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ㄔㄨ ㄒㄧㄣ
存心、成心。如:「這件事從頭到尾我可沒出心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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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數)一、至誠心,真實願淨土之心。二、深心,深願淨土之心。三、迴向發願心,迴向所修之功德,願求往生淨土之心。具此三心者,必得往生。觀無量壽經曰:「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
又一、根本心,第八阿賴耶識之心王,含藏一切善惡之種子,生染淨之諸法者。二、依本心,依第七末那識根本識為一切染法之本者。三、起事心,執著眼等之六識外境,起種種之業者。出於宗鏡錄八十九。
又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中所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之三者,謂之三心。文類信卷曰:「本願三心之願」又「為愚惡眾生阿彌陀如來已發三心願。」然此三心為一信心之分開,故又稱三信。
又道綽禪師,依淨土論註之意而立三心:一、淳心,信心深厚也。二、一心,信心純一也。三、相續心,信心相續不雜餘念也。安樂集上曰:「若能相續,則是一心。但能一心,即是淳心。具此三心,若不生者,無有是處。」日本親鸞之文類行卷謂之三信。
又一歡喜地等十地一一分三位,謂之三心:一、入心,初入其地之時分也。二、住心,住於其地之時分也。三、出心,將出其地入後地之時分也。
天德瓶
(物名)出心所願者之瓶也。六十華嚴經五十九曰:「菩提心者,則為天德瓶,滿足一切所樂欲故。」探玄記二十曰:「天德瓶者,於中所索,悉皆得故。如如意珠也。」
(物名)天上之德瓶也。探玄記二十曰:「天德瓶者,於中所索悉皆得故,如如意珠也。」見瓶條。
[佛光大辭典]
十地
即指十種地位。又作十住。地,梵語 bhūmi,乃住處、住持、生成之意。即住其位為家,並於其位持法、育法、生果之意。諸經論所舉十地名稱,共有五類:
(一)乾慧等之十地:此說見於大品般若經卷六、卷十七等,以此十地共通於三乘,故稱三乘共十地,或共十地、共地;天台宗稱之為通教十地。大品般若經卷六述及乾慧乃至佛之十地,謂菩薩依方便力修六波羅蜜,同時順次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經前九地至佛地。此十地為菩薩所具者;所謂佛地在此非指佛果,乃指菩薩如佛修十八不共法等。又大智度論卷七十五中,以此十地各配於三乘之階位。智顗之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訶止觀卷六上釋其意如下:
(一)乾慧地(梵 śukla-vidarśanā-bhūmi),又作過滅淨地、寂然雜見現入地、超淨觀地、見淨地、淨觀地。乾慧意指單有觀真理之智慧,而尚未為禪定水所滋潤。此位相當於聲聞之三賢位,以及菩薩自初發心乃至得順忍前之覺位。(二)性地(梵 gotra-bhūmi),又作種性地、種地。即聲聞之四善根位與菩薩得順忍之位,雖愛著諸法實相,但不起邪見,係智慧與禪定相伴之境地。(三)八人地(梵 astamaka-bhūmi),又作第八地、八地。人即忍意。相當於聲聞見道十五心(已體認四諦十六心之八忍七智)之須陀洹向,與菩薩之無生法忍。(四)見地(梵 darśana-bhūmi),又作具見地。相當於聲聞四果中之初果須陀洹果,與菩薩阿鞞跋致(不退轉)之位。(五)薄地(梵 tanū-bhūmi),又作柔軟地、微欲地。聲聞已斷欲界九種煩惱(修惑)一分之位,即須陀洹果或斯陀含果。亦指菩薩已斷諸煩惱,猶存薄餘習之位,即阿鞞跋致以後至未成佛間之覺位。(六)離欲地(梵 vīta-rāga-bhūmi),又作離貪地、滅婬怒癡地。聲聞斷盡欲界煩惱得阿那含果之位,與菩薩離欲得五神通之位。(七)已作地(梵 krtāvī-bhūmi),又作所作辦地、已辦地。即聲聞得盡智、無生智證得阿羅漢果,或菩薩成就佛地之位。(八)辟支佛地,即觀十二因緣法而成道之緣覺。(九)菩薩地,指從前述之乾慧地乃至離欲地,或指自後述之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初發心至金剛三昧),即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覺位。(十)佛地,指一切種智等諸佛之法完全具備之位。大智度論卷七十五載,此三乘共位之菩薩,依無漏智斷盡疑惑而開悟;如燈心燃燒,不一定於初焰或後焰燃燒,同理十地之斷惑亦不固定於任何一地,而係各自皆能至於佛果,故喻謂燋炷之十地。〔光讚般若經卷七之十住品、放光般若經卷四治地品、卷十三甚深品、大般若經卷四一五修治品〕
(二)歡喜等之十地:此說見於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以下、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以下、仁王般若經卷上與合部金光明經卷三等。菩薩修行之過程,須經五十二位中之第四十一至第五十之位,即十地。菩薩初登此位之際,即生無漏智,見佛性,乃至成為聖者,長養佛智。並以其護育一切眾生,故此位亦稱地位、十聖。地位之菩薩稱為地上菩薩;登初地(初歡喜地)之菩薩稱為登地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稱為地前菩薩,即指十住、十行、十迴向之地前三十心。據十住毘婆沙論稱,「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所舉者,十地之名稱如下:(一)歡喜地(梵 pramuditā-bhūmi),又作極喜地、喜地、悅豫地。(二)離垢地(梵 vimalā-bhūmi),又作無垢地、淨地。(三)發光地(梵 prabhākarī-bhūmi),又作明地、有光地、興光地。(四)焰慧地(梵 arcismatī-bhūmi),又作焰地、增曜地、暉曜地。(五)難勝地(梵 sudurjayā-bhūmi),又作極難勝地。(六)現前地(梵 abhimukhī-bhūmi),又作現在地、目見地、目前地。(七)遠行地(梵 dūrajgamā-bhūmi),又作深行地、深入地、深遠地、玄妙地。(八)不動地(梵 acalā-bhūmi)。(九)善慧地(梵 sādhumatī-bhūmi),又作善哉意地、善根地。(十)法雲地(梵 dharmameghā-bhūmi),又作法雨地。
又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覺觀品有四十二賢聖之說,其中第三十一至第四十位,即相當於前述十地,順次為:(一)鳩摩羅伽(逆流歡喜地),(二)須阿伽一波(道流離垢地),(三)須那迦(流照明地),(四)須陀洹(觀明炎地),(五)斯陀含(度障難勝地),(六)阿那含(薄流現前地),(七)阿羅漢(過三有遠行地),(八)阿尼羅漢(變化生不動地),(九)阿那訶(慧光妙善地),(十)阿訶羅弗(明行足法雲地)等。
此外,梵文大事(Mahāvastu)對十地亦另有異說。然十地之解釋固然不一,今據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四所釋:(一)歡喜地,又作淨心地、聖地、無我地、證地、見地、堪忍地。即初為聖者,遂起大歡喜心之位。(二)離垢地,又作具戒地、增上戒地。即捨離起誤心、破戒、煩惱垢等之覺位。(三)明地,依禪定而得智慧之光,並修聞、思、修三慧,使真理漸明之覺位。(四)炎地,捨離前三地之分別見解,以智慧火燒煩惱薪,因此而悟智慧之本體。即依其覺所起之阿含光,如珠之光炎之位。(五)難勝地,已得正智,難再超出之位。或謂已得出世間智,依自在之方便力救度難救眾生之位。(六)現前地,聽聞般若波羅蜜,而現前生起大智之位。(七)遠行地,又作方便具足地(無相方便地)、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即修無相行,心作用遠離世間之位。此位往上更無可求之菩提,往下更無被救之眾生,因此沈潛於無相寂滅之理,有不能修行之虞,此謂七地沈空之難。此時十方諸佛以七種法勸勵精進,再鼓起修行之勇氣,以進至第八地;此謂七勸。(八)不動地,又作色自在地、決定地、無行無開發無相住、寂滅淨地。不斷生起無相之智慧,絕不為煩惱所動之覺位。(九)善慧地,又作心自在地、決定行地、無礙住。菩薩以無礙力說法,完成利他行,即智慧之作用自在之覺位。(十)法雲地,又作究竟地、最上住。得大法身、具自在力之覺位。
菩薩地持經卷九之十二住中,十地相當於其第三歡喜住乃至第十二最上菩薩住;於同書卷十種性第七地之說,初地相當於第三淨心地,第二乃至第七地相當於第四行跡地,第八地相當於第五決定地,第九地相當於第六決定行地,第十地及佛地相當於第七畢竟地。此外,或謂初地相當於見道(通達位),二地以上相當於修道(修習位),或七地及其以前為有功用地,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或初、二、三地為信忍,四、五、六地為順忍,七、八、九地為無生忍,十地為寂滅忍。或謂前五地為無相修,六、七地為無相修淨,八、九地為無相修果,十地為無相修果成。或初地為願淨,二地為戒淨,三地為定淨,四、五、六地為增上慧,七地以上為上上出生淨。如稱十地以前之階位為信地,則十地總稱為證地。
又十地之各地有入、住、出三心;入而未安住時為入心,久止其位之盛時為住心,近終入次位時為出心。成唯識論卷九謂,此十地依次修習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方便善巧、願、力、智等十波羅蜜(十勝行),依之各除異生性障、邪行障、闇鈍障、微細煩惱現行障、於下乘般涅槃障、粗相現行障、細相現行障、無相中作加行障、利他門中不欲行障、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等十重障;各獲證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類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依此轉煩惱、所知二障,而得菩提、涅槃之果。其中初地至七地之菩薩,有漏心與無漏心相雜混合,故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之分;八地以上之菩薩,唯有無漏心,故為變易生死。
天台宗謂別教、圓教皆各具十地之階位,然自別教初地之菩薩斷一品無明之觀點言之,其證智與圓教之初住同等,故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因此別教初地以上之菩薩皆能成為圓教之行人,但實際上並無修成者,此謂有教無人。於華嚴宗,華嚴經探玄記卷九解釋十地,謂由根本言之,即屬果海不可說之性質者;由覺證之內容言之,有離垢真如;由覺智而言,即有根本、後得、加行等三智;由斷煩惱之觀點言,係為離開二障;自修行而言,有修願行乃至受位行;自所修之成就而言,初地修信樂行,二地修戒行,三地修定行,四地以上修慧行;自修行果位而言,有證位與阿含位;自十地寄乘而言,初、二、三地為人天乘,四、五、六、七地為三乘,八地以上為一乘,係寄其位以示行,相當於十波羅蜜;自十地寄報而言,係盡攝於閻浮提王乃至摩醯首羅天王等十王,心念三寶,引導眾生。
真言宗亦有十地之說,然於大日經中僅舉出第八地與第十地,金剛頂經亦僅說初地與第十地,故真言宗乃援引華嚴、仁王等顯教經論而一一設定十地之名目與內容。真言宗之十地可大別為深淺二義,淺略義之十地與前記所述顯教十地相同,深秘十地則歸結於密教之實義,即強調初地與十地並無高下之別,初地即極果,此因初地能悟極果之故。二地以上則分別顯示初地之總德,並對所判別之淺略、深祕二義加以解釋。又為表大日如來之果德,故以四佛四親近之十六大菩薩配以十地。又自本有與修生兩面解之,則本有無垢之十地,暗示所有眾生本具之菩提心無所限量,故無高下之別;而修生顯得之十地係依三密之行來斷三妄執而現本有之十地者,故欲至佛果,猶須斷一障。
日本淨土真宗謂,行者若得到他力之信心,即篤信彌陀救度力量之心,必定能成佛,其時內心充滿歡喜,故稱歡喜地。據世親之淨土論一書,菩薩為救度眾生,示現種種形相,此一階位稱為教化地。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謂,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所有,生於淨土而成佛之菩薩,得再依「還相迴向」之作用復入迷界。又教化地一語,意謂教化之場所,即指迷界。〔菩薩十住經、解深密經卷四、大寶積經卷一一五、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因分果分」2274、「菩薩階位」5221)
(三)聲聞之十地:即聲聞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受三歸地,又作三歸行地。即入佛法受行三歸之位。(二)信地,又作隨信行地。即外凡資糧位中之鈍根者。(三)信法地,又作隨法行地。即資糧位中之利根者。(四)內凡夫地,又作善凡夫地。即內凡加行四善根之位。(五)學信戒地,又作學戒地。或指見道以上之信解者。(六)八人地,又作第八人地。乃見道十五心之位,即須陀洹向。(七)須陀洹地,即初果。(八)斯陀含地,即第二果。(九)阿那含地,即第三果。(十)阿羅漢地,即第四果。〔大乘同性經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釋淨土二藏義卷七〕
(四)辟支佛之十地:又作支佛十地、緣覺十地、獨覺十地。即辟支佛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昔行具足地,又作眾善資地、方便具足地。即於過去之四生百劫等修苦行之位。(二)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又作自覺深緣起地。即不依師教而自覺十二因緣理之位。(三)覺了四聖諦地,又作覺四聖諦地。即覺了四聖諦理之位。(四)甚深利智地,又作勝深利智地。即起深智之位。(五)八聖道地,又作八聖支道地。即修八正道之位。(六)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又作知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覺了法界等地。即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之相之位。(七)證寂滅地,又作證滅地。即證寂滅涅槃之位。(八)六通地,又作六通性地、通地。即證得漏盡等六通之位。(九)徹祕密地,又作入微妙地、徹微密地。即通徹緣起微密之理之位。(十)習氣漸薄地,又作習氣薄地。即斷習氣至漸漸微薄之位。〔大乘同性經卷下、證契大乘經卷下、十住心論卷五〕
(五)佛之十地:即佛地之諸德,計有十種,即:(一)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又作最勝甚深難識毘富羅光明智作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又作無垢身威莊嚴不思議光明作地。(三)善明月幢寶相海藏地,又稱作妙光明月幢寶幟海藏地。(四)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又作淨妙金光功德神通智作地。(五)火輪威藏明德地,又作光明味場威藏照作地。(六)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又作空中勝淨無垢持炬開敷作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又作勝廣法界藏光明起地。(八)最淨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又作最勝妙淨佛智藏光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又作無邊莊嚴俱胝願毘盧遮那光作地。(十)毘盧遮那智海藏地,又作智海陪盧遮那地。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一六‧六四九中):「此地是如來十地名號,諸佛智慧不可具說。善丈夫!佛初地者,一切微細習氣除故,復一切法得自在故。第二地者,轉法輪故,說深法故。第三地者,說諸聲聞戒故,又復顯說三乘故。第四地者,說八萬四千法門故,又復降伏四種魔故。第五地者,如法降伏諸外道故,又復降伏傲慢及眾數故。第六地者,教示無量眾生六通中故,又復顯現六種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剎功德莊嚴,顯現無邊菩薩大眾圍繞,顯現無邊廣大佛剎,顯現無邊佛剎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剎中從兜率天下託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神通。第七地者,為諸菩薩如實說七菩提分無所有故,復無所著故。第八地者,授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第九地者,為諸菩薩現善方便故。第十地者,為諸菩薩說一切諸法無所有故,復告令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大涅槃故。」以上聲聞十地、辟支佛十地、佛十地皆出自大乘同性經卷下,三者與菩薩十地,合稱為四乘十地。〔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五教章通路記卷六〕 p419
三心
指三種心。(一)為往生淨土而發之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相當於彌陀四十八願中第十八願之「至心、信樂心、欲生心」。有關三心之解釋,異說殊多。淨影之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謂,誠心者,起行不虛,實心求去;深心者,信樂殷至,欲生彼國;迴向發願心者,直爾趣求,說之為願,挾善趣求,說為迴向。善導之往生禮讚偈則謂,至誠心者,身業禮拜彼佛,口業讚歎稱揚彼佛,意業專念觀察彼佛,凡此三業必須真實;深心者,即真實信心,信知自身是具足煩惱之凡夫,善根薄少,流轉三界,不出火宅,今信知彌陀本弘誓願,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乃至一念無有疑心;迴向發願心者,所作一切善根悉皆迴願往生。此外,迦才之淨土論卷上、智光之往生論疏、知禮之觀經疏妙宗鈔卷六等,均以此三心等同大乘起信論所說之直心、深心、大悲心,均係於十信之終心所發者。〔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下、翻譯名義集卷十一、念佛三心要集、念佛名義集卷中〕
(二)十信成就菩薩所發之直心、深心、大悲心。(一)直心,指正念真如之心。(二)深心,指樂集一切諸善行之心。(三)大悲心,指欲拔一切眾生苦之心。係大乘起信論所立,與維摩經卷上佛國品所說之直心、深心、大乘心同。〔淨土論卷上(迦才)、華嚴經疏卷十八〕
(三)初地以上菩薩所發之真心、方便心、業識心。(一)真心,又作超越心,即根本無分別智之心。(二)方便心,即以後得智利益眾生之心。(三)業識心,即生起根本、後得二智時,尚留之微細生滅之心。〔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
(四)凡夫所未能祛除之起事心、依根本心、根本心。(一)起事心,四住地所起煩惱粗強,能起業事,障蔽佛之化身之心。菩薩修習伏結之道,伏除此心,故得化身。(二)依根本心,依無明之根本而起四住地惑之心。此心障蔽佛之報身,菩薩修習斷結之道,斷除此心,故得報身。(三)根本心,以四住煩惱為本之無明地之心。此心障蔽佛之法身,菩薩修習勝拔道,滅除此心,故得法身。宗鏡錄卷八十九將此三心依次配於前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大乘義章卷十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
(五)聖者必須斷滅之假名心、法心、空心。(一)假名心,執著實我之心,乃外道之見。(二)法心,執著實法之心,乃小乘有部之見。(三)空心,執著我法二空之心,謂此心滅時,諸業煩惱即永不起而得入涅槃。〔成實論卷十一假名品〕
(六)十地之每一地各有入、住、出等三心。(一)入心,入地未久住時之心。(二)住心,久住而住地盛時之心。(三)出心,臨久住之末,漸近後勝位之心。〔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 p532
有所依
心王、心所之異稱。以心王、心所均有所依,故稱有所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舉出心、心所法之別名有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有所依,即指一類之法,託眾所依而轉差別之意。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載,諸心、心所皆有所依,其所依者,總為三種,即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即於諸法中唯心、心所法具此三依,故稱為有所依。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末(大四三‧七三九上):「問:『心、心所法起藉四緣,何故但說三種依耶?』解云:『所緣通內外,餘三唯在內故,但說三。』問:『餘識緣內外,不得說四依,第七唯內緣,何不說四依?』答:『三緣生識勝故,但說三依。緣依亦外緣,力微不說四。』」即於四緣中,除去所緣緣,以所餘之三緣為三依。〔俱舍論卷四〕(參閱「心心所」1397) p2433
賢瓶
指能生善福、如意滿足所願之瓶。賢,善之義。以瓶中能出心所欲求之物,故引喻能生善福。又作善瓶、德瓶、滿瓶、賢德瓶、功德瓶、如意瓶、吉祥瓶。於經論中頗多以此瓶作譬喻者,如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九,以德瓶比喻菩提心,能滿足一切願望;大智度論卷十三以此瓶比喻戒,以其能成立一切功德。
在密教中,則以賢瓶為地神之三昧耶形,又於其中盛香、藥等,佈置於修法壇上。又此瓶中藏有種種寶,猶如大地埋藏諸種之財寶。此外,關於賢瓶之原語,據慧苑音義卷上記載,為梵語 pūrna-ghata(音譯本囊伽吒,意譯滿瓶);於密教,則為梵語 kalaśa(迦羅奢,瓶之義)。〔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五、大日經疏卷八、法華經玄贊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十〕 p618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玄
又作十玄門,是賢首宗重要的學說。賢首宗人為顯示法界圓融、事事無礙、相即相入、無盡緣起的玄義,立此十門。
十玄有新古之別,智儼在《華嚴一乘十玄門》及法藏前期在《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簡稱《五教章》)、《華嚴經文義綱目》所立,叫作古十玄;法藏後期在《華嚴經探玄記》所立,叫作新十玄。新十玄的名稱如《探玄記》卷一所說(大正35‧123a)︰「(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同門,(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隱密顯了俱成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法界門,(八)託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主伴圓明具德門。」
現在分別解說如次︰
(1)同時具足相應門︰是說所有迷悟染淨情非情等十方三世一切諸法,無有前後始終等別,同時互具足圓滿,彼此照應,成一大緣起,順逆無礙,參而不雜,無前無後,無欠無闕,互為緣起,所以叫作同時具足相應。此一門是十玄的總說,也就是事事無礙法界的總相,其餘九門是此門的別義。
(2)廣狹自在無礙門︰是說一切諸法廣大、狹小,自在無礙。至大身剎,置毛端而不窄,狹不礙廣;極小塵毛,含太虛而有餘,廣不礙狹。毛端現剎,不壞毛相,即狹而廣;剎入毛端,不壞剎相,即廣而狹。任運俱現,彼此各不相妨。
(3)一多相容不同門︰是說一法與多法互為緣起,力用交徹,遞相涉入,如一遍於多時就多能容一,多遍於一時就一能容多。但雖遞互相容,而一多歷然可別。
(4)諸法相即自在門︰是說一切諸法不但就用說相入無礙,就體說也空有相即。假如一法廢己同它,就舉體全是彼一切法;假如一法攝它同己,就全彼一切法即是己體。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互融互即,不相障礙。彼此二體和融一如,如水波相收。
(5)隱密顯了俱成門︰是說一切諸法,互攝無礙。此全攝彼,就此顯而彼隱;彼全攝此,就彼顯而此隱。一法攝一切法,就一法顯而一切法隱;一切法攝一法,就一切法顯而一法隱。顯與顯不俱時,隱與隱不相並,然而隱顯同時,並存無礙。
(6)微細相容安立門︰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然而千差萬別的諸法,各住自位,於一法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如琉璃瓶透露出所盛許多的芥子。如此一能含多,法法都是這樣,一多的法相不壞不雜,相容安立。細如微塵,都能互相融入。
(7)因陀羅網法界門︰是說一切諸法的相入相即,體相自在,隱顯互現,重重無盡。如因陀羅網,懸掛無數夜明珠,一一珠中各現其他一切珠影,了了分明。這一重珠影中,又各現其他一切珠影,於影現中互相影現;如此三重、四重、五重乃至重重珠影映現,無盡無窮。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互相交參,重重無盡。
(8)託事顯法生解門︰一切事法既然互為緣起,如因陀羅網,影現重重,不須遍觀諸法,但隨託一事而觀,便顯一切無盡之法,能生事事無礙的勝解,一花一果一枝一葉即是甚深微妙的法門,並非現前的事相之外更有所顯。
(9)十世隔法異成門︰上七門就空間橫說,諸法相即相入,圓融無礙。這一門就時間竪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又各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合稱九世。九世迭相即入,攝為一念,九世為別,一念為總,合稱十世。諸法遍在十世中,前後相隔而相即相入,自它互具顯現,相即相入而不失前後長短等差別相。
(10)主伴圓明具德門︰諸法相即相入,成一大緣起。所以隨舉一法即可為主,餘一切法悉可為伴,周匝圍繞,更以它法為主,餘法亦悉為伴。諸法雖互有主伴之別,而不壞差別之相,相依相成,一體無礙。彼此隱顯,主伴交輝;一多攝入,連帶緣起。
如此,一切諸法,皆具足此十玄,相即相入,無礙自在,而差別之相歷然;雖歷然差別,而重重無盡,成一大緣起。所以舉一法即法界全收,事事無礙,玄妙不可思議。這叫作十玄緣起無礙法門,也叫作無盡緣起法門。
