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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在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數)見八大自在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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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八變化

(名數)智度論謂為八神變。涅槃經謂為八自在。八神變者,一、能小,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為極小微塵也。二、能大,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滿於極大虛空也。三、能輕,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如極輕鴻毛也。四、能自在,以變化力使大小長短等轉化自在也。五、能有主,以變化力自化為大人小人,而心無高下,降伏一切,攝受一切也。六、能遠至,以變化力能到遠處。凡有四種:一、飛行遠至,二、此沒彼出,三、移遠而近,不往而到,四、於一念到十方。七、能動,以變化力使大地為六種震動或十八種震動也。八、隨意,以變化力而能一身多身山壁直過,履水火,蹈虛空,轉四大,使地作水,使石作金等,悉得如意之所欲也(八自在我大同小異)。玄義釋籤四曰:「大論名八神變,大經名八自在我。言神變者,無而忽有,有而忽無。言自在者,不謀而運,一切無礙。故與大論義同而名小異。」


四德

(名數)大乘大般涅槃所具之德也。一常德,涅槃之體,恒不變而無生滅,名之為常,又隨緣化用常不絕,名之為常。二樂德,涅槃之體,寂滅永安,名之為樂,又運用自在,所為適心,名之為樂。三我德,解我有二種:一就體自實名為我,如涅槃經哀嘆品中所謂:「若法是實是真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二就用自在名為我,如涅槃經高貴德王品所謂:「有大我故名大涅槃,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見八自在條)。四淨德,涅槃之體解脫一切之垢染,名之為淨,又隨化處緣而不污,名之為淨(大乘義章十八)。法華玄義四曰:「破二十五有煩惱名淨,破二十五有業名我,不受二十五有報為樂,無二十五有生死名常,常樂我淨名為佛性顯。」說此常樂我淨,為涅槃經一部之所詮,故涅槃經謂之談常教。


大我

(術語)我者自在之義。凡夫雖認自己之身心為我。然身心無一自在者,思為我者。惟迷倒之見耳。無我之實也。悟此理即為小乘之知見。然彼但知無凡夫之倒我小我,更不知佛之有真我有大我。佛所證之涅槃,真我也,大我也,佛得八自在,離一切之繫累,於萬法自在,以之為涅槃之大我。涅槃經一部之所明是也。涅槃經二十三曰:「有大我故名大涅槃。」大日經一曰:「汝獲無等利,位同大我。」同疏五曰:「大我謂諸如來成就八自在我,於法得自在者。」同十六曰:「大我者佛之別名也。」同十七曰:「大我者即是如來。」同一曰:「今復約真我明心實相,此宗辨義即以心為如來應正等覺,所謂內心大我也。」吽字義曰:「唯有大日如來,於無我中得大我也。」


真我

(術語)對外道凡夫之妄我,謂涅槃之我德云真我。以涅槃所具之八自在,是真實之我故也。大藏法數十二曰:「我者自在無礙之謂也。然有妄我真我,若外道凡夫,於五蘊身強立主宰執之為我,乃是妄我。若佛所具八自在稱為我者,即是真我,故名我德。」

又對佛教之俗我(即假我),謂外道凡夫所執之實我云真我。俱舍論三十曰:「故佛說正法,如牝虎銜子。執真我為有,則為見牙傷。撥俗我為無,便壞善業子。」


[佛光大辭典]
八大自在我

即涅槃所含常、樂、我、淨四德中,「我」乃自在無礙之義,大我即如來法身,具足八種大自在,故稱八大自在我。又作八自在、八變化、八神變。即:(一)能示一身為多身。(二)示一塵身滿大千界。(三)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無得想。(七)說一偈義,經無量劫。(八)身遍諸處,猶如虛空。然諸經所說略異。

據法界次第初門卷下所載:(一)能小,指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為極小微塵。(二)能大,指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滿於極大虛空。(三)能輕,指以變化力使自他身及世界等如極輕之鴻毛。(四)能自在,指以變化力使大小、長短等轉化自在。(五)能有主,指以變化力自化為大人、小人,而心無高下,降伏一切,攝受一切。(六)能遠至,指以變化力能到遠處;凡有四種,即:(1)飛行遠至。(2)此沒彼出。(3)移遠而近,不往而到。(4)於一念遍至十方。(七)能動,指以變化力使大地為六種震動或十八種震動。(八)隨意,指以變化力而能一身作多身,多身作一身,山壁直過,履水火,蹈虛空,轉四大,使地作水,使石作金等,皆得如意。〔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一〕 p271


大我

梵語 parmātman,或 mahātman。即遠離我執、我見,而達自由自在境界之最高我;含有常一主宰之意。為涅槃四德「常樂我淨」中之「我」。吾人所執著自我之身心,無自在性、常一性;佛陀所證得之涅槃,則為真實且常住不變者,故稱為大我,義同真我。凡上所說,勝鬘經等諸經典,有詳細之說明。印度思想界之大我思想,一度被佛教之無我、空觀等所否定,然至後世,又被採用通行。此外,密教以「成就八自在我,於諸法得大自在」者為大我,廣義指曼荼羅所示之諸佛諸菩薩諸尊,狹義則特指大日如來或五智如來。〔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大日經疏卷五〕 p792


自在

梵語 īśvara(音譯伊濕伐羅), vaśitā,巴利語 issara。又作無礙、縱任。即自由自在,隨心所欲,做任何事均無障礙。此為諸佛及上位菩薩所具之功德,故佛亦稱為自在人。菩薩所具之自在力,有下列不同種類:

(一)二種自在,據華嚴經疏卷六所載:(1)觀境自在,謂菩薩以正智慧照了真如之境,及能通達一切諸法之圓融自在。(2)作用自在,謂菩薩既以正智慧照了真如之境,即能由體起用,自在現身說法,化導眾生。

(二)四種自在,據辯中邊論卷上、大乘莊嚴經論卷五載,指第八不動地以上菩薩所具之自在力:(1)無分別自在,謂捨棄一切功用之行而得無功用法,於一切法遠離分別之想而得自在。(2)剎土自在,又作淨土自在。謂能自由生於各種國土而令諸國土清淨。(3)智自在,謂至第九善慧地即得無礙智,於說法教化任運自在。(4)業自在,謂至第十法雲地即無煩惱業縛,更無障礙。又自在王菩薩經卷上亦列有四種自在:(1)戒自在,謂由修行具足戒而諸戒具足,所願皆成。(2)神通自在,謂具足眼通、耳通等五通而所欲無礙。(3)智自在,謂具足陰智、性智等五智而無滯自在。(4)慧自在,謂修得義無礙智、法無礙智等四無礙智,能通曉諸法,詮釋經典之章句。

