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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ㄑㄩㄢˊ ㄒㄧㄣ ㄑㄩㄢˊ ㄧˋ
投入全副精神力氣,專心一致。如:「工作時,必須全心全意,切莫草率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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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色

梵語 eka-rūpa。(一)指一物質之形象或現象。

(二)乃極其微細之意。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五六上):「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三)表全心全意,或純一佛道之修行。典座教訓(大八二‧三二○上):「蓋猶一色之辨道歟!若無道心者,徒勞辛苦,畢竟無益也。」 p43


五門禪

(一)即維摩經弟子品中迦旃延章所說之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五義。維摩以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一一雙非。取其雙比之義,而為圓教之五門禪。〔法華玄義釋籤卷四之一〕

(二)小乘七方便中所說之五停心觀。指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界分別觀、數息觀。五門禪經要用法中以念佛觀取代界分別觀,稱為五門禪。念佛觀即全心全意觀想佛陀如來,對治昏沈暗塞、惡念思惟、境界逼迫等三障。(參閱「五停心觀」1144) p111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遍

日本時宗開祖。俗姓河野,幼名松壽丸,四國伊豫(愛媛縣)人。七歲依天台宗繼教寺緣教修學,十歲出家,號隨緣。十三歲至太宰府弘西寺,師事淨土宗西山派聖達,改名智真(一說十五歲剃度,隨比叡山慈眼習顯密)。後又從聖達學淨土教義。弘長三年(1263)因父喪還俗;不久,再度出家。文永八年(1271),詣信濃(長野縣)善光寺,繪二河白道圖。後於伊豫漥寺稱名念佛三年而有悟。文永十一年(1274),經四天王寺、高野山,至熊野本宮證誠殿參拜祈願,獲熊野權現告云「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始知他力密意,遂自號一遍,提倡時宗。

師一生守十重禁戒,攜勸進帳與念佛札遍遊全國,勸人稱名念佛,時人稱之為遊行上人、捨聖。又發揚空也遺風,於弘安二年(1279),在信濃國佐久郡伴野舉行「踊念佛」(舞蹈念佛),自此成為時宗布教的特色,對於神佛一體教等民間信仰更予以深遠影響。正應二年(1289)八月二十三日,示寂於兵庫島觀音堂(神戶巿兵庫真央綞),世壽五十一,法臘三十七。臨終之際,謂「一代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遂將所持經典、書籍等悉數焚毀。宗十九年(1886),敕諡「圓照大師」,昭和十五年(1940)追諡「證誠大師」。著作有《一遍上人語錄》、《播州問答集》等。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四章(摘錄)

一遍上人,名智真,伊豫(愛媛縣)人,父親是州刺史河野通廣。他生於四條天皇(1232~1242在位)的延應元年(1239),自幼就有出家就學之志。他的父親知道以後,讓他到得智山的繼教寺,與僧侶們交遊。當時他僅七歲。十五歲時,他投到本寺的緣教律師的門下剃髮出家,改名隨緣,專學天台宗教義。然而他想到,末代出離穢土的要理,只在他力念佛的教門中才有,於是離開此地而投到筑前(福岡縣)太宰府的聖達上人的門下。聖達,是法然上人的法孫,是西山派派祖證空上人的門徒。他當時在鎮西傳布他力易行的教義。此時一遍上人改名智真,前後研究他力念佛的奧義十二年,完全拋棄聖道門之法,全心全意地皈依淨土教門。

文永八年(1271),一遍到了信濃(長野縣)的善央綞,參籠(閉關)數日,專心從事自利利他的祈禱,同時祈求佛力的祐助,他還繪製了善導的「二河白道」的本尊圖畫,回到了伊豫在漥寺建造柴庵,把這幅本尊圖畫掛起來供奉,閉門潛心修練稱名念佛的教行,共三年時間。最後終於對念佛之旨有所領悟,乃作頌文寫在二河圖的旁邊︰「十劫正覺眾生界,一念往生彌陀國;十一不二證無生,國界平等坐大會。」

當時上人年三十五歲,此事發生在文永十年(1273)。一遍上人在得到這一覺悟以後,為了廣泛地傳布這種念佛的旨義,決心周遊全國,把一生獻給濟度眾生的事業。然而由於他的志願極其宏大,想首先參拜各國的靈佛靈神的道場,求得佛力神力的祐助,於是,與其弟子超一、超二、念佛、聖戒四人一起,參拜了豫州管生的岩屋,攝州浪華的天王寺等地,又參拜了宇佐及男山八幡宮,領會了神的旨意,接著參拜了熊野權現,心專志誠地祈禱了一百天。當時果然發生了感應,權現(神)即告訴他念佛往生的旨義,授給如下一頌︰「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

