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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智心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求一切智之心也。日本源信之往生要集中末曰:「一切智心者,是第一義空相應心,或可是願求佛種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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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佛樹王

(譬喻)譬菩提心萌芽發生,遂成佛果,而託云佛樹王也。大日經疏五曰:「下菩提心種子於一切智心地中,潤以大悲水,照以大慧日,鼓以大方便風,不礙以大空空,能令不思議法性芽次第滋長,乃至彌滿法界成佛樹王。」


大方廣如來秘密義經

(經名)二卷,失譯。東方寶杖佛所有菩薩,名無量志莊嚴王菩薩。問佛以如來秘密藏之法,佛答以發一切智心為首,說種種之法。迦葉更請說秘密藏之法,佛說逼惱菩薩,亦以菩薩之願力而無害,如倒於地者,還依地而起,打旃檀者,亦得香氣。次說極重之十惡,能解如來之因緣說,亦即除滅。


密教十重戒

(術語)有二說:(一)無畏三藏禪要曰:

「一、菩提心不可退,有妨成佛故也。

二、不可捨三寶而歸依外道,是為邪法故也。

三、不可毀謗三寶及三乘之教典,背佛性故也。

四、於甚深之大乘經典有不通解處,不可生疑惑,非凡夫之境故也。

五、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則不可說使退菩提心而趣向,二乘之法,斷三寶之種故也。

六、於未發菩提心者,亦不可說使彼發二乘心之法,違於本願故也。

七、不應對於小乘及邪見人之前輒說大乘之法,恐彼生謗獲大殃故也。

八、不可發起諸邪見等之法,恐斷善根故也。

九、於外道之前,不可自說我具無上菩提之妙戒。恐彼以瞋恨之心,求如是之物,不辨得,則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也。

十、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可作,又不可使人作,見作而隨喜,與利他之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也。」

(二)大日經九說前四重。同十七說後六重。曰:

「一、不應捨正法,一切如來之聖教,皆當授修行受持讀誦,如大海之納百川,無厭足之心。若於諸乘了不了之義,於一切法門,隨生棄捨之心。則如聲聞乘中對於若堪作法之人,心生口言,捨一法隨成捨戒。在具足毘尼,雖不墮眾教固非犯戒之罪,今於此秘密大乘,畢竟無有捨義,故成重罪也。又此一切法門,皆是大悲世尊於無量阿僧祇劫所積集,為欲於普門饒益一切眾生,故演說之,猶如不應不辨字輪之一,如聲聞人,捨一事,猶因和合之義斷,而喪失律儀,何況摩訶衍耶?

二、不應捨離菩提心,此菩提心,於菩薩之萬行猶如大將之幢旗,若大將喪失幢旗時,則是三軍敗績,墮於他之勝處,故為波羅夷也。

三、於一切法不應慳吝,有人不捨正,不離菩提心,然於正法慳吝,不肯觀機而惠施,亦波羅夷罪也。

四、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此是與四攝相違之法,四攝是菩薩具戒中之四依,初受戒時,先應開示此遮難,若能奉行者,方可受之,不能奉行,則非摩訶薩埵,不得受之。其所以然者,菩薩發一切智心,為欲普攝一切眾生,為欲作三乘入道因緣,而今反作四攝相違之法,起眾生障道之因緣故也。

五、不謗一切三乘教法,若謗之者,即是謗佛法僧謗大菩提心,故為犯重。以秘密藏中一切方便皆是佛之方便也,是故毀一一之法,即是謗一切法。世間治世產業藝術等事,皆有正理相應,亦不可謗,何況三乘法耶?

六、不應於一切法生於慳吝,菩薩集一切法,為一切眾生也,若有所秘惜,則是捨菩提也,故為犯重。

七、不得邪見,撥無因果,無無見道之人等諸邪見是也,自然捨佛法僧及菩提心,故為犯重。

八、於發大心人勸發其心不令退息,若見其懈退而不勸發,或阻止其心,或使離無上菩提之道,則是違逆一切如來所應作之事,故為犯重。

九、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小法,或於大乘人之前不觀彼機而說小法之行,即犯重禁。是以方便不具,違逆如來之方便,差機說法,為人天之怨故也。

十、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如施酒施藥刀杖之類,一切不饒益之具,是犯重也。


曼荼羅

(術語)Maala,又作曼陀囉、滿荼邏、漫怛羅、蔓陀羅、曼拏羅。略云曼拏、曼荼。新舊之譯有種種,舊譯多曰壇,又云道場,新譯多曰輪圓具足,又云聚集。此中就體而言,以壇或道場為正意,就義而言,以輪圓具足或聚集為本義。即築方圓之土壇安置諸尊於此,以祭供者,是為曼陀羅之本體,而此壇中聚集具足諸尊諸德成一大法門,如轂輞輻具足而成圓滿之車輪,是曼陀羅之義也。而常稱為曼荼羅者,是圖畫者。此為四曼中之大曼荼羅。師子莊嚴王菩薩請問經曰:「道場之處當作方壇,名曼荼羅。廣狹隨時。」不空索陀羅尼經下曰:「蔓陀囉,此云壇也。」探玄記二十曰:「曼荼羅,云道場也,圓壇也。」慧琳音義十曰:「漫荼羅無正翻,義說云聖眾集會處也,即念誦壇場也。」演密鈔四曰:「漫荼羅者,此云道場。是與弟子發心得道之處,謂之道場。」大日經疏三曰:「十方世界微塵數大悲萬行波羅蜜門猶如華藏,三乘六道無量應身猶如根莖條葉發暉相間。以如是眾德輪圓周備故,名漫荼羅也。」同四曰:「漫荼羅,是輪圓之義。」又曰:「曼荼羅,並發生義,今即名發生曼荼羅也。下菩提心種子一切智心地,潤以大悲水。照以大慧月,鼓以大方便風,不礙以大空空,能令不思議法性芽。次第滋長乃至彌滿法界,成佛樹王,故以發生為稱。」又曰:「梵音曼荼羅,是攢搖乳酪成蘇之義。曼荼羅,是蘇中極精醇者,浮聚在上之義。猶彼精醇不復變易。復名為堅,淨妙之味共相和合。餘物能所不雜,故有聚集義。是故佛言極無比味無過上味,是故說為曼荼羅也。以三種秘密方便攢搖眾生佛性之乳,乃至經歷五味成妙覺醍醐,醇淨融妙不可復增。」又曰:「漫荼羅者,名為聚集,今以如來真實功德集在一處,乃至十世界微塵數差別智印輪圓輻輳,翼輔大日心王。使一切眾生普門進趣,是故說為漫荼羅也。」演密鈔二曰:「漫荼羅,聖賢集會之處,萬德交歸之所。」同五曰:「漫荼羅,是蘊聚積聚諸佛如來真實功德之處,故以為名。言輪圓輻輳者,以喻顯法,輪即平輪,圓謂圓滿,轂幅輞等相圓滿故,輻輳者歸會也,謂眾輻歸會於轂也。(中略)今借喻此漫荼羅三重法界門罔不歸輳於大日心王,使三乘五乘一切眾生普門進趣皆輳中胎大空之處,故曰輪圓輻輳也。」四曼義曰:「古人翻壇,新人翻輪圓具足。」秘藏記本曰:「曼荼羅,謂三密圓滿具足義也。」一切賢聖,一切功德之集合處既名為漫荼羅,故其賢聖之身形或言語或持物或誓願等亦悉名為漫荼羅,此以其一一輪圓具足之義在故也。大日經疏一曰:「真言,梵曰漫怛羅,即是真語,如語,不妄不異之言。釋論謂之秘密語,舊譯云咒,非正翻也。」此賢聖之語密,附以曼荼羅之稱之一例也。就之而立四種之曼荼羅,以該收一切法。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薩栰若心

梵語訛略不正也正梵音薩嚩吉孃二合唐云一切智心即般若之異名


[佛光大辭典]
十八不共法

十八種不共通之法。即不共通於聲聞、緣覺,唯佛與菩薩特有之十八種功德法。

(一)佛之十八不共法。全稱十八不共佛法。(一)出自大品般若經卷五廣乘品:(1)諸佛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來,持戒清淨,以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故於身無失。(2)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而使皆得證悟之謂。(3)念無失,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心於諸法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業皆無過失。(4)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攝心住善法中,於諸法實相中不退失。(6)無不知己捨心,於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覺知其生住滅等相,而住於寂靜平等。(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為度眾生恆行種種方便,無有休息。(9)念無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10)慧無減,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無礙故,於慧無缺減。(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有為、無為二種解脫,一切煩惱之習悉盡無餘,即於解脫無缺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佛知見諸解脫相,了了無闇障。(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項,乃佛造作身、口、意三業時,先觀察得失,後隨智慧而行,故無過失,皆能利益眾生。(16)智慧知見過去世無閡無障。(17)智慧知見未來世無閡無障。(18)智慧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上三者謂佛之智慧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達無礙。

(二)即指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大悲等十八種法。此十八種乃諸佛初成道時,於盡智位所修得之法,為餘之聖者所無。即唯佛獨得十力,除諸惑習氣;得四無所畏,說法無怖畏;得三念住,不生歡慼心;得大悲,緣一切有情,得明三苦之行相。十力為: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偏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四無所畏為: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障法無畏、說出道無畏。三念住為: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恭敬聽聞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三)有餘師所說佛之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舉: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定中自在、變化自在、記無量、記不虛、言無失、智慧無減、常施捨行、常觀眾生、不失念、無煩惱習、無有能如法出其失、無能見頂、足下柔軟、得神通波羅蜜故,轉眾生心令歡喜得度。大抵此不共法皆以智慧為義。另外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之四十不共法品說佛四十不共法,卷十一說四十四不共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出佛一百四十不共法。〔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十七〕

(二)菩薩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寶雨經卷四。即:(一)行施不隨他教。(二)持戒不隨他教。(三)修忍不隨他教。(四)精進不隨他教。(五)靜慮不隨他教。(六)般若不隨他教。(七)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八)能解迴向。(九)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於最上乘而得出離。(十)不退大乘。(十一)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十二)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十三)具足十善身語意業。(十四)為攝諸有情,恆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十五)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十六)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十八)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又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出菩薩十不共之說,與寶雨經所載雷同。奮迅王問經卷下亦出菩薩十八不共法,亦有不少與前載相通者。〔自在王菩薩經卷下、華嚴經疏卷五十二、大乘義章卷十六〕 p350


