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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因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ㄉㄨㄥˋ ㄧㄣ
動機、原因。如:「不曉得他這樣做的動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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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耆那教

梵名 Jaina。為印度宗教之一。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約與佛教同時興起,自稱為最古之宗教,今亦擁有百餘萬信徒。奉十二支為經典。基本教義為業報輪迴、靈魂解脫、非暴力及苦行主義等。該教之開祖為尼乾陀若提子(梵 Nirgrantha-jñātaputra),又稱大雄(梵 Mahāvīra)、筏馱摩那(梵 Vardhamāna)、勝者(梵 Jina),乃與佛陀同時代之人。然於尼乾陀若提子之前,傳說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乾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稱之為耆那教中興之祖。相傳此二十四祖依次為:勒舍波提婆(梵 Rsabhadeva)、或阿底那陀(梵 Ādinātha)、阿耆達那陀(梵 Ajitanātha)、桑波伐那陀(梵 Sambhavanātha)、阿毘難陀那(梵 Abhinandana)、蘇摩底那陀(梵 Sumatinātha)、巴特摩巴羅波(梵 Padmaprabha)、蘇巴爾斯伐那陀(梵 Suparśvanātha)、旃陀羅巴羅波(梵 Candraprabha)、蘇毘提那陀(梵 Suvidhinātha)、悉達羅那陀(梵 Śitalanātha)、溼勒耶舍那陀(梵 Śreyāmśanātha)、伐蘇布羯(梵 Vasupujya)、毘摩羅那陀(梵 Vimalanātha)、阿難達那陀(梵 Anantanātha)、達摩那陀(梵 Dharmanātha)、商底那陀(梵 Śantinātha)、貢突那陀(梵 Kunthunātha)、阿羅那陀(梵 Aranātha)、摩利那陀(梵 Mallinātha)、牟尼蘇巴羅達(梵 Munisubrata)、那密那陀(梵 Naminātha)、內密那陀(梵 Neminātha)或阿利溼達內彌(梵 Aristanemi)、巴溼伐那陀(梵 Pārśvanātha),及第二十四祖尼乾陀若提子。其中巴溼伐那陀及尼乾陀若提子為歷史上可徵實之人物,其餘諸祖恐皆為傳說中人物。尼乾陀若提子主張無神論,將其前二十三位祖師之教理加以改革並集其大成。

教理上,將宇宙之構成要素分為靈魂(梵 jīva)與非靈魂(梵 ajīva),後者包括運動因(梵 dharma)、靜止因(梵 adharma)、虛空、物質四種,再加上靈魂則為五個實在體。物質由原子組成,含有下降性,靈魂則含有上昇性之一切知,其自身無障礙,故得自由;物質之形成,乃由於業而有所繫縛,此即為輪迴之因。若欲脫離輪迴則須嚴守不傷害、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梵 anupalabhya)等五戒(五大誓)之苦行生活。由是,則能令業消失,發揮靈魂之本性,到達止滅,即得解脫,稱為涅槃。靈魂、非靈魂、善業、惡業、漏入、繫縛、制御、止滅、解脫等稱為九諦。另又主張判斷的相對性之不定主義(梵 Syādvāda)與主張批判性的觀察法之觀點論(梵 Naya),此即耆那教之特色。

此教團在其教祖之時代已很興盛,後分裂為寬容主義之白衣派(梵 śvetāmbara)與嚴格主義之空衣派(裸體派,梵 Digambara)。前者之聖典通稱為悉檀多(梵 Siddhānta),以阿達磨嘎地語(梵 Ardhamāgadhī)書寫,共有四十五部,約成立於西元前三世紀至西元六世紀左右。後者之聖典稱為四吠陀(梵 Veda),成立於西元九世紀。重要聖典另有康達康達(梵 Kundakunda,五世紀頃)所著之教理精要、五原理精要,以及烏麻斯伐梯(梵 Umāsvāti)之「諦義證得書」,該書被認為係白衣、空衣兩派之正統說。其時亦有許多優秀學者輩出。十二世紀,由於回教徒之侵入受到極大的打擊。十七世紀後,該教中產生改革運動,主張以人道主義、博愛等觀點解釋耆那教之古老教義。其代表有動地皮歐(Dhundibia)領導之郎迦派(Lonkas)運動、十八世紀維拉吉(Vīrajī)所領導之斯特那迦瓦西派(Sthānakavāsī)運動。教徒雖屬有限,然至今仍為一民族宗教,堅持嚴格之戒律生活,尤於工商業階層中,擁有眾多信徒。〔W. Schubring: Die Lehre der Jainas, 1935、耆那教聖典(鈴木重信)〕(參閱「尼乾子外道」1889、「尼乾陀若提子」1890) p428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苦行

為求解脫、或達到某種願望所採那折磨自己的修行方式。佛典中所說的苦行,主要指印度諸外道為求生天而採用的修行法。此種修行方式,種類繁多,方式怪異。有以灰塗身、有拔髮,甚至也有吃糞便的。《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云(大正50‧245a)︰
「如餔多外道、離繫外道、髏鬘外道、殊徵伽外道四種形服不同。數論外道、勝論外道二家立義有別。餔多之輩以灰塗體,用為修道,遍身艾白,猶寢竈之貓狸。離繫之徒則露質標奇,拔髮為德,皮裂足皴,狀臨河之朽樹。髏鬘之類以髏骨為鬘,莊頭掛頸,陷枯磈磊,若塚側之藥叉。徵伽之流披服糞衣,飲噉便穢,腥臊臭惡,譬溷中之狂豖。爾等以此為道。」

依《大涅槃經》卷十六與《百論》卷上所載,苦行外道約有如下六類︰

(1)自餓外道︰不羡飲食,長久忍受飢餓。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2)投淵外道︰在寒冷時進入深淵忍受凍苦。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3)赴火外道︰經常熱炙身體、薰鼻,甘心忍受熱惱。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4)自坐外道︰不拘寒暑而經常自裸,並坐在空地上。執此苦行為得果之因。

(5)寂默外道︰以屍林塚間為住處,寂默不語。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6)牛狗外道︰認為人的前世是牛、狗,於是持牛狗戒,啃乾草、吃髒東西,只求生天。執此苦行為得果之因。

《維摩經》等經所說的「六師外道」之中,第四種「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及第六種「尼犍陀若提子」,即屬於上述苦行外道。

釋尊初出家時,也曾隨諸仙人在苦行林(Tapo-Vana)苦修六年。後來,他覺悟苦行並非正道,發覺縱使結果能夠升天,將來仍將墮入輪迴,未能真正解脫。於是乃捨棄苦行,另求正法。

至於在《本生經》中載有佛陀前生曾捨棄國土、妻子,抉眼與人,割肉餵鷹,投身飼虎,截頭顱,捐髓腦等故事。此等行為純係為利益眾生的六波羅蜜行,屬於菩薩利他大悲的聖行,在宗教層次上,與上述外道之無益苦行並不相同,故不可相提並論。

在中國及日本,名僧、大德為了護持法門而修苦行者也為數不少。中國方面,請參閱附錄所載。日本方面,也有修驗道的山中苦修,在寒冷天氣中修「水垢離」(嚴冬時候,以冷水沖身),真言行者的斷食、木食(不吃飯菜,只吃山中果實類食物),或隱居山中修行者,均屬於苦行之列。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十章第五節
中國幾乎每座聖山都有隱士,他們住巖洞或茅舍。雷契爾特說他們終日以「狂熱的喜悅」念誦聖典。普利普‧摩勒提供一張巖洞的照片,巖洞地板上凹陷出佛字,據說是一位隱士經年用指尖模寫成的。虛雲在自傳上談到,1902年初他在山西佛教名山終南山結茅蓬獨居。由於水很缺乏,他都是溶雪成水來喝,吃些野生藥草。他時常與山上其他隱士往來。十二月中有一天,他放幾條芋頭進鍋,等它們煮熟,不知不覺,卻進入三摩地。到了新年,隣居訝異他有好一陣子不曾過來,於是前去向他恭賀新年。茅蓬四周地面上滿佈老虎足印,而非人的腳印。他們進屋,發現虛雲入定了於是用磬聲打斷他的禪坐,問道︰「你吃過沒﹖」虛雲回答︰「還沒,鍋裡的芋頭一定早就熟了。」他們一看,發現苔蘚長了一吋多高,芋頭硬得像石頭。鄰居中的一個人說︰「你入定有半個月了。」

隱士的飲食通常比芋頭及溶雪豐盛。他在城裡也許有支援者,偶而送一袋米來;或者他也許倚賴附近的寺院或朝山者濟助機構。為利用朝山道路,隱士有時撘茅蓬在通往山上的主道上。即使住處遠離朝山道,有朝山者打齋供養寺僧時,他還是受歡迎的,而且也可領到叫作齋襯的一點金儀。不論居住何處,隱士往往開墾一塊菜園,每天拿把鋤頭,花幾個小時種菜。他自己燒飯、打掃、清理(雖然清理不是他在行的),並且在山坡上搜尋薪柴。因此他忙於自給自足與宗教修行。而且,除非真住在人跡罕至之處,否則他每天還要花一部分時間與遊客交談。在家信徒前來分享他的智慧與聖潔。學者官員藉由與他們交往,享受代償性的隱世之感。雖然他是真正的佛教徒,但例示了道教愛好自然與個人主義的古老傳統。通常,隱士穴居之處,周遭景緻幽美宜人。

我僅見的唯一隱士住在一座寺塔附近,該寺塔在他手下變為香港新租界區最吸引遊客的勝地。他對舒適是如此嫌惡,以致每次請他在4✕6的新檔案卡上為我寫字時,他都拒絕,反而從一堆廢物找出舊日曆本,撕下其中一頁。他很富有(從不動產估量),但所住的屋子滿堆著廢物。他就是叫我脫下長褲、替我算命的那位和尚。然而他卻是著名的講經者。雖然年齡已逾八十,但是精力充沛,使他看來非常愉快。

由於蓄著長髮,又逃避舒適安逸,他被稱作「頭陀」(梵文dhuta)。普利普‧摩勒提供了一張頭陀所住巖洞的照片。這頭陀僧的床是用幾塊花崗岩撘成的,豎立而放,上面鋪著幾層破布。床太短,根本不能躺,因此他睡覺採坐姿,從不平躺。他任由頭髮蓄長及肩,受上海一帶奉他為聖人的信徒資助。一0八位信徒作了一件有一0八處補綻的袍子送給他,補綻象徵貧窮。

隱士在茅蓬或巖洞進行各種苦修是尋常之事。同樣的修行也見於十方叢林。禪堂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種修行。行單的工作也是如此,他們整天在廚房的熱氣中辛勞。但是還有其他更精的修行法,以下按嚴苛的程度,一一介紹。

(1)打幽冥鐘 和尚立誓一連幾月或幾年每天敲打某寺一口大鐘幾小時。如果是一天敲二十四小時,他就搬進鐘樓,在裡面吃、睡。一條繩子兩端分別繫住窄床 及鐘舌,整晚每隔五分鐘或十分鐘,他便要醒來拉一下。即使是清晨,深沈的鐘聲仍飛越遠山、村落,甚至滲入地獄,覺醒一切有情皈依佛法。白天,和尚往往乘叩鐘的間隙唸誦經典。

(2)閉關(坐關) 意思是幽閉室內,一心修行,或是鑽研一部經,或是念佛,時間通常是一期三年。閉關儀式略微誇張。朋友及在家支持者應邀參加,某高僧朗讀嚴肅的聲明,說明閉關期間將做什麼。道別之後,頭陀僧走進幽閉室,房門被鎖上,兩塊木板呈「✕」型釘在門廓上,上面註明日期與其他事項。如此,他就被封住了──在某方面說。室內通常有通風的大窗戶與通往走廊的便門,由此他可拿到食物或與人交談──有時還送橘子給訪客,有位和尚就是如此招待我。他在門檻上懸掛一只小鈴,我搖鈴喚他。他不但給我橘子,還送了一本有關淨土教義的書。這位頭陀僧閉關的時間不是三年,而是讀透《華嚴經》所需的時間,不計多久。我對他記憶深刻,一部分是因為他如此文雅,一部分因為他的茅蓬引人,那是一座名符其實的茅蓬,座落在山頂上,是他親手撘建的。他不算隱士,因為有兩位虔誠的女信徒在旁照料他。有錢信徒資助閉關,可分享閉關者所造的功德。

