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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果增上

[法相辭典(朱芾煌)]

雜集論五卷七頁云:受用果增上者:謂苦樂憂喜捨根。依此能受愛非愛異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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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增上緣

「增上」一詞,在佛典中,有「給予力量而不生障礙」、卓越的、非常的、極度的等義。「增上緣」則有下列二義︰

(一)四緣之一︰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一切事物中,能助成其他事物生起,或者至少不妨礙他物之生成的,即謂增上緣。因此,凡對某事物之生成具有影響力或支配力者,即為該事物之增上緣。亦即一切現象中,能促成「果」的間接原因,或與果有關而不妨礙果之生起的事、物,就是增上緣。例如業、水、土、暖等,皆是稻種成為稻子之增上緣。

又,事物本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亦謂為增上緣。例如身以心為增上緣,我以人為增上緣,人以我為增上緣,有情以非情為增上緣。在非情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為增上緣,大地以三輪為增上緣。在舍宅中,椽、樑、垣、柱等物互為增上緣。在山海草木等物中,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花、菓各物互為增上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等亦互為增上緣。

(二)淨土宗所說三緣之一︰三緣即親緣、近緣、增上緣。阿彌陀佛之本願為往生淨土之主因,故是增上緣。

◎附︰〈增上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增上緣即給與力,又不生障礙,而令其他諸法之勢用增強之緣。《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云(大正27‧109a)︰「即此不障礙,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增上緣。」同書卷一二七說增上緣有不障、與力二種之別,即增上緣義有親有疎,有近有遠,有合不合,有在此生、有在餘生,其親、近、合及在此生者是有力,成為他法生依等因,故以之為「與力」。疎、遠、不合與在餘生者是無力,唯成為他法的疎緣,故以之為「不障」。

如上所述,增上緣係能促成法之生起者,又是不妨礙法之生起者,可知宇宙萬法無一不具有此緣之功能。亦即增上緣為此外諸物之緣,如身以心為緣,我以人為緣,人以我為緣,有情以非情為緣,無情之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為緣,大地以三輪為緣,舍宅中之椽樑垣柱等共互為緣,山海草木中之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花果各各相互為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一切萬物共互為緣,無量無邊,凡此皆是增上緣。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五以諸例廣說諸法增上之義,其文云(大正31‧715c)︰
「增上緣者,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

此中,(1)任持增上︰謂如風輪之於水輪,器世間之於有情世間,大種之於所造,諸根之於諸識。(2)引發增上︰謂一切有情共業之於器世間,故有漏業之於異熟果。(3)俱有增上︰謂心之於心法,作意之於心,觸之於受等。(4)境界增上︰謂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而色等生故。(5)產生增上︰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而得入胎故。(6)住持增上︰謂命根,由此增上力而眾同分得住故。(7)受用果增上︰謂苦樂憂喜捨根,依此能受愛非愛之異熟故。(8)世間清淨離欲增上︰謂信勤念定慧根,因此而制伏諸煩惱故。(9)出世清淨離欲增上︰謂所建立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此外,善導主張一切善惡凡夫得生淨土,是由於以阿彌陀佛之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依其《依經明五種增上緣義》書中,又列出因念佛而生之五種增上緣,此即滅罪、護念、見佛、攝生、證生等五種增上緣。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七、卷一0七、卷一三一;《俱舍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成唯識論》卷七;《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三十八、卷五十二、卷八十五;《觀經疏》〈玄義分〉。


[法相辭典(朱芾煌)]
增上緣

瑜伽五十二卷一頁云:云何增上緣?謂眼等處,為眼識等俱生增上緣。若作意於所緣境,為諸識引發增上緣。若諸心心所,展轉互為俱生增上緣。若淨不淨業,與後愛非愛果,及異熟果,為先所作增上緣。若田糞水等,與諸苗稼,為成辦增上緣。若彼彼工巧智,與彼彼世間工巧業,為工業增上緣。

二解 如四緣中說。

三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增上緣者: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四解 成唯識論七卷二十頁云: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為顯諸緣差別相故。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住成得四事別故。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剎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髮根本位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等,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戚,亦有懮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回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戚,亦有懮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是游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餘門義,如論應知。

五解 雜集論五卷七頁云:增上緣者: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任持增上者:謂風輪等,於水輪等。器世間,於有情世間。大種、於所造。諸根、於諸識。如是等。引發增上者:謂一切有情共業,於器世間。故有漏業,於異熟果。如是等。俱有增上者:謂心、於心所。作意、於心。觸、於受。如是等。此後增上,依二十二根建立。境界增上者:謂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色等生故。產生增上者: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得入胎故。住持增上者:謂命根。由此增上力,眾同分得住故。受用果增上者:謂苦樂懮喜捨根。依此能受愛非愛異熟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者:謂信勤念定慧根。由此制伏諸煩惱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者:謂所建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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