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現量
[法相辭典(朱芾煌)]如四種現量中說。
此詞有廣狹二義。狹義的「量」,指正確認識、論證對象的根據;若廣義而言,則包含作用過程及結果的正確知識。
此中,認識主體,稱為「量者」(pra-mātṛ),認識對象稱為「所量」(prameya),作為結果的知識稱為量知(pramiti,也稱量果)。
勝論派、正理派立四量。即量、所量、量者、量知。耆那教、彌曼差派、吠檀多派將量含攝於量知之中,故僅立三量。佛教唯識派則立所量(相分)、能量(見分)、量果(自證分)等三量。
關於「量」的類別,大抵有下列數種︰
(1)現量(pratyakṣa)︰主要是依據五根而得。
(2)比量(anumāna)︰依據推理論證而得。
(3)譬喻量(upamāna)︰依類比而得。如由牛而知水牛。
(4)聖教量(āgama、śabda)︰又稱聖言量、正教量、至教量、聲量。指依據足堪信賴的人所教示或依據聖典而得。
(5)義準量(arthāpatti)︰指依據某種事實而推知另一事。如從「若無雲,則無雨」,而知「若有雲,則有雨」。
(6)無體量(abhāva)︰指依矛盾關係而得。
(7)隨生量(saṃbhava)︰指依據事物之不相離性,而從此知彼,從全體知部分。
(8)傳承量(aitihya)︰依據傳說、耳聞而得。
(9)肢體語言量(cheṣṭa)︰依據手勢動作而得。
對於上列諸量之定義,及應以何者為正量,諸教派之間頗有爭議。此中,順世派僅承認有現量;勝論派說有現量、比量;耆那教、數論派、瑜伽派說有現量、比量、聖教量。正理派於此三量上,再加譬喻量,成為四量。彌曼差派之古魯(Guru)派於此四量之上,再加義準量,而說有五量。同是彌曼差派中的帕達(Bhāṭṭa)派,則與吠檀多派相同,主張六量說。亦即於五量之上,另加無體量。
在佛教方面,《方便心論》列出現見(現量)、比知(比量)、以喻知(譬喻量)、隨經書(聖教量)等四量作為知因。但一般說來,在陳那(五世紀)之前,佛教界是說三量的(即不包含譬喻量)。新因明之創始者陳那,在《集量論》、《因明正理門論》中,將所量限定為自相(svalakṣaṇa)、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因此,量亦被限定為只有現量及比量二者。在這種情況下,聖教量被定義為「足堪信賴的人之所教示」,故被包含於比量之中。然而認為聖教量乃「非人所作」的正統婆羅門系學派,不能同意佛教這樣的定義,因而兩者之間曾有爭論。
關於現量的定義,《方便心論》說是「五根之所知」;《正理經》說是「由感官與對象接觸所生之認識,不可言詮,不錯亂,具有決定性的」;《瑜伽師地論》說是「非不現見、非已思應思,非錯亂」;《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說是「自正明了,無迷亂義」。陳那則認為現量就是除去分別(kalpanā)的直接認識,並將此分為(1)依據五根而得的感覺性的認識(indriya-jñāna),(2)與此同時生起的意識(mano-vijñāna),(3)自證(ātmasaṃvedana),(4)修定者的無分別心。前三者是散心的現量,後者為定心之現量。這正好與勝論派、正理派的世間現量(laukika-pratyakṣa)、出世間現量(alaukika-pratyakṣa)相對應。
又,耆那教、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在無分別現量之外,另又提出有分別現量。
對於比量,《恰拉卡本集》(Caraka-saṃhitā)謂為「根據如理而得的論證」;勝論派說是依據證因而得的「知」(liṅgika);《瑜伽師地論》說是「與思擇相共之已思應思之所有境界」;《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說是「現量外之信解」。《方便心論》又將比量分為前比、後比、同比等三種;青目《中論註》分為如本、如殘、共見;《金七十論》分為有前、有餘、平等。此與數論派、正理派的有前(pūrvavat)、有後(śeṣavat)、共見(sā-mānyato dṛṣṭa)相當。有前,是從現在比知過去,有後是指從現在比知未來,共見是從現在比知現在。
此外,《瑜伽師地論》又提出五種比量。即︰
(1)相比量︰從物相(例如煙)比知自體(例如火)。
(2)體比量︰從現在的自體比知過去、未來的自體。
(3)業比量︰依作用、動作而比知其依所。
(4)法比量︰依不相離的關係,而從某甲比知某乙。
(5)因果比量︰由因而比知果,由果而比知因。
根據陳那所述,比量是依據因三相具足的證因而比知未知之共相,比量之對象的所比(anumeya),是「依據法而被限定的有法」。陳那又將比量分為自比量(為自比量)、他比量(為他比量)。前者是使自己瞭解的推理,後者是使他人知解的比量。
