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
[國語辭典(教育部)]ㄍㄠˋ ㄐㄧㄝˇ
天主教的宗教儀式之一。教徒為自己的過錯,單獨向神父表示懺悔之心,而神父便代表天主,赦免其過錯,稱為「告解」。
[佛光大辭典]
十大德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於慈悲寺設立僧官十人,命名為十大德,以統籌管理僧眾、教團等事。其中,覺朗、保恭、吉藏、法侃、慧因、海藏、智藏、明瞻等大德,皆為出身於南朝陳代之高僧,且與長安大禪定寺、大興善寺有密切關係。此機構成立不數年即告解散。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及續高僧傳卷二闍那崛多傳記載,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曾在大興善寺置「十大德沙門」,輔助崛多翻譯梵文經典。此十位高僧為僧休、法粲、法經、慧藏、洪遵、慧遠、法纂、僧暉、明穆、曇遷等。〔續高僧傳卷十一、卷十三、卷二十一、釋氏稽古略卷三〕 p371
民國六十六年(1977)創辦於臺北之佛教弘法團體。以實行「八正道」之生活為創會宗旨。由創辦人圓一法師兼任會長,胡秀卿居士為副會長。其下分為教育、法務、慈善三組。主要活動為講經、佛學座談、弘法演講訓練、儀規共修、參學訪問、慈善救濟等,惜僅數年,即告解散。 p4292
廣義之基督教係泛指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之各教派,包括天主教、東正教、新教,而我國所稱之基督教,通常指第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產生之新教,為狹義之用法。基督教為世界性宗教之一,與佛教、回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其信徒遍及全球,影響力及於全世界,尤於西方之歷史、政治、思想、藝術等皆深具影響。西元一世紀,巴勒斯坦之猶太人耶穌宣稱世界為上帝(天主)所創造,人類自始祖起就犯了罪,並在罪中受苦,唯有信仰上帝及其兒子耶穌基督,才能獲救。基督教以舊約全書(繼承猶太教經典而來)及新約全書為聖經。
玆將基督教之發展歷史略分為古代、中古及近代三個時期:(一)古代:基督徒因拒絕崇拜羅馬皇帝而長期遭受迫害,至西元三一三年,君士坦丁大帝解除對基督教之禁限。三三七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二)中古:第五世紀,西羅馬帝國亡於蠻族,上古歐洲文明陷於黑暗時代。此時基督教擔負教化社會、保存文化之鉅任。間接促進經濟復甦,對歐洲文明有莫大貢獻。惟因東、西羅馬帝國分治,東、西方教會亦隨之疏離,而於一○五四年分裂為東方之希臘教會(東正教)及西方之羅馬教會(公教,即天主教)。(三)近代:自十四世紀後,羅馬天主教漸趨腐化。故馬丁路德於一五一七年掀起宗教改革運動,遂產生新教。後以新教通稱所有脫離羅馬天主教之西方教會,如路德派、改革派、英國國教派、長老會、公理會、貴格會、浸信會等。天主教經此震撼,亦力圖改革,遂萌起相對之改革運動,其中以耶穌會最為卓著。而十九、二十世紀,則有各教派之統一運動,致力聯合世界所有基督教會,促進彼此合作。
基督教雖分裂為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然其信仰之基礎皆係唯一之神,即耶穌基督。玆略述三教教義,禮儀之差異:
(一)羅馬天主教,又稱天主教、公教、羅馬公教、加特力教,亦稱舊教,以區別於基督教新教。歸納天主教基本教義為:(1)天主十誡,即欽崇天主、毋呼天主聖名發虛誓、守占禮之日、孝敬父母、毋殺人、毋行邪淫、毋偷盜、毋妄證、毋佔他人妻、毋貪他人財。(2)聖教四規,即參與主日及大占禮日彌撒、遵守聖教會所定齋期、每年至少一次告解並領聖體、盡力贊助教會經費。(3)七件聖事,即聖洗、堅振、聖餐、懺悔、神品、婚姻、傅油。(4)教徒必信之基本道理:1.三位一體之創世說,謂「神」僅有一位,但內含三個位格,即聖父、聖子基督及聖靈。神創造宇宙萬物。2.原罪與救恩,謂世間第一個人亞當不順從神之指示,犯了原罪,故亞當之罪亦因而傳給生於世界上之每一個人。神遣其獨生子耶穌來拯救世人免於一切罪惡(包括原罪及後天因觸犯神的律法而有之罪)。耶穌在世時便教導人們以相信神及誠實悔改而得救。3.教會之本質,謂教會繼承基督,完成拯救世人之使命。4.來世,謂肉身死後,靈魂將升天堂、入煉獄或下地獄。
