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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生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俱生起之略。與吾生俱起之義。人之惑心之起,有二種,一曰分別起。二曰俱生起。若依邪師邪教邪思惟而起者為分別起。不假此三者對於境自然而起者為俱生起。此中分別起,其惑強,卻易斷,俱生起弱而反難斷。因而於見道先頓斷分別起之惑,次於修道漸漸斷俱生起之惑也。唯識論一曰:「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同述記一末曰:「與身俱起,名曰俱生。後橫計生,名分別起。」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與生俱來的,即先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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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微

(術語)依一切有部宗所說,則雖欲界之有形質中最為單簡者,亦稱為八事俱生,隨一不減,能造之地水火風四大與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境互相和融,而成一微體。此八事不得更為分離,是為色聚之最極者,故名之為微聚,又曰極微。此極微六方中,心與七微,聚集而始為天眼等之所見。謂之阿菟色Anu,又曰阿拏色,又曰阿耨,譯言微。此非至極微,則不與以極之名,但是眼可見之色之極少者,又分析之色之細極者,則亦曰極微。大日經疏一曰:「梵云阿耨,即是七微合成,於從緣生色最為微小。」唯識了義燈二本曰:「有宗云,以七極微成一拏色。」俱舍光記十二曰:「七極微為一微量,微顯細聚。梵云阿菟,此名微,眼見色中最微細也。」見極微條。


三斷

(名數)一、見所斷。於見道而斷者,小乘八十八使之見惑是也。二、修所斷,於修道而斷者,八十一品之修惑及色等有漏法是也。三、非所斷,一切之無漏法也。見俱舍論二。若就大乘而論,則分別起之煩惱所知二障是見所斷,俱生起之二障是修道所斷,非所斷與小乘同。

又一、自性斷,與惑體及惑相應俱有之法,無漏智起時,斷其自性使自心身遠離者。二、緣縛斷,五根五境及其他無記法,不斷其自性,生無漏智,悉斷內心之煩惱,畢竟至於五根境等無染著者。即斷緣五根境之繫縛也。但斷能緣之縛而非斷所緣之體,以無學之身,猶有五根五境等也。三、不生斷,缺一切生法之緣而畢竟不生者。如斷見惑,身之三惡道苦果,畢竟不生也,依自性斷緣縛斷所得之無為法,謂之擇滅無為,依不生斷所得之無為法,謂之非擇滅無為。見宗鏡錄七十六。


三種思惑

(名數)一、俱生思惑,與形俱生者,即於托胎於父母,愛惡之心生也。二、依見思惑,伴見惑而生之惑,即如因見外道而起瞋也,又名背上使。三、界繫思惑,三界九地之思惑也。一名事障,又名正三毒。


三種見惑

(名數)一、俱生見惑。生而自然有之見惑。二、推理見惑。遇各種事件推理而生之見惑。三、發得見惑。修學問等而得堅固之見惑。


中有

(術語)四有之一。生死之果報有而非無,謂之有,現生與當生中間之果報謂之中有,又稱中陰。中有者為滅當來之生之業所引生者,故中有之形如其所趣本有之形。欲界中有之量,如小兒年五六歲,然諸根明利。又色界中有之量,圓滿如本有,衣服與體俱生,以慚愧之心增盛故也。其他欲界之中有,則以增長之無慚愧故而無衣。且欲界之中有,以香為食,因而稱之為乾闥婆。又天之中有仰頭人,鬼畜生之三者,橫而如人,地獄之中有,頭下足上。俱舍論九詳說之。此中有有有無之論。見中陰條。


九品潤生

(名數)三界九地俱生之煩惱(即修惑)各有九品。其中欲惑九品之修惑,有潤七生之作用,因而建立一來不還之二果。斷之終,則為一來果。斷之已,則為不還果。九品七生相對,則上三者為四生,中三者為二生,下三者為一生。更分別之,則上上為二生,上中,上下,共為二生。如中三品亦然。中上為一生,中中,中下,共為一生。下三品亦然。下上品為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為半生。因而可隨惑之強弱,而知潤生之勢力增減。此一生者,人天各一生,半生者,又曰小生。人或天之一生也。故為十四生。更分別生有與中有,則為二十八生。以七之數等,故謂為七生。猶言七葉樹七處善。問第六識相應俱生之煩惱,自無始即在一切有情身中,潤生無窮,何限七生耶?答曰:是惟謂入於聖位而俱生之煩惱勢力,非言以前,入於見道,則其身成就無漏之聖道,故俱生之煩惱,押於彼聖道。勢力僅限七生也。見了義燈一、俱舍光記八。


二受業

(名數)一由色界中間定以上乃至有頂天之善曰無尋業(二禪已上亦無伺),此唯感心受而不感身受,身受必與尋伺俱生,故無尋之業,不感身受也。又,一切之惡業,唯招身受之苦,苦在五識,故招身受,與心俱之苦受名為憂,憂非異熟果,故惡者不感心受之憂也。見俱舍論十五。


二我執

(名數)一、俱生我執,為先天隨生具有之我執。二、分別我執,為後天的我執,依自己之分別力而生者。


二法執

(名數)一、俱生法執,無始時來熏習成性,常於一切法,妄生執著者。此妄執非由心分別而起,乃與自身俱生,故曰俱生。二、分別法執,為邪教及邪師所誘導,故分別計度而固執諸法之實有,是為分別起之法執。分別之法執,菩薩於見道頓斷之,俱生之法執,於修道漸斷之。見法苑義林章二執章。


二無記

(名數)無記性之體有二種,一有覆無記,妄惑之體性極為羸劣者,如俱生起之我法二執即第七識是也。是體性極為羸弱,故曰無記,然為自性妄惑,能隱覆聖道,故名有覆無記。二無覆無記,如阿賴耶識之自體及內之五根,外之山河草木等是也。非自性妄惑,而羸弱,非善惡,故曰無覆無記。見百法問答鈔三。

(名數)體性羸弱,不可記善,不可記惡者,曰無記性。此無記有二種:一、有覆無記,惑障之極微弱者,惑障隱覆聖道,故曰有覆,非感苦果之惡性,故曰無記。又名染無記。如俱生之我見是也。二、無覆無記,離惑障之無記法也,又名淨無記。宿世業力如所感之五蘊色心及山河草木等,即一切之果報是也。見唯識論三,百法問答鈔三,七帖見聞三末。


二煩惱

(名數)一,根本煩惱,貪瞋痴慢疑惡見之六大煩惱,為一切諸煩惱生起之本,故名為根本煩惱。二,隨煩惱,忿恨覆等二十之煩惱,以前之根本煩惱為體,或為由此流出者,故名為隨煩惱。是唯識之法相也。見唯識論六,百法問答鈔二。

又一,分別起煩惱,依邪師邪教邪思惟之緣而起之我見邊見等理惑,謂之分別起煩惱。於見道一時斷之。二,俱生起煩惱,依無始以來之熏習力,與自身俱生之貪瞋等事惑,謂為俱生起之煩惱。入於修道,漸漸斷之。見百法問答鈔四。

又(名數)一,大煩惱地法,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之六惑。常與一切之染心相應,故名之為大煩惱地法。二,小煩惱地法,忿,覆,慳等之十惑,唯為俱生迷事之惑,故唯為修道斷,不通於見道斷,又唯起於意識,不通於餘識,又十惑各別而起,無俱起者,故名之為小煩惱地法。是俱舍之法相也。見俱舍論隨眠品。

又一,數行煩惱,如貪欲瞋恚,不斷而起之煩惱也。二,猛利煩惱,如因果撥無之邪見,上品之煩惱也。見俱舍論十七。

(名數)二種之煩惱。見煩惱條。


五[彳*扁]行

(名數)周於一切心王心所而相應之五種心所也。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成唯識論第三曰:「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行心所攝故。」又第五曰:「復以四一切辨五差別,謂一切性及地時俱,五中,行具四一切。」即是。此中具四一切者,此作意等五心所,於善等三性而起,故云一切性;於三界九地或有尋等三地而起,故云一切地;一切有心皆有,或自無始不斷,或緣一切之境,故云一切時;定俱生,故云一切俱。此五心所外,無一具如是四一切者,故唯立此五者而名為行。但薩婆多部合此五者及五別境(欲、慧、念、勝解、三摩地),立十心所而名為大地法。又出於瑜伽師地論第三等。


五遍行

(名數)周於一切心王心所而相應之五種心所也。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成唯識論第三曰:「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行心所攝故。」又第五曰:「復以四一切辨五差別,謂一切性及地時俱,五中,行具四一切。」即是。此中具四一切者,此作意等五心所,於善等三性而起,故云一切性;於三界九地或有尋等三地而起,故云一切地;一切有心皆有,或自無始不斷,或緣一切之境,故云一切時;定俱生,故云一切俱。此五心所外,無一具如是四一切者,故唯立此五者而名為行。但薩婆多部合此五者及五別境(欲、慧、念、勝解、三摩地),立十心所而名為大地法。又出於瑜伽師地論第三等。


修道

(術語)行位三道之一。聲聞乘自一來向至阿羅漢向究竟,斷三界修惑之位也。又菩薩乘十地之間斷俱生起之煩惱所知二障之位也。既於見道,一旦照見真諦,更修習真觀,故謂為修道,四教儀六曰:「二三果去重慮緣,真名修道。」


俱起

(術語)同時生起也。二個以上者俱生於一時也。


六染心

(名數)心體原為清淨,離諸妄染,然因依於不覺,忽起無明,遂有六種染心之相:一、執相應染,我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執著外境以染淨心者,是六麤中之第三執取相與第四計名字相也,二乘之極果及菩薩之十住位斷之。二、不斷相應染,不斷為相續之義,於苦樂等境,法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相續不斷,以染淨心者,是六麤中之第二相續相也。是分別起之法執,菩薩于初地之位斷之。三、分別智相應染,分別智為能分別世間出世間諸法之智,此分別智與心王相應而污淨心者,六麤中之第一智相也。是俱生起之微細法執,至第七地之位而斷之。四、現色不相應染,依根本無明而薰動淨心,現境界之相者。最極微細,不與心王及心所相應,故曰不相應。三細中之第三現相也,於八地之位斷之。五、能見心不相應染,由根本無明而使淨心始有能見之相者,不相應之義同上。三細中之第二轉相也,於第九地斷之。六、根本業不相應染,業為動作之義,由根本無明而心體始動作者。是為根本之動作,故曰根本業。不相應之義同上。是為眾生迷妄之元始,三細中之第一業相也,於第十地金剛喻定斷之。三細六麤,明由因緣而生起之次第,故自細至麤而說,此欲辨治斷之次第,故自麤至細而說。見起信論。


六種俱生惑

(名數)百法明論所記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之六煩惱也,此六者皆為俱生之惑。同解上曰:「此六即俱生,若開惡見法十,即分別惑也。又十惑中瞋唯不善,餘九皆通有覆不善。」


六麤

(名數)明眾生迷妄之生起次第由根本無明而生起業轉現之三細,更緣現相之境界而生起六種之迷相,對於前之三細而稱為六麤:一智相,謂於現識所現之境界不知是為自識所現之幻影,妄生智慧而分別諸法也。是俱生起之法執也。二相續相,謂依前智相之分別而于愛境生樂境,於不愛之境生苦受等,種種迷妄續起不斷也。是分別起之法執也。三執取相,謂於前之苦樂等境,不了為虛妄不實,深生取著之念也。是俱生起之煩惱也。四計名字相,謂依前之轉倒計量分別假名言說之相,而生種種煩惱也。是分別起之煩惱也。五起業相,謂妄分別假名依妄惑而起善惡諸業也。六業繫苦相,謂繫於善惡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果也。六麤中前四相為惑因,第五相為業緣,第六相為苦果。見起信論。


分別起

(術語)一切之惑,有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一切之凡夫,依無始以來之熏習力與身俱生自然而起之諸惑,謂之俱生起。由邪師邪教邪思惟三緣而起之諸惑,謂之分別起。分別起易斷,故於最初頓斷之,即見惑是也,俱生起難斷,故至後漸斷之,即思惑是也。


十五種無明

(名數)一根本無明,由無始之際,一念不覺,而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之諸惑煩惱者名之。二枝末無明,心心所相應而起,有貪瞋慢疑見等之煩惱者名之。三共無明,一切結使共相造作一切之諸業者名之。四不共無明,第七識別體之相無,妄起染心障蔽無漏之聖法而恒無間斷者名之。五相應無明,第七識恒與貪癡見慢四惑相應而起者名之。六不相應無明,緣麤顯之境不與餘識相應者名之。七迷理無明,根本無明,障中道之理而不能顯發者名之。八迷事無明,見思之煩惱,障蔽生死之事而不能出離者名之。九獨頭無明,妄覺之心不緣外境,孤立生起,生已增廣者名之。十俱行無明,心心所之法常相隨逐而曾不捨離者名之。十一覆業無明,一切之結使覆蔽諸業,使人不知名譽利養恭敬等者名之。十二發業無明,以貪疑我見慢等悉能發生一切惡業而名。十三種子子時無明,種子者藏識,子時者子刻也。子時為十二時之首,藏識為諸識之首,故以為喻。染習此種子在於藏識中而未發顯者名之。十四行業果無明,以十二因緣中無明,行,愛,取,有之五者煩惱,為業因,他之七者為苦果而名。十五惑無明,以名俱生分別及根本隨煩惱等之惑。見毘婆沙論二。

(名數)見無明條。


十重障

(名數)別教之菩薩於十地所漸斷之十種重障也。一、異生性障,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菩薩初地之入心入於見道,即斷此障,以捨異生性而得聖性也。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犯三業也。所知障障二地極淨之尸羅戒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此障障三地之勝定與總持及其所發之殊勝三慧,故入三地時,便能永斷。四、微細煩惱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五、於下乘般涅槃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六、麤相現障行,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六地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時,便能永斷。七、細相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八、無相中作加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尚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加行道,故得入八地時便能永斷。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知障中信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之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說見成唯識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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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囉剎娑

梵語惡鬼神也上邏字轉舌呼引聲次剎音察下蘇何反此類諸鬼多居海島或住砂磧皆有俱生通力飛行人間能變美妙容儀魅惑於人詐相親輔方便誑誘而啖食之 見孔雀王經佛本行集經等具說


烏莫迦花等色

梵言名俱生色也


[佛光阿含藏]

恃己而凌他。

慢(māna)(巴),我慢,俱生我執。雜阿含卷二第四十七經(大正‧卷一○‧二七○經):「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若比丘此未來有愛喜……不隨者

巴利本作 yāvakīvañ ca……bhikkhū uppannāya tanhāya ponobhavikāya na vasaj gacchanti 其意為:如果諸比丘不被〔會〕生起後有之渴愛所支配之間。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五(大二十四‧三八三中)作:「汝等苾芻所有愛著與貪俱生喜願未來,諸有相續由此輪轉。此若除者……。」


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

境(色)、根(眼)、識(眼識)和合而生觸,觸俱生受──即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


[佛光大辭典]
一子地

指菩薩證得化他之果,以平等、慈悲心憐憫一切眾生一如己子之階位。全稱極愛一子地。住於此階位之菩薩,視眾生猶如父母之愛子,見子安穩、修善,則心生歡喜;見子煩惱、病苦,則心愁憂念。北本涅槃經卷十六(大一二.四五九上):「見諸眾生法身未增,或行身、口、意業不善;菩薩見已,則以智手拔之令出,不欲令彼流轉生死,受諸苦惱(中略)。見一闡提墮於地獄,亦願與俱生地獄中。何以故?是一闡提若受苦時,或生一念改悔之心,我即當為說種種法,令彼得生一念善根,是故此地復名一子。」即謂住於一子地之菩薩,心常繫念眾生,救拔不捨。〔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八、涅槃經義記卷五下〕 p3


九品潤生

指欲界斷九品修惑有潤七生之作用。潤生,即煩惱滋潤業而生當來之果。大乘義章卷五本分別潤生之不同,謂有總、別二種。所謂總,乃前之三品潤四生,中三品共潤二生,下三品共潤一生;就別而言,上上品潤二生,上中、上下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中中、中下各潤半生(共為一生),下上品潤半生,下中、下下共潤半生。亦即:

依表可知,隨惑之強弱,潤生之勢力漸減;若斷前六品者為一來果(第二果),全斷九品者為不還果(第三果)。第六識相應俱生之煩惱,自無始即在有情身中潤生無窮,欲界僅限七生。乃因其入於聖位,其身成就無漏之聖道,故俱生煩惱受押於彼聖道,勢力僅限七生。〔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俱舍論光記卷八〕(參閱「九品惑」141) p141


二十四緣

緣,梵語 pratyaya,巴利語 paccaya,乃助成諸法生起之意。此二十四緣係錫蘭分別上座部特有之名數,巴利七論至發趣論始立。此即:(一)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無間緣,無間為緣之意,如善法對無記法,無記法對不善法為無間之緣。(五)等無間緣。(六)俱生緣,法生起之際,與其俱生起而為緣。(七)相互緣,相互生起、支持而為緣。(八)所依緣,因依處及依止之相而為緣,例如色對依之轉起之意界、意識界而言,彼為所依緣。(九)依止緣,作為強力原因之緣。此緣比所依緣更為強力。(十)前生緣,於前而生起、作用之緣。(十一)後生緣,後生之心心所法對前生之身而言,為後生之緣。(十二)修習緣,令隨後而來之物練達強力之緣。(十三)業緣,依心加行之業而為緣。(十四)異熟緣,如異熟之四無色蘊,相互為異熟之緣,(十五)食緣,依支持色、非色而為緣之段食等。(十六)根緣,因增上之作用而為緣。(十七)道緣,如八正道、十二支道對其相應法及等起色而言,彼為道之緣。(十八)靜慮緣,為審慮之緣。(十九)相應緣,如四無色蘊相互為相應緣,所依、所緣為一,同時生滅、相應。(廿)不相應緣。(廿一)有緣。(廿二)非有緣。(廿三)去緣,如等無間去之心心所法對現起之心心所法為去緣。(廿四)不去緣,依不離去之狀態而為緣之義。漢譯諸論中,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俱舍論卷七、瑜伽師地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七,皆以四緣說最普遍。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二十五則舉十緣說。〔清淨道論( Visuddhimagga, 17)、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vol. l〕 p178


二我執

俱生我執與分別我執。(一)謂於五蘊等法中,強立主宰,妄執為我,與身俱生,稱為俱生我執。(二)謂於計我法中,分別我能行善行惡等事而起執著,即依自己之分別力而生者,稱為分別我執。(參閱「我執」2942) p198


二法執

俱生法執、分別法執。(一)俱生法執,乃無始時來,熏習成性,常於一切法妄生執著,亦即與身俱生之法執。(二)分別法執,謂於邪教、邪師所說之法,分別計度而執為實法。分別之法執,菩薩於見道頓斷之;俱生之法執,於修道漸斷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 p202


二無記

謂二種非善非惡之無記性。即有覆無記與無覆無記。(一)有覆無記,又作染無記。乃惑障之極微弱者,如第七識俱生起之我法二執。其體性羸弱,然為自性妄惑,能隱覆聖道,故稱有覆;以其非感苦果之惡性,故稱無記。(二)無覆無記,又作淨無記。乃離惑障之無記法,如阿賴耶識之自體及內之五根、外之山河草木等。以其非自性妄惑,故稱無覆。〔成唯識論卷三、百法問答鈔卷三、七帖見聞卷三末〕 p216


十地寄乘

寄,寄顯、寄寓之意。華嚴宗以菩薩十地之位次寄於世間人天乘、出世間三乘、世出世間一乘,以分別法門之深淺。即:(一)歡喜地寄顯人乘,謂初地菩薩明修布施之行,復示現生於世間,以作人王。(二)離垢地寄顯欲界天乘,謂二地菩薩明修十善之行,復示現生於欲界天上,以作天王。(三)發光地寄顯色界無色界天乘,謂三地菩薩明修八禪定行,同於色界四禪、無色界四空處。(四)焰慧地寄顯須陀洹乘,謂四地菩薩初斷俱生身見,觀於道品,同於初果須陀洹。(五)難勝地寄顯阿羅漢乘,謂五地菩薩觀於四諦之行已,同於四果阿羅漢。(六)現前地寄顯緣覺乘,謂六地菩薩觀於十二因緣生滅之行,同於緣覺。(七)遠行地寄顯菩薩乘,謂七地菩薩明修菩提分法之行,方便涉入三界,化度眾生,同於菩薩。(八)不動地寄顯一乘,謂八地菩薩捨所修之行,契合實理,離相離言,超於世出世間,為一乘法。(九)善慧地寄顯一乘,謂九地菩薩以無量智觀察無邊境界,說法教化眾生,超於世出世間,為一乘法。(十)法雲地寄顯一乘,謂十地菩薩以法身為雲,普覆眾生,觀察覺了,意業自在,超於世出世間,為一乘法。〔華嚴經探玄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一〕(參閱「十地」419) p425


十重障

指十地菩薩所斷之十種重障,單稱十障。即:(一)異生性障,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起之種子而立異生性,障無漏之聖性,入初地見道斷之。(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之一分及其所起而誤犯之三惡行,乃障極淨之尸羅,入第二地斷之。(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起之一分,令忘失聞思修之法,能障勝定、總持及其所發之三慧,入第三地斷之。(四)微細煩惱現行障,執著諸法實有,無始以來隨身現行,能障四地之菩提分法,入第四地斷之。(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厭生死,樂趣涅槃,障無差別之道,入第五地斷之。(六)粗相現行障,乃執有苦集之染及滅道之淨等粗相而現行之障,能障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斷之。(七)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之細相而現行之障,乃障妙空無相之道,入第七地斷之。(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尚有加行之故,障無加行道,入第八地斷之。(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不欲勤行利樂有情之事,而樂修利己之事,障四無礙解,入第九地斷之。(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乃於諸法中不得自在,能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並所起之事業,入第十地斷之。於十地中修十勝行以斷此十重障,能證得十真如,故菩薩至第十地於法雖得自在,但尚有微細之所知障及任運煩惱障之種子,若斷此等餘障方能入如來地,加此一重障,合稱十一重障。〔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真如」4197) p462


十智

梵語 daśa jñānāni。(一)就有漏智及無漏智之性分為十種。(一)世俗智(梵 sajvrti-jñāna),多取世俗境之智,即有漏慧之總稱。(二)法智(梵 dharma-jñāna),緣欲界四諦之理,斷欲界煩惱之無漏智。(三)類智(梵 anvaya-jñāna),隨法智而生之無漏智,緣色、無色界四諦之理斷其煩惱。(四)苦智(梵 duhkha-jñāna),(五)集智(梵 samudaya-jñāna),(六)滅智(梵 nirodha-jñāna),(七)道智(梵 mārga-jñāna),後四智乃各斷四諦所屬煩惱之智。(八)他心智(梵 para-citta-jñāna),了知欲界與色界現在心、心所法,及無漏心、心所法之智。(九)盡智(梵 ksaya-jñāna),(十)無生智(梵 anutpāda-jñāna),後二智皆於無學位所起之智慧;盡智為無學位之聖者,遍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係與漏盡之「得」俱生之無漏智。無生智於無學位遍知我已知苦,復更無知;我已斷集,復更無斷;我已證滅,復更無證;我已修道,復更無修,係與非擇滅之「得」俱生之無漏智。又大般若經卷四八九舉出前十智外更加如說智,共為十一智。若智以無所得而為方便,知一切法如說之相,即是如來一切相智,稱為如說智。〔俱舍論卷二十六〕

