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行不悖
[國語辭典(教育部)]ㄅㄧㄥˋ ㄒㄧㄥˊ ㄅㄨˋ ㄅㄟˋ
語本《禮記.中庸》:「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指同時進行,不相妨礙。《朱子語類.卷四二.論語.顏淵篇下》:「二條在學者則當並行不悖否?」《明史.卷一九七.席書傳》:「蓋別以廟祀則大統並行不悖。」也作「並存不悖」。
[佛光大辭典]
宗教
指宗與教。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佛陀為適應教化對象而說之教法,稱為教;教中之根本旨趣,則稱為宗。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即謂宗門指教外別傳之禪門,以禪乃離言教,採以心傳心之方式傳宗;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均屬之,相對於禪家而言,稱之為教家。又有以宗為法相宗所說之八宗、華嚴宗所說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華嚴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經教,故知宗教一詞可說涵蓋佛教全體之意。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皆以佛教所習用之「宗教」一詞作為英、德、法等西語 religion 之譯語。religion 係由拉丁語 religio 而來,其語源有各種異說。或認為由 ligare(結)之動詞而來,含有神與人結合之意;或由 legare(整理)之動詞變化而來,表示嚴肅及儀禮之意。 religio 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祕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範,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種類甚多,型態亦有種種不同,有現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態可大別為個人心理之宗教,與集團社會之宗教。個人心理之宗教,指個人獨自之宗教信念與體驗,而不論其是否參與特定之宗教組織,或具有何種特定之信仰型態。若經由個人之虔誠信仰、深切體驗,而積極向他人弘傳,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為宗教團體,產生新興宗教,主倡者稱為此宗之開祖。若致力於對固有宗教之改革運動,則稱改革者。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指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係,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祖,而係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蹟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係以人類全體(佛教則以眾生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此一特性,在各大世界宗教中,尤以佛教為顯著。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四類:(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係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進化之社會中亦並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發展為多神教者,即對具有種種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將其性格分別獨立,成為最高神之權化分身,而個別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於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文殊菩薩、勢至菩薩,於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觀世音菩薩,於實踐願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普賢菩薩。又觀世音菩薩為隨機度眾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現,如聖觀音、千手千眼觀音、不空羂索觀音、柳葉觀音、水月觀音等。
(二)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另如印度教中,雖有多神信仰之性格,然於眾神之中,獨尊一優於其他諸神者為最高神,乃諸神之代表,具有絕對之權威,此稱單一神教(hemotheism),如溼婆派以溼婆為最高唯一之神,毘溼奴派以毘溼奴為唯一神。一神教亦可稱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梵天、毘溼奴、溼婆等三位神祇,在不同宗派中有不同之地位,以溼婆為例,在溼婆派中為最高神,梵天與毘溼奴居次要而從屬於溼婆。
(三)汎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汎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印度奧義書中之梵(梵 Brahman)即屬道理神,梵存在於「個人我」(梵 ātman)中,此乃最高理想「梵我一如」之基礎。此外,十七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 Benedict, 1632~1677)之哲學所說之神亦屬道理神。