又,現量、比量、聖教量三者,或現量、比量、非量(似量,不正的量)三者,或所量、能量、量果三者,特稱為三量。而《大乘莊嚴經論》言及菩薩修習的四量,即︰(1)能詮(如來所說的十二部經),(2)義意(文中之意涵),(3)了義(世間之可信及佛所印可),(4)無言(出世之證智)。
◎附︰霍韜晦《佛家邏輯研究》第三章(摘錄)
所謂「量」,依陳那以後的見解,是指知識,即由量智(能知能力,或能緣心)緣境(所知對象,或所緣境)而產生的量果,簡稱為量(見《大疏》卷八),而說量有現比兩種;但在陳那之前,量之一名並不表示知識,而只是指知識的來源,或獲取知識的工具,而量的數目亦有多種。這種情形,非獨佛家為然,即印度各派哲學,也是如此。茲依阿得利雅博士(Dr. B. L. Atreya)所著的《印度論理學綱要》(中譯本於1936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譯者楊國賓)一書中所引,列舉並略加疏釋如下︰
(1)現量(patyakṣa)︰指由感官的活動,接觸外境而產生知識(按︰楊譯為感覺量)。
(2)比量(anumāna)︰指透過推理的形式以獲防識(按︰楊譯為推理量)。在印度古代各派哲學,大都承認以這種方式而獲那知識最為可靠。
(3)聖教量(śabda)︰亦名聲量,指由聖者所述,亦足以作為我們正確知識的來源。
(4)譬喻量(upamāna)︰指由譬喻而獲防識。如不識野牛,可言其似家牛;即以家牛為喻,而獲取對野牛的認識。
(5)義準量(arthāpatti)︰指通過兩概念間的函蘊關係而獲得知識(按︰楊譯為假定量)。如云︰「若法無我,準知必無常;無常之法,必無我故。」(《大疏》卷一)這就是說,「法無常」的知識,在「法無我」之義中已函;只須加以分析即可獲取。
(6)無體量(abhāva)︰所謂無體,是指不存在的事物,由事物的不存在而產生知識,便是無體量。如云︰「入此室中,見主不在,知所往處;如入鹿母堂,不見苾蒭,知所往處。」(《大疏》卷一)
(7)世傳量(aitihya)︰世傳量者,指知識世代相傳,自然也就成了下一代知識的來源。
(8)姿態量(chesta)︰姿態也能夠成為一種量,是因為姿態能夠表達思想感情。如人因快樂而手舞足蹈,因痛苦而下淚悲歌,不必再加說明,他人即可以由此而獲得了解,所以這也是一條獲取知識的途徑。
(9)外除量(parisesa)︰用排取某類中的分子的方法以獲防識,稱為外除量。如言「白馬」,即在馬的類概念中排除一切非白馬的分子,如黑馬、黃馬、雜色馬……等,白馬的知識遂由此而得。
(10)內包量(sambhava)︰內包量的意義在阿氏書中並無解釋,但列其名而置為十種知源之末。以意推之,內包量可能是指以普遍的原則應用於特殊事物,由此而產生對特殊事物的認識。如言「白馬」,我們知道在分類上牠是屬於馬的一種,那麼一切屬於馬的性質自然也完全適用於白馬身上,如此我們雖不曾見過白馬,但關於白馬的知識卻可以由此而得。
以上所列舉的十種知識來源,印度各派哲學各依其理論系統而分別承認若干種。如順世只承認第一種,勝論、耆那則兼取第二種,數論與瑜伽承認前三種,尼耶也承認前四種,彌曼差則承認前五種,吠檀多則承認前六種。此外,尚有其他的一部份思想家,則承認九種或十種不等(見阿氏書)。至於佛家,在陳那之前對於知識的來源似乎並無明確的分類,窺基之《因明大疏》雖亦舉出前六種量的名稱,但並未說明此為佛家所專取。比較確定的說法,則為龍樹(Nāgārjuna)《方便心論》中的以現見、比知、喻知、隨經書為四知因,及無著(Asaṅga)在《瑜伽》、《集論》中以現量、比量、正教量為能成法的說法,但所謂「知因」,所謂「能成法」,在意義上仍不脫古師的那種以量為獲取知識的途徑的色彩;這也就是說,和陳那直接以量為知識的說法究竟不同。
至於說,陳那何以必須把量的意義加以改變﹖最主要理由是因為陳那分析我們所知境的性質,發覺一切所知境在性質上不外為兩類︰一是自相,一是共相。自相即諸法之自體,共相是於諸法之自體之上所增益的標記。一切境既不外為此二類,陳那遂由此而建設其大乘量論,認為我們能知的能力亦應依此而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了自相境,此即所謂現量智;一類是了共相境,此即所謂比量智;量智與境合,於是產生現量與比量兩種知識。陳那《集量論》云︰「現及比為量,二相所量故;合說無餘量。」何以無餘量﹖釋云︰「所量難有自相共相,更無其餘。當知以自相為境者是現,共相為境者是比。」(見《內學》第四輯〈集量論釋略抄〉)正因為所量唯有自共二相,所以由能所結合而得的知識亦不能多於兩種,這也就是陳那之所以宣稱一切知識只有現比二量的原因;亦由此可見,陳那改革量論,問題並不在於刪減量的數目,而是在於量的意義有所改變。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迴諍論》;《大乘掌珍論》;《因明入正理論》;《成唯識論》;沈劍英《佛家邏輯》;Vidyabhūṣana《History of Indian Logic》;Th.Stcherbatsky《Buddhist Logic》。