(二)東正教,一○五四年東正教脫離羅馬天主教而獨立,主要流布於希臘、俄羅斯、東歐、西亞。「聖經」與「聖傳統」為東正教教義之根源。本派認為聖靈由聖父而出,與天主教及其他西方教會所認為之聖靈由聖父與聖子所出不同,其餘教義則無甚差異。東正教亦行七聖事,惟其解釋與天主教略有所異。
(三)新教,即狹義之基督教,源於一五一七年之宗教改革。包括許多派別。各派之禮拜方式不盡相同,而教義與天主教、東正教略同,然於神與人之關係,有其特異之見解:(1)認為人欲得救唯需依賴神之恩典,非如天主教主張教徒可依信心及善行而得救。(2)主張唯有聖經具有指導信仰之權威,非如天主教、東正教所強調聖經及教會傳統皆為信仰之基礎。
又基督教之傳入我國,始於唐代貞觀九年傳入之聶斯托里派(635),時稱景教(「景」,係光明之意)。會昌五年(845),朝廷禁絕佛教,景教亦遭波及而於中原地區絕跡。元代時,天主教及聶斯托里派復傳入,兩者通稱也里可溫教或十字教,然流傳不廣,至元亡又皆中斷。明代時,耶穌會再度傳入。清代鴉片戰爭前後,新教各宗派亦陸續傳入。各宗派傳教士至我國各地推廣傳道工作,建立教會,並設立各級學校及盲啞學校、養老院、孤兒院等,亦有從事譯經工作、研究漢學,並將四書五經譯為英文本;而西洋科學亦隨傳教士輸入我國,對於學術文化交流深具影響。 p4449
禪林用語。(一)又作[口*歇]。指叱咤之聲音。唐代以後,禪師常以大喝破除學人之謬見邪執,或發於言語思慮所不及之際。據古尊宿語錄卷一載,百丈曾受馬祖大寂禪師一喝,或即為用「喝」之起源。其後百丈唱之,黃檗受其機用而行棒,臨濟則棒、喝並用。據臨濟錄勘辨載,臨濟之喝有四種作用,有時一喝如金剛王寶劍(截破名相言句之執著拘泥),有時一喝如踞地金毛獅子(破小機小見),有時一喝如探竿影草(驗定學人或勘辨師家),有時一喝則不作一喝用(指收歸一切,具有各種作用而未作用之向上一喝),此即所謂「臨濟四喝」。但若不知其用而喝,則稱為「胡喝亂喝」。此種應機接物之法,其後成為臨濟宗風,盛行於中國及日本,並於拈香、引導時亦用之。〔宗門統要續集卷九臨濟條、人天眼目卷三〕(參閱「德山棒」6007、「臨濟四喝」6505)
(二)即「唱」之意。禪林中用之。「喝參」即告知自己已來到;「喝散」即宣告解散大眾;「喝火」指就寢前點檢各寮,以防火災。 p4909
指日本明治初期,維新政府為分離佛教與神道而實施的宗教政策。又稱神佛判然。
日本自奈良時代以來,「神佛習合」思想盛行。到明治維新之際,乃鼓吹王政復古,倡導復興神道、祭政一致、神佛分離等宗教運動,而否定神佛習合思想。當時政府敕令神社所屬的別當、社僧還俗,或勸彼等轉任神主,而神社及神主亦脫離佛教之支配,歸神祇官所管。此外,又廢除冠有權現、明神、菩薩等具佛教意味的神號,並除去置於神社中的佛像、經卷、法器等物。然此神佛分離政策因神祇官深受江戶時代的排佛思想所影響,竟演變成激烈的廢佛毀釋運動。於是全國各地燒毀佛像、經卷,廢棄寺院、變賣寺塔等事件陸續發生,其中,尤以伊勢(三重縣)山田、土佐(高知縣)、薩摩(鹿兒島)、美濃(岐阜縣)苗木等地進行最烈。不僅給予佛教教團與佛教信仰很大的衝擊,同時亦對佛教的現代化有深遠的影響。
◎附︰村上重良著‧藍吉富譯〈神佛分離與排佛毀釋〉(摘譯自《日本宗教事典》)
(一)神社中之佛教成分的掃除
1868年(慶應四年,明治元年),由明治維新而成立的新政府,在接受幕府禁止基督教政策的同時,也下達「神佛分離」令,目標是想將神社中的佛教成分掃除淨盡。
1868年三月十七日,神祇事務局(原來的神祇事務科)下令︰所有神社中以僧形服職於神社中的「社僧」、「別當」等職,一概改為蓄髮、淨衣。擬藉此將支配神社的佛教勢力加以排除,並確立神社的主體性。這是神社之一元化重新編組之不可或缺的前提。接著,三月二十八日太政官又下達「神佛判然」的沙汰命令。命令神社中革除以佛教詞彙作為神號及以佛像作為神體的舊習,此外,在神社前掛佛像、梵鐘、佛具等事,也須一併革除。
(二)明治政府的宗教政策
「神佛分離」是促使神道國教化之緊急而不可或缺的措施。明治維新之時,日本全國的大小神社,總共有十七萬餘座。自古以來,神社神道即受到外來若干高度發展之宗教的影響(如早期受之於佛、道、儒三教,近世又承受基督教的影響),而與佛教、陰陽道、儒教有甚深的混合。其宗教特質就是這樣地逐漸形成的。
