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二種偈

(名數)偈有二種:一通偈,二別偈。別偈者,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皆以四句成之。通偈者即首盧偈也,不問長行與偈,但以三十二字名偈,是竺人數經之法也。見百論疏上。


伽陀

(飲食)Agada,阿伽陀之略,藥名。六十華嚴經十曰:「譬如伽陀藥,消滅一切毒。」探玄記六曰:「伽陀此云良藥。」參照阿伽陀條。

又(術語)Gāthā,又作伽他。譯曰句頌、孤起頌、不重頌。凡伽陀有二種:一通,不論頌文與散文(長行),凡經文之文字數至三十二字者,謂之為首盧伽陀Śloka。二別,必以四句而文義具備者,不問三言乃至八言等必要四句,是謂之結句伽陀。伽陀有此通別二種,因而通之伽陀,單譯為句,別之伽陀,譯為頌。次,結句伽陀之中又有二種:一單獨結句以演法義,又讚嘆佛德者,於十二部經中稱之為伽陀,譯為孤起頌,或不重頌。二前說之散文經義重結於伽陀者,於十二部經中稱之為祇夜Geya,謂為應頌,或重頌。故伽陀之言,有二重之通別。嘉祥法華義疏三曰:「偈有二種:一首盧偈,凡三十二字。蓋是外國數經之法,數經之法者,莫問長行與偈,但具三十二字,便名一首盧偈也。」淨土論註曰:「偈是句數義。」(此首盧伽陀之釋)。法華玄贊二曰:「梵云伽陀,此翻為頌,頌者美也、歌也,頌中文句極美麗故,歌頌之故,訛略云偈。」西域記三曰:「舊曰偈,梵文略也。或曰偈陀,梵音訛也。今從正音,宜云伽陀。伽陀唐言頌,頌三十二言也。」玄應音義二十三曰:「伽陀此方當頌,或言攝,言諸聖人所作,不問重頌字之多少。四句為頌者,皆名伽陀。案西國數經之法,皆以三十二字,為一伽陀,或言伽他,訛也。舊言偈者,亦伽陀之訛也。」(已上結句伽陀之總釋)。大乘義章一曰:「伽陀此翻名為不重頌偈,直以偈言顯示諸法,故名伽陀。」玄義一下曰:「孤起偈,說世界陰入等事,是名伽陀。」同六上曰:「伽陀者,一切四言五言七九等偈,不重頌者,皆名伽陀也。」法華玄論六之一曰:「伽陀此云不重頌,亦略云偈耳,四句為頌,如此間詩頌也。」(已上結句伽陀之別釋)。


八論

(名數)外道十八明處中有八論:一、肩亡婆論,簡釋諸法之是非者。二、那邪毘薩多論,明諸法之道理者。三、伊底呵婆論,明傳記宿世之事者。四、僧佉論,明二十五諦者。五、課伽論,明攝心之法者。六、陀菟論,釋用兵杖之法者。七、犍闥婆論,明音樂之法者。八、阿輸論,明醫方者。見百論疏上之下。

又無著之八支論也。一、二十唯識論,世親造,有慈恩述記二卷。二、三十唯識論,世親頌,十師長行,慈恩述記二十卷。三攝大乘論,無著論本,有世親無性各釋,真諦達磨笈多玄奘各譯之。四、對法論,無著論本,師之覺釋。安慧糅之。慈恩作疏。五、辨中邊論,彌勒頌,世親釋。六、緣起論,有藏中緣生論鬱迦道,達磨笈多譯,恐是。七、大莊嚴論,無著造,波羅頗迦羅密多羅譯。八、成業論,世親造。此中雖有餘人造者,然歸功於無著也。見寄歸傳四。

又陳那有八論:一、觀三世論,未譯。二、觀總相論,義淨譯。三、觀境論,似是玄奘譯之觀所依論。四、因明論,未譯。五、似因明論未譯。六、理門論,玄奘譯。七、取事施設論,未譯。八、集量論,未譯。見寄歸傳四,解纜鈔四。


十二部經

(術語)一切經分為十二種類之名。據智度論三十三之說,一、修多羅Sūtra,此云契經。經典中直說法義之長行文也。契經者,猶言契於理契於機之經典。二、祇夜Geya,譯作應頌,又作重頌。應於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者,即頌也。凡定字句之文體,謂為頌。三、伽陀Gāthā,譯作諷頌又作孤起頌。不依長行,直作偈頌之句者。如法句經是也。四、尼陀那Nidāna,此譯因緣。經中說見佛聞法因緣,及佛說法教化因緣之處。如諸經之序品,即因緣經也。五、伊帝目多Itivrtaka,此譯本事。佛說第子過去世因緣之經文。如法華經中藥王菩薩本事品是也。六、闍多伽Jātaka,此譯本生。佛說自身過去世因緣之經文也。七、阿浮達摩Adbhuta-dharma,新云阿毘達磨。此譯未曾有。記佛現種種神力不思議事之經文也。八、阿波陀那Avadāna,此譯譬喻。經中說譬喻之處也。九、優婆提舍Upadeśa,此譯論義。以法理論義問答之經文也。十、優陀那Udāna,此譯自說。無問者,佛自說之經文。如阿彌陀經是也。十一、毗佛略Vaipulya,此譯方廣。說方正廣大之真理之經文也。十二、和伽羅Vyākaraa,譯授記。於菩薩授成佛之記之經文也。此十二部中修多羅與祇夜及伽陀三者,為經文上之體裁。餘九部從其經文所載之別事而立名。


受菩提心戒儀

(經名)一卷,唐不空譯。說受真言菩提心戒之法。先歸命,次供養,次懺悔,次三歸,次受菩提心戒,總為五法。各有長行偈頌與咒。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經

(經名)一卷,秦羅什譯長行,隋闍那崛多譯偈頌。即法華經第七卷,(七卷本)普門品之別行,世所謂觀音經也。


惡生王逆害

(故事)西域記六云:「初勝軍王(波斯匿王)嗣位,求婚於釋種,釋種鄙其非類,欺以家人女,重禮而嫁之。勝軍王立為正后。其產生之男為毘盧釋迦王。毘盧釋迦欲就舅氏受業,至此城,見新講堂,就中憩駕。諸釋聞之,逐罵曰:卑賤婢子,敢居此室。此室者,諸釋所建,擬佛之居。毘盧釋迦嗣位後,追復先辱,便興甲兵,云云。」經律異相七,引釋迦畢罪經(今不傳)曰:「波斯匿王新紹王位,遣使迦毘羅衛求婚,諸釋五百集會,皆大瞋恚。曰:吾家大姓,緣何而與婢子結婚?時摩訶男,告諸釋曰:波斯匿王為人暴惡,或能壞吾國界。時摩訶男之婢生一女,面貌端正,沐浴衣被,與彼波斯匿王,言此我女也,可以成親。王喜,拜此女為第一夫人(即末利夫人)。後,生一男兒,集相師使作名。相師曰:求夫人時,諸釋共議與不與,彼此流離,今以太子名流離。」毘奈耶雜事七曰:「劫毘羅城釋子大名(即摩訶男)有一婢名明月,常使出園中探華。日日常採多華,結鬘獻於大名。大名褒之,號此女曰勝鬘。後此女遇佛世尊入城乞食,深起敬心,以自飯食奉施之,誓願言:願我此福捨婢身,永獲大富貴。後彼勝光王(即舍衛國波斯匿王)出遊獵,乘馬奔逸,遂至劫毘羅國,入彼大名園。勝鬘見之,種種方便給事於王。王感其機智,請之於大名。將歸立為第二夫人。後生一子,即惡生太子也。後惡生太子,與大臣子苦母(與太子同日生)出城遊獵,至劫毘羅城,入釋迦園,諸釋子大辱之。惡生還憍薩羅城,告左右曰:汝等憶持,父王沒後,我紹位時,告我此事。苦母曰:善哉太子,快出此語,願堅其心。紹位時,我當為說。後,惡生太子起逆害心,與長行大臣謀放逐父婆波斯匿王,自紹王位。時苦母白王言:大王顧念諸釋子怨不?王於是興兵滅諸釋。」涅槃經十六曰:「琉璃太子,以愚痴故,廢其父王,自立為主。復念宿嫌,多害釋種。取萬二千釋種諸女,刵劓耳鼻,斷截手足,推之坑塹。」


數論外道

(流派)又曰數論師。唯識述記二末,言劫初有外道,名曰劫比羅Kapila,古云迦毘羅者訛也。此曰黃赤,以鬢髮面色並為黃赤故。今西方之貴婆羅門種,皆黃赤色也。於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立二十五諦,論生死涅槃。其後諸門徒分為十八部。其上首名伐里沙。此翻為雨。以生於雨時故名。其雨之徒黨,名為雨眾外道。數論為此雨眾外道中別人所作。今之金七十論是也。梵名曰僧佉Sākhyā,此翻為數。即智慧之數也。數為量諸法之根本,故以立名。從數而起之論,故名數論。又論能生數,故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之人,名為數論者。謂有外道,入於金耳國,以鈸鍱腹,頂戴火盆。擊王之論鼓,求與僧論議,使僧墮負。遂作七十行頌,以申數論之宗。王賞之以金。外道欲彰己令譽,名之為金七十論。彼論之長行,天親菩薩所造也。然考天親菩薩傳,則為佛滅後九百年中頻闍訶婆娑外道之事。謂此外道制僧佉論,入阿輪闍國,於正勤王處,為此論議。遂制勝。王賜以三洛沙黃金,入於頻闍訶山之石窟中化為石云。天親菩薩後聞此事,即造七十真實論,破彼外道所造之僧佉論。首尾瓦解,無有一句得立。王復以三洛沙金賞之。唯識述記四末之再說稿與之同。謂:「世親菩薩時,東天竺有僧,與數論師之學徒論議。彼立二十五諦,說大地等之為常。僧竟不能答,王信受外道。外道為王造七十行之頌,上於王。王賜千金以顯揚之。今之金七十論是也。世親乃造第一義諦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彼論而破彼外道。」百論疏上之中曰:「僧佉此云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中,名為制數論。」


明妃

(術語)陀羅尼之別稱也。陀羅尼有能破煩惱之闇之德,故云明,能增長一切之功德,故云妃。亦單稱云明。大日經疏九曰:「明是大慧光明義,妃者梵云囉逝。即是王字作女聲呼之,故傳度者義說為妃。妃是三昧義,所謂大悲胎藏三昧也。」同十二曰:「若心口出者名真言,從一切身分任運生者名之為明也。由增長義故,女聲呼之。(中略)妃者如世女人能生男女令種胤不絕,此明能生一切如來所有功德故,義云妃也。」演密鈔八曰:「由增長義故,女聲呼之者。謂此明妃能生長行者功德法,故女聲呼之。梵云尼也,此是男聲。梵云尼即是女聲,俱譯曰明。由隨增長義故,加以妃言也。」見條。

又於曼荼羅各部配耦部主之女尊名明妃。諸部要目曰:「三種明妃:佛部,無能勝菩薩以為明妃。蓮華部,多羅菩薩以為明妃。金剛部,金剛孫那利菩薩以為明妃。」


有頂

(界名)天名。色界之第四處,本名色究竟天。此在有形世界之最頂,故稱有頂(此外無色界有無形之世界),有頂之有,如有唐有宋之有,法華經序品曰:「從阿鼻獄,上至有頂。」法華經義疏二曰:「長行云阿迦尼吒(譯言色究竟天),今稱有頂者。樓炭經云:阿迦尼吒,在有色之頂也。」

又無色界之第四處,非想非非想天也。是位於世界之最頂,故稱有頂。妙句解六曰:「非非想天,名為有頂。是於三界有漏世間,極頂之故。」往生要集上本曰:「乃至有頂,輪迴無期。」梵Akaniha,巴Akaniha。


波斯匿

(人名)舍衛國之王名,譯曰和悅,又曰月光,新稱邏犀那時多Prasenajit,巴Pāsenādi,玄奘譯作勝軍,義淨譯曰勝光,梵授王之子也。與同日生。有部毘奈耶雜事所謂憍薩羅國王勝光王是也。王第二夫人曰末利(譯曰勝鬘,勝鬘經之勝鬘夫人,此王夫人之女也,母子名同),本為劫比羅城(迦毘羅之城也)婢女,以歸佛之福力為王聘為夫人,生一子,名惡生Virñhaka,有逆害自立之心,長行大臣諫止之,後王將長行大臣至佛所聽法,久不出,長行意變,竊引車馬還城,策立惡生太子為王,驅逐大王之二夫人行雨勝鬘。二夫人詣王所,中途遇王白事,王便令勝鬘還城,自與行雨共向王舍城,城外有一園林,王停此,令行雨報未生怨王(阿闍世王)。未生怨王聞之大喜,嚴駕自出迎之。時勝光王久不得食,乞於園主,得蘿菔五顆食之,往水邊過量飲之,因成霍亂,遂仆死。未生怨王後來厚葬之(見有部毘奈耶雜事八)。仁王經上曰:「舍衛國主波斯匿王,名曰月光。」西域記六曰:「如來在世之時,羅犀那恃多王,唐言勝軍。舊曰波斯匿,訛略也。」毘奈耶雜事二十曰:「室羅伐城(即舍衛國,又曰憍薩羅國),王名梵授。(中略)其梵授王告人曰:我子生時,光明殊勝,普照世間,應與我子名曰勝光。」勝鬘經寶窟上本曰:「波斯匿王者,此翻為和悅。以其情用弘和,故云和悅。又以德接民,能令萬姓和悅。又翻為月光。如仁王經云月光王。有人言:波斯匿王與同日生,佛號日光,國人言:佛既號日光,當號大王為月光也,因國人稱為月光。若依父母所立名者,字為勝軍。以其鬥戰無敵不勝,故云勝軍。」


直說

(術語)直說法義之長行經文也。十二部經中修多羅之說相也。又不借餘人,本人自說曰直說。成實論一曰:「修多羅者,直說語言。」大乘義章二曰:「長行直說,斯皆是其修多羅攝。」


祇夜

(術語)Geya,舊譯曰重誦偈,重頌。新譯曰應頌。前段所說經文之義,更為偈頌者,即重說其義故云重頌。與前段之經義相應故云應頌。是十二部經之一。大乘義章一曰:「祇夜,此翻名為重誦偈也。以偈重誦修多羅中所說法義,故名祇夜。」玄義六上曰:「祇夜者,諸經中偈,四五七九言,句少多不定。重頌上者,皆名祇夜也。」華嚴疏鈔二十一曰:「祇夜者,此云應頌。一與長行相應之頌,由於長行說未盡故,雜集云不了義經,應更頌釋。二為後來,應更頌故。涅槃云:佛昔為諸比丘說契經竟,爾時復有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佛所,即便問人:如來向者為說何事?佛時知已,即因本經,以偈頌曰: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等。」三藏法數四十四曰:「梵語祇夜,華言應頌,又云重頌。謂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六句四句三句二句,皆名頌也。」


立頌八意

(名數)一,少字攝多義,能於少字攝多義也。二,讚嘆多以偈頌,讚嘆其德以偈頌,東西其揆一也。三,為鈍根重說,佛為弟子說長行,有根鈍而尚不解者,則重說偈頌也。四,為隨喜樂故,佛見眾機有欣樂偈頌者,隨而說偈頌也。五,為後來徒故。佛為弟子說長行竟,或有新來之眾,不聞前經,故為說偈頌也。六,為易受持故,長行之文句繁多,難於受持,故更說偈頌,使易記持也。七,增明前說故,初說長行,義有未盡,後說偈頌更明其義也。八,長行未說故,不說長行,直說偈頌,所謂孤起頌也。見華嚴大疏。



(術語)梵語修多羅Sūtra之譯意。又曰契經,或曰經本。

(一)三藏之一。對於律及論而言。即佛所說之教法也。涅槃經第十五所謂:「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大毘婆沙論第一等所謂律及論,詮戒及慧,而經則詮定者,即是也。論其字義,瑜伽師地論第二十五,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同第八十一,謂:「契經者,謂貫穿義。」顯揚聖教論亦同之。是以貫穿之義釋經也。然佛地經論,謂:「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說義所化生故。」又法苑義林章第二本,謂:「雖以貫穿之義釋契經,然以教貫義,以教攝生,名之為經。猶如綖之貫花,經之持緯。西域呼汲索,縫衣之綖,席經聖教等,皆名素呾纜。眾生由教攝而不散流於惡趣,義理由教貫而不散失隱沒,是故名聖教為契經。」華嚴疏第一釋修多羅,謂:「古譯為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依主受名。復云:正翻名線,線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稱,故存於經。」是等皆以貫穿攝持之二義釋經也。

若依雜阿毘曇心論第八,則修多羅有五義,其文曰:「修多羅者有五義:一曰出生,出生諸義故。二曰泉涌,義味無盡故。三曰顯示,顯示諸義故。四曰繩墨,辨諸邪正故。五曰結鬘,貫穿諸法故。如是五義,是修多羅義。」

法華玄義第八上,廣就修多羅,出有翻無翻之兩說,無翻之中,詳說今之五義,謂梵語多含,故不可翻,有翻之中,出經,契,法本,線,善語教之五譯。其間謂經為經由之義,以其由於聖人之心口,故云。出教由行由理由之三釋。

又謂經為經緯之義。如世絹經,以緯織之,而龍鳳文章成。佛以世界悉檀說經,菩薩以世界緯織,經緯合,故聖賢文章成。又依淨影之無量壽經義疏卷上,謂:「經者,外國名修多羅,此翻名綖。聖人言說,能貫諸法,如綖之貫華,故名為綖。而言經者,綖能貫華,經能持紬,其用相似,故名為經。若依俗訓,經者常也。人別古今,教儀常楷,故名為常。經之與常,何相關顧,將常釋經。釋言經者,是經歷義。凡是一法,經古歷今,恒有不斷。是其常義,故得名常。」是並釋經之字訓也。

蓋梵音修多羅,為貫穿攝持之義,雖可譯為綖或線。然以古來支那於聖人之說稱為經,故借之而用經之名也。竊思佛典中稱為經者甚多,其分類不一。普通分為大乘經小乘經二種,大乘經之中,分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或為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秘密部。小乘經之中,或分為阿含部小乘部二種。

又就翻譯而區別為重譯經單譯經,宋代已後之譯經,別有續入藏目錄。依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大乘經,併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重譯,單譯。宋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五卷。元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四卷。麗藏五百二十一部,二千一百六十四卷。小乘經,阿含單譯,總計宋元兩藏各二百四十二部,六百二十一卷。麗藏二百四十部,六百十四卷。依縮版大藏經目錄,則大乘經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部,合計四百五十部,二千二百九十一卷。小乘經三百二十一部,七百七十八卷。別有秘密部五百七十部,九百三十一卷。但秘密部中,含不屬於經者。此外有闕經,偽經,疑經及未度之經。又有非佛所說,而亦稱為經者。如法句經,坐禪三昧經,修行道地經,雜譬喻經,百喻經等是也。通彼經律論三藏,而稱為大藏經或一切經者。不過以經為其中之根本,部帙亦隨而多故據,勝立名耳。

(二)十二部經之一。對於祇夜,優婆提舍等而言。經中直說之長行也。成實論第一十二部經品所謂:「修多羅者直說語言。」瑜伽師地論第八十一所謂:「契經者長行直說。」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十一所謂:「契經者,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者是也。是經中長行,即為散文,而不用偈頌,又稱不屬於授記,本生,論議等之部分也。又出於大智度論第三十三,往生論註卷上,大乘義章第一,法華義記第一,法華玄贊第一,華嚴探玄記第一,善導之觀經疏第一等。


路伽祇夜

(術語)Loka-geya,譯曰重頌。十二分教之一。涅槃經疏八曰:「祇夜,具足應云路伽祇夜。祇夜翻為句,亦云頌。開善云等句,莊嚴云等頌,光宅云重頌,是頌長行之偈。」以為十二分教之一時,惟祇夜Geya為然,涅槃經疏冠以路伽Loka者,世俗歌之意歟。


通偈

(術語)不論經之長行與偈頌但數文字至三十二字者謂之通偈。是數經之法也。百論疏上曰:「偈有二種:一者通偈,二者別偈。別偈者謂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皆以四句而成。目之為偈,謂別偈也。二者通偈,謂首盧偈。釋道安云:蓋是胡人數經法也。莫問長行與偈,但令三十二字滿即便名偈,謂通偈也。」


金七十論

(書名)Hirayasaptati,數論師自在黑作,有七十行偈頌。其時國王賞之以金,故彼以之為名譽,而名為金七十論,或云論之長行(解釋偈頌之語曰長行)為天親所作者非是,述彼宗二十五諦之義,三卷,陳真諦譯。唯識述記一末曰:「有外道,入金耳國,以鐵鍱腹,頂戴火盆,擊王論鼓,求僧論議。因諍世界初有後無,謗僧不如外道,遂造七十行頌,申數論宗。王意朋彼,以金賜之,外道欲彰己令譽,遂以所造,名金七十論。彼論長行,天親菩薩之所造也。」金七十論下記本書之傳承曰:「迦毘羅仙人初出有四德:一法,二智,三離欲,四自在。(中略)由慈悲故,先為阿修利說。是阿修利仙人,次為般尸訶說。般尸訶廣說此論,有六十千偈。(中略)次第乃至婆羅門,姓拘式,名自在黑,抄集七十偈。」又曰:「此智者,從迦毘羅來至阿修利,阿修利傳與般尸訶,般尸訶傳與褐伽,褐伽傳與優樓佉,優樓佉傳與跋婆利,跋婆利傳與自在黑。如是次第,自在黑得此智。見大論難可受持,故略抄七十偈。」與世親菩薩之關係,出婆藪槃豆法師傳。


阿耨窣都婆頌

(術語)Anuubh,數經論之文字充三十二也。華嚴疏鈔二曰:「頌,總有四種。一名阿耨窣都婆頌,此不問長行與偈頌。數字滿三十二,即為一偈。」


首盧

(雜語)Śloka,又作首盧迦,首盧柯,輸盧迦波,室路迦,室盧迦。總算經論文字之名也。三十二字名一首盧(首盧迦為韻文之名,謂一句三十二語為節者。算散文之經,亦依此算法,謂為三千頌十萬頌等)。玄應音義十七曰:「首盧,亦名室路迦;或言輸盧迦波,印度數經皆以三十二字為一輸盧迦;或名伽陀。」同二十五曰:「或云首盧迦,或言首盧柯,約凡夫作世間詠者也。此則圍陀論中之一數也。」瑜伽倫記五上曰:「若八字生是處中句,此即四句三十二字名室路迦。經論文章,多依此數。無問長行及偈頌,但滿三十二字,舊名首盧。」


香嚴擊竹

(公案)師出家,依溈山禪會。祐和尚知其法器,欲激發智光。一日謂之曰:吾不問汝平生學解及經卷冊子上記得者,汝未出胞胎未辨東西時之本分事,誠道一句來,吾要記汝。師瞢然無對,沈吟久之,進數語陳其所解。祐皆不許。師曰:卻請和尚為說。祐曰:吾說得吾見解,於汝眼目何益?師遂歸堂,檢所集諸方語句,無一言可將酬對。乃自題曰:畫瓶不能充飢。於是盡焚之。曰:此生,不學佛法,且作箇長行粥飯僧,免役心神。遂泣辭山去,到奉陽忠國師遺,遂憩止。一日因山中芟除草本以瓦礫擊竹作聲。俄失笑間,廓然省悟。遽歸沐浴,燒香遙禮溈山。贊云:和尚大悲,恩逾父母。當時若為我說卻,何有今日事?仍述一偈曰:「一擊忘所知,而不假修知。動容揚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聲色忘威儀。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見傳燈錄十一,會元九等。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彳*(延-?)]裔

上以旃反說文長行也從[必-心]片蔑從延勅連反延亦聲也又說延字從止從[彳*、]以丑反[彳*、]字從彳丑尺反引之也下盈翳反杜注左傳云裔遠也廣雅云裔四表也出也說文裔衣裾也從衣從冏冏音女滑反經文從矛作袤非也


[佛光大辭典]
二種偈

謂通偈、別偈二者。(一)通偈者,即首盧偈。不論經之長行與偈頌,但令三十二字滿即稱為偈。(二)別偈者,謂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皆由四句所成。〔百論疏卷上〕 p232


八論

(一)指外道十八大論中之八論,即:(一)肩亡婆論,(或謂係眉亡娑論)簡擇諸法之是非。(二)那邪毘薩多論(梵 Naya-vistara?),明諸法之道理。(三)伊底呵婆論(梵 Itihāsa),明傳記宿世之事。(四)僧佉論(梵 Sājkhya),明二十五諦。(五)課伽論(梵 Garga?),明攝心之法。(六)陀論(梵 Dhanur),釋用兵杖之法。(七)犍闥婆論(梵 Gandharva),明音樂之法。(八)阿輸論(梵 Āyur),釋醫方。〔百論疏卷上之下〕

(二)指讚述瑜伽師地論之義的八種論,為法相宗之八支論。即:(一)唯識二十論,世親造,慈恩作述記二卷。(二)唯識三十論,世親造本頌、十師長行,慈恩作述記二十卷。(三)攝大乘論,無著論本,有世親、無性作釋,有真諦、達摩笈多、玄奘等譯本。(四)對法論,無著作,師子覺釋,安慧糅之,慈恩作疏。(五)辯中邊論,彌勒造頌,世親釋之。(六)緣起論。(七)大莊嚴論,無著造,波羅頗伽羅密多羅譯。(八)成業論,世親造。此中八論,雖有餘人造者,然皆歸功於無著,故通稱為無著八支論。〔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

(三)陳那所造之因明八論,即:(一)觀三世論,未譯。(二)觀總相論,義淨譯。(三)觀境論,疑係玄奘譯之觀所依論。(四)因明論,未譯。(五)似因明論,未譯。(六)理門論,玄奘譯。(七)取事施設論,未譯。(八)集量論,義淨曾譯之。〔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 p312


十二因緣論

全一卷。淨意造,後魏菩提流支譯。乃釋十二因緣法之論。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本論初出頌六偈半,次以問答體之長行釋十二因緣法。 p339


十二部經

梵語 dvādaśāvga-buddha-vacana。乃佛陀所說法,依其敘述形式與內容分成之十二種類。又作十二分教、十二分聖教、十二分經。即:(一)契經(梵 sūtra,音譯修多羅),又作長行。以散文直接記載佛陀之教說,即一般所說之經。(二)應頌(梵 geya,音譯祇夜),與契經相應,即以偈頌重覆闡釋契經所說之教法,故亦稱重頌。(三)記別(梵 vyākarana,音譯和伽羅那),又作授記。本為教義之解說,後來特指佛陀對眾弟子之未來所作之證言。(四)諷頌(梵 gāthā,音譯伽陀),又作孤起。全部皆以偈頌來記載佛陀之教說。與應頌不同者,應頌是重述長行文中之義,此則以頌文頌出教義,故稱孤起。(五)自說(梵 udāna,音譯優陀那),佛陀未待他人問法,而自行開示教說。(六)因緣(梵 nidāna,音譯尼陀那),記載佛說法教化之因緣,如諸經之序品。(七)譬喻(梵 avadāna,音譯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說法義。(八)本事(梵 itivrttaka,音譯伊帝曰多伽),載本生譚以外之佛陀與弟子前生之行誼。或開卷語有「佛如是說」之經亦屬此。(九)本生(梵 jātaka,音譯闍陀伽),載佛陀前生修行之種種大悲行。(十)方廣(梵 vaipulya,音譯毘佛略),宣說廣大深奧之教義。(十一)希法(梵 adbhuta-dharma,音譯阿浮陀達磨),又作未曾有法。載佛陀及諸弟子希有之事。(十二)論議(梵 upadeśa,音譯優波提舍),載佛論議抉擇諸法體性,分別明了其義。此十二部,大小乘共通。然諸經或稱惟方廣為大乘獨有之經;或謂除記別、自說、方廣外,餘九部皆屬小乘經;或謂除因緣、譬喻、論議外,餘九部皆屬大乘經;或有以譬喻、本生、論議外之九部為九部經;又有以除自說、譬喻、論議外之九部為九部經。惟九部與十二部二種分類中,九部之說法較為古老,但卻較有力。上所謂九部經,又作九分教、九部法。又此十二部究攝於經律論三藏之何者,諸論亦有異說。〔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印順)〕 p344


三論

指龍樹之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及提婆之百論二卷。此三部論書為三論宗所依用之要典,皆為鳩摩羅什所譯。(一)中論,中者照其實,論者盡其言。因修行之人內心滯惑,或生倒見,或執偏悟,故折之以中道之理,令離二邊之相,故稱中論。(二)百論,佛入滅後八百餘年,外道紛然,異端競起,邪辯逼真,殆亂正道,提婆菩薩乃作斯論,所以防止閑邪,彰明宗義。此論有百偈,故稱百論。(三)十二門論,門以開通無滯,論以窮源盡理。其始自觀因緣門,終至生門,總有十二,故稱十二門論。

關於其合稱「三論」之由來,三論玄義中曾列舉八義以說明之,即:(一)每一論各具破邪、顯正、言教等三義。(二)三論具合,方備三義;如中論闡明所顯之理,百論析破邪執,十二門論為言教。以此三義相成,故稱三論。(三)三部具上、中、下三品;即中論為廣論,百論為次論,十二門論為略論。(四)一切經論之形式有三:僅為「偈頌」之論、僅為「長行」之論、亦具偈頌亦具長行之論。如中論屬於僅為偈頌之論,百論屬於僅為長行之論,十二門論屬於亦具偈頌亦具長行之論。此三書雖各相開演其說,然又共相完成。(五)同為大乘通論,三論皆以破小乘諸部之迷執,通申大、小兩教。(六)三書同顯不二實相,以詮中道之妙理。(七)同為四依菩薩所造之論。(八)同是像、末時代所作,此乃菩薩為綱維大法及通申諸經之義而作。

三論宗之支派四論宗,將上記之三論,另加大智度論,合為四論,而以之為所依要典。又以上各論之注疏頗多,但以吉藏之三論疏(共十六卷)最著。〔三論玄義〕(參閱「十二門論」340、「中論」1034、「四論宗」1836、「百論」2499) p675


三論宗

又作空宗、無相宗、中觀宗、無相大乘宗、無得正觀宗、嘉祥宗、提婆宗、般若宗、破相宗。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係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三論為所依,宣揚空、無相、八不中道等義理之宗派。以著重闡揚諸法性空,故又稱法性宗。

此宗之傳承:(一)據三論祖師傳集,以釋尊為第一祖,文殊、馬鳴、龍樹、提婆、羅睺羅依序為二至六祖;三論宗血脈及八宗綱要卷下則以文殊為高祖,馬鳴為次祖,龍樹為三祖。其中,龍樹於第三世紀初出興於南印度,作中論頌、十二門論,倡導無依無得中道正觀之旨,而開本宗之基。提婆,南印度人,就龍樹受法,嘗論破外道、小乘;羅睺羅禮讚般若空觀;梵志青目製長行,解中論頌;此外,婆藪開士注提婆之百論,佛護釋中論,無著作順中論,安慧作大乘中觀釋論,清辯作般若燈論釋、大乘掌珍論,護法作廣百論,月稱造中論疏、百論疏。印度有關中論之釋書凡七十餘家,由此可知彼時流行之盛。

(二)此宗傳入我國,其派有二:姚秦時代由鳩摩羅什傳來者,稱為古三論;日照三藏於唐高宗儀鳳年間(676~678)傳入之清辯、智光二論師之系統,則稱新三論。其中,羅什譯有大品般若經三十卷、大智度論百卷、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並譯出龍樹、提婆二菩薩之傳,而奠定我國三論宗之基礎。羅什門下,號稱桃李三千,然高足僅得十人,即僧肇、道生、僧叡、曇影、慧嚴、慧觀、僧[(契-大)/石]、道恆、道標、道融等。其中,僧肇作肇論,道生作二諦論,曇影作中論疏,道融作三論注。而以慧觀、道生、僧叡等多弘法江南,僧肇、曇影、道融等則宣教關中,遂形成三論宗南北二學派。其後有曇濟出,著有七宗論。

