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ㄈㄣ ㄒㄧㄣ, 1.用一部分精神兼顧別的事。如:「一面看書,一面看電視,容易分心。」
2.費心。如:「請分心代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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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九心輪
(名數)九心次第轉而成輪之意。為小乘上座部所立,即謂心隨境轉,有九種之別也。成唯識論樞要卷下本,謂「上座部師,立九心輪: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貫徹,六安立,七勢用,八返緣,九有分也。然實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總說有九。故成九心輪。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境而轉,名為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為能引發。其心既於此境上轉,見照矚彼(見心);既見彼已,便等尋求,察其善惡(等尋求心);既察彼已,遂等貫徹識其善惡(等貫徹心);而安立心,起語分別說其善惡(安立心);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勢用心生,動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返緣前所作事(返緣心);既返緣已,遂歸有分,任運緣境(有分心);名為九心,方成輪之義。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心通於死生,返緣心唯得死。若離欲者之死,唯有分心。以既無我愛,返緣無所,不生顧戀也。未離欲者,以返緣心而死。有戀愛故,若有境至,則心可生。若無異境,則恒住有分,任運相續。然見與尋求,前後不定。無性攝論第二卷,謂五識於法無所了知者,先說見心也。復言見唯照矚者,卻結前心也。」彼文無九心輪之名。蓋此名為起於慈恩者。攝大乘論上成唯識論三等,引其中之有分識,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為巳說阿賴耶識之證。又出於成唯識論述記第四本,宗鏡錄第四等。
有對
(術語)就十八界分別三種之有對: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對者礙之義。礙有二種:一障礙之義,二拘礙之義。障礙之義者,第一之障礙有對也。以五根五境之小色為體。此十色互相障礙,如手之礙手,石之礙石,故名障礙,障礙即有對也。拘礙之義者,第二之境界有對,與第三之所緣有對也。境界有對者,六根六識之十二界與法界一分之心所法也,此十三界之法為境所拘,故名有對。境界有對也(依主釋)。所緣有對者,六識及境界之七心界與法界之一分心所法也。此八界為所緣之境所拘礙,故名有對,所緣有對之依主釋也。此中境界與所緣之差別有多義,茲言其一義,則以取根及心識之境一邊,名為境界有對,以緣心與所之境一邊,名為所緣有對云。見俱舍論二。梵Sapratigha。
神分心經
(儀式)法會之初,為勸請神祇讀般若心經一卷,以拂魔障。見神分條。
(儀式)修法會,為拂魔障,乞諸天善神之護衛,先誦心經,而為法施,謂之神分心經。
[佛光阿含藏]
慧解脫
慧解脫(paññā-vimuttā)(巴)。解脫分心解脫、慧解脫。聖者有的得心解脫(由定力克服煩惱),有的得慧解脫(由慧力克服煩惱),有的得心解脫、慧解脫,則名俱解脫。
[佛光大辭典]
九心輪
心對某一對象之作用有九種,連續不斷,循環如輪,稱為九心輪。即:(一)有分心,即未接觸對象以前,毫無知覺思惟之心。(二)能引發心,即對對象能起強烈作用之心。(三)見心,對對象起見、聞、嗅、味等六識之心作用。(四)等尋求心,判斷對象有無價值之心作用。(五)等貫徹心,洞悉對象價值之心作用。(六)安立心,知悉對象之價值後,而能以語言表達之心作用。(七)勢用心,根據前心之決定,進而對對象採取行動之心作用。(八)返緣心,動作既興,將欲休廢時,遂復返緣前所作事之作用。(九)有分心,此即還原至最初之有分心。以上雖分為九種,然除見心通六識外,餘者無非是意識之作用;又(一)與(九)同為有分心,故九心實為八心。此「有分心」係出自小乘上座部之說,大乘唯識宗則認為有分心係指阿賴耶識而言。〔攝大乘論釋卷二(無性)、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本、佛教上座部九心輪略釋(湯用彤,往日雜稿)〕 p128
五位
指五種類別。(一)部派佛教將一切法分為五種。又作五事、五法、五品等。即:(一)色法,指物質界。(二)心法,指構成心主體之識。(三)心所法,指心之作用。(四)心不相應行法,非色法、心法而與心不相應之有為法,例如「生住異滅」,便是說明存在之現象。(五)無為法,其生滅變化並非因緣所作,亦不起作用。
俱舍論等,更對此五位加以分類,將色法析為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法四十六種、不相應行法十四種、無為法三種,合計七十五種,故有「五位七十五法」之稱。大乘唯識宗則分心法為八種、心所法為五十一種、色法十一種、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無為法六種,合計百種,故稱「五位百法」。以俱舍等宗派而言,五位之順序為:色、心等,此乃認為心外之對象實在而有,由此再起內心之心、心所。而唯識宗則提出不同之主張,即以心、心所等順序表示諸法皆唯識所變現,其本身並無實體。〔俱舍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成唯識論卷七、百法明門論疏卷上、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
(二)指大乘五位,又作唯識五位、唯識修道五位。唯識宗將大乘菩薩之階位分為五等,即:(一)資糧位,即含攝有漏善以達佛果之位。指十住、十行、十迴向等諸位菩薩,以福德智慧為助道資糧,故稱資糧位。十住、十行、十迴向之菩薩階位又稱大乘三賢位。其中,十住偏重修理觀,十行偏重修事觀,十迴向多修理事不二觀。此類修行稱為大乘順解脫分,雖已能斷除分別二執之現行,然對於能、所取之種子依舊潛伏未除,此係唯識五位中最初伏障之階段。(二)加行位,指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位菩薩,由得福智資糧,加功用行而入見道(歡喜地),住真如位,稱為加行位。即於資糧位所積集之善,更進一步為得無漏智而加力修行之位。此位能達「無二我」而「有二無我」之境界,然心中仍變帶「如相」現前,故仍非實住之唯識境界,稱為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又作見道位。初地菩薩體會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故稱通達位。即證得初無漏智,並體得真如理之位。此係修行第一大劫之成熟階段,相當於初地之入心,故又稱見道位。(四)修習位,又作修道位。指二地至十地菩薩,得見道已,為斷除障,復修習根本智,故稱修習位。即於通達位證得真如理,再反覆修習之位。(五)究竟位,指妙覺佛證此果位,最極清淨,更無有上,故稱究竟位。即指佛果之位。〔成唯識論卷九、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唯識三十論頌、大乘法相名目卷一中〕
(三)指小乘五位,即:(一)資糧位,又分三位:五停心、別相念(各別觀察四念處)、總相念(總觀察四念處)。(二)加行位,其位有四:煖位(未見智火,已得煖相)、頂位(觀行轉明,如登山頂悉皆明了)、忍位(於四諦法忍可樂修)、世第一位(雖未能證理,而於世間最勝),此四位加功用行,取證道果。(三)見道位,指聲聞初果斷三界見惑,見真空之理。(四)修道位,指第二、三果修四諦道法,斷欲界思惑。(五)無學位,指聲聞第四果阿羅漢,斷盡三界見思惑,真理究竟,無法可學。〔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
(四)對於心之狀態,禪宗亦分為五位。曹洞宗之祖洞山良价為舉示修行者,而提出五位之主張,稱洞山五位。可分為正偏五位與功勳五位二種。(一)正偏五位,指正中偏、偏中正、正中來、偏中至、兼中到等五位。正是陰,意即真如之本體;偏是陽,意即生滅之現象。正中偏指平等中存有差別;偏中正指差別即平等。基於此,作靜中之動之修行工夫,則謂正中來;動中之靜則為偏中至。兼以上二者,達於自由自在之境界,即謂兼中到。對此,曹山本寂曾以君臣為例而說明之。(二)功勳五位,指向、奉、功、共功、功功等五者。即知眾生本具佛性,求達佛果(向),為證佛性而修行(奉),見佛性(功),雖已達自由之覺位,尚有其作用(共功),最後更超越前者,而達自由自在之境界(功功)。〔景德傳燈錄卷十七、曹山元證禪師語錄、洞上古轍卷上〕(參閱「洞山五位」3869) p1087
心相應心不相應
原始佛教後之部派佛教時代,傾向於整理組織阿含經教說之阿毘達磨,其時,對心之作用亦作種種考察。於上座部中,分心識為主體與屬性,如心、意、識等主體稱心法,或稱心王;受、想、思等部分之作用、狀態、性質等屬性,稱心所法,或稱心相應法。就此而言,具體的心,經常須與一心王或受、想、思等數個心所同時俱起。如此,心、心所與所依、所緣等同時俱起者稱為相應。
此相應思想,雖始於部派時代,然重視原始經典之部派並非皆承認心所法與相應思想。在原始經典中,受、想、思等不為心之部分,而各為獨一之心作用,故謂除此心之作用外,並無心之存在。說一切有部、巴利佛教(南方上座部)、舍利弗阿毘曇論(犢子部系)等皆立心相應說;對此,譬喻者、經部師、成實論等經部系以及南方大眾之王山部、義成部等主張心不相應說。此兩者之論爭,即稱心相應心不相應之說。〔成實論卷五、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卷九十、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七、俱舍論記卷四、大乘義章卷二、心心所思想の發生過程に就て(水野弘元,日本佛教學協會年報十四)〕 p1405
供養
梵語 pūjanā,巴利語同。又作供、供施、供給、打供。意指供食物、衣服等予佛法僧三寶、師長、父母、亡者等。供養初以身體行為為主,後亦包含純粹的精神供養,故有身分供養、心分供養之分。據遺教經論載,飲食、衣服、湯藥等,屬身分供養;不共心供養、無厭足心供養、等分心供養等,屬心分供養。
蓋初期教團所受之供養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為主,稱為四事供養。施予佛、塔廟、佛像、教法、比丘(尼)、僧團之房舍與土地為僧團經濟之重要來源。所行之供養除財供養外,尚有法供養,如以恭敬供養、讚歎供養、禮拜供養等精神之崇敬態度亦稱供養。密教則有塗香以洗清罪業、除去煩惱之說,並有供養儀軌(供養法式)之制定。初時甚而有以塔、廟作為祭祀對象之供養,稱塔供養,至後世,一般對死者亦行塔供養,亦有以其他供物作為回向之情形。
總括供養物之種類、供養方法與供養對象等,有各種不同之分類:(一)二種供養,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之說,有:(1)法供養,指善於聽聞大乘正法,或廣或略。(2)財供養,指飲食等四事供養。據大日經供養法疏說,有:(1)理供養,指以證入真實之理為供養。(2)事供養,指供養香花等。(二)三種供養,據普賢行願品疏之說,有:(1)財供養,指供以世間之財寶、香花等之供養。(2)法供養,指起菩提心,而行自利、利他之二利。(3)觀行供養,指行周遍含融觀、事事無礙觀等華嚴觀行供養。十地經論卷三說,有:(1)利養供養,指衣服、臥具等。(2)恭敬供養,指香花、幡蓋等。(3)行供養,指修行信行、戒行等之供養。(三)三業供養,法華文句卷三之一載,有身、口、意三業供養,即:(1)身業供養,身至誠禮敬諸佛菩薩。(2)口業供養,口發言稱美諸佛菩薩功德。(3)意業供養,端心正意,想念諸佛菩薩相好莊嚴。(四)四種供養,(1)據大日經義釋卷十一之說,有香花、合掌、慈悲、運心等四種供養。(2)據理趣釋卷下之說,有菩提心供養、資糧供養、法供養、羯磨供養等四種瑜伽教之供養。(五)四事供養,(1)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之說,有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等四種供養。(2)據無量壽經卷下之說,有懸繒、燃燈、散花、燒香等四種供養。(3)據善見律毘婆沙卷十三之說,有飲食、衣服、湯藥、房舍等四種供養。(六)五種供養,據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之說,有塗香(持戒)、花鬘(布施)、燒香(精進)、飲食(禪定)、燃燈(智慧)等五種供養;另加閼伽(淨水,忍辱),即為六種供養。(七)十種供養,據法華經法師品之說,有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十種供養。
另據大藏法數之說,將繒蓋、幢幡合併為幡蓋,而加入合掌,成為十供養。若據菩薩地持經卷七所舉之十種,則為:身供養、支提供養、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自作供養、他作供養、財物供養、勝供養、不染污供養、至處道供養等。
此外,佛前之供物稱佛供,神前之供物稱神供。供養梵天、帝釋天、功德歡喜天等,則稱供天或天供。供於亡者,稱追善供養。專供餓鬼者,稱餓鬼供養。慶祝佛像開光者,稱開眼供養。供養經者,稱開題供養,又稱經供養、一切經供養、書寫供養,如書寫維摩經而供養之,稱維摩經供養。叩鐘慶祝者,稱鐘供養。又就佛法僧三寶而言,供養佛,稱佛供養、供佛;供養法,稱法供養、行供養;供養僧,稱僧供養、僧供。其中,招請百僧,設齋以供養者,稱百僧供養、百僧供;招請千僧,設齋以供養者,稱千僧供養,或稱千僧齋、千僧供、千僧會;傳說此種供養之功德無量。又供養之施主,稱供養主。供養眾僧,亦稱供眾、供贍。記載供養意義之諷誦文,稱供養文。為供養求福所造之佛像,稱供養佛。以燈明供養佛像、塔廟,則稱供燈。於日本,在書寫經典之後,以之供養、宣講,稱為供講。〔佛藏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下、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佛本行集經卷一供養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供養儀式、大智度論卷九十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上、法華經玄贊卷二本、梵網菩薩戒本疏卷二、大日經疏卷八、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三、釋氏要覽卷中、禪苑清規卷一赴粥飯法、卷三藏主、大明三藏法數卷七〕(參閱「四種供養」1803) p3065
相應
梵語 samprayukta,巴利語 sampayutta。相等和合之意。即指法與法相互間有和合不離之關係,特別指心與心所間之關係而言,六因中之相應因即屬此。俱舍論卷六謂,所依、所緣、行相、時及事等五義平等,稱為相應。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五有:不相離相應、和合相應、聚集相應、俱有(同時生滅)相應、作事(同一目的)相應、同行(心與心所緣同一對象)相應等六種相應。其中之前五種主要係對色法(物質)而言。即:(一)所謂不相離相應,謂一切有方分之色與極微處互不相離,此因由諸色等極微所攝於同一處所互不相離之故。(二)所謂和合相應,謂極微以上一切有方分之色更互和合,如濁水中地水之極微更互和合。(三)所謂聚集相應,謂方分之聚色輾轉集會,如二泥團相擊成聚。(四)所謂俱有相應,謂一身中之諸蘊界處俱時流轉,同生住滅。(五)所謂作事相應,謂於一切所作之事輾轉相攝,如二比丘,隨一所作,更互相應。(六)所謂同行相應,謂心、心法於一所緣輾轉同行,其中更分如下十四種之義:(1)他性相應,如心不與餘心相應,受不與餘受相應。(2)不相違相應,如貪與瞋不相應,善與不善不相應。(3)同時相應,如過去、現在、未來則彼此互不相應。(4)同分界地相應,如欲界、色界、無色界互不相應,又如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不相應。(5)有一切遍行同行相應,謂受、想、思、觸、作意及諸識,於一切位決定相應,隨無一法,餘亦無故。(6)有染污遍行同行相應,謂我癡等四煩惱與染污意,於一切時恆相應。(7)有非一切時同行相應,謂依止於心之善惡心所法隨時生起,或時起信等善法,或時起貪等煩惱法。(8)有分位同行相應,謂與苦樂等諸受與諸相應法同行。(9)有無間同行相應,謂在有心位所緣之心、心法於無間同行。(10)有有間同行相應,謂在無心位所緣之心、心法於間斷同行。(11)有外門同行相應,謂多分欲界所繫之心、心法轉外門。(12)有內門同行相應,謂諸定地所有之心、心法唯轉內門。(13)有曾習同行相應,謂異生所有之心、心法與有學無學之一分心,一向有漏,皆曾習之性。(14)有未曾習同行相應,謂出世之諸心、心法,未曾習之性。
上記總述世間與出世間一切之心、心所法,其相應現起之差別分類。此外如函與蓋一致,稱為函蓋相應;受教者(機)與教法一致,稱為機教相應。又如能觀之心與所觀之境相冥合,稱為心境相應;身口意三者平等,稱為三密相應。〔俱舍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十六、成實論卷三〕 p3912
神分
又作神下。意謂將法施分與天地諸神。修密教行法之際,為除盡惡神之障礙、祈請善神之保護,特向諸天或神祇讀經,使其聽聞佛法得法樂。一般皆誦般若心經一卷,稱為神分心經。行於行法之初或表白之後等。〔青龍寺軌記〕 p424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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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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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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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九心輪
眾生一念之心,緣於塵境,隨有九種相,如輪旋轉,周而復始,無有止息,故名九心輪。又名九心成輪。乃小乘上座部所立。依《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本)所載(大正43‧635b)︰
「上座部師立九心輪︰(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貫徹,(六)安立,(七)勢用,(八)返緣,(九)有分。然實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總說有九,故成九心輪。
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其心既於此境上,轉見照矚彼;既見彼已,便等尋求;察其善惡,既察彼已,遂等貫徹;識其善惡,而安立心;起語分別說其善惡,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動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返緣前所作事;既返緣已,遂歸有分,任運緣境,名為九心,方成輪義。」
所謂九心,即︰
(1)有分心︰有分,即此心本有之分。謂眾生初受生時,心雖未能分別,亦有自然任運緣境之分。此有分心,為大乘唯識家取來作為小乘教法中有阿賴耶識思想之證據。
(2)能引發心︰謂眾生一念之心,既有境對,於此境能引發分別。
(3)見心︰謂此一念之心,於所緣之境既能引發分別,則內外照矚,一一明見。
(4)尋求心︰謂此一念之心,於境既能明見,即起希慕追尋求覓。
(5)貫徹心︰謂此一念之心,於境既能求覓,則貫透通徹,知其善惡。
(6)安立心︰謂此一念之心,於境既通達善惡,遂能安立言語,分別是非。
(7)勢用心︰謂此一念之心,既能通達善惡、是非,遂起動作之勢用。
(8)返緣心︰謂此一念之心,動作既興,遂休廢道業,返緣所作之事。
(9)有分體心︰謂此一念之心,既返緣已,還歸前有分之體,任運緣境,相續不止。
又依前引《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本)所載(大正43‧635c)︰「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心通死生,返緣心唯得死。若離欲者死唯有分心,既無我愛,無所返緣,不生顧戀。未離欲者,以返緣心而死,有戀愛故。」近人湯用彤氏於此義頗有發揮,其〈佛教上座部九心輪略釋〉文云︰
「凡人死時,業或業相為其心所緣。否則以趣相為緣,預示來生情形。其命終心(有分)於返緣後無間發生,或於勢用後無間發生。或有分留住少時,死乃至者,此乃略說。今且廣解(參看解脫道論卷十),所謂以業為緣者,謂能生之業,可於來生造果者也,其類有四︰常以重業為緣。如前生乏重業,則緣近業。近業者將死前之所造也。如乏近業,則緣習業。習業者彼人之所常造也。如乏習業,則以其他勝業為緣。所謂業相者,謂色或聲或香或味或觸或名,於造彼能生之業時所得也。此色、聲等於死時恆追憶及,或至有顯為幻象,死者執為實有而緣之者。若近業之相則有,仍在眼前,是真現在也。所謂趣相者,心緣來生將托生之處。明將轉生何趣,故其相『或宮殿或坐處或山或樹或江。』(解脫道論語)不習禪定而得羅漢界者,死時在勢用或返緣之後,其餘羅漢有分留住少時,乃後命終。凡夫命終心似恆在返緣之後。」
〔參考資料〕 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二;《唯識論述記》卷四(本);《成唯識論》卷三;《攝大乘論》卷上。
十徧處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徧處;觀「水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徧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徧處、風徧處乃至識徧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徧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徧,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徧處等乃至白徧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徧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徧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徧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徧處中的火徧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徧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鉢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佳,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汴抵,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於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心
即具有緣慮作用的心王、心所等。又稱心法、心事。在佛典中,依派別或經論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指謂。略如下述︰
(一)心王及心所法的總稱︰相對於色、身而言。亦即不分心王、心所,廣指能緣慮知之法,於五蘊中總指受、想、行、識等四蘊。舊譯《華嚴經》卷十載(大正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5c)︰「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二)指心王︰相對於「心所法」而言。為精神作用的根本主體。指六識或八識,此係就有慮知之法中,特將六識或八識稱為心。若就五蘊分別之,心即識蘊,心所法攝受、想、行等三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5a)︰「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又,《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謂心王僅有一種,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乃心王所攝,而不是六個獨立個體。此中,眼等前五識係指與五種感官相應之識,第六識──意識則對於一切事理都有思慮分別之作用。大乘瑜伽行派則謂心王有八,即於眼等六識上加末那、阿賴耶等二識。據瑜伽行派所述,末那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又以第八識為所攀緣之對境,不斷地進行思維度量,執為自內我相。第八識之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現象之種子,並由種子顯現行起(現行)而變現出一切現象。
(三)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相對於此,前六識稱為識,第七識名為意。《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大正30‧651b)︰「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31‧701a)︰「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此乃以心為積集之義,阿賴耶識有積集種子之義,故特以心為其別名。
另外,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末),謂心總有四種之別(大正39‧218b)︰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真實名心,如般若多心,即真如理亦名為心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緣慮心,即通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唯第八。」
此中,第二、第三係以八識名為心,相當於以心王為心之義;第四唯將第八阿賴耶識名為心,即以心為阿賴耶識的別名。
第一之真實心,即指汗栗馱(hṛd)心。梵語hṛd,或譯作肉團心、堅實心,原語係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萬物所具有的本質,為中心之「心」。亦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非為緣慮心。另依《大日經疏》卷四所說,係指肉團心(心臟)而言。密教謂觀想凡夫之汗栗馱(即肉團心、心臟)為八葉蓮華,以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摘錄)
「心」有種種統一的意義,所以在佛法的發展中,學者的解說,傾向於心的統一。
(1)如阿毗達磨論者的「心王」說︰人心有或善或惡,或受或想或思等無數的作用,在分別的論究中,受、想等被分離出來,稱為「從心而有」,「依心而起」的「心所有法」。「心所」以外的,稱為心(王)──六識。分離了「心所有法」的心,近於現代心理學上的統覺作用。從種種心所而論到所依的一心(六識中的一識),也會被誤解為心體與心用。好在阿毗達磨論者不這麼說,認為心與心所是同樣的,只是總相知(是心)與種種別相知(是心所)的差別。
(2)如一心論者︰引用「心遍行獨行」,而以為不同的六識,只是一心的差別。
(3)如心性本淨論者︰經上說︰「心極光淨,客塵所染」,依世俗的譬喻,而解說為「性淨而相染」。心是內在的一心,雜染或離染,而心體是清淨的。佛教界傾於內在的統一,是與世間心境相應的。一般人的見解,總是這樣的︰說到生死相續,就想到有一貫通前死後生者的存在,否則就不能說前後延續。說到從雜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心染而有煩惱,煩惱除了而心還清淨,「心」就是貫通染淨的所依自體,正如洗衣的衣,磨鏡的鏡,鍊金的金一樣。以世俗譬喻而成立的「心性本淨」,確是適合於世間一般的見識,而富有啟發人心向善的作用。
◎附二︰〈五心〉(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所謂「五心」,是心識緣對境時,次第而起的五種作用。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三等。即︰
(1)率爾心︰詳稱率爾墮心,即能緣的心初墮所緣境之意,指心識初緣對境那一剎那的心。此時,心還未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忽然現起能緣的作用而已。
(2)尋求心︰謂率爾心一轉,思尋推求,審細了知所緣境為何。
(3)決定心︰謂尋求心一轉,了知決定所緣境。
(4)染淨心︰謂決定心一轉,根據對境的差別,對有怨者起惡心,對親者生善心,對怨親共無者住捨心。
(5)等流心︰染淨心相續等流。
此五心,率爾心只是一剎那,其餘綿亙多念。五念具生是在因位新接一境的情況,若是舊境,則只有後三心、後二心或一心發生。又,尋求心必有率爾心。在前五識,有率爾心必有尋求心;第八識則不然。八地已上至佛果得任運決定,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若就八識論五心的有無,前六識具五心,七、八二識僅有四心。但前六識中,第六識雖具有五心,前五識的因位無染淨心,因勢力劣弱無可分之故,至果位方有五心。
第七識中,未轉依位缺率爾、尋求二心;初轉依位有可稱為率爾心者,故具四心。第八識不與欲心所俱起,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又有一說認為前五識只有率爾與尋求二心。以上是依《法苑義林章》之意。《宗鏡錄》主張前五識沒有尋求心,唯第六識具有五心,第七、第八二識缺率爾、尋求二心,僅有三心。
此外,《法苑義林章》在自他識上論亂不亂之義,立自他俱不亂、他亂自不亂、自亂心不亂、他亂自亦亂、自亂心亦亂五門。
◎附三︰〈心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心行」一詞,即梵語citta-carya的漢譯。有下列諸義︰
(一)精神作用︰如《大般若經》卷五五五云(大正7‧864b )︰「色蘊心無邊際,色蘊心行生故。受想行識蘊心無邊際,受蘊等心行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建立品〉云(大正30‧574c)︰「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此外,《小品般若經》卷九〈隨知品〉云(大正8‧580a)︰「色心所行故無邊,受想行識心所行故無邊。」《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云(大正9‧50a)︰「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其中,「心所行」或「心之所行」皆同心行之意。
(二)心的行境︰即精神能力之範圍界限。如《中論》卷三〈觀法品〉第七偈云(大正30‧24a)︰「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云(大正14 ‧544c)︰「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三)心之所念︰即「希望」。《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云(大正16‧517b)︰「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先受楞伽羅婆那王所啟 請已念楞伽王,知諸一切大菩薩眾心行之法。」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二云(大正10‧335c)︰「時此如來,即伸右手,而摩我頂,為我演說普眼法門。(中略)能照一切眾生心行,能了一切眾生諸根,隨眾生心,悉令開悟。」此外,《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大般若經》卷五五一云(大正7‧837a)︰「願垂照察我心所念及誠諦言。」其中,「心所念」即是心行。
(四)指意向、意氣等︰如《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9b)︰「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又,《碧巖錄》第六十九則(大正48‧198c)︰「舉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歸宗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歸宗云︰是什麼心行。」皆是此意。
(五)心與行之併稱︰如淨土教以安心與起行為他力之心行,發心與修行為自力之心行。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九;《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十八空論》;《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一百;《攝大乘論本》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勝又俊教《佛教における心識說の研究》;水野弘元《バ─り佛教を中心とした佛教の心識論》;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平川彰編《佛教と心の問題》。
心不相應行
指與心不相應的法。詳稱心不相應行蘊、非色不相應行蘊、非色非心不相應行法,略稱不相應、不相應行。俱舍、唯識等宗將一切諸法分為五位,此為其中的第四位。即其性非色非心,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法蘊足論》卷十(大正26‧501b)︰「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
《俱舍論》卷四(大正29‧22a)︰「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論曰︰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攝,是故名心不相應行。」即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在色心及心所外,另有與心不相應的得、非得等實法,因其體為有為法,故攝之於行蘊,總名心不相應行。
關於不相應行法之數量,各家說法不同。茲略引如次︰
(1)俱舍宗立十四種。即得、非得、同心、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2)唯識宗立二十四種。即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合性。
(3)《品類足論》卷一列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性、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六法。
(4)《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除去上列《品類足論》之十六法中的命根,另加凡夫性,仍為十六法,又稱依得、事得、處得為種類方得、物得、入得。
(5)《雜阿毗曇心論》卷九,除去上列《阿毗曇甘露味論》中之十六法中的三得,加上凡夫性,而成十四法。
(6)《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也列舉十四法,但改凡夫性為非得(此與《俱舍論》所立相同)。
(7)《順正理論》卷十二,加和合性於上列十四法,成十五法。
(8)《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舉得、不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處、命根、生、滅、住、異、老、死、名眾、句眾、字眾、凡夫法等十六法;同書卷七〈無作品〉更以無作(無表)為不相應行蘊所攝。
(9)《瑜伽師地論》卷三載,不相應行總有二十四法,即︰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及不和合。
(10)《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除去《瑜伽師地論》中之不和合,作二十三法。
(11)《大乘五蘊論》列︰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等十四法,與《雜阿毗曇心論》卷九所說完全雷同。
