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類)主人壽命之鬼神也。地藏本願經曰:「主命鬼遊行世界。」
(名數)金剛界五佛之寶座也。一大日師子座師子為諸獸之王,於諸獸中遊行無畏。毘盧遮那亦如是。為諸法之王,於諸法中不變無礙,故坐師子座。二阿閦象座。象之力用,於諸獸中無過之者,金剛部王皆據其上者,表堅力無礙也。又兔馬象三獸渡河象王獨極底,象馬車步四兵中,以象為第一,於諸獸中其力最大,能摧破各物無敢敵者。金剛部摧破之德用與之相應。三寶生馬座。諸世間尊貴吉祥,無先於馬。馬有慧用,世以為寶。寶生佛之灌頂法王以之為座,於灌頂表具吉祥也。又輪王七寶中有馬寶,能行地空,具速疾神通之德。空為智,陽德也,地為理,陰德也。南方為理智具足之事轉,故以馬寶為座。又南方者修行之方,三密之修行速疾,達所詣之處,故馬寶之速疾飛行,為其相應之標幟。四阿彌陀孔雀座。諸世間以孔雀為瑞禽,此禽華麗,具種種之色,復有明慧,善應時宜。故阿彌陀之轉法輪王以之為座。又阿彌陀經說,極樂世界有孔雀鸚鵡等諸鳥,晝夜六時出和雅之音,演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等種種之法門。是最與轉輪王相應之標幟也。五不空成就迦樓羅座。此鳥之威力,能降諸龍,於諸龍所居之四大海中,向迦樓羅所向之方,龍即降伏。不空佛之羯磨王以之為座,智用隨方之羯磨,攝引一切人天之諸龍無不歸者,以表諸佛菩薩隨攝隨歸無有違者。又,迦樓羅鳥一日食一大龍,五百小龍,如觀佛三昧經所說。今此佛入生死大海,取人天之龍,使到菩提之彼岸,故以之為所坐也。見秘藏記末,同鈔十。
(圖像)寺院門頰所畫輪迴五趣之生死狀也。有部毘奈耶三十四曰:「佛在王舍城羯蘭鐸迦池竹園中。(中略)當爾之時四眾雲集,來聽法要,人眾喧囂,世尊知而故問具壽阿難陀曰:何故大目乾連處四眾雲集?時阿難陀白佛言:世尊!具壽大目乾連遊行五趣見諸苦惱,於四眾中具說其事,由此諸人為聽法故皆來集會。爾時世尊告阿難陀:非一切時處常有大目乾連,如是之輩頗亦難得,是故我今勅諸苾芻,於寺門屋下畫生死輪。時諸苾芻不知畫法,世尊告曰:應隨大小圓作輪形處中安轂;次安五輻表五趣之相;當轂之下畫捺洛迦;於其二邊畫傍生餓鬼;次於其上可畫人天;於人趣中當作四洲,東毘提訶、南贍部洲、西瞿陀尼、北拘盧洲;於其轂處作圓白色,中畫佛像;於佛像前應畫三種形,初作鴿形表多貪染、次作蛇形表多瞋恚、後作豬形表多愚痴;於其輞處應作溉灌輪像,多安水罐畫作有情生死之像,生者於罐中出頭,死者於罐中出足;於五趣處各像其形;周圍復畫十二緣生生死之相,所謂無明緣行乃至老死、無明支應作羅剎形、行支應作瓦輪像、識支應作獼猴像、名色支應作乘船人像、六處支應作六根像、觸支應作男女相摩觸像、受支應作男女受苦樂像、愛支應作女人抱男女像、取支應作丈夫持瓶取水像、有支應作大梵天像、生支應作女人誕孕像、老支應作男女衰老像、病支應作男女帶病像、死支應作輿死人像、憂應作男女憂慼像、悲應作男女啼哭像、苦應作男女受苦之像、惱應作男女挽難調駱駝像;於其輪上應作無常大鬼蓬髮張口長舒兩臂抱生死輪,於鬼頭兩畔書二伽他曰:汝當求出離,於佛教勤修,降伏生死軍,如象摧草舍,於此法律中,常修不放逸,能竭煩惱海,當盡苦邊際;次於無常鬼上應作白圓壇,以表涅槃圓淨之像。」有部毘奈耶雜事十七曰:「給孤長者施園之後作如是念,若不彩畫便不端嚴,佛若許者我欲莊飾,即往白佛。(中略)佛言:長者於門兩頰應作執杖藥叉,次傍一面作大神通變,又於一面畫作五趣生死之輪。」
(譬喻)僧祇律曰:「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城名波羅奈,國名伽尸。於空間處,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樹下,樹下有井,井中有月影現。時獼猴主見是月影,語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共作議言:云何能出?時獼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捉樹枝,汝捉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時諸獼猴,即如主語,展轉相捉。樹弱枝折,一切獼猴墮井水中。」
(經名)二卷,西晉白法祖譯。記佛入涅槃事,與長阿含遊行經同本。
(人名)Ulūka,又作憂流迦,嘔盧伽,優婁佉,嗢露迦,漚樓(僧佉)、優樓(僧佉)。譯曰鵂鶹。仙人名。出於佛出世以前八百年之頃。說六句義之勝論者。百論疏上之中曰:「優樓迦,此云鵂鶹仙,云鵂角仙,亦云臰胡仙。此人釋迦未興八百年前,已出世。而白日造論,夜半遊行。欲供養之,當於夜半營辦飲食。仍與眷屬,來受供養。所說之經,名衛世師,有十萬偈,明於六諦。」玄應音義二十四曰:「優婁佉,此云鵂鶹,是造鞞師論師,說六諦義者也。」唯識述記一末曰:「成劫末人壽無量,外道出世,名嗢露迦,此云鵂鶹。晝避色聲,匿迹山藪。夜絕視聽,方行乞食。時人謂似鵂鶹,因以名也。舊云優婁佉,訛也,或名羯拏僕。羯拏,云米齋。僕,翻為食。先為夜遊,驚他稚婦,遂收場碾糠粃之中米齋食之,故以名也。時人號曰食米齋仙人,舊云蹇尼陀,訛也。亦云吠世師迦,此翻為勝,造六句論,諸論罕匹,故云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舊云衛世師,或云鞞世師,皆訛略也。」止觀十上曰:「漚樓(僧佉),此翻休睺,計因中無果。」同輔行曰:「優樓(僧佉),此云休留仙。」參照勝論宗及數論條(Kaṇabhuj Ada)。
(地名)觀音之住處,補多羅山Potalaka之別名。六十華嚴經五十一記善財童子之南詢曰:「漸漸遊行,至光明山。登彼山上,周徧推求,見觀世音住山西阿。」探玄記十九曰:「光明山者,彼山樹華,常有光明,表大悲光明普門示現。此山在南印度南邊,天竺本名逋多羅山,此無正翻,以義譯之,名小樹蔓莊嚴山。」
(術語)佛之尊號也。以佛在有兩足之有情中,為第一尊貴故也。又,兩足者,言戒定福慧等之功德,以佛於此等功德為二足而遊行法界故也。法華玄贊三曰:「佛於二足多足無足一切中尊,今云兩足尊於三類中兩足為貴。能入道故,謂人天類。佛亦兩足,故言兩足尊。」法華嘉祥疏四曰:「兩足尊者,或以戒定為二足,或以權實為二足,或以福慧為二足,或以解行為二足,此皆內德之二足也。外形以天人為二足,佛是天人二足尊也。」光明文句記三曰:「大經明十號中兩釋:一約人天善趣兩足為貴,佛於天人中尊,二約福慧俱備名為兩足。」
(術語)總謂之八正道分。俱舍作八聖道支。聖者正也,其道離偏邪,故曰正道。又聖者之道,故謂之聖道(Āryamārga,巴Arīyamagga)。玄應音義三曰:「八由行,又作遊行,又作道行,或作直行,或言八直道,亦言八聖道,或言八正道,其義一也。」
一、正見Samyak-dṛṣti,巴Sammā-diṭṭhi(正者Samyak及Sammā也,以下略之),見苦集滅道四諦之理而明之也。以無漏之慧為體,是八正道之主體也。
二、正思惟(一saṁkalpa,巴一saṁkappa),既見四諦之理,尚思惟而使真智增長也。以無漏之心所為體。
三、正語(-vāc,巴-vācā),以真智修口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也。以無漏之戒為體。
四、正業(-karmānta,巴-kammanta),以真智除身之一切邪業住於清淨之身業也。以無漏之戒為體。
五、正命(-ājiva,巴同),清淨身口意之三業,順於正法而活命,離五種之邪活法(謂之五邪命)也。以無漏之戒為體。
六、正精進(-vyāyāma,巴-vāyāma),發用真智而強修涅槃之道也。以無漏之勤為體。
七、正念(-smṛti,巴-sati),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也。以無漏之念為體。
八、正定(-samādhi,巴同),以真智入於無漏清淨之禪定也。以無漏之定為體。
此八法盡離邪非,故謂之正。能到涅槃,故謂之道。總為無漏,不取有漏,是見道位之行法也。七覺支者,修道之行法也,經以七覺八正為次第者,是數之次第,非修之次第也。此中正見之一,是八正道中之主體,故為道,亦為道分道支,餘七者是道分道支而非道也。
(名數)八正道也。是為聖者遊行之所。故名。
(名數)愚痴有十種之不淨:一、身不淨。不慣上品清淨之佛性律儀,其身在於生死之泥中,故身不淨也。二、口不淨。不說上品真如藏性之誠言,徒說煩惱戲論之雜言,故口不淨也。三、意不淨。不知自性清淨之心體,起妄想不淨之諸念,故意不淨也。四、行不淨。不遊行根本智之大地,而遊六道輪迴之穢土,故行不淨也。五、住不淨。不住海印定之寶所,而住流轉生死之闇宅,故住不淨也。六、坐不淨。不坐無障礙空之寶座,而坐生死淤泥之獄中,故坐不淨也。七、臥不淨。不臥法界大涅槃之寶城,而臥無常受苦之旅宿,故臥不淨也。八、自行不淨。不行如來真傳之性戒,徒持如來方便之淺戒,故自行不淨也。九、化他不淨。不使機行法性清淨之淨行,徒使持小乘權門之善,故化他不淨,十、所期不淨,不期本淨清淨之佛果,徒期有漏不淨之踈果,故所期不淨也。見說法明眼論上。
(名數)一地行仙,食麻仁草木之實,而不休息,則食道圓成,名為地行仙,二飛行仙,食松柏等草木而不休息。則以草木輕,故體亦輕,飛行空中,而不墜地,名為飛行仙。三遊行仙,服丹砂而不休息,則能化骨使壽永,使體固,且能化物。使賤為貴。自在游行人間化人,名為游行仙。四空行仙,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氣久著,則能履虛空,身固壽永,名為空行仙五天行仙,鼓天池而飲神液,固精華,歲久功著,則離人欲,名為天行仙。六通行仙,吞飲日月之精氣。作意存變。而延身命,由是功久,則遂有異見,通此物情,名為通行仙。七道行仙,堅固咒禁而不休息,則術法圓成,名為道行仙。八照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則發用而照明境界,如能悉化源,發定慧,名為照行仙。九精行仙,世有採陰拔陽之術,名為交媾,久而功成,則此感彼應,吸彼之精氣,以固吾身,是名精行仙。十絕行仙,心變化木石而不休息,則一身如槁木,絕有為之功用,名為絕行仙。見楞嚴經八,同義疏。
(名數)詳見仙條。
(經名)一卷,趙宋法賢譯。有十二曜母鬼,遊行於世間為小兒障害,此說以祭祀及咒術救療之法。
(本生)釋尊因位時,為金毛堅誓師子,念袈裟之德,故為獵師捨身。此說出報恩經七、賢愚經十三堅誓師子品。報恩經七曰:「昔有一師子曰堅誓,身毛金色,有大威力,遊行山澤,見一辟支佛,威儀清淨,來親近,常聞誦經。時有大獵師見師子身毛金色,欲剝其皮奉國王,乃案奇計剃頭被袈裟,入山中坐一樹上。堅誓師子見之,謂為真比丘喜來舐其足,獵師便以毒箭射之,師子既被毒箭,哮吼欲搏撮,忽作是念:此是沙門,被壞色衣,是三世之佛,賢聖之標幟。吾慎不可起惡心。即說偈曰:願自喪身命,終不起惡心,向於壞色服,願自喪身命,終不起惡心。向於出家人,說偈已,命終。佛言其時師子即吾身,獵師即今提婆達多是也。」
(經名)常略稱為涅槃經。有大乘小乘之二經。小乘之大般涅槃經三卷,晉法顯譯。是與白法祖譯之佛般泥洹經二卷及失譯方等泥洹經二卷,皆與長阿含遊行經同本。大乘之大般涅槃經。有二本,一四十卷,北涼曇無懺譯稱為北本涅槃。分十三品。二三十六卷,劉宋慧觀與謝靈運共再治北本。稱為南本涅槃。天台章安依此經作疏。
(神名)Vasanta-vayanti,主夜神也,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中之一,俗厭惡夢,則咒此神名云。華嚴經六十八曰:「摩竭提國迦毘羅城有主夜神,名婆珊婆演底。(中略)我於夜闇人靜,鬼神盜賊諸惡眾生所遊行時,(中略)我時即以種種方便而救濟之。」(經中廣說除海難等)慧苑音義下曰:「婆珊婆演底,具云婆傘多婆演底。言婆傘多者,此云春也。婆演底,主當也。謂於春時此神主當守護眾生及諸苗稼也。(中略)又中天竺本云跋僧多。此云春生。謂能生物善故。借喻名耳。」酉陽雜俎曰:「雍益堅云:主夜神咒持之有功德。夜行及寐可已恐怖惡夢。咒曰:婆珊婆演底。」探玄記十九曰:「婆裟婆陀者,正云婆羅薩那,此名依止不畏,即下文廣與怖畏眾生而作依止故也。」
(職位)Vihārapāla,維那之別名,譯曰次第,司僧中之次第順序者。行事鈔下二曰:「維那出要律儀翻為寺護,又云悅眾。本正音婆邏,云次第。」
又(雜語)Bāla,譯曰愚夫,舊翻為毛道生者,誤婆羅為縛羅而譯之也。唯識樞要上本曰:「金剛經云毛道生,今云愚夫生。梵云婆羅(去聲),此云愚夫。本錯云縛羅,乃言縛羅也。」
又(雜語)又云婆羅訶Bālāha,馬王名,輪王之馬寶也。華嚴探玄記八曰:「婆羅馬王者,三藏說正音具云婆羅訶,此云雲馬。謂遊行空雲迅速無礙,因以為名。」玄應音義十二曰:「婆羅訶,此譯言長毛。」
(人名)又作蜱肆。婆羅門名。拘薩羅國斯婆醯婆羅門村有婆羅門,名弊宿。童女迦葉已證羅漢,與五百比丘共遊行詣彼處,種種說法,破其斷見,使之歸正翻邪,死生於天。見長阿含經七弊宿經,中阿含經十六蜱肆經。巴Pāyāsi。
(地名)為彈宅迦王所領有,故曰彈宅迦林。昔有仙人名摩燈伽。得五通,入山禪坐。其妻有容色,侍仙奉食。彈宅迦王遊行入山,將妻還。曰:仙既離欲,何用妻為?仙大忿,雨大石,壓殺國王及國人。彈宅迦林遂為空墟。見二十唯識述記下,飾宗記三末。
(譬喻)Gangā-nad-vālukā,略稱恒沙。恒河沙之數,譬物之多也。智度論七曰:「問曰:如閻浮提中,種種大河亦有過恒河者,何故常言恒河沙等?答曰:恒河沙多,餘河不爾。復次是恒河是佛生處,遊行處,弟子現見,故以為喻。復次諸人經書皆以恒河為福德吉河,若入中洗者,諸罪垢惡皆悉除盡。以人敬事此河,皆共識知,故以恒河沙為喻。復次餘河名字屢轉,此恒河世世不轉,以是故以恒河沙為喻,不取餘河。」
(人名)二商主名,提謂又作帝梨富娑Trapṣa瓜,離謂等。波利又稱跋梨迦Bhallika,優婆離,金挺等。或稱為北天人。或稱為優德伽羅Utkala人。佛對之初說人天教,與以髮爪使造塔。但此為梵天勸請以前之事也。五分律十五曰:「結跏趺坐七日受解脫樂。過七日已,從三昧起。遊行人間。時有五百賈客,乘五百乘車。中有二大人:一名離謂,一名波利。二人昔善知識。死為善神,恒隨逐之。作是念。今佛始成大道。未有獻食。我今當令二人飯佛,使長夜獲安。即以神力車牛皆躓。眾人怖懼四向求神。彼神於空中語言:汝等莫怖。今佛世尊初成大道。靜坐七日,從定起,遊行。坐彼樹下。未有獻食者。汝奉上麨蜜。長夜獲安。眾人歡喜即和麨蜜。俱詣樹下。遙見世尊。(中略),前禮佛足。奉上麨蜜。(中略)受已語言。汝等當歸依佛。歸依法。即受二自歸。是為人中二賈客最初受二自歸。便為說隨喜咒願之偈。(中略)爾時世尊說是偈已,更為賈人說種種妙法。,示教利喜已。」因果經三曰:「即從座起,詣波羅捺國。爾時有五百商人。二人為主:一名跋陀羅斯那,一名跋陀羅利。(中略)佛到多謂婆跋利村。時彼商人既見如來威相莊嚴,又見諸天前後圍繞,倍生歡喜,即以蜜麨而奉上佛。」瑞應本起經下曰:「一名提謂,二名波利。」修行本起經下曰:「度二賈客提謂波利。」中本起經上曰:「度二賈客提謂波利。」方廣大莊嚴經十曰:「時北天竺國兄弟二人為眾商之主,一名帝履富婆,一名婆履。」佛本行集經三十二曰:「爾時彼處從北天竺有二商主:一名帝梨富婆,隋言胡瓜。二名跋梨迦,隋言金挺。」
梵云毘訶羅云遊行處謂眾遊履行處亦謂僧園今以寺代之說文寺[廷-壬+手]也有法度者廣雅寺治也釋名云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中字從寸從土聲
初呂反一名荊漢書陸賈曰秦莊王名楚故改為荊遊行於世撻擊也楚捶人即痛因名楚痛
又作遊行又作道行或作直行或言八直道亦言八聖道或言正道其義一也
上音房下音羊徒倚也謂閑睱遊行㒵也
上音房下音羊徙倚遊行也
遮羅迦(Caraka)(巴),意為「遊行僧」。
遮羅迦(caraka)(巴),徘徊者,即行腳僧。
從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三六)「爾時,阿難卽從座起,偏袒右肩,長跪叉手而白佛言:莫於此鄙陋小城荒毀之土取滅度也……」至本卷此處,參閱長部(D. 17. Mahāsudassana-suttanta 大善見王經)、中阿含第六十八經大善見王經(佛光一‧五○二)。
依文義,擬作「比丘能使心,非心能使比丘」。中阿含第一八四經牛角娑羅林經(上)(佛光四‧一六五一)作:「若有比丘隨用心自在而不隨心,彼若欲得隨所住止,中前遊行,即彼住止,中前遊行;彼若欲得隨所住止,日中、晡時遊行,即彼住止,日中、晡時遊行。」
即「有志修梵行者」,印度一般宗教修行者的稱呼。又特指婆羅門徒為梵志,志求梵我合一故。本經所說梵志當依「立志修梵行者」解。
巴利本作 paribbājaka(遊行者),為外道出家求道者的總稱。
巴利本作 paribbājaka(遊行者),指出家學道之遊行者,此處特指外道的遊行者。
梵志(paribbājaka)(巴),為一切出家外道之通稱。另又指修習婆羅門法者。
梵志(paribbājaka)(巴),立志求生梵天之人。梵為清淨之意。
惒跋單(Upavattana)(巴),地名。「住唞跋單力士娑羅林中」,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大一‧二十一上)作:「向本生處末羅雙樹間。」
巴利本(D. vol. 2, p. 152)作:如此說完時,須跋遊行者,對世尊如此說:偉哉!世尊!偉哉!世尊!猶如把倒者扶起,或把被覆者開顯,或為迷者指示道路,或於黑暗處帶來油燈,使有眼者見諸色。
巴利本(A. vol. 3, p. 257)作:「不聞未聞,不淨已聞,有畏於已聞之一分,觸重病患〔者〕,又無朋友。比丘們!此等是專修長遊行、不定遊行者之五過失。」
巴利本作 carana,德行(圖)。古印度人將「以何德行可獲得何種果報」作成彩色圖說,持之以遊行勸世。
娑祇城(Sāketa)(巴)安禪林(Añjanavana)(巴),娑祇城為北憍薩羅國之都安禪林又作安繕林,於都城近郊,佛經常遊行說法於此。林中有佛淨齒後所遺之楊枝,刺入土中即自行生長,高七尺,雖遭砍筏,春秋遞轉,猶不增不減
烏暫婆利梵志女林(Udumbarīkā-paribbājakārāma)(巴),又作優曇婆羅林、烏曇末梨園。中阿含第一○四經優曇婆邏經(佛光二‧八八二)作「優曇婆邏林異學園」。「梵志女林」,巴利本作 paribbājakārāmo(遊行者園)。
「我初學道時年二十九,……更不見沙門、婆羅門。」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六○)作:「我年二十九,出家求善道;須跋!我成佛,今已五十年。戒定慧行,獨處而思惟;今說法之要,此外無沙門。」佛壽八十,說法四十五年,二十九歲出家,出家經六年修道成無上正等正覺,出家後,初五年參訪外道。本經文「三十五年在外道中學」,擬作「五年在外道中學。」
巴利本作 Paribbājaka(遊行者)。
巴利本作 dīghacārikaj anavatthacārikaj anuyuttassa(專修長遊行〔或〕非無目的之遊行者。)
遊行教化之意。
闍頭(Cunda)(巴),又作準頭、純陀,為一工匠之子,係佛陀生前最後供養佛陀之人。參閱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一六)作:「時有工師子,名曰周那。」
阿難(Ānanda)(巴),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多聞第一比丘。增一阿含弟子品第七經作:「知時明物,所至無疑,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堪任奉上」之比丘。
阿難(Ānanda)(巴),佛陀十大弟子中多聞第一比丘。
阿難(Ānanda)(巴),譯為慶喜,七佛經作「阿難陀」,為釋迦牟尼佛之侍者。
阿難(Ānanda)(巴),譯為歡喜、無染。為佛陀之從弟,後跟隨佛陀出家,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被譽為多聞第一。
阿難(Ānanda)(巴),又作阿難陀,譯為慶喜。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上):「復有聲聞具足定慧,多聞第一,阿難苾芻是。」為佛陀之堂弟,於佛成道日誕生,曾侍佛二十五年,參閱中阿含第三十三經侍者經(佛光一‧二七四)。阿難有四未曾有奇特之法,參閱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六四)。
巴利本作 Bhaggava-gottassa paribbājakassa ārāmo(房伽婆姓遊行者的園林)。
君荼羅繫頭(Bhaddākundalakesā)(巴),又作拔陀軍陀羅拘夷國,王舍城人,原為尼乾子之弟子,曾持閻浮樹枝遊行,言:「想要勝我議論者,可踏壞此樹枝。」後為舍利弗所論破,因是歸佛出家。「荼」,麗本作「茶」,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荼」。
七財(satta dhanāni)(巴),即七聖財(sattāriya-dhanāni)(巴),又作七德財、七法財,指出世間之人擁有之七種財寶。(一)信財(saddhā-dhana)(巴)。(二)戒財(sīla-dhana)(巴)。(三)慚財(hiri-dhana)(巴)。(四)愧財(ottappa-dhana)(巴)。(五)聞財(suta-dhana)(巴)。(六)施財(cāga-dhana)(巴)。(七)慧財(pañña-dhana)(巴)。
七財(satta dhanāni)(巴),又作七聖財、七德財、七法財,即信、戒、慚、愧、聞、施、慧。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七二):「有七法,令法增長,無有損耗。何謂為七?一者有信,信於如來、至真、正覺……十號具足。二者知慚,恥於己闕。三者知愧,羞於惡行。四者多聞,其所受持,上中下善,義味深奧,清淨無穢,梵行具足。……七者修習智慧,知生滅法,趣賢聖要,盡諸苦本。」
巴利本(A. vol.3, p. 289)作 Cha yime……dhammā sārānīyā piyakaranā garukaranā savgahāya avivādāya sāmaggiyā ekībhāvāya sajvattanti.(此等六法是能引可念、能發可愛、能發尊重、能攝受、無諍、和合、一趣之法。)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七四)作:「有六不退法,令法增長,無有損耗。」
須拔(Subhadda)(巴),又作須跋、須跋陀羅,譯為善賢,原為梵志,耆舊多智,為最後受佛陀教化而證得阿羅漢果之弟子。參閱雜阿含卷三十五第九七一經(大正‧卷三五‧九七九經),以及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五八)。
須拔(Subhadda)(巴),又作須跋陀、須跋陀羅,譯為善賢,本為外道,博學多智,於百二十歲時,在拘尸城雙樹間,歸佛出家,為最後受佛陀教誡而證得羅漢果之弟子。往昔賢劫迦葉佛時,為一樹神,迦葉佛將涅槃,以神通力佐助無憂比丘,疾至佛所,無憂聞法而證阿羅漢果,無憂即先佛入涅槃。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第三十八(大二四‧三九八中):「時,彼樹神既見世尊及苾芻涅槃已,情懷戀慕,作如是念:今此具壽所獲勝利,皆由我得,以此功德,願我來世……彼(釋迦牟尼佛)涅槃時,我得聲聞無學果已,在先滅度。」
另譯為「夏坐、受夏坐、坐夏安居、結夏安居」,南傳作「雨季安居」(vassāvāsaṃ,另譯為「雨安居;雨季的住所」),佛陀制訂在雨季期間,出家佛弟子應選擇一固定的地方住下來,不再四處遊行,以避免行走的困難與危險之制度。當時,印度當地的雨季落在夏天的三個月期間,所以也稱為「結夏安居」。
僧眾需遵守的戒條(學處)之一,違犯者需應當眾懺悔,或向一位清淨比丘懺悔(波逸提),是為「出罪」。「群食戒」的內容為「除了在生病時、接受衣服供養時、縫製衣服時、僧眾一同遊行時、僧眾一同乘船時、僧眾集會時、外道沙門布施食物時等特殊情形外,不允許僧眾三人以上集體到在家人的家中接受飲食供養」,相當的南傳經文亦同。這可能是因為當時一般在家人的經濟能力,難以同時供養三位以上僧眾飲食的緣故。此條學處最初的制訂因緣,為提婆達多聚集比丘,帶領他們集體到在家人的家中接受飲食供養。(同義詞「制群食戒」)
解讀為「犯了說謊的過失」,另可解讀為「犯了與他人有過節的過失」,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而說「尊者舍利弗打我而沒道歉就要(離開)去遊行」。
南傳作「增長的破壞者(的)」(bhūnahuno,逐字直譯為「生類+破壞」),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生長的破壞者」(of that destroyer of growth censured),並說明,這是照Homer依論師之解說的翻譯:「增長的破壞者(的)、限界的作者(的)」(hatavaḍḍhino mariyādakārakassa)。並引註釋書的解說,他(遊行者馬更地亞)持這樣的見解:「生長」應伴隨著六根經驗所有以前為未曾經驗過的新事物而不執取那些已經熟悉的。
指以一恆河沙之數,譬喻物之極多。略稱一恆。諸經中每以恆河為福德吉祥之河,由於此河沙多,又為佛生處、遊行處,乃弟子們所現見者,故引此河為喻,而不取他河。〔大智度論卷七〕(參閱「恆河沙」3813) p56
(1239~1289)為日本時宗之開祖。諱名智真。七歲出家,初於比叡山修學,後至太宰府修淨土學。於熊野參學時,更名為一遍。此後為救度眾生而宣揚空也上人之念佛法門於民間,足跡遍及全國,時人稱之為遊行上人、捨聖。道俗信眾跟隨者甚眾。住生涯寺時,曾於瀨戶內海布教。日本正應二年,於兵庫和田岬觀音堂示寂,享年五十一。諡號「圓照大師」,著有語錄及播州問答集,傳記則有多種版本之一遍上人繪傳。 p73
梵語 āryāstāvgika-mārga。八種求趣涅槃之正道。又作八聖道、八支正道、八聖道分、八道行、八直行、八正、八道、八支、八法、八路。乃三十七道品中,最能代表佛教之實踐法門,即八種通向涅槃解脫之正確方法或途徑。釋尊轉法輪時,所說離樂欲及苦行之二邊,趨向中道者,即指此八正道。八者即:(一)正見,又作諦見。即見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去善向善,於此世彼世自覺自證成就。(二)正思惟,又作正志、正分別、正覺或諦念。即謂無欲覺、恚覺及害覺。(三)正語,又作正言、諦語。即離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等。(四)正業,又作正行、諦行。即離殺生、不與取等。(五)正命,又作諦受。即捨咒術等邪命,如法求衣服、飲食、床榻、湯藥等諸生活之具。(六)正精進,又作正方便、正治、諦法、諦治。發願已生之惡法令斷,未生之惡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長滿具。即謂能求方便精勤。(七)正念,又作諦意。即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等四者。(八)正定,又作諦定。即離欲惡不善之法,成就初禪乃至四禪。
八聖道乃眾生從迷界之此岸渡到悟界之彼岸所持之力,故以船、筏為譬,有八道船、八筏之稱;又如車輪之輻、轂、輞相互助車轉動,故亦譬稱八輪。又此為聖者遊行之所,故又作八遊行、八由行。反之,邪見、邪思、邪語、邪業、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稱為八邪、八邪行。〔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六〕 p280
又稱十二時獸。即指每十二日交替司時辰,常於閻浮提內遊行教化之十二獸。彼為:鼠、牛、獅(虎)、兔、龍、蛇、馬、羊、猿、雞、犬、豬。此皆係菩薩為化度眾生之所變現,一日一夜常有一獸遍歷人間天上,教化眾生,餘十一獸則安住修慈,如是周而復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淨目品、經律異相卷四十七、法苑珠林卷三十菩薩部〕 p347
指大乘比丘遊行諸方,托鉢乞食時,身常攜行之十八種物。原始佛教教團中,僧人所有物則僅有六種。十八物即:(一)楊枝,即齒木,乃除臭、助消化之具。(二)澡豆,即用以洗淨穢手之大豆、小豆。(三)三衣。(四)瓶,即盛裝飲用水之容器。(五)鉢,即食器。(六)座具,乃坐臥時敷於地上或床上之布。(七)錫杖,乃頭部附鐶之杖。(八)香爐。(九)漉水囊,乃為瀘過水中蟲所用之布囊。(十)手巾。(十一)刀子,即剃髮、剪指甲、裁衣等所用之小刀。(十二)火燧,乃打火之道具。(十三)鑷子,用以拔除鼻毛之物。(十四)繩床,即繩製之床。(十五)經,即經卷。(十六)律,即戒本。(十七)佛像。(十八)菩薩像。此十八種物為大乘比丘所應護持者,若虧其一,則犯輕垢罪,其中尤以離三衣為捨墮,屬重垢;離鉢為突吉羅,屬中垢;其餘屬輕垢。〔梵網經卷下〕(參閱「六物」1274) p352
指惱亂童子之十五鬼神。常遊行於世間,驚嚇孩童。即彌酬迦(梵 Mañjuka)、彌迦王(梵 Mrgarāja)、騫陀(梵 Skanda)、阿波悉魔羅(梵 Apasmāra)、牟致迦(梵 Mustikā)、魔致迦(梵 Mātrikā)、閻彌迦(梵 Jāmikā)、迦彌尼(梵 Kāminī)、黎婆坻(梵 Revatī)、富多那(梵 Pūtana)、曼多難提(梵 Mātrnāndā)、舍究尼(梵 Śakunī)、乾吒婆尼(梵 Kanthapaninī)、目佉曼荼(梵 Mukhamanditikā)、藍婆(梵Ālambā)。對治此十五鬼神之法,據守護大千國土經卷下載,若有人結五色之綖,口誦乾闥婆神王之陀羅尼,每誦念一遍,手編一結,如是作一百零八結,則乾闥婆神王可前往縛之,以守護童子。〔護諸童子陀羅尼經〕 p377
佛說華嚴經時,文殊師利菩薩從善住樓閣出,拜辭佛陀,往南方遊行人間;時與文殊菩薩同行者有十四神及九王。其中,十四神係指:(一)常隨侍衛之諸金剛神,(二)普為眾生供養諸佛之諸身眾神,(三)久發堅誓願常隨從之諸足行神,(四)樂聞妙法之主地神,(五)常修大悲之主水神,(六)智光照耀之主火神,(七)摩尼為冠之主風神,(八)明練十方一切儀式之主方神,(九)專勤除滅無明黑暗之主夜神,(十)一心匪懈闡明佛日之主晝神,(十一)莊嚴法界一切虛空之主空神,(十二)普度眾生超諸有海之主海神,(十三)常勤積集趣一切智助道善根高大如山之主山神,(十四)常勤守護一切眾生菩提心城之主城神。九王:(一)常勤守護一切智智無上法城之諸大龍王,(二)常勤守護一切眾生之諸夜叉王,(三)常令眾生增長歡喜之乾闥婆王,(四)常勤除滅諸餓鬼趣之鳩槃荼王,(五)恒願拔濟一切眾生出諸有海之迦樓羅王,(六)願得成就諸如來身高出世間之阿修羅王,(七)見佛歡喜曲躬恭敬之摩睺羅伽王,(八)常厭生死恒樂見佛之諸大天王,(九)尊重於佛讚歎供養之諸大梵王。〔新華嚴經卷六十一〕 p412
十種仙人。又作十行僊、十種仙。彼等皆於人中鍊心,不循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十者即:(一)地行仙,食麻仁草木之實而不休息,食道圓成。(二)飛行仙,食松柏等而不休息,因草木輕,故體亦輕,飛行空中而不墜地。(三)遊行仙,服丹砂而不休息,則能化骨使長壽而體固,且能化物,使賤為貴,自在遊行人間化人。(四)空行仙,堅固動止而不休息,能履虛空,氣精圓成。(五)天行仙,鼓天池而飲神液、固精華,年久有成,則離人欲。(六)通行仙,飲日月之精氣,功久遂有異見,而通物情。(七)道行仙,堅固咒術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八)照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則發用而照明境界。(九)精行仙,堅固交媾(採陰拔陽之術)而不休息,則此感彼應,吸他人之精氣以固己身。(十)絕行仙,心變化木石而不休息,則一身如槁木,絕有為之功用。〔首楞嚴經卷八、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三〕 p430
出自說法明眼論卷上。即:(一)身不淨,指身在生死之汙泥中,故稱不淨。(二)口不淨,口說煩惱戲論之雜言,故說不淨。(三)意不淨,意起妄想不淨之諸念。(四)行不淨,遊行於六道輪迴之穢土。(五)住不淨,居住於流轉生死之三界火宅。(六)坐不淨,坐於生死汙泥之獄中。(七)臥不淨,臥於無常四苦之旅宿。(八)自行不淨,不行如來真傳之性戒,僅持方便之淺戒。(九)化他不淨,徒使持小乘權門之善。(十)所期不淨,僅期望有漏不淨之果。 p484
指觀世音菩薩為濟度眾生,順應各種機類而示現之三十二種形相。全稱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據首楞嚴經卷六載,其示現之相及應化因緣(應以何種身分得度者,即現何種身相為其說法,令彼解脫)為:(一)佛身應,若見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時,則於彼前應現佛身,而為說法。(二)獨覺應,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則於彼前應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三)緣覺應,已斷十二因緣者,緣斷勝性,勝妙現圓,即於彼前應現緣覺身,而為說法。(四)聲聞應,得四諦空者,修道入滅,勝性現圓,則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五)梵王應,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則應現梵王身,而為說法。(六)帝釋應,若諸眾生欲為天王,統領諸天,則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七)自在天應,自在天為欲界第五天,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八)大自在天應,大自在天為欲界第六天主,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則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九)天大將軍應,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四天王應,四天王為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天王、西方廣目天王、北方多聞天王。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即於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一)四天王太子應,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則於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二)人王應,若諸眾生,樂為人王,菩薩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三)長者應,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四)居士應,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五)宰官應,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十六)波羅門應,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則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七)比丘應,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八)比丘尼應,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九)優婆塞應,若有男子樂持五戒,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優婆夷應,若有女人,五戒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一)女主應,女主即天子之后。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二)童男應,若有眾生不壞男根,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三)童女應,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四)天應,若有諸天樂出天倫,則應現天身,而為說法。(廿五)龍應,若有諸龍,樂出龍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六)藥叉應,藥叉,又作夜叉。若有藥叉樂度本倫,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七)乾闥婆應,乾闥婆,即帝釋天之樂神。若有乾闥婆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八)阿修羅應,若阿修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九)緊那羅應,緊那羅,又作「人非人」,頭上有角,似人而非人。若緊那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卅)摩呼羅伽應,摩呼羅伽,即大蟒蛇。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卅一)人應,若諸眾生愛樂人身,修人之行,即現人身,而為說法。(卅二)非人應,非人即鬼畜之類。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則於彼前應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彼解脫。其中獨覺應、緣覺應重複,四天王應、四天王太子應、女主應皆為集合身而非一身。此三十二應係菩薩以三昧聞薰、聞修、無作之妙力所得之自在成就。與法華經普門品所說之三十三身大同小異。〔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十、觀音義疏卷下、法華玄論卷十〕(參閱「三十三身」513) p511
