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種心
[佛光大辭典]指安隱(穩)心與快樂心。據菩薩地持經卷一載,菩薩初發心堅固有二事,於諸眾生起真淨心,即:(一)安隱心,謂眾生受生死逼迫之苦,沈溺惡道,菩薩即為種種開示,除不善處,而置之於善處,令彼心各獲得安隱。(二)快樂心,謂眾生貧乏困苦,無所依怙,菩薩即起大慈之心,利濟攝受,平等饒益,令彼心各得快樂。 p222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大不善地法
(術語)於一切不善心相伴而起之二種心所法也,一無慚,二無愧。見俱舍論四。
(術語)自覺之心也。心地觀經發菩提心品曰:「自覺悟心能發菩提,此覺悟心無有二相。自覺悟心有四相,云何為四?謂諸凡夫二種心:一者眼識乃至意識同緣自境名自悟心,二者離五根心心所法和合緣境名自悟心。如是二心能發菩提。諸佛菩薩有二種心:一者觀真實理智,二者觀一切境智。」是凡夫之自悟心約於識,賢聖之自悟心約於智,而識中如次第為五同緣意識與獨頭意識之二,智中如次第為如理智如量智之二也。
(一)謂二種修行,即自利行與化他行。
(二)謂煩惱、所知二障之現行,華嚴經卷十二(大一○‧五七下):「妙悟皆滿,二行永絕。」
(三)二種心行,即:(一)見行,即見惑。(二)愛行,即愛惑。
(四)唐代善導分往生淨土之行業有二種:(一)正行,(二)雜行。(參閱「五正行」1074、「五雜行」1208) p195
謂行人熏修懺法,即當剋取限期,破諸惑障,如修法華三昧,以三七日(即二十一日)為期,於中禮佛懺悔、行道誦經,有事有理,皆當精進,故有二種心。據法華懺儀載,二種精進心即:(一)事中修一心精進,指行人於道場,三七日中行儀純備,當禮佛時,一心虔懇,觀想金容,端嚴殊妙,儼然在目,心不異緣,乃至懺悔行道,誦經坐禪,悉皆一心,令與行法相應,無有懈怠,此稱事中修一心精進。(二)理中修一心精進,指行人初入道場,乃至三七日滿,於其中間所作行儀,常當照了,一心寂靜。如禮佛時,即知能禮與所禮,本性空寂;雖為空寂,而自然感應道交,不可思議。蓋由理體平等,生佛不二,雖無能禮之人,而有我身禮諸佛前,雖無所禮之佛,而有諸佛隨心顯現,如是念念,無有懈怠,此稱理中修一心精進。 p237
心所乃從屬於心王而起之心作用,依其性質,可分類為六種。有大、小乘之別。(一)受小乘有部之教系,俱舍家立四十六心所,分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等六位。(1)大地法,指遍一切心品而起者,即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種心所。(2)大善地法,指遍一切善心而起者,即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等十種心所。(3)大煩惱地法,指遍一切不善、有覆無記等煩惱法而起者,即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種心所。(4)大不善地法,指遍不善之心品而起者,即無慚、無愧等二種心所。(5)小煩惱地法,指自體不善及有覆無記,而於一切心品不遍起者,即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種心所。(6)不定地法,指不決定入前五位者,即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種心所。列表如下:
(二)大乘唯識家立五十一心所,分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種。(1)遍行心所,指於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生起之心所,即觸、作意、受、想、思等五種心所。(2)別境心所,指於一切性、一切地得起,於境有起有不起之心所,即欲、勝解、念、定、慧等五種心所。(3)善心所,指其性善,唯起於善心品之心所,即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心所。(4)煩惱心所,指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種心所。(5)隨煩惱心所,指隨從根本煩惱而起之心所,即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等二十種心所。(6)不定心所,指不入於前五位之心所,即悔、眠、尋、伺等四種心所。列表如下: p1264
梵語 catvārah pratyayāh。為佛教阿毘達磨(論)中所整理出之因緣論。即賅括一切有為法之生起所憑藉之四種緣。四緣常與「六因」同時論述,「四緣」係從「果」之產生而考察各種「因」之起源,「六因」則側重說明業報得以產生之條件。佛教各宗對因緣論之看法各異,以大小乘而言,小乘中較具代表性者為說一切有部(發智論、大毘婆沙論)及俱舍宗(俱舍論),大乘以唯識宗(成唯識論)之說為主。四緣,即因緣(梵 hetu-pratyaya)、等無間緣(梵 samanantara-pratyaya)、所緣緣(梵 ālambana-pratyaya)、增上緣(梵 adhipati-pratyaya),大小乘皆說之,惟說法互異;六因,為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主要是發智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小乘論書所說。小乘並把能作因包含四緣中之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將因緣一項開演為其他之五因。若將四緣、六因、五果等三學說並舉,則可合為佛教因果論之完整思想。茲略述大小二乘之四緣說:
