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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行

[佛光阿含藏]

謂善行、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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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有相安樂行

(術語)法華經安樂行品分別末世之道俗安樂修行法華之法為身,口,意,誓願之四種而明之。南岳大師就此安樂行而立有相無相之二門,入定觀念為無相安樂行。散心念誦為有相安樂行。萬善同歸集二曰:「南岳法華懺云:六根性清淨菩薩,學法華具足二種行,一有相行,二無相行。無相安樂行,甚深妙禪定,觀察六情根。有相安樂行,此依勸發品,散心誦法華。不入禪三昧,坐立行一心。念法華文字,行若成就者,即見普賢身。」(勸發品具名普賢菩薩勸發品,在法華經最末,勸散心念誦者。南岳之法華懺今不傳,故引萬善同歸集)。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頭陀

正云杜多此曰斗藪謂去離緣務少欲知足等十二種行皆能棄捨煩惱故也


杜多

上音度梵語也古譯云頭陀或云斗藪少欲知足行十二種行一常乞食二次第乞三一坐食四節食五中後不飲漿六住阿蘭若七常坐不臥八隨得敷具九空地坐十樹下坐十一唯畜三衣十二著糞掃衣


[佛光大辭典]
行相

指心(心王)及心所所具有之認識作用或所映現之影像狀態。心、心所以各自之性能,遊行於境相之上,又行於所對境之相狀,故稱為行相。最常見者,如散見於原始佛典中之「四諦十六行相」,即是小乘佛教用以觀悟四諦之理之修習內容。於此觀悟過程中,修行者對苦、集、滅、道四諦各自浮現四種影像於心而分別解了、觀念之。然對「行相」一詞之解釋,俱舍與唯識二家說法不同,稱為二種行相。在俱舍宗,係指映現於心之影像;在唯識宗,則指心與心所之認識作用。

(一)俱舍宗認可直緣心外之境,故以心、心所為能緣,以心外之境為所緣,其時,心與心所所浮現之影像即為行相。俱舍論記卷一末(大四一‧二六下):「言行相者,謂心、心所,其體清淨,但對前境,不由作意,法爾任運,影像顯現,如清池明鏡,眾像皆現。」同書卷四又進一步闡論其義,並謂「行」為行解之意,如了別之作用;「相」為相貌之意,如影像等,故以行解事物之相貌為行相。另據俱舍寶疏卷四載,能緣之心法於所緣之境,以品類不同,故行解於心上,亦生起品類互異之相,如鏡照物類,於鏡面上有種種像差別之相。俱舍論頌疏卷三亦舉例說明之(大四一‧八四三下):「如緣青境,心及心所皆帶青上影像,此識上相,名為行相。行謂行解,即能緣心也;相謂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為行相,依主釋也。」

(二)唯識宗不認可直緣心外之境,而主張一切影像必於心內顯現,以之為所緣,更生起能緣之相,即心內有能緣、所緣之二相,所緣之相稱為相分,能緣之相稱為見分,此見分即所謂之行相,是為見分行相,屬於心識之認識作用,而非影像等物。故由唯識宗之觀點而言,俱舍宗所說之行相實為相分行相,而迥異於唯識之見分行相。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大四三‧三一八下):「小乘人心外有境,即以為所緣,大乘說無故,以彼小乘行相為大乘相分,大乘心得自緣,別立自體分,即以為事,故以見分名行相。」〔成唯識論卷二、入阿毘達磨論卷下、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卷下、俱舍論要解卷一〕 p2556


