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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惡業報經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占察善惡業報經

二卷。隋‧菩提燈(登)譯。又稱《占察經》、《地藏菩薩業報經》、《地藏菩薩經》、《大乘實義經》,或作《漸剎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係地藏菩薩代佛為堅淨信菩薩演說占察善惡業報之法,及大乘實義的典籍。

上卷闡明使用木輪相占察善惡宿世業、現世苦樂吉凶等事的方法。並說若有惡業、苦果、凶事出現,禮懺地藏菩薩,便能滅罪除障。所謂木輪,係由木片雕刻而成。謂若欲占察宿世所作善惡業種的差別,須在十輪上書寫十善十惡之名。若欲占察宿世集業的久近所作,與強弱大小的差別,須在三輪書身口意之名及長短深淺粗細之筆畫。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的差別,則須在六輪書一乃至十八之數。而後敬禮供養三寶,念地藏菩薩,投輪於淨物上。依照木輪上的文字所示,可知其吉凶等差別。

下卷敘說大乘之實義。謂欲歸向大乘者,首先應知所行根本的一實境界。而學習此境界的方法,有唯心識觀及真如實觀二種觀道。若依此信解不能進趣者,則應修淨土往生法。並說明作佛有信滿作佛、解滿作佛、證滿作佛、一切功德行滿足作佛等區別。

關於本經之傳譯,《歷代三寶紀》卷十二云(大正49‧106c)︰「占察經二卷。右一部二卷者,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其下,並記載隋‧開皇年間,廣州及青州等地,有人依此經行塔懺法,男女雜集行自撲法以滅罪云云。開皇十三年(593),有人向官府告狀,謂此乃妖法。官司推問,其人稱塔懺法是依據《占察經》而來。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具狀奏聞,朝廷敕令內史侍郎李元操與郭誼訪法經等諸大德,勘定此經真偽。法經等人以諸經錄無此經名目及譯處,又所行塔懺法不同於其他諸經,遂上奏謂此經不可依行。朝廷乃禁止此經流通。《法經錄》卷二、《彥琮錄》卷四、《大唐內典錄》卷十等亦將此經編入疑惑或疑偽錄。然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七等所載,天冊萬歲元年(695)十月,敕令將此經編入真經。

按上卷所說的木輪占察法,可能是依據《大方廣地藏十輪經》所說而作。下卷所說的大乘實義,可能是取自《大乘起信論》的教義,且引用真諦《十八空論》。由此看來,本經可能是後人偽撰。

明‧智旭著有《占察經玄義》一卷、《占察經義疏》二卷、《占察經行法》一卷等,皆為本經的註釋書。又,在日本,本經與地藏信仰關係密切,隨著地藏信仰的隆盛,本經亦流布於日本各地。

◎附︰張心澄《偽書通考》〈佛藏〉

《占察善惡業報經》二卷,偽。隋‧菩提燈譯。

《法經錄》以此經列入疑惑部。註云︰「前二十一經多以題注參差,眾錄致惑,(中略)真偽未分,事須更詳,且附疑錄。」

《長房錄》卷十二列《占察經》二卷。註云(大正49‧106c)︰
「右一部二卷,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而廣州有一僧行塔懺法,以皮作二枚帖子,一書善字,一書惡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好,得惡者不好。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開皇十三年有人告廣州官司,云其是妖。官司推問,其人引證云︰塔懺法依占察經,自撲法依諸經中五體投地如太山崩。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向岐州具狀奏聞。敕不信占察經道理,令內史侍郎李元操共郭誼就寶昌寺問諸大德法經等,報云︰占察經目錄無名及譯處,塔懺法與眾經復異,不可依行。敕云︰諸如此者,不須流行。」

《仁壽錄》卷四〈五分疑偽〉中列此經。註云︰「名雖似正,義迷人造。」《內典》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第八〉中列《占察經》兩卷。註云︰「上卷一百八十事卜占。」後總註云︰「右諸偽經論,人間經藏往往有之。」

《周錄》以此經列入真經,《開元錄》因之,謂︰「翻譯有源,編載疑偽將為未可。」元‧沙門慶吉祥集《至元法寶勘同總錄》(下簡稱《至元錄》)未收此經。

梁啟超謂︰日本‧望月信亨以《占察經》與《起信論》兩文對校,列出十餘條,兩書相類之點甚多,可見兩書實有密切之關係。如《占察》果屬佛說,而為馬鳴所依,則馬鳴直剿經文,改頭換面,冒為己作,甯有是理。《占察》之為偽經,隋時已有定讞。以絕不知名之外國譯師菩提登,其蹤跡一無可考,此外更無他譯,舊經錄中亦未見,其偽無疑。其旨歸在禮懺地藏菩薩,明屬就中國俗間迷信附會出來。望月氏以《起信》襲《占察》,梁氏則以為《占察》襲《起信》。以「起信初出,傳習尚希,作偽者偶獲之,輒勦以實己書,故於論中言三細粗等文悉刪去,惟撏撦其泛言心性者敷衍之,故文冗漫不可讀。」(《大乘起信論考證》)

李翊灼曰︰「勘此經譯人,傳錄無考。而經末云︰『如是所說六根聚修多羅中名何法門』,題下注云︰『出六根聚經中』,此《六根聚經》亦不可考。又勘此經上卷說占輪相,下卷義同《起信論》,而文亦相類,顯係與《起信論》有相互證明,相為表裏之用意。又勘諸錄多入此經於疑偽類,《至元錄》則不收。據此諸端,此經誠可疑,極應辨也。」(《佛家典籍校勘記》卷七稿本待梓)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緣山三大藏目錄》卷上;《大乘起信論之研究》;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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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占察經

(經名)占察善惡業報經之略名,二卷,隋菩提燈譯。地藏菩薩說投木牌占吉凶善惡之法,兼示懺悔之法,次示一實境界二道之觀道事理具備。明智旭,著有占察經疏三卷,占察行法一卷。


輪相鬮

(雜名)此占察善惡業報經地藏菩薩所說,以小指許之木,切為一寸長,四面平,兩頭尖,其一平面書十善之一字,其反面書十惡之一字,合成十本之輪相,先於地藏菩薩前念十方之佛,歸依三寶,焚香以之擲於淨物之上,依其所現善惡文字之多少,而知其人宿世善業惡業之多少。經中舉三種占法,此為占知宿世善惡業之一法也。是名輪相者,經中有二釋:一以木片之形易轉故,一以轉邪見疑網而為正道故。

(雜名)見條附錄。


[佛光大辭典]
二種觀法

即唯心識觀與真如實觀。(一)觀身、口、意三業之所作,及一切差別之長短、善惡等外境,悉是唯心所作,不在心外,稱為唯心識觀。(二)思惟無生無滅之心性,離分別之想念,入諸三昧,觀其如實之理,稱為真如實觀。又行人之機分利、鈍二根,利根之人修真如實觀,鈍根之人修唯心識觀。天台家以之為事理二觀。〔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大明三藏法數卷六〕(參閱「事觀理觀」3046) p241


大安慰

(一)又稱善安慰。為佛、菩薩、陀羅尼等之異稱。佛、菩薩、陀羅尼等皆可利益眾生,除卻眾生之怖畏,故有此異名。佛常以方便宣顯實義,安慰眾生,而令遠離怯弱。〔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大集經卷三十七、勝鬘寶窟卷中本〕

(二)阿彌陀三十七號之一。讚阿彌陀偈(大四七‧四二一上):「稽首頂禮大安慰。」彌陀能除卻眾生一切恐懼,令得大安,故以之為別名。 p780


天台五悔

指天台家依五門順序修滅罪法之行事。此五法於晝夜六時修之,稱為六時五悔。乃智顗依彌勒問經、占察經、普賢觀經等而立者。即:(一)懺悔,發露無始已來身、口、意三業所造之罪過而悔改之。(二)勸請,勸請十方諸佛留身久住,恆轉法輪,救護眾生。(三)隨喜,捨遣嫉妒之念,讚嘆自他一切諸善根。(四)迴向,以所有之善根迴向菩提。(五)發願,發四弘誓願,利導前四行。

此五種通為悔罪滅惡者,故皆名悔法。天台家以五悔為法華修行之助行。據摩訶止觀卷七下載,日夜六時行之,懺悔能破大惡業罪,勸請破謗法罪,隨喜破嫉妒罪,迴向則破諸有罪,所得功德不可限量。〔合部金光明經卷二、修懺要旨、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四、法華三昧懺儀、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p1340


占察經

凡二卷。又稱占察善惡業報經、地藏菩薩業報經、地藏菩薩經、大乘實義經、漸剎經。隋代菩提燈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係地藏菩薩為生於末世之求善法者,應佛命而說之法。上卷詳說占察善惡業報之法,下卷闡述大乘實義。即用木輪相以占察此人在宿世善惡之業及現世之苦樂吉凶等事。其作法,乃將十善十惡分別刻在一小木片上,並寫上身口意之名,畫上長短深淺粗細之畫,以及一至十八等數字,投於淨物上,以其所現文字占卜吉凶。下卷所述大乘實義之觀法,謂欲向大乘者,須先知所行根本之一實境界,學習之方法有唯心識觀及真如實觀二種觀道。若能依此信解進趣者,應修淨土往生法。自隋代以來,依據本經而行滅罪之法者甚多,足知我國民俗與佛教思想相結合之一斑。惟歷來此經被視為出處不明之偽經,至唐代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與開元釋教錄始視為真經而收錄之,傳佈頗廣。明代之智旭著有占察經玄義一卷、占察義疏二卷、占察行法一卷,皆為本經之注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大乘起信論之研究〕 p1601


四法

(一)指三寶中之法寶。有教法、理法、行法、果法四種,故又稱四法寶。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等所舉:(一)教法,三世諸佛之言教。(二)理法,教法所詮釋之義理。(三)行法,依理法而起行之戒、定、慧等能修之因位修行。(四)果法,修行圓滿,所得能證之無為涅槃證果。諸佛即以此四法引導眾生,出離生死苦海而至彼岸,達於涅槃解脫之境界。又諸佛亦依此四法而修行,斷一切障而成菩提。〔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卷中(慧遠)、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二)指菩薩修行之四法,經論中有多種說法。據大乘四法經(地婆訶羅譯)所舉:(一)不捨菩提心,(二)不捨善知識,(三)不捨堪忍愛樂,(四)不捨阿練若。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亦舉出四法:(一)善修菩薩之事業。(二)以方便善巧教化眾生。(三)以四攝法饒益他人。(四)以無顛倒心將所修善根迴向佛道,而不倒求世間之果報。觀佛三昧經卷七則舉出:(一)晝夜六時說罪懺悔。(二)常憶念佛而不誑騙眾生。(三)修習身、口、意、戒、見、利等六和敬,而心不生恚慢。(四)修習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等六念,急切如救燃頭之火。

(三)指信、解、證、行之四法。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於漸次之成佛中舉出此四法之成佛。(參閱「四滿成佛」1791)

(四)指世醫四法。雜阿含經卷十五所舉:(一)善知病,(二)善知病源,(三)善知病對治,(四)善知治已更不動發。佛陀則善知眾生苦果之病、無明之苦因,並善知對治之法,故稱大醫王。

(五)指法師所應具足之四法。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七所舉:(一)廣博多聞而能持一切之言詞章句。(二)決定而善知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三)得禪定智,於諸經法隨順而無爭。(四)如所說而行,了無增損。

(六)泛指四種法則,如法華四法、涅槃四法、楞伽四法、菩薩四法、世醫四法、法師四法等。其中,法華四法即:諸佛護念、植諸德本、入正定聚、發救一切眾生之心。楞伽四法即: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涅槃四法即:近善知識、聽聞正法、思惟其義、如說修行。此外,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上,以戒、定、慧三學加上解脫而稱四法。〔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法華經普賢勸發品〕

(七)指日本淨土真宗之教、行、信、證等四法。為真宗宗祖親鸞於教行信證文類中所立,為該宗之大綱領。(參閱「四法三願」1716) p1715


四滿成佛

又作四種成佛。成佛之過程及修證之長短,於大小乘各宗有現身成佛、見性成佛、三生成佛、即身成佛、往生成佛等各種異說,可總別為頓、漸成佛兩類。四滿成佛乃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所說,即於漸次成佛中,可別為信、解、證、行四種。即:(一)信滿成佛,謂於「種性地」中,漸次信受諸法之不生不滅、清淨平等、無可願求而成佛。(二)解滿成佛,謂於「解行地」中,漸次悟解法性,了知如來之業無造無作,不起生死、涅槃二想,心無畏怖而成佛。(三)證滿成佛,謂於「淨心地」中,漸次得無分別心之寂靜法智與不可思議勝妙之功德,無所求想而成佛。(四)行滿成佛,謂於「究竟菩薩地」中,漸次除一切無明惑障,一切菩提之願行功德滿足而成佛。〔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五〕(參閱「成佛」2922) p1791


地藏菩薩

地藏,梵名 Ksitigarbha,音譯作乞叉底蘗婆。地,住處之義;藏,含藏之義。即受釋尊之付囑,於釋尊圓寂後至彌勒菩薩成道間之無佛時代,自誓度盡六道眾生始願成佛之菩薩。關於地藏菩薩之名義,地藏十輪經卷一以(大一三‧七二二上)「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祕藏」,故稱地藏。大方廣十輪經卷一以地藏為伏藏(埋藏在地中之寶藏)之義;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以地中之伏藏喻顯「如來藏」。

據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等載,地藏菩薩由過去之大悲誓願力,示現大梵王身、帝釋身、聲聞身、閻羅王身、獅象虎狼牛馬身,乃至羅剎身、地獄身等無量無數異類之身,以教化眾生,並特別愍念五濁惡世受苦眾生,應眾生所求而消災增福,以成熟眾生之善根。地藏菩薩常變現如是無數之化身濟度眾生,故又稱為千體地藏。

地藏菩薩之本緣故事,有多種說法。據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仞利天宮神通品載,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之相好莊嚴,而產生恭敬景仰之心,為證得此莊嚴之相,而發願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同經同品又謂,地藏菩薩為過去不可思議阿僧祇劫時之一婆羅門女,為救度其母出離地獄,而為母設供修福,並發願盡未來劫廣度罪苦眾生。又同經閻浮眾生業感品亦舉出二說:(一)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之王,其國內人民多造眾惡,遂發願度盡罪苦眾生皆至菩提,否則不願成佛。(二)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為光目,其母墮於地獄受苦,光目為救度之,而發願救拔一切罪苦眾生,待眾生盡成佛後,方成正覺。上記諸說皆隨地藏信仰而廣傳人間,故佛教中常以「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等語來形容地藏菩薩慈悲憐愍之廣大誓願。

地藏菩薩之形像有多種,大日經卷三等以之為菩薩形,並飾以寶冠、瓔珞等。大方廣十輪經卷一等則以之為沙門形。一般廣為流傳之形像,為內祕菩薩行,外現沙門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錫杖,或坐或立於蓮花上。

在密教中,地藏菩薩為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之主尊,呈菩薩形,左手持蓮花,花上有如意寶幢,右手持寶珠,坐於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與願金剛。三昧耶形為寶珠或蓮花上之幢。種子為 (i,伊),或 (ha,訶)。真言有二種,一般多用「南麼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麼曳莎訶」。印相為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以印相為法身印及法印。又金剛界曼荼羅中,南方寶生如來四親近中之金剛幢菩薩,與地藏菩薩同體異名。此外,據八大菩薩曼荼羅經所舉,地藏菩薩為八大菩薩之一。或謂地藏菩薩與觀音、勢至、龍樹等菩薩皆為阿彌陀佛之脅侍,稱為阿彌陀五佛。亦有謂阿彌陀佛於因位時之法藏菩薩,與地藏菩薩為同體。

我國自隋唐之後,崇尚地藏菩薩之信仰極為興盛,例如隋代之信行依地藏十輪經而高倡「普佛普法」之說與地藏菩薩禮懺法,當時稱為三階教。此外,宋代之常謹撰有地藏菩薩靈驗記一書,書中即收錄梁代至宋代有關地藏菩薩之三十二種靈驗事蹟。由於此信仰之普遍,故時人每輾轉模畫地藏菩薩像,置於寺院或私人佛堂以禮拜供養之,其較著名者有梁代漢州德陽縣善寂寺東廊壁上之地藏菩薩像。

又我國佛教界視地藏菩薩為四大菩薩之一,相傳其應化說法之道場在安徽省九華山。據宋高僧傳卷二十等載,地藏菩薩降誕為新羅國王族,姓金,名喬覺,出家後於唐玄宗時來華,入九華山修道,居數十年示寂,肉身不壞,以全身入塔。九華山之肉身殿,相傳即為地藏菩薩成道處。

地藏菩薩以悲願力救度一切眾生,尤其對地獄中之罪苦眾生特別悲愍,而示現閻羅王身、地獄身等廣為罪苦眾生說法,以教化救度之,故一般又以閻羅王為地藏菩薩之化身。如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中,即舉出閻羅王之本地為地藏菩薩之說。又如我國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甚深,而視地藏菩薩為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為幽冥教主,其下管轄十殿閻王。近時於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即繪有地藏菩薩及十王等之像,並附有宋代太平興國八年(983)造立之銘文。

據地藏十輪經卷一載,地藏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謂,地藏菩薩本已證入十地之果位,然為教化眾生,故仍在聲聞、辟支佛地,而不願成佛。同經並舉出,至心稱念地藏菩薩之名號,或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之畫像、雕像等,必能離諸憂苦,不墮惡道,並能獲得十種或二十八種利益。 在日本,地藏菩薩之信仰始自平安中期,興盛至今。此一信仰於鎌倉時代以後,滲入民間信仰。如以示現於塞河原之地藏菩薩為兒童之救護者,並有和讚歌頌之。又如育子地藏、子安地藏專事救護育子之事。此外,參禮六地藏(教化六道之地藏菩薩)、延命地藏、勝軍地藏者亦頗多。〔金剛三昧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七、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四、大寶積經卷一、地藏菩薩陀羅尼經、大日經卷一至卷四、地藏菩薩儀軌、預修十王生七經、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九、大日經疏卷五、卷十、卷十三、法苑珠林卷十四、景德傳燈錄卷十一〕(參閱「六地藏」1259、「延命地藏」2878、「閻魔王」6340)p2318     


妄心

指虛妄分別之心。即雜染虛假,生滅轉變之心。即指能生起善惡業之妄識。大乘起信論所舉之四種薰習中,即有「妄心薰習」之說。由妄心而生之境界,稱為妄境界;蓋諸法之本體,本來無自性而不可得,然因妄緣之故,以為實有,故妄境界又稱妄法、妄境、妄有。又由虛妄之因緣所現之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乃凡夫有情之煩惱執著,稱為妄塵。此外,以妄心分別計度事物,稱為妄計。〔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 p2339


四悔

謂於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等五悔中去除懺悔,以其餘四者稱為四悔。法華懺法之儀式中,先前既於六根段修第一懺悔,故其後唯修此四悔。另據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十住毘婆沙論卷五等所載,去除五悔中之發願而成為四悔。(參閱「五悔」1132) p1748


成佛

梵語 buddho bhavati,西藏語 htshav-rgya-ba。指菩薩於多劫中滿足因行,完成自利、利他之德,而至究極之境界。又作作佛、得佛、成道、得道、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現等覺、得佛果。其原語不一,有 bodhij sprśate(證最上菩提之義)、abhisajbudhyate(現等覺之義)、buddhatvam avāpnoti(得佛之性義)、bodhij labhate、bodhi-prapta(得最上菩提之義)、buddho vibudhyate(覺悟而成為佛陀之義)等。 小乘如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三、卷一七六等主張在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中,唯有菩薩能成佛。大乘之三乘教亦立「五姓各別」說,謂聲聞及緣覺無法成佛;然法華經、涅槃經等一乘教則允許二乘作佛之說,且謂謗法、闡提之眾生亦可成佛。又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五分律卷二十九等謂女子有五障,不得成佛;相對於此,道行般若經卷六、維摩詰經卷下、法華經卷四等則有轉女成男之說,謂女子亦可能成佛,此乃大乘特有之教旨。此外,小乘教僅論依修行始可成佛(修得),大乘教則認為眾生成佛之因乃本來所具(性得),故謂眾生均有成佛之可能。 成佛,須經極長之年月及種種修行階位,稱為歷劫成佛。小乘認為須經三阿僧祇劫及百大劫,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七六載,菩薩於三無數劫中修各種菩提分法及波羅蜜多行,復於百大劫中修相好業(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福業),永斷染污及不染污等一切之癡,覺了自利利他而成佛。大乘則認為須經三、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始成。依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九、卷十一之意,大乘立十地乃至四十位等行位,主張於三十三無數大劫等積集福智之資糧,修十波羅蜜等行,成就大菩提,盡未來際利樂無窮。 天台宗認為「別教」必經長時年月,始可漸進成佛;然「圓教」於十住中之初住(發信住)即可成佛。 華嚴宗依勝身、見聞、一時、一念、無念等,而有五種疾得成佛之說。依勝身,即依輪王之子或兜率天子等之勝身,而於現身成佛;依見聞,即見聞妙法,諦信決定,證得佛之十力而得菩提;依一時,即如善財童子於善知識處,一時獲得普賢法;依一念,即依俗諦之念,於一念中契證普賢法;依無念,即解了一切法不生不滅而見真佛。又有約位(入十解之位即成佛)、約行(不依位之順序,而於每一行完成即成佛)、約理(由理而言,眾生本來即佛)等三種成佛之說,及見聞生(見聞教法之信位)、解行生(得智慧而修行之階位)、證入生(得最高佛果之位)等三生成佛之說。 另據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載,菩薩修行之每一階位,均為佛,故十信滿位之境地,稱為信滿成佛;十住滿位之境地,稱為解滿成佛;完成十地滿位菩薩之修行,稱為行滿成佛;完全達到佛果之境地,則稱證滿成佛。以上四者即稱四滿成佛。 在密教,則有理具成佛、加持成佛、顯得成佛等三種「即身成佛」之說。禪宗則主張「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即以坐禪徹見現實之自心,如此則可開成佛之端緒。又有「草木成佛」之說,天台家與密家分別依「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義、「六大緣起皆入阿字」之說,而論非情成佛。 日本淨土真宗有往生即成佛之說,謂往生阿彌陀佛淨土之同時即成佛。日蓮宗則認為,唱念題目即可受持成佛。〔增一阿含經卷十六、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卷五如來壽量品、維摩詰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大乘莊嚴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二、法華玄義卷五下、華嚴孔目章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五教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參閱「三生成佛」544、「即身成佛」3760) p2922


自誓受戒

即未請三師七證,由自誓而得具足戒。為十種得戒之一。又作自誓得戒、自誓得、自誓受。自誓之時,身、口之律儀須森然具足,方可得戒。

關於小乘具足戒自誓受之起源,依據毘尼母經卷一所載,大迦葉於多子塔邊聞佛說法,經七日思惟,滅盡諸煩惱,證得阿羅漢果。佛乃謂迦葉於其所說法中之種種譬喻已深悟無生之理,得阿羅漢,是亦同於已受具足戒。又據十誦律卷五十六、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等載,大迦葉自誓而得具足戒。

有關大乘之自誓受戒,依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眾受學品、梵網經卷下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所載,若佛子於佛陀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得於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據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載,未來世諸眾生之欲出家者及已出家者,若未得善好之戒師及清淨僧眾,自身須發無上道心,令身、口、意清淨,其中,未出家者得剃鬚髮,著法衣,隨即立願,以自誓得受菩薩律儀之三種戒聚。

據梁高僧傳卷二曇無讖傳載,我國之自誓法,始於北涼(397~440)沙門道進。日本則始於弘仁二年(811),最澄依梵網經制定四條式,唱導自誓受戒。〔十誦律卷五十六、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順正理論卷三十七、菩薩戒義疏卷下〕 p2534


自撲法

為一種消滅罪障之儀禮。又作自撲懺法。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二載,此法基於占察善惡業報經而行,流行於隋代。其法以五體投地如大山崩,且男女合雜,妄承密行,官司檢察之,謂為妖異,下令禁止。 p2535


至心

(一)即至誠之心、至極之心。無量壽經卷上有「至心信樂,欲生我國」、「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至心迴向,欲生我國」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專心、一心之意。善導之往生禮讚(大四七‧四三九下):「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分至心為二:(一)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此第二至心又分為一心、勇猛心、深心等三種。

(二)三信之一。為日本淨土真宗之教義。阿彌陀佛第十八願中所誓願之至心、信樂、欲生等三心稱為三信,其中之「至心」,淨土宗認為,從心底誠心信仰阿彌陀佛即稱至心;淨土真宗則以為,信仰阿彌陀佛之信心,實際仍為阿彌陀佛所給予,此即彌陀之至心所致。(參閱「三信」578)2538


受戒

指通過一定之儀式,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又作納戒、稟戒。即遵守教團規定(戒、罰則)之行為。戒為無上菩提之本,而佛教之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之尊嚴。

戒有大、小乘之別,大乘戒以梵網經所說之十重禁、四十八輕戒為始,及菩薩瓔珞本業經、瑜伽師地論等所列之三聚淨戒;小乘則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相。於印度有五部之分,傳入中國、日本後,即有大小乘之異論,乃至各宗亦常有不同之作法。

四分律卷三十一以下,論釋受戒犍度之文中,述及受戒之始,謂世尊初授提謂、波利二位商人二歸戒,以歸依佛、歸依法,而成為信士。其後漸有十人羯磨之具足戒授受儀規。另據道宣之行事鈔(會本)卷十五載,沙門曇摩迦羅於曹魏嘉平年間(249~253)至洛陽,立羯磨作法,成為具足戒儀之嚆矢。於日本,則始於天平勝寶六年(754),我國鑑真和尚至東大寺之盧舍那殿前授戒。

