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佐佐木教悟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佐佐木教悟(1915~ )

日本佛教學者。大谷大學教授。滋賀縣人。西元1937年畢業於大谷大學。在學期間,師事以印度中觀、唯識文獻學研究而享譽國際的山口益,對《攝大乘論》一書特有心得。1944年以大日本佛教會留學僧的身分,留學泰國二年,寓居上座部僧院以體驗出家生活。1949年起一直在大谷大學講授佛教學。1958至1959年間,赴印度、東南亞等地作旅行研究。並曾任大谷大學學監、文學院長、文部省學術審議會專門委員。自1932年住持正覺寺以來,對寺中法務,以及佛教青年、婦女的教育工作,均不遺餘力。著有《南海寄歸傳講要》等書。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大乘上座部

印度佛教部派名。出自玄奘《大唐西域記》。該書多處提及此一名詞。如卷八摩揭陀國〈摩訶菩提僧伽藍〉云(大正51‧918b)︰「其先,僧伽羅國王之所建也。(中略)僧徒減千人,習學大乘上座部法。」

此「大乘上座部」一詞,到底指何等部派,史無明文。而學者間的看法也不盡一致。玆錄下列諸氏之說法如次︰

(1)季羡林以為此部派指的是「小乘上座部之接受大乘思想者」。季氏所撰〈關於大乘上座部的問題〉文中云(《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
「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有五個地方提到『大乘上座部』。大乘本無所謂『上座部』和『大眾部』之分。因此就給各國研究《大唐西域記》的學者帶來了問題和困難。一百多年以來,歐洲和日本的學者異說紛紜,然而始終沒有準確地解決這個問題。
根據巴利文佛典和錫蘭史籍的記載,錫蘭佛教信仰雖以小乘上座部為主,但是大乘思想始終輸入未斷,無畏山住部更是特別受到大乘的影響。許多典型的大乘思想滲入小乘,在大乘萌芽時期更為明顯。這在印度佛教史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錫蘭小乘的三個部派(主要是兩個部派),所遵行的律並無歧異;但在學說方面,無畏山住部卻不斷接受大乘影響。早期接受原始大乘的功德轉讓等思想,到了玄奘時期,又接受大乘瑜伽思想(可能也有中觀思想)。因此,所謂『大乘上座部』並不是由大乘與上座部所組成,而只是一接受大乘思想的『小乘上座部』,可是又包含大乘與小乘兩方面的內容,因此才形成了『大乘上座部』這種奇特的教派。西藏文譯本《大唐西域記》,在一個地方把『大乘上座部』譯為『大乘的上座部』,在另一個地方又譯為『上座部的大乘』,看似矛盾,實則頗能表現二者的關係。」
「歸納起來,我們可以這樣說,印度境內的四個國崇信大乘上座部,是從錫蘭倒流過來的。
為什麼說是倒流呢﹖因為大乘教義是在印度興起來的。後來逐漸傳到了錫蘭,影響到那裏原來流行的小乘上座部。這個影響的過程,時間很長,頭緒很多。在大乘初期,我名之為原始大乘,或者也可以叫作『半大乘』,大乘的一些教義已經傳入錫蘭,滲入小乘上座部的教義中。隨著大乘教義的發展,一直發展到我稱之為古典大乘的時期,大乘教義還一直在影響著錫蘭的小乘上座部。」

(2)呂澂以為,玄奘《大唐西域記》中所指的大乘上座部,是指斯里蘭卡(錫蘭)的無畏山寺派。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文云︰
「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附︰佐佐木教悟〈東南アヅア大乘佛教〉(摘錄自《講座‧大乘佛教》{10})

(一)《大唐西域記》的記載︰《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僧伽羅國〉(Siṃhala,師子國)條有載,當時斯里蘭卡有大乘上座部(Mahāyā-na-sthavira)佛教。又說摩訶毗訶羅住部斥大乘而習小教(即小乘),阿跋耶祇釐住部則兼學二乘,弘演三藏。玄奘對後者阿跋耶祇釐(毗訶羅)所盛行的佛教,是用「大乘上座部」的稱呼。在此種情形,所謂大乘上座部,與單稱「上座部」者有明顯的區別。又,《西域記》亦提及,當時,印度本土的摩揭陀國(Ma-gad-ha)、羯𩜁伽國(Kaliṅga)、跋祿羯呫婆國(Bhārukacchā)、蘇剌陀國(Suraṣṭra)等,亦習學大乘上座部之法,值得注意。

(二)摩訶菩提僧伽藍︰此中,最值得注意者,為佛陀成道之地──摩揭陀國菩提道場;當地的佛教,與以斯里蘭卡之都阿㝹羅陀補羅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而盛行的佛教有直接關係。四世紀笈多朝沙姆陀羅笈多(Samudragupta)在位時(326~375),斯里蘭卡的摩訶男(Mahānāma)與優婆仙那(Upasena)二比丘,至印度巡拜佛跡。彼等回國後,向當時的國王報告巡拜佛跡時無投宿之處所,於是錫蘭(斯里蘭卡)王向印度沙姆陀羅笈多王請求在印度建立僧院。其後,印度方面許以在四大聖地中之一處建斯里蘭卡僧院,斯里蘭卡乃在菩提道場菩提樹之地建立供僧眾掛錫的僧院,此即摩訶菩提僧伽藍(Mahābodhisaṃghārāma),或稱大菩提寺、大覺寺(Mahābodhivihāra)。

(三)大乘上座部之宗風︰據《大唐西域記》卷八所載,七世紀玄奘訪此地時,止住摩訶菩提僧伽藍的僧徒減千人,習學大乘上座部法。若從伽藍建立的因緣來想,止住此伽藍的僧徒,主要是斯里蘭卡的僧侶及佛教徒,而其所行的佛教,與當時斯里蘭卡及與斯里蘭卡有交流的地方所流行之佛教無異。《西域記》謂其佛教為大乘上座部之佛教,「律儀清肅,戒行貞明」(大正51‧918b),「戒行貞潔,定慧凝明」(大正51‧934a);由此等記載來看,或許有一面持上座部戒律,一面禮拜佛、菩薩,亦讀誦大乘經典之人存在。

印度的羯餕伽、跋祿羯呫婆、蘇剌陀與斯里蘭卡亦有交通與貿易等各方面的關係與往來。但是,在地域上較接近斯里蘭卡的案達羅國(Andhra)、馱那羯磔迦國(Dhanakaṭa-ka)及達羅毗荼國(Draviḍa)等地佛教的影響,亦不可忽視。由觀誓(Avalokitavrata)《般若燈論複註》(Prajñāpradīpa-ṭīkā)所述可知,屬於案達羅大眾部的東山住部及西山住部,以普拉克利特語(Prākrit,俗語)傳持大乘《般若經》。大眾部系諸派既有這種情形,則屬於上座部而受大乘影響的佛教,其存在當亦不無可能。


大谷大學

日本淨土真宗大谷派所設立的大學。位於京都巿北區小山上總町。其前身為高倉學寮。寬文五年(1665),東本願寺第十五世常如在該寺別邸涉成園(枳殼邸)內建立學寮;寶曆五年(1755),校址遷至高倉通魚棚,通稱高倉學寮。

創校之初,僅於每年夏安居期間(四月至六月)講課。後於春、秋亦開講;授課內容以真宗學、佛教學為主。至十九世紀,漸具規模,講堂、書庫完備。明治六年(1873),改稱貫練場;其後,改稱貫練教校、大學寮、真宗高倉大學寮、真宗大學等。明治三十四年,清澤滿之移校址至東京巢鴨;四十四年,校址又徙至京都,改稱真宗大谷大學。

大正元年(1912)移建至現址。十一年依大學令改為大谷大學,附設專門部。昭和二十四年(1949),依學制改革,設置文學部、大學院、短期大學部等,而成一完整大學之形式。其中,大學院開碩士、博士課程,兩者均分真宗學、佛教學、哲學、佛教文化四科。

大谷大學在日本佛教系各大學之中,自清澤滿之就任校長以來,該校一直維持著獨特的學風。且人材輩出;自大正至昭和年代,即有赤沼智善、舟橋水哉、寺本婉雅、山口益、舟橋一哉、橫超慧日、佐佐木現順、櫻部建、稻葉正就、安井廣濟、佐佐木教悟等名重一時之佛教學者任教於該校。對二十世紀之佛學研究的貢獻,該校居功甚偉。

〔參考資料〕 《常葉年表》;《大谷派近代年表》;《高倉學寮沿革》;《大谷大學要覽》。


印度佛教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戒律

戒與律的併稱。戒,梵語尸羅(śīla),指防非止惡的戒法。律,梵語優婆羅叉(up-alakṣa),或毗尼(vinaya),指生活上的規律。《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8a)︰
「言尸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為戒。三業炎非焚燒行人,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名清涼。(中略)以能防禁故,名為戒。(中略)所言律者,是外國名優婆羅叉,此翻名律。解釋有二︰(一)就教論,(二)就行辨。若當就教詮量名律,若當就行調伏名律。」

戒與律原有不同的意義,而「戒律」併用,意謂維持佛教教團之道德性、法律性的規範。亦即「律」指為維持教團秩序而規定的種種規律條項及違犯規律之罰則,屬於形式的、他律的。「戒」指內心自發性地持守規律,屬於精神的、自律的。然而戒與律並非分離而行,而是平行地共同維持教團之秩序。

曹魏‧嘉平年間(249~254),天竺三藏曇柯迦羅至中國,譯出《僧祇戒心圖》,為戒律傳入中國之始。唐代,鑑真赴日,於東大寺設戒壇授戒,又建唐招提寺弘傳戒律,戒律遂傳至日本。

戒律在印度佛教中,是所有佛教徒必備的條件,所以沒有單以戒律成立宗派的意識。但在民俗習慣、氣候風土完全不同的中國社會,要完全按照律典上的戒條規定去實踐,實在很困難,因而除了逐漸加強對律文異解及戒律內涵的探討,以及產生完全以律藏之研究為主的律宗之外,其他如依據《法華經》而形成的天台宗、依據《華嚴經》而形成的華嚴宗、教外別傳的禪宗,皆各有獨特的戒律。

日本在傳入中國佛教中的律宗後,不久又發展出依據《法華經》而形成大乘圓頓戒,並捨棄一切禁令式的戒律特質,而創造獨特的戒律。

◎附︰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四章〈戒律之精神〉(摘錄)

佛陀以解脫正道、勸導出家、依於純真之動機為主。其有動機不純真者,亦姑容認之。斯即佛陀之教團即僧伽所以擴大之一因也。雖然,佛陀所最感困難之點,實亦在此。蓋由於動機真純者,中途縱有過失,亦容易復其本來。若原出勉強者,而欲使之心向真道,則其事匪易。適應於茲必要,佛陀乃設為規則,是為教團之外表的規定,即律(vinaya,毗那耶)是也。

據此,一方可使佛弟子輩,得同為釋子沙門而統率之。同時於他方,則糾正其中所發生之違誤,而使成湛然純淨之沙門。且循於教團之擴大,益感此需要彌切,寖至不得不設置極其細密之規定。以此規定,編成系統,是即謂三藏之一,毗那耶(律)藏也。大約比丘為二四0條(中國概謂之二五0戒),比丘尼更於此外,增加數十條。佛教團依此,乃得所憑藉。故雖以不純之動機,或勉強出家之弟子,亦當循茲外表,漸使道行殊勝,其效果固非常之大也。

蓋佛陀所重者,雖完全為基於自覺、精神方面之修養,但精神之修養,亦賴於外表之道行。今欲劃一此類事實與各色各樣之弟子,固以依於外表之規定為最有效,爰據此理由而為施設。是故凡茲規定,即至佛滅後,亦如佛在時。為維持僧伽(教團)最屬重要者。其為一定秋毫不可犯之物,固無足異,尤其以戒行最高之迦葉(Kassapa),為教團之領導者,彌足以示戒律萬能主義,特占勝利也。

雖然,吾人茲宜注意者,即戒律之精神是矣。戒律之為物,原多適應於時、處、位所制定者。且自佛陀入滅之際,對於阿難之遺訓考之,當勿忘茍過於拘執律之條文,則反不合於佛陀之精神。試再徵諸當時之輿論,亦得證明之。如《中阿含》〈傷歌羅經〉︰
「何因何緣,昔沙門瞿曇施設少戒,然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何緣,今沙門瞿曇施設多戒,然諸比丘少得道耶﹖」

此佛陀晚年,多數人於集會時所述之批評也。蓋當佛陀傳道之初,出家者多由於真誠純淨之動機,故得解脫者其數較多。反之,迨後多為依附僧伽之勢力而出家者,故得道者其數較少,即根據於此等事實者是也。質言之,若就此放任之,則不易解脫之人必多,斯佛陀所以制定多戒,眾人不能洞悉其故,緣有如上之疑議。

綜之,即自此考之,亦足以明制定多戒,原非佛陀之本意,洵為出諸不得已。是故假若佛陀會下,無不良分子,盡屬上機,則就令其時其處,有所制定,然亦無似此之繁瑣,固不待言。且若以此為時處不同所制定,則與今日所傳之戒律,亦當大異其趣,詎非易於推知者耶。由此以譚,吾人以為厥後灰山住部(雞胤部,Kukkutika)視戒律為方便說,主張不當過於拘執(假若《部執異論疏》之記載為碻實),殊可謂得佛陀之真意。要之,戒律固屬出家修道之大指針,然過於拘泥末節,亦斷難得佛陀之真意,吾人固始終認為如此也。

〔參考資料〕 《梁高僧傳》卷一;《四分戒疏》卷一(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一;聖嚴《戒律學綱要》;《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上)(《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律宗概述及其成立與發展》、《律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8}、{89});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佐佐木教悟《戒律と僧伽》;佐佐木教悟撰‧關世謙譯《戒律學的佛教》。