兜率往生

往生彌勒菩薩之淨土兜率天。又作兜率上生。兜率天有內、外兩院,彌勒菩薩常在內院說法,外院為天眾欲樂處,不易聞法。在印度古代,兜率往生之信仰頗為盛行,故高僧大德發願往生彌勒淨土,並蒙彌勒菩薩化度之記載極多。據巴利文大史(Mahāvajsa, xxxii)所載,西元前二世紀頃統治錫蘭之木杈伽摩尼王(Dutthagāmanī),於臨命終時,自某長老聞說彌勒菩薩及其居處之事,未久,王即蒙彌勒自兜率天乘車來迎,生彼天中。另據出三藏記集卷十記載,婆須蜜、彌妒路刀利、僧伽羅剎皆昇於兜率天,其中婆須蜜繼彌勒之後作佛,號師子如來,彌妒路刀利號光炎如來,僧伽羅剎號柔仁佛。又據婆藪槃豆法師傳、大唐西域記卷五等所載,無著、世親、師子覺等亦獲往生或發願往生兜率淨土,其中無著且於彼天中,向彌勒諮稟大乘經之要義。此外,其他類似之記載不勝枚舉。

於我國,自東晉以來即盛行兜率往生之信仰。據梁高僧傳卷五、名僧傳抄道安傳、僧輔傳、曇戒傳、道汪傳、僧印傳、法盛傳等所載,道安及其弟子法遇等八人於生前立誓往生兜率,後果感得異僧與兜率天之伎樂現身來迎。其後,僧輔、曇戒、道汪、僧印、法盛等諸師,亦皆效法道安往生兜率之事,先後發願往生彼天。另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十、法苑珠林卷十六讚歎部,及宋高僧傳卷四窺基傳、卷十四道宣傳等載,玄奘及弟子窺基、四分律宗之祖道宣等高僧,皆以往生兜率為臨終大願,玄奘且作「讚彌勒四禮文」,窺基撰彌勒上生經疏等,以倡導兜率往生之信仰。此外,續高僧傳卷八、卷十二、法苑珠林卷十六等亦皆詳舉有關僧俗發願往生兜率之記載。於近代,如太虛大師、虛雲和尚、慈航菩薩等一代高僧,皆發願往生彌勒淨土之內院。日本方面,最早有關彌勒信仰之記載為欽明天皇十三年(551),自百濟請得一尊彌勒石像,並營建佛殿以供奉禮拜,其後兜率信仰漸盛,發願往生者極多,如高僧空海(774~835)即其中著名之例。

於法相瑜伽派中,彌勒被敬奉為開祖,故法相諸師願求兜率往生者甚多,且自無著於所著「攝大乘論」中判示凡夫之往生極樂是為「別時意」以來,此一信仰尤為熾盛。所謂別時意,即重新闡釋觀無量壽經有關「念誦佛名能即時往生西方」之說,而謂念誦佛名僅為往生西方之遠因,實係為使眾生捨離怠惰之方便說法而已。此項說法影響印度與我國之彌陀信仰,一時往生西方之信仰漸呈現衰廢。因而吉藏、道綽、迦才等,遂比較兜率、極樂之優劣及往生難易,其中吉藏之觀無量壽經義疏立四義比較觀經、彌勒經之異同。道綽之安樂集卷上更以四義比較兜率、西方二處之優劣,謂:(一)彌勒為眾生轉不退法輪,聞法深信者雖可獲益,然耽著享樂而不信者亦甚多。又雖往生兜率,然此界屬三界之內,故仍有退轉之虞;反之,往生西方者,不僅不退轉,以其無漏、出離三界,故亦不退失。(二)往生兜率者之壽命僅有四千歲,命終不免退墮;而往生西方者,其壽命與彌陀相等齊,非算數所能量知。(三)兜率之水鳥樹林僅係諸天之樂所生的緣;西方之水鳥樹林則能演說妙法,令往生者得證無生之境。(四)就音樂而言,彌陀淨土之音樂勝於世間帝王及六天萬億倍,可知此非兜率所及。另外,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四、智儼之華嚴經孔目章卷四、迦才之淨土論卷下等,皆舉多義以詳論彌陀、彌勒兩淨土之優劣難易。

