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等淨
[佛光大辭典]略稱內淨。乃第二靜慮四支中之第一支。以信根為其體。俱舍論卷二十八舉出二說:(一)有部異師之說,謂第二靜慮遠離尋伺之鼓動,相續清淨轉。反之,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中有浪,內心等流不清淨。(二)有部之正義,謂內等淨以信根為體,證得第二靜慮,則離初定之染而生定地之信,遠離外之粗動,於內門轉,前念後念等流相續。即信為淨相,離外均流,等同內心,故稱內等淨。〔顯揚聖教論卷十九、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法界次第卷上〕 p1237
顯揚二卷六頁云: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
二解 俱舍論二十八卷九頁云:應說何法名內等淨?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為內等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有浪。若爾;此應無有別體。如何許有十一實事?是故應說此即信根。謂若證得第二靜慮;則於定地亦可離中,有深信生;名內等淨。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均流故,名內等淨。而內等故,立內等淨名。
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卷十七頁云:內等淨者:內、謂心。等淨、謂信。由信平等,令內心淨;故名內等淨。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尋伺躁動,擾亂定心。信能除彼,令心等淨。如彼浪息,水則澄清。是故說信、名內等淨。復作是說:染喜騰躍,渾濁定心。信能除彼,令心等淨。如離泥濁,水則澄清。是故說信、名內等淨。大德法救、作如是說:行者將入第二靜慮,心於定境,信向樂住,不流馳散,久住一境,得第二定,斯有是處。此由信力,是故說信,名內等淨。
四解 法蘊足論六卷三頁云:內等淨者:云何內等淨?謂尋伺寂靜故;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總名內等淨。
[佛光大辭典]
二禪
梵語 dvitīya-dhyāna。乃色界四重禪定之第二重,攝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為二禪之自性支;內等淨謂二禪離初禪之尋伺塵濁之法,其內之信相明淨,亦即無尋無伺,無覺無觀,於三受中感受喜樂之二受。所謂喜樂二支,乃依此定而勝生喜樂,故又稱為定生喜樂。〔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參閱「四禪」1843) p249
又稱十八禪支、十八支林、十八靜慮支。指色界四禪定之十八種功德法。法界次第卷上載,十八支即:(一)初禪天定五支:(1)覺支(尋支),謂行者在欲界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諸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即生身識,覺此色觸。(2)觀支(伺支),謂行者既證初禪功德,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為欲界所未有。(3)喜支,謂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思惟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得初禪,利益甚多,歡喜無量。(4)樂支,謂行者發初禪時,喜踊之心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怡悅之樂。(5)一心支(定支),謂行者初證禪時,心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喜樂心息,自然心與定一。
(二)二禪天定四支:(1)內淨支(內等淨支),謂行者欲離初禪,呵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淨。(2)喜支,謂行者初得內淨時,得免覺觀之患,而獲勝定,內證之喜無量(3)樂支,謂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則怡然靜慮,受怡悅之樂。(4)一心支,謂行者喜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渟不動。
(三)三禪天定五支:(1)捨支,謂行者欲離第二禪時,呵責二禪之喜,喜既滅謝,則發第三禪之樂,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2)念支,謂行者既發第三禪之樂,則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3)慧支,謂行者既發第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若非善巧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4)樂支,謂行者發第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三支,將護此樂,樂則徧身,若離三禪,則餘地更無徧身之樂。(5)一心支,謂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為一,澄渟不動。
(四)四禪天定四支:(1)不苦不樂支,謂行者欲離第三禪時,呵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無苦無樂。(2)捨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第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3)念清淨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復念自己功德,方便將養,令其不退,進入勝品。(4)一心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之定,用前捨、念二支將護,則心無所依,泯然寂靜,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二、雜集論卷九、俱舍論卷二十八〕 p350
