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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苦行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故事)釋迦佛出家已後至成道為六年苦行也。因果經曰:「便前進伽闍山苦行林中。(中略)宜應六年苦行。」無量壽經上曰:「剃除鬚髮,端坐樹下,勤苦六年行如所應。」別有樂行六年之言,一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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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九惱

(名數)又云九難,亦云九橫,亦云九罪報。佛現生所受之九種災難也。智度論九曰:「一者梵志女孫陀利謗,五百阿羅漢亦被謗。二者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作腹謗佛。三者提婆達,推山壓佛,傷足大指。四者逆木刺腳。五者毘琉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六者受阿耆達多婆羅門請而食馬麥。七者冷風動故脊痛。八者六年苦行。九者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缽而還。復有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三衣禦寒。又復患熱,阿難在後扇佛。如是等世界小事,佛皆受之。」興起行經舉十惱一一釋之,省乞食不得,而加奢彌跋謗與骨節飾之二事。法苑珠林七十三,大部補註八,詳興起行經之說。

(CBETA註:亦可參考《長阿含經》「九惱法」--《長阿含經》卷9:「有人已侵惱我、今侵惱我、當侵惱我;我所愛者,已侵惱、今侵惱、當侵惱;我所憎者,已愛敬、今愛敬、當愛敬。」(CBETA, T01, no. 1, p. 56, b12-14 及卷 10 p. 60, a6-8))


佛伏苦行外道

(故事)因果經三曰:「即於尼連禪河側,靜坐思惟,觀眾生根。宜應六年苦行而以度之。思惟之已,便修苦行。於是諸天奉獻麻米,太子為求正真道故,淨心守戒,日食一麻一米。」


八相成道

(名數)佛陀以成道為中心,示現由始至終一期之相狀,謂之八相成道。成道雖為八相中之一,然為八相中之主腦,故別揭成道之名。八相經論所說存沒不同,而大要有二說。大乘起信論所說者,一、降兜率,先住於兜率天,在彼天四千歲。見時機熟,遂乘白象由彼天降下之相也。二、入胎,乘白象由摩耶夫人左脅入胎之相也。三住胎,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說法之相也。四出胎,四月八日於藍毘尼園由摩耶右脅出生之相也。五出家,十九歲(或二十五歲)觀世之無常,出王宮入山學道之相也。六成道,經六年苦行,在菩提樹下成佛得道之相也。七轉法輪,成道以後五十年間說法普度人天之相也。八入滅,八十歲在娑羅雙樹下入於涅槃之相也。起信論曰:「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天台大師之四教儀,除第三之住胎,加入第五降魔之相為八相。四教儀四曰:「釋菩薩位略為七位:一發菩提心、二行菩薩道、三種三十二相業、四六度成滿、五一生補處、六生兜率天、七八相成道。(中略)所言八相成道者:一、從兜率天下,二、託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古來以此二說為大小乘之別,初為大乘之八相,後為小乘之八相,然此二種八相,僅開合不同耳,非區別二乘也。」佛祖統紀二曰:「述曰:大乘開住胎合降魔於成道,小乘開降魔合住胎於託胎。住胎見起信,降魔見四教儀,此先達之論也。今觀大小皆有住胎降魔之文,如華嚴云菩薩住母胎已,示現出家成道等相,此大乘住胎也。因果經,菩薩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鬼神說法,此小乘住胎也。華嚴離世間品菩薩出家成道降魔轉法輪等。妙樂云:四德各有四降魔相,此大乘降魔也。因果經,既降魔已,即便入定,明星出時,得最正覺,此小乘降魔也。今欲順八相之言,且用起信四教儀二文開合為證。」


單麻

(故事)一個麻實也。佛六年苦行,一日食一麻一麥云。


大日與釋迦

(雜語)台密謂大日與釋迦為同一佛,但有法身(大日)與應身(釋迦)之差,東密謂二佛別體,各具三身。守護國界守陀羅尼經九曰:「佛言:秘密主!我於無量無數劫中修集如是波羅蜜多,至最後身六年苦行,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大毘盧遮那。坐道場時,無量化佛猶如油麻滿虛空。(中略)是時諸佛同告我言:善男子諦聽諦聽!當為汝說,汝今宜應於鼻端想淨月輪於月輪中作唵字觀,作是觀已,於夜後分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金剛頂經一曰:「時一切如來滿此佛世界猶如胡麻,爾時一切如來雲集於一切義成就菩薩摩訶薩坐菩提場,往詣現受用身咸作是言:善男子!云何證無上正等覺菩提?不知一切如來真實忍諸苦行。(中略)一切如來異口同音告彼菩薩言:善男子當住觀察自三摩地,以自性成就真言自恣而誦。」是為明金剛界五相成佛之文,一切義成就菩薩者,悉達太子,即釋迦如來也。依已上此等經文,則台密諸師成立大日釋迦一體之義,其說頗盛。然東密依差別門謂大日釋迦,有各三身,釋迦之法身,為無相之空理,大日之法身,為六大平等之體性,故二身有天淵之別也。大日經六曰:「入薄伽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施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佛言:秘密主!觀我語輪境界,廣長至無量世界清淨門,如其本性表示隨類法界門令一切眾生皆得歡喜,亦如今釋迦牟尼世尊流無盡虛空界於諸剎土勤作佛事。」二教論下舉此經文曰:「此文明大日尊三身諸世界作佛事,亦如釋迦三身,釋迦三身大日三身各各不同應當知之。」


樂行

(術語)悉達太子六年苦行之後,知其為徒勞,浴於尼連禪河,受乳糜,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禪坐觀念,謂之樂行。或謂苦行六年,此樂行亦六年。即十九出家,三十成道,八十入滅。是常途之說也。此說依本起經因果經智度論。總之釋尊之出家成道有三說。


眷屬

(術語)梵語雜名曰:「眷屬,梵語跛縛羅。眷屬二字見史記。史記樊噲傳曰:「大臣誅諸呂,呂須婘(註音眷)屬。」釋迦大日各有內大二眷屬。釋迦之二眷屬者,智度論三十三曰:「如釋迦文佛,未出家時,車匿給使,優陀耶戲笑,瞿毘耶耶輸陀等諸婇女為內眷屬。出家六年苦行時,五人給侍。得道時,彌喜羅陀,須那剎多羅,阿難,密力士等,是名內眷屬。大眷屬者,舍利弗、目揵連、(中略)及彌勒、文殊師利、陀婆羅、諸阿毘跋致,一生補處菩薩等。」大日之二眷屬者,大日經疏一曰:「般若釋論(智度論)生身佛成道時,阿難密力士等,是為內眷屬。舍利弗目連等諸聖人,及彌勒文殊諸阿毘跋致,一生補處菩薩等,是名大眷屬。今謂佛加持身亦復如是。諸執金剛各持如來密印名內眷屬,諸大菩薩大悲方便普門,攝受無量眾生,輔佐法王行如來事名大眷屬。」取之於胎藏界曼荼羅,則第一重之上方智院為法身之德,右方觀音院為解脫之德,左方金剛手院為般若之德,此為大日伊字三點之內眷屬。又第二重之上方文殊院,右方地藏院,左方除蓋障院,下方虛空藏院之諸菩薩為大眷屬。見大日經疏六。


羅[目*侯]羅

(人名)Rāhula,舊作羅云,羅吼羅,羅羅,羅。新作曷羅怙羅,何羅怙羅,羅怙羅。佛之嫡子。在胎六年。生於成道之夜。十五歲出家。舍利弗為和上,而彼為沙彌,逐成阿羅漢果,在十大弟子中為密行第一。後於法華會上迴於大乘。受蹈七寶華如來之記別。以生於羅羅阿修羅王障蝕月時,故名羅羅。又六年為母胎所障蔽,故名。羅羅為執月及障蔽之義。母有異說(見羅六年在胎往因項)。註維摩經三曰:「什曰:阿修羅食月時名羅羅,羅羅秦言覆障,謂障月明也。羅羅六年處母胎,所覆障故因以為名,明聲聞法中密行第一。」同二十一曰:「何羅怙羅或言曷羅怙羅,云障月,舊言羅羅,亦作羅吼羅,或言羅云,皆訛也。言羅怙羅阿修羅以手障月時生,因以名也。又言:覆障六年在胎,為胎所覆也。又七年在母腹中,一由往業,一由現在。往業者,昔曾作國王,制斷獨覺不聽入境,獨覺在山七日不得乞食,因墮地獄,餘報七年在母腹中。又由現在者,瞿夷是懷羅怙羅,後太子出家,六年苦行,方得成道。於六年中瞿夷憂惱,四大羸弱,不能得生。至太子成道,瞿夷歡喜,四大有力,方乃得生。與阿難同時而生,故首尾七年也。如來還國七日,即度出家也。」法華玄贊一曰:「梵云羅怙羅,此云執日。舊言羅羅,翻為障蔽,非也。」


苦行

(術語)梵語Dukara-carya又Tapas,又常曰難行苦行,敢為身所難堪之諸種行也。主指佛法以外外道所教之行業。以苦行為出離解脫之道,此思想印度多行之者。觀世尊六年苦行之事可知。至後世,佛教中之荒行亦云苦行。

又寺內之淨人謂之苦行。傳燈錄(豐干章)曰:「本寺廚中,有二苦行:曰寒山子、拾得。」宋高僧傳(常譽傳)曰:「乃禮歸宗寺禪師,充苦行焉。」


苦行外道

(流派)俱舍論九曰:「如諸離繫及婆羅門輸婆多,般利伐羅多迦等。異類外道,受持種種露形,拔髮,杖烏鹿皮,持髻,塗灰,執三杖,剪鬚髮等無義苦行。」百論上曰:「勒沙婆弟子,誦尼乾子經。言五熱炙身,拔髮等受苦法,是名善法。又有諸師,行自餓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寂默常立,持牛戒等,是名善法。」止觀輔行十之一曰:「苦行即長壽天行,五熱炙身等。總有六行:一、自餓,二、投淵,三、赴火,四、自墜,五、寂默,六、持雞犬等戒。」本行集經二十四曰:「或有裸形,或臥棘上,或臥板上。(中略)或臥塚間,或蟻垤內,猶如蛇居。(中略)或復有用沙土煙塵,以塗坌身,正立而住。或不梳洗頭首面目,髮如螺髻,拳攣而住。或復拔髮,或拔髭鬚。」智度論三十八曰:「諸外道等,信著苦行。若佛不六年苦行,則人不信。言是王子慣樂不能苦行,以是故。佛六年苦行。」


苦行宿緣經

(經名)說佛六年苦行之宿因緣者。攝於佛說興起行經下。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何羅怙羅