無論出家、在家,奉持佛陀教法者,必須誓願遵守戒律,且應依循一定之儀式。由傳授戒法之一方而言,稱為授戒;接受戒法而能受持者稱為勝士,以戒律繁多及嚴格之故。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又稱受戒七眾,即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分別指在家之信士、信女)可受之戒(在家戒)有三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一)三歸依,即歸依佛、法、僧三寶。(二)五戒,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若勤修持五戒、十善,並發出離心,即能因而證得初果乃至三果。(三)八關齋戒,又稱優波婆沙,即出家沙彌、沙彌尼所受十戒之前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生死流轉之門,故稱八關;又過午不食,謂之齋,總合即八關齋戒。沙彌十戒中之第六、第七兩條於八關齋戒中合為一條,故雖實有九戒,然猶稱為八關。受持八關齋戒者,雖僅一日一夜,如能受持清淨,即得無量果報,一切諸罪悉皆消滅。

出家戒有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一)沙彌、沙彌尼之十戒,七歲以上始得受此戒,其初出家須有二師,即剃度師與教授阿闍梨。出家戒之目的,在求得解脫生死之涅槃,故沙彌戒為解脫道之基礎。(二)式叉摩那(意譯為學法女、正學女),乃介於沙彌尼、比丘尼之間,即於受比丘尼戒前,須受白二羯磨、十戒及六法正學戒。限期兩年,兩年期滿而不犯戒法,始能求受比丘尼戒。(三)比丘、比丘尼之具足戒,二十歲以上始得受此戒,為受戒儀式中最具規模者,儀式中傳授戒法之師稱為戒和尚,講授戒法者為教授師(教授阿闍梨),教導戒場有關作法者為羯磨師(羯磨阿闍梨)三者合稱為三師。此外,與會者至少尚須有七位證明師(尊證師),總稱三師七證(合稱十師)。然若地處偏遠,可因地制宜,亦可用三師二證之法(合稱五師)。大乘佛教,有僅於一師之前受戒者,亦有自誓受戒者。我國及日本行集體受戒之法會,稱為授戒會。

受具足戒時,有「白四羯磨」之規定。所謂羯磨,即羯磨師將受戒者之願望,於眾僧面前表白,且詢之以十三遮難,而令受戒者答諾。如此反覆三次,稱「一白三羯磨」。倘觸犯所詢問當中之一條,則喪失受戒之資格。所謂十三遮難,即十三條之難與十條之遮。分別而言,「難」屬本質上之惡,故須加以制止,即:(一)犯邊罪,即以前曾受具足戒,但為犯波羅夷罪而遭教團驅逐者。(二)犯比丘尼,即雖曾受戒,但對比丘尼淫行者。(三)賊心入道,指為圖謀生活上之方便,即以利益為目的而入教團者。(四)壞二道,即雖捨外道皈依內道(佛道),但於受具足戒之後又捨此再還外道者。(五)不能男(黃門),即男性之性根不具者。(六)~(十)屬於犯五逆罪者,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惡心出佛身血。(十一)與(十二)指非人而假人之形像者,即非人及畜生。(十三)二形,即兼有男女兩性之性器者。

「遮」並不屬自己本身之惡,但若觸犯仍不得受戒,即:(一)問受戒者之名字。(二)問和尚之名字。(三)是否滿二十歲。(四)是否具足衣、。(五)是否得父母之許可。(六)是否負債。(七)若為奴隸,是否得雇主之許可。(八)若為官吏,是否得國王之許可。(九)是否為真正之男子身。(十)是否患有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等五種病。以上係對男子而言,主要根據四分律之規定,其他諸律則有若干差異。

凡戒多由他人傳授而得者,稱為從他受,如僧眾從戒和尚、阿闍梨等得戒;亦有自然得戒者,如毘奈耶毘婆沙師十種得戒之中,謂自然得者乃佛及獨覺等,於盡智心之位,無師而得具足戒。又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載,接受律儀有自受、他受、自然受之別;然一般所說之受戒多指從他受之情形。

除上記之外,關於受持戒法,經典中另有種種規定。以受持「五戒」而言,據優婆塞戒經卷三載,欲受此戒者須向六方供養,即:(一)東方,向父母供養。(二)南方,向師長供養。(三)西方,向妻子供養。(四)北方,向善知識供養。(五)下方,向奴婢供養。(六)上方,向沙門、婆羅門等供養。蓋供養父母、師長,乃至沙門、婆羅門等,即是向東方、南方,乃至上方等之供養。又供養六方之外,仍須獲得父母等之允諾,始得至大德處受戒。另如以三歸與八關齋戒之受持次第而言,應先受三歸,而後受八關齋戒。

據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載,受持比丘大戒之法,須具足五緣方得成就,即:(一)受具之人,謂受具戒者必為人,而非阿修羅、畜生等,且諸根具足,身心清淨等。(二)所對之境,謂須結界,具有秉法之僧,僧數滿足,依白四羯磨法等。其中,僧數滿足即指三師七證、三師二證等。(三)發心乞戒。(四)心、境相應。(五)事成究竟,自始至終依法完成。於正式受戒時復有八法應一一行之,即:(一)請師法,(二)安受者所在,(三)差人問緣,(四)出眾問法,(五)白召入眾法,(六)乞戒法,(七)戒師和尚問法,(八)正問法。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則舉出不得受比丘戒之六種因緣:(一)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為他人所繫屬,(六)為護持其他比丘,而不令能變化身形者受戒。此外,有謂出家五眾之戒皆全分受,即全部受足;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之別,即允許在家者僅受部分之戒。

上述之五、八、十、具戒(以上並稱為「五八十具」),及受戒之因緣、法等皆屬小乘戒之範圍。於大乘戒法別有三聚、十重等戒。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其中之律儀戒,等同小乘戒。又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乘菩薩戒之戒相。

有關十重四十八輕戒之受法,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一)信心,謂受者須虔信善惡因果、佛果之常樂我淨等。(二)無三障,謂受者須無煩惱障、業障、報障。(三)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為諸佛、聖人、凡師等三類。其中,凡師須為真正之人,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等。有關戒儀者,菩薩戒義疏列有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依準湛然之授菩薩戒儀一書,書中列有授戒次第之十二門,即:(一)開導,(二)三歸,(三)請師,(四)懺悔,(五)發心,(六)問遮,(七)授戒,(八)證明,(九)現相,(十)說相,(十一)廣願,(十二)勸持。

又受持此梵網菩薩戒有通受、別受兩種情形,即:(一)納受通用於七眾之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律儀戒),稱為通受。(二)納受僅適於七眾各別之戒法,稱為別受,如優婆塞、優婆夷納受菩薩五戒,沙彌、沙彌尼納受菩薩十戒,式叉摩那納受六法戒,及比丘、比丘尼納受菩薩具足戒之十重四十八輕戒。

據梵網經載,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乃諸佛子之根本。因菩薩戒涵蓋深廣而又超勝一切,故除上述七眾外,乃至畜生或神鬼變化人等,皆有資格受菩薩戒。菩薩戒之戒條雖少,然每一戒均為無盡戒,故受持菩薩戒之功德,殆難以比喻。

總之,戒乃修行佛道之根基、三學之根本;八萬之法藏,離戒則不得受持;且三聚淨戒實乃證得三身之因,十重禁戒恆為佛子之標幟。然若就「任因感果」而言,修持五、八、十、具等戒,未必感得人天小果、意樂等,據元照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載,鈍根者視戒通於世善,上智者則視戒俱為道基;此因南山律宗倡言戒法隨根機而異。天台宗主張戒無大小,皆依受者之「心期」。要之,此類說法皆在警醒受戒者,應依自己堪任之範圍,納受部分或全部之戒法。

有關受戒之功德,據七佛經載,受持三歸戒,可得九神之護衛;受持五戒,可得二十五神之護衛;受持具足戒、三聚淨戒等,更有無量功德。若一旦悟得圓融之旨,即三聚互攝,諸戒融通,戒戒圓具,修持隨萬行而周備,一念經三阿僧祇而生(眾生)佛(諸佛)平等,無盡深妙,此乃制戒受持之最高旨意。〔梵網經卷下、毘尼母經卷一、優婆塞五戒經、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五分律卷十五至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二、顯戒論卷中、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出家受戒作法〕(參閱「十種得戒緣」492、「菩薩戒」5216、「傳戒」5387)p3101


信解

梵語 adhimukti,巴利語 adhimutti。音譯阿毘目底。(一)依信而得勝解者。又作信勝解。為鈍根者修行階位之名,乃七聖之一,十八有學之一,二十七賢聖之一。與「見至」相對。俱舍論卷二十三(大二九‧一二二下):「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此謂諸鈍根者於見道位中,本稱為隨信行,及至修道住果之位,則稱信解。〔大毘婆沙論卷五十四、卷九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 (二)起信生解之意。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大一七‧九○九上):「能於究竟甚深第一實義中,不生怖畏,遠離誹謗,得正見心,能信解故。」〔大日經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二〕 p3721


信滿成佛

又作信滿作佛、信滿得位。為占察經所說四種成佛之一,華嚴宗特為倡之。即華嚴宗由十信行滿入十解之初位而成正覺。華嚴宗之行位有行布與圓融兩門,行布門自十信至佛果,六位之次第不同,圓融門則得一位隨得一切位。六十華嚴經卷八梵行品(大九‧四四九下):「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知一切法真實之性,具足慧身,不由他悟。」華嚴經探玄記卷三(大三五‧一六六中):「義准上下經意,有三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終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終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諸位至佛果也。」以華嚴宗在一行即一切行,一位即一切位,故說隨得一位即得一切位,今特就十信滿為成佛,以說三乘終教於十解之初位即得不退。又華嚴經疏卷十九(大三五‧六四七中):「通說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行攝位,如十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說。二以位攝位。如十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處說。其十行、十向、十地皆爾,各如自品說。三初心攝終,如十住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說,並就因位滿說。如普賢作用大分同佛,猶未是佛,此中亦爾。」五教章纂釋卷下之七解此文,以初者為行佛,次二為位佛。依此可知十信之行位未成,故稱其成佛為行佛。十解初位以上位成故,即稱其成佛為位佛。〔占察善惡業報經、大乘起信論、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末〕 p3722


深心

梵語 adhyāśaya。為三心之一。又稱深信。此詞於佛典中之語義,頗有異解。惟通常係指深求佛道之心,或指掃除猶疑不定而對佛法真實確信之心,或指樂集諸功德善行,又深信愛樂之心。維摩經卷上佛國品(大一四‧五三八中):「深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具足功德眾生來生其國。(中略)隨其直心則能發行,隨其發行則得深心,隨其深心,則意調伏。」六十華嚴經卷二十四中列舉十種深心之名(大九‧五五一上):「何等為十?一淨心,二猛利心,三厭心,四離欲心,五不退心,六堅心,七明盛心,八無足心,九勝心,十大心。」觀無量壽經載,若有眾生欲往生淨土,若發三心即便往生,深心即為其一。善導釋為深信之心。另外亦指凡夫執迷之深固,如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載,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八十華嚴經卷三十五、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七十一〕(參閱「三心」532) p4658


塔懺法

根據占察善惡業報經所行之懺法。隋朝曾一度禁行此法,續高僧傳卷二(大五○‧四三五下):「初開皇十三年,廣州有僧行塔懺法,以皮作帖子二枚,書為善惡兩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吉;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妄承密行。青州居士接響同行,官司檢察,謂是妖異。其云:『此塔懺法,依占察經;自撲懺法,依諸經中五體投地,如大山崩。』時以奏聞,乃敕內史侍郎李元操,就大興善問諸大德。有沙門法經、彥琮等,對云:『占察經見有兩卷,首題菩提登在外國譯,文似近代所出,眾藏亦有寫而傳者,檢勘群錄,並無正名及譯人時處,塔懺與眾經復異,不可依行。』敕因斷之。」即可見其一斑。〔三國遺事卷三、卷四〕 p5436


偽疑經

又作疑偽經。假借佛說而偽造之經典,稱為偽經;來歷可疑而被懷疑為偽經者,則稱為疑經。一般經錄中常將二者合稱為疑偽經或偽疑經。蓋自印度即有不少假托佛說之經典,蓄意混亂佛陀所說之教理。然今所謂偽經,則唯指中國、日本等模仿經論製作,並假托為譯自西域胡本、印度梵篋之經文,或混入外來思想、參雜其他宗教,乃至民間信仰之經典,視之為由印度及西域傳來之「真經」而攝入三藏中。

對疑經最初提出問題者乃為經錄之編者,認為疑經會使真經紊亂,亦會令佛所說之真理晦澀,故將一切翻譯經皆視為佛所說,非翻譯經則貶為妄說,並視之為偽妄亂真。南朝梁代僧祐之出三藏記集卷五引述前秦道安綜理眾經目錄中之「疑經錄」謂(大五五‧三八中):「經至晉土,其年未遠,而熹事者,以沙標金,斌斌如也,而無括正,何以別真偽乎?」

出三藏記集舉出綜理眾經目錄所列舉之疑經,如寶如來經等,共二十六部三十卷,僧祐以本身所集輯作成新集疑經偽撰雜錄,如比丘應供法行經等,共二十部二十六卷,另加上僧法尼所誦出經入疑錄,如寶頂經等,共四十四部,總計即有七十部疑偽經目;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引眾經別錄舉出疑經有十七部二十卷,同卷李廓之魏世眾經目錄揭出非真經六十二部、非真論四部、全非經愚人妄稱經十一部;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論錄揭出一八三部三三四卷;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之偽經目錄列有二二八部四一九卷;開元釋教錄卷十八疑惑再詳錄揭有十四部十九卷,同錄偽妄亂真錄有三九二部一○五五卷等。

疑偽經通常隨時代而續增,在道安時原僅二十六部三十卷,至僧祐時則增為四十六部五十六卷,增加約二倍;隋代彥琮時又增為二○九部四九○卷;據唐代智昇之記錄,又倍增為四○六部一○七四卷。經錄所傳之卷數雖未必十分正確,但可作為計算疑偽經隨時代增加之大致標準。又依智昇開元錄所傳唐代疑偽經有四○六部,卷數超過一千卷,是值得注意的。以開元錄為例,入藏經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其與前述疑偽經數相比,則可得知當時大量疑偽經被製造出及流行之情形。隋唐時代被認為是中國佛教之全盛期,亦是疑偽經之盛行期。自研究之立場而言,勢必追究有那些疑偽經,及為何有如此多之疑偽經等問題,凡此,皆為疑偽經研究之重要課題,亦是了解民間信仰之有效方法。但智昇之開元釋教錄將被判定為疑偽經者全部擯出大藏經之外,因此前述之四○六部一○七四卷不許入藏,故當時盛行民間之疑偽經至今大部分僅餘名稱,甚至散佚。雖然如此,現藏之中仍收錄少數疑偽經。

然而近世以來,從敦煌發現大量之佛典,其中很多係已散佚之疑經。日本昭和初年,矢吹慶輝調查史坦因本及伯希和本,自其中選出重要疑經五十餘卷,收錄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疑似部)。其後半世紀間疑經之研究遂有長足之進步。近年來研究疑經頗有成果者,首推牧田諦亮之「疑經研究」,其中收錄未被收錄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之疑經原典三十卷。此外,提倡大乘起信論為中國撰述說的望月信亨,將疑經分為有關道教及俗信者、有關護國及大乘戒菩薩修道階位者、有關如來藏密教者、馬鳴所造之大乘起信論,及假托馬鳴龍樹之諸論而論述者。牧田諦亮更考察撰述疑經之意圖,而將疑偽經歸納為下列六類:(一)疑經乃為符合統治者之意而造,如武則天時之大雲經等。(二)為批判統治者之施政,如仁王般若經、三階教之經典像法決疑經、瑜伽法鏡經等。(三)考慮符合我國傳統五倫思想,如父母恩重經、盂蘭盆經、須彌四域經、清淨法行經等。(四)鼓吹特定之教義信仰,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大般涅槃經後分、大通方廣經、觀世音三昧經等。(五)標示有現存特定個人之名,如高王觀世音經、僧伽和尚入涅槃說六度經、勸善經等。(六)為療病、祈福等類之迷信者,如四天王經、占察善惡業報經、天地八陽神咒經、佛說延壽命經、佛說七千佛神符經。其中,尤以第六類之疑經為最多。此外,亦有道教徒盜用佛經教義或章句而妄作者。

有關禪宗之疑經,有法句經、金剛三昧經、禪門經、法王經、圓覺經,其中金剛三昧經及圓覺經係被視為翻譯經而入藏之疑經。〔鳴沙餘韻、昭和法寶總目錄卷一、佛書解說大辭典佛典總論第二部第五章(小野玄妙)〕 p5754


業報

業與報並稱。意為業之報應或業之果報。謂由身口意之善惡業因所必招感之苦樂果報。或指業因與果報。又作業果。此為佛教之重要基本觀念。據成實論卷七載,業報有善、不善、無記三種,善得愛報,不善得不愛報,無記則不報;此即佛教所主張之必然業報法則。於此法則中,業不但為受身因緣,萬物亦從業因生。蓋於業與異熟、等流、離繫、士用、增上等五種果之關係中,有漏之善、不善有異熟、等流之諸果,無記及無漏之業,則唯有等流、離繫等果而無異熟果。又其中唯有漏之善、不善業所招之異熟果稱為業報。

大寶積經卷九十六(大一一‧五四二中):「閻羅常告彼罪人,無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來,業報自招無代者。」成實論卷八之三受報業品(大三二‧二九八上):「善業得樂報,不善業得苦報,不動業得不苦不樂報。」

於業報之中,決定個人貧富、壽夭、命運之業,稱為滿業。決定人之共性與共同物質生活條件之業,稱為引業。又如受生為人、畜等果報之總相,稱為總報;如雖同受生為人,然有貴賤、智愚、美醜等差別,則稱為別報。又果報之主體,即有情之身心,稱為正報;有情所依之國土、什器等,稱為依報。又國土、山河等為多人所共同受用之果報,係由共業所招感,故稱共報。具體說明此一內容者,為十二因緣與五道(或六道)輪迴。〔中阿含經卷三、卷十四、卷三十四、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雜阿毘曇心論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卷一二五〕(參閱「」5494) p5500


慈悲地藏懺法

凡三卷。撰者不詳。又稱慈悲地藏菩薩懺法、地藏懺法。收於卍續藏第一二九冊。本書係依據地藏菩薩本願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占察善惡業報經等而制訂,為所有懺法書中之較晚出者。內容敘述眾生若對諸佛、菩薩,尤指釋迦牟尼佛及地藏菩薩,至誠頂禮膜拜,並懺悔宿昔所造惑業,則可獲得種種利益,並詳述其中各種儀式法。後世凡為報答親恩、祈求父母冥福而舉行之法事,多禮拜此懺,即今所謂之「地藏懺」。 p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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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中國佛教

指中國地區的佛教而言。玆依歷史發展,分別敘述如次︰

〔佛教傳入中國〕 有關佛教初傳中國的種種傳說中,最為有名的,是後漢明帝(57~75年在位)的夢感求法說。相傳所夜夢金人,知西方有佛,故派使者赴大月氏國,齎回經像,並為東來的西域僧建寺云云。當時所建的佛寺,據說即是洛陽白馬寺。

然而此佛教初傳的傳說並非事實。又,或說西元前二年,博士弟子景盧從大月氏國使者伊存受佛經,然此說是否屬實,仍待商榷。在中國,最早的佛教徒,是後漢明帝的異母兄弟楚王英。楚王英祀佛如神,祈求現世利益。中國歷代皇帝中,最早信奉佛教的,是後漢桓帝。桓帝曾將佛與黃老合祀。此外,後漢末年,笮融建佛寺,造佛像,行浴佛會。

後漢的譯經者有安世高等人。安世高大約在西元148年抵達洛陽,譯出《安般守意經》、《阿毗曇五法經》等經典。與安世高同時的,另有支婁迦讖。支婁迦讖曾譯有《道行般若經》、《般舟三昧經》等大乘經典。以洛陽為中心的佛教,後來傳播於江淮一帶,進而傳入江南。

〔三國佛教〕 三國時代,魏與西域交通頻繁,相繼有曇柯迦羅、康僧鎧等譯經僧東來。曇柯迦羅並初傳戒律於漢地。此時期除了異國僧侶東來之外,另有漢僧朱士行的西行求法。朱士行在于闐獲得《放光般若經》原本,遂命弟子弗如檀齎回洛陽。此《放光般若經》對西晉時代的般若學大有貢獻。中國佛教梵唄之創始者,為魏武帝第三子陳思王曹植。其後,吳‧支謙及康僧會承之,撰有種種作品。

由於從華北往南傳下的北地佛教,以及由交州、廣州往北傳的南方佛教的影響,吳都建業的佛教文化因而大放異彩。活躍於吳地的譯經僧,有支謙與康僧會。支謙譯有《維摩詰經》、《瑞應本起經》等經典,交趾出身的康僧會,則譯有敘述釋迦前生故事的《六度集經》。

西晉佛教界中,最為活躍的是竺法護。後漢‧安世高、支婁迦讖與吳‧支謙的譯經部數都不算少,然而竺法護更凌駕其上,總計譯有《光讚般若經》、《正法華經》、《維摩詰經》等約一五○部三百卷。有印度人血統的竺法蘭,也譯有《放光般若經》與《首楞嚴經》。這些經典在老莊思想盛行,重視清談的西晉思想界據有其一席之地。

〔五胡十六國佛教〕 西晉滅亡(316年)後,華北地區成為胡人的天下。在此時期,受後趙王石勒與石虎尊崇,而成為後趙佛教的中心人物的,是佛圖澄。佛圖澄是在西元310年,從敦煌至洛陽。相傳當時的他,已七十九高齡。由於擅長神通及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歸依其門下者據說高達一萬。他建有八九三所佛寺。弟子中,較傑出者有道安、竺法雅、僧朗、安令首尼。僧朗曾住泰山教化弟子,頗受前秦‧苻堅、後秦‧姚興、東晉孝武帝等帝王之尊崇。

此外,道安曾從事佛典之校訂、註釋,經錄之編纂,義軌之制定,奠立了中國佛教之基礎。中國佛教最早的經典目錄《綜理眾經目錄》,即成於其手。道安也是個虔誠的彌勒信仰者,其弟子有慧遠等數百人。與道安同門的竺法雅,所倡導的是格義佛教。由於自魏晉時代起,代儒家思想而起的老莊的「無」的哲學,流行於思想界,因而有憑藉老莊思想以理解漢譯佛典的傾向,也因而產生混融老莊思想說明佛經的風潮。此即格義佛教。

在中國譯經史上,開啟嶄新的一頁,並且使中國佛教從移植時代轉向成長發展時代的人,即是鳩摩羅什。鳩摩羅什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即在西明閣及逍遙園從事譯經。由他譯出的經典,有《大品般若經》、《妙法蓮華經》等大乘經典;論典方面,有《中論》、《十二門論》等書。此外,也有律典的翻譯。這些佛典的迻譯,對中國佛教大有影響。羅什的弟子僧肇,著有《肇論》一書。又,同時代的僧伽跋澄、僧伽提婆譯有《阿毗曇心論》等小乘論書。竺佛念譯出《阿含經》,進而《十誦律》等律典也陸續譯出,至此,經、律、論三藏乃告粗具雛型。

〔江南東晉佛教〕 魏‧陳思王曹植始創的中國梵唄,與貴族佛教同步發展。而對東晉玄學佛教大有貢獻的,是竺道潛與支遁。支遁曾與江南名士交遊,向貴族傳佈佛教。

道安門人慧遠,長居廬山,成為東晉佛教界的指導者。慧遠曾致書羅什請教佛法,羅什就其所問,一一作答,而成《大乘大義章》一書。又,慧遠創有「白蓮社」,撰有《沙門不敬王者論》,主張沙門無須向王者敬禮。江南佛教能在思想史上佔一席之位,道生當居首功。道生提倡眾生悉有佛性說與頓悟成佛說。其後,遂生頓悟與漸悟之諍論。此時期的譯經僧中,較為活躍的,有曇無讖與佛馱跋陀羅。曇無讖譯有《涅槃經》,佛馱跋陀羅譯有《華嚴經》。此外,在漢人西行求法僧中,有法顯、智嚴、寶雲、智猛、法勇等人,對佛典的翻譯頗有貢獻。此中,法顯撰有《佛國記》,該書與玄奘的《大唐西域記》,皆含有中亞及印度古代史地的重要資料。

〔南北朝佛教〕 南北朝時,開始正式的研究漢譯佛典,因而成立各種學派。研究《涅槃經》之涅槃學派的學僧,有道生、慧嚴、慧觀、曇延等人。研究《成實論》之成實學派的學僧,有僧導、僧嵩等人。研究《十地經論》之地論學派的學僧,有道寵、慧光、法上、淨影寺慧遠等人(地論學派又二分為南道派與北道派)。研究《攝大乘論》之攝論學派的曇遷,則在北地傳揚攝論宗。

中國的禪法,始傳自後漢‧安世高。其後,道安、慧遠皆修禪觀。北魏‧佛陀禪師及僧稠也修小乘禪觀,而始傳大乘禪法的,是菩提達磨。另一方面,對淨土宗的成立大有貢獻的,是開創玄中寺的曇鸞。

