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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定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入定而不散亂。「三昧」是音譯,「定」是義譯。


[佛光阿含藏]

三昧定(samādhi)(巴),又作三昧、三摩地,譯為正定、等持,為心住一境不動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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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華嚴三昧

(術語)佛華嚴三昧之略。以一真法界無盡緣起為理趣。達此理趣而修萬行,莊嚴佛果,謂之華嚴,一心修之謂之三昧。是華嚴大經及梵網經所說。無量壽經上曰:「得佛華嚴三昧,宣暢一切經典。」六十華嚴經三十七曰:「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瓔珞經曰:「我先於第三禪中,集八禪眾,說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嚴三昧定百千億偈。」探玄記十七曰:「一釋名者,以因行華嚴成果相,令顯著故。二體性者,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無限量故。三明業用者有二:一依此顯說華嚴法,故無量壽經歎菩薩德中,言得佛華嚴三昧宣說諸佛經典。二依此顯示華嚴行,故上云: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華嚴三昧勢力故。」淨影無量壽經疏曰:「如華嚴說,彼一三昧統攝法界,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嘉祥無量壽經疏曰:「此三昧皆飾法身,故云華嚴。」


[佛光大辭典]
三力

三種力用。(一)密宗所說眾生與佛加持相應之三力,即:(一)我功德力,即行者修身、口、意之三密妙行功德善根力;為了因佛性之增上緣。(二)如來加持力,即如來大悲加持之護念力;為緣因佛性之增上緣。(三)法界力,指心、佛、眾生之法性乃平等不二之淨法界力;為正因佛性之親因緣。此三力互相加持,無礙涉入,開發行者本有之佛性以成佛,故稱為三力和合、三力加持。大日經疏卷十一(大三九‧六九六下):「以我功德力故,以如來加持力故,以法界平等力故;以此三緣合故,則能成就不思議業也。」〔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大日經卷三、卷七、大日經義釋卷八〕

(二)行法成就之三力,即:(一)法力,又作經法力。即妙法蓮華經之力。此經敘述十方三世諸佛自利利他之功德,乃八萬法藏之重要妙法,為過去諸佛與未來諸佛行願所修。故依法華有相無相二行修三昧,可成就一切行。(二)佛力,又作願力。指佛欲令行者解脫之願力。釋尊於其五百大願中之第五十二願謂,若眾生於諸微妙法中,起一念之信,至心受持,則如來與十方諸佛俱現身,或隱於其人之前,其人所願必得成就,乃至速成無上道。(三)信力,行者自力所起之信心。即於佛法生信不疑,於出離生死、證得菩提不生猶豫之心。冥合此三力,即可成就妙行,稱為三力冥合。

(三)行者入於三昧定中,得見佛利益之三力,即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前二者為佛力,後者為眾生之宿善力;一說前者為佛力,後二者為眾生之力用。皆意味生佛之力用相倚始得見佛之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一〕(參閱「三念願力」563) p505


三念願力

又作三念力、三力、三事。指阿彌陀佛念持眾生,而令眾生得以見佛之三種力用。即:(一)大誓願力,即佛因位之願力、佛威神力,亦即果上之力用;以此力用加於眾生,眾生乃得見佛。(二)三昧定力,佛常在三昧定中,心意不散亂,能現大力用;以此力用加於眾生,眾生乃得見佛。(三)本功德力,即行者本有之功德力。又分性本、宿本二義。性本,指本有之佛性;宿本,指宿世之善根力。善導將此三力悉歸為佛力,而稱之為彌陀三念願力;摩訶止觀卷二上則以前二力為佛力,本功德力則屬行者之力。〔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一、觀無量壽經義疏正觀記卷中、往生要集卷中末〕 p563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教起因緣

教起,即教法成立之理由。經文之始,必有一段文字闡述有關教法成立之因由,稱為序分、序文。據華嚴經疏卷一載,如來宣說華嚴經,乃以無量因緣而得成就,故以因緣二字,各開十義,以顯無盡,先彰十因,後顯十緣,故稱教起因緣。