(一)又作三聚。指惑道、業道、苦道;此三者為生死流轉之因果。(一)惑道,又作煩惱道,迷惑惱亂諸法事理之妄心。(二)業道,由妄心所發,乃身口意三業所作。(三)苦道,以惑業為因,招感三界六道之果。道有能通之意,此三者乃由惑起業,由業感苦,於苦復更起惑,輾轉相通,生死不絕,故稱三道;或以輪轉之義,三者輪轉不絕,故亦作三道。金光明玄義卷上以十二因緣配當三道,而謂過去之無明、現在之愛、取等三支為煩惱道,過去之行、現在之有等二支為業道,現在之識、名色、六入、觸、受,及未來之生、老死等七支為苦道。又天台宗就分段、方便、實報等三報而各說三道之別,即以見思之惑為煩惱道,煩惱潤業名為業道,招感界內之生為苦道,此係分段三道;以塵沙惑為煩惱道,無漏之業名為業道,變易生死為苦道,此係方便三道;以無明惑為煩惱道,非漏非無漏之業為業道,彼土變易為苦道,此係實報三道。另據天台圓教之說,三道與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及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彼此融通,圓妙自在,而共成三千三諦圓具之妙法。〔俱舍論卷九、雜阿毘曇心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法華玄義卷五下〕
(二)聲聞、菩薩道位之三階次第,即見道、修道、無學道。(一)見道(梵 darśana-mārga),又作見地。即初見諦理而斷除見惑之階位。(二)修道(梵 bhāvanā-mārga),又作修地、分別地。即數數修習而斷除修惑之階位。(三)無學道(梵 aśaiksa-mārga),又作無學地。即斷盡諸惑,解脫繫縛之階位。其中,前二道亦稱有學道,見道唯無漏,修道通有漏、無漏。若以此三者配當四向四果,則見道為預流向,修道為後三向及預流、一來、不還三果,無學道即阿羅漢果。若以之配唯識五位,則依序為通達位、修習位、究竟位。若以之配十地,則依序為初地、第二地至第九地、第十地及佛地。〔俱舍論卷二十一、卷二十五、彰所知論卷下、大乘義章卷十、華嚴五教章卷三〕(參閱「五位」1087、「四向四果」1683)
(三)十地經論卷十所立之證道、助道、不住道。(一)證道,謂證悟實性之理。「證」有「知得契會」之義;心冥實性,無有分別,契會平等,故稱為證。(二)助道,謂六度等資助之行。「助」有「扶佐資順」之義;扶助諸度等行,而資順菩提,故稱為助。(三)不住道,謂方便、智慧並立,不偏不倚。「不住」有「離著」之義;巧慧雙修,不凝滯於任何一處而遊行在,故稱不住。〔大乘義章卷十〕 p644
梵名 Buddhāvatajsaka-mahāvaipulya-sūtra。又稱華嚴經、雜華經。乃大乘佛教要典之一。我國華嚴宗即依據本經,立法界緣起、事事無礙等妙義為宗旨。茲就本經之經題而論,大方廣佛華嚴經,係「法喻因果」並舉,「理智人法」兼備之名稱,一經之要旨,皆在此中。大,即包含之義;方,即軌範之義;廣,即周遍之義。亦即總說一心法界之體用,廣大而無邊,稱為大方廣。佛,即證入大方廣無盡法界者;華,即成就萬德圓備之果體的因行譬喻;故開演因位之萬行,以嚴飾佛果之深義,則稱為佛華嚴。總之,大方廣佛華嚴係所詮之義理,而「經」則為能詮之言教。
本經係如來成道後之第二七日,於菩提樹下為文殊、普賢等上位菩薩所宣說之自內證法門,此一華嚴經教乃教法中之根本法輪,故稱「稱性本教」。又因本教法屬頓教法門,故亦稱初頓華嚴。內容記述佛陀之因行果德,開顯出重重無盡、事事無礙之妙旨。華嚴經雖出於印度,然尚未發揮本經最高之玄旨,直至我國成立華嚴宗,方才發揚其真義。
關於本經之梵本,自古以來即有諸種異說,據法藏之華嚴經傳記卷一載,龍樹菩薩於龍宮中見本經有上、中、下三本,其上本與中本之頌數品數浩大,非凡力所能受持,故隱而不傳;至於所傳之下本,即是十萬偈四十八品(或謂三十八品)之華嚴經。其後,世親菩薩作十地經論以釋十地品,金剛軍、堅慧等論師亦造有十地品之釋論。又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將本經分為恆本、大本、上本、中本、下本、略本等六本。華嚴經旨歸、華嚴經疏卷三等則舉出:異說經、同說經、普眼經、上本經、中本經、下本經、略本經、主伴經、眷屬經、圓滿經等十種之別。另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不可思議解脫經(四十華嚴經)之梵本共有十萬偈。然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則謂,華嚴經僅有百千偈,故稱百千經。
茲將現存華嚴經之別生經,即由大本別出抄譯(又稱別譯)之經,以及華嚴經之別本,與華嚴經之品名相比,列表如下:
此外,華嚴經之異譯本(相當華嚴經之全部),則有下列三種:
(一)六十華嚴。凡六十卷。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又稱舊華嚴、晉經。收於大正藏第九冊。總成七處,八會,三十四品。華嚴宗將本經三十四品攝為教起因緣分、舉果勸樂生信分、修因契果生解分、託法進修成行分、依人入證成德分等五分,此係就經文而別之;及立所信、差別、平等、成行、證入等五周之因果,此則就義理而區分。如上表所示。
六十華嚴之結構組織,採用七處八會之說法,七處,即演說之場所為七處;八會,即演說之回數為八會。茲列表於下頁。
此外,天台宗將本經之八會分為前分與後分,前分,乃前七會屬之,為佛成道三七日間所說;後分,乃後一會屬之,為後時之所說。又菩提流支認為前五會乃佛成道後之初七日所說,而第六會以後,則為第二七日所說。另澄觀於華嚴經疏卷四則舉出,新華嚴(八十華嚴,採七處九會之說)九會中,前五會為初七日之說法,第六、七、八三會為第二七日之說法,第九會入法界品則為後時之說法。
關於本經之翻譯,據出三藏記集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一等所舉,華嚴經之梵本,原有十萬偈,由東晉支法領從于闐國攜入三萬六千偈,自安帝義熙十四年(418)三月,由佛馱跋陀羅譯成六十卷,稱為六十華嚴,此即第一譯。然六十華嚴中之入法界品尚有缺文,直至唐永隆元年(680)始補譯之。
本經之註疏甚多,有華嚴經疏七卷(慧遠)、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五卷(智儼)、華嚴經孔目章四卷(智儼)、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法藏)等。
(二)八十華嚴。凡八十卷。唐代實叉難陀譯。又稱新華嚴、唐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總成七處,九會,三十九品。為六十華嚴之異譯。茲將八十華嚴與六十華嚴之異同處,列表如左:
八十華嚴之梵本,乃實叉難陀應武則天之請,從于闐國攜入我國,自唐武則天證聖元年(695)三月,於遍空寺內始譯,武后親臨譯場,揮毫首題品名,至聖曆二年(699)十月功畢,此即第二譯。新譯之八十華嚴比舊譯之六十華嚴,文辭流暢,義理更周,故流通較盛。華嚴宗之主經即此八十華嚴。
此外,本經之西藏譯本,總成四十五品。其中,前四十四品相當於本經之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本經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西藏本之別譯有第十一品、第三十二品等二品。上述西藏本之文句與本經出人之處不少。
關於本經之註疏,有略疏刊定記十五卷(慧苑)、華嚴經疏三十卷(神秀)、華嚴經疏六十卷(澄觀)、華嚴經綸貫一卷(復菴)、華嚴經綱要八十卷(德清)等。
(三)四十華嚴。凡四十卷。唐代般若譯。全稱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略稱普賢行願品,又稱貞元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為新舊兩譯華嚴經入法界品之別譯,與傳於尼波羅國(尼泊爾)之九部大乘經中之華嚴經為同本。內容記述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或謂五十三參),而成就普賢之行願。
四十華嚴僅有入法界品一品,然此品佔華嚴經四分之一以上,故視之為異譯,茲將其結構組織,列表如後。
又四十華嚴之敘述,雖與新舊兩華嚴經之入法界品大同小異,然其文較廣,於卷四十中新添加普賢十種大願,及「重頌」(以偈頌重覆闡釋經法)之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為本經之特色。
關於本經之翻譯,係於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由南天竺烏荼國師子王派使者進貢其所親寫華嚴經之梵本,翌年六月,於長安崇福寺,由罽賓般若三藏譯之,澄觀及圓照、鑑虛等諸師詳定,至貞元十四年二月譯畢,共四十卷,此即四十華嚴。又本經之梵本,現保存於英、法、印度等國之圖書館或學會中。本經亦有西藏譯本及西夏文字之經本。
此外,本經記述善財童子遊行南方,歷訪善知識之說,與道行般若經等所述薩陀波倫菩薩東行參求般若之說類同。又本經所記之諸大聲聞不能聞知佛之自在神變,以寓「斥小歎大」(斥責小乘,稱歎大乘)之意,與維摩經等之旨趣一致。
本經之別譯,有西秦聖堅所譯之羅摩伽經三卷、唐代地婆訶羅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唐代不空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一卷。又本經卷四十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之異譯有二種。
本經之註疏,有華嚴經行願品疏十卷(澄觀)、華嚴經別行疏二卷(仲希)、華嚴經普賢行願修證儀一卷(淨源)等。另讚詠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者,有大方廣華嚴入法界品讚(楊傑)、文殊指南圖讚(惟白)等。〔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三、卷七、大唐內典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二、唐本一切經目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卷十七、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九〕(參閱「五十三參」1048、「五十五善知識」1053、「五周因果」1106、「善財童子」4888;「華嚴宗」5245) p758
梵名 Mahā-parinirvāna。凡六卷。東晉法顯譯。又稱六卷泥洹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解說如來常住、悉有法性等義,共分十八品。本經相當於北涼曇無讖所譯大般涅槃經之前十卷五品,譯文較曇無讖稍略。本經有多種同本異譯本,出三藏記集卷二之新集異出經錄共舉出大般涅槃經等八部,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舉出泥洹經等七部。或謂劉宋求那跋陀羅所譯之泥洹經與長阿含遊行經亦為本經之同本異譯。此外,南本涅槃經即根據北本涅槃經與本經再治而成者。〔高僧法顯傳、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智猛傳、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二〕(參閱「大般涅槃經」844) p839
梵名 Mahā-parinirvāna-sūtra。(一)凡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又作大涅槃經、涅槃經、大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係宣說如來常住、眾生悉有佛性、闡提成佛等之教義。屬大乘涅槃經。共分十三品:(一)壽命品,(二)金剛身品,(三)名字功德品,(四)如來性品,(五)一切大眾所問品,(六)現病品,(七)聖行品,(八)梵行品,(九)嬰兒行品,(十)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十一)師子吼菩薩品,(十二)迦葉菩薩品,(十三)憍陳如品。
本經以阿含、法句經為始,並援引首楞嚴經、瞿師羅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法華經、城經、雜華經等,所受般若經之影響不小。本經係於北涼玄始十年(421),依河西王沮渠蒙遜之請,於姑臧譯出。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與西藏譯本之經末所記載,本經之梵本原有二萬五千偈。西藏譯本共有兩種譯本,兩本皆題為大般涅槃經(藏 Yovs-su mya-van-las-hdus-pa chen-pohi mdo),一本譯自梵本,相當於本經之初分五品,另一本則轉譯自漢譯本,相當於本經及「大般涅槃經後分」。又本經由曇無讖譯出後,傳於南方宋地,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人,對照法顯所譯之六卷泥洹經,增加品數,重修而成二十五品三十六卷(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古來稱之為南本涅槃經;對此,曇無讖譯本則稱為北本涅槃經。此外,一八七一年,英國學者比爾(S. Beal)曾將本經之卷十二、卷三十九譯為英文出版。
本經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涅槃論一卷(元魏達磨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梁代寶亮等集)、涅槃經義記十卷(隋代慧遠)、涅槃經玄義二卷(灌頂)、涅槃經疏三十三卷(灌頂)、涅槃經遊意一卷(吉藏)、涅槃經疏十五卷)唐代法寶)、涅槃經宗要一卷(新羅元曉)等。〔梁高僧傳卷七慧嚴傳、出三藏記集卷八、卷十五、法經錄卷一、大唐內典錄卷三、閱藏知津卷二十五〕
(二)凡三卷。東晉法顯譯。又作方等泥洹經。今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佛陀入滅前後之情況。屬小乘涅槃經。本經缺少大乘涅槃經所說之「佛身常住」、「眾生悉有佛性」、「闡提成佛」等論旨。其異譯本有三:(一)西晉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二卷,(二)東晉譯(譯者不詳)之般泥洹經二卷,(三)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之長阿含遊行經三卷。此外,今人巴宙亦譯有大般涅槃經,係從南傳巴利文經典譯出。〔開元釋教錄卷十三、出三藏記集卷二、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六、法經錄卷三〕(參閱「大乘涅槃經」819) p844
凡二卷。唐代若那跋陀羅譯。又作大般涅槃經荼毘分、大涅槃經後譯荼毘分、涅槃經後分、闍維分、後分。敘述佛入滅前後之事蹟。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西藏藏經則將本經附於大般涅槃經末尾。係自漢譯本中轉譯者。分為四品半,即憍陳如品餘、遺教品、應盡還源品、機感荼毘品、聖軀廓潤品。
關於本經之傳譯,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二載,本經乃唐麟德年中(664~665),南天竺僧若那跋陀羅與唐僧會寧於南海波陵國所共譯,於儀鳳年初送至長安。本經世稱為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後分。憍陳如品餘即補續大般涅槃經之憍陳如品,然本經所記,多同於長阿含遊行經等之說,即小乘涅槃之文,與曇無讖所譯大乘涅槃之意不同,故義淨認為本經與大乘涅槃頗不相涉;然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以經中所說(大五五‧五九一上):「常樂我淨,佛菩薩境界,非二乘所知。」及經初所題之「憍陳如品末」,而認為本經與大涅槃義理相涉、文勢相接。
據灌頂之大般涅槃經疏卷三十三引居士請僧經,可知在唐代以前,大般涅槃經即有燒身品、起塔品、囑累品等三品後分經之說。然出三藏記集卷五之疑經偽撰雜錄,將居士請僧經編入疑錄。又宋代智圓之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二十,謂本經之遺教、還源二品相當於囑累品,荼毘、廓潤二品相當於燒身品,起塔品則尚未傳至中土。另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三載,涅槃後分本在偽目,至大唐刊定始入正經。依此推之,居士請僧經若屬偽經,則本經或為會寧等人偽撰亦未可知。〔宋高僧傳卷二智賢傳、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大藏綱目指要錄卷三、閱藏知津卷二十五〕 p846
世界上有些文化優秀之民族,每視其本國為世界之中心,故自稱「中國」,對他國則稱「邊國」。
(一)指中華。我國古代多建都在黃河流域,故稱此地為「中華」。中,指居天下之中;華,指具有文化之民族。其後各朝疆土逐漸擴大,凡所屬之地皆稱「中華」,於是「中華」乃成為我國之國號。
(二)指婆羅門之舊「中國」。位於印度恆河中游之地帶。恆河(梵 Gavgā)最大之支流為閻牟那河(梵 Yamunā),此河上流有薩特雷池河(Sutlej)介於其間之區域,稱為拘羅國土(梵 Kuruksetra),此地即婆羅門文明之中心地,婆羅門教於此地區建立其堅固之基礎,並稱之為「中國」(梵 Madhya-deśa,音譯作末睇提捨)。又稱為婆羅門國(梵 Brahmāvarta)、雅利安邦(梵 Āryāvarta)。據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大敘事詩載,舊「中國」地方衰頹之主因,乃因各國族相互殺伐,民生疲敝,加以沾受新「中國」文化之洗禮,因而此一文化地理遂向南移動,乃至對於所謂「中國」之觀感亦有所變化,即佛陀以前之舊「中國」和佛陀當時之新「中國」產生顯著之差異。
(三)佛教所稱之中國,乃指恆河流域中之摩羯陀地方(梵 Magadha)。此地在政治、文化等任何方面皆成為當時印度新興勢力之中心,故稱其為新「中國」,以別於婆羅門教之舊「中國」。佛陀即於此一新時代中出現於世。
另據賢愚經卷七載,「中國」指羅悅祇,又指舍衛,其數眾多,不能具說。羅悅祇,又稱羅閱祇、王舍城,為摩羯陀國之都城。舍衛,又稱舍衛國、舍衛城,位於憍薩羅國境內。佛陀一生遊行教化,其足跡遍於各地,就中與上述兩地之因緣關係最深,故稱其為「中國」。此外,佛陀制戒亦曾規定:受具足戒時,在「中國」之地至少須有戒師十人參加,「邊國」之地則五人即可。此稱為「中十邊五」。〔辯正論卷六、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弘明集卷七、釋迦方志卷上〕 p1023
譬喻以邪見引導人。係摩訶僧祇律卷七所載,佛嘗告諸比丘,昔時,波羅奈城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見井中有月影現。獼猴主見是月影,乃語諸伴曰(大二二‧二八四上):「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眾議出月之法,猴主又言:「我知出法,我捉樹枝,汝捉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於是諸猴展轉相捉,而樹弱枝折,一切獼猴墮井水中。佛復告諸比丘,爾時之獼猴主即是今之提婆達多,餘猴即是今之六群比丘。 p1041
又作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據華嚴經入法界品載,善財童子遍求法門要義,初參文殊師利菩薩,復遊行南方,先參德雲比丘,次第輾轉指示,終參普賢菩薩,即得一切佛剎微塵數三昧門。善財如是歷一百十城,參五十三位善知識,故稱為五十三參。
即:(一)參德雲比丘(梵 Meghaśrī-bhiksu,又稱功德雲比丘、吉祥雲比丘),善財最初受文殊示教,往勝樂國妙峰山,參詣德雲比丘,請教如何學菩薩行,及如何於普賢行疾得圓滿,德雲比丘乃為其解說「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明普見法門」。(二)參海雲比丘(梵 Sāgara-megha),善財至海門國,參詣海雲比丘,海雲為其解說「諸佛菩薩行光明普眼法門」。(三)參善住比丘(梵 Su-pratisthita),善財至楞伽道邊海岸聚落,參詣善住比丘,善住即為其解說「普速疾供養諸佛成就眾生無礙解脫法門」。(四)參彌伽大士(梵 Megha-dramida,又稱彌伽良醫),善財至達里鼻茶國自在城,參詣彌伽大士,彌伽為其解說「妙音陀羅尼光明法門」。(五)參解脫長者(梵 Vimuktika-śresthin),善財漸次遊行十二年,至住林城,參詣解脫長者,長者為其解說「如來無礙莊嚴解脫法門」。(六)參海幢比丘(梵 Sāgara-dhvaja),善財至閻浮提畔利伽羅國,參詣海幢比丘,海幢為其解說「般若波羅蜜三昧光明」。(七)參休捨優婆夷(梵 Āśā),善財至海潮處普莊嚴國,參詣休捨優婆夷,休捨優婆夷為其解說「離憂安隱幢解脫法門」。(八)參毘目瞿沙仙人(梵 Bhīsmottara-nirghosa,又稱毘目多羅仙人),善財至那羅素國,參詣毘目瞿沙仙人,仙人為其解說「菩薩無勝幢解脫」。(九)參勝熱婆羅門(梵 Jayosmāya,又稱方便命婆羅門),善財至伊沙那聚落,參詣勝熱婆羅門。勝熱平素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善財承其教,於登刀山、投火聚時,證得菩薩善住三昧及菩薩寂靜樂神通三昧。(十)參慈行童女(梵 Maītrāyanī,又稱彌多羅尼童女),善財至師子奮迅城,參詣慈行童女,慈行為其解說「般若波羅蜜普莊嚴法門」。(十一)參善見比丘(梵 Su-darśana,又稱善現比丘),善財至三眼國,參詣善見比丘,善見為其解說「菩薩隨順燈解脫法門」。(十二)參自在主童子(梵 Indriyeśvara,又稱釋天主童子),善財至名聞國河渚中,參詣自在主童子,自在主為其解說「一切工巧大神通智光明法門」。(十三)參具足優婆夷(梵 Prabhūtā,又稱自在優婆夷),善財至海住大城,參詣具足優婆夷,具足為其解說「菩薩無盡福德藏解脫法門」。(十四)參明智居士(梵 Vidvan,又稱甘露頂長者),善財至大興城,參詣明智居士,明智為其解說「隨意出生福德藏解脫法門」。(十五)參法寶髻長者(梵 Ratna-cūda,又稱法寶周羅長者),善財至師子大城,參詣法寶髻長者,法寶髻為其解說「菩薩無量福德寶藏解脫法門」。(十六)參普眼長者(梵 Samanta-netra,又稱普眼妙香長者),善財至藤根國普門城,參詣普眼長者,普眼為其解說「令一切眾生普見諸佛歡喜法門」。(十七)參無厭足王(梵 Anala,又稱滿足王),善財至多羅幢城,參詣無厭足王,無厭足王為其解說「菩薩如幻解脫」。(十八)參大光王(梵 Mahā-prabha),善財至妙光城,參詣大光王,大光王為其解說「菩薩大慈為首隨順世間三昧法門」。(十九)參不動優婆夷(梵 Acalā),善財至安住國,參詣不動優婆夷,不動為其解說「求一切法無厭足三昧光明」。(廿)參徧行外道(梵 Sarva-gāmin,又稱隨順一切眾生外道),善財至都薩羅城,參詣徧行外道,徧行外道為其解說「至一切處菩薩行」。(廿一)參鬻香長者(梵 Utpala-bhūti,又稱青蓮華香長者、優鉢羅華香長者),善財至廣大國,參詣鬻香長者,鬻香為其解說「調和一切香法」。(廿二)參婆施羅船師(梵 Vairocana,又稱自在海師),善財至樓閣大城,參詣婆施羅船師,婆施羅為其解說「大悲幢行」。(廿三)參無上勝長者(梵 Jayottama),善財至可樂城,參詣無上勝長者,無上勝為其解說「至一切處修菩薩行清淨法門」。(廿四)參師子頻申比丘尼(梵 Sijha-vijrmbhitā,又稱師子奮迅比丘尼),善財至輸那國迦陵迦林城,參詣師子頻申比丘尼,師子頻申為其解說「成就一切智解脫」。(廿五)參婆須蜜多女(梵 Vasumitrā,又稱婆須彌多女),善財至險難國寶莊嚴城,參詣婆須蜜多女,婆須蜜多為其解說「菩薩離貪際解脫」。(廿六)參鞞瑟胝羅居士(梵 Vesthila,又稱安住長者),善財至善度城,參詣鞞瑟胝羅居士,鞞瑟胝羅為其解說「菩薩所得不般涅槃際解脫」。(廿七)參觀自在菩薩(梵 Avalokiteśvara,又稱觀世音菩薩),善財至補怛洛迦山,參詣觀自在菩薩,菩薩為其解說「大悲行法門」。(廿八)參正趣菩薩(梵 Ananya-gāmin),善財於觀自在菩薩處參詣正趣菩薩,正趣為其解說「菩薩普疾行解脫」。(廿九)參大天神(梵 Mahā-deva),善財至墯羅鉢底城,參詣大天神,大天神為其解說「菩薩雲網解脫」。(卅)參安住地神(梵 Sthāvarā),善財至摩竭提國菩提場,參詣安住地神,安住為其解說「不可壞智慧藏法門」。(卅一)參婆珊婆演底主夜神(梵 Vasantī,又稱婆娑陀夜天、婆珊那演底主夜神),善財至摩竭提國迦毘羅城,參詣婆珊婆演底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菩薩破一切眾生暗法光明解脫法門」。(卅二)參普德淨光主夜神(梵 Samanta-gambhīra-śrī-vimala-prabhā,又稱甚深妙德離垢光明夜天),善財至摩竭提國菩提場,參詣普德淨光主夜神,普德淨光為其解說「菩薩寂靜禪定樂普遊步解脫法門」。(卅三)參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梵 Pramudita-nayana-jagad-virocanā,又稱喜目觀察眾生夜天),善財於菩提場右邊參詣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喜目為其解說「大勢力普喜幢解脫法門」。(卅四)參普救眾生妙德夜神(梵 Samanta-sattva-trānojah-śrī,又稱妙德救護眾生夜天),善財於會中參詣普救眾生妙德夜神,夜神為其解說「普現一切世間調伏眾生解脫法門」。(卅五)參寂靜音海主夜神(梵 Praśānta-ruta-sāgaravatī,又稱寂靜音夜天),善財參詣寂靜音海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念念出生廣大喜莊嚴解脫法門」。(卅六)參守護一切眾生主夜神(梵 Sarva-nagara-raksā-sambhava-tejah-śrī,又稱妙德守護諸城夜天),善財於菩提場如來會中參詣守護一切眾生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甚深自在妙音解脫法門」。(卅七)參開敷一切樹花主夜神(梵 Sarva-vrksa-praphullana-sukha-sajvāsā,又稱開敷樹華夜天),善財參詣開敷一切樹花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出生廣大光明解脫法門」。(卅八)參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梵 Sarva-jagad-raksī-pranidhāna-vīrya-prabhā,又稱願勇光明守護眾生夜天),善財參詣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夜神為其解說「教化眾生令生善根解脫法門」。(卅九)參妙德圓滿神(梵 Su-tejo-mandalarati-śrī,又稱妙德圓滿天),善財至嵐毘尼園,參詣妙德圓滿神,妙德為其解說「菩薩於無量劫遍一切處示現受生自在解脫法門」。(四十)參釋迦瞿波女(梵 Gopā,又稱瞿夷女),善財至迦毘羅城,參詣釋迦瞿波女,瞿波女為其解說「觀察菩薩三昧海解脫法門」。(四十一)參摩耶夫人(梵 Māyā),善財於大寶蓮華座上參詣摩耶夫人,摩耶為其解說「菩薩大願智幻解脫法門」。(四十二)參王女天主光(梵 Surendrābhā,又稱天主光童女、正念光童女),善財往天宮參詣王女天主光,王女為其解說「無礙念清淨莊嚴解脫」。(四十三)參徧友童子師(梵 Viśvā-mitra,又稱遍友童子),善財從天宮下,至迦毘羅城,參詣徧友童子師,別無指示,但言可參善知眾藝童子。(四十四)參善知眾藝童子(梵 Śilpābhijña),善財參詣善知眾藝童子,童子為其解說「四十二字母法門」。(四十五)參賢勝優婆夷(梵 Bhadrottamā),善財至摩竭提國婆怛那城,參詣賢勝優婆夷,賢勝為其解說「無依處道場解脫法門」。(四十六)參堅固解脫長者(梵 Muktā-sāra,又稱堅固長者),善財至沃田城,參詣堅固解脫長者,長者為其解說「無著念清淨莊嚴解脫」。(四十七)參妙月長者(梵 Su-candra),善財參詣妙月長者,妙月為其解說「淨智光明解脫法門」。(四十八)參無勝軍長者(梵 Ajita-sena),善財至出生城,參詣無勝軍長者,長者為其解說「菩薩無盡相解脫」。(四十九)參最寂靜婆羅門(梵 Śiva-rāgra,又稱尸毘最勝婆羅門),善財至城南法聚落,參詣最寂靜婆羅門,最寂靜為其解說「菩薩誠願語解脫」。(五十)參德生童子及有德童女(梵 Śrī-sambhava, Śrī-matī),善財至妙意華門城,參詣德生童子及有德童女二人,二人為其解說「菩薩幻住解脫」。(五十一)參彌勒菩薩(梵 Maitreya),善財至海岸國大莊嚴園中,於毘盧遮那莊嚴藏樓閣前參詣彌勒菩薩,彌勒為其解說種種法要,復開樓閣門,命善財入內。此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虛空,善財於此聞不可思議微妙法音,即得無量諸總持門,住菩薩不可思議自在解脫,彌勒復令其參文殊師利菩薩。(五十二)參文殊師利菩薩(梵 Mañu-śrī),善財至普門國蘇摩那城時,文殊師利遙伸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財頂,為其解說妙法,令得成就阿僧祇法門,具足無量大光明,復令入普賢行道場,於是善財渴仰欲參普賢菩薩。(五十三)參普賢菩薩(梵 Samanta-bhadra),善財於文殊師利所得三昧已,普攝諸根,一心求見普賢菩薩,於如來前眾會之中,見普賢菩薩坐寶蓮華師子之座,身上諸毛孔出光明雲,普賢菩薩即伸右手摩觸其頂,為其解說諸法,善財即得一切佛剎微塵數三昧門。(參閱「五十五善知識」1053、「善財童子」4888) p1048
又作五十五聖。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華嚴經等載,善財童子遍求法門要義,初參文殊,復遊行南方,次第參訪五十五位善知識。然華嚴經入法界品末會以第一位之文殊與第五十三位之彌勒菩薩同為文殊,又第五十一位之德生童子與次位之有德童女乃共於一會作問答,故去除文殊及有德童女,稱為五十三善知識,或稱五十三參。六十華嚴經則列舉四十六位,缺第四十三位天主光童女以下等九人。此外,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就五十五位善知識因果修證之次第配屬五相,稱為五相知識。而以前四十一人明寄位修行之相,摩耶夫人以下之九會十一人明會緣入實之相,彌勒明攝德成因之相,文殊明智照無二之相,普賢明顯因廣大之相;此五相亦即菩薩之高行、大行、勝行、深行、廣行五種行相。〔華嚴經疏卷五十五、華嚴經行願品疏卷三、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九〕(參閱「五十三參」1048、「善財童子」4888) p1053
(一)又作五衰相、天人五衰。天人於壽命將盡時身體所現之五種衰亡相。即:(一)頭上之花(或冠)萎靡。(二)腋下出汗。(三)衣裳污穢。(四)身失威光,或常瞬目,且身上產生臭氣。(五)不樂於本座,或違逆玉女。俱舍論卷十稱之為大衰相,另有小衰相之說。〔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佛本行集經卷五〕(參閱「天人五衰」1333)
(二)由犯戒所受的五種衰耗之果。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載,即:(一)求財所願不遂。(二)設有所得,日當衰耗。(三)在所至處,眾所不敬。(四)醜名惡聲流聞天下。(五)身壞命終,當入地獄。此外,四分律卷五十九另舉出犯戒者之五種過失,亦稱為五衰。〔般泥洹經卷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三、四分律卷五十九〕(參閱「五過」1171) p1142
密教金剛界五部如來之座。又稱五座、五佛座、五種座、五獸座。即五部各觀其部之三種子字而成者。(一)佛部師子座,鍐字輪中種子所變者為師子座。毘盧遮那佛為諸法之王,於諸法中變化無礙,猶如師子為諸獸之王,於諸獸中遊行無畏,故以師子為座。(二)金剛部象座,吽字輪中種子所變者為象座。金剛部王堅力無礙,猶如象之力用為獸中之至極,故以象為座。(三)寶部馬座,多羅字輪中種子所變者為馬座。灌頂法王灌頂吉祥,猶如馬具慧用、尊貴吉祥,故以馬為座。(四)蓮華部孔雀座,奚哩字輪中種子所變者為孔雀座。轉法輪王轉大法輪,猶如孔雀端麗明慧,具種種色,故以孔雀為座。(五)羯磨部迦樓羅座,惡字輪中種子所變者為迦樓羅座。不空業王以智用隨方羯磨攝引人、天及一切諸龍,如迦樓羅鳥隨所向之方降伏諸龍,故以之為座。〔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金剛頂經義決卷上〕 p1158
日本時宗開祖。俗姓河野,幼名松壽丸,四國伊豫(愛媛縣)人。七歲依天台宗繼教寺緣教修學,十歲出家,號隨緣。十三歲至太宰府弘西寺,師事淨土宗西山派聖達,改名智真(一說十五歲剃度,隨比叡山慈眼習顯密)。後又從聖達學淨土教義。弘長三年(1263)因父喪還俗;不久,再度出家。文永八年(1271),詣信濃(長野縣)善光寺,繪二河白道圖。後於伊豫漥寺稱名念佛三年而有悟。文永十一年(1274),經四天王寺、高野山,至熊野本宮證誠殿參拜祈願,獲熊野權現告云「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始知他力密意,遂自號一遍,提倡時宗。
師一生守十重禁戒,攜勸進帳與念佛札遍遊全國,勸人稱名念佛,時人稱之為遊行上人、捨聖。又發揚空也遺風,於弘安二年(1279),在信濃國佐久郡伴野舉行「踊念佛」(舞蹈念佛),自此成為時宗布教的特色,對於神佛一體教等民間信仰更予以深遠影響。正應二年(1289)八月二十三日,示寂於兵庫島觀音堂(神戶巿兵庫真央綞),世壽五十一,法臘三十七。臨終之際,謂「一代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遂將所持經典、書籍等悉數焚毀。宗十九年(1886),敕諡「圓照大師」,昭和十五年(1940)追諡「證誠大師」。著作有《一遍上人語錄》、《播州問答集》等。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四章(摘錄)
一遍上人,名智真,伊豫(愛媛縣)人,父親是州刺史河野通廣。他生於四條天皇(1232~1242在位)的延應元年(1239),自幼就有出家就學之志。他的父親知道以後,讓他到得智山的繼教寺,與僧侶們交遊。當時他僅七歲。十五歲時,他投到本寺的緣教律師的門下剃髮出家,改名隨緣,專學天台宗教義。然而他想到,末代出離穢土的要理,只在他力念佛的教門中才有,於是離開此地而投到筑前(福岡縣)太宰府的聖達上人的門下。聖達,是法然上人的法孫,是西山派派祖證空上人的門徒。他當時在鎮西傳布他力易行的教義。此時一遍上人改名智真,前後研究他力念佛的奧義十二年,完全拋棄聖道門之法,全心全意地皈依淨土教門。
文永八年(1271),一遍到了信濃(長野縣)的善央綞,參籠(閉關)數日,專心從事自利利他的祈禱,同時祈求佛力的祐助,他還繪製了善導的「二河白道」的本尊圖畫,回到了伊豫在漥寺建造柴庵,把這幅本尊圖畫掛起來供奉,閉門潛心修練稱名念佛的教行,共三年時間。最後終於對念佛之旨有所領悟,乃作頌文寫在二河圖的旁邊︰「十劫正覺眾生界,一念往生彌陀國;十一不二證無生,國界平等坐大會。」
當時上人年三十五歲,此事發生在文永十年(1273)。一遍上人在得到這一覺悟以後,為了廣泛地傳布這種念佛的旨義,決心周遊全國,把一生獻給濟度眾生的事業。然而由於他的志願極其宏大,想首先參拜各國的靈佛靈神的道場,求得佛力神力的祐助,於是,與其弟子超一、超二、念佛、聖戒四人一起,參拜了豫州管生的岩屋,攝州浪華的天王寺等地,又參拜了宇佐及男山八幡宮,領會了神的旨意,接著參拜了熊野權現,心專志誠地祈禱了一百天。當時果然發生了感應,權現(神)即告訴他念佛往生的旨義,授給如下一頌︰「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
一遍上人對於自己以往的領悟與神的敕頌相符合很高興,以此自號「一遍」,最後決心實現巡行全國的願望,乃攜帶勸進帳(化緣簿)和念佛札(念佛札上寫著「南無阿彌陀佛,決定往生六十萬人」。這裡所說的「六十萬人」,并不是指人數,而是取自神頌各句的首字)。首先周遊了九州,又巡行了四國,離開京都,又經北陸道到了信濃,從武藏(埼玉縣、東京都)到上野(群馬縣)、下野(栃 木縣)奧州去巡教,經過常陸又回到武藏,從伊豆(靜岡縣)、相模(神奈川縣)西行到東海道,再進入京都,接著又到山陰、山陽兩道去傳教,然後回到伊豫。不久來到攝州兵庫的觀音堂,把自己書寫的書冊投到火中,說︰「一代之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一遍把遺誡囑咐門弟,如睡眠似地寂滅。此時是正應二年(1289)八月,壽五十一歲。
一遍上人從得到神的敕頌到入寂為止,有十六年時間,足跡遍及日本的六十餘州,他最初的志願得以實現,凡是在他的「勸進帳」上記名并授以念佛札的人數,據說總共有二十五萬一千七百二十四人。一遍上人這種「勸進賦算」的周遊各地的傳教法,雖然說是依據了神的敕頌,但也是仿效了融通念佛宗良忍上人的做法。一遍上人還到處進行舞蹈念佛。大概這樣的念佛行者雖也依據「踊躍皆歡喜」的經句,但也是學習空也上人的樣子,為了便於念佛化緣。一遍通達天台宗教理,並且精於和歌,其實踐也有很多地方像空也上人。宗十九年(1886),天皇特敕贈他「圓照大師」的諡號。
◎附二︰《本朝高僧傳》卷十五〈攝州光明福寺沙門智真傳〉
釋智真(考︰智真又作智心),號一遍,本姓越智,為世將家,孝靈天皇之裔豫州刺史河野通廣子。髫年穎敏,懸鑒過人,不喜騎射,志尚佛乘。建長二年(考︰聖繪譜略俱作三年),往太宰府,隨給聖達(考︰聖達又作性達),剪髮稟戒,受淨土法。達,證空之徒,聲高鎮西。真,一紀研習,論釋得蘊。弘長之初,遊學兩都經肆律場,負笈掛鉢。建治之末登熊野山,創真央綞。時法燈國師端居由良興國寺,真屢請參禪,國師示「念起即覺」之語,真精信參尋,遂得省處,因作和歌,通其消息,國師肯之,即付手巾,以為信印。
嘗發猛志,誓事利濟,祈熊野祠,蒙神託示。巡遊諸州,徧勸念佛,所到道俗,響附成群。正應二年(考︰續史愚鈔作三年)在于兵庫縣光明福寺,秋染微恙;八月二十三日,遺誡門人,俄然而逝,春秋五十一年,法臘若干歲。真有五兄弟,後皆出家,就真受教。其中仙阿、聖戒二弟,信心精守,勸化一方矣。
