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一卷。日僧最澄著。成書於弘仁十年(819)。略稱《內證佛法血脈》、《內證血脈》。收在《日本大藏經》第四十四冊。係最澄所傳圓、密、禪、戒四種法門之系譜。內容共分五項,略述如次︰
(1)達磨大師付法相承師師血脈譜︰首先列出釋尊之世俗族譜亦即從釋迦族遠祖瞿曇直至悉達多,其次是摩訶迦葉至菩提達磨等西天二十八祖。並記載達磨、惠可、僧璨、道信、弘忍、神秀、普寂、道璿、行表、最澄等人之略傳。最澄之下,則記其入唐從天台山禪林寺翛然受法,並弘傳牛頭山法門等。
(2)天台法華宗相承血脈︰首先揭示靈山淨土久遠實成多寶塔中大牟尼尊,其次是摩訶迦葉至龍樹等十三祖,進而列出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妙法蓮華經》、《大智度論》,又依次列出傅大士、慧文、慧思、智顗、灌頂、智威、慧威、玄朗、湛然、道邃、行滿、最澄、義真等人,謂慧思及智皆是靈山會眾,直承塔中牟尼尊之法。
(3)天台圓教菩薩戒相承︰記載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傳法逸多菩薩,其次引智顗《菩薩戒義疏》所載,揭示二十餘菩薩之次第相付,並列出鳩摩羅什、慧思、智顗、灌頂、智威、慧威、玄朗、湛然、道邃、最澄、義真等人之傳承。其中,謂慧思、智顗乃直承自臺藏舍那云云。
(4)胎藏金剛兩曼荼羅相承︰{1}胎藏界中,收錄毗盧遮那如來、善無畏、一行、義林、順曉等人。金剛界中,則錄毗盧遮那如來、金剛薩埵、龍猛、龍智、金剛智、不空、順曉、最澄、義真等人。
(5)雜曼荼羅相承︰揭示五佛頂至大佛頂法的各別相承。五佛頂法之相承是︰金剛道場大牟尼尊、菩提流志、大素、最澄等人。普集壇及如意輪壇等法之相承是︰大牟尼尊、阿地瞿多、江祕、最澄等人。軍荼利法是︰阿地瞿多、靈光、最澄等人。大佛頂法是︰阿地瞿多、惟象、最澄等人。
〔參考資料〕 《傳教大師全集》卷二;《增補諸宗章疏目錄》。
[佛光大辭典]
佛教史書
(一)印度:印度民族固無史書,然以梵文佛典中文殊師利根本儀軌之王授記品(Rājavyākarana-parivarta),與錫蘭佛教史之大史(巴 Mahāvajsa)、小史(巴 Culla-vajsa)為例外。其中,王授記品係釋尊時代至八世紀頃之印度王統史。此外,各類史話亦散見於佛教經律典籍及注釋書。而於西藏史料中可見豐富的印度、西藏佛教史。其中,布頓(藏 Bu-ston)之史書著作尤多,乃為組織印度佛教史之根本資料。
(二)中國:我國自古重視歷史,歷代所傳佛教史書亦浩瀚廣博,屬紀傳體者,有梁代寶唱之名僧傳、慧皎之高僧傳等;屬編年體者,有宋代志磐之佛祖統紀、元代念常之佛祖歷代通載等;近於紀事本末體者,有宋朝贊寧之大宋僧史略等。此外,隋代灌頂之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唐代冥詳之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等別傳,皆可作為史書之補助資料。又如記載一宗相承之紀傳,有唐代海雲之兩部大法相承師資付法記、宋代道原之景德傳燈錄等。有關一經或一宗信仰之雜傳集者,有唐代惠詳之弘贊法華傳、法藏之華嚴經傳記、宋代戒珠之淨土往生傳等。感應傳方面,有宋代非濁之三寶感應要略錄等。其他尚有梁代僧祐之弘明集等奉佛排佛之佛教史專題資料。