輕視閉關的艱難是不公平的。不論室內如何舒適,閉關意謂著閉處四壁內一段遠超過我能忍受的時間──受訪的另外兩位和尚閉關三年。

(3)禁語與壁觀 沒有任何一位中國受訪者記得曾見過從事其中任一種修行的人,不過西方人至少見過禁語的實例三則,壁觀的實例一則。路易斯‧霍都斯(Le wis Hodous)在鼓山見過禁語十四年的和尚。那大抵是民初的時候。十九世紀中葉,喬瑟夫‧艾德金(JosephEdkins)牧師見過一位和尚像菩提達摩一樣禁語壁觀。這和尚禁語壁觀六、七年了,而且立誓餘生繼續如此修行。他的部分戒律是不更衣、不刮臉剪髮,不過他梳髮洗臉。愛德金說︰

「他識字,但從不拿書。他唯一的工作是低聲默念禱詞。我們在紙上寫著「立誓不語,於你無益。」他看著紙條讀了一遍,微微笑了笑。他拒絕寫任何回答……。我們見過他不久,有人發現他沐浴陽光中坐在墊子上,死了。」

(4)血書 意謂著以肉身的一部分供養佛。血書受《梵網經》第四十四條啟示︰以骨為筆,以皮為紙,以血為墨。不過近年來人們僅對最後者感到滿意。他們割舌或指尖芋賢,將血溶入水中,再以描繪聖像或複寫經文。血書在民國年間似乎相當普遍。

(5)燒疤 有些和尚在胸前裝飾著一0八顆「珠子」串成的念珠、卍字或佛字。普利普‧摩勒拍攝了來自北平一位和尚胸上新灸的佛字與念珠。另一位背上剛烙過念珠的和尚,不願讓普利普‧摩勒拍照。他說︰「香疤從臂部延伸到兩肩胛骨間,當時幾乎算是大傷。」一般,疤是用幾支香燒成的,主角在燒疤過程中一邊念佛菩薩名號。一位受訪者前臂滿是香疤,三個一排,他說每排要燒大約五分鐘。

(6)燃指 以更大一部分肉體供養佛,需要更高的宗教熱忱。另一位受訪者燃過雙手最外兩指,他覺得很驕傲,熱心的告訴我整個過程。他說有二、三十位和尚幫他,其中兩位用線纏繞在內關節裡邊,然後使盡全身力量緊拉兩端,切斷神經衝動與血液的供給。他的手被平放在一盆泥土與鹽之中,手背朝下。所要供養的手指,前兩關節直立泥巴面上,手的其他部位平放盆底,以防過熱。松脂與檀木相混,塗在指頭上(普利普‧摩勒說是包在指頭上)。他們用烈火燃燒,燒央論和骨。在燃燒過程中,所有的和尚──包括指頭的主人──一邊念懺悔文。全部儀式費時約二十分鐘。

這位受訪者連續四年每年燃一指。地點在寧波附近的育王寺。非常有趣,育王寺也是名僧寄禪、虛雲與另一位受訪者燃指之處。虛雲燃指的動機不僅僅是想以部分軀體供養佛而已。

「予以生而無母,未見慈容,僅於在家時睹真儀耳。每思之,輒覺心痛。夙願往阿育王寺,禮舍利,燃指供佛,超度慈親。遂往寧波。時幻人法師,及寄禪和尚(八指頭陀)等維護天童,海岸和尚修育王山志,俱邀予助。予以有願而來也,悉婉謝之。

拜舍利,每日從三板起,至晚間開大靜。除殿堂外,不用蒲團。展大具,每日定三千拜。忽一夜在禪坐中,似夢非夢。見空中金龍一條,飛落舍利殿前天池內。長數丈,金光晃耀。予騎上龍脊,即騰空至一處,山水秀麗,花木清幽,樓閣宮殿,莊嚴奇妙。見母在樓閣上瞻眺,予即大叫︰母親!請你騎上龍來到西方去。龍即下降,夢即驚醒。覺得身心清爽,境界瞭然。平生夢母,祇此一次。

從此每有人睹舍利,皆參加,眾說非一。予觀多次,初見大如綠豆,紫黑色;至十月半兩藏拜完。再看,大亦如前,已變為赤珠有光;再拜,急於求驗,遍身痠痛,看舍利大逾黃豆,色黃白各半;至此確信舍利之因根境而示現也。急於求驗,增加禮拜,至十一月初大病頓發,全不能拜,病近沈重,進如意寮,服藥罔效,臥不能坐。此時承顯親首座、宗亮監院、與盧姑娘等,多方施救,費財費力,終不見效。眾皆以為世緣盡矣,予亦聽之。第以燃指不成,心生焦慮。

至十六日有八人入寮視予,皆為燃指來者。以為予病尚不重而求伴也。予聞之,知明日為燃指期,堅請參加,首座等皆不贊許,恐危險,予不覺淚如泉湧,曰︰『生死誰能免者。我欲報母恩,發願燃指,倘因病中止,生亦何益﹖願以死為休矣!』宗亮監院(時年祇二十一歲)聞之,亦流淚曰︰『你不要煩惱!我助你成就。明日齋歸我請,我先為你布置。』予合掌謝之。

十七早,宗亮請他師弟宗信幫燃,數人輪流扶上大殿禮佛。經種種儀節禮誦,及大眾念懺悔文。予一心念佛,超度慈母。初尚覺痛,繼而心漸清定,終而智覺朗然。念至『法界藏身阿彌陀佛』,予全身八萬四千毛孔,一齊豎起。指已燃畢,予自起立禮佛,不用人扶,此時不知自己之有病也,於是步行酬謝大眾,回寮。咸歎希有!即日遷出如意寮。翌日入鹽水泡一天,亦未流血。不數日膚肉完復,漸漸恢復禮拜,留住阿育王寺過年。」

陳榮捷教授曾說「頭陀行在中國未被嚴肅看待」。看了虛雲的自述之後,我們不免要懷疑這句話是否公允。

(7)焚身 如果接受英國醫生麥克高文(D. J.Mac Gowan)博士的說法,焚身在中國十九世紀遠比過去普遍。他引用了1878年的例子一則,1888年的例子兩則,1889年的例子一則,全部的例子都發生在他駐紮的溫州。他聽說天台山每年有三、四位隱士自焚。由於從第五到第十世紀,全中國有記錄可尋的自焚事例只有二十五件,而且一般相信自焚從此以後絕跡,麥克高文的數據難以令人相信。

他不曾目睹自焚現場,只訪問過親眼目睹的人士。這些受訪者說,準備自焚的人先齋戒沐浴數星期,「松脂提昇純淨度」。小亭撘成,大小只夠容納自焚者結蓮花座。小亭四周堆放生火的松木,以及木屑、松脂,也許還淋上硫磺與樟腦油。小袋的火藥也許牢繫在他腋窩下與衣服上各處,顯然是要加速他的死亡。他親自點燃木柴。有時小亭的門關上,吸引而來的一大群觀眾無法看見他。有時則留下縫隙,他的舉動因而可以看見。他安靜坐著,雙掌合十,一邊念佛,直到隱蔽在火焰與煙霧中。

在麥克高文所描述的事例中,自焚者的動機似乎很複雜,據說是為了造極廣大的功德,使整個地區分享。自焚之後,蓬勃的貿易、好的收成可望隨之而來,最直接分享功德的人──在火焰𠿔啪作響時念經──可期待往生西方淨土。因此在自焚前數星期,贊助寺廟的獻金大增,而正在淨化自身的和尚像活佛一般被尊奉。

火焚全部或部分身軀,其原始依據見於《法華經》中。經中詳述藥王菩薩前身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心懷感恩之餘,服諸種香,又飲松脂、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自燃供養佛與《法華經》。受火仗照的旁觀者同時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中略)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之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如來故。」其身火燃,千二百歲,過是以後,其身乃盡。之後,他再化生,見師父涅槃,又燃雙臂,供養舍利,共燃七萬二千歲。《法華經》評論道︰「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這段離奇有趣的寓言似乎不應從字面上會意,而且印度人似乎也不如此理解。印度沒有佛陀自焚的記載。顯而易見的,直到《法華經》落入敏感、注重現世的中國人手中,藥王菩薩的典範才開始被遵循。

曾向受訪者問及自焚,他們談論這行為時,心裏都懷著敬意,雖然其中大多數人聲稱從未親眼目睹,或聽說前一世紀曾發生於中國。這很奇怪,因為央箭民國年間至少就有六件案例,其中五例曾登載於佛教書刊。自焚的動機一般都是效法藥王菩薩,獻身供佛以救渡一切有情。這六個例子與麥克高文於晚清所述者不盡相同,自焚現場並沒有群眾一起慶祝。各個和尚祕密進行準備,獨自燃身。

最後一例最富趣味,因為它是越南幾件自焚事件的先驅。1948年五月十六日,隱居哈爾濱附近一座茅屋裡,名叫果舜的和尚,決心對中國共黨對待佛教的方式表示抗議。「和尚大量被屠殺,佛像遭殃,經書焚毀。」因此他取來三斤半的豆油,灑在佛龕前一百多斤的木屑堆上,自己結蓮花座,在木屑堆中點火自焚。隔天,鄰居見到火煙,趕了過來,發現心臟未被燒毀,大為驚奇。消息郵傳至香港,登在1950年十月二十二日的《華僑日報》上。果舜的自焚並未受到注意,部分因為他獨自燃身,不是在巿區廣場,部分因為北京限制外國通訊記者自由採訪。

中國和尚明確劃分衛護佛教的抗議式自焚以及虔誠供佛的自焚。他們相信二者都需要精神上達到無我的境界。

對局外人而言,二者也許難以理解。但事實證明它對某些人具有傳染性,一如它對大多數人而言頗為費解。1963年南越發生自焚事件期間,我在報上偶而看到一則新聞,法國一名年輕人「為精神抑鬱所苦」,將汽油澆滿全身,點火自焚;韓國一名女尼也試圖自焚(對結婚的和尚表示抗議與歧視);臺灣一名八十二歲的佛教徒以煤油焚身,沒有明確的理由。1965年美國發生四起自焚事件,全是受越南的影響。

因此中國和尚不能再以為自焚使他們全然有別於一般人。然而許多人自焚的動機不詳,可能與前面提及的不同。難道是西方心理學家所謂的「死之欲」﹖或者是希望身體像其他供品一般,能火化昇天或永生﹖以果舜或那些越南和尚的例子來說,難道是因為熱愛宗教或痛恨迫害宗教者﹖這些問題也許會有人提出,但似乎沒有解答之道,甚且問這些問題可能就是藐視超人的信心與勇氣。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八、卷十六、卷三十八;《百論》卷上;《百論疏》卷上;《法苑珠林》卷八十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七;《印度思想與宗教》(《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7});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宮本正尊《根本中と空》。


摩突羅國

中印度之古國。又作秣菟羅國、摩偷羅國、末土羅國、摩瑜羅國。位於閻牟那河(Jumna)畔,距今德里東南約一四0公里,為古代通商要地及耆那教的中心地。被視為毗濕奴神化身之一的克利須那即誕生於此地,因此也是印度教七大聖地之一。

釋尊在世時,此國為印度十六大國之一。釋尊常在此地教化民眾,如《雜阿含經》卷二謂佛於此國跋陀羅河畔說無常涅槃法,卷二十四謂佛於此行布薩,悼惜舍利弗及目連之死。佛涅槃後,阿育王師優婆毱多(Upagupta)誕生於此,曾大興佛事。二至三世紀,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時,此地為說一切有部之勢力範圍,盛行佛教造像。四至五世紀之笈多王朝時,佛教造像形成較固定之形式,所雕佛像薄衣透體,衣紋細密勻稱。並在此地形成所謂的摩突羅佛教藝術。

此國佛教興隆甚久,《高僧法顯傳》記載,蒱那(閻牟那)河左右有二十僧伽藍,有三千僧住之。《大唐西域記》卷四記載,此地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學。都城內有阿育王所建之三窣堵波及佛弟子菩薩窣堵波,城東五、六里又有鄔婆毱多所建之伽藍及石室,其東南二十四五里有獼猴供佛處、過去四佛經行之遺蹟,以及舍利子等一二五0人習定處之故址。就中,阿育王所建的三塔、鄔婆毱多伽藍、舍利子及獼猴塔等遺蹟至今仍存。近世更從古城蹟中,發現許多佛像、貴霜王朝之刻文、笈多王朝之石柱與雕刻、迦膩色迦王像與耆那教塔等物。

◎附一︰季羡林〈秣菟羅國校注〉(摘錄自《大唐西域記校注》卷四)

秣菟羅國,梵文Mathurā,俗語Madhurā,巴利文Madhurā。阿爾伯魯尼《印度志》作Māhūra、Mahura。亞里安及普林尼作Me-thora,托勒密作Madoura。舊譯摩偷羅、摩鍮羅、摩頭羅、摩突羅、摩度羅;意譯蜜善、美蜜、孔雀。在今朱木拿(Jumna)河西岸的馬特拉(Muttra)故城遺址較為偏南;由於河流長期浸蝕的緣故,新城不得不建立在靠北地區。故城在憍賞彌(Kosambī)的西北二一七英里處,為古代印度與西方通商路上之重要地點。