大乘主張不相應行乃於色心之分位所假立,並非說一切有部所說之實法。《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大正31‧570a)︰「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云何應知﹖答︰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說名為生,是即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為誰,能生因故說之為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說為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又,《大乘五蘊論》云(大正31‧849c)︰「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
另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十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五等所載,分別說部及犢子部等均以隨眠為不相應法。《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末)云(大正43‧851c)︰「彼意說云︰隨眠即是貪等,隨眠亦有十種。若無心位及起善時,由有隨眠名異生等。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既無諸染,應名聖者。若彼位有,何名無心及善心等,由此計為心不相應。」
◎附一︰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上唯識宗之〈不相應行法〉(摘錄)
《廣論》云︰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按《雜集述記》云︰不相應者,不相似義,不與色心等體義相似故(色心皆有實自體,此分位假法,非有體故)。又云︰今獨名心不相應者,心是主故,實則不相應言,亦簡色法(亦簡別色法,謂此與色法亦不相似)。行義,見前諸行條。此分位假法,亦隨色心而同名行故,又簡無為法故。謂此云云者。此分位假,與所依色心法,不可說定異,即是色心上之分位故。又不可說定不異,畢竟是色心上之分位,而不即是色心故。故云︰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
此不相應行法,《瑜伽》、《顯揚》皆說有二十四。謂從得乃至不和合等。
一曰得。《廣論》云︰謂若獲,若成就(按得之為言,猶云獲,又猶云成就也)。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按種子成就者,謂若善種子,未為邪見所損;若不善種子,未為勝定所伏(定方勝故,能伏滅染污種子,未修定者,不能伏之也)。如是等種,決定有生現行法之用,皆名成就(現行法者,謂種子所生之法。如善種子為因,而生起善心法,此所生善心法,即名現行法)。自在成就者,若加行位所由善法熏成種子,由此為因,而得自在。故加行善等,名自在成就(加功而行,名曰加行。加行善,謂聞思修所得善法,由聞法已,而自思擇,思已,便如法修故)。現起成就者,謂若五蘊法方現起故,即名現起成就。自餘一切法,皆隨所應,可成不失,即皆名得(凡可成就者名得,不失亦名得)。故總說言,如其所應。
二無想定。《識論》云︰有諸外道,執無想天,以為涅槃。厭惡此想為癕瘡等,是生死因(想即知的作用)。以出離想作意為先(謂欲滅想,仍假於想即先作意,起出離之想故),修習定時,於定加行,厭患想故(謂於定心中,加功而行,厭患此想故)。令此心想,漸細漸微,由此熏成厭心等種(謂即厭患心,熏成種子故),損伏心想種故(厭心之種,足以摧伏想種,利用此厭,以伏彼想)。令不恒行心想不起(不恒行心想者,謂前六識有時間斷,名不恒行,此即伏滅前六識想令不起故),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無想定之名(是定以想滅為首,故名無想定)。
三滅盡定。《識論》云︰謂二乘者,見麁動心起,心勞慮,即厭患麁動心心所故。以止息想作意為先(欲止息想,必起一種作意,即以作意力而止息,此想也,用此等作意為先,方有如下所云),依有頂地(須詳三界九地等等名數,此姑從略),由觀無漏為加行(無漏者,清淨法,即以修淨觀為加行之功),入遮心心所(遮者遮止,由觀無漏而入於止息心心所法,欲令不起故),令心心所漸細漸微,漸微心時,熏成厭心種子,入本識中。此種(厭心種子)勢力,能損伏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法令滅(恒行一分,謂染污意)。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滅盡定之名。
四無想天。《廣論》云︰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彼天即無想天),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心心法者,猶言心心所法)故名。
五命根。《廣論》云︰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假說命根。眾同分者,謂群生各各相似。此云於眾同分中,猶言在人類或他有情類之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者,如某甲壽命百年,則自其受生以至臨終,通計所歷百年之期,是其住時分限。而此住時分限,則由某甲過去世中善惡業力所引起,故說先業所引住時分限也。《識論》解釋命根,則依據其種子義而說眾生住時分限。由其本識中業種子所引,大意自與《廣論》同,不過《廣論》泛言先業,《識論》則謂先業熏成種子而已。但《識論》涉及異熟識等名詞,繳繞不堪,初學無從索解。法相家每無端翻弄名詞,令人目眩。即如不相應行法,若直云色心分位,令人入目便瞭,豈不精簡,而乃無端立一不相應之名,使人迷亂。憶吾初閱百法至此,受困殊深,及得明代僧徒疏本,仍是朦渾亂猜,後讀《雜集述記》,始獲的解。然既解之後,種種思維,竟不知其有何要義,而必立此不相應之名,此真可怪。若此中命根一名,《廣論》所釋尚稱精簡。而唐僧曇曠據《識論》作釋,必牽涉異熟識與異熟果,及趣生體、根依處種種名詞,直須將八個識種子現行、總報、別報、三界、六趣諸如是等,無量無邊一切貫穿,而後漫漫講到命根一詞上來,將使初學作何領會。此等名詞,在佛家哲學思想之全系統中,並無多大意義,而必如此繳繞,耗人腦力,玩弄名詞之弊,至此而極。雖然佛家解析之精,組織之密,立名造詞,富於包含性與偉異性,決不可以小疵而掩其大美,但學子心粗解劣者,要未許讀佛書(現見西人治梵文內籍者,只是語言文字之學,於佛學不相關)。
六曰眾同分。《廣論》云︰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名眾同分。《識論》云︰眾謂眾多,同謂相似,分者因也。依諸有情,自類相似,起同智言,名眾同分(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方令人起同法之智解與言說,是眾同法為智與言之因,故曰分者因義)。或復分者,即是類義,謂人天等,眾類同故。按分義,前解為正,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得為因令人起同法之智與言。知識所由成立,實以此等範疇為基礎。如無同分義,吾人不能於萬法起同智言,即知識為不可能。
七曰生。《廣論》謂於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假說名生(如某甲在人類眾同分中,其所有五蘊色心諸行,當某甲未生前,此諸行未曾現起,即是本無。而今某甲生,即諸行現起,是名今有,依此假名為生)。
八曰老。《廣論》謂彼諸行相續變壞,名老。《識論》云︰諸行變異,說名老故。
九曰住。《廣論》謂彼諸行相續隨轉,名住。按所言住者,非謂諸行恒時兀然堅凝而住,只是相續隨轉,假名為住。《識論》等云,諸法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唐僧曇曠《百法義記》云︰五蘊論云,住者即是諸行已住暫停。今查世親、安慧兩蘊論,並無此文,曠胡亂語。)
十曰無常。《廣論》云︰謂彼諸行相續謝滅,故名。按言無常者,略有二義︰(一)諸行剎那生滅,名無常。(二)依諸行相續之相,假說住時分限(如某甲壽百年)。一旦此相續相謝滅(如某甲身終),亦名無常。廣論只約第二義為釋。
十一曰名身。《廣論》謂於諸法自性增語,如說眼等。按此言諸法自性者,例如眼根淨色,是其自性。增語者,於此等自性之上而安立名言,即謂之曰眼,是為增語。增者增益,諸法自性,本離名言,今於其上,安立名言,故是增益。名者音聲,而能詮召諸法(詮者詮釋,如眼之名,即以詮釋眼根淨色法故。召者呼召,如眼之名,即以呼召眼根淨色法故)。由第六意識相應想數,於諸法境而取像故。其出諸口而為音聲,即成為名。身者自性義,名有自性故。如眼之名與耳之名不同,此二名自性異故。基師《百法解》謂二名以上,方名名身。然則此中云名身者,將不攝單名乎,甚誤。
十二曰句身。《廣論》謂於諸法差別增語,如說諸行無常等。按差別者不一之謂,如諸行無常四聲,合有二名。諸聲,表多數;行聲,表色心法。此二聲,合為一名,即通一切色心法各各自體而總名之。無聲,表非有。常聲,表恒常。此二聲合為一名,是故聚集多名身而成句身,為顯諸法自體之上,具有無常苦空等等差別義故。句身者,身義同前。如諸行無常句,與諸行無常即是苦句,此二句所詮之義不同,即二句各有其自性也。
十三曰文身。據《廣論》云︰文即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又云︰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按自性者,謂諸法自體,如色心等法自體各別故,此名身之所詮也。差別者,諸法自體上具有種種之義,如色心等法自體上,皆具有無常苦空等義故,此句身之所詮也。詮諸法自體上差別義者,為句身之自性。詮諸法自體者,為名身之自性。此名身、句身二性,皆依於字方能表示顯了,故謂字是能表了前二性也。《廣論》復云︰文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名句皆依於字方得顯了法義)。又云︰謂無異轉故者,當謂字不隨異方異音而改轉。如漢人習梵字,必模倣梵音故。基師謂字但守先住,更不流轉變異改移,只約象形字而言。
十四曰異生性。《廣論》云︰謂於聖法不得,故名(凡夫不得聖法,異聖者之生故,故名異生)。
十五曰流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此中因果,約前後為言。前法為因,後法為果,剎那剎那,相續不斷,故名流轉。
十六曰定異。《雜集》云︰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基云︰因果各別故名定異(如豆不生麻)。
十七曰相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如下雨為因,泥濘為果。雨因泥果,雖復異類,而互相順故,假說相應。
十八曰勢速。《雜集》云︰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十九曰次第。《雜集》云︰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基云︰一一不俱,稱為次第。
二十曰時。《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現在時。
二十一曰方。《雜集》謂︰即於色法徧布處所,因果差別,假說上下東西等方。
二十二曰數。《雜集》云︰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
二十三曰和合。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
二十四曰不和合。普光《百法疏》云︰諸行緣乖,名不和合。
如上色心分位假法,共有二十四種,然亦略示其概,未能徧舉。故《顯揚》云︰復有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附二︰〈心相應心不相應〉(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此詞為「心相應」與「心不相應」的併稱。前者係說一切有部、巴利佛教(南方上座部)、《舍利弗阿毗曇論》(犢子部系)所倡。後者乃譬喻者、經部師、《成實論》等經部系以及南方大眾部之王山部、義成部等所立。
上座部系諸師係將心識分為主體與屬性兩部分,即稱心、意、識等為心法,或稱心王;受、想、思等部分性的作用、狀態、性質等為心所法或心相應法。因此,具體的心係一個心王必與受、想、思等數個心所同時俱起。而所謂相應,即謂心、心所之所依、所緣皆同且同時俱起。然而,在原始經典中,受、想、思等並非心之部分,而是各各獨立的心作用,除此心作用之外,並無心之存在,因而重視原始經典的部派既不承認心所法,也不承認相應思想。
關於心、心所之一異與相應,《大乘義章》卷二嘗引諸說云(大正44‧491c)︰
「言一異者,成實法中,心與數法一體義分,不說心外別有諸數(中略),毗曇法中,心與數別。六識是心,餘想受等,說為心數。大乘法中,據末是別,窮本是一,是義云何﹖大乘法中,說識有三︰一者真識,心與數一。二者妄識,是妄識中麁細六重,始從無抿至續識,此六重中,前之四重,心與數一,後之兩重,心與數別。以前四重心與數一故,起信論中說為不相應染,後二別故,論中說為心相應染。馬鳴釋言,心與念異,故曰相應。是義如後八識章中具廣分別。三者事識,一向同時,具有諸數,與毗曇同。」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五;《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一、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俱舍論光記》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上);《有宗七十五法記》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
佛教學
日本學術界所創用的學術用語。指近代學術界的新式佛教研究而言。其特色是以十九世紀初的西歐古典學為基礎,從文獻學出發,用客觀的科學方法,去探討與佛教有關的各個學術領域(如教理、歷史與藝術等等)。
文獻學的主要目標是以研習某一學科之相關古典語文為基礎,進而批判性地解讀其原典資料。有關原寫本之解讀、校訂雖然是其中重要的一環,但並非全部。二十世紀以來,以美國為主,急速發展一種以調查目標地區的語言,作為考察該文化的方法,而在語言學、文化人類學等方面,有許多優異的成績問世。此一方法為近代佛教學(以現有的佛教為研究對象)開啟了嶄新的局面。但是,此種方法在文獻學上的欠缺,也曾被反省到。是否能從日本等亞洲佛教傳播區傳統教學體系的維持及純學術性研究之間,導出另一人文科學的學問體系呢﹖這是學術界在研究方向上的一大課題。近代佛教學就是在這一方向上所開啟的。
在近代佛教學的成立過程中,不得無視於巴利佛教文獻學的歷史。1826年,法國布赫諾夫(Eugene Burnouf)與德國拉森(Christian Lassen)合撰的《文法試論》,開啟了巴利語的純學術性研究。當時印度學和漢學在巴黎剛開始受到重視,法國的東方學者對亞洲佛教傳播地區之語言、文化所表現的關懷,對其後佛教學的發展助益甚大。在巴利語原典資料的收集、研究方面,斯堪地那維亞(Scandinavin)系學者則早已獲得豐碩的成果。自丹麥的拉斯克(Rasmus Kristian Rask)以後,在音韻論、形態論、原典校訂等巴利文獻學方面的成果,紛紛公諸於世。其中,丹麥學者崔因克納(Carl Vilhelm Trenckner)之《巴利語大辭典》第一分冊的刊行(1924,哥本哈根),即為佛教學史上劃時代的大事。
在英國,賴斯‧戴維斯(Thomas Wil-liam Rhys Davids)以巴利佛教典籍的校訂、翻譯、辭典刊行為目的,於1882年所設立的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 Society),逐漸成為國際性的研究機構。乃促使以巴利語資料為主的佛教研究風靡當代。爾後雖因其他文獻資料的漸受重視,及兩次世界大戰等因素而逐漸衰微,但巴利語資料所具的價值依然不變。而且,由於其中未刊行的寶貴資料與必須再作校訂的典籍仍然甚多,故在國際學者的協力下,研究風氣乃再度蓬勃。此外,巴利語典籍在語言學方面是了解中期印度語的珍貴資料;蓋格爾(Wilhelm Geiger)、皮塞爾(Richard Pis-chel)二人的文法書,對其後的研究也影響深遠。而耆那教典籍的被注意,也在佛教研究上提供不少資料。
1820年代因赫吉森(Brian HoughtonHodgson)發表有關尼泊爾文物的調查報告,梵語佛典的存在始為世所知,亦為近代佛教學增添新頁。此時學者深切意識到亞洲諸古典語佛教文獻乃未來佛教學不可或缺的資料。因此在布赫諾夫的強烈要求下,1834年赫吉森首先在巴黎完成佛教梵語寫本的整理,開佛教梵語文獻學的先河。同時,致力於西藏文獻研究的匈牙利學者喬馬‧德‧格洛斯(AlexanderCsoma de Koros)自加爾各答(Calcutta)發表奈塘版大藏經的內容。另一方面,確認蒙古語譯佛典之存在的俄國夏米特(J. Schmidt),則根據聖彼得堡亞洲博物館所藏蒙、藏、滿洲等語的典籍,撰述許多有關蒙、藏語研究的優秀作品,1845年並出版德格版大藏經的目錄。
從這時開始,數量龐大的漢語佛教典籍也開始被西方學者注意。首開風氣的是日本學者南條文雄,其所編《大明三藏聖教目錄》一書,引起了西歐佛教學者對漢譯佛典的關心。在此佛教學史的最初過程,布赫諾夫為梵語佛典的法譯注入相當多的心血,其所撰《印度佛教史序說》將佛教列為人類文化的產物,並努力建立佛教文化史。其學風成為法國佛教學的主流,至今不墬。
法國漢學在人文主義傳統下,兼攝印度學、佛教學而發展。不僅孕育出諸多文獻學者,其多方面的成果亦常對歐美的東方學界影響甚鉅。俄國的學術界,則因具有實地調查的研究特色,因此在西藏佛教典籍的研究與活用上開創了新局,並在近代佛教學中樹立其學術傳統。又,埋首於中亞出土之印度、伊朗語系佛典之收集與研究的俄國歐登柏格(SergeiFyodorovich Oldenburg)、德國古倫威德爾(Albert Grünwedel)、法國伯希和、英國斯坦因、日本大谷光瑞,以及其他多位學者與探險家,曾競相至亞洲實地調查。近年來雖然盛行將散布亞洲各地的貴重資料,作有系統的調查與保存,但學者對於已收藏於聖彼得堡等地之大量佛典資料,也陸續地進行國際性、學術性的研究。
關於佛教梵語典籍,艾澤頓(FranklinEdgerton)之文法書、辭典的刊行,開拓了嶄新的方法。今後的課題是根據其基礎而達到更精緻的體系化。在印度學方面建立堅固的文獻學基礎的日爾曼語言界的佛教學,也有重要貢獻。另如德國的奧登貝格(Hermann Oldenberg)、路德斯(Heinrich Lüders)、華德史密特(Ernst Waldschmidt)等人的學統,荷蘭的克恩(Johan Hendrik Casper Kern)、挪威的庫諾夫(Sten Konov)等人的成績也不可忽視。
另外,在印度文化圈的遺蹟調查及碑銘研究,各國學者所獲致的成果亦須有效運用於今後的研究。
此外,對佛教哲學貢獻頗多的學者有謝爾巴斯基(Th. I. Stcherbatsky)、拉莫特(Étienne Lamotte)、華利賽(Max Walleser)、弗勞瓦爾納(Erich Frauwallner)等人。另一方面,留學歐洲,師事琉曼(ErnstLeumann)、烈維(Sylvain Lévi)、穆勒(F. Max Müller)等人的南條文雄、狄原雲來、高楠順次郎及渡邊海旭,也奠定了日本近代佛教學的基礎。其後學者更推動以原典批判為基礎的學風。然此潮流與日本以教學解釋為主流的傳統保守學術體系終不相容。由於日本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實關係今後佛教學的國際性發展,故日本相關學界之國際性、學術性聯合體制的確立被強烈地要求,且逐漸地發展。
又,今後印度、西藏佛教學的研究領域很可能即將形成。藏系佛教典籍因保存甚多印度已佚失的佛教文獻資料,以及思想體系的傳統保守,故不僅可為密教研究與佛典之比較校訂的輔助資料,也是佛教研究之原始典據之一。圖齊(Giuseppe Tucci)、瑞利赫(YurijNikolaevich Rerikh)等人在研究西藏文獻、語言方面的成就甚為可觀。但近年來,學術界對於西藏資料是否即是重建印度佛教學之最完備典據,也有所反省。
◎附︰金岡秀友〈佛教學〉(依觀摘譯自《佛教文化事典》第十四章)
〔佛教學──定義與起源〕 所謂「佛教學」,是指與佛教有關的科學性或學術性的研究。重點在於︰(1)闡明該學問的歷史性與思想性。(2)確定研究領域(即區域有︰印度、西藏、中國、日本等地區,內容有︰阿含、俱舍、法相、華嚴等類)。
佛教本身既是宗教,又是哲學,而佛教學是研究此宗教與哲學的科學,這是作為佛教學的定義,所應切記的。
以科學的、學術的方式研究佛教,大致起源於何時呢﹖
若要邏輯性地、實際地加以限定,事實上極為困難。前文所述的定義,也只是大體性的。其實在佛教中隨處可見科學性的,或類似科學性的態度、方法與敘述。就另一方面而言,雖說是佛教學,但對於其思想評價、配列與史觀,要學者完全排除其信仰、立場並不容易。
若果如此,則佛教學的起源,豈不是要在以科學方法研究佛教的自覺及主觀中尋求﹖主觀與科學似乎是相反的。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主觀與自覺,在一種學問的發生、獨立上,是重要的成立條件。這在其他領域上,頗為常見。例如人種學的獨立,是以強烈的主觀或自覺──為了證明流布在各民族間的人種觀毫無根據──為其原動力的。
而佛教學中的這種自覺、主觀,是由基督教徒及無神論者等非佛教徒的學者所引發的,其後逐漸擴及於佛教圈,才形成了近代的佛教學。在佛教圈內部,曾經發生過可視為近代佛教學嚆矢的運動──例如富永仲基(1715~1746)等人所倡者──究竟這些運動應如何看待,是往後的課題,在此擬就歐美人是如何以科學方法研究佛教,略作敘述。
〔歐美佛教學的濫觴〕 歐美人對印度或佛教圈的關心,首先並不是學問性的。例如叔本華(1788~1860)對印度思想,特別是《奧義書》大為傾倒,讚賞為全新的世界觀、人間觀的發現,但他所讀的《奧義書》,並不是梵本,而是法國東洋學者培龍(A. Du Perron;1732~1805)譯自波斯譯本的拉丁譯本。此波斯譯本係蒙兀兒王朝奧南吉布(Aurangzeb,1618~1707)的王兄達拉沙可(MuhammedDaraschakoh;﹖~1659)召集學者迻譯而成的。培龍此一譯本,極為難讀,叔本華能夠經由此書而瞭解《奧義書》之真意,實令人敬服。
但是,若某種學問只有某些特定的天才才能理解的話,那很難說是普遍的學問。所謂的學問,實包含一般人得以理解的內容及方法。因此,這不應視為歐美佛教學的開始,只能說是歐洲對佛教或印度開始有所注意。
然而這樣的注意,是其後歐美佛教學發展的基礎,所以仍是值得重視的。在藝術及其他方面,也有同樣的傾向,哥德(J. W. vonGoethe; 1749~1832)頗為讚賞印度名劇《莎昆達羅》。其代表作《浮士德》受《莎昆達羅》的影響頗深。十八、九世紀的德國的其他領域,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例如海涅(H.Heine;1797~1856)的詩中,即採用印度古代敘事詩《摩訶婆羅多》的精華,而華格納(R. Wagner;1813~1883)晚年的作品也帶有濃厚的佛教色彩。華格納在音樂工作之餘,曾努力研究佛教。他在瑞士撰寫其畢生之傑作《特利斯坦與依索爾地》時,曾研讀柯本(K.F. Köppen)所撰的《佛陀之宗教》(Reli-gion des Buddha;1857~1859)而大受感動。且曾因此寫成詩作送給他的女朋友瑪吉爾達。
這種情形不僅是德國而已,法國、英國的情形也是一樣。最早整理及概述歐美佛教學淵源與發展,且至今猶不失其名著地位的是《歐美の佛教》(大正七年)一書。渡邊海旭在該書卷首曾揭露出歐洲對佛教的思想與藝術的高度關心,以及著名人物的印度熱及佛教熱。從中可以看出歐美的佛教學是伴隨歐美人的東方熱而發展出來的。
〔南傳佛教的研究〕 對東方,尤其是印度的關心,以德國起步最早;對中國的關心,則是法國首開風氣之先。但在實證性的研究上,卻是由英國首先確立。尤其被認為直傳釋尊所說,較忠實繼承古代教團型態的巴利語系佛教圈(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都在英國的屬地或勢力範圍內。因此,初期南傳佛教研究者中較有成就的,幾乎都是英國人。
佛教研究(至少其初期)與地域研究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巴利語究竟是古代印度的方言之一或是混合語,這方面的研究,有非英語系的學者弗朗克(O. Franke)、奧登貝格(H.Oldenberg;1854~1920)、溫蒂希(E.Windisch;1844~1918)等人在從事。然而他們所作的研究,較近於假設性的。其後,英國、斯里蘭卡、印度學者才逐漸趨向實證性的、文獻性的研究。
南方上座部研究之嚆矢,是斯里蘭卡史書《大史》(Mahāvaṃsa)一書的校訂與翻譯。這是傳教士霍克士(W. B. Fox)及鄔潘(E.Upham)所從事的,西元1826年完成。其後鄔潘刊有《錫蘭的宗教歷史文獻》(TheSacre d and Historical Works of Ceylon,London,1833)一書。本書並不是直接譯自巴利語,而是譯自斯里蘭卡當地的辛哈利語。雖然如此,卻是由於本書的刊行,國際學界才知道有南方佛教存在。
受到此一研究的刺激,接著有突諾爾(G.Turnour;1799~1843)將巴利原典的《大史》前三十八章(全書一百章,九一七五頌),加上精密的譯註及序論,而於 1837年發表。賴斯‧戴維斯(T. W. Rhys Davids;1843~1922)曾謂此書乃巴利佛教、南方佛教史研究之指標。
然而,此一時期的巴利語佛教研究,並非僅有英國學者而已,歐洲學者中,從事解讀巴利語文獻的人也逐漸增加。被視為當時最著名的語言學者及梵語研究者,任教波昂大學的施列勒爾(A. W. von Schlegel;1767~1845),及其門生挪威的拉森(C. Lasse n;1800~1876)等人是個中翹楚。拉森承襲其師嚴密的語言學風格,從事巴利語研究。在巴利語研究上,他與法國的布赫諾夫(E. Burnonf;1801~1852)佔有決定性的地位。
同此時期,哥本哈根大學的華斯勃爾(V.Fausböll;1821~1908)刊行了《法句經》(Dhammapada)及該書之拉丁語譯(1855)。此書之刊行與翻譯距今雖已一個半世紀之久,然華氏在異本的搜集、對校及浩瀚的註解等方面的成就,迄今仍然具有甚高的學術價值。
又,直至今日治斯學者仍不得不備的是,齊德斯(R. C. Childers;1838~1876)所編的《巴利語辭典》(Dictionary of the PaliLanguage,1875)。此書也是此一時期巴利語佛教研究的偉大成果之一。
將以上所說的初期巴利語佛教研究、南方上座部研究集大成的,是賴斯‧戴維斯夫婦的研究與校刊,以及戴維斯創立於1881年(或1882年)的「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Society)。迄今為止,學術界在巴利語研究上,得力於此協會之處,委實不少。
以上所介紹的是,以巴利佛典為主的歐美研究略史。由於這些研究,乃有綱要書與研究書刊行。這些書被介紹到日本,翻譯成日文的也為數不少。茲略揭數書如次︰
(1)P. Bigandet︰The Life of Legend ofGantama,London ,1858,(赤沼智善譯《ビガンデ一氏緬甸佛傳》,大正十年)(2)H. Oldenberg︰Buddha,Sein Leben,seine Lehre, seine Gemeinde, Berlin,1881,(三並良譯《佛陀》,宗四十三年。木村泰賢、景山哲雄共譯《佛陀》,昭和三年)。
(3)R. Pischel︰Leben und Lehre des Buddha,Leipzig 1906(鈴木重信譯《佛陀の生涯と思想》,大正十三年)
(4)H. Beckh: Buddhismus,2 Bde. Leipzig,1919~1920(渡邊照宏、重朗譯《佛陀》,昭和三十七年、五十二年),本書的資料,係以梵語佛典為主。為便於處理起見,仍在此處提及。
〔梵語佛典研究的起源〕 歐美人之接觸梵文佛典,是由英國駐尼泊爾公使赫吉森(B.H. Hodgson;1800~1894)首開風氣的。赫氏注意到被尼泊爾人視為「九大寶」的九種大乘經典,並從事調查及刊行。繼赫氏此一發現之後,荷蘭的克恩(H. Kern;1833~1917)與日本的南條文雄(1849~1927)合作刊行梵文《法華經》(Saddharmapuṇḍarīkasūtra,St. Petersburg,1908~1917)。從此,學界始知除南傳巴利大藏經外,另有北傳梵文佛典。其後,學者開始著手研究北傳梵語佛典,並進而注意到藏譯與漢譯佛典。
南條文雄曾留學於英國的牛津大學,旅英期間曾將該大學所藏的帘大藏經(日本岩倉具視捐贈)加以整理,附上梵文標題及簡略解題,以《大明三藏聖教目錄》(A Catalogueof the Buddhist Tripiṭaka, Oxford, 1883,Nanjio Catalogue)之名刊行。此書的刊行,對歐美大乘佛教研究者有相當大的裨益。
由前文可知,隨著巴利佛典的研究,英國也興起梵文佛典研究。劍橋的柯衛爾( E. B.Cowell;1826~1903)曾囑咐萊特在尼泊爾努力搜集梵語佛典,終於使劍橋大學超越牛津大學,在梵語佛典的搜集與研究方面,位居世界第一。其門下俊彥輩出。其中的班達爾(C.Bendall)刊有《大雲經》(Meghasūtra),是最早刊行祕密經典的學者。
相對於巴利佛典研究之以倫敦大學等校為根據,梵語的研究者則以牛津、劍橋大學為據點,而以學界正統的地位與權威凌駕全世界。就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牛津大學的宗教學、語言學、梵語學教授馬克斯‧穆勒(F. MaxMuller;1823~1900)刊行了《東方聖書》(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1879~1910)。
由穆勒集合全世界學者所成的《東方聖書》所收的是包括梵、巴、漢文的東方宗教聖典,但不是原典刊本,全部都是譯本。此叢書之刊行,可謂歐洲印度學、佛教學的第一次總結算。參預的學者,除了多位以科學方法研究佛教而卓然有成的德、法學者外,也有日本的高楠順次郎(1866~1945)等人。
此一時期的梵語佛教研究,其量與質都是驚人的。幾乎主要的大乘佛典都已被刊行、翻譯、研究,歐洲梵語佛典研究至此奠定了完全的基礎。
而促成此一傾向,使之邁向大成的,則是法國及俄羅斯學者的努力所致。
自布赫諾夫之後,法國學界大家輩出。西那爾(É. Senart;1847~1928)於1897年校訂出版《大事》(Mahāvastu)。受到此書刊行的刺激,諸如佛庫(P. É. Foucaux;1811~1894)、費赫(H. L. Feer;1830~1902)等能運用西藏資料的學者也陸續出現。他們在《撰集百緣經》、西藏譯《大莊嚴經》等北方佛傳、故事文學的校刊上,有不少貢獻。而今日法國佛教學之代表的格樂賽(R. Grousset)、拉露(M. Lalou;1890~1967),以及被稱為「新學派」的比利時等國的法語圈之佛教學者烈維(S. Lévi;1863~1935)、普辛(L. de la Vallée Poussin;1869~1938)、拉莫特(É. Lamotte;1903~1983)、普集魯斯基(J. Przyluski;1885~1944)等人,以篤實的文獻解讀能力及宗教學方法,成為英、德兩國的印度學、佛教學界的中流砥柱。
相對於法語圈的新學派,在術語學、比較哲學上有眾多成果的是,被稱為「列寧格勒學派」的俄羅斯佛教學。當地的佛教學,首先是由希夫內爾(F. A. Schiefner;1818 ~1879)、舒密特(I. Y. Shmidt;1779~1847)、華西列夫(W. Wassiliew;1818 ~1900)等人在西藏學、蒙古學之中嶄露頭角。其後,明那耶夫(I. P. Minaev;1840 ~1890)刊行了《翻譯名義大集》(Mahāvyutpatti)。該書的校刊,奠定了俄羅斯佛教學的研究路線。接著是明霧諾夫(Mironoff),謝爾巴斯基(F. I.Stcherbatskoi;1866~1942)對大乘、小乘、因明所作的研究與原典校刊,以及《佛教文庫》(Bibliotheca Buddhica)的校刊出版。此一傳統不斷流傳。波蘭、德國、瑞士等地亦承此學風,如謝爾(S. Schayer;1899~1941)、蓋格爾(W. Geiger;1856~1943),瑞格昧(C. Regamey)、埃利阿德(M. Eliade;1907~1986)等人的「東歐學派」,形成了本世紀末歐洲佛教學的大潮流。
總而言之,從內容上看,對南北傳佛教的研究,早期是以南方佛教為主,其後演變成為今日之以北方佛教、梵藏佛教為主。而最近的將來,也許會轉而研究南北佛教的共通點。而在資料方面,除了梵文、巴利語、藏語之外,也有可能會擴展到蒙古語、漢文等方面。
明治時代以來,日本的佛教學即繼承上述的歐美學風。而大抵可區分出東部(東京地區)日本受的是英、德的影響,西部(京都地區)則屬法、俄學風。日本的傑出學者不可勝數,其成果無論是量或質,都已臻世界水準。(編譯組按︰日本佛學界之所以能夠如此,主要有下列幾項因素︰(一)佛教信仰的普及。(二)傳統佛教的研究基礎深厚。(三)佛教大學林立。(四)大量輸入歐洲之研究方法。(五)佛書出版業甚為蓬勃。(六)佛教學者較無出路問題,不必為生活負擔分心,較能專心研究。)
〔參考資料〕 《現代世界的佛教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5});J. W. de Jong著‧霍韜晦譯《歐美佛學研究小史》;平川彰編《佛教研究入門》;湯山明《西洋人の大乘佛教研究史》;W. Peiris著‧梅迺文譯《西洋佛教學者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4})。
法相宗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修習次第
書名。印度後期中觀派學者蓮華戒的著作。蓮華戒在西藏桑耶寺宗論(794)時,破斥中國的禪僧摩訶衍,本書即為其對摩訶衍之說所作的強力的批判。是研究桑耶寺宗論思想的資料。全書分為三編,主要論述慈悲心、菩提心與實踐(方便、知)。西藏是以手抄的方式傳承本書,其中,初編曾由施護漢譯為《廣釋菩提心論》。初編與後編的梵本曾刊行出版。敦煌文獻中的初編,與《西藏大藏經》所收者不同,是舊譯寫本。戴密微(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的《吐蕃僧諍記》附錄,有《修習次第》第一部與第三部的翻譯。其中之第三部,為歐洲著名佛教學者拉莫特(É.Lamotte)神父自藏文譯為法文,我國學者耿昇再依法文譯為中文。此下所摘錄之譯文,即為其中之一部份。
◎附︰《修習次第》第三部(摘錄)
第一部分︰止和觀
(1)止和觀之性質
對接受大乘佛教經典的信徒來說,修習次第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世尊說,菩薩的靜心之道是無邊無際的;然而,因為止和觀二者包含了一切靜心之法,所以這裏提出的將是和止觀相關聯的入門之道。世尊說︰當某一生靈信奉止觀之論時,他將可以擺脫其心理上煩惱之鐐銬,擺脫其本身特點之束縛。同樣,當某一生靈為了衝破一切障礙,就必須信奉止觀。借助止之力,觀念就如同避風處之明燈永不離其體;借助觀之力,再考慮到符合事物客觀之現實,真正的智慧之光芒就如同旭日東升,而一切障礙亦將隨之一掃而光。
(2)止觀之實體
正因為這樣,世尊才通過瑜伽行者提出四個觀點要考慮︰{1}無想念之反映,{2}加雜心想之反映,{3}終點,{4}事業之成功(參看《解深密經》第八卷。止和觀是菩薩加行的兩個主要特徵。獲得終點本身便是來自止觀的途徑︰菩薩直觀所感覺到的終點,是個體之不存在和外界之不存在。菩薩之觀要經歷十洲之地,自始至終把精力集中於終點之上,其止觀也就進一步潔淨,而每潔淨一步,又標誌自身的一次激變。當止觀之念完央瑙現,菩薩便到達終點,此終點並非別的而是佛陀之狀。具體內容可參看E. 奧貝米萊《般若波羅蜜多經教義》)。
①無想念之反映︰這是說被止發覺時一切法之反映,佛陀之顏色等。這些反映說的是「無想念」,因為關係到本身真實價值之精神概念是貧乏的;然而這又是一些「反映」,因為止承認並發現了法的反映,就如同已經看到並抓住了這些反映一樣。
②當瑜伽行者試圖懂得這些反映之真實價值時,便開始用觀解釋這些反映,這樣,出於臆想,發現實體的觀之幻相就出現了,也就具有了「加雜心想」之反映。
③認識了這些反映的性質,瑜伽行者便根據各自的性質得到了所有法。當瑜伽行者知道,這些反映自身獨立產生時,關係到「我」的不純潔之處及其他特徵則表現於「他」身。當瑜伽行者認識到具有終點特徵之真正性質時,他便達到了這個終點,而且在第一塊地上,他感覺到了這個終點。
④隨後,如同服用了仙草妙丹,酒效漸發一樣,在觀道中的其他地方,在不斷潔淨(罪過)的過程中,瑜伽行者的個性也就逐漸得到革新。而當他排除各式各樣障礙,大功告成時,他得到的唯一之物是認識了佛陀。
這一切說明了什麼呢﹖這一切說明︰瑜伽行者信奉止觀,懂得了終點,成功地完成了以排除各種障礙為特徵的事業。這就是佛陀之狀況。所以說,欲得到佛陀之狀況者,就必須信奉止觀之說,不信奉止觀之說者,就不懂得終點,也就不會有其事業之成功。
世尊在《聖寶雲經》等著作中確定了止觀之特徵,他說︰「若住無記即勤觀察惟記正念。」
第二部分︰修習次第
(1)修習的前序
為了把純潔之品德用於止觀,給眾生以慈悲之情,為菩薩作出決斷,瑜伽行者必須修習聽、修習心、修習觀。
在修習觀之前,瑜伽行者做完大解小淨,完成一切所要做的事情,隨後便置身於一個安靜舒適之處,無聲無擾,決定讓眾生置於其道場之中。他對一切有罪之徒均表現出極大的慈悲,用其五體向位於十域之佛陀和菩薩深表敬仰,將佛陀和菩薩之身軀畫卷供養於身前或身旁,對佛陀和菩薩之功德深表頌揚;他懺悔自身之過錯,頌揚一切造世主之功德;他以優雅舒適之姿態端坐,(中略)雙腿交叉或半交叉;雙目注視鼻尖,既不圓睜也不緊閉;身軀直坐,既不歪斜也不過於硬直;精力集中,全神貫注。然後,他放平雙肩,頭部一動不動,既不高抬也不低垂;他固定鼻之位置,兩眼凝視;穩住唇齒,舌尖緊抵;呼吸均勻,不停止、不加速、不衝動,而是保持其自然節奏。
(2)止的第一道修習
從開始起,瑜伽行者便信奉止,把自己之心集中於如來佛之形體,如同他已看到或感覺到一樣。隨著觀之深入,如來佛之形體似金水閃光,加以各式各樣之裝飾,正在輪咒之中,千方百計造福於眾生。想到如來佛的如此之美德,瑜伽行者便排除其分心和雜念,靜坐養心,任憑如來佛軀體之光輝照耀,就好像如來佛之軀體就在眼前。
(3)觀的第一道修習
隨後,瑜伽行者思念如來佛的來臨和離去,進行觀的修習。他這樣推斷︰如來佛的軀體來去無踪,乃本性之虛幻,是無「我」之反映。同樣,一切法也是本性之虛幻,如同感官之反映,來去無踪,亦無實體之存在。