復有釋一何(考︰一何恐一阿之誤)又隨聖達受專念法,與真同業,共行共坐共唱寶號。一夕偕真詣賀茂神,打鼓念佛。時雷鳴風烈,山木動搖,急雨傾盆,河水暴漲,二人逡巡,憩立殿門。神託社司,以祠前所掛之鉦(考︰俗曰鰐口)拆為兩片,分賜真何,從此二人崇神之賜,遞持鉦片,考擊念佛,勸誘州里,時人是謂鉦鼓也。何之鄉貫、姓系與歷事,終所未見其詳矣。
贊曰︰遍何二師,芒鞋蒻笠,片鉦一衣,遊履華夷,普勸稱號,道貌之淨,可以掬挹焉。是故到處國邑神人歸仰,肯也之後,巿廛佛事,一廢又興,何之貽厥,無得聞焉。今以時宗名於家者,以遍為祖矣。
〔參考資料〕《延寶傳燈錄》卷三十四;《一遍聖繪》;《一遍上人繪詞傳》卷一~卷四;《一遍上人行狀繪傳》;《一遍上人繪緣起》卷一~卷四;《一遍上人繪詞傳》。
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謂之三衣。即︰僧伽梨(saṃghāti)、鬱多羅僧(uttarāsaṅga)、安陀會(梵antar-vasa,巴antaravāsaka)。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cīvara)。由於三衣依規定皆須以壞色(濁色,即袈裟色)布料製成,故又稱為袈裟(kaṣāya)。茲略述三衣如次︰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入聚落衣、高勝衣,為上街托鉢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
(2)鬱多羅僧︰即上衣、中價衣、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
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梵saṃ-kakṣikā,巴saṅkacchika)及厥修羅(kusūla),合稱比丘尼五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裏面,裹覆左肩與兩腋之衣。厥修羅,即下裙,覆於腰部之衣。
關於三衣的制訂緣由,頗有異說。依《十誦律》所載,瓶沙王請佛制僧衣,以別於外道衣;佛到南山遊行,見良田畦畔齊整,遂命阿難根據田相裁製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載,佛鑑於比丘眾渡恒河時現雜亂相,遂制三衣之數。《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則載,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譏嫌,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黃赤白黑五正色及緋紅紫綠碧五間色為非法,必壞之,染成莤、泥、木蘭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如係新衣,則大衣二重、餘二衣一重;若屬故衣,則大衣四重、餘二衣二重;若新故兩者併用,則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雖然三衣是以施主所施之故弊衣截綴而成,但仍須勤加守護,著大衣時不得做搬運木石、拔草鋤土或掃地等粗重作務,所謂護三衣如護身皮,護鉢如護眼目。《十誦律》載,所行處衣鉢俱而無所顧戀,猶如飛鳥,若比丘入聚落不持三衣者,得突吉羅罪。
〔參考資料〕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玄應音義》卷十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二之二、卷下一之一;《釋氏要覽》卷上;《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中);《作法集》;《乳味鈔》卷十九。
意指人所住的界域。梵文音譯為末奴沙、摩拏史也、摩奴闍、摩㝹沙、摩㝹賒、摩㝹奢,或末㖻闍。為五趣、六道、十界之一。又稱人間界、人界、人趣、人道,或單稱人。如《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云(大正1‧39a)︰「一時,佛在摩羅醯搜人間遊行。」卷二十〈忉利天品〉云(大正1‧134a)︰「我昔於人間,身行善,口言善,意念善。」《中阿含》卷三十六〈聞德經〉云(大正1‧659a)︰「天上人間七往來已,則得苦邊。」
關於人的名稱,依《立世阿毗曇論》卷六所說,人道以摩㝹沙為名,係因具八義之故,即︰聰明、勝、意微細、正覺、智慧增上、能別虛實、聖道正器、聰慧業所生。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列舉諸說,一說因能用意思惟,觀察所作事,故名末奴沙;或說末奴沙是假名假想,未必實如其義;又說先造作增長低劣身語意妙行,往生人間而相續其生,故稱人趣;又說因多憍慢,故稱為人;或說能密靜意,故稱為人。《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則說,能多思義、身口柔軟、憍慢、能破憍慢,故稱為人。
梵語末奴沙(manuṣya),意即「思考者」,係由表「思考」之意的動詞語根man衍生而得。《婆沙》第一說等,即依此義。或認為manuṣya係由名詞māna(慢)或manas(意)轉化所得,故有意或憍慢之義。《雜阿含經》卷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二等說,「人」是「我」(ātman)的異名之一;《翻梵語》卷六將福伽羅(pudgala)、富樓沙(puruṣa)都譯為人。
佛典謂人的住處即須彌四洲,此指須彌南部的閻浮洲(或瞻部)、西部的瞿陀尼洲(即牛貨)、東部的弗婆提洲(即勝身)、北部的欝單越洲(或俱盧)。《長阿含》卷十八〈閻浮提洲品〉、《起世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一等,都認為四洲之人的面貌類似各洲地形,即閻浮洲人呈上廣下狹形,瞿陀尼洲人呈半月形,弗婆提洲人呈圓形,欝單越洲人呈方形。又,《婆沙論》等,另說附屬的八中洲住有短小之人。
四洲之人的壽量各各有別,依《俱舍論》卷十一等所說,欝單越人定壽千歲,瞿陀尼人壽五百歲,弗婆提人壽二五○歲,閻浮提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歲,劫初時人壽無量歲。
關於人的起源,《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及《起世經》卷九〈最勝品〉等,都認為劫初時由光音等下生而成,說世界成劫之初,有福盡行盡命盡的光音天人,身壞命終後下生空梵天而成大梵天王,其後諸天人逐漸下生,初時身光自照、壽命長久,其後食地味而身體變為粗澀,壽命也逐漸衰減。
閻浮提人的壽量有增減,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3a)︰「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也就是住劫二十中劫的第一中劫是減劫,即由人壽無量歲遞減至十歲,第二中劫至第十九中劫都是亦增亦減劫,即由最初的十歲遞增至八萬歲,後再由八萬歲遞減至十歲,最末的第二十中劫則只是增劫,即由人壽十歲遞增至八萬歲。
關於受生人間的業因,《雜阿含》卷三十七說,若行十不善業則生地獄,後若轉生人中則受諸難,又若行十善業則得生天上,後若轉生人中可免諸難。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的說法也大致相同。又,《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於十善業缺漏不全則得人趣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說,造作低劣的身語意妙行則得生人趣。但《辯正論》卷一引〈魔化比丘經〉說,持五戒當得人身,修行十善必獲天報,此說恐係中國所創。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三章第二節 (摘錄)
五趣中,平常以為天上最好,地獄最苦,這是一般宗教的傳統見識。怕墮地獄,求生天國,是他們共同的要求。佛法獨到的見地,卻以為人間最好。這因為一切有情中,地獄有寒熱苦,幾乎有苦無樂;畜生有殘殺苦,餓鬼有饑渴苦,也是苦多於樂。天上的享受,雖比人類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那種物質欲樂,精神定樂的陶醉,結果是墮落。所以人間最好,經中常說「人身難得」的名言。《增含》〈等見品〉說︰某「天」五衰相現──將死時,有「天」勸他說︰你應求生善趣的人間。人間有什麼值得諸天崇仰呢﹖經上接著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這即是說︰諸佛皆在人間成佛,所以人為天的善趣,值得天神的仰慕。
成佛,是體悟真理,實現自由。佛陀說法,即是宣揚此真理與自由之光。真理與自由,是天國所沒有的,有的只是物欲與定樂。諸天是享樂主義者,不能警覺世間的苦難,不能策發向上,所以惟有墮落,不能獲得真理與自由。釋尊曾說︰「我亦是人數」(《增含》〈四意斷品〉)這可見體現真理而解脫成佛,不是什麼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間,才能稟受佛法,體悟真理而得正覺的自在,這是《阿含經》的深義。我們如不但為了追求五欲,還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發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間才有可能,所以說「人身難得」。
佛陀何以必須出在人間﹖人間有什麼特勝﹖這可以分為四點來說︰
(1)環境︰天上太樂,畜生、餓鬼、地獄──三途太苦。太樂容易墮落,太苦也無力追求真理與自由。人間也有近於這兩邊的形態︰如生活寬裕,遺產豐富的,由於物質的過分享受,窮奢極欲,每每汩沒自己,弄到墮落而後已。反之,太貧苦了,由於生活的逼迫,為衣食等所苦,或作殺盜等惡業,少有機會能從事學問,追求真理與自由。苦樂均調的人間,尚有此種現象,何況極樂的天堂,極苦的地獄!經上說︰帝釋天為了佛法,特來人間稟受,但他在享受五欲時,竟然完全忘記了。太樂太苦,均不易受行佛法,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間,知苦而能厭苦,有時間去考慮參究,才是體悟真理與實現自由的道場。
(2)慚愧︰《增含》〈慚愧品〉說︰「以世間有此二法,(中略)不與六畜共同。」這是人畜的差別處。人趣有慚愧心,慚愧是自顧不足,要求改善的向上心;依於尊重真理──法,尊重自己,尊重世間的法制公意,向「輕拒暴惡,崇重賢善」而前進。這是道德的向上心,能息除煩惱眾惡的動力,為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色之一。
(3)智慧︰三惡趣是缺少智慧的,都依賴生得的本能而動作。人卻能從經驗的記憶中,啟發抉擇、量度等慧力,能設法解決問題。不但有世俗智,相對的改善環境、身心,而且有更高的智慧,探求人生的秘奧,到達徹底的解脫。人間的環境,苦樂兼半,可以從經驗中發揮出高尚的智慧。如不粗不細的石頭,能磨出鋒利的刀劍一樣。
(4)堅忍︰我們這個世界,叫娑婆世界,娑婆即堪忍的意思。這世間的人,能忍受極大的苦難,為了達到某一目的,犧牲在所不惜,非達到目的不可。這雖也可以應用於作惡,但如以佛法引導,使之趨向自利利他的善業,即可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直達圓滿至善的境地。
這四者,環境是從人的環境說;後三者,是從人的特性說。《婆沙論》解說人為「止息意」、「忍」、「末奴沙」三義;《起世經》等說「勇猛」、「憶念」、「梵行」三事的勝於天上,與今所說的三者相同。
慚愧──止息意──梵行勝
智慧──末那沙──憶念勝
堅忍──忍──勇猛勝
這樣,諸佛皆出人間成佛,開演教化,使人類同得正覺。佛法不屬於三途,也不屬於諸天,惟有人類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學者。人生如此優勝,難得生在人間,又遇到佛法,應怎樣盡量發揮人的特長,依佛陀所開示的方法前進。在沒有完成正覺的解脫以前,必須保持此優良的人身。若不能保持,因惡行而墮入三途,或受神教定樂所矇惑,誤向天趣──長壽天是八難之一,那可以說是辜負了人身,如入寶山空手回!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三〈周那問見經、卷四十四〈鸚鵡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瑜伽師地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九;《法苑珠林》卷五。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又稱十二時獸。指交互於閻浮提內遊行教化,司管晝夜十二時辰、十二日、十二月、十二歲的十二種禽獸。即指︰鼠、牛、獅子、兔、龍、蛇、馬、羊、猿、雞、犬、豬。與我國民間流傳的「十二生肖」之說,大體相合,而有小異。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淨目品〉提到此十二獸中,各有三獸住於閻浮提之四方,並各由二羅剎女及其五百眷屬供養。《法苑珠林》卷三十〈菩薩部〉則謂此十二獸是菩薩慈悲化導的示現,故作種種畜生等形住持世界;並認為中國流傳之十二辰獸是由此而產生,事實如何不得而知。但中國之十二支中,是以虎代替獅子,與十二獸略有出入。
此外,有人將此十二獸各分三類,如子分貓、鼠、伏翼,丑分牛、蟹、鼈三類,而成三十六獸,或稱三十六禽;更將三十六各分三,而有百八獸之說。
◎附︰藍吉富〈十二生肖與佛教〉(摘錄)
〔佛經裏的十二獸〕 佛經上的這些記載是出現在北涼‧曇無讖所譯的《大集經》〈淨目品〉裏。依該經所述,在我們這世界(閻浮提)外面四方海上的山中,有十二獸分別在南西北東等方位的山中修行。牠們的排列次序是︰蛇馬羊(南方)、猴雞犬(西方)、豬鼠牛(北方)、獅兔龍(東方)。
這一排列順序。與十二生肖大體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先提出的第一獸是蛇不是鼠,而且用獅子取代老虎。
依《大集經》所說,這十二獸分別由四方的羅剎女(有神通的一種鬼類)及所率眷屬豢養。平常,牠們除了修行之外,並且以輪值方式,「常令一獸遊行教化,餘十一獸安住修慈,周而復始。」佛菩薩教化的對象多半是人,而這十二獸教化的則是與牠們同類的眾生。
譬如七月一日老鼠巡行各處,以佛教的小乘聲聞教法去教化一切鼠身同類。二日就輪到牛,三日就是獅子,依此類推,一直到十二獸輪值完畢,再從老鼠重新開始。
有關十二獸的排列次序,經文在提到輪值教化眾生時,是以老鼠為第一位的。這與前述以蛇為首的排列法不同,而與我國十二生肖的次序則完全一致。不過,在經文裏,還沒有看到與十二時辰、二十八宿相配列的記載。
依《大集經》所述,佛教徒要證驗是否真有這十二獸存在,是有方法可循的。只要「以白土作山,縱廣七尺、高十二尺,種種香塗金薄貼之,……誦如是咒……」,就可以發現到十二獸存在的某些徵象。從這段類似密宗作法儀軌記載,可以看出十二獸的傳說與密教多少有某些關聯。
〔天台宗與十二獸〕 陳隋間的天台宗開祖智者大師智顗,在開講其《摩訶止觀》卷八(下)時,曾經對這十二獸有進一步的說明。他以為《大集經》裏的十二獸,是「精媚之主」,是「在寶山中修法緣慈」的「權應者」。從善惡標準來衡量,這是善的,合乎佛法原則的。但是另外還有一類擾亂修行人的十二獸,則是坐禪修行的人必須要防範的。因為這一類畜生,常常幻化成「少男少女老男老女禽獸之像……或娛樂人,或教詔人」。如果坐禪的人稍一不覺,被附著之後,就會「令人猖狂恍惚,妄說吉凶;不避水火」。這種修行症候,叫做「蕃時媚」,與通常所說的「著魔」、「走火入魔」相似。
智顗以為這種修行人必須防範的禽獸,所出現的種類,依十二時辰而有不同。譬如子時是鼠,丑時是牛,寅時是虎……一直到亥時是豬。並且分屬東方木、南方火……等方位與五行。這是將十二獸與十二支及陰陽五行觀念相配合所做的新解釋,顯然含有濃厚的中國傳統思想。而且,智顗認為每一時辰,並不是祇有一獸,同時是可能有其他獸類出現的。因此獸數乃有三十六獸及一○八獸之多。唐代的天台名僧荊溪湛然,也繼承此說,在其《止觀輔行傳弘決》中曾作較詳細的說明。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智顗或湛然,他們所列的十二獸中,都已用老虎取代獅子了。
〔密宗與十二獸〕 在密宗的藥師法裏,有所謂「十二神將」之說。這是指藥師佛的十二位護法大將而言。他們各個率領七千藥叉(Yakṡa,鬼類的一種)兵卒,去保護那些持誦《藥師本願經》及修藥師法的修行人。「十二神將」之說本來出自《藥師本願經》。依該經所載,這十二神將與十二生肖原本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到唐代,密宗名僧一行在傳授藥師法時,將這十二神將與十二支時辰及四方方位相擬配。一直到日本的真言宗,又將十二神將與十二獸配列在一起,並認為這十二神將是藥師佛的分身,在十二時辰中,分別以十二獸為坐騎(或化為分具十二獸頭形之獸首人身像)去守護修行人。
在日本的密教圖像裏,所畫的十二神將圖,往往與十二生肖相結合。有些是獸形為首而具人身,有些則是人首人身而在頭髮上方分別有十二生肖的圖像。關於日本密教裏的十二獸,有幾點特質似乎值得注意︰
(1)《大集經》十二獸中的獅子,也已不復見,而以老虎取代。
(2)排列在第一位的是虎,而不是鼠。依日本所傳〈淨琉璃淨土標〉一文所載,十二神將所駕的坐騎分別是虎、兔、龍、蛇、馬、羊、猴、金翅鳥、狗、豬、鼠、牛。其中,用佛教護法神金翅鳥代替十二生肖中的雞。
〔結論〕 以上所列,是佛教中有關十二生肖的大略記載。這一記載,初見於《大集經》。《大集經》是一部內容複雜的叢書。關於十二獸的記載出自該經〈淨目品〉。這一部分是南北朝來我國的印度僧人曇無讖(385~433)所譯的。他譯出的年代是西元420年(劉宋‧永初元年,北涼‧玄始九年)。我們如果要研究十二生肖之說是中國影響印度,或印度影響中國,這一出經年代應該是一項重要線索。
本來,不同的民族也有可能分別產生相同的傳說或神話。但是這些相同的傳說,往往是單純的,譬如「卍」這一符號,就分別為印度、小亞細亞、義大利、非洲等地的不同民族所使用。但是如果複雜到十幾種動物的排列次序都完全相同,則該一傳說為兩種民族分別產生的可能性自然甚少。因此,佛典中十二獸的出現,使人隱約窺見中國、印度與日本三國文化交流的一線痕跡。值得關心這類問題的人注意。
〔參考資料〕 《宿曜經》卷下;《摩訶止觀》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八之三;《止觀私記》卷八。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指十惡與十善之業道。道,為所行、能通之義。其中,十惡業道(daśākuśalakarma-mārga),即(1)斷生命(prāṇātipāta),(2)不與取(adattādāna),(3)欲邪行(kāma-mithyācāra),(4)虛誑語(mṛṣāvāda),(5)離間語(pāruṣya),(6)粗惡語(paiśunya),(7)雜穢語(saṃbhinna-pralāpa),(8)貪欲(abhidhya),(9)瞋恚(vyāpāda),(10)邪見(mithyā-dṛṣṭi)。離此十惡,即稱十善業道(daśakuśalakarmamārga)。
由於論業之體時,諸部頗有異說,因而解釋業道時亦有所不同。依《俱舍論》卷十七之意,十業道中,後貪等三者雖非其業體,但為與彼相應之思之所行處,故稱為業道。前面斷生命等七者,其體為身、語業,故即是業;又此業為能等起之身語業之「思」所遊行,故名之為業道。此即《阿毗達磨發智論》卷十一所云(大正26‧972b)︰「有業非業道,謂意業及業道所不攝身語業。有業道非業,謂後三業道。有業亦業道,謂前七業道。有非業非業道,謂除前相。」
若依經量部,身口意三業皆以「思」為體,以貪瞋等即是意業,故十業道皆是業,亦是業道。此中,動發身語的現行之「思」稱為業,此業為「思惟思」(即審慮、決定二思)之所遊行,故名為道。又,以此現行之「思」為因,而所引生之「思」的種子亦名業道。此乃於果之上假立因之名。另外,有關以貪瞋等為意業,故後三者稱為業道,別有他說。即謂由於貪瞋等而墮諸惡趣,貪等為能通惡趣之道,故稱業道。或謂因貪等而起其次之瞋,因瞋等而起其次之貪,前能生後,後即乘前而生;成為後之道,或互相乘故,亦稱業道。
唯識大乘之說同於經量部,故《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5a)︰「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故前七業道亦思為自性,或身語表由思發故,假說為業;思所履故,說名業道。」《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亦云(大正43‧276b)︰「十業道中,前七之思為後三種業所履故,意業能生當異熟故,是其道義。」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三(摘錄)
十業道者︰謂身三業道,語四業道,意三業道。問︰十善業道,十不善業道,豈不合說有二十耶﹖何故此中,但說有十﹖答︰不過十故。謂依惡行所依止處,發起十種不善業道。即依此處,由遠離故;即能發起十善業道。(中略)
何故名業道﹖業道有何義﹖答︰思名為業。思所遊履,究竟而轉;名為業道。(中略)
復有說者,由二因緣,建立業道。(一)世所訶毀,(二)世所稱歎。即是十種不善業道,及善業道。問︰若世所訶毀名業道者;是則惡心出佛身血,一切世間皆共訶毀;何故不說以為業道﹖答︰若世所訶毀,如來出世及不出世,一切時有者;立為業道。出佛身血,有佛世有,無佛世無;故不立業道。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三十七;《十不善業道經》;《成實論》卷八、卷九;舟橋一哉《業の研究》前編第二章。
指耆那教的開祖尼犍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atiputra)。尼犍陀若提子,本名筏馱摩那(Vardhamana),與佛陀同時代,受耆那教徒尊稱為大雄。在佛典中,大雄是外道六師之一,異譯名有尼乾陀闍提弗多羅、眤揭爛陀慎若低子、尼乾陀若提子、尼焉若提子、尼揵親子、若提子、尼乾子等名。意譯作離繫親子。耆那教信徒又尊稱之為耆那(Jina,勝利者之意)、完全者(Kevalin)或佛陀。
大雄與佛陀是同時代,且大抵在同一地方活動的自由思想家。關於其生歿年,相傳為西元前599~527年,或西元前598~526年,近代學者則有推定為西元前549~477年,或西元前539~467年,或西元前444~372年者。其人生於毗舍離城(在現今印度比哈州)外Kuṇḍa村,屬剎帝利種若提(Jñatṛ)族,及長,與Yaśoda結婚,生一女。三十歲出家學尼乾陀法,經十二年獨身遊履,苦行練修,終於第十三年大悟。此後得國王庇護,三十餘年間遊化於毗舍離、摩揭陀、鴛伽等中印度諸國。七十二歲逝世於波婆城(Pāvā,今巴特那巿近郊)。上足弟子有十一人,大多斷食而死,唯餘Indra-bhūti及Sudharma二人弘揚其學說。
相傳在尼犍陀若提子之前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犍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以之為尼犍陀派之中興祖師。彼等以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五大誓戒為根本教條,主張依苦行得以滅盡業,一切苦滅盡可得解脫。
◎附︰鈴木重信《耆那教聖典》第四篇〈分裂を中心としたる耆那教史一斑〉(依觀摘譯)
當婆羅門文妯生變化,自由、理智、革新的思潮席捲新印度後,恆河河畔出現了二位偉人。其一為大聖釋迦,另一位是耆那教祖大雄。此二人處同一時代,而且也曾使當時頗多修行者改信其教團。兩個教團之間,屢有接觸,相互交換教理主張,另一方面,不能否認的是,兩者之間有衝突存在。
〔大雄傳〕 大雄的傳記,主要見於《聖行經》(Kalpa Sūtra),以及《行支經》的後半部。《聖行經》就像佛教中的《大事》,二者的筆法皆極為優美,敘述誇大,因此,其成立年代應是宗教氣氛濃厚的時代。而以此為主的大雄傳記,也只不過是傳說性的。《聖行經》的內容與《大事》有顯著的差別,其中添加了與耆那教教理、歷史幾乎毫無關係的事物。就這一點而言,大雄與基督在基督教中的地位完全相反,如果教祖大雄的「教祖」這個定義是嚴謹的,則這位教祖可說在傳統上、歷史上全無價值。耆那教全然缺乏傳述大雄一生的福音書。茲依據各種傳說,擇出若干較人性化的事蹟,略述如次。需要注意的是,《聖行經》是耆那教白衣派所傳。
大雄約生於西元前五、六世紀間,出生地是吠舍離城外的崗陀羅摩(Kundagrama)。相傳其父為一國之君,母為王妃;他原投胎於婆羅門女天喜妃腹中,後來才由帝釋天將他改移至剎帝利女三鬣妃之腹。由此可以看出當時武人階級已受重視。其父親的名號有三個,但一般多以「悉達」稱之。悉達與大雄之母都是巴溼伐那陀(Parśvanātha)的信奉者。據《行支經》載,大雄十三歲時父母雙雙過世,而《聖行經》雖未明載其年歲,然可知他與父母共渡頗長一段時間。兩經一致謂其獲得長兄許可,於三十歲時,散盡財寶而後出家。他出家時,諸神歡喜讚歎,猶如佛離開迦毗羅衞城時。出家後,大雄捨離一切不淨行,修十二年苦行。
大雄的十二年苦行詳情不明,釋尊的苦行情形雖亦不詳,但至少知道其苦行之前嘗參訪兩位禪修者;而有關大雄的,則全然不知。或許可以如此假設︰大雄從出家第一日起,就不需要阿羅邏迦藍(Araḍakalama)之法,他在出家以前已經有某些精神傳統(可能是巴溼伐那陀之教法,此從其父母為巴溼伐那陀之信奉者之傳說可以推知),一出家,即毫無猶豫的投入。行苦行的一年又一個月後,他修完全的裸行,以手掌受食。
苦行後的第十三年夏季第二月,大雄在梨修巴利卡河北岸以蹲的姿態證悟。悟後的大雄盡知世間一切。天、人、惡鬼、畜生的行為、心念,皆毫無隱蔽地顯現於其心鏡。悟後的大雄,其事蹟亦不詳。僅知雨季除外的冬夏八個月中,停留村落不超過一夜,都巿不超過五夜,其精神離一切物、空、時、性的障礙,不受一切誘惑。此外,從《耆那經》第一品中可看到他在雨季時所居住過的都巿名稱及次數。茲表列如次︰
瞻波與脇之瞻波..............三次
毗舍離國與瓦尼夏村................十二次
王舍城與那爛陀郊外................十四次
彌提拉國............................六次
巴多利卡國..........................二次
阿拉比卡國..........................一次
巴尼達普尼..........................一次
舍衛城..............................一次
波波城..............................一次
此表中,值得吾人注意的是︰
(1)耆那教徒將大雄的歷史從他出家後第一日列起。此即表明大雄之開悟,並沒有任何可資記錄的大轉變事件,換言之,作為宗教家的大雄,其悟前與悟後生活情形並無太大變化,同時,吾人認為其出家以前即已守宗教生活的推論,亦獲得支持。
(2)此表顯示其傳道區域距其鄉土不遠。不可思議的是,釋尊的遊行境域幾乎與之相等,然而兩人卻未嘗直接接觸過。依吾人之見,較合理的解釋是︰兩人為了各自教團的利益,因而避免直接接觸。
總之,大雄解脫後三十年,於七十二歲那年,迦提迦月的黑分,逝於波波城。至此,大雄確實成為解脫者、成就者。如同佛傳中的須跋陀在佛入滅時,證得解脫,喬達摩姓的因陀羅菩提在大雄寂滅時,也證得與大雄相等之全智而解脫。根據傳說,迦尸與憍薩羅等十八個共和國由於當夜「智慧燈火之滅如有形之燈火」,而一致公佈布薩之斷食日;又相傳星座變異云云。
根據《聖行經》所載,大雄有比丘弟子一萬四千、尼三萬六千,並有優婆塞、優婆夷弟子。上列數字中,女子數目多於男子,從中可以看出白衣派之特色。
大雄滅度一事,是耆那教徒唯一僅有的編年史的基礎。一切事件,皆由大雄滅後若干年算起。
〔關於大雄歿年之我見〕 根據耆那教內的傳說,大雄逝於西元前527年,赫瑪旃陀羅(Hemacandra,1089~1172,耆那教的大學者)在《六十三聖者傳》(Triṣaṣtiśalākā-purnṣa-carita)的《餘錄》(Pariśīṣṭpa-parvan)中,記為西元前467年,雅可必(H.Jacobī,1850~1937 ,德國的印度學學者)認為前說過早,而支持後說,但是他自己也沒有作出決定性的年代。洪里(Hoernle,1841~1918,英國的印度學學者)根據與憍薩羅有關的耆那教傳說,而推定為西元前484年。筆者不敢給予最後之決定,今僅依佛教方面的傳說,略抒管見如次︰
巴利《長部》載有大雄在波波城入滅時,其弟子爭擾之記事,同樣的語句曾由舍利弗向比丘眾複述。漢譯《長阿含》也有相同的記載。如果此說為真,則大雄的入滅應是在舍利弗歸佛之後。然而舍利弗的歸佛,再怎麼早,也不可能是西元前527 年。而赫瑪旃陀羅的說法也是不可能。依據緬甸所傳,舍利弗的入滅與佛同年,《涅槃經》則載舍利弗滅於佛滅那一年的雨安居前,因此,其滅年應是西元前477年。但是,若根據洛克希爾(Rockhill,1854~1914,美國東洋學者)的《佛傳》,舍利弗可以說是由於心理因素而與目犍連在同一年入滅。若果如此,由於目犍連的入滅,是在阿闍世王改悔後,而阿闍世的改悔,並不早於佛滅前八年,因此目連入滅必是在西元前 485年以後。根據此二論據,大雄入滅應是在西元前477年或485年以前。
但是,根據洪里的研究,在大雄入滅前十六年,逝於憍薩羅的拘尼亞王,曾在那一年與傑達亞王交戰。此拘尼亞王的去世之年應是在西元前500年。再從大雄與釋尊曾屢有交涉來看,大雄與佛的生存年代必相隔不遠。因此,大雄的歿年應在西元前477年至484年之間。若以佛滅為西元前480年,則大雄當入滅於西元前485年之後。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眾集經〉、卷十二〈清淨經〉、卷十七〈沙門果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卷四十六、卷四十九;《中阿含》卷四〈尼乾經〉、卷二十五〈苦陰經〉、卷三十二〈優波離經〉、卷五十二〈周那經〉、卷五十七〈箭毛經〉;《義足經》卷上;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耆那教文獻》。
梵名Mahākāla,漢譯有嘛哈嘎拉、摩訶迦羅、大黑天、大黑天神等名。東密相傳此尊係大日如來為降伏惡魔所示現的忿怒藥叉形天神,藏密相傳係觀世音菩薩顯化的大護法。這是日本與西藏兩系密教都相當重視的修法對象。
大黑天具有戰鬥神、廚房神、塚間神與福德神之四種性格。其故如次︰其一,由於此神有無量鬼神眷屬,且長於隱形飛行之藥術,因此能在戰爭時加護那些向他祈求的眾生。其二,此神能使食物經常豐足,因此印度寺院與我國江南民間,常有人在廚房祀奉。其三,此神也是佛教徒在墳場中祀奉的神祇之一。其四,相傳此神及其眷屬七母女天,能予貧困者以大福德。
關於此一天神的形像,通常分為二類。一類作忿怒形,依「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所載,其身現黑色,坐在圓座上,火炎髮上竪,三面六臂。右第一手執偃月刀,二執骨念珠,三執小鼓。左第一手執天靈蓋,二執三叉戟,三執金剛繩,左右方之上雙手握住一張展開的象皮。另一類作凡人形,戴圓帽,背負一囊,持小槌,踏米袋。在修法時,忿怒形多用在作降魔法時;凡人形則用在求福德之時。
修習東密與藏密的人,對大黑天法頗為重視,其目標大多在祈禱為行者除魔,修行勝利成就與求福德。依「大黑天神法祕密成就次第」所述,此法至為祕密,非入室弟子不傳,甚至於付予萬金也不輕傳。
◎附︰〈大黑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密教守護神之一。音譯為摩訶迦羅、莫訶哥羅,意譯為大黑或大時,又稱摩訶迦神,或摩訶迦羅神、大黑神、大黑天神。印度教以此神為濕婆神(Śiva)的別名,或為濕婆之后突迦的化身(或侍者),主破壞、戰鬥;佛教則視之為大自在天的化身,或是毗盧遮那佛的化身等,諸說不一,概述如下︰
(1)《大日經疏》等以此天為毗盧遮那佛的化身,即降伏荼吉尼的忿怒神。《大日經疏》卷十謂(大正39‧687b)︰「毗盧遮那以降伏三世法門,欲除彼故化作大黑神。」
(2)以此天為藥叉王,為波羅奈國的守護神。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分布閻浮提品〉所載,大黑天女與善髮乾闥婆等俱護持養育波羅奈國。不空譯《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中謂(大正19‧423a)︰「大黑藥叉王,婆羅拏斯國。」
(3)以此天神為摩醯首羅之化身,亦即塚間神、戰鬥神。《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護國品〉云(大正8‧840b)︰「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唐‧良賁於《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下謂(大正33‧490a)︰「言塚間者,所住處也。言摩訶者,此翻云大。言迦羅者,此云黑天也。(中略)大黑天神,鬥戰神也,若禮彼神增其威德,舉事皆勝,故嚮祀也。」良賁且引不空三藏之說,謂大黑天神係摩醯首羅變化之身,與諸鬼神無量眷屬常於夜間遊行林中,食生人血肉,有大力,所作勇猛,戰鬥等法皆得勝,故大黑天神即戰鬥神。
(4)《玄法寺儀軌》卷二列出暗夜神(即黑闇天)之真言,其下註為大黑天神。此即以大黑天神為黑闇天。
(5)以此天為財福神,司飲食。《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載(大正54‧209b)︰
「又復西方諸大寺處,咸於食廚柱側,或在大庫門前,彫木表形,(中略)黑色為形,號曰莫訶哥羅,即大黑神也。古代相承云︰是大天之部屬,性愛三寶,護持五眾,使無損耗,求者稱情。但至食時,廚家每薦香火,所有飲食隨列於前。(中略)淮北雖復先無,江南多有置處,求者效驗,神道非虛。」
日本諸寺根據《南海寄歸傳》所說,盛行於庫廚安置二臂大黑天像。後世更以之為七福神之一,有時且與大國主命混同,謂其乃授與世間富貴官位之福神,其信仰之風頗盛。
關於其形像,《最勝心明王經》謂,大黑天被象皮,橫把一槍,一端穿人頭,一端穿羊。《大黑天神法》載,青色三面六臂,最前面的左右手橫執劍,左次手提取人之髮髻,右次手執牝羊,次二手於背後張被象皮,以髑髏為瓔珞。《胎藏現圖曼荼羅》之像同此,唯羊與人頭左右相反。《慧琳音義》卷十說是八臂,身青黑雲色,二手於懷中橫把三戟叉,右第二手捉青羖羊,左第二手捉一餓鬼頭髻,右第三手把劍,左第三手執朅吒罔迦(Katabhaṅ-ga,髑髏鐘,此是破壞災禍之標幟),後二手各於肩上共張一白象皮如披勢,以毒蛇貫穿髑髏以為瓔珞,虎牙上出,作大忿怒形,足下有地神女天,以兩手承足。《南海寄歸傳》則說是神王形,把金囊,踞於小床而垂一腳。
大黑天
又,此天神的三昧耶形為劍,種子是「琰」(yaṃ)。《大黑天神法》載其真言為︰唵蜜止蜜止(micch micch,降伏)舍婆隸(śvare,自在)多羅羯帝(taragate,救度)娑婆訶。
此外,藏傳佛教名之為瑪哈嘎拉,為護法之主尊。其形像頗多,性質皆異,茲分述如下︰
(1)薩迦派二臂大黑天,又名刑罰主大黑天,由元代八思巴帝師傳入宮廷。一面二臂,頭戴五骷髏佛冠,鬚髮紅赤上揚,身藍黑色,右手持金剛鉞刀,左手持顱器,兩手捧杖刀,刀內隱有神兵無數。主要在保護喜金剛行者。
(2)四臂大黑天,傳為勝樂金剛之化身,身青藍,持杵、劍、戟及嘎巴拉,有雙身相者。主要護持大手印行者。
(3)六臂大黑天,有黑、白等。黑色為香巴噶舉及格魯派之主護法,手持鉞刀、小鼓、人骨念珠及顱器、三叉、金剛繩。
(4)白色六臂大黑天,為財神之一,手持摩尼寶、鉞刀、小鼓及三叉、顱器等,威神甚大。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七、卷十五、卷二十五、卷二十七;《理趣釋》卷下;《青龍寺儀軌》卷下;《諸說不同記》卷十;《寂照堂谷響集》卷四。
日本時宗僧。字智得,號量阿。加賀國(石川縣)人。初出家時稱為良道。弘安四年(1281),赴相模國(神奈川縣)當麻金光院(後來改名無量光寺)師事智真,改名智得,學習時宗教義。次年,智真出外遊行,智得受命留守。嘉元二年(1304),受法兄真教讓位而成為時宗第三世,號量阿(一作他阿)。其後,遊行各國達十六年之久。元應元年(1319),因真教示寂而歸山,繼任無量光寺第三世。當時,執政者北條貞顯為探諸國情勢,請師攜密旨遊行,然師以此非佛門正義而婉拒。二年七月示寂於無量光寺,年六十。著有《知心修要記》、《念佛往生綱要》、《三心料簡義》。弟子有吞海、安國、一鎮等。
〔參考資料〕 《他阿上人法語》卷一;《時宗要義集》卷下;《遊行系譜》;《新編相模國風土記稿》卷一○三。
五種覆蓋眾生心識,使不能明瞭正道的煩惱。蓋(āvaraṇa)乃煩惱之異名,有障、覆、破、壞、墮、臥之義,如《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7‧249c)︰
「何故名蓋﹖蓋是何義﹖答︰障義、覆義、破義、壞義、墮義、臥義是蓋義。此中,障義是蓋義者,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故名為蓋。覆義乃至臥義是蓋義者,如契經說,有五大樹種子雖小,而枝體大覆餘小樹,令枝體等破壞墮臥,不生花果。云何為五﹖(中略)如是有情欲界心樹,為此五蓋之所覆故,破壞墮臥,不能生長七覺支花、四沙門果,故覆等義是蓋義。」
(1)貪欲蓋(rāga-āvaraṇa)︰謂眾生貪愛世間男女、色聲香味觸法及財寶等物,無有厭足,以此貪欲覆蓋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貪欲蓋。
(2)瞋恚蓋(pratigha-āvaraṇa)︰謂眾生或於違情境上,或追憶他人惱我及惱我親而生忿怒,以此瞋恚能覆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瞋恚蓋。
(3)惛沉睡眠蓋(styāna-middha-āvaraṇa)︰又作睡眠蓋。睡眠者,意識惛熟,五情闇冥,眾生以此睡眠覆蓋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睡眠蓋。
(4)掉舉惡作蓋(auddhatya-kaukṛtya-āva-raṇa)︰又作掉戲蓋、調戲蓋、掉悔蓋。掉悔者,身無故遊行為掉,心中憂惱為悔,謂眾生以此掉悔覆蓋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掉悔蓋。