(三)日本:屬紀傳體者,有師蠻之本朝高僧傳、師練之元亨釋書等。屬宗派史者,有豐安之戒律傳來記、凝然之淨土源流章等。屬別傳者,有元開之鑑真過海大師東征傳、真濟之空海僧都傳等。屬靈驗傳者,有鎮源之大日本國法華驗記等。此外,最澄之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杲寶之玉印鈔、靜見之法水分流記等,係屬血脈系譜。興福寺別當次第、天台座主記等,屬於僧官職務之補任類。御八講記、大佛供養記等,屬於行事記錄。真蘂之蔭涼軒日錄、崇傳之本光國師日記等,則屬日記類之史傳資料。 p2675
梵名 Punyayaśas。又作富那耶舍、富那奢、富那、夜奢。中印度華氏城人,為空身長者第七子,付法藏第十祖(一說十一祖)。依付法藏因緣傳卷五所載,師受法於脅比丘,演暢勝法,教化無量眾生。後於閑林中與馬鳴對論佛法,說第一義諦空、無我之義,遂屈馬鳴為弟子,臨終付法。然馬鳴菩薩傳、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記目錄序則謂脅比丘為馬鳴之師,而未載師之名。另據大莊嚴論經卷一所記「無垢清淨僧富那、脅比丘」之句,可知馬鳴對二師均極為推重。〔寶林傳卷三、景德傳燈錄卷一、佛祖統紀卷五、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 p4928
(767~822)日本天台宗開祖。近江(滋賀縣)人,俗姓三津首。其先人為歸化日本之漢人。十四歲出家,遊學南都(奈良),後於東大寺受具足戒。喜好山林,因而入比叡山,且作發願文。專研佛教各宗之經論,而特崇一乘思想。後創建根本中堂,稱比叡山寺,號一乘止觀院。其所舉行之法會,桓武天皇及各寺高僧皆列席參與,因而名聲大振。曾發願書寫大藏經,並修法華十講,又於高雄山寺講說天台宗教義。
延曆二十三年(804,唐貞元二十年),為深研法華一乘教義,由翻譯僧義真伴隨,與空海同行來華。從天台宗九祖湛然之弟子道邃、行滿受天台教義,從天台山翛然受牛頭禪,並從道邃受大乘菩薩戒,後又從順曉受密法。翌年返國,於高雄山寺設灌頂臺傳密教,為日本祕密灌頂之始。二十五年,獲准設天台宗年分度者(按年限定諸宗、諸大寺之出家人數),於華嚴、律、三論、成實、法相、俱舍等南都六宗之外,新增天台法華宗二人,正式獨立日本天台宗。後與南都諸宗學僧對論法要,尤以法相德一撰佛性鈔,判法華為權教,師著照權實鏡一卷及守護國界章論破其說,最為著稱。又因認為大小乘戒不應合併一起,為此作山家學生式,上表請建大乘圓頓戒壇,遭僧綱與南都諸大德反對,乃撰顯戒論三卷、顯戒論緣起二卷駁之,然直至其示寂後,日本天台宗方獲准在比叡山設立大乘戒壇。弘仁十三年於比叡山中道院示寂,世壽五十六。終其一生,可謂一本新興之精神,與舊宗之弊害對抗。以所創天台宗為圓密一致,故主張四宗(圓教、密教、禪、戒)合一,對日本鎌倉時代禪宗之興起,有深遠之影響。清和天皇追贈「傳教大師」諡號。世稱叡山大師、根本大師、山家大師、澄上人。著述甚多,號稱二百八十餘部,或謂四百餘部。現存有一百六十部,然其中部分真偽不詳。著作有法華秀句三卷、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一卷、唐決集一卷等,均收於傳教大師全集五冊。〔叡山大師傅、最澄大師一生記、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二、卷三〕 p5045