秣菟羅是印度古代十六大國之一的蘇羅森那(Śūrasena)的首都,相傳是羅摩的幼弟設睹盧祇那(Śatrughna)所建立。《吠陀》文獻中雖無關於秣菟羅的記載,但波檀闍利的《大疏》中卻提到此城,《女瑜伽行者呾多羅》(Yoginītantra)中也提到此城。由於地當印度通往西方的商道的要衝,西方典籍中提到它的也不少。如普林尼《博物志》第六卷第十九章談到朱木那河(Jomanes-Jumna)流經Methora(即秣菟羅)與Chrysobara城之間的華氏城而注入恆河。據拉森(Lassen,《印度考古學》Indische Alterthumskunde)考證,上文中的Chrysobara即黑天城(Kṛṣṇapura,在今阿格拉地方)。據希臘作家記載,秣菟羅城在朱木那河畔、阿格拉以上三十五英里處。據《摩訶婆羅多》〈大會篇〉記載,此城位於因陀羅波羅薩他那城(Indraprasthāna)以南。

我國法顯曾訪問過此地。據他記載該地「有二十僧伽藍,可有三千僧。」與玄奘本段所記「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相對比,足以表明其間佛教逐漸衰微的情況。

據《摩訶婆羅多》及《往世書》記載,最初統治秣菟羅國的是耶杜或耶陀婆(Yadu或Yādava)家族。在笈多王朝興起之前,先後有七個那伽(Nāga)國王曾經統治此地。設睹盧祇那及其二子蘇伐護和蘇羅森那也曾君臨此城。但毗摩莎特伐多(Bhīmasātvata)逼走其子,而奪位自立。此後設睹盧祇那在朱木那河西岸擊潰莎特伐多耶陀婆人(Sātvatayā-dava),殺死摩陀伐羅伐那(Mādhavalava-na),建立秣菟羅城,該國從此命名為蘇羅森那。

佛典中有關於秣菟羅的記載,如《島史》(Dīpavaṃsa)稱此地為莎定那(Sādhīna)王的子孫所統治,耆那經典也曾提到過秣菟羅城的名王槃藪天(Vāsudeva)。此後海護(Samudragupta)、彌蘭王、貴霜王、大夏希臘人都曾統治過秣菟羅。在印度宗教史上此城有其特殊地位,是傳說中的黑天(Kṛṣṇa)誕生之地,婆羅門教遍入天派的中心,其前身薄伽梵派(Bhagavatism)就發祥於此。到貴霜王朝該派在此地的勢力才衰微。佛教在此地也盛行過數世紀之久。佛陀的弟子摩訶迦多衍那(Mahākātyāyana)曾在此地說法並評論種姓制度。尊者鄔婆毱多(Upagupta,近護)在為阿育王聘往華氏城之前,也曾在此地說法,並主持那吒婆吒寺(Naṭavaṭavihāra),有人認為即本段中之「山伽藍」。秣菟羅的近護寺在佛教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鄔婆毱多在此寺曾度過數千俗人為佛弟子。耆那教在此地的勢力也相當強大。該教文獻中秣菟羅號稱為「成就境地」(Siddhakṣetra),因為該教的兩位聖者都在此地取得圓滿成就,教主大雄也曾在此地說法佈道。眾多的貴霜王朝末期的銘文表明該地不僅建立過耆那教僧團,而且教團也還在此地化分為小集團。秣菟羅城的耆那教浮雕表明印度藝術中西北派傳統在此地根深蒂固。此地也出土過許多有年代和無年代的佛陀像及菩薩像。秣菟羅廟宇雕飾的富麗堂皇使伽色尼王朝的馬茂德(Mahmud)驚嘆不已,使他決心按照秣菟羅的藝術風格來裝飾自己的首都。

◎附二︰高田修著‧高橋宣治、楊美莉合譯《佛像的起源》第八、第十章(摘錄)

摩突羅
摩突羅(Mathurā,漢譯另有摩偷羅、末土羅、秣菟羅等,現在寫成Muttra),是烏達爾‧普拉迭修省的古代城巿,面臨閻牟那(Yamunā,Jamnā)河的西岸,約在德里東南東一四0公里的地方,是中印度最靠西北印度的城巿。因此在位置上,它是最近西北印度恒河流域的城巿,且中國和西北印度古來交通的幹線,和從西海岸經由烏遮尼的貿易路線,亦在這裏相會。可見此巿的重要性和繁榮。不僅如此,摩突羅以作為宗教都巿而著名,自古以來就是克里須那神信仰的中心,至今巡禮者仍群集於此,還有它是佛教和耆那教的重要據點。此地,宗教興起,美術繁榮,又是通商幹線的要衝,所以是一個商業殷盛的都巿。尤其貴霜王朝時代,是令人注意的宗教美術隆盛的顛峰期,發揮了富於力量感的獨特風格之雕刻特色,它還為中印度創始了最早的佛像,在美術史上佔著極為重要的地位。

摩突羅的歷史時代,是以作為十六大國之一的蘇羅娑(Sūrasena)國主要城巿而肇始的。在古代佛教聖典裏,記有摩突羅(Madhurā)之名。此巿有五種惡劣條件,佛弟子摩訶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Mahā-kaccāna),有一短暫時間住在該巿的Gundā-vana地方,這些事都在佛典中看得到。接著在佛滅後一百年召開的七百結集大會時,作為其主持人之一的摩突羅的陀娑羅(Daśabala,或叫Sambhūta)長老,還有阿育王時代,作為王的佛教指導者的長老優波笈多等,都是當地人。這樣的一個古代舊蹟,現在已無從考尋,然該巿附近出土的古陶或帙拉珂達雕刻等,包括了孔雀王朝時代乃至更早以前的遺物,這些遺物說明了該巿有作為古代造形活動的起源之地位。接著的熏伽王朝時代(前二至一世紀),除了該王朝統治當地的二、三個王的名字,可以從貨幣和碑銘窺知外,我們從遺品亦可以得知當時興起的佛教雕刻製作之情形。摩突羅巿的名稱早就傳到西方世界,或以克里須那信仰的中心地而著稱,或者被稱為「眾神之城」,這些事蹟,我們在此附記。

該巿重要性之倍增,是由於繼塞卡族之後,它成為印度內部貴霜族的據點,佛教及耆那教繁榮起來,宗教美術也於此時期大為興盛。在塞卡族入侵的時代,從西元前一世紀的後期,摩突羅地方在其佔領之下,摩訶庫沙德拉帕(Mahākṣatrapa)和修達沙(Śoḍāsa,Śuḍasa)父子,相繼統治當地。摩突羅的獅子柱頭,是庫沙德拉帕時代最古的遺品,有卡羅修體文字的奉獻銘,記載著佛教寺塔營造建築之事,還有當時各地的統治領主之名,因此非常重要。在修達沙時代,有布拉夫米銘的阿摩希尼奉獻板。除了佛教的之外,耆那教和毗濕奴信仰也一併被發現。恐怕在進入第一貴霜王朝時代(從一世紀後半至二世紀前半),塞卡族系的太守仍然繼續統治此地。

迦膩色迦以後的第二貴霜朝時代(二世紀後半至三世紀前半),摩突羅成為貴霜帝國在印度領土內政治、軍事上最重要的據點。現在的巿街地區的外圍,從南至西,有作馬蹄形的斷斷續續的磚造城壁痕跡,原來的基部厚約六公尺,係當時修築的城壁。散在郊外的遺蹟很多,巿區及其附近出土的布拉夫米銘和雕刻,還有建築物的斷片等,數量也很多,大部份是屬於從貴霜時代至後貴霜時代的東西。銘多半記著宗教的奉獻,由此可知佛教、耆那教和其他信仰的盛行,其中也顯示了寺塔的營建、聖像的造立,相次繁盛的狀況。不但如此,用迦膩色迦紀元的紀年銘不少,還有很多雕刻作品上附有奉獻銘的,這對當時歷史的再現,和美術遺品的編年研究,貢獻相當大。摩突羅之宗教及其文化的繁榮,一直至笈多時代(四至六世紀),而對當時創造的優秀美術之展開,扮演著指導性角色的,仍以該地的工房為主。但是貴霜時代晚期以後的史實不明,五世紀初的法顯和七世紀前半的玄奘也只不過記載當時在閻牟那河兩岸的二十幾個伽藍和大量佛塔、大小乘並行,如此一點點的訊息罷了。(中略)

摩突羅美術
從出土的遺品及碑銘來看摩突羅美術的時期,無論是熏伽時代或其前的笈多時代,都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一般所謂的摩突羅派的雕刻,或稱之為摩突羅美術,是指這段期間在當地的工房製作的石造雕刻的總稱,但特別重要的是最為隆盛的貴霜時代的作品。換句話說,這時代的作品,可以視為摩突羅美術的代表作。各個時代,僅有少數例外,通常都是用Sikrī產的帶有黃斑的赤色砂岩雕刻,這是在材質上,摩突羅作品容易區別於其他作品的一個特徵。因此,即使在遠地發現這類作品,不但可以從風格上,亦可以從材質上,判斷它是摩突羅的製作品。

摩突羅最古的遺品是鐵拉珂答製品,如母神(mother-goddess)之類,可以鑒定為孔雀王朝時代,甚而是更早期的作品。在熏伽時代佛塔已經存在。若干欄楯浮雕,和巴路特的作品,都屬於中印度古代初期的樣式,圖案相當簡樸。繼此最初期的作品之後,即是我們所謂的廣義的貴霜時代,雖然此時代的歷史不太清楚,但大體可分成如下的三個時期︰

(1)庫沙德拉帕時代︰先是由塞卡族的太守(即庫沙德拉帕)治理,後來被納入在西北印度的第一貴霜王朝的勢力圈內。

(2)第二貴霜朝時代︰以迦膩色迦開始,在第二王朝的治理下摩突羅繁榮的一世紀間。依我們的年代算法,是從後二世紀中葉至三世紀中葉。其間有依迦膩色迦紀元的紀年銘。

(3)後貴霜時代︰從第二王朝滅亡以後到笈多朝興起,這不到一世紀的期間關於摩突羅的歷史情況完全不清楚,其統治者一個也不知道,然可以看出來,迦膩色迦紀元的紀年法依然被繼續使用。

上面所言的各時期,就摩突羅美術的展開而言,大體可以稱為勃興期、興盛期與衰退期。以下只簡單地把上述各時期的美術作一概觀。

首先,庫沙德拉帕時代,作為最初標幟的獅子柱頭之後,接著是在修達沙的治世間,留存有以阿摩希尼奉獻板為首的少數作品,然其後的庫沙德拉帕時代後期(從一世紀中葉起約一世紀間,約相當於第一貴霜王朝時代),可以推知其年代的遺品,一個也沒有被發現。但是在樣式上,可以推溯到迦膩色迦以前的作品,存在不少。且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作品中不乏富於創造性的優秀作品,這時期──恐怕可以認為是已經進入二世紀前期──在摩突羅的造像活動相當活潑,可以推定它呈現著一片蠢蠢欲動的勃興之象。不這樣推定的話,就不能理解在第二貴霜朝時代興盛的造像活動了。摩突羅佛陀形像的出現,想來也該是這期間的事。

接著,從二世紀中葉迦膩色迦登位以後,以佛像和耆那像為首,遺品的數量突然增加了,至貴霜時代晚期仍繼續增加。這時期,即從第二貴霜王朝時代包括貴霜時代晚期的作品,有迦膩色迦紀元的紀年銘的東西不少,根據這些,可以編定某一程度的遺品編年順序。但是由於紀年銘的年數問題,我們未必都可以立刻接受這份編年順序。就佛像來看,附有迦膩色迦二年和三年銘的立像,是已知的年代最古的作品,然那並不意味著它是最早的摩突羅佛像。

無論如何,摩突羅美術以第二貴霜朝時代前後最值得重視。在內容上大部份為佛教和耆那教的遺品,從作品本身來看,有關佛教的卓越作品很多。其他還有關於當地民間信仰的雕像等,還出現了印度教的神像。不論任何宗教,一般喜好在欄楯等處雕刻著裸形妖艷的女像,即藥叉像,這也成為摩突羅顯著的一個特色。還有把貴霜族諸王侯的肖像拿來祭祀,在印度也只限於摩突羅地方,這一個特殊的例外,是值得注意的。這時期的摩突羅在印度美術史上,乃至文化史上所扮演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也不夠。作品的表現雖可謂生硬,但雕像卻以充實的力量感作為其特色,還有浮雕也在簡樸中具有無盡的韻味,造型上富於魅力的作品,佔絕大多數。