十無畏

全稱十種無畏。又作十無所畏。即十迴向中,法界無量迴向位之菩薩所具有之十種無所畏。(一)聞持無畏,菩薩聞持一切疑難,悉能解答,斷其疑惑,無微畏之相。(二)辯才無畏,菩薩得如來之灌頂無礙辯才,答辯一切問難斷其疑惑,安住於無畏。(三)二空無畏,了達二空之理,離諸邪見,心如虛空而無畏。(四)威儀無缺無畏,由佛之所護,成如來之威儀而不轉易,於大眾中說微妙法而無畏。(五)三業無過無畏,菩薩之三業清淨,無可訶責之處,故心得無畏,能度眾生。(六)外護無畏,常為八部眾等諸善神侍衛,於眾魔障礙無所畏。(七)正念無畏,即離癡而住於正念,故受持正法無忘失之畏。(八)方便無畏,即依悲願而住,故示現生死,但無少許貪著,修禪定解脫及諸三昧總持辯才,不廢菩薩道法,故於煩惱無惑亂之畏。(九)一切智心無畏,即菩薩住一切智,故示同二乘之威儀,而無墮二乘之畏。(十)具行無畏,即隨應度眾生,善現如來之境界,而亦無斷菩薩願行之畏。

大乘義章卷十四辨此十無畏及四無畏(總持說法無畏、知法藥及知眾生根欲性心說法無畏、善能問答說法無畏、能斷物疑說法無畏)之同異,認為聞持無畏即四無畏之第一、第三無畏,辯才無畏即四無畏之第四無畏,二空無畏、正念無畏、一切智心無畏即四無畏之第二無畏,而餘皆不同。〔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參閱「四無所畏」1773) p474


四無所畏

梵語 catvāri vaiśāradyāni,巴利語 cattāri vesārajjāni。謂佛菩薩說法時具有四種無所懼畏之自信,而勇猛安穩。又作四無畏。

(一)佛之四無所畏(梵 catvāri tathāgatasya vaiśāradyāni),為十八不共法之一科。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等載,即:(一)諸法現等覺無畏(梵 sarva-dharmābhisajbodhi-vaiśāradya),又作一切智無所畏、正等覺無畏、等覺無畏。謂對於諸法皆覺知,住於正見無所屈伏,具無所怖畏之自信。(二)一切漏盡智無畏(梵 sarvāsrava-ksaya-jñāna-vaiśāradya),又作漏永盡無畏、漏盡無所畏、漏盡無畏。謂斷盡一切煩惱而無外難怖畏。(三)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梵 antarāyika-dharmānanyathātva-niścita-vyākarana-vaiśāradya),又作說障法無畏、說障道無所畏、障法無畏。謂闡示修行障礙之法,並對任何非難皆無所怖畏。(四)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梵 sarva-sajpad-adhigamāya nairyānika-pratipat-tathātva-vaiśāradya),又作說出道無畏、說盡苦道無所畏、出苦道無畏。即宣說出離之道而無所怖畏。

有關四無畏之體性,依俱舍論卷二十七載:(一)正等覺無畏,以十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一處非處智力同體。(二)漏永盡無畏,以十智中苦、集、道、他心等四智以外之六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十漏盡智力同體。(三)說障法無畏,以道、滅等二智以外之八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二業異熟智力同體。(四)說出道無畏,以滅智以外之九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七趣行智力同體。

另據順正理論卷七十五載,四無所畏中,前二者顯示佛自利之圓德,一為智德,二為斷德;後二者顯示佛利他之圓德,一為修斷德,二為修智德。〔大智度論卷二、成實論卷一、雜阿毘曇心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大乘義章卷十九、說無垢稱經疏卷二本〕

(二)菩薩之四無所畏(梵 bodhisattvānāj catvāri vaiśāradyāni)。據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義章卷十一等載,即:(一)聞陀羅尼受持演說其義得無所畏(梵 dhāranī-śrutodgrahanārtha-nirdeśa-vaiśāradya),又作能持無所畏、總持無所畏、總持不忘說法無畏、聞法不忘失故於眾中說法得無所畏、一切聞能持故得諸陀羅尼故常憶念不忘故眾中說法無所畏。謂菩薩能憶念教法,持之不忘,故於眾中說法時對所說之義理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二)由證無我惱亂他相現行俱生不通達威儀路三業清淨大守護成就無畏(梵 nairātmyādhigamātpara-vihethanā-nimitta-samudācāra-sahajānadhigateryāpatha-trikarma-pariśuddha-mahā-raksa-sajpanna-vaiśāradya),又作知根無所畏、盡知法藥及知眾生根欲性心說法無所畏、一切眾生諸根利鈍隨其所應而為說法故於眾中說法得無所畏、知一切眾生欲解脫因緣諸根利鈍隨其所應而為說法故菩薩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謂了知眾生根性之利鈍,施與相應之說法,於此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三)常持法而不忘失畢竟通達慧方便救度有情見歡喜淨諸障難無畏(梵 sadodgrhīta-dharmāvismarana-prajñopāya-nisthāgata-sattva-nistārana-prasāda-sajdarśana-śubhānantarāyika-vaiśāradya),又作答報無所畏、善能問答說法無畏、答法無所畏、以言詞應答酬報其所問世無所畏、居一切眾生聽受問難應能隨意如法而答故於眾中諸法無所畏、不見若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有來難問令我不能如法答者不見如是少許相故於眾中說法無所畏。謂對一切所問,能作如法便巧之答覆,更無所怖畏。(四)不忘失一切智心不於餘乘而求出離能得圓滿自在一切種利益有情無畏(梵 sarva-jñatā-cittāsajpramosānya-yānāniryāna-sajpūrna-vaśitā-sarva-prākāra-sattvārtha-sajprāpana-vaiśāradya),又作決疑無所畏、能斷物疑說法無畏、決一切不退無上心不雜於他乘度諸有情遂得真實無畏、一切眾生聽受問難隨意如法答能巧斷一切眾生疑故菩薩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謂聽受有情之問難,能如法為彼等分別解說,以開解物心及斷除疑網,說法教導而無所怖畏。〔大乘寶雨經卷四、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二十五〕 p1773


在家

梵語 grha-stha,巴利語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為「出家」之對稱。即指成家立業,過著家庭生活,而自營生計者。家有二種,一為世俗之家,一為三界牢獄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獄(五欲六塵)之家難。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則指出三界牢獄之家。在家而歸依佛教,受持三歸五戒者,亦成為佛教教團(廣義之僧伽)之一員,男眾稱為優婆塞,女眾稱為優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緇)衣,故又稱在家人為「白衣」,稱出家人為「緇衣」、「染衣」或「緇門」;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稱為「緇素」。若一度出家,復返於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稱為還俗、歸俗或復飾。

佛教認為在家生活易沈湎於物慾、情愛等執著,妨礙佛道修行,故諸經論中廣說在家之過患。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舉出多塵污、具縛、多垢等九十九種過患;文殊師利問經卷下舉出有障礙、攝受諸垢、行諸惡、塵垢處、溺欲淤泥等九十種(一說九十五種)過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論卷七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過患之說。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薩,如維摩、賢護、勝鬘夫人、龐蘊等,彼等皆在家人證果之典型。大智度論卷八十一舉出菩薩有在家、出家二種。又謂在家菩薩若福德因緣殊勝,而有大財富,復知罪福,兼能悲憫眾生,則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隨因緣行諸波羅蜜。又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載,在家菩薩歸依佛、法、僧三寶,各可成就四法。歸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捨菩提心,(二)不廢勸發菩提心,(三)不捨大悲,(四)於餘乘中終不生心。歸依法可成就四法:(一)於法師人親近依附,(二)聽聞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聞法為人演說,(四)以此說法功德迴向無上正真之道。歸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於一切智心。(二)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於不退菩薩之僧。(三)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四)心不住聲聞之中。〔雜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經、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菩薩善戒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三、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卷十四、大藏法數卷十六〕(參閱「出家」1558) p2324


衣珠喻

法華七喻之一。又作繫珠喻、衣內明珠喻。比喻有大器而滿足於小智者,猶如衣內繫寶珠而不自知。據法華經卷四「五百弟子授記品」載,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此時親友忽有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而去,其人醉臥都不覺知。起已,行至他國,為求衣食,倍受艱難,若稍有得,便以為足。後會遇親友,具語前事,其人乃以寶珠購其所需。蓋昔佛為菩薩時,教化聲聞弟子,令發一切智心,而今彼等忘失不覺知,既得阿羅漢道,即謂真滅度;今佛出現令彼等覺醒,指示其所得非為究竟,而令其歸入一乘。(參閱「法華七喻」3394) p2569


胎藏界

胎藏,梵語 garbha,音譯蘗喇婆;界,梵語 dhātu,音譯馱睹。全稱大悲胎藏生。密教兩界之一。與「金剛界」相對。胎藏有含藏覆護及攝持之義。依大日經疏卷三謂,行者初發一切智心,如識之種子,為母胎所含藏覆護,至諸根備足,尋誕生發育,習諸技藝,後施行於事業;猶如依眾生本有之理性,學大悲萬行,顯現淨心,發起方便,修治自地,自利利他,究竟圓滿,稱為大悲胎藏生。故知,胎藏乃指眾生所具之理性,而理平等之法門,稱胎藏界,與金剛界之智差別之法門相對。又胎藏界乃從果向因本覺下轉之化他門,賅約大定、大智、大悲三德,而立佛部、金剛部、蓮華部等三部之法門。〔大日經疏卷五、祕藏記〕 p3935


曼哆邏咒術經

為自在王菩薩經卷下所列種種外道書籍之一。係外道仙人所作。蓋菩薩為度一切眾生,而生大悲心,生一切智心,為一切外道論師所不能及;以慧力自在,雖了知曼哆邏咒術經等種種外道典籍、方術,然不惱眾生,亦不以此為淨妙道。 p4399


無畏

梵語 vaiśāradya,巴利語 vesārajja;或梵語 abhaya,巴利語同。又作無所畏。係無所怖畏之意。謂佛、菩薩說法時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而勇猛安穩。佛、菩薩之無畏皆有四種,稱四無畏、四無所畏。佛之四無畏即諸法現等覺無畏、一切漏盡無畏、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佛所具有之十八種功德法(十八不共法),即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而四無畏與「十力」中之處非處智力、漏盡智力、業法集智力、遍趣行智力相配。十力復一一攝四無畏,故總為四十無畏。菩薩之四無畏,即能持無畏、知根無畏、決疑無畏、答報無畏。而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記載菩薩十種無畏,即聞持無畏、辯才無畏、二空無畏、威儀無缺無畏、三業無過無畏、外護無畏、正念無畏、方便無畏、一切智心無畏、具行無畏。又密教行者發菩提心之時有六種功德,即善無畏、身無畏、無我無畏、法無畏、法無我無畏、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六種,稱為六無畏。〔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大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五、大日經疏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一〕(參閱「六無畏」1294、「四無所畏」1773〕 p510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八不共法