現代中國佛教之著名居士、唯識學名家、支那內學院創辦人。江西宜黃縣人,字竟無,生於西元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歲時,父親就去世了。他幼時,刻苦攻讀,二十歲入學。但不喜歡科舉,轉而研究經史、天文、曆算以及程朱的理學。肄業經訓書院,稱高材生。1894年(光緒二十年)中日戰爭爆發,國勢日益衰微,他感覺到過去所學無用,遂改變方向,要用陸王之學來對世事有所補救。不久,友人桂伯華遊學南京歸,又介紹了佛學,以為是究竟之學,他才開始涉獵佛書。
1904年(光緒三十年),他親自在南京受了楊仁山居士的啟發,對佛學有了信仰。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三十六歲,生母逝世,他異常悲慟,即日發願,捨棄世欲,專研佛學。1910年(宣統二年),他決定長期住在南京,跟楊老居士學習,這時他已經四十歲了。第二年楊居士病卒,預以金陵刻經處的編校工作咐囑於他。不久,國民革命軍攻南京,他在危城中,守護經坊四十天,使經版一無損失。生活異常艱苦,幾至饔ロ不給,賴友人清道人李瑞清濟以大洋十元,始得待兵解出城。
革命勝利後,他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主張政教分離,未獲實現,會也就解散了。從此他研究瑜伽系學說,數年,分清了法相、唯識兩宗的界限,在佛學理論上作了新的貢獻。1918年(民國七年),他按照楊老居士的計劃刻完了《瑜伽師地論》後五十卷,作了很長的敘言,闡明瑜伽學系一本十支的深義。自明代以來,久已晦塞了的慈恩宗學說,到這時才重新昌明,而對知識界接受佛學發生了很大的作用。他在這時又籌辦支那內學院,便利研究,經過幾年,在1921年才成立。他自己主講《唯識抉擇談》,南北學者好些人來受業,梁任公在這時參加聽講,自謂得益不淺。
內學院前後設立了研究部試學班,法相大學特科等。講習的科目有唯識學、法相學、因明學、律學、心學、佛法美術學、印度哲學、佛教史學、中國古文學、梵、藏、英、日文學等。重點放在瑜伽系學說上。同時廣刻唐人章疏,大闡有關瑜伽唯識的種種原理。1927年(民國十六年)辦學告一段落,他深入研究了《般若》、《涅槃》等經,編輯《藏要》,印出經論五十餘種,寫了很多緒言,益加暢發佛學的究竟義、真實義。
1931年(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日本軍閥侵略東北。次年,又強占上海閘北,國勢日見嚴重。他激發愛國精神,大聲疾呼,提倡捨身取義、見危授命的儒家之言,號召國人群起抵抗。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他召集門人講演對於孔佛二家學說究竟會通的看法,表示他晚年成熟的思想。七七事變爆發後,他和內學院同人去四川,在江津設立內學院蜀院,繼續刻經講學的事業。在這時期中,他組成自己學說「頓境漸行」的體系,寫出《釋教》、《心經讀》、《中庸傳》等著作。1943年(民國三十二年)二月病卒,終年七十三歲,即葬在江律。
平生著述因遷徙散失很多,晚年自訂所存的成為《竟無內外學》。內容為︰《內學院院訓釋──釋師、釋悲、釋教》、《大般若經敘》、《大涅槃經敘》、《瑜伽師地論敘》、《法相諸論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等共二十六種,三十餘卷,都已刻版印行。至於他一生校刻的佛典千餘卷,這些版片,現都保存在金陵刻經處。
居士的學說思想,是由儒入佛而後以佛攝儒的。他深通了程、朱、陸、王之學,才研究佛學。在佛學中又由法相唯識,而般若唯智,而涅槃究竟,節節貫通。然後回看孔家,尋其精神。他以為兩家學說有相似處;但就實踐是否趨向人生究竟而論︰孔行而無果,佛則行即是果(《孔學雜著》),這就有質的區別了。
居士講學,本來主張學必有為而發,而用在利他。晚年因國勢阽危,憤發忠義愛國的精神,貫徹於一切方面。他說︰「亂之興也自無悲始,悲之萌也自親愛始。」(〈內學序〉)他要提倡佛家大悲的精神來救亡圖存。又說︰
「今之成人,體用難并,姑先其體。曰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中略)孫中山革命是一條鞭,不可雜保皇黨開明專制;今日抗戰到底是條鞭,不可收容主和敗類。孔子謀道不謀食,孟子捨生取義,踽踽獨行,不可夾雜鄉愿兩邊立足之相似教。」(《孔學雜著》)
他又要用儒家嚴夷夏之分、義利之辨的精神來救亡圖存。選《毛詩課》則說︰「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牗戶,誰敢侮予,今則流血百萬,慘不可言矣!事前有備謂之未雨綢繆,(中略)綢繆在作新,作新在作氣,作氣在觀感而憤悱。」(〈毛詩課敘〉)
他本來精於文學,在晚年因國難選刻《詞品甲》,純粹為了「山河破碎,上下晏然,秉國不均,民將無氣。若使無氣,則碪俎宰割固無妨,赧顏事仇亦何害,人生至此,尚足問哉!吾焉能忍與此終古!國之強也,氣之熾也;國之亡也,氣之餒也。誰能使氣之熾而終於不餒耶﹖要此錐心刻骨之事常目在之而後可也」(〈詞品甲敘〉)。