(四)無神論(atheism),又稱無神教。指未立神為崇拜對象之宗教。基督教之思想,以為不立神祇即不成為宗教,研究原始佛教之西洋學者謂,佛陀不禮拜梵天、帝釋等神,反而由梵天、帝釋等向佛陀禮拜並聽聞佛法,故認為原始佛教為無神論者。又德國著名的悲觀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由於深受佛教及印度哲學之影響,主張宇宙之本質為盲目之意志,故亦被視為無神論者。若就原始佛教而論,世尊之弟子及信徒,歸依佛、法、僧等三寶,以世尊為歸依對象而禮拜之,此不得稱為無神論;又世尊雖不以其他之人格及神格為歸依、禮拜之對象,然以「法」為絕對之依所,由此則可稱無神論。世尊於入滅之際,曾囑咐諸弟子,其後唯以法為歸依所,以自己為歸依所,即法洲、自洲,法歸依、自歸依,以法為標準,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趨向絕對理想之境地。此種思想教法與基督教之立神說截然不同,故就此而言,佛教亦可稱為無神論。
自法律觀點言宗教:文明國家多經過立法確認信仰之自由,合法之宗教不受壓迫、排斥。亦有少數國家以特定之宗教為國教。又國家所認可之宗教團體得稱宗教,未得認可者通常稱為邪教。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係感情方面之功用。(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三)與「知」之關係,隨著人類智能之發展,世人漸排斥與科學、理性相對之宗教信仰,認為其中多含有迷信色彩。如基督教自中世以來乃至今日,即不斷受到科學合理性要求之挑戰,然亦不斷革除本身不合理性之處。
與其他宗教相較,佛教之教義哲學與實踐法門所呈現者較符合合理性之要求,而最足以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意義之合理性者為「法」(梵 dharma,巴 dhamma),包括三大要素:(一)因(梵 hetu,巴同),符合因果或緣起關係之合理性。(二)德(梵 guna,巴同),符合正見善惡之倫理性。(三)教(梵 śāsana,巴 sāsana),符合信仰上自利利他之宗教性。如此可謂涵蓋人類生命知(因)、情(德)、意(教)等三大方面。而就整體言之,佛教乃廣義之人間學,以完成人格、覺悟成佛為理想,故欲成為完人者,必須提昇其知、情、意三大層面至最高理想;八正道、六波羅蜜等佛教修行項目,即為達成此最高理想之根本途徑。 p3159
在佛教中根據義理的淺深、說時的先後等方面,將後世所傳的佛教各部分,加以剖析類別,以明說意之所在的叫做判教。又作教判。判教起源於南北朝時代,到了隋唐還繼續盛行。從有判教以來,就未得一致的見解。又由於諸家所見各異,遂生宗派之別,所以判教也是宗派成立的原因之一。
在南北朝時代,南北判教著名的有十家,後人謂之「南三北七」。如連同隋唐時代判教之說來看,他們的主張一教乃至六教,大致如次︰
(1)主張一教的有二︰{1}姚秦‧鳩摩羅什,{2}後魏‧菩提流支。立一音教,謂一切聖教都是如來一圓音教,因眾生根器不同而有種種區別。
(2)主張二教的有四︰南齊‧劉虬立頓、漸二教,初頓為《華嚴》;後漸復分為五︰即人天(提謂)、聲聞(四諦)、般若(空)、法華(破三歸一)、涅槃(佛性)。{1}陳‧真諦三藏立頓、漸二教,與此大同。{2}隋‧誕法師,立直往與漸悟二教。{3}宋‧曇無讖、隋‧慧遠等立半(初說)、滿(後說)二教。{4}唐‧江南印法師、敏法師等立屈曲與平道二教︰釋迦佛說《涅槃經》,隨逐機性破除執著,為屈曲教;盧舍那佛說《華嚴經》隨逐法性自在無礙為平等教。(3)主張三教的有四︰{1}後魏‧統法師立頓、漸、圓三教︰為根熟者演常與無常、空與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漸次,名為頓教;其次為根未熟者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名為漸教;最後為上達佛境者,說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名為圓教。{2}陳‧真諦立轉、照、持三教︰本《金光明經》說四諦為轉教,《般若》為照教,《瑜伽》為持教。{3}隋‧吉藏立本、末、攝末歸本三教︰《華嚴》最初說為根本法輪,為三乘等隨後說為枝末法輪,《涅槃》、《法華》最後說為攝末歸本教。{4}唐‧玄奘本《解深密經》立三時說教︰初四諦教,次空教,最後非空非有之中道教。(4)主張四教的有五︰{1}齊‧大衍立因緣宗等四教︰謂小乘薩婆多等部為因緣宗,《成實論》及經部等說為假名宗,諸部般若說即空理明一切法不真實為不真宗,《華嚴》、《涅槃》明法界真理佛性為真宗。{2}梁‧光宅法雲立四乘教︰《法華》中臨門三車為三乘教,四衢道中所授大白牛車為第四乘教,前三(聲聞、緣覺、菩薩)為權,後一為實,合三乘與一乘為四乘教。{3}隋‧笈多立四諦等四教︰謂《阿含》為四諦教,《般若》為無相教,《楞伽》為法相教,《華嚴》為觀行教。{4}隋‧智立藏、通、別、圓四教︰依據講因緣生法而不究竟的小乘經律論立藏教;依據大小乘相共而與前藏後別圓相貫;如《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立通教;依據但說大乘不共佛法如《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立別教;依據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圓融無礙之說立圓教。{5}唐‧新羅國元曉立三乘別教等四教︰謂四諦教《緣起經》等為三乘別教,《般若》、《深密經》等為三乘通教,《瓔珞》、《梵網經》等為一乘分教,《華嚴經》為一乘滿教。(5)主張五教的有三︰{1}護身寺自軌根據用的四教,僅許《涅槃經》為常宗,而推尊《華嚴經》於《涅槃經》之上,別立為法界宗,這樣就成為因緣、假名、不真、真、法界等五宗。{2}唐‧波頗立四諦、般若(二同笈多之說)、三觀(《華嚴》)、安樂(《涅槃》)、守護(《大集》)等五教。{3}唐‧法藏立小、始、終、頓、圓五教︰謂《阿含》為小教,《般若》為始教,《楞伽》為終教,《華嚴》為頓教與圓教。(6)主張六教的有一︰隋‧耆闍崛多立因緣等六宗︰謂《毗曇論》說六因四緣為因緣宗,《成實論》說三假為假名宗,「四論」說如幻為不真宗,《法華》為真宗,《涅槃》為常宗,《華嚴》為圓宗。
綜計諸家判教之說,不下二十餘種。其中以天台、賢首兩家的說法比較特殊,其影響後世也最大,這裡略加敘述如下︰
