,Udayana)所寫的《光之頸飾》(Kiraṇāvalī),在這二個疏中室利訶羅和鄔陀衍那已把有神論引入了勝論的哲學。《勝論經》另外重要的注疏是十五世紀初商羯羅‧彌室羅(Śaṅkara Miśra)所寫的《鄔巴斯伽羅》(Upaskāra),以及十九世紀初出現,由賈耶那羅衍那(Jayanārā-yāna)所寫的複注。
此外,尚有大量關於勝論與正理論混合以後所寫的著作。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不早於西元1150年濕婆迭底(Śivaditya)所寫的《七句義論》(Saptapadārthī),此書梵文本在我國西藏亦發現;不遲於十六世紀南印度人阿難跋陀(Annaṃbhaṭṭa)所著的《思擇要義》(Tarkasaṁgraha),以及十七世紀室伐那泰‧鉢恰那伐(Viśvanatha Pañcānava)所寫的《敘述裁定》(Bhāṣāpariccheda),以及為《敘述裁定》所作的注釋《極成說真珠之頸飾》(Siddhānta-Mukutāvalī)等。
勝論另一個重要的經典是我國所保存,唐‧玄奘在西元648年(貞觀二十二年)所譯出的《勝宗十句義論》(Daśapadarthaśastra),此書作者據玄奘說是印度聖者慧月(Mati-candra,末蒂旃陀羅)。又據《俱舍惠輝》記︰「慧月於雲山北作十句義。」但慧月究竟生於什麼年代,是何許人現在還不很明瞭。慧月書中的論點有很多是與鉢羅奢多波陀相似。因此,此書的年代可放在鉢羅奢思多波陀以後玄奘之前,即西元400至600年左右。《十句義論》共八十六節,前一部分論述十個範疇理論的大綱,後一部分具體分析各個範疇所包攝的內容。此書在我國和日本有很多注釋。
關於勝論派主要的思想家和生卒年代可列表如下︰
(1)在《彌蘭陀王問經》中所提到的勝論....
.............................約西元前後
(2)在史詩《摩訶婆羅多》中提到的勝論....
.....................不早於西元前二世紀
(3)迦那陀的《勝論經》..................
.....................不早於西元前二世紀
(4)鉢羅奢思多波陀(Praśastapāda)....
...........................西元400~450
(5)慧月(Maticandra)..................
...........................西元400~600
以下開始與正理論混合
(6)筏蹉衍那(Vatsyayāna)..............
...........................西元400~600
(7)鄔闍多伽羅(Uddyotakara)...........
...........................西元600~700
(8)鄔陀衍那(Udayana)..........西元984
(9)室利訶羅(Śrīhara)........西元991
(10)濕婆迭底(Śivāditya)西元1150前
(11)伐達摩鉢弟耶耶(Vardhamanopadhyaya
)............................西元1300
(12)商羯羅‧彌室羅(Śaṅkara Miśra)..
.........................西元1400~1500
(13)阿難跋陀(Anaṃbhaṭṭa)..........
.........................西元1500~1600
(14)1吠室伐那泰‧鉢恰那伐(Viśvanatha
Pañcānava)..................西元1600
(15)賈耶那羅衍那(Jayanārāyāna).......
...............................西元1800
(中略)
勝論的世界觀在嚴格的意義上看,不是唯物主義而是多元實在論的見地,這因為勝論除了主張地、水、風、火等等物質的存在外,還主張獨立的靈魂的存在,但是勝論的自然哲學無疑地是唯物主義。這種唯物主義是和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唯心主義相對立的。
勝論的範疇理論大體說明了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和它們的最普遍關係。他們對於範疇的探討是以活生生的現實和自然界為基礎的,不僅涉及到了思維的形式,也涉及到了思維的內容問題。例如他們認為實體的範疇是基本的範疇,而其他的範疇則是從屬於實體的。這種說明幫助人們對於世界各種存在的全面了解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也必須指出︰勝論的範疇學說是形而上學、機械論的,他們沒有科學地說明各個範疇之間,以及每個範疇之間的內在的、辯證的聯繫,因而把世界歸結為一個命定的、機械的過程。另外,他們在處理個別與一般、可能性和現實性、存在和生成、有機界以及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之間的關係等也都是形而上學的,從而顯得混亂不堪。勝論這個範疇理論的特點正如列寧在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範疇學說時所指出︰
「處處都把客觀的邏輯和主觀的邏輯混合起來,而且混合的處處都顯出客觀的邏輯來,對於認識的客觀性沒有懷疑。對於理性的力量,對於認識的力量、能力和客觀真理抱著天真的信仰。並且在一般與個別的辯證法,即概念與感覺得到的個別對象、事物、現象的實在性的辯證法上陷入稚氣的混亂狀態,陷入毫無辦法的困窘的混亂狀態。」
勝論的自然哲學總的看來是一種分析的哲學。它對存在某個形態方面作了深刻的、細緻的分析,這些分析對於科學分類和某個科學領域的發掘是有意義的。勝論哲學雖然開始擺脫印度古代唯物主義從整體、總的方面把握世界的局限,但是這種哲學缺乏綜合,因而仍然是僵硬的、機械的、形而上學的。
勝論雖如上面所述抱有科學的見解,但它歸根結底還是一種宗教解脫的哲學。他們認為借助於對十個範疇的研究可以達到「真知」和解脫。從這個根本的態度上看,他們的思想還是在統治階級的思想軌道上運轉。但是,我們也能看到他們的哲學和當時占絕對統治地位的吠檀多哲學思想的差別。如果把他們的哲學思想和社會思想聯繫起來,可以看出它是反映出了與當時產業發展有關的新興的封建主、富有商人和城巿居民的動向和利益。(中略)
勝論在漢譯佛經及我國僧侶所寫的著作中有著大量的記載。這些記載對於了解勝論發展的歷史,勝論與佛教的關係有著一定的參考價值。目前這些記載已引起了日本和西歐學者的注意,其中一部分已翻譯成為西方文字(《十句義論》、《唯識述記》及《百論疏》等有關部分),對於這些資料的整理,是一個極為繁複的科學研究問題,它不單涉及到資料的內容,也涉及到方法論問題。
(1)關於慧月《十句義論》中所提到的三個範疇︰可能、非可能、亦同亦異,雖然在印度所保存的勝論和彌曼差派早期文獻中可以找出蛛絲馬跡,但在《勝論經》,與慧月同時候或較早一個時候的《範疇與法的論綱》,以及九世紀以後室利訶羅、鄔陀衍那、濕婆迭底,以及其它人的著作中都未單獨提出。《十句義論》的梵本一直未發現,作者慧月的生平在印度的文獻中也沒有人提及,因此《十句義論》是不是印度勝論獨立的一派﹖翻譯者玄奘有無穿鑿附會﹖(玄奘的其它著作也存在著爭論)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2)在我國保存的勝論文獻和記載中,關於勝論的範疇學說計有三種︰十範疇說、六範疇說和七範疇說。而且對於六範疇說也有不同的解釋︰《成實論》卷三和《百論疏》卷三釋六範疇是實體、性質、運動、特殊、普遍、內屬。例如吉藏說︰「今言六諦者,一陀羅驃(dravya),稱為主諦,亦云所依諦,謂地、水、風、火、空、時、方、神、意(中略)。二者求那(guṇa),此云依諦,有二十一法,謂一、異、合、離、數、量、好、丑,八也;次有苦、樂、憎、愛、愚、智、勤、惰,亦八也;次有五塵,即色、聲、香、味、觸也。(中略)三者羯摩諦(karma),此云作諦,謂舉下屈伸所有造作也。四者三摩若諦(samanya),此云總相諦,謂總萬法為一大有等。五毗尸諦(viśesa),此云別相諦,謂瓶衣不同也。六(者)三摩婆衣諦(sāmāvaya),此云無障礙諦,如一柱色香遍有而不相障。」《成唯識論述記》卷五、《廣百論》卷六、卷八、《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顯宗論》卷七、《順正理論》卷十二等則釋六句義是實體、性質、運動、存在性(有)、亦同亦異(同異)、內屬。關於我國所傳各說,湯用彤教授曾作過下列比較︰