(5)疑蓋(vicikitsā-āvaraṇa)︰疑者癡惑也,謂眾生無明暗鈍,不別真偽,猶豫之心,常無決斷,以此疑惑覆蓋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疑蓋。
以上五者中,惛沉睡眠蓋係合惛沉、睡眠二者為一,掉舉惡作蓋乃由掉舉、惡作合併為一,餘三蓋皆單一成立。蓋惛沉、睡眠之所食、對治、事用皆相同,故立為同一蓋;掉舉與惡作亦然。餘三者一食一對治,故自成蓋。如《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7‧250b)︰
「復次以三事故,各共立蓋,謂一食故,一對治故,等荷擔故。此中,一食一對治者,謂貪欲蓋以淨妙相為食,不淨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蓋。瞋恚蓋以可憎相為食,慈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疑蓋以三世相為食,緣起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惛沉睡眠蓋以五法為食︰(1)萺憒,(二) 不樂,(三)頻欠,(四)食不平性,(五)心羸劣性,以毗鉢舍那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掉舉惡作蓋以四法為食︰(一)親里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 四念昔樂事,以奢摩他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等荷擔者,貪欲、瞋恚、疑一一能荷一蓋重擔,故別立一蓋。惛沉睡眠二二能荷一蓋重擔,故共立蓋。」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本際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七、卷二十八;《悲華經》卷六;《集異門足論》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俱舍論》卷二十一;《順正理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大智度論》卷十七。
指大地震動的六種相狀。又稱六變震動或六反震動,略稱六震或六動。依佛典所載,在釋尊誕生、成道、說法或如來出現時,大地皆有六種震動。《無量壽經》卷上(大正12‧265c)︰「從右脇生,現行七步,光明顯曜,普照十方,無量佛土六種震動。」新譯《華嚴經》卷十六(大正10‧85c)︰「爾時,佛神力故,十方各一萬佛剎,微塵數世界六種震動。」
《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舉出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邊涌中沒、中涌邊沒等地動六相。新譯《華嚴經》卷十六及《廣博嚴淨不退轉輪經》卷一等列舉動、起、涌、震、吼、擊(搖)等六相。各相復分三種。故計有動、遍動、等遍動、起、遍起、等遍起、涌、遍涌、等遍涌、震、遍震、等遍震、吼、遍吼、等遍吼、擊、遍擊、等遍擊等十八相。《方廣大莊嚴經》卷二載,搖動、極搖動、遍搖動、扣擊、極扣擊、遍扣擊、移轉、極移轉、遍移轉、涌覆、極涌覆、遍涌覆、出聲、極出聲、遍出聲、邊涌中沒中涌邊沒、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等十八相。
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所載,地動的八種因緣為︰
(1)地在水上,水止於風,風止於空,空中大風自起則大水擾,大水擾則普地震動。
(2)得道之比丘、比丘尼及大神尊天等,觀水性多,觀地性少,欲試神力則普地震動。
(3)菩薩由兜率天降神母胎,專念不亂則地為大動。
(4)菩薩始出母胎,從右脇生時普地震動。
(5)菩薩成無上正覺時,地大震動。
(6)佛初轉無上法輪時普地震動。
(7)佛之說教將畢,欲捨性命,則普地震動。
(8)如來於無餘涅槃界般涅槃時,地大震動。
〔參考資料〕 《菩薩念佛三昧經》卷一;《大智度論》卷八;《法華經文句》卷二(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二;《法華文句記》卷三(上);《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上。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凡俗眾生因善惡業因而流轉輪迴的六種世界。又稱六趣。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其中,地獄、畜生、餓鬼稱三惡道,或三塗。阿修羅、人、天稱三善道。六道中若不含阿修羅,則為五道,或五趣。
(1)地獄道︰即地獄受苦之處。有八寒、八熱、無間等名。眾生若造上品十惡及五逆罪,則墮地獄。
(2)餓鬼道︰即孤貧潦倒受苦之鬼。經常處於飢餓中,到處遊行,求食不得。相傳有歷千百年不聞漿水食物之聲音,而常受餓渴痛苦者,故名餓鬼。眾生若造中品十惡業,則墮餓鬼道。
(3)畜生道︰即牛、羊、猪、馬及一切蟲、魚、禽、獸等動物。眾生若造下品十惡業則墮畜生道。
(4)阿修羅︰屬於非天道的一種大力鬼神。具有神通和威力而無德,性多瞋恚,統率夜叉、羅剎等,以阿修羅為首,故稱阿修羅道。眾生作下品十善即可生阿修羅道。
(5)人道︰即人類。因人道苦樂參半,善於分辨事物的前因後果,易於知苦斷集,明理去惑,轉凡成聖,故《大智度論》卷四說,佛之三十二相要在人道中培植。眾生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即可生於人道。
(6)天道︰即天界。天道分布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之中。欲界因有男女情欲,故名欲界。色界,沒有男女情欲,唯色相莊嚴,故名色界。無色界,無有形相,唯精神心識存在,故稱無色界。眾生行上品十善、修四禪定、四空定,即可生於天界。
此六道,若加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界,即天台宗所說之十界。十界之中,六道是迷界凡夫所住,故又稱六凡。聲聞等四界是聖者所住,故稱四聖。
◎附一︰〈五趣〉(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五趣,指迷界有情所趣之五處。即地獄(nirṛiti)、餓鬼(preta)、畜生(tilyagyoni)、人間(manusya)、天上(deva)。亦稱五道,或五惡趣、五惡道、五有。三界、六道、二十五有等是其相異的分類。三界含攝極廣,此處除去其中的善、染、外在器世間和中有,只限於有情數。
所謂地獄,是指在地獄受寒熱大苦,乃瞋恚者或行上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餓鬼,是指為飢渴所苦者,乃貪欲者或行中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畜生,是指禽、獸、蟲、魚之類,乃愚癡者或造下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人間,乃持五戒或行中品十善者所趣。所謂天上,是指六欲天、四禪天、四無色天的總稱,乃行上品十善及禪定者的果報。
此五者稱為趣的原因,根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的解釋,趣是「往」的意思,另有一說是「到」的意思,因為此五者是往到善惡業因所結的生處,故有此稱。《大乘義章》卷八(末)解釋五趣又名五道,是因(大正44‧625a)︰「所言趣者,蓋乃對因以名果也。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故名為趣。所言道者,從因名也。善惡兩業,通因至果,名之為道。」五趣之地獄、餓鬼、畜生為純惡之所趣,人、天為善惡雜業之所趣,皆屬有漏。與無漏之淨土相對。故總名為惡道、惡趣。又名五有,乃取「有」具因果不亡之義。
五趣再添阿修羅,稱六趣或六道。所謂阿修羅,是指不斷鬥爭並受此苦者;是懷有猜忌心、行下品十善者的果報。其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趣,阿修羅和人、天稱為三善趣。
關於設五趣,或設六趣這點,在大小乘中有不同的說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8b)︰「謂有餘部立阿素洛為第六趣。彼不應作是說。契經唯說有五趣故。」《俱舍》、《正理》、《顯宗》、《雜心》等諸論,都只設五趣,而大乘經中卻大多說六道。若根據五趣的說法,則阿修羅包括在五趣之中。《俱舍論頌疏記》(唐‧遁麟述)卷八謂(卍續86‧313下)︰「問︰阿素落何趣攝﹖(中略)瑜伽、佛地論說為天趣。雜心鬼趣攝。正法念經是鬼、畜趣。伽陀經鬼、畜、天三趣。(中略)慈恩師依瑜伽、佛地為正。婆沙評為鬼趣攝。雜心解亦同。」
此外,《首楞嚴經》卷八有開仙趣以為七趣之說。該經卷九另據阿修羅出生的不同(即胎、卵、濕、化四生),而將之含攝在鬼、畜、人、天四趣中。
◎附二︰《阿毗達摩集異門足論》卷十一(摘錄)
五趣者︰(一)地獄趣,(二)傍生趣,(三)鬼趣,(四)人趣,(五)天趣。
云何地獄趣﹖答︰與諸地獄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地獄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地獄趣。復次由上品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地獄,生地獄中,結地獄生。是名地獄趣。復次地獄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地獄趣。
云何傍生趣﹖答︰與諸傍生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傍生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傍生趣。復次由愚鈍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往於傍生,生傍生中,結傍生生。是名傍生趣。復次傍生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傍生趣。
云何鬼趣﹖答︰與諸鬼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鬼界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鬼趣。復次由慳吝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鬼界,生鬼界中,結鬼界生。是名鬼趣。復次鬼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鬼趣。
云何人趣﹖答︰於諸人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人中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復次由下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人中,生於人中,結人中生。是名人趣。復次人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人趣。
云何天趣﹖答︰與諸天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天上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復次由上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上天,生於天上,結天上生。是名天趣。復次天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天趣。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一;《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八;《往生要集》卷上(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十、卷三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
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成於武周垂拱四年(688)。又作《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三藏法師傳》、《慈恩傳》。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本傳詳述唐‧玄奘一生事蹟,為有關奘師傳記作品中最詳細的一書。題稱「大慈恩寺三藏法師」,是因為奘師西遊回國以後,曾經長時期住在當時新建的大慈恩寺翻經院,專事翻譯,時人對他的稱呼加上寺名以表尊敬(奘師的學派,也因此稱「慈恩宗」)。據傳首彥悰的序說,本傳原稿只有五卷,慧立卒後就分散各處,經門弟子重搜齊全,要求彥悰加以序次,乃成本傳。現存傳本十卷,其中慧立原作是那些部分,已分別不出來,不過彥悰的重加序次,一定有根據見聞和遺文資料加以補充的地方,因而原來五卷的底稿擴大為十卷(在卷六、七、十都有彥悰箋述文字,這些只是評論性質,當然所補充的不限於此)。
本傳內容,可分前後兩大部分。前五卷述奘師出生、出家學歷、西遊行程及各地參學經過,後五卷述奘師回國以後和宮廷來往關係,譯經事業以至最後在玉華宮示寂等。各卷敘事起迄,大體如次︰
第一卷記述奘師出生、出家、受戒、各地參學,發心前往印度求法,貞觀三年(629)由長安出發,過玉門關外五烽,度莫賀延磧,經伊吾,西行到達高昌的情形。
第二卷記述奘師從高昌西行,至阿耆尼等國,越蔥嶺到素葉城逢突厥葉護可汗,過千泉、笯赤建等國,度大雪山過梵衍那、迦畢試國進入印度,經北印度濫波、那揭羅喝,健陀羅、烏仗迦那、呾叉始羅、迦濕彌羅諸國。又西南行經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秣兔羅諸國,到達羯若鞠闍國的情形。
第三卷記述奘師從羯若鞠闍東南行,經中印度阿踰陀、阿耶稽佉等國到達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往王舍城觀禮聖蹟,還寺聽戒賢講《瑜伽》等論,其後南遊到達伊爛拏鉢伐多國的情形。
第四卷記述從伊爛拏鉢伐多國順恒河南岸東行,經中印度瞻波等國。又東南行經東印度羯羅拏蘇伐剌那等國到羯𩜁伽國,再西北行過中印度憍薩羅國,又東南行經南印度案達羅等國到達西印度伐臘毗國。又西北行經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國,最後經北印度 鉢伐多羅國,折還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東印度迦摩縷波國王慕師德義,遣使來請的情形。
第五卷記述奘師在那爛陀寺欲歸祖國,因應東印度鳩摩羅王請赴迦摩縷波國,又應戒日王請赴羯朱嗢祇羅國,赴曲女城大會弘宣大乘,赴鉢羅耶迦國無遮大施會,從此辭戒日王東還,經中、北印度憍賞彌等國,度雪山,出蔥嶺經烏鎩等國到達于闐。在于闐向朝廷表奏還國,乃至到達漕上的情形。
第六卷記述奘師於貞觀十九年(645)正月入長安,謁太宗於洛陽,還長安弘福寺組織譯場,創譯《菩薩藏》等四經,並表進新譯經論及《大唐西域記》,蒙太宗製〈大唐三藏聖教序〉等情形。
第七卷記述東宮製〈述聖記〉,奘師居弘法院譯經以及大慈恩寺建成,另造翻經院,迎請奘師為寺上座,專務翻譯,乃至前後講譯造像請營經塔,並答中印度摩訶菩提寺大德智光、慧天書等情形。
第八卷記述永徽六年(655)奘師與呂才對定因明,顯慶元年(656)高宗令大臣于志寧等贊助譯事,並製大慈恩寺碑文。
第九卷記述顯慶元年表謝大慈恩寺碑成,又謝冷病中蒙賜醫藥,請定佛、道名位次第及廢僧尼依俗科罪。顯慶二年繼在洛陽積翠宮翻譯,表陳翻譯次第,又請入少林寺翻譯未許等情形。
第十卷記述顯慶三年從洛陽還長安居西明寺,四年遷住玉華宮,五年春創譯《大般若經》,到龍朔三年(663)冬全部譯成,麟德元年(664)二月五日圓寂於玉華宮等情形。卷末附慧立的論贊。
本傳的撰述者慧立和彥悰,都曾參加譯場,親近奘師多年,所述事蹟大都得之親自見聞,故本傳可稱為奘師傳記的基本資料。其前五卷述奘師西遊經歷,與《大唐西域記》互為經緯,可見出當時西域和印度各國情況和相互間的關係,為近代研究西域和印度的史學、考古學者所重視。其間還記述印度諸論師遺事及重要論書造作因緣,尤為有關印度佛學的寶貴資料。其後五卷記述奘師回國以後,他和宮廷關係的事特詳,對歷年所譯諸經論反多漏略,這是一缺點。然於此可以見唐太宗、高宗時期的長安社會風氣、宗教生活之一斑,亦為了解當時帝都情況頗為重要的資料。
本傳所依據的資料,最主要的是奘師製作的表啟和奘師於太宗貞觀二十年(646)口授辯機寫出來的《大唐西域記》。奘師回國以後,太宗和高宗都對他特殊禮敬,他從主持譯場以來,對於朝廷也時有表啟之作。本傳的後五卷,主要是以所輯奘師表啟為中心而寫成的(關於奘師的表啟,除本傳所依據的輯本之外,還流傳有兩種單行的抄本。一種是西元765年以前的抄本,題名《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啟》,共十三篇,篇末都附註年月,甚便查考,文句時日和本傳所載的常有出入。這一抄本現存日本京都知恩院,曾收印於日本出版的《續藏經》內。另一種題名《□寺沙門玄奘上表記》,上半卷和上舉抄本相同,僅缺第一篇,各篇不記年月;下半卷多出二十一篇,對於奘師晚年行事和年歲問題,都有可供參考之處,這一抄本為日本人小泉氏所藏,收印於《大正新修大藏經》〈史傳部〉)。
《大唐西域記》是奘師回國以後應太宗的要求而修撰的,記中詳載西域和印度各國的山川道里、風土人情,以及教勢興衰、聖蹟遺址,無所不備,其資料以遊歷見聞的記述為主,故有「行傳」之稱。本傳述奘師西遊行蹟的部分,大概取材於此。但本傳所述經歷西域和印度各地的行程方向,似以當時的實際旅況為據。故與《大唐西域記》帶有地誌性質的敘述有不同之處,足資對照的研究。如本傳第四卷所記奘師回國之前遊歷南印度的行程中,並未到達秣羅矩吒國,關於此國的事,只是得之傳聞,但《大唐西域記》卷十,卻誤用親到其地的體裁來敘述,即其一例。
此外,關於奘師傳記的作品,如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京大慈恩寺釋玄奘傳〉,唐‧靖邁《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所記,唐‧冥詳撰《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記載互有出入,但大都已為本傳撰述時參考取用。惟晚出的唐‧劉軻撰《大唐三藏大遍覺法師塔銘》一種,成於唐‧開成四年(839),距奘師示寂一七五年,則是以本傳為依據的。又《舊唐書》卷一九一方伎傳部門也載奘師本傳,取材不明,且極其簡略。
本傳記載上最堪遺憾的事,是關於奘師的前半生重要行事都未有明確的年代。傳首於奘師生當何年既無記載,傳末記奘師卒於玉華宮也沒有說明享壽歲數,因而奘師的年壽問題遂久成懸案。而且本傳各卷記載涉及年歲之處,也前後計算標準不一。如卷一記奘師年滿二十(《續高僧傳》、《行狀》作二十一),即以武德五年(622)於成都受具,依此推至卒年(664)應享壽六十三歲(《行狀》即作六十三歲)。又記奘師於貞觀三年(629)秋八月首途西行,時年二十六(《行狀》作二十九),則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一歲。又卷九,記奘師於顯慶二年(657)九月曾表請入少林寺專事翻譯,表中有「歲月如流,六十之年颯焉已至」之語,依此推至卒年,應為六十七歲。又卷十,記奘師於顯慶五年(660)翻《大般若經》時,說今年六十有五(回鶻文譯本作六十三),必當卒命於此伽藍(指玉華宮)。(《續高僧傳》及《行狀》都說是麟德元年之語,《開元釋教錄》附奘師小傳,則說是《大般若經》譯了時語。)依此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九歲(此與劉軻撰《塔銘》同)。
本傳對於奘師確實的年壽既無明確的記載,此一問題只可等待其他有關資料的發現再為考定︰惟中國內學院舊刻本《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於1954年重校時,曾依《□寺沙門上表記》所載顯慶四年(659)《重請入山表》(本傳未收載),奘師有「行年六十」之語,並對照奘師前後行事年歲記載,暫定奘師年壽為六十五歲,似亦為比較可信之一說。
本傳以記載詳博著稱,但對於奘師主要事業,仍多漏述之處。特別是關於奘師翻譯事業方面,本傳所記載的,從太宗貞觀十九年(645)在長安弘福寺翻譯《菩薩藏經》等四種經論開始,到高宗龍朔三年(663)譯完《大般若經》為止,前後列舉譯典名稱僅十七種(據本傳卷十所載,共譯出經論七十四部、一三三五卷),與奘師學說有關的《成唯識論》、《廣百論釋》等典籍的翻譯,都未見提及。又據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和《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所載,奘師於貞觀二十一年(647)曾應東印度童子王的要求,將中國舊籍《老子》譯成梵文,流傳於迦摩縷波。《續高僧傳》並載奘師以《起信論》文出馬鳴,印度諸僧思承其本,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印,使法化之緣東西並舉,這些都是值得記述的有關中、印思想交流的事業,而本傳一概不提,顯然是遺漏了。
本傳編在《大藏經》中土撰述內,1923年中國內學院曾校刻一單行本。用宋、元、明和高麗四種《大藏經》本及可洪《音義》、唐‧慧琳《音義》等校勘文字,又用《西域記》、《續高僧傳》、《開元釋教錄》、《玄奘法師行狀》、《大遍覺法師塔銘》、《玄奘法師表啟》等對勘記載,並於各卷卷端編年記載奘師歲數。此本在1954年復經重勘一次,現為本傳最通行的刊本。本傳曾譯成回鶻文,其寫本殘卷1930年前後在新疆出土,現藏中國北京圖書館。日本東方文化學院京都研究所,曾於1932年影印高麗高宗乙巳年( 1245)高麗大藏經刊本《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並對勘十一世紀至十三世紀的寫本和宋刻大藏經本及舊抄本表啟、上表記等,附印考異和索引。
近世本傳的西文譯本,有法文本(S. Julien)和英文本(S. Beal)。最近又有李榮熙英譯本(1959)。(游俠)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
(一)(梵deva-manuṣya,巴deva-manussa)指天界與人間的併稱。亦指住在天界與人間之有情。又稱人天。如《長阿含》卷二〈遊行經〉云(大正1‧15b)︰「如來可止一劫有餘,為世除冥,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舊譯《華嚴經》卷五云(大正9‧424a)︰「離諸人天樂,常行大慈心。」
(二)(梵apsara)指住在欲界、色界等天界之有情,即諸神。又作天眾。據經典所載,天人歡喜佛事,常奏天樂,散天花,飛行於虛空,故另有飛天之稱。《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雨曼陀羅花,散佛及大眾。」《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69b)︰「斯願若剋果,大千應感動,虛空諸天人,當雨珍妙華。」
天人
關於欲、色二界天處之相狀,散說於諸經論中,但其中有關色界天人之記載則甚少,而欲界六天之身相及娛樂等之記載則稍詳細。據《起世經》卷七〈三十三天品〉等所述,欲界之天人所享歡樂無極,但其壽量欲盡時,有五衰之相。
古來佛教圖畫、雕刻等,常可見以天人展現佛教莊嚴之作品。印度鹿野苑及秣菟羅博物館所藏的石造釋迦說法像,其光背上刻有二飛天。阿富汗巴米揚摩崖中的大佛像龕,其天井有數尊散華的飛天彩繪;敦煌千佛洞的壁畫中,描繪散華奏樂之飛天者亦復不少;日本法隆寺內的四佛淨土變相中、藥師寺三重塔、當麻曼荼羅等,也有天人相的藝術作品。此外,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的金剛藏王及千手觀音,也各配有二尊散華之飛天像。
〔參考資料〕 (一)《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法華經》卷五〈從地踊出品〉;《無門關》;《臨濟錄》。(二)《阿閦佛國經》卷上;《圖像抄》卷三;A.Grünwedel《Alt-Kutscha》。
或作曼殊師利、妙吉祥。是大乘佛教中最以智慧著稱的菩薩。與普賢菩薩並為釋迦牟尼佛的兩大脇侍。由於他在所有菩薩中,是輔佐釋尊弘法的上首,因此也被稱為文殊師利法王子。
依大乘經典所載,在所有大菩薩中,文殊菩薩不祇是四大菩薩中「大智」的象徵,而且,在過去世他曾為七佛之師。其銳利的智慧,被喻為三世諸佛成道之母。因而有「三世覺母妙吉祥」的尊號。而且,依《首楞嚴三昧經》所載,他在久遠的過去世早已成佛,號稱龍種上如來。所以,其為釋迦牟尼佛二脇侍之一,只不過一種慈悲度化的大權示現而已。
文殊菩薩除了是過去世諸佛之師以外,對釋迦牟尼佛也曾有教誨之誼,《放鉢經》載(大正15‧451a)︰「佛語諸菩薩阿羅漢言(中略)今我得佛,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威神尊貴,度脫十方一切眾生者,皆文殊師利之恩。本是我師。前過去無央數諸佛,皆是文殊師利弟子,當來者亦是其威神恩力所致。譬如世間小兒有父母,文殊者,佛道中父母也。」
由於文殊菩薩是大乘佛法中智慧的象徵,因此佛典裏也有很多關於他以智慧開導行者的故事。他曾經以「仗劍迫佛」的權宜示現,來曉喻那些疑悔不安、不能悟入如幻深法的菩薩。也經常用反詰、否定、突兀的語言或行動,來警醒眾生。在大乘佛教裏,文殊菩薩開出的是重視第一義諦、不拘尋常格式的善巧法門。《華嚴經》中善財童子的五十三次參訪,也是由他啟迪才成行的。後世我國禪宗的宗風,與文殊法門也有頗多相合之處。
在大乘經典裏,文殊菩薩的教化歷程與善巧方便,可以說是多彩多姿的。而且,其教化歷程也與我國有關。在《文殊師利法寶藏陀羅尼經》中,釋尊曾經預言(大正20‧791c)︰「我滅度後,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有國名大振那。其國中有山,號曰五頂。文殊師利童子遊行居止,為眾生於中說法。」這裏的「振那」,相傳即是我國(支那),五頂之山,即五台山(又名清涼山)。雖然學術界對文殊師利到五台山說法的記載多持懷疑態度,但是佛教界則大多相信這是事實。五台山也因而成為代表文殊師利的名山。後世佛教美術作品中的「文殊菩薩渡海圖」,描繪的就是文殊率領法眷到我國的情景。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二章第二節(摘錄)
文殊師利從東方來,留著沒有回去。文殊贊助了釋尊的教化,也獨當一面的弘法,成為初期大乘的一大流!「文殊師利法門」,與釋尊的(傳統的,大乘的)佛法,在應機開示,表達佛法的方式上,是有顯著差別的。文殊師利是從寶氏世界、寶英佛那邊來的。寶英佛那邊的佛法,與此土釋尊的佛法不同,如《清淨毗尼方廣經》說(大正24‧1076b、1080b)︰「彼諸眾生,重第一義諦,非重世諦。(中略)一切言說,皆是戲論,是差別說,呵責結使說。世尊!寶相佛土無有是說,純明菩薩不退轉說,無差別說。」
大乘經的文殊法門,就是寶相佛土那樣的,重第一義諦,重無差別,重不退轉的法門。《那伽室利分》說︰「尊者所說,皆依勝義。」《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衞經》說︰「濡首諸所可說,彼之要言,但說法界。」《決定毗尼經》說︰「文殊師利所說之法,依於解脫。」依勝義,依法界,依解脫,文殊法門的特色,與《清淨毗尼方廣經》所說的,完全符合。
「文殊師利法門」,不是釋尊那樣的,依眾生現前的身心活動──蘊、處、界、緣起,次第的引導趣入;是依自己體悟的勝義、法界、解脫,直捷的開示,使人也能當下悟入的。這可說是聲聞與大乘的不同。(中略)
在初期大乘經中,「文殊法門」與「般若法門」同源(於「原始般若」),而有了獨到的發展。以語句來說,「皆依勝義」,「但說法界」(近於禪者的專提向上)。著重於煩惱是菩提,淫欲是菩提,五逆罪是菩提,而忽略於善心──信、慚、愧等是菩提,善業、福報是菩提,六度、四無量、四攝等是菩提。以行動來說,作外道形去化外道,到宮人、淫女處去安居,執劍害佛,而對佛教固有的教化方式,也不加重視。這可說是一切平等中的「偏到」!這種「偏到」的精神,在「文殊法門」中,從多方面表現出來。(中略)
文殊師利菩薩的法門,一向都是以為說「空」的;如古代三論宗的傳承,就是仰推文殊為遠祖的。但在說「空」的《般若經》(前五會)中,文殊師利並沒有參與問答,這是值得注意的事!「中品般若」,及「下品般若」的「漢譯本」、「吳譯本」,雖有文殊菩薩在會,但「下品般若」的「晉譯本」、「秦譯本」、「宋譯本」,都沒有提到文殊師利。所以文殊師利的法門,即使是說「空」的,但與「般若法門」,可能只是間接關係,而不是同一系的!
◎附二︰〈文殊師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文殊師利,為中國佛教四大菩薩之一,與普賢菩薩同為釋迦牟尼佛的 脇侍。又作滿殊尸利、曼殊室利、文殊尸利、滿祖室哩,略稱文殊、濡首、溥首,意譯作妙德、妙吉祥。一般稱文殊菩薩,或稱文殊師利法王子、曼殊室利童子、文殊師利童子、文殊師利童子菩薩、孺童文殊菩薩。
此菩薩與《首楞嚴三昧經》及般若系經典關係甚深。或有謂其為歷史人物者,如《文殊師利般涅槃經》載,文殊菩薩為印度舍衛國多羅聚落梵德婆羅門之子,生時屋宅化如蓮花,由其母之右脇出生,身紫金色。初生即能語言,後詣諸仙人所求出家法,因酬對者無,故至佛所出家學道。
或有謂其為已成之佛者,如《首楞嚴三昧經》卷下載,過去久遠劫有龍種上如來,於南方平等世界成無上正等覺,彼佛即今文殊師利法王子。
或有謂其為當來佛者,如《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謂,此菩薩自那由他阿僧祇劫以來,發十八種大願嚴淨國土,當來成佛名普現如來。
或有謂此菩薩在他方世界教化者,如新譯《華嚴經》卷十二〈如來名號品〉載,過東方十佛剎微塵數世界有金色世界,佛號不動智,有一菩薩名文殊師利云云。
在印度及西域等地,有關文殊信仰之記載甚少。中國自東晉以來信仰文殊之風漸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六載,唐‧大曆四年(769),依不空三藏之奏請,敕令天下佛寺,食堂中除賓頭盧尊者像外,別置此菩薩像為上座。現今敦煌千佛洞中有多種文殊維摩變、文殊普賢變及千臂千鉢文殊師利等壁畫及絹本畫。華嚴宗據舊譯《華嚴經》〈菩薩住處品〉所載,文殊菩薩住於東北方清涼山之說,而以山西五台山(清涼寺)為文殊道場。文殊信仰遂以該山為中心,傳播遍及西藏、蒙古、日本等地。
其形像種類頗多,或作草衣文殊,或作僧形文殊,或作童子形,或作渡海之相,而以右手持智劍,左手執青蓮花,以獅子為座騎的文殊像,最為常見。
此菩薩在密宗現圖胎藏曼荼羅中,被安置於中臺八葉院的西南葉上,密號吉祥金剛,三摩耶形為青蓮花上金剛杵,形像為通身呈金色之童子相,頂戴五髻冠,右手仰掌持梵篋,左手豎掌屈大、頭、中三指,執青蓮花,上立五股杵。胎藏曼荼羅另設文殊院,以文殊菩薩為中尊,又稱五髻文殊,密號吉祥金剛或般若金剛,三摩耶形為青蓮上三股或梵篋,形像為童子形,身呈紫金色,頂有五髻,右手仰掌,指端向右,左手豎掌,屈頭、中、無名三指,執青蓮花,上立三股杵。在金剛界曼荼羅中,文殊菩薩則為賢劫十六尊之一。
文殊菩薩
此外,依真言字數之不同,文殊菩薩也有一字文殊、五字文殊、六字文殊、八字文殊等多種化身。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三〈壽命品〉;《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一百;《阿闍世王經》卷上;《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五〈入法界品〉;《印度佛教史》第十一章;《平川彰著作集》;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佛教在日本的傳播,和日本有史以來的文明進展有不可分離的關係。據日本已故的學者高楠順次郎在《日本開國五十年史》中敘述︰日本的文物政教制度,最初多由於留學僧(由日本派遣來中國留學的僧人)、往化僧(由中國往日本弘化的僧人)等之力,從中國以及朝鮮輸入。如日本最初造像、造寺、繪畫、鑪盤、瓦、漆、織、繡、紙、墨、色料、坭灰等工藝,當初皆經佛教徒的輸入而漸行發展;醫藥、曆數、音樂,亦為佛教徒所傳入;此外如移植有用的植物,或發現溫泉,或開設學校醫院、救濟事業等,多有賴於佛教徒的首創之力。在日本字母和文學方面,片假名字母是基於梵語而組織,平假名是含有佛教意味的歌謠,日本詩歌謠曲戲劇等文藝,皆因佛教徒的傳播而發展,乃至日本人民的哲學思想以及探求玄理的習性,大率也由於佛教的薰染。又鎌倉時代(1192~1382)以來文學在禪林中甚為風行,足利時代(1383~1592)宋儒理學也傳存於佛教徒間,乃至劍法、鎗法等武藝以及武士道也都受佛教尤其是禪宗的影響。還有所謂寺子教育,在德川時代(1600~1867)即為小學教育的淵源。
佛教幾乎支配了日本所有的文化領域,因而佛教在日本從來就獲得廣大群眾基礎,同時它和中國佛教從來就有非常密切的親緣關係。
(一)從秦漢以來,中日兩國人民往來即非常頻繁。日本佛教自來即以漢文系統的佛教為主。至於佛教傳入日本的明確時期雖不可考,但據諸佛教史籍所載︰西元522年(日本繼體天皇十六年)由中國南梁來日以製鞍為業的漢人司馬達等在大和坂田原設立庵堂崇奉佛教,達等的女兒司馬島並首先出家為尼,稱為善信尼,達等的兒子隨著也出家為僧,稱為德齊,這就是日本僧尼的開始。那時佛教已由中國傳入朝鮮全境,西元552年(日本欽明天皇十三年),朝鮮南部的百濟國王遣使將佛像和漢譯經論送給日本國王,成為佛教正式輸入日本的開始。當時大臣蘇馬氏捨宅為寺,名向原寺,另又建寺造塔,而司馬達等的孫子鞍部鳥即為當時佛教藝術第一名匠。從此各種和佛教有關的建造彫畫等工藝文物,也陸續由大陸傳入於日本,漸至產生日本佛教的新的機運。至於大力倡弘佛教,使佛教在日本得有巨大發展的,那便須歸功於593~628年推古朝攝政的聖德太子。
聖德太子曾師事高麗僧慧慈,並曾用漢文著《勝鬘》、《維摩》、《法華》三經註疏,尊崇儒學和佛教,廣建寺塔,愛好中國文化,曾派遣國使來隋通好,西元608年,又開始派高向玄理等留學生四人和僧旻等學問僧四人入隋學習中國文化和佛教,這是日本歷史上向海外派遣留學生的嚆矢。而以上八人又都是原居日本的漢人子孫或新移入的漢人,這是利用他們原有些漢文漢語的根砥並便於學習之故。他們在中國留學的時期都很長,一般多是由隋末到唐初,學習二、三十年之久然後回國,從此日本派遣僧俗學人來中國留學之事絡繹不絕,因而中國佛教文物制度工藝更廣泛傳播於日本,而漢文在日本也普遍流行。
在聖德太子當時日本佛教雖已盛行,但宗派未分;太子歿後三年,即西元625年,高麗高僧慧灌(隋‧嘉祥大師吉藏的弟子)來日本在元興寺弘講三論,立三論宗,日本佛教的分宗便開始於此。嗣至西元653年,日本高僧道昭入唐,受學於玄奘三藏,歸國後開創法相宗;735年,唐高僧道璿攜帶華嚴宗的典籍到日本傳播華嚴教義,嗣後新羅高僧審祥(唐‧賢首大師法藏的弟子)也來日講《華嚴經》,遂開華嚴宗;754年,唐高僧鑑真率領思託、法進、如寶等十大弟子來到日本,設立戒壇,興建唐招提寺,講戒傳律,遂開律宗;此外法相宗內還附傳有俱舍宗,三論宗內也附傳有成實宗的教義,以上通稱為奈良(古京)六宗,其中以三論、法相二宗為最盛。這時期中入唐留學並回國大弘佛法的高僧,在三論宗還有福亮(645~758)、定慧(630~714)、智藏(625~672)、道慈(670~744),在法相宗還有智通(658~672)、智達(658~﹖)、智鳳(703~706)、智鸞(703~﹖)、智雄(703~﹖)、玄昉(691~746)等人,都是日本佛教界的龍象。在法相宗的傳入系統中,一般通稱道昭為第一傳,智通、智達(並受學於唐‧玄奘和窺基)為第二傳,智鳳、智鸞、智雄(並受學於唐‧智周)為第三傳,以上都在奈良元興寺傳弘,故又稱為南寺傳。又玄昉(受學於唐‧智周)為第四傳,以玄昉在奈良興福寺傳弘,故又稱為北寺傳。
漢文大藏經那時也由中國傳到了日本,在「唐開元藏」編定的後四年,即開元二十二年(西元734,日本‧天平六年),由唐留學歸國的高僧玄昉,曾攜回漢文經論五千餘卷奉進於日廷;之後五年,即日本‧天平十一年(739)便敕依《開元目錄》寫一切經五千零四十八卷。又唐高僧鑒真於西元758年(日本‧天平寶字二年)秋,也在日本率眾書寫大藏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收藏於奈良唐招提寺。日本天平時代是佛教寫經最盛的時期。
由於西元738年(唐‧開元二十六年),唐各州郡奉敕普建開元寺、龍興寺的影響,日本因入唐留學回國的高僧道慈等,也於743年在全國各地建立國分寺和國分尼寺,寺各置僧二十人或尼十人,其中有名的大和國分寺(即東大寺)的奈良大佛,即是這時期中所建造。
(二)西元782年,日本國都由奈良北遷於倣唐京長安而建設的平安新城,仍以派遣僧俗入唐留學,為促進全國文化和佛教的新興運動。其時佛教界特出的新的人物,有比叡山開山大師最澄和高野山開山大師空海;這兩位高僧都於804年(唐‧貞元二十年)入唐留學,最澄曾到浙江,並登天台山,從道邃、行滿、順曉等學習了天台教義和密教,翌年(805)歸國,開創了天台宗。空海到達長安,從青龍寺惠果受學了密教,於806年(唐‧元和元年)回國後開創了真言宗,這又稱為平安二宗。這兩宗在平安時代(782~1191)非常發達,龍象輩出,日本佛教史上有名的入唐八家,即是指最澄和他的法裔圓仁(838年入唐,847年歸國)、圓珍(853年入唐,858年歸國)等屬於天台宗的三家,以及空海和他的法裔常曉(838年入唐,839年歸國)、圓行(838年入唐,839年歸國)、慧運(838年入唐,847年歸國)、宗叡(862年入唐,865年歸國)等屬於真言宗的五家而言。以上八家都由中國求得大量的經軌佛像法器等佛教文物回國,並各編有一部《請來目錄》,對於發展日本的佛教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以上兩宗興盛的結果,漸次又各分衍為若干派別,其中天台宗後來分為山門(圓仁法系)、寺門(圓珍法系)二派,真言宗後來分為廣澤(實慧系)、小野(真雅系)兩流,又廣澤流更開出新義一派(覺鍐系),以及各流派中又下分若干流派。
