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ㄅㄨˋ ㄦˋ ㄒㄧㄣ
忠誠專一。《書經.康王之誥》:「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密教之五分法身
(術語)戒者,生佛不二六無礙之三昧耶戒也。定者,安住於生佛不二心之大決定心也。慧者,自覺明了六大無礙之理之智慧也。解脫者,自悟明此理,而隔執之縛忽然解脫之位也。解脫知見者,自明無隔執之縛之知見也。見辨惑指南三標注。
指止、觀二行均等,不掉不沉,如諸法實相了知於心。又隨順人之本性而不違逆,故稱為柔軟。往生論註卷下(大四○‧八四二上):「柔軟心者,謂廣略止觀相順修行,成不二心也。譬如以水取影,清靜相資而成就也。」〔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三〕 p3842
一卷。新羅‧崔致遠撰。全稱《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或作《華嚴宗主賢首國師傳》、《賢首國師別傳》、《賢首傳》。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
卷首有文云(大正50‧280c)︰「案纂靈記云,西京華嚴寺僧千里撰藏公別錄,縷陳靈跡。然是傳未傳海域,如渴聞梅。耳目非長,難矜井識。今且討片文別記中,概見藏之軌躅可聳人視聽者,掇而聚之。」依此可知,本書係作者據零散記載,聯貫成篇之作。全書內容以十心為類,對賢首法藏之言行與成就,作系統之論述。所謂十心,即族姓廣大心、游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伏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又,書中所引用之詔文及附錄閻朝隱所撰之〈康藏法師碑〉,為研究法藏之重要史料。
記載古來對於中國佛教有貢獻的僧人傳記的總稱。僧傳的撰作,最早為個別僧人的傳記。其次是同一類別僧人的傳記,其中有的專記西行求法僧人,有的專載高逸人物,有的專記一山一寺僧人,有的專志某宗某派大德。再次是綜合性的僧傳,這種傳記,幅度寬廣,時代綿長,人物眾多,卷帙也較大。自從梁‧慧皎著《高僧傳》以後,它的分類方式和寫作形式便一直影響於後代,成為總傳的典範。
以上三類僧傳產生的時代雖有先後,但它們在佛教歷史上,都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僧傳主要記載僧人的活動,而這些活動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的,因而和一切有關佛教的大事──佛教的盛衰,經典的翻譯、注疏,宗派的建立,學說的傳播以及典章制度、寺宇建築、國際間佛教交流等等,都會在他們的傳記裡反映出來。這就成為研究佛教歷史必不可少的資料了。
現在分別介紹三類傳記如下︰
(一)總傳︰現存的有︰
(1)《名僧傳》︰摘抄本一卷。原三十卷,〈序目〉一卷,梁‧寶唱撰,今佚。本書創始於天監九年(510),搜集前代僧錄、碑志以及口述等,區別部類,到十三年(514)始編纂完成。作者在編纂中因將謫配越州,加緊纘集芟改,而成定本。其第十八卷有〈僧祐傳〉,祐卒在書成之後(天監十七年,518),當是出於增補的。僧祐是作者的老師,祐著《出三藏記集》末三卷是僧傳,對本書有直接影響(見本書自序)。