活躍於南朝的譯經僧,有求那跋陀羅與真諦三藏。真諦曾譯出《攝大乘論》,此論對佛教界大有影響。此外,梁代的僧祐、慧皎也分別撰有譯經史及高僧傳之類的著作。

北魏太武帝曾彈壓佛教,但文成帝即位後,佛教又再興盛。曇曜曾奉帝命鳩工開鑿雲岡石窟。又,孝文帝從平城移都洛陽,並開鑿龍門石窟。龍門石窟的奉先寺大佛,對日本奈良大佛的建造,頗有影響。北周武帝採富國強兵政策,欲整頓國家財政,因而又有廢佛之舉。此即北周武帝的廢佛事件,也是三武一宗法難之一。

南北朝時代,出現中國本地撰述的疑偽經典。這些疑偽經典是︰《提謂波利經》、《寶車經》、《淨度三昧經》、《占察善惡業報經》等書。又,由於《高王觀世音經》等經典的傳佈,觀音信仰因而大為流行。此外,佛教藝術也頗為發達,雲岡、龍門石窟除外,陸續有敦煌石窟、麥積山石窟,以及天龍山、響堂山、雲門山、駝山等石窟寺院的雕鑿。此外,像房山石經、北響堂山石經等處的石經事業,也是這時期所開始的石刻大藏經偉業。

〔隋朝佛教〕 北周武帝廢佛後,隋文帝重新復興佛教。文帝在首都長安建大興善寺,在全國建立舍利塔。煬帝建有慧日道場等四個道場,且大為尊崇天台宗開祖智顗。隋代的宗派,有三論宗、天台宗、三階教等。根據《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等三論而成立的三論宗,係由吉藏所大成,後傳入高句麗及日本。天台宗則是慧文、慧思前後相承,而由智顗所完成的義學體系。此外,在末法思想流行之下所形成的,是以信行為開祖的三階教。

〔唐朝佛教〕 在中國佛教史上,最為隆盛的唐朝佛教,曾傳播於東亞,形成涵括渤海、朝鮮、日本、越南在內的東亞佛教圈。從唐代的則天武后到玄宗時代,曾在全國設立大雲寺、龍興寺、開元寺等官寺,此制度傳入日本後,遂有「國分寺」之設立。唐代佛教與宮廷關係頗深,不空三藏權傾一時。宮廷內置有舉辦佛事的內道場。另一方面,西元842~845年唐武宗又有廢佛之舉。至於形成於南北朝時代的齋會、義邑與法社,在此時期也更為流行。而用以教化民眾的俗講與變文也頗為興盛。此外,《圓覺經》、《釋摩訶衍論》、《父母恩重經》等疑偽經典也相繼出現。

唐代譯經僧中,最有名的是玄奘。玄奘總計譯有七十六部一三四七卷佛典。此中,《成唯識論》的譯出,促成法相宗的成立。玄奘弟子(窺)基,是此宗之開祖。此派的學僧另有慧沼、智周、圓測、道證等人。依據《華嚴經》而成立的是華嚴宗。杜順為其開祖,智儼奠下該宗的義學基礎,集大成者是三祖法藏。但華嚴宗到四祖澄觀、五祖宗密之時,即告衰微不振。四分律宗(南山宗)係道宣所創,道宣且撰有《續高僧傳》。承繼四分律宗的鑑真,曾將律宗傳入日本。密教方面,善無畏譯有《大日經》,金剛智譯《金剛頂經》,進而由不空三藏集其大成。其後,惠果的弟子空海,將密教傳入日本。

以達磨為開祖的中國禪宗,因六祖慧能的發揚而成為一個宗派。其後,並有南宗、北宗、牛頭宗、淨眾宗、荷澤宗、洪州宗的分派,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由曇鸞開創的中國淨土宗,係因道綽、善導的發揚才成為宗派之一。大成中國淨土宗的善導,對日本淨土宗大有影響。

〔宋元以後的佛教〕 宋代的佛教是轉型期的佛教。此一時期,經典從印度傳入或迻譯之事漸少,而禪宗則大為流行。五代後周世宗採廢佛政策,但由於吳越諸王的護持,佛教再度興盛。五代最有名的僧侶是永明延壽。宋代佛教最值得一提的是,大藏經之雕印。宋代雕印的大藏經,有《蜀版大藏經》(《開寶藏》)、《磧砂版大藏經》等等。另有宋‧贊寧的《宋高僧傳》、志磐的《佛祖統紀》等佛教史傳的撰述。禪宗方面,也有《景德傳燈錄》等史書出現。宋代佛教最為隆盛的宗派是禪宗。計有溈仰、臨濟、曹洞、雲門、法眼等五家及黃龍派、楊岐派等二宗的相續成立。此即所謂的「五家七宗」的全盛時代。天台宗則有知禮、智圓諸師出世,中興該宗。

在異族統治的遼、金時代,盛行密教及華嚴宗。另有《金刻大藏經》的刊行。元代時,佛、道二教屢有諍論,而西藏佛教亦於此時傳入內地。又,屬於民間的宗教結社──白蓮教、白雲宗亦頗為興盛。

明代佛教的特色是佛教深入民間,此時佛教已非外來宗教,而是中國人的宗教。它與道教融合,且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連。佛教法會特為盛行。明末的高僧,有真可、智旭、袾宏、憨山等人。

清代朝廷護持藏傳佛教,建立頗多藏傳佛教寺院。雍正、乾隆二朝曾刊行名為《龍藏》的大藏經,並完成西藏語譯大藏經。到了清末,居士佛教抬頭,有楊仁山等人弘揚佛教。

民國成立,佛教界大行改革,成立佛教團體,佛學研究風氣頗盛。又有佛書的出版,以及「海潮音」等佛教雜誌的發行。梁皇懺、瑜伽燄口等法事也頗為興盛。佛教團體中,太虛的改革派僧侶集團、歐陽漸的居士佛教集團,以及圓瑛的傳統派僧侶集團,是民國時代大約四十年間的主要代表性勢力。

中共政權成立後,佛教被限定為個人的信仰自由,而佛教寺院及佛教遺蹟的修復,則由國家援助而進行。佛教界由「中國佛教協會」管理,有佛教雜誌的刊行,並復興佛學院,培養僧尼。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佛教與其他傳統文化一樣,都遭受到極為強烈的破壞。文革過後迄今(1992),佛教似乎有逐漸復甦的跡象。

〔中國佛教的意義〕 中國佛教在東亞所扮演的角色,是形成了以中國佛教為核心的中國佛教文化圈。中國佛教圈形成於隋唐時代,但隨著時代的演變,台灣、香港、沖繩等地也被納入中國佛教圈內。至今,在東南亞的華僑社會中,皆可見到中國佛教的寺院。

另一方面,中國本有的儒家、道教等固有思想,係以士大夫為中心,而逐漸深植於中國人之心中。佛教由印度傳入時,一方面它需要與儒家、道教對抗,但另一方面也與之融合,因而形成了中國佛教。儒家是中國人倫理道德的基礎,佛教為了在中國社會生根,勢必要與儒家倫理妥協。佛教界有人主張儒家的「五常」與佛教的「五戒」相等,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的產物。在經由與儒教、道教的對立及融合後,終成為廣泛民眾所信仰的中國人的佛教。

〔中國佛教的區域性特質〕 由於中國的版圖大小往往隨著朝代的不同而有差異,因此,「中國佛教」的內容也隨之而有不同。譬如︰現代的新疆地區在漢代並不屬於中國,此外,西藏、雲南大理等地,成為中國版圖的時間,也並不一致。換句話說,這些地區在歷史上都曾經是不屬於中國管轄的獨立國。因此,它們的佛教,都曾被視為外國佛教,而非中國佛教。由此可見,所謂「中國佛教」的內容,是有時代性的。因此,如果將這些地區的佛教,都納入「中國佛教」的範圍,則中國佛教的發展,並不是單一系列的佛教文化演進史,而是多元性,而互有分合的。

本文自篇首之「佛教傳入中國」,以迄「中國佛教的意義」一節為止,所敘述的中國佛教演進史,其實只是各時代之中國佛教的主流發展而已,並未包含現代中國行政區域下的所有佛教文化圈。因此,新疆佛教、西藏佛教、雲南大理的白族佛教、西雙版納的傣族小乘佛教都沒有敘述在內。自種族上說,上列文字所敘述的中國佛教,其實是中國的漢族佛教史而已。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大理、西雙版納等地,是在元代以後,才陸續地成為中國版圖,新疆也是在清代才成為中國的幅員,而西藏之納入中國行政區內,則尤為近世之事。因此,治中國佛教史者,對於這些地區的佛教,在中國佛教史的地位,往往不易給予適度的安排。這種偏頗的現象,仍有待今後的中國佛教史學界研究改進。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序論(摘錄)

中國佛學是隨著由印度傳來的佛教而產生的一種宗教哲學。佛教傳入中國後和中國原有的思想相接觸,不斷變化,不斷發展,最後形成了自己的特殊的新學說。在其發展變化過程中,一方面,印度發展著的佛教思想仍在不斷傳來,給予了它持續的影響;另方面,已經形成的中國佛學思想也逐步成熟,構成了如天台、賢首、禪宗等各種體系。因此,所謂中國佛學,既不同於中國的傳統思想,也不同於印度的思想,而是吸取了印度學說所構成的一種新說。我們所要講的中國佛學,就以此為主。

中國佛學有它自己的特點。要瞭解它,須從它如何發生、成長以及如何形成自己的結構等許多方面去考察。中國佛學的發生和發展,有它內外的主客觀條件,與中國的傳統思想和印度思想都有區別。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第一,屬於傳譯和講習方面。中國佛學學說的來源,基本上是依靠傳譯和講習為媒介。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條件。印度佛學產生於西元前五世紀,其宗教部分傳來我國的時間要比學說早一些,約在西元前後。佛教哲學,因其內容複雜,需要一個相當時期的醞釀才能得到傳播,所以要遲一些,據現有史料看,約在西元二世紀左右。這樣,佛學從產生到傳入中國,前後相去有七百年。在七百年的過程中,它本身曾有很大的變化;大乘的產生,相對小乘而言,當然是個重大變化;單就小乘說,變化也不小,其中部派繁多,有分有合,後來說一切有部將小乘佛學發展到登峰造極。非但學派不同,引起內容差異,即同一學派,由於傳播地區不同,也帶有嚴重的地方色彩。如同是說一切有部,流行於東方迦濕彌羅和流行於西方健陀羅的就很不一樣。自然,傳入中國,決不會按照它學說發展次第來介紹,而是混雜一起傳播的。又由於譯人的水平和傳承關係,對於這些複雜情況也不可能全部瞭解,因而也不可能就學說發展的次第作介紹,只能是就各自所尊所懂的來傳譯。因此,在翻譯上就看不出佛學思想的發展順序了。

翻譯的經籍本來就難理解,加上當時又不可能明瞭它的發展線索,更增加了理解上的困難。所以在翻譯之外還必須輔之以講習。講的人當然又是按照自己所學所知的來講,聽的人就不能不借助於自己原有的中國思想底子去理解和接受。換句話說,是將自己本土的學說與印度學說作比較,即所謂「格量」(以中國學說尺度來衡量)的方法。這是規定中國佛學特點的一個基本條件。

第二,與上一條件有密切聯繫的是屬於研究和融通的方面。隨著資料增多,所傳的義理也逐漸明確了,就有可能進行研究,加以融會貫通。但如上所述,由於受了傳譯和講習的限制,翻譯與理解都不可能如實反映印度佛學的全貌,因而這一步工作,也只不過把以前傳習的範圍比較擴大一些而已。

佛典的翻譯有許多模糊和不正確的地方。這首先是由翻譯本身的困難造成的。例如,把梵文譯成漢文,要找到與原文概念範疇相同的語言來表達,有時就很困難,因此不得不借用某些大體相當的語言,這就有可能走樣了。其次,文字的表達還往往受到思想方法的影響。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與中國人的不完全相同,例如,印度邏輯同我國古代墨辯、名家的邏輯就不一樣。思想方法不同,會影響文字的表達;文字的表達也會影響思想方法的接受。這樣,學說的傳播就形成了種種的變化。再次,時代和社會條件也能影響傳譯與研習的風尚。中國和印度的佛學思想,各有自己的歷史的社會的基礎。就社會條件看,印度和中國都處在封建社會時期,具體情況則不同,中國是處在封建社會較發達的階段,而印度則處在封建社會形成時期。因此,要把印度思想原封不動地搬到中國來,就不完全適用。

由此看來,佛教在中國的傳譯和講習,必然會有不正確之處,這是可以理解的。例如,關於「如性」這一概念,當初譯為「本無」。現在考究起來,這是經過一番斟酌的。「如性」這個概念來自《奧義書》,並非佛家所獨創,表示「就是那樣」,只能用直觀來體認。印度人已習慣地使用了這一概念,可是從中國的詞彙中根本找不到與此相應的詞。因為我國古代的思想家比較看重實在,要求概念都含有具體的內容,所以沒有這類抽象含義的詞。所謂「如性」即「如實在那樣」,而現實的事物常是以「不如實在那樣」地被理解,因而這一概念就有否定的意思︰否定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所以「如性」也就是「空性」,空掉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要求,並不必否定了不實在的那部分以表示否定,只要概念具有否定的可能性時就表示出來了。所以佛家進一步把這一概念叫作「自性空」,「當體空」。從這個意義上說,譯成「本無」原不算錯。而且「無」字也是中國道家現成的用語。要是瞭解「本無」的來歷,本來不會產生誤解。但這種用意只有譯者本人瞭解,譯出以後,讀者望文生義,就產生了很大的錯誤。最初把這一概念同老子說的「無」混為一談,以後聯繫到宇宙發生論,把「本」字理解為「本末」的「本」,認為萬物是從無而產生。這一誤解並未因它的譯名重新訂正而有所改變。例如,以後「本無」改譯成「如如」、「真如」等,反而錯上加錯,以至於認為是真如生一切。這種不正確的看法,代代相傳,直到現在。總之,我們把中國佛學看成是印度佛學的單純「移植」,恰當地說,乃是「嫁接」。兩者是有一定距離的。這就是說,中國佛學的根子在中國而不在印度。試以玄奘的傳譯為例來說吧,他是繼羅什以後在中國傳佈正統印度佛學的第一人,理應與印度本土的佛學思想相接近的了,事實不然。不但他的傳譯帶有中國風味,而且還把中國風味帶到了印度。例如,他在那爛陀寺同師子乎論,寫了《會宗論》,會通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的觀點,這種會通的辦法在印度當時是少見的。再如,他回國以後,本人無暇顧及成立自宗的體系,全靠他的門人窺基創設規模。窺基在中國思想史上是有影響的人物,經他整理的得意之作《成唯識論》在談到四重勝義時,對最後一重「勝義勝義諦」,就用了「一真法界」這個具有中國風味的概念來表達,這也不是印度的說法。所以儘管玄奘把中國以前的佛學作了清算,又親身到印度留學,學習得很有成績,但也並沒有縮小中國佛學與印度佛學的距離。

◎附二︰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第十節(摘錄)

中國佛教史料中,有所謂「十宗」、「十三宗」之說,本出於傳聞,而非真相。蓋與中國佛教宗派有關,於漢文資料中所稱為「宗」者,有二含義︰一指宗旨之宗,即指學說或學派。如中國僧人對印度般若佛學之各種不同解釋,遂有所謂「六家七宗」,此所謂「宗」者,即家也,如「儒家」、「道家」之「家」。「本無宗」者,即「本無家」;「心無宗」者,即「心無家」。又如講說各種經論之經師、論師之學說,遂有「成宗論宗」之名,此論宗者,蓋以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上此均是學說派別之義也。一指教派,即指有創始人、有傳授者、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規之宗教團體,如隋唐時之天台宗、禪宗、三階教等,此皆宗教之派別,蓋所謂「宗」者指此。隋唐以前中國佛教主要表現為學派之分歧,隋唐以後,各派爭道統之風漸盛,乃有各種之派教競起。茲就此問題論述於下。(中略)

據上文所言,印度佛教來華後,經典譯出漸多,中國信徒於此(主要為般若)了解不同,提出各種主張,名之曰「宗」,如「六家七宗」。其後經論研討日盛,因有「涅槃經師」、「成實論師」,以及其他經師、論師,此經論之理論,時或亦稱為「宗」。及至陳隋,經論講習既久,遂生變化。非但有新創造之理論,且形成新起之宗教集團,而有佛教之各種教派,此亦名「宗」。故問中國佛教之歷史中有幾宗,則須先明確所說為何種意義上之「宗」。以下據有關漢文史料,討論中國佛教史上究竟有多少教派意義上之「宗」。

中國近七十年來有關佛教宗派問題之記載多係抄襲日本,因先述日本有關此問題之記載。日本僧人關於諸宗記載甚多,於此未能詳研,姑先述其重要之點供參考。

中國佛教傳至日本,於七世紀初,聖德太子所撰《三經義疏》嘗引光宅法雲、謝寺次法師之說及僧肇之《維摩經注》,可見中國經師論師之學已傳入日本。而此書未提及《成實論》、三論,而言及五時教。日本古書記太子知經部、薩婆多兩家,或者係因其讀過《成實》、《俱舍》二論也。七世紀末乃有古京(南都)六宗,至九世紀有八宗,據圓珍(814~891)撰《諸家教相同異集》曰︰「常途所云,我大日本國總有八宗,其八宗者何﹖答︰南京有六宗,上都有二宗,是為八宗也。南京六宗者︰(一)華嚴宗,(二)律宗,(三)法相宗,(四)三論宗,(五)成實宗,(六)俱舍宗也。上都二宗者︰(一)天台宗,(二)真言宗。」(《大正藏》第七十四冊)

空海、最澄約於805年來華,空海(774~835)為日本密宗之開宗者,最澄(767~822)乃日本天台宗之創始人。上文「上都二宗」之建立蓋為二大師歸國後之事。至九世紀,安然(841年生)作《教時諍》(《大正藏》第七十五冊),則加禪宗合為九宗矣。

中國佛教教派初傳日本,其國僧人常對新來宗派發生疑問。天台宗傳日本甚早,但據《元亨釋書》卷一載,807年最澄上奏加天台宗,並當時大乘四家華嚴、法相、三論、律為五宗,此為日本天台宗成立之始。密宗傳入日本後,據圓珍《大日經指歸》(《大正藏》第五十八冊)載叡山學徒曾致書中國天台山廣修、維蠲疑《大日經》之地位。(其問答見《卍續藏》天台著述部中,問者係圓澄。)至於禪宗、淨土於其傳入時,日本亦曾討論其是否為宗。

佛教傳入日本,係於由梁至唐之世,時中華恰值佛教由經論講習甚盛至教派興起之時,最初傳入日本之學說當為三論、成實、俱舍,仍是經論之講習,師說之傳授。其後,唐初教派大起,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等新教,相繼東去,並為日本統治者所承認,而將先後所傳入之宗派等量齊觀,並稱為八宗。此八宗中,成實、俱舍實極微弱,而分別附於三論、法相,稱為「寓宗」,其他三論、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六宗為本宗。相傳天長七年(830)敕諸宗各撰述其宗要,遂有所謂第六本宗書」。(名目見《大正藏》第七十四冊《戒律傳來記》)而成實、俱舍並未撰有書,可證其原不盛行也。又據《元亨釋書》卷一載,最澄於延曆二十五年奏准,「每年覃渥外加度者十二人,五宗各二,俱舍、成實各一」,可證小乘二宗人本有限也。八宗流行後,至宋日僧來華又多,導致淨土宗、臨濟宗在日本之成立。

佛教歷史之日本主要著述家為凝然(1240~1321),原係華嚴宗人,號稱通諸宗之學,著書有一千一百卷之多。其據日本當時流行之宗派情形,綜合兩國之書籍著作,大談印度、中國、日本佛教宗派之歷史,撰有《八宗綱要》(二卷)、《三國佛法傳通緣起》(三卷)等。

《八宗綱要》係撰於文永五年(1268),書中主要敘述日本自中國傳入之八宗,如前所云。但是書末附有禪宗、淨土宗一節,並謂「日本近代,若加此二宗,即成十宗」。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撰於慶長元年(1311),書中敘述印度、中國、日本三國佛教傳通事蹟。於日本佛教仍只載八宗,於中國則依弘傳次第舉十三宗︰「(一)毗曇宗,(二)成實宗,(三)律宗,(四)三論宗,(五)涅槃宗,(六)地論宗,(七)淨土宗,(八)禪宗,(九)攝論宗,(十)天台宗,(十一)華嚴宗,(十二)法相宗,(十三)真言宗。」此中毗曇包括俱舍。

以上所述雖有有關日本佛教之歷史,然可供研究中國佛教宗派史參證,故並論及。

中國佛教宗派之史料,中唐至北宋缺乏明確綜合之記載。然於此問題可先略述「判教」之事實。其時判教者極多,各宗各據主見,於印度之經論,評其大小權實。雖列許多宗名,然不反映中國情況,故可不加重視,茲舉其一種,以供參考。1958年日本出版《敦煌佛教資料》二二○頁載有無題失名殘卷二十二行,文首略曰︰「世間宗見有三種︰一者外道宗,二者小乘宗,三者大乘宗」,次略述外道、小乘宗及大乘三宗義。按其所說外道即「十六異論」。小乘原有二十部,但「畢竟皆同一見,執一切法有實體性」,此顯主要指毗曇有宗。大乘三宗者,按其文「一勝義皆空宗」,似指三論或天台;「二應理圓實宗」,指法相唯識;「三法性圓融宗」,當指華嚴也。據本書作者之考證,此文與八世紀法成、曇曠所言略同,或為九世紀初之作品。此雖亦一種判教,然於開首既說「世間宗見」,則可說於八世紀以前中國有上述各宗義,而可注意者則無成實、俱舍、涅槃等義也。

南宋僧人始撰中國佛教通史,宗鑒著《釋門正統》八卷,志磐繼之作《佛祖統紀》五十四卷,二人均以天台宗為正宗,並述及餘宗。其概略如下︰

宗鑒之書係紀傳體,列有本紀、世家,載佛教教主及印度、中國之天台祖師事蹟。立有八志,有順俗志敘民間淨土之崇拜;於弟子志中,除天台「正統」以外,並及其他五宗。另依《晉書》為「僭偽」(即他五宗)立載記,所謂「禪宗相涉載記」,「賢首相涉載記」,「慈恩相涉載記」,「律宗相關載記」,「密宗思復載記」。

志磐之書自謂撰寫十年,五謄成稿,亦係紀傳體,中有《法遠通塞志》十五卷,為中國佛教之編年通史。另有《淨土立教志》三卷、《諸宗立教志》一卷,此二志則係述淨土教及達磨(禪宗)、賢首(華嚴)、慈恩(法相)、灌頂(真言)、南山(律)等五宗之史實。

宗鑒之書自序作於嘉熙元年(1237),志磐之書自序成於咸淳五年(1269),二書均較上述凝然所著為早。及至明‧天啟元年(1621)釋廣真(吹萬老人)《釋教三字經》只述七宗,實沿志磐所說,即天台、淨土二教及達磨等五宗也。

及至清末,海禁大開,國人往東洋者甚多,得見日本存有大量中國已佚之佛書,佛教學者一時視為奇珍。日人關於中國宗派之記載,亦從此流傳。戉戌後,石埭楊文會(仁山)因凝然所著《八宗綱要》重作《十宗略說》,從此凝然所說大為流行。

觀上所述,日本與中國之記載差別甚大。主要問題為日本記載謂中國有三論宗、成實宗、俱舍宗、涅槃宗、地論宗、攝論宗等。但於中國記載中,此等名稱甚為罕見,而常見者則為成實師、攝論師等。即偶有之,亦僅指經論之宗義,或指研習某一經論之經師、論師。其中唯三論或可曰已形成教派。如以經論或經論師為「宗」,則中國流行之經論亦不只此數,如上引南齊‧周顒〈抄成實論序〉記當時經論流通之情形,有曰︰「涅槃法華,雖或時講;維摩勝鬘,頗參餘席。」中唐‧梁肅《智者大師傳論》敘佛去世後事有曰︰「故攝論、地持、成實、唯識之類,分路並作。」如以流行甚廣為宗,則查《續僧傳》,隋唐講地持者極多,而吉藏《百論疏》〈破空品〉有曰︰「大業四年為對長安三種論師,謂攝論、十地、地持三種師,明二無我理」云云。夫凝然既謂有地論、攝論二宗,何以獨無地持宗耶﹖如以學說特殊為宗,勝鬘特主如來藏,則亦有勝鬘宗矣。且俱舍、成實自智愷作〈俱舍論序〉以來,許多撰述均言成實、俱舍同屬經部,理論雖有差別,但在印度固出於一源也。然在中國「十宗」中成、俱分為二宗,在「十三宗」毗曇卻包含俱舍為一宗,此類可疑之點,均待研尋。

由此可見,如成實論師、涅槃經師諸學派與天台、華嚴諸教派相提並論,則中國佛教必不只十宗或十三宗也。按凝然《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於述震旦十三宗後論曰︰
「古來諸師隨所樂經,各事講學,互立門輩弘所習學。若以此為宗,宗承甚多焉。或從天竺傳來弘之,或於漢地立宗傳之,建立雖多,取廣玩習不過十三。如上已列雖十三宗,後代澆漓,漸次廢怠,所學不多。」

