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一)謂無間道金剛喻定相應之智,唯為一剎那也。大般若經三百九十三有曰:「從此無間以一剎那金剛喻定相應妙慧,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麤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起信論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又天台通教,以一念相應之慧,頓斷殘習,現帶劣勝應身而成佛云。是等為於無間道,斷盡最後一品習氣之慧,名一念相應也。(二)謂與靈知自性之一念相應也。法華玄義二曰:「果即一念相應,大覺朗然,無上菩提為習果。」蓋一念者,為靈知之自性。即始覺與彼本覺靈知之性,冥然不二,故曰一念相應。是等為佛果之理智冥合,不二之當體,名一念相應也。
(名數)智度論四十七,說百八三昧中,三種之金剛三昧。初曰金剛三昧,通達諸法之三昧也。中曰金剛輪三昧,輪者攝持之義,為攝持他諸三昧之三昧也。後曰如金剛三昧,金剛喻定也。說如上。
(名數)於化地部別萬法為三種:一、一念蘊者,剎那生滅之法也。二、一期蘊者,人自生至死間相續之法也,五根等屬之。三、窮生死蘊者,窮生死而至金剛喻定間相續之法也。
(名數)心體原為清淨,離諸妄染,然因依於不覺,忽起無明,遂有六種染心之相:一、執相應染,我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執著外境以染淨心者,是六麤中之第三執取相與第四計名字相也,二乘之極果及菩薩之十住位斷之。二、不斷相應染,不斷為相續之義,於苦樂等境,法執之煩惱與心王相應而起,相續不斷,以染淨心者,是六麤中之第二相續相也。是分別起之法執,菩薩于初地之位斷之。三、分別智相應染,分別智為能分別世間出世間諸法之智,此分別智與心王相應而污淨心者,六麤中之第一智相也。是俱生起之微細法執,至第七地之位而斷之。四、現色不相應染,依根本無明而薰動淨心,現境界之相者。最極微細,不與心王及心所相應,故曰不相應。三細中之第三現相也,於八地之位斷之。五、能見心不相應染,由根本無明而使淨心始有能見之相者,不相應之義同上。三細中之第二轉相也,於第九地斷之。六、根本業不相應染,業為動作之義,由根本無明而心體始動作者。是為根本之動作,故曰根本業。不相應之義同上。是為眾生迷妄之元始,三細中之第一業相也,於第十地金剛喻定斷之。三細六麤,明由因緣而生起之次第,故自細至麤而說,此欲辨治斷之次第,故自麤至細而說。見起信論。
(術語)謂至生死窮極之金剛喻定,相續隨轉之根本蘊,即六識以上之細意識。攝大乘論本卷上所云:「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是也。小乘中雖唯說六識,而六識時有斷絕不起者,故至有別計恒轉不斷之一種識者。即大眾部之根本識,說假部之有分識,及此窮生死蘊等是也。唯識大乘謂此為以異門密意說阿賴耶識者。
(術語)於金剛喻定斷盡一切煩惱之究竟佛智也。勝鬘經曰:「金剛喻者第一義智。(中略)若壞一切煩惱藏究竟智,是名第一義智。」
(術語)謂菩薩經三祇百劫修行登因地最後之等覺位,入金剛喻定也。金剛喻定者,正將成佛時所入之定,知慧堅固,故以金剛為喻,一念打破無始無明而到達無上佛果之因位最後道心也。
(人名)日本僧,為始入印度之人。段成式酉陽雜俎前集三曰:「國初僧玄奘,住五印取經,西域敬之。成式見倭國僧金剛三昧,言嘗至中天,寺中多畫玄奘屩及匙筋,以綵雲乘之。蓋西域所無者,每至齋日輒膜拜焉。」同續二有元和十三年金剛三昧遊蜀之記事。
又(術語)如金剛能一切無礙,能通達一切諸法之三昧,名金剛三昧。涅槃經二十四曰:「菩薩摩訶薩修大涅盤得金剛三昧,安住此中悉能破散一切諸法。」智度論四十七曰:「金剛三昧者,譬如金剛無物不陷,此三昧亦復如是。於諸法無不通達,令諸三昧各得其用,如硨磲碼瑙琉璃唯金剛能穿。」楞嚴經六曰:「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又三乘行人最後斷一切煩惱,各得究竟之果之三昧也。又曰:如金剛三昧,金剛喻定,金剛定。智度論四十七曰:「如金剛三昧者,能破一切諸煩惱結使,無有遺餘。譬如釋提桓因手執金剛破阿修羅軍,即是學人末後心,從是心次第三種菩提:聲聞菩提,辟支佛菩提,佛無上菩提。」新譯仁王經上曰:「十力妙智,雷震法音,近無等等金剛三昧。」良賁疏上二曰:「金剛三昧者最後勝定,勝用堅固名金剛定。」
(術語)又曰金剛喻定,金剛三昧。菩薩於最後位斷最極微細煩惱之禪定名也。其智用堅利,譬如金剛。新譯仁王經中曰:「動相滅時名金剛定。」同青龍疏三曰:「金剛定者,謂諸菩薩至此位中。所依勝定,猶如金剛,悉能斷微細障。」
(雜名)佛成等正覺時之座處。在摩朅陀國佛陀伽耶菩提樹下。上達地面,下據金輪。一大石之頂平圓板者。俱舍論十一曰:「唯此洲中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將登正覺,皆坐此座上,起金剛喻定。以無餘依及餘處,有堅固力,能持此故。」智度論三十四曰:「地皆是眾生虛誑業因緣報故有,是故不能舉菩薩欲成佛時實相智慧身,是時坐處變為金剛。有人言:土在金輪上,金輪在金剛上。從金剛際出如蓮華臺,直上持菩薩坐處令不陷沒,以是故,此道場坐處名為金剛。」西域記八曰:「菩提樹垣正中有金剛座,昔賢劫初與大地俱起,據三千大千世界之中。下極金輪,上侵地際。金剛所成,周百餘步。賢劫千佛坐之而入金剛定,故曰金剛座焉。證聖道所,亦曰道場。(中略)自入末劫,正法寖微。沙土彌覆,無復得見。佛涅槃後,諸國君王傳聞佛說金剛座量,遂以兩軀觀自在像南北標界,東面而坐。聞諸耆舊曰:此菩薩像身沒不見,佛法當盡。今南隅菩薩沒過胸臆矣。」梵Vajia-āsana。
(術語)與金剛喻定,金剛三昧同。言菩薩最後之禪定,堅利如金剛,能伏滅微細之煩惱也。仁王經上曰:「四辨四攝,金剛滅定,一切功德皆成就。」天臺疏上曰:「金剛滅定者,十地上忍定。如金剛碎煩惱山,自不傾動,亦名首楞嚴定。」
又作金剛喻定,指如金剛般,能一切無礙,能斷破一切煩惱之三昧,為三乘行者最後斷除一切煩惱,各得究竟果之三昧。增一阿含不善品第四三三經(佛光四‧一六七八):「得金剛三昧者,火所不燒,刀斫不入,水所不漂,不為他所中傷。」
指與現前一剎那之念相應之定慧,或與真理契合之謂。達此境界,則物亡境滅,了了徹達其靈知之本性。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九三(大六‧一○三五中):「從此無間,以一剎那金剛喻定相應妙慧,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粗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大智度論卷二十九、大乘起信論〕 p50
菩薩十地與佛地所對治之二十二種愚癡。略稱二十二愚。即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惡趣雜染愚癡、微細犯愚癡、種種業趣愚癡、欲貪愚癡、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等至愛愚癡、法愛愚癡、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相多現行愚癡、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於無相作功用愚癡、於相自在愚癡、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辯才自在愚癡、大神通愚癡、悟入微細祕密愚癡、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極微細礙愚癡。其中,執著我法愚及惡趣雜染愚係就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微細犯愚及種種業趣愚係就第二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欲貪愚及圓滿聞持陀羅尼愚係就第三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等至愛愚及法愛愚係就第四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純作意背生死愚及純作意向涅槃愚係就第五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現觀察行流轉愚及相多現行愚係就第六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細相現行愚及純作意求無相愚係就第七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相作功用愚及於相自在愚係就第八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及辯才自在愚係就第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大神通愚及悟入微細祕密愚係就第十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及極微細礙愚係就第十地滿心金剛喻定現在前之際所斷之惑障而言。〔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重障」462) p171
得阿羅漢果之無學人所成就之十種無漏法。又作十無學法。即:(一)無學正見,與無漏作意相應之慧。(二)無學正思惟,與正見俱起之思惟。(三)無學正語,依無漏作意所生之四種清淨語業。(四)無學正業,依無漏作意所生之三種身業。(五)無學正命,遠離諸邪命,即如法之活命。(六)無學正精進,欲樂正勤,勇猛堪任。(七)無學正念,心中明了,於諸法不忘失。(八)無學正定,心住安住、近住等住,心不散亂。(九)無學正解脫,指離煩惱束縛之有為解脫。(十)無學正智,為盡智及無生智。即金剛喻定後,知諸漏盡滅者為盡智;依諸漏之斷盡,緣後有之無生者為無生智。此中,前八支為八正道,至無學位始得加解脫、正智二支,為無學之十支。俱舍論卷二十五解釋立後二支之理由,謂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然,故唯成八。又此十支於無學身中三世所成就之數,依有尋有伺定等之別而有不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說此十支依止無學之五蘊(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中阿含卷六十例經、發智論卷七〕 p476
小乘化地部將萬法分成三種,稱為三蘊。即:(一)一念蘊,指剎那生滅之法。(二)一期蘊,指人自生至死間相續之法;五根等屬之。(三)窮生死蘊,指窮生死而至金剛喻定間相續之法。 p705
梵語 aklistājñāna。又作不染無知、不染愚。二無知之一。為「染污無知」之對稱。即其性不染污,而於佛法等各種義類差別未能了知之劣慧。聲聞、獨覺雖畢竟斷染污無知,或能斷,或猶存不染污無知,唯佛能永斷不染污無知,故稱一切種滅。蓋不染污無知,其體較廣,總含解脫障等,而聲聞、獨覺雖或能斷之,然以煩惱習氣尚未滅盡,故猶有現行之時。據大毘婆沙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二十八等之意,俱解脫阿羅漢雖斷解脫障等,而猶起現行。
俱舍論光記卷一論不染污無知之體,謂不染污無知係以未成佛已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之劣慧為體,在三性中,通於善、無覆無記;菩薩之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以缺無知之勝緣,故頓時總斷之。
不染污無知相當二障中之所知障,然依佛性論卷四載,障有煩惱障(離此障,得慧解脫阿羅漢)、禪定障(離此障,得俱解脫阿羅漢及獨覺等)、一切智障(離此障,得成正覺)三種,依之,不染污無知廣通解脫障及所知障,其中,俱解脫阿羅漢雖斷解脫障,然未離所知障,唯佛俱能斷盡。又對大乘而言,主張不染污無知係以無明為其體。〔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九、卷一四一、俱舍論卷一、順正理論卷七十、佛地經論卷四、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之上、俱舍論寶疏卷一〕 p982
轉依,即轉捨下劣之所依而證得勝淨者。法相宗依所得位之別,將轉依分為六種:(一)損力益能轉,即資糧、加行二位之轉依。此二位修習勝解而有慚愧心,故減損本識中染種子之力而增益淨種子之勢力,雖未斷滅煩惱障與所知障之種子,未證轉依,然以漸伏現行,故亦稱為轉。(二)通達轉,即通達位之轉依。以見道無分別智斷分別起二障之粗重,證得一分真實之轉依。(三)修習轉,即修道位之轉依。由數度修習十地之無分別智,漸斷俱生起二障之粗重,次第證得真實之轉依。(四)果圓滿轉,略稱圓滿轉,乃究竟位之轉依。成就三大阿僧祇劫之難行,金剛喻定現前時,於無間道斷一切粗重,永除惑障,於解脫道證得菩提、涅槃,為成就佛果圓滿之轉依。(五)下劣轉,即二乘位之轉依。二乘以自利之念厭苦欣寂,唯能通達生空真如,已斷煩惱障之種子而未斷所知障種子,僅得生空之理智。(六)廣大轉,乃大乘位之轉依。為利他之故,趣大菩提,不厭欣生死涅槃,通達二空真如之理,斷除一切二障之種子,頓證大菩提、大涅槃。〔攝大乘論本卷下果斷分、成唯識論卷十、攝大乘論釋卷九(無性)、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二、百法問答鈔卷八〕 p1312
(一)為天台宗所立藏、通、別、圓等化法四教之一。宣說華嚴等諸大乘經中不共二乘之旨。此教別為菩薩說恆沙俗諦之理,用道種智斷塵沙及界外之見思、無明三惑,修諸波羅蜜自行化他之行,立三賢十聖之位,以無礙道金剛喻定為因,解脫道涅槃四德為果,不利益聲聞緣覺二乘,只利益菩薩,故稱別教。又以不共二乘,故稱不共教。化法四教中,別教為界外之事教,故雖明實相中道,而「但中」之理不圓融相即,須次第修空假中三觀,次第照三諦之理,次第經歷五十二位階次,次第破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次第得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等三智。〔觀音玄義卷下、法華經玄義卷一下、卷二下至卷五、四念處卷三、卷四、四教義卷二、卷三、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天台八教大意、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參閱「化法四教」1325)
(二)華嚴家所立別教一乘之略稱。謂華嚴一乘之教義恆與三乘之機別異,而獨被於圓頓之大機,故稱別教一乘。(參閱「同別二教」2244) p2800
梵語 parāyana。意謂趨向最高目的,或究極之道。又作究竟地、究竟位。此乃大乘五位(五道)之第五位,指菩薩修行最後證得之佛果。亦即修習位所得之二轉依妙果,於無間道金剛喻定後,入於解脫道,乃至盡未來際間之位。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五(大三一‧六八五中):「何等究竟道?謂依金剛喻定,一切麤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何等為十?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
成唯識論卷十述此究竟位之相(大三一‧五七上):「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其中,無漏者,謂二轉依之果諸漏永盡,性淨圓明。界者,藏之義,謂二轉依之果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不思議者,謂二轉依之果超離尋思言議之道;即為微妙甚深自內證者,不能以世間譬喻比喻之。善者,謂二轉依之果以白法為性;此因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為安穩,四智心品妙用無方而極為巧便,二者皆有順益之相,即與不善、無記相違。常者,謂二轉依之果無盡期;此因清淨法界無生無滅而無變易,四智心品所依為常,亦無斷盡。安樂者,謂二轉依之果無逼惱;此因清淨法界眾相寂靜,四智心品永離惱害。解脫身者,謂二乘所得之二轉依果,唯永離煩惱障縛而無殊勝法。大牟尼者,謂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之法;此牟尼尊所得之二果永離二障,故亦稱法身。〔顯揚聖教論卷十二、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成唯識論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參閱「二轉妙果」250、「五位」1087) p2987
究竟之覺證,即指佛果。又作無上覺、正覺、大覺。乃大乘起信論所說「始覺」四覺之一。為始覺中之究竟位。即菩薩覺證妄心之本源,始覺之智與本覺之理相契合之覺悟。蓋證得佛果者,能覺了染心之源,遠離微細之念,故得徹見心性,其心常住,故稱其覺為究竟覺。
又以此覺之位乃斷盡無明之惑,通達諸法之實相,至最上至極之位,故稱究竟位,即佛果位。反之,金剛喻定以下之覺,尚未能究竟覺證心源,故稱非究竟覺。此外,一切之心相終究幻滅,非指心體之滅,稱為究竟滅。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八上):「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成唯識論卷九、大明三藏法數卷九、卷二十一〕 p2988
梵語 anāsrava-viyoga。為「有漏斷」之對稱。謂以無漏道斷除煩惱。無漏道,指以十六行相正觀苦、集、滅、道等四諦理之智慧。此觀智全離煩惱之過非,故稱無漏。此無漏智生起於見道位之初,能斷除三界九地之見惑;於修道位復習之,能斷除修惑。就其所依之定而言,依初禪近分之未至定而起,能斷除九地之煩惱;生起於初禪以上時,能斷除自地及上地之煩惱,此時下地之煩惱已斷除,故不復更斷。與僅能斷除下一地之煩惱,而不能斷除自地及上地之煩惱的有漏斷不同;又與止於下八地,而不能斷除有頂地之惑者有別。以上乃依俱舍論卷二十四等之意,為小乘有部宗之說。
然除非想地之惑外,見、修二惑通於無漏斷及有漏斷二者,故修道之斷惑通於有漏、無漏二斷,此概由行者之意樂而任用其一。見道雖亦通於此,然速疾歷觀三界四諦而斷惑,為有漏道所不堪,必以無漏道方能斷之。又依經部之說,則無漏斷以上為不退,而有漏斷仍有退轉之時。若依大乘唯識家之意,以有漏智可伏住煩惱之現行,然不能斷其種子,唯有無漏斷能斷其種子。其無漏智為唯識之性(即證得真如之根本智),由此出唯識之相(即了知因緣現起之萬相之後得智)。其根本智有「我法二空」之無分別智,後得智則有三心、十六心等分別。菩薩於初地見道位之初生起無漏智,此智既起,即可斷除分別而起之煩惱、所知二障。進一步於十地悉伏修惑之俱生起煩惱障,而於金剛喻定之中全然斷盡;所知障則於十地中漸次斷除,而至金剛喻定現前時方才永遠斷盡。〔成唯識論卷十、俱舍論卷二十一〕 p5132
梵語 ānantarya-mārga,巴利語 ānantarika-magga。指開始斷除所應斷除之煩惱,而不為煩惱所障礙之修行,由此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又作無礙道。四道之一。乃正斷除煩惱之位,生起於加行道之後,而在解脫道之前。俱舍論卷二十五(大二九‧一三二上):「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
凡煩惱皆於無間道斷除之,於見道十五心中,八忍皆屬於無間道。又修道所斷之惑,於九地各有九品,故能治之無間道亦各有九品。其中,斷除有頂地第九品惑之最後無間道,稱為金剛喻定。無間道通於有漏、無漏,然唯有頂之斷惑屬於無漏,而不通於有漏。又於有漏之六行觀,緣「上地」之諸有漏法,觀靜、妙、離等三行相之一,稱為解脫道;緣「下地」之諸有漏法,觀粗、苦、障等三行相之一,稱為無間道。無間道以斷惑(斷煩惱之種子)為目的,解脫道以證得真理為目的,因無間道之斷惑仍殘留習氣,至解脫道時,捨此而證寂滅之理,此稱為無間道斷、解脫道捨證。又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於說明了相等七種作意與四道之相攝中,以遠離、加行究竟果等二作意攝於無間道中。〔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俱舍論卷二十三、順正理論卷六十三、成唯識論卷九〕(參閱「六行觀」1263、「四道」1789) p5123
指究極絕對之智慧。即於「金剛喻定」斷盡一切煩惱之究竟佛智。金剛喻定,係指猶如金剛一般堅固不動,而能斷破一切煩惱之禪定,乃等覺菩薩所證之禪定。勝鬘經(大一二‧二二一上):「金剛喻者,第一義智。(中略)若壞一切煩惱藏究竟智,是名第一義智。」 p4760