指十八種不共通法。謂不通聲聞、緣覺,唯佛或菩薩所獨有的十八種特殊能力。分述如下︰

(一)佛的十八不共法︰具稱十八不共佛法。又依大乘教與小乘教所說,有不同的內容。

(1)大乘教所說︰據《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界次第》卷下等所述,是指{1}身無失︰謂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等修其身,諸功德圓滿,一切煩惱皆盡。{2}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使皆得證悟。{3}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4}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謂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6}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7}欲無減︰謂佛雖具足一切功德,而於諸法志欲常不息,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8}精進無減︰謂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9}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常念持而無所缺減。{10}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11}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煩惱執著,具得有為、無為之解脫。{12}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者謂佛造作身口意三業,均先觀察得失,伴隨智慧而行,故皆無過失而利益眾生。{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者謂佛之智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事,通達無礙。

關於此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其中身口無失、身口隨智慧行是色蘊之攝,無異想是想蘊之攝,無不定心是識蘊之攝,餘為行蘊之攝,皆在四禪中。

除了上述的十八種不共法,《賢劫經》卷五又另舉「定無失」,合為十九種。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四、《翻譯名義大集》、梵文《法集名數經》等則就前述十八種名目稍作增刪。此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又列舉另一系統的十八不共法(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等等),但龍樹菩薩認為它們並非三藏中之說,且不見於其它經典,推測是諸論師撰集經中讚佛功德而成的,故不予認同。

(2)小乘教所說︰依《大毗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是指佛的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

四無畏,又稱四無所畏,指{1}一切智無畏,{2}漏盡無畏,{3}說障道無畏,{4}說盡苦道無畏。三念住是{1}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2}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3}於恭敬聽聞者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所言,十力、四無畏等原本散見於諸部阿含,至迦旃延尼子才總合為十八不共法。由此可知,此說主要是流傳於說一切有部。

(二)菩薩的十八不共法︰根據《寶雨經》卷四,是指(1)行施不隨他教,(2)持戒不隨他教,(3)修忍不隨他教,(4)精進不隨他教,(5)靜慮不隨他教,(6)般若不隨他教,(7)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8)能解迴向,(9)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最上乘令得出離,(10)不退大乘,(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令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12)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14)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15)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根據《自在王菩薩經》卷下(同本異譯的《奮迅王問經》卷下)及《大乘義章》卷十六所述,菩薩十八不共法的前九法是指六度及身口意業所作殊勝,其後的(10)為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間五明處等;(11)為以大悲心常為眾生廣治諸病,後授涅槃不為利養;(12)為不願世間釋梵諸王而常具受;(13)為於好國土放逸之處能教眾生修習亦念;(14)為種種惡人於菩薩所不能加害,若見菩薩心則清淨;(15)為有諸眾生不信三寶,若見菩薩則生信心;(16)為天龍鬼神人非人等,若見菩薩即生師相禮事供養;(17)為於一切處為尊為導,化諸眾生斷惡修善,生天解脫;(18)為隨所修習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

除上述所謂十八不共法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卷十一〈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又別舉了佛的四十不共法及四十四不共法,而《菩薩善戒經》卷九〈畢竟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品〉,以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持究竟瑜伽處建立品〉更將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合稱為百四十不共佛法。至於菩薩方面,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則有所謂菩薩十不共法,但內容與《寶雨經》所言大同小異。

〔參考資料〕 (一)《雜阿毗曇心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五;《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下;《華嚴孔目章》卷二、卷四;《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末)。


在家

「出家」之對稱。指成家立業,過家庭生活,可積蓄財富而自營生計之俗士。又稱居家、住家(gṛhe-vasin)、在家人(gṛhin)。在家而歸依佛法,受持三歸五戒,成為佛教教團(廣義之僧伽)之一員者,男稱優婆塞,女稱優婆夷。

佛教認為家是競起煩惱,妨礙修行佛道之處,故諸經論廣說在家的過患。如《五分律》卷十五云(大正22‧105b)︰「在家染累,出家無著。」《大智度論》卷七十云(大正25‧546b)︰「在家者為愛等諸煩惱所沒,名為沒。」《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在家煩擾若居塵宇,出家閑曠猶處虛空。是故我今應捨一切妻子、眷屬、財穀、珍寶,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捨家法,趣於非家。」

此外,《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列舉多塵污、具縛、多垢等九十九過;《文殊師利問經》卷下亦載有障礙、攝受諸垢、行諸惡、塵垢處、溺欲淤泥等九十種(一說九十五種)過患。《菩薩善戒經》卷七則謂在家不能修寂靜梵行、三十七品,且為世間事所繫縛,故不及出家。

然《大智度論》卷八十一謂在家若福德因緣殊勝,而有大財富,且知罪福,悲憫眾生,則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隨因緣行諸波羅蜜。《大寶積經》卷八十二亦謂在家歸依佛、法、僧三寶,各可成就四法,如下所列︰

(1)歸依佛可成就︰{1}不捨菩提心,{2}不廢勸發菩提心,{3}不捨大悲,{4}於餘乘中終不生心。

(2)歸依法可成就︰{1}於法師人親近依附,{2}聽聞法已善思念之,{3}如所聞法為人演說,{4}以此說法功德迴向無上正真之道。

(3)歸依僧可成就︰{1}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於一切智心;{2}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於不退菩薩之僧;{3}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4}心不住聲聞之中。

此外,依經典或史籍所載,在家眾之修行有得者,亦不乏其人。如維摩、賢護、勝鬘夫人、龐蘊等人,皆是其例。

◎附︰印順〈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摘錄自《妙雲集》下編{8})

什麼是我們所要著重的在家的佛教﹖這包含兩個重要內容︰(一)佛化的家庭;(二)由在家佛弟子來主持弘揚。

佛教,本不限於出家的。聲聞佛教,有廣大的在家信眾,稱為「優婆塞」、「優婆夷」。大乘佛教,在家菩薩比起出家菩薩來,無疑的佔有更重要的一席。佛教不但是出家人的,信仰、修學、證得,無論從那一點去看,出家與在家,可說是完全平等。所以在家佛教的發展,決非是佛教的衰落。我們要促成在家佛教的發達,當然應向一般民間去著力,非增加在家的信眾不可。而最有效的,最堅強的在家佛教,要從佛化家庭──由正信的在家弟子,從自己的家庭中去推動,再逐漸擴大組織起來。

一個在家的正信弟子,如果對佛法有正知見,有真信仰,那必然會流露「法味同嘗」的慈心,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佛化的家庭,家庭的每一分子,能信受佛教,領受佛法的利益。關於這一點,一般在家佛教信徒,顯然的非常不夠。有的自己信佛,卻從來不曾想到要他的家屬信仰;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或者信仰異教,也以為信教自由,不妨各行其是。信教自由,當然應尊重他們而不可狂妄的干涉。然而,難道你得到究竟的真正的佛法,就心安理得,願意你的親愛眷屬,永遠漂流於佛教以外,沈溺於邪見之中,或者僅能得人天的福利,而沒有解脫自由的希望嗎﹖不可干涉他人的信教自由,難道就不應該善巧而溫和的勸化嗎﹖自己信佛而不想引導眷屬來信佛,這是缺乏同情,辜負佛恩!連自己的家屬,都不想引導他們來信佛,還說什麼普度眾生呢!自己有沒有化導家屬信佛的能力,是另一問題,而化導家屬來信佛的決心,每一真誠的佛弟子,必須貫徹始終,而進行溫和的、長期的說服。

假使一位在家弟子,皈依三寶以後,暴躁的變為溫柔,懦弱的變為強毅,疏懶的變為勤勞,奢侈的變為儉樸,欺誑的變為信實,怪僻的變為和易;在家庭中,對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更體貼,更親愛,更能盡著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這樣,家庭因此而更和諧,更有倫常的幸福,大家會從他的身心淨化中,直覺到佛法的好處,而自然的同情,向信佛者看齊,同到三寶的光明中來。這是佛化家庭的最有效的法門,是每一在家佛弟子所應遵循的方針。最要不得的,是不知道從自己的淨化身心去努力,去表現佛弟子的精神,卻急急的要求在家庭中設立佛堂,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去寺院的時間過多,無形中忽略了對家庭的應盡責任;或過分施捨而影響家庭經濟的健全。這使得過著共同生活的家屬,感到他的消極氣息,或者覺得很浪費,這不但不能引起家屬的同情,引導家屬來信佛,反而引起惡感,弄得家庭不和。即使由於身為家長,做兒女的不敢說,不好意思說,而這種不良印象,種下了兒女他年反佛的因緣了!有些丈夫為了減少家庭的苦痛,多少將就他的太太,然而內心也永是隔礙著。為了愛護自己的佛教,為了引導家屬得到佛法的利樂,正信的在家信眾,應時刻檢討自己!使自己成為對佛教的報恩者,而不是負債者!

時常見到,有些信佛的父母,不能本著佛陀的教誨(也許是根本不知道),去造成優良和樂的家庭;教導兒女,使兒女在德性、知識、技能等方面,成為佛化的良好公民。但知命令兒女去拜佛、燒香,命令兒女在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要他們蔬食。不理解青年兒女的心情,不培養兒女對於三寶的景仰同情,而只是按著牛頭吃草,以為這就是引他們信佛,使他們蒙受三寶的恩光了。兒女未成年,還會莫明其妙的跟著學;一成年,就一切都變了!佛法是真正的信教自由者,信仰是需要自發的。所以父母對於兒女,應有適當的引導,而不是命令、強迫。使兒女從父母的慈愛中,接觸到三寶的光明,引發對於三寶的同情。這才能在進入成年的時代,成為一良好的正信弟子。

我們要發展在家的佛教,不能忽略佛教在家庭中進行的正常方法!還有需要注意的,帶有隱遁的、獨善的小乘佛教,對佛化家庭是並不妥當的。在家佛教,不能不是人乘的佛教,從人乘而直接菩薩乘的佛教。

在家佛弟子,能弘揚佛法,主持佛教嗎﹖這當然是可能的。從教典去考察︰阿含經的質多長者,大乘經的維摩詰居士、勝鬘夫人,不都是弘揚佛法的龍象嗎﹖我國古代的大德,在印度所親見的,如法顯與智猛所見的華氏城的羅沃私婆迷(或作羅閱示),玄奘所見的杖林山的勝軍論師,磔迦國的長壽婆羅門,不都是傳授大乘的法將嗎﹖以近代的事實來說,如我國的楊仁山、歐陽漸;錫蘭的達磨波羅長者。尤其是達磨波羅,他的摩訶菩提會,成為復興錫蘭佛教的支柱。在家的佛弟子,論理是可以負起弘揚佛法的重任的。然這決非說在家的就行,問題在在家的佛弟子,對佛法的信念、願力、見解、實行,是否能具備主持佛教的條件。