(4)止的第二道修習
如此推斷之後,瑜伽行者便端坐在那裏,既無概念,也無推理,以獨特之神態,將實體進入觀道之中。這一修習方法局限於《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中,其本性的具體細節,亦包括在同一經卷之內。不論法之外觀有多少種,瑜伽行者總是把自己之心集中在同一外觀,消除分心,平息呼吸,以達到止。
(5)觀的第二道修習
同樣,法可細分為兩種︰有形法和無形法。有形法包括在物質體中而無形法則是感覺中之結合體,即來自意識、變幻和感官之形體。然而,某些愚蠢之徒,只信仰存在,思想混亂,迷誤在轉生途中。為了消除這些蠢人之謬誤,瑜伽行者對他們寄予極大的慈悲之情。當止實現之後,瑜伽行者便開始進行觀,以理解實體。觀是一種正確之分解方法,因為觀不相信個體之存在,也不相信法之存在。人之個體所以是存在的,主要是因為一切結合體是「無我」的;法之不存在則表明,一切法就如同妖術一樣。
(a)補特伽羅的產生
首先,瑜伽行者必須用如下方法體察一切問題︰除去色和其他結合體之外,人體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物質等的自身表現,而「我」的觀念產生於該物質之中。同樣,人體也不享有物質結合體之本性。因為當人體孕於他人而成為不息的並具有特性時,這種色則是無常的、多性的。而且也不能說,人體是結合體的同一物,或者說是和結合體不同的,因為實際存在之狀況是不能分離的。
(b)法之產生
當瑜伽行者清楚地懂得,「我」和「我的」等世俗觀念只不過是一些謊言和錯覺時,他便盡力要弄明白法之不存在,並自問有形法是否存在,是否是除了思想之外以勝義的方式存在,還是思想本身表現為物質,這些法和夢乃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當觀進入物質之極細塵,並一部分一部分地作了最終解析時,瑜伽行者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從而消除了存在與不存在的概念。三界不存在於別處,而只存在於生靈的臆想之中。《楞伽經》說︰一有形物化為細塵不能被認為是物質;但是由於錯覺,唯有思想之實體不包括在其中。(中略)
瑜伽行者自言自語道︰由於對不存在物質之錯誤信念,在無限的時間裏,對蠢人來說,思想就如同一個外界物質,而事實上這一物質完全是夢中之物,因此,三界只能是思想本身。
(c)臆想
這樣一來,瑜伽行者開始如此認識問題︰一切被稱之為法的東西只不過是思想而已。對一切法的性質作了這種解析之後,瑜伽行者便認識到,應該解析觀念的性質了。他這樣推斷︰從勝義之觀看,觀念也如同妖幻,自己不能產生。一旦錯誤地抓住色的各方面時,而實際上觀念本身又是以各種形式自我表現,那末除去迷誤的本性之外,觀念則不復存在,難道這個觀念比這個物質會有更大的價值嗎﹖同樣,不同性的物質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所以,除了物質之外,不存在的觀念之性質也同樣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在觀念產生之際,不是來自某一地方,而在觀念消失之際,也無消失之處。從勝義觀點來看,觀念不可能產生於自身,也不可能產生於他身,更不可能同時產生於自身和他身之中(見《雜阿含》第二卷;《經部》註釋)。所以說,觀念本身就是一個幻覺。和觀念一樣,所有的法同樣是一個幻覺,因此結論只能是︰法是不會產生的。
(d)無特徵之物
當瑜伽行者作觀念解析時,看不到自身之性質,同樣也看不到一切有形體的性質,觀念出現於這些有形體上,而這些有形體的本性又是世俗臆想出來的。也許,當瑜伽行者習慣地看見這些有形體的本性時,而他又理解為一切有形體均是臆想之物,就如同香蕉樹幹都是空心之體一樣。這樣,瑜伽行者就迴避了自己的臆想。從得到存在的概念時起,他便擁有了無發展、無特徵之瑜伽。《聖寶雲經》中說︰從前進中解脫出來,便盡其力對虛幻進行其觀。透過對虛幻之觀,尋找一切依據之本性,在那裏,思想既存在而又互為補充,然而瑜伽行者卻發現一切均為空無。隨後,瑜伽行者想到思想本身,亦是空幻。從思維而來的這樣那樣的感想,瑜伽行者也尋其本性,而且也是空幻之感。這樣明理一切之後,瑜伽行者便進入無任何特徵之由迦。如此說來,無論是誰,只要不是這樣看見的一切,就不能進入無特徵之由迦。當用這樣的方法看見法的本性時,就不會認為所看不到的東西是「存在的」。但又不能認為是「不存在的」,因為不存在的觀念也不總是出現在思維之中的。如果看到一個這樣那樣的有形體,為了拔除它,就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最後,當判斷由迦的智慧時,再沒有任何有形體出現,為了再次拔除這一烏有之感,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瑜伽行者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看見還是沒有看見什麼東西;他用勝義觀否定其相對觀所見之物,他肯定萬物之存在,但又不能把虛無之物實體化,並把虛無之物化為實物。眾所周知,虛無之物在其被使用之後將被拋棄,就如同過河後被拋棄一木筏,病癒後一藥品,取其寶後的一條蛇,佛陀聲稱曲解虛無之物者,即勝義論者是不可救藥的。)如同一切概念均包括存在與不存在雙重概念一樣,任何其它的概念再不會產生,因為如果外境不存在,內心亦不存在。
在這樣的條件下,瑜伽行者進入不動不想之境,再不依附於物質等;而因為具有了般若,一切有形體之本性則是不存在的,他處於最高智慧之禪定之中。這樣,瑜伽行者便進入我法二空之境,因為所見之物和所妄想之物之間並無差異,通過自生精神之自然進程,不需要做什麼努力,瑜伽行者便明澈這一實體,並身居其中。
(6)達到「止觀」之分心、衝動及其他障礙
這樣坐定之後,思維過程便再也不應被攪擾。
如果沉思偶遇外界某物之干擾而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考慮此物之本性,並制止其分心,重新聚其神。當沉思中遇到某種不順心之事,瑜伽行者就要考慮這一沉思之好處,盡力對其有喜愛之心,並想到分心之害處,盡其力而鎮靜平息之。
一旦由於自身的頹唐和麻木之痛苦在其行動中造成意識朦朧,沉思出現分心或將要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想一些愜意之物,比如佛之顏色或觀珊若等,從而使分心平息,全神貫注依附於實體。
當瑜伽行者生來為一盲人,一個落入黑暗之深淵的人,或者是一個雙目緊閉的人,無法清晰地掌握實體,則是由於分心和無「觀」所致。在某些情況下,當瑜伽行者對其過去曾享受某實物有所懷念,而沉思出現衝動或即將出現衝動時,他就要想某一非持續之物,以抵銷衝動,使之平息,並讓其沉思毫不費力地回到實體上來。
當其思維如同翻騰之火焰或如同好動之頑猴一樣難以平靜,是因為衝動和止的原因。
但是,當排除了一切分心和衝動,思維以發自內心的協調方式而進行,則心底明亮,瑜伽行者停止其克制的努力,不動聲色地端坐,因為這時他已達到進入止觀之途徑。
在觀的進程中,當般若占據優勢,止的力量消減,思維衝動,猶如大風中之燈光,實體則無法看清,正是在這個時候信奉止。如果止占據優勢,好似進入沉睡之狀,而實體也不能很好地感覺到,那麼就要行使般若之力。但是,止觀兩者,猶如套在一起的兩頭公牛,步調一致,並駕齊驅時,瑜伽行者則要在其身軀和思維沒有痛苦的情況下,盡量長久地靜止端坐,紋絲不動。
同時,聚神時經常出現六毒︰{1}懶惰,{2}忘記實體,{3}分心,{4}衝動,{5}無力,{6}盡力。為了沖消這六大欠缺,應該採取八種相反的行︰{1}信念,{2}熱情,{3}盡心,{4}滿意,{5}記憶,{6}注意力,{7}思考,{8}無動於衷。
前四種「行」可抵銷懶惰。事實上,通過聚精會神中的信念或堅信,瑜伽行者便可以得到聚精會神的願望。有了這一願望,他便可以增長毅力。以毅力為基礎,他便在「行」上具有了肉體的和精神的才幹。隨後,因為肉體上和精神上得到滿足,懶惰便隨之被排除。這樣一來,懶惰被信念所拔除。因此,應該進行這四種「行」。
記憶可以沖消對實體的忘記。
注意力可以抵銷分心和衝動。
當衝動和分心處於平息的時候,無力便成了一大欠缺,應通過思考而抵銷之。
然而,當衝動和分心平息之後,沉思進展平靜,盡力便成為欠缺,而應該用無動於衷去抵銷。
當沉思已經集中,如果再盡力做這樣那樣的努力,沉思將會受到分心的影響;但是當沉思不集中,而又不盡力做出努力,沉思如同盲人一樣受到分心,因為觀沒有成功。從此刻起,排除萎靡不振之情緒,平息衝動之心情,當觀穩定之後,應做到無動於衷。這樣一來,如果瑜伽行者樂意,便可以不做任何行,而對實體進入觀道之中。
(7)聚精會神之中的精神休息
當其肉體和心感到疲倦,瑜伽行者不時地想到整個世界,並覺得整個世界如同「幻」,如同夢境,如同水中之月,如同眼花撩亂之狀。《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中說︰透過出世間之知識,宇宙間一切法均是相似的,而後來的知識則認為一切法就猶如虛幻之物或猶如陽焰樓。把一切創世之物看做一種虛幻,瑜伽行者對眾生產生極大的慈悲之心,自語道︰庸才之民,不懂深奧之法,將自始安靜之法歸因於存在等,在其謬誤之中,夾雜各種業和嗜好,其結果是,迷誤在輪迴途中;因此,我應該千方百計把迷誤之眾生引導到深奧之法中。同樣,休息之後,瑜伽行者重新進入到沉思之中,這時再沒有任何法出現,而如果其精神仍有厭倦,他可以重新休息,以達到再次進入觀道之目的。瑜伽行者進行這一系列修習,按其所能,可長達一個時辰,一個半時辰或三個時辰。
(8)脫離沉思
(a)最後,當瑜伽行者想脫離三昧,他應該交叉雙腿,自言自語道︰從勝義之觀來看,儘管這些法沒有降生,然而如同在虛幻之中,根據各種複雜的原因和條件,形形色色的愜意之物和非愜意之物實際上已經產生。這樣做,瑜伽行者可避開化為烏有之觀念。但他也不會墬入極端的武斷非難之泥淖,因為當他以般若之光檢驗萬物時,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盡力避開一切極端空虛之念和武斷非難之觀。
某些沒有般若目光之人和某些理智不清之徒,相信「我」之存在,做出各種「業」︰他們迷誤於輪迴之途中。
也有一些人,雖有輪迴之機,但缺乏極大的慈悲之情,沒有把恩賜完善地造福於眾生,而只考慮自己本身之自抑︰因為不具備得救之祕訣,他們只能落入聲聞和緣覺的靈感之中。
最後還有一些人,一方面認為一切本性之不存在,在其極大的慈悲之心中,又決心保證超度一切造世之物。這些人和那些不被自己的魔術表演所欺騙的魔術師一樣,他們的精神絲毫不受普天下虛幻論之擾亂,自信擁有巨大的才幹和知識︰這些人到達如來佛之地,用各種形式求得輪迴,以保證造福於一切世物。這些人用其知識之力,排除一切嗜好,鏟除輪迴;但因為對眾生具有了巨大無限的才能,他們也不會落入涅槃︰他們成為眾生之恩主。況且,因為他們行善造福於眾生,意欲得到無餘涅槃,他們應該永遠致力於實現其具備才幹和知識的條件。《如來不可思議經》說︰「若修智行,能為一切有情善說法要,令生喜悅。世尊,是故諸菩薩摩訶薩,福仿智行二應和合。」《聖如來誕生經》同樣寫道︰如來之降生有千萬條道理。為什麼呢﹖噢,最勝子,眾如來是由於千千萬萬有效之道才得以實現。是哪些呢﹖其中一條有效之道便是他一點也不滿足於自己的淵博知識和無限才幹。最後,《維摩詰所問經》之中也寫道︰如來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過諸世間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數眾行已除。
(b)做完這一切之後,瑜伽行者慢慢抬起交叉之雙腿,向位居十方之佛陀和菩薩致以敬意,向眾佛陀和菩薩上供並頌詩,決心永遠遵循崇高神聖之信念。就這樣,瑜伽行者具備了「空」和慈悲等五體之實體,然後將盡力得到各種才能──恩賜等──從而到達最高之靈感。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第六章;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
唯心淨土
謂淨土是唯心所變、在眾生心內。關於此「唯心淨土」之意涵,古來即有多說。茲錄淨土、天台、禪等諸家之說,略述如次︰
據懷感《釋淨土群疑論》卷一所述,淨土是佛凡之心所變,即就如來所變之土而言,如來之心無漏,故土亦無漏;若就凡夫所變之土而言,凡夫之心未得無漏,故土亦有漏。同論卷六說所觀之佛,亦是自心所變影像之相,其文云(大正47‧66a)︰
「觀經言︰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云何是心即能作佛也﹖釋曰︰案唯識之理,心外無別法,萬法萬相皆是自心。故起信論言,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維摩經言,隨其心淨即佛土淨;又言,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故知萬法皆心變現。當用此心觀彼佛時,阿彌陀佛為本性相。眾生觀心緣彼如來,不能心外見佛真相。當觀心變作影像相,是影像相名曰相分,能觀之心是於見分。見相兩分皆不離於自證分。見分之力能現相分,故名是心作佛也。此相分即是自證分心,無別有體,故名是心是佛。欲觀如來一切功德,皆用自心所變影像,故名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也。或由心想修種種行,為萬德因名正遍知海從心想生。(中略)華嚴亦言,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此三無差別;心有垢位,名曰眾生,心純淨時,名曰為佛,即其義也。」
天台家依據《摩訶止觀》之說,主張陰妄介爾之一念心具足十界三千之性相;佛界乃至地獄界之依止,皆此一念心中本具。因此,淨土亦非存在於心外。
慈雲遵式《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云(大正47‧146a)「今但直決疑情,令知淨土百寶莊嚴九品因果,並在眾生介爾心中,理性具足方得。今日往生事用隨願自然,是則旁羅十方不離當念,往來法界正協唯心。」
知禮《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一云(大正37‧195b)︰
「若此觀門及般舟三昧,託彼安養依正之境,用微妙觀,專就彌陀,顯真佛體。雖託彼境,須知依正同居一心,心性遍周,無法不造,無法不具,若一毫法從心外生,則不名為大乘觀也。行者應知,據乎心性觀彼依正,依正可彰,託彼依正,觀於心性,心性易發。所言心性具一切法,造一切法者,實無能具、所具,能造、所造;即心是法,即法是心,能造因緣及所造法,皆悉當處全是心性。」
元照《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卷上云(大正37‧280b)︰
「即知淨穢身土,悉是眾生自心。祇由心體虛融,故使往生無礙。祇由心性包遍,遂令取捨無妨。」
此謂吾人之一念心該羅十界依正,故離此心外無一法存在,佛與淨土皆是眾生介爾心中之本具。其義旨與前之唯識義相分變似說不同。
至於禪宗之唯心淨土主張,主要是依據《維摩經》的心淨土淨之說而來。禪宗以為,若直了心性,則即心即佛。明自心處,即是淨土。如《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所云(大正48‧352a)︰
「迷人念佛求生於彼,悟人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即佛土淨。使君東方人,但心淨即無罪;雖西方人,心不淨亦有愆。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凡愚不了自性,不識身中淨土。願東願西,悟人在處一般。所以佛言,隨所住處恒安樂。使君心地但無不善,西方去此不遙;若懷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難到。(中略)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即是眾生,自性覺即是佛。」
又,延壽《萬善同歸集》卷二說唯心淨土是了心者所生之處,其文云(卍續110‧901下)︰
「唯心佛土者,了心方生。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三世一切諸佛,皆無所有,唯依自心。菩薩若能了知諸佛及一切法皆唯心量,得隨順忍,或入初地,捨身速生妙喜世界,或生極樂淨佛土中。故知識心方生唯心淨土,著境祇墮所緣境中。」
《樂邦文類》卷四云(大正47‧207c)︰
「天衣懷禪師,一生迴向淨土。問學者曰︰若言捨穢取淨,厭此忻彼,則取捨之情,乃是眾生妄想。若言無淨土,則違佛語。夫修淨土者,當如何修﹖復自答曰︰生則決定生,去則實不去,若明此旨,則唯心淨土,昭然無疑。」
此說對禪宗之唯理唯性說有所匡正。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五;《廬山蓮宗寶鑑》卷一、卷三;《淨土或問》;《觀心往生論》;《觀心念佛》。
捨戒
捨棄禁戒律儀之意。又稱失戒。為「得戒」的相反詞。所謂「捨」,小乘謂先已得之法而今捨失;大乘則謂初得之功能能念念增長,今抑而不令增長。《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云(大正45‧309b)︰「捨相者,初得功能念念增長,令不新長,但順舊住,不同前位,更不新生,即名為捨。非捨昔者曾得體無名捨,不同小乘無得屬己。」
所謂「戒」,有律儀(善戒)、非律儀(惡戒)之別。律儀又分別解脫、靜慮、無漏等三種律儀。
關於捨戒之緣,大小乘所說不同,茲略述如下︰
(1)小乘︰薩婆多部謂捨別解脫律儀(三種律儀之一)有四種緣,稱之為「捨戒四緣」。即︰①由意樂,對他人誓言自欲捨戒時,身內發生異於已受持戒體的無表色,即捨失既受之戒體。②由命終,失去戒體之所依故。③二形俱時生時,由於一身生二形,隨而變異其心,故捨戒體。④所因之善根斷時,此等戒乃由三善根而生,故善根斷時,戒體亦從而捨失。但在八種別解脫戒中,近住律儀另有一緣,即持戒經一晝夜後則捨戒。
經部於上述四緣外,另加犯重捨而立五緣。「犯重捨」,謂犯殺生等四極重墮罪(四波羅夷)之一而捨戒。對此,有部認為,縱使犯一重罪,亦非捨一切戒。又,法密部另說正法滅時,一切學處、結界等皆止息,故亦捨戒。對於此說,有部認為,於法滅時,雖無新得之戒,但無失去既得戒之理。
其次,捨靜慮律儀(定共戒)係依易地、退失與命終三緣。「易地」,謂變異所依之地;「退失」,指退失已獲得之勝定功德。
又,捨無漏律儀(道共戒)係由於得果、練根、退失三緣。「得果」,指獲得四果之果道時,捨棄爾前與無漏道相應之戒。「練根」,由於調練諸根而得利根道,因此捨棄與鈍根道相應之戒。其餘準上可知。
此外,捨非律儀等惡戒,係依命終、得善戒、二形俱生三緣而捨。
(2)大乘︰在八種別解脫戒中,比丘等五眾之別解脫戒乃依五緣而捨。五緣即︰{1}依捨所學處,即棄捨作法;{2}依犯根本罪,即犯四波羅夷;{3}依形沒而二形生;{4}依善根斷;{5}依棄捨眾同分,即命終。捨近事律儀則依三緣,即︰{1}起棄捨心(不同心),此是受戒時預定期限,故至其期限而起不同心,或在其已前起不同心而捨戒;{2}由於斷善根;{3}由於棄捨眾同分。近住律儀亦依三緣而捨,即︰{1}由日出已後,{2}發起不同分心,{3}由捨眾同分。
以上乃就別受之比丘等戒所論,若於菩薩戒則依二緣,即︰{1}由棄捨無上正等菩提之大願,{2}由以上品纏心犯他勝處法(波羅夷罪)而捨。
其次,靜慮律儀係由止息捨、不行捨、失用捨、永無捨四緣而捨。即︰{1}止息捨︰指從一禪定出而起異分心時,與前定相應之戒即捨。{2}不行捨︰由於地之變易而不行前地,則與前地相應之戒自捨。{2}失用捨︰禪定退時失去其定用,故捨戒。{3}永無捨︰入無餘涅槃時一切皆捨,永不成就故。
再者,無漏律儀由五緣而捨。即︰{1}止息捨。{2}暫無捨,此係由於退失或由住滅盡定而暫時滅故。{3}得果捨。{4}練根捨。{5}入無餘涅槃。要言之,靜慮律儀、無漏律儀皆係在隨心轉而起異心時所捨。
至於「捨非律儀」,係依四緣,即︰{1}誓願捨,於佛等處自邀期,願不復作而捨。{2}受戒捨。{3}得定捨,由得定道而捨。{4}命終捨。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卷一一九;《雜心論》卷三;《五事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三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雜集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
智閑
唐代禪僧,世稱香嚴智閑,屬南嶽派下。為溈山靈祐之法嗣。青州(山東益都)人。初參百丈懷海,未悟。百丈遷化後,謁溈山靈祐,亦茫然未能答溈山之詰問,遂辭溈山,入南陽武當山,菴居於慧忠國師遺蹟。一日,掃除草木,聞瓦礫擊竹之聲,忽然省悟。其後,住香嚴山弘揚禪風,後人稱之為香嚴禪師。光化元年示寂,諡號「襲燈禪師」,遺有偈頌二百餘篇。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五章(摘錄)
香嚴擊竹
香嚴的擊竹見性是有名的故事。他非常聰明,是一名學者,有第一流的頭腦,並通曉佛教的教典。但是他不懂得坐禪。因此,他拜溈仰宗的始祖──溈山靈祐為師,無論溈山問他什麼,他都對答如流。但是溈山並不滿意。因為香嚴的回答全都是依經典而來,不能超越解說者的演說境界。
把自己的東西帶來──這是溈山的要求。「不論問你什麼,你都可以對答如流。你的腦子內裝滿著學問。可惜沒有半點是屬於你自己的。你不妨談談有關於你出生前的事吧!」
香嚴翻遍了教典,找到了最適宜的答案告訴溈山。溈山這回告訴他︰「把你真正的安心帶來吧!」。聰征香嚴馬上領悟溈山的要求。他心裡覺得恐慌,因為他逐漸發覺,他不知什麼是他最珍貴的。學問、地位,雖可獲致社會上的肯定,因而獲得安心,但是一旦脫去這些外衣、赤身裸體正視真正自我的存在時,方才了解自己一無所知。香嚴心中十分恐慌,哀求溈山教誨。溈山毫不憐憫的教他自己尋求答案。他說︰「我的僅屬於我自己,無法餵飽你。」
挫折感
香嚴一心一意實行坐禪。但是由於他的過份聰明,總是以理智為先鋒,無法體驗真正的「大死一番」。他懷疑自己不可能達到這個境界。諸如歐美的理性坐禪者,他們有時疑惑自己是否真正能夠體驗到東方人所體驗的禪定。香嚴也屬於這種典型。長話短說,總之香嚴終於面臨絕望的時刻。他認為自己無法辦到,他遭到挫折。
在眾多的宗教性經驗中,都會出現挫折。在基督教中也有破碎靈魂的說法──每個人的靈魂要碎過一次才是真正的靈魂。如果不在神前投出一切,則沒有真正的解救。宗教行者至少會有一度成為精神病,在這個階段飽受痛苦、煎熬;香嚴也遭到相同的挫折,他放棄希望,認為自己無法到達悟禪之道。
「今生沒辦法達到,我要當個喝粥的和尚渡過我的餘生」。他認為自己所能做的只有看守祖師的墳而已。他在慧忠國師墳墓附近搭個小庵,準備住在那兒,每天清掃墳墓四周渡過餘生。
掃土
和尚經常在掃除。這對生活在都巿的人而言,看起來是一項枯燥乏味的工作,但是在僧堂的作務中,掃除的確是讓身心寧靜的工作。
入僧堂時捨棄了一切的世事。不會因做日常工作而分心。甚至連讀書、思索都捨棄。此時才初次發現唯有自己的舉手投足才是真正一種樂趣。一種沒有理由的歡喜。幼兒開始會走路時,在房間內團團轉不肯停止,看來似乎十分歡喜。這裡所指的就是與幼兒走路相同的經驗。
這是「生存的記號」。「以掃帚掃土」──實際上,掃帚也不需要「生存的記號」,單是掃土即足夠了。「掃」是一件很有趣的事。這個動作成為我心的全部。
捨棄一切的香嚴,每天都打掃墳墓。「每天樹葉都飄落。」他只會嘟喃這個句子。季節感、我心的一切都隱藏在這嘟喃之中。自然的就出現動作的順序,他就照著順序行事。在角落彎腰蹲下除草,草非常的青翠。彎腰蹲下為何會吸引我心,心靈被每一個每一個動作所吸引,那是為什麼呢﹖那是三昧──即動中三昧。
禪定是靜中三昧,而上述的三昧屬動中。動中三昧這句話看來是件困難的境界。實際上它是因心的所在而得,並非容易達到的境界。釣魚三昧,單是擲魚線即是一件快樂的事。觀光客等也是在做接近動中三昧的事,自己卻毫無察覺。但是,偶然而得的三昧無法成為屬於自己的。只有充分獲得靜中三昧,動中三昧才會屬於自己的。靜中三昧是一個基礎。
一擊忘所知
香嚴在此三昧之中卻不知其三昧,每日持續打掃墳墓。他不覺得疲倦,他在打掃中感覺到心靈的平靜,故持續的做下去。
某天,掃帚的前端掃到一塊小石頭,小石頭飛到一旁的竹林內。竹幹發出「ㄎㄡˋ──」的聲音。在動中三昧中,獲得的感覺像剛剛出生的新鮮感。舉手即是一件樂事,並不來自其他的理由。感覺為其自我本身而樂。感覺是第一念,此第一念的直觀認識力,收回如同幼兒般的新鮮感。是純粹意識的純粹認識。「ㄎㄡˋ──」的聲音是打到香嚴被至純化的認識力。是宇宙性的認識。
此時是了解宇宙或香嚴本身的存在﹖這是往後的問題,此瞬間僅有一股無限的感動。因此香嚴也說︰「一擊忘所知」──什麼都不知道。
之後出現第三念加以檢討並得理解。此時的第三念是脫落意識習性的純粹意識。因此它是三昧。而後終於肯定自己的經驗是見性。
不自修治
香嚴又說︰「不自修治。」他終於說出所悟的偈。所謂修治是指謀求修繕治療。完全不須這些,保留著赤裸即是真。他又說「動搖揚古路。」動搖是指一舉手、一投足。古路是太古的道路。某人有一句偈「蟻動如太古」。即使是蟲動,那也是存在的出現。
香嚴所遭受的挫折非常激烈,因此對於挫折的解救,也有一份特別強烈的欣喜。據說見性後的大歡喜總是持續數日。非常的戲劇化。他立即回到庵中,沐浴焚香,遙遠的朝向溈山的所在處禮拜。他說道︰「和尚大悲之恩遠超過父母,如果您向我解說,我就沒有今日。」
◎附二︰乃光〈溈仰宗禪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
香嚴之悟道及其主要法語
香嚴者溈山之子,仰山之弟,亦當時著名宗師,與溈仰禪道是一。茲據《五燈會元》略述於此︰
「鄧州香嚴智閑禪師(生卒失載),青州人也。厭俗辭親,觀方慕道。在百丈時,性識聰捷,參禪不得,洎丈遷化,遂參溈山。山問︰『我聞汝在百丈先師處,問一答十,問十答百,此是汝聰明伶利,意解識想生死根本。父母未生時試道一句看﹖』師被一問而茫然,歸寮,將平日看過的文字,從頭要尋一句酬對,竟不能得。乃自嘆曰︰『畫餅不可充飢!』屢乞溈山說破。山曰︰『我若說似汝,汝以後罵我去;我說的是我的,終不干汝事。』師遂將平昔所看文字燒卻,曰︰『此生不學佛法也,且作個長行粥飯僧,免役心神。』乃泣辭溈山,直過南陽,覩忠國師遺蹟,遂憩止焉。」
「父母未生時試道一句看﹖」此語對治多知多解者尋思,卻為有力。南宋以後發展起來的「話頭禪」,於此等語句極有關係。香嚴被詰,即陷入尋思中。燒文字,免役心神,將謂放得下,豈知此正尋思得力處。
「一日芟除草木,偶拋瓦礫,擊竹作聲,忽然省悟。遽歸,沐浴焚香,遙禮溈山,贊曰︰『和尚大慈,恩逾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有今日之事!』乃有頌曰︰『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古路,不墬悄然機。處處無踪跡,聲色外威儀。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
這個悟道頌子,即為香嚴主要注語;在溈仰禪學中格調亦高。尋思得力,悟緣正多,遇緣即可磕著。此處香嚴好似漫不經心,得來全不費工夫者,實則他長期頓悟意樂的任持,和他此際沒精打采的心情,正放尋思休歇。一擊之緣便爾通透,層雲何曾斷山也。頌子精義略予評點︰修持在去其所知,惡覺、情見、想習之事乃眾生所知境。今一擊即忘,雲破月來,風行草偃,此事原不執著於修。動容揚古路者,假說向上一路為古路,以示無始無傷觸也。了事的人動即合轍,並不墬於悄然之機以違今時。處處無踪跡者,動即合轍,原無踪跡可尋。雖即事可顯,要當於聲色外著例也。諸方達道者以此為上上之機,就初悟格調說,誠是。
「溈山聞得,謂仰山曰︰『此子徹也。』仰曰︰『此是心機意識著述得成,待某甲(當作慧寂)親自勘過。』仰後見師曰︰『和尚讚嘆師弟發明大事,你試說看!』師舉前頌。仰曰︰『此是風習記持而成,若有正悟別更說看!』又成頌曰︰『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仰曰︰『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師復有頌曰︰『我有一機,瞬目視伊,若人不會,別喚沙彌。』仰乃報溈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
溈山聞得仰山「一擊忘所知」偈,即印可「此子徹也」,只仰山不輕信,要親自勘過,香嚴舉初悟頌,仰山不許可;香嚴舉第二偈,仰山只在「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這一逼拶,香嚴轉機亦易,頌出末後偈,仰山乃許諾,報溈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仰山要看香嚴「無位之機無我之用」的祖師禪,超越「椎也無」的如來禪,才表達出「教外別傳」之的旨。仰山勘香嚴這一公案,於從達磨以來的禪宗心法上給以劃出一道線,即如來禪與祖師禪之分,從用辯體固為重要,而禪的著眼是不停滯在體上,可貴的是「全體作用」,前者是如來禪邊事,而後者則是祖師禪邊事。
香嚴上堂︰「若論此事如人上樹,口啣樹枝,腳不踏枝,手不攀枝,樹下忽有人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不對他,又違他所問;若對他,又喪身失命;當恁麼時作麼生即得﹖」時有虎頭招上座出眾云︰「樹上即不問,未上樹時請和尚道。」師乃呵呵大笑。
這個「上樹公案」,很為著名。香嚴立的,果有落處麼﹖招上座拈了又立,抑別有落處麼﹖臨濟宗師宗杲有云︰「吞得栗棘蓬,透得金剛圈了,看這般說法,也是泗州人見大聖。」據宗杲的說話,即經過風險的人,在他眼底什麼也是平常。但是這個上樹公案,設喻很妙,氣象也嚴肅,平地波濤教人落膽。招上座拈了又立,贏得香嚴呵呵大笑,只這大笑還把公案拂拭得淨麼﹖還能答招上座問處麼﹖參看公案的無不縈擾於大笑處。實則這正如仰山說的「索喚則有交易,不索喚則無」,鼠糞真金當人自荐。
據《會元》︰「師(香嚴)凡示學徒,語多簡直。有偈頌二百餘篇,隨緣對機,不拘聲律,諸方盛行。」惜失傳。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十三;《祖堂集》卷十九;《景德傳燈錄》卷十一;《聯燈會要》卷八;《五燈會元》卷九。
禪病
指因坐禪不得法所引起的疾病。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大正46‧505b)︰「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差矣。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
此種禪病,粗分之有生理的與心理的二類。生理方面的禪病有筋脈痙攣、呼吸不順、頭痛、手足無力、咳嗽等等;心理方面亦有精神失常、為鬼魅所著、幻聽幻視等事。此外,依《治禪病祕要法》所載,禪病之種類甚多,有亂倒心、四大內風、火大、地大、水大、風大、噎、貪淫、利養瘡、犯戒、樂音樂、好歌唄偈讚、鬼魅所著等種。該書並提出各種治療方法。
禪定為佛法「三學」(戒定慧)中之一學,因此,由習禪不得法可能致病之一事,乃成為古今中外佛教徒所關心之論題。古今禪籍中之論及此事者,亦為數甚多。除《治禪病祕要法》等禪經之外,天台宗之《小止觀》、《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禪門口訣》、《摩訶止觀》等書,以及近人蔣維喬之《因是子靜坐法》等著述,皆嘗論及此事。茲附錄其中若干文字如次,以供習禪者參考。
◎附一︰《小止觀》〈治病患第九〉(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93年出版)
行者安心修道,但本來四大有病,因今用心,觀息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息、心三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亦則大命堪憂。
今明治病法中,分為二意︰一、明病發相。二、明治病方法。
一、明病發相者,病發雖復多途,略出不過二種︰(一)四大增損病,(二)從五臟生病。四大中病發者︰若地大增時,則腫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增者,則痰癊脹滿,飲食不消,腹病下痢等,百一患生。若火大增者,則煎寒壯熱,肢節皆痛,口氣鼻塞,大小便皆不通等,百一患生。若風大增者,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吐、嘔逆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經云︰一大不調,百一病惱,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次、明五臟生患之相︰從心生患者,多身體寒熱,及頭痛口燥等,心主口故。從肺生患者,多身體脹滿,四肢煩疼,心悶鼻塞等,肺主鼻故。從肝生患者,多無喜、愁憂不樂,悲思瞋恚,頭痛眼闇等,肝主眼故。從脾生患者,身體頭面上,遊風遍身,癢悶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故。從腎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脹耳聾等,腎主耳故。五臟生患眾多,各有其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自可得知。
如是四大五臟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行者!若欲修止觀法門,或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此二種病,通因內外發動,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慎,而病從二處發者,當知因外發動。若由用心不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此二處患生,此因內發病相。
復次︰有三種得病因緣不同,一者、四大五臟增損得病(具如前說)。二者、鬼神所作故得病。三者、業報故得病。如是等病,初患即治,甚易得差!若經久,則病成身羸,治之則難愈。
二、略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源,因緣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
云何用止治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國王,有所至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所治。又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坐臥,即能治眾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病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下,四大即自然調適,眾病除矣。又有師言︰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狄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所以然者﹖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謂病本﹖所有攀緣,云何斷攀緣﹖謂以無所得!如是種種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行人須知善修止法,能治眾患。
次、明觀治病者,或師云︰但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為六種氣﹖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六種息,一一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若於坐中,寒時應吹,熱時應呼。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熱,嘻以去痛,及以治風,呵以去煩,又以下氣,噓以散痰,又以消滿,以補勞。若治五臟,呼吹二氣,可以治心,噓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腎。
次有師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一)上息,(二)下息,. 三滿息,(四)燋息,(五)增長息,(六)滅壞息,(七)煖息,(八)冷息,(九)衝息,(十)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補息。此十二息,皆從觀想心生。茲略明十二息對治之相︰上息治沈重,下息治虛懸,滿息治枯瘠,燋息治腫滿,增長息治羸損,滅壞息治增盛,煖息治冷,冷息治熱,衝息治壅結不通,持息治戰動,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補息資補四大衰微,善用此息,可以遍治眾患!用之失所,則更生眾患,推之可知。
次有師言︰善用假想觀,能治眾病,如人患冷,想身中有火氣起,即能治冷。此如《雜阿含》中,治禪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廣說。
次有師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亦不可得,眾病不藥自差。如是等種種說,用觀治病應用不同,善得其意,皆能治病。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即無病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成就,故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恐生異見﹖如金石草木之藥,能與病相應,亦可服餌。
若是鬼病,當用強心,加咒以助治之!若是業報病,必須加助修福懺悔,患即自滅。此二種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則可自行,亦能兼他,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治,非唯廢修正法,亦恐性命有慮﹖豈可自行教人!是故欲修止觀之者,必須善解內心治病之法。內心治病方法眾多,得意在人,豈可具傳於文耳!若欲習知,當更尋訪!上來所出,只是示其大意,依此用之,恐未可承案!