他也精於書法,晚年因國難更提倡六朝以上的書法,也是為了「河山破碎,強虜縱橫,民氣不揚,國魂安傅。豐腴柔媚軟骨之鴆,鐵石冰霜強根之鍛。要使耳濡目染,意匠心營,無不皆岳峙淵停而絕盡山溫水軟,然後斯民浩氣,勃然興而沛然盛也。」(〈跋龑秋穠元明以來書法評傳墨迹大觀〉)
從這些上可見居士一貫愛國的精神。
至於他平生治學,主張︰(1)不可以凡夫思想為基礎,而必以等流無漏為基;(2)不可主觀而必客觀;(3)不可宥於世間見,而必超於不思議;(4)不可以結論處置懷疑,而必以學問思辨解決懷疑。(《孔佛概論之概論》)。又特別注重揀除偽似,明辨是非,所以他在佛學孔學方面都有偉大的貢獻,這決不是偶然的。(田光烈)
◎附一︰呂澂〈親教師歐陽先生事略〉(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四冊)
師諱漸,字竟無,江西宜黃人,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八日生。父仲孫公,官農部,歷念餘年,不得志。師六歲,仲孫公即世。
師幼而攻苦,精制藝,年二十,入泮。薄舉業不為,從叔宋卿公讀,由曾胡程朱諸家言,博涉經史,兼工天算,為經訓書院高材生,時稱得風氣之先。
中東之戰既作,國事日非,師概雜學無濟,專治陸王,欲以補救時弊。友人桂伯華自寧歸,勸師向佛,始知有究竟學。
年三十四,以優貢赴廷試,南旋,謁楊仁山老居士於寧,得開示,信念益堅。歸興正志學堂,斟酌科目,體用兼備,自編讀本課之。
年三十六,生母汪太夫人病逝,師在廣昌縣教諭任,遄返,僅得一訣。師本庶出,復幼孤,一嫂一姊皆寡而貧,來相依,霾陰之氣時充於庭,母病軀周旋,茹苦以卒。師哀慟逾恆,即於母逝日斷肉食,絕色欲,杜仕進,歸心佛法,以求究竟解脫焉。
期年,赴寧從楊老居士遊。又渡東瀛數月,訪遺籍。返謀久學之資,任兩廣優級師範講席,病濕罷。與友李證剛謀,住九峰山,營農業,又大病瀕死。乃決捨身為法,不復治家計,時年已四十矣。
歲庚戌,再赴寧,依楊老居士。越年,老居士示寂,以刻經處編校相屬。值革命軍攻寧急,師居危城中守經坊四十日,經版賴以保全。翌春,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撰緣起及說明書,並警告佛子文,勗僧徒自救,沈痛動人。以主張政教分離。不果,解散。自是長住刻經處,專志聖言,不復問外事。
溯師四十年來,篤學力行,皆激於身心而出,無絲毫假藉。嘗曰︰悲憤而後有學,蓋切驗之談也。師既主編校,病刻經處規模未充,又乏資廣刊要典,乃設研究部,隻身走隴右,就同門蒯若木商刻費。比返,愛女蘭已病卒刻經處,哀傷悱憤,治《瑜伽》,常達旦不休。稿久,乃曉然法相與唯識兩宗本末各殊,未容淆亂。敘刻法相諸論,反覆闡明,聞者駭怪,獨沈乙庵先生深讚之。每敘成,必赴滬謁沈,暢究其義而返。至民國七年,遵老居士遺囑,刻成《瑜伽》後五十卷,復為長敘,發一本十支之奧蘊,慈宗正義,日麗中天,自奘師以來所未有也。
會友人符九銘來蘇省,掌教育,因籌設支那內學院以廣弘至教,刊布緣起章程,遷延數載未就。南遊滇,應唐蓂賡請講《維摩》、《攝論》,北赴燕,為蒯若木講《唯識》,稍稍得資助。民國十一年,內學院始成立,創講〈唯識決擇談〉,學人畢集。梁任公亦受業兼旬,病輟,報師書曰︰自悵緣淺,不克久侍,然兩旬所受之熏,自信當一生受用不盡。於以見師教入人之深矣。由是廣刻唐人章疏,《瑜伽》、《唯識》舊義皆出。
又就內學院開研究部試學班,及法相大學特科,大暢厥宗。立院訓曰︰師悲教戒。揭在家眾堪以住持正法之說,教證鑿然,居士道場乃堅確不可動。及民國十六年,特科以兵事廢,同懷姊淑又病亡,師悲概發願,循龍樹、無著舊軌,治《般若》、《涅槃》諸經,窮究竟義,次第敘成。其間更輯印《藏要》,經論二十餘種,各繫緒言,莫不直抉本源,得其綸貫。而尤致意揀除偽似,以真是真非所寄自信,一時浮說遊談為之屏迹。
自九一八事變以來,國難日亟,師忠義奮發,數為文章,呼號救亡如不及。一二八抗日軍興,師筮之吉,作釋詞,寫寄將士以資激勵。繼刊《四書讀心史》,編《詞品甲》,寫〈正氣歌〉,撰〈夏聲說〉,所以振作民氣者又無不至。於是發揮孔學精微,上承思孟,辨義利,絕鄉愿,返之性天。以為寂智相應,學之源泉,孔佛有究竟,必不能外是也。
民國二十六年夏,集門人講晚年定論,提無餘涅槃三德相應之義,融《瑜伽》、《中觀》於一境,且以攝《學》、《庸》格物誠明。佛學究竟洞然,而孔家真面目亦畢見矣。講畢,日寇入侵,師率院眾並運所刻經版徙蜀,息影江津,建蜀院,仍舊貫,講學以刻經。先後著《中庸傳》、《方便般若讀》(即《般若經序》卷三)、《五分般若讀》、《院訓釋教》。以頓境漸行之論,五科次第,立院學大綱。自謂由文字歷史求節節近真,不史不實,不真不至,文字般若千餘年所不通者,至是乃畢通之。
民國二十九年,遘家難,矢志觀行,於《心經》默識幻真一味之旨,夙夜參研,期以徹悟。三載,始著《心經讀》存其微言,蓋師最後精至之作也。