(二)指十住中灌頂住菩薩所成就之十智。(一)悉能震動無量世界智,(二)悉能照明無量世界智,(三)悉能住持無量世界智,(四)悉能遍遊無量世界智,(五)悉能嚴淨無量世界智,(六)悉知無量眾生心行智,(七)悉知眾生隨心所行智,(八)悉知無量眾生諸根智,(九)悉能方便度無量眾生智,(十)悉能調伏無量眾生智。初五者係明世界無礙智,一為隨心迴轉,二為暉光照覺,三為願等住持,四為自在普入,五為至處皆嚴。次三為知眾生心行之智,一為知心,二為知心所行之境,三為知根海。後二者為授法之智,一為應根與法,二為滅惑成德,故稱調伏。〔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五〕

(三)指十住中灌頂住菩薩於勝進分所學之十智。據新華嚴經卷十六所載,為:(一)三世智,謂於三世之法,通達圓明之智。(二)佛法智,謂覺法自性,善出世間,現諸威儀,說法度生之智。(三)法界無礙智,謂知一切眾生本具法界之體,事理融通,性分交徹,互不相礙之智。(四)法界無邊智,謂知眾生色心諸法,即是法界,充遍一切世間,無有邊際之智。(五)充滿一切世界智,謂如來從定而起廣大妙用,遍滿世間,無不照了之智。(六)普照一切世間智,謂如來有大智慧光明,普能照了無量世界之智。(七)住持一切世界智,謂如來有大神力,住持世界,知諸眾生根器大小而攝化之智。(八)知一切眾生智,謂如來知所化一切眾生之善惡因緣之智。(九)知一切法智,謂如來既知所化之眾生,復能了知能化諸法之智。(十)知無邊諸佛智,謂如來知無邊諸佛出現世間,說法教化一切眾生事之智。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則舉:(一)三世智,(二)一切佛法智,(三)法界無障礙智,(四)法界無量無邊智,(五)充滿一切世界智,(六)普照一切世界智,(七)能持一切世界智,(八)分別一切眾生智,(九)一切種智,(十)佛智無量無邊智。此外,十住品亦說無礙智乃至無退智等十智,及是處非處智乃至三世漏盡智等十智。又舊華嚴經卷三盧舍那佛品亦載有入無量無邊法界智乃至一切諸佛音聲智等十智,及一切世界海成敗清淨智乃至如來種種自在智等十智。〔舊華嚴經卷二十四「十地品」、菩薩本業經、華嚴經疏卷十七、華嚴經探玄記卷五〕 p472


三種思惑

指於塵境起諸染著而生之三種惑業。即:(一)俱生思惑,乃與形俱生者,即於托胎時所生之愛惡心。(二)依見思惑,乃隨見惑而生起之惑,係由邪師、邪教、邪思惟等之誘導所生之惑業。(三)三界繫思惑,即三界九地之思惑,又作正三毒。(參閱「見惑」2997、「修惑」4047) p654


三種習氣

指名言、我執、有支三種。又作三種熏習、三熏習。由現行氣分熏習所成,稱為習氣。即:(一)名言習氣,乃依名言熏習所成有為法之各別親因緣種子。復分為二:(1)表義名言,能詮釋義理之音聲差別。(2)顯境名言,能了別境界之心、心所法。(二)我執習氣,由我執熏習而成,令有情等起自他差別之種子。復分為二:(1)俱生我執,通於六、七二識,除二乘之無學、八地以上之菩薩、如來以外,餘皆有此熏習。(2)分別我執,唯限於第六識,係於異生之資糧位所生起者。(三)有支習氣,乃依有支熏習所成,異熟果成為善惡差別之業種。復分為二:(1)有漏善,能招可愛果報之業者。(2)諸不善,能招非愛果報之業者。有支習氣,即以與第六識之思相應之善惡為增上緣,而助長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令生當來之果。名言種子為第六識之思種子,有詮顯自義、了別境界之功能;依之,熏習自身五蘊之種子,而為自他差別之理由,生成我執習氣,互為循環,以成有漏、有為、自他、善惡等諸法。〔解深密經卷三、成唯識論卷八、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參閱「習氣」4771) p658


三種意生身

通教登地菩薩得如幻三昧,能示現無量自在神通,普入一切佛剎,隨意無礙,意欲至彼,身亦隨至,故稱意生身。據楞伽經卷三之一切佛語心品載,通教菩薩有三種意生身,即:(一)三昧樂正受意生身,三昧為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以定性為樂,異於苦樂等受,故意譯為正受。謂三昧樂正受,乃華梵雙舉。通教第三、第四、第五地菩薩修三昧時,證得真空寂滅之樂,普入一切佛剎,隨意無礙。(二)覺法自性性意生身,通教第八地菩薩覺了一切諸法自性之性,如幻如化,悉無所有,以無量神力普入一切佛剎,迅疾如意,自在無礙。(三)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通教第九、第十地菩薩覺知一切法皆是佛法,若得一身,無量身一時普現,如鏡中之像,隨諸種類而得俱生,雖現眾像,而無作為。 p660


三隨眠

又作三使。隨眠,梵語 anuśaya,意即煩惱。菩薩於十地之中所斷除之煩惱,隨其粗細,可分為三種,即:(一)害伴隨眠,又作害伴使煩惱、害伴、害伴使。此煩惱為三者中之最粗者,屬十地中之前五地所斷除。前五地中,諸不俱生現行之煩惱為俱生煩惱現行之助伴,故稱害伴隨眠。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載,與第六識相應之身見俱起之貪、瞋、癡等煩惱,稱為俱生,其餘之煩惱則稱不(非)俱生;不俱生之煩惱其體稍粗,為俱生煩惱現行之助伴,故稱害伴。(二)羸劣隨眠,又作薄使煩惱、羸使。乃與第六識相應俱生之煩惱、所知二障之現行,亦即於第六、第七二地現行的微細羸劣之煩惱;若起伏道時即不現行,不起伏道時則微細現行。對前之害伴隨眠而言,其相稍微細,故稱羸弱。(三)微細隨眠,又作微細使煩惱、細微使、細使。乃與第七識相應的所知障之現行,即斷除害伴隨眠、羸劣隨眠之後所殘餘之習氣,此煩惱於三者之中最為細微,乃第八地以上所斷除;若此煩惱亦已斷除,則一切煩惱不復現行。〔解深密經卷四、深密解脫經卷五、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本、唯識章私記卷六末〕(參閱「隨眠」6351) p685


三隨煩惱

謂昏煩惱亂之法,長時隨逐不捨,故稱隨煩惱。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十四舉出三種隨煩惱,即:(一)小隨煩惱,指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等十種煩惱;此十種煩惱各別起行,且僅為局部而起,故稱小隨煩惱。(二)中隨煩惱,指無慚、無愧二種煩惱;此二種煩惱相互俱生,非為各別起行,通於前述之忿、恨、覆、惱等煩惱,然徧於不善法中,故稱中隨煩惱。(三)大隨煩惱,指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散亂、不正、失念等八種煩惱;此八種煩惱不僅相互俱生,且皆徧染,故稱大隨煩惱。 p685


大手印

梵語 mahāmudrā。西藏佛教迦爾居派教法之一。又作摩訶穆德囉、嘛哈穆德囉、馬哈母咱、大象徵等。mahā,大之意;mudrā,印之意。譯名「大印」中加入「手」字者,乃尊重佛典之意。手者,為尊稱佛之手,表示佛之「如所有」與「盡所有」,及二無分別、空樂智慧。印者,亦表示佛之二無分別智,而此智乃最上、最要、最密,猶如印符、印契;謂一切輪迥涅槃之法,無不一一契合於佛之如如妙智,更無一法能逾越此智以外者。大者,簡小而言。一說大手印之梵語為「嘛哈穆德囉烏巴得夏」,「烏巴得夏」意譯為「口訣」,表示其言簡意賅,具涵深理,而便於口誦心記。有關大手印之重要典籍有莊嚴解脫道論、俱生和論。

密宗所稱手印有四,即三昧耶手印、法手印、羯摩手印及大手印。大手印又分三種,即:(一)實住大手印,謂住於實相,與因乘無住中道共,而冠之以大字,稱大中道者,由龍樹傳提婆,提婆傳月稱,遞傳至麥渣巴。不依八不中道觀,而以口傳密訣,得證空智。(二)空樂大手印,即依三昧耶手印、法手印、羯摩手印三者之方便,發生大樂,即於此樂,自證當體即空,故所得為果乘不共之共。(三)光明大手印,屬密乘之無上瑜伽部,必須經過灌頂始可學習。光明大手印又分漸悟與頓證二途,前者為一般能受持大手印者,先令具足四級灌頂,漸次導引之;後者乃為特別之利根,上師以心灌頂,並於定中加被之,俾使彈指即悟。然此二者之上,更有最上之大手印,即無須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上師,由無上恭敬順信之心力,不假外物言詮,即能立時證悟,此即為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

大手印與禪宗同講「以心傳心」、「明心見性」、「即身成佛」,然比較其差異,亦有數端:(一)禪宗參悟之後,依師印證;大手印則祈請上師,觀想融入自心而外,一依密咒道以求加持,一依般若道以求開悟。(二)禪宗須參話頭,認識本來面目,貴乎頓悟;大手印則按部就班,見修行果,有次第可循。以進度而言,禪宗為單提向上,迨至豁然開悟,頓見光明;大手印則由專一瑜伽、離戲瑜伽、一味瑜伽、無修瑜伽,始契至道。(三)禪宗直指人心,不假方便,然其公案每多機鋒語,若非上上利根,無法悟入;大手印則有加行、正行、結歸,甚至有七支坐及拳法等修身之善巧方便,故能普攝群機。

此外,顯教亦有大手印之名,乃係以經教證空性,即修法者心專於一境,持之以恆而獲禪定,而後觀察其心之所在,迨至無處可覓時,則悟心非實有,而達「空智解脫合一」之境界。 p755


不善

梵語 akuśala,巴利語 akusala。「善」之對稱。為三性之一,與惡同義。謂其性不安隱,能違損此世及他世的黑惡之法。依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一)自性不善,指無慚、無愧及貪、瞋、癡三不善根。有漏法中,此五法自體不善,猶如毒藥。(二)相應不善,指與無慚、無愧、三不善根相應而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由相應乃成不善之性。(三)等起不善,指身語業及不相應行法。等起,謂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與所起同等。乃由自性不善及相應不善所引起者。(四)勝義不善,指生死法。生死中之諸法雖有善有不善,然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隱,即由真諦之實義,定不善之義,故稱勝義不善。

分別論者則以癡為自性不善,識為相應不善,身語業為等起不善,生死為勝義不善。又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四廣立十二種不善,即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不善。〔成唯識論卷五、品類足論卷二、雜阿毘曇心論卷三、俱舍論卷二、卷十五、成實論卷九過患品〕(參閱「三性」563、「」4873) p994


中有

梵語 antarā-bhava。又譯作中陰、中蘊、中陰有。指人自死亡至再次受生期間之識身。為四有之一,七有之一。眾生於生死(迷界)流轉之過程,分四種階段,此即四有。由身、口、意所作善惡之因,能招感六趣生死之果,因果相續不斷,此即七有。據俱舍論卷十載,「中有」,即前世死之瞬間(死有)至次世受生之剎那(生有)的中間時期。此「中有身」即「識身」之存在,乃由意所生之化生身,非由精血等外緣所成,故又稱為意生身(梵 manomayakāya,又作意成身);且專食香以資養其身,故稱健達縛(梵 gandharva,又作乾闥婆,意譯為食香、尋香);又常希求、尋察次世當生之處,故稱為求生(梵 sajbhavaisin);又因其為本有壞後,於次生之間暫時而起,故又稱為起(梵 abhinirvrtti)。

中有之身,唯於欲、色二界受生者有之,於無色界受生者則無此身。其中,於地獄等五趣受生者,其中有之身皆各異。據大寶積經卷五十六載,地獄之中有,容貌醜陋,如燒杌木;傍生之中有,其色如煙;餓鬼之中有,其色如水;人天之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之中有,形色鮮白;無色界天以無色之故,故無中有。又中陰之有情,或二手二足,或四足多足,或復無足,皆隨其先前之業,決定託生之處,其形色亦因之而定。又天界之中有,其頭向上;人、傍生、鬼則橫行而去;地獄之中有,頭直向下。上述各種中有皆具神通,乘空而去,猶如天眼,遠觀其生處。

又據俱舍論卷九載,中有身由極微細之物質所構成,其當生之趣由業所引,故其形量與所趣之本有的形狀相似。此中,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歲之小兒,然諸根明利;菩薩之中有如盛年時,其形量周圓具諸相好,若入胎時,照百俱胝之四大洲等;色界中有之形量,則圓滿如本有,且由慚愧心之故,與衣俱生。菩薩之中有亦與衣俱生。又此中有身因極細微,故僅同類可相見,然若修得極淨天眼者亦能得見。欲界之中有食極細之香氣,故稱健達縛(乾闥婆),然若少福者僅食惡香,多福者則食好香。另中有之業力強盛,具得最疾之業通,於投胎所在處一旦決定後,即使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唯識宗之教義,視為判斷決定之五種力),亦不能改變之,此稱為五力不可到。

同論又舉出關於中有期間之諸多異說,大德法救(梵 Dharmatrāta)認為中有無定限,因命根非由別業所引,乃與所趣人等之眾同分於一業,故生緣若未和合則中有恆存。世友論師卻認為中有最多七日,若生緣未和合即數死數生。設摩達多則以中有期間最多為七七日(四十九日)。又毘婆沙師認為中有樂求生有,故不久住,速往結生。此外,自古以來即依婆沙等之說,將人死後之七七日間稱為中陰。又由於中有期間共為四十九日,故產生七七四十九日誦經祈福之風習。即於人死後,每一個七日必誦經追薦,直至第七個七日即四十九日之滿中陰為止。世俗每謂該期間乃亡魂懵懂茫然之際,故特於彼時為之祈求冥福。

另就中有之實存與否而論,據大毘婆沙論卷六十九、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成實論卷三等所載,關於中有之有無,諸部之間論諍盛起,應理論者係依說一切有部之主張,認為中有實存。分別論者則依異部宗輪論之說,此說為大眾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化地部之主張,認為中有無存。又據大乘義章卷八本舉出,大乘以中有為有無不定之說。然大乘法中舉出無色界有中陰之說。另據釋淨土群疑論卷二,就往生極樂淨土之中有之有無,舉出二釋,即:(一)人命終後坐於蓮花之中,似同處胎,此為生有所攝,而非中有,故主張無。(二)人命終後非即受淨土生有之身,必經中有而生於淨土,故主張有。〔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七、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七、卷五十八、中陰經卷上、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俱舍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卷二十三、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參閱「七有」96、「五力不可到」1044、「四有」1688、「有」2426) p1017


五遍行

唯識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指周遍於一切心王、心所而相應之五種心所,即觸(梵 sparśa)、作意(梵 manasi-kāra)、受(梵 vedanā)、想(梵 sajjñā)、思(梵 cetanā)等五者。此五心所皆具四種一切之義,即:(一)一切性,遍於善、惡、無記等三性之心而起,故謂一切性。(二)一切地,遍於三界九地或有尋有伺、無尋有伺、無尋無伺等三地而起,故謂一切地。(三)一切時,又分為三義:(1)於一切有心之中皆具有此義,此係就「自他」相待之情形而言,即「他」之一切心若起,則「自」心必與之相應而起;而一切之有心莫不具有此自他相待之性質。(2)自無始以來皆不間斷。(3)緣一切境時皆起。(四)一切俱,此五遍行相互俱生,故謂一切俱。此五心所之外,無一具有如是四一切者,故唯立此五者而稱為遍行。於薩婆多部,除上記五心所之外,別加欲、慧、念、勝解、三摩地等五別境,而立十心所之說,是為大地法。〔成唯識論卷三、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三、大乘五蘊論、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大乘百法明門論〕 p1170


六位心所

心所乃從屬於心王而起之心作用,依其性質,可分類為六種。有大、小乘之別。(一)受小乘有部之教系,俱舍家立四十六心所,分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等六位。(1)大地法,指遍一切心品而起者,即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種心所。(2)大善地法,指遍一切善心而起者,即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等十種心所。(3)大煩惱地法,指遍一切不善、有覆無記等煩惱法而起者,即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種心所。(4)大不善地法,指遍不善之心品而起者,即無慚、無愧等二種心所。(5)小煩惱地法,指自體不善及有覆無記,而於一切心品不遍起者,即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種心所。(6)不定地法,指不決定入前五位者,即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種心所。列表如下:

(二)大乘唯識家立五十一心所,分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種。(1)遍行心所,指於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生起之心所,即觸、作意、受、想、思等五種心所。(2)別境心所,指於一切性、一切地得起,於境有起有不起之心所,即欲、勝解、念、定、慧等五種心所。(3)善心所,指其性善,唯起於善心品之心所,即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心所。(4)煩惱心所,指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種心所。(5)隨煩惱心所,指隨從根本煩惱而起之心所,即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等二十種心所。(6)不定心所,指不入於前五位之心所,即悔、眠、尋、伺等四種心所。列表如下: p1264


六染心

謂眾生之心性本來自性清淨而離諸妄染,然因依於不覺而忽起無明,為煩惱所染污,遂有六種染心之相。即:(一)執相應染,我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執著外境以染淨心。(二)不斷相應染,於苦樂等境上,法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相續不斷,以染淨心。(三)分別智相應染,能分別世間、出世間諸法之智,與心王相應而污染淨心。(四)現色不相應染,依根本無明而薰動淨心,現境界之相,不與心王、心所相應。(五)能見心不相應染,由根本無明動故,而使淨心有能見之相,不與心王、心所相應。(六)根本業不相應染,由根本無明力故,而心體始動,動而成業,亦不與心王、心所相應。

六染中之前三染相當於六粗中之前四粗,後三染則相當於三細;由粗至細斷三細六粗(九相)之次第有六,即:(一)執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執取相與計名字相二種粗之我執,在聲聞緣覺二乘中,已解脫三界見思惑之無學位與信根成就之十住以上者均可遠離此染。(二)不斷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相續相,即屬粗分別之法執,於十住以上之三賢位斷此而修學方便漸捨,後至發無漏清淨心之初歡喜地菩薩遠離此染。(三)分別智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智相,屬粗的俱生起之法執,自第二地修空無相觀至用方便之第七地菩薩遠離此染。以上三者為與第六識相應之惑,故稱相應染;相應即指心王與心所相應,意謂粗雜之惑。(四)現色不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境界相(現相),於客觀色法中得自在之第八地菩薩遠離此染。(五)能見心不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見相(轉相),於自心得自在之第九地菩薩遠離此染。(六)根本業不相應染相當於九相中之業相,菩薩圓滿第十地之因位,即果位之佛,能入如來地而遠離此染。以上後三染為與第八阿賴耶識相應之惑,故稱不相應染;不相應即謂與心王、心所不相應,指微細之惑。上述由粗至細所說之斷惑順序,正與九相由細至粗之順序相反,此係顯示修行向上、開悟上升之還滅門。〔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起信論疏筆削記卷四〕 p1278


六粗

又作六麤、六麤相。眾生迷妄之生起次第係由根本無明而生出三種細微之相(稱為三細),復緣三細中現相之境界而生起六種粗顯之相,稱為六粗。即:(一)智相,謂不能了知現識所現之境界乃自識所現之幻影,妄生智慧而分別諸法。為俱生起之法執。(二)相續相,謂依智相之分別,於愛境生樂覺,於不愛境生苦覺等,種種迷妄相續不斷。為分別起之法執。(三)執取相,謂不能了知苦樂等境為虛妄不實,常緣念其境界,住持苦樂,於心起著。為俱生起之煩惱。(四)計名字相,謂依前之顛倒,於所執相上更立名字,計度分別。為分別起之煩惱。(五)起業相,謂著相計名,遂發動身口,而造種種善惡諸業。(六)業繫苦相,謂繫於善惡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果,不得自在。

六粗之中,前四相為惑因,第五相為業緣,第六相為苦果。〔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參閱「三細六粗」617) p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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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十五法

《俱舍論》對一切法的分類。此分類法與《成實論》的八十四法、《大乘百法明門論》的百法,同為佛教哲學中最眾所周知的諸法分類法。

七十五法出自《俱舍論》卷四〈分別根品〉第二之二。論中首先指出諸法是俱生的,也就是只要有一法成立,其他諸法必定與之俱生;接著說一切法分成五品;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七十五法即是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法四十六種、心不相應行法十四種、無為法三種,合為七十五法。因此,七十五法就是《俱舍論》對於一切法哲學性的分類與排列。(參見下頁附表)

此中,色法十一種,即五根、五境及無表色。心法隨所依根及所緣境的不同,而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名稱,但其體為一,故說心法只有一種。

心所法又稱心所有法,即是各種心理作用,共有四十六種。此中,又依其性質分為六類︰第一類是大地法,有十種,這十種是在任何時處都必與心王俱起的心理作用。第二類是大善地法,有十種,這是隨一切善心而俱起的心所。第三類是大煩惱地法,有六種,是起煩惱心時必俱起的心所。第四類是大不善地法,是起不善心時必俱起的心所,有二種。第五類小煩惱地法有十種,是不通遍於一切煩惱的心所,它們是各別現行,而非一時俱起。第六類為不定地法,這是不屬於前五類的心理作用,有八種。

心不相應行法是不屬於色法、心法,也不


┌色法(十一)────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境、聲境、
│ 香境、味境、觸境、無表色
├心法(一)─────心王
│ ┌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
│ │ 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 ├大善地法(十)──信、勤、捨、慚、愧、無貪、
│ │ 無慎、不害、輕安、不放逸
│ ├大煩惱地法(六)──無明、放逸、懈怠、不信、
│ │ 惛沈、掉舉
七十五法┼心所有法(四十六)┼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
│ ├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惱、害、恨、
│ │ 諂、誑、懦
│ └不定地法(八)──惡作、睡眼、尋、伺、貪、
│ 瞋、慢、疑
├心不相應法(十四)─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
│ 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無為法(三)────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虛空無為


是心所法的有為法,譬如變化、得失、類概念、文字之類,有十四種。

上述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等法都屬於有為法,因為這些都是生滅變化,受因緣支配的。所謂無為法就是離生滅變化,常住絕對的狀態,有三種。

〔參考資料〕 《俱舍光記》卷四;《教乘法數》卷四十;楊白衣《俱舍要義》;李世傑《俱舍學綱要》第二、第三章。


七善律儀

指七種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等七種身口方面的行為。此中,前三者能遠離身業之惡,後四者則能遠離口業之惡。若再加上意業的不善、不瞋與不邪見等三戒,則合稱為十善戒。

《十地經論》卷四曾以因離、果行離、對治離三者以擇發此十善戒的理趣。就不殺而言,所謂「因離」就是遠離其因的殺心;「果行離」指遠離殺心之果的殺生行為;「對治離」則是以慈悲心、安穩心對治殺心、遠離殺業。餘者可以類推。七者合則唯一善律儀,開則說為身口二業之律儀。

對於戒律得捨的原則,《毗曇》與《成實論》的看法不同。《毗曇》主張於現在一切有情處同時得,一次得而不重得;如果是故意捨戒或在命終、二形俱生、斷善根等情形下即成捨戒。《成實論》方面,則主張於三世有情處數數得,得戒後也不因不善法污染而破失。關於《毗曇》所說,可參閱《俱舍論》卷十四。

〔參考資料〕 《成實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二。


七系付法傳

又名《寶源錄》。收在《大藏經補編》第十一冊。是明末西藏的佛教學者多羅那他(1575~1634)就他所得的印度佛教密宗主要各系傳承編撰的一部歷史著述。全書共分九分,記述了佛教密宗中七個主要修法的傳承源流,對於一些著名的大師分別作了詳略不等的傳記。這七系是︰(1)大手印教授,(2)拙火,(3)羯摩印,(4)光明教授,(5)生起次第,(6)辭句傳承,(7)雜口訣。