十玄和六相並稱,然而六相的名義源出《華嚴經》及《十地經論》,十玄卻在經論裏都未見有具體的明文。被尊為賢首宗的二祖雲華智儼,由六相義的啟發,進而尋繹《華嚴經》所說緣起法相的條理,於是發明了十玄的說法,撰述了一篇叫作《華嚴一乘十玄門》的論文,敷陳它的義旨,所以十玄可說是智儼的創說,但現行本題作「承杜順和尚說」,或者是淵源於杜順的學說。《一乘十玄門》所列舉十玄的名稱及其次第是︰(1)同時具足相應門,(2)因陀羅網境界門,(3)祕密隱顯俱成門,(4)微細相容安立門,(5)十世隔法異成門,(6)諸藏純雜具德門,(7)一多相容不同門,(8)諸法相即自在門,(9)唯心回轉善成門,(10)託事顯法生解門。後來大弘賢首宗的賢首法藏,在所撰《文義綱目》中列舉十玄的名稱和次第,仍都依承智儼所說。嗣又在他的《五教章》中也仍繼承智儼的學說加以發揮,關於十玄的名目還大致和智儼所立相同,只是次第稍異,《金師子章》也是這樣。但在最後的《探玄記》中,不但變動了十玄的次第,並且改訂了幾個名稱,這就是新十玄,如前文所舉。
現在把新古十玄列表對照如下︰
新古十玄對照表
古十玄(十玄門) 新十玄(探玄記)
(1)同時具足相應門 同時具足相應門
(2)因陀羅網境界門 廣狹自在無礙門
(3)秘密隱顯俱成門 一多相容不同門
(4)微細相容安立門 諸法相即自在門
(5)十世隔法異成門 隱密顯了俱成門
(6)諸藏純雜具德門 微細相容安立門
(7)一多相容不同門 因陀羅網法界門
(8)諸法相即自在門 託事顯法生解門
(9)唯心迴轉善成門 十世隔法異成門
(10)託事顯法生解門 主伴圓明俱德門
就此可見,新十玄是把古十玄的諸藏純雜、唯心回轉二門改訂作廣狹自在、主伴圓明二門。其中諸藏純雜具德門,意在顯示諸法互相攝藏而純雜不相混亂同時具足無礙的義旨。諸藏有廣義狹義兩種解釋︰起初的《十玄門》中是用狹義解釋,說諸藏就是諸行,諸藏純雜具德是說一一行中攝藏一切諸行,如就布施一行說,一切諸行都成為布施,一行是純,布施一行即具足一切諸行是雜,然而純、雜不相妨礙。嗣後法藏在《文義綱目》中更用廣義解釋,說諸藏就是諸法,諸藏純雜具德是說一切諸法互相攝藏,一藏多時,就一說是純,就多說是雜;一切諸法都成為一法是純,一法即具足一切諸法是雜,然而純、雜不相妨礙。後來法藏又在《五教章》中兼取廣狹兩義,而說諸藏兼具諸法、諸行兩種意義。又最後法藏以諸藏純雜具德一門,還不免有理事交涉的痕迹,而新古十玄都談無礙,然而十玄的建立專為表顯事事無礙無盡緣起的圓旨,所以法藏最後把它廢止而改作廣狹自在無礙門。
其次,唯心回轉善成門,顯示一切諸法不問它是善是惡,畢竟都是一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所變作,離此如來藏一心無別自性。此門只是諸法無礙所因,不是無礙相,所以法藏最後立主伴圓明具德門替代它。
後來法藏的弟子慧苑,撰《續華嚴略疏刊定記》把十玄刊定作德相十玄、業用十玄兩重,而推翻傳統的十玄說。但兩重十玄各門的名稱及其意義,大部分還是蹈襲智儼、法藏相承的學說。再後來被推為賢首宗的四祖清涼澄觀,又在所撰《華嚴疏鈔》裏恢復了《探玄記》的十玄說,而用蓮華葉或一微塵作譬喻來說明它。此外在賢首宗的系統以外的華嚴學者李通玄,也在所撰《新華嚴經論》中散說十玄,又在《華嚴經決疑論》中列舉它。
依慧苑的《刊定記》所說,一切諸法有體事、德相、業用三方面,體事是德相和業用所依,有色、心、時、處、身、方、教、義、行、位十法,德相業用各有十玄。德相十玄是︰(1)同時具足相應德,(2)相即德,(3)相在德,(4)隱顯德,(5)主伴德,(6)同體成即德,(7)具足無盡德,(8)純雜德,(9)微細德,(10)如因陀羅網德。業用十玄是︰(1)同時具足相應用,(2)相即用,(3)相在用,(4)相入用,(5)相作用,(6)純雜用,(7)隱顯用,(8)主伴用,(9)微細用,(10)如因陀羅網用。澄觀的《華嚴疏鈔》中對於慧苑的兩重十玄說有詳盡的評判,總的說來,他認為德相、業用雖異,不妨該攝於同一十玄,對機名業用門,本來相即便是德相門。他又認為慧苑立的體事十法,攝法無遺,也有道理。
李通玄原有關於十玄六相的專著,已經散佚不傳,只在《華嚴經決疑論》中,遺留下他所立十玄的名稱,是︰(1)同時相應具足門,(2)一多相容不同門,(3)諸法相即自在門,(4)天帝網影像重重互參無礙門,(5)微細相容安立門,(6)祕密隱顯具德門,(7)諸蓮華藏純雜俱含無障門,(8)三世圓融互參相入門,(9)唯智同別自在門,(10)託事表法生解門。從這些名稱看來,不外乎把智儼、法藏相承的十玄名稱略加修訂,次第也略加改動而成。至於十玄的涵義,通玄卻沒有加以說明,只在《新華嚴經論》中陳述六相圓融義之後,說「十玄義亦在此通」,又在《決疑論》中陳述六相義之後,說「如十玄門,義亦如是」。就是說十玄無礙義,可以由六相圓融義類推,也就是說所謂十玄,不外乎闡明圓融法界無盡緣起,像《決疑論》在列舉了十玄的名稱之後,就說︰「華嚴經有此十事大體顯無盡法,以智觀之可見。」本來無盡緣起的思想在地論師的系統中已經發達,智儼的學說便淵源於此。所以通玄的學說雖然間出心裁,然而隨處見出它是出於《地論》系統,特別是智儼系統的思想。(黃懺華)
◎附︰常盤大定著‧印海譯《中國佛教思想史》第五章(摘錄)
無盡緣起思想,來自於杜順之「法界觀」,配合智儼「一乘十玄門」,而成十玄之組織。杜順的萬有觀,分有三重︰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在第三周遍含容觀下面,論說萬有相互之間無礙之關係。此實是事事無礙之初始階段。周遍是一個東西遍於其他意思,含容是萬象被包含在「一」個之中之意。首先真空觀,空去一切差別事象而歸於一理體,既是一理體,差別事象只是假相,見到理體與假相之間無礙關係,名為理事無礙,然後見到事事之間無礙,名為周遍含容觀。在周遍含容觀裏,有通局、廣狹、遍容、攝入、交涉、相在、溥融之七個無礙。通局無礙是一個周遍其他一切事象意思。廣狹無礙是別的東西被一個東西所含容。遍容無礙和攝入無礙以「一」為主而望之於一切,名為遍容無礙。以「一切」為主而望之於一者,名為攝入無礙,合上二者名交涉無礙。更攝其餘而入他中時名相在無礙。於是成立重重無盡。最後,合交涉、相在兩種無礙,名為溥融無礙。是等三重觀,特別是由最後周遍含容觀,組織了另一個形態,就是智儼的十玄門。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此是十玄之總綱,相當於杜順的溥融無礙。其意是︰在時間上、空間上,無限諸法相互之間有相即、相入之關係。改換時、處後,又互為主伴,一為主時,其他悉為從屬,是為其內容。如此看來,宇宙萬有之間,無非是一依其他而立,其他依一而建之關係上。以一法具足了一切法,一切法中具有一法,成為重重無盡的大組織,此為法界緣起。
(二)因陀羅網境界門︰此有譬喻意,如帝釋天瓔珞珠互相映發,一珠中映現無數珠,同時一珠又攝其他珠中,一珠能容他珠,遍入於他珠中,同時他珠能容一珠,一珠被他珠所容,多次互相涉入時,譬如各各珠中含有全體之珠。說明了法界緣起之相狀。因陀羅網譬喻,頗能道破重重無盡關係,從古以來,此喻甚為有名。若以實際事情說明,於室中四方牆壁上按裝玻璃,中間安放一個任何東西,四方則能映現此物,能看到互相映發無限交涉相入之狀態。
(三)祕密隱顯俱成門︰隱(裏面)不離顯(表面),顯不離隱,隱現同時,猶如︰「秋空片月,晦明相並」。這是表裏一體的世界(此門約緣說)。
(四)微細相容安立門︰萬法的相容,所含之多,不改「多」之面目,所含之大,不壞大相,自相宛然,同時齊顯,猶如「琉璃之瓶,盛多芥子」,各各芥子,曠然安立,不失其各自之絕對性。這是現象各存在原理的世界(此門約相說)。
(五)十世隔法異成門︰於一剎那中,能容永遠的時間,過去、現在、未來,互能融入。九世諸法,不出一念。時間的原理,本來是相即相入,相融自在的。時間的差別相,是來自內心的執著形式。時間的本來面目,具有「內在性」和「超越性」,這要用「內觀」觀想才能了解。喻如「一夜之夢,翱翔百年」(此門約時間說)。
(六)諸藏純雜具德門︰此門約位說。
(七)一多相容不同門︰真理的性用,能夠一中容多,多中攝一,相容無礙,猶如「一室千燈,光光涉入」,而各燈光線,不失其用,同時力用交徹,相容相入而無礙,這是相入的世界(此門約用說)。
(八)諸法相即自在門︰萬法的相即,猶如金與金色,不相捨離,廢己同他,舉體相即,一即一切,故「體」同而不壞差別相;一切即一,故不壞差別相而體一。一多相即,生死相即,一即是多,多即是一,生即是死,死即是生,這是中道實相的真理中所看到的法界本性。如何能相即呢﹖答說︰「萬法無自性故,一切皆空故。」由空的作用,就能相即,萬象既然皆空,現象即能相即(此門約體說)。
(九)唯心回轉善成門︰此門約心說。
(十)託事顯法生解門︰事事無礙的道理,並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具體的事實。「擎拳竪臂,觸目皆道」,具體的一一現象,日常的一一行動,皆具相即相入、緣起無盡的妙理。換句話說,一切萬象,一切行為,都是這種妙理所具體的表象。有智慧的人,見「事」即知「理」(此約智門說)。
這些關係說明均從杜順之周遍含容觀中,看出其重重無礙,而組織所成一層一層的理論。
十玄門之理論基礎在「相即相入」,論「體」之有無說相即,論「用」之有無說相入。在體上棄掉自己而變成他,棄掉他而變成自己,他即是自己,自己即是他,這叫做相即。在用上,以自力為主時,他力被自所攝(自包他),以他力為主時,他乃攝自,自中入他,他中入自,這叫做相入。此相即、相入能成立之理由,因為是緣成性空之關係。緣成是有,無性是空。緣成、無性,統一著空、有二門,所以空、有打成一片而不矛盾。緣成無性之基礎在一心,無自性一心的波瀾即是法界(宇宙)。一心和法界之間超越了時間性。一心和法界之間稱為緣起,唯有相依相關之關係而無時間之隔礙,因此稱為「性起」。從印度以來的緣起說,到了華嚴宗之性起說,可算是已告結束。《般若經》以後之經論,完全表現此一思想,以後差不多未再見到如此狀態。中國佛教思想中所常見到的,以天台教義較為徹底。
華嚴宗之特色,不單是以一法表現全體,一與多相互依持,同時加上多與一,而成立緣起關係。由此看出華嚴宗之教義是試圖統一實相論和緣起論。說到緣起,如前說不受限時間的制約,說到相依關係,又避免了因果前後諸事的牽扯。
智儼之十玄門中有諸藏純雜具德門、唯心回轉善成門,在賢首《五教章》中是承繼原意;但到後來《探玄記》時,改為廣狹自在無礙門、主伴圓明具德門。此因純雜之語句中摻有理事之意思,又平常有說理是大,事是小之弱點。又,說唯心都是同樣的,一心與萬法之間,容易附帶有本末關係,而無一事與多事之間相互相依之關係,故以廣狹、主伴而代表。
〔參考資料〕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華嚴經文義綱目》;《華嚴經疏》第二;《華嚴經略策》;《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註華嚴法界觀門》;《金師子章光顯鈔》卷上;《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六。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心所有法
「心王」之對稱。五位之一。略稱心所法、心所。舊譯心數法、心數、數。即從屬於心王,與之相應之精神作用。《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b)︰
「心所法云何﹖謂若法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十六云(大正27‧80b)︰「問何故名心所﹖答是心所有故。」《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c)︰「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
心與心所相應有五義,《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a)︰「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此中,心、心所必託同一根,名所依平等;緣同一境,名所緣平等;於所緣境等行解相,名行相平等;同一剎那現行名時平等;體事同一名事平等。即此等五義平等同一互不相反故,心所法名心相應法,或單名相應法。
但心所之數及分類,大小乘諸論說法不一。《俱舍論》卷四云心所法有四十六種,分別為六類,謂為六位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茲略述如次︰
(1)大地法︰恆與一切善不善等心相應之法。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定)之十法。
(2)大善地法︰恆與一切善心相應之法。有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之十法。
(3)大煩惱地法︰恒與一切染污心相應之法。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法。
(4)大不善地法︰與一切不善心相應之法。有無慚、無愧二法。
(5)小煩惱地法︰與少分染污心相應之法。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法。
(6)不定地法︰其生起並不確定之法。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法。
俱舍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
│ 作意、勝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
│ 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俱舍家之六位┼大煩惱地法六──癡、放逸、懈怠、不信、惛
心所 │ 忱、掉舉
(四十六法)│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
│ 恨、諂、誑、憍
└不定地法八──尋、伺、睡眠、惡作、貪、瞋
、慢、疑
如上所述,《俱舍論》謂心所法有四十六種,然上座師則否認有大地十法,認為但有受、想、思三種。如《順正理論》卷十所云(大正29 ‧384b)︰
「彼上座言,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此但三種,經說俱起受想思故。豈不彼經亦說有觸,如彼經言,三和合觸。經雖言有觸,不說有別體,故彼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說名為觸。故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性。」
關於十大善地法,《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以無癡取代其中之無瞋。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一四三、一九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十一等書,則於此之外,別說欣、厭二者。關於大煩惱地法,在《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二等書中,除去其中之惛沈,而別加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等五,凡成十法。又小煩惱地法,在《順正理論》卷十一,更說有不忍、不樂、憤發等法。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則於不定地法中,加上「怖」之一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及《成實論》卷九〈隨煩惱品〉,則別開睡眠為睡與眠二法。
關於其分類,《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另有新說。該論將受等十大地法名為大無覆無記地,而將十大煩惱地法中之無明、惛沈及掉舉三者,特名曰大有覆無記地;總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七類,不別說不定地法。此中,大無覆無記地之十法與大有覆無記地中之無明及掉舉重覆;又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後五無別體,故《婆沙》所說之心所,係於《俱舍論》所說之四十六法外,加欣、厭、怖三者,總說為四十九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舉大地法(十法)、大善地法(十法)、大不善地法(二法)、小煩惱地法(十法)、大煩惱地法(十法)等五類,亦闕不定地之名,另別出覺、觀、睡(惛沈)、眠、悔、貪、瞋、慢、疑等九法;且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失念等五法無別體;故其分類與《俱舍》稍有不同,然數則相同。
又,《大乘五蘊論》及《成唯識論》等書亦有六位心所之論。亦即將心所法分類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總共五十一法。略如下列︰
(1)遍行︰有五法。即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有五法。即欲、勝解、念、定、慧。
(3)善︰有十一法。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煩惱︰有六法。即貪、瞋、癡、慢、疑、惡見。
(5)隨煩惱︰有二十法。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6)不定︰有四法。即悔、眠、尋、伺。
唯識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
│ 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唯識家之六位┼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心所 ├隨煩惱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
(五十一法)│ 、害、嫉、慳、無慚、無愧、
│ 不信、懈怠、放逸、惛忱、掉
│ 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悔、眠、尋、伺
除此之外,又就隨煩惱中,以名各別起之忿等十法為小隨煩惱;而無慚無愧二種遍於不善心故,名中隨煩惱;後之掉舉等八法以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二十隨煩惱外,更說邪欲及邪勝解,故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開根本煩惱中之惡見為身見等五種,故總有五十五法。《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6c)︰「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中略)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附︰曇摩結(葉均)〈南傳的五十二心所法〉(摘錄)
「心所」,是心所有法的略稱,即是心的附屬物。《阿毗達摩攝義論》第二品說︰「這種心所和它們所相應的心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緣,而且是同時生滅的。」《成唯識論》卷五云︰「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品類足論》卷一云︰「若有法(中略)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
佛經把身心所存在的現象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在阿毗達磨中通常用色法、心法及心所法三種來包括它們。色法屬於色蘊,心法屬於識蘊,心所法則包括受、想、行三蘊。根據上座部,行蘊有五十法,再加受想二法,共有五十二個心所法。這裡面有二十五個是善心所,十四個不善心所,十三個是通一切善惡心的心所。它們的善惡或不善不惡是根據它們所相應的心來說的,即與善心相應的為善心所,與不善心相應的為不善心所,與無記心相應的為無記心所。
心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單位,它們是和各種其它的心理要素複合而活動的。分析心的自身各部分為分「識」,而分析心的活動的各種要素稱為「心所法」。例如在八十九心中最簡單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只是一種純粹的感覺,於對象上並無任何複雜的反應。如果我們詳細地審察,則它們最少還包括有七種心所法在內︰(1)觸(近人譯為感覺,即器官和對象的感觸);(2)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3)想(構成意象作用,即於對象而造成概念);(4)思(意旨,即欲取或避於對象);(5)心一境性(近人譯為精神集中);(6)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俱舍頌疏》卷五說(大正41‧850c)︰「命體即壽,(中略)謂有別法,能持煖與識,說名為壽」);(7)作意(注意於所緣的對象)。各派論師不但重視心法,而且都同樣地很重視心所法的分析。
心所法是屬於行蘊。本來把「行」釋為「思」,如《雜阿含》裡說,「思身為行蘊」(見《俱舍論》卷一引)。這是把「行」與「業」同用的,正如《雜阿含》第十三卷中說︰「一切造業有漏諸行之法行蘊攝。」然而歷史的發展,佛教學者們在心理學上做了繼續分析的工夫,又找出心的程序裡一些新分子,而這些新分子又要在人格分子原來的五蘊分類中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來安插。因為五蘊是佛陀最早在經典中提出的基本分類,他們不能任意來加上一蘊或幾蘊,行蘊是個比較適當的含義較寬泛的領域,可以安插容受這些新分子,因此就把心所法歸納在行蘊之內。戴維斯夫人(MrsRhys Davids)說︰「行蘊的建設方面限於思。巴利文佛書雖列五十二行,然其中除思行之外,其他的五十一分子都是諸自覺的精神狀態的相共品,而非特別能自特別屬於建設方面的心的作用。」(見她的《Dhamma Saṅgani》英譯本)。那麼,為什麼把「思」以外的心所法也都收入行蘊呢﹖關於這一點,說一切有部的世親曾經強調了一些理由。他的《俱舍論》卷一說︰「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對其餘的心所法為什麼收入行蘊,他說︰「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和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中略),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另外一個問題︰心所法既是行蘊所攝,為什麼受、想二法又別立另二蘊呢﹖據世親的理論是︰「諍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於諸心所法,受想別為蘊。」即受與想之所以別立為二蘊,因共為諍(煩惱)的根本及生死輪迴的本因,並且顯示作用時受先想後的次序。其實這些心所法,有的是經中原來有的很含混的名稱,有的是後人內省得來的新分子,論師們作了更詳細的分析,並且把它們收入在行蘊之內,希後能被後人認為是最後的真理。
一、各派心所的異同
心所法上座部有五十二,說一切有部有四十六,瑜伽宗五十一。然而瑜伽宗的五十一與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數目雖然近似,但其中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現在先讓我們來看看這幾派的分類和名稱。
(一)說一切有部的四十六心所法
(1)遍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2)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3)不善心所十八︰{1}大煩惱地法六──癡(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2}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③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4)不定地法八︰尋、伺、惡作(追悔)、睡眠、貪、瞋、慢、疑。
(二)瑜伽宗的五十一心所法
(1)遍行心所五︰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心所五︰欲、勝解、念、定(三摩地)、慧。
(3)善心所十一︰信、精進(勤)、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不善心所二十六︰{1}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2}隨煩惱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5)不定心所四︰追悔(惡作)、睡眠、尋、伺。
(三)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法
(1)通一切心心所十三︰{1}遍行心所七──觸、受、想、思、三摩地(心一境性)、命、作意。{2}別境心所六──尋、伺、勝解、精進、喜、欲。
(2)善心所二十五︰{1}遍行善心所十九──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性、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2}離法三──離身惡作、離語惡作、離邪命。③無量二──悲、喜。④慧──無癡。
(3)不善心所十四︰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沉、睡眠、疑。
從這幾宗不同的表裡來看,關於他們的主要分類有︰
(1)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不把這類心所重分,但上座部和瑜伽又把它們分為兩種︰一種是各種善和惡的心識活動裡面都有的一般心所,叫做「遍行心所」;另一種是某種情況下才有而僅限於某幾種心識的特別心所,稱為「別境心所」。
(2)善心所︰瑜伽宗和說一切有部不把此等心所再行分類,而上座部卻又把它們分成四種︰即「遍行善心所、離法、無量」與「慧」的四種。
(3)不善心所︰對於這一群心所法,上座部不予細分,但瑜伽宗又把它們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種,說一切有部則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的三種。
(4)不定心所︰瑜伽宗說一切有部另立這第四類的心所,但上座部卻把這類的心所歸入前三類中,並不作另一類。