(一)梵語 catvāri dhyānāni,巴利語 cattāri jhānāni。又作四禪定、四靜慮。指用以治惑、生諸功德之四種根本禪定。亦即指色界中之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故又稱色界定。禪,禪那(梵 dhyāna)之略稱;意譯作靜慮,即由寂靜,善能審慮,而如實了知之意,故四禪又稱四靜慮、四定靜慮。此四禪之體為「心一境性」,其用為「能審慮」,特點為已離欲界之感受,而與色界之觀想、感受相應。自初禪至第四禪,心理活動逐次發展,形成不同之精神世界。或謂自修證過程而言,前三禪乃方便之階梯,僅第四禪為真實之禪(真禪)。
四禪能攝尋、伺,喜、樂等諸靜慮支,為止(定)與觀(慧)並行者;以其最能審慮,故其義最勝。蓋四禪之差別,乃由所攝靜慮不同而分為四種。據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等所舉,將四禪總分為三類、十八支(十八禪支)。三類,即指對治支、利益支、自性支。十八支,則指初禪所攝之五支、二禪所攝之四支、三禪所攝之五支、四禪所攝之四支。如下表所示。「對治支」所列者,指能用以對治(斷除),及由對治所達到之心理活動或狀態;「利益支」,則係進入相應境界之主觀感受。如初禪雖已離欲界之惡不善法,而感受到脫離欲界之喜、樂,但仍有尋、伺的粗細分別之心理活動,尚須加以對治;至二禪時,尋、伺已斷滅,形成信根,稱為內等淨,由此所得之喜、樂,乃對此禪定自身之感受,故稱定生喜樂;三禪捨去二禪之喜、樂,住於非苦非樂之「行捨」境地,以正念、正知繼續修習而產生離喜妙樂;四禪捨三禪之妙樂,稱為捨清淨,唯念修養功德,稱為念清淨,由此得非苦非樂之感受。上述一切之活動及感受,均於心一境性之禪定狀態中進行,故稱之為「自性支」。
上記四種靜慮,以其自體而言,乃發起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諸功德之所依,故各皆稱為根本定(梵 maula-samādhi);對此而言,其加行(即入門前之準備階段)稱為近分定(梵 sāmantaka-samādhi)。然初禪之近分定亦稱為未至定(梵 anāgamya-samādhi),故四禪有一未至定、三近分定及四根本定。初禪之根本定仍有尋、伺之作用,故稱有尋有伺定。初禪之根本定與第二禪之近分定中間有中間定,稱為無尋唯伺定(無尋而僅存伺)。第二禪之近分定以上則總稱無尋無伺定。至於入第四禪時,因已脫離八災患(即尋、伺、苦、樂、憂、喜、出息、入息等八種能動亂禪定之災患),故稱第四禪為不動定。相對於此,四禪以下則稱有動定。
又色界之四禪天,乃修四禪者所生之處,此四禪稱為定靜慮;相對於此,彼諸天自然而得之四禪,稱為生靜慮。此外,據大智度論卷十七載,於佛陀弟子中,有一比丘雖以坐禪持戒而得四禪,然因生起增上慢,自稱「我已得四沙門果(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且謗罵世尊,命終遂墮地獄;以此因緣,被稱為四禪比丘。
蓋禪定通見於印度宗教史中,為各時代重要修行法之一。佛陀亦以禪定為最主要之行法,而於成道及涅槃之際,皆依四禪法而成之。又一般亦將此四禪與四無色定合稱為四禪八定。〔雜阿含經卷十七、長阿含卷八眾集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十九、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毘婆沙論卷八十至卷八十六〕(參閱「四無色定」1772)
(二)依法界次第卷下之說,禪可分為世間禪與出世間禪兩種,出世間禪又有出世間與出世間上上禪兩種之別,前者乃聲聞、緣覺二乘之人所修之禪,後者為菩薩所修之禪。據法華經玄義卷四載,此二乘人所修之出世間禪可分為觀禪、練禪、薰禪、修禪等四種階段,亦稱為四禪。(參閱「觀練薰修」6971) p1843
梵語 dvitīya-dhyāna,巴利語 dutiya-jhāna。新譯作第二靜慮。為四禪之第二。具有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等四支。於此禪定,遠離初禪的尋、伺心理活動,於內心信相明淨,故稱「內等淨」;由於禪定之故,住於喜與樂之情態,故稱「定生喜樂」。又於此禪定之中,可對治初禪之貪、尋伺、苦、掉舉、定下劣性等五種修道之障礙。又於初禪定之時,仍會起語行(尋、伺),而自此禪定以上,則不再有語行。此外,修習第二禪定,可得生於第二禪天之果報,此天有少光、無量光、極光淨三天,即:(一)少光天,此天天眾於二禪天諸天中,光明最少,故稱少光。(二)無量光天,此天天眾之光明漸次轉增,難以測量,故稱無量光。(三)極光淨天,此天天眾之光明勝於上記二天,遍照自地。又以光為語音之故,亦稱為光音天。此外,有關第二禪諸天之依處、身量及壽量等果報,於長阿含卷二十世記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六、俱舍論卷十一、立世阿毘曇論卷三、卷七等皆詳加記載。又如上記所述,此天天眾以安住於禪定而生起喜、樂之感受,故此天又稱「定生喜樂地」。又於劫末之時,三災之大水災浸壞第二禪天以下之器世間。〔長阿含卷八眾集經、俱舍論卷二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十九〕(參閱「四禪」1843、「四禪天」1846) p4762
色界靜慮的四種區分。即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禪者,禪那(dhyāna)之略,譯作靜慮。故又名四靜慮。《長阿含》卷八〈眾集經〉云(大正1‧50c)︰
「復有四法,謂四禪。於是比丘除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於初禪。滅有覺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離喜修捨念進自知身樂,諸聖所求憶念捨樂,入第三禪。離苦樂行先滅憂喜,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
《雜阿含》卷十七云(大正2‧121b)︰「初禪正受時言語止息,二禪正受時覺觀止息,第三禪正受時喜心止息,四禪正受時出入息止息。」
禪者,靜慮之意,即由寂靜能審慮,如實了知之謂。然審慮以慧為體,故其他之定亦皆名靜慮,而此四禪靜慮之義最勝,乃獨得禪之名。《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5b)︰
「此宗審慮以慧為體,若爾,諸等持皆應名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言,發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何獨名為勝,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持獨名靜慮。」
依此可知色界四禪能攝尋伺喜樂等諸靜慮支,而止(奢摩他)觀(毗鉢舍那)均行最能審慮,故特名為四靜慮。
