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一卷。陳‧慧思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此文乃慧思於陳‧永定二年(558),在南光州齊光寺造金字《摩訶般若經》時所發之願文。內容初述今生以來,處處弘宣般若所逢留難,因發大悲,造此金經。次述二十七願。其中之前十願,願於彌勒下生時,及十方世界,以此經及自身種種方便,護持般若,利濟眾生。其次十六願,願當成佛果。末一願,願今生因行。最後以頌重宣誓願之意趣。
〔參考資料〕 陳寅恪〈南嶽大師立誓願文跋〉。
[佛光大辭典]
正像末
又作正像末三時、三時。即教法住世之正、像、末等三期變遷。據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等載,三時即:(一)如來滅後,教法住世,依教法修行,即能證果,稱為正法(梵 saddharma)。(二)雖有教法及修行者,多不能證果,稱為像法(梵 saddharma-pratirūpaka,像,相似之意)。(三)教法垂世,人雖有稟教,而不能修行證果,稱為末法(梵 saddharma-vipralopa)。然法華玄論卷十載,正、像之分別有多種說法,即:(一)佛在世為正法,佛滅後為像法。(二)未有異部之時代為正法,異部紛紛出現之時代為像法。(三)得道者多之時代為正法,得道者少之時代為像法。(四)正法未破之時代為正法。正法已破之時代為像法。(五)未起惡法為正法,起諸惡法為像法。(六)二千年皆屬正法,萬年轉衰微為像法。(七)諸菩薩見如來之法無有興滅,常見諸佛,則一萬二千乃至一切時皆是正法,二乘人見佛法有興衰,故有正、像之分別。
至於三時之時限,諸經論說法各異:(一)據賢劫經卷三、大乘三聚懺悔經等之說,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亦五百年。(二)據中觀論疏卷一末、釋淨土群疑論卷三等之說,正法有一千年,像法亦一千年。(三)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六、摩訶摩耶經卷下、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等之說,正法有五百年,像法有一千年。(四)據悲華經卷七、大乘悲分陀利經卷五等之說,正法有一千年,像法為五百年。關於末法之時限,諸經論所說大抵為末法一萬年。然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依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八所舉,將正法千年之後尚有一萬年之說法,解釋作一萬年中之前五千年為像法時,而後五千年為末法時。
另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舉出「五五百年」之說,即將佛陀入滅後之二千五百年間,區分為五個五百年,依次為解脫堅固、禪定堅固、多聞堅固、造寺堅固、鬥諍堅固等五個時期;五個時期以後,雖有剃除鬚髮、身著袈裟者,然毀破禁戒,不如法行。又佛臨涅槃記法住經,於正法一千年中,以一百年為一期,依次分為聖法、寂靜、正行、遠離、法義、法教、利養、乖爭、事業、戲論等十個堅固時期。又毘尼母經卷三,於正法五百年中,亦以一百年為一期,次第分為解脫、定、持戒、多聞、布施等五個堅固時期。此二經之說法與前面大集經之說相似,依此,大集經之「五五百年」說,或亦指正法住世之相。
然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所舉,則將「五五百年」分為正、像、末三時,即以前二個五百年為正法時,第三、第四個五百年為像法時,最後一個五百年為末法一萬年之初五百年。
又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三載,由於度女人出家之故,正法減五百歲,故以初五百年之解脫堅固為正法期,次五百年之禪定堅固為像法期,後三個五百年之無行無證為末法期。
此外,羅什、不空二師所譯之仁王經中,因所舉之時限語義不詳,故各經論及智顗、吉藏、真諦等諸師之異說紛紜;或謂仁王經所說乃另一種之「三時說」,即以八十年(或五十年)為正法期,八百年(或五百年)為像法期,八千年(或五千年)為末法期。
