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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外道

(名數)天台智者,於外道立三種。一佛法外外道,如九十六種之外道,佛法外之外道也。二附佛法外道,如小乘之犢子部及大乘之方廣道人,附託佛法而立邪計者。三學佛法成外道,謬解佛之教門,而陷於邪計者。見止觀十上。


外外道

(術語)數論師勝論師等佛法外之外道曰外外道。止觀十上曰:「邪人不同又為三:一佛法外外道,二附佛法外道,三學佛法成外道。」大日經疏二曰:「此宗中說,有兩種外道:外外道,內外道。」


[佛光大辭典]
內外道

(一)內道與外道之並稱,猶言內教外教。指佛教及佛教以外之一切教說。

(二)於佛教內,特指教內之外道,如小乘之犢子部、大乘之方廣道人等。據淨名玄論卷一、維摩經義疏卷一等所載,犢子部雖主張五蘊由四大所和合而成,然未能入「空無我」觀,而計執有「我」、有「法」;方廣道人主張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乃為一種誤解「空」之真義之「惡取空」。此兩類外道之宗義雖皆出自佛法,然卻妄有所執,遂被視為「附佛法外道」。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九(大三八‧八二六上):「若大乘中,但論觀別,釋名何殊,文中凡出四家,一毘曇、二犢子、三成實、四方廣道人,其中犢子、方廣是附佛法外道,自以聰明讀佛經書而生一見。」〔大智度論卷一、大日經疏卷二〕 p1234


外外道

諸經論中,將各種外道大別為兩大類,一為外外道,一為內外道。外外道即泛指佛法以外之各種教說、學派,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如印度數論、勝論等六派哲學,或富蘭那迦葉、尼犍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均為佛法以外之外道。華嚴經疏卷二十八載有外外道之說,約包括六師外道、六派哲學、九十五種外道或九十六種外道等,而與「內外道」相對。內外道包括附佛法外道、學佛法成外道等,如小乘之犢子部、大乘之方廣道人等,僅習得佛法之一見,即起執著不知精進,未識佛法之中道真髓,亦無法證得涅槃解脫。又據摩訶止觀卷十上載,天台大師智顗將一切外道總分為三類,稱為三種外道,即上述之佛法外外道、附佛法外道、學佛法成外道。〔大日經疏卷二〕 p1859


外道

梵語 tīrthaka 或 tīrthika,巴利語 titthiya。音譯作底體迦。又作外教、外法、外學。指佛教以外之一切宗教。與儒家所謂「異端」一語相當。梵語之原義係指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初為佛教稱其他教派之語,意為正說者、苦行者;對此而自稱內道,稱佛教經典為內典,稱佛教以外之經典為外典。至後世,漸附加異見、邪說之義,外道遂成為侮蔑排斥之貶稱,意為真理以外之邪法者。三論玄義卷上(大四五‧一中)載:「至妙虛通,目之為道。心遊道外,故名外道。」

諸經論所舉外道之種類甚多,一般指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梨子、刪闍耶毘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及數論、瑜伽、勝論、正理、聲論、吠檀多等六派哲學。此外尚有下列之分類: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見、外道四計、外道四宗、四種外道。係外道就諸法之一、異、常、無常等所執之妄見,可由三方面說明:(1)妄執「法」之一、異,據外道小乘四宗論載,有:1.一切法同一論,如數論外道之說。2.一切法別異論,如勝論外道之說。3.一切法亦同一亦別異論,如尼犍子外道之說。4.一切法非同一非別異論,如若提子外道、邪命外道之說。(2)妄執世間之常、無常,據大智度論卷七載,有:1.世間一切恆常論,2.世間一切無常論,3.世間一切亦恆常亦無常論,4.世間一切非恆常亦非無常論。(3)妄執因果之有、無,據三論玄義載,有:1.邪因邪果論,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2.無因有果論,如常見外道之說。3.有因無果論,如斷見外道之說。4.無因無果論,如否定因果道理之外道之說。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自「我」與「蘊」之「即」、「離」問題,分為多種主張;而中觀論疏卷七本,則自「苦」之自作、他作等觀點,分為四執。