至於往生兜率天之因行階位,據彌勒上生經與窺基所撰之經疏記載,往生內院之行因有上、中、下三品,細分之,每品又各有上、中、下三品,共計九品。上品往生之修因有勤修功德、威儀不缺、掃塔塗地、香花供養、三昧正受、讀誦經典等六事,上品上生者修五事或六事之法,中生者修三事或四事之法,下生者修一事或二事之法;中品往生有歡喜心、恭敬語、禮拜身等三種行業,中品上生者具足三種行,中生者修二種行,下生者修一種行;下品往生有懺悔、聞名稱、造形像、香供、花供、衣服供、繒蓋供、幢供、幡供、身恆禮拜、心口繫念等十一種修因,懺悔為下品三生所共行,上生者悉行其餘十行,中生者行造像、供養、禮拜,下生者行造像、供養。又往生兜率外院之因行有五戒、八戒、具足戒、精進、十善法等五種。〔彌勒下生經、心地觀經卷三、遊心安樂道、淨土十疑論、阿彌陀經疏鈔卷四、往生要集卷上末〕(參閱「兜率天」4385、「彌勒菩薩」6424) p438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二頭陀行

修治身心,淘汰煩惱塵垢的十二種梵行。又稱十二頭陀、十二頭陀法、十二誓行、十二杜多功德、頭陀十二法行。

所謂頭陀(dhūta),意指抖擻、淘汰、修治。而十二頭陀是︰

(1)常行乞食︰又單稱乞食。謂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得食無好惡之念,不得亦不生嫌恨之心。

(2)次第乞食︰謂不擇家之貧富,次第行步乞食。

(3)受一食法︰又稱一坐食或一受食。謂日僅受一食。蓋數食有妨一心修道。

(4)節量食︰又稱一揣食、不過食。謂於一食中節其量。蓋恣意飲噉,腹滿氣脹妨損道業。

(5)中後不得飲漿︰又名過中(午)不飲漿、食後不受非時飲食。謂午食後不飲漿。蓋飲之心生樂著,不能一心修習善法。

(6)著弊納衣︰又稱著糞掃衣或持糞衣。謂拾得陳舊廢棄之物,浣濯而作衲衣,以禦寒露。蓋貪新好之衣,則多欲求而損道行。

(7)但三衣︰謂但持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之三衣,不多不少。

(8)在阿蘭若處︰又稱無事處坐、空寂處住。謂遠離聚落住空閑寂靜處,即離憒鬧、欲塵以求道。

(9)塚間住︰又名屍林住或死人間住。謂住塚間見死屍臭爛狼藉,或火燒鳥啄作無常苦空觀,以厭離三界。

(10)樹下止︰謂若於塚間不得道,則如佛之所行至樹下思惟求道。

(11)露地坐︰又名空地住、顯路處居住或常居迴露。謂坐露地令心明利,以入空定。

(12)但坐不臥︰又稱坐常不臥,或單稱常坐。謂常坐不安臥。蓋安臥則諸煩惱賊常伺其便。

以上十二種行法中,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受一食法、節量食及中(午)後不得飲漿,乃有關食事。著弊納衣、但三衣乃有關衣服。在阿蘭若處、塚間住、樹下止及露地坐乃有關住處。但坐不臥乃有關威儀。求道者若於此四者無所貪著,則能棄除身心之惡法,專心佛道。除此十二種頭陀行之外,又有十三及十六種之說。

〔參考資料〕 《十二頭陀經》;《法集名數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卷六十八;《清淨道論》第二〈說頭陀支品〉。


十徧處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徧處;觀「水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徧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徧處、風徧處乃至識徧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徧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徧,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徧處等乃至白徧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徧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徧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徧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徧處中的火徧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徧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鉢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佳,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汴抵,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於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有相安樂行

天台宗用語。為無相安樂行之對稱。係天台宗依據《普賢觀經》之說,及南嶽慧思《四安樂行偈》之文而立。該宗以理觀為無相安樂行,事誦為有相安樂行。謂有相安樂行,係不入禪三昧,而以散心誦《法華經》,於坐、立、行中,一心念誦《法華經》之文字。此行若成就,則得見普賢上妙之身。《萬善同歸集》卷上云(大正48‧963c)︰
「南嶽法華懺云,修習諸禪定,得諸佛三昧,六根性清淨菩薩學法華具足二種行,一者有相行,二者無相行。無相安樂行,甚深妙禪定,觀察六情根。有相安樂行,此依勸發品,散心誦法華,不入禪三昧,坐立行一心,念法華文字,行若成就者,即見普賢身。」