(三)五種自在,據大寶積經卷六十八遍淨天授記品所載:(1)壽命自在,謂菩薩雖已成就法身之慧命,了無生、死、夭、壽,然為度脫有情,遂以諸方便隨機示現長短壽命之相,而無有罣礙。(2)生自在,菩薩為度脫有情,以大悲心隨類受生,饒益一切,而去、住無礙。(3)業自在,菩薩萬行具足,悲智雙運,或現神通,或說妙法,或入禪定,或修苦行,所作之利他行業皆勝任無礙。(4)覺觀自在,覺,即粗心;觀,即細心。菩薩化導有情,雖有思惟,然遠離散亂,隨願度脫而平等無礙。

(四)八種自在,據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所載,如來法身具足八自在,即:(1)能示現一身為多身,(2)示現一塵身而充滿大千世界,(3)大身輕舉遠到,(4)於一土而化現無數不同之身,(5)眼、耳、鼻、舌、身之功用互通,(6)得一切法而如無法想,(7)說一偈義而經無量劫,(8)身遍諸處而猶如虛空。

(五)十種自在,據舊華嚴經卷二十六「十地品」載:(1)命自在(梵 āyur-vaśitā),又作壽命自在、壽自在。謂菩薩於長劫中住持壽命,化益眾生無窮。(2)心自在(梵 ceto-vaśitā),謂出生阿僧祇三昧而入於深智。(3)財自在(梵 pariskāra-vaśitā),又作資具自在、眾聚自在、莊嚴自在、物自在。謂菩薩以大莊嚴來莊嚴一切國土。(4)業自在(梵 karma-vaśitā),謂菩薩於諸業得大自在,而隨時受報。(5)生自在(梵 upapatti-vaśitā),又作受生自在。謂菩薩自在受生於一切國土。(6)願自在(梵 pranidhāna-vaśitā),謂菩薩隨所願於隨時隨處成就菩提。(7)信解自在(梵 adhimukti-vaśitā),又作解脫自在、信自在、勝解自在。謂菩薩於一切世界能見諸佛充滿。(8)如意自在(梵 rddhi-vaśitā),又作神力自在、神變自在。謂菩薩能示現一切大神變。(9)智自在(梵 jñāna-vaśitā),謂菩薩於念念中,示現覺悟如來之十力無所畏。(10)法自在(梵 dharma-vaśitā),謂菩薩示現無量無邊之法門。

行六波羅蜜可成就十種自在,即行法施、無畏施、財施,可順次成滿命自在、心自在、財自在;持戒行能成滿業自在、生自在;精進行能成滿願自在;忍辱、安受、通達等三忍行能成滿信解自在;靜慮行能成滿如意自在;般若行能成滿智自在、法自在。

十自在於諸經典中,其名稱與順序略異。如舊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列舉眾生自在、剎自在、法自在、身自在、願自在、境界自在、智自在、通自在、神力自在、力自在等十種自在,各自在中又分十種自在,遂成百種自在。〔新華嚴經卷三十八、卷五十三、法集經卷三、寶雨經卷四、梁譯攝大乘論卷下、顯揚聖教論卷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四十七〕 p2518


真我

意指真實之我。對外道、凡夫之妄我,而謂涅槃之我德為真我。以涅槃所具之八自在乃真實之我故。此外,法藏將「我」分為執我、慢我、習氣我、隨世流布我、自在我、真我等六種,而謂真我具有真如「常樂我淨」之我德。〔大藏法數卷十二、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 p420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有

(一)指欲有、色有、無色有︰與「三界」同義。「有」係因迷而得的迷果。三界即是迷界,故稱為「三有」。《菩薩善戒經》卷一(大正30 ‧966b)︰「欲界、色界、無色界三有。」《大智度論》卷三(大正25‧82a)︰「三種有︰欲有、色有、無色有。云何欲有﹖欲界繫業取因緣,後世能生亦是業報,是名欲有。色有、無色有亦如是,是名為有。」

(二)指有情一生的三部分︰即生有、本有、死有。生稱為生有;從生到死之間稱為本有;死稱為死有。此說不立中有,與小乘有部宗等所立之「四有說」不同。根據《異部宗輪論》所載,小乘的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化地部等,主張此「三有說」,以為在死於此、生於彼之際,即使時與處相隔,其間亦無一有。

(三)有漏的異名︰有漏是三有之因,為其所依,係其所攝,故名為三有。

(四)指數論外道所立的善成有、性得有、變異有三者︰《金七十論》卷中(大正54‧1255b)︰
「(一)因善成就,(二)由自性成就,(三)從變異得。因善成就者,如迦毗羅仙人初生共四德生︰(一)法、(二)智、(三)離欲、(四)自在。是四種德因善得成就,故此四德依善成就有。何者自性成就﹖自性成就者,如皮陀傳說,昔時梵王生有四子,一名娑那歌,二名娑難陀那,三名娑那多那,四名娑難鳩摩羅,此四子已具足具事有身。十六歲時四有自然成,謂法智離欲自在,譬如見物藏自然而得。此四物不由因得故,故說自性成。變異得有者,師身名變異。因師身故弟子恭敬親近聽聞得智慧,因智慧得離欲,因離欲得善法,因善法得八自在,是弟子四德從師身得,故說變異得。」

此三有相當於佛法所說的等起善、生得善、加行善,若為四德所熏習,則輪轉於梵天等處。反之,若為四非法所熏習時,則輪轉於獸道等惡處。

〔參考資料〕 (一)《集異門足論》卷四;《大毗婆沙論》卷六十。


四德

(一)指大涅槃的果德︰即常、樂、我、淨等四德。又稱涅槃四德。語出《大涅槃經》卷二。「常」,常住之謂。指大涅槃中,超越時空,無生滅轉變之果德。「樂」,安樂之謂。指大涅槃中,絕生死逼迫之患累而無為安樂之果德。「我」,真我之謂。指離妄執之我,而得八大自在之真我之果德。「淨」,清淨之謂。指離惑業之垢穢,而湛然清淨之果德。