問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否﹖答曰︰若具十法,無不有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緣中、(五)別病因起、(六)方便、(七)久行、(八)知取捨、(九)善護、(十)識遮障。何謂為信﹖謂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謂為用﹖謂隨時常用。何謂為勤﹖謂用之專精不息,取得差為度。何謂為住緣中﹖謂細心念念依法,而不異緣。何謂別病因起﹖具如上說。何為方便﹖謂吐納運心緣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為久行﹖謂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計日月,常習不廢。何為知取捨﹖謂知益即勤用,損則捨之,微細轉心調治。何謂知善護﹖謂善識異緣觸犯。何謂識遮障﹖謂得益不向外人論說,未益不生疑謗。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效不虛也。
◎附二︰《禪門口訣》(摘錄)
坐禪人問種種病﹖師誡言︰但繫心在境,不令他緣,病自差耳!用之者,遠至三日,無有不差,問︰心亂橫見﹖答︰攝念可愈。問︰四大增損,那得復差﹖答︰心之動轉,由扇之有風,住止理數然。師教誡常言︰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問︰但得禪定,便得入理,為有地位耶﹖答︰利根者,心定便入亦無的位;鈍根者,備經九次第定,定盡方會。問︰外道修禪定,至非想,那不會理﹖答︰外道修定,皆滯我心,心為障故,不會理也。
夫痛者,是亂風起,由與外爭故也。云何與外爭﹖謂心去時,以表牽也,如教嬰兒行,但任之而已,不得牽挽,欲速達者可不慎乎!急者,是絞風起,由行者專大過報!風勢分不盡故也。若過、若不及為失一矣!痒者,由行者息生時謂為滅,息滅時謂為生,意與息相違故也。故云︰不諦不明,賊從內生。冷者,由行者不以味所念處,水大增也。熱者,由行者常有希望,火大增故也。
師言︰夫欲修行者,要須有分,無分者不能辦事也。何謂為分﹖所謂四心︰一者堅信,謂深信師。二者受用,謂師法也。三者精勤,常自勉勵。四者方便,謂細迴轉。云身中脈,如百川歸海,心如拘物頭,四片相合,一片各有十紀脈,共絞絡故,心端有四十脈也。其下一脈直往趣臍,號曰︰「優陀那風」。優陀那者,中也,故號此脈為中脈也。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謂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
夫病有多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今須識知︰第一身自作病者,坐時或倚壁、或衣襟,大眾未出而臥,此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為注病難治,行者慎之!治法者,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差耳!
第二鬼作病者︰有人坐時,其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如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第三魔作病者︰有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第四病者,有人坐不解調息成病︰令人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正用心息之息,名為遍滿息。用之法︰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此是不解用息,使筋脈焦枯,身無潤澤。令以此二息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滿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住不動,是名為止息。
第五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燋息、𭵿息。云何名燋𭵿﹖二息亦非外,別捉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燋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住,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復有四肢痿弱無力,兩臂兩足欲落,或一臂欲落者。治法︰用遍息流氣使滿四肢,良久自差。若口向左邊漥,即注息往左,若右邊漥,注息往右邊,若向左角、右角,如上法。若有宿痤冷熱等病,用息向下流使病滅,身中細碎眾病,皆用息治之。若冷病即用熱息流之,若熱病即用冷息流之,對治作法各用此二息治之。復須行時用息,若足輕頭重,此是心高妄想,可息妄想心,可息高心,可向下看心;若足重頭輕,悲者向心,若行時,復次,須用心不高不下,使息調和,用息使身心俱遍,即入通明觀,可觀「心性三昧」、「身相三昧」,心相為其本。經言︰識心達本源,無虛假故。
治痢法︰安心臍下,患冷痢則作暖息,患熱則作冷息,取差為止。治嗽法︰取嗽欲發時,三過吐氣,然後安心中觀,嗽欲發時,便吐氣令出,還如先安心自差。治腫法︰作息腫斷,令息撮聚欲遍,當腫上以心住定,穿作一孔,令息從中出入即差治耳。滿法︰安心置孔外,細細引,自牽氣令出,須臾自差治。
人坐忽然喉中,如似有物長一二寸,不肯出者,安心物上,須心住定,然後分心四向,意地語云︰內外皆空,病從何生﹖亦須解空性,遣之自去。
治坐中忽得短氣,可先噓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令出,然後安心置掌文中,不久自去。
又息治身中,種種病法︰取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然後細細閉口隨氣,自內置此息去,引心從骨中直下,出不淨門外住,眠時引息內腳心,行住坐臥,恒用此心。自四處有雜病時,須此息息通,然後隨病處,所引氣息,從病處出入,空無有礙者即差。治冷病用暖息,治熱病用冷息,治骨髓病用刀息,破腳十指頭并作息,破腳趺上骨令出即差!治人身分腫,刀息破腳十指,奇中令出。通身腫滿,安息腳心下,身重作輕息,身輕重息。初坐之中,數息長短,外神來鼻,其心直上至頂蒸熱。卻之法︰合口縮氣,向上至頂,還向下牽氣則止!其若不治,通目兩目俱闇,此是何患﹖若為鬼神,鬼神名字「跋違多」,舒手蓋目盲,即誦咒曰︰「人之波晝比尼若波晝憂藪波晝」。誦至三遍,眼即開明,還如本初坐,得細住心為外人觸!氣上塞胸腹脹,不得安坐者,此是身中六神俱奔在胸,以是令患,治之法︰先解衣帶出氣,使長入氣,使短十息,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乃至十得差,初坐成得細住心,為人來觸。
氣上衝肺成病者︰即令肺脹過百日,即吐逆不得飲食,此是外有惡神,來入人身,名「跋多神」,赤色、六眼、八孔,或大或小。復有一小神,名曰「呼蒐醯」,或變形作小兒,或作蟒身,其形赤黑色。「兜羅醯神」,其形或大或小三遍。初坐中或得身體,骨節腰背疼痛,自呼辟注,此是何患﹖此名六根通身遊戲,不久患,舉身頂直三過,舒身命「阿那般那」即差。
初坐之中,六神沈曀,為外人來觸,六神橫出身外,毛孔中各有一神,皆來奔入,喜有起,身體青腫,妨不得坐。治法︰先合口縮氣向上,二遍身中,還牽氣向下,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復列惡鬼神名字,呼「蒐醯、跋違多」即差。
又言名出息為安,安般之人,唯數出息,初坐中,或有掉動者非久患!治法︰先命「阿那般那」,云何亂﹖語休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火起,不是患也,治法︰外邊闇齎火入,莫使知聞,盆合頭此人令坐,傍人唱言︰「此是大火起」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水出者非患,治法︰盆盛水,莫使聞知,口含水灑面,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重觸得心,為人來驚,心中迫迮,即時摸捫,下病大小行不通,此是身中六神,俱下出故生患。治法︰縮氣向下,還牽向上,說咒命「阿那般那」以差為限。欲上廁用心法︰大小便出時,可作一切病出想!
又行者,心少開悟於其深義,如有漸解,其心歡喜,思量過分,復得忍勞患,行者當以智籌量,應止則止,應觀則觀,止觀順宜,便可得久。思勞之狀眾多,亦得頭痛、氣滿,皆用息治之。治頭痛法︰鼻中入氣,口中微引氣出,意想念頭中痛氣,微從口出,若心細微緩調順時,三度引氣出,當自欠呿,如是引氣欠呿不過至十,頭痛則差。治腹中氣滿法︰鼻中入氣,口微引氣出,意念腹中悶氣,使從口中出,患時當嗌氣,若腹中結極滿患時,當仰眠申手腳,以手輕腹皮上,須按摩之十回、五回,當有嗌氣,還復起坐,引氣如前治法。若心調順細,乃至十年二十年,結氣滿患,但一日一夜,心息調順,氣息調和,不緩不急,不粗不細,調和得所患皆差也。若以息粗細緩急,調和不得所者,終不能差也。若出息有聲名「粗急」,出息如欲不續,名「細緩」,細緩者善。
又以腹中氣滿悶時,長引氣出,更增其患,出息使不長不短,調順和適,得所患必差也。以調和氣息治患法︰治一切腸中氣,故坐禪和適得所者,所患悉差。又坐禪入得好細心定,不得懷憂恚惱,必成氣患,數入息時,數入息亦成氣病緣,五臟中作境界,修定亦成病,乃至誦經,連文接句,或出氣不時攝入,入氣不時出盡成病,皆以前法治之。又治頭痛時,不得治腹滿,治腹滿時,不得治頭痛,一時治兩患,則更增其患!若頭中氣極,治其患時,鼻中入氣而大開口,微引氣出之。又勤坐之人,多喜有氣。若有氣患,常用口中出氣治之。坐人齒冷,心得調細時,鼻中入氣,還以鼻中,微引氣出治之。其若心得調細,一切氣患,盡用鼻出入息治之。
若又用數息法,緣所患隨息,亦善入時不緣,但緣出息也。若修觀過分,故心則浮亂,怡空過分,故心則沈!鈍行者,常善觀察思惟治此患也。又坐禪人,若調心在身中、五臟中,來緣境界,或謂五臟中,定心來緣境界,勤坐之人不久成病,能令行人,五臟界生氣脈,與境界相連,使人得急攣病。治法︰意想觀身中,上下使空。如木筒相乃至臨坐,及地皆令使空作意想,身中氣息,盡使向下入地而去,若心調順不久即差。患若差竟,教使觀腳踝子上境界也。又須教患者,汝得此患,由心錯謬,謂言在身中。心法不在身外,不在身內,隨所緣而生,汝當解之。
又復坐人,心念境界時,意謂作眼見相,又復坐人得住時,有光明照境界上,不知是心光明﹖意光明﹖從明中出,住在境界上,是人不久患眼睛疼痛,令人眼闇痛。治法︰即以心緣眼,心見眼合,而作是念!見觀之法,眼應開視,今見眼合,知非眼見。復次,緣眼時見境界上明,向上緣眼是心,心從明中出,而是心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眼是心法故,隨心所緣處生,亦復不在內、外、兩中間,作是觀時,錯謬假心,患皆除斷,眼患即除。又坐時不得令衣帶急,使人得氣滿患。又復坐人得上地定,不得就坐中,起善惡覺觀,令人頭痛患,皆須慎之!是等諸患,如上法治之。
又復坐人,見境界上有塵起,凝如似紡車轉者,是人有風患,不得修學上地禪定,令人發狂!但得學身念處,觀行法方便治風患,差乃可得學上地定耳。
若入淺定,而為外聲觸,或有事觸身時,即覺出定,不能成患。若心嫌恨瞋恚惱,即成氣滿患。若入深定,有大聲觸,聲雖在外而在身中,聲或在境界上聲,是人欲出定,不能得出,心在身中怖怕,精神荒迷後乃得出,即令人得腹脹患。或暴下血,有事觸身得患,亦如是。治法︰亦用調息,如前法也。若起瞋恚憤怒,則不可治。或時,人初坐時,若大小便不通,蹴氣向上,還牽向下,咒「阿那般那」即差。初坐時,有好種種事起,人來觸惱,或謗佛法、胡語,令人不解,此是惡鬼入身,名「兜醯羅」,誦前咒即差。兜醯羅神,其身黃,乍大乍小,命入息阿那、出息般那,治身卒痛法。
問︰安般人何故舉身卒痛﹖一師言,由食太飽未消,而便攝念,氣粗念細,故使然也。治法︰二三日省食,節息令長,諦緣出息相,二三日坐便愈。一師言︰由攝念太急,則氣結故病。治法︰想身狀甑(音增,炊器)上飯氣,然後想有風,從臍中起,出至面門,面門者口也,轉轉猛大,吹身氣令散,散後身痛即愈。數日須食肥膩,食慎勿見風。又治法於未食時,密室中慎勿聞聲,寬放四肢,於面門調和氣息五過,二三日坐即差。
又云︰由初坐時,行風猶盛,不作方便,即急捉體如住風,體住風與行風爭力故也。治法︰須行動從緩漸急至五里許,還復從急至緩即坐,長噓息四五過,寬放四肢,泄然復放意,經食頃,復引息二三過,勿令耳聞聲,復放意如前,經一食頃,然後攝念至一坐即耳。
◎附三︰禪病因緣及對治法(摘錄自《摩訶止觀》卷八上)
〔病起因緣〕
明病起因緣有六︰(一)四大不順故病,(二)飲食不節故病,(三)坐禪不調故病,(四)鬼神得便,(五)魔所為,(六)業起故病。
(一)四大不順者︰行役無時,強健擔負,裳觸寒熱,外熱助火,火強破水,是增火病;外寒助水,水增害火,是為水病;外風助氣,氣吹火,火動水,是為風病;或三大增害於地,名等分病;或身分增害三大,亦是等分屬地病。此四既動,眾惱競生。
(二)飲食不節,亦能作病︰如薑桂辛物增火,蔗蜜甘冷增水,梨增風,膏膩增地;胡瓜為熱病而作因緣。即是噉不安之食。
食者須別其性。若食食已,入腹銷化,麤者為糞、尿,細者融銷,從腰三孔,溜入四肢。清變為血,潤澤一身,如塵得水;若身血不充,枯癖焦減。濁者變為脂膏,故諸根,減而成垢;新諸根,凝而成肉。
又,身火在下,消生臟,令飲食化溜,通遍一身。世諺云︰「欲得老壽,當溫足、露首。」若身火在上,又噉不安身食,則有病惱。
次食五味,增損五臟者︰酸味增肝而損脾,苦味增心而損肺,辛味增肺而損肝,鹹味增腎而損心,甜味增脾而損腎。若知五臟有妨,宜禁其損,而噉其增;以意斟酌。
(三)坐禪不節︰或倚壁柱衣服,或大眾未出而臥,其心慢怠,魔得其便,使人身體背脊骨節疼痛,名為「注病」,最難治也。
次、數息不調,多令人痁癖,筋脈攣縮;若發八觸,用息違觸成病。「八觸」者︰心與四大合,則有四正體觸;腹有四依觸,合成八觸。重如沈下,輕如上升;冷如冰室,熱如火舍;澀如挽逆,滑如磨脂;輭如無骨,麤如糠肌。
此八觸,四上四下︰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大而冷;出息順,火大而熱。又,入息順,地大而澀;出息順,風大而滑。又,入息順,水大而 輭;出息順,火大而麤。若發重觸,而數出息,與觸相違,即便成病;餘例可知。
又,但用止無方便成病者︰若常止心於下,多動地病;常止心於上,多動風病;若常止心急撮,多動火病;若常止心寬緩,多動水病。
次、用觀不調,偏僻成病者︰初託胎時,以思心起,感召其母;母即思五︰色、聲、香、味、觸等。一毫氣動為水,水為血,血為肉,肉成五根、五臟。今坐禪人,思觀多損,五臟成病︰若緣色,多動肝;緣聲,多動腎;緣香,多動肺;緣味,多動心;緣觸,多動脾。
復次︰「眼」緣青,多動肝;緣赤,多動心;緣白,多動肺;緣黑,多動腎;緣黃,多動脾。「耳」緣呼喚,多動肝;緣語,多動心;緣哭,多動肺;緣吟,多動腎;緣歌,多動脾。「鼻」緣臊,多動肝;緣焦,多動心;緣腥,多動肺;緣臭,多動腎;緣香,多動脾。「舌」緣醋,多動肝;緣苦,多動心;緣辛,多動肺;緣鹹,多動腎;緣甜,多動脾。「身」緣堅,多動肝;緣煖,多動心;緣輕,多動肺;緣冷,多動腎;緣重,多動脾。此乃五臟相生;緣之過分,以致於病。
若就相剋者︰緣白色多剋肝,緣黑多剋心,緣赤多剋肺,緣黃多剋腎,緣青多剋脾。餘聲等,例可知。
若五臟病,隱密難知,坐禪及夢占之。若禪及夢,多見青色,青人、獸、獅子、虎、狼,而生怖畏,則是肝病。若禪及夢,多見赤色,火起、赤人、獸、赤刀仗、赤少男女,親附抱持,或父母兄弟等,生喜、生畏者,即是心病。下去例,隨色驗之。
又,觀僻動四大者︰若觀境不定,或緣此,或緣彼,心即成諍,諍故亂,風起成風病。如御嬰兒行,但任之而已;急牽望速達,即為患也。又專專守一境,起希望心;報風熱勢不盡,成熱病。又觀境心︰生時謂滅,滅時謂生;心相違致,癢痛成地病。又,不味所觀境,而強為之;水大增成水病。
(四)鬼病者︰四大五臟非鬼,鬼非四大五臟;若入四大五臟,是名「鬼病」。若言無鬼病者,邪巫一向作鬼治,有時得瘥。若言無四大病者,醫方一向作湯藥治,有時得瘥。有一國王,鬼病在空處,屢被針殺;鬼方自來住在心上,針者拱手。故知亦有鬼病矣。
鬼亦不漫病人,良由人邪念種種事,或望知吉凶。兜醯羅鬼,作種種變,青黃等色;從五根入,則意地邪解,能知吉凶;或知一身、一家、一村、一國吉凶事。此非聖知也;若不治之,久久則殺人。
(五)魔病者︰與鬼亦不異。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觀心,破法身慧命,起邪念想;奪人功德,與鬼為異。
亦由行者,於坐禪中,邪念利養,魔現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即領受歡喜,入心成病。此病難治,下治中當說。
(六)業病者︰或專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還約五根,知有所犯。若殺罪之業,是肝眼病;飲酒罪業,是心口病,淫罪業,是腎耳病;妄語罪業,是脾舌病;若盜罪業,是肺鼻病。毀五戒業,則有五臟五根病起,業謝乃瘥。
若今生持戒,亦動業成病。故云若有重罪,頭痛得除;應地獄重受,人中輕償。此是業欲謝,故病也。
夫業病多種,腫滿黃虛。凡諸病患,須細心尋檢;知病根源,然後用治也。
〔對治法〕
明治法宜對不同︰若行役飲食而致患者,此須方藥調養即瘥。若坐禪不調而致患者,此還須坐禪,善調息觀,乃可瘥耳;則非湯藥所宜。若鬼魔二病,此須深觀行力,及大神咒,乃得瘥耳。若業病者,當內用觀力,外須懺悔,乃可得瘥。眾治不同,宜善得其意;不可操刀把刃,而自毀傷也。
今約坐禪,略示六治︰(一)止,(二)氣,(三)息,(四)假想,(五)觀心,(六)方術。
(一)用止治者︰溫師云︰繫心在臍中,如豆大,解衣,諦了取相,後閉目,合口齒,舉舌向齶,令氣調恂;若心外馳,攝之令還。若念不見,復解衣看之;熟取相貌,還如前。此能治諸病,亦能發諸禪。
作此觀時,亦有無量相貌︰或痛如針刺,或急如繩牽,或癢如蟲噉,或冷如水灌,或熱如火炙。如是諸觸起時,一心精進,無令退墮。若免此觸,能發諸禪;若神意寂然,即是電光定相。此尚能得禪,況不能癒疾﹖所以繫心在臍者,息從臍出,還入至臍;出入以臍為限,能易悟無常。
復次︰人託胎時,識神始與血合;帶繫在臍,臍能連持。又是諸腸胃源,尋源能見不淨,能止貪欲。若四念處觀臍,能成身念處門。若作六妙門,臍是止門;兼能入道,故多用之。
正用治病者,丹田是氣海,能銷吞萬病。若止心丹田,則氣息調和;故能癒疾,即此意也。又有師言︰上氣胸滿、兩脅痛、背膂急、肩井痛、心熱懊痛、煩不能食、心瘇、臍下冷、上熱下冷、陰陽不和、氣嗽,右十二病,皆止丹田。丹田去臍下二寸半。
或痛切者,移心向三里;痛又不除,移向兩腳大拇指爪橫紋上,以瘥為度。頭痛、眼睛赤疼、唇口熱、遶鼻胞子、腹卒痛、兩耳聾、頸項強,右六病,兩腳間,須安置境界,以心緣之。
須臾水腹脹急痛,但一心注境;若心悶,當小息。小可更起,倚重作前法;若覺小除,彌須用治法。若因此腰腳急痛,即想兩腳下,作一丈坑;移前境界置坑底,以心主之,自當瘥。要在靜室。又常止心於足者,能治一切病。何故爾﹖五識在頭,心多上緣,心使風,風動火,火融水,水潤身;是故上分調而下分亂,以致諸病,或腳足攣癖等。
又,五臟如蓮華,靡靡向下;識多上緣,氣強衝腑臟,翻破成病。心若緣下,吹火下溜,飲食銷化,五臟順也。止心於足,最為良治︰今當用,屢有深益。以此治他,往往皆驗。蔣、吳、毛等,即是其人。
又,隨諸病處,諦心止之;不出三日,無有異緣,無不得瘥。何故爾﹖如門開則來風,閉扇則靜。心緣外境,如開門;止心痛處,如閉扇,理數然也。又,心如王,病如賊;心安此處,賊則散壞。
又,未必一向止心病處。如《皇帝祕法》云︰天地二氣交合,各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如循環。故金化而水生,水流而木榮,木動而火明,火炎而土貞;此則相生。火得水而滅光,水遇土而不行,土值木而腫瘡,木遭金而折傷;此則相剋也。如金剋木,肺強而肝弱,當止心於肺,攝取白氣,肝病則瘥。餘四臟可解。
又,用止治四大者︰若急止治水,寬止治水,止頂治地,止足治風。
(二)用氣治者︰謂吹、呼、𤀠、呵、噓、[氵*詩],皆於唇吻吐納,轉側牙舌,徐詳運心,帶想作氣。若冷用吹,如吹火法;熱用呼;百節疼痛用𤀠,亦治風;若煩脹上氣,用呵;若痰癊,用噓;若勞倦,用[氵*詩]。
六氣治五臟者︰呵治肝,呼吹治心,噓治肺,𤀠治腎,[氵*詩]治脾。又,六氣同治一臟︰臟有冷用吹,有熱用呼,有痛用𤀠,有煩滿用呵,有痰用噓,有乏倦用[氵*詩]。餘四臟亦如是!