波羅王朝

印度古王朝之一。係八世紀中葉至十二世紀末期間統治印度比哈爾、孟加拉一帶的王朝。歷代君王均崇奉佛教,其中,創建者瞿波羅王(Gopala)嘗於那爛陀寺附近,建立歐丹多富梨寺(Odantapuri),第二代王達磨波羅(Dharmapala)則於恆河沿岸建毗鳩摩尸羅寺(Vikramaśila,又譯超戒寺或超行寺),第三代王提婆波羅(Devapāla)復興北孟加拉巴哈普(Pāhārpur)的德來毱多迦寺(Traikutaka),並改寺名為蘇摩普利寺(Somapuri)。此三寺之中,以毗鳩摩尸羅寺規模最大。該寺除佛教外,亦傳授形而上學、論理學、文法學等印度一般古典文化,海外留學僧皆雲集於此。

又,此王朝所護持的佛法,係以密教為中心。十世紀末,國勢衰退,漸受南印度恰羅(Choḷa)王朝的壓迫。及十二世紀末以後,回教徒入侵,王朝遂亡。此王朝的佛教雕刻及繪畫極具特色,稱為波羅派,對尼泊爾及西藏等地的佛教美術影響頗大。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第一節(摘錄)
自此(戒日王逝世)以後,印度的分裂繼續了約五百年,到回教入侵時,憑藉其勢力才得重新統一。在此數百年間,大國互相爭霸,戰爭迄無寧日,很有點像我國春秋戰國的形勢。大概在第八世紀末,即分裂了一百年以後,出現了比較大的三個國家︰中印一帶是波羅提訶羅王朝;南印從前一直是獨立的,此時則確立了較大的羅悉陀羅俱陀王朝;東印孟加拉原屬金耳國的一帶,成立波羅王朝。這三個大國,各據一方,不斷進行爭霸的戰爭,且互有勝負。其中與佛教有關係的,乃是波羅王朝。

波羅王朝是在金耳國基礎上建立的,其地在第八世紀中(750)情況很亂,民眾推舉瞿波羅做了統治者。瞿波羅比較賢明,積極安定亂局,逐漸形成了和平局面。因為這個王朝是由他建立的,所以後繼各代都帶有「波羅」名稱。波羅王朝第二代是達摩波羅(約770~810),為人十分英武,在他治下的四十年,國家治理得頗有昇平盛世之概。這個王朝的年代很長,雖中經盛衰,卻維持到十一世紀,才為斯那王朝所替代。

波羅王朝的勢力,曾到達了摩揭陀以及曲女城一帶,占領曲女城以後,在那裏舉行了盛大的祭典,慶祝武功,參與祝捷的有當時南北印諸侯十二國,波羅則屬霸主。當然,波羅王朝統治者,也必然要利用宗教,他們對佛教也相當推崇,當時那爛陀寺夠宏偉的了,但達摩波羅猶嫌規模不大,又在恒河南岸的小山上,另建了一座新寺院。寺院是以王的另一尊號命名的,叫毗俱羅摩尸羅寺(超行寺)。此寺遺蹟,今已蕩然無存。據西藏傳說資料記載,規模比那爛陀寺還大,中心是一個大菩提佛殿,四周圍繞有一0八個小寺院,其中一半屬於密教的內道部分(密教也分層次,有內有外,高等的屬於核心部分的叫內道),另一半屬於密教的外道部分和顯教。從這裏也可以看出,超行寺是以密教為中心的。寺的牆壁,繪畫了主持該寺的著名學者的圖像。住寺學者,經常有一0八人,執事有一一四人。在寺院學習畢業時,成績優秀者,國王給予「班底達」(學者)學位稱號。特別有成就的學者稱「守門師」,後世有「六賢門」(六門指東西南北四門和中央的兩道門)之稱。由於此寺的興建和重視學習,此後凡有名的學者大都出身於此,因此它成為晚期大乘佛學的中心。寺院以密教為主,當然更能適應群眾的信仰。以密教為方向提倡佛學,對統治者也是有利的,所以王朝各代對它均予以支持,一直存在到下一個王朝。到十三世紀初(1203)才為回教在印度的統治者所焚毀,跟著印度的佛教也就消滅了。因此,超行寺的毀滅,也象徵著印度佛教的毀滅。

〔參考資料〕 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佐佐木教悟(等)著‧達和譯《印度佛教史概說》;《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Vol. 3(1928)。


泰國佛教

西元十三世紀時泰族進入湄南河流域,消滅原先的吉蔑兒族,於1238年成立素可泰王國。此即泰國的起源。在此之前,泰族到底住在何處﹖史傳所載不詳,一說泰族祖先於雲南省西南部建立南詔國,後為漢民族所迫,南下移住現址。此地原流行大乘佛教,1057年,緬甸王阿奴律陀自北方來襲,驅逐大乘佛教,弘揚南傳佛教,成為今日泰國佛教的濫觴。

素可泰王朝在建國同時,即歸依南傳佛教,並致力弘布發揚。該王朝持續約百年後,由建都於阿瑜泰(Ayuthia)的阿瑜泰王朝所取代。阿瑜泰王朝自1352年至1767年,興盛達四百年之久,奠定現代泰國的立國規模。當時,佛教非常繁榮,教義體系及教團皆相當完備。1750年為了拯救衰微的錫蘭佛教,更派遣高僧至錫蘭,因此在錫蘭佛教中留有暹羅派的教團。1767年因首都遭緬甸軍破壞,王朝遂亡。1782年建都於曼谷的卻克里(Chakri)王朝成立,迄於今日。

卻克里王朝亦信奉南傳佛教,並熱心發揚,盡力整理經典、建設寺院。其中,最著名的王室寺院為玉佛寺(Wat Phrakeo),乃第一代國王拉瑪(Rāma)一世所創。此外,拉瑪四世(1851~1868)在即位前,曾度過二十六年的出家生活,不僅接受現代教育,亦精通巴利語及佛教義學。因此致力改革泰國佛教,排除有關婆羅門教的儀式和迷信。又因有感於一般僧侶不重視持戒,於是強調嚴守戒律,培養許多優秀弟子,進而促使主張嚴持戒律的法宗派(Dhammayuttika)成立。

拉瑪五世(即朱拉隆功王,Chulalong-korn,1868~1910)在位時,以泰文書寫的巴利經典三十九卷,於1893年出版,拉瑪七世(1925~1935)時則出版巴利三藏四十五卷(1930)。由於出版頻繁,使得泰文的巴利佛教三藏與註釋漸趨齊全。1932年泰國成為君主立憲制,其憲法雖承認信仰自由,但第一條卻規定「國王應是佛教的信奉者,宗教的擁護者。」明載國家繼承人須為佛教徒的限制。如此代代王朝皆熱心光大、傳播佛教,國王亦率先信仰,努力興隆,佛教便普及於全國各地。人民對本國佛教具有強烈的信仰且引以為傲,此一堅定的傳統直到現在仍屹立不搖。

關於教團組織方面,大宗派(Mahāni-kāya)與法宗派二派是因遵守戒律的標準不一而產生的,但所奉的教義並無太大差異,教育弟子的教科書和經典亦無不同。法宗派的成立年代頗短,寺院及僧侶人數較少。

泰國佛教分成二派,由於並非本質性的分裂,因此可由同一位僧王來統理。此僧王稱為Sakala Saṅghaparināyaka Somdech PhraSaṅgharāja。是經由國王及僧團長老的協議而任命的,下有四位大僧正,分全國為中區、北區、南區與法宗區之四教區以便統轄。在大僧正下又依次選定省、縣、郡、鎮的代表僧,各寺院亦有住持負責管理。在大寺院中,有擔任種種職務的比丘,也有在寺內所附設的小學擔任教師的比丘。此種行政組織主要是監視比丘是否確實實行戒律,並且可藉此判決論諍、管理寺院的財產和費用,以及舉辦巴利語的國家考試等。

學問上的階級區分,泰語方面是三級,巴利語方面則是七級。若考試合格,便可持有特定顏色的團扇,享受種種特殊待遇。但1936年通過三級者有六一五人,通過最上級者僅有二人,由此可見欲達到高等水準相當困難。不過在基本上比丘的身分高低仍以法臘來決定,滿一年者稱為初臘(navaka-bhūmi),滿五年者稱為中臘(majjhima-bhūmi),滿十年者稱為上座(thera),具上座資格始能剃度弟子。寺院中除比丘外,還有守十戒的沙彌及在家徒弟。

泰國佛教在修行生活上強調戒律的實踐。比丘守二二七戒,沙彌守十戒。此點與錫蘭、緬甸佛教無本質上的差異。在日常生活之中,皆嚴格實行過午不食之制(即禁止午後進食),也不允許擁有金錢。在每月二次的布薩期間,必須誦戒。在雨期時須遵守安居的規定。每日的日課是早上二次,晚上一次。從事誦經、懺悔和冥想(禪)。午前午後必須前往聽聞年長比丘的佛法講授,並學習巴利語,研究教法戒律。不過,所謂的學習,也僅限於理解及背誦阿含、律和阿毗達磨,並無批判性的研究及哲學性的思索,亦無組織性的學術探討。在禪定的實踐上也大致相同。至於比丘的活動,除了擔任寺內小學教師之外,也有在信徒的冠婚葬祭禮上,及一般政治社會活動上從事誦經及灌水儀式的。

泰國人口約有百分之九十是佛教徒。上自國王,下至一般人民都非常支持佛教。信徒以一生出家一次,實行比丘生活為其理想。國家也給予種種方便。信徒受五戒,每月四次的布薩均至寺院參拜,受八齋戒,聆聽比丘說法。不過信徒受五戒及八齋戒多半流於形式,很少人有實際的內省。他們最喜歡的是從外在給予寺院經濟上、精神上的援助。故於捐資建造莊嚴富麗的寺院及佛塔方面甚為慷概。且在每天早晨當比丘托鉢時,信徒皆樂意施捨菜飯。

泰國人在個人生活及國家行事方面,皆以佛教儀式為依歸。因此,信徒的佛教乃演變成儀式佛教。凡個人一生的大事如誕生、幼兒剃髮儀式、成年儀式、結婚儀式、喪葬儀式等都必須招待僧侶。國家的活動也必須請僧侶講經。其他國民祭禮亦多遵循佛教規章。在儀式中所讀誦的經典一般稱為「護咒」(paritta,庇立得),是擷取自阿含及律中的句子,其中尤多具有咒術性意義的經句。護咒的讀誦多半含有咒術意味,例如元旦時所誦的「Aṭana-ṭiya-suttanta」是驅散惡鬼的法句。為了祈求死者的冥福而作追善供養,以及為了將功德迴向死者而對比丘與寺院布施時,皆有此種念誦。

泰國佛教自十九世紀的拉瑪四世開始,即不斷進行改革。除了在1946年設立皇冕佛教大學,在1947年設立朱拉隆功佛教大學以從事僧眾教育之外,到二十世紀末期,主要的改革運動有︰佛使所主持的解脫自在園、達磨差約主持的法身基金會、富茲拉克主持的山迪‧阿輸克運動,及維克多‧拉特那‧迪拉瓦姆薩在英國薩里禪觀中心所作的改革運動。概括而言,佛使及富茲拉克等所推展的方向,是高揚回歸佛教之原始精神的旗幟,革除上座部佛教的陳規陋習,並對佛教教義進行較新的詮釋;達磨差約及迪拉瓦姆薩則以現代化的形式進行改革。

此外,在華僑的佛教信仰方面,也必須稍加敘述。定居泰國的華僑總數約有二五0萬人。這些人掌握了當地的經濟實權,而在生活上,則遵行祖先所傳承的中國佛教信仰和儀式。因此泰國境內除了泰人的南傳佛教寺院外,也有華僑的中國式寺院。

◎附一︰石井米雄〈泰國佛教漫談〉(摘譯自《現代佛教瑭知詻大事典》)

(一)前言
根據統計,泰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三點六是佛教徒,因此,它可說是東南亞最大的佛教國。1977年,泰國的人口有四千三百萬人,依此數計算,泰國佛教徒的數目,將達到四千萬人。這個數目相當全世界的南方上座部佛教徒總數的二分之一弱。

佛教初傳入泰國的時間不甚清楚。依據現在發現的最古的泰語史料──羅摩坎汗王碑文(1292年)的記載,其中記載羅摩坎汗王曾從馬來半島的里格爾迎請學德兼備的高僧進駐僧院,碑文並且詳細的記載了素可泰的佛教盛行狀況。由此看來,至少在十三世紀末,錫蘭大寺派系的上座部佛教已經傳入泰國中部。

泰國的中心地,最初是在素可泰,隨著時代的遷流,一直向阿瑜泰(1350~1767)、東普力(1767~1782)、曼谷(1782~現在)等地南移;而在歷代泰國國王殷勤的庇護之下的佛教,也一直連綿不斷的繁榮著。像在斯里蘭卡發生的佛教受異教徒支配的事件,直到今日,還不曾發生於泰國。

(二)泰國佛教的特徵
目前的泰國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以佛教為國教。但在憲法中,卻有「國王應是佛教徒的規定」。因此,事實上,佛教具有泰國國教的地位。此外,由紅、白、藍的橫條所組成的泰國國旗上的白線,據說就是在象徵佛教。