在貴霜時代有上述那樣美術興盛的摩突羅,在笈多時代,依然繼續其隆盛的製作活動,尤其是領導這時代的新式樣的佛像製作,最值得注意。以笈多文化最高揚的時代為背景,在摩突羅,從五世紀以來,開始以一種身材高大莊嚴的佛像,取代以前那種以重量感作為其表現特色的佛像。這種新姿態的規範是四肢碩長,各個佛像的面貌不同,有裝飾性的衣褶,具有花草飾樣浮雕的大頭光,這種式樣的佛像和沙爾那特式,成了笈多佛像的典型。Yaśadinna奉獻的立像,和新德里國立博物館藏的立像等,是特別出色的代表作,還有,不僅這些佛像,還留下有毗濕奴像等傑作。但是到了六世紀,突然製作少了,大概其後已失掉創作能力的緣故吧﹖(中略)

以「菩薩」名義出現的佛像
〔佛像出現的各種條件〕
(1)首先談摩突羅。摩突羅是古代初期以來一個造型活動的中心,其時代的特色是它是一個固執遵守不表現佛像的制約之環境。這可從古代的遺品得到證明。因此,如果沒有什麼內在的乃至外在的動因或契機去打破傳統的話,是不能有這樣的佛像表現的。久被期待的佛陀形像雖然開始登場,但在初期還是可以看到古來的象徵表現法亦被併用,從這事來看,可以窺知這傳統的打破不是容易的事。

(2)而且佛陀的像容被創作的話,首先第一個要考慮的是︰隨著時代的推移,佛教思想有可能有新的展開。而這不外是因為不表現佛像的佛教環境有了顯著的改變。但是我們只知道當時在摩突羅有幾個小乘部派盤據,至於新的思想運動之跡象一點也沒找到。不但如此,據我們所知,這些的部派佛教,他們一點也沒有積極創作佛像和發展作為佛像出現之背景的思想。在當時當地佔優勢而也是最進步的大眾部,依然是強調從來的不表現佛像之觀念,所以像這種打破傳統而去具體表現佛陀形像之舉,在理論上大眾部不可能是推動者。

(3)一方面,出現的摩突羅佛像的形式,若說其坐像和耆那像、立像和藥叉神像,各有密切關聯的話,那麼佛像的產生是由於佛教徒模仿已經開始製作的耆那形象和自古以來就有的藥叉神像,而創造出佛陀的像嗎﹖這樣的推論也有可能罷。但是表現出佛陀的形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佛陀的偉大是形與色所無法表現的,而且一般人更久已固執於從早期就確立的不表現之傳統。如此看來,在摩突羅佛像的出現,到底不是自摩突羅本身內在的諸條件所造成的。

(4)那麼,我們當然要考慮其他外來的影響,也就是犍陀羅佛像的影響。犍陀羅佛傳圖中,佛陀以主要角色出現的開始年代,如果我們的年代觀沒有錯誤的話,是約在後一世紀的末期左右,比摩突羅佛像的出現雖僅幾年之隔,但總是較早。因此極有可能是由於在中印度最靠近西北地方的摩突羅由於當時殷盛的交通,加速了犍陀羅的影響。但是從初期的摩突羅佛像和初期的犍陀羅佛像之比較,果然可以看出一方接受他方的影響嗎﹖如果硬要在他們兩者之間找到共通的因素,那也只有在表現佛陀的形像這一點是共通的罷了。犍陀羅和摩突羅兩者在造型上的影響關係是要到更晚的事了。

(5)但是在犍陀羅佛像開始出現後,摩突羅也接著開始,而其絲毫沒有受到犍陀羅造型的影響,獨自創作形像,這一點應該要注意,而且是解開摩突羅佛像的出現的問題。在我們所舉出的種種條件,從理論上去追究尋求摩突羅佛像表現的契機,除此之外,別無途徑。佛像實在是眾所渴望的,卻也是從來所禁忌的。犍陀羅打破了這個禁忌,在當時給予佛教界一個大的衝擊,這是可以想像的。而佛典裏,有關此事幾乎保持沉默的,就優填王造像說而言,把佛像的起源假託在釋尊時代那是為了建立起權威,卻也是當時佛教界對這造像之行動的一個反應。而實際的造像,在中印度地區以摩突羅最早,接著傳至遙遠的南印度。

這種摩突羅佛像的出現,是在犍陀羅造像開始後,且與犍陀羅佛像沒有什麼關係的情況下獨自開始創作的,因此摩突羅是造型美術的一個中心,以其傳統的手法創作,想來是應具備有得以創造的準備的。話雖如此,在固執不表現佛像的環境下,「試作佛像」如果是由當地的佛教徒所進行,佛教徒難道一點也沒有異議的接受嗎﹖而且基於摩突羅佛像製作的逐漸盛大來看,我們也不得不認為,佛教徒當然是採取接受的態度的。而我們從初期的摩突羅佛銘為「菩薩」之事實也可以看出其態度趨勢。

〔佛像的接納〕 摩突羅佛陀像的出現,和犍陀羅同樣,一開始都是以佛傳圖的主要角色出場,最初其像相尚未定型,其位置佔在佛傳圖乃至佛供養圖中心,然後逐漸其像相定型化而後終於成立了佛陀像的形式。其早期也沒有銘文,而像本身被接受的程度如何不得而知,在當時的佛雕上,表現佛像的圖和把佛陀以象徵物來表現的圖並存,可見當時佛像未必全面被接受,想來尚有若干的躊躇。從摩突羅到約晚半世紀多的阿摩羅瓦第,佛陀的佛傳圖與沿襲古來象徵主義的佛傳圖,是兩相並行的。至龍樹山為止,仍為象徵主義所影響。對於造像初期佛像的接受是在同一地方的教團(但不意味著單一部派)之間,這可以看作是長期對立的最顯著例子。但是,在摩突羅雖也有躊躇,但還看不到對立的跡象,整個趨勢是向著以佛像為中心的方向展開,在單獨製作碑像時,各部派都能接受佛像了。這正說明在摩突羅的佛教界,不拘於部派之別,全部都採取接納佛像的態度了。

關於這些,我們可以看看《十誦律》中一段值得重視的文章。「爾時給孤獨居士,信心清淨,往到佛門,頭面作禮,一面坐已,白佛言︰世尊!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者善。佛言︰聽作。」

上文所說是不作佛身像即佛陀的形像,但作「菩薩侍像」是無妨的。這樣的話就好像三尊佛像中,除了中尊的佛陀之外僅作其兩旁的侍像的意思了。但是叫作「菩薩侍像」是依照在此經被漢譯之當時(五世紀初期)的中國造像狀況翻譯者把它作如此稱呼,而實際上這經的文意是單作菩薩像的意思。其菩薩既是在有部的經裏所提到的,自然不會是大乘的菩薩了。而且這裏所提到的菩薩像是與佛身像對立的像,理應指著成道以前的釋迦像,且不限於其最後生的菩薩,即連其前生的菩薩也包括在內。此中,值得注意的是,不可以作佛身像而僅允許作菩薩像。那不會是釋尊時代自不待言。而在此提到釋尊的聽許也無非說明了那是一個有必要假託釋尊權威之時代。提到不作佛身像,並不能證明禁止造像,寧可看作那是在古代初期以來不表現佛像的傳統延續的時期,現實中所常使用的敘述語句。而且就在同時,進入了菩薩像開始出現的時代。

這樣看來上面所敘述的《十誦律》之文是否可以說正是反應當時摩突羅的實情呢。在佛像開始製作的初期,雖意圖去作佛陀像,但是卻以「菩薩」像來接受它,這種衝擊心理只有摩突羅有。也就是說,在摩突羅基於對犍陀羅佛像的出現,自己也作出佛陀的像來,但在從古以來的傳統環境之下不能馬上把它接受為佛陀像,才作了這種權宜之策。那也正與前面引示所提到的不作佛身像相符合。而且對於在犍陀羅造像風氣漸趨盛行的情勢,摩突羅當地渴望的氣勢也高漲起來,因此摩突羅的佛教界會去尋求一個接受佛像的妥當途徑,這是自然的事。於是就在「菩薩」的名下接受了佛陀像。菩薩自前代以來已經出現在本生圖中了,這菩薩可以指成道以前的釋尊。但如在古代初期那樣,如果強調其最後生的話,就會產生矛盾,反之把這菩薩之語指為最後生的佛陀也是可以適用的。總之,至此固執不表現佛像的傳統實際上已經被打破了,佛教徒有不得不向現實妥協的苦衷,他們對於新出現的佛像既然沒有能力拒絕,為了找尋接受的理由,勢必要尋得佛教的根據,這是自然的事。而在庫沙德拉帕時代末期,至少有三個部派假菩薩之名接受了佛像。

摩突羅佛像就這樣的出現且被接受了,一旦成立之後,造像迅速地盛行起來。又幸得第二貴霜朝統治下政治情勢的安定,摩突羅遂成為中印度造像的中心,其聲名不逕而走。整個貴霜時代摩突羅的佛像被運到遙遠的鹿野苑(沙爾那特)、祇園(沙黑特、麻黑特)高桑比、山崎等地去奉獻,摩突羅成為中印度造像的先驅,而其產生了極為印度化的像,在這同時,其他地區的教團尚未達到接受佛像的態勢,而僅摩突羅教團建立起接受佛像的佛教根據。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十三、卷二十五;《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九、卷十;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慧苑音義》卷中;V. A.Smith《A History of Fine Art in India and Ceylon》。


轉依

「轉依」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教義體系中的重要觀念,意指斷除煩惱障與所知障,以證得涅槃與菩提之果。亦即「轉識成智」。

佛家實踐的總內容,可用「觀行與轉依」來加以概括。佛家實踐全程所經的各階段,都和智慧分不開來。像它開始的「勝解」,相繼的「加行」,一概由智慧來指導、推進,乃至最後究竟的「正覺」,也以智慧的圓滿為標準。還有,佛學看做行為規範的「八正道」即以對於實相的正確知解(即「正見」)發端,而推廣到「四攝」、「六度」也以高度的智慧(即「般若」)為終極。這樣由智慧構成的見解所謂「觀」,便始終和「行」聯繫著,並稱為「觀行」。觀行的效果在於內而身心,外而事象(在認識上作為對象的事物),從煩惱的雜染趨向離垢的純淨,又從知見的偏蔽趨向悟解的圓明,隨著觀行開展,提高程度,終至本質上徹底轉變,這便是「轉依」,它又是和觀行密切相關的。所以,現在說「觀行與轉依」,便可概括了佛家實踐的全體內容。

「轉依」是觀行的結果。這個範疇是在佛學發展的盛期──即無著的時代,才用來替代「解脫」的。它更能積極地表示解脫的本質,並說明如何由基本上解決問題。在此以前,佛家注意到定的功效,可以抑制或消滅下地或下一級的煩惱,而生起或增長上地或上一級比較安靜的心思,以為這在身心的負擔上減輕了粗重感覺而增加了輕安感覺,「依止」轉變,就稱那樣的狀態為「轉依」。但到了無著引用這一範疇,意義便大有不同。它並不限於身心的轉易,又還聯繫客觀事象的變革。要是略加分析,在主觀方面,這是注重認識的質變,而用名想或概念的認識來做關鍵的。名想認識和行為本可有相應的關係,某些名想認識常連帶著為某種行為的準備或助力,所以行為的錯誤常常緣於認識的錯誤,而改變了認識也會間接改變了行為。至於一切名想認識相互間的聯繫,自成一種系統,又常依著各人生活環境而各有其類型和特點。這在心理方面的基礎,可以從它們存在的依止處──佛家所謂之「藏識」──去了解。因此,祇要藏識上名想習氣的染淨種類互有消長,自然發生粗重或輕安的不同感受。而由於人生正向是從染趨淨的,其間逐漸轉變,終至染盡淨滿,身心面貌突然改觀,這樣說為「轉依」。至於客觀事象的一面,不是簡單地從名想認識的轉移便直接有了改變,卻是由認識的不斷矯正,事象實相的顯現益加瞭然,這再引起行動,革新事象,使它更和實相隨順地發展。所以,在認識和行為的聯繫中,主客兩面平行的前進,而真正的轉依即是由這樣的途徑完成的(從前也區別主客為「染淨依」和「迷悟依」,分別解釋,用意大同)。

那末,轉依的動因又是什麼呢﹖據我們所理解,佛家並未將主客觀各自內在的矛盾一併提到重視地位,而祇注意主客觀之間的矛盾,看它做推動轉依的主要原因。他們關於緣起的理論原來從業感緣起出發,即是說,人們由個別的和共同的行為積習構成環境,作為生活的基礎,從而限制了生活的一切。這裏存在的因果規律是「業力不可轉」,但是業果的實現仍有待各種條件,所以對於將來可以把握、轉變,並還常常要轉變的。佛家在這一關鍵上,肯定了受環境限制的人生之主客觀間的矛盾,必須有了對於全人生應盡一定責任的覺悟以後,才發起「善法欲」(即是淨化人生願望),來逐漸解決矛盾,而開闢出轉依的途徑。(呂澂〈觀行與轉依〉)