《勝論經》、《百論疏》等同 中土所傳《廣百論》等 《十句義論》
實(所依諦)……………………………………實…………………………實
德(依諦)………………………………………德…………………………德
有能
無能
業(作諦)………………………………………業…………………………業
同(總相諦)………………………………有或同…………………………同
異(別相諦)…………………………………同異………………………俱分
異
和合(無障礙諦)……………………………和合………………………和合
無說(後人加)……………………………………………………………無說
這些記述為什麼和印度文獻記載有出入,這是需要研究的一個複雜問題。
(3)勝論哲學在我國思想界的鬥爭中也有過某些影響,歷史上比較重要的例子是隋‧吉藏在建立我國三論宗的體系時,為了「破邪顯正」,反對唯物主義,通過《百論》和《中論》的注疏,對於勝論的各別學說(極微、因中無果、六範疇等等)逐一進行了批駁,他視勝論的原子和合學說是八種邪因邪果的第一種。又如唐代唯物論哲學家呂才(600~655)在闡述他的唯物論、無神論的思想時,也曾把勝論的原子與《易傳》的氣都看作物質的範疇,並以此為世界的根源。又用「多生一」(即一物由許多原子所構成)比擬《易傳》的「一生多」(「元資一氣,終成萬物」)。呂才的論敵明濬在指責他的原子──氣的學說時曾寫道︰
「又案︰勝論立常極微。數乃無窮,體唯極小,後漸和合,生諸子微。數則倍減於常微,體又倍增於父母,迄乎終已,體遍大千,究其所窮,數唯是一。呂公所引易繫辭云『太極生二儀,二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萬物。』云此與彼,言異義同。今案︰太極無形,肇生有象,元資一氣,終成萬象,豈得以多生一而例一生多﹖引類欲顯博聞,義乖復何所托﹖」
他如章太炎在辛亥革命時也曾援引過勝論的自然學說批判基督教唯心主義理論。他說︰
「鞞世師之說建立實性,名為地、水、風、火,(中略)皆有極微,我(靈魂──引者)、意(心──引者)雖虛,亦在極微之列。此所謂唯物論也。」
「耶和瓦之創造萬物也。為於耶和瓦外無質料乎﹖為於耶和瓦外有質料乎﹖(中略)若云耶和瓦外本有質料如鞞世師所謂陀羅驃者,(實體──引者)則此質料因與耶和瓦對立。質料猶同,而耶和瓦為其良冶。必如希臘舊說雙立質料二宰而後可,適自害其絕對矣。是故絕對無二之說,又彼教所以自破者也。」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入大乘論》卷上;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佛性論》卷一;《成實論》卷三〈四大假品〉、〈四大實有品〉、卷五〈香相品〉、〈觸相品〉;《摩訶止觀》卷十(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印度哲學研究》第一冊、第三冊;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史》、《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大乘佛教概論》;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
梵經
印度吠檀多學派的根本聖典。相傳作者係西元前一世紀的跋多羅衍那(Bādarāyana)。但現行的《梵經》,其編纂年代當在西元400至450年間。全書分四篇,每篇各分四章。卷首明言所論究者為「梵」,故名為《梵經》。又因係吠檀多學派之根本聖典,故後世亦稱之為《吠檀多經》。
早在本聖典被編纂之前,吠檀多學派學者對於《奧義書》的解釋,以及形而上學的問題,業已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本書依據《姜多格奧義書》(Chāndogya-upanisad)之所說,將各家學說加以整理,並作批判,成為後世吠檀多哲學發展的基礎。
本書在後世極具權威,印度教諸派教祖皆站在自己的立場為之作註。其中,不二一元論者商羯羅(八世紀前半)的《梵經註》與婆磋斯巴地密須拉(九世紀或十世紀)的複註最為重要。
全書透過諸《奧義書》對「梵」的解釋,強調絕對者的「梵」與個我的「阿特曼」兩者乃同一不二。「梵」是萬有形成的動力因、世界創造的形相因。也就是世界生起、存續、歸滅的根本因。由梵生虛空,虛空生風,風生火,火生水,水生地等五種元素。繼而由地、水、火三種元素的種種組合形成現實的自然界。這種開展的世界係依存於「梵」,「梵」支配萬有。現象的世界經過長期存續之後,最後又趨入「梵」之中,歸向本來狀態的滅無。此一過程不斷重複。個我自無始以來不斷的流轉輪迴,依明智與「梵」結合。這就是解脫。解脫是人類的目的。
本書在表明上述主張時,常對其他宗派加以抨擊。其中遭受最強烈批駁的是數論派。此外,攻擊的對象還包括瑜伽派、勝論派、佛教、耆那教、獸主派、薄伽梵派、順世派等。對佛教的論議,收在第二篇第二章中。其中,十八至二十五頌,論及以說一切有部為主的小乘部派;二十六、二十七項,論述經量部;二十八至三十二頌,論及唯識學說。論證方法,常用歸謬論證法。全書之議論方式,與《中論》頗有相似之處。
本書在印度文化史上的地位頗為重要,與《奧義書》、《薄伽梵歌》鼎足而立。不僅深受後代吠檀多學派重視,也被印度教諸派奉為聖典。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十四章(摘錄)
《梵經》的時代和主要內容
西元前一世紀以後印度奴隸制佔有關係開始衰替,封建的生產關係日益發展,到六世紀封建制度在社會經濟結構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在這一段時期中印度出現了笈多王朝等等專制集權國家。這些王朝的某些帝王們為了鞏固他們的統治,並與外來的民族相對抗,曾大事宣傳婆羅門的教義,因此,婆羅門教的唯心主義的哲學思想又獲得了復甦和發展。《梵經》是當時婆羅門教哲學思想的總滙。
《梵經》大概是西元200至450年編纂起來的。這個經的文字非常簡略,不經註疏,無法使人卒讀。《梵經》共五五五經,計分四編,十六章,其內容可列表說明如下︰
第一編論世界最高的原理「梵」
第一章(一至十九經)總論
第二章、第三章(二十至三十一)對於《
奧義書》中梵、神我、原初物質、神、
元素等學說的解釋
第四章述《奧義書》中數論的學說
第二編對於其它各個學派的論難
第一章對於數論派的反駁
第二章(一至十)對於數論原初物質的攻
擊
(十一至十七)對於勝論原子學說的攻擊
(十八至三十二)對於佛教一切有
部、經量部、中觀、唯識派等等的
攻擊
(三十三至三十六)對於耆那教或
然論的攻擊
(三十七至四十一)對於獸主派的
攻擊
(四十二至四十五)對於薄伽梵派
的攻擊
第三章(一至十五)論世界的成立和發展
(十六至四十三)論個體靈魂(個
我)
第四章論細身
第三編論梵與個體靈魂的關係、認識的根源
第一章論輪迴的各種生物狀態
第二章論最高我與個體靈魂的關係
(一至十)論意識的各種狀態(夢
眠、熟睡、氣絕)
(十一至四十一)論梵
第三章論認識的根源
(五十三至五十四)對順世論軀體
是靈魂屬性原理的攻擊
第四章論修行者的實踐生活
第四編論親證「梵」所得的結果
第一章(一至十九)論業與解脫的關係、
念想的修習
第二章論修行者或知者之死
第三章論死後的進道
第四章論解脫
梵《梵經》像《奧義書》一樣認為世界最高原理是梵,梵也稱為「最高主宰神」(para-meśvara)、「最高者」或「最高我」(para-mātman),梵在本質上是一種純粹的精神,一種知,它在空間上是無限的、無所不在的,在時間上是永恒的、不滅的,梵本身是一種全體,既沒有任何差別,也沒有任何形態。總之,梵是不可言傳的。
梵是世界的母胎,是世界各種現象生起、持續和歸滅的終極原因。關於「終極原因」一語在《梵經》中有下列意思︰
(1)梵是世界的質料因,即世界都是由梵所構成的,所謂「從一塊泥土,可以知悉世界全體」。
(2)梵是世界形成的動力因,即梵是世界的能作者,主宰神或能動的主體。
(3)梵是世界創造的形相因,即梵潛在於現象世界的一切事物中,世界的多樣性以梵為形相。
(4)梵自身是現象世界顯現的目的因。據說梵顯現為世界是純然為了遊戲。
從上面的說明中可以看出,《梵經》對於梵的論證和《奧義書》一樣,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的說法。
梵我不一不異論
吠檀多另一個中心問題是梵與個我(個體靈魂)的關係問題,對於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吠檀多形成了各個派別︰不一不異論(二而不二論)、不二論(一元論)、制限一元論、二元論、純粹不二論、性力制限不二論等等。