(二)六苦行外道,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六載,指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學習牛、犬,而祈求升天之外道)等六種苦行外道。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載,即:(1)因中有果宗,如雨眾外道(或稱雨際外道)之說。(2)從緣顯了宗,如聲論、數論之一派說。(3)去來實有宗,如勝論、時論外道之說。(4)計我實有宗,如數論、勝論、離繫等一切之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說。(5)諸法皆常宗,如數論外道等之說。(6)諸因宿作宗,如離繫外道(又作宿作外道、宿作因論師)之說,亦即耆那教之主張。(7)自在等因宗,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8)害為正法宗,主張為食肉而殺生者為正法。(9)邊無邊等宗,如主張世界之有邊、無邊等之說。(10)不死矯亂宗,如珊闍耶(梵 Sañjaya)之詭辯論。(11)諸法無因宗,如無因外道之說。(12)七事斷滅宗,如斷見外道之說。(13)因果皆空宗,如空見外道、邪見外道之說。(14)妄計最勝宗,如婆羅門至上之說。(15)妄計清淨宗,如現法涅槃外道等之說。(16)妄計吉祥宗,如曆算外道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為吉祥。

(四)二十外道,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其中亦包括小乘佛教,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風仙論師)、韋陀論師、伊賒那論師、祼形外道論師、毘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據大日經卷一、大日經疏卷一載,指:時外道、地等變化外道、瑜伽我外道、建立淨外道、不建立無淨外道、自在天外道、流出外道、時外道(與前述之時外道有異)、尊貴外道、自然外道、內我外道、人量外道、遍嚴外道,壽者外道、補特伽羅外道、識外道、阿賴耶外道、知者外道、見者外道、能執外道、所執外道、內知外道、外知外道、社怛梵外道、意生外道、儒童外道、常定生外道、聲顯外道、聲生外道(以上二種外道又合稱為聲外道)、非聲外道。

(六)外道所執之六十二見,係出自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列舉如下:

(1)有關過去(本劫本見)之分別見(有十八種):

(2)有關未來(末劫末見)之分別見(有四十四種):

其他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品涅槃經憍陳如品、法華文句記卷十一等對此亦舉有多種之分類。

(七)九十六種外道之算法,據大毘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有弟子十五人,以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六師則出九十種異見;又師之法與弟子不同,故九十弟子加上六師,則為九十六種派別,以此喻外道之多。涅槃經卷十則作九十五種之說,此外尚有種種異說。其他之外道,如:順世外道、出家外道(相對於在俗外道而言,出家之外道稱為出家外道)、塗灰外道(獸主外道)、附佛法外道(依附佛教而主張邪義者)、迦婆離(梵 Kabarī,結鬘)外道、二天三仙、三外道、十三外道、外道十一宗、三種外道等多種。

此外,諸經論中,將各種外道大別為兩大類,一為外外道,一為內外道。外外道泛指佛教以外之各種教法、學派,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指附於佛法或佛教內之妄執一見者,或不如法修行者。又密教中之外外道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有二種,一指佛教內之聲聞、緣覺二乘,另一指顯教諸宗派。〔楞伽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華嚴經疏卷二十八、大日經疏卷十九、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參閱「六十二見」1241、「六派哲學」1278、「六師外道」1282) p186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五法藏

小乘犢子部所立,將所知一切法分為五類。即過去藏、現在藏、未來藏、無為藏、不可說藏。略稱五藏,又名五法海。《成實論》卷三〈有我無我品〉云(大正32‧260c)︰「汝法中說,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無為及不可說。我在第五法中。」

此五藏中,前三者是將有為法別開為三世,故總稱為三世藏,即有為聚也。第四是無為聚,非三世。第五是非即非離蘊之我,非三世及無為,即非二聚也。

關於犢子部所立的我,《中論》卷二云(大正30‧15c)︰「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大智度論》卷一云(大正25‧61a)︰「犢子阿毗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據此,可知犢子部立非即非離蘊之我,不攝屬於三世及無為,完全為不可說者。

