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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ㄓㄨㄥ ㄒㄧㄣ, 1.心中、內心。《詩經.王風.黍離》:「行邁靡靡,中心搖搖。」《韓非子.解老》:「仁者,謂其中心欣然愛人也。」

2.正中央的位置。唐.白居易〈雲居寺孤桐〉詩:「四面無附枝,中心有通理。」唐.徐夤〈題福州天王閣〉詩:「三門裡面千層閣,萬井中心一朵山。」

3.核心,事物的主體。漢.王?〈四子講德論〉:「君者中心,臣者外體。」

4.泛指某一特定性質,具樞紐地位的地點。如:「地方圖書館是一般鄉鎮的文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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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代三段

(術語)總括釋尊一代之說教,視如一經,分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段。華嚴阿含方等般若諸經為序分。無量義經法華經普賢觀經為正宗分。涅槃經為流通分。此日本日蓮上人依傍天台五時教判,主張法華經中心主義之名目也。見觀心本尊鈔四種三段下。


三千大千世界

(術語)須彌山為中心,七山八海交互繞之,更以鐵圍山為外郭,是曰一小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小千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中千世界,合此中千世界一千為大千世界。大千世界之數量為一○○○○○○○○○也。大千世界之上有三千者,示此大千世界,成自小千中千大千三種之千也。內容即一大千世界。以此一大千世界為一佛之化境。且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廣,恰等於第四禪天,成壞必同時焉。見智度論七,佛地論六。


不淨說法

(術語)又云邪命說法。或說邪法,或說正法,其心邪,故總名之為不淨說法。佛藏經三曰:「不淨說法者。有五過失:一者自言盡知佛法,二者說佛經時出諸經中相違過失,三者於諸法中心疑不信,四者自以所知非他經法,五者以利養故為人說法。」此佛藏經所說第五之過失有邪命說法之名以賣法而利養己,是不正之活命也(不正之活命謂之邪命)。優婆塞戒經二曰:「能說法者復有二種:一者清淨,二者不清淨。不清淨者復有五事:一者為利故說,二者為報故說,三者為勝他說,四者為世報說,五者疑說。(中略)不淨說者,名曰垢穢,名為賣法。」說法明眼論曰:「不淨說法有五科:一以有所得心說虛妄言令他發信墮惡道故,二不說佛法徒說世事故,三食酒食五辛犯非婬正婬,即身著法衣及入堂中穢三寶故,四誹他有德讚自無德故,五不悟一乘一寶法而耽著權門有相之教故。」觀經妙宗鈔下曰:「不淨說法者,但求名利,非益物也。」觀經散善義傳通記三曰:「邪命說法者,以邪因緣不淨說法,利養活命,故不淨說法名曰邪命說法。」


中千世界

(雜名)以須彌山為中心,九山八海圍繞之,是為一世界,合千個一世界為小千世界,合千個小千世界為中千世界。詳見三千大千世界條。


中臺

(雜名)蓮華中心為佛之臺座處也。


九尊

(名數)胎藏界中臺八葉院之九尊也。有開敷之八瓣蓮華,其中心與八瓣各現一尊,中心為大日如來,四方者四如來,四隅者四菩薩也。是胎藏界曼陀羅十三大院中之第一而表示凡夫肉心之具德者,吾人之肉心,如合蓮華,一旦三密相應則開敷為八葉之蓮,現此九尊也。參照心蓮條。


九山八海

(名數)謂須彌山等九山與周於各山間之八海也。是蓋印度世界建立說所表之山海總數,以須彌山為中心,其周圍有遊乾陀羅等八大山,成列迴繞,而山與山之間,各有一海水,故總為九山八海。

據起世經一長阿含經十八等,所謂九山者:一、須彌Sumeru,二、佉提羅Khadiraka,三、伊沙陀羅Iādhara,四、遊乾陀羅Yugadhara,五、蘇達梨那Sudarśana,六、安濕縛竭拏Aśvakara,七、尼民陀羅Nimidhara,八、毘那多迦Vinataka,九、斫迦羅Cakravāda是也。

須彌又作蘇迷盧,須彌樓,修迷樓,須彌盧,或作彌樓。譯為妙高或好光。屹立世界之中央,高八萬四千由旬,頂上闊亦八萬四千由旬,中有帝釋之宮殿。

佉提羅又作朅地洛迦,佉提羅迦,佉得羅柯,朅那里酤,軻梨羅,朅達洛迦,羯地羅,佉陀羅,軻犁羅,可梨羅。譯為擔木或空破。高四萬二千由旬,頂上闊亦四萬二千由旬,以七寶合成,在須彌山之外圍而繞之。二山之中間有大海。闊八萬四千由旬。無量之優缽羅華,缽摩華,拘牟陀華,奔荼利迦華等諸妙香物,覆水上。此海中又有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陀尼,北鬱單越之四洲。

伊沙陀羅又作伊沙馱羅,伊沙多。譯為持軸或自在持。高二萬一千由旬,頂上闊亦同之。以七寶合成,在佉陀羅山之外圍而繞之。二山之中間有大海,闊四萬二千由旬,優缽羅華缽頭摩華等妙香物,覆水上。

遊乾陀羅又作遊犍陀羅,踰健達羅,由犍陀羅,踰乾陀羅,由乾陀,喻漢多。譯為雙持。高一萬二千由旬,頂上闊亦同之,圍繞伊沙陀羅山。二山中間之海水,闊二萬一千由旬。

蘇達梨舍那又作修騰娑羅。譯為善見。高六千由旬,頂上闊亦同之。圍繞遊乾陀羅山。二山中間之海水,闊一萬二千由旬。

安濕縛朅拏又作阿輸割那。譯為馬半頭或馬耳。高三千由旬,頂上闊亦同之。圍繞蘇達梨舍那山。二山中間之海水,闊六千由旬。

尼民陀羅又作尼民達羅,尼民馱羅。譯為持邊或持地。高一千二百由旬,頂上闊亦如之。圍繞安濕縛朅拏山。二山中間之海水,闊二千四百由旬。

毘那多迦又作毘那耶迦,毘泥怛迦那,吠那野怛迦,毘那怛迦,尾那怛酤,毘那矺迦,維那兜。譯為障礙或犍與,又曰象鼻。亦周匝在尼民陀羅山之外。高六百由旬。頂上闊亦如之。圍繞尼民陀羅山。二山中間之海水,闊一千二百由旬。其水上並皆覆四種之雜華,諸妙香物。

斫迦羅又作斫羯羅,遮迦和,斫訖羅,斫迦婆羅。譯為輪圍或鐵圍。高三百由旬,頂上闊亦如之。圍繞毗那多迦山。是為世界之外廓,出之即為太虛。二山中間之海水,闊六百由旬。

但據俱舍論十一等,其所傳稍有不同者。其頌云:「蘇迷盧處中,次踰健達羅,伊沙馱羅山,朅地洛迦山,蘇達梨舍那,頞濕縛羯拏,毘那怛迦山,尼民達羅山。於大洲等外,有鐵輪圍山。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入水皆八萬,妙高出亦然,餘八半半下,廣皆等高量。山間有八海,前七名為內,最初廣八萬,四邊各三倍。餘六半半,第八名為外。三洛叉二萬,二千踰繕那。」此說以遊乾陀羅為第二山,伊沙馱羅為第三山,乃至尼民達羅為第七山,列次少與前異。且前起世經等,謂九山皆為七寶所成,八大海水,皆各覆優缽羅華等諸妙香物,而俱舍論等謂須彌山為四寶所成,中間七大山,悉為金所成,八大海水,內七海名之為內海,八功德水湛於其中,第八海其量為三億二萬二千由旬。名之為外海,鹹水盈滿云。諸經說此者甚多,茲不一一揭出。


二般若

(名數)一共般若,即台宗之通教也。通聲緣菩三乘說之,三乘共修證之,故曰共般若。二不共般若,台宗之別圓二教也。唯對於別圓之二菩薩說之,不共於聲緣之二眾,故曰不共般若。見智度論百。

又一世間般若,未行寂靜真實之般若,常行有見有相之般若也。二出世間般若,於其中心如虛空,平等寂滅而離諸名相也。見地藏經十。

又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此三般若中之前二者也。見華嚴大疏一。


五十二身像

(圖像)又稱阿彌陀佛五十菩薩像,阿彌陀五十二尊曼荼羅。或名五通曼荼羅。即以阿彌陀佛為中心,圖繪五十二尊佛菩薩像之曼荼羅也。原為印度雞頭摩寺五通菩薩感得之瑞像,故有此稱。據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卷中,昔天竺雞頭摩寺五通菩薩,往安樂世界,白阿彌陀佛言:娑婆眾生,願生淨土,無佛形像,願求無由。請垂降許。佛言汝且前去,尋當現彼。及菩薩還,其像已至。一佛五十菩薩,各坐蓮華,在樹葉之上。菩薩取葉,而圖寫所在,流布遠近。漢明帝感夢使往祈法,便獲迦葉摩騰等,至洛陽。後騰姊之子作沙門,持此瑞像,又達此國,所在圖之。未幾,齎像西返。而此圖傳流不甚廣。魏晉已來年代久遠,又經滅法,經像湮除,此瑞殆將不見。隋文帝開教,有沙門明憲,從高齊道長法師所,得此一本,說其本起與傳符。以是圖寫流布,於宇內。時北齊畫工有曹仲達者,善丹青,妙盡梵,傳模西瑞,為京邑所推。今寺壁之正陽皆其真範也。又隋江都安樂寺慧海,從齊州僧道詮得此圖像,圖寫禮懺,具如續高僧傳第十四等所記。爾來傳寫此像者亦多。案阿彌陀淨土之變相,流布後代者不少,當以此像為最古也。


五十惡

(名數)金剛三昧經曰:「一念心相故皆名心王,淨中心動五陰具生,五陰生中具五十惡。」五十惡者,識陰有八,即是八識,受想二陰隨識各有八。行陰有九,八與想相應,一與想不相應,所謂不相應法也。色陰有十七,十七者,受想行識能通之四與五根,五塵,及法處所攝色之律儀色,不律儀色,自在所生色也。


五大尊一壇法

(修法)若欲以五大尊同安一壇,則當準於仁王儀軌修之。彼文云:壇之中心,畫十二輻輪,東邊畫五股金剛杵,南邊畫金剛寶,西邊畫金剛劍,北邊畫金剛牙。此上五事,即是五方菩薩手中所執之秘密契也。東南隅畫三股金剛杵,西南隅畫寶冠,西北隅畫箜篌,東北隅畫羯磨金剛杵,當四角之上置四賢瓶,金銀銅瓷等。新瓦亦得。於可受一升已下之瓶,滿盛水,插枝條之華,取四色繪,各長四尺,色為青黃赤綠,以次繫於四瓶之頂。次於第三重之東門畫金剛鉤,南門畫金剛索,西門畫金剛鎖,北門畫金剛鈴,東南角畫香爐,西南角畫荷葉,中畫雜華,西北角畫燈,東北角畫塗香器,所畫之杵等,皆有光焰,三重壇外有一重之界道云云。


五轉

(術語)密教之說,凡自因至果所得之功德,有五位,五位次第轉生,故名五轉。第一者發心,初發菩提心而求佛果之心也,第二者修行,修三密之行而趣向佛道也。第三者菩提,由行因而證果德也。第四者涅槃,果德既滿而入於涅槃也。第五者方便究竟,圓滿上四德而利他之方便究竟也。此五轉,即五智五佛。

五輪之五字,即。今略解之則此中之長阿點表行,闍點表大空,惡點表涅槃,烏點表三昧。依之而阿字者,單一本有之菩提心。也阿(長)字者於合行也,是本有之菩提心併始成之行而為始成之菩提行也。闍字者於合大空點也,是菩提心,離一切之相而成菩提也。惡字者於加涅槃點也,是菩提心併一切之障除,而為涅槃也。惡(長)字者於加涅槃點與三昧點也,是菩提心併究竟之涅槃與大悲化他之三昧,而為方便究竟也。見悉曇藏五。

以此分配於五方之五智五佛,大日經疏有中因東因之二種,依中因之次第,則次第為中東南西北,中央大日之位為發心,此配字。北方,鼓音(不空釋迦)之位為方便究竟,配字。又依東因之次第,則次第為東南西北中,東方寶積之位為發心,此配字。中央大日之位為方便究竟,此配字。

大日經疏十四曰:「又此阿有五種:阿,阿(長),暗,惡,惡(長)。(中略)前者壇法中心是大日如來,即同此中阿字。(中略)今從阿字而更生四字,即是大悲胎藏之葉也。(中略)其噁(長)字,一字是方便輪,輪至是生義。如從阿字一字即轉生四字,謂阿是菩提心,阿(長)是行,暗是成菩提,噁是大寂涅槃,惡(長)是方便。」此中因之義也。

同二十曰:「初阿字在東方,如梵音阿字,即有動首之義。如順世間法,諸法中東方為上故。喻菩提心最是萬行之初也,其名曰寶幢佛。(中略)次入中惡(長)字,是方便也。此是毘盧遮那佛本地之身,華臺之體。」是東因之文也。

如是五轉有中因與東因之別者,以中因依本覺上轉之次第,東因依始覺上轉之次第故也。

中因之菩提心者,一切眾生本安住於法爾之菩提,而未曾流轉生死,有極大頓機,聞此說不動一步,直逮得本地之體性,此時修行證入方便究竟四轉之加德一時具足成就。而為眾生開自證俱時之功德,更開後之四轉也。是胎藏界之意也。

東因之菩提心者,一切眾生雖安住法爾之佛位,而為無明煩惱所覆障,久乃生死流轉之凡夫。然今遇聖教之淨則,知識之妙緣,更發歸本之心而修行昇進也。是金剛界之意也(秘藏記鈔五)。

又初以行者之肉團心為曼荼羅,上觀八葉之蓮臺,中安阿字,而為大日之種子。若約此門,則第一之阿字為大日之種子。若依佛地則五智圓滿,是方便究竟也。大圓鏡智成阿佛,是菩提心也。故第五之阿字為大日之種子,以第一之阿字為阿之種子。如是諸尊之種子有五轉,而成五德也。如金剛界之大日是發心,是修行,是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又如文殊之種子,是發心,是修行,是成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又如觀音之種子,是發心,是修行,是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他皆準此。印形亦然。大日之印,若約於形,則阿之印形是大日之菩提心也,寶生之印形,是大日之菩薩行也,彌陀之印形,是大日之證菩提也,不空成就之印形,是大日之入涅槃也,大日之印形,是大日之起方便也。若蓮華部之尊為中台,乃至文殊,釋迦,閻王為中台,亦如是。見菩提心義六。


五轉色

(雜語)見五色條下。

(術語)菩提黃,是金剛性也。修行赤,赤是火之義也。與文殊之義同。萬行以妙慧為道,離慧不得有作。成菩提白,是圓明究極之義,又是水之義。如我昔願,今既滿足,化一切眾生,使皆入於佛道,為是事故,起大悲也(大悲水色,其白如上)。涅槃黑,垂極而返於本,濟生有緣之緣盡。則如來方便之火息,故涅槃也。佛已隱於涅槃之山,故色黑也。方便究竟青,方便究竟位之中心為空,具一切之色,即是加持世界曼荼羅普門之會,畢竟清淨而無所不有。故青也。見大日經疏二十。


佛足石

(物名)石上印佛足也。佛將入滅,於摩揭陀國留足。西域記八曰:「窣堵波側,不遠精舍,中有大石,如來所履雙猶存。其長尺有八寸,廣餘六寸矣。兩俱有輪相十指皆帶花文,魚形映起,光明時照。昔者如來將取寂滅,北趣拘尸那城,南顧摩揭陀國蹈此石上,告阿難曰:吾今最後留此足,將入寂滅顧摩揭陀也。」義楚六帖一曰:「西域記云:佛在摩揭陀國波吒離城,石上印留足記。奘法師親禮聖,自印將來。今在坊州玉華山,鐫碑記之。其佛足下五足指端有卍字文,相次各有如眼,又指間各有網鞔中心上下有通身文,大指下有寶劍,又第二指下有雙魚王文,次指下有寶花瓶文,次傍有螺王文,腳心下有千輻輪文,下有象牙文,上有月王文,跟有梵王頂相文。」西域記三鳥伏那國曰:「阿波羅邏龍泉西南三十餘里,水北岸大磐石上有如來足所履,隨人福力量有短長。是如來伏此龍已,留而去。後人於上積石為室,遐邇相趨花香供養。」同一屈支國曰:「東昭怙釐佛堂中有玉石,面廣二尺餘,色帶黃白,狀如海蛤。其上有佛足履之,長尺有八寸,廣餘六寸矣,每有齋日照燭光明。」觀佛三昧海經一曰:「如來足下平滿不容一毛,足下千輻輪相,轂輞具足,魚鱗相次,金剛杵相者,足跟亦有梵王頂相,眾蠡不異。」同六曰:「佛滅度後,造好形像,令身相足,亦造無量化佛,色像通身光,及畫佛。(中略)此人除卻百億那由他恒河沙劫生死之罪。」


優羅尼沙土

(書名)梵名Upaniad,一作優婆尼沙曇。記述為印度哲學根本之思想者。非一人所作,亦非一時所編,故不能確定其成立之年代,但視為出於西歷前七八世紀者,似無大差。蓋印度之宗教,以吠陀之讚誦而始,後以說其用法及儀式為目的之佛羅般摩那Brāhmaa者起,其中有所謂阿蘭若迦Arāyaka之章,所說甚極幽微森嚴。優波尼沙土,即為說明之而起者,於宇宙之原始,諸神之性質,精神物質之本性,及其關係等,作哲學的解釋,頗富神秘與譬喻。此所以為所謂六派哲學所依出之源泉也。此書出之時代,史家稱為歷史上優波尼沙土時代。蓋優波尼沙土者,依最上精神認識破殘餘無明之謂,或侍坐於他足下傾聽其言教之謂,或謂為神秘之義。考其思想之大要,及於吠陀時代之末期,以究明世界太原為考察中心點之結果,或以大自在天為世界之太原,或以為神我,或以為聲,因欲說其原因,遂至全脫神話的區域,而產出一個原體「梵」Brahman之思想。因世界之開發生成,發現此唯一之梵自行繁殖之意志,遂以斯所造之世界,為差別的惡毒之世界,苦痛虛妄之世界,無有真樂。是即為優波尼沙土之思想,此厭世思想,遂生所謂平等與差別之對立,孕龐大之印度哲學者也。言其解脫之方法,彼等謂差別之生活精神與最上精神,原非別物。不過愛著差別,迷惑生活精神而已。故個人精神,若知其自性,則得直與最上精神之梵合一矣。蓋梵為世界之太原,亦即為世界萬有。非人格的根本之精神力也。以差別之萬有,探其一原,知一原而於差別之內認之,神與世界對立而不阻隔,說二者之合一,為其特長。即在梵為中心之一元的萬有神教,同時於他面作平等差別對立觀,因使厭離解脫可能也。所謂:「其者汝也。」Tat tvam asi,「我者梵也。」Aham Brahma asmi之二句,稱為優波尼沙土哲學之最高真義,願其思想雖已達高潮,而言語朦朧,不無未脫樸素幼稚之觀。優波尼沙土中主要者,為Aitareya-up Kauitaki-up Taittiriya-up.Bhadārayaka-up.等,參照優婆尼沙曇條。


內四供養

(術語)見四供養八供條。

(名數)先由大日如來之心中流出嬉戲菩薩供養東方阿如來,嬉戲者,眾生初得生佛不二之菩提,照了自身即佛,大歡喜之標幟,是金剛部阿如來之三摩地也。故今與以相應之嬉戲適悅形菩薩供養之。次由中心流出鬘菩薩供養南方寶生如來,華鬘者,理智具足,萬德開發之標幟,是寶部寶生佛之三摩地也,故與以相應之華鬘瓔珞形菩薩供養之。次由心中流出歌菩薩供養西方彌陀如來。歌者,說法之標幟,是蓮華部彌陀如來之三摩地也,故與以相應之歌菩薩供養之。次由心中流出舞菩薩供養北方不空成就如來。旋舞者,神通自在遊戲作業之標幟,是羯磨部不空成就如來之三摩地也,故今以舞菩薩供養之。此四菩薩中第一者取其心身之愛嬌,第二者取其服裝之善美。後之二者,取其技藝之精妙也。


兩界曼陀羅

(術語)毘盧遮那佛集法界眷屬,成自利利他大佛事之壇場,謂為曼陀羅。密教中此曼陀羅有二大宗:一為金剛界,一為胎藏界。胎藏界由於眾生本具之理德,金剛界依於如來始成之智德。各以大日為中心,恆沙之諸尊集於此,依自己之本誓而垂化用也。以此壇場之狀。圖於兩軸,亦曰曼陀羅。見曼陀羅條。


八不中道

(術語)又曰:八不正觀、八不中觀。中道,就所作之理而言。正觀中觀,就能證之智而言。又對於偏,謂之中。對於邪,謂之正。三論宗以之為至極之宗旨。八不者: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之八句四對也。反之則為生滅斷常,一異去來,謂之八迷。又曰:八計,不門雖無量,今姑寄於八不而該攝一切焉。此八不為眾生之得源,亦為群生之失本。悟八不,故有三乘之眾生。迷八不,故有六趣之紛然。但因悟有高下,迷有淺深,故成六趣之別,三乘之異。何則?諸佛說法,不出真世二諦。真世二諦,該攝一切之佛法。佛說此二諦,使眾生依世諦而成方便,依真諦而得般若也。然眾生於此二諦,每執八迷,不得方便般若。故今就真世諦,破各八迷,以顯二諦之中道焉。不者,有泯之義,有破之義。就體言,謂之泯;就情言,謂之破。是言雖屬空門,其意則在於顯中。如成論師,乃單就世諦以明真諦之中道。嘉祥師,則依本業經,就真世二諦,而各明八不之中道。其言曰:破世諦之八迷,治凡夫之有病;破真俗八迷,治大乘中方廣道人之空病。

一、不生不滅,先言俗諦之中道。俗諦之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而假生,依因緣而假滅,故不生不滅也。是之謂世諦中道,如外道小乘,違此不生不滅之中道,而執世諦實生實滅,故世諦墮於有之偏邪。今因破之曰不生不滅,是顯世諦之中道也。次言真諦之不生不滅,對於俗諦之有假生假滅,故說真諦之假不生假不滅。何則?空以有為世諦,有以空為真諦,二諦相依相即也。可知空以有為世諦,則世諦即是假生假滅也。有以空為真諦,則真諦即假不生假不滅也。此中對於世諦之生,說真諦之不生;對於世諦之不滅,說真諦之不滅,;故世諦之生滅是假,真諦之不生不滅亦是假也。指此假不生假不滅,為真諦之不生不滅。不生之言,顯假不滅;不滅之言,顯假不生;假不生假不滅即是真諦之中道也。大乘之方廣道人,不了此真諦之假不生假不滅,執真諦破世諦之假生與假滅,方為不生不滅;故真諦墮於空之偏邪,實則真諦之不生要破世諦之假生,因假生而明其為假不生。因世諦之假滅,而明其為假不滅,以顯真諦之中道也。故經云: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或問何故先就不生不滅,而明中道耶?答曰:世諦以因果相生為根本,因果若成即一切皆成,因果若壞則一切皆壞。今欲正世諦因果相生之義,故先就不生不滅,而論世諦之中道也。或問既說不生不滅,便足矣,何故復說斷常等六事?答曰:利根者初聞即悟,無須更說,蓋以世諦無性實之生滅,則病無不破;又以了因緣假名之生滅,即正無不顯,故不須更說六事,但為鈍根未悟宜轉勢而演之。又根性不同,受悟非一,自聞不生不滅而不悟,聽不常不斷而便悟者有之,故趣於異緣宜開別教。

二、不斷不常已下六事,就世諦真諦而論中道,准於以上不生不滅之中道而可解矣。今但就世諦而明之,不斷不常於以上之不生不滅知世諦之因果相生,是為假生滅,非為實之生滅,即雖離性實之過,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之失,如僧佉計因中有果,故生,是常之義也。衛世執因中無果,是斷之義也。佛法內之薩婆多,明三世常有,亦是常之義也。大眾部過未無之義,以為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是斷之義也。今明真實妙有之因果,不可常不可斷,故說不斷不常之中道也。

三、不一不異,既離世諦性實之生滅及決定之斷常,猶恐墮於一異,如僧佉與大眾部明因果之一體。如衛世與上座部明因果之異體,如此之一異並壞世諦因果之中道,故不斷不常之次,明不一不異也。