(一)小乘之說:(1)因緣,即產生自果之直接內在原因,例如由種子而生芽,種子即是芽之因緣。其「因緣」一詞,「因」亦作「緣」解。於佛教因緣論中,通常將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稱為「因」,次要條件稱為「緣」。於此,則強調「因」亦為眾多條件之一,故稱「因緣」,非尋常所謂「因與緣」之義。又此緣可適用於精神與物質等一切現象。(2)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即心、心所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讓路而開引後一剎那生起之原因。亦即心、心所於「過去」之前一剎那滅謝,復給予「現在」之後一剎那生起之力用。所謂「等」,謂「前念」既滅,「後念」繼生,二念之體用同等,反之,若前一剎那為善心聚,後一剎那為惡心聚,則其前後剎那之相望則相異而非同等;所謂「無間」,謂前後二念之間,念念生滅,剎那不停,而無有間隔。此緣僅適用於精神現象,為認識活動得以發生之條件。(3)所緣緣,略稱緣緣,指心、心所所攀緣之一切對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對內心所產生之間接、直接之緣。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緣。(4)增上緣,指上述三緣以外一切有助於或無礙於現象發生之原因條件。
佛教將一切萬法分為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其性非色非心,而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色法、無為法等五大類,稱為「五位」。若就五位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心法及心所有法(精神現象)之生起,須具備四緣全部;心不相應行法(小乘分之為十四種)中之「無想定」與「滅盡定」之生起,僅須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而無所緣緣,此因無想與滅盡二定既屬於無心定,已無心識作用可言,而所緣緣則須以心識為產生作用之相應條件,故此二定之生起不具所緣緣;心不相應行法其餘之十二法與色法(一切物質現象)之生起,皆僅須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其餘十二種心不相應行法既無心識作用,故無所緣緣,其生起之前後兩相亦非同等,且無固定之相續次序,故無等無間緣;無為法乃無有生滅變化之諸法真實體性,自然無生起之原因條件可言,故在四緣的範圍之外。
又若以時間、空間而言,等無間緣屬於時間之因素,所緣緣屬於空間之因素,因緣及增上緣則通於時空二者。又小乘既於四緣之外另立六因之說,則四緣與六因之關係後世亦異說紛紜。如俱舍論寶疏(法寶撰)卷七力主六因與四緣互攝之說,即如上記所言能作因包含等無間、所緣、增上等三緣,俱有因等其餘五因通攝因緣。另如俱舍論光記(普光述)卷七則認為四緣賅攝之範圍較寬,六因較狹,故四緣能含攝六因,六因不能含攝四緣。即俱有因等五因與因緣固可互相通攝,然能作因唯通於增上緣,而未能含攝等無間、所緣二緣。
(二)大乘之說:(1)因緣,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如麥種生麥,稻種生稻。此因緣之體性有二:1.種子,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染、無記等一切法;此種子於異時能引生自類之種子(稱為種生種),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稱為種生現)。2.現行,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能熏成本識(即第八識)中之自類種子(稱為現熏種)。(2)等無間緣,謂心、心所之生起係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無有間隔,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各自有別,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3)所緣緣,凡心、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所產生結果之時,心、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唯識宗特分為親所緣緣、疏所緣緣兩種。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大三一‧四○下):「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4)增上緣,亦如小乘所說,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生起之原因條件。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如小乘所說之六因,悉得攝入此中。
若就諸法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大乘認為色法與諸種子之生起,僅須依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種子皆非緣慮之法,故無所緣緣;又以多類俱轉而無前後齊等之故,而無等無間緣。心法、心所法則與小乘看法相同,須具備全部四緣而後生起。〔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十八、顯宗論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本、大乘義章卷三〕(參閱「六因」1256、「緣」6123) p1832