(一)教起十因:(1)法應爾,即理本當然之義。謂如來出現,理當宣說華嚴經,此乃佛佛道同,法皆如此,故諸佛皆於無盡世界,常轉無盡法輪,而令眾生返本還原。(2)酬宿因,謂如來說法,乃為酬宿世之願因。(3)順機感,謂如來說教,乃由機緣所感,而隨順機宜。(4)為教本,謂如來先說此一乘圓頓之法為諸教之本,然後漸施末教,以教化二乘之人。(5)顯果德,謂如來顯揚華藏世界、微妙十身之依正果德,令人信樂懇求。(6)彰地位,謂華嚴經彰顯菩薩修行之地位有:1.行布位,即從因至果排布行列,依次第升進而區分階位。2.圓融位,即一位中攝一切位。(7)說勝行,謂如來宣說殊勝妙行,使一切菩薩、眾生皆依教立行,造修證入。(8)示真法,謂如來宣示真實大法,令人開解達理。(9)開因信,謂如來開示一切眾生,真法、勝行之因果,皆為眾生本有之性德。(10)利今後,謂如來說法,乃令今世、後世之一切菩薩、眾生皆得聞知,獲大利益。

(二)教起十緣:(1)依時,時,即說華嚴經之時分。謂如來之一念與多劫圓融,本無時分可限,今則以無時之時,略顯十時,以恆演此經。(2)依處,處,即說華嚴經之處所。謂諸佛菩薩於十方微塵剎海,乃至一一毛端,皆有七處九會以演說此經,猶如帝網,重重無盡。(3)依主,主,即說華嚴經之教主。謂毘盧遮那佛現法界無盡身雲,周徧十方微塵剎海,而宣說此經。(4)依三昧,三昧,即正定。謂佛說經之前,必先入三昧定,以靜鑒法理,權實分明,其後則從定而起,應機說教。(5)依現相,相,即將說華嚴經時初現之瑞相。謂於諸會將欲說法時,或現放光動地、華雨香雲等瑞相,以警動物機。(6)依說人,說人,即說法之人。謂佛法無有興廢,乃由人以弘之。(7)依聽人,聽人,即聽法之人。謂佛說法,若無聽者,終無有說。(8)依德本,謂說經應以智慧、行願為本,若內無德本,則外無以宜說。(9)依請人,謂說法者若無人請問,或可自說,若為人所請,則須敬法重人,要誠請而後說法。(10)依能加,謂如來以神力加被菩薩以說法。加被可分二種:顯加,即佛以三業神力顯然加被;冥加,即佛密與智慧之加被。 p460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念

(一)原始及部派佛教所倡行的十種禪法︰即十種專念一對象以攝心、息妄想的方法,故云十念。出自《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

(1)念佛︰謂正身正坐,觀如來身相,繫念如來之十力、四無所畏、五分法身等功德,更無他想。

(2)念法︰謂繫念法,由欲而至無欲,離諸煩惱,除諸愛欲,無有塵勞,無瑕疵亂想之念,更無他想。

(3)念僧︰又名念眾、念比丘僧、或念聖眾;謂繫念四雙八輩成就善業與五分法身,自度復度他人,更無他想。

(4)念戒︰謂念戒能止諸惡,成就道品。

(5)念施︰又名念布施或念捨;謂念布施能破慳貪,生長福果;且布施之後不生後悔,亦不求報,即有罵之、杖之者,亦起慈心,不絕施意。

(6)念天︰謂念身口意清淨,不造穢行,眾行具足,乃成天身。

(7)念休息︰又名念滅;謂心意之想止息,志性專一而無卒暴,常求方便,入三昧定

(8)念安般︰又名念安那般那,念出入息,或念無所起;謂觀息之長短、冷熱,又尋息之出入,數其長短,分別了曉。

(9)念身非常︰又名念觀身或念身;謂念此身乃髮毛爪齒、髑腦等所成,又思身由何處來,由誰所造。

(10)念死︰又名念當終亡;謂念命根斷絕,無形無響,亦無相貌,更無他想。

此外,《大乘義章》卷十二於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六念外,加念出入息、念死、念滅、念身而成十念。又,《光讚般若經》卷七立菩薩行法時,舉出念佛、念法、念聖眾、念戒、念布施、念天、念恬泊、念無所起、念觀身、念當終亡等十念。

(二)謂菩薩當護之十念︰依《菩薩受齋經》所載,此十念為︰念過去佛、念未來佛、念一切現在佛、念尸羅波羅蜜、念禪波羅蜜、念漚和拘舍羅、念般若波羅蜜、念禪三昧六萬菩薩在阿彌陀佛所、念過去當來今現和上阿闍黎。此中,初三佛寶,次四法寶,後二僧寶,即念佛、法、僧三寶。然文中唯有九念,疑似遺漏第四念布施。又,前舉念佛等十念為小乘聲聞法,此十念則係菩薩所護之十念。

