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禪要訣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一卷。北天竺僧佛陀波利(覺愛)略說,唐‧明恂隨錄,慧智傳譯。收在《卍續藏》第一一0冊。係以問答體的形式,記載佛陀波利於唐高宗儀鳳二年(677)所說的禪法要義。內容包括結跏趺坐的坐法、禪與戒、四威儀與修禪、小乘、外道之修禪與大乘止觀之差別、入證的頓漸、定之諸相,及魔事的遣除等。並謂行者如能發起慈悲心、永捨報怨之念、此心恆持非求非不求,則可以進入無相等觀。
◎附︰《修禪要訣》(摘錄)
問︰比見學禪者,多有失心,令既已無所復用,因廢萬行,虛度一生。下情以此,但欲餘修,且不修禪,得不﹖
答曰︰不也。禪是六度之第五,亦是三學中定學,安得不修﹖亦既有人因食噎死,豈即不食耶!其失心者,只是不善方法耳。若解方便,千萬無失。幸勿疑怖,決定須修。北天竺有一僧,每習多聞而不學定。彼時讀誦經,忽有天來掩其口,而語曰︰汝聞思足矣!何不習禪以之驗之﹖縱修餘行而不學定者,於佛法中未為全得。
問︰性多散亂者,學定何由可得﹖
答︰獼猴尚能坐禪,況乃人而不得也﹖學定難者,只為前生未曾習耳。今復不學,於未來何可得﹖豈令彌歷長久而不得耶,更期何時﹖經曰︰聞思尚如門外,禪行始似入門。修禪下至一念,福尚無量,豈一生殊可不學也﹖未能全學者,幸可兼修。講說之人雖復廣議禪法,且如說食而未入口。至於禪行,始如飽飡美食也。昔有國王,聞禪之益,雖理國務,兼復習禪。況出家之人,落髮屏緣,息心無事,而不少學,豈是人哉﹖
問︰學禪但唯坐耶﹖
答︰是何言也﹖有待之身,要須四威儀中易脫而互修,寧得唯坐。唯坐多招魔事。
問︰且四威儀中坐法云何﹖
答︰結跏端坐。結跏法,以左腳壓右,右壓左俱得。若結跏未便,半跏亦得。半跏法唯是右壓左。其兩手各仰舒掌,亦右壓左,並不得左壓右也。乃須閉目合口,舌跓上齶,或可跓齒。其閉目合口等,並不宜令急,乃至萬事皆貴舒縱不用拘急。閉目未慣者,時任稍開。坐久少似疲倦,輒改威儀,勿令生苦。他皆准此。
問︰此方相傳為右手等多動,坐者要令左壓右。今乃與彼碩反,未審何故耶﹖
答︰西方諸佛從佛以來,相承坐法皆如是也,並是印法。此方擅改,吾所未詳。
問︰坐禪時倚物,身或俯仰等,任性坐得不﹖
答︰必須正身端坐。身若倚曲即生病痛。
問︰謹聞坐矣!行法云何﹖
答︰行即經行也。宜依平坦之地,自二十步以來,四十五步以上,於中經行。經行時,覆左手,以大指屈著掌中,以餘四指把大指作拳然。覆右手,把左手腕。即端坐少時,攝心令住。謂住鼻端等也。乃行。行勿太急太緩,行只接心。行至界畔,即逐日迴身,還向來處。住立少時,如前復行。行時即開目,住即輒閉。如是久行,稍倦,即休經行。唯在晝夜不行也。
問︰多人同處經行得不﹖
答︰稍須相離,令近不得。
問︰行審其如是,往哲寧悉不言﹖幸乞指事委陳,庶令自我作古。
答︰烏萇國有佛經行處,及彌勒菩薩經行處。並雕石以為界畔,今猶宛然,見者皆遙禮無敢踐其所。菩薩行處,人或入中,然欲度其脩短,或延或促,竟無有能定其步數。諸國屢亦有斯迹耳。經行之事,蓋是尋常。今古顯然,無宜致惑,吁哉小事,此地猶迷。
問︰遶塔行道與經行何別﹖
答︰經行者,直往直來,豈同旋遶耶!又塔是多人往來處,不可於中經行。
問︰此方有逆日行道,稱為右旋者,未知是不﹖
答︰西方旋塔並逐日轉,曾無逆行(此條相乘而起非此正宗)。