梵語 hrd 之音譯。又作肝栗大、干栗多、訶栗多、乾栗太、矣栗馱、污栗馱、乾栗陀多。或為 hrdaya 之音譯,又作訖利馱耶、紇利陀耶、紇哩陀耶、乾栗馱耶、紇哩娜耶、紇哩娜野、紇利陀、紇伐耶。意譯作肉團心、真實心、堅實心。據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載,肝栗大為自性第一義之心;猶如樹木之心,而非為念慮之心(念慮心之梵語為 citta,即質多)。又據法藏之入楞伽心玄義、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大日經疏卷十七、菩提心義等所舉,皆以汗栗馱為自性真實心。
然據摩訶止觀卷一上載(大四六‧四上):「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天竺又稱污栗馱,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聚精要者為心也。今簡非者,簡積聚、草木等心,專在慮知心也。」上述中以污栗馱指草木之心,或係誤解前述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之說;且又別視矣栗馱為積聚之心,其說有誤,蓋污栗馱與矣栗馱二者為一。
另據大日經疏卷四、卷十二舉出,汗栗馱指肉團心,即是眾生之心臟。在密教中,以觀此肉團心為八葉蓮華,而成毘盧遮那身為本旨;故或謂不應將汗栗馱解釋為眾生之自性真實心。
此外,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將心分為四種,即:(一)紇利陀耶(梵 hrdaya),即肉團心,指身體中之心臟。(二)緣慮心,即眼、耳等八識。具有緣慮(思考)之作用。(三)質多耶(梵 cetaya),即集起心。指第八阿賴耶識積集種子而能生起現行。(四)乾栗陀耶(梵 hrdaya),即堅實心、真實心。指真如之心,亦即如來藏心。故知宗密將紇利陀耶與乾栗陀耶視為截然不同之二種心,一指肉團心,一指真實心,其後圓覺經略疏鈔卷一、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一等皆引用其說。
然日本近代之學者認為,前述之紇利陀耶(梵 hrdaya)係乾栗陀(梵 hrd)之語尾加上 aya,二者實一,其原語有心、精神之義,為中性名詞。若將二者視為別種之語,且將紇利陀耶、乾栗陀耶分開而論,或為誤謬之說。蓋汗栗馱非緣慮心,將之喻為樹木之心,或係因此語為中性名詞而起之解釋。又據大日經疏卷十二、祕藏記等轉釋,汗栗馱為真實之心性,即如來藏心,而非為緣慮心之義。〔大日經義釋卷三、卷九、卷十二、翻譯名義集卷十六、般若心經祕鍵、寶篋印陀羅尼經祕略釋卷上、祕藏記私末鈔卷四〕(參閱「心」1395) p2471
梵語 manas-karman。三業之一。意即依心王之業;業為造作之義,廣義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惡或無記等之行為動作。俱舍論卷十三(大二九‧五五上):「思謂意業。」蓋思為造作之義,令心王造作善、惡、無記等,故意業即與「思」同義。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舉出,思可分為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三種。其中,與審慮、決定二者相應而造作者,稱為意業。
此外,據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七所舉,意業具有如下二種心:(一)精進心,即發菩提心修習善業,而遠離一切懈怠之心。(二)退轉心,即於諸善法不能進修,或暫時發心修行,而常生退屈之心。(參閱「三業」638、「思」3807) p5447
梵語 pranidhāna。心中欲成就所期目的之決意,特指內心之願望,如心願、志願、意願、念願等。據放光般若經卷三問僧那品、無量壽經卷下等載,佛菩薩皆於發心之初,志求無上菩提,欲度一切眾生。此類誓願稱為弘誓,又稱為總願,如四弘誓、二十大誓等。同時,佛菩薩亦發願清淨佛土、成就眾生,此類誓願雖通於一切佛菩薩,然依眾生之意樂而有所不同,故稱為別願,如阿彌陀佛之四十八願、藥師如來之十二願等。蓋「果」雖由「行」所招至,然若無「願」,則其行亦無法到達所期之目的。
又佛菩薩欲達成佛教之最高目的,再入於「因位」之願,稱為本願、因願,或宿願;其本願之力或作用,稱為願力。故知凡佛菩薩修佛道,一心誓願成佛者,則不可或缺「願作佛心」;若誓願教化眾生,則須具有「度眾生心」;合上記之二種心,略稱為願作度生。
此外,有關「願」之成語尚有多種,如:願巧,巧妙之本願;上願,謂勝上之願;悲願,謂慈悲之願;願事,指所願之內容;願主,指發願之人;而特別發願行使某事,即稱為行願。〔道行般若經卷六、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四、菩薩地持經卷九、大智度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九、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p6726
具云四智相應心品,又簡稱四智心品,意即與四智相應的一聚心、心所,是菩提的四種德能,亦即佛的四種智慧,是轉有漏的第八識、第七識、第六識,及前五識,如其次第所得︰(1)大圓鏡智,(2)平等性智,(3)妙觀察智,(4)成所作智。陳‧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作顯了智、平等智、回觀智、作事智。隋‧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卷九作鏡智、平等智、正觀智、作所應作智。唐‧波羅頗密多羅譯《大乘莊嚴經論》卷三作鏡智、平等智、觀智、作事智。