(三)指聖者所修,往生阿彌陀國的十種因行︰此係《彌勒所問經》的說法,即憶念慈、悲、護法等十種心。性質及能力較佳的菩薩,可依此往生淨土。《大寶積經》卷九十二亦有此說法,而稱「念佛十種心」,即(1)於諸眾生起大慈不損害之心;(2)於諸眾生起大悲,而無逼惱之心;(3)於佛之正法,不惜身命,而樂於守護之心;(4)於一切法發生勝忍,而不執著之心;(5)不貪利養恭敬尊重,而淨意樂之心;(6)求佛種智,於一切時不忘失之心;(7)於諸眾生,尊重恭敬,而不下劣之心;(8)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之心;(9)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10)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而起隨念之心。《大寶積經》異譯本《發覺淨心經》,亦出此說。

(四)稱名十念︰《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6a)︰「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關於此十念之解釋,古來諸師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1)曇鸞《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c)︰
「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但稱名號亦復如是。(中略)經言十念者,明業事成辨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此即以「念」作「憶念」義,憶念阿彌陀佛之總相或別相,口稱名號,心無他想,凝思相續至十,名十念。

(2)新羅‧元曉謂十念有顯了及隱密二種,即十聲稱佛為顯了十念,《彌勒所問經》所說慈等十念為隱密十念。又,《觀無量壽經》十念唯顯了十念,《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之十念通顯了、隱密二種。

(3)新羅‧義寂謂每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遍,為一念。

(4)宋‧遵式在《晨朝十念法》記載氣息十念之說,謂(大正47‧210b)︰「修淨業者,須每日清晨服飾已後,面西正立合掌,連聲稱阿彌陀佛。盡氣為一念,如是十氣名為十念,但隨氣長短,不限佛數。」日本‧良遍《念佛往生決心記》亦稟承此氣息十念之說。

(5)日本‧空海《祕藏記》依密教意,謂十念為十波羅蜜之義(大正圖像1‧8a)︰
「據密教十念成就,謂十波羅蜜圓滿也。或難云︰經云十念成就得生西方淨土。西方淨土者,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十波羅蜜者,於十地中地地修,地地圓滿。若以十念成就擬十波羅蜜論者,生淨土時十地可究竟。何故云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答云︰是密教所謂橫義,初地與十地無高下故,今卿所難次第義耳,十地自布施波羅蜜至於智波羅蜜,地地各有一波羅蜜,是顯教所說地地遷登之義,今密教所說,言菩薩地者,是心也,法文也,佛也,菩薩也,凡異餘乘如此。」

(6)善導將十念解釋為十聲稱名,《觀經疏》〈玄義分〉云,十聲中具足十願十行,故上自一生稱名,下至十念稱名,以佛願力皆得往生。日本‧源空《選擇本願念佛集》即承善導之說,謂念聲是一。

〔參考資料〕 (一)《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十念品〉、卷二〈廣演品〉、卷四十二〈結禁品〉、卷四十三〈善惡品〉;《光讚般若經》卷七〈觀品〉;《諸經要集》卷三。(三)《無量壽經宗要》;《遊心安樂道》;《無量壽經記》卷上;《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無量壽經疏》;《華嚴經孔目章》卷四。(四)《般舟讚》;《往生禮讚》;《安樂集》卷上;《安樂集私記》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三、卷五、卷七。


時輪乘

印度佛教史末期之密教支派。係自金剛乘所發展出來的密教支系。自十世紀左右起,即在印度開始流行。此派信仰本初佛(Ādibud-dha,即藏傳寧瑪派之普賢王如來)。教義屬於密教四部中之無上瑜伽部。強調大樂大智相應圓融的密乘奧義,並修習定慧不即不離的大三昧定。謂可在此三昧斷除一切所知障網的剎那,即身成佛。

此派的經典《時輪要略祕經》(Dus-ḥkhor-bs-dus-pa rgyud),內載佛陀在聖米丘塔(Dpal-ldan ḥbras-spuṅs mchod rten)為香巴拉(Shambala)國王說法。此派供有象徵其教旨的怪異佛像,此像是男女雙身擁抱像。男天(yab)是四面十二臂,女天(yum)是一面十二臂,兩天皆足踏人身。

此派修法在傳入西藏之後,與金剛乘修法同為藏傳佛教之重要修持內涵。

◎附︰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十章第二節(摘錄)「祕密大乘」依佛的果德起修,以觀佛(菩薩、天)為主,所以說法的、觀想的本尊,都可說是本初佛。如《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大日經》卷三說(大正18‧22b)︰「我一切本初,號名世所依,說法無等比,本寂無有上。」

