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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ㄨˋ ㄗˋ ㄌㄧㄤˋ
過度的高估自己,沒有衡量自己的力量。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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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提婆達多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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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頗瓦法

又名轉識成就法、遷識往生法。為西藏佛教的修行法之一。「頗瓦」為「遷移」之意。藏傳佛教認為人死後,神識自身體九穴脫離,而後輪迴轉生。神識若自上半身遷出,則往生佛界與善趣;若自下半身遷出,則將轉生惡趣。因此,將精神集中在三脈之結節點──頭頂上,讓意識自此遷出,此行法即為頗瓦法。寧瑪派與噶舉派盛行此法。

◎附一︰〈轉識成就法〉(摘錄自張妙定譯《明行道六成就法》第六章)

轉識成就法者,藏文名曰「頗哇」,有三等成就之分︰(1)上等者,轉識成法性身。(2)中等者,轉識成淨報身。(3)下等者,轉識成勝化身。

第一節 三等成就身

(1)上等轉識成就法性身者,即初期中陰際,證入淨光明境。

(2)中等轉識成就淨報身者,即中期中陰境,證入聖空悲合成體。

(3)下等轉識成就勝化身者,即取獲於勝善轉生身。

此就身言,雖分三等,而其教授要妙之修習道,則非有三種,惟是一法也。(謹按︰下文雖但示一修合多傑羌佛之法,須知此多傑羌佛者,為五方五佛之總體。一切智智,一切身身,但能成就於此,即自無不成就矣。)

第二節 上師本尊瑜伽轉識法
依於作修上師本尊瑜伽之「頗哇」轉識法者,如偈教云︰「先作彼壺式,風息三七反。著力提識種,經脊椎上行。於三七靈輪,一一輪提升。上升復下降,相應誦真言。此所誦真言,有全半兩聲。誦真言之聲,令著力高響。導能知識種,趣入淨樂界。『正是時』一至,轉識頓成就。(謹按︰此「正是時」者,即臨終時也。)」

此法有恆修及臨用二者,如下分述。

(1)恆修(恆常所修)
恆修法者,先當堅願,誓成佛道。次即觀想自身成為金剛瑜祇尼母,當體空明。於體幹中心,觀有中脈猶如支持篷帳之中央大柱。惟上大下小,下端封口,而上端開孔如天窗。此天窗孔外,上面坐有聖根本上師多傑羌佛,其體亦空。體之中心,亦有智慧中脈。此中脈與自之中脈,通連為一直管道。自心與本尊之心,遙遙相望而可通。次即觀本尊心中有藍色「吽」字,細如毫毛。自之心中,亦有同樣之「吽」字,即為自己之識種。於是修習壺式之息令身成壺。持息已,即觀本尊心中「吽」字下端母音符,伸長如鈎,垂下於自心中;將自心之「吽」字,向上提升,於是呼一出息,即同時呼出一「醯」字(按︰此即偈文所云全聲字)。盡力高聲呼喊之,猶如在極恐怖之下呼救者然。如是連續二十一呼(即經由靈輪一一提升之謂也),即想自心「吽」字,已被提升至達頂門天窗之口。至是即改「嘎」聲(此即偈文所言之半聲字),使此自心「吽」字,循中脈管漸漸下降,退於自心原處。呼「嘎」字之聲,亦同於呼「醯」時之高而響。亦連續呼二十一次,且觀其順彼二十一輪,一呼一輪,而漸下降。如是修習,往復上下,令極純熟。

(2)臨用(臨終所用)
臨用之時,即令自心「吽」字更被上提,投入上師本尊心中「吽」字合而為一。於是自身,即已舉體投合上師本尊,即隨之往生永無退墮及生死之淨樂土中,而住入非可言喻之聖境矣。

◎附二︰陳健民〈遷識證量論〉(摘錄自《曲肱齋文初集》)
論梗、喻腴,請夾喻論遷識證量。憶少時觀優伶演奇冤案,驗尸不得致命傷。小吏歸,謀諸婦;婦謂明日試探髮中,頂門有釘否﹖既獲驗,檢查官問何以知之。其婦固再醮,曾以此法殺前夫,二案併破。死者頂門貫長釘,不亦大於所插草乎﹖許成佛否﹖