西元四○一年至四八○年之間,北派以無人才而漸趨消沉,南派亦因受成實論壓迫而未能發展。六世紀時,有僧朗出,僧朗又稱道朗,係高麗人,入關師事曇濟,以破小乘得梁武帝崇信,稍振三論之勢,惟此時多於山中修習止觀,又因當時盛行成實論之研究,故少受外間注意。僧朗之後,僧詮繼起,欲振三論之學風,然因當時流行地論、攝論等緣起論之法門,故僧詮所倡之三論亦受其影響,而異於羅什之舊說。僧詮門下有法朗、辨公、慧勇、慧布等四哲,其中以法朗尤為俊傑,奉陳武帝之詔,止住京都興皇寺,大張講席,常隨之眾千餘人,門下有二十五人,而以嘉祥大師吉藏(549~623)最為特出。吉藏,金陵人,七歲即投法朗之門,徹研大小二乘之玄旨。三十三歲,止住嘉祥寺,大闡三論,著大品經義疏、中觀論疏、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乘玄論、二諦義、三論玄義、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數十部,集三論宗之大成,此宗得入黃金時代(581~623)。吉藏以後,雖有智凱、知命、智實、寂師、慧遠等高足繼起,然因無卓絕之大師、無切實之行證,復受法相宗之排斥、思潮之變遷、學者之好異思遷、禪宗之盛行等因素影響,唐代中葉以後,本宗遂告沉寂。

又法朗之門下,另有慧均(作四論玄義)者,及系統不詳之碩法師(作三論疏、三論遊意),亦皆為一時之三論碩學。除上記古三論之正系外,另有傍系之四論宗,即以中、百、十二門論之外,另加大智度論,合為四論,而以之為其宗說之要典,倡此宗最著者為曇鸞。

(三)朝鮮:於南北朝時復興我國三論宗之道朗本即高麗國遼東城人,於其入關之前,已具有三論之素養。此外,日本欽明、推古朝代,由高麗、百濟前往日本之貢僧,皆為通達三論與成實之學者,其中高麗之慧灌為吉藏之弟子,後為日本三論宗之鼻祖。可知高麗、百濟之傳入空論之義(屬於古三論),為時甚早。

新羅之三論研究屬於日照所傳之新三論,乃伴隨華嚴宗之傳播而起。元曉係與法藏共受日照之新三論,著有掌珍論宗要、三論宗要等書。又依三國遺事卷四載,義湘曾由勝詮處得法藏之著書,授與門弟子,故知新三論之法義,亦有由義湘所傳介者。此外,古三論學者之著書,在當時亦已傳抵新羅。

(四)至於日本,則係由吉藏之高麗弟子慧灌經高麗傳至日本(625),此後其法孫智藏又來唐學三論學說,返國傳布,形成元興寺、大安寺二流派。唯三論入日本後,因與唯識競爭,已失其本真,如勤操、玄叡、隆海諸師以三論破唯識,襲用天台權實之說即是。

本宗之教義:主要為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等三科。中、百、十二門論均不出破邪顯正二轍。依大乘玄論,有得是邪,無得是正,破邪即破除「有所得」之見解,顯正即彰顯「無所得」之空理,惟所謂破邪顯正,通常指破捨邪見以顯取他正,本宗則是破邪之外,無別顯正,破邪即顯正。顯正乃顯四句、絕百非、言亡慮絕之無所得中道,為令眾生領悟此無所得之理體,於無名相中,強設名相,而說真俗二諦,真俗二諦即詮顯無所得理之言教。是故,中論特以「八不」闡明二諦之義。所謂八不,即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出、不來。蓋稱邪者,雖有種種之別,然可總稱為「一切有所得」之見解;別而言之,則不出「生滅常斷一異出來」等四雙八計,破除此八計之邪迷,以詮顯無得之正觀,即是八不中道。

本宗破除一切有所得之見解,以無所得為宗旨,故不於釋迦一代之教法立權實真假,或分淺深優劣,然為因應眾生根機,仍立二藏、三輪之教判。二藏,即聲聞藏、菩薩藏;三輪,即根本法輪(即華嚴經)、枝末法輪(華嚴之後,法華以前一切諸大小乘經)、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三論玄義、法華玄論卷一、卷三、法華遊意卷上、中觀論疏卷一本、卷一末、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一〕(參閱「二諦」244、「四論宗」1836、「吉藏」2242、「龍樹」6393) p676


大乘九部

十二部經中除去因緣、論議、譬喻等三部,其餘九部稱為大乘九部。即:(一)修多羅,意為契經。即經中長行之文,直說法相,隨其義理長短,不以字數為拘。(二)祇夜,意為應頌、重頌、重頌偈。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二句、四句、六句、八句乃至多句,皆稱重頌。(三)伽陀,意為諷頌,又作孤起頌。不頌長行之文而直說偈句,如金光明經中之空品及楞嚴經中阿難讚佛偈等均屬之。(四)伊帝目多,意為本事,指如來說諸菩薩等因地所行之事等。(五)闍多伽,意為本生,指佛說諸菩薩等本地受生之事及自說為菩薩時修諸苦行等事。(六)阿浮達磨,意為未曾有,又作希法。如佛出生時,即行七步,足跡之處皆有蓮花,放大光明,遍照十方世界,並自言是度一切眾生生老病死者,地大震動,天雨眾花,樹出音聲,作天伎樂,如是等無量希有之事,稱為未曾有。又四眾等,凡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者,亦稱未曾有。(七)優陀那,意為自說,指無人發問,如來以他心智,觀察眾生之根機而主動宣說,如楞嚴會上說五十種魔事,不待阿難請問;又如阿彌陀經,無有緣起,自告舍利弗等。(八)毘佛略,意為方廣,指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虛空,即諸經之理體。(九)和伽羅,意為授記,指如來為諸菩薩、緣覺、聲聞授記作佛,如法華經中,佛予阿逸多授記作佛,號為彌勒。〔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卷五、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巴利文善見律毘婆沙序、長部經註〕(參閱「九部經」145) p810


小乘九部

將佛經之內容分類為九種,稱為九部經、九分教。南北傳所傳之九部名稱有各種異說。今據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所載,小乘諸經所分之九類為:(一)修多羅,意為契經,指經中長行之文。(二)祇夜,意為應頌,又作重頌、偈。(三)伽陀,意為諷頌,又作孤起。(四)尼陀羅,意為因緣,如諸經中有人問,故為說是事;律中有人犯是事,故制是戒,凡一切佛語緣起之事,皆稱因緣,如法華經化城喻品說宿世因緣等是。(五)伊帝目多,意為本事。(六)闍多伽,意為本生。(七)阿浮達磨,意為未曾有。(八)婆陀,意為譬喻。如來說法,鈍根者未能即解,故假借譬喻以曉示之,令其易悟,如法華經中火宅、藥草等喻。(九)優波提舍,意為論議。指諸經中問答辯論諸法之事,如法華經提婆達多品中,智積菩薩與文殊師利相見,論說妙法等是。〔法華經卷一方便品、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十二〕(參閱「九部經」145、「大乘九部」810) p928


中邊分別論

梵名 Madhyānta-vibhāga-tīkā。凡二卷。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本論偈頌部分係彌勒(梵 Maitreya,四世紀後半)所作;長行(散文)部分則為世親(梵 Vasubandhu,五世紀)所著。南朝陳武帝永定二年(558)真諦(梵 Paramārtha,546~569 年在中國)譯出,與玄奘譯之「辯中邊論」(三卷,亦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為同本異譯。

彌勒為瑜伽行派及唯識學派之開祖,本書即其五部論之一。所謂「中」,指大乘根本思想之中道;所謂「邊」,有相互對立、極端觀念之意;此即離兩極端之對立而回歸於中道之意。所謂「分別」,即分別種種立場以把握教義之概念。本論計有相品、障品、真實品、對治修住品、修住品、得果品、無上乘品等七品(七章)。梵文本及藏本將第四、五、六歸為一品,則全書為五品。本書於彌勒論書中,組織最稱緊密,敘述簡潔,思想豐富,係以大乘之立場含攝小乘佛教教義之概念。漢譯之註釋書有唐代窺基所著之「辯中邊論述記」,以及唐代新羅僧元曉所著之「中邊分別論疏」(四卷)等。 p1036


本生注

巴利名 Jātakatthakathā。又作本生義釋(巴 Jātakattha-vannanā)、本生釋(巴 Jātaka-vannanā)。作者不詳。本書以巴利語寫成,內容係注釋巴利文經藏中「小部」之本生經(巴 Jātaka)而成,全書大別為因緣故事(巴 Nidāna-Kathā)與注釋本文兩類。因緣故事,通稱本生經佛傳,乃說明釋尊之因行及前半生事蹟,共分成遠因緣(巴 Dūre-nidāna)、不遠因緣(巴 Avidūre-nidāna)、近因緣(巴 Santike-nidāna)三章:(一)遠因緣,謂四阿僧祇十萬劫前,釋尊之前身為善慧婆羅門(巴 Sumedha-brahmana),從然燈佛(巴 Dīpajkara-buddha)受當來成佛之記別,發十波羅蜜行願。係次於憍陳如佛(巴 Kondañña-buddha)乃至迦葉佛(巴 Kassapa-buddha)等二十三佛之下,受成佛之記別,成滿八種菩提資糧及十波羅蜜行,受生兜率天等事。並附有佛種姓及注釋所行藏(巴 Cariyā-pitaka)中之出類拔萃者。(二)不遠因緣,先有世間莊嚴天(巴 Lokabyūhā)預告佛陀將出現,復因諸天之懇請,始有釋尊之托胎降生,乃至出家、成道等。(三)近因緣,記佛陀成道後七七日之自受法樂,因梵天勸請而初轉法輪,乃至諸大弟子歸佛、建立祇園精舍等,皆有詳細記載。此因緣故事在巴利文獻中,為最有組織之佛傳,與梵文及漢譯諸佛傳相較,此是修飾最少者。全篇以「長行」為主,其間插入二百九十八頌之偈。

次為注釋本文部分,內有五百四十七種本生,每一種本生分現在故事(巴 paccuppanna-vatthu)、過去故事(巴 atīta-vatthu)、本偈、偈釋(巴 veyyākarana)、連絡(巴 samodhāna)等五部分加以解說,但亦有極少數是例外。其中,現在故事屬序分,乃敘述釋尊之本生及其由來;過去故事載釋尊過去世為菩薩之因行,即其本生故事,並附有本生經偈;偈釋係解釋本偈之語義;連絡則連繫前生與現在。所釋之本頌五百四十七種,在順序與內容上,皆與小部中之本生經相同。

據聖典史(巴 Gandha-vajsa)載,此書係由佛音(巴 Buddhaghosa)譯自錫蘭土語流傳者而成,然此說仍未有定論。又英國佛教學者大衛斯(Rhys Davids, 1843~1922)認為此書成於第五世紀,編者佚名。

在現存之梵文、巴利文及漢譯等本生故事中,以本書之內容最為浩瀚卓絕,可謂集古代以來本生故事之大成。但在本書所收諸本生故事中,與梵文及漢譯內容相同者,不過一百六十種,其他則唯本書獨有。此外,收於梵文及漢譯本,而未收錄於本書之本生者亦為數不少。本書已有原文出版(The Jātaka together with its Commentary, 6 vols., London, 1877~1896),及英譯(The Jātaka,or Stories of the Buddha's Former Births, 7 vols.,Cambridge, 1895~1913)、日譯(收於日譯本南傳大藏經第二八至第三九卷)等。〔H.J. Francis and E.J. Thomas: Jātaka Tales, 1916;Rhys Davids: Buddhist Birth-stories(Jātaka Tales), 1880; Buddhist India;B.C.Sen: Studies in the Buddhist Jātakas,1930; B.C.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p1951


立頌八意

據華嚴經疏卷五載,佛演說偈頌所含之八意。即:(一)少字攝多義,謂偈頌能以少字涵攝多義。(二)為讚歎,謂於諸經中凡菩薩等,多以偈頌稱歎佛之功德。(三)為鈍根重說,謂佛已為弟子宣說長行(散文體)之經法,然有鈍根者不能解悟,則為之重說偈頌。(四)為隨喜樂,謂佛隨應眾機有欣樂偈頌者,遂為演說偈頌。(五)為後來之徒,謂佛已為弟子宣說長行之經法,而如有新來之眾,未聞前經,故為之重說偈頌。(六)為易受持,謂長行之文句繁多,恐難受持,故更說偈頌,使易於記持。(七)為增明前說,謂初說長行,義有未盡,後說偈頌,更詳明其義。(八)為長行未說,謂不說長行,而直說偈頌,此即孤起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 p2150


如來藏經

全一卷。漢譯本有二:一為大方等如來藏經,東晉佛陀跋陀羅(梵 Buddhabhadra,覺賢 359~429)譯於元熙二年(420)。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一為大方廣如來藏經,唐代不空(梵 Amoghavajra,不空金剛 705~774)譯於天寶五年至大曆六年間(746~771)。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此二譯本大同小異,惟不空所譯之經內容較豐富詳細。此外現存尚有西藏譯本。

本經計有四次漢譯,然現存僅有第三、第四譯。初譯係西晉法炬所譯,故可知如來藏經於西元三世紀頃即已傳入中國。本經因係闡釋如來藏(梵 tathāgata-garbha),故稱「如來藏經」。本經係闡明如來藏之實存,眾生即使在諸種煩惱之中,如來藏亦不會被染污,並以九種譬喻說明如來藏之自性清淨,譬喻之說明佔本經之大部分。

本經之形式,均為長行(即散文)之後即有偈頌,乃重頌之形式。其內容僅強調如來藏之內涵,至於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之關係,並未說明。從其內容形式或漢譯年代推定,本經係闡釋如來藏之諸經論中的最早作品。本經所主張「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之經旨,由涅槃經繼承之,而成「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說。此外,有關如來藏之九種譬喻,後為究竟一乘寶性論及佛性論所繼承,而以九種譬喻代表九種煩惱。 p2363


如是語經

如是語,巴利名 Itivuttaka。凡四篇(巴 nipāta,集),共計十一章(巴 vagga,品)一一二經。音譯伊諦佛多伽。為巴利語經藏小部(Khuddaka-nikāya)第四經。第一篇有三章二十七經,第二篇有二章二十二經,第三篇有五章五十經,第四篇有一章十三經。如是語,即「如此說」之意;蓋每經之經尾有iti(……如是)或 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 sutan ti(我聞世尊說此義)之結語,經首則以 vuttam(曾如是言)或 Vuttaj hetaj bhagavatā vuttam arahatā ti me sutaj(我聞世尊、應供曾如是說)為始,各經中亦常用 iti vuccati(如是言)之定型文句,由是可知本經經名之由來。

各經係由散文(長行)與偈頌所構成,經之前後有定型之序文與結文,散文之結尾有「世尊於此如是說」之定型文句,其後即為偈頌,用來重複闡說散文之內容;蓋偈頌之於散文的關係而言,係表示重頌(梵 geya,巴 geyya,即祇夜),此種定型結合文句乃本經重要特徵;惟第三篇第四章、第五章及第四篇中,亦有缺首尾之定型文句和表示重頌之定型結合文之經。又各章之末皆附有攝頌。從內容而言,本經係從採用重頌形式之經典中,收集由一法至四法之與法數有關者,即由第一篇至第四篇,分別闡說一法至四法。全經內容廣泛而分岐,然亦包含多種重要思想,其中主要部分為有關出家者之教理,亦包括有關在家者之教說。又敘述之教法簡雅,多存有古經之風格。據現代學者推測:(一)從成立史而言,第一篇、第二篇成立時代較古,第三篇、第四篇中有被認為係後來附加者。(二)部派佛教分裂前後所成立的巴利小部之原型,於形成之最初期即包含有本經。

於漢譯經典中,相當於本經者為玄奘譯於永徽元年(650)之本事經,凡七卷,共計一三八經,由三法品所成。將漢譯本事經與巴利本如是語經互相對照之下,顯然系統不同,然兩者實係出於同一源流。又本事經之梵名為 Itivrttaka,意即「如此生起、過去發生之事」,與巴利本之「如是語」,語意出入極大。然若比較巴利語與漢語系統之經典傳承,應以巴利本較接近最原始之型態。此外,本經現有原文本出版及英譯本(Sayings of Buddha, New York, 1908)、日譯本(南傳大藏經第二十三冊)等。〔善見律毘婆沙卷一、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G.P. Malalasekera:Dictionary of Pāli Proper Names; K. Watanabe:A Chinese Collection of Itivuttaka (Journal of P.T.S. 1906~1907);M. Winternitz: A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 vol. II,南北兩伝の本事經(渡邊海旭,壺月全集上卷)、原始仏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學)〕 p2366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凡十卷。明代僧智旭(1599~1655)撰。收於卍續藏第八十二冊。又作唯識心要。為闡釋成唯識論之著作。唐中葉,法相宗已逐漸衰落,智旭乃依據雲峰之唯識開蒙問答二卷以研究唯識義之梗概,並援引大疏鈔、宗鏡錄等;更溯及瑜伽、顯揚等諸論,且根據明代所撰之集解、證義、音義、合響等注釋書而著成本書。全書旨在確立唯識觀之道理,故題為觀心法要。內容初敘緣起,並舉凡例,次述論名、造頌者、造論者、譯者,並逐次解釋本頌及長行,跋語置於書末。 p2928


有頂天

梵語 akanistha,巴利語 akanittha。音譯作阿迦尼吒。又稱色究竟天。乃色界四禪天之第九天,為有形世界之最頂峰,故稱有頂。此外,有頂天亦指無色界之第四天,即非想非非想處天,以其為三有(三界)之絕頂,故稱有頂。於現存之梵文法華經中,長行、重頌內皆以梵語 bhavāgra 作為有頂之意,而不用梵語 akanistha 一語。〔法華經卷一序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四、俱舍論卷二十四、法華義疏卷二(吉藏)〕(參閱「非想非非想處天」3712) p2443


伽陀

(一)梵語 gāthā,巴利語同。為九部教之一,十二部經之一。又作伽他、偈佗、偈。意譯諷誦、諷頌、造頌、偈頌、頌、孤起頌、不重頌偈。係由語根 gai 而形成之名詞。gai 有「謠」之意,故「伽陀」一詞,廣義指歌謠、聖歌,狹義則指於教說之段落或經文之末,以句聯結而成之韻文,內容不一定與前後文有關。

伽陀與祇夜(即重頌)二者之差別在於祇夜雖亦為韻文,但重複述說長行經文之內容;伽陀則否,故有不重頌偈、孤起頌等異稱,其長短或二句,或三句、四句、五句、六句不等。但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中,謂諸經中聯結句而諷誦彼彼所說者,稱為伽陀。大智度論卷三十三亦謂一切偈皆稱祇夜,句之多寡不定,又稱伽陀。此等均以伽陀僅為諷詠之義,與祇夜無二。又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五載,伽陀指除修多羅及戒律以外諸經典中之四句偈等。另據巴利文長部經註(Sumavgala-vilāsinī)序、善見律(巴 Samanta-pāsādikā)序所載,法句(巴 Dhamma-pada)、長老偈(巴 Thera-gāthā)、長老尼偈(巴 Therī-gāthā)、經集(巴 Sutanipāta)等書中,凡不稱為修多羅之偈頌,稱為伽陀。此外,成實論卷一謂祇夜(偈)有伽陀、路伽二種,路伽又分順煩惱、不順煩惱二類,而將十二部經中之伽陀,歸屬不順煩惱之類。〔顯揚聖教論卷六、卷十二、順正理論卷四十四、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卷八十一、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六、大乘義章卷一、玄應音義卷二十四〕(參閱「十二部經」344、「」4383)

(二)阿伽陀(梵 agada)之略。為良藥。六十華嚴經卷十(大九‧四六五上):「譬如伽陀藥,消滅一切毒。」華嚴經探玄記卷六(大三五‧二一四中):「伽陀,此云良藥,謂能除一切毒。」 p2766


孤起偈

梵語 gāthā,巴利語同。為九分教之一,十二部經之一。又作孤起頌、伽陀、偈陀。略稱偈。偈前無散文(長行),而直接以韻文記錄之教說,稱為孤起偈。或偈前已有散文,然散文所說之內容異於偈文之含意,此類偈頌即稱孤起偈。(參閱「祇夜」3918、「」4383) p3142


宗論

一宗與他宗之間,因宗義不同而起之論爭,稱為宗論。又作法論。印度之外道與佛教之爭,中國道、儒之衝突,此二種內外兩教之抗論,於法門之消長有莫大關係,須竭力論辯之。至如佛教內部諸宗派間所生之論爭,若為顯揚其所立之教義則可,若一意固執於枝末小異,則所謂宗論必有害而無益。

印度提婆菩薩作廣百論,破小乘、外道之所執;護法菩薩於七日之中攝伏小乘一百論師;世親菩薩早年歸依小乘,作俱舍論,略說有部之大毘婆沙論,其長行中摘取經部之義理以糾正有部之僻說,眾賢論師因此作順正理論以對辯。又大乘中,護法、清辯二師於有、空之論等,均可稱為宗論。此外如宋代天台宗之山家、山外,於一宗之內所起之論爭,亦屬宗論。然或謂此類一宗(派)內之對論僅可視為爭論,而非屬宗論。 p3167


屈陀迦尼迦耶

巴利名 Khuddaka-nikāya。意譯小部。或意音合譯為小尼迦耶。乃南傳巴利文五部經之第五。又作屈陀迦尼柯耶。係集輯長、中、相應、增支等四尼迦耶之傳說、偈頌、格言等而成,概為短篇,故稱小部;或謂所收錄者以雜文(巴 khuddaka-pātha,小誦)為始,乃稱小部。其內容諸說有異,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一載,有:法句(巴 Dhamma-pada)、喻(巴 Apadāna)、嫗陀那(巴 Udāna)、伊諦佛多伽(巴 Itivuttaka)、尼波多(巴 Sutta-nipāta)、毘摩那(巴 Vimāna-vatthu)、卑多(巴 Peta-vatthu)、涕羅(巴 Thera-gāthā)、涕利伽陀(巴 Therī-gāthā)、本生(巴 Jātaka)、尼涕娑(巴 Niddesa)、波致參毘陀(巴 Patisambhidā)、佛種姓(巴 Buddha-vajsa)、若用藏(巴 Cariyā-pitaka)等十四部;巴利文一切善見(Samantapāsādika)、巴利文長部經註(Sumavgala-vilāsinī)序、錫蘭所傳巴利三藏等,加小誦而為十五部;緬甸所傳巴利三藏又增彌蘭陀問(巴 Milinda-pañha)、經集(巴 Sutta-sajgaha)、蜫勒論(巴 Petakopadesa)、指導論(巴 Netti)等而為十九部;暹羅(泰國)之巴利三藏中,僅有錫蘭所傳十五部中之八部,即:法句、喻、嫗陀那、伊諦佛多伽、尼波多、尼涕婆、波致參毘陀等。

今略說錫蘭之十五部:(一)小誦,有九篇,前四篇闡說新入佛道者所須修學之三歸、十學處等;後五篇輯錄儀式時所唱誦之禮讚,至今尚為錫蘭教徒沿用。(二)法句,有二十六章四二三頌,為佛教道德格言集,相當於漢譯本之法句經、法句譬喻經。(三)嫗陀那,有八品八十經,係以頌及長行讚美阿羅漢果、涅槃等。(四)伊諦佛多伽,有四章十一品,亦以頌及長行闡說行因得果之法,相當於玄奘譯之本事經。(五)尼波多,分為五品,即:蛇品(巴 Uraga-vagga)、小品(巴 Cūla-vagga)、大品(巴 Mahā-vagga)、八品(巴 Atthaka-vagga)、波羅延品(巴 Pārāyana-vagga)等,前四品有五十四經,波羅延品有十六詩篇,內含最早期之經典。(六)毘摩那。(七)卑多,與毘摩那二者皆係闡釋業力思想的短篇之作,為巴利聖典中較晚近之典籍。(八)涕羅。(九)涕利伽陀,與涕羅二者均為輯錄長老及長老尼所作之頌,涕羅有一○七章,一二七九頌,涕利伽陀有七十三章,五二二頌。(十)本生,有五四六品,為佛陀之本生故事,採錄不少佛教以外之傳說。(十一)尼涕婆,為尼波多中小品之注釋書。(十二)波致參毘陀,屬論藏。(十三)喻,輯錄已得阿羅漢果之佛弟子、長老尼等之教說,乃巴利聖典中最晚出之典籍。(十四)佛種姓經,有二十五章,敘述過去十二劫中所出世之二十四佛的故事。(十五)若用藏,敘述佛陀過去世為菩薩時修波羅蜜之故事。〔M. Winternitz: 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 Bd. II.(Diebuddhische Literatur); Four Āgamas in Chinese(姊崎正治)〕 p3191


往生論註

凡二卷。北魏曇鸞撰。全稱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婆藪槃頭菩薩造并註。又作淨土論註、無量壽經論註、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略稱論註或註論。乃註解世親淨土論之書。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冊。本書上卷首揭龍樹菩薩之十住毘婆沙論易行品,說明難、易二道。本論屬易行道,明示他力之法門,謂往生淨土之要因,全仗彌陀本願力;次為總說分,乃就願生偈一文逐次解釋,並設八項問答,說明願生淨土之機與一切善惡凡夫相。下卷則以長行釋解義分,立有:願偈大意、起觀生信、觀行體相、淨入願心、善巧攝化、離菩提障、順菩提門、名義攝對、願事成就、利行滿足等十科註釋文義,並於利行滿足科之末,開顯自利利他之要義,引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一、十八、二十二等願,作他力增上緣之證。〔歷代三寶紀卷四、法經錄卷六、東域傳燈目錄卷下〕 p3202


易行品

為十住毘婆沙論中第九品之別出者。龍樹菩薩造,鳩摩羅什譯。係為求不退者開示易行之法。北魏曇鸞即以此為基準而立難易兩道之判教。認為稱誦諸佛名號則易達初地不退之位,故特倡阿彌陀佛之救度。依自力修行,猶如陸地步行之難,故稱為難行;若以他力念佛之修行,則如水路行舟之易,即稱為易行。又此品係由長行九、偈頌八所集成,最初敘述菩薩得不退轉地,有難易二種道,其次舉出易行之法。而易行之內容,大要為:於意憶念諸佛菩薩,於身禮拜恭敬,於口則稱念其名號。〔出三藏記集卷四〕 p3290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論

三論宗所依的論典。指龍樹的《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與提婆的《百論》二卷等三部,皆由後秦‧鳩摩羅什所譯;係龍樹、提婆二人為破斥小乘諸部有所得的執見,及彰顯無得中觀的真理所撰。

《中論》前二十五品破大迷,述大教。《十二門論》始終破大迷,通申大教。《百論》通破障大小二乘之邪,通申大小二乘之正,故三論皆是大乘通論。而其中又有廣、中、略之別。亦即︰《百論》通破世出世一切邪,申世出世一切正教,故為通論之廣;《中論》但破大小二迷,申大小兩教,不破世間之迷,不申世間之教,故為通論之中;《十二門論》唯破執大之迷,唯申大乘之教,故為通論之略。

關於三論之各書,其立名原由,係《中論》依所詮中道之理;《百論》因全論之偈頌有百頌;《十二門論》全論設有十二門,故分別命名為《中論》、《百論》、《十二門論》。

在宗旨方面,三論於通論大小乘教時,謂大小乘皆欲彰顯道之不二,皆以無得正觀為宗,故三論亦以無得正觀為宗。但是由於三論各書的方便之用互有不同,因此,也另有所宗;亦即︰《中論》以二諦為宗,《十二門論》以境智為宗,《百論》以二智為宗。

《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書之所以合稱為「三論」,箇中原由,《三論玄義》曾以八義明之,即(大正45‧12c)︰
「一者,一一論各具三義︰(一)破邪、(二)顯正、(三)言教,以同具此三義故,合名三論。二者,三論具合方備三義,中論明所顯之理,百論破於邪執,十二門名為言教,以三義相成故名為三論。三者,中論為廣論,百論為次論,十二門為略論,三部具上中下三品故名三論。四者,一切經論凡有三種︰(一)但偈論,即是中論。(二)但長行論,所謂百論。(三)亦長行亦偈論,即十二門論。以三部互相開避而共相成。五者,此之三部同是大乘通論,故名三論。六者,此三部同顯不二實相,故名三論。七者,同是四依菩薩所造。八者,同是像末所作,但欲綱維大法也。」

〔參考資料〕 《三論玄義》;李世傑《三論宗綱要》。


三論宗

三論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此宗學說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部論為依據,所以稱為三論宗。這三部論都是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年間(399~415)所譯。他的門人僧肇、僧睿、道融、曇影、道生、僧導等傳弘講說,遂開創以三論立宗的端緒。關於此宗的學統,在印度是︰龍樹──提婆──羅睺羅──青目──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在中國是︰鳩摩羅什──僧肇……僧朗──僧詮──法朗──吉藏。

此宗的初祖龍樹,出世於佛涅槃後七百年間,他所著《中論偈》,是根據《般若經》,以「八不」之說為中心,多方面發揮宇宙萬法當體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之理。又著有《十二門論》,以十二門解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空之義。都是三論宗所正依。龍樹的弟子提婆,著《百論》,破斥一切有所得的邪計邪執,同為此宗所依的論典。其次,羅睺羅是龍樹同時人(見《中論疏》卷三),用常、樂、我、淨四德解釋八不,青目是印度梵志(見僧睿〈中論序〉),就《中論偈》作「長行」釋,發展了龍樹的學說。須利耶蘇摩,原是西域沙車國的王子,出家專弘大乘,嘗為鳩摩羅什說《阿耨達經》,闡明陰(即「蘊」)、界、入(即「處」)皆空無相的道理。鳩摩羅什,印度籍,生於龜茲,出家初學聲聞乘,後從須利耶蘇摩探究方等經典及《中》、《百》、《十二門》等論。自此弘闡性空的法門,多為學者所宗。姚秦時到長安,譯出經論,以關於般若性空的典籍為多,盛倡龍樹、提婆之學。僧肇,早年治老莊之學,出家後專究「方等」,又從羅什受業,助其譯經。著《般若無知論》等(後世稱彼等為《肇論》)。僧肇在羅什門下為解空第一(見吉藏〈百論序疏〉),故同門雖都盛弘三論,而只有僧肇一系始終保持純正的學說。僧肇所著《宗本義》及《不真空論》發揮諸法緣生性空之理,而確立了三論宗義。所以吉藏在〈百論序疏〉推尊他為「玄宗之始」,又在《中論疏》中舉山門義,常以什肇並稱。

什肇之學,原在北方流行,後得僧朗傳播,乃流入南方。僧朗,遼東人,劉宋時入關,研習三論,後來到江南,住在鍾山草堂,遇見隱士周顒,即授以所學,周顒因而著《三宗論》。當時,江南盛弘《成實》,三論的玄綱幾乎斷絕,僧朗到了江南,非難了成論大乘師,並破斥從來視三論與《成實》一致的舊說,使三論學重歸純粹。既而入攝山,遊於法度的門下,後來即繼承法度的棲霞寺法席。到了梁代,武帝很器重他,天監十一年(512),遣僧懷、慧令、智寂及僧詮等十人到攝山從他諮受三論大義,就中僧詮學有成就。嗣後數代相傳,遂有「攝嶺相承」的宗派。

僧詮的傳記不明,他從僧朗受學之後,始終隱居攝山,住在止觀寺,因而有山中師、止觀詮等稱號。他一生只講三論和《摩訶般若》,以為《中論》是《般若》的中心正解。著有《二諦章》,早已逸失,只吉藏所撰《二諦義》(卷上)中保存了他寥寥幾句,說明二諦是教,以見其學說的特點。

僧詮的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當時稱為詮公四友,各具獨到的智解。由於他們的宣揚而攝嶺三論之學越發恢宏。就中傳承學統而開闢後來一宗規模的是法朗。法朗,徐州沛郡人,二十一歲出家,初學禪、律、《成實》、《毗曇》,後來慕龍樹的學風,從僧詮受《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華嚴》、《大品》等經。陳武帝永定二年(558)奉敕入京住興皇寺。自此二十餘年相繼講《華嚴》、《大品》及四論各二十餘遍,聽眾常千餘人。他發揮無住無得的意義頗透闢,教化弘廣,其門人差不多遍於全國。知名的有二十五哲,而以慧哲、智炬、明法師、吉藏四人為最著。就中發揚攝嶺相承的學說而建成一大宗派的是吉藏。吉藏幼從法朗出家,便留在興皇受教。他依攝山諸師所傳關於羅什在關中,道朗在河西的舊說,發揮三論的思想,造詣漸深。三十歲時,法朗圓寂,其時正當陳末隋初,江南凌亂,僧徒紛散,許多寺廟都荒蕪了,他曾在各廢寺內廣搜文疏,瀏覽涉獵,見解因以大進。到隋朝平定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之後,他往會稽(今浙江紹興)住嘉祥寺,大開講筵,問道的人士常有千餘,後世因此尊稱為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受請住揚州慧日寺,後又移住長安日嚴寺。他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諸疏及《三論玄義》等著述,多半在這一時期寫成。後來唐高祖入長安,設置十大德管理僧務,吉藏也當其選。吉藏生平講三論一百多遍,並著《大乘玄論》、《二諦義》等。他發揚羅什、僧肇乃至僧詮、法朗一系的三論義學體系,從而完成三論一宗的大業。