第一系大手印教授傳承,自羅睺羅開始。從羅睺羅向上的傳承據說是上座黑、尊者馬鳴、優波掬多,但多氏認為這幾代是難以究詰的。羅睺羅又名薩羅訶,他的弟子是阿闍黎龍樹。以次傳承為大成就者舍婆哩、盧伊波、征吉波、底黎波、那洛波、小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等。另一系傳承則為盧伊波、陀哩迦波、案多羅波、底洛波以次相傳。據說舍婆哩成就以後,長久住世,隱居吉祥山中,後來梅多利波曾親見聞法。梅多利波是在那洛波和阿底峽之間出世的一位密宗大師,他的弟子據說有上四,中七,下十。其中四個上首弟子就是俱生金剛、空性三摩地、羅摩波羅、金剛手。梅多利波有一個女弟子名瑜伽母寶天女,據說知解和他相等,現身得大成就,後來傳給阿闍黎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阿闍黎智友,多羅那他的師祖也曾從她聞法。

第二系拙火教授傳承,據說由金剛瑜伽母親傳給大毗流波。大毗流波又名吉祥護法,他與曾在那爛陀寺做過親教師的護法並非一人。他的傳承依次是黑毗流波(又名小毗流波)、毗耶陀哩波(獵鳥者)、俱薩梨跋陀羅。以上是一系傳承。

又大毗流波傳種毗系魯迦,再傳種毗族(屠膾種)瑜伽母、阿羅羅金剛、系摩羅金剛、羅多金剛四人。又有曠野師、揭婆里波、闍那室利、難勝月、羅睺羅金剛也是種毗系魯迦的弟子。後來種毗族瑜伽母又傳給羅多金剛,再傳黑行。

又種毗族瑜伽母傳給行者,也另成一派。

又種毗族瑜伽母傳難勝月,再傳他的明妃蘇部伽。以後由檀那室利、中金剛座、俱薩梨依次相傳。

又行者、僧伽羅瑜伽母、難勝月、羅睺羅金剛、檀那室利依次相傳。

這一系的傳承自種毗波以後比較雜亂,同門當中輾轉互相傳授的很多,因此世次不易排定。

第三系羯摩印的付法,據說第一代是親見佛傳法的烏仗那國王大因陀羅部底,他傳給具德安樂遊戲母,又名俱生成就。以後由大蓮華金剛、無肢金剛(又名牧猪師)、中蓮華金剛海生、中因陀羅部底、闍爛達里波、黑行、善怙、無量金剛、俱薩羅跋陀羅依次遞傳。又中因陀羅部底依次傳蓮華生、俱薩羅、小俱薩羅跋陀羅,另成一派。

第四系光明教授,以金剛鈴師為首。但其遠世傳承可溯自大阿闍黎馬勝、費拏波(琵琶足)、賣酒女毗攞斯耶金剛(嬉女金剛)。由她傳金剛鈴,再傳毳衣師(按此師舊譯勝德赤衣,著《般若九頌精義》,有漢譯本)。毳衣師與中因陀羅部底王同時,他們兩人又傳給闍爛陀里波。闍爛陀里波的弟子很多,上首有如日、如月兩弟子(就是黑行和佛智足),以及小毗流波等。他又有一弟子名毗部底陀娑,年壽很長,曾傳法給藏族的布敦寶成(1290~1364)。黑行的弟子著名的也很多,其中有善怙和賢足兩人傳底梨波,再傳那洛波等人。那洛波所傳弟子中有精於父續者四人,精於母續者四人,得成就者四人。著名的扇底波也出在他的門下。阿底峽也曾親見那洛巴闍法,後又從他的弟子小種毗波學。小種毗波又傳小俱薩羅跋陀羅等人。小俱薩羅跋陀羅住世約一五七歲,傳法於阿悉多伽那,他住世約二百年,傳法於智友。智友傳寂密。

第五系為生起次第傳承,這一系可說是印度超戒寺的正統。第一代就是有名的佛吉祥智,又名佛智足。他的師父有師子賢阿闍黎、德友比丘尼、遊戲金剛、瞿尼魯瑜伽母、童足等人。後來超戒寺建成,就由他開光並擔任第一任阿闍黎。他的弟子上首有四,就是燃燈賢(繼任為超戒寺主)、極寂友、大樂蓮花生、王種羅睺羅。燃燈賢的弟子為藥足,又名吽迦羅,曾來西藏。藥足的弟子是阿婆都底波,再傳寶生寂,就是超戒寺六賢門中東門守護者扇底波,他的傳承依次為金剛座、俱薩梨波。又藥足傳烏仗那的佛吉祥寂。以後由大金剛蘇哩波、寶生密、中金剛座等人依次遞傳。

上面所說的阿婆都底波,又名寶戒。他傳伽耶斯佗華哩馱,意思是老書記,因為他曾做過達摩波羅王的書記,八十歲才到那爛陀寺出家。他的別名有只伽陀舍和婆跋斯建馱。他的傳承依次為都訶里、前金剛座、中金剛座(一說與寶生密、蘇利波為同一人)、無畏生、善生密、十力、金剛吉祥、法賢吉祥、佛稱、寶稱、羅底掬多(喜密),以至寂密。

第六系辭句傳承,也就是續釋的傳承,這一系的派別很多,主要的是︰

一派為龍樹、聖天、羅睺羅、月稱、生、智稱、扇底波,以次相傳。

一派是妙吉祥友,傳智金剛和覺金剛。

一派是智足,傳極寂友,再傳吉祥軍、資魯波、黑生和藥足四人。此四人再傳妙吉祥智,以後由大不空金剛、悉地費羅、阿底峽、友密、大金剛座等,依次相傳。

一派是資魯波、佗伽那、扇底波、智吉祥友、阿底峽、前金剛座、後金剛座,依次相傳。

一派是遊戲金剛、梨羅金剛、妙吉祥智、大不空金剛,以次相傳。

一派是行者和吉祥持傳訶哩計羅,又名毗羅只波,他再傳妙吉祥智。

一派是俱俱里波、蓮華金剛、底梨波、那洛波、扇底波,以次相傳。

一派是中因陀羅部底王,又名阿闍黎俱俱羅闍(狗王),他傳給阿闍黎蓮華生。

一派是時輪傳承,由華卓波傳給阿婆都底波、覺吉祥、那洛波三人宏揚。阿婆都底波又傳蘇哩波。

又被稱為濁世之佛的無畏生密(1004~1125),傳法給善生密,再傳陀舍波羅(即十力),三傳稱揚天。後者又傳迦濕彌羅釋迦吉祥賢(1204入藏)、佛吉祥賢和寶護等人。這幾人又傳寂默吉祥賢。後由悲吉祥賢、釋迦護、妙吉胄、解脫天、生密、羅底掬多、寂密等以次相傳。後者即多氏的師祖。

第七系別生(雜)口訣傳承,就是大成就者瞿羅剎的口訣傳承。有一個婆羅門的阿闍黎名毗耶梨波,初期曾和龍樹互相傳法,後來又從斫波致波學法,以後傳給迦俱致波。迦俱致波也曾從盧伊波聞法,他又傳給密那波。密那波和他的兒子摩親陀羅波後來又往師祖斫波致波處學法,都得到成就。其後,密那波傳訶梨波、摩梨波、帝菩梨波。摩親陀羅傳卓朗吉波和瞿羅剎那佗。瞿羅剎那佗的弟子有十二人,上首付法弟子為羯拏里波,又名吠羅吉那佗。他以後由那瞿波、小毗流波學系中的瞿連那佗、奧俱羅那佗、羅底掬多,以次相傳。羅底掬多又曾從寶稱、智密、十力等人學法。

以上七系傳承最後都集於羅底掬多的弟子寂密一人之身,他的時代略早於多羅那他。多氏的三個上師,就曾從寂密聞法。

本法末尾總結說︰印度初聞得密咒持明位者極多。其後自薩囉訶以至達摩波羅王之終(約五至八世紀),不僅得成就者相續不斷,而且同一時間往往多人并出。其後直至無畏生密逝世(1125),得成就者僅次第相承。自此以下,得成就者不過偶一出世而已。

多氏這部著作成於1600年,是他壯年(二十六歲)時手筆,有一種簡明暢達的風格。書中所敘述的史事和他在八年後所作的《印度佛教史》有互相補充之用。本書中所詳的都在《印度佛教史》中就省略了。因此,要研究印度佛教史,這兩部書都是不可少的。譬如自西元五世紀密宗初興,七世紀中葉以後漸成大宗,直至多氏時代為止(十六世紀),上下千餘年間的傳授源流,漢譯典籍未見記載,得此一書即可見其大概。又其中所收諸大成就者的傳記,很多和漢土舊聞有出入(像龍樹傳記卷於《八十四成道者傳記》,就和羅什譯本《龍樹菩薩傳》不同,似乎生世很晚),這對研究印度佛教史者是會有不少啟發的。又後期密教發祥於烏仗那,中國宋雲、玄奘等旅行記只提到其地僧俗多嫻咒術而已,本書詳敘其國王因陀羅部底的髮和傳承,即可明了其地密教發達的原委和時代。至於各家傳記中說及與其他宗教鬥爭情形,也大有助於了解密教代顯教而盛行的客觀原因。又在十二世紀末印度超戒寺被毀之後,密教傳統還維持了四百年未絕,如本書中敘述後來密宗大師就有羅底掬多、智友、寂密等多家。這些都足以補一般佛教史的疏略,而值得重視的。

此書有德文譯本,收在佛教文庫(聖彼得堡,1914年版)。(郭元興)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三細六粗

《大乘起信論》用語。三細與六粗之合稱。為根本不覺所生之三種微細相,以及更以境界為緣而生起之六種粗顯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可知三細者,即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因其相微細難知,故名三細。茲分別略釋如次︰

(1)無明業相︰又稱業相。謂在靜止狀態之真如,即心之本體依無明開始動搖時之相。因未能辨認能所主客,所以是迷界原始之狀態。業為動作義,有動作便有苦,對苦果說,初動是原因,故亦有業因義。

(2)能見相︰又稱見相、轉相。「轉」為「轉起」之意,一旦動搖便不停止,既已動搖現業相,即一轉而起能緣之主觀見照作用。雖曰能見,但非如用肉眼見物,而是極微細之認識作用,故名所緣不可知。

(3)境界相︰又稱現相。不起見相則無境界相,既有主觀見照作用在前,故客觀之對象,即隨而顯現。

上列三細,可以鏡、物作喻︰業相如鏡面,見相猶鏡面能照物,現相則如因鏡能照而映現萬象。

所謂六粗,即以現相之境界為緣,所生起之六種迷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相,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茲分釋如次︰

(1)智相︰對前境界相,不知彼是現於主觀心內之幻影,執為心外之實在而起染淨、善惡、是非、愛憎等分別。智為分別之意,如對現於鏡面之影像,誤認其有實體。此係俱生法執。

(2)相續相︰依前智相所起善惡、愛憎等妄分別之益加堅強,而對愛好之境感樂,對憎惡之境感苦,愛憎之念與苦樂之情相應,繼起相應不斷。此是分別法執。

(3)執取相︰依前相續相緣念苦樂境界,常住持苦樂之境,執著益深,遂起我執。此為俱生我執。

(4)計名字相︰對前相住持執取益加深刻,且於所取之相,設種種名字、言句,以致對怨親、美醜等名起愛憎之念。此是分別我執。

(5)起業相︰指依前計名字相,構造苦樂、怨親、愛憎等名稱,惹起貪瞋等煩惱,致使身口二業起善惡之活動。

(6)業繫苦相︰指繫於善惡諸業,感生死苦果,乃至輪迴無窮。

上列六種相,較三細相更為可知,較粗顯,故稱六粗。然而六粗中前四相皆屬意業,是我法二執的煩惱。若配於惑業苦三道,則前四相為惑,起業相為業,業繫苦相則相當於苦。

此三細、六粗之九相,總攝一切染法,且只依不能了知真如真面目之根本無明而起。故多種不同染法歸結於根本無明,皆是無明中之狀態,不覺中之差別相。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三關

禪宗開悟的三個階段,即︰本參(初關)、重關、末後關。由參話題引出無漏慧,由無漏慧,明自本心,見自本性,名為初關。既見性已,乃以無漏慧對治煩惱,到煩惱伏而不起現行,方名重關。然煩惱之伏,猶賴對治功用,必至煩惱淨盡,任運無功用時,始透末後一關。

《雍正御選語錄》御製總序云(卍續119‧357上)︰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中略)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中略)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挂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

雍正的說法,大體是以達「前後際斷」、露出前念後念間的一段空白心地,從而悟心性空寂為破初關。以「大死大活」後,識得一切皆為真性之妙用,為破重關。以破無明,達任運現成,無修無證為踏末後關。這一說法對近三百年來的禪宗界影響頗大。

此外,對三關的解釋尚有以破所參話頭,於離意識分別的空白心地中見本來空寂之自性,稱破初關、破本參。從空性起用,識得「妙有」即真性所具妙用,稱破重關。拂除悟 迹,達自如無礙之境,稱踏末後牢關。或將分破第六、第七、第八識解釋為破三關。或以悟入華嚴宗所說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解釋為破三關。或有主張頓悟並無三關,高唱「一簇破三關,猶是箭後路」者。清人錢伊庵的說法則為︰
「若夫本分、重關、末後之說,大悟有十八遍,原未必人人一腳便踏到底,然有二三番徹悟者,亦有六七番始圓悟者,更屬無定。總以透徹為期,似不必概定人法雙忘、離念泯絕處為本分體,以從體所發一切諸用為重關;更以鐵蛇鑽入金剛眼等句不受人惑處為末後。」

此外,依《佛祖統紀》卷十〈遵式傳〉所載,遵式為檢驗某一《楞嚴經》研究者對該經的理解程度,曾試出三問,以測驗其人。後人乃稱此為「楞嚴三關」。其文云(大正49‧208c)︰
「有貴官注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焰謂之曰︰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中略)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附︰融熙〈禪宗的三關問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宗門有初關、重關、末後關的三個階段。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樣分劃﹖我們若向佛學大辭典檢閱,只得「禪宗術語」寥寥四字,還是撲了個空,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是禪宗的家裏風光,要是找著個三關透澈的大德來請教,才能分疏得下。若向門外漢探討,這就像向十字街頭的擔柴漢,問今天行政院議的是什麼事相似。畢竟一場𢣗㦬,無有是處。就讓你當真找著個參學事畢的老宿,但如果你不曾下過一番寒澈骨的功夫,這老宿也無法靠兩片唇皮,和你解釋得明白的!所以三關問題,甚難論列。

此地有某禪德說︰「佛法是絕對的,只須參!參!參!㘞地一聲,本來無物,更有何事﹖說什麼二關三關﹖」筆者聞友人稱說他的偉論,不覺嘆道︰這位師僧,口門太闊了!去聖時遙,人多狂慧。若是這樣儱侗,那麼,心空及第歸的人,便參學事畢麼﹖中了狀元便即成致君澤民的大政治家麼﹖我們試就禪宗第六代祖慧能禪師的證道過程來體會一下吧!自達摩西來之後,像六祖這樣利根,可說是古今無兩了!可是他的歷程,還是無階段中有階段的!

考六祖聞客誦《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處,便頓會玄旨。他馬上便去謁黃梅討分曉。黃梅勘曰︰「來求什麼﹖祖曰︰惟求作佛。」黃梅乃向他句下再搜曰︰「汝是南方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祖對曰︰人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和尚身與獦獠身不同,與佛性有何差別﹖」黃梅知他所見真切,乃半肯半勉曰︰「汝合隨眾作務。」祖反詰曰︰「慧能不離自性便是福田,未審和尚教作何務﹖」黃梅被他透底一撈,原不至無言可說,無理可申。不過當時在東西兩序大眾之前,防招嫉妒,便道︰「汝這獦獠,根性太利,著槽廠去。」祖知這事尚有大須商量之處,乃俯首貼耳,入碓房舂米,等候下文。後聞唱神秀偈語,他情不自禁,說偈推翻秀意。黃梅以紅杏出牆,春光已露,乃邀他三鼓入室,勘其初悟,面授心傳。六祖到了這時,如夢再覺;不禁脫口而呼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看六祖一口氣說了五個何期。何期者,就是「估不到」的意思。這可知他聞經開悟是一個關頭,到了這時又是一個關頭了。若硬說㘞地一聲,更無餘事。那麼,他何以到這田地才瞥地洞然呢﹖及黃梅送他到九江驛,舟中復把櫓勘曰︰「合是吾渡汝!」祖曰︰「迷時師渡,悟了自渡。渡名雖一,用處不同。」黃梅乃叮嚀曰︰「汝向去逢懷則止,遇會則藏。佛法不宜速說,速說佛法難起。」祖到懷集,頓憶前囑,遂混跡獵人隊裏,隨緣保任一十五年,養成露地白牛,然後出世為人。這可見賢如六祖,也不是一悟上齊諸佛的。

從上祖師悟處,各有差等。只如雪峰在德山會下作飯頭時,一日飯遲,德山擎鉢下法堂,雪峰曬飯巾次。問曰︰「鐘未鳴,鼓未響,拓鉢向什麼處去﹖」德山便歸方丈,峰舉似巖頭。頭曰︰「大小德山,不會末後句在(末後句是末關大機大用的語話)。」山聞,令侍者喚頭至。問曰︰「汝不肯老僧那﹖」頭密啟其意,山乃休。明日陞堂,果與尋常不同。頭至僧堂前拊掌大笑曰︰「且喜堂頭和尚會末後句。他日天下人不奈伊何!」又如夾山為七百眾善知識,因僧問︰「如何是法身﹖」夾山曰︰「法身無相。」問︰「如何是法眼﹖」夾山曰︰「法眼無瑕。」為道吾所笑。結果散眾謁船子和尚,才了大事。誰說禪關可一蹴而幾﹖

古來說禪宗三關,以清世宗(雍正)為最露骨。世宗自許為作家君王。他在《御選語錄》總序上說︰
「朕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圓融,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

上來世宗的話,忒煞天花亂墬。行人除了出格利根,言下相應之外,其餘必須於本參話頭,猛著精彩,才能破得初關。破初關後,再加抖擻,然後薦得常住不動的重關境界。到重關後,偷心死盡,然後薦得寂照同時的末後牢關境界。這是功勳階段,不容顢頇。世有譽人一鏃破三關者,皆屬欺人之論。筆者年前見狄楚青老居士之《平等閣筆記》,記其夫人悟後法語,並云冶開老和尚謂︰「近時破本參者不可多見,尊夫人是一鏃破三關,甚為希有。」我以為如果冶老當時真有此言,若非故意獎飾女流,激勵男眾的逗機方便語話,便是將佛法作人情了。

菩薩有隔陰之迷。你看古德如徑山大慧普覺禪師,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他的母親夢神人護一高僧入室而孕。誕時白光透室,舉室稱異。十六出家,即喜宗門。十九遊方,至太平杯度菴,菴主迎待甚恭,云夜夢伽藍神告知,明日雪峰悅過此,囑令守候也。以悅語錄示之,果然過目成誦,時人皆信是雪峰後身。後來他往宣州請益明寂珵公,尋往大陽謁元首座、洞山微和尚及堅首座,周旋三公會下多時,盡會曹洞宗旨。跟著又往參印心珣公,珣叫他去寶峰依湛堂準公。準寂後,張無盡又促他往謁圜悟,晨夕參請。「於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念念不忘於心;甚至同客吃飯把箸在手,都忘下口。這圜悟笑道︰「漢參黃楊木禪,卻倒縮去!」他曰︰「這個道理似狗看熱油鐺,欲䑛䑛不得,欲捨捨不得。」圜悟曰︰「你喻得極好,這便是金剛圈、栗棘蓬。」後來經過多時才得到豁然大澈。你看雪峰悅是一個大善知識,再轉頭來換過一個皮囊作大慧覺,便要費如許氣力。一鏃破三關,談何容易啊!

眾生住地無明,無始以來,如乳入水。這三關問題,世宗只說得個「然」,卻未說得著「所以然」,而且所說重關末關簡直無可分別,尚嫌帶漏逗亂統之病。筆者以為不如向相宗《八識規矩頌》體會,還比較清朗明白。頌曰︰「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首句「發起初心歡喜地」者,是說起初發菩提心的修行菩薩(修唯識觀的初心行人),在廣修福慧二種資糧,正在資糧位加行位之時,尚潛伏著我法二執現行。由於數數修習觀一切法「生空真如」,除滅分別我執。觀一切法「法空真如」,除滅分別法執,到相當時期,豁然親見少分真理,第六識轉成下品妙觀察智,進入通達位,而登初地,名歡喜地。照見五蘊皆空,心生歡喜故,這即是禪宗的初關。如香嚴擊竹開悟時,即欣然遙向溈山禮拜曰︰好在和尚不為我說破,否則無今日之樂!又如靈雲見桃花開而悟,有「自從得見桃花後,直至如今笑不休」之句,皆可比知歡喜地同於初關。

俱生猶自現纏眠」者,這是說所斷還有餘障。因初地菩薩,雖斷分別我法二障的種子,可是俱生我法二障的「隨眠」,非是純一無漏,仍起現行的「纏」。所謂「俱生」,就是我們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俱生我執」,是六七兩識,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若總若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但此我執細故難斷,在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斷除。「俱生法執」,於緣識所變的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但此法執細,故難斷,至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遠行地後純無漏」者,遠行地即第七地。名遠行者,意思是菩薩累積久「遠」的福慧資糧,才「行」得到此地。到這裏,功用已極,在菩提路上永「遠」前「行」無復退轉。俱生我執永伏,雖還有俱生的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曰純無漏。至此已捨阿賴耶識我愛執藏。第六識轉成中品妙觀察智,即同禪宗的「重關」。

「觀察圓明照大千」者,八地以上,斷盡二障種子習氣,第六識轉成上品妙觀察智。「妙」,是神用無方,稱之為妙。「觀察」,謂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復能鑑別眾生根性因緣。「圓」,謂此時智無方隅,最極圓融,能以無礙辯才宣說妙法,皆令開悟,獲大法利。「明」,謂無法不照,如日當空;無機不知,心珠朗耀。「大千」,揀非中小,謂此時現身說法,觀機逗教,能廣被大千世界。達到觀察圓明境界即同禪宗末後牢關。

如上所舉《八識規矩頌》意,與三關吻合,已極明顯。筆者再拿《起信論》真如體、相、用三大來說︰初關見虛空消殞,前後際斷,是證得「真如體大」。重關見山是山,河是河,法住法位,本無動搖,是證得「真如相大」。體相明了,行人本身,大事辦了,已到百尺竿頭;尚須更進一步,踏破末關,手眼圓明,度脫眾生,才證「真如用大」。簡單來講,破初關猶有住地無明;破重關猶未能致「用」;故古德要破「末後關」然後出世為人。鄙見如此,似可補助世宗之說。

上來筆者將相宗家具來詮釋禪宗,或許有人笑我「扯葛藤」。但《壇經》上如︰「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便是轉識。」又如「五八六七果因轉」等,六祖亦嘗借相宗名言,以相顯性了。具眼人,性者相之性;相者性之相。一味醍醐,分作兩盞,若固執知解為宗乘之敵,那末,何以《壇經》又有「應常讀大乘經典」之句呢﹖辦道如行路,須先識路,故「師以慧為體」。知尚未知,辦什麼道﹖這篇雖屬「盲人摸象」之談,但吾人不妨耐心摸著,把象眼、象耳、象口、象鼻、象身、象腳、象尾,甚麼都摸徧了,那就不一定是要開眼人才識得象的!原一精明,知行不二,不見道︰「阿那律陀無目而視」麼﹖參!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七;融熙《葛藤集》;陳健民《禪海塔燈》。