(?~535)梵名 Bodhidharma。意譯作道法。又稱菩提達摩、菩提達磨多羅、達磨多羅、菩提多羅。通稱達磨。為我國禪宗初祖,西天第二十八祖。南天竺香至國(或作婆羅門國、波斯國)國王之第三子,從般若多羅學道,與佛大先並稱為門下二甘露門,四十年之後受衣鉢。
梁武帝普通元年(520,一說南朝宋代末年),師泛海至廣州番禺,武帝遣使迎至建業,然與武帝語不相契,遂渡江至魏,止嵩山少林寺,面壁坐禪,時人不解其意,稱壁觀婆羅門。時神光於伊洛披覽群書,以曠達聞,慕師之高風,斷臂求法,師感其精誠,遂傳安心發行之真法,授彼一宗之心印,改名慧可。經九載,欲歸西方,囑慧可一宗之祕奧,授袈裟及楞伽經四卷。未久即入寂,葬於熊耳山上林寺。越三年,魏使宋雲度葱嶺時,適逢達磨攜隻履歸西方。師之一生頗富傳奇,亦難辨其真偽。師之示寂年代有梁大通二年(528)、梁大同元年(535)或二年等異說。又梁武帝尊稱師為「聖胄大師」;唐代宗賜「圓覺大師」之諡號,塔名空觀。
其弟子除慧可外,較著名者另有道育、僧副(一作道副)、曇林等。關於達磨之禪法,據敦煌出土資料考據,古來作為達磨學說流傳之諸多著述中,僅「二入四行論」似為達磨真正思想所在。該書係以壁觀法門為中心,「二入」指「理入」與「行入」二種修行方法,理入屬於教理之思惟,要求捨偽、歸真,認識、解決問題;行入屬於教法之實踐,教人去掉一切愛憎情欲,依佛教教義踐行。即禪法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之教義。又據楞伽師資記達磨傳中載有略辨大乘入道四行一書,係由達磨弟子曇林,將達磨言行集成一卷,另有釋楞伽要義一卷,二書皆又名達磨論,頗流行於當時。今一般作為達磨學說者有少室六門集、達磨和尚絕觀論、釋菩提達磨無心論、南天竺菩提達磨禪師觀門(大乘法論)、禪門攝要、少室逸書等。〔續高僧傳卷十六、景德傳燈錄卷三、卷三十、傳法正宗記卷五、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宗鏡錄卷九十七、傳法正宗論卷下、祖庭事苑卷二、卷五、卷八、舊唐書列傳第一四一神秀傳〕(參閱「二入四行」167) p5207
指由為師者將法門傳授弟子。又作付法。《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晨旦觀蟲〉條云(大正54‧208b)︰「師弟相承用為傳法。」亦指師資傳法的儀式。佛教宗派中,常有祕傳或口傳的法義、儀式,其中以密教與禪宗特別重視傳法。(1)密教中,有傳授大日如來祕法之灌頂,稱為傳法灌頂或受職灌頂。受此灌頂,則被視為與大日如來同等階位,擁有將密教教示他人的資格。(2)禪宗中,又稱此為嗣法。即將過去七佛及釋迦如來,乃至達磨大師所傳之佛法傳予弟子,並由師家授與弟子袈裟及文件(法卷)以為佐證。
此外,日本淨土宗稱五重相傳的傳授為傳法,以授與血脈印信等作為傳法的證明。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六章(摘錄)
「法」這個字有多種含義。它主要指正當行為的規範;主宰宇宙的律法;一切現象可經分析而得的要素。因此,法是佛理或真理之義。傳法即是傳對真理的領悟。第一次傳法據說發生於靈鷲山頂。當時佛陀想拈花傳法,他只是微笑不語,一位弟子大迦葉也笑了。佛陀於是說道︰「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囑摩訶迦葉。」然後他將自己的袈裟及鉢交給大迦葉。這故事也許是中國人杜撰的。它變成師徒之間一種特別關係的模式,在師徒之間,法不經由文字,直接「以心印心」。