夫遷識屬六法,六法屬無上瑜伽,無上瑜伽即身證佛果,顯異於帶業往生之簡易。某大德既依此法證果;二牧童故戲弄,一佯死,一報大德,大德固知之,君子可欺以其方,竟許焉。兒氣絕,頂開髮落;生者駭焉,悔過自首!大德復遷其識返,死者責曰︰「我正在極樂,胡召我返耶﹖」今有以插草為自證量,而為人修,果能如此遷識自在乎﹖

又昔大德朝佛,道經紅海,亡魂冒水出,呼曰︰「汝虛受我供,遷識不淨,令我墮此。」大德許以朝佛迴向,乃隱。密勒祖師曰︰「非登地菩薩不能遷識。」今之插草出血者,咸已登地耶﹖然則如之何方為遷識證量乎﹖

嘗遊德格,從諸派大師學習七種遷識法,雖其法軌大同小異,莫不以插草等為證得之量。然細研法理,參酌經驗,竊未敢以此為足。若所遷智慧尊身,能遷明點,遷道中脈,助遷智慧氣,此四決定證量不具,則不得成就遷識。

起分頂上智尊,依稀彷彿,似有還無,眉目不著,著而不堅,堅而不契正分如幻性空,及其勝義光明,皆不得為所遷。

識、壽、福、智、五大茍集中,必有已死感,此作者所親歷(此點經中未有提及,故以身證實),若徒見心間光點如豌,惟屬帶質。古德謂多修易致夭壽者,以此。今則前行未如量,敷衍粗觀,固不致夭,亦不得為能遷。其能觀點者,實為生死根本,所觀之點,僅為生死支分,能所尚不能一如,是猶徙宅忘妻,豈能半遷半不遷耶﹖且其勝義智慧,既未證得,其點實非明點,故不得為能遷。

中脈無為法,表法身;或憑道家督脈後三關有掣動,謂已開中脈,非也。詳見拙撰《中督辨》。譬如宰豬屠者,以長鐵條,從肛門,經尾閭直貫豬身,由此吹氣,令豬膨脹,易於刮毛,此豬可許已通中脈耶﹖氣入中脈,則中脈開解,必經息住、脈停、外現煙等十相;心契真如,方是智氣入、住、融於中脈相。今既全無此相,而曰吾已觀中脈,吾中脈上口頂門已開,血出草入,嘖嘖有辭,是不揣其本而齊其末,終不成遷道。如掘隧道,道未全通,焉得出口耶﹖

助遷之智慧氣,尚非道家所謂純陽微細氣,矧屬凡身業劫粗氣耶﹖故出離心不具,則氣不純;戒律不具,則氣不清;菩提心不具,則氣不正;起分尊身勝定不具,則氣不超凡;正分勝義空性不具,則氣不化智。既非智氣,不能入中脈,不堪任助遷。

夫能遷為明點,明者智慧,點者精華。今助遷為業劫氣,則沐猴而冠矣;遷道非由中脈,則南轅北轍矣;所遷非智慧本尊,則買櫝還珠矣;惟其助遷氣亦智,能遷點亦智,遷道亦智,故所遷尊身亦淨滿智慧報身,如是方得與無上瑜伽理趣相合也。愚哉初學!幸勿自負,謂我已開頂,成就遷識,執以為據,死後方悔,殊可憫也。

吾愛諾先師好詼諧。昔有愚而好自用者,自稱能修瓶氣。諾師問如何修﹖則答以上氣下壓,下氣上提云云。諾先師笑曰︰「如此,則請坐石山上,吾將飛石從天降汝頂,令汝上下氣逼合如何﹖」蓋法法必有前行,前行證量不具,則不能直取正行;正行不如法修,亦不能圓獲證量,不從證量渡,惟取相似外相,徒自欺耳!