二十二愚

指菩薩之十地及佛地所對治的二十二種愚癡。即(1)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2)惡趣雜染愚癡;(3)微細誤犯愚癡;(4)種種業趣愚癡;(5)欲貪愚癡;(6)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7)等至愛愚癡;(8)法愛愚癡;(9)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11)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12)相多現行愚癡;(13)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14)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15)於無相作功用愚癡;(16)於相自在愚癡;(17)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18)辯才自在愚癡;(19)大神通愚癡;(20)悟入微細祕密愚癡;(21)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22)極微細礙愚癡。

依《成唯識論》卷九所釋,二十二種愚癡相當於十地所斷的十重障,以及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其中,(1)、(2)是約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異生性障,後者是其障所發的惡趣業果。(3)、(4)是約第二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誤犯不故思的遮罪愚癡,後者是發自此愚癡所誤犯的三業。(5)、(6)是約第三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乃著於障礙勝地與修慧的五欲境而起的貪,後者則障礙總持與聞思二慧。

(7)、(8)是約第四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謂對所得的勝定起愛的愚癡,後者是對所依的深法起愛的愚癡。(9)、(10)是約第五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厭生死的愚癡,後者是樂涅槃的愚癡。(11)、(12)是就第六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染相的愚癡,後者為灸相的愚癡。(13)、(14)是約第七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流轉的細生相的愚癡,後者則是取還滅的細滅相的愚癡。

(15)、(16)是約第八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於無相用功用的愚癡,後者是於相不能任運自在的愚癡。(17)、(18)是約第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義、法、詞三種的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是對辯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19)、(20)是約第十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諸大神通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則是對大法智雲和所含藏的功德不能自在的愚癡。(21)、(22)是就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俱生起的微細所知障,後者則是俱生起的煩惱障種子。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二十四緣

指促成諸法生起的二十四種條件。此一名相乃錫蘭分別上座部所特有。巴利七論中,至《發趣論》始說此二十四緣。按《無礙解道》說俱生、相互、所依、相應、不相應等五緣,《論事》第五品第八章說因緣、增上緣、俱生緣、根緣、道緣、食緣、所緣緣、修習緣、無間緣、等無間緣,該書第二章說相互緣,《法集論》說異熟緣、禪緣,《雙論》說前生、復生、有、非有、去、不去等諸緣,因此,可能是《發趣論》綜合諸說,而成此二十四緣。

此二十四緣名目如次︰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所依緣、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習行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靜慮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非有緣、去緣、不去緣。

◎附︰《發趣論》文(摘錄)

(1)云何因緣﹖謂諸因對於因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因緣而為緣。

(2)云何所緣緣﹖謂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一切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凡以如如諸法為緣,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心心所法,由所緣緣而為緣。

(3)云何增上緣﹖謂欲增上對於欲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勤增上對於勤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心增上對於心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觀增上對於觀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凡以如如諸法為主,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心心所法,由增上緣而為緣。

(4)云何無間緣﹖謂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無間緣而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凡如如諸法無間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為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法,由無間緣而為緣。

(5)云何等無間緣﹖謂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而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凡如如諸法等無間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為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

(6)云何俱生緣﹖謂四非有色法,互由俱生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俱生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俱生緣為緣。諸心心所法對於心等起諸色,由俱生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俱生緣為緣。諸有色法對於諸非有色法,或時由俱生緣為緣,或時非緣。

(7)云何相互緣﹖謂四非有色蘊,由相互緣為緣。四大種,由相互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由相互緣而為緣。

(8)云何依止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依止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依止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依止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依止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而為緣。

(9)云何親依止緣﹖謂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隨分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隨分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補特伽羅亦由親依止緣為緣。床座亦由親依止緣而為緣。

(10)云何前生緣﹖謂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而為緣,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或時由前生緣為緣,或時非緣。

(11)云何後生緣﹖謂後生之諸心心所法對於前生之此身,由後生緣而為緣。

(12)云何修習緣﹖謂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修習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修習緣為緣。前前諸唯作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唯作無記法,由修習緣而為緣。

(13)云何業緣﹖謂善不善業對於異熟諸蘊及業果諸色,由業緣為緣。思對於諸相應法及彼等起諸色,由業緣而為緣。

(14)云何異熟緣﹖謂異熟之四非有色蘊,互由異熟緣為緣。

(15)云何食緣﹖謂段食對於此身,由食緣為緣。諸非有色食對於諸相應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食緣而為緣。

(16)云何根緣﹖謂眼根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耳根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鼻根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舌根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身根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色命根對於諸業果色,由根緣為緣。諸非有色根對於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根緣而為緣。

(17)云何靜慮緣﹖謂諸靜慮支對於靜慮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靜慮緣而為緣。

(18)云何道緣﹖謂諸道支對於道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道緣而為緣。

(19)云何相應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相應緣為緣。

(20)云何不相應緣﹖謂諸有色法對於諸非有色法,由不相應緣為緣。諸非有色法對於諸有色法,由不相應緣而為緣。

(21)云何有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有緣為緣。四大種,互由有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有緣為緣。諸心(與)心所法對於心等起諸色,由有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有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及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而為緣。

(22)云何無有緣﹖謂等無間滅之諸心心所法對於現在諸心心所法,由無有緣而為緣。

(23)云何去緣﹖謂等無間去之諸心心所法對於現在諸心心所法,由去緣而為緣。

(24)云何不去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不去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不去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不去緣為緣。諸心心所對於心等起諸色,由不去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不去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意界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而為緣。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第十七章〈說慧品〉;《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Pali Litterature》。


二教六理

指二種經典依據與六種推理。是法相宗用以證明第七末那識存在的理論依據。由於小乘家只談六識,不知七、八二識,故唯識家特以二教六理證明第七識之存在。關於二教,指大乘經典《大乘入楞伽經》與大小乘共許的《解脫經》。前者卷六云(大正16‧626c)︰「藏識說名心,思量以為意,能了諸境界,是則名為識。」後者云(大正31‧24c)︰「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曾非當有。」

關於六理,依《成唯識論》卷五所述,即如下列︰

(1)不共無明故。契經說︰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應非有。

(2)六二緣故。契經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廣說乃至意法為緣生於意識,若無此識彼意非有。

(3)意名故。契經說︰思量名意,若無此識,彼應非有。

(4)二定差別故。契經說︰無想、滅定。染意若無,彼應無別。

(5)無想許有染故。契經說︰無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此識,彼應無染。

(6)有情我不成故。契經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恆帶我執,若無此識,彼不應有。

〔參考資料〕 演培《成唯識論講記》。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八解脫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依此八種禪定力量可斷三界煩惱,證得解脫,故名八解脫。又名八背捨。即依八種禪定力以背棄五欲境,且捨離其貪著之執心,故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大正27‧434b)︰
「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茲略釋如次︰

(1)有色觀諸色解脫︰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離內心之色想,觀外在諸色為青瘀膿爛等不淨。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又名內無色相、觀外諸色解脫。謂內心已離色想,然為欲更使堅定不移,故於外色修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又名淨解脫。謂為欲試練善根是否成滿,乃棄背前二解脫之不淨觀心,而修觀外在色境之色相,令煩惱不生。

(4)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空無邊處解脫。謂滅有對色想,成就空無邊處之行相。

(5)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識無邊處解脫。謂棄背空無邊心,成就識無邊之行相。

(6)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無所有處解脫。謂棄背識無邊之心,成就無所有之行相。

(7)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謂棄背無所有心,無明勝之想,住非無想之相且成就之。

(8)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名滅受想解脫。謂厭背受想等,趨入滅一切心心所法的滅盡定。

前三解脫係以無貪為體,其中,前二者依初二靜慮,緣欲界可憎之色為境;第三解脫依第四靜慮,緣欲界可愛色為境。其次之四無色解脫則以四無色禪定為體,各緣自地及上地苦集滅諦及九地類智品之道等。又,八解脫中,唯第三、第八二者名為身證者,係基於殊勝與二界等二種緣由。所謂殊勝者,謂第三解脫唯取淨相不令取惑,第八解脫則有別於其餘有心之七解脫,乃屬無心;故對望其餘六者言,此二者為殊勝。另就二邊言,謂第三解脫係依色界邊際的第四靜慮,第八解脫係依無色界邊際的有頂地。以此二緣由,特名為身證。

以上所述係依《俱舍論》論意。若依《成實論》卷十二等所述,第一、第二背捨,唯以欲界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色界四禪。天台家則以為第一背捨係以初禪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三、四禪。唯識家名此八者為八聖住,謂諸聖者所住,其中前七解脫已於解脫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棄背想受,故名。又,第一、第二於諸色中,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第三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次四者各以自相及真如為所緣,第八無所緣。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摘錄)

從背捨已去,有六種法門,並屬不壞法道所攝,利根聲聞具此六法,發真無漏,即成不壞法大力阿羅漢。故《摩訶衍》云︰不壞法阿羅漢能具無諍三昧願智頂禪。今分此六種法門,即為四意︰謂觀練熏修,一者背捨及勝處、一切處,此三門並屬觀禪。故《摩訶衍》云︰背捨是初行,勝處是中行,一切處是後行,悉為對治,破根本味禪中無明貪著及淨法愛也。(二)九次第定,即是練禪。(三)獅子奮迅三昧,即是熏禪。(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禪。今釋第一觀禪,即為二意︰(一)先釋三番修觀禪方法。(二)明觀禪功能。第一釋三番觀行方法者,(一)先釋背捨。(二)次釋勝處。(三)釋一切處也。先釋八背捨。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是初背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是二背捨。(三)淨背捨、身作證,是三背捨。(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不用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今釋背捨,即為五意︰(一)釋名。(二)明次位。(三)辯觀法不同。(四)明修證。(五)分別趣道之相。

第一釋名,此八法門所以通名背捨者,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言淨潔五欲者,欲界粗弊,色聲香味觸,貪著是法,沉沒三塗,名為不淨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禪、四空,是中雖生味著,皆名淨潔五欲。今以背捨無漏對治破除,厭離不著,欲界根本禪定喜樂故,言能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名為背捨。

復次,多有人言︰背捨即是解脫之異名。今用《摩訶衍》意往撿,此義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經》云︰菩薩依八背捨,入九次第定。身證阿那含人,雖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厭離煩惱,名背捨。後具足觀鍊熏修,發真無漏三界結盡,爾時背捨,轉名解脫。如此說者,義則可依。

第二明次位者,解釋不同。若依曇無德人所明,初二背捨位在欲界。三淨背捨位在色界四禪。第四、五、六、七,此四背捨位在四空。第八滅受想背捨位過三界。若依薩婆多人所說︰初二背捨位通欲界初禪、二禪。第三淨背捨唯在四禪。彼云︰三禪樂多,又離不淨近故,不立背捨。下五背捨,明位不異於前。復有師言︰三禪無勝處,四禪無背捨,此則與前有異。今依《摩訶衍》中說,論言︰初背捨,初禪攝。第二背捨,二禪攝。當知此二背捨,位在單初二禪中,為對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第三淨背捨位在三禪中,故論云︰淨背捨者,緣淨故淨,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三界之法,若除三禪,更無徧身之樂。論文又言︰是四禪中,有一背一捨,四勝處,如比上進退從容。當知位在三禪、四禪,茍而徧屬,即互乖論。今若具以此義,破射於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紜紜。下五背捨,配位不異於前,今依後家之釋,以辯位次也。

第三釋觀法不同者,若曇無德人,明此八解脫觀,並以空觀而為體。若薩婆多人,明此背捨不淨觀,並是有觀,厭背為體。今此八背捨,具有事理兩觀,在因則名背捨;果滿則名解脫。亦名俱解脫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說,此則事理互有不具,豈得受於俱解脫之名﹖此中觀行方法,與前二家不同,淺深之異,在下自當可見。

第四明修證,行者欲修八背捨,無漏觀行,必須精持五篇諸戒,極令清淨。復當精勤勇猛,大誓莊嚴,心無退沒,乃能成辦大事。所言初背捨者,不壞內外色,不內外滅色相已,是不淨心觀色,是名初背捨。所以者何﹖眾生有二分行︰愛行、見行。愛多者著樂,多縛在外結使。見多者,多著身見等諸見,為內結使縛,以是故愛多者,觀外身不淨。見多者,觀內身不淨敗壞。

今明背捨觀行,多先從內起,內觀既成,然後以不淨心觀外。云何觀內﹖行者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脹黑,亦如腳繭之相。於靜心中,觀此相成,即復想脹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見一拇指腳,如雞卵大。次觀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觀腳法,復見腫脹,乃至腳心、腳踵、腳踝、𨄔膝臗悉見腫脹。次觀右腳亦如是。復當靜心諦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復當靜心諦觀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見腫脹;乃至右胛,亦復如是。復當靜心諦觀,頸項頭頷,悉見腫脹,舉身項直,如是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但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血污不淨,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腹既坼破,見諸內臟及三十六物,臭爛不淨,心生厭惡,自觀己身,甚於死狗。觀外所愛男女之身,亦復如是。不可愛樂,廣說如九想,但除散燒二想為異耳。

行者修此觀時,若欲界煩惱未息,當久住此觀中,令厭心純熟。若離貪愛,是時應當進觀白骨,一心靜定,諦觀眉間,想皮肉裂開,見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當以心向上,裂開皮肉,即見額骨及髮際骨,凝然而開,即見骨相。復觀頂骨,亦見皮肉脫落,髑髏骨出。復當定心,從頭向下想,皮肉皆隨心漸漸剝落,至足皮肉既脫,但見骨人,節節相拄,端坐不動。行者爾時即定心諦觀,此骨從因緣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𨄔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以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轉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諦觀,知大知小,知強知輭,共相依假,是中無主無我,何者是身﹖見出入息,但是風氣,亦復非身非我,觀受觀心,乃至觀法,悉知虛誑,無主無我。作此觀已,即破我見;憍慢五欲,亦皆除滅。爾時復當定心,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諦觀,深鍊白骨,乃經百千許徧,骨人筋骨既盡,骨色如珂如貝,深觀不已,即見骨上,白光煜爚。見是相已,即當諦觀眉間,當觀時,亦見白光焴焴,悉來趣心。

行者不取相,但定心眉間,若心恬然,任運自住,善根開發,即於眉間,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徧照十方,皆悉明淨。

八色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普照大地。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簷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隨是色相,悉有光耀,雖復見色分明,而無形質可得。此色超勝,非世所有。是相發時,行者心定安隱,喜樂無量,不可文載也。

行者復當從頭至足,深鍊骨人,還復攝心,諦觀於額,住心緣中,復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觀髮際,頂、兩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齒頷骨,頸項骨,從上至下,三百六十諸骨諸節,悉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行者攝心轉細,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骨人,悉見徧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淨。

若是菩薩大士,咸於光中,見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禪,方得見諸佛像。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樂,倍上所得,是名證初背捨相。所以者何﹖內骨人未滅故,故名內有色相,見外八種光明,及欲界不淨境故,故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外色有二種︰如欲界不淨是不淨外色。八種清淨之色,是出世間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見內外不淨色故,背捨欲界,心不喜樂;見八種淨色故,即知根本初禪,無明暗蔽,虛誑不實,境界粗劣,即能棄捨,心不染著。故論言︰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復次,如《摩訶衍》中說︰初禪一背捨。當知背捨,即是無漏初禪。若是初禪,即便具有五支之義。今當分別︰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鍊骨人奴,即是觀禪欲界定相。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即是觀禪未到地相。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昔所未見,心大驚悟,即是觀禪覺支之相。分別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即是觀支。慶心踊躍,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悅娛心,即是樂支。雖覩此色,無顛倒想,三昧不動,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別此無漏觀禪五支之相。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捨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捨。所以者何﹖行者於初背捨中,骨人放光既徧,今欲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故云︰以是不淨心觀外色。今明修證,行者於初背捨後,心中不受覺觀動亂,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疎,專取壞散磨滅之相。如是觀時,漸漸見於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不見內色。是時但攝心入定,緣外光明,及與不淨,一心緣中,不受觀覺,於後內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內淨,出明十方,倍勝於上。既證內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禪,虛誑粗劣,厭背不著,故名背捨,亦名無漏第二禪。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捨、身作證者,如《摩訶衍》中說︰緣淨故淨,徧身受樂,故名身作證。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捨,於二背捨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亦不受大喜勇動,但攝心諦觀,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鍊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定發之時,與樂俱生,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光色,各隨其想,昱晃明照,徧滿諸方,外徹清淨,外色照心,心即明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證此法,背捨根本,心不樂著,是則略說,證淨背捨相。亦名無漏三禪。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乃至四禪淨色,亦復如是,皆淨背捨所攝。但以無徧身樂為異耳。

問曰︰若爾,從初背捨來,悉有淨色,何故今方說為淨背捨耶﹖答曰︰是中應用四義分別︰一者不淨不淨,二者不淨淨,三者淨不淨,四者淨淨。不淨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淨,不淨觀力,更見此身,脇脹膿爛,青瘀臭處,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諦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此則不淨中淨也。淨中不淨者,從初背捨來,雖有淨光,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一者出處不淨,謂從骨人出也。二者所照不淨,謂照外境也。三者光體未被鍊,故不淨,譬如金不被鍊,滓穢未盡,光色不淨。以是因緣,初禪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二禪雖無白骨光,從內淨而出,猶照外不淨,而未被鍊,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今於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淨言淨淨。亦名緣淨故淨。既淨義具足,所以說為淨背捨也。

四虛空背捨者,行者於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已滅內身白骨之色。二背捨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唯有八種淨色,至第四禪。此八種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此明滅色方便,異於前也。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捨,當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捨之初門。背捨色緣無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迴,是名背捨。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迴﹖於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能捨根本著心,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迴。

復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即能厭背無色之法,無常等,四種正觀故,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八聖種觀行方法,並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雖住定中,而不著虛空定,故名背捨也。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亦當如是,一一分別。

八滅受想背捨者,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名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著身中,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捨,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云何滅﹖是非想中,雖無粗煩惱,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謂(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為受﹖所謂識受。云何為想﹖所謂識想。云何為行﹖所謂法行。云何為觸﹖所謂意觸。云何為思﹖所謂法思。云何為欲﹖謂入出定。云何為解﹖所謂法解。云何為念﹖謂念於三昧。云何為定﹖謂心如法住。云何為慧﹖謂慧根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前於非想背捨中,雖知是事,不著非想,故名背捨。而未滅諸心數法,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捨故,必須不受非想,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一切諸行因緣悉滅,受滅乃至慧滅,愛無明等諸煩惱滅,一切心數法滅,一切非心數亦滅,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以能觀真之受想,滅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捨,復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即捨能觀之定受慧想,捨此緣真定慧二心,故云︰背滅受想,諸心數法。譬如以後聲止前聲,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故云身證想受滅。此定中既無心識,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別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捨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捨,破遮道法,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捨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是時徧修,緣諦真觀等。即於八背捨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脫也。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問曰︰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答曰︰是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而是八背捨。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但證初背捨時,即深觀四諦真定之理,無漏若發,便於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當知是人亦復未必具上七種背捨。菩薩摩訶薩心如虛空,無所取捨,以方便力,善修背捨,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眾生。當知背捨,即是菩薩摩訶衍。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大緣方便經〉;《俱舍論》卷二十九;《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八;《品類足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雜定品〉;《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八識

大乘唯識家就眾生之心識,類別為八種,謂之八識。《入楞伽經》卷八〈剎那品〉(大正16‧559b)︰「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顯揚聖教論》卷一(大正31‧480c)︰「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及意識。」《成唯識論》卷七(大正31‧39c)︰「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中略)如是諸法皆不離識。」

此中,眼等前五識,各能了別色、聲、香、味、觸等五境,此五識只是依單純的感覺作用,直覺的寫象外境。第六意識能對內外之境,不分有形無形,亘及過現未三世,廣緣一切境,有比知、推測等作用,故稱廣緣識。意識可分為五俱與不俱等二類。五俱意識與前五識並生,明了地緣境,故名明了意識。不俱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而是單獨發生。若再加以細別,則五俱意識又有五同緣與不同緣等二類。五同緣係與前五識俱起,緣同一之境。不同緣雖與前五識俱起,而緣其他的異境。

不俱意識也有五後與獨頭等二類。五後意識雖不與前五識俱起並生,但不相離而續起。獨頭意識有獨散、夢中、定中等三類。獨散意識是脫離前五識單獨發生,追憶過去,預想未來等,作種種想像,及種種思慮。夢中意識是於夢幻朦朧中現起的作用。定中意識是於禪定中發生的意識活動。要言之,意識是八識中最猛利、敏捷,有自由自在力,迷悟昇沈之業,無一不由意識所作。

第七識是末那識(manas)。此識為意識。「末那」者,是思量義。恒以第八識為對境,起實我、實法的執著,永無休止。第六意識即根據此妄執,故不能了悟唯識所變之理,誤認為心外有物,萬有於空間整然存在;由此我法二執的迷妄,所以我人造諸惡業,沉淪生死。反之,能斷滅煩惱惡業,徹悟人法二空的真理,就是由於末那識變為清淨的緣故,因此名此識為染淨識。第六意識也同樣叫做意,但第六識以第七末那──意識為所依,故取名意識,是「依意之識」;第七識則是「意即是識」,其識本身即名為意。

第八識是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音譯又作阿梨耶識,此譯為藏識,舊譯無沒識。藏,為含藏的意思,宇宙萬有種子盡納入此識,因此得名。藏有能藏、所藏、執藏等三義。能藏,是能含藏發生諸法潛勢力的種子,即所藏為種子,能藏為第八識現行,此為「種現相望」。所藏,是第七識熏諸法的種子,故以受熏義名第八識為所藏,能熏為第七識的現行,此為「現現相望」。執藏,是被第七末那識執著為實法、實我,故以所執持之義名第八識為執藏,能執為第七識,此亦為「現現相望」。如上,「藏」雖具三義,然若以第八識為一切諸法緣起之根源觀之,則應以「能藏」義解釋阿賴耶識最為中肯。關於第八識,尚有毗播迦(vipaka,異熟)、阿陀那(adana,執持)等種種異名。

在此等諸識中,眼識乃至身識合稱五識、前五識;意識亦稱第六識、第六意識,合前五識而稱六識、前六識、六轉識等;末那識亦稱第七識等,合前六識而稱七識、前七識、七轉識、前七轉等。此八識依三能變分,則阿賴耶識名初能變,末那識名第二能變,前六識名第三能變。

關於八識之識體,或說其體為一。然依唯識一家之正義,八識之體不一。八識依各自之種子現行,其體各別,且依生起因緣之俱不俱,而能俱起二識乃至八識。又,此八識中,七、八二識行相極微細,乃小乘心識論所不談,故《成唯識論》卷五立二教五理,同書卷三立五教十理以證怯八識之存在。

地論家亦立八識說。然彼等以第八識為真淨識,以第七識等談雜染之轉起,故所談與唯識家有異。而攝論家以第八識為無覆無記之業果識,總八識稱為亂識,雖大似唯識家所談,然彼等另外別立第九之阿摩羅識,故兩者所論仍然有別。