據此凝然自言以經論之講習為宗,而數目亦不定為十三,但其竟列為十三者,亦無具體說明,不過「取廣玩習」耳。故於此或可得以下兩點之認識︰

第一、凝然學說之來歷,實為有關日本佛教史之問題,尚待研究。然據所知,在中國齊梁之世經論講習至為風行,成實論師,南北均多。真諦來華,譯經於廣州,俱舍亦流行於南北。兩者傳入日本後,日本僧俗掌權者俱認為宗,而成實、俱舍之為寓宗及每年度人規定名額,均係由朝廷下詔。日本佛史學,遂將此二宗與華嚴宗等並列,視為中國傳入之宗派。而凝然故而以為既成實與俱舍論師有宗,則涅槃、毗曇等等亦應為宗矣,遂有十三宗之說。然須知凝然之師宗性,嘗抄錄中國《名僧傳》,撰日本高僧傳,實未言及十三宗。宗性嘗著《俱舍論本義抄》,有四十八卷之多,並未提及所謂「俱舍宗」及其史實。且與凝然同時之著作《元亨釋書》只述及日本有三論等七宗,而稱成實、俱舍、淨土為寓宗,並未言及中國有攝論等宗,亦無十三宗之說。此均不能不令人懷疑,凝然之說出於自造也。

第二、關於中國佛教之宗派,蓋應根據宗鑒、志磐之說,除天台宗外,有禪宗、華嚴、法相、真言、律宗等五宗,至於三論宗,雖已形成教派,但傳世甚短。三階教隋唐盛行於民間,應可認為教派。至於淨土,則只有志磐謂其「立教」,但中國各宗均有淨土之說,且彌陀彌勒崇拜實有不同,亦無統一之理論。又慧遠結白蓮社,只是唐以後之誤傳,日本僧人且有認淨土初祖為曇鸞,並非慧遠,而所謂淨土七祖歷史乃南宋四明石芝宗曉所撰,並無根據。(見《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故淨土是否為一教派實有問題(本書為方便見,暫於本章中列入),可見中國各種教派之情形亦互異也。

◎附三︰橫超慧日講‧隆藏記〈日本的中國佛教研究〉(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

(一)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
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在於︰第一、它有卷帙浩瀚的經典。漢譯經、律、論三藏和中國歷代高僧的著作,經編纂整理,成立了漢文大藏經。從數量來講,其它語系的佛典,是無與倫比的。第二,它有悠久的歷史。佛教自東漢末年傳入中國,至今近兩千年。它的流傳和發展,在思想史、社會史和文化史上給人類留下了光輝燦爛的遺產。第三,中國佛教是在中國固有文化思想的背景下形成的,又給漢唐以後的中國文化以積極影響。第四,中國佛教是日本佛教的「母胎」。日本佛教基本上是從中國移入的,不少宗派直接發源於中國。特別是明治維新以前,日本佛教徒完全是依據中國漢譯經典去理解佛教的。因此,今天我們研究中國佛教,不僅對進一步理解日本佛教和廣泛地探討中國思想、文化有其價值,而且加深兩國佛教交流和相互理解,也有其現實意義。

(二)中國佛教通史和斷代史的研究
日本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可分通史和斷代史兩方面。戰前比較有名的中國佛教通史有境野黃洋(境野哲)氏的《支那佛教史講話》和《支那佛教史綱》。我在學生時代就是以這兩書為課本去了解中國佛教史的,其後,岩波書店出版了宇井伯壽氏著的《支那佛教史》。該書純屬概說性質的歷史讀本,以人物和文獻為中心,涉及的內容較少。我受影響最大的是常盤大定氏著的《支那的佛教》。它分中國佛教思想史和中國佛教史兩大部份,前部份對傳譯、立宗、教判、心識、法界、中道、佛性、修道、成道等佛教思想進行了綜合論述。後部份將中國佛教史分為準備時期(漢、三國)、研究時期(南北朝)、建設時期(隋、唐中葉)、實行時期(唐末、五代)和繼紹時期(宋以後)。這種分法在學術界一直影響較大。作者在考察中國佛教史的過程中,大量引用考古資料,並參考儒、道二教文獻加以論證,一改過去以佛教文獻資料為中心的作法,是一部劃時代的著作,對後世影響頗深。

戰後最有代表性的通史是道端良秀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該書注重中國佛教與社會的關係,從佛教文化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傳入中國後如何同中國社會相融合、人民大眾對佛教的信仰等問題,是一部很有特點的通史,經四次再版,目前被日本一般佛教大學作教材使用。此外,還有牧田諦亮氏編的《中國佛教史概說》(一卷)。此書由五位學者執筆,從佛教傳入中國一直寫到1940年代,提綱挈領,文筆簡潔。特別是書後附有詳細年表和戰後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論文目錄及主要參考文獻,為學者們提供了方便。但是,此書對佛教各宗教義涉及較少。

1968年出版的塚本善隆氏著的《中國佛教通史》第一卷是一部比較詳細的通史。作者受松本文三郎和望月信亨二氏的影響較大,對古典解讀和史料批判有獨特見解,著重從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考察佛教在各個時代的不同社會歷史背景下所形成的特點。他認為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為建立中國佛教奠定基礎的僧侶是佛圖澄、鳩摩羅什和道安、慧遠。可惜此書只寫到東晉作者就去世了,未成全璧,這不能不說是學術界的一大憾事。

最近出版的有鎌田茂雄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和《中國佛教史》一~三卷。前者是概說性的通史。後者預定出版八卷,寫到明清以後。該書廣泛地吸收了國內外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成果,比較注重考察佛教在中國歷史上如何吸收、發展和最後成為「中國人的宗教」等問題。作者在敘述南北朝以前的佛教時,受中國近代著名佛教史學家湯用彤教授的影響較大。另外,近年陸續出版了中村元氏主編的《亞洲佛教史》十二卷,其中「中國篇」有五卷,對西域地區的佛教、漢民族地區的佛教和中國民間宗教等進行了大量研究。

戰後,日本關於研究中國佛教斷代史方面的著作較多,這裡僅介紹幾部有代表性的著作。塚本善隆氏撰的《支那佛教史研究‧北魏篇》(一卷)共收論文十篇,對北魏時代的政教關係和僧團制度等問題作了專門考察。宮川尚志氏的《六朝宗教史》,從文化史的立場論述了六朝時代佛、道二教發展情況。滋野井恬氏的《唐代佛教史論》,是作者數年來撰寫的論文集。該書引用資料豐富,對唐代的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制度、佛教教團活動情況和寺院經濟等問題作了系統研究。山崎宏氏著有《支那中世佛教的展開》(一卷)和《隋唐佛教的研究》(一卷),前者主要考察了佛教在隋唐以前的發展情況和唐代的僧官制度、唐代僧侶在大眾教化中的各種社會活動等問題;後者對道安、神秀、神會、圭峰、不空等高僧在社會上所佔的地位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論述,並且還考察了隋唐時代日本留學僧在中國求法的情況。此外,我自己也寫了一本《北魏佛教的研究》。我試從思想史的立場,對曇鸞的淨土信仰、達磨禪宗的興起、北地涅槃學和佛、道二教關係等問題作了初步考察。其中,我特別強調對《出三藏記集》的研究。因為我認為此書中所列舉的幾部「偽經」是適應中國倫理綱常和習俗而寫的,是中國佛教在形成過程中的一個獨特現象,對研究中國思想史也有參考價值。道端良秀氏運用社會經濟史的觀點,探討了唐代的佛教政策、度牒和寺院經濟等問題,著有《唐代佛教史研究》和《中國佛教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兩冊,也比較有名。

牧田諦亮氏是日本當代研究宋以後佛教的權威學者,他的《五代宗教史》和《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二書,在學術界評價很高。他認為宋以後的佛教是「民眾佛教」。因此對民眾佛教的成立和「居士佛教」的出現等問題作了大量論證。此外,野上俊靜氏著有《遼金的佛教》(一卷),可以說是日本戰後研究這一時期的佛教的劃時代著作。該書作者是東洋史專家,他運用歷史學的觀點,考察了遼金時代佛教同政治的關係等問題。另外,高雄義堅氏的《宋代佛教史的研究》和最近出版的牧田諦亮氏的《中國佛教史的研究》第一、二(論文集)等也是比較有名的學術專著。

(三)中國佛教思想史的研究
中國佛教思想史所包括的範圍較廣,佛教各宗教義史和儒、佛、道三教交涉史均屬其研究對象。戰後日本對這方面的研究比較盛行,學者如林,出版的著作也不勝枚舉。這裡僅概略地談談運用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

在這方面,早期的著作有松本文三郎氏的《佛教史的研究》(一卷)。他注重利用思想史的觀點考察中國大乘佛教思想。如〈關於「起信論」支那撰述說〉、〈禪宗的起源〉等論文都是很有說服力的。他還著有《佛教史論》和《佛教史雜考》兩冊。他認為達磨是歷史上的人物,不是捏造的神人。還對牟子《理惑論》撰述年代和《六祖壇經》真偽等問題進行了大量考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常盤大定氏的《支那的佛教、儒教和道教》是一部專論三教關係史的鉅著,分前後兩篇,前篇為〈儒佛二教交涉史〉,後篇為〈道佛二教交涉史〉。在考察三教關係的過程中,強調了佛教給儒、道二教的影響。我在學生時代受常盤大定氏的影響較深,注重探討佛教思想史。近年我寫了《中國佛教的研究》三卷,對道安在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地位進行了論證,我認為所謂「中國佛教」實際上是從苻姚二秦才開其端緒的,其代表人物就是道安。這一看法,不一定很對,有待繼續研究。最近荒木見悟氏著有《佛教與儒教》一卷,他認為宋明理學是融合佛教的本性論和儒教的現實論而形成的產物。另外,塚本善隆氏就「孝」的問題,考察了儒、佛二教的異同,著有《佛教和儒教倫理》一卷,也比較有名。

(四)中國佛教文獻的研究
日本對佛教文獻的研究一直比較重視,在佛學研究中成立了「文獻學」。它除了主要研究梵、巴、藏等文字的原始佛典文獻外,對漢文佛典文獻也進行了研究。

在漢文佛典文獻研究中,比較有名的是塚本善隆氏主編的《肇論研究》。該書是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主持的事業,我當時也應邀參加了這項研究工作。全書共分三篇︰第一篇是〈注釋篇〉,以校訂、翻譯和註解為主。第二篇是〈研究篇〉,共收了七篇論文,對僧肇的佛學思想、《肇論》在佛教史上的意義和流傳情況等進行了論述。其中我也有一篇論文,從思想史的角度初步考察了〈「涅槃無名論」及其思想背景〉。第三篇是〈夢庵和尚節釋「肇論」〉的照相版。另外還有木村英一氏主編的《慧遠研究》,分〈遺文篇〉和〈研究篇〉,共兩卷。此書除了著重對《大乘大義章》和《慧遠文集》作了詳細校訂、註釋外,同時還對慧遠的淨土思想進行了研究,強調慧遠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塚本善隆氏著的《「魏書‧釋老志」的研究》,分〈解說篇〉和〈譯注篇〉兩部份。在〈譯注篇〉中出現了不少錯誤,對此我曾寫過書評,就該書中的一些訛誤作了修正。牧田諦亮氏主編的《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弘明集」研究》,在學術界評價較高,可以說,該書是近年日本在漢文佛教文獻研究中最理想的成果。近年還陸續出版了《講座敦煌》十卷,對敦煌發現的變文和禪宗文獻作了詳細研究,成績十分可觀。我本人最近想研究《出三藏記集》,但是歲數到了,力不從心,只好讓年輕的研究生們去「共同研究」。

(五)共同研究(各種論文集)
「共同研究」是戰後日本學術界的一種新型的研究方法,其特點是數人同時對某一論題或典籍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研究,然後將研究成果用論文集的形式整理出版。

在這方面,早期比較有名的成果是宮本正尊氏主編的《佛教的根本真理》。該書共四篇,其中第三篇是〈中國佛教的形成與真理觀〉,收有九篇論文,由塚本善隆氏、道端良秀氏、小笠原宣秀氏和我執筆,從中國政治、社會、思想和宗教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真理在中國的發展情況。此外,上面提到的《肇論研究》、《慧遠研究》、《弘明集研究》、《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最近由中村元氏主編出版的《佛教語大辭典》等,都是「共同研究」的成果。

此外,專門研究中國佛教史的論文集有《常盤博士還曆紀念‧佛教論叢》、《塚本博士頌壽紀念‧佛教史學論集》、《福井博士頌壽紀念‧東洋思想論集》、《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等。其中《塚本論集》收集了日本第一流學者撰寫的中國佛教研究論文,是戰後日本研究這方面問題的重要成果。

(六)主要學會和學術刊物
日本最早成立的全國性佛教研究機構是「日本佛教學會」和「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前者成立於1927年,由佛教各宗立大學聯盟組成。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日本佛教學會年報》。後者成立於1951年,由日本政府和佛教各宗派聯合成立。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大型刊物《印度學佛教學研究》。這兩個刊物每期均發表有關中國佛教研究的論文。

戰前日本帝國為了侵略中國,曾大力提倡「支那學」的研究,發行過《支那佛教史學》雜誌。該刊成立於1937年,發起人有塚本善隆、高雄義堅、野上俊靜、道端良秀、牧田諦亮(以上京都學派)、福井康順、結城令聞、山崎宏和我(以上東京學派)等。該雜誌每期專門發表研究中國佛教(史)的學術論文。1944年停刊,戰後更名為《佛教史學》。

此外,《佛教史學》、《宗教研究》、《佛教研究》和佛教各宗立大學學報等刊物也發表中國佛教研究成果。

(七)結語
以上,就我所瞭解的範圍簡單地介紹了日本學者對中國佛教研究的情況。日本關於中國西藏佛教、中國佛教藝術和佛教各宗教義等方面的研究也發表了不少著作和論文。由於我本人瞭解有限,在此從略。總之,從以上可以看出,日本無論是戰前還是戰後,對中國佛教的研究一向比較重視,分工也細,發表的論文和出版的著作也非常多,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尚未開拓的課題還不少,特別是對中國佛教思想的研究,有待今後繼續努力。

〔參考資料〕 蔣維喬《中國佛教史》;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45});鎌田茂雄《中國佛教史》(全書共計八卷);道端良秀《中國佛教史全集》;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橫超慧日《中國佛教の研究》;《支那佛教史學》七卷;E. Zürcher《Buddhist Conquest in China》。


五悔

(一)天台宗依五門之次序所修的滅罪法︰又稱五懺悔,即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

(1)懺悔︰謂悔改無始以來,由身、口、意三業所造之罪過,修將來之善果。

(2)勸請︰有二意,一者,見佛將入涅槃,勸請住世,利益眾生;二者,見佛初成正覺,勸請轉法輪,度諸眾生。

(3)隨喜︰謂內心喜悅地稱讚他人的善行。

(4)迴向︰謂三業所修一切諸善,盡迴施法界一切眾生,同證菩提。

(5)發願︰謂發誓願修證道果。蓋不發心,則萬事不成,故諸佛菩薩莫不發諸誓願而成正覺。

此五悔,天台家以之為修法華行之助行,名別方便行。自初五品位至等覺位,位位皆須勤行此方便,以助開觀門。如《摩訶止觀》卷七(下)云(大正46‧98c)︰「日夜六時行此懺悔,破大惡業罪,勸請破謗法罪,隨喜破嫉妒罪,迴向破為諸有罪,順空無相願,所得功德不可限量。(中略)若能勤行五悔方便助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如臨淨鏡遍了諸色,於一念中圓解成就。」

宋‧知禮《修懺要旨》亦云,其所以悉名為悔,以皆能滅罪故。勸請能滅波旬請佛入滅之罪,隨喜能滅嫉他修善之愆,迴向能滅倒求三界之心,發願能滅修行退志之過。

在《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及《十住毗婆沙論》卷五等書中,唯出前四悔,缺發願一項。

(二)真言行者所修的五種悔過︰即修金剛界法時所誦的五首偈頌︰歸命、懺悔、隨喜、勸請、迴向。歸命者,懺悔未曾歸命之過及曾毀謗之過。懺悔者,以至誠之心慚愧悔過。隨喜者,懺悔未曾隨喜之罪,以及昔時嫉妒之過。勸請者,懺悔未曾勸請之過與曾妨礙說法、勸請入滅之失。迴向者,懺悔未曾發願之失。

修胎藏界法時,約九識之因德,應修九方便。此依金剛界法,約行者淨菩提心之體性具五智德,為成五佛果而修此五悔之因,故以五悔配以五智。即歸命配於中央法界體性智,懺悔配於東方大圓鏡智,隨喜配於南方平等性智,勸請配於西方妙觀察智,迴向配於北方成所作智。

由於此五首偈頌與普賢十大願之體相同,故又稱普賢行願讚。

〔參考資料〕 (一)《大乘三聚懺悔經》;《菩薩五法懺悔文》;《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迴向悔過除罪章〉;《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四;《金光明最勝懺儀》;《金光奔法補助儀》;《法華三昧懺儀》;《法華懺法》;《圓覺經道場修證儀》卷三;《天台四教儀》。(二)《金剛頂蓮華部心念誦儀軌》;《金剛頂經金剛界大道場毗盧遮那如來自受用身內證智眷屬法身異名佛最上乘祕密三摩地禮懺文》;《金界發惠鈔》卷上;《御遺告釋疑》卷上;《乳味鈔》卷一;《真言諸經讚常用集》。


地藏十輪經

十卷。唐‧玄奘譯。又稱《大方等十輪經》、《大乘地藏十輪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

本書譯於唐‧永徽二年(651),共有序、十輪、無依行、有依行、懺悔、善業道、福田相、獲益囑累八品。卷末則附錄新羅‧神昉的序文。與《大方廣十輪經》(八卷,譯者不詳)為同本異譯,不過後者的內容缺略頗多(參閱附錄)。此外,偽經《延命地藏經》二卷亦多依據本書所說。

全經八品,內容略如下述︰

(1)序品︰佛在佉羅帝耶山說《月藏經》畢,爾時南方大香雲、大花雲等來雨諸供養,演出種種百千微妙大法音聲。爾時與會之大比丘眾、大聲聞僧、菩薩摩訶薩眾等,各自見兩手掌中持如意珠。從是一一如意珠中放諸光明。因光明咒,一一有情皆見十方殑伽沙等諸佛世界。佛為無垢生天帝釋廣說讚歎地藏菩薩之功德。說已,地藏菩薩與諸眷屬以神通力現聲聞像,從南方來,恭敬頂禮世尊雙足。佛復為好疑問菩薩廣說地藏菩薩之勝德。

(2)十輪品︰佛應地藏菩薩之問,為說如來由本願力成就十種佛輪,得降諸天魔外道之邪論,摧滅一切諸眾生類堅如金剛相續煩惱。隨其所樂,安置一切有力眾生。令住三乘不退轉位。復以剎帝利種灌頂大王之十種王輪為喻,為會眾開示。

(3)無依行品︰佛為天藏大梵說二種之十無依行法。復謂雖是破戒諸惡比丘,猶能示導一切天、龍、人、非人等。能令諸有情睹其形相,而生十種殊勝思惟。故不得非法加害。佛復告知地藏菩薩,末世有十惡輪,帝王旃荼羅、宰官旃荼羅等,與破戒惡行比丘互為朋黨。對清淨比丘不能生實信心希有之想,心無恭敬,意懷凌懱百般惱害。地藏菩薩亦誓願救拔此等旃荼羅者,遠離十惡輪,增長十法,俾使彼等不致墮入地獄。

(4)有依行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時,佛勸會眾供養破戒比丘,然金剛藏菩薩不以為然,以為彼等並非佛子,不堪消受供養。佛則以為彼等猶現諸佛法幢相,故不得辱害。佛復說三乘法皆為如來度生之方便,故雖修行大乘,亦不得廢棄其餘二乘。佛又說二種十有依行,並教示大乘之無塵垢行輪、無取行輪。

(5)懺悔品︰與會之大眾中,有無量眾生曾誤聞法,謬生空解,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往諸惡趣。其時聞佛說此經,乃還得正見,深生慚愧,至誠懺悔。佛乃為說十種法,俾令諸菩薩等獲得無罪正路法忍。

(6)善業道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以為十善業道即菩薩之十輪。且為廣說修十善業道之因果、利益。

(7)福田相品︰佛說菩薩有十財施、十法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善巧方便、大慈等大甲胄輪,能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

(8)獲益囑累品︰佛說如是大法門時,大眾各蒙無量法益。佛復以地藏十輪大記法門付囑虛空藏菩薩,使其受持,廣令流布。

◎附︰〈大方廣十輪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八卷。譯於北涼,譯者佚名。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又稱《方廣十輪經》或《十輪經》。全經計十五品,內容敘述地藏菩薩的功德,以及依十種佛輪與三乘十種依止輪等可轉十惡業輪。其主旨並非在破斥二乘,而係闡述對破戒比丘作勝想可得功德,並述說地藏菩薩現沙門之相,以濟度末法濁世眾生。文中嘗對「唯有一乘說」之思想加以反駁。

本經之異譯本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乃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於大慈恩寺之譯經院所譯出,由大乘光等筆受。凡十卷八品,卷首附神昉所撰之序。兩者對照,文辭雖有出入,但唐譯第一〈序品〉大致相當於涼譯第一〈序品〉與第二〈諸天女問四大品〉。唐譯第二〈十輪品〉相當於涼譯第三〈發問本業斷結品〉及第四〈灌頂喻品〉。唐譯第三〈無依行品〉相當於涼譯第五〈相輪品〉與第六〈剎利旃陀羅現智相品〉。唐譯第四〈有依行品〉及第五〈懺悔品〉相當於涼譯第七〈眾善相品〉、第八〈剎利依止輪相品〉。唐譯第六〈善業道品〉相當於涼譯第九〈遠離譏嫌品〉,唐譯第七〈福田相品〉與第八〈獲益囑累品〉相當於涼譯第十〈布施品〉、第十一〈持戒相品〉、第十二〈忍辱品〉、第十三〈精進相品〉、第十四〈禪相品〉、第十五〈智相品〉等六品。

隋代信行所提倡的「普佛普法」之三階教義,主要即是根據涼譯本而立論。信行所著《三階佛法》四卷中,共引證涼譯百二十次之多。唐譯本譯出後也被廣為引用,以致有地藏教之稱。三階教籍中有《十輪依義名》二卷與《十輪略抄》一卷。《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卷六所述,三階師有《十輪鈔》之著述,當係指後者。

本經所揭示「十種王輪」之說,可謂後世地藏十王信仰之由來;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所載「木輪占察法」,當亦係衍生自本經的「十輪說」。

〔參考資料〕 《內典錄》卷五、卷九;《譯經圖紀》卷四;《大周眾經目錄》卷二;《開元錄略出》卷一;《開元錄》卷八;《貞元錄》卷十一;矢吹慶輝《三階教之研究》;《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地藏菩薩

我國近世佛教界所信仰的四大菩薩之一。被尊稱為「大願地藏菩薩」,與觀音(大悲)、文殊(大智)、普賢(大行)並稱為四大菩薩而為我國佛教徒所尊崇。依經典所載,地藏菩薩受釋尊付囑,出現於釋尊入滅後至彌勒佛出世的無佛時代,誓願濟度教化六道一切眾生後始願成佛,且又有「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誓願,故被稱為「大願菩薩」。「地藏」之梵語音譯為乞叉底蘗婆、𣏧師帝揭婆。此外,又別稱持地菩薩、無邊心菩薩、地藏王菩薩。

據《地藏本願經》卷上所載,地藏菩薩的本緣有四︰

(1)於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之相好莊嚴,乃發願在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以證得此相。

(2)於過去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為一婆羅門女。因欲救亡母脫離惡趣,乃設供修福。並立誓在盡未來劫,普度罪苦眾生。

(3)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王。因見國內人民多造眾惡,乃誓願救度一切罪苦眾生皆至菩提,自己始成佛。

(4)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光目。因欲拯救在地獄受苦的亡母,故誓願濟度一切罪苦眾生。待彼等成佛後,始成正覺。

依《地藏十輪經》所載,此一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由於他誓願拯救六道眾生,所以,任何眾生如果能夠至心、如法念誦他的名號或供養他的圖像,則地藏菩薩必能使之離諸憂苦,得二十八種利益,並為安置生天、涅槃之道。

此外,據《地藏本願經》及《占察經》所說,地藏菩薩自從發心修行以來,已過無量數劫。其智慧、功德,早已與佛相同,按理早就可以成佛了。但是,由於他所發的本願在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在眾生尚未完全解脫之前,決不成佛。

關於地藏菩薩的形像,《大日經》等作菩薩形(即在家相),以寶冠瓔珞莊嚴,《大方廣十輪經》等作沙門形。然一般多流傳外現比丘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錫杖,或坐或立於千葉青蓮花上的形像。

在密教,此菩薩為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的主尊,呈菩薩形,身肉色,左手持安有如意寶幢的蓮花,右手執寶珠,面稍向左,坐於赤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悲愍金剛、與願金剛,三昧耶形是寶珠或蓮花上的幢,印相是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說是法身印及法印。真言多用《大日經》卷四〈密印品〉所載的「南麼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麼曳莎訶」。

如前所述,地藏菩薩所示現的多為出家相。此與文殊、普賢之多為在家相者不同。他特重救渡苦難最深的地獄眾生,並且教導眾生要尊敬三寶,深信因果,庶使來世不至墮入惡趣。此外,又提倡孝道,教人如法超薦祖先,凡此種種都是我國佛教界對他產生深邃敬意的原因。