四禪之別乃由於其靜慮支有所不同。《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5b )︰
「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立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為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如煙與火,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漸離前支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其次第。故一境性分為四種。」
詳言之,初禪攝尋、伺、喜、樂及心一境性五支;二禪攝內等淨、喜、樂及心一境性四支;三禪攝行捨、正念、正慧、受樂及心一境性五支;四禪攝行捨、念清淨、非苦樂受及心一境性四支,總共十八支。但實支之體唯十一種,即初禪的五支,二禪的內等淨,三禪的淨、念、慧及樂,四禪的捨受。
其中,初禪攝尋、伺、喜、樂及心一境性五支;因靜慮之體心一境性即三摩地,故四靜慮皆以之為自性。尋伺,舊譯為覺觀,即心之麁分別性名為尋或覺;心之細分別性名為伺或觀。初禪尚有尋伺二支未離麁細分別,故稱之為有尋有伺或有覺有觀。而喜樂二支,是說初禪離欲界之惡而喜受,身感樂受,故名為離生喜樂。二禪攝內等淨、喜、樂及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如上述,為二禪的自性支。內等淨者,以二禪既離初禪尋伺塵濁法而內信相明淨,故得名,即無尋無伺無覺無觀。喜樂,是說依此定而生最勝喜樂,故二禪名為定生喜樂。
三禪攝行捨、正念、正慧、受樂及心一境性五支。心一境性如前述為靜慮的自性;行捨,是說三禪捨前之輕安,住不苦不樂;正念正慧,是說住於正念正知而不耽於自地的喜樂,進而欣求上地的勝法;受樂,是說離二禪的喜樂尚有自地的妙樂,故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地。四禪攝行捨、念清淨、非苦樂受與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如前為靜慮的自性。行捨是說四禪亦同三禪捨喜樂;念清淨,是說捨念極善清淨而其相顯了;非苦樂受是說更離三禪之樂而住於平等非苦非樂。故四禪稱為捨念清淨。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將靜慮支分為三種,認為初禪五支中,尋與伺為對治支,喜與樂為利益支,心一境性為自性支;二禪四支中,內等淨為對治支,喜與樂為利益支,心一境性為自性支;三禪五支中,捨、正念及正知為對治支,樂為利益支,心一境性為自性支;四禪四支中,捨清淨與念清淨為對治支,不苦樂受為利益支,心一境性為自性支。
又,《顯揚聖教論》卷十九依四靜慮說所對治的障,即初禪是治貪恚害尋、苦、憂、犯戒及散亂五障;二禪是治初靜慮的貪、尋伺、苦、掉及定下劣性五障;三禪是治第二靜慮的貪、喜、踴躍及定下劣性四障;四禪是治入出息與第三靜慮的貪、樂、樂作意及定下劣性五障。
總之,遠離欲愛,心寂靜而能審慮,有尋伺而住喜樂之狀態為初禪;離尋伺,信相明淨而在喜樂的狀態為二禪;離喜樂,正念正知而住自地妙樂為三禪;離脫身心之樂,住不苦不樂而極善清淨名為四禪。又作為此四禪入門的定,稱為近分定。而四禪則稱根本定。就中,初禪近分的未至定同根本定,與尋伺相應,故為有尋有伺。二禪以上的近分亦同根本定均無尋伺,故為無尋無伺。大梵之因的中間定勝初禪,但尚不及二禪,無尋而有伺,故為無尋唯伺。又,此中,未至與近分的淨等至,以及根本的無漏等至能斷諸惑,而中間定(雖有味等三等至)無斷惑之義。
初、二、三靜慮有尋、伺、苦、樂、憂、喜及入出息八災患,故名有動定。對之,第四靜慮非八災患所能動,故名不動定。而初禪有與發業相應的尋伺,故能見聞觸,又有起語業,但二禪以上無尋伺故無言語等。若欲起語等時則借下地之識,名之為借起識或借識。此四禪為四無量心等之依地。即就四無量心言之,喜無量心為喜受之攝故依初二靜慮,餘三無量心則總依六地而離瞋害等四障。又就八解脫而言,初二是依初二靜慮、未至及中間而得;第三的淨解脫是依第四靜慮而得,餘則依四無色與滅盡定。就八勝處而言,初四勝處是依初二靜慮,後四是依第四靜慮。
按禪定在整個印度宗教史上,通見於各個
時代,為最重要的修行法之一,佛陀亦以之為最主要的行法,成道及涅槃之際皆依四禪之法。但禪定的分類,未見於諸奧義書,可能是佛陀時代才產生的。依《過去現在因果經》所述,佛陀成道以前至阿羅邏仙人處受四禪之法,可知此法在當時似乎是流行外道間。又,色界四禪天被認為是修此四禪者應生之處,相對於四禪稱定靜慮,彼諸天稱為生靜慮。而四禪諸天的建立可能是在四禪說成立之後。
◎附一︰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摘錄)
佛陀關於禪觀,雖說種種三昧,然於其階級之中,視為最重要者,首當為靜慮(即禪那,jhāna,dhyāna)。蓋以禪定之進展,分為四階級之四禪,以明心的修養之道程,乃經文隨處所見之模範的禪觀也。按此固不必為佛陀所創見,而為當時之某一派,或各派所行者。例如《六十二見經》所舉現在涅槃觀之五種中,以其四種,即自初禪以至四禪,直視為涅槃觀之狀態,乃介紹當時之外道說,可為明徵。故此或為佛陀出家之初,聞諸阿邏羅等之說,爰依於向來之中道態度,改定之方式。綜之,無論其根源在於何處,當佛陀成道時,固依於此四禪定,即入涅槃之際,亦為入於此定。在佛教為禪之一最重要方式,當屬無疑。但所惜者,一切經文,對此說明,悉循環於同一文句,不克曉然於其真意,綦為遺憾。今分析其定型的文句,述之如下︰
(1)初禪︰於某種對象為專念之中,漸次去情欲,而至於不善心滅,且依於欲與不善之遠離,修禪者而感於欣悅與幸安。一言以蔽之,即味於法悅是也。雖然,此既有關於對象之分別,而又有思慮,故於表象的方面,尚未沈靜。爰名此位為初禪定,即指專於情意的方面,沈靜之初位也。
(2)二禪︰似此修鍊進步,其表象的方面亦靜,關於對象之分別思慮已止,心祇集中於一點(內靜一心)。依此修行者,如前之依於情意的方面之沈靜,而感安悅。茲則依於表象之沈靜,而感喜樂,此即第二禪。至是修行者,得制伏情意,同時并得制伏表象之亂雜。
(3)三禪︰似此更進一層,離捨幸安心,歸於完全平靜之狀態。以至於正念、正智。身體達於輕安之境,是名第三禪。即指解脫第二禪所得之懽愉,暨其至此之心之集中,更生睿智作用之初位也。
(4)四禪︰由是彌益進步,身體之懽愉亦滅,早已若忘其存在,完全超越苦樂心之平靜。亦愈益純化(捨念清靜)不動,以至於湛然如明鏡止水之情狀,是即第四禪。當此之時,如明澄止水,魚虌之數,灼然可見,其為觀法之對象者,遂完洞澈而為自己之物矣。
耍之,如上四禪之修行,首在由於欲之煩惱,自行解放。次至於表象之統一,由是次第使吾人自身,超於思慮分別以上,與苦樂以上,乃至物質的存在以上。爰以至於寂然不動,睿智犖灼之真純精神生活為終局。即四禪之特長,一方在制御基於欲之個人意志,同時於他方,則在依於如明鏡止水之觀智,而碻保其理想境。以術語言,所謂止觀平等之定是也。蓋偏傾於止,則嘗有失卻心的活氣之虞。偏傾於觀,亦有散亂之虞。惟四禪能得其平,且能免其弊,所以推獎為解脫之要道者。以此,至神通等之種種妙用,以為依於修此種定,而能得者,亦權輿於此也。