在這樣的過程中,神社的性格乃呈現多面性的分化。從八幡、稻荷、金毗羅等神佛的「習合神」、中國、朝鮮傳來的「渡來神」、鎮護人類靈魂的御靈信仰系的神祇等開始,以迄於被稱為「生祠」的活神等都相繼地登場。從古代到中世,在日本人的宗教生活之中根深蒂固地存在著的佛教各宗派,對日本的各色神祇,給以佛菩薩之垂 迹、權現的位置,而賦予守護佛法的任務。在民眾之間,這種「神祇只不過是位低於菩薩的佛法守護神而已」的神祇觀,廣泛地流傳著。
(三)排佛毀釋運動
在幕藩制之下,寺院成為封建支配的末端機構,享受到封建特權。因此,新政府在「推翻幕府」目標的考量下,對於與幕府相糾結的佛教所享有的特權,也加以剝奪,並且對於佛教所給予民眾的強固影響力也必須要使之無力化。因此,對寺院的變革政策,乃急遽地付諸實踐。這一政策的內容,包含有除去神社中的佛教支配力及佛教成分、確立神社的主體性、對神社之一元化的重新編組等項。
神佛判然令是排除那種威脅神職地位之佛教勢力的烽火。那些長年期求從佛教勢力中獨立出來的各地神職們,與某些懷抱排佛思想的國學者、儒者,與新政府的地方官吏等相結合,於是,排佛毀釋的實際行動乃告開始。這一「神佛分離」運動,將那些「在幕藩體制下被佛教之認命思想與勸善懲惡精神所束縛,以及對腐化的佛教各宗不滿」的民眾,也都吸引進來。全國性的排佛毀釋運動的火焰,乃廣泛地燃燒起來。
幕藩體制下之打擊佛教的政策,是實現「神道國教化」的重要課題。因此,新政府的太政官,在頒佈神佛判然令之後不久(四月二十四日),即下令廢除「八幡大菩薩」的稱號而改稱「八幡大神」。接著,閏四月,又命令「社僧」、「別當」兩種僧形神職人員還俗。十月,又禁斷「法華三十番神」。
明治維新後的「神佛判然令」所肇始的排佛毀釋舉措,到1870至1871年達到頂點,這對神道國教化政策的展開有相當大的影響。
(四)日吉山王社與延曆寺
全日本在排佛毀釋方面率先付諸實際行動的,是近江國坂本村的日吉山王社。此一神社原在比叡山延曆寺的支配之下。兩位祠官︰樹下氏與生源寺氏,也都臣屬於延曆寺而受到該寺的扶持。祠官之一──樹下茂國在京都新政府的神祇事務局為官,他接受大津裁判所的命令,乃挺身而出將山王社改為獨立自主的神社。
1868年四月,樹下茂國先向延曆寺要求交還神殿的鑰匙而不能如願。於是,神社方面乃率領坂本村的農民等人湧入神殿,而將佛像、經卷、佛具等物往外投擲,並且一齊用腳踩壞,用槍頭戮碎,然後加以燒燬。相傳樹下氏曾用箭射佛像,且大叫「快哉」。
對這次事件,延曆寺曾透過座主法親王將神社方面的破壞行為向上控訴。然而,接受控訴的單位──彈正台卻僅僅飭令樹下氏「應該謹慎」而已,並未加以處罰。於是,日吉山王社這一舉動乃使全國各地神職紛紛起而排佛。此外,各地神社也頻頻發生「神佛分離」的實際行動。
(五)京都、奈良的排佛毀釋
京都方面,在京都府參事槙村正直掌握行政實權時,也將排佛毀釋一事付諸行動。槙村氏對於神佛習合的神社都加以改名。譬如祇園社改稱八參神社;石清水八幡宮改名為男山神社;愛宕山大權現改名為愛宕神社。並且將神社中的佛像、佛具加以破壞。對於某些佛教寺院之以咒術治病,槙村也曾因此而沒收該寺院之設施,而使之成為廢寺。對於路旁的地藏菩薩石像也加以破壞,並集中於一處作為石材之用。在農村地帶的小學裏,也蒐集附近的地藏菩薩石像作為建築地基與廁所的墊腳石之用。兒童們由於畏懼宗教懲罰,不敢上廁所,因此教師們乃親自踏在地藏石像上,做榜樣給兒童們看。
奈良方面,自1871年以來的幾年間,在五條縣令四條隆平與正參事津村豬太郎的指導之下,各大寺院慘遭破壞。興福寺與春日社分離為二,全寺僧人轉任春日社的神職人員。興福寺由於沒有常住僧眾,乃告荒廢。五重塔則由一位叫做彌三郎的人以二五0圓買下。由於拆除該塔的費用太高,因此,如放火燒毀後變賣其遺留金屬器具,則大約價值二五0圓。據說彌三郎所付的價錢就是這樣估算出來的。可是,由於附近居民害怕住屋被燒塔的火波及,因此乃強力反對。最後好不容易才以三十圓將五重塔賣出。三重塔也安全地留下。各大寺院的雜物、經卷類等物,也陸續地被取出而賣給古物商人。
(六)伊勢的排佛毀釋
伊勢方面,度會府知事為公卿出身的橋本實梁,他結合伊勢神宮以強力執行排佛毀釋的行動。橋本下令禁止在神社領域內的河川舉行佛教葬儀。並且強要府內六十餘座寺院提出廢寺申請。僧侶在還俗以後即成為士族,且可以得到寺院的財產。如果不提出廢寺的申請,則等到官令一出,將沒收寺院的一切。其實,所謂的「官令」,只不過是橋本虛構的威嚇之詞。然而,寺院方面卻大多嚇得手足無措。終於有五十座寺院提出廢寺申請。其時,廢寺派僧侶之中居然有人宣稱︰「我們是神國的神民,前此誤為佛教所惑,到現在總算覺醒了。」據說當時也有逼問護法派僧侶的情事發生。