遠離凡夫外道的四顛倒及二乘的四顛倒,才能證此涅槃四德。因此,《大涅槃經》卷二云(大正12‧377b)︰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顛倒法。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不淨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等四顛倒法。(中略)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關於此「常樂我淨」四德與大涅槃本有果體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的關係,若據天台家之意,有通別二途。依《摩訶止觀》卷三之一所說,「通」時,如稱法身四德等,法身、般若、解脫各有常樂我淨;「別」時,係由轉五陰等而將法身配常樂等。

《法華玄義》卷四說菩薩斷無明,顯中道佛性,故亦具常樂我淨四德。《觀經疏妙宗鈔》卷一說修得之四德與本有之四德二義齊等,方是遮那身土之相。

(二)指轉輪聖王的四種福德︰即大富、端正姝好、無疾病、長壽。又稱輪王四德。語出《樓炭經》卷二。

大富,謂轉輪王擁有無數珍寶、田宅、奴婢、珠玉、象馬、工巧眾等,富甲天下,無有匹敵者。端正姝好,謂轉輪王顏貌端正姝好,天下無雙。無疾病,謂轉輪王其身自在,寒暑不侵,諸所飲食,愉快享樂,百病不生。長壽,謂轉輪王常安穩長壽。

(三)指塵德、財物德、聖法德、解脫德︰據澄觀《華嚴經疏鈔》卷六十所述,塵德,謂五塵境,美麗無比。財物德,謂七寶無不珍奇。聖法德,謂三藏聖法無不齊備。解脫德,謂人人皆具解脫分,善得解脫者實繁廣故。此外,《翻譯名義集》卷三說具財寶、妙五欲、饒多聞、豐解脫等舍衛四德。

(四)指善法(dharma)、智慧(jñāna)、離欲(vairāgya)、自在(aiśvarya)︰為數論外道所說。又稱四有。善法者,如《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50c)︰
「夜摩尼,尼夜摩。夜摩尼者有五︰一者無瞋恚,二恭敬師尊,三內外清淨,四減損飲食,五者不放逸。尼夜摩亦五︰(一)不殺,(二)不盜,(三)實語,(四)梵行,(五)無諂曲。十種所成就,是故名為法。」

智慧者,智有二種,一是外智,二為內智。外智謂六皮陀分,即︰(1)式叉論,(2) 毗伽羅論,(3)劫波論,(4)樹提論,(5)闡陀論,(6)尼祿多論。內智謂三德及我。由外智得世間,內智得解脫。

離欲者,離欲有二種,一外,二內。外者於諸財物,已見三時苦惱,謂覓時、守時、失時。又見相著殺害二種過失。因此見故離欲出家,如是離欲未得解脫,此離欲因外智得成。內離欲者,已識人與三德異故求出家,先得內智,次得離欲,因此離欲故得解脫。

自在者,自在有八種︰一者微細極隣虛,二者輕妙極心神,三者遍滿極虛空,四者至得如所意得,五者三世間之本主,一切處勝他故,六者隨欲塵一時能用,七者不繫屬他,能令三世間眾生隨我運役,八者隨意住,謂隨時隨處隨心得住。

又據該論卷中所說,成就如上四德有三途,即︰(1)因善成就,如迦毗羅僊人由空化生時自然有四德。(2)自性成就,如梵王四子生時,已具足四德之自性身。十六歲時,不藉加行,四德自然顯現。(3)變易得,師身名變易,因師身故,弟子恭敬親近聽聞得智慧,因智慧得離欲,因離欲得善法,因善法得八自在

〔參考資料〕 (一)《大涅槃經》卷二十三;《大涅槃經疏》卷四、卷六;《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三;《勝鬘經》〈顛倒真實章〉;《佛性論》卷二〈顯果品〉;《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二)《長阿含經》卷十八〈轉輪聖王品〉;《中阿含》卷十四〈大善見王經〉、卷十五〈轉輪王經〉;《起世經》卷二。(四)《印度六派哲學》。


如來藏

指隱藏於一切眾生之貪瞋煩惱中的自性清淨如來法身。又稱自性清淨心、自性清淨藏。依大乘佛典所述,如來藏雖為潛伏於眾生雜染身中的煩惱所纏縛,然本性清淨,不受污染,具足無量性德而常恆不變。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云(大正16‧489a)︰
「世尊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污。」

《大方等如來藏經》更以九喻彰顯其特質,即︰

(1)如未開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具天眼者見之,即除去萎花,使其顯現。

(2)如淳蜜在巖樹中,無數群蜂守護圍繞之,有人以巧智方便拂彼蜂,得隨意取蜜。

(3)如粳糧未離皮糩,貧愚輕賤之人謂為可棄,若除蕩精白,貴顯王侯亦用之。

(4)如真金墮不淨處,經年累月毫無朽壞,有天眼者知之,自不淨中出真金,隨意受用。

(5)如貧家有珍寶藏,但家人不知,又無語者,遂不能開發此寶藏。

(6)如菴羅果之種子,在核內不壞,種於地,成大樹王。

(7)如有人以鼠裹真金像,行詣他國,於途中忽命終,金像遂棄置曠野,遭行人踐蹈。得天眼者見之,取出金像,眾皆禮敬。

(8)如貧賤醜陋女懷轉輪聖王,而不自知,常作下劣生賤子之想。

(9)如鑄師將初鑄成之真金像倒置於地,外雖焦黑,但內像不變,開模出像,金色晃耀。

關於如來藏之涵義,諸說不一,如︰

(1)《勝鬘經》〈空義隱覆真實章〉列空、不空二義;同書〈法身章〉舉在纏、出纏二義。

(2)《佛性論》卷二〈如來藏品〉謂有所攝藏、隱覆藏、能攝藏三義。

(3)《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謂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

(4)《圓覺經略疏》卷上列隱覆、含攝、出生三義。

(5)《寶性論》舉如來法身周遍、如來與真如無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三義。

此外,或有將如來藏視同阿賴耶識、阿摩羅識。如《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云(大正16‧556b)︰「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十八空論》云(大正31‧863b)︰「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但為客塵所污,故名不淨。」