◎附︰方倫《唯識三頌講記》〈八識總表〉


方倫《唯識三頌講記》<八識總表>
┌─┬─┬─────────┬─────────┬─────────┬─────────┐
│位│規│前五識 │第六意識 │第七末那識 │第八阿賴耶識 │
│ │矩│ │ │ │ │
├─┼─┼─────────┼─────────┼─────────┼─────────┤
│ │境│性 │性 帶質 獨影 │真帶質 │(無本質性) │
│ ├─┼─────────┼─────────┼─────────┼─────────┤
│ │量│現 │現 比 非 │非 │現 │
│凡├─┼─────────┼─────────┼─────────┼─────────┤
│ │性│善 惡 無記 │善 惡 無記 │有覆無記 │無覆無記 │
│ ├─┼─────────┼─────────┼─────────┼─────────┤
│ │界│欲 色(鼻舌不行)│欲 色 無色 │欲 色 無色 │欲 色 無色 │
│ │地│五趣雜居 離生喜樂│ │ │(隨他業力生) │
│ ├─┼─────────┼─────────┼─────────┼─────────┤
│ │ │遍行五 │遍行五 │遍行五 │遍行五 │
│ │相│別境五 │別境五 │別境一(慧) │ │
│ │ │善十一 │善十一 │根煩惱四(貪、癡、│ │
│ │應│根煩惱三(貪瞋癡)│根煩惱六 │慢、我見) │ │
│ │ │中隨煩惱二 │小隨煩惱十 │大隨煩惱八 │ │
│ │心│大隨煩惱八 │中隨煩惱二 │ │ │
│ │ │ │大隨煩惱八 │ │ │
│ │所│ │不定四 │ │ │
│ ├─┼─────────┼─────────┼─────────┼─────────┤
│ │依│眼九緣 │境、作意、染淨依 │境(賴耶見分)作意│境(根身器界種子)│
│ │ │耳除明 │根本依、種子 │根本依、種子 │作意、俱有依(末那│
│ │緣│餘三更除空 │ │ │種子) │
│ ├─┼─────────┼─────────┼─────────┼─────────┤
│ │體│自性了別 │隨念分別計度分別 │恆審思量我相隨 │浩浩三藏不可窮 │
│情│相│與根難分 │自性分別(易可知)│有情日夜鎮昏迷 │淵深七浪境為風 │
│ ├─┼─────────┼─────────┼─────────┼─────────┤
│ │業│眼耳離中觀塵 │動身發語 造引滿業│為前六識轉染淨之依│受熏、持種子根身器│
│ │ │鼻舌身合中觀塵 │招三界報 三性變易│ │界、去來作主 │
│ │用│ │五受輪轉 │ │ │
├─┼─┼─────────┼─────────┼─────────┼─────────┤
│ │觀│變轉相分而觀二空真│ 生空─破我執│無力斷惑 │ │
│ │ │ │習二空 │藉意識修觀而斷 │ │
│ │行│如(後得智) │ 法空─破法執│ │ │
│聖├─┼─────────┼─────────┼─────────┼─────────┤
│ │ │第八識轉智時、根成│資糧位中、漸伏我法│極喜地初心、俱生二│不動地前(即七地)│
│ │ │無漏、故識亦無漏、│二執現行 │執初伏、初與智應無│俱生我執已斷、故捨│
│ │斷│而轉為「成所作智」│見道位、分別二執種│功道(即不動地) │三藏之名 │
│ │ │ │子斷、初與智應(發│俱生我執斷 │金剛道後、俱生法執│
│ │惑│ │起初心歡喜地) │金剛道後、俱生法執│斷盡、不感生死、故│
│ │ │ │修習位中、伏斷俱生│斷「平等性智」現前│異熟果空 │
│ │轉│ │二執現行種子 │ │至此即轉成「大圓境│
│ │ │ │遠行地後、俱生我執│ │智」 │
│ │智│ │斷、純無漏 │ │ │
│ │ │ │等覺位、俱生法執斷│ │ │
│ │ │ │「妙觀察智」圓明 │ │ │
│智├─┼─────────┼─────────┼─────────┼─────────┤
│ │果│如來現大化小化隨類│智照大千內眾生機宜│現起他受用身、以十│十方世界、微塵剎土│
│ │ │化之三類化身、教化│、隨應說法 │地菩薩為所被機而教│、無不圓明普照、蓋│
│ │用│眾生、永息苦輪 │ │化之 │法界洞明、真俗等觀│
└─┴─┴─────────┴─────────┴─────────┴─────────┘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三(上);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第二部;


八識規矩頌

書名。以十二頌(七言四十八句)來解釋唯識學所立八識的著作。相傳為唐‧玄奘撰。本頌原文並無單行本,只附隨其註釋書而流傳於世。

本書實為撮取唯識學要義而作。往昔世親菩薩恐末學心力有所不逮,乃撮瑜伽之要,撰《唯識三十頌》,以便學者有易入之道;後護法、安慧等十大論師,相繼廣釋,部帙又見繁瑣;玄奘自天竺返國後,本護法系之說,將十家之論糅譯成《成唯識論》十卷;而此《八識規矩頌》,亦為同類型之著述。在我國,古來即為研習法相唯識學之入門書。

關於本書作者的問題,古來相傳為玄奘所作,但近代學術界(如呂澂等人)都以為此書文義皆有瑕疵,如將「非量」和「現量」、「比量」並稱為「三量」,又稱難陀論師為「愚者」等,因此判定本書非出自玄奘手筆。

本書內容以唯識學之核心之心意識問題為主,而撰成十二偈頌。初三頌明前五識之心王及相應生起之心所;次三頌明第六識之三性三量及相應心所;再次三頌明第七識;末三頌明第八識。

本書註釋本頗多,有明‧普泰《八識規矩補註》、明昱《八識規矩補註證義》、廣益《八識規矩頌纂釋》、清‧行舟《八識規矩頌注》等,其中以普泰的註較為簡明直截。

◎附︰《八識規矩頌》頌文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隣;
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地我恆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性惟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纔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參考資料〕 《唯識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0})。


十地經論

略稱《十地論》。世親造,內容是解釋《華嚴經》〈十地品〉的經義。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在中國有漢、藏兩種文字譯本。漢文譯本作十二卷,由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同譯,佛陀扇多傳語,於西元508年夏譯出。藏文譯本,由藏族譯師智軍、德積和印度的妙吉祥藏、慧胄同譯,譯出年代不詳,大略在西元八世紀後半。

本論作者世親本來是小乘學者,後在阿瑜陀國聽人讀誦《十地經》而信仰大乘(《西域記》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二章)。他所作的這一部論在中國佛教教義發展史上曾起過相當的作用。漢譯者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原來都是世親一系的學者,世親和安慧的著述最初由他們傳到中國。《歷代三寶紀》依《寶唱錄》說此論原來是流支和摩提分別翻譯,後人合為一本,但依崔光所作論序,未有此說。

本論的內容︰漢譯本卷一至卷三,釋十地中的初歡喜地,分為序分、三昧分、加分、起分、本分、請分、說分、較量勝分八分。卷四釋第二離垢地,分為發起淨分、自體淨分二分。卷五釋第三屆窮,分為起厭行分、厭行分、厭分、厭果分四分。卷六釋第四焰地,分為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分、清淨分、對治修行增長分、彼果分四分。卷七釋第五難勝地,分為勝慢對治分、不住道行勝分、彼果勝分三分。卷八釋第六現前地,分科和五地相同,在前第四地中所說的是對治由於人我執引生的悟解法的增上慢,第五地中說對治在清淨中相續不同的增上慢,而在這第六地中則說對治由於法我執所成的雜染清淨分別的增上慢。卷九釋第七遠行地,分為樂無作行對治、彼障對治、雙行、前上地勝、彼果五分。卷十釋第八不動地,分為總明方便作集地分、得淨忍分、得勝行分、淨佛國土分、得自在分、大勝分、釋名分七分。卷十一釋第九善慧地,分為法師方便成就、智成就、入行成就、說成就四分。卷十二釋第十法雲地,分為方便作滿足地分、得三昧滿足分、得受位分、入大盡分、地釋名分、神通力無上有上分、地影像分、地利益分八分。

《十地經》文比較難解,相傳鳩摩羅什譯《十住經》(即《十地經》)時,疑難猶豫一個多月未能動筆,後來他的師父佛陀耶舍來到長安以後,兩人共同討論才明確了辭句義理。世親這部釋論不僅使經文的義理得以綱舉目張,而且從經文中發掘出許多新義為後來大乘教義發展的張本。

首先,論中舉出六相以釋經文中各種十法的意義。這六相是從初地菩薩第四願中菩薩方便行的經文提出來的。漢譯經文(卷一)所舉六相之名為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這六相的釋義在後來華嚴宗的著作中得到廣泛的應用。

其次,論中解釋五地菩薩為饒益一切眾生要善知世間的一切文學、學術等,對於這些世間的學術如文字、論典、算術、醫方等等特別說呢人類為了消除外界的各種障害的對治。這種說法體現了《華嚴經》文(八十卷本,卷三十六)的涵義,使佛法和世法有所會通。

最後,論中解釋有支緣起和大乘觀法(第六地)。如卷三釋緣起(原譯作因緣)有三類︰(1)自相,包括名色至有。(2)同相,即生、老、病、死等過患。(3)顛倒相,指眾生不覺為我我所而受苦惱。此中自相又有三種︰(1)異熟相(原譯報相),即與名色俱生的阿賴耶識。(2)彼(指阿賴耶識)因性相,即指名色,與彼不離故,又依彼共生起故。(3)彼果次第相,即從六入至有各支。

卷八釋六地時,則依緣起(原譯因緣集)立三種觀門︰(1)成立、答難和相的建立,這也叫做有支相隨(原譯次第)緣起觀。(2)勝義諦的建立,即指經文「三界唯心」。(3)世俗諦的建立,又分六觀︰(1)雜染依止觀,所謂十二有支皆依一心。(2)因觀,又分他因觀、自因觀二種。(3)攝過觀,即以煩惱道、業道、苦道三者攝苦因苦果。(4)護過觀(斷除過患),說防護三種過患。(5)不厭厭觀,對於細苦粗苦心生厭離。(6)深觀,依龍樹《中論》〈觀因緣品〉「諸法不自生」一頌而作解釋。此外,論中又舉大悲隨順觀,分四種︰(1)愚癡顛倒,攝成立、答難、相觀。(2)餘處求解脫,攝勝義諦觀和雜染依止觀,指凡夫不知三界唯心,不於阿賴耶及轉識中求解脫,而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3)異道求解脫,攝因觀至不厭厭觀。(4)求異解脫,攝深觀。又舉一切相智分別觀,分九種,亦如上相配合。

本論自譯出後即由道寵、慧孕弘闡發揚而形成為地論師,在西元六世紀中分為南道、北道兩派,盛極一時。後來本論義理為一部分禪家所吸收,並促成中國初唐時華嚴宗的成立(賢首的《探玄記》引用本論甚多)。又本論釋經,綱舉目張,要言不煩,對後來註釋經典的體裁頗有影響。

本論的註疏,有隋‧慧遠的《義記》十四卷(現存八卷)。唐‧法藏也有《疏》若干卷,佚名《注十地論》二十卷(以上佚)。佚名《十地五門實性論》六卷(現存一卷)。又敦煌出土古寫本中有北周‧保定五年(565)寫本法上後記的《十地義疏》第三卷,釋論之初地後半及第二地。國外也藏有敦煌寫本釋初地一部分(闕首尾)的《義疏》(筆迹與上本相同)和《十地義記》卷第一的另本(敦煌寫本)。以上三種都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內。 (郭元興)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七章(摘錄)

《十地經論》一書的影響尤為廣泛。晉宋以來,大乘學者都注意通經,那時除講《大品》、《維摩》、《涅槃》之外,還講《十地經》。這部經翻譯過幾次,因而很早就有人研究。但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十地經論》既是印度菩薩世親對《十地經》的解釋,當然是最有權威的了。論中講述的義理,確也有特殊之處︰上既與《般若》相貫,下又為瑜伽開宗。這一特點是非常鮮征。「十地」原是配合「十度」來講的,在第六地配合智度時,經文提出了「三界唯心」的論點,世親對此做了很好的發揮。經文講到十二緣起,世親則解釋為「依於一心」;經文講到「還滅」,世親又認為應從「賴耶」及「轉識」求解脫,不應該從「我」等邪見中求等等。這樣,世親就由「三界唯心」的論點引申到了染(十二緣起)、淨(還滅)都歸於「唯心」。當流支將此論譯出以後,加上他大力宣傳,引起了當時佛學界普遍的重視,競相傳習,逐漸形成為一類師說,此即所謂「地論師」。

菩提流支的翻譯,開始時有些錯誤,如所譯《楞伽經》、《寶積經論》等。後來的譯籍,一般說還是譯得相當好的。關於《地論》的翻譯,據李廓錄的原始記載,說是流支與勒那摩提合譯的。經文前還附有北魏侍中崔朮序文。其中也說,此論從永平二年到四年,由流支與摩提合作完成。此後,他們兩人都講過《地論》,因為理解不同,說法上也有分歧,從而形成兩派,有了不同的傳授。這樣,就產生了一種傳說,以為此論先是兩人分譯,其後才合攏來的。此說先見於《長房錄》所引的《寶唱錄》(原錄已佚),到了道宣作《續高僧傳》,更是大加渲染。如〈菩提流支傳〉說︰「當翻經日,於洛陽內殿,流支傳本,餘僧參助。其後三德,乃徇流言,各傳師習,不相詢訪。帝弘法之盛,略敘曲煩。敕三處各翻,訖乃參校。其間隱沒,互有不同,致有文旨,時兼異綴,後人合之,共成通部。」不僅是二人分譯,而且是三人各譯了。在〈慧犯〉中也有記載︰「勒那初譯十地,至後合翻,事在別傳。光預霑其席,以素習方言,通其兩諍,取捨由悟,綱領存焉。自此地論流傳,命章開釋。」這又似乎由慧央箭調解兩家的分歧意見。還有記載得更加具體的〈道寵傳〉說︰「魏宣武帝崇尚佛法,天竺梵僧菩提流支初翻十地,在紫極殿,勒那摩提在太極殿,各有禁衛,不許通言。校其所譯,恐有浮濫,始於永平元年,至四年方訖。及勘仇之,惟云『有不二不盡』,那云『定不二不盡』,一字為異,通其驚美。」這種傳說,當然不足信。因為《地論》分量很大,譯本計十二卷,十萬言以上,加上開始翻譯,困難很多,如「器世間」譯為「盞世間」,足以說明其錯譯的一斑,如說兩人在隔離的情形下各自譯出,竟只有一字之差,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為什麼偏要說一字之差﹖這倒是可以推究一下。

原來《十地經論》卷二有一個頌,其中兩句是︰「自體本來空,有不二不盡。」世親在解釋中說︰「有二種頌(誦)︰(一)有不二不盡,(二)定不二不盡。此頌(誦)雖異,同明實有。」《地論》所譯之經,現存有藏譯本,也有梵本(一本為德人校印,又一本為日人校印),漢文則有五種譯本(竺法護、羅什、晉、唐、尸羅達摩),據諸本對照的結果,可見在世親時已經有兩種本子流行︰一是世親採用的「有不二不盡」本,一是另一「定不二不盡」本。所謂「定」,就是「寂」的意思。世親的解釋是,這兩個本子雖然誦出不同,但意思還是一樣。因為「寂」就是滅諸煩惱,有寂的用,即應有用的體,可見體應為「有」。世親所說的「二種頌」的「頌」,就是誦讀的「誦」,指的兩種讀法,沒有另外什麼含義。由此看來,這「一字之異」,並非翻譯上的差別,而是世親對兩種傳本中不同誦讀法的會釋。後來由此引起了人們的誤解,加上流支、摩提兩家傳承形成為《地論》的兩個系統,因而附會成為上述關於翻譯的故事。

〔參考資料〕 《華嚴經傳記》卷一;《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八;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十王

唐代以後庶民佛教信仰的一種傳說。又稱十殿閻王。指在冥府裁斷亡者罪業輕重的十位判官,即秦廣王、初(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太山王、平等王、都巿王、五道轉輪王等十人。

相傳亡者於其亡後初七日,乃至其後的七七日、百日、一週年、三週年,將依次詣各王面前,任其裁斷罪業,決定次世生處。茲略述十王如次︰

(1)秦廣王
冥界十王的第一王。掌理亡者在冥途初七日間之事。相傳人死後,先到此地,以衡量生前罪業輕重。秦廣王的稱呼或係源自道教的說法。《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南劍陳生既死,其弟之女見二鬼導至宮殿曰秦廣王也。王謂女曰︰欲救伯苦,可轉八師經,女寤家人來得經,請僧誦千遍,弟夢兄來謝曰︰已獲生天。」

(2)初江王
冥界十王之第二王。又稱楚江王。係監視亡者渡河的冥官。相傳人死後,中有之身於二七日(即第二個「七日」)至此王廳。其間須經三途河(即奈河),於河畔衣領樹下,有脫衣婆,待亡人來,即剝取亡人之衣,交予懸衣翁懸之於樹枝,量罪之輕重;若罪重而樹枝垂下時,引路牛頭及催行馬頭兩鬼即逐其往王廳審判。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池州郭生夢入冥府,王揖坐謂曰︰我是西門王郎,冥司錄我忠孝正直,不害物,得作初江王。」又,初江王以止住於罪人最初所渡之河三途河附近,故有是名。

(3)宋帝王
冥界十王之第三王。依流傳我國的疑偽經典《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與《預修十王生七經》所載,此王係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於第三個七日至位於二江岸上之此王大殿,殿前惡貓群集,大蛇並出,割破亡者乳房,並繫縛其身,令其承受諸苦。此王所轄冥界第三殿,即位於大海底東南沃焦石下,廣五百由旬,附有十六小地獄之黑繩大地獄。

(4)五官王
冥界十王之第四王。即於三江間建大殿,治眾生妄語罪的冥官。出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該經云(卍續150‧771上)︰
「第四五官王宮(普賢菩薩),於三江間建立官廳。大殿左右各有一舍,左秤量舍,右勘錄舍。左有高臺,臺上有秤量幢,業匠構巧,懸七秤量,身口七罪為紀輕重。意業所作不懸秤量。次至鏡臺當見鏡影。於此秤量點目有三別,一者斤目斷為重罪,重中開輕,為二八獄罪;二者兩目斷為中罪,為餓鬼罪;三分目斷為下罪,為畜生罪。先破不妄語戒,後餘造惡。至秤前時,秤錘自動,自然低昂。課亡人言,汝所造罪,秤目定重。亡人欺咳曰,我未昂秤,闇何為,我敢不信之。爾時,訪羅取於罪人置秤盤上,秤目如故。亡人閉口,造惡變面。訪羅下之傳勘錄舍,赤紫冥官令點秤書,光祿司候印明顯錄帳,具載憲章奏閻魔宮。」

五官王之稱自古散見於諸經,如《法苑珠林》卷八十八所引的《提謂經》云(大正53‧932c)︰「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灌頂經》卷十二云(大正21‧535c)︰「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簡而除死定生。」又《經律異相》卷四十九所引《淨度三昧經》云(大正53‧259b)︰「五官者,(一)鮮官禁殺、(二)水官禁盜、(三)鐵官禁淫、(四)土官禁兩舌、(五)天官禁酒。」據此可知,五官原稱鮮官、水官、鐵官、土官、天官,被認為是制殺、盜、淫、兩舌、飲酒五惡的冥官。今《十王經》將十惡配於十王,以五官王為治妄語的冥官,即是由《淨度三昧經》所說轉化而來的。

(5)閻羅王
冥界十王之第五王。又稱閻魔羅王、閻羅天子、琰魔等名。掌理亡者死後第五七日間之事。在十王之中,惟有「閻魔王」是印度所固有的。傳說謂其本地係地藏菩薩。亡者於死後的第五個七日,詣此王廳前,定罪業輕重。據《十王經》所述,閻魔王宮有光明王院及善名稱院二者。前者的中央有業鏡(淨頗黎鏡),亡者至其前時,生前善惡業悉現,俱生神一一證之,業果難逃;善名稱院則係地藏菩薩及其眷屬所住之處。

(6)變成王
冥界十王中之第六王。又稱變性王。掌理亡者第六個七日間之事。據《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述,亡者若有罪,此王則逼惡;若有福則勸善。

(7)太山王
冥界十王之第七王。又稱泰山王。掌理亡者第七個七日間之事。為判定罪人投生處所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上)︰「第七太山王廳(藥師如來),依前三王處斷勘決兩舌之罪,善因惡緣,求於生緣。」

(8)平等王
冥界十王之第八王。掌理亡者死後第一百日之事。《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
「第八平等王(觀世音菩薩),內含慈悲,外現怒相,且施教化之,且貪刑罰之。爾時,天尊說是偈言︰亡人百日更恓惶,身遭枷械被鞭傷,男女努力造功德,從玆妙善見天堂。」

我國自唐代以來,即有平等王的信仰。如法照《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云(大正47‧480b)︰「若得念佛深三昧,不怕三塗平等王。」又如《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華嚴經感應傳》所載,唐高宗儀鳳(676~678)年中,郭神亮為使者追至平等王處,因誦「若人欲了知」四句偈而得放還。此外,延壽《宗鏡錄》卷七十四也出其名。

據《慧琳音義》卷五閻魔鬼界項所載,平等王是閻魔王的意譯,司生死罪福之業及八熱八寒諸地獄的役使鬼卒。可見平等王也被認為是閻魔王的別名。另按《長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大樓炭經》卷六、《起世經》卷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所載,剎帝利種的始祖摩訶三摩多(mahāsammata,即大平等王)於劫初出世,掌管謫罰眾生的欲心,等分稻穀等物之收成。或謂因平等王是劫初之王,但在後世將其與閻摩混同,故產生「平等王是閻摩王別名,為地獄宰官」的傳說。

(9)都巿王
冥界十王之第九王。又稱都帝王、都弔王。死者於周年忌日,至此王之處接受審判。此王除審判死者之罪業外,並為彼等宣說《法華經》及造立阿彌陀佛像之功德。《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第九都巿王廳(阿閦如來),哀亡人言,於諸經中造法花經,龍女出海,無垢成道;於諸佛中造阿彌陀佛,光明遍照,除熱寒苦,緣人男女,欲救亡人,今日追善,受八齋戒,福力殊勝,男女勿瞋,能救亡苦。」

(10)五道轉輪王
冥界十王中的最後一位。指在冥途掌管亡人第三年之事的廳府官王。相傳為領二官眾獄司,治眾生愚癡煩惱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6上)︰「第十五道轉輪王廳(阿彌陀佛)。爾時,天尊說是偈言︰後三所歷是關津,好惡唯憑福業因,不善尚憂千日內,胎生產死夭亡身。邪見放逸過,愚癡無智罪,猶如車輪迴,常在三途獄。」

又,《私聚百因緣集》卷四描述此王治罪之相,說其中或有十目四臂之獄卒,能視人所作善業惡業,如手中之菓。點檢後,罪業輕者令轉生,邪見放逸之眾生使常輪迴於三惡趣;猶如車輪之迴轉。愚癡甚者,則有火牛車來現,牛頭馬頭之阿防羅剎拉之。或放入臼中以鐵杵搗之,或以箕簸之,斫打成微塵般。或以磐石打之,或以鋸削之。受苦之狀無以形容。

上述十王中,除第五閻羅王廣見於經論外,其餘諸王皆係受道教所影響。據《釋門正統》卷四所述,閻羅王(琰魔羅王)意為雙王,以兄主男獄,妹主女獄故名。此閻羅王如人間天子,泰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大神如六部尚書,其餘鬼道如州縣等。此一傳說乃唐‧道明神遊地府所見而傳世者。而《十王經》,即成都府大聖慈寺沙門藏川所撰。有關道明與藏川之事蹟,雖僅見於前述典籍,但此二人大抵可推定為唐朝末期之僧人。