泰國佛教可說是僧院佛教。形成佛教的核心者,是起居於僧院,專心修行的黃衣剃髮的出家人。泰國的出家人,分為「普拉」(比丘)與「聶恩」(沙彌)。「普拉」是持守二二七戒(具足戒)的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子。而「聶恩」是只守十戒的未滿二十歲的少年僧。由這兩種構成的團體即是「僧團」(泰語是卡那頌格)。根據1975年度宗教局報告書所載,「普拉」的總數有二十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二人,「聶恩」有十二萬一千七百零八人。若分別與同年齡層的男子做比例計算的話,則三十三點一人中有一人是「普拉」,四十五點六人中有一人是「聶恩」。

除了「普拉」與「聶恩」之外,泰國還有稱為「梅齊」的白衣剃髮的女子修行者,他們常被誤認是比丘尼。嚴格地說來,「梅齊」並不被承認為出家人,並不是僧團中的成員。將他們視為出家人,還不如將他們視為是篤信的在家信徒中,發願專心修行的人。

泰國的佛教,分為大宗派與法宗派等兩種教派。但是,泰國的教派與日本佛教的宗派不同,他們並不是由於教義的差異而別立宗派。法宗派是拉瑪四世王蒙庫特(1804~1868),在1851年登泰國王位之前,以其二十七年的僧籍身份所推展的。是在復古的佛教改革運動中所產生的一個宗派。它與以往教派的差異,只在於巴利語的發音法與黃衣之穿著法等。至於對教理的解釋,兩者是相同的。法宗派在1882年,正式被承認為一個獨立教派。而與法宗派相對的舊教派,被稱為大宗派。

這兩個教派的教勢,在1975年時,大宗派有僧院二萬五千一百五十二所,出家眾三十一萬六千一百八十四人。法宗派有僧院一千三百十一所,出家眾一萬八千六百九十六人。兩者之間數目上的差異,極其明顯。但由於法宗派素以持戒嚴謹著名,又由於創設者的關係,王族出家者很多。因此,它在僧團中的勢力,遠超過人數眾多的大宗派。

(三)僧團的實況
從十九世紀末以來,泰國僧團在政府的支援之下進行組織化;目前已經成為南方上座部僧團中,集權式的統治機構最完整的教團。

泰國僧團存在的法律根據,就是泰國的「僧伽法」。最初的僧伽法在1902年制定。稱為「拉達那可信曆一二一年僧伽統治法」。這個法令由於1932年六月,立憲革命以來的情勢變化,在1941年又有所更正。更正為「佛曆二四八四年僧伽法」。但在1963年,又做第三次的修正,成為現行的「佛曆二五0五年僧伽法」。

這些僧伽法,在佛教中,可說是相當於國家憲法地位的僧伽基本法。有關僧伽經營的詳細規則,是依據僧伽法的自治規定──「大長老會令」、「大長老會令施行規則」、「大長老會命令」而訂定的。

根據現行僧伽法組成的泰國僧團,是由敕任的「僧王」所統轄的。統治僧團的最高機關是「大長老會」。大長老會由九名以上,十三名以下的大長老組成。僧王,即是大長老會職權上的議長。大長老會的事務處設在文部省宗教局內。大長老會的書記,是教育部宗教局長。這在探討泰國佛教與政府的關係,及僧團的自治問題上,是很重要的一點。

就泰國整個國家而言,若以僧團統治的觀點來看,計可分為十八個大轄區,這種與全國地方行政單位相應的大轄區,其下還分成縣轄區、郡轄區、行政村轄區。在每一轄區中,各有各自的轄區長官。設在曼谷的大長老會,與散佈全國的二萬六千四百六十三所僧院,都是透過這些管理組織而結合的,據此而形成了泰國佛教之集權的、上意下達的特殊機構。泰國的出家眾,都隸屬於此一組織之下。他們不承認在此組織之外的出家眾的身份──這也是值得注意的一點。

除此之外,在泰國也有稱為「秦尼開」的華人僧團,以及稱為「安南尼開」的越南僧團(兩者都屬大乘系統,兩者都是少數派)。秦尼開只有僧院十八所,出家眾一百十九人;安南尼開僧院只有十三所,出家眾僅一百三十九人(1975)。其分布點,都只限於都巿中。這兩個外國系統的僧團,原本一直都是自治的,但現在也被置於宗教局的監督之下,也有僧官的任命。

泰國佛教所用的聖典,是以泰文書寫的巴利三藏及其註釋書。但,實際上,巴利三藏除了一部分被用於讀誦之外,很少有被直接閱讀的機會;它通常被用來作為巴利語資格考試、教理資格考試時所依據的教科書。

巴利語資格考試,共分為三段到九段等階級。有專設的巴利文教科書。投考資格只限於「普拉」與「聶恩」。

另外,以泰語進行的「教理考試」,除了以出家眾為對象的「那克檀」之外,還設有專為在家人的「達磨斯可薩」的考試制度。這兩種考試,其內容上的差異,只在於戒律的差別;此外幾乎完全相同。教科書的編纂大半由法宗派指導,執筆者是在被任為僧王時,對僧團改革有很大貢獻的瓦齊拉揚親王(1860~1921)。教科書的主要內容有佛傳、教理、戒律等。

上述各種考試的測驗情形,以1975年度的考試為例,略如下述︰

(1)巴利語資格考試︰應考者一萬一千九百二十一人,合格者二千五百六十五人(合格率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2)教理資格考試︰那克檀的測驗,應考者十六萬七千八百十一人,合格者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人(合格率百分之三十五點五);達磨斯可薩測驗,有三萬八千三百九十四人應考,一萬零七百人合格(合格率百分之二十七點九)。

至於出家眾的教育機關,以中學(初、高中)的普通課程與巴利語、佛教教理作為教育課程的僧院學校,全國計有七十八所(1975)。此外,在曼谷有兩所佛教大學。

(四)社會生活中的佛教
一般而言,泰國的僧侶對社會問題不大關心。但最近,由於出家眾普通教育科目比重增加,僧眾對世俗性的問題也逐漸注意。其具體表現,可從1963年以降,僧侶參加盛行於農村的開發計劃看出。開始於1965年的「達磨杜特計劃」,以僧團的新景象為背景,嚐試利用具有傳統、社會威信的僧眾來開發農村。在這個計劃之下,每年有一千五百或二千的僧青年被派遣至全國各地,協助政府農村開發計劃的推進。

泰國人對於「家」的觀念很淡薄,築墓的習慣也不普遍,因此,沒有相當於日本那種──以墓地管理為媒介而發展的布施者的制度。但在農村的中心地帶,常設有「瓦特」(僧院),並由當地的居民輪流向住瓦特中的僧侶布施食物;經常是由整個村落來支持村裡的瓦特。根據統計,全國行政村的數目,計有五千五百零五個(1975年統計),每一村平均有四‧八所瓦特。

自古以來,泰國男子一生中至少要有一次投入僧籍修行。「出家(波瓦特)」是為了︰(1)增加自己的功德。(2)增加父母的功德。同時,也是(3)自己學習的時期。由於一般人習慣於在尚未成家之前出家,因此,對於還沒有出家經驗的人,則稱為「孔迭普」(未成熟之人)。短期出家的習慣,由於社會生活的複雜化而逐漸減少,尤其是大都巿中,更可看到其衰退徵候;然而,其價值是不會完全退失的。

另外佛教所教導的──原是藉著修行而超越輪迴性的生存,以到達涅槃境地,而出家則是要完成此一目標的方法。然而,大部分的泰國佛教徒,對於佛教的正統教理並不大有興趣,他們只重視由於積聚(功德),而改善自己現世或來世的生存狀態。與本來的目標不同的出家行為,在積聚功德的脈絡中,也可以理解出來──他們認為出家是獲得最大的功德的行為。

泰國人認為僧團是一種播種於其中,而能收獲功德的田(福田)。對於使僧團繁榮的所有行為,保證能得到豐盛的功德的果實,依此而獲得現世、來世的幸福生活。像築造僧院、支持僧院、布施給住在僧院的出家眾以日常糧食,希望他們專心修行,使僧團因此而發展,這就是最高的功德。在家人遵守「五戒」、「八戒」也可以獲得功德,但他們認為若與使僧團發展的貢獻行為比較起來,其功德較小──此從人類學者的調查可以得知。

與功德同樣成為民眾佛教中心的是「咒術佛教」。咒術佛教聲稱可以用咒術化除日常生活中的種種不安與危機。其中有庇立得的誦唱、「南曼」(聖水)的念誦、聖絲圍繞等種種形態。庇立得譯為「護咒、守護咒」,是以獲得幸福、免除危難為目的而誦唱的護咒經典。凡房屋落成、佛像鑄造、葬儀時,或消災法會時,即迎請僧侶來誦唱庇立得。庇立得的誦唱與「南曼」、聖絲圍繞的法會,也有不可分離的關係。「南曼」是由泰語「南姆」(水)與淵源自梵語曼陀羅(咒文)的泰語「曼」結合而成的混合語,指的是經過守護咒(庇立得)之誦唱的聖水。由比丘所誦過的聖水,具有靈效,無論是飲用它或以它來沐浴,都能免除災厄。

「聖絲圍繞」是以聖木棉絲繩環繞著新建的房子,比丘一邊以手接觸聖絲繩,一邊唱誦守護咒,俾為該處所驅除災厄。

泰國佛教徒也常在身上佩戴一種作為護身符的小佛像,叫做「普拉克爾安克」。這種小佛像一般是用黏土裝塑的,但也有用金屬造成。掛在脖子上,當作裝飾品的小佛像,通常是裝在小型的金屬盒子中。由具有超能力的僧侶施行過開光儀式之後的小佛像,據說帶在身上能得不死之身。因此很受民間重視。

上面所說的咒術、咒物,每一種都具有僧伽的聖性;在成為其效驗性的根源上,它們與其他咒術(與佛教毫無關係)是有所區別的。

泰國的佛教,內含互補性質的複雜宗教體系,是混合式的宗教。由規範式的教理所產生的出家人與僧團,在民眾階層的實踐宗教中,其作用已完全不同。不過,既然由於這種改變才使泰國佛教維持至今;則正確地把握其改變的意義,才能夠真正瞭解泰國佛教的關鍵。

◎附二︰高觀如《中外佛教關係史略》〈中泰佛教關係〉
中國和泰國的佛教關係,始於西元五世紀。當時泰國境內各土著民族,如吉蔑、蒙、羅斛族都已信奉佛教和婆羅門教。

其中吉蔑族居住在東南部蒙河、湄公河流域。五世紀以來,其地僧人迭來中國講經弘法,中國僧人和佛教使節也前往該地進行友好訪問。

西部的蒙族、羅斛族,在今泰屬馬來半島和湄南河下游等處建立了一些國家,中國史書上稱之為盤盤國、赤土國、狼牙修國、墮和羅國。其中盤盤國,在今泰南萬侖、斜仔附近,據《舊唐書》卷一九七說︰「北與林邑隔小海,(中略)與狼牙修國為鄰,人皆學婆羅門書,甚敬佛法。」其國於西元五世紀間,遣使來我國饋贈通好(見《梁書》卷五十四)。梁‧中大通元年(529)、四年(532),其王又迭次遣使送來畫塔並沉檀香等禮品。六年(534),又遣使送來菩提國舍利及畫塔圖並菩提樹葉、旃檀等香(見《南史》卷七十八)。赤土國在今泰南佛頭廊、宋卡一帶,據《隋書》卷八十二說︰「其王姓瞿曇氏,名利富多塞,其父釋王位出家為道,(中略)門畫飛天仙人菩薩之像,(中略)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隋‧大業三年(607),煬帝遣常駿等攜帶許多禮品乘舶往赤土國,其王遣婆羅門鳩摩羅率眾吹蠡擊鼓、奏天竺樂,禮待甚厚;並遣王子那邪迦等來隋贈送金芙蓉冠、龍腦香、鑄金多羅葉表等。狼牙修國在今泰南北大年、吉打等地區,據《梁書》卷五十四說︰天監十四年(515),狼牙修國遣使阿撒多攜帶國書來梁通好,書中有「離淫怒癡,哀愍眾生,(中略)慈心深廣,律儀清淨,正法化治,供養三寶」等語,足見該地受佛教文化薰陶甚深。嗣至七世紀間,中國西行求法的僧人,如益州成都義朗等,曾「越軻扶南,輟纜郎迦戍(即狼牙修),蒙郎迦戍國王待以上賓之禮」。另外還有洛陽義輝,荊州江陵道琳,都曾在往印度行程中,經行這條路線,到過郎迦戍國。義輝即在郎迦戍國嬰疾而卒(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墮和羅國在今泰國古都阿瑜陀耶一帶。據《舊唐書》卷一九七說︰其國「南與盤盤、北與迦羅舍佛、東與真臘接,西鄰大海。」貞觀十二年(638),其王遣使來送方物。二十三年(649),又遣使贈來象牙、大珠,而中國以良馬回贈。因而唐使往來其國。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說︰唐僧大乘燈禪師幼隨父母泛舶往杜和羅鉢底(即墮和羅)國方始出家,並在該國相隨唐使郯緒回到長安,在玄奘三藏處進受具戒並修學。以上郎牙修國與墮和羅國佛教弘盛,在印度、南海均甚有名,如玄奘《大唐西域記》卷十敘述印度以東六個佛教國家,其中所謂迦摩浪迦(即郎牙修)國和墮羅鉢底(即墮和羅)國,即此二國。又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也說︰「次此南畔,逼近海涯,(中略)次東南有郎迦戍國,次東有杜和〔羅〕 鉢底國,(中略)悉極遵三寶,並有持戒之人,乞食杜多,是其國法。」可見古來泰國各地和中國佛教關係是相當密切的。