又,口吹去冷,鼻徐內溫,安詳而入,勿令衝突;於一上坐,七過為之,然後安心;安心少時,更復用氣。此是用治意;若平常吐穢,一兩即足。口呼去熱,鼻內清涼。口𤀠去痛,除風鼻內安和。口呵去煩,下氣散痰者,想胸痰上分隨口出,下分隨息溜,故不須鼻中補也。噓去滿脹,鼻內安銷。[氵*詩]去勞乏,鼻中和補;細心出內,勿令過分。
善能斟酌,增損得宜;非唯自能治病,亦能濟他。
(三)用息為治者︰夫色心相依而息,譬樵火相籍而煙。瞻煙清濁,知樵燥濕;察息強軟,驗身健病。若身行風橫起,則痛癢成病;何暇用心﹖須急治之!先須識息有四伴︰有聲曰風,守之則散;結滯曰氣,守之則結;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聲不滯,出入俱盡曰息,守之則定。
當求靜處結跏,平身正直,縱任身體,散誕四肢,布置骨解,當令關節相應;不倚不曲,緩帶,轉側調適︰以左手置右手上,大指纔令相詣;縱放頰車,小小開口,四五過長吐氣;次漸平頭,徐徐閉目,勿令眼斂太急,常使籠籠,然後用息也。
用息治八觸相違病者︰若因重觸,成地大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輕觸,成風病,偏用入息治之。若發冷觸,成水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熱觸,成火病,偏用入息治之。餘亦如是!若得調和正等,隨意而用;此用常所數息,非作別息也。
次、別運十二息者,謂︰上、下、焦、滿、增長、滅壞、冷、煖、衝、持、和、補。此十二息,帶假想心。所以者何﹖若初念入胎,即有報息。隨母氣息,兒漸長大,風路滑成;兒息出入,不復隨母。生在異處,各各有息,名「報息」。依息者,依心而起;如瞋欲時,氣息隆盛,此名「依息」也。前六氣,就報息帶想;今十二息,就依息帶想,故不同前也。前明緣五色為五臟病者,此則依臟為病,故用今依息治之。
上息治沈重地病,下息治虛懸風病,焦息治脹滿,滿息治枯瘠,增長息能生長四大。外道服氣,秪應服此生長之氣耳。滅壞息散諸癊膜,冷息治熱,煖息治冷,衝息治癥結腫毒,持息治掉動不安,補息補虛乏,和息通融四大。作諸息時,各隨心想,皆令成就。細知諸病用諸息,勿謬用也。
(四)假想治者︰前氣息中,兼帶用想;今專以假想為治。如辨師治癭法;如患癥人,用針法;如《阿含》中,用煖蘇治勞損法;如吞蛇法云云。
(五)觀心治者︰不帶想息,直觀於心;內外推求,心不可得,病來,偪誰﹖誰受病者﹖
(六)方術治者︰術事不知則遠,知之則近。如治噦法,如治齒法,如捻大指治肝等云云。術事淺近,體多貢幻,非出家人所須,元不須學;學須急棄。若修四三昧泡脆之身,損增無定;借用治病,身安道存,亦應無嫌。若用邀名射利,喧動時俗者,則是魔幻魔偽。急棄!急棄!
三十六獸嬈人,應三遍誦咒曰︰「波提陀毗耶多 那摩那 吉利波 阿違婆 推摩陁難陀羅 憂陁摩 吉利摩 毗利吉 遮陁摩。」
初得細心,外境觸心驚擲,於是氣上,腹滿胸煩,頭痛悶。此是六神遍身遊戲,因驚擲失守;外有惡神入身,奪其住處,故使如此。若治之法,閉口蹙鼻,不令氣出,待氣遍身;然後放氣,令長遠,從頭至足,遍身皆作出想,牽之令盡。如是三徧,然後誦咒︰「支波晝 烏蘇波晝 浮流波晝 牽氣波晝」三遍竟,然後調息,從一至十;命出入息言「阿那波那、阿晝波晝」,病即瘥也。
若赤痢、白痢,卒中惡,面青、眼反、唇黑,不別人者,以手痛捻丹田,須臾即瘥。
又,隨身上有痛處,以杖痛打病處,至四五十。此復何意﹖夫諸病無非心作,心有憂愁思慮,邪氣得入;今以痛逼之,則不暇橫想,邪氣去,病除也。
◎附四︰晦山戒顯《禪門鍛鍊說》〈落堂開導〉(摘錄)
何謂防魔病﹖初機識性,狂亂萬端,所以開示話頭,必須上截關鎖。關鎖縝密,搜刮精嚴。意地邪思,不能帶影。學家所以止有悟道而無著魔也。萬一師家不觀機器,授話不重關鎖,任其紛飛業識,狂亂思惟,則熟人熟境,暗地奔騰,異見異聞,識田擾亂。
初參學人,無智慧以照破,無道力以攝持。或疑或怖,或喜或悲,突然竊發而魔事作矣。魔事一作,長老又無善巧為之療治,祇用五處縶縛,百千捶打,往往至於喪身而殞命,豈不悲哉!所謂雖是善因而招惡果也。若長老勤勤開導,用意防閑,則無此患矣。至於致病多端,不能備舉,最易犯者,無如迸氣胸前,以為勇猛,及灰心冷坐,以求澄湛,二者為甚也。
蓋參禪祕要,祇在真實騰疑,而不在乎迸氣。自元代以來,有邪師者,多教人豎起脊樑,咬定牙關,緊捻雙拳,高撐兩眼,內實無真疑而外形猛狀,日以硬氣迸塞胸膺,其勢必至於心痛而咯血。況如此死挺模樣,亦豈可久之勢乎,此大病一也。
其次坐冷禪者,亦不起真疑,死心參究,一上禪床,惟萬端排遣,消歸無事,意想或生,即以一口氣不來等話,密念幾迴,遂認四大非有,萬法俱空,灰心泯智,澄湛不搖,以為工夫極則,勸令經行,心慮打失,寸步不移,坐至歲深,血脈不舒,易成浮腫而亦多火證,此實病在膏肓,而世醫拱手者也。
欲除諸患,存乎善知識不惜疲勞,日至堂中,勤行開導,或發其堅志,或示以真參,或警其疲怠;次則摧蕩其識情,剗抹其知見,掃除其歧路,剿絕其病根,則魔病眾患,無從竊發,而學人真悟,不難冀矣。
〔參考資料〕 蔣維喬《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第五章;陳兵《佛教氣功百問》〈禪定與醫療養生〉;白隱《夜船閑話》;川田洋一《佛法衹醫學》。
錫蘭佛教
錫蘭現在的維達(Vadda)部落,是錫蘭最古居民的後裔。據錫蘭的歷史學者說︰「相傳於公元前五四三或四八三年,在佛陀涅槃之日,僧伽眾人(Sinhala)從印度大陸遷來錫蘭,(中略)然而形成錫蘭歷史的特點,完全是由於二百五十年以後的佛教傳入錫蘭。」的確,佛教與錫蘭的歷史、文化有著最密切的關係。
錫蘭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主要根據地之一。本島的佛教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直到今天,佛教雖然仍為錫蘭人民主要信仰的宗教,但中間並非一帆風順,而是有著興衰起伏,像波浪一般地前進。錫蘭佛教,大概可以把它分成三個歷史階段︰
第一、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十一世紀,因為國家的政治環境和人民的生活比較安定,人民得以自由崇奉佛教;這一千多年可說是錫蘭佛教的興盛時期。
第二、從第十二世紀至第十八世紀,國勢日衰,常受外國的侵略,國家的政權和經濟都遭到破壞,人民的生活痛苦,也損害了佛教;這七百年可稱為佛教極衰落時期。
第三、從1753年以至於今日,人民又把幾乎絕滅了的佛教漸漸地恢復起來;這一段我們可以稱為佛教復興時期。以下,將概括地敘述這幾個時期佛教的一般情況。
(一)佛教的輸入
錫蘭的佛教,是在公元前第三世紀印度阿輸迦(Asoka)王統治時代,由摩哂陀(Mahinda)長老輸入。相傳佛陀的教法在華氏城受到阿輸迦王大力護持之下舉行了第三次結集;之後,便決定出派遣傳教師到國外去傳播佛教。摩哂陀長老,就是這次被決定派去錫蘭的。在錫蘭這時的國王名天愛帝須(De-vānampiya Tissa,公元前247~207),他的首都在阿㝹羅陀補羅(Anurādhapura)。
摩哂陀是阿輸迦的兒子,他帶了一地臾(Itthiya)、郁帝臾(Uttiya)、參婆樓(Sambala)、拔陀沙羅(Bhaddasāla)四位長老和沙彌須摩那(Sumana)、優婆塞盤頭迦(Bhanbuka)等人,約在公元前246年到達錫蘭。他們在離首都八英里的眉沙迦(Missaka)山(即現在的Mahindatala)遇見了天愛帝須在那裏遊獵。他們經過一番問答之後,國王很歡喜,請他們一同回到王宮。國王聽了摩哂陀的說法,便皈依佛教,成為錫蘭第一個佛教徒。如是從國王開始以至於王室宗親、臣僚、庶民,傳教師們很快地就把佛教傳播開了。據說僅在七天之內,就有八千五百人皈依佛教。大約兩個月時間,則整個王城及附近的人民都成了佛教徒。如是漸漸地遍及全國,傳教的工作很順利。
國王首先把自己的王家花園大眉伽林(Mahāmegha-vana)送給摩哂陀,改造為大寺(Mahā-vihāra)。其次在眉沙迦山建一座支提山寺(Cetiya-Pabbata-vihāra),這是錫蘭有佛寺之始。
第一個在錫蘭出家的是摩哂陀從印度帶來的盤頭迦,而第一批僧伽羅人出家的則是當時錫蘭首相摩訶利多(Maharittha)的那五十五位兄弟們,第二批是以國王的弟弟摩多婆耶(Mattabhaya)為首的一千人。後來摩訶利多也辭去首相之職帶了五百人出家。據說後來比丘的總數很快地發展到三萬人。
摩哂陀在錫蘭傳教時,有許多婦女也請求出家,但是格於比丘不能授比丘尼戒的教規。於是阿輸迦王又派遣他的女兒僧伽密多(Samghamittā)長老尼帶領十一位比丘尼到錫蘭,建立了比丘尼僧團。第一批出家的比丘尼是以王弟之妻阿㝹羅(Anula)為首的一千人;國王曾為僧伽密多等造了兩座比丘尼寺。
僧伽密多還帶來一株從佛陀伽耶那株菩提樹上折下來的幼苗,並栽在大寺的林園內,直至現在還活著。這株樹已有兩千多年的生命,極受錫蘭人民的尊重,認為它是國寶之一,想盡一切辦法來保護它。據說這是世界上一株有歷史可考的最古老的樹。
摩哂陀曾帶來一只佛鉢。後來他們又獲得一塊佛的右鎖骨;為了珍藏佛的鎖骨,天愛帝須王在王城附近特別造了一座多寶羅摩(Thu-pārāma)塔來安置它,這是出現在錫蘭土地上最早的大塔。這座塔的規模很大,建築技術處理上相當奇特。中間是塔,外面有很大的塔蓋。現在雖然只能看到當中的正塔,但從塔基外圍殘留的石柱上,仍能看出一些塔蓋的輪廓,錫蘭的博物館製有全貌的模型,它在建築術上有著珍貴的歷史價值。
天愛帝須在位四十年,熱心護法,造的塔寺很多;其中最著名的寺院是大寺,後來延續一千多年都為上座部佛教的重心;支提山寺也是歷史上重要的一所寺院。多寶羅摩塔的塔寺組群中,有一座寺院是專為他的首相摩訶利多和帶領五百人出家後而建造給他們住的;另一座叫毗舍山寺(Vessa-giri-vihāra),是專門建造給從毗舍階級來出家的五百比丘住的。此事值得我們注意,因為古代錫蘭人的等級區別︰第一是王家貴族的統治者,第二是農民,第三是毗舍。前兩種被認為是高級的,後一種則被視為低級的。直至現在,錫蘭的僧團中仍有所謂高級和低級之分,原是有它的歷史淵源的。
摩哂陀從三十二歲來錫蘭,在錫蘭傳教將近五十年,到八十歲圓寂(公元前199)。僧伽密多也活了七十九歲而寂(公元前198)。正是由於他們長時播教和天愛帝須以及繼承他的王臣們熱心護法,佛教便形成為錫蘭人民普遍信仰的主要宗教。
佛教之所以能夠很容易的為錫蘭人民所接受,據錫蘭史學家們的意見,有下面幾種原因︰第一、摩哂陀等傳教師所說的是一種雅利安語言,與僧伽羅語很接近,容易為人民了解;第二、僧伽羅人從事農業,生活安定,比丘們可能住在鄉村裡向他們傳教;第三、那時候在這個島上並無其他有力的宗教;第四、阿輸迦是當時印度一大帝國的國王,錫蘭與印度僅一海峽之隔,摩哂陀兄妹二人是阿輸迦的子女,又以大帝國的使者身份來傳教,自然容易受小國的統治階級所敬信;第五、由於統治者國王及大臣們的帶頭信仰皈依,對人民也有很大的影響。
(二)佛教的發展
佛教輸入錫蘭,經過一百多年的傳播,已有堅固的基礎,此後則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
(1)在陀多迦摩那(Dutugamunu)王統治時代(公元前101~77)︰錫蘭北部曾受到外敵入侵。他奮起抗戰,打敗敵人。他對於佛教熱心保護。在他所建造的許多塔寺中,有兩座是歷史上很著名的建築︰第一、他為大寺造了一座偉大的銅殿(Lovamahapaya),殿高、廣、長各達一百肘(約一五0英尺),四方形,分為九層。下一層全用花崗石的柱子,分四十行,每行四十根,共一千六百根。屋頂是用銅蓋的,所以叫銅殿。直到現在,這些大石柱幾乎還是完整無缺地保留在這個遺址上,可見那時錫蘭的建築術已是相當進步。第二、建了一座空前的大塔叫羅翁梵利塞耶(Ruanvaliseya)。因為工程太大,畢生經營,尚不能完成;塔頂部分,還是他的弟弟即位之後繼續造成的。據說這座塔在舉行奠基典禮時,不但有全錫蘭的長老來參加,並且有十多個全印各大寺院的長老應邀參加;如鹿野苑、逝多林、靈鷲山、毗舍離、王舍城、迦濕彌羅等處都有長老前來。亦可以想像到當時錫蘭佛教的興盛情況。
(2)在婆羅根跋(Valagam Ba)或婆多伽彌尼阿跋耶(Vatta-Gāmini-abhaya)王時代(公元前44~17)︰第一、國王在王城之北造了一座著名的無畏山寺(Abhayagiri Vihara),獻給他所尊敬的拘比迦羅摩訶帝須(KupikkalaMahātissa)長老。錫蘭佛教創傳自上座部摩哂陀,大寺是正統佛教的中心據點,摩訶帝須長老初住大寺,被大寺一部分僧眾認為是個破戒的人,開會決議把他從大寺擯出去。當時他的一位學生婆訶羅摩蘇帝須(BahalamassuTissa)長老在座,不同意他們的決議,於是連他也被驅逐出去。同時大寺內還有五百比丘站到這位長老方面來,便和他一起離開大寺轉到無畏山去而自成一派。這是從佛法傳入錫蘭之後,第一次分成兩派。同時有一部分從印度巴羅羅寺(Pallarārāma)屬於跋闍子派(Va-jjiputta Nikaya)的達摩羅支阿闍梨(Dhar-maruci Ācariya)的弟子們來到無畏山居住,無畏山的比丘也接受了他們的學說,所以大寺派便叫無畏山派為達摩羅支派。後來無畏山發展成全錫蘭最大的寺院,與大寺派分庭抗禮。第二、約在公元前26年,大寺派的長老五百人,以羅希多(Rakkhita)長老為首,在錫蘭中部摩多羅(Matale)地方的灰寺(Aluvihāra)舉行第四結集。這次除了誦出上座部的三藏及義疏外,更重要的是決定把一向由口口相傳的經典,第一次用巴利文字寫在貝葉上保存。這對於後來上座部長期流傳,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第三、比丘們並開始用巴利文寫了一部《島史》(Dipavaṁsa),對於後人研究錫蘭古代史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材料。
(3)到了公元前第一世紀之末,男女僧眾已經很多︰據說摩訶拘羅摩訶帝須(MahāculaMahātissa)王(公元前17~3)在一次大供養中,有六萬比丘與三萬比丘尼,這個數字與一個小島國的人口比率來說,是相當驚人的。
(4)大乘佛教的輸入和發展︰在哇訶羅迦帝須(Vahārikatissa)王時代(269~291),有吠多利耶(Vetulya或Vaitulya)派的學說輸入錫蘭,為無畏山派的比丘所接受。此派的初期傳播,深受大寺派的打擊,不很順利。數十年後,到了摩訶斯那(Mahāsena)王時代(334~361),從南印來了一位大學者僧伽密多(Saṁghamittā)長老,獲得國王的信任,大力弘傳此派的學說,盛極一時。
據近人考證︰吠多利耶是大乘經典的名字(Vaitulyasūtra或Vaipulya-sutra,方廣經),又名大空宗,所以它是大乘方廣派。而且僧伽密多長老可能是龍樹(Nāgārjuna)學派的學者。因為在南印度的拘斯那(Krishna)河邊而被認為是龍樹道場的龍樹根(Nāgārjani-kanda),經過近代的發掘,發現許多古代的建築遺蹟,並在這裏發現一所從前錫蘭比丘居住過的地方,被命名為錫蘭寺;這便是過去錫蘭佛教與龍樹學派有關係的證明。另一件值得我們聯想的事,即龍樹的入室弟子提婆(第三世紀人)原是錫蘭的比丘,對於錫蘭人接受中觀學派的學說,可能也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而且吠多利耶派的傳入錫蘭恰恰是和他同一時代。
關於大乘的瑜伽宗和密宗,什麼時候傳入錫蘭不得而知,但可肯定是有的。其故如次︰(一)在第七世紀我國玄奘法師在南印度的建志城,曾經和從僧伽羅國(錫蘭)前來的菩提迷祇濕伐羅等三百比丘會晤,並且和他們討論了關於瑜伽的要義。可見那時候錫蘭是有不少人研究瑜伽學說的。(二)第八世紀初,中國密宗的開創人金剛智,是南印度人,他在來中國之前曾將密宗輸入錫蘭。(三)金剛智的弟子不空,曾經從中國帶了弟子二十七人去師子國(錫蘭),受到尸羅迷伽(Silamegha或Agrabodi Ⅵ)王(727~766)熱烈的歡迎,請普賢阿闍梨「開十八會金剛頂瑜伽法門毗盧遮那大悲胎藏建立壇法」,並受「五部灌頂」。可見此時密宗已經在錫蘭盛行了。(四)在錫蘭的阿㝹羅陀補羅城的廢墟中,曾發現同一時期的刻有錫蘭文和梵語真言的銅版,亦可證明。還有在錫蘭也有從各地出土的觀音像,以及在東南方的婆利伽摩(Valigama)地方的一片石壁上,刻有大乘菩薩像。其中有一尊近人認為是觀音像,這塊石壁,錫蘭人叫佛像岩(Buduruwagala)。作者曾參觀過這裏的壁像,有一鋪是三軀石像並列,中間一軀較高,左右二軀較低,右邊的左手上好像是拿著一朵蓮花,左邊的右手上拿著一根金剛杵,中央本尊手中不拿什麼東西。如果這些不是密宗的刻像,則可能與淨土宗有關;但最少我們也可以知道,過去觀音菩薩在錫蘭是曾經受過人崇拜的。(5)第四世紀中葉︰在摩訶斯那王時代(334~361),他除了大力支持住在無畏山的僧伽密多弘傳大乘外,還在大寺附近建立了一座很大的祇陀林寺(Jetavanārāma),獻給他的朋友古吽帝須(Kohontissa)大長老,為薩伽利耶(Sāgaliyā)派的中心道場,形成了錫蘭強有力的三大派之一,與大寺及無畏山長期鼎足而立。
在西利迷伽文那(Siri Meghavanna或Kit siri-Mevan)時代(362~389),因為印度的羯𩜁伽(Kalinga)國受到鄰國的侵略,該國王深怕供奉在國內的一顆佛牙被敵人奪去,便藏在他公主的髮髻內,送到錫蘭來,以後便成為錫蘭最尊貴的國寶,同時也成為國內外佛教徒所崇拜的聖物。(6)第五世紀︰{1}約在410年,我國的法顯法師訪問錫蘭,在無畏山住了兩年,他的遊記裏詳細地描繪了當時錫蘭佛教的盛況,為我們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歷史資料。那時的無畏山住有五千、大寺住有三千、支提山寺住有二千比丘,光是這三座寺院就有一萬比丘,全國的僧尼數目也就可想而知了。{2}在摩訶男(Mahānā-ma)王時代(403~431),覺音(Bud-dhaghosa)來到錫蘭,住在大寺,用巴利文為南傳上座部的三藏寫了很多注疏,並造《清淨道論》,這部論是上座部空前絕後的傑作。覺音是上座部最傑出的著述家,也是使上座部發展最有力的功臣。{3}錫蘭有兩批比丘尼先後到中國當時南方的首都南京,傳授比丘尼戒,為中國建立了比丘尼僧團。這裏有個疑問,她們傳的比丘尼戒是有部或是上座部﹖《大宋僧史略》卷上敘「尼得戒由」說(大正54‧238b)︰「《薩婆多師資傳》云︰宋‧元嘉十一年春,師子國尼鐵索羅等十人,於建康南林寺壇上,為景福寺尼慧果、淨音等二眾中受戒法事,十二日度三百餘人。此方尼於二眾受戒,慧果為始也。」從援引《薩婆多師資傳》來看,好像是屬於有部的﹖{4}約從435至460年的二十多年,錫蘭北部深受異教國家入侵破壞塔寺,佛教頗受損失。{5}達多斯那(Dhātusena)王(460~478),於459年請他的叔父摩訶男(Mahānāma)長老撰《大史》(Mahāvaṃsa)。這是用巴利文寫的一部史詩,記載從第一代王毗薩耶(Vijaya)開始到摩訶斯那為止的八百多年的歷史。錫蘭人把這部史詩和菩提樹及佛牙並尊為三大國寶。(7)第六世紀至十二世紀︰在拘摩羅達多斯那(Kumāradbātusena)王時代(513~522),據說舉行過一次正法結集與淨化佛教,內容不明。阿伽菩提二世(Aggabodhi Ⅱ;601~611),建竹林精舍(Veluvana Vihāra)獻給祇陀林派的比丘。在609年,羯𩜁伽的國王厭惡戰爭,前來錫蘭出家。據說伽葉二世(Kassapa Ⅱ;641~650)曾令筆錄祇陀林派的經典及藏外的典籍。
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九世紀初,各代王朝基本上都以阿㝹羅陀補羅為首都。從第九世紀中至第十三世紀,則建都在波羅奈羅梵(Polonaruva),因為那時舊都受到一個強大國家的威脅,從1017至1070年的五十多年間,曾淪為一個強國附庸,人民財產與佛教塔寺受到掠奪與破壞,使舊都阿㝹羅陀補羅成為廢墟。像無畏山寺、祇陀林寺及大寺等都化為灰燼;佛教受到最大的摧殘。到了毗闍耶跋訶第一(Vijayabāhu Ⅰ;1059~1114),在1070年結合了人民的力量趕走了敵人,恢復錫蘭國家主權。當時國王想要恢復佛教,但國內選十個能傳戒的比丘都不足了。他只好遣使去緬甸請緬僧來錫蘭傳戒,重新建立僧團。由於緬甸的比丘同大寺派一樣是屬於上座部的一系,因而這一派得以恢復,但其他殘餘各派雖餘燄未熄而終於漸趨消滅。同時比丘尼僧團曾在錫蘭傳承了一千多年,此後的歷史不再出現,可能也就由此而絕迹。
接著國家又有數十年的擾亂,到波羅羯磨跋訶第一(Parakkamabāhu Ⅰ;1153 ~1186)才得統一。他是一位為錫蘭人民歌頌的國王,對護持佛教也很熱心。他建造了許多塔寺,整理僧伽,令破戒的比丘還俗,召集三大派的比丘會議,要他們團結和合。實際上無畏山派和祇陀林派此時已甚衰落,唯有大寺派重興,盛極一時。這時最重要的事是,在國王的贊助下,約在1165年開始舉行了一次以摩訶迦葉(Mahākassapa)為首的經典結集,搜集了許多過去大德們所著的巴利文三藏注疏,並對注疏再加疏解。編寫的工作是由迦葉的弟子舍利弗(Sāriputta)主持,他們用巴利文寫了很多的書,實為巴利文獻開了一個新紀元。
(三)教派的鬥爭
從佛教輸入錫蘭約二百年間,唯有以大寺為中心的上座部一系。到公元前第一世紀末葉,無畏山寺建成後始與大寺分裂,自成一派,即達摩羅支派。如前面提到的,如果他們是屬於跋闍子派的話,則是屬於大眾部系。新派經二百多年的發展,到了哇訶利迦帝須王時代(269~291),已經相當興盛,但與大寺派尚能和平共處。然而此時又有吠多利耶派(方廣派)的學說在無畏山傳布開來,大寺的長老們認為該派為邪說,不能容忍,說服國王和一位大臣加毗羅(Kapila)採取了行政命令來取締新學派,燒了他們的典籍,並對無畏山那些接受該派學說的比丘加以責備和制止。
大約過了四十年,在俱他婆耶(Gathā-bhaya;309~322)即位的第四年,無畏山的達摩羅支派比丘又提倡吠多利耶的學說。當時寺內有位優舍利耶帝須(Ussiliya-Tissa)長老,害怕可能來自國王的壓迫,便帶了三百比丘離開無畏山到達古那山寺(DakunugiriVihāra)去,推舉該寺的薩迦羅(Sāgala)長老為他們的領袖,另成一派,後來便稱他們為薩迦利耶(Sāgaliyā)派。
大寺派果然又動員了主要的五大寺比丘開大會反對吠多利耶派,並取得國王的支持以行政命令燒了他們的經籍,並從無畏山提出了六十名新派的比丘擯逐出境。從此無畏山派與大寺派的成見更深,益相水火。幾年後,又從南印度迦韋羅(Kavira)城來了一位僧伽密多長老,住在無畏山寺宣揚吠多利耶派學說。事實,錫蘭佛教此時已有四派學說爭鳴,國王也似乎發覺不能專聽大寺派的一面之辭,親自召集舉行一次有各派學者參加的辯論大會。在會上僧伽密多獲得了辯論的勝利,並得國王的尊敬和信仰。後來國王常常請他入宮,並請作為兩位太子的教師。大寺派雖然利用出家的王弟等貴族比丘,想盡辦法勸說國王,也終於失敗。於是大乘佛教在錫蘭獲得合法地位,自由傳播。
俱他婆耶的長子祇他帝須即位後(323~333),非常殘酷,且對大寺有好感,僧伽密多只得暫離錫蘭回印度。過十年後,摩訶斯那即位(334~361),僧伽密多重來無畏山。新國王對僧伽密多很信任而厭惡大寺派,曾命令人民︰「不許支持大寺比丘,如有供以飲食的,罰一百錢!」大寺的比丘全數被迫離開,九年空無人居。史載,大寺建築被破壞,把材料運去修建無畏山,這時無畏山得到國王和親信國王的大臣們的全力支持,擴建成為全國最大的寺院,無畏山派獲得空前的發展。大寺被毀的第十年,由於一擁護大寺而掌握兵權大臣向國王進行兵諫,國王迫不得已才允許大寺的比丘回來。無畏山的僧伽密多長老終於在這種法門互相水火中而獻出了生命。然而此後五、六百年,大寺派未能挽回他們的劣勢。
大寺的比丘回來的第二年,又起另一波折。因為摩訶斯那王在大寺的疆界之內為薩迦利耶派的古吽帝須長老建造祇陀林寺,即遭到大寺比丘的反對,寺建成後,達古那山寺的薩迦利耶派比丘遷入新寺,大寺比丘反對益烈,終於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官以古吽帝須長老侵占大寺疆界的罪名而判處他還俗。
在阿伽菩提一世(Aggabodhi Ⅰ)的時候(568~601),大寺派比丘雀帝波羅(Jati-pāla)與吠多利耶派辯論獲得勝利。據說斯那二世(Sena Ⅱ;851~885)曾一度支持大寺派來壓迫其他異派,並恢復建造了大寺作為傳播上座部佛教的中心道場。
依照上面的史實來看,在十二世紀以前錫蘭所傳播的佛教,有小乘也有大乘。大乘佛教有空宗、瑜伽、密宗,可能還有淨土宗;小乘佛教有上座部、化地部,跋闍子派的達摩羅支部、大法護派,可能還有別的派。在各部派鬥爭中,歷史上常以大寺、無畏山及祇陀林三大派來代表。大寺派為上座部;無畏山則為自由研究大乘、小乘各部派的大學府;祇陀林是薩迦利耶派,是無畏山的支派,他們的思想很接近,是比較友好的。大寺派和其他的小乘部派也是比較友好的。鬥爭得最劇烈的則是大寺的上座部和無畏山的大乘派,因為這兩派的思想體系不同,大寺派老是把無畏山派當作非佛教的外道看待。我們根據一千五百年前法顯的記載,當時的無畏山派是占著優勢的。他們的鬥爭延續到第十一世紀,由於南印古里帝國的入侵,佛教備受摧殘,各派同歸於盡。但是,大寺派的上座部因為過去結集了完整的巴利文三藏,加上自第五世紀起,有覺音等許多學者的努力,寫了許多巴利文的著作,長時期地都流傳在國內外,如緬甸和泰國等都承傳了這一系的佛學,為後來錫蘭上座部佛教復興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佛教的影響
佛教輸入錫蘭,對錫蘭的歷史文化有很大的影響。首先他們從比丘們學會了掌握文字書寫的技術。從古代所遺留下來的字母看,正如阿育王石刻上的字母一樣,是有稜角的。為了書寫的方便,經過一千多年的演變,才形成今天所流行的圓形字母。在中古時代,錫蘭本島上只有比丘們才算是受過最高教育的人,所有用貝葉寫的書也都藏在寺院裏,人民只有到寺院裏去才受到教育。加上每月的初一、十五日,一般人民都集中到寺院去聽比丘們講經。因此,一座寺院在鄉村裏,它不僅是人民集會禮拜的場所,也是文化教育的中心點。
初期佛教用的是巴利語,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找不到一個適當的語詞來表達新的事物和觀念的時候,便往往採用一個巴利語來代替;因之,在僧伽羅語文中攝取了許多的巴利詞彙,他們還用巴利文寫了許多書。像過去的史書,也都是用巴利文寫的。後來大乘佛教輸入錫蘭,同時也帶來了梵文。在僧伽羅的語文中又採用了許多梵文的字,也寫下了不少梵文的作品。
在錫蘭各地,如定婆羅石窟(Dimbula-gala)、大河(Mahavali ganga)的右岸、中北省的多門迦陀梵(Tamankaduva)、波羅奈羅梵(Polonaruva)、西伽利耶(Sigiriya)等處,到現在還保留著從第二至十二世紀的許多非常珍貴優美的壁畫,這些壁畫都是以佛教或與佛教有關的人物故事為題材的。
如果我們去參觀幾個錫蘭的古都,便會看到很多古代偉大的建築和美麗的石刻造型像。建築物主要是佛教的塔寺、石刻的造型像,不是佛像,就必定也是與佛教內容有關的事物。
由於佛教,使錫蘭很早便和其他有佛教傳播的國家接觸,而建立了人民友誼與文化交流;例如與中國、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國家。
(五)佛教的衰落
前面已經說到了在十一世紀,錫蘭國土與佛教曾慘遭異國的入侵和毀滅。在十二世紀波羅羯摩跋呵第一的時代,上座部佛教重興,盛極一時。接著又發生內亂外患,佛教又受到破壞。到十三世紀毗闍耶跋呵第三(1232~1236),才把以梵支薩羅(Vacissara)為首而帶著佛鉢、佛牙避亂到南印去的比丘們請回去,建舍利閣於卑羅斯羅(Billasela)山以安置佛鉢與佛牙,修理佛寺,整理僧伽,並令書寫了許多散失了的經典。波羅羯摩跋呵第二(1236~1271),繼續整理佛教,遣使南印古里國,請三藏法師達摩揭諦(Dhammakitti)等許多大德比丘來錫蘭復興佛教,整理國內的佛典,並從南印取來許多經書,使僧伽研究論理學、文學(因明、聲明)及一切經論,並令兩派(大乘和小乘)的比丘和合起來。又請達摩揭諦用巴利文寫了《大史》續編,即《小史》(Culavamsa)第一部。在菩梵奈迦跋呵第一(Bhuvanekabāhu Ⅰ;1273~1284)在位時,命令把藏經的寫本分藏於國內各寺。這時錫蘭又淪為鄰國的保護國,幸佛牙失而復得。在菩梵奈迦跋呵第四(1346~1353)時造了幾座大寺,形式和南印當時所造的印度教廟一樣,唯在中殿供奉了一尊佛像,其他部分及走廊的牆壁上則雕塑了許多印度教的神像。很明顯,正好說明在這個時期錫蘭佛教受印度教的影響,也間接反映了南印佛教已受到印度教的深刻影響,侵蝕了佛教面貌。
第十四世紀,回教徒侵入南印半地耶國,也侵入了錫蘭。時印度教徒的達米爾族在錫蘭北部已形成了一個獨立王國局面,北部佛教銷聲匿迹,僅在中南部的僧伽羅族人中保持著佛教。此時錫蘭政府的處境非常困難,一方面要對抗國內北部達米爾族,另一方面又要抵抗外來的侵略,常常被迫遷都,等於一個流亡政府,已無能力保護佛教。到了第十五世紀,形勢更壞,把一個錫蘭島分裂為三個小王國,即北方的及弗那(Jaffna)、西南部的哥德(Kot-te)和中部山地的康堤(Kandy)。進行長期內戰,更影響佛教的衰落命運。
在1505年,錫蘭受到更凶惡、更殘酷的來自西方殖民主義者的葡萄牙人侵入。除了高原地帶保留一個小小的堪地王國之外,海濱平原地帶全部成為葡萄內直轄殖民地。殖民主義者從軍事、政治、經濟侵略掠奪外,還利用天主教作文化的侵略。在它的統治區內只許人民信天主教,絕對不許信奉別的宗教,並到處毀滅佛教塔寺。因此,激起當時許多佛教徒的憤怒,便起來反抗葡萄牙人的統治。但沒有成功。葡萄牙殖民主義者懼怕佛教的反抗勢力,更殘酷地進行破壞佛教,大事屠殺境內的比丘和佛教信徒,拆毀所有的佛教寺廟,掠奪寺廟的財產,全部作為擴展天主教的侵略勢力之用。葡人侵占錫蘭一百多年,在它的管區內佛教的宗教信仰形式,便全部被消滅掉。
在1658年,荷蘭人又驅逐了葡萄牙人,把全部從葡人手中奪來的領土作為自己的殖民地。荷蘭殖民帝國主義者的作法和葡萄牙人一樣毒辣,所不同的是︰荷蘭人利用基督教作為政治文化侵略的工具的手段,只有比葡萄牙人更壞;他們把教堂作為殖民統治者組成的部分,通過教堂牧師來監視人民的行動及排擠佛教和其他的宗教,連葡人傳入的天主教亦在嚴格禁止之例。
這兩個西方殖民主義者,先後占領錫蘭的海濱平原近三百年,在他們的沿海占區內,佛教的宗教形式是全部被消滅掉了。只有在高原地帶錫蘭人的小王國內,尚能保留佛教一線生命。可是到了羅迦醒哈第一(Rajasiṅha Ⅰ)統治堪地王國時(1581~1592),由於他的性情殘暴,自己放棄了佛教的信仰而轉為印度教徒,盡力破壞佛教,殺害比丘,焚毀經典,連佛足山(Sripāda)上一座為全錫佛教徒朝禮而認為最神聖的佛殿,也被改作印度教的寺廟。經過這番暴風雨後,錫蘭島上一點僅存的佛教餘輝也被吹滅了!在他後面的幾個保存殘局的國王,也都是對佛教不利的人。到了1687年,唯曼羅達摩索利耶第二(Vimala Dhar-ma Suriya Ⅱ)即位,開始意味到錫蘭佛教與錫蘭民族有著不可分離的共同命運。可是在國內已經找不到五位有資格傳戒的比丘。他曾造了一所佛牙寺,並且遣使到緬甸阿拉干(Ara-kan)請了幾位比丘來傳戒。1707年他的長子即位,也曾造了一所寺院。由於統治面積縮小,加上長期從事抵抗外來的殖民主義者的侵略戰爭與頻頻的內戰,已耗費了無限的人力財力,水利失修,田園荒蕪,經濟破產,人民的生活陷於極端貧困之中。在佛教方面是︰塔寺盡成坵墟,比丘絕迹,無經典可誦。這是錫蘭佛教史上最淒涼的時期!