◎附一︰霍韜晦〈轉依〉(摘錄自〈唯識五義〉)

轉依是唯識宗提出來的修行實踐的理想概念,從唯識的立場來說明佛果問題。

首先,轉依(āśraya-parāvṛtti)即轉所依;所依(āśraya)即是阿賴耶識(ālaya-rijñāna)。由於阿賴耶識攝持一切能生萬法的種子,待緣而起現行,化為現實之存在,所以阿賴耶識是萬法根源,也是生命主體。然而,由於阿賴耶識內部所攝持的種子無始時來與煩惱結合,成為有漏種子(漏,原意是漏泄,梵文āsrava,即借喻煩惱流出不淨),因此不能作為理想人格與理想世界的生起根源,而必須將之轉換(parāvṛtti)。在便宜上說,也可以說是把阿賴耶識轉換,而另立主體。這一個新的主體改稱為智(jñāna),轉識成智,就是轉依。不過若從阿賴耶識的本質上說,阿賴耶識自身無覆無記(對成佛之道不構成障礙,謂之「無覆」;非善非惡,謂之「無記」),因此可以兼容善惡種子,以至無漏種子亦可以寄存其中,所以並無斷滅的必要。問題是自現實生命上溯,不能替阿賴耶識所攝持的有漏種子在時間上尋得一個起點,所以說無始時來,阿賴耶識與有漏種子已結成一體,有漏種子就是阿賴耶識的內容。扣緊此義,阿賴耶識的原有結構便須打散,這就是阿賴耶識必須捨棄的原因。同時,面對這種現實的統一關係,作為將來成佛根據無漏種子便不能參與在內,而祇能列為「寄存」(《攝大乘論》〈所知依分〉首先表明此義),待原有的有漏種子銷毀之後,纔能起而接替,構成新的統一關係。

由無漏種子祇能寄存於阿賴耶識的這一觀念引出,唯識宗是以阿賴耶識為主,智為客;而且依據唯識宗的緣生意義,有漏、無漏兩者互相對列而不能直接交通(《大乘起信論》)說真如、無明可以互重,受唯識宗猛烈批評,這便成為一種二元關係,在理論上頗有問題。不過,唯識宗所追求的是價值之轉換,因此設定這種二分是必然的。

依唯識宗想法,眾生修行實踐的過程是有漏種子減弱,無漏種子增長。無漏種子如何增長﹖由多聞熏習、如理作意(修道)增長,即必須先假定有佛法。由於大乘佛教相信佛陀已於無量世前成就,所以在客觀上已經保證了這一增上緣的存在(不過這種保證,只能說是經驗界內的保證,在形上學內,仍產生成佛是否真有自由的問題)。其次,唯識宗又認為︰這種有漏、無漏種子的消長,是一種對治關係,所以無漏種子增長,相對而言就是有漏種子的減弱。有漏種子包括煩惱、所知二障,所以在內容上分析,轉依時候所捨棄的其實是煩惱、所知二障,所轉得的是由斷此二障而呈現的大涅槃與大菩提。大涅槃與大菩提是二轉依果。至於涅槃與菩提的關係,傳統的說法是體與用的關係︰涅槃是體,菩提是用(參看《成唯識論》卷十)。其實所謂體,即是親證一切法如如生起,依他展現的狀態(即依他起自性),這是存在的真實(圓成實自性、真如),存在的理法(無為法),所以說它是不生不滅的、有永恆意義的存在;而用,即顯示在此理法下,無漏種子起現行,種種清淨功德盡未來際,所以自菩提方面言有四智︰(1)大圓鏡智,由轉捨阿賴耶識而得,(2)平等性智,由轉捨末那識而得,(3)妙觀察智,由轉捨意識而得,(4)成所作智,由轉前五識而得。這也就是轉八識而成四智,亦即沿用唯識理論來解釋佛果和佛的主體活動。

◎附二︰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辨法法性論》︰「謂共器界識,真如性轉依;及契經法界,真如性轉依;并諸非所共,有情界內識,真如性轉依。」

《講記》︰轉依,依什麼而轉化﹖(中略)生死法為所依,是共所依,不共所依。涅槃法性為依處,是一切法、一切經等。轉依,是依這種種的物體,轉顯真如清淨。

平常說︰唯識宗「轉八識成四智」。眾生有八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都是有漏的。等到究竟成佛,八識都轉成四種智︰轉阿賴耶識成大圓鏡智,轉末那識成平等性智,轉意識成妙觀察智,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轉有漏識,成無漏智,就是轉依。然唯識宗所說轉依,不一定依八識說,如《大乘莊嚴經論》,從種種方面說轉依︰眾生有種種方面的虛妄雜染,都可依之而說轉依,如我們有貪欲,轉依了成什麼;有煩惱,有五根,有器界,轉依了成什麼。總之眾生所有一切,都轉化為究竟清淨。

本論所說轉依,是依上文所說而立的。上面說︰「諸於何流轉,說彼為所依」,所依是器世界與有情界。器界是共的,就是山、河、大地等。有情界有共與不共︰托胎生、名言、攝受、治罰、饒益、違害、功德、過失──八事,眾生與眾生間是有彼此展轉相互關係的是共。有情界的依、了別、苦、樂、業、死、生、繫縛、解脫──九事,是不共。器世界與有情界,是生死流轉所依,現在就依此來說轉依。

「謂共器界識,真如性轉依」︰器世界是共的,虛妄雜染共相識所現。依此說轉依,就是轉雜染世界為清淨世界,就是淨土。世親菩薩的淨土論,是無量壽佛的優波提舍,說到佛的清淨土,是第一義境界、勝義的境界,也就是這裏所說的真如性。眾生器世界,是虛妄分別所現,到轉依時,就是真如性顯現。清淨佛土的無邊清淨莊嚴,一一以真如性為體;虛妄不現而真如性顯現,名真如性轉依。

本論所說轉依,分為三類︰一是共器世界識;有情界有共,有不共,總為三類。有情界的共,是托胎生等八事,其中名言是極重要的。因為人與人間,以名言──語言文字來表達思想、感情,彼此間心意相通,主要是以語言為媒介的。如來救度眾生,主要依於說法。佛與眾生發生關係,雖也有現神通的,但主要是說法。佛所說的法,把他結集下來,就是經(律的根本,也是名為經的),所以說︰「及契經法界,真如性轉依。」梵語修多羅,譯義為契經,因為佛所說法,一方面契合真理,一方面契合眾生的根性,契機、契理,所以譯為契經。

現在要問︰契經是妄還是真呢﹖眾生聽聞、了解、憶持、思考,只是名言,名言是虛妄所現,那末佛怎麼能以虛妄分別所現的語言文字,化我們趣向真如呢﹖眾生的名言,是虛妄分別所現的,能取、所取,能詮、所詮,聽聞佛所說的,雖還是能詮、所詮,但有一不同,佛所說的契經,是屬於法界等流的。法界的意義很多,這裏是聖法之因。一切聖法、聖道,因此,依此而生起,所以名為法界,界就是因義。法界是真如異名,與真如相應,才有無漏聖法,所以又名為法界。佛說的一切經法,是法界等流。

這是說,佛證悟了清淨真如──法界,悲願薰心,起方便善巧,將自己所修、所證得的說出來。佛為眾生方便開示、演說,是從證悟法界而來的,稱法界性,平等流出,所以叫法界等流。我們從佛聞法,所以能夠發心、修行、解脫生死、成佛、轉虛妄而顯真如,都因為佛說是法界等流而有可能的。佛的言教,在我們聽起來,不外乎語言文字,能詮、所詮,也不外乎虛妄分別,但從佛說的內容說,有眾生生死虛妄所沒有的成分,這是證悟了真如,以善巧方便宣說,有著導迷啟悟,轉妄成真的作用。

譬如說︰日月潭怎樣好,我們不知道,所以我們也不想去觀賞。有人去了日月潭,照了好多風景片,拿來給我們看,這當然不是真實的日月潭。可是從所攝的照片,使我們了解日月潭是如何的,而引起去日月潭旅行的動機,我們依那人告訴我們的路線,就可以發心前往,到達日月潭。這樣,佛證悟了平等法界、真如法界是離言不可說的,但佛有慈悲方便,從自證法界流出言教。在佛來說,這是真如性顯現,不過到眾生心中,成為一般的語言文字。

佛經與世界所有的各種學術,有什麼不同﹖佛是從證悟真理而宣揚出來,有引導眾生,轉迷向悟的功能。聽到了法界等流的契經,就在眾生虛妄識中,薰習成一種出世的種子,名為聞薰習,成為出世心的種子。聞而思,思而修,出世種子力愈來愈強,終於引發現行的無漏智慧現前。契經是語言文字,不離虛妄分別,卻可以破名言,使這虛妄分別轉化。依法界等流的契經而聞思修習,等到究竟成佛,這是「契經法界,真如性轉依」。佛的言教,在圓成實性四種清淨中,名生此境清淨。經典的法義,能生起無二智慧等,為智慧的境,雖是名言,而屬於清淨法──圓成實性。

「并諸非所共,有情界內識,真如性轉依」。有情界的不共,是依、了別、苦、樂、業、死、生,等等九事。不共的有情界,以有情的內識為主,如依、了別等。依或是五根,或是阿賴耶識;了別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末那識、阿賴耶識,與眼、耳等六識,這種種能取的識轉,轉顯真如性,都是圓成實性。

〔參考資料〕 《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六;《解深密經》卷五;《解深密經疏》卷九;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離繫果

其次,南傳的二十四緣內容更為複雜,除對因果關係作原則性的解析外,更就現實的各種關係作因果分析,如名、色間的相互存在關係,有俱生緣、相互緣、有緣、所依緣;道德關係有近依緣、前生緣、習緣、業緣、食緣、異熟緣;認識關係有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修行實踐關係有根緣、禪緣、道緣等(參看巴利文《分別論》與《發趣論》)。另外,南傳對於「因」(hetu)、「緣」(paccaya,Skt . pratyaya)概念亦有不同用法。「因」僅限於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癡)、三不善根(貪、瞋、癡)和三無記(善法異熟性的無貪、無瞋、無癡),以交代善、惡、無記的價值根源,而「緣」纔是一般現象生起的原因(在原始佛教,hetu與paccaya同義,時相混用)。

經過這樣的分析後,不論北傳、南傳,「因」、「緣」的用法漸漸分歧,雖然在廣義上,「因」、「緣」可以互攝(如六因四緣),但畢竟更重於緣。如唯識宗,以種子說因緣,為親因,而以其他三緣為種子起現的輔助條件,這種用法明顯地是受了說一切有部的影響。大概在有部之後,北傳系統對「因」、「緣」兩義的了解,一般都是如此。

以上,可說是沿原始佛教的道路,對緣生現象進行因果解釋的結果。但是,這樣的解釋是否真能獲得事物存在的真相以安頓理性﹖不無疑問。首先,站在解析的角度,這種經驗的列舉無法窮盡,即使排出二十四緣之多,仍有不足(這只要證諸今日的科學方法即可了解)。其次,因果解析是一種思維的格局,通過這種格局的運用使各種存在對列開來,很容易使人執為實有,說一切有部就是如此,結果喪失佛陀原初說一切法皆無常的洞見。基於這兩點原因,大乘中觀學派(Mādhyamika)繼起,不再對事物進行因果解析,而發揮「緣起」概念在存有論方面的涵義,即扣緊緣生法之自身來了解,結果提出「空」(śūnyatā)的概念來代替。「空」,就客觀一面說,事物之存在是永處於緣生狀態中,不能有一固定的體性(無自性),因此在主觀上雖有形相生起,但在客觀上根本沒有一個獨立的存在與之相應,這就是空。空不是無,空正是表述這種雖無獨立體性,但又有其呈現的存在。中觀學派認為︰祇有如此方能了解緣生法的真義,而化除我們對存在所形成的種種主觀虛構(prapañca,即妄想、妄執),從而回歸佛陀所說的如實觀的態度。

必須指出,中觀這樣的解釋是原始佛教以來的突破,後世佛教各家的發展雖未盡同意,但都接受他們所說的「空」的概念。不過,瑜伽學派(唯識宗)認為︰若「空」即是緣生法,則存在不是無,而是有。至於這種「有」的構造如何,則大可在不背緣起理法之下進行分析,結果他們採觀念論的立場,建構出一套法則來,這就是依他起自性。根據依他起自性,一切貯存於生命主體──阿賴耶識中的種子都是能生諸法的因緣,待外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牽引,即起現行,化為現實存在,並成為我們的經驗對象。一般人不了解對象是這樣的一個構造,於是依經驗而起執,這就是主體的分別作用,通過這一作用產生徧計所執自性,而形成語言世界中的實我、實法。其實這樣的一個所執的對象是沒有的,真正的對象自身是處於依他起的狀態,若能如實了解,把主體之執化去,依他起的狀態呈現,則依他起亦即圓成實,因為存有本相就是如此,真實就是如此。由此可見,瑜伽學派亦繼承中觀的緣生概念的用法,不過要進一步對緣生過程提供理性解釋,結果以賴耶持種、待緣而起現行的方式來作交代,這就形成賴耶緣起說,而與部派佛教的純以過去業來感果的業感緣起說不同。但是,希望對現實存在作一因果關係的解析的意思則一。