這是說,毗盧遮那(Vairocana)是本初佛。本初佛發展到頂峰的,是時輪(kāla-cakra)法門。在印度摩醯波羅(Mahīpāla)王時(840~899),毗睹波(Viṭopa)開始傳來時輪法門。當時,在那爛陀(Nālanda)寺門上,貼出那樣的文字︰「不知本初佛者,不知時輪教。不知時輪教者,不知標幟的正說。不知標幟正說者,不知持金剛的智身。不知持金剛的智身者,不知真言乘。不知真言乘的是迷者,是離世尊持金剛之道的。」

時輪(乘)以為︰本初佛是一切的本源,是本初的大我。超越一切而能出生一切,主宰一切。本初佛思想是如來藏說,發展為︰約眾生說,是眾生自我;約世間說,是萬化的本源,宇宙的實體;約宗教的理想說,是最高的創造者(adideva),時輪思想達到了頂峰。本初佛也名持金剛(Vajradhara)、金剛薩埵。本具五智,所以又名五智我性(pañcajñānāt-mika)。怛特羅所說的五佛,是本初佛所顯現的,所以本初佛──持金剛,是五部佛的總持。「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唯心的念佛觀,融攝了《般若》的平等不二,《華嚴》的涉入無礙,及中觀、瑜伽學,成為「祕密大乘」的根本思想。發展到時輪(乘),也就是印度「祕密大乘」的末後一著。

〔參考資料〕 《吉祥獅子》雜誌第一~第十二期;E. Schlagintweit《Buddhism in Tibet》。



音譯若那、闍那。又稱智慧。即對事理的是非邪正能判斷了知的精神作用。若廣論之,有邪、正之別。邪智,是指由不正的推度而作不正決斷之智;正智,是指照見事理的真相,而作決斷之智。在佛教,悟界的真因,在於得正智,並以此為要。亦即大、小乘的要行,是在於戒、定、慧三學。戒,使三業清淨,使三昧定現前。而定是為了發得無漏聖智之慧,因此以智為究竟。不論是觀四諦之理而得智,或觀十二因緣而得智,或修六度之行而得智,其究竟,不外是在於得般若波羅蜜之智。

至於佛果之境所得者則是菩提、涅槃。菩提是究竟之智,涅槃是其所證之理。因此,大、小乘對此所論頗多。小乘論部中,迦多衍尼子的《發智論》,依法、類二智以及苦、集、滅、道四智,闡明根蘊;對於定蘊,則依盡、無生二智,或八智加以論列。從卷七到卷十,對智蘊的論述最為詳盡。

《大毗婆沙論》卷一0六云(大正27‧546c)︰
「或有一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非如法智,以智體是法故。或有二智攝一切智,謂有漏智、無漏智。或有三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或有四智攝一切智,謂前三智加他心智。或有五智攝一切智,謂世俗智及苦、集、滅、道智。或有六智攝一切智,謂前五智加他心智。或有七智攝一切智,謂八智中除他心智。或有八智攝一切智,謂此中說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中略)復有八智,謂法住智、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願智、盡智、無生智。」

又,同書卷一一0云,十二因緣中除了無明之外,其餘又各有苦、集、滅、道四智,共計四十四智;另又各有七智,合計七十七智。《俱舍論》〈聖賢品〉說聖智有八忍、八智,〈智品〉說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等十智。總而言之,該論所列出之智的種類,是從有漏世俗智,進而生起無漏智,觀三界四諦之理以斷一切事理煩惱,得盡智、無生智,到證得阿羅漢果的各種智。

《成實論》〈智相品〉云(大正32‧360b)︰
「真慧名智。真者,謂空無我,是中智慧,名為真智。假名中慧,名想,非智。(中略)慧根是聖諦攝。又說,苦、集智等,當知真實。緣第一諦是名智慧。又說,於諸法中,智慧為上。又說,無上正遍知亦說慧眼,故知其實。又,佛十力皆是智性,故知智慧為實,緣第一義。」

正智與正見雖為一體,但淺深有別。智,可類別為︰聞、思、修三慧,法、義、辭、樂說四無礙智,法住、泥洹、無諍、願、邊際五智,身、天眼、天耳、他心、宿命、漏盡六通智,四諦下的八忍、八智,法、比、他心、名字、四諦(苦、集、滅、道)、盡、無生的十智,四十四智以及七十七智等。