吉藏門下有慧遠、智凱、碩法師等,而以慧遠為特出。慧遠繼吉藏之後,敷傳法化,後移住藍田(陜西藍田縣西)悟真寺,不時到長安宣講。智凱常在餘姚(今浙江餘姚縣)小龍泉寺講三論、《大品》,後到嘉祥寺講三論,四方的義學雲集,多到八百餘人。碩法師不見於僧傳,著有《中論疏》十二卷(已佚),《三論遊意義》一卷(現存)。吉藏的再傳弟子見於僧傳的,只有元康。相傳他出於碩法師門下,於唐太宗貞觀中(627~649)奉詔入長安安國寺講三論,造《三論疏》解釋中觀義,又撰《玄樞》二卷,總明三論的宗旨,均散佚。此外還著有《肇論疏》三卷,現存。

吉藏的門下,還有高麗‧慧灌,後來傳三論宗於日本,為第一傳。其弟子智藏也曾經到中國來研習三論,為第二傳。智藏的弟子道慈,來中國留學十八年,遍學法相、律、《成實》、《華嚴》、真言及三論,嘗入元康之室,其學說傳於日本,為第三傳。因之此宗在日本的奈良時代甚為流行。

和吉藏同時弘傳三論的還有和他同出法朗門下的慧均,著有《四論玄義》十卷,現存七卷。他的學說和吉藏稍有不同。又,吉藏的學統以外,在貞觀時代弘布三論的學者有慧因(智辯弟子)、慧暠、法敏、慧璿(三人都是法朗門下明法師的弟子)、靈睿(慧暠弟子)等。但三論宗吉藏一系,流行不久,即因天台宗、慈恩宗相繼盛行,而漸次衰微。

本宗所依典籍,以《大品般若經》為所依經,以《中》、《百》、《十二門》三論為所依論。《中論》(亦稱《中觀論》),頌本是龍樹所造,釋是青目所作,全論二十七品,依吉藏《中論疏》的分判,初〈觀因緣〉等二十五品,破斥大乘的迷失,闡明大乘的觀行;次〈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二品,破斥小乘的迷執,分辯小乘的觀行;後〈觀邪行品〉的末段,重明大乘的觀行,推功歸佛。《十二門論》頌本和釋都是龍樹所造。全論以觀因緣等十二門構成。依吉藏《論疏》的分析,初〈觀因緣〉等三門,明空門;次〈觀相〉等六門,明無相門;後〈觀作〉等三門,明無作門。由三解脫門成立空性實相之義,為中觀入門階梯。《百論》頌本是提婆所造,釋是婆藪所造。依吉藏《疏》的分析,全論十品,破邪顯正分為三章︰

(1)捨罪福品(第一)︰明捨罪捨福及能捨的空三相智,顯示佛的漸捨之教,屬於顯正。

(2)從破神品(第二)到破常品(第九)︰就中前一品破我明眾生空;次七品破法明法空,即正辨破邪。

(3)破空品(第十)︰即破無我,歸結畢竟空的境界。三論破顯各有重點,故兼辰本宗所依論典。

在判教方面,本宗以破一切有所得見為主旨,故說一切大小乘經同明一道,以無得正觀為宗(見《三論玄義》),並無淺深優劣。但因一代佛教,原為對治眾生的見執,因病授藥,眾生的機根不同,因而法門也有種種差別。如對二乘說《阿含經》,對菩薩說《華嚴經》等。由此本宗立二藏、三輪,以判一代佛教。二藏是《涅槃》、《智度》、《中觀》等經論所說聲聞藏、菩薩藏,亦即小乘及大乘︰如吉藏《法華遊意》(第四〈辨教意門〉)說(大正34‧644b)︰「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二者赴大機說稱為大乘。而佛滅度後,結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其次,為了防止二藏的教判墮於有所得,更依《法華經》〈信解品〉說三輪的教判。三輪是︰(1)根本法輪,即《華嚴經》;(2)枝末法輪,即從《華嚴》以後到《法華》之前一切大小乘經;(3)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佛初成道在華嚴會上純為菩薩說佛所證一因一果的一佛乘,是一代教法的根本,所以稱為根本法輪。但是薄福鈍根的機類,聞此一乘法門心生迷惑,所以於一佛乘分作三乘,而說諸小乘經乃至「方等」、「般若」等大乘經以陶鍊調理,四十餘年皆說此三乘之教,所以稱為枝末法輪。到了《法華》會中,根緣已經成熟,能夠接受一乘,於是會三乘的枝末歸於一乘的根本,稱為攝末歸本法輪。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性空的中道實相論。此說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等一切萬有只是眾多的因緣和合而生,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畢竟空無所得。但為引導眾生而用假名來說有,這就是中道。所以不離性空而緣生的諸法歷然可見,雖有假名仍是無得的中道實相。為了闡明這空無所得的道理,更立有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三種法義。

(1)破邪顯正︰依《三論玄義》說,三論的義旨,不出破邪顯正二途。破邪是破有所得,顯正是顯無所得。但此宗旨是破而不立,即只破斥顛倒虛妄,別無所有,故破邪也就是顯正。至於所破邪執,可概括為四種︰第一是外道,不明了人法二空道理而執著有實我實法,起種種邪見。第二是《毗曇》,雖已了達人空,而執著諸法實有。第三是《成實》,雖然了達人法二空,但仍沒有除去偏空的情見。第四是墮於有所得見的大乘,雖除偏空,仍執涅槃有得。又為令眾生體會這個無所得理,於無名相中強立名相,用真、俗二諦言教,來詮顯它。仍為顯明無所得空義。

(2)真俗二諦︰本宗從攝嶺、興皇以來,即以二諦為能說的言教。其典據是《中論》〈觀四諦品〉所說(大正30‧32c)︰「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百論》卷下〈破空品〉所說(大正30‧181c)︰「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此等均謂二諦乃為引導眾生而說,即為著空者依俗諦屆蔔,為執有者依真諦明空;令體會超越有、空言亡慮絕的諸法實相理,從而二諦不過是說法教化上的方便,這叫作言教二諦。但此宗以無所得空為主旨,所以說二諦是言教,亦只適時而用的假設,不許執此說而墮於有所得見。

(3)八不中道︰此宗更依《中論》(卷一)詳開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等八不法門以明二諦之義。這就是要從八方體會緣起性空的意義。本來分析種種邪執,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的四雙八計。其中生、滅、常、斷是時間的計執,一、異、來、出是空間的計執,這些計執都和捨離妄見戲論的中道實相背道而馳。而眾生都把它當作實在,以致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之中,輾轉迷執,不得出離。現在就對這些計執一一用「不」字來遮遣它,以顯無所得的中道實相。稱為八不中道,這是破邪,從而也就是顯正。

本宗依無所得理,說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實無成佛可得。但依假名門,也說迷悟和成與不成。這就是由於眾生根器有利鈍,惑障有厚薄,成佛也有遲速之義。利根眾生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可以頓得佛果。鈍根眾生三大阿僧祇劫積集萬行,經過五十一位而到妙覺。但從一念不礙三祇來看,亦可說念劫融即,利鈍平等。總之,此宗雖立五十一位,而其本意卻是眾生本有佛果覺體,因被客塵煩惱所蔽,所以流轉生死,只要拂除客塵,湛然寂靜,本有的覺體即宛爾而顯。(黃懺華)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三論宗〉

(一)三論宗思想的淵源
隋代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破佛的政策,而重新提倡佛教。在隋一代四十多年時間,佛教重新抬頭的狀況是相當厲害的。新造的寺院達到三千九百餘所,重新度僧二十三萬六千餘人,寫經和修補舊經六百五十八藏,造像十一萬軀(見《法苑珠林》卷一百)。但對於佛學有影響的,卻是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教學系統的一件事。這是在當時流行的學派中,選出著名的學者,集中於通都大邑,分為五眾(五個集團),每眾立一眾主,負擔教學責任。開皇十六、七年間,長安五眾的眾主可考的是︰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此中地論是宗《華嚴經》,大論即《智度論》,是宗《大品般若經》的)。從這上面可以看出當時學風轉移的趨勢。隋代以前,佛學界曾經有過輕經重論以致混同大小乘的情況(這可參考周顒〈鈔成實論序〉),五眾一立,就矯正了這種偏失,同時也使它們互相接觸,參酌義理,自然得著折衷的結論。另一方面,當時新興的學說,像南方真諦所說而由曇遷北傳的《攝論》,北方羅什所說而由僧朗南傳的三論等,都沒有來得及立為學宗,但因為受了國家重視其他學說的刺激,也都很快地發展起來,吸取時論優點,而另成獨立的派別。

原來大乘佛學的初傳中國,是以《般若經》一類理論為基礎的,經過鳩摩羅什的翻譯宏通,一轉而有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說法。般若理論強調宇宙萬法的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而三論的立說則更發揚了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精神。羅什的時代恰當亂世,後來他的學說傳承不大明瞭,不過傳承的正宗在於僧叡、僧肇等系是無疑的。僧叡一系初傳僧導,再傳曇濟,就不再專講三論,而兼宏《成實》(舊說曇濟得法於道生,傳法於道朗,再傳僧詮,這都錯誤,不可信)。這大概因為三論的止觀方法難詳(例如三論裏有關止觀的《中論》〈觀法品〉就因翻譯的文義凌亂而無法運用),不如《成實論》所說的次第可據,所以開了個方便,就用《成實》來作中觀的階梯。但一經提倡,人們便不能很好地辨別學說性質的大小、權實,反成為喧賓奪主的情勢。倒是僧肇一系,雖不甚發達,卻保持了理論上的純粹性。他們的重要思想,像「性空自虛」、「立處皆真」等(詳見僧肇《不真空論》),都由遼東僧朗在北方得著傳授,劉宋末年來到江南,其後依止法度住在攝山(棲霞山),傳法僧詮,保存未失。詮門多才,著名的有「四友」,各各具有獨到之處。其中思辯俱優的上首是四句朗(法朗),次為領悟辯(智辯),三為文章勇(慧勇),四為得意布(慧布)。就由這些人大弘其說而構成一個規模。它的特點是︰(一)離開了《成實》的夾雜思想,成功純粹的三論學;(二)溝通了《涅槃》、《法華》等大乘經典的思想;(三)建立了不著兩邊也就是辯證的思想方法;(四)發揮了不真空(假名即空)的中道思想。這樣便為三論宗開創奠定了基礎。

(二)創宗者吉藏
三論的學說傳到吉藏,便打開了局面,成為一大宗派。吉藏是安息僑民,梁武帝太清三年(549)生於金陵,那時恰巧真諦在金陵,吉藏的父親攜去謁見,真諦便給他取名吉藏。他又時常跟著父親去聽興皇寺法朗的講說,很能領悟,七歲,便從朗出家,一直留在那裏受教。十九歲,他的學問就有了成就,替法朗複講,發揮辯才,博得大眾的佩服。隋朝取得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以後,他曾移住會稽的嘉祥寺一個時期,因此後人也稱他做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初年,他受請到北方,住在長安日嚴寺。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三論的註疏(《中論疏》是仁壽二年所出,《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業四年出),創立了三論宗。唐初武德年間,僧制腐敗,唐高祖在長安設立十大德來綱維僧眾,吉藏也在當選之列。但不久,武德六年(623),他便死了,享年七十五歲。

綜合吉藏的一生來看,他從小(七歲到十九歲)即在義學爭論的環境中成長,所以養成一種好辯的脾氣。當他創宗的時期(大業四年前後),對於一代的地持論師、十地論師、攝論師諸家,都是毫不容情地縱橫破斥。又和當時全國五眾的第一摩訶衍匠且是三國論師(曾受過齊、梁、周三代尊崇的)的僧粲公開辯論了幾天,數番往復,終於取得了勝利。另一方面,由於他很早就顯露頭角,經常受著皇室的禮遇,便又養成他的驕慢性格。他對信徒,很能因物開剖,所以財施填積,凡有所營,無不成就。卻是在小節上,任性不拘,所以後人批評他是愛狎風流,貞素所譏。臨終,他還作了篇文章︰〈死不怖論〉才死。另外,他生當世亂極烈的時候,很多寺院都荒廢了,他帶著人到處去搜羅文疏寫本,積滿了三間屋子,所以他目學(瀏覽涉獵)的長處,是過人的。他的著書徵引廣博,如《百論疏》裏引到的僧叡〈成實論序〉,保存了有關馬鳴、龍樹年代的珍貴資料,就是當時佚文重被發現之一例。吉藏有了這樣特殊的憑藉,又有犀利的見解,他創宗的議論表現於各種著述中,會縱橫自在獨步當時,並不是偶然的。

三論宗由吉藏開創以後,幫他恢宏的有他同門的慧均和弟子慧遠。他門下知名的還有智拔、智凱、智命等。又有碩法師,傳元康,再傳道慈,成為日本三論宗的正傳。但是三論宗在中國因為天台、慈恩各宗和它相競,不久就漸趨衰微,反不如日本流傳的久遠。

(三)宗本義的二諦說
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中觀一系。到後來,印度中觀系學說的特點,表現在用「二諦」(對於真理的一種相對的說法)為中心來組織一切理論(見義淨《金剛經論釋》附錄贊述),但是中國的三論宗在開創時就已特別發揮到這層義理。這一方面由於吉藏見解的深刻,另一方面也是受了那時江左流行的成實師學說刺激而然。成實的議論是介乎大小乘之間,它不僅主張人空,還主張法空,而以滅卻假名、法、空三種心為究竟,這是一般小乘學說(從前譯傳到中國來的)裏所不曾見到的。它又強調「中道」理論,對於宇宙萬象的法體有無、假實,不作定說,卻主張離了這些邊見歸於中道,這又是一般小乘學說所不能企及的。作為這些義理的根本,成實師卻提出了對於二諦的相對看法即是「二諦」的論門(參照《成實論》卷二〈論門品〉)。因此,在成實學說最流行時期的梁代,有關二諦的解釋非常複雜,像梁‧昭明太子辯證二諦義,答覆二十二家的問題,可見一斑(參照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一)。在那些二諦說中間,最重要的要算當時的三大家──莊嚴僧旻、開善智藏、龍光道綽所說了(其先還有光宅法雲一家,因為他的《法華義疏》特別流行,信奉他成實說的反而減少了,所以不再舉他)。三大家都主張《成實論》通於大乘,正是那一時代的成實師代表人物。他們看二諦是可以相即(或者說統一)的。不過,如何相即,三家的看法並不一致。莊嚴主張互為說,二諦互為其體,也就是說真假兩諦體一而用二,所以這種相即是不異的即。開善主張中道說,以為二諦同出一源,同以不二中道為體;這也就是說各各與中道相即,所以他們講的即是即是的即。龍光的主張又不同,他作異體說,以為二諦相待、相依,這樣來構成它們的相即,這種即實際是不離的即。在三論宗看來,這些說法都不正確。其初,不管他們說的是同體或異體,但都承認有個實體存在,這就成為「性實」的說法,而根本和「性空」的精神相反。其次,他們所謂真諦和俗諦,完全在境界或道理上分別,而境界和道理上說真說俗便會分出界畔,根本談不到純粹的相即。這是三論宗對於那些說法的總批評。

那末,二諦應該怎樣解釋呢﹖據三論宗講這應看成因緣相待而有的分別,所以只有假名,並無實體。這又應看作是對機立說而屬於言教方面的事。這就和成實師偏說境理的議論相反了。如問,三論宗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第一,《中論》〈觀四諦品〉有這樣兩個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由此可見二諦完全是屬於言教形式的。至於怎樣為諦﹖諦是實在。說法雖異,而所對不同,不妨都成真實。所以青目解釋這兩頌說,世俗諦明虛妄法,但對於世間是實在,第一義諦明法空,但對於聖人是實在。《中論》的說法如此,另外《百論》的說法也是如此。《百論》的〈破空品〉說︰「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這些即是三論宗二諦理論的根據。由此,三論宗的二諦說裏有「於諦」的名目,這指於世間為實,於聖人為實,由所對成諦而言。又有「教諦」的名目,這指依所對說真實的言教才屬諦的當體而言(有關二諦的各種理論,詳見吉藏《二諦章》)。總之,三論宗是要用對緣假說的二諦方便來顯示諸法實相的無礙、性空,所以,對於以境理為諦的偏見來說言教的諦,其實並不執定言教(有這一層,便和廣州大亮法師所說決定以言教為諦的不同)。另外,顯示方便,雖用相待的二門,而所顯的實相終歸於不二(有這一層,便和成實諸師勉強用相即的說法統一二諦的又不同)。這些都是三論宗說二諦的旨趣。

(四)判教和中觀
三論宗在判教和觀行方面,也是依據言教二諦和實相無得的論點立說的。這一宗看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並無高下。因為言教是應病與藥,各有所適,既然都能治病,也就沒有價值的不同了。這可以說,到了究竟,顯理無二,免於有得,和他們無得的主張是極符合的。從另一方面看,佛說的言教,既然各於所對是實,就不妨加以區別,而有二藏(菩薩藏和聲聞藏也就是大乘和小乘)。有時還可以分判為三輪︰第一,根本法輪是佛最初所說的《華嚴》,此經談一因一果,舉出一乘為根本。其次,由於根本說法不能普遍適用,便有大小乘各種經典,由一乘開而為三乘,這是枝末法輪。第三,究竟法輪是佛最後之說,即《法華》、《涅槃》的會三乘歸於一乘。這樣的解釋,把當時流行的重要思想像《十地》、《法華》、《涅槃》,乃至《大品》、《維摩》等都融攝無遺,不過依然貫徹了言教平等的精神。特別是以《大品》對《法華》等來說,當時的成實論師和十地論師們也嘗有意地予以抑揚的批評。像成實論師以四時或五時來判教,將《大品》等般若看成第二時,十地論師以三宗或四宗來判教,又將《大品》作為第二宗捨相教,而三論則屬於第三不真宗。總歸一句話,般若、三論都是不究竟的。三論宗完全不這樣看。他們以為,各種大乘所說無不歸於究竟,只是義理有正明,有傍明。像《般若》廣破有所得,正明無依無得,佛性、一乘等義都屬傍明。《法華》正明一因一果的一乘,而無所得和佛性都歸傍義。同樣地,《涅槃》正明佛性常住,而傍及一乘和無得。並且這些經對機不同,還有意地互相開闢,這就無礙於它們的會歸一趣,等無高下了。由此可見,三論宗的判教和一般從抬高自宗地位出發的完全不同。

再說觀行,三論宗以證得中道為標準,建立「中觀」法門,而入手處便採取《中論》篇首緣起頌所說的「八不」看法。這是要從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方面去體會緣起的意義,從而認清諸緣起法的實際,在離染趨淨的過程裏能正確地運用它們,以達到究竟。「八不」的看法可以有種種安排,扼要地說,不外於五句、三式,也就是聯繫著二諦、中道來作區別。所謂五句;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俗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設的生滅看為俗諦中道(三句),從假設的不生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明中道(五句)。這裏面的三句中道還可以詳細些說,生滅都是因緣假名,所以說生,生而不起,說滅,滅而不失,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俗諦中道。和俗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不生滅也非不生滅,這是真諦中道。有為俗諦假說生滅,空性真諦不生不滅,兩者不離,生滅而不生滅,不生滅而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明中道。如此解釋,也是和成實論師們執有實理來說三種中道是判然兩途的。至於所謂三式︰若其先著重有實法,空實而成假,這是第一式。並假亦空,是第二式。不待空空而即假成空,是第三式。這又和當時周顒所傳的「不空假名」、「空假名」、「不真空」三宗的說法相當。最後所說即假成空或者不真空,即《肇論》所說「立處皆真」,這原是關河正傳(指羅什在關中提倡的正義),三論宗的中觀法門講到究竟處,當然會歸結到這上面的。

(五)歸於無得的方法論
三論宗用來思辨和批評一切的,是「破而不立」的方法,他們不留一點執著為他人所破。這樣歸於無得的方法乃淵源於印度中觀的理論。龍樹《中論》第四品末尾有兩個頌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頌文的大意是,在以空無自性為根據的這一大前提下,儘管立論爭辯時所舉不能概括淨盡,但意之所至,無不包含,再不會有例外來作為反對的論證。這正同《廣百論》所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所以青目解釋《中論》那兩個頌,用總結的口氣說,這是依據空性解說一切的樞紐。三論宗的破而不立,正符合這層意思。或者有人疑惑,假使破了他宗而自無所立,豈不是落空了嗎﹖這也不然。因為破邪即是顯正,邪執若盡,當然正義會完全顯露。所以三論宗雖不主張破外有立,但於邪正的區別卻極嚴格。這裏所謂邪執,從外學、小乘到大乘,凡到了最後主張有少分所得的,一概歸在其中。就中國一方面言,外學最重要的是道家(這對佛家而說為最要),小乘是當時的毗曇、成實,大乘即地論、攝論、地持諸師。依著吉藏的《三論玄義》所說,一切有得的議論大都從本體論方面立說。如道家之說「太虛」為萬有本源,意謂以無為本,有生於無,此即「本無論」。極至大乘地論攝論諸師說有「真心」、「藏識」,亦復同於實體。由三論家看來,這些議論分別都屬假名,其實無得。再講「正義」,有人法兩部分。依人而說正,是出自龍樹所說,龍樹創興大乘是最契合佛意的。依法而說正,內外俱冥(內外議論概不滯著),大小同寂(大小乘說也無偏執),這才能符合正理,發起正觀,滅除戲論斷卻苦輪,而達到佛家理想的境地。如此立說,當然是極端發揮般若無所得的義理的。

無所得,就執著的對象自性不實而言,它與無塵(即唯識無實所緣)很相似。當時主張無塵學說的,有新起的攝論師。《攝論》為真諦晚年在嶺南很用心的一部譯籍,經過他的解說、宏揚,弟子輩像僧宗、慧愷等,都能完全瞭解論意,並曾到建康一帶地方傳播,但被厄於成實、三論諸師,其說不行。一直到了隋初,曇遷躲避北周法難來南方,從桂州刺史蔣君的家裏得著傳授,後應隋文帝的召請,住在長安大興善寺,開始講傳此論。當時的人以為創聞,一班耆宿大德如慧遠(六十五歲)、慧藏(六十六歲)、僧休、寶鉦、洪遵(五十八歲)、以至高年的曇延(七十二歲)都在那裏橫經稟義,真屬盛極一時,因此北方《攝論》的學說非常流行。至大業初年,吉藏也到了長安,他想和在江左一樣,用三論來壓制《攝論》,於是雙方思想起了衝突。特別是三論主張無得,好像類似《攝論》的無塵,關於這一層更不能不嚴格地表示態度,避免混同。因此,吉藏作《百論疏》,在〈破塵〉一品的前面加上個通論,名為「破塵品要觀」。大意說,塵(意識的對象)由想立,三論的正觀是破想不破法,想息而法亡。這和小乘的析塵觀以為對象是從鄰虛(即極微)所合成的不同,也和大乘的唯識觀說塵由識現的不同。因為小乘看塵是實在的,大乘看識是實在的,一概歸於有所得,完全和三論的基本理論相反。至於大乘唯識觀的觀塵觀識,顯然有先後次第,這和三論的主張塵識同時破斥也屬兩途。所以,三論宗對於攝論師說的批評是,一往之談,未得究竟。這樣算是很扼要地劃清了兩家學說的界限。

(六)典據方面的略評
三論宗學說的要點,前面已經列舉,現在從典據和思想兩方面分別略加批評。在典據上,三論宗是反對成實和攝論師而主張歸於無所得的。《成實》一論,性質比較特別。依照玄暢替《成實》作者訶梨跋摩(師子鎧)所做的傳記說,跋摩先研究了《迦旃論》(即迦旃延尼子所著《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宗旨,以為都是枝末之談,無關教化的本源,於是去跟僧祇部論師尋究根本,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而著成這部論書。這說明《成實》思想的來源在於僧祇。從律家所傳的源流看,僧祇原屬一類的分別說部,並非單純的大眾部。分別說的理論在印度本土沒有盛行,只流佈於錫蘭。所以後來從印度本土傳播的大小乘典籍都沒有《成實》思想的痕跡,而我國學者也始終不能明白它的真相,甚至有人還認它為大乘之說。現在用錫蘭方面的文獻資料,比較並按實《成實》所說的義理,先舉滅三心為滅諦一義而言,分別說部原來主張有有情空和行空(這些等於別處所說我空和法空);諸蘊上面沒有所謂有情這一法相是有情空,進而諸蘊亦不成有為相是行空,因為在滅定和無餘涅槃的狀態中諸蘊也是不存在的。這些恰恰是成實家所說滅三心的註腳。說沒有有情即滅假名心,說諸蘊不成有為法即滅法心,滅了有為入無餘涅槃,就連空心也沒有了。分別說部雖未明說滅空心,但含有這樣的意思是可以推論到的。因此,小乘的學說裏不但有我空,也有法空,只是它的究竟趨於斷滅而已。中國當時的學者因為看到地論、攝論等說小乘不知法空,所以誤會《成實論》通於大乘。惟有吉藏依據三論的思想論斷《成實》決定是小乘之說。雖然《成實》也談到無得是究竟,但是先有有情、法、空三者之可得,而後歸趨於無。大乘不然,始終以無所得作方便,根本和小乘是兩途。關於這些議論,我們從典據上刊定,吉藏的見解完全正確。

其次,三論宗主張二諦應從言教方面說,而不可依境理分判。《中論》、《百論》,自然是這種說法的依據,如果比較《成實》所談,它的實際意義益能顯露。《成實論》裏,也嘗從言教一方面說二諦,像〈十號品〉說︰「佛有二種語法,一依世諦,一依第一義諦,如來依此二諦說故所言皆實。又佛不說世諦是第一義諦,不說第一義諦是世諦,是故二言皆不相違。」這些是講,二諦各別當理,而不相混雜。要問,什麼是世諦﹖什麼是第一義諦﹖《成實論》〈論門品〉說︰「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門故說有我,第一義門皆說空無。」現在推究《成實》這樣思想的來源,也在分別說部的主張裏。如錫蘭所傳《論事》的〈大品〉第一章說,佛有二種說法,一為俗說,一為真說。如說有情、天、梵等名相,都屬俗說,如說無常等、蘊處界等、念住等,則屬真說。有些人可從真說得益,那末,就為他們先真而後俗;假使能由俗得益,就為他們先俗而後真。不管說俗或說真,都是真實。第一種真實稱為「假設言說諦」,它的內容是一般世間所承認的尋常道理;第二種真實稱為「真實言說諦」,它的內容是諸法的如是相。這些話,正可用來解釋《成實》的二諦說,並還看得出《成實》二諦所詮的是二。更進一層,也可以明白三論宗以言教分別二諦,實際和《成實》不同,它所詮的卻是一事,故說不從境理方面立論,只有解釋義理的方式才分別得出真俗。因此,三論宗對於《中論》裏有名的「三是偈」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作這樣的說明︰第一句解釋假有即是俗諦,第二句解釋真無即是第一義諦,這兩種都是言說,都是假設方便,方便即中道,因為中道要由方便才能悟入的。三論宗如此解釋,典據上也算大體正確,不過關於假名一層說得還不透徹。偈文裏的假名原作「取因施設」,取即是受(感覺),由根和境相對而有所見聞覺知皆謂之受,以受為因的施設相當於認識論上面的表象,由此進一步發展才有概念。三是偈的第一句泛指一切事物,第二句說無實性,第三句說只有假象。無實和假象兩義相反而相成,這正是中觀的宗旨所在,而三論宗那樣解釋卻將它遺漏了,未免是種缺點。

最後,三論宗針對著攝論師說破想不破法,舉陽燄水想作譬喻,以為渴鹿見到陽燄誤認為水,其實只有水想,而水的幻象如能去掉,顛倒分別就可消滅,因為能分別和所分別原是一同起息,用不著像攝論家那樣講唯識無境而去境存識的。這一種說法,我們從《攝論》的本意上看,並不十分符合。攝論師真正的唯識說原將唯識覺看成境界覺一樣,也是勢在必去的。他們嘗說,這像暗中見繩,顯現像蛇,蛇覺去了之後,繩覺也應消滅,因為繩子從好多細縷合成,同樣的不實在,所以攝論師對識並不保留。並且識所緣的境界也不像三論宗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可以和想一同消滅。就以像水的陽燄來說吧,水雖不真實,但在空氣裏,有那種動搖不定的光景,決非息了水想就會不存在的。關於這一層,本應有個交代,而三論宗忽略了,所以他們那種說法並不完備。這些是從典據方面對三論宗所作的略評。

(七)思想方面的略評
其次,講三論宗的思想怎樣從舊的思想發展而成,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它是直接淵源於僧肇「不真空」的學說的。不真空意謂假空相即,所以會將真俗二諦說成同緣一境,又會發生去想存真以及除分別即顯實相等等的說法,這些都可看成思想上自然的開展。不過,大乘佛學的真正精神不但在去想除分別,而應該反轉來依據無所得的實相更有所為,所以說認識實相只是方便尚非究竟。三論宗的思想並沒有重視這一層,就像他們解說假名,僅僅泛指「名假」(《般若經》所說三假之一),至於實證以後運用假名來說教的「善權假」或「教授假」(也是三假之一)卻沒有特別提出,以致有時否定概念(即名字)的作用而趨向消極,說到實相常強調離言忘慮,在實踐上也專向這一邊推進(其詳見「破塵品要觀」),不免有些偏失。

再講到有關那一時代社會意識的反映,當三論宗思想醞釀的時候,北方佛教學者間本有一種改革佛教的要求,因為佛教傳來中國,表面為大乘理論,而實際不脫小乘行徑,一向是退隱的、山林的。道教興起之後,找到這一弱點,對佛教痛加攻擊,以為佛教破壞身、家、國,可稱三破。另一方面,由於佛教得著世俗大眾的信仰,經濟上逐漸構成寺院地主的形態,又為逃避國家賦稅的處所,就會影響到一般社會經濟。所以北周的當政者武帝由於衛元嵩的提議,發生改革佛教的念頭,主張「一切皆道」,即謂真正的道無處不在,並不必拘泥出家的形式。換句話說,他就是要藉口提倡大乘的精神來推翻佛教當時的制度。這件事經過七年的爭論(從北周‧天和元年到建德三年,即567~574),最後決定實行毀像焚經,使僧尼還俗,算是中國佛教史上第二次的破佛(當時表面上連道教一齊廢棄,但另立「通道觀」,以道教徒主持它,而收容蓄髮的菩薩僧)。又過三年到建德六年(577),北周滅了北齊,連北齊的佛教一併破壞,當時還俗的僧人多至三百餘萬。這一事件發展至此可說達於頂點,影響所及,不能不激起當時佛教徒對於現實改變看法,因之佛家學說中的實相觀念,曾在各大家的思想上有再加認識的共同趨勢。不過,三論宗對這一點,依舊走了消極的道路。這應該是,吉藏本人置身江南,對於北方法難並沒有痛切的感覺,而越時不久,隋朝又統治了全國,重新提倡佛教,恢復了寺院原來在社會經濟上的地位,這樣很容易使人感覺現實是可以維持舊狀,而對於實相的解釋不期然就偏向保守了(像「立處皆真」的理論每每會被誤解為存在的都有價值,這就便於主張維持現狀的有所藉口,而佛學裏一些從虛妄評價上不承認現狀的積極思想,如當時攝論師所傳播的,反而處處遭受壓制不得發揚了)。由這上面,我們也可理會三論宗思想短長之一斑。

〔參考資料〕 《三論宗之發展及其思想》、《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7}、{48});《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3});大容譯《古三論宗的傳承》(諦觀雜誌第五、六期);平井俊榮著‧許明銀譯《中國三論宗的歷史性格》(諦觀雜誌第三十~三十三期);前田慧雲《三論宗綱要》;《中國般若思想史研究──吉藏と三論學派》;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丸山孝雄《法華教學研究序說──吉藏における受容と展開》;Richard H. 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九部經

釋尊之教法最初被結集時之九種類型。又稱九分教或九部法。

關於九部的名稱,南北方佛教所傳頗有不同︰

(1)據巴利《善見律毗婆沙註》及《長部經註》所載,以修多羅(sutta)、祇夜(geyya)、受記(veyyākaraṇa)、伽陀(gāthā)、優陀那(udāna)、伊帝目多迦(itivuttaka)、闍陀伽(jātaka)、毗佛略(vedalla)、阿浮陀達磨(abbhutadhamma)等為九部。《大般涅槃經》卷三所出亦同。

(2)《大集法門經》卷上則除去優陀那,加上緣起(nidāna),而以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等為九部。

(3)《法華經》卷一〈方便品〉除去受記、優陀那、毗佛略,加上因緣(nidāna)、譬喻(avadāna)、優波提舍(upadeśa );而以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譬喻、祇夜、優波提舍為九部。

(4)《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又除去闍多伽,加上尼陀那(nidāna),而以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語經、斐肥儸、未曾有經為九部。

其中,涅槃九部古來即被稱為「大乘九部」,法華九部則被稱為「小乘九部」。

關於《涅槃》除去十二部經之因緣、譬喻及論議三者,《法華》除去其中受記、自說及方廣三者,慧遠《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云(大正37‧661c)︰
「或大乘、小乘各說九部,如法華說,小乘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說及與方廣,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說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法淺易諮,故無自說,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乘法中略無因緣、譬喻、論義,故但有九,大乘眾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緣、譬喻、論義,方始悟解,是以略無。」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 (摘錄)

「九分」與「十二分教」,上來已分別的加以論究;現在,再作一綜合的說明。

先有「九分教」,後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發達成立,可分為三個階段。《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學著),作這樣的結論,確是非常難得的見解!然研究起來,「修多羅」與「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論作為四階段去說明。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從聖典分類學的觀點,而先後成立的。在聖典的成立過程中,分教的名義與內容,都有變化的可能。如「修多羅」與「祇夜」,為原始結集的分類,當時是有確切的部類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時,「十二分教」成立時,後代論師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聲聞三藏;大小乘三藏)而進行解說(分配)時,原始的意義,不足應用,於是解說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義與內容,要從成立的過程中去說明。而前階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後一階段,意義就有所調整(全體協調)。這應從其所以演變而加以說明,作為自然合理的演化。後代論師的解說,也許不合分教的本義,也應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適應。

分教的一一意義與內容,是不能從聖典自身而求得解決的。如「修多羅」、「祇夜」、「方廣」等,在聖典自身──文句中,並沒有明文可證。所以對「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解說,不能不依賴於傳承中的古說。古說,作為研究的線索;依著去研究,對分教的古義,及演化中的情況,才能逐漸明白出來。在現存的多種古說中,《大毗婆沙論》所說,說一切有部論師的傳承,比較的近於古意。《大毗婆沙論》的成立,雖在西元二世紀。而對分教的解說,傳承古說,而不是面對當時的全部聖典。如沒有將阿毗達磨論,作為十二分教的內容,比起其他古說,就顯得難能可貴了!