指經長時間漸次破除煩惱。「頓斷」之對稱。謂三界九地之八十一品修惑徐徐而斷除。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五(大二七‧七四二上):「有作是說,頓斷非漸,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煩惱一時斷故。為遮彼執顯必漸斷,四沙門果漸次得故。」〔大毘婆沙論卷十九〕 p5829
小乘化地部所立三蘊之一。指直至生死終了而得金剛喻定之前,皆相續隨轉而無間斷之根本蘊。即六識以上之細意識。此蘊被視為迷界生死輪迴之主體,與一剎那生滅之一念蘊、持續一生之一期生蘊,合稱三蘊。蓋小乘諸部皆只說六識,但六識有時斷絕不起,不能以之為生死相續之本質,故別立一種恆轉不斷之識,即大眾部之根本識、說假部之有分識、化地部之窮生死蘊等。大乘唯識宗則認為此等係以異門之密意而說阿賴耶識者。〔攝大乘論本卷上、攝大乘論釋卷二(無性)、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 p6119
梵語 kleśah prahīyate。惑,為煩惱之別稱。即依有漏道、無漏道之力斷除煩惱,便惑障不生起。又作斷結(結使,為煩惱之異名)、斷障、離染。由無間道能斷除煩惱,由解脫道能證得涅槃(菩提)之真理,兩者合稱為斷惑證理,略稱為斷證。
部派佛教係以斷盡煩惱,悟得阿羅漢果為目的,故於「見道」斷除思想上之錯誤、知識上之迷惑(即迷理惑,或稱見惑);於「修道」斷除人性根本屬於情意之惡德(即迷事惑,或稱修惑)。因見惑能在短期內速斷,修惑則須長期修行始能次第斷除,故斷見惑稱為頓斷,斷修惑稱為漸斷。
斷煩惱有兩種,一為聖者生起無漏智,徹底斷除煩惱之種子,使不再生起,此稱無漏斷或畢竟斷;一為凡夫修有漏之六行觀,相對觀上地與下地,而斷下地之煩惱,或壓抑煩惱之現行,此稱有漏斷或損伏斷。又依俱舍論卷二十一載,所有存在之事物(十八界),由斷惑可分為三斷,其以見道斷者,稱為見所斷,又作見道所斷、見斷;以修道斷者,稱為修所斷,又作修道所斷、修斷;如無漏法亦可不斷者,稱為非所斷,又作非斷、不斷。
如何斷煩惱,有四種情形,此謂斷惑四因。其中,前三者係斷見惑之因,後者係斷修惑之因。見惑有苦、集、滅、道等四諦所斷之別,其四諦亦各有二類,苦、集二諦下有自界緣惑、他界緣惑二者,滅、道二諦下有有漏緣惑、無漏緣惑二者。表解如左。
(一)遍知斷,即斷除見惑中之苦、集二諦下之自界緣惑與滅、道二諦下之無漏緣惑;自界緣惑係僅以自己所住之境界為對象而起之惑,無漏緣惑則為以無漏法之滅、道二諦為對象所起之惑。此二惑均為迷於四諦理之惑,故若遍知各所緣(所迷之對象)之理,則惑即可斷除。例如苦諦下之惑,由遍知苦諦之理而斷;集諦下之惑,由遍知集諦之理而斷。(二)能緣斷,即斷除苦、集二諦下之他界緣惑。例如在欲界者,以色界等為對象而起惑,為他界緣惑。他界緣之惑為自界緣惑之所緣,故斷能緣之自界緣惑,則所緣之他界緣惑自亦斷除。(三)所緣斷,即斷除滅、道二諦下之有漏緣惑。有漏緣惑以無漏緣之惑為所緣,故斷所緣之無漏緣惑,能緣之有漏緣惑亦自然斷除。(四)對治斷,即指修惑唯以對治道斷除之。在九地各九品之中,上上品之惑以下下品之道能對治,下下品之惑以上上品之道能對治。
斷惑依其性質,復分為二斷:(一)自性斷,即如煩惱本身,其性質染污者,若自體不再起,則能自然斷除。(二)緣縛斷,又作所緣斷、離縛斷。如有漏善或色法等,由於成為其煩惱之對象,而為煩惱所束縛,故並非斷其自體,而係斷除能緣能縛之煩惱,始得解脫。
大乘唯識宗主張,依邪師、邪教、邪思惟而起之分別起煩惱,為見所斷;與生俱來之煩惱,即俱生起之煩惱,為修所斷。斷除見所斷煩惱之種子,為初地入見道時;斷除修所斷煩惱之種子,則為金剛喻定時。
總言之,俱舍宗承認有漏智能斷惑,但經部、唯識宗則主張有漏智僅能制伏煩惱現行,而不能斷其種子。因此,俱舍宗主張有漏、無漏之無間道皆能斷惑,稱為斷道;相對於此,唯識宗主張加行智與有漏道是伏道,並非斷道,但根本智、後得智與無漏道是伏道亦是斷道(斷道為對治道,即斷煩惱之道)。成唯識論卷八並提出自性斷、離縛斷、不生斷等三斷說,依次能斷除染污、有漏善與無覆無記、諸惡趣與無想定。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則舉出四斷說,即自性斷、相應斷(指其自體雖非染污,但因與煩惱相應而成為染污之有漏八識等,一旦斷除相應之煩惱時,即可從煩惱之繫縛中解脫)、緣縛斷與不生斷。
此外,三論、華嚴、天台等宗主張,所有存在之真相為覺悟之本體,雖言斷煩惱,但畢竟仍是無斷。密教則認為顯教之斷惑,乃視一切煩惱為過患(禍害),藉修道而以始覺之智斷除之,此為過患斷;密教之斷惑則視煩惱與本覺之德無二,故悟其本無(本來即無)即為斷煩惱,稱為功德斷。〔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五十三、俱舍論卷十六、卷二十五、順正理論卷六、成唯識論卷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卷五十九、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義章卷九〕(參閱「四諦」1840、「斷道」6565) p6562
(一)指一剎那間相應的智慧︰據《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九三所述,菩薩於無間道金剛喻定以一剎那相應慧,斷盡煩惱及餘習,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二)始覺本覺相應冥會之意︰《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 ‧576b)︰「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法華經玄義》卷二(上)云(大正33‧695a)︰「果即一念相應,大覺朗然,無上菩提為習果也。」《釋摩訶衍論通玄鈔》卷二云(卍續73‧211下)︰「一念者,靈知之自性也。意言始覺與彼本覺靈知之性冥然不二,故云一念相應。」
(三)行者的信念與佛心相應之意︰日僧凝然在《淨土法門源流章》揭舉日僧幸西之說(大正84‧196b)︰「佛智一念是彌陀本願。行者信念與佛心相應,心契佛智願力一念,能所無二,信智唯一,念念相續,決定往生。」
〔參考資料〕 《起信論疏筆削記》;《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四教義》卷八;《天台四教儀》;《止觀私記》卷六(本);《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一。
指菩薩之十地及佛地所對治的二十二種愚癡。即(1)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2)惡趣雜染愚癡;(3)微細誤犯愚癡;(4)種種業趣愚癡;(5)欲貪愚癡;(6)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7)等至愛愚癡;(8)法愛愚癡;(9)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11)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12)相多現行愚癡;(13)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14)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15)於無相作功用愚癡;(16)於相自在愚癡;(17)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18)辯才自在愚癡;(19)大神通愚癡;(20)悟入微細祕密愚癡;(21)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22)極微細礙愚癡。
依《成唯識論》卷九所釋,二十二種愚癡相當於十地所斷的十重障,以及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其中,(1)、(2)是約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異生性障,後者是其障所發的惡趣業果。(3)、(4)是約第二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誤犯不故思的遮罪愚癡,後者是發自此愚癡所誤犯的三業。(5)、(6)是約第三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乃著於障礙勝地與修慧的五欲境而起的貪,後者則障礙總持與聞思二慧。
(7)、(8)是約第四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謂對所得的勝定起愛的愚癡,後者是對所依的深法起愛的愚癡。(9)、(10)是約第五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厭生死的愚癡,後者是樂涅槃的愚癡。(11)、(12)是就第六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染相的愚癡,後者為灸相的愚癡。(13)、(14)是約第七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流轉的細生相的愚癡,後者則是取還滅的細滅相的愚癡。
(15)、(16)是約第八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於無相用功用的愚癡,後者是於相不能任運自在的愚癡。(17)、(18)是約第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義、法、詞三種的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是對辯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19)、(20)是約第十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諸大神通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則是對大法智雲和所含藏的功德不能自在的愚癡。(21)、(22)是就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俱生起的微細所知障,後者則是俱生起的煩惱障種子。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大乘菩薩道的修行階位。大地能生長萬物,故佛典中常以「地」來形容能生長功德的菩薩行。「十地」即指十個菩薩行的重要階位。在佛典中,不同的經論,往往對十地的內容有不同的描述。茲舉四類如次︰
(一)梵文《大事》之十地
(1)難登(梵durārohā)
(2)結慢(梵baddhamānā)
(3)華飾(梵puṣpamaṇḍitā)
(4)明輝(梵rucirā)
(5)廣心(梵cittavistarā)
(6)具色(梵rūpavatī)
(7)難勝(梵durjayā)
(8)生緣(梵janmanideśa)
(9)王子位(梵yauvarājya)
(10)灌頂位(梵abhiṣeka)
(二)大乘初期之十地(四位)
(1)初發心(梵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初發意
(2)治地(梵ādikarmika,淨地)
(3)應行(梵yogācāra,修行、進學)久發意
(4)生貴(梵janmaja)
(5)修成(梵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6)正心(梵śuddhādhyāśaya,成就直心)
(7)不退轉(梵avaivartya,阿惟越致)不退轉
(8)童真(梵kumarabhūta,童子)
(9)法王子(梵yauvarājyatā,王子)
(10)灌頂(梵abhiṣekaprāpta,阿惟顏)一生補處
(1)乾慧地(suklavipasyana-bhumi,淨觀地)┐
(2)種姓地(gotra-bh.,性地) ──────┘凡 夫 ─┐
(3)八人地(astamaka-bh.,第八地)………………預流向 │
(4)見地(darsana-bh.,具見地)…………………預流果 │
(5)薄地(tanu-bh.)…………………………………一 來 │聲聞
(6)離欲地(viaraga-bh.)…………………………不 還 │
(7)已辦地(krtavi-bh.,已作地)…………………阿羅漢─┘
(8)辟支佛地(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緣覺
(9)菩薩地(bodhisattva-bh.)─┐
(10)佛地(buddha-bh.)────┘ …………………………佛菩薩
(四)華嚴十地
(1)歡喜地(梵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2)離垢地(梵vimalā bh.)
(3)發光地(梵prabhākarī bh.,屆窮)
(4)焰慧地(梵arcismatī bh.,焰地)
(5)極難勝地(梵sudurjayā bh.,難勝地)
(6)現前地(梵abhimuhī bh.)
(7)遠行地(梵dūraṇgamā bh.)
(8)不動地(梵acalā bh.)
(9)善慧地(梵sādhumatī bh.,妙善地)
(10)法雲地(梵dharmameghā bh.)
關於十地的意義,各宗因所據教義有別,往往有不同的解說,茲依法相宗教義試釋華嚴十地如次︰
(1)歡喜地︰菩薩至此位捨離無始以來的異生性,初得聖性,具證人法二空理,能利益自他而生大喜,故名。
(2)離垢地︰菩薩至此位圓具淨戒,遠離煩惱垢,故名。
(3)發光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發無邊妙慧光,故名。
(4)燄慧地︰菩薩至此位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增智慧燄,故名。
(5)難勝地︰菩薩至此位,能令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故名。
(6)現前地︰菩薩至此位,住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現前,故名。
(7)遠行地︰菩薩至此位,修行進入無相行,遠離世間及二乘的有相有功用,故名。
(8)不動地︰菩薩至此位,無分別智相續任運,不被相、用、煩惱等所動,故名。
(9)善慧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微妙四無礙辯,普遍十方,善說法門,故名。
(10)法雲地︰菩薩至此位,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如虛空覆隱無邊二障,使無量功德充滿法身,故名。
又,十地的滿心,名金剛喻定。因此位的定力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之能摧一切物,故名金剛喻定,又稱為金剛三昧或金剛心。若由此再開出一等覺位,則成四十二位。等覺為斷惑的最後位,是因位的最上位,與果上的妙覺僅差一等,次生即可補前佛處而作教主,故亦云補助位。但是,《瓔珞經》則稱為無垢地,以雖有煩惱餘習,然祇如微煙,有等於無,故名無垢地。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菩薩因地中,已現證法性的,有十地,也叫十住地。初住地,名為「極喜地」,也譯作歡喜地。地是能生功德的意思;現證法性的,依法性能生種種無漏功德(所以也叫法界),如依地而生草木珍寶一樣。初地,是菩薩入見道的位次,現證法性。菩提心與法性相應,名勝義菩提心。分證了無上菩提,所以也可稱為(分證)成佛了。那時,歡喜已極,如初得定的,也歡樂踊躍一樣。菩薩初證聖性,得到了從來未有的出世心,嘗到了從來未有的離繫樂,觀察如來所有的一切功德,自己都有分,能得能成,所以得到無比的歡喜。由於通達法空性,也不再有「不活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惡名畏」了。進入初地的,名為「生諸如來家」。如來是一切佛;菩薩以智度為母,方便為父,分證了佛法身。從此能荷擔佛的家業,紹隆佛種不斷,真是佛子,所以說生如來家。凡是證法性的,就能斷煩惱。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但經中約特勝的意思說,初地菩薩的布施功德最為殊勝,也稱為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初地菩薩是沒有一樣不能捨的。一地一地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十地經》等詳說。龍樹菩薩曾略攝初地的功德說︰「初地名歡喜,於中喜希有;由三結滅盡,及生諸佛家。因此地果報,現前修施度,於百佛世界,不動得自在。於剡浮等洲,為大轉輪王;於世間恆轉,寶輪及法輪。」
第二地菩薩,在十波羅蜜多中,戒波羅蜜多偏勝,持戒功德,圓滿清淨。戒就是十善行,如《十地經》說︰二地菩薩,自修十善,也教人修十善。以大乘心行來廣行十善,達到身口意業的圓滿清淨,不再如初地那樣,還有微細誤犯的戒垢,所以名為「離垢地」。
初地──布施勝……修布施
二地──持戒勝……修十善
三地──忍辱勝……修禪定
四地──精進勝……修道品
五地──禪定勝……修四諦
六地──般若勝……修緣起
第三是「發光地」,在十度中,忍波羅蜜多偏勝,圓滿。為什麼叫發光﹖因為第三地菩薩,勤求佛法,得聞持陀羅尼,能受持一切佛法。又勤修定學──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定。由於聞法及修定,慧力增勝,火一樣的光芒煥發,能除諸冥暗。如受持佛法,於佛法的不明,就去除了。入了深定,那邪貪、邪瞋、邪癡等闇蔽,也不會再起,心光更明淨了。
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
第五地名「難勝地」。約修十波羅蜜多說,靜慮波羅蜜多偏勝圓滿了。約修共三乘聖法說,能善巧通達諸諦理──四諦、二諦等。為什麼叫難勝呢﹖這是經過最極艱難才能夠到達的。到達什麼呢﹖從前,初地現證法空性時,盡滅一切戲論相,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等到從證真定而起時,有相又來了。或是無分別後得智,或是善分別慧,所以說︰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那時,雖說能了知諸行如幻,其實是依勝解力,而不是如實現見的。因為在所知境上,似有實性──戲論相,還是一樣的現前,不過經過般若的現證空性,依性空慧的餘力,能了解是無性如幻而已。這可以舉例說︰如仰觀天上的雲駛月運,知道是浮雲的移動,而不是明月的推移。但根識的感官經驗上,還是月亮在動,不過經意識的判定,知道是雲動而已。五地以前的菩薩心境,也是那樣,見性空時,離一切相,不見一切法。等到了達法相時,又離去空性的證知了。一直是這樣的空有不並,互相出沒。由於性空慧的不斷修證,般若力更強,這才能在現見一切有法時,離去那戲論的實有相,真的能雙照極無自性的幻有,與幻有的無自性空。這才真是真俗無礙,空有不二。這是經無限的修習而到達的,所以叫難勝。以前初地的現證空性,是凡聖關;現在又通過第二關,可說是大小關。因為現證空有不二,才不會於生死起厭離想,於涅槃起欣樂想;真的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超出了小乘聖者的心境。
進修到第六「現前地」,約十波羅蜜多的修習說,是般若──慧波羅蜜多偏勝,圓滿。到這,菩薩住於滅盡定中。滅盡定是最勝的定,有漏的心識,都因定力而不起。如二乘聖者入滅盡定,就以為證於實際,生起入涅槃的意想。《楞伽經》說小乘的醉三昧酒,也就是入滅盡定。所以般若經中,佛勸菩薩們,如悲願力不充,不要入滅盡定,免墮小乘。但到了六地菩薩,在般若慧、大悲願的資持下,能入滅盡定,而且於定中現證法性。那時,佛法皆現前,了了明見,所以叫現前地。在這甚深的空慧中,「緣起真實性」,也就是幻有即空,空即幻有的不二平等,也能深徹照見。第五地雖能達到真俗並觀,但這是極難得的。到第六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現證空有無礙的緣起中道。所以六地菩薩,能常寂,又能常常悲念眾生。常寂是般若的現證,所以這是大悲般若不二,為大乘的不共勝法,而勝過了、超出了二乘的智證。
六地多修緣起觀。緣起與空相應,所以也到了「佛法皆現前──中道」的證境。小乘有部說︰緣起有四種,有名為一念緣起的,以為十二緣起,不一定約三世說,就是一念心中,也可以安立的。《華嚴經》的〈十地品〉,在說第六地時,廣明緣起,也就說到這一心緣起說,如說︰「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解說與有部的大致相同。這一法義,在適應唯心論的根機與學風,展開了大乘的唯心論,起著非常的影響,佛法真是不可思議!