或曰︰「諸遷識經皆載頂腫、出血、插草,為其證量,君何獨異於是﹖」對曰︰「如上四事,修無上瑜伽者所當知之通量;出血等三相,是本法別量。世皆忽於通量,斷章以取別量,為矯妄故,乃造此論。」

曰︰「然則但有此三相,終無濟於遷識耶﹖」對曰︰「本法四事為內證,三事為外相;內證外相胥具,則許遷識成就。徒有外相,屬上師及所遷果位智尊之加持。得此加持,取死有中脈自開為道,中有如來藏本性智尊自顯為所遷。行者平時深知前述四事理趣,雖未成就,有此串習,臨終略一憶念,便得成證,勝乎全無外三相者遠矣。」

或又曰︰「此則死機平等,何待戮力乎生前﹖」對曰︰「是又不然。夫外三相,若戲院太平門,謂火起全不能從此出,則否;謂決可從此出,則又未必也。火焰高熾如死魔,院中人擁擠如多生冤家債主,及今世無修持之家眷,麕集將死者旁,奪其出太平門正念,則太平門雖設何補﹖『死有』光明,『中有』幻身之顯現,剎那便過,非生前精進得力之士,不能利用如此電光乍閃之時機。其時孤魂飄零,前無助手,後無救兵,千鈞一髮,惟業自繫。吾書至此,不寒而慄。為過去已死未證者泣,為未來將去未知者憂,吾豈強欲過甚其辭耶﹖吾惟欲警醒未死者於生前耳!」

或又問︰「諾師許開頂者為死人修,且以見人或物死而不代修者為犯戒,此旨如何﹖」對曰︰「此就具足四事三相之證量者言。若但具三相,雖不直往喪家,臨尸對修,當在自修房中試修,不受供養;強供,則轉奉於附近大德,亦不犯。昔有大德,日集蟻舂,而遷其識。一日外出,囑其妻曰︰『佛前吾每日所行事,汝代行之。』其妻因亦舂蟻。大德歸,見無數陰魂未度脫,驚問得其實,乃補遷焉。然大德未嘗不囑其妻代也,其妻不自量力,豈大德過哉﹖」

願諸讀者深自省察,毌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毌置生死若兒戲,不以三相自足,常以四事自量,則此論為不虛造矣。


[南山律學辭典]
乞度人法具儀五種

子題:偏袒右肩、脫革屣、禮僧足、右膝著地、合掌、叉手、合十指爪掌、短右袂、袒裼銜絏、裼、絏、偏袖衣、褊衫、方服、長跪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初乞中,具儀五者:一﹑偏袒右肩,示執作之務,明謙敬也。俗中短右袂,便於事是也。袒謂肉袒,如袒裼銜絏者。今此末俗,著偏袖衣,謂名偏袒者非也。西梵全無此衣,但有方服耳。二﹑脫革屣,除慢相也。西梵南番多履此物,靳皮為底,上施綱系。有人以靴履當之,義通事別。或召為革師者誤也,沙解反之是也。三﹑禮僧足者,然通大小,但令盡集,儀軌和成。縱師乞法於資所,亦須盡敬,由成僧故,有秉法功,闕師資義也。然律中相懺,大者於小,則具四儀,除禮足也;小者於大,方具五法。今此在僧,別非大小,無問長幼,皆須禮足。如鈔中具列多種。此云禮足宜先上座,隨時多少,任力行也。故十誦云,頭面一一禮僧足也。四﹑右膝著地者,身既翹仰,表敬之極。應須右膝右足及以左足三輪距地,曲身前請,是本儀也。今乃右[骨*妥]鋪地,不如不設也。余見梵僧有加敬者,褰裙露膝,用親於地,而設禮訖。或有長跪,膝及足指,用以距地,翹翹顒望,如對嚴尊。此可嘉也。誡行注想,心無暫移。自餘不經,長慢獲罪。五﹑合掌者,表心專一無二緣也。有經律中云,叉手者,則十指交也;或云合十指爪掌者。四分但云合掌,未見指開,為附世情,多開掌而合指也。必指掌齊合,心定無緣,是本儀也。……文中列受具。餘有剃髮及受十戒,齊須乞法,以無德者妄為師故。四分簡和尚德中,具有兼也。諸欲受時,先須乞請。多不自量,任僧籌議。」  濟緣記釋云:「乞法具儀。釋偏袒中,初顯意。示執作者,卑己敬他,如僕侍故。短右袂,出論語,彼云褻裘長,短右袂;謂私居之裘,當裾長而袂短。袒裼銜絏,出孟子,音錫,衣也;謂馬韁;言袒衣而執韁,亦僕從之儀也。今下,斥非。以偏袒本是袒露,而非衣名。彼時偏袖,輒號偏袒;今時兩袖,亦名褊衫,又復訛矣。西梵祇支覆肩,並同袈裟之相,故云但有方服。……跪膝中,初科,初示意。應下,顯相。膝蓋足心三處皆圓,故並名輪。距,至也。……長跪謂兩膝著地;本制尼女,亦通僧故。……乞法中,初明例通。剃髮受十戒,即畜沙彌;文略畜依止。四下,指證。即如注引,受戒中文。本簡受具,兼通餘二,故云具兼。諸下,勸依。總上多事,故云諸也。」(業疏記卷一一‧二一‧一八)