〔參考資料〕 《台宗二百題》卷二;《止觀講述》卷二。


行者

(一)(梵yogin,藏rnal-ḥbyor-ba)指修行佛法的人︰《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4c)︰「觀世音菩薩執金剛臺,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中略)無數菩薩讚歎行者,勸進其心,行者見已,歡喜踊躍。」

此語是修行佛法的通稱。其類別依修行內容而有不同,如修念佛者,被稱為念佛行者;修三密瑜伽者,則為瑜伽行者或真言行者;專誦持《法華經》者,則為法華行者。在古代日本,「行者」一詞亦指專修苦行、住深山、有長髮長爪等特異形狀之修行人。修驗道之開祖役小角,即因在深山修苦行而被稱為「役行者」。

(二)指未剃度而在叢林內服諸勞役的帶髮修行者︰《釋氏要覽》卷上云(大正54‧266c)︰
「善見律云︰有善男子欲求出家,未得衣缽,欲依寺中住者,名畔頭波羅沙(未見譯語)。今詳若此方行者也。經中多呼修行人為行者,行是所修二種行也,者即五蘊假者。是能修行之人也。凡十六歲以上應呼行者。謂男生八歲毀齒,十六陽氣全,以其有意樂信忍,修淨梵行故。自晉時已有此人,如東林遠大師下有辟蛇行者。」

又據《禪林象器箋》所述,行者不剃髮不披帽。其髮二岐,垂於背後。受在家五戒,惟易「不邪淫」為「不淫欲」。六祖從黃梅受衣鉢時,亦現行者相。

行者的種類繁多,依《禪林象器箋》所述,有參頭行者、堂司行者、庫司行者、供頭行者、眾寮行者、六局行者、副參行者、客頭行者、方丈客頭行者、茶頭行者、供過行者、門頭行者、喪司行者、執局行者、方丈行者、庫司客頭行者、喝食行者、直殿行者、監作行者、直靈行者等名稱。又行者所居止的堂房稱為行堂、行者房或童行房。其主稱行堂主,或堂主;有時亦依其所住而稱行者為行堂,又因只受五戒,故亦稱為五戒。

此外,與行者類似的,是淨人,一名苦行。即未剃髮,受眾僧差使,服種種淨業作務的人。

〔參考資料〕 (一)《大日經》〈具緣品〉;《釋氏要覽》。(二)《敕修百丈清規》卷上〈住持章〉;《持寶通覽》卷下。


流轉

意指生死相續不斷。「還滅」的對稱。為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云(大正27‧515b)︰「諸有情類有流轉者,有還滅者。流轉者謂更受生,還滅者謂趣涅槃。」《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六云(大正30‧781c)︰「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此謂凡夫由惑業而展轉漂流三界六道,生死相續不斷,名之為流轉。

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六所述,流轉為二十四不相應行之一,有剎那展轉、生展轉、染污清淨三種。此中,剎那展轉流轉指一切有為法念念剎那生滅相續不斷。生展轉流轉又稱生身展轉流轉,指有情一期相續的諸位轉變。所謂染污清淨流轉,即由善惡業而生死相續不斷。此中,染污清淨流轉與《婆沙論》等所說的流轉相同,至於剎那展轉、生展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云(大正30‧795c)︰
「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剎那展轉流轉。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眾同分中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說名為住,諸位後後轉變差別名住異性。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說名為生,生剎那後,不住名滅,唯生剎那住故名住。」

◎附︰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辨法法性論》︰「諸於何流轉,說彼為所依﹖謂情界器界。器界即為共,如共同所了。」