地藏菩薩


關於地藏信仰在印度的流傳情形,諸說紛紜。按︰梵語經題為「(Ārya-)kṣitigarbha-sūtra」(《(聖)地藏經》)的經典在《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曾數度被引用,而且,梵文《十地經》(Daśabhūmīkaśūtra)與其他經典中也載有地藏菩薩,由此可推知最遲六、七世紀以後,地藏菩薩已為印度人所信仰。但信仰情形,不如近世中日佛教界熱烈。而且,印度的四大菩薩(觀音、文殊、彌勒、普賢)也沒有地藏菩薩。至於在中國,隋代僧信行曾以地藏信仰為中心,建立三階教。又,沙門藏川也曾混合道教的十王思想,而撰《閻羅王授記四眾逆修生七往生淨土經》等以弘揚地藏信仰。此外,唐代之新羅王族金喬覺出家後,到我國安徽九華山修行。其人被視為地藏菩薩的化身,而九華山也成為國人心目中的地藏菩薩之示現處。明代以後,依據《地藏菩薩本願經》而有的信仰愈為流行。該經曾被稱為佛門之孝經。地藏菩薩被國人信仰的程度,也更為提高。一直到今日的台灣佛教界,其勢仍不稍衰。

在日本,依據此種地藏信仰的偽經亦曾流行,從平安末期至鎌倉初期左右,《延命地藏菩薩經》、《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等陸續問世。另外,各種相關文學作品及靈驗譚也在庶民之間流傳。日本的地藏信仰盛行與「賽之河原」思想結合,假託為空也上人所撰的《西院河原地藏和讚》即非常有名。至江戶時代,作為兒童之守護神的地藏佛像出現,主要在護佑生產平安與育子順利,而六地藏巡行、地藏盆、地藏流、地藏講等活動更融入日常生活中。到現代,又與水子(嬰靈)供養、交通安全相結合,以民間信仰的姿態而受人矚目。

◎附︰印順〈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地藏菩薩之名德
(一)釋名義
在佛法中,菩薩是依德立名,不像一般人的名字,與自身的心行無關。中國熟知的四大菩薩,於名號上皆加一讚詞,如大智文殊、大行普賢、大悲觀音、大願地藏,可見地藏菩薩的願力是特別深廣的。大乘經中有《大集經》,以佛說法時,十方大眾雲集的大法會而得名。在大集法會中,菩薩多有以藏為名的,如日藏、月藏、虛空藏、金剛藏、須彌藏、地藏。何謂地藏﹖地是大地,也是「地大」;藏是含藏、伏藏義,如金礦、銀礦、煤礦、鐵礦等。於佛法中名為藏,是庫藏之意。地藏之含義,一方面是從地而說;地是四大之一,能擔當一切,一切崇山峻嶺,萬事萬物都在地上。此喻菩薩的功德,能為眾生而荷擔一切難行苦行。地也有依止義,一切草木皆依地而成,依地而生。喻世間一切自利利他功德,依此菩薩而存在而引起。地藏菩薩能含藏種種功德,能引生一切功德,難行苦行,救度眾生,故名地藏。世俗稱為地藏王,依經但名地藏,也許因地藏比丘為新羅國王子,而加「王」字以尊稱之。

(二)讚功德
九華山的地藏,是菩薩的應化,現在要來說地藏菩薩的真實功德。如《占察經》說︰「發心以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據經文的記載,地藏菩薩發心修行以來,已經很久──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了。功德智慧,與佛一樣。薩婆若即一切智──佛智。薩婆若海,形容佛之大覺悟大智慧,如海一樣的深廣。地藏菩薩於無量無邊劫修行,早已達到了佛的智慧海,功德圓滿具足,早應成佛了。但菩薩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故隱其真實功德,以本願力,自在神通,到處現身說法,救度人天。故《楞伽經》中說到,有大悲菩薩,永不成佛。這不是因為程度差,或者懈怠修行,而由於大悲願力,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功德與佛齊等,而不現佛身,始終以菩薩身,於十方世界度脫眾生。

地藏菩薩的功德,與佛平等,所以敬信菩薩的功德,也不可思議了。如《十輪經》(一)說︰「諸大菩薩所,於百劫中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地藏菩薩,求諸所願,悉得滿足。(中略)如如意寶,亦如伏藏。」經上說︰若至誠皈依文殊、彌勒等諸大菩薩,稱其名號,禮拜供養,求自己所願,如求健康、求長壽、求財富,或求斷煩惱等。於一百劫中求諸大菩薩,還不如有人於一頓飯間──短期間至心皈依地藏菩薩,稱名念誦菩薩名號,虔誠敬禮地藏菩薩的功德大,若有所求,皆能圓滿達成願望。這是弘揚地藏菩薩法門,所以特地讚歎地藏菩薩功德的超勝。如意寶,即摩尼珠,此寶能出生一切,所求皆遂。地藏菩薩的悲願救度,令眾生所求皆應。又如窮人忽得伏藏,立刻大富,一切都有了。若眾生有種種艱苦,不得自在,修行地藏法門,這樣的一切皆可滿足。此外,依《地藏十輪經》說,地藏菩薩如觀世音菩薩一樣,於十方世界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令眾生離種種困苦,皆得滿足。

地藏菩薩還有一特殊功德,也是從地藏的名義而來,如《十輪經》(一)說︰「能令大地一切草木、(中略)花果,皆悉生長。」住在農村的,希望的是農作物豐收。地藏菩薩能滿足眾生所求,增長一切花草樹木,一切於地上生長的,皆得豐碩的收成。此經譯出後,少人弘揚,故對地藏菩薩這方面的特殊功德,少人注意。對於這,農人們應是特別感恩祈求的。

還有,地藏菩薩的治癒疾病。如《須彌藏經》說︰「汝今能於一切眾生,能為大藥,如大妙藥。何以故﹖汝身即是微妙大藥。」古代的藥,主要是生於地上的草、木及礦物。故地藏菩薩功德,如藥師佛一樣。但不是大醫王,而是大妙藥,能令眾生增長精氣,增進健康,祛除疾病。若能見菩薩,親近菩薩,一切病──身病、心病、生死煩惱病皆除,一切功德皆具足。

末了,就是一般熟知的,依《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而說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了。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本願誓欲度盡地獄眾生。眾生中最苦惱者,應是地獄眾生了,菩薩特發大願,對極苦眾生而加以救濟解脫。

地藏菩薩之特德
(一)來居穢土
一切大菩薩,如觀世音菩薩,在此世界示現度生,所現皆在家相,如現白衣大士,或現天人等相,文殊師利現童子相,普賢菩薩也是在家相。唯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此一意義,很少人注意。地藏菩薩究竟為什麼現出家相﹖為了說明此義,以「來居穢土」及「現聲聞相」二義來說。地藏菩薩雖然遍到一切世界度生,但特別要在這穢惡世界,度罪苦眾生。此如《十輪經》(一)說︰「地藏已於無量無數大劫,五濁惡世無佛世界,成熟有情。」地藏菩薩發心於無量無邊劫,皆於穢惡世界度眾生,越是穢惡的世界越要去,越是苦惱的眾生越要度。他還要到沒有佛法的世界,眾生苦難最多處,去利益眾生。菩薩的願力,各有不同,地藏菩薩的慈悲大願,是著重於穢惡世間的成熟有情。因此,如《十輪經》(一)說︰「我今學世尊發如是願,當於此穢土得無上菩提。」釋迦牟尼佛是出現於穢惡世界,並於此穢土成佛的。地藏菩薩要學習釋迦佛,發願於此穢土成佛,於此穢土度生,可說是釋迦佛精神的真正繼承者。

(二)示現聲聞
地藏菩薩是大菩薩,功德與佛相齊,究竟圓滿,於此娑婆世界釋迦佛法會中,現出家相,如《十輪經》(一)說︰「以神通力,現聲聞像。」聲聞是出家弟子的名稱,這是地藏菩薩的特色。依大乘經說︰有些清淨世界沒有小乘法,也沒有出家眾。但釋迦佛來此穢土成佛,即現出家相;穢土佛法與出家眾,是有密切關係的。地藏菩薩向釋迦佛看齊,現出家相,也願於穢土成佛。穢惡世界的佛法,有出家眾,可以解說為適應時代,而有為己的獨善的傾向。但從另一方面說,含有積極的特殊意義︰在這穢惡世界,眾生一天到晚,非爭名,即奪利,為生活忙,為私利忙,整個社會,充滿了罪惡黑暗。在此黑暗污穢的世界中,應給予一種光明和希望,所以釋迦佛出現於穢土中,出家成佛。《十輪經》說,出家的僧相,是穢惡世界的清淨幢相。在此不理想的社會中,建立清淨的僧團,使大家見聞薰染,而達到身心清淨。佛法是適應社會的,在穢土中弘法要有出家人,現出清淨莊嚴的解脫相。釋迦佛及地藏菩薩,來穢土而現出家相,意義即在於此。出家無經濟的私有,以乞化為生,不為享受,也就減少了因經濟而來的問題。其次,現出家相,男不婚,女不嫁,不像一般人,因夫婦關係,而發生糾紛苦痛。五濁惡世的無邊罪惡,主要起因於男女及經濟的佔有。出家相,即提供了解決穢土困難,以及解脫穢染身心的方案。即使做不到,也知道解脫苦難的真正方向。所以穢土的佛法,重心為出家眾,而淨土中就可以沒有出家的了。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於此土度生,有著特殊意義,所以穢土眾生,對地藏菩薩感到特別親切。地藏菩薩不只是提倡孝道,超度父母,而且現聲聞身,度穢土眾,實為古代大德特別推重的原因。

救度眾生不墮地獄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救眾生,而眾生中最苦惱者是地獄眾生,所以地藏菩薩的悲願力,眾所熟知,是為了救脫地獄的眾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薩把地獄裏的苦惱眾生救拔出來。但這不是唯一的辦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緊的、最徹底的,還是如何令眾生不墮地獄,才是救度地獄眾生的好辦法。比如好的醫生,非但能為病者治療或動手術,還能教人如何調攝健康,預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薩救度地獄眾生,而不知菩薩還苦心教導眾生,何者應止,何者應作,才能不墮地獄,若等到墮入地獄受苦,已是遲了。(中略)

地藏菩薩於無量劫以來,皆發願救度眾生,不墮地獄。現於釋迦佛前,重發此願︰「五濁惡世空無佛時,其中眾生煩惱熾盛,習諸惡行,愚癡狠戾,難可化導,(中略)善根微少,無有信心。(中略)如是等人,為財利故,與諸破戒惡行苾芻相助,共為非法朋黨,皆定趣向無間地獄。若有是處,我當往彼,以佛世尊如來法王,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上微妙甘露法味,方便化導,令得受行拔濟,(中略)令不趣向無間地獄」(《十輪經》四)。佛在世時,佛的威德大,眾生根機利。佛滅度後,眾生煩惱熾盛,作惡的多,愚癡狠毒,不辨是非善惡,殘酷兇暴,所以經上說︰「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化。」這些眾生常為財利,與壞比丘合作。佛法在世間,良好的道場,有德比丘當然會有人護持,如一些念佛參禪講經道場,有大德領導,也有人護法。然有些地方名勝、古剎或者新建,不管是否有德高僧主持,財產一多,也要有護持的人。從前大陸上的寺宇,要維持得好,每有拉攏地方勢力士紳,逢迎送禮,請他護持。有些在家人,對三寶多少有點信心,但出家人自己不長進,請客送禮,請託幫忙,漸漸養成了習慣性。不免有些地方士紳,不分好歹黑白,只要送禮就幫忙。這不但造成惡劣風氣,反使有德比丘無法立足。這一來,不但未能護持佛教,反而增加佛教的不少困難。真正愛護佛法,欲令三寶清淨者,對此只有痛心,故太虛大師對此甚為感嘆!地藏菩薩於釋迦法會中,示現出家相,建立清淨僧團為佛法的中心。依此基本精神,地藏菩薩發願,於惡世中令此等眾生,能以方便把他們從墮落邊緣救出來。這並不一定要顯神通,把要墮落地獄的眾生拉出來,而是開示正理,令其了解,特別令這群有財富勢位,可能作重罪而要墮落地獄的,信奉佛法,不要作破壞三寶的罪。佛說此法門,以《地藏十輪經》為主,使五濁惡世眾生,不入地獄。

臨墮已墮者之拔濟
地藏菩薩的法門,特重於如何才能使人不墮惡道。不作重惡業,不墮落地獄,當然最好,但那已作了墮地獄的重惡業,在臨命終時將要墮落,如何才能在緊要關頭救濟他﹖如果已墮地獄的,又將如何救度他﹖病人病重將死時,或者已死,那時如惡業已造成了,善業又來不及作,這將如何救度﹖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特別著重說到這一法門。

地藏菩薩發願,要救苦難惡趣眾生。惡道眾生中,地獄眾生最苦,菩薩對苦難眾生,特別慈悲憐憫,所以特重於地獄的濟度。地藏菩薩在釋迦佛法會中,受佛囑付。於佛滅後末法時代,眾生根鈍,煩惱深重,修行悟證者少,墮落者多。地藏菩薩於無邊劫中發大願,所以於佛前擔負此責任,願於穢惡世界救度眾生,這是甚難稀有之事!

〔參考資料〕 《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大日經義釋》卷七;《地藏菩薩本願經綸貫》;許止淨《九華山志》;弘一《地藏菩薩聖德大觀》;真鍋廣濟《地藏菩薩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


地藏菩薩本願經

二卷。唐‧實叉難陀譯。又稱《地藏本願經》、《地藏本行經》、《地藏本誓力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本經係詳述地藏菩薩的本生誓願及利濟眾生事,進而強調經典本身的不可思議。謂誦讀、聽聞本經一句一偈,亦能消除無量無邊罪業云云。全經計有忉利天宮神通、分身集會、觀眾生業緣、閻浮眾生業感、地獄名號、如來讚歎、利益存亡、閻羅王眾讚歎、稱佛名號、校量布施功德緣、地神護法、見聞利益、囑累人天十三品。與《地藏十輪經》同為專門闡述地藏菩薩事蹟的重要典籍。

本經雖題為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但《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並無記載,高麗藏、宋藏、元藏亦未收錄。直至明藏始見本經,因此,本經當非實叉難陀所譯。

又,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推測本經應成立於中亞之于闐,松本文三郎則認為本經成於元末明初,姨狴斢b土經典所說之阿彌陀本願,以《地藏十輪經》思想為架構,由中國學者增補潤飾而成之偽經。然真鍋廣濟反駁松本之說,謂︰(1)在宋‧常謹的《地藏菩薩像靈驗記》序云(卍續149‧353下)︰「汝當憶念,(中略)不以後世惡業眾生為慮。如是三白佛言。」一段,與本經〈分身集會品〉卷二的經文幾乎完全相同;(2)根據石濱純太郎與尼克拉‧奈夫斯基所發表的《伯希和先生中亞蒐集之一》中,有西夏文《地藏菩薩本願經》〈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卷十的殘卷;(3)日僧濟暹所撰《持念地藏菩薩疏要鈔》中,於地藏菩薩十要釋義部份,曾引用本經的本生故事及經文,書末並記有「天仁二年正月下旬比沙門濟暹撰之生年八十五」之句。而天仁二年(1109)即相當於宋徽宗之世,故本經成書年代最遲在十或十一世紀。此外,真鍋更援引日本的《覺禪鈔》、《撰集抄》與中國《三寶感應錄》所載,而認為本經之原本應如現行本,並非後世所增補。

註疏有《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地藏本願經科註》六卷、《地藏本願經手鑑》六卷等。

◎附一︰弘一〈地藏本願經大旨〉

《地藏菩薩本願經》,二卷。流通本作三卷。唐‧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譯。

〈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佛在忉利天,為母說法。十方諸佛菩薩集會讚歎。如來含笑,放光明勇,出微妙音。十方天龍鬼神亦皆集會。佛為文殊菩薩說地藏菩薩往因。

〈分身集會品第二〉︰十方地獄處分身地藏菩薩,與諸受化眾生來見世尊。世尊摩頂付囑文云︰「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如是等難化剛強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者,隨業報應。若墮惡趣受大苦時,汝當憶吾在忉利天宮慇懃付囑,令娑婆世界至彌勒出世已來眾生悉使解脫,永離諸苦,遇佛授記。」

〈觀眾生業緣品第三〉︰摩耶夫人問業報所感惡趣,地藏菩薩略答五無間事。

〈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定自在王菩薩更問往因,佛又略說二事。四天王請問菩薩大願方便,佛述其所說報應之法。

〈地獄名號品第五〉︰普賢菩薩問,地藏菩薩答。

〈如來讚歎品第六〉︰佛放身光,出大音聲,讚歎地藏菩薩。普廣菩薩請問利益,佛為說供像讀經持名等,分別答之。

〈利益存亡品第七〉︰地藏菩薩白佛,普勸眾生斷惡修善。大辨長者請問薦亡功德,地藏菩薩為說七分獲一。

〈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鬼王與閻羅天子,承佛菩薩神力,俱詣忉利,請問眾生不依善道之故,佛以如迷路人喻之。次有惡毒鬼王主命鬼王各發善願,佛讚印之,并授主命道記。

〈稱佛名號品第九〉︰地藏菩薩為利眾生,演說過去諸佛名號功德。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地藏菩薩請問,佛分別答。

〈地神護法品第十一〉︰堅牢地神明供像十利。

〈見聞利益品第十二〉︰佛放頂光,妙音稱讚地藏菩薩。觀世音菩薩請問不思議事,佛為說供像持名等,分別答之。

〈囑累人天品第十三〉︰佛又摩地藏菩薩頂,以諸眾生付囑令度。文云︰
「地藏!地藏!記吾今日在忉利天中,於百千萬億不可說不可說一切諸佛菩薩天龍八部大會之中,再以人天諸眾生等未出三界在火宅中者,付囑於汝。無令是諸眾生墮惡趣中一日一夜,何況更落五無間及阿鼻地獄,動經千萬億劫無有出期。地藏,是南閻浮提眾生志性無定,習惡者多,縱發善心,須臾即退。若遇惡緣,念念增長。以是之故,吾分是形百千億化度,隨其根性而度脫之。

地藏!吾今慇懃以人天眾付囑於汝。未來之世,若有天人及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種少善根,一毛一塵一沙一渧,汝以道力擁護是人漸修無上,勿令退失。復次地藏,未來世中,若天若人,隨業報應落在惡趣。臨墮趣中,或至門首,是諸眾生,若能念得一佛一菩薩名,一句一偈大乘經典,是諸眾生,汝以神力,方便救拔,於是人所現無邊身為碎地獄,遣令生天受勝妙樂。爾時世尊而說偈言,現在未來天人眾,吾今慇懃付囑汝,以大神通方便度,勿令墮在諸惡趣。」

次為虛空藏菩薩說見像聞經二十八益,又說七益。

◎附二︰弘一〈普勸淨宗道侶兼持誦地藏經〉

淨宗道侶修持之法,固以淨土三經為主。三經之外,似宜兼誦《地藏經》以為助行。因地藏菩薩,與此土眾生有大因緣。而《地藏本願經》,尤與吾等常人之根器深相契合。故今普勸淨宗道侶,應兼持誦《地藏菩薩本願經》。謹述旨趣於下,以備淨宗道侶採擇焉。

(1)淨土之於地藏,自昔以來,因緣最深。而我八祖蓮池大師,撰〈地藏本願經序〉,勸讚流通。逮我九祖蕅益大師,一生奉事地藏菩薩,讚歎弘揚益力。居九華山甚久,自稱為「地藏之孤臣」。併盡形勤禮地藏懺儀,常持地藏真言,以懺除業障,求生極樂。又當代淨土宗泰斗印光法師,於《地藏本願經》尤盡力弘傳流布,刊印數萬冊,令淨業學者至心讀誦,依教行持。今者竊遵淨宗諸祖之成規,普勸同仁兼修併習。勝緣集合,蓋非偶然。

(2)地藏法門以三經為主。三經者,《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菩薩十輪經》、《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本願經》中雖未顯說往生淨土之義,然其他二經則皆有之。《十輪經》云︰「當生淨佛國,導師之所居。」《占察經》云︰「若人欲生他方現在淨國者,應當隨彼世界佛之名字,專意誦念,一心不亂,如上觀察者,決定得生彼佛淨國。」所以我蓮宗九祖穄q大師,禮地藏菩薩占察懺時,發願文云︰「捨身他世,生在佛前,面奉彌陀,歷事諸佛,親蒙授記,迴入塵勞,普會群迷,同歸祕藏。」由是以觀,地藏法門實與淨宗關係甚深,豈唯殊途同歸,抑亦發趣一致。

(3)《觀無量壽佛經》,以修三福為淨業正因。三福之首,曰孝養父母。而《地藏本願經》中,備陳地藏菩薩宿世孝母之因緣。故古德稱《地藏經》為「佛門之孝經」,良有以也。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以副觀經孝養之旨。併依教力行,特崇孝道,以報親恩,而修勝福。

(4)當代印光法師教人持佛名號求生西方者,必先勸信因果報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然後乃云「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而《地藏本願經》中,廣明因果報應,至為詳盡。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依教奉行,以資淨業。倘未能深信因果報應,不在倫常道德上切實注意。則豈僅生西未能,抑亦三塗有分。今者竊本斯意,普勸修淨業者,必須深信因果,常檢點平時所作所為之事。真誠懺悔,努力改過。復進而修持五戒十善等,以為念佛之助行,而作生西之資糧。

(5)吾人修淨業者,倘能於現在環境之苦樂順逆一切放下,無所罣礙。依苦境而消除身見,以逆緣而堅固淨願,則誠甚善。但如是者,千萬人中罕有一、二。因吾人處於凡夫地位,雖知隨分隨力修習淨業,而於身心世界猶未能徹底看破,衣食住等不能不有所需求,水火刀兵饑饉等天災人禍亦不能不有所顧慮。倘生活困難,災患頻起,即於修行作大障礙也。今若能歸信地藏菩薩者,則無此慮。依《地藏經》中所載,能令吾人衣食豐足,疾疫不臨,家宅永安,所求遂意,壽命增加,虛耗辟除,出入神護,離諸災難等。古德云︰身安而後道隆。即是之謂。此為普勸修淨業者,應歸信地藏之要旨也。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北藏目錄》卷二;《閱藏知津》卷五;《佛典批評論》。


自誓得戒

十種得戒之一。即未請三師七證,僅由自誓而得具足戒。又稱自誓受戒、自誓得、自誓受。自誓時,須身、口律儀森然具足,方可得戒。

在小乘具足戒中,僅有大迦葉自誓得戒,餘人則無。如《十誦律》卷五十六云(大正23‧410a)︰「佛世尊自然無師,得具足戒;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長老摩訶迦葉自誓即得具足戒。」《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大正23‧511b)︰「自誓唯大迦葉一人得,更無得者。」《毗尼母經》卷一亦載,大迦葉於多子塔旁聞佛說法,七日思惟後,諸漏皆盡,證得阿羅漢果。佛遂謂迦葉於佛所說法中之種種譬喻,已深悟無生之理,得阿羅漢果,即是已受具足戒。

有關大乘的自誓受戒,《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眾受學品〉云(大正24‧1020c)︰「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梵網經》卷下云(大正24‧1006c)︰「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又據《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載,未來世諸眾生,不論欲出家或已出家者,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則自身須發無上道心,令身、口、意得清淨。而未出家者,則應剃髮、披服法衣、立願、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之三種戒聚。由此可知大乘的制限稍寬。

在我國,首位依自誓法得戒者是北涼‧道進。《高僧傳》卷二〈曇無讖傳〉載有其事蹟。在日本,則始於弘仁十年(819)三月,延曆寺最澄依《梵網經》制定四條式,唱導自誓受戒之義。嘉禎二年(1236)九月,復有覺盛、睿尊、圓晴、有嚴四哲,因概歎戒行不顯,遂於法華堂彌勒像前,依三聚淨戒通受法自誓得戒。

〔參考資料〕 《法苑義林章》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俱舍論》卷十四;《順正理論》卷三十七;《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九;《菩薩戒義疏》卷下。


成佛

指菩薩歷經多劫修滿因行,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又稱作佛、得佛,或稱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成道、得道、成佛道、現等覺、得佛果等。《增一阿含經》卷十六云(大正2‧630a)︰「我於三阿僧祇劫所行勤苦成無上道。」《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云(大正27‧886c)︰
「是故菩薩乃至初無數劫滿時,雖具修種種難行苦行,而未能決定自知作佛。第二無數劫滿時,雖能決定自知作佛,而猶未敢發無畏言我當作佛。第三無數劫滿已修妙相業時,亦決定知我當作佛,亦發無畏師子吼言我當作佛。(中略)彼既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於求菩提意樂加行並皆止息,唯於成就覺義為勝。一切染污不染污癡皆永斷故,覺了一切勝義世俗諸爾焰故,復能覺悟無量有情隨根欲性作饒益故,由如是等覺義勝故名為佛陀。」

此謂在三無數劫修諸菩提分法,乃至諸波羅蜜行,且於百大劫植相好業,永斷染污不染污一切癡,覺了自利利他法,始能名為佛陀。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三闡明三乘的差別云(大正27‧735b)︰
「何故世尊獨名為佛﹖答︰能初覺故,能遍覺故,能別覺故,說名為佛。聲聞獨覺不能初覺,不能遍覺,不能別覺,故不名佛。有說,若於爾焰自覺遍覺無錯謬覺說名為佛。獨覺雖能自覺無餘二種,聲聞俱無,故不名佛。」

此謂三乘之中,聲聞獨覺二者不名為佛,唯有菩薩得證菩提時即可稱佛。

然而在《法華》、《涅槃》等經中,則大力鼓吹二乘可以成佛,且謂闡提、謗法者亦可成菩提。《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另外《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五分律》卷二十九等說女人有五障,不得成佛。《道行般若經》卷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下、《維摩詰經》卷下、《首楞嚴三昧經》卷上、《法華經》卷四、《須摩提菩薩經》、《阿闍世王女阿術達經》、《離垢施女經》等則揭轉女成男之說,主張女人有成佛的可能。