中國史書上說︰其國「崇信佛教,男女多為僧尼,亦居庵寺,持齋受戒,衣服頗類中國」(見《明史》卷三二四)。其後中泰兩國人民交通往來甚為密切,我國元明清三代與泰國速古台、阿瑜陀耶、卻克里各王朝始終和平友好,相互饋贈,往來不絕。其中龍涎香、沉香、降香、檀香等也不斷由泰國輸入,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並曾贈銅與該國,作為造寺之用。

〔參考資料〕 淨海《南傳佛教史》;《東南亞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3});石井米雄《上座部佛教の政治社會學》;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自由佛教懇話會編《世界の佛教》;佐佐木教悟《上座部佛教》(《インド‧東南アヅア佛教研究》{2});本多弘、島津法樹著《南傳佛教の遺跡と美術》;《The Wheel of the Law》;《Thai Buddhism,its Rites and Activities》。


耆那教

印度傳統宗教之一。在漢譯佛典中稱為尼乾外道、無繫外道、裸形外道、無慚外道或宿作因論等。係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與佛教大約同時興起的宗教。然該教自稱為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並否定吠陀經典的合法性、眾神觀念、祭祀儀式,與婆羅門僧侶階級制度的權威。相傳原有二十四位祖師,最早的創始人名勒舍婆(Rabhadeva),然史實可徵者惟有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及二十四祖筏馱摩那(Vardhamāna)。其中,筏馱摩那又名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aputra)、大雄(Mahāvīra)、勝者(Jina),乃與佛陀同時代之人。氏曾將前二十三位祖師的教理加以改革並集其大成。

本教基本教義為業報輪迴、靈魂解脫、非暴力及苦行主義等。主張宇宙構成的要素為靈魂(jiva)與非靈魂(ajiva),後者有運動條件(dharma)、靜止條件(adharma)、虛空、物質四類,與靈魂合為五種實在體。物質由原子所構成,具有下降性,而靈魂具有上昇性,二者皆是一切知,但物質藉著業力而附著於業的周圍,形成業身,此即苦的輪迴原因;若欲脫離輪迴,須嚴守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持有等苦行生活(五戒中,尤重不殺生,故信徒多為從事商業者)。由是,即能制御(samv ara)善、惡業,並盡除舊業,發現靈魂本性而到達止滅,獲得解脫,此即所謂的涅槃。此外,本教所提倡的相對主義(syādvāda,或稱不確定主義),亦頗受注目;該學說的基本觀點在於認為一切事物有多面性。

根據耆那教文獻《聖行經》記載,大雄逝世時已有教徒五十二萬餘人。至西元前三世紀,耆那教與佛教均受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支持與保護。西元前後,由於新興城巿與貿易中心的出現,耆那教徒也隨之遷移分散。又由於教徒對教祖的遺訓解釋不同(主要分歧在於禮儀教規),而逐漸分裂為白衣派(Svetāmbara)、空衣派(Digambara,或稱天衣派、裸體派)。白衣派穿著象徵廉潔的白衣,主張男女平等,宗教儀式限定在耆那教寺廟舉行;空衣派主張以虛空為衣,平素裸體修行,教規甚為嚴格。佛典稱之為「裸形外道」。

四至十三世紀間,該教廣泛流行於南亞次大陸。十三世紀以後,由於伊斯蘭教傳入印度,耆那教勢力漸衰。十七世紀以後,受啟蒙運動的影響,耆那教又揭起改革的旗幟,改革者主張以人道主義、博愛等觀點解釋耆那教的古老教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耆那教信徒約有三百萬人,多為商人、手工業、金融業、自由業者等,先後建立數十個組織,並修建廟宇、道院、文化研究機構及學校,出版宣傳教義的書刊等。又,耆那教徒每年每月都有例行的齋期及繁多的節日活動,如大雄誕生節、贖罪節等。漢譯《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記有其尼犍齋的作法。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七章(摘錄)

耆那教的許多教義都類似佛教。尤其是他們不但不重視祭士,而且也不重視天神(這在我們看來,在任何可以稱為宗教的體系之中是一件奇事)。而且從某一觀點來說,耆那教是佛教運動的一部分。更確切地說,它可以稱為是在佛教中達到頂點的普遍運動的一種早期特殊形式。耆那教創始人大雄是早於佛陀的同時代人,他不是佛陀的弟子或模仿者。即使耆那教的獨立面貌出現較晚,我們仍然可以說,它代表一個較早的思想階段。它的確不否認責任和自由意志,但是它主張極端苦行主義,並且主張餓死,這也有同樣的狂妄行為的性質。

耆那教是無神論的宗教,而這種無神論一般說來既不是辯解性的,也不是論戰性的,而被認為是一種自然的宗教態度。所謂天神論,當然不是說否認天神的存在;耆那教徒比婆羅門和佛教徒設立假想世界並使這些世界中住有天神或魔鬼居民的豐富幻想,如果可能的話,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和佛教的情形一樣,這些鬼神也是和人一樣受輪迴和死亡的支配,並不是宇宙的主宰,更不是宇宙的創造者。古代印度有兩種世界學說。一種被組織成吠檀多學說,它的極端形式教導說,靈魂與宇宙精神同為一體,外在世界是一種幻覺。另外一種被組織成為數論派學說,它是二元論,教導說原始物質和個體靈魂都是自生不滅的。這兩種思想路線,都是以抑制情慾和獲得真正知識的方法來求得靈魂的解放,從而尋求解脫。

耆那教屬於第二類學說。它教導說世界是永恒的、自生的,由六種組織實質所構成的,即靈魂、法、非法、空間、時間、物質分子。現代耆那教徒解釋「法」與「非法」,說是類似空間的微妙物質,這些物質使物體能夠運動和休止,但是雅各比的推測也許是對的,他認為在原始思考中這兩個字眼具有自然意義,指的是引起功德和罪過的微妙液體。總之,這一敘述把實質和活動、物質的和非物質的事物,置於奇特的並列地位之上。得救與解脫的過程和物質過程沒有區別,而且我們看到其它的教派怎樣得到這一結論──耆那教徒顯然沒有得出這一結論──即人的行為是因需要而產生的,沒有所謂自由意志的東西。耆那教認為個人的靈魂是自由的個別存在,其本質是純粹理智。但是靈魂有傾向於行動和情慾的趨勢,並且受到虛偽信念的迷惑。由於這一原因,在我們所知的存在之中,靈魂和肉體是連結在一起的,不僅天神和人類有靈魂,而且各種動物、植物和無生物也都有靈魂。靈魂的住所由它所獲之功德或罪過來決定,功德和罪過在漫長的稱為烏特沙爾毗尼和阿伐沙爾毗尼即上升和下降的時期之中,分別具有大小不同的影響。在這些時期之中,人身的大小和壽命的長短,根據一定的法則有所增減。功德使人生為天神或善人,罪過則使靈魂至卑下生處,甚至成為沒有生命的物質。在此下降的道路之上,理智逐漸模糊,一直到最後失去運動和意識,然而這並不認為是等於斷滅。

另外一種耆那教的教義解釋,是基於七種原則之上的,所謂靈魂、非靈魂、注入、束縛、排斥、放逸、解脫。業報用印度哲學的普通語言來說,就是行為及其對靈魂所產生的影響,在這裏它被認為是一種特殊微妙的物質,這種物質進入靈魂,並且由於這一注入〔即阿尸婆羅(漏),這是佛教中熟知的名詞〕而使靈魂污穢和墮落。正如食物變成肉體一樣,業報則形成一個包裹著靈魂的靈巧的身體,並防止它在死亡時完全脫離物質。上升的道路和靈魂的解脫,是用阻止業報進入的方法來實現的,即不造作引起注入的行為,並且排斥注入。達到這個目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我克制,這不僅可以防止新業報的進入,而且可以毀滅已經集聚的業報。

像大多數印度教派一樣,耆那教認為輪迴世界是智者渴望解除的束縛,或者是渴望結束的旅程。它的直接景象雖然是沒有快樂的,但是它的最終觀念卻不是悲觀主義的。甚至在肉體之中,靈魂也能達到圓滿知識的快樂境界。最高天界之上是脫離了輪迴的清淨靈魂的極樂世界(最高天界之中最偉大的天神,享受快樂的時期至為長久,不過最後仍然要受輪迴的支配)。這些靈魂沒有可見的形體,但是自始至終是由生命組成的,而且享受無可比擬的快樂。這一段敘述所依據的論著,帶著耆那教神學的唯物論特點,又說完善靈魂的體積是它的前世的高度的三分之二。

如何到達這一極樂世界呢﹖其方法為正信、正知和正行,此乃謂之「三寶」,這是佛教所熟悉的名詞。所謂正信,即是完全信賴大雄及其教義。正知即是上文所述的正確神學。知有五級,最高一級謂之「吉伐羅姆」,即無所不知。這使人覺得抱負不凡,但是耆那教徒所喜好的特殊推理方法,是樸實無華的「尸耶德伐陀」,即或然論的學說。這一學說主張︰(1)你可以從某一觀點肯定某一事物的存在。(2)你也可以從另一觀點否定它的存在。(3)你又可以在不同的時間,肯定它的存在和肯定它的不存在。(4)如果你想同時以相同的觀點,既肯定存在又肯定不存在,那麼你就必須說,這一事物是不可說的。這個學說的本質,只要我們能夠使它擺脫學究氣的術語,看起來是合理的,因為它的意思是說,就經驗事物而論,不可能有系統地說明全部完整的真理,就超越經驗的事物而論,語言是無能為力的。它的意思也是說,存在和生起、延續、消滅有關係。這個學說稱為「阿尼犍多‧伐陀」,意謂存在不是像《奧義書》所說的唯一的和絕對的;物質是永恒的,但是會改變它的形態以及物質的由一些偶然因素所構成的其他事物。所以在許多要點上,耆那教徒採用常識和表面觀點。但是輪迴和業報學說也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主張而加以承認,而且具有肉體的靈魂的幸福和掙扎,雖然是用唯物論的名詞加以描述,但是快樂從未寄托在物質幸福上,而是寄托在從物質宇宙獲得解脫之上。

我們不能確知,現在的耆那教經典是否以原來的形式記載這些教義,但是對於輪迴的完全接受,認為植物、塵土和水都有靈魂的精靈崇拜信仰,以及唯物論的術語(《奧義書》中大不相同的沉思也決不是沒有這種術語),都和我們所知的西元前550年頃的印度思想是吻合一致的。耆那教和佛教一樣,忽視儀式的效用和祭士的權力,但是耆那教甚至比佛教具有更少原來是抗議性或敵對性運動的痕迹。耆那教的理智氣氛,似乎和《奧義書》的理智氣氛有所不同,但是非常接近數論派哲學的理智氣氛,數論派哲學也是承認有無限量的個人靈魂,根本和物質相同,而且只有用脫離物質的方法才能獲得快樂。關於這一重要學派的起源,我們一無所知。但是它和耆那教的差別,主要是在於它有關於心理和進化理論更詳盡的闡述,也在於排除某些唯物論觀念。可能是產生某一見解的同一地區和形勢,產生了兩種學說。一種學說是簡單而實際的,所以它在一個宗教教團中獲得了主要表現,另一學說則更有理智和學究氣,而且比較晚些,至少我們所閱讀的形式是如此。

正行以每個耆那教苦行者所遵守的五項誓願為基礎,即(1)不殺生,(2)不妄語,(3)不取人所未給之物,(4)保持貞操,(5)放棄一切外在事物的享樂。這五項誓願用五句短語作詳盡而嚴格的解釋,每一短語適用於每一誓願,而且和行為、語言、思想,又和自作、教人作、見作隨喜,結合起來解釋。所以不殺生的誓願不僅禁止殺害最微小的昆蟲,而且也禁止可以引起爭吵的一切語言和思想,以及禁止自作、教人作或容許人作,任何可以傷害生物那怕是無意的行為,例如步行時不留心。這些規則自然只有苦行者才能遵守,除了這些規則以外,苦行主義也是特別要人遵行的。這種苦行主義是內在,或者是外在的。前者採取懺悔、謙恭、打坐和抑制情慾這些形式;後者則包括有各種形式的自我克制,達到頂點就是絕食而死。這種宗教性質的自殺,是為那些已經實行十二年苦行、涅槃時機業已成熟的人而規定的,但是採取這個辦法來縮短苦行時期,那就是錯誤的。無數銘文記載有這種死亡,而且底甘婆羅教徒的首領教師據說現在仍然採用這種辦法與世長辭。

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時時恢復真實信仰,這是耆那教一個重要的但不是特有的教義。在十四位摩奴、毗瑟紐的各種化身,以及喬答摩以前一系列佛陀的情況之中,我們也看見有相同的觀念。耆那教的聖人們有時被稱為佛陀、吉伐陵(圓滿者)、悉達(成就者)、如來、阿羅漢(這都是佛教稱號),但是他們的特有名稱是「耆那」,意為勝者,不過這一名稱也是佛教徒所採用的。這顯然是印度普通一般的見解,認為有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人們可以合理地期待西元前六世紀時出現這樣一位導師。耆那教徒喜歡採用或者重視「耆那」或「帝爾怛迦羅」的稱號,而佛教徒則喜歡使用「佛陀」或「如來」的稱號。

◎附二︰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耆那教的兩大派各有一套經典。兩派共同承認作為基本經典的是十二「支」。白衣派的經典的語言也不是梵語,而是半摩竭陀語,好比佛教文獻中的巴利語。裸體的天衣派的經典還沒有經過現代人的比較詳細的介紹和分析。一般說的耆那教文獻往往只是指的白衣派的經典。

