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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想行識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五蘊中之四蘊也,此四蘊皆為心法,故稱曰非色之四蘊。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蘊中之後四蘊,此四蘊屬於心法,故又名非色的四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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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處善

(術語)觀法之名。一觀色為苦,二觀色為集,三觀色為滅,四觀色為道,五觀色為愛味,六觀色為過患,七觀色為出離。前四種觀色之四諦,色愛味之言,重觀色之集。色過患之言,重觀色之苦,色出離之言,重觀色之滅諦。如是受想行識各七,故為三十五也。不過七,故但曰七處善。見婆沙論百八十三,俱舍光記二十三。


三世間

(名數)過現未遷流謂為世,彼此間隔謂為間。有為法之別名也。一切有為法分類為三種:一、五陰世間,又名五眾世間。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之五法也,十界之五陰各各差別,各為五陰世間。二、眾生世間,又名假名世間。假五陰和合之上名為眾生者,上自佛界,下至地獄,各各差別也。三、國土世間,又名器世間。眾生所依之境界十界各各差別者,是五陰中假立於色陰之上者。要之第一為實法,第二第三為假法,假法之中,分正報之內身與依報之外器。說見智度論四十七,止觀五。

又一、器世間,即國土世間。舉釋迦如來所化之境。二、眾生世間。舉釋迦如來所化之機類。三、智正覺世間。具如來大智慧,覺了世間出世間之法者,是釋迦如來為教化一切眾生種種差別之智身也。此三世間於如來教化上立之。說見華嚴大疏三。


三假觀

(名數)一、法假虛實觀,色陰之法是也。二、受假虛實觀,受想行識之四陰是也。三、名假虛實觀,法受之二是也。此三者自實無體,依他方有,故皆稱為假。虛實觀者,一虛一實,相形而不得稱,三者皆虛,凡夫謂為實,智者以為虛,實即為虛,故名虛實。是通教之意也。若依別教之意,則三假之中,各有三觀,法即虛,是空觀也。假即實,一色一香,莫非般若,是假觀也,觀之一字,是中觀也。空假是方便道,故不立觀之名,入於中道,故方獨稱為觀。受及名準此可解。說詳仁王經合疏上。


三科

(術語)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三門,舊譯曰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三門皆為欲破凡夫實我之執而施設。為凡夫之迷執有偏頗,迷於心偏重者,合色而為一,開心而為四,立五蘊。色蘊之一,色也,後之受想行識,心之差別也。次為迷於色偏重者開色而為十,合心而為二,立十二處。五根五境之十處,色也。意根法境之二處,心也。次為色心共迷者,開色而為十,開心而為八。立十八界。五根五境之十界,色也。意根與法境及六識之八界,心也。此次第即上中下之三根也。說見毘婆沙論七。法界次第上之上。密教以之配於胎藏界佛蓮金之三部。為迷於心法者,說五蘊,表金剛部之智。為迷於色法者,說十二處,表蓮華部之理(密教色屬於法理),為色心雙迷者,說十八界,表蓮金不二之佛部。見秘藏記鈔九。


五十惡

(名數)金剛三昧經曰:「一念心相故皆名心王,淨中心動五陰具生,五陰生中具五十惡。」五十惡者,識陰有八,即是八識,受想二陰隨識各有八。行陰有九,八與想相應,一與想不相應,所謂不相應法也。色陰有十七,十七者,受想行識能通之四與五根,五塵,及法處所攝色之律儀色,不律儀色,自在所生色也。


五蘊

(術語)色受想行識之五法,皆積集為性者,故云五蘊。

(術語)梵語之塞犍陀Skandha,舊譯為陰,又譯為眾,新譯為蘊。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亦蘊之義也。是顯數多積集之有為法自性。作有為法之用,無純一之法,或同類,或異類,必多數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故,則概謂之陰,或蘊(陰者蔭覆之義,舊譯之一義也。見條),大別之五法:一、色蘊,總該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質。二、受蘊,對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也。三、想蘊,對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之作用也。四、行蘊,其他對境關於瞋貪等善惡一切之心之作用也。五、識蘊,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之心之本體也。以一有情徵之,則色蘊之一即身,他四蘊即心也。心之中,受想行之三者心性上各為一種特別之作用,故名之為心所有法,即心王所有之法(略云心所),識之一者為心之自性,故名之為心王。蓋五蘊為身心之二法,如色界欲界有身之有情,從五蘊而成,如無色界無身之有情,自四蘊(除色蘊)而成也。毘婆尸佛經上曰:「五蘊幻身,四相遷變。」增一阿含經二十七曰:「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為幻法。」


五蘊魔

(譬喻)四魔之一。舊譯曰五眾魔,五陰魔。有情各有色受想行識之五蘊,而受種種之障害者。


六大

(名數)又曰六界。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法周一切法界,而造作有情非情,故名為大。蓋非情為五大所成,而有情為六大所成也。此六大之義,雖涉于顯密而說之。然顯教之義,以欲知六大假和合而成一身,能成之六大,所成之一身,皆是生滅無常之假法而說之也。仁王經觀空品曰:「色受想行識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同受持品曰:「比丘比丘尼,修行十善,自觀己身地水火風空識分分不淨。」大般若經二百七十三曰:「一切智智清淨,故地界清淨。一切智智清淨,故水火風空識界清淨。」瓔珞本業經上曰:「六大識空四大,一切法無自相無他相,如虛空故。」天台仁王經疏中曰:「阿含云:六王諍大,地謂我能載,水云能漂潤,火云能燒照,風云能生動,空云能容受。識云若無我者,色則敗壞,五雖大而識為王。故云:四大圍空,識居其中也。」

(名數)有三種:一、小乘之說。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因示人空,而分析一有情為六大者。中阿含四十七多界經,所說六界是也。俱舍論一曰:「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二、大乘因示法空故說六大。是名到空。仁王經上曰:「色受想行識空,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四諦十二因緣空。」同天台疏中曰:「六大名到空,阿含云:六王諍大,地云我能載,水云能漂潤,火云能燒照,風云能生動,空云能容受,識云若無我者色則敗壞。五雖大而識為主,故云四大圍空識居中也。」菩薩處胎經地神品亦有此說。三、密教因示諸法本不生之實體,故說六大。亦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法本來自爾有實體,有實形,周法界,圓滿十方而不生不滅者也。參照六大條。


六空

(名數)仁王經上曰:「色受想行識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四諦十二因緣空。」天台之仁王經疏中,引智度論以之為六空:一果報空,五蘊空是也。二受用空,十二入空是也。三性別空,十八界空是也。四到空,六大空是也。五境空,四諦空是也。六義空,十二因緣空是也。


十一切處

(名數)總合一切萬有為一對象而觀之,其方法有十種: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是也。若住於水想,則萬有自身皆成流動之觀。又曰十禪支,十處定。見法界次第十。詳出八背捨項中。巴Kasiāyatana。

(名數)新曰十處。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之十法,使其一一周於一切處也。十中之前八者,如前之第三淨解脫,觀色之清淨,其所依之禪定亦如前,依第四禪定緣欲界之色也。後二者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為所依,緣其他受想行識之四蘊也。修觀行者由解脫入於勝處,由勝處入於一切處,起於後後者勝於前前也。蓋修解脫,但於所緣,總取淨相,未能分別青黃赤白,後之四勝處,雖能分別青黃赤白,而未能作無邊之行相,又前之四一切處,青黃赤白一一觀為無邊,而思此青等以何者為其所依?知依於大種,故地水火風一一觀為無邊。復思此所覺之色,何所依而廣大?知由於虛空,故次觀虛空無邊。又思此能覺之識,以何者為所依?知依於識,故次觀識無邊。此所依之識別無所依,故更無第九之處。見智度論二十一,俱舍論二十九,同頌疏二十九,法界次第中之下。


十事功德

(名數)菩薩修行涅槃經者得十事之功德也:一、第一功德有五事,得聞所不能開者。(中略)斷疑惑之心慧心正直,能知如來之密義也。二、第二功德有五事:得、見、聞、到、知也。三、第三功德有三事:得第一義慈,得菩薩所緣之慈,得菩薩無緣之慈。四、第四功德有十事:根深而難傾動,生自身決定之想,見福田及非福田,修淨佛土,滅除有餘,斷除業緣,修淨淨身,了知諸緣,離諸怨敵,斷除二邊。五、第五功德有五事果:諸根完具,邊地不生,諸天愛念,常為天魔沙門婆羅門等所恭敬,得宿命智。六、第六功德有一事:得金剛三昧,安住此中,悉能破散一切諸法,見一切法皆是無常,皆是動相,恐怖之因緣病苦,念念滅壞,而無有真實。七、第七功德有四種之法:為大涅槃之近因,善友親近,專心聽法,繫念思惟,如法修行。八、第八功德有五事:斷除五事,斷除色受想行識之五陰,而不見其相,遠離五事,遠離身等五見,成就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六法,修習知定,寂定,身心受快樂定,無樂定,首楞嚴定五種禪定,守護菩提心,菩薩守護此菩提心,猶如世人守護一事。九、第九功德初發之五事:悉能成就,信,直心,戒,親近善友,多聞是也。十、第十功德有一事,菩薩修習三十七品入於大涅槃之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自南本涅槃經十九至已下二十四皆廣說之。


十境

(名數)台宗於觀法,立所觀之十種。一、陰境,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也。十境以陰為初,有二義。一現前,一依經。現前者,人受一期果報之身,即是五陰。五陰之重擔常自現前,是故為初觀。依經者,大品般若言之,聲聞依四念處而行道。五陰即四念處所觀之境也。又經中多列法門,無非以五陰為首,是故為初觀。此但就五陰之通總而言之。若專論所觀之境,則必於五陰中,除去前四陰,的取第五之識陰,為所觀之境也(所謂介爾陰妄之一念也)。

二、煩惱境,無始以來積集之重惑,今因用觀觀察陰境而即發,譬如流水,尋常不覺其急,若之以木,即流奔而不能止遏。此時應捨陰境,而觀煩惱境。

三、病患境,病起之因雖多,然不過四大增損有患而生,又因觀境惑,而激動四大,而有患生,身若染病,則廢修聖道,若能觀察而彌用心,則復須識其病之源由,宜以何法治之,或內觀力,或術,或醫,其病若癒,則聖道可修,為是宜觀疾患境也。

四、業相境,修行之人無量劫來所作之善惡業,或已受報不復更發,或未受報,而於靜心中忽然俱發。蓋為善業將受報,故發,惡業來責報,故發。於此善惡之相現時,勿喜,勿怖,彌須用觀謝業,行一成心取道,為是宜觀業相境也。

五、魔事境,此由觀前諸境,惑尚未破,天魔尚恐彼比丘出其境界,而度他,使我民屬失,使我宮殿空,又慮彼得大神通得大智慧,必當調伏控制我,我今應豫破之,壞彼善根,故有魔事發,治魔之法有三,初當觀察而訶棄之,如守門人,遮惡而不進,二當自頭至足一一諦觀,身心了不可得,魔何自而來,欲惱何等,如惡人入舍,處處照捨而使不得住,三觀之而不去,即當強心抵捍,以死為期,一心用觀使道行成就,為是宜觀魔事境也。

六、禪定境,魔境已過,而真明未顯,以觀之故,過去修習之諸禪紛現,當置魔事而用觀觀之,良以禪為樂美妙喜,而生耽味,故雖免魔害,而更為定所縛,如避火而墮於水。於正行無益。為是宜觀禪定境也。

七、諸見境,因諸邪見或禪而發,或因聞而發,因禪而發者,謂因心靜而後觀轉明,有如見解通徹妙悟也。因聞而發者,謂廣能曉悟諸法而聰辯也。此見解分明,此曉悟聰辨雖因禪因聞而發,然不當以理推之,皆屬邪見實非見解聰辨。此等見發,即須用觀觀之,使達正道,而不為所障。為是宜觀諸見境也。

八、慢境,既伏諸見,妄執之心即息,無智者謂為涅槃,濫明高位,大起憍慢,慢心既發,則廢正行,為是宜觀慢境也。

九、二乘境,見慢之心,既因修觀而息,則前世所習之小志因靜而發,蓋小志溺於空寂,不能到大乘究極之地,所謂寧起疥癩野干之心,勿學聲聞緣覺之行是也。故二乘之境界若發,則亦須用觀觀察之,使不生害,為是宜觀二乘境也。

十、菩薩境,見慢之心既息。而或發前世所習三教菩薩境界之心,今修觀者既依大乘圓頓之妙教,同解立行,故藏等三教之菩薩境界心若發,亦須觀察,勿使生害,為是宜觀菩薩境也。

此十境,一一皆為十乘觀法所觀之境。若論十境之生起,則由觀陰境而發下九境,能所相扶,次第出生,故成十。若論下九境,則互發不定,無復次第。可知陰境常現前,若者發,若者不發,恒得為觀。下九境發,則皆用十乘觀法觀之,不發則不觀。見止觀五。


名色

(術語)五蘊之總名也。受想行識之四蘊為名,色蘊之一為色,受等之四蘊,皆心識之法,而無形體之可見,但以名而知之,故云名。色蘊之一,為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故謂為色。色者質礙之義,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漸漸生長,五蘊完具,謂之名色支。大乘義章四曰:「言名色者,心從詮目,故號為名。身形質礙,稱之為色。良以心法冥漠難彰,非詮不辨,故從詮目說以為名。」法界次第上曰:「心但有字故曰名也,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法華玄義一曰:「心如幻炎,但有名字。」俱舍論十,有四釋。其第三釋曰:「隨名顯故。」同光記八曰:「隨名顯故者第三解,無色四蘊相隱難知,隨名顯故,標名稱故。婆沙云:有說色法塵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申名顯故,說之為名。」


四空處

(名數)又云四無色,無空界之四處也。是乃修四空處定所得之正報。梵名Catuarūpa一空無邊處Ākāśānantāyatana,略名虛空處,又云空處。修虛空無邊定所生之天處也。二識無邊處Vijñānānantāyatana,略云識處。修心識無邊定所生之天處也。三無所有處Ākiñcanyāyatana,修心識無所有定所生之天處也。四非想非非想處Naivasañjñānāsañjñāyatana,又名非有想非無想處。生此天處之人,定心深妙,想念最為昧劣,無麤想,故云非想,非細想,故曰非非想。此四處於五蘊無色蘊,正報唯為受想行識四蘊之假和合而無色身,又無依報之國土宮殿,故曰無色界,又名曰空處。因之非可以國土分四處,故由因行之禪定而說果以立四處之別也。其中前三者從所修之因行而立名,第四處從當體而立名,見俱舍論八,法界次第上。然依部宗而有不同。有部,經部,唯識,總無色法,有之者皆為變現,大眾部有細色而無麤色。又,涅槃經有細色之說。


我空

(術語)又曰生空人空。眾生雖盡有心身,而是為五蘊之假和合者,無常一之我體,故謂之我空,又云眾生空。十地論一曰:「無我智者有二種:我空法空,如實知故。」三藏法數十曰:「我空,謂於五蘊法,強立主宰,名為我執。若推求色受想行識之五法,皆無自性,不見我體,是名我空。」同六曰:「人空即我空也,亦曰生空。謂凡夫妄計五蘊是我,強立主宰,引生煩惱,造種種業。佛為破此計故,說五蘊無我。二乘悟之,入無我理,是名人空。」


有空不二

(術語)謂有相為空性,而空性亦為有相也。般若心經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曰:「色色空為二,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如是受想行識識空為二。識即是空,非識滅空,識性自空。於其中而通達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術語)言有相是空性,而空性是有相也。般若心經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法身有相

(術語)依諸經論通途之說,則謂法身無色無形,色相莊嚴不可見。而台家貶之,以為別教已下之說。依圓教之極意,則謂法身決非無相,其言曰:一家圓實之意,法性之體理具依正色心,相相宛然,非真空無相之法性。是故三惑究竟清淨,則本性常住之色心顯現,而依正之二法究竟清淨也,以此即談別具三千,示法法即性也。故法華經方便品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同提婆品曰:「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涅槃經陳如品曰:「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色。」仁王經觀空品曰:「法性五陰,受想行識常樂我淨。」四明尊者妙宗鈔中引此等之文,以顯寂光有相之旨,深符一家之妙旨。若夫祖書中有謂理性,為無相寂滅者,理性無染礙之相也。是為遮情相之遮情門一端,當知染礙之情相既亡,則性具之妙相彌顯也(天台二百題中有寂光有相之論目,其論旨與有相之說無異,今抄出之)。


理事無礙十門

(名數)於事(現象)、與理(本體)之關係立十門:一理偏於事,一、真法界之理在一切之事法,雖理無分限,事有分限,而事既即於理,則亦無分限,故一一微塵具足真理。二、事於理,理既於事,事亦於理,以有分限之事,具無分限之理,故在一微塵法界。三、依理成事,依真如之理,成世間之事,事無別體,全攬理而成,如波依於水,水全成波也。四、事能顯理,理無形相,即事而明,事既依理而成,則理乃依事而顯,如波相盡而水體全顯也。五、以理奪事,事相既虛,全體是理,故一切之事法不可得。般若心經所謂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是也。六、事能隱理,真理既隨緣而成事相,遂今事顯而理不現,如水之成波,波顯水隱也。經所謂法身轉五道名曰眾是也。七、真理即是,真如之理性即是事相。真如之外,非有事相,如水即是波,波之外別無水。般若心經所謂空即是色是也。八、事法即理,世間一切事法本無自性,皆由因緣會集而有,舉體即是真性,真性之外無事法,般若心經所謂色即是空是也。九、真理非事,事即真理,而非是事,蓋理為真而絕諸相,事為妄而帶差別,真妄既異。故即妄之真異於妄。如水之濕性。即非波之動相也。十、事法非理,為全理之事,而非是理,蓋理性平等,事相差別也。性相既異,故舉體全為事,而事相宛然,如波之動相。非是水之濕性也。說見華嚴大疏二。


空即是色

(術語)對於色即是空而言。般若心經曰:「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就五蘊而說有空不二之理者。色為色蘊,謂有四大五根等之一切形質者。此色蘊為因緣所生之法,無有實性,則是色無異於空也。此實性雖空,然因緣所會之處有色相,是空無異於色也。然則自實性言之,為色即是空(名之為真諦),自因緣言之,則為空即是色(謂之俗諦),而皆曰即是者,示不二也。即歸於中道之一實諦。


色即是空

(術語)色者總謂有形之萬物。此等萬物,為因緣所生者,非本來實有故是空也,是謂之色即是空。即是指事物當體而言。是就五蘊說有空即之理也。般若心經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梵Rūpaniśūnyatā


身心

(術語)有情之正報也。五蘊之中,色蘊者身,受想行識之四蘊者,心也。無量壽經下曰:「身心摧破。」法華經提婆品曰:「身心無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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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蔭魔

於禁反色受想行識名五蔭從草陰聲陰字正從[阜-(口/十)+(耜-耒)]從云今聲經行陰俗字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五陰

於今反即色受想行識是也大般若云五蘊


不㧗

同上大品經云不取色受想行識便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經云不㧗五五陰陰即色受想行識是也


五[阿-可+(合-一+立)]

於今反大般若云五蘊即色受想行識是也


五陰

於今反去聲呼正言五蘊亦云五眾即色受想行識是也正作陰


生殊

音死唐翻為行色受想行識五陰也


五陰

於今反去聲呼色受想行識為五〡


盛陰

於禁反五〡也謂色受想行識是也新經論作五蘊名異義同也


色庸

他弄反正作痛也色痛想行識五蘊也新經作色受想行識


[佛光阿含藏]
名色

「名」,在此處指「受、想、行」,和「色」共為產生「識」的四種因緣。簡言之,名指心理的,色指生理的。

「色」即五蘊之「色」,「名」為五蘊之「受想行識」;二者為心、物兩面。

「名」為受、想、行、識四蘊,「色」為色蘊。

五蘊之總名。受、想、行、識四蘊為名,色蘊為色。受想行識四蘊皆心識之法,而無形體可見,但以名而知之,故稱為名。色蘊為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故稱為色。色者質礙之義。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漸漸生長,五蘊完具,稱為名色支。

名色(nāma-rūpa)(巴),指五蘊。色為色蘊,名為受、想、行、識四蘊。


[佛光大辭典]
一色

梵語 eka-rūpa。(一)指一物質之形象或現象。

(二)乃極其微細之意。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五六上):「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三)表全心全意,或純一佛道之修行。典座教訓(大八二‧三二○上):「蓋猶一色之辨道歟!若無道心者,徒勞辛苦,畢竟無益也。」 p43


二空

指二種空。其名稱與解釋於諸經論各異。大智度論卷三十七舉出但空、不可得空,無方便空、有方便空,般若空、非般若空等。一般所言之二空為:(一)人空、法空:並稱人法二空、生法二空。人空又稱我空、生空,即人我空無之真理。凡夫之人妄計色受想行識等五蘊是我,強立主宰,引生煩惱,造種種業。佛為破除此一妄執,故說五蘊無我之理,謂我僅為五蘊之假和合,並無常一之主宰。聲聞、緣覺等二乘之人聞之而入無我之理,稱為人空。法空,即諸法空無之真理。二乘之人未達法空之理時猶計五蘊之法為實有者,佛為破除此一妄執,故說般若深慧,令彼等徹見五蘊自性皆空。菩薩聞之而入諸法皆空之理,稱為法空。〔大智度論卷九十三、成唯識論卷一〕

(二)但空、不但空:為天台宗所立,凡有二義:(一)於藏、通、別、圓四教中,藏、通二教不明空、假、中三諦,觀一切法皆悉虛幻,據此空理而引為至極之理,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稱但空。別、圓二教所立之空為三諦相即之空,非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即中道,故稱不但空。(二)於藏、通二教而言,藏教所詮之析空觀為但空,通教所詮之體空觀為不但空;此係因體空之內暗含中道之理。〔摩訶止觀卷三上、七帖見聞卷二末〕