中國人後來訂出一套代代連綿不斷的宗譜,從大迦葉直到菩提達摩。菩提達摩於西元六世紀來到中國,成為中國第一代祖師,也就是中國禪宗的初祖。在此後五世紀間,禪宗宗譜發枝抽葉。禪師們不再單傳獨授,而開始傳法給一位以上的弟子。於是禪宗內又衍生出派別。六祖慧能(638~713)是最後一位領得衣鉢,證明他已得法的人。近三世紀間,改用證明文件代替衣鉢的風潮興起。證明文件稱作「法卷」。標準的法卷格式一開頭先記述佛陀在靈鷲峰頂拈花微笑的故事,然後循著法系,列出中國歷代大師之名。從該宗開山祖師開始,每一名字另外標上號碼,註明他屬於何代。例如,臨濟山義玄是臨濟宗開祖,因此臨濟宗的法卷上寫著︰「第一代是臨濟義玄禪師。第二代廣濟存獎禪師。第三代……。」法卷末尾是段聲明,內文大致如下︰「我從某某禪師受法,現傳法給你,是為臨濟宗正統第五十代,釋迦牟尼佛以來第八十九代。」
這裏所傳的是對於法的領悟。法卷旨在證明其領悟是正統的,因為它可遠溯到佛陀本人。因此擁有法卷者,有資格教導他人。方丈終歸也是老師,因此即將退休的方丈傳法給繼任者當作是權威移轉的印璽。事實上,他們相傳的是教導的權威。
傳法典禮往往在新方丈上任後立即舉行,地點在法堂。典禮完成了授權的程序。有些方丈早在典禮前,甚或新方丈選出前,即已傳法給繼任者。另外,法常常由和尚傳給和尚,而不涉及方丈一職。這種傳法只是當事者之間的事情,它象徵了對一種人際關係的認可。若某方丈以這種方式收了一位法弟子,後來又覺得再沒有其他人比這弟子更有資格擔任方丈,只要其他同僚贊同這弟子就可以變成他的接棒人。在這種情形下,就不需再次傳法給這位法弟子。在一些寺院,如果被任命者已經獲得以前任一位方丈所傳的法,就不必再領受一次。因為他已獲得「印璽」。
除非該寺的法與方丈一職以其他方式連結──這些方式我們馬上就要談到──否則一般中國寺院都將法的傳授當作「官璽」。
在江蘇省,法卷不只是「印璽」,它還可以決定方丈一職的遞嬗。法的關係不再代表認可,在建立忠誠及決定一個和尚的事業上,它的力量已超過剃度關係。對於民國時代寺院佛教為何偏盛於江蘇一省,江蘇系統的特色或許能給予若干解釋──除非它在江蘇的興盛與法的系統無關,就像某些改革者所說的。
第一個特點是雙傳。外地的師父一次只傳法給一位和尚,在江蘇省,則由幾位師父同時傳給幾位弟子。這幾位師父都是一些寺院的傑出方丈,這幾位弟子以後也會在那裏當方丈。他們之間所傳的,被認為是寺院之法。受法之後,弟子有權利也有責任擔任方丈。這是江蘇系統的第二個特點。它所提供的權力轉移是可靠的。老和尚不必因為找不到願意繼位的人久久不能下臺。
舉個例子或許更能幫助讀者瞭解。金山在其他方面是其他寺院所效法的典範。以下是金山本世紀的傳法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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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代)│(第45代)│(第46代)│
│1.慈本印觀│1.靜觀惟道│1.太滄心然│
│2.青權印開│2.蔭屏惟一│2.妙華心一│
│3.梅村印修│3.霜亭惟光│3.普修心一│
│4.宗仰印楞│4.取消 │4.海定心一│
│5.融通印澈│5.若舜惟德│5.永清心一│
└─────┴─────┴─────┘
第四十四代於1890年左右得法,從第四十三代的最後一位方丈退休後,他們開始輪番上任。1910年他們決定傳法。該年,他們收表上的下五位和尚為弟子,這五位後來也奉派擔任要職。(中略)