第一︰「修多羅」是結集義,為原始結集的通稱。結集後不久,由於文體的類別,分化為二︰稱長行部分為「修多羅」,大致與《雜阿含經》的「蘊誦」、「六處誦」、「因誦」、「道品誦」相當。稱偈頌部分為「祇夜」,與「八眾誦」相當。這是「相應教」的核心,原始結集部分。

第二︰此後,傳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結集的教法(與律),為最高準繩,而共同論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羅」與「祇夜」外,又有長行與偈頌,集出流行。長行部分,以分別、解答為主,稱為「記說」。這是對於「修多羅」及「祇夜」(通稱),以分別或解答方式,而闡明佛法的意義。在問答、分別中,顯示、決了深祕教證(佛法本質問題)的特性,逐漸表達出來。這一部分,附編於「相應教」中,與《雜阿含經》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分相當。《雜阿含經》集三部分而成,與「九分教」中的「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這所以雜阿笈摩,被稱為「一切事相應教」的根本。當時,不屬於(原始)結集的偈頌,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傳於邊地(如第一章所說),通俗而易於傳誦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稱為「祇夜」,為了與「相應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別,而被稱為「伽陀」、「優陀那」。「優陀那」是以感興語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頌,宣說法要(除「祇夜」、「優陀那」以外)的通稱。從古代的傳誦來說,大致與《小部》、《經集》中的〈義品〉、〈波羅延拏品〉、〈蛇經〉、〈陀尼耶經〉、〈犀角經〉、〈牟尼偈〉等相當。這類傳誦廣而影響大的法偈,當時已有類集(與現存的當然有多少距離),但始終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應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於形式的分類,內容是重於法義的。此後,聖典又不斷集出。內容方面,承分別、解答──「記說」的風格,而又多為事的敘述。所以不只是形式的分類,而更為內容的分類。在這一階段中,有「本事」、「本生」、「方廣」、「希法」的成立。「本事」,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只是傳聞的佛說如是。或集出傳聞如是的法義,成「如是語」;或集出傳聞如是的先賢的善行盛德,名為「本事」。「本生」,是於傳說的先賢盛德。(「本事」)中,指為佛的前生;而在「波羅提木叉分別」成立中,佛與弟子的前生事,也傳說集出。對「本事」而說,「本事」是直說過去事,「本生」是結合過去人事與現在人事,而成前後因果系。廣分別與廣問答,實是「記說」的延續。所以廣問答的《滿月大經》、《帝釋所問經》、《六淨經》;廣分別體的《梵網經》、《沙門果經》等,在聖典自身,都是稱為「記說」的。然法義的闡述更廣,成為更有體系的說明,與舊有的「記說」,不大相合,所以成為「方廣」一分。銅鍱部學者,專重形式,別稱廣問答經為「毗陀羅」,是不足以說明聖典集成過程中的時代傾向。還有,佛及聖弟子所有的希有功德(依事實而表現出來),也成立「希法」一分。「方廣」是深廣義,「希法」是奇特事,形成一對。這四分,約契經說,都是篇幅較長,被編入《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的。到此,九分教成立,也就是依固有的「相應教」,更集為「長」、「中」、「增一」,而完成四部、四阿含以前的情形。

還有值得說到的,聖典有了新的特色,也就有了新的分教。但在集成過程中,新形的聖典而外,與固有聖典,性質與形式相類似的,也是不在少數的。這些,或增編於固有的(分教)部類中,或沒有編入。沒有編入的,也以形式及性質的近似,而被稱為「修多羅」等。這樣,「修多羅」等漸成為分教的通稱,而不再局限於固有的部類了。所以當「本事」等會編而成「長」、「中」、「增一」時,內容是不只是這四分的,這是一點。「如是語」的成立,說明當時有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契經。當「如是語」的集成中止,或略去「序說」、「結說」,而失去「如是語」的特性時,長行與重頌相結合的體裁,是被稱為「祇夜」的;重頌體,成為「祇夜」的新意義。上面說到,《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而稱重頌為「即說祇夜言」。「如是語」(重頌)──被稱為「祇夜」,應該是九分教成立以後的事,這是第二點。

第四︰九分教成立,四部、四阿含也不久就集成了。九分教的次第成立,是重於「法」的。當原始結集時,屬於「律」的,有波羅提木叉經的集成,也稱為「修多羅」。到四部、四阿含集成前後,「波羅提木叉分別」(「經分別」)也大體完成。這是部派沒有分化,九分教的時代;推定為第二結集時代。此後,部派分化了。在上座部沒有再分化──分為分別說部,與分別說部分離後的上座部的時代,律部的集成;論部的成立︰三藏聖典的實際情況,已不是九分教所能該攝。於是成立「因緣」、「譬喻」、「論議」──三分,完成十二分教的最後定論。

「因緣」,是制戒(學處、軌則)因緣,是出於「波羅提木叉分別」及「犍度」部的。以制戒的「因緣」為例,而宣說經、偈的事緣,也被稱為「因緣」。「譬喻」是光輝的事迹。《長阿含》的〈大本經〉、《中阿含》的〈說本經〉、〈長壽王本起經〉,都是「譬喻」,但當時還沒有成立為「譬喻」一分。等到律部中,佛與弟子的事迹,詳廣的敘述出來。(制戒)「因緣」的意味淡,而「譬喻」的意義增強,「譬喻」也就成為一分。「因緣」與「譬喻」,都通於契經,而實屬於毗奈耶的。在九分教時代,「阿毗達磨」、「摩呾理迦」(還有被稱為「毗陀羅」的廣分別),已有獨立的特殊形式。四阿含集成後,更被重視起來。上座部論書的最早形成,是「經分別」;這是「論議」(「優波提舍」是經的分別解說)成為一分的實際內容。《大毗婆沙論》對後三分的解說,始終以經、律為主,所以取「共同論議」、「共同解說」的經說為「論議」。

「十二分教」的成立,後三分與九分教的結合,次第上形成分別說系,說一切有部系──二大流。分別說部系,以「優陀那」及「因緣」為次第,而以「譬喻」、「論議」為末後二分。這似乎表示了,「譬喻」與「論議」是後起的,「因緣」早已存在。「波羅提木叉分別」的「因緣」,的確是與「九分教」的時代相當的(但成為分教之一,卻在其後)。說一切有部系,將「因緣」、「譬喻」,列於前面,而成「尼陀那」、「阿波陀那」、「本事」、「本生」的次第。這四分的結合在一起,表示「譬喻」的早已存在,而四分同為敘事的部分。這四分的原始差別是︰「因緣」與「譬喻」是現前事;「本事」與「本生」是過去事。「論議」始終為最後一分,也就是末後成立的一分。

佛教聖典的部類學,以「十二分教」為定論。大乘經典的集成,大都以「方廣」為名,而被攝屬於「方廣」分的。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一;《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大乘玄論》卷五;《妙經文句私志記》卷十二;《印度哲學研究》卷二;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八吉祥經

稱說東方八佛名號的經典。此經在漢譯中先後有六種譯本︰第一是吳‧支謙於黃武二年至建興二年(223~253)譯《八吉祥神咒經》一卷,或略無「神」字。第二是西晉‧竺法護於泰始至建興中(265~316)譯《八陽神咒經》一卷,或略稱《八陽經》。第三是劉宋‧求那跋陀羅於元嘉二十九年(452)譯《八吉祥經》一卷。第四是梁‧僧伽婆羅於天監二年至普通元年(503~520)譯《八吉祥經》一卷。第五是元魏‧瞿曇般若流支於興和四年(542)譯《八部佛名經》一卷。第六是隋‧闍那崛多於開皇六年(586)譯《八佛名號經》一卷。以上六種譯本除劉宋譯本缺佚外,餘均存。

上述現存各種譯本雖同說東方去此過一恒沙、二恒沙、三恒沙、四恒沙、五恒沙、六恒沙、七恒沙、八恒沙的世界、佛的名號和持誦此諸佛名號並此經的利益,但是各經所舉的世界和佛的名稱卻不相同。經末敘持經利益的長行和重頌,文義都不相同,釋迦說經的地處也不同,吳譯和西晉譯稱是在耆闍崛山中說的,魏譯稱是在維耶離奈女園中說的,梁譯和隋譯稱是在祇樹給孤獨園說的。從說經因緣來看,吳、晉、梁、隋譯都是佛告舍利弗或答舍利弗問說的,魏譯是佛對善作長者子說的。因此歷代各經錄著錄諸經,或說是單本一譯,或說是同本異譯,未曾一致。

在藏文《甘珠爾》中也有此經兩種譯本,若與漢譯對勘,應是梁、隋兩譯同本。(周叔迦)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二。


十二門論疏

三卷(或作六卷)。隋‧吉藏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二冊。係吉藏於大業四年(608)的講疏,乃為解釋龍樹《十二門論》而作。

文中初設標大宗、釋題目、敘造論之意、讚論之功能、讚論之利益、作者謙讓等六科,釋僧叡〈十二門論疏序〉。次立釋名、次第、根本、有無、同異等五門。「釋名門」解釋本論之題號及觀因緣門之名。「次第門」敘十二門之生起次第。「根本門」闡明大乘之乘,本諸法實相及一乘佛性之義。「有無門」述龍樹《無畏論》、《中論》,及本論製作的先後、本論偈頌與《中論》偈頌的同異。「同異門」辨《中論》與本論文義之同異及長行的作者。繼而隨該論本文加以疏釋。文中,並對犢子部、有部、攝論師、成實師、寶亮、智藏等所說,加以論評。

本書與同為吉藏所著《中觀論疏》十卷、《百論疏》三卷,皆為三論宗所依論疏。且與法藏《十二門論宗致義記》,並稱為十二門論註疏的雙璧。其註疏有《聞思記》一卷、《翼贊鈔序》一卷等。

〔參考資料〕 《三論宗章疏》;《東域傳燈目錄》。


十地經論義記

八卷。隋‧慧遠撰。又作《十地義記》、《十地論疏》。收錄在《卍續藏》第七十一冊。乃疏釋世親《十地經論》之作。原為七卷,每卷各分本末,故以十四卷本行世。但第九卷以下已佚失,現僅存八卷。

本書卷首為〈自序〉,次解題號,再次以二偈為序分,長行以下為正宗分。正宗分立三門分別,即︰辨宗趣、判文義、隨文解釋。

世親在《十地經論》中曾提及《十地經》所說的心意識,並以《十地經》所無的阿梨耶識一語加以說明,而認為阿梨耶識與心意識不同。即︰阿梨耶識是真,心意識是妄。由於世親未以阿梨耶為第八識,所以,賴耶緣起的八識論乃不得直擬真如緣起。到隋代的淨影慧遠撰寫此書時,始以心意識配屬前七識,大成第八真識、前七妄識的真如緣起論。此外,華嚴的六相圓融義雖係依據世親《十地經論》而立,然亦係依據慧遠之解釋,方得大成。盛行於陳、隋之間的地論宗,其宗義也頗受本書影響。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八;《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東域傳燈目錄》;《華嚴宗章疏并因明錄》;《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華嚴法界義鏡》卷下。


大乘唯識論

一卷。陳‧真諦譯。又稱《唯識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本論是世親《唯識二十論》三漢譯之一,梵本尚存,也有藏譯本。本論論名,據諸經錄所說,原來與般若流支的第一譯本相同,單作《唯識論》,「大乘」是後代冠上的。

由最前面的序文可知,本論旨在明示人無我、因緣法體、真如法等三空。論名的「唯識」,乃表明但有內心而無外境,只應說破外境,不應說破心。說破心,其意僅指破妄識煩惱相應心,而不破佛性清淨心。本文由頌與長行構成。全論共有二十四頌,比玄奘譯的《唯識二十論》多三頌,比梵本或西藏譯多二頌,比般若流支譯多一頌。卷首的序文二頌卻是他本所無。其餘的頌、長行,大體各本大同小異。


大乘密嚴經

三卷。簡稱《密嚴經》。有二譯本,一為唐‧地婆訶羅(日照)譯,另一為唐‧不空所譯,二本均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大體而言,二譯本的譯語大致相同,而品名稍異。然就體裁而言,正如不空譯本篇首的代宗序文所說,日照譯本的長行、偈頌各半,不空譯則多偈頌韻文。此外,日照譯較不空譯有更多的省略處。今通行日照譯本。

本經旨在闡明如來藏、阿賴耶識之義,並廣說密嚴淨土之相。全經分八品,內容敘述佛在超越三界的密嚴國土昇座說法,金剛藏菩薩請示第一義法性,佛以如來藏的不生不滅作答。其次,金剛藏菩薩對如實見菩薩、螺髻梵天王等解說如來藏、阿賴耶識等大乘法相。最後說明如來藏即阿賴耶識、即密嚴的理由。

本經大體相當於《厚嚴經》(法相宗根本經論之一),然二者在論述第九識與五姓各別等問題時,仍略有不同。西藏也有本經的譯本,稱之為《聖厚莊嚴大乘經》(德格版No-110),其品目為四卷九品,與漢譯本略有不同。註疏有法藏《密嚴經疏》四卷(缺第一卷)、日僧覺鍐《密嚴淨土略觀》一卷等。

◎附︰歐陽漸《藏要》〈大乘密嚴經〉敘(摘錄)

《大乘密嚴經》者,蓋是總大法門之一,而二轉依之要軌也。法門無量,區別於境行果三。果之為《大涅槃經》,行之為《大般若經》、《佛華嚴經》,而境之為《大乘密嚴經》。故曰密嚴經者,總大法門之一也。迷悟依於真如,而密嚴剎土即涅槃定窟,染淨依於藏識,而賴耶生身即菩提慧命,故曰密嚴經者,二轉依之要軌也。(中略)文為八品,無所謂序分流通,一字一義,莫不詳詮剎土生身而已。初一詮密嚴剎土,次六詮賴耶生身。賴耶生身是慧境界,是淨生。依止賴耶生身是心境界,是染生。心慧淨染皆自所作。生既自作所生之觀行應審也,勸淨生身賴耶之體性應詳也,戒染生身我執之為害應去也。後詮生身即剎土,賴耶所以即密嚴也,此一經之大較也,應細讀之。


世親

又作天親。音譯婆藪槃豆、筏蘇槃豆、筏蘇畔徒、婆藪槃頭、婆修槃頭。四世紀或五世紀時印度小乘《俱舍論》的作者,也是大乘瑜伽行派的重要學者。與其兄無著,並為瑜伽行派的兩大核心人物。大約在佛滅九百年左右,出生於北印度犍馱羅國,世壽八十,寂於阿踰陀國。

世親最初在小乘的說一切有部出家,受持小乘三藏。其人博學多聞,神才俊朗,曾著小乘論書多種。其中,最膾炙人口的是《俱舍論》。這部論書的基本態度是「理長為宗」,而不完全立足在說一切有部的立場。在某些重要觀點上,也採取有異於說一切有部的經量部說法。因此,所論迷悟因果之理,乃能獲得歷史的肯定。該書不只在當時被譽為「聰明論」,即使到現在,還是廣為佛學界人士所愛讀。

在弘揚小乘教義若干年之後,由於受到其兄無著的苦心勸告,世親終於迴小向大,成為大乘佛教的健將。一直到逝世為止,他都一直致力於大乘法門的弘通。其一生聲譽至隆,不論大小乘學者,甚至外道對他都深為畏服,並且還獲得當時國王(超日王)及貴族階級的誠心護持。

世親轉入大乘之後,盡全力於瑜伽、唯識之學的弘揚。相傳他造論甚多,有「千部論師」的雅譽。所著諸書,除《俱舍論》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十地經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願生偈》(《淨土論》)等書,對後世也都有極深入與廣泛的影響。這四部書分別是我國唯識宗、地論宗與淨土宗的思想核心。從佛教思想史的觀點看,他實在是一位以著述改變歷史的偉大思想家。


世親


關於他的生卒年代,異說紛紜,有西元420~500年(J. Takakusu《A Study of Pa-ramartha's Life of Vasubandhu》,JRAS,1905),390~470年(U. Wogihara《Asanga's Bodhsiattvabhūmi》,1908),350年歿(N. P éri《A props de la date deVasubandhu》,BEFE O. 11),320~400年(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1932),以及320~380年(E. Frau wallner《On the Dateof the Buddlist Master of Law Vasubandhu》 OR. 3)諸說。

在佛典中,名為Vasubandhu之人物,有若干名。如《雜阿毗曇心論》卷一所載之「無依虛空論師」,以及《景德傳燈錄》卷二所載之「付法藏第二十一祖」,其原名皆與世親相同。但其人可能不是無著之弟世親。甚至於瑜伽行派中之若干署名為世親所撰之書,有人也以為並非同為一人所撰。

有關瑜伽行派之世親之思想及其他相關問題,請參見附錄諸文。

◎附一︰袴谷憲昭撰‧李世傑譯〈瑜伽行派的文獻〉(摘錄自《唯識思想》)

據傳,世親是無著的弟弟,他繼承哥哥的思想,同時,奠定了後來瑜伽行派發展之基礎,在這一點,他是承擔了思想史上之重要角色的人。他最初出家於說一切有部,通曉於毗婆沙師傳統的教義,成為阿毗達磨的學者。後來,將其教義,從經量部的立場,批判整理,而著了《阿毗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śa-bhāsya)。從此著述以後,他更傾向於經量部。但在最後,由於其兄之感化而轉向大乘佛教,這是傳記所說的。轉向大乘之後所著的代表作,可能是《唯識三十頌》,但在此頌中,仍可看出留存有經量部的要素。例如︰所謂「認識的變化(vijñāna parināma,識轉變)」等之用語就是。但世親對彌勒五法中的《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法法性分別論》,或無著之《攝大乘論》等之註釋,則完全看不出有經量部的要素。因此,如果重視這個差異的話,那麼,就會有此種見解出現︰即將著有《阿毗達磨俱舍論》、《成業論》、《唯識二十頌(論)》、《唯識三十頌》等留有經量部要素的獨立作品的世親,和因受其兄之感化而著了無著系統的註釋之世親,視為是不同的兩個人。這就是由奧地利學者E.Frauwallner所主張,而再由L. Schmithausen所增補修正的世親二人說。日本的學者多半認為同一的世親是經過經量部而終於轉向大乘的人,而沒有積極支持二人說的。不管如何,世親的獨立作品中有經量部的要素這一點,我認為我們也必須加以相當的考慮,以注視今後研究的進展。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世親的著作比較多,發揮彌勒學說的,有《大乘莊嚴經論釋》、《辯中邊論釋》、《金剛經論釋》;解釋無著著作的,有《攝大乘論釋》、《習定論釋》;闡述自己觀點的,主要有《成業論》,是對小乘關於「業」說所作的批判,《二十唯識論》(論本二十頌,自作解釋),《三十唯識論》(有頌無釋,恐怕是他晚年的作品),都是很重要的。此外,他對大乘經還做了許多註釋,如解釋華嚴系統的《十地經論》,漢譯之後,影響很大,以至出現了一批「地論師」;對《無量壽經》所作的註,漢譯之後,也成為我國淨土宗的根本典據。其他還有註釋《法華經》、《緣起法門經》、《無盡意經》、《寶髻經》等等的著作。關於小乘的著作《俱舍論》,儘管他本人不怎樣重視,但影響很大,他的門人廣為傳播,還流行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中略)

唯識說,是無著、世親整個學說體系必然導致的結論。早在無著所著《攝大乘論》裏已有發端,如在講三性的〈所知相分〉中,即講到依他起是諸識(共十一類)的分別,這就是說,諸法皆待緣生。而其實,所謂緣生,也就是識的分別。到世親時,唯識說更加細密,並提出了種種論證,可以說唯心論就此完全建立起來了。

世親敘述唯識說的著作有兩部︰《二十論》與《三十論頌》。前者有他自己的長行解釋,後者只有頌。這兩部書,都是用心、意、識來說明唯識理論的。《二十論》主要以成立唯識學說為宗,據早年發現的梵本,它的書名即題為《成唯識》,護法為它作的註解亦題名《成唯識寶生論》,即此可見它的內容與性質之所在了。

〔參考資料〕 《婆藪槃豆法師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四、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二章;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第十一章。


五逆

指五種極惡之行為。又名五逆罪、五無間業、五無間罪或五不救罪。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殺或作害。其中前四是身業,後一為口業。造此五罪必墮無間地獄受苦,故稱五無間罪、五無間業。又因殺父、殺母是違逆恩田,其他三種為背逆福田,故稱五逆或五逆罪。

關於無間業,《俱舍論》卷十七云(大正29‧92c)︰「約異熟果決定,更為餘業餘生能為間隔,故此唯目無間隔義。或造此業補特伽羅,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故名無間。」此外,《大乘義章》卷七舉出四義︰(1)趣果無間,此業捨此生,次生直受果,中無間隔之業。(2)受苦無間,其果一劫間苦苦相續無間斷,由果得名,稱為無間。(3)壽命無間,其果壽命一劫無中絕。(4)身形無間,其果之身形遍滿獄中。

《俱舍論》卷十八另載與五逆同類之五無間同類業,即︰(1)污母及無學尼,(2)殺正定聚菩薩,(3)殺有學聖者,(4)奪僧和合緣,(5)破壞佛塔。此中,污母及無學尼罪同殺母;菩薩恩深如父,殺住定菩薩罪同殺父;有學、無學聖者同是聖福田,殺之罪同殺阿羅漢;奪僧和合緣,謂使僧離散,故罪同破和合僧;眾人敬佛塔似敬佛,故破壞佛塔罪同出佛身血。

此上為小乘五逆之說。

慧沼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五,將《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滅業障品〉所載(大正16‧414a)︰「由身語意造無間罪︰惡心出佛身血、誹謗正法、破和合僧、殺阿羅漢、殺害父母。」釋為三乘通說之五逆。又謂依《薩遮尼乾子經》等所載,大乘之五逆為︰(1)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或教人作見他人作心生歡喜。(2)毀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3)逼令沙門還俗,或斷其命。(4)犯小乘五逆之一者。(5)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果報,自作或教唆他人行十惡業。

此大乘五逆又謂複五逆或五根本重罪。此外,出佛身血、弒父、弒母、殺和尚、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等為七遮罪、七逆、七逆罪。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卷一一九;《成實論》卷八〈五逆品〉;《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優婆塞戒經》卷七;《虛空藏菩薩經》;《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大般涅槃經》卷十九;《阿闍世王問五逆經》;《阿毗達磨發智論》卷十一;長井真琴《南方所傳佛典の研究》。


六門教授習定論

一卷。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釋,唐‧義淨譯。又稱《習定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簡要提示瑜伽系禪觀內容之論著。依《開元錄》卷九載,本論乃長安三年(703)十月四日,於西明寺譯出。

全書由無著的三十七頌及世親對三十七頌所作的長行解釋構成。第一頌標舉六門︰ (1)求解脫者,(2)積集勝行之資糧,(3)禪定之內容,(4)三種圓滿,(5)三定,(6)修定之人。其次三十五頌是別釋。最後一頌是總結。世親對第一頌釋云(大正31‧774a)︰「此初一頌總標六門,言求脫者,謂是求解脫人。積集者,謂能積集勝行資糧。於住勤修習者,於所緣處令心善住,名之為定。(中略)圓滿有三︰(一)師資圓滿,(二)所緣圓滿,(三)作意圓滿。有依謂是三定︰(一)有尋有伺定,(二)無尋唯伺定,(三)無尋無伺定。修定人者,謂能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即藉此六門解說最勝禪定之修習,又引證聖言「若欲求出生死海者,離於正定別無方便」之語作為論證後之結束語。

◎附︰《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摘錄)

六門教授習定論
本論分兩門講述︰(一)解題,(二)釋義。

(一)解題︰佛法實踐,通稱瑜伽。《顯揚論》云︰「依止三摩鉢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方便,故名瑜伽。」因知瑜伽為正覺之方便,亦即是般若。而三摩鉢底(意云等至,定之總名,通於有心無心)則其依止也。定既為佛法實踐之所據,其要可不待言矣。

稽之歷史,佛學部派中,上座部最重定學。由上座派分有化地部,乃至旁及大乘瑜伽行系,對於定學之研究,皆稱完備。而大乘談定之書,則以無著所傳《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三摩四多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等為詳,餘如《顯揚》、《莊嚴》亦有談及,但最精粹之作則本論也。論有三十七頌,經世親之詮釋,其義益顯。昔義淨法師留印那爛陀寺,無著之學正盛,所傳定學之書,即無著本論與世親《止觀門論頌本》(此論無釋)二種也。

本論獨到處,在於定學教授之說,悉備其中。舉要而言,如論初頌所舉意樂、依處、本依、正依、修習、得果六門,即概括定學之本末。前四為定之依因,後一為定之效果,第五乃屬正宗,專談定之修習。其於定學,可謂詳備矣。而六門中,特詳定因,反復詮解,具備自他二方面(意樂門就習定者自身言,餘三門通他)。首舉意樂,即頌所謂「求解脫者」,乃定學根本。定由功效分世出世間二種。世間定通於外道,效驗不出生死流轉,佛法中僅調伏煩惱不令暫起者亦為世間定。永斷煩惱乃為出世定,以斷三界惑則永出三界也。

定之目的在求解脫,真正解脫為寂滅之涅槃(寂滅對煩惱而言),故必先有求解脫意樂作依據,期於出世。由此積集資糧,以至正依圓滿,方為定因成就(正依圓滿有三,即師資、所緣、作意,前二有待於外,後一則在於內)。又四門中標舉住義(即本依義),此謂直心專注。如有究竟意樂者,既得內外圓滿,又必直心趣一所緣,然後乃成定因也。復次,通途對於定之次第時有疑難,據教,止觀皆屬於定,此二者先後次第若何耶﹖抑一無次第耶﹖此疑乃由不諳定因而起。本論第三門列舉九住之說,所以明未習止觀之前,須有住為其因,亦即先有專注,始能修習止觀也。此住雖似於止,但以作止觀之準備,並非真正止觀。是義獨詳於本論。若不諳此,直以九住為止,於是止觀先後次第,議論紛紛矣。如藏土宗喀巴大師,由其天資之高,用力之勤,深知當時所習定學與舊義未符(宗師生丁元季,西藏定學雖未中絕,而傳授已失其真,故不信時說也),爰有《菩提道次第廣論》之作,特發揮其先止後觀之說,於教有難決處即以理斷(論中歷評當時藏中傳說及中土禪宗),其成就不謂不高,但未全免於臆測耳。

無著菩薩於本論中,明說止觀生起之前,尚有九種因住一段工夫,絕不可廢,故謂為本依。以其屬於教授之義,餘論所未嘗見(如《大論》、《顯揚》等未顯正教授故,皆隱沒此次第),宗師亦不及詳,所著《菩提道次第》雖依無著之義發揮,而定學次第論斷,但憑理推,先止後觀,終難盡恰也。由是本論教授(教授具四義,謂不顛倒、有次第、據教、實證)定學次第,翔實而談,極為可貴也。

復次,關於定之自性(體性),前人亦有疑義,謂定與止觀有關,止觀又與定慧相涉,定之體性,果何屬耶﹖宗喀巴大師書中,仍據道理,將止觀分成二橛,以配定慧,謂禪度為止,智度為觀。並於其書最後別開二章,取無著《瑜伽》之說以釋止,取龍樹《中觀》之義以釋觀。一體止觀,偏據兩家,意存高下,此實由於有理無教之誤(龍樹、無著之講止觀,各有其一貫之組織,不容割裂)。

若勘以本論,可知定因(九住)雖偏屬止邊,而為定之自體者,則不限於止。如論第五修習門頌云︰「心緣字而住,此是心寂處,說名奢摩他(止);觀彼種種境,名毗鉢奢那(觀)。」可知定之自性實合止觀而說。所以頌又云︰「復是一瑜伽,名一、二分定」定之自性,有一分二分之別,一分或止或觀,二分止觀雙運。蓋令心專注一趣,相續無間,圓滿任運,是即為止。若於行相(心之行相)察其條理,是即為觀。而此止觀相依,則無先後,或由止而觀,從一而趣多;或由觀而止,遍觀而趣一。如是一多無礙,調然自適,即定慧相資,止觀雙運之境。最後由定發慧,其先所重者加行智,其次為根本、後得。至於方便般若之後得智,則由止觀雙運得之,為發慧之極致(方便用在利他,有賴於語言文字得其善巧。瑜伽學系之講瑜伽,特重視此,故彌勒、無著、世親均註《金剛經》,其經即談方便般若者也)。

宗喀巴大師以禪度配止,智度配觀,復劃分龍樹無著之學,則所謂智,僅限於根本智,是亦違於毗曇家定慧相資為用之義也(中土禪學標榜般若禪,此乃果位之事,不能驟得。由本論觀之,定有因修、正修、果修,禪宗所謂不思善惡,無思惟作意之止,僅屬因修工夫,尚未及正修,寧能遽談果修耶。宗喀巴於此亦有評述)。上舉各種疑義,勘之本論,悉得正解。其為定學教授之要籍,又孤傳此土,至足珍貴矣(通常教授口耳相傳,不形諸楮墨,無著悲心著此,實為例外)。上解題竟。

(二)釋義︰本論以六門教授,乃準據《大論》〈修所成地〉組織之。《大論》就聞思修三地通說學行,均謂之修,但第三地獨得修名,乃指定言之。蓋依於散心為聞思,依於定心為修。修雖不出聞思,但心定之後,乃能深入體驗,而有諸己、備於我,所以《大論》獨於修所成地名之為修也。其文分四處七支,詳為闡述。「四處」謂四種區別︰(一)修處所,即修之準據。(二)修因緣,即修所依。(三)修瑜伽,即修之隨順相應。(四)修果,即修之成就,出生大用(局部成就,亦謂之果,不必以完全之義限之)。

「七支」謂七種成分︰第一生圓滿,謂假立有情(即修定人),身心圓滿,六根通利(此一支即修準據)。第二聽正法(須是正法,且如理聞)。第三涅槃為先。第四解脫慧成熟(此三支即修所依因)。第五修習對治(此支即修瑜伽)。第六世間清淨,第七出世清淨(此二支即所修果)。