一遍上人對於自己以往的領悟與神的敕頌相符合很高興,以此自號「一遍」,最後決心實現巡行全國的願望,乃攜帶勸進帳(化緣簿)和念佛札(念佛札上寫著「南無阿彌陀佛,決定往生六十萬人」。這裡所說的「六十萬人」,并不是指人數,而是取自神頌各句的首字)。首先周遊了九州,又巡行了四國,離開京都,又經北陸道到了信濃,從武藏(埼玉縣、東京都)到上野(群馬縣)、下野(栃 木縣)奧州去巡教,經過常陸又回到武藏,從伊豆(靜岡縣)、相模(神奈川縣)西行到東海道,再進入京都,接著又到山陰、山陽兩道去傳教,然後回到伊豫。不久來到攝州兵庫的觀音堂,把自己書寫的書冊投到火中,說︰「一代之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一遍把遺誡囑咐門弟,如睡眠似地寂滅。此時是正應二年(1289)八月,壽五十一歲。

一遍上人從得到神的敕頌到入寂為止,有十六年時間,足跡遍及日本的六十餘州,他最初的志願得以實現,凡是在他的「勸進帳」上記名并授以念佛札的人數,據說總共有二十五萬一千七百二十四人。一遍上人這種「勸進賦算」的周遊各地的傳教法,雖然說是依據了神的敕頌,但也是仿效了融通念佛宗良忍上人的做法。一遍上人還到處進行舞蹈念佛。大概這樣的念佛行者雖也依據「踊躍皆歡喜」的經句,但也是學習空也上人的樣子,為了便於念佛化緣。一遍通達天台宗教理,並且精於和歌,其實踐也有很多地方像空也上人。宗十九年(1886),天皇特敕贈他「圓照大師」的諡號。

◎附二︰《本朝高僧傳》卷十五〈攝州光明福寺沙門智真傳〉

釋智真(考︰智真又作智心),號一遍,本姓越智,為世將家,孝靈天皇之裔豫州刺史河野通廣子。髫年穎敏,懸鑒過人,不喜騎射,志尚佛乘。建長二年(考︰聖繪譜略俱作三年),往太宰府,隨給聖達(考︰聖達又作性達),剪髮稟戒,受淨土法。達,證空之徒,聲高鎮西。真,一紀研習,論釋得蘊。弘長之初,遊學兩都經肆律場,負笈掛鉢。建治之末登熊野山,創真央綞。時法燈國師端居由良興國寺,真屢請參禪,國師示「念起即覺」之語,真精信參尋,遂得省處,因作和歌,通其消息,國師肯之,即付手巾,以為信印。

嘗發猛志,誓事利濟,祈熊野祠,蒙神託示。巡遊諸州,徧勸念佛,所到道俗,響附成群。正應二年(考︰續史愚鈔作三年)在于兵庫縣光明福寺,秋染微恙;八月二十三日,遺誡門人,俄然而逝,春秋五十一年,法臘若干歲。真有五兄弟,後皆出家,就真受教。其中仙阿、聖戒二弟,信心精守,勸化一方矣。

復有釋一何(考︰一何恐一阿之誤)又隨聖達受專念法,與真同業,共行共坐共唱寶號。一夕偕真詣賀茂神,打鼓念佛。時雷鳴風烈,山木動搖,急雨傾盆,河水暴漲,二人逡巡,憩立殿門。神託社司,以祠前所掛之鉦(考︰俗曰鰐口)拆為兩片,分賜真何,從此二人崇神之賜,遞持鉦片,考擊念佛,勸誘州里,時人是謂鉦鼓也。何之鄉貫、姓系與歷事,終所未見其詳矣。

贊曰︰遍何二師,芒鞋蒻笠,片鉦一衣,遊履華夷,普勸稱號,道貌之淨,可以掬挹焉。是故到處國邑神人歸仰,肯也之後,巿廛佛事,一廢又興,何之貽厥,無得聞焉。今以時宗名於家者,以遍為祖矣。

〔參考資料〕《延寶傳燈錄》卷三十四;《一遍聖繪》;《一遍上人繪詞傳》卷一~卷四;《一遍上人行狀繪傳》;《一遍上人繪緣起》卷一~卷四;《一遍上人繪詞傳》。


受戒

又稱納戒。即在家或出家人從師或依自誓而納受戒法。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七眾之中,優婆塞、優婆夷屬在家眾,共受五戒。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為出家眾。其中,沙彌、沙彌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學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別受一日一夜之八關齋戒,此名優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並非離沙彌戒而別存,故就戒別言,計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種。通常謂為五、八、十、具。

一般說來,戒法多由他人所授而得者,然亦別有自然得者。如《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4b)︰
「別解脫律儀由他教等得,能教他者說名為他,從如是他教力發戒,故說此戒由他教得。此復二種,謂從僧伽、補特伽羅有差別故。從僧伽得者,謂比丘、比丘尼及正學戒;從補特伽羅得者,謂餘五種戒。諸毗奈耶毗婆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法,為攝彼故復說等言。何者為十﹖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二由得入正性離生,謂五苾芻。三由佛命善來苾芻,謂耶舍等。四由信受佛為大師,謂大迦葉。五由善巧酬答所問,謂蘇陀夷。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謂大生主。七由遣使,謂法授尼。八由持律為第五人,謂於邊國。九由十眾,謂於中國。十由三說,歸佛法僧。謂六十賢部共集受具戒。」