釋尊在適應當時的情形而建立的佛教,住持的責任,是屬於出家眾。然在佛教發展中,大乘佛教已傾向於在家中心了。佛滅千年以後,各處的佛教,變化都很大。如西藏的紅教喇嘛,是娶妻生子的。著名的元代帝師八思巴,就是這樣的人物。在日本,親鸞建立的真宗,主持佛教者,也是在家化的。明治維新以後,日本的各宗,可說是一律向真宗看齊。在一般的觀念上,雖然把紅教喇嘛,日本和尚,看作出家的僧侶,其實是什麼也不合出家的定義。稱之為出家,簡直是大諷刺!恰當的名詞,應該是「主持佛教的在家眾」。

建設由在家眾所主持的佛教,有兩點是必要的。(一)組織的,(二)入世的。釋尊把住持佛教的責任,付託僧團,當時雖是出家的,卻有著集體的生活,團體的紀律。惟有和合而健全的僧團(等於異教的教會),佛教才能因大眾的協力,而迅速的發展起來。近代的中國佛教,由於出家眾的缺乏組織,只能以個人中心而進行無組織的教化。缺乏組織,是不易存在於今後的世界。如在家眾而還是如此,那是決不因為在家而有辦法的。希望在家的佛弟子──熱心愛護佛法的,要從同見、同行的組織去著手。在過去,如佛教正信會,佛教居士林等,雖說不理想,但確乎有過在家佛教的組織雛型。在家的佛教組合,必須由發心正確,動機純潔的信眾來組織,又從組織中加強信解,成為和樂的內修外化的教團。組織的核心分子,應該特別審慎!如不以佛法為重,而只是為了他有地位,有經濟,或有點惡勢力,東拉西扯,混沌一團。少數信解佛法的正信弟子,不問事,也不容許問。而主持教務的,卻是一些特殊人物,無信無解,把持教團,那末在家的佛教集團,也還是毫無希望。建設在家的佛教,必須著重組織(不是耍政治),而要有以正信、正見、正行為核心的健全組織。

在家眾,無論是聲聞法,菩薩法,都有著正當的職業,遍及各個階層。特別是大乘教的領導人物,如〈入法界品〉所見的大善知識,維摩詰居士所表現的不同身分,都是社會的中堅分子;以不同的業務,向同一的佛法而前進。所以在家的佛教,在共同的佛教組織中,應各從自己的崗位上去努力。自己所知所行的業務,即是修學菩薩道的道場。與自己有關的種種人,即是自己所攝受教化的大眾。這才能淨化世間,才能利樂人群!專心於宣教的說法師,處理教務的職員,那僅是少數人,如政黨而有宣傳人員與黨務工作人員一樣。發揚佛教與主持佛教,並不單是這少數人的事情,但這少數人,卻是極重要的,應以佛法的信願解行為標準,而從大眾中推選出來。如建立在家佛教,不能把握這主要的意義,而只是強調厭離,賣弄神祕。工作方面,不著重入世的實際利行,而還只是敲敲打打,唱唱念念,坐坐說說,收弟子,爭供養,那就大可不必多此一舉了!在家中心的佛教,應該是依人乘而趨向菩薩;應將佛教的思想,推行到一切去。日本佛教徒的參與教育工作;錫蘭摩訶菩提會興辦學校與醫院,這多少可以作為在家佛教的榜樣!

建設在家佛教,一方面從各人自身做起,做到佛化家庭。一方面在同見、同行、同願的基礎上,相互聯繫而組成在家的佛教團,來推行宣化、修持、慈濟等工作。向這樣的目標去努力,中國佛教是會大放光明的!

〔參考資料〕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優婆塞戒經》卷三;《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決定毗尼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五;《十住毗婆沙論》卷七;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


兩界曼荼羅

密教用語。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的諸尊配置圖。共有胎藏界與金剛界二種,故稱兩界曼荼羅。胎藏界曼荼羅係依成立於七世紀中葉的《大日經》而作,金剛界曼荼羅則根據《金剛頂經》而作成。又稱兩部曼荼羅。胎藏界曼荼羅原稱大悲胎藏生曼荼羅或胎藏曼荼羅,無「界」字。中國唐代胎、金曼荼羅併用,兩者合稱為兩部曼荼羅,後為與「金剛界」之稱對應,而稱胎藏界,兩界曼荼羅之稱遂漸普遍。

密教寺院的本堂,中央供有並列佛器、法具的法壇,兩側懸掛兩界曼荼羅。右(東)為胎藏界曼荼羅,左(西)是金剛界曼荼羅。日本現存的兩界曼荼羅,大抵為臨摹空海請回的現圖曼荼羅而廣為流布者。在空海《請來目錄》中有「大毗盧遮那大悲胎藏大曼荼羅一鋪、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一鋪」之記載,此即現圖曼荼羅。為空海之師惠果請供奉丹青李真等十餘位畫師所繪,由惠果直接傳授者。由於惠果以前未見有人組合兩曼荼羅,而且惠果曾從不空受金剛界法,從善無畏之弟子玄超受胎藏法,而在現圖曼荼羅諸尊圖像中又可見有金、胎兩界的巧妙融合,因此,現圖曼荼羅被推定為惠果所作。

〔胎藏界曼荼羅〕 此曼荼羅以五色界線區劃成。中央為八葉蓮華的中臺八葉院。八葉蓮之中心為結定印、坐白蓮上的大日如來。環繞其周圍的八葉上,東南西北有四如來。即手結與願印的寶幢如來、結施無畏印的開敷華王如來、結禪定印的無量壽如來、結降魔印的天鼓雷音如來。四佛之間由東南起各為普賢、文殊、觀音、彌勒等四菩薩。此院上部為遍智院,五尊一列,中央有三角火印。下部為持明院,亦為五尊一列,中為般若菩薩,左右各配置二明王。

在中央三院之兩側,各並列三行七列的尊像,左為觀音院,因諸尊皆持蓮華,所以又稱蓮華部院。右為金剛手院,因尊像皆持金剛杵等武器類,故又稱金剛部院。遍智院上方為二橫列的群像,中央為釋尊如來,故名為釋迦院。持明院下方是虛空藏院,亦為二橫列群像,中央是虛空藏菩薩,左右兩端為千手觀音與金剛藏王菩薩。

環繞以上諸院外圍,自上向右依序為文殊、除蓋障、蘇悉地、地藏等四院,總計為十二院。最外圍為外金剛院(或稱最外院),環列天部諸尊二百餘尊。

〔金剛界曼荼羅〕 以界線區分為九等分。此係由九種曼荼羅組成的複合曼荼羅,故又有九會曼荼羅之稱。每一尊像皆負白圓光月輪。九會中央的成身會,以具象性的佛像,表現金剛界法的大曼荼羅。內為五個白圓,各圓內皆以如來為中心,四周圍繞四菩薩。中央為大日(佛部)、東為阿閦(金剛部)、南為寶生(寶部)、西為無量壽(蓮華部)、北為不空成就(羯磨部)。寶部、羯磨部為胎藏界所無。周圍以外廓圍繞,廓內置賢劫千佛(成身會以外為賢劫十六尊)、外供養、四攝菩薩,廓外圍繞二十天。此為金剛界曼荼羅的基本形式,九會中由上算起第二、第三段的六曼荼羅皆是此基本形式。

成身會下方的三昧耶會,以三昧耶形代替尊像的描繪,是傳達甚深意念的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會左方的微細會,為表示理法的法曼荼羅。微細會上方的供養會,為羯磨(行為)曼荼羅。以上大、三、法、羯四曼荼羅,總稱為四種曼荼羅。供養會上方的四印會,似是為使大眾易於理解而簡略化的四種曼荼羅。其中,尊像與三昧耶形合併使用。

四印會右方的一印會,月輪內為結智拳印的金剛界大日如來。象徵定中與佛相應,即身成佛。其右方之理趣會,是依《理趣經》而繪的曼荼羅,內容肯定男女之愛欲且擬加以昇華。理趣會下方的降三世會,及降三世會下方的降三世三昧耶會,出現降服大自在天的降三世明王,此二會曼荼羅及理趣會可視為印度後期密教的開始。胎藏界曼荼羅表示外在現象界之「理」,金剛界曼荼羅表示凝集內觀、精神界之「智」。兩界曼荼羅具現了理智不二的密教世界觀。

〔成立〕 在七世紀中期至八世紀初葉期間阿地瞿多所譯之《陀羅尼集經》,以及菩提流志所譯之《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一字佛頂輪王經》等雜密經典中,隨處可見胎藏界曼荼羅及金剛界曼荼羅之原形。以大日如來為主的純密胎藏曼荼羅遺品,今有日本鎌倉初期的臨摹本,其原本是西元853年至858年入唐的圓珍請回之《胎藏圖像》(奈良國立博物館藏)及《胎藏舊圖樣》。前者為胎藏曼荼羅最古本,為善無畏所傳;後者介於《胎藏圖像》與現圖曼荼羅之間,就圖像言屬不空系。

金剛界曼荼羅之古本,有圓珍(855年抵達長安)得自法全所授、善無畏所傳的《五部心觀》(滋賀園城寺藏)。此曼荼羅由六會組成,缺現圖曼荼羅右側的理趣會、降三世會、降三世三昧耶會,尊像具異國風格,成身會諸尊坐鳥獸座,一印會中尊非大日如來,而是持三鈷杵的金剛薩埵,比現圖曼荼羅更具古樣。分析諸古本圖像,可知胎藏界曼荼羅之變遷過程應為︰《胎藏圖像》→《胎藏舊圖樣》→胎藏界曼荼羅。金剛界曼荼羅之變遷過程應為︰《五部心觀》→金剛界曼荼羅。根據諸本,可推知現圖曼荼羅大抵是如何地逐漸增廣,終於形成目前所見之在構圖上重視左右相稱的兩界曼荼羅。

〔開展〕 由於空海請回日本的兩界曼荼羅(現圖曼荼羅),損耗甚多,故曾先後進行四次臨摹。此四次之年代即弘仁十二年(821)、建久二年(1191)、永仁二年(1294)、元祿六年(1693)。元祿本的大曼荼羅,現在仍為東寺灌頂堂所用。由紫綾金銀泥繪就的《高雄曼荼羅》,係天長年間(824~834)新造高雄神護寺灌頂堂所供的兩界曼荼羅,為現存最古現圖曼荼羅。《傳真言院曼荼羅》(絹本著色,東寺,899)為最古的彩色本。依寺傳所載,此本曾是宮中真言院御修法所用的曼荼羅。但並無確證。

此外有醍醐寺五重塔(951)第一層內的兩界曼荼羅壁畫、《子島曼荼羅》(紺綾金銀泥繪,子島寺)、《血曼荼羅》(絹本著色,金剛峰寺,1150)等。此外又有台密所用的金剛界八十一尊曼荼羅,以及描自圓仁請來本的根津美術館本(十三世紀前半)與兵庫太山寺本等。石山寺版及妙法院版,是鎌倉末期到室町時代流行的木版印刷。1870年法雲的御室版對現圖曼荼羅的普及頗有貢獻。另有板雕、金銅板等工藝化的兩界曼荼羅。