到了第七「遠行地」,那更深妙了。能於滅盡定中,念念能起定,也念念能入定。一般的入定出定,就是到了超作意位,也得有方便。而現在竟然念念能出能入。這不但是要入就入,要出就出,而且是入定就是出定,出定就是入定。這如《維摩經》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由於定的深妙,依定的般若,也到了無相有功用行的境地。上面說過,初地以來,智證空性是無相的,但出了深觀,就是後得智,也還是有相現前(不要誤解,以為有相就是執著)。五地能難得的達到空有不二的無相行,六地進步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無相現行,但總還是間斷的時間多。到了七地,就能無間斷的,無相現行了。
約十波羅蜜多說,第六般若波羅蜜多,重在實智。以後還有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都是般若的方便妙用。所以,如說六波羅蜜多,那後四波羅蜜多,就攝在般若中了。依十度說,第七地中的「方便度」最為殊勝,如火的越來越熾然一樣。約修行的時間說,到第七地終了,就是第「二僧祇劫滿」。三大阿僧祇劫的分別,也是有特殊意義的。從發心成就,修到臨入現證空性,為第一阿僧祇大劫,以後是聖者,進入第二阿僧祇大劫了。七地滿,到了純清淨無相行的邊緣,所以是第二阿僧祇大劫滿,以後進入第三阿僧祇大劫了。因此經上說︰七地如二國中間的甌脫地帶,以前是有相行,有相與無相的間雜行,無相而有功用行,以後純是無相無功用了。第七地到了這一邊緣,所以叫遠行。
從第七地,進入第八地,名「不動地」。怎麼叫不動呢﹖第七地的無相行,還是有功用的,八地是無相而又無功用的。到了這,智慧、功德都任運地增進,煩惱也不再起現行。不為煩惱所動,也不為功用所動,所以叫不動。如人在夢中渡河,用盡一切伎倆,艱苦地用力過去,忽然醒來,就一切功用都息了。三界修所斷的煩惱,過去沒有斷盡,但不致引生危險。因為菩薩並不急急的要斷煩惱,只要能控制就得了。有時,還可利用煩惱,作自利利他的方便。但進入第八地,煩惱障已不斷而自然斷盡;所以在菩薩階位中,八地得無生法忍,才盡斷三界惑,如阿羅漢一樣。八地菩薩的無相行,證無分別法性,得無生法忍,都可說與阿羅漢的證入涅槃一致。而斷盡三界煩惱,也與阿羅漢一樣。所以《十地經》說︰菩薩進入第八地,要入涅槃。以佛的加持力,菩薩的本願力,當然不會像小乘那樣入涅槃的。從此進入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五地菩薩極艱難而能進入的大乘深境(無相行),到這才完全到達。約十度說,八地的大願,最極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起如幻三昧,於三有中,普現一切身,普說一切法。如普門大士觀世音菩薩那樣,「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都是八地以上的深行菩薩境界。無相行中,不但能知有如幻,而且是顯現如幻(無戲論相),與空性平等不二;八地菩薩純無相行,所以說八地菩薩起如幻三昧了。
無相無功用行,到了第九「善慧地」,更為增勝。自證的,不用說是無功用的,就是為他說法,也能不待功用。九地菩薩,能得法、義、辭、辯──四無礙解智,在一切說法人中,為第一大法師,守護佛的法藏。菩薩能一音說一切法,為無量差別根性,一時說一切應機的法門,自然而然地不加功用。在十波羅蜜多中,九地能圓滿清淨一切力波羅蜜多。
第十名「法雲地」。如王子冊封了太子,要正式登位,在印度要舉行灌頂禮。取四大海的水,澆灌在王子的頂上,登位禮就告完成,這與近代的加冕禮一樣。菩薩到了十地,是法王子,位居補處,也就要圓滿成佛了。這就有十方一切諸佛,放大光明,集合而流入菩薩的頂內。這是佛光灌頂,象徵了一切諸佛的菩提智光,入於菩薩心中;菩薩的菩提智光,與諸佛無二無別;也就是菩薩的菩提心寶,圓滿清淨得與諸佛一樣,這是成佛的象徵。為什麼叫法雲呢﹖因為在十度的修學中,十地是智波羅蜜多增勝。除佛以外,九地菩薩的一切智慧善根,都不能及。所以不但能自在說法,而且能遍法界而現神通,現身說法。降澍大法雨,如大雨滂沛,無處不滿;大地的一切卉草樹木,不問大小,都得到滋潤而茁長一樣。法雨從法雲而來,十地菩薩是︰「從願力生大慈悲,福德智慧以為密雲;現種種身,為雜色雲;通明無畏,以為電光;震大雷音,說法降魔。一念一時,能於上所說微塵世界,皆悉周普,以善法雨,甘露法雨。」所以,十地菩薩的現通說法,能長養一切眾生善根,如大雲的時雨滂沛一樣。
◎附二︰《顯揚聖教論》卷三(摘錄)
云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
(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
(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
(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四)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燄慧。
(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
(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
(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孔目章》卷三;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菩薩思想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66});高峰了州《華嚴論集》;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四章。
又作大圓鑑智。謂可如實映現一切法之佛智。法相宗所說的四智之一,由轉第八識(阿賴耶識)而得。亦即在證入佛果之時,阿賴耶識捨斷一切煩惱習氣,轉依而成純粹的無漏智。此智能明察三世一切諸法,萬德圓滿,無所欠缺,猶如大圓鏡之能顯現一切色像,故稱為大圓鏡智。《廣釋菩提心論》卷四云(大正32‧572a)︰「大圓鏡智,是智遠離我、我所相,及離能取、所取分別,不雜一切煩惱垢染,於一切所緣、所行、所知相中,不忘不愚,智影相生現種依持,彼一切智所依清淨,是即真如所緣無分別智。」
真言密宗以此智為五智之一,配列於東方阿閦如來與金剛部,又稱金剛智。
◎附一︰《佛地經論》卷三(摘錄)
大圓鏡智者,謂離一切我我所執,一切所取能取分別。所緣,行相,不可了知。不愚不忘一切境界。不分別知境相差別。一切時方,無間無斷。永離一切煩惱障垢有漏種子。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種子圓滿。能現能生一切境界諸智影像。一切身土影像所依。任持一切佛地功德。窮未來際,無有斷盡。如是名為大圓鏡智。
◎附二︰《成唯識論》卷十(摘錄)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相。(中略)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淨種識故。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失故。(中略)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境,諸處境識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阿賴耶,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准此應知。
〔參考資料〕 吳汝鈞《佛教的概念與方法》。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脇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脇、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拪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坂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迹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覩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又稱不染無知,或不染愚。與「染污無知」合稱二無知。即以其性非染污,故稱不染污,而於佛法等諸義類差別未能了知,故稱無知。亦即雖有此無知,但內心不為煩惱所染,故云。《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云(大正27‧511b)︰「諸無知略有二種︰一者染污,阿羅漢已無;二者不染污,阿羅漢猶有。」
關於不染污無知之體,大乘係以無明為其體,如《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上)云(大正44‧189c)︰「雜心云︰如來斷除二種無知。一者斷染污,二者斷不染污。染污無知即是五住性結煩惱,不染污無知即是事中無明之心。準驗斯等當知,以彼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俱舍論光記》卷一論不染污無知之體時,先將《婆沙》等諸論所說判分為十一種,即︰(1)以未成佛以來鈍異熟無記心心所法為體,(2)以未成佛以來鈍四無記心心所法為體,(3)以未成佛以來自性無記心心所法為體,(4)以未成佛以來鈍眾同分為體,(5)以不自在為體,(6)以非得為體,(7)以不勤求不聽聞不數息等心心所法為體,(8)以智無為體,(9)以心心所法所有之習氣為體,(10)以令心心所法不自在轉之習氣為體,(11)以一切煩惱習氣為體。
書中對此十一種體,加以一一難破,並出自義,謂不染污無知係以未成佛已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之劣慧為體。在三性中,通於善及無覆無記。菩薩於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時盡斷之。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異部宗輪論述記》;《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寶疏》卷一。
即最微細的根本無明。為天台宗所立四十二品無明之一。此無明最為微細,一旦生起即開始流轉迷界,若斷此無明當證妙覺佛果。在流轉門中,由於此無明為「最初」,故稱「元初無明」。由於此最初為「無始」,故稱「無始無明」。由於位列四十二品無明之「首」,故稱「元品無明」。在還滅門中,此無明由於是「最後斷之惑」,故稱「最後品無明」或「終品無明」。又,由於此無明能障妙覺之智,故稱「妙覺分無明」。總之,此無明係無明之最始,也是最終。《大乘起信論》︰「忽然念起,名為無明。」《法華玄義》卷五(大正33‧734c)︰「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後窮源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所言者即此之謂。
天台宗對於斷除元品無明有二說,即等覺智斷說與妙覺智斷說。主張等覺智斷說者認為元品無明障妙覺極位,若不以等覺智斷之,則妙覺智如何得顯﹖且引南本《大涅槃經》卷十六「有所斷者,名有上士(等覺)。無所斷者,名無上士(妙覺)。」以及《維摩經玄疏》卷三之文證之。主張妙覺智斷之說者認為元品無明其力強大,非因位之智力所能斷,故須以妙覺果智斷之,復引《勝鬘經》(大正12‧220a)︰「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中略),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及《摩訶止觀》卷一(大正46‧10c)︰「等覺一轉入於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等覺不通,唯佛能通。」證之。
對於後說,主張前說者難之曰︰若謂妙覺智斷,則彼斷惑之智係與惑俱生者,而惑已斷之智則不與惑俱生。若果如此,即謂於同一妙覺位,智有優劣。又,等覺最後心之金剛喻定,謂斷盡一切惑,若斷惑未了,則不得云金剛喻定。至於彼所引《勝鬘經》之經證,持前說者認為別教初地及圓教初住以後,常以佛智斷盡無明云云。
對於此一非難,持後說者認為如《俱舍》等所說,惑智有別,因此,於無間道、解脫道前後,與惑俱生者為劣。反之,則優。但由於惑智體一,斷惑證理,如闇去明來,明來闇去,並無前後。因而,前智後智,並無優劣之分;此外,佛果也有金剛喻定,用在等覺,功歸妙覺。
此二說之分別,在於前者執「斷惑入位」,後者執「入位斷惑」,各執一邊。因此,《金光明疏》卷五以悉檀和會之,且謂經論既有二說,則無須定執於一云云。
〔參考資料〕 《台宗二百題》卷六;《七帖見聞》卷七;《玄義私記》卷三(末);《四教義集註》卷下(末)。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具云四智相應心品,又簡稱四智心品,意即與四智相應的一聚心、心所,是菩提的四種德能,亦即佛的四種智慧,是轉有漏的第八識、第七識、第六識,及前五識,如其次第所得︰(1)大圓鏡智,(2)平等性智,(3)妙觀察智,(4)成所作智。陳‧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作顯了智、平等智、回觀智、作事智。隋‧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卷九作鏡智、平等智、正觀智、作所應作智。唐‧波羅頗密多羅譯《大乘莊嚴經論》卷三作鏡智、平等智、觀智、作事智。
(1)大圓鏡智︰是轉有漏的第八阿賴耶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一切我執、我所執及一切所取、能取的分別,能緣的行相及所緣的內境都微細難知,而於一切境界能不愚迷、不忘失(常現前)。性相清淨,遠離一切有漏的雜染,為一切純淨圓滿的色心現行功德所依,又攝持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的種子,能現能生自受用的佛身、佛土,及其餘三智的影像。無間無斷,窮未來際,猶如大圓鏡,能映現眾多的色像。如《佛地經》說(大正16‧721b)︰「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即六處)、境(即六境)、識(即六識)眾像影現。」這個智,內緣取自體功德的種子,外緣取一切真、俗所知境界。就緣真即緣取真如的方面說,是無分別智;就緣俗即緣取其餘境界的方面說,是後得智所攝。其體是一,隨義用的差別分為二種。了俗由證真,證真為先,然後緣俗智生,所以把這個後生的緣俗智稱為後得智。或者和後得相似,稱為後得智。其餘的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亦是如此。
(2)平等性智︰是轉有漏的第七末那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二執,觀染淨諸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由此安住無住涅槃,經常和大慈大悲相應,隨十地菩薩所樂,示現他受用的佛身、佛土等影像。又是妙觀察智的不共所依。這個智周遍緣取一切真俗境界。
(3)妙觀察智︰是轉有漏的第六意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善觀察一切諸法的自相及共相,無礙自在。又攝藏無量陀羅尼(總持)門、三摩地(定)門,及所發生的六度、三十七菩提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無量功德珍寶,在大眾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轉大法輪,斷世間一切疑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這個智周遍觀察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皆無障礙,所以也是周遍緣取一切境界。
(4)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眼等前五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是為想方便利樂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周遍在十方一切世界,示現種種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的變化身、土等三業,成就本願力所應作的八相成道等事。這個智也能周遍緣取一切境界,然而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緣二法,或緣多法。
四智雖然各各定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及心等二十二種心法(《佛地經論》卷三作二十一種)相應,然而在佛地一切心心法的分位所現起的各種功德中,智即別境中慧心所的作用最為殊勝,所有其餘的有為功德都是智的差別,所以以智為名。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2b)︰「智有四種,大圓鏡等,於佛果地諸心心法分位所現諸功德中,智最殊勝,以智為名,總攝一切有為德故。」又四智,如上所說,是如其次第轉有漏的八、七、六、五識所得。如《佛地經論》卷三說︰「轉第八識得大圓鏡智相應心,能持一切功德種子,能現能生一切身、土、智影像故。轉第七識得平等性智相應心,遠離二執自他差別,證得一切平等性故。轉第六識得妙觀察智相應心,能觀一切皆無礙故。轉五現識得成所作智相應心,能現成辦外所作故。」然而《大乘莊嚴經論頌》卷三說八、七、五、六識,如次而得故。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九也說轉五現識得妙觀察智,轉意識得成所作智。對《莊嚴論頌》所說,有兩種解釋,第一《莊嚴》是不依次第而說,並非說轉第六識得成所作智;第二是《莊嚴論》中據第六識能作神通等事業,所以說得成所作智;前五識到果位才能夠觀察,所以說得妙觀察智。對無性《攝論》所說,《成唯識義燈》卷七(末)說(大正43‧809c)︰「無性兩釋,各隨一義,不違二論」(《唯識》、《莊嚴》)。然而《佛地經論》卷三評破轉前五識得妙觀察智,說說法除疑,周遍觀察,不是前五識所能。總之,以《唯識》、《佛地》等論所說為正義。智雖然不是識,然而依附識而轉起,以識為主,所以說是轉識所得。又識的意義是分別,智的意義是決斷;在有漏位中,智劣識強;在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勉有情令依智捨識,所以說轉識得智。