可是淨土宗寂照寺等幾座寺院,還是在耐心地等待官令,對於廢寺的主意還是持續地抗爭。橋本知事乃禁止這些寺院出售佛像與佛具,在經濟上加重對它們的壓迫。同時,就在明治天皇參拜伊勢神宮之時,由於寂照寺面對著通路,橋本知事乃以「礙眼」為由,下嚴令擬將全部堂宇加以拆除。寂照寺透過本山知恩院,查明拆毀該寺並不是政府的意向,於是向上申訴,始得以無事收場。
(七)佐渡縣寺院的廢合(廢除與合併)
關於佛教寺院的廢除與合併,佐渡縣與富山、信州松本、美濃苗木等各藩最為激烈。
佐渡縣在1868年十二月發出通告,有五十五座寺院須在「一宗一寺」的原則下加以統合,此外,並禁止僧侶出國,逃脫者則格殺勿論。而且還切斷寺院與各宗本山的連絡。排佛之實際行動如此正式地提出。翌年三月,又嚴禁世俗家庭中召開佛教集會,強迫僧侶還俗為農。由於徹底地實施寺院的「廢合」,乃使寺院與檀家信徒之間的關係混亂、解體。真宗寺院則團結起來伺機恢復地位,並成功地向京都的西本願寺致送密函。本山傳出朝廷並無廢佛旨意,於是,在向政府活動之後,僧侶從佐渡出國一事,乃得以實現。佐渡縣的寺院廢合,在1870年,由於知事更換而告解除。
(八)富山藩的寺院廢合
富山藩於1870年十月,在大參事林仲太的指揮之下,頒布寺院廢合的藩令。內容規定藩內的三百七十餘寺在「一宗一寺」原則下,統合成為八座寺院,並且獎勵僧侶還俗。在實踐廢寺與合寺的政令之時,曾配置兵士以監督寺院,沒收梵鐘、金屬器具類為製造鎗砲的原料。由於被廢的寺院將被燒毀的流言傳播甚廣,各地廢寺附近的居民,為恐住屋也被大火波及,乃引起大舉破壞寺院的騷動。
各宗寺院面對著嚴厲的排佛政策,紛紛派遣特使到各本山報告,各宗居於指導地位的僧侶也相繼上京向政府訴說窘狀,結果乃使太政官飭告富山藩採取較穩當的處置辦法。次年,由於廢藩置縣政策的實施,負責排佛的富山藩大參事林仲太引退。1872年,開始解除合寺的措施。
(九)松本藩的寺院廢合
在松本藩內,自藩主戶田光則開始,以及臣下藩士們,很多是水戶學的信奉者,乃模仿水戶藩而徹底實施排佛毀釋的舉動。1870年八月,發出廢佛藩令,下令破壞寺院,僧侶還俗歸農,佛像、佛具都須加燒毀。在城牆下屬於藩主的菩提所──全久院,歷代藩主的神主牌全被丟入河流之中。
農村方面,在實施廢寺之時,藩吏將農民集中一處,在他們面前向僧侶們考問佛教教義,如果答不出來則當面加以嘲弄、斥責。隨著僧侶的還俗為農,松本藩也對轄區人民實施儒教式的自葬祭,並分發像〈哀敬儀〉一類的說明書。
可是該藩內幾座古剎則採取拒絕接受的態度。他們質問松本藩︰當局與古剎的本山有無協議﹖「廢寺歸農」政策是否有朝廷旨意做根據﹖關於松本藩的廢佛,由於廢藩置縣而遭挫折,佛教寺院的情況也逐漸地恢復舊觀。
(十)上知令與對佛教的打擊政策
籠罩全國的排佛毀釋運動,在數年間使曾經是國教的佛教,喪失其權威地位。在命名上有本末象徵意義的「寺社」,在名稱用字的排列順序上,也逆轉為「社寺」。
1871年正月,政府為了貫徹「版籍(土地與人民)奉還」政策,決定將社寺領地加以徵收。因此下令神社及寺院本身範圍以外的社寺領地必須向上呈報。除了一向對寺院領地依存度較少的真宗與日蓮宗之外,其餘各宗對於寺院領地被徵收,在經濟上都承受了嚴重的打擊。然而,除了無力地沉默以對之外,他們也無法可想。
新政府對佛教所強行的打擊政策,可以與幕府末期實行排佛與神道化政策的薩摩藩與津和野藩的經驗相對照。幕末時期的排佛,徹底化的薩摩藩方式,其影響要比穩健的津和野藩方式大得多。薩摩藩實行「寺院全廢」的激烈排佛行動,是有其特殊背景的。雖然該藩的武士階層多半是禪宗信徒,但在農民與工商界之間,禁制的真宗頗為有力,而在暗中組織信徒弘法團體,並沒有其他藩內所具有的固定寺檀關係。
這種薩摩方式實行於全國各地,可能引起不可收拾的混亂情勢,或引起激烈的抵抗,這是可以想見的。可是,政府對各地過度激烈的排佛運動並不敢加以抑制。大致採取聽任演變的姿態。其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廢藩置縣以前的各地行政,還具有半獨立國的藩政傳統下的強力獨立性。原因之二(也是基本原因)是,對佛教的嚴重打擊也是以天皇崇拜為核心的新神道教義之普及化的一種表現。目標是將佛教這一最大的宗教勢力,改造為為近代天皇制國家服務的「護國的佛教」,以期貫徹由政府支配宗教的目標。