五代以降,奉祀十王的風氣極盛,世人咸信生前齋供十王,死後受十王裁斷罪業時,業報可望減輕。相傳歐陽修曾夢見冥府十王,遂信飯僧造經的利益。此外,在大足石窟石篆山的第九龕,也有北宋十王像。

此外,將十王一一配屬本地佛或菩薩,則僅見於日本;中國與韓國則是將十王像與地藏菩薩一併供奉。

〔參考資料〕 《冥報記》;《佛祖統紀》卷四十五;《地藏菩薩像靈驗記》。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大圓滿

大圓滿是西藏寧瑪派所特有的密教法門,和新派密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很多地方不同。寧瑪派總判世出世法為異生人天乘、顛倒外道乘,和真實內道(佛法)乘。在內道中更分為九乘,通常稱為九乘次第。初三乘為因乘,即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後六乘為果乘,即事乘、近乘、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外牟尼續乘;摩訶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內大密咒乘。後三乘中,尤以阿底瑜伽一乘和新派最不相同,而大圓滿法門就是在這一乘中建立的。因此,阿底瑜伽也稱無二大圓滿。它的意義是︰一切染淨法統統在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本覺)中完全具足,所以叫做圓滿;解脫生死的方便途徑莫勝於此,所以叫做大。這內證智另有菩提心、心性、如來藏、自然智、自然光明智等異名。從果證來說,這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即法身,本性顯了分即報身,大悲明證分即化身,三身原來在本分上具足,不必另有精勤修作即已圓滿,所以叫做大圓滿。

大圓滿為什麼較其他各乘殊勝呢﹖九乘中初二乘為小乘,可以不論。菩薩乘不離用尋思伺察以辨二諦,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尋伺推求。事乘要住於二決取清之境,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二取。近乘(亦名俱乘或行乘)未悟達無二的義境,而大圓滿則是無二的菩提心。瑜伽乘求生密嚴剎土,不能住於無捨無取,而大圓滿則為無取無捨的菩提心。大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所以用方便勝慧(般若)為趣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勤修,隨瑜伽乘求證無別,所以用界智為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因果。總括地說,下八乘不用自然智,所以都以漸修為宗,不能出因果生死的樊籠,而流於沒有性修的偏執,但大圓滿則把種種顯現都化為一實相,所以叫做「自然出過勤修」。

大圓滿的修法又分三部,即心部、界部和要門部。這三部雖然依次略同於新派的大手印、五次第和六加行,但是寧瑪派的見解,認為仍然比那些法更殊勝。三部中又以最後的要門部為勝,因為在理論上,心部執著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於意度,而要門部能令實相自顯,故更殊勝。這要門部又分四部,即外、內、祕密和無上。要門部的無上部又稱為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簡稱大圓滿的寧提。寧提的傳承主要有兩系︰一系是由吉祥師子傳蓮華生,再傳空行智慧海王而傳下來的,叫做空行寧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師子、智經、無垢友而傳下來的,叫做上師寧提。二派理論大致相同,只修法方面稍有區別。

要門部所依的教典,傳說有六百四十萬頌,分為三萬五千品和五千樞要等,西藏譯出的只有少分,並且原本也非印度所有,而是收藏在烏萇的空行洲中,由本派的得大成就者如吉祥獅子、蓮華生、無垢友等人取出一部分來流通人間。

要門部中無上部的見修行果中,寧提法又名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大圓滿法的全部已勝於下八乘,而這一部法又是大圓滿中最深法門,為大圓滿的極頂,所以比大圓滿中其餘法門還要殊勝,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1)其餘法門都偏重於慧,可以速得開悟,但欠缺超脫力,所以不能即身解脫。本部法有見根法要,只論精勤的大小,不管根機的利鈍都可成就。

(2)其餘法門對於各各法性都在意識審察中建立信念,所作空觀如暗中投石,形同摸索,本部法則不用意識審察,現前即有,現量親證。

(3)其餘的法門都以能說的文句為憑依,所以對於義境一開始就要求通達領悟。本部法不用文句一字,而現前覩見義境(以現量親證),因此可以不依文句而成佛。

(4)其餘法門對於各各實相的義境,都以心慧取為觀境而建立體道果,時時要用思惟籌量。本部法則顯了現證,不用心慧所作,分別體道即可成佛。

(5)其餘的法門總要分別前後因果,故不能不另外去求菩提。本部法菩提自現,所以不用因果勝劣的作業,也不必精勤修行,分別取捨。

(6)其餘密法要用脈、風、明點等,當年齡少壯時,脈道舒展,易證菩提;年齡老大,則大種力衰,難以得解脫。本部法光明的日月從內起現,所以只要具足精進,不論年齡老幼都能解脫。

(7)其餘法門都認為三身是究竟果,是所觀待的法。本部法三身在道中即明朗顯現,所以能在究竟光明的本淨界中任運任持內證智的妙有境界。

總之,大圓滿中心界兩部雖能遠離言談安足外所,現量覩見證智,其心可以須臾間自顯而住,即許這一種動靜相為究竟,但事實上沒有真正看見,仍不過是意識審察一類之境。本部法能以真實法要現前明見,當然更殊勝了。又要門中的外、內、密三部,道果方面,仍然更以中有位的境界為憑藉,本部法則現生即可解脫為光明身。為了這些原因,光昌剛藏乘便成為一切乘的極頂。

在這一乘中又分決斷和超越兩部,在修法的過程中,後者以前者為依。如果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為微量而成佛,但對於外迷相地石山岩等不能淨化,且修道時仍以粗脈風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現身不能達究竟極地。超越法,則現生能證光明身而得大遷轉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而且所得天眼、神足、力通,也無量無邊。因此,在本部法中又以超越法為最究竟。

本部法的理論根據在《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頌文「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它建立本初之體自然智為一切法依,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像虛空一樣就是法身,本性顯了分像日月一樣就是報身,大悲周遍分像日月的光華一樣就是化身,所以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三界眾生因為業力所蔽顛倒迷亂,對於這個所依的實相不能了知,所以輪迴六趣受種種苦。

一切有情在迷亂時,因為有身口意三業的攪擾,這自然智雖不顯現,然而並不是沒有。就每一個有情的身上說,身為脈之所依,脈又為風和界的所依,在金剛身的三脈四輪中央有自然智宮心法殿,當中即有自然智光明之體。所以這個自然智是人人都具有的。

本部法中關於三脈四輪的建立和其餘金剛乘法門相同。另外不共的建立有四大殊勝脈為光明安住的處所。這四個脈是︰(1)迦底大金脈,(2)如白絲線脈,(3)細旋脈,(4)晶管脈。最後的一脈連結心眼,其中有具賢嚴明點,是現起無數金剛連鏁光明的依處。同時,在心臟(肉團心)中央有具足光明的光明脈,像放光一樣照明一切細脈,所謂「如來藏周遍」就是這個意思。這個能明照的內證智本體即空,本性是五光常照,大悲的光輝周遍,所以是三身(或五取蘊,見下)五智的大藏。但是它的本體法身之清淨知見被阿賴耶和八聚識所障,本性五光明照分被有質礙的血肉蘊聚所障,大悲光輝和證智起處被業和習氣所障,因此它的體性極難覩見。但它是周遍一切有情,以各各有情之身為依而存在的,所以說為本初界自然智如來藏。在現前的肉身中,周遍而住。這如《寶性論》說︰「等覺身流布真如無別故,有智故有身,常具足佛性。」

關於修法方面,本部法也和一般真言道相同,分為能成熟的灌頂和能解脫的修持兩部分,內容如下表︰


┌外有戲論寶瓶灌頂─除身障
┌能成熟道─四灌頂┼內無戲論秘密灌頂─除語障
│ ├極無戲論智慧灌頂─除意障
修法┤ └最極無戲論辭句灌頂─除所知障
│ ┌共同前行
│ ┌前 行┤
└能解脫道┤ └不共前行
└不共正行


本部法中和一般真言乘相同,也非常重視灌頂傳受,所以這四種灌頂需具足受(但也有說最上奧義端賴自悟,傳亦不知,說亦不知的)。受寶瓶灌頂可於生起次第修法得自在,受祕密灌頂可於修圓滿次第「拙火」旃荼梨及字輪誦咒得自在,受慧智灌頂可於修大樂雙運及通達本淨法性智得自在,受辭句灌頂可於現量任運之義得自在。如不受灌頂則過患極大。反之,如果能具受灌頂,則在一切分位都能成就所樂求的事情。在修道時,光明脈清淨,能夠生超殊勝三摩地成為諸佛之子,任持佛的種姓,壽命長遠,受用威權都能具足,永斷一切惡趣,領受天上的廣大安樂吉祥,現身證得究竟佛菩提果。

其次,進入修道,因為本部法以出過一切起心作意,現前令見光明智慧為宗,所以對於一切以意識審察為性的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都要棄絕。初步先修共同前行,再修不共前行(以修金剛薩埵或修蓮華生為主),最後再修不共正行。

關於正行,主要是些實修的方法,所以特重口傳。要門部的梵文原名為「烏波第舍」,就是近處指授的意思。修法內容,大致是︰初步指示身語心三要,身要有五種或三種姿勢(法身獅子奮迅勢、報身大象眠臥勢、化身仙人蹲踞勢)等。再指示根門要、緣境要、息風要、證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四種光坡可逐次現前,四光明是法性現量光明、證受增長光明、證智充量光明、法性窮盡光明,第四光明又有漸盡和頓盡的分別。

在現見光明的剎那證智中,阿賴耶俱三界心心所都可遣離,一般密咒下乘以味展二脈的風心趣入中脈所生的樂明無念之智,認為是「俱生智」,這是仍然未遣離阿賴耶八聚識的狀態,因為樂明無念中的安樂受是意與染污末那未分的無念,所以即是阿賴耶,這裡微作明淨狀的就是阿賴耶識,色聲等五種粗境仍依根識各別顯現,所以仍有五門之識。這些若不加以遣除,則生死之心尚未解脫,當然不能解脫。並且下乘密咒以脈風明點一味和合之喜為根本義,所以認為要使風界等從味展二脈趣入中脈,使脈結各各舒解,由此起現初地以至佛地的各別功德。這種法門障礙很多,而且本風要是不慎進入六趣輪迴的脈瓣中,反而可以生起很多迷亂的境相,引發過患。本部法則可使諸風自滅而住,各各脈瓣的風自成清淨,這時光明脈中的智風就在本位上自然朗照,所以清淨智慧之境,身、光、剎土等都能當前顯現,而迷境不復生起。等到中脈裡的光明脈增長,那末諸脈結就漸化光明,地道功德即在本來光明中出現,這就是得到解脫了。譬如,當初二結(中脈中)化為光明時,在外面顯現的光中就現出一千二百個佛土。如果把自己的光輝分照那裡,再收攝到本光中,那末就到那一剎土去了;如果把身頸轉動一下,就可以震動照耀一百個佛世界,而內心又能入出一百種法性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即此已遠超下乘之地了。

依這個法要以見根(淨眼根)現量瞻覩的一剎那,澄清不動,遠離合散的智慧,就是在本分上證法身的決斷,外面顯現光明照了的方便,就是任運起現自性色身道的超越。因此,外所顯就是「生起次第」起現方便的法要,內明照就是無生而滅諸戲論的「圓滿次第」現證遠離邊際的般若。這樣,方便、般若、生起、圓滿、法身、色身、顯相、空性、福德、智慧等資糧都在修決斷和超越時剎那圓滿。這時五取蘊五智也都剎那圓滿,因為心一境性遠離戲論就是法身,自顯無執就是報身,現種種境就是化身,遣八聚識就是菩提身,界無遷變就是金剛身。又遠離緣慮戲論就是法界智,顯了無障就是圓鏡智,住平等味就是平等性智,所顯五光無染就是妙觀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

在修法時,安住光明的剎那也可以盡攝下九乘的密意勝利。因為這時沒有補特伽羅執及法我執,所以盡攝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身語意三都沒有煩惱垢染,所以盡攝清淨行事、近、瑜伽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光明,證智,無二齊運開覺,現證殊勝三摩地,所以盡攝大、隨、極三瑜伽的密意。其餘的陀羅尼、三摩地以及諸地道等都是就內證智無垢分上安立的,所以也同時盡攝。這樣一來,下乘所修的一切三摩地和所開覺的一切功德法無不盡攝於此安住光明的剎那中。

本部法的果證,一般說來,如果在塚間、空谷、洲渚等極寂靜的地方如說觀修,等到四光明的境界逐次起現,那末,上根只要三年,中根只要五年,下根極長七年,內外質礙之境都化為光明,就可以在自顯色究竟之處現證佛位(這裡所說的色究竟指法身普賢所住的法性土,不是普通的色究竟天)。這時可以隨修行者的願心而有兩種成就。一種是想用現身成辦廣大的利生事業,壽命無邊盡三有際,就可以證取大遷轉身。這種身性像水中月一樣,雖有顯色,但沒有觸色,如同大阿闍黎蓮華生和無垢友,能在一剎那中示現不可思議神通法門。另外一種成就,即是不想依現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的,那末在圓滿四光明道而身化光明時,就到法界本初地任運成就三身五智。所以在法身剎土就成為普賢,在報身土任運密嚴剎中成為自顯受用身,再由加持力,在清淨佛土現為五部如來饒益諸住地菩薩,更於六趣中示現各趣大師廣作義利,以殊勝變化工巧及受生等事窮三有際饒益無盡。

大圓滿法的內容大略如上。至於本法中要門部的傳承,據傳說分為天上和人間兩個階段。天上為提婆賢護之子慶喜藏,又名具勝心天子,由金剛手授以此法。人間的傳承始於具勝心,他降生烏萇國,為國王烏波囉遮之女華明之子,名為極喜金剛。極喜金剛登位時,金剛手親來傳法。後極喜金剛傳法於阿闍黎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法於吉祥獅子。吉祥獅子是漢地戍奢洲人,父名具善,母名光顯女,他在二十五歲時遇妙吉祥友,圓滿承受阿底一切教法。吉祥獅子後傳烏萇第二佛(指蓮華生)、智者若那修多羅(智經)、大哲無垢友和大譯師遍照等人。自吉祥獅子以下是持明表示傳承。蓮華生、無垢友以下都是補特伽羅附耳傳承。這耳傳又分二系,一系是由蓮華生傳空行智慧海王,埋藏法寶以待有緣,後由蓮華生業力取藏傳遍智自然金剛、雍敦金剛吉祥等為空行寧提;另一系由無垢友傳孃定賢,建烏汝奢寺埋藏教授,後由登瑪倫賈取出傳給孃結尊師子自在,由他再傳給孃迦當巴。他把教授埋藏三處,三十年後由結貢那薄在西元1067年取出,這時陸續取藏的還有響巴日巴、漾敦諾札(即吉祥金剛,西元1097~1167)。漾敦諾札傳子億日(1158 ~1213),他又傳子覺貝(1196~1231),以後遞傳師子奮迅,他再傳鏡金剛(1243~1303),他又傳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他後傳隆欽饒絳巴(1308~1363),這一系叫作上師寧提。隆欽饒絳巴,又名無垢光,他也曾受學空行寧提,又遍學後弘期新派密法,關於明處、顯經、密咒的著作極多,被推為舊派中智者之首。從現存資料看,自無垢光開始,大圓滿的教義,才成了有組織的、有系統的、有記錄的學說。此外,在後弘期中,仍有不少的取藏者出世,也有很多在定中得法的名為淨相派,傳承之間又各成系統,非此處所能備舉。現在川藏一帶弘揚寧瑪派大圓滿教法的,西藏有金剛崖寺,成熟解脫洲等,川西方面有白玉寺、迦陀寺、竹箐寺和昂藏寺等。(郭元興)

◎附︰陳重暉〈大圓心髓略識〉

大圓滿心髓(心中心),為藏傳佛教寧瑪派所傳密法中的最上法門,其見地行持,與漢地禪宗頗多相近,而又別具修身修氣、修力修語的多種方便,及不共顯密諸宗的密義密訣,洵為佛教法藏中的瑰寶。本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大圓心髓傳入內地,有郭元興、陳健民、根造、密顯等諸大德先後撰文介紹弘揚。鑒於今氣功界所傳行大圓滿法之支離訛誤,茲據《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大幻化網導引法》等,對大圓心髓的傳承、見地、修習次第作一淺略勾提,並略附陋識,以供有緣者參考。

部居與傳承
一如漢傳佛教諸宗,寧瑪派有其對全體佛法的獨特判教體系,此即九乘之說︰(一)聲聞乘、(二)緣覺乘、(三)菩薩乘,此三合稱「外三乘」,為應化身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顯教;(四)作密、(五)行密、(六)瑜伽密,此三合稱「內三乘」,為報身金剛薩埵在色究竟天所說的密教,即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下三部,唐密所說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七)摩訶(大)瑜伽、(八)阿耨(隨)瑜伽、(九)阿底(極)瑜伽,此三合稱「密三乘」,為法身普賢王如來所示密教中的上乘。其中摩訶瑜伽、阿耨瑜伽相當於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第四無上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父部法,阿耨瑜伽相當於母部法;第(九)阿底瑜伽(梵ati-yoga)即寧瑪派所說大圓滿(梵mahāśānti,藏rdzoga-chen),是本派獨有的大法。

大圓滿法又分外心部、內界(隴)部、密口訣(要門)部三部,其中最高的口訣部,又分阿的(無上)、借的(無上之總持)、仰的(總持之總持)三部,第三仰的,為前二部乃至整個大圓滿法、整個佛法之總持,即本文所說大圓心髓,藏名「領體」者,此部法又名「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光明金剛藏乘」、「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無論就見地或修法而言,此部法確實極為圓頓,堪稱佛法中之頂尖。

據傳大圓心髓源出原始法身普賢王如來(阿達瑪佛),此佛以心印傳於毗盧遮那等五方佛,五佛以印契表示,傳與密乘總持者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北印烏仗那國王極喜金剛,為人間大圓初祖。據郭元興之說,極喜金剛梵語名字當以「難陀」開頭,唐‧義淨《求法高僧傳》中提到的持明咒藏大成就者難陀,蓋即此師,為龍樹門人,當生於西元三世紀左右。極喜金剛一傳妙吉祥友,再傳希立省哈(吉祥獅子),此師為旅居印度之漢人,其門下分為兩系︰一系經佳那叔札、彼瑪拉別札傳蓮華生大師,稱「上師領體」;一系由希立省哈在金洲(蘇門答臘)傳蓮華生大師,蓮師傳空行母移喜措嘉,稱「空行領體」。

藏傳佛教前弘期,兩系領體法僅在個別利根者中祕傳,在朗達瑪王滅法之難中,經典法本藏於岩洞,尤空行領體長久未顯人世。至後弘期,有結貢那波等掘發伏藏,大圓經續得以出世。元代有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傳上師領體,門下有噶瑪迦舉派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及隆欽饒絳巴(無垢光,1308~1363)等高足。攘俊多杰又從貝瑪來狄札得空行領體祕藏,傳之隆欽饒絳巴。隆欽中興寧瑪,集舊派大成,對寧瑪教法進行總結整理,著書二六三部弘揚,以《七寶藏論》最為精要。其弘揚之中心,即在大圓心髓。

據郭元興之說,大圓滿法屬無二部,以《理趣般若經》為根本所依,此經早由唐‧玄奘大師譯出。後來開元大士攜密西來,無二部經籍即傳於中土。不空譯《金剛頂》十八會中即有無上部,《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與大圓滿法相契,阿地瞿多譯阿底瑜伽為「無極高」。蓮華生大師故鄉自西元657年起列入大唐版圖,西藏傳說蓮師曾赴漢地學過陰陽八卦之術,傳其大圓心髓的希立省哈,亦為漢人,當係唐初出國者,其時正值禪宗初興之際。從大圓心髓與禪宗的相近看,兩者之間可能有淵源關係。

大圓滿之名字義理,雖在唐‧開元間即來中華,然大圓心髓系統修法之傳來漢地,卻遲遲延至本世紀三十年代。當時來內地傳法的西康諾那活佛,雖極推崇大圓心髓,然所傳尚未系統。厥後貢噶上師應請前來,才將大圓心髓法和盤托出,受學者頗多其人。又有薩迦派上師根桑澤程來內地傳大圓心髓法,譯出智悲光著《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有內地張澄基、陳健民及普陀山青年僧根造、密顯等赴康藏參學,得大圓心髓之傳。根造、密顯等編有《常樂文庫》闡揚寧瑪教法,已出四輯。二師曾赴美國主持大圓滿心髓研究中心,為西人灌頂傳法。國內修學大圓心髓者,多出貢噶上師門下,藏地則有川西竹箐寺、噶陀寺、昂藏寺等寧瑪大寺傳行大圓心髓。

大圓心髓法的內容,也和其它密法一樣,按修習次第,分為見、修、果。

大圓心髓見
和漢傳諸宗一樣,寧瑪派的修持,也是先得見地,次論修證。寧瑪派把全部印藏佛法的見地,判為四宗︰(一)唯識見,同漢傳法相唯識宗;(二)中觀見,略同漢傳三論宗;(三)大手印見,為迦舉派、薩迦派、希解派之根本見地;(四)大圓滿見,為寧瑪派所主張。大手印見、大圓滿見在哲學觀上皆以自心如來藏性或明體為本,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屬於一類,而大圓滿見更超越法界量心,直顯自性,最為圓頓。

大圓滿見又稱「本來清淨見」、「自然智見」,藏語曰「左巴欽波」,意謂眾生、諸佛共具的心性明體或內證智,本來清淨,任運顯現世出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隨所顯現無不圓具一切,故曰大圓滿。圓具一切者,謂此心性體性空為法身,自性庚報身,大悲周遍為化身,法爾具足三身五智,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造。《祕密聲續》云︰「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蓮華生大師《大圓滿教授勾提》云︰「本來清淨大智慧,離心造作之解脫,(中略)世出世法集於一,無作無生本菩提。從本任運無生滅,不能言表不能思。(中略)自生自顯自圓滿,此即離事大圓滿。」貢噶上師《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且初言見者,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郭元興《九乘差別略義》釋云︰「情器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於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總之,眾生心性本來是佛,圓具三身四智,非假修為造作,當下覺了即是,可謂大圓滿見猶大圓心髓見之宗本義。這與南禪的見地,可謂不謀而合。慧能大師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壇經》)馬祖曰「即心即佛」,法眼曰「一切現成」,與大圓心髓見可謂同一旨趣。

大圓滿心髓見不共於顯教的密義,是謂自性明體依於眾生現前肉身而住,其體為身中三脈四輪中央的智慧明點,它雖被妄識血氣遮蔽而未顯,本性功德亦法爾具足,為眾生身心性命之大本,故曰眾生四大肉身中,具足如來智慧德相。所謂智慧明點,亦稱離戲明點,可看做心性自然智的物質實體。

大圓滿見是修習大圓心髓法的指針,若無決定正見正智印持,如今之多數修大圓正行妥噶看光法者,則只等於世間的氣功,不得名為大圓滿。

晚近寧瑪派寺院,雖亦如格魯派,極重顯教經論之學習,依聞思慧而得見,但大圓正見的獲得,在當初未必必依經論長期研習,可以頓悟。頓悟略有二途︰若上根利智,遇具緣上師,可通過灌頂或機緣之成熟,依上師指示加持,以心傳心而得頓悟。如《大圓滿無上智廣大心要》述灌頂中指示心性之法為︰
「如生盲眼開,直指即證現量,使弟子不變金剛坐式,奏小鼓鈴等,及傳承啟請,以轉境之聲,令行者之心入上師之念奏中。念完後言︰汝之現前此心,無作無為,勿擒勿縱,無所造作,於此本境,不需見修等精勤,亦非拘束遣放,本自解脫!」