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排列方式雖然不同,但他們所立的法是同的,都只有十法。上座部卻有不同之處。他有十三法,除了「觸、受、想、思、三摩地、作意、勝解、欲」的八法與前二宗相同外,有五法不同。北傳的「慧」等於南傳的「無癡」,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的。北傳的「念」,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尋」與「伺」,在上座部是別境心所,北傳卻立為不定心所。上座部的「精進」(勤),北傳是放在善心所裡面。上座部的「命根」,北傳是放在心不相應裡面,不屬心所之類的。上座部的「喜」(pīti),是喜悅或喜愛的喜,五禪支中的「喜」就是用的這個字。這個「喜」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中的「喜」(muditā),在巴利文中,這兩個字是不同的,但依舊譯都譯為「喜」。所以上座部在別境心所中有了一個「喜」(pīti),在善心所中又有一個「喜」(muditā)。北傳的佛教學者,認為「喜」就是「受」的一方面,所以不把它另立一法。
善心所──說一切有部立十法,瑜伽宗則在十法之上加一個「無癡」成為十一法,它們的不同也只有這一點而已。可是上座部與前二宗大不相同的卻有二十五法之多,而且分類也比較錯綜複雜。我們把南傳和北傳所立的表來對看,除了知道「念」與「勤」的地位互易之外,南傳用「悲」來代替了北傳的「不害」。北傳表裡的法為南傳所無的,只有「不放逸」一法,而南傳表裡的法為北傳所無的,則有「喜」、「三離法」和「遍行善心所」中從「身輕快性」到「心正直性」等十法。
不善心所──上座部只有十四個不善心所,不再分類。瑜伽宗有二十六個不善心所,又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類。說一切有部是十八個,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和「小煩惱地法」三類。對於這一群的心所,三宗都有相當的差異。先說瑜伽宗與說一切有部的不同。
有部的十八法,全部為瑜伽宗所採用。瑜伽宗的「惡見、失念、散亂、不正知」四法,則為有部所無。它們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屬於根本煩惱這方面。雖然他們所列的大煩惱都是六個,內容卻大不相同。說一切有部認為大煩惱的六法,其中有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的五法,都被瑜伽放入隨煩惱裡面。所以只有個「癡」是同的。為了要補其他五法的缺,瑜伽宗就從說一切有部的不定法中取出貪、瞋、慢、疑四法作為根本煩惱。其實瑜伽宗這樣的分法,倒與佛教一般的精神更相符合。瑜伽宗的第六個根本煩惱是「不正見」,《俱舍論》把它看作只是「慧」的反面,故不另算作一法。
上座部的十四法中有十二法都是前二宗所有,不過只把前二宗別立為不定心所的「惡作、睡眠」二法,放到不善心所裡面來,成為十四法。
不定心所──前面已經說過這一類心所為上座部所沒有,是北傳佛教所獨具。不過上座部把說一切有部所說的不定心所法中的「尋」與「伺」二法列入別境心所,其他的六法則全部列入不善心所裡面了。
二、略釋上座部的心所
現在根據南傳的教典,略釋上座部的五十二個心所法,先說「通一切心」的七個「遍行心所」和六個「別境心所」。
(1)觸︰即感觸。由於根、境、識三法的集合而稱為觸(即根、境、識三法集合所發生的一種感覺)。有擊觸的作用,因由觸於所緣而起,如眼之於色、耳之於聲,雖非如肉體的直接衝擊到一邊,然而由擊觸力能夠使心與所緣的境結合。它是由於適當注意的識,依於眼及現前的境而生起,故以現於諸識之門的境為近因。
(2)受︰即覺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的五種。以身享受可意可觸之境的時候為「樂受」。以身感受不可意可觸之境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苦受」。以心享受可意的所緣而覺得愉快的時候為「喜受」。以心感受不可意的所緣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憂受」。不苦不樂而處於寂靜狀態的為「捨受」。
(3)想︰為念(對於對象所造成的概念)。它具有給以再起想念之緣而說「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匠想起木料相似。依所取之相而住著於心為現狀,如盲人摸得了象的一部分之相,住著於心,以為這便是象的全貌,以現前之境為近因,如小鹿看見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4)思︰即意志活動。它能夠統率指導與自己相應之法,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工作完成,有發動組合的作用。這個思心所,顯然是在於思惟緊急的業務等而令相應的心、心所法共同效力而起的。
(5)三摩地(定)︰對於所緣持心平等或正持、等持於心而不散亂故為定。在《清淨道論》中稱「三摩地」或「心止」。在《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用「心一境性」(意志集中)。即是心的靜止狀態。
(6)命︰即生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依此而相應諸法得以活命。
(7)作意︰是於意中工作,即置所緣於意中(注意於對象),面向於所緣,使相應的心、心所與所緣相結合。
(8)尋︰是尋求、思考的意思,即專注其心於所緣。
(9)伺︰是伺察,即深深考察,數數思惟於所緣。
「尋」與「伺」的區別是︰尋粗伺細,前者初置心於所緣境,後者數數用心繼續思惟。
(10)勝解︰等於信解。有確信的特相,不猶豫的作用,以決定為現狀,以確信之法為近因。即於所緣深信不動搖的狀態。
(11)精進︰是勇猛、效力、不消沉的狀態。《增支部》第二卷說︰「怖畏(無常等)的人,作如理的精進,故以怖畏或以令起精勤的故事為近因。」
(12)喜︰是喜歡、喜愛,即身心充滿著喜悅的意思,喜有小喜、剎那喜、繼起喜、踊躍喜、遍滿喜的五種。
(13)欲︰即希望去做的意思。遍求、希求、欲取於所緣,如在黑暗中伸手去摸東西相似。
下面略釋二十五個善心所。關於這二十五心所的四種分類,已如前例。
(1)信︰即信任。有淨信或從不信至信的作用。以起正信之事為近因。如以手取物,以信能取善法,如由種子而得果實,由信能得涅槃之果。
(2)念︰即憶念。念能堅住於所緣而不忘失。
(3)慚︰即有恥與厭惡之意,有恥作諸惡的作用。以尊重自己為近因。
(4)愧︰即愧懼與怖惡的意思,有怖畏諸惡的作用。以尊重他人為近因。
(5)無貪︰是不貪、不滯著。即於所緣不貪求、不執著,如水珠滴於荷葉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
(6)無瞋︰即不激怒、不違拒而溫和,如隨順的親友。有調伏瞋害及熱惱的作用。
(7)中捨性(平等性)︰即捨置。使心與心所平衡,對於心及心所抱中立的態度。有遮止過與不及和斷絕偏向的作用。
(8)身輕安、(9)心輕安︰即身的安息與心的安息。這「身」,是指「受、想、行」的三蘊。身心的輕安,即寂滅身心的不安而得清涼的狀態。具有消滅身心不安、對治身心不寂靜的掉舉等煩惱的作用。
(10)身輕快性、(11)心輕快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沉重而得輕快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沉重、對治身心沉重狀態的昏沉和睡眠等煩惱的作用。
(12)身柔軟性、(13)心柔軟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強悍而得柔軟的狀態。有消滅身心強悍、對治身心強悍狀態的見與慢等煩惱的作用。
(14)身適業性、(15)心適業性(堪任)︰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不適業狀態而成為適業成功的狀態。有消滅身與心不適業狀態於「掉舉、昏沉、睡眠、見、慢」之外而能對治身心不適業狀態的諸蓋,能於信樂事中取得信樂,能於有利的行為中而取得堪任適當的作用。
(16)身練達性、(17)心練達性(熟練)︰即身(受、想、行)心無有過失而健全熟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不健全、能對治身心過失的不信等作用。
(18)身正直性、(19)心正直性︰即身(受、想、行)心正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歪曲、能對治身心成為歪曲狀態的諂與誑等的作用。
(20)離身惡作、(21)離語惡作、(22)離邪命︰即遠離身、語、意的惡作,有擺脫身、語、意等惡作的作用。以信、慚、愧、少欲等為近因。這三法之名是依據《清淨道論》的。《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稱為「正業、正語、正命」。
(23)悲︰即心中悲憫或同情他人的苦。以拔除有情之苦為相,有不堪任他人之苦的作用,以不害為現狀。害的止息便是悲的成就。
(24)喜︰見他人的有利而生喜悅。有見諸有情所得利益而無嫉妒的作用。不樂的止息,便是喜的成就。
(25)無癡︰即不癡迷。有通達如實性或無過的特相,而照境的作用。
下面略釋十四個不善心所︰
(1)癡︰是愚癡、無智或心的闇昧,不能如理作意。有不通曉或覆蔽所緣的自性的作用。癡,是一切不善的根本。
(2)無慚、(3)無愧︰無慚,是無慚厭或無恥,即不厭惡身的惡行等的狀態。無愧,是無愧懼,即不畏縮或無怖畏身的惡行等的狀態。它們是慚與愧的反面。
(4)掉舉︰即心的浮動、不寂靜而散亂的狀態。如風吹旗揚,有不穩定的作用。
(5)貪︰是貪愛所緣。以不施捨為現狀。有粘著所受的作用。
(6)見︰即邪見,或不如理的見解。有執著的作用。
(7)慢︰即令心高舉、欲自標榜的狀態。有傲慢的作用。
(8)瞋︰即激怒的狀態。有燃燒自己身體的作用。
(9)嫉︰即嫉妒。有不喜見他人的繁榮的作用。
(10)慳︰即隱祕自己已得或當得利益的狀態。有不能與他人共有他的所得利益的作用。
(11)惡作︰即輕蔑或後悔其所作的狀態。
(12)昏沉︰即心的沉重或消沉而不堪努力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3)睡眠︰即心的倦睡、沉滯及眼的昏昏欲睡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4)疑︰即猶豫不決。有動搖的作用。疑,是行道的障礙。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七;《界身足論》卷上;《品類足論》卷三;《眾事分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攝大乘論釋》卷四;《八宗綱要》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冊。
四向四果
小乘佛教聲聞修道的階位。又稱四向四得、四雙八輩,或稱八補特迦羅(aṭṭha-puggalā dakkhiṇeyya)、八賢聖、八聖、八輩。也就是︰須陀洹向(預流向)、須陀洹果(預流果)、斯陀含向(一來向)、斯陀含果(一來果)、阿那含向(不還向)、阿那含果(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第一項須陀洹向是最低位,阿羅漢果則是最高的悟境,證得阿羅漢果的人稱為無學。其他七位是有學。有學之中最初的須陀洹向稱為見道位,其他六者是修道位。所謂見道是指已經斷除見惑的階位。所謂修道就是斷除思惑或修惑的階位。斷除這兩方的一切迷惑煩惱之後,就是阿羅漢果的階位,這也是聲聞的最高悟境。
關於四雙八蝶聖者,如區分為理論型、信仰型、禪定型,則可列表如下︰
聖位三分 四雙八輩 各型的聖者
( a)見道──( 1)須陀洹道(預流向)──隨信行
┌( 2)須陀洹果(預流果)┐ 隨法行 信仰型
│( 3)斯陀含道(一來向)│ 信解脫
( b)修道─┤( 4)斯陀含果(一來果)├─見到─────理論型
│( 5)阿那含道(不還向)│ 身證(一切聖者)┼┐
│( 6)阿那含果(不還果)│┌心解脫 │
└( 7)阿羅漢道(無學道)┘│慧解脫 禪定型
( c)無學果─( 8)阿羅漢果(無學果) └俱分解脫
上表之各型聖者之中,「心解脫」是指身證已達阿羅漢位的人。「身證」是指由禪定而到達之四雙八輩的全部,因此,說身證,則不須再列舉出心解脫,但是為求明瞭,因此才又重出。因此,除掉心解脫的其餘七種,乃有七聖人之稱。俱分解脫(ubhatobhāga-vimutta)又稱為俱解脫,是指理論與禪定兼備之阿羅漢而言。具備三明六通之能力者,即此等阿羅漢。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卷三十七、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四;《雜阿含經》卷三十六;《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成實論》卷二、卷三;《異部宗輪論》;《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六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佛教美術
應佛教之信仰、崇拜、儀禮之需要而作的一切造型美術。與基督教美術並稱世界二大宗教美術。
佛教本來並不注重美術,然教祖釋迦入滅後,在家信徒間對釋迦遺物的崇拜,尤其是安置佛舍利的佛塔崇拜頗為盛行,因而促使佛教美術產生多樣化的發展。其歷史發展,大體可分為三個系統︰(1)小乘美術︰以根源於早期遺物崇拜之風的佛塔為中心。繪畫、雕刻方面則以故事圖為主題。爾後造像盛行,所作佛像風格呈現的是歷史性佛陀之形像。其範圍包括印度的初期美術及錫蘭、東南亞等南傳佛教諸國的美術。(2)大乘美術︰以尊像的製作與崇拜為中心。所作尊像多屬表現理想化之佛、菩薩、諸神的雕像及畫像。另外,又依宗派的不同,而有淨土教美術、法華經美術、禪宗美術、密教美術等區別。此系源自印度,經中亞傳入中國、日本而甚為蓬勃。不過,中亞及中國初期仍盛行小乘美術。(3)密教美術︰西元七、八世紀時興起於印度。此系除宗教儀禮與美術關係密切外,更攝取印度教諸神圖像,製作多面(如三面、十一面等)、多臂(如四臂、八臂、千手等)的異型尊像及怒髮怒顏、手持武器的忿怒像等,增加甚多尊像的種類。又因密教於修法時,供有按照儀軌(修法的規定)配置的曼荼羅(如兩界曼荼羅、尊勝曼荼羅、安鎮曼荼羅、北斗曼荼羅等),故中國、日本亦有根據此圖來描繪諸尊的情形。爾後密教美術分二支,一支經中國傳入日本,成為平安、鎌倉時代美術的主流;另一支由尼泊爾入西藏、蒙古及中國東北,促成藏傳佛教美術的發展。
關於佛教美術的特色,玆依建築、雕刻、繪畫、工藝四方面,略加說明︰
(一)建築︰佛教建築形式多樣,玆列舉數種略述如次︰(1)佛塔︰即印度所謂的窣堵波。因受信徒熱烈崇拜,而成為佛教特有的建築。位居建築群(伽藍、寺院)的中心。印度古塔呈覆鉢形(半球形),四周圍以欄楯,塔門敞開,建材為磚或石,其特色是平面直徑較塔身長。後來塔身逐漸增高,在山崎曾有遺蹟留存。其後,此制傳入中國、日本,不僅促進磚或石造雁塔、喇嘛塔及木造塔婆(三重塔、五重塔等)的發展,更有木多寶塔、石造五輪塔、寶篋印塔等新形式產生。此外,緬甸、泰國、錫蘭等地也有各具本國特色的覆鉢式塔。(2)石窟︰自古盛行於印度。後更遠播至阿富汗、中亞及中國等地。由於其集建築、雕刻、繪畫於一身,故對佛教綜合美術的發達助益甚大。今存頗多遺例,著名的有印度阿旃陀石窟、中國的雲岡石窟、敦煌千佛洞等。(3)祠堂︰隨著佛像製作與崇拜的盛行,奉祀佛及諸尊像的祠堂遂被普遍設立。但在印度,其重要性不若佛塔。至傳入中國,始成為佛教的主要建築。其名稱依所奉本尊的不同,而稱為佛堂、阿彌陀堂或觀音堂等。寺院中最主要的祠堂(多為佛堂),在印度稱根本香堂,在中國稱為大雄寶殿,在日本則稱為金堂(或本堂)。(4)僧院(vihāra)︰為僧眾所居的住房,又稱僧坊。印度的僧院如同祠堂。初為木造,後為磚造或石造。形式是方形,三面羅列房室,中央是大廳。與中國、日本的木造三面僧坊之形式類似。另有用方形厚壁圍繞中庭,四面房室布置井然的僧坊制,始於犍陀羅,普及於中印度,現存的印度石窟有多數僧院遺蹟留存。
此外,亦有用於說法及其他法會的講堂、附屬於僧院的各項建築等。此等堂塔形成一座伽藍(即一寺院)。在中國,主要以七堂塔為一單位,成立所謂的七堂伽藍制。爾後此制亦傳入日本。關於七堂的種類與布置,因宗派、用途、名稱、建材、地域、時代之別而呈多種風貌。
(二)雕刻︰其起源係為了莊嚴佛教建築。在古印度早期,盛行依據佛傳、本生譚等佛教故事圖所刻的浮雕。後因佛像崇拜風氣蓬勃,以及大乘佛教興起,乃使種種佛、菩薩及諸神雕像的製作漸趨普遍。至密教時代,更增加許多異型尊像。此等尊像原則上依類別的不同,而呈現各種形態。如佛陀是根據釋迦形像的如來形,菩薩是模仿世俗貴人之姿的菩薩形,剃髮的佛弟子及僧眾是作僧形(比丘形),明王及天部的一部分作忿怒形。然也有例外,如大日如來作菩薩形,地藏菩薩作僧形等。爾後隨著佛教的東傳,東亞諸國亦製作、崇拜各具本國色彩的尊像。但所製尊像的形貌仍多少保存印度的風格。此外,密教對諸尊像的印契與持物皆有所規定。
造像在印度,於貴霜時代後期興起。至五、六世紀笈多時代產生最圓熟的作品。但八、九世紀以後,因密教諸尊的出現,在造型上呈衰退之勢。故至十二世紀終告消滅。遺品大部分為石雕,然在犍陀羅、阿富汗等地亦盛行金屬(銅)像及泥塑雕像。在中國,造像活動之盛凌駕印度,其年代可遠溯至二世紀後半,所造之像主要為大乘諸尊像。北魏與唐代前期為中國造像史的二大顛峰。遺品多為石像、金屬像、塑像及乾漆像。木造像則較少。中唐以後,密教雕刻亦頗流行,但遺品幾乎不存,到宋代,佛像雕刻漸趨衰微。
朝鮮、日本的佛像完全受中國影響,與印度並無直接關係。朝鮮的佛像係以取材自中國北魏、北朝形式的三國時期作品及依據唐代形式的新羅統一時代作品為代表。日本佛像則吸收三國時代的朝鮮與隋唐樣式。其種類有金銅像、塑像及乾漆像等。但石像甚少。又自平安至鎌倉時代,密教雕刻最為繁榮,且隨淨土思想的普及,其本尊與菩薩的雕像亦甚盛行。
(三)繪畫︰佛教繪畫的產生亦與雕刻同出一轍,是從莊嚴建築內部開始,並以佛教故事(佛傳、本生譚)為主要畫題。一般古繪畫多已湮滅,現存者大體為石窟壁畫。其中,印度阿旃陀石窟、阿富汗巴米揚石窟、中國敦煌千佛洞等地的壁畫均甚有名。此外,在中國、日本,描於寺壁、扉、柱、天井等處的壁畫畫題,不僅取材自佛教故事圖,同時也依據取材自各種經典的變相圖(如維摩經變相、法華經變相、華嚴經變相等);而懸掛在壁上,作為禮拜對象的佛畫,則有單獨像、三尊像、群像等多種。又與禪宗有關的水墨佛畫亦頗盛行。在密教,則經常製作諸尊的畫像,並用之於修法。其中,曼荼羅為特有的密教繪畫。在西藏及日本,此類作品都留傳甚廣。
(四)工藝︰在佛教工藝品中,以舍利容器的年代最為古老。其材料有金屬(金、銀、銅)、玉、石、木等類。此容器多埋於佛塔之中。在印度有西元前四世紀的遺品留存。而中國及日本的塔婆亦以埋有舍利容器為原則。此外,有一般佛教徒稱之為「佛具」的器具,其種類可分成︰
(1)堂內或尊像之莊嚴具︰如天蓋、幡、纓絡、華鬘等。
(2)供養具︰如香爐、燭臺、華瓶、華籠、盤等。
(3)樂器︰如梵鐘、金鼓、磬、銅鑼、鈴、木魚等。
(4)容器︰如經箱、袈裟箱等。
(5)僧人所持之物︰如袈裟、錫杖、數珠、鉢、如意等。
在密教,用於修法之用具稱為法具或道具。有金剛杵(獨鈷杵、三鈷、五鈷)、金剛鈴、羯磨、禮盤等。此外,建築方面有櫥子、龕、佛壇、燈籠等。
◎附一︰中村元、肥塚隆合著〈印度の佛教美術〉(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1})
(一)古代初期的美術
〔孔雀王朝〕 這裏所謂「古代初期的美術」,是指西元前五、六世紀至西元後一世紀之間的美術史。當時的印度由於婆羅門教不崇拜神像,耆那教的美術作品也幾乎不存在,因此,印度初期的美術在實質上,是以佛教為主題的美術。
佛教徒的宗教藝術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如前所述阿育王在全國各地建築佛塔和石柱。這些石柱頂端的雕刻都相當講究,除了在勞利亞‧南旦格當地的例子外,目前還有五個遺蹟可資佐證。其中以鹿野苑出土的獅子柱頭最為精緻,是雕刻的上品,一直保存得很好。雕像是以寫實的手法,將毛髮與腳趾以強勁的手法表現出來。這種表現可能是沿襲波斯阿凱梅尼斯王朝的傳統,但在式樣上,卻和波斯迥然不同。以安置動物石雕的蓮花瓣而論,波斯王朝雕刻的花瓣呈垂直狀;但是阿育王柱的花瓣卻有鼓起的變化。另外在動物形體表現方面,前者硬而平板;後者則富有彈性及變化。上述的樣式並非印度傳統的樣式,很可能是經由巴德利亞,傳入印度的希臘化藝術。
除了柱頭雕刻之外,起源於阿利安生活信仰的數個守護神像,也可能是當代的作品,這種守護神像的代表作品有︰巴特那郊外迭達剛吉出土的「夜叉女神」和摩突羅郊外出土的「夜叉女神」,但兩者的造形並不盡相同。有人認為前者是西元前後期的作品,但由於該作品採西方樣式,再糅合印度固有的傳統,因此有人堅持是孔雀王朝末期的作品。摩突羅郊外出土的作品,便純粹保留了印度純樸、稚拙的樣式。
〔不畫佛陀的佛傳圖〕 佛教美術發展到巽伽王朝,就開始出現以釋尊的生涯為主題的佛傳浮雕。這些浮雕大都雕刻在石造佛塔塔門以及欄柵上。
初期佛傳圖最大的特色是︰不畫釋尊的形像。例如︰在巴路特出土的「伊羅鉢龍王禮佛圖」上的中央空白處,僅用伽羅希底文寫著︰「Erapata nāgarājā bhagavato vadate」(伊羅鉢龍王朝拜釋尊);而在合掌下跪的伊羅鉢前面,卻沒有畫出佛陀的形像,僅在樹根處放著一個方形的台座。以聖樹(菩提樹)和台座象徵佛陀的坐落處。此外,暗示佛陀存在的東西還有足跡、傘蓋、經行石和佛塔等,這些東西有時候會單獨出現,但大多數是數件事物配合而成,使人藉著它們而緬懷釋尊的偉大事蹟。
本生圖為表現釋尊前世形像的浮雕,但是圖中由誕生到入滅,卻完全沒有釋尊前世的形像出現,理由是︰印度阿利安人並不崇拜偶像,而且佛教徒認為佛陀超乎常人,一旦進入涅槃後,其形像是無法窺視的,因此佛教徒的崇拜對象僅止於佛塔以及聖樹。
〔巴路特〕 西元1873年,康尼罕在馬底亞布拉提休州北部的巴路特村,發現了著名的佛塔遺蹟。佛塔塔門和欄柵上共刻有︰夜叉女神像、佛傳圖、本生圖、佛教聖地圖、動植物紋樣和人物胸像等浮雕。
夜叉神像和夜叉女神像的浮雕,其輪廓大都與背後壁面成直角,頂多沿著輪廓稍作圓形修飾而已,雕像表面缺乏變化。最遺憾的是,神像雖是高浮雕,但是沒有立體感,從側面觀看,整個胸部就像被合掌的手背壓住胸口般,雙腳雖然向兩側打開,但是肢體的動態僵硬不自然,這是因為肉體的各部分都是機械性地連接而成的,因此缺乏統一感。
支配巴路特浮雕的是︰平坦的面以及刻在上面銳利、明確的線條。這種雕刻線所表現出來的形像並不自然,但是能夠予人一種明快的感覺,這種特色就成為巴路特雕刻深具魅力的地方。當時因為透視圖法尚未發達,因此無法表現出遠近關係,譬如︰在表現一個四角台座時,從台座的正面描繪出側面,並且由台座的正上方,把所觀察的實像雕刻下來,因此大地就直接成為背景,使原本是遠近的關係變為上下關係,這就是印度雕刻的特色。
在東門的石柱上雕刻著巽伽王朝統治時代的刻文,此刻文被認為是西元前150年左右的作品;但也有人就刻文的書體,提出該遺蹟是西元前125至175年間的作品之論調;其他還有許多說法,但以該刻文是西元前一世紀初期的作品之說法最為有力。
〔佛陀伽耶〕 佛教雕刻除了巴路特出土的作品外,還有西元前一世紀中葉的佛陀伽耶欄柵,目前,這些原本是圍在大精舍四周的欄柵,已經被陳列於當地的博物館內。佛陀伽耶的浮雕脫離了巴路特的平面性,人物的軀體富圓滑感,人體各部位的接合處也都自然有神。其中最大的轉變是,佛陀伽耶的浮雕已經不再受柱寬的限制,夜叉女神或其他高浮雕的神像,較過去的作品更有立體感。
另外,在說法圖和聖地圖中存在著一種留下空白的表現,這種表現是巴路特或山崎浮雕上所看不到的。同時,佛陀伽耶的浮雕還出現有翼飛馬、半人魚和半人馬等作品,這很顯然是受了希臘文明的影響。
〔山崎〕 在古代商業城巿維底加近郊的山崎山丘上,遺留有西元前三世紀至西元後十二世紀的佛塔、佛堂和僧院等遺蹟,這些遺蹟的歷史可追溯至阿育王建造石柱和開始用紅磚堆砌小型佛塔的時代。
三座佛塔中的第一座是阿育王塔,在巽伽王朝曾經加以整修。除了石製欄柵外,在四面的入口處也加建塔門。雖然欄柵沒有任何浮雕裝飾,但是塔門上卻刻滿了浮雕;南門上刻有薩達瓦哈那朝,一位工匠捐獻給希利夏塔卡尼國王的銘文。根據近代研究,希利夏塔卡尼國王在位年代約在一世紀初期。不過最耐人尋味的是,佛塔不同樣式的四座塔門,依其完成的年代以南門最為古老,其次依序是北、東、西,不過,年代間的差距均不超過一世紀。
山崎出土的浮雕,和巴路特、佛陀伽耶出土的浮雕最大的差異是︰前者的刻紋深,能微妙地將細部凹凸處表現出來。而且由於紋路深,一旦經陽折射,會產生陰影,更強調了雕像的立體感。南門的年代最早,其平板的感覺也較強烈;但是其他三門所表現的神像充滿圓滑感,充分表現出柔美與優雅的線條;雖然對事物遠近的表達不夠成熟,但是,卻因為採用新的斜雕法,使浮雕藝術更向前邁進一步。所謂斜雕法,就是將實物的表面或側面雕刻在石塊表面,從偏斜的視點補捉實物的影像。除此之外,再加上深刻法所產生的陰影,自然能表現出立體感。有關樹木的雕刻,特別強調樹葉的纖細,在表達方面,摒除呆板、墨守成規的手法。斜雕和深刻雖同屬突破性的一環,但是它們偏重於觀念性模型化的表達,在寫實上似嫌不足。
第二佛塔只有欄柵和浮雕,沒有塔門,同時,也見不到佛傳圖與本生圖的蹤跡。浮雕的樣式樸實,略帶平板感,可能是西元前二世紀的作品。第三佛塔只留下南門,浮雕的表現不似第一佛塔西門般具有緊湊氣勢,可能是一世紀中葉的作品。
(二)佛教美術的發展與衰微
〔佛像的出現〕 朱木拿河畔的古城摩突羅,位居通商要衝,自古就是繁榮的商業都巿。這裏有許多佛教和耆那教的寺院,同時也是克利修那信仰的中心地。過去,摩突羅屢遭異族入侵,城巿的建築被毀壞無遺,如今僅能從遺蹟中的石雕作品,遙想古代繁榮的情形。
摩突羅地區的美術盛期是始於西元前一世紀末,在薩喀族的統治下逐漸萌芽。在第一貴霜王朝時代(一世紀中葉~二世紀前半)中,摩突羅仍然受制於薩喀族,直到迦膩色迦王上任的第二貴霜王朝時代(二世紀中葉~三世紀前半),佛教美術才得以大力發展。此期是佛教美術的最盛時期,並一直發展到笈多王朝時代(四~六世紀)。雕塑佛像所用的石材,都是來自希克里所產帶有黃白斑點的紅色沙岩。現今考古學家在恆河平原進行廣泛挖掘工作,他們發現︰出土的雕刻作品在材料上幾乎相同,而且,製作手法也都屬於摩突羅派。由此可知,摩突羅在佛教美術發展史上自有其重要性。
巴基斯坦西北部的犍陀羅,昔日是貴霜王朝的中心地。由於地處東西文化交流的要地,因而其美術作品帶有極為濃厚的西方色彩。一世紀末左右,犍陀羅首度出現以人體表現佛陀形像的雕像,這種人體雕像隨即影響摩突羅的作品,後者在二世紀初期也出現佛像,不過在樣式上卻與犍陀羅大異其趣;摩突羅的作品純粹以印度傳統為基礎。
在摩突羅西郊卡多拉發現的佛像,充分表達了摩突羅佛像初期的特色。該佛像的體軀有重量感,左肘張開,具有無比的雄渾力,雙眼炯炯有神,口部緊閉;頭頂的髮髻呈卷貝狀,髮際光滑潔淨;身披輕紗,隱約可見其圓滿的肉體;從左肩到盤坐的大腿之間,刻有凹凸幅度非常大的粗褶,佛像的台座刻著「菩薩」的銘文。初期摩突羅的如來佛像,也都用「菩薩」來命名。這種作法有人認為,過去遵循傳統不展示佛像的摩突羅美術,為了配合犍陀羅的美術造型,因此,才開始用「菩薩」的名稱。
〔摩突羅雕刻的種種特色〕 從純印度傳統出發的摩突羅佛像,隨後也受到犍陀羅的影響,其中最顯著的是在衣服的表現︰從過去的右肩改為通肩的披法,甚至有了領端向外摺的特徵。不過,這種改變很可能已是二世紀末期的事。在此之前,摩突羅佛像仍然保有其獨特的風格,例如︰螺髮覆蓋整個頭部,在最上端梳個髮髻。摩突羅佛像首度出現於佛傳圖後,才有膜拜像的雕刻,但是現今發掘的遺蹟中,膜拜像的雕刻多於佛傳圖的雕刻。