(六)佛教的復興
到十八世紀,錫蘭的佛教的宗教形式已等於滅亡,連一位正式的比丘也沒有,僅遺下少數沒有受戒,以占卜星相等為業、贍養妻室的非正式沙門。然而由於有二千年的佛教傳統信仰,大部分僧伽羅族的人民還是認為自己為佛教徒,把錫蘭民族自主與佛教復興不自覺地連結在一起。
1739年,在山區裏的康堤國王師利毗闍耶羅迦醒哈(Sri Vijaya Rajasinha)即位後,為滿足境內人民的需要,於1741與1747年先後二次,派使暹羅及緬甸的北古(Pegu)和阿拉干,試探外國僧伽來錫蘭傳授比丘戒法。可惜他在位只八年,雖經一番熱心努力,未得遂願而終。揭諦師利羅迦醒哈(Kiti Siri Ra-jasinha)即位(1747~1780),繼續為恢復佛教努力。1750年再次遣使暹羅,請求派比丘來錫蘭傳戒;這次獲得暹羅國王同情,派遣了以優波離(Upāli)長老比丘為首的十人佛教使節團,還抄寫了經典,於1753年到達錫蘭。從此重建僧團,重修塔寺,佛教文化又漸漸地在山區裏重興起來,然而尚不能下山到殖民統治者所侵占的海濱地帶去。國王熱心護法,拿出很大一部分財產作為進一步展開佛教工作的經濟基礎。他把他所施的財產分成三分︰一分供給僧伽領袖專作培養弘法人材及安定僧伽清修的生活;一分為專供修建塔寺及擴展佛教文化工作;另一分則分施與各寺院作為弘揚佛教事業的永久基金。
促使這次佛教得以重興,是和一位得到國王信任的薩拉能格拉(Saranaṅkara)長老分不開的;慫恿國王遣使去暹羅的就是他。當暹僧來錫時,他和其他數百人首先受比丘戒,數年之後,錫蘭便有比丘三千餘人。國王指定薩拉能格拉為僧王(Saṃgharaja),管理僧伽事宜,成為錫蘭佛教暹羅派的始祖。他全力為佛教事業工作,也寫了不少佛教的書。他的弟子帝菩多梵悉達多佛陀羅揭多(TibbotuvaveSiddh artha Buddharakshita)寫了《大史》續編第二部(即《小史》第二部)。
1796年,錫蘭又換來了另一個西方的殖民主義者英國。先是整個荷蘭人在錫蘭的殖民地都落到英國人的手裏,繼之在1815年又吞併了康堤王國的領土,於是數千年獨立的錫蘭便全部淪為英國的殖民地了。英人起初也曾公開反對佛教,惹起了許多佛教信徒和比丘的反抗,狡猾的英帝國主義者為了更容易統治殖民地的人民,便改變了政策,在1815年與康堤的領袖們簽訂了一個同意保護佛教的所謂「康堤條約」。佛教雖然能在帝國主義者偽裝的「寬大政策」下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但在政治、經濟、文化的領域內,是不能和那些有帝國主義者為背景的天主教及基督教占有平等地位的。由於錫蘭人民反抗殖民主義者不斷的鬥爭,終於1948年二月四日擺脫了殖民地的枷鎖,國家恢復了獨立自主,佛教才獲得更大的自由和發展。
(七)目前的佛教徒、寺院與宗派
錫蘭佛教的復興與發展,是和錫蘭人民經過二百多年結合民族獨立運動相始終的。目前全島一千萬的人口中,約有六百多萬是佛教徒。二萬多名佛教比丘,擁有五千多座佛教寺廟,有三百個大小不等的修學佛教經典的佛學院。他們僧俗間有著密切聯繫,寺廟是分布在城巿與鄉村間,構成為佛教徒的宗教活動的中心,定期舉行講經法會,寺廟裏辦有星期學校,為男女青年信徒灌輸佛教的正信思想。佛學院的歷史還不算長,第一座佛學院是創建於1839年。錫蘭獨立後不久,錫蘭政府決定把原有的兩座最大的佛學院改為佛教大學,即智嚴大學(Vidyalyankara university)與智增大學(Vidyodaya university),有意識地要培養出專門住持佛教的比丘知識分子。
在僧侶中分成三大派︰(1)暹羅派(Siam-Nikāya),是1753年由暹羅傳入,創始者為薩拉能格拉。(2)阿曼羅波羅派(Amarapura-Nikāya),是1802年由緬甸傳入,創始者為摩訶格羅瓦匿納唯曼羅帝須(MahākaraweNānawimalatissa)。(3)藍曼匿派(Rāma ña-Nikāya),是1865年由緬甸傳入,創始者名阿般格訶梵多印陀沙婆(Ambagahawatta Indasabha)。
在這三大派之下,現在又分成十多個小派,如下表︰
┌{1}阿斯羯利(Asgiri)
(1)暹羅派─┤{2}曼爾瓦多(Malwatta)
│{3}哥德(Kote)
└{4}頻多羅(Bentara)
┌{1}烏梵(Uva)
│{2}那梵羅菴利耶(Nuwaraeliya)
(2)阿曼羅波羅派─┤{3}般婆羅比帝耶(Bambalapitiya)
│{4}婆格訶比帝耶(Bogahapitiya)
└{5}格羅多羅(Kalutara)
┌{1}阿古勒沙(Akuressa)
(3)藍曼匿派───┤{2}菴爾羯利瓦(Elgiriva)
└{3}哥倫坡(Colombo)
在三大派中,暹羅派最大,約有一萬三千比丘;阿曼羅波羅派約有五千比丘;藍曼匿派約有二千多比丘。每派各有自己的戒堂,本派不能到別派去受戒。他們的根本教理並無差別,都是南傳上座部,只是在生活習慣及社會等級觀念等上有些不同。(葉均)
◎附一︰早島鏡正、伊東照司〈錫蘭佛教史略〉(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常夏之國,常綠之島〕斯里蘭卡(Sri-Lanka),即錫蘭島,過去在英國統治之下,稱為錫蘭(Ceylon);西元1948年獨立之後,遂取名為斯里蘭卡。她位於印度最南端,年均溫攝氏二十六點六度,為常夏之國、常綠之島。從印度的拉美休圭拉撘船,只要二小時便可抵達此島的塔萊曼那。自古以來,斯里蘭卡無論在自然風土或歷史方面,都與印度保持著密切的關係。
這裏除了八百九十萬辛哈里族土著,還有從南印度遷來的二百九十二萬塔米爾族,以及來自阿拉伯的八十九萬摩爾人。他們主要信奉佛教、印度教和回教,過著宗教、風俗、語言各不相同的生活(其中,辛哈里族、塔米爾族大約有九十萬基督教徒)。尤其是土著的辛哈里族及來自印度的塔米爾族,不僅生活習慣不同,由於長久以來的紛爭,至今仍呈敵對關係。若要研究斯里蘭卡,兩族的對立是不可忽視的。
此小島位於北緯六度至十度之間,呈南北走向。六月上旬至九月吹西南季風;十二月開始的東北季風,則為錫蘭島帶來充沛的雨量。也由於此島中央是山岳地帶,全島的氣溫普遍偏低。雖然不降雪,但也有低達零度以下的高地,例如努瓦拉耶利亞即是世界知名的避暑勝地。島上北部、東部是人口密度極低的叢林地帶,屬乾燥區;另外,從中央高地到西海岸、南海岸以及中央的山岳地帶則屬濕潤區。
〔以佛教立國〕 紅茶、橡膠及椰子是支持斯里蘭卡經濟的三大輸出品,這些作物的栽培始自英國統治時代(1796~1948)。在「柯里布魯克」改革(以英國檢閱使柯里布魯克的報告為依據而完成的近代體制改革)之前,斯里蘭卡的村落散落在適種水稻的山谷之間;堪稱為城巿的只有可倫坡、加爾及塔米爾族的中心地查夫納。部落人民分為村長、比丘(修行者)及手工業者三種階級。而為歐洲人統治的西南沿岸,僅種些農作物而已。
英人因栽種咖啡失敗,才極力栽培紅茶、橡膠、椰子。其後又成立交通機構、整頓道路,於是各城巿急速繁榮。隨著城巿的繁榮,西南沿岸辛哈里族的經濟水準普遍提高,中產階級也遍布全國。
西元1948年二月四日,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斯里蘭卡宣告獨立。為了革除葡萄牙、荷蘭、英國等歐人統治時代的惡習,同時也為了驅逐塔米爾族勢力的侵入,斯里蘭卡興起以辛哈里族民族主義為基礎的國家主義,此種國家主義在文化方面與佛教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在這之前,復興佛教運動也已陸續展開。西元1880年五月,美國奧爾科特上校抵達加爾,即致力於此項工作。當時有瞿那難陀、達磨波羅(後來在印度各地創設大菩提會)及斯曼干拉等佛教徒追隨;其後,又有哈里斯千都拉、西里西那等辛哈里族人承續其業,以復興佛教作為恢復傳統的手段。此外,為了改善國民的生活,又以社會主義作為政治方針,這些都是斯里蘭卡力圖振興的基本政策。
〔佛牙祭典和衛塞節〕 斯里蘭卡自西元1956年五月起,較其他南方佛教諸國先舉行佛陀入滅二千五百年的祭典活動。而每年的盛大活動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佛牙祭典和衛塞節。
位於古都坎底的佛牙寺(達拉達‧馬利加圭寺),是供奉佛陀犬齒的寺院,每年八月月圓之日為始的一個星期內,在此盛大地舉行傳統的佛牙祭典。儀式中出動了一百頭象,還有男子舞蹈、古典樂隊等遊行行列。來自全國各地的觀眾,為數至多。佛牙被放在小型的佛塔中,再安置於裝飾華麗的大象背上繞街遊行,當地人稱之為「佩拉黑拉」祭典。首都可倫坡近郊的凱拉尼亞寺,於每年一月也舉行佩拉黑拉祭典,不過規模較佛牙寺略遜一籌。
斯里蘭卡和其他南方的佛教國家,每年都會舉行一些讚揚喬達摩‧佛陀的祭典,於每年五月二十日左右的月圓之日所舉行的即是其中之一。取材自佛陀本生經及生涯傳記的古典劇,是衛塞節中的壓軸好戲;演員都是學過戲劇的城巿青年。同時,街上還陳列著有關佛陀生涯的巨畫,一般民家也撘起免費飲食接待所,以供應旅客糕點、紅茶、果汁等。晚上,則有各種彩飾的花車遊行街道,這是孩童們最感興奮的事。
〔牛的柔和目光〕 牛與水牛之多,是斯里蘭卡最令人吃驚的特點。眾所周知,印度和斯里蘭卡將牛視為印度教眾神的使者,而加以神聖化。在此地,水牛專司耕作,而黃牛的主要用途則在搬運貨物。
晚上在黑暗的馬路上行車,常會碰到大小成列的牛群趴在路中央,即使用強烈的方向燈照射,或猛按喇叭,牠們依然故我,一動也不動。由於這裏的法令規定不許傷害牠們,駕駛者往往無計可施,只得耐心地等待牠們自動離開。
令人不解的是,此地的牛都擁有一對黑而大、澄澈而晶瑩的眼睛,且流露出如同乍見情人般的柔和、無邪的眼神。這使得那些根深蒂固地認為牛角具有殺傷力的人們,感到不可思議。但若想要知道牠們為何擁有如佛般的眼睛,且讓我們先了解一下斯里蘭卡的歷史。
斯里蘭卡的歷史與佛教史是一體的,歷代帝王篤信佛教,實行不殺生的戒律。幾千年來,這種不殺生的戒律已深入民心,成為習俗。牛和人類和平共處,互不傷害;因此不僅人類,連牛也感受了佛的慈悲,而柔和的眼神正是慈悲之心的流露。
〔摩哂陀王子傳布佛教〕 在東南亞佛教國家中,除了越南篤信大乘佛教(近年小乘佛教的比丘也逐漸增多)外,其他國家都信仰小乘佛教,這也就是現在所稱的「南方佛教」或「上座部佛教」。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寮國、印度等,均成為小乘佛教的中心,但惟有斯里蘭卡是這個廣大佛教圈中,最能固守小乘佛教傳統的黃衣佛教國。
在錫蘭史詩《島史》及《大史》裏記載著︰印度拉拉國(印度西北的克加拉特)的王子必闍耶蒞臨此島,為蘭卡島的佛教歷史寫下了第一頁。佛陀入滅之日(據史書的記載為西元前544年,有些人則認為是西元前383年),他從印度被放逐到蘭卡島,並娶了南印度潘多王的女兒為妻而登上王位;下一任的國王則娶北印度釋迦族的公主,其後公主的兄弟也移至此島定居。所以,屬於佛陀的釋迦族和辛哈里諸王具有同一血統,這是錫蘭國民最足以誇示世人的地方。
辛哈里族相信佛陀在世時曾三次造訪蘭卡島,而第三次到達的地點,就是現在的佛足山,他們所採的證據是,佛足山山頂遺留有佛的足跡,因此,此地香火鼎盛,信徒不絕。
至於佛教的正式傳入,則始於印度阿育王時,名僧摩哂陀以國王使節的身分蒞臨錫蘭島。
狄瓦難毗亞提沙王(在位期間西元前250~210年)在米辛塔里山獵鹿時,遇到摩哂陀,並接受勸告皈依佛教。當時的摩哂陀只有三十二歲,他到八十歲去世為止,一直住在米辛塔里山的石窟中,從事傳道工作,為斯里蘭卡的佛教奠下基礎。稍後,其妹僧伽蜜多比丘尼,也帶著佛陀悟道之地的聖菩提樹枝抵達此島,並創立比丘尼教團。
到達王都阿努拉布拉的第二天,摩哂陀收到許多捐獻。利用這些獻金,國王就在此地建造提沙拉瑪精舍,也就是後來「大寺」的前身。此外,國王又在米辛塔里山建造六十八座供坐禪修行用的石窟寺院,並從印度取得佛陀的右鎖骨及佛鉢,而將前者供奉在托帕拉瑪佛塔,後者供奉於王宮中。同時,國王也將僧伽蜜多比丘尼帶來的菩提樹枝分種於各地,並建立伊沙拉沙馬那卡等寺院。
隨著以摩哂陀為中心的佛教團體之擴大,斯里蘭卡的美術、建築、社會生活及思想都有大幅度的革新,與印度的關係也較以往更為密切。
〔大寺和無畏山寺〕 都達加曼尼(在位期間西元前101~77年)建造了魯般瓦利沙亞大塔和九層高的洛哈帕沙達大塔。在奉獻典禮之日,各國均派使節前來參加。每年五月例行的衛塞節,也創始於都達加曼尼王時代。
佛教傳入錫蘭後的二百年間,正值其多事之秋。外有南印度塔米爾族不斷入侵,內又有王位爭奪等紛爭,加上西元前一世紀大饑荒的襲擊,此時的錫蘭,可謂國勢衰頹、土地荒蕪、民不聊生。
目睹此景,各宗教團體的領導者便群集於瑪他列的阿爾‧威哈拉寺院,進行佛教聖典的抄寫工作。過去的佛典均以口相傳,經過商議之後,決定加上辛哈里語的注釋,將三藏的全部內容書寫於貝葉上。
巴達加馬尼‧阿巴亞王(在位期間西元前43~17年)建造了「無畏山寺」。此後二百年間,大寺與無畏山寺形成對峙的局勢。大寺是斯里蘭卡小乘佛教的中心,始終扮演著維護傳統的角色;而無畏山寺則採取與印度各佛教教派交流的進步態度,並且接納大乘佛教。故無畏山寺曾一度擁有五千位僧侶,並有各國的留學生聚集於此,其繁盛情況凌駕於大寺之上。
〔大寺經典的確立〕 由於馬哈西那國王(在位期間334~362年)在大寺境內建造「祇陀林寺」,使得斯里蘭卡的佛教成為大寺、無畏山寺和祇陀林寺三寺鼎立的局面。
西里梅加宛那國王時(在位期間362~409年),從印度取得佛牙,並將其供奉於王宮內,後來佛牙成為王權的象徵,現則供奉在坎底的佛牙寺內。
法顯曾於西元410至412年間造訪蘭卡島;而把印度密宗傳到中國的南印度兩位僧侶(金剛智、不空),也於八世紀前半葉抵達蘭卡島,他們都以無畏山寺為歇息之處。
大寺為維持小乘佛教的權威與傳統,所以和無畏山寺對立,有時甚至與國王起衝突。
十二世紀,由於帕拉庫拉馬巴忽一世(在位期間1153~1186年)致力於佛教團體的淨化工作,二派的爭鬥才告停止。其後,大寺成為小乘佛教的根據地,並領導斯里蘭卡的佛教以至於今;無畏山寺則只剩廢墟一片,祇陀林寺也遭到同樣的命運。
大寺的經典完成於五世紀前葉,這主要歸功於來自印度的名僧覺音(又譯為「佛音」)。他秉持大寺的傳統,致力於經典的注釋工作。尤其與論藏有關的著作──《清淨道論》,更是自成一格,成為研究巴利佛教最重要的資料。和他同時代的大學者,如達摩波羅等,也都群集於大寺;緬甸、泰國甚至把大寺的經典引回國內。
〔波崙納瓦的盛衰〕 西那一世(在位期間831~851年)將王都從擁有千年歷史的阿努拉布拉,遷移到東南方八十公里外的波崙納瓦,其後四百年間,一直定都於此。波崙納瓦的榮枯盛衰,可從巨大的王都遺蹟和荒廢的佛教遺蹟中窺見一斑。
威加耶巴忽一世時(在位期間1059~1113年),錫蘭因塔米爾族的入侵,而導致國土荒廢、寺院蕭條。國王見此慘狀,遂自緬甸延聘高僧,整頓佛教團體,重振佛教聲威。貢獻頗多。此外,帕拉庫拉馬巴忽一世也被譽為中興英主。他不但整頓國家政治體制,並建造堡壘、開鑿千座灌溉湖,又修建佛塔、寺院,振興佛學。除此之外,他還用兵緬甸,迫使緬甸納貢稱臣;又征服對岸的注輦王國,以塔米爾族的俘虜為勞役,修建大塔,不論文治武功,均達於極盛。
布圭涅卡巴忽一世(1272~1284)在位的前十年定都於亞巴忽圭,後因逃避塔米爾族的入侵,曾先後遷至庫魯涅加拉及甘波拉。西元1415年,又遷至古底,成立古底王朝;至西元1480年,再遷到坎底,坎底王朝的歷史隨之展開。而斯里蘭卡的北方,自十三世紀以來,始終為塔米爾族的查夫納王朝所統治。
〔歐洲人的統治及佛教的衰微〕 西元1505年,葡萄牙人登陸錫蘭島,為錫蘭帶來巨大的衝擊。長久接受南印度文化薰陶的錫蘭,從此淪入歐洲統治,並吸收其文化。此段由葡萄牙(1505~1658)、荷蘭(1658~1796)及英國(1796~1948)的統治時期長達四五0年之久。
葡萄牙人統治時代,為了獨占肉桂等香料的貿易,遂以槍砲等武器壓迫錫蘭。印度教徒及佛教徒均被視為異教徒而慘遭殺害。為此緣故,威瑪拉旦‧馬索利亞一世(在位期間1592~1604)特別自拉坎加(緬甸西的阿拉干地區)延請高僧前來振興小乘佛教。
荷蘭統治時代,基督教徒積極地在島上傳教,佛教更加衰微。當時的威瑪拉旦‧馬索利亞二世(在位期間1687~1707年)又從緬甸邀請三十三位高僧前來錫蘭。西利威加耶‧拉加西哈王(在位期間1739~1749年)也自緬甸、泰國引入佛教。
其後,基提西利‧拉加西哈(在位期間1747~1782年)為替佛教振衰起頹,遂派遣使節至泰國。泰國國王旦米卡也送十位高僧及已於錫蘭失傳的聖典、黃金佛像給錫蘭王。接著,又有許多泰國高僧前來錫蘭振興佛教教團,自此,小乘佛教才得以延續。
西利威卡瑪‧拉加西哈(在位期間1798~1815年)是辛哈里族的最後一代國王,英人廢止了王室的延續,將錫蘭完全納入其統治之下。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下,錫蘭逐步邁向現代化;英語教育的普及,更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準;也由於小乘佛教的再興,無論在信仰上或學識研究上,都成為各國矚目的目標。
〔比丘與居士〕 時至今日,斯里蘭卡的佛教團體仍然繼承佛陀時代的傳統,即居士對比丘須表明對佛教絕對皈依,以示崇敬;反之,比丘也須堅持自己的立場,致力於正法的維護。但無論是比丘或一般居士,都須遵守佛陀的五戒,過著禪修生活。因為只有浸淫其中,才能擁有自覺與自信。
在斯里蘭卡,多半只有上流階級才能為死者舉行佛事。他們建造了一個叫做「曼達帕」的八角形小佛堂,並用椰子嫩葉剪成不同花樣作為裝飾,同時,還加上藍色、紅色的燈泡,極其光彩奪目。在「曼達帕」中央,坐著十五位左右身穿黃衣的僧侶,以抑揚頓挫的聲調不斷地誦經。
這時所朗讀的經典多半為一般信徒所熟知的,如「巴利特」等一系列護咒經典。從下午開始,直至翌日上午誦經才告結束。佛事完成之後,喪家必須供給僧侶飲食,同時,還要送他們一塊白布,跟葬禮時所布施的白布相同。
僧侶們平日也常接受住家招待午餐(與泰國、緬甸不同,他們不需托 鉢),叫做「檀那」(布施)。通常需在正午之前完成餐事,過了正午,就犯了「非時食」的戒律。僧侶一天只吃兩頓飯,用過餐後,就得撐到次日早上,因此,午餐是最重要的一餐。
奉獻「檀那」的施主及其家族,均需穿上白色衣服,雖然施主身分很高,但為了表示親自服侍佛陀,必須善待佛陀的化身──僧侶,誠敬地獻上果汁及咖哩飯,並不時對著他們欠身鞠躬。
〔喬達摩‧佛陀的信仰〕 小乘佛教的教徒,以嚴守佛陀戒律,承繼佛陀精神為努力目標。雖然佛陀出生於印度,但要研究小乘佛教,需先熟悉錫蘭及東南亞各國的地理環境。因為在這些國家的自然風土、文化及思想的長期薰陶下,小乘佛教才有今日的成就與光輝。
喜馬拉雅山北方的諸佛教國,信仰的是大乘佛教。他們較為寬容,崇信多佛,不似東南亞諸國,僅以喬達摩‧佛陀為惟一奉祀對象,過著嚴守佛陀戒律的生活。南北佛教圈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差別,主要是受到自然風土及精神、文化的影響。
巡禮錫蘭島上每個寺院時,可以發現寺院內必定有佛塔、菩提樹及供奉涅槃像的正堂,三者成為寺院的構成要素。其中,涅槃像就是佛陀在「拘尸那城」入滅時的姿態;兩眼微閉,柔美有神,面容和藹可親。小乘佛像糅和了錫蘭的風俗民情,予人清新明朗的印象;相較之下,北方的佛像雖然另有風格,卻較為晦暗。
至於佛塔裏面,奉祀著佛陀的遺骨和遺物。阿努拉布拉的魯般瓦利沙亞大塔是全國最宏偉的大塔,高約九十公尺,白色的塔身象徵斯里蘭卡佛教的榮光。
另外,供奉菩提樹枝,是為紀念釋迦牟尼於佛陀伽耶樹下悟道一事,由僧伽蜜多比丘尼自印度帶來,阿努拉布拉的老菩提樹就是當年攜來的菩提樹分枝。
以上所述的涅槃像、佛塔及菩提樹均是追憶喬達摩‧佛陀八十年生涯所不可或缺的聖物。斯里蘭卡人從小就到寺院膜拜,直接或間接地浸淫於喬達摩‧佛陀的思想及精神之中。
〔永恒的真理〕 翻開斯里蘭卡的歷史,可發現她在阿努拉布拉時代及波崙納瓦時代,即不斷地遭受塔米爾族的侵略,佛教團體也因而時時陷入危機之中。十六世紀初,登陸此島的葡萄牙與荷蘭人,更使用種種壓迫手段,使佛教命脈面臨斷絕的危機。面對這重重的苦難,佛教徒仍不屈不撓,堅忍地將佛陀的精神傳給後世子孫,並保住了小乘佛教的命脈,這在在顯示出他們信仰的虔誠。故後世之人要研究佛教遺蹟及佛教信仰的各種形態,必先了解小乘佛教的內涵所在。
大乘佛教稱上座部佛教為小乘佛教,含有貶低的意味。事實上,不論是斯里蘭卡佛教徒對喬達摩‧佛陀信仰的熱烈,或由此引發出的虔誠實踐和自豪,我們都有重新認識、重新體會的必要。
佛陀曾有這樣的一段法語︰「在此世上,以怨報怨之人,絕不會得到平靜。惟有不存報怨之心,才能平靜,這是永恒的真理。」
經歷二千年的苦難歷史,不管他們所受的傷害有多深,斯里蘭卡的佛教徒始終將佛陀「勿以怨報怨」的教義,當作自己的生活信條,並切實遵行。
◎附二︰呂澂〈略論南方上座部佛學〉(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
通途所說南方佛學,乃指以前由印度傳到斯里蘭卡並逐漸遠播東南亞各處的佛學而言。南方這一名詞雖然不太恰當,但用來表示這一系統的佛學確有它特殊的性質,還是很方便的。這一系佛學原來屬於上座部,在它傳播的漫長歲月中,曾有過一些變化,像攙入了方廣道人的理論或者密教的作法,可是作為它的中心思想的,始終不外乎上座部學說,而且後來仍舊是恢復了它的純粹性的。
現在,就全體佛學看來,南方佛學可說比較接近於原始佛學,值得重視,但它謹守上座系統的舊規模,不免有它的局限性。我們從這樣性質來理解它,可以在部派、典籍、學說、實踐等方面分別舉出些特點來說一說。
第一,就部派說,南方佛學可算是保有著上座系統中和法藏部相類的面目,或者就說它是法藏的南系也無不可。根據律家所傳,上座部在釋迦佛滅度以後百餘年,教團開始破裂時分了出來的,是代表保守的一派。其後還繼續有分裂,所以最初的派別稱為根本上座,南方佛學就曾經被看做是這一類。當然,根本上座部其先曾流傳於印度本土各處,像敘述佛學部派最著名的《異部宗輪論》便說從上座分出說一切有部的時候,本上座轉名雪山部(依清辨的解釋,這因依雪山居住而得名),這說明了印度北方雪山一帶原來是上座部流行的重要地區。不過其後說一切有部在北方的勢力發展了,上座部乃逐漸消失。因此,從無著、世親時代(公元第五世紀)以來,即將斯里蘭卡所傳的佛學看成上座部的代表(像世親的《成業論》裏說到承認「有分識」的上座部,玄奘所譯的一本稱為赤銅牒部,這就是斯里蘭卡的城巿名字用來代表上座部的)。到了律天時代(公元第八世紀)更認為整個上座部都存在於斯里蘭卡(律天所著《異部宗輪論部執略集》說上座部分為大寺、無畏山、祇陀林住三派,完全照斯里蘭卡當時的派別而言),大概那時候散在印度各地的上座部都已式微了。
不過,南方流傳的上座部學說,實際並不純粹是正宗。從來印度的佛教史家都看它做上座部的別傳,常常用「分別說」這一名目加以區別。有如玄奘所譯、無性釋《攝大乘論》說到上座部稱阿賴耶識為有分識的一段(論卷二),結論就作如是等分別說部云云。而清辨敘述當時(公元第七世紀)大眾部和正量部所傳的佛學部派、另用分別說部的名目概括上座系統中除去說一切有部所餘的一些派別(像化地部、飲光部等。詳見清辨所著《異部分別論釋》)。屬於分別說範圍內的南方佛學,算不得是根本上座。現在,我們從南方七部毗曇中《論事》一書的敘述刊定它學說之所宗,特別以各部派爭論得最厲害的十個中心問題(依《成實論》卷二〈十品論〉所舉)說,南方佛學是主張︰(1)過去未來法無體,(2)並非一切法都實有,(3)四諦可以頓得現觀,(4)一定沒有「中有」,(5)阿羅漢不退,(6)沒有真實的「補特伽羅」(詳見《論事》第一品六、七、八章,第二品九章,第八品二章,又第一品一、二章)。這些主張都和從上座部分出來的化地部相同。不過化地最重要的一種主張是佛在僧數,它的涵義說佛和二乘(聲聞、緣覺)同一解脫並同一修道,而南方佛學反對此說,主張佛和二乘修道不同(參照《論事》第八品五章),這倒更接近於化地分出的法藏部。另外,我國蕭齊時僧伽跋陀羅翻譯了南方律論《善見律毗婆沙》,因為論中所譯的戒本很像法藏部的四分戒本,所以一向誤認為四分律論,這也可證明南方佛學和法藏部是有密切關係。我們說,南方佛學不妨看作法藏南系,其理由在此。
第二,明確了南方佛學的部派所屬以後,我們對於南方佛典為何在文字上、內容上都和北方的顯然不同,也可瞭解它的原因。據真諦的《部執異論疏》(吉藏、圓測諸家著述所引)說,化地部分派的原因之一,即在於它變更了佛典所用的語言。晚世西藏佛教史家也傳說著佛家根本四部(上座、大眾、有部、正量)用語各別,上座部用一種中間語,介於梵語和訛略的俗語之間(詳見布頓《善逝教法源流》英譯本《Th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lndiaand Tibet by Buston》,Part Ⅱ),這當然指化地部等上座派別而說。至於從化地再分出法藏部,依照《大集經》卷二十二說,他們受持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以倒解說覆隱法藏,故名達磨(法)毯多(藏)。由此法藏部的經典對於其他部派的特別是化地部的,非但解釋不同,並且各部分的次序亦復歧異。現在我國翻譯的佛典裏就有大眾部系統的《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又有化地部的《長阿含經》、《雜阿含經》,用來作對照的資料看南方的四部(中、增、長、雜)經典,文字上(從音譯的專名說)、次第上都鑿然各別,這應該是和南方佛學屬於法藏系統的一事有關的。就這一點,如果從南方佛典裏的論藏去看,尤覺顯著。南方有七部論書,它的順序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和《發趣》。這裏面除去《論事》一種,其餘的都相傳為佛說。但這些論書的結構很參差,裏面好像沒有一定的聯繫。從前學者間也嘗將它們和北方佛學裏的各種毗曇做過比較研究,大抵認為對於《舍利弗毗曇》最相類似(像日本的學者椎尾辨匡、木村泰賢都作此說)。我們知道,屬於法藏部的《四分律》(卷五十四)以及律論《毗尼母經》(卷三)說到論藏來都列舉有問、無問、攝、相應、處所這五分,實際即係結構《舍利弗毗曇》的五個部門,所以法藏部的毗曇當然為《舍利弗》一類,而南方佛學由於部派的關係,也必在論書方面看到這樣交涉的情形了。這還可以進一層去研究。根據我國譯籍裏的資料(像《分別功德論》、《撰集三藏傳》等所說),最原始的毗曇結構出於佛說,而由大迦旃延結集,呈佛印可。依真諦法師所傳,這就是「九分毗曇」(九分名目,見圓測《解深密經疏》所引,但文字有訛略處,現經考訂,應該是戒、世間、因緣、界、隨眠、慧、定、業和諸蘊,這些都連著「分別說」而立名,如說「分別說戒」等)。最初用毗曇方法解釋「九分毗曇」的至少有兩大派︰隨文分析的是目犍連系統,現在北方所傳《施設足論》還保存它一部分的雛形;另外以義為類的是舍利弗系統,現存《舍利弗毗曇》也可看成它的縮影;但這些原本都不存在了。我們以為,南方論書大體即由《舍利弗毗曇》的各分發展變化而成,這像《法聚論》、《人施設論》出於無問部分,《分別論》出於有問部分,《界說論》出於攝和相應部分,《發趣論》出於處所部分,它們中間的脈絡都比較容易弄得清楚。因此,我們可以說,從論藏方面去看南方佛學和法藏部的關係,它們有密切的聯繫是極其顯著的。
第三,就由於部派的限定,南方佛學在基本理論上突出了兩個特點︰(1)心性本淨說,(2)佛道不共說。心性本淨的典據是南方《增一部》經文。《增一部》〈一法品〉的第六節有對舉體裁的兩段,大意說︰「心性本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如實知,亦無修心。」「心性本淨,離客塵垢,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這樣的解釋心性本淨,在佛家各派用「分別說」方法理解佛說的都相信它,祇是對於自性淨心和客塵煩惱的內在關係看法各有不同。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的心便夾雜著染污,在離染的時候,必須轉變染污部分成為清淨。又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不會影響到心的本質,它依舊是離染的,所以解脫之時祇是使染污不再生起而已。南方佛學同於後一說法,主張從離染得解脫(見《論事》第三品三章)。他們根據這一看法解釋一切,乃至最重要的「滅諦」概念,也以為是後有愛的消滅,使後有不生(見《分別論》第四〈諦分別品〉,梁譯《解脫道論》卷十一〈五方便品〉釋四諦段也用此說)。其次,佛道不共說和法藏部的主張相關。法藏部執,佛和聲聞乘等同一解脫而不同一修道。聲聞系等的共同修道是什麼呢﹖依《長部》、《中部》的經文所說,這以四念住為重點,從一方面看,念住是一行道,也是一乘道,可以貫徹始終而達到究竟的〔由此,化地部系統都相信「道支皆是念住所攝」(見《異部宗輪論》)〕。但佛道在此以外,還有不共的施戒等十波羅蜜。南方經典《小部》(即「雜藏」)的最末一種《本行藏》就集錄了有關各類波羅蜜的本行事蹟,具備了後世所謂「菩薩藏」的雛形,這可以證明南方佛學是怎樣地重視佛道(「雜藏」和「菩薩藏」都是法藏部獨有的經典體裁,見《四分律》卷五十四、《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至於佛道和聲聞等道所以截然兩途,在發端時即已有其根據,聲聞等始於厭離,佛始於悲,所以發展就各各不同了。南方《論事》第十八品三章,特別破斥北道派所主張佛無慈悲的異說(北道誤解悲和貪著為類,所以有那樣主張),用意即在這上面。
第四,南方佛學對於實踐方法有一套組織完備的說法,它的本典大概是種瑜伽類書。其先有優波底沙上座的註解,題名《解脫道論》,這在我國梁代僧伽婆羅便已翻譯了。其後覺音尊者到了錫蘭,重整理那部論書,並作了解說,就是現存的名著《清淨道論》。此論全用當時錫蘭大寺派的正宗學說,對於不同說法駁斥無遺,像上面提到的《解脫道論》,也在他所破之列。他組織的清淨道,大體依著戒定慧三學的次序,而以定學做中心。本來上座一系的學說最有精彩的部分就是定學。此學在北方發展為修行道地,最後組成了《瑜伽師地論》那樣的規模;而在南方呢﹖也由根本瑜伽論典逐漸結構為《解脫道論》、《清淨道論》。從前玄奘去印度求法的時候,就很瞭解這一情況,他以為瑜伽學說有南北兩系是應該全部通達的。這在《慈恩傳》卷四裏曾一再提到。開頭說,是時聞海中有僧伽羅國(即錫蘭),有明上座部三藏及解瑜伽論者。繼而又對著僧伽羅的僧人說,承彼國(即錫蘭)大德等解上座部三藏及瑜伽論,今欲往彼參學。最後,經過玄奘摘引瑜伽要文大節徵問那些瞭解僧伽羅學說的僧人,也不能超出戒賢所解的範圍。這似乎在北方就可得著它的究竟了,但實際上南北瑜伽是有顯著的區別的。南方定學從十通處特別是從地遍處入手,應用到地色的曼荼羅,保存了上座系裏化地立教的宗風(這在《大集經》卷二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都提到)。這樣從十遍處修學,一一都能達到四種禪定的階段。並且在十遍處以外,還有十不淨觀、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合成四十種「業處」。隨著學者性格不同,這些「業處」各有所適(像貪行的人適用十不淨觀和身至念,瞋行的人適用四梵住和四種色遍處等),並對欲界、色界定境也各有配合(像十遍處和安般念通於四禪,而除安般、身至以外的八隨念、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則限於欲界的外定階段等)。如此學法比較北方以遍處等作禪定的功德看待的(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顯揚聖教論》卷四)就更覺具體且切實了。另外,南方佛學關於瑜伽所依的心法生滅作用等解釋得也很透澈。在《解脫道論》和《清淨道論》裏都扼要地將平常心思的起伏經過歸納為十二種作用,而概括為九類。(1)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2)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這叫做轉向心。(3)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這都稱為見心。(4)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這名受持心。(5)由此分別善惡,名為分別心。(6)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做令起心。(7)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叫連行心。(8)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者熏習的作用,這名果報心。(9)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所謂有分心。在唐人的著述裏(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它的周而復始地流轉不息。即以這九類心作基礎,再加以三界、三性、世出世等區分,便有八十九種差別。從這上面判明怎樣由散心到定心,又怎樣由染心到淨心,修道方法都應該順差別心的性類而行,所以詳細的分別是有其必要的。