在印度,如來藏說的興起,約在西元三世紀,至四、五世紀中盛行。此種思想融合了《胎藏奧義書》(Garbha-upaniṣad)的胎藏說及《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緒分假心品〉所說的心性本淨說,富有「真我論」的特色,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相鼎立。對中國、日本諸學派或諸宗派影響頗為深遠。如華嚴宗的性起思想、天台宗的本覺法門說、地論宗的淨識緣起說、禪宗的見性成佛說、日蓮宗的久遠本佛說、密教胎藏界曼荼羅所說,可謂皆依此思想而來。

此外,如來藏又有三如來藏、五如來藏、十如來藏之分。略如下列︰

(1)三如來藏︰指如來藏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出自《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能藏」,指果德的法身和性淨的淨心,能包含染淨二性及染淨二事而無所妨礙。「所藏」,指此真心為無明之殼所覆藏。「能生」,指此心體具染淨二性之用,遇緣熏習,能生世間、出世間等諸法。

(2)五如來藏︰又稱五種藏。即《勝鬘經》〈自性清淨章〉所列的如來藏、法界藏(正法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據《勝鬘經寶窟》卷下(末)所載,如來藏以自性為義,法界藏以因為義,法身藏以至得為義,出世藏以真實為義,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然五種藏之名乃依諸德而別立,其體仍是唯一的如來藏。

(3)十如來藏︰《釋摩訶衍論》卷二將《大乘起信論》所說的如來藏別立為十種。即大總持如來藏、遠轉遠縛如來藏、與行與相如來藏、真如真如如來藏、生滅真如如來藏、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能攝如來藏、所攝如來藏、隱覆如來藏。此十種如來藏,第一是總,後九是別。若就觀待而言,此十種可成五對。第一後九為總別一對;第二第三是真如生滅二所入一對;第四第五為二門真如一對;第六第七是空不空一對;第八第九是能所攝一對。就其法體而言,第一是總體不二。第二是真如所入。第三為生滅所入。第四到第九等六種是唯門而非法,其中第四乃真如門,第五以下是生滅門,乃聚理智染淨諸法而建立者。第十則通門、法二者。

◎附一︰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摘錄)

「如來藏」一名據梵文複合詞tathāgata-garbha譯。在此複合詞中,tathā-gata是「如來」,garbha是「胎」,意指如來在胎兒狀態中。這一觀念,非原始佛教時代所有。現存資料顯示,最先使用如來藏觀念的,是《如來藏經》(西31晉‧法炬等譯,不存;現有東晉‧佛陀跋陀羅及唐‧不空譯本),此後漸次成熟,經典不輟,如《不增不減經》、《無上依經》、《大法鼓經》等,一方面與《法華》、《涅槃》發生密切關係,至《勝鬘經》、《楞伽經》出,義理規模遂定,成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鼎立。除經外,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前半)的《佛性論》,堅慧(Sāramati,約西元五世紀初)的《寶性論》,及傳為國人撰作的《大乘起信論》,都是如來藏系的重要論書。

從思想本身的開展上看,原始佛教相信人只要依隨佛的教法修學,通過種種實踐(如七覺支、八正道之類),便可獲得解脫,得無學果。此即把成佛問題,化為一實踐中事,而不須問成佛的根據為何。大乘佛教興起,受菩薩觀念啟發,始認定眾生本具覺性,此覺性內藏於眾生之現實生命之中,而為一潛隱性的如來(胎),這就是如來藏最初的意義。由如來藏的肯定,使眾生在成佛問題上都是自成,而非從外有所加益,一切佛地功德亦已為如來藏所本具。現實生命雖然是染污,但如來藏卻是自性清淨的,否則它不能化除無明,亦不能成為出世間的根據,所以如來藏亦名為自性清淨心(prakṛtipariśuddhaṁ cittam)或「自性清淨藏」。在這一點,如來藏是繼承了原始佛教的「自性清淨、客塵染污」的講法,不過意義不同(原始佛教是經驗立場,以說心之純淨,非善非惡,大乘佛教是超越立場,說如來藏為純善)。

以上這幾個意思,至《勝鬘經》時,即歸納為「五藏」︰如來藏、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佛性論》則另以所攝藏、隱覆藏和能攝藏三義統括。此中「所攝藏」的意思,是把如來藏的意義提升到如來藏的地位來看,一切眾生均在如來藏的攝持之中。「隱覆藏」則是從現實觀點看,如來藏為煩惱所纏,或所覆,所以是一潛隱性的存在。「能攝藏」則從其為出世間之根據上看,如來藏已攝持一切佛地功德,成佛只使之顯,而非從外有所加。此義,亦即顯示了煩惱可空,佛法不可空,所以《勝鬘經》又有空如來藏與不空如來藏的提出。此外,《寶性論》亦說如來藏三義︰如來法身遍在一切,如來真如無差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佛性」梵文作「種性」,gotra)。然此三義,實與《佛性論》的三義相通,因為所攝藏即顯示了如來與眾生的關係,如來法身徹入一切眾生之中;隱覆藏是說明了如來藏雖為客塵(指煩惱,不屬於如來藏自身的染污活動)所污,但自性即如來,所以從真性(法性)上說,眾生與如來無二無別;能攝藏則轉為成佛的根據上說,如來藏是成佛的主體,它的存在,使眾生都成為如來種性,自具成佛的性能,所以如來種姓實為如來藏的同義詞。