然而,依佛教說緣起的宗教精神,目的不僅在交代現實存在,更要交代理想人格的成就根據。從這一點看來,賴耶持種的觀念便不足夠,因為阿賴耶識自身雖是無覆無記(非染污性),但從現實生命上溯,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被有漏種子所居,形成內容上的污染性,因此不可能為理想人格及理想境地提供存在根源。瑜伽學派的創始人之一無著(Asaṅga,約公元五世紀初)面對這一問題,於是提出無漏種子無始時來寄存於阿賴耶識的說法以作交代。但「寄存」便顯示了無漏種子非原來的阿賴耶識所擁有,而且待緣的規定亦使它的增長成為被動,成佛之事終無主體上的自由。所以大乘佛教的另一條思路是沿菩薩的觀念反省,認定眾生本具覺性,現實生命雖然是無明、煩惱所結構,但終有一天覺性會發出作用來消解它們。換言之,具有染污內容的阿賴耶識不是眾生心性的本質,如來藏纔是本質。這就與瑜伽學派的講法主客易位,無明、煩惱變成「客塵」。這不是經驗的入路,而是超越的入路,所以可以躍過經驗心識的曲折而直下肯定眾生的成佛本質,這也就是印度如來藏或佛性系統建立的原因。

由此可見,瑜伽學派在交代現實存在的問題上是頗為成功的,但在成佛問題上則顯有困難;如來藏系統在解決成佛問題上是能夠提供根據,但在現實問題上則欠缺交代。這是入路使然,不能不各有分齊。後來《楞伽經》和《大乘起信論》起而綜合這兩條路線,因為它們發覺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不能不有一個交會,否則徹底二分,眾生與佛不能打通。這一個工作,至《大乘起信論》而完成。《起信論》的基本架構是「一心開二門」,即建立起一個立體的自我,一方面用如來藏來交代成佛根據,一方面用阿賴耶識來交代現象世界的產生,但兩者在存在上祇是一。這就是一心,稱為眾生心。在眾生心之下,開出以如來藏為本源的心真如門及以阿賴耶識為現象關節的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不一不異」。從存在觀點看,真正的主體是如來藏(真心),但從現象觀點看,則不能不設定阿賴耶識(無明)的存在,否則一切法的生起為無根。這兩個觀點綜合起來,便成為如來藏緣起說︰如來藏一方面直接對成佛問題負責,一方面通過阿賴耶識的轉折,而間接地把現象上的一切法收進來。用後世華嚴宗的說法,這也就是「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蓋如來藏自身有其常恆性及清淨性,但卻不妨隨緣而造諸法,不染而染。雖然,此中所謂「造」並非直接創生之「造」,而祇是隨阿賴耶識(無明)的活動而通於染法之「造」,但染法無體,銷用歸體,畢竟祇有唯一真心。如來藏緣起就是以真心來籠罩一切。復次,在《起信論》看來,真心即真如,所以如來藏緣起亦名為真如緣起。

由真如緣起進一步即提升為法界緣起,這主要是華嚴宗人的想法。華嚴宗人認為︰《起信論》的不變隨緣,尚是把真心置於因地上說,即尚在修行實踐的過程中,真妄對列,及最後無明銷盡,進入果地,必然是真心全幅展現的世界。這是存在的最高點,純淨、真實、美麗、和諧、一切都是「法」之展現,所以稱為法界緣起,亦名性起。因為這一狀態就是真實,就是法性,不可增減,本爾如是,所以智儼(602~668)說︰「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孔目章》)這是從真心開為法性,再由法性開為理想的存在世界的思維方法。

不過,這樣的說明尚是原則的,而未及於內容。華嚴宗人對於法界緣起的內容另外有一套講法,這就是圓融無礙,一切存在相即相入。這一個看法主要是從中觀哲學發展出來的。中觀以緣生說空,正如上文所說,是要消解法之自性,以顯示當前的存在是一個被約制的存在,無常過轉,而不能起執。但是,若從其被約制的觀點反溯,似乎可得出一能約制的「他法」的存在;不過這一個「他法」,同時又被「他他法」約制而已。所以華嚴宗人發現︰法法之間,是相互約制的、互為能所的,這樣便分析出力用觀念、主客觀念和空有觀念來。此中︰能約制者是有,被約制者是空,一切法均兼具空、有二義。空即無力、有即有力,無力者全敞開,有力者全徹入,於是由絕對的有無而成絕對的統一。兩法的關係是如此,再置於無限的自、他關係中,最後便可達於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的境界。法與法的界線徹底打消,但又不失其自身存在。這就是圓融無礙,萬法皆相攝以為一。其中關鍵,即在於華嚴宗人把中觀的存有觀點置於自他關係上看,這樣才分析出這種相互關係來。由於事物的自、他關係是一無限的關係,所以法界緣起亦稱為無盡緣起。任一法皆可以為主,而以重重無盡的他法為伴,詳細分解,便成為十玄門(十玄門有新古說,古說參看智儼的《一乘十玄門》,新說見法藏的《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六相(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名目。

密宗興起後,又有六大緣起的說法。六大是地、水、火、風、空、識。就思想內容言,是源自印度實在論者,如勝論及小乘佛教等。密宗以為前五者是色法,屬於理(即胎藏界),後一是心法,屬於智(即金剛界)。此六者互相攝入,互具互遍,色心不二,頗有天台、華嚴的圓教意味,不過把存在體性定為六種而已,所以稱為六大無礙(或更細分為同類無礙、異類無礙兩種。前者是不同事物中其同類之六大互相涉入,後者是六大之間彼此互遍)。復次,從存有觀點看,六大是體性,稱為法爾六大;若從現象觀點看,六大隨緣展現為萬有,即稱為隨緣六大。這種以六大來籠罩一切法的理論就是六大緣起。六大緣起是印度佛教緣起觀念開展的殿軍。

◎附四︰呂澂〈緣起與實相〉(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7})

佛家的實踐是以他們所理解到的宇宙人生實相為依據的。關於實相的理論,在佛家始終與因果規律分不開來。他們自稱其說為「內明」,而用以區別其他學說的特點,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並配合著「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業報法則。因此,佛家的實相說當和緣起說連在一起,主要從緣起的現象上見出真實的意義即實相;換句話說,這在緣起現象上作實相的判斷,側重「價值」的一方面,絕不同於單純的客觀解釋。

跟著學說的發展,佛家對於緣起的解釋逐漸變化,內容也逐漸充實。這些不同的說法一層層積累起來,便構成很完全的體系。現在舉主要的緣起說而言,凡有三種。最根本的也可說原始的即平常所謂「業感緣起說」,也叫做「分別愛非愛緣起」。這將人的行為在道德方面有責任的善或者惡,看作人生種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它的範圍比較狹隘。進一層的緣起說了解到客觀環境對於人生趨向也有一些決定的力量,至少同主觀一樣的實在,一樣的可作為主因。如此看法也可說是業感緣起說的自然發展。業感說以盲目的行為作立說的起點,要是推論到如何才會免於盲目而得其正向,就會注意到認識方面。這裏所說認識還不是單指對於客觀的了解,它也聯繫著人生的需求,所以每種認識都多少帶著實用的意義,而這方面的緣起說便成了「受用緣起」。更進一層的學說,範圍益寬,它不僅僅著眼在人生直接的受用上,並還看到人生轉變的關鍵有待於整個宇宙人生的了解,於是有「分別(一切法)自性緣起」。具備了這三種學說,就構成佛家緣起理論的整然體系。緣起的意義本來指著事物間因果的關係而言,著重在緣字;說起,不過表示緣的一種功用而已。譬如說「無明緣行」,就是緣起的一個具體事例。這裏並不用再加個起字,一樣地見得出緣起的意義,即是說行的生起乃由於有了無明的為緣。因此,現在更可以用平常所說的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的四緣來看三種緣起的性質,它們是各有重點地闡明一面的。分別自性緣起闡明了因緣,受用緣起闡明了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所餘業感緣起則解釋了增上緣。合攏來,四緣的意義再也沒有餘蘊了。不過要注意,說業感緣起雖側重在增上緣一方面,但並不是它對於緣起的意義就無關緊要,佛家對人生的看法,絕非命定,而是由人們自己作主的,這個轉變的關鍵即在依賴事物間互相增上來更改自性,否則只是一類因果,永久不會有變化了。

從三種緣起的現象上見到的實相,各有不同的意義。業感緣起的實際內容是各種生存事實(這就是「有」)的各別部份(這就是「支」),而這些部份對於全體可以有各方面的價值。從實相上說,歸結到「苦」、「集」、「滅」、「道」四種真實,也就是「四諦」。其次,在受用緣起上看得出認識的顛倒和正確或者是相對和絕對,這樣就有俗和真的兩種真實,也叫做「二諦」。最後,自性緣起的認識有欠缺,有完全,因而區別出「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成為三種真實,也可叫做「三諦」。在這些真實中間仍舊有相通的地方,這就是它們都用人生的究竟一個目標來作判斷。像四諦歸宿於「滅」,得著完全的清淨;二諦歸宿於「勝義」,認識絕對的真;三諦歸宿於「成實」,達到盡量的圓滿;這些無一不是人生的究竟處,也就從這上面看,合攏它們才是一個全體的實相。

現在對於三種緣起和實相,再來略加引申、解釋。第一種業感緣起是就當前的人生現象,依著邏輯的次序分析為十二部分(從「無明」到「老死」)來立說的。這十二部分也稱做「十二有支」,它們的相互間是以「緣起」的關係,構成一系列的因果。以緣起說因果,可看做佛家解釋因果規律的一個特點。在當時印度的思想界裏主要的因果說,或者主張從一種總的原因展轉變化成為複雜的萬象,這叫做「轉識說」;又或者主張從多數的原因──也就是多數的分子以各樣型式結構成複雜的萬象,這叫做「積聚說」。這些學說都是不正確的。佛家特別提出「緣起」這一種解釋來,以為各種現象都是由於互相依待、互生作用才得存在;由此推論,要變革一切現象,也必須從作依待的、起作用的各別條件上著手,除此更無別法。如此的因果規律,可以用一定的格式表示出來,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或者更正確些說「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是此的緣,此依彼而起,這樣說來更覺相順。十二有支依著緣起規律構成的人生,由於它所存在的環境不同,有些比較可以留戀、愛著,有些又比較可厭、應該遠離,分別出這樣可愛不可愛,所以稱做「分別愛非愛緣起」(原來這一緣起的解釋範圍較寬,這樣只就人生而言)。再進一層推到它的基本原因在行為所引生的習慣力(業力)有善惡的不同,從這上面區別佛家的他種緣起說,便稱為「業感緣起」。

上文說十二有支是依著邏輯的次序而作分析,它的意義是這樣的︰佛家解釋人生現象,最先著眼於比較成熟的階段,在那裏人生現象的起滅無常乃至終歸衰滅極為顯然,而人生的「苦」的感覺也最容易由此發生。從一方面看,這雖然不是佛家提出人生問題的唯一依據,卻不失為重要的依據。在釋迦佛的傳記裏,說他因遊見著老死的人生現象才引起去做沙門的念頭,而他快成道的時間也是由逆觀有支(從老死逐步觀向無明)而入,這都可以作為證明。現在問︰「老死」是依著什麼現象而有的呢﹖不用說是因為「生」存;只要生存著,人生就刻刻的、念念的有老有死,新陳代謝,剎那不停,終歸於病、死。這還說得抽象一點,要是聯繫著環境來看人的生存,就有一定範圍,並限制了它的性質,佛家通常用「欲界」──對待「色界」、「無色界」的一種區分──來作形容,在有限區域裏的生存,就是「有」的一支。這固定的現象乃由於心理方面的執著,所以有「取」的一支。為何要取﹖因為渴愛的不能自己,於是有「愛」的一支。人生的現象分析到此,也自成為一個片段,佛家對於有支有作「二世一重因果」看法的,即用這五支為「後際」。但是,人生意義僅僅這些還是不夠完全了解的。因為它沒有說季正原動力的所在,所以要再往上推求。愛的發生,出於心境相接的感受,由此有「受」的一支。受又以內外界接觸構成的心象為據,這就發見了「觸」的一支。觸出於感覺,必須用五官作門徑,所以有「六入」這一支。六入又要依著人的個體,這剋實是由五蘊所組成,便推到「名色」一支。人的個體必由人格的意識得著永續、統一,所以特別提出了「識」支。識的開展又跟著種種行為而來,自然有了「行」的一支。在人們還未能澈底認識實相的時候,一切行為都難免於盲目,所以最後歸結於「無明」支。以上七支也自成一片段,對有支作二世因果分別的就稱這些為「前際」。剋實說,十二有支是應該具備一時而有的意義,這樣才見出它邏輯的次序,而更深刻了解到人生實相。所謂二世或者三世因果的說法,都是後來聯繫輪迴而別為之解的。