(1)大圓鏡智︰是轉有漏的第八阿賴耶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一切我執、我所執及一切所取、能取的分別,能緣的行相及所緣的內境都微細難知,而於一切境界能不愚迷、不忘失(常現前)。性相清淨,遠離一切有漏的雜染,為一切純淨圓滿的色心現行功德所依,又攝持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的種子,能現能生自受用的佛身、佛土,及其餘三智的影像。無間無斷,窮未來際,猶如大圓鏡,能映現眾多的色像。如《佛地經》說(大正16‧721b)︰「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即六處)、境(即六境)、識(即六識)眾像影現。」這個智,內緣取自體功德的種子,外緣取一切真、俗所知境界。就緣真即緣取真如的方面說,是無分別智;就緣俗即緣取其餘境界的方面說,是後得智所攝。其體是一,隨義用的差別分為二種。了俗由證真,證真為先,然後緣俗智生,所以把這個後生的緣俗智稱為後得智。或者和後得相似,稱為後得智。其餘的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亦是如此。
(2)平等性智︰是轉有漏的第七末那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二執,觀染淨諸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由此安住無住涅槃,經常和大慈大悲相應,隨十地菩薩所樂,示現他受用的佛身、佛土等影像。又是妙觀察智的不共所依。這個智周遍緣取一切真俗境界。
(3)妙觀察智︰是轉有漏的第六意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善觀察一切諸法的自相及共相,無礙自在。又攝藏無量陀羅尼(總持)門、三摩地(定)門,及所發生的六度、三十七菩提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無量功德珍寶,在大眾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轉大法輪,斷世間一切疑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這個智周遍觀察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皆無障礙,所以也是周遍緣取一切境界。
(4)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眼等前五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是為想方便利樂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周遍在十方一切世界,示現種種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的變化身、土等三業,成就本願力所應作的八相成道等事。這個智也能周遍緣取一切境界,然而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緣二法,或緣多法。
四智雖然各各定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及心等二十二種心法(《佛地經論》卷三作二十一種)相應,然而在佛地一切心心法的分位所現起的各種功德中,智即別境中慧心所的作用最為殊勝,所有其餘的有為功德都是智的差別,所以以智為名。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2b)︰「智有四種,大圓鏡等,於佛果地諸心心法分位所現諸功德中,智最殊勝,以智為名,總攝一切有為德故。」又四智,如上所說,是如其次第轉有漏的八、七、六、五識所得。如《佛地經論》卷三說︰「轉第八識得大圓鏡智相應心,能持一切功德種子,能現能生一切身、土、智影像故。轉第七識得平等性智相應心,遠離二執自他差別,證得一切平等性故。轉第六識得妙觀察智相應心,能觀一切皆無礙故。轉五現識得成所作智相應心,能現成辦外所作故。」然而《大乘莊嚴經論頌》卷三說八、七、五、六識,如次而得故。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九也說轉五現識得妙觀察智,轉意識得成所作智。對《莊嚴論頌》所說,有兩種解釋,第一《莊嚴》是不依次第而說,並非說轉第六識得成所作智;第二是《莊嚴論》中據第六識能作神通等事業,所以說得成所作智;前五識到果位才能夠觀察,所以說得妙觀察智。對無性《攝論》所說,《成唯識義燈》卷七(末)說(大正43‧809c)︰「無性兩釋,各隨一義,不違二論」(《唯識》、《莊嚴》)。然而《佛地經論》卷三評破轉前五識得妙觀察智,說說法除疑,周遍觀察,不是前五識所能。總之,以《唯識》、《佛地》等論所說為正義。智雖然不是識,然而依附識而轉起,以識為主,所以說是轉識所得。又識的意義是分別,智的意義是決斷;在有漏位中,智劣識強;在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勉有情令依智捨識,所以說轉識得智。
四智是道諦所攝,所以只是無漏,即諸佛的功德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的種姓所生。諸佛已經永遠捨棄一切有漏法的種子,雖然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和苦、集諦相似,然而實在是無漏道諦所攝。