本書分法師、律師、禪師、神力、苦節、導師、經師七科。又分子目︰外國法師四卷,包括一般法師和神通弘教二類;中國法師十三卷,包括高行、隱道和一般法師三類;律師一卷,禪師二卷,神力一卷,不分類;苦節七卷,分兼學、感通、遺身、宗索(素)、尋法出經、造經像、造塔寺七類;導師一卷,經師一卷,不分類。正傳共四二五篇,著錄後漢、吳、晉、姚秦、北魏、宋、齊七個王朝名僧四二五人;附見的僧人甚多,今不得其詳。正傳中佛圖澄、慧遠傳的篇幅都很長,人各一卷。又晉、宋、齊等南朝的僧人,在全書中所占的比重最大,這與作者身處南方受到地域的局限有關。從現存的抄本傳第十八談「禮法」一篇是屬於律師科的序文來看,大概原書每科之前都是有序的。卷末有自序和目錄,自為一卷(見《法苑珠林》卷一百及《續高僧傳》卷一〈寶唱傳〉)。此書搜羅繁富,正傳有八十餘人為《高僧傳》所無;又有些人在本書中有專傳,而在《高僧傳》僅是附見,可見《高僧傳》不如本書記載的詳細;即兩書同樣有傳,而從現存的抄本「說處」來看,有些事情也是《高僧傳》所未載。又本書還記錄學說和著作,如︰三乘漸解實相事、無神我事、慧遠習有宗事、竺道生立佛性義、觀空義、善不受報義、曇濟七宗論序等,都是佛教教義上的重要言論,《高僧傳》也缺載,由此可見本傳是有許多優點的。
本書現存抄本是日僧宗性在文曆二年(1235)所摘錄。卷首保存全部目錄,卷中也有原文的片段,末附「說處」即要點的條目。抄本重點雖放在有關彌勒感應的記載上,但保存了原文一小部分,使本書的面貌仍可依稀辨認出來。這實在是於《高僧傳》以外,研究中世紀佛教所不可缺的一部傳記。
(2)《高僧傳》︰十四卷,梁‧慧皎撰。(參見「高僧傳」條)
(3)《續高僧傳》︰三十卷,唐‧道宣撰。(參見「續高僧傳」條)
(4)《宋高僧傳》︰三十卷,宋‧贊寧撰。(參見「宋高僧傳」條)
(5)《新修科分六學僧傳》︰簡稱《六學僧傳》,三十卷,元‧曇噩(1285~1373)撰。本書根據梁、唐、宋三部《高僧傳》重編,撰稿於至正九年至二十三年(1349~1363),依照六學分類而完成。其自序說,梁、唐、宋三傳的文字,大率是六朝五季的風格,制體卑弱,缺古文的氣息。宋代黃庭堅嘗有意刪除而未果,慧洪也僅僅潤色了《梁傳》,因此他就三傳重新編修,而以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六學來分類,表示與舊有的十科分法不同。在六學中每學又分兩科,計譯經科二卷,傳宗科六卷,遺身科一卷,利物科一卷,弘法科四卷,護教科二卷,攝念科二卷,持志科二卷,義解科三卷,感通科三卷,證悟科二卷,神化科二卷。正傳共著錄一二七0人。六學之下各有小引,說明立科的宗旨。每科之後有贊言,作為一科的總結。這種分類法並不比舊的分法好。舊分類法依據時代的演進和佛教本身的發展而設立科目,符合了歷史的要求,反映了佛教的真相。所以《梁傳》有的,《唐傳》不一定有。本書企圖把九百多年的史實,納入統一的規格中,因此在舊有資料的基礎上,某些方面就難免參差不齊。再以十二科而論,弘法科和義解科,感通科和神化科,都密切聯繫,很難分割,故某人歸入某科,時有可議之處。但本書在梁、唐、宋三僧傳而外也補充進去一些人物,如勒那摩提、僧璨、慧文等二十餘人都是根據他書而補入的。作者在辭句修改上曾費了很大斟酌,刪去了許多文句,並有所改寫,使明白易懂,現在用來和梁、唐、宋三傳對閱,不失為很好的參考書。
(6)《大明高僧傳》︰八卷,明‧如惺撰。(參見「大明高僧傳」條)
(7)《補續高僧傳》︰二十六卷,明‧明河(1588~1640)撰。作者因宋代以後,僧傳闕如,乃遍遊南北名山古剎,於斷碑殘碣間,搜剔刻文,並委托同學讀徹於兩粵和雲南代為搜羅材料。其後又參考曹能始的藏書,經歷三十年,數易其稿,猶未成書。及崇禎十三年(1640)作者臨卒,囑咐弟子道開繼續其事。到清‧順治四年(1647),道開加工編輯,始大致告成。本書記載從唐代到明‧萬曆末的高僧事蹟,這不但繼續了《宋傳》的編纂,還補充了它對於唐、五代部分的遺漏,所以書名「補續」。作者雖編寫本書在《大明高僧傳》之後,但並沒有見到《明傳》,所以毫未提及。本書分類,仍是採用十科。