關於成佛主要的修行及其劫數等,大小乘有不同的言論。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九云(大正31‧218a)︰「以大小乘經說劫數不同故,不定說劫數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卷十一亦云(大正31‧233c)︰「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恒伽沙數功德。. 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後際。此四種廣大戒並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

此謂小乘在見道以前,須在三阿僧祇劫間,修三賢四善根等行。入見道以後,斷結三十四心,於樹下成道,壽盡為灰身滅智。而大乘則立十地,乃至四十位等行位。在三十三無數大劫等積集福智資糧,修十波羅蜜等行,以成大菩提,且盡未來際利樂無窮。

又,《成唯識論》卷十在闡明轉依的四義中,以清淨法界為所顯得,以大菩提為所生得,其下文云(大正31‧56a)︰「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此謂菩提智為本有性得,在斷所知障之後,即可自其種生起云云。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說明三身成佛之相,言依十地之修行而斷盡二障,成就根本後得之二智,顯現真如之理身明淨者,名為法身之了因成佛。由在地前修智因而於地上生現行無漏智,至解脫道位有漏皆盡,四智圓滿,成佛於淨居天上者,名為自受用身的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因為地上菩薩示現佛身相者,名為他受用身之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熏,為三乘人示現八相成道相者,名為應化身之生因成佛。其中,前二者是自證,約理智。後二者是化他,約悲。蓋在小乘佛教,成佛僅由修得而來,然而大乘則認為是本有性得。如唯識家以本有無漏種子為成佛之生因;《勝鬘》、《涅槃》諸經2 成佛之生因為如來藏或佛性。其名義雖稍異,然皆承認本有之理性,於論證成佛之可能性方面則皆相同。

天台華嚴等宗,依圓融之教旨,約一位一切位之義,倡導現身成佛或信滿成佛等說。《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39c)︰「圓信圓行不由歷別,於一生中即入初住,得見佛性。」《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云,入初住,斷一品之無明,證一分之三德。此三德即解脫、般若、法身。此三德不縱不橫,如世之伊字三點,若天主之三目。現百界身,八相成道,廣濟群生。可知天台家相對於別教之歷劫成佛,而主張在初住之入心得八相成道。至於華嚴家,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敘述疾得成佛有(一)依勝身、(二)依見聞、(三)依一時、四依一念、(五)依無念五種類別。所謂依勝身,是依輪王之子或兜率天子等之勝身,故現身成佛。所謂依見聞,是見聞妙法,諦信決定,證佛之十力而得菩提。所謂依一時,是指善財童子於知識處一時獲得普賢法。所謂依一念,是依俗諦之念,一念契證普賢法。所謂依無念,是解一切法之不生不滅而見真佛。

又,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闡明三種成佛,文云(大正35‧166b)︰
「準上下經意有三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終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終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諸位至佛果也。(中略). 二約行總不依位。但自分勝進究竟即至佛果。(三)約理則一切眾生並已成竟更不新成。以餘相皆盡故,性德本滿故。」

此中,第一是所謂信滿成佛,即在十信之終心成正覺,第二是一一行究竟之時即成佛果,第三是指眾生本來成佛之相。同書卷十八、《華嚴五教章》卷二亦出見聞、解行、證入的三生成佛說,《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舉信滿法、解滿法、證滿法、一切功德行滿足四滿作佛之論。其他,在密家說理具、加持、顯得三種即身成佛。於禪家說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在日本真宗唱往生即成佛之說。而日蓮宗則稱信唱受持經題,頓成蓮華妙體為受持成佛。另外對於草木成佛之說,天台家是依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義,密家則依六大緣起皆入阿字之說,以揭示彼等「非情成佛」之義趣。

有關成佛的原語頗不一致,或為(uttamāgra-)bodhiṃ spṛśate,或為abhisaṃ-budhyate,或為buddhatvam avāpnoti、或為(agra-)bodhiṃ labhate、(agra-)bodhi-prāpta、或為buddho vibudhyate等。往往依不同經典,而有不同的用語。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大乘莊嚴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華嚴五教章》卷二。


信滿成佛

華嚴宗用語。謂於十信位最後的滿位成佛。根據華嚴宗之圓融教義,十信雖為修行過程之初階,然亦可具現佛之究極境地。舊譯《華嚴經》卷八〈梵行品〉云(大正9‧449c)︰「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知一切法真實之性。具足慧身,不由他悟。」《華嚴經探玄記》卷三(大正35‧166b)︰「義準上下經意有三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終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終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諸位,至佛果也。」《華嚴五教章》卷二(大正45‧489b)︰
「約寄位顯,謂始從十信,乃至佛地,六位不同,隨得一位得一切位,何以故﹖由以六相收故,主伴故,相入故,相即故,圓融故。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是故經中十信滿心勝進分上,得一切位及佛地者,是其事也。」

可知華嚴宗以說一行即一切行,一位即一切位,故得一位隨即皆得一切位,然今特約十信滿成佛,以說三乘終教於十解初位即得不退,此寄同之意明矣。

《華嚴成佛妙義》卷下載(大正45‧777c)︰
「今寄三乘終教位說,以彼教中,信滿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入位處,一時得此一切前後諸位行相,是故不於信初心說,以未得不退不成位相,但是行故。問︰信滿不退方入位故,說滿心者應住位成佛,何名信滿﹖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

又,《華嚴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5‧647b)︰
「通說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行攝位,如十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說。(二)以位攝位,如十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處說。其十行十向十地皆爾,各如自品說。(三)初心攝終,如十住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說,並就因位滿說。如普賢作用大分同佛,猶未是佛,此中亦爾。」

《五教章纂釋》卷下之七解此文,謂初是行佛,次二是位佛。十信是行,非是位成,故其成佛名為行佛;十解初位以上位成,故其成佛名為位佛。

又,信滿成佛之說,亦載於《占察善惡業報經》及《大乘起信論》等。對此,《華嚴經疏》卷十六載(大正35‧621c)︰
「若占察經漸次作佛,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一者信滿法故作佛。所謂依種性地,決定信諸法不生不滅清淨平等,無可願求故。二解滿作佛。三證滿作佛,謂淨心地。四一切功德行滿作佛,依究竟菩薩地。起信依此說信成就發心,能八相作佛,文據昭然。況圓融門中不依位次,寄終教說信滿即能因果無礙,以因門取常是菩薩,以果門取,即恆是佛。」

〔參考資料〕 《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末);《華嚴五教章》卷一、卷二;《華嚴經旨歸》;《華嚴經略策》;《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七;《華嚴一乘成佛妙義》。


信解

(一)謂依信而得勝解︰乃小乘佛教修行階位之名。又名信勝解。七聖之一,十八有學之一,二十七賢聖之一。即鈍根者入修道位之名。《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四云(大正27‧280a)︰

「問︰何故名信勝解﹖答︰由彼依信得信勝解,故名信勝解。謂依見道所攝信,得修道所攝信勝解,依向道所攝信,得果道所攝信勝解。復次,由彼補特伽羅以信為先,心脫三結,是故名信勝解。」《俱舍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9‧122c)︰「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此謂於見道位中,諸鈍根者原名隨信行,後至修道住果之位,則改名信解。

(二)起信生解之意︰又作勝解。《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云(大正17‧909a)︰「能於究竟甚深第一實義中,不生怖畏,遠離誹謗,得正見心,能信解故。」《大日經》卷一云(大正18‧2a)︰「住此除一切蓋障菩薩,信解力故,不久勤修,滿足一切佛法。」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顯揚聖教論》卷三;《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卷二十五。(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大日經疏》卷一。


真如

指宇宙萬有的真實性,或本來的狀態,也是宇宙的真理。徹悟真如之理,即是如來。小乘、大乘各派對此各有不同角度的說明。

諸經論中說及真如之異名甚多,《大般若經》卷三六0列出十二種名稱,即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立真如、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等六名。《法華玄義》卷八(下)立有十三種,即實相、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虛空佛性、如來藏、中實理心、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諦、微妙寂滅。

此外,經論中對於真如的分類亦有異說。

(1)《解深密經》卷三謂有七種真如︰流轉真如、相真如、了別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

(2)《成唯識論》卷十分十種,即遍行、最勝、勝流、無攝受、類無別、無染淨、法無別、不增減、智自在所依、業自在等所依等十種真如;同論卷二另說六種,即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

(3)《大乘起信論》分為離言真如、依言真如二種,更就後者分空真如、不空真如二種。

(4)法藏於《華嚴經探玄記》卷八約教而分為一乘、三乘二種真如,更將前者分為別教真如、同教真如,從後者分頓教真如、漸教真如。

如上所說真如的種類,係由觀察真如的觀點有異所設的種種名稱,並非意味真如本身有多種不同的本體。

宇宙萬有之實性名為真如,諸家於此點大體一致,然有關真如本身,則有異說。如地論家立第八阿賴耶識為真如,攝論家更立第九阿摩羅識,謂俱是自性清淨心,即是真如,而其真如為受熏之體。若唯識家,則立生滅的第八阿賴耶識而說一切諸法的開展,謂真如係二空所顯之理,為諸法所依之實性,凝寂湛然,超絕能熏、所熏之境域,為不生、不滅、不變、恆常之無為法。此即所謂「真如凝然不作諸法」之說。此時,「真」是真實、非虛妄,「如」謂如常、無變易。「真」簡別於有漏,「如」簡別於無漏有為。又「真」簡別於遍計所執,「如」簡別於依他起性。

另外,真如緣起家認為,真如並非冥頑無知之死物,若遇無明妄緣,則真如舉體起動而成生滅萬法。雖成生滅萬法,但無傷真如之體。恰如風吹水而成波,雖成波而無損水之本身。因此,解釋真如時,不變為「真」,隨緣為「如」。由不變之義,故真如與有為法非一。由隨緣之義,故與有為法非異。相對於此真如緣起家所說,唯識家僅以「不變」一義解釋真如。

◎附一︰〈談真如〉(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今日所談,為真如名義。先說真如名,是從印土譯來,現已習用,但在翻譯上,前後頗有變化。原文「䫂他多」,解析之︰「䫂他」為真實;「多」,為性。與「舜若多」之為空性,是一樣結構,故正譯應為「真實性」。由字源說,「䫂他」從「如是」(䫂他引)引申而成,故亦可翻成如是性,藏人即如此譯之。漢譯最初《般若》譯為「本無」,是依道家思想以無為本故。次在姚秦、六朝劉宋,羅什、求那跋陀羅則譯為「如」(《摩訶般若》、《雜阿含經》),北魏則為「如如真如」,至梁陳‧真諦則混用「如如真如」,迄唐以後,始確定為「真如」。在混用時期,以「真如」與「真諦」通用,故有「真如俗如」,「如不異如」之用。然始終於「性」字未曾譯出,如如之「如」似有「性」意在,亦未能顯。以最後之「真如」看,其意亦「真」亦「如」而已。終以未能譯出「性」字,故於義解多有未當也。

次明真如義。是可依於言教變遷之實三段說解之。

(一)小乘說「如」,《雜含》十二,講緣起法,謂無明緣行,行緣識,如是乃至生緣老死之十二有支之緣起法,因此說到「如」字,乃謂「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異名皆釋「如」字。而此段文依譯意,實是形容緣起法,勘對巴利文本《相應部》(巴利文五部中之《相應部》即《雜含經》),「法如」為「法如性」。是法非一切法,乃指緣起而言,即此緣起法為如性,謂其常然之相也。有佛無佛,都無改變,此即如性,亦即離緣起便無真如故。如是緣起相,即法之實相也,由此法非指一般法,緣起而外亦指諦、食、蘊、處、界等歸類之法,此等法實相,皆稱真如。是種解釋,乃佛法中之首段小乘對佛說至極之解也。

(二)大乘中,《大般若經》第二分〈緣起品〉,亦以緣起與法如(依小乘而釋異)連談,如《經》云,菩薩摩訶薩欲知諸法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當學般若波羅密,菩薩摩訶薩欲知一切諸法如、法性、實際,當學般若波羅密。此已廣於《雜含》,《雜含》止言緣起,此乃及於四緣也。又此法如,《智論》三十二釋云,如有二種,(1)各各相,(2)實相。一切法如皆相,以自相言,如地以堅為相(此小乘毗曇自共相之結論),是亦法之真如,但為下如。上如則為實相。若地堅相不實,自性空,即地堅空相,是即法實相上如。

(三)《瑜伽》、《深密》、《楞伽》所談「如」義,稍有差別。蓋此三書以「真如」判入「五法」(五事即相、名、分別、正智、真如)中,而又以自性相攝。相攝方式有種種,義遂不同。初《瑜伽》,次《深密》。《深密》思想近於《阿毗達磨經》,《瑜伽》〈抉擇分〉引之,乃無著思想所自出。總歸諸說有二︰(1)依他法,遍計執無相即法真如相(與第二段啣接);(2)圓成法,依他起斷為真如,此斷即轉依。如是二義,極有出入,最後乃可求諸《楞伽》,以依他法如相為真實,以圓成法心解脫為真如,於是真如非僅法之相而另指法而言矣。然《楞伽》有處仍以真如作相解(〈如來藏〉章),故知真如實有二義,有處以相說,有處以法說(廣義法有時言相,有時言相依)。以法說者,即圓成法,即心解脫,是即真如法也。

再概括言之,小乘以緣起(法)等實相,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等為如相。至《般若》亦以緣起為實相,而言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斷不常。《瑜伽》言遍計執無,亦是此生故彼生之義(真如相),更進一層,乃目離執緣起為真如法,是故於佛法名相應知其實也。昔者洞山价辭雲岩,問曰︰「老和尚百年後,有人欲見真容,如何回答﹖」雲岩即云︰「者個是。」洞山不省。又說︰「汝擔當家業須仔細。」仍未會。後涉水覩影,即便省悟而作偈云︰「切忌從他覓,迢迢與我疏,吾今獨自往,處處得逢渠。」雲岩死,遺像懸掛,有人參問。答以︰「者個是。」再問意旨如何。洞山忽然云︰「我幾乎誤解老和尚意思。是蓋真如以共相言,則處處逢渠,為三段之初段。一法一如者個即是。」所以《般若》說諸法一相無相,《深密》談遍一切一味相,此之一義,乃平等真如(《深密》、《華嚴》平等義,賢首未解也),即各如其分,無以異也。所以洞山初解處處得逢渠時,乃平等真如(相)。到遺容懸掛,始悟一法一如(法)之旨也。

復次小乘一段,以法相為真如,功夫在破人我執,故將法說成蘊界處等類,必人我淨盡,其法始顯,亦只形容彼法永久如是之相耳。此法非是所作乃法住法界。依大乘而言,於第二段即以小乘之法蘊處界等為法我執,去此法我執而為法無我,此法無我亦永久如是之相。於第三段無我所顯,乃為真如,有此始有事在,佛法建立,即在於此。蓋即菩薩摩訶薩修行功德之所依也。此無我所顯亦永久如是之相,為真如,為法界,皆依境言之也。

◎附二︰〈真如〉(摘錄自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

什麼是真如﹖真是表示它不是虛妄的,有現二就是虛妄,有能取、所取,能詮、所詮,就是虛妄。現在無能取、所取,能詮、所詮,這就是不虛妄,名為真。什麼是如﹖如乃如如不二,一模一樣,平等平等,沒有變異,沒有差別,名為如。如有心、有境的差別,是不如;有能詮、所詮的差別,是不如;有此、有彼,有多、有少,有這、有那,就是不如。總之,有二(落入相對界),就是不如。如真正的平等,超越相對的差別界,就是真真的如。法性沒有能取、所取,能詮、所詮的差別,所以就是真如性。真如性是法性的別名。

◎附三︰〈真如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真如觀,又稱觀真如禪、真如實觀、法身真如觀、如觀、真如三昧。即觀無相平等之真如,得心想寂靜,伏滅諸煩惱。如《入楞伽經》卷三所言,觀察虛妄分別因緣,如實了知二種無我,如實分別一切諸法無實體相,如此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此稱觀真如禪。

《大乘義章》卷三(末)解釋真如觀之相,云(大正44‧536b)︰
「如觀者,觀察諸法非有無故。云何觀法﹖知非有無之一切法,猶如幻化。幻化之有,無法為有,有則非有。幻化之無,有法為無,無則非無。然則說此幻有無,為非有無,亦無非有非無可得。還即說此非有非無為有無故,有無之相亦不可得,進退推求,無法可取。境界既然,心想亦爾,是故心想自然息滅。」

此謂如能觀察諸法之非有非無,體達一切法無相平等之理,則能伏滅諸煩惱,成就佛道。因此,《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云(大正17‧908b)︰「若學習真如實觀者,思惟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漸漸能過空處、識處、無少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定境界相,得相似空三昧。」

◎附四︰〈二真如〉(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經論中將真如分為二類之事例甚多。茲舉五種如次︰

(一)離言真如與依言真如︰出於《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係依據《大乘起信論》以離言、依言二義說真如而立。

(二)空真如與不空真如︰真如是絕差別妄念的真實體,名為空真如;雖絕差別妄念,但其體並非空無,而能具備無量無漏清淨功德,故名為不空真如。《大乘起信論》闡明依言真如而分空、不空二義,其文云(大正32‧576a)︰「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中略)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恆不變淨法滿足。」

空、不空真如即是依此而說的。

(三)不變真如和隨緣真如︰出於《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係依法性宗所談──真如有不變、隨緣二義而立。

又《釋摩訶衍論》卷三於本覺門、始覺門各分清淨、染淨二種。清淨本覺、清淨始覺所證的真如本離熏習,此為清淨真如;染淨本覺、染淨始覺所證的真如不離熏習,是為染淨真如。

《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也依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而揭示「安立真如」與「非安立真如」。據其所述,生起安立一切法為安立真如,本離染清淨而寂然無為,是為非安立真如。此與「不變真如」、「隨緣真如」有相同意趣。

(四)有垢真如與無垢真如︰垢是煩惱染法,以其有無而區別真如。《大乘止觀法門》卷二云(大正46‧649c)︰
「謂以染業熏於真心違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以此染用違隱真如順用之照性,故即說此違用之暗以為能障,亦名為垢。此之垢用不離真體故,(中略)亦名為有垢真如。若以淨業熏於真心順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淨用,能除染用之垢。以此淨用順顯真心體照之明性,故即說此順用之照,以為圓覺大智,亦即名大淨波羅蜜。然此淨用不離真體故,(中略)亦名無垢真如。」

即從真如的染緣起方面立有垢真如,而從淨緣起方面立無垢真如之名。

(五)生空真如與法空真如︰一般多稱此為二空真如,有時也稱為二空真理。係法相宗所立。出於《成唯識論》卷十等。由我空而顯的真理稱為生空真如;由法空而顯的真理稱為法空真如。

◎附五︰〈真如緣起論〉(摘錄自湯次了榮著‧豐子愷譯〈大乘起信論解題〉)

所謂真如緣起論,是把宇宙的實體定為惟一絕對的真如,以此為因,待根本無明之緣而起動真如,於是緣起開發生滅現象界。即依據不知真如為真如的根本無明,絕對平等的真如起動而成業相,更在這上面起轉相現相的主觀客觀,成為阿黎耶識。這阿黎耶識上的客觀,本來不過是虛妄的幻影,分別為心外的實法的智相發生,這妄分別的相續稱為相續相。這樣,便惹執取記名等的妄念,而開發生滅差別的宇宙萬有。這便是真如緣起論中的宇宙觀、人生觀。

發起於中印度的真如緣起說,主張吾人一切思索分別盡屬虛妄。然知道吾人的本體是自性清淨的真如,於是修養策勵,向上發展,以達到悟界,這顯然有倫理宗教上偉大的效力。加之補足了發生於北方印度的賴耶緣起的缺點,明瞭地說明了本體和現象的關係。又,在那阿賴緣起中,把賴耶限定於生滅的妄法中,依據無漏種子的有無而說述五性各別,此說則大不相同,主張把吾人眾生盡行視為絕對平等的真如的顯現,因此皆得成佛。

◎附六︰高楠順次郎著‧藍吉富譯《佛教哲學要義》第三章(摘錄)

「真如」、「如來藏」,或「如去」(如來)意指著世界萬物的真實相狀、覺者的泉源和開悟的基礎。當靜止的時候(也就是不與時間、空間發生關係時),它是覺性本身。但是當它發動之時,它在人類形式中,就成為常道和生命特色。真如和如來藏二者實際上是同一的,同是最高原理。大乘佛教把最高原理叫做「真如」。(中略)

真如在其靜態意義上,是無時間、無空間、一切平等、無始無終、無形狀、無顏色,因為物自身若不顯露,則無法被感覺或描述。真如在其動態意義上,則能成為任何形式。當它被一個純粹的因所驅使時,它就取得高級的形式。當它被一個邪惡的因所驅使時,它就取得一個墮落的形式。因此,真如有兩種狀態︰一個是真如自身,另一個是它的顯現,即生滅的狀態。(中略)

一個人的阿賴耶識由其人之本性來決定,這本性是真如之個別的動態形式。人不必探問真如或如來藏的來源,因為它是本體,是最終極的,不可名狀的真如。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二、卷二十一;《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分別三身品〉;《異部宗輪論》;《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佛地經論》卷七;《入楞伽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二、卷九;陳譯《攝大乘論》卷下;《佛性論》卷四。


普賢菩薩

漢譯有普賢、遍吉等名。是具足無量行願、普現於一切佛剎的大乘聖者。在娑婆世界,他與文殊菩薩並為釋迦牟尼的兩大脇侍。在我國,則是四大菩薩(觀音、文殊、地藏、普賢)之一。

依據大乘佛教美術的排列法,文殊菩薩駕獅子侍在釋尊的左側,普賢菩薩則乘白象侍在右側。文殊象徵智、慧、證三德,普賢則顯示理、定、行三德。在修行上,文殊重在一切般若,而普賢則重在一切三昧。兩位菩薩德行的配合,象徵著大乘精神最究竟的完成。

普賢菩薩是大乘佛教之行願的象徵。他曾經在過去無量劫中,行菩薩行、求一切智,修集了菩薩救護眾生的無邊行願。因此,他也是大乘佛教徒在實踐菩薩道時的行為典範。

在《華嚴經》裏,普賢菩薩勸人廣修十大行願,此即禮敬諸佛、稱讚如來、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恆順眾生、普皆迴向等十項。普賢菩薩以此十願為眾生成就如來功德的主要法門。(參閱附錄二)

我國四川省的峨眉山,相傳即為普賢菩薩應化的道場,是我國普賢信仰的中心所在。由於普賢菩薩是我國佛教界的四大菩薩之一,因此,其所應化的峨眉山也成為四大名山之一。

此外,依《法華經》所載,普賢菩薩曾發心守護後世之持誦該經者。該經〈勸發品〉云︰
「世尊,若後世後五百歲濁惡世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索者、受持者、讀誦者、書寫者、欲修習是法華經,於三七日中,應一心精進。滿三七日已,我當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菩薩而自圍繞,以一切眾生所喜見身,現其人前,而為說法。」

◎附一︰〈普賢菩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普賢菩薩是具足無量行願,普示現於一切佛剎之菩薩。梵語三曼多跋陀羅、三滿多跋捺羅、三曼陀颰陀、邲輸颰陀。意譯又作遍吉。與文殊菩薩為釋迦如來之脇侍。

文殊、普賢共為一切菩薩之上首,常助成宣揚如來之化導攝益。因此,經典中述及普賢菩薩者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九〈普賢行品〉、《法華經》〈勸發品〉、《普賢觀經》、《占察善惡業報經》、《首楞嚴經》卷五、《悲華經》卷四、《大智度論》卷十等皆曾提及。

關於此菩薩,各家所說不同。如天台宗,《法華文句》卷十(下)以普賢在等覺位而解釋其名號。其文云(大正34‧148a)︰「今明伏道之頂,其因周遍曰普,斷道之後,隣于極聖曰賢。(中略)今論等覺之位,居眾伏之頂,伏道周遍故名為普;斷道纔盡,所較無幾,隣終際極故名為賢。」由於《法華經》敘述此菩薩於法華會座,勸發誓願,守護人法,故甚為天台家所重視。

在華嚴家,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解釋普賢之名,謂德周法界曰普,用順成善稱賢。宗密《圓覺經略疏註》卷上之一,約自體、諸位、當位,解釋云(大正39‧530a)︰
「普賢菩薩,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

《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以三義分別文殊、普賢二菩薩。謂︰(1)普賢屬於法界門,是所入,文殊屬般若門,是能入;(2)普賢三昧自在,文殊般若自在;(3)普賢明廣大之義,文殊明甚深之義。如此,文殊與普賢(即般若與法界)不二鎔融,而成毗盧遮那佛,乃至顯現三聖圓融之境界。

又,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說普賢菩薩有十種廣大行願,即︰(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此十大願為一切菩薩行願之標幟,故亦稱「普賢願海」,通稱「普賢十大行願」或「普賢行願」。

此外,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謂普賢有三乘普賢、一乘普賢二種。此二種又各分人、解、行三重,合計有六種普賢。在三乘普賢之中,「人」係指《法華經》所說乘象至行者前之普賢菩薩。「解」指《法華經》所說會三歸一等趣入一乘之正解者。「行」指〈普賢品〉所明之普賢行。在一乘普賢之中,「人」指《華嚴經入法界品》中為善財童子說證入法界之法門的普賢。「解」指四十卷本《華嚴經》所說六十行門各皆普遍及漸次深入、及等因陀羅微細事等。「行」指《華嚴經》〈離世間品〉的十種普賢心及十種普賢願行法。澄觀《華嚴經疏鈔》卷一(下)又約自體、諸位普賢、當位普賢、佛後普賢、融攝,而說五種普賢。