本論六門,準此建立,意樂圓滿即修處所,依處、本依、正依圓滿三門即修因緣,修習圓滿即修瑜伽,得果圓滿即修果也。組織雖同,而含蘊不無殊異。蓋教授之義,不拘拘於經教,尚須參以無倒解說、方法次第,及證諸己之實驗等,遂與《大論》同中有異矣。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大乘佛典の研究》。


出曜經

三十卷。印度‧法救菩薩造,後秦‧竺佛念譯。又稱《出曜論》。收在《大正藏》第四冊。全經係由詩頌(udāna,即優陀那,感興偈),及註釋此詩頌之故事(avadāna,即阿波陀那、譬喻)所組成。

關於「出曜」一詞,僧叡〈出曜經序〉云(大正4‧609b)︰「出曜之言,舊名譬喻。即十二部經第六部也。」故知「出曜」可能是譯自十二部經之一的阿波陀那,即謂本經係以譬喻或寓言方式說奈遠甚妙之教義。又,「出曜」一詞可能是出自《詩經》的「日出有曜」。若果如此,則出曜即意為「出現的光明」,亦即將經中的種種譬喻故事,以「光明」為喻。

全經三十卷三十四品,係對《法句經》所作之解釋。其中所揭偈頌,多與吳‧維祇難譯《法句經》一致。而用以解釋偈頌的因緣故事,則與晉‧法炬、法立共譯的《法句譬喻經》相符,惟前者所舉較後者為廣。

本經的偈頌部分(即《法句經》),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所載,作者為法救,僧叡的〈出曜經序〉即根據此說。然《大智度論》卷三十三則謂「佛入滅後,諸弟子所集。」至於長行的譬喻部分,作者不詳。關於本經的傳譯,僧叡〈出曜經序〉所述頗詳。據其所述,罽賓沙門僧伽跋澄於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至長安。後秦‧皇初五年(398)秋,依太尉姚旻之請,僧伽跋澄執梵本,竺佛念宣譯,道嶷筆受,和、碧二師校合訂正。僧叡本人亦曾參預校訂。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摘錄)

《出曜經》,罽賓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西元399年譯)。全部三十卷,約九三0偈;這也是《法句》的譬喻集。據僧叡〈出曜經序〉說︰「錄其本起,繫而為釋,名曰出曜。出曜之言,舊名譬喻,即十二部經中第六部。」出曜,是「阿波陀那」(譬喻)的義譯。然據《出曜經》卷六云(大正4‧643c)︰「六者出曜。所謂出曜者,從無常至梵志,采眾經之要藏,演說布現以訓將來,故名出曜。」

據此,「出曜」是「優陀那」的義譯。

◎附二︰〈出曜經〉(摘譯自《佛書解說大辭典》)

《出曜經》係由佛教教訓式偈頌及其註釋之故事合輯而成。其偈頌部分稱為「出曜」。「出曜」係梵文「udāna」之譯語,又名「法句」(dhammapada),今巴利佛教所傳者,即以「法句」之名稱之。職是之故,此《出曜經》之詳稱,應為《出曜譬喻經》。從而「出曜」雖屬十二部經中之「優陀那」,但是包含譬喻故事的《出曜經》全體,則應歸為「譬喻」。

「出曜」之原語為「優陀那」,此依藏譯之此偈頌名為《Udā6na-varga》,以及《大智度論》卷三十三、本經卷六有關「出曜」之解釋,即可證之。

與本經同類的經典,巴利系有《法句經註》(Dhammapada atthakathā),漢譯有《法句譬喻經》。《法句經註》係覺音所撰,《法句譬喻經》之譬喻部分,作者不詳。同此,此《出曜經》之「出曜」部分,作者為法救,但譬喻部分的作者不詳。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出曜經解題〉(《國譯一切經》本緣部{12})。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八卷。唐‧般若譯。略稱《本生心地觀經》、《心地觀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冊。內容敘述佛陀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為文殊等諸大菩薩開示出家住阿蘭若者,如何觀心地、滅妄想,而成佛道之事。全書計分序品、報恩品、厭捨品、無垢性品、阿蘭若品、離世間品、厭身品、波羅蜜多品、功德莊嚴品、觀心品、發菩提心品、成佛品、囑累品等十三品。

本經的成立係以《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等大乘佛教思想為基礎,再加上攝論家的唯心說、唯識家的唯識說而建立三界唯心唯識說。在實踐方面,本經主張彌勒信仰,教人應持守瑜伽、梵網等大乘戒,並勸修《真實經》等所說的三密修行。

關於本經的成立年代,從經中的內容看來,應是在世親之後。又根據本經的御製序文所載,其原典係唐高宗時,師子國所獻。若此記載可信,則其製作年代應是在西元五、六百年左右。

本經自古以來,即以經中有關於四恩之思想而馳名。在此之前,雖也有若干報恩說,但都只是片斷的。像本經這麼有系統敘述的,尚不多見。但本經並不只是述說實際道德的四恩而已,經中也含有甚深的教理,以及修道生活上的主張。又,經中不僅教示在無人之靜處,持戒及修十度,並勸勉應依禪定觀心;此亦正是本經所以名為《心地觀經》的原因。如〈觀心品〉云(大正3‧327a)︰「善男子!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沈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

本經之註疏有來舟《淺註》十八卷及《淺注懸示》一卷、《科文》一卷、士安《疏》八卷、寬弘《要文抄》一卷、雲普《科》三卷、雲晉《大科》一卷、玄信《報恩品科注》二卷。近代則有太虛之《講記》,收在《太虛大師全書》。

◎附一︰太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講記》懸論(摘錄)

心地觀
當知一切諸法皆從心地而生,皆從心地而起。在攝境歸心、攝用歸體、攝事歸理、攝相歸性的看法上,無論那項事,他的出發點都歸於心。「一切唯心造」,三界之中無一法而不以心為主的。本經的〈觀心品〉裏說︰「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譬如萬物皆從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成佛果是此心,迷於生死苦海也是此心。總之,三界上下法,唯此一心作。此心普遍於一切諸法之中,能有變生轉現的功能,所以以地喻心,而心名為地。

然在此中以地喻心者,可有兩種意義︰

(1)能生︰此心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惡因果,乃至菩薩一切無漏諸法,如大地之一切草木叢林,皆依大地而生長。

(2)所依︰如江河漢海一切之水,五嶽千巒一切之山,及動物、植物與人類所應用之器具種種,一切皆以大地為所依而住;心亦如是,能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有此能生、所依二義,所以喻心以地,曰心地。

依此,可以明白觀察心地是怎樣的緊要了。假若觀心而了知即心自性之諸法實相者,則了知心心所法,無內無外亦無中間,於諸法中求不可得,故心性本空,不生不滅,無來無去,無有上下差別之相,平等平等。以善觀不善觀之不同,於是有佛與異生的差別,以諸差別之事由心而起,依心而住,若能善觀心者,則能通達諸法之相,亦能究竟解脫。如經云︰「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若能如此如實觀察,名之曰心地觀。所以若人善觀於心,了知心之本性,即能如實了知一切諸法實性,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若人善觀於心,亦即能了達世出世間一切因果邪正;能了達世出世間一切因果邪正,即能了知諸法法相;若了知諸法法相,即能依如實了解而修集福智,乃至即能證得究竟之涅槃,依此義故說心地觀。此心地觀即是本經之宗旨,亦即是觀大乘之境,修大乘之行,乃至證大乘之果。也就是釋迦牟尼佛本生諸事之說明。

◎附二︰《文殊大藏經》經集部六〈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導論(摘錄)

本經的實踐法門
(一)大乘戒︰關於戒律思想方面,本經說三聚淨戒,勸懺悔,教以事理二門的滅罪法(卷第三國王恩之後)。《瑜伽論》、《瓔珞經》亦曾提到三聚淨戒,故並非本經獨特的說法。惟值得注意的是大乘戒授受的形式,以釋迦為菩薩戒和上,文殊為淨戒阿闍梨,彌勒為清淨證戒師,十方諸菩薩為修戒伴侶等,不採所謂三師七證說,而明顯地取大乘戒師;此種授受的形式應當是依據法華系的《觀普賢行法經》,因除了該經之外,無此作法者。(中略)此外,三聚淨戒是《瑜伽論》、《持地經》、《善戒經》、《瓔珞經》、《梵網經》諸經共通的戒法。後來三乘唯識宗傳承的是《瑜伽論》、《持地經》、《善戒經》三經,一乘天台、華嚴宗傳承《瓔珞經》、《梵網經》二經,雖同是繼承《華嚴經》的唯心說,但在戒律系統是相異的。

由前舉之本經與《唯識論》間的關係言,本經的三聚淨戒似乎應該是繼承《瑜伽論》而來的;然而在印度應該尚未分歧為一乘戒和三乘戒,故應不僅與《瑜伽論》相關而已。事實上,本經成立的背景還有《梵網經》,因經中屢屢提及蓮華藏世界,例如卷第二說明佛身,說一一華葉各各形成一大千世界,各有百億的妙高山王和四洲日月星辰等,大小化佛一時證菩提,此乃依據《梵網經》(大正 24‧997b)而來的。本經〈報恩品〉中說明眾恩的理由在於眾生不斷的輪迴時互為父母,一切男子即慈父,一切女子即悲母,與《梵網經》中說放生業,謂一切男子是父,一切女子是母的說法符合(大正24‧1006b)。卷第三記國王恩,說國王之所以得到如此的地位,是因為過去持戒的關係,此與《梵網經》的記述類似(大正24‧1005a)。綜觀以上,可知本經與《梵網經》是有所關聯的。如此,單由戒律言,本經也包含許多足以闡明當時印度戒律的資料。

(二)兜率往生︰本經的信仰是彌勒往生。此種傾向經中隨處可見,例如卷第二末尾云︰「若命終時即得往生彌勒內宮,覩白毫相超越生死;龍華三會當得解脫。」所謂諦觀眉間白毫相光,可超越九十億劫生死之罪,或是生天,未來世於龍華菩提樹下成佛等,正是《彌勒上生經》所宣說之經義。

(三)密教的修法︰同屬實踐部門的經文中,卷第八比較特異(嚴格而言,應刪掉最後的〈囑累品〉),屬於密教的內容,與前七卷相異。惟密教的部分實際上只是引用《諸佛境界攝真實經》的內容。

本經〈觀心品第十〉末所說觀心陀羅尼(唵 室佗 波羅底 吠憚 迦盧弭,Oṁ cittaprati vedhaṁ karomi),與《真實經》卷中(大正18‧273c)之法身求心真言(陀羅尼)大體一致;惟前者云吠憚(vedhaṁ),後者則刪去吠,作馱儞(dhaṁ);此陀羅尼在《金剛頂經》卷一的陀羅尼中也作「微騰」,故《真實經》中法身求心真言可能是脫落了吠(微)(ve)字。其次,本經於〈發菩提心品第十一〉說心法不可得之理與說菩提心,也與《真實經》(大正18‧273c)一致。(中略)次說初發心清淨陀羅尼(唵 菩地 室多 牟致波 陀邪弭,Oṁ bodhi cittam utpada-yami),亦與《真實經》(大正18‧274a)中大菩提心陀羅尼一致。其次云︰「若有凡夫修此觀者,所起五逆、四重、十惡及一闡提,如是等罪盡皆消滅,即獲五種三摩地門。」然後說明剎那三昧、微塵三昧、白縷三昧、起伏三昧、安住三昧,但《真實經》〈金剛大道場品〉幾乎沒有說明,僅提及「雖造五逆一闡提等極重惡業,皆悉消滅應時便獲五種三昧……」之語,未詳細說明五種三昧(大正18‧276c)。至〈成佛品第十二〉,說心、語、身三密,觀滿月中出生金色五鈷金剛,光明煥然猶如鎔金,口唱陀羅尼(唵 地室多 婆爾羅),手結引導無上菩提最第一印;其中除印相以外,皆與《真實經》中堅固菩提心真言一致(大正18‧274b)。此外,〈成佛品第十二〉又提及「我今首上有大寶冠,其天冠中五佛如來結跏趺坐,我是毗盧遮那如來」之記述,在《真實經》中則是作「我身即是金剛薩埵,頂有寶冠,寶冠之中五方化佛結跏趺坐」。

依比較上述經文來考察兩經的關係,會令人覺得《心地觀經》的密法形式只是局部性的,直到《真實經》以後密法形式才完備,尤其是《真實經》卷下所云(大正18‧280a)︰「若有國土、城邑、聚落,有一淨信男子、女人起大悲心,為報四恩,建立道場修是法者,於其國中無有七難,國王、王子日夜增長廣大福聚。所以者何﹖是道場地至金剛際,乃至微塵,屬國王故」及「第一國王、第二父母、第三施主、第四法界一切眾生」似乎即是根據《心地觀經》而成立的。但是,如果《真實經》的密法是由《心地觀經》衍生出的,那又為什麼《心地觀經》前七卷都沒有提到密法,而是在第八卷才以非常專門的姿態出現呢﹖《心地觀經》的密教成分雖僅是部分性的,然其所理解的密教已相當深入,因此,或許可以認為《心地觀經》是依《真實經》而成立的。

上述見解是站在絕對信賴兩經的譯者(般若三藏)而成立的,但若對譯者的忠實度持疑,則本經的密教色彩將只不過是被附加上去的而已。事實上,前七卷經文全無密教色彩,但至卷第八卻唐突地出現;而本經與《真實經》具有甚多似點,故此二經是否出自同一譯者,有重新考慮的必要。此外,本經中曾二次論及迦樓羅祕密觀門(〈厭捨品第三〉、〈成佛品第十二〉),若此觀門係依據《迦樓羅及諸天密言經》而成立,且二經同是由般若三藏翻譯的推斷正確(請參照《昭和法寶目錄》六八二中),則不得不令人懷疑此處的經咒是否也是插入的。但由於缺乏確實的證據,只好信賴譯者的良心,斷定《心地觀經》是依據《真實經》之經義內容而成立。

此外,附帶一提的是本經有三個陀羅尼也出現於《金剛頂經》卷一中,且有其他類似點,但二者類似的程度比不上《真實經》,故在此不作進一步的探討。

以上,大略探討本經的思想背景。此外,在卷第四末尾有本生經中的故事,卷第一內可見到《金光明經》、《本生鬘論》(Jātaka-mālā)的見解,若要清楚核定審查,甚至可找到《楞伽》、《瓔珞》等經痕跡,但因這些並非重要的論題,故且置不談。

要言之,本經是以《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為基礎,以《攝論》的唯心說和《唯識》的唯識說立三界唯心唯識的理論。在實踐方面,立彌勒信仰,教人應守《瑜伽》、《梵網》等大乘戒,勸以《真實經》等所說的三密修行。

由內容言,本經成立的年代應在世親之後。若依據本經御製的序文所記,其原典是在唐高宗(650~683)時由獅子國所獻。若此事屬實,其製作年代應約於西元五、六百年左右。不過,尚無充分證據,必須經更廣泛深入的研究才能確定。總之,本經是屬於大乘佛教末期的經典。

本經的根本主張
自古以來,《心地觀經》是以說四恩著名的經典。在本經之前,雖有種種片斷的報恩說,但皆不如本經有系統。此即是本經中心思想歸於四恩說的理由。本經雖說四恩,但並不僅止於實際道德面向,還包含深奧的教理問題及修道生活上的論議、主張。

本經對修道生活的根本主張,即是大乘的出家修行論;而其思想的根據則歸於唯心論,其理由如下所述。

〈序品第一〉無特別的記述,故暫且不述。〈報恩品第二〉佛首先說︰「一切眾生遠離大乘菩薩行願。」其次,五百長者言︰「我等不樂大乘諸菩薩行,亦不喜聞苦行音聲,所以者何﹖一切菩薩所修行願,皆悉不是知恩報恩。……不如趣向二乘道果。」於是,佛為有退轉心的眾生示一切有恩之德,說四恩。既聞得四恩之趣,則應如何報之﹖這就要行三種波羅蜜。因此,卷第二的結論必待於〈波羅蜜品第八〉才出現。卷第三不過是以偈頌重覆卷第二的長行,因此無特別可記之事。唯一附加上的內容是提及王者乃是於過去世修三聚淨戒的結果,故每個人必須懺悔滅罪,作一個持戒的人。

〈厭捨品第三〉提及︰「汝無垢稱以清淨心為善業根,以不善心為惡業根;心清淨故世界清淨,心雜穢故世界雜穢;我佛法中以心為主,一切諸法無不由心」與羅什譯的《維摩經》〈佛國品第一〉之文一致(大正14‧538c)。本品又舉維摩之德如下︰「如是白衣雖不出家,已具無量無邊功德」,這相當於《維摩經》〈方便品第二〉所述(大正14‧539a)。除沿用《維摩經》的經義外,尚沿用佛對六群惡性比丘的說法,說即使身居聚落,若行大慈,則是真遠離。

引用這些經文意義何在﹖值得注意的是本經引用此二文並非當作肯定的材料,實際上是為了要破在家修行論。即為了說明過去時,佛雖讚維摩在家佛教,但事實上在家修行是具有很多缺點的,終究必須走出家修行之路。那麼,出家修行為何﹖於是整部經大半致力於詳述出家修行的殊勝。

此處簡述本經的大要︰〈報恩品〉的使命是卻小乘,闡明大乘。〈厭捨品〉的主旨在說明在家佛教的缺點,傾向於出家佛教。後面各品內容經義均在禮讚教導出家佛教。由此可知本經的根本立足點在於大乘的出家修行論。

蓋《維摩經》等在家修行論的新大乘運動勃興,年代既久,《維摩經》中所見的新鮮的生命力很快就喪失,形成藉著在家佛教之名但實際卻呈現腐敗墮落的狀態,這時新的反動運動──出家修行論或戒律信仰抬頭是很自然的事,本經就是此潮流中的一產物。

本經既立基於大乘的出家修行論,在實際修行上則教人要住阿蘭若無人僻靜之處,依持戒、十度及禪定觀心。此即《心地觀經》立名之由來。至於要如何觀心呢﹖就形成了所詮空不可得之心外無物的唯心論。如〈觀心品第十〉所述︰「善男子!三界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心者究竟沈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如虛空心、如猿猴心、無內無外無中間心,即三界之地,離此無菩提心,也無身口意三密的修行。(中略)

本經所包含的各種問題
由某一角度言,本經的根本主張在於鼓勵出家修行、戒律信仰及觀心論。然而換另一個觀點而言,則整部經均論述報恩之事。〈功德莊嚴品〉云︰「若善男子及善女人以清淨心供養如是住阿蘭若真善佛子,所獲福德無量無邊。若復有人以眾珍寶供養悲母,所獲功德亦無差別。」由此可知,實際上貫穿本經首尾的理論歸結於報恩說。那麼,出家與在家修行兩說如何調和呢﹖基於唯心唯識思想的基礎,勸令出家眾實修戒、定、慧三學;對在家眾勸令供養悲母,二者立場不同卻可並存不悖。

總之,本經含有《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賢劫》、《觀普賢行法》、《諸佛境界攝真實》、《梵網》、《首楞嚴三昧》、《彌勒上生》等諸經的思想觀點,並以《瑜伽》、《攝大乘》、《唯識》諸論為其基礎。此外,本生譚中也含有不少的經典。例如,〈流水長者的本生〉係依據《金光明經》,〈九劫超越〉依據《婆沙論》,〈尸毗王〉、〈薩埵王子〉、〈金色大鹿王〉、〈慈力王〉等依據《六度集經》、《本生鬘論》等,可見本經係成立於印度大乘佛教末期,是以一切佛教為背景。

由以後的佛教來看,本經中不管是法華系、華嚴系、唯識系、唯心系、一乘或三乘、大乘或小乘、顯教或密教、瑜伽戒或梵網戒、如來藏或阿賴耶識、真如或無漏種子皆無滯礙地相接。即使就印度末期的大乘思想而言,也是極好的範本。其中有關本有無漏種子的問題或是大乘戒授受作法的問題也有更充分的資料。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一卷。堅慧菩薩造,唐‧提雲般若譯。又稱《法界無差別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闡明菩提心之十二義,論述法界之無差別平等之書。

據《開元釋教錄》所載,本書乃則天武后天授二年(691)十月於大周東寺譯出。內容初舉歸敬頌,次分十二段釋菩提心之果、因、自性、異名、無差別、分位、無染、常恒、相應、不作義利、作義利及一性等十二義。每段之初皆舉五言頌說明。全書計舉五言四句二十四頌,七言四句一頌,旨在闡述菩提心之種子是因,涅槃法界是果,此心自性清淨,法界平等無差別;又依如來藏之義,謂此心為客塵煩惱所覆,致眾生界產生種種差別相;並說眾生遠離客塵煩惱,開顯如來藏,可得一性常住之涅槃。

本書另有一同名異譯本,又稱「如來藏論」。其內容亦以十二義房提心,然將七言四句等二十偈頌揭於卷首,次以長行釋之,不僅形式有異於本書,內文之表現法亦有不同。又,該書雖亦題為唐‧提雲般若譯,但因《開元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於提雲般若之項下,都將《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以單譯列出。此外,在譯場任筆受之職,嘗為本書作疏的法藏,亦不曾提及本書有異譯之事。故此異譯本之譯出當是賢首、智昇以後之事。

本書的註疏除法藏《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疏》一卷之外,另有調雲《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大意》一卷、德門《法界無差別論示珠鈔》一卷、慧琳《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引文考》一卷、經歷《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述》一卷及《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三卷(譯者不詳)等。

◎附︰呂澂〈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本論與《勝鬘經》相同,闡明佛學原始要終之義,故列之涅槃學中。《勝鬘》歸宿於如來藏心,以為學佛之依據,而未及加詳;此論開十二門,曲暢其宗,得未曾有,今續講以廣明之。又本論傳譯稍晚,法藏一派附會其詞,別成系統,相似說興,影響極巨,幾成後來數百年講論之重心,至今猶有存者,今講亦隨處辨其誤解,以杜訛傳焉。

依論釋文分二門解,初釋題名,次講論旨。初釋題名者,論名大乘法界無差別,大乘者,表論所屬,大乘之學究竟成佛,其有以得羅漢、辟支佛解脫為究竟者即屬小乘,異於本論一乘成佛之義也。法界者,法乃泛指諸法,佛所證者,簡龜毛兔角之類也。界為因義,如金鑛生金即名金界;又有域義,範圍所及四周畢至,即示佛證之區域也。佛所證者綜歸心法,所云法界即心法性。無差別者,眾生與佛心法性同,由生性而說因同,極至佛所證心法性而說果同。又由因同故謂眾生皆有佛性,由果同故謂涅槃一味等味。今此論中研幾法界,因果平等無有差別,揭示論旨,故名《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也。

是論作者堅慧菩薩,史實不詳,譯者僅云中印度人,佛滅七百年出,由彼曾註世親《十地經論》,審知當在世親後也。又元魏時譯典有《究竟一乘寶性論》,初未題作者之名,自此論出,譯者傳說同出於堅慧(藏傳《寶性》係彌勒本,無著釋,為彌勒五論之一,又真諦譯《佛性論》與《寶性》大同,又題世親作,紛紜難辨),堅慧一名,奘師《西域記》中亦二三見,意指安慧。此論譯人相傳堅慧梵文為娑羅末底,則與安慧梵文作悉恥囉末底者異(悉恥囉與娑羅俱有安定與堅固之意,而原名究竟有別),又勘漢藏所存安慧著作中,與本論思想不盡相同,似不能定為一人。但二人時代相近(同在世親後),學問淵源復有同處,是二是一,尚待攷定也。

是論譯者提雲般若,意云天慧,武周時來華,於天授二年譯出此論。時圓測、法藏同居譯塲,法藏獲此,特加歎賞為之作疏,倡如來藏緣起之說(蓋誤解此論有如來藏為世出世法因一語,認作出生世出世法界),以與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示異。復以中土先有馬鳴《起信論》(此論乃中土學者依魏譯《楞伽》偽託之書,早有刊定),亦主張如來藏緣起說者,乃創馬鳴堅慧學,以與龍樹提婆學、無著世親學鼎立而三。更進而有四宗之判,謂小乘隨相法執宗、大乘龍樹真空無相宗、無著之唯識法相宗,及彼所創之如來藏緣起宗,合此四宗判一代佛教,而謂如來藏宗者甚深無上。此乃私意揣度,學者不可不加以審辨也。此論於唐後復有改譯本出,一名《如來藏論》,作者難攷,自北宋初刻藏經收錄後,於是麗、金、元、明藏中均有此本。但北宋藏之訂正刻本中則汰去改譯本而獨存原譯,其後契丹刻及南宋刻據此訂正刻本者皆無其書。今兩本俱存,所用講本則採原譯(法藏疏本),不用改本也。

次釋論旨者,全論舉二十三頌,以十二門解菩提心義。初句歸敬乃印土造論之定式,表示對於所崇之學與人誠心推仰也。此論止歸敬所學,即所以明此論為闡一乘一歸之意耳。是故頌曰︰稽首菩提心。

論標法界而歸敬菩提心者,作者以為此二名之義相貫也。論文下出異名中有頌云,「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長行引《不增不減經》釋言︰「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此中法界就心法性言,即《勝鬘經》所謂如來藏,今乃以菩提心說之。菩提心一詞梵文為合釋(解此合釋之法曰離,即分析而見其關係也),有二種釋法︰持業釋者,菩提即心,菩提覺義,此心能覺故。依士釋者,謂是心於菩提上發生。此處當依後釋,謂清淨心性眾生本具,由其無知,等同放失,必於菩提發起希求之心,而後覺此心性之存,故今以菩提生心之菩提心說法界,於果立因名也。本論以此心為主體,從果因乃至涅槃一性,如其次第有十二門廣為分別,如論長行。初門明果,示人勝利,引生希求。次門明因,示生起所由。三門明白自性,顯因所成菩提心相。四門異名,示名差別。五門無差別,示雖異名而體不異。六門分位,體雖無別而隨位不同。七門無染,雖隨位異而性無染。八門常恒,示此無染之性常然。九門相應,以恒無染與淨法應。十門不作義利,雖具淨法而染位障故不起作用。十一門作義利,客塵既去心用自在。十二門一性,即示一味等味涅槃法也。(中略)

本論解已,略說結論。本論作者堅慧別著有《寶性論》,有本有釋(一分異譯為《佛性論》),論以十義解如來藏而歸結於無差別,今借其結論以顯本論旨趣。彼論云︰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境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此中因緣指無差別而言,雖彼說如來藏,此說法界菩提心,而所指實同。又彼所云本有者,非指時間上本來已有,乃應得應有應當之意(與孟子本心之說同)。論中以為應得佛性(即菩提心),實眾生所當有,具此當有之心,始得謂之有心,此云本有自異於本已存在之義矣。不可思議者,謂道理微細,超於俗見,有待探究而後能喻。如儒者云思能作聖,此思自非泛泛之思,今說此心作佛,心亦非凡愚二乘境界,故云不可思議。又境界者,心所依緣空性智所知也,如欲知此心為心,必以空性智緣之,將能作所,真相方了。儒家存心之說,用意相似。此可借為本論之結論,以本論十二門開演皆不外發揮此意也。二依道理修修行可得者,謂知此菩提心不可思議境界已,實踐功行隨應而起。依道理者,即與法爾道理真實道理相契,所謂合理,為證之異譯,即謂實驗而有異乎口說揣測也。依境修習,令其常時顯著存在,自可漸臻證得矣。三謂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者,蓋行則有果,證得之後能生功德,自利(佛法究竟)利他(成熟有情)無有窮盡。功德猶常人所稱事業,儒之修齊治平莫非事業,即莫非功德也。如是由近知識聽聞法爾道理乃至成佛,一切功德法必依此順此,與理相應方能逐漸圓滿。是則證成佛法之次序,由一分多分而全分(一切)而無量(一切一切),以達乎究竟圓滿,此亦功德積聚當然之勢也。所以佛法功德,先講一切,後說無量,都非現成,而待修集,故菩薩發心經無量劫,十地位次,乃能積集圓滿。此為佛學中一要義,學者當致意也。本論所說不外此三義,故引之以為本論總結也。

最後附辨賢首家所言馬鳴堅慧學之無據。攷賢家立說,以本論為證,其判教也,謂無著龍樹學為始教,馬鳴堅慧學為終教(另有小教及彼所崇圓教)。今究本論,知彼所判宛同戲論,馬鳴《起信》全屬偽託本難依據,而本論堅慧之學,亦與無著不異,何從別為一派。中土傳無著學者,自北涼‧曇無讖,劉宋‧求那跋陀羅,北魏‧菩提流支(譯《不增不減經》)以至梁‧真諦(譯《無上依經》)諸家,無不兼傳涅槃學,此其傳承之史實安可誣耶。再就理論結構言,本論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之義出於《寶性論》,寶性則從無著所作《大乘莊嚴經論》說法界一段引生(《寶性》引《莊嚴》有明文可證),推原其始,本論實汲無著學之流,何得強為立異。夷攷此中致誤之由,殆以無著別有《攝論》,從染位說賴耶,學者遂疑別成一派。實則菩提心、如來藏,原皆就染位立說,詳於過失,乃以示眾生遷善改過之資。眾生確在染位,詳染,俾知所以改止(實知此染位之心,而後發趣淨之願)。然又不可不明遷善之本,此如來藏說之所由建立也(《莊嚴》就淨位談功德說如來藏,以為遷善之據。又《攝論》四清淨之自性淨義,世親亦釋為如來藏)。合此兩邊始得窺無著學之全,本論偏於遷善,正所以發揮無著之學,何得謂與無著異趣。賢家管窺,亦可以已矣。


大方廣如來藏經

一卷。又作《如來藏經》。唐‧不空於天寶五年至大曆六年(746~771)間譯出。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東晉‧佛陀跋陀羅於元熙二年(420)譯出之《大方等如來藏經》,係本經之異譯。二經內容大致相同,唯不空譯本敘述較詳,故內容較佛陀跋陀羅所譯為多。

本經敘述,佛因金剛慧菩薩的發問,故為說如來藏,謂法性法界一切有情的如來藏常恒不變,並以蜜房、穀物、糞中金磚、貧家伏藏、樹木種子、穢帛佛像、醜女胎兒、泥模中的金像等譬喻,說明如來藏的存在。經文所述,先以長行說明,再以同樣意趣的偈頌複述一遍。佛陀跋陀羅譯本於流通分之末,係以偈敘述。而本經則將之二分,中間加入舊譯所無的長行

從內容來看,本經為如來藏系經論中之最古者。相傳西晉‧法炬亦曾譯出本經,但已不存。在梵文《究竟一乘寶性論》(Ratna-go-tra-vibhāga)裏,曾以《tathāgata-garbha-sūtra》之名引用本經。

◎附︰高崎直道著‧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的歷史與文獻〉(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

〔《如來藏經》的內容〕 《如來藏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在《大正藏》裏,是只有五頁分量之小部經典。其內容闡述「一切眾生具如來藏」之義趣。並由佛以神變而現出無數的蓮華,佛坐於其上,依此情景,舉九喻以說明如來藏的意義。到了末尾,又說︰(一)這個教義是由過去世「常放光明如來」所說的;(二)此如來自胎中到入涅槃後都一直放著光明,故得其名(如來藏名);(三)此法門為過去世以來的法門,故此經的功德是最殊勝的。

與會大眾目睹上述之神變光景,既懷疑又詑異,於是,佛陀就講了如下的一節,此即是其教義的核心所在。大意如下︰
「(上略)佛言︰善男子,如佛所化無數蓮花忽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花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放大光明。眾覩希有靡不恭敬。如是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又善男子,譬如天眼之人,觀未敷花見諸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除去萎花便得顯現。如是善男子,佛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說經法,除滅煩惱顯現佛性。善男子,諸佛法爾,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但彼眾生煩惱覆故,如來出世廣為說法,除滅塵勞淨一切智。善男子,若有菩薩信樂此法,專心修學便得解脫,成等正覺普為世間施作佛事。」

這一段,可說是包含如來藏思想之一切,至少可以說︰其重要思想已包含在內。此下所說八個譬喻,也只是譬喻的材料不同,其內容仍不出上列這一段經文。此外,後來的《寶性論》,其如來藏說的基本,也可在此發現。

將上面所說加以歸納,可得如下四點︰

(一)在煩惱所纏的眾生裏面,端坐有具足如來智、如來眼之如來。

(二)如來觀察其無染污之如來法性,而說︰與我身完全相同。

(三)在我們聽了說法之後,能夠淨化內在的如來,顯出如來之作用。

(四)這個「內藏於一切眾生之如來」,是普遍妥善的真理,不管如來出世不出世,都常恒不變。

〔參考資料〕 印順《如來藏之研究》。


小部

指南傳巴利四部經藏之外的第五部。音譯為屈陀迦尼迦耶。有時也被歸類為論藏,但正確的名稱應是「雜部」,此因在此部中,除了若干篇幅較小的作品外,另含有數種相當龐大的巴利聖典。被編入此部中的典籍,其內容與性質頗具多樣化。某些經典一再論及威脅佛教的危機,例如書中談到比丘不習學如來所說甚深經典,卻沈湎於聽聞「由弟子所說、詩人所作,以美麗詞藻修飾的經典。」由此可知,在稍早時期,以詩的方式作成的聖典,其權威性是不受肯定的,因而其中的典籍被彙編成為「部」,應是在相當後世的時期。此部所收聖典,計分十五類,內容略如下列︰