(三)性空、相空:並稱性相二空。諸法無實性,稱為性空;諸法既無實性,但有假名之相,然此相亦非實有,故稱相空。〔摩訶止觀卷五〕

(四)如實空、如實不空:真如體內無一切之妄染,而能究竟顯實,稱如實空;真如體內具足一切無漏性之功德,稱如實不空。〔大乘起信論〕

(五)權空、實空:並稱權實二空。謂二乘之人所悟入之生空為權空,菩薩所悟入之生法二空為實空。〔寶性論、辯中邊論卷上、大乘玄論卷四〕

(六)密教結印契時,以地、水、火、風、空等五輪之名依次稱為小指、無名指、中指、食指、拇指等五指,故謂二空時,即指二大拇指。 p202



(一)契證真理。大乘義章卷一(大四四‧四八一下):「證會名之為入。」

(二)解知事物之意。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六中):「入眾言音,開化一切。」

(三)指梵語、巴利語 āyatana 之舊譯,新譯為處。即根境相涉入而生識稱為入;如十二入,新譯作十二處。〔唯識二十論〕(參閱「十二處」343、「」4782)

(四)心或心作用之根據或端緒之意。維摩經卷上(大一四‧五三九中):「是身如毒蛇、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同經卷中(大一四‧五四六上):「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

(五)進入某種境地。俱舍論卷十七(大二九‧二七三中):「忍觀行人能入正定。」 p258


八妄想

即宗鏡錄卷七十六所示之八種妄想。八者即:(一)自性妄想,謂執根塵等法各有體性,不相混濫。(二)差別妄想,謂妄計色等有可見可對之色,有不可見可對之色,有不可見無對之色。(可見可對色者,即青黃等色,眼可見,亦可對。不可見可對色者,即聲香味觸四者,雖不可見,而有對於耳鼻舌身。不可見無對色者,即意識緣過去所見之境,皆不可見,亦無對礙。)(三)攝受積聚妄想,謂妄計色受想行識五蘊之法,攝持聚集,而成一切眾生。(四)我見妄想,謂於五蘊法中,妄計有我。(五)我所妄想,謂於五蘊法中,妄執我身及所受用之物皆為我所。(六)念妄想,謂妄分別可愛之淨境而緣念不斷。(七)不念妄想,謂妄分別可憎之境,不起緣念。(八)念不念俱相違妄想,謂於念不念愛憎之境,違理分別。〔三藏法數卷三十三〕 p281


八苦

(一)乃眾生輪迴六道所受之八種苦果,為四諦中苦諦之主要內容。即:(一)生苦,有五種,即:(1)受胎,謂識託母胎之時,在母腹中窄隘不淨。(2)種子,謂識託父母遺體,其識種子隨母氣息出入,不得自在。(3)增長,謂在母腹中,經十月日,內熱煎煮,身形漸成,住在生臟之下,熟臟之上,間夾如獄。(4)出胎,謂初生下,有冷風、熱風吹身及衣服等物觸體,肌膚柔嫩,如被物刺。(5)種類,謂人品有富貴貧賤,相貌有殘缺妍醜等。(二)老苦,有二種,即:(1)增長,謂從少至壯,從壯至衰,氣力羸少,動止不寧。(2)滅壞,謂盛去衰來,精神耗減,其命日促,漸至朽壞。(三)病苦,有二種,即:(1)身病,謂四大不調,疾病交攻。如地大不調,舉身沉重;風大不調,舉身倔強;水大不調,舉身胖腫;火大不調,舉身蒸熱。(2)心病,謂心懷苦惱,憂切悲哀。(四)死苦,有二種,即:(1)病死,謂因疾病壽盡而死。(2)外緣,謂或遇惡緣或遭水火等難而死。(五)愛別離苦,謂常所親愛之人,乖違離散不得共處。(六)怨憎會苦,謂常所怨仇憎惡之人,本求遠離,而反集聚。(七)求不得苦,謂世間一切事物,心所愛樂者,求之而不能得。(八)五陰盛苦,五陰,即色受想行識。陰,蓋覆之義,謂能蓋覆真性,不令顯發。盛,熾盛、容受等義,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故稱五陰盛苦。〔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

(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別出以下八苦:寒苦、熱苦、飢苦、渴苦、不自在苦、自逼惱苦、他逼惱苦、一類威儀多時住苦。 p291


三世間

全稱三種世間。乃世間之三種類別。其說法有下列五種:(一)據大智度論卷七十之說,世間有五陰世間、眾生世間、國土世間等三種。(1)五陰世間,又作五眾世間、五蘊世間。此世間之眾生能成之法,其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各各差別。(2)眾生世間,又作假名世間。指五蘊所成之假名之眾生各各差別。(3)國土世間,又作住處世間。此世間之眾生所依之住處國土各各差別。

(二)據善見律毘婆沙卷四之說,世間有行世間、眾生世間、處世間等三種。(1)行世間,此世間一切眾生由飲食而生。(2)眾生世間,即常與無常之世間。(3)處世間,為日月飛騰所照之世間。

(三)據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之說,世間分為器世間、眾生世間、智正覺世間等三種。(1)器世間,指有情所依之器世界。(2)眾生世間,除正報中之佛外,餘一切眾生皆屬之。如所化之同生眾、異生眾等。(3)智正覺世間,指能化之三身十佛。

(四)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之說,世間有世間、出世間、出出世間等三種。(1)世間,指三界之苦集者。(2)出世間,指離脫苦集之三界,而具有二乘之無漏功德者。(3)出出世間,指八地至佛地,得成佛者。

(五)據金七十論卷上載,世間有天道、人道、獸道等三種類別。乃數論外道所立。(1)天道,居天界之諸天眾。(2)人道,居大地之人。(3)獸道,居天地之間之禽獸。據同書卷上載,一自性諦(梵 prakrti)中,以具薩埵(梵 sattva)、羅闍(梵 rajas)、多摩(梵 tamas)三德和合之多寡而有三世間之別;薩埵多者為天道,羅闍多者為人,多摩多者為獸。又天道有梵天、世主、天帝、乾闥婆、阿修羅、夜叉、羅剎、鬼神等八分,獸道有四足生、飛行生、胸行生、傍行生、不行生等五分,人道則唯人一分。〔大智度論卷四十七、十地經論卷十、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華嚴五教章卷一、大乘義章卷六〕p539


三種世間

指三種世界。又作三世間。(一)據大智度論卷七十載,世,隔別之義;間,間差之義。(一)眾生世間,即指五陰所成的一切眾生;為能居之正報。又作假名世間,於十界、五陰等法之上,假立名字,各各不同,故稱假名世間。(二)國土世間,即器世間,指有情所居之國土,如山河大地等;為所居之依報。(三)五蘊世間,又作五陰世間,五陰即色受想行識,十界五陰各有差別,故稱五陰世間;為依正二報之通體。〔大智度論卷四十七、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

(二)據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載:(一)器世間,指三千世界,乃釋迦如來所化導之境。器,容受依用之義,即容受眾生而為眾生所依用之山河大地等。(二)眾生世間,謂五陰和合,眾共而生,間隔不同;乃釋迦如來所化之機眾。(三)智正覺世間,指以無漏智得正覺之智者,即正報中之佛;或指此等智者所依存之境,亦即超越三界輪迴之出世間。〔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參閱「出世間」1554)

(三)為印度數論學派所立之三種世間,即:(一)天上世間,指居於天界之諸天眾。(二)人間世間,指居於大地之人類。(三)獸道世間,指居於天地間之禽獸。此三種世間均由唯一之自性諦所生。〔金七十論卷上〕 p649


成實宗

即以成實論為所依之宗派。又作成論家、成實學派。為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宗祖為中印度之訶梨跋摩(梵 Harivarman),約生於佛陀入滅後七百年至九百年間,初於究摩羅陀處修學小乘薩婆多部(說一切有部)教義,繼而研習大小諸部,乃撰述成實論,批判有部理論,未久即震撼摩揭陀國,王譽稱為「像教大宗」。其後於印度之弘布情形不詳。

姚秦弘始十四年(412),鳩摩羅什漢譯此論,並與門人僧叡等講述之,曇影整理諸品,分立五聚,僧導製作成實論義疏,道亮則撰有成實論疏八卷。僧導涉跡南地,住於壽春東山寺(導公寺),大張講席,講述三論、成實。又至建康講述之,首開南方研習成實論之風。門人僧威、僧鍾、僧音等皆善此論。同時,又有道猛奉敕住於建康興皇寺講之,或謂其亦屬僧導系統,門人道慧、智欣先後敷演。

同時,慧隆(429~490)受劉宋明帝之請,在湘宮講成實。玄暢在江陵作訶梨跋摩傳一篇。智順精通涅槃、成實。南齊永明七年(489),竟陵文宣王請僧柔、慧次在普弘寺講成實,並撰「抄成實論九卷」。周顒撰三宗論,闡明三宗對二諦之解釋。

僧柔、慧次之門人智藏、僧旻、法雲等為梁代之三大法師。智藏撰有成實論大義記、成實論義疏,傳法於僧綽,僧綽傳法於警韶、慧、洪偃、慧勇等。警韶在楊都白馬寺、慧在徐州中寺講成實論數十遍,慧之門人智琳在丹陽仁孝道場亦講此論。僧旻撰有成實論義疏若干卷,門人有慧韶、寶淵、道超、僧喬等,與法雲之門人寶海皆善成實。梁武帝天監年間(502~511),袁曇允撰有成實論聚抄二十卷、慧琰撰有成實論玄義十七卷。洪偃於陳代天嘉五年(564)撰成實論疏數十卷。寶瓊住楊都大彭城寺,講成實數十遍,撰有玄義二十卷、文疏十六卷,門人有慧布、道莊等。

僧嵩亦為羅什門人,在彭城弘揚成實論,形成北方系統。門人有僧淵、曇度、道登、慧球等,曇度在北魏都城大同開講席,徒眾有千餘人,並撰成實論大義疏八卷。慧嵩在徐州講成實。北齊之道紀於成實亦頗有心得。

至隋代,解法師為宣講此論之名師。慧隆(?~601)住彭城寺,講成實數十遍。靈祐撰成實論抄五卷。智脫住長安日嚴寺,講論數十遍,並奉煬帝之命撰成實論疏四十卷。慧影撰成實義章二十卷。道宗住慧日道場講此論。另有神素、明彥、曇觀、慧休等皆善成實。

至唐代,有法泰、道慶、慧日、智琰等諸師。玄奘入竺之前,亦嘗就趙州道深修習本論。高麗之慧慈、慧觀,百濟之慧聰、觀勒等諸師,皆通成實、三論,百濟之道藏撰有成論疏十六卷。於日本,因成實宗與三論宗同時傳入,故此宗多附於三論宗而共習之,聖德太子嘗就學於慧慈、慧聰、觀勒等諸師,作三經疏,以成實論為法相之門。

毘曇宗列舉組成假相之各種要素,如色法、心法等皆是實體,故稱為說一切有部;俱舍宗以為諸法中,如無表色、不相應法、無為法三者,不為實體;成實宗則更進一步,以為色心二法結局亦空,將萬有分為五位八十四法,此等諸法皆空,若能將此一苦的世界徹悟為空,從生死二者完全解脫,則可謂已臻修道之極致,是為滅諦。成實論二○二品可歸納為發、苦、集、滅、道等五聚,其歸結即在於滅諦。此一滅諦,人人本具,故稱「本有涅槃」;修得證驗之時,則稱「始有涅槃」。本有、始有,其義雖異,然皆為一體。

在訶梨跋摩之世,有關五聚、四諦等之論說極為紛歧,故訶梨跋摩著成實論以評破各種異論。其所評破之異論,概括之,有:二世有無論、一切有無論、中陰有無論、四諦次第得一時得論、羅漢有退無退論、心心所相應不相應論、心性淨不淨論、過去業有無論、佛寶僧寶同別論、有我無我論等十種。而其中,雖亦使用四諦、三界、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二十二根、十善業道等之名數,乃至三十七助菩提法、四果、二十七賢聖等之法相分別,然並非以此等名相之性相解說為主,而係於其上另加正反之論證,其後乃下判斷。如解釋「四大」時,先舉四大之假名說,次舉四大之實有說,後證明實有說之謬誤,如是立、破相對之後乃下判斷。此一作法,與俱舍論等之組織大異其趣。

今就毘曇與成實立義之異處略作比較,以知此宗立義之大要:(一)毘曇主張三世實有;成實則主張過(去)未(來)無體,惟現在剎那之法有因緣生之體用。(二)毘曇主張法體實有;成實則主張法體中道,謂現在法係因緣所生,非有非空,不墮常邊、斷邊;離此二邊,稱為聖中道。(三)毘曇主張於「死有」與「生有」之間,有「中陰」;成實則說無中陰。(四)毘曇立退法阿羅漢與不退阿羅漢兩種;成實則主張聖道不退,阿羅漢道已永拔愛根,故為不退。(五)毘曇主張四大實有;成實則主張四大為假名,若離色等,即無四大。(六)毘曇主張諸根實有;成實則主張諸根為假名,若離四大,即無諸根。(七)毘曇主張諸根能照見諸境;成實則主張諸根無知。(八)毘曇主張「心所」有別體;成實則主張心所無別體,受、想、行等皆為心之異名。(九)毘曇主張心與心所有相應;成實則主張心所無別體,故心與心所無相應。(十)毘曇主張信勤唯有善性;成實則主張信勤通善、不善、無記等三性。(十一)毘曇主張無表色攝於色蘊;成實則主張無作(指無表色)攝於行蘊,而不攝於色蘊。(十二)毘曇主張無表業不通意業;成實則主張無作(指無表業)通身、口、意三業,即身、口、意三業皆能起無作。(十三)毘曇主張癡為無明之體;成實則主張我心為無明之體,謂諸法和合,假名人法,凡夫不能分別,故生我心。(十四)毘曇主張人空法有;成實則主張人法二空。(十五)毘曇細分五境,且各有一定之名數,又立四十六心所、六因、四緣、五果、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等,五蘊之順序為色受想行識;成實則未定五境之名數,心所之數亦不定,立四緣、三因,分業障、煩惱障、報障,而五蘊之順序則為色識想受行。

綜合上說,則可窺知成實一宗之要旨,其異於俱舍等毘曇之說,最允為特色者,不外於「三心、二諦、二空」論,即揭出假名心(即執於五陰所成之人或色香味觸等所成之瓶等為實有之心)、法心(執於五陰為實有之心)、空心(指緣於無所有之心)等三心,並謂若滅除此三心則可脫離三界。二諦則指世諦(有我)、第一義諦(無我)。二空則為人空、法空,謂「人空」如瓶中無水,由五蘊和合形成之人乃為假「人我」;「法空」如瓶體無實,五蘊則僅有假名而無實體。

本宗所立五位八十四法之法相分別,異於俱舍宗之五位七十五法,與唯識宗之五位百法。即:(一)色法,有十四法,包括五根、五塵、四大。(二)心法,即一心王。(三)心所法,有四十九法,如厭、欣、眠法等。(四)非色非心法,有十七法,如老、凡夫、無作法等。(五)無為法,有三法,與俱舍宗之三無為相同。又本宗將五趣至阿羅漢果位分成七十二種修行階位,稱為二十七賢聖,其次第如表所示:

依據上述成實教義,自教理思想觀之,頗有凌駕毘曇之上而時涉大乘之域者,惟古來對此宗之判屬仍時有異論,初時,學者皆以成實論為大乘論,或視之為總括大小乘之綱要書,又如僧柔、慧次,以至梁之智藏、僧旻、法雲三大法師等,皆無判其屬小乘者,故三論學者多視此等成實學者為成論大乘師。其後,北地之法上首判本宗屬小乘,繼而吉藏於三論玄義中以十義證成實為小乘,智顗、慧遠亦以之為小乘,自此之後各家遂判定成實為小乘。

本宗之研究盛行於南北朝時代,尤以南朝梁代最盛,至唐代諸師判其為小乘後,研究者遂日益減少。又推測由於大乘佛教之趨勢,十地經論、攝大乘論等之流布,及三論學逐漸興起等原因,亦促使本宗之衰落。〔法華經玄義卷十上、三論遊意義、華嚴五教章卷一、梁高僧傳卷六至卷八、歷代三寶紀卷十一、續高僧傳卷一、卷五至卷十五、名僧傳抄、出三藏記集卷五、卷十一、開元釋教錄卷八〕(參閱「成實論」2936) p2932


無所有處

梵語 ākiñcanyāyatana 或 ākijcanya-āyatana,巴利語 ākiñcañña-āyatana。謂厭患識無邊處,修無所有處定,所感之異熟果;即超越識無邊處定,觀所緣皆無所有,思惟無所有之相,依此行力所生之處。又稱無所有處天。四無色界之第三。無所有處分為二種,即:(一)定,係修證所得之無所有處定。(二)生,乃由彼定所感之異熟果,即無所有處天。與其餘之空無邊處等,同以所繫無覆無記之受想行識四蘊為體。又據大毘婆沙論卷八十四載,此處眾生壽六萬大劫。同論卷一八五載,佛弟子生於九地之最後一地有頂地(即非想非非想地),以該地無聖道,故必依鄰近之無所有處定得阿羅漢果,是以此地為有聖道之最後地。〔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七、俱舍論卷八、品類足論卷七、立世阿毘曇論卷八、集異門足論卷六〕(參閱「四無色定」1772) p509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味蘊

經量部所主張的輪迴主體。即無始以來,以同一本質相續流轉的微細意識。又稱根本蘊,為「根邊蘊(枝末蘊)」的對稱。《異部宗輪論》謂(大正49‧17b)︰「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非離聖道,有蘊永滅,有根邊蘊,有一味蘊。」《異部宗輪論述記》謂(卍續83‧465下)︰「一味者,即無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轉,即細意識,曾不間斷,此具四蘊。」蓋小乘經量部主張無始以來不曾間斷的細意識,其體為受想行識四蘊,展轉和合,一味而轉,故名一味蘊。此亦即大乘阿賴耶識說之基礎。

〔參考資料〕 《異部宗輪論述記目論》卷五;《異部宗輪論述記發軔》卷下;《大乘佛教史論》。


七處善

《阿含經》及有部所說的觀法之一。即就色等五蘊如實觀察其果、因、滅、對治道、愛味、過患、出離七種。又名七善。

《雜阿含經》卷二謂(大正2‧10a)︰「云何比丘七處善﹖比丘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滅道跡,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以色為例,就是如實觀察色(果)、色產生的原因(因)、色的滅盡(滅)、至滅的實踐道(對治道)、執著對象的可愛面(愛味)、嫌惡對象的不可愛面(過患)、超脫前二者的可愛及不可愛面(出離)。

《大毗婆沙論》卷一○八更以法、類、世俗、苦等四智說坤此七處之相。又,此七處善的前四處善是指見道位,後三處善則是指修道位。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九;《順正理論》卷六十一;《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俱舍論光記要解》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二。


三解脫門

略稱三脫門或三門。謂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即空、無相、無願,此三者又稱為三三昧。茲分釋如下︰

(1)空門(śūnyatā)︰謂觀無我、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不常、恒空。

(2)無相門(animitta)︰又作無想。謂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3)無願門(apraṇihita)︰又作無作或無欲。謂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將三解脫門作為實踐原理,是大小乘佛典所共通的。空、無相、無願三者,雖然又可稱為三三昧,但是三三昧是有漏、無漏共通的,而三解脫門則唯通無漏。故《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c)︰「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顯揚聖教論》卷二云(大正31‧490b)︰「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印度瑜伽行派以為,三解脫門係由遍計所執等三性所建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大正30‧705a)︰「三種解脫門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

◎附︰《大智度論》卷二十(摘錄)

三解脫門,佛說名為三昧。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世間有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空、無相、無作,是定性,是定相應心心數法,隨行身業、口業,此中起心不相應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譬如王來,必有大臣營從。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餘法如營從。餘法名雖不說,必應有,何以故﹖定力不獨生,不能獨有所作故。是諸法共生、共住、共滅、共成事,互相利益。

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觀五受眾,一相、異相無故空;二者,觀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我。

無相三昧四行︰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為盡,三毒等諸煩惱火滅故名為滅,一切法中第一故名為妙,離世間故名為出。

無作三昧十行︰觀五受眾因緣生故無常;身心惱故苦。觀五受眾因四行︰煩惱、有漏業和合能生苦果,故名為集;以六因生苦果,故名為因;四緣生苦果,故名為緣;不多不少等因緣生果,故名為生。觀五不受眾四行︰是八聖道分,能到涅槃故道;不顛倒故正;一切聖人去處故迹;愛見煩惱不遮故必到。

是三解脫門,在九地中︰四禪、未到地、禪中間、三無色,無漏性故。或有說者︰三解脫門一向無漏,三三昧或有漏或無漏;以是故,三昧解脫有二名。如是說者︰在十一地︰六地、三無色、欲界及有頂地。若有漏者,繫在十一地;無漏者不繫。喜根、樂根、捨根相應。初學在欲界中,成就在色、無色界中。如是等成就不成就,修不修,如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有二種空義,觀一切法空︰所謂眾生空、法空。眾生空,如上說。法空者,諸法自相空。如佛告須菩提︰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問曰︰眾生空,法不空,是可信;法自相空,是不可信。何以故﹖若法自相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何用學道﹖答曰︰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待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無罪福故,何用學道﹖若眾生有真性者,則無能害,無能利,自性定故。如是等人,則不知恩義,破業果報。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復次,諸法實相能滅諸苦,是諸聖人真實行處。若是法空有性者,說一切法空時,云何亦自空﹖若無法空性,汝何所難﹖以是二空,能觀諸法空,心得離諸法,知世間虛誑如幻。如是觀空,若取是諸法空相,從是因緣生憍慢等諸結使,言我能知諸法實相,是時應學無相門,以滅乳相故。若於無相中生戲論,欲分別有所作,著是無相。是時復自思惟︰我為謬錯,諸法空無相中云何得相、取相作戲論﹖是時應隨空、無相行,身口意不應有所作,應觀無作相,滅三毒,不應起身口意業,不應求三界中生身。如是思惟時,還入無作解脫門。

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若人入空門,不得是空,亦不取相,是人直入,事辦故,不須二門。若入是空門,取相得是空,於是人不得為門,通塗更塞。若除空相,是時從無相門入。若於無相相心著,生戲論,是時除取無相相,入無作門。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

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問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先已說,法雖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者有三種︰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解脫門︰見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心厭離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佛或一時說二門,或一時說三門。菩薩應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更欲說餘事故,三解脫門義略說。