四、不來不出,惑者雖聞以上六不,而終謂決定有果,或謂自外來,或謂自內出,或執外道眾生之苦樂,萬物之生滅皆從自在天來,是外來之義也。復計外道苦樂之果,皆是我之自作,我之自受,是內出之義也。又如毘曇計木有火性,由性火以成事火,內出之義也。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待緣而生,外來之義也。如是來出皆壞世諦之因果,是故說不來不出之中道也。本業瓔珞經下曰:「二諦義者,不一亦不二,不常亦不斷,不來亦不去,不生亦不滅。」(八不也)。涅槃經二十七曰:「十二因緣,不出不滅,不常不斷,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因非果。」(十不也),龍樹承之。智度論五曰:「如說諸法相偈,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因緣生法,滅諸戲論。」(八不也)。同七十四曰:「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來不去,不一不異,不常不斷,非有非無。」(十二不也)。中論歸敬頌曰:「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末書多舉八不而言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一不異不斷不常,是依智度論而變其次第耳)。大乘玄論卷二八不義曰:「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諸聖之行處也。(中略)貫眾經,橫通諸論也。」中論疏二本曰:「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也。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則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止觀六曰:「橫門者,如中論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一論明八門,諸經論則無量。」八宗綱要下曰:「八不妙理之風,拂妄想戲論之塵。無得正觀之月,浮一實中道之水。」


八相成道

(名數)佛陀以成道為中心,示現由始至終一期之相狀,謂之八相成道。成道雖為八相中之一,然為八相中之主腦,故別揭成道之名。八相經論所說存沒不同,而大要有二說。大乘起信論所說者,一、降兜率,先住於兜率天,在彼天四千歲。見時機熟,遂乘白象由彼天降下之相也。二、入胎,乘白象由摩耶夫人左脅入胎之相也。三住胎,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說法之相也。四出胎,四月八日於藍毘尼園由摩耶右脅出生之相也。五出家,十九歲(或二十五歲)觀世之無常,出王宮入山學道之相也。六成道,經六年苦行,在菩提樹下成佛得道之相也。七轉法輪,成道以後五十年間說法普度人天之相也。八入滅,八十歲在娑羅雙樹下入於涅槃之相也。起信論曰:「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天台大師之四教儀,除第三之住胎,加入第五降魔之相為八相。四教儀四曰:「釋菩薩位略為七位:一發菩提心、二行菩薩道、三種三十二相業、四六度成滿、五一生補處、六生兜率天、七八相成道。(中略)所言八相成道者:一、從兜率天下,二、託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古來以此二說為大小乘之別,初為大乘之八相,後為小乘之八相,然此二種八相,僅開合不同耳,非區別二乘也。」佛祖統紀二曰:「述曰:大乘開住胎合降魔於成道,小乘開降魔合住胎於託胎。住胎見起信,降魔見四教儀,此先達之論也。今觀大小皆有住胎降魔之文,如華嚴云菩薩住母胎已,示現出家成道等相,此大乘住胎也。因果經,菩薩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鬼神說法,此小乘住胎也。華嚴離世間品菩薩出家成道降魔轉法輪等。妙樂云:四德各有四降魔相,此大乘降魔也。因果經,既降魔已,即便入定,明星出時,得最正覺,此小乘降魔也。今欲順八相之言,且用起信四教儀二文開合為證。」


十一面觀自在法

(修法)此道場觀,當金剛合掌而觀想,妙高山之頂,有寶樓閣,其殿以無量之眾寶而成,處處懸列珠鬘瓔珞鈴鐸繒絲,微風搖激,出和雅之音,以種種之摩尼半滿月等校飾之。復有無量之諸供養具,滿樓中。於其殿內觀大曼荼羅,曼荼羅之中心,有蓮華臺,蓮上有月輪,輪內有字,字變為賢瓶,賢瓶變為十一面觀世音菩薩。具足十一面。左手執紅蓮華與軍持,展右臂以掛數珠,及作施無畏之印。蓮華部之眷屬圍繞之。見百二十尊法觀音部。


十二因緣

(術語)Dvādaśāiga Pratityasamutpāda,新作十二緣起,舊作十二因緣,又單名因緣觀,支佛觀。是為辟支佛之觀門。說眾生涉三世而輪迴六道之次第緣起也。

一、無明Avidyā,過去世無始之煩惱也。

二、行Saskāra,依過去世煩惱而作之善惡行業也。

三、識Vijñāna,依過去世之業而受現世受胎之一念也。

四、名色Nāmarūpa,在胎中心身漸發育之位也。名者心法,心法不能以體示之,但以名詮之,故謂為名。色者即眼等之身。

五、六處Saāyatana,六處即六根,為六根具足將出胎之位也。此中有五位,見五意條。

六、觸Sparśa,二三歲間對於事物未識別苦樂,但欲觸物之位也。

七、受Vedanā,六七歲以後漸對事物識別苦樂而感受之之位也。

八、愛Tā,十四五歲以後,生種種強盛愛欲之位也。

九、取Upādāna,成人已後愛欲愈盛馳驅諸境取求所欲之位也。

十、有Bhava,依愛取之煩惱,作種種之業,定當來之果之位也。有者業也,業能有當來之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Jāti,即依現在之業於未來受生之位也。

十二、老死Jarāmaraa,於來世老死之位也。

其中無明與行二者,即惑業之二,屬過去世之因,識名色六處觸受五者屬緣於過去惑業之因而受之現在果,是過現一重之因果也。又愛取二者為現在之惑,有則為現在之業也,緣於此惑業現在之因而感未來之生與老死之果,是現未一重之因果也。此為三世兩重之因果。依此兩重之因果,而知輪迴之無極。蓋既見現在之惑(愛取)、業(有),由現在之苦果(識乃至受)而生,則知過去之惑(無明)、業行亦從過去之苦果而生,既見現在之苦果(識乃至受)生現在之業(有),則亦知未來之苦果(生老死),生未來之業。上溯之,則過去之惑業,更從過去之苦果而來,下趁之則未來之苦果更生未來之惑業,過去無始,未來無終,此為無始無終之生死輪迴。辟支佛觀之,一以厭生死,一以知無常實之我體,遂斷惑業而證涅槃也。其中分別因與緣,則行與有之二支是因,無明與愛取之三支是緣。餘七支總是果,但果為還起惑業因緣之緣。故攝之於緣中,不別存果名,是曰因緣觀。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南贍部洲

時染反去聲梵語此大地之總名也古譯或名譫浮或名琰浮或名閻浮提皆梵語訛轉也正梵音云[弓*朁]謨立世阿毘曇論云有贍部樹生此洲北邊泥民陀羅河南岸正當洲之中心北臨水上於樹下水底南岸下有贍部黃金古名閻浮檀金樹因金而得名洲因樹而立號故名贍部音如譫音之葉反[弓*朁]音蠶覽反覽字取上聲呼之


十六輻

封目反畫壇場中心安布陀羅尼文字作一輪以金剛為輻輻間書梵字


膺平

憶凝反蒼頡篇云二乳上骨也漢書韋昭曰胷四面高中心下處曰膺說文膺胷也從肉雁聲或從骨作[應-心+骨]古字也


哽噎

上更杏反集訓云哽亦噎也說文語塞為舌所介礙也從口更聲或從骨作骾食骨嗌喉中蓋取氣憤喉中如骨嗌耳下煙結反毛詩云中心如噎傳曰噎憂不能息也說文飯窒也從口壹聲經文有從因作咽非也


面窊

烏卦反匙面中心窊下如淺形即前說護摩杓也淺小長柄也


樘中

上宅耕反字鏡及考聲云樘柱浮圖相輪中心柱也亦形聲字也或作橖也


若剜

烏官反謂斤削曰剜挑中心


吉祥茅國

古名王舍城即摩揭陀國之正中心古先君王之所都處多出[勝-月+舟]上吉祥香茅因以為名亦名上茅城崇山四周以為外郭西通陿徑卉木繁榮羯尼迦樹盈滿其中春陽花發爛然金色迦蘭陀竹園在山城門北俯臨其側耆闍崛山在此山城之內王城外也


地獄

虐錄反急就章云皐陶始造獄堯臣名也玉篇云囚繫之所因名為獄杜預注周禮云爭財曰訟爭罪曰獄風俗通云三王為獄夏曰夏臺殷曰羑里周曰囹圄自秦漢已還通名為獄說文云獄确也确音苦角反獄字從犾魚斤反二犬相嚙中心言者訟也會意字二犬所以守也經言地獄者冥司幽繫之所也在世界之下故云地獄案俱舍論頌云 此下過二萬 無間深廣周 上七捺(奴割反)洛迦八增皆十六 謂塘(音唐)煨(烏雷反)屍冀鋒刃烈河增各住彼四方餘八寒地獄此皆大地獄名也


噎噦

上煙結反毛詩云中心如噎也傳云噎不能息也古今正字飯窒也憂也從口壹聲下怨月反禮記云不敢噦噫也文字典說云噦氣啎也從口歲聲噫音於界反


充噎

下煙結反傳文從門作誾俗謬字也毛詩云中心如噎毛萇傳云噎氣不息也考聲云氣塞胷也說文噎飯窒也從口壹聲窒音珍栗也


[續一切經音義]
贍部洲

上時染反梵語也此大地總名古經或名琰浮或名閻浮提皆訛轉耳立世阿毘曇論云此洲北泥民陀羅河南岸正當洲之中心有贍部樹下水底南岸下有贍部黃金古名閻浮檀金是也樹因金而立名洲因樹而得號故名贍部洲也


閻浮檀

梵語也或名琰浮或云贍部立世論云有贍部樹生於泥民達羅河南岸正當此洲之中心北臨水上於樹下水底南岸有贍部黃金即閻浮檀金是也南贍部洲因此彰名


門閫

下苦本反切韻云閫門限也案爾雅云橛謂之[門@果]郭璞注即門閫也今案則門中心礙門木


贍部洲

上時染反梵語也此大地之惣名古譯或云譫浮或云琰浮或云閻浮提或云琰浮利正云[弓*替]謨立世阿毘曇論云有贍部樹生此洲北邊泥民陀羅河南岸正當洲之中心北臨水上於此樹下水底有贍部黃金樹因金而得名洲因樹而立號故名憺部洲譫音之[芸/木]反[弓*替]音蠶覽反


[佛光阿含藏]
鐵圍山

鐵圍山(Cakkavāla-pabbata)(巴),又作鐵輪圍山、金剛山,為圍繞須彌四周外海之鐵山,以須彌山為中心,外有七山八海,第八海卽鹹海,四大部洲位於此,鐵圍山即繞此鹹海,是為一小世界。


小千世界

以須彌山為中心,四周圍繞東、西、南、北四洲,七山八海交互拱繞,更有鐵圍山做外廓,日月於其中運行照耀,此稱為一小世界。一千個小世界,名小千世界。


芭蕉

芭蕉(kadalī)(巴)。多年生草本植物,種植於庭園間。其幹中空無實,層層剝之,最後亦不見其有中心之實體,佛經中以此譬喻五蘊亦如芭蕉一樣無實體。


恆伽

恆伽(Gavgā)(巴),又作殑伽,即恆河,發源於喜馬拉雅山,流經中印度,後注入孟加拉灣。其上游流域,為阿闥婆吠陀及梵書成立之文明中心;中游流域為古奧義書時代之文明中心。佛陀應化世間,恆河流域為佛法宣揚之要地。又此河俗稱為福水,謂入水中沐浴,可洗滌罪垢,故自古多有行者於此修道。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一乘道

或譯為「一道;一乘;一入道」,南傳作「無岔路之道」(Ekāyano……magg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單行道」(the one-way path),並解說,此詞常被譯為「唯一之道」(the only way, the sole way。按:北傳經文也有這樣譯者,如《別譯雜阿含102經》就譯為「唯有一道」,參看《雜阿含1189經》),意味著這是佛陀獨有之道(an exclusive path),但註釋書只說,這不是一個分支道路(na dvedhāpathabhūto,不成為歧道)。此詞在《中部12經》清楚地表示,其意思是「直通目的地之路」(a path leading straight to its destination)(編按:原文為工具格的「ekāyanena maggena」,相當的《增壹阿含50品6經》該段譯作:「若有人直從一道來,有目之士見已,便知之斯人所趣向,定至此樹不疑。」即譯為「一道」),也許這是比對其它總是無法直通目的地的禪法而說的。又,此詞不應與《妙法蓮華經(法華經)》(the Saddharma Puṇḍarika Satra)中心主題的「一乘」(ekayāna)混淆。按:檢視漢譯阿含經中稱「一乘道」或「一道」的法門,還有「六念」(《雜阿含550經》)、「四如意足」(《雜阿含561經》)、「戒定慧」(《雜阿含563經》)、「正定」(《中阿含189經》)等,不只是「四念住」而已,這與菩提比丘長老不贊成將之譯為「唯一之道」的觀點相順。另外《雜阿含962經》佛陀沒有「這才正確,其它都錯。」的觀念,也可參考。


須彌山

Sineru的音譯,古印度地理觀念中,此為世界的中心與最高山。


須彌山王

「須彌山」為古印度人觀念中,人世間最高的山與地理中心,故稱「須彌山王」,另音譯為「蘇迷樓山、蘇迷盧山、須彌盧山、須彌樓山、須彌留山、修迷樓山、迷盧山、彌樓山」。


繫念面前

南傳作「建立起面前的正念後」(parimukhaṃ satiṃ upaṭṭhapetv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在他面前豎立深切注意」(set up mindfulness in front of him),並引《清淨道論》的解說,「面前的正念」是指「在鼻尖上或在上唇中心上」(at the tip of the nose or at the centre of the upper lip)。


宗本不可作

即「非作業論」者,南傳作「不作業論的」(akiriyavād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主張無作為之教義」(asserts a doctrine of non-doing)。「宗本」是「主張;中心思想」的意思,「不可作」是「不要做事;非作業;不活動」。(相關詞「不可作法」,反義詞「宗本可作」「可作之法」)


猶車因釭運

就如同車由(輪與)車軸而能運行一樣,「釭」讀作「剛」或「工」,車輪中心的金屬圈,用以穿軸。


[佛光大辭典]
一代三段

劃分釋迦一代之教法為三段,此乃日僧日蓮依天台宗之五時教判,而主張以法華經為佛教之中心教理所立之名目。日蓮將釋迦如來一代之說教視如一經,分為序分(指華嚴、阿含、方等、般若等法華經以前之諸經)、正宗分(指無量義經、法華經、普賢觀經等法華三部經)、流通分(指涅槃經)三段。 p28


一實神道

為日本神道教名詞。又作山王一實神道、天台神道。係依一乘真實之法華經而說之神道信仰。源於鎌倉前期或平安後期,至江戶時代則廣泛流行。此思想起自比叡山延曆寺地主神之日吉神山王,其二十一社之中心為大宮、二宮,而以此二十一社配屬佛、菩薩山王七社之宗,其中大宮、二宮、聖真子等三社即為釋迦、藥師、彌陀之化身。又大宮之本地釋迦,與伊勢大神宮之本地大日如來,乃一體不二者。此外,一切諸神皆可稱為釋迦之化身。此說法流行於日本江戶初期之天海一地,從日光山東照宮之創建、日吉社各城之鎮守與祭祀,皆可見其盛況。 p75


七十空性論

龍樹造。為「十二門論」(鳩摩羅什譯)觀因緣門第一所引用。本論論述諸法無自性,倡性空中道之思想。其主旨與論證方法,大體與中論相近。全書計有七十三首偈頌。第一頌總論,為根本命題部分,即宗要。自第二頌至第七十一頌,詳述第一頌內容,為本論之中心。其中,第二頌至第六十六頌,由世俗之觀點,敘述存在之生滅變化;而自六十七頌至七十一頌,即由勝義諦之立場,敘述不變化之境界。後二頌乃「勸信得益」分,為本書之結論。故書名「七十」即指第二頌至七十一頌。本論僅有藏譯本,缺梵本、漢譯本。〔龍樹七十空性論之研究(楊白衣,佛光學報第四期)〕 p91


九山八海

古印度之世界觀所示山、海之總數。據起世經卷一、長阿含經卷十八等載,以須彌山為中心,周圍環繞佉提羅、伊沙陀羅、遊乾陀羅、蘇達梨舍那、安溼縛朅拏、尼民陀羅、毘那多迦、斫迦羅等八山,山與山之間各有一海水,總為八海。即:(一)須彌山(梵 Sumeru),又作蘇迷盧、修迷樓,譯為妙高或好光。屹立於世界之中央,高八萬四千由旬,頂上濶亦同,中有帝釋之宮殿。(二)佉提羅(梵 Khadiraka),又作朅地洛迦、佉得羅柯,譯為擔木或空破。高四萬二千由旬,頂闊亦同,以七寶合成,圍繞於須彌山之外,二山之間有大海,闊達八萬四千由旬,水上遍覆無量之優鉢羅華、鉢摩華、拘牟陀華、奔荼利迦華等諸妙香物。此海中又有弗婆提、閻浮提、瞿陀尼、鬱單越等四大洲,各分布於東、南、西、北四方。(三)伊沙陀羅(梵 Īsādhara),又作伊沙馱羅、伊沙多,譯為持軸或自在持。高二萬一千由旬,頂闊亦同,以七寶合成,繞於佉提羅山之外,二山之間有大海,闊四萬二千由旬,優鉢羅華等諸妙香物遍覆水上。(四)遊乾陀羅(梵 Yugajdhara),又作遊犍陀羅、踰健達羅,譯為雙持。高一萬二千由旬,頂闊亦同,繞於伊沙陀羅山之外,二山間之大海,闊二萬一千由旬。(五)蘇達梨舍那(梵 Sudarśana),又作修騰娑羅,譯為善見。高六千由旬,頂闊亦同,繞於遊乾陀羅山之外,二山間之大海,闊一萬二千由旬。(六)安溼縛朅拏(梵 Aśvakarna),又作阿輸割那,譯為馬半頭或馬耳。高三千由旬,頂闊亦同,圍繞蘇達梨舍那山,二山間之大海,闊六千由旬。(七)尼民陀羅(梵 Nimimdhara),又作尼民達羅、尼民馱羅,譯為持邊或持地。高一千二百由旬,頂闊亦同,圍繞安溼縛朅拏山,二山間之大海,闊二千四百由旬。(八)毘那多迦(梵 Vinataka),又作毘那耶迦、毘泥怛迦那,譯為障礙或犍與,又稱象鼻。圍繞尼民陀羅山之外,高六百由旬,頂闊亦同,二山間之海水,闊一千二百由旬,水上遍覆優羅華等諸妙香物。(九)斫迦羅(梵 Cakravāda),又作斫訖羅、遮迦和,譯為輪圍或鐵圍。高三百由旬,頂闊亦同,圍繞毘那多迦山,是為世界之外廓,出即太虛。二山間之海水,闊六百由旬。又俱舍論卷十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三等所傳與上之述說稍有不同。〔瑜伽師地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俱舍論光記卷十一、俱舍論頌疏卷十一〕 p127


九華山

位於安徽青陽縣西南,佔地一百餘平方公里,原名九子山,與山西五臺、四川峨嵋、浙江普陀合稱中國佛教四大名山。山有九十九峰,以天臺、蓮華、天柱、十王等九峰最雄偉。主峰十王峰,海拔一三四二公尺。九華山原名九子山,係因九子峰而得名。此峰頂有九小峰,狀如嬰兒,回環向背,團聚而戲,故名九子。唐代李白至此,以九峰聳立如蓮華,更名為九華山。九華山峰巒奇麗,高出雲表,李白題詩云:「昔在九江上,遙望九華峰,天河掛綠水,綉出九芙蓉。」唐代劉禹錫讚其「奇峰一見驚魂魄」,宋代王安石譽之為「楚越千萬山,雄奇此山兼。」山中多溪流、瀑布、怪石、古洞、蒼松、翠竹,山光水色獨特別緻,遍佈名勝古跡。昔日有騷人墨客來此遊,作詩描述此處風光云:「一蓮峰簇萬花紅,百里春陰滌曉風,九十蓮華一齊笑,天臺人立寶光中。」其山川之秀,素有「東南第一山」之稱。

此山最早開發於東晉隆安五年(401),杯度在此創建化城寺。據宋高僧傳卷二十池洲九華山化城寺地藏傳記載,地藏為新羅國王金氏之一族人,名金喬覺,喜歡九華山之幽翠,得山神之助,棲止於山。至德(756~757)初年,諸葛節來此,見地藏修苦行,遂構建禪宇。建中(780~783)初年,張公嚴聞地藏高風,移舊額,並上章奏請建寺。貞元十九年(803)地藏示寂於此,此金氏地藏被認為係地藏菩薩之應化,並廣被尊崇。自是九華山乃被認為係地藏菩薩顯聖度眾之道場、地藏信仰之中心,同時大規模建築寺宇,歷經宋、元、明、清而日益興盛。鼎盛時期,佛寺達三百餘座,僧眾四千餘人,香煙繚繞,經年不絕,故有「佛國仙城」之譽。現尚存化城寺、九子寺、身寶殿、慧居寺等七十八座古剎,佛像一千五百餘尊,藏有明神宗萬曆年間所頒之聖旨、藏經及其他玉印、法器等文物一千三百餘件。百歲宮中供有「應身菩薩」無瑕禪師之肉身坐像。九子寺,建築宏偉,寺左有七布泉,音如鐘鼓不絕,寺右有垂雲澗,聲如環珮合鳴,素稱「九子聽泉」。無相寺係唐開元初年王季友之故宅,後改建為寺,北宋治平年間賜「無相寺」之匾額。

上禪堂,原名景德堂,清康熙年間玉琳國師弟子宗衍擴建,始易今名。旁有金沙泉,深不盈甌,四時不竭,泉岩上「金沙泉」石刻,傳為李白所書。泉邊有一金錢樹,為九華山三寶之一,傳為李白酤酒錢所化而成。

(肉)身寶殿,位於神光嶺,俗稱肉身塔,木質,七級,高十八公尺,每層佛龕八座,供奉金色地藏像,塔兩側有十王立像供侍。據安徽通志載,新羅國王近宗金喬覺(地藏)卓錫九華,居於南臺(今神光嶺),唐貞元十年,九十九歲示寂,兜羅手軟,金鎖骨鳴,顏面如生,佛徒信為地藏菩薩化身,乃建塔紀念。明神宗賜名「護國肉身寶塔」,今存者,乃清同治年間重建。〔九華日錄(周天度,小方壺齋輿地叢鈔卷四)、九華山志(民國二十七年重修)、民國二十四年募建九華山幽冥鐘第一期報告、支那文化史蹟解說卷十、K.L. Reichelt: Truth and Tradition in Chinese Buddhism〕 p148   


二乘作佛

指聲聞、緣覺二乘得以作佛,乃法華經前十四品之中心思想。法華以前,佛為方便說故,謂僅菩薩得以成佛;至法華涅槃時,始謂依一乘妙法,二乘均得以成佛。〔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 p207


入中論

梵名 Madhyamakāvatāra,西藏名 Dbu-ma-lahjug-pa。又譯作入中觀論。為具緣派中觀宗之大成者月稱(梵 Candrakīrti, 560~640)所著。中文有法尊譯本。其內容敘述具緣派中觀宗之教義大綱,解釋並闡明龍樹所著之中觀論。本頌三二九頌,中有自註。內容結構乃根據十地經而來;前十品為十波羅蜜之解說,其後再加二品,則成十二品。其中第六品闡述具緣派中觀宗之學說甚詳,講解慧度、抉擇二諦,盛破唯識,為本論之中心,為藏傳佛教格魯派僧人必讀論著之一。〔入中論頌講記(演培)〕 p260


八葉蓮華

指八瓣蓮花。胎藏界曼荼羅中央區之畫,稱為中臺八葉院。以大日如來為中心,在其周圍四方、八方之蓮瓣,各置四佛四菩薩,稱八葉九尊。密教觀法,亦有八葉蓮華觀。(參閱「八葉蓮華觀」303) p303


八識規矩頌

凡四章十二頌四十八句。唐代玄奘著。概述唯識學說,著重於講說唯識學說中心之心識問題。前三頌說前五識,四至六頌說第六識,七至九頌說第七識,末三頌說第八識。無單行本,注釋本甚多,以明代普泰之八識規矩補註(二卷)、明昱之八識規矩補注正義(一卷)、智旭之八識規矩直解(一卷)、廣益之八識規矩纂釋(一卷)等較為著名。 p317


十七條憲法

乃日本推古天皇十二年(604),聖德太子所作之憲法。該憲法係針對當時豪族官吏所制之有關政治、道德之訓誡。內容主要強調:以和為貴、尊崇佛教、皇室權威、政治公正等項,強烈反映出佛教精神。此外,於君臣之尊卑亦有明確之劃分,此係受到我國儒家、法家等思想之影響。當時,聖德太子有感於與我國、朝鮮之對抗,急須形成以天皇為中心之強大中央集權體制,因此以十七條憲法作為改革氏族制度弊害之政策。然亦有疑之為偽作者。 p329