這一時代古京各宗內出現的高僧,有三論宗的善議(726~812)、安澄(763~814),法相宗的善珠(723~797)、護命(750~834)、明詮(789~868)等,都是一時的優秀學者。
在中日佛教關係史上值得特別提出的,即西元858年(唐‧大中十二年)日本在中國留學的高僧惠蕚,曾朝拜五台山得到了一尊觀音聖像,齎像航海經寧波準備回國,海船行到普陀山不能前進,他便奉像在山結廬供養,從此開創了普陀山的觀音道場。
這時日本佛教界已搜羅並保存了大量的中國佛教文物,而中國則因會昌法難(845)和各種天災人禍摧毀而經像不全;西元906年吳越王錢弘俶曾遣使向日本求抄寫天台章疏,使台宗的典籍復歸還中土,而有助於中國天台宗在宋朝的復興。
(三)日本鎌倉幕府時代(1192~1380),佛教更廣泛深入於民間,禪宗和淨土、日蓮各宗勃然興起。
禪學在日本以往雖曾有道昭、道濬、最澄、圓仁諸師的倡導,但正式的禪宗,卻開始於首創臨濟宗的榮西(1141~1215),榮西於1168年(南宋‧乾道四年)和1187年(南宋‧淳熙十四年)兩次入宋,參學於天台、育王、天童諸山,嗣法於宋‧天童禪僧虛庵懷敞,歸國後開啟禪法,形成為日本臨濟宗。隨後高僧道元(1200~1253)也於1223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入宋,歷訪天童、徑山等處,得到天童高僧長翁如淨的印可,歸國後也大弘禪法,形成為日本曹洞宗。以上兩宗門的禪僧入宋參學以及宋僧往日本弘化的,在這一時代中往來也非常頻繁,其特出的人物,有日本臨濟宗的圓爾辨圓(1235年入宋,嗣法於徑山的無準師範,1241年歸國),無關普門(1251年入宋,得法於淨慈的斷橋妙倫,1262年歸國)、南浦昭明(1259年入宋,得法於徑山的虛堂智愚,1267年歸國)、曹洞宗的寒山義尹(1252年、1264年兩次入宋,參學於無外義遠、虛堂智愚等,1267年歸國)、徹通義介(1259年入宋,參徑山、天童等山,1262年歸國)。而中國禪僧往日行化的有蘭溪道隆(1246年往日,為建長寺開山,1249年回宋)、兀庵普寧(1260年往日,建長寺第二世,1263年回宋)、大休正念(1269年往日,開淨智寺)、無學祖元(1279年往日,為圓覺寺開山)等。由於中日禪宗高僧往來親切繁頻,因而禪學界後來分演為二十四流,即由日本來中國參學回國的禪僧的法派開演出十三流,由中國去日本行化的禪僧在日本的法派開演出十一流。更由於南宋以來日本禪僧到中國各山寺參訪很盛,而中國江南的徑山、靈隱、天童、淨慈、育王等五山,和中天竺、道場、蔣山、萬壽、雪竇、江心、雪峰、雙林、虎邱、國清等十剎,也成為日本禪和子所經常掛錫而最熟的祖庭。乃至於在日本各禪剎中也有五山十剎的仿設。
淨土法門在早期中也已傳入日本,天台宗圓仁曾在五台山學五會念佛,回國後也提倡念佛法門,他的法裔源信(942~1017)曾著有《往生要集》,對淨土法門影響甚為深廣。至於以念佛法門開立宗派的,卻開始於出身於天台的高僧良忍(1072~1132)所開創融通念佛宗。良忍以法華尤其是華嚴圓融無礙的教義,融通念佛,主張一人一切人相互融通,自力他力交相涉入,設融通念佛會,開大念佛寺,良忍即為此宗的初祖。隨後又有出身於天台的高僧法然(1133~1212)確立純粹念佛、他力往生的教義,創立淨土宗,並獲得廣大開展,他的門下後又分鎮西(即淨土本宗)、西山兩派乃至五個流。高僧法然門下又出現有親鸞上人(1173~1262),他是淨土真宗的開山初祖,著有《教行信證文類》,專修念佛,並帶妻弘教,他這一宗在日本發展最盛,後並分為大谷和本願寺兩大派乃至高田專修等派。嗣後淨土宗西山派下又出現了一位高僧一遍(1239~1289)遊行念佛,創立時宗,倡導念佛他力臨終時往生的教義。由於主張念佛各宗的弘傳,佛教在日本更形大眾化。
還有十三世紀間出身於天台宗的高僧日蓮(1222~1282),奉持《法華經》,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為主要而新創了一個日蓮宗,這一宗也得到日本民眾的廣泛信仰,後來並又分出許多流派,成為日本特有的一個佛教宗派。
鎌倉時代是日本佛教普及群眾的禪、淨、日蓮等新宗派興起時期。此外,奈良各宗中也出現了一些著名的佛教學者,如法相宗的貞慶(1155~1213)、良遍(1184~1252),律宗的俊芿(1166~1227),華嚴宗的凝然(1240~1321)、高辨(1173~1232)等人,均是當時特出的龍象。
西元1299年元成宗遣普陀山高僧一山一寧(1247~1306)和西磵子曇(1249~1306)等往日本通好,受到日本朝野的一致歡迎和崇敬,並奉一寧為國師,請住建長、圓覺、淨智、南禪等大禪寺;從此以後,元高僧被請到日本弘化,以及日本禪僧入元參學的也往來不絕。1273年明太祖又特遣禪僧仲猷祖闡,教僧無逸克勤出使日本,而日本也遣僧如瑤、文珪等相繼使明,1402年明建文帝又遣禪僧道彝天倫,教僧一庵一如使日,隨後日本也遣僧堅中圭密、梵雲、怵來明通聘;乃至足利幕府和明通商,也多以該國的禪僧為正使,日本名畫家雪舟等揚即為1468年隨從入明,1469年歸國的一僧。
在足利幕府乃至德川時代(1383~1867),日本禪、淨、真、日蓮、真言各宗都有相當的發展,其中華嚴宗的鳳潭(1657~1738),臨濟宗的白隱慧鶴(1685~1768),真言宗的亮汰(1622~1680)、運敞(1614~1693)、飲光(1718~1804),淨土宗的普寂(1707~1781)等人,都是這一時中著名的大德。到十六世紀間基督教傳到了日本,幕府當局曾招引以抑制新興的日蓮宗,至十七世紀初,德川幕府執行鎮國政策,又排斥基督教,大行保護佛教,並以戶籍權委諸佛寺,令全國人各選一宗派而都歸屬於佛教,並予寺僧以各種特殊優遇。
在這時期中,中國福建黃檗山隱元於1654年被請至日本,在宇治創建黃檗山萬福寺,即為日本黃檗宗開山初祖。而繼隱元法席的黃檗山的歷代禪師,如木庵、慧林、獨湛、高泉、千呆、悅山、悅峰、靈源、旭如、獨文、果堂等人皆是由中國往日弘化的高僧,而黃檗宗的學修清規,比之日本原有的臨濟、曹洞兩宗更富有近世中國禪學風味。
日本德川時代佛教雖受幕府的保護而普及於民眾,各寺僧伽對於各宗義的講習也頗興盛,但一般都只具形式,生活上也多放逸不檢,因而遭到當時儒學者和神道者的批判攻擊,而排佛論遂大為抬頭。
(四)1868年明治新以來,首先就以神道為國教而令神佛分離,當時盛行王政復古思想並滲合歐化維新思想,而一時掀起了排佛毀釋的運動,寺塔遭受破壞和經像被毀的事件也不時發生,於是佛教界感覺到這是一次法難的來臨,又日本國民大多數信仰仍在於佛教,各宗僧侶這時便漸覺醒而力謀振作挽回教勢,這是日本佛教一大轉換時期。當時由於西洋學術的影響,佛教僧侶也銳意圖新,一方面運用新的方法來從事佛教學的整理研究,一方面派遣雋才如南條文雄、竺原研壽等各宗學僧赴海外留學,並齎歸新的知識以復興佛教,一方面採用基督教的傳教方法,舉辦各種社會教育和救濟事業,漸次使佛教在社會上獲得廣大群眾的擁護,而各宗優秀的學者也不斷出現,對於佛教教理研究的成績也日益豐富,為世界宗教界所注目。各宗設立的佛教專科以上的學校也非常發達,對於佛教人才的培育,也起了很大的推進作用。
日本佛教宗派在明治、大正時代是十三宗五十餘派。至第二次大戰末期,合併為十三宗二十八派。現在各宗派又形擴張,據1955年《日本宗教年鑑》記載,日本全國現有的佛教宗派,為十四個宗系(十三宗加無所屬宗)一六九個宗派。(谷響)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總論
佛教傳到日本以後,已經有一千餘年的歷史,雖然它在各個時代有不同的盛衰變化,從而對國家的利害也不盡一致,然而它對國家進步具有偉大的力量,本來是無可爭議的。在古代,朝鮮、中國以及遠如印度的文化傳到了日本,當時許多高僧大德為了弘布佛法,托身萬里波濤而特地來到日本;此外的高僧也很少不是外國移民的子孫。這些人親自承擔社會教化的責任,致力於移植外國的文明,直接地影響到建築、繪畫、雕刻、醫術、曆算等方面,并且間接地影響到政治,從推古朝的制度設施直到「大化革新」,無一不是佛教影響的結果。此外,如建築道路、架設橋樑、開鑿池塘、開闢山嶺,也都由僧侶親自擔當;而且在這些物質效果之外,佛教教理對於人們內心的感化,也是極大的。日本人在過去僅提出如正直、清靜等幾條道德規範,還沒有形成超越祭祖的幽玄思想,然而在佛教傳入以後,也養成頗為形而上的觀念。
遠古時代,日本人民與其他民族相比,是多少有點缺乏宗教思想的。但作為人類發展的道路,各國都是經歷了相同階段,走過相同過程的。因此雖說是日本人,當然也不是完全缺乏宗教思想。在宗教發展還處於初期階段的時期,人們接觸到天地間變化的現象,面對著現實的事物,便會產生敬畏的念頭。或在早晨面對煌煌的旭日,晚上仰望皎皎的明月;或看到狂風折樹,電閃雷鳴,呼雲降雨,洪流滾滾,山巒昏暗;這都會給幼稚蒙昧之民以奇異之感,靈妙之念。因此,日月是神,山川也是神,以致其他一切不可思議的天變地異現象,無一不有神靈存在。想來「神」與「上」是同義詞,人們用以稱呼尊長或偉人;由於他們有令人敬畏的神靈般的威力,以致把他們稱之為神。隨著歲月的變遷,漸漸地把對自然的崇拜和偉人尊長的事蹟混合起來,就成了傳說。把自然界所發生的怪異現象,與所謂「祖先教」結合在一起,形成了「神道」。神道并不是在佛教傳來以前就具有完整的宗教組織,不過是在祖先教之上增加自然崇拜的風氣形成的一種神話,經口頭相承而傳到後代。祖先教的形成中,最主要部分是死後遊魂的觀念。日本古代人民也確實相信,人死之後,其靈魂與肉體分離,在世上漂遊,保衛自己的國土,保祐子孫的幸福。在當時雖然還沒有整套的關於來世的思想,但已多少有些痕跡可見,不過對來世與現世的界限還不清楚,因而有幽明兩界來回交往的傳說。總之,日本人在佛教傳入之前所具有的宗教思想,是自然崇拜與祖先教相結合而成的神話傳說,這個關於天神地祇,祖先遊魂保衛國土子孫的信仰,可以說,也就是一般國民所謂的宗教。佛教是突然來到上述國民中間的。因為佛教教理是由許多方面組成,因此最初傳入日本的佛教,就是適應當時社會狀況的關於現世祈禱的一部分而已。也就是說,佛教的佛陀善神也和神道的神一樣,都是現世和幽界的存在者,保護國土和人民的,其唯一差別,只不過一個是「國神」,一個是「蕃神」罷了。以後又經過了許多歲月,「蕃神」的觀念完全消失了,最後自然而然地走上了「神佛一體」的道路。
從欽明天皇十三年(552)到奈良朝終了,其間有二百三十餘年。當時的佛教,從上面情況看來,按其性質完全可說是現世佛教。作為現世佛教的結果,便是與政治混同,政教不分,因此當時的佛教可稱之為政治佛教。其最興盛時期是在聖武天皇時代,這個時期的兩大事業就是東大寺和國分寺的建立。自此以後,盛極而弊漸生。在奈良朝以前,可以推古天皇的朝代作為一個階段,以後,佛教才有明確的宗派之名,這時最盛行的是三論和法相二宗。此後雖有華嚴和戒律二宗的傳入,但因為這兩宗在本期的勢力為時較短,因此特地把這個時期稱作三論和法相兩宗的時代。儘管如此,當時的宗派決不是如同後代那樣壁壘森嚴,不僅一寺不單布一宗,就是一人不兼二宗、三宗的也很少。因為這些宗派主要是表明在對佛經的學習和解釋上所注重的專門方面的不同,而不是信仰宗派的區別。我們稱之為「學派佛教」,這實際是平安朝以前值得注意的佛教的特證。
奈良的佛教,由於和政治牽連在一起,所以和爭奪政權相糾纏,為此招致了一些挫折。也由於皇室顯貴的崇敬,受到過分優厚的待遇和保護,結果使僧尼的行為日益墮落,制度日益頹廢。此時更由於桓武天皇遷都平安,政治中心遽然北遷,這使奈良佛教更加不利。法相宗因係藤原氏的家寺,隨著藤原氏在朝廷逐漸得勢,反而呈現盛況,但其他諸宗如三論宗、華嚴宗等,則均陷於絕境。然而傳教、弘法兩位大師卻在此時興起,在平安京城獨樹一幟,另創新宗。從這時候起到源賴在鎌倉成立幕府為止,約四百餘年間,奈良佛教各宗也并非完全失勢,後期又有他力念佛門的宗派興起,但是,仍可以把這個時期稱為天台和真言兩宗的時期。奈良朝末年,政教分離的結果,佛教又一次傾向於對現世的祈禱方面,此時在中國恰是密教勢力逐漸擴張的時候,所以其潮流也波及日本。像傳教大師那樣,開始時用天台一乘教和圓頓大戒來與奈良佛教對抗,但其目的仍不外乎是鎮護國家。弘法大師以密教最充分地具備關於現世祈禱的儀式,專門傳播密教而風靡一時;因此,後來睿山也完全密教化,以至分成了台密和東密兩派。所以平安朝的佛教,實際上是密教的事相極盛時代。而且這個時代在政治上是藤原氏得勢的時期,社會風俗頹廢,人情流於柔弱淫猥,地方豪族則逐漸擴張勢力。密教事相的盛行,正與這種貴族風習互成因果。甚至耍弄佛法的功德效驗,形成「僧兵」跋扈,連朝廷也難以制服的局面。到後來藤原氏衰落、平氏滅亡、源氏興起的時候,他們黨同伐異,既穿法衣又披甲胄,以三世諸佛的幢相和袈裟裹著剃除鬚髮的頭頂,攻伐無寧日,慘叫聲不絕,此已屬魔道而非佛教了。然而佛教的一個分期,正劃到這個時候。
平安朝末年,眼看到佛法墮化為魔道,高僧們從四方奮起,企圖挽回這種頹勢。法相宗的解脫上人、華嚴宗的明慧上人、律宗的大悲菩薩和興正菩薩,以及俊嶺等人,還有法然上人、親鸞上人、榮西禪師、道元禪師、日蓮上人等著名高僧,都以正法興隆為己任。從平安朝末年到鎌倉時代初期,他們努力於出世的宣傳,從而震動了整個社會。自佛教傳入日本以來,佛法未有如平安朝末年那樣遭到玷污,而一時的盛觀,實際也未見有像鎌倉初期那樣興旺。不過這時奈良佛教已奄奄一息,以後的聲勢全讓位於淨土、禪、日蓮三宗了。特別是臨濟禪宗,由於中國宋末時社會混亂,這一宗的高僧為避亂而逃到日本的很多,北條氏對此宗深為皈依,因而此宗廣泛傳播於上流社會,經南北朝而到室町幕府,它愈益興盛,其間對日本武士道的形成影響不小。足利氏末期「應仁之亂」後,文化典籍不受重視,使文學命脈得以延續到後代的,可說是「五山」禪僧的功勞。臨濟宗是本期佛教的中心。它所傳布的地方主要在鎌倉、京都及其附近,而曹洞宗卻遠達東北和關東,西到中國、四國以西,教化了各地武士。在這以前,因源氏與平氏之戰久未停止,戰士遠離故鄉,生命朝不保夕,看到空幻如露的人世,并且對自身無怨而殺敵,無故而奪去他人生命,犯下如此罪孽感到悲傷,因而使宣傳往生西方淨土的教義深入人心。淨土宗的良忠以後,專在東部地區傳教,先是淨土真宗的親鸞上人在常陸(茨城縣)成立宗派,日蓮上人後來在相模(神奈川縣)布教。政治權力中心轉到鎌倉以後,佛教在關東地區大為盛行。經過南北朝到了室町幕府時期,將軍在京都追求安樂,禪宗就成為其伴侶,短時期沉醉於五山十剎的虛名,但不久京都再次成為兵馬蹂躪之地,寺院頹廢,僧侶逃散。到了織田、豐臣二氏時代,戰雲蒙蒙迄未平息,佛教各宗雖均衰落,惟淨土、日蓮、真宗卻在此時奠定了基礎。從鎌倉武家執政到德川氏在江戶建立幕府,有四百餘年時間,在政治上形成極複雜的歷史,但南北二京的佛教古宗雖曾留下了一些伽藍名寺,但到織田、豐臣時代巨剎大寺一朝化為灰燼,因此就佛教來講,最後沒有留下值得一顧的東西。總的說來,我們把這個時期稱為淨土宗、禪宗、日蓮宗的時代。真宗本是作為淨土宗的一派興起的。時宗以及天台宗真盛派雖然也是這時候興起的,但仍然不出淨土宗的一派或其餘支的範圍。
從德川氏掌握政權以來到「王政復古」為止,約二百六十餘年間,天下民心厭亂思治,不少僧侶以興隆文教為己志,且有人還俗歸儒、講論治國平天下。更有如天台宗的天海、禪宗的崇傳等直接參與政治,對幕府的幫助很大。由於寺院當時與公家(朝廷)、武家(幕府)處於鼎立的狀態,德川氏對寺院與公家同樣看待,也給以虛位,制定法度,包括寺院、僧侶逐級升進程序在內的各種制度,獎勵學業;褒其名稱,增加寺田和寺領地,俾使其淪於柔弱境地,以利於武家長期統治。而且在織田氏時期,天主教大舉傳入日本,宣傳「天主如來」的功德,教會聲勢逐漸盛大,達到動輒可能違害國家的地步。所以到了德川家光以後,便制定了所謂以「西佛」制「南佛」之法,頒布「改宗」法令,讓僧侶掌管戶籍,國民必須掛籍檀那(施主)寺,嚴格寺院與檀那的隸屬關係,借以防備耶穌教的蔓延。與此同時,神道也很興盛,「唯一神道」採用許多佛教教義附會神典,後來吉川惟足到會津,創立「宗源神道」;轉而形成山崎闇齋的「垂加神道」派,則把神典牽強地附會於朱子學。這雖然顯得偏執可笑,但對於「神國思想」的興起是有很大貢獻的。神國思想興起的結果,也影響到佛教,整個社會上的大儒都排斥佛教,無不崇神,有人指出借寺院與檀那這種關係強迫人家奉佛以興隆佛教,在古代是未曾有過的。特別是會津的保科正之和水戶的德川光國倡導的學風,更成為排佛之源,排佛氣焰日見高揚;但由於僧侶已部分地參與到俗政之中,恣於衣食之享受,而對佛教之盛衰,本不介意。因此這期間雖有不少高僧輩出,如澤庵、白隱、月舟、卍山、慈雲、運敞、普寂、鳳潭、靈空,以及隱元、木庵、鐵牛等,但對這種局面也無可奈何。天台宗、真言宗依靠公家,禪宗依賴武家,淨土宗流行於武家和平民,真宗和日蓮宗得到下層信仰,各在固定的地盤進行割據,長期停留在沉滯的境地。所以我們把這個時期稱為各宗持續的時代,總之,德川幕府時期,神、儒、佛、耶穌各教互相交錯,佛教具有壓制耶穌教的作用,儒教獨自與當時的政治結合,處於培養人才和立言的地位,大儒四方輩出,各自分立學派門戶。幕府與朝廷之間的矛盾由德川初期就已經累積下來,所謂「神國思想」早已在人心內部瀰漫,終於興起了國學習倉派賀茂真淵、本居宣長、平田篤胤的學說接連出現,最後以浩蕩的氣勢提出尊王之大義,是理所當然的。
神國思想的興起,打倒了幕府而使政權得以復歸朝廷。加上採取開國進取的新方針。佛教終於受其餘勢的壓制,一方面遭到「排佛毀釋」之難,另一方面又受到破壞舊勢力的新潮流打擊,以至於一時失卻生氣。而且本來德川時期三百餘年的佛教,在朝廷、幕府支持下,得以恢復勢力并逐漸深入社會,現在一旦遭到這種政治激變,原來的寺院與檀那的關係就完全分離,寺院的維持和僧侶的生活,幾乎陷於絕路。而且像天台、真言等宗,由於接受了「神佛分離」的命令,把佛陀、菩薩的尊像從神社內殿搬出,或加搗毀,或予出賣,甚至讓身披袈裟的僧侶轉入神社去當祠人。由此迄今,明治時代已三十幾年,情況雖不無小變,但僧侶腐敗之聲獨高,大法墬落之悲日深。
現依上述的順序,將日本佛教史的變遷劃分為以下幾個時期。可以說佛教的變遷率竟是經常與政治的變遷互相變遷互相伴隨而發展到現代的。
第一期 三論宗和法相宗時代(從佛教傳入到奈良朝末年,有二百三十年,552~784)。
第二期 天台宗和真言宗時代(從平安時代初期到結束,約四百年左右,784~1192)。
第三期 淨土宗、禪宗、日蓮宗時代(從鎌倉幕府初期到豐臣氏末期四百餘年,1192 ~1603)。
第四期 諸宗持續時代(從德川時代初期到結束,二百六十年左右,1603~1867)。
第五期 明治維新以後的佛教(1868~1898)。
◎附二︰〈近代日本的佛教與佛學〉(編譯組)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為日本帶來全面改革的契機,佛教界也因而大受影響。新制度大量被引入,寺院的運作方式也積極變更。為因應急遽變化的價值觀及社會狀況,教化的方法及理念等也不能再因循不變,因此教團方面在意識及組織上不得不作改革。政府方面也多次修訂法令,如昭和十四年(1939)公佈施行日本宗教團體法,意圖監督、統制宗教。二十年(1945)該法因限制宗教自由而被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明令廢止,而代以宗教法人法。此新法不僅尊重宗教團體的自由和自主性,也關懷其責任與公共性。實施後,宗教法人數保持十八萬餘,佛教各宗派約二七0教團。
由於既有教團的教化活動已不敷需求,在強烈喚起民眾生命力方面,新興宗教的活動頗獲支持。其中如創價學會施行積極性的教化活動,從昭和二十年代(1950左右)起,其信徒人數大量增加。其餘的新興教團大致也在昭和二十至三十年代左右,以各自的教化方法積極弘揚以在家生活為中心的信仰。一時百家爭鳴,蔚成大觀。
既有教團在新興宗教的強勢發展下,不得不以全新的風貌、體制相抗衡,佛教界全體因而在教育、文化、藝術等方面皆有所表現。回顧近代日本佛教界的貢獻,可分為設立各級學校推廣教化,從事學術研究,纂輯經典,編撰辭典,致力大眾傳播事業,發行報紙,出版雜誌,從事佛教文學創作,或遊心於佛教美術、音樂等方面,玆分述如下︰
(1)各宗派所設各級學校為數不少,由小學至研究所皆有,除傳授知識外,其用意也在於推廣宗教情操,培育青少年感恩之心,以及積極的人生態度,並幫助彼等建立自己的世界觀。其中,由佛教各教派所設的大學共有三十一所,其中有十五所設有專作佛教研究的科系與研究所。
(2)各類佛教辭典的刊行也極興盛,其內容甚為廣泛,或解說一般術語、專有名詞,或整理人物、解說佛學典籍,或編巴利語、梵語等各種語言辭典。知名者如《望月佛教大辭典》、《佛教大辭彙》、《佛書解說大辭典》、《梵和大辭典》及《密教大辭典》等。
(3)大眾傳播事業方面,有報紙及各類雜誌的印行。其內容有二大傾向,一是以教化、傳道為中心;另一則是以報導和提供消息為主者。前者以雜誌居多,後者則多為報紙。
(4)佛教的相關團體為數頗多,其創立的目的包羅極廣,有布教、傳道、研究、教育、教團之間及各團體間的連繫、交流,及對特定教團的支援等。
日本近代的佛學界受歐美學風的影響,運用科學性的方法研究佛學,其特徵為史學性的、哲學性的、言語學或文獻學性的,因而能減少漢譯經典的影響及免於宗派教義之偏執。雖然世界佛學研究並非由日本所創始,但其發展之迅速,專門學者之齊整,研究成果之豐碩,在目前已高居領導地位,因而廣受國際學界之重視。玆簡述其發展概況如下。
自明治年代開始,日本佛學界人才輩出,首開學風的是南條文雄、高楠順次郎、村上專精。此三人各擅勝場形成學風,乃使日本的佛學研究邁向新紀元。同時代日本的大學也正式講授東洋哲學、宗教學、梵語的課程,而且各宗派也紛紛創設大學。
大正時期續有生力軍加入,如木村泰賢對印度哲學宗教,及大小乘佛教思想之貢獻卓著,松本文三郎的佛教史學亦甚為學界所推。他並且銳意籌畫京都大學文學部,因而形成著名的京都學派。而佐佐木月樵則上承清澤滿之,下出山口益等弟子,使大谷大學的成就備受矚目。同時此一時期漸漸重新整理漢文典籍和日本祖師大德之撰述,而陸續出版《大日本佛教全書》、《日本大藏經》、《佛教大系》、《大正新修大藏經》等部帙可觀的文獻資料。尤其《大正藏》的刊行使漢譯文獻有可依據的定本,改變西洋學者向來以梵、巴文獻為中心的觀念,而提高漢譯佛教文獻的地位。
昭和時期可二分為前期(1926~1944)及後期(1945年以後)。前期有三大學者,即宇井伯壽、鈴木大拙、和辻哲郎。宇井師承高楠氏,最早確立印度思想的歷史年代,尤其對唯識的文獻研究貢獻極大,其弟子有中村元等人。鈴木大拙將東洋的精神文化傳播到西洋,引發美國人對禪宗的研究探索熱潮。和辻哲郎著《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將緣起解為非時間性的論理關係,在學界曾引起激烈的論戰,但其後則廣受贊同。此外,知名的學者尚有常盤大定、赤沼智善、望月信亨、長井真琴、多田等觀等人。
由於學術界的蓬勃發展,乃有組織學會以保持連繫、共同合作的必要。因此由渡邊海旭等人發起組成「日本佛教學協會」,舉辦學術會議,發行會誌以收錄論文。又,此昭和前期也致力於整理佛教文獻,出版《國譯大藏經》,依《大正藏》的分類,把漢譯大藏經改譯為日文。此外,也由宇井伯壽、長井真琴、荻原雲來等通達巴利文的學者四十七人,聯合將巴利文三藏全譯為日文,完成艱鉅的日譯《南傳大藏經》。
昭和後期領導佛學界的是金倉圓照、山口益和宮本正尊。金倉圓照專研印度哲學及佛教思想史,並編有《西藏撰述目錄》等書。山口益是當代佛教原始文獻學的最高權威,繼荻原雲來之後主持梵本的整理與翻譯。宮本正尊專研大乘佛教的中道思想,並領導「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其餘著名的學者亦為數甚多,有專研日本佛教史的花山信勝,研究唯識的結城令聞,整理出原始佛教體系的當代巴利語權威的水野弘元,研究原始、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的西義雄,研究《婆沙論》和華嚴思想的坂本幸男,研究禪宗史的關口真大,西域佛教權威的羽溪了諦,從哲學立場闡明禪的久松真一,中國佛教專家塚本善隆、常盤大定、道端良秀、柳田聖山、牧田諦亮,專研《俱舍》、《婆沙》的舟橋一哉,及西藏學方面的佐藤長、稻葉正就等人。
太平洋戰爭之後,日本國內的佛學相關科系及學者極多,亟待組織、匯聚力量,以與「日本學術會議」保持聯絡,並與各國學者相互切磋,因此於1951年成立「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發行《印度學佛教學研究》,提供研究成果的發表園地。在此時期,佛學研究日趨精細,因此形成綜合研究的風氣,其具體成果有《佛教的根本真理》、《西域文化研究》等書。
此一時期,愛護佛教文化的各界人士也組織成「鈴木學術財團」,旨在研究、解明東洋思想與世界宗教。此團體除資助學者研究外,並出版北京版《西藏大藏經》、各種佛教原典、學者的研究成果等,又刊行研究年報,極具學術價值。
又,昭和時期日本佛學界的知名人物有中村元、平川彰、長尾雅人、山田龍城、前田惠學、梶山雄一、玉城康四郎、服部正明、早島鏡正、高崎直道、山口瑞鳳、鎌田茂雄等人。其中,中村師承宇井伯壽及和辻哲郎,乃當代最負盛名的佛學家,其涉獵之廣度與深度皆稱翹楚,撰有《東洋人的思惟方法》等重要著作。而長尾雅人是印度大乘及西藏學專家,曾主持編譯《大乘佛典》;山田龍城則就經典成立史觀察思想之發展,著《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等書;前田惠學則依巴利原典及印度思想史解說巴利三藏的成立史,著《原始佛教聖典的成立史研究》。至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領域方面,則以鎌田茂雄之成績最為卓著。
日本佛學界研究風氣如此熱烈,因此各種相關學會、研究會、研究所林立,數量之多,為世界之冠。
自明治時代以來,佛學家因研究成果貢獻卓著而頻受肯定,有獲授文化勳章者,有蒙推選擔任日本學士院會員者,亦有獲頒學士院賞、恩賜賞者,誠可謂成績輝煌。
◎附三︰高觀如《中外佛教關係史略》〈中日佛教關係〉
西元593~628年日本推古朝,攝政的聖德太子大力倡弘佛教,使佛教在日本得到巨大的開展。其時聖德太子曾師事高麗僧慧慈,崇尚漢文化,並曾用漢文撰《勝鬘》、《維摩》、《法華》三經註疏,廣建寺塔。又曾於隋‧大業三年(607)派遣國使小野妹子等來和中國通好,翌年(608)又開始派高向玄理等留學生四人和僧旻、清安、惠隱、廣齊等學問僧四人入隋,學習中國學術和佛教(《日本書記》卷二十二),這是日本歷史上向海外派遣留學生的嚆矢。以上八人又都是原來在日本的漢人子孫或新移入的漢人。隨後又有學僧靈雲、惠雲等來隋求學佛法。以上諸人在中國留學的時期都很長,一般多是由隋末到唐初,學習二三十年之後才回國,從此日本派遣僧俗學人來中國留學,絡繹不絕,因而中國佛教文物制度工藝等更廣泛傳播於日本,而漢文在日本也普遍流行。
當時日本佛教雖已興起,而宗派未分,隨著來隋唐留學的僧人次第返日,以及中國僧人赴日弘化,遂漸次形成了各個宗派。首先是隋‧嘉祥寺吉藏的弟子高麗僧慧灌,於西元625年去到日本,在飛鳥元興寺弘講三論,開始建立三論宗。隨後是慧灌的大弟子福亮,他原是中國江南人,在日從慧灌出家,後又入唐,謁嘉祥吉藏,重研三論。返日住元興寺宏化,盛演空宗。福亮在俗的兒子也出家,名智藏,後來入唐遊學,歸住法隆寺,弘傳三論。智藏門下英才甚眾,其中道慈以大足元年(701)入唐,從吉藏的再傳弟子元康研習三論。他在唐十八年,廣學多聞,其間曾預選入宮,講《仁王般若經》,於開元六年(718)返國,闡揚三論,兼傳真言律學。並模仿長安西明寺,在日本奈良建造大安寺,為日本古代最宏壯的寺宇。道慈的弟子善議也渡海入唐,遍尋名德,深求義蘊,歸國住大安寺,盛傳一宗的教旨。日本史家通稱︰「三論一宗從唐土傳入有三代傳︰(一)慧灌僧正傳,(二)智藏僧正傳,(三)道慈律師傳。」(《三國佛教傳通緣起》)三論宗入唐的學者中即以以上三師為正傳。
其次在法相宗方面,有日本沙門道昭,於永徽四年(653)與沙門道嚴等人隨國使入唐,詣慈恩寺,受教於玄奘門下,蒙奘師親切提掖,並授以觀門,兼及《俱舍》,後攜新譯經論歸還本國,住元興寺,盛弘慈恩的學說,是為日本法相宗初傳。又顯慶三年(658),日本沙門智通、智達也渡海入唐,謁玄奘、窺基師弟,即從受學,又隨入玉華宮寺,業成返國,弘傳所學,為日本法相宗第二傳。嗣至長安三年(703),新羅沙門智鳳、智鸞、智雄相偕入唐,受學於濮陽智周門下,後返日本大弘宗義,為第三傳。以上均在飛鳥的元興本寺傳習,又稱元興寺傳,或南寺傳。至開元四年(716),智鳳的再傳弟子玄昉也渡海入唐,仍就濮陽智周學習慈恩宗義,在唐蒙賜紫衣,於開元二十三年(735)齎同所得佛像及經論章疏五千餘卷返國,在奈良興福寺大弘所學,為第四傳,又稱為興福寺傳,或北寺傳。
在華嚴宗方面,有唐東都大福先寺道璿,因日本學僧榮睿、普照至唐邀請,於開元二十四年(736)齎同《華嚴》章疏渡日,弘闡此宗,兼傳戒律,教人不倦,化導甚廣,為日本華嚴宗第一傳。同時有唐‧賢首法藏的弟子新羅國審祥,住日本大安寺,於 740年應請在金鐘道場開講《華嚴經》。為日本華嚴宗初祖。從那時以來,《華嚴經》的講習漸次弘盛。
在律宗方面,七世紀後期有日本沙門道光入唐學律而歸,但戒學未弘。嗣至開元二十一年(733)日本沙門榮睿、普照等相偕入唐,求學戒律,奉敕在東都大福先寺依定賓律師受學。這時唐地諸寺的三藏大德特重戒律,榮睿等以本國傳戒無人,欲為本國尋求律匠,時榮睿、普照更聞揚州大明寺鑒真為當代律學名德,弘導甚盛;遂於天寶元年(742)至揚州懇請鑒真東渡弘化,當蒙允許,即於天寶二年(743)和他的徒眾齎同經論法物等啟舟東行,前後五回,並為風浪等逆緣所阻,歷經十年的艱苦行程,終於第六回(即天寶十二年,753),受到日本國朝野僧俗的盛大歡迎。翌年,在奈良東大寺興築戒壇,日皇、皇后、公卿等四百餘人皆從受菩薩戒;又日僧靈裕、賢戒、志忠等八十餘人皆捨舊戒重受新戒。為日本登壇授戒的開始。西元759年又於奈良興建唐招提寺,並設戒壇,前後受度的達四萬人以上。由於鑒真的盛化,遂開日本戒律一宗,而鑒真即為日本律宗初祖。
此外,《成實論》也於隋代由高麗‧慧灌傳入日本,在日講習,漸至形成了宗派。《俱舍論》也由道昭、智通、智達入唐‧玄奘門下受學,並傳至日本盛行講述,也形成一宗。但以上兩宗並未開創寺院,獨立弘傳,只是成實宗附在三論宗內,俱舍宗附於法相宗內傳通講習而已。
以上是日本奈良時代由隋唐傳入的六個宗派。
由於唐地佛教的盛行東傳,日本‧養老四年(720)十二月,曾敕令佛教轉經唱禮須依漢沙門道榮和日本入唐返國的學問僧勝曉等的音調轉唱,並停止餘音,免污法門(《續日本紀》卷三)。又當時日僧多學漢語,唐‧道叡、鑒真等渡日,都以漢語從事講授。道叡並曾令他自己的能懂漢語的弟子忍基、善俊、忠惠、真法等人,從鑒真的門人思托學法礪等《疏記》於大安寺唐院,隨後這些日本學人也都能在各寺轉相講授(《唐大和上東征傳》)。又因唐‧開元十六年(728)頒行「大衍曆」的影響。日本也於天平寶字七年(763)八月廢去原用的儀鳳曆,而採用唐‧一行所作的「大衍曆」,實行日本曆法的改革(《續日本紀》卷二十四)。此外如佛教儀禮、經像、文物、建築式樣、工藝等也大量由唐輸入日本。
漢文大藏經也於奈良時代由中國傳入日本。當「唐開元藏」編定的後五年,即開元二十三年(735),由唐留學歸國的玄昉曾攜回漢文經論五千餘卷,奉進於日廷(《元亨釋書》卷十六);之後四年,即日本‧天平十一年(739)敕依《開元目錄》寫一切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東大寺要錄》卷一)。又鑒真於西元758 年(日本‧天平寶字二年)秋,也在日本率眾開寫大藏經五千零四十八卷,收藏於奈良唐招提寺。因而日本天平時代是佛教寫經的最盛時期。
又由唐‧神龍三年(707)及開元二十六年(738)中國各州郡奉敕普建龍興寺、開元寺(見《佛祖統紀》卷四十)的影響,日本也由道慈等的建議,於天平十三年( 741)在全國各地安立國分寺和國分尼寺,寺各置僧二十人或尼十人(《續日本紀》卷十四)。其中有名的大和國分寺(即東大寺)的盧舍那佛像,也是仿唐‧神龍初年(705)興造的白司馬坂大銅佛像而鑄造的。
西元794年日本國都由奈良北遷於仿唐京長安而建設的平安新城,為促進全國宗教文化的新興運動,仍派遣僧俗入唐留學,於是復有天台、真言兩宗的開創。其時佛教界突出的人物,有比叡山天台宗開宗大師最澄和高野山真言宗開宗大師空海。這兩位大師都於唐‧貞元二十年(804)泛海入唐求法。最澄和他的弟子義真乘日本遣唐使第二舶於當年九月到達明州,並轉赴台州,從天台山修禪寺道邃、佛隴寺行滿學習了天台教義,並從道邃受菩薩戒,又從禪林寺翛然受學牛頭禪法。翌年(805)三月更轉赴越州龍興寺,從泰岳靈岩寺順曉學習密教,並受祕密灌頂。於同年五月攜同在唐所得的經論疏記二百三十餘部,乘遣唐舶歸國,大弘教化,在比叡山開創天台一宗,兼傳密教和大乘戒法,所著有《唐決集》、《守護國界章》等書二百八十餘部,歿後諡稱「傳教大師」。與最澄同時入唐的空海係乘遣唐使第一舶,於當年(804)九月到達福州,旋入唐京。翌年奉敕居西明寺,歷訪長安諸剎名德,蒙青龍寺惠果阿闍黎授以金、胎兩部真言祕藏,盡諸蘊奧,並授以阿闍黎位灌頂。惠果又令畫工、經主、鑄工李真等圖繪所有祕密曼荼羅及書寫《金剛頂》等最上乘密經、新造各莊嚴具并佛舍利等相贈。空海於元和元年(806)八月齎同在唐所得經軌章疏二百十六部及諸圖具等乘遣唐舶返國,盛弘密教,朝野尊崇,並於高野山創建根本道場,開啟真言一宗的規模。所著有《祕密曼荼羅教付法傳》、《辯顯密二教論》等書一百五十餘部,歿後諡稱為「弘法大師」。
從那以後,天台、真言兩宗在日本平安時代(782~1191)非常發達;日本佛教史上有名的「入唐八家」,即是指最澄和他的法裔圓仁、圓珍等屬於天台宗的三家,以及空海和他的法裔常曉、圓行、慧運、宗睿等屬於真言宗的五家而言。
其中圓仁出於最澄門下,於開成三年(838)與圓行等共乘遣唐舶抵揚州海陵,在當地開元寺從沙門宗睿學梵書,又從全雅受灌頂及兩部曼荼羅、諸尊儀軌、佛舍利等。嗣轉經青州,登五台山,從沙門志遠受學天台教義。更到長安,奉敕居資聖寺,又從大興善寺元政阿闍黎學金剛界大法,會昌元年(841)從青龍寺義真受學胎藏界法並灌頂,又從元法寺法全受傳儀軌,從醴泉寺宗穎習止觀,在長安六年,然後齎同在各地求得的經論章疏五百八十五部及諸圖像道具等,於大中元年(847)由登州乘新羅舶返國,仍登叡山,盛弘台、密二教。所著有《金剛頂經疏》等十餘部。又他在唐時曾將他求法巡禮的見聞經歷,寫成《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四卷(現存),不僅為中日佛教關係的珍貴史料,而且也是敘述當時唐代佛教和社會狀況的重要史料。嗣後有沙門圓珍,是最澄弟子義真的門下,於大中七年(853)隨唐人欽良暉的商舶入唐,經福、溫、台、越各州,歷訪諸寺,受學於存式、物外、良諝等門下。後至長安,從青龍寺法全受瑜伽密教,又在龍興寺和大興善寺受金、胎等曼荼羅及新譯經法。仍南登天台山訪國清寺,以後攜同所得經卷四百四十一部及諸寶物道具於大中十二年(858)仍由台州乘唐人李延孝的商舶返國弘化。
常曉與圓行於開成三年(838)同乘遣唐舶抵達揚州,常曉入栖靈寺,從文璨(一作文㻮)阿闍黎受金剛灌頂和太元密法,翌年(839)又謁華林寺大德問學三論宗義,後攜所得經籍文物於同年八月仍乘遣唐舶歸國,傳弘密教。和常曉同行入唐的圓行,則入長安受教於青龍寺義真,因慧解明達,奉敕為內供奉大德,仍於翌年和常曉同舶返國。慧運也於開成三年(838),一說是會昌二年(842),乘唐人李樹人的商舶來抵溫州,即入長安,禮青龍寺義真入灌頂壇,受諸密印,後於大中元年(847)乘唐人張支信的商舶歸國弘化,並興建安祥寺,形成真言宗安祥寺流的一派。宗睿則於咸通三年(862)乘唐人張支信的商舶入唐,初至汴州,謁玄慶阿闍黎受金剛部法;更至長安,從青龍寺法全學胎藏法,重受灌頂;又隨造玄、智慧輪諸德學諸祕賾。並朝天台、五台諸山,隨處訪寫經籍。於咸通七年(866)攜同所得經書一百三十四部及諸文物等,由明州登唐人李延孝舶返國,傳衍密教。以上入唐八家都由中國求得大量的經書文物回國,並各編有一部《請來目錄》,這對於日本佛教的發展起了推進的作用。
以上日本天台、真言二宗是這一時期最占優勢的兩個宗派,即日本歷史上所謂「平安二宗」。
在這一時期,中日佛教關係史上還值得特別提出的,是中國普陀山的觀音道場係因日本高僧惠萼而開創。惠萼曾於會昌元年(841)、四年(844)迭次來中國求學,並曾謁請杭州靈池寺齊安國師(馬祖道一的法嗣)派遣上首義空禪師去到日本弘傳禪法。惠萼又於大中十二年(858)齎同他在朝拜五台山時得到的觀音聖像一尊,由明州航海準備回國,船行到普陀山不能前進,他便下船奉像在山結廬供養,漸漸興建補陀山寺(後改名普濟寺),遂開創了普陀山的觀音道場。
這時日本佛教界已搜羅並保存了大量的中國佛教典籍,而中國則因會昌的法難(845 )和五代的戰亂摧毀而經像不全;時中國吳越商舶航行日本往來頻繁,西元960年吳越王錢弘俶曾遣使備金向日本和高麗求寫天台教籍,使台宗的章疏復還歸中土,而有利於中國天台宗在宋朝的復興。
五代、北宋間,日本沙門來中國參學及朝禮名山佛蹟的還不少;而較著名的則有然,寂昭、紹良、成尋等。其中奝然和他的徒眾成算、嘉因等六人於太平興國八年(983)乘宋人陳仁爽等的商舶來抵台州,翌年(984)入京見太宗帝,進獻方物,蒙存撫甚厚,並賜紫衣及「法濟大師」號,館於太平興國寺;又巡禮五台及洛陽龍門等勝蹟,并 蒙敕贈新印的摺本藏五千餘卷。與他同來的沙門成算,曾在洛陽太平興國寺從中、印高僧學習悉曇梵書;奝然的弟子嘉因並受了五部祕灌頂。雍熙元年(984)他們一行仍由台州乘宋人鄭仁德的商舶返國。奝然曾將在宋遊學參訪的經過寫成《入宋日記》四卷(今佚)。至端拱元年(988),奝然又遣弟子嘉因和宋僧祚乾等來宋進表稱謝,並獻佛經及諸方物,兼訪求宋朝新譯的經典。嗣至咸平六年(1003)日本天台宗源信以有關天台教義的疑問二十七條遣弟子寂昭等來明州,投問於宋‧四明傳教沙門知禮,知禮隨就所問一一答釋。翌年(景德元年,1004),寂昭等入朝,進佛像及金字《法華經》等,宋真宗因他書寫精妙,詔號「圓通大師」,賜紫方袍,又敕為蘇州僧錄司,住吳門寺,後即在宋遷化。隨後又有日本沙門紹良,於天聖六年(1028)奉師命以有關天台宗旨的疑問十條致問於知禮的嗣席廣智,並齎金字《法華經》為贄見之禮,蒙廣智詳為解答並留受學,三年學成歸國,弘演台教(《四明教行錄》卷四)。嗣至熙寧五年(1072),日本台宗大雲寺沙門成尋和徒眾賴緣、快宗等七人乘商舶入宋朝禮天台、五台及南北佛教名蹟,歷訪諸方尊宿,並進獻方物,宋神宗因他們遠來而有戒業,並賜紫衣,又賜成尋以「善慧大師」號。成尋留住中國九年,著有《參天台五臺山記》八卷及《善財童子知識集》等書,以元豐四年(1081)在宋京開寶寺圓寂,敕葬於天台山國清寺,並為建塔題稱「日本善慧國師之塔」。此後日本沙門入宋參學並進獻方物的仍絡繹不絕。
中國南宋時期適當日本鎌倉幕府時代,佛教在日本趨向於大眾化,由中國傳入的禪宗和依唐‧善導的念佛法門而形成的淨土等宗以及由天台法華教義而開演的日蓮各宗,於是勃然興起。
禪學在日本,以往雖有道昭、道璿、最澄、圓仁和唐僧義安等由唐傳入,但禪宗正式的弘傳,卻開始於入宋參學歸國而首創臨濟宗的榮西(1141~1215)。榮西於南宋‧乾道四年(1168)和淳熙十四年(1187)兩次入宋,參學於天台、廬山、育王、天童諸山,時虛庵懷敞住天台萬年寺,榮西再度往謁,受傳臨濟心印;後懷敞移住天童,榮西也隨侍研學;於紹熙二年(1191),又蒙付與衣具印信,歸國後大興禪學,學徒雲集,朝野尊尚,在建仁寺開山,並著有《興禪護國論》等七部九卷,成為日本臨濟的新宗派。榮西的再傳弟子道元(1200~1253)也於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入宋,歷訪天童、徑山、天台等山,參謁無際了派、浙翁如琰諸禪宿,終於得到天童長翁如淨的啟發而豁然開悟,並蒙印可,受傳祕蘊及衣、具、頂相,於寶慶三年(1227)歸國,也盛弘禪學,在永平寺開山,撰有《正法眼藏》、《永平清規》、《永平廣錄》、《普勸坐禪儀》等九部一百十八卷,成為日本的曹洞一宗。