《梵經》提出了與梵(最高我)不同的個我。個我也被稱為「身我」或「生命我」,個我是身體獨具的,是一切生命的原則。個我以知性或精神性為本質,是認識的主體(知者),也是活動的主體(能作者)。這種精神據說是永恒的、遍在的和無生滅的。
個我是梵的一個部分,它與梵有著部分──全體,或者蘊涵──被蘊涵的關係,這種關係決定了梵與個我相同的方面。但梵與個我也有著不同的方面,梵具有創造或毀滅世界的能力,而個我則沒有。梵不能感受苦樂,而個我則能感受苦樂,《梵經》所談的不同,大半是涉及到宗教的解脫方面,它是直接為業報輪迴和解脫作論證的。梵和個我的關係好比燈和燈光,或者太陽和反映在水面上的太陽影子的關係。這種學說被稱為「不一不異論」。(中略)
《梵經》的社會倫理思想
《梵經》進一步發揮了《奧義書》輪迴解脫的原理。他們認為解脫是人生的最高意義和終極目的,解脫最主要的道路是親證梵我,使個我和梵結合成為一種「無差別」的狀態。《梵經》的解脫理論和其它各派稍有不同的是︰
(1)特別強調個人的自我解脫,認為通過個我潛在能力的獲得可以達到「福樂」的理想境地。
(2)一般地認為,解脫在現世的可能性不大,只有在死後才能獲得。這種使修行者喪失信心的理論後來為吠檀多的繼承者們所修正,他們曾分別提出生前解脫(jīvamukti)和漸進解脫(kramamukti)等理論。
清規
是中國禪宗寺院(叢林)組織的規程和寺眾(清眾)日常行事的章則,也可說是中世以來禪林創行的僧制。本來中國佛教從東晉‧道安首創僧尼規範三例以後,即隨時有在戒律之外別立禁約之舉,如支遁立眾僧集儀度,慧遠立法社節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於金陵,命法雲為寺主,創立僧制,用為後範,皆是其例。到了中唐,禪宗盛行,百丈懷海痛感禪僧住在律寺內,雖另處別院,但於說法住持,都不能合法。於是他於元和九年(814),別立禪居之制︰尊「長老」為化主,處之「方丈」;不建佛殿,只樹「法堂」,學眾盡居「僧堂」,依受戒年次安排;設「長連床」,供坐禪偃息;閤院大眾「朝參」、「夕聚」,長老上堂,徒眾側立,賓主問答,激揚宗要;「齋粥」隨宜,二時均遍;又行「普請」法,上下均力;事務分置十「寮」,置首領主管等等。這些就成了叢林新例,與律法不同。世人即稱為「百丈清規」。
「百丈清規」流行到北宋,歷時既久,沿革自多,未免混亂,故崇寧以後,歷有增訂。現可考見的,在崇寧二年(1103)有真定宗賾搜集諸方行法,重編為《禪苑清規》十卷,亦稱《崇寧清規》,百丈之作乃被稱為「古規」。後至南宋‧咸淳十年(1274),又有金華惟勉悉假諸本,參異存同,編成《叢林校定清規總要》二卷,又稱《咸淳清規》。再後到元代至大四年(1311),東林戈咸又參考諸方規則,改定門類編次,並詳敘職事位次高下等,成《禪林備用清規》十卷,又稱《至大清規》。這些雖是比較通行之本,但不能使諸方統一而毫無增損。因此,元順帝元統三年(1335),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山住持德煇重輯定本,並由金陵大龍翔集慶寺住持大訢等校正。德煇乃取「崇寧」、「咸淳」、「至大」三本薈萃參同,重新詮次,又刪繁補缺,折衷得失,分成九章,釐為二卷。此本即名《敕修百丈清規》,頒行全國,共同遵守。雖其名仍為《百丈清規》,而內容精神已去古益遠,面目全非,從明迄今,數百年間,都通行此本,只分卷略有出入而已(明藏本改刻為八卷)。
通行本《百丈清規》的九章中,前四章主要規定關於祝聖、國忌(帝王、王后忌日)、祈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以及各寺歷代諸祖忌等儀式。這些都是律所未定,古規沒有的(古規是以僧徒受戒或住持入院開始的)。從此以下,才算是叢林本身的規章制度。第五章「住持」,是關於住持上堂、晚參、普請、入院、退院、遷化、荼毗、議舉住持等一系列的規定。第六章「兩序」,是關於叢林東西兩序的頭首、知事。西序︰首座、知藏、知客、書記、衣鉢、侍者、湯藥等。東序︰都監、維那、副寺、典座等。列職︰寮元、化主、園主、水頭等各職事的規定。第七章「大眾」,是關於沙彌得度、登壇受戒、道具形式、遊方參請、坐禪、普請及料理亡僧後事等的規定。第八章「節臘」,是關於大眾入寮,建楞嚴會、四節念誦茶湯、結制禮儀、朔望巡堂、月分須知等的規定。第九章「法器」,是關於鐘、板、魚、磬、椎、鼓等號令法器的說明及其打法的規定。這九章的規定極詳,但關於僧眾的一般行事,現代叢林仍另訂有「共住規約」,為全寺所共同遵守;又丈室、庫房、客堂、禪堂等各處,也另有規約,明定辦事的細則。
現在叢林中實行清規的主要情況,約略如次︰
(1)結夏與結冬︰叢林每年以結夏(即結夏安居,亦稱結制)、解夏(亦稱解制)、冬至、年朝為四大節,極其重視。結夏、解夏,係遵印度原制;冬至、年朝,則依中土風俗。結夏期日原為四月(前安居)或五月(後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則在七月或八月的十五日,但從元代以來,各提前一日講習禮儀,以便期內得專心修道。另外,在每年從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的九旬期間,叢林中也結制安居,稱為結冬。這是仿照結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來專修禪法的,故名為「江湖會」。清代以來,叢林曾有只結冬而不結夏的反常現象,後經糾正,仍以結冬坐禪,結夏講經學律等為慣例(見《清規證義記》卷八)。近代著名叢林如寧波天童寺等,都實行這樣「冬參夏講」的制度。
(2)安單︰叢林的成員通稱清眾。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鉢戒牒俱全的遊方到寺,都可掛搭(亦稱掛單),暫住於旦過寮(又稱雲水堂)。如掛搭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入禪堂,名為安單,從此成為清眾,隨同結夏。一般叢林都從四月一日起,照規入夏,禁止遊方,鎖旦過寮。至八月一日,始開寮重新接眾。又叢林安單亦分春冬兩期,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頭進禪堂者,名為大進堂。
(3)大請職︰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為叢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於每年八月十六日舉行。事先半月,由客堂開具新進堂禪眾和舊住的名單,送住持查閱。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禪堂、庫房諸頭首共議請職。十六日大眾齊集大殿月台,知客點名,依次進殿,宣布職事名單並講清規,新請職事即到法堂謁住持,又到禪堂行十方禮,再依職送位。
(4)貼單︰此為一寺職事及常住人員名單的公佈,例於每年十月十五日舉行。事先客堂與維那將閤寺人員戒臘久近開具清單,送與住持、寫成單票(每條四字,職序在上,法名在下)。十四日,客堂掛「貼單」牌,到十五日,住持入堂說法,為首座貼單,其餘由維那貼,以職事大小、戒臘先後為序,再各按名位順次送單。凡單上有名的,都是一寺常住的成員。
(5)打七︰此是結冬中的重要行事。叢林坐禪通例從九月十五日起加香,即延長坐禪時間。又從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舉行禪七,每七天為一期,謂之打七。此為禪眾剋期取悟的禪會,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定。每一禪七的起解,稱為起七和解七,各有規定儀式。
(6)普請︰即普遍邀約大眾勞作的制度,亦稱出坡。此制在唐代即已行於各地,如開成四年(839)九月二十八日,日僧圓仁入唐巡禮至東赤山院,記載目睹的情形說︰當院始收蔓菁蘿蔔,院中上座等盡出揀葉;如庫頭無柴時,院中僧等不論多少,盡出擔柴去(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不過此種制度原來由於倡導農禪,凡耕作摘茶等作務都以普請為之。後世普請只限於輕微勞動,如四月佛誕摘花、六月曬藏、曬荐、平時園中摘菜、溪邊搬柴以及節前寺舍掃除等,皆偶一為之而已。