十五尊

真言行者身上應安布之十五尊。即:(一)觀身如佛形,此乃先以全身為佛身,即理法身。(二)根本命金剛,發心最初金剛薩埵之身,為智法身,攝五佛。(三)釋輪以為座,以帝釋天所住之忉利天為座,此為曼荼羅壇。(四)多羅為二目,以觀音之眷屬多羅為二目。(五)毘俱胝為耳,毘俱胝亦為觀音眷屬,與多羅攝羯磨部四菩薩。(六)吉祥為口舌,文殊以大智轉法輪,又為蓮華部說法門以利菩薩故,以之為口舌。(七)喜戲為鼻端,舉八供養中初之金剛嬉戲菩薩而攝八供養菩薩。(八)、(九)金剛觀自在,以成兩手臂,指以金剛部之金剛業為左臂,蓮華部觀自在為右臂,即此二尊攝金、蓮二部諸尊。(十)、(十一)三世不動尊,以為兩膝腳,即以降三世為右腳,不動為左腳,此二明王攝四攝菩薩。(十二)心為遍照尊,胸上為大日如來,即以大日如來為五佛心。(十三)臍成虛空眼,臍為身之中心,以表法界之中心,虛空眼即佛眼佛母,又表諸佛能生之德,故為臍輪。此尊攝外金剛部二十天。(十四)虛空寶為冠,虛空寶乃寶部之金剛寶菩薩,即虛空藏;寶部表灌頂之德,故為頂。(十五)相好金剛日,金剛日菩薩相好,攝四波羅蜜菩薩。

真言行者以此十五尊而成一身,而此十五尊統攝金、胎兩部之諸尊。上記所述乃攝金剛界三十七尊。〔瑜祇經金剛薩埵菩提心內作業灌頂悉地品、瑜祇經疏卷下〕 p377


十六特勝

又作十六勝行。為數息觀中最為殊勝之十六種觀法。數息觀,即以數息來制馭散亂,使精神統一之法。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解釋,諸經論說法不同,據成實論卷十四所載,有下列十六種:(一)念息短,心若粗雜散亂,則呼吸短促,在此短促之呼吸中,集中心念,作意識分明之呼吸。(二)念息長,如(一)所述,觀心微細而呼吸亦長。(三)念息遍身,知肉身是空,而作氣息遍滿全身之觀想。(四)除身行,除去身體之行為,使心安靜,並消滅粗雜之氣息。(五)覺喜,即心得到歡喜。(六)覺樂,即身體得到安樂。(七)覺心行,知從喜心可能引起貪心之禍。(八)除心行,即滅貪心,除粗雜之受。(九)覺心,覺知心之不沈浮。(十)令心喜,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十一)令心攝,心浮則將之攝歸於靜。(十二)令心解脫,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十三)無常行,知心寂靜,一切無常。(十四)斷行,知無常而斷煩惱。(十五)離行,斷煩惱,生厭離心。(十六)滅行,厭離而得一切之滅。

法界次第卷上則載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等十六特勝。〔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 p389


十六善神

指守護般若經及其持誦者之十六尊夜叉善神。又作十六神王、十六夜叉神、十六大藥叉將、般若十六善神、般若守護十六善神。據陀羅尼集經卷三所載之十六善神,即:(一)提頭賴吒神王,(二)禁尾嚕神王,(三)跋折嚕神王,(四)迦毘嚕神王,(五)咩[門@視]嚕神王,(六)鈍徒毘神王,(七)阿儞嚕神王,(八)娑儞嚕神王,(九)印陀嚕神王,(十)婆姨嚕神王,(十一)摩休嚕神王,(十二)鳩毘嚕神王,(十三)真陀嚕神王,(十四)跋吒徒嚕神王,(十五)尾迦嚕神王,(十六)俱鞞嚕神王。唐朝金剛智繪有十六善神圖(後被日僧空海攜回日本),呈神王形,以釋迦佛為中心,左右有文殊、普賢、法涌與阿難、玄奘與深沙大將等並列,兩側則分列十六善神,但此圖所示之神名與上述所舉略有不同。此外,或謂十六善神為藥師十二神將與四天王。依據別尊雜記所出之十六善神像,列圖如下: p390                                         


十玄門

又稱十玄緣起。全稱十玄緣起無礙法門,或作華嚴一乘十玄門、一乘十玄門,單稱十玄。表示法界中事事無礙法界之相,通此義,則可入華嚴大經之玄海,故稱玄門;又此十門相互為緣而起,故稱緣起。十門相即相入,互為作用,互不相礙。華嚴宗以十玄門與六相圓融之說為根本教理,歷來並稱「十玄六相」,二者會通而構成法界緣起之中心內容。此即從十方面說明四法界中事事無礙法界之相,表示現象與現象相互一體化(相即),互相涉入而不礙(相入),如網目般結合,以契合事物之自性,即以十門表示法界緣起之深義。於此,復有古十玄與新十玄之分。智儼說一乘十玄門,法藏作華嚴五教章承其說,是為古十玄;法藏於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所示者,澄觀於華嚴玄談卷六中祖述其意,此為新十玄。

以下略說新十玄各門: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一切現象同時相應,同時具足圓滿,依緣起理而成立,一與多互為一體,無先後之別。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空間廣狹之對立似為相互矛盾,然其對立之矛盾正可為相即相入之媒介,故自在圓融而無礙。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有關現象之作用(用),有「一中之多、多中之一」之相入說。即一具多,多相容一,一多相入無礙,然其體不同,不失一多之相。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有關現象之體,一與一切互為空、有,兩者一體化,相融互攝而自在無礙。

(五)隱密顯了俱成門,有關緣起之現象,以「一」為有而顯現相之時,「多」即為空而不顯。即隱與顯相互一體化同時成立,一切法與一法能互為一體。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就緣起之現象說相入之理時,特別著眼於不壞自相之點。即於每一現象中,以小入大、以一攝多,大小相互為不亂,不壞一多之相,而秩序整然。

(七)因陀羅網法界門,森羅萬象一一互相顯發,重重無盡,如因陀羅網(帝釋天宮殿中寶珠之網)。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深妙之理可託卑近之事法加以彰顯,所託之事與所顯之理無別無二。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過去、未來、現在之三世一一各有過現未三世,合為九世。此九世亦唯攝入一念,合九世與一念為十世。而此十世雖有時間之間隔,然彼此相即相入,先後長短同時具足顯現,時與法不相離。

(十)主伴圓明具德門,緣起之諸現象,隨舉其一則便為主,而其他一切現象即為伴,如此互為主伴,具足一切德。

古十玄之順序與新十玄稍異,且新十玄中以廣狹自在無礙門代以古十玄中之諸藏純雜具德門,以主伴圓明具德門代以唯心迴轉善成門。古十玄所以被改為新十玄之理由,疑係為避免諸藏純雜具德門與理事無礙相混淆,同時唯心迴轉善成門亦唯顯示諸法無礙之理由,並非為顯示諸法無礙之相。此外,慧苑之華嚴經刊定記卷一,曾述及德相與業用兩重十玄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華嚴一乘十玄門〕(參閱「四法界」1717、「華嚴十義」5237) p416


十劫彌陀

乃指阿彌陀佛。據無量壽經卷上載,阿彌陀佛於距今十劫之往昔,即已開悟成佛,是為十劫彌陀。又作十劫正覺、十劫成佛。此蓋相對於久遠彌陀而言,久遠以來即已成佛之阿彌陀佛是為久遠彌陀。有關此久遠、十劫二彌陀之關係,說法不一。一般皆針對久遠之彌陀,謂十劫彌陀為方便佛。然日本淨土宗即依十劫彌陀為中心而立教,其方便即是無上方便,故說十劫即久遠、久遠即十劫,兩者無輕重之別,十劫彌陀與久遠彌陀亦同為真實,即所謂相即之妙法身,稱為十久兩實。 p435


十界圖

指繪有十界相狀之圖。又作十法界圖。為四聖界與六道界合繪之圖畫;即於大圓輪內畫十個小圓輪,並於各小輪內繪上佛、菩薩等十界之相,復於大圓輪之中心畫一圓輪,於輪內書上「心」字,表示十界乃一心所作。蓋於圓輪中圖繪諸界之相,源起於有部毘奈耶卷三十四之五趣生死輪圖。十界圖即以五趣生死輪圖為基礎而增廣者。

於日本,除十界圖相之外,復圖繪十界各別之相。如藏於日本來迎寺之十界圖,此圖係因圓融天皇披閱往生要集而大受感動,乃令源信描繪淨穢二土之事相,共有三十幅。其中,四聖界圖十五幀為兵火所燒燬,今存六道界圖十五幀。即等活、黑繩、眾合、阿鼻地獄等四圖,餓鬼、畜生、阿修羅等三道圖,不淨相、苦相、無常相等人道四圖,及天道圖等共十二幀為六道繪。加上譬喻經、優婆塞戒經之故事圖二,閻魔王廳圖等合計十五幀。一說此圖相傳為巨勢金岡所繪,為鎌倉時期之寫實代表作。日本禪林寺亦藏有二幅。〔天竺別集卷中圓頓觀心十法界圖序、佛祖統紀卷五十、考古畫譜〕 p458


三千大千世界

梵語 tri-sāhasra-mahā-sāhasra-loka-dhātu,巴利語 ti-sahassī-mahā-sahassīloka-dhātavo。係為古代印度人之宇宙觀。又作一大三千大千世界、一大三千世界、三千世界。謂以須彌山為中心,周圍環繞四大洲及九山八海,稱為一小世界,乃自色界之初禪天至大地底下之風輪,其間包括日、月、須彌山、四天王、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世天等。此一小世界以一千為集,而形成一個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集成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集成大千世界,此大千世界因由小、中、大三種千世界所集成,故稱三千大千世界。然據正確推定,所謂三千世界實則為十億個小世界,而三千大千世界實為千百億個世界,與一般泛稱無限世界、宇宙全體之模糊概念實有差距。又於佛典之宇宙觀中,三千世界乃一佛所教化之領域,故又稱一佛國。〔觀無量壽經卷十二、俱舍論卷十一、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往生要集卷八十四〕 p523


三世

梵語 trayo-dhvanah,巴利語 tayo addhā。又作三際、去來今、去來現、已今當。世,為遷流義。乃過去世(梵 atītādhvan,過去、前世、前生、前際)、現在世(梵 pratyutpannādhvā,現在、現世、現生、中際)與未來世(梵 anāgatādhvan,未來、來世、來生、當來、後際)之總稱。現在世與未來世合稱為現當二世。所謂三世,指一個人現在生存之現世、出生以前生存之前世及命終以後生存之來世。又有以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及其前後稱為三世者。或以劫為單位,賢劫為現在,以此而建立三世。一般佛教均以時為假立者,然勝論外道或時論師則視時為實在者。

至於由過去之業因,所招感之現在果報,此種三世因果應報之理,即稱三世因果;而出現於三世之佛,則稱三世諸佛。小乘主張一世一佛;而大乘認為空間充滿十方諸佛,在時間上普現於三世,此稱十方橫化、三世豎化。總括而言,各宗派對於三世之觀點有下列四說:

(一)有部認為色、心等有為法之法體,係滿於三世而為實有,故稱「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準此而言,則「過去法」與「現在法」無法安立。對此,大多由類、相、位、待之不同,而有種種異說。其中,有部以「位」之不同為正義,而認為法體乃普於三世之實在,法體本身雖無三世之差別,但以其作用之標準衡量,未起作用時之法,稱為未來法;現在正起作用者,稱為現在法;而已起作用者,則稱過去法。以上係對「現在即是一剎那」之說而言者。

(二)大眾部與經量部認為,於現在一剎那所起者始為實有,而過去與未來法皆無(非存在)。此即「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之主張。故以過去法為曾有、未來法為當有,而說明三世,此即稱「現在有體,過未無體」。

(三)唯識派以「過未無體」之立場,主張有三種三世:(1)道理三世,在現在法上,有過去曾有之因相與未來當有之果相,故具足過去與未來。(2)神通三世,過去、未來雖非實在,但依宿命智(宿命通)觀過去,依他心智(他心通)觀現在,依生死智(天眼通)觀未來,如此依神通力所顯示之三世,而作為現在剎那心識之相分。(3)唯識三世,係依迷心之虛妄來分別三世,然此僅為現在之心識變現之相分。

(四)華嚴宗立有九世、十世之說。即在三世中各有三世,指過去之過去,乃至未來之未來等九世,彼此相同、彼此和合(相即相入)而歸納於一念之中。九世加上一念,總合為十世,而於十玄門中,立有「十世隔法異成門」。〔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卷七十七、俱舍論卷二十、卷二十一、異部宗輪論、辯中邊論卷一、法華玄論卷九、華嚴五教章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參閱「三世實有」540、「三生」543、「時」4121) p536


三時學會

乃佛學研究團體。創辦人為唯識學者韓清淨。會員以在家眾為中心。民國十一年(1922)五月,韓氏於北京創立北京法相研究會,十六年,改該會為三時學會。「三時」為第三時說法之意,語出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謂在第三時中,佛陀普為發趨一切乘者而說法。該會宗趣於此可見。當時參與該會者,有葉恭綽、梅光羲、徐鴻寶、胡瑞霖、林宰平、朱芾煌、周叔迦等人,除研究法相唯識之學外,並興辦醫院等社會慈善事業。所刻佛書,版本甚善,頗為學界所重。〔三時學會─六十年來的唯識宗之七(獅子吼十五卷七期)〕 p598


三跋羅陀耶怛特羅

梵名 Śrī-mahāsajvarodaya-tantrarāja,略作 Sajvarodayatantra。此怛特羅一向被認為係注解 Sajvara 系怛特羅群之中心 Cakrasajvara-tanra(現行之 Laghusajvaratantra)之怛特羅。實際上其內容,已更進步,成為 Sajvara 系密教根本典籍之重要資料。

全書共三十二品,第一品為金剛手請世尊開示之請問品,表示此怛特羅是一種略怛特羅,令人推想另有一廣本。並將第二品以下之內容分為六十二項;第二品為生起次第;第三品為究竟次第;第四品為四大種、五蘊、十八界等法數與五智五佛之對應;第五品為日月運行與身中風行之對應;第六品為身中之五風;第七品為 pītha、身體之部分、存在部分脈絡(梵 nādī)之對應,成為「內 pītha 說」之重要資料;第八品為曼荼羅之供養、阿闍梨之特性與行為、施主之義務等有關曼荼羅之實踐;第九品為瑜伽者與瑜伽女(梵 dākinī)互相確認之祕密動作(梵 chomā)、巡禮地之種類與實際之地名、pītha 與十地菩薩之對應、息災、降伏、勾召等各種行法;第十品為護符(梵 yantra)等使用之各種咒法;第十三品為由十三尊而成之 Sajvarodaya 曼荼羅;第十七品為具體引線畫曼荼羅之方法;第十八品說明灌頂;第十九品為死之預兆與風之瑜伽;第二十一品為說明怛特羅行者之生活態度;第二十三品與第二十八品為護摩;第二十六品為釀聖酒之方法;第三十一品為四種瑜伽女、四輪(梵 cakra)說、菩提心之開展等;第三十三品為說悉地狀態之 Sajvara。其他各品雖為斷片,但仍可處處發現極富趣味之密教事跡。〔Shinichi TSUDA: The Sajvarodayatantra Selected Chapters. Tokyo, 1974; Sajvara 系密教於 pītha 說之研究(豐山學報)、dākinījāla 之實態、sañcāra(瑜伽女之轉位)、四輪三脈之身體觀〕 p632


三摩耶

梵語 samaya 之音譯。又作三昧耶、縒麼野、娑摩耶。意譯時、眾會、一致、規則、教理。一般多作「時」、「一致(平等)」之義。

(一)作為「時」之意,如諸經之初,有「如是我聞:一時」(梵 evaj mayā śrutam ekasmin samaye)之語,亦即六事成就中之時成就。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古印度有關「時」之名稱有二:一為迦羅(梵 kāla),一為三摩耶。其中,迦羅一詞為印度古代外道所習用,此類外道執「時間」為實有,且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佛教則視之為邪見,故於經中多用三摩耶一語,而不用迦羅一詞。此外,或以迦羅表示長時之時,如一年分為三等分,而以三摩耶表示時中之小時,如一日分為畫夜六時,六時之中更有「小分」之分。〔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八、大日經疏鈔卷二〕(參閱「一時」63)

(二)密教以之為諸佛或諸尊之本誓(因位之誓願)。具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等四義。即:以佛與眾生之本質而言,二者完全平等無有差別(平等),故佛發誓令所有眾生開悟成佛(本誓),而眾生由於佛之加持力,故能袪除煩惱(除障),眾生之迷心亦能隨之而驚醒(驚覺)。其中均以平等之義為中心。故大日經卷六言此三者皆平等一致,即三皆三昧之意,而稱為三三昧耶。此有一心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一身三三昧耶、三乘三三昧耶等四種。

據大日經卷二、大日經疏卷九所載,修胎藏界曼荼羅諸尊之三昧(三摩地)契合於本誓,與諸尊成為一體之修法,因胎藏界之諸尊分為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三部,其觀想亦有三種,此三種三昧耶,稱為三三昧耶。即:諸佛之本體,謂法界,此法界在胎內之位為入佛三昧耶,出胎內為法界生,完成自利利他之作用為轉法輪;依序而為法身、報身、應身之功德。此亦稱佛部三昧耶、蓮華部三昧耶、金剛部三昧耶,或三部三昧耶。

為平等、本誓之意時,密教之戒,稱為三昧耶戒、三摩耶戒,簡稱為三戒。而其作法則稱三昧耶戒儀、三昧耶戒作法,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此戒乃是立於「三皆三昧耶」,即「三三平等一致」之觀點,而以眾生本具之本有清淨菩提心為戒體,亦即以行願(大悲)、勝義、三摩地之三種菩提心為戒體,並以顯教、密教、大乘、小乘之戒法等法界之德為行相,在傳法灌頂時所授。

密教認為,受法之後不修行,則將退失自己之本誓,此稱退三昧耶罪。對密教之教說(密藏)加以懷疑、誹謗者,則稱破三昧耶罪。若未經允許學法,而自行授受者,為越三昧耶罪(越法罪)。以上三種罪,合稱為三種重罪。

象徵佛、菩薩、諸天等之本誓之器杖、印契等物,稱為三昧耶形、三摩耶形(略稱三形),或波羅蜜形。描繪三昧耶形以代表尊形之曼荼羅,則稱三昧耶曼荼羅,係四種曼荼羅之一。例如,大日如來之寶塔、觀音菩薩之蓮華、不動明王之劍等,均為三昧耶形。即順序觀想種子、三昧耶形、尊形,先從種子成就三昧耶形,再從三昧耶形開展出諸尊之形相。

密教修行之過程有五階段,為五種要誓之意,稱為五種三昧耶、五種灌頂。即:(一)初見三昧耶,遙從壇外可見曼荼羅,而未授與真言及印契之位。(二)入睹三昧耶,允許進入壇內供養、禮拜、散花,而得聞本尊名號之位。此時可受真言與印契。(三)具壇三昧耶,見曼荼羅及印契之後,修妙業之位。(四)傳教三昧耶,修行法則,知曉必要之事,而得為人師之位。(五)祕密三昧耶,到達最後生祕密慧之位。上述五種三昧耶可配於後世之灌頂,而依序相當於曼荼羅供、結緣灌頂、受明灌頂、傳法灌頂、以心灌頂。〔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理趣釋卷上、大日經疏卷十六〕 p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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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PL教團

日本新興宗教。前身為德光教教師御木德一、御木德近父子所創的人道德光教。該教於1924年創立,屬於「習合(調和)神道」系統。1931年改稱「ひとのみち」(人道)教團,1937年被迫解散,1946年御木德近再以PL教團之名重建。PL即perfect liberty的簡寫,意指「完全的自由」。

基本教義有「人生即藝術」等二十一條處世訓,具有「對現實的全面肯定」與「欲望的充足」等特徵,然在社會關係與人間關係方面,則宣說「長幼之道」、「男女之道」。布教時採用社交舞蹈。在宗教團體中,也是最先應用電腦者。從事高爾夫球場、醫院、健康管理中心、學校、農場、觀光旅遊、雜誌等多角營運事業。每年夏天都召開一次全日本規模最大的「煙火大會」。每月舉行一次信徒集會性質的座談會。

現任教主為第三代的御木貴日止。本部設在大阪府富田林。又,1946年分別由丸山敏雄、上廣哲彥所創的倫理研究所、實踐倫理宏正會,均為PL教團之支系。

〔參考資料〕 藍吉富《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新宗教事典》(弘文堂)。


一佛世界

指一佛所化導的世界。又稱一佛剎、一佛土、一佛國土。原始佛教認為在同一個世界中,不可能同時出現二佛或二轉輪王。但大乘佛教認為十方世界中諸佛同時存在,並住於各自的佛世界。至於一佛世界的範圍到底如何界定,關於這一點,原始佛教認為等同轉輪聖王統治的四天下(以須彌山為中心的四大洲)。後世則逐漸擴大,以三千大世界為一佛世界,甚至以無量無數世界為一佛世界。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四十七;《瑞應本起經》;《翻譯名義集》卷三;《法苑珠林》卷八;《大智度論》卷五十;《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俱舍論》卷十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五十二。


七地沈空難

指菩薩修行過程中的退墮現象。謂十地中第七遠行地的菩薩,住於無相觀,上不求菩提,下不度眾生,只沈浸於空寂之理,而不起六度濟生的事行。《大智度論》卷十(大正25‧132a)︰「如七住菩薩,觀諸法空無所有,不生不滅,如是觀已,於一切世界中心不著,欲放捨六波羅蜜入涅槃。」

就在菩薩如此生退怯心時,十方諸佛即勸勵彼等,應重振修行之勇氣,故該論又云(大正25‧132a)︰
「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雖知空,眾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眾生,共入涅槃。汝未得金色身,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無量光明三十二業,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眾生。」

關於諸佛的勸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及《十地經論》卷十,將它分為七種,即所謂的七勸︰

(1)菩薩未得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等諸佛法,故以此力勸菩薩。

(2)菩薩自己雖已得寂滅解脫,然諸凡夫未得,故勸應愍念眾生。

(3)勸菩薩應圓成根本誓願,饒益一切眾生。

(4)菩薩若證實際,惟與二乘之證果同,不名如來,故力勸應精進。

(5)菩薩曾見諸佛無量之身土等境界,故力勸其應成滿所見境界。

(6)菩薩今始得無生之一法明,故力勸慎勿以此為足,應更得諸佛無量無數之法明。

(7)勸菩薩應如實通達十方無量國土、眾生等種種差別事。

《華嚴經》等書以為接受以上七勸者,乃第八不動地的菩薩,故謂之為八地沈空難。此與《大智度論》所說不同。古來會通此異說者,以《十地經論》為就終之論,故在第八地;《大智度論》尅實而說,故在第七地終心。然而,第七地滿心為第八地之始,故二者並不相違。此外,《往生論註》卷下說,此土之菩薩雖有七地沈空之難,然往生安樂淨土,即無此難。


七堂伽藍

原指具備七種堂宇的寺院,引申為堂宇齊備的大寺院。即作為一僧伽藍,應具七種主要堂宇,故有此稱。因此,所謂七堂,未必限於七個堂宇,如依《南海寄歸傳》所載,印度那爛陀精舍有八院、三百房舍;又如中國五臺山竹林寺有六院,大華嚴寺有十二院。可知,七堂伽藍實指寺院的主要堂宇而言。又,古來認為寺院諸堂即表佛面,七堂指頂、鼻、口、兩眼及兩耳,或說相當於人體的頭、心、陰、兩手、兩腳。

日本方面,「七堂伽藍」一語,似是江戶時代用語。七堂的種類與配置,依時代或宗派的不同而有異,其名稱也因用途不同而有別。日本最古的伽藍建築,可以飛鳥時代(七世紀後半)的法隆寺為代表。入其寺,經南大門、中門,至寺中央有金堂與塔並置。北有講堂、北室。東置鼓樓、東室。西建鐘樓、西室。其周圍有迴廊圍繞。此係以金堂與塔為該伽藍之中心,稱為百濟式七堂伽藍。

至奈良時代,則僅以金堂為中心,金堂前面左右各有一塔,此類配置是受唐朝建築影響,稱為唐式七堂伽藍。鎌倉時代,禪宗的七堂伽藍則依據中國宋朝的伽藍配置而建,山門、佛殿、法堂並在一線上,庫院和僧堂設於佛殿之左右,浴室與西淨(東司)設在山門的兩側。此種配置法即為人體的象徵。此外,黃檗宗以本堂、禪堂、齋堂、祖師堂、伽藍堂、鼓樓、鐘樓等七堂為主要堂宇。密教的堂宇,又另設有灌頂堂、相輪橖、鎮守社、多寶塔等特殊堂塔。

有關日本的七堂伽藍,依下列二書所載,其各堂名稱如下︰


(1)《容齋隨筆》卷二十所載
真言──五重塔‧金堂‧講堂‧鐘樓‧經藏‧大門‧中門。
禪宗──佛殿‧法堂‧僧堂‧庫裡‧三門‧西淨‧浴堂。
唐樣──寶塔‧金堂‧鐘樓‧大門‧西方丈‧東方丈‧鼓樓。