犢子部此一說法以我為實有,不僅《中論》、《成實論》、《俱舍論》及《成唯識論》極力加以破斥,智顗、法藏等更貶其為附佛法外道。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九0云(大正7‧494a)︰「住此六波羅蜜多,三乘聖眾能度五種所知彼岸。何等為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云(大正26‧73c)︰「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達過去現在未來,過出三世不可說五藏所攝法,是故名一切處不閡。」可見此說亦為大乘所提倡。故《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云(大正41‧803c)︰「此五法藏同大般若五種法海,謂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不可說者是勝義諦,犢子部不染邪智,謂勝義諦是其我體。不同外道染污邪智執有實我是我見攝。」

《俱舍論要解》卷十更說犢子部所建立的補特伽羅,略似大乘所說之佛性如來藏等。並謂此甚深之理趣門,非心意識之所測量,豈可以薪火乳酪等之世間現所知境界譴斥之。由此,似可認為大乘所謂佛性如來藏說,與此不可說補特伽羅與大眾部等所立之心性本淨說頗有關聯。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十;《大毗婆沙論》卷十一;《成實論》卷三〈無我品〉;《摩訶止觀》卷十(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俱舍論光記》卷三十。


外道

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相當於儒家所謂的異端。又稱外教、外學、外法。按梵語tīrthaka,原意為神聖可尊敬的隱遁者。這些隱遁者的思想,依佛教的觀點來說,都是佛教以外的教法,因此意譯作「外道」。此詞原義並無貶斥意味,然至後世,漸用以指持異見邪說者,「外道」一語遂成具侮蔑排斥意義之貶稱。

有關外道之種類,一般多指《雜阿含經》卷四十六、《陀羅尼集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黎子、刪闍耶毗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旃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以及正統婆羅門思想的六派哲學,即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學派、吠檀多派。此外,諸經論中另有多種說法,玆略述如次︰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或四種外道。有五種分法,分述如下︰

(1)約法之一、異而分︰即《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一切法同一論、一切法異論、一切法亦一亦異論、一切法非一非異論。

(2)約世間之常、無常而分︰即《大智度論》卷七所載︰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

(3)約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分︰即《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所載︰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法蘊皆不相應。

(4)約因果之有、無而分︰即《三論玄義》所載︰邪因邪果論、無因有果論、有因無果論、無因無果論。

(5)約苦之自作、他作而分︰即《中觀論疏》卷七(本)所載︰苦自作論、苦他作論、苦共作論、苦自然論。

(二)六苦行外道︰指以苦行求取未來果樂之外道。即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所載的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等。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即《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所載︰因中有果宗、從緣顯了宗、去來實有宗、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在等因宗、害為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矯亂宗、諸法無因宗、七事斷滅宗、因果皆空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宗等。

(四)二十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將外道論師分為二十種。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即《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列的三十種外道。即時、地等變化、瑜伽我、建立淨、不建立無淨、自在天、流出、尊貴、自然、內我、人量、遍嚴、壽、補特伽羅、識、阿賴耶、智者、見者、能執、所執、內知、外知、社怛梵、意生、儒童、常定生、聲顯、聲生、非聲、總我等三十種外道。

(六)六十二見︰謂外道所執之錯誤見解有六十二種。據《梵網經》所說,六十二見皆以身見為本,前際分別見有十八種,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種。此說與《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所說的本劫本見十八種、末劫末見四十四種相通。此外,另有《大品般若經》、《涅槃經》、《法華文句》等說。

(七)九十六種外道︰或作九十五種外道。據《大毗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領弟子十五人,即一師出十五異見,六師共出九十種異見,加上六師本身之見,共九十六種。而所謂九十五種外道者,謂九十六種外道中,有一屬於佛教者,故云九十五種外道。

此外,《翻梵語》卷五又舉出散見於諸經論中的外道之名,凡一百三十五種。

上述諸說,多指佛教以外之教派而言,然亦有人將佛教中之有我論者稱為外道。因為有我論者,雖學習佛法,卻未能通達正理。如《大日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9‧769c)︰「外道有二種,一者世間種種外道,二謂佛法內有諸外道也。以雖入佛法中,而未能知如來祕密,猶是邪見心行理外之道,故亦名外道。」此種附於教內之外道,名內外道。

此外,在我國「外道」一詞也用以稱老、莊之學。如《三論玄義》在論外道時,即列舉老、莊之學為例。又,佛教諸派間,亦用「外道」一詞貶稱他派。如小乘教者稱大乘為「空華外道」,顯密二教中,密教稱顯教為外道,而上述二十外道中,亦有「小乘外道」之名。天台宗亦說有「附佛法外道」及「學佛法外道」。