關於我國諸師之異說,據勝鬘經疏詳玄記卷十載,淨影、道綽、法上、賢首等師說正法五百年;南山、清涼、靈芝等師說正法一千年。淨土家則謂聖道門之諸教,歷三時而漸趨衰滅,淨土教卻漸興盛,於末法一萬年之後,尚能住世一百年。
另就三時之修行證果而論,有謂正法時,持戒即能成就,稱為戒成就;像法時,修禪即能成就,稱為禪成就;末法時,惟依淨土念佛法門方能成就,稱為淨成就。〔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別譯雜阿含卷六、十誦律卷四十九、仁王經合疏卷下、安樂集卷下、法華玄贊卷五、法華義疏卷五、大藏法數卷十二、末法燈明記〕(參閱「五五百年」1065) p2002
指以金泥(將金粉溶成接著劑)書寫之佛典。漢譯佛典、西藏譯及西夏文佛典等,皆有金字經。據載,南朝陳代慧思(515~577)之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中有金字書寫之般若經。日本奈良朝有官設之金字經所。金字經一般通行於中國、朝鮮、日本,最常使用者為將金字書寫於紺紙(藍染)之上,稱為紺紙金泥。另亦有使用紫紙或白紙者。西藏經典係於紺紙上敷以黑漆,其上則以金泥、銀泥隔行交替書寫。 p3527
全一卷。南朝陳代慧思撰。又稱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發願文、立誓願文、弘誓願文。書成於陳永定二年(558)。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本文記載慧思求道歷程所發菩提心相之願文,乃仿效彌陀因位之誓願文而擬作,祈於末法萬年後,佛法衰滅,得遇彌勒出世,濟度一切眾生,故作此願文。全篇文字雄勁,護法之念深厚,足令惰夫起振。文中所載之末法思想、道教信仰之煉丹術、惡比丘之行等,皆係探索南北朝末期一般思想界趨勢及佛教概況之重要史料。〔續高僧傳卷十七慧思傳〕 p3755
即唱誦經名。與稱名念佛不同之處,乃前者為唱誦經典題目,後者為稱念佛菩薩名號。經題總攝經典全部內容,若一心唱念經題,則一經所註諸法實相功德,自然圓融,即身成就妙果。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中載,慧思為人所害,將死時,念般若波羅蜜經之經題,而起死回生。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謂,智顗臨終唱誦法華經及觀無量壽經等二經之經題。此外,日本最澄亦闡說唱誦南無妙法蓮華經之功德,至日蓮更力倡唱題之功德為證佛果之方法;故日蓮宗一般又稱唱題宗。(參閱「信念唱題」3717) p4420
指像法時代之末期。像法係為正、像、末三時之第二時,其教法運行狀況相似於正法時代,故稱像法。為有教、行二法而無證果之時代。依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所載,正法住世五百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末法住世一萬年。又據西方要決後序(大四七‧一一○上):「夫以生居像季,去聖斯遙。」或謂像季係直指末法時代。 p5756
(515~577)南北朝時代之高僧。武津(河南上蔡)人,俗姓李。世稱南嶽尊者、思大和尚、思禪師。為我國天台宗第二代祖師(一說三祖)。自幼歸佛樂法,心愛法華經,曾持經入塚中讀誦,讀畢深受感動,對經涕泣,旋夢普賢菩薩摩頂而去,由此,頂上遂隆起肉髻。年十五出家,後參謁河南慧文禪師,得授觀心之法,曾因慨嘆虛受法歲,放身倚壁,遂豁然大悟,深得法華三昧。乃最早主張佛法之衰微即末法時期者,故確立對阿彌陀佛與彌勒佛之信仰。注重禪法之踐行,亦注重義理之推究。
北齊天保五年(554),師至光州,不分遠近,為眾演說,長達十四年之久。其間聲聞遠播,學徒日盛,嫉其德望或謗難是非者甚多。又師於河南南部之大蘇山傳法予智顗,智顗為師之眾門弟中最為傑出者。陳代光大二年(568)始入湖南衡山(南嶽),悟三生行道之迹,講筵益盛,居止十年,遂有「南嶽尊者」之稱。倍受宣帝禮遇,尊稱「大禪師」,故思大和尚,又稱思禪師,蓋基於此。太建九年,晏然而化,世壽六十三。著作多半由門徒筆記整理而成,如法華經安樂行義一卷、諸法無諍三昧法門二卷、大乘止觀法門四卷、四十二字門二卷、受菩薩戒儀一卷等。自撰者有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一卷。〔續高僧傳卷十七、弘贊法華傳卷四、佛祖統紀卷六、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七、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一〕 p6035