(7)歲計︰是叢林歲末的會計報告。在現存的唐代文獻中還有此種記載。如開成三年(838)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僧圓仁至揚州開元寺,記云︰眾僧參集食堂,禮佛上床坐,有庫司典座僧於眾前,讀申歲內種種用途賬,令眾聞知(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歲計原行於歲末,由住持審查各種簿冊,但現在叢林的會計報告,多每月舉行一次,由住持召集禪堂班首、維那、客堂知客、僧值、庫房都監、監寺等,於丈室行之,稱為算賬(見《高旻寺丈室規約》)。
(8)肅眾︰即僧眾違犯清規的處分。古規,清眾中生事違規者由維那檢舉,抽下掛搭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眾。或有所犯,即以拄杖之,集眾燒衣鉢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辱(見《景德傳燈錄》卷六末附〈禪門規式〉),後世遵此,對於三業並不善不可共住的禪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定肅眾辦法,除刑名重罪例屬官廳處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規律之,隨事懲戒,重則集眾捶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又擯出犯規者,還要將擯條貼山門,鳴大鼓三通,以攻出(見《清規證義記》卷五)。
(9)榜狀牌示︰叢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單、貼榜、書狀和牌示等。如住持宴許首座或遠來尊宿等茶湯,皆開列名單,由侍者報知,謂之知單。方丈、庫司招待大眾茶湯的請柬則用榜,首座請柬用狀。方丈請首座,榜貼於僧堂前東邊牌上,庫司請首座,榜貼於西邊牌上。首座請下頭首茶,狀貼於僧堂前下間板上。叢林從來最重茶禮,有謝茶不謝食之說。又叢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掛牌方式傳達,名為牌示。其掛牌地點隨各種行事而不同。如結夏、誦戒、請職、貼單、普佛等牌示,皆掛齋堂前;上堂、秉拂、祈請、禱雨,掛大殿前;起七、解七,掛禪堂前;升座、免禮等,掛內韋馱殿前(見《高旻寺規約》)。
(10)鐘鼓法器︰此為叢林號令所寄,鳴扣各有常度。凡禪堂坐參、佛殿誦念、食堂齋粥、升堂集眾、普請巡寮、入浴送亡等一切行事,都依鐘鼓等號令進行。如集眾上殿則僧堂鳴鐘,長老升堂則法堂擊鼓,報眾同赴。普請則開梆、催板,新住持入院則鐘鼓齊鳴。凡止靜、開靜、念誦、齋粥等行事,從朝到暮,鐘鼓交參形成叢林一定的禮法。(林子青)
〔參考資料〕 南懷瑾《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社會》。
無我
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指外道所執的「實我」及凡夫所妄計之「我」是空無的;為三法印之一。這也是對「生命中之不變的靈魂」及「萬法的實體」的否定。故佛法中之無我有兩種︰(一)人無我,指人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並無「常恒自在的主體(我)」;(二)法無我,指諸法乃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並無「常恒的主宰者」。
印度的原始佛教,並不承認有如外教所說常一主宰之「我」或「實體」的存在,而主張一切無我,並建立「諸法無我」之法印。故《阿含經》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皆為假有,無實體、無我之存在。又,相對於淨樂我常之四顛倒,而主張不淨(身)、苦(受)、無我(法)、無常(心)等四念處。
部派佛教之犢子部,主張生命中有一「非即非離蘊之我」,主張我、法皆是實有,故被稱為「我法俱有宗」。說一切有部雖否定人我,但主張五位七十五法等諸法為實有,故被稱為「法有我無宗」。
至於大乘佛教,則認為人我、法我俱非實有,而主張人無我、法無我,故持般若空觀之說者被稱為「一切皆空宗」。而「人無我、法無我」又稱「人空、法空」。又,原始佛教所稱之「無我」,大乘佛教多稱為「空」。準此可知,「空」即「無我」之同義語。《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正25‧222b)︰「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故。」
◎附一︰李榮熙〈南傳佛學的中心思想──無我〉(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2})
佛教之所以不同於世界上其他的宗教,主要是因為佛教有「無我」的教義,全部佛陀教義的活力和獨到處,完全表現在無我。在這一點上,佛教確實是表現了它突出的地方。印度其他宗教徒之所以稱佛教徒為「妄自尊大的虛無主義者」,就是因為佛教徒是主張「無我」的。而佛教徒反過來稱呼他們為「異教徒」和「外道」。沾染了自然崇拜成見的學者們,甚至在今日尚難於理解和接受這一教義,可見佛陀在人類文化還是早期的時候,他的思想是多麼有決定意義和有遠見。
「無我」教義的內容,根據南傳教義的說法,就是每一個無論是生理和心理的生存狀態都是無常的,其中沒有任何常住不變的原則、本體、實質,或「靈魂」。總之,沒有任何性質的不變的狀態。這就是南傳佛教中最本質的學說。佛說︰「一切事物皆有起因,如來業已說明其原因,並已指出其止滅之道。此即名為佛之教法。」這一段話包含了正確而簡要的佛教的精神和實質的講解。它說明佛陀發現了生存的諸要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並且指出了永遠抑制這些要素的活動力的方法。而最後使其趨向於寂靜,這就是佛教在世界上流傳了二千五百年之久的中心概念。
佛陀宣稱他的教義是一個實用的教義。它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人一個解脫輪轉不已的生死的方法。這種解脫的方法,主要是對人類而言。根據上述中心概念,佛教詳細地分析了人的生存的組成因素。分析法在佛教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研究方法,所以佛教也被稱為是「分析之教」(Vibhajjavada)。
人的存在包括兩個部分,即色法與心法。色法包含各種生理要素,心法則包含各種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有四種,即受想行識;此四者與色法合稱為五蘊。與人有關係的外在世界,也被分析了它的組成因素。人與外界的關係就是認識的關係。談到認識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涉及認識的器官(根),和認識的對象(境)。認識的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認識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法。這十二個因素統稱為「認識的基礎」,包括器官和對象,二者相遇,才能產生認識。由此所產生的認識有六種,即眼與形色相遇所產生者謂之眼識等等。此六根六境六識,為組成認識的因素,統稱為十八界,因此人的存在和與他發生關係的外界環境,分析成為蘊、處、界;此三者統稱為「法」。所謂「法」者就是存在的因素。
概而言之,「法」可分為兩大類,即「有為法」和「無為法」,虛空和涅槃屬於無為法,其他諸法概屬有為法。因此生存的因素亦分為兩大類,即清淨的和污染的,善的和惡的,有利於涅槃和無利於涅槃的諸種因素。清淨的、善的和有利於涅槃的因素,就是使人趨向於解脫的力量,相反的因素則使人趨向於生死輪迴。佛陀在尋求自生死輪迴走向解脫之道的過程之中,發現了諸法的真義。無我教義是這一發現之中的必然結論。由於有了這個教義,佛陀的教法才有了它的獨特之處。
依據這個教義的解釋,整個宇宙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一些無窮數的、個別各異的、剎那即逝的各種因素,存在於永無止息的活動和變動的狀態之中,然而它們之中並沒有一種「實質」。它們只是一些瞬間即過的能力而已,並沒有任何常住不變或靜止的東西,也不是存在於靜止的狀態之中,而是在一種不斷的變化的狀態之中,這個現象世界就是由這些剎那相續的存在所組合而成的。一方面形成了我們所看見的、聽見的、嗅到的、嚐到的和觸覺到的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形成了單純的知覺(識),以及附帶的感覺、觀念、善惡意志等等,然而在它們中間並沒有任何持久不變或有實質的東西。