(十一)宮中的神佛分離
由於上知令的頒布機緣,在皇宮中已經開始的「神佛分離」舉措乃告全面地實施。1871年六月,聯繫寺院與皇室的寺院稱號──門跡、院家、院室等一概廢除。除了與皇室頗有關係的京都泉湧寺與般舟院之外,所有寺院的「下馬」、「下乘」等告示牌都被撤除。到八月,停止以寺院為敕願所,並廢止敕修法令。在這前後,法親王等出家的皇族們都相繼地還俗,不過,尼門跡的女王等人仍留在佛門之中者也有其人。另外,關於「門跡」的稱號,到1885年又允許私下稱用。
(十二)泉湧寺的轉變
皇宮中在排佛運動情勢高漲之下所進行的「神佛分離」行動,使那與天皇直接連結而氣勢高揚的神道,地位急轉直上,而佛教的權威則步上凋落之途。1871年八月,東京定都之後,原來安置在京都御所的歷代天皇、皇后的牌位,以及宮中的佛像、佛具等物,都被移往泉湧寺與般舟院。另外,御所內奉祀佛像與歷代天皇、皇后牌位的「黑戶」,也依照原來的型式移建於泉湧寺的御座所的後方。泉湧寺的寺域,包含有月輪陵等多數皇陵與皇后、皇族的墓地,這些墓地也都因為「上知令」而被政府徵收。與皇室關係忽然被切斷的泉湧寺,地位也一落千丈。到1876年,雖得到做為「尊牌尊儀奉護費」的年費一千二百圓,但其後該寺的經營,即困難至極。此外,在般舟院安置的敕牌等物,後來也移到泉湧寺。般舟院雖然成為天台宗的寺院,但是也瞬即步入衰途。
〔參考資料〕 《明治維新神佛分離史料》;土屋詮教《明治佛教史》。
日本佛教中,屬於淨土門之一宗。亦稱真宗。古代又稱一向宗、門徒宗。開祖為日僧親鸞。以《教行信證》等親鸞之著述為教義之根本;以《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為所依經典。
日本‧承元元年(1207),淨土宗祖法然之專修念佛宗受到嚴格的禁止。法然因此被流放至土佐國(高知縣),其弟子親鸞亦受牽連,而被流放至越後國(新潟縣)。親鸞至流放地之後,自號愚禿親鸞,娶妻生育兒女,過著非僧非俗的生活。七年後(建保二年,1214),偕妻子移居常陸國(茨城縣),建立稻田草庵,在關東農民間弘揚本願他力信仰。
親鸞於二十年傳教期間,歸信之人甚眾。其中以傑出弟子所在地區為中心而形成之集團,稱之為「門徒」。如以真佛為中心的「高田門徒」、性信為中心的「橫曾根門徒」、順信為中心的「鹿島門徒」及「大網門徒」等。
文曆二年(1235),親鸞返回京都,依然堅信本願他力之信仰,並努力從事著述活動。弘長二年(1262)示寂,享年九十。葬於東山大谷。
文永九年(1272),親鸞弟子於東山建立御影堂。其地為親鸞么女覺信尼之私有地。堂則藉東國門徒之援助而完成。此即大谷本廟。建治三年(1277),覺信尼以其後世子孫得任本廟之留守職為條件而捐獻此地,本廟遂為門徒所共有。
覺信尼首先將留守職讓予其子覺惠。其後,覺惠之異父弟唯善顗覦此地之所有權,遂起紛爭。後經東國門徒之助,乃將留守職傳予覺惠之子覺如。
覺如欲排除逐漸壯大、干涉本廟的教團勢力,且欲將大谷本廟當作教團之本山,以留守職為教團之主權者,並將寺號改稱為本願寺。然而中央集權的體制雖然奠定,各地教團卻脫離本廟,紛紛獨立。
嘉祿元年(1225),真佛高田派建立專修寺。室町中期,將此寺移至伊勢國(三重縣)一身田。其門流逐漸興盛,與本願寺派相抗衡。自真佛法流形成的派系有︰興正派、佛光寺派、三門徒派、山元派及誠照寺派等。又性信的橫曾根門徒流興起木邊派;覺如之子善入(一稱善性)法系又形成出雲路派。以上諸派,再加上本願寺派及大谷派,稱之為真宗十派。
寬正六年(1465),本願寺之第八代蓮如兼壽,遭到叡山眾徒之攻擊,遂至大津避難。從此以後,乃於東國傳教。文明三年(1471),又於越前國(福井縣)吉崎建立坊舍,作為北陸之傳教中心。越前國原為高田專修寺派之中心地,蓮如之建舍傳教,不為此派所納。後專修寺派得加賀國(石川縣)守護富樫政親之援助,遂於文明七年(1475)燒毀吉崎坊舍。蓮如又自若狹逃至攝津。文明十二年,於山科建造本願寺。明應五年(1496),又於大參石山建立別院,並於此隱居。
至第十代證如光教,近畿的一向宗徒(即淨土真宗徒),與日蓮宗徒發生爭戰。天文元年(1532),山科本願寺亦遭連累,而被燒毀,證如遂移往大參石山別院,並改稱為石山本願寺。後其子顯如光佐承嗣第十一代,與織田信長發生石山合戰。天正六年(1578),由於正親町天皇之調停,乃締結和議。顯如遂退居至紀伊國(和歌山縣)之鷺森。迄信長死後,於天正十一年,移至和泉國(大阪府)貝塚。又於天正十三年,遷至攝津國天滿。天正十九年,又得豐臣秀吉捐獻京都堀川一條之地,並於此建立伽藍。