◎附︰持松〈金胎兩部〉

〔名稱的總解〕 金胎兩部是「金剛界曼荼羅」和「胎藏界曼荼羅」兩部曼荼羅合起來的簡稱。「部」是部門、部族、部類的意思。金胎兩部說明毗盧遮那如來的理、智兩德,說明理德的一部分稱為胎藏界曼荼羅,說明智德的一部分稱為金剛界曼荼羅。如來的理智兩德幽深玄遠,不容易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現在假藉彩繪丹青的圖畫、形像來開示誘導一般初學的人,使他們從這些圖畫形像的標幟裏面覺悟到自己本有的理(身)智(心)兩部功德,所以金胎兩部又稱色心兩部或理智兩部。理是本有,屬因位;智是修生,屬果位,故又稱因果兩部。胎藏為發心之始,包含萬行,如東方為生長萬物之首;金剛為證得之位,顯現萬德,如西方成熟萬物之終,故又稱東西兩部。

這兩部曼荼羅也把真言宗兩部大經《大日經》、《金剛頂經》的思想內容,用圖像表達出來。它網羅宇宙萬象,包括十界聖凡,上下尊卑,染淨邪正,兼收并蓄,可說是一幅宇宙法界的縮影,作為真言修行者的信仰和觀念的對象。真言宗就在這兩幅畫上表現出勝過其他各宗的特色。

真言宗的修學分為教相、事相兩門,教相是文字理論,事相是儀軌修法。如果只研教相,不習事相,對於莊嚴諸尊的法身就不能有親切的體會;只重事相,不通教相,對於儀軌修法就往往鑽入婆羅門的窠臼。所以兩幅畫像是真言宗事相的一個重要圖記,必須結合著教相來理解它。《大日經疏》說︰「凡祕密教中,皆記因緣事相喻以深旨。」因此,這兩幅畫在真言宗的人看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僅僅當作是多神的聚會,認為是多神教的表記,那是很外行的看法。茲分述金、胎兩界曼荼羅如次︰

(一)金剛界曼荼羅(Vajra-dhātu-maṇḍala)

(1)金剛界曼荼羅的意義︰金剛界曼荼羅是九會曼荼羅(九種曼荼羅的集合)的通稱,因為「會」字的意思就是從曼荼羅譯成的,依初會《金剛頂經》,這九種曼荼羅各有名稱,但都是金剛界曼荼羅的組成部分,所以總稱金剛界曼荼羅。至於金剛界曼荼羅這一名稱的由來,如施護的三十卷《教王經》說︰「復次,我今當渲說,最上廣大曼荼羅,其相猶如金剛界,是故名為金剛界。」因為金剛界曼荼羅是金剛界的大日如來最初為金剛手、觀音等十地菩薩在阿迦尼吒天宮(色究竟天)所示現的。但是為了攝取此會所遺漏的根機,所以下降到須彌頂重為示現,現在所圖繪的金剛界曼荼羅就是描寫當時集會的情況。其構造完全等於色究竟天和須彌頂的式樣,因此這一幅圖畫的曼荼羅也稱金剛界曼荼羅,所以說︰「其相猶如金剛界,是故名為金剛界。」

金剛界曼荼羅也是佛菩薩在阿迦尼吒天宮和須彌頂集會的場所,金剛界就是大日如來,因為是依金剛堅固的智的成分所成立的,所以名金剛界如來;對胎藏界大日如來的理界如來,又可稱智界如來。西藏的什迦彌怛羅解釋說︰「由一切如來身口意金剛本質所完成故,名曰金剛界如來。」《祕藏記》說︰「金剛者智,界者是身,持金剛者之身,身即聚集義也,言一身聚集無量身。」就是由無量無邊的金剛智體所成的身子稱為金剛界如來。

(2)金剛界曼荼羅的組織︰金剛界曼荼羅是根據密教兩部根本經典之一的《金剛頂經》所圖繪的。《金剛頂經》有十八會、十萬頌。不空三藏僅僅譯了初會中的一部分,即《金剛界大曼荼羅廣大儀軌》中的一品〈金剛界品〉就去世了,到了宋朝施護法師譯出三十卷《教王經》,才是初會的全經。他又譯出七卷《最上祕密大教王經》,是第十五會;法賢三藏譯出七卷《最上根本大教王經》,是第六會。

普通所稱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不是指全經十八會中的九會,而是初會經裏面有四大品(〈金剛界品〉、〈降三世品〉、〈遍調伏品〉、〈一切義成就品〉),〈金剛界品〉說六種曼荼羅(金剛界曼荼羅、金剛祕密曼荼羅、金剛微妙曼荼羅、金剛事業曼荼羅、最上四印曼荼羅、最上薩埵曼荼羅),其中第六開為兩種(一印會、理趣會),成了七種;再加〈降三世品〉的二種曼荼羅,就成了金剛界九會曼荼羅,其現圖的方位如下︰


┌─────┬─────┬─────┐
│五 四 5│四 一 6│三 理 7│
│ 印 │ 印  │ 趣 │
│ 會 │ 會 │ 會 │
├─────┼─────┼─────┤
│六 供 4│九 成 1│二 降 8│
│ 養 │ 身 │ 三 │
│ 會 │ 會 │ 世 │
│ │ │ 會 │
├─────┼─────┼─────┤
│七 微 3│八 三 2│一 降 9│
│ 細 │ 昧 │ 三 │
│ 會 │ 耶 │ 世 │
│ │ 會 │ 三 │
│ │ │ 昧 │
│ │ │ 耶 │
│ │ │ 會 │
└─────┴─────┴─────┘


九會的名稱本來應依照經上所說,但為了講說方便,後人便立了圖上這些簡單的名稱。名稱雖說有九會,但總的組織只是一個金剛界曼荼羅;而金剛界曼荼羅主要又只是一個成身會,成身會是說明佛果行相的。圖裏面的阿拉伯數字和中國數字,分別表明從因向果的上轉門和從果向因的下轉門兩個方向。如果眾生從因向果,則先從(一)降三世三昧耶會漸次上升到(九)成身會;如果佛從本垂迹,則從(1)成身會次第轉入到(9)降三世三昧耶會。

中央的成身會又叫羯磨會,也就是經上所說的六種曼荼羅當中第一金剛界曼荼羅,是金剛界九會曼荼羅的根本,屬於四種曼荼羅中的大曼荼羅。真言行者觀想這裏面所畫的尊容而成就自身的佛果,所以叫成身會。又此會所表示的是諸尊的威儀事業,所以又叫羯磨會。

成身會的組織是︰中央畫大金剛輪,表示五佛所住的樓閣。四方四佛的兩側有金剛杵隔著,表示樓閣的八柱。這八柱所莊嚴的內面有五個月輪,表五佛的解脫地,稱為五解脫輪。五解脫輪中又各有五個月輪,每一月輪中有蓮花,表本有無量功德。在這些蓮花上住有五佛、四波羅蜜、十六尊等。而支持這一寶樓閣的則依地、水、火、風四大天神之力,實際上應該是五大,但以空大無礙,所以只有四輪。

第二重畫賢劫千佛等,集於寶樓閣的廊廡。最外一重名外金剛部,乃護世諸天的首領──二十天──所居之地。諸尊的數目總有一千零六十一尊,但普通只說明重要的三十七尊。(中略)

此樓閣中央法界體性智大日如來,由四智流出四方四佛,大圓鏡智現東方阿閦佛,平等性智現南方寶生佛,妙觀察智現西方彌陀佛,成所作智現北方不空成就佛。此四佛又流出每方的四親近──十六大菩薩──稱曰慧門十六尊(男形曰慧門)。同時,四方四佛為供養中央大日如來,故於大日如來四方現出四波羅蜜女菩薩圍繞,表示四智攝歸總體。大日如來為酬答四佛的供養,又於四方四佛之側,現出嬉、鬘、歌、舞四天女,表示心王翼贊四智。四佛更欲酬答大日,故於第二重四隅示現香、花、燈、塗四天女,表四智勝妙精進。大日如來為增加威光,又於四方四門示現鈎、索、鏁、鈴四攝天女,表攝召一切眾生。此四攝、八供及四波羅蜜,稱為定門十六尊(女形曰定門)。定慧各十六尊,加五佛,共稱三十七尊,此三十七尊,本為金剛界如來一法界身所現,所以相互供養者,表示佛作佛業,所以稱羯磨會。

這些形像,無非是為了把抽象的、無相的智慧法門,使它具體化、象徵化而已,因為密教的瑜伽,是以心的統一為根本條件的,心的統一,必須修無相觀,無相觀極難入手,故假有相觀為方便。所以《大日經疏》卷四說(大正39‧620b)︰「令初業者,措心有地,所作不空,(中略)若一切有為之法,皆悉住於實相,豈得如彼癡人,或欲逃避虛空,或欲貪著虛空乎﹖」所以將清淨法界、四智等都給以擬人化。從這些色身、手印、衣服、莊嚴等上面,體現出無相法身的性質,譬如中央毗盧遮那佛的身子是白色,就表示法界的自性清淨;蓮花座表本有萬行功德的集聚,所有一切事相儀軌,都要這樣理解,是最要緊的。

其次,第二三昧耶會,三昧耶會在九會的東方,屬於四種曼陀羅中的三昧耶曼荼羅,是畫著塔、杵、珠、刀、劍、器坏標幟,代表成身會的尊形。這種種標幟都是各尊自證化他的本誓相狀,所以稱為三昧耶形。使眾生一見到塔就知道是大日如來的表號,看到蓮花知道是彌陀的標幟。

第三微細會,在東南方,屬於四種曼荼羅中的法曼荼羅,其圖大抵同於成身會,不過各尊都畫在三股杵裏面,表示住於微細智中。

第四供養會,在南方,屬羯磨曼荼羅,因諸尊各各表現供養承事的儀式,所以叫供養會。

第五四印會,在西南方,綜合上面四種曼荼羅使不相離,所以叫四印會。

第六一印會,在上方正中央,表示大日如來獨一法身,四曼會歸一實之義。

以上六種曼荼羅,在佛的三輪業用中屬於「自性輪身」的曼荼羅。

第七理趣會,在左上方,以總攝五智之金剛薩埵為主,屬於以正法化人的「正法輪身」曼荼羅。

第八降三世會,在左方中央,以諸尊皆現忿怒的降三世明王之身,表示降伏四魔及三毒。

第九降三世三昧耶會,在左下方,大意與降三世會同,但此會則是畫降三世的三昧耶形,這兩會都是大日心中的金剛薩埵所現的「教令輪身」,受佛教令,為調伏剛強難化的大自在天(即根本無明)等,以大悲心,現忿怒相。