師受楊老居士付囑,三十年間,刻成內典二千卷,校勘周詳,傳播甚廣。及國難作,文獻散亡,國殤含痛,師又發願精刻大藏以慰忠魂。選籍五千餘卷,芟夷疑偽,嚴別部居,欲一洗宋元陋習,以昭蘇藏教,籌畫盡瘁。本年二月六日,感冒示疾,轉肺炎,體衰不能復,然猶繫念般若不已。至二月二十三日晨七時,轉側右臥,安詳而逝。享壽七十有三。
德配熊夫人,子格、東,女蘭,皆先卒。孫應一、應象,孫女筏蘇、勃蘇,俱就學國外。由門人治其喪,權厝於蜀院院園。
師平生著作多以播遷散佚,晚年手訂所存者為《竟無內外學》。其目曰︰《內院院訓釋》、《大般若經敘》、《瑜伽師地論敘》、《大涅槃經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法相諸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凡二十六種,三十餘卷,悉由蜀院刊行之。
師之佛學,由楊老居士出。《楞嚴》、《起信》,偽說流毒千年,老居士料簡未純,至師始毅然屏絕。荑稗務去,真實乃存,誠所以竟老居士之志也。初,師受刻經累囑,以如何守成問,老居士曰︰毌然,爾法事千百倍於我,胡拘拘於是。故師宏法數十年,唯光大是務,最後作老居士傳,乃盛讚其始願之宏,垂模之遠焉。嗚呼!師亦可謂善於繼述者矣。弟子呂澂謹述。
◎附二︰太虛〈閱竟無居士近刊〉(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雜藏‧書評〉)
距今三十三載,我參加金陵刻經處楊仁老所辦祇桓精舍,時竟無居士──歐陽漸──亦每函楊仁老問研佛學,嘗見其手札,頗涉法界觀義,始心識其人。民元,居士與李政綱等辦佛教會,我則辦佛教協進會,嗣聞繼主楊仁老刻經事。民七,我於滬上組覺社而出季刊,載居士答徐蔚如諸問,傳有支那內學院之創設。民八冬,余過金陵訪之,始與居士晤談,呂君秋逸亦隨出見。民九,《海潮音》創刊後,我與居士雖時上下其議論,兩方門下亦往往辯言雜出,然我過金陵仍頻訪敘,徒侶亦轉相問學,法喜靡間。惟近十年卒致不通聞問,學侶形之攻難者其氣漸粗,則民二十後涉及俗事問題,余乃默避之也。
閱雜刊五六七及《中庸傳》,覺居士氣壯神旺如昔,學有進益,剴切敷陳以求解人,真摰懇誠之意洋溢於字裏行間,堪示為學良範。爰藉之為推衍,以重結法喜之緣。
居士自述學程,初習程朱,繼學陸王;看《起信》、《楞嚴》,年瀕四十;學《唯識》、《瑜伽》至渙然冰釋,年五十餘矣;發憤治《智論》而《般若》嫻習;進治《涅槃》,年六十而後知無餘涅槃之至足重。當其《瑜伽》冰釋,嘗力非《起信》、《楞嚴》;迄宗《涅槃》,則幡然又變。然詳察居士頃年所提倡者,在「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二語,其餘事則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而已。試略分別之︰
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是誠居士之學有增益,能揭示其要者也。又云︰
「念念無心是地上境界,凡夫有漏從何覓得﹖然無路可通而有方便,大智慧人苦心婆心貽我大寶,豈堪忽視﹖無漏則無心,有漏則有心──無心有心帶語病──,雖則有心而心之內境有自證分,亦現量得,此之現量世間現量,但能建在率爾墮心上,稍一剎那則尋求、決定、染淨與六識俱矣。發生六識之根基,是四惑相應之末那,纏眠演繹,無有出期。若自證分則有漏中至善,久久緣習忽無漏生,所謂徑路絕而風雲通也。此即隨順依處依之立引發因,能引發無漏者也。諸修道人都恃此心,而於宗門唯一取用。」
於教外別傳之祕,亦能從教理中點出睛光,與吾去年請示於真現實論者,語意密邇。然居士以刻苦工夫得此,又因憍慢素深──在居士或以狂狷自許──,遂誇為創獲之旨,欲據之以凌轢古今,則仍不免陷於疎習也。
其說大涅槃三德︰不即不離,不一不異,至微至妙,妙於相應。夫相應者,不可思議,法爾如是,境界也。經云︰「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以我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別亦不成;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細味經言,而知相應至妙之義,一語具三玄,一玄具三要是也。舉一涅槃而即具三德,一語具三玄也。舉一解脫,法身以充其量,般若以顯其得。舉一法身,清淨無垢本於解脫,功德無邊資於般若。舉一般若,因之為無分別起於解脫,果之為一切種智成於法身,則所謂一玄具三要也,皆相應義也。並則一畫,縱則一貫,誰居左右﹖誰為始終﹖面目無序,君臣無位,混淆一團,法相亂三,是則即也,一也,有過也。別不具三,解脫則有小而無大,法身則詳增上而略本質,般若則明用而非詮體,非圓相也;異地而處,三法雖具,不相連屬,非妙相也,是則離也,異也,亦有過也。伊之三點,非並非縱,亦非別異,而仍三法,以法相談則治而不亂,以至理言則融冶無間,相應之妙如是哉!