在體裁上,除了附傳以外,增加了合傳,時常以二三人合為一傳,對於事蹟不太多而行事類似的人物,是比較適宜的。在〈習禪篇〉中,有一部分傳後有「系曰」的評語,這說明這一部分是經作者整理肯定下來的稿子。在其他篇中,有些傳後有「明河曰」的按語,這可能是保存作者準備作「系曰」的原稿。另外,有些傳後則有未署名的按語或引用的參考資料,或是道開整理時所加。從這些可以看出它的體例還沒有完全統一,釋讀徹序謂本書中「人之今古,采之得失,列之詮次,尚俟商榷,可稱未全之書」,此說是不為無因的。本書內容是〈譯經〉一卷,〈義解〉四卷,〈習禪〉十一卷,〈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讚誦〉、〈興福〉各一卷,〈雜科〉四卷;所著錄的人數,正傳五四九人,附見七十五人。而〈譯經〉、〈明律〉、〈護法〉、〈讚誦〉、〈興福〉等科都比較貧乏,如〈明律篇〉中,明代竟無一人。像如馨、寂光等律師,均略而不載,殊難理解。又遼、金兩代,著錄的高僧很少。〈習禪〉方面篇幅過於龐大,這雖由於此時期禪宗盛行,但宗門語錄載的過多,未免形成偏重。作者除根據碑刻外,還採用了《禪林僧寶傳》、《佛祖統紀》、《佛祖歷代通載》、《釋氏稽古略》以及宋、元、明人文集等書,組成這樣大的著作,雖然不夠謹嚴,間有錯誤和遺漏,而功力之深,仍是值得稱讚的。後世見到此書的人不多,所以都以如惺的《大明高僧傳》來繼續《宋高僧傳》,實則《大明高僧傳》的規模篇幅都不如此書。
(8)《新續高僧傳四集》︰六十六卷,二十世紀初喻謙編。卷首一卷,正文六十五卷。卷首有引用書目,凡引用燈錄、傳記、山誌、寺誌、文集等六十四種,另外還參考了各省通誌、縣誌,宋、遼、金、元、明諸史及眾家語錄,數量相當多,但是像《續藏》中有關佛教史傳的作品和宋、遼、金、元、明、清人文集中所存在的原始的資料,沒有能選擇利用的也不少,因而許多傳文,僅根據輾轉陳述的記載,不很全面;有許多值得寫錄進去的高僧也遺漏掉,如明末遺老不願投降清朝而遁迹方外有成就的很多不見記載,就是一例。本書內容始自宋初,終於清末。包括一千多年的時間,凡〈譯經〉二卷、〈義解〉八卷、〈習禪〉十六卷、〈明律〉六卷、〈護法〉三卷、〈靈感〉三卷、〈遺身〉二卷、〈淨讀〉八卷、〈興福〉十一卷,〈雜識〉六卷,正傳七七一人,附見六一七人,可謂洋洋大觀。同時,裡面記了一些偏遠省分的高僧,在地域上,比過去的範圍廣泛。分類仍為十科,不過改〈讀誦〉為〈淨讀〉。本書於有名的高僧,如宋代的道濟、道隆,元代的正澄、一山,明代的一如、通潤,清代的續法、通琇、溥畹,以及傳教海外的性瑫、性潡、心越等,為數很多,都沒有搜羅進去,不能不說是遺憾。另外有些僧人,並無可傳的事蹟,僅因和主持編書的人有舊交,而得增飾入傳,則不免混濫之嫌了。
(9)《高僧摘要》︰四卷,清‧徐昌治編輯,成於順治十一年(1654)。作者刊布過《佛祖指南》、《法苑醒世》兩書,對於單傳直指的禪宗和佛教中的幽明感應,曾經有所撰述。他認為《高僧傳》有正續四部,都以十科分類,不免有「拘格拘例」之嫌,於是除上二書已有的不錄而外,另按照道高、法高、品高、化高四類,將歷代高僧的事蹟摘要敘述,即分為四卷。道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二人(居士都貺一人不計算在內),法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三人,品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七人,化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一人。其中摘自四部《高僧傳》的占十分之八,選自他書的有三十餘人。就全書來看,本書有些傳文是全部照錄舊傳,有些摘錄一半,或一小部分,很不完備,其中又以禪門宗師為最多,有些且以記言為主,頗近於語錄。由此可見作者是用禪宗的觀點來編輯成書的。