(3)金剛界曼荼羅的部類︰金剛界曼荼羅是始覺上轉的法門,轉因位九識成果上五智,所以建立五部。中央法界體性智以大日為主,屬於佛部;南方平等性智,以寶生為主,屬寶部;西方妙觀察智,以彌陀為主,屬蓮花部;北方成所作智,以不空成就為主,屬羯磨部;東方大圓鏡智,以阿閦為主,屬金剛部。依著因果順序說︰則第一蓮花部是眾生本有清淨菩提心,在生死泥中不染,猶如蓮花出在污泥,故名蓮花部。第二金剛部是眾生在自心之理的處所,同時又具有堅固不壞的智慧、能破煩惱,猶如金剛不壞,能壞一切。第三佛部上面的理智二德,在凡夫時作用未顯,入佛果後理智顯現,覺道圓成,故名佛部。第四寶部在佛的萬德圓滿中,福聚無邊,故名寶部。第五羯磨部佛為眾生成辦一切慈悲事業,故名羯磨部。此中第一、第二為在纏之因德,第三是理智具足出纏的果位,第四、第五是從佛部中開出來的,從佛的自證圓滿開為寶部,從佛的化他事業開為羯磨部。

(二)胎藏界曼荼羅(Garbha-dhātu-maṇḍala)

(1)胎藏界曼荼羅的意義︰胎藏界曼荼羅的具足名稱是大悲胎藏生曼荼羅,它是根據密教根本經典之一的《大日經》所圖繪的。梵語蘗喇婆譯為胎藏,有胞胎胎藏、蓮花胎藏之分。《大日經疏》卷三解釋說(大正39‧610a)︰
「今且約胎藏為喻,行者初發一切智心,如父母和合因緣,識種子初托胎中,爾時漸次增長,(中略)乃至始誕育時,諸根百體,皆悉備足,始於父母種姓中生。猶如依真言門學大悲萬行,淨心顯現。又此嬰童,漸具人法,習諸伎藝,伎藝已通,施行事業,如於淨心中發起方便,修治自地,隨緣利物,濟度眾生,故名大悲胎藏生也。(中略)今以蓮花喻此漫荼羅義。如蓮種在堅殼之中,枝條花葉之性,已宛然具足,猶若世間種子心(初發的菩提心)從此漸次增長,乃至初生花苞時,蓮台果實隱於葉藏之內,如出世間心尚在蘊中(大悲胎藏)又由此葉藏所包,不為風寒眾緣之所傷壞,淨色須蕊日夜滋榮,猶如大悲胎藏,既成就已,於日光中顯照開敷,如方便滿足。」

又,卷五說(大正39‧635c)︰「如上所說︰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者,即是心實相花台,大悲胎藏開敷,以大悲方便現作三重普門眷屬,以是義故名為大悲胎藏曼荼羅也。」西藏譯的《大日經》把蘗喇婆譯作本質,藏譯《大日經》(北京版《祕密經》第十卷上)的〈具緣品〉說︰「祕密主,復次廣大曼荼羅悉能救濟無邊有情界,故名大悲本質生。」佛陀瞿呬耶的疏(北京版本續解前六十五函上)裏面解釋說︰「大悲本所生者,此曼荼羅從大悲生,世尊得一切智智後,以大悲力,出生身等無盡莊嚴曼荼羅,故云從大悲生,本所者,是生之根源,彼大悲者,是此曼荼羅生之所依;或從此曼荼羅出生大悲,是則從曼荼羅門出生如來大悲功德等,令得一切智智故。」這就是說︰大悲胎藏曼荼羅是從佛的大悲願力,為化益眾生現種種身,為種種有情說種種法,適應種種眾生的根性欲望開示種種本誓的心,以此身口意三無盡莊嚴藏為對境而圖繪的形像,就叫大悲胎藏生曼荼羅。

這一解釋,是從佛攝化眾生的「向下門」說的,如果從眾生「向上門」的進取來解釋,則是一切眾生觀見此曼荼羅,依之修行,能開悟自心的大悲菩提,所以叫大悲本所生。因此大悲本所生曼荼羅,一方面是象徵從佛的大悲功德所發生的三無盡莊嚴藏的活動;一方面是在行者的心中體現出佛的大悲三無盡莊嚴藏,所以叫曼荼羅。

(2)胎藏界曼荼羅的組織︰胎藏曼荼羅是根據《大日經》而圖繪的,《大日經》的中心教義,就是「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三句。因此胎藏界曼荼羅的組織也就是標誌這三句的意旨,而繪出三重現圖的曼荼羅。

胎藏曼荼羅的圖位,說法極不一致,普通說有三種不同。{1}經疏曼荼羅,即《大日經》和疏中所說的圖位。《大日經》〈具緣品〉所說的屬於大曼荼羅,表示身無盡莊嚴藏;〈轉字輪品〉所說的屬於法曼荼羅,表語無盡莊嚴藏;〈祕密曼荼羅品〉所說的屬於三昧耶曼荼羅,表意無盡莊嚴藏。這三種中,以〈具緣品〉所說的大曼荼羅為圖位的基本依據。{2}阿闍黎所傳曼荼羅,是善無畏三藏在他所著的兩部儀軌《攝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入蓮花胎藏海會悲生曼荼羅廣大念誦儀軌方便會》(簡稱《攝大軌》)和《大毗盧遮那經廣大儀軌》(簡稱《廣大軌》)中所說的圖位。{3}現圖曼荼羅,即現行流布的圖畫曼荼羅中的位次,如圖示。



┌───────────────────┐
│ │
│ ┌─┬──────────┬─┐ │
│ │ │ (7)文殊院 │ │ │
│ ├─┼──────────┼─┤ │
│ │ │ (6)釋迦院 │ │ │
│ │ ├─┬──────┬─┤ │︵│
│ │ │ │(2)遍知院│ │ │1│
│ │︵│︵├──────┤︵│︵│2│
│ │9│4│ 中  │5│8│︶│
│ │︶│︶│ 台 │︶│︶│外│
北│ │地│觀│(1)八 │金│除│金│南
│ │藏│音│ 葉 │剛│蓋│剛│
│ │院│院│ 院 │手│障│部│
│ │ │ ├──────┤院│院│院│
│ │ │ │(3)持明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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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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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護院不繪形像故實際止十二院
西


中台第一重,八葉蓮花表菩提心德。胎藏界以蓮花表心,是八瓣肉團心,梵語「汗栗馱」譯云肉團心,即物所的心臟,通有情及非情,其狀如蓮花合而未開,佛心則如開敷蓮花。金剛界以月輪表心,是質多心。梵語「質多」譯曰慮知,限於有情。今此中台八葉院是使行者在自心中觀八葉九尊之德,開發自己本有的菩提心,所以表菩提心德,第二重表大悲德,第三重表攝化方便德,《大日經疏》卷三解釋說(大正39‧610b)︰
「從佛菩提自證之德現八葉中胎藏身,從金剛密印現第一重金剛手等諸內眷屬,從大悲萬行現第二重摩訶薩埵諸大眷屬,從普門方便現第三重一切眾生喜見隨類之身。若以輪王灌頂方之,則第三重如萬國君長,第二重如朝廷百揆,第一重如宗枝內弼,中胎如垂拱之君,故花台常智為大曼荼羅王也。若自本垂迹,則從中胎一一門各流出第一重種種門,從第一重一一門各流出第二重種種門,從第二重一一門各流出第三重種種門,若行因至果,則第三重之所引攝成就能通第二重,第二重之所引攝成就能通第一重,第一重之所引攝成就能見中胎藏。」

這三重曼荼羅分作十三大院(實際只十二院)。中央的八葉院畫八葉蓮花,最中央的蓮台上是大日如來;八葉上面畫四佛、四菩薩,表示大日如來的四智四行,總稱八葉九尊,為毗盧遮那全體,又為胎藏界曼荼羅的根本總體。《大日經疏》卷四說明四佛的意義是︰「東方寶幢佛是菩提心義,菩提心猶如大將幢旗,如來萬行亦以一切智願為幢旗。南方開敷花王佛是大悲萬行開敷義。北方天鼓雷音佛是如來涅槃說法智,不同二乘涅槃永寂,故以天鼓為喻。西方無量壽佛,是如來方便智,以眾生界無盡故,大悲方便亦無盡,故名無量壽。」又,卷二十說明花台四隅四菩薩的意義是︰「東南普賢是菩提心,若無此妙因,終不能至大果,故最初得名。西南文殊是大智慧,斷無始無明之根。雖有菩提心而無慧行,即不能成果,故次明之。西北彌勒是大悲,若慧而無悲,則方便不具不得菩提,故次說也。東北觀音即是行願成滿,若未成果時觀之,此則差次淺深,今以如來平等慧觀,從因至果但是如來一身一智行耳,是故八葉皆是大日如來一體也。」

圍繞著前後左右的十二院是由總體所具的無量差別智所現。如上方的遍知院,中央畫三角形的遍知印,又名一切如來智印,象徵大圓鏡智一切遍知的功德。中台北方的觀音院以觀自在為主尊,又稱蓮花部院,相當於妙觀察智,表示如來的大悲下化。南方的金剛手院以金剛薩埵為主尊,又稱薩埵院,相當於成所作智,表示大智上求。下方持明院畫五大尊忿怒明王,是大日如來所現的教令輪身,稱為持明使者,所以叫持明院,又稱五大院,相當於平等性智,表示淨除自他的煩惱入於平等實相,象徵折伏攝受二德。

以上是第一重受用身的曼荼羅。第二重上方的釋迦院以變化身的釋迦牟尼為主尊,表示方便攝化德。上方第三重文殊院。這裏面的文殊院、除蓋障院、地藏院、虛空藏院、蘇悉地院等五院,是為了開發中台大日如來三無盡莊嚴藏的實相而證悟向上的菩薩大眷屬曼荼羅。文殊院居東方,表示開悟實相的般若妙慧。左方第二重除蓋障院以除蓋障菩薩為主,從金剛手菩薩的大智慧門,除一切眾生煩惱、所知蓋障,而悟入三無盡莊嚴藏的實相。右方第二重地藏院以地藏菩薩為主,這是得了除蓋障功德的結果,不但有耐怨害、安受苦、諦察法的三種忍,而且從觀音的大悲門爭取到最苦的惡道裏面去,解救一切眾生的苦難,譬如大地載負萬物不以為勞,反能出生萬物,所以名為地藏。