耆那教白衣派的現存經典的編訂年代約在西元後的幾世紀,距離創教時代已經一千年左右,很難判斷其中哪些是原始的成分。這些文獻的體裁也是詩和散文都有。耆那教特別著重戒殺和苦行,在經典中到處宣傳教祖(大雄和他的老師)和其他聖人的苦行。一般說來,這些經典很少文學性,詩文都比較枯燥無味,事蹟有很多過分的誇張。和佛教文獻相似,這裏面有許多寓言、故事,喜歡用比喻。它的採納各家材料,比佛教明顯,竟吸收了《摩訶婆羅多》的人物進來加以耆那教化。

在十二支裏,第六、七、八、十一支是一些宣傳教義的故事。這裏面反映出社會情況和耆那教的社會基礎。第六支的前一部分有二十一章,各有一篇故事。第七章的故事值得注意。據說有一個商人為了考驗四個兒媳婦,給她們每人五粒稻子保存。第一個兒媳以為這是平常東西,隨要隨有,便拋棄了。第二個把它吃掉了。第三個收藏起來。第四個種了下去,收穫了再種,五年後得了許多糧食。商人懲罰了前兩個,派第三個保管財產,讓第四個管理和支配財產。最後是把稻子比做五大戒律以宣傳宗教。第七支裏說了十個人的出家故事。其中大多數是富商。例如第七章中說一個富裕的陶匠如何被大雄說服,改變了信仰。第十一支宣傳因果報應,說一個醫生曾經有一次在藥中用了肉,因而殺死許多生靈,轉世得了惡疾,以後還要再生為狗,但多次投胎以後,到末了還會生為商人。十二支以內或以外的經典中經常提到商人,甚至把身體比作資本,把能不能利用身體修行,升天或墮地獄,比做商人的賺錢、保本、虧本。

除十二支外還有五部分文獻,每部分也跟支一樣是一些著作的編集,其中有的是戒律,有的是用問答體闡明教理,有的是大雄和其他聖人的誇張的傳記,也有天文和地理知識。

耆那教文獻中說故事時往往省略描寫而只註明一個詞「描寫」。這顯然是個略語,大概是指示口說經文的人在這兒可以重複最初一段中同一地方的描寫詞句。巴利語文獻中也常把重複詞句用一個略語標明而省去。這種重複在口傳時是必要的,在書寫下來時就不必要了。可是,在說「有一座城巿」後面註上「描寫」,是不是給說唱人以自由發揮的機會呢﹖從文獻中得不到解答。

耆那教文獻中有許多詩句,風格跟佛教的詩句近似。就這類傳教格言來說,有時比喻得還很生動,能結合生活或自然界的現象。有的現在看來很好笑,當時卻是能打動急欲擺脫現實苦難的人的心的。在所謂「根本經」的一部分(四個集子)中有一些格言體和敘事體的詩。

耆那教跟王族統治者也有關係。佛教傳說中的一個有殺父惡行的暴君在耆那教傳說中成了好人。顯然宗教所謂善惡是隨對待本宗教的態度為轉移的。有一處寫一個耆那教和尚如何說服不信耆那教的國王。那國王認為人沒有靈魂,他做過試驗,把一個小偷殺死,劈得粉碎,也沒有發現靈魂(命)。和尚答覆說,這好像劈碎木頭想去發現火一樣。佛教文獻中也有一個佛教和尚說服一個國王的故事,不過所證明的恰恰相反,是人沒有靈魂(我),只有「名色」(名稱和形象),由於業報才有輪迴。不同宗教以不同理論爭取統治者的庇護和提倡,但是統治者的利用或排斥卻不是為了哲學,而是為了愚弄人民以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

◎附三︰《聖行經》第五品(依觀轉譯自鈴木重信之日譯本《耆那教聖典》)

尊者苦行者大雄出家後,僅一年又一個月著衣,其後皆裸形,以兩手掌受食。十二年以來,尊者苦行者大雄等閒其身。彼以平等心堪忍由神、人、動物所引起的快意不快意之事。

爾來尊者苦行者大雄並無家庭。其人在步行時、言語時、行乞時、受食時、攜資具飲器時,用意周密。其排泄糞尿唾液及身體不淨時,用意周密。思想、語言、行為周密,留意思想、留意語言、留意行為、留意感官不淨行。不怒、不慢、不偽、不貪。安靜寂然泰然,解脫,離誘惑,無我,無財產。彼斷除人間種種束縛,不為塵世所染。如水之不沾著銅器、膏藥、真珠母,邪罪不觸其身,其行路如生命之無阻、如虛空不須支柱、如風之無障礙;其心情如秋水之明淨、如蓮華之無染,護其感官如烏龜之維護其四肢。彼如犀角之單獨、如鳥之自在。彼如象之剛毅、如牛之強壯、如獅子之難擊、如曼荼羅山之儼然、如月之柔和、如日之赫灼、如黃金之純淨。如大地背負容忍一切、如燃火之光耀。

尊者至何處皆無障礙。障礙有四,即物質、空間、時間、惡濁。關於物質,有命、非命。關於空間,有村落都巿、森林原野、床與家庭。關於時間,有三昧耶時、阿瓦利卡時、一呼吸時、斯多卡時、剎那時、羅婆時、須臾時、一日、二週日、一月、一季節、半年、一年或長歲月。關於惡濁,有怒、慢、偽、貪、恐怖、歡樂、愛憎、誹謗、密告、污辱、欺詐等,或邪信。凡此種種,尊者皆纖塵不染。

除了雨季,尊者在夏冬八個月內,在村落僅住一夜,在都巿僅居五夜。尊者對任何東西皆不關心,糞臭等同白檀香,藁草猶如寶玉,污泥如黃金,快意不快意同等視之,不執此世彼世、不求生死、達輪迴流轉之彼岸。如是,彼致力於壓抑業的染污。

至第十三年,夏第二月,第四的半月,毗舍月的白分,其第十日,初更終時,善戒日,勝利時,梨修巴利卡河畔修利姆比卡巿郊,沙羅樹下,尊者合踵蹲坐,陽光照射,斷除兩天半的飲食之後,進入甚深冥想,遂達獨存者(全智)之最高智慧與直觀。此乃無限、最勝、無礙、遍通、完全、滿足之境界。

尊者苦行者大雄,成為勝者阿羅漢時,彼成為全智,知一切事物。彼了知神、鬼、人類之一切狀態。彼等從何處來、往何處去﹖彼等是人、畜生或神﹖又,對彼等之觀念、作業、希望、隱顯行為無一不曉。對尊者而言,沒有任何祕密,世界上所有生物任何情況、任何時刻,彼等何所思、何所言、何所為,尊者悉知悉見。

尊者苦行者大雄在阿斯提卡村度過其最初的雨季。三季在瞻波及脇之瞻波。十二季在毗舍離國及瓦尼夏村。十四季在王舍城及那爛陀郊外。六季在彌提拉國。二季在巴多利卡國。阿拉比卡城、巴尼達普尼城、舍衛城及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各渡過一季,後者是最後的雨季。

於此雨季之第四月,第七半月,迦提迦月之黑分,第十五日,最後之夜,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尊者苦行者大雄逝世矣。捨棄此世,斷除生老死之束縛,成為悉達、佛陀、解脫者。結束一切苦患,解脫捨脫一切苦痛。

◎附四︰〈耆那教美術〉(編譯組)

耆那教美術,依據耆那教教義,為該教之宗教禮儀、教化活動而製作的美術。僅流傳於印度地區。耆那教係與佛教大致同時興起的宗教,但其美術遺品較佛教或印度教少,且有頗多類似古代佛教美術、中世印度教美術的地方。在回教徒統治之下,耆那教仍被允許建寺、造像。該教對印度回教建築亦有所影響。

在石窟方面,奧立沙(Orissa)州有耆那教最古的石窟,完成於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二世紀間。馬德普拉迭須(Madhya Pradesh)州內(五世紀前期)、孟買東南的巴達彌(Badamī,七世紀)、艾羅拉(Ellora,八~十世紀)等處,亦有與印度教寺院並存的石窟。

寺院方面,有明確知道建造年代(634)的美古提(Meguti)寺,相當重要。馬德普拉迭須州的科鳩拉賀(Khajurāho)等,有十至十二世紀的幾座寺院,寺院內有許多出色的雕像。又,西印度的古佳拉特(Gujarāt、Guzerāt)、拉加斯坦(Rājasthān)兩州,以及南印度的卡爾納塔卡(Karnātaka)州內,亦有頗多寺院遺構,尤其前者位在阿布(Ābū)山的二座寺院,其內部有著名的華麗雕刻裝飾。此外,從摩突羅坎卡利提拉(KaṅkālīṬīlā)之發掘及浮雕遺品中,可知古代耆那教徒亦盛行造立窣堵波。

造像方面,佛陀雕像在摩突羅出現的同時(二世紀初期),亦曾出現耆那教二十四位祖師像,其直立或結跏趺坐之造像酷似佛陀像。但耆那教祖師像中,有全裸者(五世紀中期以後,白衣派係下半身著衣),而且各祖師像以固有的標幟、胸間特有的符號等作區別。二十四位祖師整體造像之作品頗多,而單獨像多為初祖勒舍婆(Ṛṣabhadeva,或Ādinātha,標幟為牡牛)、二十二祖聶密那陀(Neminātha,標幟是法螺貝)、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標幟是蛇)、二十四祖大雄(Mahāvīra,標幟是獅子)。

八世紀以後,各祖師像多配上夜叉(藥叉)等像。所配列者大多是起源於印度教的神。另有耆那教特有的浮雕石板,稱為奉獻板(āyāgapaṭṭa)。

此外,從摩突羅出土許多貴霜時代(一世紀末至三世紀中葉)的優秀石雕,在毗提夏郊外亦出土三體傑出的祖師坐像,其刻文係有關376年左右笈多朝史料的重要資料。又,南印度存有很多巨像,如修拉瓦那貝哥拉(Śravaṇa Beḷgaḷa)有高十七點五公尺的寇馬提修瓦拉(Gommateśvara)立像,此像作於十世紀末期。

壁畫方面,在泰米爾州及艾羅拉(九世紀左右)內皆有。十一世紀以後,西印度盛作雜有插畫的經典寫本,係印度細密畫的先驅。另外,西印度亦曾出現許多銅像。

〔參考資料〕 黃心川《印度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中村元《ヒンドゥ一教史》;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ヅャイナ教文獻》。


智顗

隋代僧。世稱智者大師,是中國天台宗的開宗祖師。俗姓陳,家居荊州華容(今湖南華容縣),父親是梁朝的官吏。十七歲時,值梁末兵亂,家庭分散,流離顛沛,遂在荊州長沙寺佛像前發願為僧。次年,依湘州(今湖南長沙巿)果願寺法緒出家。法緒授以十戒,並叫他去慧曠處學律。二十歲時受具足戒。這時他已精研律學,深好禪觀。陳文帝天嘉元年(560)聽說慧思從北方南下,居於光州(今河南光山縣)大蘇山,他就前往請益。慧思為他演說四安樂行,他日夜勤習,造詣甚深。

陳‧光大元年(567)慧思臨去南岳時,囑他往金陵(今南京)傳弘禪法,他就和法喜等二十七人一同東下,到達陳都講禪。過了兩年,受請主瓦官寺開講法華經題,樹立新的宗義,判釋經教,奠定了一宗教觀的基礎。

智顗住瓦官寺前後八年,除講上述經題而外,還講《大智度論》和《次第禪門》(即《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寫出《六妙法門》等。陳‧太建七年(575)離開金陵,初入天台山,於北面山峰,創立伽藍,栽植松栗,引入流泉。又往寺北的華頂峰,行頭陀行,晝夜禪觀。

陳‧至德三年(585)三月,智顗再到金陵,住靈曜寺。陳少主請於太極殿講大智度論題,又講仁王般若經題,慧暅、慧曠、慧辯等名僧都奉命參加討論。後移居光宅寺,講《法華經》。弟子灌頂隨聽隨記,錄成《法華文句》。此後智顗所講經義,多由灌頂筆錄成書。陳亡,智上廬山留居。

隋‧開皇十一年(591),晉王楊廣為揚州總管,遣使到廬山堅請智顗往揚州傳戒,他即前去為楊廣授菩薩戒,受到「智者」的稱號。次年,他回到故鄉荊州,於當陽縣玉泉山創立玉泉寺。此後兩年在寺講《法華經玄義》和《摩訶止觀》。

開皇十五年春,智顗又從楊廣之請,再到揚州,撰《淨名經疏》,九月,辭歸天台,重整山寺,習靜林泉,這時他已五十八歲了。以後兩年,會稽嘉祥寺沙門吉藏,曾奉書天台邀請他到嘉祥寺講《法華經》,他因病未允前往。過了些時,他在病中對弟子們口授《觀心論》。十月,楊廣遣使入山迎請,他仍勉強出山,走到石城,疾亟不能前進,不久入寂,世壽六十歲,僧臘四十。

智顗生平造寺三十六所,入滅後,晉王依照他的遺願在天台山另行創建佛剎,後於大業元年(605)題名為國清寺。

智顗弘法三十餘年,其著作小部分是親自撰寫的,大部分由弟子灌頂隨聽隨錄整理成書。現存有《法華經玄義》二十卷、《法華經文句》二十卷、《觀音玄義》二卷、《觀音義疏》二卷、《金光明經玄義》二卷、《金光明經文句》六卷、《維摩經玄疏》六卷、《維摩經疏》(前二十五卷親撰,後三卷灌頂續補)二十八卷、《維摩經略疏》(唐‧湛然略)十卷、《四教義》十二卷、《三觀義》(由《淨名玄義》分出)二卷(智顗前出《淨名玄義》十卷;後為晉王楊廣著疏,並別製《玄疏》。因將前出《玄義》分為三部,即《四教義》六卷、《四悉檀義》二卷、《三觀義》二卷)、《請觀音經疏》一卷、《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阿彌陀經義記》一卷、《仁王護國般若經疏》五卷、《金剛般若經疏》一卷、《菩薩戒義疏》二卷、《摩訶止觀》(初名《圓頓止觀》)二十卷、《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十卷、《六妙法門》(一名《不定止觀》)一卷、《小止觀》(一名《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一卷、《四念處》四卷、《五方便念佛門》一卷、《禪門口訣》一卷、《禪門章》一卷、《禪門要略》一卷、《觀心論》一卷、《觀心誦經法》一卷、《觀心食法》一卷、《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覺意三昧》一卷、《方等三昧行法》一卷、《法華三昧懺儀》一卷、《請觀音懺法》(載《國清百錄》卷一)一卷、《金光明懺法》(載《國清百錄》卷一)一卷、《天台智者大師發願文》一卷、《普賢菩薩發願文》一卷。此外,他的著述還有《大智度論疏》二十卷、《彌勒成佛經疏》五卷等,現已散佚,又《淨土十疑論》一卷,有說是後人托名偽撰。