問︰謹聞行矣!住法云何﹖
答︰住即端身攝心正立也。兩手一如行時,如是久立,稍覺勞倦,或雙足如離地之狀,覺如是等,即宜且休,住餘坐等。
問︰謹聞住矣!臥法云何﹖
答︰右脇著地,枕右手掌,舒左手置左䏶上,舒兩足重累,繫相而臥。有病患者即任所安而臥。
問︰諸威儀中所有軌則並是印法耶﹖
答︰如上習禪行住坐臥、屈申進止、手足左右等,一一皆是印法。
問︰如上威儀修禪之法依何乘耶﹖
答︰依摩訶衍。
問︰用四威儀修禪之法,小乘外道豈可無乎﹖
答︰此之禪法小乘始無,外道寧有耶﹖邪宗本期受苦,翹足倒懸。正法為遣勞疲,威儀易脫。小乘進或可分有,外道全無。
問︰外道及與三乘皆有禪定,息心遣境未審何殊﹖
答︰外道執我以習禪,小乘計法而修定,大乘止觀人法雙除,此其別也。
問︰將欲學禪,以何方便為先﹖
答︰先起大慈悲心,永捨報怨之念,方得習禪。貪瞋設起,速還除懺,如杖擊水,暫開還合也。惡念相續,不可學禪。
問︰創初學禪即觀無相得不﹖
答︰須以方便漸次而入,吾未見頓現無相者。
問︰漸次云何﹖
答︰如是間學者,令心先住長安一城之中,但勿令出外。如是漸住一寺、一房,乃至鼻端,心若不住,還攝令住。
問︰鼻端云何﹖
答︰想於鼻端如一滴垂露,住心觀此。
問︰此想成已,復何所觀﹖
答︰次想臍中如沙裏細泉。此想若成,或見光明及腹中諸事。次觀頂上狀如甕口,直下貫身,徹於下地中也。既此想已,次觀頂上想。已觀頂上,去頂四指,令心住此。從是以後身漸自在,次乃得入無相等觀。從淺至深,狀若登梯之漸也。
問︰亦有從想鼻端超越,即得無相觀不﹖
答︰譬似有人於沙土中本求銅鐵,因或得金,此亦然也。從緣鼻端或入頂想,或入火光定,或得無相等,如是超次中間不定。
問︰經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或云心依境界,是動非禪。若緣鼻端等,豈非有住耶﹖
答︰鼻等想成輒便捨之,更觀餘相纔得尋捨,何成住耶﹖
問︰緣鼻端等積想乃成,久積想心,其必難捨,寧輒捨鼻,次得緣臍﹖
答︰本作要期,得而不住,及想成已,自有厭心,厭心既生,捨之甚易。
問︰如聖教說初入道者,先教五停心等。今何不爾﹖
答︰五停心及鼻端等各是一途,吾所稟承,但依此也。
問︰有聖教云若不先學多聞,不許脩定。其少聞者得修禪不﹖
答︰如吾和上闍黎相承一途,直爾學禪,無問多聞少聞也。先多聞者最為第一,或多聞者倒益浮散,固有順定多聞及不順者也。
問︰聞思修慧次第相生,多聞聞慧既無禪定,脩慧寧起﹖
答︰設使有人一字不識,但解禪法亦是多聞,非要廣尋文句等也。周利般陀誦箕忘箒,成大羅漢,此豈多聞耶﹖且成斯證,未必一切皆然。
問︰其有持戒及破戒者,並得學禪不﹖
答︰無問持戒破戒,並得學禪,先淨持戒,尤是第一。
問︰聖教云尸羅清淨、三昧現前,破戒之人何得修定﹖
答︰(中略)小乘犯重即便永棄,何得修禪。尸羅不淨、定不現前者,據此說也。若大乘中但能息心,即真懺悔。真懺悔故,障滅戒生,故得禪定。示有先入方等懺悔,得滅罪相,更修戒品,方始習禪者也。
問︰以何法修令心速定﹖
答︰速求定者反是懈怠,慎勿求速。但能離念,息諸攀緣,非求非不求得定。若不得但勿計念者,是大精進也。烏萇國有一僧,久坐不能得定,遂廢業。忽有天化為人,來其前,磨一鐵鎚。僧問︰何用﹖答曰︰欲以作針。僧曰︰何由可成﹖天曰︰不休即成。僧遂體悟,還復習禪。因得道果,後復住滅定。住滅定故,迄今猶在。但以離念為勤,得定何慮不速乎!