此不惟天台之圓三諦義相合,而《起信》之真如如來藏體相用三大,以至《楞嚴》、《圓覺》等天台、賢首疏義,亦何嘗違異﹖
至於「據是三智,有情成佛凡有初中後三漸次,引生無漏為初漸次,由凡入地歷七方便,加行智境也。無相無功用住為中漸次,自初至八煩惱障盡,根本智境也。圓滿菩提為最後漸次,一切智智乃證極地,後得智境也」。則常途或談五行,或立五位,或開十三位以至五十二位,開合之差別耳。而言「唯一宗趣無餘涅槃,是則澈上澈下、澈始澈終,須臾不離無餘涅槃也。故般若為地上事,為根本智相應涅槃矣,而三智所繫皆不離乎根本」。尤宛然天台從性起修,全修在性,即而常六、六而常即之六即義。六之等一即圓三諦理,亦即大涅槃三德義。第二、第三、第四則隨順無漏、趣向無漏、臨入無漏之地前加行也。第五、第六則地上根本智、地上最後後得智也。其不同處亦開合及名字之異爾。
不寧惟是,其致李政剛書中所言︰「自小乘經四含,論六足各部執,而歸極於俱舍。如是中觀──大般若、四論、瑜伽──六經、十一論。如是而一乘三德,所謂經涅槃、密嚴。分為四段,段段精研以為教。」
亦近於天台小乘三藏,般若通,瑜伽別。法華涅槃圓之四教。居士能虛心再一讀天台諸部,不將視今日所謂︰「台、賢、藏、密絕口不談,蓋法華、華嚴自有真諦,決不可容一家之壟斷也。密不尊教,藏時背理,皆法界之陷害也。」同於自己攻訶自己,而啞然失笑耶!天台之書具在《正續藏》,在今觀之,雖不必皆精當,亦不能與居士之說盡符。然此數端之恰合,固不容誣也。
至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質言之即孔學同佛之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也。於〈答陳真如論學書〉外,旁見覆張溥泉、梁寒操書,而致力乃在《中庸》一傳。其闢除宋儒之錮蔽,以免國人再墮入漢、宋門戶窠臼,進求於孔、孟先秦學術之真,亦誠有振發聾聵之處。然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之佛法,非易明也,居士歷程、朱、陸、王、《唯識》、《智度》四十年僅乃得之,加之斥二千年之儒皆偽,又於孔、孟掩人倫仁義之顯,揭同佛寂淨之隱,均非內外學者所公認,則更難上加難。縱令孔、孟真同佛,亦何如直談顯了佛法之易起人信哉﹖況孔、孟為人乘道德之宗,強拉同佛,兩失之,曷若王恩洋人生學之位置者為得當歟!
居士求法勤苦,為學真切,誠有可欽者。當其得益處猛力激揚,每發隱奧;而偏至之勢亦隨以生,由之執此斥餘,故立言往往功過參半。寶持其精刻而擇取其精義,則光嚴佛國之功德亦足多已。
◎附三︰游俠〈歐陽竟無先生的法相學〉(摘錄自《現代佛學》雜誌1962年第五期)
中國近代治佛學者都推歐陽竟無先生為法相學一大家,其實,先生之學並不限於法相。他畢生鑽研佛學,展轉深入,主張佛學須徹上徹下融於一貫,反對各執所宗而偏談全局。尤其重視知法知義,對印土各家之說,必究其本義,觀其會通,期得全面性的理解。到了晚年,他融貫般若、瑜伽,匯歸於涅槃,提出「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與「佛境菩薩行」之說,並依染淨之謂教之義,立唯識、唯智、涅槃三學(三學詮以涅槃三德,以捨染為解脫義立唯識學,以捨染灸為般若義立唯智學,以取淨為法身義立涅槃學,見〈內學院院訓釋‧釋教〉),以整然的體系來講明佛學,自成一家之說。即就法相學而言,剖析抉擇、指明關鍵,獨闡此學之真,其所發揮,多有前人所未道者。特別值得注意的,我覺得有如下這幾點。
首先,歐陽先生指出法相法性是一種學,糾正了一般人對於「法相」一詞的誤解。中國佛學,自中唐以來,一向視大乘有所謂法性和法相兩大宗的對峙,其意乃指龍樹、提婆與無著、世親兩系之學,從這樣的看法來理解法相,實在是一種誤會。歐陽先生認為教止是談法相,龍樹、無著所闡說的並無性、相之分。泛談法相,可以從理和教兩方面來看。就理而言,法相的範圍至廣,其所指相當於佛法的全體,這可以龍樹和無著之說為證。龍樹的《大智度論》卷二說︰「如是我聞是阿難等佛大弟子輩說,入佛法相故,名為佛法。」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說︰「佛語有三相,一者入修多羅,二者顯示毗尼,三者不違法空。」此三相,在涼譯堅意的《入大乘論》卷上,亦稱之為三法印,其第三不違法空,即云「不違法相」,可見法性法空都是法相。是故法相是總,大小乘空等義門都只就法相的一分而言。都不違法相,即都入佛法相,都歸趣於涅槃,這是在道理上可以肯定的。
就教而言,經律論三藏都關涉法相。經,是佛法相,佛依自證境界有所建立,都謂之法,而用語言文字來表達形容,則無往而非相,故佛所說教莫非法相。律,是入佛法相的方便,佛於臨涅槃時反覆說律,即示律特與涅槃相應。論,解釋佛說,即依阿毗達磨法門分別類治法相。經開示法相,入經之律和類治經律之論,都不出乎法相之教,都歸趣於涅槃,亦可見理和教是相通的。
至於談法相之義,則有實相和相貌之別。通途以自性為實相,差別為相貌,實則總相別相都有其自性和差別,彼此所詮互相錯綜,亦不能作截然的區別。龍樹所著書都談實相,不只是談空,此實相即是法相。《大智度論》卷六舉十喻解諸法空,以幻喻無明相,焰喻男女相,水月喻人我相,虛空喻法我相,響喻語言相等等,都是講法相。無著述彌勒之說,主善取空,窮其究竟亦談法性。《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如實了知如實真如離言自性,如是名為善取空者。」並指出離言自性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當知即是勝義自性,亦是法性。」於此更可見兩系學說是一貫的。只是龍樹、無著先後所處的時地不同,所對學說有異,故所闡說有疏密詳略之殊。無著之學雖祖述彌勒,而立說亦遙承龍樹。世親解釋《辯中邊論》〈相品〉初二頌,即稱「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何得更成對峙。至於兩系末流立義有爭,亦只是觀行層次上的分歧,並無性相的界劃。從廣義來看法相,法相法性是一種學,這是理解法相應有的基本認識。