相反地,若外道之說,能符合正理,則也被認可為佛法。如南本《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653c)︰「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摩訶止觀》卷六亦承此說,謂(大正46‧77a)︰「大經云︰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光明云︰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關於外道之典籍,較重要的有四吠陀、十八大經,但都無漢譯。只有陳‧真諦譯的《金七十論》三卷及唐‧玄奘譯的《勝宗十句義論》一卷,分別為數論外道斥破佛教之書及勝論派之教義書。此外,龍樹之弟子提婆菩薩常與外道論道,其所著的《外道小乘涅槃論》及《外道小乘四宗論》二書,為研究外道主張之重要典籍。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隨相論》;《釋摩訶衍論》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百論疏》卷下之下;《中論疏》卷一、卷三、卷九。



指印度宗教或哲學中所述之其體常一、有自在作用的個人或宇宙。「atman」一語,原意為氣息,後轉成「靈魂」及「我」。

在印度的諸多外道中,以勝論派、數論派與佛教的接觸最為頻繁,因此,以下擬略述此二派中的「我」,其次再敘述佛教中犢子部、經量部的「我」,最後則概略論述實我、假我、真我等三種我。

(1)勝論派的說法︰勝論派的本師鵂鶹立六句義,末師慧月開為十句。十句(或六句)的第一為實句。實句中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這九種是諸法本體。此中,位列第八的我,依《十句義論》所述,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的和合因緣起智為相。

「我」是遍滿之體,有覺、樂等諸德,為十句中和合句之因緣,能起智之作用。在實句九種中,位列第八的「我」與第九的「意」最為重要。「我」為遍滿之體,意為活動體。「我」,其體普遍,無彼此之別體,無動作,無勢力,因此只有「我」,不能成起智之用。「意」雖為活動體,但非普遍,而是個體的,其形如芥子許,是「我」所須具備者。若只有「意」,則是個體的,不普遍的;在一切所知法上,不能起能知之用。因此,普遍的「我」與活動的「意」相合,才能起智,廣生諸法。

(2)數論派的說法︰此派立二十五諦說明諸法。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諦,與第二十五我知者(神我諦),是本來獨立自存,又永久不變、長住的。中間的二十三諦,是自性諦變異所現,是神我所受用的。因此,自性諦是作者,神我諦是受者。至於如何證明「我」的存在呢﹖據《金七十論》卷上說(大正54‧1249b)︰「聚集為他故,異三德依故,食者獨離故,五因立我有。」

五因中的第一因「聚集為他故」,謂如 床席等的聚集,非為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二十三諦的聚集也不是為自己,而是完全為了他人的受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實有。第二因「異三德故」,謂自性諦與二十三諦三德恒和合不相離,「我」卻無此義。故諸諦之外,我為實有。第三因「依故」,若人依此身,身則有作用;若無人依者,身則不能作,是故知有我。第四因「食者」,謂如世間若有六味之飲食,必有食者。今二十三諦若為所食,則必別有能食者。食者就是「我」。故「我」為實有。第五因「獨離故」,謂若唯依身,則為惡無受罪者,為善則無受福者。聖人所說,解脫方便等一切教法即無所用。但因有我依身,能感報因果,聖人所說有其意義,故「我」為實有。

(3)犢子部的說法︰犢子部是佛滅三百年左右,由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其後由此部分出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四部。此部立三聚法說明一切諸法。三聚法,是有為聚、無為聚、非二聚。前二為「法」,後一為「我」。或將有為聚分三世而成五法藏,即︰{1}過去,{2}未來,{3}現在,{4}無為,{5}不可說。「我」,非有為非無為,故非二聚,又因不能說是有為,也不能說為無為,故名為不可說。以說法有我有,故賢首於其十宗判釋中,將此部所立名為我法俱有宗,《華嚴經疏》卷三說它是附佛法外道。《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

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此部謂實有我,非有為無為,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說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悉皆是無。非無不可說、非即蘊離蘊我。既不可說,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及至成佛而此我常在。