◎附二︰〈三禪樂〉(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指色界之第三禪天的快樂。係穢土中最殊勝之樂。此三禪天名定生喜樂地,即由深妙之禪定能生身心之樂故名。所謂快樂,以於寂靜中所受者為勝,因此欲界之樂雖多,但非禪定之地,其樂大劣於色界初禪天的快樂。但初禪天尚與尋伺相應而麁動,快樂遠不及第二禪天。而至第三禪天,更加寂靜,樂受至極。若至第四禪天,則唯有捨受而無樂受,故於三界九定之中,以三禪樂為第一。聖教中常引此三禪樂以為比,如《悲華經》卷二云(大正3‧175c)︰「佛神力故,身心快樂,無有疲極,譬如比丘入第三禪。」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於示顯不動世界之相時說(大正12‧489a)︰「身心安樂,譬如比丘入第三禪。」《般舟讚》云(大正47‧455c)︰「華內坐時無微苦,超過色界三禪樂。」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四〈遊行經〉、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卷十二〈清淨經〉;《中阿含》卷一〈城喻經〉、卷四十二〈分別觀法經〉、卷五十六〈晡利多經〉;《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二;《佛所行讚》卷三;《集異門足論》卷六;《品類足論》卷七。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九卷六頁云:諸有此見,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諸有此見,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受妙五欲者:謂人及欲界天。有說:唯欲界天。以彼五欲,極勝妙故。現法涅槃者:謂於現身所得涅槃。問:此何故成見取?答:五妙欲,有垢有穢,有毒有濁,是鄙劣法。彼執同於出離等樂,或涅槃樂;故成見取。問:入四靜慮具足住,是勝功德;何故取為現法涅槃,亦名見取?答:世俗靜慮,有垢有穢,有毒有濁,是鄙劣法。彼執同於離垢穢樂,或涅槃樂;故成見取。問:亦有外道,執無色定為涅槃者;此中何故不說?答:彼諸外道,多執靜慮為涅槃,少執無色。此中依多分說,是以無過。復次彼執無色為究竟涅槃。此中說現法涅槃;故不說彼。復次四根本靜慮,是樂道所攝。故諸外道,計為現法涅槃。四無色是苦道所攝。故彼不執為現法涅槃。復次無色定微細,諸外道於彼,不了達故;謂為斷滅,深生怖畏。故不說為現法涅槃。以是故不說無色。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聞說涅槃是勝妙樂;便謂若得欲界色界五地樂者;即名已得現法涅槃。故起此見。有說:外道得世俗定,見五地中諸有情類,受諸快樂;便謂獲得現法涅槃。故起此見。有說:外道由近惡友,故起此見。問:何故此見取,見苦所斷耶?答:此見依我見轉。執有我體,受涅槃樂故。復次此於果處轉。執有漏果,為涅槃故。復次此迷苦諦。以苦法為樂故。
俱舍論二十八卷一頁云:且諸定內靜慮云何?頌曰:靜慮四各二,於中生已說。定謂善一境 ,并伴五蘊性,初具伺喜樂,後漸離前支。論曰:一切功德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差別。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四各有二,謂定及生。生靜慮體,世品已說,謂第四八,前三各三。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持為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蘊為性,何名一境性?謂專一所緣。若爾,即心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法,別法令心於一境轉,名三摩地,非體即心,豈不諸心剎那滅故,皆一境轉,何用等持?若謂令心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有等持,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又由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即由斯心於一境轉?又三摩地是大地法,應一切心皆一境轉。不爾,餘品等持劣故。有餘師說,即心一境相續轉時,名三摩地,契經說此,為增上心學故。心清淨最勝,即四靜慮故。依何義故,立靜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義中,置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為體。若爾,諸等持皆應名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言,發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何獨名為勝?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持獨名靜慮。若爾,染污寧得此名,由彼亦能邪審慮故。是則應有太過之失。無太過失,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敗種等,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立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為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如煙與火。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漸離前支,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其次第。故一境性分為四種。