以上,把如來藏說為成佛主體、成佛之因,在超越立場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在現實立場,我們只看到眾生之性,即現實生命的結構,而看不到如來藏。所以從經驗的入路,大乘佛教另外找到一個代表主體的觀念,這就是阿賴耶識(alaya-vijñāna),通過阿賴耶識的存在來說明生命的構造、相續、輪迴及其與世界的關係,由此而形成一套現實或現象的理法。唯識宗就代表這條路。然而,若與佛性、如來藏比較,自存有觀點看,阿賴耶識並非眾生存在的最後的本元,所以不是真正的主體(真心、真實心靈),而只是一虛妄的存在(妄識)。由此思路,便形成一生命內部構造的對立問題︰作為現實生命所依的阿賴耶識與作為佛境界所依的如來藏如何結合便成為一個困擾。從存在上說,兩者都是同一存在,同一眾生,所以如來藏即阿賴耶識。而且,自實踐上說,輪迴主體與成佛主體亦應統一,否則因地上所修的法與果地上所成就的功德不能連貫。然而在性質上,如來藏與阿賴耶識卻是一真一妄、一清淨一染污,彼此互相排斥,又從何建立關係﹖這一困擾,在《勝鬘經》中已經表現出來。經中藉勝鬘夫人之問︰「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自性清淨章〉),當時佛亦祇有表示同意而不能解答。後來《楞伽經》即索性以「如來藏藏識」一名來加以統括,表示主體有此兩面,如來藏與阿賴耶識成為一個主體。到《大乘起信論》出,更承此義而構作出一真妄和合識的宇宙論來。據《起信論》,如來藏之自身稱心真如門,如來藏之通向阿賴耶識者,稱為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成一立體的和合,而名為眾生心,由眾生心統攝一切世間與出世間法。成佛之事,只須撥開表層生滅心(阿賴耶識)一面,即可見底層非生滅心的如來藏本覺。這種撥開,放在實踐修行上說,即形成一由始覺以至究竟覺的道路,但關鍵則在先肯定眾生心的本質結構為如來藏。所以上文的真妄和合並非平面的二元對立關係,而是順如來藏的思路下來,以如來藏為主、妄識為客的有立體意味的上下層關係。此義確定之後,現象界的生起雖透過阿賴耶識,但仍可歸原到如來藏上去,以如來藏為依而展現。所以《起信論》的思想亦稱為如來藏緣起,即所謂不變隨緣。不變是指如來藏自身清淨、不生不滅;隨緣是指它能通向生滅門,隨染淨緣而起染淨法。這一理論,對後世中國華嚴宗的成立有極重要的影響。不過,若從印度方面看,如來藏同時作染淨依持的問題很難在理性上有圓滿解答,所以其後的影響力反不如唯識宗大。民國初年,中國方面有一場《大乘起信論》的真偽辯,表面上是考據問題,實質上是受唯識宗思路影響的支那內學院不能接受《起信論》的立體的真妄相依的模型所致。若能分別兩家的思想入路不同,則這一辯論是可消弭的。

◎附二︰印順《如來藏之研究》自序(摘錄)

緣起與空,唯識熏變,可在《阿含經》與部派佛教中,發見其淵源。而如來藏(即佛性)說,卻是大乘佛教的不共法,是「別教」。在如來藏說的開展中,與《阿含經》說的「心清淨,為客塵所染」相結合,而如來藏的原始說,是真我。眾生身心相續中的如來藏我,是「法身遍在」,「涅槃常住」的信仰,通過法法平等、法法涉入的初期大乘經說而引發出來;在初期大乘的開展中,從多方面露出這一思想的端倪。龍樹的大乘論中,還沒有明確的說到如來藏與佛性,所以這是後期大乘。西元三世紀以下,正是印度梵文學復興的時代,印度大乘佛教,也就適應此一思潮,而說「如來之藏」,明確的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我,在中國佛教界,從來不曾感到意外,只是信受讚歎,但印度佛教界可不同了!常住不變的,妙樂的「我」,是眾生的生命自體;轉迷妄而達「梵我一如」,得真解脫,是印度神教思想的主流。釋尊為人類說法,從眾生的蘊界處中,觀一切為緣所生法,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所;依空無我得解脫,顯出了不共世間,超越世間的佛法。從部派到初期大乘佛教,說明上有無邊的方便不同,而依空無我得解脫,還是被公認的。現在說,一切眾生的蘊界處中,有常住、清淨的如來藏我,這是極不平常的教說!印度佛教有著悠久的傳統,沒有忘卻釋尊教法的大乘者,對於如來藏我,起來給以合理的解說︰如來藏是約真如空性說的,或約緣起空說的。這樣,如來藏出纏的佛,可以名為「大我」(或約八自在說),而眾生位上的如來藏,被解說為「無我如來之藏」了。一切眾生有(與如來藏同義)佛性,被解說為「當有」了。這是印度大乘佛教的如來藏說(不過,眾生的如來藏我,祕密大乘佛教中,發展為「本初佛」,與印度的梵我一如,可說達到了一致的地步)。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七;《大般若經》卷五七八;《大乘入楞伽經》卷一、卷二、卷七;《無上依經》卷上;《不增不減經》;《大乘密嚴經》卷中;《金剛仙論》卷五;柏木弘雄《如來藏の緣起思想》;常盤大定《佛性の研究》;《如來藏系經典》(《大乘佛典》{12},日本‧中央公論社);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1}、{2}。



指印度宗教或哲學中所述之其體常一、有自在作用的個人或宇宙。「atman」一語,原意為氣息,後轉成「靈魂」及「我」。

在印度的諸多外道中,以勝論派、數論派與佛教的接觸最為頻繁,因此,以下擬略述此二派中的「我」,其次再敘述佛教中犢子部、經量部的「我」,最後則概略論述實我、假我、真我等三種我。

(1)勝論派的說法︰勝論派的本師鵂鶹立六句義,末師慧月開為十句。十句(或六句)的第一為實句。實句中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這九種是諸法本體。此中,位列第八的我,依《十句義論》所述,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的和合因緣起智為相。

「我」是遍滿之體,有覺、樂等諸德,為十句中和合句之因緣,能起智之作用。在實句九種中,位列第八的「我」與第九的「意」最為重要。「我」為遍滿之體,意為活動體。「我」,其體普遍,無彼此之別體,無動作,無勢力,因此只有「我」,不能成起智之用。「意」雖為活動體,但非普遍,而是個體的,其形如芥子許,是「我」所須具備者。若只有「意」,則是個體的,不普遍的;在一切所知法上,不能起能知之用。因此,普遍的「我」與活動的「意」相合,才能起智,廣生諸法。

(2)數論派的說法︰此派立二十五諦說明諸法。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諦,與第二十五我知者(神我諦),是本來獨立自存,又永久不變、長住的。中間的二十三諦,是自性諦變異所現,是神我所受用的。因此,自性諦是作者,神我諦是受者。至於如何證明「我」的存在呢﹖據《金七十論》卷上說(大正54‧1249b)︰「聚集為他故,異三德依故,食者獨離故,五因立我有。」