(2)《本阿彌行狀記》卷下所載
禪宗──佛殿‧法堂‧禪堂‧食堂‧寢堂‧山門‧廁。
法相──金堂‧講堂‧山門‧塔‧左堂‧右堂‧浴堂。
天台──中堂‧講堂‧戒壇堂‧文殊樓‧法華堂‧常行堂‧相輪橖。
真言──金堂‧講堂‧灌頂堂‧大師堂‧經堂‧大塔‧五重塔。
華嚴──中堂‧金堂‧講堂‧左堂‧右堂‧後堂‧五重塔。


七大寺

日本古代奈良及其附近七大官寺的總稱。又稱南都七大寺、南都七堂、奈良七大寺。通常指東大寺、興福寺、元興寺、大安寺、藥師寺、西大寺、法隆寺。然依《七大寺並興福寺諸堂緣起》所述,另有三種說法。該名稱初見於《續日本紀》。據該書卷十九所載,天平勝寶八年(756),孝謙天皇於七大寺為聖武天皇修初七、二七齋會。奈良、平安時代為南都六宗的宗教中心,教勢大盛。中古時代以後,盛行七大寺巡禮的風習。然在鎌倉時代以後,此風逐漸衰微。

〔參考資料〕 《扶桑略記》;《七大寺年表》;《七大寺日記》;《南都七大寺巡禮記》。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千大千世界

古代印度人的宇宙觀。又名三千世界、一大三千大千界或一大三千世界。指由小、中、大等三種「千世界」所成的世界。《俱舍論》卷十一(大正29‧61a)︰「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以須彌山為中心,上自色界初禪,下至大地底下的風輪,其間包括四大洲、日、月、欲界六天及色界梵世天等為一小世界。一千個小世界,名一小千世界。

《長阿含經》卷十八謂︰一小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須彌山王、四千天下、四千大天下、四千海水、四千大海、四千龍、四千大龍、四千金翅鳥、四千大金翅鳥、四千惡道、四千大惡道、四千王、四千大王、七千大樹、八千大泥犂、十千大山、千閻羅王、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千化自在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天。

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一中千世界有百萬日月、百萬須彌山、百萬四天下、百萬六欲天、百萬初禪天和千個二禪天。中千世界一千個,稱為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中有百億日月、百億須彌山、百億四天下、百億六欲天、百億初禪天、百億二禪天及一千個三禪天。據經典所述,此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所化之土,故又稱一佛國。

上述由小千、中千輾轉集成的大千世界,謂之「三千世界」,或「三千大千世界」。是單指由小、中、大三個「千世界」而言,並不是指三千個大千世界。

如以近代之世界觀來衡量,三千大千世界略如下表︰
太陽系X1000=小千世界
小千世界X1000=中千世界
中千世界X1000=大千世界(亦即三千大千世界)

此外,根據近人的推算,此三千大千世界實際上應是指十億,而不是百億個世界。

◎附︰《顯揚聖教論》卷一(摘錄)

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東毗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千樂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以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九;《增一阿含經》卷九;《大樓炭經》卷一;《起世經》卷一;《起世因本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智度論》卷七、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


三性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三教論衡

指佛教與儒、道二教在學說及行事方面的論諍。儒、道兩教是中國本土的產物,佛教則由印度傳來,因此在思想、信仰、禮儀、習慣等方面均有所差異。三者經常發生教義及禮儀上的論諍,也常為爭奪帝王的信仰與勢力而發生衝突。據《漢法本內傳》的記載,東漢明帝時,迦葉摩騰、竺法蘭始傳佛教至中國,道士褚善信等上表皇帝,與二者於洛陽白馬寺門外辯法,終為摩騰等折服。但這大概是後世捏造的臆說。茲擇取歷代相關史事略述如次︰

(1)三國時代︰吳‧康僧會曾就孫皓所問,謂周孔雖亦說善惡報應,但卻略嫌顯近,釋教則備極幽遠。曹植亦曾作《辯道論》,駁斥道教不老不死之說。又,《廣弘明集》卷一〈吳主孫權論敘佛道三宗〉項記載闞澤答吳主孫權之問,謂孔老二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諸佛設教,則天法奉行,不敢違佛。因此孔老不能與佛教相比。凡此,為我國三教論衡之始。

(2)西晉時代︰帛遠與道士王浮論佛道優劣,王浮因辭窮而偽造《老子化胡經》貶抑佛教。後來佛教徒也作《清淨法行經》,以三聖派遣說酬之。東晉時,孫盛作《聖賢同軌老聃非大賢論》及《老子疑問反訊》攻擊道教。同時也有所謂輪迴與果報問題的爭論,羅君章作《更生論》、廬山慧遠作《形盡神不滅論》,論神識之不滅;孫綽作《喻道論》、慧遠作《明報應論》,說因果報應之不妄;戴安公則作《釋疑論》破因果之說,周道祖與慧遠嘗寫文章與之論辯。又,慧遠作《沙門不敬王者論》、《沙門袒服論》說明佛制不同於中國傳統的禮俗。對此,何無忌則撰《難袒服論》加以非難。

(3)南朝方面︰劉宋時代主要是神滅論、天命說與靈魂不滅論的對立。慧琳著《白黑論》、何承天著《達性論》,主張神滅、天命,而反對佛教之說。對此,宗炳作《明佛論》酬之,並與何承天、慧琳書信往復討論,顏延之亦與何承天往復辯難,劉少府製《答何承天》破其說,鄭道子作《神不滅論》。此外,何尚之撰《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回答宋文帝關於因果報應的疑問。劉宋末,道士顧歡撰《夷夏論》,以佛教為夷狄之法,僧紹著《正二教論》、僧敏著《戎華論》駁之,謝鎮之、朱昭之、朱廣之、慧通亦作論駁之。

相傳為東漢‧牟融所撰的《牟子理惑論》,應是此時代的產物。該論敘述佛教與儒道二教的調和,以及剃髮、不婚、神滅、夷夏等方面的問題。

蕭齊時代,張融著《門律》,提倡以道教為主的佛道一致說,周顒與之往復辯論,孟景翼則作《正一論》贊成張融之說。此時,由於范縝再倡神滅論,神滅問題之討論盛極一時。蕭琛作《難神滅論》,曹思文與范縝往復辯難。其後,梁武帝亦主張神不滅論。

(4)北朝方面︰北魏太武帝深信道教,重用道士寇謙之,乃於太平真君七年(446)滅佛,毀壞經像、坑殺沙門。未幾,文成帝立,佛教才告恢復。孝明帝時,令曇無最與道士姜斌論佛道先後,後姜斌被判配徙。北齊文宣帝,亦令佛道二教論法而終排斥道教。北周武帝納道士張賓、衛元嵩之言,於天和四年(569)令佛道二教辯論優劣。甄鸞著《笑道論》、道安著《二教論》、僧勔撰《十八條難道章》、《釋老子化胡傳》,均斥擊道教。建德三年(574)敕廢佛道二教。後來北周滅北齊,亦滅該地的佛教。宣帝時恢復二教的流傳。北齊末,顏之推著《顏氏家訓》,此書之〈歸心篇〉嘗論五常與五戒同一。

(5)隋唐時代︰隋‧李士謙有《三教優劣論》。吉藏作《三論玄義》,主張佛教為優。

唐興,皇帝為抬高皇族的血統優越感,以老子相傳姓李,故推重道教,致使道教與佛教之間屢起爭端。高祖武德四年(621,一說七年),道士太史傅奕上「減省寺塔僧尼益國利民事十一條」,痛陳僧尼寺塔之弊,佛教徒法琳撰《破邪論》、李師政撰《內德論》、明概撰《決對傅奕廢佛法僧事》與之對辯。不久,道士李仲卿作《十異九迷論》,佛教徒劉進喜撰《顯正論》反抗之,法琳也著《辯正論》力斥其非。武德八年,為行釋奠禮時用道、儒、佛的席位次序,慧乘與李仲卿論戰。貞觀十一年(637),詔以道士位於僧尼之上;智實、法常等上表請以佛先道後,為此,傅奕與普應、蔡晃與慧淨又有論諍。

高宗時,以道教為國教,尊老子為玄元皇帝,道教之勢益盛,與佛教的衝突也告增大。佛教徒會隱、神泰、義應、靜泰、子立、靈辯等與道士黃頤、李榮、黃壽、姚義玄、惠長等交互論難。此時,道士鑑於佛經的優越,遂剽竊佛理而製道經,常有妄誕之說。為此,麟德元年(664),道世上表辯道經之偽。於是在總章元年(668),詔僧道論《老子化胡經》之真偽,後被禁斷。至嗣聖八年(691),詔僧尼之位次先於道士,於是紛諍稍緩。

玄宗時,又尊崇道教,依姚崇所奏,淘汰僧尼,嚴禁寺院佛像之造立。又,玄宗時有道氤與道士伊謙,代宗時崇惠與道士史華,德宗時覃延與道士葛參成及儒士徐岱,敬宗時沙門道士四百餘人,文宗時義休與道士楊弘元及儒者白居易等,互論三教優劣。同時又有湛然出自儒家而弘天台教觀,其門人儒者梁肅著《止觀統例》;澄觀論《華嚴》與《易》之類同;李翱撰《復性書》而採拾《起信》、《圓覺》、《楞嚴》之說,以為宋代儒學之先驅。

憲宗時,韓愈著《原道》、《原人》等文,論佛道二教之弊,又上《諫佛骨表》以佛教為夷狄之法,後又撰《與侍郎孟簡書》攻擊佛教。對此,孟簡以《論夷夏》與《因果報應》酬之;圭峰宗密著〈原人論〉斥儒道二教為迷執,又說《周易》與真如緣起之說近似;河東節度使巡官李節撰《餞疏言》論駁韓愈的《原道》。

唐武宗會昌五年(845),用道士之言,實行大規模的破佛。未幾,又復天下佛寺。此後,三教論諍被稱為三教論談,成為朝廷禮儀之一,漸趨融合,如馬遠、陳清波、孫位等,畫孔、老、釋迦三聖像一幀,以表示其融合。

(6)宋代︰儒學勃興,排斥佛教之風大盛。孫復的《儒辱》、歐陽修的《本論》、石守道的《怪道》、胡寅的《崇正辯》、李覯的《潛書》皆力主儒學而排斥佛學。特別是歐陽修撰《新唐書》及《新五代史》,將有關佛教的事全行刪除,可見其極端。對此,智圓在《閑居編》中倡三教並存不廢之說,契嵩撰《輔教編》及《非韓三篇》明儒佛之一貫,張商英撰《護法論》指斥韓愈、歐陽修之言。此外,張橫渠、程明道、程伊川、朱紫陽等大儒均倡排佛論,然其學說取之於佛教者甚多。楊時、李綱等則主張三教融會。

在道教方面,乾德四年(966),河南府進士李藹因撰《滅邪集》排斥佛教而被流放。開寶五年(972),定僧先道後的位次。淳化元年(990),參政蘇易簡、僧統贊寧與道士謝德共同奉敕集三教聖賢的事蹟。真宗撰《崇釋論》論儒佛一致,後轉歸道教。當時主張道教的有王欽若、張君房等人。至徽宗,頗崇信道教。大觀元年(1107),置道士之位於僧尼之上。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的大寺改號神霄玉清萬壽宮,安置長生、青華帝君像,焚棄誹謗儒道二教的佛典。宣和元年(1119),令改稱佛為大覺金仙、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住持為知宮觀事。

(7)南宋︰先有宗杲倡三教融合之說,接著孝宗撰《原道論》、宗曉撰《三教出興頌》、劉謐著《三教平心論》、子成著《折疑論》、志磐於《佛祖統紀》卷四十一、金代李純甫撰《鳴道集說》等,都反對儒家排佛而倡三教一致。

南宋末年,道士李志常與沙門印簡同受蒙古忽必烈尊崇,至淳祐九年(1249),李志常受命掌天下道教,於是佛道二教的軋轢再起。後來忽必烈就西藏僧八思巴受戒,道士的反感益增。寶祐三年(1255),道士丘處機、李志常等率領全真教徒侵佔京郊的佛寺四八二所,並毀棄佛像,刊佈《太上混元上德皇帝明威化胡成佛經》。寶祐六年,佛道二教在元憲宗前辯論《化胡經》真偽,李志常敗。元‧至元十八年(1281), 敕令除《道德經》外,燒棄道藏及其印版。至元二十八年,敕祥邁撰《辯偽錄》以明道教之偽。

但在這段時間內,金代王中孚創全真教、元代酈希誠創大道教、張宗演創正一教,流行於大江南北,其教會組織初步確立。又,明‧正統年間(1436~1449)完成《道藏》,萬曆年間(1573~1620)續入補成,其教勢因而振興。

(8)明代︰太祖撰《三教論》、《釋道論》,沈士榮撰《續原教論》,姚廣孝有《道餘錄》,屠隆有《佛法金湯編》,德清撰《大學決疑》、《觀老莊影響論》、《道教經解》,袾宏撰《竹窗三筆》、《緇門崇行錄》,智旭撰《周易禪解》、《四書蕅益解》、《儒釋宗傳竊議》等,均論三教之調和。儒家胡敬齋、羅整庵、王陽明等人,均有批評佛教之說。叔心撰《居業錄》、詹陵的《異端辨正》、曹端的《夜行燭》皆倡排佛之論。但大體說來,明儒大多主張儒佛調和。

(9)清初︰一明著《會心內集》、《無根樹解》等,亦倡三教融會。然而此時期,各教都喪失生氣,漸趨萎靡沈滯。

(10)民國以後︰在西方文化的衝擊下,儒佛二教均力圖振作,二教之間也曾有過大辯論。即熊十力的《新唯識論》以儒家為主,評論佛教思想。對此,劉定權撰《破新唯識論》、印順撰《評熊十力的新唯識論》。熊氏又作《破破新唯識論》、黃艮庸撰《新論平章儒佛諸大問題之申述》以反駁上述劉、印二文。

在日本,有佛教、神道及儒教三教的論衡。日本自上古以來即以神道為政治及道德的規範,至應神天皇在位(270~310),阿直岐、王仁等人自百濟傳入《論語》,為儒教興學之濫觴,不久佛教也傳入,遂有三教。欽明天皇在位(540~571)時,蘇我、物部二氏對奉祀佛像一事有論諍。其後,以皇室為首,一般均重神祇,同時也崇信儒佛二教。後來,本地垂迹之說興起,致使神佛融合之論盛行。即自中古來,三教或以佛教,或以神道為中心而融合。

德川時代,神道及儒教與佛教對立,乃至有排他論產生。如自儒家林信勝倡理當心地神道之說,破神佛之融合以來,說儒教者多事排佛。寬文(1661~1672)初年,智脫撰《儒佛合論》破之,於是有儒佛的諍論。到了近世,儒者與國學者也盛行排佛論,佛教徒也多有反駁。明治元年(1868)頒神佛分離令,三教事實上分離對立。在1870年前後,曾發生頗為強烈的「排佛毀釋」運動,對佛教打擊甚大。

〔參考資料〕 《弘明集》;《廣弘明集》;《高僧傳》卷七;《大乘玄論》卷一;《集古今佛道論衡》;《續集古今佛道論衡》;《續高僧傳》卷十五、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大唐內典錄》卷五;《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上;《白氏文集》卷六十八;《釋氏六帖》卷八;《釋氏稽古略》卷二、卷四;《鐔津文集》卷一、卷二、卷十四;《宋高僧傳》卷五、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十、卷四十五~卷四十七。


三時學會

現代佛教史上著名的佛學研究團體之一。其成員以居士為中心,研究對象則以唯識法相為主,與南京支那內學院齊名。其創辦人韓德清(號清淨居士)與歐陽竟無並稱「南歐陽北清淨」或「南歐北韓」,被譽為民初唯識學的兩位泰斗。

學會命名為「三時」,出於《解深密經》的三時教判之說。該經所述之第三時所說法門均為了義教,且特為趣向大乘者而說。由此可見三時學會的宗趣。

該會的前身是韓德清所創辦的北京法相研究會。研究會成立於1922年,並開始公開講學。1925年十月,韓德清以三時學會代表的身分隨太虛至日本出席東亞佛教大會,並在會上發表學術論文〈十義量〉。1927年九月,三時學會正式成立,會員中有許多北京的著名知識份子,如葉恭綽、梅光羲、徐鴻寶、林宰平、朱芾煌、周叔迦、胡瑞霖、韓哲武等人。由韓德清出任會長。該學會每週講述與唯識學相關的論疏,並舉辦普及佛法的公開演講。除了唯識學的研究之外,更擴及社會事業,於1934年設立大良醫院。此外,在佛書出版方面,除韓德清的著述外,所出版的多是法相唯識的古籍。其刊刻、印刷、校勘、裝訂等方面,水準甚高。1935年,該學會曾與上海宋版藏經會合作出版《宋藏遺珍》。

與南京支那內學院相較,三時學會的規模較小,門下人才稍遜,但其學風以細密見長,與支那內學院之談大義迴異,故在唯識學上,亦足以補支那內學院之不足,而與之分庭抗禮。

1949年以後,此學會有趙樸初、周叔迦、巨贊、高觀如、林玄白、周紹良、石鳴珂(芝峰)等三十多名會員,主要在研究玄奘著譯的書,並完成《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的英譯,並於1957年出版《法顯傳》的英譯《ARecord of the Buddhist Countries by Fa-hsien》以紀念釋尊入滅二千五百年紀念。1959年出版韓德清生前最後宏著《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該書台灣新文豐出版公司有影印出版。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界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三脈七輪

印度瑜伽術與西藏密教用語。指人體內的三條氣脈通道與七個氣脈中心點。

印度軍荼利瑜伽術認為人體中,氣所流行的通道稱為脈,而諸脈中最重要的是中脈和左脈、右脈,合稱三脈。在中脈裡又有七個重要的中心點,稱為輪,分別為海底輪、生殖輪、臍輪、心輪、喉輪、眉間輪、頂輪。西藏密教擷取軍荼利瑜伽術的修練法,並加入佛教內涵,而以之為重要法門之一,稱為拙火定(kuṇ-ḍalini,軍荼利,意譯即拙火),故藏密亦有三脈七輪之說。

三脈是中脈和左、右二脈。軍荼利瑜伽認為中脈起自脊尾的海底輪,經過脊髓,上達頭頂的頂輪。左右二脈則起自左右二睪丸,分別沿中脈的左右邊向上行,至臉部時,分別經過左右鼻孔;其間在海底輪、心輪、眉間輪三度與中脈交會。近人陳健民以為中脈不在脊髓,而在身體的正中,約於前額髮際向上四指處,如是筆直而下,直至臍下四指處。左右二脈則分別起自左右鼻孔,直上腦際而下,與中脈平行,至臍下四指處與中脈會合,中間則無交會。

七輪是中脈內七個重要的中心點,軍荼利瑜伽認為七輪是連繫我識、色界身、欲界身及肉身此四種不同素質的機構。這七輪平日為吾人的習氣與煩惱障所遮蔽,若能把蟄藏於海底輪的軍荼利鼓起,循中脈上昇至頂輪,將七輪的障礙物完全淨化,則吾人的知覺能立即伸展至欲界、色界、無色界,以全知全覺往來其間,而不受時空的限制。西藏密教也主張各輪開發皆具有特別的功德。

七輪由下而上,依次為海底輪、生殖輪、臍輪、心輪、喉輪、眉間輪、頂輪。每輪均由中心點伸出支脈,狀如蓮華。

海底輪在脊柱下之基處,肛門二指之上、生殖器二指之下。此輪為基礎輪,軍荼利在此睡眠;軍荼利在此輪中供給所有餘輪的精神與力量。海底輪,其色黃,有四葉瓣。

生殖輪在生殖器官根處,其色血紅,有六葉瓣。

臍輪在中脈內的臍處,其色如暗雲,伸出十條支脈,現成蓮葉形。

心輪在中脈的中心點,位在心臟附近,深紅色,有十二葉瓣。

喉輪在中脈內喉根處,藍色,十六葉。

眉間輪在眉間,白色,二葉。

頂輪,藏密又稱之為頂髻輪,在頭頂,伸出千條支脈,稱千葉蓮。軍荼利瑜伽認為此輪為大自在天主所住處,拙火上升至此與大自在天會合時,修行者即可享無上大樂,而成為無上智士。

◎附︰陳健民〈中黃督脊辨〉(摘錄自《曲肱齋叢書》)

中者,中脈,無為法,表法身。依菩提心、中觀見,修二無我空性,及密宗果位方便所開發。由此脈開發,顯現法身空性;與大樂相合,則證報身;與大悲相合,則證化身。惟佛家密宗獨有。

黃者,黃道,有為法。對前任赤道、後督黑道而言。《參同契》稱黃中。其身見執,隱伏於自然見中,依此修先天定功,證天仙身。

督脈,亦有為法。本《莊子》〈養生主〉,具身見執,後昇與任脈前降,轉河車,行周天,證人仙、地仙身。

脊者,脊柱,有為法。生理學家以為脊柱動物之軀幹,人、畜二身并屬之。

佛家、道家膚淺行人,以此四者位置接近,故多誤會,作證得果身之大障,故當辨一。道家督脈,世皆認為在脊柱中,故當辨二。佛教密典言中脈者,亦多云在脊柱中,故當辨三。道家黃道,在任、督二者之中縫,幾乎與中脈位置相同,故當辨四。繼婆羅門後起之印度教中之哈札瑜伽派,所言三脈五輪,與密宗幾乎全同,亦云在脊柱中;世鮮有知佛祖借用其名,而別具昇華要點之所在,故當辨五。首當知者,中脈從何得名﹖循名責實,理焉庾哉!(中略)

至若捨棄外道黃、督異說,專修中脈者,當本無上瑜伽部規定之要旨以實修之。其前行各種破除身見,及昇華作用、防止後有等,皆當一一檢討。如有未如量證得者,當一一補充。正修中脈時,但當直觀果位修中之法,不宜再念及黃道、督、脊之位置;觀七輪時,不問五臟六腑之位置,但依修中貫穿七輪之觀想行之,當知此中脈者,即是法身佛之代表。由此支撐之七輪及二十四大脈等,為報身佛之本體。由此再分出七萬二千毛孔,諸脈充滿,智體。由此再分出七萬二千毛孔,諸脈充滿,智慧明點即是化身佛之根源。此三身皆屬明行道之果位功德,與凡夫身之黃、督、脊等由無明業力構成者,根本不同。凡身非佛身之模型,亦非佛身之因素,而為修成佛身之助緣耳。如此觀念必先具足,方可進修中脈而得相應。

平時當以四事自檢︰我今能修中脈者,是否依第六意識﹖內執七識所執為能修之我,外執諸觀為所修之中脈﹖抑或我今能修,乃為明空無二修習法身之正見﹖內除七識所執八識之我,外修從上祖師無比中脈教授,別成明行道系統,與我執身見無關。前者非是,後者為是,此其一。我所修習中脈之較近加行、疏遠加行,皆已分別取得現量證德否﹖此其二。我之中觀見是否已如量證得﹖菩提心是否已如實發出﹖此其三。我之如來藏信心是否完整﹖有一等人,只信如來藏唯是種子,一切花果全憑修習,此為不完整信心;我今相信如來藏一切種子花果皆悉具足,我之修習,為除如來藏外層之障礙而已,是為完整信心,此其四。

至若中脈之是否開發,又必與各祖師開發之經驗相同。有一等人以為丹田有火,脊柱內上下掣動,或全身暖熱,或泥丸如破裂狀,或轉河車,或見直線光明,皆認為開中脈相,此殊不是,只能為督脈開發之相而已,尚非黃道開通之相,何況中脈﹖中脈開發之相,必以十事自檢︰(1)煩惱與菩提無別;(2)力大無比,飛行自在;(3)無雲晴空相續現起;(4)一切禪案真理無不了達;(5)具足無漏通;(6)超出時間、空間之限制,大悲事業所行無阻;(7)通達三世智;(8)無念光明大定相續不斷;(9)煙等十相前行早已具足;(10)安樂充滿,涅槃輪迴無有分別。如此完全具足,方可謂中脈及各輪等皆已開發,有一不具足,當如法再修。此上三段,為對讀者最切要之勸告。

〔參考資料〕 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聖喜發難陀《印度軍荼利瑜伽術》第二章。


三論宗

三論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此宗學說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部論為依據,所以稱為三論宗。這三部論都是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年間(399~415)所譯。他的門人僧肇、僧睿、道融、曇影、道生、僧導等傳弘講說,遂開創以三論立宗的端緒。關於此宗的學統,在印度是︰龍樹──提婆──羅睺羅──青目──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在中國是︰鳩摩羅什──僧肇……僧朗──僧詮──法朗──吉藏。