這與禪宗師資間的心傳風格雖然不同,多了一些灌頂的禮儀事相,略嫌程式化,但直指心性的本懷其實無二。這種直指,當然只被上根。若根性稍鈍,於言下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指示於前行中依訣觀心,以悟正見。

大圓心髓前行
大圓心髓作為一種密法,自須先具皈依、發菩提心、持戒等大乘道修禪的共加行,並依止具德傳承上師,求受灌頂,修無上部密法中之上師相應、大禮拜、供曼達、金剛薩埵百字明四加行,以滌除業障、身中氣脈之障,積集修定的福智資糧,鑄成堪修密法之器。

若上根利器,通過修四加行,或具足虔敬上師的信心,師徒機緣契合,經指示而得決定正見乃至頓見心性,便可直入大圓滿心髓正行。若鈍根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有不共於其它密法的前行,使行者身心轉為堪修正行之器。這種前行,大蓋取於大圓滿心部、界部法及其它無上部密法,以身、語、心三修為特點。

修身旨在打通身中氣脈之障礙,分修力與修氣脈點兩門。修力者,以特殊的金剛立或金剛坐式,令身形如杵,並觀想身體變為各色金剛杵,以鍛煉筋骨皮肉及耐力,打通身中粗顯障礙。金剛立式,有武術站樁練力之效。修氣脈點,有寶瓶氣、金剛誦,及觀想眉間、臍下明點以生拙火法,乃無上瑜伽父部母部圓滿次第通用的修法,旨在打通身中脈結,令氣得以入住於中脈。

修語旨在打通喉輪脈結,引生心寂,以如儀站立口唱「吽」字並配合觀想為法,有猛利念與柔和念二法。《札坦舉根本續》云︰「口念吽字於處所,印契與習力事業,乃至軟尋趨入道,如此淨語心得力。」

大圓心髓前行之修身修語,是上乘氣功,宜於喜愛氣功者修習。下根者由修身修語,打通氣脈障礙,自然易於觀心頓悟,轉鈍根為利根。這是密乘無上部較顯教別具的方便法門。大圓心髓前行雖如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但只為滌除氣脈障礙而用,未必如其它無上部密法,必須依此道引發心寂,明心見道。晚近西藏修大圓滿者,多從本尊法修生圓二次第入手,這當然更為穩妥紮實。

大圓心髓前行中的最要一著,是修心,此須由三門觀心,內觀一念妄心,而悟解見證真心。三門者,(一)觀心之生處,(二)觀心之住處,(三)觀心之去處,於三門推析尋究,觀一念非由境生,非由根、識生,非心境和合生,非無因生,不住內外中間諸處,生無所從來,滅無所去處,不住三際,超越四句,復觀能觀能覺之心亦不可得,從而滅分別戲論,即於分別心滅處見性明心。《超品本續》云︰「此心初來處,及中住後去,觀察此三者,心淨知本性。」這種觀心法門,是從小乘心念處觀到大乘經論中多處宣說,並無祕密可言,只要依教觀心,便會見「密在汝邊」,大圓心髓法不過強調為訣要,並重上師之印證而已。

大圓心髓正行

真正的大圓心髓,是澈卻(一譯且卻)、妥噶之正行。澈卻(khregs-chod),漢譯「立斷」,為斷有為造作意。修持之要,是依前行觀心所得正見或覺受修無分別止及慧觀,體認本來心地,任運保任,入於自性明體大定。《大圓勝慧澈卻脫噶全書》述澈卻修法云︰
「只在一切法之顯現中,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證,無散亂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即是。(中略)若錯失了這一剎那,第二剎那起了執著,就是妄念識心,若依妄念去修澈卻,猶蒸沙成飯,終不可得。是故我人於此剎那上,不想過去,不計未來,不著現在,明明白白認識此明空不二的體性,就是吾人本心,能所一體,無過去現在未來,無東南西北上下長短之分,無青黃赤白之色,猶如虛空,一切法就在這空體上任運顯現,能顯是這個,所顯也是這個。(中略)凡所顯現,皆是自明自顯,當下解脫,解脫二字亦是假名,當體認識,是名澈卻。」

按此,澈卻修習之要,在於六根開放而未起妄念的剎那間體認本心、保持不亂,這在阿達瑪佛偈中總括以「一心不亂」四字,此「一心」,即未經能所二元化的絕對心、本來心。大圓心髓的澈卻,實即大乘經中的一行三昧,達摩大師的壁觀,不過指示更顯直截、活潑,修習強調寬坦任運,不強遏抑妄念,不墮空寂一邊,與慧能大師以「無念為宗」之般若三昧最為相近。

與禪宗不同的,是澈卻在見性後,不像禪宗那樣於向下門中度化眾生,修菩薩六度行,而是逕直向上,專精修定,保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以空性如虛空、明空如鏡、顯空如浪三訣持心,對治妄念。

空性如虛空,謂了三業六塵皆空,身不動搖,口離言語,心不起伏,五根不遮,任運自然,於五塵境不起分別,心如無雲晴空。

明空如鏡,謂五根所現五塵境雖然宛在,然內心毫不執著取捨,有如明鏡映現萬象而不分別。

顯空如浪,謂起心對治妄念,適成垢病,當識所觀妄念與能觀之心體性皆空,起滅同時,如浪由海起,還滅於海。

如此護持明體不昧,於座上座下、行住坐臥、眠夢之時皆不稍亂,尤須於煩惱及六塵境中用功,以自性明體融解一切煩惱妄念,轉為菩提,如《雲海續》所說︰「三毒五門六識諸境界,隨顯本來解脫住本元,無斷無住法性上解脫。」

澈卻得定後,還要與妥噶並修,以顯明本體,現量窮證自性明體。妥噶(thod-rgal)漢譯「頓超」,為大圓心髓之不共密法。大略是任持澈卻定心,依靠於聯通心、眼的智慧氣脈之上,開放眼識之窗,以無住心凝視外界光明而修定,俾法界本具明點空光現量顯現,以窮證法性光明之妙用。有看日光、月光、燈光、水光及黑關法等,最重要者乃日光導引法︰於無風無雲晴天,以澈卻定心靜觀日光,令內心、外虛空、密氣脈三空相合。在這裡,大圓滿見和澈卻定心是修習的關鍵,若無澈卻的基礎而看光,則落於道教採日月光華法之類,適成見性之障礙。

修妥噶定,可以肉眼現見法界明點空光,照燭微觀乃至「渺觀」層次,窮證法性而即身成佛。法性漸次顯現的過程分四階次︰

(1)法性現量顯現︰初見明點空光,光如線紋、明點、彎曲之金剛練等。

(2)覺受增長顯現︰明點空光增長廣大,遙遠明顯。

(3)明體𣈆詣顯現︰於明點空弘團中,現五方佛淨土、報身莊嚴等。

(4)窮盡法性顯現︰外所顯境盡收於內,心境一如,無明習氣寂滅,轉身為虹光身,意為無生法身。

牛實為教授在《藏密內功科學觀》中以量子控制論解釋妥噶,謂妥噶定心中可使自身明點的振動頻率與宇宙生態量子場(明點空光)的輻射頻率相同,因而吸收宇宙生態量子場的輻射能進入自身中脈,迭加在自身明點的光能之上而共振,從而獲得殊勝成就。這種說法不妨作為妥噶原理的一種科學假說,但按照妥噶的修習法則,另收光能、共振,無疑是必須捨棄的分別執見。

大圓心髓之果
大圓滿法稱修習澈卻精進不輟,七日之內可見本來面目,繼續修習三至十二年可獲即身成就,不僅得大智慧、大解脫,而且能使肉身粗細四大融歸法性空,得生死自在。生死自在的物質表徵,是圓寂時肉體縮小如八歲孩童,火化後留碎舍利或完整舍利。若修習妥噶成就,轉變肉身四大的力量更大,可化肉身細胞為虹光身,下等者圓寂時身化虹光趨入法界或本尊淨土,僅留爪髮,上等者現世證得「大遷轉身」或「童瓶身」,肉身化為光蘊,視之為有,觸之為空,永保十六歲身容,可長久住世或隨意趨入任何世界。據傳蓮華生、無垢友即證得此身,厥後則罕聞。然藏地修大圓滿成就臨終虹化者,僅噶陀一寺數百年間據載即達十萬人。直至1952年,尚有德格益龍人索朗南杰虹化,1980年,貢覺縣的阿達拉姆和察維縣的玉拉(女)臨終時分別縮小到二十、五十公分(見《藏密氣功》)。這種成就在顯教大乘學人看來雖未必有追求的價值,但從人類生命自我變革的角度而言,無疑是一種很值得參考的方案。虹化的真實現象,對人體科學來說,有重大研究價值。

總之,大圓心髓修身修氣的前行,可涵括氣功而堪稱上乘,澈卻之正行可融攝禪宗而具有輕鬆寬坦之長,還獨具不共顯密諸宗的妥噶之密,其即身的果證更獨具身心共同解脫之妙,誠為自力法門中的極圓頓者。當然,在見地之勘驗、參究之方便上,它或許有未及禪宗之處,有易認光影之弊,若能參合禪宗而修,則更為穩當。禪宗見性者若能進修妥噶,則即身可期解脫。大圓心髓法過於注重即生了脫生死,而忽略了人間現實之淨化、菩薩六度之修行,顯然是其不足處。為適應時機,澈卻妥噶的內容,應益以向下的法門,這可參酌禪宗的「行入」。

〔參考資料〕 吳家樑編《大圓滿心要總集》。


大慧刀

密教胎藏界如來身會印明(手印、真言)之一。慧刀比喻利智。結誦此印明,能斷除俱生身見等惡見煩惱,得無垢法身。因此在出罪方便時,也採用此印。其真言為︰「南麼三曼多勃馱喃(namaḥ samanta buddhanam,歸命普遍諸佛)摩訶朅伽微囉闍(maha khaḍgaviraja,大刀無垢)達磨珊捺囉奢迦(dharmasaṃdarc̣yaka,法現)娑訶闍薩迦耶捺口栗瑟致掣諾迦(sahaja satkaya dṛiṣti chedaka,俱生身見截斷)怛他蘗多地目吃底儞社多(tathagata-adhimukti nirjata,如來信解入生)微囉伽達摩儞社多(viraga dharma nirjata,無貪法人生)吽(hūṁ,種子)。」

關於其印相,有種種異說︰

(1)《大日經》〈密印品〉說,二手作金剛合掌,屈二頭指合甲,以二大指壓二頭指指甲之側。

(2)作金剛合掌,二大指並立,屈二頭指,其面拄二大指之指頭。

(3)以虛心合掌為印母,二大二風以第一說為準。

(4)以虛心合掌為印母,二大二風以第二說為準。

至於印相的標幟,也有各種說法︰

(1)表竭伽(khadga,刀)之形。竪地水火(小、無名、中)六指相合為刀身,二風二空(二頭指、二大指)相捻表示鐔。合掌,表生佛不二之義。

(2)二風合甲是以諸佛平等的大智(右風指),斷眾生差別的身見(左風指)。然而,仍是迷悟相對,非畢竟的大空,所以加上二空,表示大慧刀。

(3)合掌(合蓮華形),表凡夫的肉團心,代表本有的理智。二風是迷悟之因,二空是生佛之果,空風相捻表因果不二。

所以,大慧刀是彰顯因果一如之理的即身成佛的祕印。灌頂祕印,如無所不至印、大率覩婆印及刀印、劍印、尊勝空印等印相與大慧刀印同,而印的標幟有各種說法。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中有

指介於今世死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亦即眾生在死後而尚未正式投胎時之生命狀態。又作中陰、中陰有、中蘊等。四有之一,或七有之一。

中有說係以轉生輪迴之思想為根柢而成立,其雛型已見載於《品達奧義書》(PiṇḍaUpaniṣad)。印度佛教諸派中,有人承認中有之存在、也有人加以否定,眾說紛紜。茲將經典所述中有之特性,略述如次︰

(1)中有因惑、業、苦而有,其身由意識所成,非由父母之精卵而來,故其身為「意生身」。

(2)中有身極細微,故肉眼不能得見,僅中有之同類或修得極淨天眼者可以得見。

(3)中有之由業力而有之通力極強,如凌越虛空般地自在。

(4)中有之用無對,金剛等不能遮止。

(5)若當生之趣決定而中有已生,縱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亦無法改變。

(6)仰賴段食,且專食香以資養自身。

(7)住時短少(關於中有期間之長短,雖無定論,然最長不得超過四十九日)。

(8)一切中有皆具五根。

(9)因顛倒心而想欲境,或於香、處超愛染而結生。

總之,中有與業不可分,中有僅成立於業思想上。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一(摘錄)

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附二︰《俱舍論》卷九、卷十(摘錄)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

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麨,旃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

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

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中略)

諸趣生已,皆謂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起結,未斷生結。

◎附三︰《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九、卷七十(摘錄)

有說︰中有非趣所攝。問︰若爾;善通施設論等尊者達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達羅達多,是文頌者,言多過實,故不須通。若必須通,應求彼意。謂諸中有似所趣形,故說攝在所向諸趣。地獄中有,形如地獄;乃至人中有,形即如人。而實中有,非趣所攝。

評曰︰此二說中,後說為善。所以者何﹖趣謂所趣,即所至處。中有趣彼,非所至處。猶如道路,故非趣攝。復次趣非擾亂,中有擾亂。是故中有,非趣所攝。復次趣多安住,中有不住。如風陽燄,故非趣攝。復次諸趣是果,中有是因。因不即果,故非趣攝。如因非果;作非所作,取非所取,向非所向,應知亦爾。復次諸趣相麤,中有相細。細不即麤,故非趣攝。如細非麤;不現見非現見,不明了非明了,應知亦爾。復次中有在彼二趣中間,故非趣攝。如田邑土世界中間,非田等攝。復次趣是根本,善惡業招。彼加行業,招於中有。因既有異,故不相攝。(中略)

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

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中略)

問︰中有生時,為有衣不﹖答︰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增故。慚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俱。欲界中有,多分無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苾芻尼所受中有,恆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說︰菩薩中有亦無有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受中有,常與衣俱。

問︰何緣菩薩中有無衣,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衣服施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爾;菩薩於過去生,以妙衣服施四方僧,白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為微塵猶未為比,如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施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衣服。入母胎位,乃至出時,衣不離體。如如彼身漸次增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為法服。受具戒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懃修正行,不久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身火葬。

菩薩過去三無數劫所修種種殊勝善行,皆為迴向無上菩提,利益安樂諸有情故。由斯行願,於最後身,居諸有情最尊勝位。眾生遇者,無不蒙益。是故菩薩所受中有,雖具相好,而無有衣。願力有殊,不應為難。諸有發願如白淨尼所受中有,亦有衣服。應知此中前說應理。菩薩功德,慚愧增上。諸餘有情、色界中有,所不及故;在中有位,必不露形。

◎附四︰《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摘錄)

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

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覩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緣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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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五師

亦名:異世五師

子題:大迦葉波、無相好佛、摩訶迦葉波、迦葉入涅槃、佛四塔、迦葉法付阿難、阿難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阿難法付商那和修、末田提、商那和修、商那和修法付優波鞠多、優波鞠多、鞠多、鄔波堀多、堀多

戒本疏‧解今題目:「二者,五部。(敘異世五師以明緣本)(一、列緣相)(一﹑第一師)若據緣本,其流上座。何以知耶?大迦葉波初秉宗教,將事集法,簡練通德故。五百無學,智論千人,並是釋門達化之士,故號斯侶名為上座。如律中說,結後召眾重述前法,時大眾曰,佛是智人,立法須定,何得開制?迦葉告曰,由是智人,制已更開,開已還制,自非達化,何以明斯?故得任持三藏御世。如部執解,於佛滅後夏竟涅槃,大悲、智論,咸陳滅相。如付法藏傳說,付法與阿難等。(二﹑第二師)二師阿難,受法化世,如付法藏傳,恆水中流而取滅度,分身四分,廣相如彼。(三﹑三四師)三師末田提、四師商那和修,並是阿難親承資奉。阿難將滅,以法通付二人。田提道洽罽賓,和修化在中國,是則同時分地而王也。(四﹑第五師)五師優波鞠多,和修所度,緣如智度,聲振遐邇,時人號為無相好佛。(二、示不分)前之五師,躡跡傳化,體權通道,故不分教。」行宗記釋云:「次明五部。先敘異世五師者,欲顯派分有所因故。初師中,初二句示本部。何下,明緣相,又四,初敘選眾。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飲光氏。秉即是持。通謂六通,德即學行。智論千人者,示不同故。言達化者,體佛意故。如下,次引緣釋上達化。雖歎迦葉,意通大眾。即五百結集中,迦葉結集三藏畢,有長老富那奢,與五百比丘,至王舍城詰問,迦葉再條所集一一答之,故云結後等。時大眾者,即富那奢問儉開八事,迦葉答以豐時還制,乃發是問。自非等語,結歎智能。任持謂力行正教,御世謂攝化群生。如部執下,三示滅相。即十八部執論。佛滅夏竟涅槃者,準義鈔,五師住世各二十年,此即所見不同也。大悲經彼云,迦葉入涅槃時而作誓曰,願我滅後,以神力加,令身衣不變,諸根亦然,乃至彌勒出世,令我見彼共作三會會九十六億、二會九十四億、三會九十二億,乃至彌勒將所度眾皆到其所,眾念迦葉身卑,遂踊身虛空而作神變,現為大形充滿世界,眾見神力,除去憍慢,成阿羅漢,尊者以己身火闍維其身等。智論大同。如付下,四明傳法。彼明迦葉結集三藏弘持法已,尋禮佛四塔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次入娑伽羅宮禮佛牙塔,忉利天禮佛髮已,往別闍王,遇王晝寢,告閽者畢,向雞足山,王與阿難追之,山自開闢,迦葉在中,全身不散。王哭投地,積香欲焚,阿難曰,迦葉以定力持身,待於彌勒,不可闍維。王遂迴駕,其山復合,先以法付阿難等。第二阿難。指彼傳者,彼明阿難聞竹林比丘誦法句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慘然云,此非佛偈,佛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阿難還聞誦於前偈,歎曰,我於世無用。遂別闍王,亦值王寢,即渡恆河,王覺追之,半河方及,王請住世,阿難默然,復度雪山五百仙人已,河變金地,即於此處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與闍王,二與毗舍離王,三與娑竭龍王,四與帝釋,四處建塔,先以法付商那。三、四二師中,先列示二名。末田提,提或為地,或云摩田底迦,此翻金地,即恆河中度五百仙人,餘皆先入滅,唯末田地被留傳法,往化罽賓國。商那和修,亦云舍那婆斯,此云胎衣,曾施辟支佛衣,五百世與俱生故。因至鞠多所,坐其床,弟子不識起慢,乃舉手空中,便下香乳如高山泉流,乃至次現五百法門,鞠多皆不識,自言我得七萬七千本生諸經、八萬毗尼、八萬毗曇,汝皆不識,我若去者,法門隨去。諸弟子始知神異,悉得羅漢,付鞠多。……第五師,優波,或云鄔波鞠 多,或言堀多;此云近護。緣指智論,廣在傳文,所度夫婦得四果者,乃下一籌,籌長四寸,滿丈六石室。人謂化行與佛無殊,但無三十二相,故以為號。示不分中,上二句指前,下二句結歎。師資相承,謂之躡跡。若據末地商那,乃是橫分並化,但由各王一處,且言異世,若取傳法,唯是商那,據理但有二十三師。付法藏傳委釋緣相,須者撿看。體權者,達教所由生也;通道者,知教有所歸也。(戒疏記卷一‧五一‧一)(請參閱附錄二『律學之派別略述』八七頁)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

瑜伽八十七卷一頁云: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


二十隨煩惱三斷分別

成唯識論六卷二十二頁云:後十,唯通見修所斷。與二煩惱相應起故。見所斷者,隨迷諦相,或總或別煩惱俱生。故隨所應,皆通四諦。迷諦親疏、等,皆如煩惱說。前十,有義唯修所斷。緣麤事境,任運生故。有義,亦通見修所斷。依二煩惱勢力起故。緣他見等,生忿等故。見所斷者,隨所應緣總別惑力,皆通四諦。此中有義、忿等但緣迷諦惑生。非親迷諦。行相麤淺,不深取故。有義、嫉等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故。


二十隨煩惱皆通俱生分別

成唯識論六卷二十一頁云:二十皆通俱生分別。隨二煩惱,勢力起故。


七種修習現觀次第

顯揚十六卷二十頁云:云何七種?頌曰:無悔,住所緣,如實見境界,道所依無惑,純差別行斷。論曰:七種次第者:謂尸羅淨,乃至行斷智見淨。由尸羅清淨故;無有變悔。由無悔故;心定住境。由心定故;於所知境,得如實見。次於如實智見道所依止佛法僧寶,遠離疑惑,得四證淨俱生智。次於善逝所證所說,得決定智。謂唯佛法中,有純淨出離苦道;非於餘法。次於此道,得行差別智。謂苦遲通行,是下品;樂速通行,是上品;餘二行,是中品。次依上品正行,於餘斷滅;生勝智見。


八智

發智論八卷四頁云:有八智,謂法智乃至道智。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法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云何類智?答:於色無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類智及類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類智。云何他心智?答:若智、是修果,知他現在心心所法。云何世俗智?答:三界有漏慧。云何苦智?答:於諸行,作苦非常空非我行相轉智。云何集智?答:於諸行因,作因集生緣行相轉智。云何滅智?答:於諸行滅,作滅靜妙離行相轉智。云何道智?答:於諸行對治道,作道如行出行相轉智。如彼論八卷四頁至十卷十九頁廣辯。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二頁云:八智者: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非盡,無生。以位局故。此八、皆以心所法中慧為自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智?答:於所緣法,審觀決定;故名為智。餘義如餘處廣說。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卷一頁云:或有八智,攝一切智。謂此中說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問:若此八智,攝一切智;復有八智;謂法住智、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願智、盡智、無生智。如是八智,何智攝耶?答:隨其所應,皆攝在此。謂法住智,是知因智。故知三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智。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死生智,即此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死生智,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苦智。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漏盡智,諸有欲令緣漏盡法故名漏盡智者;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諸有欲令漏盡身得故名漏盡智者;八智所攝。宿住隨念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宿住隨念智,六智所攝。即八智中除他心智。緣過去法故。及除滅智。緣有為法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妙願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妙願智,八智所攝。謂十智中除盡無生智。是見性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盡智無生智,俱六智所攝。除他心智。非見性故。及除世俗智。是無漏故。由此八智,攝一切智。尊者僧伽筏蘇說曰:應說一智。謂決定智。以決定義,是智義故,此決定智,有二差別。一者、有漏。二者、無漏。若有漏者;由自性故,名世俗智。若無漏者;由對治差別故;復立二種。謂對治欲界者,名法智。對治色無色界者,名類智。即前三智,若能知他心心所法;名他心智。又無漏智,由行相別,復立四智。若於苦諦,作四行相轉者;名苦智。乃至若於道諦,作四行相轉者;名道智。問:若決定智唯有一種,或二,或三;云何此中立有八智?答:以五事故,立有八智。一、對治故,立法類智。二、自性故,立世俗智。三、加行故,立他心智。四、行相故,立苦集智。五、行相所緣故,立滅道智。尊者左受作如是說:對治四種愚故;立有八智。四種愚者;一、界愚。二、心愚。三、法愚。四、諦愚。對治界愚故;立法類智。對治心愚故;立他心智。對治法愚故;立世俗智。對治諦愚故;立苦業滅道智。是名八智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智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智?智是何義?答:決定義,是智義。問:若爾;疑相應慧,應不名智。於所緣境,不決定故。答:彼亦是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此聚中,疑勢用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不決;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恆住。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轉易;說名為亂。又如有情,若多貪者;說名貪行。若多瞋者;說名瞋行。若多癡者;說名癡行。一一非不有餘煩惱。此亦如是。故無有失。譬喻者說:若心有智;則無無知。若心有疑;則無決定。若心有麤;則無有細。然對法者,所說法相,如鬧叢林。謂一心中,有智有無知,有非智非無知,有疑有決定,有非疑非決定,有麤有細,有非麤非細。阿毘達磨諸論師言:許法俱生,斯有何失?謂諸心所,展轉力生。一心相應,相用各別。智、謂般若。無知、謂無明。非智非無知,謂餘心所法。疑、謂猶豫。決定、謂智。非疑非決定,謂餘心所法。麤、謂尋。細、謂伺。非麤非細,謂餘心所法。如諸色法,異類俱生;心所亦爾。故無有失。有作是說:於所緣境,重決擇義,是智義。諸有漏慧,於所緣境,無始時來,數數決擇,故皆名智。諸無漏慧,重決擇者,皆名為智。唯無漏忍,於四聖諦,未重決擇;故不名智。復有說者,由二義故,說名為智。謂證知義,及了知義。證知義者:謂證知苦,乃至證知道,故名智。了知義者:謂了知自相續,了知他相續;故名智。如彼卷一頁至一百十一卷末廣說。