為了充分地理解佛陀的這一個教義,我們必須要知道一些這個教義形成時期印度所流行一般的思想狀況。西元前六世紀頃,在佛教興起之前,印度的哲學思想呈現極其複雜的狀況。各派學說蔚然並興,流行於全國各階級人民之中。一方面有流行極為廣泛的教義,否認個人在死亡之後的存在,否認宇宙間任何既有的秩序,除了某些世間權力的偶然報復外,否認任何善惡行為的果報。因此,除了個人的利益之外,不主張在生命過程之中有任何更高的目的。這一派學說當然也不主張靈魂和上帝的概念。
另一方面,則有正統的婆羅門教哲學思想。其中一部分人以為遵行適當的宗教儀式,可以達到人生最高目的,並且信仰古代獻祭宗教,祈求死後升天享福。另一部分人則信奉宇宙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最高的樂境為個人的人格和無所不含的絕對真神合而為一。另外也有人相信有一種永恒的靈魂,由於不斷積累善業的結果,這個靈魂經過若干世後,可以回復其真純清淨的狀態。實行善行和自我抑制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這種方法不僅被認為可以清淨心意,而且可藉以控制自然,獲得超自然的力量(神通)。
佛經中所記述的我見,不外二種極端見解。一為斷見,否認死後的任何存在;一為常見,臆斷人有永恒清淨的主體,最後可以獲得解脫。
在研究佛陀關於我見的教法之前,我們應先略論對於佛教思想有影響的三派哲學思想。這就是奧義書派、耆那教派和數論派。奧義書派的主要教義,是主張整個宇宙是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只有一個一,而沒有二。主觀和客觀,自我和世界,個人的靈魂和宇宙的靈魂,都結合在此統一體中。我們所知之世界並無內在的實體。內在的實體屬於「知者」、屬於「神我」──大梵。因此,奧義書派的教義是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有一永恒不變無始無終的真實存在,人的靈魂即是這個存在的一部分。
耆那教徒信奉一種高度發展了的倫理上的清淨和染污的學說,並且相信一種精神存在的學說,甚至於把精神推廣到植物和無生命的無機體上去,認為它們都有靈魂。根據耆那教的說法,這些靈魂是半物質性的實體,和其所依附的體積大小相符,並隨體積之增長而增長。因此,耆那教主張一種有變易性質的永恒物質的教義。道德上的染污,據說是由於一種不潔淨的微細物質,從皮膚孔中進入靈魂內部所引起的。為了要獲得道德上的清淨,就必須要閉塞那些不淨物質進入靈魂的孔道,以求至高無上的清淨,使靈魂證得最後涅槃。由此看來,耆那教的因果業報是肉體物質性的理論。
數論派一方面主張多數靈魂存在的學說,一方面又主張有一種唯一的、永恒的、無所不在的實體物質。開始的時候,這個物質是在一種無差別的平衡靜止狀態中,後來發生了一個變動過程,這個物質就永為休止,隨時變化,一直到它最後回復其平衡靜止狀態。這個物質不僅包括人身,而且包括意識狀態在內。意識狀態被認為是有物質根源和物質因素的。因此,在每個實質存在之中都有物質,意識物質和能力物質二種基本本質,作為獨立的實體。能力也是被認為有實質的。物質沿著兩條不同的路線發展,其一以半透明的理智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人的知覺器官;其一以無生命的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知覺的對象,包括粗細對象在內。
佛教反對這三種學派的思想。它駁斥了奧義書派的一元論,而主張宇宙間沒有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實際上每一事物都是分離的、個別的、分裂成為無數的極微因素(法)。人就是這些物質因素和意識因素相互聯繫的集聚體,其中並無靈魂和不變的神我。外在世界也是許多變易因素所組合而成,其中並無常住不變的物質。
佛教同意於耆那教反對奧義書派的一元論,也同意它主張存在是一個生起、延續和毀滅的過程,但不同意它的物質性質的因果業報的理論,佛教和數論派關於物質永不靜止、恒常變易的學說,非常相近。但是數論派稱根本物質為「德」(guna),佛教則稱之為「法」(dhamma)。每一個「德」是一個極微的物質量,代表一個極微的物質實體,但是「法」並不包含任何物質,而只是一個有動力的個體而已。佛陀的創造性就是在於他否定了任何不變的物質性的存在。對佛教徒而言,物質的運動和變易是一連串的能力瞬間即逝的表現而已。對數論學家而言,運動是完整的,而剎那變易是無定性的物質的變易。佛教徒認為一切事物是瞬間即逝的,因為其中並無不變的物質。但數論派的見解則認為物質雖有變易,而其本身在基本上是不變的。
關於數論派的二元論,佛陀認為是一種極端的多元論而加以反對。實際上整個宇宙不過是許多個別的,剎那生滅的因素,集聚在一起的現象而已。一切事物毫無例外,都是由剎那生滅的現象所連串而成。所謂一切事物皆有常住不變,無所不在的物質作為基礎者,不過是數論派及其他學派的臆想而已。佛教的基本概念認為除了個別短暫片段的存在以外,沒有究竟的實體,所謂「實體」的概念中,並無有延續性的、持久不變的物體存在,而是由片段片段的知覺和一連串剎那生滅的事物所形成的。我們的理智在綜合的過程之中,把這些連串的剎那放在一起,就產生了一個完整的想像。這個想像只是一個假想的心識計量而已。
因此,有兩種本體︰一種為究竟清淨本體,由剎那剎那時間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沒有固定的位置,也沒有可知覺的性質;一種是經驗上的本體,由客觀的想像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由我們賦予了它一個固定的位置,以及可知覺的抽象性質。
然則一個靜止的物質世界,和生存在這個世界中的常住不變的人格的幻覺,是怎樣產生的呢﹖為了解釋這個問題,佛陀曾經傳佈了十二因緣的教法,根據這個教法,那些個別的因素(法),雖然沒有一種在空間上無處不在,在時間上永恒不變的物質和使它們聯結起來,然而它們之間是互有關係的。它們在時間上、空間上的顯現,是受一個固定的因果律所支配的。這些短暫的因素的相續,並不是盲目偶然的過程,每一因素雖只顯現一剎那,但它須依緣而起。它的生起必須依賴前一因素作為根源。因此,所謂存在就是相互依賴的存在。每一剎那生滅的實體,必須和其他的剎那相適應,才能有那一剎那的存在。它們之間並無誰生誰的因果關係,只有相互依賴的作用和連續的關係。並不是一件事物消滅了而產生另一事物,也不是一件事物的實質進入了另一事物,只是一個恒常不斷的逐漸變易而已。
簡而言之,這就是佛陀的教理,根據這個教理就產生了「無我」的教義。色法和心法被分析成為無窮的剎那因素之後,就必須要否定任何常住不變的本體。每一事物都是相續變易的,沒有一件事物是有不變的本體的,人的身體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沒有兩個相續的時刻停留在同一狀況中。「無我」教義不僅適用於人類,並可適用於一切事物之中。就人類而言,其要點在於說明人是沒有常住不變的靈魂的。
人完全是一個受生命的規律所支配的現象。如果在他之中有一個超現象的「我」,可以超越這些規律,那麼因果律就失掉意義了。世尊拿起一撮土說︰「如果這點物質是常住不變的,永恒存在的,那我就不必倡導清淨生活以求解脫痛苦了。其他諸蘊,亦復如是。」他又說︰「諸比丘,此身非『我』,若此身是『我』,則人可自主,不應有病苦等等。則人皆可說︰我身可如是,我身可不如是。受等諸蘊,亦復如是。」
佛陀把人分析成為五種不同的功能,即所謂五蘊,而駁斥了把五蘊中之任何一蘊當作是超現象的「我」。《奧義書》說︰「不要尋找所說的話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說者是誰;不要尋找所見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見者是誰;不要管所作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作者是誰。」但是佛陀卻說︰「沒有作者,只有作;沒有見者,只有見。」然而執著我見者卻說︰當看見形色的時候,靈魂是見者,視覺是工具,見的過程就是眼光達到所見之物,然後以所見之印象交與靈魂。而佛教學者則根據互相依賴的緣起理論,駁斥了這個推論是假想的。有了知覺和知覺對象之後,二者之間才生起互相依賴的作用和關係。其中並無「作者」,只有一種調和的關係而已。