四智是道諦所攝,所以只是無漏,即諸佛的功德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的種姓所生。諸佛已經永遠捨棄一切有漏法的種子,雖然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和苦、集諦相似,然而實在是無漏道諦所攝。
四智的種子,皆無始時來法爾本來具有,依附第八阿賴耶識,前滅後生,相續不斷,不是現在從熏習所生,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本姓住種姓,《成唯識論》卷九說(大正31‧48b)︰「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發心以後,由聽聞正法等外緣熏發,令無漏舊種漸漸增長,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習所成種姓。又說(大正31‧48b)︰「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薰習所成。」大圓鏡智,有說菩薩金剛喻定(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現在前時,轉滅一切有漏種子及異熟識等,即開始現行;有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還沒有頓捨異熟識種,要到次剎那的解脫道初成佛位才得開始現行。《成唯識論》卷十平列兩說,《佛地經論》卷三只舉前說,然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以後說為正義。這個智,執持一切無漏種子令不失壞,從初成佛起,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平等性智,菩薩初地初現觀時即菩薩見道初現前位,和我、法二執相違,才得開始現行,從此以去,在以後的諸地中,加以修習,令增長清淨圓滿。在無漏觀等現在前時,經常現行。假如有漏心現前,或有間斷。像這樣展轉到第十法雲地最後心以後,便和純淨的第八識相依,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妙觀察智就生空觀品說,二乘見道位也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頓悟者從見道位到無學位,漸悟者從四果向大到菩薩解行地終,頓漸二悟菩薩或者到上位(上位即十地及如來地),只要不是有漏心現前或無心時,皆得現行。就法空觀品說,菩薩見道位才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到上位,只要不是有漏位,生空觀,及無心時,其餘一切位皆得現行。成所作智,有說在菩薩修道位中,由後得智引發,也得開始現行。有說要成佛才得開始現行,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前五識所得。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而以現行第八識為共依。在因位十地中,能變的第八識是有漏,所以所變的五根也是有漏。有漏必俱同境的五根,必不能發無漏的五識。因此成所作智要到成佛依無漏的五根才得現行,而且這個智由作意才現起,所以在佛果上,也不是永遠現前,常有間斷。《成唯識論》卷十平列以上兩說,《佛地經論》卷三評取後說。總之,四智中,妙觀察、平等性二智,通達修習二位的菩薩,證得一分;大圓鏡、成所作二智,必須到究竟位才得現行。從而具足這四智,得大菩提的,只是究竟位的佛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佛地經論》卷四~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四;《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三。
天台宗所立化法四教之一。指《華嚴》等諸大乘經中所宣說的不共二乘之教旨。此教係別為菩薩說恆沙俗諦之理,用道種智斷塵沙之無知及界外之見思無明,修諸波羅蜜自行化他之行,立三賢十聖之位次,以無礙道金剛喻定為因,解脫道涅槃四德為果,異於二乘。
別教一稱,其義有二︰(1)不共義︰指此教乃獨為界外菩薩所說,不共二乘,故稱別教。智顗《四教義》卷一云(大正46‧722a)︰「此教不共二乘人說,故名別教。」(2)別異之義︰諦觀《四教儀》(大正46‧778a)︰「別前二教,別後圓教,故名別也。」此教與藏通二教之間,有界內、界外之別;與圓教相比,有隔歷、圓融之異,故稱別教。
智旭《教觀綱宗》卷下取別異之義作解釋,並舉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八法明其別相(大正46‧940b)︰「教則獨被菩薩,理則隔歷三諦,智則三智次第,斷則三惑前後,行則五行差別,位則位不相收,因則一因迥出,不即二邊,果則一果不融,諸位差別。」
此教所明之法門,就三諦而言則指隔歷三諦,說四諦則為無量四諦,約十二因緣則是不思議生滅的十二因緣等。較前之藏、通二教超勝,又為後之圓教鋪前路。別教所觀之宇宙有本體與現象二種,前者指湛然平等之理,後者指森羅差別之事。而理、事二法當體不能直接融即,其事並非理之本性所具之緣起,而是另會於無明而現前者,如同澄湛之海面,因風而起千浪萬波,其千浪萬波原非海水之本性所具有,乃因風而起所致。此即所謂但理隨緣者。然而,此教並非完全不談相即,而是攝相歸性,將差別之事歸於平等之理,亦即所謂背面相翻之即。
此教所用之觀法為次第三觀,即觀隔歷三諦之理而次第生三智,前後斷三惑,遠離二種生死。依光謙《台宗綱要》所釋,先修析空、體空二種空觀以破見思之有執。再修假觀破空執,破空、有二執後,修中道觀斷除界外之無明惑。此稱次第三觀。此中,修空觀遠離分段生死,修假、中二觀離變易生死。
關於別教所設的行位,據《瓔珞經》所載有五十二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就中,十信位伏三界見思煩惱,與藏教的七賢位、通教的乾慧及性地齊等。十住位中,第一住斷見惑,第七住斷思惑,與藏通二教之佛果齊等。第十住斷界內塵沙惑,第十行斷界外塵沙。十回向位伏無明惑。地上斷十二品無明而入妙覺位。坐於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之大寶華王座。現圓滿報身,且神通自在,分身應化無量世界,說法利生。此是別教果頭之佛,與藏通二教之佛業緣已盡、灰身滅智者不同。
〔參考資料〕 《觀音玄義》卷下;《法華玄義》卷一(下)、卷二(下)~卷五;《四念處》卷三、卷四;《四教義》卷二、卷三、卷九、卷十;《天台八教大意》;《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牟宗三《佛性與般若》;靜權《天台宗綱要》。
大乘菩薩道之五十二修行階位之一。四十二地之一。又稱妙覺地。即指覺行圓滿的究竟佛果。修行至此階位,則可斷盡一切煩惱,智慧圓滿,悟得絕妙的涅槃之理。且可超越四魔,照達一切事理,一念一時知一切佛國等事。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云(大正24‧1015c)︰「第四十二地名寂滅心妙覺地。常住一相,第一無極湛若虛空,一切種智照達無生有諦始終。唯佛窮盡眾生根本有始有終,佛亦照盡乃至一切煩惱、一切眾生果報。佛一念心稱量盡原,一切佛國、一切佛因果、一切佛菩薩神變亦一念一時知,住不可思議二諦之外獨在無二。」
又云(大正24‧1013a)︰「妙覺常住,湛然明淨,名一切智地。常處中道一切法上,超過四魔,非有非無,一切相盡,頓解大覺,窮化體神,二身常住,為化有緣。」
天台家認為妙覺是由等覺位更入金剛喻定,斷元品無明而到達的極位。但欲登達此位,別教需斷十二品無明,而圓教則需具斷四十二品無明。《四教義》卷十云(大正46‧759c)︰「妙覺者,金剛後心朗然大覺。妙智窮源無明習盡,名真解脫。蕭然無累,寂而常照,名妙覺地。常住佛果,具足一切佛法,名菩提果,四德涅槃名為果果。」又,《天台四教儀》曾說明別圓二教妙覺位的差異。謂坐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大寶華王座,現圓滿報身,為鈍根菩薩眾轉無量四諦法輪者,即是別教的妙覺位。而以虛空為座,成清淨法身,居常寂光土者即為圓教妙覺位。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菩薩瓔珞本業經疏》卷下;《四教義》卷五;《法華經玄義》卷四(下)、卷五(上);《大乘四論玄義》卷二;《華嚴經疏》卷十八、卷四十五。
究極畢竟之意。梵語音譯鬱多羅。有二義,即(1)指窮究到物質的最後或最好之處,如《俱舍論記》卷十六云(大正41‧255c)︰「言究竟者,是成辨義,是終了義。」(2)盡物的邊際,如《華嚴經探玄記》卷五云(大正35‧210c)︰「一一皆願盡彼原際,各云究竟。」又,《勝鬘經》〈一乘章〉云(大正12‧220c)︰「究竟者即是無邊、不斷。」就中,「無邊」謂橫遍十方、「不斷」謂竪徹三世。
此外,《十住毗婆沙論》卷三舉出「十究竟」之說,《大乘起信論》列「究竟覺」、「非究竟覺」之二覺,《成唯識論》卷九稱五位中的第五為究竟位,《摩訶止觀》卷一稱六即中的第六為究竟即。
此下附錄五處經文,分別為究竟位、究竟道、究竟覺、究竟法身、究竟一乘之用例。
◎附一︰《成唯識論》卷十(摘錄)
後究竟位,其相云何﹖頌曰︰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
◎附二︰《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五(摘錄)
何等究竟道﹖謂依金剛喻定,一切麁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何等為十﹖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
◎附三︰《大乘起信論》(摘錄)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性即常住名究竟覺。
◎附四︰《勝鬘經》〈一乘章〉(摘錄)
涅槃界者即是如來法身,得究竟法身者則究竟一乘。
◎附五︰《教行信證》〈行卷〉(摘錄)
一乘者大乘,大乘者佛乘。得一乘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菩提者即是涅槃界。涅槃界者即是究竟法身。得究竟法身者則究竟一乘。
〔參考資料〕 《無量壽經》卷下;《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三。
六種阿羅漢或九無學之一。是得阿羅漢果的阿羅漢中,根器最鈍的一類。若遇疾病等少緣即可能退失果位。語出《俱舍論》卷二十五。《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5c)︰「退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思惟,若不思惟;皆可退失現法樂住。思惟者,欲害自身。不思惟者,不欲害自身。退現法樂住者,謂退世間靜慮等定。」另如《顯揚聖教論》卷三、《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六十等也有所敘述。
◎附︰《大毗婆沙論》卷六十(摘錄)
謂或有執︰定無退起諸煩惱義。如分別論者。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如燒木已,惟有餘灰,不還為木。諸阿羅漢,亦應如是。無漏智火,燒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彼引此等世間現喻,證無退起諸煩惱義。
為遮彼執,顯有退起諸煩惱義。若無退者,便違契經。如契經說︰阿羅漢有二種。(一)退法,(二)不退法。又契經說︰由五因緣,令時解脫阿羅漢退隱沒忘失。云何為五﹖(一)多營事業,(二)樂諸戲論,(三)好和鬥諍,(四)喜涉長途,(五)身恆多病。又契經說︰有阿羅漢,名瞿底迦。是時解脫。六反退已;於第七時,恐復退失,以刀自害而般涅槃。故知定有起煩惱退。
問︰若有退義,分別論者所引現喻,當云何通﹖答︰不必須通。所以者何﹖彼非素怛纜,非毗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麁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若必須通,當說喻過。喻既有過,為證不成。如瓶破已,必有餘瓦。得阿羅漢已,有餘煩惱不﹖若有煩惱者,應非阿羅漢。若無煩惱者,即義與喻別,不應為證。如燒木已,定有餘灰。得阿羅漢已,有餘煩惱不﹖若有煩惱者,應非阿羅漢。若無煩惱者,即義與喻別,不應為證。然世間木,無被燒義。但木極微與火極微,為因已滅,此火極微與灰極微,為因已滅。應作是說︰木是火因,火是灰因。而世間想,謂火燒木,令木成灰。木既滅已,猶有餘灰,非全無物。故喻與法,義不相似。
又阿羅漢斷諸煩惱,非令全無。過去未來煩惱性相,猶實有故。若相續中違煩惱道,未現在前;爾時名為煩惱未斷。若相續中違煩惱道,已現在前;斷諸繫得,證離繫得,不成就煩惱,名煩惱已斷。應作是說︰修習聖道,是希有事。今阿羅漢雖斷煩惱,而不令無。是故尊者妙音說曰︰煩惱不在自身中行,說名為斷,非令全無。如說天授,舍宅中無。非謂天授,餘處亦無。煩惱斷時,應知亦爾。過去有故。若遇退緣,為因引生未來煩惱,故必有起煩惱退義。
問︰分別論者,云何釋通應理論者所引契經﹖答︰彼說退時,退道非果。以沙門果,是無為故。問︰既許有退,退道、退果,有何差別,而說無退﹖又彼許退無學道時,為得學道﹖為全不得﹖若得學道,果亦應退。非無學果、成學道故。若全不得,便有大過。退無學道,不得學道。若爾,應住異生位故。若非異生,及學無學,應離凡聖,有別有情。許即便非世尊弟子。故應許有起煩惱退。
音譯縛日羅、伐闍羅、跋析羅、縛左羅、越闍等。以堅固為義時,指金鐵的鏗鏘。《梵網經古迹記》卷二云︰「金中精牢曰金剛。」即指此而言。一說金剛有六種,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黃色隨人所須有無漏功德;赤色對日出火;白色能清濁水;空色令人行坐空中;碧色能消諸毒,如以智慧除滅三毒。
圓暉《金剛經疏》云,晉代由敦煌所進的金剛,色紫,切玉如泥。此處所指,應是現在的金剛石。
在印度,金剛被列為轉輪聖王的七寶之一,其體堅固,任何物質都不能破壞,但能破壞一切物。經論中常常以此作為譬喻;如所謂的金剛喻定、《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等。《金剛仙論》卷一云,其體堅實能破萬物,萬物不能壞於金剛。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四曾廣列金剛之涵義。《大乘義章》卷九謂金剛有十四德︰能破、清淨、體堅、最勝、難測、難得、勢力、能照、不定(置日中,顏色不定)、主(眾寶之主)、能集(若得金剛,一切寶物自然匯集)、能益、莊嚴、無分別(雖有眾德,但無分別)。此外,《大智度論》卷四十五、《十住毗婆沙論》卷十等亦有其說。然而,此金剛雖然堅固,但若置於龜骨上,以山羊角敲擊,仍可擊破;此說出自《大智度論》卷三十。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羅呵、阿囉呵、阿黎呵或遏囉曷帝,譯作應、應供、應真等。《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b)︰
「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中略)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3a)︰「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關於阿羅漢的語義,《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b)︰「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
又依《大智度論》卷二所述,阿羅呵有殺賊、不生、應受供養三義。按arha n一語是語根arh(義為「堪受」或「得作某事」)附上at而成arhat的單數主格,依據此義,故解作應供。然《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又,《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以四義解阿羅呵︰(1)佛應斷一切惡法,故名應。(2)如來應證寂滅涅槃,故名應。(3)如來應化一切眾生,故名應。(4)如來斷盡諸過,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亦云(大正43‧341b)︰「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
此三說皆解阿羅漢為「應」義,而「應供」不過是其中之一義而已。至於《大毗婆沙論》等謂阿羅漢有殺賊或不生等義,可能是就俗語解釋而來。在印度俗語中,r通常分解為ri,故arhan得轉作arihan,而arihan又可分解為二︰ari有「賊」或「敵」之義,han有「斬」之義。故arihan可解釋為「殺賊」。又有解arhat為aruhat,蓋aruhat乃由語根ruh(義作「生」)附上a,則有否定之意,亦即有「不生」之義。
依《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五及卷二十五,有部將阿羅漢分為六種。(1)退法阿羅漢︰即遇有阻逆即易退失所得的阿羅漢。(2)思法阿羅漢︰由於恐懼退失果位而常思自殺者。(3)護法阿羅漢︰於所得果位恆加警惕而不致退墮者。(4)住法阿羅漢︰不須提防退失,但亦不增進,而安住於果位者。(5)堪達法阿羅漢︰更勤修練以求升進者。(6)不動法阿羅漢︰已至頂位,不再退墮者。此六種乃依阿羅漢種性之利鈍所作的分別。前五者又稱「時解脫」,屬鈍根。第六又稱「不時解脫」,屬利根。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等,則於上列六種阿羅漢,另加慧解脫(由智慧之力斷除煩惱而得解脫)、俱解脫(定慧二障皆除)、無疑解脫(斷定慧二障,且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辯),而成九種,稱為九無學。《三法度論》卷中將阿羅漢分為利根、鈍根、中根三種,又於利根中立住法、升進法、不動法三種,於鈍根分出退法、念法、護法三種,於中根分出慧解脫、具解脫、不具解脫三種。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斷惑究竟者,名曰阿羅漢,畢故不造新,生死更無緣。」
解說︰體見正法而斷了見惑的聖者,知見是絕對的正確了。但在一切境界上,愛染的力量還很強。所以可能進修停頓,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來。不過修惑是自然萎縮(如拔了根,樹皮會乾枯一樣),聖道的潛力一定會現起,一定會再向前進的。在這再進修中,無論是行住坐臥、衣食語默、毀譽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時時照顧,不斷熏修,這能使愛染為本的修惑,漸漸銷融淨盡。這是二果以來都是如此的。