五因中的第一因「聚集為他故」,謂如 床席等的聚集,非為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二十三諦的聚集也不是為自己,而是完全為了他人的受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實有。第二因「異三德故」,謂自性諦與二十三諦三德恒和合不相離,「我」卻無此義。故諸諦之外,我為實有。第三因「依故」,若人依此身,身則有作用;若無人依者,身則不能作,是故知有我。第四因「食者」,謂如世間若有六味之飲食,必有食者。今二十三諦若為所食,則必別有能食者。食者就是「我」。故「我」為實有。第五因「獨離故」,謂若唯依身,則為惡無受罪者,為善則無受福者。聖人所說,解脫方便等一切教法即無所用。但因有我依身,能感報因果,聖人所說有其意義,故「我」為實有。

(3)犢子部的說法︰犢子部是佛滅三百年左右,由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其後由此部分出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四部。此部立三聚法說明一切諸法。三聚法,是有為聚、無為聚、非二聚。前二為「法」,後一為「我」。或將有為聚分三世而成五法藏,即︰{1}過去,{2}未來,{3}現在,{4}無為,{5}不可說。「我」,非有為非無為,故非二聚,又因不能說是有為,也不能說為無為,故名為不可說。以說法有我有,故賢首於其十宗判釋中,將此部所立名為我法俱有宗,《華嚴經疏》卷三說它是附佛法外道。《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

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此部謂實有我,非有為無為,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說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悉皆是無。非無不可說、非即蘊離蘊我。既不可說,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及至成佛而此我常在。

此犢子部既是小乘中的一部派,又不說「無我」,其意委實難解。因之,就此犢子部之「我」其假實如何,古來有多種解釋。然眾說紛紜,難擇定論。

(4)經部的說法︰此部本末二計中的末計(室利羅多的一派),立細意識說;並以其所說之細意識為實我。《異部宗輪論》舉其說云「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經量部立有實法我,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故又名說轉部。此由前世轉至後世的實我,係一味蘊(即細意識)。其微細難可施設,但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其體非大乘所謂的法執。

(5)實我、假我、真我︰通常佛教中所說的我,大抵可分為實我、假我、真我等三類。「真我」是涅槃妙德,此乃說空寂涅槃的小乘者所不談,唯大乘者所論。然「實我」、「假我」二者,則為大小乘所同論及。

所謂「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本,乃凡夫迷妄執情所現。此處所說的「我」,以常一、主宰為義。常一,謂其體常住獨一;主宰,謂其作用,如國王如宰相般地自在。《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a)︰「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9c)︰「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亦即將有自在作用的常一之物稱為「我」,分別此我的心之作用稱為「我見」。既有我見,必認識我所有之物,作此分別,稱為「我所見」。此二通名「薩迦耶見」,為五見之一。與此見相應的心心所稱為「我執」,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性質而分,可分為分別起、俱生起等兩種。由邪師、邪教、邪思惟而執有我的存在,名「分別我執」;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慣習,與身生共執自我,名「俱生我執」。此外,大乘立法執,稱為法我,為執法實在的迷情,亦攝於薩迦耶見之中。

關於「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古來也頗有異說。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載,有下列三種。{1}蘊我︰謂執五蘊的一部分或全體是我,世間凡夫多作此分別。{2}離蘊我︰離謂異體。即執於五蘊之外,另有我存在,如數論、勝論者說。{3}非即非離蘊︰謂執非即蘊非離蘊的我,如犢子部所說。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也提出四種說法,即{1}我即是諸蘊,{2}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之外。{4}我異於諸蘊而非住於諸蘊中亦非住於諸蘊之外。前一為即蘊我,後三為離蘊我。《成唯識論》卷一將外道所立的我,分為三義,文云(大正31‧1b)︰「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中,第一相當於數論、勝論等所計,第二為尼乾子(離繫或無慚)外道所立,第三為獸主外道、遍出外道所立。如此,一切實我之計,不簡其顯、密、粗、細,悉是妄情所執。究其實,皆是無我。故行者須破除此「實我」之妄執。

其次之「假我」,謂我實不存,唯將五蘊假和合,因果相續者假名為我。如經典中的「如是我聞」,《淨土論》中的「世尊我一心」等皆是。據曇鸞所述,我有三根本,一是邪見語,二是自大語,三是流布語。而「世尊我一心」中之「我」是流布語。《大智度論》卷一說(大正25‧64a)︰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中略)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者邪見,二者慢,三者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一切凡人三種語︰邪、慢、名字。見道學人二種語︰慢、名字。諸聖人一種語︰名字。內心雖不違實法,而隨世界人故共傳是語。」

「慢」屬修惑,見道學人雖斷見惑,以修惑未斷故有「慢」,此「慢」即是自大。「名字」,謂流布語,離見修二惑之諸聖人,從世間流布之詞,但為簡別自他而說我,即假我非實我。

其次之「真我」,也稱為「大我」,是涅槃的妙德,即常樂我淨四德中的「我」德。依慧遠《大乘義章》之意,有「就涅槃之體真實而云我」,與「就其用自在而云我」等二義。關於前一義,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云(大正12‧618c)︰「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此涅槃是佛性,在眾生心中稱為如來藏,因此也稱為「我」。同經卷八〈如來性品〉云(大正12‧648b)︰「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據《涅槃經會疏》卷八所述,一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名出世真我為佛性。

又就「作用自在名為我」而言,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746b)︰「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

所謂八自在,即{1}能示一身以為多身,{2}示一塵身滿於大千界,{3}大身輕舉到遠,{4}現無量類常居一土,{5}諸根互用自在,{6}得一切法而無得法想,{7}說一偈義,經無量劫,義亦不盡,{8}身遍諸處,猶如虛空。

以上所說,即為真我之義,故佛教雖以論述無我為異於外道的特質,但仍有其獨特的「我」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染心

指被煩惱染污的心。又稱為染污心。《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云(大正2‧190b)︰「貪欲染心者,不得、不樂。無坷心者,慧不清淨。」《大智度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5‧239b)︰「隨所著生欲,隨欲染心,隨染心趣向。」二者皆將受貪欲等染污的不淨心稱為染心。又,《勝鬘曼經》〈自性清淨章〉云(大正12‧222b)︰「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大乘起信論》承此意云(大正32‧577c)︰「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此謂自性清淨心雖本性清淨,但為無明煩惱所染,而成為染心。

