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因果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而尋因果也。因果經曰:「欲知過去因者,見其現在果。欲知未來果者,見其現在因。」(古以此文為因果經之語而處處引之,但現在流通之經無此文)。涅槃經憍陳品曰:「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
綿亙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而立因果業感之理。蓋以過去之業為因,招感現在之果;復由現在之業為因,招感未來之果。如是因果相續,生死無窮,此即迷界流轉之相狀。說一切有部更以三世兩重之因果說解釋十二因緣,即以「無明、行」為過去之因,招感「識、名色、六處、觸、受」等現在之五果;復以「愛、取、有」為現在之三因,招感「生、老死」等未來之兩果。對其他宗教只論現在一世或現在、未來二世,此三世因果實為佛教教理之一大特色。〔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三、無量壽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俱舍論卷六、卷九、成唯識論卷八〕(參閱「十二因緣」337、「三世」536、「因果報應」2295) p538
指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因果業感之理。其他宗教只談現在世,或只論及現在、未來二世;因此,三世之說可視為佛教教理的主要特色之一。
所謂三世因果業感之理,即現在世的苦樂乃過去世善惡的業報,而現在世善惡業又感未來世苦樂之果;現在的因招致未來的果,因果連續而有無窮生死,此乃迷界流轉的相狀。又,由於善惡業的性質及強弱不同,使得感果的時期不僅限於次生。
詳示此三世因果相狀者,為十二因緣。即由於過去世之無明、行之二因而生現在世之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果。現在之愛、取、有三因又招致未來之生、老死二果。此三世雙重因果表示因果連續無窮。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七云(大正12‧582c)︰「知從善因生於善果,知從惡因生於惡果,觀果報已,遠離惡因。」
〔參考資料〕 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三;《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俱舍論釋論》卷五;《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卷九;《成唯識論》卷八;《佛教根本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
ㄙㄢ ㄕˋ ㄧㄣ ㄍㄨㄛˇ
佛教解釋眾生為何有形像、生活環境之種種差別的學說。謂由於過去世的行為,決定現在的狀況,而現在世的行為決定了未來世的處境。現在的果報,是過去因所造成,而現在所作的一切,又成為未來果報的因。如此不斷的行為造作,構成眾生輪迴的現象。唐.實叉難陀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三世因果名為處,我第自性為非處。」《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三世因果,輪轉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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