天台智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時八教說,簡稱四教說。五時是依《涅槃經》裡佛說開展如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比喻而建立的。五時即佛一代說法的五個階段︰(1)華嚴時,(2)鹿苑時,(3)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經),(4)般若時,(5)法華涅槃時。此外,又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來區別,各分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四教,內容方面稱為化法四教。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是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是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是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如果用這四教和五時配合,那麼最初華嚴時即為頓教,鹿苑、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二教中間,又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有第五法華涅槃時,才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化儀四教即先所述的藏、通、別、圓。這四教亦可以與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圓教而說意兼別,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所以並不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時,第五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闢圓頓義理,唯屬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五時配到《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如要到《涅槃》為止叫做後番五時。這樣不但推尊了《法華》,《涅槃》亦同時被推尊了。
天台以前判教之說雖多,大概以頓、漸、不定三種為主要區別。《華嚴》為化菩薩,如日照高山名為頓教,三藏為化小乘,先教半字故名有相教,十二年後為大乘人說五時般若乃至常住名無相教。此等俱為漸教。別有一類經非頓非漸明佛性常住,如《勝鬘》、《金光明》等,名為偏方不定教。惟漸教中有分三時、四時、五時等等的說法。羅什門下慧觀結合三時、四時等說,而立五時說,其順序與天台五時說大體一致,所不同者,慧觀於漸教中分有相、無相、抑揚三種,而天台分鹿苑(有相)、方等(抑揚)、般若(無相)而已;至於祕密與不定,仍由前述各家所立的不定教而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則是顯露的不定。又慧觀判教為三乘與一乘之區別,而以三乘為三乘別教(有相教)與三乘通教(無相教)二種。天台由大乘教而來,故設大乘通教、大乘別教,而立藏、通、別之區別;更綜合《法華》、《涅槃》於其上設為圓教。此藏、通、別、圓之次序,似又與用所立的因緣、假名、誑相、常宗等四教相通。可見天台五時八教之說,是吸取南北各家異說而加以發展的。
華嚴、賢首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教十宗說。五教即(1)小乘教(唯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為心的即是),(2)大乘始教(說八識阿賴耶的,如《唯識論》即是),(3)大乘終教(說現象差別法不外乎真如的,如《大乘起信論》與攝論派等即是),(4)大乘頓教(進一步說妄心妄境俱空,僅一真心朗然,如《維摩詰經》等即是),(5)大乘圓教(更進一步說森羅萬象的差別現象,不外乎朗然一心的顯現,如《華嚴經》即是)。五教說淵源於杜順的《五教止觀》,其目的不外推尊本宗所宗的《華嚴經》在諸經中為最尊最勝。賢首於五教之外,又立十宗之名︰(1)我法俱有宗(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等五部,以及經量部中的一派),(2)法有我無宗(雪山、有部二部),(3)法無去來宗(法藏、飲光、大眾、雞 胤、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七部,以及化地部中的一派),(4)現通假實宗(說假部及經量部中的一派),(5)俗妄真實宗(說出世部),(6)諸法但名宗(一說部),(7)一切皆空宗(大乘始教),(8)真德不空宗(大乘終教),(9)相想俱絕宗(大乘頓教),(10)圓明具德宗(大乘圓教)。十宗是配合五教而立說的,從一至六屬小乘教,從七至十屬大乘四教。
賢首五教十宗之說,大體因襲天台,改天台的藏教為小教、通教為始教、別教為終教、圓教為頓教與圓教,這就連本宗的清涼國師也承認過的(見〈華嚴經疏鈔序〉),故其說無何創見。(田光烈)
◎附一︰霍韜晦〈中國佛教說「判教」之智慧〉(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判教的活動在印度佛教時已有,雖然「判教」的觀念當時未見。如《楞伽經》言頓漸,《華嚴經》言三照,《涅槃經》言五味,《解深密經》言三時,《法華經》言三車,以譬喻大小乘之別等等,都可以說是一種判教。不過這種判教在印度方面言,是顯示思想義理之進展,亦與經典文獻的出現有關。因為這些說法,多半是在大乘佛教初出的時候,面對從前的傳統佛教的教義而作出的。它主要是強調自身資料的重要性,及晚出性,以爭取群眾及信徒的支持,所以自立門戶的意味極重。印度的判教,從思想背景看,是以後出之義來統攝、批判前出之義。但中國佛教的判教情形,則有所不同,中國高僧大德在吸收印度傳來的佛法時,不必知其經典產生之歷史,但見種種資料皆佛所說,而義理方向有不同。既然諸經都是佛所說,為什麼其中會有不同呢﹖為了表示佛教乃一大系統,各經典之間亦有其有機之聯繫,這些不同之資料即有融通的必要。融通之後,即見其不相礙,諸經典之間皆有橋樑可通。換言之,這種做法就是要求我們不可只陷在一個資料中,而應該互換觀點,即「互觀」,以見雙方皆有其價值,亦各成就一義理方向,然皆不離佛陀慈悲救度眾生之大業。以此互觀作起點,再進一步要求從一切可能觀點對一切已成資料之「遍觀」。遍觀,即將我們的心靈擴充至極,以容納種種義;反面說,也就是把我們陷於一隅之見的妄心一一去掉,於是可以滙成一大義理世界,而各各不相礙。這是一個至美、至莊嚴,而又至和諧的世界,其成就即由「互觀」以至「遍觀」而得。由此看來,判教的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總持的智慧,以總持一切經典的價值。