八種忍

入阿毗達磨論下四頁云:忍有八種。謂苦集滅道法智忍,及苦集滅道類智忍。此八是能引決定智勝慧,忍可苦等四聖諦理;故名為忍。於諸忍中,此八唯是觀察法忍。是見及慧;非智自性。決定義是智義。此八推度意樂,未息,未能審決,故不名智。苦法智忍,與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得俱滅,苦法智,與彼斷得俱生。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對治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如有二人、一在捨內驅賊令出,一關閉門,不令復入。苦類智忍,與色無色界見苦所斷十八隨眠得俱滅,苦類智,與彼斷得俱生。餘如前說。如是四心,能於三界苦諦現觀。於集滅道,各有四心;應知亦爾。


八勝處

顯揚四卷三頁云: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一、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是想,名初勝處。內有色想者:如解脫中說。外者:謂除眼等根,顯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少者:謂資具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好若惡者:謂淨不淨色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劣若勝者:謂淨不淨聲香味觸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於彼諸色勝者:謂能治所治作意思惟。障礙功用所不惱故。知者:用奢摩他道。見者:用毘缽舍那道。得如是想者:謂於實勝中,得實勝無慢想故。於不勝中,得實不勝無慢想故。二、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多;乃至名第二勝處。內無色想中,觀少觀多,二種亦爾。內有色想外諸色觀者:如前說。多者:顯示有情世間器世間色遍思惟故。餘如前說。五、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青、青顯、青可見、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如是黃、赤、白色,皆應廣說。此中差別者,黃色、如羯尼迦羅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黃衣色。赤色、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染赤衣色。白色、如烏奢那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鮮白衣色。青者:謂總句。青顯者:謂俱生青。青可見者:謂和合成青。青光者:謂彼二所出鮮淨光青。如青色,黃赤白色,亦復如是,廣說應知。餘如前說。於一處說二譬喻者,此顯俱生和合二種色故。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後四勝處,意解思惟欲界天色及色界色。又復應知是諸勝處,為治下地種子隨逐作意思惟;非為對治自地所治作意思惟。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二十頁云: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後四勝處,由一解脫所建立。從彼所流故。所以者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初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二勝處。此二勝處,從有色觀諸色解脫所出。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四勝處。此二勝處,從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所出。是故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乃至青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乃至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乃至赤光。猶如般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沙斯星色,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八勝處。如是四勝處,從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所出。此中解脫,是意解所緣。勝處,是勝伏所緣。少多等境,隨意自在。或令隱沒故。或隨欲轉故。少色者:有情數色。其量小故。多色者:非有情數色。捨林地山等。其量大故。好色惡色者:淨不淨顯色所攝。劣色勝色者:若人若天,隨其次第。於彼諸色勝者:自在轉故。知者:由奢摩他道故。見者:由毘缽舍那道故。得如實想者:謂於已勝未勝中,得無增上慢想故。若青者:是總句。青顯者:是俱生青。青現者:是和合青。青光者:謂彼二所放鮮淨光青。如青、黃赤白,廣說亦爾。於一處說二譬喻者:為顯俱生和合二顯色故。謂若青者:總舉花衣二青。青顯者:依花青說。以俱生故。青現者:依衣青說。以和合方成故。青光者:依二種說。由彼二種,俱有鮮淨光故。如是二譬喻中,若青青顯等,總句釋句,如相應知。如青、黃等亦爾。餘如解脫中說。何等為餘?謂內有色想觀外色等。如有色觀諸色等,隨相應釋。已說勝處勝所緣境界。又云:勝處作何業?謂能令前三解脫所緣境界,自在而轉。由勝伏所緣故。

三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五頁云:論曰:勝處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青黃赤白為四足,前成八八中,初二如初解脫;次二如第二解脫;後四如第三解脫。若爾;八勝處何殊三解脫?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惑終不起。

四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勝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初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二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四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華,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殺斯星,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八勝處。

五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三頁云:初勝處云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初勝處。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二勝處云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二勝處。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三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三勝處。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四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顯色,若惡顯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四勝處。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五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五勝處。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六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六勝處。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七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七勝處。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第八勝處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殺斯星,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具如是想,是第八勝處。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勝處。

六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一頁云:八勝處者:云何為八?答: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一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二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四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黃衣,若黃、黃顯、黃現、黃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黃顯、黃現、黃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猶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深染赤衣,若赤、赤顯、赤現、赤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赤顯、赤現、赤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沙斯星色,或如婆羅[病-丙+尼]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復如是。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八勝處。內有色想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由彼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故;名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者:謂所觀色,其量甚小,微細非多;故名為少。若好者:謂所觀色,已善磨瑩青黃赤白;故名若好。若惡者:謂所觀色,未善磨瑩青黃赤白;故名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者:謂即於彼所觀諸色,已伏欲貪,已斷欲貪,已超欲貪;於彼已得勝知勝見,降伏自在,都無所畏。如貴勝人,或貴勝子,以勝知見,執取僮僕,降伏自在,都無所畏;諸瑜伽師,亦復如是。於所觀色,已伏欲貪,已斷欲貪,已超欲貪;於彼已得勝知勝見,降伏自在,都無所畏。有如是想者:謂如實想,正現在前。第一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一。勝處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皆名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等者:謂所觀色,其量廣大,無邊無際;故名為多。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由彼於內各別色想已遠離已別遠離已調伏已別調伏已滅沒已破壞故;名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多等,皆如前說。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者:謂總顯示所有青色青聚青眾;故說若青。青顯者:謂此青色,是顯非形;故說青顯。青現者:謂此青色,如是眼識所行境界。亦是意識所行境界;故說青現。青光者:謂此青色,能現能發種種光明;故說青光。餘如前說。如說若青等,若黃等,亦爾。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勝處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觀青黃赤白,復為四種。此八,皆以無貪善根為性。至并助伴;即五蘊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勝處?答:降伏所緣,摧滅貪愛,故名勝處。廣分別義,如餘處說。

八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五卷四頁云:八勝處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復為四種。如是八種,名八勝處。問:此八勝處,自性是何?答:無貪善根以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勝處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勝處?勝處是何義?答:勝所緣境,故名勝處。復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勝所緣境;而於所緣,不起煩惱,亦名為勝。如契經說:於此處勝,故名勝處。如彼卷四頁至十頁廣說。又云: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初勝處。此中內有色想者:謂有內各別色想,未離、未捨、未除。觀外色者:謂為離捨除各別內色想,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少者:謂二種少。一、所緣少。二、自在少。若好者:謂不弊壞青黃赤白色。若惡者:謂弊壞青黃赤白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者:謂為調伏欲貪故,斷壞欲貪故,超越欲貪故,於彼諸色,起勝知見,勝伏彼色。謂攝受彼,及調伏彼。猶如大家,及大家子,攝受調伏自諸僕使;是故名為勝知勝見。是初勝處者:初謂名數次第在初。或入彼定次第在初。勝處者:謂入彼定時所有善色受想行識,總名勝處。如初勝處,應知第二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此第二,觀外色多。多有二種。一、所緣多。二、自在多。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是第三勝處。此中內無色想者:謂內各別色想,已離已捨已除。觀外色者:謂不為離捨除內各別色相,而由勝解作意,觀外諸色。餘如前說。如第三勝處,應知第四勝處,亦爾。有差別者,謂第四勝處,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青顯、青現、青光,無量、無量淨妙,可喜、可樂,不可違逆,如烏莫迦花;或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於彼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第五勝處。此中內無色想外觀色義,如前說。青者:謂諸青色,若大、若小,總說為青。青顯者:謂彼青色,眼所照了,眼所行境;故名青顯。青現者:謂彼青色,如為眼識所了別已;引生意識,亦分別之。故名青現。青光者:謂彼青色,光明照曜;故名青光。無量者:謂彼青色廣無邊際;故名無量。無量淨妙者:謂如青色,廣無邊際,彼淨妙相,亦無邊際。是故名為無量淨妙。可喜者:謂彼青色,可欣可悅。令意悅豫,故名可喜。可樂者:謂彼青色,可愛可玩。若緣於此,不復希餘。故名可樂。不可違逆者:謂彼青色,令心堪忍隨順趣向。是故名為不可違逆。如烏莫迦花或婆羅[病-丙+尼]斯染青衣色者:謂彼極青,故引為喻。於彼諸色勝知勝見,義如前說。有如是想者:謂於彼青色,有如前說。青想現前是第五勝處,義亦如前。如說青勝處,說黃赤白勝處,應知亦爾。有差別者,黃勝處,應說如羯尼迦羅花;赤勝處,應說如槃度時縛迦花;白勝處,應說如烏殺私星。婆羅[病-丙+尼]斯黃赤白衣,隨類應說。問:四顯色中,何者最勝?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白色最勝。世共說此是吉祥故。如四方中,東方最勝。是吉祥故。白色亦爾。大德說曰:緣白色時,令心明淨;以不隨順惛沈睡眠,能任持身;故最為勝。


九十八隨眠中不善無記分別

俱舍論十九卷十六頁云:九十八隨眠中,幾不善?幾無記?頌曰:上二界隨眠,及欲身邊見,彼俱癡無記。此餘皆不善。論曰:色無色界一切隨眠,唯無記性。以染污法,若是不善;有苦異熟。苦異熟果,上二界無。他逼惱因,彼定無故。身邊二見,及相應癡,欲界繫者,亦無記性。所以者何?此與施等,不相違故。為我當樂,現在勤脩施戒等故。執斷邊見,能順解脫。故世尊說:於諸外道諸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又此二見,迷自事故。非欲逼害他有情故。若爾;貪求天上快樂,及起我慢,例亦應然?先軌範師,作如是說:俱生身見,是無記性。如禽獸等,身見現行。若分別生;是不善性。餘欲界繫一切隨眠,與上相違,皆不善性。


十力差別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差別?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處非處智力等,與自業智力等,有何差別?若正了知善不善業,能感所有愛非愛果;當知此由處非處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造善不善業,即彼能受愛非愛果;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即彼能入靜慮等定,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照取信等俱生相應之心,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諸根軟中上品種種差別;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照取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意樂種種差別;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若正照取勝解所起相似種子,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若正照取即彼種子差別分別無量品類。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又即彼界,當知分別,略有四種。一者、本性住種子。二者、先習起種子。三者、可修治種子。謂有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四者、不可修治種子。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若正了知如界種類,行跡趣入。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離染,如是行跡,能令畢竟清淨,如是行跡,能令不畢竟清淨;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如實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前際俱行;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正了知如前分別種種隨順八言說句,六種略行;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了知依於前際有情死生;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觀見後際種種有情死生;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未得究竟有情,後際受生相續;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已得究竟,心善解脫,於現法中,證得涅槃;當知此由漏盡智力故。當知是名如來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十煩惱相應

瑜伽六十七卷一頁云:此十煩惱,誰幾相應?貪與瞋癡,定不俱起。愛憎二境,必不同故。於境不決,無染著故。貪與慢見,或得相應。所愛所陵,境非一故;說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說得相應。於五見境,皆可愛故。貪與五見相應無失。瞋與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瞋與二取,必不相應。執為勝道,不憎彼故。此與三見,或得相應。於有樂蘊,起身常見,不生憎故;說不相應。於有苦蘊,起身常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瞋有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瞋或無或有。慢、於境定;疑、則不然。故慢與疑,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行相展轉不相違故。然與斷見必不俱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決,與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十煩惱何所斷

成唯識論六卷十三頁云:此十煩惱,何所斷耶?非非所斷。彼非染故。分別起者:唯見所斷。麤易斷故。若俱生者;唯修所斷。細難斷故。見所斷十實俱頓斷。以真見道,總緣諦故。


十種聰慧者相

瑜伽八十六卷十六頁云: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故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惟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十煩惱何性相攝

成唯識論六卷十二頁云:此十煩惱,何性所攝?瞋唯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二。上二界者,唯無記攝。定所伏故。若欲界繫,分別起者;唯不善攝。發惡行故。若是俱生,發惡行者;亦不善攝。損自他故。餘無記攝。細不障善,非極損惱自他處故。當知俱生身邊二見,唯無記攝。不發惡業。雖數現起;不障善故。


十煩惱下上相起

成唯識論六卷十三頁云:生在下地,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在前。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謂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及細俱生;而能伏除俱生麤惑,漸次證得上根本定。彼但迷事,依外門轉,散亂麤動,正障定故。得彼定已;彼地分別俱生諸惑,皆容現前。生在上地,下地諸惑分別俱生皆容現起。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脫,生地獄故。身在上地,將生下時,起下潤生俱生愛故。而言生上不起下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


十煩惱迷諦總別

成唯識論六卷十四頁云:見所斷十,實俱頓斷。以真見道,總緣諦故。然迷諦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皆迷四諦。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別、謂別迷四諦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邊二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苦諦故。謂疑、三見、親迷苦理。二取、執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為勝能淨。於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隨應起貪恚慢。相應無明,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苦理。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然瞋亦能親迷滅道。由怖畏彼,生憎嫉故。迷諦親疏,麤相如是。委細說者;貪瞋慢三,見疑俱生,隨應如彼。俱生二見,及彼相應愛慢無明,雖迷苦諦;細難斷故;修道方斷。瞋餘愛等,迷別事生,不違諦觀;故修所斷。


十煩惱何受相應

成唯識論六卷十一頁云:此十煩惱,何受相應?貪瞋癡三、俱生、分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貪會違緣,憂苦俱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有義、俱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有義、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說故。分別慢等,純苦趣無。彼無邪師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惡趣業。要分別起,能發彼故。疑、後三見、容四受俱。欲疑無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緣憂俱見等;爾時得與憂相應故。有義、俱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受相應。非五識俱。唯無記故。分別二見,容四受俱。執苦俱蘊為我我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有義、二見若俱生者;亦苦受俱。純受苦處,緣極苦蘊,苦相應故。論說俱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廣說如前。餘如前說。此依實義。隨麤相者;貪慢四見,樂喜捨俱。瞋唯苦憂捨受俱起。癡與五受,皆得相應。邪見及疑,四俱除苦。貪癡俱樂,通下四地。餘七俱樂,除欲通三。疑獨行癡,欲唯憂捨。餘受俱起,如理應知。


十二支生果分別

瑜伽十卷十四頁云:復次幾支能生愛非愛境界果?幾支能生自體果?謂前六支、能生前果。後三支、能生後果。一支、俱生二果。


十五種增上意樂

瑜伽四十七卷十頁云:當知此中,淨信為先,擇法為先,於諸佛法,所有勝解、印解決定;是名菩薩增上意樂。如是菩薩增上意樂,當知略說有十五種。何等十五?一、最上意樂,二、遮止意樂,三、波羅蜜多意樂,四、真實義意樂,五、威力意樂,六、利益意樂,七、安樂意樂,八、解脫意樂,九、堅固意樂,十、無虛妄意樂,十一、不清淨意樂,十二、清淨意樂,十三、善清淨意樂,十四、應調伏意樂,十五、俱生意樂。謂諸菩薩,於佛法僧最上真實,起勝意樂。是名菩薩最上意樂。又諸菩薩,於所受持淨戒律儀,起勝意樂。是名菩薩遮止意樂。又諸菩薩,於所修證施忍精進靜慮般若,起勝意樂。是名菩薩波羅蜜多意樂。又諸菩薩,於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甚深勝義諸法真如,起勝意樂。是名菩薩真實義意樂。又諸菩薩,於佛菩薩不可思議神通威力,或俱生威力,起勝意樂。是名菩薩威力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欲以善法而授與之。是名菩薩利益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欲以饒益而授與之。是名菩薩安樂意樂。又諸菩薩,即於如是諸有情所,無愛染心。又於當來可愛異熟,其心無繫。是名菩薩解脫意樂。又諸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其心專注,曾無變易。是名菩薩堅固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饒益方便。於大菩提趣證方便,無顛倒智,俱行勝解。是名菩薩無虛妄意樂。又諸菩薩,勝解行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不清淨意樂。又諸菩薩從淨勝意樂地,乃至決定行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清淨意樂。又諸菩薩到究竟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善清淨意樂。又諸菩薩不清淨意樂,是則名為應調伏意樂。由此意樂,應思擇故。又諸菩薩清淨意樂,善清淨意樂,是則名為俱生意樂。由此意樂,性成就故。於所依中,善安立故。


十煩惱俱生分別差別

成唯識論六卷十頁云: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邊執見中,通俱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麤,惡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說:何邊執見,是俱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故禽獸,等若遇違:緣皆恐我斷而起驚怖。有義、彼論依麤相說。理實俱生,亦通常見。謂禽獸等,執我常存,熾然聚集長時資具。故顯揚等諸論皆說:於五取蘊,執斷計常;或是俱生,或分別起。


十五增上意樂能作十事

瑜伽四十七卷十二頁云:如是菩薩十五妙善增上意樂,隨一切地,以要言之,能作十事。何等為十?謂諸菩薩最上意樂,能於三寶,修一切種最勝供養。普於一切菩提資糧,為最第一。又諸菩薩遮止意樂,能於所受淨戒律儀,命難因緣,亦不故思犯於所犯。設有所犯;疾疾悔除。又諸菩薩波羅蜜多意樂,能於善法,常勤修習,無放逸住。常住最勝無放逸住。又諸菩薩真實義意樂,能為有情,以無染心,流轉生死;不捨涅槃增上意樂。又諸菩薩威力意樂,能於聖教,覺受淳淨上妙法味。復能於修,起堅固想;欣樂多住。不唯聞思,便生喜足。又諸菩薩利益意樂,安樂意樂,解脫意樂,能於一切饒益有情所作事業,精勤修習。雖常修習;而無厭倦。又諸菩薩堅固意樂,能於種種熾然精進,廣大精進,發起安住無緩加行,無斷加行。又諸菩薩無虛妄意樂,能於所引彼彼善法,速證通慧。不於少分下劣薄弱差別證中,而生喜足。又諸菩薩應調伏意樂,能引俱生意樂。又諸菩薩俱生意樂,能於無上正等菩提,速疾趣證;能與天人作諸義利利益安樂。應調伏意樂,即不清淨意樂。俱生意樂,即清淨意樂,善清淨意樂。故不別說。


人趣有情所受眾苦

瑜伽四卷十二頁云:又人趣中受生有情,多受如是匱乏之苦。所謂俱生飢渴匱乏苦,所欲不果匱乏苦,麤疏飲食匱乏苦,逼切追求攝受等匱乏苦。時節變異若寒若熱匱乏苦,無有舍宅覆障所作淋漏匱乏苦,黑闇等障所作事業皆悉休廢匱乏苦。又受變壞老病死苦。由那落迦中謂死為樂;故於彼趣,不立為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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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種思惑

俱生思惑、依見思惑、界繫思惑。俱生思惑是與生俱來的思惑;依見思惑是跟著見惑而生的思惑;界繫思惑是三界九地所繫的思惑。


三種見惑

俱生見惑、推理見惑、發得見惑。俱生見惑是與生俱來的見惑;推理見惑是在遇到某種事情時由推理而生的見惑;發得見惑是修學問等而得堅固的見惑。


分別起

一切惑障有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分別起是由邪師邪教邪思惟等後天環境所養成的障惑,俱生起則是與前六識或七識俱起,而為先天所本有的障惑。分別起就是見惑,易斷,俱生起就是思惑,難斷。


見思

見惑和思惑。依小乘俱舍宗來說,是以迷理和迷事來分別見思二惑,迷於理而起之惑如身見邊見等五不正見,叫做見惑,迷於事而起之惑如貪瞋痴等五煩惱,叫做思惑。依大乘唯識宗來說,則以分別俱生之二起來分別,分別起的煩惱障和所知障是見惑,俱生起的煩惱障和所知障是思惑。此二惑是正受三界生死的因,斷此二惑才能免三界的生死。斷的次第,須先斷見惑,次斷思惑。斷見惑之位,叫做見道,斷思惑之位,叫做修道,二惑皆斷之位,叫做無學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ㄧㄝˋ, [名]

面頰上的微渦。如:「笑靨迷人」。漢.班婕?〈擣素賦〉:「兩靨如點,雙眉如張,穨肌柔液,音性閑良。」唐.陳述〈歎美人照鏡〉詩:「插花枝共動,含笑靨俱生。」俗稱為「酒渦」。


兩虎共鬥

ㄌㄧㄤˇ ㄏㄨˇ ㄍㄨㄥˋ ㄉㄡˋ
比喻兩強互相爭鬥。《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今兩虎共鬥,其勢不俱生。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讎也。」也作「兩虎相鬥」、「兩虎相爭」。


苦業

ㄎㄨˇ ㄧㄝˋ
佛教用語。會帶來煩惱的行為。《雜阿含經.卷四九》:「苦業及果報,二俱生淨信,受持於正見,是則生天路。」


虎勢

ㄏㄨˇ ㄕˋ, 1.情形、情況。《醒世姻緣傳》第五九回:「一似他們合我有世仇一般,恨不得不與他們俱生的虎勢。」

2.形容強壯健碩。如:「運動場上,選手們個個虎勢英姿,令人羨慕。」


惛惛

ㄏㄨㄣ ㄏㄨㄣ, 1.神智昏亂不清。《莊子.至樂》:「人之生也,與憂俱生,壽者惛惛,久憂不死。」《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原來功父身子眠在床上,惛惛不知人事。」

2.晦暗不明。《管子.四時》:「五漫漫,六惛惛,孰知之哉?」

3.沉悶、煩悶。《楚辭.屈原.九辨》:「邅翼翼而無終兮,忳惛惛而愁約。」

4.專心一志。《荀子.勸學》:「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


消散

ㄒㄧㄠ ㄙㄢˋ
消失、消除。《韓非子.解老》:「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五》:「其夫聽罷,纔把一天疑心盡多消散。」


二儀

ㄦˋ ㄧˊ
天地。《周書.卷五.武帝紀上》:「二儀創闢,玄象著名。」南朝梁.鍾嶸〈詩品序〉:「「宮商與二儀俱生,自古辭人不知之。」


淫淫

ㄧㄣˊ ㄧㄣˊ, 1.流動的樣子。《楚辭.劉向.九歎.離世》:「河水淫淫情所願兮,顧瞻郢路終不返兮。」唐.柳宗元〈天對〉:「黑水淫淫,窮於不姜。」

2.增進的樣子。《管子.內業》:「冥冥乎不見其形,淫淫乎與我俱生。」

3.行進的樣子。《文選.揚雄.羽獵賦》:「淫淫與與,前後要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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