在密教之中,以此菩薩表示菩提心,視之與金剛手、金剛薩埵、一切義成就菩薩同體。一行《大日經疏》卷一解釋普賢,謂「普」是遍一切處之義,「賢」是最妙善之義。以菩提心所起之願行及身口意悉皆平等遍一切處,純一妙善,備具眾德,故名為普賢。

在密教金胎兩部曼荼羅中,皆列有此菩薩。在金剛界曼荼羅之中,普賢為賢劫十六尊之一,安於北方四菩薩中最下位,密號普攝金剛,三昧耶形為劍形。在胎藏界曼荼羅中,將之列於中臺八葉院並文殊院。其中,在中臺八葉院是坐於東南方的蓮華上,身白肉色,戴五佛寶冠,左手以大指、頭指執蓮華,蓮上安有火焰圍繞的利劍,右手臂伸開仰掌,屈無名指、小指,三昧耶形為蓮上劍,密號真如金剛。在文殊院,係位於文殊之右後,左手執青蓮華,上安三股杵,右手伸五指,掌向外,大指與頭指、中指二指相捻,伸無名指、小指立於胸前,三昧耶形為蓮上三股,密號真如金剛。

另外,有以普賢延命菩薩為本尊而修法者,稱為普賢延命法。

按,普賢信仰自古即盛行於印度及西域地方。《大智度論》卷九記載,大月氏西佛肉髻住處國的一佛圖中,有癩風病人至遍吉菩薩像邊,一心念願,時像以右手摩其身,病即癒。撰於唐‧大曆十一年(776)的〈大唐隴西李府君脩功德碑記〉記載,敦煌石窟中安置普賢、文殊等變相各一幅。依此可知,在唐代,中國敦煌地方已有造此菩薩像之風氣。此外,傳說普賢菩薩曾在峨眉山示現,因此峨眉山被奉為普賢菩薩的道場。

◎附二︰〈普賢行願〉(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普賢行願(梵samanta-bhadra-caryā-pra-ṇidhāna,藏bzaṅ-po spyod-paḥi smon-lam),指普賢菩薩的行願。即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所說的十大願。所謂十大願,即︰

(1)禮敬諸佛︰起深信解,以清淨身語意業常禮敬十方三世佛剎極微塵數之諸佛,乃至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之佛,念念相續,無有窮盡。

(2)稱讚如來︰以甚深勝解,知見現前一切諸佛,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念念相續,無有窮盡。

(3)廣修供養︰起深信解知見現前諸佛,常以上妙諸供養具供養,行諸供養中之最極之法供養。

(4)懺悔業障︰念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作身口意無量諸惡業,以清淨三業,於一切諸佛菩薩前誠心懺悔,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於諸佛一切善根、六趣四生一切功德、一切聲聞辟支佛有學無學之功德、一切菩薩之廣大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以身口意種種方便,勸請成等正覺之諸佛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對於一切佛剎將示現涅槃之諸佛、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娑婆世界之毗盧遮那如來,及一切佛剎之一切如來,從初發心即精進不退,以身命布施,乃至於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現各種佛身處於種種眾會,隨眾生之樂欲而說法,乃至示現入涅槃,於此等悉皆隨學。

(9)恆順眾生︰隨順十方剎一切眾生之種種差別,饒益平等,以大悲心隨眾生故,能成就供養如來。

(10)普皆迴向︰以如上一切功德悉迴向盡法界一切眾生,願令彼等常得安樂,乃至成就究竟無上菩提。

關於修此十種行願之功德,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謂,若有菩薩隨順趣入此大願,則能成熟一切眾生,隨順無上菩提,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又若有人以深信之心受持、讀誦、書寫此大願,則速能除滅五無間業等,行無障礙,受諸佛菩薩之稱讚、人天之禮敬、眾生之供養、圓滿普賢所得之功德,成就微妙色身,乃至命終往生極樂世界,見阿彌陀、文殊師利等,蒙授記云云。

《大正藏》第十冊,收有唐‧不空譯之《普賢菩薩行願讚》(梵Bh adra-carī-praṇid-hana、Samantabhadra-caryā-praṇidhāna-rāja,藏Bzaṅ-po spyod-paḥi smon-lam-gyirgyal-po),為讚頌普賢菩薩十大行願之偈文,內容總計為七言四句六十二頌一七三六字。為四十卷本《華嚴經》卷末〈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然該偈在印度似為單行本。為印度等國大乘佛徒禮佛時常誦之偈頌。

◎附三︰〈普賢境界與普賢德〉(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普賢境界」是指華嚴宗一乘普賢之大機所知的境界。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上相對於性海果分為十佛之自境界,而說應眾生機緣而說教之緣起因分,即普賢境界。所謂普賢者,德周法界為普,至願成善為賢,即為等覺之大士、因人之上首。日本‧壽靈《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本)云(大正72‧204a)︰「凡證普法皆稱普賢,非直一人目普賢也,即此因位普賢等機之所知境界也。」又,凝然《五教章通路記》卷二云(大正72‧306b)︰
「一切普機不簡凡聖,皆名普賢,信普法故,解普法故,行普法故,證普法故,人既普賢,法亦普賢。總而言之,普賢菩薩,諸佛大源,諸法體性,入果改名,即名性海,在因即是普賢人法,(中略)約就一乘因人,名為普賢。」

別教一乘的說法則以法界之全體在果為舍那之合體,在因為普賢之法界。即就因人所知者,以一法界顯示普賢之境界。至於為何以三聖中之普賢標示因人,日本‧秀存在《五教章講義》卷一述說兩點理由︰

(1)普賢是法界門,為所入之盡極;文殊是智慧門,為能入之初,而今乃針對十身盧舍那之果分,故舉因分之至極,隱文殊而標示普賢。

(2)文殊、普賢是因分中之始末,若由本為緣起的法門,則舉文殊而普賢收其中,又舉普賢而文殊收其中,故暫以普賢標示因人。

「普賢德」是指在因分濟度眾生之性德。《華嚴經》中顯示普賢菩薩於因分之法門,說此菩薩有禮敬諸佛、稱讚如來等十種行願而歸於彌陀之淨土。十種,要言之就是關於菩薩利益有情的大願行。關於此名之解釋有多義,《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云(大正35‧403a)︰「德周法界曰普,用順成善稱賢,攝德表人名為菩薩。」《華嚴經疏》卷五云(大正35‧535b)︰
「言普賢者,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此約自體;又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賢;又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約當位普賢;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位中普賢悲智雙運;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寂而常用窮未來際。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即一曰賢,此約融攝。」

又,《華嚴經疏》卷十一說普賢有三種(大正35‧576a)︰「(一)位前普賢,但發普賢心,即是非今所用。(二)位中普賢,即等覺位故,此居佛前。(三)位後普賢,謂得果不捨因行故。」此相當於上述所謂的諸位、當位、佛後。

◎附四︰〈普賢延命菩薩〉(摘錄自《佛菩薩聖德大觀》)

普賢菩薩有增益、延命的性德,當他住入增益延命三昧的境界之時,就成為普賢延命菩薩(Samanta-bhadrāyuh)。這是密教徒修普賢延命法時所供奉的本尊。

依照密教經典的記載,眾生若能對此一菩薩如法修持與祈求,則「終不墮三惡道,定增壽命。終無夭死短命之怖,亦無惡夢魘魅咒詛惡形羅剎鬼神之怖。亦不為水火兵毒之所傷害。」而且能「具大福智,勝願圓滿。官位高遷,富饒財寶皆悉稱意。若求男女,並及聰明。」這些宗教功能,都是依據普賢延命菩薩的本誓而產生的。

普賢延命菩薩又有「大安樂不空三昧耶真實菩薩」與「金剛薩埵」等二種異名。前者謂此一菩薩具有賦予眾生以大利益大安樂的平等本誓。後者謂其具有「不朽不壞之智,能摧諸煩惱,猶如金剛」。其所以具有這些性德,除了是本誓力量的顯現之外,也由於十方諸佛加持所致。據密教典籍所載,世尊曾召集十方世界恆河沙諸佛,以光明照觸普賢菩薩,因此他才能得到諸佛心印,以利益一切有情。

普賢延命菩薩的形像有二臂像及二十臂像兩種。依經典所記,其二臂像「如滿月童子,頭戴五佛頂冠,右手持金剛杵,左手持召集金剛鈴。坐千葉寶蓮華,華下有白象王。象王足踏金剛輪,輪下有五千群象。」二十臂像則通身金黃色,著五智寶冠,左右各十隻手各持不同法器,坐千葉蓮華上。華下有四白象。與二臂像座下之有五千群象者不同。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性起品;《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卷上;《如來興顯經》卷一;《無量壽經》卷上;《法華義疏》卷四;《金剛頂經》卷上;《理趣釋》卷上;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信仰衹造形〉。


業報

意指業的果報。又稱業果。指由有漏之善、不善業因所招感的苦樂果報。按,有漏之善、不善業有異熟、等流諸果,無記及無漏之業則有等流、離繫等果而無異熟果。今唯稱此中有漏之善、不善業所招感之異熟果為業報。《成實論》卷八〈三受報業品〉謂善業得樂報,不善業得苦報。又,《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云(大正28‧879a)︰「彼報生者,善、不善業報果。三惡道是不善業果,人天是善業果。」

又,業報有總報與別報之分。「總報」指受生為人、畜等果報之總相;「別報」指雖同生為人,但有貴賤、賢愚等差別。此外,又有正報與依報之分。「正報」指有情之身心;「依報」指身心所依止之國土器物等。

◎附︰〈三報〉(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報,指三種業報。即現報、生報及後報。三者係依受報時間所作的區分,《成實論》卷八〈三報業品〉云(大正32‧297b)︰「若此身造業即此身受,是名現報;此世造業,次來世受,是名生報;此世造業,過次世受,是名後報,以過次世故名為後。」

此外,《優婆塞戒經》卷七在此三報之外,另加「無報」而成四報。此「無報」,指有情造作不善不惡之業,故不引生業報。又,《楞嚴經》卷八有「六報」之說,指凡夫以造惡業之故,死時由六根所感受之六種墮入地獄之惡報。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三、卷十四、卷三十四;《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南本《涅槃經》卷六;《成實論》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卷一二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九。


懺悔

謂悔謝罪過而請求寬恕。即作罪或犯罪時,皆應懺悔,始得除罪而清淨。《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云(大正1‧893c)︰「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業。」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云(大正12‧477c)︰「王若懺悔懷慚愧者,罪即除滅,清淨如本。」

關於「懺悔」之語義,一般認為,「懺」為梵語kṣama之音譯「懺摩」之略稱,「悔」為kṣama之意譯。即「懺悔」一詞係梵漢並舉之詞。然而,kṣama之原義為「忍」或「寬恕」,與「悔」之語義(追悔或悔過」並不符合。因此,有謂「悔」係依據懺摩之原義而來,係指師家聞修行者告白罪狀而予以寬恕之謂。或謂悔為deśanā(提舍那,原義為說)之意譯,即說罪、陳說罪狀之義。

自原始佛教以來,即甚為重視修行者之懺悔。除隨時懺悔外,另有定期舉行懺悔之儀式,此即每半月所舉行之布薩,以及一年一次安居之後所舉行的自恣。

有關懺悔之具體實踐方法,依時代、風土、宗派之不同而有異,未有定則。因此,後世又將懺悔作各種區別、分類。例如,律宗即有制教儀與化教懺之分立。略如下列︰

(1)制教儀︰指犯戒律之罪的懺悔,限於出家眾。又分三種,{1}罪法懺︰對四人以上之僧眾懺悔。{2}對首懺︰對師家一人懺悔。{3}心念懺︰對本尊懺悔。

(2)化教儀︰係有關善惡行為的懺悔,通於僧俗。

又,天台宗不唯有事懺(隨時分別懺悔)、理懺(觀實相,體悟此罪亦是空性)之分;且有作法懺悔(依戒律行懺悔)、取相懺悔(觀想佛之相好等而除罪)、無生懺悔(念實相,悟罪之無生)之分類。並以其中之理懺或無生懺為中心,組織「法華三昧懺儀」等實踐方法,提倡應就眼、耳等六根一一實行懺悔(即六根懺悔)。

由於懺悔之方法與性質有多種,因此,懺悔時所唱之懺悔文,亦因學派、宗派及儀禮種類之差別而有異。在大乘佛教,一般最常念誦之懺悔文,為《華嚴經》(四十卷本)之「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之偈文。

關於懺悔的儀則,《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四〈懺六聚法篇〉謂欲行懺時,須具五緣︰(1)請十方佛菩薩等,(2)誦經咒,(3)說己罪名,(4)立誓言,(5)如教明証。《圓覺經略疏鈔》卷十二等謂小乘懺悔必請大比丘為證,若對大僧須具五法︰(1)袒右肩,(2)右膝著地,(3)合掌,(4)說罪名種,(5)禮足。若對小僧,僅具四法,不須禮足;大乘懺悔先莊嚴道場,香泥塗地,室內作圓壇,懸五色幡,燒香燃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設餚饍、著新淨衣服。

有關懺悔滅罪之相及其功德,《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謂若有眾生得三業善相時,光明遍滿其室,聞特殊異好香氣,身意快然。或夢佛菩薩來,手摩其頭,歎言︰「善哉!汝今清淨故我來證汝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三亦云(大正3‧303c)︰
「若能如法懺悔者,所有煩惱悉皆除。猶如劫火壞世間,燒盡須彌并巨海,懺悔能燒煩惱薪,懺悔能往生天路,懺悔能得四禪樂,懺悔雨寶摩尼珠,懺悔能延金剛壽,懺悔能入常樂宮,懺悔能出三界獄,懺悔能開菩提華,懺悔見佛大圓鏡,懺悔能至於寶所。」

◎附一︰印順〈「佛法」的懺悔說〉(摘錄自《華雨集》第二冊中編第四章第一節)

在「佛法」中,「懺悔」是進修的方便,與「戒學」有關。到了「大乘佛法」,「懺悔罪業」為日常修持的方便。從大乘經去看,幾乎重「信」的經典,說到「念佛」(不一定念阿彌陀佛),都會說到消除生死重罪的。中國佛教流行的種種懺法,就由此而來。懺,是梵語kṣama──懺摩的音略,意義為容忍。如有了過失,請求對方(個人或團體)容忍、寬恕,是懺的本義。悔是deśanā的意譯,直譯為「說」︰犯了過失,應該向對方承認過失;不只是認錯,要明白說出自己所犯的罪過,這才是「悔」了。《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說︰「所當悔者悔之,所當忍者忍之」;悔與忍合說,就是懺悔,成為中國佛教的習慣用語。此外,kaukṛtya也譯為悔,或譯惡作。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覺得不對而起反悔心,就是kaukṛtya。這種悔──惡作,或是善的,或是惡的,但無論是善悔、惡悔,有了悔意,心緒就不得安定,成為修定的障礙。悔──惡作,與懺悔的悔──「說」,意義完全不同,這是應該知道分別的。

古人稱「佛法」戒律中的懺悔為「作法懺」。中國佛教是以「大乘佛法」為主的,對「作法懺」似乎不太重視。釋尊「依法攝僧」,將出家人組合起來,名為僧伽,使出家眾過著和、樂、清淨的僧團生活。維持僧伽大眾的清淨,就是佛所制的戒律,內容包含了道德的(如殺、盜等)軌範,生活的(衣、食、住等)準則,團體的(如受具、布薩、安居等)規制。僧伽的和、樂、清淨,能使社會大眾增長信心,內部僧眾精進而易於解脫。達成「正法久住」世間的目的,就依賴這如法清淨的僧伽。僧伽的戒律,如國家的法律,人人有尊重與遵守的義務。如違犯了,如極其嚴重,是不容許懺悔的,逐出僧團(如世間的「死刑」),不再是僧伽的一員。如不太嚴重的,准予依律懺悔。如不承認過失,不肯懺悔的,那就擯出去,大家不再與他往來、談論(如世間的「流刑」)。但還是出家弟子,什麼時候真心悔悟,請求懺悔,就為他依法懺悔出罪。

犯過失而可以懺悔的,也輕重不等。犯重的是僧殘︰如犯重而沒有覆藏,自己知道過錯,當日請求懺悔的,要接受六(日)夜摩那埵(mānāpya)的處分。處分的內容,主要是禠奪部分的權利(如世間的「禠奪公權」);坐臥到旁邊、下位去;尊敬比丘眾,並為大眾服務。如六夜中誠意的接受處分,就可以舉行出罪(阿婆呵那,abbhāna)。如犯重而怕人知道,覆藏起來,或經同住者的舉發,或後來省悟到非法,請求准予懺悔,那就要加重處分了。覆藏多少天,先要受別住──波利婆沙(parivāsika)多少天的處分。別住以後,再經六夜的摩那埵,然後可以出罪。別住的處分,與摩那埵相同。犯僧殘罪的,要在二十比丘僧前,舉行出罪手續,然後回復了固有的清淨比丘(沒有罪了)身分。犯過失而比較輕的,或在(四人以上)僧中,向一比丘說罪(悔);或但向一比丘說;也有所犯極輕的,自心呵責悔悟就可以了。釋尊為比丘眾制定的懺悔法,是在道德感化中,所作的法律處分。如經過合法的出罪手續,就回復清淨比丘身分,正如受了世間的法律處分──徒刑、罰鍰等,就不再有罪一樣。

在僧伽制度中,舉發別人的過失,是出於慈悲心,因為唯有這樣,才能使他清淨,如法修行。除極輕的「心悔」外,犯者都要在大眾或一人之前,陳說自己所犯的過失(以誠意知罪為要)。懺悔以後,人人有平等自新的機會,旁人不得再提起別人從前的過失,諷刺或歧視。如諷刺歧視已懺悔的人,那就是犯了過失。僧伽中沒有特權,實行真正的平等、民主與法治;依此而維護個人的清淨、僧伽的清淨。「佛法」中懺悔的原始意義,如佛教而是在人間的,相信這是最理想的懺法!

出家的應依律制而行,有所違犯的,犯(āpatti)或譯為罪,是應該懺悔的。如一般的十不善業,那是罪惡的,不論你受戒與不受戒,在家或者是出家,這是損他的,就是不善業。但釋尊所制的戒律,不只是這類不道德的不善業,還有違犯生活準則、團體規律的;有些是為了避免引起當時社會的誤會──「息世譏嫌」而制定的。為了維護和、樂、清淨的僧伽(對外增進一般人的信仰,對內能安心的修證,達成「正法久住」世間的目標),制定了種種戒律,凡出家「受具」而入僧的,有遵守律制的當然義務,如人民對國家頒布的法律,有遵守的義務一樣。在佛法中出家修行,是難保沒有違犯的。如犯了而覆藏過失,沒有懺悔,那無慚無愧的,可以不用說他;有慚愧心而真心出家修行的,會引起內心的憂悔、不安,如古人所說的「內心負疚」、「良心不安」那樣。這不但是罪,更是障礙修行的。所以僧制的懺悔,向大眾或一人,陳說自己的過失,請求懺悔(就是請求給予自新的機會)。如法懺悔出罪,就消除了內心的障礙,安定喜樂,能順利的修行。所以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則安樂。」律制的懺悔,不是一般想像的懺悔宿業,而是比丘對現行違犯的懺悔。為解脫而真心出家修行的,有了過失,就如法懺悔──向人陳說自己的違犯。在僧伽內,做到心地質直、清淨,真可說「事無不可對人言」。如法精進修行,即使出家以前,罪惡累累,也不妨道業增進,達到悟入正法,得究竟解脫。這是「佛法」中「作法懺」的真意義。

◎附二︰印順〈懺悔罪過涵義的擴大〉(摘錄自《華雨集》第二冊中編第四章第二節)

業障,本是指五無間罪說的。犯了五無間罪,即使懺悔,現生也不可能悟入正法,所以名為業障。沒有歸信三寶以前,犯殺、盜等重罪;歸依或出家的,如違犯佛所制的戒律,對修行也是有障礙的。所以〈普賢行願品〉所說的「懺悔業障」,不限於五無間罪,而是廣義的,通於一切不善業。懺悔是犯罪──造作不善業者的發露懺悔,所以懺悔是對不善業而說的。但在六時懺悔的流行中,懺悔有了進一步的擴張,不再限於業障了,如隋‧闍那崛多共笈多譯的《大乘三聚懺悔經》說(大正24‧1091 c)︰「是眾生等有諸業障,云何懺悔﹖云何發露﹖謂煩惱障、諸眾生障、法障、轉後世障,云何懺悔﹖云何發露﹖」

這是懺悔五種障──業障、煩惱障、眾生障、法障、轉後世障。同本異譯的,安世高所譯《舍利弗悔過經》沒有說到。梁‧僧伽婆羅譯的《菩薩藏經》也沒有說到,只說︰「從無始生死以來所造惡業,為一切眾生障礙」;「欲得於一切諸法清淨無有障礙,應當如是懺悔諸惡業障」。但五種障說,古來就已有了,如西晉‧竺法護譯的《文殊悔過經》說︰「以此功德,自然棄除五蓋之蔽。」同時的聶道真所譯《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立「五蓋品第一」。經文說︰「一切諸罪蓋、諸垢蓋、諸法蓋悉除也。」蓋,顯然是障的異譯。罪蓋是業障,垢蓋是煩惱障,法蓋是法障,雖只說三種,而法蓋與五障中的法障,無疑是相同的。與闍那崛多同時的那連提耶舍,譯出《日藏經》與《月藏經》,有四障說︰

(1)「彼人所有無量生死恆沙業障、眾生障、法障、煩惱障,能障一切善根,未受、未盡、未吐者,如是等業皆悉滅盡」。

(2)「一切業障、煩惱障、法障──罪業皆盡,惟除五逆、破毀正法、毀謗聖人」。

(3)「彼諸天、龍乃至迦吒富單那,向彼菩薩摩訶薩邊,懺悔業障、眾生障、法障、煩惱障」。

在以上三文中,除第二外,都說懺悔四種障;四障就是五種障中的四障。五障與四障的意義,可能眾生障是異熟(報)障,法障指修學大乘法的障礙。雖意義不明顯,但有煩惱障在內,是確然無疑的。煩惱,怎麼也可以懺悔呢﹖我以為,這是西域變了質的佛法。竺法護與聶道真,是西元三世紀後半世紀的譯師。法護世居燉煌,「隨師至西域,遊歷諸國。……大齎胡經,還歸中夏」;護公所譯的經本,是從西域來的。闍那崛多與那連提黎耶舍,是西元六世紀中後的譯師。所譯的經本,是「齊僧寶暹、道邃、僧曇等十人,以武平六年,相結同行,採經西域。往返七載,將事東歸,凡獲梵本二百六十部」,也是從西域來的。從西元三世紀到六世紀,從西域來的經本,都有懺悔四障、五障說,所以四障、五障說,決非偶然的誤譯。佛經從北印度而傳入西域,西域的文化低,對佛法的法義,缺少精確的認識,如佛法初傳我國,漢、魏、晉初期,對佛法的誤解很多。西域流行的佛法,強調通俗的懺悔,因誤傳誤,演化出懺悔三障、四障、五障的異說。印度所傳的正統論義,是沒有這種見解的。經本從西域來,推定為西域佛教的異說,應該是可以採信的。

後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譯出《佛名經》十二卷。有人擴編為三十卷,也就是敘列一段佛名(加上經名、菩薩名),插入一段文字;每卷末,附入偽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插入的懺悔文,文章寫得相當好,如說︰「然其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有三。何等為三﹖一者煩惱障,二者是業障,三者是果報障。此三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方便懺悔,除滅此三障。」「如此懺悔,亦何罪而不滅,亦何障而不消!……經中道言︰凡夫之人,舉足動步,無非是罪。……此三種(障)法,更相由籍,因煩惱故所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第一先應懺悔煩惱障。」這不是譯出的經,是中國人纂集編寫的懺法。《麗藏本》附記說︰「心知偽妄,力不能正,末法之弊,一至於此,傷哉!」懺悔三障,是這部《佛名經》所明說的。西域流行的妄說,影響中國佛教,極其深遠!