在中國佛教中,真正構成一個嚴格的判教系統,以總持當時一切傳入的佛典的,是天台與華嚴兩教派。天台判教,先設標準︰(一)以說法之先後次第分,此即「時」,(二)以說法之內容分,此即「化法」,(三)以說法之方式分,此即「化儀」,合為「五時八教」。通過「時」、「法」、「儀」三觀念,遂將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總持起來。及至華嚴宗興,其所走之圓教之思路與天台不同,天台是從「法性」的觀念入,著重心靈對法性的把握,由此而歷種種觀以成圓觀,故天台從內容上分佛法為「藏、通、別、圓」四教,各教所觀境皆不同。例如四諦之理,在藏教所說的是生滅四諦,通教所說是無生滅四諦,別教所說的是無量四諦,圓教所說的是無作四諦。無作,即表示心靈的分別活動於此已不再相應,「作」的觀念已去除,現象上的法已消散,法性已自一切主觀之觀法中豁出,所以說這是一圓觀。在此圓觀之作用下,人乃能保證見一切法皆涅槃之理,而如如相應。比較起來,華嚴是從「真心」的觀念入,著重心靈活動所創生之境,由此而立五教︰小、始、終、頓、圓。內容之分別即在小乘只言六識;始教中雖說唯識,而及於阿賴耶,但不及於如來藏;終教則知此阿賴耶識自另一義言之,即為如來藏;頓教則顯一切法皆唯一真心。至華嚴圓教更大彰此真心之全幅大用,性海圓明,無礙自在,以徹入一切法,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所以說這是無盡緣起,亦即由佛之心靈所開出之無限之莊嚴、美麗之世界,這亦是心靈升進後所得之圓觀。由此我們可領悟華嚴之所以改判五教及特別重視《大乘起信論》的原因。
華嚴除以「教」開宗外,同時亦以「理」開宗,而判分為十。為免繁瑣,此處從略。但它的精神,即在於顯示義理之層次,由小乘教而次第上升,最後進至華嚴境界。這即是一義理層級的安排,由有歸空,再見真實不空,如是即將一切佛義、佛理收攝其中而總持起來。
由此看來,天台、華嚴之圓教內容雖不同,但其判教之智慧則一。目的都是總持佛法,把各種義理分別按其層級、方向安設起來,使各義理不相障礙,但隨人心之遊賞貫通。人的問題,在對一家之義起執︰一方面封閉自己,一方面抹煞他家他理之存在,於是人之世界分裂,相輕相害,終至生大苦。也許人生之無明非得吃大苦、付大代價不能超化。智慧之來,原非輕易。由此我們回顧上文所說的人生無明煩惱的反省,這是人類悲劇產生的內在根源,故必須轉出智慧以消解之。但在客觀上,此智慧之出,又關乎對別人義理之了解,所以判教之智慧,尤為必要。今日世界四分五裂,人心浮囂,究其原委亦是知識世界分裂的結果。西方文化原是一重智而向多方活動之文化,故其所成立之知識世界,亦是一分途獨立、各自發展的世界。
◎附二︰唐君毅〈中國佛學中之判教問題〉(摘錄)
中國佛學家最大的一個問題即是判教。判教的問題是印度佛學傳入中國以後才生起的,中國佛學的派別亦見於其判教之不同,故我們亦可由不同之判教去看各派佛學之不同。
判教表現了中國人對於外來佛學的消化吸收。當佛學傳入時,即有許多不同的派別。各派皆為佛法,皆傳為佛所說,但是其間卻有許多相互衝突、不一致的說法。佛所說是不能有錯的,為了消弭衝突、避免矛盾,即以判教的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和消化,而謂各派皆為佛所說,只是佛在不同時,對不同根器的人說法,故有種種不同。印度原先即有三時判教之說。戒賢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首言有教,待有教出了毛病,就講空教,空教又出毛病,再講非空非有之瑜伽之教;智光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原先說空教,空教出毛病,而後說有教,有教出毛病,而後說非空非有之般若之教。依此判教之說,則釋迦說法之次第是由於前一時的說法出了毛病,為了消除流弊,在第二時即換一種說法補救。這樣一來,凡是佛經中有衝突不同的部分,皆可分別安排為不同時中釋迦所說,使其不顯衝突。有如早晨言起,晚上言臥。同時說起臥即矛盾,分開來在不同的時間說,則不矛盾。凡是矛盾的說法,可分在不同的時間來說,即不再矛盾;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各種不同的人來說,各人的問題不同,修行的進程不同,缺點不同,則釋迦佛對各人的說法,皆可有所不同。例如釋迦佛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一切人皆可成佛,一種是說有的人永遠不能成佛,或只能成聲聞、獨覺。這兩種矛盾的說法在佛經中皆有記載。若是用判教的方式處理,這兩種矛盾的說法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即說一種是專對某些人的方便說、權說,而非究竟說、實說,另一種才是實說、究竟說。照唯識法相宗承《解深密經》而來的說法(玄奘、窺基即如此說),言眾生有五種姓,只菩薩種姓、不定種姓者,可成佛。聲聞、獨覺種姓,只能成聲聞、獨覺。一闡提種姓,則永不能成佛。故謂釋迦佛之言一切人皆可成佛,除對菩薩種姓外,乃是對不定種姓的一般人的鼓勵而已。為了要鼓勵此不定種姓的一般人,才說人人皆可成佛;即如老師告訴學生說︰你們每個人都能考取狀元,這話只是為了鼓勵學生用功讀書,事實上,不是人人皆可成狀元的。是以照唯識法相宗的看法,說人人皆可成佛,只是對不定種姓的人之方便說;說有的人不能成佛,有菩薩、聲聞、獨覺之三乘之別,才是實說。