由於船舶交通的便利,日本的禪僧入宋參學以及宋僧往日本弘傳禪學的,在這一時期中非常頻繁,其突出的人物,有日本臨濟宗的圓爾辨圓(榮西的法孫,1255年入宋,受天台教於柏庭善月,歷參癡絕道沖、笑翁妙堪、石田法熏諸禪宿,後登徑山,嗣法於無準師範,1241年歸國,開創東福寺,宣唱教禪一致之學,門庭很盛)、無關普門(圓爾辨圓的弟子,1251年入宋,在宋參學十二年,得法於無準師範的弟子淨慈寺斷橋妙倫,1262年歸國,開創南禪寺)、無象靜照(1252年入宋,登徑山,嗣法於石谿心月,又遍訪育王、天童、天台、淨慈諸山剎,歷參虛堂智愚等禪宿,於1262年歸國,後開創佛心寺,并著有《興禪記》一卷)、南浦紹明(在日宋僧蘭溪道隆的弟子,1259年入宋,至淨慈參虛堂智愚,後又隨智愚往徑山,並嗣其法,於1267年回國,重謁道隆,為嘉元寺開山)、曹洞宗的寒山義尹(道元的弟子,1253年、1264年兩次入宋,參學於天童、淨慈的義遠、智愚等,1267年歸國,開創大慈寺)、徹通義介(道元的弟子,1259年入宋,參徑山、天童等山,歷訪禪德,於1262年歸國,為永平寺第三祖)等人。
這一期間中國禪僧去日本行化的,有宋‧陽山無明慧性的法嗣蘭溪道隆,因日本入宋禪僧坤智鏡等的勸請,於淳祐六年(1246)攜同弟子義翁紹仁、龍江等乘舶渡日遊化,依宋地清規宣揚禪風,受到當時幕府和衲眾的歸依,創建長禪寺,有《語錄》三卷,於祥興元年(1278)在日圓寂,諡號「大覺禪師」。日籍徒眾嗣法的有南浦紹明等二十四人,其中渡海再入宋參學的有十一人之多。隨後又有徑山無準師範的法嗣南禪福聖寺兀庵普寧,因道隆由日來書勸請,於景定元年(1260)乘舶赴日,繼道隆住建長寺,接引學人;得法的有東海惠安、南洲宏海等人,在日弘化五年,仍於咸淳元年(1265)留偈返宋。至咸淳五年(1269),徑山石谿心月的法嗣大休正念也乘商舶赴日弘化,被請主持禪興寺,又歷住諸大名剎,有《語錄》六卷,後即在日圓寂,諡號「佛源禪師」。隨後又有天童石帆惟衍的法嗣西磵子曇,於咸淳七年(1271)渡日,不肯主持一剎,在京都、鎌倉間遊化七年,仍於祥興元年(1278)返宋。同年七月,宋高僧道隆在日圓寂,日幕府即遣禪僧德詮、宗英二人入宋,迎請無準師範門下的高德無學祖元蒞日,主持建長寺。祖元即和他的禪友境堂覺圓、弟子梵光一鏡等渡日行化,在建長寺大揚禪風,受日朝野和僧俗的一致歡迎,並為圓覺寺開山初祖。後於1286年圓寂,諡號「佛光國師」。
南宋以後中日禪僧往來密切,因而禪學在日本當時甚為繁榮。日本禪僧到中國各山寺參訪的人數眾多,而中國江南的徑山、靈隱、天童、淨慈、育王等五山,和中天竺、道場、蔣山、萬壽、雪竇、江心、雪峰、雙林、虎邱、國清等十剎,也成為日本禪和子所經常掛錫的祖庭。乃至日本各禪剎中,也有所謂五山十剎的仿設。其各禪寺的構造、禪堂的設備乃至日常生活,也多模擬宋地禪剎式樣,甚至開示語錄中雜有宋語,而中國禪門詩偈在日本禪林中也非常流行,這自然是受中國叢林的影響。
在律宗方面,南宋的律學也引起了日本律宗的復興。慶元五年(1199)春,日本律學沙門俊芿「以大小律範,未盡其要,須入中華抉擇所疑」,即偕弟子安秀、長賀二人乘舶入宋,歷訪天台、雪竇、徑山等兩浙名藍,諮詢禪教,翌年(1200)春,入四征福寺,隨侍如庵了宏律師學習毗尼六年,開遮持犯,渙然通解。又和宋地教、禪、律學名僧廣泛交遊,最後仍就溫州廣德律師學「七滅諍」。於嘉定四年(1211)攜同所得的經律章疏二千餘卷和佛舍利等由明州乘舶返國,重興律學,日皇和幕府都奉他為戒師,為泉涌寺開山初祖。隨後,又有律學沙門曇照淨業,於嘉定七年(1214)及紹定四年(1231)兩次入宋,從中峰鐵翁守一重受具戒,深探篇聚,又至諸山廣學教律,並攜同所求得的宋版一切經及佛像梵筴等回國,開創戒光寺,和泉涌寺並稱為二大律剎,教化很廣。又泉涌寺俊芿的門弟子湛海、智鏡、道玄等也先後入宋訪問戒德、尋求律籍回國。對於日本律宗的發展作了有力的貢獻。
日本沙門在兩宋時代曾多次求得宋版大藏經如蜀藏、福州藏等回國,並時在奈良、京都、鎌倉各大寺中舉行一切經供養會,典儀很盛。對於中日佛教文化的傳通具有重要意義。
原由唐宋傳入的淨土念佛法門,在當時日本也逐漸流播。至十二世紀初,出身於天台的高僧良忍(1072~1132)以《華嚴》、《法華》圓融無礙的教義融通念佛,開創了圓通念佛宗。隨後又有出身於天台的高僧法然(1133~1212)確立純粹念佛、他力往生的教義,創立淨土宗。法然門下又有親鸞(1173~1262),著有《教行信證文類》,專修念佛,並帶妻弘教,開創淨土真宗。他這一宗在日本發展最盛,後並分為大谷和本願寺等派。嗣後淨土宗下又出現了一位高僧一遍(1239~1289)遊行念佛,創立時宗。另一方面,又有出身於天台宗的高僧日蓮(1222~1282),奉持漢譯的《法華經》,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為主,而新創了一個日蓮宗,後並分出若干流派。由於以上弘揚淨土念佛各宗和日蓮宗的興起,使佛教在日本更形大眾化,這是日本鎌倉時代(1193~1380)佛教的一大特色。當然這也是基於中國佛教的傳衍而形成的宗派。
十三世紀間,日本因元兵往侵而曾經和中國國交中斷,至大德三年(1299),元成宗遣江浙釋教總統普陀山高僧一山一寧和弟子石梁仁恭及曾到日遊化過的平山萬壽寺禪僧西磵子曇等往日本通好,受到日本朝野的歡迎和崇敬。他們並請一寧住建長、圓覺、淨智、南禪等大禪寺,後來一寧於1317年在日圓寂,被諡為國師。子曇也被請住圓覺、建長,1306年在日圓寂,諡號「大通禪師」。一寧在鎌倉、京都盛揚禪風,前後近二十年,門下造就的英才甚眾,其中如龍山德見、雪村友梅、無著良緣、嵩山居中、東林友丘等,都曾入元朝禮祖庭,重事參究。從此以後,元高僧被請到日弘化的,先後有東明惠日(原在明州白雲寺開法,因日本書聘,於1309年渡日,歷住建長、萬壽、東勝、壽福等寺,行化三十年,朝野崇敬,於1340年在日圓寂)、清拙正澄(原住松江真淨寺,日本入元禪僧多數從他參學,於1326年應請東渡,歷主建長、淨智、圓覺、建仁、南禪等寺,實行中國禪林清規制度,並為開善寺開山初祖,1339年在日圓寂,諡號「大鑒禪師」。有《語錄》九卷、《大鑒清規》等若干卷)、明極楚俊(歷任雙林、徑山、靈隱、天童第一座,1329年日廷聘請東渡,歷主諸大名剎,化導甚廣,於1336年在日圓寂,諡號「佛日焰慧禪師」)、竺僊楚仙(與楚俊同時東渡,歷主建長、南禪、建仁諸寺,1347年在日圓寂,有《語錄》若干卷),此外又有東里弘會(1308年赴日弘化,受請住禪興、建長等寺,各方禪衲參請不絕,1318年在日圓寂)、靈山道隱(1319年赴日行化,主建長寺,寺規嚴整,七眾崇敬,1325年在日圓寂,諡號「佛慧禪師」)、東陵永璵(1351年東渡弘化,歷主天龍、南禪、圓覺、建長諸寺,1365年在日圓寂,諡號「慧海慈濟禪師」)等也相繼赴日弘化,接引彼邦學人。據師蠻的《本朝高僧傳》卷二十五說︰「東渡宗師十有餘人,皆是法中獅也。」可以想見我國古德在日本傳弘的盛況。
另一方面,日本禪師來元參學的也絡繹不絕,其中特出的有龍山德見(元僧一寧的弟子,1305年入元參東岩會,後又歷參諸方,復應請住隆興兜率寺,在元四十五年,1349年歸國,受足利幕府歸依,歷住南禪、天龍等寺)、遠溪祖雄(1306年入元,登天目山,師事中峰七年,並嗣其法,1316年歸國,開高清寺)、雪村友梅(1307年入元,歷訪名宿,曾被請住長安翠微寺,元文宗賜號「寶境真空禪師」,1329年回國,歷主諸大禪剎,有《岷峨詩集》)、嵩山居中(1309年及1318年兩次入元參學,曾為蔣山曇方忠會下的第一座,最後於1323年歸國,歷主名剎)、復庵宗巳(1310年入元,師事天目中峰明本九年,明本寂後於1322年歸國,開創諸寺,門下的禪眾常二千人)、無隱元晦(和宗巳一同入元,嗣法於中峰明本,1326年歸國,歷主聖福、圓覺、建長等名剎)、古先印元(1318年入元,歷事無見睹、中峰明本、古林茂等,1326年邀同清拙正澄赴日弘化,本人也歷主諸大名剎)、寂室元光(1320年入元,歷參中峰、元叟、吉林、清拙、靈石、絕華、無目、斷崖諸德,1326年歸國,後開永源寺)、物外可什(1320年入元,遍遊江浙禪林,1329年邀同元僧明極楚俊到日弘化,本人也被請歷住崇福、建長等寺)、東洲至道(圓爾辨圓的法嗣,入元在大都創大覺寺,迄未回國)、月林道皎(1322年入元,師事古林清茂八年,並嗣其法,元文宗賜號「佛惠智鑒大師」,1330年歸國,開長福寺)、中岩圓月(1325年入元,歷訪雪竇、天寧、鳳台謁靈石芝、古林茂等,1332年歸國,創吉祥寺,並歷住諸名剎,有語錄、詩集等)、不聞契聞(1326年入元,遊歷天台、靈隱、淨慈等山,參見諸老,1333年歸國後,主持圓覺寺)、古源邵元(1327年入元,謁華頂、天目、龍山、五台諸山,又久居嵩山少林,在大都時曾預選入宮轉大藏經,1347年歸國,住大聖、等持、東福等寺)、無文元選(1339年入元,參福州古梅友、天寧楚石琦、大覺了庵欲、天目千岩長,於1350年歸國,開方廣寺)、愚中周及(1341年入元,師年曹源月江印、金山即休了等,於1351年歸國,開創佛通寺)、大拙祖能(1343年入元,到福州參無言宣、東陽輝,後嗣天目千岩長,1358年歸國,風化九州,又移關東,開楞嚴寺,四方從學的達三萬人)、無我省吾(1348年和1363年兩次入元,歷參諸德,後在中國圓寂)等。當時中國禪學風範受到日本禪僧的非常崇慕,元僧清拙正澄在日圓寂後,他的徒眾二十五人曾同時入元參學;又大拙祖能於1343年入元遊學時,他的同參一行數十人也相偕入元參習。其時日僧登天目山參叩中峰明本的人數很多,其中著名的即有遠溪祖雄、可翁宗然、嵩山居中、大樸玄素、復庵宗巳、孤峰覺明、別源圓旨、明叟齊哲、平田慈均、無礙妙謙、古先印元、業海本淨、祖繼大智等人,可見兩國禪學的親緣關係。
一直到元末尚留在中國的日禪僧還不少,其中日沙門椿庭海壽,曾任淨慈第二座,又曾住應天府(南京)天界寺,明太祖選名僧校藏經時,他也被選參加,並蒙召見,詢問國情。洪武五年(1372)更住鄞縣福昌寺。又日沙門權中巽,曾於明初(1368)任杭州中天竺寺藏主。又日沙門無我省吾在牛頭山,曾受明太祖召見,賜以紫衣,後來即在明地圓寂。至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又特遣禪僧仲猷祖闡(寧波天寧禪寺住持)、教僧無逸克勤(金陵瓦官教寺住持)等出使日本,並遣在明的日僧椿庭海壽、權中巽二人為通事隨往;隨後日本也遣僧文珪、如瑤相繼使明。建文四年(1402)明惠帝又遣禪僧道彝天倫、教僧一庵一如等使日,嗣後日本也遣僧堅中圭密及祥庵梵雲、明空等來明通聘。乃至日足利幕府和怏通商,也多以該國的禪僧為使節,而展開了中日海上的交通貿易。因而明代日僧來華的也還不少,其中值得敘述的則有絕海中津(1368年入明,參中天竺、道場、靈隱、天童的季潭泐、清遠渭、良用貞、了道一諸德,曾蒙明太祖接見並賦詩,於1376年回國,開創寶冠寺,後又被請住等持、相國等寺)、龍室道淵(明‧寧波人,後赴日本嗣法於聖福寺宏書記,1432年為遣明使入明,宣宗授以僧錄司右覺義之職,1434年返日,住天龍寺)、雪舟等揚(1468年從遣明使入明,他的畫法受到明憲宗欣賞,命為天童第一座,1469年返國)、了庵桂悟(原為東福寺僧,1511年八十三歲為遣明使,受明武宗崇敬,令住育王山廣利寺,賜金襴袈裟,1513年歸國,後住南禪寺)、策彥周良(天龍寺僧,曾於1539及1547年先後為遣明使入明。明世宗以詩和他唱和,他撰有《入唐(明)記初度集》、《再度集》共五卷,歸國仍住天龍寺,為朝野所尊敬)等數人而已。
至十七世紀,由於中日商舶往來頻繁,明僧真圓、覺海、超然先後被請往長崎,開創東明山興福寺和紫山福濟寺、聖壽山崇福寺,即所謂三唐寺。當時中國沙門多往遊住。至明‧永曆八年(1654),福州黃檗山高僧隱元隆琦,因長崎崇福寺僧超然的再四邀請,於同年七月和他的門弟子泛舶到日弘化,又受江戶德川幕府的皈依,在宇治開創黃檗山萬福寺,舉揚黃檗的宗風,並設壇傳授禪門大戒,當時日本曹洞、臨濟兩宗的禪僧,紛紛投入他的會下,日朝廷並尊他為「大光普照國師」,1673年在日圓寂,年八十二;有語錄、法語各若干卷,《松堂集》、《太和集》各二卷等,被奉為日本黃檗宗的初祖。隨從隱元渡日的弟子,如大眉性善、慧林性機、獨湛性瑩、獨吼性獅、南源性派等都是一時的禪門英傑。嗣又有隱元的法嗣木庵性瑫、即非如一,分別於永曆九年(1655)、十年(1656)赴日,輔翼隱元的法化,時人稱為二甘露門。嗣後繼承日本黃檗山法席的列代禪師,如木庵、慧林、獨湛、高泉、千呆、悅山、悅峰、靈源、旭如、獨文、杲堂等人,皆是由中國前往弘化的高僧。而黃檗山的學修清規,如參禪兼念佛,平常用漢語,誦經用漢音,乃至飲食生活也都是中國式樣;比之日本原來的臨濟、曹洞兩宗,更富有中國禪學風味。直至第十四世以後,才有日人繼任法席;日本黃檗宗所屬各寺,至今仍保持有中國近代禪林的風範。
十九世紀以來,中日佛教間仍頗有接觸,而值得特別提出的是晚清楊文會在南京刊印經典、復興佛教,得到日本南條文雄氏的協助,代為搜求到許多我國已經佚失的古德著述,特別是法相唯識方面的章疏逸籍,有益於中國經典的重刻和佛學的研究。
〔參考資料〕 《現代日本的佛教教育與文化》(《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4});《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世界的佛教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85});《栂尾祥雲全集》別卷〈喇嘛教と日本佛教〉;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講座‧佛教》第五冊〈日本の佛教〉;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日本)〉;《佛教思想史》第二冊、第五冊;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日本佛教用語。主要指江戶時代,斷除火食與肉食,而周遊各國修行的民間佛教徒。又稱木食僧、木食上人。所謂木食,是斷五穀,常食果實。此類僧眾一方面巡行諸國,勸導民眾念佛,或加持祈禱,一方面雕刻特殊的木雕佛。其所行與山岳信仰的關係頗深。
始祖是獲得豐臣秀吉崇信的真言宗僧木食應其,但給予江戶時代之木食僧深遠影響者,卻是與應其大致同時代的彈誓。彈誓為修苦行的念佛高僧,曾將以鎌刀雕成的阿彌陀像(即鎌佛)施捨民眾。其法流中,有但唱、長音、晴眼、音阿、山居等木食僧,皆擅佛像雕刻。而以雕微笑佛聞名的木食行道,亦曾受彈誓及所屬法流的影響。
此派之中,較負盛名的有圓空、白道、德本、觀正等人。此外,也有許多無名木食僧存在。彼等超越既成教團的界限,遊行各地,推行與民眾生活緊密相連的宗教活動,以期吸引眾人信仰。
男子出家進入佛教教團,受具足戒且滿二十歲以上的修行僧。原語bhikṣu(梵語)或bhikkhu(巴利語),是由梵語「求乞」的動詞bhikṣ 轉化而來的名詞,意指托鉢僧。中國將此字音譯作比丘、苾蒭等;意譯作乞士、除士等。在印度,一般稱出家以後遊歷各地者為遊行僧(梵parivrājaka,巴paribbājaka),或稱沙門(梵śramaṇa,巴samaṇa)。
在印度,比丘或沙門的生活型態是︰須遵守一定的戒律,護持三衣一鉢,乞食自活,住於阿蘭若處,少欲知足,離諸世俗煩惱,精進修道,以期證得涅槃。《雜阿含經》卷四云(大正2‧27a)︰「所謂比丘者,非但以乞食,受持在家法。(中略)於功德過惡俱離,修正行,其心無所畏,是則名比丘。」而所謂戒律,依各部派所傳而有數目上的不同,《四分律》戒本認為須受二百五十戒。
有關比丘的語義,《大智度論》卷三列有乞士、破煩惱、出家人、淨持戒及怖魔等五義,其文云(大正25‧79c)︰
「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中略)復次,比丘名破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復次,出家人名比丘,譬如胡漢羌虜各有名字。復次,受戒時自言我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復次,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王言是人必得入涅槃。」
又,《維摩經略疏》卷一更出除饉之義,謂出家戒行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因果之饉乏。
關於比丘的種類,《十誦律》卷一及《俱舍論》卷十五認為有四種,即︰
(1)名字(名想)比丘︰僅有其名,而行為不如其實者。
(2)自言(自稱)比丘︰用白四羯磨受具足戒者,或指剃除鬚髮,披著袈裟,自言我是比丘之賊住比丘。
(3)為乞(乞丐)比丘︰從他乞食故名,如婆羅門從他乞時,亦言我是比丘,是名為乞比丘。
(4)破煩惱(破惑)比丘︰能知見、斷諸漏結縛煩惱、拔盡根本的比丘。
此外,《四分律》卷一舉出名字、相似、自稱、善來、乞求、著割截衣、破結使等七種比丘,《大寶積經》卷一一四列有阿蘭若、乞食、畜糞掃衣、樹下、塚間、露處等六種比丘。
國人常將比丘稱為僧人或和尚。實則這三個詞彙原意並不相同。「僧」是梵語saṅgha的音譯,具云「僧伽」,指僧團而言,是對出家眾(團體)的稱呼。「和尚」是由梵語up-ādhyāya輾轉訛譯而來。原意指有德望的出家人,或對自己的師父的尊稱,故又譯為親教師。與比丘一詞,涵意不同。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五〈究羅檀頭經〉;《增一阿含經》卷三;《正法念處經》卷四十九;《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注維摩詰經》卷一;《玄應音義》卷三;《慧琳音義》卷八、卷二十七、卷五十七;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印度的民族宗教。為印度人生活、社會制度的軌範。又稱新婆羅門教。係以婆羅門教傳統為基礎,吸收上古以來的印度土著信仰,融合耆那教、佛教等教義,經長期孕育、演化始成。約形成於西元四世紀,爾後經商羯羅的改革,而逐漸定型。今日教徒分佈於印度共和國、巴基斯坦、尼泊爾、錫蘭、印尼的巴里島等地。也流行於東南亞與非洲的印度移民之間。
印度教不若佛教、基督教及回教之有確定的教主。該教並無創始者。在神祇觀與教義上頗為龐雜,欠缺統一性。但隨著印度民族的形成,而成為印度民間共同遵守的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茲就基本信仰、神祇、儀禮、宗派等方面,略述其概況如次︰
〔基本信仰〕 由於印度教是經婆羅門教演化而來,故保有婆羅門教的部分信仰。該教嚴格遵循種姓制度,承認《吠陀》的神聖性,以及婆羅門的權威性,並進一步發揮業報輪迴之說,認為有情眾生皆有靈魂。此靈魂乃本來存在,但因業力(由眾生的行為所引起)之故,暫處於物質世界,受生死輪迴之苦。唯有藉宗教之實踐,始能自輪迴中解脫,而與最高存在的「梵」合而為一。該教以為,解脫之道有三種,即︰
(1)業道︰企圖以祭祀抵達神的世界,故實施祭神儀式。除祭神外,也嚴格奉行印度教的「法」。如遵守種姓制度及四住期等印度社會各階層所應遵循的義務。
(2)知道︰《奧義書》所說的實踐道。即藉學習、修持、苦行、禪定等方式,使個我與最高存在的「梵」合一。
(3)信道︰由對神的絕對信從與效勞,以獲得神的恩寵,並與神合一。此係依克利須那‧毗濕奴信仰而有的實踐道。在印度教諸派中,唯有性力派不接受此業報輪迴的思想。
〔神祇〕 印度教的神祇除吠陀諸神外,也包括人格化的自然神(如太陽神、月神、火神、水神)、動植物(如龍、蛇、神猿、菩提樹、蓮花)、精靈、祖先、男女性器等,極為豐富多彩。其中,居主宰神地位者為「三位一體」的梵天、毗濕奴、濕婆三神。
(1)梵天(Brahman)︰係婆羅門教之最高原理「梵」的神格化。為創造神,主宰人類的命運。由於此神娶自己的女兒智慧神薩拉斯瓦提(Sarasvati,即辯才天女)為妻,犯下逆倫大罪,故未受到印度人的重視。其聖地僅有亞日米爾一處。
(2)毗濕奴(Viṣṇu)︰印度教徒最崇拜的主神,為守護神。據說此神有四隻手,分持輪寶(象徵圓周的無限時間)、弓箭、法螺(象徵無所不在的虛空之聲音)、蓮花與仙杖(象徵摧毀一切仇敵的力量),乘金翅大鵬鳥或躺在巨蛇身上。常作豬、人獅、烏龜、侏儒、魚、羅摩、持斧羅摩、黑天、佛陀、伽爾基等化身。其妻拉克修米(Lakshmi,吉祥天)亦受到廣大的崇敬。
(3)濕婆(Śiva)︰為世界的破壞者與重建者,常以各種不同的性格、名稱展現自己。如在神話中,或為鬼靈之主,管理死者的時限;或為生育之神,以男性生殖器為其象徵;或為偉大的苦行者;或為舞神。此外,濕婆也是學術、藝術及思想的保護者。其妻波婆蒂(Parva-ti)則掌理戀愛和夫妻關係。由於與丈夫一樣,可化作多種形式,故有帕爾瓦蒂(雪山女神)、杜爾伽(難近母)、伽里(時母)、沙克蒂(性力女神)、烏瑪、提維等別名。
〔儀禮〕 印度教不僅有朝覲聖河與聖地的習俗,也崇尚偶像崇拜。以神像及神殿為祭祀中心,信徒在神前奉香、華、燈、食物等供物,但不進獻犧牲,此乃受佛教、耆那教的「不殺生」教義所影響。不過,也有例外的情形。並唱咒文(mantra)或讚歌,行供養儀式,並於諸神的祭日,彩飾花車,列隊遊行。屬於再生族(指婆羅門、王族、平民三階級)的印度教徒除於家中舉行日常祭、祖靈祭、農耕祭等家庭祭祀外,在其出生、結婚、死亡等日,亦行各種儀禮。
〔宗派〕 印度教在發展過程中,由於所崇拜的主神、師承、地域、聖典、信仰、修行形態等差異,遂有毗濕奴派、濕婆派、性力派、紹拉派(Saura)、斯磨里達派(cSmārta)、喀比爾派、錫克教、達杜派(Dādū)等相繼成立。其中尤以毗濕奴、濕婆、性力三派對民眾影響深遠。
十九世紀時,受基督教及歐洲近代思想的衝激,梵教會、雅利安協會(Ārya-Samāj)、羅摩克利須那教派(Rāmakrishna Mission)、神智教會等改革團體先後興起。提倡西方科技與民族文化。批判婆羅門專橫、崇拜偶像及動物等現象。並反對種姓制度、寡婦殉葬、童婚等陋習。要求宗教與世俗生活結合,對於印度近代社會改良及民族主義運動實貢獻頗多。
此教的主要聖典有《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二大敘事詩、《摩奴法典》、《耶闍納瓦爾基耶法典》、《那羅陀法典》,以及多數《往世書》聖典等。
◎附︰中村元、肥塚隆合著〈印度教諸神與祭典〉(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一)印度教的社會
〔印度教〕 印度教徒占印度全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三千年歷史的印度文化就是以印度教為基礎而發展的。這個人口約有六億,面積遼闊的印度大陸,是一個多元性的社會,一切自然環境、氣候風土、生活習慣、語言等,無不隨著各個地域而有所差異。統一這個複雜、多元社會的印度教,本身也極富多元性;它從高度發展的哲學,到對動植物的崇拜,隨著地區、社會階層、宗派的不同,而呈不同面貌。雖然如此,印度教卻能發揮其多元功能統一印度,使印度成為別具特色的社會。
「Hindū」原本是波斯語,表印度人之意。印度教,英語「Hinduism」。像這種宗教名稱源於民族名稱的例子,只有猶太人能夠與之相提並論。印度教徒稱自己的宗教為「永遠的法」(Sanātana-dharma)。「法」除了表示法規之外,也含有宗教的意思。簡單地說,印度教就是印度的民族宗教,也是印度人的生活規範、社會習慣。
〔印度教的成立〕 印度教是自吠陀以來,或吠陀期以後,以全面發展型態出現的宗教。但是在吠陀之前的哈拉巴文化遺物中,發現許多獸主像、女神像,以及象徵公牛和樹木的物品。因此有人認為印度教的萌芽期,應該是在西元前二世紀至西元後二世紀之間,也就是在《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耶那》兩大敘事史詩完成之後。印度教的前身是以婆羅門為社會最高階級,倡導祭祀至上的婆羅門教。
當阿利安人向印度西北、恒河平原,甚至全印度擴張的同時,他們也逐漸和土著社會有所接觸,而產生了文化混合的局面。阿利安人把土著列入階級制度中,藉以擴張阿利安人的社會;土著也因著階級制度的融合,而發覺自己所信仰的神,與阿利安的諸神非常相似;甚至到後來,他們的神話、宗教儀禮、生活習慣等,也都幾乎阿利安化了。阿利安文化也由於繼續不斷地吸收土著文化的各要素,而逐漸改變了原有型態。阿利安文化和土著文化反覆交融後,新的社會文化體──就是後人所稱的印度教──逐漸形成;也由於它們兩者間不斷的融合、變化,因此印度教才呈現出複雜與多元的型態。
〔階級制度〕 統一印度教社會的是「階級制度」。階級制度是由含有「血族、種族」意思的葡萄牙語演變而來。十六世紀,葡萄牙人侵入印度,把劃分身分的制度稱為「cas-ta」,印度語則稱為「賈弟」(出生之意)。
每個階級與階級之間都有嚴格的劃分,並採世襲制,也就是人一生下來就具有該階級的身分,終生不變。階級和職業有密切關係,一個人出生之後就已經被決定了他的職業,即使離開了原有的工作崗位,也脫離不了原來階級。結婚是人生的大事,但是必須在同一階級才能聯姻,與不同階級的人結婚,將不被社會承認。不同階級的人不能一道用餐,甚至物品的授受,生活上的接觸都在禁止範圍內。階級高的人與階級低的人交往,被認為是玷辱身分的舉動。雖然目前「玷辱」的觀念已逐漸淡薄,但是在保守的農村中,依然還保存著這種強烈的階級意識。
在階級制度的觀念中,凡是從事污穢的職業,或是食用不潔的食物,都會被視為下階層。換言之,階層的分野是由宗教上「乾淨與否」的觀點來決定。在印度教教義中,殺生、死亡、排泄等都是不淨的事,從事與這些事情有關的人,就是不潔的人。屠殺神聖的牛或從事皮革業者在教義裏也被歸為「不潔的人」。
阿利安人除了劃分與被征服者土著之間的階級差別外,其內部也分為婆羅門、剎帝利(王侯與戰士)、吠舍(庶民)、首陀羅(奴隸)四姓。四姓制度在印度語中稱為「瓦魯那」,含有膚色的意思,藉以區別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膚色。西元前六世紀左右,婆羅門設立了以他們為最高領導階級的四姓制度;不過這種四姓制度徒具形式,印度社會並未真正執行。另外,西元前三世紀侵入印度的西方民族和稱為「賈弟」世襲的職業團體,雖被編入四姓制度,但在實際生活中並不存在。事實上,除了婆羅門階級外,社會上實際的構成單位是「賈弟」。「賈弟」不但為階級制度的成員,也是印度教的信徒。所以,一個印度教徒如果想改信其他宗教,無異是意味著脫離印度社會。
(二)印度教諸神
〔聖典〕 印度教是過去三千年來,在印度本土所發展的生活、文化總體。它的形成前面已敘述過。從其中我們不難發現一項事實︰印度教沒有一位像耶穌基督、釋迦牟尼或穆罕默德的開教鼻祖,甚至也沒有一本像《聖經》或《可蘭經》的聖典。除了早期的《吠陀》文獻外,記載神話傳說的兩大敘事史詩︰《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耶那》,勉強可以算是印度教的經典。兩大敘事史詩是集合了神話、傳說、倫理思想的宗教詩,出於吟遊詩人之手而流傳至今。西元前二世紀左右,開始被整理、增補修正,而成為現在的形式;《摩訶婆羅多》完成於西元四百年左右,而《羅摩耶那》被認為是稍早完成的史詩。《摩訶婆羅多》是記載巴拉達國槃塗五位王子和一百位異母兄弟,彼此為了爭奪王位而引發戰爭的故事;《羅摩耶那》是敘述憍薩羅國王子羅摩一生的故事。前者有一篇〈薄伽梵歌〉,是印度人最鍾愛的宗教詩之一。
和敘事詩同時流傳下來的,是記載「古代故事」的《普拉那》文獻。《普拉那》的內容大都記述神話、祭祀、朝聖等與印度教徒的宗教生活有關的事情;它本來是專記述神話時代的統治史,後來逐漸地趨於民俗化。《普拉那》重要部分共有十八篇,大約完成於四世紀至十二世紀間,其中還包括以「聖比達」和「亞殑摩」為始的資料。
〔諸神的變遷〕 到了敘事詩時代,過去吠陀時代諸神的崇高地位都已經降低;而以前不甚重要的神,在吸收了土著信仰的各種要素之後,竟然也登上了最高地位,而受到崇拜,其他又有許多新的神產生。在《黎俱吠陀》中被稱為神界霸者的帝釋天,如今也貶降為地方守護神。另外,如梵天神、毗濕奴神和濕婆神卻成為最高之神,專司支配、創造、維護和破壞。事實上,印度教的神界廣泛,組成分子也複雜;不過人們相信在這些神的背後有唯一至尊者,這種觀念是超越我們所能了解的範圍。至尊者通常都是藉著諸神具體的形態出現在人們面前,因此,在本質上我們稱印度教是一神教,諸神的形象只是表現最高地位神的各種面貌與性格而已。
〔梵天神〕 梵天神為印度教三大神之一,專司創造。梵天神並沒有受到信徒特別的崇拜,也沒有特定的信仰團體,通常是以「四面四臂」、騎坐蓮花或鵝鳥的形象出現。
〔毗濕奴神〕 毗濕奴神是敘事詩中地位最高的神,掌維護宇宙之權,與濕婆神二分神界權力。毗濕奴神和神妃吉祥天住在最高天,乘金翅鳥。通常以「四臂」握著圓輪、法螺貝、棍棒、弓的形象出現。其性格溫和,對信仰虔誠的信徒施予恩惠,而且常化身成各種形象,拯救危難的世界。毗濕奴神通常化身為︰(一)魚(為了要在大洪水裏救起人類的始祖馬奴Manw)、(二)龜(海浪翻騰時支撐住梅爾山)、(三)野豬(拯救沈入海底的大地)、(四)人獅(征服惡魔喜拉尼卡西普)、(五)侏儒(從惡魔巴利手中奪回三界)、(六)持斧頭的羅摩(鎮壓王族,奪回世界)、(七)羅摩(《羅摩耶那》的主角)、(八)克利修那、(九)佛陀(佛教的教祖)、(十)卡爾基(具有馬頭的救世主)等十種。
毗濕奴的十種化身中,以克利修那的神話最有名。克利修那出生於馬都拉郊外的布林達旺,幼時以放牛為生,但是卻能展現出超人的英武,同時又是一位吹奏笛子的高手,因此受到牧女們的愛慕,其中以克利修那和牧羊女蘿達之戀,最受後世謳歌。克利修那據說就是橫躺在阿難陀龍背上冥想的神,另外像︰訶黎、納拉耶納、婆藪天、那羅延天、伽殑納達等,也都是克利修那的別稱。
〔濕婆神〕 源於《黎俱吠陀》中的暴風神魯陀羅,自《婆羅門書》完成之後,逐漸成為地位重要的神。雖然濕婆神性情剛烈,但由於「濕婆神」一語含有「喜事」的意思,因此濕婆神也有溫和的一面。濕婆神住在開拉薩山,騎著具有三隻眼睛的公牛、著象皮、束髮;持三叉戟、斧頭、劍和盾等。濕婆神大都以畫有面貌的男性生殖器形象出現,同時也以恒河的守護神、舞蹈像、瑜伽、音樂、學問指導者等各種姿態出現。濕婆神和巴爾瓦娣結婚,是男女兩性結婚的象徵。其他如瑪修瓦拉(大自在天──居住於色界天之頂的神)、瑪哈鐵瓦(大神)、伊舍那(支配者)和巴修巴底(獸主)等,都是濕婆神的別稱。
〔神妃和性的信仰〕 女神的存在自古以來即家喻戶曉,但是真正信仰的風氣,卻始於笈多王朝。隨著印度教思想的展開,過去被認為最高者的濕婆神和毗濕奴神,從此不再是一般性的神,而漸被特定化。祂們的配偶被認為是性(活動力)的代表,是世上一切事物活動機能的來源。將濕婆神妃特露嘉女神當作崇拜對象的一派,興盛於七世紀。而性崇拜的例子也可在毗濕奴神教派中窺見一斑。
濕婆神的神妃為數眾多,其中有代表狂暴性格的特露嘉(不容易親近的女神)和迦莉(黑女神);象徵溫和者的烏瑪女神。乘坐獅子的特露嘉女神展現威力,刺殺化身水牛的惡魔馬里夏,這是印度最有名的神話之一。迦莉女神皮膚黝黑,好吸食鮮血,是凶猛可怕的女神。迦莉女神的信仰,以恒河下游最盛行。烏瑪女神有「山神之女」、「雪山之女」和「白光輝映之女神」等別稱,但是彼此的區分不甚明顯。印度各地方都供奉烏瑪神像,大都以身靠濕婆神的造像居多。
毗濕奴的神妃拉克修米,又名修莉,是象徵幸福美滿的女神,中文譯為吉祥天、功德天。吉祥天的出身與水和蓮花有關,經常以坐蓮花、持蓮花的形象出現,而以左右站立雙象出現的造型也非常多。印度教三大神之一的梵天神,其神妃沙拉斯瓦提女神與聖河同名,是聖河神格化的女神。
〔其他諸神〕 伽尼夏和象頭人身的考底克亞是濕婆神之子。前者有伽那巴底的別稱,被認為是學問和福德的代表神。此神中文譯名為歡喜天(聖天)。考底克亞又名斯布拉夫馬尼亞,是乘孔雀擊退惡魔的戰神。
自《吠陀》時代以來,帝釋天、火天和閻魔天諸神的地位降低,成為保護四方的護世天神;太陽神蘇利亞被認為是乘坐馬車在天界四處活動的天神。此外還有如月神等由星宿演變而來的諸神。印度人崇拜動物的情形,也可從其信仰中窺見一斑,許多動物被當作諸神的化身或坐騎而受到膜拜;其中以服侍《羅摩耶那》主角羅摩的聖猴哈奴瑪,最受人們的喜愛。另外,如棲息於森林或樹叢的精靈夜叉神和夜叉女神、蛇神納伽,都不屬於阿利安神界範圍內。其他的神祇還有亞布莎拉絲和祂的配偶──樂人殑達瓦和半人半鳥的基娜拉等。
(三)殑伽女神
〔河川神〕 早在《黎俱吠陀》時代,信仰聖河沙拉斯瓦提和其他諸河的風氣,已經非常興盛。到了敘事詩的時代,對恒河、朱木拿河的信仰逐漸提高,源於這些河川的諸神也都慢慢的占上一席之地。河川被認為是母性的化身,因此河川的名稱均採女性名字,河川神自然也就是女神。
〔沙拉斯瓦提〕 沙拉斯瓦提含有「豐富之水」的意思。有人認為就是指拉加斯坦州的沙士底河,但這只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說法,古代的「沙拉斯瓦提河」必是一條大河,不能以現在平凡的河川比擬。
自《梵書》神話時代之後,沙拉斯瓦提女神和言語女神瓦裕具有同等的地位,祂被認為是專司學問和技藝的女神,敘事詩之後,祂被設想為梵天神的神妃,以絃樂器為代表物,其他所佩帶的物品尚有念珠、經卷。在佛教裏,祂被稱為辯才天(美音天、妙音天),是一名會彈奏琵琶的女神。西元前一世紀初期出現於巴路特欄柵柱上的浮雕,是描述沙拉斯瓦提女神最早的遺蹟;該浮雕像具有雙臂,站在蓮花上,手執豎琴狀的絃樂器。另有一種四臂神像,右手持念珠和蓮花,左手握水瓶和經卷;站在兩脇下的女性侍從,正彈奏「維納琴」。
〔殑伽〕 恒河以清純、潔淨而受到至高的崇拜,但是代表恒河的殑伽女神以獨尊像出現的例子倒不多。出土於西孟加拉的神像中有胸前握有水瓶,背靠如意樹的殑伽女神,因此,有人認為恒河是流經天界如意樹下的大河。笈多王朝撒姆特拉笈塔國王(在位期間西元335~375年)所鑄的貨幣上,也繪有站在摩竭魚背上的殑伽女神像。
在愛羅拉第十六窟的廟內有殑伽、朱木拿和沙拉斯瓦提三位河神像。雕刻在廟中央龕上。殑伽女神直立居中,朱木拿女神站在右邊,沙拉斯瓦提女神居左;朱木拿女神和沙拉斯瓦提女神的上身均向中傾靠。三尊神像的高度相差無幾,可說是以殑伽女神為本尊的三尊像。
敘述恒河降臨人間的雕刻,以馬都拉南方摩訶巴里婆蘭的岩壁雕刻最為有名。該岩壁雕刻以中央的裂口表示恒河降臨人界,並且以龍與龍女象徵水流。恒河的兩面岩壁,雕刻著讚美這個偉大時刻的神、人類和各種動物的形象。摩訶巴里婆蘭的雕刻以肢體柔美著稱,表現出七世紀南印度雕像的典型模式。
另外,殑伽女神與「恒河守護者」的濕婆神同時出現的例子,在南印度的雕刻中占非常大的比例;殑伽女神往往處於附屬地位。水順著濕婆神的頭髮流出,殑伽女神合掌立於水旁。此外,殑伽女神也會以人魚型態出現,象徵濕婆神的髮飾,甚至也和巴爾瓦娣一樣,被認為是濕婆神的神妃。
毗濕奴派的信徒也將殑伽女神當作毗濕奴神的神妃來祭拜,因此以這種觀念為主題的雕刻作品非常多。
〔守門神──殑伽女神、朱木拿女神〕
殑伽女神同時出現在濕婆神和毗濕奴神兩個神派中,明顯表示恒河被所有印度教徒奉為聖河而受到崇敬。印度教還將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列為守門神;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被雕刻在寺院入口的兩旁,守護著寺院的平安,這種造像遍佈於整個印度。
成為守門神的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分別站立在摩竭魚和烏龜的背上,兩者手握水瓶。摩竭魚是一種棲息於水中的想像怪物,頭部和鱷魚相似,尾巴則呈魚狀,或草花狀;除強調其可怕性之外,也將之視為生命之源──水。摩竭魚不僅是殑伽的坐騎,同時也是水天神的坐騎,由於這種關係更加深了殑伽女神的重要性。另外,兩位被當作守門神的河神均握有水瓶,這是一個非常耐人尋味的造型。這不單是和祭祀儀禮用的聖水相關而已,而且還意味著生殖力和淨化力。
殑伽女神是寧靜淨化的表徵,朱木拿女神則代表誠信,因此兩者才擁有守門神的地位。河神被當作守門神的例子在笈多王朝之前並未出現過,當時主要崇拜夜叉神或夜叉女神。尤其是對夜叉女神的信仰,被認為與「女性生殖力」和「樹木結果」的原始信仰有所關聯。殑伽和朱木拿河神發展為守門神的主要原因,除了兩者均具有清洗罪惡的淨化力外,也由於聖水孕育萬物的力量和女性生殖力的被聯想成同一件事之故。
(四)印度教的教義
〔法〕 印度教徒稱自己的宗教為「永遠的法」或直接稱「法」。「dharma」(法)的原義是指「保持物」、「支持物」,引申為支撐全宇宙、保護人類之意。中國把「dhar-ma」譯為「法」,它包含了生活規範、倫理、道德、義務、法則、真理和宗教等多樣性質;因此,印度教不再單指一種宗教,而是多重性質的宗教。印度教詮釋教義和制定「法」的書籍,是以西元前後數世紀編纂成的《瑪努法典》為始的數種經典。這些法典除說明四姓的權利與義務,也記述了人生的四個時期,這四個時期就是學生期、家居期、林棲期和遊行期。
印度教除對法的遵從外,財寶和性愛也是人生追求的目標。財寶意味財產和利益,成年人都必須具備豐富的財務知識。《實利論》和《性愛經典》(Kama Sutra)分別是記載財寶和性愛的典籍。
〔解脫〕 法、財寶和性愛,是人生三大目標,也是人生的義務;若能達到這些目標,那麼就是理想的人生!但是,比三大目標更深一層的理想人生,是以解脫為最終目的。所謂「解脫」就是指脫離輪迴的意思。獲得解脫的方法,按照各種教派而有所不同,一般說來,解脫之道有︰知識之道、行為之道和誠信之道三種途徑;但是這三種方法的詮釋各教派均不相同。知識之道,就是在精神層面中確立個人靈魂與神的一致;或者透過冥想直接與神合一。行為之道︰是按照每個階級所規定的義務,致力履行以求解脫;具體地說,就是執行祭祀、個人祈禱、遵守戒律、朝聖等,但是,後來有人認為這種外在的朝聖、祭祀,純屬低俗的解脫方法。誠信就是專心一致對神奉獻信愛。換言之,就是絕對皈依神。這種信仰之道不分性別、身分,透過對神的讚歎、參拜和供奉,與神作直接接觸。誠信派的最初形態是一世紀左右才成立。在廣受印度教徒鍾愛的〈薄伽梵歌〉中,有特別的說明,同時毗濕奴派也相當重視這種方法。
(五)生活與祭祀
〔宗教生活〕 印度教是一多神教派,不僅有普及於全印度的大神,又有特定地區才供奉的地方神,另還有特定階級所信仰的神。一般說來,印度教徒並非對所有的神都有祭無類,也不是專祭拜特定的神。但是信徒們總會挑選幾位作特別的祭拜;祖先留傳下來的家神,及社神──土地守護神──就是其中的兩位。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甚至供奉他們私人信仰的神。
印度人的日常生活裏,二十四小時都和信仰緊扣在一起,他們一天的生活始於沐浴、參拜神像。每天清晨天未露白,住在河邊的居民就開始活動;他們趕到沐浴場沐浴,再膜拜慢慢升空的太陽,接著又到附近的寺院參拜,也向路邊的小廟或聖樹獻花、澆水。用餐前,每家要起火燒去其中一些食物祭神。印度教的家庭沒有設置特別的祭壇,一般都把神像供奉在廚房某一角落,這是由於他們的宗教生活是以灶為中心的緣故。另外,還有人把神像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計程車司機則把小神像放在駕駛台上。像這種真誠的信仰,自然是由於個人的宗教心使然,但在印度,這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習慣!