四智的種子,皆無始時來法爾本來具有,依附第八阿賴耶識,前滅後生,相續不斷,不是現在從熏習所生,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本姓住種姓,《成唯識論》卷九說(大正31‧48b)︰「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發心以後,由聽聞正法等外緣熏發,令無漏舊種漸漸增長,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習所成種姓。又說(大正31‧48b)︰「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薰習所成。」大圓鏡智,有說菩薩金剛喻定(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現在前時,轉滅一切有漏種子及異熟識等,即開始現行;有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還沒有頓捨異熟識種,要到次剎那的解脫道初成佛位才得開始現行。《成唯識論》卷十平列兩說,《佛地經論》卷三只舉前說,然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以後說為正義。這個智,執持一切無漏種子令不失壞,從初成佛起,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平等性智,菩薩初地初現觀時即菩薩見道初現前位,和我、法二執相違,才得開始現行,從此以去,在以後的諸地中,加以修習,令增長清淨圓滿。在無漏觀等現在前時,經常現行。假如有漏心現前,或有間斷。像這樣展轉到第十法雲地最後心以後,便和純淨的第八識相依,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妙觀察智就生空觀品說,二乘見道位也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頓悟者從見道位到無學位,漸悟者從四果向大到菩薩解行地終,頓漸二悟菩薩或者到上位(上位即十地及如來地),只要不是有漏心現前或無心時,皆得現行。就法空觀品說,菩薩見道位才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到上位,只要不是有漏位,生空觀,及無心時,其餘一切位皆得現行。成所作智,有說在菩薩修道位中,由後得智引發,也得開始現行。有說要成佛才得開始現行,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前五識所得。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而以現行第八識為共依。在因位十地中,能變的第八識是有漏,所以所變的五根也是有漏。有漏必俱同境的五根,必不能發無漏的五識。因此成所作智要到成佛依無漏的五根才得現行,而且這個智由作意才現起,所以在佛果上,也不是永遠現前,常有間斷。《成唯識論》卷十平列以上兩說,《佛地經論》卷三評取後說。總之,四智中,妙觀察、平等性二智,通達修習二位的菩薩,證得一分;大圓鏡、成所作二智,必須到究竟位才得現行。從而具足這四智,得大菩提的,只是究竟位的佛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佛地經論》卷四~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四;《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三。
指根本之智。又名根本無分別智。為「後得智」之對稱。即諸智之根本,契證真如妙理的無分別智。如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大正31‧363c)︰「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成唯識論》卷十云(大正31‧56c)︰「緣真如故是無分別。」蓋此智雖離諸推求推察等粗動的行解、分別的智用,而名無分別,然其性並不暗昧。所謂正證慧,任運照法體,契會真理,故又名如理智、實智或真智。為智之正體而非化用,故又名正體智。十波羅蜜中的般若波羅蜜即屬根本智。
有關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的分野,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譬如啞人求受境義,卻不能言說,此為加行智;譬如啞人正受境義,寂無言說,此即根本智;譬如非啞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說,如是則屬後得智。關於根本、後得二智的分別,可以頌表達(大正31‧366a)︰「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目,後得智亦爾。應知如虛空,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
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九云,根本無分別智有三種差別。
(1)喜足無分別︰謂諸菩薩住異生地,若得聞思覺慧究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凡所聞思極至於此。由喜足故不復分別,故名喜足無分別智。
(2)無顛倒無分別︰謂聲聞等通達真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而無「常」等四顛倒分別,故名無顛倒無分別智。
(3)無戲論無分別︰謂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之真如超越名言路、世智境。由是名言不能宣說,於諸世間智不能了知。故名無戲論無分別智。