但是照天台宗、華嚴宗承《法華經》、《涅槃經》而來的說法,則恰好相反;他們以為佛說有一闡提人不能成佛,說有聲聞、獨覺、菩薩之三乘之別,只是權說,乃為有的人覺得由菩薩行而成佛的路途太遙遠,然後釋迦對這些人說聲聞、緣覺為究竟,而有三乘之別。其實只有由菩薩乘至佛乘之一乘法,才是究竟法。此涅槃、天台、華嚴的看法及唯識法相的看法,是相反的。但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卻有著同樣的精神,即是把看似矛盾的說法,當作是對不同的人來說,即是不矛盾了。事實上,對不同的人,說法也應該有異,說法應視不同對象而分別應用的。例如老師說學生永遠考不取時,有的學生會因此刺激而奮發,有的學生則會因而沮喪氣餒了,這時必須要換一種說法,鼓勵他,而說他一定能考取。釋迦佛之教眾生,即如同老師之教學生,許多不同的說法實際上只是教法的不同,或是於不同時對不同人而說;這些不同的說法,分在對不同人、不同時來看,都是可以成立的。若照我們現在歷史學的眼光來看,為了經典內容的不同而作判教的工作,可是不必要的。佛經中的種種說法不一定都是釋迦佛所說的,或是釋迦佛的弟子說的,或是弟子的弟子說的,不過假託釋迦之名,其間說法自然有種種差異。此是一現代之觀點。但是以前中國人則不採取此種歷史學的觀點,卻肯認這些佛經上的道理,都是佛所說的,都是不會有錯的;基於這種信念,中國人用了判教的方式著意安排,以消除諸佛經間的矛盾。但是佛經如此之多,欲將印度傳入的佛經皆予一適當的地位,在判教的安排上,自有許多可斟酌處。於是,對於諸佛經如何運用判教的方式安排妥當,就產生了中國許多不同的判教理論。
吉藏、智顗、法藏之判教
當佛學初入中國,佛教內部之判教問題未正式出現之先,原有格義之說的產生。格義就是要找出佛學與儒家、道家在義理上的相同處,拿一些名辭概念所涵之義理來相互比格說明。較格義進一步的,則是拿整個儒家或道家的境界與佛學相印證,如僧肇即以為儒、道、佛之聖人的最高境界都是一樣的,而拿儒、道來說明佛學。此外亦有人以佛學與中國儒、道之學是相互衝突的,如《弘明集》中所輯之當時反對佛學之文。此皆是以中國固有思想與佛學思想作一般的比較。佛教中之判教,謂是對佛教本身各宗派之教義之同異作比較。
至於專就中國之判教的說法來講,則智顗之《法華玄義》有南三北七之說,即南方有三說,北方有七說,後澄觀之《華嚴疏抄》則有十五家之說。宗密《圓覺經大疏》所述判教之說,有人數過是二十餘家。但就其中一方判教,一方於所判之教又有所宗主,而為一宗之大師者而言,則首推吉藏。《華嚴疏抄》謂吉藏判佛說之經為三法輪,即根本法輪(佛初說之華嚴)、枝末法輪(佛中間所說),及攝末歸本法輪(佛最後所說)。澄觀責其何以將般若放在枝末法輪。但我近來懷疑此澄觀所傳之吉藏說,恐非吉藏說之真。因吉藏之《三論玄義》乃重在判別大小乘,並以十義判當時人所視為大乘之《成實論》為小乘。在大乘中,則吉藏不滿攝論師之說,明歸宗於般若,而引《華嚴》、《法華》為證。吉藏亦可說為綜結東晉南北朝以來之般若三論之學之一大師,絕不致以般若為枝末法輪。唯吉藏以三論之破邪即顯正,為般若之所歸,則未必是。因般若學之自身,仍有其教義,如般若須出於大悲,與方便配合等,此不可以三論之破邪盡之。
次一個判教的大師是智顗。智顗之判教,分佛說法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之五時,又分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此說比較複雜,而具一系統性。其顯然進於吉藏之處,在對當時傳入之地論人及攝論人之說,安排一地位於其五時教中之第三時,並屬於其所謂藏、通、別、圓之化法四教中之別教,又將華嚴列為五時教中第一時之圓頓教,《法華經》列第五時之圓教,《涅槃經》則列為教聞法華而尚未得度者。《涅槃經》講佛性。智顗之學之進於以前之般若宗者,則在由《般若經》之法性實相,以講正因佛性;由《般若經》之觀照般若,以講了因佛性;由《般若經》之扶助般若波羅蜜之布施等五度,以講緣因佛性。是為三因佛性。了因佛性,重在觀空,成般若。緣因佛性,重在有五度行等,成解脫。正因佛性,是中道第一義空,證此成法身。智顗之空、假、中之三觀之「中」,即對應正因佛性說。故別教之能見有此佛性真如,而能次第對惑業煩惱,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與此佛性真如隔別不融者,則稱為只見「不但中」之別教。只有能即惑業煩惱,以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見三因佛性,如印度之伊字三點,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者,方為見「不但中」之圓教。智顗之以「中道」為佛性,以言空、假、中三諦,更配成七重二諦,與吉藏之以真空俗有不二之「中道」為佛性,而言三諦,配成四重二諦,形式上有相類處,而內容更豐富。又其以三因佛性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則與《涅槃經》之言佛性,尚有以「十二因緣為因,觀緣智為因因,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因果縱列之說,其實不同,而有所進。
第三個判教之大師是華嚴宗之法藏。法藏之判教,大體承智顗之五時四教,而成小、始、終、頓、圓之五教。於始教中,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以位攝論一系之法相唯識,及般若之經論。又立終教以位《大乘起信論》,立頓教以位新起之禪宗(後宗密判教,承法藏更依三教,以判禪宗之三宗)。此法藏之判教之進於智顗者,即在能為新起之禪宗及《大乘起信論》之說,安排一地位。在智顗之時,《大乘起信論》未出。在智顗之別教中,亦安排不了《大乘起信論》之思想。因在智顗之別教中,其真如佛性之體乃深藏未顯,唯待人次第修行修觀之工夫,斷盡惑業煩惱,然後顯。故此真如佛性之體,與人當前之修道工夫,彼此隔別不融,故不能言即修即性,即工夫即本體。但在《大乘起信論》,乃以「眾生心」之一法,統智顗承慧思而言之「心」、「佛」、「眾生」之三法,即直下顯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即心性即佛性」之義。《起信論》言此眾生心有真如門及生滅門二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大法門體,其體大、相大與用大,互不相離。此心真如與無明和合,似智顗所謂無明法性合,而有心生滅門。此二門互相熏習。心生滅門,即煩惱之源;悟心真如即菩提之源。人之修道工夫,即以心真如熏心生滅,使眾生由生滅門入真如門,悟真如之本覺,以有始覺,以至圓覺,而成佛。此不能說是智顗之別教,而極難與智顗之圓教義相分別。故在天台宗人,如湛然於此《大乘起信論》,亦初未斷為別教,亦用其隨緣不變之名,以講心性,但又似不便列之為圓教。此即見智顗之判教應用於其後出之書,不無問題。對於禪宗,則天台宗人初不重視,至宋之天台宗人則與禪宗爭佛門正統。然法藏之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其圓教與智顗同,其小教即智顗之藏教。以頓教為禪宗列一地位;而以始教概括智顗之通教之般若(宗密稱為空始教)及別教之攝論(宗密連唯識法相之論併稱之為相始教)一流之說;更以《大乘起信論》高於始教之終教,其位高於始教,所論之理為圓理。然又不以圓教稱之,而保存此圓教之名於頓教以上之華嚴。