(10)《重編八十八祖道影傳贊》︰或作《諸祖道影》、《諸祖道影傳贊》、《祖師傳贊》、《八十八祖傳贊》,四卷,卷首附錄各一卷,明‧德清(1546~1623)撰,清‧高承埏補。明代宮中藏有諸祖道影八十八尊,洪武元年(1368)傳摹供奉在南京牛首山祖堂中,萬曆十二年(1584)真可禪師請名畫家丁雲鵬臨摹三堂,置於五台、峨眉、南岳等處。後畫家史寀再摹寫成冊。泰昌元年(1620)德清纂成小傳,各繫以贊。崇禎五年(1632)錢應金去其像,以傳贊付梓,但止七十七人,崇禎十七年(1644)高承埏復補齊,編為四卷。卷首為徐芳、今釋等的序文、題辭和目錄,卷一為西天二十七代祖師和旁出一人的傳贊;卷二為漢季六朝神僧五人,禪宗祖師六人,唐朝教主七人的傳贊;卷三為唐朝禪師十六人、後梁禪師一人的傳贊,而文偃、文益兩人以無像故不立傳,但以贊附於後;卷四為宋朝禪師十人,法師一人,元朝禪師十一人,明初禪師三人的傳贊。以上以禪宗大師為多,至於天台、慈恩、律、華嚴、密、蓮宗也各有數人,並將天台宗十七祖、慈恩宗三祖、律宗九祖、華嚴宗五祖、密宗五祖的名號附在唐朝各家教主的後面;又在卷二慧遠的傳後,附有虞淳熙作的〈蓮宗十祖贊〉。附錄一卷,是順治間高承埏寫的袾宏、真可、德清三人和附入的圓信的傳贊。全書的傳除明代數人外,其他篇傳都是據《燈錄》、《佛祖統紀》等書編寫而成。
(二)類傳︰現存的有︰
(1)《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二卷,唐‧義淨撰。(參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條)
(2)《神僧傳》︰九卷,明‧永樂十五年(1417)輯。卷首有明成祖的序,此書在國史《經籍志》卷四(上)、《閱藏知津》卷四十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四五、《鐵琴銅劍樓書目》卷十八,都不著編錄人名。但今從序文「故間繙閱,採輯其傳」來看,顯然是明成祖所編。王圻《續文獻通考》卷一七九說此書是永樂間命侍臣輯,當屬實在情況。《四庫提要》(附存目)推測為元人著,誤。正如序中所說,編者把過去記載中有神通僧人的事蹟集合在一起,以便閱覽,因此,編輯時削去與主旨無關的記載,而使神通方面突出。書中共著錄二0八人,自後漢起到元初為止。後漢、吳、元占的人數最少,唐人最多,幾達全書之半。所據史料,以梁、唐、宋三部《高僧傳》中的神通或感通科為基本來源,其他科中有關神通的也剪裁收錄。另外還引用《禪林僧寶傳》、《五燈會元》等,然在全書中不足十分之二,可見引用的範圍並不太廣。即在三部《高僧傳》中,記有神通的高僧還很多,也沒有全收進去。
(3)《比丘尼傳》︰四卷,梁‧寶唱撰。(參見「比丘尼傳」條)
(4)《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宋‧元敬、元復撰。本書莫子文序說,了性創建一閣,用以供奉曾在杭州各寺居住過的高僧,閣未成而遷職。繼任元敬在閣建成後,搜輯高僧二十四人,命元復摭取他們的史實,繫之以四言贊,後又訪得六人,由元敬加以贊述。這些高僧的圖像都繪在閣上,事略則刊版印行,即是此書。書中以圖贊為重點,事蹟說明乃據梁、唐、宋《高僧傳》、《五燈會元》、《釋門正統》及碑誌等摘要而成。凡晉、南齊、隋各一人,唐九人,五代五人,宋十三人;有印度來華的高僧,有法師,有禪師,有律師。書成於寶祐四年(1256)以前。其中唐代韜光、五代道翊,名不見於他書,唯此書載其事蹟。