以上是所懺悔法的擴大。還有能懺悔法的擴大,如智者大師《摩訶止觀》的「五悔」。五悔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前四事,如《舍利弗悔過經》,也就是《十住毗婆沙論》所引的經說。易行道的四事,如發願而稱之為五悔。懺悔只是一事,智者以為︰「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中國自己的解說,與原義不合),所以總名為五悔︰「行此懺悔,破大惡業罪;勸請破謗法罪;隨喜破嫉妒罪;迴向破為諸有罪」(沒有說發願破什麼罪)。「悔」的本義是「說」,是陳說己罪;智者解說為「改往修來」,意義通泛不切。修行善法的,一定會對治(破)不善;如稱為「悔」,那一切善行都是悔了。在習慣用語中,悔就是懺悔,於是易行道的方便,除念佛往生淨土外,幾乎都統一於懺悔了。近代中國的通俗佛教,難怪以經懺佛事為代表了。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懺悔而除滅嗎﹖龍樹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毗婆沙論》卷六說(大正26‧48c)︰
「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依《十住毗婆沙論》意,懺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於懺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毗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十;《有部毗奈耶》卷十五;《四分律羯磨疏》卷一;《摩訶止觀》卷二(上)、卷七(下);《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般舟讚》;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德田明本著‧印海譯《律宗概論》第二部第四章。


懺法

懺法是悔除所犯罪過以便積極修行的一種宗教儀式。

中國佛教中的懺法,起源於晉代,漸盛於南北朝,至隋、唐大為流行。唐‧道宣說(大正52‧330b)︰「諸佛(中略)善權方便,(中略)立悔罪之儀。(中略)道安、慧遠之儔,命駕而行茲術,(中略)南齊司徒竟陵王,制布薩法淨行儀,其類備詳,如別所顯。」宋‧淨源更詳細說(卍續129‧1上)︰「漢魏以來,崇茲懺法,蔑聞其有人者,實以教源初流,經論未備。西晉‧彌天法師,嘗著四時禮文;觀其嚴供五悔之辭,尊經尚義,多摭其要。故天下學者,悅而習焉。陳、隋之際,天台智者撰《法華懺法》、《光明》、《百錄》,具彰逆順十心。規式頗詳,而盛行乎江左矣。」

懺法盛行於南北朝的齊、梁時代。元‧智松柏庭述《梁皇懺法》的起源及其意義說︰「世尊愍念四眾,為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命禮諸佛,洗清障垢,依教奉行,俱獲解脫。聖言雖在,凡情罕知。南朝齊武帝永明間(483~493),文宣王蕭子良撰《淨住子》二十卷,分淨行法為三十門,未及流通,即罹變故。梁‧天監時(502~519),具德高僧刪去繁蕪,撮其樞要,採摭諸經妙語,改集十卷悔文,總列四十品章。前為六根三業,皈依斷疑,懺悔解冤;後及六道四恩,禮佛報德,迴向發願。其中正以露纏結罪,滌過去之惡因,復憑發菩提心,植當來之種智。由蕭梁武帝之創修,俗稱《梁皇寶懺》。」

自那時以來,採用大乘經典中懺悔和禮讚內容而成的懺法,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許多禮讚文和懺悔文,至智顗時遂具備了獨自的形式。智顗於所著《摩訶止觀》卷二說四種三昧,第三半行半坐三昧,即法華三昧,為修習止觀的重要行法。智顗的懺法,即要把這三昧體現出來,因此,他依《法華經》〈普賢菩薩勸發品〉和《普賢觀經》而成的《法華三昧懺儀》,既是修行的方法,同時也是懺悔的儀式。其內容分為嚴淨道場、淨身、三業供奉、奉請三寶、讚嘆三寶、禮佛、懺悔、行道旋繞、誦法華法、思惟一實境界(即坐禪實相正觀)等十法,可說是將《普賢觀經》之說加以具體化。《法華懺法》所依據的《普賢懺》,劉宋的僧苞、道冏和北齊的靈偘都曾依以修行。至持《法華經》行懺法者,則姚秦的竺曇遂,宋的法宗、普明,齊的弘明、僧侯,以及隋的僧映等。其和智顗同時代的,則有南嶽的慧思及其門下的大善、慧勇、慧誡,以及唐代吉藏、法誠、法喜、智琰等。其後智顗一系以外的佛徒,修行法華懺法者尚不勝枚舉。

此外,《藥師懺法》、《金光明懺》以及《方廣懺悔滅罪經》等,在宋、梁之間也開始流行。如道宣說(大正50‧699b)︰「至如藥師行事,源出宋朝,比用在疑,頗存沿俗。(中略)又有普賢別行,金光總懺,名歸清眾,事乖通俗。(中略)梁初方廣,源在荊襄,本以厲疾所投,祈誠悔過,(中略)能使像手摩頭,所苦欻然平復。因疾相重,遂廣其塵;乃依約諸經,抄撮成部。」

此後懺法的著作漸出。有梁高祖(武帝)《摩訶般若懺文》、《金剛般若懺文》、陳宣帝《勝天王般若懺文》、陳文帝《妙法蓮華經懺文》、《金光明懺文》、《大通方廣懺文》、《虛空藏菩薩懺文》、《方等陀羅尼齋懺文》、《藥師齋懺文》、《娑羅齋懺文》等。

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各派依所宗經典撰成種種懺悔行法。如天台宗除上述《法華三昧懺儀》外,還有《方等三昧行法》(智顗說,灌頂記)、《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智顗撰)等。三階教有《七階佛名》,又稱為《禮佛懺悔文》,或《晝夜六時發願法》(信行撰)。淨土宗有《淨土法事讚》(善導撰)、《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法照撰)等。華嚴宗有唐‧宗密《圓覺經道場修證儀》十八卷,稱為廣本;宋‧淨源略為一卷,稱為略本。又有《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略稱《華嚴懺法》,是西夏‧一行法師所撰、宋‧普瑞補註的。又,密宗有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此外唐末知玄(即悟達國師,809~881)抄錄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懺法》三卷,至今猶流行。又在唐‧開元間(713~741),智昇更集成《集諸經禮懺儀》二卷,是各種懺法儀式最初的綜合刊本。

宋代是懺法全盛的時代。天台巨匠四明知禮(960~1028)、慈雲遵式(964~1032),與東湖志磐(﹖~1270)俱廣作懺摩,攝化道俗。因為這些天台宗學者,繼承智顗遺法,都認為禮懺是修習止觀的重要行法。故知禮住延慶寺數十年講學之外,專務懺儀,計修法華懺法三七日為期前後五遍,光明懺法七日為期二十遍,彌陀懺法七日為期五十遍,請觀音懺法七七日為期八遍,大悲懺法三七日為期十遍。他著有《金光明最勝懺儀》、《大悲懺儀》、《修懺要旨》各一卷。最後一種《修懺要旨》是宋‧天禧五年(1021)依真宗命為國家修法華懺法之時,答使者俞源清之問而述。遵式與知禮同門,居杭州慈雲寺,亦廣修懺法,稱為慈雲懺主。他撰有《金光明懺法補助儀》,對智顗《金光明懺法》詳加補充;又因智顗《方等三昧行法》一書,自唐季流出海外,其時行法半任臆裁;至宋‧咸平六年(1003),日僧寂照齎至,遵式以此書「雖東國重來,若西乾新譯,載披載沃,適奉醍醐」。特作序重刊,流行於世。南宋天台學者志磐,除撰有《佛祖統紀》外,更於四明東湖撰《水陸道場儀軌》,盛行於世。又,元照撰有《蘭盆獻供儀》一卷,亦為存亡露過陳悔的懺法之一。

金代王子成(慶之)集淨土因緣為《禮念彌陀道場懺法》,略稱《彌陀懺法》十卷。據他自序謂「依梁武懺之儀軌,闡彌陀教之功德。千佛備列,聖眾全彰」云云。元‧至順三年(1332),高麗三藏旋公捐資並募眾緣重刊,遂廣行於世。

明代洪武之初,太祖屢建法會於南京蔣山,超度元末死難人物。洪武五年(1372)的廣薦佛會,太祖親臨燒香,最後並命軌範師行瑜伽焰口施食之法。其後懺法廣泛流行。舉行懺法儀式,成為僧侶的職業。僧侶以赴應世俗之請而作佛事的,稱為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制定佛寺為禪、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供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由僧錄司頒行。

到了明末,雲棲袾宏廣作懺法,重訂《水陸道場儀軌》,修訂《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又名《瑜伽集要施食儀軌》,並撰《施食補注》(即近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許多懺法出現。明‧受登撰《準提三昧行法》及《藥師三昧行法》各一卷,智旭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即《地藏懺法》)各一卷,禪修撰《依楞嚴究竟事懺》(略稱《楞嚴懺法》)二卷,如惺撰《得遇龍華修證儀》(略稱《龍華懺儀》)四卷。清代又有夏道人集《準提焚修悉地懺悔玄文》(《準提懺法》)一卷,失撰者名《消災延壽藥師懺法》三卷及《慈悲地藏菩薩懺法》三卷,繼僧撰《舍利懺法》、弘贊集《供諸天科儀》、建基錄《金剛經科儀寶卷》各一卷,智證錄《水懺法隨聞錄》三卷、西宗集注《水懺法科注》三卷等。

近世通行的懺法有《梁皇寶懺》、《慈悲水懺》、《大悲懺》、《藥師懺》、《淨土懺》、《地藏懺》等。

《梁皇懺》十卷,創始於梁武帝(通行金陵刻經處本作梁‧寶誌、寶唱等撰),現行本是經元代審訂改正流行的。相傳此懺創始於梁武帝,故稱《梁皇寶懺》。後世滅罪消災濟度亡靈者,常延僧虔修此懺,是中國流傳最久的一部懺法。

《慈悲水懺》三卷,唐‧知玄述。知玄,四川人,唐懿宗咸通四年(863)署為悟達國師。初知玄在長安遇一異僧,患惡疾,人皆厭之;知玄侍候無倦色。後知玄將回川,異僧感其風義,臨別告以向後有難,可往彭州茶隴山(亦名九隴山)相尋。中和三年(883),一珠隆起於左股,曰人面瘡。知玄求醫無效,忽憶往日異僧之語,遂至茶隴山相尋,果於山中見之,告以所苦。異僧命以岩泉濯之,瘡愈。知玄因依宗密《圓覺經修證儀》錄成名著《慈悲水懺》三卷,流行於世。

《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略稱《大悲懺》,是根據〈大悲咒〉而作的一種懺法。宋‧知禮始集儀軌,由於觀音信仰的普遍,漸次流行於民間。清初南京寶華山見月讀體刪文重纂。這個懺法儀式簡略莊嚴,為今日全國流行最廣的一種懺法。

《藥師三昧行法》一卷,略稱《藥師懺》,是根據《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而作的一種懺法。清初仁庵義禪師自揚州齎歸杭州顯寧寺,經天溪大覺寺受登刊定,以定名、勸修、方法、釋疑四項,釋此懺法,遂盛行於江南。凡消災延壽之法事,多禮此懺。

《往生淨土懺願儀》一卷,略稱《淨土懺》,宋‧遵式撰,是採用大本《無量壽經》及稱讚淨土諸大乘經而立的一種懺法。淨土信仰流行民間以後,此懺法通行很廣。

《慈悲地藏懺法》三卷,略稱《地藏懺》,失撰人。智旭撰《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加以補充。據智旭《懺願儀》後序說,是根據《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和《占察善惡業報經》、《地藏菩薩本願經》而制此儀法的。其儀式與《藥師懺》、《淨土懺》略同,是較晚出的懺法之一。凡報親恩、祈父母冥福之法事,多禮此懺。(林子青)

◎附︰印順〈經懺法事〉(摘錄自《華雨集》第四冊)

禮佛稱名的懺悔,如《舍利弗悔過經》說︰「持悔過經,晝夜各三過讀。」「晝夜各三過讀」,那是一日一夜,六時讀誦經的;可說是懺悔與誦經的統一。從譯典來看,印度佛教發展為誦偈的禮懺,如龍樹《寶行王正論》說︰「現前佛支提,日夜各三遍,願誦二十偈。」佛支提是佛舍利塔,當時佛像還不多,所以在塔前誦偈;所誦的二十偈,就是禮佛、懺悔、勸請、隨喜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的《文殊師利發願經》,共四十四偈,就是〈普賢行願品〉(六十二)偈的初型。《出三藏記集》卷九〈文殊師利發願經記〉說︰「外國四部眾禮佛時,多誦此經以發願求佛道。」這可見禮佛、稱名、懺悔為主的誦偈,已成為印度大乘佛教的一般行持。

在中國,梁、陳時代(503~588),懺文發達起來。唐‧道宣的《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所載,有梁武帝、梁簡文帝、陳宣帝、陳文帝,及江總所作的懺文。不只懺文而編成懺法儀軌的,是陳、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智者撰有《法華三昧懺儀》、《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懺法》(「懺法」,智者是稱為「行法」的,後人改稱為「懺法」)。天台的後人,唐‧湛然有《法華三昧補助儀》、《方等懺補助(闕)儀》。到宋代,法智有《修懺要旨》、(金)《光明懺儀》、《大悲懺儀》;遵式有《金光明護國儀》、《請觀世音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懺儀》,治定《往生淨土懺儀》、《熾盛光懺儀》、《小彌陀懺儀》、《法華三昧懺儀》;淨覺有《楞嚴禮懺儀》,仁照有《仁王懺儀》;南宋晚年有志磐的《水陸道場儀軌》。宋初的法智,專心講經禮懺三十年,而遵式被諡為「懺主」,可見宋代天台學者的重視懺法。天台教觀的弘揚,與禮懺相結合,是影響中國佛教最深切的。屬於賢首宗的,有唐‧宗密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知玄的《慈悲水懺法》等。

從懺法的內容來說︰有懺罪的,是懺法中的取相懺,要「見相」才能消除業障。有作為修行的前方便,天台宗、華嚴宗、密宗、淨土宗,都有這類懺;天台的懺法,本是以此為主的。以上,都是自己修持的,有為人消災的,如陳永陽王從馬上墬下來,昏迷不知人事,智者曾「率眾作觀音懺法」,永陽王得到了平安,這是為人的現生利益而修懺。有為國家修懺的,如天台宗的法智與遵式。《仁王護國般若經》說到︰請百位法師,「一日二時講讀此經,……不但護國,亦有護(獲)福」,這是為了國家而講讀經典與修懺法的(仁照有《仁王懺法》)。

誦經修懺法門,在民間發展中,漸漸的重在消災植福,超度鬼魂,關鍵在元代。元是文化低的蒙古人,成為中國的統治者。各種宗教,都受到保護,但自元世祖起,「西番僧」(現在稱為喇嘛)受到了異乎尋常的尊敬與縱容。對中國傳統的佛教,好處是︰「三武二宗」(加一宋徽宗),佛教受到破壞,都有道士在從中作怪。到了元代,總算在帝王的支持下,佛道一再辯論,達成焚毀一切偽造道經的勝利(現在還是編在《道藏》中)。壞處是︰「西番僧」大都是不僧不俗的,修男女和合的歡喜法;有的還蒙元帝賜幾位美女。國家隨時都在作消災植福的功德(經懺法事),還成立「功德司」來管理,這主要也是「西番僧」的事。「上有好之,下必有甚者」,內地僧侶的不僧不俗,與民間的經懺法事,當然會大大流行起來。

明太祖護持佛教,也要維持僧伽清淨的。從洪武二十四年,〈申明佛教榜冊〉(《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所見︰僧人分三類,在「禪僧」、「講僧」以外,有「瑜伽僧」,也稱為「教僧」,就是為人誦經禮懺的應赴僧。誦經禮懺的,已成為一大類(怕還是多數),中國佛教是大變了!〈榜冊〉中明令,有眷屬(妻)的還俗;如與眷屬分離,准予住寺修行。對「私有眷屬,潛住民間」的,嚴加取締;「官府拿住,必梟首以示眾」。不僧不俗的情形,太嚴重了!並禁止「民間世俗多有倣僧瑜伽者,呼為善友」。這類應赴經懺的在家人,從前我以為上海五馬路,今日台灣才有這種現象,原來元明間也曾如此。虧了明太祖的護持,總算阻遏了歪風(沒有變成不僧不俗,僧俗不分的),但在民國初年,太虛大師所見的佛教,清高流、坐香(坐禪)流、講經流、懺燄流,「其眾寡不逮後一(懺燄)流之什一」。懺焰流就是瑜伽僧,占佛教僧侶十分之九以上(台灣似乎少一些),這才是元明以來的佛教的主流!

著重於消災、消業、超度亡靈的「經懺法事」,現在流行的,有︰

(1)「水陸齋會」︰是盛大的普度法會。宋《釋門正統》卷四說︰梁武帝夢見神僧,要他作水陸大齋,普度苦惱眾生。誰也不知水陸大齋是什麼,誌公勸武帝「廣尋經論」。武帝在經中,見到了「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這才制立儀文。天監四年二月,在金山寺修水陸齋,「帝親臨地席,詔(僧)祐律師宣文」。志磐的《佛祖統紀》也這樣說,但略去了阿難見面然(焰口)鬼王事。阿難見面然鬼王,出於《佛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是唐‧實叉難陀譯的。武帝尋經,怎能見到唐代的譯經﹖志磐大概感覺到這一問題,所以略去了。但是《釋門正統》所說,有事實的成分,如說︰「諸仙食致於流水,鬼食致於淨地。」布施餓鬼,飲食是放在「淨地」上的,布施仙人及婆羅門,飲食「瀉流水中」,這確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所說的;「水陸」二字,是依此得名的。在每一餓鬼前,「各有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飲食」,也就是「平等斛食」的意義。這樣,普度餓鬼仙人的水陸大齋會,一定在實叉難陀譯經以後,不可能是梁武帝所撰的。《佛祖統紀》卷三十三說︰唐‧咸通(860~873)年間,西京法海寺道英禪師,「夢泰山府君」說起,知道梁武帝所集的,「今大覺寺義濟得之」,這才得到了水陸儀,「自是,英公常設此齋,流行天下」。這才是中國流行水陸齋會的事實!無論是義濟或道英,極可能是唐末咸通年間,假傳泰山府君所說,託名為梁武帝所集而興起來的。

(2)「梁皇懺」︰是懺罪消災,救度亡靈的法事。元末,覺岸的《釋氏稽古略》卷二說︰梁武帝的夫人郗氏,生性殘酷嫉妒,死後化為巨蟒,在武帝夢中求拯拔。「帝閱覽佛經,為製慈悲道場懺法十卷,請僧懺禮」,這是「梁皇懺」的來源。稍為早一些的念常,編《佛祖歷代通載》,也說到郗氏的「酷妒」;死後在夢中見帝,並關心武帝的健康。武帝「因於露井上為殿,衣服委積,置銀轆轤、金瓶,灌百味以祀之」(卷九)。文中並沒有說到懺法,但目錄中作「郗氏夫人求懺」,這應該是後人改寫的。郗后的酷妒,死後化作龍形,唐高宗時李延壽所作的《南史》已有記載。《通載》進而說祭祀,《稽古略》就說到懺法。《通載》說是天監四年,《稽古略》改為二年,這是天監四年水陸齋會傳說的翻版。

《茶香室叢鈔》說︰梁皇懺是梁代諸名僧,刪改齊竟陵王的《淨行法門》而成。元代的妙覺智等「重加校訂審核」,成為現行的「梁皇懺」──《慈悲道場懺法》。可以推定的,這是元代所編,假借梁武帝的名字來推行的。在中國佛教史上,梁武帝確是誠信佛法的。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武帝為了「建福禳災,或禮懺除障,或饗鬼神,或祭龍王」,命寶唱等集錄了《眾經懺悔滅罪方法》等八部。雖只是集錄經文,但對建福禳災、禮懺除障、饗鬼神與祭龍王等法事,是會有影響的。這可能是「水陸齋會」與「慈悲道場懺法」,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

(3)「瑜伽焰口」︰是以超度餓鬼為主的。唐‧不空譯的《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是實叉難陀所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的再譯。不空並譯出《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儀軌經》;《明藏》有較廣的《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可能是元代「西番僧」所出的;明、清又有各種不同的改編本。

「施食」──救濟餓鬼,在我國的晚課中,有「蒙山施食儀」,近代有人擴編為「大蒙山施食儀」,也有作為「法事」的。「水陸齋會」、「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救度鬼魂的本質是相同的;在「祕密大乘」中,只是低級的「事續」。適應中國的「人死為鬼」,與「慎終追遠」的孝思,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得到了異常的發展。七月──「鬼月」普度而施放(救濟品)焰口,到處都在舉行。流行的「水陸齋會」,「內壇」是主體,加上「大壇」的禮懺,「華嚴壇」、「淨土壇」等的誦經、念佛,成為「經懺法事」中最具綜合性的大法事。

(4)「大悲懺法」︰宋‧知禮依《大悲心陀羅尼經》而編成的。本是修持的方便,但觀世音與現生利益──消災植福、西方淨土有關,所以也成為一般的「經懺法事」。
(5)「慈悲三昧水懺」︰是唐末知玄所輯成的,可以消釋宿世的冤業,也相當的流行。
(6)「淨土懺」︰《往生淨土懺願儀》,是懺罪而往生西方淨土的。
(7)「藥師懺」︰依《藥師經》而造,作為消災延壽的法事。
(8)「地藏懺」︰《慈悲地藏懺法》,這當然是超度亡魂用的。

此外,還有「血湖懺」、「金剛懺」、「壬申懺」等,流行的相當多。

再說與稱佛名有關的二部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陰曆年初,寺院中多數拜「萬佛」與「千佛」,由出家人主持唱誦,在家信徒也隨著禮拜。這是依《佛名經》及《三千佛名經》而來的。元魏‧菩提流支,譯《佛名經》十二卷,是大乘經中佛名的集成。《大正藏》中有三十卷本的《佛名經》,每卷都列舉佛名,經(法)名,菩薩、辟支佛、阿羅漢──僧名;稱名禮敬三寶後,有懺文,末後附錄偽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稱《法顯傳》為《法顯傳經》,分賓頭盧頗羅墮為二人,這部《佛名經》的編集者,對佛法的理解,顯然是幼穉的。三十卷本的《佛名經》,唐《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列入〈偽妄亂真錄〉,並且說︰「群愚倣習,邪黨共傳,若不指明,恐稽聖教」,似乎當時已流傳民間了。《麗藏》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記說︰「然此三十卷經,本朝盛行。行來日久,國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今忽刪之,彼必眾怒。」「作福」,就是作功德。知道是「偽妄」而不敢刪去,可以想見流行的盛況了!這部經的後二卷,與《三千佛名經》中的《現在千佛名經》相合,也是稱佛名與懺悔的(過去、未來千佛,有佛名而沒有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就是依此而來的。在現在流行的經懺中,「萬佛懺」與「千佛懺」,及「大悲懺法」,還有集眾禮誦懺的,其他懺法,都成為僧眾代人禮誦的「經懺法事」,也就是「瑜伽」──應赴僧的專職了。

「經懺法事」,本出於大乘的方便道,演化為應赴世俗的法事,從適應世間來說,是有相當意義的。任何宗教,普及社會,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如結婚、生孩子、弟兄分家、喪葬,基督教也會為信徒舉行「禮拜」;天主教、伊斯蘭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中國佛教的「經懺法事」,可說是普及民間,滿足信眾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國家中,中國是「經懺法事」最興盛的;唐、宋時代,日、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也有為信徒誦經等行儀。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遠行(去經商)、喪葬等,都會請僧眾去受午供。吃好了飯,施主在下方坐,聽上座略說法要,說偈頌迴向功德(唄𠽋者」由此而來);如上座不會說法,就背誦一則佛經。這就是「應赴」受供,為信眾作功德,為信眾誦經的起源。初期「大乘佛法」興起,誦經、禮佛稱名懺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

中國式的「經懺法事」雖多少中國化了,而實受後期「祕密大乘」的影響。如《大灌頂神咒經》(第十二卷是《藥師經》的古譯),是晉人編集的,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第十一卷〈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也是地獄、餓鬼不分的;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一再說要為他「轉讀」(經)、「修福」。為人誦經禮懺,以救度亡者,在中國「人死為鬼」,「慎終追遠」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率眾熟演顯密之教應供,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適應中國民俗,不妨有「經懺法事」,但對中國「經懺法事」的氾濫,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因為︰

(1)中國的經懺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舉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斷,滿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月普度,到處在放燄口。舉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懺」(七天)十三人或二十五人,「水陸大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數多、次數多、時間長,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應赴經懺,實在太忙了,如僧數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湊數。大家為這樣的法事而忙,勝解佛法、實行佛法、體悟佛法的,當然是少了!

(2)「經懺法事」,應該是對信眾的義務。現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喪亡,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人不多,時間不長,可能就是我國唐、宋時代的情形。民國四十一年,我到台灣來,台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但大陸佛教(在家出家)來了,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從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設有「帳房」,負責接洽經懺。嚴格說,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為。依《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明‧洪武年間的〈申明佛榜冊〉,說到「應赴世俗,所酬之資,驗日驗僧,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主磬、寫疏、召請──三執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見由來已久。國家明定價格,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但從此,應赴經懺每天多少錢,僧眾也覺得理所當然。多數人為此而忙,專在臨終、度亡上用力,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為佛法著想,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

〔參考資料〕 《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悔罪篇〉序;《續高僧傳》卷二十九〈興福篇〉;《國清百錄》卷一;《佛祖統紀》卷三十七;《法事讚》;《佛祖歷代通載》卷九、卷十五;游祥洲〈中國佛教懺悔倫理的形成及其理念蘊涵〉(《從傳統到現代》七);鎌田茂雄《中國の佛教儀禮》。


默如

現代中國僧。江蘇東台人。俗姓吳。幼年承受家庭教育,並就私塾讀書,於四子儒典,專攻研習。民國三年(1914)夏,於江蘇東台如來庵出家。此後十年間,於該寺練習儀禮規則,應酬法事,並研習《楞嚴》、《法華》諸經。十四年春,受戒於南京寶華山。翌年,學禪於揚州高旻寺、寧波天童寺。其後,講學於閩南佛學院、金陵寺佛學院、常州天寧佛學院等地。三十八年來臺後,講學弘法於各大寺院。四十九年,應馬來亞佛教總會之請,前往星、馬一帶弘化。民國八十年示寂,享年八十七。

師於唯識法相之學,鑽研頗深。遺有《默如叢書》行世,該叢書分經釋、律釋、論釋及雜著四大類,包含師所撰《佛教文化論》、《大乘三系叢論》、《般若中道妙行論》、《唯識學概論》、《金剛經略論》、《占察善惡業報經論》、《普賢行願品論》、《般若心經旨詮》、《八識規矩頌記》等作品。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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