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現生不斷進修;或是阿那含(三果)死後,生到上界,聖道現前,到了「斷惑究竟」淨盡的時候,就證第四果,「名」為「阿羅漢」。阿羅漢也是梵語,譯義是「應」。意思說︰這是真正應受人天供養的聖者。或譯為『無生』、『殺賊』,是說︰到此階位,殺盡了一切煩惱賊,不會再有生死的生起了。總之,這是斷盡煩惱,斷盡生死的極果。所斷的煩惱,論師說是色無色界的修斷煩惱。佛在經中,總是說︰『五順上分結斷,得阿羅漢。』五順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色貪、無色貪,是色界與無色界的貪染。掉舉、慢、無明,也應該是二界不同的。但修惑以染愛為本,所以特約二界而分別為二類。這五結,是使眾生生於上界的,現在也斷了,就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煩惱既斷盡了,那依煩惱潤生而感果的「故」業──從前以我見為中心而造的業力,已經完「畢」而不再有效。又「不」會再「造新」業,所以未來的「生死」苦果,「更無」生起的因「緣」了。所以阿羅漢現有的生死身,到了壽命盡時,就『前蘊滅,後蘊更不生』,而入於不生不滅的無餘涅槃。──聲聞乘的進修,以此為最究竟的果位。
頌文︰「此或慧解脫,或是俱解脫,六通及三明,世間上福田。」
解說︰經中說到阿羅漢,有六種、九種等分別,現在說二大類︰「此」阿羅漢,「或」是「慧解脫」的,「或是俱解脫」的。俱解脫,就是定與慧都解脫的。要知道,定與慧,都有煩惱障蔽他,所以不能現起;如能現起,就從這些障礙而得解脫。經中時常說到︰『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定)得解脫。』這是說︰依慧力的證入法性,無明等障得解脫。以定的寂靜力,使貪愛等障解脫。如世間的外道們,也能離欲界煩惱(欲愛等)得初禪,離初禪煩惱得二禪……離四禪煩惱(色界煩惱──色愛等盡),得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離無所有處煩惱,得非想非非想定,但不能離非非想處煩惱,所以不脫生死。在佛弟子的修證上,如約少分說,都可說有這定與慧的解脫。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發無漏慧的,斷見道所斷惑,都可說有此二義。但如約全分來說,就大大不同。如修到阿羅漢的,以慧力斷盡無明為本──我見為本的一切煩惱,那是不消說的,大家都是一樣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來說,就不同。如依未到定或初禪而得阿羅漢的,就於初禪或二禪以上的定障,不得解脫。就使能得四禪八定,也還不能徹底解脫定障。如能得滅盡定的阿羅漢,無論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脫。約得到定慧的全分離障說,稱為俱解脫阿羅漢。如慧證究竟而不得滅盡定,就稱為慧解脫阿羅漢。生死苦果,依慧證法性而得解脫,所以定力不得究竟,也沒有關係。阿羅漢的定力,是淺深不等的,所以可分好幾類的。
俱解脫阿羅漢,不消說是能得「六通及三明」功德的。慧解脫的羅漢,凡能得四根本禪的,都能修發三明、六通。六通是︰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神境通能變多為一,變一為多,隱顯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礙他。入水,入地,還能凌空來去,手摸日月等。天眼通能見粗的又見細的,見近的又見遠的,見明處又見闇處,見表面又見裡面,尤其是能見眾生的業色,知道來生是生天或落惡趣等。天耳通能近處遠處,聽到種種聲音。能聽了人類的不同方言,連天與鳥獸的語聲,也都能明了。他心通能知道他眾生心中所想念的。宿命通能知眾生前生的往因,作什麼業,從那裡來。漏盡通能知煩惱的解脫情形,知煩惱已否徹底斷盡。六通中的漏盡通,是一切阿羅漢所必有的。其餘的五通,要看修定的情形而定。這五通,不但佛弟子可以修發,外道也有能得五通的。雖然說六通無礙,但所知所見的也有廣狹不同,惟佛才能究竟。六通的前五通,是通於外道的,但三明阿羅漢(三乘無學)所專有的。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這就是天眼、宿命、漏盡三通,但在阿羅漢身上,徹底究竟,所以又稱為明。天眼明是能知未來的;宿命明是能知過去的。漏盡明以外,特別說這二通為明,就是對於三世業果明了的重視。阿羅漢有這樣的殊勝功德,所以是「世間」的上「上福田」,應受人天的恭敬供養。
頌文︰「明淨恒不動,如日處晴空;一切世間行,不染如蓮華。」
解說︰再舉兩個譬喻,來讚嘆阿羅漢的功德。
(1)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斷盡了煩惱,所以是「明」而又「淨」。在觸對一切境界時,可以「恒不動」來說明。阿羅漢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見色聞聲等六境起用時,恒常是︰『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這就是不動。在觸對六境時,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會因此而起貪起瞋。一切利譽得失,在聖者的心境上,是不受外境所轉動,『不能妨礙心解脫慧解脫』。俗語所說的『八風吹不動』,就是阿羅漢的境界。這如經上說︰『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經中曾有雲散日現的比喻︰凡夫,如烏雲密布,完全遮蔽了太陽。證初果時,如烏雲的忽然散開,露出了太陽一樣。但烏雲太多,還在忽而遮蔽忽而顯現的變動中。雲漸漸淡了、散了,到末後,浮雲淨盡。阿羅漢的極明極淨,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中一樣。
(2)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在沒有捨報以前,總是生活在世間。一樣的吃飯、穿衣、來去;一樣的遊化人間,待人接物。他的身體,他的環境,還是世間的有漏法,還是無常苦不淨的。然而,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清淨「不染,如蓮花」一樣。
◎附二︰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五章(摘錄)
夫後之阿毗達磨,以為羅漢位為極其高貴之物,殆為常人所不能驟然企及者。雖然,據吾人所知,原始時代之羅漢位,決非似此高不可攀,其獲得此位者,須有極其艱辛之努力與克己,然既已得之,則決非如後來所擬議,雖屬肉體,亦為超人之義。羅漢者,要為開發心地,自明智,則為祛去對於吾人存在意義之一切疑念。自情意言,則不外指解放小欲望之自己。所謂自覺之當體,若以之配合於四果言,預流果者,要為於四諦教所起「誠然如此」智的碻信之位,基此碻信,進行於制伏情意方面之過程,即為一來與不還,最後結果,則為由於自身之內部,湧出解放的自覺者,名阿羅漢,此即原始之義也。不寧唯是,此種經過,不必限於依次推進,其因於機根與熱心,而得超越解脫者,亦屬不少。今試舉四五例觀之,如佛陀最初教化之憍陳如(Kondañña)等五比丘之成羅漢,相傳僅歸佛後五日。目乾連亦僅歸佛後五日,舍利弗則歸佛後十五日。夫彼等不待論於歸佛以前,已積有修行,故一歸於佛陀,即成羅漢,要不過所謂畫龍點睛者耳。雖然,此外別無素養,而得急遽成羅漢者,亦不乏人。例如長者之子耶舍(Yas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有不甚聞名之妙香(Sugandh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比丘尼如差摩尼(Sama)亦祇八日。善生女(Sujātā)則見佛聞法,即得羅漢,歸家後得夫許可出家,遂得解脫。由此觀之,修行之進程,不必逐漸經過一切階級,實屬無疑。其間所謂見道與修道,斷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後方成羅漢云者,乃膠執之行法,恐得果羅漢之自身亦所弗知,故四果雖為有階級之物,然依據原始佛教,要為說明漸進者之進程,與以便誘引而設之大概標準,非如學校之年級制度,必須拘拘於此也。
是故雖為羅漢,亦不限於長老耆宿,有老年尚不得成羅漢。而其中之青年少女,反早已達於此境界者,似此亦屬不少。例如為僧伽典座(廚司)有名之達婆末羅(Dabbamalla)十六歲已成羅漢。跋陀羅(Bhadda)亦於極幼時出家,未幾即成羅漢,此為歌詠中所自白(añña)者。尤有如迦寂耶(Sañkicca)者,相傳七歲出家,即於剃髮時,得成羅漢。此外例證尚多。綜之,凡斯傳說,其全部是否與事實之真相相符,固猶有研究之餘地,然大要謂有年歲極輕之羅漢,則究不容疑。後代註釋家雖謂此為前世已積有修行,其結果於今世成熟,然事實上固可謂為羅漢者,不關於出家年歲之長短,與年齡之老幼,要多因於真摰之程度,與根機為如何耳。
然則羅漢之特徵為何,自法相言,雖有種種,但如前述,要為心境之開朗,即大悟之自覺,乃其最屬主要者。是故得羅漢果者,固為繼續不斷之真摰修養之結果,及其至也,概得謂為依於爆發而然,即此至少亦為內部伴隨於開朗,與更生之自覺。故得羅漢之遲速,一依於此爆發的自覺之遲速。而此爆發,又依存於修行之真摰,且常須俟有一種機會為導火線,茍不遇良好機會,就令內部有充分爆發之準備,如永久不得導火線,則終止於學地者,亦屬不少。試就多數佛弟子之悟道誌所言者考之,固為饒有興味,然今以無暇及此,惟姑舉二三例而已。
阿難雖侍座於佛陀二十五年,然於佛之生前,竟不能得此種機會。相傳以第一次結集,不能參加,引為慚憾,某夜起離僧床,經行露地至曉,疲勞已極,欲再就床,當其足已離地,頭未落枕之頃,忽霍然大悟,即成羅漢。後世雖說此為離於行住坐臥之四威儀,而得開悟,實即不過於此時,導火線之機會適至耳。又佛弟子有優陟(Uttiya)者,初以戒行未全,難得解脫,嗣由佛陀教以「清淨其初」(tvaṁ adiṁ visodhahīti),即授與公案,當用功最力之時,忽罹疾病,然以努力真摰,遂得開悟。更如師子比丘尼(Siha)者,因為情欲所厄,七年空過,終難成道,緣茲悲憤,將欲自縊,當其一心結繫繩端之時,遂得大悟,而自白其欣悅。此外於躓地時而悟者,負傷而悟者,因獲心所愛悅之飲食衣服而得解脫者。例證甚多,今皆從略。最後若就佛陀之先例言之,其六年間之苦行雖非捷徑,實為內部爆發藥之準備期,然若僅此,則導火線之機會尚不易至,故捨去之。而調補身體,端拱靜坐,專迴向於精神方面,此所以誘起古今來未曾有之大爆發也。即以轉心與身體之安靜兩事為導火線,故佛陀之得以成道,仍為不可不待有一種機會也。
要之,任為何等機會──概為極其真摰之時──均為修行最後之效果所表現。如所謂「得自由」、「煩惱滅盡」、「得不死」、「接於久遠」等,均為自覺所表現者是也。又如短期間而為羅漢之人,恐係由於其真純之心,絕對依憑佛陀與其教之結果,爰急速而得此爆發的自覺,至其中由於多年之修養,漸次進至其境界,不隨伴於特別之大自覺。以至其域者,固亦有其人,但伴隨於爆發的自覺者,實十中八九,且此為成羅漢之自覺的特徵亦不容辯。佛陀之所以為大教主,即在示弟子輩,以自行於內部製造貯備其爆發藥之方法,同時窺見導火線之機會。又極敏捷,適應其根機,而種種提撕之,使能及早爆發,如所謂他心通者,殆即指窺見此根基之敏捷為主。佛陀舉示種種道行之德目與觀念法,如前所述,亦不外用為適應種種之根機,而為其爆發之製造法,暨對此為導火用之公案耳。
如上,對於羅漢果之見解倘屬不誤,則羅漢云者,畢竟如禪宗一派所言,不外為開悟人之義,是故禪宗始終所陳述之開悟,自外表言,仍為橫眼豎鼻者,決非謂與其他不為羅漢之佛弟子有特別之殊異,以羅漢於外表亦為超人者,實為誤於表徵其內部自由之記事,決非契於歷史的事實之考察法,不寧唯是。自內部言之,雖同謂為經過自覺之爆發,然其間事實上,嘗有淺深大小之差,亦不容諱。是故凡得羅漢位者,茍僅為肉體,則仍當依於基此之執著,一時再呈退轉之狀,要亦不可不容認。蓋雖為聖者,茍非志行極其堅卓之人,往往不免於所謂著魔,此乃古今東西宗教史所告吾人者。迨後法相問題中之所謂羅漢是否退轉,寖至成為各派間之問題,亦實權輿於此種事實,但據吾人所見,則以認為亦有退轉者,似屬至當。夫已得一次大爆發,與全未開悟之人有別,其恢復亦較易,自不待言,然偶於某時處,一時回歸於如凡夫之狀態者固亦有之,尤其爆發較淺之人,乃為當然之事實。厥後大眾部門徒主張所謂五事說,至釀為教團之爭議。其中之四事,為關於羅漢者,即如其所說︰(1)雖為羅漢,睡眠中亦漏出精液。(2)羅漢亦有不知之事。(3)羅漢亦有關於自覺之疑。(4)須依於他之證明,方注意於自己為羅漢。惟上座部門徒,則以此種主張污衊羅漢之神聖,極端反對。據吾人所見,法相問題姑置勿論,若以之為事實問題觀之,寧謂此項主張,實為契於歷史的羅漢之事實。蓋為羅漢者若有肉體,則生理現象之遺精亦當有之。所謂開悟者,畢竟不外為安心立命之自覺。自知識言,尚有未知之事件,亦何待言。又為羅漢者之通例,雖謂基於自覺,然若為鈍根之漸進者,用須依於其他上位者之證明,始生為羅漢之自覺,亦屬不誤。上座部門徒之反對者,僅以上上羅漢為標準,可謂過事拘泥羅漢之形式資格,缺乏洞察現前事實之彼,此所以羅漢悟後之修行,甚屬切要者。由實際言,自佛子以及諸大弟子等,原不以一度爆發為滿足,故其後仍繼續修行不怠。蓋爆發的自覺,畢竟以通過真正聖者之關門為止,因欲以之為真正常住不斷之自受用三昧,固須更從事一段二段三段之工夫,故同稱為開悟之佛弟子之羅漢,亦有大小種種之類別(迨後分為堪達、退法等種種羅漢之類別)。此雖由於其人之個性與根機,然實多依存於其悟後,有無修行之存心,此實當弗忘者。又凡於幼年時代開悟之男女,其後聲譽不彰,與踪跡不詳者較多,殆亦以聞道太早,反有害於大成也。
由此以譚,吾人所主張之意義,決不以成就羅漢為容易之業,蓋已屢屢言之,其至於此者,概須有非常之努力與熱心,即屬極下品之羅漢,於其內部生活,亦當謂曾與絕對的生命大靈光相接,為體驗更生自覺之人也。況為上位羅漢,其境界之崇高,終非未經體驗者所能想像。但於讚歎之餘,遂以彼等為超越人類,奉之若神明,以為迥非吾人所能企及,則亦顯非歷史的事實,此所以特一陳其人類性也。
◎附三︰巴宙〈論巴利佛典中的阿羅漢〉(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0})
誰可以做阿羅漢﹖
當佛陀在世的時候,人們的善根深厚,一經佛之指點即能看破塵緣,專心修學,直詣果位。其大弟子們如迦葉、阿難等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當然是毫無問題,連為惡多端的大盜鴦掘魔(Aṅgulimālya)──彼未被佛開化以前,他想完成一串用一0八個手指做成的花圈來戴在他的頸上,以表示他的勇敢與殘酷。他已有了一0七個手指,只缺少一個,於是他向釋迦佛身上打算盤,來完成其一0八之數。很幸運的是他被佛感化,出家修道而證得聖果──也可以成「阿羅漢」。換言之,當時成阿羅漢的人很多,差不多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趨勢。為了這樣,一位有希臘血統而在北印度建國的彌蘭王(King Milinda)詢問那先比丘(Nāgasena)︰是否在家居士有成阿羅漢的可能﹖後者作了肯定的答覆。但有一個條件,那即是,當居士成阿羅漢那一天,如果他不當天出家,他即有去世的危險。對於居士成阿羅漢的事,在早期的巴利佛典裏,是未見記載。且在家居士多俗務牽累,如欲完全脫離塵垢,在事實上是不可能。這樣說來,能證阿羅漢果的人,大多是來自出家僧團了。
但是,自從佛陀去世之後,佛典中記載成「阿羅漢」的事,日見其少。這不獨是印度為然,連號稱為保持原始清淨上座部佛教的錫蘭也好像是沒有多大例外。不過據錫蘭佛教史如《大史》(Mahāvaṃsa)與《島史》(Dipa-vamsa)的記載,他們認為第一位將佛教傳至錫蘭的大德摩醯陀尊者(Mahinda,他是印度阿育王的兒子)確是一位阿羅漢。他感化了當時的錫蘭國王天愛善見帝須(Devānaṁ PiyaTissa)及全國上下去皈依佛教,及樹立僧伽。至於今日錫蘭仍為西南亞南傳佛教的重鎮。在錫蘭Mehintala地方有他坐禪的石窟及其他遺蹟,每年善男信女絡繹於途往該地朝拜以誌敬仰。
此外於五世紀之初,中國法顯大師曾朝禮師子國(錫蘭)。在他的《佛國記》,或《高僧法顯傳》裏,他記載了兩則與阿羅漢有關的事,今摘錄於下︰「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可羅(Mahāvihara),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集好大薪,縱廣可高三丈餘,高亦近爾(中略)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這可見在五世紀之初,錫蘭仍有比丘證得阿羅漢果。其第二項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支提,有三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提(Dharmakirti),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這裏法顯雖然未明白指出他是一位阿羅漢,但觀其道行高深,雖不中不遠矣。
從五世紀初至於今日已快近一千五百年了,各種記載中從未談及有人成阿羅漢之事,是不是因為時當「末法」,人欲橫流,人們大多數是既少善根,復多惡見,其舉止思維,在在皆違背聖教。在如此情況之下,若不墮地獄已算幸事,那能有機會去成「阿羅漢」。
阿羅漢與菩薩
上來已略將巴利佛典所涉及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申述,我們知道一位阿羅漢是「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外修身而內修心,淑世化人,為社會樹立良好道德楷模的「善人」。他遠離城巿,隱居森林,過著清淨淡泊的生活,朝夕凝心禪寂,希求最高果位而證「涅槃」。釋迦牟尼佛本人實可稱為此「阿羅漢」理想的代表者。後來大乘佛教興起,「菩薩」之救世思想遂遮掩了「阿羅漢」的美德。此在佛教發展史上或許為應有的過程,無可厚非。但如只有「菩薩」思想而無「阿羅漢」之美德與梵行為之作基礎,那正好像在空中去建築樓閣,毫無根據,其成功應不可能。若能將此兩項理想合而為一,以「阿羅漢」道以修己,用「菩薩行」以救世救人,我們相信這應是釋迦佛建立佛教的根本思想。處今日世界思潮轉變之際,一切皆趨於科學化、理智化,「菩薩」與「羅漢」思想如人之左右手,去一不可,若相攜而行則互有助益。古時之「呵責小乘」之談,應已成過去。因此,我人甚希望一般注意佛學發展的人們,應將佛教的教義加以重新認識,重新估計,不要標榜門戶,入主出奴,也不要對某一時期、某一地域或某一宗派的佛教加以歧視,應以平正公允的態度,擇取其長而發揚之。這樣,則佛教前途及學術前途是會有無限光明的。
上來已略將「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解釋,讀者或許對此名詞有了較深一層的認識。同時我們知道去成「阿羅漢」實等於證「涅槃」,那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去試一試又何妨!