多人語簡集智人法

亦名:簡集智人法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簡集智人者,將評言諍,必是義理是非。若闕智人,難為刊定。然僧通美惡,多不自量。屏取評言,對和息後,故曰也。」濟緣記釋云:「即七滅諍用多人語殄諍之法。須作一白,簡集有智;屏處評已,對眾和滅,故云息後。」(業疏記卷三‧九‧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德慧菩薩伏外道處

四域記八卷十一頁云:山東崗有窣堵波,在昔如來佇觀摩揭陀國所履之處也。山西北三十餘裡山阿,有伽藍,負嶺崇基,疏崖峙閣。僧徒五十餘人,并習大乘法教。瞿那末底(唐言德慧)菩薩伏外道之處。

初此山中有外道摩沓婆者,祖僧佉之法而習道焉。學窮內外,言極空有。名高前烈,德重當時。君王尊敬,謂之國寶。臣庶宗仰,咸曰家師。鄰國學人,承風仰德。儔之先進,誠博達也。食邑二城,環居封建。時南印度德慧菩薩,幼而敏達,早擅清徽。學通三藏,理窮四諦。聞摩沓婆,論極幽微。有懷挫銳,命一門人,裁書謂曰:敬問摩沓婆,善安樂也。宜忘勞弊。精習舊學,三年之後,摧汝嘉聲。如是第二第三年中,每發使報。及將發跡,重裁書曰:年期已極,學業何如。吾今至矣。汝宜知之。摩沓婆甚懷惶懼。誡諸門人及以邑戶,自今之後,不得居止沙門異道。遞相宣告,勿有犯違。時德慧菩薩,杖錫而來,至摩沓婆邑。邑人守約,莫有相捨。彼婆羅門更詈之曰:斷髮殊服,何異人乎。宜時速去,勿此止也。德慧菩薩,欲摧異道,冀宿其邑。因以慈心卑詞謝曰:爾曹,世諦之淨行,我、又勝義諦之淨行。淨行既同;何為見拒。婆羅門因不與言,但事驅逐。逐出邑外,入大林中。林中猛獸,群行為暴。有淨信者,恐為獸害。乃束蘊持仗,謂菩薩曰:南印度有德慧菩薩者,遠傳聲聞,欲來論義。故此邑主,懼墜嘉聲,重垂嚴制,勿止沙門。恐為物害,故來相援。行矣自安,勿有他慮。德慧曰:良告淨信,德慧者我是也。淨信聞已;更深恭敬。謂德慧曰:誠如所告,宜可速行。即出深林,止息空澤。淨信縱火持弓,周旋左右。夜分已盡,謂德慧曰:可以行矣。恐人知聞,來相圖害。德慧謝曰:不敢忘德。於是遂行。至王宮謂門者曰:今有沙門,自遠而至。願王垂許與摩沓婆論。王聞驚曰:此妄人耳。即命使臣往摩沓婆所,宣王旨曰:有異沙門,來求談論。今已瑩灑論場,宣告遠近。佇望來儀,願垂降趾。摩沓婆問王使曰:豈非南印度德慧論師乎?曰:然。摩沓婆聞,心甚不悅。事難辭免,遂至論場。國王大臣,士庶豪族,咸皆集會,欲聽高談。德慧先立宗義,洎乎景落。摩沓婆辭以年衰,智昏捷對。請歸靜思,方酬來難。每事言歸,及旦陞座,竟無異論。至第六日,歐血而死。其將終也,顧命妻曰:爾有高才,無忘所恥。摩沓婆死,匿不發喪。更服鮮綺,來至論會。眾咸諠嘩;更相謂曰;摩沓婆自負才高,恥對德慧;故遣婦來。