問︰定中有何相耶﹖
答︰定相極多,且舉三五。或頭似丈夫之狀,或覺身上多諸垢穢膩,此等是有障之相,即宜改易威儀,或且休止。或覺身上如蟲蟻行,或復如雲及白疊等,從背上起,並勿怪亦勿手觸,或如滴油從頭面下,或見所坐處明,此等並是定前相也。或久坐立身有勞倦,傍聞彈指聲或觸門等聲者,即直出定或寢息等,此是諸天善神善知人勞倦來相警耳。或覺身有輕舉而亦樂者,是神足前相;或輕舉而苦者,是風大增也。或身上有處熱者,是火光定相;或見一室明者,是初禪之前相。或聞奇妙香氣,世間無比者,此是定成之相。如是等類不可具述,但覺如是違順等相,皆勿取相以生憂喜,但緣本境安靜其心。
問︰坐禪者既不用違強,身心若覺如上蟲蟻行等,抑情不觸豈不違強耶﹖
答︰未得定時,不用違強,漸既在定,違強無失。
問︰將從定出時節等云何﹖
答︰初學定者先作要期,或若干時,或鳴鐘,或一時一更等當須出定。如是期已,然後入禪必須然也。其有入定或經劫數,或一二七日等者,並隨其心,有此脩短耳。欲出定時先從心動,心動已即氣脈漸通,然後徐徐動身而起。故經云世尊從禪安詳而起。
問︰若有魔事云何遣除﹖
答︰但解四威儀中易脫而修,即無魔事,慎勿勉強,以自生苦。道從樂生,不同外道受諸苦法。解此消息,魔事自除。猶不除者,即宜捨置。或讀誦經論,乃至入諸巿肆遊目放心,魔事必遣。但有禪病,宜依經教以禪法治,非但針藥等所能療耳。
問︰坐禪有預防魔事法不﹖
答︰凡欲學禪先起悲願,我今修定,必取菩提,廣利群物,唯願三寶諸天神等,宜衞其身使無災障。每斯誓已,然後習禪。然於禪堂內四壁邊上,多畫聖僧形像,並作跏趺坐禪定狀。其聖僧像稍宜大作,仍以花香供養。近下復畫諸凡僧像,稍宜小作,大小如人,亦作禪狀。然後於中學禪,可得預防魔事。
問︰佛堂中坐禪得不﹖
答︰坐禪宜於靜室、樹下、塚間及露坐等,不須在於佛堂中也。
問︰多人同處坐禪得不﹖
答曰︰得。然各面他背坐,不得相向,若有多人,夜中燃一燈燭,人少不須用。
(中略)
問︰學禪者一切時常攝念耶﹖
答︰除大小便,餘時常須攝心。
問︰定心名止,止中即有觀不﹖
答︰但只勿學臨時自當知。
問︰坐禪人兼得持經、講說等不﹖
答︰力所堪者皆得兼修。然諸業中禪業最勝,是以西方上房上供先給禪師,經律等師與其中下。
問︰有禪業者,命終之際能排惡趣不﹖
答︰如極邊險不持弓矢,逢賊必危。身亦如是。既處無常,不預修禪,臨終必亂心,捨命多生惡趣。定心自在,臨終無顛倒。無顛倒故,隨心受生善所。即此生中尚期果證,何況臨終不排惡趣乎。亦有一生學禪而不能得,臨欲捨命而始得者。其人死之後,顏色不變,身體柔軟,是其相也。禪師屢云,聞思學者適猶習於良方。至於修慧,始如服於妙藥,雖有多聞施戒等行猶不安,禪者尚未得名修道人也。又云,禪定者乃陶冶麁鄙,澡練神明味道之輩,特宜存習。但恂暫逢玄匠,略問如前,迫以短時不遑周詳,備更詳金牒參而用焉。
兩手交叉之意。
(一)印度致敬法之一種︰即合掌交叉兩手之指頭。《中阿含》卷三〈伽藍經〉載(大正1‧438b)︰「彼伽藍人或稽首佛足,卻坐一面;或問訊佛,卻坐一面;或叉手向佛,卻坐一面;或遙見佛已,默然而坐。」《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5c)︰「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
密教以為,合掌十指相叉,稱為歸命合掌。以左、右二手表示生、佛二界,意指眾生(左手)歸命於諸佛(右手)。