二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四頁云: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天道,令諸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何等為四?謂有一類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一天道。復有一類,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復有一類,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應捨。第三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三天道。復有一類,斷樂斷苦,先喜懮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第四天道。如是四種,皆令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如彼卷十四頁至六卷七頁廣釋。
三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二頁云:四靜慮者,謂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云何初靜慮?答:初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初靜慮。云何第二靜慮?答:第二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二靜慮。云何第三靜慮?答:第三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三靜慮。云何第四靜慮?答:第四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四靜慮。
四解 如大毗婆沙論八十卷一頁至八十一卷十四頁廣說:彼云:問:此四靜慮自性云何?答:各以自地五蘊為自性,是名靜慮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靜慮?為能斷結,故名靜慮;為能正觀,故名靜慮。若能斷結,故名靜慮,則無色定亦能斷結,應名靜慮。若能正觀,故名靜慮,則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觀,應名靜慮。有作是說,以能斷結,故名靜慮。問:諸無色定亦能斷結,應名靜慮?答:若定能斷不善、無記二種結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唯斷無記,非不善故,不名靜慮。問:若作是說,唯未至定可名靜慮,上地不斷不善結故?答:上地雖無彼斷對治,而有不善厭壞對治。以能厭壞,亦名能斷。問:若作是說,上地滅道法智品,及彼一切類智品,應非靜慮?皆非欲界斷及厭壞二對治故。答:彼於欲界雖無全界全地對治,而彼界地容有不善厭壞對治。由此勢力,餘亦得名。復次,四靜慮中有能對治不善結者,無色全無,故靜慮名不通無色。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色界六地於欲界結,皆有斷對治及厭壞對治。然未至定,已斷彼結。餘地對治,無彼可斷。雖無彼可斷,而有對治用。如日三分,皆能破暗。初分已破,餘無可破。又如六人,共一怨家,一人已殺,餘無可殺。又如六燈,皆能破暗,持一入室,其暗已除,餘五入時,無暗可破。如是六地於欲界結,皆有斷能,非唯未至。若不爾者,依上五地入見道時,應不證得欲見所斷諸結離系。既能證得,故知六地於欲界結有斷對治。復次,若定能斷見修所斷二結盡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唯能斷修所斷結盡,故非靜慮。復次,若能斷結,五蘊俱生,能為所依,起多功德,能具攝受四支五支,能發六通,具四通行、三種變現、三明、三根、三道、三地、四沙門果、九遍知道、見修二道、法類二智,及忍智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雖能斷結,而不具上所說功德,故非靜慮。復有說者,以能正觀,故名靜慮。問:若爾,欲界有三摩地,亦能正觀,應名靜慮?答:若能正觀,亦能斷結,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有能正觀,而不能斷結,故不名靜慮。復次,若能正觀,堅固難壞,相續久住,於所緣境,長時注意而不捨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無如是德,故非靜慮。復次,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能正觀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有定名,而無定用,如泥椽梁,有名無用,故非靜慮。復次,若三摩地非散亂風之所搖動,如密室燈,能正觀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多散亂風之搖動,如四衢燈,故非靜慮。如是說者,要具二義方名靜慮,謂能斷結,及能正觀。欲界三摩地,雖能正觀而不能斷結;諸無色定,雖能斷結,而不能正觀,故非靜慮。復次,若能遍觀、遍斷結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能遍觀,而不能遍斷結;諸無色定,二義俱無,故非靜慮。復次,若能靜息一切煩惱,及能思慮一切所緣,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能思慮一切所緣,不能靜息一切煩惱;諸無色定,兩義都無,故非靜慮。復次,諸無色定,有靜無慮;欲界三摩地,有慮無靜。色定俱有,故名靜慮。靜謂等引,慮謂遍觀,故名靜慮。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一卷十頁云:四靜慮者,謂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有說尋、喜、樂、捨相應靜慮,如次為四。此有二種,一修得,二生得。修得者,即彼地攝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生得者,隨地所系,餘五蘊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此四何緣,說為靜慮?答:靜謂寂靜,慮謂籌慮。此四地中,定慧平等,故稱靜慮。餘隨有闕,不得此名。此四廣如餘處分別。
六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初靜慮云何?謂初靜慮所攝善五蘊。第二靜慮云何:謂第二靜慮所攝善五蘊。第三靜慮云何?謂第三靜慮所攝善五蘊。第四靜慮云何?謂第四靜慮所攝善五蘊。