南方佛學具有比較完備的典據,又經過長時期的發展,義理是十分豐富的。上文祇從它的部派性質上抉擇了一些特徵,不過當作研究的發凡而已。
◎附三︰高觀如〈中斯佛教關係〉(摘錄自《中外佛教關係史略》)
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佛教關係,開始見於文字記載的是公元四世紀間。據《梁書》卷五十四的記載,當時師子國(斯里蘭卡的古稱)王聽到東晉孝武帝(373~396)崇奉佛教,便派遣沙門曇摩航海送來四尺二寸高的玉佛像一尊,路上行了十年,義熙二年(406)才到達晉京(今南京)。這是中斯佛教關係的首次紀錄。
東晉‧義熙六年(410),中國高僧法顯經印度到達斯里蘭卡島,看見有商人用中國產的白絹扇供佛。可見那時中斯兩國間早已通商往來。法顯在斯旅居二年,曾親往島上有名的無畏山、佛牙寺、支提(山)寺、摩訶毗訶羅(大寺)等處參學,並見到非常隆重的佛牙供養法會盛況和摩訶毗訶羅一位阿羅漢入滅火化的情形,還在斯求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經》和雜藏等諸梵本回國。法顯在他所著的《佛國記》中記錄了當時斯國佛教的重要情況。
義熙八年(412)三月,師子國律師僧伽跋彌在廬山般若台東精舍同僧一二0人譯出《彌沙塞律抄》一卷(見《貞元釋教錄》卷八)。又姚秦‧弘始中(409~413)鳩摩羅什在關中大弘佛法,時師子國有一婆羅門來到長安,和羅什門下的僧人比賽辯才(見《高僧傳》卷六〈道融傳〉)。據此可知東晉以來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人員往來已很頻繁。
其次,據《宋書》卷九十七說,劉宋‧元嘉五年(428),師子國王剎利摩訶南(即摩訶那牟)遣四僧人、二白衣送牙台象來宋。又《宋書》卷五,有元嘉七年(430)和元嘉十二年(435)師子國都遣使來宋饋贈方物的記載。
其時印度高僧求那跋摩曾在師子國弘教,後到闍婆(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又由闍婆乘外國商人竺難提的海舶抵達廣州,於元嘉八年(431)到宋都建業(今南京)。在這以前舶主竺難提於元嘉六年(429)從師子國載比丘尼八人到宋都,住影福寺(以前外國尼未有來中國的,原先中國尼眾從大僧受戒)。求那跋摩到宋都後,影福寺尼慧果、淨音等意欲請師子國尼如大愛道之緣(大愛道八敬得戒,五百釋女以愛道為和上)重為受戒;時求那跋摩以為西國尼年臘未足,又十人不滿,只好令先學宋語,另托竺難提更請外國尼來湊滿十數。嗣後元嘉十年(433)舶主竺難提又載師子國尼鐵薩羅等十一人來宋。這時先來的諸尼已通宋語,因請僧伽跋摩在南林寺,為中國尼眾三百餘人次第重受尼戒(見《高僧傳》卷三〈求那跋摩傳〉、《比丘尼傳》卷五〈僧果傳〉)。當時南京緇素並於建業城內(今南京南門外)建寺供養鐵薩羅等師子國尼眾,寺名鐵薩羅寺(見《南朝佛寺志》卷上)。
斯里蘭卡和中國的交往,劉宋以後還正常地繼續著。《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蕭齊‧永明六年(488),有一位外國三藏法師(不知其名)帶著師子國高僧覺音所注優波離集的律藏──《善見律毗婆沙》梵本來到廣州,臨到登岸又返回去,將梵本付給弟子僧伽跋陀羅,僧伽跋陀羅即在廣州竹林寺和沙門僧猗等共同譯出這部律(即《善見律毗婆沙》),並從「眾聖點記」傳述了佛陀入滅的年代,成為中國佛教史上一件重要的記載。
以後,梁‧大通元年(527),師子國王伽葉伽羅訶梨耶遣使致書於中國,要和梁朝廷共弘三寶(見《梁書》卷五十四)。唐‧貞觀十二年(638),玄奘三藏曾到達了斯里蘭卡對岸的南印度達羅毗荼國,並在他的《大唐西域記》中,記述了他所聞知的關於斯國的佛教情形。當時斯有伽藍數百所,僧伽二萬餘人,遵行大乘和上座部法。佛教分二大部︰(1)摩訶毗訶羅住部(純上座部),(2)阿跋耶祇厘住部(學兼二乘)。佛牙供養,特為殊勝(見《慈恩法師傳》卷四、《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又七世紀中唐僧往師子國瞻禮佛牙佛蹟的,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所載,有義朗、明遠、窺沖、智行、慧琰、大乘燈、智弘、無行、僧哲等。僧哲的弟子玄游,還隨師在師子國出家,因即居住此島。
八世紀初,金剛智從印度來中國的途中,經師子國(時為公元717年),受到師子國王室哩室羅的禮遇(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又金剛智的弟子不空三藏原是師子國人,開元六年(718)十四歲時,在闍婆國見金剛智便禮以為師,隨侍東行,入唐弘法。金剛智入寂後,不空奉唐朝廷令於天寶元年(742)和弟子含光、慧辯從廣州附舶還師子國,重學密教。國王安置他們在佛牙寺,不空得以重學三年。將東返時,國王又以七寶燈樹花鍱、藥草、沉檀、龍腦等贈與唐朝政府。天寶五年(746)回到長安,廣事弘譯(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不空的弟子含光隨師遊學斯國返唐後,曾在五台山金閣寺創建密乘灌頂道場,還譯述了關於毗那夜迦的祕密儀軌兩部。此外另有一位不知其名的師子國三藏,在晚唐時譯出《吒呮羅天女法經》一卷。可見那時斯國的密教傳持相當隆盛。
唐代斯里蘭卡和中國政府間來往也頗親密。其與佛教有關的,如《冊府元龜》所載,天寶五年(746)正月,師子國王尸邏迷伽遣婆羅門僧灌頂三藏阿目伽跋折羅(即不空三藏)送來鈿金寶瓔珞和貝葉梵寫《大般若經》一部,細白㲲四十張。又元和六年(811)北印度般若三藏在醴泉寺譯出《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八卷,此經的梵本據說也是唐高宗時(650~689)師子國送來的。
趙宋一代,師子國沙門來到中國的,有淳化二年(991)的佛護和他的徒眾五人、淳化四年(993)的覺喜、咸平三年(1000)的覓得囉、大中祥符九年(1016)的妙德等。他們先後帶來了許多梵經和佛舍利、菩提樹、畫像等。都受到當時宋朝政府的隆重禮遇(見《大中祥符法寶錄》卷八、卷十,《佛祖統紀》卷四十四)。
在殖民主義者侵略斯里蘭卡的年月裏,中國和斯國佛教界的往來,幾於中斷,直到斯里蘭卡宣布獨立,中共政權成立以後,兩國人民和佛教徒之間的傳統友誼,才得以繼續發展。1961年五月,斯佛教界派遣代表團到中國奉迎佛牙舍利,供其人民瞻拜。中國的佛牙舍利在斯巡行兩月,受到斯國廣大人民的虔誠瞻拜,促進了中斯兩國人民友誼的進一步發展。1979年八月十四日,斯里蘭卡總理普雷馬達薩在訪問中國大陸期間,把一尊仿製的古代佛像贈送給中國佛教協會,使中斯友誼的發展,增加了新的一頁。
◎附四︰K. Dhammajoti著‧廣興、圓慈合譯〈斯里蘭卡的僧伽教育〉(摘錄自《法音》雜誌)
在斯里蘭卡,古代寺院式的學府叫做「比利維納」。在古代,沙彌和比丘與古代印度的僧侶一樣,或直接從他們自己的師長及寺內博學多聞的長老處獲得知識;或者到其它已成為著名學府的寺院──即古代的「比利維納」求學。這樣環境保持了完全是寺院式的,而教理知識就在培訓中獲得。這樣的體系一直持續到現代。可以說,在這種古代的比利維納中,在學習的過程中師長和學生之間應該有緊密的相互作用;或至少在那些較好的例子中,師生之間應會有更多的相互啟發。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比丘就能較易地保持一種修行辦道的意識。另一方面在戒律及傳統培訓的束縛下,一個在這種體系下培訓出來的比丘,必然無法像一個現代比丘那樣享有種種的便利──如在中學及大學任意講授自己能勝任的科目──把佛理傳播給廣大的民眾,同時也無法期望有必備的方法論或機會去參加涉及多種學科(如佛教哲學及心理學)的研究。最後除了少數的例外,這些在傳統方法下培訓出來的比丘,儘管如何精通三藏,也無法在國際學術界占得一席之地。
斯里蘭卡比丘和在家的現代佛教教育體系,也許可以說是開始於1876年。那時一位皈依佛教的美國人,科魯內‧奧爾科特(ColonelOlcot),在科倫坡創立了第一所佛教學校。這是一所用英語教學的學校,最初有三十七名學生;後來在1886年演變為全島最著名的一所佛教學校「阿難陀學院」。奧爾科特和當時一些有學問的比丘們如摩訶提瓦特‧古納難陀(Mohotti ratle Cūnananda)和希卡都瓦‧蘇門格拉(Hikkaduwa Sumangala)等一起致力於在多方面把佛教徒組織起來,他們在各地建立了佛教會和「佛教青年聯合會」(這些都是仿照基督教的同類組織而建立的)。
隨著對基督教壓迫佛教之覺醒的提高,這些佛教領袖們逐漸在自己及其他青年比丘思想中培養了一種堅強的弘法意識︰他們決意要使佛法發揚光大。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有組織、有系統地在佛教教義上的培訓變得非常急切。因此,奧爾科特和其他長老在全島各地開始了「星期日佛學班」。H‧蘇門格拉長老則在1873年建立了第一所現代比利維納,叫「智增學院」(知識的覺醒),兩年之後又有「智嚴學院」(知識的莊嚴)成立,繼此之後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比利維納相繼宣告成立。隨後「智增」、「智嚴」兩學院都發展成為正規化的國立大學;分別就是現在所知的賈亞瓦德納普拉(Jaya uar dhanapura)大學和克拉尼亞(Kelaniya)大學。根據1987年的統計數據,在政府註冊的比利維納總共有四三一所(還有一些未註冊的小型的比利維納)。在這些比利維納中,有一0九所叫做「大比利維納」,只提供傳統性的佛教課程;有四十九所叫「比利維納智院」,提供通向大學前的「高中文憑」考試的課程(現稱普通文憑考試──高級),其餘的則是小型的比利維納,提供通向比「大比利維納」和「比利維納智院」所需要的較低層次的考試課程。
一般來說,比利維納的教育標準是很高的。在那裏滙集了許多精通巴利語和三藏的「智者」。這些智者們有些甚至吸引了一些知名的國外學者來親近他們,以加深其巴利語和佛學知識。這些學者包括國際知名的「巴利語聖典協會」的創立者,里斯‧戴維斯教授;德國著名巴利語學者蓋格爾教授和印度羅睺羅‧沙士克特亞耶教授等。除了這些博學多聞的比丘之外,比利維納還聘請有學問的居士來授課。一般來說,一個孩子一出家立刻就被送到比利維納受訓。他在那裏要住許多年,有些住十二年或更長,直到完成他的學業為止。有些比利維納不供給學生膳宿條件,或條件不夠,學僧(有時包括在家的孩子)就須每天走讀。在這樣愜意的環境中,隔絕外界的干擾,又有專家的嚴格監督,比利維納內的學生就能夠專心致志地學習。因此斯里蘭卡的沙彌和比丘一般對佛教教義有較高層次的理解。有些較年長的沙彌,甚至在未畢業前就能用巴利語來寫作及交談──這確實是一個值得驕傲的成就。
在比利維納內培訓的最後幾年中,許多學生參加政府舉辦的高中畢業文憑考試(大比利維納的學僧要自己投考),並以優異的成績通過考試。據估計平均每年有三百以上的沙彌和比丘被錄取進國立大學深造。
可是這種比利維納的體系並不是沒有其弊端。當然比利維納體系中環境仍然主要是寺院式的。許多比利維納為從外面來的沙彌和比丘提供膳宿設備。就像在普通寺廟一樣,學僧要集體用齋,而且也要參加早晚課誦。有些地方每天或每星期有習禪課。不過許多比利維納也吸收居士來授課,特別是比利維納智院,也接受在家孩子和青年為學生。雖然說他們在這種現代比利維納裏,完全不關注戒律,然其偏重於「般若」(文字般若)則是毫無疑問的,而這還不是開悟證道的智慧,而是一般理性的知識罷了。因此,所謂「小隨小戒」就常常被忽視了。確實這裏也有一些弘法訓練,主要是說法技巧的培養。但它給人的印象是︰從整體來看比利維納的程序不再是像它開始的那樣,注重於培養有道行的出家眾或弘法師,更非宗教領袖,而是那些「智者」。大體上,這種學府是近於唯智論及重於考試的。
基於此,不僅部分青年學僧,就是部分教師也逐漸喪失了其精神價值。結果,真正在精神上那種深切的師生相互激發已所剩無幾。青年比丘在修行奮鬥的征途上所不可缺乏的那種真誠的啟發也就鮮以見之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學僧或是中途還俗,或者被他們所認為可那體系所吸引,這種現象是不足為奇的,悲傷的是︰一些學僧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出現被推向或任由他人推向左右。
當我們談到進大學的比丘時──這種精神困境更加尖銳。現在越來越多的青年比丘和沙彌都渴望升入大學;其中有許多僅僅是為了在社會上獲得「資格」(或是為了出國)。這個事實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他們已經失去了許多佛教的價值。一方面為了要面對這個問題,另一方面是希望為傳統的僧伽提供現代方法的學習和研究,斯里蘭卡政府終於在1981年建立了第一所佛教大學──「佛教與巴利語大學」,它以四個主要的比利維納為分院。在這個大學裏(此大學同時對在家眾開放),比丘們在寺院式的環境下可直接攻讀佛學一直到博士學位。為了調整這個問題,早期也進行了嘗試,那就是在阿努拉得普拉建立的「佛子佛學院」。它是一所為比丘在半寺院式的環境下建立的高等教育機構(相當於大學)。不過這裏所提供的教育,雖然水平較高,但仍然是傳統式的。
早在「佛教與巴利語大學」建立之前,許多比丘就已經升入了普通大學。大體上,只要他們具有足夠的資格,他們可以選修在普通大學提供的任何課程。有些比丘已取得了法律、數學、社會學、考古學等等學位。在本島許多大學的好幾個系──佛學(或「佛學與巴利語」)、佛教哲學、哲學、梵文──中都可以專攻佛學,直到博士學位為止。另外還有一所屬於克拉尼亞大學的「巴利語與佛學研究院」。由於現任院長Y‧卡魯那大薩教授的努力,此研究院在本島「已逐漸被公認為是卓越的巴利語與佛學研究中心」。
除國立大學外,還有一些私人學會為比丘提供大學程度的學術性培訓。其中兩所這樣的學府是「大眾通信學會」和「佛教社會論壇」;兩者都是以B‧維瑪拉拉塔那法師為院長,並邀請大學教授、講師和其他專家執教。
這些現代比利維納和大學培訓的結果,在斯里蘭卡有很多僧眾具有公認的學術資格。儘管在大學學僧中,特別是在他們獲得第一學位後,還俗的比率很高;但仍然有數以百計的比丘有文學學士學位(有些也有理學士學位或商學士學位)、數十位有碩士學位,欣慰的是︰有十幾位有博士學位。幾乎所有這些具有學術資格的僧眾依舊在教育界服務,在大學、比利維納及中學教授佛學。有許多已還俗的博士現任國內外一些大學的高級教授。
由於對過度偏重於理性和考試的「比利維納」系統的不滿意,和對環境對大學比丘影響問題的關注,一些大長老建立了較接近於傳統和修持的「比丘培訓中心」。其中一個值得提及的是在馬河拉村(Maharagama)的比丘培訓中心,它以般若西哈大長老為導師,學僧在學習三藏外,每日還要堅持坐禪。這樣的中心其著重點是︰樸素、自然和寧靜。但這裏也必須提出,一些所謂的「培訓中心」並非名符其實,而實際上僅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學術機構而已。
比此更激進的是「阿蘭若中心」(森林隱居處,漢譯「閑靜處」)。這種中心完全反對比丘在城巿或村莊中居住而接受培訓的思想。在有助於實踐禪定和簡單生活的環境下,常住的比丘如果願意的話,可以親近博學多聞的長老,在他們指導下研究佛理。但在這樣的場所,智育並不占主要地位。在這些「阿蘭若」當中,最成功的也許是知名的「瑜伽林」的網狀組織,它在全島有一百多個分會。
接下來我們簡要地敘述一下這些受過教育的比丘們所做的弘法貢獻。如果我們把在大學和中學的佛教教育也作為弘法工作一部分的話,儘管不是直接的──也許我們在此重覆一下──大部分畢業出來的比丘以及那些已還了俗的,已經在執行著這樣的任務。不僅如此,他們幾乎全部在積極地從事於弘法利生的工作,並一躍而為「明智長老」,因此弘法更有效,更受賞識(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一般的佛教徒只尊敬那些具有正規學術資格的比丘)。這裏值得特別提出的是,「說法」在斯里蘭卡是極其普遍的,也許比任何我所了解的國家都要普遍。在比利維納講經說法是沙彌培訓的一部分。由於比丘為在家居士說法的傳統在斯里蘭卡是非常強盛,也許甚至不需特別的培訓,沙彌們就可以較輕易地通過觀察其他年長比丘說法而學會說法的技巧。有時在一天中就有不只一次的機會︰當居士把齋飯送到寺廟時,或當他們外出應供時,或在葬禮儀式上,或在初一、十五,或在宗教節日,或在星期日佛學班發獎儀式上,還有電視和電台的弘法節目等等。熏習的機會很多,因此就如同從他受沙彌戒時起,此沙彌就自然地已把對居士說法為義務的種子種在他的意識中了。
在此,我們想順便作一個評論︰有些人不加鑒別地設想,上座部比丘是自私的,說他們不關心他人的苦難,不實行布施。這是武斷的或不完全公平的。許多斯里蘭卡比丘真誠地相信「諸供養中,法供養最」。他們認為,如世尊親自開示的那樣,只有法供養才能真正使人類離苦得樂。
除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講經說法外,其它主要的弘法活動有「星期日佛學班」(幾乎每座寺院都有)、專題討論會、佛法論壇、教授坐禪和流通佛學書籍等。一些較有魄力的比丘還遠涉重洋到國外弘法,在東西方建立弘法中心。但是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有能力這樣做;因為大部分的比丘在接受培訓時,主要或完全是以僧伽羅語為媒介的。這裏就突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儘管他們精通教理,但基於其語言的限制,他們不能夠有效地把佛法傳達到外界。本地人對外語培訓的疏忽,部分是由於在近代極端的民族主義趨向所致。令人鼓舞的是,政府和大學的領導現在都在採取措施矯正這一問題。例如在部分大學,學生可以有選擇地以英語為媒介來攻讀佛學。「佛教與巴利語大學」還規定考生在通過英語考試的條件下,才能授與學士學位。
這裏或許可以提供一些淺見︰這些在海外弘法的比丘對其它佛教宗派應有一種同情心和真誠的了解;這不管對自己,或是為了其他海外佛教徒進行真誠的對話都是有利的。可惜這一直都很難,這在傳統的上座部國家,也許是可以理解的。欣慰的是,最近已出現了好轉的趨勢;主要是由於一些大學機構的領導的遠見。例如在「佛教與巴利語大學」的學士學位課程裏,有一門是「部派佛教」,另一門則完全是大乘教義。「巴利語與佛學研究院」有一個「大乘教學規劃」,在這個規劃下,學生可自由選擇攻讀純粹是大乘佛學的碩士和博士學位(導師部分向海外聘請)。(中略)
在阿蘭若受訓的比丘,他們本來就無意成為通俗的說法法師或弘法家,不過其中有些有時也說法,或接受邀請到阿蘭若外去講授禪法。也有一小部分從事寫作,目的是向外界闡明教義;其中一個傑出的例子就是住在彌特利格拉阿蘭若的惹那難陀長老(《概念與真實》等書的作者)。但以這些「閑靜處」的比丘來說,他們在弘法利生方面最有意義的貢獻就是過著一種作為「無執著」、「知足」和「覺悟」的生活。他們最大的貢獻是給其它修行者一種精神啟發。
在上面,當我們簡單地敘述了那些受過不同形式培訓的比丘所做的弘法貢獻時,我們也就來到了我們在開頭所提到的困境的門檻︰這裏有許多沒有正式(學術)資格為後盾而獻身的弘法家。倘若他們在學術界多少能受承認的話,他們會更受日益西方化的大眾的接受。另有一些具有這種正式資格,而且能夠講經說法的比丘,但卻未必有足夠的宗教信仰。還有一些確實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但已完全失去了他們宗教使命意識,有些甚至在未完成大學學業之前就還俗了。從給與被培訓者精神鼓舞和修持訓練的觀點出發,那些較名符其實的比丘培訓中心及阿蘭若應該是較近於理想的。但除了一些例外,他們通常不具備與現代高級知識分子相互作用的那種學者工具。當然,在少量的西方佛教徒中,其中有一些會有健康的意識︰認為有修持比有學問更有價值。但這決不是世界上能普遍而輕易地找得到的。
斯里蘭卡僧伽教育可以說在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通過現代比利維納系統和大學的培訓,斯里蘭卡有大批具有正規學術資格的比丘,然而,這樣的比丘教育系統也不免有其弊端。現代化的比利維納雖有寺院式的環境,但也幾乎趨向於大學那樣偏重於智育和考試。更甚的是青年比丘在比利維納內很難得到精神啟發,在大學則簡直沒有。結果還俗率很高,特別是大學比丘。阿蘭若的培訓也許至少是對這種種問題的局部的解決辦法。但是它有明顯的局限性──不能培養出具有博學才華的僧伽來正視日益西方化的知識分子的挑戰。
問題──很清楚不只限於斯里蘭卡──仍然存在︰怎樣才能豐富比丘(和其它東方國家的比丘尼)的學識,並使他們獲得在國際上可接受的學術資格;而同時又能給與他們精神上的啟發,及幫助他們保持,甚至加深他們的宗教信仰﹖如何能根據佛陀「智信合一」的開示在實踐中達到目的。
作為對可能的解決辦法的提示,我們也許可以參考某些西方佛教徒所作的努力。比如在美國,有許多獻身佛教事業的佛教徒自己建立了學術機構和大學;他們的建設目標是︰既要具足學術培訓所必要的設備,又不丟失在宗教實踐和信仰方面的重點。這樣就很有希望把普通純粹學術性大學的缺陷減少到最小程度。有些人也嘗試著把某些寺院或半寺院的要素結合到他們的學府當中。在英國有一個運動稱為「西方佛教教團」,它強調在所有階層上都要以真誠皈依三寶為中心重點。這個運動根據佛陀「信、勤、念、定、慧」五根和諧的教導,均衡地強調智性的研習(不是說學術的)、禪定和禮拜。一方面採取細心制訂學習方案、討論會、大學課程(有些成員從事)等等手段來提高智識,另一方面在校外建立了靜修所和禪習中心,以便作不同期限的靜修。他們也強調藝術、詩歌及信仰,以陶冶情操,表示內心的宗教渴求。每一分社的成員都要進行定期的「教團聚會」,以期在「善知識」的精神中能獲得真正的心靈上的溝通。這個教團的領袖僧護長老有一種不可動搖的宗教遠見,他不斷加深自己的智慧和學識,以便給整個運動提供必要的啟發。
參考過這些例子後,東方佛教徒自己也許能夠通過選擇、增減而尋得一種在他們自己的文化和宗教的複雜關係中行得通的解決的辦法。
〔參考資料〕 淨海《南傳佛教史》;龍山章真《南方佛教の樣態》;干潟龍祥《南方の佛教》;藤吉慈海《東南アヅア一セイロン》;早島鏡正《初期佛教と社會生活》;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前田惠學編《現代スリランカの上座佛教》;E. Teunent《AnAccount of the Island of Ceylon》。
[南山律學辭典]
上人法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自稱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自稱我
得上人法,是總舉也;我已入聖者,別示相也。就前總舉言人法者,謂成人之緣,無越陰界,故曰法也。所言上者,謂無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一、釋自稱)就註解中,言自稱說有信者,釋上行妄語者言也。信,謂理解不壞之信;戒,謂八正定道之戒;施,謂亡我之施;聞,謂道分無漏聞慧;智慧,謂思修懷正之智;辯才,謂四無礙辯,非凡所得也。此之六相,唯聖所感,在凡人上,故曰上人法故。(二、釋人法)人法者,下列陰界入也。古翻經者,謂積聚是陰義,檢諸字書,無此訓故。今世所翻,改陰為蘊,不可怪也。如古改陰為眾,可以通之。如論中說,陰界一也。論本成人,但色心耳。眾生迷執,多不解悟,故隨病設藥治之,不須諍也;秪恐誦藥,而迷愈疾,非聖意也。(一﹑釋陰)故彼文云,迷於心者為說陰。色相為一,分心為四。令知識想受三,猶未成業;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隨發成業,則不可治。故當常爾一心,念除諸蓋,斯成藥也;對病之時,並亡去矣。病成方憶,難可言也。(二﹑釋入)迷於色者為說入。六塵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三﹑釋界)通迷色心,為說界分。色為十一分,心為七分。至於藥治,可例上也。此之人法,通凡及聖;觀察識妄,斯唯聖證。謂我能觀,此凡想倒,不可信也。(三、釋上人法)就解上人法中,戒慧非一名諸,體唯缺有名出,離此法外,非餘法能名要,順法治惑,故曰成就也。」(戒疏記卷七‧五三‧一六)
化教首戒殺制教先戒婬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經明性
行宗記釋云:「明輕重中,初示經
律不同,以彰過重。經明十業,並殺為初,菩薩梵網十重亦爾。問:『其意云何?』答:『化教明於業行,業中身殺居先。又復殺惱乖慈,大士特須偏禁;婬無違惱,故列于後。制教不爾,為道而制,障道中深,勿過婬欲;小機自利,不慮違慈;故與前反,各有其致。諸經皆爾,不可一指。是故文中但云經明。』豈下,出意。三業之中,口意二業,依身而成,身居其初,故云先也;又身三業中,殺為最重,如上所明。由此義故,經標在初,故云因首。次言下,轉釋重名。性名通含,對輕云重。心無輕重,隨境分差;教依心制,故罪亦別。」(戒疏記卷七‧一‧六)
大小乘三學相決同異
亦名:大小正行三學為本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大小相
戒體三宗
亦名:業疏三宗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
濟緣記釋云:「示三宗中,初科,
初略示體貌。納是能受心,聖法即所受戒。能所相冥,心法和合,而成於業;攬法為業,為道基本,故名戒體。體充正報,心為總主,故云心胸。初受則心為能納,法為所納;受已則法為能依,心是所依。問:『即法是體,法體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為法,體是無情。若加期誓,要緣領納,依心成業;此法有功,乃名為體。是故言法未必是體,言體其必是法。如藥丸喻,藥味各別,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體也;丸非他物,即藥成丸;雖異而同,雖同而別,如是知之。』依體起用,即隨行也。今下,次標宗別釋。……三指略中,初結前明合作門。言略辨者,示不盡故。言少異者,若據教宗,名義不濫;論其業體,畢竟常同。當知細色及以二非,無非種子;但是如來隨宜異說耳。由來即指此門,從初至此。涉言語者,言其繁也。」(業疏記卷一六‧一‧七)資持記‧釋釋相篇:「依論而示
,克論體相,未甚精詳;至於業疏,方陳正義,乃有三宗,今略引示。凡欲考體,須識三宗造義淺深,兩乘教相差別;纖毫無濫,始可論體。初明有宗,當分小乘。彼謂小機力劣,不約心論,善惡二業,皆由色造;能造是色,所發亦色,故作無作,並色為體。彼部宗師,雖多解判,未善權意;故至業疏,的指體相,方為盡理。故疏文云,如律明業,天眼所見,善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所造行,如實知之,以斯文證,正明業體是色法也。又云,然此色體,與中陰同,微細難知,唯天眼見,見有相貌,善惡歷然,豈約塵對,用通色性?諸師橫判分別所由,考其業量,意言如此。故知彼論,但計無對法入假色。指為細色,獨出今疏。二明本宗成論,過分小乘。教雖是小,義乖小道,雖通大乘,非全大教;比前為勝,望後還劣,是故立體兩楹之間。初明作戒,色心能造,色是本教,心即過分;及論所發非色非心,非色過分,非心本教。大集所謂曇無德師,覆隱法藏;戒疏亦云,包括權實;其義在茲。若論作戒,猶可循文;獨茲無作,歷代沈喪,故須顯示。非色非心,得名多別:一﹑對作釋,如上成宗。二﹑翻作釋,疏云,由作初起,必假色心,無作後發,異於前緣,故強目之非色心耳。三﹑簡教釋,非色簡小,非心讓大。四﹑迭廢釋,作戒,云身口是具,無作名非色,即對破有宗二戒。又言非心,自廢本宗作戒。五﹑遣疑釋,初疑作既假具,必應是色,故言非色,及解無作,乃云心起,又疑是心,故云非心。若論其體,既是心成,體豈他物?但由教限,不可濫通,教既是權,體寧從實?且如成論,言色則無記頑色,談心則六識妄心;是以非色,則云非塵大所成,非心,乃謂體非緣慮;良由善性記業,比色全乖,業體無知,與心實異。究論體貌,實唯心業;但不談種子,故名非色,不說梨耶,故言非心。故業疏云,考其業體,本由心生從作起故,還熏本心本心即六識,望作云還,有能有用能謂牽後,用即對防,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約色心,窮出體性兼緣義也,各以五義求之不得不相應也,不知何目,強號非二。兩求不得,不可名而名,故云強號。若在彼宗,但計非二,纔云強號,即顯教權。須知強號之言,始見今疏。三圓教者,即大乘義。前之二釋,俱不了教,故涅槃中,或色非色,俱為諍論,如來明判,不解我意;是以祖師,深取大乘圓實了義,決開權教,顯示我等壇場受體,意使修持,投心有處。今分為二,初示圓體。即明梨耶隨緣變造,含藏種子。初明能造,還即六識,但依八起,即異小乘,縱有兼色,此色亦心,不同小宗心色體別。二明所發,即心所造,善根種子,藏識所持,隨心無絕。如楞伽中,識海識浪,浪從海起,還復海中,浪無別浪,還即海水;能造所發,全體是識,更無別法。當知此種,色相具足,故說為色;不同塵大,復無覺知,故說非二。隨宜方便,悟入為先;大小權實,極須精考。故業疏云,智知境緣,本是心作,不妄緣境,但唯一識,隨緣轉變,有彼有此。欲了妄情,須知妄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二明圓修者。既知受體,當發心時,為成三聚;故於隨行,隨持一戒,禁惡不起,即攝律儀,用智觀察,即攝善法,無非將護,即攝眾生。因成三行,果獲三佛,由受起隨;從因至果;斯實行者出家學本,方契如來設教本懷。故業疏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三聚等;又云,終歸大乘,故須域心於處;又云,既知此意,當護如命如浮囊。略提大綱,餘廣如彼。咨爾後學,微細研詳。且五濁深纏,四蛇未脫;與鬼畜而同處,為苦惱之交煎;豈得不念清昇,坐守塗炭?縱有修奉,不得其門;徒務勤劬,終無所詣。若乃盡無窮之生死,截無邊之業非,破無始之昏惑,證無上之法身者;唯戒一門,最為要術。諸佛稱歎,遍在群經;諸祖弘持,盛於前代;當須深信,勿自遲疑。固當以受體為雙眸,以隨行為兩足;受隨相副,雖萬行而可成,目足更資,雖千里而必至。自非同道,夫復何言?悲夫!」(事鈔記卷一六‧一五‧一三)(請參閱附錄四『戒體相狀』二六六頁)
食存五觀
亦名:正食五觀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正食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一,
