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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體不二

[佛光大辭典]

名,為能詮者,能詮表顯明體;體,為所詮者,即事物之本體。蓋「名」係詮表事物之一種方便設施,而非事物之本體,故世間一切事物,名不即於體,體不即於名,即名體各別。然諸佛菩薩之名號、真言、陀羅尼等,除表顯諸佛菩薩之真如體性外,更蘊含諸佛菩薩廣大之願力與功德,故其名號、真言等與本體不二,名即於體,體即於名,稱為名體不二。又稱為名體相即、名體不離。此與往生論註卷下、安樂集等所舉之「名法相即」之說同義。(參閱「名號」2260) p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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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義不離

(術語)世間一切之事法,雖皆名義乖離,而諸佛菩薩之名號及陀羅尼等,則皆名義不離。又謂之名體不二。如阿彌陀佛,以阿彌陀為名,以光明為義,為體為法,此名與義,相即不二,故稱阿彌陀之名即已攝取光明矣。往生論註下曰:「問曰:名為法指,如指指月。若稱佛名號便得滿願者,指月之指應能破闇。若指月之指不能破闇,稱佛名號亦何能滿願耶?答曰:諸法萬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異法。名即法者諸佛菩薩名號、般若波羅蜜、及陀羅尼章句、梵咒音辭等是也。如禁腫辭云:日出東方乍赤乍黃等句,假令酉亥行禁不關日出而腫得差。(中略)有名異法者,如指指月等名也。」定善我傳通記三曰:「光之與名即是名義,名義具足,有不捨益。」


[佛光大辭典]
名義

指名稱與義理。如謂「諸行無常」,則諸行為「名」,無常為「義」。蓋呼召表顯諸法之本體者,稱為名;而諸法本體之真實義,稱為義;以名能詮顯法體之真實義,故稱名義。然名係假立施設,雖能詮義,卻非諸法之本體,故名與義二者有相即、不即之二種關係。就相即而言,如諸佛菩薩之名號、真言、咒語等皆是,此乃諸佛菩薩之名號中,蘊含廣大不可思議之願力及功德,故其名號與其法體之實義不二,名即是義,義即是名,稱為名義相即、名義不離、名義不二;與「名體不二」同義。若就不即而言,如說火時,無熱之用,即為名義不相即之關係。〔大智度論卷二十五、肇論、往生論註卷下〕(參閱「」2254、「名體不二」2262) p225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安心決定鈔

日本淨土真宗要典。二卷。作者不詳。大約是西元1270~1338年之間的作品。收在《真宗聖教全書》第三冊、《大正藏》第八十三冊。日僧蓮如在《蓮如上人御一代聞書》中極為讚譽本書,而在《御文章》裡又沿用本書真宗安心的宗義通釋,並稱美它為真宗他力信心的首要典籍。1708年,大谷派惠空著有《安心決定鈔翼註》,以為本書屬於西山派作品。

關於本書的作者,眾說紛紜,有人以為是覺如、存覺、真佛、善鸞、乘專、顯智、了源等真宗系僧,有人以為是證空、西山系、一遍系僧所著。惠空則謂此書作者為西山派本山義系僧惠篤。

本書內容,主要是以機法一體為骨幹,論述他力念佛的往生意義,以及名體不二、佛體即行、生佛不二、法界身、生佛俱時成就之正覺等論義。全書多處闡明一益法門的他力安心思想。

〔參考資料〕 上杉慧岳《安心決定鈔の研究》;關本諦承《信仰講話》;瓜生津隆雄《安心決定鈔と 真宗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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