◎附四︰藤田宏達著‧依觀節譯〈在家阿羅漢論〉(摘譯自《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
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是認為在家人與出家人同樣可以實現佛教的究極理想。亦即大乘佛教認為菩薩雖有出家與在家之別,出家菩薩且較在家菩薩殊勝,但是就證得無上菩提而言,兩者並無差別。然而,在部派佛教中,對於在家人是否能與出家人同證,大都持否定的看法。
據巴利上座部《論事》所載,部派佛教中有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長者子耶舍等三人證解脫之事例,而主張「在家者可得阿羅漢」。然對此論點,巴利上座部以《中部》第七十一經〈Tevijja-vacchagotta-suttanta〉難之。在該經中,佛云︰「在家者不斷在家結縛,身壞命終,無苦之滅。」又,巴利《彌蘭陀王問經》載有「在家而達阿羅漢者有二道,一為即日出家,一為即日入般涅槃。」而有部《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載︰(1)在家者若不出家,不得阿羅漢;(2)在家者縱使先證阿羅漢,於其後亦必須出家。
此外,《佛所行讚》第九章〈王子之探求〉(Kumārānveṣaṇa),亦經由悉達多太子之口而謂在家者不可能獲得解脫,概言之,部派佛教是不同意此一論點的。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引巴利上座部雖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以駁斥北道派的論點;然而對其所引事例卻避而不論。因此,可以說基本上巴利上座部還是承認北道派所引之事例。
若對原始佛教經典加以檢索,當可發現若干支持在家阿羅漢論之經說。茲試揭數則如次︰
(1)巴利《增支部》六‧一一九至一二0,揭示二十一名在家人。此二十一人成就六法(即對佛法僧不壞之淨信、聖戒、聖智、聖解脫)。
(2)《中阿含》卷三十八佛告鸚鵡摩納都題子云(大正1‧667a)︰「若有在家及出家學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則知如法。」與此類似的經教,佛亦曾為比丘述說。此載於《雜阿含》卷二十八第七五一經。此中之「正行」大抵可視為解脫或趨向解脫之道。據此可知,佛為出家眾所說者亦可為在家眾說,兩者在行正行上並無差別。又,與此上所引《中阿含》相當的經文,為《中部》第九十九經〈Subha-sutta〉;與《雜阿含》相當的經文為《相應部》四十五‧二十四。
(3)《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六經,婆蹉白佛言(大正2‧2 47a)︰
「瞿曇!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略)服習五欲,不得如是功德者,則不滿足。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諸梵行,及優婆塞、優婆夷服習五欲而成就爾所功德故,則為滿足。瞿曇!今當說譬。佛告婆蹉,隨意所說。婆蹉白佛,如天大雨水流隨下,瞿曇法律亦復如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男若女,悉皆隨流,向於涅槃,浚輸涅槃。」
此中,不僅謂在家、出家同得成就,且謂出家、在家修諸梵行,趨向涅槃。與此經說相當的有《中部》第七十三經〈Mahāvaccha-gotta-suttanta〉、《別譯雜阿含》第一九八經。
(4)《雜阿含》卷四十一第一一二二經(大正2‧298b)︰「彼聖弟子已能捨離有身顧念,樂涅槃者,歎善隨喜,如是難提,彼聖弟子先後次第教誡教授,令得不起涅槃,猶如比丘百歲壽命,解脫涅槃。」此段經文係佛為釋氏難提所說。與此相當的記載,於《相應部》五十五‧五十四中亦可見及。
按原始經典中,對在家人的基本教說,雖是施論、戒論、生天論,卻不能認為為在家人所說者僅止於此。而且一般而言,對出家者與在家者的教說雖有差別,但絕不能說對出家者的教說,絕不可能不為在家者宣示。可以說在佛教之本來教說之前,在家與出家者是平等的。
又,一般以在家人縱使證果,亦以第三果為限,絕不能得第四阿羅漢果;然而此四沙門果說,應是成立於原始經典發達之後,故不能以此代表原始佛教之本來立場。此外,原始經典縱然一再強調在家眾係享受諸欲者,謂居家生活多穢,為結縛所覆,然而幾乎不見有明說在家者不能得涅槃的經文。前引巴利上座部所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並無與之相當之漢譯,或許係巴利上座部所增補。因此,可以說原始佛教並未否定在家者可證涅槃解脫,而此一立場直至大乘佛教才被明確化。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善見律毗婆沙》卷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法華義記》卷一;《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義疏》卷一;窺基《阿彌陀經疏》;《成唯識論》卷三;《法蘊足論》卷二;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有學」之對稱。又稱無學位、無學果、無學道、無學地。指斷盡一切煩惱,已得阿羅漢果者。若已知佛之教法,但未斷惑,尚有所學者,稱為「有學」。反之,已究佛之教法,無惑可斷,亦無可學者,則稱為「無學」。聲聞四向四果中,唯阿羅漢果為無學,餘四向三果為有學。《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
「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此即將解脫一切煩惱,證盡智、無生智,更無可學的阿羅漢果稱為無學。又,阿羅漢依根之利鈍分為退法、思法、護法、安住法、堪達法、不動法、不退法等七種,又依所離之障而分慧解脫、俱解脫二種。總共合稱「九無學」。此外,也有人將前者加上緣覺及佛,而合稱九無學。因為緣覺及佛亦斷盡一切煩惱,無可學,故亦稱無學。
◎附︰〈十無學支〉(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十無學支,指得阿羅漢果的無學人所成就的十種無漏法。又名「十無學法」。即(1)無學正見︰指與無漏作意相應之慧。(2)無學正思惟︰指與正見俱起之思惟。(3)無學正語︰指依無漏作意所生的四種語業。(4)無學正業︰指依無漏作意所生的三種身業。(5)無學正命︰指遠離諸邪命,如法活命。(6)無學正精進︰謂欲樂正勤,勇猛堪任。(7)無學正念︰指心中明了,於諸法不忘失。(8)無學正定︰謂心住、安住、近住等住,心無散亂。(9)無學正解脫︰指離煩惱之束縛的有為解脫。(10)無學正智︰指盡智及無生智。此中,金剛喻定之後,知諸漏盡滅名盡智;依諸漏斷盡,緣後有之無生,名無生智。凡此,前八支即八正道,加上至無學位始得的解脫與正智,合稱為無學之十支。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則將此十支依止於無學之五蘊,以正語、正業、正命為無學之戒蘊;正念、正定為無學之定蘊;正見、正思惟、正精進為無學之慧蘊;正解脫為無學之解脫蘊;正智為無學之解脫智見蘊。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九十四、卷一0一;《雜阿毗曇心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三;《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四、卷二十五;《大乘義章》卷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
│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
│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又稱惑障。為「所知障」的對稱。指能障礙聖道,使不得涅槃的煩惱。此在小乘《發智論》、《俱舍論》諸書中皆有所論。大乘唯識家有煩惱障、所知障對舉之二障說。並認為生起煩惱障的核心原因是凡夫心中的「我見」(薩迦耶見)。《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
「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關於此障的斷盡,俱舍家等認為於見道時,一時斷盡見惑,修道時漸次離修惑。唯識家認為於見道時斷除「見所斷種」,後金剛喻定現前時,一時頓斷三界一切的「修所斷種」。
◎附︰印順〈煩惱障‧所知障〉(摘錄自《辨法法性論講記》)
離煩惱障,沒有所知障,是無分別智的作用。無分別智,能對治種種的妄執。能對治一切妄執,所以能離二障。障是障礙,煩惱障能礙涅槃,所知障能障大菩提,非離障是不能證涅槃,得大菩提佛果的。
什麼叫煩惱﹖煩惱本是種種不良心所法的通稱。生起來的時候,使心識煩動惱亂,情緒不安定了,是非不明白了。煩惱很多,或是屬於情感方面的,或是屬於知識方面的,或是屬於意志方面的。凡一切不如理的、不正常的不良的心理因素,都是煩惱。唯識宗分煩惱為二大類︰
(1)煩惱障︰根本煩惱有十種;隨煩惱,又有大隨、中隨、小隨等煩惱。一切煩惱,是以薩迦耶見──我見為主的。薩迦耶見是自我見,使我們以自我為中心而營為一切,起善、作惡,將來能得人天等樂報,地獄等苦報,在生死中流轉。煩惱障能使我們感生死果,不能得涅槃,障礙涅槃。這種煩惱障,是二乘所共斷的,斷了煩惱障,才能了生死,得涅槃。煩惱障中,有見道所斷的煩惱、修道所斷的煩惱,古譯或稱為見、思煩惱。
(2)所知障︰也還是種種煩惱,以薩迦耶見為中心的,但比煩惱障更微細。其重心是什麼﹖所知障於一切所知法中,由於不悟法空性,對一切事理有所著,有所礙。如一切實有性等法執,就是所知障。我們不能了解如幻如化,就是有所知障在那裏。所知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法,我們不能恰恰好的去如實悟解,執著一切,而起錯誤的認識。那麼,所知障是由於內心有微細煩惱,所以不能如實了解一切。有了這樣的所知障,就不能成佛了,所以說所知障障大菩提。唯識宗有一句話說︰「所知本非障,被障障所知。」所知的境界自身,不能說是障,由於自己心理的執障,才障蔽了所知的真相。如戴了紅色的眼鏡,看來什麼都是紅色的;戴了凹凸眼鏡,看出來都是彎彎曲曲、歪歪斜斜的。其實,所見的並沒有變了樣,只要除去紅色或凹凸的眼鏡,就見到了真相了。如一切是唯心所現的,現起能取、所取,由於不知唯心所現,以為心是心,境是境,心境各有自性,這就是所知障所起。遠離這所知障、煩惱障,是根本無分別智的妙用。能徹底的離障,才能得大菩提、大涅槃,圓滿佛果。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七、卷一一五;《俱舍論》卷二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三。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小乘化地部所設定的輪迴主體,三蘊之一。指眾生直至窮盡生死之前,永無間斷相續之根本蘊。即六識之外的微細意識。類似大眾部所說的根本識、經部末計稱為一味蘊的細意識。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二列舉化地部所計如下(大正31‧386a)︰「有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恆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金剛喻定恆隨轉法。」《攝大乘論本》卷上、《成唯識論》卷三則謂此即小乘密意說大乘所說之阿賴耶識。
◎附︰印順〈化地部的窮生死蘊〉(摘錄自《唯識學探源》下編第三章第四節)
化地部的窮生死蘊,向來就被唯識學者認為與本識所藏的種子有關,像無著論師的《攝大乘論》卷上說︰「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
據《攝論》的解說,窮生死蘊,就是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只是名字不同罷了。但在唯識思想史的發展上看,只能說這與後世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有關,不能說就是瑜伽派的種子。古人對於窮生死蘊的見解,都是依《攝論無性釋》而加以推論。《無性釋》卷三說︰
「於彼部中,有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恆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金剛喻定恆隨轉法。」
在時間的長短上,建立這三蘊︰一種是一剎那;一種是從生到老死;後一種是從無始以來,直到生死的最後邊。這有一個疑問,第一種是剎那生滅法,第二與第三,是否也是剎那生滅的呢﹖假使是剎那生滅的,那就只有一蘊。假使不是剎那生滅,難道是一期常住的嗎﹖古人曾有兩種不同的答覆︰一說,化地部或許與犢子系的正量部相同,主張有長期的四相。就是說,有一類法,生起以後,到最後的滅盡,中間是沒有生滅的。一說,雖一切法都是剎那滅的,但依相似相續建立後二種蘊。這裏面的一期生蘊,向來都解釋為像命根等的一期不斷,由業力所感的總異熟果。窮生死蘊,《唯識義蘊》說是「謂第六識別有功能,窮生死際恆不斷也」。《唯識學記》說是「至金剛恆轉微細意識」。依《攝大乘論》的意思,是依種子說的。
窮生死蘊,在漢譯的小乘論典,就是《異部宗輪論》,也都沒有說到。直到無著論師的《攝大乘論》,才開始有窮生死蘊的記載。這雖不能說在《攝論》時代,才有窮生死蘊的思想,但說它是化地部的後期思想,還不致於有什麼過失。看看化地部的後期思想吧!《異部宗輪論》說到化地部的末宗異義,有這樣的話︰「隨眠自性,恆居現在。諸蘊、處、界,亦恆現在。」
這已經在起滅間斷一切法現象背後,指出蘊等一切法的念念恆在。這恆居現在,依窺基的解說,就是種子。梁譯的《攝論世親釋》卷二,也有近於種子的解說,它說︰「窮生死陰,恆在不盡,後時色心,因此還生。於無餘涅槃前,此陰不盡,故名窮生死陰。」
「後時色心,因此還生」,確是很明顯的種子論。但它的恆住現在與窮生死蘊的思想,到底怎樣﹖因為文獻不足,難得完滿的認識。我們應該記得,化地部是主張諸行剎那滅的,同時又主張色根與心心所都有轉變的。這與剎那生滅就不能轉變,有前後轉變就不能剎那滅的學者,有非常不同的地方。這一點,希望讀者給它深刻的注意!《無性釋》說︰一念頃蘊是一剎那有生滅法,後二蘊都有恆隨轉法的定義。化地部的三蘊說,或許是這樣的︰一念頃蘊,是一切有生滅的現象界;後二蘊,都是不離生滅而相續轉變潛在的功能。一念頃蘊,指一切法的剎那生滅說的;後二蘊指相續轉變說的。依現象界的念念生滅,也說它念念恆存,恆住現在。它剎那轉變,與「一切行皆剎那滅」,並無矛盾。它的一期生蘊,是業力所熏發的,能感一期自體果報的種子;直到一期生命的終結,業力熏發的功能,也就滅盡。窮生死蘊,是能生一切有漏色心的功能,直到金剛喻定,才滅盡無餘。倘果真如此,那它與唯識學上的種子說、等流習氣與異熟習氣,有受盡相與無受盡相的關係,太密切了!