此中,由他教者,通常稱為「從他受」。在從他受中,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之正學戒,係從戒和上及數位僧眾而得。沙彌、沙彌尼戒係從一位和上及一位阿闍梨得。優婆塞等在家三種戒,係從和上一人得。

在毗奈耶毗婆沙師十種得戒中,第一為「自然得」,即佛及獨覺於盡智心之位,無師得具足戒。第二為「見道得」,即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於見道位得具足戒。第三為「善來得」,即耶舍依佛稱其為善來比丘而得戒。第四為「自誓得」,即大迦葉以信受佛為大師而得戒。第五係指蘇陀夷聰明過人,年僅七歲能善巧酬問佛陀所問,故雖未滿二十歲,而被允許受具。第六為「敬重得」,即大生主比丘尼聞說八種比丘尊重法而得戒。第七為「遣使得」,係指法授尼雖欲往僧中受戒,然因故不能成行,故遣他人代受戒法。第八為「五人得」,即於邊國,僧眾鮮少,故得從和上等五人得戒,而非必從十師。第九為「十眾得」,即中國之境,僧眾甚多,故至少不得少於十人而得戒。第十為「三歸得」,係指六十賢聖聞說三歸而得受具足戒。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受律儀時,有自受、他受及自然受之別。

按得受戒法雖有種種方式,然一般多行「從他受」。即從和上依一白三羯磨之法而得戒。茲略述其受法如次。

(1)優婆塞、優婆夷之五戒︰首先令彼等依法受三歸。次一一就不殺生等五戒問盡此形壽能持與否﹖此時求戒者須誓願持守。據《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述,欲受此戒者先供養東方(父母)、南方(師長)、西方(妻子)、北方(善知識)、下方(奴婢)、上方(沙門、婆羅門)等六方,得父母、妻子、奴婢、國王之許可,後至大德處乞受戒法,大德比丘發「父母聽許否﹖」、「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否﹖」、「無內外病否﹖」等十五問,確定無此等遮難後,方授予戒法。優波婆沙的八齋戒係於一日一夜持受,即以晨旦受之為法。然若有礙緣,亦得於齋(朝食)竟受之。其受法之次第,依《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載,係先受三歸,次就八戒一一誓願一日一夜能持,復發願(大正40‧496a)︰「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真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

(2)沙彌、沙彌尼十戒之受法︰沙彌等先從比丘、比丘尼受三歸,順佛教誡出家,以某甲為和上,如來為世尊,次就十戒一一誓願盡形壽持之,是為得受其戒。式叉摩那六法戒,係十歲以上曾嫁之女及十八歲沙彌尼所持守之戒,以二年為期。其受法係先於比丘尼之所,以某甲為和上,乞授戒法,和上諮詢諸尼許之與否後,一一說明戒相,復依羯磨法令求受者誓願能持。

(3)比丘大戒之受法︰若依《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述,係須具五緣方得成就。五緣者,即能受之人,所對之境,發心乞戒,心境相應,與事成究竟。此中,{1}「能受之人」有五種規定,即受具者必為人類;諸根具足;儀容嚴正;身心清淨,可為道器;應著三衣;以及受戒之法相同。{2}「所對之境」有七項規定,即(a)結界,(b)有秉法之僧,(c)僧數滿足,(d)集合界內僧,(e)有白四羯磨之教法,(f)衣鉢等資緣具足,(g)為佛法流布之時。此中,僧數滿足,指在中國時,須有三師七證,邊國須三師二證。三師是指戒和上、羯磨阿闍梨及教授阿闍梨。七證是指為之作證的七位學證師。{3}「發心乞戒」指在僧眾之前,稱自名,稱和尚名,乞受具戒。{4}「心境相應」謂既已界成僧具,法正緣合,若心別緣,不念戒本,或心境相乖則不能得戒,故須令戒子心境相應。{5}「事成究竟」指始自請師,終至正受戒法,事事須前後無違。

五緣既已具足,其次為正受戒法。此有八法,即{1}請師法,{2}安受者所在,{3}差人問緣,{4}出眾問法,{5}白召入眾法,{6}乞戒法,{7}戒師和上問法,{8}正問法。此中之「請師法」,指招請十師之法。即對和尚言︰某甲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安受者所在」,謂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差人問緣」,指定可問十三難事等之教授師。「出眾問法」,指於屏處解說十三難十遮,問其有無。「白召入眾法」,指教授師既終問遮,還來僧中,對大眾告和尚與受者,復召入受者,令來戒師之前。「乞戒法」,即戒子以至誠心求哀乞戒。「戒師和上問法」,即戒師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告欲作正問。「正問法」,如前之出眾問法,對受者問十三難十遮,次於授戒法前,和尚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及受者無遮難,並問容許受戒與否。若眾默然認許,乃授予戒法。三度唱是事如是持,此謂三羯磨。後更為說四波羅夷之一一戒相,問能持與否,受者應誓言能持。又授予四依之法,亦令一一答能持,最後宣受者以和尚為依止,以了其儀。比丘尼大戒之受法亦準之。