(1)小誦(Khuddakapāṭha)︰由九篇短文組成,前四篇係誦文(paṭha),後五篇為經。前四篇中,第一篇係三歸依文;第二篇為比丘應受持的十戒;第三篇係用於觀想人身無常的三十二相;第四篇係以增一的方式,說明重要的佛教術語;後五篇分別是《吉祥經》、《三寶經》、《戶外經》、《伏藏經》、《慈悲經》。在此九篇中,除第七、第八兩經之外,其餘七篇在今日南傳佛教徒中,常用於降魔祈福。

(2)法句經(Dhammapada)︰全經計有二十六品四二三頌。以偈頌方式,整理佛教中道德性的教義,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斯里蘭卡,新發心比丘在受比丘戒前,必須學誦本經。

(3)自說經(Udāna)︰本經由八品組成,每一品各含十經。「自說」一詞係巴利語Udāna之意譯,指無問自說,即因事感興而誦。經中所談及的,主要是讚美佛教徒的理想生活、阿羅漢的寂靜的心、涅槃的安樂。

(4)如是語(Itivuttaka)︰本經計有一一二篇小經,由散文與韻文組成。在每一經的前後,分別有iti及vuttaṁ hetaṁ bhagavata vuttaṁ-arahatā ti me suttaṁ,故名之為「如是語」。

(5)經集(Sutta-nipāta)︰本經所收除了偈頌之外,還含有長行。全經計有五品七十經。為原始佛教聖典中最古老的作品。

(6)天宮事經(Vimānavatthu)︰本經計由八十五個天宮故事組成,主要敘述種善因得生天之果報。

(7)餓鬼事(Petavatthu)︰本經有四品五十一節。其中,〈蛇品〉十二節,〈鬱婆利品〉十三節,〈小品〉十節,〈大品)十六節。敘述餓鬼受苦的情形及其所造之業,並闡述脫離地獄苦難的方法。

(8)長老偈(Theragāthā)︰本經所彙集的是佛在世時,長老比丘所作之偈。全經計有一二七九偈,分為二十一章。

(9)長老尼偈(Therīgāthā)︰本經所收五二二首偈,皆是佛世的長老比丘尼所作之偈。

(10)譬喻經(Apadāna)︰本經由長老譬喻及長老尼譬喻構成。前者有五十五品,每品含十則譬喻;後者有四品,每品也有十則譬喻。以韻文的方式,敘述佛弟子過去及現在的行為,進而論及因其行為而導致的果報。按「譬喻」一詞,係巴利語apadāna之迻譯。apadāna原意指英雄的行為或偉業,其後被用於指敘述這類故事或傳記的經典。

(11)本生經(Jātaka)︰本經收釋尊前生的故事,共計五四七則。

(12)無礙解道(Paṭisambhidāmagga)︰本經由〈大品〉、〈俱存品〉、〈慧品〉等三品組成。主要是以問答的方式,闡述佛教中的重要教理。

(13)佛種姓(Buddhavaṁsa)︰本經由二十八品組成,主要記載燃燈佛等二十五佛的種姓與因緣。

(14)所行藏(Cariyāpiṭaka)︰本經由施波羅蜜、戒波羅蜜、出離波羅蜜等三章組成。但是,在出離波羅蜜中,另含有與決定波羅蜜、真實波羅蜜、慈悲波羅蜜、捨波羅蜜等四種波羅蜜。因此,本經所收的三十五則釋尊本生故事,實際上是分屬七波羅蜜。

(15)義釋(Niddesa)︰本經含兩個部分,即大義釋與小義釋。二者皆是為《經集》作疏釋。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


支那內學院

二十世紀初期我國的重要佛學研究團體。係歐陽漸所創設,院址設於江蘇南京巿。因古印度稱中國為支那,佛教自稱內學,故名支那內學院。歐陽氏繼其師楊仁山之遺業,接掌金陵刻經處編校事業。後於刻經處設研究部,以便於刻經處同事自由研究。又為引進有為之士,集優秀通才,講明至教,乃於1918年籌設支那內學院。後得沈子培、陳伯嚴、章炳麟、蔡孑民等人之協助,至1922年始正式成立。

該院成立之初,設學、事兩科。有關教學、研究、述譯、考訂等屬學科;而藏書、刻經、宣傳等屬事科。後改設問學、研究兩部與學務、事務、編校流通三處。教授除歐陽氏本人之外,另有呂澂、王恩洋、邱虛明、聶耦庚、湯錫予等人,皆為一時之選。又,本院成立之後,致力於唯識、法相等學之研究,並出版年刊「內學」及「雜刊」。此外,又自大藏經中選出要籍,精校詳註,編刊《藏要》三輯行世。

抗日戰爭之際,日軍佔領南京,本院院舍及圖書均遭破壞。歐陽氏乃率院眾攜經版遷至四川江津,建內學院蜀院。講學、刻經如昔。1943 年歐陽氏病故,院友公推呂澂繼任院長。抗日勝利後,曾謀求於南京復院,未成。1949年後,蜀院仍繼續其業,至1952年秋停辦,所刻經版等移交金陵刻經處保管。

◎附一︰歐陽漸〈談內學研究〉(摘錄自《內學年刊》)

今談內學研究,先內學,後研究。內學之謂內, 有三義︰

(1)無漏為內,有漏為外也:《雜集論》云︰墮於三界為漏。其有漏法即流轉法,與還滅法截然二事,猶水與火,猶黑與白,以其種子即成二類也。昔人於此每每講錯,以為真如本淨也,煩惱染之則流轉,煩惱遠離則還滅,二者相替如輪轉焉,而不知其實不相謀也。

因此而談,儒家所云︰人欲淨盡天理純全,措語亦有病。孟子亦云︰養心莫善於寡欲。宋儒註云︰寡者非絕。於此知其夾雜不純也。此在佛家謂之雜染,一分染亦是染法。染則須絕,非徒寡之,故儒家所云寡欲,表面似有理,實則雜理欲二者成黑白業,仍屬雜染,不究竟也。儒家又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此赤子之心即雜染,而以為天理,故理終屬不淨,亦猶驢乳終不可為醍醐矣。儒家而外,如現行耶教講愛,亦屬偏頗,不能及物,故殺生非所禁戒,此皆成其為有漏與外而已。從無漏種發生,即不如是。故云︰有無漏可判內外。其理應於《大論》〈真實品〉中詳求。四真實中,煩惱障淨智所行與所知障淨智所行,皆以純淨得名真實,內學即應認清此真實。又此雖就現行立說,所從來者乃在種子,此無漏種子之義雖自後人發明,然其道理建立不可傾動。

(2)現證為內,推度為外也︰如今人言哲學,研究真理而不得結論,以其出於推度,人各不同,遂無定論也。若出諸現證,則盡人如一,無有異說。如見物然,同見者則說同,出於想像則不同也。以是先佛、今佛、當佛皆言四諦,大小空有顯密,乃至諸宗疏釋亦莫不說四諦,以其現證同而立說同也。又如諸佛以苦、空、無常、無我為教,乃至涅槃言常亦為無常之註腳,此又現證同而立說同也,由此即得結論,與哲學有異。

余常云,內學為結論後之研究,外學則研究而不得結論者也,此為內外學根本不同之點。由此內外方法亦不同。哲學每用比方,以定例為比量,即有範圍限制。如以三百六十度測周圓,二直角測三角內和,皆屬一定限制,不論圓角之形大小如何,皆不出此限制。哲學家用心思推測,無論各人推測如何,而均在不得結果之一範圍內,人心所限制然也。內學則不如是,期在現證,無用比度。如說四諦,即是現證,即是結論。研求結論,乃有種種解析方法。又如不能理會苦而說苦由無常,復由種種分析以明無常,此皆為教導上不得已之辦法。故內學所重在親證也。然學者初無現證,又將如何﹖此惟有借現證為用之一法,所謂聖教量也。有聖教量,乃可不憑一己猜想。若不信此,亦終不得現證。世間哲學家即不肯冒險置信聖言,以為迷信,處處須自思一過,遂終墮於推度矣,此又內外分途之一點也。

(3)究竟為內,不究竟為外也︰經云︰止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故佛說法無不究竟者。惟此就起點含有全體而言。雖始有未竟,而至終則究竟,如不了義經,得其解釋終歸了義也。《無量義經》云︰四十九年皆說法華,其間雖實說三乘法,意則均在法華也。故云,教則為一,乘則有三。乘以被機有三,實亦各究竟也。由此內學者應生心動念皆挾一全法界而來,大悲由此起,大智從此生。即如大乘唯識說阿賴耶,亦以其挾全法界而得究竟也。此種全體大用上講求是為內學。反此皆屬外學。

次言內學研究。即知所研究者,為無漏現證究竟之學而起研究也,此可分人法兩者言之。法是所學,人是能學,各有四端。法有四者︰(一)研究之必要,(二)研究之範圍,(三)研究之所務,(四)研究之方法。今(一)言研究之必要,先以理對學論之。

其一,理是法爾,學是模填。法爾八萬四千法門,言議不及,禪家每用但字調,以為但得即是,然此意仍可商。今謂法爾未得,先事模填,如畫作模填采也。學問即模填之事,可以由得法爾,故屬方便非真實。

其二,理是現在,學是過未。以學過念即非,落第二著。即云參究,亦落次念,成為過去,惟由此方便得到現在。

其三,理是現量,學是比量。學為方便,則屬借用現量,信解道理。能處處作此觀,開眼生心皆此道理,則可以發生現量。此義見〈真實品〉。故學雖比量,而是現量方便。

其四,理是無為,學是觀察。此乃本其所有而精細審量,亦得證會無為。

其五,理是不動,學是建立。理皆法爾常住,有佛無佛不稍動移。學由人興,故出建立。但由學可證理。

其六,理是真如,學是正智。

其七,理是無分別,學是有分別。

其八,理是離心意識,學是猛用六識。此皆如前分別可知。

次以教對學言之。教待機感,而有權實半滿漸頓,又有詳略異門。由學研理,教仍是一,以是各端研學有必要也。

(二)研究之範圍。但研究教,即概括宗在內。宗是總持,非差別、非分析而亦不能違背三藏,實亦是教,今即總談教而不別開。

教分西方、東方。西方教先有三藏,經律則為阿難等在王舍城所結集。以十二分教攝大小乘,攝論議。又有律,為耶舍等在吠舍離之結集。又有論,為帝須等在華氏城之結集。自此以後,有小大空有顯密等別,而其學悉匯萃於那爛陀寺。蓋自佛滅以後,講學範圍之寬,無能逾此地者,西方佛學亦以此為終。

東方佛學,如關中之空、慈恩之有、匡廬之淨、曹溪之禪、南山之律等,皆本諸西土。此中禪宗,雖雜有我國思想,然理與空宗相合之處,仍出西方也。

今茲研究範圍,應全概括諸教。範圍不寬則易衰歇,昔日空有諸家,其前車也。但佛教範圍雖大,內容仍是一貫,仍有條理充實。今之研究,亦將由分而合,以期成一整體之佛教。言余素願,乃在建立支那之那爛陀矣。

(三)研究之所務,此宜擇要而談,又分兩端。

其一要典。依余見解,必由唯識入門。故應誦習之籍,初為一本十支論,次為《掌珍》四論,次為《俱舍》、《成實》、《毗曇》,次為四含,次為四律五論。餘有密典,重在事相,必明理相而後可習。

其二要事。讀要典竟,應做以下各事︰

(1)經論異譯比較。舊譯不必盡誤,仍有所本,仍有其學問。如《楞伽經》由會譯比較乃見舊時魏譯最好。又有翻譯經久不得定本者,則須參互考訂以定之。此為吾人應做之事,凡不能翻譯者,尤宜肆力於此。

(2)藏梵未譯研求。此有賴於翻譯。

(3)密典純雜考證。又咒印彙考, 由此乃能習密宗。

(4)律典各部比較。由此可見各派異同,又可改正舊行各律之不合佛制者。

(四)研究之方法。此宜知四入、四忌。

四入者︰(1)猛入︰此如數百卷書之一氣連讀,又如任何種類之取裁,不分晝夜之思,又如空宗之般舟三昧。教中蓋有如此猛晉之事,未可忽視也。(2)徐入︰此謂融貫,浸潤、結胎、伺鼠、湊拍、節取,而後有生發。(3)巧入︰此有反證借徑等法,三藏十二部皆反覆申明之言,而能入之法不一。如佛法本甚莊嚴,宗門之悟道乃向青樓浪語中得之。(4)平入︰此謂循習而純熟。

四忌者︰(1)忌望文生義。(2)忌裂古刻新。(3)忌蠻強會違(此謂泥古不化)。(4)忌模糊尊偽(如華嚴學者之尊《起信論》)。

次言研究人有四者︰(一)研究之因力,(二)研究之可能,(三)研究之緣助,(四)研究之興趣。

(一)研究之因力︰平常但言求離生死,因猶不真。今謂另有二語曰︰親證法爾,大往大來。證法爾,即發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也。大往來,即大悲,所謂大悲為根本也。因須通盤打算,而後有力。因謂依,是人依我,非我依人。因又謂自,仗自不仗人。所謂法爾,即自也。萬法皆由法爾緣起,故有力能生。儒家亦有知此理者,如象山云︰六經皆我註腳。佛學亦然,從親證法爾下手,則十二分教皆我註腳。毗盧遮那頂上行,禪宗境界亦不過爾爾。

大往大來由於信得因果。因果須合三世觀之。業有生受、現受、後受,不能拘拘一生以談因果。信此則得大往大來。此雖老生常談,然今之學者,不於此致意也。學者如以信因果心為根本,聞熏亦可依恃,不定須念佛等。此非反對彼等法門,但於此見出因力不退之理。《大論》有云︰自因力不退,可以為因,他力加持力皆退,但可為緣。故求不退,應熏因力大往大來,時間則三無數大劫,空間則大千沙界無量眾生,以他為自而思及眾生,此特擴而張之,即是因力,前所云挾法界以俱來也。此是大悲為本,是真佛學。

(二)研究之可能︰此謂六度,乃為自憑藉者也。

(1)布施︰無我歸命為布施。不留一毫私用,將此身心奉塵剎,乃有力量,孟子所云能盡其才者也。佛希望人皆盡其才,皆以出世法為目標而歸命。

(2)持戒︰此就可能為言,制之一處,事無不辦。戒如馬捋,馬受捋則力強而行速。學亦以戒為方便,而後有可能。吾人經驗中,亦有此證明。如作事不廢時光,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但亂念極耗歲月,去亂念即是戒,此不可作陳腐語看。

(3)忍辱︰諦察法忍之為忍辱。諦察則有味。易云︰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有味乃不窮、乃有生發,觸處洞然,而後能耐。又道理一種涵萬,必細察乃省。前云四入之徐入,與此相應。

(4)精進︰此是能力根本。佛力充足,全在精進。如世親治小乘,則由有部而經部而俱舍,繼而捨小入大,則又先法相,而後唯識,健行不息,此最能精進者也。精進為因,般若為果,般若為相為體,精進為可能為功用。又般若為總相,精進為條理,故佛智骨髓在此。空宗貫六度以般若,相宗貫六度以精進,即是意矣。

(5)禪定︰畢生定向無他志,是為定。

(6)智慧︰此應注射於無師智、自然智。此雖非當下可得,然應隨順、趣向,乃至臨入。讀書多聞尤須於此致意。

(三)研究之緣助︰有三︰

(1)指導門徑︰欲學之省時省力,不可無師,不可我慢。然今人時習甚重,每每趨向無師。另有顓固者流,如天台家解說《梵網》四十二輕曲為說法一戒,以為不可為在家人說,在家無師範故。此則限制師道於極小範圍,心地何等狹隘。後來太賢即引《瓔珞》夫婦可以互授之說而駁之。《瓔珞經》雖待考,然此駁固是。依《大論》所說,比丘可在在家人邊學,故維摩為文殊說法。如天台家言,此又謂之何﹖可知其說或出於我慢耳。凡指導學者門徑者,不限出家或在家。師義亦有三類︰圓滿師、分證師、接續師。不知接續師,即不能擔任,即是輕法犯戒,極宜慎之。

(2)問辨釋疑︰此乃朋友之事,因其能委婉曲折而盡之。

(3)多籍參考︰或乃求師友於古人,或聞時論於異域。

(四)研究之興趣︰研究須合眾,離群索居,則無生趣。故研究此學,(1)須朝夕之過從,(2)須風物之怡快以暢天機,(3)須有暮鼓晨鐘之深省。具三事而後興趣勃勃也。

◎附二︰呂澂〈談院學〉(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院學為先師(歐陽竟無--整理者註)數十年苦心經營,《釋教》一篇已有其組織表白。竊謂先師以此繫道友,道友之繫精神於院者,應即在此。今欲使此學易於認識,略出二語以形容之,曰︰「由言教變遷之實,求觀行踐證之真。」(見《內院簡史》,乃根據先師與李證剛先生函意言之)蓋學所依據為「言教變遷之實」,而其實際則「求觀行踐證之真」也。依據即佛教,不云佛教而云言教者,佛教之體為名、句、文身也。然則教外別傳非教耶﹖此亦是教,但不立文字耳。以佛四十九年說法,乃有四十九年不說一字,若離佛教,何期踐證耶。此教自佛說以來,非一成不變,對機演解,自有變遷,但皆有其所以變遷者在。欲知其實,應分三段而談,此可借《金剛經》中處處所見之語示之。初段「佛說」,如《經》云佛說般若波羅密,與佛說莊嚴佛土等。次段「即非」,如《經》云即非般若波羅密,與即非莊嚴佛土等。三段「是名」,如《經》云是名般若波羅密,與是名莊嚴佛土等。知此三段變遷之實,乃知佛言教之全。小乘言教,止於佛說,認佛所說悉為法句(法即句也。此句非具體而為抽象觀念,幾經思惟鍛鍊所成。印度異端之有句義亦彷彿似之),故有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四諦(苦、集、滅、道)、五蘊等。小乘《毗曇》(阿毗達磨)即表示法句之至極組織者,此第一段言教也。大乘言教,起於此處,即而非之,如《般若經》九分處處空談,是即小乘所執著之法句,而非之也。末分《金剛經》(此第九分,印土《般若》原為八分或九分,奘譯乃集為十六分),最後乃出一偈,謂「一切有為法,如幻夢泡影」,則是名之義而甚簡略,未及暢言也。此第二段言教也。再進如《深密經》言,一切法有為無為句是「佛說」義,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是「即非」義;言有為者是本師假施設句,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設句,非無其事,即「是名」義。又如《楞伽經》首舉百八句,如生句、常句等,為「佛說」義。次說生句即非生句,常句即非常句等,為「即非」義。後文詳解生為心相續,常為妄法等百八句,即「是名」義。二經皆「佛說」與「即非」甚略,而「是名」甚詳。此第三段言教也。此即言教變遷,有此三段,明其真相,始可參研(小乘解法亦有二義︰第一五蘊、五蘊無我為我空;第二涅槃,涅槃無五蘊為行空。從流轉至於還滅,亦有百八句之組織,歸納為法句,此即第一段。第二段即非為大乘之開首,所以《般若》即非一段,佔百分之九九,是名一段佔百分之一耳。第三段《深密》、《楞伽》、《涅槃》等經反是,是名佔百分之九九,乃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也)。先師苦心經營之學,依據在此。

空談無學,觀證乃有學。《般若》常言觀空不證,《中論》亦備顯觀而不詳證義,故觀與證,未可混淆也。觀云觀行,證謂踐證。觀行即見修,見屬態度,修是行事。《金剛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於色而行布施」,可見觀行二事之不離,於行以見其觀,由觀以成其行也。踐證者,踐之謂住,無著《金剛論》立十八住為觀行所踐履之處也。證為歸宿,如行人到家,踐履之究竟在此也。《心經》云,究竟涅槃,是以圓證為證,而非分證之為證也。觀行為材料,踐證為組織,不住於色而行布施,乃在求佛地八具足,觀行踐證,亦不能分而言之也。然此有真不真在。真者,必依言教之實而得之,如《般若》之空觀,《心經》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常人不明此五蘊,乃小乘最後結撰之觀念,而以目之所遇身之所觸為色受焉(常人所解猶之常識,小乘《毗曇》所解之科學知識,其相異可知矣)。則亦不得言教之實,云何而成觀行之真耶!又如《瑜伽》之唯識觀,以離二取言,二取亦非常人所解,乃小乘執一切法是十二處,即能所受用之法也。唯識觀行即從此起,若不明其實義如何得真觀行耶!

然此等猶是言說安排,仍非活學。言教之實,觀證之真,於學者身心密切相關之意味,不可不於求字上明之也。小乘一聞無常言教而毛骨悚然當下證果,須菩提聞空離想而悲泣抆淚,求之迫切可知,此求即欲也。通常說為發心願望,果有此真實之言教,亦即有真實觀行之欲,所以《華嚴》〈十地〉無地不展轉發心而勝進,此即欲求一刻不停,觀行踐證一刻不捨之真實處也。六百卷《般若》以須菩提欲求無上菩提而起,《金剛經》亦以發心何住貫徹始終,乃至儒家學說如先師所提「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亦應著重欲字。孔云「欲仁仁至」,孟云「義所欲而捨生取義」,非有勝欲在,何取何捨,何有於佛法世俗!故言教實而觀行真,不能一息之離欲也。先師一生願欲不斷,入蜀時有人勸其休息而大憤,及最後尚有《心經註解》,及《答蒙君(文通)講學書》,有此一片求究竟之勝欲,乃有先師一生之事業,乃有此院學,此可深長思之也。今日所談院學,僅及百一,略見精神所繫者如何而已。或有錯誤,願諸位有以教之。

◎附三︰呂澂〈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五科講習乃依先師釋教之說而立,意在直指精微,以階深造,故編次群書,三周區別。周各以一要義貫通,反覆研尋,歷三五載,亦可與入道矣。初周,主於心性本寂,自覺有此心,而後有此學,故心存則學存,異於外鑠,此之謂知本。次周,盡心之用,寂相著明,則真智沛發,捨染趨淨必循軌轉依而不可遏。三周,充用之量,佛與眾生遍具此心,交感緣起,依等而相同,謂之一法界,弘願行於無極,期全界之圓淨,斯乃此學之終鵠也。講習所資,凡五十書,初周先取根本要文,五經七論而已。

(一)毗曇科兩種

《法句經》二卷︰吳譯,《藏要》本。佛說以《法句》始,原構不可得而見矣。此從《阿含》輯之,品類次第,略具舊觀,由此知佛教之本也。南傳《法句》,始於雙品,心性本淨,宗義最明。《瑜伽》〈思所成地〉節引《法句》古註,可先參研。再及《出曜》、《譬喻》諸譯。

《阿毗曇心論頌》一卷︰晉譯,院刻稿本。毗曇,所以解佛說也。迦延九分結集,佛語自詮,是為毗曇本經。《心論》抉擇舊文,上座正傳,則又為晚出諸論所據。九分始於界品,意在明因。有部毗曇改其次第,未可從也。今取法勝自釋,並參考《論經》、《雜心》、《甘露味》等繹其文義。

(二)般若科兩種

《能斷金剛般若經》一卷︰淨譯,院刻本。《金剛經》結九部般若之終,所以明般若歸趣於一心也。發無上心,乃有何住、何行、云何調伏之問,所以住行調伏者,乃在般若。羅什譯傳《大品》,於摩訶薩大心一章別開為《金剛品》,經要於此見矣。宜用隋譯無著論對讀。

《菩提資糧論頌》一卷︰隋譯,《藏要》本。般若必取資於方便,菩提莊嚴,燦然始末,龍樹所以建菩薩正行之典範也,今存自在比丘釋文,可參讀。又可取《十住婆沙》參考。

(三)瑜伽科兩種

《摩訶衍寶嚴經》一卷︰失譯,院刻會《瑜伽釋》本。瑜伽三乘階梯終歸於菩薩藏,《寶積經》〈迦葉品〉舉十六相以攝藏中教授,今經其異譯也。經談中道,以離言心性實之,瑜伽本此開宗,抉擇分中,解經全文,豈無故歟。今即用《瑜伽釋》合讀。

《辨中邊論頌》一卷︰唐譯,《藏要》本。論據《般若》、《寶積》以建立者三,心性勝義,以空性為心性也。平等方便,唯識待於無境,有無義相等也。漸次觀門,能所因果,由境而後及識也。此瑜伽究竟義,亦即大乘究竟義。後世中觀學徒,雖力破之,安能動其毫末哉。唐譯論釋,改易文次,應取陳譯合讀。

(四)涅槃科兩種

《勝鬘師子吼經》一卷︰宋譯,《藏要》本。涅槃明法身不壞,因於攝持正法。勝鬘十四義,由此輾轉而生。至說如來藏心感受生死,故為出世正因,則尤屬內學大本之談矣。可用唐譯本參讀。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唐譯,院刻稿本。必於菩提存心,乃涉涅槃之樊,論稱菩提心者,此也。十二門義,曲暢其宗,可作《如來藏章》異門而讀。

(五)戒律科兩種

《清淨毗尼方廣經》一卷︰秦譯,院刻稿本。經說一切眾生界即法界,探此心源,以得戒體。又詳大戒殊勝因緣,亦本於心勝也。《攝論》所謂「毗奈耶瞿沙方廣契經」,即是此書。可與晉宋異譯及《攝論釋》文參讀。

《菩薩戒本羯磨》二卷︰唐譯,《藏要》本。攝六度為學處,菩薩心戒增上之義著矣。備列科條,此為通軌。唐譯文義最勝。可取慧沼《勸發心集》參讀。

上舉五經五論悉歸於性寂自心一義,故成一周。如何保任此心,固有待於嫻習止觀,從容踐履。次下兩籍,堪作準繩,可熟習之。

《解脫道論》十二卷︰梁譯,《藏要》本。此集上座學說精英,舊師軌範,所存僅此。唐宋習止觀者,皆未及知。由有相而無相,則在運用之妙,又未可拘拘論說也。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此依《瑜伽》〈修所成地〉而嚴密組織之。寂因作意一義,創見於此譯文,蓋所謂不離一切智相應心也。據以通習般若、瑜伽、涅槃三科,觀行皆無礙矣。

次周所習,皆各科正宗,故卷帙稍繁,凡十九種。

(六)毗曇科四種

《四阿含經毗曇讀》十六卷︰晉宋等譯,院刻稿本。佛說歸於分別,毗曇家言從此而出。今用毗曇九分之意,選錄經文,略見後先學說相承之跡而已。以四諦義通經,歸極於無餘涅槃,經亦謂之盡有漏成無漏,可知原有轉依之義。惜乎小乘毗曇,終不得其解也。

《阿毗達磨俱舍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會譯本。世親依分別說之方法料簡有宗,撰茲頌本。兼取有、經兩部之長,故盡一書而諸義備,印土傳習謂之聰明論也。分別三科,謂蘊假而界處實者,蓋欲由種子依創明大本。迨後一聞《攝論》,即盡棄所學而學焉,非無故矣。頌義應用世親自釋與《顯宗》對讀。

《大乘阿毗達磨經頌》一卷︰唐譯,院編稿本。此經久已失傳,今從《攝論》、《莊嚴》等書對勘輯之。經說十類佛語,首以無始時界為依。又謂一依具染淨二分,由是釋成「轉依」新義,以易「解脫」舊言,故結之曰,轉依即解脫也。通般若之微言,闢瑜伽之廣軌,樞機在此,顧可忽諸。應取《攝論》、《莊嚴》釋文合讀。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七卷︰唐譯,《藏要》本。此集《大乘論經》諸思擇處,蓋由所見之真,所涉之廣,所用之切而集之也。故本事分諸門分別,法執不存,抉擇諦得條疏,終歸無住,此其為大乘毗曇不共義歟。可與《雜集論》合讀。

(七)般若科四種

《維摩詰所說經》三卷︰秦譯,《藏要》本。經以菩薩解脫法門為宗,不盡有為而不住無為一語盡之,可謂能得方便般若之神髓者矣。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惟聲聞學人,不知眾生性,故不知心性,不知佛性,無上菩提,望而却步,是誠愚不可及。維摩提嘶警策,用全力以周旋,又何其真切也。經文可與唐譯對讀。

《摩訶般若波羅密經》二十七卷︰秦譯,院刻稿本。

《大智度論》節本二十卷︰秦譯,院刻稿本。龍樹創宏般若,羅什得其真傳,故所譯經論,篇章開合,具見匠心。經以法名受三假開宗,以涅槃如幻結論,遮小宗之拘執,示佛語之真詮,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是般若之正義也。論判般若、方便兩道,貫攝全經,運空自在,後得智無住行,方以建立,與瑜伽說何殊。乃其義不傳印度,遂有中觀紛執,以迄於今,亦憾事矣。論文繁重,今節錄解經文句成二十卷,以便研學。

《中論頌》一卷︰秦譯,院刻本。般若歷百八法而觀空,《中論》示其方隅之作也。緣起法如幻化而有自性執者,蓋由取因假設為之。論以假名成空,滅除戲論,要旨在此。惟青目釋能得其意。據《無畏論》銷文,不逾規矩。今應以唐譯《般若燈》刊定文義,更於青目釋求其正解。又可參考《順中論》。

(八)瑜伽科四種

《解深密經》五卷︰唐譯,《藏要》本。經解不了義佛語,於空性義,尤三致意焉。三相以成無性,七如以判勝義,皆分別說空而示異於一切說也。依他無執而知圓成,唯識真如,唯識所現,此悉繫於瑜伽,故〈分別瑜伽〉一品,至詳且盡,論之宗經中可見也。經分染淨法為依圓,而發起觀行必從依他著力,此又旁通於「大乘毗曇經」矣。可取宋、陳異譯對讀。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十六卷︰唐譯,《藏要》本。《瑜伽》繫重心於〈菩薩地〉,亦猶《華嚴》之有〈十地品〉也。十法四周,敷陳道果,而獨詳明持法。自種姓發心,以至一切菩提分,無不攝焉。蓋三祇難行,精勤不息,必任持此心不失,乃有堪能。則捨六度萬行,觸處憑依,又何以致其操存之功歟。此論可取涼宋異譯及《大乘莊嚴經論》對讀。又宜參考《瑜伽抉擇分‧真實品》一段。

《顯揚聖教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本。

《攝大乘論本》一卷︰唐譯,《藏要》本。《顯揚》宗《深密經》,《攝論》宗「毗曇經」,俱說依他為雜染。而一則別淨法為圓成,一則通依他有淨分,立意不無微異矣。《顯揚》以二諦立綱,視慧度、瑜伽為一,此承前般若之說。《攝論》由名言種而說自性緣起,藉意言而入所知相,此啟後唯識之宗。學說潛移,亦不可不知也。《顯揚》釋〈思所成〉,謂離九事,《攝論》解無分別智,謂離五相,無思其所不思,無分別其所不分別,如此而已矣。《顯揚頌》可取《釋論》尋繹文義,《攝論》可取陳、魏、隋異譯及世親《釋論》合讀。

(九)涅槃科四種

《妙法蓮華經》七卷︰秦譯,《藏要》本。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八卷︰涼譯,院刻本。三乘方便之義不著,聲聞回大之事無徵,則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亦未易言也。《法華》於此,著語無多,曲譬而喻,堪云《涅槃》之先河矣。佛出世間,唯一因緣,開示佛智。說法意無不慈,而聞者或未能信,以是究竟勝義,垂滅乃宣。涅槃三十二問,最初長壽因緣,即在慈護眾生。又說一闡提於佛語無絲毫信受,此與《法華》之義可謂後先相貫也。惟一闡提,窮極世欲,故於佛語漠然。眾生有佛性云者,直下承當,由己所欲,而由人乎哉。《法華》可以魏譯《優婆提舍》參讀。梵藏僅傳略本,今判為《正法分》先讀,並以《大法鼓經》及《本有今無偈論》參讀。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宋譯,《藏要》本。經依毗曇百八句推闡諸佛內證聖智第一義心,原始要終,為涅槃學之正軌。唯佛與佛乃盡實際,故經說自共法相,一出於法佛等流,誠所謂佛境也。至以阿賴耶識解如來藏,謂為善不善因,及其致也,心轉依而即真如,亦即解脫。三法會歸,則又益窮《勝鬘》之奧蘊矣。可用唐譯本合讀。