〔參考資料〕 《聖法印經》;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止觀輔行》卷七之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仁王經疏法衡鈔》卷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法印經》;《佛地經論》卷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章。


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

一卷。宋‧施護譯。收在《大正藏》第八冊。又名《了義經》、《了義般若波羅蜜經》。全經內容大略,是佛以舍利弗為對告眾,為其說明菩薩所樂欲修習且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首先說明圓滿般若波羅蜜多是如實了知諸法住無所住,諸有所作離一切相。又言圓滿定波羅蜜多是無散亂、離所得之相。

其次,指示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之相,是圓滿三十七菩提分法;並且對三解脫門、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九先行法、九想法、念佛法僧戒想、離煩惱想、念生滅想、念無常苦無我等想、念苦集滅道智想、盡無生智想、法智想、語言分別想、離言分別想、三無漏根乃至如來十力想、十八不共法想等諸法,也應作如是想。

進而又說若如實觀察與修習般若波羅蜜多,則圓滿一切智、一切種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了達一切眾生之心行相,除一切眾生的諸雜染,斷十疑。

最後說明色法之自性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無所從來、無所住,其所生離三際。色體即空,離色無別空;空體即色,離空無別色(受想行識亦然)。故諸法只是名分別而無所觀,無所觀故悟入無所。悟入此無所,實即圓滿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八勝處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亦即觀欲界色處(色與相),制伏之以拂除貪著的八個階段。因藉觀想制伏所緣之境,摧破愛著,勝過所緣之境及煩惱,故稱為勝處;或謂依此所得善根,稱之為處,而彼處遠勝此處,故稱為勝處。異譯有八除處、八除入、八制入。入是處的別稱,如十二處譯為十二入。《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大正 27‧438c)︰
「八勝處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復為四種。如是八種名八勝處。(中略)勝所緣境,故名勝處。復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勝所緣境,而於所緣不起煩惱,亦名為勝。如契經說,於此處勝故名勝處。」

此中,(1)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謂內心未捨離色身清淨之貪,為欲捨棄此貪,故緣外界少分色境,起勝知見,勝伏彼色,斷壞超越欲貪;(2)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謂緣多分色境,勝伏彼色;(3)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謂內心已離捨色想無須除之,然更觀少分色境,勝伏彼色;(4)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謂緣多分色境以勝伏之;(5)內無色想,觀外色青;(6)內無色想,觀外色黃;(7)內無色想,觀外色赤;(8)內無色想,觀外色白。其中,(5)、(6)、(7)、(8)係內心已無色想,更觀外色青、黃、赤、白,制勝之,以對治欲貪。

此八勝處皆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前四者以初二靜慮為依地,後四者以第四靜慮為依地。又,此八者前二者之自性、依地、所緣皆與八解脫中之第一解脫同,次二勝處與第二解脫同,後四者與第三解脫同。此外,此八勝處乃三解脫之等流果,然三解脫僅能棄背欲貪使之不起,並不能制伏所緣之境;而八勝處則能制伏所緣之境,不令貪起,故稱為勝處。

◎附︰《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摘錄)

問︰此八勝處,自性是何﹖答︰無貪善根以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勝處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勝處﹖勝處是何義﹖答︰勝所緣境,故名勝處。復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勝所緣境;而於所緣,不起煩惱,亦名為勝。如契經說︰於此勝處,故名勝處。(中略)

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初勝處。此中內有色想者︰謂有內各別色想,未離、未捨、未除。觀外色者︰謂為離捨除各別內色想,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少者,謂二種少︰(一)所緣少,(二)自在少。若好者︰謂不弊壞青黃赤白色。若惡者︰謂鈴青黃赤白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者︰謂為調伏欲貪故,斷壞欲貪故,超越欲貪故;於彼諸色,起勝知見,勝伏彼色。謂攝受彼,及調伏彼。猶如大家,及大家子,攝受調伏自諸僕使;是故名為勝知勝見。是初勝處者︰初謂名數次第在初。或入彼定次第在初。勝處者︰謂入彼定時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總名勝處。

如初勝處,應知第二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此第二,觀外色多。多有二種︰(一)所緣多,(二)自在多。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第三勝處。此中內無色想者︰謂內各別色想,已離已捨已除。觀外色者︰謂不為離捨除內各別色相,而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餘如前說。如第三勝處,應知第四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第四勝處,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青顯、青現、青光,無量、無量淨妙,可喜、可樂、不可違逆,如隖莫迦花;或婆羅痆斯染青衣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五勝處。

此中內無色想外觀色,義如前說。青者︰謂諸青色,若大、若小,總說為青。青顯者︰謂彼青色,眼所照了,眼所行境;故名青顯。青現者︰謂彼青色,如為眼識所了別已;引生意識,亦分別之;故名青現。青光者︰謂彼青色,光明照曜;故名青光。無量者︰謂彼青色,廣無邊際;故名無量。無量淨妙者︰謂如青色,廣無邊際,彼淨妙相,亦無邊際;是故名為無量淨妙。可喜者︰謂彼青色,可欣可悅,令意悅豫;故名可喜。可樂者︰謂彼青色,可愛可玩,若緣於此,不復希餘;故名可樂。不可違逆者︰謂彼青色,令心堪忍隨順趣向;是故名為不可違逆。如隖莫迦花或婆羅痆斯染青衣色者︰謂彼極青,故引為喻。於彼諸色勝知勝見,義如前說。有如是想者︰謂於彼青色,有如前說青想現前。是第五勝處,義亦如前。如說青勝處,說黃赤白勝處,應知亦爾。有差別者,黃勝處,應說如羯尼迦羅華;赤勝處,應說如槃度時縛迦華;白勝處,應說如隖殺私星。婆羅痆斯黃赤白衣,隨類應說。

問︰四顯色中,何者最勝﹖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白色最勝。世共說此是吉祥故。如四方中,東方最勝。是吉祥故。白色亦爾。大德說曰︰緣白色時,令心明淨;以不隨順惛沈睡眠,能任持身;故最為勝。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九;《長阿含》卷九;《俱舍論》卷二十九;《大智度論》卷二十一;《雜集論》卷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集異門足論》卷十九;《雜阿毗曇心論》卷七;《成實論》卷十二〈八勝處品〉;《大乘阿毗達磨論》卷十三。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世間

泛指遷流變化的現象世界。略稱為世。此詞原意係指可毀壞,或可對治的有為有漏現象。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云(大正31‧264b)︰「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a)︰「此有漏法亦名有諍,(中略)亦名世間。可毀壞故,有對治故。」《佛性論》卷二云(大正31‧796b )︰
「世有三失︰(一)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心果報念念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恆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見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為出世藏。」

據稱友(Yaśomitra)所述,世間的梵語loka,原是從有「見」義的語根lok或自有「毀壞」義的語根luj(ruj)而來的名詞。其中,後者應作loga,但今不規則變化為loka,因此有可毀滅、可破壞、可滅等義。又,梵語laukika有世俗或凡俗之義,即意味非學。今以世為有漏的略名,認為此語有可對治義,乃是約其義而言。舊譯《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品〉云,說三世五陰之法名為世間,斯由有虛妄。《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七云(大正13‧116a)︰「善男子,五受陰名為世間。」《大智度論》卷六十三云(大正25‧507b)︰「世間所謂三界。」《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c)︰
「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7b)︰
「三界所攝及出世智後所得,似彼顯現是世間義。似彼顯現者,謂似三界所攝相顯現。似真如等所現相貌是出世間,未曾得故。如是諸蘊一分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一分是世間。一分者謂除正智所攝,及後所得似出世間相顯現,並無為法。」

以上所引,皆將有漏有為虛妄三界諸法總稱為世間,可見彼等亦是基於凡俗之意。

另外,《勝鬘寶窟》卷下(本)闡明界外的變易生死亦可名為世間,其文云(大正37‧70a)︰「三種意生身人無復分段,名為涅槃,猶有變易名為世間。故此人亦是涅槃人,亦是世間人。」《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更根據此意分別成四句,云(大正35‧160a)︰
「初中有四句,(一)或唯世間,謂地前及凡位所居。(二)或唯涅槃,謂諸佛果位所住涅槃。設自受用土亦得是彼大涅槃攝。(三)或亦世間亦涅槃,依寶性等論,依無漏法界中有三種意生身。應知,彼因無漏善根之所作,故名為世間,非是有漏業煩惱作亦名涅槃。依此義故,勝鬘經云,世尊有有為世間,有無為世間,有有為涅槃,有無為涅槃。解云︰有為世間是凡位,無為涅槃是佛果,有為涅槃無為世間是變易報。所望異故屬俱句。(四)義準諸佛清淨法界,是非世間非涅槃。以非是二乘涅槃故。」

此謂除無為涅槃外,其餘之有為無為世間及有為涅槃,總名為世間。

關於世間的種類,諸家亦有紛說,如《俱舍論》卷八等分為有情世間、器世間二種,《大智度論》卷七十等說五陰、眾生、國土三種世間,《華嚴經孔目章》卷三等出器世間、智正覺世間、眾生世間三種,《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分非學世間、學者世間二種,《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八亦舉五陰、五欲、國土、眾生及佛等六世間。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有了有情,必有與有情相對的世間,如說︰「我與世間。」有情與世間的含義,可以作廣狹不同的解說︰(1)世是遷流轉變的意思,凡有時間的存在者,即落於世間。世間即一切的一切,有情也即是世間的。(2)假名有情為我,我所依住的稱為世間︰所依的身心,名五蘊世間;所住的世界,名器世間。(3)有情,攝得五蘊的有情自體,身外非執那自然界,稱為世間。(4)器世間為「有情業增上力」所成的,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如有色即有空。所以雖差別而說為有情與世間,而實是有情的世間,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佛法對於世間,有幾點根本認識︰

(1)世間無數︰佛陀不像神教者那樣淺狹,專以渺小的區域為天下,以為神但創造這個天地。佛陀從無限時空的體驗中,知道世界是多得難以計算的。這在過去,每被譏笑為懸想。由於近代科學的成就,證實了世界無數這論題,像我們所住的那樣世界──星球,確是非常的多。利用望遠鏡的精製等,宇宙在不斷的擴大發現中。

(2)世界是不斷的成壞過程︰世界不是永久不變的,每一世界都在不斷的凝成、安住、破壞的過程中。破壞又凝成,凝成又破壞,世界是無始終的成壞過程。現在的世界,有的在凝成中,有的在安住中,有的在破壞中,有的已破壞無餘──空。任何時間,世界都在此成彼壞,此有彼無中,如大雨時雨滴的急起急滅一樣,世界是難以數量計的。

(3)世界為有情的世界而又是不一定有的︰如世界已成而住,或住而將壞,這世界是有情的世界。如開始凝聚而沒有完成,破壞到快要毀滅,這世界是沒有有情的。近代的科學者,由於千百年來神教的惡習,以為星球那樣多,但都不宜於生物以及人類的發生,獨有這個地球,才適宜於生物,而且進化到人類的出現。地球有人類,可說是宇宙間的奇蹟!這那裏是奇蹟﹖不過是神蹟的變形!無論科學的也好,神教者上帝但創造這個世界,但創造這世界的生物以及人類也好,都是荒謬而難以相信的,都是從我慢中流露出來的!有無量無數的世界,卻僅有一個世界有生物以及人類,而這個又恰是我們這個世界,你能相信嗎﹖

(4)世界的淨穢是業感的︰這無數的世界,形態不一,穢惡與莊嚴也大有差別。我們所處的地球,被稱為五濁惡世,屬於穢土。莊嚴清淨的世界,不但是無數世界中的現實存在,而這個世界又可能成為莊嚴的。世界的進展到清淨,或退墮到穢惡,為有情的共業所造成;是過去的業力所感,也是現生的業行所成。常人誤信世界或有情為地球所獨有的,於是由於地球初成時沒有有情,即推想為物質先精神而存在,即世界先於有情。佛陀體驗得時空的無始終,無中邊,體驗得心色的相依共存,所以能徹見世間為有情的世間,有情依世間而存在。這才否定了神教的創造說、數論的發展說、勝論的組織說,樹立緣起的世界觀。

◎附二︰〈三種世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一)天台宗將世間諸法分為眾生世間、國土世間、五陰世間︰即天台宗依據《大智度論》卷四十七在解釋百八三昧之一的「能照一切世間三昧」時,所列舉的眾生、住處、五陰等三世間而立。

(1)眾生世間︰又稱假名世間,指能居的正報,即五陰所成的一切眾生。

(2)國土世間︰也稱為住處世間,指所居的依報,即眾生所依住的國土,如山河大地等。

(3)五陰世間︰又名五蘊世間或五眾世間,指依正二報的通體,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

世間猶如世界。世是隔別義,間是間差義,顯示眾生、國土、五陰三種各各差別。此三種世間,與十法界、十如是,皆為三千諸法的要素,形成天台宗實相論的精髓。此外,《止觀輔行》卷五之三對此三世間也有詳解。

(二)指華嚴宗所立之器世間、眾生世間、智正覺世間三種。

(1)器世間︰指依報的山河大地等。器是容受依用之義。山河大地等容受眾生,又為眾生所依用,故稱為器世間。

(2)眾生世間︰指正報中除佛以外的一切有情。此等有情為五陰所成,而其生不同,故名為眾生世間。

(3)智正覺世間︰指正報中的佛。佛具有大智慧,脫離偏邪,覺了世出世法,故名為智正覺世間。

《華嚴經疏》卷三將此三世間作「生佛對望」解。以器世間為佛的化境;眾生世間為所化之機;智正覺世間為能化的佛。又,《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將解境的十身配此三世間,以十身中的第一位「眾生身」配眾生世間;第二位「國土身」配國土世間;第三位「業報身」配感得前二世間的業煩惱;第四身以下是就智正覺世間所立,即所謂融三世間的佛身。

(三)指行世間、眾生世間、處世間︰如《善見律毗婆沙》卷四載(大正24‧696b)︰
「世間者,有三。何謂為三﹖一者行世間,二者眾生世間,三者處世間。問曰︰何謂行世間﹖答曰︰一切眾生從飲食生,是為行世間。何謂眾生世間﹖答曰︰常世間無常世間,是為眾生世間。何謂處世間﹖以偈答曰︰日月飛騰,照于世間,光明無比,無所障礙;此是處世間。」

(四)指世間、出世間、出出世間︰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載(大正31‧263b)︰「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載(大正45‧561a )︰「從初歡喜地至第三地,是世間法,相同三界。第四地已去至第七地,相同無流,於世間身中,得彼三乘無流德,名為出世。第八地已去至第十地,名出出世,即得成佛。」《華嚴五教章》卷一(大正45‧477c)︰「如本業經、仁王經及地論、梁攝論等,皆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間,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間,八地以上寄出出世間。」

一般皆以三界苦集為世間,以離脫三界苦集的二乘等無漏功德為出世間,然今以初、二、三地為世間,以四、五、六、七地配出世間,係暫就其相同處所作的配列。

(五)指數論外道所立之天上、人間、獸道三種。

(1)天上世間︰指居於天界的諸天眾,如梵天、世主、天帝、乾闥婆、阿修羅、夜叉、羅剎、鬼神等。

(2)人間世間︰指居於大地的人類。

(3)獸道世間︰指居於天地間的禽獸,又可細分為四足類、飛行類、胸行類、傍行類及不行類等。

據《金七十論》載,此三種世間本生自唯一的自性,然因自性諦所具薩埵、羅闍、答摩三德和合的多寡,而有勝劣的三世間之別,該論云(大正54‧1249a)︰
「若一因不能生多種果,此義中自性若是一,云何得生三種世間﹖(中略)從一自性生三德不同故。天上薩埵多,是故諸天恒受歡樂。人中羅闍多,故人多受苦。獸道多摩多,故獸等恒癡闇。是等諸道中三德恒相應,以有偏多故,故如此差別,如是一自性能生三世間。三德不同故,是故有勝劣。」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梵行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卷八;《摩訶止觀》卷五(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七;《異部宗輪論述記》;《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五取蘊

指由煩惱而生,或生煩惱的有漏五蘊。所謂五蘊通於有漏、無漏,囊括有為法的全部。而「取」是煩惱的異名,故由取而生,或生取的五蘊(即五取蘊)不攝無漏有為之法。《雜阿含經》卷三(大正2‧16a)︰「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使心繫著而生貪欲。」又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釋云(大正27‧386a)︰「問︰色取蘊云何﹖答︰若色有漏有取,彼色在過去、未來、現在,或起欲,或起貪,或起瞋,或起癡,或起怖,或復隨起一心所隨煩惱,是名色取蘊。」受、想、行、識亦如是廣作分別。

此外,該論又就蘊與取蘊的不同提出多說,謂蘊通於有漏無漏,取蘊僅屬有漏;蘊攝苦集、道三諦,身僅攝苦、集二諦;蘊攝十七界與一界之少分,攝十五界與三界之少分;蘊攝十一處與一處之少分,取蘊攝十處與二處之少分;蘊攝五蘊,取蘊攝五蘊各少分。又於蘊中有流轉者受訶責,有還滅者受讚歎;於取蘊中有流轉者受訶責,無還滅者受讚歎。

關於取蘊的名義,《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a)︰「煩惱名取,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如草糠火。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如帝王臣。或蘊生沁名取蘊,如花果樹。」即名一切煩惱為取。然《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云(大正31‧695b)︰
「以取合故名為取蘊,取者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欲者希求相,貪者染著相。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為方便故,引取當蘊令起現前。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方便故,執取現蘊令不捨離。是故此二說名為取。」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則批評此二說,謂(大正43‧621c)︰「欲貪名取者,雖對法文。同,亦十地解取支,云愛增上名取,此隨義增,非真實理。據實而言,瑜伽等云一切煩惱名取支。取蘊亦爾。」此蓋採婆沙等說。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法乘義決定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成唯識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雜集論述記》卷一;《俱舍論光記》卷一;《百法問答鈔》卷一。


五淨居天

(一)在顯教,指淨業聖者的居所︰又稱五淨居處、五那含天、五不還天,或略稱為五淨居、淨居。即證不還果(阿那含)的聖者,厭與凡夫共住,且為遠離災患、靜住於法樂,乃雜修第四靜慮,而受生於色界第四禪九天中的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諸天。

(1)無煩天(Avṛha)︰此天遠離欲界的苦及色界的樂而無煩惱。

(2)無熱天(Atapa)︰此天無熱惱,清涼自在。

(3)善現天(Sudṛśa)︰住此天的聖者,其果德易於顯現。

(4)善見天(Sudarśana)︰生於此天,所見世界極清澈。

(5)色究竟天(Akaniṣṭha)︰此天究竟諸色幾微之處,入無邊際,為色界天最勝之天。

在第四禪九天中,無雲、福生、廣果天是凡夫的居所,其次之無想天是外道所往。《法苑珠林》卷二謂無想天是外道修無想定受生之處,於其中受五百劫無心報,受報之後必起邪見而生地獄。因此一切聖人不生無想天。

《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a)︰「由雜修五品,生有五淨居。」其中,雜修有五品是指下品、中品、上品、上勝品、上極品。初起無漏,次起有漏,後復起無漏,三心現前而成備靜慮是下品,六心現前是中品,九心現前是上品,十二心現前是上勝品,十五心現前而成備靜慮是上極品。此五品分別感得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五淨居果。

巴利文《論事》(Kathāvatthu)曾提及五淨居天人的壽量。謂無煩天是一千劫,無熱天是二千劫,善見天是四千劫,善現天是八千劫,色究竟天是一萬六千劫。

(二)在密教,指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東方最北的五尊︰又稱五淨居眾。即(1)自在天子,(2)普華天子,(3)光鬘天子,(4)意生天子(即滿意天子),(5)名稱遠聞天子(即遍音聲天子)。此五天子依次配於色究竟天、善見天、善現天、無熱天、無煩天。《大日經疏》卷十六云(大正39‧744a)︰「以禪定為味,以淨為行耳。」

◎附︰《集異門足論》卷十四(摘錄)

五淨居天者,云何為五﹖答︰(一)無煩天,(二)無熱天,(三)善現天, (四)善見天,(五)色究竟天。云何無煩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煩天是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煩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身無煩擾,心無煩擾。由彼身心無煩擾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煩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煩天,故名無煩天。

云何無熱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熱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熱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身無熱惱,心無熱惱。由彼身心無熱惱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熱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熱天,故名無熱天。

云何善現天﹖答︰謂此與彼諸善現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現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形色微妙,眾所樂觀,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天眾,故名善現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現天,故名善現天。

云何善見天﹖答︰謂此與彼諸善見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見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形色轉微妙,眾所轉樂觀,轉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善現天眾,故名善見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見天,故名善見天。

云何色究竟天﹖答︰謂此與彼諸色究竟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色究竟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所得自體,於生色趣最勝第一,故名色究竟天。復次此天亦名礙究竟天。礙謂礙身。此是礙身最究竟處,故名礙究竟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色究竟天;或謂礙究竟天。故名究竟天,或名礙究竟天。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經》卷九;《起世經》卷八;《首楞嚴經》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卷一七五。(二)《大日經》卷四〈密印品〉、卷五〈祕密漫荼羅品〉;《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三。


五蘊

指構成一切有為法的五種要素,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為梵語塞犍陀(skandha)之譯,意指積集,舊譯作陰、眾、聚,故五蘊又稱五陰、五眾、五聚。《俱舍論》卷一稱作五法。

《集異門足論》卷十一云(大正26‧412a)︰「云何色蘊﹖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簡言之,色蘊是指總括五根、五境等有形的物質,受蘊是指對境而承受事物之心的作用,想蘊是指對境而想像事物之心的作用,行蘊是指其他對境關於瞋貪等善惡一切心的作用,識蘊是指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之心的本體。

根據小乘俱舍家的說法,色蘊是指五根、五境、無表色的十一種色法,受蘊指領納境的受心所,想蘊指取境之像的想心所,行蘊指受想以外的四十四心所及十四心不相應法,識蘊指心王一法,即五蘊攝七十五法中之七十二有為法。唯識家則立百法,其中,初三蘊同於俱舍,而行蘊攝四十九種心所有法及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法,識蘊攝八種心法,即合九十四有為法攝於五蘊。