通標述意)作觀者,略為五門。比丘受用衣食房舍臥具事者,必行觀察。如母論云,利根比丘所得利養,隨口隨著,隨入出時,一一作念;不作念者,為施所墮。若鈍根者,一食作念。如是不能,能施所施,並施所墮。若不行者,腹破食出;由有來報,故不即也。餘引鈔中對施興治明之。(二,牒文別釋)初、計功者。如僧祇云,計此一粒,百功乃成。智論云,初耕下種,耘治刈穫,乃至缽中;計一缽食者,作夫流汗,食少汗多。智者如何不思緣起?二、自量者。如善見云,有四種受用利養:一﹑者盜用,二﹑負債用,三﹑子物用,四﹑己物用。不觀而食,破戒受施,如初人也;持戒第二;七學人者,如第三人;至無學果受利養者,方如己物。智論云,出家比丘受食無觀,嗜美心堅,死入銅橛地獄;丸漿二苦,動經無數。三、防心過者。成論云,現見眾生在不淨中生,不在磐石中者,由貪嗜味過故。然食有三種,謂好、惡及中庸也。因於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後生三行,便結集苦。如美食樂受,後起貪行;惡食苦受,後起瞋行;中食捨受,後起癡行。便趣三道,地獄餓鬼及畜生也。必要起觀,三惡不生。行業不欺,自感善惡。故俗諺云,禍福無門,惟人所召,誠有由矣。明了論中,應生四觀:一﹑離食醉過,二﹑離喜樂過,三﹑離好過,四﹑離莊嚴身過。多發貪染,故偏舉治之。四、如良藥者。但得支身,以除饑渴;有力無事;令身安穩轉載而已;餘何所求?故經說言,是身猶如車,好惡無所擇,香油及臭脂,等同於調滑是也。五﹑為成道業者。佛立觀意,食為修道。若行凡福,非出世意。何則?輪王十善,福化故也。如持世云,若不為除滅我慢諸煩惱者,不許受人一杯之水,何況餘施?文中廣列,至時引用。(三,結誥行用)(一、對境興治)豈唯口說?必在擎缽前胸(胸),注精觀食。心悶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少時,待定方進;鍉鍉預看,然後內口。何心故內?知貪嗜者,須臾吐之,眼不欲見;何況流瀉,臭穢難堪。此不足貪。但癡不覺。若得惡食,待瞋心歇,然後噉之。此母論解。若不行觀,羅剎奪去。後充飽竟,乃憶前觀;此業已成,徒悔無益。必須預覺,何事迷耶?(二、極言激勵)言略事廣。會在臨食,方知分量是何位也。大丈夫既不能造大過入地獄,豈為一口食而陷沒耶?受苦是因,而所為極弱矣。」濟緣記釋云:「明作觀,通標中,初敘四事。如下,引文示,初明須作。隨口對食,隨著對衣,出入對房,文略臥具。利根念強,故不暫間;鈍人易忘,但制初時。……結誥中,初科,初示法。擎缽前胸,示其儀也。注精觀食,攝心在境也。心悶沸涌者,貪嗜盛也。知叵耐者,治力不加也。合眼待定,漸漸制也。鍉即缽器;鍉鍉看者,別別觀也。內即入也。何心內者?離三心四過也。知貪嗜者,猶未調也。上吐下流,後可惡也。上對美味。若下,對惡食也。此下,引文證。羅剎喻三心。食後方觀,不可追也。次科,初令自省。餘時則高談莫及,對食乃抑制難平;顯是下凡,自可知也。大下,次示激勵。一等造惡,受苦不辭;反為口腹,長劫墮獄。所為極弱者,悲其鄙劣也。」(業疏記卷一九‧五‧一二)行事鈔‧對施興治篇:「今故約
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明了論如此分之。初,計功多少,量他來處。智論云,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洮沙,炊煮乃成;用功甚多。計一缽之食,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須臾變惡。我若貪心,當墮地獄噉燒鐵丸。從地獄出,作諸畜生,償其宿債;或作豬狗,常噉糞除。故於食中應生厭想。僧祇云,告諸比丘,計此一粒米,用百功乃成,奪其妻子之分,求福故施。云何棄之?二,自忖己身德行。毗尼母云,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為施所墮。若無三業,知故而施,俱為施墮。比丘強飽食施主食,憍慢意或自食己食,強飽過分,為施所墮。以其食亦從施主得故。何以故?佛長夜中常歎最後限食。謂末後減口食。施持戒者,能受能消;施持戒果報大,破戒果報少。如是呵責,如上律文。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故不應無度食。三,防心離過。明了論疏云,律中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得噉。凡食有三種:上食起貪,應離四事:一﹑喜樂過,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故;二﹑離食醉過,食竟身心力強,不計於他故;三﹑離求好顏色過,食畢樂於光悅勝常,不須此心;四﹑離求莊嚴身過,食者樂得充滿肥圓故。二者下食便生嫌瞋,多墮餓鬼,永不見食。三者中膳不分心眼,多起癡捨;死墮畜生中,作諸噉糞樂糞等蟲。初貪重故,並入地獄。且略如此。反此三毒,成三善根,生三善道。謂無貪故生諸天中,下二可知。四,正事良藥觀分二:為除故病,飢渴不治,交廢道業;不生新病,食飲減約,宿食消滅。又以二事為譬,初如油膏車,但得轉載,焉問油之美惡;二欲度險道,有子既死,飢窮餓急,便食子肉,必無貪味。五,為成道業觀三種:一、為令身久住故;欲界之身,必假摶食,若無不得久住,道緣無託故。二、為相續壽命;假此報身假命,成法身慧命故。三、為修戒定慧;伏滅煩惱故。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道,不聽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爾。必厭我倒;於納衣麤食,不應生著。」資持記釋云:「欲明觀法,先知大綱。五即所觀之境,觀即能思之心;境事是別,略列五種,心觀該通,無非厭治;以通貫別,能所合稱,故云五觀。然心隨境起,境立心明,故今論觀但分前境。境雖有五,總束為三,初即觀食,二是觀身,三並觀心;從疏至親,觀法次第。凡臨供施,歷觀此五,妄情暫伏,可用進口;不然縱毒,即是穢因,殃墜三塗,終因一食。可不慎哉!」(事鈔記卷三五‧三二‧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八種無為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想受滅、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治境界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起滅,而非離繫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繫性。不動者:謂離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繫性。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繫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二解 集論一卷十二頁云: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想受滅。何等善法真如?謂無我性。亦名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謂彼自性,無變異故。何故真如名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真如名為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何故真如名為無相?以一切相,皆寂靜故。何故真如名為實際?以無顛倒所緣性故。何故真如名為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真如名為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何等虛空?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何等非擇滅?謂是滅,非離繫。何等擇滅?謂是滅,是離繫。何等不動?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何等想受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所滅,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滅。
十八界諸門分別
五蘊論八頁云: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餘界。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餘界。幾有對?謂十有色界。若彼於是處,有所障礙;是有對義。幾無對?謂所餘界。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由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後三少分。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鼻舌識。幾無色界繫?謂後三。幾不繫?謂即彼無漏界。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種。七心界,及色聲法界。八無記。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六即所除。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幾有分別?謂意界意識界法界少分。幾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四少分。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由與自識等境界故。幾彼同分?謂即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六種相應
集論三卷九頁云:云何相應?略說相應有六種。謂不相離相應,和合相應,聚集相應,俱有相應,作事相應,同行相應。何等不相離相應?謂一切有方分色與極微處,互不相離。何等和合相應?謂極微已上一切有方分色,更互和合。何等聚集相應?謂方分聚色,展轉會集。何等俱有相應?謂一身中諸蘊界處,俱時流轉,同生住滅。何等作事相應?謂於一所作事,展轉相攝。如二苾芻、隨一所作,更互相應。何等同行相應?謂心心所、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此同行相應、復有多義。謂他性相應;非己性。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同時相應;非異時。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界地。復有一切遍行同行相應。謂受想思觸作意識。復有染污遍行同行相應。謂於染污意四種煩惱。復有非一切時同行相應。謂依止心,或時起信等善法;或時起貪等煩惱隨煩惱法。復有分位同行相應。謂與樂受諸相應法,與苦受不苦不樂受諸相應法。復有無間同行相應。謂在有心位。復有有間同行相應。謂無心定所間。復有外門同行相應。謂多分欲界繫心心所。復有內門同行相應。謂諸定地所有心心所。復有曾習同行相應。謂諸異生所有心心所、及有學者一分心心所。復有未曾習同行相應。謂出世間諸心心所、及初後時出世後所得諸心心所。
出滅定時觸三種觸
瑜伽十二卷二十一頁云:云何出滅定時,觸三種觸?一、不動觸。二、無所有觸。三、無相觸。謂出定時,多由三境而出於定。一、由有境。二、由境境。三、由滅境。由此三境於出定時,如其次第,觸三種觸。緣於有境而出定時,無有我慢擾動其心。謂此為我而起我慢。或計未來我為有等。乃至廣說。是故說言觸不動觸。緣於境境而出定時,無貪所有,無瞋所有,無癡所有。是故言觸無所有觸。緣於滅境而出定時,於一切相,不思惟故;緣無相界。是故說言觸無相觸。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三卷十三頁云:又問:聖者諸苾芻等,出滅定時,為觸幾觸?苾芻尼告毘舍佉言:觸三種觸。一、不動觸。二、無所有觸。三、無相觸。問:如是三觸,有何差別?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是不動觸。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觸。非想非非想處,是無相觸。有說:空、是不動觸。無願,是無所有觸。無相,是無相觸。有說:無漏無所有處緣涅槃者,具名三觸。謂無漏故;名不動觸。無所有處攝故;名無所有觸。緣涅槃故;名無相觸。大德說曰:諸苾芻等,出滅定時,若起非想非非想處心,不起餘不同分心;當言觸無相觸。若起無所有處不同分心;當言觸無所有觸。若起識無邊處不同分心;當言觸不動觸。由此理趣,餘五有想,定應知亦爾。謂空無邊處,及四靜慮。由此次第入滅定,不即由此出。由此次第出滅定,不即由此入。如由此次第而睡。不即由此覺,由此次第而覺。不即由此睡。彼亦如是。
有漏識變略有二種
成唯識論二卷二十頁云: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為用,後但為境。異熟識變,但隨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此生。變無為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
多識俱轉然不相應
成唯識論七卷十頁云: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識多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又他分心,現在前位,如何可說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數,或異熟識;俱不違理。彼俱恆時唯有一故。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寧不許心異類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了。如散意識,緣久滅故。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見俱有種種相故。何故諸識同類不俱?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五俱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為了五識所緣。又於彼所緣,能明了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五識不爾。多識俱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
大毗婆沙論八十三卷一頁云:如契經說: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必無災橫而緻命終。問:何故爾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以慈三摩地、是不害法故。復作是說:慈三摩地、威勢大故。復作是說:慈三摩地、為饒益他,諸天善神、皆擁衛故。復作是說:修靜慮者,靜慮境界,具神通者,神通境界,所有威德、不思議故。復作是說:住慈定者,起勝分心。非勝分心有死生故。大德說曰:若住慈定;色界大種、遍身分生,令所依身、堅密如石。故不可害。問:悲喜捨定、為可害不?若可害者;何故此定與悲喜捨、俱無量攝;而獨慈定、不可害耶?若不可害者;經何故不說?答:應作是說:悲喜捨定,亦不可害。問:若爾;此經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既說此定;應知亦說悲喜捨定。種類同故。復次慈定在初。若說慈定;應知已說悲喜捨定。復次住悲等定,雖不可害;而出定時,身有微苦。慈定不爾。是故偏說。復次住悲等定,雖不可害;而皮有損。慈定不爾。是故偏說。復次悲等根本,雖不可害;而加行時,則可傷害。慈則不爾。是故偏說。曾聞有人、雖得欲界慈定加行;而犯王法。時法司者,執送見王,白言:此人犯應死罪。時王乘象,欲出城遊;見已,遣人檢王法律。知其所犯,王應手害。王遂大瞋,以矛[矛*贊]彼。其人見已;便起慈心。令所[矛*贊]矛,還趣王所,去王不遠而投於地。王見驚怖,問罪人言:汝有何術,能為此事?其人答言:我無異術。見王瞋故,遂起慈心;令惡心者、不能為害。王因懺謝,遂釋放之。由此故知修慈加行,亦不可害。悲等、不爾。
阿賴耶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
成唯識論二卷二十二頁云: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為所緣耶?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為境。異熟識變,但隨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此生,變無為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不爾;諸佛應非遍智。故有漏位,此異熟識,但緣器身及有漏種。在欲色界,具三所緣。無色界中,緣有漏種。厭離色故;無業果色。有定果色,於理無違。彼識亦緣此色為境。
捨戒四種
瑜伽七十五卷三頁云:又捨因緣、略有四種。一者、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二者、若於有所識別大丈夫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三者、總別毀犯四種他所勝法。四者、若以增上品纏、總別毀犯隨順四種他所勝法。由此因緣,當知棄捨菩薩律儀。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還受。
捨近住律儀
瑜伽五十三卷十二頁云:若近住律儀,當知由日出已後,或由發起不同分心,或於中間、捨眾同分,雖已受得;必復還捨。
捨近事男律儀
瑜伽五十三卷十二頁云:若近事男律儀、當知由起不同分心故;善根斷故;棄捨眾同分故;受已還捨。若正法隱沒時,如苾芻律儀道理,當知近事男律儀亦爾。
等無間緣
如四種中說。
二解 瑜伽五十二卷一頁云:復次云何等無間緣?謂此諸心心所無間,彼諸心心所生。說此為彼等無間緣。
三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
四解 成唯識論七卷十八頁云: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緣攝。由斯八識,非互為緣。心所與心、雖恆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勝;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緣。云何知然?論有誠說: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即依此義,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下上死生,相開等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二乘迴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迴趣留生,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迴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繫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
五解 雜集論五卷一頁云:等無間緣者:謂中無間隔等無間故,同分異分心心法生等無間故;是等無間緣義。中無間隔等無間者:不必剎那中無間隔。雖隔剎那;但於中間,無異心隔;亦名中無間隔。若不爾;入無心定心,望出定心,應非等無間緣。然是彼緣。是故於一相續中,前心望後心,中間無餘心隔故;是等無間緣。如心望心,當知心法亦爾。同分異分心心所生等無間者:謂善心心所,望同分善,異分不善無記,無間生心心所,為等無間緣。如是不善無記心心所,望同分異分無間生心心所,亦爾。又欲界心心所,望欲色無色界及無漏無間生心心所,為等無間緣。如是色界等心心所,各各別望色界等及欲界等無間生心心所,如其所應,盡當知。
六解 大毗婆沙論十卷十六頁云:問:如前所說等無間緣,自體是何?答: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所法,是謂等無間緣自體。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非等無間緣耶?答:彼心心所法,若是等無間緣者;彼後應有心心所法生。若爾;便無究竟解脫。有餘師說:彼亦是等無間緣。彼後心心所法不生者,有餘緣故。非彼為礙。設當生者;亦與作緣。猶如意根、意界、意處。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等無間緣、依作用立。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緣;無法、無有情、無咒術、無藥物等、能為障礙,令彼不生。意根界處,依根相故立。雖後識不生;而有根等相故,得名根等。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有意根等相,而無等無間緣相耶?答:意根界處、不必觀於後法故立;觀心所等、亦得名故。等無間緣、觀後法立。後不生故;不說為緣。復次不生法中有意識相,故最後心、是意根等。不生法中、無等無間相。以雜亂住故。是以最後心等、不立等無間緣。
曾習同行相應
雜集論五卷十七頁云:又有曾習同行相應。謂諸異生所有心心所、及有學無學者一分心心所。一分言,謂攝一向世間善不善無記法。如其所應。
意識界
大毗婆沙論七十二卷一頁云:問:意識界云何?答:意及法為緣所生意識,是名意識界。此中問答分別,如眼識界應知。問:何緣六識界不說彼同分?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意有餘。復次六識界,是生所顯。依生建立。彼同分心,是不生故;唯說同分。復次六識界,是用所顯,依用建立。彼同分心,無作用故;唯說同分。復次六識界,皆是意界攝。已說意界有彼同分;應知即已說六識界。故不復說。問:若爾。不應立六識界。此六即是意界攝故?答:雖即意界;而為建立根境識三,各有六故;復別說有六識差別。
二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意識界云何?謂意及法為緣,生意識。如是意為增上,法為所緣,於意所識法,諸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
滅盡定
瑜伽三十三卷十五頁云:若諸聖者、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復欲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有想非無想處、心求上進。心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滅而不轉。如是有學、已離無所有處貪,或阿羅漢、求暫住想作意為先,諸心心法滅;是名滅盡定。由是方便,證得此定。
二解 瑜伽五十三卷十三頁云:復次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當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實物有。此定差別、略有三種。下品修等、如前已說。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有學聖者,能入此定。謂不還身證。無學聖者、亦復能入。謂俱分解脫。前無想定、非學所入;亦非無學。何以故?此中無有慧現行故。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又復此定、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留誑幻處故。
三解 瑜伽五十六卷一頁云:依何分位、建立滅盡定?答:依已離無所有處貪,止息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者、在聖相續。通學無學。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此據未建立阿賴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前。
四解 顯揚一卷十四頁云: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或入無想定,或復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不恆現行諸心心法、及恆行一分諸心心法滅性。
五解 成唯識論七卷八頁云: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無漏攝。若修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得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於藏識教未信受者,若生無色,不起此定。恐無色心、成斷滅故。已信生彼,亦得現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說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卻斷下惑。斷亦無失。如生上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卻斷下失。若諸菩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迴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定。若不爾者;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伏一切煩惱。雖未永斷欲界修惑;而如已斷,能起此定。論說已入遠地菩薩、方能現起滅盡定故。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六解 雜集論二卷二頁云: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諸心心所、及恆行一分心心所、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不言未離上欲者;為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亦得此定故。一分恆行者:謂染污意所攝。
七解 廣五蘊論十三頁云: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染,從第一有、更起勝進,暫止息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恆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不恆行、謂六轉識。恆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皆滅盡定。
八解 如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二卷四頁至一百五十四卷廣說。
九解 俱舍論五卷四頁云:次滅盡定、其相云何?頌曰:滅盡定亦然。為靜住有頂。善二受不定。聖由加行得。成佛得非前三十四念故。論曰:如無想定,滅定亦然。此亦然聲、為例何義?例無想定心心所滅。如說:復有別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無想定;如是復有別法,能令心心所滅,名滅盡定。
滅盡等至
五蘊論六頁云:云何滅盡等至?謂已離無所有處貪,從第一有、更求勝進;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不恆現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
想受滅
雜集論二卷十頁云:想受滅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恆行心心所、及恆行一分心心所、滅,無為。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者、謂除此品粗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為。以變異受、未盡斷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二卷八頁云:問:滅盡定中,滅一切心心所法;何故但言想受滅,不說心等?答:譬喻者說:此定有心。唯滅想受。問:今不問彼;但問說無心者、何故爾耶?答:說想受滅,顯餘亦滅。非餘相應法、離想受起故。有說:此中說最勝者。以諸心品、想受最勝。以勝滅故,餘亦隨滅。有說:此中現門現略現趣入故。謂心聚中、有是根性,有非根性。若說受;當知已說是根性者。若說想;當知已說非根性者。如根性、非根性;有明、無明,有現見、無現見,應觀察、不應觀察,妙、非妙,尊、非尊,勝、非勝,應知亦爾。有說:想受是諸瑜伽師極所厭患。由受力故;令諸有情、色界勞弊。由想力故;令諸有情、無色勞弊。是故世尊、說想受滅。有說:想受、二界中勝。受於色界中勝。想於無色界中勝。有說:耽樂受故,執倒想故;令諸有情、輪迴生死,受諸苦惱。有說:想受各別立蘊、及立識住。有說:想受能起愛見二種煩惱。受力故起愛。想力故起見。一切煩惱、此二為首。有說:想受是二諍根。由受故,耽著諸欲;令在家者、起諸鬥諍。由想故,耽著諸見;令出家者、起諸鬥諍。如二諍根,二邊、二箭、二戲論、二我所、二雜染、應知亦爾。有說:行者憎受想故;入滅盡定。由如是義,故佛唯說滅此二法。
想受滅無為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中間,不恆現行心心法、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繫性。
二解 成唯識論二卷四頁云:想受不行,名想受滅。
[國語辭典(教育部)]
分神
ㄈㄣ ㄕㄣˊ, 1.費心。如:「勞您分神照顧。」
2.分心,用一部分精神兼顧別的事。
過動兒
ㄍㄨㄛˋ ㄉㄨㄥˋ ㄦˊ
兒童的行為,常表現出手忙腳亂、難以久坐、不耐久候、無法安靜、易受外界無關刺激而分心、多話、從事危險動作等症狀,而且異於一般兒童者,稱為「過動兒」。為一種兒童階段的發展障礙。
信條
ㄒㄧㄣˋ ㄊㄧㄠˊ
共同信守的準則。如:「為環保盡分心力,是他們社團的主要信條之一。」
一心二用
ㄧ ㄒㄧㄣ ㄦˋ ㄩㄥˋ
心思同時放在二件事情上。指分心不專注。如:「邊看電視邊讀書,如此一心二用,功課怎麼會好呢?」
有一分心,盡一分力
ㄧㄡˇ ㄧ ㄈㄣ ㄒㄧㄣ ㄐㄧㄣˋ ㄧ ㄈㄣ ㄌㄧˋ
盡自己的能力去做。《官場現形記.第四八回》:「『兄弟的身家性命,一起在老哥哥身上,千萬費心!一切拜託!』刁邁彭道:『卑府有一分心,盡一分力就是了。』說罷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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