又,《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有六種因緣,不得授予比丘戒。即{1}意樂損害︰指為王逼迫,又為強賊侵害,思在家難以活命,出家則易,故詐投僧中。然復為同住僧所知,恐遭驅擯。{2}依止損害︰指有十遮中之疾病。{3}男形損害︰指扇遞迦與半擇迦。{4}白法損害︰指因無慚無愧,令所有白法劣薄之輩。即造無間業、犯比丘尼,或外道、賊住之徒。{5}為他人所繫屬︰指王臣、負債者、僕從及不為父母所聽許者。{6}為護持其他比丘︰指如龍等能變化身形者,雖能化現比丘之相,然於睡眠時又恢復原形,故若授予戒法,或有見之者當易對其他比丘亦生憎惡之心,故須制止。

一般而言,出家五眾之戒係全分皆受,然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二說。即《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俱舍論》卷十四謂五戒須具足受;然《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優婆塞戒經》卷三、《成實論》卷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等皆謂在家戒可以分受。

《四分律》等小乘戒之作法,略如上述。然大乘中別說三聚十重戒,其受法亦與小乘有別。此中,三聚者,指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戒,即七眾所受「五、八、十、具」之戒,此與小乘戒同。此律儀戒以七眾各別得受其戒,故稱為別受。反之,七眾總受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故二者謂為通受。又,《梵網經》別說十重四十八輕戒,且以之為大乘菩薩所受之戒相。關於其受法,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上謂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1)信心︰謂欲受戒法者,須信善惡因果,信佛果之常樂我淨,信戒法之功德及自他皆具佛性。(2)無三障︰指受戒者無煩惱障、業障及報障。此中,煩惱障以凡夫常具,故未必障之;業障指現身作七逆,或犯十重禁戒。此等重罪之障或不障,雖有多說,然一般以「犯七逆之一,假令懺之亦成為障;若犯十重,假令懺之,則不成障」之說為正義。又,報障,係果報之障,即地獄、餓鬼為重苦所逼惱,故非戒器。(3)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諸佛、聖人、凡師三類。諸佛亦有真佛、像佛之別。真佛者,如妙海王及王子從盧舍那佛受戒者是,像佛者,指自誓受時,於金像、木像之前受之。聖人亦有十地等真聖及像聖之別。凡師須為真正之人,須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湛然《授菩薩戒儀》謂菩薩戒正從佛菩薩受得,凡師唯代聖師秉羯磨傳戒而已,故應稱之為傳教師。《略述大乘戒儀》卷下亦謂澆末之世難得五德具足之師,故僅以凡師為傳教師,而以聖者為戒和上。

關於大乘戒之戒儀,《菩薩戒義疏》曾列出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用湛然之《授菩薩戒儀》。此有十二門︰(1)開導,(2)三歸,(3)請師,(4)懺悔,(5)發心,(6)問遮,(7)授戒,(8)證明,(9)現相,(10)說相,(11)廣願,(12)勸持。授戒時即依此十二門之次第而授予戒法。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九章第七節(摘錄)

受戒就是接受一系列誓約,這些誓約大多是否定句式的。如果依戒而行,和尚不必履行國民義務,尤其是兵役。中國噹職戎N瞭解這點,免除了和尚們的兵役、徭役與稅金。相對的,和尚們有義務造功德,迴向給帝王與國。政府總是不斷設法,以免僧侶這項特權被誤用。無恥之徒可能為逃避兵役、稅金而穿上僧袍。這將削弱國家的經濟與軍事力量。因此政府立法限制出家人數。一些寺廟由朝廷授權,每隔一段時間傳戒一次。未經許可,擅自傳戒,可罰打八棍。一般是三年傳戒一次(編按︰現代台灣一年傳一次),但也有三個月傳戒一次的例子。未經授權的寺院如果想舉辦一次特別的傳戒,或未經授權的寺院想傳任何戒,依法必須向地方官員申請(在台灣,則須向「中國佛教會」申請)。

在實際運作上,法律常遭忽視。許多僻處寧靜鄉間的小寺廟常不經授權就傳戒(據一位記得清末數十年間情形的和尚說)。但如果地處城巿附近或是受盜匪騷擾的鄉間,它們往往會申請許可,即使是政府長期授權傳戒的寺院或許也會通知地方長官一聲。這有兩層原因,在遭土匪威脅的鄉間,他們希望地方長官派兵守衛通往寺院的道路。至於城巿附近,據一位受訪者說︰「受戒的人很多,好人與壞人混雜,有公共秩序上的問題。」如果有麻煩發生,即使當時沒有地方長官派來的人在場處理,寺院也希望地方長官能事先留意。