(5)《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明‧袾宏(1535~1615)輯。此書繼續前書,只載明僧慧朗、梵琦、景隆、本善、雪庭五人小傳,沒有贊。卷首有識語,說明一般傳說元‧明本曾住吳山雲居庵,所穿的麻鞋到明代還保存在庵裡,但是根據他的行狀、誌銘和著作──《中峰廣錄》,絲毫找不出住持過雲居庵的迹象,因此沒有徇俗列入。由此可見作者選錄的標準是相當謹嚴的。作者另一著作──《皇明名僧輯略》裡,也載有此五人的行實和語錄,並有景隆自撰的塔銘,慧朗作慧明,本善作季善,均比較正確。
(6)《禪林僧寶傳》︰簡稱《僧寶傳》,三十卷,宋‧惠洪(1071~1128)撰。嘉祐(1056~1063)年間,曇穎曾撰《五家傳》,記載雲門、曹洞、法眼、臨濟、溈仰五宗機緣語句。惠洪以為既載語言,則當兼記行事,方能使人景仰,於是博採別傳遺篇,參以耆宿言論,增補上書,又補載嘉祐以後雲門、臨濟兩家一些傑出的禪師,寫成從五代到政和末(1118)八十一人的傳記。其中屬青原系統的十一人,曹洞宗的十人,臨濟宗的十七人,雲門宗的十五人,法眼宗的五人,溈仰宗的一人,黃龍宗的十五人,楊岐宗的四人,下餘三人法系不明。裡面有些是開創宗派的大德,其他也是各派中特出的人。作者很久以來,不滿意唐、宋《高僧傳》,有意另外編寫某些禪師的傳記,在經行諸方時,搜集了一些材料,大觀元年(1107)寫成《林間錄》兩卷,雖是筆記體裁記載禪林掌故的著作,其中談到躭章、智覺、契嵩、了元等禪師的語錄偈頌以及佚聞遺事,便有意於編寫本傳。他後來被貶到海南島,回來之後,宣和初開始編寫,到宣和二年(1120)完成。他的改編曇穎《五家傳》,是有所去取的。《林間錄》卷上的天皇寺道悟及卷下的同安察禪師條,都引了五家宗派(即《五家傳》),而在《僧寶傳》中以此兩人時代過早即沒有收錄進去,此外當還有刪掉的人。此書是專寫禪門的傳記,與一般僧傳略有不同,除記事蹟外,還錄了一些機緣語句,以見其了悟境界及門庭設施,所以這種傳記是介於僧傳和燈錄之間的一種體裁。另外,在一篇傳或幾篇傳之後有贊,贊為散文,或為韻語,頗顯示作者的文學才華。此書融會眾說,自成一家之言,所以後人都目之為「叢林之扶風龍門」(見《禪籍志》下);雖有部分史料不盡可信(如〈本寂傳〉中的〈寶鏡三昧〉等),但在禪宗史傳中仍不失為一部較好的作品,故經常為後來的僧傳、燈錄所引用。《補禪林僧寶傳》一卷,宋‧慶老(﹖~1143)撰。慶老乃宗杲弟子。書中載法演、悟新、懷志三人傳,傳後有贊。悟新卒最遲,在政和五年(1115),故名補傳。體裁和前傳完全相同,文字典雅,亦可和前傳媲美。此書,宋代已附在前傳後面流通,《郡齋讀書誌》卷九著錄前書作三十二卷,即連此補傳一卷計算在內。
(7)《僧寶正續傳》︰七卷,宋‧祖琇撰。前六卷載北宋仁宗至南宋孝宗初約一百多年間二十八位禪師事蹟,而機緣語句在傳中占著很大的比重,有的傳後有贊。其中曹洞、臨濟宗各一人,黃龍、楊岐宗各十三人。第七卷〈德山木上座傳〉與〈臨濟金剛王傳〉是兩篇寓言。另有〈代古塔主與洪覺範書〉,是駁《禪林僧寶傳》卷十二〈承古傳贊〉對於三玄三要的批評的文字。此書初寫於紹興二十九年(1159)以前,曾寄正賢禪師審閱。至於正賢、宗杲、道震的傳,則是後來增入,全書的完成,約在隆興二年(1164)左右。
(8)《南宋元明僧寶傳》︰十五卷,清‧自融(1615~1691)撰,門人性磊補輯。書成於康熙三年(1664),紀錄南宋‧建炎元年(1127)到清‧順治四年(1647),五百多年間禪宗僧人傳記九十四篇。卷二道祖、世奇二人合傳,卷十梵琦、智及、曇噩三人合傳,共九十七人。凡宋僧四十五人,元僧十五人,明僧三十七人,絕大部分屬臨濟、曹洞兩宗。此書本係續《禪林僧寶傳》之作,故士珪、景元、心道、宗杲、法順的傳都和《僧寶正續傳》重複。自融搜集材料,凡經二十餘年,自序中談到因見海舟永慈或訛為普慈,事實混淆,年代錯誤,疑端難決,於是發奮著此書,成傳五十三篇,付弟子性磊補輯傳四十一篇,但現在的目錄上標明補輯的只有二十七篇。性磊在後序中說明從順治到康熙年間,禪門大德頗不乏人,因為他的師祖道忞大都已作碑銘,流通世上,如明方、本豫、通奇、通問、智遠、明道,在《布水台集》中都有記載,所以就不再錄進去。卷末有〈明代廣真傳〉一篇,乃本書於乙丑(1685)重刊時拾遺補錄進去的。