胡古反。古譯或云曷羅怙羅。或云羅吼羅又吼羅。或言羅雲或言羅睺羅皆梵語障日時生因以為名。叉譯為覆障。以六年在母胎為胎所覆也。經云七年在母腹中一由往業二由現緣。往業者昔曾作國王制斷獨覺不聽入境。令獨覺在山居七日不得乞食。因此業故墮於地獄。餘報猶經七年在母胎中。二由現緣者。耶輸陀羅懷羅怙羅後。太子出家六年苦行方得成道。於六年中耶輸憂惱四大贏弱不能得生。太子既成道已。耶輸歡喜四大有力方乃能生。故首尾共經七年也。如來還國七日先度羅睺出家也


重綫塼

綫私箭反綖字非也塼止緣反此謂織簾之家皆斫眾多破塼形如鼓子纏綫於上以為簾經隨其多少織簾之時行行在椽上累然狀如脊骨以喻如來六年苦行形體枯瘦故脊骨連現如重綫塼也重取去聲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略教誡經一卷

上毗必反下測俱反草名也律抄云佛六年苦行近欝毗羅大將村居彼有此草具有五德因以名之五德者一體性柔軟表諸弟子身語調柔根性和善二香氣遠騰表諸弟子聲譽遠聞戒香氛馥三引𦽦傍布表法訓宗丞流布遐代四冬夏滋榮表戒定凝明堅節無染五不背日光表奉教不背如來也亦作蒭


[佛光阿含藏]
尼連禪河

尼連禪河(Nerañjarā nadī)(巴),位於優留毗羅村旁之河名,佛陀經過六年苦行後於此河沐浴。「尼連禪河」,宋、元二本與聖本均作「尼連」,明本作「熙連」。


難陀難陀婆羅

擬作難陀、難陀婆羅二牧女,佛修六年苦行後,出浴尼連禪河時,以乳糜供養佛者。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四上):「初發信心歸佛法僧,難那烏波薩吉及難那力烏波薩吉。」「難陀難陀婆羅」,元、明二本均作「難陀陀婆羅」。


尼連禪

尼連禪(Nerañjarā)(巴),河名,為恆河之一支流,位於中印度摩揭陀國伽耶城東。

尼連禪(Nerañjarā)(巴),又作尼連然河,為恆河之支流,佛成道之前捨苦行而沐浴之河。

尼連禪(Nerañjarā)(巴),恆河支流,佛曾於此河附近靜坐思惟,修六年苦行,後起座入此河沐浴。


[佛光大辭典]
九惱

又作佛九惱、九厄、九橫、九難、九罪報。指佛因過去世之業障,而於成道後所受因果報應之九種災難,即:(一)佛昔為婆羅門之子火鬘,與瓦師之子護喜相善,護喜曾數邀火鬘拜見迦葉如來,然火鬘以「何用見此髠道人」之惡言三拒,由此因緣受「六年苦行」之報應。(二)佛昔為博戲浪人,曾誘淫女鹿相至辟支佛日常修道之園中娛樂,後殺鹿相女而嫁禍辟支佛,故受「孫陀利謗」之報應。(三)佛昔為部主商客,因爭船格戰,以矛鑹穿另一部主腳致命終,故於乞食時受「木槍穿徹足趺」之報應。(四)佛昔為婆羅門時,曾妒比婆葉如來及比丘眾受槃頭王供養,遂發惡言,並教其五百童子罵彼等須食馬麥,故佛及五百羅漢於毘蘭邑時受「食馬麥九十日」之報應。(五)昔時釋種族捕殺池中之魚,佛為一童子,曾以杖打魚頭,故受「琉璃王殺釋種」之報應,且於其時,佛感頭痛。(六)乞食空鉢,佛曾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鉢而返。(七)佛昔為一比丘,因妒無勝比丘受善幻婦之供養,遂謗無勝與善幻通,由此佛說法時受「旃荼女繫盂於腹毀謗誣賴」之報應。(八)佛昔為須摩提,因不欲與其異母弟分財產,遂於高崖推落其弟,投石擊殺,故遭「提婆達多以石擊佛」之報應。(九)佛於阿羅婆伽林中,冬至前後八夜,凍寒不堪,曾索三衣禦寒。〔大智度論卷九、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三〕 p146


五比丘

梵語 pañca bhiksavah,巴利語 pañca-vaggiyā bhikkhū。又作五群比丘。乃釋尊成道後,初轉法輪所度化之五位比丘。悉達多太子踰城出家,其父淨飯王大驚,乃遣使追還,然因太子發心堅固,王乃從王師中選出憍陳如等五人,伴隨侍奉太子學道,此五人遂與太子共修苦行。太子以六年苦行,未能達到解脫,故放棄苦行,於尼連禪河沐浴,並接受牧羊女乳粥之供養,憍陳如等五人以為太子退失道心,遂離開太子,赴鹿野苑苦行林繼續苦修。釋尊成道後,因念此五人,當先度脫,故至鹿野苑為說四聖諦、八正道、布施、持戒、生天等法,令得法眼淨。五人之中,憍陳如與阿說示為釋尊母系之親屬,餘三人為釋尊父系之親屬。今印度加爾各答博物館尚藏刻有釋尊初轉法輪教化五比丘之石板。五比丘之譯名,諸經所舉互有出入,列舉如上表。

此外,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之二列為頞鞞、跋提、俱利、釋摩男、十力迦葉,以摩男與俱利為不同之二人、摩男為陳如之異名,皆誤謬之論。又有以摩男為跋提之異名者,亦誤。因摩男為摩訶那摩之略稱,意為大名,乃拘利太子之尊稱,其為釋氏,故亦稱釋摩男。〔中阿含卷五十六、增一阿含卷三、卷十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五分律卷十五、四分律卷十四、卷三十二、毘奈耶破僧事卷六、法華文句卷一上、法華經玄贊卷四、佛祖統紀卷二、法苑珠林卷十一〕 p1071


仙人鳥

乃青雀之一種。正名搡沙。佛將成道時,世人皆感此仙人鳥之瑞兆。據大日經疏卷九載,釋迦太子經歷六年苦行之後,知無義利,乃受牧牛女之乳糜,其後於河中澡浴,相好圓滿。爾時去佛道漸近,有無量青雀之瑞應。此鳥形似青雀而小,即一般印度民間所說之仙人鳥。 p1547


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

凡二十卷。宋代法護於景德元年至嘉祐三年之間(1004~1058)譯出。又作如來祕密大乘經、祕密大乘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一冊。全經分為二十五品,內容闡明菩薩以身密清淨,故法身無相,得以示現一切普處,化益眾生;語密清淨,故隨時可聞一切有情之音聲;心密清淨,可了知一切眾生之心念。又解說如來身密、語密、心密等三密不思議之所由。其後敘述菩薩六年苦行之超勝以及降魔外道之過程,依所緣觀機而攝受一切眾緣。成佛後入曠野城應供時,諸天鬼神皆發善心來歸依之。佛且應祕密主之請,宣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法。祕密主遂請求於佛入滅後五百年中護持本經。又本經之異譯有大寶積經密迹金剛力士會及西藏譯本,然本經比大寶積經有少許之增廣,兩者若就內容相等部分而言,僅有文飾之差別;又大寶積經無品目之分。 p2347


成道

成佛得道之略稱。即完成佛道之意。又作成佛、得佛、得道、成正覺。為八相之一。謂菩薩完成修行,成就佛果。據傳釋尊歷六年苦行後,於菩提樹下吉祥草之金剛座上成道,此處即稱為成道處。然大乘經論中以在樹下成道為示現應身成佛之相,而謂佛陀之報身乃於色究竟天摩醯首羅智處成佛。

釋尊成道之年歲有諸多異說,十二遊經、佛本行集經卷十相師占看品、島史(巴 Dīpavajsa,III)、大史(巴 Mahāvajsa, II)等均謂三十五歲,另有三十、三十一歲等說。成道之月日則有二月八日、十六日、四月八日等說。若據大唐西域記卷八載,佛陀成道日為吠舍佉月後半八日,即陰曆三月八日;又同書記載上座部謂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即三月十五日。我國盛行臘八(十二月八日)成道之說,而以此日所修之法會,稱為成道會、臘八會,特受禪宗所重視。又在日本,禪宗於釋尊成道日所修之法會,稱為成道忌。即從十二月一日至八日晨止,舉行「臘八接心」,而於八日晨修成道忌。

在天台宗,三乘教之菩薩,須經初、第二、第三阿僧祇劫及百大劫等四修行階段,始可成道,稱為四階成道。然於說一切有部等小乘教則認為四修行階段應為:(一)三阿僧祇劫,(二)百大劫,(三)菩薩於最後身斷除九地中之下八地煩惱,(四)三十四心斷結成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三、道行般若經卷十、大般泥洹經卷下、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十地經論卷下、入大乘論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一○三、翻譯名義集卷七〕(參閱「八相」289)p2932