《講記》︰現在從所依說起。什麼是所依﹖「諸於何流轉,說彼為所依﹖謂情界器界」。這是所依的解說。諸,與「凡」字差不多。凡是於什麼流轉的,在什麼處流轉的,依什麼法而流轉的,就說他是所依。流轉,或譯作輪迴。我們可以水的流動為比喻,如水流入了漩渦中,轉來轉去,轉不出去,一直在這圈子裏面轉動,這就是流轉。眾生在生死中,也是這樣,升到天上,由天上又入人間,人間再入地獄,地獄出來到畜生,畜生又到地獄,地獄又到人間。儘管轉來轉去,卻一直在生死中,因此稱生死輪迴為流轉。眾生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的是流轉,到底依什麼而流轉﹖流轉的所依法,是「情界、器界」。情界與器界,是流轉的所依。

〔參考資料〕 《順正理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一、卷十四;《俱舍論》卷三、卷二十三、卷三十;《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上)。


[南山律學辭典]
懺僧殘法

子題:波利婆沙、別住、治覆情過、犯覆藏罪結吉羅、覆藏罪、治僧殘情過、與六夜摩那埵法、六夜摩那埵法、治僧殘罪、與出罪、阿浮訶那

隨機羯磨‧懺六聚法篇:「佛言,若犯僧殘已,覆藏者,隨覆藏日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已,與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當二十僧中出罪。若犯罪不覆藏,僧應與六夜摩那埵;行此法已,便二十僧中與出罪羯磨。若二種行法中間重犯,隨所犯者,與本日治;行此法已,然後出罪。若行波利婆沙者,得羯磨已,奪三十五事,在僧下行,八事失夜,白僧發露,供給眾僧,盡覆日行之。其摩那埵法,與別住法並同;唯在僧中宿為異。」(隨機羯磨卷下‧二四‧一二)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應與波利婆沙者,西梵天音,東華人言名為覆藏。或云別住。母論云,何名別住?別在一房,不得與僧同處,雖入僧中,不得談論,亦不得答,故曰也。若欲作法,隨其覆日,從僧三乞,白四加法;奪行奪能,合三十五事;八緣失宿。行法滿已,方名此法治覆情過。二﹑犯覆藏罪謂吉羅也。次對治懺。有人立在前懺;以後證前,不應爾也。三﹑治僧殘情過,須與六夜摩那埵法。此亦西語,論云意喜。前雖自意歡喜,亦生慚愧;又使眾僧歡喜,與少日故。作此法者,前須三乞,白四與法,奪行,失宿,大同於前。六夜之中,界中有僧;不同覆藏,一人行法。四﹑治僧殘罪者,即如戒本出罪是也。如律本名阿浮訶那,此名喚入眾,或名拔除罪根也。若欲行悔,廣如鈔中。」(戒疏記卷一○‧一五‧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思惟

瑜伽二十五卷八頁云:如是思惟復有二種。一者、以算數行相,善巧方便,算計諸法;二者、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觀察諸法功德過失。謂若思惟諸蘊相應所有言教,若復思惟如前所說所餘隨一所有言教;皆由如是二種行相,方便思惟。


七種清淨

瑜伽九十四卷十五頁云:云何名為七種清淨?一、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智見清淨。云何名為如是清淨漸次修集?謂有苾芻,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廣說應知如聲聞地。彼由如是具尸羅故;便能無悔。廣說乃至心得正定。漸次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彼既獲得如是定心;漸次乃至質直調柔,安住不動。於為證得漏盡智通,心定趣向。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斷見所斷一切煩惱;獲得無漏有學正見。得正見故;能於一切苦集滅道,及佛法僧,永斷疑惑。由畢竟斷,超度猶豫;故名度疑。又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正道。由此能斷見所斷後修所斷惑。又於邪見前行非道,如實了知是為邪道。於道非道得善巧已;遠離非道,遊於正道。又於隨道四種行跡,如實了知。何等為四?一、苦遲通,二、苦速通,三、樂遲通。四、樂速通。如是行跡,廣辯應知如聲聞地。於此行跡,如實了知最初行跡,一切應斷。超越義故。非由煩惱離繫義故。如實了知第二第三苦速樂遲二種行跡,一分應斷。如是如實了知初全及二一分,應當斷已;依樂速通,正勤修集。從此無間,永盡諸漏。於現法中,獲得無造究竟涅槃。身壞已後,證無餘依般涅槃界。如是七種清淨為依,漸次修集,乃至獲得諸漏永盡,無造涅槃。