從十二有支上所見的人生,是以盲目的無明作嚮導,加以無厭的愛取相推動,這麼樣來開展著的。有欲望而不得其正向,當然不會滿足,而因為欲望的程度愈深,失望也就愈大,如此構成痛苦的根源。跟著來的人生現象在整個生存中間,自然都帶著苦的意味。生死,不容說是痛苦的生死,即在生死以外的各支,與生死相關的,也一樣是苦。這就是在人生現象上所見到的實相的一方面──苦的一面。要是著眼於人生原來是動的現象而推求它的動因,說明苦何以會連續不斷,這就不是無明、愛、取所能解釋,必須另外提出「行」的一支來。由於「行」的反覆,積習成性,隱然有種力量支配了行為,偏向到底不能遽改,所以苦的現象連綿不斷。從這上面,又得著人生實相另一種意義,所謂「集」的真實,即「集諦」。

對於行同人生的關係,或者說身口意的行為在人生上有如何的道德意義,這是印度哲學裏面很早就被注意到的一個問題。還在釋迦佛未出世的百年以前,婆羅門學者依著《奧義書》的思想來推衍立說的,如大家「祭言」,便應用了「業」這一個概念,組織了獨到的理論。他以為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開展都有不得不然之勢,這出於本能的或者自覺的「欲望」;引導欲望趨向所對的是「意向」;由此發生具體的行為是「業」。業得了結果以後,還有餘勢可以影響到後來的欲望,推進人們的行動綿延不絕,成為「先行力」。從欲望到此,方纔完成一個過程,可以統統叫做「業」(廣義的),不過以中間的第三種作主體。業力一日存在,宇宙人生的現象也就一日相續不斷,但是業力有好、壞、善、惡的分別,因而現象也有升、沉、高、下的不同,從這上面見出有「輪迴」(流轉的另一種意義)的一回事。在婆羅門一系的學說裏,本來要求個人「我」的解脫,並且從輪迴得解脫,所以非破壞業力不可。祭言這樣的學說,對於後來各家的思想發生很大的影響。

佛家談「行」,也是著重人生的相續一方面,自然就同從前的業力學說聯繫起來,並還進一層從人們心理現象找到根據,以為按實行同業的本質,不外乎心法「思」。大乘家發揮此說,將業力看做思的勢力遺存,成為習慣而支配後來的行動。小乘家更把這種力量當作有實質的色法(無表色),而作比較機械的看法。不過佛家的業力說和婆羅門學系不同。婆羅門系用業力解釋輪迴,離不開個人的主體,這無異說有靈魂;佛家恰恰相反,他們採取業力說,乃用來證明「無我」,既沒有個人的自體,當然也談不上靈魂。平常任何一個人的身心結合,生命綿延,一概是業力使之,而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緣起的現象而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持指使的。至於人生一期數十年,由於心理作用的發展,其間自有一種意識聯繫前後,構成渾如一體的感覺,而發生了「自我」認識,這正是佛家所謂「我見」。業力感召的主要一環,也正屬於同我見相應的意識。這種意識還有反作用,並非一任業感,隨其飄泊。由這一點,苦集等評價就不至無所繫屬,而一期人生也具備相當的意義,不即等於偶然。再從輪迴方面說,佛家初意,側重於道德的責任感。對自,則覺悟到人生的可貴,不使空過,而一切行為都對自身將來有責,絕非一死可以了之,這是輪迴上永感的意義。對他,則覺悟到生存的相依,互生影響,而個人行為應對全體負責,將來業力相酬,無異身受,這又是輪迴上共感的意義。再就自身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言,則過去人的作為會與當前人生相連貫,而現在所作無異繼續古人業績邁進,責任所在。更不容辭,這又是輪迴上類感的意義。要是從這些意義去體會,佛家輪迴的說法就不能混同有靈魂的因果報應之談。這只要看初期大乘中般若一類的思想,說到菩薩修行時間的久遠,範圍的廣闊,即有「似我」的議論,也是結合一切個體在人生的全部過程裏所有的成就,以他為自地構成一「大我」而言(這如《金剛經》說證道時所得大身)。在這裏,自業和共業,自利和利他,均得著統一的看法,不能用狹隘的、庸俗的靈魂一類的有我思想去解釋的。後期大乘瑜伽學系有「阿賴耶識」的思想,似乎更與實體我執相近,實則它的建立,也多少含有「對治」、「為人」等悉檀用意,而在《楞伽經》,就說它是可以用「空」、「無相」等範疇來替代著說的,由此也不能拘泥。最後,說到業感緣起裏業的善惡分別,隨順世俗,才以此世後世的損益來做標準;要是歸結於勝義,那末,這應該與人生轉識向上一致,由煩惱的囂動趨於寂靜,由煩惱的雜染趨於純淨,那一切行為纔謂之善。

從這裏就見得十二有支上所表示人生另一方面的實相,可說是主要的實相,所謂「苦滅」,或單獨說「滅」。苦集兩種判斷無非為「滅」作準備,作依據。所以佛說緣起的定式,不僅是「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兩句,另外還有「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兩句。由前兩句作前提,纔得著後兩句的結論。在釋迦佛成道後遊行教化所說的義理,當時受教者總結它成為一偈(後世稱它做法身舍利偈,可說無異是被重視為佛的本質)。那偈文就說︰「若法從因生,如來說是因;若法從因滅,大沙門亦說。」這便是生滅並舉的。如此依著十二有支的次第來說苦滅的實相,是「生滅而老死滅」,一直推上去,到「無明滅而行滅」為止。要是揀重點來說,有支的後半愛取滅,前半無明滅,也就全體消除了,這算是根本解決的辦法。因此,佛的教人,常常說「心解脫」、「慧解脫」,即是對愛和無明擺脫束縛而言。又常說他自己能勝一切,能知一切,這也是就斷愛和斷無明而言;能斷愛,自不為一切所制伏,能斷無明自不為一切所迷惑了。於此需要說明的,滅「苦」,關涉人生的全程,果然全滅了,豈非人生也隨著取消﹖據我們理會,佛說人生的轉變是含著「本質不同」的意義,聯繫到身心形式也應有所不同。後世就這一點說有「變易生死」、「變化身」等,無非表示苦滅以後的人生因為本質改變,形式亦異乎尋常而已。但從身心的自然現象依舊相續這一點看,也可說,尋常的人生改變了意義,就不成為原來的「有支」。譬如有支裏的生和老死,是連著愛、取、有而來,現在愛、取、有的意義沒有了,儘管現象遷流,剎那不住,但不再是原來的生死了。依著佛家根本的主張,滅法即涅槃,是現法所得,要現在能夠證知,能夠遊履,那末,自然的人生現象雖還存在,而依著它的趨向不同、運用不同,從前受著自然規則的拘束壓迫,而現在能夠依據必得其自由,這就可說是「無住涅槃」,而不單純是生死了。由此,又在有支現象上見出人生的「道」的實相。道是,滅苦的肉,正對集而言。集的中心在行,在業,道亦復如是。佛常說道是八正道,即從身口意三方面組織起來,即是身口意三行能得其當為的正向的。這樣的身口意行是正業、正語、正思惟,合攏來為正向的生活即是正命。再加以輔助的正見、正勤、正念、正定,成為八正道。這些同業的有力,有因果酬應一樣,也有它們的勢力,可以發展人生趨向苦滅。這就是在涅槃的全部過程中,有其價值,而成為一種實相的。以上大略解說了業感緣起和四諦實相。

第二種受用緣起,如上文所解,它是在業感緣起的基礎上,從認識方面著眼於主客觀交織而成的人生現象,分析得其因果規律來立說的。作這一緣起內容的一切,用佛家的術語表示,是「蘊」、「界」、「處」三科──萬事萬物的三類概括區分。五蘊最簡略,十八界最詳細,十二處酌中,但便於說明這一緣起的特徵的,還算五蘊。五蘊開頭色蘊是客觀一邊,最後識蘊是主觀一邊,兩邊交涉發生作用是中間受、想、行三蘊。因為識和色的接觸用感覺作它的原始形式,感覺發生以後,不管程度的淺深,範圍的寬窄,必定從受到想,從想到行,順次開展。受是領受或領納,它將客觀所生的印象結合主觀,依著生活上的要求,自然有了苦、樂,或者不苦不樂的中庸感受,而區別出喜歡或嫌惡,這就決定了其後心思、行為的趨向,也可以說人們的一切心思行為總離不開受的指導,所以這一類現象可以歸於受用緣起之內。要是用四緣的說法來劃分,這緣起的重點是放在所緣緣和等無間緣兩種上面的。客觀的境色對於主觀心識能限制它緣慮的範圍,並還要求它緣慮的生起,由此境界所緣又是緣,而成了所緣緣。其次,主觀思惟分別的開展,它前前後後的種類、分量都相互關聯著,前行的心思大體規定了後起的種類,這是相稱的均等即平等。而它們中間如果別無障礙,那末,前前引導著後後就一貫而下不會中斷,這是無間,由此構成因果關係為等無間緣。合攏所緣和等無間兩類因果來看,可見在這中間不單純是客觀片面地影響於主觀,由於主觀的無間的開展,也逐漸發生反作用於客觀。像從受到行都隨著好惡的心理支配了行為,實際動作就會變革了對象。所以這些因緣所得的結果,不僅是增上的,並還是士用的。從這一點又通得到業感緣起。現在變革了的客觀作為當來所緣緣的準備,而現在的所緣緣係屬從前行為所改變了的客觀。這主客中間的關係即是業感。而從人生的意義上講,人們當前所處的環境無異自業、共業預先作好了的安排,隨著道德感的發達,人們對於以後的境遇安排各自有其道德的責任,不容茍安於現成而不求其變革,所以認清受用緣起的法則,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其次,從十二處、十八界的現象上可更深一層了解到受用的實際。「處」就發生受用的門戶一義而言,有了主觀「根」的方面和客觀「塵」的方面,門戶打開,就會發生受用的交涉。也像平常人事的接觸一般,依著印度的風格,首先見面,其次問訊,再次受沐浴塗香,再次受上味飲食,跟著受臥具侍奉,最後纔來談問題,由這樣的次第安立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相應地各別攝取它們的境界,成為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這些根塵交涉隨著好惡的反應,很自然地會發展至於攝亞觀的一切來豐富自己的生活。受用在這裏便具備消化、滋養的意義,所以從前譯家也翻它作「食」字來表現如此內容。另外,「界」就做受用性質不變的根據的經驗而言。必須先有了能受用、所受用以及受用自體的種種舊經驗,而後繼續緣起的受用才保持它本質的一貫性。從「蘊」、「處」、「界」這些現象上,我們可以明瞭受用緣起是以能取(即能受用)所取(即所受用)為根本,而在它後面有個人的我執支持著,又是不待深論的。

就受用緣起的現象談實相,是用認識的究竟處「絕對的真」來作標準的。當支持著能所那自我執著還沒有破除的時候,認識為偏私的見解所蔽,自然無從體認到此。那時所見得的只是「虛妄」,或者用譬喻說它如幻化一般。這並非否認那些對象的存在,更非輕視它們切實支配著人生的功能,不過說明它們的生起、增長、變化純在因緣,誑惑耳目,好像是一成不變,而實際在人生的意義上隨時可以改觀,並還需得予以變革的。小乘佛家因為過分重視經驗的緣故,一部分偏向地將這能取所取的一切當作實在。他們雖然藉此沖淡了對於人我的拗執,可是卻換上個法我的僻見,因之在這方面所理會的真實是不夠的,惟有大乘學者才給以正確的解釋。