佛十宿緣

據佛說興起行經卷上、卷下載,如來眾惡皆盡,萬善普備,然因往劫造眾惡因,無數千歲,無量苦報猶殘餘未盡,於成道後,復償宿報,故說此十宿緣,以示人凡造惡業,果報難逃。

十宿緣即:(一)孫陀利謗佛緣。往昔波羅奈城有博戲人,名為淨眼,時有婬女,名為鹿相。淨眼誘引鹿相,至樹園中共相娛樂,並殺鹿相,埋於辟支佛廬中,累辟支佛因此將至死地。後淨眼乃自說其罪,因此被國王所殺。時彼淨眼即釋迦佛,鹿相即孫陀利。以是罪緣,無數千歲,受無量苦,今雖得佛,由此餘殃,故受孫陀利女之毀謗。(二)奢彌跋謗佛緣。過去遠劫有婆羅門,名為延如達,常教五百童子。復有一梵天婆羅門之婦,名為淨音,供養延如達。後有辟支佛入城乞食,淨音乃日具美食而供養之。延如達便興嫉妒,令童子謗此道士與淨音私通。後辟支佛現神變入滅,眾人乃知延如達虛妄。延如達即今釋迦佛,淨音即奢彌跋,五百童子即五百羅漢。因過去之嫉妒心,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餘殃,故受奢彌跋之謗。(三)佛患頭痛緣。久遠過去世,羅閱祇城東,有[日*支]越村,人民眾多,村東有多魚池,以饑饉之故,彼村人各攜妻子詣止池邊,捕魚食之。時捕魚人取魚,魚跳落地上,小兒以杖打彼魚頭。時池中有兩種魚,一為[麥*孚]魚,一為多舌魚。越村人即今之釋種,小兒即今釋迦佛,[麥*孚]魚即今流離王,多舌魚即今婆羅門惡舌。小兒打彼魚頭,因此受諸苦報,世尊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流離王伐釋種時,即受頭痛之報。(四)佛患骨節煩疼緣。往昔羅閱祇城有長者子,得病甚困,即呼城中大醫子治之,允與錢財。病癒之後,不報其功。其後復病,又治之,如此治癒三次,而不報,後復得病,醫子即與非藥,病遂增遽而死。醫子即今釋迦佛,病子即今地婆達兜(提婆達多)。世尊以是因緣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故骨節煩疼。(五)佛患背痛緣。往昔羅閱祇國節日聚會,有兩力士,一為剎帝利種,一為婆羅門種,時共相撲。婆羅門語剎帝利言,卿莫撲我,當與卿財。後婆羅門不報所許,到後節會,復聚相撲,婆羅門復求如前,如此三次,皆不報所許。剎帝利力士遂挫折其脊,令婆羅門撲地而死,王大歡喜,賜金錢十萬。時剎帝利即今釋迦佛,婆羅門即地婆達兜。曩昔因貪財瞋恚,撲殺力士,以是罪緣,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故受背痛之報。(六)佛被木槍刺腳緣。往昔有兩部主賈客,入海取寶,後遇水漲爭船,第二部主與第一部主格戰,第二部主以鑹刺第一部主腳,第一部主即便命終。第二部主即今釋迦佛,第一部主即地婆達兜。以是因緣,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故受木槍刺腳。(七)佛被擲石出血緣。往昔羅閱祇城有須檀長者,其子名為須摩提,父命終後,有異母弟,名為修耶舍。須摩提不欲與弟齊分家財,乃誘弟共往耆闍崛山,至高崖上,推置崖底,並落石殺之,其弟遂即命終。須摩提即今釋迦佛,修耶舍即地婆達兜。以是因緣,世尊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於耆闍崛山經行,為地婆達兜舉崖石擲頭,山神以手接石,石邊小片迸墮,擊中腳趾而出血。(八)佛被旃沙繫盂謗緣。往昔有佛,名為盡勝如來,會中有兩比丘,一名無勝,一名常歡。時波羅奈城有大愛長者婦,名為善幻,兩比丘往來其家。無勝比丘,已斷煩惱,故受供無缺;常歡比丘,煩惱未盡,受供微薄。常歡比丘遂生妒嫉心,誹謗無勝與善幻私通。常歡比丘即今釋迦佛,善幻婦者即旃沙。世尊以是因緣,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餘殃,為外道比丘王臣說法時,多舌童女繫盂於腹,謂世尊使我有身,今當臨產,事須酥油,養於小兒,盡當給付。爾時會中釋提桓因乃化作一鼠,入多舌童女衣中,咬斷繫盂之繩,盂遂落地。(九)佛食馬麥緣。過去世時,有比婆葉如來,在槃頭摩跋城中受供畢,為病比丘請食而歸,過婆羅門所時,婆羅門見食香美,便起妒意,謂髠頭沙門,應食馬麥,不應食甘饌,亦教五百童子言。婆羅門即今釋迦佛,五百童子即五百羅漢。以是因緣,受諸苦報,今雖得佛,由此殘緣,世尊及五百羅漢於毘蘭邑食馬麥九十日。(十)佛經苦行緣。往昔波羅奈城邊,有婆羅門子,名為火鬘,復有瓦師子,名為護喜。護喜欲同火鬘共見迦葉如來,火鬘謂何用見此髠頭道人。如此三次,後日護喜再求,火鬘復謂何用見此髠頭道人,佛道難得,髠頭道人何有道哉!後火鬘隨護喜禮迦葉如來,睹佛相好,心生歡喜乃出家學道。火鬘即今釋迦佛,護喜即太子欲出家時,夜半來告時至之作瓶天子。昔時曾惡言對迦葉佛,以是因緣,世尊遂受諸苦報,臨成佛時,由此餘殃,復受六年苦行,以償餘業。 p2607


唵字觀

即密教用於觀想 (oj,唵)字字義之觀法。守護國界經卷九載,「唵」字即指一切法門、毘盧遮那佛之真身、一切陀羅尼母等,從此字能生一切如來。又說三世諸佛皆依此觀得菩提,釋迦修行六年苦行亦不得成佛,受空中化佛之指示,於鼻端觀淨月輪,月輪中修唵字觀,始於後夜分(近日出時)成佛。 p4416


菩提伽耶

梵名 Buddha-gayā。又稱菩提道場(梵 Bodhi-manda)、佛陀伽耶、摩訶菩提(梵 Mahā-bodhi)、菩提場。為佛陀成正覺之地。位於印度比哈爾(Bihar)南部伽耶市近郊七公里處之布達葛雅(Bodhgayā),面臨恆河支流尼連禪河(梵 Nairañjanā,今法爾古河),其地原為古印度摩揭陀國伽耶城南方之優樓頻螺(梵 Uruvelā)聚落。據經典記載,佛陀經歷六年苦行之後,行至此地,於畢鉢羅樹下之金剛座上結跏趺坐,證悟十二因緣、四諦法等,而得正覺,故畢鉢羅樹又稱菩提樹,即「覺樹」之意。

伽耶城於中世紀為婆羅門教徒所擁有,為與婆羅門教徒之伽耶城區別,特將佛成道之聖地稱為佛陀伽耶,而與佛陀之生處(藍毘尼園)、初轉法輪處(鹿野苑)、涅槃處(拘尸那城娑羅雙樹林)並稱為佛陀之四大聖蹟。佛陀入滅後,歷代紛紛在此起塔供養,建造精舍伽藍,雖屢遭毀壞,然迄今尚存多處遺蹟:

(一)大塔,又稱大覺塔、大覺寺、大菩提寺、摩訶菩提僧伽耶(梵 Mahābodhi-sajghārāma)。即位於菩提樹北之精舍。其始建年代有二說,或謂二世紀,或謂四世紀。五世紀初,法顯入天竺巡禮此地時已有此塔,附近另有三座伽藍,其時之住僧以持律嚴峻著稱。六世紀中葉,唯識大論師護法離開那爛陀寺後,一度棲隱於此,撰述「唯識三十頌」之釋文。玄奘西遊印度時,對此塔及塔附近之其他遺蹟皆詳加記載。另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九載,於唐貞觀十九年(645),黃水縣令王玄策曾至此,並於塔西立碑。現存之大塔係十二、三世紀間之緬甸國王所修造者,塔高五十二公尺,外觀九層,內部實僅兩層,四面刻有佛像佛龕,雕鏤精緻莊嚴。十三世紀時,因避回教徒之摧殘,佛教徒遂將大塔掩埋,形成一土丘,湮沒數百年,直至一八八一年始由考古學者康林罕(A. Cunningham)重新掘出,舉世震驚,每年朝聖之佛教徒不計其數,然今主權仍歸印度教徒所有。

(二)菩提樹,位於大塔外側接基臺處,高達十二公尺,為傳法之故,阿育王之女僧伽蜜多(巴 Sajghamittā)嘗以此樹分枝移植錫蘭(今斯里蘭卡)。後其本樹遭異教徒摧毀,遂又從錫蘭移枝回菩提道場,即今之菩提樹。 

(三)金剛座,位於菩提樹下,佛陀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其處現置一石刻高座,長二點三公尺,寬一點二公尺,高零點九公尺,其上安置佛陀之石像。唐代時,我國高僧玄照、道希、智光、悟空等十餘人先後至此禮拜金剛座,其中,玄照曾駐錫四年,研學俱舍、律儀等,智光亦留止兩年,研學俱舍、因明等。至五代及兩宋之際,志義、歸寶、蘊述等亦陸續至此,於附近建碑、塔等。

(四)石欄,圍繞於大塔之處,據傳為阿育王所造,阿育王為佛陀入滅後二百年左右君臨摩揭陀國之王,初時崇信外道,不信佛法,故惡意砍伐佛陀成道處之菩提樹;然枝幹雖被砍伐殆盡,未久仍新芽繁茂,阿育王乃悔悟而令匠人築十餘尺高之石欄,環繞嚴護之。或謂從石柱之刻文推之,此石欄應造於阿育王之後。又七世紀初,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梵 Karna-suvarna)之設賞迦王(梵 Śaśāvka)毀嫉佛法,破壞大塔,砍伐菩提樹,焚燒其根,數月之後,阿育王之後裔摩揭陀國之補剌拏伐摩王(梵 Pūrna-varman)興復之,為防後人再度濫伐,乃築二丈四尺之石垣以保護之。

此外,菩提伽耶另有許願場、佛陀經行處、觀樹之處、成道後沐浴處(尼連禪河)等聖蹟。〔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阿育王傳卷二、大唐西域記卷八、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法苑珠林卷二十九、唐書列傳第一四六上、A. Cunningham: Mahābodhi; V.A. Smith: Early History of India;B. Barna: Gayā and Buddha-Gayā〕 p5202


禁欲

壓抑肉體與世間之欲望,以期達到精神上的理想境界之行為。禁欲之種類極多,或積極獎勵肉體上之苦行,或否定肉體,否定現世,而總以求取來世的、彼岸的理想之實現為其宗教目的。西洋中古時代之基督教僧院即主張徹底隱遁之禁欲生活。印度耆那教亦認為斷食為獲致解脫之最佳途徑,此外又認為餓死乃一種死的理想形態。

釋尊在世時,宗教實踐之法有苦行(梵 tapas)、修定(梵 samādhi)兩種。所謂苦行,意即自狂熱的意念之中,令物質性之肉體發生變化,或藉壓抑肉體而發揮出精神之純淨。所謂修定,係將精神安定下來,求其統一而遠離肉體之方法。釋尊初持修定,然未能解脫,後又歷六年苦行,僅存皮骨,消瘦異常。至此,始知苦行亦非獲得解脫之道,遂終止苦行。待體力恢復後,坐於樹下,再行修定,終得開悟。前所言之修定、苦行等二種途徑均從心物二元論之立場,而欲從肉體求得內心之解脫。然釋尊最後所持之修定,則為一種心物一如之真理正觀,而否定禁欲之修法。故釋尊曾語弟子,自己係捨苦行主義與快樂主義兩極端,而持守中道之法。

佛陀入滅後,教團中保守派之間制定甚多戒律,特為誇耀出家之禁欲,然對極端之苦行,則視為邪道而否定之。此外,由於在家眾發起大乘菩薩運動,主張心物一如、現實與理想之絕對統一,而將慈悲、利他等精神積極地實現於日常生活中,即自日常生活中獲得其理想,此為真正之覺悟。例如大乘佛教之捨身供養,即以菩薩行實踐一種否定自己之方法。另又從「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中,肯定日常生活之一切作為,然因之亦不免產生墮落之危險性,由是而有復興嚴格戒律的思想產生。淨土教則謂禁欲之修行與持戒乃為凡夫所難以實踐者,因而特別強調信心。〔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六、大智度論卷八、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七、法苑珠林卷八十三〕 p5539