在大乘經論中,《入楞伽經》卷五說智有世間智、出世間智與出世間上上智。謂諸外道、凡夫等,執著一切諸法之有無,名世間智;諸聲聞、緣覺虛妄分別自相、同相,名出世間智;佛、菩薩觀察一切諸法為寂靜且不生、不滅,離有、無二見,云出世間上上智。《大智度論》卷二十三依據《大品般若經》,在小乘的十智之外另加如實智,而成為十一種智。《成唯識論》卷十說有佛果四智,即轉第八識而得大圓鏡智,轉第七識而得平等性智,轉第六識而得妙觀察智,轉前五識而得成所作智;此為佛果的四智心品。

又,《心地觀經》卷二以及《佛地論》,也出現此四智,並加清淨法智於四智中,稱為佛地五法。《大乘玄論》說,四智是指實慧、方便慧二慧與權智、實智二智。《法華玄義》認為,《大智度論》的四智辨是依據佛知見的開示悟入而說的,並立道慧、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等四智;又將除去道慧而成的三智,配以空、假、中三諦,而成「三智一心中得」之義。

在密教,說大日如來具有五智,即在四智心品之外另加法界體性智。並將此五智配於五大(空、地、水、火、風)、五佛(大日、阿閦、寶生、阿彌陀、不空成就)、五部(佛部、金剛部、寶部、蓮華部、羯磨部)。

◎附一︰〈十智〉(編譯組)

「十智」之梵語為daśa jñānāni,藏語為śes-pa bcu。茲分三類敘述如次︰

(一)開有漏與無漏智慧而成的十種智慧︰略如下述︰

(1)世俗智︰又名世俗等智或等智。指取世俗境,順世間俗事而起的智慧,是有漏慧的總稱。

(2)法智︰緣欲界四諦之理,斷欲界煩惱的無漏智。

(3)類智︰又名比智或未知智。指隨法智而生,依色、無色界四諦之理斷其煩惱的無漏智。

(4)苦智︰觀五取蘊非常、苦、空、無我,斷苦諦所屬之煩惱的無漏智。

(5)集智︰又名習智。謂觀有漏之因性為因集緣生,斷集諦所屬之煩惱的無漏智。

(6)滅智︰謂觀擇滅無為之行相為滅靜妙離,斷滅諦所屬之煩惱的無漏智。

(7)道智︰於聖道作道、如、行、出之行相,斷道諦所屬之煩惱的無漏智。

(8)他心智︰謂緣現在、他相續中能緣心之智。由無漏的法智、類智、道智與有漏的世俗智所成。雖名他心智,並非能知一切他心。亦即,下地的他心智不知上地之心,下位的他心智不知上位之心,鈍根的他心智不知利根之心;又,雖知現在法,但不能知過去、未來之法;又,法智所攝的他心智不知類智,類智所攝的他心智不能知法智。

(9)盡智︰在無學位所生起的智慧,指無學聖者遍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的無漏智。

(10)無生智︰也是在無學位所生起的智慧,指遍知我已知苦,復更無可知;我已斷集,復更無可斷;我已證滅,復更無可證;我已修道,復更無可修。是由無生之行相而有的智慧。

何等人具有此十智﹖異生與未離欲聖者於入見道初剎那的苦法忍位,僅成就世俗智;入第二剎那苦法智位,成就世俗智、法智、苦智三智;入第四剎那苦類智位,成就前三智與類智;入第六剎那集法智位,成就前四智與集智;入第十剎那滅法智位,成就前五智與滅智;入第十四剎那的道法智位,成就前六智與道智。又,在修道位上,未離欲者也成就這七智,已離欲者成就前七智與他心智,時解脫者成就前八智與盡智,不時解脫者加無生智,總成十智。

再論十智的依地。世俗智依欲界以至有頂等十八地;他心智僅依四根本靜慮;法智依四根本與未至、中間六地;其餘的類智、四諦智、盡智與無生智,則除去欲界與有頂,依其他的四根本、未至、中間、下三無色等九地。

其次分別有漏、無漏。世俗智為有漏,餘八為無漏,他心智通有漏、無漏。

(二)菩薩入十住中灌頂住菩薩所成就的十智︰依新譯《華嚴經》卷十六〈十住品〉所說,即(1)震動無數世界,(2)照耀無數世界,(3)住持無數世界,(4)往詣無數世界,(5)嚴淨無數世界,(6)開示無數眾生,(7)觀察無數眾生,(8)知無數眾生根,(9)令無數眾生趣入,(10)令無數眾生調伏。