關於五蘊成立的次第,《俱舍論》卷一謂有隨麁次第、隨染次第、隨器等次第及隨界別次第四種。《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則提出生死所作、對治所作、流轉所作、住所作、安立所作五種。另《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對唯立五蘊的原因,也有所說明。五蘊的施設動機,乃在破眾生的我執,而令達無我之理。

總而言之,五蘊是一切有為法的分類,通於有漏無漏及三性,故諸論中亦標示種種名稱以說明其種別,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等,特別將五蘊中屬於有漏者稱作五取蘊;《大乘義章》卷八(本)則就有漏、無漏、三性,總立九種之別──生得善陰、方便善陰、無漏善陰、不善五陰、穢污五陰、報生五陰、威儀五陰、工巧五陰、變化五陰。此外,《摩訶止觀》卷五(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也各立說九種及十種五蘊,內容均大同小異。

又,《摩訶止觀》卷五(上)另就十界論五陰等之不同,說三途是有漏的惡陰界入、三善是有漏的善陰界入、二乘是無漏的陰界入、菩薩是亦有漏亦無漏的陰界入、佛是非有漏非無漏的陰界入(以上稱為五陰世間)。

綜觀大、小乘之說,蓋小乘有部等以五蘊之法皆實有;大乘般若等說五蘊皆空。又小乘及大乘唯識等,認為五蘊雖是有為法,而不免生滅遷流,如《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云(大正12‧590c)︰「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是無常,因滅是識,獲得解脫常住之識。(中略)色即是空,因滅空色,獲得解脫非空之色。」《方廣大莊嚴經》卷十二則以五喻說五蘊無常、苦、空、無我之義。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卷三;《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五陰譬喻經》;《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卷五十五、卷六十六;《顯揚聖教論》卷五;《雜阿毗曇心論》卷一;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舟橋一哉《原始佛教思想の研究》;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小乘佛教概論》。


六妙門

天台宗所立的六種禪觀,即數息門、隨息門、止門、觀門、還門、淨門。相當於三種止觀中的不定止觀。智顗《六妙法門》一書(《大正藏》第四十六冊),即闡釋此種法門者。

(1)數息門︰默數呼吸以收攝心神,俾為入定之方便。有修數、證數二種。修數者,調和氣息,從一至十,數息攝心,令不散馳。證數者,覺心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心住息緣,覺息虛微,心相漸細,患數為粗,意不欲數,故應捨數修隨。

(2)隨息門︰數息法之後的第二階段修持法。有修隨、證隨二種。修隨者,捨前數息法,一心隨息出入,攝心緣息,知息出入。證隨者,心漸微細,覺息長短遍身入出,心息任運相依,意慮恬然凝靜,覺隨為粗,心厭欲捨,故當捨隨修止。

(3)止門︰有修止、證止二者。修止者,息諸緣慮,不念數隨,凝寂其心。證止者,覺身心泯然入定,不見內外相貌,定法持心,任運不動。此時應作是念,謂此定者,皆屬因緣,陰界入法和合而有,虛誑不實,即不著止,而起觀分別。

(4)觀門︰有修觀、證觀二種。修觀者,觀微細出入息相如空中風,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實,心識無常,剎那不住,無有我人。證觀者,覺息出入遍諸毛孔,心眼開明,徹見三十六物及諸蟲戶,內外不淨,剎那變易,心生悲喜,得四念處,破四顛倒。

(5)還門︰有修還、證還二者。修還者,知觀從心生,應反觀觀心,則知觀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有。不有故即空。空故無觀心。若無觀心,豈有觀境。境智雙亡,即還源之要。證還者,心慧開發,不加功力,任運自能破折,返本還源。

(6)淨門︰有修淨、證淨二種。修淨者,能知色淨,不起分別妄想,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能息妄想垢、分別垢、取我垢。證淨者,豁然心慧相應,無礙方便,任運開發,三昧正受,心無依恃。

其中,前三門屬定,後三門屬慧,依此定、慧能發真明,出離生死。又,涅槃曰妙,能通曰門,修此六門能通涅槃,故稱六妙門。

◎附︰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以「念息」為方便而修止,也是容易得力的法門。一呼一吸,叫做一息。息是依緣身心而轉的,對身心的粗動或安定,有密切關係,所以安定身心的定學,對修息極為重視。修息的有六門︰數、隨、止、觀、還、靜;但後三者,是依止起觀的觀法。

(一)數息︰以息為所緣,吸入時,以心引息而下達於臍下;呼出時,心又隨息而上,自鼻中呼出。這樣的一呼一吸為一息,數入息的不再數出息,數出息的不再數入息。一息一息的默數下去,到十數為止,再從一數起。數息,如念佛的捏念珠一樣,使心在息──所緣上轉,不致於忘失。初學的如中間忘記了,那就從一數起,以做到一息一息的不加功力,憶念分明為限。

(二)隨息︰久久心靜了,不再會忘失,就不必再數,只要心隨於息,心息相依,隨息而上下,覺息遍身等。這樣,連記數的散亂,也離去了。

(三)止息︰久久修息漸成,心與息,如形影的不離。忽而心息不動,身心泯然入定,也就是修止成就。凡修息的,以細長為妙,但初學不可勉強,以免傷氣。又息須均勻,切勿忽長忽短。佛法的持息,本意在攝心入定,所以不可在身體上著想。修習久了,如少腹充滿,發熱,或吸氣時直達到足跟趾端,或覺臍下氣息下達,由尾閭而沿脊髓上升,或氣過時,幻覺有光色、音聲等──這都是氣息通暢,生理上的自然現象。切勿驚奇誇眩,落入氣功及丹道的外道窠臼!又修息以微密勻長為準,所以非風相︰息出入時,如風的鼓盪一樣,出入有聲,那是太粗而要不得的。也非喘相︰這雖然出入無聲,但不通利(艱濇),如刀刮竹一樣,一頓一頓的有形可見。也非氣相︰雖然通利了,但口鼻仍有氣入的感覺。離此風相、喘相、氣相,微密勻長,古人形容為「悠悠揚揚」、「若存若亡」,才合於息相的標準。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六;《阿毗曇心論》卷八;《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佛祖統紀》卷六、卷二十五;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印度の部〉第二編;安藤俊雄《天台學》。


六道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凡俗眾生因善惡業因而流轉輪迴的六種世界。又稱六趣。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其中,地獄、畜生、餓鬼稱三惡道,或三塗。阿修羅、人、天稱三善道。六道中若不含阿修羅,則為五道,或五趣。

(1)地獄道︰即地獄受苦之處。有八寒、八熱、無間等名。眾生若造上品十惡及五逆罪,則墮地獄。

(2)餓鬼道︰即孤貧潦倒受苦之鬼。經常處於飢餓中,到處遊行,求食不得。相傳有歷千百年不聞漿水食物之聲音,而常受餓渴痛苦者,故名餓鬼。眾生若造中品十惡業,則墮餓鬼道。

(3)畜生道︰即牛、羊、猪、馬及一切蟲、魚、禽、獸等動物。眾生若造下品十惡業則墮畜生道。

(4)阿修羅︰屬於非天道的一種大力鬼神。具有神通和威力而無德,性多瞋恚,統率夜叉、羅剎等,以阿修羅為首,故稱阿修羅道。眾生作下品十善即可生阿修羅道。

(5)人道︰即人類。因人道苦樂參半,善於分辨事物的前因後果,易於知苦斷集,明理去惑,轉凡成聖,故《大智度論》卷四說,佛之三十二相要在人道中培植。眾生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即可生於人道。

(6)天道︰即天界。天道分布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之中。欲界因有男女情欲,故名欲界。色界,沒有男女情欲,唯色相莊嚴,故名色界。無色界,無有形相,唯精神心識存在,故稱無色界。眾生行上品十善、修四禪定、四空定,即可生於天界。

此六道,若加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界,即天台宗所說之十界。十界之中,六道是迷界凡夫所住,故又稱六凡。聲聞等四界是聖者所住,故稱四聖。

◎附一︰〈五趣〉(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五趣,指迷界有情所趣之五處。即地獄(nirṛiti)、餓鬼(preta)、畜生(tilyagyoni)、人間(manusya)、天上(deva)。亦稱五道,或五惡趣、五惡道、五有。三界、六道、二十五有等是其相異的分類。三界含攝極廣,此處除去其中的善、染、外在器世間和中有,只限於有情數。

所謂地獄,是指在地獄受寒熱大苦,乃瞋恚者或行上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餓鬼,是指為飢渴所苦者,乃貪欲者或行中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畜生,是指禽、獸、蟲、魚之類,乃愚癡者或造下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人間,乃持五戒或行中品十善者所趣。所謂天上,是指六欲天、四禪天、四無色天的總稱,乃行上品十善及禪定者的果報。

此五者稱為趣的原因,根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的解釋,趣是「往」的意思,另有一說是「到」的意思,因為此五者是往到善惡業因所結的生處,故有此稱。《大乘義章》卷八(末)解釋五趣又名五道,是因(大正44‧625a)︰「所言趣者,蓋乃對因以名果也。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故名為趣。所言道者,從因名也。善惡兩業,通因至果,名之為道。」五趣之地獄、餓鬼、畜生為純惡之所趣,人、天為善惡雜業之所趣,皆屬有漏。與無漏之淨土相對。故總名為惡道、惡趣。又名五有,乃取「有」具因果不亡之義。

五趣再添阿修羅,稱六趣或六道。所謂阿修羅,是指不斷鬥爭並受此苦者;是懷有猜忌心、行下品十善者的果報。其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趣,阿修羅和人、天稱為三善趣。

關於設五趣,或設六趣這點,在大小乘中有不同的說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8b)︰「謂有餘部立阿素洛為第六趣。彼不應作是說。契經唯說有五趣故。」《俱舍》、《正理》、《顯宗》、《雜心》等諸論,都只設五趣,而大乘經中卻大多說六道。若根據五趣的說法,則阿修羅包括在五趣之中。《俱舍論頌疏記》(唐‧遁麟述)卷八謂(卍續86‧313下)︰「問︰阿素落何趣攝﹖(中略)瑜伽、佛地論說為天趣。雜心鬼趣攝。正法念經是鬼、畜趣。伽陀經鬼、畜、天三趣。(中略)慈恩師依瑜伽、佛地為正。婆沙評為鬼趣攝。雜心解亦同。」

此外,《首楞嚴經》卷八有開仙趣以為七趣之說。該經卷九另據阿修羅出生的不同(即胎、卵、濕、化四生),而將之含攝在鬼、畜、人、天四趣中。

◎附二︰《阿毗達摩集異門足論》卷十一(摘錄)

五趣者︰(一)地獄趣,(二)傍生趣,(三)鬼趣,(四)人趣,(五)天趣。

云何地獄趣﹖答︰與諸地獄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地獄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地獄趣。復次由上品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地獄,生地獄中,結地獄生。是名地獄趣。復次地獄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地獄趣。

云何傍生趣﹖答︰與諸傍生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傍生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傍生趣。復次由愚鈍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往於傍生,生傍生中,結傍生生。是名傍生趣。復次傍生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傍生趣。

云何鬼趣﹖答︰與諸鬼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鬼界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鬼趣。復次由慳吝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鬼界,生鬼界中,結鬼界生。是名鬼趣。復次鬼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鬼趣。

云何人趣﹖答︰於諸人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人中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復次由下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人中,生於人中,結人中生。是名人趣。復次人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人趣。

云何天趣﹖答︰與諸天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天上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復次由上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上天,生於天上,結天上生。是名天趣。復次天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天趣。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一;《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八;《往生要集》卷上(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十、卷三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即具有緣慮作用的心王、心所等。又稱心法、心事。在佛典中,依派別或經論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指謂。略如下述︰

(一)心王及心所法的總稱︰相對於色、身而言。亦即不分心王、心所,廣指能緣慮知之法,於五蘊中總指受、想、行、識等四蘊。舊譯《華嚴經》卷十載(大正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5c)︰「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二)指心王︰相對於「心所法」而言。為精神作用的根本主體。指六識或八識,此係就有慮知之法中,特將六識或八識稱為心。若就五蘊分別之,心即識蘊,心所法攝受、想、行等三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5a)︰「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又,《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謂心王僅有一種,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乃心王所攝,而不是六個獨立個體。此中,眼等前五識係指與五種感官相應之識,第六識──意識則對於一切事理都有思慮分別之作用。大乘瑜伽行派則謂心王有八,即於眼等六識上加末那、阿賴耶等二識。據瑜伽行派所述,末那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又以第八識為所攀緣之對境,不斷地進行思維度量,執為自內我相。第八識之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現象之種子,並由種子顯現行起(現行)而變現出一切現象。

(三)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相對於此,前六識稱為識,第七識名為意。《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大正30‧651b)︰「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31‧701a)︰「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此乃以心為積集之義,阿賴耶識有積集種子之義,故特以心為其別名。

另外,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末),謂心總有四種之別(大正39‧218b)︰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真實名心,如般若多心,即真如理亦名為心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緣慮心,即通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唯第八。」

此中,第二、第三係以八識名為心,相當於以心王為心之義;第四唯將第八阿賴耶識名為心,即以心為阿賴耶識的別名。

第一之真實心,即指汗栗馱(hṛd)心。梵語hṛd,或譯作肉團心、堅實心,原語係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萬物所具有的本質,為中心之「心」。亦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非為緣慮心。另依《大日經疏》卷四所說,係指肉團心(心臟)而言。密教謂觀想凡夫之汗栗馱(即肉團心、心臟)為八葉蓮華,以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摘錄)

「心」有種種統一的意義,所以在佛法的發展中,學者的解說,傾向於心的統一。

(1)如阿毗達磨論者的「心王」說︰人心有或善或惡,或受或想或思等無數的作用,在分別的論究中,受、想等被分離出來,稱為「從心而有」,「依心而起」的「心所有法」。「心所」以外的,稱為心(王)──六識。分離了「心所有法」的心,近於現代心理學上的統覺作用。從種種心所而論到所依的一心(六識中的一識),也會被誤解為心體與心用。好在阿毗達磨論者不這麼說,認為心與心所是同樣的,只是總相知(是心)與種種別相知(是心所)的差別。

(2)如一心論者︰引用「心遍行獨行」,而以為不同的六識,只是一心的差別。

(3)如心性本淨論者︰經上說︰「心極光淨,客塵所染」,依世俗的譬喻,而解說為「性淨而相染」。心是內在的一心,雜染或離染,而心體是清淨的。佛教界傾於內在的統一,是與世間心境相應的。一般人的見解,總是這樣的︰說到生死相續,就想到有一貫通前死後生者的存在,否則就不能說前後延續。說到從雜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心染而有煩惱,煩惱除了而心還清淨,「心」就是貫通染淨的所依自體,正如洗衣的衣,磨鏡的鏡,鍊金的金一樣。以世俗譬喻而成立的「心性本淨」,確是適合於世間一般的見識,而富有啟發人心向善的作用。

◎附二︰〈五心〉(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所謂「五心」,是心識緣對境時,次第而起的五種作用。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三等。即︰

(1)率爾心︰詳稱率爾墮心,即能緣的心初墮所緣境之意,指心識初緣對境那一剎那的心。此時,心還未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忽然現起能緣的作用而已。

(2)尋求心︰謂率爾心一轉,思尋推求,審細了知所緣境為何。

(3)決定心︰謂尋求心一轉,了知決定所緣境。

(4)染淨心︰謂決定心一轉,根據對境的差別,對有怨者起惡心,對親者生善心,對怨親共無者住捨心。

(5)等流心︰染淨心相續等流。

此五心,率爾心只是一剎那,其餘綿亙多念。五念具生是在因位新接一境的情況,若是舊境,則只有後三心、後二心或一心發生。又,尋求心必有率爾心。在前五識,有率爾心必有尋求心;第八識則不然。八地已上至佛果得任運決定,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若就八識論五心的有無,前六識具五心,七、八二識僅有四心。但前六識中,第六識雖具有五心,前五識的因位無染淨心,因勢力劣弱無可分之故,至果位方有五心。

第七識中,未轉依位缺率爾、尋求二心;初轉依位有可稱為率爾心者,故具四心。第八識不與欲心所俱起,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又有一說認為前五識只有率爾與尋求二心。以上是依《法苑義林章》之意。《宗鏡錄》主張前五識沒有尋求心,唯第六識具有五心,第七、第八二識缺率爾、尋求二心,僅有三心。

此外,《法苑義林章》在自他識上論亂不亂之義,立自他俱不亂、他亂自不亂、自亂心不亂、他亂自亦亂、自亂心亦亂五門。

◎附三︰〈心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心行」一詞,即梵語citta-carya的漢譯。有下列諸義︰

(一)精神作用︰如《大般若經》卷五五五云(大正7‧864b )︰「色蘊心無邊際,色蘊心行生故。受想行識蘊心無邊際,受蘊等心行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建立品〉云(大正30‧574c)︰「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此外,《小品般若經》卷九〈隨知品〉云(大正8‧580a)︰「色心所行故無邊,受想行識心所行故無邊。」《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云(大正9‧50a)︰「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其中,「心所行」或「心之所行」皆同心行之意。

(二)心的行境︰即精神能力之範圍界限。如《中論》卷三〈觀法品〉第七偈云(大正30‧24a)︰「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云(大正14 ‧544c)︰「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三)心之所念︰即「希望」。《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云(大正16‧517b)︰「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先受楞伽羅婆那王所啟 請已念楞伽王,知諸一切大菩薩眾心行之法。」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二云(大正10‧335c)︰「時此如來,即伸右手,而摩我頂,為我演說普眼法門。(中略)能照一切眾生心行,能了一切眾生諸根,隨眾生心,悉令開悟。」此外,《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大般若經》卷五五一云(大正7‧837a)︰「願垂照察我心所念及誠諦言。」其中,「心所念」即是心行。

(四)指意向、意氣等︰如《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9b)︰「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又,《碧巖錄》第六十九則(大正48‧198c)︰「舉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歸宗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歸宗云︰是什麼心行。」皆是此意。

(五)心與行之併稱︰如淨土教以安心與起行為他力之心行,發心與修行為自力之心行。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九;《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十八空論》;《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一百;《攝大乘論本》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勝又俊教《佛教における心識說の研究》;水野弘元《バ─り佛教を中心とした佛教の心識論》;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平川彰編《佛教と心の問題》。


四魔

指惱害眾生而奪其身命或慧命的四種魔類,即煩惱魔、蘊魔、死魔、天子魔四種。

(1)煩惱魔(梵kleśa-māra,巴kilesa-māra,藏ñon-moṇs-paḥi bdud)︰指惱害眾生身心的貪瞋癡等煩惱。

(2)蘊魔(梵skandha-māra,巴khanda-māra,藏phuṅ-poḥi bdud)︰指起種種障害而構成眾生生命的色受想行識五蘊。又作陰魔、五蘊魔、陰界入魔等。

(3)死魔(梵mṛtya-māra,巴maccu-māra,藏ḥchi-bdag-gi bdud)︰指能斷眾生命根的死。

(4)他化自在天子魔(梵deva-putra-māra,巴devaputta-māra,藏lhaḥi buhi bdud)︰即欲界第六天的魔王及其眷屬,以其憎嫉賢聖的無漏法,作出種種擾亂,妨害眾生行善事,令無法成就出世間善根。又作天魔、天子魔。

關於破斥此等四魔之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九云(大正13‧53a)︰
「若能觀法如幻相者,是人則能破壞陰魔。若見諸法悉是空相,是人則能壞煩惱魔。若見諸法不生不滅,是人則能破壞死魔。若除憍慢則壞天魔。復次,善男子,若知『苦』者能壞陰魔,若遠離『集』破煩惱魔,若證『滅』者則壞死魔,若修『道』者則壞天魔。」

《大智度論》卷五謂(大正25‧99b)︰「是諸菩薩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身故破陰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故,一切處心不著故,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但若就釋迦佛破魔之相而言,則起金剛心時破煩惱魔。捨第五分壽入無餘滅時破蘊魔。應魔王之請後留三個月時破死魔。成道之際在菩提樹下降伏魔王的擾亂,是破天子魔。

上述四魔之說明,僅就界內的分段生死而言。此外,另有試圖簡別界外的變易生死而作說明者。如天台智顗《摩訶止觀》卷八之三謂有界外的四魔,即無常等四倒是界外煩惱魔,界外的五陰是陰魔,變易的死是死魔,界外雖已無欲界六天的天子魔,但在二十五三昧中的赤色三昧未究竟,故以義立為天子魔。

此外,智顗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書中,將四魔的第四種稱為鬼神魔,並將其分為精魅、堆剔鬼、魔惱三種。又,《摩訶止觀》卷五之一將止觀十境攝為四魔,以陰入境、業境、禪境、二乘境、菩薩境為陰魔,煩惱境、見境、慢境為煩惱魔,病患境為死魔,魔事境為天子魔。(參見附錄)

此外,在中國佛教裡,也有人指無常、無樂、無我、不淨的四顛倒心為四魔。此四者亦能惱害眾生,故稱為魔。《大乘義章》卷十四云(大正44‧752c)︰「第六天子無常、無樂、無我、不淨,此四倒心復為四魔。」

◎附︰《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摘錄)

當知諸魔,略有四種。魔所作事,有無量種。勤修觀行諸瑜伽師,應善徧知,當正遠離。云何四魔﹖(一)蘊魔,(二)煩惱魔,(三)死魔,(四)天魔。蘊魔者︰謂五取蘊。煩惱魔者︰謂三界中一切煩惱。死魔者︰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夭喪殞歿。天魔者︰謂於勤修勝善品者,求欲超越蘊煩惱死三種魔時,有生欲界最上天子,得大自在,為作障礙,發起種種擾亂事業。是名天魔。

當知此中,苦死所依,若能令死,若正是死,若於其死作障礙事不令超越,依此四種,建立四魔。謂依已生,已入現在五取蘊故;方有其死。由煩惱故;感當來生。生已便有夭喪殤歿。諸有情類,命根盡滅,夭喪殞歿,是死自性。勤修善者,為超死故;正加行時,彼天子魔得大自在,能為障礙。由障礙故;或於死法,令不能出;或經多時,極大艱難,方能超越。又魔於彼,或有暫時不得自在。謂世間道離欲異生。或在此間,或生於彼。或魔於彼,得大自在。謂未離欲。若未離欲;在魔手中,隨欲所作。若世間道而離欲者;魔縛所縛,未脫魔倦羂。由必還來生此界故。