此宗的初祖龍樹,出世於佛涅槃後七百年間,他所著《中論偈》,是根據《般若經》,以「八不」之說為中心,多方面發揮宇宙萬法當體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之理。又著有《十二門論》,以十二門解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空之義。都是三論宗所正依。龍樹的弟子提婆,著《百論》,破斥一切有所得的邪計邪執,同為此宗所依的論典。其次,羅睺羅是龍樹同時人(見《中論疏》卷三),用常、樂、我、淨四德解釋八不,青目是印度梵志(見僧睿〈中論序〉),就《中論偈》作「長行」釋,發展了龍樹的學說。須利耶蘇摩,原是西域沙車國的王子,出家專弘大乘,嘗為鳩摩羅什說《阿耨達經》,闡明陰(即「蘊」)、界、入(即「處」)皆空無相的道理。鳩摩羅什,印度籍,生於龜茲,出家初學聲聞乘,後從須利耶蘇摩探究方等經典及《中》、《百》、《十二門》等論。自此弘闡性空的法門,多為學者所宗。姚秦時到長安,譯出經論,以關於般若性空的典籍為多,盛倡龍樹、提婆之學。僧肇,早年治老莊之學,出家後專究「方等」,又從羅什受業,助其譯經。著《般若無知論》等(後世稱彼等為《肇論》)。僧肇在羅什門下為解空第一(見吉藏〈百論序疏〉),故同門雖都盛弘三論,而只有僧肇一系始終保持純正的學說。僧肇所著《宗本義》及《不真空論》發揮諸法緣生性空之理,而確立了三論宗義。所以吉藏在〈百論序疏〉推尊他為「玄宗之始」,又在《中論疏》中舉山門義,常以什肇並稱。

什肇之學,原在北方流行,後得僧朗傳播,乃流入南方。僧朗,遼東人,劉宋時入關,研習三論,後來到江南,住在鍾山草堂,遇見隱士周顒,即授以所學,周顒因而著《三宗論》。當時,江南盛弘《成實》,三論的玄綱幾乎斷絕,僧朗到了江南,非難了成論大乘師,並破斥從來視三論與《成實》一致的舊說,使三論學重歸純粹。既而入攝山,遊於法度的門下,後來即繼承法度的棲霞寺法席。到了梁代,武帝很器重他,天監十一年(512),遣僧懷、慧令、智寂及僧詮等十人到攝山從他諮受三論大義,就中僧詮學有成就。嗣後數代相傳,遂有「攝嶺相承」的宗派。

僧詮的傳記不明,他從僧朗受學之後,始終隱居攝山,住在止觀寺,因而有山中師、止觀詮等稱號。他一生只講三論和《摩訶般若》,以為《中論》是《般若》的中心正解。著有《二諦章》,早已逸失,只吉藏所撰《二諦義》(卷上)中保存了他寥寥幾句,說明二諦是教,以見其學說的特點。

僧詮的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當時稱為詮公四友,各具獨到的智解。由於他們的宣揚而攝嶺三論之學越發恢宏。就中傳承學統而開闢後來一宗規模的是法朗。法朗,徐州沛郡人,二十一歲出家,初學禪、律、《成實》、《毗曇》,後來慕龍樹的學風,從僧詮受《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華嚴》、《大品》等經。陳武帝永定二年(558)奉敕入京住興皇寺。自此二十餘年相繼講《華嚴》、《大品》及四論各二十餘遍,聽眾常千餘人。他發揮無住無得的意義頗透闢,教化弘廣,其門人差不多遍於全國。知名的有二十五哲,而以慧哲、智炬、明法師、吉藏四人為最著。就中發揚攝嶺相承的學說而建成一大宗派的是吉藏。吉藏幼從法朗出家,便留在興皇受教。他依攝山諸師所傳關於羅什在關中,道朗在河西的舊說,發揮三論的思想,造詣漸深。三十歲時,法朗圓寂,其時正當陳末隋初,江南凌亂,僧徒紛散,許多寺廟都荒蕪了,他曾在各廢寺內廣搜文疏,瀏覽涉獵,見解因以大進。到隋朝平定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之後,他往會稽(今浙江紹興)住嘉祥寺,大開講筵,問道的人士常有千餘,後世因此尊稱為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受請住揚州慧日寺,後又移住長安日嚴寺。他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諸疏及《三論玄義》等著述,多半在這一時期寫成。後來唐高祖入長安,設置十大德管理僧務,吉藏也當其選。吉藏生平講三論一百多遍,並著《大乘玄論》、《二諦義》等。他發揚羅什、僧肇乃至僧詮、法朗一系的三論義學體系,從而完成三論一宗的大業。

吉藏門下有慧遠、智凱、碩法師等,而以慧遠為特出。慧遠繼吉藏之後,敷傳法化,後移住藍田(陜西藍田縣西)悟真寺,不時到長安宣講。智凱常在餘姚(今浙江餘姚縣)小龍泉寺講三論、《大品》,後到嘉祥寺講三論,四方的義學雲集,多到八百餘人。碩法師不見於僧傳,著有《中論疏》十二卷(已佚),《三論遊意義》一卷(現存)。吉藏的再傳弟子見於僧傳的,只有元康。相傳他出於碩法師門下,於唐太宗貞觀中(627~649)奉詔入長安安國寺講三論,造《三論疏》解釋中觀義,又撰《玄樞》二卷,總明三論的宗旨,均散佚。此外還著有《肇論疏》三卷,現存。

吉藏的門下,還有高麗‧慧灌,後來傳三論宗於日本,為第一傳。其弟子智藏也曾經到中國來研習三論,為第二傳。智藏的弟子道慈,來中國留學十八年,遍學法相、律、《成實》、《華嚴》、真言及三論,嘗入元康之室,其學說傳於日本,為第三傳。因之此宗在日本的奈良時代甚為流行。

和吉藏同時弘傳三論的還有和他同出法朗門下的慧均,著有《四論玄義》十卷,現存七卷。他的學說和吉藏稍有不同。又,吉藏的學統以外,在貞觀時代弘布三論的學者有慧因(智辯弟子)、慧暠、法敏、慧璿(三人都是法朗門下明法師的弟子)、靈睿(慧暠弟子)等。但三論宗吉藏一系,流行不久,即因天台宗、慈恩宗相繼盛行,而漸次衰微。

本宗所依典籍,以《大品般若經》為所依經,以《中》、《百》、《十二門》三論為所依論。《中論》(亦稱《中觀論》),頌本是龍樹所造,釋是青目所作,全論二十七品,依吉藏《中論疏》的分判,初〈觀因緣〉等二十五品,破斥大乘的迷失,闡明大乘的觀行;次〈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二品,破斥小乘的迷執,分辯小乘的觀行;後〈觀邪行品〉的末段,重明大乘的觀行,推功歸佛。《十二門論》頌本和釋都是龍樹所造。全論以觀因緣等十二門構成。依吉藏《論疏》的分析,初〈觀因緣〉等三門,明空門;次〈觀相〉等六門,明無相門;後〈觀作〉等三門,明無作門。由三解脫門成立空性實相之義,為中觀入門階梯。《百論》頌本是提婆所造,釋是婆藪所造。依吉藏《疏》的分析,全論十品,破邪顯正分為三章︰

(1)捨罪福品(第一)︰明捨罪捨福及能捨的空三相智,顯示佛的漸捨之教,屬於顯正。

(2)從破神品(第二)到破常品(第九)︰就中前一品破我明眾生空;次七品破法明法空,即正辨破邪。

(3)破空品(第十)︰即破無我,歸結畢竟空的境界。三論破顯各有重點,故兼辰本宗所依論典。

在判教方面,本宗以破一切有所得見為主旨,故說一切大小乘經同明一道,以無得正觀為宗(見《三論玄義》),並無淺深優劣。但因一代佛教,原為對治眾生的見執,因病授藥,眾生的機根不同,因而法門也有種種差別。如對二乘說《阿含經》,對菩薩說《華嚴經》等。由此本宗立二藏、三輪,以判一代佛教。二藏是《涅槃》、《智度》、《中觀》等經論所說聲聞藏、菩薩藏,亦即小乘及大乘︰如吉藏《法華遊意》(第四〈辨教意門〉)說(大正34‧644b)︰「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二者赴大機說稱為大乘。而佛滅度後,結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其次,為了防止二藏的教判墮於有所得,更依《法華經》〈信解品〉說三輪的教判。三輪是︰(1)根本法輪,即《華嚴經》;(2)枝末法輪,即從《華嚴》以後到《法華》之前一切大小乘經;(3)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佛初成道在華嚴會上純為菩薩說佛所證一因一果的一佛乘,是一代教法的根本,所以稱為根本法輪。但是薄福鈍根的機類,聞此一乘法門心生迷惑,所以於一佛乘分作三乘,而說諸小乘經乃至「方等」、「般若」等大乘經以陶鍊調理,四十餘年皆說此三乘之教,所以稱為枝末法輪。到了《法華》會中,根緣已經成熟,能夠接受一乘,於是會三乘的枝末歸於一乘的根本,稱為攝末歸本法輪。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性空的中道實相論。此說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等一切萬有只是眾多的因緣和合而生,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畢竟空無所得。但為引導眾生而用假名來說有,這就是中道。所以不離性空而緣生的諸法歷然可見,雖有假名仍是無得的中道實相。為了闡明這空無所得的道理,更立有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三種法義。

(1)破邪顯正︰依《三論玄義》說,三論的義旨,不出破邪顯正二途。破邪是破有所得,顯正是顯無所得。但此宗旨是破而不立,即只破斥顛倒虛妄,別無所有,故破邪也就是顯正。至於所破邪執,可概括為四種︰第一是外道,不明了人法二空道理而執著有實我實法,起種種邪見。第二是《毗曇》,雖已了達人空,而執著諸法實有。第三是《成實》,雖然了達人法二空,但仍沒有除去偏空的情見。第四是墮於有所得見的大乘,雖除偏空,仍執涅槃有得。又為令眾生體會這個無所得理,於無名相中強立名相,用真、俗二諦言教,來詮顯它。仍為顯明無所得空義。

(2)真俗二諦︰本宗從攝嶺、興皇以來,即以二諦為能說的言教。其典據是《中論》〈觀四諦品〉所說(大正30‧32c)︰「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百論》卷下〈破空品〉所說(大正30‧181c)︰「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此等均謂二諦乃為引導眾生而說,即為著空者依俗諦屆蔔,為執有者依真諦明空;令體會超越有、空言亡慮絕的諸法實相理,從而二諦不過是說法教化上的方便,這叫作言教二諦。但此宗以無所得空為主旨,所以說二諦是言教,亦只適時而用的假設,不許執此說而墮於有所得見。

(3)八不中道︰此宗更依《中論》(卷一)詳開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等八不法門以明二諦之義。這就是要從八方體會緣起性空的意義。本來分析種種邪執,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的四雙八計。其中生、滅、常、斷是時間的計執,一、異、來、出是空間的計執,這些計執都和捨離妄見戲論的中道實相背道而馳。而眾生都把它當作實在,以致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之中,輾轉迷執,不得出離。現在就對這些計執一一用「不」字來遮遣它,以顯無所得的中道實相。稱為八不中道,這是破邪,從而也就是顯正。

本宗依無所得理,說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實無成佛可得。但依假名門,也說迷悟和成與不成。這就是由於眾生根器有利鈍,惑障有厚薄,成佛也有遲速之義。利根眾生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可以頓得佛果。鈍根眾生三大阿僧祇劫積集萬行,經過五十一位而到妙覺。但從一念不礙三祇來看,亦可說念劫融即,利鈍平等。總之,此宗雖立五十一位,而其本意卻是眾生本有佛果覺體,因被客塵煩惱所蔽,所以流轉生死,只要拂除客塵,湛然寂靜,本有的覺體即宛爾而顯。(黃懺華)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三論宗〉

(一)三論宗思想的淵源
隋代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破佛的政策,而重新提倡佛教。在隋一代四十多年時間,佛教重新抬頭的狀況是相當厲害的。新造的寺院達到三千九百餘所,重新度僧二十三萬六千餘人,寫經和修補舊經六百五十八藏,造像十一萬軀(見《法苑珠林》卷一百)。但對於佛學有影響的,卻是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教學系統的一件事。這是在當時流行的學派中,選出著名的學者,集中於通都大邑,分為五眾(五個集團),每眾立一眾主,負擔教學責任。開皇十六、七年間,長安五眾的眾主可考的是︰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此中地論是宗《華嚴經》,大論即《智度論》,是宗《大品般若經》的)。從這上面可以看出當時學風轉移的趨勢。隋代以前,佛學界曾經有過輕經重論以致混同大小乘的情況(這可參考周顒〈鈔成實論序〉),五眾一立,就矯正了這種偏失,同時也使它們互相接觸,參酌義理,自然得著折衷的結論。另一方面,當時新興的學說,像南方真諦所說而由曇遷北傳的《攝論》,北方羅什所說而由僧朗南傳的三論等,都沒有來得及立為學宗,但因為受了國家重視其他學說的刺激,也都很快地發展起來,吸取時論優點,而另成獨立的派別。

原來大乘佛學的初傳中國,是以《般若經》一類理論為基礎的,經過鳩摩羅什的翻譯宏通,一轉而有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說法。般若理論強調宇宙萬法的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而三論的立說則更發揚了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精神。羅什的時代恰當亂世,後來他的學說傳承不大明瞭,不過傳承的正宗在於僧叡、僧肇等系是無疑的。僧叡一系初傳僧導,再傳曇濟,就不再專講三論,而兼宏《成實》(舊說曇濟得法於道生,傳法於道朗,再傳僧詮,這都錯誤,不可信)。這大概因為三論的止觀方法難詳(例如三論裏有關止觀的《中論》〈觀法品〉就因翻譯的文義凌亂而無法運用),不如《成實論》所說的次第可據,所以開了個方便,就用《成實》來作中觀的階梯。但一經提倡,人們便不能很好地辨別學說性質的大小、權實,反成為喧賓奪主的情勢。倒是僧肇一系,雖不甚發達,卻保持了理論上的純粹性。他們的重要思想,像「性空自虛」、「立處皆真」等(詳見僧肇《不真空論》),都由遼東僧朗在北方得著傳授,劉宋末年來到江南,其後依止法度住在攝山(棲霞山),傳法僧詮,保存未失。詮門多才,著名的有「四友」,各各具有獨到之處。其中思辯俱優的上首是四句朗(法朗),次為領悟辯(智辯),三為文章勇(慧勇),四為得意布(慧布)。就由這些人大弘其說而構成一個規模。它的特點是︰(一)離開了《成實》的夾雜思想,成功純粹的三論學;(二)溝通了《涅槃》、《法華》等大乘經典的思想;(三)建立了不著兩邊也就是辯證的思想方法;(四)發揮了不真空(假名即空)的中道思想。這樣便為三論宗開創奠定了基礎。

(二)創宗者吉藏
三論的學說傳到吉藏,便打開了局面,成為一大宗派。吉藏是安息僑民,梁武帝太清三年(549)生於金陵,那時恰巧真諦在金陵,吉藏的父親攜去謁見,真諦便給他取名吉藏。他又時常跟著父親去聽興皇寺法朗的講說,很能領悟,七歲,便從朗出家,一直留在那裏受教。十九歲,他的學問就有了成就,替法朗複講,發揮辯才,博得大眾的佩服。隋朝取得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以後,他曾移住會稽的嘉祥寺一個時期,因此後人也稱他做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初年,他受請到北方,住在長安日嚴寺。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三論的註疏(《中論疏》是仁壽二年所出,《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業四年出),創立了三論宗。唐初武德年間,僧制腐敗,唐高祖在長安設立十大德來綱維僧眾,吉藏也在當選之列。但不久,武德六年(623),他便死了,享年七十五歲。

綜合吉藏的一生來看,他從小(七歲到十九歲)即在義學爭論的環境中成長,所以養成一種好辯的脾氣。當他創宗的時期(大業四年前後),對於一代的地持論師、十地論師、攝論師諸家,都是毫不容情地縱橫破斥。又和當時全國五眾的第一摩訶衍匠且是三國論師(曾受過齊、梁、周三代尊崇的)的僧粲公開辯論了幾天,數番往復,終於取得了勝利。另一方面,由於他很早就顯露頭角,經常受著皇室的禮遇,便又養成他的驕慢性格。他對信徒,很能因物開剖,所以財施填積,凡有所營,無不成就。卻是在小節上,任性不拘,所以後人批評他是愛狎風流,貞素所譏。臨終,他還作了篇文章︰〈死不怖論〉才死。另外,他生當世亂極烈的時候,很多寺院都荒廢了,他帶著人到處去搜羅文疏寫本,積滿了三間屋子,所以他目學(瀏覽涉獵)的長處,是過人的。他的著書徵引廣博,如《百論疏》裏引到的僧叡〈成實論序〉,保存了有關馬鳴、龍樹年代的珍貴資料,就是當時佚文重被發現之一例。吉藏有了這樣特殊的憑藉,又有犀利的見解,他創宗的議論表現於各種著述中,會縱橫自在獨步當時,並不是偶然的。

三論宗由吉藏開創以後,幫他恢宏的有他同門的慧均和弟子慧遠。他門下知名的還有智拔、智凱、智命等。又有碩法師,傳元康,再傳道慈,成為日本三論宗的正傳。但是三論宗在中國因為天台、慈恩各宗和它相競,不久就漸趨衰微,反不如日本流傳的久遠。

(三)宗本義的二諦說
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中觀一系。到後來,印度中觀系學說的特點,表現在用「二諦」(對於真理的一種相對的說法)為中心來組織一切理論(見義淨《金剛經論釋》附錄贊述),但是中國的三論宗在開創時就已特別發揮到這層義理。這一方面由於吉藏見解的深刻,另一方面也是受了那時江左流行的成實師學說刺激而然。成實的議論是介乎大小乘之間,它不僅主張人空,還主張法空,而以滅卻假名、法、空三種心為究竟,這是一般小乘學說(從前譯傳到中國來的)裏所不曾見到的。它又強調「中道」理論,對於宇宙萬象的法體有無、假實,不作定說,卻主張離了這些邊見歸於中道,這又是一般小乘學說所不能企及的。作為這些義理的根本,成實師卻提出了對於二諦的相對看法即是「二諦」的論門(參照《成實論》卷二〈論門品〉)。因此,在成實學說最流行時期的梁代,有關二諦的解釋非常複雜,像梁‧昭明太子辯證二諦義,答覆二十二家的問題,可見一斑(參照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一)。在那些二諦說中間,最重要的要算當時的三大家──莊嚴僧旻、開善智藏、龍光道綽所說了(其先還有光宅法雲一家,因為他的《法華義疏》特別流行,信奉他成實說的反而減少了,所以不再舉他)。三大家都主張《成實論》通於大乘,正是那一時代的成實師代表人物。他們看二諦是可以相即(或者說統一)的。不過,如何相即,三家的看法並不一致。莊嚴主張互為說,二諦互為其體,也就是說真假兩諦體一而用二,所以這種相即是不異的即。開善主張中道說,以為二諦同出一源,同以不二中道為體;這也就是說各各與中道相即,所以他們講的即是即是的即。龍光的主張又不同,他作異體說,以為二諦相待、相依,這樣來構成它們的相即,這種即實際是不離的即。在三論宗看來,這些說法都不正確。其初,不管他們說的是同體或異體,但都承認有個實體存在,這就成為「性實」的說法,而根本和「性空」的精神相反。其次,他們所謂真諦和俗諦,完全在境界或道理上分別,而境界和道理上說真說俗便會分出界畔,根本談不到純粹的相即。這是三論宗對於那些說法的總批評。

那末,二諦應該怎樣解釋呢﹖據三論宗講這應看成因緣相待而有的分別,所以只有假名,並無實體。這又應看作是對機立說而屬於言教方面的事。這就和成實師偏說境理的議論相反了。如問,三論宗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第一,《中論》〈觀四諦品〉有這樣兩個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由此可見二諦完全是屬於言教形式的。至於怎樣為諦﹖諦是實在。說法雖異,而所對不同,不妨都成真實。所以青目解釋這兩頌說,世俗諦明虛妄法,但對於世間是實在,第一義諦明法空,但對於聖人是實在。《中論》的說法如此,另外《百論》的說法也是如此。《百論》的〈破空品〉說︰「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這些即是三論宗二諦理論的根據。由此,三論宗的二諦說裏有「於諦」的名目,這指於世間為實,於聖人為實,由所對成諦而言。又有「教諦」的名目,這指依所對說真實的言教才屬諦的當體而言(有關二諦的各種理論,詳見吉藏《二諦章》)。總之,三論宗是要用對緣假說的二諦方便來顯示諸法實相的無礙、性空,所以,對於以境理為諦的偏見來說言教的諦,其實並不執定言教(有這一層,便和廣州大亮法師所說決定以言教為諦的不同)。另外,顯示方便,雖用相待的二門,而所顯的實相終歸於不二(有這一層,便和成實諸師勉強用相即的說法統一二諦的又不同)。這些都是三論宗說二諦的旨趣。

(四)判教和中觀
三論宗在判教和觀行方面,也是依據言教二諦和實相無得的論點立說的。這一宗看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並無高下。因為言教是應病與藥,各有所適,既然都能治病,也就沒有價值的不同了。這可以說,到了究竟,顯理無二,免於有得,和他們無得的主張是極符合的。從另一方面看,佛說的言教,既然各於所對是實,就不妨加以區別,而有二藏(菩薩藏和聲聞藏也就是大乘和小乘)。有時還可以分判為三輪︰第一,根本法輪是佛最初所說的《華嚴》,此經談一因一果,舉出一乘為根本。其次,由於根本說法不能普遍適用,便有大小乘各種經典,由一乘開而為三乘,這是枝末法輪。第三,究竟法輪是佛最後之說,即《法華》、《涅槃》的會三乘歸於一乘。這樣的解釋,把當時流行的重要思想像《十地》、《法華》、《涅槃》,乃至《大品》、《維摩》等都融攝無遺,不過依然貫徹了言教平等的精神。特別是以《大品》對《法華》等來說,當時的成實論師和十地論師們也嘗有意地予以抑揚的批評。像成實論師以四時或五時來判教,將《大品》等般若看成第二時,十地論師以三宗或四宗來判教,又將《大品》作為第二宗捨相教,而三論則屬於第三不真宗。總歸一句話,般若、三論都是不究竟的。三論宗完全不這樣看。他們以為,各種大乘所說無不歸於究竟,只是義理有正明,有傍明。像《般若》廣破有所得,正明無依無得,佛性、一乘等義都屬傍明。《法華》正明一因一果的一乘,而無所得和佛性都歸傍義。同樣地,《涅槃》正明佛性常住,而傍及一乘和無得。並且這些經對機不同,還有意地互相開闢,這就無礙於它們的會歸一趣,等無高下了。由此可見,三論宗的判教和一般從抬高自宗地位出發的完全不同。

再說觀行,三論宗以證得中道為標準,建立「中觀」法門,而入手處便採取《中論》篇首緣起頌所說的「八不」看法。這是要從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方面去體會緣起的意義,從而認清諸緣起法的實際,在離染趨淨的過程裏能正確地運用它們,以達到究竟。「八不」的看法可以有種種安排,扼要地說,不外於五句、三式,也就是聯繫著二諦、中道來作區別。所謂五句;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俗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設的生滅看為俗諦中道(三句),從假設的不生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明中道(五句)。這裏面的三句中道還可以詳細些說,生滅都是因緣假名,所以說生,生而不起,說滅,滅而不失,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俗諦中道。和俗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不生滅也非不生滅,這是真諦中道。有為俗諦假說生滅,空性真諦不生不滅,兩者不離,生滅而不生滅,不生滅而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明中道。如此解釋,也是和成實論師們執有實理來說三種中道是判然兩途的。至於所謂三式︰若其先著重有實法,空實而成假,這是第一式。並假亦空,是第二式。不待空空而即假成空,是第三式。這又和當時周顒所傳的「不空假名」、「空假名」、「不真空」三宗的說法相當。最後所說即假成空或者不真空,即《肇論》所說「立處皆真」,這原是關河正傳(指羅什在關中提倡的正義),三論宗的中觀法門講到究竟處,當然會歸結到這上面的。

(五)歸於無得的方法論
三論宗用來思辨和批評一切的,是「破而不立」的方法,他們不留一點執著為他人所破。這樣歸於無得的方法乃淵源於印度中觀的理論。龍樹《中論》第四品末尾有兩個頌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頌文的大意是,在以空無自性為根據的這一大前提下,儘管立論爭辯時所舉不能概括淨盡,但意之所至,無不包含,再不會有例外來作為反對的論證。這正同《廣百論》所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所以青目解釋《中論》那兩個頌,用總結的口氣說,這是依據空性解說一切的樞紐。三論宗的破而不立,正符合這層意思。或者有人疑惑,假使破了他宗而自無所立,豈不是落空了嗎﹖這也不然。因為破邪即是顯正,邪執若盡,當然正義會完全顯露。所以三論宗雖不主張破外有立,但於邪正的區別卻極嚴格。這裏所謂邪執,從外學、小乘到大乘,凡到了最後主張有少分所得的,一概歸在其中。就中國一方面言,外學最重要的是道家(這對佛家而說為最要),小乘是當時的毗曇、成實,大乘即地論、攝論、地持諸師。依著吉藏的《三論玄義》所說,一切有得的議論大都從本體論方面立說。如道家之說「太虛」為萬有本源,意謂以無為本,有生於無,此即「本無論」。極至大乘地論攝論諸師說有「真心」、「藏識」,亦復同於實體。由三論家看來,這些議論分別都屬假名,其實無得。再講「正義」,有人法兩部分。依人而說正,是出自龍樹所說,龍樹創興大乘是最契合佛意的。依法而說正,內外俱冥(內外議論概不滯著),大小同寂(大小乘說也無偏執),這才能符合正理,發起正觀,滅除戲論斷卻苦輪,而達到佛家理想的境地。如此立說,當然是極端發揮般若無所得的義理的。