顯如示寂後,本該由其長子教如光壽繼承。後卻改由其弟准如光昭擔任法主。德川家康同情教如之遭遇,遂贈烏丸六條寺地,予其建立堂舍。從此以後,本願寺派遂分裂為二︰一為准如系統,稱為本願寺派(西本願寺);一為教如系統,稱為大谷派(東本願寺)。
江戶中期,為了教團統一宗名的問題,淨土真宗與淨土宗之間發生紛爭。迄明治五年(1872),大藏省下旨稱為「真宗」,宗名問題始告解決。現在僅有本願寺派沿用「淨土真宗」一名。
近世,本宗頗致力於世界性之傳教。傳播地區,包括臺灣、朝鮮、夏威夷、北美洲、巴西等地。清末且曾到我國南京等地建寺弘法。當時之此宗僧人,且曾與我國南京‧金陵刻經處之楊仁山(文會)發生法義論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真宗各派著手各種制度的改革,致力從僧侶教團轉變為僧俗一體的教團。除上述所說真宗十派(本願寺派、大谷派、高田派、興正派、佛光寺派、木邊派、出雲路派、誠照寺派、三門徒派、山元派)之外,又成立淨興寺派、淨土真宗同朋教團等分派。其中,真宗十派現在每年由各派主持「真宗連合學會」,進行傳道及教義之振興。
在教義方面,本宗立二雙四重教判,以教、行、信、證四法為一宗之綱格。分判真假二門,以信心為往生之正因,主唱平生業成為其要旨。二雙四重,即豎出、豎超、橫出、橫超。就中,此土入聖道門難行道為豎;彼土往生淨土門易行道為橫;漸教為出;頓教為超。期求歷劫修行證果之法相、三論等稱為豎出;期求即身成佛證果之佛心、真言、法華、華嚴等稱為豎超;依《觀經》定散二善之教的往生淨土法門稱為橫出;依《無量壽經》弘願真實之教的淨土法門稱為橫超。此中,前三重皆為方便權假,而後者橫超為頓中之頓、真中之真、乘中之一乘。此橫超即為淨土真宗。
又,本宗教義之根本在於親鸞《教行信證》一書之主張。即謂「稱名」係由阿彌陀佛之本願力而來,因此是無上之行(大行)。即此稱名之所以成立,在於信仰本願之心,源自阿彌陀佛。因此提倡絕對他力之信仰。又,行者覺醒自己本質所具之惡性,係出自本願力,因此阿彌陀佛所救之正機為惡人,故唱說「惡人正機」。此種主張,親鸞認為是法然淨土教的本質,為淨土教中最真實之教法。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二章(摘錄)
淨土真宗的開祖親鸞聖人,是法然上人的一個門徒。因此,淨土真宗的教義本應與淨土宗各派一起進行說明。然而從本宗的教義、宗風以及現況來看,它有自己所獨特的、與淨土宗各派不一樣的地方,所以在這裏特別把本宗的教相、安心、起行、宗風的大致情況進行介紹。
在真宗的教相當中,分為聖、淨相對和真、假相對的二門。而在關於聖、淨相對這一門中,又判釋為「二雙四重」。關於真假相對這一門中,又分出三願、三經、三機、三往生的區別,還分出三種教、行、信、證。現將這些名目表示如下︰
┌豎超……難行道─聖道門─實大乘教(禪、真言、天台、華嚴等即身成佛之教)
┌頓教┤ 弘
│ └橫超……易行道─淨土門─大無量壽經(選擇第十八本願淨土真宗之教)
大乘┤ 願
│ ┌豎出……難行道─聖道門─權大乘教(法相宗等歷劫修行之教)
└漸教┤ 要門
└橫出……易行道─淨土門──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選擇第十九願、第二十願
真門 的淨土假宗之教)
小乘…………緣覺教─聲聞教
三願 三經 三機 三往生 三土
弘願─第十八願─大無量壽經─正定聚機─難思議往生──報土……淨土真宗
弘願─第十九願─觀無量壽經─邪定聚機─雙樹來下往生─懈慢……淨土假宗
弘願─第二一願─阿 彌 陀經─不定聚機─難 思 往生──疑城……淨土假宗
大無量 南無阿 至心信 報土
弘願真實四法─教 壽 經 行─ 彌陀經 ─信 樂欲生 ─證 往生 ─淨土真宗
觀無量 萬善 至心發 懈慢
要門方便四法─教 壽 經 行─ 諸行 ─信 願欲生 ─證 往生 ─淨土假宗
阿彌 稱名 至心迴 疑城
真門方便四法─教 陀經 行─ 念佛 ─信 向欲生 ─證 往生 ─淨土假宗