瑜伽九十八卷八頁云: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二解:成唯識論七卷二十頁云: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剎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發根本位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
三解:如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二卷至一百四十五卷廣說。彼云:問:此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幾?答:對法者言:名、二十二;實體十七。於中男、女、三無漏根。無別體故。問;何故男女根無別體耶:答:此二即是身根攝故。如說:女根云何?謂身根少分。男根云何?謂身根少分。問:何故三無漏根。亦無別體?答:此三即是九根攝故。九、謂意根,樂喜捨根,信等五根。此九根,有位名未知當知根,有位名已知根,有位名具知根。即是見道位,修道位,無學道位。如次應知。又在隨信隨法行相續中,名未知當知根。在信解見至身證相續中,名已知根。在慧解脫俱解脫相續中,名具知根。九根聚集,隨位說三,故無別體。由此故說二十二根,名二十二,實體十七。又云:問:何故名根?根是何義?答:增上義、是根義。明義、是根義。現義、是根義。喜觀義、是根義。端嚴義、是根義。最義、是根義。勝義、是根義。主義、是根義。問:若增上義是根義者:諸有為法,展轉增上;諸無為法,於有為增上。則一切法,皆應立根。何故世尊立二十二?脅尊者言:佛於諸法,了達究竟;善知諸法體相勢用。餘不能知。若法,有根相者,立根。無者,不立。不應責問。有說:增上緣,有下有上,有劣有勝。上勝、立根。下劣、不立。有說:雖一切法,皆有增上緣義;而非皆有增上明、現、乃至主義。如二十二根者。如一切有情,雖皆互有增上緣義;而有勝者。如鬼界中,琰摩王勝;傍生趣中,師子王勝;村中,主勝;國中,王勝;四大洲中,轉輪王勝;於欲界中,自在天勝;千世界中,梵王為勝;於三界中,佛為最勝。佛於一切有情類中,獨稱法王。無倫匹故。如是諸法,雖皆是增上緣;而非一切皆有增上,乃至主義。如二十二根者。故佛唯說此二十二根。
四解:法蘊足論九卷一頁云:有二十二根。何等二十二?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此二十二根,攝一切根。如彼卷一頁至六頁廣釋。
五解:品類足論八卷五頁云:眼根云何?謂眼於色已正當見;及彼同分。耳根云何?謂耳於聲,已正當聞。;及彼同分。鼻根云何?謂鼻於香,已正當嗅:及彼同分。舌根云何。謂舌於味已正當嚐。及彼同分。身根云何。謂身於觸已正當觸。及彼同分。女根云何?謂身根少分。男根云何?謂身根少分。命根云何?謂三界壽。意根云何?謂六識身。樂根云何?謂順樂受觸所觸時。所起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根。苦根云何?謂順苦受觸所觸時所起,身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根。喜根云何?謂順喜受觸所觸時,所起心喜,平等受受所攝;是名喜根。憂根云何?謂順憂受觸所觸時,所起心憂,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憂根。捨根云何?謂順捨受觸所觸時,所起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信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信,信性,增上信性,忍可,欲作,欲為,欲造,心澄淨性;是名信根。精進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勤精進勇健勢猛熾盛難制勵意,不息心勇悍性;是名精進根。念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隨念別念憶念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忘法性心明記性;是名念根。定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不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定根。慧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於法簡擇極簡擇最極簡擇解了等了遍了近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缽舍那;是名慧根。未知當知根云何?謂已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諸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隨信隨法行。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是名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云何?謂具見已現觀補特伽羅,諸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信勝解見至身證,於已現觀四聖諦,能趣上勝所證功德。是名已知根。具知根云何?謂漏盡阿羅漢諸無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慧解脫俱分解脫,能得現法樂住。是名具知根。
瑜伽五十七卷十四頁云:問:眼根,誰所依處?答:見色依處。問:乃至意根,誰所依處。答各取自境之所依處。問:男女二根,誰所依處?答:習欲依處。問:命根,誰所依處?答:乃至死有,為前時有之所依處。問:諸受根,誰所依處?答:於諸境界,可意不可意,若愛若恚等,之所依處?問:信根,誰所依處?答:趣入善法之所依處。問:精進根,誰所依處?答:已入善法恒常修習之所依處。問:念根,誰所依處?答:正知而行之所依處。問:定根,誰所依處?答:智見清淨之所依處。問:慧根,誰所依處?答:煩惱永斷之所依處。問:未知欲知根,誰所依處?答:證初、第二、第三沙門果,之所依處。問:已知根,誰所依處?答:乃至金剛喻定,無學沙門果證,之所依處。問:具知根,誰所依處?答:無間煩惱永斷作證,現法樂住,所依永滅,之所依處。
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復有三根。一、未知欲知根。二、已知根。三、具知根。云何建立如是三根?謂於諸諦未現觀者,加行勤修諸諦現觀;依此建立未知欲知根。若於諸諦已得現觀,而居有學;依此建立已知根。若阿羅漢,所作已辦,住無學位;依此建立具知根。
二解 雜集論十卷十一頁云:三根者:謂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欲知根者:謂於加行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此中顯示順決擇分所攝加行道,及見道十五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言諸根者,謂意根,信等五根。由未至等地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捨根隨一。憂根者:謂加行道時,順決擇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如是十根,先未知真,為欲得知,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已知根者: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是已知根體。所以者何?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於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故;名已知根。具知根者:謂於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說九根,除憂根,於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佛地經論七卷十五頁云:如是三身,云何形量?法身,清淨真如為體。真如即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遍一切法,無處不有。猶如虛空,不可說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遍一切處。受用身者:有色非色。非色諸法,無形質故;亦不可說形量大小。若就依身及所知境;亦得說言:遍一切處。色有二種。一者、實色。二者、化色。言實色者、三無數劫修感色身相好等業,轉五根等有漏色身,得佛無漏五根等色。無量相好,莊嚴其身。周遍法界,稱實淨土。於生死中,業有分限;阿賴耶識所變身形,大小不定。且如此界瞻部洲人,善業最劣。所得色身,極長四肘。東勝身洲,善業次勝。身長八肘。如是善業漸漸增勝,所得色身形量漸大。乃至色界色究竟天,感色業中最殊勝故;所得色身,一萬六千瑜膳那量。十地菩薩,無漏善根所資熏故;身形轉大。如經廣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滅一切障善根勢力量無邊故;所得色身,充滿法界,遍實淨土。大圓鏡智相應淨識所變身土,無限量故。諸佛識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障礙。盡未來際,無間無斷。依此能令諸佛受用廣大喜樂,是故說名受用身土。如是身土,唯佛乃知。非諸菩薩五根所證。一一色根,能證一切所受境界。無障礙故。是故諸佛無見頂相,無邊法音,一切色根作用無限。以遍滿故。言化色者,由悲願力,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種種身,種種相好,種種言音。依種種土,形量不定。變化身者:亦悲願力,為化地前諸有情故,現變化身,通色非色。非色即是變化意業。力無畏等諸功德相,無形質故;無有形量。色者,變化身語業等。隨時隨處,隨眾所宜,所現身形,其量不定。如經廣說。
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復有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願解脫門。三、無相解脫門。云何建立三解脫門?謂所知境,略有二種。有、及非有。有、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於有為中,且說三界所繫五蘊。於無為中,且說涅槃。如是二種,有為無為,合說名有。若說於我,或說有情,命者、生者等;是名非有。於有為中,見過失故;見過患故;無所祈願。無祈願故;依此建立無願解脫門。於有為中,無祈願故;便於涅槃,深生祈願,見極寂靜,見甚微妙,見永出離。由於中見永出離故;依此建立無相解脫門。於其非有無所有中,非有祈願,非無祈願。如其非有,還則如是知為非有,見為非有。依此建立空解脫門。是名建立三解脫門。
二解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三、無願解脫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中,及法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遍計性無。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所起諸行相貌。智者:謂緣彼境,厭惡了知。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生無我性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者:謂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三解 顯揚六卷六頁云:問:如經中說三解脫門。彼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建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建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建立無相解脫門。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卷十二頁云:此三三摩地,亦名三解脫門。問:三摩地與解脫門有何差別?答:三摩地通有漏無漏。解脫門唯無漏。問:何故解脫門唯無漏耶?答:有漏有縛,為解脫門,不應理故。問:依何義立解脫門耶?為依入正性離生?為依盡漏?設爾;何失?若依入正性離生,立解脫門者;則應唯苦法智忍相應定,名解脫門。若依盡漏,立解脫門者;則應唯金剛喻定名解脫門。答:應作是說:俱依二義,立解脫門。然解脫門,總攝一切無漏定。謂一切聖道,皆名正性離生。得一切聖道時,皆名為入。斷諸漏時,皆名盡漏。四道俱定,皆有盡義。如世第一法無間,苦法智忍現在前時,得空三摩地;名入正性離生。苦現觀無間,集現觀現在前時,得無願三摩地;亦名入正性離生。集現觀無間,滅現觀現在前時,得無相三摩地;亦名入正性離生。餘位無間,起無漏定時,應知亦爾。見道位中,別起無漏三三摩地,別盡諸漏。修道位中,總起無漏三三摩地,總盡諸漏。無學位中,總起無漏三三摩地,總遮諸漏,亦名盡漏。是故三解脫門,總攝諸無漏定。問:何故名解脫門?答:涅槃,名解脫。依此三三摩地,能趣證解脫;故名解脫門。復次如排楯故,名解脫門。如鬥戰時,先以排楯,防捍怨敵;後以利劍,斷怨家頭,令墮戰場;隨意所趣。如是行者,與煩惱怨敵共鬥戰時,先以三解脫門,排楯防捍煩惱怨敵;後以無漏慧劍,斷煩惱成就性頭,令墮不成就性地;如本所願,趣向涅槃。如契經說:定、是正道,不定、是邪道。定心、得解脫,非不定心。是故無漏三三摩地,是解脫門。非有漏定。如彼廣說。
世親釋六卷四頁云:此中對治三種退屈心故;唯修三種練磨心。所以者何?以諸菩薩、聞於無上正等菩提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一練磨心。又諸菩薩、聞所修行波羅蜜多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二練磨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者;此中意樂,謂信及欲。菩薩於諸波羅蜜多真實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是名為信。深信解已;樂欲修行。是名為欲。菩薩既得如是信欲自性意樂;少用功力,修習六種波羅蜜多,當得圓滿。又諸菩薩、於佛甚深廣大言教,思議決擇善巧轉時,如是思量:如是無上正等菩提,難可證得。隔一念心,方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三練磨心。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種地中妙善積集福智資糧。無障礙善者:謂金剛喻定,能破在骨麤重微細極難破障。此定無間,得一切障離繫轉依。云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者:此中意說:於障離繫,似彼命終時。一切種智,如彼體圓滿。又於此中三種練磨心者:謂諸菩薩,善根無缺,善根力持。由此力故;則能三種練磨其心。心無退屈。初當顯示第一練磨心。謂人趣中,無量世界,無量有情,剎那剎那,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云何我今獨不能證。次當顯示第二練磨心。謂諸菩薩、作是思惟:我此意樂,離諸障礙。波羅蜜多慳等障礙,皆無有故;不由功用,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此圓滿故;證佛菩提。後當顯示第三練磨心。有障善者:謂由世善而成其善。此有障善,尚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況我今者由無障善而成其善,不當成佛無上菩提,無有是處。
如三無漏根中說。
二解 成唯識論七卷二十一頁云: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
三解 雜集論十卷十二頁云:已知根者: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是已知根體。所以者何?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於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故;名已知根。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六頁云:云何已知根?謂已見諦者所有學慧、慧根及信、勝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而現觀;為斷餘煩惱故;諸根轉。是名已知根。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三卷一頁云:問:已知根云何?答:已見諦者,已現觀者,諸學慧、慧根,及所有根,信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重現觀;是謂已知根。此中於四聖諦已見故;名已見諦者。已現觀故;名已現觀者。諸學慧慧根者;此說慧根。及所有根信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重現觀者;說餘八根。總此九根,名已知根。問:諸無學者,於四聖諦,亦重現觀。如從退法,轉至思法;乃至從堪達法,轉至不動。何故但說學重現觀;非無學耶?答:亦應說無學,而不說者,當知有餘。有說:此中舉初顯後。若說學重現觀;當知已說無學亦重現觀。如舉初顯後;舉始入,顯已度,舉加行,顯究竟,當知亦爾。有說:若斷未曾斷煩惱,得未曾得沙門果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非斷未曾斷煩惱,亦非得未曾得沙門果;是故不說。有說:若斷未曾斷繫得,得未曾得離繫得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雖得未曾得離繫得;而不斷未曾斷繫得。是故不說。如斷繫得,得離繫得;除過患,修功德,捨下劣,證上妙,去無義,取有義,盡渴愛苦,受無熱樂,應知亦爾。有說:捨未曾捨無智,得未曾得智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雖得未曾得智;而非捨未曾捨無智。是故不說。應知此依染無智說。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學、說重現觀;非無學。又云:問:何故名已知根?答:已知而知,已現觀而現觀;斷無智故,名已知根。問:若如是者;道類智忍生,除其自性相應俱有法,於餘一切類智品道,皆得現觀。此後道類智生,於道類智忍自性相應俱有法,乃得現觀。爾時於彼忍自性等,未已現觀而現觀。何故名已知根;不名未知當知根?答:外國師說:十六心剎那,皆是見道。問:今不問彼;但問十五心剎那為見道者,何故爾耶?尊者僧伽筏蘇說曰:道類智忍,現在前時,能修未來無量剎那道類智忍。彼所修者,於現在忍等,已得現觀。故無有過。此不應理。未來道無作用故。應作是答:從多分說,名已現觀。謂已現觀者,無量無邊。未已現觀者,但有少許。已現觀而現觀者,猶如大地。未已現觀而現觀者,但如一塊。妙高一塵,大海一滴,虛空蚊處,喻亦如是。故從多分,名已知根。問:第十六心頃,應如七智;何故獨說為已知根?非已知而知故。答:此亦從多分說。謂初剎那,雖與七智相似;後諸剎那,皆與彼異。從多分說,悉名已知根。一類性故。有說:此後更無未已知道所倰所覆,不以下著上,令不得自在。必當爾故。於知言已知。如去時名已去,彼亦如是。
佛地經論三卷三頁云:大圓鏡智者:謂離一切我我所執,一切所取能取分別。所緣,行相,不可了知。不愚不忘一切境界。不分別知境相差別。一切時方,無間無斷。永離一切煩惱障垢有漏種子。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種子圓滿。能現能生一切境界諸智影像。一切身土影像所依。任持一切佛地功德。窮未來際,無有斷盡。如是名為大圓鏡智。
二解 佛地經論四卷十頁云: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如大圓鏡,有樂福人,懸高勝處,無所動搖。諸有去來無量眾生,於此觀察自身得失。為欲存得捨諸失故。如是如來,懸圓鏡智,處淨法界,無間斷故;無所動搖。欲令無量無數眾生,觀於染淨。為欲取淨捨諸染故。又如圓鏡,極善摩瑩,鑒淨無垢,光明遍照;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佛智上,一切煩惱所知障垢,永出離故;極善摩瑩為依止定所攝持故;鑒淨無垢,作諸眾生利樂事故;光明遍照。又如圓鏡,依緣本質,種種影像相貌生起。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一切時,依諸緣故;種種智影相貌生起。如圓鏡上非一眾多諸影像起,而圓鏡上,無諸影像;而此圓鏡,無動無作。如是如來圓鏡智上,非一眾多諸智影起,圓鏡智上,無諸智影;而此智鏡,無動無作。又如圓鏡,與眾影像,非合非離。不聚集故。現彼緣故。如是如來大圓鏡智,與眾智影,非合非離。不聚集故。不散失故。又如圓鏡,周瑩其面,於一切處,為諸影像遍起依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不斷無量眾行善瑩,為諸智影遍起依緣。謂聲聞乘諸智影像,獨一覺乘諸智影像,無上大乘諸智影像。為欲令諸聲聞乘人,依聲聞乘而出離故;獨一覺人,依獨覺乘而出離故;大乘之人,依無上乘而出離故。如圓鏡中,大影可得;所謂大地大山大樹大宮舍影。而是圓鏡,不等彼量。如是如來圓鏡智上,從極喜地,乃至佛地,智影可得;及與一切世出世法智影可得;而圓鏡智,非彼分量。又如圓鏡,非處障質,影像起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非惡友攝聞不正法障礙眾生智影起緣。彼非器故。又如圓鏡,非處闇質,影像起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非處樂惡愚昧眾生智影起緣。彼非器故。如彼論四卷十頁至五卷七頁廣釋。
三解 成唯識論十卷八頁云: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又云: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淨種識故。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法,令不失故。又云: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阿賴耶,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准此應知。
四解 世親釋九卷二十頁云:此中大圓鏡智者:謂無忘失法;所知境界,雖不現前;亦能記了。如善習誦書論光明。
佛地經論五卷二頁云:此中意說各別善根成熟差別勝道生時,大圓鏡智,或近或遠,隨其所應,為作強緣;決定種姓,各依自乘而得出離。不定種姓,或依大乘,或依餘乘,而得出離。言出離者,即是涅槃。諸三乘人,用自種姓以為因緣,如來鏡智為增上緣,精勤方便,修集資糧,引生聖道;除煩惱障及所知障;隨其所應,各證涅槃。決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樂寂滅故;發業潤生諸煩惱障永滅除故;先業煩惱所感身心,任運滅已;更不受生。無所依故。一切有漏無漏有為諸行種子,皆隨斷滅。唯有轉依無戲論相離垢真如,清淨法界,解脫身在;名無餘依般涅槃界。常住安樂,究竟寂滅,不墮眾數;不可思議;同諸如來。但無有為無漏功德所莊嚴故;無有更起利益安樂有情事故;不同如來。不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雖無煩惱;樂菩提故;由定願力,留身相續,修大乘行;乃至獲得金剛喻定,一切障滅,證佛三身。雖有有為無漏功德,而無有漏身心在故;證無餘依大涅槃界。依謂三界有漏身心。若諸菩薩,斷二障盡,得佛果時;即得說名證無餘依大涅槃界。是故二乘,先入有餘依涅槃界,後入無餘依涅槃界。菩薩初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一切有漏身心盡故;名無餘依。猶有變化似有漏相身心在故;名有餘依。悲智無斷所證得故。