罪報

由於所造之罪業,於現世或未來世所受之果報。佛陀以其過去世之業,亦嘗受苦報,此即大智度論卷九所謂之「九罪報」:(一)受梵志女孫陀利所謗,五百羅漢亦被謗。(二)受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佯作腹所謗。(三)受提婆達多推山石壓傷足趾。(四)迸木刺腳。(五)毘琉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六)受阿耆達多婆羅門之請而食馬麥。(七)冷風吹動則背脊痛。(八)六年苦行。(九)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鉢而還。

若依據因果相順之理,凡造下品之罪惡,於未來世必報之於畜生道,中品之罪惡則報之於餓鬼道,上品者則為地獄之果報。此外,若犯五逆謗法之罪,必墮阿鼻地獄;縱然同生為人類,亦有貧窮、醜陋、諸根不具等殊異之果報。〔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大智度論卷七〕 p5564


釋迦牟尼

梵名 Śākya-muni,巴利名 Sakya-muni。意即釋迦族出身之聖人。又作釋迦文尼、奢迦夜牟尼、釋迦牟曩、釋迦文。略稱釋迦、牟尼、文尼。意譯作能仁、能忍、能寂、寂默、能滿、度沃焦,或梵漢並譯,稱為釋迦寂靜。又稱釋迦牟尼世尊、釋尊。即佛教教祖。其稱號之原由,見於佛本行集經卷二十觀諸異道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阿毘曇八犍度論卷三十等。

釋尊為北印度迦毘羅衛城(梵 Kapila-vastu)淨飯王(梵 Śuddhodana)之太子。該城在今尼泊爾南部提羅里克(Tilori-Kot)附近,拉布提河(Rapti)東北。國土面積約三二○方里,為憍薩羅國(梵 Kosalā)之屬國。其時北印度實行貴族共和制度,該處分成十個小城邦,由十城中選出最有勢力之城主為領導者,淨飯王即當時共和國之領袖。母摩耶夫人(梵 Māyā)為鄰國居利族天臂城(梵 Devadaha)主之女。

摩耶夫人將分娩之前,依習俗返娘家天臂城待產,途中於藍毘尼園(梵 Lumbinī)小憩,即於無憂樹(梵 aśoka)下產子,即是釋尊。據修行本起經卷上降身品載,釋尊誕生時,行七步,舉手言(大三‧四六三下):「天上天下,唯我為尊;三界皆苦,吾當安之。」另於中阿含卷八未曾有法經、普曜經卷二欲生時三十二瑞品、異出菩薩本起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眾許摩訶帝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八樹下誕生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等經典中,亦載有釋尊誕生時之種種瑞相。

太子還宮後,命名悉達多(梵 Siddhārtha,巴 Siddhattha),又作薩婆悉達(梵 Sarva-siddhārtha,巴 Sabba-siddhattha)、薩婆額他悉陀(梵 Sarvārtha-siddha)、薩婆曷刺他悉陀、悉達羅他、悉達,意譯為一切義成、一切事成、財吉、吉財、成利、驗事、驗義。摩耶夫人於分娩後七日去世,太子遂由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梵 Mahāprajāpatī)撫育成人。據佛本行集經卷十一習學技藝品、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三等記載,太子少時隨從婆羅門毘奢蜜多羅(梵 Viśvamitra,彩光甲)學習文藝,隨羼提提婆(梵 Ksāntideva,同神)學習武技,皆悉通曉。及長,迎娶天臂城主善覺王(梵 Suprabuddha)之女耶輸陀羅(梵 Yaśodharā)為妻,生子羅睺羅(梵 Rāhula)。

據修行本起經卷下遊觀品等所載,太子曾由城之四門出遊,見老、病、死、沙門等現象,深感人生之苦痛與無常,遂萌出家修道之志。於二十九歲(一說十九歲),太子夜出王宮,自脫衣冠為沙門。初訪毘舍離國(梵 Vaiśālī)跋伽婆(梵 Bhārgava)求道,復至王舍城(梵 Rajagrha)受賢者阿羅邏迦藍(梵 Ārāda-kālāma)、鬱陀迦羅摩子(梵 Udraka-rāmaputra)之教,以所學難臻解脫之境,遂至摩揭陀國(梵 Magadha)伽耶(梵 Gayā)南方之優樓頻羅村(梵 Uruvilvā)苦行林,開始六年苦行生活,有淨飯王所派五位侍者與之共修。苦修期間,太子日食一麻一麥,雖至形體枯瘦,心身衰竭,而始終未能成道,乃悟苦行非得道之因,遂出苦行林。時,共修之五侍者誤以太子退失道心,遂捨之而去。

太子放棄苦行後,至尼連禪河(梵 Nairañjanā)沐浴,且接受牧女乳糜之供養。恢復體力後,至伽耶村畢鉢羅樹(梵 pippala)下,以吉祥草敷金剛座,東向跏趺而坐,端身正念,靜心默照,思惟解脫之道。四十九日後,於十二月八日破曉時分,豁然大悟,時年三十五歲(一說三十歲)。由此因緣,乃稱畢鉢羅樹為菩提樹(梵 bodhivrksa)。釋尊降魔、成道之經過,載於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修行本起經卷下六年勤苦品及降魔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至卷三十、五分律卷十五等。

釋尊成道後,於波羅奈城(梵 Bārānasī)鹿野苑(梵 Mrgadāva)首先教化共修苦行之五位侍者,此即初轉法輪。五位侍者即有名之五比丘:阿若憍陳如(梵 Ājñāta-Kaundinya)、跋提(梵 Bhadrika)、婆沙波(梵 Bāspa)、摩訶男(梵 Mahānāma)、阿說示(梵 Aśvajit)。有關釋尊初轉法輪、演說四聖諦、八正道等事跡,載於雜阿含卷十五轉法輪經、五分律卷十五、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等。此後,釋尊自稱如來(梵 tathāgata)。如來之語義甚多,一般意指「乘如實之道,而善來此娑婆世界」。初轉法輪後,釋尊至摩揭陀國,化度拜火教之優樓頻羅迦葉(梵 Uruvilvā-kāśyapa)、那提迦葉(梵 Nadi-kāśyapa)、伽耶迦葉(梵 Gayā-kāśyapa)等三兄弟,及其弟子千人。又化度六師外道之一的詭辯派舍利弗(梵 Śāriputra)及目犍連(巴 Moggallāna),其後二人成為釋尊之兩大高足。又於王舍城得國王頻婆娑羅王(梵 Bimbisāra)之歸依,王於迦蘭陀長者(梵 Kalanda)所獻之竹園中建立精舍,供養釋尊,稱迦蘭陀竹林精舍。至此,佛教教團之進展遂呈麗日中天之勢。

此後釋尊一度返故鄉迦毘羅衛城,歸依者眾,如異母弟難陀、子羅睺羅、堂弟提婆達多、理髮匠優波離等,皆剃髮出家。又為舍衛城(梵Śrāvastī)須達多長者(梵 Sudatta)說法,長者於舍衛城太子祇多(梵 Jeta)所贈園林中建立大精舍以獻釋尊,供長期安住弘法。舍衛城國主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亦於此時歸依。及淨飯王駕崩後,釋尊再度回國。後姨母波闍波提、妃耶輸陀羅等亦剃髮出家,此為比丘尼教團之始,波闍波提則為佛教教團第一位比丘尼。此後釋尊巡歷印度各地說法布教,無論貴賤男女,悉施教化。其教法予印度文化及宗教影響甚鉅。

釋尊成道以後四十四年間夏安居之處所,於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有詳細記載。依之,釋尊先後住於波羅奈國、靈鷲頂山(梵 Grdhrakūta)、摩拘羅山(梵 Makula)、三十三天、鬼神界、舍衛祇樹給孤獨園、柘梨山等地。另據八大靈塔名號經載,釋尊曾於雪山修苦行,後歷住毘沙林、惹里巖、大野(梵 Alāvī)、尾努聚落等。又英國學者大衛斯(T.W. Rhys Davids, 1843~1922)據錫蘭及緬甸之佛傳、巴利文法句經註(Dhammapada atthakathā)等,謂祇樹給孤獨園建立以後,釋尊曾住於毘舍離城之大林(巴 Mahā-vana)、摩拘羅山、僧迦舍(巴 Savkissa)、巴利雷雅卡(巴 Parileyyaka)、曼特剌(巴 Mantala)等地。此外,大智度論卷三、分別功德論卷二、高僧法顯傳等對此亦有記載。綜合以上諸說,可推知釋尊弘法之地多在王舍城與舍衛城一帶。

有關釋尊之晚年生活,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義足經卷下、出曜經卷十六、毘尼母經卷四、五分律卷三、卷二十一、卷二十五、四分律卷四十六、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十三、卷十四、善見律毘婆沙卷二等所載,彼時提婆達多欲迫釋尊讓與教團僧眾,所欲不遂,乃不斷破僧害佛;又波斯匿王之子琉璃王即位後,攻伐釋尊之故鄉迦毘羅衛城,亡釋迦族,其時大目犍連等建言釋尊施予援手,釋尊為說釋迦族之宿業。

釋尊在世之最後一年,離摩揭陀國,北渡恆河,經毘舍離(梵 Vaiśālī),至波婆城(梵 Pāvā),受金工純陀(梵 Cunda)之供養,因食蘇迦拉摩達伐(巴 Sūkaramaddava,即旃檀樹茸)而罹病。臨終前於拘孫河(巴 Kakuttha)作最後之沐浴,復至拘尸那揭羅城(梵 Kuśinagara)沙羅雙樹林,頭北面西呈吉祥臥。夜半,釋尊將捨壽前,對諸弟子作最後之教誡,而後平靜入滅。

釋尊之遺骸初置於末羅族(梵 Malla,巴同)之天冠寺(梵 Makutabandhana-cetiya),施以火葬。然參與祭事之拘尸那揭羅、波婆、遮羅、羅摩伽、毘留提、迦毘羅、毘舍離、摩揭陀等八國使節,由於分配遺骨問題而起爭端。後經香姓婆羅門(巴 Dona)調停乃得定議,由八國均分遺骨,香姓婆羅門得舍利瓶,另有較遲入會之畢鉢(梵 Pipphalivana)村人僅得燋炭。各國紛紛建塔供養,此即今日十塔之由來。

釋尊入滅之年,於王舍城之七葉窟,舉行第一次經典結集。時以大迦葉(梵 Mahākāśyapa)為主要召集人,阿難(梵 Ānanda)與優波離(梵 Upāli)各依其聽聞佛說之記憶誦出經、律,復經大眾討論勘訂,而成為後世經律之準則。此後歷經變遷,釋尊之教法遂分為以巴利語為主之南傳系統,與以漢譯經典為主之北傳系統,廣傳於後世。