此外如唐‧開元中佚名撰《歷代法寶記》一卷,淨覺撰《楞伽師資記》一卷,宋‧嘉定初(1208)士衡編《天台九祖傳》一卷,清‧康熙十九年(1680)續法輯《法界宗五祖略記》一卷,清‧道光四年(1824)悟開撰《蓮宗九祖傳略》一卷,雖然都和分類的僧傳相近,但屬於專宗師承的記載,今即從略,不一一說明。
(三)別傳︰現存的有︰
(1)《法顯傳》︰一卷,晉‧法顯撰(即《歷遊天竺記傳》)。(參見「高僧法顯傳」條)
(2)《天台智者大師別傳》︰一卷,隋‧灌頂(516~632)撰,宋‧曇照注,二卷。智者去世後的第四年(隋‧仁壽元年,601),開府柳顧言向灌頂詢問智者的俗家情況以及入道因緣,灌頂乃根據平日的記憶,並訪詢前輩,寫成此傳。傳末所列感通事蹟第八條,是大業元年(605)二月二十日的事,故此傳的寫作當即在此後不久。傳中關於智者的家世、出家學道、修持弘法、居瓦官寺、住天台山、受朝野的尊奉,以及神通感應等,都有很詳盡的記載,特別是智者的品德,通過作者親切的感受表達出來,極富有感染力。當世還有智者弟子法論、智杲、法琳三人分別所寫的傳記,但俱不傳(法琳所寫和此傳略有出入,已引用在《續高僧傳》裡)。宋代先有吳興廣福寺智湛作本傳的箋注,今不傳。曇照繼於宣和三年(1121)作注,曾引用智湛之說。此外還引有《國清百錄》、《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玉泉行狀碑〉、〈功德疏碑〉、《南史》、《隋書》,並詢問在玉泉寺住過曾讀殿壁記錄的行腳僧。解釋清楚明白,考證也很仔細,關於不同的說法,也都並存於注中。
(3)《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或作《法琳別傳》,三卷,唐‧彥琮撰。法琳在唐初以護法知名,在唐帝面前直陳佛道優劣,甘心囹圄而不屈,《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有傳。本傳則作於《續傳》之後,以年為綱,將法琳的事蹟和作品以及其他有關的詔、序等文字都容納在內,但作品占主要地位。當時所爭執的問題,是佛、道兩教一向爭論的焦點,故此書為兩教關係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紀年和事實,都可以補《續高僧傳》中〈法琳傳〉的不足。法琳本是文章能手,益以彥琮的潤色,故全書文采可觀。法琳有集三十餘卷(見《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本傳),今不傳,他的一部分文章幸藉此書以傳。
(4)《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
(5)《曹溪大師別傳》︰一卷,無撰人名。卷中有慧能在「先天二年壬子歲(713)滅度,至唐‧建中二年(781)計當七十一年」之語。從先天二年到建中二年只有六十八年,與七十一年的數字不符,或是計錯。關於六祖慧能的史料,其先有法才的〈光孝寺瘞髮塔記〉(作於676年,見《全唐文》卷九一二),法海的〈壇經略序〉(約作於714年),王維的〈六祖能禪師碑銘〉(作於759年以前,見《全唐文》卷三二七),柳宗元的〈曹溪第六祖賜諡大鑒禪師碑〉(作於816年,見《全唐文》卷五七八),劉禹錫的〈曹溪六祖大鑒禪師第二碑〉(作於819年,見《全唐文》卷六一0)。