瑜伽三十八卷十三頁云:於此相中,云何為果?謂略有五。一者、異熟果。二者、等流果。三者、離繫果。四者、士用果。五者、增上果。諸不善法於諸惡趣,受異熟果。善有漏法,於諸善趣,受異熟果。是名異熟果。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法增。修習善故;樂住善法,善法增長。或似先業,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八支聖道,滅諸煩惱,名離繫果。若諸異生,以世俗道,滅諸煩惱,不究竟故;非離繫果。諸有一類,於現法中,依止隨一工巧業處,起士夫用。所謂農作商賈事王書畫算數占卜等事。由此成辦諸稼穡等財利等果。是名士用果。若眼識等,是眼根增上果;乃至意識等,是意根增上果。眾生身分不散不壞,是命根增上果。二十二根,各各能起自增上果;當知一切名增上果。二十二根增上作用,如攝事分,應知其相。
二解 辯中邊論下卷一頁云: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器說為異熟。力是彼增上。愛樂、增長、淨、如次即五果。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
三解 成唯識論八卷四頁云: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為法。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五者、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一卷三頁云:然契經中說:果、有五種。一、等流果。二、異熟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等流果者:謂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異熟果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所招異熟。因、是善惡;果、唯無記。異類而熟,故立異熟名。離繫果者:謂無間道斷諸煩惱。此無間道,以煩惱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若無間道,以能於先來諸煩惱斷集得作證,此無間道,以彼煩惱斷但為士用果。此則總說。若別說者;苦法智忍,以彼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苦法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如是乃至道類智忍,以色無色界見道所斷十四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道類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苦集滅所斷及欲界見道所斷諸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道類忍,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預流者,於一來果,求作證時,初五無間道,以彼五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五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第六無間道,以第六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第六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前五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第六無間道,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一來者,於不還果,求作證時,無間道起,能斷欲界修所斷四隨眠。若斷第七及第八品;此無間道,以彼二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二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若斷第九品一無間道,以第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第九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前八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第九無間道,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不還者,於無學果,求作證時,無間道起,能斷色無色界修所斷六隨眠。若斷初靜慮染一品乃至九品;此九無間道,以彼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九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如是乃至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前八無間道,以彼八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八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金剛喻定,以第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初盡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下八地修所斷,并非想非非想處修所斷前八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金剛喻定,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若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見修所斷染,諸無間道,以彼諸斷,諸解脫道及後等勝自類諸道,為果多少,如理應思。士用果者:若法,由彼士用故成;此法說為彼士用果。增上果者:若法、由彼增上所起;當知此法是彼增上及增上果。是餘增上非增上果。謂後生諸法,是前法增上及增上果。前生諸法,是後法增上非增上果。未來諸法,是過現法增上及增上果。過現諸法,是未來法增上非增上果。未來現在法,是過去法增上及增上果。過去諸法,是未來現在法增上非增上果。
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不動心解脫者:謂阿羅漢、根性利故;是不退法。一切皆以無漏道力而得解脫。於一切種,都無退失。
二解 如六種阿羅漢中說。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一卷十三頁云:云何不動心解脫?答:不動法阿羅漢盡智無生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此中盡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心者:簡別有學及有漏心。勝解者:謂現在。已勝解者:謂過去。當勝解者:謂未來。此即簡異無為解脫。顯二解脫,唯以無學無漏心相應勝解為自性。然一切法中,唯有二法,是解脫自性。謂無為法中擇滅,是解脫自性。有為法中大地法所攝勝解,是解脫自性。勝解有二種。一、染污。謂貪等相應;名邪勝解。二、不染污。謂無貪等相應;名正勝解。此正勝解,復有二種。一、有漏。謂不淨觀持息念、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相應勝解。二、無漏。謂學無學勝解。學勝解者:謂四向三果所攝勝解。即苦法智忍,乃至金剛喻定相應勝解。無學勝解者:謂阿羅漢果所攝勝解。即盡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勝解。無學勝解,復有二種。一、時愛心解脫。即五種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時解脫。二、不動心解脫。謂不動法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不時解脫。此二解脫,各有二種。一、名心解脫。離貪愛故。二、名慧解脫。離無明故。問:若無學勝解離貪愛故,名心解脫;離無明故,名慧解脫者;集異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心解脫?謂無貪善根對治貪愛。云何慧解脫?謂無癡善根對治無明耶?答:集異門論,應作是說:云何心解脫?謂無貪善根相應勝解。云何慧解脫?謂無癡善根相應勝解。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謂依善根,顯示勝解。若依無貪故,心解脫貪愛;此相應勝解,名心解脫。若依無癡故,慧解脫無明;此相應勝解,名慧解脫。是故此中,二心解脫,俱以無學勝解為自性。是名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不時解脫?不時解脫,是何義耶?答:由彼解脫不待時得故。時即如前所說六種。不待得好衣時者:謂彼雖得惡糞掃衣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價直百千兩金衣時。不待得好食時者:謂彼雖得麤惡飲食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百味飲食時。不待得好臥具時者:謂彼雖得邊鄙臥具石床等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上妙臥具時。不待得好處所時者:謂彼雖得憒鬧處所,惡房舍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靜妙處所時。厭彼誼雜,速入定故。不待得好說法時者:謂彼雖得違理失機教誡教授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如理應機教誡教授時。厭彼所說,速入定故。不待得好補特伽羅時者:謂彼雖得不具德行,為性佷戾,難共住者,與同住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具德行等與同住時。厭彼猥惡,速入定故。又云:問:何緣不時解脫,名不動耶?答:以體殊勝,故名不動。如今世間殊勝飲食衣服嚴具,說名不動。不為劣物格量轉故。復次貪等煩惱,令諸有情身心輕躁;令諸善根,生硬離散;故名為動。不時解脫阿羅漢不為如是煩惱所動;故名不動。復次貪等煩惱,能令有情、於諸分位、勝劣不定;故名為動。不時解脫阿羅漢,不為如是煩惱所動;故名不動。如勇健人,無敵能動;名不動者。復次不時解脫阿羅漢,於諸功德,定不退失;故名不動。如善射人,射必中的;名不動者。
四解 發智論八卷二頁云:云何不動心解脫?答:不動法阿羅漢盡智無生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又云:諸不動心解脫,皆無生智相應耶?答:諸無生智相應,皆不動心解脫;有不動心解脫,非無生智相應。謂不動法阿羅漢盡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
瑜伽二卷十一頁云:四大洲者,謂南贍部洲,東毗提訶洲,西瞿陀尼洲,北拘盧洲。其贍部洲,形如車箱;毗提訶洲,形如半月;瞿陀尼洲,其形圓滿;北拘盧洲,其形四方。贍部洲量,六千五百踰繕那;毗提訶洲量,七千踰繕那;瞿陀尼洲量,七千五百踰繕那;拘盧洲量,八千踰繕那。
二解 俱舍論十一卷四頁云:論曰:於外海中大洲有四,謂於四面對妙高山。南贍部洲,北廣南狹,三邊量等,其相如車,南邊唯廣三踰繕那半,三邊各有二千踰繕那;唯此洲中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將登正覺,皆坐此座上,起金剛喻定,以無餘依及餘處所有堅固力,能持此故。東勝身洲,東狹西廣,三邊量等,形如半月,東三百五十,三邊各二千。西牛貨洲,圓如滿月,徑二千五百,周圍七千半。北俱盧洲,形如方座,四邊量等,面各二千。等言為明,無少增減。隨其洲相,人面亦然。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卷一頁云:諸預流者於四顛倒幾已斷、幾未斷耶?答:一切已斷。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說有十二顛倒,八唯見所斷,四通修所斷,如分別論者。問:彼依何量作如是說?答:依契經故,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於苦,起樂;於無我,起我;於不淨,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此中見所斷者,苦類智忍現在前時,方畢竟斷。修所斷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畢竟斷。為止彼意,顯諸顛倒,唯有四種唯見所斷,故作斯論。謂此問言諸預流者於四顛倒幾已斷、幾未斷,即止顛倒有十二種。此復答言一切已斷,即止顛倒,通修所斷,無修所斷法,預流已斷故。又若顛倒有十二種,通修所斷,便違契經。如契經說:佛告苾芻,若四顛倒所顛倒者,當知彼是愚夫異生。此經既說有四顛倒,應知顛倒非十二種。既說顛倒所顛倒者,當知彼是愚夫異生。應知顛倒非修所斷。問:若諸顛倒唯有四種,分別論者所引契經,當云何?答:想、心二種,實非顛倒,親近顛倒故,顛倒相應故,亦名顛倒。問:若爾,受等諸心所法,亦應名顛倒?彼與心想義相似故。答?世間但於心、想二種說顛倒名,非受思等,是故但說心想顛倒。佛隨世俗而說法故。問:此四顛倒自性是何?答:見為自性。問:若爾,五見中幾見為自性?答:此以見苦所斷二見半為自性,謂有身見見取全,及邊執見中常見。二見半非顛倒自性,謂邪見戒禁取全,及邊執見中斷見。有作是說,此四顛倒於五見中三見各一分以為自性,謂有身見中我見,是我顛倒自性,非我所見。邊執見中常見,是常顛倒自性,非斷見。見取中見苦所斷執樂淨見,是樂淨顛倒自性,非餘見取。問:何故唯此是顛倒耶?答:以三事故,建立顛倒。一推度性故,二妄增益故,三一向倒故。邪見、斷見,雖是推度性及一向倒,而非妄增益,壞事轉故。戒禁取,雖是推度性及妄增益,而非一向倒,亦於少分實處轉故。謂有色界道能淨欲界有,無色界道能淨色界有,上地道能淨下地,與無漏道斷染證滅義相似故。如是名為顛倒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顛倒?顛倒是何義?答:於粗諦理顛倒而轉,故名顛倒。由此四顛倒,唯見苦所斷。問:何故四顛倒唯見苦所斷?答:由此唯於苦處轉故。見苦諦時,此便永斷。復次由此唯於果處轉故。若見果時,此便永斷。復次此四顛倒,有是有身見,有依有身見,有身見斷時,餘亦隨斷,對治同故。由此四顛倒,唯見苦所斷。復次苦諦粗顯,於中迷謬,過失極重,賢聖所訶,故立顛倒。三諦微隱,於中迷謬,過非極重,不甚被訶,不立顛倒。如人晝日平地顛蹶,世共訶笑,非夜嶮處。復次諸瑜伽師,現觀苦已,心無顛倒,故見苦時,顛倒皆斷;設見苦已,未見餘三,便出觀者,若有問言:此五取蘊為常無常?彼便定答,皆是無常。一剎那後,必不住故。復若問言:此五取蘊為樂為苦?彼便定答:一切是苦,如熱鐵丸。復若問言:此五取蘊為淨不淨?彼便定答:皆是不淨,如糞穢聚。復若問言:此五取蘊,有我無我?彼便定答:皆無有我,定無作者,無遣作者,亦無受者,無遣受者,唯空行聚。故四顛倒唯見苦所斷,苦類智時一切已斷故。如彼廣說。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通行有四種。樂依四靜慮。苦依所餘地。遲速鈍利根。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
二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三卷十二頁云:應知行跡差別有四。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然諸行跡,應說一種。謂趣苦滅行。趣有世間生老病死滅行。或應說二。謂趣名滅行,及趣色滅行。或應說三。謂趣三界滅行。或應說五。謂趣五蘊滅行。或應說十二。謂趣十二支緣起滅行。或應說無量。謂在相續、剎那差別、無邊際故。問:世尊何故廣一二三、略十二等、建立如是四通行耶?答:以三事故。一、以地故。二、以根故。三、以補特伽羅故。此則總說。若別說者;但以二事。謂地故,根故。或地故,補特伽羅故。地故根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四根本靜慮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地故補特伽羅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四根本靜慮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問:此四通行,自性是何?答:五蘊、四蘊、以為自性。謂在靜慮及近分者,五蘊為自性。在無色者,四蘊為自性。如是名為通行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通行?通行是何義?答:通、謂通達。行、謂行跡。能正通達,趣向涅槃,是通行義。苦遲通行者:問:聖道非苦受自性,亦非苦受相應;何故名苦?答:近分無色,難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苦。根本靜慮,易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樂。此廣分別,如前結蘊。四靜慮中。問:何故聖道,說名為遲?答:由鈍根者所起聖道,不能速趣究竟涅槃;故說名遲。諸利根者所起聖道,疾趣涅槃,故說名速。又云:問:此四種行、五蘊四蘊以為自性;何故名通?通唯顯慧,非餘蘊故。答:以慧增故,但說名通。如見道中,雖具五蘊;以慧增故,但立見名。如現觀邊諸世俗智,雖以四蘊五蘊為性;而慧增故,但立智名。金剛喻定,雖以四蘊五蘊為性;等持增故,但立定名。通行、亦爾。故不應責。如契經說:云何苦遲通行?謂諸苾芻、於五取蘊,訶毀厭惡。問:苦遲通行,緣四諦境;何故世尊但說緣苦?答:亦應說此緣餘三諦。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次苦諦在初;既說緣苦;應知亦說緣餘三諦。復次彼契經中,但顯加行;未顯根本。謂加行時,緣五取蘊,起厭行相。至根本時,緣四聖諦。集異門論、作如是說:云何苦遲通行?謂靜慮所不攝鈍信等五根。云何苦速通行?謂靜慮所不攝利信等五根。云何樂遲通行?謂靜慮所攝鈍信等五根。云何樂速通行?謂靜慮所攝利信等五根。問:此四通行、五蘊四蘊以為自性;何故彼論唯說利鈍信等五根?答:依勝說故。謂於五蘊四蘊行中,五根最勝。復次信等五根、於所作事,方便善巧,能速成辦,勝於餘蘊;故偏說之。如彼卷十二頁至九十四卷七頁廣說。
俱舍論二十八卷十八頁云:契經復說四修等持。一、為住現法樂。二、為得勝知見。三、為得分別慧。四、為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其相云何?頌曰:為得現法樂,修諸善靜慮。為得勝知見,修淨天眼通。為得分別慧,修諸加行善。為得諸漏盡,修金剛喻定。論曰:如契經說,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說。善言、通攝淨及無漏。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說初靜慮者;舉初顯後。理實通餘。不善為住後法樂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若依諸定,修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別慧。若修金剛喻定;便得諸漏永盡。理實修此,通依諸地;而契經但說第一靜慮者;傳說世尊、依自說故。
佛地經論三卷十二頁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初地已上,隨其所應,乃得現起,數復熏習,轉增轉勝,乃至證得金剛喻定。從此已後,雖數現行;不復熏習更令增長。功德圓滿,不可增故。持種淨識,既非無記;不可熏故。前佛後佛,功德多少,成過失故。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八卷一頁云:問:如說菩薩,經三劫阿僧企耶,修四波羅蜜多,而得圓滿。謂施波羅蜜多,戒波羅蜜多,精進波羅蜜多,般若波羅蜜多。當言於何時分,修何波羅蜜多,而得圓滿?有說:若菩薩行佈施時,不為慳吝之所屈伏;當言施波羅蜜多圓滿。持淨戒時,不為惡戒之所陵雜;當言戒波羅蜜多圓滿。起精進時,不為懈怠之所退敗;當言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修般若時,不為惡慧之所嬈濁;當言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有說:若時菩薩,但以悲心,能施一切,一切種物,乃至身命頭目髓腦,都無少許戀著之心;齊此名為施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橫被有情斬截手足割劓耳鼻,或斫身分,乃至無完如芥子許,爾時無有一念瞋心;況欲加報。齊此名為戒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心勇猛故;經七晝夜,一足而立,不眴而視。以一伽他,讚歎於佛,而無一念懈倦之心。齊此名為精進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名瞿頻陀,精求菩提,聰慧第一,論難無敵,世共稱仰。齊此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或說乃至坐金剛座,入金剛喻定,將證無上正等菩提;齊此方名般若波羅蜜多圓滿。如是說者,此等所說,皆依一時一行增上,說為圓滿。如實義者;得盡智時,此四波羅蜜多,方得圓滿。
佛地經論三卷十一頁云:復次如是所說四智相應心品,何位初得?何位現行?無漏種姓,無始本有;依異熟識,生滅相續。發心已去,由外熏習,漸漸增長。大圓鏡智相應心品,金剛喻定現在前時,轉滅一切有漏種子異熟識等,爾時方得最初現行。一切佛果無漏種子,圓滿依附;盡未來際。常無間斷。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初地初現觀時,最初現行。從此已去,後後地中,修令增長清淨圓滿。無漏觀等,現在前時,恒常現行。若有漏心現在前時,則便間斷。如是展轉,乃至十地最後心時。自此已後,盡未來際,常無間斷。如有漏位阿賴耶識,恒與末那一識俱起;無漏位中,大圓鏡智,亦應常與平等性智一時而起。故平等智,亦無間斷。妙觀察智相應心品,亦在初地初現觀時,最初現行。從此已後,漸修增長。若有漏心正現前時,或無心時,則便間斷。如是展轉,乃至佛果。若入滅定,亦不現行。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初地已上諸位皆得現行。墮法流故。如實義者,佛果方起。以十地中有異熟識所變五根,非無漏故;能依五識,亦非無漏。有漏五根,發無漏識。曾未見故。於佛果上,此智亦不恒現在前。作意起故。數數間斷。
大毗婆沙論三卷二頁云:問:文雖不說;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耶?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有餘師說:金剛喻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遍知果故。有作是說:初盡智是。謂此能持一切無學法故。或有說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謂於一切有為法中,此最勝故。復有說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此最勝故。有說:阿羅漢最後聖道剎那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剎那心,名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剎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法。有說: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世第一法。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說中,初說為善。由此能任持一切聖道故。
瑜伽三十三卷六頁云:從此倍更樂斷樂修,修奢摩他、毘缽舍那。鄭重觀察,修習對治。時時觀察先所已斷。由是因緣,從欲界繫一切煩惱,心得離繫。此由暫時伏斷方便,非是畢竟永害種子。當於爾時,初靜慮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
二解 此出世間道所攝七作意中之加行究竟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二十六頁云:當知此中金剛喻定所攝作意,名加行究竟作意。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