關於釋尊之誕生、出家、成道、初轉法輪、年壽、入滅等之確實年月,經典中有各種不同說法。釋尊之年壽:(一)菩薩處胎經卷二十三世等品,謂年壽八十四。(二)般泥洹經卷下,謂年壽七十九。(三)金光明經卷一壽量品、八大靈塔名號經、巴利文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bāna-sutta)、 緬甸所傳等,謂年壽八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謂年壽八十餘。

釋尊誕生之年代,現代學者亦有多種推定。日本佛教學者宇井伯壽謂西元前四六六年為佛誕年;中村元依據其說,後採用新發現之希臘史料,考證後訂為西元前四六三年。

釋尊誕生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佛本行集經卷七、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等,謂二月八日。(二)修行本起經卷上菩薩降身品,謂四月七日,或四月八日。(三)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異出菩薩本起經、佛所行讚卷一生品、十二遊經、灌洗佛形像經等,謂四月八日。(四)大唐西域記卷六劫比羅伐窣堵國條,謂衛塞月(巴 Vesākhā)之後半八日,相當於我國農曆三月八日。(五)上座部,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即滿月之日,相當於我國農曆三月十五日。

釋尊出家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謂二月八日。(二)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謂二月七日。(三)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謂四月七日。(四)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灌洗佛形像經等,謂四月八日。(五)巴利文本生經佛傳,謂阿沙荼月(巴 Āsālhā)之第十五日。

釋尊成道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等,謂二月八日。(二)巴利文大史(Mahāvajsa), 謂衛塞月滿月之日。(三)大唐西域記卷八,謂衛塞月後半八日。(四)上座部,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

釋尊初轉法輪之月日:(一)菩薩處胎經卷七,謂二月八日。(二)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二,謂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

釋尊入滅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謂二月八日。(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善見律毘婆沙卷一等,謂二月十五日。(三)巴利文一切善見律(Samantapāsādikā)序、巴利文律藏(Vinaya-pitaka)、大史第三章、大唐西域記卷六拘尸那揭羅國條等,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四)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謂八月八日。(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一、大唐西域記卷六援引說一切有部所傳,謂迦剌底迦月後半八日。(六)灌洗佛形像經,謂四月八日。又釋尊之入滅年代,眾說紛紜,日人宇井伯壽主張為西元前三八六年,中村元主張西元前三八三年,我國印順則主張為西元前三九○年。

綜上所述,釋尊降生、出家、成道等之月日可大別為三說,即:(一)二月八日,(二)四月八日,(三)二月十五日;入滅之月日亦大別為三說,即:(一)二月八日,(二)二月十五日,(三)八月八日。此外,北周道安之二教論、俱舍論寶疏卷一等,比較印度曆與我國農曆之月分,謂印度之二月相當於我國之四月。又印度曆每月初一相當於我國農曆第十六日,月末日相當於我國次月之十五日,其前半月稱為黑分,後半月則稱為白分。(參閱「佛傳典籍」2729、「佛滅年代」2734、「曆」6227)p682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成道

八相之一。指菩薩修行圓滿,成無上道。然一般皆指釋尊之成就佛果而言。又作成佛、得佛、得道、成正覺。相傳釋尊在經歷六年苦行後,於伽耶城菩提樹下得無上正覺。然大乘經論認為,樹下成道係示現應身成佛相,實則佛之報身是在色究竟天摩醯首羅智處成佛。如《十地經論》卷一云(大正26‧125c)︰「二種利益者,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如經,正受一切佛位故,得一切世間最高大身故。」

關於釋尊成道的年齡及日期,諸說不一︰

(1)年齡︰ 

(1)《十二遊經》、《佛本行集經》卷十〈相師占看品〉、《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鞞婆沙論》卷十四、《島史》、《大史》等謂三十五歲成道。

(2)《道行般若經》卷十、《大明度經》卷六等謂三十歲。

(3)《大般泥洹經》卷下謂三十一歲。

(2)日期︰

(1)《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等,認為是二月八日。

(2)《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向菩提樹品〉認為是二月十六日。

(3)《方等般泥洹經》、《灌洗佛形像經》等,認為是四月八日。

(4)《大唐西域記》卷八認為是三月八日。

(5)印度上座部認為是三月十五日。

(6)我國、日本盛行臘八(十二月八日)成道之說。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三;《入大乘論》卷下;《中阿含經》卷五十六〈羅摩經〉;《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普曜經》卷六〈行道禪思品〉、〈諸天賀佛成道品〉。


柳本尊

四川密教的主要傳播者。嘉州(今樂山巿)人,姓名不詳,世人譽稱為本尊。奉佛教,蔬食布衣,律身清苦,專持大輪五部神咒。曾先後在成都、彌牟(今新都)一帶傳教,受到蜀主王建嘉賞及地方官吏的支持,四方佛徒雲集座下,受其法者甚眾。關於其傳教事蹟,根據碑史、大足寶頂與安岳毗盧洞兩處「十煉圖」石刻(所謂十煉,指煉指、立雪、煉踝、剜眼、割耳、煉心、煉頂、斷臂、煉陰、煉膝)所載,可知其以誦經念咒、自殘形駭為主。

又,四川大足寶頂山大佛灣所刻「唐瑜伽部主總持王」及「六代祖師傳密」題刻,所指皆為柳本尊其人。

◎附一︰王恩洋〈大足石刻之藝術與佛教〉(摘錄自《大足石刻研究》)

柳本尊者,據祖覺〈重修柳居士傳〉,及本尊岩石刻云︰唐宣宗大中九年,嘉州北郊,有柳樹生癭。癭破,有兒出。州吏見而異之,收養為子。少而神異,習祕密咒法,能祛鬼怪,療疾疫,病者賴以存活甚眾。一日遇女於途,遂與之歸。未幾成家,疏食布衣,律身清苦,專持《大輪金剛總持陀羅尼經》五部密法。(金剛智譯,皆降伏魔鬼,救治疫癘法也。)於時天下分亂,饑饉相仍,民多疫疾,厲鬼肆虐,居士憫焉。光啟二年(僖宗)六月,盟於佛,持咒滅之,在本宅道場中,煉左手二指第一節,供養諸佛,誓救苦惱眾生。感聖賢攝受。空中語之曰︰汝願力廣大,汝當西去,逢彌即住,過漢即回。遂挈家西遊。某年十一月,至峨眉山瞻禮普賢光相。時大雪滿山,登峰頂。大雪中凝然端坐,欲效釋迦如來雪山六年苦行成道也。感普賢現身證明。時既久,忽睹僧謂曰︰居士止此山中,有何利益﹖不如往九州十縣,救療病苦眾生。僧忽不見。遂下山,領眾至成都。時王建帥蜀,而妖鬼橫興,居士持咒禁止之。妖鬼屏息,於諸疫病竭誠救濟,而秋毫無所受。五欲盡除,忘身利物。蜀人德之,從其化者日眾。蜀帥聞而嘉之,助其闡化。

天復二年(昭宗)正月十八日,居士以檀香一兩為一粒,於腳踝上燒丹供養諸佛,願一切眾生舉足下足皆遍道場,永不踐邪諂之地。感四天王為作證明。居士至漢州旬日,忽憶逢彌即止遇漢即回語,由是還住彌濛。天復三年七月三日,漢州刺史趙君,欲試其真偽,差人來請眼,詐云作藥。居士無難色,即持戒刀,剜一目,付差人。感金剛殿菩薩頂上現身。眼至,趙君驚嘆,投誠懺悔。其明年,捨宅奉居士,為四眾廟院。居士遣其徒住持,身還彌濛。趙復為營廣所,居道俗。其年居士往金堂行化救病,民眾欽仰,皆歸正教。而成都玉津坊女子盧氏,捨宅建道場以奉香火,會嘉州四郎子神作祟,疫死甚眾。居士割左耳供佛,誓除其害。感浮丘神(或作深沙神)現身證明。

其屆羯七月三日,以香烙燭(﹖)一條煉心,供養諸佛,發菩提心。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令一切眾生,永斷煩惱。感大輪明王現身證明。即月十五日,居士復以五香捍就一條,置於頂上而燃之。跏趺端坐,屹然不動,是謂煉頂,以效釋迦如來鵲巢頂事,及大光明王捨頭布施事。文殊菩薩現身作證。八月五日,結壇玉津坊,手自持刀,斷其左臂,共經四十八刀,刀刀發願,誓救眾生,以應阿彌陀佛四十八願。頂上百千天樂,不鼓自鳴。其年十二月中旬,馬頭巷有丘紹者,病死三日,唯心尚溫,其妻求救,合家發願,若得再生,剪髮齊眉,終身給侍。居士悲之,以香水灑紹,少傾即蘇,自言已墮地獄,聞罪人受苦聲,俄香風自四方來,香雨隨至,一佛乘紫輿自空中呼我名,遂得再生。於是丘紹夫婦及其二女同來侍奉,不離左右,以報恩德。月十五日,居士乃以葛布浸油,自裹其陽,燒之,經一晝夜,以示絕欲。感天降七寶蓋祥雲瑞霧擁至其室。

居士聲譽日隆,人共敬信,不敢呼其名,皆以本尊稱之。蜀王詔問︰卿修何道﹖以何法救人,而靈感如是﹖對曰︰余精修日煉,誓求無漏無為之果,尊持大輪五部祕咒,救度眾生。復於次年正月十八日,將印香燒煉兩膝,供養諸佛,發願與一切眾生龍華三會同得相見。蜀王召之入宮,供養三日,賜錢帛名香,居士不受。自後法化日隆,道俗駢集,傳其法者益眾。七年七月十四日,中夜呼其弟子楊直京,傳授後事,泊然而逝,葬於廣漢本尊院。直京傳其法。蜀王追封「銀青光祿大夫檢校」,更賜直京紫授金魚袋,俾作成都瑜伽教主,世世相承云。