《法華》、《華嚴》二經之對比問題
此法藏之判教,因其既承智顗之說,又能為《大乘起信論》及禪宗安排一地位,顯然更能涵融各派之佛學。遂引起天台宗之湛然為重振天台之宗風而為智顗之書作疏記。智顗嘗說《華嚴經》乃圓教中帶別教,此尚無所謂。如《華嚴》之大經,帶一些別教,亦無礙。但至湛然之疏記,則有心貶抑《華嚴》。如其《法華玄義釋籤》卷十論判教處,即說《華嚴經》未如天台所宗之《法華》之開權顯實,亦未如《法華經》之佛之由其近成,以及於其久已成道之遠跡(如無量劫來恆說《法華》等),而更發跡,以顯其法身常住之本。又謂《華嚴》只對菩薩說法,不被小乘根器之機,不如《法華》兼對三乘說云云。然若依天台宗及華嚴宗共許之五時教去看,則佛初說《華嚴》時,原未說權教,自無權可開。佛說權教後,因其中有不圓不實之義,佛之本懷未暢,故須說《法華》以補其所不足,而開權顯實。但在佛說《華嚴》時,既未說權教,亦無須補其所說者之不足,自可只說一圓實之教如《華嚴經》所說,而佛之本懷亦無不暢。又《華嚴經》雖只就釋迦之初於菩提樹下成道時,不離世間之此樹,而升天,本其自證境界而說法,固未說其「久遠以來恆說法華」等跡。然依《華嚴經》之義,在佛之海印三昧、普眼境界中,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一現即一切現,華嚴會上,佛將說法時,光明遍照,一一光中,各出十方諸佛世界,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佛,皆悉顯現。何須更由近及遠,發跡顯本﹖至於《華嚴經》之不被小乘根器,乃由小乘根器之聲聞,在華嚴會上,自如聾如啞,非佛不欲被小機。此亦如法華會上有五千人退席,佛亦無可奈何。依五時教,亦唯因小機於華嚴會上不聞不解,然後佛於後三時中說天台所謂藏、通、別等教,更有第五時之說《法華》,以開權顯實。若佛說《華嚴》先被小機,則以後之四時教皆無,《法華》之圓教亦無。湛然何可以此責《華嚴》之不足。故依華嚴宗人之意,於此湛然所說之三者,即正可轉而取之以證《華嚴》之佛成道時,乃頓說「其自證境界中之不與餘教相待,亦迥然別(此乃分別之別,非隔別之別,智顗之別教乃隔別之別,不可以分別之別釋之)異餘教」之一乘圓實教。此即澄觀所謂「頓圓」,而即在此頓圓之一義上,高於《法華》之「開三乘之權方法一乘之圓實」,乃「漸圓」者,是即見《華嚴》之勝於《法華》。遂與湛然之所說,正相對反。然此湛然與澄觀之二說,實永無相勝之期。因依二家同認《華嚴》在五時教中為日初出時,為始;《法華》在五時教中為日還照時,為終;餘三時教所說三乘教為日之轉照時,為中。《華嚴》為三乘教所自出之一乘,《法華》為三乘所同歸之一乘。始必有終,終以返始,三乘出於一乘,必歸於一乘,而歸即歸於所自始,如智顗於《法華玄義》卷十所謂「初後佛慧,圓頓義齊」。此中之「始」、「終」之相涵,「自出」與「同歸」之相涵,即見佛之垂教之自行於一圓。如日之由初出而經轉照時,至返照時之為行於一圓。則於此,由始之非終,而謂始不夠圓,如湛然說;或由終之非始,而謂終不夠圓,如澄觀說;即皆於二家所同許之五時教相悖了。實則畢竟《華嚴》與《法華》之同為圓教,只須自二經所顯示之義理定。不當自佛說之時機,而分高下。則《法華經》之神話式的說︰「釋迦佛之久已成道,其所垂之種種教迹,皆顯其常住法身之本」、「其今日之說法華,由其無量劫來恆說法華」及「由佛之本懷原望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有今說法華時之開權顯實」等,固是本迹權實相即之圓教義。《華嚴經》之神話式的說「毗盧遮那佛於一心之海印三昧中,所展現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重重,相即相入,諸佛與眾生交澈,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之客觀法界的無盡緣起,同為一如來性起正法心(此心於佛為顯,於眾生為隱)之所起,亦是鎔融無礙之圓教義。二經之所說之為圓教義,唯當自此二經之內容所涵之客觀義理說。不可謂《華嚴》之佛只說其海印三昧中境,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亦如不可謂《法華》之佛說其所憶之久遠以來之事跡,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而佛之說此圓教之時機,亦與此圓教義理之為圓教義理無關。然而湛然與澄觀,乃欲自佛說二經之時機,以爭勝負,實未見其可。
此外,湛然與澄觀還有許多立義不同之處,但實與《華嚴》、《法華》二經所啟示之義理,多無直接關係,而只是他們對若干佛教問題或對圓教之意涵所主張者之不同。如湛然之以智顗《觀音玄義》有性惡之義,而責華嚴宗人唯一真心迴轉,其義不圓;「忽都未聞性惡之義,安能有性德之行﹖」然澄觀則亦許性具善惡染淨,而又自「淨能奪染」及「佛心雖知世間染淨法,而自無染」說,則在第一義之佛性,不許言性惡。此外澄觀又承《大智度論》及《涅槃經》主無情物,如草木無佛性,只有法性,但亦言「二性互融,無非覺悟」。然而湛然則只自「法性佛性,互融為一」處講,不分二性,以言草木瓦石成佛。後之天台知禮亦抓住此點,說澄觀之說只是別教,不知澄觀亦有二性互融之說。其餘湛然、澄觀不同之處尚多。而天台宗與華嚴宗,遂成相爭之勢。此與智顗對《華嚴經》,除說略帶粗之外,更無貶辭;法藏對智顗亦無貶辭之情形,遂大不相同。
〔參考資料〕 《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楞伽經玄義》;《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俗稱《雍正御選語錄》。十九卷。清世宗(胤禎,即雍正)編。收於《卍續藏》第一一九冊、《禪宗全書》第七十八冊、《龍藏》(新文豐版)第一六三冊。雍正十一年(1733)刊行。係世宗歸依佛法後,從歷代祖師語錄中,撿選能提昇向上、直指真實宗旨的語錄編輯而成。全書內容略如下列︰
卷一為〈僧肇論〉,卷二為〈永嘉覺禪師語錄〉,卷三為〈寒山拾得詩集〉,卷四為〈溈山靈祐禪師語錄〉、〈仰山寂禪師語錄〉,卷五為〈趙州諗禪師語錄〉,卷六為〈雲門偃禪師語錄〉,卷七為〈永明壽禪師語錄〉,卷八為〈紫陽真人張平叔語錄〉,卷九為〈雪竇顯禪師語錄〉,卷十為〈圜悟勤禪師語錄〉,卷十一為〈玉林琇國師語錄〉、〈䒢溪森禪師語錄〉,卷十二為〈圓明居士語錄〉、〈圓明百問〉,卷十三為〈雲棲蓮池袾宏大師語錄〉,卷十四至卷十八為〈歷代禪師語錄〉,卷十九為〈當今法會〉。雍正並在每一篇之後,撰序言一篇,以提出他的看法。