此中,前五者為「了世界無礙智」,後五者為「成就眾生無礙智」。又,舊譯《華嚴經》卷八則列舉下列十智︰悉能震動無量世界、悉能照明無量世界、悉能住持無量世界、悉能遍遊無量世界、悉能嚴淨無量世界、悉知無量眾生心行、悉知眾生隨心所行、悉知無量眾生諸根、悉能方便度無量眾生、悉能調伏無量眾生。

(三)灌頂住菩薩於勝進分所學的十種智︰依新譯《華嚴經》卷十六〈十住品〉所說,即(1)三世智,(2)佛法智,(3)法界無礙智,(4)法界無邊智,(5)充滿一切世界智,(6)普照一切世界智,(7)住持一切世界智,(8)知一切眾生智,(9)知一切法智,(10)知無邊諸佛智。《華嚴經大疏鈔》卷十六(下)釋云(卍續9‧496上)︰
「列中(一)學佛三達智,此是總句。(二)佛法智者,覺法自性善出現儀。(三)事理無礙。(四)事法橫廣。(五)大用周遍。(六)身智光照。(七)神力持令不壞,法力持令進善。(八)窮盡所化。(九)知化法。(十)了化主。」

另依舊譯《華嚴經》卷八所說,十智為︰三世智、一切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量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能持一切世界智、分別一切眾生智、一切種智、佛智無量無邊智。此外另有多種十智,文繁不載。

◎附二︰〈十一智〉(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一智為佛菩薩的十一種智慧。即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法智、類智(比智)、世俗智(世智)、他心智(知他心智)、如說智(如實智)。其中,前十智為大小乘所盛論,第十一如實智指如實知一切而無罣礙之佛智,唯為大乘所談。故《大智度論》卷八十四以之為大小乘有差別之所以,卷二十三並就一一智而解釋,並詮解如實智云(大正25‧234a)︰
「如實智者,十種智所不能知,以如實智故,能知十智各各相、各各緣、各各別異、各各有觀法。是如實智中,無相、無緣、無別,滅諸觀法,亦不有觀。十智中有法眼、慧眼,如實智中唯有佛眼。十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共有,如實智唯獨佛有。所以者何﹖獨佛有不誑法,以是故知如實智獨佛有。復次,是十智入如實智中,失本名字唯有一實智,譬如十方諸流水皆入大海,捨本名字但名大海。」

《大乘義章》卷十五解釋如實智,云(大正44‧763c)︰
「如實智者,汎釋有二,一者獨法,二者共法。緣攝諸智為一如實,名為獨法;約對餘智說為十一,名為共法。」

此外,該書又約大小辨其通局,加以分別︰(1)隱顯互論,則前十種是聲聞、緣覺之智,後一如實智是大乘智,諸佛菩薩雖知苦等,通亦是如實智所收。(2)簡勝異劣,謂諸佛菩薩智解寬廣,具十一智,聲聞緣覺智解狹劣,僅有十智,缺如實智。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六、卷二十七;《無量壽經》卷下;《大乘玄論》卷四;《成唯識論》卷九;舊譯《華嚴經》卷三〈盧舍那佛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七;《發菩提心論》。


華嚴三昧

佛華嚴三昧之略稱。又名華嚴定。華嚴十定之一,乃普賢菩薩所入之禪定。此三昧係統攝法界,包容一切佛法之大三昧。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云(大正9‧631c)︰「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卷六〈賢首品〉云(大正9‧434c)︰「不可思議莊嚴剎,恭敬供養一切佛,光昆嚴難思議,教化眾生無有量,智慧自在不思議,說法教化得自在,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華嚴三昧勢力故。」

《華嚴探玄記》卷十七釋此三昧之名稱云(大正35‧421a)︰「以因行花,嚴感果相,令顯著故。」亦即以因行莊嚴佛果,故名佛華嚴。該書又釋其體性云︰「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以無限量故。」行門者,大行也;心海者,大願也。即以無限絕待之大願大行為體。對於此三昧之業用,該書復云︰「顯說花嚴法故」「顯示花嚴行故」,亦即在此三昧定中,緣理觀法,安詳而起,說以因行莊嚴果德之法,顯示華嚴之行,即為此定之作用。