無所得,就執著的對象自性不實而言,它與無塵(即唯識無實所緣)很相似。當時主張無塵學說的,有新起的攝論師。《攝論》為真諦晚年在嶺南很用心的一部譯籍,經過他的解說、宏揚,弟子輩像僧宗、慧愷等,都能完全瞭解論意,並曾到建康一帶地方傳播,但被厄於成實、三論諸師,其說不行。一直到了隋初,曇遷躲避北周法難來南方,從桂州刺史蔣君的家裏得著傳授,後應隋文帝的召請,住在長安大興善寺,開始講傳此論。當時的人以為創聞,一班耆宿大德如慧遠(六十五歲)、慧藏(六十六歲)、僧休、寶鉦、洪遵(五十八歲)、以至高年的曇延(七十二歲)都在那裏橫經稟義,真屬盛極一時,因此北方《攝論》的學說非常流行。至大業初年,吉藏也到了長安,他想和在江左一樣,用三論來壓制《攝論》,於是雙方思想起了衝突。特別是三論主張無得,好像類似《攝論》的無塵,關於這一層更不能不嚴格地表示態度,避免混同。因此,吉藏作《百論疏》,在〈破塵〉一品的前面加上個通論,名為「破塵品要觀」。大意說,塵(意識的對象)由想立,三論的正觀是破想不破法,想息而法亡。這和小乘的析塵觀以為對象是從鄰虛(即極微)所合成的不同,也和大乘的唯識觀說塵由識現的不同。因為小乘看塵是實在的,大乘看識是實在的,一概歸於有所得,完全和三論的基本理論相反。至於大乘唯識觀的觀塵觀識,顯然有先後次第,這和三論的主張塵識同時破斥也屬兩途。所以,三論宗對於攝論師說的批評是,一往之談,未得究竟。這樣算是很扼要地劃清了兩家學說的界限。

(六)典據方面的略評
三論宗學說的要點,前面已經列舉,現在從典據和思想兩方面分別略加批評。在典據上,三論宗是反對成實和攝論師而主張歸於無所得的。《成實》一論,性質比較特別。依照玄暢替《成實》作者訶梨跋摩(師子鎧)所做的傳記說,跋摩先研究了《迦旃論》(即迦旃延尼子所著《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宗旨,以為都是枝末之談,無關教化的本源,於是去跟僧祇部論師尋究根本,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而著成這部論書。這說明《成實》思想的來源在於僧祇。從律家所傳的源流看,僧祇原屬一類的分別說部,並非單純的大眾部。分別說的理論在印度本土沒有盛行,只流佈於錫蘭。所以後來從印度本土傳播的大小乘典籍都沒有《成實》思想的痕跡,而我國學者也始終不能明白它的真相,甚至有人還認它為大乘之說。現在用錫蘭方面的文獻資料,比較並按實《成實》所說的義理,先舉滅三心為滅諦一義而言,分別說部原來主張有有情空和行空(這些等於別處所說我空和法空);諸蘊上面沒有所謂有情這一法相是有情空,進而諸蘊亦不成有為相是行空,因為在滅定和無餘涅槃的狀態中諸蘊也是不存在的。這些恰恰是成實家所說滅三心的註腳。說沒有有情即滅假名心,說諸蘊不成有為法即滅法心,滅了有為入無餘涅槃,就連空心也沒有了。分別說部雖未明說滅空心,但含有這樣的意思是可以推論到的。因此,小乘的學說裏不但有我空,也有法空,只是它的究竟趨於斷滅而已。中國當時的學者因為看到地論、攝論等說小乘不知法空,所以誤會《成實論》通於大乘。惟有吉藏依據三論的思想論斷《成實》決定是小乘之說。雖然《成實》也談到無得是究竟,但是先有有情、法、空三者之可得,而後歸趨於無。大乘不然,始終以無所得作方便,根本和小乘是兩途。關於這些議論,我們從典據上刊定,吉藏的見解完全正確。

其次,三論宗主張二諦應從言教方面說,而不可依境理分判。《中論》、《百論》,自然是這種說法的依據,如果比較《成實》所談,它的實際意義益能顯露。《成實論》裏,也嘗從言教一方面說二諦,像〈十號品〉說︰「佛有二種語法,一依世諦,一依第一義諦,如來依此二諦說故所言皆實。又佛不說世諦是第一義諦,不說第一義諦是世諦,是故二言皆不相違。」這些是講,二諦各別當理,而不相混雜。要問,什麼是世諦﹖什麼是第一義諦﹖《成實論》〈論門品〉說︰「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門故說有我,第一義門皆說空無。」現在推究《成實》這樣思想的來源,也在分別說部的主張裏。如錫蘭所傳《論事》的〈大品〉第一章說,佛有二種說法,一為俗說,一為真說。如說有情、天、梵等名相,都屬俗說,如說無常等、蘊處界等、念住等,則屬真說。有些人可從真說得益,那末,就為他們先真而後俗;假使能由俗得益,就為他們先俗而後真。不管說俗或說真,都是真實。第一種真實稱為「假設言說諦」,它的內容是一般世間所承認的尋常道理;第二種真實稱為「真實言說諦」,它的內容是諸法的如是相。這些話,正可用來解釋《成實》的二諦說,並還看得出《成實》二諦所詮的是二。更進一層,也可以明白三論宗以言教分別二諦,實際和《成實》不同,它所詮的卻是一事,故說不從境理方面立論,只有解釋義理的方式才分別得出真俗。因此,三論宗對於《中論》裏有名的「三是偈」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作這樣的說明︰第一句解釋假有即是俗諦,第二句解釋真無即是第一義諦,這兩種都是言說,都是假設方便,方便即中道,因為中道要由方便才能悟入的。三論宗如此解釋,典據上也算大體正確,不過關於假名一層說得還不透徹。偈文裏的假名原作「取因施設」,取即是受(感覺),由根和境相對而有所見聞覺知皆謂之受,以受為因的施設相當於認識論上面的表象,由此進一步發展才有概念。三是偈的第一句泛指一切事物,第二句說無實性,第三句說只有假象。無實和假象兩義相反而相成,這正是中觀的宗旨所在,而三論宗那樣解釋卻將它遺漏了,未免是種缺點。

最後,三論宗針對著攝論師說破想不破法,舉陽燄水想作譬喻,以為渴鹿見到陽燄誤認為水,其實只有水想,而水的幻象如能去掉,顛倒分別就可消滅,因為能分別和所分別原是一同起息,用不著像攝論家那樣講唯識無境而去境存識的。這一種說法,我們從《攝論》的本意上看,並不十分符合。攝論師真正的唯識說原將唯識覺看成境界覺一樣,也是勢在必去的。他們嘗說,這像暗中見繩,顯現像蛇,蛇覺去了之後,繩覺也應消滅,因為繩子從好多細縷合成,同樣的不實在,所以攝論師對識並不保留。並且識所緣的境界也不像三論宗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可以和想一同消滅。就以像水的陽燄來說吧,水雖不真實,但在空氣裏,有那種動搖不定的光景,決非息了水想就會不存在的。關於這一層,本應有個交代,而三論宗忽略了,所以他們那種說法並不完備。這些是從典據方面對三論宗所作的略評。

(七)思想方面的略評
其次,講三論宗的思想怎樣從舊的思想發展而成,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它是直接淵源於僧肇「不真空」的學說的。不真空意謂假空相即,所以會將真俗二諦說成同緣一境,又會發生去想存真以及除分別即顯實相等等的說法,這些都可看成思想上自然的開展。不過,大乘佛學的真正精神不但在去想除分別,而應該反轉來依據無所得的實相更有所為,所以說認識實相只是方便尚非究竟。三論宗的思想並沒有重視這一層,就像他們解說假名,僅僅泛指「名假」(《般若經》所說三假之一),至於實證以後運用假名來說教的「善權假」或「教授假」(也是三假之一)卻沒有特別提出,以致有時否定概念(即名字)的作用而趨向消極,說到實相常強調離言忘慮,在實踐上也專向這一邊推進(其詳見「破塵品要觀」),不免有些偏失。

再講到有關那一時代社會意識的反映,當三論宗思想醞釀的時候,北方佛教學者間本有一種改革佛教的要求,因為佛教傳來中國,表面為大乘理論,而實際不脫小乘行徑,一向是退隱的、山林的。道教興起之後,找到這一弱點,對佛教痛加攻擊,以為佛教破壞身、家、國,可稱三破。另一方面,由於佛教得著世俗大眾的信仰,經濟上逐漸構成寺院地主的形態,又為逃避國家賦稅的處所,就會影響到一般社會經濟。所以北周的當政者武帝由於衛元嵩的提議,發生改革佛教的念頭,主張「一切皆道」,即謂真正的道無處不在,並不必拘泥出家的形式。換句話說,他就是要藉口提倡大乘的精神來推翻佛教當時的制度。這件事經過七年的爭論(從北周‧天和元年到建德三年,即567~574),最後決定實行毀像焚經,使僧尼還俗,算是中國佛教史上第二次的破佛(當時表面上連道教一齊廢棄,但另立「通道觀」,以道教徒主持它,而收容蓄髮的菩薩僧)。又過三年到建德六年(577),北周滅了北齊,連北齊的佛教一併破壞,當時還俗的僧人多至三百餘萬。這一事件發展至此可說達於頂點,影響所及,不能不激起當時佛教徒對於現實改變看法,因之佛家學說中的實相觀念,曾在各大家的思想上有再加認識的共同趨勢。不過,三論宗對這一點,依舊走了消極的道路。這應該是,吉藏本人置身江南,對於北方法難並沒有痛切的感覺,而越時不久,隋朝又統治了全國,重新提倡佛教,恢復了寺院原來在社會經濟上的地位,這樣很容易使人感覺現實是可以維持舊狀,而對於實相的解釋不期然就偏向保守了(像「立處皆真」的理論每每會被誤解為存在的都有價值,這就便於主張維持現狀的有所藉口,而佛學裏一些從虛妄評價上不承認現狀的積極思想,如當時攝論師所傳播的,反而處處遭受壓制不得發揚了)。由這上面,我們也可理會三論宗思想短長之一斑。

〔參考資料〕 《三論宗之發展及其思想》、《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7}、{48});《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3});大容譯《古三論宗的傳承》(諦觀雜誌第五、六期);平井俊榮著‧許明銀譯《中國三論宗的歷史性格》(諦觀雜誌第三十~三十三期);前田慧雲《三論宗綱要》;《中國般若思想史研究──吉藏と三論學派》;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丸山孝雄《法華教學研究序說──吉藏における受容と展開》;Richard H. 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三諦

天台宗用語。為表顯諸法的本然實相而立的三種原理,即︰空諦、假諦、中諦等三諦。空諦謂諸法空無自性,體不可得。假諦謂諸法宛然而有,施設假立。中諦謂諸法其體絕待,不可思議,全絕言思。三諦是天台宗的中心思想,用以表達體用相即,圓融無礙的教義。同時,天台宗止觀法門之心要即為與三諦相應之三止三觀,由此益見三諦在天台宗的重要地位。

三諦思想脫胎於《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所云(大正30‧33b)︰「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偈。但包括《中論》在內的印度大小乘佛教,都是以二諦(真諦、俗諦)為通說。天台宗在二諦之外加上中諦,主要是用中諦連繫真俗二諦,強調三諦的圓融相即,由此建立起天台宗的諸法實相論。

天台宗所說三諦又稱圓融三諦,謂諸法實相,其體唯一,即德用而分空、假、中三諦。因此空非偏空、假非偏假、中非空假之外的中。由是而空之當處,即假即中;假之當處,即空即中;中之當處,即空即假。三諦各自皆是破、立、絕待三義互融,因此三諦俱破、俱立、俱絕待;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相互融即,無礙自在。

天台宗認為三諦圓融之理是天然的性德,無論是佛界還是地獄,乃至法界任何一物,其當體當相都是圓融三諦。這是實相論之極致,稱之為一境三諦。為令修行者實證此一境三諦之理,天台宗主張可以透過觀察吾人之「一念心即是三諦圓融」。以此為觀法,便是一心三觀。

◎附︰慧嶽《法華玄義釋籤》卷首概說(摘錄)

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所謂三諦,即︰空諦(真諦)、假諦(俗諦)、中道第一義諦(中諦)。真諦是明白一切事理的淵源,即一切萬象無自體屬於空,故真諦是泯一切法。俗諦是顯現萬象實際不可缺的受用,故俗諦為立一切法。中諦是舉一即三、三即一,不偏二邊,雙照互融無礙為中諦。

大師強調三諦圓融的論理,旨在糾正實踐的行者們,不得執著於空(真諦、空觀),如果認為空為極致,即就停滯於方便城(二乘住處),無法至寶所(佛陀住處),故必須從空入假,修持一切萬行(俗諦、假觀)為進入寶所的準備,但智者大師又怕從俗而變質忘本,故才強調中道的中觀,即在修空觀的真諦理體中,必須兼修六度萬行的俗諦假觀。但修持假觀趨入俗諦時,也不離真諦空觀,即保持空中有假,假中具空,舉一即三、三即一的中道義為主體。

大師為解釋三諦的淺深,分為別入通、圓入通、別教、圓入別、圓教等五種而論述,即︰

(1)別入通︰又稱別接通,即通教接入別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們,聽「非有漏、非無漏」即能理解到有漏為俗諦,無漏為真諦,非有漏非無漏為中道,但其所理解的中道,唯知是異於空真諦的理論而已,尚未達到雙照的功用。

(2)圓入通︰又稱圓接通,即通教接入圓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對於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對「非有漏、非無漏」,都能了知含具雙非雙照的妙義。

(3)別教︰以「有」為假諦,「空」為真諦,對於真諦,認「非有非空」為中道,所謂「中」乃屬「但中」的稱謂「理」而已。

(4)圓入別︰又稱圓接別,即別教趨入圓教的對象,對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其所了解的中道,卻是超「但中」而且具足一切佛法的境界。

(5)圓教︰即三諦圓融,一即三、三即一的具足無礙互照的圓滿。

又將別教再分別隔歷三諦、歷別三諦、次第三諦等,隔是針對空間性於「橫」為主體的彼此隔異,歷是以時間於「竪」為前後次第而尚未融即為主體的論法。所謂橫的彼此隔異,乃強調真諦(空)理體中,無假、無中,俗諦中即無空、無中,中諦中無空、無假的完全隔離。竪的前後次第,是初修持空觀成斷見思惑,次修假觀斷塵沙惑,後修中觀斷無明惑,即修三觀斷三惑的次第證入為旨趣。圓教也分為圓融三諦、一境三諦、不次第三諦、不思議(不縱不橫)三諦,即三諦圓融,不縱不橫,一即三、三即一的融通無礙,故在真諦中,具破有、立空、破立絕待的三義,破有是「空」能破「有」的含義,立空是「空」能立「真諦空」,破立絕待是雖云破有,卻不單是只破有,立空之中,不單是立空,乃屬破有即立空,立空即破有的破立相即,係是絕待之超然境界!其中的破有屬空義,立空屬假義,破立絕待即中義,故「空」的一諦中,具空假中的三諦相即。

俗諦(假)也具破空、立有、破立絕待的三義。破空是雖在俗假中,還能破空;立有是俗諦中樹立萬有的正義;破立絕待是針對破空立有,仍然具互照絕待,即是說「假」的一諦中,顯然三諦相即的圓融自在。

又中諦中也具雙遮、雙照、遮照絕待的三義。雙遮是中諦中具遮空假二邊;雙照是中諦能雙照空假二邊;遮照絕待是雙遮雙照的相互融即無礙。故中諦的一諦中就妙契三諦相即的極致。

智者大師將古來所傳的空有二諦,擴展至三諦圓融,且善能運用於實踐修道中,更以佛法的淺深予以配置闡明,誠對研究中國佛教的方便貢獻不少。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卷一(上)、卷二(下);《摩訶止觀》卷一(下)、卷三(上)、卷五(上);《止觀大意》;《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二諦品〉;《始終心要》;《金光明經文句》卷二、卷四、卷五;《佛學概論》;Yamakami Sōgen《Systems of Buddhistic Thought》。


三道寶階

又名三道寶梯。從須彌山頂的忉利天直通地面的三道階梯,分別由金、銀、水晶作成,故稱三道寶階,這是依帝釋之命令而變化成的。

依據以須彌山為中心的世界觀,地面與天界之間並無往來的階梯,往來地面與天界一概經由神足。但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等的記載,在有名的「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的故事中,當佛陀要從忉利天回地面時,帝釋命令自在天子變化出三道寶階,使佛陀不用神足而從忉利天回到地面。於是就構成了佛陀自忉利天回地面時,在諸天神的擁衛下,由三道寶階而下的壯觀場面。

在現存的印度古代雕刻中,頗有描述這個場面的,如巴路特(Bharhūt)、山崎(San-chi)的塔門刻畫,以及印度鹿野苑博物館藏的鹿野苑出土之梵天、帝釋侍立釋尊像均是。

以這個故事為張本,《阿閦佛國經》〈弟子學成品〉記載︰在阿閦佛國的妙喜淨土中也有三道寶階,人間與天上可以由此互相往來。《海龍王經》卷三云,龍王為迎佛及比丘眾、諸菩薩到龍宮說法,也化作三道寶階由海邊通至龍宮。這些都是由佛陀忉利天說法故事中的三道寶階演變而來的。

〔參考資料〕 《義足經》卷下〈蓮花色比丘尼經;《維摩詰經》卷下〈見阿閦佛品〉;《撰集百緣經》卷九;《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辟支佛因緣論》卷上;《大唐西域記》卷四;《高僧法顯傳》。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久遠實成

謂釋迦牟尼在久遠劫以前實已成佛。為《法華經》後半十四品的中心思想。

流傳於東南亞的上座部佛教,認為釋尊係在印度菩提伽耶之菩提樹下初度開悟的聖者,然而大乘佛教經典《法華經》,則謂釋尊的成佛並非始自菩提道場,實其宿世久遠以來,即已成佛,且在無限的時間之中,教化眾生。如該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2b)︰
「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外,據《法華文句》卷九(下)所載,此久遠實成之佛,係三身相即之報身,無終不滅之佛。又,據世親在《法華經論》卷下所述,〈如來壽量品〉彰顯釋迦一身具足應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等三種佛菩提。

在日本,日蓮自《法華經》中體認到釋尊救濟末法眾生的佛心,這種體認,頗為現代日本的法華佛教所繼承。

〔參考資料〕 《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二(上);《法華義疏》卷十;《法華論疏》卷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五。


久遠寺

日本日蓮宗總本山。號身延山妙法華院。位於山梨縣南巨摩郡身延町。本尊是一塔兩尊四士。

文永十一年(1274),日蓮自流放地佐渡歸返後,入身延山,檀越波木井實長等人師事之,並為其建草庵。此後九年間,日蓮在此教化弟子及著作,以終其一生。死後遺骨亦安置於此。

「久遠寺」一名,最早見於弘安六年(1283)的《久遠寺輪番帳》。日蓮歿後,由以六老僧為中心的十八名弟子輪流管理。後來,輪番制被廢,改由日向擔任第二代住持,其後成為常住持制。室町中期,第十一代住持日朝,將庵堂移至今址,建造大伽藍,振興教學,並制定全年例行法事。此外,第十二代日意、十三代日傳均致力於興隆寺運。

至近代,在「受不施」與「不受不施」的爭論平息之後,此寺便由身延門流的本山變成日蓮教團的總本山。文政七年(1824),明治八年(1875)曾全部燒毀,其後重建。於昭和六十年(1985),大本堂(大殿)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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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中國

亦名:梵國必中、梵土中邊

子題:大夏、金剛輪、中華、崑崙、香山、雪山、天柱、五印、凡王、聖王、震旦、神州、黃地祇、赤縣、導河、積石、身毒、天竺、賢豆、印度、四河、香醉山、華胥國

戒本疏‧解開名義:「(一、引示諸說)(一﹑定梵國必中)胡本雜戎之地,梵唯真聖之都。雪山已南,三方距海,周輪九萬,厥名大夏金剛輪者,地之中心。凡聖大王,同居此土;若處邊鄙,地為之傾。(二﹑顯此方非中)此方中嶽,亦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州,亦稱赤縣。(三﹑示河源遠近)爾雅云,河出崑崙,述其本也。禹貢云,導河積石,傳其末也。漢書云,張騫尋河至身毒者,通其遠途,未窮實也。尋佛經云,四河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知始終也。俗云崑崙者,經謂香山。尋今行者,何從雪山。但雪山重沓,叢雜難分,冬夏積雪,路非人往故。郭璞云,河源靈府出於天柱是也。(二、研詳取證)今詳諸說,天柱其必地心。心高則四河分注,斯一證也。神州乃崑山東南,明知方維自別,斯二證也。大夏背山面海,神州東南海曲,西北無聞,斯三證也。凡聖大王,治必地心,此方未聞,斯四證也。此土黃帝神遊華胥,王邵等解,即大夏國;李聃周穆,皆登崑崙;明知超勝,賢聖同往,斯五證也。」行宗記釋云:「定梵國中,初二字徵問。胡下,正釋,分二,上二句對明勝劣。雜戎者,若取禮記,東夷、西戎、南蠻、北狄;今此通指蕃胡邊鄙,人物兇頑,以為戎耳。真聖都者,佛及聖賢弟子,皆出彼故。雪山下,二別示梵土,初明境廣。雪山南者,以山抵北;梵國背山面海,故但云三方;山後北際亦臨大海,今明國境,故所不論。周九萬者,通指五印;西域記云,五印度境周九萬餘里,北廣南狹,形如半月,畫野區分七十餘國;今以總屬中梵,故通舉之。國曰。金剛下,約事定中。一﹑約輪座定,二﹑約二王所居定。釋迦方誌云,中天竺國如來成道樹下有金剛座,用承佛焉。凡王即輪王;聖王即如來。方誌云,佛之威神,不生邊地,為傾斜故;文意同此。顯此方中,此有五嶽:東嶽泰山兗州,南嶽衡山衡州,西嶽華華州,北嶽恆山恆州,今為鎮山定州中嶽嵩山洛州。軒轅即古黃帝之號,史記云,居軒轅之丘,故以名焉,有土德之瑞,名黃帝。黃帝始分疆土,故偏舉之。舊云軒轅以中嶽嵩山為此國之中,或云且據軒轅所統為言耳;此說震旦一國言中,若望梵國,還成邊土,故云且據等。中表,表邊也。故下,引證。在山東南,非中明矣。神州者,物理論云,地神曰祇,大曰黃地祇統八方內地,黃即土色,小曰神州據王畿千里內地;是則神主其地,故得名也。赤縣者,或云帝王南面,南方赤故,或云取中心之處;縣即境邑之通名。然上所釋,並據王者居處為言;今此通解,但是震旦異名,總目一國耳。示河源中,引文有五:初、引爾雅。釋水中文。此窮黃河之源,頗得其實。二、引禹貢。即尚書中夏書第一篇。導河謂禹王鑿山穿地以治水也積石即山名,孔氏注云,施功發於積石禹謂河源,發功于此,又注云,積石在金城國名西南。此乃邊國近山,未是河源,故云末也。三、引漢書。彼云,張騫奉使大夏,窮河源,十二年方還,武帝封為博望侯。天竺;或云賢豆,皆音訛也,正云印度即彼月名,譬聖賢之照臨故。史記,張騫云,身毒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然大夏即身毒,而云東南,又數千里驗知但至彼國之遠路,不至身毒寧究河源,故云未窮實也。通,達;途,路也。四、引佛經。增一華嚴諸律並同。四河者,一﹑曰恆伽,二﹑曰辛頭,三﹑曰婆叉,四﹑曰私陀波。香山,俱舍云香醉山在黑山、雪山之北,山南有大池水,名無熱惱,縱廣正等,面各五十踰繕那,八功德水盈滿其中,非得通人,無由能至,池水流出為四河,河流為四海。始出香山,終流四海,故云知始終也。俗下,會名。尋下,明人所罕到。行者指西遊之人。何從猶言不至;以香山在雪山之北,雪山尚無由至,則知香山必不可至矣;此明世人但傳名而已,即俱舍云非得通人無由能至是也。但下,出不至所以。五、引郭璞圖讚。彼云,崑崙三層,號曰天柱實惟河源,水之靈府廣大利物曰靈,深不可見為府。今束為二句,故語小差。……列子云,黃帝夢遊華胥國王邵注云,即天竺也。」(戒疏記卷一‧三四‧九)