此即四靜慮也。大毗婆沙論八十卷十四頁云:云何名為四種天道?謂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一天道。十七頁云:復次,尋伺滅、內等淨、心一趣、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八十一卷一頁云:復次,離喜、住捨正念正慧、身受樂、聖應說捨、第三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三天道。二頁云:復次,斷樂斷苦、先喜懮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第四天道。
俱舍論二十八卷六頁云:於四靜慮,各有幾支?頌曰:靜慮初五支。尋伺喜樂定。第二有四支。內淨喜樂定。第三具五支。捨念慧樂定。第四有四支。捨念中受定。論曰:唯淨無漏四靜慮中,初具五支。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等持。此中等持,頌說為定。等持與定,名異體同。故契經說:心定等定,名正等持。此亦名為心一境性。義如前釋。傳說:唯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四支,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餘靜慮支,應知亦爾。第二靜慮,唯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等持。第三靜慮,具有五支。一、行捨,二、正念,三、正慧,四、受樂,五、等持。第四靜慮,唯有四支。一、行捨清淨,二、念清淨,三、非苦樂受,四、等持。
大毗婆沙論八十卷三頁云:四靜慮支,總有十八。謂初靜慮,有五支。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一、行捨,二、正念,三、正慧,四、受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一、不苦不樂受,二、行捨清淨,三、念清淨,四、心一境性。
顯揚十九卷十二頁云:問:於諸靜慮,有幾支耶?答:初有五支。何等為五?謂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謂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問:內等性,以何法為體?答:以念正知及捨為體。第三靜慮有五支。謂念、正知、捨、樂、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謂捨清淨,念清淨,不苦不樂,心一境性。
顯揚十九卷十二頁云:問:念、正知、捨、一切處有;何故於初靜慮等、不說耶?答:初靜慮中,由尋伺門所引發故;雖有不說。第二靜慮中,有踴躍自體之所作業,及心所有少分煩惱所纏覆故;總以內等淨名顯之。第三靜慮中,彼心所有少分煩惱、皆遠離故;顯彼自相。故經中說:遠離喜貪。初靜慮中,雖離欲貪;未離喜貪。第二靜慮中,雖離尋伺貪;未離喜貪。第四靜慮中,即此捨念極善清淨顯了。是故於諸靜慮中,如其所應,彼差別應知。
瑜伽二十一卷八頁云:云何依三摩地?謂彼如是斷五蓋已;便能遠離心隨煩惱,遠離諸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安住。尋伺寂靜,於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安住。遠離喜貪,安住捨念及以正知,身領受樂,聖所宣說捨念具足,安樂而住,第三靜慮具足安住。究竟斷樂,先斷於苦,喜憂俱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安住。如是名為依三摩地。
法蘊足論八卷二頁云:云何定覺支?謂世尊說:苾芻當知,我說依初靜慮,能盡諸漏。如是我說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能盡諸漏。苾芻當知,我依何故作如是說依初靜慮能盡諸漏?謂有苾芻,先由如是諸行相狀,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彼不思惟如是諸行相狀,但思惟彼所得所趣色受想行識。謂此諸法,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彼於此法,深心厭患,怖畏遮止。然後攝心,置甘露界。思惟此界,寂靜微妙,捨一切依,愛盡離染,永滅涅槃。如善射師,或彼弟子,先學近射泥團草人,後能遠射大堅固物,亦令破壞;苾芻亦爾。先由如是諸行相狀,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彼不思惟如是諸行相狀,但思惟彼所得所趣色受想行識。謂此諸法,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彼於此法,深心厭患,怖畏遮止;然後攝心,置甘露界。思惟此界,寂靜微妙,捨一切依,愛盡離染,永滅涅槃。彼如是知,如是見故;便從欲漏,心得解脫,亦從有漏,及無明漏,心得解脫。既解脫已;能自知見我得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我依此故,作如是說:依初靜慮,能盡諸漏。如說依初靜慮能盡諸漏,說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能盡諸漏,隨所應亦爾。謂第二靜慮,應作是說:復有苾芻,先由如是諸行相狀,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彼不思惟如是諸行相狀,乃至廣說。乃至無所有處,應作是說:復有苾芻,先由如是諸行相狀,超一切種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彼不思惟如是諸行相狀,但思惟彼所得所趣受想行識,乃至廣說。苾芻當知,乃至想定,能辦如是所應作事。復有非想非非想處,及滅盡定,我說於彼修定苾芻,應數入出。彼修如是七依定時,所有無漏作意相應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總名為定。亦名定根。亦名定力。亦名定覺支。亦名正定。是聖出世無漏無取道隨行道俱有道隨轉,能正盡苦,作苦邊際。諸有學者,如所見諸行,思惟觀察,令至究竟,於諸行中,深見過患;於永涅槃,深見功德。若阿羅漢,如解脫心思惟觀察,令至究竟,所有無漏作意相應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是名定覺支。
瑜伽十二卷十六頁云:又於第二,喻有差別。山者:喻於無尋伺定。尖頂者:喻於第二靜慮無尋無伺、於所緣境,一味勝解。泉者:喻於內等淨支。水軸者:謂水傍流出。水索者:謂水上涌出。此二種喻,如其次第,顯示喜樂滋潤等言。如前解釋。無不充滿者:當知喻於無間相應。