親鸞聖人先立「教行信證」這一層的名目作為標準,然後又判釋教相,成立宗義,據此,為了廢聖道門而立淨土門,首先進行了「二雙四重」的判釋,還在所立的淨土門中,分出彌陀的三願的差別,釋迦的三經的區別,因為眾生有三機的不同,所以往生也有三類的不同,與此相應,教行信證也有三類︰一種是攙雜上了諸行(要門);一種是攙雜了「自力運心」(真門);這兩類的教行信證都出於釋迦佛陀的方便之教,因而是淨土假宗,不是淨土真宗,這是應當廢棄的;第三種是不攙雜諸行,又不攙雜自力運心,這種教行信證出於彌陀、釋迦的真實之教,這才是淨土真宗。就是說,淨土真宗在聖道門與淨土門之上,又加上了關於淨土真、假兩門的廢立,然後成立本宗的教義。這是他們自稱「淨土真宗」的由來。
淨土真宗的教行信證的名目,不僅是判釋教相的標準,而且是安心的依據。真宗所說的安心,是依據陳述彌陀本願名號的《大無量壽經》的教說,聽聞了關於本願名號的「起行」由來之後,所產生的深深的信仰。如果產生了這樣的信仰,就必然得到往生成佛的證果。這種信條,在彌陀的願文中稱為「至心信樂欲生」,在釋迦的願文中稱為「聞其名號信心歡喜」;在世親的《淨土論》中稱為「一心歸命」。總之,因為凡夫虛假不實,即使苦修礪練其身心,也畢竟不能自己栽植往生成佛的因種,而彌陀如來的本願名號,卻是往生成佛的因種已經得以成就的標幟,它表明,凡夫可以得到這種因種而達到往生成佛。過去我們沒有成佛,只是由於沒有聽信這種名號。如果聽信此名號,作為佛的願力,在聽信時佛就轉給我們成佛的因種,因此,所謂聽信之時,是直接決定我們能夠實現成佛願望的東西。有了這種信念,則無限的歡喜心也常常相續不斷。
安心要領既然如此,所以在關於宣傳「起行」的方面也與其他宗派大不一樣。大抵無論何種宗旨,在宣說「起行」的時候,都把「起行」作為自己成佛的因種。只有真宗以終生畢命為期,雖然需要五念門、五正行等正行,但卻不把此比做自己成佛的因種,只是以此作為對無限佛恩的報答。按照宗義的序列,是教、行、信、證。所謂行,是捨棄雜行雜修的自力小行,而要彌陀他力的大行,在皈依這個大行的「信」的一念當中,已決定了往生淨土的證果,因而不是把「行」放在「證」之前,而是把「行」放在「信」之前。因此,本宗不願意以「信」後的「起行」比做成佛的因種,只是作為報謝佛恩而鼓勵人們修持。由於這個緣故,其宗風也不同於其他宗派,本宗不是根據佛教戒律來規定宗徒的儀式,也不是據此樹立宗風,而是僧俗一樣,在無戒無律之上建成宗規,只要履行世上普通的道義就滿意了。這可以說是深鑒於時機,又斟酌了宗意所產生的。
◎附二︰〈真假二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真假二門,真門與假門的併稱。為日本淨土真宗判教的用語。即以念佛一法為真門,其餘諸萬行為假門。《顯淨土真佛土文類》云(大正83‧626b)︰「就願海有真有假,是以復就佛土有真有假。(中略)由不知真假,迷失如來廣大恩德。」
依真宗之意,彌陀之本願有真實、方便二種。方便之中更有真假之別。在彌陀之四十八願中,第十八願為真實,第十九願為方便假門,第二十願為方便真門。行者應當出假門而入真門,後更出真門以歸入真實弘願。此中,假門指《觀無量壽經》所說定散要門之法,即定散攝一代教法而令入弘願念佛要門方便之善,因此以之為依第十九願的方便假門。真門,指《阿彌陀經》所說善本德本之名號,即此經之廢萬行諸善而令歸於念佛一行,但因未除自力疑心,故以之為依第二十願的真門。而此二門皆應歸入第十八他力弘願之方便。
◎附三︰〈三願轉入〉(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願轉入是日本淨土真宗的教義,即主張從方便之教至真實之教的信仰過程。謂由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的第十九願進至第二十願,再轉入第十八願。
真宗稱第十九願為至心發願願,係令「至心發願,捨聖道之教,以歸淨土者,得以往生」的本願,為《觀無量壽佛經》要門之意。其行雖為諸善萬行,但唯得往生化土而已。第二十願即所謂至心迴向願,係令「捨諸行、修念佛,且至心迴向者」得以往生的本願,為《阿彌陀經》真門之意。其行乃稱念如來名號,但未離自力之心,故僅能往生化土。第十八願為至心信樂願。即令「領解彌陀之願心且至心信樂者」得以往生的本願,係《無量壽經》弘願門之意,依此願故,而得往生難思議之報土。亦即先依第十九願入萬行諸善之假門,再依第二十願迴入善本德本之真門,後更出真門而轉入第十八願門。