下方第二重虛空藏院在持明院之西,以虛空藏菩薩為主,這是得了地藏耐苦功德的結果,譬如虛空無有障礙,又如虛空包含萬德,滿一切眾生願。下方第三重蘇悉地院,此院實際就是虛空藏院裏面的第三列位次,經軌不另開一院,但因上方有釋迦、文殊二院,下方不能不別開一院,取得畫面上的相稱,所以用虛空藏院的蘇悉地羯羅菩薩為主,表示二利成就之德。最外一重外金剛部院,在外圍四方畫著諸天、藥叉、人、非人、七曜、十二宮、二十八宿等,表示隨類應化凡聖不二之理。此院包括極廣,凡一切經典中所說的諸天神等,乃至世人所信奉的外道五通仙圍陀事火之類,都可列入。《大日經疏》卷六說(大正39‧642a)︰「凡此等諸尊若餘經中具說形相者,亦可依彼圖畫入曼荼羅中,(中略)其山海河池、林樹穀藥、城邑道路等神,各以本名為標幟相,山神坐山、河神在河、其樹藥等或手執持,或依其上,當以義類推之,華嚴中更有足行神、身眾神,(中略)亦可依次列之,(中略)當知毗盧遮那普門身中純是雜類鬼神傍生等,圖中無別名相者,多在其中,所攝最多也。」

(3)胎藏界曼荼羅的部族︰胎藏界曼荼羅十二院,總數四一四尊,從它的部族分類來說,有三個部類──佛部、蓮花部、金剛部。這三個部類表示胎藏界為本覺下轉的化他門,所以就大日如來的大定、大悲、大智三德而分三部。佛部是佛果上理智具足之尊,即中台八葉院及上下諸院,屬大定德。蓮花部是如來大悲三昧,能滋榮萬善,故比作蓮花,即右方觀音院、地藏院等,屬大悲德。金剛部是佛的智慧力用,能摧破惑業苦三障,故比作金剛,即左方金剛手院、除蓋障院等,屬大智德。這三德在表現上雖然有三部,實際是互具不離的。如《大日經疏》卷五說(大正39‧632a)︰「大凡此第一重上方(遍知院)是佛身眾德莊嚴;下方(持明院)是佛持明使者,皆名如來部門。右方(觀音院)是如來大悲三昧,能滋榮萬善,故名蓮花部。左方(金剛手院)是如來大慧力用,能摧破三障,故名金剛部也。」佛陀瞿呬耶的《大日經廣釋》說︰「佛部從大圓鏡智和平等性智發生是大定德,蓮花部從妙觀察智發生是大悲德,金剛部從成所作智發生是大智德。」如果配四種法身,則中台八葉名自性身,三部眷屬是自受用身,第二重的諸大心眾生是他受用身,第三重的釋迦佛等是變化身,九界眷屬為等流身。

(三)兩界互具不二︰為了表示色心二法、理智二門,所以分為金胎兩部。胎藏以蓮花為體,即表眾生八葉肉團心,在此處建立壇場,故曰胎藏界。金剛界以五股金剛杵為體,五股金剛杵表五智,即大日如來的三昧耶形,在五股金剛杵上建立壇場,故曰金剛界。胎藏界從眾生煩惱欲處起,金剛界從佛果智上起。因此,胎藏為生界本有,屬理,故諸尊住在蓮花內的月輪中。蓮花表理,月輪表智,智住理內,表示不二。金剛界為佛界修生,屬智,故諸尊住在月輪內蓮花中。理住智內,也是不二。因此金胎兩部是色心理智互具不二的,為了說明的便利,所以分成兩部。

〔參考資料〕 《兩部曼荼羅義記》卷一;《三種悉地破地獄轉業障出三界祕密陀羅尼法》;《金剛界曼荼羅鈔》卷上;《祕密漫荼羅教付法傳》卷二〈惠果〉條;《大日經疏》卷三;《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兩部曼荼羅私抄》;《十住心論》;《即身義》(異本);松長有慶、杉浦康平(合編)《マンダラの世界》;吉祥真雄《曼荼羅圖說》。


胎藏界

密教二界之一。與「金剛界」相對。音譯蘗婆矩奢馱都、蘗喇婆馱睹。全稱大悲胎藏生。《大日經疏》卷三以胞胎、蓮花二喻解釋「胎藏」之義︰

(1)胞胎之喻︰謂識種子為母胎所覆藏,具足諸根,不久誕生發育,習諸技藝,爾後施行於事業。猶如眾生本有性中有一切智心,由發心學大悲萬行而顯現其淨心。後發起方便,自利利他,圓滿究竟,名為大悲胎藏生。

(2)蓮花之喻︰謂蓮花之種子在堅殼中,枝條花葉之性已宛然具足,猶若世間種子心。此種子發芽、成長,乃至生花苞時,蓮臺果實隱於葉藏內,不為風寒眾緣所傷害,淨色鬚蕊日夜滋榮,猶如大悲胎藏。於日光中,花正開敷,如方便滿足。

故知胎藏有含藏覆護或攝持之義,指眾生所具之理性。而理平等之法門,即稱胎藏界。

又,胎藏界乃本覺下轉之化他門,故約大定、大智、大悲三德,其曼荼羅分為佛、金剛、蓮華三部。若以三部配三密,則佛部為身密,金剛部為意密,蓮華部為語密。有關此三部的部主、明王、忿怒尊等,諸經論所說不一。

◎附︰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密宗大意〉第二篇第二章(摘錄)

第一節 兩部
此宗之根本教義,為即事而真,當相即道。以為宇宙法界,當體即是大日如來。此大日如來,具理智二德。理者,攝持不散平等之意,當根本兩曼荼羅中胎藏界。智者,決斷簡擇差別之意,當金剛界。是為金胎兩部曼荼羅。曼荼羅者,輪圓具足義。舊譯,就體譯為壇,即築方圓土壇供養諸尊(修法壇)。新譯就義譯為輪圓具足。此壇中具足諸尊諸德,成一大法門,如轂輻輞,具足圓滿,成一車輪,表圓滿具備法界海所有萬德。如《大疏》云,今此中妙法蓮華漫荼羅義,毗盧遮那本地常心,即是華臺具本。四佛四菩薩醍醐果德,如眾實俱成。十世界微塵數金剛密慧差別智印,猶如鬚蕊。十世界微塵數大悲萬行波羅密門,猶如華藏。三乘六道無量應身,猶如根莖條葉發暉相間。以如是眾德輪圓周備,故名漫荼羅也。又云漫荼羅,是具種種德義,即是如來祕密之德。如是祕密之德,如蓮華開敷而自莊嚴。是故金胎兩部曼荼羅者,諸佛理智之體性,眾生色心之實相也。如《十住心論》云,祕密莊嚴住心者,即是究竟如實覺知自心之源底,如實證悟自身之數量,所謂胎藏界會曼荼羅,金剛界會曼荼羅,金剛頂十八會曼荼羅,是也。

又《大疏》云,佛從平等心地開發無盡莊嚴藏大曼荼羅已,還用開發眾生平等心地無盡莊嚴藏大曼荼羅。誠以諸佛法性身心,眾生具縛色心,皆理理無數智智無邊之金胎兩部。而眾生狂醉,不覺不知。為開發眾生自心所具萬德故,建立兩曼荼羅。所謂金剛界者,金剛有二義,一堅固義,自體堅固。不可破壞,故云堅固。又利用義,能摧破一切物,故云利用。智體亦爾,沈淪生死海中,不朽不壞,還能摧破一切煩惱,故名金剛。所謂胎藏界者,約胎藏為喻。胎藏有二義,一含藏義,如母胎內,藏子體。理體亦爾,能具足一切功德。又隱覆義,如人在母胎,覆藏其體。理體亦爾,隱煩惱中。此應譯胎藏法,對金剛界故,名胎藏界。即金剛界者,智差別之法門。胎藏界者,理平等之法門。此二二而一,一而二,密教謂之二而不二。茲列表如下。


元來理智者,一法之二義,不二而二。故云法體不分,義門得別。

第二節 三部五部
此宗準因果之勝劣,先金後胎。即胎藏界者,因門。金剛界者,果門也。胎藏界者,從果向因本覺下轉之化他門。金剛界者,從因至果始覺上轉之自利門也。胎藏界者化他門故,約大定智悲三德,立佛蓮金三部。(一)蓮華部者,眾生身中本有之淨菩提心清淨理,雖在六道生死泥中流轉,而不染不垢。如蓮華出生泥中,而不染不垢。故名蓮華部。當大悲。(二)金剛部者,眾生自心本有堅固之智慧,雖在生死泥中,經無數劫,而不朽不壞,能破煩惱。如金剛雖久埋地中,而不朽不壞,能摧諸怨敵固物。故名金剛部。當大智。(三)佛部者,此理此智,凡位未顯。入果位,理智具足,覺道圓滿。故名佛部。當大定。金剛界者自行門故,約轉因位九識所得果上五智自證境,立佛、金、寶、蓮、羯五部。即胎藏三部,加寶部、羯摩部二部。寶部者,佛自利圓滿中具無邊功德,故名寶部。羯摩部者,為眾生成辦一切事業,故名羯摩部。此中初二在纏因德,第三理智具足出纏果位也。後三於佛部中別開之。佛二利圓滿,其自證邊曰寶部,其化他邊曰羯摩部。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卷五、卷十六;《蘇悉地經》卷一、卷二;《諸部要目》;《瞿醯經》;《大日經疏演奧鈔》卷一;《大日經疏妙印鈔》卷一、卷二;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


善巧方便

又作方便善巧、善權方便、權巧方便、善方便、巧方便、權方便。或單稱為善巧、善權、巧便、方便。即隨順機宜而施設的巧妙智用。

《大方便善巧方便經》卷一云(大正12‧166a)︰
「云何是菩薩摩訶薩善巧方便﹖願佛世尊廣分別說。佛告智上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汝今當知,具善巧方便菩薩摩訶薩,以一方便普令一切眾生如理修行。何以故﹖具善巧方便菩薩摩訶薩,乃至於彼傍生異類諸惡趣中,菩薩亦以平等一切智心施其方便。即以如是善根迴向一切眾生,令諸眾生修行二法。何等為二﹖所謂一切智心、迴向心。善男子!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善巧方便。」

依世親《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所載,「菩薩巧方便迴向」係將禮拜等五種修行方式所集的一切功德善根,用於發願攝取一切眾生往生安樂佛國。即菩薩自己以善巧智力施設種種方便,將自己的善根迴向施予一切眾生,期許饒益眾生,此即為善巧方便。

吉藏《法華義疏》卷四(上)述說佛開三乘法以攝受眾生即為方便善巧,文云(大正34‧482b)︰
「外國稱傴和拘舍羅。傴和稱為方便,拘舍羅名為勝智。謂方便勝智也。(中略)方便是善巧之名,善巧者智用也。理實無三,以方便力是故說三,故名善巧。問︰無三說三,云何名善巧﹖答︰由無三說三,眾生遂得實益,故名善巧。」

又,《佛地經論》認為善巧方便之體是四智中的成所作智。該論卷七云(大正26‧324c)︰
「經曰︰身語及心化,善巧方便業。論曰︰有義此顯成所作智。謂智能起身語心化,稱順機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絕,故名方便,此即名業。」