1911年,中央政府控制傳戒的時期結束。但寺院仍然需要安全保護。另外,在一些城巿地區,法律規定舉行公共集會必須獲得許可。這可以解釋1929年杭州淨慈寺為何向杭州巿政府申請允許傳戒。後來巿政府經由公共安全局發出許可。相反的,焦山在1949年前經常傳戒,卻從未申請許可或是事先通知。焦山位於長江的一個小島上,沒有安全之虞。

雖然朝廷傳戒的授權,已因帝國瓦解,喪失法律上的效力,但它們的實際效力依然存在。原因是對宗教態度嚴肅的和尚,希望能正式受戒。正式的傳戒儀式費時較長而且繁複,參加的戒子人數又多,只有累積數十年經驗而且房舍眾多的寺院才有能力舉辦。這樣的寺院大多是皇帝授權傳戒的寺院。即使在1911年以後,中國和尚仍然蜂湧到這些寺院授戒。

當中最有名的是南京、浙江間的寶華山隆昌寺。每個地區總有一、兩個寺院是和尚最嚮往的受戒之地,但寶華山的聲名卻馳走全國。普利普‧摩勒(J. Prip-Moller)1939 年整個春季傳戒期間都在寶華山,他作了詳盡的記錄,也拍攝照片。雷契爾特(K. L. Reichelt)曾目睹該寺及江蘇他處寺院傳戒,德‧固魯特(J. J. M. De Groot)親見福建鼓山傳戒,還取得一份儀式程序表。不幸,這三位傑出的調查者,敘述互不一致,與我的受訪者的見證也不相符。這些受訪者有六、七人在寶華山受戒,其中一位在那裡擔任了四年的引禮師,之後當了三年的教授──三位主傳戒大事的和尚之一。

據這些受訪者說,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寄堂」,新戒抵達寺院(有些人在幾星期前搬入),遷入雲水堂當客人,除了報名、上早晚課,再沒有其他義務。報名時,他們提供有關個人歷史的種種詳細資料,包括師父名字,得度年次。寶華山執事根據這些資料,估量他們受訓時間的長短,受訓的狀況,將程度相當者編為一組。各組有各自的堂,組員在第二階段之初遷入堂內。

第二階段初始叫「分堂」。報名截止,不許再有新戒參加,然後「開堂」。各組合稱為「新戒堂」。「新戒堂」指時間,也指地方。時間上,它持續到傳戒的最後一天。作為地方,它指堂口會集的各堂。總共有六堂,即「一堂、二堂、三堂……」。每堂──每組──有六、七十人。堂內的擺設近似禪堂,四邊設有廣單。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分別編在不同組別。一般單是比丘就佔了三組。

前兩星期,準和尚、準尼師學習如何吃、如何穿、如何臥眠、如何整理床舖、如何整理行李出遊、如何站、如何走、如何進大殿、如何禮佛、如何待客、如何交班(例如禪堂當值的)等等。多數人在小廟受訓時,已經從剃度師學得其中大半。但寶華山要求舉止盡善盡美。像伊頓(Eton)、葛洛登(Groton),或許更像山德赫斯特(Sandhurst)或西點(West Point),它在學員身上烙下記號。如一位受訪者說︰「這些只有在寶華山才教得正確。其他戒院根本不重視。要教好這些,必須先到寶華山住上十年。」

事實上大部分教師似乎經驗不豐,而且才進寶華山兩、三年。其中四位教師是引禮師,分派給各組。階層最高的是開堂師,其次是陪堂師,然後是三師父、四師父。新戒也選出兩位同伴作為代表,由於他們分別走在隊伍的最前與最後,因此叫做「沙彌頭」與「沙彌尾」。當代表的,必須外貌好、能幹、有經濟來源──最後一項是因為他們得掏腰包打齋供養全寺所有的和尚。如果錢不夠,他們師父一般也樂於資助,沾弟子的「光」。

除行儀外,新戒在這兩星期內也學習一些經文,尤其是五十三偈咒。這是一些句子,是和尚們每天在各種場合(起床、喝水、聽大鐘)心裡應該默念的。行儀及經文學會以後,接著有個懺悔與淨化之夜,新戒齊集大殿禮佛。次日舉行第一次傳戒。沙彌頭與沙彌尾代表同學請三位師父(三師)及七位證人(尊證)主戒。三師包括得戒和尚──通常是該寺的退居和尚,代表佛陀;羯磨──坐在左首,代表文殊;以及教授──坐在右首,代表彌勒佛。寶華山的三師七尊證都是寺裡的常住眾。在他寺,其中一部分和尚也許是從他處請來的。

三師、七尊證在大殿門前坐定,出家新戒跪在廣庭上唸三皈依,受沙彌十戒。出家新戒退下後,在家新戒上前,唸三皈依,受優婆塞五戒。三段式傳戒的第一段在沙彌領取袈裟、鉢之時結束。袈裟分沙彌穿的五衣與比丘穿的七衣。他們雖然還不是比丘,但中午進餐廳時已換上七衣,手托著自己的鉢,一如寺裡的常住眾。