上文據柳居士傳,及本尊岩石刻錄之。但柳居士傳文多不完,本尊岩石刻又但錄其苦行斷臂等十事,非全文也。又岩上石刻天福年號,傳文有作天復者。天復為唐昭宗年號。天福為石敬塘年號。柳居士生於大中九年,至石晉‧天福七年則九十九年矣。斷臂等事,均在天福數年中,無乃不可能;如云天復,則天復只三年,而王建王蜀,又在朱溫開平二年,諸多不合。知二刻均傳疑之辭,本不正確也。又傳中云金剛智傳不空,不空傳△△一行禪師稱瑜伽....而祖覺述禪宗源流云︰自毗盧遮那佛始,西域有三十七尊,又自金剛智傳不空,不空東來傳一行禪師,稱瑜伽部總持王,柳本尊承之云云;尤為乖誤。蓋金剛智等,密宗,非禪宗,其誤一。密宗開元有三大士,謂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也。善無畏傳胎藏界,一行承之。金剛智傳金剛界,不空承之。一行在開元十五年先善無畏卒。開元二十年,金剛智卒,不空始西遊天竺,天寶五年歸,至代宗大曆九年卒,傳法弟子為慧朗。一行何得傳不空法乎﹖其誤二也。柳本尊之生,距一行之卒,又一百二十七年。如何傳一行之法耶﹖誤三也。以是種種,柳居士傳多有不足據者。作傳為知叙州宣化....岷,缺其姓。傳中有文云︰小子可為作傳,以招其事,△特刻之墓左,以紹後世。岷退而詢諸好事△,得傳(缺三十一字)於世。是則岷之傳,亦詢諸好事,得之傳聞。傳中有紹興庚申端午日字,則作此傳者南宋人,去唐之亡又二百三十五年矣。傳聞能無誤耶﹖故柳本尊事,不能謂其盡於此,即此亦不能謂其盡正確。然而其人為必有,其人為必有神異法力者。不然,何以能衣鉢法力相承以傳趙本尊,而成此神妙之石刻耶﹖由是石刻而知有趙本尊,由趙本尊而確定有柳本尊。

◎附二︰李永翹、胡文和〈大足石刻內容總錄〉(摘錄自《大足石刻研究》)


  第二十一號
名稱︰柳本尊行化道場(柳本尊十煉圖)。
時代︰宋。
形制︰摩崖造像,頂部為平頂,頂高十四點六
公尺,全像寬二十四點八公尺。
內容︰央歲從上到下可分為三層︰上層、中層
、下層。


全圖之主像為柳本尊,位於中層與下層中部,面南,結跏趺坐於蓮台上,坐身高五點二公尺。柳本尊作居士打扮,身著人字領對襟衫,頭戴四方平頂巾,方巾正中有一小坐佛,為毗盧佛,表示柳氏已成就為佛。由佛頭頂分出兩道毫央碾東西二側平行射出,交結全龕。柳本尊下[㬽-丂+亏]有三綹長鬚,眇右目,缺左耳,斷左臂,左袖軟撘於膝上,右手舉於胸前作說法狀。在全龕頂部,從左至右橫刻有「唐瑜伽部主㧾(總)持王」八個大字。

上層(在龕楣上)︰為「五佛四菩薩圖」。此層上刻九個圓龕,均勻排列,每龕內有一佛或菩薩,均為坐式。正中是毗盧舍那佛。在毗盧佛左側按從西往東順序,為寶生佛、阿彌陀佛、文殊菩薩、觀音菩薩。在毗盧佛右側按從東往西順序,為阿閦佛、不空成就佛、普賢菩薩、大勢至菩薩。五佛俱著袈裟,頭有螺髻,外形相似,只各作手印不同。四菩薩皆戴花冠,雙手多拱於胸前,作合十狀。

中層︰為「柳本尊十煉圖」(即「柳本尊行化十迹圖」)。在主像之肩部兩側,各刻有一菩薩半身像,菩薩之下半身皆被祥雲所掩。左為文殊,其左手捧經書,右手結手印;右為普賢,其左手垂,右手舉一蓮花負於肩上。在文殊左側與普賢右側,各刻有五組人物,每組中皆有柳本尊,即為其十煉圖。其順序是左右交叉排列,左側為雙數,按從東往西順序;右側為單數,按從西往東順序。現依次敘述如下︰

(1)「煉指」︰位於右側(西面)頂端處。圖中是柳本尊呈坐式,右手平攤於膝,左手舉於胸前,伸出食指、中指,指尖上現火焰作「煉」狀,食指已斷一截;本尊像之右側,有一佛一菩薩立像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一煉指。本尊教主於光啟二年,偶見人多疫疾,教主憫之,遂盟於佛,持咒滅之,在本宅道場中,煉左手第二指一節,供養諸佛,誓救苦惱眾生,感聖賢攝授,而語之曰︰汝誓願廣大,汝當西去,遇彌即住,逢漢即回。遂遊禮靈山,卻回歸縣。」

(2)「立雪」︰位於左側(東面)頂端處。圖中是柳本尊未戴帽,雙手合十,端坐於雪山之中;圖左角有普賢菩薩立像,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二立雪。本尊教主於光啟二年十一月,挈眾遊峨眉山,瞻禮普賢光相,時遇大雪彌漫,千山皓白,十三日將身向騰峰頂,大雪山中凝然端坐,以效釋迦雪山六年修行成道。感普賢菩薩現身證明。」

(3)「煉踝」︰圖中是柳本尊雙手合十,結跏趺坐,足心上現火花二朵,左右各立二天王,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三煉踝。本尊教主,宴坐峨眉,歷時已久,忽睹僧謂曰︰居士止此山中,有何利益﹖不如往九州十縣,救療病苦眾生。便辭山而去。天福二年正月十八日,本尊將炷香一兩為一炷,於左腳踝上燒煉,供養諸佛。願共一切眾生,舉足下足,皆遇道場,永不踐邪諂之地。感四天王為作證明。」

(4)「剜眼」︰圖中的柳本尊呈坐式,右手握尖刀,左手將已剜下的右眼珠放於一下跪侍者雙手所捧的盤中;左上角立金剛藏菩薩一身,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四剜眼。本尊賢聖至漢州已經旬日,忽憶往日聖言︰逢彌即止,遇漢即回。由此駐錫彌蒙。一日,漢州刺史趙君,差人來請眼睛,詐云用作藥劑,欲試可(否)。本尊心已先知,人至,將戒刀便剜付與,殊無難色。感金剛藏菩薩現身。眼至,趙君觀而驚嘆曰︰真善知識也。投誠懺悔。時天福四年七月三日也。」

(5)「割耳」︰圖中的柳本尊呈坐式,左手拉住自己左耳,右手持刀作割狀;右上角有浮丘大聖立像一身,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五煉耳。本尊賢聖,令徒弟住彌蒙,躬往金堂,金水行化救病。經歷諸處,親往戒勒,諸民欽仰,皆歸正教。於天福四年二月十五日午時,割耳供養諸佛。感浮丘大聖頂上現身以作證明。」

(6)「煉心」︰圖中是柳本尊仰臥於床,頭東足西,左腿盤,右膝曲,頭下有高枕,上身裸露,其心口處現火花一朵;圖上方有大輪明王立像一身,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六煉心。本尊賢聖,於天福五年七月三日,以香臘燭一條煉心,供養諸佛。發菩提心,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令一切眾生,永斷煩惱。感大輪明王現身作證。一切眾生,始得醒悟。」

(7)「煉頂」︰圖中是柳本尊結跏趺坐,雙手合十,頭未戴冠,頭頂正中有火焰一朵;右上側有文殊立像一身,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七煉頂。本尊賢聖,於天福五年七月十五日,本尊以五香捍就一條,盤膝端坐煉頂,效釋迦佛鵲巢頂相、大光明王捨頭布施。感文殊菩薩頂上現身為作證明。」

(8)「捨臂」︰圖中的柳本尊呈坐式,左臂裸露置於胸前,右手舉刀向左臂作欲砍狀。柳本尊左右側各有一佛立於蓮花之上,為其作證。頂部還現有天樂︰為羯鼓、拍板、龍頭笛、圓鼓等。圖下有碑云︰「第八煉臂。本尊教主,於天福五年,在成都玉津坊道場內,截下一隻左臂,經四十八刀方斷,刀刀發願,誓救眾生,以應阿彌陀佛四十八願。頂上百千天樂,不鼓自鳴。本界廂吏,謹共具表奏聞。蜀王嘆異,遣使褒獎。」

(9)「煉陽」︰圖中是柳本尊仰躺於床,頭西足東,雙腿捲曲,從陽部冒出火焰一朵,上方有七寶蓋遮護,足前立有一菩薩,手執如意,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九煉陽。本尊教主,天福五年前十二月中旬,馬頭巷丘紹得病,已死三日,皈依本尊求救。合家發願,若得再生,剪髮齊眉,終身給侍。本尊具大慈心,以香水灑之,丘紹立甦。於是丘紹夫婦二女,俱來侍奉,以報恩德,不離左右。閏十二月十五日,本尊用臘布裹陽,經一畫夜燒煉,以示絕欲。感天降七寶蓋,祥雲瑞霧,捧擁而來。本界騰奏,蜀王嘆服。」

(10)「煉膝」︰圖中是柳本尊呈坐式,右手執念珠,左袖軟垂於膝間,兩膝蓋上各冒出火花一朵;右側立一菩薩為其作證。圖下有碑云︰「第十煉膝。本尊賢聖,蜀王欽仰日久,因詔問曰︰卿修何道,自號本尊﹖卿稟何靈,救於百姓﹖對曰︰予精修日煉,誓求無漏無為之果,專持大輪五部祕咒,救度眾生。於天福六年正月十八日,將印香燒煉兩膝,供養諸佛。發願與一切眾生,龍華三會,同得相見。」

下層︰為柳本尊文武僕從侍衛圖,共刻有十七位人物。在主像座位兩側,各立一侍者。二侍短髮齊耳,著對襟長衫。各捧一盤。二侍頭上俱現毫光一道,光中各有小佛一尊。在二侍兩側,又分排有數名弟子,依次分述之︰

主像左側侍者之左方,立有六名弟子,按從西往東順序,分別是︰{1}文官,著朝服,戴展腳幞頭,手執笏;{2}武將,著鎧甲,戴盔,肩後飄帶飛揚,手持寶劍;{3}優婆夷(女居士),短髮齊耳,著對襟長衫,雙手捧盤齊肩,盤內盛山石;{4}優婆夷,短髮齊耳,衣裝同上,雙手持蓮花;{5}男弟子,著小圓領長衫,頭戴花朵,右手舉,左手拿本書;{6}男弟子,著長衫,頭戴平頂方巾,雙手捧盤,盤內有物。

主像右側侍者之右方,立有九名弟子,按從東往西順序,分別是︰{1}文官,裝束同上,雙手捧笏;{2}武將,裝束同上,無飄帶,執劍橫於面前;{3}女弟子,左手舉頭後握髮,右手執刀放於頸後,作割髮出家狀;{4}優婆夷,著對襟長衫,雙手合十;{5}優婆夷,裝束同上,雙手捧淨瓶;{6}優婆夷,裝束同上,雙手捧盤於胸前;{7}優婆塞(男居士),頭戴平頂方巾,雙手捧書;{8}優婆塞,臉有鬍鬚,手捧香爐;{9}優婆塞,頭戴方巾,著斜襟長衫,左手垂,右手置於胸前。