摩突羅除了雕刻佛像外,還有耆那教祖的雕像。初期的優秀作品首推捐獻板。女性像是摩突羅美術雕刻中最富有變化與特別經過潤色的作品。雕刻在佛教及耆那教佛塔欄柵柱上的夜叉女神像幾乎全裸。除此之外,還有男女合歡圖,這後來成為印度教美特娜像的先驅。另外,在摩突羅美術雕刻中較重要的是,穿著富有伊朗風味服飾的貴霜王朝諸王和戰士們的雕像。
〔笈多佛像的完成〕 摩突羅雕刻發展到三世紀末時,就逐漸趨於形式化。不過,在五世紀初期進入笈多王朝時,卻又再度呈現生動的氣象。最近在摩突羅西郊布提西瓦出土的佛立像,在台座上刻著「笈多紀元115年」(西元434年),今天被視為珍貴的作品。另外,在查瑪布羅出土的佛像特徵是︰眉毛雄勁、雙眼微張、豐唇、下顎飽滿,神態極為沉著、莊嚴,雙耳特長且耳翼凹凸非常明顯;通肩的袈裟緊緊地裹住身體,衣服的褶紋是用近乎U字型的陽刻線表現。在具有「施無畏印」的佛像背後,殘留著未完成修飾的部位與上肩部連在一起(貴霜王朝的摩突羅佛像也有此例),手指間呈現縵網狀。當初此佛像的背部十分光滑華麗,只是目前已經破損不堪,真是一大憾事。
五世紀時,鹿野苑的雕像活動突然大為盛行,而且有凌駕摩突羅之勢;但兩者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出土於鹿野苑的初轉法輪像,毫無衣褶刻線是其特色。微閉的雙眼,冥想的表情,再配合朱納所產的黃白色沙岩,整個雕像呈現出優美而靜默的氣息。這段時期的雕刻主要是以膜拜像為主;浮雕的佛傳圖在貴霜王朝的摩突羅已經衰微,圖案也漸趨簡化,神話色彩減弱,偏向於描述佛陀的四或八個重要事蹟,這種傾向至笈多王朝更形強烈。然而這並不表示人們對佛傳圖的關心降低,只是將說法圖轉以繪畫來表達。不過,出土於鹿野苑的佛傳圖浮雕,則為例外。
〔佛教美術的末期〕 七世紀中葉,佛教隨著戒日王王國的崩潰,而急速衰退,印度教即起而代之。佛教在八世紀中葉到十一世紀初期,接受波羅王朝的庇護,在恆河下游的比哈爾和孟加拉兩地擴大勢力,後來,由於受到伊斯蘭教的壓迫,遂於十三世紀初期消失於印度本土,改向尼泊爾、西藏等地發展。
此期的「從天降下圖」,雖然繼承了鹿野苑派的傳統技巧,但是身體的各部位不自然,而且欠缺平衡感與整體性,也無法表現出鹿野苑派所具有的崇高精神。佛陀和另外二神足下的階梯,象徵佛陀從三十三天降下人間;其右方是帝釋天,左方持傘竿者是梵天,在梵天下方跪坐、合掌的是烏特帕拉瓦那比丘尼。雖然「從天降下圖」取材自佛傳,但是一般人都將它視為膜拜像。另外,在波羅時代完成的觸地印坐佛(表示降魔成道)的四周,出現表示誕生、初轉法輪、涅槃、千佛化身、從天降下、平服醉象、獼猴奉蜜等有關釋尊八相的圖示,不過,神話的成分已經相當薄弱了。
此期的佛教已經逐漸和印度教融合,趨於密宗體系,最後終於發展出金剛乘佛教。金剛乘教派以「本初佛」(普賢王如來)為根本佛,進一步產生五禪定佛,即所謂的毗盧舍那、阿閦、寶生、阿彌陀、不空成就五佛,五佛各有配偶,由五佛生出無數尊神,形成以本初佛為中心的大體系。在金剛乘體系內尚包括了多面多臂像和女性化的尊像。
此外,金剛乘教派規定信徒必須觀想諸神,同時,為了獲得功德而必須積極修行。其代表經典──《成就法鬘》,對諸神的膚色、姿勢、面數、臂數、願印、持物等都有詳細的規定。這種規定就成為造像的規範(儀軌)。然而,重視規範的結果,使得波羅王朝的美術成為注重外表修飾、缺乏生氣的形式化作品。
雖然在這個時期興起了青銅像的雕鑄,但是傑出的作品卻不多,大多和石雕一樣缺乏內涵。另外,在繪畫方面也有以經典為體裁的創作。遺憾的是,纖細、奢華的內容,在實質上仍然與石雕一樣,都是屬於形式化作品。波羅時代的美術,後來也盛行於東南亞、尼泊爾、西藏。
◎附二︰〈中國佛教美術〉(編譯組)
我國美術因佛教的傳入,而融和印度、波斯、希臘、羅馬、犍陀羅美術的精華,形成特有的佛教美術。其後更經僧侶的傳播,而影響及於西藏、蒙古、朝鮮、日本、越南等地。
我國的佛教美術,就建築、雕塑、繪畫三方面而言,情形略如下述︰
(一)建築︰我國佛教建築源自印度,但明顯地帶有漢化痕跡,其形式可分三類︰
(1)寺︰建於東漢明帝時的洛陽白馬寺,為我國佛寺的濫觴。當時為方便弘法,多設在都府城邑。至魏晉南北朝時,除平地建寺外,亦興起鑿窟造像之風。寺院格局為前有寺門,門內立塔,塔有佛殿,塔為全寺主體。隋唐的寺院則是佛殿與塔並重,塔建殿前。其後佛殿成為全寺主體,塔便立於寺旁,另成塔院。五代時期,寺院盛行造羅漢殿,供奉五百羅漢像。宋代佛寺的台階、勾欄繁雜,彩畫朱漆,金碧輝煌,頗能凸顯寺院的神祕莊嚴。然此時木造佛寺逐漸衰微。元代因受西藏佛教影響,故多塔而少寺。明清以來,佛寺建築日趨複雜。然現存佛寺均由清代所重修,已失原有的風格。其中,以五台山的南禪寺與佛光寺,年代最古。
(2)塔︰我國佛塔形制多樣,風格獨特,建築材料以木、磚、石為主,乃佛教建築的重要形式之一。依其塔型可分為︰
{1}樓閣式塔︰屬木造,呈角椎型。最早出現於東漢末年,至南北朝時成為塔的主流。洛陽永寧寺塔即為其代表,然已遭焚毀。唐代盛行仿木塔式的磚石塔,平面呈方形。宋以後演變為六角或八角形,一般高十三層。
{2}密檐式塔︰屬磚石造,呈炮彈型,第一層特別高,以上各層漸矮。平面為方形或八角形,塔內中空或實心,一般無柱樑斗拱等裝飾。如河南嵩岳寺塔、永泰寺塔、法王寺塔,及雲南昆明慧光寺塔、大理崇聖寺塔皆屬此類。其中,建於北魏的嵩岳寺塔為我國現存最古的塔。
{3}單層塔︰屬磚石造,多為墓塔。平面呈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和圓形。初為中空,後變成實心。唐代嵩山會善寺的淨藏塔即屬此類。另外,亦有兩層重檐,頂上立磚者,如山東長清靈岩寺的惠崇塔即是。
{4}喇嘛式塔︰此類塔的基座平面為方形或十字形。塔身由肥短變為瘦高。正面設「眼光門」,內置佛像。有相輪十三層,最上為寶珠或小銅塔。清代多是日、月、火焰。外層呈灰白色,俗稱白塔。北平妙應寺舍利塔、山西五台山大塔院寺塔即屬此類。
{5}金剛寶座塔︰造形仿印度佛陀伽耶金剛寶座塔。於方形台基中央建大塔,四隅各設一小塔,故又稱五塔。初建於唐代,至明代盛行。雲南昆明妙湛寺塔、北京五塔寺塔即屬此類。
現今留存的佛塔多係明清時代所建。
(3)石窟︰模仿印度開窟建龕之風,興起於魏晉南北朝。其初期形制是洞底平面呈橢圓形,頂為穹窿形,有門窗。爾後洞窟平面由橢圓變為方形,或分前後二室,或為中心柱式,窟頂呈覆斗形、方形或長方形平棋,窟外有卷形門,門上有方形小窗。此外,亦有因石質鬆軟而用木造的窟檐、殿廊者。現存石窟有新疆的拜城、庫車、吐魯番等地石窟、甘肅的敦煌千佛洞、榆林窟、麥積山石窟、山西的雲岡、天龍山石窟、河南的龍門、鞏縣石窟、河北響堂山石窟、雲南劍川石窟等。
(二)雕塑︰東漢明帝年間,佛教雕刻開始興起。魏晉南北朝時造像藝術盛行,尤其石窟造像更大放異彩。依石質的軟硬度,可分為石雕與泥塑。如雲岡、龍門、天龍山石窟即屬前者;敦煌千佛洞、麥積山石窟便屬後者。
關於石窟雕像的面容、花紋、服裝等,因時代而有異。六朝前期造像皆身軀高大,寬肩,粗頸,臉型豐滿,眼睛長而銳利,唇厚耳長,面露微笑而蘊含崇高氣魄。服飾方面深受犍陀羅美術的影響,通肩或袒式袈裟衣紋凸起。後期造像雖無前期高大,然民族化傾向加強。面相多瘦長,身軀細長窈窕,唇薄,嘴角上翹,服飾為褒衣博帶,衣紋呈階梯狀。至隋、唐代,雕像面容由瘦長再變為頰豐頤滿,眉似半月,眼睛長而慈柔,目光朝下作沈思狀,體態健美,服飾輕薄,以波浪線條表示。但晚唐作品已自優美境界的追求,墮入官能的頹廢美,失去佛教的莊嚴氣氛。
(三)繪畫︰我國早期繪畫係以點線為主要的表現手段與成型效果。其後因佛教東傳,印度重色彩暈染的凹凸畫法逐漸影響傳統的線畫藝術,遂使色彩的運用逐漸靈活而普遍,成為重要的造型手段,且隨著朝代而變換。如漢代的寺院壁畫習以墨為界,中填朱、赭等色,再以白粉塗明處,彩度較低。魏晉南北朝的敦煌石窟壁畫則多用土紅、粉紅、藍、草綠等色,設色較為活潑、熱烈。
最早的佛教繪畫可塑自漢明帝時,置於清涼殿與顯節陵上的圖寫佛像,以及繪於白馬寺壁的千乘萬騎繞塔三匝像,但今已難窺其技法。至魏晉南北朝,佛畫成為中國畫的重要項目之一。至唐代,更為蓬勃發展。然宋代以後,因文人畫興起,遂呈分歧。著名的佛畫家有吳‧曹不興、北齊‧曹仲達、南朝的顧愷之、陸探微、張僧繇、隋‧展子虔、唐‧尉遲乙僧、閻立本、張孝師、吳道子等人。其中,吳道子集佛畫之大成,世稱「百代畫聖」。
◎附三︰〈佛畫〉(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指佛教繪畫,有廣、狹二義。狹義是指代替佛像成為禮拜對象的佛、菩薩諸畫像,及淨土圖、曼荼羅等像;廣義則包涵依據佛教主題所描繪的本生圖、佛傳圖與經典故事圖。其技法係以線條描輪廓,多塗上色彩,然亦有素描及木版印刷者。其形式可分裝飾寺院垣牆的壁畫,繪於紙、麻、絹等的掛畫及捲軸畫等類。
在印度,佛畫因佛教美術的成立而發展。其中,以阿旃陀石窟壁畫最為著名,然今遺存者不多。爾後隨佛教的東傳,造成了巴米揚諸洞、克孜爾、庫姆多拉、貝沙克魯克諸千佛洞,及敦煌莫高窟等地的壁畫藝術。此等壁畫至西元六世紀左右,多以本生、佛傳、千佛等為主題。其後,漸由淨土變與經變所取代。另外,敦煌莫高窟第十七窟(藏經洞)的軸裝及幡式之多彩佛畫,對了解我國佛畫在八世紀左右的發展情形,頗有助益。雖然我國對古代佛畫遺品的保存並不完善,但我們仍可從古代的畫史、畫譜去做約略的理解。
日本的佛畫深受大陸文化的影響,其動向幾乎與我國並行推移。奈良時代以前(八世紀以前),以本生、佛傳、各種淨土等為主題的顯教系佛畫為主流。到平安時代,屬密教系佛畫的曼荼羅及密教尊像大量產生。中期以後,又有屬淨土教繪畫的來迎圖流行。鎌倉時代,隨著新佛教的隆盛,而出現了日本獨特的佛畫。另一方面,亦自我國傳入禪宗系佛畫。其後漸告衰微。
◎附四︰周叔迦〈漫譚佛畫〉(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0})
佛教畫的種類,總的來說,可以分為圖和像兩大類。所謂像,是指一幅畫中單獨畫一像,或一幅畫中雖畫有多像,其內容都只是側重在表現每一像的儀容形貌,別無其他的意義。所謂圖,是指一幅畫中以一尊像為主題,或多尊像共構成為主體,其中有主有伴,共同體現一項故事。例如︰「十八羅漢像」是在一幅畫中或多幅畫中畫十八羅漢,但只是繪出每位羅漢的儀容形貌,或降龍,或伏虎,各各羅漢不相聯繫。至於「十八羅漢過海圖」便是在一幅畫中繪出十八羅漢共同渡越滄海的不同動作。
佛像畫就其內容來分,可以有七類︰(1)佛類,(2)菩薩類,(3)明王類,(4)羅漢類(包括緣覺類),(5)天龍八部類,(6)高僧類,(7)曼陀羅類。佛圖就其內容來分,也可以有六類︰(1)佛傳類,(2)本生類,(3)經變類,(4)故事類,(5)山寺類,(6)雜類。此外還有「水陸畫」一種,是由像和圖混合組成的佛畫集。
現在就各類佛畫簡略說明如下︰
(一)佛像︰(中略)
一切佛像從其形體容貌的相好來說,都是相同的。所以區別各各不同的佛,主要是從其手的姿勢,所謂「手印」來分辨的。例如釋迦牟尼佛像也有說法相、降魔相、禪定相之不同。右手上舉,以食指與大指作環形,餘三指微伸,是說法相。右手平伸五指,撫右膝上,是降魔相。以右掌壓左掌,仰置足上當臍前,是禪定相。彌陀佛像是以右掌壓左掌置足上,掌中置寶瓶。藥師佛像是垂伸右手,掌向外,以食指與大指夾一藥丸。在漢地相傳有所謂「旃檀佛像」,是釋迦牟尼佛立像的一種,右手施無畏印(右手上舉,伸五指,掌向外),左手與願印(左手下垂,伸五指,掌向外),衣紋作水波紋形。相傳這是佛在世時,印度優填王用旃檀木所造佛像的形式,是最初的佛像。
繪畫佛像,除了相好和手印外,還應注意度量。就立像而言,以全身之長為一二○分,其肉髻高四分,就是佛頂上有肉塊高起如髻,狀如積粟覆甌,名為不見頂相。由肉髻之根下至髮際也長四分。面長十二分,頸長四分。頸下到心窩,即是與兩乳平,為十二分。由心窩到臍為十二分,由臍至胯為十二分。以上是上身量,共為六十分,當全身之半。胯骨長四分,股長二十四分,膝骨長四分,脛長二十四分,足踵長四分。以上是下身量,也是六十分,亦當全身之半。形像寬廣的量度︰由心窩向上六分處橫量至腋為十二分,由此向下量至肘為二十分,由肘向下量至於腕為十六分,由腕向下量至中指尖為十二分,共為六十分,當全身之半。左右合計,等於全身之量。坐像的量度,上身與立像相同。由胯下更加四分是結跏雙趺交會處。由此向下再加四分是寶座的上邊。由趺會向上量至眉間白毫,即以其長為兩膝外邊的寬度。兩踵相距是四分。這是畫佛像的量度。
(二)菩薩像︰(中略)
菩薩像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總的用形像來表達菩薩修行階次的畫像。根據佛教的理論,自凡夫而修行到達佛果,中間要經過四十二個階次,就是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覺、妙覺共四十二階次。住、行、向三十位又總稱為三賢位,十地又稱為十聖位。等覺是等同於佛的菩薩,妙覺就是佛位。用四十二個不同形狀的人像來表達這四十二位,便是四十二賢聖像,又可以分開來各各單畫,如等覺菩薩像之類。
第二類是佛經中具體提出名號的菩薩畫像。這些菩薩都是等覺位的菩薩,輔助釋迦弘揚教化的。此中常畫的有文殊菩薩(又名妙吉祥菩薩)、普賢菩薩、彌勒菩薩(又稱慈氏菩薩)、地藏菩薩、大勢至菩薩、藥上菩薩、維摩居士以及姚秦‧鳩摩羅什譯《仁王般若經》〈受持品〉所說的五大力菩薩(又稱仁王菩薩或大力菩薩)等。此外還有宋人所繪或宋人畫錄中所記,其名稱不見經傳的菩薩像,如(《宣和畫譜》)有唐‧吳道元的如意菩薩(疑是如意輪菩薩之誤),唐宋人畫的寶印菩薩(疑是寶印手菩薩)、寶檀菩薩(疑即寶檀華菩薩之誤)等。其原卷今已不傳,不能知其內容如何,應亦屬於此類。
第三類是觀世音菩薩畫像。觀世音菩薩也是佛經中具體提出名號的菩薩。因為民間對之信仰甚深,畫家又繪成種種不同的姿勢,在繪畫藝術上是極盡豐富多采的能事,所以別為一類。觀世音菩薩畫像,又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遵照正規儀容所繪的一面二臂、或坐或立、相好端嚴的形像(聖觀音)。第二類是遵照密宗儀軌所繪的一面二臂或多面多臂手持種種法物的形像,如大悲觀音、如意輪觀音、七俱胝觀音(又稱准提觀音)、不空羂索觀音、不空鈎觀音等。第三類是畫家自創風格,任意寫作,任意題名的觀音像,其中也有符合於相好服飾手印度量等法則的,如水月觀音、寶相觀音等;也有只是一般人物像而毫不顧及菩薩像應有法度,如佇立觀音、白衣觀音、魚籃觀音、行道觀音、自在觀音等。此類像最為複雜,難可勝舉。在日本相傳有十五觀音、二十五觀音、三十三觀音之說,包括以上三類的形像。
第四類菩薩像是包括佛像旁所畫的供養菩薩像,如樂音菩薩、獻花菩薩、獻香菩薩等,和畫家任己胸臆,隨意寫畫,毫無規矩尺度的菩薩像,如行道菩薩、親近菩薩、思維菩薩、思定菩薩、蓮花菩薩、玩蓮菩薩、獅子菩薩等。
正規菩薩像的畫法,也與佛像一樣,要注意到相好、服飾、手印、量度的。一般來說,佛的相好要端正溫肅;菩薩相好要柔麗慈祥。佛的服飾是單純樸實,披服袈裟,偏袒右肩,顯露心胸;菩薩的服飾要華美莊嚴,首戴天冠,身披瓔珞,手貫環釧,衣曳飄帶。各個菩薩也有一定的手印姿勢。觀世音菩薩手持蓮花,天冠中有一化佛(阿彌陀佛)。大勢至菩薩也手持蓮花,天冠中有一寶瓶。彌勒菩薩手持寶塔,文殊菩薩手持經篋或經卷,地藏菩薩手持摩尼珠和錫坏。菩薩像的度量,大致與佛相仿,所不同的是頂無肉髻,胯無胯骨;髮際、頸喉、膝骨、足趺各減佛四分之一。以上六處共減十二分,如佛身量為一二0分,菩薩身量便是一0八分。寬量是由心窩平量至兩腋是十分(較佛減二分),由此下垂十八分至肘(較佛減二分),再下十四分(較佛減二分)至腕,由腹至中指尖是十二分,共為五十四分,左右合為一0八分。
(三)明王像︰明王像是佛、菩薩的忿怒像。根據佛教密宗的理論,佛和菩薩各各都有兩種身︰一是正法輪身,即是佛、菩薩由所修的行願所得真實報身;二是教令輪身,即是佛、菩薩由於大悲而示現威猛明王之相。明是光明之義,密宗以智慧的光明摧破一切煩惱業障,所以稱為明王。明王像一般都是多面多臂,手持各種法物的忿怒相。如不動明王是毗盧遮那佛的忿怒相,降三世明王是阿閦佛的忿怒相,軍荼利明王是多寶佛的忿怒相,六足尊是阿彌陀佛的忿怒相,金剛藥叉是不空成就佛的忿怒相。但也有非忿怒相的明王,如孔雀明王便是一面四臂,騎金色孔雀,住慈悲相的明王,是毗盧遮那佛的等流身。
一般明王除面相忿怒外,服飾如同菩薩像。手印也各有一定的儀軌。明王的度量,上身如菩薩像同,只是腹與脛各減四分之一(各十八分)。如佛身量為一二0分,菩薩像是一0八分,明王像便是九十六分。其寬度由心至腋如菩薩像同為十分,只是由腋至肘減為十四分(少四分),由肘至腕為十二分(減二分),手仍是十二分,共四十八分,左右共九十六分。
(四)羅漢像︰羅漢是梵語「阿羅漢」的略稱,含有三義︰(1)不生、(2)殺賊、(3)應供。就是依小乘佛教修行的方法進修而得到破除煩惱,解脫生死輪迴而決定得入涅槃果證的出家弟子。阿羅漢的畫像大約有三類︰第一是眾多羅漢的組合像,如十大弟子像(根據《維摩經》〈弟子品〉所記的釋迦如來的十大弟子)、十六羅漢像(根據《法住記》所記受釋迦如來付囑長住世間的十六弟子)、五百羅漢等。十八羅漢像是從十六羅漢像發展而成,可能是中國畫家增繪了《法住記》的作者和譯者,但是很難考了。至於古畫卷上所看到的四羅漢像、六羅漢像、十四羅漢像等都是十六羅漢像的殘本。第二是由十大弟子或十六羅漢中選繪的單獨一羅漢像,如迦葉像、須菩提像、富樓那像、賓頭盧像、降龍羅漢、伏虎羅漢等。第三是畫家任意寫作,不拘尺度的畫一比丘形像而題為羅漢,如岩居羅漢、赤腳羅漢、玩蓮羅漢、羅漢出山、羅漢補衲等。就相好而言,羅漢像是頂無肉髻。相貌或老或少、或善或惡以及美醜、雅俗怪異、胖瘦高矮、動靜喜怒均可任意寫作。顏色可以赤黃白黑。唯須目端鼻正,身著僧衣。切忌根殘肢缺。至於量度標準是與菩薩的量度相同的。
小乘行者有兩種︰一是羅漢,二是緣覺。(中略)依據正規,獨覺的像是頂上微現肉髻,面目與佛同,身著僧衣,而量度與菩薩的量度相同。但是畫家繪辟支佛像常與羅漢像同,任意作其形像而題作辟支佛而已。
(五)天龍八部像︰天龍八部像亦即是鬼神像。天龍八部是指天、龍、藥叉、乾闥婆(天樂神)、阿修羅(神)、迦樓羅(金翅鳥神)、緊那羅(天歌神)、摩睺羅迦(蟒神)。其中主要是天神像。這種像也有兩類︰一是佛經中具體舉出名字的天神像,二是畫家任意圖繪的天神像。具體有名字的天神,如梵王、帝釋(此二天是最初請佛說法,後來經常侍衛佛的)、摩醯首羅天(世界中最高的天)、摩利支天(道教所謂斗姆)、四大天王(東方持國天王,抱琵琶;南方增長天王,持劍;西方廣目天王,持蛇;北方多聞天王,托塔或抱傘)、龍王、鬼子母和九曜神(日、月、金、木、水、火、土、羅睺、計都)等。畫家任意繪畫的如佛像旁的飛天以及行道天王、過海天王、雲蓋天王、善神、護法神、坐神、立神等。
天神的度量,全身長為九十六分。無頸項。面輪十二分,由下顎至心,由心至臍,由臍至胯各十二分,股十八分,脛十八分。髮際、膝蓋、足趺各三分。共為九十六分。寬度從心間橫量至腋為十分。由腋下至肘為十四分,由肘至腕為十二分,由腕至中指尖為十二分,共為四十八分,左右合九十六分。
鬼神像中又有「侏儒量」,寬廣各七十二分。面輪十二分與上同。由下顎至心,由心至臍,由臍至胯各十分。股與脛各十二分。膝蓋、足趺各三分。其上無髮,共七十二分。從心橫量至腋為六分,由腋下至肘為十分,由肘至腕為八分,由腕至中指尖仍為十二分,共為三十六分,左右共七十二分。
(六)高僧像︰高僧像都是佛教歷史中具體人物。其量度無有一定,縱廣不等。一般可以身量為八十四分,而寬廣為九十六分。也可以由畫家任意繪畫比丘形像以舒情意,如梵僧、渡水僧等。
(七)曼荼羅畫︰「曼荼羅」是梵語,義為輪集。古譯作「壇」或「輪壇」。是密宗修行時所供奉的佛像畫。其形式或方或圓。在其中央畫一佛或一菩薩像以為本尊。本尊的上下左右四方以及四隅各畫一菩薩像,形成一俯視的蓮花,其中央蓮台上是本尊,周圍八個蓮瓣上各有一像,總成為中院。在此外周圍又有一層或二層畫諸菩薩或護法諸天像,成為外院。繪畫曼荼羅畫,必須遵照各個本尊的經軌中所規定的儀則,不得改變。如依據《大日經》所繪的胎藏界曼荼羅,根據《金剛頂經》所繪的金剛界曼荼羅,一幅之中層層有眾多佛菩薩,名為「普門曼荼羅」,或「都會曼荼羅」,或「普門會曼荼羅」。其中有以藥師佛、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等為中心的比較簡單的曼荼羅,名為「一門曼荼羅」,或「別尊曼荼羅」。如居庸關石刻在其洞券頂上石刻佛畫便是尊勝佛頂曼荼羅畫。修密宗的人持誦顯教經典,如《法華經》、《仁王般若經》等而繪畫成的法華曼荼羅、仁王曼荼羅等,總稱為「經法曼荼羅」。
(八)佛傳圖︰佛傳圖是繪畫釋迦牟尼佛一生教化事蹟的圖。可以多幅連續表其一生,或選畫其中某一事蹟,如說法圖之類。(中略)
(九)本生圖︰本生圖是繪畫釋迦牟尼佛在過去生中為菩薩時種種教化眾生事蹟。(中略)
(十)經變圖︰凡將佛經中所敘的故事繪為圖畫,名為經變相。佛傳圖和本生圖也是根據佛經所說的故事而繪畫的,也屬於經變一類。但是因為內容是表達釋迦牟尼佛今生或過去生中的事蹟,所以別為佛傳圖和本生圖。此外專門描繪某一經中一段或全部所說的內容,稱為經變圖。如根據《阿彌陀經》繪畫極樂世界的情況叫作極樂淨土變;根據《觀無量壽經》繪畫韋提希夫人被囚和觀極樂世界十六觀法,叫作觀無量壽佛經變;根據《藥師本願經》繪畫藥師佛淨土情況,叫作藥師經變;根據《彌勒上生經》繪畫彌勒菩薩在兜率天說法,叫做彌勒上生經變;根據《彌勒下生經》繪畫彌勒成佛的情況,叫作彌勒下生經變;根據《華嚴經》所繪毗盧佛說法或華藏世界,或善財童子五十三參,叫作華嚴經變;根據《維摩經》所謂十大弟子與維摩問答、文殊問疾、天女散花等,叫作維摩經變;根據《法華經》繪畫佛說法相,叫作法華經變;根據《金剛經》繪畫佛說法相,叫作金剛經變;根據《楞伽經》繪畫佛說法相,叫作楞伽經變;根據《法華經》〈普門品〉繪畫觀音普門示現三十二應相,叫作觀音經變;根據《大悲心陀羅尼經》繪畫大悲觀音像,叫作大悲經變;根據《楞嚴經》繪畫二十五圓通相,叫作楞嚴經變。此外繪地獄情狀,叫作地獄變等等。
(十一)故事圖︰根據佛教歷史中所記載的故事,繪畫成圖,叫作故事圖。關於印度佛教史中有阿育王像。中國佛教史的故事,首先是︰攝摩騰取經圖。石勒禮佛圖澄圖,也叫作石勒問道圖,也叫作蕃王禮佛圖,這是古人常畫的。關於東晉時佛教故事有︰支(遁)許(詢)間曠圖、支遁三𮥼圖、慧遠虎溪三笑圖、東林蓮社圖、生公說法圖等。關於南北朝的佛教故事有︰梁武帝翻經圖、梁武帝與志公論法圖、達磨渡江圖、達磨面壁圖、二祖調心圖。關於隋唐的佛教故事有︰隋文帝入佛堂圖、唐‧玄奘取經圖、五祖授衣圖、龐居士圖、丹霞訪龐居士圖、昌黎見大顛圖、李翱訪藥山圖、圓澤三生圖、豐干與寒山拾得天台說問圖。宋代的佛教故事圖有︰贊寧譜竹圖、東坡留玉帶圖等。此外還有畫家遣興之作,如元‧趙孟頫的寫經換茶圖、明‧孫克弘的聽經雞圖、劉廷美的上方遊覽圖、赴璞的石梁飛錫圖等,都是描繪當時的故事。
(十二)山寺圖︰山寺圖是佛畫中的山水畫,以描寫山寺的風景為題。可以根據佛經繪畫與佛教有關的山水,如阿耨達池蓮圖、雪山佛剎圖。但是主要的是繪畫中國有名的,或當時與繪畫家有特別淵源的佛寺風景。古代的山寺圖有白馬寺寶台樣、永業寺佛影堂、靈嘉寺塔樣、天宮寺等。唐宋人所繪有江心寺圖、五台山圖、峨嵋山圖。元人的獅子林圖最有名。又有多寶塔院圖,此外明代人所繪多是一時與寺僧遺贈之作,如金山寺圖、南湖禪舍圖、結庵圖、肇林社圖、治平山寺圖、吉祥庵圖、寒山寺圖、金明寺圖,清人有盤山十六景圖、桃花寺八景圖、棲霞寺圖、會善寺圖、雲棲山寺圖、鎮海寺雪景圖、香山寺圖、雲林寺圖等。
(十三)雜類圖︰雜類圖是畫家不根據經論,只是一時遣興之作。如禪宗主張除破一切名相的執著,稱為掃相,而畫家便畫作大像而一人用掃帚掃之,或用水洗之,題為掃像圖,或洗像圖。又如譏笑比丘的醉僧圖。又如無關具體事實的講經圖、聽法圖、禪會圖、參禪圖、問禪圖、解禪圖、逃禪圖、禮佛圖、托體圖、繡佛圖、三教圖、佛道圖、儒佛圖、貝葉注經圖、竹間持咒圖、貝葉清課圖、宣梵雨花圖、香象皈依圖、羚羊獻花圖,這些都只屬於雜類而已。
(十四)水陸圖︰水陸法會,全名叫作「法界聖凡水陸普渡大齋盛會」,是佛教中最盛大的宗教儀式之一。在舉行水陸法會時,要在殿堂上懸掛種種宗教畫,統稱之為水陸畫。水陸法會的緣起,一般傳說是梁武帝夢中得神僧的啟示,醒後與寶誌禪師研究,創作了儀軌,在金山寺最初舉行。現在水陸畫中還將此故事畫成水陸緣起圖,成為一幅。但就水陸儀軌中所誦咒語都是唐代所譯經咒,絕不能是梁代所撰。水陸法會是由北宋神宗時才盛興起來的,是由唐代密宗的冥道供和梁武帝的「慈悲懺法」綜合組成。
水陸畫並無一定的幅數,最多有二百幅或一二0幅,少即三十二幅或七十二幅。其中分上堂和下堂兩部分。上堂之中有佛像、經典像、菩薩像、緣覺像、聲聞像、各宗祖師像、印度古仙人像、明王像、護法鬼神像、水陸撰作諸大士像。下堂之中有諸天像、山嶽江海諸神像、儒士神仙像、諸種善惡神像、阿修羅像、種種鬼像、閻羅王及鬼卒像、地獄像、畜生像、中陰眾生像、城隍土地像。可以說水陸畫是集釋道畫的大成。下堂畫中諸天和諸神像大部雜有道教畫。每幅的繪法章法雖不一定,人物可分可合,可多可少,但是每幅的畫法都有一定的規矩,而且保持著唐宋的遺法。
◎附五︰陳觀勝著‧古鼎儀譯〈佛教對中國文化的貢獻〉(摘譯自《Buddhism in China》)
佛教對中國山水畫的影響
中國山水畫以宋代最出名,而題材方面又以有禪味的最為優美。畫家們將大自然景色繪入作品中,高山流水,樹木川河,無一不表現出心靈之創造與無常的理法,若隱若現,似有還無,這也就是大乘佛教所說的空。正如法國漢學家歌索(Grousset)指出,馬遠的獨釣圖可說就是最好的例子。在此圖中,漁翁獨坐舟中,四面煙波瀰漫,不見其涯,而湖水亦僅淡淡幾筆,其他部份全是空白,表現出奧妙的禪理。
禪宗主張一切有情眾生皆有佛性。山川走獸,瀑布松風,無一不是佛性之所在。畫家們就嘗試把它表現出來。禪畫家們先於禪定中觀照自然,直至心與境合,下筆時方能自然無礙,有如流水行雲,一揮而就。此中更無半點延擱,畫筆飛快運轉,就恍如自動一般。
由於禪畫家們認為花草中亦有佛性,所以他們竭力畫出花草中的內蘊,而不是表現它們的外表。在高度的凝神之下,畫家與對象合一,然後迅速地過轉到畫紙上。禪畫家喜歡繪竹,因為竹中空外直,象徵佛教「空」之理念。據說,禪畫家若連續繪竹十年,自身的性格亦會如竹一般。不過提筆時他已忘記這一切,但隨靈感而動。
〔參考資料〕 金維諾《中國美術史論集》;《佛教藝術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0});曉雲《印度藝術》;松本文三郎《印度の佛教美術》;逸見梅榮《印度佛教美術考》;高田修《印度‧南海の佛教美術》;小野玄妙《佛教美術概論》、《小野玄妙佛教藝術著作集》;《西域文化研究》第五冊〈中央アジア佛教美術〉;小衫一雄《中國佛教美術史の研究》;A.Grunwedel《Buddhistische Kunst in Indien》;J. Ph.Vogel《Buddhist Art in India, Ceylon and Java》。
菩提達摩
通稱達摩,是中國禪宗的初祖。他生於南印度,婆羅門族,出家後傾心大乘佛法。梁‧普通年中(520~526,一說南朝宋末),他自印度航海來到廣州,從這裏北行至魏,到處以禪法教人。據說他在洛陽看見永寧寺寶塔建築的精美,自言年已一五0歲,歷遊各國都不曾見過,於是「口唱南無,合掌連日」(《洛陽伽藍記》卷一)。
達摩抵魏,遊嵩山少林寺,在那裏獨自修習禪定,時人稱他為壁觀婆羅門。有道育、慧可二沙門禮見達摩,並親近和供養四、五年。達摩感覺他們真誠,傳授以衣法。又把四卷《楞伽經》授與慧可說︰「我看中國人的根器於此經最為相宜,你能依此而行,即能出離世間。」
隨著禪宗在中國的發展,達摩逐漸成為傳說式的人物。首先是傳說達摩到金陵(今南京)時和梁武帝的問答。梁武帝是篤信佛教的帝王,他即位以後建寺、寫經、度僧、造像甚多,他很自負地詢問達摩︰「我做了這些事有多少功德﹖」達摩卻說︰「無功德。」武帝又問︰「何以無功德﹖」達摩說︰「此是有為之事,不是實在的功德。」武帝不能理解,達摩即渡江入魏。記載這個傳說的最古文獻是敦煌出土的佚名《歷代法寶記》(774年間撰)和唐‧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二之上。後來禪宗著名的《碧巖錄》把它作為第一則「頌古」流傳。以後,它便成為禪門眾所周知的公案了。
達摩晚年的事蹟,各傳都未明確記載。後人傳說他遇毒而逝,葬於熊耳山(今河南宜陽縣),但又傳魏使宋雲自西域回國時遇達摩於葱嶺。達摩手攜隻履翩翩獨逝。所以又有「隻履西歸」的傳說。