第二階段的訓練隨即展開。出家新戒現在必須學習多種儀式,尤其是波羅提木叉的二五0戒。再經過兩星期的學習,又有第二次的懺悔之夜,懺悔之後是儀式性的沐浴淨身。傳戒儀式的其他部分,局外人可以旁觀,至於立誓受戒則在隔離的戒壇上舉行,局外人被擋在外。普利普‧摩勒(Prip-Moller)是少數目睹新戒立誓的外國人之一,他寫道︰「此處所見的,也許是佛教儀式中最莊嚴的典禮,典禮在奉獻精神中進行,參與者全心全意投入,這在廟裡一般是很少見的。」集體受畢二五0戒,新戒每三人一組走上戒臺。一組稱作一壇,而且編有號碼。在同戒錄上,新戒的名字便寫在「一壇」、「二壇」等等之下。三位傳戒師父從傍晚一直坐到深夜,檢視每一壇戒子,接受他們成為比丘。這對得戒和尚而言,必定是一項嚴刑酷罰,因為通常他是一位老者。在普利普‧摩勒目睹的例子中,得戒和尚到晚上便將位子交給弟子──現任方丈。

據原始印度佛教的作法,出家和尚經上述程序後,即成為正式的僧團成員,但以中國的大乘佛教來說,一星期後新戒還得受《梵網經》的五十八戒。《梵網經》制訂了更高一層的戒律與誓約,要求新戒度盡一切有情才登涅槃。因此這套戒稱作「菩薩戒」。出家與在家新戒在同一典禮上唸菩薩戒,兩群新戒中的一群退下後,換另一群念,但在此前後,兩群新戒一起跪著。前一天,戒子在頭上燒戒疤。次日傍晚,發給每個人戒牒與同戒錄,戒子同時還領取《波羅提木叉》、《梵網經》與《毗尼日用》。在得戒和尚一場告別演講後,「新戒堂」關閉,傳戒結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十誦律》卷二十一;《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彌沙塞羯磨本》;《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十誦羯磨比丘要用》;《毗尼母經》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七。


趙州和尚語燈

三卷。唐‧趙州從諗說,文遠記。收在《卍續藏》第一一八冊〈古尊宿語錄〉卷十三、卷十四,《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二十四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九冊。又名《趙州從諗禪師語錄》、《真際大師語錄》。

趙州從諗(778~897),曹州郝鄉(一作青州臨淄)人,南泉普願禪師法嗣、南嶽下四世。六十一歲發心,嗣南泉,歷參黃檗、寶壽、鹽官、夾山等,後住趙州(廣東省)觀音院達四十年,舉揚恬淡的禪風。唐‧乾寧四年(897)十一月二日示寂,世壽一二0,人稱趙州古佛。本書主要收錄其上堂、示眾、問答、對機、勘辨、偈頌等法語。

現行最古刊本,為宋‧棲賢澄諟重詳定,紹興(1131~1162)年間刊行者。後由僧挺守頤重刻,收錄《古尊宿語錄》中;明末,湛然圓澄弟子明聲再重刻(即《中華藏》所收者),二者內容無異,僅編次稍有異動。《古尊宿語錄》中《趙州和尚語錄》分兩卷刊載,卷十三收禪師行狀及上堂示眾語要;卷十四收「語錄之餘」,除上堂示眾語要外,另收十二時歌及偈頌真贊七首。《中華藏》所收者分三卷,卷首有湛然圓澄的重刻序,趙王與師作真讚、哭趙州和尚二首,以及助刻姓氏錄。上中下三卷內容則與前述相同,只是禪師行狀收在卷末。

除上述刊本外,清世宗所編《御選語錄》卷五收有本語錄的精華。日本則流傳元和、寬永(1615~1643)年間刊行、三卷一冊的古活字本,以及慶安二年(1649)的刊本。

◎附︰阿部正雄著‧王雷泉譯《禪與西方思想》第一編(摘錄)

(前略)鈴木認為趙州與臨濟一樣強調覺悟到「人」的必要性,儘管趙州並沒有像臨濟那樣明確使用「人」一詞。鈴木用《趙州錄》中的下述問答說明了這一點︰
「(僧問趙州)︰『如何是學人自己﹖』師云︰『吃粥了也未﹖』云︰『吃粥也。』師云︰『洗鉢盂去。』」

趙州此處的教誨並非指飯後去洗鉢盂,而是指去醒悟在這吃與洗中的「自我」。鈴木對這段問答解釋說︰「吃是一種行為,洗也是一種行為,但禪宗所要求的卻是行為者自身︰是正在進行吃和洗那個行為的吃者和洗者;而除非是從存在上或經驗上去把握住這個人,我們就不能談論這正在做的行為。覺察到這行為的是誰﹖把對這種行為的覺察傳達給你的又是誰﹖把這一切不僅告知你自己,也告訴所有其他人的你又是誰﹖『我』、『你』、『她』或『它』──所有這些都是代表在它後面某某的代詞。那麼,(在它後面)的某某又是誰呢﹖」