◎附一︰〈後得智〉(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後得智(梵pṛṣṭha-labdha-jñāna藏rje-lathob-paḥi ye-ścs)即在獲得根本無分別智之後所生起的智慧。又稱無分別後智、後得無分別智。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大正31‧363c)︰「後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成唯識論》卷十亦云(大正31‧56c)︰「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
此後得智由根本智所引,能了知依他如幻之境,故又稱如量智、權智,或俗智。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謂根本智非能分別、非所分別。相對於此,後得智為所分別、能分別。於十波羅蜜中,此智配屬於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
依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八所說,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即通達思擇、隨念思擇、安立思擇、和合思擇、如意思擇。
◎附二︰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無分別智,主要是證悟法性的證智,但依經立論,有三種無分別智︰(1)加行無分別智,(2)根本無分別智,(3)後得無分別智。什麼是加行無分別智﹖這是在沒有證悟,得根本無分別智以前,修唯識觀行。如有得加行、無得加行、有得無得加行、無得有得加行,其中所取相不可得,能取相不可得,真如相不可得,那種觀察慧,是無分別的觀察,名無分別觀。沒有得到證悟的無分別智,但依無分別的觀慧為加行,能引起這真正的無分別智,所以這種智慧,名為加行無分別智。眾生一向是虛妄分別,處處分別,所以流轉生死。要離分別,卻不可能一下無分別,佛法的方便善巧,就是用分別來破除分別。無分別觀察,觀察能取、所取,能詮、所詮不可得,這種觀察慧,也是一種分別,但不是隨順世俗的分別,雖還是分別,而是隨順勝義,向於勝義的分別,有破壞分別,破壞種種妄識的功能。所以修唯識無分別觀,無分別觀也是分別抉擇;依無分別的分別,漸次深入,達到虛妄分別的徹底除遣,證入無分別法性,以分別觀智,遣除虛妄分別,譬喻很多,例如以小橛出大橛。如竹管裏本來是空的,但有木橛塞在裏面,有什麼辦法恢復竹管的中空呢﹖可以另取一根小木橛,對準大的木橛,用力推擊他,等到大木橛出來了,小木橛也跟著出來了,恢復了竹管中空的本相。分別抉擇的無分別觀慧,是分別而遣除分別,所以名為加行無分別智。
根本無分別智,是證悟法性的無分別智,於一切法都無所見。以中國佛學來說,這是但空(偏空),或是但中了。其實,菩薩現證法性是超越了一切相對界,體證真如,是超越的絕對,而不是擬議的圓融。菩薩在定中證悟了,出定以後,起二種心︰一是一般的有漏世俗心,一是無漏的分別心。無漏的分別心,依無分別智證悟而起的,所以名為後得無分別智。後得無分別智也有二類︰(1)離二取相,離名言相的真如,但不是親證真如的。後得無分別智的體悟真如空性,如從夢中醒來時,覺到方才夢境是這樣的,其實那時的心境,知道夢境而與夢裏的境界不一樣。根本無分別智是離相的,後得無分別智是有相的,所以是帶相觀空的。(2)後得無分別智,能了解一切法如幻如化。我們口說如幻如化,認識到的一切法,都是計執為實有的,那裏能知道如幻如化﹖證悟真如以後,起後得無分別智,才能了解世間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中略)
根本智證真以後所生起來的智慧,是後得無分別智。後得,就是證真以後所得的。後得智的業用,有二︰第一「能正悟入,一切所知相」︰通達一切所知相,是通達一切法的如幻如化,種種無盡的,一切一切的所知法相。所以說︰根本無分別智是平等智,後得智是差別智。佛菩薩不但通達平等真性,也依後得智,善巧一切,於一切無所不知。
有了這悟入一切所知相,所以能完成二大工作︰「嚴淨諸佛土,成熟諸有情。」龍樹菩薩也說︰菩薩得了無生法忍(般若證悟法性)以後,就沒有別的事了,專於方便利他,嚴淨佛土,成熟眾生。嚴淨佛土,是菩薩遍到十方佛土,種種供養莊嚴,見佛,聞法;廣修種種功德,莊嚴佛土。等到修行圓滿成佛,就實現了最清淨最圓滿的佛土,不但莊嚴法身佛淨土,還能引攝菩薩,於諸佛法會中,受用法樂︰這就是嚴淨諸佛土。成熟有情,只是應一切根機,現身、說法。有人天善根的,以人天法而成熟之;有聲聞、緣覺善根的,以聲聞、緣覺法門而成熟之;有大乘善根的,以大乘法門成熟他──使他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廣度眾生,究竟成佛。成熟,或譯成就,就是使他成法器,善根成熟而能解脫。菩薩後得無分別智的利他,不外乎救度眾生與莊嚴佛土;在利他中,完成佛果。小乘與大乘,這就是根本不同處;小乘以「自利」為主,以解脫自身的生死,為唯一大事。對於眾生,只是隨緣攝化。有時往來出入,見到了人,多少說幾句佛法,要他歸依三寶,或勸他布施,持戒;有智慧善根的人,為說四諦法門,不能說不救度眾生。但聲聞的化度眾生,是隨緣的,缺少主動的大願,所以不能為人作「不請之友」。菩薩就不同了,菩薩以悲願方便,利他為先,從根本無分別智起後得智,起無方妙用的時候,能與眾生以不同程度的救度,盡未來際為眾生。而且,聲聞但重視有情的淨化,菩薩更重視環境,也要淨化國土。如阿彌陀佛完成了莊嚴清淨的極樂世界,能攝受無數人到那邊去,淨土中容易修學,容易成就,容易不退轉。大乘法一定會說到淨土的,這就是菩薩後得智所起業用的特勝。