五蘊並不是不變不滅的原素,凡是無常的也必然是無我的。然而這並不是說,佛教倡導死後身心都歸滅亡。佛教除了無常無我的教義之外,還有業報的理論。業報就是身心行為延續的力量。一切有生命者,都是五蘊的聚合,恒常在變易之中。但是這個變易決定於先行的條件或狀況。漫長相續的生命就是一個向前演進的行程。人即使在現生中,也不是前後相同的,然而現生的存在總是過去行為的結果。人永遠在變易中,死亡不過是一個較深刻的變易而已。人自己的行為決定其所受的新身體,以適合其所處之新環境。在此新環境中,他過去的意志和思想又決定其新心識。新生命最初的一剎那,稱之為「識」,識的前身即是「業」,業即是前生的力量。這些業通過識,在新生命中繼續延持下去。佛經中推述輪迴再生說︰「再生之人,既非原來的人,又非另外一人。」(Na ca so na ca añño)就原有的身體而言,他已非原來的人,就業力延續而言,他亦非另外一人。
在現象世界中,每一剎那都有其自身完整的因緣,它才能存在。本體的實質是由運動所組成的,有時我們認為這個運動終止了,實際上是出現了一個特別顯著,或者性質不同的剎那而已,運動本身並未終止。平時我們忽略了毫無間斷的變易,只有當它在我們的思想行為上引起一個新印象的時候,我們才注意到它。用泥土製造成一個水瓶,這水瓶又被打破成為碎片,都是出現了不同的性質,亦即在不間斷的變易過程中,出現了特別顯著的剎那。在每一事物和每一現象中,除了顯而易見的變易外,還有一種沒有始點,永不中斷的恒常變易,這就是一個繼續流動,超越人智的究竟實體。如果說一件事物所有過去存在的剎那全是一樣的,那就忽視了它們之間的差別。生命是運動的,整個世界及其中一切,都如電影相續映現一般。根據佛教教義,輪迴再生就是行為的延續。
關於無我教義還有另外一點值得考慮。有人認為無我教義抵消了道德上的責任,解除了因果業報之說,因而動搖了社會道德的基礎。關於這一點,已經有許多論釋家討論過了。迦摩施那(Kamalsila)論師說︰
「否認真我的存在,先前的行為可以引起繼起的後果,這二者之間並無矛盾。前滅後起的剎那中沒有絲毫真實性存在,佛說︰『有行為即有果報,但剎那生滅的因素中並無作者,只有因素的相繼生起。』在這相繼生起中,有某種因素存在,就必然有另外某種因素相繼出現。這是一個必然的事情。纏縛與解脫並非被縛者和解脫者的本來性質。無明生死的因素產生了現象生命,即是纏縛。這些因素消滅以後,隨之而起的境界即是解脫。」
另外還有一個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有人問︰如果一切事物的生起沒有一個「神我」作為起因,都是依緣而起,那麼有沒有「自由意志」呢﹖據說佛陀之所以倡導十二因緣,就是為了維護自由意志,反對決定論的學說。佛陀曾特別提出他同時代的人末伽黎瞿舍那(Makkhali Gosāla)的學說作為批判的對象。瞿舍那主張一切事物都是預先決定了的,不能加以改變的宿命論學說。
佛陀認為這是一種最有毒害的學說。佛陀宣稱自己為「自由行為的擁護者」。善惡行為必有果報,這個規律稱為因果律。一定要由意志力所產生的行為,才能引起其必然的後果。佛說︰「意志就是業」。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強烈的意志。佛教的自由意志,是在因果律範圍之內的自由,並不侵犯十二因緣的教義。
一定要消除了「我見」這樣一個重大的錯誤見解之後,才能進入究竟解脫之道。證得究竟解脫之後,業力和識以及意識活動,才能全部消逝。在究竟解脫的境界中,所有痛苦都息滅了。痛苦的止息就是積極的快樂。涅槃與生死相對,它是常住的快樂的,也是無我的。涅槃是絕對寂靜的境界,其中沒有生死,然而不是斷滅,否則就和虛空一樣了。虛空也是常住無我的,但是其中沒有快樂。佛教的解脫就是脫離生死證得涅槃。
無我真義為最難理解的真理。在我們的思想習慣中,認為物質常住的見解已牢不可破,以致我們不願承認純粹變易之說。必須要證得阿羅漢果,才能消除虛妄的我見。我們凡夫偶而誤入迷途是不足怪的。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所能希望的,只是用我們的理智力來領悟這個教義而已。我們不能證知,就是因為我們有執著。一旦我們破除了無明執著,獲得了般若,我們就可以如實證知這個教義了。對於沒有羊群的牧童,喊狼的聲音嚇不倒他,對於沒有執著的人,無我就是至上的解脫。
佛陀的教義在各方面是獨特無二的。尤其是無我教義最為出色。他不僅駁斥了「我」和「永恒物質」的存在,而且宣揭了一個解脫之道,凡有大精進者皆能證得此道。所謂解脫者並不在於永恒快樂的天堂中,而須向日常生活的體驗中尋求。就這一點而言,佛陀是世界最突出的一位導師,他不僅是一位偉大的宗教改革家,而且是一位最偉大的思想革新者。
無我教義及其基礎十二因緣法,可以說是印度思想所開的最美麗燦爛的一朵花。
◎附二︰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一章(摘錄)
將存在的領域與法的領域加以區別的主張,若是包含在無常苦的法之中,則經由這種法而論證的無我的法其意義自然就清楚了。「我」是正統婆羅門派哲學的中心觀念。它被認為是超感覺性的、實體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作為個我而為我們所認識,同時也是普遍我(也就是絕對者、永遠的、福祉的)。若說個我與普遍我本質上是同一的,則它必須含有前述的永遠與福祉。
這樣的我存在於何處﹖我們所能經驗的一切存在,都是時間性的存在。不是時間性的存在的,無非是法。意味著苦的時間性的存在,與永遠、福祉是無緣的;如果超時間性的法,不是存在的,則與福祉、永遠有關,而存在於個人之內的「我」,也只是妄想而已。如果「我」不具有正統婆羅門哲學的那種嚴密的意義,只是常識性的我,那麼它就是與外界以及其他的我對立的,知覺、感情、意志的主體。在不斷變遷之中,它必須保持同一,依據自己的意志,左右事物。但一切的存在是變遷的。能保持同一的不變,事實上完全不存在。認為它們是存在的想法純粹是妄想。因此,人們所認為的「我」,事實上,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而有的,將此時間性的有誤認成超時間性的有即有「設立我的立場」的弊病。基於這種誤認而設立的我的立場,是愚癡無聞的凡夫立場。
因此,在色受想行識中,可以見到是我、異我、相在。亦即相對於「此我」有「他我」存在,而且兩者並存。這種經驗性的個人性的主觀與外界對立而存在,可視為是用模仿式的方式來認識外界的自然性的立場。經典中常稱此為「愚癡無聞凡夫」(assutavā puthujjana)。此愚癡無聞凡夫的人,包括著佛教以外的一切優秀學者,因此它所指的是那些不具佛教立場的哲學反省。另外,凡夫也意指一般的普通人,而不是指「才能低劣」。因此,這個語詞可以說是自然性的立場。亦即無我的「法」,意味著決然的「自然性的立場的排除」。
像這樣,無我的法表明兩件事。(一)如果認為我是超感覺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則不存在於我們所認識的世界。認識的領域不包含超感覺性的形上學的事物。(二)若將「我」認為是經驗性的認識主觀,則它不是「我」而是五蘊。因此,主觀客觀都被撥無,只是有五蘊。
只是有五蘊。一切的「我」、「我所」必須被拔除。若是如此,五蘊又是什麼﹖我們已知除了時間性的存在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存在。「五蘊無常」,即謂一切存在都是變異的。但色受想行識等五法並不是變異的。亦即它們不是存在的。所謂五蘊,不外是以其存在的法之名來稱呼一切的存在。但這種「法」,不是「主觀的形式」,而是拔除主觀,也是拔除客觀的存在的法。
◎附三︰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一章(摘錄)
到目前為止,一般人反對佛陀主張「無我論」最為有力的理由是︰無我論(nairātmyadoctrine)與某些佛教的基本理論相違背,譬如因果業報論、輪迴論以及修行解脫論等等。如果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個體」,那麼誰在造作業報,誰會受到果報﹖如果是無常變化,則修行的價值何在,它的目的不是一種子虛烏有嗎﹖如此一來,則佛陀的教法變成︰主張一切皆苦,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感受佛陀所說的苦;而佛教的修行法門很多,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實踐這些法門,更遑論何者能享受涅槃的法味喜樂。這些責難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言之成理,但是對佛陀來說卻沒有那麼嚴重。