有關人生受用的現象在認識範圍以內的,何止千差萬別。要說它們的實相,相當於一般所謂事物的「自相」或「別相」,也應有千萬種的不同。但照大乘學者的看法,由圓滿的智慧所得最高的認識,對於一切自相是無不瞭然的。在《法華經》裏就曾用諸佛的智慧境界來作說明,以為只有佛和佛才能得著諸法的究竟相。譯師鳩摩羅什參照了龍樹著作的見解,分析這種實相的內容,具備了體、性、力、用、因、緣、果、報、本、末的十個方面。由此可見這裏所說諸法各自的實相還不能認為純粹客觀存在的區別,只是通過一種共同的實相認識來了解一切事物對於人生實際的各別意義而已。共同實相又係怎樣的呢﹖這就是佛家常常說到的諸法無有自性的「空」,或者更切實些說為「空性」。從原始佛學以來,通用三大綱領來作這空性的分析、說明,所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清淨」。中國譯家因為這些義理即是佛學同其他學說異流的分水嶺,無異於公私文件裏所用的印鑑,便稱呼它們為「三法印」。據三法印而談,一切正確認識的基本體會應該是緣起現象的變化不停。現象的變化隨著因緣起伏,像流水,像燈燄似的無一息間斷,這樣構成的無常也可說是必然趨勢,所以「滅不待因」。在無常的現象上要尋求主觀客觀常一自在的實體,自然是矛盾、不可能。同時那些的本身都用同類分子的和合或者異類分子的和集來構成整體的印象顯現在認識上,略加分析便可瞭然它們的空虛無主,而有了「無我」的經驗。再進一層,由於我執的逐漸稀薄以至於根絕,所有煩囂擾動的心理,使人生走向痛苦不寧的行為,都跟著變化了、消失了,終歸於寂靜。這不是說人生活動的停止,而是重新建立起整然的秩序,由此纔會有順理成章的一切行為;最後完成空性體認,達到完全清淨的地步。這正屬佛家理想的究竟處,所謂涅槃的證得,涅槃的遊履,必須現前就可以做到的。

受用緣起的一切現象在空性的基礎上纔顯現出它們的實相,這始終有待於智慧的體會、領悟,也便是一切實相都存在比較平常更加殊勝的心思認識中,算是勝慧的境義,所以稱做「勝義諦」。勝義認識的前後以及它過程裏,同一般認識的聯繫或者自他認識的交涉,又須有溝通的途徑,這是另外一種實相所謂「世俗諦」。它在勝義認識的前後,性質當然不同,不過總和勝義被相提並論著而當作「二諦」。如果切實些來分析,會看得出幾重世俗並幾重勝義,像唐人編譯的作品裏就有四真四俗的組織。那中間雖也有些可以商量的地方,但對於應用解釋是極有意義的。現在泛泛地說,不管認識勝義之前之後,世俗同勝義的關係完全建立在運用概念的解釋上。概念從語言說是「名」,從心思說是「想」,只要能正確地運用名想,同勝義配合著,作為溝通自他前後理解的一條道路,便足以成為真實,得名為「諦」。證得勝義以前應用世俗諦,為的是由俗入真,《大般若經》裏時常提到這一層說「不壞假名而說實相」,《雜阿含經》也說及「佛不與世間諍」,這裏所謂世間,應該同勝義相順相成,也像有些論書裏的「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不過要附加說明,這樣的世俗諦只算階梯,不可視為究竟,後來學者也區別它為「覆俗」,即是說意有所蔽的。至於證得勝義以後一樣有世俗諦,卻屬於由真化俗,《大般若經》說它「不動真際安立假名」,意指顯示實相可以做自他理解的聯繫,還不單純是解釋而已。它隨順著世間所理解的種種概念而有所設施、安立,於無方便中作方便,無差別中為差別,這樣發展概念成更高的範疇。由此在真俗二諦互相交涉的一段很長的過程裏,依照受用緣起現象逐漸的轉變,或者因我執的漸減而受用的意味不同,其間由俗而真,由真而俗,逐步提高,趨向究竟,情形是一再反覆而相當複雜,並非僅僅停止在真俗對立的一種狀態便了的。

第三種分別自性緣起是印度佛家最後發展的緣起學說。這裏說最後,是因為從此以去,佛家逐漸吸取神祕思想,便失掉它的純粹性,而終至面目全非了。分別自性緣起可看做受用緣起進一步擴大範圍,涉及整個宇宙人生,要從那上面求得因果轉變的法則來立說的。本來人生的澈底變革必須就全人類著眼,不能不擴大到這樣的範圍,但所謂自性仍舊是人們認識上的事物各別現象,而它的具體內容用五位百法來分類也可以概括無遺。這樣的至性區別的構成,全靠名想即概念的理解,也就是它們自性認識通過了名想纔各各區分的。名想不限於言說,心理上所有表象、觀念,都包括在內,即不會言說的幼稚思想裏同樣有它相類的作用。不過名想的認識一度發生以後,通常有它的餘勢遺留痕迹在心理上,作為再次認識的依據,這無異乎再次認識即從這樣勢力重新發現出來。如此作用,平常謂之「習氣」或「熏習」,而就其能發生再認識的一點說,可以稱做「功能」或「種子」。還有這種習氣在遺留的中間,受著其他名想理解的影響,會不自覺地演變、發展,而增加它的力量,到達一定程度便有再發現的趨勢,這種過程叫做「轉變差別」,就是不同的轉變。以上所解不用說是側重在主觀心理方面,並且特別注意到前後認識的一致乃至自他認識的統一等等的依據所在,也可說是有關認識的社會性的。

有一部分大乘學者解釋熏習同意識的關係,很重視熏習勢力的如何保存,於是就人們所有人格統一的意識狀態,用世間庫藏的貯存方式來理會意識上面的熏習,不過以為是無形的作用並沒有痕迹可尋的。又有強調認識上表象的意義的,便說認識所得的只有表象,甚至說表象只是意識本身的投影,不必有客觀的實在。這些都屬於「唯識」的學說。「唯識」一名詞原語為「毗若南補底」(Vijnyapti),指的是意識有所表白的狀態。很容易引申出極端的解釋,需要好好地加以辨別。至於從有關唯識的分別自性緣起現象上體認實相,依然要看表象是否同本質相符,以及本質自身存在的價值如何等等問題而決定,內容錯綜,便結構成為「三性」。

概括地說,在人們正確的認識還未完全圓滿的階段裏,隨處有關於人我執的偏私,又有關於法我執的僻見,對於事物所得的價值判斷離不開周徧計度,或者說只有周徧計度,而它用為主要依據的不外名想,所以也可說所得的是從名想構劃成功的自相。這不能表白對象的本質,而積習成性,反在本質上加了一重虛妄的蔽障,因此謂之「徧計性」。依據徧計分別指導行為,既不符合實際,因而招致苦痛、顛倒,始終局限於業感緣起的苦集、受用緣起的二取虛妄的範圍。假使對這一層有了覺悟,藉著對治的途徑作有意識的矯正,那末,逐漸減輕了乃至滅絕了有關人法的執著,就不再落於名想虛構的窠臼,而會得著對象本質的認識了。這正對執著的根源來說,首先體會到的是事物生起藉待因緣,並非原有整體自然出生的。在因緣相續的中間,雖然各別現象保持著比較固定的形式,但不能即作決定的看法以為絕無變化,由此得著現象的一種評價,所謂「依他性」,即是沒有自體的性質。它和名想無必然聯繫的關係,有時超脫了名想分別纔更親切地理解到它的實在,所以也稱作「離言自性」。就由這樣的理解習慣了,確定了,在認識上對象本質的顯露便同人生的正向相一致,它的實相是由苦集而滅道,由二取無取,這些從雜染到清淨,逐漸在轉變著,是要通過實踐而建立增長以至於究竟圓滿的,因此稱這方面的實相為「圓成性」。三性的實相即以圓成作最高的標準,徧計和依他在染淨轉變裏有相對的實相意義,完全由於能夠隨順圓成而說。從前學者也有依著三性認識的步驟作了這樣的譬喻︰如同在黑暗裏見著繩子而誤認為蛇;這是徧計的評價,明白了是繩得著依他的評價,再分析繩的本質為麻而了解它的真正性能,纔算究竟的圓成評價。

綜合以上所說三種緣起,從業感到分別自性,也就是從個人生存的體驗到全體人生的變革。所有對象的緣起法則可說是大致包括了。又對於實相的認識從部分的苦集到全體的圓成,也可說是範圍廣闊了。在它們中間始終貫穿著實踐的、變革的意義,而這一轉變的關鍵又都見得出在於人生向上的自覺,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附五︰〈緣起法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緣起法頌」係指佛典中略說緣起法的一首偈頌。又稱緣起偈。頌文之梵語為︰
「Ye dharmā hetu-prabhava hetuṃ teṣaṃtathāgato avadat,teṣāṃ ca yo nirodhoevaṃ vādī mahā-śramaṇaḥ」。

巴利語為「Ye dhammā hetu-ppabhavātesaṃ hetuṃ tathāgato āha,tesañ ca yonirodho evaṃ vadī mahāsamaṇo」。

西藏語為「Gan-dag chos-rnams rgyu-las byuṅ,rgyu de de -bshin-gśegs-pas gsuṅs,de-la ḥaṅ gaṅ-shig ḥgog-pa-ni,ḥdi skadgsuṅ-ba dge sbyoṅ-che」。

對於此一偈頌的漢譯,諸經論之所載並不相同。《初分說經》卷下譯云(大正14‧768b)︰「若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譯云(大正23‧1027c)︰「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大智度論》卷十一譯云(大正25‧136c)︰「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

據巴利律藏《大品》(Mahā-vagga)I,23、《四分律》卷三十三等所載,此頌是五比丘之一的阿濕卑(Assaji,即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述說佛陀教法大略時之所說。相傳舍利弗聞後即得預流果,並與目犍連一齊皈依佛陀。

關於此頌涵義,依《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2b)︰
「如佛於四諦中或說一諦,或二,或三。如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說偈︰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此偈但說三諦,當知道諦已在中不相離故。譬如一人犯事,舉家受罪,如是等名為隨相門。」

《大智度論》謂此頌雖強調四諦中的苦、集、滅三諦,而道諦已含攝於其中。然而《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則認為此頌以道諦為主旨。

另外,有人將此頌比擬為如來的法身,而稱之為「法身偈」或「法身舍利偈」,並將之收藏於佛塔或佛像內。此外,在梵本及藏譯佛典卷末亦常附上此偈,亦有人將之刻於佛像之臺座或光背。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說慧地品〉;印順《中觀今論》、《空之探究》;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歐美佛學研究小史》;《唯識思想論集》一、《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53});寺本婉雅《行の中道實踐哲學──根本佛教緣起觀》;武內紹晃《緣起と業》;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第一篇第三章〈時間論を中心として緣起思想の解釋〉。


[法相辭典(朱芾煌)]
身表業

成唯識論一卷十四頁云: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實有。才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示,不應名表。又觸不應通善惡性。非顯香味、類觸應知。故身表業、定非實有。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

二解 如表業三種中說。

三解 俱舍論十三卷二頁云: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如彼卷二頁至六頁廣釋。又云:既已遮遣行動及形;汝等經部宗、立何為身表?立形為身表。但假而非實。既執但用假為身表;復立何法為身業耶?若業依身,立為身業。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語業、意業、隨其所應,立差別名,當知亦爾。若爾;何故契經中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者、思已業。此二何異?謂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若爾;表業則為定無。表業既無;欲無表業,亦應非有。便成大過?如是大過,有理能遮。謂從如前所說二表殊勝思故,起思差別,名為無表。此有何過。此應名為隨心轉業。如定無表,心俱轉故。無如是過。審決勝思,動發勝思,所引生故。設許有表;亦待如前所說思力,以性鈍故。毗婆沙師、說形是實。故身表業、形色為體。


波羅蜜多唯有六數

攝論二卷二十三頁云: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熟諸有情故。為欲對治不發趣因,故立施、戒、波羅蜜多。不發趣因、謂著財位、及著室家。為欲對治雖已發趣復退還因,故立忍、進、波羅蜜多。退還因者:謂處生死、有情違犯、所生眾苦,及於長時善品加行所生疲怠。為欲對治雖已發趣不復退還,而失壞因;故立定、慧、波羅蜜多。失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慧。如是成立對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數。又前四波羅蜜多、是不散動因。次一波羅蜜多、不散動成就。此不散動為依止故;如實等覺諸法真義;便能證得一切佛法。如是證諸佛法所依處故;唯立六數。由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正攝受。由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不毀害。由忍波羅蜜多故;雖遭毀害;而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能助經營彼所應作。即由如是攝利因緣,令諸有情、於成熟事,有所堪任。從此已後,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於開悟時,彼得成熟。如是隨順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數。應如是知。


表無表色皆非實有

成唯識論一卷十四頁云:表無表色、豈非實有?此非實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實有。才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示,不應名表。又觸不應通善惡性。非顯香味,類觸應知。故身表業。定非實有。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表示身故;假名身表。語表亦非實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詮表故。多念相續,便非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是故假有。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不矜

ㄅㄨˋ ㄐㄧㄣ
不自誇。《文選.張華.鷦鷯賦》:「靜守約而不矜,動因循而簡易。」《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皇太子不矜天姿,俯同人範,師友之義,穆若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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