我們還可以從下述問答中看到,趙州清楚地領會了和臨濟同樣的禪的核心。
「師問新到僧︰『曾到此間麼﹖』曰︰『曾到。』師曰︰『吃茶去。』又問另一僧︰『曾到此間麼﹖』僧曰︰『不曾到。』師曰︰『吃茶去。』
後院主問曰︰『為什麼曾到也云吃茶去,不曾到也云吃茶去﹖』師召︰『院主。』主應諾。師曰︰『吃茶去。』」

我認為可以正確地說,趙州的「吃茶去」與臨濟的「看看」或「道道」一樣,都是力圖使別人覺悟到他的真「我」──也就是「人」。

曾有人說趙州,「他的禪閃爍在嘴唇上」,因為他的話像寶石一樣熠熠閃光。因臨濟和德山分別被認為使用喝和棒的方法,故趙州的這一特點常與他們的峻烈態度形成對照。鈴木對趙州禪的讚賞,可以說部分靠趙州語言技巧的個人魅力。但對鈴木來說,他對趙州禪的評價當然超越了任何這樣的個人偏愛。其理由可見諸他文章中的下述話︰「應該說,最顯示趙州禪特色的在於他教導︰『為救度一切眾生而承受無窮惡欲帶來的痛苦。』當然,其他禪師亦說過同樣的話,因為他們不宣稱這一點就不可能是禪師。但在趙州禪中,這種強調尤為突出。」

在這一點上,鈴木引述了關於趙州的下述問答︰
「有婆子問(趙州)︰『婆是五障之身。如何免得﹖』師云︰『願一切人生天,願我這婆婆永沈苦海。』」

趙州的最後一句話的直譯是︰「願這婆婆永沈苦海」,指的是問答的對方。表面上趙州的回答雖然無情,其實這樣說法是力圖斬斷她對解脫「五障」的執著而解救這婆子。趙州的看來粗暴的回答實源於趙州與婆子同一不二,並願意比別人承受更大的苦難,或代受苦難的大悲。我認為正是在強調趙州與婆子同一的這一意義上,鈴木把這段話譯成︰「願我這婆婆永沈苦海。」

另一段關於趙州的問答如下︰
「有人問︰『你這樣一位聖人,死後會到何處去﹖』禪師趙州曰︰『老僧在汝眾人之前入地獄!』問者震怵,曰︰『這如何可能﹖』禪師毫不遲疑地曰︰『我若不入,阿誰等著救度汝等眾人﹖』」

關於第一個問答,鈴木說︰「這表達了本願或代受苦難的思想。」關於第二個問答,他評論道︰「這確實是一句刺人的話,但從趙州的禪觀點來看,他是完全正確的。此處他毫無利己的動機。他的整個生命就是為了奉獻給他人。若不為此,他不會這般毫無隱諱地直接道破。耶穌說︰『我就是道。』他召喚別人通過他而得救。趙州的精神與基督的相同。他們都沒有傲慢的自我中心精神。他們只是質樸地、全心全意地表達了同一個愛的精神。」

在鈴木看來,禪者似乎有過重大智(pra-jñā)而忽視大悲(kārunā)的傾向。但鈴木強調,「禪宗如此行種種方便(upāya,為解脫而實行的權宜之計),自然出於業響隨聲的大悲。」正確的說法是,智與悲在禪宗中是一體不二的。鈴木說︰「維摩詰『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的話,表達了宗教體驗的精髓。沒有這一精髓,就沒有宗教,沒有佛教,當然也沒有禪宗。必須說,趙州禪以一種最徹底的方式,完美地表達了這種洞見。」

只有在一個人的大智植根於大悲而大悲植根於大智中時,他才能當之無愧地稱作「無位真人」。為證明趙州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觀點,鈴木引述了另一段問答︰
「有人問趙州︰『佛是覺者,我們眾人的導師。他自然免去一切煩惱,是不﹖』趙州曰︰『不,他有最大的煩惱。』『這如何可能﹖』趙州曰︰『他的大煩惱就是要救度一切眾生!』」

根據這一觀點,尤其在其晚年,鈴木強調在淨土真宗和禪宗間有著密切關係。當然,他強調的是阿彌陀佛的本願思想和禪對真「人」的證悟的根本一致性。

鈴木經常在其文章和講演中,帶著真誠的同情心,引述趙州的石橋故事︰
「一日有僧訪趙州,問︰『久響趙州石橋。到來只見略約。』師曰︰『汝只見略約,且不見石橋。』曰︰『如何是石橋﹖』師曰︰『度驢度馬。』」

鈴木對這個故事的評論完美地表達了他對禪對真正的人生道路的看法︰
「趙州的橋正如恒河沙子,儘管受萬千畜生踐踏,難以置信地受它們染污,恒河沙子卻從不抱怨。萬千畜生的腳印轉眼就被抹平,它們遺下的污物亦被全部吸收乾淨,留下那沙子依然乾淨如初。故對趙州石橋來說︰不僅驢馬從上面經過,而且現在包括重型卡車和火車的種種運輸工具,它都願永遠荷載它們。即使它們濫用它,它也依然悠然自得,全不為任何騷亂所動。『第四步』的禪者正像這橋一樣。他不會在左臉被打後再轉過右臉去讓人打,但他會為人類同胞們的福祉默默地工作著。」