此外,《大寶積經》卷五十一〈菩薩藏會〉曾揭「十種善巧」之說,此十種即︰蘊法善巧、界法善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巧、資糧善巧、道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善巧。其他,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有十二種方便善巧之說法,卷四十七又提出十種;《成唯識論》卷九則提出迴向、拔濟二種。

〔參考資料〕 《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卷上;《大般若經》卷三二八~卷三三0、卷三三八~卷三四一、卷五八五;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卷三十八;《正法華經》卷一〈善權品〉;《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卷五十七。


薩婆若

通常譯為一切智,或一切智者、全智者。指在佛果上了悟一切法之智(一切智),從而引申為證得佛果者之稱號(一切智者)。音譯又作薩伐若、薩栰若、薩雲若、薩云若、薩云然、薩婆若那、薩婆若囊、薩婆若多、薩羅婆枳孃曩等,略稱薩雲、薩云等。

關於此語之意譯,漢譯諸經論中頗有異說,茲分述如下︰

(1)譯為「一切智」︰如《玄應音義》卷三云︰「薩云若又言薩云然,或言薩婆若,皆訛也。正言薩伐若,此譯云一切智。」《慧苑音義》卷二云(大正54‧443b)︰「薩婆若具云薩婆若囊,薩婆此云一切也,若囊,智也。」《慧琳音義》卷七云(大正54‧348c)︰「薩栰若心,梵語訛略不正也,正梵音薩嚩吉孃,唐云一切智心。即般若之異名。」

(2)譯為「一切種智」︰如《圓覺大疏鈔》卷一(下)云(卍續14‧446下)︰「梵云薩婆若,此云一切種智,即諸佛究竟圓滿果位之智也。種謂種類,即無法不通之義也。謂世、出世間種種品類無不了知,故云一切種智。」

(3)譯為「一切智智」︰如《大日經疏》卷一云(大正39‧585a)︰「梵云薩婆若那即是一切智智。」《即身成佛義》亦云(大正77‧384a)︰「古云薩云者訛略,具云薩羅婆枳孃曩,翻云一切智智。」

又,《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60b)︰
「薩婆若多者,薩婆,秦言一切;若,秦言智;多,秦言相,一切如先說名色等諸法,佛知是一切法一相、異相、漏相、非漏相、作相、非作相等,一切法各各相、各各力、各各因緣、各各果報、各各性、各各得、各各失,一切智慧力故,一切世一切種盡遍解知。」

此係通於一切智、一切種智所作的解釋,意謂一切智與一切種智皆為佛智。「一切智」知一切諸法之總相,「一切種智」知一切諸法之種種別相。又,由道種智得一切智、一切種智,然初證佛果時未用一切種智,而一切智對二乘而言,只知其名而不知其實,故僅佛有一切智與一切種智。

良賁《仁王經疏》卷中之一則謂,一切智係證一切法之正體智;一切種智係證依他萬法之後得智;一切智智係合此二智之名;上智是一切智;下智是一切種智。另外,天台宗本《大智度論》等說,以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為空假中三智。

〔參考資料〕 《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九;《觀音玄義》卷下;《異部宗輪論述記》。



指奪人生命,且障礙善事之惡鬼神。全稱魔羅,又稱惡魔。意譯殺者、奪命、能奪命者、障礙。此外,若梵漢並舉則稱為「魔障」。據《長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等所說,魔王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另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所述,魔王名為波旬,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又有魔女魔鬼等,常擾亂佛及其弟子等,妨礙善事。

此中之「魔」字,古譯經論多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以其為能惱人者,遂改作「魔」。按,梵語mara,係從有「死」之詞義的語根mṛ轉來之名詞,即「殺者」之義。原似根據夜摩(yama)之思想而來。依《梨俱吠陀》所述,夜摩為死神,住在天界最遠之處,常以「死」(mṛtyu,從mṛ而來之名詞)為使者而奪取人之生命。由此可見,其意與具「殺者」語義之「魔」有相通之處。但至欲界六天之說興起,則認為夜摩住於第三天,佛教另以濕婆(Śiva)為魔神,而將之置於第六他化自在天,號破壞正法之惡魔,即天子魔。

此外,又有自內觀方面以解說「魔」之語義者,由此乃有煩惱魔、五陰魔等四魔說。《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七云(大正27‧984c)︰「以諸煩惱害善法,故說名為魔。」《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此處之「魔」主要以「破壞」為其語義。又,《大智度論》卷六十八說夜有煩惱魔、五眾魔、死魔、天子魔等四種,其下並謂「魔,秦言能奪命者,死魔實能奪命,而其餘亦能作奪命之因緣,亦奪智慧之命,是故名殺者」云云。《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闡明五陰魔為死之所依,煩惱魔令感當來之生而至死,死魔正是死之自性,天子魔障礙欲超越死者,故共名為魔。此中,以「死」通為「魔」之語義,即根據夜摩之思想而來,實則其中唯有死魔相當於夜摩,天子魔指破壞正法之濕婆,煩惱與五陰二魔則是從天子魔之義轉來者。

此外,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二謂魔有十種,貪著五陰稱為五陰魔,煩惱能染污障礙稱為煩惱魔,自憍慢稱為心魔,遠離受生稱為死魔,起憍慢放逸之心稱為天魔,心無悔稱為失善根魔,味著稱為三昧魔,於彼生著心稱為善知識魔,不能出生諸大願稱為不知菩提正法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又總括為分段、變易二魔。「煩惱障」障礙三乘稱為分段魔,「所知障」障礙菩薩稱為變易魔。分段、變易二魔各有煩惱等四魔,故總成八魔。凡此皆係以廣義解釋「魔」之語義。

另外,《法華經》卷五〈安樂品〉自煩惱魔等四魔中,除去天魔,而揭舉五陰魔、煩惱魔、死魔。《罵意經》更列出天、罪、行、惱、死等五魔,此係於上述四魔之外復加罪魔而來。《涅槃經》則在四魔之上另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曾就修禪中所起之魔而廣加分別;《大乘起信論》亦說及有為魔邪諸鬼所惱亂之事。

此外,依《普曜經》卷六〈降魔品〉所載,釋尊成道之際,魔王波旬曾派遣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迦葉佛時,有頭師魔王出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卷四十五等處曾述及佛陀降魔之事。《中阿含經》卷三十亦述及有關佛弟子目連降魔之事蹟。而密教為防止諸魔之侵迫,故於修法時常行結界等法以資防範。

◎附一︰〈魔〉(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云(大正45‧348b)︰「梵云魔羅,此云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云(大正27‧272b)︰「何故名魔﹖答︰斷慧命故,或常放逸而自害故。」《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9c)︰
「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諸外道人輩言,是名欲主,亦名華箭,亦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佛法中名為魔羅;是業是事,名為魔事。」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云(大正30‧448a)︰
「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歡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中略)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中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

《大智度論》卷五又云(大正25‧99b)︰「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盡名為魔,如諸煩惱、結使、欲縛、取纏、陰界入、魔王、魔民、魔人,如是等盡名為魔。」同書卷五十六云(大正25‧458c)︰「魔作龍身種種異形、可畏之像,夜來恐怖行者;或現上妙五欲,壞亂菩薩。」

魔之分類有︰

(1)內魔、外魔,內魔由自身產生障礙,外魔則係自他身而來之障礙。《定善義傳通記》卷三謂四魔之中,以天魔為外魔,其他三魔為內魔。又有就分段、變易二身而分,或從煩惱、所知二障而分。

(2)五陰魔、煩惱魔、死魔三者,《法華經》卷五〈安樂品〉云(大正9‧39a)「見聖賢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勳,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此三魔乃自四魔中,除去天魔者。

(3)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者,出自北本《涅槃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等。又,《超日明三昧經》卷上所謂身魔、欲塵魔、死魔、天魔者,亦同於上述之四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釋之云(大正45‧348b)︰「煩多擾亂名為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為蘊;將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即魔。」

(4)天、罪、行、惱、死等五魔,出於《罵意經》。乃於上記四魔,復加罪魔。
(5)《涅槃經》謂四魔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又謂分段、變易二身各有四魔,故成八魔。
(6)《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列欲、憂愁、飢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名利、自高慢等十魔,並釋云(大正45‧348b)︰
「可欣名欲,心慽名憂愁,悕求食飲名飢渴,耽欲名愛,令心昧略名睡眠,有所恐怯名怖畏,猶豫兩端名疑,損惱身心名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舉陵他名高慢。欲等即魔,亦持業釋。」

《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亦列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並釋之云︰貪著五蘊為蘊魔;執著五塵境,起一切煩惱為煩惱魔;一切惡業為業魔;高慢心為心魔;命終為死魔;他化天大魔王為天魔;執著所修善根為善根魔;耽著所得禪定,不求昇進為三昧魔;慳吝法,不開導他人為善知識魔;著菩提智為菩提法智魔。

◎附二︰《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十八〈離世間品〉(摘錄)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十﹖所謂︰蘊魔,生諸取故;煩惱魔,恆雜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故;死魔,捨生處故;天魔,自憍縱故;善根魔,恆執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起著心故;菩提法智魔,不願捨離故,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作方便,速求遠離。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何等為十﹖所謂︰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惡心布施,瞋心持戒,捨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為魔業;於甚深法心生慳吝,有堪化者而不為說,若得財利恭敬供養,雖非法器而強為說,是為魔業;不樂聽聞諸波羅蜜,假使聞說而不修行,雖亦修行多生懈怠,以懈怠故,志意狹劣,不求無上大菩提法,是為魔業;遠善知識,近惡知識,樂求二乘,不樂受生,志尚涅槃離欲寂靜,是為魔業;於菩薩所起瞋恚心,惡眼視之,求其罪釁,說其過惡,斷彼所有財利供養,是為魔業;誹謗正法不樂聽聞,假使得聞便生毀呰,見人說法不生尊重,言自說是,餘說悉非,是為魔業;樂學世論巧述文詞,開闡二乘,隱覆深法,或以妙義授非其人,遠離菩提住於邪道,是為魔業;已得解脫、已安隱者常樂親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脫、未安隱者不肯親近亦不教化,是為魔業;增長我慢,無有恭敬,於諸眾生多行惱害,不求正法真實智慧,其心弊惡難可開悟,是為魔業,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速遠離,勤求佛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捨離魔業。何等為十﹖所謂︰近善知識恭敬供養,捨離魔業;不自尊舉,不自讚歎,捨離魔業;於佛深法信解不謗,捨離魔業;未曾忘失一切智心,捨離魔業;勤修妙行恆不放逸,捨離魔業;常求一切菩薩藏法,捨離魔業;恆演說法,心無疲倦,捨離魔業;歸依十方一切諸佛,起救護想,捨離魔業;信受憶念一切諸佛,神力加持,捨離魔業;與一切菩薩同種善根,平等無二,捨離魔業,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能出離一切魔道。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品般若經》卷十三〈魔事品〉;《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E. Windisch《Mara und Bud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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