(二)禪林所行禮法之一︰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眾章〉載(大正48‧1140a)︰「途中雲水相逢,彼此叉手,朝揖而過。」又稱拱手,原為中國俗禮,後為禪門沿用,《釋氏要覽》卷中(大正54‧277b)︰「合掌,若此方之叉手也。」另依《禪林象器箋》〈禮則門〉所載︰
「叉手,洪武正韻云︰叉手相錯也。今俗呼拱手曰叉手。事林廣記載,王日休速成法云叉手法︰小兒六歲入學先教叉手,以左手緊把右手,其左手小指則向右手腕,右手皆直其四指,以左手大指向上,如以右手掩其胸,不得著胸須令稍離,方為叉手法也。」
〔參考資料〕 (一)《普曜經》卷二〈降神處胎品〉、卷五〈迦林龍品〉;《中阿含》卷八〈侍者經〉、卷二十五〈苦陰經〉、卷五十二〈周那經〉;《佛般泥洹經》卷下;《圓覺經》;《圓覺經略疏註》卷上之一;《法苑珠林》卷二十〈儀式部〉;《大日經疏》卷十三;《合掌叉手本儀編》;《觀無量壽經隨聞講錄》卷下之一。(二)《空華談叢》卷三;《禪苑清規》;《永平辨道法》;《修禪要訣》。
(一)佛教禮儀之一︰即遶行堂塔或本尊周圍,以表示供養之敬意。亦稱遶堂、遶塔、遶佛等。右遶貴人,本為印度禮法。故「遶佛三匝」或「右遶三匝」等語,為經典中常見之語句。
行道之遶法是先對佛或塔廟等禮拜,而後遶行之。遶行次數或為一周,或三匝;若宿願、別請時,遶數則隨禮者之意。《釋氏要覽》卷中云(大正54‧288a)︰「若匝數則不定,若三匝表三業也,七匝表七支;如經云百千匝、無數匝,但以多為數,表敬之極也。」《賢者五戒經》云︰「旋塔三匝,表敬三尊,為滅三毒故。」《萬善同歸集》卷上云(大正48‧964b)︰「行道一法,西天偏重,繞百千匝,方施一拜。經云︰一日一夜行道,志心報四恩;如是等人,得入道疾。」
關於遶行應為左旋或為右旋﹖其說法不一。印度以右旋為致敬儀式,故必以右遶為法。此乃經中散見右旋或右遶三匝等語之由。右遶乃向佛或堂,以右為內而遶,亦即自佛或塔右邊而遶;自禮拜者而言,乃以左方為始,再轉向右方。然道宣《戒壇圖經》及《感通錄》皆云︰「東迴左轉,出南而返,乃天竺之常法。」以為可以左遶,《釋門歸敬儀》卷下則云︰「面西北轉,順天道。」此兩說之間互有矛盾。
至於行道時之應注意事項,依《大比丘三千威儀經》卷上所述(大正24‧915b)︰「繞塔有五事︰一者低頭視地,二者不得蹈蟲,三者不得左右顧視,四者不得唾塔前地上,五者不得中住與人語。」
在我國及日本佛教中,行道也被附在法會之中,而成為儀式之一部份。善導《法事讚》卷上云(大正47‧427c)︰
「奉請既竟,即須行道七遍。又使一人將華,在西南角立,待行道人至,即盡行華與行道眾等。即受華竟,不得即散,且待各自標心供養,待行道至佛前,即隨意散之。散竟,即過至行華人所,更受華亦如前法。乃至七遍亦如是。若行道訖,即各依本坐處立,待唱梵聲盡即坐。」
(二)即我國佛教界所謂之「經行」︰指在坐禪一段時間後之起立徐行。或法會儀式中之起立徐行。《南海寄歸傳》卷三云(大正54‧221c)︰「舊云行道,或曰經行。則二事總包,無分涇渭。」
〔參考資料〕 (一)《翻譯名義大集》卷三;《大智度論》卷六十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三之二;《般舟讚私記》;《大唐西域記》卷二;《法苑珠林》卷三十七;《類聚名物考》卷二十八。(二)《十誦律》卷十四;《修禪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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