其次,歐陽先生辨明唯識、法相是兩種學,對於向來混為一談的兩門義學,作了精密獨到的分析。印土佛家學說發展,到了瑜伽學系,其立說既通攝二乘,廣詳法相,同時更詮大簡小,特闡唯識,兩學並行。此系學說傳入中國以來,唐代玄奘師資一系特多闡述,舊總稱為法相宗,則混唯識和法相為一,未免失之儱侗,作為學說思想來研究,應加辨析,以見兩種學各別精義之所在。
歐陽先生認為彌勒學的主要內容,即在發揮唯識與法相二事。就思想之發展言,則初但法相,後創唯識。彌勒說《瑜伽師地論》,於〈本地分〉中詳詮法相,於〈抉擇分〉乃闡唯識。歐陽先生在《瑜伽師地論敘》上,就唯識法相相對互觀,舉出對治、造釋等十義,分析其為兩種學。一者對治外道小乘執心外有境建立唯識義,對治大乘惡取空偏向建立法相義;二者由說緣起建立唯識,由說緣生建立法相;三者約觀行實踐建立唯識,約教相境事建立法相;四者約能變義建立唯識,約所變義建立法相;五者有為無為一切法約歸一識,約義是唯識義,以一識心開為萬法,開義是法相義;六者諦察一識才生四識互發,而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相因果交相繫屬,亦可說開義是唯識義,諦察法相雖萬法生而各稱其位,法爾如幻,任運善巧宛然若一,亦可說約義是法相義;七者了別義是唯識義,如如義是法相義。八者理義是唯識義,事義是法相義;九者流轉真如、實相真如、唯識真如義是唯識義,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義是法相義;十者古阿毗達磨談境多標蘊界處三法,瑜伽談境獨標五識身地、意地,是故今義是唯識義,古義是法相義。
後更在〈瑜伽真實義品敘〉上就所被機、正智、論議等六義,再加以分析。諸如所被機,唯識只對五種姓中之不定種姓及大乘種姓,而法相則五種姓齊被;如正智、唯識雖淨唯是相應而非即智,法相則依他具二分,染分是妄心分別,淨心是正智;如論議,唯識有五不判,法相即無不談;如三世,唯識談種子變似三時,法相對因果而談過、未;如六根,唯識入果位六根互用,法相則雖相網而仍不可亂;如涅槃,唯識對自性涅槃談無住,意在簡小,法相普被,則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以為其果︰指出唯識有所簡,便有所略,法相具談,罄無不詳。
就原則而言︰是法平等曰法相,萬法統一曰唯識,二事可相攝而不可相混,亦復不可相亂。就言教根據上說,《楞伽》和《密嚴》兩經都立五法三自性的法相義,又立八識二無我的唯識義。《密嚴經》還特別指出,兩義之立是「衡量一切法,如秤、如明鏡」的「最勝之教理」,決不可混而為一。更就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體裁說,依無著根據《瑜伽師地論》〈釋攝分〉刊定的法則,謂略由三相,一由說緣起,二由說緣所生法相,三由說語義。此中緣起闡本轉種子是唯識義,緣生詳三性一切法是法相義。緣起義是深義,緣生義是廣義,德義格式亦復不同。如《攝大乘論》建立唯識學,論內談境、行、果,處處針對聲聞乘來顯示大乘的殊勝,故適用尊勝深義,如《辯中邊論》建立法相學,通攝三乘莫非是法,於境則染淨有無稱法而談,各有其真實,大小行、果,勝劣備舉,以見其廣大,故適用平等廣義。又《攝大乘論》依十相殊勝殊勝語賅攝大乘,這是以少攝多,以統攝散;《辯中邊論》立虛妄分別有,則有染有淨,普能決了三乘法而不局於一邊;都可就其題名而知其體裁事義之非一。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傳統如是,二義相攝亦不可混亂。
1919年,章太炎撰〈內學院緣起〉,說歐陽先生「嘗言唯識、法相,唐以來並為一宗,其實通局、大小殊焉。余初驚怪其言,審思釋然,謂其識足以獨步千祀也。」他對歐陽先生治學精到的成就,作了很高的評價。從兩種學的對比上來講明法相學的特徵,確是歐陽先生對此學的一項重要發揮。
復次,歐陽先生認為性相為教海眾義所聚,方便善巧,道理究竟,曾提倡研治佛學,先從此入。他對於此學的典據、體系及其精義,都作了扼要的指點,也為此學之研習開闢了趨入的途徑,其說散見於《法相諸論敘》。舉要而言,法相之學淵源於阿毗達磨,展轉會萃,大成於《瑜伽師地論》。至此學之明確建立,可說胚胎於《五蘊》,抉擇於《集論》,根據於《中邊》,而張大於《雜集》。談法相體系,則《阿毗達磨集論》八品的結構可作為代表。舊傳無著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而造《集論》,法相綱領,此其典型。
《集論》以蘊、界、處三科為宗,前〈本地分〉四品明三科體,依品次,初本其體為三法品,次充其體為攝品,次順其體為相應品,次得其體為成就品,都屬於境這方面。後〈抉擇分〉四品明三科義,依境起行,先抉擇共行為諦品,次抉擇共、不共行為法品,次抉擇由行得果為得品,更抉擇慧解利他法門為論議品。研習法相,善三科法,能於一切現境,隨其所樂,心易安定,於所緣境無不如量,正慧增長,捨離計執,速入無我,是為止觀利益。善三科義,思擇決定,於諸異論知所辨別,立破無難,是為論議利益。論彙集經中所有可資功行諸法義,依類組織,方法至為縝密,故體系特見嚴整。
謂法相學根據於《中邊》者,以《辯中邊論》敘七品以詮瑜伽法相,特明依他起性之非真有、非全無,立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的中道義,其所闡說尤極善巧。法相談一切法,賅染與淨。淨法是有,染法亦應是有。法界法爾有如是真,增益固不得;法界法爾有如是幻,損減亦不得。立教依於染淨,設無染淨之境,何得有於行、果。唯其有染,斯有纏縛,乃有解脫,染去淨存,是謂之教。法相安立三性以衡量一切法,理兼空有,而剋實唯詮依他起性。(下略)