中夏大僧受具初緣

亦名:漢境大僧受具初緣、東土大僧受具初緣

子題:曇摩迦羅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之始、僧祇戒心、曇無德羯磨、此方三寶之始、依法正部行十僧受戒、神州一統約受並誦四分之文、中夏、曇諦譯羯磨、曇諦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所言漢境受緣者。自漢明夜夢之始,迦竺傳法已來,迄至曹魏之初,僧徒極盛,未稟歸戒,止以翦落殊俗;設復齋懺,事同祠祀。後有中天竺僧曇摩迦羅,此云法時,誦諸部毗尼,以魏嘉平年至洛陽,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準用十僧,大行佛法;改先妄習,出僧祇戒心。又安息國沙門曇諦,亦善律學,出無德羯磨。即大僧受法之初也。」

資持記釋云:「自下,引示,又三。先敘教流之始;後下,正示受緣;即下,結示。初中,漢是朝代,明即帝號。後漢明帝,永平三年,夜夢金人飛空而至,旦集群臣占之;傅毅奏曰,臣按周書異記云,西域有神,其名曰佛,昭王時生,穆王時滅,滅時,此方午時天陰,大地震動,白虹一十二道,貫於太微,竟夕至曉,穆王問於 臣,時扈臣之姓名,上音戶奏曰,西國聖人入滅之兆,千年之後,教法合流此土,王敕刊之於石,薶於南郊天祠之前,臣算至今,正千年矣,陛下所夢,將必是乎。帝以為然,遂遣蔡愔等十八人,往西國求佛教焉。迦竺者,傳法僧名,即迦葉摩騰、竺法蘭,皆中天竺人;時蔡愔等,至月氏國,遇騰蘭,同契遊化,遂迎至洛陽,譯四十二章經,又齎畫釋迦像,即此方三寶之始也。迄,亦至也。曹即帝姓,魏是國號,為有後魏相濫,故加姓簡之;自漢明已來,跨一百九十餘年。未稟等者,謂體俗形異也。設復等者,謂法闕非也。祠即神廟,祀謂祭祀。所以騰蘭不即授歸戒者,此乃聖人知機而作,化存由漸故也。受緣中,又二,初明迦羅行受。亦云柯羅。嘉平,即齊帝時年號,凡得五年;洛陽,即魏所都。立羯磨受者,納法為體,異前形同也。業疏云,依法正部行十僧受戒;又云,神州一約受並誦四分之文,即此為始矣。此土僧尼得戒,功始迦羅。律宗不以繼祖,忘本故也。文中但云羯磨,則三歸五十,義必具矣。中夏者,大國曰夏;且局此方言中,其實西梵印度,乃閻浮之中心耳。改妄習者,立僧法式,替前祠祀。出戒心者,令依持也。出謂翻文;心以總要為義,律文雖廣,要歸戒本,故云心也。教宗之亂,自此為始;聰師已前,盛弘僧祇,亦由此矣。又下,次曇諦譯羯磨曇諦梵言,未詳華語。若據藏中,僧鎧羯磨,亦出曹魏;但迦羅不用,別請曇諦出之;故今但推曇諦;即僧傳云,請胡僧出羯磨是也。迦羅行受,諦但譯文。後人反以諦為祖,獨遺迦羅者,未之思耳。事鈔記卷一五‧二六‧二○)


戒法重受通塞

子題:多宗不重受戒、成宗開重受戒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宗不重受)依薩婆多宗,戒不重發,亦不重受,罪不重犯,依本常定。故羅漢心,中下品戒。……(二﹑成宗開重受)成論云,有人言:『波羅提木叉有重發不?』答云:『一日之中,受七善律儀,隨得道處,更得律儀。而本得不失,勝者受名。其七善者,謂五戒、八戒、十戒、具戒、禪戒、定戒、道共戒也。』」資持記釋云:「文列三種,並異四分。言不重發者,三戒永定。如下心受五,中心受十,本俗仍下,餘五方勝;中心受十,上心受大,亦爾。彼云,木叉戒者,無有重得。若微品心,受得五戒,後以中上品心受十戒,先得五戒,更無增勝,於後五戒,乃得增耳。不重受者,彼計一受即定,既不重發,更受不增,故不立也;準下但明具戒,意詳五八十亦爾,以五制盡形,八限日夜,縱逐日受,望當日中,不可重故。不重犯者,此據初篇同種為言。依本定者,本謂壇場初受也。……問:『重發重受,如何分別。』答:『重發據多戒,重受約一戒。』『若爾,論明重發,那見重受?』答:『由體重發,即得重受,以彼重受,一體發故。』」(事鈔記卷一五‧二二‧九)


欲體

亦名:與欲欲體

子題:欲之所須有二、僧私同須欲、單僧須欲、想欲、羯磨所被僧私二事

行事鈔‧受欲是非篇:「辨體者欲之所須有二:自有僧私同須如說戒自恣等。以佛制有時限,一切同遵,若叛有罪。自有單僧須,如受戒捨懺等。僧須我和,我不必須,佛不正制也。」資持記釋云:「明體中,業疏有三:一﹑者從法,想欲為體。想陰心聚所攝名法。二﹑者從相,色聲為體,或動身色病現相,或動聲相廣略四種。三﹑者從事,即同今文。初總標。欲為能須,事即所欲。除結界外,一切羯磨,大分二事。說恣制同遵,餘法皆別為也。自下,別釋,初明同須。時限即半月、夏竟也。叛即背也,疏云,必私逃叛,遠出亦犯。自有下,次明別須。單僧須者,私不須也。僧須我者,恐乖別也。我不須者,非己事也;非謂無心同須法事。(事鈔記卷五‧三‧五)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釋欲體者有多種。從法以言,謂想欲等,如雜心通中說也。從相以論,色聲為體,或動其身色,或動其聲相也。從事以論,則有二種事,一﹑單僧須(私事)者,如受懺二法等,別人不預,故僧須之。二,互須(僧事)者,如說恣等,至期必說,說必在僧,若不求覓,僧便有罪,必私逃叛,遠出亦犯,是知俱須也。」濟緣記釋云:「出體中有三,初、想欲者,想是連引,正取欲心以為今體,須知兩別,不可相混。言從法者,即三聚中心法所攝。下指雜心,彼通明心法,故曰通中。論問曰:『云何心法等聚?』答曰:『想欲及觸慧,念思與解脫,憶定及與受,此說心等眾。想欲觸慧 念思脫憶定受十,並心聚攝。』論自解云,想者於境界取像貌,欲者於緣欲受也。謂於所緣,心欲領受。次、色聲中,如注五種,現相動色,餘四動聲;廣說具儀,即兼二種。三、從事者,羯磨所被,不出二種,即私二事。私事則秉法之僧,須我成法。僧事則彼此同制,僧別相須,不求有罪,明僧須也;私逃亦犯,明別須也。上三明體,初是能欲,後是所欲,中即欲法。」(業疏記卷五‧二‧一五)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無心定同異

俱舍論五卷六頁云:雖已說二定有多同異相;而於其中,復有同異。頌曰:二定依欲色,滅定初人中。論曰:言二定者,謂無想定,及滅盡定。此二俱依欲色二界而得現起。若有不許亦依色界起無想定;便違此文。謂本論言:或有是色有,此有非五行。謂色纏有情,或生有想天,住不同類心;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或生無想天已;得入無想。是謂是色有。此有非五行。由此證知如是二定,俱依欲色而得現起。是名同相。言異相者,謂無想定,欲色二界,皆得初起。滅定初起,唯在人中。此在人中初修起已;由退為先,方生色界。依色界身,後復修起。此滅盡定,亦有退耶?應言:亦有。若不爾者;即便違害鄔陀夷經。經言:具壽!有諸苾芻,先於此處,具淨尸羅,具三摩地,具般羅若;能數入出滅受想定,斯有是處。應如實知。彼於現法,或臨終位,不能勤修,令解滿足。從此身壞,超段食天,隨受一處意成天身。於彼生已;復數入出滅受想定。亦有是處;應如實知。此意成天身,佛說是色界。滅受想定,唯在有頂。若得此定,必無退者:如何得往色界受生。有餘部執:第四靜慮,亦有滅定。依彼所執,滅定無退;此義亦成。第四靜慮有滅盡定,義必不成。所以者何?九次第定,契經說故。此若必然;如何得有超越定義。此定次第,依初學說。得自在時,隨樂超入。如是二定,有多種異。謂地有異。第四靜慮,有頂地故。加行有異。出離止息想作意為先故。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異熟有異,無想有頂異熟果故。順受有異。順定不定生二受故。初起有異。二界人中最初起故。二定總以心心所滅為其自性:何緣但說名為無想滅受想耶?二定加行中,唯厭逆此故。如亦知受等,唯名他心智。今二定中心,久時斷;如何於後,心復得生?毘婆沙師,許過去有。前心為後等無間緣。有餘師言:如生無色,色久時斷;如何於後色復得生?彼生定應由心非色。如是出定,心亦應然。由有根身,非由心起。故彼先代諸軌範師,咸言二法,互為種子。二法者:謂心有根身。尊者世友問論中說: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過。我說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尊者妙音說:此非理。所以者何?若此定中,猶有識者;三和合故;必應有觸。由觸為緣,應有受想。如世尊說:意及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則此定中,受想等法,亦應不滅。若謂如經說受緣愛;然阿羅漢,雖有諸受,而不生愛。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此例不然。有差別故。經自簡言:若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故有差別。由此道理,毘婆沙師說滅定中諸心皆滅,若都無心,如何名定?此令大種平等行故,說名為定。或由心力,平等至此;故名為定。如是二定,為是實有?為是假有?應言實有。能遮礙心,令不生故。有說:此證理不應然。由先定心,能遮礙故。謂前定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此能引發違心所依,令相續故。唯不轉位,假立為定。無別實體。此唯不轉分位假定。入前、出後,兩位皆無。故假說此是有為攝。或即所依,由定心引,令如是起;假立為定。應知無想,亦復如是。謂由前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唯不轉位,假立無想。餘說如前。此非善說,違我宗故。


二種游愛行路果相差別

瑜伽八十六卷十四頁云: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數數作意,勤修觀行。


三摩呬多地

梵三摩呬多,此云等引。此地復有四種。一者、靜慮。二者、解脫。三者、等持。四者、等至。如瑜伽十一卷一頁至十三卷十二頁廣說。

二解 瑜伽釋十五頁云:所言三摩呬多地者:謂勝定地、離沈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有義,此名唯攝一切有心諸定。皆能平等引功德故。不通無心。以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故。三摩地者,是別境中心數法故。二無心定,不能等引諸功德故;非等引地。若爾;何故等引地說:此等引地,略有四種。謂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言靜慮者,謂四靜慮。言解脫者,謂八解脫。言等持者,謂空等持,無願等持,無相等持。言等至者,謂五現見等至,八勝處等至,十遍處等至,四無色等至,無想等至,滅盡等至?此無有失。二無心定,是等引果,故與其名。實非等引。有義,此名通有心位,及無心位,所有定體。若有心定,平等能引諸功德故;亦引平等根大等故;及離沈掉戒無悔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名為等引。若無心定,雖不能引殊勝功德;而引平等根大等故;是平等定所引發故;亦名等引。若爾,何故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此無有失。頌中文略,且言彼俱。其實等引,非俱亦是。後說等引,通無心故。如實義者,等引地名,有通有局。有心無心兩位俱攝,故名為通。後說無想滅盡定,亦是等引地體故。唯在有漏無漏勝定;非欲界等一切散心。故名為局。以後說言唯靜慮等名等引地;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等引,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欲界不爾。准此上界,若在散心,亦非等引。同欲界故。由此相對,得作四句。或等持俱,非等引地。謂欲界等散心位中三摩地俱心心所等。或等引地,非等持俱。謂定位中三摩地體、及無想定滅盡定位所有諸法。或等持俱,亦等引地。謂諸靜慮,及諸無色,有心定位心心所等。除三摩地。或有俱非。謂除上位所有諸法。又三摩地,三摩缽底,三摩呬多,名有意狹。三摩地名,目心數中等持一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通定散位。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等,名三摩地。三摩缽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名為等至。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故此地中,通攝一切定位功德。由是總故,偏目地名。言非三摩呬哆地者,翻上易了。無煩廣釋。如是二地,總攝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諸法。


三摩地三摩缽底三摩呬多寬狹差別

瑜伽釋十六頁云:又三摩地,三摩缽底,三摩呬多,名有寬狹。三摩地名,目心數中等持一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通定散位。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等,名三摩地。三摩缽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名為等至。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故此地中,通攝一切定位功德。由是總故,偏目地名。


心一趣

瑜伽三十三卷十頁云:又彼即於無尋無伺三摩地中串修習故;超過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是故說言心一趣故。

二解 瑜伽八十四卷四頁云:心一趣者:為欲領解文句差別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卷十六頁云:心一趣者:謂一門轉。非如欲界心六門轉,初靜慮中心四門轉。第二靜慮心一門轉,故名一趣。即是心行一境界義。


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

法蘊足論四卷一頁云: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者:云何心,云何三摩地,云何勝,云何勝行,而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耶?此中心者: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心意識;是名心。三摩地者:謂心增上所起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三摩地。勝者:謂心增上所起八支聖道,是名勝。勝行者:謂有苾芻、依過去心,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如依過去心,依未來現在,善不善無記,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所斷脩所斷非所斷心,廣說亦爾。復有苾芻、於諸善法,住下羸劣弱極弱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於諸善法住下羸劣弱極弱心;然我理應於諸善法,安住不下不羸不劣不弱不極弱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惡心;然我理應斷除惡心,脩習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貪瞋癡俱行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貪瞋癡俱行惡心;然我理應斷除貪瞋癡俱行惡心,脩習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不離貪瞋癡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不離貪瞋癡惡心;然我理應斷除不離貪瞋癡惡心,脩習離貪瞋癡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於諸善法,安住不下乃至不極弱心。彼作是念:我於善法安住不下乃至不極弱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如是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離貪瞋癡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離貪瞋癡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一切心三摩地,皆從心起,是心所集,是心種類,是心所生;故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


色界

瑜伽五十六卷八頁云:問:何等是色界?答:若色根增上所生,若彼於此為增上;是名色界。如色界,乃至觸界,當知亦爾。

二解 瑜伽一百卷十四頁云:言色界者:謂四靜慮,并靜慮中間。有十七地。

三解 顯揚一卷十六頁云: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

四解 俱舍論八卷一頁云:此欲界上,處有十七。謂三靜慮,處各有三。第四靜慮,處獨有八。器及有情,總名色界。第一靜慮處有三者:一、梵眾天,二、梵輔天,三、大梵天。第二靜慮處有三者: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有三者: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第四靜慮處有八者:一、無雲天,二、福生天,三、廣果天,四、無煩天,五、無熱天,六、善現天,七、善見天,八、色究竟天。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皆言:色界處但有十六。彼謂即於梵輔天處,有高臺閣,名大梵天。一生所居。非有別地。如尊處座,四眾圍繞。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一卷十頁云:問:色界云何?答:諸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是名色界。已所見者:謂過去色。正所見者:謂現在色。當所見者:謂未來色。及彼同分者:謂有四種彼同分色。一者、過去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已滅。二者、現在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正滅。三者、未來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當滅。四者、未來畢竟不生色界。或有色界,於一有情,是同分;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亦是同分。謂此色界,是一有情眼所見;亦是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眼所見故。如百千人同觀初月。然此色界,於諸緣彼生眼識者,名同分。於不緣彼生眼識者,名彼同分。又如眾中,有一伎女,形容端正,眾具莊嚴;諸有緣之起眼識者,彼色界,名同分。諸有不緣起眼識者,即彼色界,名彼同分。又如法師,昇座說法,言辭清辯,形貌端嚴;諸有緣之起眼識者,彼色界,名同分。諸有不緣起眼識者,即彼色界,名彼同分。或有色界,於一有情,名彼同分;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亦名彼同分。謂彼色界,在隱映處。無量有情,不能見故。或有色界,一切有情眼所不見。即彼色界,於一切時,名彼同分。如妙高山中心之色,及大地中大海下色,一切有情,無有見者。問:彼色豈非天眼境界?答:彼色雖是天眼境界;而無用故,此不觀之。復次非一切時天眼現起;故有彼色,天眼不見。問:彼色豈非佛眼境界?答:彼色雖是佛眼境界;而無用故,佛不觀之。復次非一切時有佛出世;如今無佛,既無佛眼;故有彼色,非佛眼見。問:何故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同分;於餘有情,亦名同分。而所見色,於見者,名同分;於不見者,名彼同分耶?答:容一色界,多有情見。無一眼界,二有情用故。謂有色界,一有情見;容二三四,乃至百千有情亦見。是共見故;諸有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同分。諸不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彼同分。無一眼界二有情用;況多有情。是不共故;諸用此眼,能見色者,此眼與彼,名同分。諸餘有情,眼若見色,若不見色,此眼與彼,亦名有作用。眼既是不共;於一切時,相恆定故。如色界,聲香味觸界,亦爾。同分彼同分品類差別,皆相似故。

六解 此是十八界中之色界。法蘊足論九卷十七頁云:云何色界?謂如色處。

七解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三頁云:云何色界?謂有諸法,色貪隨增;是名色界。復次色界繫十四界,十處,五蘊,是名色界。復次下從梵眾天,上至色究竟天,於中所有色受想行識,是名色界。又云:云何色界?謂欲色界,總名色界。又云:諸有色法,總名色界。

八解 此十八界中之色界。品類足論二卷十三頁云:色界云何?謂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

九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色界云何?謂色貪隨增法。

十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色界云何?謂欲界色界,總名色界。

十一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一切色法,總名色界。


知心差別智通

瑜伽三十七卷十二頁云:云何諸佛菩薩知心差別智通?謂佛菩薩,以他心智,遍知十方無量無數諸世界中他有情類,若有纏煩惱心,若離纏煩惱心,若有隨縛有隨眠煩惱心,若離隨縛離隨眠煩惱心。又遍了知有染心,邪願心。謂諸外道心。及有愛染心。又遍了知無染心,正願心。謂與上相違心。又遍了知劣心。謂生欲界諸有情類,下至一切禽獸等心。又遍了知中心。謂生色界諸有情類諸所有心。又遍了知勝心。謂生無色界諸有情類諸所有心。又遍了知樂相應心,苦相應心,不苦不樂相應心。又能以一知他心智,於一有情如是所有如是體性如是品類如是行相如是分齊心起現前,於一念頃,并如實知。又能以一知他心智,於多有情如是所有如是體性如是品類如是行相如是分齊心起現前,於一念頃,并如實知。又佛菩薩此他心通,知諸有情諸根勝劣,知諸有情種種勝解,知諸有情種種界行;隨其所應,能正安處趣涅槃宮種種正行。當知是名此所作業。


相應

瑜伽十三卷二十頁云:云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

二解 瑜伽十五卷十五頁云:相應者:謂前後法義,相符不散。

三解 此是不相應行中之相應。瑜伽五十二卷十三頁云:復次云何相應?謂彼彼諸法,為等言說,為等建立,為等開解,諸勝方便,是謂相應。

四解 此釋諸心心所名為相應。瑜伽五十五卷四頁云:問: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五解 瑜伽五十六卷三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幾種?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六解 瑜伽五十六卷七頁云:問:諸法誰相應?為何義故,建立相應?答:他性相應,非自性,為遍了知依自性清淨心有染不染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

七解 瑜伽八十一卷三頁云:相應者:謂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相應故。

八解 辯中邊論下卷七頁云: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說名相應。

九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相應者:謂諸行因果相稱性。

十解 世親釋八卷十五頁云:若一切法皆不可言;復以何等為所分別?為釋此故,說如是言: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餘。謂即相應為自性義,是所分別。非離於此;故言非餘。此云何成?為重成立,復說是言: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謂別別字,相續宣說。以成其義,是相應義。如言斫芻,二字不斷,說成眼義;是相應義。為所分別。

十一解 此釋五識身相應地之相應。瑜伽釋十一頁云:依五識身建立此地,故名相應。如律中說王相應論,賊相應論。謂依王賊而興言論。此亦如是。雖此地中,分別多法;五識為主,是故遍說。又五識身相應心品,總名相應。於此地中,雖明多法;以心心所勝故,別說。又相應者:是攝屬義。謂此地中,說五識身所攝屬法。即是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故名相應。

十二解 成唯識論三卷二頁云: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十三解 集論一卷十一頁云:何等相應?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

十四解 雜集論十一卷六頁云:何等相應?謂互為助伴。於所緣行,平等解了。由心心法,互為助伴,於契經等所緣境界,以蘊等相應義行,平等解了故。

十五解 如六種相應中說。

十六解 俱舍論四卷十三頁云:謂心心所,皆名相應,等和合故。依何義故名等和合?有五義故。謂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事平等者: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

十七解 集異門論十卷十一頁云:相應者:謂所說語,義應於文,文應於義。是名相應。

十八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二卷八頁云:謂或有執:諸法生時,漸次非頓。如譬喻者。大德說曰:諸法生時,次第而生;無并起義。如經狹路,有多商侶,一一而過;尚無二人一時過義;況得有多。諸有為法,亦復如是。一一從自生相而生,別和合生,理不俱起。阿毗達磨諸論師言:有因緣故,說有為法,別和合生。一一從自生相生故。有因緣故,說有為法,一和合生。不相離者,一時生故。謂依生相,說有為法,別和合生。若依剎那,說有為法,一和合生。不相離者,必俱起故。或復有執力無力義,是名相應不相應義,謂若此法,由彼力生;即說此法,與彼相應。若法,不由彼力生者;雖俱時起;無相應義。如由彼心力,此心生故;得說此心與彼心相應。又由心力,心所生故;得說心所與心相應。又由心所力,心所生故;得說心所與心所相應。不由心所力,心得生故。不可說心與心所相應。為遮彼意,顯示心,與心所相應;心所,亦與心所相應;心所,又得與心相應。唯心與心,無相應義。一身二心,不俱起故。或復有執:諸法各與自性相應;不與他性。彼作是說:相愛重義,是相應義。無法與法極相愛重,如自性者;是故唯與自性相應。為遮彼意,顯示唯與他性相應。相應名義,異體相望而建立故。如心心所,展轉相望,同一所依,一所緣等,互不相捨,名相應故。或復有執;諸法與自性無相應義,亦非不相應。無相應義者,諸法不待自性而生故。非不相應者,極相愛重,是相應義故。為遮彼意,顯示諸法不亂相應。故作斯論。

十九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五卷十頁云:何故名相應?相應是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問:諸心品中心所法,有多有少;云何名等?謂欲界多,色界少。色界多,無色界少。善多,不善少。不善多,無記少。有覆無記多,無覆無記少。云何等義,是相應義?答:以事等故,說名為等。謂一心品中,若有二受一想等者;可說非等。然一心品中,如受有一,想等亦爾。故名為等。有說:五種等義,是相應義。謂所依等,所緣等,行相等,時等,事等,餘廣說如結蘊初納息。

二十解 五事毗婆沙論下二十頁云:問:言相應者:是何義耶?答:阿毗達磨諸大論師,咸作是說:言相應者,是平等義。問:有心起位,心所法多;有心生時,心所法少。云何平等,是相應義?答:依體平等,作如是說。若一心中二受一想;可非平等是相應義。然一心中一受一想,思等亦爾。故說平等是相應義。復次等不乖違,是相應義。等不離散,是相應義。平等運轉,是相應義。如車眾分,故名相應。復次同一時分,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緣,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是相應義。


施波羅蜜多種姓相

瑜伽三十五卷三頁云:云何菩薩施波羅蜜多種姓相?謂諸菩薩、本性樂施;於諸現有堪所施物,恆常無間,性能於他平等分佈,心喜施與;意無追悔。施物雖少;而能均佈。惠施廣大,而非狹小。無所惠施,深懷慚恥。常好為他讚施勸施。見能施者、心懷喜悅。於諸尊重耆宿福田應供養者,從座而起,恭敬奉施。於其彼彼此世他世有情無罪利益事中,若請不請,如理為說。若諸有情,怖於王賊及水火等,施以無畏。能於種種常極怖中,隨力濟拔。受他寄物,未嘗差違。若負他債,終不抵誑。於共財所,亦無欺罔。於其種種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金銀等寶資生具中心迷倒者,能正開悟。尚不令他欺罔於彼;況當自為。其性好樂廣大財位。於彼一切廣大資財,心好受用。樂大事業,非狹小門。於諸世間酒色博戲歌舞倡妓種種變現耽著事中,速疾厭捨,深生慚愧。得大財寶,尚不貪著;何況小利。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施波羅蜜多種姓相。