雍正在此書中之態度是︰在禪宗方面,強調五家宗旨同歸曹溪一脈。在「宗門」與「教下」的關係上,強調「宗、教合一」。此外,也主張禪淨不二,並特別揭櫫明末雲棲袾宏的淨土法門。在三教關係方面,他也主張儒釋道三教「異用同體」,可以並行不悖。
近人張德鈞氏以為雍正之編修佛典,有其政治上之企圖,並非純為宗教文化著想。(參閱附錄二。)
◎附一︰雍正〈御選語錄總序〉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是真語者,是實語者,不妄語者,不誑語者。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朕既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佛佛祖祖皆為此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達摩西來,歷代授受,古德傳燈,無盡光中,大圓鏡裏,日往月來,以至於今。
雖然,廣大法門,聖凡並托,華嚴香海,細鉅同歸,得骨得髓者固多,如麻如粟者何限﹖去聖遙遠,魔外益繁,不達佛心,妄參祖席,金山泥封,慧日雲蔽,約其訛謬,亦有三端︰其上者,纔見根塵互引,法界相生,意識紛飛,無非幻妄,頓生歡喜,謂是真常。休去歇去,以空為空,不知性海無邊,化城無住。果能見性,當下無心,心既見空,即未見性。於是形同槁木,心等死灰,萬有到前,一空不敵,從能立亡坐脫,仍是業識精魂,況乃固執斷見,必至變作狂華。謂因果之皆空,恣猖狂而不返,豈非一妄在心,恒沙生滅,能不造生死業,斷菩提根。
又其下者,見得箇昭昭靈靈,便謂是無位真人,面門出入,揚眉瞬目,豎指擎拳,作識神之活計,張日下之孤燈。寶魚目為明珠,覓旃檀於糞土,噙著鐵丸,口稱玉液,到得臘盡歲除時,方知依舊是箇茫茫無據。又其下者,從經教語錄中,掛取葛藤,從諸方舉揚處,拾人涕唾,發狂亂之知見,翳於自心,立幻化之色聲,作為實法,向真如境上鼓動心機,於無脫法中自生繫縛。魔形難揜,遁歸圓相之中;解路莫通,腹碾藤條之下。情塵積滯,識浪奔催,瞞己瞞人,欺心欺佛,全是為名為利,卻來說妙說元(玄)。盲驢牽盲驢,沿磨盤而遶轉;癡夢證癡夢,拈漆桶為瓣香。是則循覺路而撲火輪,能不由善因而招惡果﹖如是三者,實繁有徒,宗旨不明,沈淪浩劫矣。
朕膺元后父母之任,並非開堂秉拂之人,欲期民物之安,惟循周孔之轍。所以御極以來,十年未談禪宗。但念人天慧命,佛祖別傳,棄雙眉拖地,以悟眾生,留無上金丹,以起枯朽,豈得任彼邪魔瞎其正眼,鼓諸塗毒,滅盡妙心﹖朕實有不得不言,不忍不言者。近於幾暇,辨味淄澠,隨意所如,閱從上古錐語錄中,擇提持向上,直指真宗者,並擷其至言,手為刪輯︰曰僧肇,曰永嘉,曰寒山,曰拾得,曰溈山,曰仰山,曰趙州,曰永明,曰雲門,曰雪竇,曰圓悟,曰玉林,十二禪師,藏外之書,曰紫陽真人,乃不數月之功,編次成集者。其他披覽未周,即採掇未及,非曰此外無可取也。是數大善知識,實皆窮微洞本,究旨通宗,深契摩詰不二之門,曹溪一味之旨。能使未見者得無見之妙見,未聞者入不聞之妙聞,未知者徹無知之正知,未解者成無解之大解。此是人天眼目,無上宗乘。至於淨土法門,雖與禪宗似無交涉,但念佛何礙參禪。果其深達性海之禪人,淨業正可以兼修,於焉隨喜真如,圓證妙果。
雲棲蓮池大師,梵行清淨,乃曾參悟有得者,閱其《雲棲法彙》一書,見論雖未及數善知識之洞徹,然非不具正知正見,如著相執有者之可比擬,亦採其要語,別為一卷,以附於後。兼此淨土一門,使未了證者,建菩提道場,已了證者,為妙覺果海,途路之助。爰為總序,弁於篇端,刊示來今,嘉惠後學。庶幾因指見月,得魚忘筌,破外道之昏蒙,奪小乘之戔弇,朕有厚望焉。
◎附二︰張德鈞〈關於清刻大藏與歷代藏經〉(摘錄自《佛教聖典與釋氏外學著錄考》)
雍正在「敕令」重刻大藏(《龍藏》)這年(雍正十一年)編著了兩部書,一是《揀魔辨異錄》,一是《御選語錄》,就暴露了卑鄙用心。〈御選語錄總序〉說︰「御極以來,十年未談禪宗。但念人天慧命,(中略)豈得任彼邪魔,瞎其正眼,鼓諸塗毒,滅盡妙心。朕實有不得不言,不忍不言者。」這就說明了他是在詩文經義題目上大興文字獄,血腥鎮壓「叛逆」後,又繼續企圖在佛教領域內進行思想鎮壓了。所以這兩部書,一是破,一是立,就是給佛教制定一個合乎他的反動統治利益的政治標準。
如他在《御選語錄》中,特別指責那破除偶像崇拜的「丹霞燒木佛,(中略)實為狂參妄作!據丹霞之見,木佛之外別有佛耶﹖若此,則子孫焚燒祖先牌,臣工毀棄帝王位,可乎﹖」又對於另一公案︰「一古德殿前背佛坐,又一古德入殿向佛唾。傍僧云︰『何得背佛坐,向佛唾﹖』答云『將無佛處來與某甲唾!指無佛處來與某甲背!』」指責道︰「此等見解與丹霞同。(中略)當日但問此二狂徒,你道除此殿中佛,尚別有何佛﹖試指侑!管教他立地現形。此等無稽魔說,何堪提倡書錄掛齒。」故不管「其言雖皆數千百年以來人人之所提倡,其人雖皆數千百年以來人人之所推崇」,其「公案皆古今叢林中日日所舉似者,朕悉不錄」。他宣稱這是「稟覺王令,黜陟古今」。可見他是怎樣不容許人稍微存有一點叛逆思想。
清朝第三代皇帝。即雍正帝。姓愛新覺羅,名胤禎,自號圓明居士。為清聖祖玄燁之第四子。在位十四年間,文治、武功頗盛,使清朝進入鼎盛時期。
帝少年時即喜閱佛典,常與僧侶交往。即帝位後,曾與當時的名僧大德及親王大臣談禪說佛,集成所謂《當今法會》一書,並撰《揀魔辨異錄》、《御選語錄》等書。又倡儒、道、釋三教合一,佛教諸宗合一,禪宗諸家合一,並效法明代蓮池大師,鼓吹持名念佛的淨土宗。凡此諸事,對近世佛教影響甚大。此外,在雍正十三年(1735),帝特開藏經館,進行雕刻大藏經的工作,然未成即駕崩,後由高宗續成,此即《龍藏》。
◎附︰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三冊(摘錄)
胤禎登帝位後,在佛教方面有以下三件事值得一提。一是親撰了一部《揀魔辨異錄》,此書表面上是評論明末清初臨濟宗內部天童圓悟,與其弟子三峰漢月法藏(以及法藏弟子弘忍)兩系之間的爭論。胤禎以帝皇之權威,公開站在圓悟一方,直斥法藏與弘忍的理論為魔說,並下令削去其所傳的所有支派,永遠革除於「祖庭」之外,將他們的著作盡行毀版。其實,在這場所謂維護「諸佛法眼」、「眾生慧命」爭論的背後,有著隱深的政治原因。這就是在法藏系下,多有明末遺民逃禪者,他們多懷故國之思,多有忠義之士,這就不能不遭到清統治者的注目,必欲盡除之而後安也。
其二是,在雍正十一年間,胤禎親自編選了一部禪宗語錄,題名為《御選語錄》,共十九卷。其中以選錄歷代禪宗名師語錄為主,同時也特別表彰明代雲棲大師袾宏的淨土法門。在每選成一篇後,胤禎即親撰序言一篇,計有二十餘篇。在這些序言中,反映了胤禎對佛教的一些基本看法。如在禪宗方面,他強調五家宗旨,同是曹溪一脈;在禪教方面,則強調宗教合一,特別是禪淨無二;進而在儒佛道三教關係上,他認為︰「三教之異用而同體」,倡導三教一致,「並行不悖」。