三願轉入,係源自親鸞《教行信證》卷六〈化身土卷〉。其文云(大正83‧632c)︰「依宗師勸化,久出萬行諸善之假門,永離雙樹林下之往生,回入善本德本真門,偏發難思往生之心。」即指由第十九願之門而入第二十願之門。又謂(大正83‧632c)︰「然今特出方便真門,轉入選擇願海,速離難思往生心,欲遂難思議往生,果遂之誓,良有由哉!」此說則指由第二十願門轉入第十八願門。然而,後世真宗宗徒對於親鸞是否真有三願轉入的體驗,以及信仰真實之教是否必須依序經過三願轉入的問題,持有各種不同說法。
◎附四︰〈祕事法門〉(編譯組)
祕事法門是日本真宗的一種異端學說。相傳起源自親鸞之子善鸞將所學修驗陰陽之道混入於真宗法義中,而宣稱係其父祕傳的正義,以教示於門徒。其說被視為異端。南北朝時代,越前國(福井縣)大町的如道等人繼承其異義,提倡「不拜祕事」,名為祕事法門。並廣傳於三河(愛知縣)、越前(福井縣)、常陸(茨城縣)、下野(栃木縣)等地。
祕事法門的特徵是祕密傳授或於密室中行儀禮作法,不承認既成教團及教團權利,立在俗者為知識(教導者),輕侮僧侶,且述說入信的驗證。在教義上,則受真言宗立川流、禪宗、時宗、兩部神道、陰陽道等思想的影響,主張祕密相傳、即身成佛、印可證明等,並立一益法門、不拜義、知識歸命諸義。所根據的經典有《愚闇記返札》、《信問真答鈔》、《本願歸命十箇條》、《本願成就聞書》、《心血脈鈔》、《他力信心聞書》、《唯信鈔議》等書。
至江戶時代(十七世紀~),因禁抑邪宗邪說之律令漸嚴,此派之徒眾遂轉趨地下,隱於社會的隱蔽處,形成一種祕密結社。當時著名的有土藏祕事、一如祕事、御藏祕事、地獄祕事等。明治維新後,允許自由信教,因而促使此一法門在京都、名古屋、北海道、九州等地公開傳播。
〔參考資料〕 細川行信《真宗成立史の研究》;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金子大榮《真宗學序說》、《真宗之教義と其の歷史》;曾我量深《真宗の眼目》。
(一)ㄐㄩㄥˇ, [動]
困迫、受困。《說文解字.穴部》:「窘,迫也。」如:「這可把他窘住了。」《詩經.小雅.正月》:「終其永懷,又窘陰雨。」漢.毛亨.傳:「窘,困也。」《列子.黃帝》:「商丘開先窘於飢寒,潛於牖北聽之。」
[形]
困頓的、為難的。如:「窘境」、「窘色」、「窘態畢露」。
[副]
急。《漢書.卷九二.游俠傳.郭解傳》:「解使人微知賊處。賊窘自歸,具以實告解。」
ㄉㄧˋ ㄧ ㄍㄨㄛˊ ㄐㄧˋ
西元一八六四年成立於倫敦的國際勞工協會。原名「國際勞動者同盟」,一八六六年首次在日內瓦開會,故也稱為「日內瓦國際」,該組織的創立人有馬克斯、恩格斯、巴枯寧等,一八七六年因內部分裂而宣告解散。
ㄉㄧㄥˋ ㄒㄧㄣ ㄨㄢˊ
比喻能使人安心的言語或行為。如:「聽到你的承諾,他像是服下一粒定心丸,連日來的不安終於宣告解除。」
ㄍㄨㄤ ㄈㄨˋ ㄏㄨㄟˋ, 1.清末革命團體之一,為章炳麟、蔡元培、吳敬恆等所組織,秋瑾、徐錫麟皆為會員。後與興中會、華興會等合組為中國革命同盟會。
2.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的簡稱。其工作性質包括研究光復大陸後,如何恢復秩序、重新建設等事務,和臺灣地區的政治、社會現狀,提供建議案。直屬於總統府。此組織已於民國八十年六月公告解散。
ㄏㄨㄚˊ ㄕㄚ ㄍㄨㄥ ㄩㄝ ㄗㄨˇ ㄓ
西元一九五五年由前蘇聯及其東歐附庸國家,根據華沙公約所成立的武裝同盟或區域安全組織。總部設在莫斯科,重要部門包括政治協商委員會、武裝部隊聯合司令部和外長會議。該組織的成立目的是蘇聯想藉此對抗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組織,並控制其附庸國。後隨著各國紛紛的退出與自由化,而於一九九一年正式宣告解散。
ㄒㄧㄠ ㄑㄧㄢˇ, 1.排解愁悶。《文明小史.第八回》:「又說住在廟裡無可消遣,貴教士有甚麼書可借我幾部。」
2.戲弄。《水滸傳.第三回》:「卻不是特地來消遣我!」《喻世明言.卷二.陳御史巧勘金釵鈿》:「你幹了虧心的事,氣死了老娘,又來消遣我!」
3.暫留,休息。元.楊顯之《瀟湘秋夜雨.第四折》:「我這裡告解子且消遣,我肚裡飢難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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