民初有幾位高僧反對將法與方丈之職相提並論。虛雲接掌鼓山、南華、六榕等寺之時,即反對接法與傳法。太虛在南普陀作風相同。倓虛也在自己主持的各寺內採取相同作法。虛雲的一位朋友向我談到他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同時傳法及方丈之職易於導致營私舞弊,致使私利凌駕公益,有時甚至金錢易主。倓虛也滔滔指出這些弊端。他的自傳末尾有篇文章,題名作「傳法不傳座」。
「我認為無論任何一個地方,都應當公開的實行十方選賢制,不許以十方地方送人情,私相授受。關於法統方面,過去的祖師們,都是以心印心(凡有悟道的,必受祖師印證,方可自信。)如達摩祖師,在西土為第二十八祖,到中國為禪宗初祖;西土自釋迦佛至達摩祖師,都是以心印心;東土從達摩至六祖慧能大師,亦是以心印心,並以衣鉢相傳表信。六祖之前,悟道弟子,雖如蔴似粟,而付法傳衣,必待其人,故衣鉢止於是單傳;六祖之後,因人信根已熟,衣鉢成為爭端,故止於傳法,而不傳衣鉢。可是現在人,卻把傳法事等閒視之,認為是不足輕重的了。
不過傳法也是一件難事,在人群廣眾之中,要有識人之明,如果不認識人,隨便以法與人,難免將來會出笑話的。真正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以心印心的人固不必說,即以現時以法卷代代相傳的事情來說,就是一件很費斟酌的事。現在各叢林的制度,多半是傳法(卷)帶傳座,三個五個法子(方丈鶵)接過法之後,就成了未來的升座住持人,如一選擇不慎,便會弄出很多參差不齊的事情來。據我幾十年來的忖驗,認為私自「傳法傳座」,是南北各叢林所以衰敗不能維持久長的一個最大緣因;也可以說是道法之中的一種流弊。因為各寺廟主持人(老和尚法和尚)為了將來承繼有人,也為了當時想把握幾個人才,差不多都預先傳幾個法子,作為現在的「方丈儲」(鶵),將來老和尚退座時,就由現在的「方丈儲」名正言順的升座為正式方丈。當然,這在傳持佛法、維持寺務上,是不能加一非議的。然而,這其中有好多流弊︰
第一︰是傳法人的「感情過於理智」。本來出家人是講「法親眷屬」,以「法」為親的,結果一般老和尚們,在傳法的時候,是因「感情用事」,不以「法」為親,而以「情」為親了。這種感情的結合,不是建立在同宗的鄉土觀念上,就是建立在隣庵的廟誼觀念上。基此之故,無形中讓人們竊竊私議著,成了某一幫或某一派。
第二︰在老和尚傳法的時候,因無知人之明,往往大法子二法子,一傳四五個,當然這在紹隆佛法上是應該的。可是到了後來,各位法子,誰都因自己手裏握有一紙法卷,認為自己是合法的「方丈鶵」,對於做方丈是應職應分的。在老和尚方面來說,則既傳法亦傳座;在新和尚方面來說,則既接法亦接座。所以一旦到了升座當方丈的時候,你也爭,他也爭,結果弄得法子與法子;法子與老和尚之間,都有了不同的意見,甚至爭訟、鬥狠、悄悄升座、踉蹌下座、弄得笑話百出,有玷宗門。這兩種流弊,說起來比較還算輕一點的,還有一個最大的流逾︰
第三︰在老和尚預備往下傳法的時候,有三個標準︰(1)挑年輕人,歲數不比老和尚大的;(2)道德、聲望、資格一切都不如老和尚的;(3)凡事須聽從老和尚招呼的。一般的傳法標準,大多不外是這樣,(或者也許有極少數是例外)。上一代老和尚是這樣傳,下一代也是這樣傳,再下一代還是這樣傳,照這樣傳下去,則一代不如一代,所以弄得各宗門庭,不數傳而宗風不振。試看南北方有很多原先掛鐘板開十方的大叢林,傳來傳去,到現在都成了子孫廟了。雖然還有一支法卷往下傳,也只是師父傳徒弟,一種形式而已!挺大一個廟,裏面住三兩個人,外邊人誰也不能去過問;可是,一些真正年高臘長、有道有德的大德們,卻被冷落在一邊,沒人去理。這些位被冷落的大德們,或主座一方;或棲迹自修;同時也礙於各宗的法脈關係,眼看著有好些門庭衰敗下去,也不便於去問。多少年來,各地名山大剎,興衰遞邅,大多是受這種「傳法傳座」的影響所致。到現在為止,國內大叢林,真正不傳法,實行十方選賢制度,而能維持得比較長久的,只有少數的幾處,其他各地情形就不同了。」