事實上,佛陀自己也知道會有上述的責難。所以他說︰「有行為,而無作者,」另外在「煩惱負擔者的教說」(Sermon of theBearer of the Burden)中,佛陀又說五蘊是煩惱,是業報,而執著於五蘊即是自尋煩惱,煩惱就是業報。不執著於五蘊就是放下這個負擔──煩惱,而煩惱的負擔者就是這個「經驗的個體」(empiricial indivi dual)。
有的人更以旁觀者的立場幸災樂禍的說︰「無我論」替佛教的形上學帶來了無法解決的問題,成為佛教形上學一個無法克服的漏洞。復次,有的人更進一步的說︰「有我形上學」(實體論)不僅沒有上述的缺點,而且為萬物提出一套合理的解釋。這些看法在筆者的眼中無非都是理智的顛倒,思想的迷糊。何以故﹖就「有我論者」所提出的責難而言,有我論與無我論都必須同樣的面臨著同一事實與邏輯上的問題。「有我論者」怎麼就可能會把業報、輪迴、記憶與「我」──常恒不變之個體的關係說得更清楚呢﹖既然不變之我具有統一、不變的性質,則一旦情況發生變化,須要不同的行動時,它如何能跳出既定的模式而做出與情況相應的決意。不管它做出何種行為,絕不可能有絲毫的影響,進德修業,不能得到善報;為惡不替,不會遭惡報,那麼人類倫理道德的理想豈不是空中樓閣,緣木求魚﹖這豈是吾人修行的初衷﹖沒有「道德提昇」、沒有創發突破才是精神生活最大的罪惡。佛陀很嚴謹的考慮到此一問題,所以他把因果業報當作個體命運的推動力,而拒絕接受有我論。無常變化的「靈魂」(指我)本身就是自語相違。有我論者從未接受一個會變化無常的「我」,而且也無法接受,因為這樣一來,此「我」在何時開始變化即須加以確定,這即是說在某一段時間裏它是不變的,而後又發生變化,如此一來,即有兩個以上的「我」。另一方面如果說「我」的一部份會變,而另一部份不會變,這也說不通。因為如果變化的此一部份與另一不變的部份同屬一個體,則此一吾人所假定的獨一實體即有兩個完全相反的性質,這又與吾人對不變實體的概念相違背。
佛陀以「心理的連鎖」(mind-conti-nuum)來代替所謂的「我」,亦即是所謂的「經驗的反應」、「生活的遺痕」。亦即是說在因果律則的前後相續之中,吾人的身心活動留有一股動力,這種一連串的心理狀態包含吾人一切身心活動的記錄,鉅細靡遺。佛陀認為唯有此一「心理連鎖」才足以擔負起業報變現以及業果連續(指擔負過去行為的結果)的重任,因為每一個後出的態勢(不論是好是惡)都是先前之態勢所造成的結果。如此一來才可以避免下列兩種責難︰
(1)在有我論的常恒不變「我」之下,業力的效果根本無從發生,無業報即無善惡是非之分,這與吾人的倫理觀念不合。
(2)虛無主義以及唯物主義根本就不承認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的因果連鎖,這會流於享樂縱欲,玩世墮落。
輪迴並不是說有一「靈魂之體」(Soulbody)從此處轉至他處,而是說有「一串新的連鎖」按著前一串心理連鎖的條件產生,新的「連鎖」保存了舊「連鎖」的一切。《大乘稻芉經》說︰「並沒有一個『東西』從此一世界遷移到另一個世界,有的只是原因與條件(因果業報)的連鎖;這並不是好像有一個人被『拋棄』出這個世界,而在另一個世界轉生,輪迴僅是一種因果的相續。」
佛陀在《Saptasūryodaya sutra》說他的前生是「善眼仙人」(Sunetra),像這種說法我們在其他的「本生譚」(Jātaka)常可以發現類似的譬喻。這只是說佛陀(buddha-santāna)只有一個──喬達磨與善眼仙人是屬於同一「心理連鎖」,此處僅肯定了個體之間的相同性,至於其相異之處則未論及,而這種說法僅是強調因果的關連性。
討論至此,記憶與認知作用可能是「無我論」最難說明之處。「如果沒有不變的我(靈魂),何以在長久以前發生的經驗吾人尚能認知或有所記憶﹖」世親菩薩在其《阿毗達磨俱舍論》中談到記憶時說︰「記憶乃是一種指向同一客體的新的意識狀態,此一新的意識狀態乃是受以前之意識狀態的支配與限制。」乙之無法記憶甲之經驗就是因為乙與甲先前的心理狀態的連鎖並不相同。這種解釋固然很高明,但是並不很完整。記憶或認知並不僅是先前心理之客識的回復而已,而且還要加上「我以前曾經有此經驗」的意識。根據佛教的看法︰由於心理狀態瞬息萬變,其內容是個別的、有其獨特不共之處,所以不能認知另一心理狀態。變化之意識並不就是意識的變化;但這正是佛教解釋變化的方法。根據佛教的看法︰認為有一個同一的個體會在不同的心理狀態中往來穿梭的看法是虛妄的、錯誤的看法。
另一方面,有我論者對記憶的解釋與假設亦不見得就比較合理,不變、獨一之「我」怎麼可能記憶一切的事情﹖記憶並不僅是意識的相續不絕,而是認知某一客體在過去我曾經有過見聞覺知,並且把它與現在的經驗連接起來。不變、獨一之「我」或許在過去曾經存在,但它既是不變的,即無時間之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相,如此它怎麼可能知道有所謂的「過去的經驗」。數論派與吠檀多對於記憶的解釋相當著名,值得一提。他們把「我」的功能區分為︰(1)不變的自性悟智(svarūpajñāna)。(2)認知作用(buddhivṛṭṭi)。而只有後者才有認知、記憶等等作用。所以此二者的功能是不同的。準此,則「我」與「認知覺了」即會各自為用,各不相干,所以數論與吠檀多皆在此二者之間提出所謂的「錯誤的斷定」(adhyāsa,英文false indentification),因為有此作用才會錯把對甲物是真的認識認為是乙物所有的。對於記憶等的問題尼耶學派並不注意,他們假設有一「非意識的實體」(non-consciousness substance),而任何的心理狀態都是透過「內在感覺」(inner sense,即佛典所說的「意」──mana)的助緣之下,在「非意識的實體」中產生。至於如知識、苦樂等皆是會無常變化的,何以會屬於那不變的「我」,尼耶學派則未置一詞。此一難題僅靠假設「我」會不斷的產生各種心理狀態是無法解決的。不同的事物反映在吾人的內心,自然是不同的心理狀態,那麼到底是何者的作用才能使其不相混淆、各司其所呢﹖數論及尼耶學派認為「會變化之實體」與「不變的實體」都是真實的;吠檀多則認為「不變之實體」才是真實的,而「變化之實體」並不是真實的。佛教的看法則與吠檀多相反。
其實問題所牽涉的範圍很廣,而不僅限於記憶或道德責任的擔負。就是如感情、感受等粗淺的、基本的心理反應,以及如判斷、推理、綜合、詮解等較高層次的經驗都包括在內。筆者以為現存可見的文獻應加以詳細的分類、比較、評估、會通、綜合成一體系,俾能有更清楚的瞭解,但是每一學派之間的不同論點亦應加以尊重、保留。
如實以言之,上述吾人所討論有關知識的問題只是另一更大的問題──存在之本質的一部份。比起吾人對「真實」的解釋,上述吾人所論之經驗諸問題真是微不足道。對任何事物的觀點,我們都可找出兩個極端相反的立場。譬如因緣果報,我們可以強調果報之產生是新起的,以及果報與因緣之間的相異之處,另一方面,我們亦可強調因緣果報之間的連續性與必然性。任何呈現吾人眼前之事物必有其「殊相」(particular)與變化相,另一方面又有其「共相」(universal)與安定相。後者可名之為靜態的或是「空間模式」的見解;前者可名之為動態的或是「時間模式」的見解。起初,變化與差異可能被認為僅是一種表相而已;到了第二階段,則被認為是永恒的、普遍的「共相」。有的人強調統一;有的人則著重於差異。對甲方來說是「真實」的,對乙方來說可能僅是「表相」而已,反之亦然。不管我們人類之偏見的本質是什麼,吾人必須以自己的見解提出一套對萬物的系統的解釋──對外在的客體以及我們對它們的認識。佛教與婆羅門教在各自發展的歷程中,確實用了相當的心力,提出與其各自之立場相符合的形上學與認識論。筆者並不是說佛陀自己宣說無我論時,就已經使它架構嚴密、非常有組織了,而僅是說佛陀提出若干基本原則來啟發弟子的心靈,而其弟子把他的教說組織起來,而成為與有我論針鋒相對的思想。關於「真實」之概念──任何以概念思辨所架構的「實在」所可能發生的困難,可能再也沒有人比佛陀更瞭解了,所以佛陀揚棄了任何以「想像」──概念化作用來構作「真實」的意圖,並由此而駁斥所有的思辨想定的形上學。這才是「佛陀之沉默」的唯一真意。順著此一理路,我們不難發現︰佛陀對當時各家的學說均有所涉獵,幾經思考,這一些相對立的見解(至少有兩個以上)皆不能令他滿足,得大自在。而如果當時的思想界盡是「有我論」系統的天下,並且「有我論」確能站得住腳,則佛陀便不可能提出「無形上學」(no-metaphysics)的特見。所謂「佛陀之沉默」的系統化就是指中觀學派之崛起,而從中觀思想的內容看來,只有在有我論與無我論均已完全發展而形成相持不下,普遍而強烈的衝突發生之後,中觀的思想才可能產生。亦唯有此二大傳統的相互激盪,才能引出辯證的心識。