〔家庭的祭祀〕 印度的家庭祭祀大都請婆羅門來主持儀式,諸如通過人生各階級所舉行的「淨法」。「淨法」是從誕生前的受胎式(結婚第四天,雙方結為夫婦)開始,其他還有十二種主要的典禮。但是,現在印度社會裏只有在入門(學習學問)與結婚時,才請婆羅門到家中舉行祭祀儀式。入門典禮在八至十二歲間舉行,由婆羅門將小孩斜掛在左肩的聖鈕移到右手下;通過入門典禮後,兒童才能獲得學習《吠陀》的機會。印度人稱自母胎出生為第一次的誕生;稱入門為第二次的誕生。印度在「階級制度」下,婆羅門、王侯和庶民的三個階級均需完成這種入門典禮,因此被稱為「再生族」;不能獲得學習《吠陀》的首陀羅階級,就被稱為「一生族」。但是四姓制度只是有名無實,所以「再生族」和「一生族」之間也沒有很嚴格的區分。
結婚典禮是淨法中最重要的儀式。印度的結婚典禮按照地方和階級,而有所不同,新郎和他的家人一行熱熱鬧鬧地前往新娘的家裏,新娘的父親把新娘交給新郎,一對新人齊步走七步,婆羅門在兩人的腳下灑聖水,這樣就算完成了結婚典禮。印度社會的上層階級不容許離婚;因為他們都是年紀輕輕就結婚,所以,時常會造成年輕守寡的悲劇。目前印度當局規定男子滿二十一歲,女子滿十八歲為最低的結婚年齡,但是在許多農村裏仍然有很多人不遵守這種法律規定。
葬禮也是印度人相當重視的儀式,除了少數人外,大多數人都施以火葬。人死後先用聖油塗抹遺體,再用新布裹住遺體,運到河邊的火葬場,然後把遺體先泡水洗濯乾淨,最後再放在火上焚燒,燃燒後的骨灰放入河中,隨著河水流逝。死被認為是一件污穢的事,所以死者家族必須舉行淨化儀式。火葬後第十天到三十一天內要把靈魂引渡回祖靈中,這樣才算完成整個葬禮的儀式。
〔神像和寺院〕 婆羅門教的祭祀是利用讚歌把神請到祭壇,再奉獻祭品,這種稱為「奉獻犧牲」的儀式已成為祭祀的中心,因此沒有神像存在的必要。但是,印度教徒卻是以膜拜神像為祭祀的中心;信徒除了膜拜神像外,還要向神像淋聖油或牛奶,同時也要獻香、鮮花、燈火和食物等。印度教的神像包括雕像、畫像以及石塊、樹木等。濕婆神教徒則把象徵男性生殖器的圓筒型石柱當作濕婆神,而予以虔誠的膜拜。
一般說來,神像大都被供奉在家中或寺院裏,但也有少數是被放在路旁供行人祭拜。印度的寺院,有小如村落的廟堂,大如吸引全國各地信徒前來朝拜的大寺院,其間各種寺院的建築不下百種,有些寺院甚至是開闢整座山而建成的。在巴特那下游約一四0公里,靠近斯達殑西河附近,有一座岩石小島屹立在恒河中央,這座岩石小島稱為加比那特的濕婆神寺院。從印度的古文獻得知,印度教寺院的存在已有很長的歷史,現在的寺院以五世紀初期的烏達依吉里石窟寺院最為古老。
據說,建造寺院的建築師須學會瑜伽,使靈魂得以升天去觀察諸神的住所,然後模仿神的住所,建造人間寺院;也就是說,寺院是諸神在人間再現時的居所。卡修拉荷寺院的外壁上雕刻著無數的神像,可被視為這種思想盛行的結果。有的寺院利用動物的雕像支撐住整個寺院,但是也有在基台上雕刻車輪,表示諸神行動快速,同時這也是寺院祭祀儀式時所展示的花車原始圖案。
印度教的祭祀和日常生活的節令,都是根據占星術來決定的。印度的曆法是由太陰曆和太陽曆兩者巧妙配合而成,將西洋曆的三月中旬至四月中旬當作第一月──「加陀拉月」。舉行祭祀的當天,要沐浴、齋戒、不眠和布施,其中的沐浴,當然是以在恒河處施行最為神聖。
(六)恒河流域的祭典
印度教徒的祭禮除了包括全國性的四大祭禮──「拉庫夏邦當」、「達夏哈拉」、「帝瓦瑞」、「賀利」,其他還有許多數不清的地方祭禮。簡單地說,印度教徒在任何時刻都有人舉行祭拜典禮!
〔春季(瓦散特)〕 信徒在加陀拉月(西洋曆三~四月)前半月的第九天,慶祝羅摩誕生。信徒必須朗誦《羅摩耶那》的詩歌,終日禁食以清洗體內的污穢。入夜後要歌頌羅摩的德行,並且必須唱到天亮才能停止。
巴撒庫月(四~五月)的第十五天(滿月日)是白依沙奇的祭典,同時也是一年之始;從這天起開始農事的耕作。另外,錫克教第十代教祖庫爾‧哥賓特‧遜,因為在西元1699年的這一天創立了「純粹派」,所以,每年在錫克教徒眾多的旁遮普地區,都會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
〔夏季(古利修)〕 鳩耶修特月(五~六月)前半月的第十天,是祭祀「殑伽‧庫夏哈拉」的節日,表示雨季即將開始。此時,恒河會溢滿喜馬拉雅山所融化的雪水,人們就在當天前往恒河沐浴,潛水十次,讓「消滅十罪」的殑伽女神用祂的功德洗去人們身上的「十罪」。這「十罪」是指︰講粗話、說謊、誹謗、喧嘩、竊盜、傷害、諂媚、貪婪、中傷、愚鈍。
〔雨季(瓦魯夏)〕 印度四大祭禮之一的「拉庫夏邦當」是在修拉旺月(七~八月)的滿月日舉行。這個祭禮原本是為了在生病、貧窮中避開凶害而舉行的,如今卻被當做兄妹結拜日。這一天,預備結拜成兄妹者要在清晨行沐浴禮,祭拜裝聖水的水瓶,不能用餐;女性將守護的繩子套住對方的手腕,以後他們就要永遠保持這種兄妹關係。
巴特拉帕特月(八~九月)後半月的第八天,稱為加瑪修塔米祭日,慶祝克利修那的誕生日。
〔秋季(夏拉特)〕 從阿修芬月(九~十月)的第一天到第十天,正好碰到秋分,印度教徒在這個時分裏舉行全國最大的祭禮──達夏哈拉祭典。第十天是英雄羅摩擊敗惡魔拉瓦那的重大日子,當天在印度北部的每個村落都會上演「羅摩戲」,並且在廣場上點火焚燒惡魔拉瓦那的巨型木偶,然後鳴放鞭砲,祭禮就在壯麗的火焰將夜空照個通明之際結束。另外,在孟加拉等東印度各地,當天要舉行「特露嘉‧布夏」祭典。據說,特露嘉女神和化身水牛的惡魔布夏纏鬥,經過十天的激戰,特露嘉女神終於獲得勝利。東印度的信徒們為了慶祝「特露嘉勝利日」,他們就在各個城內供奉女神像,在連續九天的祭日裏,人們參拜特露嘉女神,到了第十天,才將神像放入恒河,使之隨波而去。
從阿修芬月(九~十月)後半月第十三天開始連續五天的祭典,本是祈禱豐收的祭日,如今演變為「帝瓦利」(燈火祭)。第一天是商人階級的祭日,他們要祭拜財富之神吉祥天。第二天,女性必須在自家的院子或地板上用米粉排成幾何圖案,據說吉祥天會藉著這種圖案進入家中。第三天是吉祥天、布夏的祭日。第四天的夜晚,人們要在大建築物上裝飾燈火,同時燃放煙火慶祝,這時的祭典達到最高潮。第五天男性必須請妹妹,或是姪女等女性親戚用餐。
〔冬季(黑曼特)〕 在巴修月(十二月~一月),或是下一個月,印度教徒要舉行「摩竭‧桑庫拉底」祭典。這個祭典和其他祭典不同,它和月亮的盈虛圓缺沒有關係。這一天是太陽進入摩竭宮的日子,以西元1978年為例,則是一月十四日舉行祭典。每逢這個祭日來臨,位於恒河和大海會合點的山伽島,也會舉行「殑伽‧山伽‧梅拉」的祭典,使原本只有二萬人口的小島,突然間增加至六十萬人口;由於環境衛生無法維護,導致傳染病猖獗,但由於山伽島被認為是山伽拉王六萬個王子們骨灰被恒河淨化而得以升天之地,因此有許多信徒仍視死如歸前來此地祭拜,有的甚至準備老死於此。祭典延續三天,第一天清晨三點鐘,信徒就開始向迦毗維仙人許願、膜拜,到了第三天的「摩竭‧桑庫拉底」晨祭時,信徒從一種稱為「達拉」的籃子,取出祭品獻給大海,此時祭典漸近尾聲。
〔寒季(希西)〕 嘛格月(一~三月)前半月第五日稱為「修利邦夏蜜」,是沙拉斯瓦提的祭祀日,當天,信徒要把象徵學問與技藝女神的文具供奉在祭壇上,然後虔誠地祭拜,這一天任何人都不准觸摸文具。嘛格月後半月的第十三日是濕婆神的大夜祭,稱為「摩哈‧希維拉特利」,對濕婆神信徒而言,這是最大的祭典。這天是太陽進入寶瓶宮之日,在阿拉哈巴地區也會舉行「嘛格‧梅拉」祭典。這個每十二年才舉行一次的大祭典,據說會有七十至一百萬的人湧向恒河與朱木拿河的交會點。
每逢巴魯更月(二~三月)的滿月日,所舉行的賀利祭典,是印度為慶祝初春降臨人間所舉行的最大祭典。人們為了祈求豐收,特別舉行「焚火」儀式,象徵除去所有惡魔。在這一天為了增強火勢而偷了別人的木柴,並不會遭受指責。舉行慶典時,男人必須敲打樂器遊行,有時候也要對女性說一些猥褻的話,據說這樣可以驅除身上的惡魔。賀利祭典是全印度四大祭典之一,當天人們互以色粉、色水噴撒對方;其熱鬧情況不亞於西方國家的嘉年華會。
〔參考資料〕 黃心川《世界十大宗教》第六章;井原徹山《印度教》;中村元《ヒンドゥ教史》;菅沼晃《ヒンドゥ一教──その現象と思想──》;定方晟《インド宇宙誌》;C.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Max Weber著‧深澤宏譯《ヒンドゥ一教と佛教》;Bhandarkar著‧島岩等譯《ヒンドゥ一教──ウィシュヌとシウァの宗教》;L. Renou《L'Hin-douisme》;R. G. Bhandarkar《Vaishnavism,Śaivism and Minor Religions Systems》。
[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衣之失受相、四礙、失衣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明失受
三衣失受持相
亦名:八敬受具乃內凡位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
亦名:比丘相敬之意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所以相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約受前
濟緣記釋云:「明前後,具戒中,
憍陳如鹿園初度,故知善來最先。三語中,下一百一十羅漢者,合云十一。準受戒犍度,先度五人,共佛為六羅漢;次度耶輸伽子為七;次度耶輸伽同友四人為十一一﹑名無垢,二﹑名善譬,三﹑名滿願,四﹑名伽凡婆提;次度耶輸伽同友五十人為六十一;次度如來同友五十人為百十一;次度那羅陀梵志為百十二。律云,時世間有百十一羅漢,共佛為百十二。佛告諸比丘,汝等人間遊行,勿二人共行。諸比丘受教人間遊行說法,時有得信欲受戒者,諸比丘將詣佛所,中道失本意,佛令自今已去,汝等即與出家授戒,即三語受也。羯磨中,云三語息者,律明諸比丘三語度人,其未被教誡者,不按威儀等,因制和尚羯磨受戒。文云,佛言自今已去,捨三語,聽滿十人授具足戒,白四羯磨等。八敬中,阿難傳敬之人。既有和尚,顯是羯磨受具,則明八敬在後。若據年數,相去稍遠,縱無此證,前後自分。破結中,律云,爾時有年未滿二十者,受具已生疑。佛言,自今已去,聽數胎月、閏月、十四日說戒,若得阿羅漢,即名出家受具戒;準此定在羯磨受後。然對八敬,前後難明,文中且據髣[髟/弗]而已。」(業疏記卷一二‧四○‧一五)
亦名:近俗過失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四分,
資持記釋云:「喜往俗舍十過。前
五,即容犯五戒;初不囑入村,二即食家強坐,餘三顯然。次五中,前三身業近習過;四即心業染著過;五根本業,即犯戒過。至死,即婬夷;次死,即摩觸等殘。次明五種非親厚者。皆謂於己無所益故。勝人,即德學過於己者。」(事鈔記卷四○‧三二‧六)
亦名:奪衣戒緣起
含註戒本‧三十捨墮法:「佛在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就戒緣
中,所列癡相有四位者,初二防未起非,後二除已起罪也。就初中不知誦戒者,自行未閑也;不知說戒者,眾法儀則迷也。就後中,不知布薩者,不識念對治罪也;不知羯磨者,不識從僧乞滅也。皆冥不知,故言癡矣。」行宗記釋云:「戒緣中,顯示癡相,初總分。就下,別釋。布薩翻淨住,故約懺罪釋之。布薩對別人悔下諸聚,羯磨對僧悔上二篇。皆下,通結。」(戒疏記卷一二‧三一‧一七)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薩遮尼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一、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一、
通制安居意)出家慕道,馳散非業。故當計時擇念,義無浮逸。今乃沿隨邑野,追逐情塵,顛仆巨壑,無思返跡。是以大聖以法遮防,不許遊涉,當居靜慮。故律文中三時通制。(二、別制夏坐意)然有待之形,託緣不一。必量過起,夏暑偏多。一﹑則損生害命,深乖慈道。二﹑招世譏謗,不及禽獸。三﹑為過既深,故非道業。春冬過少,待緣開赴。有斯別故,名曰安居。」濟緣記釋云:「敘意中,初科,初
敘所應。計時謂惜分陰,不虛度也。擇念,謂專心觀行,離妄緣也。今下,明不應。邑野即城邑村野。逐情塵者,營世務也。巨壑喻現業來報。是下,示制意。準通三時,知開非意,此據上根絕世之流。單坐夏時,乃被中下,況俱不坐,何足議哉?次科,託緣不一,世緣無定,不可常故。損生命者,夏月地多蟲故。招世謗者,如緣起說,彼云蟲鳥尚有巢窟,故曰不及禽獸。春冬止有第三,故云過少。」(業疏記卷二○‧一‧七)羯磨疏‧諸眾安居篇:「問:『
安居修道,何時不須,偏約在夏者?』答:『夏過多故,如上標舉。濕熱鬱蒸,散亂乖道,生譏致謗;因斯故制,使修自行。行滿德成,事須益物;是以春冬隨緣外化。』」(業疏記卷二○‧五‧七)
亦名:受日尼唯開七日法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四分尼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性是女
弱,未假多遊,外化非廣,理不同僧。如僧祇中,尼安居中無羯磨受事訖法,聽受七日。四分亦爾,如三時遊行戒中,唯有口受,不云多日。可準斯用也。」濟緣記釋云:「四分尼戒本云,若比丘尼春夏冬一切時人間遊行,除餘因緣,波逸提。廣解云,若比丘尼為佛法僧事,病比丘尼事,聽受七日法出界去所謂餘因緣也。文中止聽七日,不開餘二,故可為準。口受即對首七日也。」(業疏記卷二一‧四‧一四)
亦名:受日重受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重受者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若言本
事不得數者,如為父母受日往彼,限滿留連,尚開聽越。今更受往,何如彼往不受便得?若言留住過限得夏,是難故開。父母令我更返受日,乃至三寶經營未了,受來重往,不往大損,何得不開?又如官事須二三日,曾受七日,何能不去?等爾直去寧勝如受?夏制本意,無事遊行;今大緣來,依法受往,非專擅去,何得獨制?律云,不及即日還,聽受七日。此是通文,不專一事。如緣所列父母兄姊,並開赴彼,兄以前請,父後又召,豈不開之?律中但言,佛未聽我如是事去,因以白佛,佛言,隨聽往。此即重文。以先開故,早已依行;後復緣來,疑以白佛,佛即聽往,豈非重也?如四分中,一夏受日,開十八緣。或更有者,十九亦得。如非時入聚落,佛制囑往。豈可前開,後者不許?五分云,若有請無請有疑故問,須出界外,一切皆聽受七日往。豈前須問,後不須也?……五百問云,受七日行,不滿還返,後行不須更受。滿七日已,乃復更受。若慮忘,亦可日受一緣,亦得再三受七日也。此五百問,卑摩羅叉口決也。其人翻十誦者,既有此通,義無疑矣。……論云,有事先成七日緣,後成七日緣者。解云,雖請七日,事竟不還,破安居得小罪。若事未了,極得六夜,第七日還;至第八日更請七日出界宿。先為師病,受七日出界外,至三宿病差,即須還界本處;別有施主請,仍得用後三宿住本界外;若後仍不了,更請七日。是則先後俱成七日緣。此中開互用者,由師病時,施主請至,故兼之也。……余親問翻經三藏,及餘梵僧,周五天竺,無單受法。但令如法,隨事開也。但正文如此,義無抑塞。恐事乖法,情挾贓賄,不得受耳。」(業疏記卷二○‧三六‧一五)
亦名:五眾安居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十誦,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文引十
誦制五眾者,如彼文云,誰應安居?謂五眾也。四分,尼三時遊行戒中,尼提,僧及三眾俱吉羅也。緣發在尼,體是女弱,無宜遊散,故重;餘分有缺,故輕也。五分,持律有五種,安居時依廣誦者;乃至沙彌不依者吉。」濟緣記釋云:「初引十誦,次會本宗。制通五眾,戒制三時,則知春冬無緣遊涉亦制。緣發等者,示重輕意;餘分缺者,即指四眾情非重故。後引五分。持律五種,即五律師,下文自引。廣誦者,即第五律師。沙彌須依,驗知五眾並須坐夏。」(業疏記卷二○‧一五‧三)
亦名:大界失相
行事鈔‧結界方法篇:「言失否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一﹑引
教明失)初明決失,謂棄捨也。故十誦云,諸比丘捨僧坊去,作念不還,是名界失。文殊問經,下至有一優婆塞宿,是名不失。準此不守,即失界也。智論,亦言一宿無僧,是名棄捨伽藍。十誦中,若聚落屬賊,一切界外,隨意結之。乃至舍利弗共佛遊行,遇宿空精舍,佛言由棄故,一切界外;應結界說戒。(二﹑會釋相違)準上以言,皆言失者,無人守故。善見水蕩計僧並散,豈人水下宿守界也?今通解云,作永捨意,所以言失,雖非作法,僧義絕故。作還反意,義無失也。故四分云,治故伽藍,不失淨地。明知界在。餘如鈔解。」濟緣記釋云:「明失中,初科,初示失相。故下,引示有四,初十誦中,作念不還,即棄捨也。二﹑文殊問經,有人不失,準無即失。三﹑智論,可解。四﹑十誦中,兩段。初以伽藍在聚,聚為賊奪。比丘捨去;故一切處並同界外,通為自然也;後還得之,聽隨意結。乃下,次即身子侍佛同宿空藍,正值半月;佛知棄失,故令結之。次科,初引相違。今下,次以義釋。作意去還,故失不失。下,引本律,證成不失。淨地尚存,明知界在。問:『泛爾出去,無捨還意;或寺遺火,或僧死盡,為失界否?』答:『但無決捨永不還心,義非失法。』」(業疏記卷八‧四‧三)
亦名:自然界中道行界分齊、道
行界分齊行事鈔‧集僧通局篇:「道行界
亦名:自然界體
行事鈔‧集僧通局篇:「若論自
資持記釋云:「正解中,引文有三
:初引五分證不局方。但云身面,可決十誦。次引善見證必須圓。言方圓者,方指四向,圓即界體。乃下,引了論證取四維。然彼是作法,今明自然,但量法不殊,故得引證。合猶和也。角即四隅,論中正遮取方餘角故。」(事鈔記卷四‧一七‧一六)
亦名:離衣宿戒四礙、四礙、衣
人異礙、衣界四礙戒本疏‧三十捨墮法:「須識四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衣人異
礙。四分他部相成有四,即染、隔、情、界也。上之三礙,通界並有。若論界礙,彼此不通。故文云,失衣者,僧伽藍裏有若干界。謂上三礙在伽藍院內,故衣則有多界不失衣者,僧伽藍裏有一界。謂無上三礙也。(一,染礙)初明染礙者。律云,比丘脫衣在俗人處形露,佛令除村。村有五義,謂誹謗,生疑,為護梵行等。即此女人與比丘同處,性相乖忤,多致譏 。佛不許同宿、同坐、同行、同住,並生染故。若取衣持,恐壞梵行。必與同處,衣須隨身。(二,隔礙)二者隔礙。律云,若水陸道斷澀(嶮)難等,離衣開無有過。僧祇,寺門外不捉戶鑰,無十二桄梯,是名離衣。(三,情礙)三者情礙。律云,若奪想失想若賊惡獸命梵等緣。僧祇,兄弟分齊之處。多論,王來界內大小行處,近王左右,並非衣界;及以作幻作樂人等入界,亦如王法。以情隔故,妨於來往,故名失衣。(四,界礙)四者界礙。界有兩種,自然、作法。上之三礙,入此二界,通界失衣,並非衣界。若無三礙,二界各別,通得護衣。五分云,若作法衣界,及自然衣界,比丘於中不得自在往反,是名別界。反上同界。(一、指略標示)若論作法,下卷明之,今明自然有十五界。(二、引教廣釋)四分有十一種。一﹑僧伽藍界。二﹑者村界。各有四種。謂周匝垣牆、柵籬、籬牆不周、四周有屋也。此等諸相不周,伽藍相壞,樹車等界叢生,故云若干界。此止是別界,不名僧村二所。今言若干界者,有上三礙互生,來往譏難,故失衣也。僧祇,五分中,同界者,僧羯磨作不失衣界,於中得自在往反。異界者,不得自在往反是也。乃至舍屋尼寺聚落重屋車乘場露地道行界亦爾。三﹑樹界者。與人等,足蔭覆加趺坐。如此樹相已上,乃有衣界可護也。此但明其小相。十誦,不相接樹,取日正中時陰影覆處,若雨墮時水不及處,置衣在此樹,身在餘處,若不取衣等皆犯。若相接樹,乃至一拘盧舍者,隨所著衣無犯。善見,日正中時影覆處,同上。若樹枝偏長,衣在陰頭,人在樹根,亦不失衣。林界者,衣在林中,十四肘中不失衣。此林有人來往,無衣界,應隨身,不隨者失。上十誦林界一拘盧者,謂是大林無難。此言十四肘者,謂四樹相連,勢非廣及,故衣界狹小也。僧祇,蒲萄蔓架一切爪瓠等架,各四相取二十五肘,名衣界。明了論解,若衣在樓樹下,身在上者失衣。若衣在上,身在樓樹下,不失,以上得落下故。四﹑場界者。律云於中治五穀處也。謂村外空靜處。五﹑車界。六﹑船界。並俱在陸地。律云,若車船迴轉處。此但明住車。十誦,行車者,前車向中車杖所及處,中車向前後車杖所及處,後車向中車杖所及處,若不及者,是名異界。僧祇,載船水中,有多住處,若自在往反不會無犯,反上即犯。七﹑舍界。四分無相。此謂村外別舍。若據村聚相,後當廣說。僧祇,若樓閣梯蹬道外二十五肘名衣界。若著衣在閣上,下宿,有梯通,無犯。準四分庫倉界,據明內為言。兩無任得。對上舍界,因解聚落。四分云,村界。善見,無市云村,有市名聚落。薩婆多論,四句相對:一是聚非家界,如二聚落各有一家。二是家非聚,如一大聚落,更無異聚而有多家。三亦具二界,聚落有二,各多家是。四俱非者,蘭若界也。聚落者,十誦多論,人民共住,名聚落界。言別界者,雞飛不及,棄糞掃外,箭射及外,名為異界。言同界者,四邊聚落,各有一家,若有車梯迴轉相及,得登出入,身在梯根下臥,置衣在四聚落,不失衣。以梯梁相接,無隔礙故。聚落止有一家,衣在家內,車梯上下臥,不失衣。以無別家可對故也。若自然界內,箭射及處,至明相出,不失衣。若衣在外,身在家中,亦爾。若眾多家,衣在家內,身在梯車下,失衣。以家界各別故。家有一界別界。別界者,父母兄弟兒子若異食異業,雖同一處,事各不同,是名族界。若同食業,名一家界。族亦有一界別界。各有住處,是名一界。別界者,若作食處,取水處,便利處是;若在二處,皆失衣。僧祇,四聚相接,衣枕頭臥,頭及手腳各在一界,衣在頭底,明相出,衣離頭,犯捨。若手腳至衣所,不犯。十誦多論云,若安衣二界中,在二界上臥,不失衣。各有身分故。十誦,舍界者,若外道舍,門屋食堂中庭廁處,衣在一外道舍,身在餘舍者,失衣。若同見同論,不犯。若諸戲笑人,遊行營處,如前取水處等,失衣。若同屬一主,不犯。此謂情礙。多論,重舍屬一主,人衣互上下重,不失。若是異主,衣人上下,中間不通,故失。上並四分無文,理須通允。八﹑堂界者。律云,多敞露。九﹑庫界者。積藏諸車乘販賣物。十﹑倉界者。儲積穀米處。十一﹑阿蘭若界。律云,蘭若者,無界謂迴在空野,無別諸界,假以樹量大小;八樹中間。一樹間七弓,弓長四肘,通計五十八步四尺八寸。兼其勢分,七十有餘。次明不足者,取外部成用。十二﹑道行界者。十誦,比丘與師持衣道中行,前後四十九尋內,不失。多論,縱廣亦得四十九尋,不失。僧祇,道中臥,持三衣枕頭,明相出,衣離者犯。準應身在樹界蘭若也。善見,若使沙彌俗人持衣前入界,比丘後入不知,謂言界外,明相出,謂失。不失衣。依止亦爾。律云失想,界外為言。若弟子夏未滿,為師持衣,值人說法,貪聞法故,明相出,不犯離師。和尚得離衣罪。明了論,小便等所偪事,由他加行難,所作憐愍。此義轉車界中廣說。解云,大小便病怖畏難偪,夜出界,未得還而曉,亦不失衣。又二人共宿,三衣同置一處,一人急事須夜行,不持自衣,誤持住人衣去。至曉行人失衣。由行人誤取故失,不由住人,故不失衣。行人意晟,故言加行;猶此住人是難。許此難不失衣。十三﹑洲界者。善見云,十四肘內不失衣。若有人來往,衣不隨身者失。十四﹑水界。善見云,蘭若處坐禪,天欲曉患睡,脫衣置岸,入池洗浴,明相出犯捨。毗尼母云。著衣岸上,入一腳水中者,不犯失衣。僧祇,水中道行界者,二十五肘,若船上者,入水即捨。十五﹑井界。僧祇。道行露地井闌旁宿,置衣在二十五肘內,身在外者,失衣。衣在井中,應繩連。垂手繩井中,得會衣。與井上界別也。以此例餘坑窨窖等。(三、勢分有無)此十五種自然界,大小如上。若準四分加於勢分。文云。僧伽藍界者,在伽藍邊,中人若用[專*瓦]石擲所及處,是名界。乃至庫藏界亦如是。諸部並無勢分。」(事鈔記卷二○‧一一‧一四)
亦名:月望衣戒緣起
含註戒本‧三十捨墮法:「佛在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坑陷
亦名:教導俗式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薩婆多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餘有安
亦名:展轉食戒緣起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從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就戒緣
中分三:初開食粥,遂成濃粥;二﹑節會送食;三﹑正違先請,故通一制。僧祇食粥說偈云:『持戒清淨人所奉,恭敬隨時以粥施。十利饒益於行者,色力壽樂詞清辯,宿食風除飢渴消,是名為藥佛所說。欲得人天長受樂,應當以粥施眾僧。』今解之,初偈明田淨;色等五利明所得,宿食等五明所除,略不明大小便調適也;欲得下偈,明來報也。欲不解之,常誦多迷故。」行宗記釋云:「戒緣中,注疏抄引
在文頗略。律中沙[少/兔]婆羅門以五百乘車載滿飲食,經涉冬夏,隨逐世尊,伺候空缺,欲設食供,無有空日。語阿難言,欲以五百車食布在道中,令佛僧蹈過,則為受我供養。阿難白佛,佛言,汝可往語沙[少/兔],明旦以此飲食作粥與僧。此即開粥之緣。後因大臣請僧食,諸比丘因前開粥,遂受諸居士濃粥,後至大臣家,不能多食招譏,故制不得食稠粥,然後受請。此即初緣,言受請者 ,即是往赴,非始受也。次因羅閱城樂師先請比丘食,明日值城中節會,諸居士持食來,諸比丘食已,然後赴樂師請,不能多食,樂師譏嫌,方制此戒。此第二緣。疏分三段;前二別引兩緣重受後食;後一總上兩緣還赴先請,故云通一制也。引偈中,初正引。今下,牒釋。欲不下,示意。釋中,初偈合云初半偈,即前二句。上句明所施之德,下句即能施之心。色等下,釋中間四句:初句總標十利。饒益,即是利義;行者,即受施眾僧。次二句別列十利,為成偈句,止有九種:一﹑色顏色光澤;二﹑力氣力康健;三﹑壽壽命延永;四﹑樂身支安適;五﹑詞清辯言音清朗,有分 為二,非也;六﹑宿食;七﹑風此二皆除;八﹑飢;九﹑渴此二得消。十﹑如疏點。(十﹑即大小便調適。)下一句結說由人,資身除病,故名為藥。有云良藥者非。欲下後半偈,上句示報,下句勸施。有云長壽樂非。」(戒疏記卷一四‧三○‧四)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二相觀察
瑜伽二十卷十三頁云:為令如是諸隨煩惱,不現行故;為練心故,為調心故;彼作是思;我應當證心自在性,定自在性。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謂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又自誓受禁制尸羅。又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若有為斷一切苦惱,受此三處;應正觀察眾苦隨逐。由剃除鬚髮故,捨俗形好故,著壞色衣故,應自觀察,形色異人。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形相。於行住坐臥語默等中,不隨欲行,制伏憍慢,往趣他家。審正觀察,遊行乞食。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威儀。又正觀察從他獲得無所畜積諸供身具。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眾具。由此五相,當知是名初處觀察。又善說法毘奈耶中諸出家者所受尸羅,略捨二事之所顯現。一者、棄捨父母妻子奴婢僕使朋友眷屬財穀珍寶等所顯。二者、棄捨歌舞倡伎笑戲歡娛遊從掉逸親愛聚會種種世事之所顯現。又彼安住尸羅律儀;不由犯戒,私自懇責;亦不為彼同梵行者,以法呵擯,有犯尸羅而不輕舉。若於尸羅,有所缺犯;由此因緣,便自懇責。若同梵行,以法呵擯;即便如法而自悔除。於能舉罪同梵行者,心無恚恨;無損無惱,而自修治。由此五相,是名於第二處觀察。如是尸羅善圓滿已;應以五相精勤方便修諸善品。謂時時間,諮受讀誦論量決擇,勤修善品。如是乃應受他信施。又樂遠離。以正方便,修諸作意。又復晝夜於退分勝分二法,知斷修習。又於生死,見大過失。又於涅槃,見勝功德。由此五相,是名第三處觀察。如是精勤修善品者,略為四苦之所隨逐。謂於四沙門果,未能隨有所證故;猶為惡趣苦所隨逐。體是生老病死法故;為內壞苦之所隨逐。一切所愛,離別法故;為愛壞苦之所隨逐。自業所作;故一切苦因之所隨逐。彼為如是四苦隨逐,應以七相,審正觀察。由此七相,是名第四處觀察。
瑜伽二卷十九頁云:云何八位?謂處胎位、出生位、嬰孩位、童子位、少年位、中年位、老年位、耄熟位。處胎位者:謂羯羅藍等。出生位者:謂從此後,乃至耄熟。嬰孩位者:謂乃至未能遊行嬉戲。童子位者:謂能為彼事。少年位者:謂能受用欲塵,乃至三十。中年位者:謂從此位,乃至五十。老年位者:謂從此位,乃至七十。從此以上,名耄熟位。
瑜伽十五卷一頁云:又依四處,於八時中,趣入懈怠,不發精進。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是懈怠類;非精進類。謂依乞食處,依所作處,依遊行處,依界不平等處。依此四處。八時差別。多食精美,身沈重時。少食麤惡,身劣頓時。將欲所作,護惜力時。已有所作,身疲倦時。將欲遊行,護惜力時。已涉長塗,身疲倦時。正為病苦所纏擾時。所病已愈,恐更發時。此懈怠類補特伽羅,乃至未遇懈怠所依,少似精進。若得遇已;速發懈怠。是故名為懈怠種類。與此相違,亦依四處,於八時中,發勤精進。當知如是補特伽羅,能伏懈怠。勤精進類,雖遇懈怠所依;亦能發勤精進;何況不遇?是故名為勤精進類。
俱舍論十卷八頁云:此復成十八,由意近行異。論曰:於前略說一心受中,由意近行異,復分成十八。應知此復聲,顯乘前起後。此意近行十八云何?謂喜憂捨各六近行。此復何緣立為十八?若由自性,應但有三。喜憂捨三,自性異故。若由相應;應唯有一。一切皆與意相應故。若由所緣;應但有六。色等六境,為所緣故。此成十八,具足由三。於中十五色等近行,名不雜緣。境各別故。三法近行,皆通二種。意近行名,為目何義?傳說:喜等意為近緣,於諸境中,數遊行故。有說:喜等能為近緣,令意於境,數遊行故。如何身受,非意近行?非唯依意,故不名近。由無分別,故亦非行。第三靜慮意地樂根,意近行中,何故不攝?傳說:初界、意識相應。無樂根故。又無所對苦根所攝意近行故。若唯意地;何故經言眼見色已,於順喜色,起喜近行。廣說如經。依五識身所引意地喜等近行,故作是說。如依眼識,引不淨觀。此不淨觀,唯意地攝。又彼經言:眼見色已,乃至廣說。故不應難。若雖非見乃至觸已,而起喜憂捨,亦是意近行。若異此者;在欲界中,應無緣色界色等意近行。又在色界,應無緣欲香味觸境諸意近行。見色等言,隨明了說。見色等已,於聲等中,起喜憂捨;亦意近行。隨無雜亂,故作是說。於中建立根境定故。為有色等於喜等三,唯能順生一近行不?有就相續,非約所緣。
瑜伽七十九卷六頁云:問:如先所說百四十不共佛法,餘經復說十八不共佛法。如是佛法,云何安立?幾種所攝?答:謂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方入聚落遊行乞食,或於一時,與諸惡象惡馬惡牛及惡狗等,共路而行。或入稠林,履踐棘圍,或齊雙足,踰越坑塹。或入如是非法舍宅,為諸母邑非理招引。或阿練若,棄捨正道,行邪惡徑。或與盜賊師子猛獸豺狼豹等,共路而遊。如是等類,諸阿羅漢所有誤失,如來於此,一切永無。又阿羅漢,或於一時,遊阿練若大樹林中,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揚聲大叫,呼噪遠聞。或復因於習氣過失,無染污心,騫脣露齒,逌爾而笑。如是等類,諸阿羅漢所有暴音,如來於此永無所有。又阿羅漢,或於一時,由忘念故。於所作事,而有喪失。如來於此永無所有。又阿羅漢,於有餘依,生死界中。一向發起厭背之想;於無餘依涅槃界中。一向發起寂靜之想。如來於彼有依涅槃,無差別想;安住第一平等捨故。又阿羅漢,若入等至,即名為定。若出等至;即不名定。如來遍於一切位中,無不定心。又阿羅漢,不善思擇,而便棄捨利眾生事。如是等類,如來於此不善思擇而便棄捨,永無所有。又阿羅漢,依所知障淨,由未得退,退失於欲、精進、念、定、慧、及解脫、解脫知見。如是七種退失之法,如來永無。又阿羅漢,或於一時,善身業轉;或於一時,無記業轉。如於身業,語業、意業、當知亦爾。如來三業智前行故。智隨轉故。無無記業。智所起故;名智前行。智俱行故;名智隨轉。又阿羅漢,遍於三世所知事中,不能率爾作意便解;是故智見,說名有著。不能一切無餘正解;是故智見,說名有礙。如來遍於三世境界,率爾作意,便能正解一切所知境事差別。是故說此十八種,名不共佛法。此中初四,是無忘失法,及拔除習氣、所攝。次一、是大悲所攝。所餘、當知是一切種妙智所攝。
二解 顯揚四卷十頁云:佛不共德法者:謂十八不共佛法。廣說如經。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故,彼建立應知。一、如來無誤失業。謂無不染污誤犯失故。二、無卒暴音。謂無不染污高笑暴音故。三、無忘失念。謂無不染污久作久說不隨念故。四、無不定心。謂於一切威儀行住等中,作意等持,恒隨轉故。五、無種種想。謂於流轉寂滅中,證得無分別無差別智故。六、無不擇已捨。謂究竟不捨有情事故。七、欲無退。謂得所知障清淨故。如欲無退;如是。八、正勤無退,九、念無退,十、等持無退,十一、慧無退,十二、解脫解脫智見無退,應知。十三、於過去世,無著無礙智,謂欲作意頃,一切種知故。如於過去;如是。十四、於未來。十五、於現在,無著無礙智,應知。十六、如來一切身業,智為導首,隨智而行。謂由智發起,攝受於一切時善方便故。如身業;如是。十七、語業,十八、意業應知。
三解 無性釋九卷三十一曰:由行及由證,由智及由業,於一切三乘,最勝者;歸禮。釋曰:此顯十八不共佛法。言由行者:此說行時一切事業。即是如來無有誤失,乃至無有不擇而捨。及由證者:即是住時六種無退。謂欲無退,乃至第六解脫無退。言由智者:謂於三世無著無礙智見而轉。及由業者:即是如來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於一切三乘最勝者者:此顯佛於一切聲聞及獨覺乘,最為殊勝。由與十八不共功德具相應故。又二十一頁云:十八不共佛法者:謂不同義,是不共義。即諸如來無有誤失。如阿羅漢,雖盡諸漏,為乞食故;出遊城邑。或於一時,與惡象惡馬惡牛惡狗等,共同遊止。或於一時,足踐叢刺諸惡蛇等;齊足跳躑。或於一時,入如是舍;與諸母邑,不依正理而作語言。或於林野,捨棄好道而行惡路。或與怨賊師子猛獸,及他妻等,同共遊止。如是等類,諸阿羅漢所有誤失,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卒暴音。如阿羅漢。或於一時遊行林野,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揚聲叫喚發大暴音。或因不染習氣過失,聚脣露齒而現大笑。如是等類。諸阿羅漢卒暴音聲,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忘失念。如阿羅漢有,不染污久遠所作久遠所說諸忘失念。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種種想。如阿羅漢,於有餘生死。一向起極厭逆想。於無餘涅槃。一向起極寂靜想。如來於彼有餘生死,無餘涅槃。無差別想;住最勝捨。又諸如來,無不定心。如阿羅漢,歛心方定,出即不定。如來於彼一切分位,無不定心。又諸如來,無不擇捨。如阿羅漢,不以智慧簡擇有情諸利樂事,而便棄捨。如來無有如是等類不擇而捨。又諸如來無有欲等六種退失。如阿羅漢,於能永淨所知障中。有未得退。謂志欲退、精進退、念退、定退、慧退、解脫退。如是六退諸佛皆無。又諸如來,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如阿羅漢,或於一時,善身業轉;或於一時,無記業轉。語業意業,當知亦爾。如來三業,智前導故。隨智轉故;無有無記。智等起故;名智前導。智俱行故;名隨智轉。又諸如來,於三世境,若知若見,無著無礙。如阿羅漢,於三世事,非暫起心即能解故;知見有著。不能一切悉了知故;知見有礙。如來於彼三世事中,暫起心時,即遍解知一切境界。是故知見無著無礙。由是因緣,此十八種,一一皆名不共佛法。
