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諦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慈恩謂為世俗諦。義淨謂為覆俗諦。皆為於勝義諦之稱。單曰世諦或俗諦,亦同。世俗之道理也。寄歸傳四曰:「覆俗諦,舊云世俗諦,義不盡也。意道:俗事覆他真理,色本非瓶妄為瓶解,聲無歌曲漫作歌心。(中略)由此蓋真名為覆俗矣。此據覆即是俗,名為覆俗,或可但云真諦覆諦。」
[佛光大辭典]
梵語 sajvrtti-satyatva, sajvrti-satya。(一)世間一般所見之真理、道理,為真俗二諦之一。「勝義諦」(真諦)之對稱。略稱世諦、俗諦。由於絕對最高真理之第一義諦,不易為一般人所理解,故先以世俗之道理與事實為出發點,再次第導向高境地。如指月之指、渡彼岸之船,皆為到達真實第一義諦之必要手段。(二)為「覆俗諦」之舊稱;以其顯現有相,而隱覆真理,故稱覆俗諦。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之夾注(大五四‧二二八中):「覆俗諦者,舊云世俗諦,義不盡也;意道俗事覆他真理。色本非瓶,妄為瓶解;聲無歌曲,漫作歌心。(中略)由此蓋真,名為覆俗矣!」(參閱「真俗二諦」4217) p1516
[法相辭典(朱芾煌)]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三頁云:即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法住智所行境界;是世俗諦。
二解 瑜伽九十二卷十三頁云: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三解 顯揚二卷一頁云:世俗諦者;謂名句文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四解 顯揚五卷五頁云:論曰:初世俗諦、說我,說法,及說作用。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世俗諦,應知。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問:若世俗諦非勝義故有;為何義故說?答:為隨餘故說。謂為欲隨順勝義諦故,說世俗諦。
五解 顯揚十九卷六頁云:一切言說,及因彼意解所得義,皆名世俗諦。
六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十頁云:論曰:若彼物覺,彼破便無;彼物應知名世俗諦。如瓶被破為碎瓦時,瓶覺則無。衣等亦爾。又若有物,以慧析餘,彼覺便無;亦是世俗。如水被慧析色等時,水覺則無。火等亦爾。即於彼物未破析時,以世想名,施設為彼。施設有故;名為世俗。依世俗理,說有瓶等是實非虛;名世俗諦。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又名世諦,或俗諦,是世俗的道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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