多聞部

印度小乘二十部之一。音譯為波收婁多柯、婆吼輸底柯,又作得多聞部。諸經論對於此部的源流有異說︰

(1)《異部宗輪論》、《多羅那他佛教史》〈上座部傳〉及〈正量部傳〉、《舍利弗問經》等謂出自大眾部。

(2)巴利文《論事註序》(Kathāvatthuppa-karaṇaṭṭhakathā)、《島史》、《大史》、《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謂出自雞胤部。

(3)《多羅那他佛教史》〈有部傳〉謂出自有部。

今多主張此部係於佛滅二百年間,從大眾部分出的一派。

關於此部部主,依據《部執異論疏》、《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載,佛在世時,有一仙人,名祠皮衣(被樹皮衣以祠天故)。彼出家後,證得阿羅漢果,且對佛所說皆能誦持。佛涅槃時,彼在雪山坐禪而不知。逮佛滅後二百年間,始下山,至央崛多羅國尋找同行人。時彼見大眾部唯弘三藏淺義而不達深義,乃俱弘佛說之深淺義,而自成一部派,名為多聞部。

此部教義是將佛之言教分為世間、出世間二種,謂佛之無常、苦、空、無我、涅槃寂靜五音,能引導眾生入出離之道,故為出世教;而佛之其餘言教則為世間教。由於此部肯定大天五事,且所執多同說一切有部,又祠皮衣(Yājñavalkya)乃古奧義書(Upaniṣad)時代的仙人名,故其思想可謂兼具大眾、上座二系及奧義書哲學的色彩。

此外,一般以「多聞」一詞有「博學」義,故謂此部名稱係源於部主或部眾的博學,與佛弟子四眾中的多聞眾可能有關連。但據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所述,多聞決不是指一般廣博的學問,而是指能於色等生厭離而引向解脫之謂。印順以為,此部以佛五音為出世法,與《雜阿含》經義有關,故係依此義而名為多聞。(參閱附錄)

◎附︰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章第一節(摘錄)

多聞部的古代解說,以為他「所聞過先所聞」,比從前要廣博得多。我以為,這不是本來的意義,如《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a)︰「其多聞部本宗同義,謂佛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五)涅槃寂靜。此五能引出離道故。」

佛法說「多聞」,決不是一般廣博的學問,如《雜阿含經》卷一說(大正2‧5c)︰「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

多聞,是能於色等生厭離等,引向解脫的。五音是出世法,與《雜阿含經》義有關,多聞部是依此而名為多聞的。在這第二階段,上座與大眾部的再分派,都標揭一家獨到的教義,作為自部的名稱。

〔參考資料〕 《十八部論》;《出三藏記集》卷三;《三論玄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法華經玄贊》卷一(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中);《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高井觀海《小乘佛教概論》;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


色即是空

「色」是指有形質的一切萬物。此萬物為因緣所生,並非本來實有,因此其當體是空。此謂之「色即是空」。

此語原為玄奘所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名句,其文云(大正8‧848c)︰「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謂「色」是因緣所生之法,無定實之自性。無定實之自性,故為幻有,非實有。既為幻有,即是空;空之本身即是色。受、想、行、識同此。因此,五蘊色心之法,即是空。

「色空相即」之理趣,在佛教中的小乘諸派及大乘中的唯識學派皆不曾論及。亦即小乘以蘊中無人我為蘊空,而不是蘊自性空;又如灰滅之際,係以色心滅為空,而非色即空。唯識大乘則認為緣生依他的「色」,不能說是「空」;而遍計所執的「空」,不能說是「有」。

又,法藏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中,曾就二乘對色空之二疑及菩薩的三疑,加以闡釋。其次又建立色空相望之三義。即︰(1)相違義︰空中無色,色中無空,以空害色,以色害空。(2)不相礙義︰若此色為幻色,則不礙空;若此空為真空,則不妨色。(3)相作義︰此幻色之全體若非空,則不成幻色;真空之全體若非色,則不成真空。亦即依色即空而有色,依空即色而有空。然後法藏又約觀行而釋,謂觀色即空,則為止行;觀空即色為觀行;而色空無二,一念頓現為止觀俱行。

◎附︰印順《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記》(摘錄)

佛明五蘊皆空,首拈色蘊為例。色與空的關係,本經用不異、即是四字來說明。不異即不離義,無差別義。色離於空,色即不成;空離於色,空亦不顯。色空、空色二不相離,故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有人聽了,以為空是沒有,色是有,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為除此種計執,所以佛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表示空色二不相離,而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說,有其特殊意義。印度的一分學者,以為涅槃與生死,煩惱與菩提,是不相同的兩回事,離了生死才能證得涅槃,離了煩惱才能獲得菩提。生死和煩惱是世間雜染法,涅槃、菩提是出世清淨法,染淨不同,何得相即﹖這種見地,是從他們的宗教體驗而得來。宗教體驗,世間的一般宗教,如耶、回、印度教等,也都有他們的體驗,如上帝、真宰、梵我等。若說他們都是騙人的,決不盡然,他們確是從某種體驗,適應環境文化而表現出來的。不過體驗的境地,有淺深,有真偽。佛法的目的,在使人淨除內心上的錯誤──煩惱,體驗真理,得到解脫──涅槃。一分學者依佛所說去持戒修定淨除煩惱,體驗得「超越」現象的,以此為涅槃。於是,以為世間和涅槃,是不同性質的。在修行的時候,對於世間法,也總是遠離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生的事業。這種偏於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的,所以被斥為沈空滯寂者。真正的涅槃空寂,是要在宇宙萬有中,不離宇宙萬有而即是宇宙萬有的。因此,修行也不同,即於世間利生事業中去體驗真理,淨化自己。古德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覺悟即在世間法而了達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悲智雙運。有所得的小乘,體驗到偏於「超越」的,於是必然地走入厭離世間的道路。龍樹菩薩在《智論》裡,講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時,即以《中論》生死涅槃無別去解說。大乘的體驗,不妨說是「內在」的。論到宗教的體驗,有人以為這是一種神祕經驗,既稱為神祕的,此中境界就不是常人所能了解。因之,經驗的是否正確,也無從確論。現見世間一般宗教,他們依所經驗到而建立的神、本體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我,所見不同,將何以定是非﹖依佛法,這是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盡一切情見,不混入日常的計執;一方面要能貫徹現象而無所礙,真俗二諦無礙的中道,即保證了佛法的究竟無上。佛法是貫徹現象與本體,也是貫通宗教與哲學,甚至通得過科學的,所以有人說佛法是科學而哲學的宗教。

從理論上說,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法,凡是依於因緣條件而有的,就必歸於空。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即不成其為因果了。因法的自性實有,即應法法本來如是,不應再藉因緣而後生起;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那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果法體性即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反之,果法從因緣有,從果法的作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可從因緣條件有,雖有而非實有,故佛說一切法緣起有。可知色與空,是一事的不同說明︰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於此不了解,以為空是沒有,不能現起一切有﹖不知諸法若是不空,不空應自性有,即一切法不能生。這樣,有應永遠是有,無應永遠是無。但諸法並不如此,有可以變而為無,無的也可由因緣而現為有,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都由於無自性畢竟空而得成立。性空──無不變性、無獨立性、無實在性,所以一切可現為有,故龍樹菩薩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本經所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說明此空色不相礙而相成的道理。經中接著說︰「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這是說︰不但從色的現象說︰色不異空,乃至空即是色,若從受的現象上說︰也是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的。想與行識,都應作如此說。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塵,無不如此,即無不是緣起無自性的。能在一法達法性空,即能於一切法上通達了。

〔參考資料〕 《華嚴注法界觀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梵字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五〈實際品〉;《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霍韜晦《佛學》(上)第五章;中村元(等)編《空》(《佛教思想》{6}、{7})。


我法二空

我空與法空的併稱。又稱人法二空、生法二空、人法二無我,或略稱為二空、二無我。

我空(ātma-śūnyata),又作人空、生空、人無我、眾生無我。為我體空無之意。亦即指眾生之身乃五蘊假和合,實無常一主宰的我體。大乘唯識家認為,凡有情之體,因五蘊假和合而有作用,然五蘊一一均是生滅變化之法,無有常性。故五蘊分離,我體即不可得而為空。《大乘義章》卷一闡述空與無我的關係,其文云(大正44‧485b)︰「眾法成生,故曰眾生。生但假有,無其自性,是故名為眾生無我。眾生性相一切皆無,說之為空。(中略)性實名我,陰中無我,故曰我空。(中略)若別分之,空與無我隱顯互彰。(中略)故空與無我,眼目之異,左右名之,皆得無傷。」大乘之外,小乘亦說我空,如《成實論》卷十二〈滅法心品〉云(大正32‧ 333a)︰「空觀者,不見假名眾生,如人見瓶,以無水故空,如是見五陰中無人故。」

法空,又稱法無我(dharma-nairatmya)。意指法之自性空無。由於一切法皆是因緣所生,無堅實之自性故空。《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云(大正30‧33b)︰「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亦謂五蘊等法無我,無實自性,故為空。其文云(大正30‧833b)︰「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為空,謂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如是二種,略攝為一,彼處說此名為大空。」

在小乘方面,一般皆承認法體恆有,單立我空而不說諸法皆空。然而,《成實論》則亦說諸蘊之法亦空。該書卷十二〈滅法心品〉云(大正32‧333a)︰「若不見法是名無我。又經中說,得無我智則正解脫。故知色性滅,受想行識性滅,是名無我,無我即是無性。」

此外,《三論玄義》以四異論大乘小乘所說我法二空的不同,文云(大正45‧4a)︰「一者小乘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二者小乘但明三界內人法二空,空義即短;大乘明三界內外人法並空,空義即長。三者小乘但明於空,未說不空;大乘明空,亦辨不空。故涅槃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智者見空及以不空。空者一切生死,不空者謂大涅槃。四者小乘名為但空,謂但住於空;菩薩名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也。故知雖明二空,空義有異。」此外,《華嚴孔目章》卷三認為,人空通小乘而未清淨,至三乘方為清淨。法空在三乘仍未清淨,至一乘乃究竟清淨。

〔參考資料〕 《五蘊皆空經》;《放光般若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成唯識論》卷一;《菩薩地持經》卷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六;《十地經論》卷八。


走火入魔

此詞為道教用語。原意指修煉內丹時所產生的弊病。為「走火」與「入魔」二種現象的合稱。「走火」指修道者在築基、煉精階段所產生的偏差,即在入靜之時內心著相,失去自制而產生遺精等現象。「入魔」多半發生在煉炁、煉神階段,即在修行過程中產生精神錯亂、幻聽幻視等失控現象。

此詞也被佛教界所沿用。通常指坐禪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幻覺及身心的各種病態現象。智顗《摩訶止觀》中將其歸納為令人病、失觀心、得邪法三類。其中失觀心指見種種幻相,心被擾亂,難以修觀入定;得邪法分為有、無、明、暗、定、亂、愚、智、悲、喜、苦、樂、禍、福、惡、善、憎、愛、強、軟等多種。

一般而言,佛教也說有妨礙修定的魔。如《摩訶止觀》卷八說有𢟋惕鬼、時媚鬼、天魔三種。《楞嚴經》更詳說修禪定者分破「五陰」境界時,各有十種「陰魔」會乘虛而入。但是佛教更強調,妨害禪定的主因是修禪者內心之是否穩定或是胡思亂想。如《楞嚴經》卷九云(大正19‧147b)︰「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關於如何防止走火入魔,《摩訶止觀》說有覺訶(指識別魔障為那類鬼神所致,呼其名而呵斥之)、持誦(指誦戒本、佛名、咒語等)、止觀三類,而以止觀最為有效。另從大乘佛教「圓教」的觀點來看,佛魔皆因內心產生分別之意念而有,若一念不生,則佛魔皆空。各種難以自控的心理波動,自然會平息。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起信論》云︰「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講記》︰研經究理,不妨自己修學;修習禪定,必須依止師友而修。以修習過程中所現起的種種境界,如不能正知,即易為邪魔所惑亂了。「或有眾生無善根力」,這是所以起魔招邪的因由。無善根力,即是善根力薄;或因過去熏集的惡業多,或以前沒有積集廣大的福智資糧,或動機不正確,或戒行不清淨,這都稱為善根無力。因善根力薄,即「為諸魔外道鬼神」「所惑亂」。諸魔,是魔王魔眷屬等。外道,是邪教師的修持者,以咒力、術力來誑誘。鬼神,如堆惕鬼,精媚神,實可攝羅剎夜叉等一切鬼趣。諸魔、外道、鬼神的惑亂行者,主要的方法,為軟誘與硬迫。「若於坐中現形恐怖」,即現種種可怖畏相,使修行的駭得發狂。如釋尊降魔時,魔王以魔軍刀槍等來逼害。「或現端正男女等相」,以引生行者的貪欲心。如釋尊成道前,魔女作種種媚態來惑亂如來。對於這些魔事的對治法,大乘法說︰但觀一切法空不可得,魔事、佛事自性本空,魔事即頓滅。這是破魔事的根本方法。本論說︰「當念」這一切是「唯心」的,所現起的「境界則滅」;無論如何可怕可愛,行者也「終不為」他所「惱」亂了。一切境界,都是由心而現起的,能了知唯心所現,外境本空,魔] 的境界就惑亂不了自己。若把魔現的境界,取相為真實的,或瞋或怖或愛,那就落入魔邪的圈套了。

《起信論》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講記》︰上來的魔事,還容易了知;此下的魔事,更容易受他的誑惑。此中有四對八事︰

(1)現形說法一對︰「或現天像、菩薩像」,「作如來像相好具足」,以及現父母像、善知識像、比丘像等;這是現身。修習真如三昧,不依一切而修,所以一切形像現前,即使是佛菩薩像,也決為魔邪的詐現。這些佛菩薩像,還能為修行者,「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陀羅尼,譯為總持,如密宗的咒語,也稱陀羅尼。有些修行的,見到什麼天或什麼菩薩,為說種種咒語。布施到智慧,即六波羅密。諸魔所說的六度,是取相的相似修。說平等空到是真涅槃,是不即緣起的空義。或因而墮入小乘,或因而落入斷滅見,撥無因果。

(2)得通起辯一對︰以魔邪的加持力,「或令人知過去」「事」,即得宿命通;或「知未來」「事」,即起天眼通;「得他心智」,這是起他心通。不但得神通,能知過去、未來、現在事,還能「辯才無礙」的為人說法。如行者不覺得這是魔邪的惑亂,自以為得了神通辯才,那就壞了!因為這是最「能令眾生」招引世人來皈信、受禮敬、受供養、受稱讚的。行者並沒有真實功德,心地不淨,即會「貪著世間名利」的「事」。如有些外道,修些邪法,少得靈驗,貪著於世間名利,就為非作惡,自害自己。

(3)起惑造業一對︰「又」以魔邪的惑亂,「使人數瞋數喜,性」情忽然喜怒「無常」,沒有標「準」。「或」過分的「多慈」多「愛」,超過自己的能力,犧牲去助人;或想到說到,即相憐流淚。或「多睡、多病」,終日無精無彩的,身「心懈怠」,不能進修。「或」是「卒起精進」,勇猛得了不得;可是不到幾天,「後」來「便休」止「廢」棄了!甚至「生於不信,多疑多慮」,信念都動搖起來。「或」是「捨」棄了「本」來修習的殊「勝行」,如不取相而修止,反而「更」去「修」習「雜業」,如修建寺院、拜佛、放生等培植福德的有為功德。甚至染「著世」間俗「事,種種牽纏」,不再修持。

(4)得定亂食一對︰以魔邪的力量,「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其實是似是而非的。這些相似三昧,都「是外道所得,非」佛法中所得的「真三昧」。「或」者,「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七日,住於定中」,能「得自然香美」的「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這即是一般傳說的天人送供了。天食自來,「使人愛著」滋味,增長貪欲。「或」者「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如傳說中的左慈,吃起來,斗米隻羊也吃不飽,不吃,隔多少日子也無所謂。還有「顏色變異」,忽而紅潤,忽而憔悴。傳說中的莊周,即能如此。總之,這都是魔邪的惑亂,毫無利益。修止習禪,與身體有非常關係的。即使定力滋潤,也不能反常的。所以久定不食,出定即會死亡。凡飲食不正常,顏色不正常,都是魔邪,都會成病的。

上來所說的種種,都「是」魔事,「故行者常應」以「智慧觀察」,切「勿」以邪為正,起貪起瞋,顛顛倒倒的「令此心墮於邪網」中。說到智慧觀察,即是應「當」精「勤正念」︰常安住於唯心無境的正念中,「不」執「取」,「不」計「著」,不起恐怖,不生貪戀,即「能遠離是諸業障」。本論所說的種種魔事,所以招魔引邪,實都由於行者過去所熏集的諸惡業障,也即是無善根力。所以,魔事現前,但應安住於正念而勘破他。不著魔境,即魔事自會息滅。如想修止習禪,必先勤修正行,懺悔惡業。如能戒行清淨,知見純正,善識方便,魔事即會少起,或者不起。如不從此根本著想;又不能不取不著,那即使結壇、遣召、持咒、結印,也難出魔網的!

◎附二︰智顗《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四(摘錄)

明魔事者,「魔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命,故名魔羅。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亦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道門,道高則魔盛,故須善識魔事。今釋即為三︰(1)分別魔法不同。(2)明魔事發相。(3)明壞魔之法。第一、分別魔法不同,魔有四種︰一者煩惱魔。二者陰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1)煩惱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縛,蓋纏惱結等,皆能破壞修道之事,如《摩訶衍論》偈說︰「欲是汝初軍,憂愁為第二,飢渴為第三,觸愛為第四,睡眠第五軍,怖畏為第六,疑悔為第七,瞋恚為第八,利養虛稱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軍眾,厭沒出家人。我以禪智力,破汝此諸軍,得成佛道已,度脫一切人。」

(2)陰界入魔,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繫縛眾生,陰覆行者清淨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長,故名為魔。所謂欲界陰入,乃至色、無色界,陰入亦如是,行者若心不了,受著悉名為魔。若能不受、不著,觀如虛空,不為覆障,即破魔業。

(3)死魔者,一切生死業報,輪轉不息,皆名為魔。復次,若行人欲發心修道,便得病命終,或為他害,不得修道,即為廢今修習聖道。比至後世,因緣轉異,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復次行者,當修道時,慮死不活,便愛著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攝。

(4)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仇,常恐行人出離其界,故令諸鬼神眷屬,作種種惱亂,破壞行者善根,是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發相者,若煩惱魔,如前不根性中,三毒等分煩惱中廣說。若陰入界魔發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發種種色心境界說。若死魔發相,如前病患法中廣說。所以者何﹖病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當分別說。鬼神魔有三種︰一者精媚。二者埠惕鬼。三者魔羅。

(1)精媚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多卯時來者,必是狐兔狢等,說其名字,精媚即散。餘十一時形相,類此可知。

(2)埠惕鬼者,亦作種種惱亂行人,或如蟲緣人頭面,鑽刺慴慴,或擊攊人兩掖下,或乍抱持於人,或復言說,音聲喧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人者,應即覺知,一心閉眼,陰而罵之,作是言,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等,鬼便卻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種種留難相貌,及除卻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3)魔羅惱亂者,是魔多作三種相,來破行人︰一作違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塵。二作順情事,即是作可愛五塵,令人心著。三作非違非順事,即是作平品五塵,動亂行者。是故魔名殺者,復名華箭。亦並名五箭,射五情故,一情中有三種境,對情而惱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種境。色中三者︰

(1)順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愛之境,令人心著。

(2)色中違者,或作虎狼、獅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像,來怖行者。

(3)色中非違非順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愛,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動亂人心,令失禪定,故名為魔。餘諸情中,亦當如是分別。但約塵相有異,行者若不別諸邪偽,則為所壞,狂亂作罪,裸形無恥,起種種過,破他善事,毀損三寶,非可具說。或時得病致死,必須慎之,善加覺識。

問曰︰何故不約法塵,對意根中,論三種魔事﹖答曰︰從多為論,一切魔事,多從五情中入,故但說五情,細而論檢,意根中,亦不無三種惱亂之事,類而可知。

復次,諸大乘經中,辨種種六塵中幻偽,對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廣說。故《大品經》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說、不教,當知即是菩薩惡知識。三明破魔法者,當用三法,除卻魔罪︰一者了知所見聞覺知,皆無所有,不受不著,亦不憂慼,亦不分別,彼即不現。二者但反觀能見聞覺知之心,不見生處,何所惱亂﹖如是觀時,不受不分別,便自謝滅。三者若作此觀,不即去者,但當正念,勿生懼想,不著軀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於魔界無所捨,於佛界無所取,即佛法現前,魔自退散。既不見去來,亦不憂喜,爾時豈為魔所惱。

復次,亦未曾見有人,坐中見魔作虎來,剩食此人,骨肉狼藉,正是怖人,令心驚畏耳,都無實事,當知虛誑,如是知已,心不驚怖。復作是念︰設令是實,我今身命,為道故死,何足可懼﹖今我此身,隨汝分別,心如金剛,不可迴轉。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經年不去,亦當端心,正念堅固,莫懷憂懼,當誦大乘方等諸治魔咒,默念誦之,存心三寶,若出禪定,亦當誦咒自防,懺悔慚悚,及誦波羅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滅。事理除魔,其法眾多,非可備說。

行者善須識之,方便除滅。故初心行人,欲學坐時,必須親近善知識者,為有如此等難。是魔入人心時,能令行人,證諸禪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羅尼,何況不能作此小小境界﹖若欲知之,諸大乘經及九十六種道經中,亦少分分別。今略說此,為令行者深知此意,則不妄受諸境。取要言之,若欲遣邪歸正,當觀諸法實相。是故《摩訶衍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若分別憶想,是即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滅中,而作分別想。」