四解 雜集論十四卷九頁云:不共佛法者:即十八不共佛法。彼復云何?謂於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於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於不共業現行具足中,於不共智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何等十八?如經言:如來無有誤失。無卒暴音。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無種種想。無不擇捨。志欲無退。精進無退。念無退。定無退。慧無退。解脫無退。一切身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一切語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一切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知過去世無著無礙。知未來世無著無礙。知現在世無著無礙。建立彼相如經廣說。如來無有誤失者:謂阿羅漢比丘,雖漏已盡;為乞食故;出遊城邑。或於一時,與惡象惡馬惡牛惡狗等共為遊止。或於一時,踐躡叢刺,齊足越坑。或於一時,入女人家,不依正理而作語言。或於林野,捨棄正道而行邪徑。或與盜賊猛惡獸等,共為遊止。如是等誤失事,阿羅漢猶有。如來永無。無卒暴音者:謂阿羅漢,或於一時遊行林野,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揚聲叫喚,發大暴音。因不染污習氣過失聚,露脣齒而現大笑。如是等卒暴音,阿羅漢猶有。如來永無。無忘失念者:謂阿羅漢,猶有不染污久遠所作久遠所說忘失憶念。如來永無。無不定心者:謂阿羅漢,斂心方定;出即不定。如來於一切位,無不定心。無種種想者:謂阿羅漢,於有餘生死,起違逆想;於無餘涅槃,起寂靜想。如來於生死涅槃,無差別想。由住第一大捨故。無不擇捨者:謂阿羅漢,不以智慧簡擇,棄捨有情利益事。如來無此等事故,無不擇捨。又阿羅漢,於所知障淨,有未得退。謂志欲退、精進退、念退、定退、慧退、解脫退。如是六退,如來永無。又阿羅漢,或於一時,善身業轉。或於一時,無記身業轉。語業、意業亦爾。如來三業,智為前導故;隨智而轉故;無有無記。智為前導者:智所等起故。隨智而轉者:與智俱行故。又阿羅漢比丘,於三世所知事,不能起心即解故;智見有著。不能一切悉解故;智見有礙。如來於三世境,暫起心時,即遍知一切;是故智見無著無礙。十八中前六,於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無有誤失,依身清淨說。無卒暴音,依語業清淨說。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無種種想,無不擇捨,此四依意業清淨說。志欲無退,乃至解脫無退。此六於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所依、謂志欲;果、謂解脫。根、謂精進等一切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此三於不共業現行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知去來今無著無礙。此三於不共智住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又云:不共佛法作何業?謂由身語意業清淨,以得不退若行若住。映蔽一切聲聞獨覺。如此諸句,依前所說,於不共三業清淨具足等相。如應配釋。
瑜伽六十九卷八頁云:云何由品業差別故?謂即此事、復有五品所知差別;及此五品所知作業。何等為五?謂此所知、或有假立故名所知,或有勝義故名所知,或有所作究竟故名所知,或有他心淨不淨行故名所知,或有一切種別故名所知。若世俗智,能知假立所知。知假立故;如實了知世俗道理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緣生法等,一分應遠離,一分應修習。又能了知世俗言說,遊行世間,隨因隨緣而起眾行。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能知勝義所知。知勝義故;能證見修所斷法斷。盡智、無生智、能知所作究竟所知。知所作究竟故;心得決定,無有疑惑。於自斷中,離增上慢。他心智、能知他心淨不淨行所知。由知此故;如實知他所有意樂、界、及隨眠。十力智、能知一切種別所知。由知此故;能正於他起一切種教誡教授。能斷一切有情疑惑。能善安置一切有情於善趣果及解脫中。有大勢力,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及安樂事。如是名為五品所知及五種業。
瑜伽七十卷十頁云:云何心趣出離?謂於聚落而遊行者。又依出生死,說趣出離。
瑜伽九十八卷二十四頁云:又有四種若行若住無雜染法,令修觀者或於境界退出遊行,或於所緣安心靜定,離諸雜染,安隱而住。云何為四?一、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深心棄捨。二、於隨順懮受境界、諸染污懮,深心棄捨。三、於毗缽舍那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四、於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於是四種,若行若住,離諸雜染,安隱住法。應知四種安足處所所依法跡,如其所應當知,即是無貪無瞋、正念正定。
二解 顯揚二卷十八頁云:跡者,謂四法跡,廣說如經。一、無貪跡:謂能持尸羅蘊法義,故名跡;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如無貪。第二、無瞋亦爾。三、正念跡: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名跡;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廣。四、正等持跡: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法義,故名跡;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令增令廣。
三解 如淨修三學道中說。
四解 雜集論十卷九頁云:四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無貪、無瞋能令增上戒學清淨,不因貪恚門毀犯學處故。正念能令增上心學清淨,由於所緣無有忘失,持心令定故。正定能令增上慧學清淨,由定心者能如實遍知故。
五解 集異門論七卷五頁云:四法跡者,一、無貪法跡,二、無瞋法跡,三、正念法跡,四、正定法跡。云何無貪法跡?答:無貪者,謂於欲境諸不貪、不等貪,廣說乃至非貪類、非貪生,是名無貪;法跡者,謂即無貪,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無貪法跡。云何無瞋法跡?答:無瞋者,謂於有情不欲損害,不懷栽杌,不欲擾惱,廣說乃至非已為過患,非當為過患,非現為過患,是名無瞋;法跡者,謂即無瞋,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無瞋法跡。云何正念法跡?答:正念者,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隨念,廣說乃至心明記性,是名正念;法跡者,謂即正念,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正念法跡。云何正定法跡?答:正定者,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謂令心住,廣說乃至心一境性,是名正定;法跡者,謂即正定,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正定法跡。
瑜伽七十卷四頁云:復次依二種對治,應知四種根律儀。二種對治者:一、思擇力。二、修習力。四種根律儀者:一、境界護。二、煩惱護。三、纏護。四、隨眠護。境界護者:謂住寂靜勤修行時,以念自守;於諸境界,心不流散故。煩惱護者:謂等位行而遊行時,於諸境界,遠離貪憂故。即分別此不取其相乃至心不流逸者:若於爾時,執取彼相;復起隨覺,執取隨好;則便於彼,修防護行;以修習力,守護眼根。是名纏護。證眼根護,是隨眠護。
瑜伽二十卷七頁云:又出家者,於出家位中,時時略有四種所作。一、常方便修善法所作。謂我於諸法,常方便修,為依止故;當能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能如實覺了苦性。二、於無戲論涅槃信解愛樂所作。謂我當於無戲論涅槃,心無退轉,不生憂慮。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三、於時時中,遊行聚落,乞食所作。謂我乞食受用,為因身得久住,有力調適,常能方便修諸善法。四、於遠離處,安住所作。謂若愛樂與諸在家及出家眾,雜居住者,便有種種世間相應見聞受用諸散亂事。勿我於彼正審觀察心一境位,當作障礙。於此四種所作事中,當知有四所對治法。於初所作,有嬾墮懈怠。於第二所作,有薩迦耶見。於第三所作,有愛味貪。於第四所作,有世間種種樂欲貪愛。如是四種所對治法,如其次第,亦有四種修習對治。一、於無常,修習苦想。二、於眾苦,修無我想。三、於飲食,修厭逆想。四、於一切世間,修不可樂想。
瑜伽二十一卷八頁云:云何正知而住?謂彼如是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已;若往若來,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若屈若伸,正知而住;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若食若飲,若噉若嘗,正知而住;若行若住,若坐若臥,正知而住;於覺寤時,正知而住;若語若默,正知而住;如解勞睡時,正知而住。如是名為正知而住。
二解 瑜伽二十四卷九頁云:云何名為正知而住?謂如有一,若往若還,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若屈若伸,正知而住。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若食若飲,若噉若嚐,正知而住。若行若住,若坐若臥,正知而住。於覺寤時,正知而住。若語若默,正知而住。解勞睡時,正知而住。如彼卷九頁至十二頁廣釋。
三解 瑜伽七十卷五頁云:復次應於五處知量正知而住。一、於行處。二、於觀處。三、於攝受利養恭敬處。四、於受用資具處。五、於善品加行處。由初處故;終不遊行非所行處;亦不曛暮而出遊行。由第二故;先不作意而觀視者,速攝其根。若先作意而觀視者;善住其念。由第三故;若有所受,及他禮時;手不拳縮,足不躁動,由第四故;受用衣缽及與飲食,皆知其量。由第五故;若居寂靜;於晝日分,經行、宴坐、若行、若住、若坐、若覺、善知其量。於其夜分,所習睡眠,亦善知量。若有修習論義決擇,若語、若默、亦善知量。為令二種所依調適,除遣睡眠及諸勞倦,亦善知量。
西域記六卷十頁云:城南三四里尼拘律樹林,有窣堵波。無憂王建也。釋迦如來成正覺已;還國見父王為說法處。淨飯王知如來降魔軍已;遊行化導。情懷渴仰,思得禮敬。乃命使請如來曰:昔期成佛,當還本生。斯言在耳。時來降趾。使至佛所,具宣王意。如來告曰:卻後七日,當還本生。使臣還已白王。淨飯王乃告命臣庶,灑掃衢路,儲積香華。與諸群臣、四十里外、佇駕奉迎。是時如來與大眾俱,八金剛週衛,四天王前導,帝釋與欲界天侍左,梵王與色界天侍右,諸苾芻僧列在其後。惟佛在眾,如月映星。威神動三界,光明踰七曜。步虛空,至生國。王與從臣禮敬已畢;俱共還國,止尼拘盧陀僧伽藍。其側不遠,有窣堵波。是如來於大樹下東面而坐,受姨母金縷袈裟。次此窣堵波,是如來於此度八王子及五百釋種處。
瑜伽十九卷十六頁云:無工巧活輕自己樂勝諸根盡解脫無家無所無希望斷欲獨行真苾芻。此頌所明,謂成就五支,永斷五支,當知得名真實苾芻。何等為五?謂不依止矯設方便,邪活命法,亦不恃賴有勢之家,亦不修治名稱族望,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猶如依止工巧處所,非法希求衣服飲食。是名初支。又復減省器物眾具,善棄珍財;衣僅蔽身,食才充腹,知足歡喜。凡所遊行,必持衣缽。是第二支。又希慕沙門,愛樂沙門;希慕學處,愛樂學處。命難因緣,尚不違越所學禁戒;何況少小利養因緣?是第三支。又彼如是正修方便,淨命喜足,愛樂學處;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得清淨見。或時失念,暫爾發生惡不善尋,引起貪欲、瞋恚、愚癡、遲緩、忘念速復除遣。是第四支。又彼修習如先得道。於諸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是第五支。如是名為成就五支。云何復名永斷五支?謂阿羅漢苾芻、於五處所,不能復犯。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又復不能有所貯積,執為己有、而受用之。亦不受用諸欲境界。又復不能為財為命,知而妄語。又復不能棄捨諸欲,行不與取,亦復不能永離貪欲,獨住獨行,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瑜伽六十九卷八頁云:復次由五種相,建立所知諸法差別,何等為五?一、由事故,二、由品業差別故,三、由智依處差別故,四、由智差別故,五、由攝餘智差別故。云何由事故?謂略說一切有為、無為、名所知事。云何由品業差別故?謂即此事,復有五品所知差別,及此五品所知作業。何等為五?謂此所知,或有假立故名所知,或有勝義故名所知,或有所作究竟故名所知,或有他心淨不淨行故名所知,或有一切種別故名所知。若世俗智,能知假立所知。知假立故;如實了知世俗道理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緣生法等,一分應遠離,一分應修習。又能了知世俗言說,遊行世間。隨因隨緣而起眾行。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能知勝義所知。知勝義故;能證見修所斷法斷。盡智、無生智、能知所作究竟所知。知所作究竟故;心得決定,無有疑惑。於自斷中,離增上慢。他心智,能知他心淨不淨行所知。由知此故;如實知他所有意樂、界、及隨眠。十力智,能知一切種別所知。由知此故;能正於他起一切種教誡教授。能斷一切有情疑惑。能善安置一切有情於善趣果,及解脫中。有大勢力,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及安樂事。如是名為五品所知及五種業。云何由智依處差別故?謂有二種。一、自利行,二、利他行。若隨順斷世俗智,若正能斷勝義智,若於斷所作究竟智,如是諸智,應知依自利行依處。若於他意樂界及隨眠所有他心智,若於一切種別所知中所有十力智,如是二智,應知依利他行依處。如是名為智依處差別。云何由智差別故?謂世俗智、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有漏、或無漏,唯是世間。無漏者,謂於已斷一切無學身中可得。此及所餘,總名俗智,亦唯世間。當知所餘法,類智等,是出世間,亦唯無漏。盡無生智,當知唯於漏盡中生。若不分別盡及無生;謂我已得諸漏永盡,我未來苦不當復生者;唯是無漏,唯出世間。若作如是分別者;唯是無漏;世出世間世俗智攝;是未曾得;是阿羅漢相續中生。他心智,唯是世間。若在異生,及有學相續中者;是有漏。若無學相續中者;是無漏。問:何因緣故,清淨身中諸世俗智,說名無漏?答:由彼身中諸漏隨眠,已永斷故。又此諸智,是他心智現所行境。此他心智,非染汙性;非餘染汙現所行境。又彼自性,不與一切煩惱相應。是故此智,由隨眠故,由所緣故,由相應故;皆成無漏。十力智、在如來相續中,是未曾得,唯是無漏,世間智攝。何以故?由此一切種智,皆帶戲論而現行故。云何由攝餘智差別故?謂神通智、解脫門智、無礙解智、無諍智、願智、力無畏念住一切種不共佛法等智,隨其所應,當知皆為如前所說諸智所攝。謂五神通,皆世俗智攝。若諸異生,及諸有學,相續中者;皆是有漏。若在無學相續中者;皆是無漏。第六神通,盡及無生二智所攝。盡無生智,如前應知。空解脫門智,八智所攝。謂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出世間盡無生智。無願解脫門智,六智所攝。謂法智、類智、苦智、集智、盡智、無生智。無相解脫門智,五智所攝。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無礙解智、無諍智、願智十力等一切不共佛法智,皆世俗智攝。皆是無漏。在阿羅漢,及如來相續中,如其所應,盡當知。諸解脫門建立相,如本地分已說。不共佛法,及無礙解等,如菩薩地已說。
瑜伽四卷三頁云:近邊那落迦,即大那落迦,及寒那落迦。以近邊故,不別立處。九頁又云:又於近邊諸那落迦中,有情之類,受用如是治罰重苦。謂彼一切諸大那落迦,皆有四方四岸四門,鐵墻圍繞。從其四方四門出已;其一一門外,有四出園。謂煻煨齊膝。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及血,并即銷爛;舉足還生。次此煻煨無間,即有死屍糞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又屍糞泥內,多有諸蟲,名孃矩吒。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取髓而食。次屍糞泥無間,有利刀劍,仰刃為路。彼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血,悉皆銷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次刀劍刃路無間,有刃葉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往趣彼蔭。才坐其下,微風遂起,刃葉墜落,斫截其身。一切支節,便即躄地。有黑釐狗,[手*(謯-言)]掣脊胎而噉食之。從此刃葉林無間,有鐵設拉末梨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便來趣之;遂登其上。當登之時,一切刺鋒,悉迴向下;欲下之時,一切刺鋒,復迴向上。由此因緣,貫刺其身,遍諸支節。爾時便有鐵[此/朿]大烏,上彼頭上,或上其髆;探啄眼睛,而噉食之。從鐵設拉末梨林無間,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已;來墜此中。猶如以荳,置之大鑊,然猛熾火,而煎煮之。隨湯騰湧,週旋迴。復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杖索,及以大網,行列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或以索罥,或以網漉,復置廣大熱鐵地上,仰彼有情,而問之言:汝等今者,欲何所須?如是答言:我等今者,竟無覺知。然為種種飢苦所逼。時彼獄卒,即以鐵鉗鉗口令開,便以極熱燒然鐵丸,置其口中。餘如前說。若彼答言:我今唯為渴苦所逼,爾時獄卒,便即洋銅以灌其口。由是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能感那落迦惡不善業,未盡未出。此中若刀劍刃路,若刃葉林,若鐵設拉末梨林,總之為一,故有四圍。
瑜伽三十七卷一頁云:三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德資糧,證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
二解 瑜伽三十七卷十六頁云:云何諸佛菩薩俱生威力?謂性能憶念諸本生事。為欲利益諸有情故;不由思擇,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悉能堪忍。為欲利益諸有情故;欣樂領受能辦有情利益事苦。為欲利益諸有情故;上生第四睹史多天;盡睹史多壽量而住。有三勝事,映彼受生諸天子眾。一、天壽量,二、天形色,三、天名稱。將欲下生,入母胎時,放大光明,普照世界。於降母胎入住出位,皆正了知。既出胎已;即於地上、不待扶持、而行七步。自稱德號。於初生時,有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散以種種天妙華香;持天伎樂上妙衣服幢旛寶蓋殊勝供具而為供養。又以無上三十二大丈夫相等莊嚴其身。住最後有最後生中,一切怨敵,一切魔軍,一切災橫,不能侵害。坐菩提座,以慈定力,摧伏眾魔。一一支節,皆悉備足那羅延力。於稚童時,不由習學,自然善巧。於諸世間工巧業處,疾疾能入。無師自然獨處三千大千世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索訶界主大梵天王,自然來下,慇勤勸請哀愍世間宣說正法。其定寂靜;設大雲雷;曾無覺受,安然不起。為菩薩時,一切禽獸蠕動之類,皆極仰信,常來歸趣。隨其所欲,親附而住。既成佛已;下至傍生,亦來供養。如彼獼猴,獻清淨蜜;世尊哀受,歡喜舞躍。龍雲常候,洗便降雨。若出遊行;止而不落。菩薩如是若坐樹下;一切枝條,并皆垂影,隨蔭其身,曾無虧捨。證菩提已;於六年中,魔求其便,竟不能得。其俱行念,每恆現前。由此念故;受想尋思生住滅等,無不覺了。又佛成就俱生威力,或有見便饒益所攝;或有賢聖行住所攝。見便饒益所攝俱生威力者:謂諸世間,若見如來;癲[病-丙+間]心亂,還得本心。逆胎、得順。盲者、得視。聾者、得聽。懷貪欲者,得離貪纏。懷瞋恚者,得離瞋纏。懷愚癡者,得離癡纏。如是等類,當知是名見便饒益所攝俱生威力。賢聖行住所攝俱生威力者:謂佛菩薩、常右脅臥,如師子王。雖現安處草葉等蓐;一脅而臥,曾無動亂。一切如來、應正等覺,雖現睡眠;而無轉側。大風卒起,不動身衣。行如師子,步若牛王。先舉右足,方移左足。隨所行地,高處便下,下處遂高。坦然如掌,無諸礫石磚瓦等物。心專遠離而入聚落。隨所入門,門若狹小;自然高廣。食所食時,有粒皆碎,無口不殫。如是等類,當知是名賢聖行住所攝俱生威力。般涅槃時,大地震動;眾星晃耀,交流而隕。諸方一時欻然大熱;遍滿虛空,奏天大樂。如是無量甚希有事,皆是如來俱生威力;非是神通威力所作。如是名為諸佛菩薩俱生威力。
瑜伽八十卷二十二頁云:問:若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所以者何?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答:由彼要當增諸壽行,方能成辦。世尊多分依此迴向菩提聲聞,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能住一劫,或餘一劫。餘一劫者:此中意說過於一劫。彼雖如是增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某名尊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睹;何況其餘眾生能見。彼於涅槃、多樂住故;於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養佛菩薩中,及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於所修行,能不放逸。
瑜伽三十六卷二頁云:云何異熟因?謂諸菩薩、於諸眾生,不加傷害;遠離一切傷害意樂;是名菩薩壽量具足因。惠施光明鮮淨衣物;是名菩薩形色具足因。於諸眾生,捨離憍慢;是名菩薩族姓具足因。於資生具,有所匱乏,遊行乞食諸眾生所,隨欲惠施;是名菩薩自在具足因。所言誠諦,亦不好習乖離麤獷不相應語;是名菩薩信言具足因。攝持當來種種功德;於自身中,發弘誓願,供養三寶、及諸尊長;是名菩薩大勢具足因。樂丈夫體,厭婦女身,深見過患。由二因緣,施他人性。一者、女人樂女身者,勸令厭離,解脫女身。二者、丈夫將失男根,方便護攝,令不失壞。及說正法,令得男身。是名菩薩人性具足因。於諸眾生,以身供事;隨其所作如法事業,皆往營助,如己力能。以其正法,不以卒暴;用能增長身心勢力餅飯糜等種種飲食,施諸眾生。是名菩薩大力具足因。
如十八意近行中說。
二解 俱舍論十卷八頁云:意近行名、為目何義?傳說:喜等意為近緣,於諸境中,數遊行故。有說:喜等能為近緣,令意於境,數遊行故。如何身受,非意近行?非唯依意;故不名近。由無分別,故亦非行。第三靜慮意地樂根,意近行中,何故不攝?傳說:初界意識相應,無樂根故。又無所對苦根所攝意近行故。若唯意地;何故經言眼見色已,於順喜色,起喜近行?廣說如經。依五識身所引意地,喜等近行,故作是說。如依眼識,引不淨觀;此不淨觀,唯意地攝。又彼經言:眼見色已,乃至廣說。故不應難若雖非見乃至觸已而起喜懮捨亦是意近行。若異此者,在欲界中,應無緣色界色等意近行。又在色界,應無緣欲香味觸境諸意近行。
瑜伽十八卷十七頁云:云何隨觀淨妙?謂如有一,不善護身,不攝諸根,不住正念,遊行聚落,見甚少年可愛美色諸母邑已;便不如理取淨妙相。由此因緣,身心燒惱。
俱舍論十二卷八頁云:獨覺出現,通劫增減。然諸獨覺,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得勝果時,轉名獨勝。有餘說彼先是異生,曾修聲聞順決擇分,今自證道,得獨勝名。由本事中,說一山處,總有五百苦行外仙。有一獼猴,曾與獨覺相近而住,見彼威儀。展轉遊行,至外仙所。現先所見獨覺威儀。諸仙睹之,咸生敬慕。須臾皆證獨覺菩提。若先是聖人;不應修苦行。麟角喻者:謂必獨居。二獨覺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言獨覺者,謂現身中,離稟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調,不調他故。何緣獨覺,言不調他?非彼無能演說正法。以彼亦得無礙解故。又能憶念過去所聞諸佛所,宣聖教理故。又不可說彼無慈悲。為攝有情,現神通故。又不可說無受法機。爾時有情,亦有能起世間離欲對治道故。雖有此理;由彼宿習,少欣樂勝解,無說希望故。又知有情,難受深法。以順流既久,難令逆流故。又避攝眾,故不為他宣說正法。怖諠雜故。
即八正道,因八正道是聖人所遊行的處所。
轉輪王的寶器。這種寶器當輪王遊行時,必先自前進,以制伏四方,有金銀銅鐵四種,故有金銀銅鐵四種輪王的分別。
到處遊行和教化世人。
普遍遊行的煩惱,亦即一切煩惱起因之根本煩惱。
ㄧㄡˊ, [動]
1.遨遊、玩耍。如:「夜遊」。《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唐.杜甫〈滕王亭子〉詩二首之一:「人到于今歌出牧,來遊此地不知還。」
2.旅行。《論語.里仁》:「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唐.于武陵〈訪道者不遇〉詩:「及戶無行跡,遊方應未歸。」
3.交往、結交。如:「交遊」。《孟子.盡心上》:「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
4.行走。如:「遊行」。《禮記.曲禮上》:「遊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唐.孔穎達.正義:「遊,行也。」
5.閒逛。通「游」。如:「遊蕩」。《書經.五子之歌》:「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6.求學。《孟子.盡心上》:「故觀於海者難為水,遊於聖人之門者難為言。」《後漢書.卷三五.鄭玄傳》:「玄自遊學十餘年,乃歸鄉里。」
7.求仕、做官。《戰國策.秦策二》:「王獨不聞吳人之遊楚者乎?」漢.高誘.注:「遊,仕也。」
8.說服。如:「遊說」。《文選.李康.運命論》:「張良受黃石之符,誦三略之說,以遊於群雄。」
9.自由運轉。參見「遊目」、「遊刃有餘」等條。
ㄅㄚ ㄐㄧㄚ ㄐㄧㄤˋ
陰曹鬼役。在臺灣的迎神賽會中,常見由八人裝扮成牛頭、馬面、白無常、黑無常、夜叉、鬼卒、司枷、攜鎖差役八位鬼役,有如官府的家將,列隊於主神駕前,舞蹈遊行,以驅除惡鬼,警惕世人。
ㄇㄟˇ ㄌㄧˋ ㄉㄠˇ ㄕˋ ㄐㄧㄢˋ
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發生於高雄的一件警民衝突事件。起因為由當時異議分子所組成的美麗島雜誌社,以舉行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之名,進行非法遊行,因群眾高舉火把,警方與主辦單位協調未果,雙方發生嚴重衝突,導致憲警百餘人受傷。事後美麗島雜誌社遭查封,該社多位主要負責人,亦遭逮捕判刑。
ㄈㄢˇ ㄓㄢˋ
厭惡、反對戰爭。如:「反戰遊行」、「反戰思想」。
ㄈㄤˋ ㄕㄨㄟˇ ㄉㄥ
一種民俗,源於佛教。中國佛教徒於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盂蘭盆會,普施一切餓鬼。民間以放水燈通知水中鬼魂和餓鬼,來接受施捨。水燈一般都以色紙作成蓮花形。在臺灣是用竹條和紙糊製,有圓形燈或小屋形的紙厝。在普度的前一天,由僧人或道士引導遊行,持圓形燈在前頭,拿紙厝在最後。行至河邊將燈置在水燈筏上,放入水中,稱為「放水燈」。放水燈流行於臺灣、大陸地區華南區域、香港、東南亞的中國寺院及日本。俗稱為「普度」。
ㄉㄤˇ ㄊㄨˊ
參加某一政黨或派系的人。含有貶義。如:「此次遊行活動中,該黨黨徒的抗爭行為,無法獲得社會大眾認同。」
ㄉㄨˊ ㄨㄤˇ ㄉㄨˊ ㄌㄞˊ, 1.遊行無礙。比喻性行無所依傍。《莊子.在宥》:「出入六合,遊乎九州,獨往獨來,是謂獨有。」《列子.力命》:「獨往獨來,獨出獨入,孰能礙之。」
2.獨自一人,不與人同伙。宋.楊萬里〈雪凍未解散策郡圃〉詩:「靜聞簷滴元雨語,倒挂水牙未怕晴,獨來獨往銀粟地,一行一步玉沙聲。」也作「獨來獨往」。
ㄊㄞˊ ㄍㄜˊ
一種中國民俗技藝表演。一般由小孩子裝扮成各種歷史人物,坐在木製的四方形閣子裡,由人抬著遊行街頭,以增添神明出巡的威儀和光彩。也稱為「藝閣」。
ㄊㄧˊ ㄉㄥ, 1.提著燈籠。
2.特指於燈節時,提著花燈遊行的活動。
ㄊㄨㄛ ㄒㄩˋ
指事情不依常軌進行,而造成紊亂、失控的情形。如:「對於昨晚遊行的脫序現象,警方將展開調查。」
ㄋㄧㄥˊ ㄏㄢˋ ㄈㄣ ㄌㄧㄝˋ
民國十六年北伐期間,武漢初定,中國共產黨在上海、漢口策動罷工,發動倒蔣遊行,並由左傾人物汪精衛取得國民大會、國民政府領導權。四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介石下令清黨,清除軍中及黨部的中共分子,定都南京。因寧(南京)、漢(武漢)各有一個國民政府,史稱為「寧漢分裂」。
ㄋㄨㄥˋ ㄔㄜ ㄍㄨˇ
一種臺灣民間的歌舞小戲。表演方式是由丑、旦又歌又舞,相互對答,作即興的演出。通常在民間的迎神賽會或其他節日時,做出陣遊行或野臺表演。如:「對外國人而言,迎神賽會的弄車鼓極為新鮮有趣。」
ㄌㄟˊ ㄕㄣˊ ㄐㄧㄣˋ ㄒㄧㄥˊ ㄑㄩˇ
一首管樂合奏的進行曲。美國作曲家蘇莎(Sousa)所作。在遊行示威活動中,常常被使用。
ㄌㄩˇ ㄕㄨˇ
動物名。哺乳綱齧齒目。產於挪威、瑞典及拉伯蘭等處。毛色黃褐,雜有黑點。身體肥胖短小,繁殖力極強。常由山中成群結隊向海岸遊行遷徙,故稱為「旅鼠」。
ㄎㄢˋ ㄖㄜˋ ㄋㄠˋ, 1.觀看熱鬧的景象。如:「花車遊行時擠滿了看熱鬧的人潮。」
2.只是袖手旁觀而不插手。《文明小史》第二回:「看熱鬧的人,街上愈聚愈多。」
ㄏㄨㄚ ㄕˋ
用花朵、葉叢和葉片等做成的裝飾品。亦泛指做成花一樣的裝飾品。如:「花車遊行上,無論車輛、實體設計及人物的花飾均美不勝收。」
ㄏㄨㄥˊ ㄙㄜˋ ㄍㄨㄤˇ ㄔㄤˊ
地名。前蘇聯莫斯科的中心廣場。位於莫斯科河以北,克里姆林宮的正東面。長度約五百公尺,寬約一百二十公尺,周圍有圖書館、大學、劇院、印刷廠等建築物。此廣場為前蘇聯政權的神經中樞,每年閱兵及民間遊行的場所。縮稱為「紅場」。
ㄐㄧ ㄐㄧˊ ㄈㄣˋ ㄗˇ
熱心而主動參與活動或某事的人。如:「此次參加遊行抗議的人,都是關心環保的積極分子。」
ㄐㄧ ㄓㄠˇ ㄉㄧㄥ
形似雞爪的釘狀物,用來阻絕通行。如:「警察用雞爪釘來阻絕違規遊行車輛的通行。」
ㄐㄧˊ ㄏㄨㄟˋ ㄧㄡˊ ㄒㄧㄥˊ ㄈㄚˇ
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並維持社會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全名為《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共三十五條。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公布施行。
ㄐㄧㄡ ㄔㄚˊ, 1.糾舉檢察。《後漢書.卷六五.皇甫張段列傳.皇甫規》:「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新唐書.卷一九二.忠義列傳中.賈循》:「因令糾察所在,遷檢校右散騎常侍,封武威郡王。」
2.維持公共秩序。如:「他擔任這次示威遊行活動的糾察工作。」
3.維持公共秩序的人。如:「每天上下學,他與同學輪值當糾察。」
全文檢索完畢。