此犢子部既是小乘中的一部派,又不說「無我」,其意委實難解。因之,就此犢子部之「我」其假實如何,古來有多種解釋。然眾說紛紜,難擇定論。

(4)經部的說法︰此部本末二計中的末計(室利羅多的一派),立細意識說;並以其所說之細意識為實我。《異部宗輪論》舉其說云「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經量部立有實法我,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故又名說轉部。此由前世轉至後世的實我,係一味蘊(即細意識)。其微細難可施設,但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其體非大乘所謂的法執。

(5)實我、假我、真我︰通常佛教中所說的我,大抵可分為實我、假我、真我等三類。「真我」是涅槃妙德,此乃說空寂涅槃的小乘者所不談,唯大乘者所論。然「實我」、「假我」二者,則為大小乘所同論及。

所謂「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本,乃凡夫迷妄執情所現。此處所說的「我」,以常一、主宰為義。常一,謂其體常住獨一;主宰,謂其作用,如國王如宰相般地自在。《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a)︰「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9c)︰「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亦即將有自在作用的常一之物稱為「我」,分別此我的心之作用稱為「我見」。既有我見,必認識我所有之物,作此分別,稱為「我所見」。此二通名「薩迦耶見」,為五見之一。與此見相應的心心所稱為「我執」,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性質而分,可分為分別起、俱生起等兩種。由邪師、邪教、邪思惟而執有我的存在,名「分別我執」;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慣習,與身生共執自我,名「俱生我執」。此外,大乘立法執,稱為法我,為執法實在的迷情,亦攝於薩迦耶見之中。

關於「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古來也頗有異說。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載,有下列三種。{1}蘊我︰謂執五蘊的一部分或全體是我,世間凡夫多作此分別。{2}離蘊我︰離謂異體。即執於五蘊之外,另有我存在,如數論、勝論者說。{3}非即非離蘊︰謂執非即蘊非離蘊的我,如犢子部所說。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也提出四種說法,即{1}我即是諸蘊,{2}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之外。{4}我異於諸蘊而非住於諸蘊中亦非住於諸蘊之外。前一為即蘊我,後三為離蘊我。《成唯識論》卷一將外道所立的我,分為三義,文云(大正31‧1b)︰「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中,第一相當於數論、勝論等所計,第二為尼乾子(離繫或無慚)外道所立,第三為獸主外道、遍出外道所立。如此,一切實我之計,不簡其顯、密、粗、細,悉是妄情所執。究其實,皆是無我。故行者須破除此「實我」之妄執。

其次之「假我」,謂我實不存,唯將五蘊假和合,因果相續者假名為我。如經典中的「如是我聞」,《淨土論》中的「世尊我一心」等皆是。據曇鸞所述,我有三根本,一是邪見語,二是自大語,三是流布語。而「世尊我一心」中之「我」是流布語。《大智度論》卷一說(大正25‧64a)︰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中略)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者邪見,二者慢,三者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一切凡人三種語︰邪、慢、名字。見道學人二種語︰慢、名字。諸聖人一種語︰名字。內心雖不違實法,而隨世界人故共傳是語。」

「慢」屬修惑,見道學人雖斷見惑,以修惑未斷故有「慢」,此「慢」即是自大。「名字」,謂流布語,離見修二惑之諸聖人,從世間流布之詞,但為簡別自他而說我,即假我非實我。

其次之「真我」,也稱為「大我」,是涅槃的妙德,即常樂我淨四德中的「我」德。依慧遠《大乘義章》之意,有「就涅槃之體真實而云我」,與「就其用自在而云我」等二義。關於前一義,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云(大正12‧618c)︰「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此涅槃是佛性,在眾生心中稱為如來藏,因此也稱為「我」。同經卷八〈如來性品〉云(大正12‧648b)︰「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據《涅槃經會疏》卷八所述,一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名出世真我為佛性。

又就「作用自在名為我」而言,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746b)︰「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

所謂八自在,即{1}能示一身以為多身,{2}示一塵身滿於大千界,{3}大身輕舉到遠,{4}現無量類常居一土,{5}諸根互用自在,{6}得一切法而無得法想,{7}說一偈義,經無量劫,義亦不盡,{8}身遍諸處,猶如虛空。

以上所說,即為真我之義,故佛教雖以論述無我為異於外道的特質,但仍有其獨特的「我」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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