復次,略明破魔義不同,如《摩訶衍》中說,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界入魔。得菩薩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得不動三昧,一切法中,自在無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若《大集經》,明得四念處,即破四魔。此二說,名異意同。若《瓔珞經》明等覺、如來,三魔已過,唯有一品死魔在。若《法華》說,二乘之人,但破三魔。餘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則經論互說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並至菩提方盡。所以者何﹖如煩惱魔,無明細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斷。陰界入魔,如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死魔如前取《瓔珞經》所說,欲界天子魔,坐道場時,方來與菩薩興大鬥戰,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盡。菩薩摩訶薩,心廣大故,安住不動,修深禪定。從初發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廣化眾生,心不退沒。《涅槃經》中,說有八魔。《華嚴經》中,說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攝盡,更無別法。諸經辨魔事眾多,略說不具足。

〔參考資料〕 《治禪病祕要法》。


相應心‧不相應心

相應心與不相應心的併稱。與煩惱結使相應的心,稱為相應心,不與之相應的心則稱不相應心。瞿曇般若流支譯的《唯識論》云(大正31‧64b)︰「心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相應心者,所謂一切煩惱結使受想行識與心相應。以是故言心意與識及了別等,義一名異故。不相應心者,所謂第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清淨心。故言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是故偈言唯識無境界故。」《大乘唯識論》序云(大正31‧70c)︰「心有二種,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相應心者,謂無常妄識虛妄分別,與煩惱結使相應,名相應心。不相應心者,所謂常住第一義諦古今一相自性清淨心。今言破心者,唯破妄識煩惱相應心,不破佛性清淨心,故得言破心也。」

此謂妄識與煩惱結使相應,故名為相應心,自性清淨心不與煩惱相應,故稱為不相應心。《十地經》所說的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就是指此中的不相應心而言。此心為真常淨識,故不可破。而諸論所謂心意與識及了別等,名異而義一,則是指相應心,此心虛妄無常,故可破。

又,《大乘起信論》以妄執分別的麤心為相應心,以真妄和合的阿梨耶識為不相應心。該論曾列舉執相應染、不斷相應染、分別智相應染、現色不相應染、能見心不相應染、根本業不相應染等「六染心」,並解釋相應不相應之義云(大正32‧577c)︰「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此意謂妄執分別的麤心有心與妄念之別,此二相應同知相緣相,故名為相應心。阿梨耶根本識與心及無明和合,此二常無別異,故不同知相緣相,因此不可名為相應。此說即是根據相應必與他物和合之義而來的。又同論云(大正32‧577c)︰「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麤,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此謂三細之生滅依無明而起,故無明滅則阿梨耶不相應心滅。六麤之生滅依境界緣而起,故法執滅則相應心滅。此中,稱妄執分別之心為相應心,稱根本識為不相應心,此與前述之《唯識論》相同,可知此二論之說有相通之處。然《唯識論》說自性清淨心是真常淨識,不與煩惱相應,故名為不相應心;而《起信論》則認為自性清淨心與無明和合,既然和合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名為不相應心,此係將不相應之義歸於知相緣相的不平等。此可謂是二論間之大不同處。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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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沙彌十數

亦名:十數

子題:自餓外道、自然外道、梵天為因外道、無因果外道、神我外道、一識外道、不修外道、邪因外道、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色空外道、一切眾生皆依仰食、眾生依食、名色、痛痒想、四諦、五陰、六入、七覺意、八正道、九眾生居、十一切入、外道六師、段食、麤段食、摶食、觸食、思食、識食、哥羅邏時、羯邏藍、苦樂捨、本陰、七覺支、八邪道、十一切處定、青一切處、地一切處、空一切處、識一切處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僧祇云,應為說十數:一﹑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名色;三﹑痛痒想;四﹑四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沙彌法應如是數。準此,為破十種外道者。初破自餓外道,彼以洮糠飲汁,餐風服氣等。二﹑為破自然外道,如犢子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並無有因,自然而生。三﹑為破梵天為因外道,自在梵王,眾生父母,眾生瞋喜,由於彼天。四﹑者破無因果外道,如外草木,自生自死,人亦同之。五﹑破神我外道,執於身中別有神我,以為宰主。六﹑破一識外道,如一室六扃,獼猴遍歷,根亦如是,一識通遊。七﹑為破不修外道,以卻順觀見八萬劫外,更不見境,號為冥諦涅槃,如轉縷丸高山,縷盡丸止,何須修道等。八﹑者,為破邪因外道,或持烏雞鹿狗牛兔等戒,或修八禪,或修邪慧邪進,以為真道,背於八正。九﹑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以二界有無想定,非想定,心沈沒處,謂是窮理,此乃眾生所居。十、者破色空外道,以外道用色破欲有,以空破色有,謂空至極。今立十處,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妄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如大海,深廣不能度,由不破我心故。此上具出破相。擬輒賊住,來者問之。善見云,若欲試知是比丘眾,當問何法持三衣等。」(事鈔記卷四一‧三一‧一九)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依如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說。」(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三)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依食住)一﹑者眾生依食者,為破自餓為道者。或餐風服氣,餌藥存生,是邪道也。佛法不爾,身假食資。欲有段食,根塵觸食,卵生多思食,上界識食。或有兼者,如別所陳。食取濟形,道取濟神,故假形食,緣修道行。至論道也,要修離著為本,不識道元,乃以斷食為道。彼賊住者,本非正師,偷形入法。謂無願為,故以識之。餘九例爾。(二﹑名色)二、名色者,為破自然為道。彼計如犢生已自然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皆無其因。佛法不然,內報外報,皆有本因,諸眾生有,皆因名色。心不可見,止可名談,初始識支,故轉為名;假染持識,即染為色。故哥羅邏時,凝滑不淨,中含心故,展轉增長,三十八轉,九月便生,託彼胎藏,何得自然也?(三﹑痛痒想)三﹑痛痒想,即受異名。古人翻經,未通字義,假事為目。痛者苦受,痒者樂受,想者捨受。此破為計梵天因者,以劫初成,梵天創下,因有人物;諸眾生等便計彼天以為父母,此生瞋喜,還因彼天。佛法不爾。生憎愛者,實由本陰,何干天也。以初一念緣色心,名之為識;了達染淨,名之為想;領納違順,名之為受。由三想故,便生三受;由三受故,便有三行;故長淪歷,無有解脫也。(四﹑四諦)四﹑者約諦,為破無因外道也。如外草木自生死耳,人亦同之。佛法不爾。苦集二法,世俗因果;滅道二諦,出世因果。諸眾生等知苦無諦,不思惟故,終不厭離;諸出聖人解苦有諦,廣如涅槃盛開釋也。(五﹑五陰)五 ﹑約陰論,為破執神我外道。如彼計身中有神我諦,身中宰主如麻米等,統御心識。佛法廣破。我在何處?為在色中,為在識中?計此身中但有五陰,隨陰計我,則有五種。如是離合次第求之,覓我無從。便悟妄執,得無我理,分成無漏相似聖人。(六﹑六入)六﹑約識論,為破一識之道。如有一室而具六窗,獼猴遍出,無識之人,謂有六猴,其實一也。人亦如是,根本乃六,一識通行。佛法不爾。識隨根起。若是一識,豈眼根中而聞聲耶?故知非也。(七﹑七覺意)七﹑約覺意,為破不修外道。以得五通,逆順觀中,八萬劫外,冥然不委,即謂冥寞,以為冥諦涅槃之所。任運至窮,終歸果剋,何須修也?如轉縷丸於高山,縷盡丸止。佛法不爾。要須方便增修乃剋。如七覺支擇簡正理,方能至詣,何有不修?(八﹑八正)八﹑約正道,為破邪因者。彼得通者,見雞狗牛鹿,今報已盡,遠業將起,生彼色天;不思遠因,謂即報是,便效彼畜噉草為戒;乃至修世八禪,用為涅槃;邪進邪慧,例皆爾也。佛法不爾。乞食等四,為聖道緣,並濟形也;正語等八,為正道因,並濟心神。觀用籌度,深見倒想,便得出也。(九﹑九眾生)九﹑約居止者,為破妄計涅槃為道者。彼以非想及以有頂,並心沈沒;麤心不覺,謂會大理,大識妄也。夫涅槃者,寂寥虛曠,非復色心。此乃眾生所居,何名絕有之法也?(十﹑十一切入)約諸入者,破色空為道也。彼增修定,緣色住心,以色滅欲有,以空滅色有,謂空至極,更不重修。佛法不爾。須尋本際,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但是妄倒自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界海深廣,難可得度,由不破我心故。」濟緣記釋云:「十數中,對破外計以別邪正。西竺,總有六師:一﹑富蘭那迦葉說諸法不生不滅;二﹑末伽梨拘賒梨子說諸法自然,無有因緣;三﹑刪闍夜毗羅胝子說眾生過八萬劫任運得道,不假修行;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說眾生有苦,應修拔髮熏鼻等苦行,自然解脫;五﹑迦羅鳩馱迦旋延說諸法亦生亦滅;六﹑犍陀若提子說一切業定,如人死還為人。一師下各有十五弟子,各執所見。今此略引十種,以配十數耳。依食中,初科,初標示。或下,出外計。餌,仍吏反,食也。佛下,示正法,初示三界皆依食住。段食謂四塵所成,有形段故。起世經云,閻浮提人以飯糗豆肉等名麤段食;亦名摶食,即取摶聚,亦段義也。觸食謂根塵相觸,資益諸根。如戒本中食家有寶,即觸食家是也。卵生多思食者,起世經云,若有眾生意思資潤,諸根增長,如魚鱉蝦蟆等。上界識食,謂無色天資益延久,唯識持報。起世成論,並云無色眾生皆識所持。或有兼者,謂欲有諸趣,亦有識食起世成論,並云中陰地獄入滅盡定,皆名識食。又瑜伽論謂第八識因餘三食勢力所資,便能任持諸根大即四大也,令不滅壞,有長益義,即以第八梨耶為體。彼是大乘論故。經部中,取前五識獨頭意識為體。謂成實小論,以六識為體。準此以論,則識食一種,通該三界六道,不唯上界也。又思食卵生,且取一相。須知欲色兩界,通有四食,唯無色界,局有識食耳。不可廣示,故指如別。食下,次明須食所以。離著即道元也。次科,本非正師,即邪徒也。謂無願為,言偷形者,但為飲食;而於正法無心願樂。以法推求,可驗邪正。律令為說,其意若此,識猶別也。二﹑中,初標示。彼下,出外計。且列數端,例餘皆爾。佛下,正破。彼計無因,故以十二因緣破之,亦名十二支。無明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愛取有,未來因也;生與老死,未來果也。內外即是依正。初通示。心下委釋。識支投染,遂為名色支。染即男女赤白不淨。哥羅邏時,謂初受胎時,亦名羯邏藍此云雜穢。七日一轉,三十八箇七日,成二百六十六日,五大四小,故成九月。已前與母同氣,已後四日,與母別氣。故至十月,然後趣生。三﹑中,初標示。古譯名為痛痒,今翻謂之苦樂捨。此下,出計。彼土多事梵天,蓋尊其始以為父母。佛下,正破。本陰即五陰中受陰。受有三別,故名三受。前由識想,後起三行;即善惡無記業因,感苦樂[怡-台+登]懵果報。因果相續,故云長淪等。四﹑中,初標示。如下,出計。外草木者,即用無情類顯有情。佛下,對破。世出世間,皆由因果。諦是審諦,如實觀察。凡愚無諦,故受輪轉;聖人有諦,故能出離。指涅槃者,彼云,善男子,所言苦者,不名聖諦,何以故?若言苦是聖諦者,一切牛羊驢馬及地獄眾生,應有聖諦。此明眾生無諦之義,廣如第七卷中。問:『無因與前自然何異?』答:『前計現法,皆無因由;此即撥無三世因果。故不同也。』五﹑中,初標示。如下,出計。或有計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即如文中如麻米等。受想行識,並有二計,歷之可見。佛下,對破。為在等者,且舉二陰,略受想行,此即離求。應云為總在五陰中,此名合求。得無我理,即是我空,亦名人空,生空真如也。分成相似,即是內凡世第一人。六﹑中,初標。如下,出計。彼謂識神居于身中,窗猴為喻,似多而一。佛下,正破。佛法明識,根境相對妄起,六識,互不相通,豈得一體?『若爾,佛法亦談一識,與外見何殊?』答:『彼認隨塵生滅事識。佛教梨耶,尚非二乘境界,況外道乎?』七﹑中,初標。五通者,如意、天眼、天耳、他心、宿命。逆觀過去八萬劫前,順觀未來八萬劫後;冥不知處,以為臻極。意謂凡人八萬劫盡,自至涅槃,不假修證。縷丸為喻,其意可見。佛下,正破。七覺支:一﹑擇法覺支智慧善能簡別真偽故;二﹑精進覺精進修道,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故;三﹑喜覺支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而生;四﹑除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虛偽故;五﹑捨覺支若捨所見念著之境,覺了所捨虛偽不實故;六﹑定覺支發諸禪時,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支修出世道時,覺了定慧均平,若心沈沒,當念用前三支察之,若心浮動,當念用後三支攝之。此七覺,通是運智,擇法進修。八﹑中,初標。彼下,出計。此由不達三世因果,故生此見。由雞狗等宿有天業,強牽為畜,畜報既盡,即生天上;彼謂諸畜噉草不淨,遂得生天,便即效彼以立為戒。修四禪定,以無想天為涅槃;修四空定,以非想為涅槃。投嵒赴火等為邪進,橫生計校為邪慧,此即八邪道。佛下,顯正。乞食等者,即行四依,資形為緣;正語等八,如前已示,濟心為因。便得出者,出三有也。九﹑中,初標。彼下,出計。非想即色界無想天,有頂即無色界非有無想天。大識妄者,自謂識妄;不知是妄。夫下,顯正。寂寥故非心,虛曠故非色。色天有色,無色有心,並非涅槃故。十﹑中,初標。彼下,出計。增修定者,初則緣色住心,即以定業以滅欲有亂業;此定既成,次又觀空,即用無色定業,以滅色有定業。至此為極,謂為涅槃。佛下,顯正。彼既緣色緣空以為至極,此即用十一切處定以破之。此之十境,亦緣色空;但是發定之處,非至極也。一﹑青一切處取少青色,觀緣使遍一切處皆青;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例上釋之,但改色為異;五﹑地一切處取少地色觀之,使一切處皆地色;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此三例上,並取水、火、風色遍也;九﹑空一切處觀虛空,使一切處皆空;十﹑識一切處謂觀識處,使一切處皆有識也。十皆言一切處者,即從所觀境遍滿為名;今名入者,謂從此以發定也。尋本際者,推於心也。多少謂初觀少色,後使多遍。實唯一識,攝境歸心也。但是等者,彰外計之過。引證,可知。」(業疏記卷一一‧三六‧一五)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句薩迦耶見

雜集論一卷十五頁云:問: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我所見?答: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謂計色是我,計受想行識是我,此五是我見。餘十五是我所見。何因十五是我所見?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相應我所者:謂我有色,乃至我有識。所以者何?由我與彼相應,說有彼故。隨轉我所者:謂色屬我,乃至識屬我。所以者何?若彼由此自在力轉,或捨或役;世間說彼是我所故。不離我所者:謂我在色中,乃至我在識中。所以者何?彼計實我處在蘊中,遍體隨行故。

二解:大毗婆沙論八卷一頁云: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問:如我見行相,緣五取蘊有五;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亦應有五。何故乃說有十五耶?答:我見行相,緣五取蘊,無差別故;但有五種。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有差別故;有十五種。謂我眾,具於一一蘊,皆有三種差別相故。

三解:發智論一卷五頁云: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


七識住

瑜伽十四卷二十三頁云:又有七種諸有情類受生處所。於彼處所受生有情,諸識現前相續而住。於三界中,唯除惡趣,無想有情,及非想非非想處。由惡趣中,極可厭故;不立識住。無想有情一向轉識不現行故;不立識住。非想非非想處,行與不行,不決定故;不立識住。身異類故;名種種身。想異類故;名種種想。當知與此相違,名一種身,一種想。梵世已下,身形異類。所生身形,種種色相,有差別故。於梵世中,初受生時,彼諸梵眾,咸作是念:我等皆是大梵所生。爾時梵王亦作是念:是諸梵眾,皆吾所生。如是彼想,非有異類。第二靜慮已上,一切諸天、身光等照故;名一種身。光音天、眾先後生者、由睹梵世猛焰燒然,爾時便有怖不怖想;是故於彼有異類想。

二解:俱舍論八卷七頁云:即於三界及五趣中,如其次第,識住有七。其七者何?頌曰:

身異及想異 身異同一想

翻此身想一 并無色下三

故識住有七 餘非有損壞。

論曰:契經中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一分天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言身異者:謂彼色身,種種顯形狀貌異故。彼由身異,或有異身。故彼有情,說名身異。言想異者:謂彼苦、樂、不苦不樂,想差別故。彼由想異,或有異想;故彼有情,說名想異。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劫初起。是第二識住。所以者何?以劫初起彼諸梵眾,起如是想:我等皆是大梵所生。大梵爾時,亦起此想:是諸梵眾,皆我所生。同想一因,故名想一。大梵王身,其量高廣;容貌威德言語光明衣冠等事,一一皆與梵眾不同。故名身異。經說梵眾作是念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住,乃至起願,云何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於彼正起此心願時,我等便生彼同分內。梵眾何處曾見梵王?有餘師言:住極光淨,從彼天沒,來生此故。云何今時不得第二靜慮,而能憶念彼地宿住事耶?若彼已得第二靜慮;云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有餘師說:住中有中,彼住中有中,無長時住義。以於受生,無障礙故。如何梵眾可作念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住?是故梵眾,即住自天,憶念此生前所更事。謂先見彼長壽久住,後重見時,起如是念。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此中舉後,兼以攝初;應知具攝第二靜慮。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彼天顯形狀貌不異,故名身一。樂、非苦樂,二想交參,故名想異。傳說:彼天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已;便受法樂。厭法樂已;復受欲樂。豈不遍淨想亦應然?非遍淨天曾有厭樂。以樂寂靜,曾無厭時。喜則不然。擾動心故。經部師說:有餘契經,釋彼天中有想異義。謂極光淨有天新生,未善了知世間成壞;彼見下地火焰洞然,見已便生驚怖厭離。勿彼火焰,燒盡梵宮;令彼皆空,上侵我處。彼極光淨有舊生天,已善了知世間成壞;便慰喻彼驚怖天言:淨仙淨仙!勿怖勿怖。昔彼火焰燒盡梵宮。令其皆空,即於彼滅,彼於火焰,有來不來想;及怖不怖想;故名想異。非由有樂非苦樂想,有交參故;得想異名。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唯有樂想,故名想一。初靜慮中,由染污想,故言想一。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第三靜慮,由異熟想,故言想一。下三無色,名別如經。即三識住。是名為七。此中何法名為識住?謂彼所繫五蘊四蘊;如其所應;是名識住。所餘何故非識住耶?於餘處皆有損壞識法故。餘處者何?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與有頂。所以者何?由彼處有損壞識法,故非識住。何等名為損壞識法?謂諸惡處,有重苦受,能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能壞於識,令相續斷;故非識住。復說若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說名識住。於諸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入淨居。或無色處。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

三解:集異門論十七卷四頁云:七識住者:云何為七?答:有色有情,種種身,種種想。如人及一分天。是名第一識住。有色有情,種種身,一種想。如梵眾天劫初起位。是名第二識住。有色有情,一種身,種種想,如光音天。是名第三識住。有色有情,一種身,一種想,如遍淨天。是名第四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名第五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名第六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名第七識住。如彼卷五頁至九頁廣釋。

四解:品類足論五卷十五頁云:有七識住。謂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初識住。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劫初時。是第二識住。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第五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第七識住。

五解:品類足論七卷九頁云:初識住云何?謂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初識住。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彼繫諸色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二識住云何?謂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劫初時。是第二識住。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彼繫諸色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三識住云何?謂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彼繫諸色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四識住云何?謂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彼繫諸色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五識住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第五識住。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彼繫諸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六識住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彼繫諸受想行識,總名識住。第七識住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第七識住。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彼繫諸受想行識,總名識住。

六解: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七卷六頁云:七識住者:如契經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有色者:謂彼有情,有色可了。有色身,有色界處蘊,有色施設;故名有色。有情者:謂諦義、勝義、有情不可得;非實有體。然於界處蘊中,假想施設;說為有情。[木*奈]落、意生、儒童、養者、補特伽羅、命者、生者、故名有情。身異者:謂彼有情,有種種身,種種顯形,狀貌差別;故名身異。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苦想、不苦樂想;故名想異。如人一分天者:人則一切人。一分天,謂欲界天。是第一識住者:第一則次第中最初數。識住、謂彼所繫色受想行識。釋識住義,已如前說。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彼初起。是第二識住。有色等如前說。想一者:謂彼有情,染想無異。如梵眾天者:此顯梵世諸天。謂彼初起者:謂彼初生,同是起染想:後便想異。是第二識住者:第二准前。識住如前說。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有色等如前說。身一者:謂彼有情,有一類身,一類顯形,狀貌無別。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不苦不樂想。由彼諸天,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已;欣住法樂。厭法樂已;欣住欲樂。如極光淨天者;此顯第二靜慮諸天。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有色等如前說。想一者:謂彼有情,有無覆無記無差別想。如遍淨天者:此顯第三靜慮諸天。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諸有對想,皆隱沒故;於別異想,不作意故;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隨空無邊處天。是第五識住。無色有情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隨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無色有情,一切識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隨無所有處天。是第七識住。此中諸無色者:謂彼有情,無色可了,無有色身,無色界處蘊,無色施設;故名無色。有情等如前說。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等,如餘處說。識住者:謂彼所繫受想行識。如彼廣說。