達摩的禪法,據敦煌出土資料,古來作為達摩學說而傳的許多著述之中,只有「二入四行說」似乎是達摩真正思想所在。唐‧淨覺《楞伽師資記》的〈達摩傳〉中有「略辨大乘入道四行」,由達摩弟子曇林記錄而傳出。據曇林的序文說,他把達摩的言行集成一卷,名為《達摩論》;而達摩為坐禪眾撰《釋楞伽要義》一卷,亦名為《達摩論》。這兩論文理圓淨,當時流行很廣。
現在一般作為達摩學說的有《少室六門集》上下二卷,即︰〈心經頌〉、〈破相論〉(一名〈觀心論〉)、〈二種入〉、〈安心法門〉、〈悟性論〉、〈血脈論〉六種。還有敦煌出土的《達摩和尚絕觀論》、《釋菩提達摩無心論》、《南天竺菩提達摩禪師觀門》(一名《大乘法論》)等,以及朝鮮梵魚寺所刻《禪門攝要》上下二卷,日本‧鈴木大拙校刊《少室逸書》所收關於達摩諸論文。這些著述內容大致都差不多。
達摩「二入四行」的禪法,是以「壁觀」法門為中心。唐‧宗密《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二載(大正48‧403c)︰「達摩以壁觀教人安心云,外止諸緣,內心無喘,心如牆壁,可以入道,豈不正是坐禪之法﹖」所謂二入是「理入」和「行入」,理入是屬於教的理論思考,行入是屬於實踐,即禪法的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教義。
理入和行入的名稱,見於北涼所譯《金剛三昧經》〈入實際品〉第五。但《金剛三昧經》說的理入是「覺觀」,而「壁觀」是達摩傳出的獨特禪法。道宣在《續高僧傳》卷二十〈習禪篇〉末對達摩禪法的評價說(大正 50‧596c)︰「大乘壁觀,功業最高,在世學流,歸仰如巿。」
壁觀禪法的特點在於「藉教悟宗」,即啟發信仰時不離聖教的標準,構成信仰以後教人「不隨於文教」,即不再憑藉言教的意思。二入之中以理入為主,行入為助。
後世佛教以「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為達摩禪法的標誌,因它直以究明佛心為參禪的最後目的,所以又稱禪宗為「佛心宗」。又有人因達摩專以《楞伽經》授人以為參禪印證,因而稱它為「楞伽宗」。
達摩的師承已無可考,後人為追溯傳統遂有種種說法。《楞伽師資記》推求那跋陀羅為初祖,菩提達摩為二世,下以神秀為七世。神會堅持南宗為正統,肯定達摩為中國禪宗初祖,主張自達摩──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六代是一脈相承的。吉迦夜、曇曜譯《付法藏因緣傳》等又有西天世系的說法。唐‧智炬《寶林傳》(成於801年)以印度自迦葉傳至師子比丘為二十四世,繼以婆舍斯多、不如蜜多、般若多羅至菩提達摩為二十八世。此說為五代南唐泉州靜、筠二師所集《祖堂集》(成於952年)、永明延壽《宗鏡錄》(成於957年)所繼承,又為宋‧道原《景德傳燈錄》(成於1004年)和契嵩《傳法正宗記》(成於1061年)所依用,後來即成為禪宗的正統說。
達摩的弟子有慧可、道育、僧(一作「道」)副和曇林等。
道育,一作慧育,他和慧可一同親事達摩四、五年,是達摩最初及門弟子之一。他從達摩學了禪法,專重個人內心修持而少對人講說。他的事蹟已不明,只有《景德傳燈錄》卷三等記達摩臨終時自許慧可得髓、道育得骨、尼總持得肉、道副(即僧副)得皮的傳說,可以想見其禪學程度之一斑。
僧副,俗姓王,太原祁縣人,是達摩剃度的弟子。南齊‧建武(494~497)年間住鍾山(今南京)定林下寺。他忻慕岷嶺峨眉的勝景,趁蕭淵藻出鎮蜀部(今四川)時隨從入蜀,因而使禪法流行四川。後來又回金陵(今南京),普通五年(524)寂於金陵開善寺,年六十一歲。
曇林自稱是達摩的弟子,曾記錄過達摩的「二入四行說」。〈慧可傳〉中稱他為林法師。北魏‧永平元年至東魏‧武定元年(508~543)之間,他在洛陽和鄴都參與譯經事業,在菩提流支、佛陀扇多、瞿曇般若流支、毗目智仙等譯場任筆受,是當時參加譯經的重要人物。他博學善講,在鄴都常講《勝鬘經》。周武滅法期間,他與慧可共同護持經典,被砍掉一臂,人稱「無臂林」。曇林早年雖曾親近達摩,但他以禪法與義學並重,因此後世所傳達摩臨終對在側弟子們分別印可得皮、肉、骨、髓的說法,沒有提及曇林。曇林在傳承達摩禪法上所記的《略辨大乘入道四行(觀)》於中國禪學史上留下了不朽的業績。(林子青)
菩提達磨
◎附一︰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九章(摘錄)
魏世禪師以菩提達摩為有深智慧,而其影響亦最大。達摩稱為中國禪宗之初祖。唐代時晚出禪宗史記,所敘達摩平生,不可盡信。茲姑不詳辨。惟今日所存最可據之菩提達摩史記有二。一為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所載。一為道宣《續僧傳》之〈菩提達摩傳〉。楊衒之約與達摩同時,道宣去之亦不遠。而達摩之學說,則有曇琳所記之〈入道四行〉。此文為道宣引用。知其在唐初以前即有之,應非偽造。茲據此諸書,略述菩提達摩之平生及學說如下。
菩提達摩者,南天竺人,或云波斯人。神慧疎朗,聞皆曉悟。志存大乘,冥心虛寂,通微徹數,定學高之。其來中國初達宋境南越,末又北度至魏。
在洛見永寧寺之壯麗,自云年百五十歲,歷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精麗,遍閻浮所無也。極佛境界,亦未有此。口唱南無,合掌連日。又嘗見洛陽修梵寺金剛,亦稱為得其真相。達摩先遊嵩洛。或曾至鄴。隨其所止,誨以禪教。常以四卷《楞伽》授學者,以天平年(534~537)前滅化洛濱。或云,遇毒卒。(中略)
菩提達摩以四卷《楞伽》授慧可曰︰「我觀漢地,惟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可禪師每依此經說法,那、滿等師,常賷四卷《楞伽》以為法要。可師後裔,盛習此經。達摩一派,因稱為楞伽師。按《續僧傳》〈法沖傳〉云,沖先於三論師慧暠聽《大品》、三論、《楞伽》。又以《楞伽》奧典,沈淪日久,所在追訪。
「又遇可師親傳授者,依『南天竺一乘宗』講之。(中略)其經本是宋代求那跋陀羅三藏翻,慧觀法師筆受。故其文理克諧,行質相貫。專唯念慧,不在話言。於後達摩禪師傳之南北,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後行中原,慧可禪師,創得綱紐,魏境文學,多不齒之。領宗得意者,時能啟悟。」
據此達摩一脈,宗奉宋譯《楞伽》。其學頗與時人不同。因遭譏議。慧可後裔亦自知其法頗與世異。其講《楞伽》,謂依「南天竺一乘宗」,則知當世講者,或有不依此宗者。又〈法沖傳〉敘《楞伽》師承,謂有遷禪師出《疏》四卷,尚德律師出《入楞伽疏》十卷,均「不承可師,自依《攝論》。」則「依《攝論》」者「不承慧可」,亦即非「依南天竺一乘宗」也。故此「南天竺一乘宗」者,自有其玄旨,與遷禪師等之依《攝論》者不同。而其玄旨何在,大為可注意之事。
「南天竺一乘宗」即上承《般若》法性之義。何以言之。南天竺者,乃龍樹空王發祥之域。佛法自大眾部之小空,以至《般若》之大空,均源出南印度。達摩據《續傳》本南天竺人,故受地方學風之影響。龍樹之學,出於《般若》。掃盡封執,直證實相。此大乘之極詣。不但與小乘執有者異趣,且與大乘言有者亦殊途。《續僧傳》〈習禪篇〉論僧稠與達摩兩宗之禪法曰︰「然而觀彼兩宗,即乘之二軌也,稠懷念處,清範可崇。摩法虛宗,玄旨幽賾。可崇則情事易顯。幽賾則理性難通。」《續傳》言僧稠習《涅槃》聖行,四念處法。此謂稠師依《涅槃經》〈聖行品〉所載四念處法以修心。《涅槃》雖為大經,而四念處法則原為小乘最勝之方便。僧稠特重四念處法,故與達摩取法於大乘虛宗者不同。故曰,即乘之二軌也。四念處法,觀身、觀受、觀心、觀法,其階藉所由,步驟井然。故情事甚顯,而易於遵行。大乘虛宗,以無分別智,無所得心,悟入實相。依此正觀,立證菩提。故其旨玄妙幽賾。由常人視之,其理難通,必領宗得意,乃能啟悟也。
《楞伽經》者,所明在無相之虛宗。雖亦為法相有宗之典籍。但其說法,處處著眼在破除妄想,顯示實相。妄想者如諸執障,有無等戲論。實相者體用一如,即真如法身,亦即涅槃。菩提達摩主行禪觀法,證知真如。因須契合無相之真如,故觀行在乎遣蕩一切諸相。必罪福並捨,空有兼忘。必心無所得,必忘言絕慮。故道宣論又有曰︰
「屬有菩提達摩者,神化居宗,闡導江洛。大乘壁觀,功業最高。(中略)審其所慕,則遣蕩之志存焉。觀其立言,罪福之宗兩捨。詳夫真俗雙翼,空有二輪,帝網之所不拘,愛見莫之能引。靜慮籌此,故絕言乎。」
達摩所修大乘禪法,名曰壁觀。達摩所證,則真俗不二之中道。壁觀者喻如牆壁,中直不移,心無執著,遣蕩一切執見。中道所詮,即無相之實相。以無著之心,契彼真實之理。達摩禪法,旨在於此。
然所謂契者,相應之謂。不二則相應。彼無著之心,與夫真實之理,本無內外。故達摩又拈出心性一義。心性者,即實相,即真如,即涅槃,並非二也。密宗曰,達摩但說心。心性一義,乃達摩說法之特點。而與後來禪宗有最要之關係。(中略)
菩提達摩以四卷《楞伽》授學者。大鑒慧能則偏重《金剛般若》。由此似若古今禪學之別在法相與法性。然而不然。達摩玄旨,本為《般若》法性宗義。在史實上,此有六證。(1)攝山慧布,三論名師,並重禪法。於鄴遇慧可,便以言悟其意。可曰,法師所述,可謂破我除見,莫過此也。(2)三論師興皇法朗教人宗旨,在於無得。達摩所教《楞伽》,亦以「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3)道信教人念《般若》。(4)法融禪師,受學於三論元匠茅山大明法師。而禪宗人認融為牛頭宗初祖。此雖不確,然《三論》與禪之契合可知。(5)慧命禪師,曾著《大品義章》。其所作〈詳玄賦〉載於《廣弘明集》中。而禪宗之《楞伽師資記》,誤以為僧璨所作。可見宗《般若經》之慧命,與楞伽師之僧璨,義理上原少異致。(6)法沖,楞伽師也。然初學於三論宗安州慧暠,後學慧可之《楞伽經》義。
據上六事,可知北方禪宗與攝山三論有默契處。二者均法性宗義,並崇禪法。達摩禪法得廣播南方,未始非已有三論之流行為之先容也。且般若經典由於攝山諸師,而盛行於南方。禪宗在弘忍之後,轉崇《金剛般若》,亦因其受南方風氣之影響也。再者達摩原以《楞伽經》能顯示無相之虛宗,故以授學者。其後此宗禪師亦皆依此典說法。然世人能得意者少,滯文者多。是以此宗後裔每失無相之本義,而復於心上著相。至四世之後,此經遂亦變成名相。於是哲人之慧一變而為經師之學,因而去達摩之宗愈遠。《金剛般若》者言簡意深。意深者謂其賅括虛宗之妙旨。言簡者則解釋自由而可不拘於文字。故大鑒禪師捨《楞伽》而取《金剛》,亦是學問演進之自然趨勢。由此言之,則六祖謂為革命,亦可稱為中興。革命者只在其指斥北宗經師名相之學。而中興者上追達摩,力求「領宗得意」,而發揚「南天竺一乘宗」本來之精神也。
◎附二︰印順《中國禪宗史》第一章第一節(摘錄)
菩提達摩,簡稱達摩。在後代禪者的傳說中,也有不同的名字。神會(762卒)的《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此下簡稱《南宗定是非論》),也是稱為菩提達摩的。神會引〈禪經序〉來證明房提達摩的傳承,如《神會和尚遺集》(此下簡稱《神會集》,依民國五十七年新印本)所說,神會是以〈禪經序〉的達摩多羅為菩提達摩的。因為這樣,在傳說中,或稱為菩提達摩,或稱為達摩多羅。774年頃作的《歷代法寶記》,就綜合而稱為菩提達摩多羅。這是傳說中的混亂糅合,並非到中國來傳禪的菩提達摩,有這些不同的名字。菩提達摩與達摩多羅,被傳說為同一人。達摩多羅或譯為達磨多羅,菩提達摩也就被寫為菩提達磨了。 Dharma,古來音譯為達摩(或曇摩)。譯為達磨,是始於宋‧元嘉(430前後)年間譯出的《雜阿毗曇心論》。《雜阿毗曇心論》是達磨(即曇摩)多羅──法救論師造的。曇磨多羅論師與達摩多羅禪師,也有被誤作同一人的。如梁‧僧祐(518 卒)《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記目錄序〉,所載(北方)長安齊公寺所傳,仍作曇摩多羅(禪師),而僧祐(南方)《舊記》所傳五十三人中,就寫作達磨多羅了(大正55‧89a)。神會(在北方)還寫作達摩多羅與菩提達摩,而神會下別系,與東方有關的(781撰)《曹溪別傳》,就寫作達磨多羅。洪州(馬大師)門下(801)所撰,與江東有關的《雙峰山曹侯溪寶林傳》(此下簡稱《寶林傳》),就寫為菩提達磨了。從此,菩提達摩被改寫為菩提達磨,成為後代禪門的定論。達摩而改寫為達磨,可說是以新譯來改正舊譯。然從傳寫的變化來看,表示了南方禪的興盛,勝過了北方,南方傳說的成為禪門定論。(中略)達摩傳《楞伽》的如來(藏)禪,而引用《般若》與《維摩詰經》,可能與達摩的曾在江南留住有關。
《楞伽師資記》說︰還有一部十二三紙的《釋楞伽要義》,現已佚失。從前傳入日本的,有《大乘楞伽正宗決》一卷,也許就是這一部。當時,還有被認為偽造的三卷本《達摩論》,內容不明。現在,被傳說為達摩造而流傳下來的,也還不少。其中,如〈破相論〉一名〈觀心論〉、〈絕觀論〉、〈信心銘〉,這都可證明為別人造的。現存的〈悟性論〉、〈血脈論〉等,為後代禪者所造。沒有標明造論者的名字,這才被誤傳為達摩論了。達摩在中國的名望越大,附會為達摩造的越多。道藏有《達摩大師住世留形內心妙用訣》一卷,達摩被傳說為長生不死的仙人了。世俗流傳有《達磨易筋經》、《達磨一掌金》,達摩竟被傳說為武俠、占卜之流了!這真是盛名之累。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十六;金鶴沖《菩提達磨大師傳》;《禪學論文集》二、《禪宗史實考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4});胡適〈菩提達磨考〉(《胡適禪學案》第一部);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鈴木大拙《禪宗思想史研究》卷二;柳田聖山《達磨の語錄》;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RuthFuller Sasaki and Heinrich Dumoulin《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Zen》。
菩薩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
│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
│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經量部
又作說經部、經部。梵語音譯修妒路句部、修多羅部、修丹蘭多部等。為印度佛教小乘二十部派之一。係西元100年左右從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以反對有部的論藏中心主義,而主張以經藏為中心,故有經量部之稱。其後,與有部並為小乘的代表。
該部學說淵源於有部的譬喻師,開祖為鳩摩羅多(Kumāralāta,童受),但由譬喻師轉為經量部,且建立經量部學說者則係室利羅多(Śrīrāta,勝受)。世親之《俱舍論》、訶梨跋摩之《成實論》皆曾受此派思想之影響。此部派之教義書已不流傳,其學說散見於《俱舍論》、《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等。
此部派反對有部的多元實在論,以不相應行法為非有,唯承認屬於色法之地、水、火、風四大種之極微(原子);並否定心所有別體,唯以心王為實有。又,相對於有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現在諸法為實在(三世實有),而主張唯現在有體。且認為無為法為非有。
◎附︰呂澂〈略述經部學〉(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
經部是印度部派佛學裏很晚出的一派,因而後世區分佛學為四宗(即婆沙、經部、瑜伽和中觀),將它放在十八部(都歸於婆沙一宗)以外。但是它和大乘佛學的關係卻異常的密切。就像依據經部的前驅譬喻師說而結構的《成實論》,在我國梁陳時代常被認為「中觀」的階梯,甚至說是大乘一類。其次,採用經部本宗學說批評有部而成的《俱舍論》,隋唐時代的研究學者也自卓然成家,作為「瑜伽」的羽翼。再後,發展的經部說被吸收在陳那、法稱的著作裏,以致有隨順經部的瑜伽系(同時也有了隨順量論的經部系)。從這些上面,都見得經部的學說怎樣地和大乘聲氣相通。只是舊籍零落,經部學說前後發展的詳細經過,已無可考,現在僅能說明它的一個大體輪廓。
先從經部的名稱說起。照唐人所解,他們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和對法,所以稱為經量部(見基師《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此說並不完全正確。經部本名應該是說經部(見陳譯《部執異論》),梵文音譯為修多羅婆提那(見失譯《舍利弗問經》,原文係Sūtra-vādinah),它末尾的婆提那,即是「說」的意義。這樣名稱正和「說一切有部」、「說假部」等同例,巧用一部的中心主張來作標幟的。就實際言,各種部派都以佛說為宗,沒有不談到經的,為什麼這一部說經便成了特別的主張呢﹖這自然有關於它所說的並非一般的經,而另有所指。像解釋《俱舍論》一部份的《隨相論》(陳‧真諦譯本)就稱此部為「經優婆提舍師」,便很好地說明了經部所重視的經是優婆提舍,屬於十二分教中的論議,《成實論》的譯本裏即稱之為論經。經部原來以論經為宗,隨後乃廣泛運用一切經,所以僅僅看它是以經為量,還說明不了它的真相。
就從這一部的名義上,可以推論出它的思想本源乃出於佛滅以後「持法者」的一個系統。這些持法者中間有祇信九分教的,也有相信十二分教的。十二分教比九分多出了因緣、譬喻、論議三類。它們原始的結構如何,已沒有明白的記載,但從律藏像《四分律》等所提到的各種分教即「雜藏」來看,大概也是編輯佛說的偈頌而成的。由此演繹出好些因緣譬喻經類,在我國譯本中還保存著(如《百喻經》、《賢愚經》、《撰集百緣經》等)。但是譬喻師開始是重點地採用《法句經》一經作樞紐來組織學說的。他們或者從《法句經》的本末次第去推求說法的緣起和印證,這樣成為譬喻者或譬喻師(依照《成實論》〈十二部經品〉所說,本末次第即是譬喻)。或者就《法句經》推求義理而專走論議的路子,這又成為論經師了。他們對於《法句》的處理,祇要看晉‧法炬等譯本《法句譬喻經》和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所引《法句經》舊譯稱為論議的(見《論》卷十八、卷十九),就可瞭然。而他們最喜用的《法句經》,乃是法救改訂本,題名《憂陀那聚》(Udānavarga)。就憂陀那語源分析,可以作日出解(以憂陀為出,陀那為日,所以秦譯《法句經》作《出曜經》),因而信奉《法句經》的學人也稱為日出論者。這樣,譬喻者、論經師、日出論者都屬一類,都是經部的前驅。
在有部的論書《異部宗輪論》和大眾部、正量部所傳部派源流(據清辨《中觀心論釋》所引)裏,經部被看作有部的一個支派,這大概近於事實。有部的一群禪師們,像馬鳴、僧伽斯那等,都有譬喻類的撰述。特別是改訂《法句經》的法救,即係有部四大家之一,而他和另一大家覺天有好多主張和譬喻者相同(散見《大毗婆沙論》各卷),實際他們是贊成譬喻師說的。其後,由譬喻者吸收餘部學說逐漸組成獨立的經部一派,乃和有部對立起來。他們中間最顯著的不同之點,即是有部重論(對法),而經部重經(論經),典據範圍是很有出入的。
舊傳譬喻者學說的實際組織者是鳩摩邏多(童受)。他的著作有數十部之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喻鬘論》早年在龜茲故地發現了梵本殘篇,內容和我國秦譯的《大莊嚴論》相同。但秦譯本題為馬鳴所作,似乎真正的作者是誰還有疑問,不過據梁代僧祐所傳《薩婆多部師資記目錄》(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鳩摩邏多和馬鳴後先相接,他的作品很有補訂馬鳴舊制而成的可能,所以新發現的殘篇和舊譯作者題名會不一致。就從《大莊嚴論》的內容看,可見譬喻者所謂譬喻並不全同於經律中泛泛的喻言,而是引用一些故實來發明《法句經》的意義,這就稱為「莊嚴」(用具體事物說便是華鬘)。有如《大莊嚴論》九十事,每事開端常舉出《法句經》數語(像《論》卷二、第四事首云「夫聽法者有大利益,增廣智慧,能令心意悉皆調順」,這就是《法句經》〈多聞品〉「多聞令志明,已明智慧增」云云,其餘可以類推),再引故事證明,使人有更深刻的認識。《成實論》說敘述本末次第為譬喻,正是此意。另外,鳩摩邏多年代因為比較馬鳴稍後,應該生在佛滅度後七百年(西元第二世紀)。唐人也說他是佛去世後一百年的人,這是誤會了《西域記》裏說到和他有關的竭盤陀國阿育王即是從前摩揭陀的阿育王,所以有很大的出入。唐人又傳說鳩摩邏多的著作有《癡鬘論》、《顯了論》等(見普光《俱舍論記》卷六),又造九百論,這些都已遺佚。現在剩有解說禪法的四十三頌,保存在秦譯《坐禪三昧經》裏(參照《出三藏記集》卷九所載僧叡經序),又有數頌見於《俱舍論》、《入大乘論》的引文。
鳩摩邏多的弟子有訶梨跋摩(師子鎧),著《成實論》。舊傳他著書的用意是「偏斥毗曇(有部)、專同譬喻」;真諦三藏也說他用經部義,檢《俱舍論》所引經部,和他很多相同(見《三論玄義》卷上)。經部本來從譬喻師說蛻化而成,所以同於譬喻也就會多同經部。但訶梨跋摩著書所說,已不能算是譬喻者的正宗。這看玄暢所作訶梨跋摩傳記(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一)就可知道。傳稱他不滿意於師說,而和他所認為五部本源的僧祇(其實是分別說部)共鳴,於是用「淘汰五部、商略異端」的方法來著《成實論》。其先鳩摩邏多著《喻鬘論》即已有了和會各家的傾向,因而論首所歸敬的人,除有部諸論師而外,還有牛王行道者(即犢子部),到了訶梨跋摩更採用分別說部的議論,對於原來譬喻師說,可謂有了進一步的開展。
從譬喻者遞嬗為經部,這須歸功於室利羅多(勝受)。他在阿逾陀郊外著作了經部的根本毗婆沙(見《西域記》卷五,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十一),此書現已失傳,它的篇幅相當大,玄奘遊學印度的時候,曾在祿勒那國費去一冬半春的光陰才學習完畢(見《慈恩法師傳》卷二)。室利羅多的重要主張,散見於唐譯《順正理論》(論中引文稱他為上座而不名)。其後有大德邏摩(西藏傳作羅多),著書不詳,但《順正理論》也引用了他的學說數條。
譬喻者轉成經部師之後,仍有一部份堅持異見的不與合流。所以《順正理論》(卷二十五)指出上座的親教門人和同見者對於上座有不承信的,而《順正理論》、《中觀釋論》等常常並舉經部和譬喻者的說法。在經部看來,那時的譬喻者也可算是經部異師(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十一)。現在這一方面的著作要推陳譯的《四諦論》為代表。論的作者是婆藪跋摩(世鎧),生在世親之後,大約是西元第五世紀末葉的人。從他著書的序頌看,在他以前,解釋譬喻者中心宗義四諦的,有迦旃延的略論和佛陀密(覺親)的廣論。迦旃延的人世不詳,佛陀密則明明是世親的老師(見陳譯《婆藪槃豆傳》)。他的廣論除了廣釋文句和義理而外,還有次第(即因緣本末)和莊嚴(即為幫助瞭解而引證的故事),這完全是譬喻者的作風。至於《四諦論》引用經部不同的說法,都明白區別出來,又還常以《俱舍論》所說為典據,可以見到後來譬喻師立說態度的一斑。
經部的源流大概如上,現在來敘述它的主要學說,這隨著它的前後變遷,可以分作經部前期(即譬喻者)說、經部本宗說和經部後期說三類。
為經部前驅的一群譬喻者,見解雖不完全一致,但他們的中心思想,依據《大毗婆沙論》所引用的資料,不外下舉的幾方面。最先,譬喻者是以四諦概括佛說來製作他們主張的綱領的。這看現存有關譬喻師的著述《成實論》(實,就是諦)、《四諦論》的結構莫不如是,便可瞭然。另外,和譬喻者相對立的有部簡別譬喻學說,也是就四諦上著眼的。像《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就很明顯地指出舊對法師、分別論者和譬喻者解釋四諦的不同。譬喻者說苦諦是名色,而舊對法師則為五取蘊,分別論者又說為有漏八苦。譬喻者說集諦是業惑,而舊對法師為有漏因,分別論者又為招後有愛。譬喻者說滅諦為業惑盡,而舊對法師為擇滅,分別論者又為愛盡。譬喻者說道諦是止觀,而舊對法師為學無學法,分別論者又為正八道。譬喻者這些特別說法,後來《順正理論》(卷五十七)還加以批評。以為只說名色是苦諦,乃因它的實體即是五取蘊之故;又祇說業惑為集諦,乃由於惑力能夠繫心令向餘趣,業力令其自體各別的緣故,又祇說煩惱滅為滅諦,乃因滅了煩惱就會於色等得到解脫,又只說止觀為道諦,乃因止觀可以攝受一切的聖道。這樣,譬喻者對於四諦的解釋,不免是適應時機,別有用意,並非究竟之談。如此批評滿懷成見,當然難言平允。實際譬喻者之重視四諦,又作特別的解釋,都有它的典據,即是依照《法句經》的要旨來為組織。《法句經》說︰「八直最正道,四諦為法跡。」(見吳譯本卷下〈道行品〉)又說︰「道為八直妙,聖諦四句上。」(見秦譯本卷十三〈道品〉)這些都是以諦和道並舉,可見譬喻者之宗四諦,完全準據修道的方針。由此解釋各別諦相,也一依修道而說。像《法句經》說︰「鹿歸於野,鳥歸虛空,義歸分別,真人歸滅。」又說︰「若不自煩惱,猶器完牢具,如是至泥洹,永無塵垢翳。」(上均見秦譯本卷二十三〈泥洹品〉)這是說修道究竟歸宿涅槃,而涅槃乃是惑盡的意義。又如說︰「深入止觀,滅行乃安。」(見吳譯本卷下〈沙門品〉)這以止觀為修道。又如說︰「數自興煩惱,猶彼器敗壞,生死數流轉,長沒無出期。」(見秦譯本卷二十三〈泥洹品〉)這以惑業為生死因,即是集諦。又如說︰「一切名色,非有莫惑。」(見吳譯本卷下〈沙門品〉)這說於名色起惑,屬於苦諦。以上都是譬喻者解釋四諦的典據,不能說它不依諦相。
其次,譬喻師的四諦理論完全用一心法作貫穿。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此說也出於《法句經》。現在看南傳佛典中所保存的《法句經》舊本,開宗明義第一章即是「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云云的兩個頌(參照吳譯本卷上〈雙要品〉),是特別標出心性本淨的根本要義的。這樣的心法,譬喻者還給以很扼要的形容,就像《法句經》(吳譯本卷上〈心意品〉)所說,「獨行遠逝,寢藏無形」(唐譯《瑜伽師地論》卷十九引文作「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依照舊解,這有四方面。遠逝說心的過去、前際很難瞭知。獨行說它現在次第生起,不會同時而有多心。無形說它生起剎那即滅,並無實體。寢藏說它未來住在四種識住(色受想行)中能往後世。為四諦樞紐的心法便是具備這些相狀的。它既前後相續,隱微難辨,因之也稱為「細心」。並且連類而來的,更有心法次第起,沒有相應(見《大毗婆沙論》卷十六、卷五十二、卷九十、卷九十五、卷一四五),尋伺即心的粗細狀態,遍於三界(見《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卷五十二、卷九十、卷一四五),滅定有心(見《大毗婆沙論》卷一五二)等等主張。
最後,譬喻者運用分別說的方法,對於一切所知境界聯繫修道實際來區別假實,很多與有部相反。例如說有為相、因緣、表無表業、擇非擇滅等都無實體,這便引起有部激烈的爭辯,而使譬喻者和它對立的情勢更加顯明。
譬喻者的學說到了訶梨跋摩著《成實論》時,得著新的發展。它吸收分別說部的所長來批評各家,但重點仍在於有部。像《成實論》首篇十論的各品(秦譯本卷二、卷三)就有七論正破有部的主張。另外,它和譬喻舊說不同之點,如說苦諦為五取蘊,滅諦為滅三心等,都針對有部立言。《成實論》主張五取蘊是假名,而四塵(色香味觸)為實法(因五蘊從四大起,四大又由四塵成,故祇有四塵實在),這就和有部之說相反。至於滅三心的次第,依二諦論門,觀假說我法是世諦無,而五取蘊為勝義有,更進而觀五取蘊於世諦假,而空於第一義是真。如是兩重輾轉,達到究竟,完全採取分別說部的理論,這就和有部相去愈遠了。