二解 瑜伽三十三卷十頁云:復次於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捨;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繫念安住。於諸*狾皝珙氶A能正遠離;於不*狾皝珙氶A安住其心,一味寂靜、極寂靜轉。是故說言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又彼即於無尋無伺三摩地中,串修習故;超過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是故說言心一趣故。無尋無伺者:一切尋伺、悉皆斷故。所言定者,謂已獲得加行究竟作意故。所言生者,由此為因,由此為緣,無間所生;故名定生。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又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一切尋伺、初靜慮地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遠離故;能對治彼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所隨逐故;名有喜樂。依順次數,此為第二。如是一切、如前應知。
三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四頁云:復有一類、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六卷三頁釋云:尋伺寂靜者:尋及伺如前說。第二靜慮、此二寂靜,遍寂靜,近寂靜,空無所有;故名尋伺寂靜。內等淨者:云何內等淨?謂尋伺寂靜故;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總名內等淨。心一趣性者:云何心一趣性;謂尋伺寂靜故;心不散不亂不流,安住一境;故名心一趣性。無尋無伺者:謂第二靜慮、尋伺不可得,不現行,非有非等有;故名無尋無伺。定生喜樂者:云何定?謂尋伺寂靜者、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總名為定。云何喜?謂尋伺寂靜者、心欣、極欣,廣說乃至歡喜、歡喜性;總名為喜。云何樂?謂尋伺寂靜者、已斷身重性、心重性,廣說乃至身調柔性、心調柔性;總名為樂。云何定生喜樂?謂前喜樂、因定依定,定所建立。由定勢力、起等起,生等生,趣入出現;故說此名定生喜樂。第二者:謂此靜慮、順次數中,居第二故。復次此於九種次第定中,在第二故,靜慮者:謂在此定中、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總此四支、名第二靜慮。如有頌言:尋伺俱寂靜,如雨息埃塵。內淨心一趣,觸菩提妙樂。無尋伺、有喜、樂、內淨及定,名第二靜慮。諸佛所稱譽。在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第二靜慮。俱有定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第二靜慮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第二靜慮俱有勝解。在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第二靜慮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為第二靜慮。此靜慮名、所依之義、具足住、皆如前說。
此即第二靜慮也。大毗婆沙論八十卷十七頁云:復次尋伺滅、內等淨、心一趣、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尋伺滅者:問:得第二靜慮時,總滅初靜慮一切法;何故但說尋伺滅耶?答:以尋伺為上首,總滅初靜慮;故作是說。復次尋伺、難斷,難破,難可越度;是故偏說。復次尋伺、多諸過患,熾盛堅牢;是故偏說。復次尋伺、離初靜慮染時,極為障礙留難繫縛,如暴獄卒;故偏說之。復次諸瑜伽師、專為斷尋伺,修第二靜慮;是故偏說。復次諸瑜伽師、憎惡尋伺,故、總捨初靜慮;故偏說之。復次尋伺、上地所無,是故偏說。由如是等種種因緣,但說尋伺滅。內等淨者:內、謂心。等淨、謂信。由信平等,令內心淨;故名內等淨。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尋伺躁動,擾亂定心;信能除彼,令心等淨,如波浪息,水則澄清,是故說信、名內等淨。復作是說:染喜騰躍、渾濁定心;信能除彼、令心等淨。如離泥濁,水則澄清。是故說信、名內等淨。大德法救、作如是說:行者將入第二靜慮,心於定境,信向樂住,不流馳散,久住一境,得第二定,斯有是處。此由信力,是故說信、名內等淨。心一趣者:謂一門轉。非如欲界、心六門轉。初靜慮中,心四門轉。第二靜慮、心一門轉,故名一趣。即是心行一境界義。無尋無伺者:謂尋伺已滅。定生者:問:初靜慮、亦有定;何故唯說第二靜慮、名定生耶?答:第二靜慮、等持增盛,勝妙清淨,過初靜慮;是故偏說。復次第二靜慮、定所引發,定所長養。初靜慮後現在前故;名為定生。非如初靜慮、非定所引發,非定所長養。欲界心後現在前故;不名定生。復次初靜慮心、有定、不定;有內門轉,有外門轉;有緣內事,有緣外事。第二靜慮、心多在定,多唯內門轉;有緣內事,故名定生。復次第二靜慮、滅語言本。語言本者:謂尋與伺。如契經說:要尋伺已,能發語言;非不尋伺。第二靜慮、尋伺已滅,無語言本,故說定生。復次第二靜慮、名聖嘿然;故名定生。如契經說:佛告目連,汝等勿輕第二靜慮。此是聖者嘿然法故。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定生唯在第二靜慮。喜樂者:喜、謂喜根。樂、謂輕安樂。復次喜、受蘊攝。樂、行蘊攝。第二靜慮具足住者:得獲成就第二靜慮善五蘊。得獲成就、名具足住。
瑜伽十一卷八頁云:第二靜慮、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內等淨、為取所緣;三摩地、為彼所依;喜、為受境界;樂、為除麤重。
瑜伽六十三卷四頁云:問:第二靜慮有幾支?答: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問:內等淨、何法為自性?答:念、正知、捨、為自性。
顯揚二卷五頁云: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故。無尋無伺,三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靜,不復現行。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恒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證得尋伺斷法。三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住一境性。生者:謂從三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前說。第二靜慮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三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瑜伽三十三卷十頁云:復次於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捨;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繫念安住。於諸忽務所行境界,能正遠離;於不忽務所行境界,安住其心,一味寂靜、極寂靜轉。是故說言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