其次,對於此三昧能得之位地,該書以四句釋之。亦即︰(一)若攝始歸終,則在第十地法雲地方得。(二)若攝終歸始,則在信位滿心時得之。(三)若依始終無礙之義,則遍一切位可得。(四)若超絕始終而論,則總不依位。《華嚴遊心法界記》釋云(大正45‧646b)︰「華者,菩薩萬行也。何者﹖以華有生實之用,行有感果之能。雖復內外兩殊,生感力有相似。今即以法託事,故名華也。嚴者,行成果滿,契合相應,垢障永消,證理圓潔。隨用讚德,故稱曰嚴也。三昧者,理智無二,交徹鎔融,彼此俱亡,能所斯絕,故云三昧也。」

又若相對海印三昧而言,海印三昧是約果立名,此華嚴三昧是從因立名。但因果本來無別,故此二者係一體兩用。即《妄盡還源觀》所謂自性清淨圓明之體有二用,一是海印森羅常住之用,此即海印三昧;二是法界圓明自在之用,此即華嚴三昧。

又,對於《無量壽經》卷上所云(大正12‧266b)︰「得佛華嚴三昧,宣暢演說一切經典。」憬興於《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釋「佛華嚴」之名義云(大正37‧145a)︰「佛地功德,能嚴佛身,故云佛華嚴。」此外,《無量壽如來會》所說之「佛華三昧」、《瓔珞本業經》卷下所說之「一生補處菩薩所入之佛華三昧」,都是指此華嚴三昧。


閉關

我國佛教徒的修學方式之一。指在一定期間內,在某一場所所作的閉門修持或研學。閉關期間的作息內容及方法,依目標或宗派之差異而有不同。或修淨土,或修禪,或修密,甚或閱藏研佛等等。一般而言,閉關期間必須有護關者,且素食、禁語、禁足(不出關房)。然在必要時亦可破例(如生病就醫、修持發生問題須請示善知識……等),而特殊性的閉關(如密教之生死關、黑關)則另有規定。閉關之期限,依個人所修之不同目標而有差異,有僅七日之短期方便關,亦有長達數十年,甚或不證悟則永不出關者。

◎附︰陳健民〈閉關細談〉(摘錄自《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

方便關有種種條件,大約言之可分為︰(A)時間方便。(B)地點方便。(C)目標方便。

(A)時間方便︰比方說在家居士還要上班做事,時間不多,比如我年輕教書時,只能利用學校寒暑假閉關。為了完整的閉關,我就要出家,但是未蒙家長許可,並且自己發不起大決心,所以錯過了。這都是不合規矩、太方便了。但是比起寒暑假也不閉關總是要好些,所謂聊勝於無。所以方便閉關不是真正閉關,是為了方便沒有時間的人而設的。(中略)

(B)地點方便︰有的廟子裡沒有關房,有的雖有關房,不准俗人進去,故有地點之方便,在工廠裡也設了關房。然依密(勒日巴)祖師之規矩則只有三種地方可以︰尸陀林、岩洞與高山。密祖雖是密宗,他說的規矩難道不能作算嗎﹖依文佛的事蹟,他最先是在雪山,後來到尼連河畔,也是有風水的寂靜地方,當時菩提伽耶並無街巿,當我參觀那爛陀大學時,他們有一間一間像關房的房間,裡面只有一個床,讀、寫、坐、臥都在這個床上,並且床是矮窄,合於不坐高廣大床之規定。

(C)目標方便︰目的不同,不是為了解決廣義閉關中所提的生死大事的問題。(中略)

正式閉關前應先具備的重要條件︰

(A)顯教方面,最重要的是四念處之思想基礎︰此由三十七道品中可知。(閉關裡頭最要緊的是習定,因此習定的材料,便是閉關的材料)三十七道品是小、大乘都注重的。而三十七道品的次第也從無錯亂,都是由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直到七覺支、八正道。(中略)

(B)密宗方面閉關應先具備的重要條件是四根本︰本來佛法三寶指佛、法、僧。密宗三根本則指上師、本尊及護法。敝人曾著論闡明實有加入空行母成為四根本的必要性。密宗的四加行、皈依、大禮拜、百字明、供曼達是關房內要做的事。若是在閉關前能在聞思上先了解四根本的意義,則做起四加行來效果自然會更好。所謂四根本即是︰


甲、上師為加持根本。
乙、本尊為成就根本。
丙、空行為空樂根本。
丁、護法為事業根本。(中略)


正式閉關那些是重要方法﹖

(A)結界
甲、顯教──顯教的結界只是規定以關房為行者的活動範圍。關房門外則設四大天王像或牌位,以為守護。天王的面朝外以警戒。

乙、密教──密宗行人要行火供、煙供,因此結界範圍較廣,包括關房外之空地,但此空地仍要以圍牆遮開外界,行者不能見人。關房外亦設四大天王之位,詳細結界方法請參閱《密乘法海》根本部第二集內之專修護關壇法。