經部本宗的學說,在《異部宗輪論》裏曾列舉了幾條。它的中心思想表現在有微細的、一類相續的諸蘊,因此說諸蘊法能從此世移轉到後世,而得著「說轉部」的名稱。此種思想顯然由譬喻師細心說發展而來。它有些像犢子部的有我主張,但不承認勝義諦中的實在補特伽羅。所以《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六引用譬喻師說「能繫結是實,所繫事是假,補特伽羅亦假」,世親依經部義作《俱舍論》,最後即痛破犢子部勝義補特伽羅之說。從這些上面可以見到經部本宗真正的主張,《異部宗輪論》也說經部執有勝義補特伽羅,那明明是一種誤傳(清辨《中觀心論釋》詳敘小乘部執處,即謂經部本宗說補特伽羅於勝義中不可得,可為旁證)。
經部本宗更重要的主張,見於上座勝受的著書。現在依據《順正理論》引用的資料,知道它的重點是隨界說。這也和細心說法相關。勝受以為一切法生起之後會有熏習,留下了功能,此即是界。界有種子、種姓、種族等含義。既說熏習,就應有能熏所熏,這又如何分別呢﹖依勝受的解釋,色法和心法可以互依互熏而各留習氣以成界。眾生相續存在之時,界必隨逐,故稱隨界。它和色法心法的當體,不能決定說是一是異(因此也說六處為界。後來大乘瑜伽學系即有類似的說法,以種姓為六處殊勝、六處所生等)。但隨界在相續存在的中間,逐漸變化,輾轉殊勝,成為後來再生那樣法體的因性。這一因果的理論大大改變了舊說的面目。其顯著之點是︰(1)因法剎那滅(法滅不必待因),(2)過去法作因(以前後法為因果),(3)因法自性各別(法各有界,數量無邊),(4)法因無體(過去法滅故)。如此和說一切有部主張六因以同時因果的俱有因作基礎的看法根本相違,而在四緣中對於所緣緣的解釋也有了很大的出入。舊說各種心心所法的所緣各有它的不同條件。比方前五識所緣只限於現在法,而第六識則可通緣過去未來一切法,由此六識緣境有三世的不同。又就心心所而言,緣現量境凡有三種情況︰前五識依根的現量必定與境同時,第六識覺了現量可通異時,心所受的領納現量則到後來隨念的時候才覺苦樂等等,這些很不一致。勝受對這方面,另有他的創見。他將所緣緣賅攝在因法中,因法又祇限於過去,於是前五識和第六識,心王和心所,都看成同樣的覺了現量,所緣緣的意義便歸於一律。這就是說,各種心法的緣境,在第一剎那根境為先,到第二剎那識了方起。當根境先行時,假說為見,實際第二剎那才是了別。所以不問是前五識或第六識,也不問是心或心所,所緣境都在過去,後念覺了方成現量。如此解釋,就有好些特點︰其一,舊說對於根識和境的關係曾有根知境和識知境的兩種不同看法,現在和會三者而說,根但假名為見,但又不能離根而知境。其二,由三法和合而生的觸心所是假有,說和合也非實在。因為根境一剎那,識又是一剎那,本不同時,但從完成了別一件事上假名和合。其三,所緣和緣一致,可不另加簡別。譬如見杌以為真人,雖是錯覺,但杌既為所緣,也就成緣。假使以時間分別,前念為因也就是境,可不別說。其四,現量不是一剎那間的事,但所緣屬於第一剎那,隨此剎那法體或有或無,第二念所緣可作有無分別。其五,所緣既在過去,故境不必實,但當前念境現前時有無各別,後念緣慮隨之不同(以上所說見《順正理論》第十五、十八、十九各卷,又第五十一卷)。這些也都是和說一切有部所說絕對相反的。有部在前階段的特點是善於說因(像《發智論》料簡因性建立了六因四緣的理論),後一階段的特點在善於釋境(像《順正理論》將成立一切法有的根據放在六識現量所緣是實的上面),現在都被經部推翻了,無怪他們會對經部深惡痛絕,破斥它不遺餘力。但經部學說正反影響於其他各派的地方卻很多、很大。像瑜伽學系的建立諸法以種子為因,固然和經部的隨界說一脈相通,而到了唯識理論發展之後,難陀主張以五識的種子作五根,陳那又謂五根即是識上色法的功能(均見《成唯識論》卷四),這些也都由經部所緣緣以根境為先的理論推闡而出(因根識不必同時,故可在種子上安立根的名字)。及至最後法稱重顯因明,將同時意識說成第二剎那,以前念根識的對象相續為所緣,依然符同經部所緣緣的理論(參照Th. Stcherbatsky: BuddhistLogic,Vol.Ⅱ)。
就在經部師對因緣的解釋有了顯著變化的同時,他們學說的全體組織也採取分別論者的論點作了好些修改。像譬喻師舊時解說四諦,以名色為苦諦,本沒有什麼簡別,但到了經部時代,參用分別論說,以為無情的外色只是苦而非諦。苦諦必有它的相狀(如三苦、八苦等),外色但由集因而得,可說為苦,卻無共相,所以不屬苦諦(見《順正理論》卷一)。又如集諦,譬喻師義通指業惑,但到了經部,就祇取愛法為集(見《俱舍論》卷二十二)。他們主張此說最力,雖有人提出經文就勝而言來作解釋,他們還是堅持不為少動。這就和分別論者以招後有愛為集諦的說法極其相近。推究這些變化的原因,也可歸結到經部立說方法從來即偏於分別說這一點上。像譬喻師所宗的《法句經》裏對於法的解釋就很明顯地說「法歸分別」,因此,他們理論的發展,自然會逐漸和分別論者合流。我們所見到的經部完成時候的四諦解說,便與分別論者相去無幾了(參照《四諦論》各卷)。
還有,經部在實踐方面,運用分別論法,也建立了一些新說。本來從譬喻師說發展的《成實論》承認法無我而有滅三類心的次第觀法,已經大同於分別論者,經部學說更進一步作了分析。像以五蘊和三無為總攝一切法而言,五蘊由多種同類之法聚積假設,在二諦分別上屬於世俗諦,即是假有(見《順正理論》卷五十八)。又三無為中無觸對名虛空,由智慧簡擇之力餘法不生名擇滅,但由緣缺而不生名非擇滅,都無實體(見《順正理論》卷十七),這樣總說一切法的體空。又如以十二處總攝一切法而言,從極微和合而成諸識的依或緣,在二諦門中也非實在(見《順正理論》卷四),這樣說一切法的體空。所以經部有比成實論師更積極的法空理論根據,使它的地位和大乘佛學愈加靠攏。經部對蘊界處三科諸法,祇說界是實在,而界以種族各有自性作解釋,完全屬於認識方面的看法。大乘瑜伽學系在認識論的基礎上也將生起諸法的親因緣歸之於自性各別的名言種子(由此,《攝大乘論》說從名言種生諸法為自性緣起),經部所說正與它的用意相同。
另外,在梵藏文典籍裏所見的經部本宗學說,還有很關重要的兩點︰其一是心法緣境的帶相說,另一是心法自緣的自證說。先談帶相說。一般部派佛學都承認心外有境,但正量主張心能直接緣境,餘部則有兩種說法,或謂由境引生心的印象,或謂境映於心變現為一定表象再加了別。經部即採取後一說。他們以為心法生時必定變帶所緣境界的表象,成為心法的相分。換句話說,心法緣境都是間接以表象為憑的。從前唐代佛學家對於這一層,似乎不很瞭然,所以常說除正量而外,所有小乘學派都主張心法帶相而緣境(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五)。但據梵藏文資料,祇經部有帶相之說,並且此說原來和經部根境為先、後方識了的理論相照應(因為境在過去,所以識了之時須有變帶行相以為媒介),餘部就沒有這樣根據。後世的批評家將經部本宗和所餘小乘部派綜合為婆沙宗的相對比,常以有無帶相之說為一異點,也就是這樣的緣故(參照S. Radhakrishnan: Indian Philosophy,Vol. I)。
經部的帶相說,由陳那開始導入瑜伽學說體系之內。他在所著《觀所緣論》裏分析構成所緣的必要條件,其一即是能緣方面帶有它的表象;又在有總結性的著作《集量論》第一〈現量品〉裏用能量所量的觀點來解釋心法的了別境界,以為祇得著心上顯現的種種行相(參照《內學》第四輯《集量論釋略抄》)。這些都採取了經部學說的優點。但經部和瑜伽學系的區別何在呢﹖這如《智慧藏集論》所指出,即在於「非無積聚色」(見藏文《丹珠爾》德格版Tsha)。經部許有存在於心外的色境,乃是由極微積成的和合色(參照《二十唯識論述記》卷三。《述記》說經部主張極微輾轉和合,由小成大,體雖是假,但五識上有其相,即成五識的境界;至如各各極微,有一實體,祇是意識所緣)。而瑜伽學系所說心法的相分完全由名言熏習的功能變現,並不須用心外實境來作為依托。
次說經部的自證理論。這在月稱的《入中觀論》第六地裏特別提出作為經部的主張而予以批判。依論文所說,先又譬喻門成立。譬如火點著時,一時間便照見了它自身和瓶等物體,又像聲音發出時,也是一時表白了自己和各種語義,意識正是這樣,生起的時候了別境界也了別自體,所以應該有自證這一回事,再由憶念門證成。見過某種境界的,以後會記憶起來,可以證明在見境的當時就對見的本身有一種領受,否則不能有「見過」的記憶的。這也是成立自證的理由(參照法尊法師譯《入中論》卷三,又Possin校刊原本《Madhyamaka-vatara》)。經部此說,也可看成從受心所具有自性受和境界受的雙重意義推演出來。以心比受,應有對於自體和境界的雙重了別,再加以後時的記憶,所以決定心法能夠自證。它的性質與計度分別無關,屬於現量,由此在舊說的根現量、俱時意識現量和定心現量以外,還可加上一種自證現量。
經部的自證說也由陳那導入於瑜伽系學說。他著《集量論》,在〈現量品〉裏不但承認了自證現量,並還於量果方面發展了自證的意義,以為心法生起之時都自然地顯現出它自身和境界兩部份,而各有了別或領納。在這中間了別境界是量,了別自體才是量果(參照《集量論釋略鈔》)。它這樣地微細解析,很引起餘派學者的不滿,像清辨就在所著《中觀心論》第五品第二十頌以下對於其說痛加駁斥。他以為顯現境界即是整個心法的作用,更無顯現自體的餘地,由此連帶著不承認有自證之義(見藏文《丹珠爾》德格版︰dsa)。但到護法,依據《密嚴經》眾生心二性一頌,仍將心法的緣慮內容分析為內外緣兩部份,各有能所,便建立了四分(見《成唯識論》卷二)。其說傳來中國,更得著玄奘門下各家的發揮。
以上是經部本宗學說的大概。
最後說到後期經部師,他們宗經而外更信奉法稱所作的七部量論,成為一種隨理的派別。所有學說比較突出之點是,結合著量論的自相共相的區分來解釋二諦。照法稱的量論說,凡法有效用能生結果的都屬於自相,勝義實有,也就是現量所得。什麼是效用呢﹖這像色以距離人目的遠近會使所見形象清晰的程度有種種不同,便是效用。如沒有這樣效用的,那是共相法,比量境界,世俗假有(參照Bu-ddhist Logic,Vol.Ⅱ)。後期經部接受這種說法作為二諦的解說,就和本宗以一物或多物設施為有而分勝義或世俗的不很相同(參照嘉木樣一世的《宗派安立論釋》Crub-mthahbshag-pahirnam-bcad)。依我們的看法,這也和譬喻師中成實論者的議論有些淵源,《成實論》說四大為假,四塵為實,即是從他們能否為五識的直接對象而決定的(見《成實論》卷三)。
另外,後期經部對於識法的帶相也作了更加深入的分別。依著西藏學者們所傳,這有三種不同解釋。有說,能所取兩方面的數量是相等的,譬如眼見錦繡等雜色的東西,具備青黃等種種色彩,眼識上便照樣有各各行相。有說,祇是總相不異,儘管對象有多種色彩,而眼識上的行相還是雜色一味。又有說,行相是多樣的,不過次第而取,作為一整體的想法(參照嘉木樣同書)。在這些說法裏,對照經部原來主張一心次第生起看,第三說更覺理長。
後期經部還有些極端的主張,像由無為非實有的論點出發,將四諦中的滅諦解作如燈光滅,但無所有,即是一例(參照《四諦論》卷三)。至於其餘學說,多同本宗,可不詳談(嘉木樣一世書中總括西藏有關經部學說的資料,列舉經部後期的要義若干條,除上面所論及的而外,像諸法剎那滅、七部毗曇非教、極微有方分或無方分、有為法無實質、因果不同時、羅漢無退失,乃至佛有生身有法身,都是和本宗之說相同的)。
經部立說,本來從反對有部出發,到了後期,這種情勢更覺顯明。有部嘗受到貴霜王朝統治者的支持,建立學派的中心地帶在迦濕彌羅,保守色彩極為濃厚。經部學說則大成於東方阿逾陀等思想素來自由的地帶,所以能發揚世親以理長為宗的求真精神,而終於對有部形成了極端相反的局面。後世密教論書像《上師相承次第論議》(Bla-ma brgyud-qahi rim-nahi man-nag)等,也判經部為初級大乘,是不無所見的。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大毗婆沙論》卷九、卷十九;《俱舍論》卷二、卷九;《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部執異論》;《島史》第五章;李世傑《印度部派佛教哲學史》;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唯識學探源》。
譬喻
佛陀說法(或佛典中為說明教義)時,所常用的方式之一。通常是以具體事物擬喻抽象佛理,或以自然景觀、世俗人事現象等,譬喻佛法中之某些事實。此等方式,在佛典中頗為常見。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將譬喻分類為下列八種︰(1)順喻︰依事物發展之順序所作的譬喻。(2)逆喻︰逆於事物發展之順序所作的譬喻。(3)現喻︰以當前之事實所作的譬喻。(4)非喻︰使用假設事件所作的譬喻。(5)先喻︰於說法之前,先作譬喻。(6)後喻︰於說法之後再說譬喻。(7)先後喻︰於說法之前後均作譬喻。(8)遍喻︰譬喻內容與所欲喻顯事項的內容全部契合。
又,十二部經中的阿波陀那(avadāna),即是以譬喻為主體而構成的經典。
玆舉佛典中較著名之譬喻如下︰
(1)十喻︰載於《大品般若經》卷一及《大智度論》卷六。即以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犍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等十喻顯示諸現象之存在皆無實體,一切皆空。
(2)三照之喻︰載於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以朝日首照高山,次照幽谷,最後普照大地,比喻佛陀一代教化之次第,即由菩薩而聲聞、緣覺,以及根機低淺之眾生。
(3)七喻︰《法華經》所載。即〈譬喻品〉之火宅喻、〈信解品〉之窮子喻、〈藥草喻品〉之三草二木喻、〈化城喻品〉之化城喻、〈授記品〉之衣珠喻、〈安樂行品〉之髻珠喻、〈壽量品〉之長者窮子喻。
(4)十二喻︰《楞伽經》卷二所說。即︰渴鹿陽焰、乾闥婆城、夢中諸境、畫像高下、翳目垂髮、火輪非輪、水泡摩尼、水中樹影、明鏡色像、風水出聲、日照洪浪、咒術機發等十二喻。
◎附一︰《法華經》〈譬喻品〉(摘錄)
爾時佛告舍利弗︰「我先不言諸佛世尊,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說法,皆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然舍利弗!今當復以譬喻更明此義;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有大長者,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僕;其家廣大,唯有一門,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閣朽故,牆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襷,若以几案,從舍出之。復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而復陿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當為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為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愍,善言誘諭,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了無出心;亦復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云何為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此舍已為大火所燒,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為所焚,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種種珍玩奇異之物,情必樂著,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適其願故,心各勇銳,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皆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無復障礙,其心泰然,歡喜踴躍!時,諸子等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
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眾寶莊校,周匝欄楯,四面懸鈴,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亦以珍奇雜寶而嚴飾之,寶繩交絡,垂諸華瓔,重敷婉筵,安置丹枕;駕以白牛,膚色充潔,形體殊好,有大筋力,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財富無量,種種諸藏,悉皆充溢,而作是念︰『我財物無極,不應以下劣小車與諸子等;今此幼童,皆是吾子,愛無偏黨,我有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所以者何﹖以我此物周給一國,猶尚不匱,何況諸子﹖』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是長者,等與諸子珍寶大車,寧有虛妄不﹖」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是長者但令諸子得免火難,全其軀命,非為虛妄。何以故﹖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好之具;況復方便,於彼火宅而拔濟之。世尊!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虛妄。何以故﹖是長者先作是意︰『我以方便,令子得出。』以是因緣,無虛妄也。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則為一切世間之父!於諸怖畏、衰惱、憂患、無明暗蔽,永盡無餘,而悉成就無量知見、力、無所畏,有大神力及智慧力,具足方便智慧波羅蜜,大慈大悲,常無懈倦,恒求善事,利益一切;而生三界朽故火宅,為度眾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愚癡、暗蔽、三毒之火,教化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舍利弗!佛見此已,便作是念︰『我為眾生之父,應拔其苦難,與無量無邊佛智慧樂,令其遊戲。』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若我但以神力及智慧力,捨於方便,為諸眾生讚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眾生不能以是得度。』所以者何﹖是諸眾生未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而為三界火宅所燒,何由能解佛之智慧﹖舍利弗!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不用之,但以慇懃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如來亦復如是,雖有力、無所畏,而不用之,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濟眾生,為說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而作是言︰『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勿貪麤弊──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汝速出三界,當得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汝等但當勤修精進。』如來以是方便,誘進眾生,復作是言︰『汝等當知此三乘法,皆是聖所稱歎,自在無繫,無所依求;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而自娛樂,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舍利弗!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彼諸子為求牛車,出於火宅。舍利弗!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如來亦復如是,為一切眾生之父,若見無量億千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怖畏險道,得涅槃樂!如來爾時便作是念︰『我有無量無邊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是諸眾生皆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是諸眾生脫三界者,悉與諸佛禪定解脫等娛樂之具,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歎,能生淨妙第一之樂。』舍利弗!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舍利弗!以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附二︰法舫《金剛經講話》(摘錄)
《金剛經》︰「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法舫講解︰前來所說,是明菩薩於一切法,應當了達無相無住,無有自性之甚深般若義,故於修行時能不住於相,而修萬行,能不取法相而說妙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但這些觀點,在智都是以無分別智為主,在境都是以法性真如為主,所謂是正智如如的菩提現觀境界。然而,真如不離世俗,性空不外緣起,非世俗外別有真如,非緣起上另立性空。故說此一偈以明性空無相之理,就在如幻的緣起上。所以,此最後一偈,在「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的原則下,而設施演說一切法。而此所施設、演說的一切法,皆是有為如夢幻等,這也是指示眾生悟入無相、性空、無住相、不取相境界的一個法門,故這一偈明世俗諦,也就是明緣起法。
「一切有為法」,有為法即依他緣起所生諸法,亦名因緣所生法,有造作性、有生滅性、有無常性,名曰有為法。有為法的範圍很廣,略說,有精神的心王心所、物質的色法,及此色心的行為。總之,一切有為法,應該去觀察明白,都是幻夢境,都是如幻化,都是如水上浮泡,都是如光所照影,都是如草上之露,都是如雲雨時之雷電。在這六譬喻上顯示幾個共通特點︰(1)顯示有為法皆是假立的,非實在的。(2)顯示有為法都是生滅的,不是不生滅的。(3)顯示有為法無常變遷流動的,不是常住不動的。有為法無量差別,可是都不出這些共同的原理。在這點共同原理的反面所顯示的正是無為法,也就是第一義諦,性空離相的真如法性。
此譯本只說有為法六喻,而唐譯則有九喻,如云︰「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夢,是凡夫睡眠中所現的境界,這夢境也和人間事一樣,能使你在夢中歡喜、悲哭、慈愛、恐懼。但是一醒來,什麼都沒有了。一切有為世間法也是如此,所謂人生如夢也。
幻,是指幻師(即今日之魔術家)所作的幻境,幻師可以用一手巾變成一個兔子,但是那是幻法作的幻相,不是真實的,一切有為法的現象,種種變化,亦復如是。
泡,是水上的浮泡,偶然一現,頃刻即滅。一切有為法的現象,也是如此。
影,是一個物,一面受光一面現影像,所以是光明所為影像,影像是假有,非物實體。一切有為法的現象,也是如此。
露,是指花草葉上珠水,是地氣受日光蒸熱,在夜間又受冷氣,冷熱相結成的,太陽一出,即行消失。這如有為法皆因緣生、因緣滅。
電,是指雲雨時空中陰陽冷熱所擊發的閃光,剎那一現即滅,決無久住之義。這如有為法的現象,是纔生即滅,剎那不停。
對於一切有為法的現象界,都應該以上說的六喻去觀察,如實了達,而不顛倒妄執、迷惑。若對有為法不迷惑,即能正解悟入法性。
《能斷金剛般若經釋》云︰「幻、露、泡三種譬喻,是喻業報的,觀器世間如幻。如看電影,見種種山、草木、人物、花鳥,看起來很逼真,其實都是由無數的電影片相續不斷演繹,而成似真的情境。在我們的錯覺的眼識,就看的非常真實似的。器世間的宇宙萬有,也都是由有情真異熟識所幻現的,本剎那生滅,而又相續不斷的。似乎經千古不變,是常住的,實則是我們的錯覺。
觀有情如露,露的原素,本是水蒸氣,無相可見,但遇冷就成為水,就有形可見,雖有相,也不過是暫時的,日光出現時就被消滅了。一切諸法,本盡虛空,遍法界,無定自體,但由有情業力所感,而成五蘊諸法假合的有情,有情就執取為實有,執為不壞,但到業報一盡,仍要壞滅的。由有情世間、器世間,而成為六根六塵,根塵接觸,能發生種種受用苦樂的事,觀受用事如水泡。如江河中的水,由激動力水中起泡,有情所受用事,也是由根塵識三和合而生的。」
又說夢、電、影,就是從時間上說的。觀一切法過去如夢,現在如電,未來如影。所以,一切不可實執。
〔參考資料〕 《楞伽經》卷二;《大集經》卷四十七;《大寶積經》卷二十八。
龍樹
印度大乘佛教史上最偉大的論師,也是中觀學派(空宗)的奠基者。梵名意譯又作︰龍猛、龍勝。音譯亦有︰那伽閼剌樹那、那伽夷離淳那、那伽曷樹那、那伽阿順那等名。
龍樹出身於南天竺的婆羅門種姓,自幼聰慧奇悟,博聞強記。於世學技藝,多所練達。曾經與三位密友共習隱身術,並入王宮淫亂宮女。事發,其三友皆遭國王殺害,獨龍樹一人運智逃脫。自此乃悟「欲為苦本」之理,而出家學佛。先後學得小乘三藏及大乘教,並入龍宮學習各種方等深經,而證入無生法忍。其後,在南天竺,得國王之護持,而大弘佛法,並摧伏各種外道。著述有《中論》、《大智度論》、《十二門論》、《十住毗婆沙論》等數十部書。其學問,以「體大思精」四字來形容,可謂最得其實。
在釋尊以後的印度祖師中,龍樹在佛教史上的貢獻是無與倫匹的。由於他的創發性思想,使印度佛教的教義體系局面大開,大乘教義由於他的闡揚而告光芒萬丈。大乘佛教可以說是由他確立的。西元六、七世紀印度大乘二大系統之一的中觀宗(Mādhyamika School),便是紹述龍樹思想的學派。此外,龍樹的思想,是西藏佛學的重要支流;是我國三論宗的義理支柱,與天台宗的重要思想根源;其易行道思想,也頗為中日淨土宗徒所取資。在佛教史上,論義理規模之閎大與影響之深遠,龍樹真可謂是釋尊以外的第一人。
◎附一︰呂澂〈龍樹的學說〉(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第二節)
〔龍樹學習、宏揚大乘的經過〕 龍樹,梵文Nāgārjuna,分析為nāga,arjuna(梵文連音規則,頭一個單字尾與第二個單字頭是相同的母音組成一複合詞時,要發生音變,如兩個a連用時,讀a的長音,所以玄奘把它音譯成「那伽閼樹剌」),玄奘譯為龍猛。Nāga是「龍」義,arjuna譯為「猛」,可能是取了印度大史詩《摩訶婆羅多》裏般度族五兄弟第三人arjuna的意思。因為史詩中他是最勇猛的一個,所以arjuna也就代表勇猛。這是新譯。羅什舊譯為「龍樹」,傳說其師姓龍,他是在樹下出生的。西藏譯為「龍成」,這是照原文字義譯的,因arjuna的語根ar是「成」的意思。