後得智的第二業用,是「能令生起一切相智性」。佛智的名稱很多,如一切智、一切智智、一切種智、一切相智。一切種智是一切法門通達一切法的佛智;一切相智,是通達一切法的一切相。所以一切相智與一切種智,意義相近,都是通達無盡一切法的佛智。這是菩薩的後得智,到了究極圓滿,就成為佛的一切相智,所以是後得智所起的。
菩薩遍知──無分別智的業用差別,共有五種︰前三種屬於根本無分別智的業用,後二種屬後得無分別智的業用。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百法問答鈔》卷四、卷六。
(一)(梵kalpa、vidhi,藏cho-ga)又稱祕密儀軌、密軌、供養法。印度自古吠陀時代,即將禮拜諸神的方法,稱為kalpa。密教依循此一傳統,亦將有關佛菩薩、諸天之造像、念誦、供養的方法軌則,稱為儀軌。
(二)(梵kalpa sūtra)指記載密教實修法之典籍。隨著密教儀禮的發達,作為密教儀禮執行軌則的儀軌亦大量被製作出來。依修法目的、本尊之不同,以及成立年代的差異,儀軌的內容與體裁亦呈現多樣化。現存的儀軌,有些是梵文原典,有些是原文已佚的漢藏譯本。也有一部份是在中國所形成的。
日本自奈良時代(八世紀)開始,即有入唐僧人攜回儀軌。其中,以平安時代初期(八世紀末九世紀初)最澄、空海等入唐八家所攜入者為數最多。後來,安然集合各家之目錄而編成《八家祕錄》二卷。但此等儀軌因為以寫本方式流傳,故頗多散逸;江戶時代元祿年間(1688~1704),淨嚴曾加校訂,由黃檗印房刊行,計收錄一八七部三二四卷。此係依空海《御請來目錄》等書編集而成,稱為「錄內儀軌」;其他在靈雲寺、長谷寺、高野山等處所刊行者,稱為「錄外儀軌」。《大正藏》密教部收有六一八部九六六卷。
古來稱儀軌為事相,是祕密佛教的根本內容。在密教的實踐體系中,儀軌具有相當程度的神祕性,甚為重視師資傳承。故如未受合格上師(阿闍梨)之傳授則不能通徹其意義,私修其法亦無利益可言,且不能傳授於人,若強為之則犯越三昧耶罪。
◎附︰談錫永〈西藏密宗的儀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
(一)
西藏密宗以行持為主,雖然它亦重視理論的建立,但到底以為只談理論,有如「說食不飽」,所以主張行持比理論更為痛切。當蓮華生大士初抵藏土弘揚密乘時,並不重視著述,而受法修持成就者,據史乘記載,數以千計;其後阿底峽尊者來藏土弘化,弟子的根器已較下劣,尊者便不得不以「文字般若」啟示來學,而有《菩提道炬論》之作,但此時成就者已遠不如蓮華生大士時期之盛了。
這種情形,和漢土的禪宗頗為相似。禪宗初期,師弟以心印相傳,亦無須憑藉文字,然而一花五葉;宗師輩出,及至宋代以還,根器亦較差劣,禪門的著述亦相對地增多,倘和釋尊拈花,迦葉微笑,彼此不著言語聲塵,而心法授受了了的情況比較,無疑是很深刻的諷刺。
然而,西藏密宗卻有一點和禪宗不同的地方。禪宗的印心,實在無法記錄當時行者的實際心理狀態,留傳下來的公案,對後人只是一個悶葫蘆。但西藏密宗的行持,卻仍有歷代師資傳授的儀軌可遵,這些儀軌,等於前人修行成就的腳跡,故後學踏著這些腳跡前進,縱或因種種障礙,不能達到解脫的目標,卻仍可以走多少算多少,而且也沒有走錯方向的顧慮。
這種說法,並不是說藏密比禪宗高明。相反地,當藏密修持至最高階段時,仍須有向禪宗借鏡的地方。筆者的意思只是說,由於藏密有儀軌的傳授,故在層次較低時,較禪宗的入手為易,亦且沒那麼容易發生差錯。因此,本篇所談的儀軌,只是談較低層次的儀軌──層次愈高,愈依賴金剛上師的「口訣」,這些口訣,宣之於文字極為無益,因為,「認指作月」的毛病很容易產生。
在層次較低的儀軌中,又有「事業法」儀軌,與「成就法」儀軌兩種分別。前者世間法的意味較重,與行持的關係亦較少;後者出世間的意味較重,與行持的關係極大。因此,倘談事業法儀軌,很難顯示出藏密的特色,故本篇略而不論,只介紹成就法儀軌。
在成就法儀軌中,一位本尊有一種特別的修法。西藏密宗法系中,本尊極多,故實在無法將各種不同的儀軌一一介紹,只能攝取各儀軌的通則,以顯示藏密行人能藉修持以達「即身成佛」的方便。
(二)
所謂「儀軌」,應該解釋為威儀的軌範。顯宗弟子有「行住坐臥」四種威儀,藏密行人除此之外,還須「觀想」自身時刻都成本尊的威儀。這種「佛慢堅固而坐」的威儀,在藏密中是極其重要的。
時刻觀自身為本尊,說起來很輕易,但事實上很困難。首先,是行者本人的心理障礙,非密乘根器的人,對這個觀想有兩種不同的反應︰
第一種是,根本不敢把自己觀作本尊。在他們的意念中,佛與眾生的差別太大了,倘觀自己為本尊,彷彿是對佛或菩薩的褻瀆。
第二種是,在清淨時敢於把自身觀成本尊,但在不清淨時(例如吃飯、如廁),則絕不敢作此觀想,否則亦恐褻瀆。
本來,在藏密行人眼中,這兩種態度都是眾生無謂的執著,但為了照顧有此種心理,根器較鈍的弟子,則仍給予種種方便,使其依次第而修,終至可達「佛慢堅固而住」的程度。這樣,我們在談「無上瑜伽密」的儀軌之前,又不能不先談談培養時刻觀想自身成佛這種威儀的次第了。
從前已經說過,整個密乘法系,有作密、行密、瑜伽密、無上瑜伽密四種分別。倘若把他們作縱的觀察,而不是橫的排列,很可以把他們看作是一系列的次第。
在作密中,修行的人需按軌範佈壇四十九日,而入壇只修七日︰在壇上修法時,自身觀成本尊,但離壇之後,則不須再作此種觀想。七日修法完畢之後,應將所佈的壇拆去。
這種修持的軌範,對前述第二種心理的人,是完全不成問題的,因為在壇場中,當然極其清淨了,離壇後即或到不清淨的場所,卻已無須自觀本尊了。對第一種心理的人,也極其有幫助,因為藉著四十九日佈壇的工夫,藉著壇飾的莊嚴,已可增加其修法時觀想的自信。
在行密中,事相工夫比較減少了,只需依軌範佈壇七日,但可入壇修四十九日法,在此四十九日中,離壇後仍觀想自身為本尊,而修法圓滿後,則無須作此種觀想,並須將壇場拆去。
很顯然,這和作密比較,已是進一步的要求,但倘依次第而言,這要求顯然是不算嚴苛的,因為行者已有了作密的基礎。