(B)立壇
甲、顯教──隨所修法而有不同。如目的為持誦《藥師經》,則於東方牆上安藥師如來聖像;如閉關念佛,則於西方牆上安阿彌陀佛聖像。餘可類推。

乙、密教──關房內要建立壇城。各本尊之壇城形式、方位各別,並有其一定之建構法則,詳見各該本尊之壇城儀軌中,建何壇城則依所修法之本尊而定。

(C)禁戒
甲、環境︰此即指結界之範圍內,又可分為下列數種︰

(一)依紅教修「且卻」、「妥噶」之特殊方便而分,有︰

(1)白關︰即關房可開門窗,見天日,一般皆為此類。

(2)紅關︰即關房通氣但不見天日,房內只點一盞燈。(當行者已得普賢王如來灌頂,能於白關中見金剛鍊,則可進修此關,務使在白關中能見之金剛鍊,於此紅關中亦可見到。)

(3)黑關︰此種關房有一定之建築法,能通氣,但絲毫不見光。目的是使紅關中能見金剛鍊者於全黑中亦能見,並將空色引入自身內,如果不能引入自身,則不必閉黑關,此點許多人弄錯了,所以都未成功。(曲肱齋《知恩集》中有黑關七日成佛之法,可參閱。)

(二)依密勒日巴祖師之規定,則下列三種地方都應該要去閉關︰

(1)尸陀林︰西藏──爵朗巴派,即傳施身法的,他們只住尸陀林,並且住一處不能連續超過七天。修大手印、大圓滿的行者應有住尸陀林的訓練。一則可以修施身,證空性;二則利用鬼神為道,修驚駭與空性的配合。此種行者住尸陀林之長短則無限制。住尸陀林則不免見到人,全憑行者自己禁語、獨處。

(2)岩洞︰要選洞口向南的。此種關無門可閉。岩洞應在人跡罕到之處,野獸自知趨避此類行者;老虎之類,除非是來皈依並不敢來犯。

(3)最高雪山︰此種地方全年是無雲晴空,因山比雲高,有大風或落晴雪。這種晴空便於修大手印、大圓滿。

一般真正閉關的人都守密祖這些規定。

(三)依禪宗而言,未開悟前要參訪行腳,不許閉關。

(1)開悟後,要住房子閉關,直到破初關,才出來。

(2)初關破後,要住山,結界之山內可以任意來去,直到破重關。

(3)重關破後,則住鬧巿,在聲色場合,如戲院、賭場、妓院中調練,或往屠宰場附近參觀,直至破了末後牢關成佛。禪宗行人到此調練地步,不需氣功,只以空性定力就可達到明點不漏失,因其三昧定力亦可控制氣功與貪心,此時已離成佛不遠矣。

乙、關中生活情形︰上面提到過方便關,這種結緣,聊勝於無的關,隨各人自主,也可讀書,也可有侍從,也可請醫師診病等等。但至少要做到禁語、禁足和立功課表這三點。如果連這點起碼的禁戒都沒有,就和不閉關一樣了。

至於究竟的生死關,則沒有二途,一直閉到死或成就,或者剋期取證,要立定目標,不達到則不出關。

生死關中的飯食,是葷是素,要依所修法而定。不但不能看一般的書報,連經書都要與所定的目標有關才能讀。不能與外界通訊、通話。醫藥則全賴祈禱。有時病尚未發,佛菩薩已先賜藥方了。媽幾腦準祖師的兒子閉關時,她也是吩附護法守護後即離去,並不再來管他的日用所需。結果到原先預備的東西用完時,護法就出現來供養了。關中不許有侍者,所以飲食要自理。有修三灌之力量的行者,才可帶空行母閉關,但還是一樣要禁語、禁足,不接見訪客。

結論
總之,要閉關的人在未閉關前要︰

(A)知道過去大成就者閉關的情形(此由傳記中可以得知),從中得到教訓,作為借鏡。

(B)對得四種根本的先決條件要明白,要注重。

(C)自己檢討,平時是否有護法之感應;若無,則閉關時易遭魔障。

在開始閉關時,要考察自己的動機是否正大純潔﹖不能含有私人慾望,否則必遭魔障,甚至是護法為護正法而作障。真正純正之動機必須是為了救一切眾生,紹隆佛種,成正等正覺。動機純之又純,上不愧天,下不愧地,中不愧心,方能得天龍八部之歡喜護持。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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