由於龍樹是大乘學說的創始人,後人對他備加崇敬,因此關於他的生平,有不少附會的傳說。比較可靠的原始記載,是鳩摩羅什譯的《龍樹菩薩傳》。羅什是最先介紹龍樹學說來中國的人,他編譯的這本傳是有些根據的。傳中說龍樹是南印的婆羅門族,小時即通曉婆羅門經典,後來皈依佛教。當時南印已經有大乘經典流行,所以他就接受了大乘思想。《龍樹菩薩傳》說他出家時是到山裏的佛塔受的戒,這就暗示了這樣一點︰龍樹出家的地方,是大眾系有大乘思想的一部分人所常住的塔廟裏。當時流行的大乘經本不多,他憑著聰明,很快就通達了。他感到不足,又到北印雪山地方,也是住在相信大乘的塔廟裏,那裏一個老比丘給他一些大乘經典,讀了後仍感不足,於是周遊各地。在這過程中,可能還陸續學了一些大乘經。他還與諸外道和部派佛學者們辯論,所向無敵,因之產生驕傲,認為佛教理論不過如此,便想獨出心裁,自創一派。就在此時,有個大龍(可能是宣傳大乘經典的人)把他引去龍宮(大概是北印龍族所住之處),給他看了很多而更深奧的經典,他於是滿足了,感到在龍宮看見的一部分已比外間流行的多十倍。這一點暗示了︰龍樹後來組織學說所根據的經典不只是當時流行的,還有一部分是個人保存尚未流行的。從龍樹所著的《十住毗婆沙》與《大智度論》中所提到的諸經,同中國譯經史上比較地來看,在此之前中國未譯的大乘經,大都是經龍樹的宣揚才問世的。
龍樹在通達了大乘經以後,又回到南印,著手創立學說,廣事宣傳。他得到了住地憍薩羅國王的支持,為他在黑峰山用九億金錢修建一座五層伽藍(法顯、玄奘去印度時,還見到這個伽藍的遺址)。晚年,他還到了東南印度靠近阿摩羅縛底大塔西北五十公里的吉祥山,一直住在那裏,最後便自殺了。龍樹自殺的原因,大約與政治有關。據玄奘傳說,他得了長生術,也使信仰他的皇帝長命不死,最年輕的太子久久不得繼承王位,於是有人給太子出主意說,菩薩一切都能捨的,你可以向龍樹要求把他的頭施捨給你吧。龍樹只好自殺(見《西域記》卷十)。另外據傳記說,龍樹宣揚大乘,與部派佛學以及婆羅門等教派有鬥爭,後來有位小乘法師給他一重逼迫,他就死了。從這兩個材料看,當時不但有思想鬥爭,也有政治鬥爭,而且鬥爭相當激烈。
關於龍樹的年代,有許多說法,羅什說他是佛滅後八百年的人。不過羅什所信佛滅年代(稱為羅氏年紀)為公元前637年,與一般要相差二百年左右。據他所說的推算,龍樹生年應是公元三、四世紀。佛徒們傳說龍樹活了二百歲、三百歲,大概是因為他自殺,未得終其天年,乃以長壽之說來彌補其缺陷的吧,實際上頂多活上一百歲。所以,龍樹的年代在公元三世紀比較合理。三世紀初(225)案達羅王朝滅亡,繼之而來的又是分裂割據的局面。東南印度是屬甘蔗王朝統治,時間約有百年的光景。二十世紀初,在那一帶發掘出許多塔廟遺蹟,這種塔與阿摩羅縛底大塔一樣,四面有伸展出的牙柱,柱上刻有奉獻者的姓名,從那些姓名看,都是這一王朝的皇帝、皇妃和皇室中人物。由於這一發現,連帶也找到了吉祥山,當地土人稱為龍樹山,可見此山確是龍樹住過的。這些考古資料與《龍樹傳》記載是符合的。
從龍樹組織學說經過看,他的大乘思想原是東南印大眾系發展出來的那一部分。隨後他到各地訪求以及最後大龍把他引入龍宮,見到當時尚未流行的大乘經,這一部分則是由他才開始介紹的。《龍樹傳》裏有這個記載,龍樹自著的《大智度論》最後一卷也說到有許多大部頭的大乘經是在龍宮、阿修羅宮裏藏著的。說最小的篇幅也有十萬頌。當時流行的《二萬五千頌般若》,人們已感到分量大,難於接受了,十萬頌則只能藏之龍宮,待人而傳了。這種傳說,據後人研究,還是有事實根據的。北印一帶,對龍的傳說很普遍,他們說的龍不在天上,而是在雪山。地上常年流著的江河,都發源於雪山,所以北印傳說山上有雪水積成的大湖,龍就住在那湖裏,稱之謂龍宮。如果說龍樹確由龍宮中得到大乘經,這就是說他從北印雪山深處去取得的。至於說雪山有老比丘等,也只是暗示分布在那裏的部派佛教中思想比較前進一些的學者而已。
龍樹後來仍回到了南方,並在那裏度他的晚年,這與支持他的王朝有關。其先,案達羅王朝是不信佛的,到甘蔗王朝則有幾代由於新興的大乘而引起了他們的信仰。當時要宣揚、推廣一種新的學說,得不到強有力的支持,是很困難的。所以,宣傳的範圍,也就只限於這一帶。而在這裏,龍樹也得到了他的繼承人提婆,大乘思想以此為中心,就逐漸傳播、擴展開來了。
〔主要著述〕 龍樹的著作很多,有「千部論主」之稱。他的學說傳播以後,特別在西域一帶,得到了相當的發展。鳩摩羅什又盡量把它傳譯到我國,因此,他的著作漢譯現存的約二十種,其中有托名的偽書,據考證,真正屬於他的只有十七種,但大都是很重要的。
在龍樹著作中,有一類是釋經的,主要有《大智度論》。這部書在他的傳記裏也提到過,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議論)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即是指《大智度論》。它解釋了當時最大的一部經《大品般若》,譯本一百卷,尚非全書。據說對《般若》第一品的解釋是全譯了的,即達三十四卷,其他各品照此譯下去,當在千卷以上。羅什認為中國人不習慣這種繁瑣的議論,從第二品起,就擇要譯出,共成一百卷。另一部是《十住毗婆沙論》,是註釋《華嚴十住經》(後來譯本名《十地經》。此經是《華嚴》的中心部分)的。「毗婆沙」為廣論之意,註釋的不是經的正文而是經的重頌部分(經有正文,有頌,頌又有前有後,後邊的叫重頌)。漢譯有十七卷,只講到第二住,也非全文。此書是羅什之師佛陀耶舍口傳的誦本,他只記得這些,所以譯得不全。但是此書在龍樹學說中地位是頗為重要的。
另有一類組織學說的著作,主要有《菩提資糧論》。這書是隋代譯傳的,頌本計一六五頌,是龍樹寫的,釋文是自在比丘寫的。書的分量不大,譯本只有六卷。《龍樹傳》中也提到這本書,說龍樹作《莊嚴佛道論》五千頌,大概包括了他自己的註解。在《十住毗婆沙論》裏也提到這本書,名〈助道品〉。因此,書的譯傳雖然較後,仍可信為龍樹的著作。
再有一類論戰性質的,是對部派小乘以及其他學派進行破斥,從而顯示自宗的所謂立破之作。最主要的是《中論》,書中對部派的偏見做了徹底的破斥,也是龍樹基本理論之所在。羅什譯。本文五百頌,加上青目的註共四卷(此書在羅什時就有七十多家的註,羅什認為青目註最好,所以一同譯出)。《龍樹傳》中提到此書說「……造《無畏論》十萬頌,於《無畏》中出《中論》也。」意思是說,《中論》的註解包括在《無畏論》中。印度有這種著作習慣︰寫作一種對自己多種著作的自註。《無畏論》十萬頌,其中有《中論》的註。此外,有《十二門論》,是《中論》入門的書。《中論》二十七品,《十二門論》只有十二門,就簡化多了,它是解釋《中論》的根本道理的。書的分量不大,只有很少的頌,大概全文都出自龍樹之手。內容係破除小乘偏見,顯示自己主張。針對佛教以外其他學派的,漢譯有《迴諍論》一書,主要針對正理派。正理派是從認識論角度立說的,講種種量,以量成立各種的實在,這與龍樹主張空、無自性的自然是直接衝突的。龍樹要使對方放下最有力的武器,所以做了仔細的辯破。此書也是後來才傳譯的。
最後一類是與政治有關的著作。大乘學說與以前佛學不同,是將世俗事與出世事融合起來的。當時龍樹受到甘蔗王的支持,因而有對統治者的說教。此類著作漢譯有兩種︰一是頌文體裁的《寶行王正論》(陳‧真諦譯)。「寶行王」即玄奘、義淨譯的「引正王」,梵文「婆羅婆漢那」,原是案達羅王朝的姓,因為過去人們的歷史知識不足,此時雖已改朝換代成了甘蔗族,還錯誤地把前一朝代的族姓沿用下來。此書是專門對甘蔗王講如何治理國家,如何信仰佛教等等,表達了大乘的政治觀點。二是書信形式的《勸誡王頌》,我國前後經過三譯。王,也是指的引正王。據《南海寄歸傳》卷四介紹,印度當時流行許多著名的讚頌,龍樹此書就是其中之一,稱為《密友書》。它以詩代信,勸引正王相信三寶,如何對待臣民,特別是勸王要支持佛法。信的內容也尋常,但文字很優美,所以在印度十分流行,有點像中國過去的《千字文》之類,成了家喻戶曉的讀物。
龍樹著作重要部分,已經漢譯的,有上述八種。這些書大都已無梵本,只有《中論》的頌文,保存在月稱釋的牒引中,1903至1913年的十年間,俄國編印的《佛教文庫》內將其校訂出版了。另外,《寶行王正論》,尼泊爾還藏有梵本,1934年,被西洋人發現後也印出來了。除此兩種外,其餘的梵文原本,尚未發現。又《十二門論》,印度國際大學在1954年已將它從漢文還原為梵文了。
在西藏文譯本中,龍樹著作保存得相當多。因為西藏把龍樹看成是密教的祖師,十分重視。在《西藏大藏經》裏,計有譯本一一八種,內容相當蕪雜,許多是密教的。分類而言︰(1)讚頌十九種,(2)密教解釋五十一種,(3)顯教解釋及雜著四十八種。其中與漢譯重複的,只有十一種。所以研究龍樹學說,應當注意藏文中保存的資料。這些著作中,主要是有關顯教方面的,開頭是《正理聚》,共計五種︰(1)《中論》,(2)《六十頌正理論》(趙宋時有漢譯,譯得不好),(3)《七十頌空性論》(漢譯《十二門論》中提到過此書),(4)《迴諍論》(有漢譯),(5)《廣破論》(此書比《迴諍論》更進一步詳細破了正理派的十六諦)。以後到了宗喀巴時代還加了一部《寶鬘論》,即《寶行王正論》。此外,還有一部值得懷疑的書︰《二十頌大乘論》,西藏人相信它是龍樹的著作,並發現了梵本,1956年,義大利羅馬將其列入《東方叢書》的一種印行。另外,還有一種把許多大乘經貫串起來的書《一切經集論》,宋代有過漢譯,名《大乘寶要義論》。以上是西藏方面保存龍樹著作的情況。
〔主要學說〕 據《龍樹傳》記載,龍樹開始讀大乘經,感到道理還欠完備,想加以推演,創立學派,後來在所謂龍宮看到了大量的大乘經,就又感到不是少,而是多得研究不完,便打消了獨樹一幟的念頭,仍照佛學的基礎進行組織。本來,大乘思想的產生,是適應當時內外環境的需要,從佛學內部講,在流行了大約五百年的時期內,部派分裂,主張各異,其中不少學說趨向極端,致使內部很不統一。從佛學外部講,其他教派這段時期都有較大的發展,勢力日趨強盛,佛學要是還繼續分裂下去,連存在都會成問題的,因此這時就有統一並使之面貌一新的要求。適應這一形勢,大乘經典陸續地出現了,並取得佛學內外一部分人的信仰,已不感到突如其來。到了龍樹時期,印度重又分裂,社會處在顯著變遷之中,反映到意識形態上也不能照老樣子下去,至此,醞釀了一百年的大乘思想應該有個總結,應該有所組織,龍樹就是在這一形勢下來擔任組織大乘學說的工作的。要想完成這項任務,使之向前發展一步,就要從兩方面著手︰第一,要從廣的方面做工作,從佛教根本精神出發,以當時已有的大乘思想為中心,吸收和概括佛教各方面的學說,比較全面地組成大乘的思想體系。第二,從深的方面做工作,應盡量批判一切學說(包括內外各學派),加以鑒別,採取其中對大乘學說有用的,以豐富自己的理論。龍樹所組織的大乘學說體系,在深廣兩方面,都做得相當好,相當出色。
從學說廣的方面看,他首先抓住了佛學的根本問題,即究竟的境界問題(佛的境界)。他認為最究竟的境界應以菩提為目標。而部派佛學則多偏重解脫,如《異部宗輪論》說三乘之不同在於解脫之不同,並辨解脫之道有同不同。大乘則著重於菩提、智慧。佛陀,就是覺者,已含有菩提的意義在內。但是,完全把菩提當作佛體,在部派時代還不是大家能同意的,如《論事》是上座系的主張,它所反對的論點之一,即有以菩提為佛說。這種論點是那時北道部的主張,北道部屬大眾系,後來的發展接近大乘。龍樹此時,即抓住這一根本問題,然後從多方面來豐富它,組成大乘學說的體系。菩提的內容,從《般若經》中看,它包括了「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三個方面。「一切智」是部派佛學的最高智慧,意思是甚麼法相都能知道(其實是一種「共相智」)。「道相智」,不僅有了懂得一切的智慧,還連帶知道得此智慧的方法,方法還不限於一種,包括大小乘的道都在內。「一切相智」,則非但知道一切法的共相,而且知道一切法的自相。從這三方面來闡述菩提,內容顯然比部派佛學講得更完備了。
所有大乘思想,都是為了成就這個菩提,為了菩提得以形成的資糧(條件、材料),用這一思想組成的著作,名《菩提資糧論》。龍樹寫的是頌本,還有他本人的註釋,據《龍樹傳》的記載,註釋有五千頌,已經失傳,現在只有自在比丘的一個簡註,還很扼要。從註釋看,論的體系,是把有關大乘的說法都融合在六度之中,並旁通四處(實、捨、寂、智)、四無量(慈、悲、喜、捨)。不僅四處為部派佛學所公認,而四無量還是佛教外諸學派都相信的梵行(認為四無量可以帶來往生梵天的幸福,是諸學派共同追求的目的)。《菩提資糧論》把這些思想都貫穿在裏面,可見包括得很寬。(中略)
再從學說的深度方面看,對方法論更有一番創新,這就是《寶積經》裏講的「中道觀」,它比空觀更進一層,有空觀而不著空觀。但龍樹對空觀的運用和解釋,又比《寶積經》前進了。他以此作為根本的方法論,在意義上與《寶積經》也不盡同,是對部派偏執一邊的說法,給與徹底批判的。對這問題的具體闡述,見於所著《中論》一書。
《中論》對「中觀」下了一個定義,見該論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的末頌(印度寫作習慣,無一定格式,看行文方便,到要緊處,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定義不一定在論的開頭提出。《中論》有五百頌,二十七品;論的本宗二十五品,此頌見於第二十四品)︰「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漢譯把原意的精神基本上表示出來了,但仔細推敲,還覺意有未盡,原文尚在,可以勘對。中國佛學家,也很重視這一頌,特別是後來由此論立宗的各派,如三論宗,天台宗,更為注意。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把「空、假、中」看成是實在的諦,所以又稱此頌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偏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部派佛學對緣起的說法不盡相同,其中有部的說法,最為片面,他們主張「一切有」就以緣起為根據,如講六因、四緣,結果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的了。龍樹此頌,主要就是針對有部。「眾因緣生法」,就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個空是存在認識之中的,是以言說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有部的說法則認為法在概念上是實有。龍樹又指出,僅僅這樣來認識空還不夠,所以第二,還應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這就是說,如果光說空,不就否定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為了不產生這樣的誤會,所以說法雖然是空,而還有假名。《大智度論》把「假」音譯成「波羅聶提」,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意思一樣,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由此看來,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二者又是相互聯繫的,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用這種方法看待緣起法就是「中道觀」──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這就是龍樹講的中觀方法,是他對中觀所下的定義。實際上,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
中觀思想是怎樣發展的﹖〈觀四諦品〉對這問題的來龍去脈也有明白的解釋。「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而連帶著產生「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但一般人不這樣認識,把「空」看成極端而發展到「零」、「否定」。部派佛學者的認識就是如此。他們講,如果把緣起看成無自性、空,就會破壞佛說的一切。佛首先講了四諦,如否定了四諦,依之修習的人也不會得到四果,四果既被否定,作為它預備階段的四向也沒有了,這樣就無僧寶,無僧寶也就無法寶、無佛寶,總之,一切都沒有了。非但如此,佛說的因果既已全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就破壞了世間法。但龍樹認為這不過是對空的一種誤解。為了清除這種誤解,對空的真義作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意思是說,你們對空的三重意義不了解,所以才產生誤解。空的三重意義是︰(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所為),(3)空的意義(空義之「義」原有兩重含義︰一作境界、對象解,二作用處、意義解。此處是第二種意思)。這意思就是說,應該首先了解空的本身是甚麼,同時也要知道為甚麼要講空,最後還要瞭解空的實際應用,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乃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所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瞭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它可以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設施,如四諦、四果、四句、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的自性,那就無法作這些安排。對於「空」能做這種理解,就不會把它看成是簡單的虛無了。佛學所施設的一切,都是放在空的方面來講的,要先將不正確的看法去掉(空),才能給予正確的安排。由此看來,中觀把空同假名連帶起來看,乃是對空進一步認識所必然得到的結論。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中略)
〔龍樹學說的影響〕 最後,講一下龍樹學說對以後大乘發展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有四點︰
(一)他的理論完全是從認識論角度來講的,處處與認識論聯繫在一起,如講對宇宙現象應該如何認識,怎樣認識才算正確,還講到應當怎樣運用概念才得到正確認識等等。這個方向指出來以後,就決定了後來大乘佛學發展變化的途徑。龍樹的主張,有的同意,有的反對,所以既有發展,也有分裂,但是都沒有超出他所指出的方向,也就是說,都建立在認識論的基礎上。例如,「三是偈」中提到的「假名」這一概念的發展就是一個例證。「假名」的原意是「假設」、「施設」,梵文是prajñāpti。後來從這個字又引出vijñapti一字,漢文常譯作「了」或「表」(如表業、無表業)。vijñapti這個字是由「識」(vijñana)變化而來,是識的過去分詞,不但是識義,且有「識所表現出來的」意義。龍樹第一次提出「假名」這一範疇,「假」用語言表示謂之「假名」,而在思想上的表現則謂之「了」,即「識」。後來就說成緣起法是空,但另一方面是「唯假」。向後發展,就說緣起法但有思想上的表現,謂之「唯表」,也就是「唯了」。由「唯假」到「唯了」(唯識)的思想變化,是很值得注意的。初期把「假」與「表」兩字看成一個字,曾經通用,後來才分清界限,表示兩個不同的意思。這就說明︰「唯假」、「唯識」這兩種思想是有先後的、內在的關係。龍樹的思想是指示了向唯識發展的這一方向。
(二)龍樹的思想帶有濃厚的唯心主義色彩。如他所說的「實相」,所謂正確的認識,並不是從客觀實際出發的,所以他講到「根本般若」部分就不能不帶有神祕直觀的性質。再從社會根源看,他的學說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也得到了當時統治者更多的支持,這就注定了他為維護統治者的利益而不能不具有唯心論的色彩。當然,他所依據的《般若經》也有唯心論的傾向,但其程度遠不如他所組織的學說那樣濃厚。他在《大智度論》(二十九卷)講念佛三昧時,也就引到《華嚴》〈十地經〉關於「三界唯心」的說法。在其他地方,他也盡量貫穿唯心思想。這對以後大乘的發展,特別是對無著、世親等建立的瑜伽行學派,影響是相當大的。瑜伽行派以唯識為中心,唯心論更濃厚了,其根源不能不追溯到龍樹。
(三)龍樹的學說有立有破,但主要的還是破。這種以破為立的方法,到了他的弟子提婆,更是發展了。建立得不多,對反面批駁用的力量卻很大。一部《中論》二十七品,有二十五品是以破的方式出現的。既然要破人家,就要以理服人,這就牽涉到思維的邏輯性問題。這也是印度的一種傳統,他們是很注意邏輯的,其先叫「正理」,佛教加以發展後叫「因明」。龍樹所著《迴諍論》、《廣破論》都是專破正理派的。正理派的「量」是正面的認識。「量」的應用就是推理,正面的是「論證」,反面的是「駁斥」,都有一定規則。正理派在邏輯上比佛學先走一步,有所發展,龍樹此時以破為立,對其學說加以駁斥。他在《迴諍論》中根本駁倒了認為「量」可以認識一切的說法。龍樹認為「現量」和「比量」都不可以作為認識的手段,這不與他自己的學說矛盾嗎﹖不然。龍樹對正理論的駁斥只駁斥他們片面的、執著的方面,駁斥他們不能超過單純地推理階段,不是全部否定的。龍樹所用的方法,超過單純的邏輯推理,雖也用邏輯的方法,但不片面、單純而是帶有辯證的意味,這與他的中觀思想相一致的。中觀不片面講空,不片面講假,二者統一不分離才是中,就是比較辯證的看問題的。這種方法對大乘發生了極大的指導作用,後來的大乘學者對此都有進一步的發展。龍樹在這裏指出了方向,也提出了問題,這就是人們在思想上怎樣運用概念的問題。龍樹以為若運用概念會落入戲論,這是很自然的,如果叫它不落入戲論就會有矛盾,矛盾怎樣解決,這就是他所提出的問題。他所指出的這個方向以及他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對後來大乘的理論發展是有影響的。
(四)在實踐觀上,由於龍樹把世間與涅槃打成一片,因而主張對世間服務的知識都要研究,後來歸結為「五明」(聲、內、因、醫方、工藝)。不僅包括世間的哲學學說,而且有文字學、工藝、醫術等等。在他所著的《菩提資糧論》中已經可以看到這些主張。據傳記記載,龍樹本人是多才多藝的,他懂得化學(煉金術),會繪畫、雕刻、製香等等。關於這方面的著作,西藏還有譯本。漢譯的《五明論》,已佚。這種對世間學多方面的研究,也促使了大乘的發展,並制約著大乘發展的方向。到後來瑜伽派,五明並重,在那爛陀寺學府還是實際貫徹了的。這種風氣還流傳到蒙藏地區,喇嘛廟宇對天文地理、醫藥藝術,各種都學。從一方面講,佛教對一般文化的研究,其目的在把它作為幫助推廣學說的手段,另一方面,從而也影響到文化的發展與交流。例如,中國不僅受到大乘佛學的影響,同時也受到了他們所帶來的印度文化的影響。佛學所以源源不斷地傳入中國,從文化交流這個角度看也是一種很自然的現象。
◎附二︰印順〈龍樹的思想〉(摘錄自《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四章第二節)
龍樹學被稱為中觀派,可見《中(觀)論》所受到的重視。龍樹是大乘行者,本於深觀而修廣大行的,所以更應從《大智度論》、《十住毗婆沙論》,去理解大乘的全貌。龍樹生於南印度,在北方修學,所以龍樹論有綜貫南北的特色;抉擇、貫通一切,撥荊棘而啟大乘的坦途,不是為理論而理論的說明者。「佛法」的「四部阿含」以外,大乘經的傳出,部類眾多,宗趣不一,所以龍樹依據古說,依「四阿含」的不同特性,立四種悉檀(siddhānta)以貫攝一切佛法。(中略)
「佛法」以緣起為先,「大乘佛法」以空性、真如等為量。龍樹面對佛教界的相互抗拒,於是探求佛法的真義,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空義,寫出最著名的一偈,如《中論》卷四說(大正30‧33b)︰「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眾因緣生法」,是緣起法的異譯。第二句,依梵本是「我等說是空性」。緣起與空性的統一,可見當時的經文及大乘行者,已有這種見解,龍樹不過是論述得更精密更完成而已。緣起與空性,不是對立的,緣起就是空性,空性就是緣起。從依緣而起說,名為緣起;從現起而本性空說,名為空性。出發於緣起或空性的經典,所說各有所重,而實際是同一的;說得不同,只是應機的方便。龍樹是大乘行者,所以依空性成立一切,如《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迴諍論》說︰「若人信於空,彼人信一切;若人不信空,彼不信一切。」空,是成立世出世間一切法的法則。大乘經說空性,大都是︰「空中無色,……無智亦無得。」一切無所得,一切不可安立,一切法空而隨順世俗說有,不免引起誤解︰真實義並沒有善惡因果,說善惡因果,只是化導愚人的方便。說空而有輕視或破壞世俗事的傾向,問題就在這裏。所以龍樹重空性,而說緣起與空性,不但不是對立,而且是相成的。《般若經》廣說空,重在勝義,但空也有虛妄不實的意義,龍樹著重這點,專依無自性明空性。為什麼一切法空﹖因為一切法是沒有自性的。為什麼無自性﹖因為是緣起有的。《中論》貫徹了有自性就不是緣起,緣起就沒有自性的原則,如說︰「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眾緣中有(自)性,是事則不然」。這樣,緣起是無自性的,無自性所以是空的;空無自性,所以從緣起,明確的說明了緣起與空性的統一,如《迴諍論》說︰
「若法依緣起,即說彼為空;若法依緣起,即說無自性。」(頌)
諸緣起法即是空性。何以故﹖是無自性故。諸緣起法其性非有,無自性故。(中略)無自性故說為空。」
緣起與空性的統一,關鍵在沒有自性。緣起是無自性的、空的,所以可依緣起而契會空性。空性是無自性的,所以依空而緣起一切。緣起即空,也就是「世間即涅槃」了。(中略)
龍樹以無自性義,成立緣起即空,空即緣起,也就貫通了「佛法」(大乘稱之為「聲聞法」)與「大乘佛法」的對立。(中略)
依龍樹論意,說無我,說一切法空,只是應機不同;有些說得含渾些,有些說得徹底些。所以「佛法」說無我,「大乘佛法」說一切法空,是相通而不相礙的。修行者從觀法而契入實相,《中論》的〈觀法品〉,是觀五蘊無我入門的,如說︰「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滅我我所故,名得無我智。(中略)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可見佛法本來不二,隨機而方便不同,真正的解脫門是沒有別異的。
大乘經說一切法空,一切不可得,對於根性鈍的,或沒有善知識引導的,可能會引起誤解,從《佛印三昧經》等,可見《般若經》等,已引起不重正行的流弊。同時,外道也有觀空的,所以龍樹論一再辨別,主要是二諦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眾生生活在世俗中,沒有世俗諦的名、相、分別,不可能契入第一義空;不依世俗諦的善行,怎麼能趣向甚深空義﹖如《大智度論》說︰「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輭,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所以雖一切法空平等,沒有染淨可得,而眾生不了,要依世俗的正見、善行,才能深入。《金剛般若經》也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要知道,空性即緣起,也就是不離如幻、如化的因果。如《論》說︰「若無常、空相,則不可取,如幻如化,是名為空。」空是如幻如化的,幻化等譬喻,是「以易解空,喻難解空」;「十喻為解空法故」。一切法空,一切是如幻如化的︰「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根)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所以,「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為離情執而勝解一切法空不可得,不是否定一切善惡邪正;善行、正行,是與第一義空相順而能趣入的。即使徹悟無生的菩薩,也修度化眾生,莊嚴佛土的善行,決不如中國所傳的野狐禪,「大修行人不落因果」。龍樹「性空唯名」的正確解行,是學佛者良好的指南!