八勝處

顯揚四卷三頁云: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一、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是想,名初勝處。內有色想者:如解脫中說。外者:謂除眼等根,顯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少者:謂資具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好若惡者:謂淨不淨色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劣若勝者:謂淨不淨聲香味觸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於彼諸色勝者:謂能治所治作意思惟。障礙功用所不惱故。知者:用奢摩他道。見者:用毘缽舍那道。得如是想者:謂於實勝中,得實勝無慢想故。於不勝中,得實不勝無慢想故。二、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多;乃至名第二勝處。內無色想中,觀少觀多,二種亦爾。內有色想外諸色觀者:如前說。多者:顯示有情世間器世間色遍思惟故。餘如前說。五、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青、青顯、青可見、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如是黃、赤、白色,皆應廣說。此中差別者,黃色、如羯尼迦羅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黃衣色。赤色、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赤衣色。白色、如烏奢那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鮮白衣色。青者:謂總句。青顯者:謂俱生青。青可見者:謂和合成青。青光者:謂彼二所出鮮淨光青。如青色,黃赤白色,亦復如是,廣說應知。餘如前說。於一處說二譬喻者,此顯俱生和合二種色故。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後四勝處,意解思惟欲界天色及色界色。又復應知是諸勝處,為治下地種子隨逐作意思惟;非為對治自地所治作意思惟。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二十頁云: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後四勝處,由一解脫所建立。從彼所流故。所以者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初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二勝處。此二勝處,從有色觀諸色解脫所出。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四勝處。此二勝處,從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所出。是故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乃至青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乃至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乃至赤光。猶如般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沙斯星色,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八勝處。如是四勝處,從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所出。此中解脫,是意解所緣。勝處,是勝伏所緣。少多等境,隨意自在。或令隱沒故。或隨欲轉故。少色者:有情數色。其量小故。多色者:非有情數色。捨林地山等。其量大故。好色惡色者:淨不淨顯色所攝。劣色勝色者:若人若天,隨其次第。於彼諸色勝者:自在轉故。知者:由奢摩他道故。見者:由毘缽舍那道故。得如實想者:謂於已勝未勝中,得無增上慢想故。若青者:是總句。青顯者:是俱生青。青現者:是和合青。青光者:謂彼二所放鮮淨光青。如青、黃赤白,廣說亦爾。於一處說二譬喻者:為顯俱生和合二顯色故。謂若青者:總舉花衣二青。青顯者:依花青說。以俱生故。青現者:依衣青說。以和合方成故。青光者:依二種說。由彼二種,俱有鮮淨光故。如是二譬喻中,若青青顯等,總句釋句,如相應知。如青、黃等亦爾。餘如解脫中說。何等為餘?謂內有色想觀外色等。如有色觀諸色等,隨相應釋。已說勝處勝所緣境界。又云:勝處作何業?謂能令前三解脫所緣境界,自在而轉。由勝伏所緣故。

三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五頁云:論曰:勝處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青黃赤白為四足,前成八八中,初二如初解脫;次二如第二解脫;後四如第三解脫。若爾;八勝處何殊三解脫?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惑終不起。

四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勝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初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二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四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華,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殺斯星,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八勝處。

五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三頁云:初勝處云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初勝處。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二勝處云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二勝處。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三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三勝處。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四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四勝處。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五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五勝處。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六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六勝處。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七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七勝處。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八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殺斯星,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八勝處。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

六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一頁云:八勝處者:云何為八?答: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一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二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四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沙斯星色,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八勝處。內有色想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由彼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故;名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者:謂所觀色,其量甚小,微細非多;故名為少。若好者:謂所觀色,已善磨瑩青黃赤白;故名若好。若惡者:謂所觀色,未善磨瑩青黃赤白;故名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者:謂即於彼所觀諸色,已伏欲貪,已斷欲貪,已超欲貪;於彼已得勝知勝見,降伏自在,都無所畏。如貴勝人,或貴勝子,以勝知見,執取僮僕,降伏自在,都無所畏;諸瑜伽師,亦復如是。於所觀色,已伏欲貪,已斷欲貪,已超欲貪;於彼已得勝知勝見,降伏自在,都無所畏。有如是想者:謂如實想,正現在前。第一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一。勝處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皆名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等者:謂所觀色,其量廣大,無邊無際;故名為多。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由彼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故;名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多等,皆如前說。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者:謂總顯示所有青色青聚青眾;故說若青。青顯者:謂此青色,是顯非形;故說青顯。青現者:謂此青色,如是眼識所行境界。亦是意識所行境界;故說青現。青光者:謂此青色,能現能發種種光明;故說青光。餘如前說。如說若青等,若黃等,亦爾。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勝處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觀青黃赤白,復為四種。此八,皆以無貪善根為性。至并助伴;即五蘊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勝處?答:降伏所緣,摧滅貪愛,故名勝處。廣分別義,如餘處說。

八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五卷四頁云:八勝處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復為四種。如是八種,名八勝處。問:此八勝處,自性是何?答:無貪善根以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勝處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勝處?勝處是何義?答:勝所緣境,故名勝處。復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勝所緣境;而於所緣,不起煩惱,亦名為勝。如契經說:於此處勝,故名勝處。如彼卷四頁至十頁廣說。又云: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初勝處。此中內有色想者:謂有內各別色想,未離、未捨、未除。觀外色者:謂為離捨除各別內色想,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少者:謂二種少。一、所緣少。二、自在少。若好者:謂不弊壞青黃赤白色。若惡者:謂弊壞青黃赤白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者:謂為調伏欲貪故,斷壞欲貪故,超越欲貪故,於彼諸色,起勝知見,勝伏彼色。謂攝受彼,及調伏彼。猶如大家,及大家子,攝受調伏自諸僕使;是故名為勝知勝見。是初勝處者:初謂名數次第在初。或入彼定次第在初。勝處者:謂入彼定時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總名勝處。如初勝處,應知第二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此第二,觀外色多。多有二種。一、所緣多。二、自在多。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第三勝處。此中內無色想者:謂內各別色想,已離已捨已除。觀外色者:謂不為離捨除內各別色相,而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餘如前說。如第三勝處,應知第四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第四勝處,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青顯、青現、青光,無量、無量淨妙,可喜、可樂,不可違逆,如烏莫迦花;或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五勝處。此中內無色想外觀色義,如前說。青者:謂諸青色,若大、若小,總說為青。青顯者:謂彼青色,眼所照了,眼所行境;故名青顯。青現者:謂彼青色,如為眼識所了別已;引生意識,亦分別之。故名青現。青光者:謂彼青色,光明照曜;故名青光。無量者:謂彼青色廣無邊際;故名無量。無量淨妙者:謂如青色,廣無邊際,彼淨妙相,亦無邊際。是故名為無量淨妙。可喜者:謂彼青色,可欣可悅。令意悅豫,故名可喜。可樂者:謂彼青色,可愛可玩。若緣於此,不復希餘。故名可樂。不可違逆者:謂彼青色,令心堪忍隨順趣向。是故名為不可違逆。如烏莫迦花或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者:謂彼極青,故引為喻。於彼諸色勝知勝見,義如前說。有如是想者:謂於彼青色,有如前說。青想現前是第五勝處,義亦如前。如說青勝處,說黃赤白勝處,應知亦爾。有差別者,黃勝處,應說如羯尼迦羅花;赤勝處,應說如槃度時縛迦花;白勝處,應說如烏殺私星。婆羅[病-丙+尼]斯黃赤白衣,隨類應說。問:四顯色中,何者最勝?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白色最勝。世共說此是吉祥故。如四方中,東方最勝。是吉祥故。白色亦爾。大德說曰:緣白色時,令心明淨;以不隨順惛沈睡眠,能任持身;故最為勝。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九有情居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有九種生處,受生有情,於彼彼處同所居止。謂三界中,除諸惡趣可厭處故。如前已說。

二解 俱舍論八卷九頁云:如是分別七識住已;因茲復說九有情居。其九者何?頌曰:應知兼有頂,及無想有情,是九有情居。餘非不樂住。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為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剎,逼之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非有情居。如識住中識。

三解 品類足論六卷一頁云:有九有情居。謂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及一分天。是初有情居。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劫初時。是第二有情居。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有情居。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有情居。有色有情,無想無異想;如無想有情天。是第五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第六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第七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第八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如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第九有情居。

四解 品類足論八卷二頁云:初有情居云何?謂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初有情居。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有情居者:謂諸有情,於此居止,各別居止。由此顯彼受生處故;名有情居。第二有情居云何?謂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劫初時。是第二有情居。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三有情居云何?謂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有情居。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四有情居云何?謂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有情居。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五有情居云何?謂有色有情,無想無異想;如無想有情天。是第五有情居。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六有情居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第六有情居。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七有情居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第七有情居。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八有情居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第八有情居。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有情居者:義如前說。第九有情居云何?謂無色有情,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如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第九有情居。此中第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九。有情居者:義如前說。

五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四頁云:九有情居者:云何為九?答:有色有情,有種種身,有種種想;如人及一分天。是第一有情居。有色有情,有種種身,有一種想;如梵眾天劫初起位。是第二有情居。有色有情,有一種身,有種種想;如光音天。是第三有情居。有色有情,有一種身,有一種想;如遍淨天。是第四有情居。有色有情,無想無別想;如無想有情天。是第五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空無邊處天。是第六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識無邊處天。是第七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無所有處天。是第八有情居。無色有情,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如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第九有情居。此中有色者:謂彼有情,有色施設,有色身,有有色處,有有色界,有色蘊故;名有色。有情者:謂諦義、勝義,雖諸有情,不可獲,不可得,無所有,非現有;而依蘊界處假立有情,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轉。謂有情、人意生、儒童、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故名有情。種種身者:謂彼有情,有種種顯色身,種種相,種種形;非一顯色,非一相,非一形;故名種種身。種種想者:謂彼有情、有樂想、苦想、不苦不樂想;故名種種想。如人及一分天者:謂總顯示人及欲界天,故名如人及一分天。是第一者: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一。有情居者:謂諸有情、所居、所住、所依、所止、所樂生處。即總顯示此中所有有漏色受想行識蘊,名有情居。有色有情種種身者:義如前說。一種想者:謂諸有情,有時有分,於此世界劫將壞時,多往生上光音等天眾同分中。於彼具足意成色身,根無缺減,支分圓滿,形顯清淨,長壽久住。有時有分,於此世界劫初成時,於下空中,有空宮殿,欻然而起。有一有情,壽業福盡,從彼處沒,生下梵世空宮殿中。獨一無侶,長壽久住。時彼有情,長時住已;欻然生愛及生不樂;作如是念:云何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為我伴侶。當彼有情起此心願,有餘有情,壽業福盡,復從彼沒,生下梵宮;與前有情共為伴侶。時前生者,便作是念:此有情類,是我所化。我於此類,及餘世間,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起者,是真父祖。時諸有情,亦作是念:我等有情,是彼所化。彼於有情及世間物,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起者,是真父祖。故名一想。如梵眾天者:謂此義中,總顯生在梵眾等天,有種種身,唯有一想。劫初起位者:謂劫初生時。是第二等,義如前說。有色有情者:亦如前說。一種身者:謂彼有惰,有一顯色身,一種相,一種形;無種種顯色,無種種相,無種種形。故名一種身。種種想者:謂彼有情,有樂想,不苦不樂想。故名種種想。餘如前說。有色有情一種身者:亦如前說。一種想者:謂彼有情,唯有樂想;故名一種想。餘如前說。有色有情者:亦如前說。言無想者:總顯無想。無別想者:別顯無想。此中以想而為上首,顯無一切心心所法。如無想有情天者:謂別顯示無想有想天。是第五等,義如前說。無色者:謂彼有情,無色施設,無色身,無有色處,無有色界,無色蘊故;名無色。有情者:如前說。超一切色想等,如八解脫中廣說。然於此中,唯取有漏受想行識,為有情居。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七卷九頁云:九有情居者:如契經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有情居。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是第二有情居。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有情居。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有情居。有色等如前說。有情居者:謂彼所繫色受想行識。又是有情所居所住所止生處,故名有情居。有色有情,無想無別想。如無想有情天。是第五有情居。有色等如前說。無想者:彼處長時想等滅故。則由此義名無想有情天。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諸有對想,皆隱沒故;於別異想,不作意故;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隨空無邊處天。是第六有情居。無色有情,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隨識無邊處天。是第七有情居。無色有情,一切識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隨無所有處天。是第八有情居。無色有情,一切無所有處皆超越故;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如隨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第九有情居。無色等如前說。一切無所有處皆超越等,如餘處說。問:何緣惡趣,及無想所不攝廣果天等,非有情居?答:有作是說:彼亦應立為有情居,而不立者,是有餘說。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是世尊要略而說。然惡趣等,攝在此中。謂諸惡趣,當知攝在初有情居。無想所不攝廣果天等,當知攝在第五有情居。所以者何?以地同故。有說:若處,餘樂來居;已居其中,不樂遷動;是處可立為有情居。諸惡趣中,二俱不然。但由業力,令往令住。若隨意欲,剎那不住。故不建立。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雖樂來;而好遷動。如邊城邑,人不樂居。謂彼異生,或樂無色,或樂無想。若諸聖者或樂淨居,或樂無色,或樂入涅槃。如國邊城,恒為盜賊鄰敵侵故;貴族生財,樂轉餘處。雖留少分,以充鎮守;有諸商人,來求資貨,鎮人謂曰:此處多災,無以相瞻。商旅咸曰:此非城邑。如是無想所不攝天,惑業所驅,恒樂遷動;故不說彼為有情居。


十遍處

顯揚四卷五頁云:云遍處者:謂十遍處。廣說如經。謂地遍處。一能解了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如是水火風遍,青黃赤白虛空識遍,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地遍處者:由色所依遍滿故;彼能依色,亦遍滿。由彼增長故。一能解了者:謂能證此觀補特伽羅。上下及傍者:謂遍滿諸方及四維故。無二者:離餘諸界,及不雜顯色,遍滿故。無量者:無有分齊相遍滿故。如地遍處,餘水火風青黃赤白,亦復如是。如其所應。虛空遍處者:謂對治一切色相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說。識遍處者:謂緣無量識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說。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二頁云:遍處者:謂於遍滿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心心法;是名遍處。遍滿者:其量廣大,周普無邊。此復十種。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無邊空處,無邊識處,皆悉遍滿。問:何故於遍處,建立地等?答:由此遍處,觀所依能依色,皆遍滿故。若於此中,不建立地等遍處者;即離所依大種,亦不能觀青等所造色為遍滿相。是故為觀所依能依皆悉遍滿,建立地等。餘隨所應,如解脫中說。謂無邊空處等。當知此中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又云:遍處作何業?謂善能成辦解脫所緣。遍滿流布故。

三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六頁云:論曰:遍處有十。謂周遍觀地水火風青黃赤白及空與識二無邊處。於一切處,周遍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十中前八,如淨解脫。謂八自性,皆是無貪。若并助伴;五蘊為性。依第四靜慮,緣欲可見色。有餘師說:唯風遍處,緣所觸中風界為境。後二遍處,如次空識二淨無色為其自性。各緣自地四蘊為境。應知此中修觀行者,從諸解脫,入諸勝處;從諸勝處,入諸遍處。以後後起,勝前前故。

四解 品類足論六卷一頁云:有十遍處。謂地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初遍處。水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二遍處。火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三遍處。風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四遍處。青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五遍處。黃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六遍處。赤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七遍處。白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八遍處。空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九遍處。識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十遍處。

五解 品類足論八卷四頁云:初遍處云何?謂地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初遍處。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遍處。水火風青黃赤白遍處亦爾。第九遍處云何?謂空遍滿一類想,上下傍布,無二無量;是第九遍處。此中第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九。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遍處。識無邊處遍處亦爾。

六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七頁云:云何為十?具壽當知;地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一遍處。復次具壽!水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二遍處。復次具壽!火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三遍處。復次具壽!風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四遍處。復次具壽!青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五遍處。復次具壽!黃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六遍處。復次具壽!赤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七遍處。復次具壽!白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八遍處。復次具壽!空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九遍處。復次具壽!識遍一想,如是上下傍布,無二無邊無際;是第十遍處。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十遍處者:謂各別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即為前八。九、空無邊處。十、識無邊處。此中前八,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後二遍處,即以彼地有漏加行善,彼勝解俱品,四蘊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遍處?答:所緣廣普,勝解無邊。故名遍處。餘義如餘處說。

八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五卷十頁云:十遍處者:謂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無邊處、識無邊處遍處。問:此十遍處自性是何?答:前八遍處,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即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後二遍處,俱以四蘊為自性。如是名為遍處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遍處?遍處是何義?答:由二緣故,名為遍處。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名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名廣大。大德說曰:所緣寬廣,無有間隙,故名遍處。又云:如是已說遍處總相;一一別相,今應略說。於一切青,若上、若下、若傍,無二無量,起一青想,是初遍處。一切青者:謂諸青色,若小若大,總名為青。上者:謂上方。下者:謂下方。傍者:謂四方四維。無二者:謂純青相,無餘間雜。無量者:謂無邊際。起一青想者:謂由勝解作意,於一切處,起一青想。是初遍處者:初、謂名數次第在初;或入此定次第在初。遍處。謂入此定時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總名遍處。如青遍處,廣說乃至識無邊處遍處,亦爾。有差別者,後二遍處,不應說色。唯應說受想行識蘊。如彼論卷十頁至十七頁廣說。


人趣

顯揚三卷十四頁云:人趣者:謂生人趣,得人種想。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二卷十二頁云:云何人趣?答:人一類伴侶眾同分,乃至廣說。問:何故此趣名末奴沙?答:昔有轉輪王,名曼馱多。告諸人曰:汝等欲有所作;應先思惟稱量觀察。爾時諸人,即如王教;欲有所作,皆先思惟稱量觀察。便於種種工巧業處而得善巧。以能用意思惟觀察所作事故;名末奴沙。從是以來,傳立斯號。先未號此末奴沙時,人或相呼以為雲頸,或名多羅脛,或名底落迦,或名阿沙荼。有說:末奴沙者:是假名假想乃至廣說。有說:先造作增長下身語意妙行,往彼生彼,令彼生相續,故名人趣。有說:多憍慢故名人。以五趣中憍慢多者,無如人故。有說:能寂靜意故名人。以五趣中能寂靜意,無如人者。故契經說:人有三事,勝於諸天。一、勇猛。二、憶念。三、梵行。勇猛者:謂不見當果而能修諸苦行。憶念者:謂能憶念久時所作所說等事,分明了了。梵行者:謂能初種順解脫分順決擇分等殊勝善根,及能受持別解脫戒。由此因緣,故名人趣。問:人住何處?答:住四大洲。謂贍部洲,毘提訶洲,瞿陀尼洲,拘盧洲。亦住八中洲。何等為八?謂拘盧洲,有二眷屬。一、矩拉婆洲。二、憍拉婆洲。毘提訶洲有二眷屬。一、提訶洲。二、蘇提訶洲。瞿陀尼洲有二眷屬。一、行虒洲。二、嗢怛羅漫怛里拏洲。贍部洲有二眷屬。一、遮末羅洲。二、筏羅遮末邏洲。此八洲中,人形短小,如此方侏儒。有說:七洲是人所住。遮末羅洲,唯羅剎娑居。有說:此所說八,即是四大洲之異名。以一一洲,皆有二異名故。如是說者,應如初說。此八中洲,一一復有五百小洲以為眷屬。於中或有人住,或非人住,或有空者。問:人趣形貌云何?答:其形上立。然贍部洲人,面如車箱。毘提訶人,面如半月。瞿陀尼人,面如滿月。拘盧洲人,面如方池。問:語言云何?答:世界初成時,一切皆作聖語。後以飲食時分有情不平等故,及諂誑增上故;便有種種語,乃至有不能言者。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七頁云:人趣云何?謂人諸有情類。同性同類同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彼有情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

四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十六頁云:云何人趣?答:與諸人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人中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復次由下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人中,生於人中,結人中生。是名人趣。復次人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人趣。


三愛

集異門論四卷十一頁云:三愛者:一、欲愛,二、色愛,三、無色愛。欲愛云何?答:於諸欲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欲愛。復次於欲界繫十八界十二處五蘊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欲愛。復次下從無間大地獄,上至他化自在天,於此所攝色受想行識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欲愛。色愛云何?答:於諸色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色愛。復次於色界繫十四界十處五蘊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色愛。復次下從梵眾天,上至色究竟天,於此所攝色受想行識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色愛。無色愛云何?答:於無色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色愛。復次於無色界繫三界二處四蘊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色愛。復次如欲色界決定處所上下差別,不相雜亂;無色界中,無如是事。然可依定依生勝劣,說有下上。謂下從空無邊處天,上至非想非非想處天,於此所攝受想行識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色愛。

二解 集異門論四卷十二頁云:復有三愛:一、欲愛,二、有愛,三、無有愛。欲愛云何?答:於諸欲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欲愛。有愛云何?答:色無色界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有愛。無有愛云何?答:欣無有者,於無有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有愛。此復如何?如有一類,怖畏所逼,怖畏所惱,憂苦所逼,憂苦所惱,苦受觸故;作是念言:云何當令我身死後,斷壞無有。永絕眾病,豈不樂哉。彼欣無有,於無有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有愛。


三求

集異門論四卷十三頁云:三求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欲求云何?答:住欲有者,於欲界法,未得為得,諸求、隨求、平等隨求、悕求、欣求、思求、勤求;是謂欲求。有求云何?答:住色無色有者,於色無色界法,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謂有求。梵行求云何?答:離二交會,說名梵行。八支聖道,亦名梵行。於此義中,意說八支聖道梵行。諸有於此八支聖道,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謂梵行求。復次欲求者,非求死後當生諸有;然於現在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名欲求。有求者:有謂五取蘊。何等為五?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如有一類,作是念言:云何令我得未來世如是類色受想行識。彼於死後當生諸有色等五蘊,諸求乃至勤求;是名有求。梵行求者:從世第一法,趣苦法智忍時,有梵行求。非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未得、未近得,未有、未現有。從苦法智忍,趣苦法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如是從苦法智,趣苦類智忍,從苦類智忍,趣苦類智,從苦類智,趣集法智忍,從集法智忍,趣集法智,從集法智,趣集類智忍,從集類智忍,趣集類智,從集類智,趣滅法智忍,從滅法智忍,趣滅法智,從滅法智,趣滅類智忍,從滅類智忍,趣滅類智,從滅類智,趣道法智忍,從道法智忍,趣道法智,從道法智,趣道類智忍,從道類智忍,趣道類智,從道類智,趣道類智,或趣所餘無漏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復次若世間道證一來果不還果時,有梵行求;非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未得未近得,未有未現有。若無漏道證預流果或證一來不還阿羅漢果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