優劣明矣。德慧菩薩謂其妻曰:能制汝者,我已制之。摩沓婆妻知難而退。王曰:何言之密?彼便默然。德慧曰:惜哉摩沓婆死矣。其妻欲來與我論耳。王曰:何以知之?願垂指告。德慧曰:其妻之來也,面有死喪之色;言含哀怨之聲。以故知之。摩沓婆死矣。能制汝者,謂其夫也。王命使往觀,果如所議。王乃謝曰:佛法玄妙,英賢繼軌。無為守道,含識沾化。依先國典,褒德有常。德慧曰:苟以愚昧,體道居貞。存止足,論齊物。將弘汲引,先摧傲慢。方便攝化,今其時矣。惟願大王,以摩沓婆邑戶子孫千代,常充僧伽藍人;則垂誡來葉,流美無窮。惟彼淨信,見匡護者,福延於世;食用同僧。以勸清信,以褒厚德。於是建此伽藍,式旌勝跡。初摩沓婆論敗之後,十數淨行,逃難鄰國。告諸外道恥辱之事,招募英俊,來雪前恥。王既尊敬德慧;躬往請曰:今諸外道,不自量力。結黨連群,敢聲論鼓。惟願大師,摧諸異道。德慧曰:宜集論者。於是外道學人,欣然相慰。我曹今日,勝其必矣。時諸外道,闡揚義理。德慧菩薩曰:今諸外道,逃難遠遊;如王先制,皆是賤人,我今如何與彼對論。德慧有負座豎,素聞餘論,頗閑微旨;待立於側,聽諸高談。德慧拊其座而言曰:床、汝可論。眾咸驚駭,異其所命。時負座豎,便即發難,深義泉湧,清辯響應。三復之後,外道失宗。重挫其銳,再折其翮。自伏論已來,為伽藍邑戶。


[國語辭典(教育部)]

(二)ㄌㄧㄤˋ, [名]

1.計算物體數量的器具。如斗、斛等。《廣韻.去聲.漾韻》:「量,合、斗、斛。」《漢書.卷二一.律歷志上》:「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2.能容納事物的限度。如:「容量」、「器量」。《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時左將軍劉備以亮有殊量,乃三顧亮於草廬之中。」宋.劉子翬〈夜飲〉詩:「沉沉玉?酒,量淺難負荷。」

3.數量、數目。如:「含量」、「流量」、「重量」、「降雨量」。

[動]

估計、審度。如:「不自量力」、「量入為出」。《孟子.公孫丑上》:「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



ㄏㄢˋ, [動]

1.搖動。如:「搖撼」、「震撼天地」。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2.慫恿、打動。《宋史.卷三四八.徐勣傳》:「蔡京自錢塘召還,過宋見勣,微言撼之曰:『元功遭遇在伯通右,伯通既相笑。』」



ㄒㄧㄠˋ, [動]

1.因欣喜而在臉上露出快樂表情,或發出喜悅的聲音。如:「玩笑」、「嬉笑」、「微笑」。《論語.憲問》:「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