入息出息有二種行

瑜伽二十七卷四頁云:入息出息,有二種行。何等為二?一者、入息,向下而行。二者、出息,向上而行。


三種業

瑜伽九十卷一頁云:有三種業。謂善業、不善業、無記業。由二因緣,建立善業。一、取愛果故。二、於所緣境,如實遍知;及彼果故。由二因緣,立不善業。一、取非愛果故。二、於所緣境,邪執著故。於善不善二種行相,不可記故;立無記業。

二解 瑜伽九十卷一頁云:復有三業。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樂受業者:謂初二三靜慮地繫,及欲界繫所有善業。順苦受業者:謂能招感惡趣生業,生於餓鬼乃傍生中。先業為因,感得樂受;當知此業,亦得名為順樂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四靜慮及上地等諸所有業。唯除那落迦;於所餘處,當知皆得苦樂雜受。即由彼業增上力故;令此依身,苦樂雜住,不相妨礙。

三解 瑜伽九十卷一頁云:復有三業。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順現法受業者:謂由如是相狀意樂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良田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為順現法受業。若所作業,於現法中,異熟未熟;於次生中,當生異熟。如是名為順生受業。若所作業,現法、次生、異熟未熟;從此已後,異熟方熟。當知是名順後受業。

四解 瑜伽九十卷一頁云:復有三業。謂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業。有學業者:謂聖弟子,於時時間,依增上戒,依增上心,依增上慧,修學無漏;及此後得善有漏業。名有學業。無學業者:謂於一切阿羅漢等身相續中,隨應諸業。此餘諸業,是名非學非無學業。

五解 瑜伽九十卷一頁云:復有三業。謂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業。若見所斷煩惱相應,若此所發思等諸業,一切能往諸惡趣業;此等皆名見所斷業。若修所斷煩惱相應,及此所發思等諸業;如是皆名修所斷業。無斷業者:所謂一切有學無學出世間業。

六解 集論五卷四頁云:如契經言:有三種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何等福業?謂欲界繫善業。何等非福業?謂不善業。何等不動業?色無色界繫善業。


三種等持

俱舍論二十八卷十七頁云:契經復說三種等持。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其相云何?頌曰:空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諦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持。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十相者何?謂色等五,男女二種,三有為相。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非常苦因,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捨故。能緣彼定,得無願名。皆為超過現所對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涅槃相相似故。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三有為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

瑜伽八十八卷十一頁云:復次法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此中有為,是無常性。三有為相,施設可得。一、生。二、滅。三、住異性。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剎那展轉流轉。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眾同分中,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說名為住。諸位後後轉變差別,名住異性。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說名為生。生剎那後,不住名滅。唯生剎那住故,名住。異性有二。一、異性異性。二、轉變異性。異性異性者:謂諸行相似相續而轉。轉變異性者:謂不相似相續而轉。非此異性離住相外,別體可得;是故二種,總攝為一,施設一相。與此相違,應知常住無為三相。


非我行相與空行相差別

大毗婆沙論九卷十六頁云:有說: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遍說。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約自、他,俱無我故。由此尊者世友說言:我不定說諸法皆空;定說一切法皆無我。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相,俱能緣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如對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有說: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有說:於非有,觀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有說: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是空行相。有說: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所行空,是空行相。有說:觀體不自在,是非我行相。觀內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行相差別。