〔參考資料〕 秋月龍珉《趙州錄》(《禪の語錄》{11})。


叡尊

日本律宗僧。又作睿尊。大和(奈良縣)人,俗姓源。字思圓。十一歲入醍醐寺,從叡賢學密教。十七歲剃度出家。其後,又赴高野山、東大寺等處習密教。嘉禎二年(1236),與圓晴、有嚴、覺盛等討論瑜伽大乘論,而有志於復興戒律,遂於東大寺羂索院自誓受戒。此後,巡錫大和西教寺、法華寺、和泉(大阪)家原寺諸寺,講說戒疏或傳授戒法,並奉詔至宮中,為後深草上皇與龜山上皇講經、授戒。弘安四年(1281),元兵來襲,奉敕於石清水八幡宮開仁王會,修愛染法。正應三年示寂,世壽九十。後伏見天皇追諡「興正菩薩」。

師勤學精進,矢志以戒律救世,終其一生,計開一萬餘座講席。又提倡禁止漁獵,並設放生池一千三百五十餘所。又致力於救濟賤民、修治宇治橋等社會福利事業。其門下有信空、宣瑜、忍性、慈道等三十餘人。著有《梵網古迹文集》十卷、《感身學正記》三卷、《菩薩戒本釋文鈔》一卷等書。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興正菩薩〉(摘錄自《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五章)

興正菩薩,名睿尊,建仁元年(1201)生於大和的添上郡箕田。自幼就有離開塵世之志。曾修俱舍、密教等。十七歲投圓明阿闍梨門下落髮出家,專學密教兩部的儀軌,後來登高野山從信惠阿闍梨修練密教教義。他曾感嘆說︰「顯密二教皆以戒為根本,戒根不淨,則定慧不成。」他離開高野山赴東大寺,侍於戒如、圓晴的講席。不久他以為,比丘僧的具足戒非有三師、七證諸緣不可。私下嘆息律宗師承關係已斷絕。當時他偶爾遇到大悲,二人意氣十分相投,乃相約自誓自受戒,後來又在家原寺受白四羯磨的別受儀式。此後全心全意地致力於弘揚佛法、利濟眾生的事業,出入朝野之間,奔走四方,廣泛地傳播四分律和梵網戒律,向世人宣揚佛法中開發真智的「化教」和制止不良行為的「制教」。興正成為後嵯峨、後深草、龜山、後宇多、伏見五位天皇的戒師。他布薩說戒凡一萬零七百一十餘次,通受戒的弟子達一千三百餘人,受密灌的弟子有七十餘人。正應三年(1290)八月圓寂,年九十歲。後伏見天皇(1298~1301)追賜以「菩薩」的諡號。

〔參考資料〕 《西大寺叡尊傳記集成》;《興正菩薩傳》;《元亨釋書》卷十三;《律苑僧寶傳》卷十二;《本朝高僧傳》卷五十九;和島芳男《叡尊‧忍性》。


[國語辭典(教育部)]
滿心滿意

ㄇㄢˇ ㄒㄧㄣ ㄇㄢˇ ㄧˋ
全心全意、集中精神。《紅樓夢.第四九回》:「如今香菱正滿心滿意只想作詩,又不敢十分囉?寶釵,可巧來了個史湘雲。」


盡心圖報

ㄐㄧㄣˋ ㄒㄧㄣ ㄊㄨˊ ㄅㄠˋ
全心全意的設想報答他人。《紅樓夢.第三回》:「此刻正思向蒙訓教之恩,未經酬報,遇此機會,豈有不盡心圖報之理?」


切意

ㄑㄧㄝˋ ㄧˋ
全心全意。元.朱庭玉〈青杏子.紫塞冒風沙套〉:「切意採芝編藥簍,留心垂釣棹魚艖。」


成材

ㄔㄥˊ ㄘㄞˊ
可以供做成器的材料。比喻可以造就的人。如:「父母總是全心全意栽培子女,希望他們將來能成材。」


一心

ㄧ ㄒㄧㄣ, 1.同心。如:「萬眾一心」。《書經.泰誓上》:「予有臣三千,惟一心。」

2.專一其心、全心全意。如:「他一心想上大學。」《孟子.告子上》:「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文明小史.第三三回》:「縣官盛筵相待,說了無數的恭維話,一心要來籠絡。」


一心一計

ㄧ ㄒㄧㄣ ㄧ ㄐㄧˋ
全心全意、專一無他。《紅樓夢.第六回》:「如今女婿接來養活,豈不願意,遂一心一計幫趁著女兒女婿過活起來。」《兒女英雄傳.第一四回》:「只這幾個家人,又有張親家老爺合程相公外面幫著,人足敷用,況大家又都是一心一計。」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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