2.譏笑、嘲笑。如:「見笑」、「恥笑」。《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副]

致贈時,希望對方接受的敬辭。如:「笑納」。《水滸傳.第二回》:「特地使小校送些薄禮,酬謝大郎不殺之恩,不要推卻,望乞笑留。」


班門弄斧

ㄅㄢ ㄇㄣˊ ㄋㄨㄥˋ ㄈㄨˇ
班,魯班,古代巧匠。班門弄斧指在巧匠魯班門前玩弄大斧。比喻在行家面前賣弄本事,不自量力。《三國演義.第一一三回》:「今搦吾鬥陣法,乃『班門弄斧』耳!」《幼學瓊林.卷三.人事類》:「班門弄斧,不知分量。」也作「弄斧班門」。


不揣

ㄅㄨˋ ㄔㄨㄞˇ
不自量。《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老夫不揣,止有一女,年十九歲了。雖無容德,頗曉女織。」


蚍蜉撼大樹

ㄆㄧˊ ㄈㄨˊ ㄏㄢˋ ㄉㄚˋ ㄕㄨˋ
蚍蜉,大螞蟻。蚍蜉撼大樹指以大螞蟻的力量想去搖動大樹。比喻不自量力。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也作「蚍蜉撼樹」。


蚍蜉撼樹

ㄆㄧˊ ㄈㄨˊ ㄏㄢˋ ㄕㄨˋ
比喻不自量力。參見「蚍蜉撼大樹」條。《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有人詠一首詩道:『北漢劉崇敢伐喪,蚍蜉撼樹不知量。天戈一指士爭奮,鼠竄狼奔返晉陽。』」


毛髮之功

ㄇㄠˊ ㄈㄚˇ ㄓ ㄍㄨㄥ
比喻極微小的功勞。《文選.曹植.求自試表》:「竊不自量,志在效命,庶立毛髮之功,以報所受之恩。」


打腫臉充胖子

ㄉㄚˇ ㄓㄨㄥˇ ㄌㄧㄢˇ ㄔㄨㄥ ㄆㄤˋ ˙ㄗ
把自己的臉打腫來冒充胖子。比喻死要面子,搞排場,而不自量力。如:「小王為了擺場面,打腫臉充胖子,一頓飯就吃掉半個月的薪水。」


得失在人

ㄉㄜˊ ㄕ ㄗㄞˋ ㄖㄣˊ
人生的成敗取決於當事者的努力與否。唐.陳子昂〈與韋五虛己書〉:「僕嘗竊不自量,謂以為得失在人,欲揭聞見,抗衡當代之士。」


擔水向河頭賣

ㄉㄢ ㄕㄨㄟˇ ㄒㄧㄤˋ ㄏㄜˊ ㄊㄡˊ ㄇㄞˋ
比喻在能者面前賣弄本事,不自量力。元.無名氏《小尉遲.第二折》:「(正末云)軍師,他也使鞭,我也使鞭,可也怪他不著。(唱)他正是擔水向河頭賣。」


螳臂當車

ㄊㄤˊ ㄅㄧˋ ㄉㄤˇ ㄔㄜ
螳螂舉起雙臂,想要阻擋車子。語本《莊子.人間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當車轍,不知其不勝任也。」比喻不自量力。明.無名氏《四賢記.第一一齣》:「勸恩臺裝聾做啞,休得要螳臂當車。」《蕩寇志.第四二回》:「正是泰山壓卵,不須輾轉之勞,螳臂當車,豈有完整之理?」也作「螳臂擋車」、「螳臂當轅」。


弄兵潢池

ㄋㄨㄥˋ ㄅㄧㄥ ㄏㄨㄤˊ ㄔˊ
潢池,積水的池子。弄兵潢池語本《漢書.卷八九.循吏傳.龔遂傳》:「海瀕遐遠,不霑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喻人不自量力而興兵作亂,有輕視的意味。也作「潢池弄兵」。