《大乘起信論》說此染心有六種之別,即(大正32‧577c)︰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此中之「執相應染」即是我執,於二乘及菩薩的信相應地斷除。「不斷相應染」即是相續生起之分別起的法執,於淨心地(即初地)斷除。「分別智相應染」即是俱生起的法執,於第二地(即具戒地)以後漸斷,於第七無相方便地斷除。「現色不相應染」即是顯現所取境界的妄心,於第八自在地斷除。「能見心不相應染」即是能芋糊心,於第九地心自在地斷除。「根本業不相應染」即是妄染心的自體,於第十究竟地斷盡。又說前三者名為相應染心,後三者名為不相應染心,前三者因其相粗,依境而起,與染用、心相應,故名為相應。後三者因其相微細,非別起而為性成,故名為不相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卷二十八、卷三十八;《俱舍論》卷十;《順正理論》卷二十八;《俱舍論光記》卷十六;《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


瑜伽派

印度六派哲學之一。即主張依據瑜伽修行以達到解脫的學派。此語原係依據瑜伽實修而建立其獨自的形而上學體系之學派的總稱,有許多支派,且各有各自之瑜伽論。然此處但就狹義而言,乃指以傳為巴丹闍梨所著《瑜伽經》為根本聖典的學派。按,瑜伽,梵名yoga,又作榆伽,意譯相應,故此派又名作相應外道。

此派約醞釀於西元前三、四世紀,相傳其後有巴丹闍梨(Patañjali)者,集當時有關瑜伽諸種說法而撰《瑜伽經》(Yoga-sūtra),始確立此派之學說。此學派主張人生是苦,苦的原因在於神我與根本原質(prakṛti)的結合。而兩者的結合係源於無明。若藉由「明知」(viveka)而捨棄無明,則神我自能脫離物質性的束縛,進入獨存(kaivalya)的狀態,恢復其完全性。此即解脫。「忠」的獲得,須藉由苦行、讀誦、念想最高神,及實踐瑜伽八支等方式,從有想三昧逐漸進入無想三昧,當心完全沒有作用時,心的本性自然顯現。

此派在形而上學方面,係立足於數論派的二元論,與數論學派多有雷同,故自古被稱為數論之姊妹學派;此二派常被相提並論,而總稱為「僧佉瑜伽」。但二派之間亦有相異處,如︰(1)數論以理論為主,此派以實踐為主。(2)數論於神我自性二元外,不認為有最高神,此派則於神我自性二元上立有自在神(īśvara)。

此外,此派教義的形而上學,與佛教思想亦有頗多關聯,特別是三苦、四諦等基本世界觀。另在認識論方面,與佛教亦有密切關係,《瑜伽經》以心及其作用之概念為中心,亦顯示與佛教的瑜伽行派係同一思想潮流。

另外,關於此派學說,《方便心論》云(大正32‧24a)︰「是僧伽有八微,所論四大、空、意、明、無明。八自在︰(一)能小,(二)為大,(三)輕舉,(四)遠到,(五)隨所欲,(六)分身,(七)尊勝,(八)隱沒。是名瑜伽外道。」又,《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一載,諸瑜伽師染著第三靜慮之樂,不求上地勝妙之功德;《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敘說邪行所作瑜伽失壞,謂於非法中起法想。故其雖如教精進修行,但一切皆是邪行;二論所說或許皆指該派之事。

《瑜伽經》成立後不久,毗耶沙(Vyāsa,廣博仙人)為之作註,九世紀時瓦遮斯帕提米須拉(Vacaspati-mīśra)作複註;及至近世,註釋又相繼問世。然在教團方面,此派今已甚為衰微。

◎附︰黃心川〈瑜伽的八支行法〉(摘錄自《印度哲學史》第十章)

瑜伽是一種宗教哲學,它的倫理思想是和它的宇宙觀、認識論和宗教實踐密切不可分的。主要表現在八階段的行法之中。

古典瑜伽把瑜伽分為行瑜伽與智瑜伽兩種。前者主要對自律行為,如善惡、苦樂、愛憎、欲求等等和身體的活動,如坐法、控制呼吸等的修煉,稱為外修法;後者是對道德、身體和精神等綜合修煉,尤其重視禪思的活動,稱為內修法。它分為八個階段的實踐或八支分行法︰(1)禁制(夜摩,yama),(2)勸制(尼夜摩,niyama),(3)坐法(āsana),(4)調息(調整呼吸,praṇāyāma),(5)制感(praty-āhara),(6)執持(總持,dhāraṇa),(7)禪定(靜慮、禪那,dhyāna),(8)三昧(等持、三摩地,samādhi)。前五支被稱為外支,著重對道德和身體的訓練;後三支稱為內支或總稱為總制(saṁyama),著重對精神的訓練,現分別闡述如下︰

(1)禁制︰音譯為夜摩,包括五種禁戒︰(甲)不害(非暴力ahiṁsa),對生物的不傷害;(乙)真實(satya),思想和言論符合真實;(丙)不盜(asteya);(丁)不淫(梵行,brahmacarya);(戊)無所有(aparigraha),不貪圖別人的所有或捨棄一切所有。實行五戒所得的結果是和愛、思想和言論的通順、財富的獲得、精力充沛、洞察過去和未來。上述五戒是一般人必須遵行的「大誓戒」(mahāvrata),不受身份(種姓)、場所、時間、習俗等等的限制,這和耆那教的五戒大致是相似的。

(2)勸制︰音譯尼夜摩,義為勸戒、遵行。這是積極的道德規定。包括五個方面︰(甲)清淨(śauca),對身體、食物的清淨稱「外淨」。對內心污濁的清淨稱「內淨」;(乙)知足(輕安,santoṣa),不求自己份外的東西;(丙)苦行(tapas),耐受飢、渴、寒、暑、杖坐、立等苦楚,遵守齋食、巡禮、苦行等等誓戒;(丁)讀誦(īsvādhyāya),努力學習經典,念誦聖音唵(Om);(戊)念神(śvara pra-ṇidhāna),敬信自在天,奉獻一切。遵行上述規定的結果是︰身淨可以遠離執著,心淨可以直觀梵我,知足可以獲得無上福樂,苦行可以獲得超自然力,敬神可以獲得神佑。

(3)坐法︰身體的姿勢要保持穩固,輕鬆裕如,精神平安。《瑜伽論》列舉坐法有十餘種,如蓮花坐、英雄坐、吉祥坐、坐、卍字坐等等;以後在訶陀瑜伽中特別發展了這種坐法。

(4)調息︰調整呼吸,《瑜伽經》認為調息有吸氣、呼氣和止息三種作用,要注意氣息在身體內外出入的範圍(處),呼吸之間的間隔(時),呼吸的次數(數),呼吸要長而細微,逐步進入禪定的境界。