二解 顯揚二卷五頁云: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靜,不復現行。
三解 法蘊足論六卷三頁云:尋伺寂靜者:尋及伺、如前說。第二靜慮、此二寂靜,遍寂靜,近寂靜,空無所有;故名尋伺寂靜。
如四種通行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二十一頁云:云何名為樂遲通行?如世尊說:諸有苾芻,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於初靜慮具足安住。尋伺止息,內等淨,心一趣,無尋無伺,定生喜樂,於第二靜慮具足安住。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所說具捨念安樂住,於第三靜慮具足安住。斷樂斷苦,先喜懮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於第四靜慮具足安住。彼於爾時,非思自害,非思害他,非思俱害。能思自利能思利他,能利多生,能樂多生,能愍世間,能義利樂諸天人眾,諸無害等;此中名樂。由此便起昧鈍羸劣信等五根。如是五根,昧故、鈍故、羸故、劣故;能遲證得無上漏盡。此言遲者;非急非疾非駛非易非速證得。言無上者:如世尊說:於諸有為無為法中,我說離染,最為第一,最尊最勝,最上無上。於無上法,能得隨得,能觸等觸,能證作證;故名證得。言漏盡者:漏、謂三漏。於此三漏,能盡等盡遍盡永盡滅盡圓盡;故名漏盡。言通行者:謂即此行,超越勇猛,精進策勵,生欲翹勤,於四聖諦,修現觀行。於不還果阿羅漢果,修作證行。於神境智作證通,及天耳智作證通,心差別智作證通,宿住隨念智作證通,死生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修作證行。於貪瞋癡慢憍垢等,修永盡行。以極恭敬安住殷重思惟,遍攝諸心所已;因故、門故,理故、相故;修通達行。是故名為樂遲通行。又如是行,於所求義,由修習多修,能得隨得,能觸等觸,能證作證。是故名為樂遲通行。又如是行,由語增語,由想等想,施設言說為樂遲通行。是故名為樂遲通行。
集論六卷四頁云:如是靜慮無色,由四種相,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淨故。何等雜染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如是煩惱,恒染其心,令色無色界煩惱隨煩惱,相續流轉。何等清白故?謂淨靜慮無色。由性善故,說名清白。何等建立故?有四種建立。謂支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想建立,云何支分建立?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支故。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云何等至建立?謂由七種作意,證入初靜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云何品類建立?謂初靜慮具軟中上三品熏修。如初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修亦爾。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于初靜慮中,還生三異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三品,亦爾。於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處所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云何名想建立?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了其名;豈能知數。況復證入。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中,亦爾。如是所說皆依靜慮波羅蜜多。何等清淨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
顯揚二卷三頁云:建立者:此復四種。一、建立近分,二、建立根本,三、建立定,四、建立生。如彼卷四頁至九頁廣釋。
二解 集論六卷四頁云:何等建立故?有四種建立。謂支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想建立。云何支分建立?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支故。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一何等至建立?謂由七種作意,證入初靜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云何品類建立?謂初靜慮具軟中上三品熏修。如初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修,亦爾。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於初靜慮中,還生三異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三品,亦爾。於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處所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云何名想建立?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了其名;豈不知數。況復證入。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中,亦爾。如是所說,皆依靜慮波羅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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