俗姓李,後魏南豫州汝陽郡武津縣(今河南上蔡縣)人。十五歲信仰佛教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後嚴守戒律,平時不常和人來往,每天讀誦《法華》等經,數年之間便滿千遍。又因閱讀《妙勝定經》,開始修習禪觀。外出參訪,尋問禪法,常於林野間經行修禪。中間曾往投當時著名的慧文禪師,從受禪法,白天隨眾僧事,夜間專心修禪,結合《法華經》意,悟得法華三昧。他復將自己的領悟,請教於鑒、最諸禪師,得到他們的讚許,聲譽遠播。以後他遊行各州,隨從他學習禪法的徒眾不斷增加。為了給徒眾講習禪學,他著手從大小乘經論中採集有關法門,加以貫穿解說。三十四歲時(548)在袞州講禪法,因徒眾人品複雜,時生是非,遭遇邪師的猜忌謀害,從此中止北遊,率眾南行。先到信州,後入郢州,隨地應請講說大乘。在郢州又遭惡人在食物中置毒加害,徒眾有三人因中毒致死。梁代承聖二年(553),率眾再向南行,到了光州,次年入住大蘇山,在開岳寺、觀邑寺講《大品般若經》,信眾日增,因此發願寫造金字《般若經》,四十四歲時(558),於光城縣齊光寺實現了寫金字經本並貯以寶函的心願。他極重視這件事的完成,特撰《立誓願文》,敘述自己出家學道、習禪以及在各地遊化迭遭諸異道擾亂毒害,因而發心寫造金字經本的因緣,立誓修禪解脫法、得神通力、弘揚般若、廣度眾生的大願。由於這篇《立誓願文》的流傳,更引起了遠地信眾的歸仰,遠來歸從他的人益多。以後創立天台宗的智顗,就是在這時不避戰亂,遠來光州師事他的。慧思在光州遊化歷時十四年,乃於陳代光大二年(568)帶了徒眾四十餘人前往湖南,入住南岳。在那裡繼續提倡修禪,陳地信眾望風歸附,陳主迎他到陳都建業,住棲玄寺,講《大品般若》。他很感概當時南地佛學界偏重理論,輕視禪觀,於是雙開定慧兩門,日間談理,夜間修禪,同時講說禪波羅蜜,陳主尊他為大禪師,傾動一時。後又還住南岳,繼續傳授禪法。他平時奉持大戒,衣服只用棉布,寒冬添鋪艾葉以禦風霜,《續高僧傳》特別稱讚他慈行可風。陳‧太建九年(577),他特從山頂下來,住半山道場,大集徒眾,勸勉勤修法華、般舟三昧,語極苦切,於是年六月卒於南岳。
慧思年輕時出家,即特別注意行持。自從發心習禪,及參訪諸禪宿以來,更接觸到當時北方佛學者所特有的躬行實踐的學風,使他深信由定發慧的學道之路。他的禪學思想重視般若,以後到處講說般若,發願守護弘揚,這就使他的禪法盡力於引發智慧、窮究實相。這一傾向,也和他親承慧文禪師的傳授有關。慧文是北齊一代最著名的禪觀學者,他所提倡的禪法即是定慧並重的。特別在慧這方面,慧文對於《大品般若》上講到三種智慧(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可次第證得亦可同時得到的道理,有其獨到的見解。慧思得其真傳,更結合到他自己對於《法華經》的領會,在禪學的理論和實踐上,又提出獨到的說法。在理論上,關於智慧,他根據《法華經》〈方便品〉,提出窮究諸法實相的「佛之知見」作為一切智慧的最高標準。關於實相,他也根據〈方便品〉,特舉唯佛與佛乃能窮盡的境界,即所謂諸法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項,為攝一切法實相,且具有圓滿意義的主要內容,並據此建立了所謂「十如」實相之說。又據《大智度論》分析「如」有通別之說(見《智論》卷三十二)以闡明十如相互間的關係。在實踐上,他也結合到從《法華經》上體會到的圓頓法門,用來修習法華三昧,並還具體地推廣應用於日常行事上,倡導了「法華安樂行」的實踐行法。
由於慧思長期持誦《法華》,對它有極深刻的信仰,所以他的中心思想雖屬於「般若」,但更推崇《法華》。認為從佛的教化輾轉增勝上看,《法華》所說要比《般若》更進一步。稱《法華》為大乘頓覺疾成佛道的法門,好像蓮花一樣,一花而具眾果,利根菩薩一心一學,一時具足,非次第入。他曾命其弟子智顗代講《大品般若》,講到一心具足萬行處,慧思特別指示說,《大品》所講還是次第義,到《法華》才講圓頓義,對於智顗後來創立以《法華》為中心的天台宗學說,起了決定性的影響。
慧思