石質︰灰砂岩。

〔參考資料〕 《補新唐書》〈方技‧柳本尊傳〉。


眷屬

(一)謂眷愛隸屬的家族、從僕等人︰《法華經玄義》卷六(下)釋云(大正33‧755b)︰「天性親愛,故名眷;更相臣順,故名屬。」

關於釋迦佛之眷屬,《大智度論》卷三十三將其眷屬分為內眷屬、大眷屬二種。文云(大正25‧303b)︰
「釋迦文佛未出家時,車匿給使,優陀耶戲笑,瞿毗耶、耶輸陀等諸婇女為內眷屬。出家六年苦行時,五人給侍。得道時,彌喜羅陀、須那剎多羅、阿難、密跡力士等是名內眷屬。大眷屬者,舍利弗、目揵連、摩訶迦葉、須菩提、迦旃延、富樓那、阿泥盧豆等諸聖人,及彌勒、文殊師利、颰陀婆羅、諸阿毗跋致、一生補處菩薩等,是名大眷屬。」

善導《觀經疏》卷二則將佛陀之眷屬分在家、出家二種。文云(大正37‧257c)︰「一者在家眷屬,二者出家眷屬。言在家者,佛之伯叔有其四人,(中略)此名在家外眷屬也。言出家眷屬者,與佛作弟子,故名內眷屬也。」

若廣義而言,凡聞道受教者,皆為佛之眷屬。如《法華經玄義》卷六(下)云(大正33‧755b)︰「若無說而已,說必被緣,緣即受道人也。已受道故,即成眷屬。」並列舉理性、業生、願生、神通生及應生等五種眷屬。

又,依《大日經疏》卷一所載,十九執金剛是大日如來之內眷屬,文殊、普賢等四菩薩是為大眷屬。(參閱附錄)

(二)在論述諸法之相狀時,隨屬一法而起的他法,亦稱眷屬︰《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1b)︰「慧謂擇法,淨謂無漏。淨慧眷屬,名曰隨行。」此謂隨無漏淨慧而起的心、心所及四相等法為眷屬。

◎附︰〈五種眷屬〉(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五種眷屬,天台宗用語。係依眾生與佛的關係,對「法眷屬」所作的分31類。共有五種,即理性、業生、願生、神通、應生等五種眷屬。依《法華玄義》卷六(下)所載,如來說必被緣,緣即受道之人,已受道故,因法為親,即成眷屬。譬如父母遺體攬以成身,得為天性,天性親愛,更相敬順,故稱眷屬。計有五種,略述如下︰

(1)理性眷屬︰指諸佛與眾生之理性平等,自然相關,如《法華經》所言「我於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因此未曾受道者,亦可稱為眷屬,故稱理性眷屬。

(2)業生眷屬︰指由往昔聞法之善業,復生佛世受道得度。

(3)願生眷屬︰指昔由聞法結緣,未得證果,曾發誓願必得道,今乘宿願見佛聞法。

(4)神通生眷屬︰指先世值佛發真見諦,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今佛出世,以神通力來生此界,輔佛行化。

(5)應生眷屬︰指菩薩既破無明之惑,已得法身之本,即能起用化他,應入生死,導引眾生,令向佛道。如淨飯王、摩耶夫人是千佛之父母,羅睺羅是千佛之子,諸聲聞內祕菩薩行,是皆應生於此。

此五種眷屬若配於四教,理性眷屬約迷悟之法體無別,正是圓教,又依別教闡明性德之三因,則可謂義通。業、願、通三眷屬則通四教,應生眷屬為別圓二教。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三。


菩提場

佛陀得道成佛處。又作菩提道場、寂滅道場、佛陀伽耶(Buddha-gayā)、菩提伽耶、摩訶菩提(Mahā-bodhi)。位於今印度比哈省伽耶城南約十三公里處。在佛世,此地屬中印度摩揭陀國,位於該國之伽耶城南。

依佛典記載,佛陀在經歷六年苦行之後,行至此處,於畢鉢羅樹下金剛座上結跏趺坐,終於此證得無上菩提。故畢鉢羅樹又稱菩提樹(即覺樹)。佛滅度後約二百年,阿育王即位,初崇信邪道,欲砍伐菩提樹,然枝幹雖被砍伐殆盡,未久仍新芽繁茂,王見之,乃悔悟而令築十餘尺高之石欄,環繞圍護之。此外,又於附近之佛苦行處、受糜處、向菩提樹處及菩提樹側等地,起塔紀念。其後,屢有增建,然亦迭遭破壞,迄今存有下列遺蹟︰

(1)大菩提寺︰又稱大覺塔、大覺寺、大塔。其形如金字塔,高約五十公尺,底層為邊長各十五公尺之四方形臺,上部逐漸收縮,頂部為圓柱狀,上立一銅製螺旋形圓頂。寺塔第一層四角有四個與主塔形制相仿,但規模較小之金字形塔及圓頂。據說,此寺原係阿育王所創建,現存寺塔則為緬甸佛教徒於西元1870年代末期整修完成(一說為緬甸國王於十二、三世紀間所修造)。寺東大門前有一石牌坊。大門兩旁則為佛龕,龕內及寺內大殿供有貼金佛像。其餘三面有六十餘根高二公尺之石製圍欄柱,分別建於西元前五世紀與西元前二世紀。現存石欄多為複製品,真品已移至各博物館陳列。

(2)菩提樹︰位於大菩提寺西側,高達十二公尺。阿育王之女僧伽蜜多(Saṃghamittā)嘗移植此樹分枝至錫蘭安羅那特布拉聖城;後來,本樹遭異教徒摧毀,乃自錫蘭移枝回菩提道場。

(3)金剛座︰位於菩提樹下,佛陀即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該處現為一石刻高座,長二點三公尺,寬一點二公尺,高零點九公尺,其上安置有佛陀石像。我國古代僧人玄照、道希、智光、悟空等人均嘗至此禮拜金剛座。

除上述諸處之外,該地周圍有中國漢地及西藏地區、日本、緬甸、泰國、斯里蘭卡等國佛教組織及僧人修建之寺院。此外,附近有佛陀留影窟遺址。又,近代曾於此發現五方北宋時期之漢文碑刻,現存加爾各答博物館。

◎附︰方之〈佛陀伽耶(菩提場)〉(摘錄自《印度佛教聖蹟簡介》)

佛陀伽耶是佛教徒視為最神聖的地方。它是釋迦牟尼佛成道之處。在古代叫菩提場,是佛教徒朝拜的第一個聖地。

佛陀伽耶不僅是佛教朝拜者的中心地,同時也是吸引著全世界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和遊客的中心地。沒有哪一天沒有人來這裏親睹那些極具意義的古蹟。直到目前佛陀伽耶仍有下列古蹟和建築。

(一)摩訶菩提寺
摩訶菩提寺是印度最有意義和使人印象最深的宗教建築物之一,其形式是無比的,在印度和國外有許多寺院都採取了它的形式,在緬甸蒲甘(Pagan)十三世紀建築的一所寺院,就是它的縮影,佛殿的基層是四方形,上部較直小至頸部為圓柱狀,有一個銅製螺旋頂。第一層的四角有四個相似的頂,陪襯著當中的主頂,其高度和建築物非常勻稱。

佛殿的主要的入口處向東,遊覽者在未到達門口之前,將經過一座莊嚴的和精緻雕刻的石牌坊。牌坊之前是一座優美的相稱的小石塔,佛殿入口處的兩旁有許多小壁龕。裏面有佛像,是西藏朝拜者裝的金身。經過一條拱道之後,即到達大殿,大殿的柱子和中門都是石頭做的,內門的上面是一篇刻文,記載著重修的年月日。由於佛殿沒有窗戶,故光線很黯淡,陽光只能從中門射入。遊覽者一進入殿內,即可看到高台上的大坐佛,它已經由西藏人鍍了金,印度教徒為它披上了一件橙黃色的大袍,這對這座佛像的美麗是一個大損害。佛教徒在禮拜之先,必須揭開這些附加品。此外,地和牆都被忽視了,塵土堆積很多,裏面的空氣也很壞,非常可惜。如果這佛殿是在佛教徒的手中,這種情況是不會被容許的。又在佛殿當中有一個石刻的四方盆,是印度教徒供花用的,前面是點麻油燈的燈柱,這兩件東西應當移去,以使朝拜者有足夠的地方禮拜。

這寺院有一層樓,從大門入口處兩邊的石階扶梯而上,遊覽者上樓之後,有一條寬闊的路,可以圍繞主頂而行。四角即上面所說的四個小頂。這四個頂陪襯著主頂使整個建築物壯觀美麗。西面的兩個頂有小龕,內供有菩薩像。東面的兩個在梯頂兩旁,兩個樓頂亦有兩個大佛像。佛像和西面頂中的像,印度教徒也為他們披上了橙黃色的大袍,並取了一些荒謬的名字。圍繞路旁的欄杆上有許多小塔,有些是精細的雕刻。尤其東西的兩個特別樸素精美。

主頂下有一大龕,供著菩薩像,除此以外,室中空無所有,就在這個龕內,已故的曇摩波羅法師將從日本帶回的一座檀木佛像供在裏面。

這座莊嚴的佛殿的光線黯淡是由於圍繞的地面至少高出地平線十五英尺。據說這些泥土的堆積,是為了防止在雨季寺院遭洪水氾濫而堆積。佛殿高約一七0英尺,而其基層則有四十八方英尺。殿的上面是用石灰粉刷的,上面有許多壁龕雕刻和爬牆草。有些壁龕中有像。在西面牆上一個主要的壁龕中有一座大佛像是西藏人鍍的金。從此面看,可以看到寺院的全景。這座寺院的印象和這個聖地的氣象,佛教徒只要看到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二)菩提樹
悉達多太子坐在這株菩提樹下得道而成了佛陀。成佛的第一週,他就坐在這株樹下享受空樂。這株菩提樹,是佛教徒在佛陀伽耶朝拜的中心點,現在這株樹位於寺院之西,約有一百英尺高,法顯說阿育王深信佛教,每天去禮菩提樹,他的夫人曾差人砍掉過。由於阿育王的誠懇請願,又從新根上抽出了新芽。根據歷史記載,孟加拉王沙桑加( Sasanga)曾將菩提樹毀掉,幸而在原根上又長起了一根樹苗,當孔林漢於1870年開始重修寺院時,老樹倒了,於是他就切下一根枝子在原地栽上,以便佛教徒禮拜。在寺院的北面約二五0英尺的距離,另有一株菩提樹,是印度教徒祭祖之處。據說阿育王曾為菩提樹砌了一個石圍,他也與許多隨員來朝過此樹,在桑其(Sanchi)一座石牌坊上有阿育王朝拜菩提樹的圖畫。阿育王的女兒僧伽密多(Sanghamitta)在原樹上分了一根枝子送往錫蘭,種植在安羅那特布拉聖城,二千年以後的今天,仍然是被細心地保護著,因此它是世界上有歷史意義的最古的樹。