此外《神會和尚語錄》、《歷代法寶記》、《祖堂集》、《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書都有記載,但本傳則是寫作較早的一本。其中記載了求那跋摩、智藥、真諦等三藏的懸記,慧能的家世,為無盡藏尼釋《涅槃經》義,至黃梅得法,南歸避難,於制旨寺論風幡義,在法性寺受戒,在寶林寺廣開東山法門,中宗(傳中作高宗大帝,誤)勒迎大師入宮,慧能表辭,又遣中使薛簡問道,以及臨寂時說傳法不再傳衣的緣故,和唐肅宗對他的尊敬,末記靈瑞事六則。它保存了以往一些史料,對它以後的傳記、壇經、燈錄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雖然裡面有一部分是傳說,年代不符,文義也多不貫,這或者是傳抄錯奪和後人附益,並不妨礙其為禪宗史上值得參考的著作。
(6)《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或作《賢首國師傳》,一卷,新羅‧崔致遠( 857~﹖)撰。此傳撰於天復四年(904),在其前唐‧千里曾著有《藏公別錄》,但未傳海東。作者於是根據一些零散的記載,編纂成篇,並用法藏所著《華嚴三昧觀》裡直心的十義,配喻行事,分為十項︰族姓廣大心、遊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服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敘述涉及的面很廣,也曾加入一些作者的解釋。所引用的詔文以及卷首附錄閻朝隱的〈康藏法師碑〉,都是很重要的史料。
(7)《明州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或作《彌勒傳》,一卷,無編輯人名,乃明人所集。內有元‧曇噩所作的傳,並有明‧廣如所寫的後序。布袋和尚契此,在唐末五代時以神通傳聞於浙、閩一帶,《宋高僧傳》卷二十一有傳。曇噩的傳更補充契此當時所傳聞的許多神奇事蹟,並於其去世後宋、元人對契此崇奉的情形也寫得很詳細。廣如則因岳林寺僧刊《彌勒傳》,乃據別傳語錄,將契此的事蹟和語錄滙為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
ㄅㄠˇ ㄧˋ, 1.仗義保護。《書經.康王之誥》:「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義王家。」《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膺受多福,保義子孫。」
2.官中人物或僕隸。宋.曾慥《高齋漫錄》:「近年貴人僕隸,以僕射、司徒為卑小,則稱保義,又或稱大夫也。」宋.洪邁《夷堅甲志.卷一二.雷震石保義》:「又入數家,詢巡轄遞鋪石保義所在。」
3.對技藝人的稱呼。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小說講經史》:「且小說名『銀字兒』,……有譚淡子、翁二郎、雍燕、王保義。」元.周密《武林舊事.卷六.諸色伎藝人》:「小說:徐保義、汪保義。」
ㄒㄩㄥˊ ㄆㄧˊ ㄓ ㄕˋ
比喻勇敢善戰的將士。《書經.康王之誥》:「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晉書.卷四八.段灼傳》:「陛下誠欲致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使奮威淮浦,震服蠻荊者,故宜疇咨博采,廣開貢士之路。」也稱為「熊虎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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