另外,慧思的思想也和當時開始流行的《地論》、《攝論》的學說有了接觸,多少受到些影響。如關於諸法實相的看法,《般若》、《法華》說一切法無自性、不可得,原從客觀上說,色、心諸法是平等的,慧思則有心法為中心而談諸法實相的傾向(見《無諍三昧法門》卷下),因而和同時講「三論」一系學者的實相觀有所不同。這一傾向,對於以後智顗所倡說的一念三千和圓融三諦等觀心釋的說法,無疑也起了作用。其次是關於心識的看法,慧思認為心法可分為根本心識和枝條心識二類(見《無諍三昧法門》卷下),說六識為枝條心識,是心之相,有假名識、動轉識等異名;六識的本體為根本心識,是為心之性,亦稱為如來藏。他這樣說法,雖未明白主張有八識,而對於心的看法不局限於六識則顯然可見。他把心體聯繫到當時所說的真心、如來藏等概念上去,但沒有很好地加以辨別,所以關於這一方面的見解,多少和後來流行的《起信論》的議論相近,這可能代表了當時一部份習禪的心識觀。
慧思對於所習諸經論,每有他獨自悟入之處,多結合實踐加以申說,他的著作大都出於口授的記錄,自具體系。見於記載的有《諸法無諍三昧法門》二卷,《立誓願文》、《隨自意三昧》、《法華安樂行義》各一卷,《大乘止觀法門》二卷等。《止觀》一書頗受宋、明以來台宗學者的重視。
慧思的門下頗多,最著名的當推善於發展師說,創立天台學系的智顗,其次有新羅人玄光及大善。他如南岳的僧照、枝江的慧成、江陵的慧威等都著名於一時。玄光將南岳思想傳入新羅,為以後台宗教義流行於朝鮮半島的先驅。(游俠)
◎附︰〈慧思簡介〉(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一卷)
慧思之學,以禪學為主,主張以定發慧,定慧雙開。據《唐高僧傳》記載,南朝的佛教本來是重理義而輕禪法的,北方的佛教則重禪定。慧思南渡之後,開定慧雙修,融通南北之學,使得南北思想日趨一致,這是南北朝走向統一的趨勢在佛教思想中的反映。慧思主張「心性清靜」、「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即認為客觀物質世界是由主觀的心所造成的,所以他講「一心具萬處」才是「法華圓頓旨」。(《唐高僧傳》)從這裏可以看到慧思的思想已經具有了後來智顗所創立的天台宗「一念三千」、「圓融無礙」等思想的雛形,所以天台宗把他奉為本宗的第二代祖師是有一定理由的。慧思的思想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即他的思想中糅和了道教的思想,宣揚為了護法(佛法)和化度眾生,自己應當先求得長生不死,慧思這種思想對以後儒、釋、道三教合流起了一定的作用。
慧思的著作除了有《諸法無諍三昧法門》兩卷外,尚有《四十二字門》兩卷,《釋論玄》、《隨自意》、《安樂行》(即《法華經安樂行義》)、《次第禪要》、《三智觀門》等五部各一卷。此外還有《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一卷和《大乘止觀法門》兩卷,這兩篇是否慧思的著作,在學術界早就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一卷,有人依據《唐高僧傳》未有記載為理由,判為偽書。但《大唐內典錄》中已有著錄,文中記錄慧思的出家求道過程和活動,與《唐高僧傳》相合;文中的思想主禪定,宣揚「於一念心中,現一切色身」等,亦頗與慧思的基本思想相合,所以我們認為《誓願》一文很可能是慧思的著作。至於《大乘止觀法門》一書,《唐高僧傳》及《大唐內典錄》、《開元釋教錄》等唐代目錄均未著錄,又此書直至北宋真宗咸平時才從日本國返海而歸,我國早已失佚,所以疑點頗多。再考其思想亦與慧思基本思想多有不合之處。如︰慧思主禪定,認為一切智慧皆從禪定生,《大乘止觀法門》並不只講由定發慧,而講定慧互生。又如︰慧思的主要著作《諸法無諍三昧法門》、《法華經安樂行義》等,都未涉及到《大乘起信論》的思想,而《大乘止觀法門》則糅和了天台教觀與《大乘起信論》中的阿黎耶識與雜淨二法等思想。因此此書係偽作的可能性很大,不能當作慧思的著作。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十七〈慧思傳〉;《佛祖統紀》卷六;陳寅恪〈南嶽大師立誓願文跋〉(《陳寅恪先生論文集》下);蔣維喬《中國佛教史》第十章;聖嚴《禪門驪珠集》第一章;安藤俊雄著‧演培譯《天台性具思想論》前編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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