三惡行

集異門論三卷十二頁云:三惡行者: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身惡行云何?答: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復次斷生命,不與取,非梵行。復次諸所有不善身業,諸所有非理所引身業,諸所有身業能障礙定,總名身惡行。語惡行云何?答: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復次諸所有不善語業,諸所有非理所引語業,諸所有語業能障礙定,總名語惡行。意惡行云何?答:貪欲、瞋恚、邪見。復次諸所有不善意業,諸所有非理所引意業,諸所有意業能障礙定,總名意惡行。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二卷一頁云:三惡行者: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云何身等惡行?如世尊說:何者身惡行?謂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何者語惡行?謂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何者意惡行?謂貪欲、瞋恚、邪見。應知此中世尊唯說根本業道所攝惡行;不說業道加行後起所攝惡行。此發智論,通說所有不善身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身惡行。通說所有不善語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語惡行。通說所有不善意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意惡行。如此論中,攝諸惡行。集異門論,亦作是說:故彼論言:何者身惡行?謂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復次斷生命,不與取,非梵行。如是復攝前所不攝於自妻室所起欲行。又言:有餘不善身業。如是復攝所有業道加行後起。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身業。問:何者非理所引身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能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身業。一切有覆無記身業者:謂初靜慮地諂愛等所起。一分無覆無記身業者:謂應如是去來,如是行住,如是坐臥,如是裁割,如是縫綴,而不如是去來行住乃至縫綴。此等身業,作不應作,不應理故;攝在非理所引品中。由此名身惡行。若作是說;身惡行,則通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又彼論言:何者語惡行?謂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有餘不善語業。如是復攝所有業道加行後起。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語業。問:何者非理所引語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所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語業。一切有覆無記語業者:謂初靜慮地諂愛等所起。一分無覆無記語業者:謂應說一言、二言、多言、男言、女言、非男女言,去來今言,而不如是說一乃至去來今言。此等語業,說不應說,不應理故;攝在非理所引品中。由此名語惡行。若作是說;語惡行,則通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又彼論言:何者意惡行?謂貪欲、瞋恚、邪見。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有餘不善意業。如是復攝諸不善思。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意業。問:何者非理所引意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所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意業;名非理所引意業。一切有覆無記非理所引意業者:謂欲界薩迦耶見邊執見相應意業,及色無色界一切煩惱相應意業。一分無覆無記非理所引意業者:謂諸意業起,如前說無覆無記非理所引身業語業。若作是說,意惡行,則通不善,及以無記。又通三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如發智論,集異門論,攝身惡行,及語惡行;施設論中,所說亦爾。唯除意惡行,別有所攝。故彼論言:問:為身三惡行,攝一切身惡行?為一切身惡行,攝身三惡行耶?答:一切攝三;非三攝一切。不攝者何?謂非斷命,以手杖等,捶擊有情;及非邪行,於所應行,作不淨行;起飲酒等諸放逸業。由不正知失念受用諸飲食等,及不能避諸犯戒者,諸如是等所起身業,非三所攝。問:諸犯戒者無量;云何能避?雖復捨此;還近彼故。答:所在皆有,欲離實難。能不隨染,是為真避。故有說言:身雖在遠;而隨彼習,即名親近。身雖在近;不隨彼習,即名遠離。問:為語四惡行,攝一切語惡行?為一切語惡行,攝語四惡行耶?答:一切攝四;非四攝一切。不攝者何?謂如有一,獨處空閑,作如是說:無有惠施,無有親愛,無有祠祀。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生領解;非四所攝。問:為意三惡行,攝一切意惡行?為一切意惡行,攝意三惡行耶?答:一切攝三;非三攝一切。不攝者何?謂貪欲瞋恚邪見俱生受想行識,非三所攝。彼論中意惡行,攝四蘊自性。如是施設五蘊自性,為諸惡行。問:此發智論,集異門論,與佛契經及施設論,攝諸惡行,何故不同?答:依二種門,說諸惡行。一、依世俗。二、依勝義。謂佛契經及施設論,依世俗門,說諸惡行。此發智論,集異門論,依勝義門,說諸惡行。如依世俗勝義分別,如是依不了義、了義,有別意趣,無別意趣,有別因緣,無別因緣,世俗諦現觀,勝義諦現觀等,應知亦爾。復有說者,由三緣故,所攝不同。謂自性故,相雜故,世譏嫌故。此發智論集異門論,說其自性。施設論中,說其相雜。若法、雖非惡行自性;而與惡行相和雜故;亦得其名。於契經中,說世譏嫌。以諸世間,於根本業道,多生譏嫌;非於業道加行後起。由此緣故;攝諸惡行,經論不同。如是名為惡行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惡行?惡行有何義?答:可厭毀故名惡。遊履依處故名行。可厭毀故名惡者:如有說言:惡妻子、惡衣食、惡人、惡處、惡往來等。遊履依處故名惡行者:謂斷生命,麤惡語、及瞋恚,行有情處。不與取、欲邪行,及貪欲,行資具處。虛誑語,離間語,雜穢語,行於名處。邪見、行名色處。復有說者,感苦受果故名惡。動轉捷利故名行。問:沈溺諸惡,云何捷利?答:彼惡行者,有如是巧便;雖行惡行;而令世間不知其惡。故名捷利。復有說者,習近惡人故,能招惡趣故,名惡行。復有說者,有三因緣,故名惡行。謂惡思所思故,惡說所說故,惡作所作故。惡思所思,謂意惡行。惡說所說,謂語惡行。惡作所作,謂身惡行。復有說者,有三因緣,故名惡行。謂惡作義故,可厭毀故,決定能感非愛果故。惡作義者:行身語意諸惡行故,名為惡行。可厭毀者:謂行惡行,毀犯尸羅,常為諸天、大師、有智、同梵行者,共所厭毀。決定能感非愛果者:謂諸所有身語意惡行,無處無容能感可愛果;有處有容感非愛果。集異門論,亦作是說。有何因緣,名為惡行?謂彼能感非愛樂,非適悅,不可意果。此顯等流果。復言能感非愛樂,非適悅,不可意異熟。此顯異熟果。


三性與六法相攝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頁云:三性六法,相攝云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無為,皆有妄執緣生理故。


五趣

瑜伽二卷十五頁云:如是安立世界成已;於中五趣可得。謂那洛迦、傍生、餓鬼、人、天。又云:云何那落迦趣?謂種果所攝那洛迦諸蘊及順那洛迦受業。如那洛迦趣,如是傍生、餓鬼、人、天、如其所應,盡當知。

二解 俱舍論八卷五頁云:五趣云何?頌曰:於中地獄等,自名說五趣。唯無覆無記。有情非中有。論曰:於三界中,說有五趣。即地獄等。如自名說。謂前所說地獄、傍生、鬼、及人、天,是名五趣。唯於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如彼廣說。

三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十六頁云:五趣者:一、地獄趣。二、傍生趣。三、鬼趣。四、人趣。五、天趣。云何地獄趣?答:與諸地獄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地獄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地獄趣。復次由上品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地獄,生地獄中,結地獄生。是名地獄趣。復次地獄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地獄趣。云何傍生趣?答:與諸傍生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傍生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傍生趣。復次由愚鈍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往於傍生,生傍生中,結傍生生。是名傍生趣。復次傍生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傍生趣。云何鬼趣?答:與諸鬼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鬼界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鬼趣。復次由慳吝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鬼界,生鬼界中,結鬼界生。是名鬼趣。復次鬼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鬼趣。云何人趣?答:與諸人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人中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復次由下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人中,生於人中,結人中生。是名人趣。復次人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人趣。云何天趣?答:與諸天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天上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復次由上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天上,生於天上,結天上生。是名天趣。復次天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天趣。


五種遍計

顯揚十六卷七頁云:復次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復由五種遍計。何等為五?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依名遍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既名為色;必應定有色體真實。此物既名為受想行識等;必應定有受想行識等體性真實。依義遍計名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名色,為不名色?此物名受想行識等,為不名受想行識等?依名遍計名自性者:如有計執,不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色名,不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受想行識等名。依義遍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不了色名,但於色體種種分別。不了受想行識等名,但於受想行識等體性,種種分別。依二遍計二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是色體性,名之為色;此物是受想行識等體性名受想行識等。

二解 攝論二卷七頁云: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無性釋四卷二十三頁云:依名遍計名自性者:謂如生在椰子洲人,聞說牛聲,不了其義;數數分別如是牛聲。依義遍計義自性者:謂曾未習想與有想,更互相應;欻見牛身,數數分別如是牛義。依二遍計二自性者:謂依假立能詮所詮,分別二種。


五淨居天

集異門論十四卷九頁云:五淨居天者:云何為五?答:一、無煩天。二、無熱天。三、善現天。四、善見天。五、色究竟天。云何無煩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煩天是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煩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身無煩擾,心無煩擾。由彼身心無煩擾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煩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煩天。故名無煩天。云何無熱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熱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熱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身無熱惱,心無熱惱。由彼身心無熱惱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熱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熱天。故名無熱天。云何善現天?答:謂此與彼諸善現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現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形色微妙,眾所樂觀,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天眾。故名善現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現天。故名善現天。云何善見天?答:謂此與彼諸善見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見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形色轉微妙,眾所轉樂觀,轉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善現天眾。故名善見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見天。故名善見天。云何色界究竟天?答:謂此與彼諸色究竟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復生在色究竟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所得自體,於生色趣最勝第一;故名色究竟天。復次此天亦名礙究竟天。礙謂礙身。此是礙身最究竟處。故名礙究竟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色究竟天;或謂礙究竟天。故名色究竟天,或名礙究竟天。


五種大菩提

顯揚八卷一頁云:大菩提多種者:謂五種大菩提。一、自性。二、功用。三、方便。四、轉。五、滅。自性者:謂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得轉依;此有四種,應知。一、生起依止。二、不生依止。三、善觀察所知果。四、法界淨相。生起依止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依此轉依,方得生起;非不生起。若離此轉依,亦生起者;未轉依前,應已生起。不生依止者:謂一切煩惱及彼習氣,依此轉依,不復生起。若不爾者;未轉依前,眾緣和合一切煩惱及彼習氣,永更不生,已應可得。善觀察所知果者:謂此轉依,是善通達所知實際所知真如果,若不爾者;諸佛自體,應更了知,應更斷滅。法界淨相者:謂此轉依,無眾相故;極善清淨法界所顯。若不爾者;應是無常,可思議法。然此轉依,是常住相,不可思議無二所顯。此不可思議性,復有五種應知。一、自性。二、處所。三、住。四、一性異性。五、成立所作。自性者:此轉依性,即色離色,不可思議。如是即受想行識,離受想行識,不可思議。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若即若離,不可思議。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等,若即若離,不可思議。若有若無等,不可思議。處所者:此轉依性,若在欲界,若離欲界,不可思議。若在色無色界,若離色無色界,不可思議。人間天上,若在若離,不可思議。十方世界,若在若離,不可思議。住者:謂此轉依,住如是如是狀貌安樂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奢摩他住,不可思議。住有心住,不可思議。住無心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聖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天住梵住,不可思議。一性異性者:一切諸佛,同處一無漏界中,一性異性,不可思議。成立所作者:謂諸佛如來,其性平等,智慧勢力威德平等,住無漏界,依止轉依,為利一切諸有情故;成立如是如是利有情事,不可思議。此復二因緣故不可思議,應知。一、以離言說義,過言語道故;不可思議。二、以出世間義,世無比故;不可思議。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為功用。何者為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眾具自在。四、業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方便者:略而言之,四種變化,名為方便。一、未成熟者,令成熟故;現諸菩薩所行行變化。二、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於三千大千世界百拘胝贍部洲,同時顯現如來變化。三、方便攝受聲聞變化。四、為彼所調伏有情,顯現一切獨覺變化。佛薄伽梵,於此四種變化法中,十方世界,無礙作用,應知。轉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轉。二、究竟轉。暫時轉者:謂乃至有情未成熟未解脫,諸佛如來,化轉不息。究竟轉者:如無盡不可思議,諸佛威德明轉。為諸有情,作利益事,流轉不息故。滅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滅。二、究竟滅。暫時滅者:於已成熟已解脫有情,諸佛如來,暫時示現入般涅槃。非是究竟。究竟滅者:謂一切煩惱、及彼習氣、及所依苦、究竟永盡;應知。


五種因緣愚夫執有如名自性

瑜伽七十三卷十六頁云:復次由五因緣,當知愚夫、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有自性。所以者何?謂因問言:此事用何以為自性?答言:此事、是色自性,非是色名。或答言: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非受想行識名。復次獨處空閑,精勤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尋思此事,是色相,非色名。或尋思此事,是受想行識相,非受想行識名。復次於此色事,尋求色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色名不能得時。或於此受想行識事,尋求受想行識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受想行識名不能得時。復次語、於名轉,名、於義轉。此中若名能顯自相義;非此能顯差別相義,非此能顯所取相義,非此能顯能取相義。或名、乃至能顯能取相義,非此能顯乃至自相義。若即彼名,於自相義轉,亦於乃至能取相義轉者;此餘諸名,各別行解,隨義而轉,應不可得。此不應理。如是復於各別義轉所有名中,若名、於自相義轉,乃至若名,於能取相義轉;此名、為於有義轉耶?為於無義轉耶?於有義轉,且不應理。此不應理,如前觀五事中,已辯。若於無義轉者;是則此名於無相義轉。其理便至。若於無相義轉;此非有義;但能顯示自所增益。若取增益;即是執著。是故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著自性道理成就。


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

如八解脫中說

二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

三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八頁云: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謂於內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者:謂於內身,已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故。或見者無色想,安立現前故。謂見者名想現在前行。餘如前釋。

四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彼由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故;由勝解力,觀外諸色,或作青瘀,或作膿爛,或作破壞,或作離散,或作啄噉,或作異赤,或作骸骨,或作骨鎖。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諸色。第二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二。解脫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


天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二卷十三頁云:云何天趣?答:天一類伴侶,乃至廣說。問:何故彼趣名天?答:於諸趣中,彼趣最勝最樂最善最妙最高;故名天趣。有說:先造作增長上身語意妙行,往彼生彼,令彼生相續;故名天趣。有說:天者:是假名,假想,乃至廣說。有說:光明增故名天。以彼自然身光恆照,晝夜等故。聲論者說:能照故名天。以現勝果,照了先時所修因故。復次戲樂故名天,以恆遊戲,受勝樂故。問:諸天住在何處?答:四大王眾天,住七金山及妙高山四層級上,并日月星中。三十三天、住妙高山頂。夜摩乃至色究竟天,皆在空中,密雲如地,各有宮殿,於中居止。差別廣說,如大種蘊。無色界天、無形色故;無別住處。問:諸天形相云何?答:其形上立。問:語言云何?答:皆作聖語。

二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十七頁云:云何天趣?答:與諸天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天上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復次由上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天上,生於天上,結天上生。是名天趣。復次天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天趣。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七頁云:天趣云何?謂天諸有情類同性同類同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彼有情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


火遍處

集異門論十九卷十二頁云:問:火遍處定,加行云何?修觀行者、由何方便,而能證入火遍處定?答:初修業者、創修觀時,於此世界,或取清淨日輪火相,或取妙藥光明火相,或取神珠光明火相,或取星宿宮殿火相,或取火聚大猛焰相,或取燒村大火焰相,或取燒城大火焰相,或取燒川大火焰相,或取燒野大火焰相,或取燒十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二十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三十載木大火焰相,或復取燒四十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五十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百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千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百千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無量百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無量千載木大火焰相,或取燒無量百千載木大火焰相。彼見如是諸火焰相,先漸熾然,復極熾然,轉遍熾然,後皆洞然。於如是等,隨取一相,以勝解力,繫念思惟假想觀察安立信解,是某火相。彼由於此以勝解力繫念思惟假想觀察安立信解是某火故;心便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是火非餘。彼心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火故;未能證入火遍處定。為攝散動馳流心故;於一火相,繫念思惟。謂此是火,非為水等。思惟此相,精勤勇猛,乃至令心相續久住。由斯加行,能入火定。精勤數習此加行已;復進修行此定方便。謂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既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心便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火相。由心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火相,無二無轉;能入火定。而未能入火遍處定。問:若此未能入火遍處定者;火遍處定,加行云何?修觀行者,由何方便,乃能證入火遍處定?答:即依如前所入火定,令心隨順調伏趣向,漸次柔和,週遍柔和,一趣定已;復想此火漸次增廣,東南西北,遍皆是火。彼想此火漸次增廣東南西北遍是火故;心便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火。彼心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是火相,未能證入火遍處定。為攝散動馳流心故;於遍火相,繫念思惟;此遍是火,非遍水等。思惟此相,精勤勇猛,乃至令心相續久住。由斯加行,乃漸能入火遍處定。精勤數習此加行已;復進修行此定方便。謂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既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心便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火。由心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火,無二無轉;從此乃入火遍處定。言上下者,謂上下方。言傍布者,謂東南等。言無二者,謂無間雜。無邊無際者,謂邊際難測。是第三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三。言遍處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皆名遍處。


水遍處

集異門論十九卷十頁云:問:水遍處定,加行云何?修觀行者,由何方便,而能證入水遍處定?答:初修業者,創修觀時,於此世界,或取大水注相,或取大泉水相,或取大池水相,或取大陂水相,或取大湖水相,或取殑伽水相,或取鹽母那水相,或取設臘婆水相,或取阿視羅筏底水相,或取莫醯河水相,乃至或取東大海水相,或取南大海水相,或取西大海水相,或取北大海水相,或取四大海水相,或取大水輪相。於如是等,隨取一相,以勝解力,繫念思惟,假想觀察,安立信解是某水相。彼由於此,以勝解力,繫念思惟假想觀察安立信解是某水故;心便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是水非餘。彼心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水故;未能證入水遍處定。為攝散動馳流心故;於一水相,繫念思惟。謂此是水,非為地等。思惟此相,精勤勇猛,乃至令心相續久住。由斯加行,能入水定。精勤數習此加行已;復進修行此定方便。謂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既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心便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水相。由心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定是水相,無二無轉;能入水定,而未能入水遍處定。問:若此未能入水遍處定者;水遍處定加行云何?修觀行者,由何方便,乃能證入水遍處定?答:即依如前所入水定,令心隨順調伏趣向,漸次柔和,周遍柔和,一趣定已;復想此水,漸次增廣,東南西北,遍皆是水。彼想此水漸次增廣東南西北遍是水故;心便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水。彼心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是水故;未能證入水遍處定。為攝散動馳流心故;於遍水相,繫念思惟。此遍是水,非遍地等。思惟此相,精勤勇猛;乃至令心相續久住。由斯加行,乃漸能入水遍處定。精勤數習此加行已;復進修行此定方便。謂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既於加行所引生道,數習數修數多所作;心便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水。由心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此境遍皆是水,無二無轉;從此乃入水遍處定。言上下者,謂上下方。言傍布者,謂東南等。言無二者,謂無間雜。無邊無際者,謂邊際難測。是第二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二。言遍處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皆名遍處。


分別記與反詰記差別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十四頁云:問:應分別記論,應反詰記論,有何差別?答:答意雖無差別;而問意有異。謂彼問者、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若為知解故問;應告彼言:法有多種。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廣說乃至有見所斷,有修所斷,有不斷。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告彼言:過去法亦有多種。有善,有不善,有無記。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告彼言:善法亦有多種。有色,有受想行識。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告彼言:色法亦有多種。有離殺生,乃至有離雜穢語。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告彼言:離殺生有三種。謂從無貪生,從無瞋生,從無癡生;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告彼言:無貪生者,復有二種。謂表,無表。欲說何者?若為知解故發問者,則應如是分別而答。若為觸惱故問;應反詰言:法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有過去乃至有不斷。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反詰言:過去法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善不善無記。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反詰言:善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色乃至識。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反詰言:色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離殺生乃至離雜穢語。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反詰言:離殺生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從無貪生,乃至從無癡生。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反詰言:從無貪生,亦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表及無表。若為觸惱故發問者;則應如是總相反詰,令彼問盡。或令自答。如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如是有為求善故問,有為試他覺慧淺深故問,有為求義故問,有為摧他故問,有質直故問,有諂曲故問,有柔和故問,有憍傲故問,應知亦爾。如是名為分別反詰二論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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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世間

眾生世間、國土世間、五陰世間。眾生世間又名假名世間,即假五陰和合之名而有的眾生,亦即眾生的正報;國土世間又名器世間,即一切眾生依之而住的山河大地,亦即眾生的依報;五陰世間又名五眾世間,即色法的色,和心法的受想行識,亦即構成依正二報的要素。


五蘊皆空

五蘊是色受想行識,色從四大假合而有,從想行識由妄念而生,故此五蘊諸法,如幻如化,從因緣生,本無實性,當體即空,故謂五蘊皆空。


五蘊非有

謂色受想行識五蘊所構成的人身是虛妄不實的,因為當五蘊分散時,人身也就沒有了,所以說五蘊非有。


人身

人的身體。人的身體是由色(物質)受想行識(精神)五蘊組合而成的。


假名有

三有之一,即假立了名字之後才有的意思,如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緣和合假名為我,這個我其實是色受想行識,沒有我的自體,而是假立了名字之後才有我。


名色

1.五蘊的總名,五蘊之受想行識四蘊為名,色蘊為色,因受想行識四蘊是心識的作用,只有名而無實體,所以叫做名,色蘊則是由一些極微物質所構成,有質礙的物體,所以叫做色。2.在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中漸漸生長,五蘊完具的時候,叫做名色支。


四空處

又名四無色,或無色界,即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乃修四空處定的人所得的正報,因此四處的眾生於五蘊中無色蘊,只有受想行識的四蘊,亦即無物質的色身,而只有微妙的精神存在,亦無依報的國土宮殿,故名無色界,或四空處。


四魔

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煩惱魔指貪瞋痴等習氣能惱害身心;五陰魔指色受想行識等五蘊能生一切之苦;死魔指死亡能斷人之生存命根;天魔指能壞人善事的天魔外道,如欲界自在天的魔王是。


諸蘊

指色受想行識五蘊。見五蘊條。


身心

身與心,為有情的正報,在五蘊之中,色蘊是身,受想行識四蘊是心。


非色

由四大所造成的一切事物叫做色,非四大所造成的一切事物即叫做非色,如五蘊中除了色蘊之外的受想行識四蘊即是非色,故又稱為非色的四蘊。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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