智顗


智顗的著述,建立了天台一宗的解行規範,其中主要的是《法華經玄義》、《法華經文句》、《摩訶止觀》,世稱為天台三大部;又《觀音玄義》、《觀音義疏》、《金光明經玄義》、《金光明經文句》、《觀無量壽佛經疏》,稱為天台五小部。他的特點在於教觀雙運,解行並重。在發揮《法華經》的要旨方面,他以化儀四教和化法四教判釋釋迦一代時教,用五重玄義解釋經題,述為《法華玄義》,以四釋((1)因緣釋,(2)約教釋,(3)本迹釋,(4)觀心釋)詮經的文句,述為《法華文句》;以一心三觀十乘觀法開顯圓頓止觀法門,述為《摩訶止觀》。他的學說,在中國佛教史上發生的影響很大。(吳明)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摘錄)

天台宗實際的創立人是智顗(538~597)。他曾在真諦早年的弟子慧曠處學習大乘,對《法華》一類的經(《法華》三部經,即《無量義經》、《法華經》、《觀普賢經》)深有研究。西元560年,他知道慧思在光州(今河南潢川縣)大蘇山傳授禪法,他就去跟隨學習。慧思很重視他,常叫他代講《大品》。講授時,除了與大乘有關的三種三昧以及慧思特別提倡的「一心三觀」外,還允許他講自己的主張。慧思並稱讚他的辯才,以為「說法第一」。智顗在光州住了七年,值陳代梁興,山區發生兵亂,慧思避地去南岳,並囑智顗往金陵去宣傳。

智顗在慧思處所學的,有禪有教,但他擅長的還是教,所以慧思叫他去金陵宣傳還更合適些,因為江南一帶的佛學還是著重於義理方面的研究。果然,他到金陵後,以新穎的理論和極好的辯才,博得了當時的官僚和僧徒們的信仰。當時他所講的是《法華》、《智論》以及「次第禪法」(依照舊規模,逐步漸進的禪法)。由於他在金陵接觸了三論師、成實師以及南方的涅槃師等的說法,擴大了眼界,吸收了各方面的精義,遂使他所得於文、思以來的綜合思想,日漸充實豐富,逐漸具備了可以構成一個宗派的規模。

智顗在金陵本也宣傳禪法,但住了幾年,學禪真有所得的人越來越少,而且時值北周武帝破佛,北方禪者避地南來的日多,這給他一種刺激,認為留在這裏無何意義,就決心去天台實修。他住天台九年,對教、禪有了更深入的研究,最後成熟了「圓融實相」之說。於是他再去金陵,詳細地解釋了《法華》,記錄下來的講義即《法華文句》。這時隋滅了陳,政權變更,雖然智顗與陳(宣帝、後主)隋(煬帝)的皇帝都有因緣,朝代的更換對他的地位並無影響,可是終以金陵地方不安定,他就溯江而上,到了廬山,又去過南岳(其時慧思已死),終於回到他的故鄉荊州,住在當陽縣的玉泉山,講了他對於《法華》最後成熟的思想,完成了《法華玄義》(此是概論和導言的性質)和關於止觀方面的《摩訶止觀》(講「圓頓止觀」而不是「次第止觀」)兩書。最後,重返天台,不久即死於山中。

智顗學說的體系,是對當時各家學說做過一番抉擇去取功夫而組織成功的。在這一點上,表現了他的卓越才能,成績也很突出。例如在禪法方面,以止觀為具體內容,但又不限於泛泛的止觀雙修,而吸收了成實師的一些說法。成實師說淵源於印度的譬喻師,用止觀來統攝四諦中的一切道諦,不單純是定慧。因此,智顗之講止觀也把一切道諦包括在內。

他先楷定觀的對象為諸法實相。所謂「一心三觀」即是在同一時間於一心中觀有空、假、中三種實相。這三種實相,稱為三諦。這種主張,還吸收了三論師興皇法朗所傳的關河舊說,特別是僧肇《不真空論》中的「立處即真」思想,因而把「一心三觀」說又發展成為「圓融三諦」之說。此說認為,從相互聯繫的觀點看來,一切法都可以說具有三軌(法,是軌持之意。「持」就外延言,即在一定範圍中的法體;「軌」就內涵言,即令人產生一種理解的意義),三軌是︰真性(本質)、觀照(認識)、資成(對其他法特別是觀照發生的作用)。三軌分別配合成空、假、中,他不是泛泛講空,而是從各法的別相上說。一切法都有其在認識上所執著的別相(即自性),如色以質礙為自性,色空就是空去這種自性;受以領納為自性,受空就是空其領納的自性。同時以假(資成)為契機,而認識法的本質(真性),這就是中。空假中三者並非次第關係,而是同時存在,互不妨礙,所以叫做「圓融三諦」。這種說法,比慧思講「一心三觀」當然要周密得多了。

智顗在晚年,還接觸了地論師與攝論師。這兩家的說法著重在諸法的緣起方面,地論師講緣起,以法性為諸法的本源(即以法性為依持);攝論師講緣起則以賴耶為依持。兩種緣起觀不同,智顗對之都有所批判︰以法性為依持有自生自的毛病,自己生出一切來;以賴耶為依持有由他生的毛病,因為攝論師把賴耶看成是染污的,與清淨的心性不同,賴耶對心性說就成了他。為了避免這兩種缺陷,智顗提出了「性具」的學說。

所謂「性具」,就是一切法都是自然存在的,既非自生,也非他生。而且這種存在,不是單一的存在,又是互相聯繫作為全體而存在的。智顗更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配之以十法界。他從人本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六道、四聖十個階層。即從全體來看,一類有情為六道,另一類有情為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其中每一有情主觀所見一切法的法界(也即宇宙)各不相同,人所見不同於畜類,畜類又不同佛、菩薩所見等等,因而構成為十種法界。再以「十如」思想相配合,每一法界都有十如,十法界就有百如。再從十法界本身看,它們之間可以互相轉化,因此,每一法界就蘊含有其他九種法界在內,這樣,就由百數達到了千數就有千如。但是,一切法都不外乎五蘊──「五蘊世間」,這是諸法的根本性質,由五蘊構成為「有情世間」有情所居的環境名「器世間」,這樣,就有了三種世間。在千如方面具此三世間,三倍而成三千種法就有三千如了。因此,智顗的最後理論,不像地論師或攝論師那樣,或一切法的存在歸結為自生、他生,而是三千法存在於一念之中,所謂一念三千,森然具備,法界本然,勿須更有依持。因此他並不是不講緣起,而是講無明緣行等的業感緣起──每一有情在其一念之中都存在三千法,只是由於業感緣起,以致有隱有顯。這就是他的「性具實相」說,也是他最後成熟的思想,天台宗的中心理論。

◎附二︰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

釋智顗,字德安,姓陳氏,潁川人也。有晉遷都,寓居荊州之華容焉。即梁散騎益陽公起祖之第二子也。母徐氏,夢香煙五彩縈迴在懷,欲拂去之,聞人語曰︰宿世因緣,寄託王道,福德自至,何以去之﹖又夢吞白鼠,如是再三,怪而卜之。師曰︰白龍之兆也。及誕育之夜,室內洞明,信宿之間其光乃止,內外胥悅,盛陳鼎俎相慶,火滅湯冷,為事不成。忽有二僧扣門曰︰善哉!兒德所重,必出家矣。言訖而隱,賓客異焉。鄰室憶先靈瑞,呼為王道;兼用後相,復名光道,故小立二字,參互稱之。

眼有重瞳,二親藏掩而人已知,兼以臥便合掌,坐必面西。年大已來口不妄噉,見像便禮,逢僧必敬,七歲喜往伽藍,諸僧訝其情志,口授〈普門品〉。初契一遍即得,二親遏絕不許更誦,而情懷惆悵,奄忽自然通餘文句,豈非夙植德本業延於今﹖

志學之年士梁承聖,屬元帝淪沒,北度硤州,依乎舅氏,而俊朗通悟儀止溫恭,尋討名師,冀依出有。年十有八,投湘州果願寺沙門法緒而出家焉。緒授以十戒道品律儀。仍攝以北度詣慧曠律師,北面橫經具蒙指誨,因潛大賢山誦《法華經》及《無量義》、《普賢觀》等,二旬未淹三部究竟。又詣光州大蘇山慧思禪師,受業心觀。思又從道於就師,就又受法於最師。此三人者,皆不測其位也。

思每嘆曰︰「昔在靈山同聽法華,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顗乃於此山行法華三昧,始經三夕,誦至〈藥王品〉,心緣苦行,至是真精進句,解悟便發,見其思師處靈鷲山七寶淨土,聽佛說法。故思云︰「非爾弗感,非我莫識。此法華三昧前方便也。」又入熙州白沙山,如前入觀,於經有疑,輒見思來冥為披釋。爾後常令代講,聞者伏之。唯於三三昧三觀智,用以諮審,自餘並任裁解,曾不留意,思躬執如意,在座觀聽,語學徒曰︰「此吾之義兒,恨其定力少耳。」於是,師資改觀,名聞遐邇。及學成往辭,思曰︰「汝於陳國有緣,往必利益。」

思既遊南岳,顗便詣金陵,與法喜等三十餘人在瓦官寺,創宏禪法。僕射徐陵、尚書毛喜等,明時貴望學統釋儒,並稟禪慧俱傳香法,欣重頂戴時所榮仰。長干寺大德智辯,延入宗熙;天宮寺僧晃,請居佛窟;斯由道宏行感,故為時彥齊迎。顗任機便動,即而開悟。白馬警韶奉誠智文禪眾慧令,及梁代宿德大忍法師等,一代高流江表聲望,皆捨其先講欲啟禪門,率其學徒問津取濟。禹穴慧榮住莊嚴寺,道跨吳會,世稱義虎,辯號懸流,聞顗講法,故來設問,數關徵覈莫非深隱,輕誕自矜揚眉舞扇,扇便墮地。顗應對事理渙然清顯,譴榮曰︰「禪定之力不可難也。」時沙門法歲撫榮背曰︰「從來義龍,今成伏鹿,扇既墮地,何以遮羞﹖」榮曰︰「輕敵失勢,未可欺也。」綿歷八周講《智度論》,肅諸來學,次說禪門用清心海。

語默之際,每思林澤,乃夢巖崖萬重,雲日半垂,其側滄海無畔,泓澄在於其下,又見一僧搖手伸臂,至於岐麓挽顗上山云云。顗以夢中所見,通告門人,咸曰︰「此乃會稽之天台山也,聖賢之所託矣。昔僧光、道猷、法蘭、曇密,晉宋英達無不棲焉。」因與慧辯等二十餘人,挾道南征,隱淪斯岳。先有青州僧定光,久居此山,積四十載,定慧兼習,蓋神人也。顗未至二年,預告山民曰︰「有大善知識當來相就,宜種豆造醬編蒲為席,更起屋舍用以待之。」會陳始興王出鎮洞庭,公卿餞送,迴車瓦官,與顗談論,幽極既唱,貴位傾心,捨散山積,虔拜殷重,因嘆曰︰「吾昨夢逢強盜,今乃表諸輭賊,毛繩截骨,則憶曳尾泥中。」仍遣謝門人曰︰「吾聞闇射則應於絃,何以知之﹖無明是闇也,唇舌是弓也。心慮如絃,音聲如箭,長夜虛發無所覺知。又法門如鏡,方圓任像。初瓦官寺四十人坐,半入法門,今者二百坐禪,十人得法,爾後歸宗轉倍,而據法無幾,斯何故耶﹖亦可知矣。吾自化行道,可各隨所安,吾欲從吾志也。」即往天台。既達彼山與石見,即陳賞要。光曰︰「大善知識,憶吾早年山上搖手相喚不乎﹖」顗驚異焉,知通夢之有在也。時以陳‧太建七年秋九月矣。又聞鐘聲滿谷,眾咸怪異,光曰︰「鐘是召集有緣,爾得住也。」

顗乃卜居勝地,是光所住之北,佛壟山南,螺溪之源,處既閑敞,易得尋真,地平泉清,徘徊止宿。俄見三人皂幘絳衣,執疏請云︰「可於此行道。」於是聿創草菴,樹以松果,數年之間造展相從,復成衢會。光曰︰「且隨宜安堵,至國清時,三方總一,當有貴人為禪師立寺,堂宇滿山矣。」時莫測其言也。顗後於寺北華頂峰獨靜頭陀,大風拔木,雷霆震吼,魑魅千群,一形百狀,吐火聲叫,駭畏難陳,乃抑心安忍,湛然自失。又患身心煩痛,如被火燒。又見亡沒二親枕顗膝上,陳苦求哀。顗又依止法忍,不動如山,故使強輭兩緣所感便滅。忽致西域神僧,告曰︰「制敵勝怨乃可為勇。」文多不載。陳宣帝下詔曰︰「禪師佛法雄傑,時匠所宗,訓兼道俗,國之望也。宜割始豐縣,調以充眾費,蠲兩戶民用供薪水。」