弄斧班門

ㄋㄨㄥˋ ㄈㄨˇ ㄅㄢ ㄇㄣˊ
班,魯班,古代巧匠。弄斧班門比喻在行家面前賣弄本領,不自量力。明.高濂《玉簪記.第一六齣》:「小生略記一二,弄斧班門,休笑,休笑。」《儒林外史.第二八回》:「先生大名,如雷灌耳。小弟獻醜,真是弄斧班門。」也作「班門弄斧」。


癩蝦蟆想吃天鵝肉

ㄌㄞˋ ㄏㄚˊ ˙ㄇㄚ ㄒㄧㄤˇ ㄔ ㄊㄧㄢ ㄜˊ ㄖㄡˋ
(諺語)比喻痴心妄想,不自量力。《文明小史.第二九回》:「你也真正自不量力,癩蝦蟆想吃天鵝肉了。這是有錢的人闊老官做的事,怎麼你也想學要起這個來呢?」


魯般門前掉大斧

ㄌㄨˇ ㄅㄢ ㄇㄣˊ ㄑㄧㄢˊ ㄉㄧㄠˋ ㄉㄚˋ ㄈㄨˇ
(歇後語)自不量力。魯般是春秋時的巧匠,因技藝精湛,而被尊奉為土木工匠的祖師。在魯般門前耍弄大斧,比喻人不自量力,在行家面前賣弄本領。如:「你還是睜亮眼瞧瞧吧!行家在此,你竟敢魯般門前掉大斧。」也作「魯般手裡調大斧。」


夸父逐日

ㄎㄨㄚ ㄈㄨˋ ㄓㄨˊ ㄖˋ
上古神話故事。傳說夸父威猛好勝,乃與太陽追趕競走,總追不上,路上又累又渴,喝光了黃河、渭水仍然不夠,再往北邊大澤去找水喝,卻渴死在途中。他隨身的手杖棄置在地上,後來長出了一片桃林。典出《山海經.海外北經》。後比喻不自量力或有雄心壯志但未竟大業。南朝宋.釋僧愍〈戎華論折顧道士夷夏論〉:「若然者,君亦可即老子邪?便當五道群品,無非是佛,斯則是何言歟!真謂夸父逐日,必渴死者也。」


孔夫子門前賣文章

ㄎㄨㄥˇ ㄈㄨ ㄗˇ ㄇㄣˊ ㄑㄧㄢˊ ㄇㄞˋ ㄨㄣˊ ㄓㄤ
(歇後語)不自量力。孔夫子是中國文聖,在其面前賣弄文章,即是在能人面前,賣弄自己。如:「你想在他面前炫耀,無非孔夫子門前賣文章──不自量力。」


後身

ㄏㄡˋ ㄕㄣ, 1.來世之身。《魏書.卷九七.列傳.島夷劉裕》:「臨死歎曰:『惟願後身不復生天王家。』」宋.劉克莊〈沁園春.疇昔遭逢〉詞:「後身定作班揚,彼撼樹蚍蜉不自量。」

2.身體或衣服後面的部分。如:「這件衣服的後身太長了!」

3.指街巷或房屋的後邊。《儒林外史》第五回:「幸得衙門後身緊靠著北城,幾個衙役,先溜到城外,用繩子把張、范二位繫了出去。」《兒女英雄傳》第三八回:「他看那光景,禁不得再去撒冤去了 ,便一直引著老爺,從文昌閣後身兒繞到東邊兒。」


撼樹蚍蜉

ㄏㄢˋ ㄕㄨˋ ㄆㄧˊ ㄈㄨˊ
蚍蜉,大螞蟻。撼樹蚍蜉比喻高估自己實力的人。宋.劉克莊〈沁園春.疇昔遭逢〉詞:「後身定作班揚,彼撼樹蚍蜉不自量。」


潢池弄兵

ㄏㄨㄤˊ ㄔˊ ㄋㄨㄥˋ ㄅㄧㄥ
比喻人不自量力而發動兵亂。參見「弄兵潢池」條。清.淮陰百一居士《壺天錄.卷中》:「小醜跳梁,潢池弄兵,原屬常有之事,然要皆疆臣有以通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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