《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一卷︰魏譯,《藏要》本。涅槃宣說三寶同一性相,常住不變,論初三句,抉擇此宗。餘四句說性、菩提、功德、業,蓋又今本《涅槃》未傳之義也。空寂與佛性,一法而異詮,斯乃說意之殊,豈空性而外別有佛性也哉!拘拘空有之見,難以得其真矣。頌本取釋繹文,又可用《佛性論》參考。

(十)戒律科一種

《郁伽長者所問經》一卷︰曹魏譯,院刻稿本。經說菩薩二眾居家出家戒德行處,各盡其極,入道之實,未容稍忽也。出家功德殊勝,而在家亦可以方便度行學出家戒,是乃不共之談,堪以建立居士道場者也。可用《優婆塞戒經》參讀。

此周要旨在於轉依,道遠時長,困行艱慮,果何以增上相資。習次兩書,當有所得。《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思惟論議,有軌可循,則致用宏而事功倍,因明其必學也。方式運用,或逐時推移,而真實簡持,酌中立說,無逾於《入論》矣。可用《理門論》參讀,以盡其義。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唐譯,院刻稿本。《涅槃經》謂慈為善本,慈即佛性。誠哉有得於道心實德之言也!唯心有慈,乃不忍於己,而難已於圓滿佛智之求。不忍於人,而弗捨於成熟有情之願,菩提根本,豈不在是歟!《修慈分》說三劫廣行,應修慈心以自調伏,庶幾於菩提分安樂不疲,處流轉中,無感苦逼。學者欲習增上止觀,應知所務矣。

三周窮各科之究竟,所習之書,亦十九種。

(十一)毗曇科四種

《諸法集要經》十卷︰宋譯,院刻本。《阿含》別裁有《正法念處經》,晚世一分小乘之所宗也。今準《法句》集其伽陀,義本唯心,說詳業感,而以慈忍教授,不捨有情,推論至於六度,亦幾與大乘相通矣。可用《念處經》對讀。

《入阿毗達磨論》二卷︰唐譯,院刻稿本。

《四諦論》四卷︰陳譯,院刻本。《俱舍論》出,而有部、經部學說變通,各極其致,二論略表見之。《入論》視佛說為法句,乃謂名、句、文身依語而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儼然外宗,是執自性實有之極也。《四諦論》力反一切有說,矯枉過正,至不惜與分別論者合流,而謂涅槃因滅為有餘,果滅為無餘,則又沈空之至也。各趨一端,迷途不反,其難語於法界之真,為失均矣。

《論事標目》一卷︰院編稿本。《論事》為錫蘭(今斯里蘭卡)所傳小乘部執異論,標目二百有餘,一一據上座本宗破之。今條列所破,而諸家異義燦然畢見矣。其中時出新說,如案達派謂有生法二空,中觀家嘗據以自餙其宗,亦可見小乘之善變也。宜與《異部宗輪論》對讀。

(十二)般若科四種

《大般若經‧曼殊室利分》二卷︰唐譯,院刻稿本。法界以平等相建立,惟甚深般若得之,無住縱橫,莊嚴一相,此文殊學與龍樹無著鼎峙者也。經謂法界即是如來,更無所證,我來親近,專為利樂一切有情。蓋由無得研窮,乃能利生純摰,言外之意,不可深長思歟!宜用梁譯本參讀。

《佛母般若圓集要義論》一卷︰宋譯,院刻合釋論本。論有二殊勝義,文字般若之為法界等流也,實相般若之為自性淨識也。淨識其境,法界其依,而般若緣起源泉混混矣。三十二門,總攝經要,差別十六空,對治十散動,瑜伽正軌,不紊絲毫,是尤難能可貴也。今存《三寶尊釋論》,可以參讀。

《廣百論釋》十卷︰唐譯,院刻稿本。《百論》廣破法自性執,護法以真無俗有釋之最精。蓋謂俗諦親證為先,方乃起說,意兼後得依他而有之也。又謂俗有,託佛悲願,信順修行,意不失於世出世間勝道也。真無以端其趣,俗有以得其通,遂能生死蕭然,利樂無盡,此證性空最極善巧者,又豈徒託空言一法不立已哉!晚世中觀亦以二諦為說,紫朱鄭雅,應知有辨矣。可以《百字論》參讀。

《大乘掌珍論》二卷︰唐譯,《藏要》本。般若而瑜伽,一相而三相,說固一貫也。空性實然而於有情未能恝置,其立說之大本一也。空不異色,妄法是常,依他後得之必為利生,所據又一也。清辨獨以中觀標異,緣無所緣,行無所行,蕩然無寄,一往趨空,是齊末之玄談,曾何與於實際。正學銷沉,竟與噲伍,馴至分河空有,視若固然,亦迷倒之甚矣。今附其書《掌珍》於末,以見異萌之田,應加料簡而已。

(十三)瑜伽科四種

《華嚴七品頌本》三卷︰唐譯,院編稿本。展轉一心,深入法界,此菩薩瑜伽之極致,而《華嚴》所備詳者也。今以《十地品》為總樞,取三處讚及十回向翼其前,如來出現及普賢行願從其後,各集頌文,以便研誦。蓋倣龍樹《婆沙》但釋本偈之意也。回向所以連一心於法界。出現又舉法界以感赴有情,法界緣起之義,由此見之矣。頌文仍用長行繹文而讀。

《觀所緣論釋》一卷︰唐譯,《藏要》本。唯識觀行之所據,萬法備於一心而已。法有待於心緣,緣有待於心現,故內境建立又最為根本之義也。意識繼前五識而起,不能逕緣外色,護法釋特簡別之,根境互因,而本識功能渾然無跡,又別具深意焉。孰謂此師立說遂支離滅裂歟。今傳譯本不全,應取陳、唐兩譯論文合讀,得其全蘊。

《成唯識寶生論》五卷︰唐譯,《藏要》本。能所唯心現,此無境唯識也。貪信亦唯心現,此染淨唯識也。徒解無境不謂之善住大乘,深識愛源唯自心,而後謂之善住也。此護法之所以釋成《二十唯識》者也。省識心源,兩離欣戚,殷勤意樂,度極無邊,此清淨方便而為善住也。由是而友教有功,身語成業,以至他心得實,佛境是歸,唯識之要,均確然可指,斯之謂成唯識也。未有至誠而不動者,求其在我而已矣。論文殘缺,應以奘譯《二十唯識》補之。

《成唯識論》節本四卷︰唐譯,院編稿本。有成唯識而不足以見護法之真,此旁論深蕪,師說雜錯為之障也。今準頌本,略刪節之,則可觀矣。唯識以染淨立極,染淨唯意識憑依,故由習氣濁心,能所自轉,而說二取有異於二分,由內外取纏而說自證是而證境非。由所緣非離自性,而說境不離心,心亦不離心。由見真而了幻,遣實而假詮,而說識現非真亦可安立致用。是皆護法創義,一一取證於《密嚴》以成之者。《密嚴》善淨賴耶等同法界之極唱者也,護法所宗,豈不在斯歟。唐譯頌文,多所改削,可取《轉識論》刊之。

(十四)涅槃科三種

《大方等大雲經‧大眾犍度》一卷︰涼譯,院刻稿本。此為《涅槃經》之別裁,以百千不共法門宣說眾生實性,佛性常住。傳譯未全,今取初品存其綱要。經說佛以法界為身,法界等而慧等,而後悉施眾生服甘露味,是則涅槃之有緣起固不外乎法界緣起也。

《大乘密嚴經》三卷︰唐譯,《藏要》本。

《佛地經論》七卷︰唐譯,《藏要》本。二經均說佛之所以為佛者,又均以覺與所覺說之。《密嚴》窮其源,故曰善淨賴耶;《佛地》極其致,故曰清淨法界,其實一也。賴耶為瑜伽行境,以無相為指歸,眾生之所以合於佛也。法界為聖智所緣,由平等而顯實,佛之所以契乎眾生也。此生佛交感為一法界者也。無相平等云者,遍如虛空,法乃成用,繪事後素,必有以為之質也。識淨而知心同,界淨而知理同,入道之要,亦以賢聖之心為心而已矣。《密嚴》見護法所宗,《佛地》存戒賢緒論,那爛陀學之重涅槃也,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十五)戒律科二種

《六度集經》八卷︰吳譯,院刻稿本。菩薩戒學之難,以其精神貫徹行事之難也。長劫三祇,受生千萬,學處不廢六度,即六度皆有難行,此釋尊往事之足徵,非徒載之空言也。今習《集經》以知其概。本事本生繫之律藏,從毗曇家之所判也。可以《菩薩本生鬘論》參讀。

《佛所行讚》五卷︰涼譯,院刻稿本。釋尊行事,五部有共同之說。馬鳴能文,略藻飾之,遂以傳千古矣。隨緣起化,事本不常,而一期行跡,真誠流露。小宗所見雖淺,亦多所啟發也。援本事例,附戒律科末習之,可與宋譯本對讀。

是周義理以一法界為主,學不能已於利他也,長養菩提,資糧善集,亦有方便之書,應知研習。

《集量論釋節本》六卷︰院編稿本。陳那自輯《量論》,所以為深入佛說之門也。佛語所詮,無非遮說,《集量》發明比量因喻,用在簡餘,遮詮顯義。故以意逆志,而般若非執,瑜伽離言,涅槃無倒,一以貫之矣。可用《理門論》對讀。

《大集虛空藏所問經‧抉擇分》三卷︰唐譯,《藏要》稿本。大經之有《大集》,亦猶阿含之誦八眾。問非一義,法非一途。所以結眾會之終也。虛空藏問以三十五義抉擇,概括正宗,罄無遺蘊,而入般若理趣平等甚深,入瑜伽理趣亦平等甚深,菩薩所行同於涅槃,入法界理趣又無不平等甚深。通習各科,善知抉擇,捨此無由矣。

五科佛學。各以義理推闡,逐時開展,故必歷三周而盡其學,合五科而識其全,經之緯之,成章以達,此純異乎判教之陋說也。所習五十書,時有一二精義,足以省發,華鬘莊嚴,此學乃益深切著明。融洽身心,不離塵濁,以曲致其運用。由是學者,道為己任而自成剛健篤實之風。則千百年來,此學交困於神祕虛浮偏枯滯寂者,必可一旦昭蘇,復以真精神著見於世。今茲講習,所以植院學之基,即所以立此學之本,關係至重,願共學者知所勉焉。

〔參考資料〕《歐陽大師(漸)遺集》。


月燈三昧經

十卷。高齊‧那連提耶舍譯。又稱《入於大悲大方等大集說經》、《大方等大集月燈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

經中述說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時,回答月光童子所問,云依平等心、救護心、無礙心、無毒心及在因地所修的無量三昧,而得菩提。或成就施、戒、忍辱等法,則得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又說,菩薩應當成就善巧,住於不放逸,修神通之業本,行財施、捨身。佛亦提及自己在因中所行的施、戒等,以明若具足修學身戒,則可招得相好(容貌莊嚴)及一切戒。

費長房在《歷代三寶紀》卷九所說的「月燈三昧經,十一卷,高齊‧那連提耶舍,天保八年(557)於天平寺出。」即是本經,具有序、正、流三分,乃一世碩德奉詔而譯,故文章流利。譯出之時,有彥琮制序,但今已不傳。其卷帙,在宋、元、明三藏中作十一卷,唯獨麗本為十卷。其梵本及西藏本皆存,現存的梵本單題為《三昧王》(Samādhi-rāja),而梵文《大乘集菩薩學論》(Sikṣāsamuc-caya)則稱之為《三昧王月燈經》(Samād-hi-rāja-candra-pradīpa-sūtra)。

又,本經有二異本,其一題為《月燈三昧燈》,又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逮慧三昧經》,一卷,劉宋‧先公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相當於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六卷。內容亦具備序、正、通三分,由長行及重頌構成。乃佛對文殊師利童子,就布施等六度行及空觀,乃至分衛等說十事。故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法經錄》記載劉宋‧先公譯《月燈三昧經》第七卷異譯者,即是此經。

另一譯本亦題為《月燈三昧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雖題劉宋‧先公譯,然據經中後記所言,恐為後漢‧安世高所譯。其內容旨趣略同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五卷後半。然內文全異。僅有正宗分,而無序分、流通分。乃就最初的三界終至道識等九十餘種法門立六行說明。此經在宋、元、明三本中缺,唯獨麗本尚存。

本經在中國及日本,雖不甚流行,然於尼泊爾,則為九法之一。中觀學派之大成者月稱之《入中論》、《中論釋》,及其後繼者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等書,皆常引用本經,故知本經為中觀學派之重要經典。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大乘佛典》第十冊、第十一冊(中央公論社);R. C. Chandra D as & P. H. Vidyabhūṣan《Samādhirāja》;K. Qégamey《Three Chapters fromthe samādhirājasūtra》;N. Dutt《Gilgit Manuscript》。


月稱

印度中期中觀派的論師。為歸謬論證派之祖。生存年代約為西元600~650之間。相傳出生於南印度的薩曼多(Samanta),捨世出家後,從佛護與清辨的弟子蓮花覺(Kamalabudhi)學習龍樹思想。精通佛家學說,嘗任那爛陀寺住持,並曾與月官進行論諍。

月稱肯定佛護所應用的歸謬論證法,並嚴厲批評清辨的論點,以為清辨用於空性論證的「自立論證法」並不適合中觀派。他主張中觀派應採用「歸謬論證法」論證空性;因而中觀內部形成兩個系統,月稱一系採用應戰的方法,即隨對方的說法加以破斥,因此又被稱為「隨應破派」或「應成派」。清辨一系,其議論不一定跟隨敵論走,是採比量的格式,因此被稱為「自立量派」。

月稱的著述頗豐,主要有︰

(1)《中觀根本明句論》(Prasannapadā,有梵本)︰又譯作《明句論》,為龍樹《中論》的註解。梵本已由西洋學者校訂出版。

(2)《入中論》(Madhyamakāvatāra)︰西洋學者已將其校印出版。法尊則從藏譯本譯成漢語。全書是以《十地經》中的十地為主要架構,強調菩薩行,其中以第六章〈般若波羅蜜〉最為重要。

(3)《入中論自註》(Bhāsya)。

(4)《菩薩瑜伽行四百論註疏》(Bodhisatt-vayogacar yācatuḥśatakaṭīkā)︰本書為提婆《四百論》的註釋。

除上述長篇論著外,另有小品之作,如︰

(5)《五蘊論》(Pañcaskandhaprakaraṇa)。

(6)《空七十論註》(Śūnyatāsaptativṛtti)。

(7)《六十頌如理論註》(Yuktiṣaṣṭikāvṛtti)。

其中(6)、(7)二書是龍樹《七十頌空性論》、《六十頌正理論》的註解。此外,《西藏大藏經》又收有《六支瑜伽注》(Śaḍaṅga-yoga-nāma-ṭīkā)、《聖文殊師利名等誦注釋》(Āryamañjuśrī-nāma-saṁgīti-vrtti)、《金剛薩埵成就法》(Vajrasattva-sādhana)、《入中觀慧》(Madhyamaka-pra-jñā'vatāra)等書。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章第三節(摘錄)

中觀學派從清辨開創局面以後,跟著來的大家有月稱。月稱出於佛護一系,佛護弟子有蓮花覺,他就是蓮花覺的門下,南印薩曼多人,婆羅門族,少年出家,精通佛家學說。後來在那爛陀寺當住持,是當時的有名的學者,曾同月官有過辯論。著作現存的,梵文藏文本都有,共十餘部。就西藏譯本言,關於密教的有九部,顯教的也有九部。龍樹的五大論,他對主要的《中論》、《六十頌正理論》、《七十頌空性論》都有註;提婆的《四百論》,他也有註。此外,還有中觀通論性質的《入中論》,有頌文、有長行,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月稱的《中論》註解很詳細,別名《明句論》,有梵文本,西洋學者已校刊出版。其中頭一品〈觀緣品〉,與本宗的最後一品〈觀涅槃品〉,經蘇俄‧徹爾巴茨基譯成英文,譯得很好,很清楚。近年來,日本‧荻原雲來譯出六品,山口益也譯了十一品。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論》、《辨了義不了義論》兩書,引了《明句論》的原文,也可從中看得出一部分內容,兩書已由法尊譯成漢文。《入中論》,西洋學者也已校印,法尊也從藏譯本全譯出來。月稱的學說傳入西藏的很完整,再加上後來宗喀巴的提倡,所以在西藏十分盛行。

月稱的中觀學說,比清辨更純一些,也更極端一些,這是由於歷史條件造成的。龍樹、提婆時代,主要是針對有部,重點講空、無自性。雖也講中道,而中道本身是無自性,從無自性說發展到不落一邊。到了無著、世親時代,雖也講無自性,但講的已與龍樹、提婆時不一樣了;清辨是無著、世親以後的人,他不可避免地會與瑜伽學有聯繫。月稱則不同,走向了極端,非但同瑜伽對立,就是對清辨的態度也加以肅清了。這點可以從中觀破除異見的地方看得出來,他的立場,與清辨是截然相反的。他是佛護的傳承;佛護之說,清辨是反對的,月稱要為佛護辯解,就得駁斥清辨。

首先,月稱主要是在方法論方面發揚了佛護說。在方法論上,中觀派本是以破顯宗的,即自己不另外建立,把重點放在怎樣破他上,《中論》就是這種方法的典型著作。只要指摘出敵論的過失,就算達到了目的。如〈觀緣品〉講緣起就是專門破他,一般講緣起是講生,而龍樹講緣起是講無生,實際上是破四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的偏執。佛護即繼承了這個傳統,他對這品的解釋就表現了這一特點。如破自生,他說︰如果是自生,則「生應無用故」,「生應無窮故」。意思是說︰「自生」就是說,法本來就有的,不應再生;說它生,就毫無意義了。同時,「自生」就應該是無窮無盡,永遠存在。這樣,就指出了自生說的矛盾,使對方的說法不能成立。這種方法概括起來就是︰如果按照你的說法,則「應」如何如何。這不是因明的格式,而是佛護特用的方法。清辨在《般若燈論》裏,不同意佛護這種方法,認為在破他時要提出自己的正當理由(因明把這個叫因、喻。理由叫因,理由的證明叫喻),要用比量的格式來出過,才能使人信服。到月稱時,為了挽救佛護的說法,就為之辯護,說佛護的方法是正確的,而清辨的方法是錯誤的。因為中觀派的根本精神是認為一切事物都是無自性的,因明的因、喻也應該是無自性的。而清辨要自立量,那就應該承認自因、自喻是實在的,只有先肯定了這點才能有立量,否則,如說無自性,便自相矛盾,因而不能成立。所以,運用因明的結果,就會形成自己理論上的混亂。

這樣,清辨與月稱兩家就顯出了分歧,並進而在中觀內部形成了兩個系統。月稱一系是採用「應戰」的方法,即隨著對方的說法加以破斥,所以被稱為「隨應破派」。清辨一系,是自由獨立的,議論不一定跟隨敵論走,而採取比量的格式,被稱為「自立量派」。

其次,關於勝義、俗諦的有無問題。中觀派是以二諦立說的。按勝義諦說,一切都是無自性的,兩家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但是,世俗諦是否一切無自性﹖清辨承認由世俗諦講,一切法有自性,月稱則不同意,認為俗諦(世間)看著像有自性,這是由於被無明所蔽的緣故,那是一種「覆俗」(根本顛倒),所以從俗諦講也是一切法無自性。兩家在這一點上有很大的分歧。

月稱繼清辨之後,對瑜伽行派作了許多評破的工作。他的評破著重在瑜伽行派之說依他起有自性。月稱認為,依他起是表示緣起的,而緣起的性質,一方面即是無自性。所以若承認緣起,便不能同時承認還有自性。瑜伽雖也講空,但講得不徹底,認為在依他起法上沒有遍計執法便是空,並不是依他起本身就是空。如視繩為蛇,把蛇執去掉就是空,並不認為繩也是空。因此,瑜伽所說的空是他性空,而不是自性空。月稱認為這樣講不合理,要空就是自性空。他說瑜伽行派依他法的根本性質是識,而一切識的根本是阿賴耶,所以月稱也反對阿賴耶說,認為阿賴耶是一種假立,並無其識。何以見得呢﹖瑜伽要成立阿賴耶有許多理由,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如無賴耶,便不能成立業報,因為業在未受報之前,應該是存在的。它存在何處﹖按瑜伽派說,業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於阿賴耶識中。月稱批駁說,阿賴耶識是多餘的,業由於自身的相續是不會消失的。業的現行雖然消失了,但它的性質、勢力並不消失,這只是業的狀態不同,明顯時是現行,潛伏時是消滅,事實上還是相續的。只有等到受報以後,才會真正消失,因而並不需要有個阿賴耶識保存它。月稱既反對阿賴耶識,便連帶著也反對前七識。

另外,瑜伽行派也主張自證。認為人之有記憶,包括對見聞覺知的記憶,是因為當見聞覺知之時,就曾自己對自己作過了解,這種了解就是自證。由於自證,就可證明自己是存在的,而不必經由其他理由才存在。月稱也反對這一點,他說,任何事物不能自為能、所,猶如刀不自割,手不自觸。

最後,月稱也批判了瑜伽行派心外無境的唯識說。唯識說以夢為喻,論證有心無境;夢中所見,只是心的構想,醒後所見,也同樣是一種心的構想;夢與非夢,僅是淺深程度不同而已,並無原則上的區別。只有到達真正的覺悟時,才能認識到所謂境界,不過如幻如化。月稱講,心與境是平等的,如果似夢中無境,同樣也應無心。他不承認睡夢中有心無境。

月稱對瑜伽行派的這些指摘,也是有理由的,並未受到瑜伽派的反駁。這就看出,他對中觀無自性的說法,發展得比較徹底。發展到後來,便把緣起性空的理論成為性空緣起,就是說,正因為無自性才可以說是緣起。這一說法的實際意義,就是在世俗上,肯定了無其名(性空)而有其實(緣起)。密教很崇拜月稱,即利用其說,肯定煩惱,美其名為方便,實際上是縱欲。他們之牽涉到月稱,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月稱也與密教有一些聯繫。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宮本正尊《根本中の研究》;山口益《中論釋》、《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長尾雅人《西藏佛教研究》;穆帝(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光川豐藝著‧釋惠敏譯〈清辨與月稱對於人法二無我之見解〉(《諦觀》雜誌第二十四期);R. F. Olson著‧法雨譯〈月稱對唯識宗的批評〉(《諦觀》雜誌第三十二期)。


四分律

原四十五卷,現行本六十卷,亦稱《曇無德律》(曇無德意譯法藏或法密),姚秦‧弘始十年(408)罽賓‧佛陀耶舍於長安中寺譯。它是漢語系佛教僧尼奉行的一部廣律。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二冊。

《四分律》因全部由四分構成而得名。初分為比丘戒,第二分為比丘尼戒和二十犍度中的前三個半犍度(北宋、麗藏本,依舊寫本如此,南宋、元、明藏本改作前二犍度),第三分為中間十四個半犍度(北宋、麗藏本如此,南宋、元、明藏本改作十六個犍度),第四分為最後二犍度等。這樣的分段,道宣等都以為因結集時分四次誦出,但後來義淨說是因梵本分為四筴故稱四分。定賓《飾宗記》從義淨說,元照《資持記》則仍依道宣之說。

《四分律》為曇無德部所傳,一般稱為五部廣律之一。《僧祇律》後記說「優波崛多後遂有五部名生」,曇無德名列於最初。故此部律係從優波崛多系統下分出。唐代玄奘到烏仗那國時,其地還是五部並行,並以曇無德為首(見《西域記》卷三)。

本律原屬聲聞乘,但律宗學者北魏‧慧光即已判為大乘。唐代道宣更明確的主張《四分律》通於大乘。像《行事鈔》卷上三說︰「四分宗義當大乘。」同書卷中之四說︰「四分律一宗是大乘。」《羯磨疏》並以五義證「四分通明佛乘」。他所引的五義中有勸信頌及戒本迴向文,都是曇無德部流傳本所加。

《四分律》的譯出,據《出三藏記集》說,是秦主姚興因鳩摩羅什的建議迎佛陀耶舍來長安,因佛陀耶舍能誦《曇無德律》,司隸校尉姚爽就請他翻譯。姚興懷疑他只憑記憶會有錯誤,經過測驗,耶舍能以三天功夫記憶藥方戶籍四十餘紙,誦出一字不錯,才加信服。譯出的時期是弘始十年(408)。另據《四分律》序說︰支法領曾在于闐遇著佛陀耶舍,知道他通《四分律》等,就在那裡寫出梵本,於弘始十年偕回中國,姚興即於其年請耶舍譯出此書。當時有持律沙門三百餘人於長安中寺參加,而以支法領的弟子慧辯任校定之事。這樣《四分律》又有校改的一本,唐‧定賓作《飾宗記》時,還是已校改本和未校改本並行的。《法經錄》謂《四分律》題為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這大概是因《高僧傳》總說佛陀耶舍曾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等,就認為譯《四分律》也是二人共譯了。今通行本即從《法經錄》之說。《宋高僧傳》〈曇一傳〉說本書為佛陀耶舍共鳩摩羅什譯,未詳所據。

《四分律》主要說明僧尼五眾別解脫戒的內容和受持的方法。但關於本書的主旨,古代諸律師說法不一︰(1)有說此律以止(二部戒)作(犍度等)為宗,(2)道暉說以受(受戒時總發戒體)隨(受戒後隨事別修)為宗,(3)有說以止惡為宗,(4)法願、智首說以教行(專精不犯,犯已能悔)為宗,(5)有說以因(戒本及犍度所明止作)果(大小持戒犍度)為宗,(6)道雲以為戒在多處別說不可論宗旨,(7)法礪說以止善為宗,(8)道宣說以淨戒為宗,(9)懷素說以戒行為宗,(9)定賓說以善說毗奈耶為宗(見《四分律開宗記》卷一、《律宗綱要》卷上)。

本律內容,可分為序、正、流通三分。初五言頌四十六頌半為勸信序,次長行「如來自知時」,以上敘舍利弗請佛結戒因緣為發起序。此二序為序分。

正宗分包含二部戒及二十犍度。

二部戒中,初比丘戒(卷一至卷二十一),即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法,共二五○戒。每一戒下各各說明緣起(為何事結戒)、起緣起人(因誰結戒)、立戒(佛結戒的經過和所結戒的條文)、分別所立戒(條文的解釋)、判決是非(是犯非犯和所犯輕重的判斷)。每結一戒必說十句義(結戒的意義),即「攝取於僧,令僧歡喜,令僧安樂,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難調者令調順,慚愧者得安樂,斷現在有漏,斷未來有漏,正法得久住。」(本律與今斯里蘭卡所傳的《巴利律》同出於法藏部,故內容極相近。特別是比丘戒墮罪的條文次第,二律多作對應的互換,例如《四分律》波逸提第四和第六條,在《巴利律》即為第六和第四條等,可見二律有近支的關係。)

次比丘尼戒(卷二十二至卷三十),即八波羅夷、十七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一七八波逸提、八波羅提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法,共三四八戒。眾學法及七滅諍法與比丘共,文中略去。波羅夷前四戒、僧伽婆尸沙前三戒、尼薩耆波逸提前十八戒、波逸提前六十九戒,與比丘共,其緣起等已見比丘戒中,故此中僅有結戒條文。其餘與比丘不共的各條,每條下也都有緣起等五段,如比丘戒。

二十犍度中,(1)受戒犍度(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五),說釋迦佛出家成佛,度人出家受戒,立受戒法的經過,和所立的受戒法。(2)說戒犍度(卷三十五至卷三十六),說建立說戒法的緣起和說戒法。(3)安居犍度(卷三十七),說安居緣起和安居法。(4)自恣犍度(卷三十七至卷三十八),說自恣緣起和自恣法。(5)皮革犍度(卷三十八至卷三十九),說用皮革的緣起和各種開遮。(6)衣犍度(卷三十九至卷四十一),說糞掃衣和受施衣等的開遮。(7)藥犍度(卷四十二至卷四十三),說關於飲食的各種開遮。(8)迦絺那衣犍度(卷四十三),說迦絺那衣的製法、受法和捨法。(9)拘睒彌犍度(卷四十三),說拘睒彌比丘僧破復合的經過和羯磨法。(10)瞻波犍度(卷四十四),說作羯磨如法非法的分別。(11)呵責犍度(卷四十四至卷四十五),說呵責等七種羯磨的內容和如法非法的分別。(12)人犍度(卷四十五),說犯僧伽婆尸沙的治罪法。(13)覆藏犍度(卷四十六),說行覆藏法。(14)遮犍度(卷四十六),說遮說戒法。(15)破僧犍度(卷四十六),說調達破僧,舍利弗、目犍連復令僧和合的經過以及破僧的內容與果報。(16)滅諍犍度(卷四十七至卷四十八),說以七種毗尼滅四諍法。(17)比丘尼犍度(卷四十八至卷四十九),說比丘尼與比丘不共的受戒法,比丘應不應與比丘尼作羯磨等。(18)法犍度(卷四十九),說客比丘與舊比丘共住法和乞食等雜行法。(19)房舍犍度(卷五十至卷五十一),說關於房舍的各種開遮。(20)雜犍度(卷五十一至卷五十三),廣說各種雜事的開遮。雜犍度後半部分有大小持戒犍度,為其餘諸律所無。其內容從生信出家,沙彌十戒,防過十七事,守護根門等五種行,成化身等五勝法,最後得三種智明,為大小乘所共學。

最後流通分,包含五百結集、七百結集、調部毗尼和毗尼增一。五百結集(卷五十四)說迦葉集五百阿羅漢結法毗尼的經過。七百結集(卷五十四)說佛涅槃後百年上座一切去等七百阿羅漢,論法毗尼審查跋闍子比丘所行十事非法的經過。調部毗尼(卷五十五至卷五十七),說優波離問佛諸戒是犯非犯的分別。毗尼增一(卷五十七至卷六十)為律學的法數,從一數乃至十三、十七及二十二。

本律全體的結構,依律中毗尼增一分五大段︰(1)序,謂「知時」以前;(2)制,謂僧戒本;(3)重制,謂尼戒本;(4)修多羅,受戒犍度以下;(5)隨順修多羅,調部毗尼以下。又依五百結集說,比丘律、尼律、犍度、調部毗尼、增一,亦為五段。法礪、懷素、定賓等則開為三十七法,即比丘戒八法(波羅夷、僧伽婆尸沙、不定、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眾學法、滅諍),尼戒六法(少不定及滅諍,滅諍法智首以下都說應有,當是律文省略),二十犍度為二十法,二結集合為一法,調部及增一各為一法,共為三十七法。

中國比丘戒的傳授是從曇柯迦羅開始的。但曇柯迦羅只譯了《僧祇戒本》。他來後不久,康僧鎧和曇諦也來到洛陽。曇諦譯出了《曇無德羯磨》,康僧鎧譯出了《郁伽長者》等四部經。《開元釋教錄》說唐時所得《四分雜羯磨》一卷即四經之一(此書不見於以前諸經錄,故是否鎧譯尚有可疑)。《高僧傳》說曇柯迦羅譯出《僧祇戒本》後「更請梵僧立羯磨受戒」。這些梵僧所立羯磨屬於何部雖無顯明記載,但那時已有《四分羯磨》的譯本,受戒所用很可能就是《四分》。又《智首傳》云︰「海內受戒並誦法正(即曇無德)之文。」《續高僧傳》〈明律篇〉論也說︰「窮其受戒之源宗歸四分。」道宣《續高僧傳》對以前南方律師受(受戒)遵《四分》,隨(行持)依《十誦》表示遺憾。可見自來受戒都依著《四分》的。就戒而言,所受的與所持的應當求得一致,故後來《四分律》的通行乃是必然的趨勢,但已是《四分律》譯出六十餘年以後的事了。那時元魏‧北台法聰開始弘《四分律》,而南方還盛行《十誦律》,至唐中宗時明令禁止,而後《四分律》才南北通行。道宣《續高僧傳》論云︰「今混一唐統普行四分之宗。」即指此而言。從唐時推行《四分律》,並發展為律宗,直至現在,漢地佛教僧尼一直奉行《四分律》不改。

屬於曇無德部的律典多和本律有關,現存別譯或集錄而成的,就有︰佛陀耶舍譯《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懷素校定《比丘戒本》一卷,《比丘尼戒本》一卷,道宣《刪定僧戒本》一卷,宋‧元照《重定比丘尼戒本》一卷,明‧弘贊輯《式叉摩那尼戒本》一卷,曹魏‧康僧鎧譯《雜羯磨》一卷,曇諦譯《羯磨》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比丘尼羯磨》一卷,道宣集《刪補隨機羯磨》二卷,懷素集《僧羯磨》三卷、《尼羯磨》三卷。