本評論的作者倓虛,並不曾像太虛一般,從事改革運動。反之,他是保守人士,廣受敬重,在他看來,改革的目的在於保存佛教的精華,而不是革新。不過,我們當要記得他曾奔走大半輩子,致力於重振華北佛教──其時該地許多寺院正衰敗不興。顯然他並無多少機會留意江蘇大叢林法系的成功運作──這些寺院遠不是他所形容的,只「住兩三個人」。他與江蘇住持鮮少聯繫,而且很可能他前往拜訪時,被當作外邊人看待,因此儘管他發覺寺院很是興盛,對於權利由一小撮當地和尚壠斷仍表不滿。或者,我們也可以說他是為了響應抗拒佛門內族閥主義或孝道的開放門戶運動。
無論倓虛將南、北寺院的衰敗歸咎於傳法帶傳座是否得當,他說此一作法非常普遍,並代表了由叢林轉為子孫廟的一個過渡──或者說是權力圈縮小──誠屬實言。這一步使佛教又更偏離了印度佛教普遍、直接民主的理念,反卻趨近中國作為所有社會組織之模式的家庭觀念。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三;《傳法正宗論》卷下;《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類聚三代格》卷二;《三代實錄》卷四十六。
指依法華開顯之妙旨,授受《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的大乘戒。又稱梵網菩薩戒、天台圓教菩薩戒、大乘圓頓戒、圓頓無作戒、一心金剛戒、金剛寶戒、一乘圓戒、一乘戒、圓戒、大戒。原係我國天台大師智顗之主張,後由日本天台宗祖最澄承襲其意,排除南都之大小兼學戒,評斥瑜伽等之權大乘戒而樹立此戒,並大力弘揚。最澄於弘仁九年至十三年(818~822)間多次奏請朝廷,設立一乘戒壇,但因遭南都僧綱之強烈反對而未果。直至最澄示寂後,始獲敕許,而於弘仁十四年(823)公開舉行圓頓戒授與儀式。此為日本圓戒獨立之起源。
此戒由於以利他為根基,故其戒體可直至未來際。即一度受此戒法,則永久不會喪失,直至成佛之極地。其戒境不限於三千世界,而是無邊法界。戒相為三聚淨戒,持與犯皆無定則。又許通別二授,通授係道俗七眾無別,通依三聚作法授戒,別授係依一白三羯磨或三歸法,於別別作法,授別別之戒。
依最澄《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所述,此戒有二種相承,其一係以盧舍那佛為本師,逸多菩薩等二十餘菩薩次第相付,羅什承之,再傳南岳、天台、章安、智威、慧威、玄朗、湛然、道邃、最澄。其二係由盧舍那佛直傳靈山聽眾之南岳,再由天台承之。前者古來稱為「梵網相承」,又稱「豎相承」;後者稱為「靈山相承」,又稱「橫相承」。
〔參考資料〕 《菩薩戒義疏》卷上;《顯戒論》;《顯戒論緣起》;《山家學生式》;《天台菩薩戒義疏見聞》卷一;坂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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