天台山縣名為樂安,令陳郡袁子雄,崇信正法,每夏常講《淨名》。忽見三道寶階從空而降,有數十梵僧乘階而下,入堂禮拜,手擎香爐遶顗三匝,久之乃滅。雄及大眾同見,驚歎山喧,其行達靈感皆如此也。

永陽王伯智,出撫吳興,與其眷屬就山請戒,又建七夜方等懺法。王晝則理治,夜便習觀。顗謂門人智越︰「吾欲勸王更修福禳禍可乎﹖」越對云︰「府僚無舊必應寒熱。」顗曰︰「息世譏嫌,亦復為善。」俄而王因出獵墮馬將絕,時乃悟意,躬自率眾作觀音懺法,不久王覺小醒,憑几而坐,見梵僧一人,擎爐直進問王所苦,王流汗無答,乃遶王一匝,翕然痛止。仍躬著願文曰︰「仰惟天台闍梨,德侔安遠,道邁光猷,遐邇傾心,振錫雲聚,紹像法之墬緒,以救昏蒙;顯慧日之重光,用拯澆俗;加以遊浪法門貫通禪苑,有為之結已離,無生之忍見前。弟子飄蕩業風,沈淪愛水,雖餐法喜,弗祛蒙蔽之心,徒仰禪悅,終懷散動之慮,日輪馳騖,羲和之轡不停;月鏡迴斡,姮娥之景難駐;有離有會,歎息何言!愛法敬法,潺湲無已,願生生世世值天台闍梨,恒修供養,如智積奉智勝如來,若藥王覲雷音正覺,安養兜率俱蕩一乘」云云。其為天王信敬為此類也。於即化移海岸法政甌閩,陳疑請道,日昇山席。

陳帝意欲面禮,將伸謁敬,顧問群臣︰「釋門誰為名勝﹖」陳喧奏曰︰「瓦官禪師德邁風霜,禪鏡淵海。昔在京邑群賢所宗,今高步天台,法雲東藹,願陛下詔之還都,使道俗咸荷。」因降璽書重沓徵入。顗以重法之務,不賤其身,乃辭之。後為永陽苦諫,因又降勒,前後七使,並帝手疏,顗以道通惟人王為法寄,遂出都焉,迎入太極殿之東堂,請講《智論》。有詔羊車童子引導於前,主書舍人翊從登階,禮法一如國師璀闍梨故事。

陳主既降法筵,百僚盡敬,希聞未聞,奉法承道。因即下敕,立禪眾於靈耀寺。學徒又結,望眾森然,頻降敕於太極殿講《仁王經》。天子親臨,僧正慧暅、僧都慧曠,京師大德,皆設巨難,顗接問承對,盛啟法門。暅執爐賀曰︰「國十餘齋,身當四講,分文析義,謂得其歸。今日出星收,見巧知陋矣。」其為榮望未可加之。然則江表法會,由來爭競不足,及顗之御法即座,肅穆有餘,遂使千枝花綻七夜恬耀,舉事驗心,顗之力也。

晚出住光耀,禪慧雙宏,動郭奔隨傾音清耳。陳主於廣德殿下敕謝云︰「今以佛法仰委,亦願示諸不逮。」於時檢括僧尼,無貫者萬計。朝議云︰策經落第者,並合休道。顗表諫曰︰「調達誦六萬象經,不免地獄;槃特誦一行偈,獲羅漢果,篤論道也,豈關多誦!」陳主大悅,即停搜揀,是則萬人出家,由一諫矣。末為靈耀褊隘,更求閑靜,忽夢一人,翼從嚴正,自稱名云︰「余冠達也,請住三橋。」顗曰︰「冠達梁武法名,三橋豈非光宅耶﹖」乃移居之。其年四月陳主幸寺修行大施。又講《仁王》,帝於眾中起拜殷勤,儲后已下並崇戒範。故其受法文云︰「仰惟化導無方隨機濟物,衛護國土汲引天人,照燭光輝託迹師友,比丘入夢,符契之像久彰;和尚來儀,高座之德斯炳;是以翹心十地,渴仰四依。大小二乘,內外兩教,尊師重道由來尚矣,伏希俯提,所謂世世結緣遂其本願日日增長。今奉請為菩薩戒師,傳香在手,而瞼下垂淚,斯亦德動人主,屈幸從之。」

及金陵敗覆,策杖荊湘,路次盆城,夢老僧曰︰陶侃瑞像敬屈護持。於即往憩匡山,見遠圖繢,驗其靈也,宛如其夢。不久潯陽反叛,寺宇焚燒,獨有茲山全無侵擾,信護像之力矣。未剗迹雲峰,終焉其致。

會大業在藩,任總淮海,承風佩德,欽注相仍,欲遵一戒法奉以為師,乃致書累請。顗初陳寡德,次讓名僧,後舉同學,三辭不免,乃求四願,其詞曰︰「(一)雖好學禪,行不稱法,年既西夕,遠守繩床,撫臆循心,假名而已。吹噓在彼,惡聞過實,願勿以禪法見期。(二)生在邊表,頻經離亂,身闇庠序,口拙暄涼。方外虛玄,久非其分,域間撙節,無一可取,雖欲自慎,樸直忤人,願不責其規矩。(三)微欲傳燈,以報法恩。若身當戒範,應重去就,去就若重,傳燈則闕,去就若輕,則來嫌誚,避嫌安身,未若通法而命,願許其為法,勿嫌輕動。(四)十餘年水石之間,因以成性,今王途既一,佛法再興,謬課庸虛,沐此恩化,內竭朽力,仰酬外護。若丘壑念起,願隨心飲啄以卒殘年。許此四心,乃赴優旨。」晉王方希淨戒,妙願唯諮,故躬製請戒文。(中略)

又上渚宮鄉壤,以答生地恩也。道俗延頸,老幼相攜,戒場講坐,眾將及萬,遂於當陽縣玉泉山立精舍,敕給寺額,名為一音。其地昔唯荒嶮,神獸蛇暴,創寺之後快無憂患。是春亢旱,百姓咸謂神怒。顗到泉源帥眾轉經,便感雲興雨注,虛謠自滅。總管宜陽公王積,到山禮拜戰汗不安,出曰︰「積屢經軍陣,臨危更勇,未嘗怖懼頓如今日。」

其年,晉王又遣手疏請還,(中略)乃從之重現,令著《淨名疏》。河東柳顧言、東海徐儀,並才華胄績,應奉文義緘封寶藏,王躬受持。後蕭妃疾苦,醫治無術,王遣開府柳顧言等,致書請命願救所疾。顗又率侶建齋七日,行金光明懺,至第六夕,忽降異鳥飛入齋壇,宛轉而死,須臾飛去,又聞豖吟之聲,眾並同矚。顗曰︰「此相現者,妃當愈矣。」鳥死復蘇,表蓋棺還起;豖幽鳴顯,示齋福相乘。至於翌日,患果遂瘳,王大嘉慶,時遇入朝。

旋歸台岳,躬率禪門,更行前懺,仍立誓云︰「若於三寶有益者,當限此餘年;若其徒生,願速從化。」不久告眾曰︰「吾當卒此地矣。所以每欲歸山,今奉冥告,勢當將盡,死後安措西南峰上,累石周屍,植松覆坎,仍立白塔,使見者發心。」又云︰「商客寄金醫去留藥,吾雖不敏,狂子可悲。」仍口授《觀心論》、《隨略疏》成,不加點潤。命學士智越,往石城寺掃灑,吾於彼佛前命終,施床東壁,面向西方,稱阿彌陀佛波若觀音。又遣多然香火,索三衣鉢杖,以近身自餘道具,分為二分︰一奉彌勒,一擬羯磨。有欲進藥者,答曰︰「藥能遣病,留殘年乎﹖病不與身合,藥何所遣;年不與心合,藥何所留。」智晞往曰︰復何所聞﹖《觀心論》內復何所道﹖紛紜醫藥累擾於他。又請進齋飲,答曰︰「非但步影而為齋也,能無觀無緣即真齋矣。吾生勞毒器死悅休歸,世相如是不足多嘆。」又出所製《淨名疏》,並犀角如意,蓮華香爐。與晉王別,遣書七紙,文極該綜,詞彩風標,囑以大法。末乃手注疏曰︰「如意香爐是大王者,還用仰別,使永布德香,長保如意也。」便令唱《法華經》題。顗讚引曰︰「法門父母,慧解由生,本迹宏大,微妙難測,輟斤絕絃於今日矣。」又聽《無量壽》竟,仍讚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云云。又索香湯漱口,說十如、四不生、十法界、三觀、四教、四無量、六度等。有問其位者,答曰︰「汝等嬾種善根,問他功德,如盲問乳,蹶者訪路云云。吾不領眾必淨六根,為他損己,只是五品內位耳。吾諸師友,從觀音勢至皆來迎我,波羅提木叉是汝宗仰,四種三昧是汝明導。」又敕維那,人命將終,聞鐘磬聲增其正念,唯長唯久氣盡為期。云何身冷方復響磬﹖世間哭泣著服皆不應作,且各默然,吾將去矣。言已端坐如定,而卒於天台山大石像前,春秋六十有七,即開皇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也。滅後依於遺教而殮焉。

至仁壽末年已前,忽振錫被衣猶如平昔,凡經七現,重降山寺一還佛壟,語弟子曰︰「案行故業,各安隱耶﹖」舉眾皆見悲敬言問,良久而隱。

自顗降靈龍像育神江漢,憑積善而託生,資德本而化世,身過七尺目佩異光,學統釋門行開僧位,往還山世不染俗塵,屢感幽祥,殆非可測。初帝在蕃日,遣信入山迎之。因散什物標域寺院,殿堂廚宇以為圖樣,告弟子曰︰「此非小緣所能締構,當有皇太子為吾造寺,可依此作,汝等見之。」後果如言,事見別傳。往居臨海,民以滬魚為業,罾網相連四百餘里,江滬溪梁六十餘所,顗惻隱貫心彼此相害,勸捨罪業教化福緣,所得金帛乃成山聚,即以買斯海曲,為放生之池。又遣沙門惠拔,表聞於上,陳宣下敕,嚴禁此池不得採捕。因為立碑,詔國子祭酒徐孝克為文,樹於海濱,詞甚悲楚,覽者不覺墮淚。時還佛壟如常習定,忽有黃雀滿空翱翔相慶,鳴呼山寺三日乃散。顗曰︰「此乃魚來報吾恩也。」至今貞觀猶無敢犯,下敕禁之猶同陳世,此慈濟博大仁惠難加。又居山有蕈觸樹皆垂,隨採隨出供僧常調,顗若他涉,蕈即不生,因斯以談,誠道感矣。所著《法華疏》、《止觀門修禪法》等,各數十卷。又著《淨名疏》至〈佛道品〉,有三十七卷。皆出口成章,侍人抄略,而自不畜一字。自餘隨事疏卷不可殫言,皆幽指爽徹摛思開天。煬帝奉以周旋,重猶符命,及臨大寶便藏麟閣,所以聲光溢於宇宙,威相被於當今矣。而枯骸特立端坐如生,瘞以石門閉以金鑰,所有事由一關別敕。每年諱日帝必廢朝,預遣中使就山設供。尚書令楊素,性度虛簡事必臨信,乃陳其意︰云何枯骨特坐如生﹖敕授以戶鑰令自尋視,既如前告得信而歸。

顗東西垂範化通萬里,所造大寺三十五所,手度僧眾四千餘人,寫一切經一十五藏,金檀畫像十萬許區,五十餘州道俗受菩薩戒者,不可稱紀,傳業學士三十二人,習禪學士散流江漢,莫限其數。沙門灌頂侍奉多年,歷其景行可二十餘紙。又終南山龍田寺沙門法琳,夙預宗門親傳戒法,以德音遽遠拱木俄森,為之行傳廣流於世。隋煬末歲巡幸江都,夢感智者言以遺寄,帝自製碑,文極宏麗,未及鐫勒,值亂便失。

◎附三︰智顗傳記資料二篇

(1)《摩訶止觀》卷一(上)(摘錄)
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智者生光滿室,目現重瞳。行法華經懺,發陀羅尼;代受法師講金字般若。陳隋二國宗為帝師。安禪而化,位居五品。故經云︰「施四百萬億那由他國人,一一皆與七寶,又化令得六通,不如初隨喜人百千萬倍。」況五品耶﹖文云︰「即如來使,如來所使,行如來事。」《大經》云︰「是初依菩薩。」

(2)《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摘錄)

初序智者中,先明德業。初生之時,室內洞明,棟宇煥然,兼輝隣室。凡諸俗慶,並火滅湯冷,為事不成。目有重瞳。父母藏揜,不欲人知,而人自知。《玉篇》云︰「瞳者目珠子也。」即黑睛中小揜子也。

「行法華懺,發陀羅尼」者,習律藏已,詣大賢山持《法華經》。宿緣所熏,常好禪悅,怏怏江東,無足可問。聞光州大蘇山慧思禪師,遙餐風德,如飢渴矣。其地既是陳齊邊境,兵刃所衝,重法輕生,涉險而去。思初見,笑曰︰「昔共靈山聽《法華經》,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即示普賢道場,行法華三昧。經二七日行道,誦經,至〈藥王品〉諸佛同讚藥王菩薩言︰「是真精進,真法供養」,豁然入定,照了《法華》。將證白師,師曰︰「非爾弗證,非我不識。所發定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縱令文字法師千群萬眾,尋汝之辯,不能窮矣。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代受法師」等者,即指南岳為「受法師」。南岳造金字《大品經》竟,自開玄義,命令代講。於是智方日月,辯類懸河,卷舒稱會,有理存焉。唯三三昧,三觀智,用以諮審,餘並自裁。思曰︰「可謂法付法臣,法王無事者也。」時慧曠律師亦在會坐。思曰︰「律師嘗聽賢子講耶﹖」曠曰︰「禪師所生,非曠子也。」思曰︰「思亦無功,《法華》力耳。」(中略)