(三)金剛座
金剛座在菩提樹下,釋迦牟尼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座位的原地,現在是一個石刻的高座,長七點六英尺,寬四點十英尺,高三英尺,在寺院與菩提樹之間的一塊高地上。印度教徒墓地之前的龕中有一塊圓石板,據說也是金剛座的一部分。如係事實,那就是印度教徒在寺院重修之前移去的,這應當搬回原地,適當地安置在菩提樹的附近。

(四)大殿之圍牆
圍繞大殿,是熏加王朝時代建築的石圍,現在已經部份擴展了。此石圍一般說是阿育王石圍,但在石柱上找到的刻文中證明的年月日是在阿育王以後許多年。整個石圍係用沙石所造成,而且設計得很好。有些柱上有很美麗的雕刻,尤其是荷花。也有幾篇婆羅哈彌字體刻文,記載著捐贈者的姓名。這個石圍的西南面保存得很好,而東北面則損壞很多,約八英尺高。這個石圍與阿育王石圍不同之處,即此石圍未磨光而且有許多雕刻,而阿育王之石圍則光滑而樸素。

(五)許願塔
寺院之周圍和寺前有成百的小塔。這些塔名許願塔。大多數用黑石造成,都很精美。這些塔想必是朝拜的人為了還某種願而造的。如家庭中某一成員患了病,家長就為病人許願,如果他們病好了,即在佛陀伽耶或其他聖地造一座塔;結果病人真的好了,就實踐自己的諾言。在東南面有兩座相當大的塔,這兩座塔和其他塔一樣,不僅作為一種還願供品,而且是為儲藏聖者的遺骨而造的,在寺院前庭的南面,被發現一尊損壞了的大石佛。

(六)一個古寺的遺址
在摩訶菩提寺的西南面,有一個長方形的遺址,據說這個長方形的遺址就是錫蘭的莫加瓦馬(Meghvama)王為錫蘭僧眾朝拜此聖地之用而建造的。它已經完全毀壞了,只有遺址尚存,因此我們不能說它的建築是如何的好,雖然如此,但遺址的面積說明它是一座莊嚴的建築物。

(七)緬甸休息所
緬甸休息所有兩座。一座是緬甸敏冬王於1874年為緬甸朝拜者修建的。位於大殿之西,只有三間大房,其實這是為他當時代表到聖地來發掘與重修寺院而修的。曇摩波羅曾長住此休息所,他從日本帶回來的佛像亦很安全地供養在此地很久。但是印度教徒為此而訴訟,並將佛像移去。現在這所休息所已無人居住。在通達佛陀伽耶的大路上,離警察所不遠之處,現有一座新休息所,是緬甸佛教徒修建的。雖然很小,但現在好像成為朝拜者的重要中心地。

(八)摩訶菩提協會休息所
摩訶菩提協會花一萬五千盧比修建了一座兩層樓的休息所,在大殿以西不遠。它是摩訶菩提協會在印度最初的一個較大的工程,建於西元1901年。它是一座兩層的建築物,有幾間房,地下層的當中有一個大廳。一次約可住宿一百人,而且還很舒適。修建的款項是緬甸和錫蘭的佛教徒捐的。世界各國朝拜佛陀伽耶的人都可在此住宿,因此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民族齊集一堂。摩訶菩提協會專門為僧侶住宿而指定了五間房。西藏佛教徒獲得摩訶菩提協會的許可之後,他們自己又造一個休息所。但有些西藏佛教徒仍然住摩訶菩提協會休息所。

(九)尼連禪河
尼連禪河在摩訶菩提寺前約二百碼處。約有四分之三英里寬,但是一年之中大多數的月份,水都很少,在夏冬月份內盡是沙,要雨季時水才滿。佛陀曾在此河沐浴。在左峰,離佛陀伽耶數英里的下游,是一座現代化的伽耶城。

(十)佛陀伽耶史略
釋迦牟尼在佛陀伽耶成佛以後,巴利文獻中雖未說他在傳教的旅行中重遊此地,而他的信徒則可能認為到佛陀伽耶是一種有功德的事。阿育王曾遊此地多次,有一次的遊魅畫在桑其的石牌坊上。他也必定是佛陀伽耶寺的建造者,雖然我們現在還未找到任何遺蹟。此地缺乏阿育王的遺蹟。只可作這樣的解釋,那就是︰每一個繼承的國王認為在原有建築物加修房屋是自己的權利,因此前王的功績就被消滅了。阿育王的遺蹟,也可能是在敵對的國王如沙桑迦等統治時被毀了。

根據法顯、玄奘的記載,我們可以作出肯定的結論,即現在的寺院大約建造於西元二世紀。

又根據歷史記載,錫蘭與此聖地之關係約開始於西元前250年,當時阿育王派僧伽密多送菩提樹分枝到錫蘭。西元330年麥加瓦那因錫蘭朝拜者訴苦乃建佛陀伽耶寺,因為他們到佛陀伽耶無處可住而遭受很多的困難,早在1079年,我們發現緬甸佛教徒曾將此寺重修。1100年至1200年之間有比丘達摩羅克特又部份重修。1298年又有緬甸人重修此寺。其後在哈爾茄尼毗哈發現的刻文,其時間為1202年。該刻文已由茄耶薩瓦耳譯成英文,刊載於毗哈爾與奧里薩研究會雜誌上(六卷)。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大唐西域記》卷八;《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罪業

指身口意所造的各種輕重罪惡之業。《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云(大正12‧483c)︰「一切眾生所作罪業凡有二種,一者輕,二者重,若心口作則名為輕,身口心作則名為重。」《福力太子因緣經》卷四(大正3‧435b)︰「善法應當速疾修,即能息除諸罪業。」《成實論》卷七(大正32‧291a)︰「經中說有輕重罪業。(中略)若業能得阿鼻地獄報是名重罪;(中略)與重相違是名為輕,謂於炙、火炙等諸淺地獄、畜生、餓鬼,及人天中受不善報,是名輕罪。」

◎附︰〈罪報〉(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罪報,罪的果報。即依因果相順之理,既造罪惡,則於現世或未來必招苦果。如下品之罪惡得未來墮畜生道之果報,中品之罪惡得墮餓鬼道之果報,上品之罪惡得墮地獄之果報,或於人中,在現世或未來世受貧窮、諸根不具等痛苦。《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6c)︰「殃咎牽引,當往趣向,罪報自然,無從捨離。」《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云(大正12‧483c)︰「夫有罪者則有罪報,無惡業者則無罪報。」

另據《大智度論》卷九所載,即使是佛,也不能免於罪報的因果律。相傳佛曾因過去世惡業的牽引而遭受九種罪報(又稱「九惱」、「九難」、「九橫」)。即︰(1)為梵志孫陀利所謗,五百阿羅漢亦被謗。(2)旃遮婆羅門之女繫木盂作腹以謗佛。(3)提婆達多推山石壓傷佛足趾。(4)迸木刺腳。(5)毗樓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6)受阿耆達多婆羅門之請而食馬麥。(7)冷風吹動故背痛。(8)六年苦行。(9)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鉢而還。

〔參考資料〕 《觀佛三昧海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七、卷十三;《十地經論》卷四;《大乘義章》卷七;《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佐佐木現順《業衹運命》。


[法相辭典(朱芾煌)]
阿若憍陳如等棄製迎佛處

西域記七卷五頁云:伽藍西南二三里、有窣堵波,高三百餘尺。基址廣峙,瑩飾奇珍。上無層龕;便置覆缽。雖建表柱;而無輪鐸。其側有小窣堵波,是阿若憍陳如等五人棄製迎佛處也。初薩婆曷刺他悉陀(唐言一切義成。舊曰悉達多。訛略也。)太子踰城之後,棲山隱穀,忘身殉法。淨飯王乃命家族三人,舅氏二人,曰:我子一切義成,捨家修學,孤遊山澤,獨處林藪。故命爾曹、隨知所止。內則叔父伯舅,外則既君且臣。凡厥動靜,宜知進止。五人銜命,相望營衛。凡即勤求,欲期出離。每相謂曰:夫修道者、苦證耶?樂證耶?二人曰:安樂為道。三人曰:勤苦為道。二三交爭,未有以明。於是太子思惟至理,為伏苦行外道,節麻米以支身:彼二人者,見而言曰:太子所行,非真實法,夫道也者,樂以證之。今乃勤苦,非吾徒也。捨而遠遁,思惟果證。太子六年苦行,未證菩提。欲驗苦行非真,受乳糜而證果。斯三人者、聞而歎曰:功垂成矣。今其退矣。六年苦行,一日捐功。於是相從求訪二人。既相見已,匡坐高論,更相議曰:昔見太子一切義成,出王宮,就荒谷,去珍服,披鹿皮,精勤勵誌,貞節苦心,求深妙法,期無上果。今乃受牧女乳糜,敗道虧誌。吾知之矣。無能為也。彼二人曰:君何見之晚歟。此猖獗人耳。夫處呼深宮,安呼尊勝,不能靜誌,遠跡山林,棄轉輪王位,為鄙賤人行;何可念哉。言增忉怛耳。菩薩浴尼連河,坐菩提樹,成等正覺,號天人師,寂然宴默,惟察應度。曰:彼鬱頭藍子者,證非想定,堪受妙法。空中諸天尋聲報曰:鬱頭藍子,命終已來,經今七日。如來歎惜,如何不遇。垂聞妙法,遽從變化。重更觀察:營求世界,有阿藍迦藍、得無所有處定,可授至理。諸天又曰:終已五日。如來再歎。愍其薄祐。又更諦觀:誰應受教。惟施鹿林中有五人者,可先誘導。如來爾時起菩提樹,趣鹿野園;威儀寂靜,神光晃嚁;毫含玉綵,身真金色。安詳前進,導彼五人。斯五人遙見如來,互相謂曰:一切義成彼來者,是歲月遽淹,聖果不證;心期已退,故尋吾徒。宜各默然,勿起迎禮。如來漸近,威神動物。五人忘製,拜迎問訊,侍從如儀。如來漸誘,示之妙理。兩安居畢,方獲果證。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九惱

又名九難,或九橫,即佛在此世間成道及在成道之後所遭遇的九種災難。一、梵志女孫陀利謗,五百阿羅漢亦被謗。二、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作腹謗佛。三、提婆達多推山壓佛,傷足大指。四、逆木剌腳。五、毘琉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六、受阿耆達多婆羅門請而食馬麥。七、冷風動故脊痛。八、六年苦行。九、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鉢而回。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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