關於本書的註疏,舊註將近二十家(見《雲雨鈔》),現多佚失。現存的重要註疏有下列各種︰智首《疏》二十卷(只存第九卷),法礪《疏》十卷(一作二十卷),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一作三卷或六卷),《比丘含注戒本疏》八卷(一作四卷),《刪補隨機羯磨疏》八卷,《拾毗尼義鈔》六卷,《比丘尼鈔》六卷,懷素《開宗記》十卷(一作二十卷),定賓《戒本疏》二卷,大覺《行事鈔批》二十八卷,志鴻《搜玄錄》二十卷,後唐‧景霄《行事鈔簡正記》十七卷,宋‧允堪《行事鈔會正記》(卷一、二及殘冊二卷存),《戒疏發揮記》(卷三存),《業疏正源記》八卷,《毗尼義鈔輔要記》六卷,元照《行事鈔科》十二卷,《資持記》四十二卷,《含注戒本疏科》八卷,《含注戒本疏行宗記》二十一卷,《業疏科》八卷,慧顯《行事鈔諸家記標目》一卷,道世《毗尼討要》六卷,道言《釋四分戒本序》一卷,明‧元賢《四分戒本約義》四卷,廣莫《四分戒本緣起事義》一卷,智旭《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十八卷,《大小持戒犍度略釋》一卷,《毗尼珍敬錄》二卷(廣承輯錄,智旭會補),明‧弘贊《名義標釋》四十卷,《四分戒本如釋》十二卷,清‧德基《毗尼關要》十六卷,《事義》一卷,讀體《毗尼止持會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此外敦煌出土本還有法成《疏》的殘簡,和佚名的著作︰《四分戒本疏》卷一至卷三,《律戒本疏》一卷,又一卷,《律雜抄》一卷,《宗四分隨門要略行儀》一卷(《大正藏》古逸部),《四分律戒心疏》,《四分律頌》,《四分律行》,《四分律並論要用抄》卷上,《四分律及論明三寶義》第十二(《敦煌本古逸經論章疏》)。(隆蓮)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三;《歷代三寶紀》卷八;《開元釋教錄》卷十二、卷十三;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平川彰《律藏の研究》。


因明入正理論疏

六卷(通行刊本八卷)。唐‧窺基撰。又稱《因明大疏》。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四冊。窺基(632~682)係元魏時尉遲部的後裔,十七歲時依止玄奘出家,經過了十一年,參加譯經,編纂《成唯識論》,並深入研究了因明。但到玄奘去世,乾封元年(666)後,他才作《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迄於晚年還未寫定,在解釋喻過「能立不成」處便中止了,以下各段,還是他的門人慧沼繼續完成的。

《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商羯羅主造,是玄奘從事譯經的第三年,即貞觀二十一年(647)中所譯。因明這一種學問在當時是極覺新鮮的,所以奘門競行學習。過了一年,玄奘又譯出《因明正理門論》(一卷,陳那造),充實了研究的資料,於是其時著名的神泰、靖邁、明覺三家的《入正理論疏》便在永徽初年間(650~652)撰成了,接著又有文軌、玄應、文備、璧公諸師的註解。這些註書各記所聞,並參照《理門論》加以發揮,一時頗為流行。窺基的《論疏》就是在這些著述基礎上,抉擇取捨而寫成的。

基《疏》內容,於解釋《入論》本文之前,有短短的序論三段(本疏卷一)︰

(1)敘所因︰略述因明的源流,世親、陳那的著作,本論的緣起,並說到玄奘在赴印途中迦濕彌羅國僧稱論師處開始學習了本論,後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更窮盡了幽微,回國不久便譯出了本論。

(2)解論名︰採取了當時神泰、文備、文軌、靖邁四家之說,加上他自己的見解,一共五釋,未予軒輊。但據其最後所解,以正理指陳那的著作(特別是《理門論》)而言,似乎更為當理。本段末尾還解說了本論作者商羯羅主得名的由來,可惜未詳其身世。

(3)明妨難︰解釋對於因明這一名稱的七種疑難,大都是當時存在的異論。

本疏解釋論文,大分兩段︰第一大段解釋論首總標綱領的攝頌以及隨後詳解的長行,第二大段解釋論末顯略指廣的結頌。首段解釋攝頌中對於所標出的八門(也就是八義︰真似能立、真似能破、真似現量和比量)二益(也就是二悟︰自悟、悟他),都有簡明顯要的說明,如說真能立是三支具足而且一無過失,真能破有顯過和立量的不同,真現量是定心或散心之照符前境、明圻袹憿A真比量是以共許因成立未許宗能生決定智等,無一非精粹之談。隨後還推論到瑜伽學系論書解說這些義門的沿革。

其次解釋本論長行。因為本論結構還是依據《理門論》以立破為綱,故在真似能立之後接著就說真似二量(這是視二量為能立的工具,所以這樣安排),再說真似能破,一共六段,和攝頌的順序不同。撰者體會這樣的精神,在釋文裡也就偏詳於立破。他解釋真能立的一部分有不少精到的見解。如解三支比量的宗支處(本疏卷二初),指出宗依(構成宗支的主詞即「有法」和賓詞即「能別」兩個部分)與宗體(由能別解釋有法所得的整個意義)之應嚴加區別。又宗體在四種悉檀(即普遍的、自宗的、旁推的、隨意的)裡應取第四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拘束。又解因支處(本疏卷二末)指出因有啟發作用的生因和了解作用的了因,二者又各有言、義、智三方面(合成六因),而就立量悟他來說,因支是應該以言生和智了二因為其實質的。又解喻支處(本疏卷三),辨析到異喻用在止濫(即遮止因法通於宗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由此再推到三支之有體,無體,應當互相適應(立有體的宗,因喻俱應有體,立無體宗則不拘,見本疏卷四)。這些議論雖在其他論書裡(如《廣百論釋》曾談到因法的有體無體等),舊疏裡(如文軌的疏文曾談到宗依、宗體和四悉檀等),已見其端倪,而作出徹底詳盡的發揮,則是此疏所獨有。

就在這些釋文裡,此疏也隨時糾正各家舊疏的錯誤。最顯著的例子,即是本論之解釋宗支,有一句譯文是「極成能別差別性故」(意謂宗是由於雙方共許的「能別」區別了(中略)而成的)。文軌等舊疏卻作「(中略)差別為性」來解釋,這不但違反因明的軌轍,又還不懂中印語文的規律,貽誤學人,為害不淺,故撰者予以嚴厲的譴責而毫無寬假(見本疏卷二)。

其次,解釋似能立一部分。此分從本論的結構來看,可說是最大特點之所在。因為陳那的著作《理門》、《集量》等論書裡,雖已對於三支過失作了全面的說明,但文義比較散漫而隱晦,《入論》乃加以整理、明確,並有所補充(如宗過的後面四種),於是列出宗九過、因十四過、喻十過,而合成三十三過,又各各舉了確切的範例,使人一目了然,可謂極其精彩(後人學習因明的,也從研習三十三過而入,可謂「思過半矣」之效)。基疏對這部分的解釋,盡了很大的努力,以篇幅言,幾占現存全疏的一半(三卷有餘)。他為了明確刊定每一種過失的特徵與其可能運用的範圍,作出種種的分析。如解各過,都舉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此即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而刊定其是非(一、三句是過失,二、四句則不然)。另外又在各支過失可以兼備的方面,錯綜排列出所有的句式,以為真似的刊定。以宗過一類為例,九過互具,再加以全分,一分四句的分別,即可演繹出二千三百另四種句式(見本疏卷五)。這雖不免過於形式化,但從其可能性上,究極奧蘊,不得不說是基疏對於因宙論的一種發展。

即由於三支過失的刊定和所對而言者(自、他、共三方面)有關,基疏從這一點更推論到比量之運用於破他、自救,乃至於留防過地步等等,也可在三支上予加限制的言詞(如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而非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提了出來,並不成為過失(在護法、清辯的著書裡,此例極多),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又在共比量裡,還可擴大因支的範圍,加上自許或他許的部分,以成「自共比」或「他共比」,三支比量的運用乃益靈活而廣泛。基疏對於這些用法,一再透闢地闡明其意義,並舉出玄奘在印度時所立「唯識量」和改訂的勝軍「大乘是佛說」量來作為例子而詳加解釋,又對順璟的反對唯識量作了批判(見本疏卷五、卷六)。基疏在這一方面的發展,對於當時的佛學講論、著述以及理解護法、清辯等論書,均有很大的實用意義。

本疏原稿不全,只到解釋喻過的開端為止,以下十種喻過、真似二量、真似能破各段,都付闕如,這是很可惜的。不過慧沼(650~714)依據本疏的精神,很好的替它補足了。特別是二量部分,疏文未及詳說的,還另寫了《二量章》收在《法苑義林章補缺》之內,極便於研究。慧沼這一部分補寫的疏文,後來單行,即題名《因明入正理論續疏》(因為有人曾將《續疏》刪成節本,後世也誤會為窺基原作略疏,其《續疏》不過是添加細註而已,參照內學院校刊本《因明入正理論續疏》卷末校記)。此外,文軌舊疏解釋似能破一段,曾引《理門論》中十四過類一段詳細解釋,也曾被後人誤認為窺基手筆,改題為《因明理門十四過類疏》,刊本單行。

本疏內容極其豐富,幾乎涉及因明全部的問題,因此通稱為《大疏》。其書一出,所餘同類章疏為之晦采,大半零落失傳。在慈恩宗內,奉本疏為圭臬,備致推崇,更不待言。像慧沼,除作了《續疏》而外,還撰有《入正理論義斷》三卷、《纂要》一卷,引申本疏之說。其後,智周(668~723)更對本疏作了《略記》一卷、《前記》三卷、《後記》一卷(未全),解釋益加詳細。又本疏從中唐時傳到日本後,講習極盛,著述亦多,其中還保存不少的唐人舊說足供研究。其流傳後世的主要著述,有善珠的《因明論疏明燈鈔》六卷、明詮的《因明大疏導》並《裡書》九卷、藏俊的《因明大疏鈔》四十一卷、良遍的《因明大疏私鈔》三卷。此外,還有鳳潭的《因明論疏瑞源記》八卷,徵引該博,解釋細緻,尤為風行。又本疏解釋因四相違過一段,素稱難解,日人對此也特別研究,另作註書,著名之作有真興的《因明四相違略私記》二卷、源信的《因明論疏四相違略注釋》三卷等。(呂澂)

〔參考資料〕 熊十力《因明大疏刪注》;《佛教文獻の研究》(龍谷大學佛教學會編)。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偈他頌、伽陀頌、伽陀、頌、室廬迦

子題:梵偈、貝多樹葉、孤起偈、重頌

戒本疏‧釋皈敬偈:「(一﹑示梵偈)尋中梵偈文,法喻自足;彼葉一偈三十二字。唯此方言,多少無準;或三四字,或五六七,節以聲言,用為偈句。(二﹑斥訛謬)或尋偈字,便訓為竭;謂攝前散章,竭盡文義也。即反偈字,例竭音也。檢諸字書,無可憑據;積習生常,何由頓曉?(三﹑會梵言)又尋翻經,古譯則云偈他頌,今云伽陀頌。斯則伽偈兩聲相近,省略本故,後所出者,但云偈言。故知偈他翻為頌也。故今所翻無序之頌,則云伽陀,有序之文,便為頌曰,可以分也。」行宗記釋云:「示梵偈中,初文。彼用貝多樹葉以書經教,故言彼葉。又不論長行與偈,例以四字為句,八句為偈;今文唯初喻八句,餘並四句,則明傳譯有所闕矣。唯下,示此土不定。如文選古詩,隨人所撰,不拘章句;準知經律五七字偈,並隨方俗,非本梵式也。……三中,先出古今不同。應法師云,偈者,梵言也,正云伽陀,或云室廬迦,謂三十二字,此方當頌攝。斯下,究存略所以。故知下,示華梵。故今下,明兩分。今翻謂唐翻也。無序即孤起偈,有序謂牒前重頌;此約華梵以分,義無別也。」(戒疏記卷二‧四四‧一二


共人女宿戒室相

亦名:室相

子題:室相四種、四種室相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同室:四周牆障,上有覆也;或前敞無壁;或雖覆而不遍;或覆遍而有開處也。」(含註戒本卷中‧二‧六)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今時護戒者多迷室相,大須明曉。自有隔於分寸而是異室;不妨相離由旬,坐臥同犯。廣如鈔中多論所辨,不復繁文也。」行宗記釋云:「注中四相:一﹑四周有覆即同在一堂內;二﹑前敞長行房,簷下兩頭有障;三、覆不遍周匝同一院門,上通覆,開中央;四、覆遍有開謂通覆障,上少開明孔。今下,次斥迷示相。指廣如鈔,彼引多論,衣縵作屋。壁者,乃至高一肘半,共宿皆犯。疏明同處有隔,雖遠分寸,即成異室而無犯也。若大屋相接,乃至一由旬,同一戶出入皆犯是也。(戒疏記卷一三‧三四‧一一)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室有四:一﹑四周障上有覆即同在一堂內,中有隔者,準論不合;二﹑前敞無壁長行,簷下兩頭有障;三﹑雖覆而不遍即周匝同一院門,上通覆,開中央;四﹑雖覆遍而有開處謂通覆障,上少開明孔。(事鈔記卷二二‧一六‧五)


十八部

子題:曇無德部始終不分、十八部執論、摩訶僧祇、大眾部、體毗履、二十部、部執論、宗輪論

戒本疏‧解今題目:「十八部。(一﹑引三藏所傳)如古三藏流傳云,五部初分二百年後,何者是耶?薩婆多中分出四部;迦葉遺分出二部;彌沙塞中分出一部;四百年後,僧祇部中分出六部;唯曇無德部始終不分。(二﹑引文殊問經)又如文殊問經下卷分別部品云,根本二部,從大乘出。摩訶僧祇部,分別說有七;二者體毗履,分別有十一。十八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廣如彼經,名相住處,不復引也。(三﹑引十八部執論)又如十八部執論,真諦所翻,隨出本疏三十餘紙,一百一十六年後,方出異執。極廣其致,閑暇可看。」行宗記釋云:「十八部中,初三藏傳者,出首師疏。前明二百年於三部中分十二部,後明四百年僧祇始分,共為十八部。初云五部者,通舉全數也,望後僧祇,故曰初分。薩婆多中出婆差部。婆差中又出三部:一﹑法上,二﹑名賢冑,三﹑名六城。合本成五。迦葉遺出二者:一﹑僧伽提,二﹑淺摩提。末合三。彌沙出一者,名中間見。本成二。僧祇出六:一﹑遺跡,二﹑彌沙,三﹑施設,四﹑毗陀,五﹑施羅,六﹑上施羅。本末有七。四分不分,文據在此。已上本末共十八部。此中無婆麤,仍以僧祇在五部數,故使古師以僧祇當婆麤,如疏後破。文殊問經,初標示。根本下引經文,初二句引長行,明二部所出。從大乘者,於一實道施方便故。彼云,文殊師利,根本二部,從大乘出,從般若波羅蜜出。摩訶下,次引偈示十八部所出,文有二偈。初一偈示派別。摩訶僧祇,此云大眾,老少同集故。此即窟外大眾部也。僧祇名通兩部,須約窟內窟外以分。體毗履,此云老宿,唯老宿人共出故。即窟內上座部。一偈顯所出。從大乘者,以末從本,無別異故。無是非者,經云,佛告文殊師利,未來我弟子有二十部,能令住。二十部者,並得四果,三藏平等,無下中上,譬如海水味無有異,如人有二十子,真實如來所說。懸記滅後,故云未來起。廣如下,彼云僧祇出七者:一﹑執一語所執同僧祇故,二﹑出世間語言稱讚詞,三﹑高拘梨柯人姓,四﹑多聞有多聞,五﹑只底舸山名,六﹑東山,七﹑北山上三皆居處。體毗履出十一者:一﹑一切語言執三世有,可言說故,二﹑雪山居處,三﹑犢子人姓,四﹑法勝人名,五﹑人名,六﹑一切所貴人所重貴,七﹑[卄/仍]而證反,山名也,八﹑大不可棄人名,九﹑法護人名,十﹑迦葉毗人姓,十一﹑修妒所執計也。名相住處者,如注可見部執論,真諦,陳時翻經三藏,所指本疏,其文已亡;唐玄奘重翻,名宗輪論。論云,一百年後十六年,有大國名波吒梨弗多羅,王名阿輪柯即阿育王,王閻浮提,如是時中,大眾破散等。下文指廣,今為略引。彼云,初,從大眾部出七部:一﹑一說,二﹑出世說,三﹑灰山住,四﹑得多聞,五﹑分別說,六﹑支提山,七﹑北山。二,從上座部出十一:一﹑說一切有,二﹑雪山住,三﹑可住子弟子,四﹑法上,五﹑賢乘,六﹑正量,七﹑密林住,八﹑正地,九﹑法護,十﹑善歲,十一﹑說度。與前並同,但名或異,對之可見。(戒疏記卷一‧五五‧八)


[法相辭典(朱芾煌)]
十二分教

瑜伽二十五卷六頁云: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知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云何應頌?謂於中間,或於最後,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是名應頌。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宣說已了義經。是名記別。云何諷頌?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云何自說?謂於是中,不顯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為令當來正法久住,聖教久住,不請而說。是名自說。云何因緣?謂於是中,顯示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因請而說;及諸所有毘奈耶相應,有因有緣,別解脫經。是名因緣。云何譬喻?謂於是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淨。是名譬喻。云何本事?謂諸所有宿世相應事義言教,是名本事。云何本生?謂於是中,宣說世尊在過去世,彼彼方分,若死若生,行菩薩行,行難行行。是名本生。云何方廣?謂於是中,廣說一切諸菩薩道;為令修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力、無畏、無障智等,一切功德。是名方廣。云何希法?謂於是中,宣說諸佛,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勞策男,勞策女,近事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勝於其餘,勝諸世間同意所許,甚奇希有最勝功德。是名希法。云何論議?所謂一切摩呾履迦阿毘達磨。研究甚深素呾纜義,宣暢一切契經宗要。是名論議。

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自說者:謂無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有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七地、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已廣說。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未曾有法者: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竅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跡,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竅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義。

三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論曰:聞十二分教者:謂聞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聖教。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攝法。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教得久住故;以諸善妙名句字身,如其所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說;是為應頌。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說;是為記別。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句結成,或二句說,或三四五六句等說;是為諷頌。自說者:謂諸經中,不列請者姓名,為令正法久住故,及為聖教久住故;自然宣說。是為自說。緣起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為宣說。及諸所有毘柰耶攝有緣起教,別解脫戒經等,是為緣起。譬喻者:謂諸經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白。是為譬喻。本事者:謂宣說前世諸相應事。是為本事。本生者:謂諸經中,宣說如來於過去世,處種種生死。行菩薩行。是為本生。方廣者:謂諸經中,宣說能證無上菩提諸菩薩道,令彼證得十力無障智等。是為方廣。未曾有法者:謂諸經中,宣說諸佛及諸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鄔波索迦鄔波私迦等,共不共功德,及餘最勝殊特驚異甚深之法。是為希法。論議者: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毘達磨,研究解釋諸經中義;是為論議。

四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云何法決擇法者?謂十二分聖教。何者十二?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四、諷頌,五、自說,六、緣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何等契經?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緝綴長行,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決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何等應頌?即諸經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又不了義經,應更頌釋;故名應頌。何等記?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得失生處差別。又了義經說明記。記開示深密意故。何等諷頌。謂諸經中以句宣說。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六。何等自說?謂諸經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何等緣起?謂因請而說。又有因緣,制立學處;亦名緣起。何等譬喻?謂諸經中,有比況說。何等本事?謂宣說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何等本生?謂宣說菩薩本行藏相應事。何等方廣?謂菩薩藏相應言說。如名方廣,亦名廣破,亦名無比。為何義故名為方廣?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法故。為何義故,名為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故。為何義故名為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故。何等希法?若於是處,宣說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法。何等論議?若於是處,無有顛倒,解釋一切深隱法相。


契經

如十二分教中說。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十八頁云:云何契經?善男子!若於是處、我依攝事,顯示諸法;是名契經。謂依四事,或依九事,或復依於二十九事。云何四事?一者、聽聞事,二者、歸趣事,三者、修學事,四者、菩提事。云何九事?一者、施設有情事,二者、彼所受用事,三者、彼生起事,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淨事,六者、彼差別事,七者、能宣說事,八者、所宣說事,九者、諸眾會事。云何名為二十九事?謂依雜染品,有攝諸行事。彼次第隨轉事。即於是中,作補特伽羅想已,於當來世、流轉因事。作法想已,於當來世,流轉因事。依清淨品,有繫念於所緣事。即於是中,勤精進事。心安住事。現法樂住事。超一切苦緣方便事。彼遍知事,此復三種。顛倒遍知所依處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處故;內離增上慢遍知所依處故。修依處事。作證事。修習事。令彼堅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緣事。已斷未斷觀察善巧事。彼散亂事。彼不散亂事。不散亂依處事。不棄修習劬勞加行事。修習勝利事。彼堅牢事。攝聖行事。攝聖品眷屬事。通達真實事。證得涅槃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世間正見、超昇一切外道所得正見頂事。及即於此、不修退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不修習故,說名為退。非見過失、故名為退。

三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四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攝法。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教得久住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

五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契經?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緝綴長行,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決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三頁云:契經云何?謂諸經中,散說文句。如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問:契經有何義?答:此略說有二義。一、結集義,二、刊定義。結集義者:謂佛語言、能攝持義,如華鬘縷。如結鬘者,以縷結華,冠眾生首,久無遺散。如是佛教、結集義門,冠有情心,久無妄失。刊定義者:謂佛語言、能裁斷義,如匠繩墨。如工巧者,繩墨眾材,易了正邪,去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義門,易了是非,去惡留善。


無常故苦

瑜伽六十七卷十四頁云:由五因緣,若無常,即苦。一、由攝受。謂無常諸行,皆為麤重所攝受故。二、由法性。謂是生等苦法性故。三、由隨逐。謂彼三苦,常隨逐故。四、由因。謂是增長行因故。五、由執著。謂是顛倒所緣事故。

二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五頁云:所言苦者,有二種苦。謂生等諸苦,及諸所有受皆說為苦。此二種苦,如其所應,由見生身展轉有故而得悟入。謂死無間,有生身生。生已復有老等諸苦。是故說言無常故苦。


數論外道

成唯識論述記四卷十九頁云:謂有外道,名劫比羅。古云:釋毗羅。訛也。此雲黃赤。鬢髮面色,并黃赤故。今西方貴婆羅門種,皆黃赤色也。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其後弟子之中上首,如十八部中部主者,名筏裡沙。此翻為雨。雨時生故,即以為名。其雨徒黨,名雨眾外道。梵雲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名數論者。此師所造,金七十論。謂有外道,入金耳國,以鐵鍱腹,頂戴火盆,擊王論鼓,求僧論議。因諍世界初有後無,謗僧不如外道。遂造七十行頌,申數論宗。王意朋彼,以金賜之。外道欲彰己令譽,遂以所造,名金七十論。彼論長行,天親菩薩之所造也。下第四卷,更當廣述。依金七十論,立二十五諦。總略為三,次中為四,廣為二十五。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變易者:謂中間二十三諦。自性所作,名為變易。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若生大等,便名勝性。用增勝故。我知者:神我也。中為四者:一、本而非變易。謂即自性。能生大等,故名為本。不從他生,故非變易。二、變易而非本。一說:謂十六諦。即十一根,及五大,總十六諦。又說:但十一根。唯從他生,名為變易。不能生他,是故非本。三、亦本亦變易。一說:謂七諦。即大,我慢,及五唯量。又說:并五大。合十二法。謂從他生,復生他故。四、非本非變易。謂神我諦。廣為二十五諦者:一、自性,二、大,三、我慢,四、五唯,五、五大,六、五知根,七、五作業根,八、心平等根,九、我知者。於此九位,開為二十五諦。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雲薩埵,此雲有情。亦言勇健。今取勇義。梵雲剌闍,此名為微。牛毛塵等,皆名剌闍。亦名塵坌。今取塵義。梵雲答摩,此名為闇。鈍闇之闇。三德應名勇塵闇也。若傍義翻;舊名染粗黑,今雲黃赤黑。舊名喜懮闇,今名貪瞋癡。舊名樂苦癡,今言樂苦捨。外人問曰:此我知者,作受者耶?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既非作者;用我何為?答曰:為領義故。義之言境。證於境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冥性既轉變已;我受用故。次第生者;自性本有,無為常住,唯能生他,非從他生。由我起思,受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為大。或名覺,亦名想,名遍滿,名智,名慧。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有說:我慢生五大五唯十法。五大者:謂地水火風空。別有一物,名之為空。非空無為,空界色等。五唯者:謂聲觸色味香。有說:慢但生五唯。五唯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為我受用。先作五唯量者定義。唯定用此成大根等。若約此說;色成於火大,火大成眼根。眼不見火,而見於色。聲成於空,空成於耳。耳不聞空,而聞於聲。香成於地,地成於鼻。鼻不聞地,而聞於香。味成於水,水成於舌。舌不得水,而嘗於味。觸成於風,風成於身。身不得風,而得於觸。此中所說,約別成義。有說:五唯總成五大。五大總成五根者也。五作業根,心平等根,亦皆總成。為用五唯,須十一根。十一根不能自有,藉五大成。佛法所造,是彼能造。故十一法,變易非本。順此後解。即今西方,猶有二諍。次生十一根。初生五知根。五知根者:謂眼耳鼻舌皮。次生五作業根。五作業根者:一、語具,二、手,三、足,四、小便處,五、大便處。此中語具,謂語所須口舌等是。此中手足,即分皮根少分為之。前取總皮,今取支故。又此男女大遺根等,有別作用,故別立也。次生心根。金七十論分別為體。有說:此是肉心為體。神我以思為體。故因明說:執我是思。三德是生死因。由所轉變擾亂我故;不得解脫。知二十三諦轉變無常,生厭修道,自性隱跡,不生諸諦;我便解脫。


諷誦

如十二分教中說。

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諷誦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

三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諷頌?謂諸經中以句宣說。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六。

四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句結成或二句說,或三四五六句等說。是為諷頌。


應頌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陀。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

二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說,是為應頌。

三解 如十二分教中說。

四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應頌?即諸經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又不了義經,應更頌釋;故名應頌。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善書十四頁云:應頌云何?謂諸經中,依前散說契經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如世尊告苾芻眾言:我說知見,能盡諸漏。若無知見能盡漏者;無有是處。世尊散說此文句已;復結為頌,而諷誦言。有知見盡漏,無知見不然。達蘊生滅時,心解脫煩惱。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藏十二部

三藏即經、律、論,十二部即佛說經分為十二類,亦稱十二分教,即長行、重頌、孤起、譬喻、因緣、無問自說、本生、本事、未曾有、方廣、論議、授記。


十二部經

一切經教的內容分為十二類,叫做十二部經,也叫做十二分教。一、長行,以散文直說法相,不限定字句者,因行類長,故稱長行。二、重頌,既宣說於前,更以偈頌結之於後,有重宣之意,故名重頌。三、孤起,不依前面長行文的意義,單獨發起的偈頌。四、因緣,述說見佛聞法,或佛說法教化的因緣。五、本事,是載佛說各弟子過去世因緣的經文。六、本生,是載佛說其自身過去世因緣的經文。七、未曾有,記佛現種種神力不思議事的經文。八、譬喻,佛說種種譬喻以令眾生容易開悟的經文。九、論議,指以法理論議問答的經文。十、無問自說,如阿彌陀經,係無人發問而佛自說的。十一、方廣,謂佛說方正廣大之真理的經文。十二、記別或授記,是記佛為菩薩或聲聞授成佛時名號的記別。此十二部中,只有長行、重頌與孤起頌是經文的格式,其餘九種都是依照經文中所載之別事而立名。又小乘經中無自說、方等、授記三類,故僅有九部經。


[國語辭典(教育部)]
?

ㄧㄣˇ, [動]

長行,連步行走。《說文解字.?部》:「?,長行也。」清.徐灝.箋:「長行者,連步行也。」《玉篇.?部》:「?,長行也。今作引。」

[名]

二一四部首之一。


不事張揚

ㄅㄨˋ ㄕˋ ㄓㄤ ㄧㄤˊ
不做任何鋪張的舉動。形容平靜而不招搖。如:「董事長行事低調,不事張揚,獨生子結婚,只宴請近親,公司同仁都毫無所悉。」


普門品

ㄆㄨˇ ㄇㄣˊ ㄆㄧㄣˇ
書名。為《妙法蓮華經》中的一品,全名為「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內容主要敘述佛陀解釋觀世音菩薩名稱的緣由,宣說一心稱觀世音菩薩名號,能除一切苦惱的不可思議力量,及觀世音菩薩如何以三十二種形相,為眾生方便說法等事。自晉竺法護漢譯以來,即普受信仰,成為中國佛教徒最常課誦的經典之一。現在一般流通的本子,皆取鳩摩羅什翻譯的長行及隋闍那崛多的偈文合併刊行。也稱為「觀音經」。


打攪

ㄉㄚˇ ㄐㄧㄠˇ, 1.擾亂。元.楊顯之《酷寒亭.第二折》:「待我關上門,省的有人來打攪。」《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我又不曾受你爺娘一分好處,沒事便兜攬這些來打攪人。」

2.受人幫助或招待的客套話。元.喬孟符《揚州夢.楔子》:「多有打攪,小生不敢久留,就此告辭長行去也。」《儒林外史.第二八回》:「在老師父這裡打攪,每月送銀二金,休嫌輕意。」


林逋

ㄌㄧㄣˊ ㄅㄨ
人名。(西元967~1028)字君復,北宋錢塘人。性恬淡好古,擅長行書,好作詩,隱居西湖孤山,終身不仕,不娶,以植梅養鶴為樂,世稱「梅妻鶴子」。詩風淡遠,多寫隱居生活和淡泊心境,卒諡和靖先生。著有《和靖詩集》、《西湖紀逸》等。


騾子

ㄌㄨㄛˊ ˙ㄗ
騾的俗稱。《儒林外史.第二五回》:「只見門口一個人,騎了一匹騾子,到門口下了騾子進來。」《紅樓夢.第四八回》:「十四日是上好出行日期,大世兄即刻打點行李,僱下騾子,十四一早就長行了。」


家祠

ㄐㄧㄚ ㄘˊ
家族的宗廟。《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到了長行這日,公子便拜別家祠,叩謝父母,帶了一行人等先行赴任。」


就便

ㄐㄧㄡˋ ㄅㄧㄢˋ
趁機、順便。《二刻拍案驚奇.卷九》:「竇家兄弟為因有一個親眷上京為官,送他長行,就便往蘇州探訪相識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就便帶了他來見老師,卻不是辦事勤敏?」


囑託

ㄓㄨˇ ㄊㄨㄛ
吩咐、託付。《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八》:「就叫小娘子出來再見了主翁,囑託與他了。」《紅樓夢.第四回》:「他便將家中事務囑託族人並幾個老家人,他便帶了母親妹子竟自起身長行去了。」也作「屬託」。


出行

ㄔㄨ ㄒㄧㄥˊ
出外遠行。《紅樓夢.第四八回》:「十四日是上好出行日期,大世兄即刻打點行李,僱下騾子,十四一早就長行了。」


牲口

ㄕㄥ ㄎㄡˇ
牲畜類的總稱。或指被人役使的家畜,如牛、馬、驢、騾等。《兒女英雄傳.第三回》:「此刻正是沿途大水,車斷走不得,你難道還能騎長行牲口去不成?」也作「生口」。


雙禮

ㄕㄨㄤ ㄌㄧˇ
新郎新娘一同向尊長行禮,稱為「雙禮」。


一早

ㄧ ㄗㄠˇ
清晨。《紅樓夢.第四八回》:「十四日是上好出行日期,大世兄即刻打點行李,僱下騾子,十四一早就長行了。」《文明小史.第二五回》:「到了次日,濟川一早起來,梳洗已畢,便合他母親稟過,說要回看朋友。」


遺失

ㄧˊ ㄕ, 1.丟失。《薛仁貴征遼事略》:「祝付公!若充軍止作長行,妾與公一物,慎勿遺失。」《紅樓夢.第一三回》:「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

2.疏漏。《後漢書.卷二五.魯恭傳》:「既顯巖穴以求仁賢,無使幽遠獨有遺失。」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