空三摩地

此菩薩所修。瑜伽四十五卷十七頁云:云何菩薩空三摩地?謂諸菩薩、觀一切事,遠離一切言說自性;唯有諸法離言自性,心正安住。是名菩薩空三摩地。

二解 如三三摩地中說。

三解 俱舍論二十八卷十七頁云: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持。


事依處三種

瑜伽八十一卷六頁云: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者、根本事依處,二者、得方便事依處,三者、悲愍他事依處。根本事依處,復有六種。一者、善趣,二者、惡趣,三者、退墮,四者、昇進,五者、生死,六者、涅槃。得方便事依處,復有十二種。謂十二種行。一者、欲行,二者、離行,三者、善行,四者、不善行,五者、苦行,六者、非苦行,七者、順退分行,八者,順進分行,九者、雜染行,十者、清淨行,十一者、自義行,十二者、他義行。悲愍他事依處,復有五種。一者、令離欲,二者、示現,三者、教導,四者、讚勵,五者、慶喜。


修作意

瑜伽三十一卷十七頁云:云何修作意?謂初修業者、始修業時,於如是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淨諸障,離邪加行,學正加行。彼應最初作如是念:我今為證心一境性、及斷喜樂,當勤修習四種作意。何等為四?一、調練心作意,二、滋潤心作意,三、生輕安作意,四、淨智見作意。云何調練心作意?謂由此作意,於可厭患法,令心厭離。是名調練心作意。云何滋潤心作意?謂由此作意,於可欣尚法,令心欣樂。是名滋潤心作意。云何生輕安作意?謂由此作意,於時時間,於可厭法,令心厭離;於時時間,於可欣法,令心欣樂已;安住內寂靜無相無分別中,一境念轉。由是因緣,對治一切身心麤重,能令一切身心適悅,生起一切身心輕安。是名生輕安作意。云何淨智見作意?謂由此作意,於時時間,即用如是內心寂靜,為所依止,由內靜心,數數加行;於法觀中,修增上慧。是名淨智見作意。又云:彼修行時,於可厭法,調練其心。於能隨順諸漏處法,令心不向,違逆棄背,離隔而住。於可欣法,悅潤其心。於出於離所生諸法,有親愛故;令心趣向,附著喜樂,和合而住。如是彼心,由厭由欣二種行相,背諸黑品,向諸白品,易脫而轉。其心如是背諸黑品。由調練心作意故。向諸白品。由滋潤心作意故。於時時間,依奢摩他,內攝持心。由生輕安作意故。於時時間,於法思擇,最極思擇,週遍尋思,週遍伺察。由淨智見作意故。如是彼心,於時時間,為奢摩他毗缽舍那之所攝受,堪能與彼一切行相,一切功德,作攝受因。經歷彼彼日夜剎那臘縛須臾,逮得升進。譬如黠慧鍛金銀師、或彼弟子、於時時間、燒鍊金銀,令其棄捨一切垢穢;於時時間、投清冷水,令於彼彼莊嚴具業、有所堪任,調柔隨順。於是黠慧鍛金銀師、或彼弟子、以其相似妙工巧智、善了知已;用作業具。隨其所樂莊嚴具中,種種轉變。如是勤修瑜伽行者,為令其心棄背貪等一切垢穢,及令棄背染汙憂惱;於可厭法,深生厭離。為令趣向所有清淨善品喜樂,於可欣法,發生欣樂。於是行者,隨於彼彼欲自安立或奢摩他品,或毗缽舍那品,即於彼彼、能善親附,能善和合,無轉無動。隨其所樂種種義中,如所信解,皆能成辦。


無記業

瑜伽九卷六頁云:無記業者:謂非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亦非貪瞋癡為因緣業。

二解 瑜伽九十卷三頁云:於善不善二種行相,不可記故;立無記業。

三解 俱舍論十五卷十二頁云:非前善不善業,立無記名。不可記為善不善故。

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一頁云:無記業云何?謂無記身語業,及無記思。


菩薩於諸地中起二種行

瑜伽六十九卷七頁云:又諸菩薩、於諸地中,起二種行。謂有戲論想差別行、及離戲論想現行行,似出世間。善修此故;得後所得世俗智攝、無障礙智。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二法入

頭陀行者的十二種行法,即住阿蘭若處、常乞食、次第乞食、受一食法、節量食、中後不飲果漿蜜糖、著冀掃衣、但三衣、塚間住、樹下止、露地坐、但坐不臥。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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