其三,在雍正十三年,他特開藏經館,進行再次雕刻大藏經的工作,但半年後他就去世了。乾隆帝弘曆繼位後,繼續了這一事業,並於乾隆三年(1738)完成。此藏經是在明《北藏》的基礎上增訂而成的,計收一六七二部、七二四七卷,史稱《龍藏》,是我國封建社會的最後一部官刻佛教大藏經。
〔參考資料〕 郭朋《明清佛教》第三章;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四;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第六編。
「雍正」為清世宗胤禎即位後之年號。由於近人之稱清代諸帝,概以年號代替名諱與廟號,故此處之「雍正」,即沿例而指清世宗而言。
雍正在位共十三年。在位期間,整飭吏治,清理財政,內政之治績頗佳。在武功方面,討平青海、征準噶爾、平貴州苗亂,亦頗有足稱者。然生性嚴苛,待人多猜忌而寡恩;又箝制知識份子,屢興文字獄,凡此皆為後世所詬病。
帝對佛教頗為熟諳,自號「圓明居士」,對禪宗曾費心參究。且以帝王之尊,臧否禪門大德、干涉佛典之刊刻。後人對其佛教事業及態度之評價,褒貶互見,並不一致。
◎附︰蔣維喬〈雍正帝之參禪〉(摘錄自《中國佛教史》第十七章)
雍正帝於禪門,頗有造詣;自言得力於西藏喇嘛章嘉呼土克圖;茲節引《御選語錄》卷十八後序文於下︰
「朕少年時,喜閱內典,惟慕有為佛事,於諸公案,總以解路推求,心輕禪宗,謂如來正教,不應如是;聖祖勒封灌頂普慧廣慈章嘉呼土克圖喇嘛,乃真再來人,實大善知識也;梵行精純,圓通無礙;藩邸清閒,時接茶話者十餘載;得其善權方便,因知究竟此事。」
帝之為此言,蓋初時惟知從佛教經典上研求,而未知心性中向上之事,與一般學人所犯之病相同;及接近國師,而方能省悟也。帝曾於康熙年間,延禪僧迦陵性音,屢為結制;帝著力參究,偶有省悟;性音讚為大悟徹底;帝不自信,叩問章嘉,章嘉則不許之,更勉其進步。故帝於章嘉,極端信仰,稱為證明之恩師。
帝自號圓明居士,曾輯古來禪師語錄中之提持向上,直指真宗者,編為十九卷,名《御選語錄》。而以自己與人問答言句,收錄於第十二卷,頗多奇拔之語。茲錄一二則於下︰
「眾生不了,猶如小兒放風箏相似,隨風放去,風定卻復收來;收來放去,實同兒戲,何日是了期,所以古德每拈云︰『腳跟下紅絲斷也未﹖』此語甚親切,譬如風箏線斷,紙鳶落在何處﹖參。」
「學人初聞道,空境易,空心難;究竟則空心易,空境難;空境而不空心,到處為礙;空心而不空境,觸途成滯;應知心外復有何物可空;物外復有何心可空;所以云︰『我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少有分別心,則非第一義;若不如是,必不能守。」
帝於即位之後,又在內廷與王大臣參究禪理,集此等諸人之語錄,亦為一編,名曰《御選當今法會》,附於《御選語錄》之十九卷。
帝既喜研禪理,又極提倡淨土;蓋鑒於禪門空洞之弊,而欲矯正之,示學人以腳踏實地之修行也。其於淨土祖師,特提蓮池大師,以為模範;《御選語錄》中,採其要語,別為一卷;帝自製序文有云︰
「達摩未到梁土以前,北則什公弟子,講譯經文;南則蓮社諸賢,精修淨土;迨後直指心傳,輝映震旦;宗門每以教典為尋文解義;淨土為著相菩提,置而勿論;不知不覺,話成兩橛;朕於肇法師語錄,已詳言宗教之合一矣;至於淨土之旨,又豈有二;……曹溪十一傳而至永明壽禪師,始以淨土提持後學;而長蘆北磵諸人,亦作淨土章句;及明‧蓮池大師,專以此為家法,倡導於浙之雲棲;其所著《雲棲法彙》一書,皆正知正見之說;朕欲表是淨土一門,使學人宴坐水月道場,不致歧而視之,誤謗般若,故擇其言之融會貫通者,刊為外集,以示後世。」
雍正帝之重要著述有《御選語錄》十九卷及《揀魔辨異錄》八卷;《御選語錄》分正集、外集、前集、後集之四類;其正集中所採語錄為︰僧肇、永嘉覺、寒山、拾得、溈山祐、仰山寂、趙州諗、雲門偃、永明壽、雪竇顯、圓悟勤、玉林琇、䒢溪森十三人;而以道教之祖師紫陽真人張平叔及自己所著圓明居士語錄,加入之;外集則採雲棲蓮池大師語錄;前集、後集則採達摩以下歷代禪師之語錄;末卷更附刻《當今法會》;由此編次之意觀之︰正集中以張平叔與諸禪師並列,以示紫陽之由道入釋;於古代佛教中,特冠以羅什門下之僧肇,最後則又附入雲棲,蓋有調和教禪淨三宗之意焉。
至於《揀魔辨異錄》,乃為天童圓悟禪師之弟子法藏著《五宗原》,標立邪說,有背師旨;悟禪師曾有《闢妄救略說》以駁斥之;而法藏之弟子弘忍,復作《五宗救》一書,以迴護邪說;故帝特作此書,逐條駁正之,並將藏內所有法藏、弘忍之語,及《五宗原》、《五宗救》等書,盡行毀板,其所頒上諭有云︰
「法藏之言,肆其臆誕,誑世惑人,此真魔外知見;如魔嗣弘忍,中其毒者,復有《五宗救》一書,一併流傳,冀魔說之不朽,造魔業於無窮;天下後世,具眼者少,不知其害;即有知而闢之者,有德無位,一人之言,無徵不信;……朕為天下主,精一執中,以行修齊治平之事;身居局外,並非開堂說法之人;但既深悉禪宗之旨,洞知魔外之情,灼見現在魔業之大,豫識將來魔患之深,實有不得不言,不忍不言者。」
帝蓋鑒於明末禪門黨同伐異之弊,徒在知見上逞機鋒,而忘卻向上一著,故慨乎言之;觀《御選語錄》後序中︰性音勸帝研辨五家宗旨,帝謂五家宗旨,同是曹溪一味,不過權移更換面目接人;可知帝乃不承認有五家之區別,而主張五家一致之說者;其駁弘忍之《五宗救》,特就門戶之見最甚者斥之耳。上諭又云︰
「粵稽三教之名,始於晉魏;後世拘泥崇儒之虛名,遂有意詆黜二氏;朕思老子與孔子同時;問禮之意,猶龍之褒,載在史冊;非與孔子有異教也;佛生西域,先孔子數十年;倘使釋迦孔子接迹同方,自必交相敬禮;(中略)後世或以日月星比三教,謂某為日,某為月,某為星;朕意不必如此作拘礙之見;但於日月星之本同一光處,喻三教之異用而同體可也;觀紫陽真人之外集,自可無疑於仙佛一貫之旨;道既一貫,愈可以無疑於三教並行不悖之理;爰附及於此,使天下後世,真實究竟性理之人,屏去畛域,廣大識見,朕實有厚望焉。」
由上言之,可知帝更主張三教一致之說者;以《史記》孔子問禮於老聃之故事,引證儒道二教之根本相同,並引隋‧李士謙以佛比日,以道比月,以儒比五星之說而修正之,此亦宋明以來三教合一論之影響,而帝之主張,更為鮮明也。
ㄅㄧㄥˋ ㄘㄨㄣˊ ㄅㄨˋ ㄅㄟˋ
同時進行,不相妨礙。參見「並行不悖」條。如:「環保與經濟成長如何並存不悖,值得決策當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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