在瑜伽密中,壇場鈴鐸繒幡珠鬘瓔珞,無盡莊嚴,但在行者心中,此種「塵色壇城」,不外是引心近佛的助緣,因此,有「五觀成道」的修法。這五種觀,分別為「道場觀」──觀五濁惡世為道場;「月輪觀」──觀月輪,視如母胎;「阿字觀」──先觀梵文的阿字(在梵文中,「阿」義為無),然後觀種子字。「本尊觀」──觀本尊在行者對方。又需用咒語及手印,迎請本尊,請本尊安住,修法後又需撥送。「入我我入觀」──觀對方安住的本尊,以咒音入我腦,我之咒音則入本尊之心,成一循環。
瑜伽密這種修法,已無佈壇若干日,修法若干日的限制。顯然在事相工夫方面已作很大程度的減輕,但與本尊的關係而言,在無上密行人的眼中,則較為沒那麼親切。
無上瑜伽密修持儀軌,一般無種種佈壇的限制,甚至不須對著本尊像也隨時可修。於修持時,不作「道場觀」,而代之以觀空,於虛空中,次第生成本尊──這時,當然連自身也已一併觀空,故可免除自身與本尊身的執著和分別。這是瑜伽密一點頗重要的不同。另外,無上密觀本尊時,無須迎請、安住、撥送的手印與咒語,因而事相上又少了一些工夫。
如上所述,倘若把這四種系統的密法作整體觀察,很顯然可以看出,那是事相的逐步減少,也就是對塵色壇城依賴程度的減輕。可是,讀者卻不要誤會,修密的人,一定需要由作密開始依次而修,事實上,這是四個獨立的法系,而且各有不同的成就相,並沒有必然的一貫性,所以樹立四個法系,目的只在攝受不同的根器,當然,隨著根器的漸變,一個修行人也是可以依次而修持的。只不過這並不是必然的過程。
(三)
現在,可以著重談談無上瑜伽密的儀軌了。在整個儀軌中,它統攝了由凡夫以至成佛的道路;同時,也統攝了真空、妙有,以及空有雙融的妙諦。
一般而言,儀軌由三大部份構成,即「加行」、「正行」與「後行」。這三部份,自以正行最為重要。
在加行中,只攝「皈依」與「發心」兩目。然而在意義上,藏密行人卻以此為由「外凡」轉入「內凡」的階段。──所謂外凡,即外道凡夫。不要以為外道是個很壞名詞,其實,這只是指仍未皈依佛道,仍未發心學佛的人而言,他們之中,盡有些見解精闢的哲學家和熱心於拯救人類的宗教家。所謂內凡,則指已皈依、發心的學人而言。西藏密宗又特別重視發心,尤其是發「菩提心」。
既成內凡,即可轉入正行。在正行中,首作觀空,這種觀空應於一剎那間完成,但其所謂空,此時仍非勝義的空,蓋只如小乘行人,但觀「人我空」,以人我境界泯滅,遂便於本尊身的生起──在這階段,行人已是修內凡入小乘,因此有「法執」(執著於法)是很顯然的,而且,正可藉著法執,作種種本尊的觀想。
所謂觀想本尊,為便於循序漸進起見,可先修「對生本尊」──本尊生起於行人的對方,然後修「自生本尊」──行人自身成為本尊;此際又應起悲心,上供下施,即上弘佛法,下度眾生。
在這階段,行人的身語意三業,均需修成三密︰身成本尊;語念本尊咒音;意作本尊觀想。然而,這只是屬於外相。倘更進一層次,則應更內修藏密極其重視的脈、氣、明點。因為藏密以為,身只是粗相,脈才是細相;語只是粗相,氣才是細相;意只是粗相,明點才是細相。只有外修粗相,內修細相,始能發揮眾生成佛的本能。
脈、氣、明點的修法,藏密有種種方便,即使要簡單敘述,也非易事,而且也非本篇的範圍,在這裏,只想指出修法中最粗淺的層次,那就是︰修中脈成咒輪、修氣相成咒音、修明點成咒輪放光相。當然,就是這樣粗淺的層次,也不是容易圓滿修成的,學人非一面修持,一面領受上師的口訣不可,否則便徒然淪入事相,出世不成,反多一重「法」的束縛。
在這個階段裏,就整個儀軌的意義而言,已經是由小乘渡入大乘的過程了,因為只有大乘才有悲心的生起,才有弘法利生的宏願。然而在大乘法系中,此時的意味實傾向於相宗,因在儀軌生起尊身時,分別統攝了六、七、八等三識,故有「三昧耶尊」、「智慧尊」,以及「三摩地尊」的同時生起。儀軌在這時已高度發揮了相宗的理論,而且付諸實踐。
儀軌繼續下去,又是另一次的觀空。然而,此時的觀空已與正行開首時的觀空不同,因為行人須於剎那間收攝一切,盡歸入無分別、離言說的法界虛空。此際不但無人我,抑且無法我,故能所雙亡、人法盡滅,而行人即於此空有雙融的勝義空境界中入定。至此,儀軌的正行已告圓滿,蓋此時已踏入成佛的階段。
接著下來的後行極其簡單,只不過是「迴向」及圓滿的念頌,其意義和顯宗的迴向並無二致,故不須贅說。然而,儀軌雖告圓滿,行者卻並非就此了事,蓋仍須行持「佛慢堅固而住」的威儀,這種行持,也許就是無上密之所以無上的特色了。
〔參考資料〕 真常〈諸儀軌稟承錄序〉;松長有慶《密教經典成立史論》。
瑜伽九十卷十一頁云:未得意者:謂於三學創修事業有學異生。彼全未得一切二種心解脫意。是故希求異生體後有餘依滅,及自體後無餘依滅,涅槃界時,於三學中,多修學住。
瑜伽九十卷十一頁云:復次於此正法毘奈耶中,略有二種補特伽羅。一、已得意。二、未得意。已得意者:復有二種。一、已見諦。已得有學心解脫意。二、阿羅漢。已得無學心解脫意。未得意者:謂於三學創修事業有學異生。彼全未得一切二種心解脫意。是故希求異生體後有餘依滅及自體後無餘依滅,涅槃界時,於三學中,多修學住。
五事毗婆沙論上九頁云:問:誰能見色?為眼根見,為眼識見,為與眼識相應慧見,為心心所和合見耶?汝何所疑?一切有過。若眼根見;餘識行時,寧不見色。何不俱取一切境耶?若眼識見;諸識但以了別為相;非見為相。豈能見色?若與眼諸相應慧見;應許耳識相應慧聞。彼既非聞;此云何見?若心心所和合能見;諸心心所和合不定。謂善眼識與二十二心所相應。不善眼識與二十一心所相應。有覆無記眼識與十八心所相應。無覆無記眼識與十二種心所相應。既不決定;云何和合?答:眼根能見。然與眼識合位非餘。譬如眼識了別色用,依眼方有。如受等領納等用,必依於心。此亦應爾。由斯理趣,餘識行時,眼既識空;不能見色。亦無俱取一切境失。以一相續中無二心轉故。問:何故具六所依所緣,而一相續中無六識俱轉?答:等無間緣,唯有一故。復有餘義。若眼識見;誰復能識。若慧見者;誰復能知。若心心所和合能見;諸法一一業用不同,於中定無和合見義。又應一體有二作用。謂許能見及領納等。復有餘義。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則應能見被障諸色。慧及和合、應知亦然。是故眼根獨名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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