〔參考資料〕 于凌波《中國近代佛門人物誌》第一集。
瑜伽九十四卷一頁云:於一切觸緣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宣說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乃至廣說。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當知此中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緣生,是我宗致。斯則名為開自宗記。若於彼問,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俱作俱非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可為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因,非為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為伏他宗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緣,彼為摧伏。一者、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宗故;名被摧伏。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俱作若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若無執著;即為清淨。云何名為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緣行,廣說如前;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為若無執著即為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
瑜伽十五卷十頁云:問:如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說四種所有:一、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現量。色根現量者,謂五色根所行境界;如先所說現量體相。意受現量者,謂諸意根所行境界;如先所說現量體相。世間現量者,謂即二種總說;為一世間現量。清淨現量者,謂諸所有世間現量,亦得名為清淨現量。或有清淨現量,非世間現量,謂出世智於所行境,有知為有,無知為無,有上知有上,無上知無上。如是等類,名不共世間清淨現量。
瑜伽九十四卷一頁云:若於彼問,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俱作俱非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可為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因,非為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為伏他宗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緣,彼為摧伏。一者、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宗故;名被摧伏。
顯揚二十卷十五頁云:此中一切行無常性、一切行苦性、一切法無我性、是諸世間現量所得。如是等類、是名現量所得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一頁云:現見所得相者:謂一切行、皆無常性,一切行、皆是苦性,一切法、皆無我性;此為世間現量所得。如是等類、是名現見所得相。
顯揚二十卷十五頁云:五種清淨相者:一、現量所得相。二、依止現量所得相。三、引自類譬喻相。四、成就相。五、善清淨言教相。此中一切行無常性,一切行苦性,一切法無我性,是諸世間現量所得。如是等類、是名現量所得相。若一切行剎那性,後世有性,淨不淨業不失壞性,此依麤無常現量所得,依有情種種差別業現量所得,及依苦樂有情淨不淨業現量所得,由此現量所得故;比類所不現見法。是名依止現量所得相。若於內外諸行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滅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等苦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不自在相;及於外事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興盛衰壞相;如是等類,是名引自類譬喻相。即現量所得相,及引自類譬喻相,此二於所成立,一向決定故;當知即名成就相。若諸言教,是一切智者所說。如言涅槃寂靜。如是等類,是名善清淨言教相。此中有五種相,能表真實一切智者。何等為五?一者、若有出現世間一切智者;正實聲名,流佈世界。二者、具三十二大丈夫相。三者、成就十力。斷諸有情所有疑網。四者、自稱具足四無所畏。不為一切他論難屈。又能摧伏一切外論。五者、於其法律,八支聖道、及四沙門果等、可得。如是出現故,妙相故,斷疑故,立破故,道果故;由此五相,表是真實一切智者。如是於證成道理中,由現量故,由比量故,譬喻故,成就故,至教量故;由此五相,名為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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