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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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阿毗曇論
三十卷。後秦‧曇摩耶舍與曇摩崛多合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內容主要在分類組織小乘所說諸法,並解說其名義。
本論由四分三十三品組成,其中問分收有十二入、十八界、五陰、四聖諦、二十二根、七覺、不善根、善根、四大、優婆塞等十品。非問分有界、業、人、智、緣、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四禪、道、煩惱等十一品。攝相應分收攝、相應二品。緒分則有遍(十緣)、因、名色、假結、行(三業)、十八觸、假心、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定等十品。分析各品的體裁,可分三類︰(1)法相分別,(2)隨類纂集,(3)相攝相應相生。其中,隨類纂集乃分類諸法並加以纂集,作為論究一切法的根本。
關於本論,《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八說本論與《集異門足論》法義相關涉,但體裁不同。《大智度論》卷二、《部執異論疏》等謂乃屬犢子部之論書。《法華經玄贊》卷一則謂係出自正量部,近人呂澂則謂漢譯之本論是從化地、法藏系統所傳下,且南傳之六論即自本論發展而成。印順主張聲聞部派中,犢子系之本末各部、法藏部等都以本論為根本論,而且南傳六論、北傳六論大體是依本論之組織而形成。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章第二節(摘錄)
阿毗達磨的發展而面目一新,隨類纂集是最重要的一程。在《舍利弗阿毗曇論》中,明白的發見出來。當時的隨類纂集,有二類(另一類非《舍利弗阿毗曇論》所有,姑且不說)︰
(1)以一切法為對象,而作種種的分類。如有見與無見是一類,善與不善及無記是一類。這是論師分別諸法而作的分類法,將種種的分類綜集起來,作為論究一切法的根本。這就是銅鍱部所說的「論母」,說一切有部等所說的「論門」。《舍利弗阿毗曇論》〈非問分‧界品〉,就是屬於這一性質的類集。「界」,是種類的意思。〈界品〉所纂集的︰二法門(分為二類的,其他可以例知)凡三十八門,從色與無色,到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止。三法門凡十三門,從善、不善、無記起,到三出界止。四法門凡三門,從過去、未來、現在、非過去未來現在起,到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止。五法門,二門。六法門,四門。七法門,一門。十八法門,一門。總共六十二門。〈界品〉的類集,可說是以《中阿含經》的〈多界經〉為基礎,組集不同類的論門,依增一法編次所成的。所以內容包含〈多界經〉的六十二界,而大數也與六十二恰合。《舍利弗阿毗曇論》〈問分〉的論門分別,就是〈界品〉的二法門、三法門、四法門。不過在適用的原則下,略去十一門,實為四十三門分別。依此去考察說一切有部的論書,與〈界品〉有同樣意義的,是《品類足論》(卷五~卷十)的〈辯攝等品〉。〈辯攝等品〉︰一法門,五門。二法門,一0三門。三法門,三十一門(末有六門,專說三業,與體例不合。除此,實為二十五門)。四法門,二十一門(前列四念住等十七門,也不是論門)。五法門,五門。六法門,二門。七法門,三門。八法門,三門。九法門,二門。十法門,二門。十一法門,一門。十二法門,一門。十八法門,一門。二十二法門,一門。九十八法門,一門。共有一八二門。這是據,《舍利弗阿毗曇論》〈界品〉,而更為擴大組集的。集錄經論的法數不少,所以有些與分別論門的體例不合。依此而作論門分別的,是《品類足論》(卷十~卷十七)的〈辯千問品〉。傳說凡五十論門,下面再為說到。依此去觀察銅鍱部的論書,如《法聚論》的論母,三法門凡二十二門,次二法門凡一百門。《法集論》第三〈概說品〉,第四〈義釋品〉,都是這些論母的分別解釋。《分別論》的〈問分〉,就是依這些論母而分別的。論母的先三後二,沒有四法門,雖與《舍利弗阿毗曇論》、《品類足論》不合,但二法為一百,三法為二十二,與《品類足論》的〈辯攝等品〉,數目與內容,都非常接近。《大智度論》說︰「一切法,所謂色、無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如是無量二法門,如阿毗曇攝法品中說。」這可以理解︰銅鍱部的《法集論》,《品類足論》的〈辯攝等品〉,龍樹(Nagarjuna)所傳的〈攝法品〉,都是一樣的;法集與攝法,只是譯名不同而已。所以,從《舍利弗阿毗曇論》的〈界品〉,讀《品類足論》的〈辯攝等品〉;以〈辯攝等品〉的二法門(一0三,龍樹傳一0二),三法門,讀〈法集品〉的論母,可見上座部各派阿毗達磨的一脈相通。在阿毗達磨的發達過程中,不同類(界)的論門的集成,是非常重要的。以銅鍱部的論書來說,《法集論》第一〈心生起品〉,成立八十九心說;第二〈色品〉,作從一到十的種種分類,都要先有論門,才有組成及分類的可能。《分別論》的〈問分〉,依論門而分別,那更不必說了。界──不同類門的綜集,是阿毗達磨論者,用來觀察一一法的嚴密方法。不問那一法門,那一法,只要在一一論門上,答覆是的,或不是的,或部分是部分不是的。一一答覆下來,那對某事或某法的實際情形,可說得到了具體的充分了解。正像填一分周詳而嚴密的身分調查表一樣。所以對一切法的處理論究,阿毗達磨論者的方法論,是科學的、切實的,比起虛玄與想像的學風,應有他的真實價值!
(2)以一法門為主,廣為纂集,應用增一的編次法,共有八品︰〈業品〉、〈人品〉、〈智品〉、〈道品〉、〈煩惱品〉、〈觸品〉、〈假心品〉、〈定品〉。如〈業品〉以業為論題,類集了二業到四十業。這一類的纂集,是以經中所說的而為纂集。以現代的意義來說,這是資料的搜集。要論究某一論題,先將有關該論題的種種經說,集錄在一起。以增一法編次,又一一加以解說,使意義確定。全部資料的集成,可作進一步論究的依據(所以在論究的發展完成後,這類古型的類集,就不再被重視了)。阿毗達磨論者,本以道品的舉揚為主。後與毗陀羅論的法義問答結合,論題漸擴大到蘊、處、界、諦等。到了這一階段,論題更普遍到佛法全體︰向生死邊,是煩惱與業;向解脫邊,是定與慧(智);而統貫兩方面的,如凡夫與聖人──人;心。這些隨類纂集的論題,正是說一切有部論書──《發智論》、《俱舍論》等品目的來源。從此,阿毗達磨漸向煩惱、業、定、慧等論題而深入。
《舍利弗阿毗曇論》的隨類纂集,與銅鍱部的論書,有非常類似的部分。如《舍利弗阿毗曇論》〈非問分‧人品〉,與《人施設論》;〈非問分‧煩惱品〉,與《分別論》的〈小事分別〉;〈非問分‧智品〉,與《分別論》的〈智分別〉,都非常近似,這是可以對比而知的。《阿毗達磨之研究》,對此已有部分的對比。銅鍱部舊傳六施設︰蘊施設、處施設、界施設、諦施設、根施設、人施設。除人施設論以外,其餘的施設論,已不能確指了。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木村泰賢《阿毗達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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