〔參考資料〕 《雜阿含》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成實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十二、卷十八、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卷二十六、卷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三;金倉圓照《印度哲學の自我思想》;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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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斷經論的旨趣和解釋它的義理。2.判斷如來一代所說教義的大小深淺,叫做教相判釋。
[國語辭典(教育部)]
調
(一)ㄊㄧㄠˊ, [動]
1.合適、和諧。《淮南子.說林》:「梨橘棗栗不同味,而皆調於口。」《漢書.卷五六.董仲舒傳》:「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
2.使和解。如:「調解」、「調停」、「協調」。《資治通鑑.卷四四.漢紀三十六.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從事,殊難得調,介介獨惡是耳!」
3.平均。如:「調劑」。《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羨,則官富貴而末民困,久矣。」
4.混合、配合。如:「調色」、「調味」、「調配」。《新唐書.卷二○二.文藝傳中.李白傳》:「帝賜食,親為調羹。」
5.嘲笑、戲弄、挑逗。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排調》:「康僧淵目深而鼻高,王丞相每調之。」《醒世恆言.卷一○.劉小官雌雄兄弟》:「老嫗看見桑茂標致,將言語調弄他。」
[形]
和暢、正常。如:「風調雨順」。
講
ㄐㄧㄤˇ, [動]
1.談、說。如:「講話」、「講故事」。
2.說明、解釋義理。如:「講課」、「講解」、「講經」。元.張鳴善〈普天樂.講詩書〉曲:「講詩書,習功課。」
3.注重、顧及。如:「講效率」、「講交情」、「講道理」。《論語.述而》:「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禮記.禮運》:「選賢與能,講信脩睦。」
4.商議、和解。如:「講價」、「講條件」。《戰國策.秦策四》:「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東而講。」
5.較量、比較高下。如:「這次競技是講文的還是講武的?」
[名]
量詞。計算講次的單位。如:「民生主義第三講」。
諭
ㄩˋ, [動]
1.告知、曉喻。《淮南子.氾論》:「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鐘,告寡人以事者振鐸。」《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美中兵。」
2.明白、了解。《荀子.儒效》:「其言多當矣,而未諭也。」
3.表明。《淮南子.主術》:「衰絰菅屨,辟踊哭泣,所以諭哀也。」唐.柳宗元〈答元饒州論政理書〉:「必勞申諭,乃得悅服。」
4.比喻、比擬。《戰國策.齊策四》:「請以市諭,市朝則滿,夕則虛,非朝愛市而夕憎之也,求存故往,亡故去。」
[名]
1.上對下的命令告語。如:「聖諭」。《北史.卷二二.長孫嵩傳》:「上遣平持節宣諭,令其和解。」清.孔尚任《桃花扇.第十齣》:「若肯發一手諭,必能退卻。」
2.姓。如漢代有諭瑮。
不審
ㄅㄨˋ ㄕㄣˇ, 1.不明白、不知道。《淮南子.說山》:「萬事由此,所先後上下,不可不審。」《韓詩外傳.卷八》:「古者明王聖主,其肢解人不審從何肢解始也。」
2.不審理、不處理。如:「由於當事人願意庭外和解,法官決定不審此案了。」
評釋
ㄆㄧㄥˊ ㄕˋ
批評和解釋。如:「唐詩評釋。」
法庭
ㄈㄚˇ ㄊㄧㄥˊ
法官審問及判決民刑訴訟的場地、處所。如:「如果你真的不願意私下和解,那我們只有法庭上見了。」
當事人
ㄉㄤ ㄕˋ ㄖㄣˊ, 1.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如:「這次紛爭當事人願意和解,不再追究。」也作「當事者」。
2.法律訴訟的任一方。也作「當事者」。
調解
ㄊㄧㄠˊ ㄐㄧㄝˇ
調停各方意見,平息紛爭。法律上指法院就有爭執的事件,勸諭雙方庭外和解,避免訴訟行為。如:「在地方公正人士居中調解之後,原告同意撤回告訴狀。」
庭外和解
ㄊㄧㄥˊ ㄨㄞˋ ㄏㄜˊ ㄐㄧㄝˇ
法律上指訴訟外和解。法律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在訴訟前或訴訟時,私下進行和解。
官休
ㄍㄨㄢ ㄒㄧㄡ
無法私下和解而交由官府裁奪。元.關漢卿《望江亭.第一折》:「姑姑云:『你要官休也私休?』」
管理資訊系統
ㄍㄨㄢˇ ㄌㄧˇ ㄗ ㄒㄩㄣˋ ㄒㄧˋ ㄊㄨㄥˇ
一種提供各階層管理者作決策時所需資訊的系統。這種系統具有快速提供資料,回答和解答問題,並以最適當形式將資訊提供給管理者的功能。
會計師
ㄎㄨㄞˋ ㄐㄧˋ ㄕ
受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法院或公務機關之委託,辦理有關會計的管理、稽核、調查、清理、證明、鑑定、公斷、和解等事務的專業人員。
和事天子
ㄏㄜˊ ㄕˋ ㄊㄧㄢ ㄗˇ
唐代中宗因不辨是非對錯,只一味的敷衍和稀泥,故時人稱之為「和事天子」。《資治通鑑.卷二○九.唐紀二十五.中宗景龍三年》:「至是,楚客更憤怒作色,自陳忠鯁,為琬所誣。上竟不窮問,命琬與楚客結為兄弟以和解之,時人謂之『和事天子』。」
合局
ㄏㄜˊ ㄐㄩˊ
和解、和好。《醒世姻緣傳.第一九回》:「你三個聽我說,合了局罷!」
講和
ㄐㄧㄤˇ ㄏㄜˊ
結束紛爭,彼此和解。《新唐書.卷一二五.張說傳》:「始為相時,帝欲事吐蕃,說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大宋宣和遺事.貞集》:「一時士大夫甘心講和,酣豢於湖山歌舞之娛,而忘父兄不共戴天之仇矣。」
講解
ㄐㄧㄤˇ ㄐㄧㄝˇ, 1.解說分析。《宋史.卷三二九.常秩傳》:「秩長於《春秋》,至斥孫復所學為不近人情。著講解數十篇,自謂『聖人之道,皆在於是。』」
2.和解、講和。《史記.卷七.項羽本紀》:「項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業已講解,又惡負約,恐諸侯叛之。」
啟齒
ㄑㄧˇ ㄔˇ, 1.發笑。《莊子.徐?鬼》:「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為數,而吾君未嘗啟齒。」
2.開口說話。多指有求於人。《舊唐書.卷六五.長孫無忌傳》:「唐儉言辭俊利,善和解人,酒杯流行,發言啟齒。」《紅樓夢.第五七回》:「薛姑媽有件事求老祖宗,只是不好啟齒的。」
趨勢
ㄑㄩ ㄕˋ, 1.時勢的傾向。如:「隨著蘇聯的解體、美俄關係的解凍,國際間正走向和解的趨勢。 」
2.趨炎附勢。《三國志.卷十四.魏書.董昭傳》:「國士不以孝悌清脩為首,乃以趨勢游利為先。」《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五》:「那和尚卻是好利的先鋒,趨勢的元帥,終日索債。」
勸架
ㄑㄩㄢˋ ㄐㄧㄚˋ
勸人停止吵架,使其和解。如:「你看到他們兩兄弟打架,為何不勸架?難不成要他們自相殘殺。」也作「勸和」。
息詞
ㄒㄧˊ ㄘˊ
同意和解,撤回訴訟的申請書。《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二生就討過筆硯,寫了息詞,同著原告、被告、中證一干人進府裡來。」
息訟
ㄒㄧˊ ㄙㄨㄥˋ
同意和解,停止訴訟。南朝梁.任昉〈王文憲集序〉:「公不謀聲訓,而楚夏移情,故能使解劍拜仇,歸田息訟。」《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姚乙心理也只要家裡息訟要緊,細思月娥說話儘可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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