龍樹的時代,部派紛諍,而「佛法」與「大乘佛法」,又處於嚴重的對抗局面。所以龍樹論的特色,是確立不二的中道,能適應多方,兼容並蓄。龍樹《中論》的中道,是八不的緣起說。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阿含經》是約中道緣起說的;不生不滅,《阿含經》是約涅槃說的。(中略)
龍樹會通了《般若經》的性空、但名,《阿含經》的中道、緣起,也就貫通了「大乘佛法」與「佛法」,互不相礙。一切法義的成立,不是為了論議,論議是可破的,惟有修行以契入實相──第一義,才是龍樹論意的所在。(中略)
文殊法門,與《般若》同源而異流,每說煩惱即菩提,如說︰「貪欲是涅槃,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有無量佛道。」龍樹怎樣解說這些文句﹖對於淫欲,《智論》依《般若經》,說三種菩薩︰「初者,如世間受五欲,後捨離出家,得菩提道。二者,大功德牢固,初發心時斷於淫欲,乃至成佛道。是菩薩或法身,或肉身;或離欲,或未離欲。三者,清淨法身菩薩,(中略)與眾生同事而攝取之。」第一類菩薩,如釋尊。第二類,「從初發心常作童真行,不與色欲共會」,也就是發菩提心以來,生生世世,過著清淨梵行的生活。即使是得了無生忍的法身菩薩,也是這樣。《大智度論》卷三十五說(大正25‧317b)︰
「有人言︰菩薩雖受五欲,心不著故,不妨於道。」
「菩薩應作童真修行梵行,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行菩薩不著世間故,速成菩薩道。若淫欲者,譬如膠漆,難可得離。」
有大乘人以為︰受五欲,對修道是不妨礙的,只要不執著他。對於這種見解,龍樹是不以為然的。認為始終修童真梵行,能「速成菩薩道」,也就是成佛要容易得多。《龍樹傳》說︰起初,龍樹與友人,到王宮中去淫亂,幾乎被殺,這才深感「欲為苦本」而出家。龍樹有過這一番經歷,當然會稱讚始終修梵行的。這是「大功德牢固」,不是一般人都能這樣的。先受欲而後出家(第一類),應該是最一般的。第三類是法身菩薩,為了攝化眾生,如維摩詰長者那樣。大菩薩的善巧方便,不是初學者所能行的。說到「煩惱是菩提」,如《大智度論》說︰
「因緣生故無實,(中略)不從三世十方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不)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為癡。是故癡相、智慧相無異,癡實相即是智慧,取相智慧者即是癡。」
「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中略)愚癡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癡。如是愚癡智慧,有何別異﹖」
龍樹的解說,是依據《思益梵天所問經》的。《思益經》明如來以「五力」說法,「二者、隨宜」︰「如來或垢法說淨,淨法說垢。……何謂垢法說淨﹖不得垢法性故。何謂淨法說垢﹖貪著淨法故。」這就是《智度論》所說︰「癡實相即是智慧,取相智慧者即是癡」的意義。一般不知道這是「隨宜」說法,以為究竟理趣。只知煩惱即菩提,而不知取相菩提就是煩惱!如通達性空,般若現前,那裏還有煩惱﹖如誤解煩惱即是菩提,那真是顛倒了!
〔參考資料〕 《龍樹菩薩傳》;《付法藏因緣傳》卷五;《中觀與空義》、《中觀思想》、《中觀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2}~{65});《中觀思想論集》、《佛教文史雜考》(《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6}、{100});《諦觀》雜誌第三十八、第五十、第五十四期;壬生台舜編《龍樹教學の研究》;寺本婉雅《新龍樹傳》;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佛教文獻》第八章;M.Walleser《The Life of Nagarjuna from Tibeten andChinese Sources》;David J. Kalupahana《Nāgār-junä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Way》。
[南山律學辭典]
出家元緣
亦名:出家功由菩薩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華嚴云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明出家
功由菩薩者(即指釋迦因行為言)。(一﹑引教正明)如華嚴偈:『若有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為之出家求寂靜。五欲所縛不離家,欲令眾生解脫故。』以此文證,眾生無始纏著家屬,無思解脫;故大士引出於世。(二﹑就機對辨)此據常沒下凡,隨欲有者。廣如郁伽長者涅槃經中。家及非家相比顯過,方起欣厭,得預法門。有大利機,心希拔俗,雖形在俗,性無恆固,不在言限。故淨名言,汝但發心,便是出家,便為具足是也。就分四句:既出從道,志求解脫,心形俱出也;雖形附道,而心沈世,形出心沒也;如淨名說,心出形沒也;耽滯五欲,縛著居家,俱不出也。(三﹑引誡勸修)然世濁惑深,厭苦求樂。初雖欣出,終墜欲海。不修行業,故徒行也。如智論云,六情根完具,智鑒亦明利;而不求道法,唐受身智慧。禽獸皆亦知,欲樂以自恣;而不知方便,為道修善事。既已得人身,宜勉自利益;不知修道行,與彼亦何異?龍樹引誡,為極言也。聞而不行,猶是不聞,今重引告,何得不用。道行何耶?一切無染者是也。良由眾生無始封著,是此是彼,是得是失。因之起染,纏縛有獄。故世鈍者,多著財色;少有利者,多貪名見。四科束之,尟不收盡。終歸死去,何事迷乎?」濟緣記釋云:「初科,華嚴二偈。前偈為不識故,立法示之;後偈為著欲故,方便引之。初偈,上二句示不識之過。下二句明立法之相。捨國財者,菩薩在家為王太子,次紹王位,國城財寶一切自在,欲明難捨猶須捨之,況餘凡庶,不足戀矣。寂靜即涅槃果。後偈,初句示著欲。下三句明方便。文略下二句,具云示現不樂處五欲,是故出家求解脫。以下,疏家結顯,推功歸佛。次就機中,初科,初明鈍根。此據等者,斷上文也。郁伽長者經穢居品云,居家菩薩,當知在家穢污之事,常念作故,名為居家。斷諸善根本,是名居家。乃至居家如羅網,如毒蛇,如火燒身等。涅槃云,居家迫窄,猶如牢獄,一切煩惱由之而生,出家寬曠,猶如虛空,一切善法由之增長;若在居家,不得盡壽淨修梵行,我今應當剃除鬚髮,出家學道。有下,次明利根。心希拔俗等,謂居塵不染者。固即是定。淨名即維摩經,梵云維摩詰,此翻淨名。彼因諸長者子問云:『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汝等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即是具足。』爾時三十二長者子,即發菩提心等。以佛令剃染受具,本為發大道心;既已發心,何須出受?故云即是。此言乃被上達圓機,末俗凡流,無宜倚濫。……三中,初示道行。以偈文未顯,故特徵示,用開心路。一切之言,通收善惡塵境;染惡則增業,染善則成障;能於日用所行所學,觸境無染,無染之智,即是般若。背塵合覺,絕縛入道,必始於此。深可體究,慎勿誦文。良下,反釋所以又三,初示染本。封著是貪愛;此彼得失即分別;由斯二種,輪迴不息。能離此者,即名道行,非別有道;故下云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是也。故下,次舉世情。財收八穢,色乃荒婬。名謂虛聲,見即妄執。上二常流所著故為鈍;下二學者所求故為利。此且一往分之;然有具四,或復互輕,不必一定。尟猶無也。終下,重誡。凡在同徒,用斯自照;有一于是,未脫輪迴。且聽教參玄,為人軌範,反乃積財荒色,諍見沽名;跡混世塵,不思出要,形出心沒,何所利乎?」(業疏記卷一一‧一‧八)
大盜戒犯緣
亦名:盜戒犯緣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成犯相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具緣成
犯者,此戒五緣。(一﹑是人物)初是人物,以盜餘趣,不成重故。(二﹑人物想)物雖人主,及至盜損,還須人想。若生餘想,疑謂別境,則是輕犯,非此戒收,是以第二,作人物想。……(三﹑是重物)想雖當境,若盜輕物,不成重罪。故次第三,明是重物。(四﹑有盜心)財雖滿五,若無盜心,本自無咎。故次第四,明有盜心。(五﹑舉離處)心雖起盜,財未離處,損主未就,屬己不顯,亦未成重。故次第五,明舉離處。」(戒疏記卷六‧三一‧一六)
業起之源
亦名:起業之源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起業要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第十四
亦名:隨戒釋相篇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隨戒釋
資持記釋云:「釋釋相篇。題中,
戒相二字,通目戒本,即是所釋;隨釋二字,局在今鈔,即為能釋。然戒本中,但列名種,辨成持犯,備在廣律;今還採摘律文,旁涉群部,隨於戒下,條別委示,故云隨戒釋相也。問:『此是宗鈔,那云釋耶?』答:『釋,謂隨舉一戒,直顯持犯重輕之相,非同戒疏,隨文牒釋。』問:『何者為相?』答:『如後釋戒,三科束之: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總為相矣。更以義求,亦為三別:一﹑犯與不犯,二﹑犯中有輕重不同,三﹑有方便根本差別。統論其相,不出心境。」(事鈔記卷一五‧一‧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無因生論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九卷十五頁云:二無因生論者:一、從無想有情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後諸位,而不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彼時,本無而起。諸法如我,亦應一切本無而生。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有因,自然生起。二、由尋伺虛妄推求。今身所更,既皆能憶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能憶;故知彼無。又作是念:若依彼生諸有情類,必還似彼;如酪中蟲,還似於酪,牛糞中蟲,還似牛糞,青葉中蟲,還似青葉,父母生子,還似父母。非即酪等是蟲等因。故知一切身及諸根覺慧等法,皆無因起。又作是念: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彫鏤草木花果?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如是二種前際分別無因生論。由無想天,虛妄尋伺,二事而起。
等無間緣性
俱舍論七卷一頁云:除阿羅漢臨涅槃時、最後心心所法,諸餘已生心心所法、是等無間緣性。此緣生法、等而無間;依是義立等無間名。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謂欲界色、或無間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以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緣、生無雜亂;故色不立等無間緣。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於一身中,一長養色、相續不斷,復有第二長養色生、不相違害;故不可立等無間緣。大德復言:以諸色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謂或有時、從多生少;如燒稻稈大聚為灰。或時復有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漸次增榮,聳幹垂條,多所蔭映。豈不心所無間生時、亦有少多品類非等?謂善不善無記心中,有尋有伺三摩地等。此於異類、實有少多;然自類中,無非等義。謂無少受、無間生多,或復從多無間生少。想等亦爾。無非等過。豈唯自類前能為後等無間緣?不爾。云何?前心品法、總為後品等無間緣;非唯自類。且於受等自體類中,無少生多、以說等義。唯執同類相續者說,唯自類有等無間緣。心唯生心,受唯生受;乃至廣說。若從無染、無間染生;此染心中所有煩惱、用先滅煩惱為等無間緣。如出滅定心、還用先滅正入滅定心為緣故起。彼說非善。出無漏心、應闕此緣而得生故。不相應行、亦如諸色,雜亂現前;故非等無間緣。三界及不繫、可俱現前故。何緣不許未來世有等無間緣?以未來法、雜亂而住,無前後故。如何世尊知未來世、此法無間,此法應生?比過現法、而現知故。傳說:世尊見從過去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無間、生如是法。又從現在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無間、生如是法,如是見已;便於未來諸亂住法、能正了達此法無間,此法應生。雖如是知;而非比智。由佛比類過去現在因果次第,便於未來亂住諸法、能現了達。謂未來世、如是有情、造如是業,招如是果;是願智攝。故非比智。若爾;世尊未見前際,於後際法、應不能知?有餘復言:有情身內、有未來世果因先兆,是不相應行蘊差別。佛唯觀此,便知未來;非要現遊靜慮通慧。若爾;諸佛便於未來占相故知;非為現證。故如經部諸師所言、世尊舉意、遍知諸法,非比非占。此說為善。如世尊說:諸佛德用、諸佛境界、不可思議。若於未來、無定前後次第安立;何故但言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餘法?如是廣說,乃至金剛喻定無間,唯生盡智;不生餘法?若此法生、繫屬彼法;要彼無間,此乃得生。如芽等生,要藉種等。然此非有等無間緣。諸阿羅漢最後心心所、何緣故說非等無間緣?無餘心等續此起故。豈不如是無間滅心、亦名為意?後心無間,識既不生;應不名意。意是依所顯?非作用所顯。此最後心、有所依義。餘緣闕故,後識不生。等無間緣,作用所顯。若法、此緣取為果已;定無諸法、及諸有情、能為障礙,令彼不起。故最後心、雖得名意,而不可說等無間緣。若法、與心為等無間,彼法、亦是心無間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無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等二定剎那。第二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諸心心所、生住異滅。第三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者,謂第二等二定剎那,及無心定出心心所生住異滅。若法、與心為等無間,與無心定為無間耶?應作四句。謂前第三第四句、為今第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為今第三第四句。從二定出諸心心所、望入定心,中間遠隔;如何為彼等無間耶?中間不隔心心所故。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心
1.觀無量壽經說:「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2.一、淳心,即信心深厚;二、一心,即信心純一;三、相續心,即信心相續不雜餘念。3.由歡喜地至法雲地之十地中,每一地都分為入住出三位,叫做三心,入心是初入其地的時分,住心是住於其地的時分,出心是將出其地以便進入於後一地的時分。
大乘
梵語摩訶衍,華譯為大乘,即菩薩的法門,以救世利他為宗旨,最高的果位是佛果。大乘從凡夫修到成佛,立五十二個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十信是由十住中的第一發心住內,分開另立的,若將其縮入發心住內,則只有四十二位。其中十住、十行、十迴向,稱為三賢,僅算是資糧位,十位稱為十聖,才是修習位。論時間,要經過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茲列表說明如下:
┌十住(第一發心住內,包括十信,由凡夫修十信成就,須經一萬大劫)┐資
初 │十行 ├糧
僧 │十迴向────────────────────────────┘位
祇─┤ 暖──────────┐四尋思觀──────────────┐
劫 │ 頂──────────┘ │加
│ 忍──────────┐ ├行
└ 世 第一───────┘四如實智──────────────┘位
┌入心────────────────通達位(即見道位)
┌初地─┤住心───────────┐
│ └出心 │
│二地 │
二 │三地 │
僧─┤四地 │
祇 │五地 │
劫 │六地 ├修習位(即修道位)
└七地 │
│
三 ┌八地 │
僧─┤九地 │
祇 │十地 │
劫 └等覺───────────────┘
妙覺────────────────────────────究竟位
[國語辭典(教育部)]
別出心裁
ㄅㄧㄝˊ ㄔㄨ ㄒㄧㄣ ㄘㄞˊ
獨出巧思,不同流俗。《鏡花緣.第四五回》:「但這?兒有三十餘口之多,不知賢妹可能別出心裁,另有炮製?」也作「別出新裁」、「獨出心裁」。
別出新裁
ㄅㄧㄝˊ ㄔㄨ ㄒㄧㄣ ㄘㄞˊ
獨出巧思,不同流俗。清.顧觀光《武陵山人雜著.雜說》:「敖繼公釋儀禮,屏棄古注,別出新裁,於經文有難通處,不以為衍文,即以為脫簡。」也作「別出心裁」、「獨出心裁」。
別裁
ㄅㄧㄝˊ ㄘㄞˊ, 1.區別取捨。現多指詩歌的選本。如清沈德潛有《唐詩別裁》、《明詩別裁》、《五朝詩別裁》。唐.杜甫〈戲為六絕句〉六首之六:「別裁偽體親風雅,轉益多師是汝師。」
2.特別的體裁。如:「詞有別裁,與詩不同。」
3.別出心裁。清.梁章鉅《退庵隨筆.卷一七.讀子》:「則焦氏之書,亦具有別裁。」
盆栽
ㄆㄣˊ ㄗㄞ
栽種於盆中的花卉樹木。如:「玫瑰園藝中心展出的盆栽大多別出心裁,值得一看。」
分身
ㄈㄣ ㄕㄣ
比喻同一時間內要分出心力處理多項事務。如:「分身乏術」。
耽憂
ㄉㄢ ㄧㄡ
擔心、憂慮。《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二》:「但見說可以不死,是有命的,把心放寬了,病體減了好些,反是狄氏替胡生耽憂,害出心病來。」
獨出心裁
ㄉㄨˊ ㄔㄨ ㄒㄧㄣ ㄘㄞˊ
別具巧思,不同流俗。如:「會場上他獨出心裁的裝扮,吸引了眾人的眼光。」《鏡花緣.第八一回》:「不但獨出心裁,脫了舊套,並且斬釘截鐵,字字雪亮,此等燈迷,可謂擲地有聲了。」也作「別出心裁」、「別出新裁」。
掏心
ㄊㄠ ㄒㄧㄣ
掏出心肝。比喻誠懇。如:「他對待朋友那分誠懇,幾乎已到了掏心挖肺的程度。」
零零七
ㄌㄧㄥˊ ㄌㄧㄥˊ ㄑㄧ
伊思佛萊明虛構的小說人物詹姆斯龐德(James Bond)的代號。西元一九六二年由聯美公司將其故事改拍成電影,至一九九○年止,共拍製十六部。片中主角為英國情報員,冷峻、敏銳、英勇,加上眾多美女陪襯,別出心裁的情節、道具,已成為偵探片學習的模式。由於影片十分轟動,模仿或有關此電影的事物都冠以零零七。如:「零零七手提箱」、「零零七女郎」。
另開生面
ㄌㄧㄥˋ ㄎㄞ ㄕㄥ ㄇㄧㄢˋ
別創新局或新形式,使能與眾不同、新奇罕見。參見「別開生面」條。《鏡花緣.第九一回》:「今日行這酒令,已是獨出心裁,另開生面。」
花樣翻新
ㄏㄨㄚ ㄧㄤˋ ㄈㄢ ㄒㄧㄣ
獨出心裁,創造新樣式。如:「他的作品年年花樣翻新,層出不窮。」
慧心巧思
ㄏㄨㄟˋ ㄒㄧㄣ ㄑㄧㄠˇ ㄙ
心思敏慧,構思精巧。多用以形容女子精擅於某種才藝且別出心裁。《隋唐演義.第四七回》:「妃子慧心巧思,可謂出神入化矣!」
心肝
ㄒㄧㄣ ㄍㄢ, 1.比喻真摯的情意。《文選.王粲.七哀詩二首之一》:「悟彼下泉人,喟然傷心肝。」《三國演義.第九六回》:「吾所陳七事,恨不能吐出心肝,今反生疑,必有吳人使反間之計也。」
2.比喻所鍾愛的人。《紅樓夢.第四○回》:「寶玉早滾到賈母懷裡,賈母笑的摟寶玉叫心肝。」
3.良心、羞恥心,通常都用反意。如:「你簡直沒有心肝,竟幹出這種勾當。」
心裁
ㄒㄧㄣ ㄘㄞˊ
心中的設計謀畫。《紅樓夢.第八○回》:「那些童生都讀過前人這篇,不能自出心裁,每多抄襲。」
抄襲
ㄔㄠ ㄒㄧˊ, 1.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紅樓夢.第八四回》:「那些童生都讀過前人這篇,不能自出心裁,每多抄襲。」《文明小史.第三○回》:「伯集讀書未成,那裡弄得來?只好抄襲些舊稿。」
2.軍隊繞道前進,由敵軍的側面或背面突襲。
創意
ㄔㄨㄤˋ ㄧˋ
表現出新意與巧思。如:「這種別出心裁的設計頗有創意。」
書面
ㄕㄨ ㄇㄧㄢˋ, 1.用文字表達。如:「書面意見」、「書面記錄」。
2.書的封面。如:「這本書的書面設計相當別出心裁。」
自成一家
ㄗˋ ㄔㄥˊ ㄧ ㄐㄧㄚ
學問、文章或書畫等別出心裁、有所創新,而自成一種風格。唐.劉知幾《史通.卷二.載言》:「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風雅比興,非三傳所取。」也作「自出一家」。
自出機杼
ㄗˋ ㄔㄨ ㄐㄧ ㄓㄨˋ
比喻詩文的組織、構思,別出心裁,獨創新意。《魏書.卷八二.祖瑩傳》:「文章須自出機杼,成一家風骨,何能共人同生活也。」
自出一家
ㄗˋ ㄔㄨ ㄧ ㄐㄧㄚ
學問、文章或書畫等能自出心裁、有所創新,而自成一格局。元.夏元彥《圖繪寶鑒.卷五.元朝》:「尤喜作墨鬼、鍾馗等畫,怪怪奇奇,自出一家。」也作「自成一家」。
自創新意
ㄗˋ ㄔㄨㄤˋ ㄒㄧㄣ ㄧˋ
別出心裁,創發出新意念。如:「這個會場所展覽的玩具,都是自創新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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