俱有因

瑜伽五卷十二頁云: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

二解 如助伴中說。

三解 俱舍論六卷二頁云:如是已說能作因相;第二俱有因相云何?頌曰:俱有互為果,如大相所相,心於心隨轉。論曰:若法、更互為士用果;彼法、更互為俱有因。其相云何?如四大種、更互相望,為俱有因。如是諸相、與所相法,心與心隨轉,亦更互為因。是則俱有因。由互為果,遍攝有為法,如其所應。法與隨相,非互為果。然法與隨相,為俱有因。非隨相於法。此中應辯何等名為心隨轉法?頌曰:心所二律儀,彼及心諸相,是心隨轉法。論曰:一切所有心相應法,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彼法及心之生等相,如是皆謂心隨轉法。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頌曰:由時果善等。論曰:略說由時果等善等,故說此法、名心隨轉。且由時者;謂此與心、一生住滅,及墮一世。由果等者:謂此與心、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應知此中前一後一,顯俱顯共,其義不同。由善等者:謂此與心,同善不善無記性故。由此十因、名心隨轉。此中心王、極少猶與五十八法為俱有因。謂十大地法、彼四十本相心、八本隨相、名五十八法。五十八中、除心四隨相,餘五十四、為心俱有因。有說:為心因唯十四法。謂十大地法、并心本相。此說非善。所以者何?違品類足論所說故。如彼論言: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身見為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汙、苦諦。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亦與有身見為因。即所除法。有餘師不誦及彼相應法。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彼文必應作如是誦。或應準義知說有餘。諸由俱有因故成因,彼必俱有。或有俱有、非由俱有因故成因。謂諸隨相、各於本法。此諸隨相、各互相對。隨心轉法、隨相於心。此諸隨相、展轉相對,一切俱生有對造色,展轉相對,少分俱生無對造色,展轉相對,一切俱生造色大種、展轉相對,一切俱生得與所得、展轉相對;如是等諸法、雖名俱有;而非由俱生因故成因。非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故。得與所得、非定俱行。或前、或後、或俱生故。如是一切、理且可然。而諸世間、種等芽等、極成因果相生事中,未見如斯同時因果。故今應說:云何俱起諸法聚中有因果義?豈不現見燈燄燈明,互影同時,亦為因果?此應詳辯。為即燈燄與明為因?為由前生因緣和合,燄明俱起,餘物障光明、而有影現?如何說此影用互為因,理不應然。隨有無故。善因明者、說因果相言:若此有無,彼隨有無者;此定為因,彼定為果。俱有法中,一有、一切有,一無、一切無。理成因果。俱起因果,理且可然。如何可言互為因果?即由前說,此亦無違。若爾;如前所說造色互不相離,應互為因。如是造色與諸大種,心隨相等與心等法、皆不相離,應互為因。若謂如三杖互相依住,如是俱有法、因果義成;此應思惟:如是三杖、為由俱起相依力住?為由前生因緣合力,令彼三杖、俱起住耶?又於彼中、亦有別物;繩鉤地等、連持令住。此亦有餘同類因等。是故俱有因義得成。

四解 大毗婆沙論十六卷十六頁云:云何俱有因?答:心與心所法、為俱有因。心所法、與心、為俱有因。問:何故前相應因中,不說心;今俱有因中,即說心耶?答:平等義,是相應因義。心王是勝,與心所法、等義不顯;故不說心。辦一事義、是俱有因義。心心所法、辦事義同;故今說心。此中心者,即一切心。心所法者,亦一切心所法。如其所應,展轉為俱有因。如彼廣說。又十七卷十一頁云:問:俱有因、以何為自性?答:一切有為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俱有因?俱有、是何義?答:不相離義、是俱有義,同一果義,是俱有義。相隨順義,是俱有義。此俱有因,定通三世;有士用果。

五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三頁云:諸有為法、更互為果,或同一果,名俱有因。如諸大種,所相能相,心心隨轉,更互相望。二因別者;如諸商人,更相助力,能過險路,是俱有因。諸所飲食,展轉同義,是相應因。心隨轉者:謂諸心所、及諸靜慮無漏律儀諸有為相,以彼與心、俱墮一世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因善因不善因無記;由此十因,名心隨轉。

六解 發智論一卷十一頁云:云何俱有因?答:心與心所法為俱有因。心所法與心為俱有因。心與隨心轉身業語業為俱有因。心與隨心轉不相應行為俱有因。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為俱有因。復次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是謂俱有因。


菩薩智等與如來智等差別

瑜伽五十卷十三頁云: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智等,如來智等,云何應知此二差別?答:如明眼人、隔於輕縠,睹眾色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妙智、於一切境,當知亦爾。如明眼人、無所障隔,睹眾色像;如來妙智、於一切境,當知亦爾。如畫事業、圓布眾彩,唯後妙色、未淨修治;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如畫事業、圓布眾彩,最後妙色、已淨修治;如來妙智、當知亦爾。如明眼人、於微闇中,睹見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如明眼人、離一切闇,睹見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如明眼人、遠睹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如明眼人、近睹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如輕醫眼、觀視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如極淨眼、觀視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如處胎身;到究竟地諸菩薩身、當知亦爾。如出胎身;諸如來身、當知亦爾。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如昧燈體;到究竟地菩薩智體、當知亦爾。如明燈體;如來智體、當知亦爾。是故當知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諸菩薩眾、與諸如來、妙智、身心、有大差別。


善惡律儀何有情有

俱舍論十五卷十頁云:善惡律儀、何有情有?頌曰:惡戒人、除北二黃門二形。律儀亦在天。唯人具三種。生欲天色界、有靜慮律儀。無漏并無色、除中定無想。論曰:唯於人趣、有不律儀。然除北洲,唯三方有。於三洲內、復除扇搋及半擇迦具二形者。律儀亦爾。謂於人中、除前所除。并天亦有。故於二趣、容有律儀。復以何緣知扇搋等所有相續、非律儀依?由經律中有誠證故。謂契經說:佛告大名,諸有在家白衣男子、男根成就,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諦說: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齊是名曰鄔波索迦。毘奈耶中、亦作是說:汝應除棄此色類人。故知律儀、非彼類有。復由何理彼無律儀?由二所依所起煩惱,於一相續,俱增上故;於正思擇,無堪能故;無有極重慚愧心故。若爾;何故無不律儀?彼於惡中心不定故。又若是處、有善律儀;則惡律儀、於彼亦有。由此二種相翻立故。北俱盧人、無受及定、及無造惡勝阿世耶。是故彼無善戒惡戒。猛利慚愧、惡趣中無。故律不律儀、於彼亦非有。與勝慚愧相應相違,方有律儀不律儀故。又扇搋等、如咸鹵田,故不能生善戒惡戒。世間現見諸咸鹵田、不能滋生嘉苗穢草。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有卵生龍、半月八日、每從宮出、來至人間、求受八支近住齋戒?此得妙行;非得律儀。是故律儀、唯人天有。然唯人具三種律儀。謂別解脫、靜慮、無漏。若生欲天、及生色界;皆容得有靜慮律儀。生無色界,彼必非有。無漏律儀、亦在無色。謂若生在欲界天中、及生色界中;除中定無想,皆容得有無漏律儀,生無色中,唯得成就。以無色故,必不現起。


善知心善知心回轉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卷四頁云: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我不見一法、速疾迴轉、猶如心者。所以者何?心速疾迴轉、難作譬喻。是故汝等應學善知心、善知心迴轉。問:所說心速疾迴轉、為以世?為以所緣?設爾;何失?若以世者;則一切有為法、皆於世速疾迴轉。若以所緣;則一切心心所法、皆於所緣速疾迴轉。何故但說心耶?答:亦以世,亦以所緣,說心速疾迴轉。然依相續,不依剎那。若依剎那,說心速疾迴轉者;則應於世、有少分速疾迴轉,少分不速疾迴轉。亦無於所緣速疾迴轉。以說若法為彼所緣;此法無時,非彼所緣故。由此但依相續,說心速疾迴轉。謂一身中心、或時善,或時不善,或時無記。或時依眼、乃至或時唯依於意。或時緣色、乃至或時緣法。一一類中、復轉易故。又云:問:所說善知心、善知心迴轉、有何差別?有說;無差別。善知心、即是善知心迴轉。有說: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名善知心,名善知心迴轉。復次觀心自性,名善知心。觀心行相,名善知心迴轉。復次觀心性差別,名善知心。觀心行境差別,名善知心迴轉。復次觀心自相,名善知心。觀心共相,名善知心迴轉。有說:心念住觀,名善知心。法念住觀,名善知心迴轉。復次唯觀識食、識蘊、意處、七心界,名善知心。總觀四食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名善知心迴轉。有說:觀心,名善知心。觀心所,名善知心迴轉。有說:觀識,名善知心。觀識住,名善知心迴轉。脅尊者曰:觀有貪心,名善知心。觀轉有貪心為離貪心,名善知心迴轉。如有貪、離貪;應知有瞋、離瞋,有癡、離癡,散、略,下、舉,小、大,掉、不掉,不寂靜、寂靜,不定、定,不修、修,不解脫、解脫,染、不染,有漏、無漏,縛、解,繫、不繫,亦爾。


增上心所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五頁云:如契經說:有四種增上心所現法樂住。問:何故名為增上心所?答:此中心所,即三摩地。無三摩地具大勢力有大功用能成大事,能如根本四靜慮者,故此獨名增上心所。復次四靜慮中,有無量種增上心所殊勝功德。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礙解、無諍、願智,邊際定等。是故獨名增上心所。復次依四靜慮諸瑜伽師,以無量門受心所樂。謂前所說諸功德門,及空空等三三摩地。是故獨名增上心所。復次此四靜慮,樂通行攝。是故獨名增上心所。


諸識俱有差別

瑜伽六十三卷十二頁云:如是三種有心位中心意意識,於一切時,俱有而轉。若眼識等轉識不起;彼若起時,應知彼增,俱有而轉。如是或時四識俱轉。乃至或時八識俱轉。又一意識,於一時間,分別一境;或二或多,自境他境。故說意識,不可思議。又諸轉識,或於一時,一切唯與樂受相應,俱有而轉。或於一時,亦有苦受;或於一時,亦有不苦不樂等受,相應俱轉。阿賴耶識,相應受,於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此於一切識流轉時,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或非苦樂俱行位中,恒相續流;乃至命終,無有斷絕。所餘三受,當知思惟之所引發;非是俱生。時時作意引發現前。彼俱生受,極微細故;難可分別。如是等類,當知是名勝義道理,建立諸識俱有差別。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九山八海

指以須彌山為中心的九山八海。在須彌山的周圍,有遊乾陀羅等八大山,成列迴繞,而山與山之間,又各有一海水,一共就是九山八海。


八中洲

以須彌山為中心的四大洲,各有二中洲附屬之,南贍部洲的二中洲是遮末羅洲(華譯貓牛)與筏羅遮末羅洲(華譯勝貓牛);東勝身洲的二中洲是提訶洲(華譯身)與毗提訶洲(華譯勝身);西牛貨洲的二中洲是舍諦州(華譯諂)與嗢怛羅漫怛里拏洲(華譯上儀);北俱盧洲的二中洲是矩拉婆洲(華譯勝邊)與憍拉婆洲(華譯有勝邊)。


四類出家

一、身出家心不出家,即身雖為僧伽,但心猶有顧惜愛戀。二、身在家心出家,即雖在家受用妻子,但卻不耽染欲樂。三、身心俱出家,即在任何欲境中心都無顧惜愛戀。四、身心俱不出家,即不但受用妻子,而且深生耽染。


心香

(喻)中心虔誠,猶如焚香供佛一樣。


閻浮提

華譯為贍部洲。閻浮是樹名,譯為贍部,因為此洲的中心,有閻浮樹的森林,依此樹的緣故,稱為贍部洲,贍部洲就是我們現在所住的娑婆世界。


須彌山

華譯妙高山,因此山是由金、銀、琉璃、水晶四寶所成,所以稱妙,諸山不能與之相比,所以稱高。又高有八萬四千由旬,闊有八萬四千由旬,為諸山之王,故得名妙高。此山為一小世界的中心,山形上下皆大,中央獨小,四王天居山腰四面,忉利天在山頂,山根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環繞之,在金山之外有鹹海,鹹海之外有大鐵圍山,四大部洲即在此鹹海的四方。


須彌諸山

指須彌山及其外圍的八個山。器世界的最下層為風輪(大氣層),其上為水輪(大海洋),再上為金輪(大地)。在金輪上有九個山八個海,互相間隔圍繞,以須彌山為中心,其外圍的八個山就是持雙、持軸、檐木、善見、馬耳、象鼻、持邊、鐵圍。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ㄧㄠˇ, [名]

一種中心堅實強勁的竹子。可製弓弩武器。《文選.左思.吳都賦》:「柚梧有篁,篻簩 有叢。」李善˙注引劉逵曰:「篻竹大如戟槿,實中勁強。」



ㄆㄧㄢ, [形]

1.傾斜、不中正。如:「偏心」、「偏見」、「不偏不倚」。《書經.洪範》:「無偏無陂,遵王之義。」唐.白居易〈長恨歌〉:「雲髻半偏新睡覺,花冠不整下堂來。」

2.不周全的、片面的。《禮記.樂記》:「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矣。」

3.不是中心地帶、荒僻的。如:「偏遠」、「偏僻」。晉.陶淵明〈飲酒詩〉二○首之五:「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

4.深、多。唐.元稹〈酬竇校書二十韻〉:「音徽千里斷,魂夢兩情偏。」

[副]

1.傾於某一面的、不公平的。《漢書.卷九四.匈奴傳上》:「朕聞天不頗覆,地不偏 載。」

2.表示故意跟外來要求相反的。如:「他要我去,我偏不去。」

3.表示出乎意料之外或與意願相反的。如:「屋漏偏遭連夜雨。」唐.無名氏〈伊川歌.第三〉:「可憐閨裡月,偏照漢家營。」

4.恰巧、正好。唐.皇甫冉〈曾東遊以詩寄之〉詩:「正是揚帆時,偏逢江上客。」

[動]

表示「吃過飯」的客套話。《紅樓夢.第一四回》:「鳳姐纔吃飯,見他們來了,便笑道:『好長腿子,快上來罷!』寶玉道:『我們偏了。』」

[名]

姓。如漢代有偏呂。



(二)ㄆㄧㄢˊ, [名]

用針縫合編織物。《玉篇.系部》:「緶,縫衣也。」唐.王建〈宮詞〉一○○首之四七:「緶得紅羅手帕子,中心細畫一雙蟬。」



ㄈㄨˋ, [形]

厚。《說文解字.肉部》:「腹,厚也。」《禮記.月令》:「冰方盛,水澤腹堅,命取冰。」

[名]

1.指動物的胸腔與骨盤之間的部位,俗稱為「肚子」。如:「果腹」、「捧腹大笑」。

2.泛稱中心部位。如:「山腹」、「瓶腹」。唐.杜甫〈南池〉詩:「呀然閬城南,枕帶巴江腹。」

3.比喻內心深處。如:「推心置腹」、「口蜜腹劍」。

4.正面、前面。《新五代史.卷六二.十國世家.南唐世家》:「吾無水戰之具,而使淮兵斷正陽浮橋,則我背腹受敵。」

5.姓。如戰國時趙國有腹擊。

[動]

懷抱。《詩經.小雅.蓼莪》:「顧我復我,出入腹我。」



ㄉㄚˊ, [動]

1.悲痛、憂傷。《詩經.檜風.匪風》:「顧瞻周道,中心怛兮。」

2.驚恐、畏懼。唐.獨孤及〈代書寄上李廣州〉詩:「推誠魚鱉信,持正魑魅怛。」

3.威嚇、恐嚇。唐.柳宗元〈三戒.臨江之麋〉:「群犬垂涎,揚尾皆來,其人怒怛之。」

[名]

懼怕。《文選.左思.魏都賦》:「顧非累卵於疊棋,焉至觀形而懷怛。」



ㄉㄥˇ, [名]

1.品級、次第。如:「上等」、「甲等」、「劣等」、「高人一等」。

2.種、類。如:「何等人物」、「這等事情」。《紅樓夢.第一一五回》:「在弟是庸庸碌碌一等愚人,忝附同名。」

3.表類數之詞:(1) 表複數。如:「我等」、「爾等」、「一干人等」、「紐約、倫敦、東京等世界金融中心。」(2) 表列舉不盡。如 :「我每天單是孩子的事都忙昏了,其他如廚房等等的事就更不用說了。」

4.一種小型的秤。用來稱金、銀、藥物等少量物品的衡器。《警世通言.卷二二.宋小官團圓破氈笠》:「便取出銀子,剛剛一塊,討等來一稱。」《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大等秤進,小等秤出。」俗稱為「等子」、「戥子」。

[動]

1.待、候。如:「等車」、「等一會兒」。《西遊記.第一四回》:「你往那裡去來?教我行又不敢行,動又不敢動,只管在此等你。」

2.相同、相齊。如:「相等」、「等於」、「均等」、「平等」、「高低不等」。



(一)ㄉㄧˋ, [名]

箭靶的中心。如:「目的」、「標的」。《荀子.勸學》:「是故質的張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漢.王充《論衡.超奇》:「論之應理,猶矢之中的。」



ㄉㄧㄠˋ, [動]

1.祭奠死者。如:「弔唁」、「弔喪」。《莊子.至樂》:「莊子妻死,惠子弔之。」《史記.卷八四.屈原賈生傳》:「及渡湘水,為賦以弔屈原。」

2.慰問遭遇不幸的人或團體。《左傳.莊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弔焉。」唐.韓愈〈後廿九日復上書〉:「古之士,三月不仕則相弔。」

3.哀傷、憐憫。《詩經.檜風.匪風》:「顧瞻周道,中心弔兮。」漢.毛亨.傳:「弔,傷也。」《左傳.襄公十四年》:「有君不弔,有臣不敏。」晉.杜預.注:「弔,恤也。」

4.求取、提取。同「吊」。漢.王充《論衡.自紀》:「不鬻智以干祿,不辭爵以弔名。」《醒世恆言.卷二九.盧太學詩酒傲王侯》:「監中弔出盧柟主僕,徑去檢驗鈕成尸首。」

[名]

量詞。古代計算錢幣的單位。一千個制錢或值一千個制錢的銅幣數量為一弔;北平人稱一百文為「一弔」。《紅樓夢.第五七回》:「前兒我悄悄的把綿衣服叫人當了幾弔錢盤纏。」



ㄋㄠˇ, [名]

1.頭髓,為高等動物神經系統的主要部分,掌管知覺、運動、思維、判斷、記憶等的器官。

2.人的頭部。如:「腦袋」、「搖頭晃腦」。《淮南子.俶真》:「雲臺之高,墮者折脊碎腦。」唐.杜甫〈畫鶻行〉:「側腦看青霄,寧為眾禽沒。」

3.物體的中心部分。宋.道潛〈次韻子瞻飯別〉詩:「鈴閣追隨半月強,葵心菊腦厭甘涼。」

4.形狀或顏色像腦髓的東西。如:「樟腦」、「豆腐腦」。



(一)ㄍㄢˋ, [名]

1.大陸地區江西省的簡稱。

2.贛江:河川名。位於大陸地區江西省境內,有二源:西源為章水,源出江西省崇義縣聶都山;東源為貢水,源出福建省長汀縣。二水在贛縣北會合,乃稱贛江,北流注入鄱陽湖。

3.贛縣:縣名。位於大陸地區江西省南部。貢水、章水在此匯流,為贛南水陸交通中心,商業繁榮。



(一)ㄍㄨˇ, [名]

1.車輪中心的圓木。《老子.第一一章》:「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楚辭.屈原.九歌.國殤》:「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

2.借指車。《文選.丘遲.與陳伯之書》:「朱輪華轂,擁旄萬里,何其壯也!」



(二)ㄍㄨˇ, [名]

箭靶的中心目標。如:「鵠的」、「中鵠」。《禮記.射義》:「故射者各射己之鵠。」



ㄎㄞˇ, [形]

和樂、和善。《說文解字.心部》:「愷,樂也。」《莊子.天道》:「中心物愷,兼愛無私。」

[名]

軍隊勝利所奏的樂曲。通「凱」。明.張自烈《正字通.心部》:「愷,軍勝之樂。」



ㄏㄜˊ, [名]

1.果實內保護果仁,具硬質外殼部分。如:「果核」、「杏核」、「桃核」。

2.物體中像核的部分。如:「細胞核」、「原子核」。

3.比喻事物的中心部分。漢.王充《論衡.量知》:「文吏不學,世之教無核也。」

4.原子核的簡稱。如:「核能」、「核爆」。

[動]

對照、審查。如:「核對」、「核算」。《漢書.卷二三.刑法志》:「其審核之,務準古法,朕將盡心覽焉。」

[形]

精確、詳實。《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贊曰》:「其文直,其事核。」



(一)ㄏㄨㄟˋ, [動]

1.集合、聚合。如:「會合」。《書經.禹貢》:「雷、夏既澤,灉、沮會同。」

2.相見、見面。如:「會面」、「會晤」。《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宣言曰:『我見相如,必辱之!』相如聞,不肯與會。」

3.瞭解、領悟。如:「意會」、「體會」、「心領神會」。宋.陳亮〈念奴嬌.危樓還望〉詞:「危樓還望,嘆此意、今古幾人曾會。」

4.付款。如:「會帳」。《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董》:「二人又吃了一回,起身會鈔而別。」

[名]

1.為一定目的成立的團體組織。如:「教會」、「農會」、「工會」、「同鄉會」。

2.多數人的集會、聚會。如:「宴會」、「晚會」、「紀念會」、「里民大會」。

3.大城市、行政中心。如:「都會」、「省會」。

4.時機。如:「機會」、「適逢其會」。明.葉憲祖《易水寒.第二折》:「是天賜我以報秦之會也。」

[副]

1.能、能夠。如:「我會游泳」、「只要努力,理想一定會實現。」

2.可能。多用於疑問語氣。如:「他會來嗎?」、「會不會是他回來了?」

[介]

適、值。《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會其怒,不敢獻,公為我獻之。」



ㄑㄧㄡˊ, [名]

1.美玉。《說文解字.玉部》:「球,玉也。」《書經.禹貢》:「厥貢惟球、琳、瑯玕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會于渭汭。」

2.玉製的打擊樂器。《書經.益稷》:「戛擊鳴球,摶拊琴瑟以詠。」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原道》:「泉石激韻,和若球鍠。」

3.數學上指以半圓的直徑為軸,使半圓旋轉一周而成,且由中心至表面各點距離皆相等的立體。如:「球體」。

4.球形或似球形的物體。如:「地球」、「彩球」、「煤球」、「紅血球」。

5.球類運動中所用的主要器材。如:「籃球」、「棒球」、「乒乓球」、「橄欖球」。

6.量詞。計算球狀物的單位。如:「兩球毛線」、「兩球冰淇淋」。



(一)ㄒㄧㄡ, [動]

喧嚷、吵鬧。《孟子.滕文公下》:「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唐.柳宗元〈六逆論〉:「明者慨然將定其是非,則拘儒瞽生相與群而咻之,以為狂為怪。」

[狀]

1.形容喘氣聲或動物的叫聲。宋.蘇軾〈江上值雪〉詩:「草中咻咻有寒兔,孤隼下擊千夫馳。」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五.灤陽消夏錄五》:「其一往來窗外,氣咻咻然,至雞鳴乃寂。」

2.形容箭或炮竹發射的聲音。如:「只聽見咻的一聲,箭已落在靶的正中心。」



(二)ㄒㄧㄣˋ, [名]

物體的中心部分。如:「蠟芯兒」、「芯子」。



(一)ㄒㄩㄢˊ, [名]

水流旋轉所形成中心較低的地方。如:「漩渦」。唐.杜甫〈最能行〉:「欹帆側柂入波濤,撇漩捎濆無險阻。」

[動]

流水旋轉。唐.元稹〈遭風二十韻〉:「龍歸窟穴深潭漩,蜃作波濤古岸頹。」



(一)ㄓ, [名]

1.樹幹從旁生出的枝條。《說文解字.木部》:「枝,木別生條也。」如:「枯枝」、「嫩枝」。

2.凡自同一本源而分出者。《左傳.莊公六年》:「《詩》云:『本枝百世。』」《荀子.儒效》:「故以枝代主而非越也。」

3.四肢。通「肢」。《莊子.大宗師》:「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

4.量詞。計算細長物體的單位。如:「一枝花」、「三枝毛筆」。

5.姓。如漢代有枝百英。

[形]

不中肯的、不一致的。《易經.繫辭下》:「中心疑者,其辭枝。」



ㄓˇ, [名]

1.貫穿車輪中心圓木的小孔。《說文解字.車部》:「軹,車輪小穿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為賢,去三以為軹。」

2.車軸的末端。《周禮.冬官考工記.序官》:「六尺有六寸之輪,軹崇三尺有三寸也。」《新唐書.卷一六.禮樂志六》:「祭兩軹及軌前,乃飲。」

3.古代車箱兩旁橫直交錯的木頭。《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參分較圍,去一以為軹圍。」漢.鄭玄.注:「軹,?之植者、衡者也。」

[形]

分歧的、歧出的。參見「軹首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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