(5)制感︰制止心或認識的各種活動。使感覺器官與相應的對象分離,把認識活動置於心的控制之下。

(6)執持︰心專注或凝聚一處,不使馳放,專注點可以是身體內的一處,如臍、心臟、鼻尖、舌端等;也可是外界的對象,如月亮、神像等等。

(7)禪定︰亦稱靜慮,進一步使上述專注或凝聚的對象和心相統一,主客觀融合,在禪定開始時,心只能瞑想到對象的一個部份,最後才能想到全體。

(8)三昧︰是瑜伽實踐的最後目標,在三昧的境界中,心與對象冥合為一,主客觀完全融合,那時「心如虛空,只有對象的光輝」,在心中呈現出了「睿智或清辨智(分別知)」,這種智也稱為「法雲三昧」,從而獲得解脫。

三昧是瑜伽修持到達的最後境界。古典瑜伽首先把三昧分為有智三昧(有想或有心三昧,saṁprajñāta samādhi)和無智三昧(無想或無心三昧,asaṁprajñāta samādhi)。前者是瑜伽行者專注或集中於某一對象,使心傾向於某一種限定的狀態,這樣的限定可使苦樂等等煩惱的情意作用逐漸減少,塵世的繫縛得到鬆弛;後者已經沒有專注或集中的對象,心的一切變化和作用都已斷滅。他們把有智三昧又分成下列四種︰

(1)粗考三昧(有尋三昧,savitaka samādhi)︰修行者專注於某一粗大的對象,把心和粗大對象等同起來,這種對象反映在想念中還伴有種種的名稱和意識。例如專注於原初物質(自性)所展現出來的五粗大原素(地、水、風、火、空)或凝注的月亮、神像等等。

(2)細考三昧(有伺三昧,savicara samādhi)︰修行者專注於某一精細的對象,把心和對象等同起來,這些對象常常被時間、空間、因果等等所限,或者賦有某種屬性。例如專注於五細微原素(色、聲、香、味、觸)等,這比前一個階段已前進了一步。

(3)歡喜三昧(ānandānugata samādhi)︰瑜伽派認為,上述粗大和細微的原素還屬於外界的對象,是構成原初物質「三德」中的憂德、闇德,攝伏喜德取得統治地位的結果。反之,當喜德攝伏憂德、闇德取得統治地位時,便顯現為統覺、自我意識、意、五感覺器官、五行動器官等。這些統覺、自我意識等等屬於主觀能照作用方面,如果瑜伽行者專注或念想於喜德佔統治地位的統覺、自我意識等等時,他們便直接和立刻體驗到像「我很喜歡」等心理感受,那時客觀的外界對象便與主觀的統覺、自我意識、意等等冥合為一,這樣,修持者的三昧境界又進了一層。

(4)自存三昧(asmitānugata samādhi)︰當修行者進一步專注、想念於喜德佔主導地位的自我意識等等本身,並把修行者心的本身和自我意識本身等同起來,那時在心中引起「我存」的直接體驗,最後喜德之情悄然斷滅,主客觀完全融合,便進入了自存三昧的境地。

通過上述有智三昧的四個階段後,可以進入無智三昧的境地,至此,既捨棄了外界種種的對象,又斷滅了心的遷流不息的作用,但是瑜伽派認為,有智三昧或無智三昧只是抑制或斷滅了修行者現行的心智作用,還沒有斷滅在輪迴中過去行為(業)所留下來的種種潛伏的勢力或印象(種子)。因之他們又提出了有種子三昧和無種子三昧的境界。《瑜伽經》在有、無種子三昧境界中再把三昧改為等至(定,samapatti),把有種子三昧稱為有種子等至,無種子三昧稱為無種子等至,這可能受到佛教四禪定的影響,但是兩者的涵義並無實質的改變,所謂有種子等至是指在業報輪迴中潛勢力或印象仍在起著作用的境界,它又分為粗考等至(有尋等至,savitarka samapatti)、細考等至(有伺等至,savicāra samapatti)、非粗考等至(無尋等至,nirvataka samapatti)和非細考等至(無伺等至,nirvacāra sama-patti)四個階段。所謂無種子三昧是指人的煩惱已盡,過去行為(業)所留下來的潛勢力或印象已經徹底斷滅,不再受繫縛,心的一切作用受到抑制或斷滅所達到的境界。

《瑜伽經》認為妨礙修持瑜伽的有十四種障礙︰(1)病,(2)惛沉,(3)疑惑,(4)放逸,(5)懈怠,(6)欲念,(7)妄見,(8)不能進入瑜伽的境地(不入地),(9)不能專注,(10)痛苦,(11)膽怯,(12)戰慄,(13)呼吸不規則,(14)動亂。達到成就要修五事,即信、勤、念、定、慧,這和佛教的五精進是一樣的。

《瑜伽經》第三章專門闡述了通過瑜伽實踐所獲得的超自然力或神通。印度宗教中講神通的很多,但瑜伽和佛教一樣,不把神通本身看作是一種目的,而是達到解脫的一種手段。《瑜伽經》列舉的超自然力有八種︰(1)能變極小,(2)能變極輕,(3)能變極大,(4)能到達要到的地方,(5)能實現所希望的事情,(6)能獲得一切自由,(7)能支配世界的生滅和秩序,(8)能隨意阻止一切的發展。這和《方便心論》所記相同,《方便心論》卷六說︰瑜伽外道有「八自在,(一)能小,(二)為大,(三)輕舉,(四)達到,(五)隨所欲,(六)分身,(七)尊勝,(八)隱沒。」瑜伽的「八自在」和佛教的「六神通」(即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力通、神足通、漏盡通)也有類似之處。關於印度瑜伽和我國氣功中的「特異功能」在目前科學界中有著很多的爭議,我認為就《瑜伽經》和《方便心論》所述純然是荒誕不經之談。

〔參考資料〕 《十住毗婆沙論》卷三;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史》;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 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Philosophy》。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八變化

又名八神變,或八自在,即能小、能大、能輕、能自在、能有主、能遠至、能動、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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