「安禪而化」至「五品」等者,此出臨終行位也。不出禪定,端坐取滅,故云「安禪而化」。開皇十五年,自荊下鄴。至十六年,重入天台。至十七年,晉王敦請,出至石城。謂徒眾曰︰「大王欲使吾來,吾不負言而來。吾知命在此,故不前進。」於石像前,口授遺書云︰「蓮華香爐,犀節如意,留別大王。願芳香不窮,常保如意。」索三衣,命掃灑,令唱《法華》、《觀無量壽》二部經題,兼讚嘆竟。時吳州侍官等二十五人見石像倍大,光明滿山。又索香湯漱口竟,說十如、四不生、十法界、四教、三觀、四悉、四諦、六度、十二緣,一一法門攝一切法。吾今最後策觀譚玄,最後善寂,吾今當入。時智朗請云︰「伏願慈悲,賜釋餘疑。不審何位﹖沒此何生﹖誰可宗仰﹖」報曰︰「汝嬾種善根,問他功德。如盲問乳,蹶者訪路,告實何益!雖然,吾當為汝破除疑惑。吾不領眾,必淨六根。以損己益他,但位居五品。生何處者,吾諸師友並從觀音,皆來迎我。問誰可宗仰者,汝不聞耶﹖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四種三昧是汝明導。教汝捨種擔,教汝降三毒,教汝治四大,教汝解業縛,教汝破魔軍,教汝調禪味,教汝遠邪濟,教汝折慢幢,教汝出無為坑,教汝離大悲難。唯此大師可作依止。」從捨擔下,即是十境。故知若不示人境觀,不任依止。於是教維那曰︰「人命將終,聞鐘磬聲,增其正念。唯長唯久,氣盡為期。云何身冷方復響磬﹖哭泣著服,皆不應為。」言已跏趺,唱三寶名,而入三昧。即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未時,端坐入滅。滅後祥瑞等具如別傳。即是住觀行位,首楞嚴定,而入滅也。五品之言彌可信也。然大師生存,常願生兜率。臨終乃云觀音來迎。當知軌物隨機,順緣設化,不可一準。

「故經云」去,引證大師五品功多。〈隨喜品〉云︰「施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四生眾生,一一皆與七寶,見其衰老,乃至將死,化令得果,起六神通,不如初隨喜人百千萬倍。」彼第六經初舉第五經末五品文中,初隨喜品,復以第五十人校量最初隨喜人。故今文中,初述小乘化他之福,比於初品,具如經文;復以初品況出後品,故云「況五品耶」﹖舉小乘之最多,況大乘之極少。初品最少,其功尚多,況第五品耶﹖此證大師居第五品,其德深也。

次引〈法師品〉者,為世所依,頒傳佛旨,故名為使。使即所使。宣佛因果,名如來事。

次引《大經》者,亦證大師位也。經云︰「若復有人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是名初依。」若準圓位,五品、六根,並名初依。未斷無明,名具煩惱,亦得名為觀行、相似、知祕密藏。

〔參考資料〕 《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卷三、卷四;《續高僧傳》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六、卷二十五、卷三十七、卷四十九;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0});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關口真大編《止觀の研究》、《天台教學の研究》;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智顗の戒律思想〉。


楊曾文

佛教史學者。山東省即墨縣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佛教研究室主任。196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現任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教授)。著有《中國佛教史》第一、二、三卷(合著)、《佛教的起源》、《神會語錄研究》、《日本佛教史》,及編校《敦煌新本六祖壇經》等書。又譯有《日本佛教史綱》(村上專精著)、《印度佛教史概說》(佐佐木教悟等著)等書。氏治學勤奮,先後曾遊學日本、美國等地。對於中日佛教學術的交流,頗為致力。


道宣

中國戒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思想家。南山宗的開祖。原籍吳興(今浙江湖州巿),一說師為丹徒人。俗姓錢。其父在陳朝曾任吏部尚書。師自幼受到家庭教育,九歲便能作賦。因隋朝大興佛教,他十歲時,便捨家從長安日嚴寺慧頵受業,第二年就在日嚴道場落髮。二十歲時,到大禪定寺依智首受具足戒。二十一歲就在智首門下聽受律學。智首是當時新興的律學大家,「鈔疏山積,學徒雲涌」,長安獨步三十餘年。兼弘《地論》和《四分》的靈裕,以及先在關中弘闡《四分律》的洪遵,都率眾預其法筵,聽受講習。道宣在智首門下受教奠定了一生的律學基礎。

道宣在受慧頵和智首的教導以外,還經常跋涉山川去到四方廣泛參學,自稱「居無常師,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務,跨關河如一葦;周遊晉魏,披閱累於初聞;願步江淮,緣構彰於道聽。遂以立年(三十歲)方尋鉛墨,律儀博要,行事謀猷,圖傳顯於時心,鈔疏開於有識;或注或解,引用寄於前經,時抑時揚,專門在於成務」(見〈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序〉)。說明他在三十歲以前是用咨廣學,三十歲以後便從事於各項著述。

武德七年(624)。長安日嚴寺廢毀,道宣隨慧頵往新造崇義寺。同年他又往終南山,棲居於仿掌谷修習定慧,時有清泉湧出,因稱為白泉寺。他在山整修十餘年來的律學心得,於武德九年,撰成《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今作十二卷),闡發了他為律學開宗的見解。貞觀元年(627),撰製《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今作六卷)。四年,出外到諸方參學,廣求諸律異傳,曾到魏郡訪問名德法勵律師,請決疑滯(見〈量處輕重儀序〉)。九年,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縣綿上鎮)山中,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隨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十一年,在隰州益詞谷撰《量處輕重儀》(一作《釋門亡物輕重儀》)二卷、《尼注戒本》一卷。十六年,仍入終南山居豐德寺,至十九年撰成《比丘尼鈔》三卷(今作六卷)。時玄奘三藏已由西域歸國,他於同年六月被徵召至長安弘福寺譯場任綴文大德,參與譯事。翌年,又返終南山,在豐德寺將所撰《羯磨》一卷增廣為二卷,又將《疏》二卷增廣為四卷(今作八卷)。永徽二年(650)九月又增訂《含注戒本》並《疏》。於是他所開啟的南山宗義的五大部疏鈔至此完備。至顯慶二年(656)又撰成《釋門章服儀》一卷。三年六月,他奉敕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請玄奘入寺譯經,他也參加譯業。龍朔元年(661)又撰《釋門歸敬儀》一卷。乾封二年(667)二月,他在終南山麓清宮精舍創立戒壇,依他所制的儀規為諸州沙門二十餘人傳授具戒。同年他撰有《關中創立戒壇圖經》一卷、《律相感通傳》一卷。此外他還撰有《釋門正行懺悔儀》二卷、《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淨心誡觀法》二卷等。


道宣


道宣在佛教上的主要成就,即在於他對《四分律》的開宗弘化,以及綜括諸部會通小大的創見。他對於律學的整理,如他所撰《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兩書就可以顧名思義。所謂「補闕」就是以其他部的文補充《四分》的闕義;所謂「隨機」即是以《四分律》順中土大乘的機緣。如他在《行事鈔》(卷上一)中說︰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采大眾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今立《四分》為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又說(大正40‧2c)︰「世中持律略有六焉︰(一)唯執四分一部,不用外宗;(二)當部缺文,取外引用;(三)當宗有義,文非明了;(四)此部文義具明,而是異宗所廢;(五)兼取五藏,通會律宗;(六)終窮所歸大乘之極。(中略)此鈔所宗,意存第三、第六,餘亦參取得失隨機知時故也。」這說明他以《四分》為本,並對《四分》有義無文的地方參取諸部律,而最後以大乘為歸極。同時他所撰的律學著述,則自稱是「包異部誡文,括眾經隨說,及西土聖賢所遺,此方先德文紀,搜駁同異,並皆窮核;長見必錄,以輔博知,濫述必剪,用成通意」的。道宣這一綜攬諸說成一家言的學風,曾受到當時佛教界的廣泛推重。但同時也有少數學者不同意他的見解,如東塔懷素批評說(大正40‧511b)︰「題云刪補隨機羯磨,斯有近棄自部之正文,遠取他宗之旁義,教門既其雜亂,指事屢有乖違。」(懷素〈僧羯磨序〉)這是代表另一部份學人認為道宣的著述是淆亂了《四分律》的本質而有所指摘的意見。雖然如此,道宣的學說在當時已風靡全佛教界,乃至從那時以來的中土律學家,差不多都以他的著述為圭臬;對於《行事鈔》的解記之作,在唐宋兩代就已多至六十多家。其影響之大可以想見。道宣以《四分律》會歸大乘的主要論據,即為心識戒體說。他認為「戒是警意之緣也,……欲了妄情,須知妄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於本善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由有本種熏心,故力有常,能牽後習起功用故,於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隨心動用還熏本識,如是輾轉能淨妄源。」(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他這一圓教戒體說的提出,當是受自其時舊新兩譯大乘唯識學說的影響。至於他證明《四分律》能通於大乘,主要有五種理由︰(1)《四分律》中,沓婆得羅漢後,心念此身不堅固,即厭無學身,求菩薩法。(2)戒本迴向文︰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即是大乘的圓頓了義,不以其餘二乘為歸向處。(3)律序一再說如是諸佛子,佛子亦如是和大乘《梵網》戒中所稱佛子意義同樣。(4)《四分》捨墮求悔,先須捨財,如僧用不還,只犯突吉羅輕罪,和大乘戒以心意劃分輕重相通。(5)如《四分》小妄戒,解釋見聞觸知,說眼識能見、耳識能聞等,以識為了義,也和大乘義理相通。由此五義,即以《四分》會通大乘。

道宣以心識戒體為根據,因而對於佛說的一切教法判為三種,如《行事鈔》卷中四說(大正40‧96b)︰「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理照心,名為小乘;二者諸法本相是空,惟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三者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惟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此中第一種是小乘人行,觀事生滅,是性空教;第二種小菩薩行觀事是空,是相空教;第三種大菩薩行,觀事是心意言分別,是唯識圓教。他所闡述旨在第三。

道宣又將佛陀一切教授教誡分判為化行二教,如《行事鈔》卷上一說(大正 40‧3a)︰「一謂化教,此則通於道俗,但泛明因果,識達邪正,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顯其來報,明瞭而易述。二謂行教,唯局於內眾,定其取捨,立其綱致,顯於持犯,決於疑滯。(中略)謂內心違順,托理為宗,則準化教;外用施為,必獲身口,便依行教。」即以屬於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為化教,以屬於行持一方面的戒律典籍稱為行教。這是他判別佛法的另一分類。

道宣基於以上理解,因而主張《四分》圓融三學,並以大乘三聚淨戒為律學的歸宿(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這正合乎中土學人對大乘佛教的愛樂和機運,因而使他所倡導的南山律學從那時以來即盛行流傳。

道宣在佛教文史學上的貢獻也很大。他於貞觀十九年(645),撰成《續高僧傳》三十卷。同年入弘福寺參加譯經,兼考證西域方輿,於永徽元年(651)撰成《釋迦方志》二卷。顯慶五年(660)撰成《佛化東漸圖贊》一卷(今佚)。其時佛道二教論諍甚熾,他於龍朔元年(661)撰成《集古今佛道論衡》三卷,麟德元年(664)又撰成一卷,合為四卷。同年又撰成《大唐內典錄》十卷、《廣弘明集》三十卷和《集神州三寶感通錄》(一名《東夏三寶感通記》)三卷。又於麟德二年撰成《釋迦氏譜》(一名《釋迦略譜》)一卷。此外還撰有《聖迹現在圖贊》一卷(今佚)、《後集續高僧傳》十卷(今佚,一說已羼入於現行的《續高僧傳》內)、《法門文記》若干卷(今佚)等,可見他的致力範圍極為廣博。其中《續高僧傳》、《釋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論衡》、《大唐內典錄》和《廣弘明集》等,均為佛教文史上重要名著。唐‧智昇稱他「外博九流,內精三學,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護法城,著述無輟」(見《開元釋教錄》卷八),這是非常允當的。

道宣生平「三衣皆紵,一食唯菽,行則杖策,坐不倚床」,他精持戒律的盛名並遠傳至西域。乾封二年十月三日示寂,年七十二,僧臘五十二,窆於壇谷石室,建塔三所,唐高宗詔令天下寺院圖寫他的真容奉祀,名匠韓伯通並為塑像,以追念他的遺範。後人因他長時期居終南山,並在山樹立了他的律學範疇,即稱他所傳弘的《四分律》學為南山宗,並稱他為南山律師。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住西明寺,撰有《行事鈔記》)、靈𡼑(住崇福寺,撰有《行事鈔記》)、文綱、名恪、周律師、秀律師等。其中文綱和文綱的弟子道岸,相繼闡揚他的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最後道岸還請得唐中宗墨敕,在江淮間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後奉持《十誦》的東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至今中國出家僧徒,還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學為行持的楷模。(高觀如)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十四;《佛祖統紀》卷二十九、卷三十九、卷四十二、卷四十六;《開元釋教錄》卷八;印順《佛教史地考論》;前川隆司《道宣の佛教史觀》;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